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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的句子

发布时间:2022-10-16 来源:互联网

[参考范文]《最后的晚餐》汇总8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参考范文]《最后的晚餐》汇总8篇”,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后的晚餐》 篇1

我读了很多,但最有趣的是《最后的晚餐》。这本书中有很多故事,其中《穿救生圈的种子》最有趣。

刚刚读的时候,我觉得很奇怪,种子怎么会有救生衣呢?我左思右想,突然我想到了,有可能是因为种子太胖了,漂了起来。当然,这只是我天真的想法,我还没看过。当我读完这一篇文章的时候我终于我找到了答案了,原来这奇怪的种子是睡莲的种子,因为睡莲的种子内部充满了空气,所以就好像救生衣一样,能让它浮在水面上,大自然可真精巧。

《最后的晚餐》这本书我觉得不仅有趣,而且还可以增加我们的智慧。还有这故事里的人物,都很有趣,我认识了很多动物和植物,它们有各种的技巧,我读了都感到很有趣。我在这本书中读到很多知识,我喜欢这本书。

《最后的晚餐》 篇2

每一盘菜都有自己的味道,酸、甜、苦、辣、咸各种味道,而我吃的一道难以忘怀的菜,是爱的味道。

今天,是我读五年级的前一天,我高高兴兴地整理书包,把新书一本一本地放进去,奶奶悄悄地走了过来:来,我来帮你一起整理吧!

说着,奶奶拿着我的新书帮我整理起来。我有点奇怪,一般奶奶现在都在客厅里看电视,怎么会来帮我呢?我感到了奶奶眼神里略带伤感。

整理完后,就应该是一天下来最好的时间吃晚饭!我与爸爸妈妈一起坐在位置上等待着奶奶煮的好鱼好菜!看着奶奶端来的羊骨汤,汤上面有羊骨的精华,真想一个人把这碗汤喝掉。

我仔细一想,奶奶今天有些反常了,煮了一桌子好吃的!

我忍不住问道:奶奶,今天是有什么事吗?我一脸迷茫地看着她,奶奶抬起头来,叹了口气,说:哎,彤彤,还是瞒不过你呀,今天,是我给你煮的最后一道菜了,以后,我不能在这陪你了。你都五年级了,也要自己照顾自己,老家里的你爷爷还要我照顾呢,你,可以理解我吗?奶奶的脸上浮现出不忍心离开的神情。

我点了点头。奶奶勉强地笑了:好啦,好啦,我们也别伤心了,来来来,我们来吃菜。

我一边吃,一边想:奶奶走后我该怎么办?我,我不想离开奶奶。我的心仿佛被针扎进一样,有痛心,有难过

不知是被热气熏的,还是吃到大蒜了,我的眼睛湿润了奶奶惊讶的问:怎么了?是菜太难吃了吗?我摇摇头,忍住不哭,装出笑颜:不,奶奶煮的菜是最好吃的。其实,奶奶,你可知,是我舍不得你啊!

《最后的晚餐》 篇3

妈妈感言:从非常老师那里学到的头、身、脚的作文结构,已经在儿子脑袋里扎根了,每次写话都会主动这么写,也知道开门见山,穿衣戴帽意思了,比之前有了些进步,只是阅读太少,无以积累,所以未能步入六根六尘之境,还是非常老师那句话:每天浇水,静等花开!

一年级写景作文题目:美丽的田野。一年级关于春天的写景作文题目怎么写?这篇一年级写景作文题目200字的美丽的田野的写景作文题目范文希望能够帮到你。

他也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在一篇名为我的理想的作文中,他写道:我要当一名解放军,保卫祖国边疆,然后枪扫西方列强,炮轰东边倭寇!在平时的闲谈中他也说过类似的话,真希望他的梦想能成真!

《最后的晚餐》 篇4

在路上和妹妹说了很多,貌似我错了,在路上,感觉不到原来的半长不长的头发在脖子后的感觉,突然觉得好后悔,好心疼,4个月,好不容易熬过去了,头发也能扎起来了,却被我一时冲动剪掉了。

二年级书信题目:给外公的一封信。二年级关于外公的书信作文怎么写?这篇二年级书信200字的给外公的一封信的书信作文希望能够帮到你。

我天生五音不全,唱起歌来老跑调,所以我不喜欢唱歌,我喜欢写作文,我烦没完没了的超作文,我喜欢是自己选自己喜欢的东西写,写着写着字就歪歪扭扭了,好像睡着了一样。

我也是啊。以前一起上学,周末一起看书逛街聊天新年一起闹着守岁星期六的晚上一起关灯讲鬼故事上学路上一起讨论自己班上有趣的同学我们一个楼上,一个楼下,几乎形影不离的我们,把这段时光,被掩埋在那段旧时光里。去年,她去上海了。为了学习,为了父母的期盼。我们分开了。

《最后的晚餐》 篇5

二年级想象作文题目:未来的家。关于未来的想象作文怎么写?这篇二年级想象作文300字的未来的家的想象小练笔希望能够帮到你。

过了几天,作文发下来了,我一看,心想:耶!是优加!还有好多的波浪线呢!还好那本书帮助了我,看来以后要多读课外书籍。一定要坚持下去!

第二幕:(旁白):可恶猫因为鱼大哥和鼠弟弟的联合作战,已经十天没有吃到一条鱼、一只老鼠,饿的前心贴后心,又对鼠弟弟怀恨在心,就选择了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来到鼠弟弟的家,逮住了正在睡觉的鼠弟弟。

世间发生的任何事情绝非偶然,也许是冥冥中注定的。短短十年,竟是你生命中最后的十年,也是你一生中遭难最多的十年。爸爸,你受苦了

《最后的晚餐》 篇6

中国解放后,至今你们还没有回归,希望通过手拉手活动,可以促进两者之间的友谊,早日回归祖国。我们以后要经常写信,这样也可以提高作文水平!

有时我会想,三年后的一天,我们都会站在考场,为自己的未来奋力一搏。到那时,回首望去,竟是十余年的艰辛与汗水的挥洒,是否有无限感慨油然而生。

在以后的生活中我渐渐发现懒圣这个尊号不适合他,他有点名不副实。反而到适合另外两个人,那两位可真是懒得连饭都不吃,两个人一起吃饭可都不去买饭,怎么办,那好,不吃了。可是懒圣却是异常的勤快。这是什么情况?难道基因突变?

每个人都有五彩斑斓的梦想,而我的的理想是当一名人名教师,为祖国培养人才。我从小就感受到老师的辛苦,老师就像园丁一样哺育着祖国的花朵;就像橡皮一样擦拭学生身后的点点污垢。啊!老师是多么神圣,他不顾自己,总为别人着想,这是多么伟大。

《最后的晚餐》 篇7

一天晚上,一只蚱蜢在草丛中吃青草,吃的绿色的肚子圆鼓鼓的,他说:啊!吃得好饱啊!当然!一只蟾蜍说这可是你最后的晚餐!蚱蜢很奇怪问:为什么说是最后的晚餐呢?蟾蜍哈哈大笑说:因为我还没有吃晚餐呢!蚱蜢感觉话有点不对头,就急忙说:那赶快吃吧!这青草很好吃。蟾蜍笑着说:你蚱蜢比这青草好吃多了。蚱蜢一听连忙跳起来想逃走,但是蟾蜍跳的比蚱蜢高在空中就把它吃了。朋友你吃的饱吗?不知何时一条蛇已经悄然无息的爬到了它身旁,你一定吃得很饱,因为这是你最后的晚餐。蟾蜍赶紧撑起长长的后腿一跳一跳的在前面跑,蛇紧追不舍,跑了一个钟头,一阵旋风吹来一只老鹰挡住了蟾蜍的去路,难道你也要吃我?蟾蜍绝望地喊老鹰说:呃,蟾蜍不合我的胃口,我要吃的是蛇。蟾蜍以为自己有了一线生机就说:蛇就在我的后面,你快去吃它吧!说着就想逃走,老鹰用铁钩般的爪子抓住了蟾蜍扔给蛇说:你吃吧!蛇说:你不吃我了?老鹰说:废话!我能放过你吗?蛇百思不解的问:那你为什么还要我吃蟾蜍?老鹰说:要是我不让你吃那我不是太残忍了吗?尽管死到临头但是蛇还是吞了蟾蜍。后来当鹰把蛇吃掉后,啪!的一声鹰掉了下来,猎人说:我又可以吃上一顿丰盛的晚餐了!

