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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的读后感范文

发布时间:2023-01-23 来源:互联网

《呐喊》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慢慢的读书,我们可以从书籍中品到许多道理。最近我读了呐喊这本书,越读感触越深,经常会悟出许多的道理。一本好的图书,我们应该要弄清论点,并将其写在读后感中,哪里有一些优秀的呐喊读后感可供借鉴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呐喊》读后感范文”,欢迎你的品鉴!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1)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作品真是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前后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结识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理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名族生存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对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想杂糅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狂人出身于封建士大夫家庭,深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从而造成了狂人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孔乙己》是鲁迅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抨击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小说,讲述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惨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在科举制度的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外,一无所能。他穷愁潦倒,成为他们取笑的对象。为生活所迫,他偶尔做些小偷小窃的事,终于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药》表现了现代史上重大而发人深省的主题。作品讲述的是华老栓用传统治者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故事。一个革命者为民众的解放慷慨牺牲,他的鲜血却被民众当做治病的灵药,这种强烈的反差,有力的揭示了旧民主革命与民众的严重隔膜,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人民造成的麻木和愚昧。鲁迅激昂赞扬夏瑜的革命精神和气节,却也痛惜民众的无知和落后。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写这些文章其实也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能够尽快清醒过来。鲁迅用幽默而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所有炎黄子孙,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诉说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振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从顽劣的封建社会走向了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几代英明果断的国家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才慢慢形成的,我们应继续坚持奋斗,为共产主义而战斗!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2)

鲁迅先生是我很的一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的年代了许多“铁屋子”里的者,让的旧有了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民族,为助威的角,是让沉睡者,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的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上也要站界顶端!

是呀,我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羡慕的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向往啊!不像前些年我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我们发队帽,他怕我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的脸;还老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我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生活越来越富裕,但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的,大声呼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人们!让我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的巨人,迈着强健的脚步世界。加油!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3)

鲁迅大概是我们最早认识,并且又被不断重新认识的作家之一。从傻傻地分不清周树和绍兴,到后来的厌弃,再到重新被奉上神坛,大抵在我们年轻的一代人中间是常有的事。

鲁迅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个采用白话文创作西式小说的作家,这也是本文将他放在第一位的原因,然而,这并非的原因。他的小说比起他海量的创作而言并不算多,却足以奠定他在中国小说的地位。跟同时期大多数中国作家一样,他直接从西方作家那里获得经验,而非发明一种新的文体,因此,在创作的技法上丝毫不亚于同一时期的西方作家,然而遗憾的是,尽管鲁迅曾表示要创作出一部长篇小说,但晚年的他,无论从精力还是时间上,似乎都不支撑完成这样一部著作。他醉心于维持自己文坛的地位,将所有的热情都诉诸于杂文,在左派阵营中越走越极端,最终失去了独立批评的性格。

《呐喊》收录鲁迅的《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阿Q正传》《故乡》等篇早期的短篇小说。按照官方的说法,作品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

类似的说法,恐怕早就成了文学界不可避免的俗套,但仍不能使我们避免重读鲁迅时的震撼。这些震撼,或许是鲁迅自己也没有想到的,至少在他自己所在的左派阵营中,没有人能直面一个赢得胜利的未来无法检视作品真正的意义!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4)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齐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样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坚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能够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正因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这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正因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但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貌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貌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貌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但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但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此刻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应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应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应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5)

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贯穿《呐喊》中的所有作品,对封建制度及封建礼教进行极其深刻的揭露、批判是《呐喊》最为鲜明的思想主题。首篇《狂人日记》,通过狂人的叙述,揭示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而所谓的“仁义道德”其本质是吃人。

在揭示出吃人本质的同时,作者还揭示这一吃人本质对人民群众毒害之深,如《药》中的华老栓、《故乡》中的闰土、《孔乙己》中的孔乙己、《明天》中的单四嫂子等。

小说在描写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对人民压迫奴役所造成的一系列悲剧时,既暴露了封建制度、封建社会所造成的人民物质上的“病苦”,更重视揭露人们精神上的“病苦”,以警醒“不幸的人们”起来打破封建思想道德的禁锢。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的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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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自己读完的书,如果不能理解它,那么等于没读。时隔多年再次阅读莫里斯·梅特林克写的青鸟,依然会有新的见解,写读后感能够积累知识,使我们越来越充实。你知道写好读后感的具体步骤吗?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 篇1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做《青鸟》的书,让我受益匪浅。

《青鸟》讲述了一对兄妹寻找青鸟的故事,一路上他们经历了许多事情:夜宫的五道大门,恐怖的墓地之旅,难以置信的青孩子的世界,以及幸福家园的见闻。而种种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兄妹俩明白幸福的真正含义。

幸福,像空气,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到了我们的生命中。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

读了《青鸟》后,我重新观察,发现我身边的幸福还真不少,譬如说,我有身体健康的幸福,有朋友送来真诚友谊、老师教我知识的幸福,有被阳光温暖照射的幸福,有聆听小鸟歌唱、山涧小溪叮咚流淌的幸福,等等,最重要的是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爱我我也爱他们的爸爸妈妈……我发现我的幸福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感谢所有让我幸福的人和事,我一定学会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寻找幸福。幸福无处不在,就看我们有没有一双善于发现幸福的眼睛。

