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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读后感范文

发布时间:2022-11-22 来源:互联网

最新童年读后感作文分享通用9篇。

我们所说的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表达出自身的看法和感悟。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童年便是我们忠实的朋友。我们需要把握住当时的灵感,尽快写出一篇读后感。我们如何去领会童年的内函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最新童年读后感作文分享”,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童年读后感作文分享【篇1】

每当提起童年,我们心中便充满了快乐,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但高尔基笔下的童年却与我们截然相反,在高尔基的一生中,童年十分不幸。

这本书是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本书主人公便是小时候的高尔基,乳名叫作阿廖莎,他十分可怜,他三岁时便失去了父亲与一个刚出生的弟弟。随后,他跟着外祖母与母亲来到了尼日尼——外祖父家。

在这里,外祖父以及舅舅的表现使阿廖沙认识了无数种败坏的人类以及品格。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两个舅舅,他们十分贪婪、自私,为了金钱甚至与自己的亲兄弟大打出手,眼中没有别人的利益,只有利用他人赚钱和造光别人的钱。在这本书中,外祖父也是一个残忍凶暴的人物,他同样也爱财如命,十分吝啬。尽管有时候也会流露出温柔的一面,但他还是丑恶势力的化身。他曾多次殴打阿廖沙和外祖母,并且心中坚信“不打不成材”的道理。

在这个大家庭中,没有和睦相处,只有犹如家常便饭似的吵架。但阿廖莎却没有被这种不友好的气氛渲染,反而这种气氛却被阿廖莎当作激励他的理由,他始终在这个不友好的气氛中茁壮成长。

在这本书中,最善良的人物是外祖母,外祖母是一个无比信奉上帝的人,她相信上帝会给每个人该有的惩罚以及应得的奖励,她十分善良。即使两个舅舅品德再败坏,他也坚持在外祖父与上帝面前为他们求情。

阿廖莎在外祖父家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这些苦难并没有将阿廖莎打倒,反倒不断的激励他,使他更成熟,更坚强。高尔基之所以达到了成功的巅峰,是因为他总是勇于面对困难。

相比于阿廖沙,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没有经历阿廖沙从小就经历过无数次的毒打,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我们的童年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父母把我们放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上怕掉了,不会让我们干重活,更不会让我们去打工挣钱,我们每天吃好喝好,不愁吃喝。衣食住行,更轮不到我们去管。

所以我们应当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难处时,不要选择逃避,因为困难只会将逃避的你打得更惨。只有鼓起勇气,克服困难,才会有希望,才能更好的迎接我们美好的未来!

最新童年读后感作文分享【篇2】

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由若干个故事组成,讲述了一个小男孩的童年。这些故事有悲伤的、可怕的、有趣的。其中,我最喜欢“遭受毒打”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了“我”因为把桌布染了而被外祖父打了一顿,还生了一场大病。外祖父去看我,还给我拿了一大堆好吃的,非常慈祥,还给我讲故事。外祖母也来了,还和我一起睡。不过,给“我”印象最深是小伙子茨冈。它不仅用胳膊替我挡了鞭子,还教给我挨打时减轻疼痛的窍门。

读这篇故事时,我的心总是忐忑不安。当我读到“外祖父在一边摆弄着在水里浸湿了的树条,时不时地舞起一条来,”嗖嗖“地响。”时,我感到很害怕,同时也为小即将挨鞭子感到同情。当我读到“外祖母一下子扑过来,抱住了我,;”不行,魔鬼,我不让你打阿廖沙!“”时,我觉得外祖母很可敬,不顾自己的安危,拼命保护我。

当我读到“外祖父一个箭步冲上来,推到了外祖母,把我抢过去。”时,觉得外祖父真的是个魔鬼,连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放过。当我读到“他吻了吻我的额头,又摸了摸我的头,开始讲他小时候的事,干瘦的身体轻轻地晃着。”时,我又吃惊又高兴。惊讶的是他现在又慈祥又亲切,和凶暴残酷的打我的那时候的他比起来,简直是两个人。高兴的是现在他变得又慈祥又亲切,小和他的外祖父又和好啦。

当我读到“茨冈说:”我用和条胳膊去挡鞭子,想把那树条子挡段,这样就可以趁他去拿另一条柳枝子时,把你抱走了。“时,觉得很感动。茨冈和小没有一点亲戚关系,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却要不顾自身危险替小挡鞭子。他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希望大家也读一读,相信你们和我一样,也能学到很多东西。

最新童年读后感作文分享【篇3】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内容包括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三岁到十三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阿廖沙彼什科夫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卡什林是一个小染坊主,已濒临破产。他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甚至第三代也受到很坏的影响。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外祖父经常凶狠地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一次竟把幼小的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一场。还有一次他疯狂地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头发上的发针都扎进了她的皮肤。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觉得很沉重,我觉得高尔基的童年如此不幸,他还能勇敢地生活下去,如果换了一般的人肯定承受不了这样的痛苦。的确,高尔基也在这部作品的开头写道:“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我很敬佩高尔基有这样的勇气。正是有了这样的勇气和超人的意志才使高尔基成为了一个伟大的作家。他的成功比其他人来的更难。而我们如今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生活,学习,不努力怎么可以呢?

最新童年读后感作文分享【篇4】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深受感悟。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讲述阿廖沙从三岁到十一岁的童年生活,在他三岁时父亲就去世了,阿廖沙的外婆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就把他带到了外祖父家,阿廖沙的外祖父脾气很暴躁,动不动就大阿廖沙还打她外婆,最后他妈妈又找了一个男人成为阿廖沙的爸爸,随后他妈妈去世了,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此刻,我感到:阿廖沙很坚强、勇敢和正直,而且充满爱心,不论遇到什么事都沉着应对,最后解决了问题;他的外婆很善良,而且乐观,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护着阿廖沙,心中充满了无私的爱,他的外公对阿廖沙非常的严格,而且他既暴躁又乖戾,还是个既贪婪又自私的一个人。

此时此刻我想对我们说:“我们现在不缺吃也不缺穿,不像阿廖沙那个时候,要啥没啥,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这美好的时光,不要让时间与我们擦肩而过,过去了就再也没有了。

如果有时间,你也找来读一读这本书吧!《童年》。

最新童年读后感作文分享【篇5】

当我们告别童年,走向少年的时候,回想起以前快乐的童年生活,我难免有些留恋。我是独生女,所以爸爸妈妈非常爱我,但年幼的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当我看完《童年》这本书时,我才发现,我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人。

高尔基小时候就失去了父亲,善良又勤劳的母亲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年仅十一岁的高尔基就此走向社会,开始了独立的生活。

高尔基的童年生活是苦难的。即使有善良的外祖母的维护,也避免不了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与之相比,我们的生活又是多么幸福、温暖。每当我不听话的时候,父母会像一个老师一样跟我说一个个的真理;每当我善心的时候,父母会像一个开心的小天使一样来安慰我;每当我打架时,父母会像一座墙,挡住我,叫我不要伤害别人。

高尔基虽身处逆境,但是他依然坚持他的理想,他的身后没人为他加油,但是,他照样能够坚持自己的目标,朝着目标奋斗下去。而我们现在享受着良好的教育条件,又有父母在身后为我们加油鼓劲。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呢?

以前,我好像把我的父母当作了保姆。有时妈妈叫我买一瓶酱油,我也装聋作哑,坐在沙发上无动于衷。现在想起来真后悔呀!但是,我现在下定决心,要帮助爸爸妈妈做事情,要孝敬父母,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珍惜现在,更能像高尔基先生一样,自强不息,勇敢地冲向我们自己的终点。

最新童年读后感作文分享【篇6】

今天,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童年》这本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后,由母亲和外婆带到外公家。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外公是一个小染坊主,已经濒临破产。他性情暴躁、倔强、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粗野自私,经常为了家产争吵斗殴,第三代也受到很坏的影响。小说通过阿廖沙的所见所历,真是的反应了十九世纪末俄罗斯底层市民的生活。

《童年》真是一本好书,他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现在我们生活条件这么好,那个时候条件这么差,主人公都能好好学习,而我们却不能,所以我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学习,为国争光。

最新童年读后感作文分享【篇7】

《童年》是高尔基所著的,这是三部自传体其中的一部。我读完之后,有很多的感受,这本书描写了十九世纪的70到90年代的苏联社会风貌。

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得了病就早早的死去了,3岁的阿廖沙和他的外祖父,母亲和外祖母生活在一起,在他读过小学三年级就上人间谋生了。

外祖母改变了他的一生,文中有一句话说:“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对那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难的生活”外祖母的爱给予阿廖沙坚强的力量,善良,平凡的“普通粗人”让他看到了自己的存在。在这冷冰冰的世界里,只有外祖母的庇护,关心着阿廖沙,给予他无限的温情和钟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但是外祖父的脾气暴躁,曾经狠狠的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工人应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昏死过去。幼小地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的是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怂恿工人偷东西。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连他自己都不相信,我们的生活却是那么的美好,我们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的讲课,回家有美味佳肴,自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幸福的生活努力学习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心,现在我们有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应该好好学习。

虽然我们的童年快没有了,但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童年,好好度过现在的每一分钟!

最新童年读后感作文分享【篇8】

高尔基的《童年》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黑暗的的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

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最新童年读后感作文分享【篇9】

《童年》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

这本书是写一个名叫阿列克赛的一个男孩,开始说他有一个小弟弟死了,爸爸也死了,搬到了外公家去住。

接着说说两个舅舅说要分家,舅妈教他学知识,有一天他没事干,染布玩,挨了打。他有一个朋友叫茨冈,15岁左右,一天舅舅买了一个十分沉的十字架要茨冈背到老婆的坟墓上,走了几步茨冈被压茨冈。一段时间过去了,作坊着火了,舅妈因为难产死了。又住在大伯家,一段时间过去了,大伯死了。母亲回来了,改嫁了,改嫁失败和病痛,母亲死了。因此家庭四分五裂,最后流浪生活,童年也结束了。

阿列克赛这个男孩我觉得他很可怜,因为他童年死了六个亲人,平常只有外婆陪他,童年就结束了,谁都不愿意。流浪生活有几个伙伴:维亚希里、科斯特罗马、哈比、雅西、格利什卡·丘尔卡,偷东西是他们唯一生活的手段,偷木板生活,每个木板能让每个人获得五六戈比,或者捡破烂。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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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童年》读后感模板9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童年》读后感 ”,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读后感使人进步,读后感使人开心,读后感使人满足,作者的作品读过之后让人有难以忘怀之感。快用读后感把你的启发写下来吧。

最新《童年》读后感 篇1

高尔基的《童年》是一本名著。寒假的一天,我坐在书桌前翻开了它,并认真的拜读起来。

主人翁阿廖沙的童年经历打动了我。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俄罗斯小市民家庭里度过的,家庭中充满着贪婪、残忍、愚昧。但就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着一个勤劳、坚定、善良的老祖母,她每天晚上带给阿廖沙很多故事,使阿廖沙的童年也有着一些美丽的回忆。

故事中的阿廖沙还认识着其他很多人,有房客、三少爷等,这些人都深深影响着阿廖沙,阿廖沙从他们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成长得非常快速。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无忧无虑的。我们不需要考虑衣食住行、不需要处处防备察颜观色、不需要象阿廖沙那样,只有11岁就要到社会独自闯荡。

《童年》阿廖沙的原型是高尔基本人,我深切的感受到与作者童年相比自己是幸福的,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同时应该反思自己的奢侈。

最新《童年》读后感 篇2

在放假前,我就“久闻《童年》大名”,在放假后终于“如愿以偿”了。

《童年》的作者是前苏联伟大的文学家,无产阶级文学的创始人之一——高尔基。

本小说所写的是19世纪沙俄统治时期作者童年经历的苦难,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3岁到11岁的童年生活。

在几天的时间里,我读完了前五章,深受启发。

其中,令我感受颇深的句子有:“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瞪得圆圆的……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生灵。”这一段通过对外祖母外貌的描写,勾画出了一个令人喜爱的形象;“外祖母向我扑过来,两手抱起我喊道:‘我不给你阿列克谢!不给,你这个魔鬼!’”这几句是在外祖父得知桌布的事情后,想打阿廖沙,可外祖母却不同意,通过对外祖母语言的描写,可以看出外祖母对阿廖沙的袒护,突出外祖母的善良……

在前五章中,使我感受最深的是第五章《外祖父》。本章主要讲述了由于之前舅舅设计的一场火灾把外祖父家的染房烧的所剩无几,家里因此变得“和平”了,舅舅们想分家。分家后,外祖父、外祖母带着我搬了新家,外公对“我”不再那么严厉了,还教“我”认识了很多字。外祖父与“我”交谈时,向“我”讲述了他悲惨的童年,使“我”对他充满了同情。

从对前五章的阅读中,我深受启发: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简直是太幸福了;与高尔基相比我不用每次犯错误后,被家长揍打。我实在太幸福了,我一定要珍惜我幸福的童年时光!

最新《童年》读后感 篇3

这个假期我读完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以自己的童年经历写的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慨良深。故事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我四岁时,父亲马克西姆死了,在埋的时候我看到几只青蛙也被活埋了,我没有感到痛苦,我也没有哭。几天后刚刚出生的小弟弟也死掉了,外祖母用布裹着他和母亲一块找了个地埋了。然后跟着母亲及外祖母坐上船去尼日尼城,去我外祖父家。上岸后,看到很多人,一个矮小干瘦的老头是外祖父,有米哈伊尔舅舅,有雅科夫舅舅,纳塔利娅舅妈,两个表格都叫萨沙,表姐夫卡捷琳娜。

我和母亲在外祖父家住了下来,母亲的意外到来引发了我两个舅舅的不安,他们害怕母亲来抢夺本该属于他们的家产。没几天两个舅舅就像狗一样咆哮的扭打在一块。气的外祖父大叫,要把他们赶出家门。之后两个舅舅作弄自家染坊的师傅,他们偷偷将烧红的顶针放到了师傅干活的地方,恰巧外祖父进去工作,带上了那枚烧红的顶针上。外祖父大叫起来,说哪个混蛋干的,两个舅舅及母亲就对骂起来。这事好不容易平息,之后我好奇,把桌布给染了色,被外祖父打了一顿。母亲因为受不了,就离家出走了。

母亲走后,我和外祖母住到了一块,外祖母给我讲故事。外祖母生过18个孩子,有15个孩子刚刚出生就被上帝召见去了。外祖父经常暴打我,打完了,然后跟我讲,你被家里人打,你应该感到幸福,别被外面的人打。后来我和家里的雇工茨冈尼克成了好朋友,他是外祖父在大街上捡的一个孩子,外祖父很喜欢他,说他将来会是一把好手的。每当我挨揍的时候,他就主动上前救驾。之后他跟我说,你外祖父打你一点也不手软,以后我不会帮你了。可每次他都主动站出来替我挨鞭子。茨冈尼克去集市买东西,外祖父给他5个卢布,他只花了3个卢布,弄了6个卢布的东西回来,原来有3个卢布的东西他是偷人家的,回来之后外祖父夸奖了他。以后他养成了偷东西的习惯。没多久他就被雅科夫舅舅害死了,雅科夫舅舅买了一根很沉很重的橡木十字架,准备给他妻子立上,叫茨冈尼克过来抬着。雅科夫舅舅撒手了,那根十字架很沉,就把茨冈尼克给压死了。外祖父很生气:“滚出去,你们这群混蛋。”茨冈尼克就被草草埋了。

每逢家里有麻烦或是打架斗殴,外祖父都会去祷告,听他说的祷告词,有时觉得挺有趣的。有时感觉上帝就在她身边,可是自己看到得一切却越来越难以忍受。我亲眼看到纳塔利亚舅妈在屋里怒喊,上帝啊,救救我吧,带我离开吧。祖母说,你米哈伊尔舅舅经常打你舅妈,常常半夜打,冷不丁的给他一拳,要不是就揪他耳朵,吊起来打。后来纳塔利亚舅妈生小孩的时候难产死了。