《最后的晚餐》 篇8

我一生中见过许多流浪狗,它是令我最难忘的……

放学回家的路上,偶然遇到它。它蜷缩着身子,紧闭着双眼,静静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我和母亲站在那里很久,它一点反应都没有。以至于母亲跺了跺脚,它才缓缓地睁开眼睛,用微弱且悲伤的目光看着我们。它脸上挂着风干了以后脏脏的两道泪痕。在这热闹的城市,它显得格外的安静。为什么?这时它直起上半身看着我,它的身体不停地颤抖着,它为什么不站起来呢?它会不会……

“要不我们去给它买根火腿吧!”妈妈打断了我的思绪。”好呀!“我忽然对这条狗产生了怜悯之心。

我们买了两根火腿,撕开包装袋,火腿独有的香味便弥漫开来,我真的很想咬一口,但是看着它我忍住了。它几乎是无力地虎咽了那两根火腿,然后舔了舔鼻头。袋子上还残留着一小节,我揪下来扔给它。呀!一不小心我扔偏了,只见它伸长脖子使着吃奶的劲去够那节火腿。突然,我看到了它蜷缩在身子下的腿是断的,它好像是被车撞了。

我和妈妈要回家了,走到十字路口我回头一看,它还扭着头看着我们,还是那种忧伤的眼神……

回家以后,不一会儿便电闪雷鸣,狂风暴雨,瞬间整个小区都停电了。我和妈妈看着窗外,不约而同的想起了那只狗。妈妈说:“如果它还没有站起来离开,它一定活不过今天晚上“。我的心咚的一下掉到了谷底。妈妈又说:”也许那两根火腿就是它最后的晚餐“。

我很想救它,但是我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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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晚餐读后感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一)

今天,我在书柜里找到了一本《骆驼爸爸讲故事》这本书,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在这本书中翻阅着,无意中发现了《最后的晚餐》一文。

蚱蜢吃着鲜嫩的绿草,还欣赏的落日,可见,它是多么的悠闲。这回,又从何处蹦来了正在觅食的蟾蜍,蚱蜢半信半疑的看着它,它哪里知道,那只蟾蜍正对蚱蜢发起攻击,准备发起捕食,就这样,经过了一场对话和较量,蟾蜍把蚱蜢给吞进了它的肚子,就这样,在它得意洋洋的时候,蛇从丛林里看见一切,便从这里爬了出来,刚想准备向蟾蜍捕食时,鹰也从空中俯冲了下来,拦住了蛇的去路,蛇因很饿,死到临头。它极度充满了悲伤和恐惧,但不管怎样,它还是一口吞掉了蟾蜍。鹰见蛇已吞掉了蟾蜍,趁此机会,它把蛇给一命乌忽了。当鹰吃饱了,猎人藏身在树丛里,他举起枪,将子弹发射。嘭的一声,鹰掉了下来,猎人心乐开了花,高兴的看着他杰作。

这篇短文主要讲了一个食物链,蟾蜍吃蚱蜢,蛇吃蟾蜍,老鹰吃蛇,猎人吃老鹰。最终的胜利只有一个那就是猎人。他得到了收获和果实。其实我们的社会竞争也非常强大,你失败就会淘汰,胜利就会在社会中保持着。你就是胜利者!不努力就会收废品,卖菜,扫街道,当乞丐,讨饭吃,让人们数落你,让社会看不起你!就等于是个废物!努力你就会让别人尊敬你,找到好工作!世世代代可能都会平安。报效国家,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让国家不会看轻你。人生的战争,一个人的战争,和自己的发愤努力,努力学习,就是战争,就像华罗庚写到的一样发愤早为好,苟晚休嫌迟,最忌不努力,一生都无知就像山脉一样,谁先上到山顶,谁就是胜利者,永远是有一轮明月照亮着大家。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最后的晚餐》这本书,它是我国着名作家杨红樱写的。

一只小鸟从山林飞到城市,在排列整齐的行道树中,遇到了他的好朋友女贞树。小鸟在谈话中得知女贞树是来城市当绿色卫士,可以保护人类的健康,可以自动地吸收过滤空气中的尘埃和污染物质,还可以当声波减弱或迅速消失,而且叶子表面的气孔和绒毛,是多孔的纤维吸音板,能把声音吸收掉。而女贞树也在谈话中知道了森林里许多好玩的事情。

我觉得我们应该多植树造林,绿化环境。这既影响到今天我们的生活,又关系着子孙后代的幸福,而且植物是绿色的卫士,保护着我们的健康。

让我难忘的动物是大象,因为他在琪琪迷路的时候,安慰她,送她回家。

我最难忘是事是画眉就要做妈妈,筑了一个结实暖和的巢。杜鹃也要做妈妈了,可她什么也不做,就把蛋孵在画眉的巢里,小杜鹃出生了,他在画眉巢里舒服极了,每天还和弟弟妹妹抢食物。有一天,画眉妈妈出门,小杜鹃一狠心就把弟弟妹妹推出巢外,摔死了。

我不喜欢杜鹃妈妈,因为她什么都不做,还把蛋孵在画眉的巢里,让画眉照顾。

做人不能像杜鹃一样,把什么事都推给别人,也不能像小杜鹃宝宝一样,身在福中不知福。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三)

《最后的晚餐》是由意大利伟大艺术家列奥纳多达芬奇所创作,此画无可争议地成为世界美术宝库中最完美的典范杰作。

第一次看到这幅画作时,有一些看不懂,但仍然觉得这幅画将13个不同的人的不同的心理与行动展现的十分完美。当我与解释联系在一起后,便渐渐的看懂了。最中间那位,平静又带着些悲伤得谈着双手的人便是耶稣,他得知自己被弟子犹大出卖,便在即将被捕之前与众弟子聚餐,其目的便是揭发这个叛徒。当耶稣对众弟子说出你们其中有一人将出卖我时,众弟子一阵骚乱有的向老师表白自己的忠诚;有的要求追查那人是谁;有的则向长者询问,整个场面陷于不安之中。唯独弟子犹大在听了耶稣的话后,立刻面如土色。他情绪紧张,身子稍向后仰,右臂支在桌上并紧紧的握着钱袋,脸上流露出一种抑制不住的恐惧之色。

这幅画无论从人物的塑造、情节的描述、美妙的构思上都堪称画家艺术的代表,就是这幅画,使达芬奇名扬世界!

读《最后的晚餐》有感 (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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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书柜里找到了一本《骆驼爸爸讲故事》这本书,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在这本书中翻阅着,无意中发现了《最后的晚餐》一文。

蚱蜢吃着鲜嫩的绿草,还欣赏的落日,可见,它是多么的悠闲。这回,又从何处蹦来了正在觅食的蟾蜍,蚱蜢半信半疑的看着它,它哪里知道,那只蟾蜍正对蚱蜢发起攻击,准备发起捕食,就这样,经过了一场对话和较量,蟾蜍把蚱蜢给吞进了它的肚子,就这样,在它得意洋洋的时候,蛇从丛林里看见一切,便从这里爬了出来,刚想准备向蟾蜍捕食时,鹰也从空中俯冲了下来,拦住了蛇的去路,蛇因很饿,死到临头。它极度充满了悲伤和恐惧,但不管怎样,它还是一口吞掉了蟾蜍。鹰见蛇已吞掉了蟾蜍,趁此机会,它把蛇给一命乌忽了。当鹰吃饱了,猎人藏身在树丛里,他举起枪,将子弹发射。嘭的一声,鹰掉了下来,猎人心乐开了花,高兴的看着他杰作。

这篇短文主要讲了一个食物链,蟾蜍吃蚱蜢,蛇吃蟾蜍,老鹰吃蛇,猎人吃老鹰。最终的胜利只有一个那就是猎人。他得到了收获和果实。其实我们的社会竞争也非常强大,你失败就会淘汰,胜利就会在社会中保持着。你就是胜利者!不努力就会收废品,卖菜,扫街道,当乞丐,讨饭吃,让人们数落你,让社会看不起你!就等于是个废物!努力你就会让别人尊敬你,找到好工作!世世代代可能都会平安。报效国家,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让国家不会看轻你。人生的战争,一个人的战争,和自己的发愤努力,努力学习,就是战争,就像华罗庚写到的一样发愤早为好,苟晚休嫌迟,最忌不努力,一生都无知就像山脉一样,谁先上到山顶,谁就是胜利者,永远是有一轮明月照亮着大家。

河北省邯郸市广安小学三年级(3)班:悦土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读了《最后的晚餐》这本书,它是我国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

一只小鸟从山林飞到城市,在排列整齐的行道树中,遇到了他的好朋友女贞树。小鸟在谈话中得知女贞树是来城市当绿色卫士,可以保护人类的健康,可以自动地吸收过滤空气中的尘埃和污染物质,还可以当声波减弱或迅速消失,而且叶子表面的气孔和绒毛,是多孔的纤维吸音板,能把声音吸收掉。而女贞树也在谈话中知道了森林里许多好玩的事情。