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 篇2

这个暑假我看了《青鸟》这一本书。《青鸟》讲述的是伐木工家的两兄妹,为了救邻家小妹妹去寻找青鸟,他们先到了“记忆之乡”;然后来到了“夜的宫殿”;接着来到了森林;接着来到了“幸福宫殿”;下一站他们来到了墓地;最后来到了“未来之国”。可是都没发现青鸟。回到家后他们发现了青鸟。兄妹俩明白了一个道理,幸福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光”,她一直在帮助主人,从不想要回报,也没有半点怨言。“光”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同时佩服两兄妹中的哥哥,他为了救邻家的小妹妹,一路克服困难寻找青鸟,哥哥的这种舍己为人。坚持不懈的精神也很值得我们学习。

《青鸟》这本书是我很好的老师,它教会了我幸福。珍惜,还让我懂得了只要我们坚持。努力,属于我们的幸福就会来临。

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 篇3

幸福是什么?谁都解释不清楚,很多人都想要获得幸福,于是就苦苦去追寻幸福。其实,幸福就一直在我们身边,这是我读完《青鸟》这本书后所明白的道理。

《青鸟》讲述了一个勇敢的小男孩蒂蒂和他天真可爱的妹妹咪蒂一起寻找青鸟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遇上了许多被使了魔法能够和人类一样说话的生物,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夜宫的五道大门、恐怖的墓地之旅、难以置信的青孩子的世界,以及在幸福家园的见闻。而经历了的种种,都是为了让兄妹俩明白幸福的真正含义。

幸福无处不在,只要细心体会,你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其实被浓浓的幸福包围着。有些人认为只有整天坐在豪华的酒店里大吃大喝那才是真正的幸福,不,其实正如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所说的那样: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没有发现幸福。但它近在眼前,那即是助人为乐。可是,这种幸福尝尝被人们忽略。是啊,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一点却要自己慢慢去领悟。需要有一双能够发现幸福的眼睛和能够感受幸福的心灵。

早晨,妈妈在我的餐桌上放了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和几片面包,关切地对我说“快吃吧,补充点营养。”我望着妈妈,心理感动万分,这就是幸福。中午,我为妈妈盛了一晚香喷喷的米饭,给了她一个微笑,妈妈的眼睛里充满了欣慰的目光,这时妈妈是幸福的,而我也很幸福!晚上,临睡前我向爸爸妈妈、还有奶奶道了声“晚安”,此时此刻,每个人的心里都装着一个小小的幸福。

幸福无处不在,只要你能够去发现他体会他,他就会每时每刻出现在你的身边,这时候,你就是幸福快乐的。只要我们都能用一颗无私的心去关爱别人,帮助别人,那么别人在得到了幸福的同时,你也拥有了快乐。幸福快乐就是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

那么,各位朋友们,你们找到属于自己的青鸟了吗?

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 篇4

最近,我读完了《青鸟》这部名著,深受启发。《青鸟》主要写了圣诞前夜,棣棣和咪棣家来了一位仙女,她请兄妹俩为她生病的女儿寻找青鸟——幸福的象征,并送给棣棣一顶能看到事物灵魂的帽子。两个孩子在猫、狗和各种静物的灵魂的陪伴下,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在回忆国、夜神宫殿、幸福花园等地寻鸟,却始终没有找到。

最后,两个孩子回到家,棣棣一口答应了把小鸟送给邻居太太家一直生病的小女孩,这时小鸟变成了“青鸟”,原来青鸟一直在他家里,邻居女孩的病也好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光神。因为她在孩子们伤心时安慰他们,在孩子们遇到危险时保护他们,还在孩子们失望时,给予他们希望和鼓励。光神总是尽量让孩子们明白更多道理。她用慈爱和大度,原谅了孩子们一个又一个的错误,最终教会了兄妹俩“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都费劲辛苦,历经失望,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如果我们经常怀着美好无私的愿望,幸福就伸手可得”的道理。还让我明白了自己的经历,才是我们唯一的指路明灯。

这本书故事离奇,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我非常喜欢。因此我也想将这本由比利时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所写的《青鸟》推荐给大家!

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 篇5

我读了青鸟这一本书以后,我感觉到狄狄非常的勇敢,因为,为了救那个仙女的孩子,他鼓起了勇气到了坟地走了一圈儿,当然了,这看起来是很恐怖,但是仔细往深了看看,其实呀!死亡并不是那么的可怕,但是如果是我的话,就算是有一大群人陪着壮胆,我也不敢在半夜十二点去坟地里转一圈,因为大家都知道“午夜凶铃”吧!很恐怖的一部电影,当然了,青鸟这本书并不是真实的,但是我还是为狄狄的这份勇气,为他感到自豪,就算是在最危险的“夜殿”里的每一扇门,狄狄也都必须要打开它们,而且“夜”还提醒过他每一道门里都有可能藏满了危险。

“夜”都已经把事情说得非常的严重了,可是却丝毫没有吓倒狄狄要打开每一道门的勇气,狄狄坚强的一道一道的打开门,里面有的是幽灵,有时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有的是鬼魂,有的是灾难,在这些门面前,有的连夜神也不敢去打开它们,但是狄狄却做到了,在最后一道门,其它的小动物都因为夜神的奉告而跟着夜神逃跑了,虽然只有小狗跟在后头,但是狄狄却还是鼓足了勇气走了进去,他终于看到梦寐以求的东西“青鸟”了!他高兴的大叫一声,可是后来等光明发现了这只是在夜殿里才会绿的青鸟时,他顿时失落了,但他后来却又经历了非常多的难关,通过一个一个的难关,最终终于找到了青鸟,呵呵!这个结局还真的是不错噢!