两个舅舅又为了我母亲当时的嫁妆,打了起来。他们把米哈伊尔舅舅赶出了家门,然后让我从窗户上看着,只要他回来就立刻报告。后来我看见米哈伊尔舅舅跑进了酒馆,就报告给外祖父了。外祖父和雅科尔舅舅就拿着棍子跑到酒馆把米哈伊尔舅舅从酒馆连推带踢给踢到大街上了。

开春的时候舅舅们就分家了,雅科夫舅舅留在了城里,米哈伊尔舅舅在河边弄起了染坊。外祖父在大街上买了栋房子,房子一楼开了个酒馆,常常看到那些醉醺醺的酒客晃晃悠悠的来到大街上,大叫着,或者他们像口袋一样被扔到大街上。外祖父教我认字,我记的挺快的,为此外祖父看我的眼神也变了,我挨鞭子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于是我这么想,他以前揍我是没有道理的。

外祖父跟酒馆的老板娘打架,把外祖母也缠进来了,朝外祖母扔胡萝卜,我为了报复她,趁她下地窖的时候,把她锁到地窖里了,把钥匙扔到房顶上了。我没有小伙伴,邻居家的孩子经常欺负我,整条街上的孩子总把我痛打一顿,我回家的通常是鼻青脸肿的。

外祖父把房子卖给了酒馆的老板娘,又在街上买了处房子,房子很漂亮。我和房客佩什科夫成了好朋友,他整天在屋里弄些瓶子装了些稀奇古怪的药水,又拿了些铜块、铁块和锌块,在那搞什么不知道。他跟我说要学些字,把外祖母讲的故事都记录下来,那很有用。看到我被小伙伴们打了,他就跟我说,真正的力在于运动速度,速度越快,力越大。于是下次打架的时候,我试着抡快了拳头,轻而易举就把我的冤家对头克留什尼科夫打败了。可原理的人都不愿意和他交往,连猫都不敢靠近他。后来外祖父把他撵走了,说那房子母亲要回来住,他是我认识的国内最优秀的人之一,可惜我们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母亲回来了,带了男的回来,那个男的成了我继父。我跟母亲到外面住了,继父经常打我母亲,后来我拿了把面包刀,这是父亲留给我和母亲唯一的遗物,用全身的力气向继父刺过去,幸好母亲推了继父一把。母亲说,你怎么能那样呢,怎么能动刀子呢。

我又回到外祖父家住了,外祖父说,现在我可不养你了,让你的外祖母养你吧。他把外祖母的衣服及东西拿到集市上卖了700卢布,然后和外祖母分开了。每多久,外祖父说,你母亲死了,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你该到人间谋生去了,于是我到了人间。

故事讲完了,你看,多么悲惨的世界,多么悲惨的童年。很多人会认为主人公阿缪沙有这么悲惨的童年,童年丧父、丧母,外祖父家的成员斗争,家庭环境那么糟糕,看到的都是打架、斗殴、鞭挞。就是这种环境,阿缪沙长大之后完全有理由成为一个坏人。于是我认为童年本该是很美好的年龄,可社会环境会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一切,最后还是靠个人的成长和努力才能改变这一切。高尔基就是通过自己童年的亲身经历告诉读者,无论环境多么恶劣,生活多么艰难,总有一些善良美好的人,只要怀着一颗向上的心,在龌龊的环境下也能培养出健康、正直的心灵。

最新《童年》读后感 篇4

在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是有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在这本书中,让我体会到了主人公阿列克赛童年的艰苦。

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只好跟母亲来到外婆家。在外婆家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欢乐,很多人因为贫穷而早早地病死了,他的好朋友茨冈也被他的俩个舅舅害死了,只有乐观的外婆经常会保护他,可后来他的妈妈也因病死了,最后他被外公赶了出来,只好过着流浪的童年生活……

想到阿列克赛的童年是多么的艰苦,而我们的现在的童年是又多么的幸福欢乐,以前我总是感到不满足,现在想想真的很惭愧。以前我还怕这怕那,遇到一点点的磨难都会哭哭啼啼,看了《童年》以后,使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任何事都可能会遇到磨难,我一定要勇敢地去面对,今后不管有多少磨难等着我,我都不会退缩,要勇于尝试。

我一定要珍惜现在幸福欢乐的童年,不怕磨难,长大了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最新《童年》读后感 篇5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书中写了阿廖沙的童年。阿廖沙的父母去世了。外祖父经常喝酒,喝醉酒后就会打他、骂他。不仅外祖父不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总是欺负他、欺辱他。家里只有外祖母一个人疼爱他,在外祖父打他时帮助他、在两个舅舅欺负他时保护他。其实,故事中的主人公——阿廖沙,写的就是高尔基自己,这个故事也就是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虽然每天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你想要做什么,父母就会尽量帮助你完成;有人欺负你,大人们都会毫不犹豫地保护你。你整天在家里过着皇帝般的生活,但你有没有想过类似高尔基那样的人的处境?他的父母去世,他已经那么不幸,而且他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外祖母是他唯一的支靠,他在童年这段本该美好的时光中,承受了多么巨大的痛苦啊!

所以,我们知道高尔基悲惨的童年后,是不是应该更加珍惜如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让我们努力抓住童年的尾巴,认真学习,与同学们团结友爱。我们处在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中,有着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要是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眼看童年就快要溜走了,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因为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让我们抓紧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

最新《童年》读后感 篇6

《童年》是著名作家高尔基的自传,讲述的是高尔基小时候的故事。高尔基的童年非常艰苦,他四岁的时候父亲便去世了,只好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故事重点讲述的便是那一段沉重的,丰富多彩又极其古怪的生活。在那里人与人之间充满着敌意,非常沉闷,只有外婆像一缕阳光照耀着那黑暗的心灵。

高尔基的童年是无情的,残酷的,悲惨的。相比之下,我们的童年便幸福愉快地多了。吃得饱,穿得暖,还有爸爸妈妈二十四小时无微不至的关心。高尔基只读过两年小学,在他十一岁的时候便走向社会,独自谋生。他当过学徒饭、馆跑堂、搬运工、面包师等。但他并没有放弃学习知识,反而更加努力,在之后的成长道路上也在坚持不懈得学习知识。而我们上学都由爸爸妈妈接送,校园里各个方面都比那时好得多,课本上的内容更是丰富多彩。在这么优异的环境里读书学习,为什么不能像高尔基一样的努力学习呢?

高尔基很小的时候便走向了社会,充分得了解到知识的重要性,特别是在这个现代化的社会上,没有知识便没有立足之地。我们就如同温室里的花儿,没有经过风吹雨打,不能明白没有知识的痛苦,无法下定决心努力学习。

《童年》是一本好书,它使我懂得了知识的重要性,还激励我努力学习。大家有时间,一定要看看这本书。

最新《童年》读后感 篇7

今年寒假,妈妈向我推荐了一本高尔基写的《童年》。听妈妈说,这是她小时侯很喜欢的一本书。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一下子就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

故事主要讲了四岁的阿辽沙因为父亲去世,来到了外祖父家,后来随着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暴躁的外祖父给阿辽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最初的创伤。只有外祖母的爱让阿辽沙没有被困难压倒,让他没有失去对未来的希望。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了:只有斗争才能活下去。

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我眼前仿佛出现了阿辽沙在外祖父家受苦,过寄人篱下的凄凉生活。想想他,再看看现在的我,我真感到自己太幸福了。阿辽沙从小就失去了父爱,而我从小是爸爸妈妈宠着长大的,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要什么有什么。阿辽沙从小就呆在家里干活,帮妈妈分担家务,他从不抱怨,过那么艰苦的生活还勇敢的去面对。和他相比,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太幸福了,我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做一个像阿辽沙那样懂事、勇敢、勤劳、善良的好孩子。作文

最新《童年》读后感 篇8

读了高尔基著写的《童年》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拟,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糊口更起艰难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因为家景贫寒,高尔基上学时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五颜六色的不协调打扮服装,引起了同学们的冷笑。有的同学还给他起外号。和高尔基比拟,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有的仍是高档的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由于尽管有这么好的前提,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经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了。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褴褛换钱。每逢不上学的日子,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命运运限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假如命运运限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下落。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糊口,比拟上下,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糊口,有什么理由不加倍自己的学习呢?

我合书沉思,不禁思绪万千!

最新《童年》读后感 篇9

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很悲惨。

阿廖沙3岁丧父,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開始降临到他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他,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但外祖父也有慈爱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端正瘦小的身体轻贴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生活,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他讲着讲着,在我眼里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他一直讲到天黑,待他亲切的和我话完别之后,我才知道外公并不凶狠,也并不可怕。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在現在許多孩子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他们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個個在家都是“小皇帝”“小公主”。根本不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读后感范文(通用9篇)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童年读后感范文(通用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童年读后感范文 篇1

读完了这本厚厚的《童年》,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惭愧与懊悔,看看自己现在的生活条件,想想作者的坎坷经历,不禁感叹:生活怎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差距。

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慈祥的姥姥来到了姥爷的家中。在这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也看清了许多东西:他看到了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粗野的两位舅舅;遇到了朴实仗义的朋友“小茨冈”;还有与他朝夕相处的吝啬、小气、贪婪、专横、残暴的老爷。。。。。。阿廖沙的每一天几乎都生活在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钩心斗角的争吵之中。在善良与邪恶之间,阿廖沙懵懂地明白了一些道理。

与他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痛苦与斗争,无忧无虑的生活在父母包围的幸福中。仅从这一点来看,我们与阿廖沙就已经有了天壤之别。我们拥有无忧无虑的生活,拥有父母满满的爱,但是我们对此早已司空见惯。我们并没有满足于现在的生活,还想奢求人世间更多、更好、更想要的东西。

我们经常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是我们还是没有满足。曾几何时,我们因为同学的名牌服装而丢弃了自己还崭新的衣裳;曾几何时,我们因为饭餐不合口味,而扔下碗筷;曾几何时,我们遇到困难就跑向父母怀抱。我们只知道一味地向父母索取,去从没有感觉到有一点不应当。我们生活中的困难有父母来承担,根本用不着自己独自在“人间”闯荡。现在,我们应该重新审视曾经的一切,不应该再像以前一样,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应该勇敢坚强。

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学或珍惜,珍惜我们拥有的美好生活。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自立起来,遇到问题时要勇敢担当!

童年读后感范文 篇2

高尔基的《童年》是一本名著。寒假的一天,我坐在书桌前翻开了它,并认真的拜读起来。

主人翁阿廖沙的童年经历打动了我。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俄罗斯小市民家庭里度过的,家庭中充满着贪婪、残忍、愚昧。但就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着一个勤劳、坚定、善良的老祖母,她每天晚上带给阿廖沙很多故事,使阿廖沙的童年也有着一些美丽的回忆。

故事中的阿廖沙还认识着其他很多人,有房客、三少爷等,这些人都深深影响着阿廖沙,阿廖沙从他们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成长得非常快速。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无忧无虑的。我们不需要考虑衣食住行、不需要处处防备察颜观色、不需要象阿廖沙那样,只有11岁就要到社会独自闯荡。

《童年》阿廖沙的原型是高尔基本人,我深切的感受到与作者童年相比自己是幸福的,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同时应该反思自己的奢侈。

童年读后感范文 篇3

《童年河》是散文家赵丽宏的一部小说,虽是第一次写小说,可书中的人物却写得栩栩如生,我虽是第一次翻开这本书,可书中的人物却像生活在我的生活里。

书中的主角叫雪弟,他和他的外婆原本住在乡村,但爸爸妈妈却在城里打工。7岁那年他和爸爸来到上海,这里的的一切都是盛大而又陌生的,新奇而又充满危险的,对他来说,这里就是一个新的世界。本书拿在乡村的无忧无虑和在大上海的麻烦连连做比较,从而让后面雪弟思念家乡、外婆、有合理的解释。

雪弟来到大上海遇到许多麻烦,但无巧不成书,使他遇到一群好朋友:小蜜蜂、牛嘎糖和唐彩彩。同时也弥补雪弟失去朋友创伤。让我最喜欢的是其中的这样一段:童年就像一条缓缓流淌的河,无论你在将来的哪一个时段回头望,他都静谧美好,能让你思绪的鱼在其中得到温柔的抚慰。

是啊!童年是每一个人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候,也许考试一百分、也许是第一名、也许交个朋友…这些都会让我们快乐。《童年河》一书就是由一个个或小或大的片段像我们展示一个美好的弄堂。用作者的一句话:片段在短,角落再小,如果能展其风韵之绚烂,绘其情境之精妙,再小,也是美的。

《童年河》一书,值得一读!

洪雪弟的童年有小河陪伴,阿爹后来接他去上海,他只好离开他温暖的老家。上海的苏州河要比乡下的河大得多。可是雪弟认为老家的河比这更亲近,更自然。雪弟初到上海便迷路,不过幸好有一位好心肠的老爷爷送他回家。洪雪弟在弄堂里结交小蜜蜂、牛嘎糖,在学校里认识彩彩,他爱窜门,经常约朋友在苏州河边上玩。雪弟爱闻汽油味,他藏在车子后面想闻个够,结果被熏得差点晕厥,你们瞧,他好顽皮吧。

雪弟喜欢在河边玩,而且还结识很多朋友,一次和同学们在桥上玩,看见有人从桥上跳下去,同学们就说,这人真厉害,互相之间就打赌,但是雪弟就真的敢跳下去,他真勇敢,当有人掉落到河里,雪弟不顾自身安危奋不顾身跳到河里救人,我感动极。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生命的河床中流过,它流得缓慢,又流得踹急,你无法将它留住。它扬起的涟漪和浪花会轻轻的拍击你的心,让你感觉自己似乎总是没有长大。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让我们珍惜吧!童年是快乐短暂的,我们要在童年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生命的河床里流过,它留得那么缓慢,又那么湍急,你无法把它留住,它的涟漪跟浪花会轻轻地拍击你的心,让你感觉自己似乎总是没有长大。

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里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主人公雪弟在农村长大,习惯了与亲婆一起生活,阿爹却突然带他去上海,虽然这其中有一百个不愿意,但他还是来到上海,成为了一名上海人,在这之后,雪弟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他刚到上海时,他为了躲避同伴嘲笑而迷了路;为了满足自己对汽油味的追求而整天都在“追屁”;因为自己奇怪的想法便养起了蚂蚁他还吃过“大板”、跟阿爹一起去大世界、偷吃了阿姨送来的苹果……。雪弟还交到了许多好朋友:唐彩彩、牛加亮、米峰……他们曾经一起探险过传说中的“鬼屋”,一起经历过各种悲伤、快乐。雪弟还因为特有的天分,他在图画课上展示自己绘画的天赋,得到老师的欣赏,参加了学校的墙报小组,成为了墙报小组里年龄最小的一员。雪弟要面对新环境,结交新的伙伴,认识形形色色的人,面对许多新的事物。这些构成了雪弟五彩缤纷的童年。

最难忘的是有一次,雪弟为了救掉下河的伙伴们,冒着生命危险,跳下河救人,却伤了自己的额头。雪弟这种舍己救人的品质让人刮目相看,最关键的时候,雪弟没有被吓哭,他选择了勇敢面对,所有人都应该向他学习这种无畏的精神。

童年,是美丽的、是快乐的、是难忘的……它就像一条河,承载着我们无限的记忆,永远环绕着我们!