我觉得我们应该多植树造林,绿化环境。这既影响到今天我们的生活,又关系着子孙后代的幸福,而且植物是绿色的卫士,保护着我们的健康。

让我难忘的动物是大象,因为他在琪琪迷路的时候,安慰她,送她回家。

我最难忘是事是画眉就要做妈妈,筑了一个结实暖和的巢。杜鹃也要做妈妈了,可她什么也不做,就把蛋孵在画眉的巢里,小杜鹃出生了,他在画眉巢里舒服极了,每天还和弟弟妹妹抢食物。有一天,画眉妈妈出门,小杜鹃一狠心就把弟弟妹妹推出巢外,摔死了。

我不喜欢杜鹃妈妈,因为她什么都不做,还把蛋孵在画眉的巢里,让画眉照顾。

做人不能像杜鹃一样,把什么事都推给别人,也不能像小杜鹃宝宝一样,身在福中不知福。

优秀读后感:《最后的晚餐》读后感


我是个书呆子,一提到书,我就两眼发光。我空闲时,可不会放过任何一秒钟来看书。我看过很多的书,比如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

在这些书里面,我最喜欢杨红樱的注音童话,有《最后的晚餐》里的《梦屋》。《梦屋》的内容是讲河边草丛里,有只又丑又可怕的毛毛虫。毛毛虫非常希望自己可以到对面的芳草地上玩。一次,一只花蝴蝶从它头上飞过,毛毛虫喊道:“蝴蝶姐姐,请你带我到河对面去,好吗?”可是,蝴蝶不但不答应,和嘲讽了毛毛虫。从此以后,毛毛虫再也不去看那片芳草地了,可是,芳草地却成了它心中永远的梦想了。它一天天长大了,毛毛虫一天也没有停止过它的芳草梦。为此,它修了一座梦屋,到里面做梦去了。不知睡了多久。一天,梦屋的门开了,出来的并不是丑陋的毛毛虫,而是一只美丽无比的花蝴蝶。花蝴蝶实现了它的梦想,它飞到那片芳草地上去了。一天,它遇见了一只毛毛虫,可是,花蝴蝶并不觉得它很恶心。毛毛虫也请求它带毛毛虫到河对岸去。花蝴蝶告诉它:“你有这个愿望很好,你给自己造座梦屋,去做梦,等醒来时,你的愿望就实现了。”毛毛虫照花蝴蝶说的那样,给自己造了一座梦屋——蛹房。这本书给了我一个启发:只要有梦想,只要你不放弃,就会成功。

《最后的晚餐》给了我很多知识,我打算以后多读书,认真学习。

热门读后感:《最后的晚餐》读后感(620字)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读后感:《最后的晚餐》读后感(62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篇一】

我读了很多,但最有趣的是《最后的晚餐》。这本书中有很多故事,其中《穿救生圈的种子》最有趣。

刚刚读的时候,我觉得很奇怪,种子怎么会有救生衣呢?我左思右想,突然我想到了,有可能是因为种子太胖了,漂了起来。当然,这只是我天真的想法,我还没看过。当我读完这一篇文章的时候我终于我找到了答案了,原来这奇怪的种子是睡莲的种子,因为睡莲的种子内部充满了空气,所以就好像救生衣一样,能让它浮在水面上,大自然可真精巧。

《最后的晚餐》这本书我觉得不仅有趣,而且还可以增加我们的智慧。还有这故事里的人物,都很有趣,我认识了很多动物和植物,它们有各种的技巧,我读了都感到很有趣。我在这本书中读到很多知识,我喜欢这本书。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篇二】

内容简介:不同于他以往作品的言词犀利,《最后的日记》以一种平和的语言,缓缓道出生活和生命的真理。在可能的情况下,他每天都迎着朝露或者伴着晚霞,去山上散步,近距离地观察大自然中的万物,与它们融为一体,体悟它们的生存哲学。在那个远离喧嚣世俗、熙攘人群和世间丑陋交易的山谷里,橘树含苞待放,花香弥漫。在每篇日记的起始,你都能看见他用优美的笔调,描绘着这个山谷的美妙。而后,在这些自然生灵的启发下,他会生发出自己的思考,带领你一起进入思想的领域,思索生命的真谛以及死亡的真义。在书中,克里希那穆提还虚构了一位来访者。这位来访者带着沉重的疑问,神情忧伤,郁郁寡欢。他通常在早晨来访,与克里希那穆提一起喝茶聊天,共同探讨那些困扰他的问题。变化是明显的,他开始变得平和而沉稳,对于生死的思考也愈见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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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晚餐》读后感【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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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黑道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老钟很会写故事,故事很有张力,叙述节奏把控得也好,读来不忍释卷。在《最后的黑道》中,老钟写透了黑道的生存状况,更重要的是描述了道与道的勾结,道与道的智慧较量。黑帮、警察和记者三者之间谁黑谁白,小说里面见分晓。

最后的黑道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最后的黑道》是一部描写黑道的优秀小说,讲述了现代黑帮的故事,它生动刻画了现实生活之中黑道人物的生存状态,故事中夹杂着兄弟情谊、爱情和复杂的人性。此书新锐而又好看,读后不禁惊叹作者的功力和展现的真相。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在书柜里找到了一本《骆驼爸爸讲故事》这本书,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在这本书中翻阅着,无意中发现了《最后的晚餐》一文。

蚱蜢吃着鲜嫩的绿草,还欣赏的落日,可见,它是多么的悠闲。这回,又从何处蹦来了正在觅食的蟾蜍,蚱蜢半信半疑的看着它,它哪里知道,那只蟾蜍正对蚱蜢发起攻击,准备发起捕食,就这样,经过了一场对话和较量,蟾蜍把蚱蜢给吞进了它的肚子,就这样,在它得意洋洋的时候,蛇从丛林里看见一切,便从这里爬了出来,刚想准备向蟾蜍捕食时,鹰也从空中俯冲了下来,拦住了蛇的去路,蛇因很饿,死到临头。它极度充满了悲伤和恐惧,但不管怎样,它还是一口吞掉了蟾蜍。鹰见蛇已吞掉了蟾蜍,趁此机会,它把蛇给一命乌忽了。当鹰吃饱了,猎人藏身在树丛里,他举起枪,将子弹发射。嘭的一声,鹰掉了下来,猎人心乐开了花,高兴的看着他杰作。

这篇短文主要讲了一个食物链,蟾蜍吃蚱蜢,蛇吃蟾蜍,老鹰吃蛇,猎人吃老鹰。最终的胜利只有一个那就是猎人。他得到了收获和果实。其实我们的社会竞争也非常强大,你失败就会淘汰,胜利就会在社会中保持着。你就是胜利者!不努力就会收废品,卖菜,扫街道,当乞丐,讨饭吃,让人们数落你,让社会看不起你!就等于是个废物!努力你就会让别人尊敬你,找到好工作!世世代代可能都会平安。报效国家,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让国家不会看轻你。人生的战争,一个人的战争,和自己的发愤努力,努力学习,就是战争,就像华罗庚写到的一样发愤早为好,苟晚休嫌迟,最忌不努力,一生都无知就像山脉一样,谁先上到山顶,谁就是胜利者,永远是有一轮明月照亮着大家。

[参考范文]鲁滨逊的读后感每一章模板汇总(8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参考范文]鲁滨逊的读后感每一章模板汇总(8篇)”,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鲁滨逊的读后感每一章(篇1)

《傅雷家书》是傅雷夫妇与其长子傅聪间精神接触和思想交流的实录,由傅雷次子、傅雷胞弟傅敏选编。

书信中思想的与精神的互动,营造了傅氏兄弟成长的家庭背景。傅雷曾自信地告知傅聪“你别忘了,你从小到现在的家庭背景,不但在中国独一无二的,便是在世界上也很少很少。”

傅敏先生了解自己的父母和兄长,熟悉自己的家庭氛围,也是除傅聪外唯一遍览全部家书的当事人。因而,他所选编的《傅雷家书》更能体现自己的家庭背景,还原其真实,非他人能替代。

书中的每封书信都体现了父母对在外游子的思念和关心,句句触心。我们不仅看到了这些,即那为人父母者对国外游子的无尽思念,无限悬挂,还有承载着中国知识分子千百年来的民族大义,蓄满特殊一代共同记忆的时代反思。我们看到的,更是对文化的传承,对艺术的追求。艺术在最高层次上,是超越民族、不分畛域的,而吾人对生命的礼赞,对生命终极意义的探索与追求,也是永无止境、亘古常新的。正因为如此,《家书》中所体现的,不仅是人间的挚爱与关怀,也是超越生命的气魄与胸襟。

《傅雷家书》把诞生于百年前的翻译家那一生的人品译德,铮铮风骨,披露在我们目前。假如当年没有文字的记载,就没有记印,没有传承,而傅雷与傅聪、傅敏父子之间的交流与共鸣,就如截截断线的残迹,难以留存。

鲁滨逊的读后感每一章(篇2)

第一章主要讲了1632年,鲁滨逊出生在约克城一个有名望的家庭。鲁滨逊一家不是本地人,他的父亲是德国人他搬家来到英国后娶了鲁滨逊的母亲。鲁滨逊原名是鲁滨逊。克罗伊茨内。因为大家一读鲁滨逊。克罗伊茨内,就读成鲁滨逊克罗索,鲁滨逊有两个哥哥。大哥是中校军官,驻守在佛兰德步兵团,后来参加了英国和西班牙的战争不幸生亡。鲁滨逊的二哥很小的时候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鲁滨逊的父亲从小就让鲁滨逊接受良好的教育,不让鲁滨逊出海。怕鲁滨逊的结果和他的两个哥哥一样,所以鲁滨逊的父亲时常开导鲁滨逊。但是鲁滨逊完全不顾父母的感受。一心想远航但鲁滨逊的父母不同意。

这篇文章给我的感受是我们从小应该听父母的话不要辜负父母的希望。

鲁滨逊的读后感每一章(篇3)

这个暑假,在老师的推荐书单中,我挑选了《傅雷家书》进行研读。我为傅雷父子二人精妙的文笔所吸引,更为父亲对儿子的挚爱深情而感动!