[参考]《飘》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参考]《飘》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飘》读后感【篇一】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觉,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觉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觉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飘》读后感【篇二】

初读飘的时候,不知道作者在讲些什么,只知道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和复杂。

纵观全文,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斯佳丽,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不顾社会言论开创自己的事业。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压力面前一次次背叛自己的内心,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了的女人,再追求物质也无可谴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子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mylifewillgoon”正像艾希礼所说的,媚兰是那样的脆弱和弱小,而斯佳丽却是那样的勇敢。虽然她在爱情是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是成功的,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斯佳丽的时候,尽管她心里不满,但是她还是遵守诺言,细心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的很困难,斯佳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一家人,虽然还是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个狡猾、手段卑劣的女人,但是,她却救了所有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斯佳丽是那么的努力,她执着、勇敢的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斯佳丽算不上是个良家妇女。但这样的人才显得更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道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这是我喜欢斯佳丽的一个理由。她是一个真正活着、有血有肉的人。

如果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找出一个与斯佳丽对应的人,我会想到王熙凤,从不需要多愁善感,伤春悲秋地从大观园姐妹里的风花雪月寻求安慰。她们的世界是一个熙熙攘攘你争我夺的众生相。即使物质,即使世俗,却真实,却始终充满活力、收到争议的人生才是丰满的有故事的。坚强、独立、自信、进取、做生活的强者。

我想,这会是新鲜的血液。

《飘》读后感【篇三】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读后感【篇四】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飘》读后感【篇五】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汇集5篇


一篇高质量的作品读后感可以怎么写呢?许多人读过作品后被其内容所触动。阅读过优秀的作品之后,应及时把脑海中的所思所想写成读后感,有请阅读我们为你编辑的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

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 篇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灰姑娘》,它的作者是格林兄弟。

这本书主要讲了灰姑娘的遭遇,她的母亲去世不久,爸爸又娶了一个心肠狠毒的继母,继母还带着两个坏心眼的'女儿。他们抢走灰姑娘的漂亮衣服,让她穿旧衣服,还让灰姑娘干苦活。尽管如此,灰姑娘还是热爱生活。她和小鸟、老鼠等小动物做了朋友,在这些好朋友的帮助下,灰姑娘终于得到了幸福,两个坏姐姐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身处困境不要灰心,决不能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相信幸福一定会到来。它也教育了我不可以欺负弱小,世间还有正义。

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 篇2

这几天,我和爸爸一起读了格林童话选中的《灰姑娘》。

故事中说:从前,有个富商的女儿,因亲妈去世,父亲又找了个后母,后母和后母的两个女儿经常欺负她,弄得身上整天脏兮兮的,被人称作“灰姑娘”。

灰姑娘每天都要去母亲的坟前哭泣,一直小白鸟可怜她,经常帮助她。

王子要挑选未婚妻了,全国的漂亮女孩都接到了邀请,灰姑娘知道后,便请求后母让她去,虽然她完成了后母两个刁难性的要求,可是还是没能去成。小白鸟帮助她在母亲的坟前穿上了漂亮的衣服去参加宴会,王子很喜欢她,整晚都在和她跳舞,第二天同样如此,但是她拒绝王子送她回家,灰姑娘在回家的时候掉了一只水晶鞋,王子拿着这只水晶鞋找到了心爱的灰姑娘。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也因心地太坏受到了惩罚。

我觉得灰姑娘很可怜,但是她心地很好,我要学灰姑娘的爱心、善良、宽容,做一个好孩子。

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 篇3

从前,有一个富商带着一个女儿,她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有一天,他爸爸给她找了一个后妈。后妈还带着两个女儿,她们不但外表冷漠,而且心狠手辣。

一天,爸爸去市里买东西,后来爸爸问她们想要点什么礼物,一个说:“我要世界上最美丽的裙子。”一个说:“我要最美丽的珠宝手饰。”爸爸问灰姑娘想要点什么,灰姑娘说:“只要今天把您帽子刮掉的树枝,把它折给我。”当天爸爸在回来的路上,一不小心帽子被树枝刮掉了,后来爸爸把她们想要的东西拿给了她们并把树枝给了灰姑娘,她把树枝种在了母亲的坟前。她每天都听后妈的话,每天她都要做饭、烧水、洗衣服这些事都是灰姑娘一个人做的,每天做完这些事灰姑娘都会去妈妈的坟前哭泣,渐渐的这棵树枝也长大了。可是一天灰姑娘收到一个邀请函,她的父母也收到了邀请函。国王邀请我们去参加他的舞会,听说是要给王子选妻子,灰姑娘也想去,可是她的衣服被两个女人给换了,还让她睡在火炉前她全身都变成了灰色,所以大家都叫她灰姑娘。