童年读后感范文 篇4

在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是有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在这本书中,让我体会到了主人公阿列克赛童年的艰苦。

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只好跟母亲来到外婆家。在外婆家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欢乐,很多人因为贫穷而早早地病死了,他的好朋友茨冈也被他的俩个舅舅害死了,只有乐观的外婆经常会保护他,可后来他的妈妈也因病死了,最后他被外公赶了出来,只好过着流浪的童年生活……

想到阿列克赛的童年是多么的艰苦,而我们的现在的童年是又多么的幸福欢乐,以前我总是感到不满足,现在想想真的很惭愧。以前我还怕这怕那,遇到一点点的磨难都会哭哭啼啼,看了《童年》以后,使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任何事都可能会遇到磨难,我一定要勇敢地去面对,今后不管有多少磨难等着我,我都不会退缩,要勇于尝试。

我一定要珍惜现在幸福欢乐的童年,不怕磨难,长大了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童年读后感范文 篇5

前些日子,我阅读了许多名著,其中有一部名《童年》的名著,反复读了几回后,我的心情难以平静。故事是围绕一个叫阿廖沙的小男孩开始的,由阿廖沙父亲不幸病逝开始,经由阿廖沙一点一点的成长,更了解了社会的真实,然后由于母亲的病逝而被外公赶走到人间结束。

阿廖沙在这段日子里,熟悉了贪婪、自私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以及喜怒无常的外公,四周的一切都布满了残酷、野蛮、愚昧、贪婪,这是一个典型的旧社会的小市民的家庭。第一次我阅读的时候,曾以为这本书内收留就是批判沙皇时期的黑暗与旧社会人无知、贪婪。实在不然,但我第二次阅读时才发现,这并不是单单的黑暗,在主人公的身边实在还有许多朴重、善良的人,例如阿廖沙的外婆,她用故事教导着阿廖沙成为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还有朴实的“小茨冈”教会了阿廖沙如何去面对糊口的难题……等等还有许多人,在潜移默化的教导阿廖沙成为一个朴重的人。

假如没有他们,我敢肯定阿廖沙一定会变成一个贪婪、自私、无知的人。良多人读完这本书都会以为阿廖沙糊口在一个黑暗的时代,实在假如你再仔细的阅读,一会发现,在这黑暗的年代也不缺少但愿与光明。的确,永远都不会没有但愿。固然我们现在糊口在一个布满光明的时代,但总有一些事令我们绝望,但是,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我们只要有决心信念与勇气,光明终究会到来。作文

童年读后感范文 篇6

读了高尔基著写的《童年》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拟,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糊口更起艰难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因为家景贫寒,高尔基上学时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五颜六色的不协调打扮服装,引起了同学们的冷笑。有的同学还给他起外号。和高尔基比拟,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有的仍是高档的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由于尽管有这么好的前提,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经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了。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褴褛换钱。每逢不上学的日子,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命运运限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假如命运运限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下落。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糊口,比拟上下,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糊口,有什么理由不加倍自己的学习呢?

我合书沉思,不禁思绪万千!

童年读后感范文 篇7

每个人都有童年,有的是纯洁天真的,有的是幸福美满的,有的是平淡无奇的,也有的是艰难困苦的。我相信,大部分的人的童年一定是前两种,可以无忧无虑的在家人的爱中成长。但还有一部分人的童年是第四种,挫折不断,困难重重,生活在一个冰冷,没有爱的世界里。于是他们便学会了在艰苦的环境中顽强的生长。如果不相信,那么就去《童年》这本书中寻找答案吧!

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从阿廖沙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阿廖沙去“人间”混饭吃结束。他的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的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廖沙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的昏死过去。再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尽管这尽人激愤和狂怒的童年以及身边这些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但阿廖沙并没有被这些黑暗的丑事和腐蚀人的恶势力所压倒。他反而被锤炼成了一个坚强、勇敢、正直的人。因为在黑暗的现实中,还有善良、正直的种子,而这些种子,则是阿廖沙那个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的外祖母种下的。是她让阿廖沙看到了光明,看到了美好生活的希望。

而现在的我们,遇到一点儿小挫折就放弃了,就停止了奋斗和前进。当今网络上有一句话“在哪里跌倒了,就在哪里多趴一会儿。“很多人看到后都是一笑而过,却没有一个人真正思考过这句话,因为这句话说的就是现在的我们。没有理想,没有目标,没有追求,经不起生活的大风大浪,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还没开始奋斗就觉得自己一定不行,一定办不到。但是只要我们努力奋斗,为了梦想坚持不懈、执着拼搏,再大的风浪也算不了什么。失败是留给胆怯懦弱的人,他们不应该也没有资格享受成功的喜悦。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虽然童年没有像阿廖沙那样辛苦,但我们更要成为像阿廖沙那样勇敢、正直,坚强和善良的人。

童年读后感范文 篇8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书中写了阿廖沙的童年。阿廖沙的父母去世了。外祖父经常喝酒,喝醉酒后就会打他、骂他。不仅外祖父不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总是欺负他、欺辱他。家里只有外祖母一个人疼爱他,在外祖父打他时帮助他、在两个舅舅欺负他时保护他。其实,故事中的主人公——阿廖沙,写的就是高尔基自己,这个故事也就是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虽然每天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你想要做什么,父母就会尽量帮助你完成;有人欺负你,大人们都会毫不犹豫地保护你。你整天在家里过着皇帝般的生活,但你有没有想过类似高尔基那样的人的处境?他的父母去世,他已经那么不幸,而且他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外祖母是他唯一的支靠,他在童年这段本该美好的时光中,承受了多么巨大的痛苦啊!

所以,我们知道高尔基悲惨的童年后,是不是应该更加珍惜如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让我们努力抓住童年的尾巴,认真学习,与同学们团结友爱。我们处在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中,有着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要是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眼看童年就快要溜走了,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因为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让我们抓紧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

童年读后感范文 篇9

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童年是充满阳光,值得回忆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童年却很悲惨。

阿廖沙3岁丧父,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生活開始降临到他头上。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他,使他幼小心灵出现了阴影。但外祖父也有慈爱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端正瘦小身体轻贴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生活,他话语沉重,滔滔不绝。他讲着讲着,在我眼里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灰船逆流而上。他一直讲到天黑,待他亲切和我话完别之后,我才知道外公并不凶狠,也并不可怕。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童年是灿烂,是幸福;是没有烦恼痛苦,更是无忧无虑。在現在許多孩子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他们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個個在家都是“小皇帝”“小公主”。根本不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童年相提并论,年代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美好童年来之不易啊!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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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1

尽管人类已经发展到了信息和航天时代,可是人们对时间和空间的认识还停留在一千多年以前的水平,时间和空间到底存在不存在,时间和空间到底是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一直苦苦追问。人们对时间和空间的困惑是现代科学探索迷茫与混乱的主要原因。时间和空间问题是挡在科学理论发展道路上的两座高山,不逾越这两座高山科学就无法向前发展。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们将一年分割为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中国还将四季细分割为24个节气;人们将一天分割为上午、中午、下午、傍晚、午夜、黎明,中国还将一天细分为多个时辰。

霍金先生是如何看待“时间”这个观念的呢?文中说过“直到本世纪初,人们还相信绝对时间。也就是说,每一事件可由一个称为“时间”的数以唯一的方式来标记,所有好的钟在测量两个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上都是一致的。然而,对于任何正在运动的观察者光速总是一样的这一发现,导致了相对论;而在相对论中,人们必须抛弃存在一个唯一的绝对时间的观念。代之以每个观察者携带的钟所记录的他自己的时间测量——不同观察者携带的钟不必要读数一样。这样,对于进行测量的观察者而言,时间变成一个更主观的概念。”

远古人类有了简单的思维活动后,从白天黑夜的交替,月亮圆缺的交替,季节冷热的交替,逐步产生了日,四季,年的认识,这些都是个体对时长的感觉与认识,还没有上升到时间的概念。

牛顿对时间感觉是正确的,但是,牛顿认为"时间是客观存在的东西,无疑是错误的。宇宙并不存在时间这种东西,时间是人为的产物。

下面我们再来聊聊空间。通过阅读,我明白了,我们这个世界是二维空间,和三维空间很相似。打个比方,一只蚂蚁要从纸的这头到纸的那头,不能往前也不能向后。假设纸无限大,那么蚂蚁就永远到不了地点了。那么如果说蚂蚁将纸用口水破出一个洞来,是不是就可以瞬间到达他要去的地点呢?对的!这也就是四维,五维甚至十维、二十六维的奇迹!

有人坚信只要科学家们够努力,是有五六维空间的;有人说,我们最多也就只是能够接近五六维空间,但并不能真正找到;还有人认为,什么五六维空间啊?根本没有这回事儿!虽然也有人赞同二三点,但是更多的人、更多的科学家都还是赞同第一点的。

今天,我深深地和大家一起了解了时间与空间,其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联的一些科学知识。例如:相对论......霍金先生在坐在轮椅上时还能完成如此伟大的著作,有如此顽强的毅力,怎能令人不佩服?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2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

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

这本书让我联想到很多的事情,世界万物的形成,人类及各种动植物的最初形态-成长-发展-衰亡的过程和轮回;就像草,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各种小草。它们在冬天会枯萎、发黄甚至死去。但是,每年的春天一到我们又能见到翠绿的草原,正是应验了一句古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试想这不也是一种死亡后的重生吗?

在地球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渺小得如一粒沙子;在整个太阳系中,地球也只不过是千万星球中的一颗;而在宇宙中,太阳系是不是只是渺小的一个,我们人类的位置又是在哪里呢?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取代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现在的太阳系、现在的地球以及现在的人类和现在的美好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己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3

从识字以来,我读过很多书:《西游记》《俄罗斯童话》《上下五千年》……然而,现在五年级的我有些不满足于这些书了,开始对《前世今生》《时间简史》一类讲述哲理、科学的书兴趣盎然。虽然初看上去,这些书枯燥无味,但是细细品味,却常常引发我无限的思考与遐想。下面,来说说我读《时间简史》的故事吧。

第一遍读《时间简史》时,我只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大都是跳读,略去了那些艰涩难懂的部分,只看有趣的内容。但即使这样,仍觉得无聊,先后也只是翻了两页,便束之高搁了。

直到有一天,无聊的我,抱着好奇的心,再次打开了那本黑色封面的《时间简史》,低下头,静心地品味起来。我随手握起铅笔,点点划划,慢慢记下自己的疑问,一跃而出的灵感……咦!什么时候那些黑白的文字渐渐生动了起来?慢慢地,我被带入了一个科学的世界:与亚里士多德观赏水、火、土、木几颗星星的变化;与托勒密一起钻研宇宙中心的秘密;与哥白尼、伽利略一起用真理、事实来推翻错误的理论……一页一页,我认识了伟大的发明家爱因斯坦,坚持真理的伽利略,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我了解了反粒子、对偶性、小圆周、光子的概念……与此同时,我也提出了不少疑问:宇宙的中心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每颗行星的小圆周都是一样的?在恒星光谱中,什么颜色代表最热,什么颜色代表最冷?行星与恒星各是怎么形成的?……一堆数不清的疑问,让我不断地查电脑,翻阅其它工具书,甚至用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像唐僧念经一样在爸妈耳边不停地问,问到二老大声喝斥也浑然未醒。无尽的问题萦绕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我对《时间简史》的兴趣也更加浓厚了。看到后面,不少先前的疑问迎刃而解,那种豁然开朗的滋味让我欲罢不能。

有时候我也会自己去做试验。我尝试和伽俐略一样,从楼上同时扔下两个质量相差很大的瓶子,看看它们是否同时落地;当看到书上说:“飞船在太空中直线飞行,路径影子投到地球上的二维影相就显明是弯曲着”时,我也尝试着用铅笔在地球仪上测试;读到“视差”这一段时,我也试过坐在车上看远处一点也不动的太阳……那时的我,竟也感受点儿“科学疯子”的味道。

在读完《时间简史》后,更多的书成为了我的阅读目标:《果壳中的宇宙》《玛雅历法》《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感谢《时间简史》为我打开了科学探索的大门!有时候,我也想过,以小学的水平来读这一类书,是不是太困难,太“不求甚解”了呢?因此,我开始放慢速度读,一点一点“煮”着读,思考研究着读。

这几本书便成了我无声的老师,将知识一点一点地送给我,引领我走向神秘的科学世界。虽然深奥难懂,但是依旧情有独钟。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4

这个春节花了半天时刻看《时刻简史》,实话说虽然这本书已然经过编撰,评述已经更加通俗易懂,但是从小物理成绩就差的我读起来依然稀里糊涂,贸贸然写下一点读后感表示一下对自我的嘲讽。

看过《时》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整个物理学是人类在归纳对宇宙和时刻的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从哥白尼到伽利略,再到马赫,牛顿,以及之后的爱因斯坦再到当代的霍金。都是后人在归纳前人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然后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的过程。牛顿说他不是个伟人,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这个道理。伽利略透过研究哥白尼的地心说而提出日心说和地动说,牛顿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再提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再到此刻霍金的时刻简史,他们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加上自我的思考,归纳提出了新的理论。可见没有事物的发展是一触而就的,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是来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不断地孜孜以求的思考,辩证和归纳。

虽然从小物理很差,但是我一向以来对天文和地理很感兴趣,中考时候地理甚至还拿过满分,只是对理论物理这样的抽象的纯理论基础学科明白起来很困难,肯能是抽象思维潜质不足吧。因此看了《时刻简史》后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还是有一些自我的看法。

《时刻简史》在我肤浅的认识看来是向读者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整个宇宙是一个服务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小到基本粒子,大到小行星,彗星,行星,恒星甚至星系都是跟这个服务器连接的一个节点,他们独自运行又透过服务器相互关联,依靠各种基本物理法则相互作用。服务器的运行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不可存档当然也不可能回档。各个节点之间透过各种光波等来通讯,正因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各种光波在传播路径上受到的各种影响等原因产生网络延迟,导致节点之间的通讯并不一样步。节点由于自身运行速度的质量等等原因导致相对于其他节点的运行时刻是不确定的,但是每个节点相对于整个服务器的运行时刻确是固定的。因此在A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和在D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可能得出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而在服务器观察A,B,C,D节点状态的结果是确定和一致的。这又让我联想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个服务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服务器的一个节点,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特点,各自生活的圈子。很多人看似遥不可及,却在这个大的服务器下方相互影响,哪怕是十分细微的。有一个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认为哪怕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两个人之间只要透过6个中间人就能够建立联系,这是透过超多统计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反过来

看这个宇宙,我认为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节点能够让宇宙中遥不可及的两个互不关联的节点建立最短的联系路径。这就像一些物理学家正在研究的虫洞理论。

我坚信按照目前人类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多少代人就能够让咱们人类走出太阳系,甚至走出银河系,在宇宙这个服务器肆意漫游。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5

逆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倒流。

超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跳跃。

逆时和超时,在大家看来,无非是两个新名词,不用提去实现了。但是,假设在宇宙中有虫洞存在,两者就可能实现。

超时空旅行,也就是从A时点瞬间跳跃至B时点,不用再经过A、B之间的时段。看过《哆啦A梦》的朋友可能会联想起哆啦A梦的航时机,乘坐航时机可以到达未来或从前的世界。那么,如何进行超时空旅行呢?

超时空旅行有个前提条件:假设100是光速,就是要把宇宙飞船加速度达到99.99,还差0.01就到100。当近光速行驶一段时间后,就会到达将来的一个时段。譬如,小明从8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9点钟到达。小军从9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10点钟到达。当然,你不只有一个小时可以越过,有二、三、四、五、六个小时,甚至一年也可以越过。而且,在未来的世界里,你可以见到另一个你,另一个你的妈妈、爸爸呢!