一九七九年四月,当傅聪先生回国参加父母的平反昭雪的骨灰安葬仪式时,他的心中一定五味杂陈,感慨万千。他再也见不到生命中最亲爱的双亲,迎接他的已不是父母惊喜欢乐的笑颜,而是两撮萧然的寒灰。

可时光悠悠,情不断,大海茫茫,心相连,在曾经的岁月里,遥遥数万里的两地之间,把父子的心紧紧连在一起的,不就是这一封封家书吗?在这些书信中,我们不是清楚地看见傅雷先生为儿子呕心沥血所留下的斑斑血迹吗?人之爱子,天性使然。人的生命总是有限的,但人的事业却永无止境,教育儿女,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延续自己的生命,延续为社会、为祖国所能尽的力量。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亲傅雷的爱,是那样的深刻与深远。尽管在一次次的运动中饱受摧残,但他不改其志,始终如一地热爱祖国,以高度负责的心力为社会、为祖国竭尽所能,用书信、用教诲使身在异乡的傅聪与远离的祖国牢牢建立心的结合。傅雷先生是刚毅坚强的,他用一生告诉我们:一个纯洁正直、真诚高尚的灵魂,尽管有时会遭到意想不到的磨难与迫害,陷入暗无天日的绝境,但真实的光亮不会就此湮灭,微弱的光茫终将照彻人间,得到尊敬与爱。

傅雷先生可以如此顽强地直面人生的风雨,那我们呢?初二已成历史,残酷的初三已然来临,我们准备好了吗?“陆止于此,海始于斯。”里斯本海岸上罗卡角镌肯萄牙诗人卡蒙斯的这一名句,确实给人以雄壮之感。暴风雨不是我们人生的尽头,一切波折与晦暗都会过去,而且总是很快、很快。人的光荣,不在于永不失败,而在于能够屡败屡起。相信,经受暴风雨洗礼后的我们,等来的都是惊喜。

在那大海的航程上,不只有生存的奋斗,那里还有爱、有梦想,更有永不停息的追求!去奔跑吧,心里荡满波浪,将苟且甩在身后。去拥抱诗意与远方,去实现那蓝色的梦想,就像傅雷先生那样,将光和热永远留在心中,凝结在行动上。

鲁滨逊的读后感每一章(篇4)

仁宗嘉右三年,瘟疫盛行,洪太尉奉皇帝命前往江西信州龙虎山,宣请嗣汉天师张真人来朝禳疫。

洪太尉上山求见天师不成。回至方丈,出于好奇,利用自己的权势,不顾众道士劝阻,打开伏魔之殿,放出妖魔,遂致大祸。他吩咐从人,隐瞒走妖魔一节,假报天师除尽瘟疫,得到仁宗赏赐。

这个开头具有明显的讽刺意义,让我们深感封建统治阶层的那种欺上瞒下的腐败。同时在结构上开启了下文,引出了整个故事。

鲁滨逊的读后感每一章(篇5)

第一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母。她善良、聪明、能干、充满爱心,是千千万万俄罗斯女性的优秀代表,对我的一生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本章末尾用充满诗意的美好语言描写了外祖母的肖像和人品,塑造了一个光彩照人的平凡而伟大的人物形象。年过花甲的外婆跟三、四岁的我见面时的第一次对话生动活泼,风趣盎然。早已过不惑之年的高尔基,以三、四岁儿童的口吻、眼光、心理、行为,真实而生动地描写、反映当时的客观现实,深刻而准确地表达自己十分成熟的思想、观点和感情。语言简洁生动,非常口语化,非常适合人物的口吻和当时的语言环境;情节画龙点睛,人物栩栩如生。不仅本章,而且全部《童年》,具有这个显着的特点和优点。《童年》开篇就写得十分精彩。它可以摘出来绝不止一篇优美的散文。从译者加的标题就可以大体知道本章内容:一、外祖母的出现;二、 父亲的去世和弟弟的降生;三、父亲的安葬;四、伏尔加河上的风光。《童年》的每一章都是由许多篇这样的优美散文组成的。《童年》可以比拟为一串珍珠项链,而每一篇散文就是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比如本章就藏着好几颗这样的珍珠。

第二章可以分三大块,也就是三篇优美、精彩的散文。它们可以分别标题为:兄弟斗殴、凶残的外祖父、外祖父来病床看我。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父。小说写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

第三章分四大块,即由四篇散文或短篇小说组成。它们也可以有明确的标题。一、一双金不换的手。伊万是一把干活的能手,去市场购物时也会替外祖父省钱当小偷;二、热闹的家庭舞会,主角是伊万和外婆;三、雅科夫的吉他。他当然也是舞会的核心;四、小茨冈的惨死。别号小茨冈的伊万是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婆的养子,从他生下来被遗弃到他的惨死,写得有血有肉,有情有爱。小茨冈是个善良、勤劳、能干的小伙子,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他的惨死,跟自私卑鄙的兄弟两人直接有关,但根原还在于造成自私卑鄙等劣根性的社会顽症。

第四章着重写外婆,写她对上帝的虔诚,对人的良善、忠厚,对丈夫的容忍、体谅;写她的聪明, 能干,健谈,会跳舞,会讲童话;火灾里指挥若定,火灾后为舅母接生;她是大家庭的好主妇和顶梁柱,是我最贴心最亲爱的朋友。小说对火灾场面的描写非常精彩。

第五章可分上、下两篇:一、外婆和外祖父各讲自己的苦难身世。两人都是早年丧父的孤儿,都曾跟着母亲沿街乞讨,后来也都凭着聪明能干、吃苦耐劳而自立,最后共同挣到目前这种小康家境;二、占更多篇幅的是外祖父教我识字和给我讲述自己的人生体念和生活哲理。他对我的好奇心有问必答,道理讲得深入浅出,形象生动,透彻明了。

第六章写大舅米哈伊尔为了争夺家产带领流氓冲击、攻打外祖父家的暴行。这不仅深刻地揭露了这个逆子的凶恶嘴脸和丑恶行径,也客观地暴露了千千万万小市民家庭的尖锐矛盾。在这次父子短兵相接的战斗中,阿廖沙我担任了火线侦察兵的脚色,写得有声有色,相当精彩,可以推出一篇标题为我注视街上的敌情的优美散文。这次战斗中善良的外婆由于劝架被醉酒的逆子的砖头咂伤了手,造成了骨折。

第七章也可以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写外婆和外祖父各自不同的两个上帝。外婆的上帝慈悲为怀,赐福人类,主宰一切,洞察万物,外祖父的上帝专横跋扈,法力无边,严厉残酷,人人害怕。这种对比通过生动的文学描写展现出来,丝毫没有概念化的说教,写得十分精彩,耐人寻味。下篇主要写街上的所见所闻后的痛苦感受,顺便也重提留在家里的苦恼。我就是在这种家庭和社会环境下生活和成长的。上篇是写我的精神支柱和思想环境,下篇是写我家里家外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环境。两方面都是明显影响我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客观因素。这显然是上、下两篇合成一章的主要理由。

第八章也可分为上、下篇。上篇描绘了外婆讲童话的情景、本领和记录下来《隐士和勇士》这篇优美迷人的童话;下篇介绍了我的第一个知识分子朋友,一个不知真名实姓、只知外号好啊的外人和怪人,并且着重叙述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上、下篇之间的内容通过怪人听外婆讲童话的场面联系起来。小说故意用若明若暗的手法,巧妙地让读者心领神会好啊和外婆的某种尴尬关系。好啊是他的口头禅,直译是:好事情。(93--109页)