那天,灰姑娘想去参加舞会,她去求后妈:“能不能让我去参加王子的舞会?"后妈不让灰姑娘去参加舞会。后妈又说:“只要你把灰堆里的绿豆子捡出来,我就让你参加王子的舞会",后来灰姑娘跑到母亲坟前叫道:“鸟儿们快来帮我捡绿豆子。”一下子绿豆就被捡完。灰姑娘又跑到后妈跟前说捡完了豆子,她的后妈对她说你还是别去参加舞会了,去了只会丢人……灰姑娘又对鸟说:“你们能做出漂亮的裙子吗?"不一会儿衣服就抖落下来。不久后,她到了王子的舞会上,母亲没有认出她来,不久后她和王子在一起跳了支舞,老国王为王子选了一位妻子,妻子就是灰姑娘,她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到这里,我想起语文老师对我们说过的一句话:“做人,要脚踏实地学习长本领,长大才有出息。好高骛远不学无术,天上不会给你掉下馅饼。”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像灰姑娘一样勤劳、有爱心,为梦想坚持不懈才会有好结果。

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 篇4

时隔十多年,当我再认真地看一次电影版的《灰姑娘》竟然流泪了!灰姑娘在剧里多次重复地说:“要勇敢,坚强,仁慈和善良,”是贯穿了整个故事的主题。这是灰姑娘母亲临终时对她的嘱托,她是个孝顺的孩子,在往后的日子,她因为深爱父亲而欢迎继母和她的女儿进入自己的家庭,尽管她承受着继母和她女儿们的百般刁难和侮辱,都时刻不忘母亲临终嘱托,无论别人怎么对她,她都善待每一个人,并且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的态度感染着我。

因为灰姑娘的善良,她结识了一帮可爱的朋友,参加王子的舞会得到魔法的相助,穿着独一无二的水晶鞋和让人过目不忘的蓝色舞裙,在一帮可爱的朋友变身的带领下及时赶到宫殿与王子翩翩起舞,实现了她再见王子的愿望。

其实在她第一次在森林偶遇王子的时候,她的善良、仁慈就已经深深地吸引了王子,因为她的善良,她得到了一帮朋友和仙女的帮助下再见王子。她是美的化身,让人无法不动容。真是好人有好报。王子成了国王,灰姑娘成了皇后,相亲相爱地一起治理国家。

不忘初心,做个勇敢,坚强,善良,仁慈的人吧!教育自己的孩子也是如此,好好做人,健康快乐生活!

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 篇5

扮演灰姑娘的演员也是够拼的了,电影里面的水晶鞋其实在现实里面是没有人能够穿上这双鞋的,只有在特写镜头里才会出现。在拍摄的时候莉莉?詹姆斯穿的是形状相同的皮鞋,之后再用特效做成了水晶鞋的样子。

电影当中还是有些许的改的,南方周末在这部电影上映之前就采访了影片的导演肯尼思?布拉纳说,他改动了原有的故事,让受了委屈的灰姑娘从家里跑出来,骑着马跑到了林子里,救了一头正在被王子和随从追猎的鹿,也与王子邂逅。她不知道他是王子,但是两个人对上了眼,生了情。

王子为了再见上她,才通告全国的年轻女子到城堡参加宫廷舞会。灰姑娘也就不再是等待王子的拯救了,她向后妈去争取参加舞会,为的只是要见到在城堡里面工作的意中人,扮演王子的理查德?麦登最为人知的角色是在美剧《权利的游戏》当中扮演的东陵城少狼主罗柏?史塔克。这个角色在第三季当中已经死去了,他说王子骑着马到来,改变了你的命运。这不再是我们今天想要传达的信息,因为这种事离我们已经太远了。

所以,我们还是应该认清形势,不要被这种虚拟的东西将现实的社会过于理想化。

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看书和学习是思想的经常营养,是思想的无穷发展,我们在阅读作者的作品的时候,就能在文字中体会到作者的智慧。我们该怎么去写作品读后感呢?敬读阅读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

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1

今天,我读了《人鸦》这本书,从中我有很大的感受。

《人鸦》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庭,任何事都要听从集体的安排,不要擅自形式。只有这样,我们的道路才会越来越广。

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2

它是一位知心,是一把打开智慧宝库的金钥匙。它可以带我们去书树林,也可以让我们成智慧富翁。

一个金发男孩瑞夏德和一只黑乌鸦朗尔多夫交换角色。瑞夏德在鸦群中帮助了许多人:它救了罗高,让它不被野兽吃了……可是人是人,乌鸦是乌鸦,瑞夏德知道自己会变回人类的。在白乌鸦拉姆塞斯的帮助下,瑞夏德终于变回了自己,过上了以前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我帮助别人就会快乐,人不要一味自私的像洛阿一样,只说一句:“这又不是我们的事,”就要走的人。只要帮助别人就会有很多朋友,不要认为自己吃亏了,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不要先收获你再努力,那是没用的。