逆时空旅行,是从B时点瞬间返回到A时点。它的前提条件是要超越光速。这似乎无法达到。现在,有家公司制造的火箭能加速到99.99,但仍未达到位居第一的光速。唯一的办法,就是寻找宇宙中具备弯曲空间条件的虫洞。何谓弯曲空间呢?就是能将时空弯曲的物质,缩短了A、B之间的距离为弯曲空间。假设地球与比邻星之间的距离是200光年,那么如果虫洞存在的话,它可以为地球与比邻星之间提供已经缩短了的捷径:可能是150、100光年,甚至更近的距离。当飞船通过虫洞飞速行驶时,它一定能打破光速堡垒,回到从前。而且同超时空旅行一样,能看见当时你的家人和当时的你。遗憾的是,至今科学家没有在宇宙中找到半个虫洞。

我相信,在未来,一定有更多惊人的发现和发明,一定有更多的机器会超过《哆啦A梦》中所描述的!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6

在继续阅读《时间简史》时发现,远没有想象的轻松。为了回归编程学习,我决定放弃认真读完《时间简史》的承诺。于是,只草草读过,留下好多不解。

总体上没有改变我读完前两章得出的结论。宇宙学是荒唐的。大爆炸理论,黑洞假说,可能是无稽之谈。探求宇宙的开端和终结是荒谬的。

连霍金自己也改变了想法,认为宇宙的开端没有奇点。霍金也说过,所谓黑洞并不存在。

我认为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的概念还是有必要存在。抛弃绝对时间是一种度量上的无奈。把时间与空间相绑,是一种量度上的需要。时间无始点无终点,空间无小限无大限,不容怀疑。

人类受可见光可感波的局限,只能在一定范围了解宇宙。借助科技手段可以有所突破,但也不是无限度的。地球外宇宙间的生命现象,有可能存在。同时因为空间无小限,所以甚至地球上微观领域也可能存在我们看不见的生命。微观世界也许有类似星系一样的结构。微观领域有智慧生命都是有可能的。无非是可见光可感波不是一个量级而已。我们看不见他们,他们也看不见我们。

物理学是近似的理论,超越界限就是谬误。构建所谓统一的理论也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试图探求宇宙起源和更深层次的微观世界,只能是狭隘视角的胡乱推断。认为宇宙有始终,时间也有始终,微观世界有基本粒子,更是人类看不到永恒和无限的偏见。

相对论关于光速不变的假定,宇宙学中有关星系距离和速度的测量,我认为有不可靠的成分。太阳光8分钟到地球也许可信,N多光年的说法则可能是谬以千里的。这里的谬以千里是比喻荒唐的说法,真能误差千里可能是相当精确了。我甚至怀疑,所谓椭圆轨道的说法,都是测量误读的产物。实际时间和空间的测量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也正是相对论生存的土壤。

人类不能奢望探知借助一定手段可见可感外的宇宙及微观世界。否则就是迷信。需要和可能就是我们有作为的范围。可知论应该在这个范围内成立。这个范围会不断扩大,但一定会有不可知的范围。可知论与不可知论需要在人类需要和可能的范围内统一起来。人类需要警惕的是,在不可知范围迷信和欺骗泛滥,或做无味努力和浪费。

有时间我会进一步看《时间简史》。但我必须先告一段落回归正事了。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7

这个寒假,我读了著名科学家史蒂夫霍金的《时间简史》。

读完了全书之后,我脑中一向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以往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终会坍缩?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此刻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明白,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一样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可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提高,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先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最终,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提出的理论。首先我们应当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好的环境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培养自己的本事。其次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当盲目听从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应当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应当多多向教师请教,毕竟教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更加丰富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当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本事,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8

霍金的《时刻简史》是那样的富有想象力,读完后。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没留下,想象的东西还是有的。时刻,空间,物质,在加上主观活动意识,或许就是对整个自然世界的抽象了!

时空,这个概念在百度百科里面有更为详细的解释,爱因斯坦提出的新词,他将现实世界的空间抽象为三维,在加上时刻一维,四维时空。在那里边,关于空间的争论不一。那里边也不乏想象的东西。咱们能够感知的空间就是长,宽,高,以及时刻也能被感知。时刻,是空间中的物质变化有了一个合乎咱们逻辑的秩序,规律。笛卡尔的坐标系的提出,这个贡献对人类有着太大的贡献了,高中时,咱们的数学老师常感叹,有了坐标,只有你高兴,能够把所有的东西放到坐标中!

那是,一句在平凡但是的话了,可此刻才明白那里边的包含的思想!可惜的是,咱们从此不再领悟数学了!把整个整个世界放到坐标系中,不违背他的意思。但是,为了到达想要到达的目地,就需要在这个目标上对其进行抽象。我也不知道,要干什么的,因此也不知道怎样抽象!姑且,先加个简短的广告吧!央视那个《坚信品牌的力量》的广告很有美感。融中国传统水墨艺术与现代气息,漂亮!计算机的领悟,是我了解到了它的制作原理!先看头顶的电棒吧!它欺骗了咱们的眼睛!

高中时,还是那位数学老师告诉咱们的!那时尚小,也就认为就是那样的!如果,用时刻与电棒的电流图像表示,它是间断的!离散的!不连续的!但自然的界的所有物质的变化的时刻函数是一个连续的线(找不到一个严密而又科学的词来表达此点,任何物质都是有存在周期的,因此要有两个端点,但它不是线段,这个曲线段还比较适宜些)。如果,电棒是二维坐标上的小骗子,那么,那个漂亮的广告动画就是在三维坐标上的大骗子了!同样的以一个视觉暂留!换汤不换药!这个广告长了些!如果把咱们空间全部的看作平面的话,咱们也是平面人,在有关神话的电视剧中看到过这种艺术手法!这个假设实现了所有期望成为演员人的一个梦想!在此,所有的人都是演员!可在那个未知的世界中不知又没观众?

朱光潜老先生的那篇《看戏与演戏》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只要有人演戏,就必须有人看戏,有人看戏,就必须有人演戏!这是一种辩证法!因此,未知中好像有观众!但是,我的假设是不成立!前提是咱们是不是平面人!当咱们看到所有的观点都藐视正确的时候,所有观点的出发点也就是立场或是基础的正确性,需要个性的注意!

最新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9

关于霍金其实我只有一些朦朦胧胧的印象,比如“运动神经元疾病”、“黑洞”、“《时间简史》”,但是他到底是研究什么方向的我不知道,他有什么重大研究成果我也不知道,估计我也看不懂。

可是霍金去世了。

对霍金一点都不了解的我却感到这是物理学的一大损失,我知道还有好多和我一样不是非常了解霍金的人和我有着一样的感受。想起在图书馆借过的时间简史只看了一点

想起很多次作文借用你的名字提到要向你学习如何不屈服命运的安排,想起宇宙大爆炸理论的那个宇宙从一个点要扩张到哪里才是尽头,想起媒体上你的那些预言会不会实现,想起你全身瘫痪卧在轮椅上的束缚和你自由的思想会去到哪里才是尽头,想起有人说不了解全部你就没资格怀缅就想给这群无知的人一个白眼明明什么都不了解,可还是觉得你的离开有点难过有点惋惜,这大概就是霍金的伟大之处。

科学不同于文学,文学是贴近大众的,翻开书就可读的,可是科学不是,科学始终和大众保持着距离感,大众看到的科技方面的新闻更多感到的是不明觉厉 这也就使得科学家在大众眼里是不熟悉的,有距离感的,可霍金不是,霍金一本《时间简史》的在青少年中的普及程度几乎能与幼儿阶段的《十万个为什么》并肩,他成功地做到了把科学推向了大众,大众也会永远永远地记住他。活大爆炸里再也不会有他客串。很好奇下一个指引人类前进的科学家是谁。

我对高深的物理知识一无所知,但还是感谢他为科学所做的一切,如果没有这些充满创造力的人,我们可能还在农耕时代吧,谢谢所有的科学家,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感谢你们让我们期待更好的未来

虽然之前也有很多名人的逝去令人叹惋,但是霍金先生的离开真的让我很难受,就像一个长辈和偶像的离去一样。

一位伟大的科学家大抵也是一位哲学家,霍金一定是这样的,经历了这么多他大概已经不畏惧死亡了,对于霍金,死亡可能意味着解脱与释放,我们应该为他感到高兴,因为他终于再也不需要被他的躯壳束缚了。想他的时候,望望星空,他永远活在那里。

《孤独之旅》的读后感分享通用9篇


读书提高了我们的文化水平素质,增长了我们的社会阅历。在读作品时,您一定被其中的情感所打动。最好将其读后感写下来,作为你的积累和感悟。一篇好的作品应该有哪些要素?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孤独之旅》的读后感分享,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孤独之旅》的读后感分享(篇1)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孤独之旅》它的作者叫曹文轩。这本书里有十多个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叫《田螺》。

从前有个大人叫何九,他问大家借了钱,说是买一条公用船,船买来了,可是,第二天,何九却说船丢了。大家都说是何九偷的,因为何九半年前从牢里出来。从此何九一直努力拾田螺,有一个叫六顺的小孩也和何九一起拾田螺,十几年后,何九老了,六顺拾田螺的钱给了何九,并说船是他拿走的。几天后一个新木船出现在河边,而何九却不知去向。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无论做错了什么事,都要勇于面对,要努力想办法,改正错误。如果不这样做,你就失去了别人的信任,这样的话你将一无所有。

有一次,我考了78分,80分都没考上,我回家怕妈妈骂,就把试卷藏了起来,没告诉妈妈,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生怕被妈妈发现,又担心明天没法向老师交差,就这样熬到早上。结果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就连说带骂的教训了我一番。事后想了想,如果我在试卷发的当天给妈妈看的话,就不用挨骂了,说不定,妈妈还会认真的教我呢。哎,真是后悔啊。

做错了事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要埋在心里不说,要勇于面对错误。

《孤独之旅》的读后感分享(篇2)

《孤独之旅》读后感500字:

每次引导孩子们阅读《孤独之旅》时,我总会欲语泪先流。

《孤独之旅》是曹文轩《草房子》中一段文章,这篇文章本写了杜小康一段平常的孤独的人生之旅,每次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总?会想到我求学时那一段孤独之旅,以至于我经常潸然泪下,这一次当我讲叙述到到杜小冒着风雨找鸭子时,我竟然泣不成声,孩子们忽闪忽闪眼睛注视我,也许他们并不能体会到我的心情,但我想他们一定会为哽咽之声震撼,课后有的孩子问我:老师真的有那么一段孤独旅程吗?我点头表示肯定,我又对他们说,每个人都会经历这么一段,只要闯了过去,就能达到春暖花开的境界,你们也不会例外。

曾几何时,我的学生苏菲在微信上对我说:“老师,你知道吗?你的《孤独,真好!》这篇文章对我的影响最大,特别是当初初中毕业后,当我对未来感到迷茫时,是你的这篇文章让我重新树起了信心,让我浑身充满了力量。以至于我走到了今天的工作岗位。因此我应当由衷地谢谢你这篇文章。”

假如说《傅雷家书》我是在敬佩中读完的,假如《平凡的世界》我是在同情怜悯中读完的,那么《草房子》我则是在被猫抓的心情中开始的,本以为我一周能顺利完成,可出乎意料的是时到今日只仅仅读了秃鹤这一节,不是我没有时间,而是我情不能自已,控制不了自己的情感,当这种感觉消失后再拿起来时,它却再一次袭来。

居里夫人曾经说:“我应感谢在巴黎孤独求学经历。”杜小康应该感谢放鸭子时的孤独奋斗旅程;也许我也应该感谢我的那段孤独旅程吧!

《孤独之旅》的读后感分享(篇3)

《孤独之旅》读后感550字(1)

曹文轩在《孤独之旅》中写道: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随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着他的身心。在一场暴风雨后,他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与杜小康相比,我们的学习条件、家庭条件都比他好,起码,我们不至于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在人生的旅途上,每个人都要长大,我们也不例外,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笑着面对一切。

鲜花与荆棘相伴,阳光与风雨同在,希望与失望并存,我们不能否认。但我们能只看到“鲜花、阳光、希望”,而不看到“荆棘、风雨、失望”呢?能,我们一定能只要我们有杜小康那样坚忍不拔的意念。

遇到失败与挫折,勇敢地去面地面对吧。你会发现阳光就在风雨后。不被困苦所吓倒,以坚忍不拔的心态高挂前进的风帆,你必将像杜小康一样到达成功的彼岸。

坚忍不拔的心态能够帮你炼就一双“火眼金睛”,能让你在困境中看到希望,在失败中瞥见成功,在风雨中看到彩虹。

坚忍不拔态度最好的体现就是笑对生活。一位哲人曾经说过,失败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笑,你对它哭它就哭。我们何不笑对生活呢?

笑对生活,烦恼如过眼烟云。

笑对生活,困难一击即破。

笑对生活,成功就在脚下。

朋友,请以坚忍不拔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吧!做一个坚强的“杜小康”吧,扬起你的笑脸来,我相信,生活也会对你微笑,幸福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孤独之旅》读后感550字(2)

除了穿越黑夜的路,人们不能到达黎明。

纪伯伦

我曾经一度认为,我们是被抛到这世界上来的。只因世界偌大却空旷,我们无处躲藏,从而衍生了胆怯与孤独。

可当我阅读到《孤独之旅》中杜小康的成长蜕变的片段时,我才渐渐清晰地意识到,我错了。生活中处处充满阳光,就算是黑夜里也会有影子,身处黑夜里也不至于被黑暗侵蚀、吞没,更何况,我们还能穿越黑夜,去寻找黎明之路。

正如经历暴风雨洗礼后的杜小康把脸埋在鸭的蓬松的羽毛里哭泣一样,这哭,并不是悲哀,而是他穿越黑夜,战胜孤独后的喜悦。而我呢,我何时才能把头埋进臂弯像杜小康那样好好地哭一场呢?

除了穿越黑夜的路,我们不能到达黎明。

或许行走在黑夜里,潜伏在黑暗中的孤独会从四面八方袭来,如同四堵高墙困住你,让你只看到长方形的四角天空。你推不开的是墙,推得开的也是墙。只不过一种是由砖堆砌而成的石墙你推不开。而另一种是衍生胆怯、孤独的心墙你推得开。

我轻轻苦笑,只把头埋在书堆里。我知道,我必须安于这种单调,琐碎的生活。正如《孤独之旅》中的杜小康一样,耐得住寂寞,学会坚强,微笑面对生活,才不至于被孤独所侵蚀、吞没。

黑夜里,我静静听着那些漫长的岁月。或许昨天我还在被孤独所牵扰,此刻,只瞬间就被冲散得支离破碎。因为我在推开心墙,穿越黑夜后,蓦地,看见刺眼的倾城之光!

《孤独之旅》的读后感分享(篇4)

每一天,当你睁开眼,除了风声,周围一片寂静;除了蓝天和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就只剩下鸭群的陪伴;除了父亲排徊的身影,就只剩下自我孤身一人。那是多么的孤独啊!然而这篇文章的小主人公就是在这孤独的环境中成长,学会了坚强。

小主人公杜小康,因为家庭变故,不仅仅失学,还要离开母亲和小伙伴去放鸭。在这孤独的旅程中,他哀求过。哭过。甚至连做梦都想回家。渐渐的,他明白回家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开始没有那么恐惧了。可是厄运却在一次降临——一场暴风雨,使他的鸭群走散和父亲走失,可是他并没有哭,他变了,他变得坚强起来了。

小主人公经历了许多跌荡起伏,可是他没有放弃生活,最终在一场暴风雨中学会了坚强。从主人公的遭遇,我们能够明白,逆境不是末日,在逆境中磨练出来的是一把“宝剑”。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因为失聪,使他变得孤僻,甚至狂躁,可是他仍然坚持创作,在那孤独的日子里,他没有沮丧,反而是逆境,让他谱写出了不朽的乐章。

不要害怕逆境,要像逆境勇往直前!