第九章也可以分成上、下篇。上篇写我的好朋友彼得大伯;小说很重视大人讲故事对儿童的影响。马车夫就常给我讲故事,虽然他的讲故事本领比外婆、外公差多了。本章最精彩的情节是我与三兄弟的友谊。下篇写我和 三个小少爷的友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朋友对一个人心灵面貌和世界观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小说如实地写了我对三个小少爷的好感和羡慕。外婆支持我和三兄弟的友谊,但外祖父、三兄弟的父亲上校奥夫相尼科夫禁止他们交往,甚至马车夫彼得也坚决反对。马车夫跟我因此发生了争吵,这次争吵成了联结上、下两篇的纽带。

第十章写我母亲的突然回家和新产生的家庭矛盾。一个年轻丧夫、留有幼子、任性好强的不幸女人,在多年离家之后带着痛苦回到替她抚养儿子的、孤苦年迈的父母家长住,由此带来的家庭矛盾和冲突,是不言而渝的。尤其是她的婚姻大事,过去就是、现在仍然是父女矛盾、冲突、争吵、闹架的焦点和导火线。小说先是详细地写了母亲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接着写了母子之间因为背诗而爆发的一次争吵;最后又重点写了父女之间因婚姻问题而爆发的一次大闹架,外祖父气得跪在女儿面前,接着又无故把外婆打伤。争吵和闹架成了家常便饭;打了再好,好了再打,一家四口就是这样打发日子!

第十一章主要写母亲回来后的家庭生活,首先是母亲与一些青年男人的交往,虽然用笔不多,写法上也若明若暗,欲说又止;其次写表哥萨沙的逃学和逃跑。表哥和我都是可怜的孤儿,他没有亲母,继母对他不好。小说对他的逃学写得非常生动具体。但本章的重点内容还是外婆给我讲父亲的身世和父母的婚事。

第十二章写母亲再嫁和再嫁后的生活,写我的这个伤心事件对自己心灵造成的创伤,写这两年里外祖父的家境日益衰落、以至完全破产,搬家不断,住房和生活一次比一次差,几乎真的要上街讨饭了。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母亲再嫁的事实。可以说,家庭矛盾主要表现在我和母亲之间。也重点写了上学读书,特别写到一位热爱儿童、循循善诱的教育家。

第十三章写外祖父与外婆分家过日子,写我检破烂为生,写我与几个小朋友去河边偷木板卖钱,写这些小伙伴们艰难的生活和彼此的友谊,写母亲的死,最后,写我不得不走向人间。所有这些内容,乍看很零乱,但完全符合生活本身的逻辑,因为它们都在写一个穷字。《童年》的悲剧是以母亲之死这悲惨的一幕结束的。

鲁滨逊的读后感每一章(篇6)

第一章:介绍洋车夫祥子出场,也交代了祥子的背景和他的思想根源,他的梦想就是凭借自己的努力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车,通过个人奋斗走向生命的成功,骆驼祥子24章每章读后感。他善良,淳朴,尽管沉默木讷,却不失为一个可爱的人。开头他凭借自己的努力买上了第一辆车,他的人生拉开了序幕。

第二章:战争在北平使人心惶惶。祥子为了多赚点钱拉客人去了危险地带,结果被无理的*拉去充军,车也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了。祥子跟着军队走了没多久就偷偷的跑了,临走牵走了兵们的骆驼,当做对自己丢了车的补偿。

第三章:祥子拉着骆驼艰苦的走回了北平,途中路过一个小村子,用三匹骆驼换了35个大洋,带着对新生活的希望,祥子再次上路了。

第四章:祥子回到北平在海淀的一家小店住了三四天,梦话被人们听了去,从此得了个骆驼的外号,他花了些钱将自己整顿好,又再次干起了拉养车的营生,这一次他将家安在了刘四爷的车厂。透过刘四爷的车厂,老舍将笔墨展开,开始写到了车厂中其他的洋车夫,而祥子也在这里遇到了之后影响他一生的虎妞。祥子将花剩的30大洋交给刘四爷保存,希望着有一天攒够了钱再次买上自己的车。

第五章:为了买车,祥子茶里饭里的自苦,风里雨里的卖命。而此时,虎妞已经对祥子表现出了大姐般的关爱,很有青睐他的意思,而刘四爷暗地里看着心里却不怎么满意。祥子在杨宅拉上了包月,可这一家人均异常刻薄,拼命使唤祥子令祥子身心疲惫,终因一次侮辱使祥子挺着硬骨气离开。

第六章:离开了杨宅的祥子有点懊恼也有点不知何去何从,虎妞就利用着这一机会诱惑了祥子,祥子在酒精的作用下糊里糊涂办下错事。第二天醒来祥子心里别提多别扭了,他开始对虎妞不知所措,对他们的关系也竭力想忘记而不成。此时碰到了曹先生,再一次替人拉上包月。

第七章:祥子去了曹府,也有着躲避虎妞的意味,他咂摸着最近几个月发生的心里,心里接着千丝万缕的疙瘩。一次祥子在拉车的时候心不在焉,摔了座,也让祥子从烦闷中苏醒过来。

第八章:曹府管家高妈的一套利是哲学,祥子十分佩服。高妈劝祥子把钱放出去投资或是存银行等等主意,祥子均无动于衷,一心一意只想自己靠拉车攒钱买上车。年节迫近,祥子想着要给刘四爷买点东西好取回自己那30大洋。

第九章:虎妞的到来打破了祥子的一切美梦,她谎称自己怀了祥子的孩子,出主意要祥子趁着过年给刘四爷认个干儿子,好顺利成章的和祥子结婚继承下刘四爷的车厂。祥子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落尽了虎妞的陷阱,他感觉到生活的一切都灰暗痛苦,借酒消愁。

第十章:祥子盘算起和虎妞的这一场闹剧,躲不开,可是若娶了虎妞又不甘心,并且他也知道玩心眼他不是虎妞的对手,祥子感到委屈却又无处可诉,又一次感觉到命运的捉弄。祥子拉车之余上了小茶馆,此处展现了各种各样洋车夫闲暇时的生活面貌,都统一呈现出清苦和苦涩之味来。祥子在这里头一次遇到了老马和小马爷孙俩,祥子同情他们,给快要饿死的爷孙俩买了包子。爷孙俩的命运刺激了祥子的内心,他开始对命运动摇,对靠个人奋斗可以摆脱贫穷产生了怀疑。

第十一章:老北平的祭社日子来临,祥子拉着曹先生回家的路上被侦探跟踪,曹先生躲进了左宅,而祥子躲藏的过程中却发现了侦探就是当年充军时认识的孙排长,孙排长接着机会要挟祥子,要他交出所有的积蓄保条命,祥子只得从命。茫茫大雪中,祥子觉得前途也一样的茫茫。

第十二章:祥子茫茫然走回曹宅,高妈让祥子和她们一起去左宅躲一晚,祥子拒绝了并到了隔壁的王家和车夫老程凑合一晚。这里老舍交代出曹府为何遭此横祸:曹先生的学生阮明原爱和他一次谈论社会革命等事,但两人说是可以说得上不少话,但对学业等事也意见相左,此次阮明功课太差被退学就想把曹先生也拉下马,于是祥子就倒霉的碰上了此一遭。晚上祥子琢磨来琢磨,推醒老程要让他证明自己没拿曹府一分一毫。

第十三章:一早起来祥子给曹宅扫了雪就再去寻曹先生一家,无奈曹先生早已卷了包裹逃了,祥子又一个希望破灭,钱丢了人也走尽了。祥子无奈之下又回到了刘四爷的车厂,因着虎妞,祥子心里总觉得噎着一块,心里堵。刘四爷大寿,祥子没少出力,虎妞在刘四爷耳边吹着耳旁风,大伙也都看了出来,虎妞相中了祥子。

第十四章:刘四爷寿辰,可看着人来人往,他咂摸出了自己心里的寂寞,看着别人家的女眷小孩,心里跟着生气。而这天早上,车夫们拿祥子打哈哈,说他将来必得继承了刘四爷的车厂,祥子就这差点跟大伙打一架。刘四爷把那些话也听在心里,琢磨过来虎妞的意思。到了晚上白天积攒的气儿自然而然就对着虎妞发了出来,虎妞眼看戏已没法唱,索性把一切都抖搂了出来,说她怀了祥子的孩子。

第十五章:虎妞接着劲儿就和祥子糊里糊涂的成了亲,结了婚祥子才知道虎妞的怀的不过是个枕头,他的天又黑了一半。祥子现在嫌弃了自己,因为虎妞,他觉得一辈子不顺心一辈子抬不起头见人。虎妞想要祥子带她去玩玩,祥子只能再能拉上车赚钱。虎妞给祥子出了主意,再去找刘四爷,毕竟那是她爸爸。