反正,一个人只要诚实,乐于助人就会有许多好处,有许多朋友。

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3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至今我记忆犹新,这本书的名字叫作《人鸦》,这本是的作者是奥地利大名鼎鼎儿童文学女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她是彩乌鸦系列的作者。你们一定很好奇吧!有的人可能会想为什么会有人鸦?有的人还会想人就是人、乌鸦就是乌鸦,怎么可能会有人鸦呢?这就是这本书引人入胜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乌鸦跟一个不经思考的小孩子用古怪的咒语交换了身份,小孩子变成了乌鸦,乌鸦变成了小孩子,小孩子叫做人鸦,在鸦群里面的地位很差,也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终于他领悟到回归自我的道理。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情要认真思考,回归自我。书中的小孩瑞夏德因为不想学习,不想做作业,觉得做儿童很烦,所以想变成乌鸦,但是瑞夏德没有思考过当了乌鸦以后将会遇到哪些困难和危险,当刚变成乌鸦的时候,他觉得很新鲜,很快,他发现一系列的问题接踵而来,他觉得飞行很累,很困难,因为飞行得太慢老是拖鸦群的后腿,遭到鸦群的责怪,还要遭到猎人的捕杀,鸦群还误会他伤害罗高首领,差点被杀死,瑞夏德很想变回自己,可是乌鸦却不肯跟他换回身份,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瑞夏德终于变回了自己,恢复了自信。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会有过不做自己的想法,看到别人的成绩很优秀的时候,我也曾经想过能够变成他,但是我却没想到过,别人付出的努力比我多得多。

当妈妈骂我的时候,别人欺负我的时候,不想做功课的时候,上课不想听讲的时候,我很想变成一只小飞虫,自由自在地在天空飞翔,不用上课听讲,更不用做功课,也不用被妈妈批评。可是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想到如果我真变成了小飞虫,也许我早就被大鸟吃了,或是被人拍死了,怎么能像现在那样快乐呢?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遇到问题不要逃避,相信自己,要勇于面对,只要不放弃,什么困难都闯得过,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4

人鸦我看了《人鸦》这本书感觉做事情不要东想西想,一心一意。念动着这个奇怪的咒语,一只乌鸦变成了满头金发的瑞夏德,而瑞夏德则变成了有着一身乌黑羽毛的乌鸦。他们就在这一瞬间完成角色的变换,从此男孩瑞夏德开始了他艰难的回归之路。男孩没过多久就融入了乌鸦群,和乌鸦一起捕食,分辨哪些野果能吃,参加小矮人的派对,亲眼见到UFO,给所有乌鸦讲故事这也使他成了鸦群中一只不可缺少的乌鸦。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有分工的,因为群体的分工制度他转变着自己,视鸦群的事为自己的事,凡事积极主动。后来他想自己的家庭了,就离开了乌鸦群。

不过,到了最后,男孩还是选择了做一个人。他们两又念动着这个奇怪的咒语,他们两个又变回来了。

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5

最近,老师精心为我们挑选了几本好书让我们阅读,《人鸦》就是其中一本,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书中开头写了一只乌鸦找到一个小男孩,问他愿不愿意与他交换变成乌鸦,小男孩瑞夏德因为讨厌算数,于是便同意与它交换。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竟变成了一只乌黑的乌鸦,而那只乌鸦朗多而夫却变成了小男孩。

瑞夏德心想:做一只乌鸦也挺好的,不用算十六乘七等于几了。于是,他决定,慢慢适应乌鸦的生活。

他很顺利的就在乌鸦中当上了“小故事员”,每晚给乌鸦们讲故事。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了无数次艰苦的难题和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回归自我的道路……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罗高受伤的那七天。瑞夏德把罗高交给宠物医生治疗,却被乌鸦们认定为叛逆,判定死罪,还好瑞夏德逃了出来,他决定在城里到七天。每一天,他都过得又艰苦又充实,他等啊等,七天终于过去了。他马上来到了宠物医生的家里,看到罗高的病好了,心里踏实了许多。他和罗高来到了鸦群,所有的乌鸦都用惊奇的眼光看着瑞夏德。瑞夏德感到,从现在起才真正与鸦群融成了一片。

最后,瑞夏德终于如己所愿,变成了人类,完成了他的梦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要羡慕他人的生活,只有自己创造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只有积极、阳光、快乐、开心的生活,才是最大的幸福。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我也来自小山村,所以读完《乡土中国》后,完全能引起共鸣。我被从前没有多大了解的家乡,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你在找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吗?推荐你看看以下的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 篇1

说是机缘巧合也好,说是命中注定也罢,在翻启费老师的《乡土中国》之后,心中眼中便展开了一副辽阔的图景——那是中国,却又不是一般的中国。那样的中国,混合着一股充满乡土气息的泥土的味道,裹挟着一阵清新又浓烈的草根气息,渐入鼻腔。那是陈旧的、历史的中国,却对我们这身处新时代的年轻一辈来说是如此的新鲜,甚至于对其饱含了感慨了。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先从“乡土本色”开始,向我们娓娓道来了中国乡土社会的面貌和内在精神气质,用朴实通俗的语言带领我们深入研究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并对其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

在《家族》这一章中,费老提到了家庭的概念和构成。我们不妨将其归为一种中国乡土社会独特的文化底蕴。因为横观整个中国,构成它的最基本社群单位便是家庭。在世界上,不同地区有其不同的家庭性质,而每一种不同的性质都是当地独一无二的人文特征。费老就在这文中拿中国与西洋两个区别鲜明的典例作了对比。“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而在中国乡土社会中,“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正如此,故有了五世同堂这样具有中国乡土特色的家庭团体。多个家庭便组成了地域,而正因家庭的特色,才使一个地方有了其独特的特色。因为一个家庭总有它的家法,例如夫妻间相敬如宾,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等。在我的家乡,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距离,不同性别与年龄段的人每天各做各事,而西洋地区,男女往往是在家庭中获取生活上安慰中心,并非同年龄的集团。如此多个地域又构成整个庞大的华夏,乡土特色便显现出来。纵观中国历史,这种乡土特色并没有随着历史到现代的变迁而消逝,而是自始自终贯穿中华民族的发展道路,成为独特的文化底蕴。