《孤独之旅》的读后感分享(篇5)

成长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人生是由快乐和痛苦交织的一张网,我们便是那网上的舞者,有翩翩时分,也难免有摔倒的片刻,甚至有踟蹰难行的尴尬。然而,人生却因为有了这些插曲而精彩纷呈。

小说《孤独之旅》为我们印证了这一切。十二岁的少年杜小康,因为家道中落,不得不过早面对风雨,在暴雨中寻找失散的鸭子,获得了一次人生的历练。

杜小康的人生便是历经风雨的人生。他经历倾家荡产和辍学等等磨难。在和父亲一起放鸭的过程中,他饱尝孤独、寂寞,在拼搏的过程中,他甚至付出过流血的代价。但是,阳光总在风雨后,他的人生,却因为这一次磨难,走进了一个昂扬的时期。与油麻地的其他孩子相比,他多了一份生命的底气。这就是磨难的作用。他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也许仍然难免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是,我们相信,有了芦苇荡放鸭这一段经历作为积淀,任何困难都难不倒他。

大风大浪能撼动花草树木,却不能撼动一个少年日益坚强的心。是芦苇荡的风雨让他的翅膀硬了几分,是芦苇荡的麦茬儿,让他的脚板更加厚实,让他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顶天立地。

磨砺才有宝剑锋,苦寒乃闻梅花香。生长在城市里的我们,有的人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们生活稳定,小小年纪,就有房有车,是名副其实的“富二代”。然而,这样无忧无虑的人生,却总给人一种平淡无奇的感觉。这种生活,为他们今后在人生考验的关头充当“软骨头”作了伏笔。有些“富二代”甚至埋头钻进“欢乐的海洋”,拒绝就业,回避人生,倚老啃老。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呢?

未来得由自己来把舵。今天风平浪静,并不意味着前行的航程一帆风顺。让我们时刻准备面对风雨,时刻备一把心灵的大伞,与风雨相行。

《孤独之旅》的读后感分享(篇6)

《孤独之旅》的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随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着他的身心。在一场暴风雨后,他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坚强了。

在人生的旅途上,每个人都要长大。虽然,我们所处的环境不足以相提并论,但初三一样都是对前途感到恐惧和迷茫。可杜小康却是勇敢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那么,我没有理由要退缩,人要战胜自我才能使自己不断的成熟和坚强起来。这一刻,久久压在心头上的石头不见了,我亦释然了。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生之旅,总有许多的不如意,重要的是看你如何对待。坦然地面对风雨,是我们该有的态度,如果我连努力都没有就选择放弃,又怎能实现梦想呢?

以往回家之时,天都是灰蒙蒙的,今天,天色虽黯淡下来,可暮色很有层次地在天边显露出来。金色的薄纱与火红的绸缎交织成那遥不可及、转瞬即逝的绝美景致。夕阳挥尽自己一抹妖娆,淋漓尽致。

《孤独之旅》的读后感分享(篇7)

初读《孤独之旅》这篇文章,觉得不怎么样,但细读后感触颇深。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他的心。

一场暴风雨,他孤身一人去寻找被雷电吓跑的鸭子,他在空荡荡的芦荡里不停里寻找着,寻找着……最后他找到了鸭子,也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是啊,只有风雨相随,才能开出绚丽之花。

天生残疾的霍金要经过多少凄风才能在黑洞理论上有所建树呢?盲聋哑的海伦·凯勒又要经过多少苦雨,才能够超越常人而闻名于天下呢?再想想:司马迁、韩非、贝多芬、张海迪、邓小平、姚明……古今中外,各行各业的姣姣者,哪一个没经历过挫折与苦难,哪一个没经历过风雨的洗礼?而且,在一次次的风雨后,他们开出的花不仅绚丽多彩,更是凝重美艳,香远益清。

虽然,有些人一生都风和日丽,一帆风顺,他们享受着生活的优待,品味着人生的甜蜜,不用太多的努力和拼搏,每天只等待运气和喜悦的降临。他们也开花,但他们的花总显得娇小、脆弱,总是缺少那种绚丽的心动。

又有些人,面对风雨总是恐惧害怕,继而逃避退缩,甚至于堕落颓唐,像“愚笨的企鹅”和“胆小的海鸭海鸥”,他们永远也做不了那迎风歌唱、高傲飞翔的海燕,他们甘愿躲在那黑暗又冰冷的角落里。这样的人,甚至连开花都不会,更别说绚丽了。

坦然地面对风雨,坦然地接受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雨涤去我们的混沌,涤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涮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一片绚丽与芬芳。

让我们抬头挺胸,朝着天空,高声疾呼: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曹文轩在孤独之旅中写道: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随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着他的身心。在一场暴风雨后,他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与杜小康相比,我们的学习条件、家庭条件都比他好,起码,我们不至于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在人生的旅途上,每个人都要长大,我们也不例外,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笑着面对一切。

鲜花与荆棘相伴,阳光与风雨同在,希望与失望并存,我们不能否认。但我们能只看到“鲜花、阳光、希望”,而不看到“荆棘、风雨、失望”呢?能,我们一定能——只要我们有杜小康那样坚忍不拔的意念。

遇到失败与挫折,勇敢地去面地面对吧。你会发现阳光就在风雨后。不被困苦所吓倒,以坚忍不拔的心态高挂前进的风帆,你必将——像杜小康一样到达成功的彼岸。

坚忍不拔的心态能够帮你炼就一双“火眼金睛”,能让你在困境中看到希望,在失败中瞥见成功,在风雨中看到彩虹。

坚忍不拔态度最好的体现就是笑对生活。一位哲人曾经说过,失败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笑,你对它哭它就哭。我们何不笑对生活呢?

笑对生活,烦恼如过眼烟云。

笑对生活,困难一击即破。

笑对生活,成功就在脚下。

朋友,请以坚忍不拔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吧!做一个坚强的“杜小康”吧,扬起你的笑脸来,我相信,生活也会对你微笑,幸福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孤独之旅》的读后感分享(篇8)

天黑,河水也黑,芦苇成了一片黑海,好像令人感觉风,也是黑的。那个倔强的少年拨开芦苇,眼里迸射出坚定、执着的光芒,似深夜里的星辰,照亮了那天地……

在鲜血、狂风、孤独的洗礼后,杜小康长大了,他成为了一个真真正正的男子汉。万重山似地芦苇、单调的生活、陌生的异乡,活生生的现实使他不能回避。困难、挫折让他如凤凰般浴火重生,风雨过后,又是一方崭新的天地!我忽然想起了年稚的我……

小学时,我一直对升旗仪式似的声音很好奇,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是谁庄严而肃穆的主持升旗仪式呢?终有一天,我握住了这话筒,“升旗仪式,现在开始,出旗!”我默念着这句话,多少大哥哥大姐姐也怀着与我相同的心情自豪地喊出了这句话呀!可我还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讲话,话筒就像牢牢地铸在了我的手中,汗水也沁出了手心。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透过窗户,我看到多少人正朝这边凝望,黑压压的人群、刺目的阳光,争相挤进我的眼眶,我眯起眼睛,用力、更用力的攥住了话筒。第一次,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感觉悄然袭向了心头,“你期盼这一天不是很久了吗?你不是对当一名光荣的播音员梦寐以求吗?你的自信呢?你的勇气呢?”我默默地在心头大声质问着自己,心头泛起一阵阵涟漪,“喊出来,喊出来呀!”升旗手已经不耐烦的向这边张望了,而我不争气的喉咙却说不出一个字,脑子里瞬间一片空白,“我要说什么来着?”忽然,脑海中忽然闪现出以前的情景,一个憧憬着、渴望成为播音员的孩子向国旗、深深地敬礼。刹那间,一切答案都无需思考,“和庄小学、升旗仪式,现在开始!”忽然,我铿锵有力的、热切的喊出了这句久违了的话,却把我自己也吓了一跳。泪水,夹杂着喜悦,激愤的涌流。我也是一名合格的播音员了!

在痛苦、折磨的打磨后,我们,必然蜕变为真正的男子汉!

想必,杜小康的感受,也大致如此吧!

《孤独之旅》的读后感分享(篇9)

曾经是村中富户独子的杜小康,曾经是“草房子”里的“领头羊”,让孩子们个个都钦羡不已的“大班长”杜小康,刚刚领受了“失学”的痛苦,又不得不跟随父亲踏上了“挽救家道”的征程。这一切,给杜小康带来了无尽的孤独。

可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后来,孤独却引领着杜小康成为了真正的男子汉,坚强又成熟。

记得在5岁的时候,一天晚上,我是第一次一个人待在家里。因为爸爸出了点车祸,待在医院,而妈妈需要过去照顾爸爸,刚好明天我还要上学,因此,妈妈下达命令,不许我跟着去,自己在家洗好澡,然后把衣服泡了,写好作业,上床睡觉,记得关大厅的灯,交代完就立马走了。

洗好澡,泡好衣服,写作业,写完睡觉,感觉一切都静悄悄,心里有点发毛。睡觉前要关掉灯,好吧,先把大厅的灯关了。手指在开关上一推,灯灭了,望着漆黑的又寂静的客厅,立马想起了曾与爸爸一起看过的鬼片内容,“哇!”我大声的喊一声,又把灯打开了,“可是,妈`……妈说……说要……要关灯的氨我在心里说道,“没事,孩子,勇敢点,你一定行!”爸爸的声音在心里响起,于是,我闭起了眼睛,把灯一关,就立马冲进了卧室,把门一关,在亮堂堂的世界里,心还直怦怦跳。该睡觉了,又得关灯,心又紧张的跳起来,先在床上铺好被子,然后走到开关前,手指放在开关上,说着:“一、二、三”,当“三”说出口时,眼睛立马闭上,手指立马向上推,灯灭,立马“杀进”准备好的安乐窝,把被子从头盖到脚,怕被鬼吃了。这一夜,睡得很不舒服,翻来覆去的。

第二天,阳光射过窗户,直达我的脸上,我被-迫起床,母亲早已起来做早餐给我吃,起床后的第一个思考却是昨夜的“行动”,同时我望着仍是完整的我,突然觉得一个人在家也没什么,什么事都没发生,接着我撅起小嘴,自言自语的说道:“不就是一个人过夜吗?小意思!”而后,我要去刷牙洗脸,还没到客厅呢,我便大嗓门的叫到:“妈,知道吗,我一个人过夜耶,我可长大啦!”母亲笑而不答。

刷牙洗脸完后,吃了早餐,便第一次向母亲申请——我,自己一个人去上学,母亲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答应了。

关于小公主最新读后感分享(9篇)


和书的缘分就像谈恋爱,越是遭到砍伐杀戮,越是生长得疯狂,热烈。读完《小公主》之后,我们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我们的想法。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写《小公主》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锻炼哪些方面的能力?我们的编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关于小公主最新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关于小公主最新读后感 篇1

这个小女孩原本在一个很富有的家庭里,爸爸把她送到高等昂贵的寄宿学校,因为富有,受到老师的特别照顾。可不幸的是,他的爸爸投资的钻石采矿场不幸破产了,痛不欲生的爸爸因此得了重病,不久就离开了人世。女孩再也没有钱交学费了,势力的老师安排她在学校当保姆,受尽了凌辱!可是顽强的她依然乐观生活、热爱学习。

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许会遇到挫折和不幸,但要学会坚强,不气馁,不灰心,做一个坚强的人,更如故事里的小公主一样,保持乐观的心态,时刻鼓励着自己,希望就在眼前!

关于小公主最新读后感 篇2

今天,我看了一本玖金阿姨写的关于友谊的书《梦幻小公主》。

这本书主要讲一名花仙子诺诺带着承载着海神博拉灵魂的水晶龙项链,在魔幻丛林的尽头发现一座金字塔形状的神秘金色宫殿。诺诺无意中触摸了宫殿里的彩绘墙壁,神奇的彩绘墙壁竟然变换成了一幅中世纪古堡壁画 我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虽然不是名作,却拥有一种名作所没有的特点,这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它也让我明白了童话不一定是美好的,只是读他的人希望他美好而已。书中的公主诺诺坚强、勇敢、乐观,在危险来临时,心里只有朋友,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毫不惧怕,勇敢面对,这一点让人十分佩服。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做人要坚强,要有勇气挑战困难,时刻都要有坚定的信念,不管成功与失败,在宝贵的是你在克服困难时的那份心情!!

关于小公主最新读后感 篇3

《小公主》的主要人物名字叫萨拉,她是一个英国小朋友,只有7岁,她经历了从有钱人到穷人的生活,也体会了世态炎凉,但无论怎样的境遇,都没有改变她乐观的生活态度和乐于助人的心。

我很喜欢萨拉,境遇好的时候她不骄傲,境遇差的时候她不悲泣,她非常善良,是一个真正的公主。我也想像萨拉一样,我要学习她身上的优秀品质,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使自己也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一个可爱的人,一个品德优秀的人。

关于小公主最新读后感 篇4

《小公主》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女孩 —— 萨拉。故事是这样的:

萨拉出生在贵族家庭,她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到了上学的年龄,父亲决定送萨拉去贵族好学校上学,让她接受最好的教育。

在学校里,校长明卿小姐知道萨拉家有钱,非常讨好萨拉。萨拉被当作贵宾一样,但她从不骄傲,反而谦虚、友善。她有一个好朋友 —— 下等女仆贝基。

在萨拉 11 岁这天,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她的父亲死了,也破产了,没有给她留一分线。明卿小姐非常生气,她把萨拉变成了下等女仆,她要干活才有饭吃,还要住在破旧的阁楼里,她天天要教小孩子们法语,还要受人们的打骂。

萨拉就这样生活了两年,她很辛苦,却非常乐观。

最后,萨拉爸爸的朋友把萨拉接去了,从此,她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我痛恨故事中的明卿小姐,她是小气、冷漠、恶毒的人。但我喜欢故事中的萨拉,她善良、聪明,是公主时她也谦虚、有礼貌、乐于助人,和女仆们都是朋友;变成女仆后,她依然是个“内心公主”,无论别人对她的态度是多么恶劣,她对待所有人都非常有礼貌,还是非常乐观、乐于助人。我们要向萨拉学习,千万不要做一个像明卿小姐一样的人。

关于小公主最新读后感 篇5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小公主》。每次看这本书,我都瞪大眼睛很兴奋,不知道后面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萨拉的小女孩,她家里很富有,所以曾经是一个学校的优待生。可后来因为她父亲的去世,她变成了学校的女佣,最后她又被亲戚接到印度,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要向萨拉学习,她是一个文明、优雅的女孩儿。她的一举一动都像一位小公主一样;她是一个谦虚、宽容、友善的女孩儿,不管别人怎么讽刺她,她都不在乎;她还是一个坚强、乐观的女孩儿,她父亲去世以后,校长嫌她没钱了,就让她去做苦工、做女佣,萨拉的生活一天比一天艰难,可是萨拉却不放弃自己,坦然、乐观的面对,坚强的生活下去,因为她记住了她父亲的一句话:无论碰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自己,要坦然面对,坚强的生活下去。

我想,今后假如我有困难,也会像萨拉一样坦然面对,不放弃自己,做一个坚强的女孩。我要爱自己的亲人,也要关心别的.失去亲人的小孩子,让他们感受到亲人的爱。

这真是一本精彩的书啊!