第十六章:虎妞把祥子养在家里,她自己也吃好的喝好的大把花钱,看不到同院里人的疾苦。祥子不同,他有自己的打算,过了元宵节,他又拉上了车,可身体却明显有了被虎妞亏空的迹象。路过人和车厂(刘四爷的车厂),祥子发现厂子变了样。

第十七章:刘四爷扔了车厂一走了之了,虎妞心里着了慌,没了靠山她感到什么都不再可靠,拿出了一百大洋给祥子买车,她还留了自己的心眼。因为买车,故事到这里又牵扯出了杂院里的二强子,二强子两个月钱刚把女儿小福子买了人,换了钱挥霍了一阵买了车准备自己干,他生行好吃懒做自然买卖也没做起来,他琢磨着把车卖了。过了年,虎妞趁着时机便宜价买了车,祥子对这车虽说不十分顺心,可也就这么一直拉着。到了四月小福子又回到了杂院,她的军阀丈夫把她扔了。小福子成了虎妞的伴,为了养家小福子干起了暗娼,虎妞则在暗地里提供房子。

第十八章:虎妞怀了孕。二强子为着小福子干的营生觉得丢脸,可也不阻拦,喝醉了酒他就对着小福子骂,只有虎妞能对付他。六月的天热的发昏,祥子出车感到步履艰难。此处老舍用了很大的篇幅描写了北平的六月,热得令人不想吃饭,下雨是天气说变就变,没人坐车的时候会可怜车夫,祥子就这么艰难的拉着车,充分感受了人间冷暖,世道不公。祥子病了。

第十九章:祥子的这一病就怎么也好不了,想拉车而身体不同意。祥子病了,小福子就失去了干营生的地方,只好降价在自己家里干。虎妞身体已经不大方便活动,见小福子不常来看自己便生了气,早晚的给小福子难堪,小福子给虎妞跪了下,经过一场折腾二人又恢复了友谊,虎妞还是给小福子提供房子。虎妞越来越接近生产,她才想起自己的年纪已大,做事她使唤小福子,吃喝上一点不对自己怠慢,结果反而导致了难产。虎妞带着个死孩子,终于断了气。

第二十章:祥子买了车葬了虎妞,他心里的积苦也快到了不能承受的时候,而此时的小福子给了他希望,小福子愿意与他同甘苦。二强子不干,小福子也没法说出什么,毕竟她还有家。祥子看透了拉车,日子看看渐渐往堕落里走。他再次拉上了包月,在夏家,他厌恶那家人,尤其是夏太太,她身上藏着虎妞般女人的恶毒与厉害。

第二十一章:祥子心里总想着夏太太的诱惑,仿佛她是欲擒故纵,又仿佛是她根本没有那意思,祥子在她身上越来越看出虎妞的意味,干脆逃了。回到车厂,他大病一场,自此后身上的那点子正气再也没有了,祥子堕落,抽烟,耍坏,犯懒,对车也不再爱惜。一次拉车,祥子又碰到了刘四爷,刘四爷问祥子女儿的下落,祥子说死了也没告诉埋在那里就这么甩头走了。

第二十二章:对刘四爷出过这口恶气,祥子的心又有了气息。他要让那些恶心都死,而祥子得要强的活着,他的生命再次燃起了希望。他又重新找到了曹府,曹先生答应祥子还拉包月,而且愿意把小福子也一并接来。祥子觉得生命又有了希望,他又从死里活了过来。可杂院里再也见不到小福子,祥子又一次心灰意冷,他回到车厂,借烟酒消愁。

第二十三章:祥子在街上游荡,遇到了老马,他的孙子小马已经死了,老马感叹,一辈子做车夫就是死路一条,穷人活该死,再要强也没用,他建议祥子去白房子(城郊妓院)找找小福子。祥子在白房子得知了小福子上吊自杀的消息,祥子的心自此已沉到了最低,他所有的希望都破灭,再也没有了生活的希望,不能要强就只有使劲堕落。

第二十四章:祥子为了赚钱用了所有阴狠坏的招,最终他卖了自己的朋友阮明,一个政治上投机倒把过得春风得意的小人。祥子也不再拉车,什么来钱快他干什么,可是从来不不出力,在祥子心里,什么事都是那么回事,有便宜他不能不占。祥子终于混成了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鲁滨逊的读后感每一章(篇7)

孰真孰假,孰是孰非?

——题记

夏日的蝉鸣,枯燥而乏味,为炎热的夏天更添一分热度,直烧得人心头火四窜。

我是讨厌蝉的,向来讨厌的,常常拿起家中晾衣的竹竿对蝉赶尽杀绝,或是带上父亲和兄长,在不那么炎热的傍晚,到林间捕蝉,捕到后放在盒子里,或是摇晃或是用手去戳,极尽残忍。

后来会认点字了,就更讨厌,可不是么,“如果你夏季唱歌,冬季便去跳舞吧。”书中便是如此说的,它大肆赞扬蚂蚁的勤劳,贬低蝉的好逸恶劳和贪得无厌。

上了初中便搬家了,新家周围少树,自然少蝉,身居高层,听不见蝉鸣,只有车辆的鸣笛声和喇叭声。一时间,竟无比地怀念,怀念那聒噪又贪婪的家伙。

偶然路过一棵树,树下草丛中突然发出锐利的鸣叫,后劲不足似的转瞬即逝。被好奇心指引着,蹲下身扒开草丛,却被眼前景象吓得一抖——一只尚有半丝气息的蝉,嘶嘶哀鸣着,周围围了一群蚂蚁,它们井然有序地搬运着蝉的残骸。算不得有多血腥,毕竟只有肢干而并无血迹,但蝉的哀鸣却听得人心底一阵发凉,那是绝望的歌声,是哀乐。

后来再去看时,蝉早已被蚂蚁肢解运走了。树还是原来的树,泥土还是原来的泥土,好像没什么不同,又好像什么都不同了,于是无奈地感慨一声,再走远,

在长大些,便放弃了幼稚的动画,拾起纪录片,以上帝视角观看动物世界,也着实有趣。影响最深的一次约摸也只是讲蝉的那一集。它说,蝉在土下被掩埋数年之久,只为了几个月的真情演唱和自由地翱翔。大约也是在那时,对蝉起了真正意义上的心态转变。

这是蝉,真实的,鲜活的。它在地下阴暗的角落里被遗忘,然后在盛夏阳光的照耀下,毅然爬出地穴,在痛苦的蜕皮后于阳光之下晒干它的羽翅,骄矜地扑向蓝天,接着开始放声歌唱,嘹亮而真实。那是为了歌颂生命,为了歌颂爱情,歌颂阳光的火热和月光的清冷,歌颂日出的温暖和黄昏的幽寂。

直到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当时老师说看出要做批注,那么我在蝉的篇章中所写的批注怕是最多的了。

蝉,它骄傲又不自满,它歌唱,不论旁人如何猜忌,它大口喝它的琼浆玉露,也不管旁人腆着脸上前求一口水喝。人们说,蝉冻死于冬天的厚雪里,可最终,却是死在了乞求水喝的蚂蚁手上。它们踏着整齐的步伐,唱着我们听不见的歌,回它们的洞穴里。

人世又何尝不是如此?孰真孰假,孰是孰非?真相往往藏在腐烂的尸首背后,但在烈日的照耀下,尸骨会化为灰烬,唯真相永存。

鲁滨逊的读后感每一章(篇8)

《骆驼祥子》中讲述的一帮穷苦百姓,就是社会中一群白白被剥削的奴隶,他们在金字塔的底端也试着攀登过、努力过,但不幸的命运和腐朽的制度让他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白费了,没有办法,没有希望,他们的心慢慢地死了,而他们的肉体也腐烂在沦丧的道德之中。

祥子给我的印象很深:一个实实在在的车夫,勤劳、坚忍。但他的结果却是悲惨的。他带着自己的希望来到北平,认准拉车这一行,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买上自己的车。但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不到半年,祥子的车被大兵抢去,牵回三皮骆驼。祥子没有灰心,更加努力赚钱。还没有买上车,钱却又被侦探抢去。在他与虎妞的婚姻中,他付出了许多代价,但终于再次拉上自己的车。虎妞死了,祥子人车两空。生活的打击,小福子的逝去,使祥子失去生活的信心。他变了,吃喝嫖赌,样样都干,以出卖人赚钱,彻底成为城市垃圾。故事悲哀的结局,不禁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惨状。祥子——一个乐观向上,坚持不懈的车夫,被可恶的社会折磨成了社会的垃圾,象行尸走肉一样,只有一个驱壳。