中国土地辽阔,况且不同地域风俗特色繁多。同属于中国的我们可能来自五十六个不同的民族,生活在不同的地域,过着生活习惯截然不同的生活,可我们的情缘始终是相同的,正如费老所说的那样,“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不同,”每个不同地域的发展终将促进中国和谐的大发展。当今的中国为什么如此重视港澳台的发展,因为只有大陆与港澳台共同发展了,才是祖国真正的发展。世界各国友好往来的目的追根溯源,也正是各国的发展,推动了世界的发展趋势。

如今,《乡土中国》已成为高中必读书目,为什么它如此重要?因为我们需要费孝通,需要他这样的引路人来引导我们中国人了解中国社会的本质。《乡土中国》是对中国历史的记录与怀念,而这仅仅是它的历史价值。它对中国的现实,以及对中国社会未来的长远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价值。它让我们明白泥土的可贵,明白乡土才是中国的根源。乡土的就是中国的,中国的就是世界的。

在当今这个瞬息万变的工业大时代,工匠精神正日渐衰弱,乡村也逐渐被城市取代,高楼林立的“城中村”繁华得只剩下了一个“土”味的公交站名,一些保留相对完整的乡村供城里人消遣的旅游景点。但中国乡土社会的城市化是无法遏止的,它也正顺应了世界现代化的潮流。但无论如何,我们同生在一片乡土上,我们的根源永远扎根于乡土,这根基是不会随着世事变迁而消失的。

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那样,“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生命劳动和乡土结合在一起,就不怕时间的冲洗了”。

我们抵御不了时间,岁月的变迁,但我们要牢记我们的身份,传承我们的血脉,热爱我们脚下的热土。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 篇2

费孝通(1910—2005)的《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他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次年出版。起初会长介绍这本书时,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小册子”,“通俗易懂”和“短”这两个特点正是我喜欢读的,然而在之后读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并非我所想象的简单易读。在那些看起来通俗易懂的文字里面,其实蕴含着很深的社会学理论。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通过费老的分析,对中国社会在文化、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中国人骨子里的天性似乎找到了根源。下面我从印象比较深的几点浅谈对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老在开篇就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村社会的人以农为生,世代聚村而居,人口的不流动形成了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行为依据也是从小习得的礼俗。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费老还用“捆柴”和“水波纹”这两个特别形象的比喻,分析了中西方社会格局上的差异,让人豁然开朗。还有本书最后《血缘和地缘》一章,分析了在乡土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和家族社群的生存模式,血缘和地缘是合一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使得社会性质逐渐从血缘向地缘发展,但是,我想社会即使发展到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抛弃血缘的影响。通过读这些,我对于中国社会为何如此注重人情、交清和人际关系有了更深的了解。

道德观念

书中谈到,中国人有“私”的毛病,的确,在很多外国人的眼里,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但通过费老文中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说“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使我对中国人“私”的问题有了更客观的理解。我们自古强调的是孝悌忠信仁的道德主张,靠着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因此在那个时代,造成了中国社会天理人情、三纲五常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法治进步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在《礼治秩序》《无讼》两章中,费老更深入的谈论了这些。

家族制度

费老在书中提出,“家”在人类学上的概念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而中国家庭混杂了太多生育功能之外的东西,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等等,由此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文中所说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家庭的主轴,从而造成了两性情感交流上的隔阂和淡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大家庭制度,但恰巧最近我读了同时代作家林海音(1918—2001)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写的是中国30年代、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里各式各样的婚姻故事。通过两书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取代,但是我想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小家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觉得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十分新颖和实用,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多进行情感交流,把精力放在养育后代上,而不是专注于家庭之外的事情等等。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 篇3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很薄,但是其中蕴含的知识和哲理却厚重深远。书中,费孝通先生从土地开始讲起,再到文字,社会关系,性别,权利礼制等,以一推多,层层递进。这本书本就是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授课时的讲义,道理深入浅出,配以案例,中西贯通,以小见大。在当代,当我们逐渐告别乡村,远离土地时,传统的华夏农耕社会仿佛离我们愈来愈远,但是数千年“小农经济”孕育下的民族生态仍旧有着自己独特之所在。我们在探讨乡土文化,农耕生活时,总爱把它放到一个历史的时间轴上去说,用理性的,变化的视角去看待人民和土地的关系。费孝通先生却选择用朴素的横向视角,通过中西方文化,社会差异,社会建构的异同对比,从社会学,人类学的角度去追溯华夏民族作为民族的独特性之所在,仿佛打开了新世界,颠覆了我对于传统的乡土社会的理解。