关于小公主最新读后感 篇6

这天,我在阳台下仔仔细细地读完了英国作家弗朗西丝著作《小公主》一书。它使我深有感触。

本书讲了一个英国女孩萨拉有着公主般气质,虽然她父亲去世后她生活就似是从天堂直坠地狱,但她仍然似公主一样持续着尊严与自信。虽然从光彩夺目小公主变成小女佣,小教师,但是,没有什么能够夺走她内心善良与期望。萨拉懂得给予别人,即使她流浪在街头肚子饿极时候,她还是把好不容易得到六个面包中五个全都给了一个小乞丐。即使她比其他女孩经历过更多坎坷,她却仍然充满期望地去应对生活,从不气馁。

合上了书本,我闭上了双眼,想起了我自己:

每个女孩都把自己当成了公主。什么样人才能成为真正公主呢?是吃得好穿得好吗?是长得漂亮出身高贵吗?是对人骄傲无礼吗?还是遇到困难叫苦吗?都不是,萨拉给我们写出了正确答案。那就是:无论生活怎样坎坷,怎样艰难,都不能失去自尊,不能失去善良,不能失去信心。要充满期望应对每一天。萨拉十一岁就开始做粗活,吃剩饭,但她从没有丧失公主矜持。这样女孩,才是“真正公主”。

萨拉虽不是公主,但她有公主般品格。而我,从小就不愁吃不愁穿,衣服脏了,外婆会给我洗,肚子饿了,外公会给我烧……我怎能与萨拉相比!我只要碰到一点困难,就再也做不下去了,拼命找借口要放下,少写一个字都好。但这种学习上困难,能与萨拉遇到困难相比吗?妈妈多吃我一块肉,我就会大呼小叫,虽然那块肉对我来说不值什么,但我还是觉得这块肉是我,不能给别人吃。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外在东西并不重要,小女孩萨拉也一次次地流落街头,但她坚持自己内心务必似公主一样尊贵,她也就注定成为公主。

关于小公主最新读后感 篇7

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小公主》。

小主人公的名字叫莎拉,他的爸爸是一个住在印度的英国军官。在小莎拉七岁的时候,她的爸爸把她送到了英国明钦小姐的女子学校,生活富裕的小莎拉在学校享有公主一般的待遇:她有专供她一人享用的漂亮的卧室和起居室;她有一匹小马和一辆马车;还有一个女佣接替在印度照料她的保姆。

可是有一天传来了她爸爸客死异乡的消息,于是这个天之骄女马上沦为了小孤女,每天干活、打杂,明钦小姐每天责骂她,欺负她,有些女孩取笑她的寒酸相。但是,莎拉并没有被生活击倒,她依然理解别人,帮助别人。书中写到:莎拉饿了好久了,捡到了一枚四便士的硬币去买面包,因为面包店的女工很善良所以给了她六个面包,莎拉却把五个面包给了一个看起来更饿的乞儿,自己只吃了一个面包。想到她身上冻得那么冷,淋得那么湿,饿的那么厉害,可是还是像一位公主一样把热面包送给乞儿,我看了特别的感动。

后来,莎拉被她爸爸的一个朋友找到了,又开始过起了富裕的生活,可是她依然没有忘记去帮助别人,她让面包店的女工向乞儿赠送面包,特别是在恶劣的天气里,善良的女工非常高兴的同意了。

我以后一定要向莎拉学习,做一个善良、勇敢、坚强的好孩子。

关于小公主最新读后感 篇8

寒假,读了由英国作家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撰写的《小公主》这本书。

《小公主》主要写了萨拉被父亲克鲁上尉安排在明琪寄宿制优等女子学校读书她们家家境富裕。于是,势利的明琪校长就把萨拉当作特别寄宿生。后来,她父亲在投资钻石矿破产以后不幸患病去世。所以,原先的“小公主”就变成了奴仆。萨拉并没有被这一打击击倒。而是自信乐观地假如自己依然是位公主,以公主的心态来面对那些辱骂。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钻石矿有起死回生了,克鲁的钻石矿合伙人找到了萨拉,让她又成为了一位幸福的公主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深有感触。我以前总是认为生在有钱人家的女孩,穿的华丽的女孩才有可能成为一位公主。可现在,我觉得我大错特错了。有钱并不代表一切,谁知华丽的外表下还隐藏着丑恶的真实面目?相反,即使你家境不富裕,而你却像萨拉那样拥有一位真正公主的心态,宽容大度,善良友爱,嫉恶如仇,谁又能说你不是一位真正的公主呢?

我最喜欢法国路易十六的妻子玛丽王后,她被关进了监狱,失去了王位,身上只剩下一位黑袍子,别人侮辱她,叫她“黑寡妇”,可她仍然从容不迫,比她第位显赫时更像一位公主。我觉得做一位公主就得这样,不管发生了什么,哪怕衣衫褴褛,内心依然明净高贵。

我也很想做到这一点,虽然我没有萨拉的境界高,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摇身变成变成真正的公主。但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来吧,郭思彤,你的正向你招手!

关于小公主最新读后感 篇9

当看到书名时,很吸引我,我很喜欢看童话故事,虽然已是一名大学生了。

其实这本书故事及其简单,主要讲了一位有钱家的女孩萨拉,本是克鲁中尉喜爱的女儿,在英国一所贵族学校生活得很幸福,却因父亲的突然去世导致生活的颠覆,之后,因和父亲一起做生意的伙伴找到了她,她成了一名真正的公主。

说实话,感觉自己有时和萨拉公主一样,以自己丰富的充满正能量的精神世界,去将事情想得更好,自己编织这心头的美梦。每次遇到什么事,比如别人要我帮忙什么的,我不做我会很后悔,每次自己因私心私欲、成心成见要去做一些事时,就会想我不能这样,就会有很强的小人站出来指责我不能这样。每次伤心难过,遇到困难,我想我是谁,我是。。。我怎么可能因此放弃。

我想每个人都用假设去出理一些意想不到的飞来的横祸,我想心情定会舒畅很多。公主是萨拉的一个信仰,她觉得自己是一名公主,便认为自己应有公主的善良乐观,也是如此,她一直都是热心肠的小孩。我想倘若怀着公主的定则,公主的心态,我们会不会在这纷繁乱世活得更快乐,从而寻觅到患难之情,享受到梦境的强大力量?我想会的。

“要是我真是公主——一位真正的公主,”她喃喃自语,“就能向平民们撒播恩赐。不过,就算我只是个假扮的公主,也可以想办法为人们做点小事。就像今天这样的事。

“喔,”她带着点怒气说道,“我倒真想打你一巴掌——不过我还不愿意打你!”她克制着自己,“即使我想打你一巴掌——我也不会那么做。我们不是懵懵懂懂的小孩子了。我们都已经长大,应该明白事理了。”

若是造物主让你生而成为无私给予之人,你的双手便总是为他人展开,你的心灵也总是为他人开放;尽管有时你也会双手空空,但你的心里仍然充满了恩慈,仍然可以无私赠与他人——温暖、友爱与体贴,帮助、安慰与欢笑——有时,欢乐友爱的笑声就是对他人最好的帮助。

“我喜欢这样做。没有什么比想象更美好的了。就如同自己是个仙女一般。要是你非常努力地假想一件事,它就会像真的一样。”

随着时间流逝,萨拉意识到,如果不是自己的悲惨遭遇让自己变得健忘,自己应该很清楚,并不该责怪厄曼加德迟钝窘迫的言谈举止。她一直就是那么窘迫,而且她越是动了感情,就会显得越发笨拙。

“患难见真情,而我的不幸恰恰证明了你是多么的好。”

动物们是怎样懂得一切,萨拉可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它们确实懂得。或许,有一种语言并不由文字组成,世界上的每种生物都懂得。或许每样生物体内都隐藏着一个灵魂,无须发出任何声音,此灵魂便可与彼灵魂交谈。不管原因究竟是什么,就从那一刻起,那只老鼠知道了萨拉是安全的——虽然它是只老鼠。

在别人侮辱你时,对付他们的最好方式就是一言不发——只要看着他们,思考着。每次我这么做,明钦女士就气得脸色发白,阿米莉亚小姐看上去很害怕,其他女孩也差不多。只要你不勃然大怒,人们便会意识到你比他们强大,因为你的内心足够强到可以克制怒火,而他们却做不到,他们还会说一些蠢话,事后又后悔不该说那些。世上没有什么比愤怒更强烈,除了能让你克制愤怒的那股力量——那股力量比愤怒更强大。对敌人不予回应,那是件好事。我从不回应。或许埃米莉比我还更像我自己,或许她连朋友也不愿意回应,她把一切都放在心底。”

我们并不是生来都相同。或许你已经尽了作为木屑娃娃的最大本分。

“不管发生什么,”她说,“有一件事不会改变。就算穿着破衣烂衫,在心里面,我也可以是个公主。穿着金光闪闪的衣服做个公主是很容易的,不过,要在别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一直保持公主的姿态,那才是更大的胜利。

“我注意到了。当身体处于悲惨的境况之中,你的心要做的,就是想着其他的事情。”

‘我是个公主,而且是个仙女公主,因为我是仙女,所以没有什么能伤害我,或是让我不舒服。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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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或者是您在寻找的内容。书籍是阶梯,让我们一步步走向成功的巅峰,作品这本书当中的文风质朴无华,但是真实的故事让人感动。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记录下来,写成读后感。欢迎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1)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2)

整体来说,这部电影比我预期中要好点儿。

三叔重新规划了一个故事,从头看到尾,从小哥和吴邪的背景出发到下墓倒斗最后成功拯救世界(?),整个故事也算是完整,说下斗真下斗,情节紧凑,只是在各个篇幅上的分配似乎有些不当,个别情节连接显得快而生硬,而某些铺垫又是放慢节奏的冗长,拼凑得有点乱。

特效有好有坏,倒也过得去,我个人觉得还行,没有那么令人失望,看到不少评论说比九层妖塔还差的,我不敢苟同。道具设置特地提出来说一句,有些地方粗糙了些,但也有出彩的,尤其傀戏那一段的机关设置印象深刻。

备受争议的`演员这块。王景春老戏骨,只是一开始被植入广告带得有些尴尬。或许因为剧本原因戏份过少,形象并不丰满。

马思纯的阿宁演绎得不错,带点儿狠辣,大部分的打戏看得出下过不少功夫,眼神动作都挺好。只是她这个角色的中英文双语切换让我有点懵逼?

井柏然出演的张起灵,大约也是打戏担当,打戏确实不错,必定放了不少心思,但可能过分冗长。兴许是为了塑造小哥沉默寡言又可靠的人物形象,用了不少篇幅特写。后来小哥张嘴大笑我也是懵逼的,和书中的人物设定有些偏离,但因为是吴邪的回忆,他眼中的小哥是会这样笑的?整体中规中矩,只是这版张起灵还是缺了点什么。造型这块就不多评价,整部戏关于服饰也有些bug,若定位为粉丝电影也能不予深究了。

最后是鹿晗出演的吴邪。吴邪是整个故事的主要人物,以他为中心推开。一开始知道鹿晗演吴邪我还是有点不安的,感觉他离这个角色还差点儿。但看完发现竟然还不错,有出戏的地方也有出彩的地方,中年版的吴邪声线还是太年轻,但青年版的那份无邪演绎得不错,而且是带有灵性的,甫一出场就将气氛带得鲜活灵动,时不时来点儿金句,几乎承包了这部电影的笑点,整体也符合那句“本是无邪带点真”。鹿晗的演技虽仍青涩,但他的眼神很有戏,耿直、率真还有碰上危险时候的恐惧、不安等等都表现得挺好,口条也不错,相较之前两部电影更加自然。

最后我需要吐槽。强行卖f看得我尴尬无比,阿宁正反派转换得过于迅猛,接近结尾处吴邪成功救上小哥后两人发出了只有他们懂的笑声?裘德考这个boss策划了大半辈子的阴谋因为“be a hero”而彻底反转也是进展得太快了吧,以及吴三省和胖子等人的戏份删减过多造成人物形象不丰满。

不过结局的设置我还蛮喜欢的,三叔大概真的想表达些什么,戏里隐藏的点是有的,需要仔细品味。

总结一下,还是可以一看。

不是很懂为什么这么多一星..三星半感觉还是有的,再加半星给吴邪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3)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4)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5)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平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平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看到这个结局,那些在8月17号真的不远千里赶到长白山,只为等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回家的稻米们应该很欣慰吧?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6)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

-------王胖子: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叔,谢语花,黑眼镜还有潘子====,他们也是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特别是潘子最后的死和他唱的那首歌,让我无比的震撼,这就是人心吧,总是在最细微的地方又会觉得生的可贵和美好。他们的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细致的解剖了,只希望。不管是已经死了的人还是活着的人,都可以好好的珍惜自己珍惜生活。

写在最后-----铁三角(这一段完全是摘抄南派三叔的后记,因为我觉得我的任何语言都比不过他的这段话,这也是我理想中对他们倒斗三人组的最好的描述了)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求你们同意这件事,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觉得指骨碎裂时候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的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感谢《盗墓笔记》这几天带我穿越的冒险,我会在心里永远记得,读过故事的无奈和感动。你们是一群真正有灵魂的人物,虽然不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但是我相信有希望就一定会有发展。希望你们和在读故事的我们都可以怀着一颗有希望永远探索的心活下去,好好的活着~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7)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不是胖子愿放弃一切留守孤村只为他心中的云彩,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自我的追寻。

我还记得胖子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有一个去世了,其他人都健在,你会觉得这一次的去世,是一次巨大的浩劫。而如果你身边的亲人,在一年内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你会慢慢地麻木。而小哥离开时的眼神,似乎就是后者。”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

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变成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而他却挽留不住什么。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为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皆说张家族长强大如神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冷淡,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说:“如果你一心想死,我是不会阻拦的”,他只救求生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让他队里的人有过牺牲。小哥的魅力不是高冷的人设和酷炫的身手,而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对众生平等的爱,是慈悲!闷油瓶对所有生灵都给予尊重,却唯独忘了自己。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

令我心疼的还有失去天真的吴邪和一生戏台如梦的解雨臣。他们都是老九门的后代,肩负着自己的家族。于吴邪,经历了太多的匪夷所思,他已经学了戴上面具伪装自己;但正如三叔所说:“这个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吴邪在风口浪尖中已然褪去天真,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单纯。如今他是道上叱咤风云的吴小佛爷,只等待十年后他的归来,还他无邪。

于花儿爷,从小学戏,台上的他好似梦中仙,那一出《霸王别姬》唱尽霓裳笙调;台下的他是解家当家,有着逃不开的与生俱来的责任。甚至不是他可以选择接不接受的,要么成为花爷,要么就是死,他比谁都清楚。

这是我了解的解语花,孤傲而执拗,冷酷而强硬。内心的柔软从未被现实堙没,正如哪怕吴邪已不再天真,但他骨子里的东西还在。午夜梦回,从噩梦中陡然惊醒的时候,卸下所有的伪装与防备,独自面对血淋淋的伤口和现实时,解雨臣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将自己抱紧,再紧一点,抵挡那些伤害。解雨臣不是吴邪,他只是披上了一个解语花的假面,便自以为成熟了不再受伤了,却依旧是伤痕累累。

责任,束缚了他们,也成就了他们。或许这是他们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吧;或许年少轻狂的他们需要时间的磨砺来锻炼自己;或许这些危险重重的考验能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朋友。

尽管闷油瓶依然带着鬼玺进入了青铜门代替吴邪赴十年之约,尽管吴邪活着从长白山下来失了天真成为手段狠辣的吴小佛爷,尽管胖子承受不住云彩的死从而巴乃村平凡生活,但铁三角的友谊永远都在。

它不会因为解连环的欺骗、汪藏海的计谋破碎;它不会因为齐羽的挑拨离间、吴三省的质疑冲淡;它不会因为潘子的去世、陈皮阿四的执念改变。这就是铁三角,这种友谊,无懈可击!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8)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读《盗墓笔记》400字。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9)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百万英榜最新读后感通用9篇


读书如饭,善吃饭者长精神,不善吃者生疾病。我们在读《百万英镑》时,不能一带而过粗略的看需要仔细阅读。只要我们勤加练习,每个人都会写出优秀的读后感的。那么初学者如何写好自己的读后感呢?以下由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百万英榜最新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百万英榜最新读后感 篇1

《百万英镑》是一本幽默的书。可在幽默之中,又有着浓浓的讽刺。让我影响最深的是《百万英镑》这个故事。

当时的英国人已经嗜赌成性了。就连一张钞票而牵扯到的事也要赌,在他们赌时,有很多无辜的人会牵扯进来,这位作者便是其中之一。他拿着一百万英镑的钞票,遇到了许多奇事。

他去买衣服,被人认为是很穷的人,因而被教训了一顿,可他拿出那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后,那个服务员立刻改变了他的态度,老板也对他低头哈腰的,这反应之快,连作者都没反应过来,足以说明当时有多势力。