生活在富足的现代,人人摇着利己主义的旗帜,追逐着享乐,就算在新闻中或在街头偶而瞥见街头的流浪汉,仿佛也是司空见惯而不以为意,但是《骆驼祥子》里头,那个由满怀希望与年轻健壮,到不仁不义骗吃骗喝、带着「脏病」的颓废车夫—祥子—却深深地触动了我,我实在感叹命运的磨人,实在心疼穷人的苦难,感叹对于每天为了温饱与生活抗战、所挣来的一切也可能随时丧去的苦人而言,「希望」与「道德」真的是奢侈品,因为坚持与要强并不能为他们担保什么,幸福与美满永远离他们好远。

一个人,不管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如果没有目标有理想,轻易放弃,永远报着消极的心态,不去闯,不去拼,最终只能容易失去自我,迷失方向,甚至堕落。所以,我们应该有理想,有目标,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才能立足于社会。感叹之余,还是要有希望,人生不是这样的!只要能坚持,只要能忍过,生命的这一切灰暗总会拨云见日,总会柳暗花明。「坚持、乐观、谨慎、充实」,「信、望、爱」,人生,就会是多彩的,明媚的—即使外在是阴霾雨霏霏。

值得参考!《弟子规》读后感汇总8篇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值得参考!《弟子规》读后感汇总8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弟子规》读后感【篇一】

任何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敬。如果遭到他人言辞上的无礼挑衅或诋毁攻击,通常会程度不同地,运用语言来自卫和还击。依我们的生活经验,在日常交往中所造成的不和,大多也与出言不逊有关。因此,在与人交往时,言语有礼是很重要的。

古人云:诚于中而形于外。要做到言辞上以礼待人,其核心就是对他人的真诚尊重。语言上,如何做到礼貌待人呢?

《弟子规》言: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抓住别人的一点过错、短处不放,数落、埋怨,会因此与人结怨,失去人缘。言谈时,沉湎于夸耀自己的长处、优势,不仅无益于达成良好的交谈气氛,还可能会招致对方的反感。

"言语忍,忿自泯。"无论是对什么人,无论在何种场合,带有严重情绪的话,尤其是气话,都是让对方难以接受的,甚至会引发各种矛盾。因此我们千万要控制不满情绪,免造口舌之祸。不妨采取倒杯水、到户外走一走等方法抒缓情绪,让自己平静下来,免造口舌之祸。倘若对方生气时,我们也应该从和睦相处的大局出发,在语言上予以忍让和劝慰。

以心换心,说真话、讲实话。人心都是相通的,以诚敬相待才是最上之道。

《弟子规》读后感【篇二】

假期时,我按照老师的安排,学习背诵了国学文章《弟子规》,文章中虽然有很多的意思不太明白,但也学习到了很多东西,自己也按自己的理解,做了很多事情。文章中印象最深的是:弟子规 圣人训 守孝悌 次谨信 泛爱众 而亲仁 有余力 则学文

这段文字的意思是: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孝敬父母和长辈,关心爱护兄弟姐妹;其次,一切言行中,要谨慎,要讲信用;和大众交往时要平等仁和,要时常亲近有道德的人,向他学习。假期中,我做到了尊敬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听他们的话,为他们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今后,我会更多的学习《弟子规》中的知识,更好的理解。

我觉得学习国学,就是学习中国的传统文化,能让我们更文明,更有礼貌,更懂事,更有利于我们现在的小学生成长。所以我以后要多读书,特别是国学方面的书,多学习中国的传统文化,等我长大了,好做一个传播中国国学的学者。

《弟子规》读后感【篇三】

幸福的一生又匆匆过去,和孩子一起成长的快乐让末学仿佛回到了童年那么天真,无邪,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样的纯真,纯善。这使得末学更不敢对自己松懈,更是战战兢兢。要对每一个孩子负责,家庭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

因为:“童蒙养正圣功也”。幼儿正是长养天性的时期,“先入为主”。他们现在就是一杯清水,一张白纸,给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古人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的一言一行时刻都在影响着孩子们,而我们的言行由思想决定,所以,抉择中最重要的就是“择念”。因此面对孩子的种种问题是,我们需要的是解决,而非指责。“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就像蔡老师说的那样,千万不要意气用事,用自己的一己之见来下定论,不然会后悔莫及。一定要用理智,智慧来进行判断。那么,要想有智慧,就要不断去学习,学习中华圣贤经典智慧,因为它是经过时间验证的,永恒不变的真理和规律,它超越了时间跟空间,古今中外都需要。也只有这样的智慧值得我们用短暂的生命好好去追求和深入,这样,才不会走太多弯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嘛”!

老师还讲到,思想决定着一个人的行为,行为决定着一个人的习惯,习惯会形成一个人的性格,性格改变着一个人的命运。所以,小到个人,大到国家,社会,要想解决问题和冲突,根本就在思想。每个人从小就懂得感恩利他的话,我想,整个社会必然是和谐圆满的了。

反观之,现在的社会人人都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折手段。其根源还是被欲望所迁。“欲令智迷”,欲望是个无底洞,是无止境的。我们要教孩子长德行而非欲望。

厚德方能载物,大学里说:“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只有之所先后,才能则近道已。

《弟子规》读后感(篇四)

《弟子规》是清朝康熙时山西绛州人李毓秀所作。全书以《论语·学而》中的“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开篇,以三字韵语的文字方式,教人应该怎样待人处世。

虽为古文,但作者最初的立意对象为受训的儿童,故而字意简单,读起来并不费力,加之在网上查到杨淑芬教师的解说,使我对整篇文件的思想有了一个粗浅的认识。全文以人的品性涵养为基本,教育一个人从小到大应该刻尽的本份和不应逾越的界尺,固然觉得有些古板,但字里行间的劝叫,如明镜般映照出我与文中教导的德行的格格不入,随之而来的是我对人生的迷惑和无助:我终究应该怎样活着?

在读大学的时分,对儒家思想产生过浓重的兴味,在并不深化的学习过程中,发自内心的慨叹古人的聪慧,之乎者也中深藏着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和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伦理道德。但是,近代一百多年的社会动乱和西方文化的融合,使得本来明晰的文化脉络慢慢含糊,特别是肃清全社会价值取向的若干次运动,更是雪上加霜。或许,对共产主义和建国首领的崇拜支撑了上一代人的肉体体系,到了我们这一代,原有的价值体系彻底解体,物资的充分愈加彰显肉体的惨白,我们是文化缺失和肉体贫乏的时期的产物,从何而开为何而去,我们没有信仰,却盼望信仰,我们对新的旧的`道德规范都报以疑心的态度,不屑于权威,却又迷失在追求的过程中。

或许会有人笑我矫情,本人的事情都管不好,还去管这些似是而非的东西。但是,这样的迷茫会影响我们的价值取向。偏激的、散漫的或者是愤世嫉俗的内心反映出来的正是我们自在主义。

看《弟子规》,觉得以前的人挺幸福的,一出生就曾经有一套社会认可的道德范本,遵照着约束着,在短短的时光中,总有被主流思想认可的圣贤书指引着,不论对个人开展是好是坏,但至少不会迷茫无助。一个人有终身都为之坚持的信仰,就算他资质驽钝,仍然会有所成就的。

细读《弟子规》,发现其中的道理看似小,却是我们最无知和单薄的中央。古人训诫做人要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关心朋友,都由于心胸感恩,正由于感恩,所以对人对物多了忠诚的敬重之心,尊崇发至内心,然后狂妄自大的做人。时下太多如我普通的年轻人,强势的自我,对人对物都少了一份感恩之心,目空一切然后标新立异,自在散漫然后无法无天。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照《弟子规》,发现,陋习多的不是一点,而是全部。欣喜,此书再次开启我的启蒙教育,内审自我价值观,批判的接纳古人为人处事的道理。

《弟子规》读后感【篇五】

今年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的书——《弟子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可能这些内容我们都能读,甚至有的同学已经能滚瓜烂熟地背下来了,但是,我们明白这些道理了吗?都做到了吗?