费孝通先生善于在旧有的成见中找到新的解读。如在“文字下乡”一章中,他谈到文字下乡,说“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在自给自足,安定不变的乡土社会中,群众之间的交往在熟人社会中的都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规范,文字所起到的载体意义很小,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需要。费孝通先生在这一章中还论述到,文字是利用外在的象征,借助联想作用,帮助人记忆。“从语言变到文字,也就是从用声音来说次,变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图,用笔写字,是出于我们生活从定型到不定型的过程中”。在这里,我联想到“表情包”,在现代社会中,表情包无疑已经成为语言形态的一种,在人们对表情包“编码”到“解码”的过程中,实际已经完成了对一门语言的掌握,当社会的发展扩宽了人们社会交往的空间距离时,人们意识到文字所传达的情感缺乏时,赋予动态,直面特征的表情包便承接了语言情感传递这一功能,无所谓发出者当时所处的心理状态,表情包所要传达的就是发出者想要对接收者传达的心理状态,以此来表示自己的尊重。文字之于乡土,如同高数之于我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真正能使文字在乡土之地大放异彩,就要在乡土中找寻文字存在的价值,好在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已经从供给层面解决了这一问题,互联网的发展也增强了文字在地缘乡土社会的运用。

其次,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一系列篇章中,使我意识到当下乡土社会现实存在的空间虽小,但是千百年乡土社会的影响却是深重的,甚至影响到很多我们没有察觉的领域。关于“家庭”,西方家庭以生育为核心,中式家庭在历史上却是以家族为中心的事业组织,二者的功能范畴有很大的区别。前者的主轴在夫妻之间,后者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后者以血缘地缘为纽带,勾连起三代以上的家族成员。家族的延续依靠稳定的社会结构,夫妇二人之间联结的是两个家族,因此在中国,对于两性关系,我们很难做到和西方一样开放,总是慎之又慎。费孝通先生说“维系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因此在乡土社会中,两性关系并不以感情为衡量,两性关系的不稳定性也被乡土社会所不容许的。这也就导致出现“男女大防”等传统的两性观念的出现。而这一渊源在今日也在影响着人们,男女之间的界限虽然不像旧时乡土社会一样分明,但是也存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男孩和女孩之间总是羞于有过多的接触,人们普遍会选择在同性之间寻找合适的伙伴,男女之间天然形成两个群体,使得中国传统的情感偏向于同性方面。而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追根溯源是为了维护家庭秩序的稳定,让情感的砝码低于秩序,从而使得以家族为核心的事业组织稳定运行。除此之外,“人情”,“亲情”的过分看重是为了稳固家族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中国人看重血缘,人情社会,实则是为了在不成文的社会暗示中维护家族的价值。

在文中我感觉最新奇的一处是费孝通先生关于“礼治”和“人治”的解读,放在“乡土生活”这个框架中看问题,仿佛一切又有了新的发现。我们常理解的“法治”和“人治”,前者是依据法律治理国家,后者是统治者高于法律治理国家,即“法管人”和“人管法”的区别。费孝通先生在开头就推翻了“法治”是“法管人”的概念,引申出“人管法”也是“法治”的一部分,把“人治”和“法治”的对立着眼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认为乡土社会中“人治”即“礼治”。礼即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规范工具不是权力机构,而是传统,即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依据社会约定俗成的共识,从而对所发生的事件进行判断,这一概念和西方探讨法律渊源时所提到的“习惯法”有异曲同工之处。这一治理模式存在的依据是在社会的运行发展中,社会的变动很小,传统的规则理念在下一代依旧可以被挪用,如四时耕作。“礼治”重过程,“法治”重结果,前者是要在一个人的生长过程中,通过潜移默化的固定社会生活把这些约定俗成的习惯传输给他,使其逐渐适应于这个社会的不成文规定,主动迎纳社会的规则,“礼治”的教化意义强于对社会的规范意义。我很喜欢“礼治”这个概念,“法治”是人最低的底线,“礼治”则是人最高的追求。当下我们过于强调法治,而忽略了对人本身观念的塑造,很多人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是也有很多“法无禁止不当为”的一些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人在社会进化中所追求的应不仅是物种的延续,应当还有精神的昂扬,固然很多传统理念已经成为旧病沉疴,被当下所鄙弃,但是传统“礼治”理念中对于人性真善美的倡导和追求应当被保留,社会应该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培养起社会对于高尚人性的倡导和尊重。

《乡土中国》整个是围绕“熟人社会”所展开论述的,也是老子所倡导的小国寡民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虽然上层统治阶级统治的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但是低下层劳动阶级所呈现的社会关系却是“小国寡民”中的熟人社会,自发规范的形式。在书中,熟人社会的形成依赖于土地,地缘和亲缘让一块土地上的氏族减少流转,代代传承。熟人社会的运转不依靠文字,而是依赖传统。“熟人社会”有着自己的运转规则,少变动和流转的宗族社会没有大革新的动力和需要,人们凭借经验处理社会关系,社会事务,千百年流转的社会让人们的朴素欲望和现实需要相契合,人们在适应社会经验中熟悉所处的社会,以经验为圭臬就导致长老统治和无为而治成为乡土社会的选择。为巩固家族的地位,延续“熟人社会”的生态,异性相离,同性偏向化为族群繁衍和稳定提供基石,差序格局——荡波式的传播路径串联起血缘族群里的每一个节点,最终呈现出“人情社会”,“帮亲不帮理”的乡土社会格局。