他去吃饭,说能不能赊一下,老板一开始不愿意,等他拿出那张票子,老板立刻说店里东西随便赊。他每次遇到不顺心的事就拿出钞票吓唬人家,久了,人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乞丐一样的百万富翁。他光临过的小吃店也应此生意兴隆了起来。后来他认识到自己不该随便浪费钱,便想办法赚了钱,还和大使的女儿结了婚,后来找到了还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他们过得不错。而如果主人公没意识到这个问题,那他的结局又是另一种了。

这种好运,当然得谢谢那两个富翁了。如果没有他们的打赌,这位主人公就不会发生后面的奇运,那他也许一辈子都只能是一个流浪汉了,不过总体来说,赌是不好的。

这个故事给我了许多新知识,也让我有了许多新收获。

百万英榜最新读后感 篇2

《百万英镑》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原名塞姆·朗赫恩·克列门斯,是美国密苏里州人。马克·吐温是一位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作家,擅长幽默和讽刺。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在美国幽默大师——马克。吐温的笔下,用夸张的艺术手法讽刺了人们在金钱面前的贪婪面目。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百万英榜最新读后感 篇3

《百万英镑》这本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部作品,当我读了这本书,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了人们对金钱的追求,是有多么深啊!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办事员亨利出海游玩,在他迷失了方向之后,幸运地被轮船救了下来,然后,他随船来到了英国伦敦。他不但身无分文,而且举目无亲。可这时,有一对非常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打了个赌,看他能否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钞票活下去。令人没想到的是,在这段时间里,周围的人们都对这位衣着奇怪的罕见富翁,拼命地进行拉拢,让他免费吃饭,免费买衣服,免费住宿,一个个都拼命地讨好他,并且不断地提高亚当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公爵之上!而且,亚当还因此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读完了这本书,令我惊讶的是,虽然他并没有真正拥有过那张百万英镑的钞票,但他竟然可以在那三十天里面活下来,并且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现在我明白了,这正是因为人们对金钱的追求,对富有的向往,才会向亚当百般献殷勤,才会使他受到了那样高的待遇。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可以在这三十天里面活了下来。

这本书讽刺了金钱在当代社会中那种呼风唤雨的作用,其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现在的社会中大部分人都是把金钱放在第一位,以貌取人,就像故事里面的亨利一样。从前是穷酸落魄的人,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的钞票时,所有的人都向他献殷勤,拼命讨好他。

我希望,那些拜金主义者可以把金钱的地位放的轻一些,这样,一定也会觉得快乐、幸福许多了!

百万英榜最新读后感 篇4

他的笑容凝结住了,好像威斯尼的火坑那样,“他真是个笨蛋,大笨蛋,把这么一堆不像样的衣服给他穿。”

文中的主人公一开始并没有出示那张百万英票的支票,去店里购物,遭受了老板的欺凌和轻蔑。而当他把那张支票掏出来时,店里的老板便百般讨好他,拉拢他,那样的阿谀奉承,这完全全展示了小市民以钱取人,金钱至上的丑态。

文中的拖德一开始对主人公十分轻蔑,都没给他好眼色,并把那一堆不像样的衣服给他。当他拿出支票时,他又感到惭愧,想拉拢他。店里的老板更是夸张,他看着百万富翁,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到最后说话也语无轮次,想拉拢自己与百万富翁的关系,百万英镑里的对比呈现让我惊奇。

生活中,也正如作者马克·吐温所说的那样,不论在街上、商场还是学校里,都可以看到一幕幕的不公正。在街上,老爷爷身无分文乘坐三轮车,人们都无视他不给他让路;而那些土豪们乘坐顶级汽车,街上的人们则给他让路,有时连交警都会被钱冲昏了头脑。在商场里,贫穷的老人想要吃食物,店里的服务员便给了他最差的位置,最差的菜,即使他有钱买得起;有钱人的待遇却恰恰相反。人们把钱放在高处,用钱来衡量一个人,来决定身份的低贱和高贵,社会总是这样不公正,谁也无法阻挡。

生活本身没有绝对的公平,生活给予每个人的待遇也各不相同。人们对不同的身份,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着不同的评价,生活也只能如《百万英镑》那样。但是,每一个人可以通过自己努力,去争取,去证明自己的价值!

百万英榜最新读后感 篇5

在读完《百万英镑》这篇小说后,我有很多的感受。

《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马克· 吐温是一位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作家,擅长幽默和讽刺。”不错,正是这样,文中就有很多的幽默和讽刺,也写出了对书中的'“我”的同情心。还通过讽刺当时的金钱至上的“永久定理”来表现出马克· 吐温的正义感。

百万英镑的情节很吸引人。书中首先设置悬念,有两兄弟打赌,我也很想知道书中的“我”是否靠一百万英镑活三十天,所以,我兴趣盎然地读了下去。

这篇文章最主要的写作手法是对比。把人们对待穷人和富人的态度进行对比。比如:作者通过书中的“我”去买衣服时,售货员托德在“我”交出支票前的“刻薄的脸”和交出支票后的“满脸喜气洋洋”做对比,来说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的金钱至上的生存原理。

另外,这篇文章还把 穷人的生活和富人的生活进行对比。比如,“我”在没钱时,要把一个小孩只咬了一口而扔进泥地里的梨吃掉,而我有了那一百万英镑之后,立即有了一堆穷人想买都买不了的东西,甚至“我”还因为开了一家公司而赚了二十万英镑。

这篇小说还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比如写售货员托德和老板见到一百万英镑前的脸上满脸笑容,脸上全是皱纹,作者把它比喻成在湖中抛一块砖头的波纹。当托德和老板见到一百万英镑之后笑容凝固了,像“火山边上那些小块平地上凝固起来的波状的满是蛆虫似的一片一片的熔岩”,作者用幽默和讽刺的写作手法写出了托德和老板看到百万英镑使得震惊和丑态。

以上是我对《百万英镑》写作手法的分析。

百万英榜最新读后感 篇6

人们都说马克·吐温先生是个幽默大师,又很会讽刺社会上的各种事。读了他的《百万英镑》后,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

主人公——因为种种原因——被一家兄弟选上打赌。英格兰银行发行了两张面值为一百万的的钞票,大哥认为一个品德高尚、聪明懂事、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的外地人只有一张一百万的钞票,绝对花不出去,二哥认为可以。他便把其中一张买下来,找人和大哥拿两万英镑赌,另加一个职位,便找到了主人公。他每去一家店,便叫人找钱,老板都毕恭毕敬,全部免费。在一个舞会上,他还赚了二十万、认识了二哥的女儿,和她结婚了。

读了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小说,我也看见了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社会。

主人公在一家服装店买衣服时,服务员还很厌恶他,当他抖出了那张百万钞票后,一下把服务员“轰”晕了。店老板竟口口声声管他叫“大爷”,一副诚惶诚恐、毕恭毕敬的样子。一个小小的动作,便引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是啊,在这个“我爸是李刚我怕谁”的社会上,贵族、地主、官员们抢尽风头、有恃无恐。所以,小市民们多牛,见了大官也得阿谀奉承,不管人家的态度好还是差,不管人家愚昧至极还是聪明绝顶,只要有好处便能捞。然而,见了一些社会中所谓“XX的东西”,这些人们就会嗤之以鼻,用白眼、斜眼看他,甚至一脚狠踢,更别说饱受摧残的黑奴了。因此,社会名流全是宝马香车,成天纸醉金迷;相反,贫民区里的人们可谓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了。

之所以那个年代社会腐败,和这些见风使舵的人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这个年代,也有。

一次,我看到路边有一个满脸是胡子的乞丐,正在低声乞求人们:“我好几天没吃饭了,谁给点钱——谢谢,谢谢,祝您全家安康……”一个时髦的男青年正领着一个时髦的女青年走过,一看到那年过花甲的乞丐,便一下子皱起眉头,绕得远远的,嘴里还嘀咕着:“这脏老头,真是……”我也实在看不惯,也只好绕过了。妈妈说:“伦伦,你去给爷爷点钱吧。”说着,她拿出了两块钱,递给我。我拿着钱,跑到那个爷爷前面很远,扔了钱就跑,也不管扔没扔中。妈妈一看我这狼狈不堪的样子,不禁摇了摇头。

事后,我也觉得这太不对了,但就是不习惯老爷爷浑身的霉味,看不惯他衣不遮体,听不惯他的外地口音。但是,我也知道这不至于啊,为什么偏要远离他、躲避他呢?

人人都是平等的,都是哺乳纲灵长目的动物啊,为什么偏要分地位高低呢?我不明白,恐怕全人类都不明白。

百万英榜最新读后感 篇7

有时候, 妈妈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商场,服务员阿姨就会不厌其烦地给妈妈拿衣服,围着妈妈转,即使不买也会满脸堆笑地说:“谢谢光临。”如果妈妈穿得随随便便地出门,服务员就会不理不睬,不冷不热的样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钱!真的那么重要吗?我觉得钱挺重要的。 如果金钱不重要,为什么大人都要炒股赚钱?为什么大人们都要刮刮乐?每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过上一种自己向往的生活。如果能成为百万富翁,就可以做很多自己喜欢做的事,比如:帮助许多困难的人,去自己喜欢的国家游玩,给爸爸妈妈买一套漂亮的房子住 ;如果没有那样的运气,我也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着。

金钱是万能的吗?我觉得不是。钱可以买来高档的住宅,却不能买到家的温暖;钱能满足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却不能让我们的精神得到满足......钱的确可以满足我们的很多需要。但都不是最重要的 。现在,我和爸爸妈妈住在奶奶家,那里的房子很小,却是我感觉最幸福的地方。有爱的地方就是天堂。这些是金钱买不到的。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得到。

百万英榜最新读后感 篇8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一篇有名的小说,描绘了在美国旧金山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遇救,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小说通过小办事员的种种“历险”嘲弄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作用。

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我希望大家都可以读一读这本书。

百万英榜最新读后感 篇9

本书是马克。吐温的中短篇小说选集。共有“我怎样编辑农业报”“我给参议员当秘书的经历”“一个真实的故事”“法国人大决斗”“被偷的白象”“加利福尼亚人的故事”“与移风易俗者同行”“他是否不在人间”13篇。“百万英镑”是其中的一篇,还有“卡拉维拉斯驰名的跳蛙”“竞选州长”都是他的代表作。

看经典名着,学什么呢?学伟大作家的思想?或学习着名作家的写作?我想两者都要吧。

“卡拉维拉斯驰名的跳蛙”中的斯迈利尽管驯养一匹“15分钟驽马”在赌博中总赢钱,他驯养的青蛙丹尼尔能翻筯斗,赌博中所向无敌,可是在最后他还是输了,因为赌博是恶习,我可不能赌博。

我喜欢植物,所以细读了“我怎样编辑农业报”,萝卜树上摘,南瓜是浆果为柑橘科,公鸭生卵……一个对农业专业一窍不通的人来编辑农业报,会闹不少笑话,我听爷爷说:在中国还有很多不懂专业的人领导着专业研究机构,能有成效吗?

“竞选州长”的马克。吐温生平没做一桩亏心事,却被报纸指控为伪证犯,小偷,盗尸犯、酗酒狂、贿赂犯和讹诈犯。昙花在网上是补品,可是温州报纸登了吃昙花会致癌后,我楼下的昙花就没有人摘了,让我得到了充足的昙花离休试验的花材。报纸能相信吗?

从“法国人大决斗”中我看到了什么叫讽刺什么叫夸张。从“被偷的白象”我知道了什么叫新闻报导!在“加利福尼亚人的故事”中我知道了什么叫感情。“他是否不在人间”我明白了时间才是检验艺术的标准。

温州街路上到处都有被抛弃水果食物,可是“百万英镑”中那个扔在阴沟里只咬过一口的梨子却引出了不寻常的故事:一个聪明诚实的穷人,借到了一张限期一月的百万英镑钞票,一个月里这张百万英镑使他成了名人,赚了二十万镑钱,还娶到了一个漂亮贤德的妻子,更为精彩的这个妻子,就是那个借给他用一个月的大富翁的女儿。

巧妙的构思,滑稽的情节,夸张的手法,深刻的思想。

虽然“百万英镑”是我第二次阅读,但名家作品就是不一样,百读不厌!

最新《圣女的救济》读后感(通用9篇)


我们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最新《圣女的救济》读后感。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读了作品这本书后,一些读者常常开始反思内心。写读后感时,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为避免遗忘,还请您收藏本页网址!

最新《圣女的救济》读后感 篇1

《圣女的救济》读后感1000字:

《圣女的救济》是由日本作家东野圭吾写的,他是日本推理小说大师,代表作有《白夜行》、《疾风回旋曲》、《嫌疑人x的献身》。

没看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以为剩女是那种类似于天使一般的人,而看完这本《圣女的救济》,才知道圣女的意思。在西方的一些宗教思想中,这种身份的最经典体现便是修女(圣女)和巫女(魔女)。

《圣女的救济》中女性的救济精神,一个个女性形象,不管是主角还是配角都近乎完美的被东野赋予了神圣感。东野的整个作品群,既是一份份“人性记录”,又是一张张“女性讲义”。

“圣女”之“圣”就在于她们拥有“爱”之心,发扬和维护了女性的美。以此标准,本书中中的“圣女”也就非指绫音一个人了,还包括曾面临与绫音同样处境的润子、因爱而背叛师父的宏美以及解救汤川于困惑的熏。而不了解其“圣女”之“圣”的那些个男性,便只能背负遭受女性“圣裁”的命运。本书中的义孝歪曲女性之“圣”,将之浅鄙到“生子工具”的地步,他的这一无知执念对于自己的死亡是难辞其咎的,也不值得我们注入人性同情。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圣女”在宗教史上还有这另一层含义,这与一度盛行的禁欲主义有关,即圣女是指“禁绝生育的处女”,此义似乎也适用于绫音。所以说她无意是东野作品中的“圣女”角色的最佳代表人。

对于“圣女”的绫音来说,当润子以救济之心留给她一袋砒霜、而未来的丈夫义孝则抛出借助她这个“生子工具”完成私愿的时候,她不得不定下那个可怕、可悯、可悲、可怨的天衣无缝的惊天计划。作为一名旁观者,我们很难完全体会她当时的心态。“她辞去了所有的工作,一心就只想着家里的事。每当真柴义孝在家的时候,她就会坐在起居室的沙发上做拼布,一边随时准备伺候丈夫。”这份执着和意志力令汤川学钦佩之至,但我想后者应该无法理解其行为背后的那个“疗救之心”吧!

妻子渴望被丈夫拯救,尽管这种可能性很低,但也一直抱着一线希望,她每日监视着净水器,满怀“施救”丈夫之心忐忑的生活着,这一做法对她来说既是“他救”、也是“自救”,既是对他人行使圣德的注脚,也是向润子赎清衍尤的苦行。令人扼腕的是,她所托非人,义孝在男女两性关系中早已“弃救”、丧失了为人的资格。因此难以实现绾解的“救济”,最终将故事无奈引向“罚与罪”的结局。而作为绫音“救济者”的草薙(ti),则不得不面对宿命的真相,他越是要洗清她的嫌疑,则越是坐实她的罪行,实在是一种残酷的讽刺啊!