在两百年间,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受到变革的动荡,水泥森林的普及让我们觉得那个阡陌纵横,鸡犬相闻的乡土社会已经离我们远去。立足今日,以地缘为依据的乡土格局已经被打破,城市的扩张收缩了乡村的空间和居民,土地的流转和整改使许多乡民放弃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地缘社会的缩简,两代以内小家庭的流行,宗族里人群南北四散使血缘社会的联系也不再紧密,传统的“乡规民约”,“长老政治”已经失去了其支撑的土壤。但是,现实的变迁不代表观念的变革,中国人对于血缘亲情的重视,对于种植的执念,对于人情社会的处事原则依旧有着往日的遗风,依旧影响着我们当下的生活。

回望过去,才能更好的读懂现在。这本写于新中国黎明前夜的社会学书籍,今天看来,更像是对于历史的祭奠,费孝通先生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结所凝结成的这本著作,有着发人深省的力量,也含着脉脉的乡思情结。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 篇4

忽然想起了最近看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从心底里漫出对这般生活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虽然许多人已扎根在了城市,但我们的祖先,在某个时代必然地直接受土地的哺育,进行着泥土的创作——由此我们对“淳朴”有着发于本心的向往。

在时间线上,我们是社会历史的后来者。我们曾经的社会被定义为“人治”的社会,而西方是“法治”的.社会,现今我们也进入了“法治”社会时期;我们的文化曾倾向于阿波罗式的秩序性文化,除法家外,其他派系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主张“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故孔子“言必称尧舜”,故不同时期的统治者总不约而同地致力于统一思想、加强统治,而今我们的文化更倾向于浮士德式的创造性文化——“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创造性的过程,社会关系的特质不再在于维持稳定和保证长久,而在于不断的打破、重建。

城市的步伐是现代化的,它是社会趋势的引领者,而乡村在被同化的同时,还对传统社会的“礼治”和“秩序”有所坚持。难以辩说哪一方是好的,但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对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更加亲近,在我看来,现代社会只是“个人有温度”的社会,而传统社会和乡村社会才是“群体有温度”的社会。

城里人是没有邻居的,这是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感慨——并非隔壁真的没有住人,只是人情淡薄以至于此邻居不再有“远亲不近邻”中的“邻”的意味了。农民孤立地生活在小聚落里,可以安于一亩三分地,“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彼此熟悉而守望相助,城市居民却因为看到了太多而产生了追逐的欲望,大多城市居民,究其一生都在为了财富、名誉和地位奋斗,没有时间和精力分给非“己”之人,难以互相信赖,不愿亦不敢轻易表达善意。

我以为,如果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幸福”,为什么不互相给予幸福?漫漫追逐中苦总是多于甜的,内心的安宁和知足的品质才最是珍贵。知止不殆,方可长久。

不过,我想现在的我亦是一个在现世追逐的人罢。因为远离那份宁静,所以愈发羡慕和向往,在熙攘中嗅到一丝安宁的味道,便觉得甚是高兴和宽慰。如此亦甚好!文案:惊蛰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 篇5

近百年中国社会可以说是遭遇两千年未遇之大变局,保持了两千多年稳定的原有传统社会日渐解体,逐渐向新的现代工业社会转型,尤其是近四十年更是加速变动的时期,这一切对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一方面现代工业社会不是凭空所能产生,一定是脱胎于农业社会,正如说每个中国人往上数三代不是农民的可谓凤毛麟角,是其理也。另一方面传统社会虽然解体然而并未崩溃,它的影响仍然巨大,因为传统很多方面的元素已经深入到了每个中国人的骨髓,成为基因的一部分。所以想要深入了解现在的社会一定要知晓过去的社会,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然而什么是中国传统社会?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能有自己的理解,而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通俗而又专业的系统论述著作应当首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了,这本书对中国传统社会形态做了最好的阐释。中国传统社会最主要的构成是基层社会,所以费先生重点研究了中国基层社会。他在书中首先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最为重要的元素即是"土"这是考虑中国传统社会的起点也是核心要素,因为"土"几乎决定了传统社会基层的全部社会行为习惯。因为土地是固定的,人们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耕种所以传统社会流动性极差是典型的熟人社会,社会关系以血缘和地缘为最主要的判别依据,所以排斥商品经济,所以不需要复杂的字,耕作的四季轮回需要经验的指导所以尊重传统重视历史经验,长幼有序、私人的道德是维系社会的主要力量,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也是传统而非法律,诉讼耻辱无讼才是追求的目标。总之土地决定了传统社会的稳定,正是稳定决定了传统社会的各方面。与之对应的西方社会则是商业社会,而商业社会是变动的社会,决定了他们的另一种社会形态和行为方式。

掩卷深思,按照费先生的逻辑,现在的中国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土地的作用远远没有古代中国那么重要,时刻面临变动而非长久稳定决定了传统的社会形态必定会崩溃。问题是目前的中国是已经形成了新的现代社会形态还是仍然处于两种形态间的转型期?如果是后者,如何处理好两种形态间关系?强硬的割裂原有形态另起炉灶建设新形态还是尊重吸收传统基础上的共赢?既然已经深入骨髓化为基因岂能一朝除去?更令人忧虑的是新形态的建设自然不是一蹴而就所能建成,变动会否导致社会成本急剧的增加?罢书于案,心不能宁,徒增杞忧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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