“这就是女人”,内海熏在小说的末尾感慨道。仿佛只有女性才能理解女性,是这样吗?其实不管怎么说,这出长达一年的“完美犯罪”终被挫败了,所以那街道也就不再是“虚数”。而只要人类社会存在一天,“圣女”就依然存在,下一次她会救济谁、又如何救济,则不是我们能够预见的了,但至少有一点可以看到,那就是———世界必然为之改变。

最新《圣女的救济》读后感 篇2

这本书的难不在推理凶手是谁,难的是手法。一直以来我认为现代刑侦手段下,没有什么凶杀案的作案手段是无法被发现的,只是时间长短的不同罢了,毕竟越是看起来心思缜密的手法,就会留下越多的痕迹,然而绫音的手法反其道而行之,手法就是不行动。不过说来如果能提前一年多时间计划杀人手法,一年的时间行动,这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草薙其实是绝大部分真实生活中的刑警形象,对案件有敏锐的直觉,也有不受个人情感影响的定力,或许我们大部分人认知中好像刑警没啥本事,尤其现代刑侦科技技术的发达,越发容易让人产生刑警不行的错觉。不得不说,汤川以其不同的科学视角看问题会不同,但没有草薙和熏,又哪里会有神探伽利略呢?

我也是那个雪人,一直追求着所谓的幸福与美好,殊不知,最最珍贵的美好一直在我身边。其实在一次次苦恼心烦时,第一个想到一一,看到一一、听到一一声音我就会平静许多时我就应该知道。在每次心心念念思家想爸妈,回家后很放松时我就应该知道。过去的昨天也已成历史,我不是雪人,我还有机会去珍惜。

最新《圣女的救济》读后感 篇3

一如既往的令人出乎意料,即便是在小说的开头已经告诉了凶手是谁,但在行文过程中,依旧不敢确认,或者说是断定凶手,有着鲜明的作案动机,却有些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而且有着现实中不可能实现的杀人手法,一切都是那么匪夷所思,不到小说的最后一刻,你始终不敢确信凶手就是她。

佩服他的思路,破案过程,分析过程,总是会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思路推动着剧情的发展,而且总会在一筹莫展之时,出现了意料之外的状况,虽然是截然不同的思路,到了后来居然能够连贯为一体。更为奇特的事人性,为了杀人而保护人,如果不去细细体会,是很难发现那种恐怖的反人性的存在。作者只是轻描淡写,但其实背后的人性,更是耐人寻味。本小说动机明确,凶手百分之九十确定,最难的是作案手法,没错,无解的作案手法,一年前行的凶,却在一年后把人杀死,其实在故事中,隐隐约约透漏着杀人手法的线索,你会感受到他与之有所关联,因为故事中会反复提及的事物,但等到手法被挑明之后,你还是会惊讶于作者的脑洞,那可真不是一般的脑洞。

作案手法一直是作者的套路,但是情节步步紧推,你会随着剧情的深入,越加好奇,奇妙无比,勾人心魂。

最新《圣女的救济》读后感 篇4

杀了你,是对你的救赎,也是对自己的救赎。

站在女性的角度来看,如果世界上多几个三田绫音这样的完美罪犯,是不是就会少几个偷腥的猫呢?如果相反,站在男性的角度来看,有这种“我的人生没有离异,只有丧偶”想法的枕边人,真是相当恐惧的事情。但是相信应该没有哪个男人像真柴义孝这样,想结婚只是为了生孩子吧!?

小说开头直截了当,由于妻子一直没有孩子,丈夫提出了要遵守结婚前的约定,也就是他制定的“游戏规则”——没有孩子就离婚,并且婚内出轨,妻子彻底失望,于是“救赎”开始了。没错,她打算杀了丈夫。

但不得不说,真柴义孝这个渣男他渣的坦坦荡荡,明明白白。一年前结婚的时候就明确地提出了所谓的“游戏规则”,绫音震惊错愕之余瞬间明白了义孝的前女友,也就是绫音的好朋友津久井润子是因何自杀。但她并没有与他过多辩解,而是问了一句所有女生都会问男朋友的话“你爱我吗?”回答当然是肯定的。“我当然爱你”。可此时绫音依旧似被万箭穿心,但是更大的痛苦来源于她的心没死,因为她爱他,遇到了真柴义孝可以称得上是她的完美爱情,她不甘心,她觉得他既然爱她说不定会改变主意,所以绫音在明知道自己不孕的情况下依旧选择了与真柴义孝结婚,她赌上了自己,就为了让时间去证明他们的爱情。但真柴义孝的“不能生孩子的女人就是摆设”的人生信条早已足够让绫音给他判了死刑,绫音渴望着、幻想着真柴义孝的爱,他的回心转意,这种偏执的爱给他的死刑判了缓期。

“对于她来说,婚姻就是守护站在绞刑架下丈夫的日日夜夜。”

可就在婚后一年真柴义孝提出离婚,并且绫音也发现了丈夫出轨自己的爱徒若山宏美时,属于她的“美好生活”就此结束了,丈夫与爱徒的双双背叛,作文终于让她无法忍受,于是她决定执行丈夫的死刑,好让自己解脱,是给逝去好友的交代,也是给丈夫的救赎。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丈夫杀死,用一系列的掩饰伪装,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把警察耍的团团转,至于她的作案手法,连“神探伽利略”汤川学也说;“这种事情只在理论上可行,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做到。你们警方恐怕会输,而我也无法获胜。”这简直是一场完美的犯罪。

这部小说是神探伽利略系列的第五部,东野圭吾依旧时熟练地解开一个一个罪案之谜与人性之谜。日本小说中的女性形象分为两种:圣女和恶女。“圣女”,温柔善良,美丽大方,贤良淑德,绫音符合圣女的所有特质,就连刑警草薙对她也一见钟情,刑警侦探在东野的笔下一直是正义和理性的代表,草薙对绫音的特别对待使我一度认为草薙这个刑警是否称职,但是还好,理智占据上风,“粉碎了一场完美犯罪的同时,他的爱也被彻底碾成了碎片。”读完全篇,明白了也可能恰恰因为草薙对绫音的特殊情感,使得整个案件水落石出。但实际上,绫音无疑是“恶女”的形象,她把自己偏执的爱化作了所谓的救赎,爱你就要杀了你?

作案手法与推理过程没有说明,剧透了就不好啦,真不错,值得一看。

最新《圣女的救济》读后感 篇5

刚开始的时候,觉得草薙这个角色真的不太令人喜欢,但好像也没有那么让人难以忍受。不过没想到的是破案的关键证据是那一个被他收藏当成纪念品的水壶,真的是,很巧妙的设置。汤川就更不必说了,物理学家,对待研究的问题态度很端正,也很聪明,那么不可能想到的事都想到了。内海薰的直觉还是蛮准的,但是也会想到真要讲证据的时候靠直觉是不够的。所以才需要汤川吧。。

究竟什么才算救赎呢?其实很难理解。爱与恨之间,原来也可以简单地跨越一条命的愧疚之情。真柴绫音是个聪明得可怕的女人,细心又隐忍,做警察都未必有她一样的执行力。难以想象,为了某件事坚持那么久,搭上自己的所有能用的时间和精力,仅仅是为了不让他脱离自己掌控的死。真的是救赎吗?“圣女的救济”我会觉得它很讽刺,谁做了圣女?而谁又救济了谁?其实都没有啊。在润子死去,绫音发现真相还有打算结婚的时候就已经没办法再自欺欺人了吧,左不过都是在自我催眠,还有谁救了谁呢?难道他不再把女人当工具就算是一种救赎了?我不觉得。在下砒霜那一刻其实就已经想好了吧,赌上余下的一生,赌他能不能变成绫音想要的样子,这又是对谁的“救赎”?所以我会觉得讽刺。

对若山宏美也喜欢不起来,虽然她没杀人,但是却真的是踏足了真柴夫妻之间,成为了第三者,确实行为上道德上都是个大缺点啊~

最新《圣女的救济》读后感 篇6

这本书……

原来从一开始我们的直觉就是正确的,凶手一直都在死者的身边,并且她和其他的凶手不一样,这一年来,她在竭力地让自己不要杀人,本以为这种为此付出全部娱乐时间的幸福生活会持续一辈子,但就在一年后一切都变了。

在一次家庭聚会时,死者正式提出了分手,她却说:“从明天起,我要离开家几天,但是留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死者说:“没关系,我一个在家不会有事的。”她说了句“是吗?”那么,一切都明了。

因此她间接确认了死者背叛了她(其实她早有察觉),并且死者背叛的对象竟是自己的学生(若山宏美),最关键地是死者残忍地履行了合约——一年之内没有生出孩子就分手。

所以……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爱生恨。当然,刑警没有忘记,读者也没有忘记,当初死者有个前女友,也是因为前女友生不出孩子而被死者无情抛弃了,但是前女友很快发现了死者的新欢就是自己的好朋友——三田绫音(前文所说的凶手),所以她想不开便服砒霜自杀了,可怜……最终绫音也被捉拿归案了。

下面看一段经典片段,帮助理解~

作为妻子留在他身边,但掌握着他命运的人却是我——她想把这样的婚姻生活攫获手中。这是一种在观察的同时考虑是否要对他加以惩罚的生活。

往净水器里藏砒霜的时候,绫音感到非常紧张,因为这样一来就再也不能让任何人接近厨房半步了。但同时,她心底也有一种掌控了义孝命运的欢喜。义孝在家的时候,她总是会坐在沙发上,就连上厕所和洗澡,都会谨慎地选择义孝绝不会到厨房的时候才去。

结婚之后,义孝依旧对绫音很好,作为丈夫,他没有丝毫可以挑剔的地方。只要义孝对她的爱不变,她就会一直不让任何人接近净水器。虽然义孝对润子的所作所为难以饶恕,但只要他不以同样的方式对待绫音,那么绫音甘愿就这样生活一辈子。对她而言,所谓婚姻生活,就是守护站在绞刑架下的丈夫的日日夜夜。

当然,她也从未奢望过义孝会放弃孩子,在察觉到他与若山宏美之间的关系时,她心想,这一天来了。

在招待猪饲夫妇来参加家庭派对的那天晚上,义孝正式提出了分手,当时他纯粹就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你应该也很清楚,时限就快到了。麻烦你收拾一下,准备离开这里吧。”

绫音当时微微一笑。“在那之前,我还有一个请求。”

义孝问有什么请求,绫音望着丈夫的双眼说道:“从明天起,我想离开家两三天,只是把你一个人丢在家里,我有些放心不下。”

义孝笑了笑,说道:“我还以为是什么重要的事呢。没关系,我一个人在家不会有事的。”

绫音点点头,说了句“是吗”。从这一瞬间起,她对丈夫的救赎就永远地结束了。

最新《圣女的救济》读后感 篇7

从理论上是可行的,但从现实上却是绝不可能的。

──东野圭吾

真柴绫音,一位有名的拼布师,温柔典雅的魅力女性。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却也是个愚蠢的女人,为了挽回丈夫的爱,做出了从现实上却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她对丈夫的救赎,是从最好的朋友润子自杀后开始的。

绫音的丈夫真柴义孝从小父母离异,在他眼里,恋人妻子都是外人,只有孩子才是能够延续其血脉的家人,所以,他要的只是一个能为他生孩子的女人。

润子就是他这种思想下的牺牲者。因为润子生不出孩子,所以义孝抛弃了她,与毫不知情的绫音在一起了。

润子受不住打击,怀着绝望的心情自杀了。自杀前,她给绫音邮寄了一包砒霜,并附上纸条。是的,她在警告她,以朋友的身份警告她:总有一天,你会是和我一样的下场。

这时绫音隐约发觉润子的死与她和义孝在一起有关。经过调查,润子果然曾和义孝在一起过!那一刻,绫音彻底明白了那句话的意思。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润子还在为朋友着想,润子知道,绫音有先天缺陷──生不了孩子!绫音最后也会像她一样被抛弃的。

带着润子的恨意,以及自己对润子的愧疚,绫音嫁给了义孝,她将砒霜藏在了厨房净水器中。她决定,若义孝是真心爱她的,能不在乎她生不了孩子的缺陷与她继续生活,那她愿意忘记过去的种种,守护净水器里的秘密。但若义孝到最后也没有爱上她,那绫音会带上润子的恨一并还回去。

绫音学会了做饭,不肯让义孝踏进厨房一步。在义孝待在家里的时候,绫音就坐在沙发上,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害怕他喝了净水器中的水,误食砒霜。

这就是绫音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矛盾的地方了。按理说,凶手总是处心积虑想要对方死,但她却费尽心思不让对方死。

对绫音而言,所谓的婚姻生活,就是守护站在绞刑架上的丈夫的日日夜夜。当义孝决定抛弃她的那一刻起,她对丈夫的救赎就彻底结束了。

绫音回了老家。

没有绫音为义孝做家务,义孝只能自己走进厨房,用净水器为自己煮了杯咖啡,结果喝下砒霜而亡。

因为绫音拥有强大的不在场证明,而且她确实什么都没有做,所以警方虽然知道她是凶手,却没有任何证据,一切只能算是猜测。

是什么造成了这场完美犯罪?是厌倦?是失望?不,更多的,是无法抑制的爱。绫音有多爱他,绝望时就有多恨他。爱让她丧失理智,甘愿将一生砸在他手中。爱也让她冷酷无情,下定决心没有丝毫犹豫。

我欣赏她的美丽智慧,敢爱敢恨。你爱我,我定不负真心,对你全心全意。你不爱我,我也不多挽留,潇洒转身,任你自生自灭。

也许女人往往依赖男人而生存,但一旦女人失去依赖,男人则死得更快。

我对你救赎的结束,便是你死亡的开始。

这是一场完美犯罪,大多数人只看到这个女人的心狠手辣,冷酷无情。但有谁看到,这场犯罪的背后,其实是一颗千疮百孔的柔软的心呢?

这颗心里,是无尽的,如深渊般的孤独啊!

最新《圣女的救济》读后感 篇8

看起来一直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从最开始文章就描述真凶是谁,但是一直找不到作案的手法,但是就能写出一种让人觉得害怕的感觉,平淡的文章,平淡的问话,都是一些日常生活真的动作和细节,却能给人一种特别想真到如何作案的手法,一直不停地引起我想后看,但是又生怕看漏一点细节,又不能快进,但又想知道作案手法的焦急的心里。最后真的不能想到作案的动机能那么长。

但是除了一直寻找作案方法外,我觉得作为本文女主真的是个可悲可怜的人,明明在婚前都知道要结婚的这个人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结婚的,但是还是结婚了,一年的时间里,面对能够时刻威胁生命自来水,却打着变态的爱的方式,在这种小心翼翼,却觉得能掌握他人生命的日子中过着自以为不错的战战兢兢的生活,心怀一丝丈夫可能改变观念的想法生活着。真的是不应该。可怜又可悲。

了解事情的起因经过后,感觉这个死者真是该[便便],只对自己的人生有规划,那女孩的人生呢?对于他来说,就是生孩子的工具。真是一个扭曲的变态的观念。直接的就毁了3个的人生。

一定要擦亮眼睛,人不可貌相。

最新《圣女的救济》读后感 篇9

20xx年的第十本书,又一本东野的。用时8小时9分。

本书从一开始就点明了男主人公是被谋杀的,女主人公的杀人动机。全文整篇都在探索是如何杀人的。在推断杀人手法的时候实在是有点无聊。不过由推断杀人手法,引发了一系列意外情节,这些意外情节确实挺吸引人的,例如宏美怀孕,久津子自杀,本来还以为绫美是为了给好朋友报仇而故意跟男主结婚的,结果却出人意料。

她因为朋友不能生孩子而上了朋友的男朋友,而自己的助手也因为她不能生孩子抢了她的老公。我想如果没有男人,绫美和宏美会是一对好的师徒。现在社会奉子成婚好像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习俗。

男主就是一个把女人当做生育机器的人,他应该爱每一个跟他交往过的女人,只要不能给他生孩子,就立刻分手。想想这样的人真的是可怜,也不能怪他,性格缺陷和家庭生活造成了这样的他。

光辉下的女人的生活也不是那么尽如人意,提前一年预谋杀人,想想要整天防着自己的丈夫进厨房,这可过的多么胆战心惊如屡薄冰。

完美的犯罪,无法摆脱的命运,圣女般无效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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