我没读《弟子规》之前,常常惹爸爸妈妈生气,有时候我不但不站在爸爸妈妈的角度上为他们着想,还会觉得爸爸妈妈真烦、真罗嗦,有时甚至会跟他们顶嘴。读了《弟子规》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许多人生哲理,领悟到了做人的道理,知道孝敬长辈是我们身为儿女责无旁贷的事。我们现在还小,要明白我们的生命都是父母给予我们的,父母为了我们能吃好、穿好、安心学习,不知付出了多少辛劳,我们要懂得知恩图报。虽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但是,我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回报父母。在学校好好学习,上课认真听讲,课外认真完成作业,考试时用心思考,用最好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在家中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给刚刚下班的爸爸倒杯热茶,给劳累了一天的妈妈捶捶背,帮年迈的奶奶洗洗衣服,不惹父母生气,这对于父母来说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弟子规》可以教我怎样学习,怎样生活,怎样做人,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弟子规》读后感(篇六)

这段时间我阅读了《弟子规》。《弟子规》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文化典籍,它告诉我们如何从待人处事,如何学习,如何从各方面来约束自己,提高自身的素质与修养。我从《弟子规》中感受到圣人的谆谆教诲,让我们受益匪浅。

当我读到“有余力,则学文”和“老易至,惜此时”时,我就想到了自己,虽然我经常会有空闲的时间,但我没有好好利用它,没有充分地用于学习,我深感惭愧。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算以后你有再多的财富,再高的地位,再大的权力,想去换回那流失的光阴,那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所以,作为学生,我们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抓紧时间看书和学习知识,努力塑造自己的品行,不让时间在指尖悄悄溜走。

古人有很多爱珍惜时间的典范,董遇“巧用三余”在冬天、夜晚和下雨的日子都努力读书;司马光也是如此,他做了一个“警枕”,用这个枕头睡觉,很不舒服,头只要一动就会滑下来,司马光便会马上惊醒,继续奋起读书。古人尚且如此,何况我们呢?趁着青春年少,我们更应该惜时努力,让青春绽放光彩。

弟子规不仅让我们懂得珍惜时间,还让我们明白,通过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行善事、走正路,能真正塑造自我。这本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弟子规》读后感【篇七】

《弟子规》教育我们,要孝敬父母,尊老爱幼。体现了一个名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它告诉了我们青少年时代该干的事,本书有许多小故事,都寓意深刻,令人终身难忘,启发我们要知道自己的缺点与优点。

读《弟子规》中,让我有难忘的一句话是:斗闹场,绝勿近,邪僻事,绝勿问。他的典故是管宁与朋友读书时朋友三心二意,不认真读书,出外面乱逛,管宁割断了席子与他绝交,对他说:我不与你这三心二意之人坐一张席子。说完,管宁认真读书,不再理朋友了。其他故事也很吸引人,也深刻的教育了我们。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很多中华民族的伟大的道德思想,包括尊敬长辈,尊老爱幼等等,我觉得启发很很大。这就是我读《弟子规》的读后感。

《弟子规》读后感(篇八)

妈妈今天让我读了一本叫《弟子规》的书,这本书明确提出了孝顺父母的四个基本要求,和日常生活中子女应该做到的八件事情。书中有几句给我印象特别深,比如: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它的意思是要求我们在父母呼唤的时候应该很快的答应;父母命令我们做事情的时候,不应该以各种理由推托,应该很快地按父母意愿去做;父母教我们的时候,应该恭敬地听;父母责备我们的时候,应该顺承他们,不能狡辩。就这几点,我就做的不够,可能大多数小朋友也做的不到位吧。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感到非常惭愧,我的行为与书上所说的相差甚远。这本书告诉了我应该怎么样去孝顺父母,还告诉我必须先学会孝再学文。当今社会的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父母却忽略了对孩子“孝”的教育。中国古代的传统美德就是以孝为先,古人尚能如此,为何我们现代人就做不到呢???

读《草地晚餐》有感


今天,我读了关于红军过草地一些方面的书籍,其中让我最感动的一篇文章是《草地晚餐》。
这篇文章实际上是赞扬朱总司令那种爱护战士胜过爱自己的精神。在1936年7月红军过草地的时候遇到了饥荒,而就在这时前方部队送给了这支红军一匹牦牛。红军们都想好好的打打牙祭,而朱总司令却说要做长久的打算,因此打算喝牛骨头炖野菜汤。吃饭时,一位警卫员悄悄地把前方部队给的一点点小米粥给朱总司令喝,可是朱总司令却把汤让给了病员,自己和战士们一起吃野菜。这是多么感人的事迹啊!
在红军长征中有不少像朱总司令这样的革命战士。试想一下,如果当时朱总司令悄悄地背着战士们把那碗粥喝了,那么他的威信在千万红军战士们的心目中降低了许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如果没有朱总司令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那么,他该如何服众呢?我想,对于这一点,朱总司令用自己的行为对战士作了一个满意的答复。
有句话说得好;路,那宽阔平坦的路是由一颗颗小小的石子垫成的。我们社会主义的光明大道,又何尝不是那数不清的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人铺成的呢?而朱总司令不正是这样的人吗?
当我再一次读了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又深深地体会到;我们小学生要珍惜粮食。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那艰苦的岁月里,对于红军战士来说,一块饼,一碗水,甚至说一粒米,对他们来说都是那样的重要。而今天,当你走进一个学校食堂的时候,你就会发现食堂的饭桶里倒满了剩菜剩饭.那白花花的大米,鲜口的菜汤此时已经成了垃圾。如果朱总司令还活着的话,看到了这一切,会说些什么?会做些什么?我们生活的水平虽然提高了,但必须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要珍惜农民伯伯用汗水换来的硕果。
在《草地晚餐》这篇文章中,尽管作者没有用什么华丽的词语和多种修辞手法来写,但朱总司令的精神却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当我合上书本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依旧留下那个画面;一位领导人端着盛满野菜的饭碗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旁边有几位战士不时地朝这边窥视几下。
让这个画面永远在我的心中放映吧!我盯着手中的书深情地说道。

[参考范文]《悲惨世界》读后感范文(8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参考范文]《悲惨世界》读后感范文(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悲惨世界》读后感【篇一】

《悲惨世界》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语、每一句话,都写出了主人公冉阿让悲惨、曲折、离奇的人生;让人无时无刻都投入到了书中感人、可悲或是令人气愤的情节中。

这本书中写到的每一个小细节,都让人在感动中,明白到道理。我不得不说:“雨果是用心在写好每一本书,他的每一本书都是传世之作!”读了这本书,我知道写作并不是一件难事,最重要的是你写作时投入了多少;你只有投入了百分之百的精力去写作,才能收获百分之百的惊喜,乃至成功。

我也暗暗下定决心:我也要像雨果那样用心去写作,也要让后人记住我。

《悲惨世界》读后感【篇二】

“夜,没有星光,一片漆黑,在黑暗中,可能有一个站着的天使展开翅膀,在等待着这个灵魂。”

我合上了这本书。

最近,我一直在读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著名小说《悲惨世界》。这本书描写的是冉·阿让的一生,从他出狱到又陷入困境,直到好心的卞福汝教主好心收留他,然后在主教的感化之下洗心革面……十年后,他靠自己的努力当上市长,并救助了许多穷人。但是,就连他的好意也常常会被人们误解……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战场上,有人又看见了他的身影,他英勇无畏,冒着枪林弹雨去帮助人们……

多么悲惨的人生!冉·阿让当初进监狱只是用拳头砸碎了一块玻璃,拿走了一块面包!只是这样,他就在监狱里度过了19年!冉·阿让出狱后,洗心革面,想为社会做出贡献,但是没有一个人能理解他,冉·阿让的苦难遭遇是千千万万劳动者悲惨生活的缩影!

世界上有千千万万 被资本家残酷的奴役劳动人们,文中写道“是呀,什么样的苦都吃过,囚犯穿的红衣服,脚上拖铁球,睡觉只有一块木板,,受热,受冷,做苦工,挨棍子!病在床上也得拖着链子。还不如一条狗快乐呢!”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什么?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糟糕!对待些犯人,用的方法是折磨,让他们连狗都不如,他们还是人!为什么要用那么残忍的方式来对待他们?

这个社会上,还有什么公平的事?人人平等,不管是穷人还是贵族,他们都是人,只是物质上的东西让他们有了区别。然而,在法国大革命前,社会还停留在不平等社会,法国大革命之后,社会有明显的改善。

虽然我们现在提倡造就人人平等的社会,但是现在的社会真的是那样吗?我们这一代的人还是相当自私自利!面对他人的求助,我们不但不伸出援手,还躲避;骑车撞伤他人不但不背负责任,却逃之夭夭……这些是多么丑恶的行为!这是我们这一代人和整个社会都应当反省的!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整个社会将会变得更美好,我希望社会上不要出现像唐纳第夫妇一样阴险狡猾、贪婪卑鄙的人,如果我们把自己的爱奉献给每一个像冉阿让一样需要爱的人,那么,我们的世界就会处处充满爱。

《悲惨世界》读后感【篇三】

初读《悲惨世界》是在近六年前,只是连环画式的压缩版本,我记得当时我反复看了三四遍,哭得一塌糊涂。

现在终于拿到了一百多万字的原著,我花了十天的时间才阅读完,有感于其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作了以下的分析:

维克多·雨果不愧为名作家,本书的人物包括各个阶层,各种身份,各种性格,各种遭遇,几乎展示了整个法国社会,是法国那个时期的人物画廊。围绕中心人物冉阿让,各种人物的经历,心态各有不同,但都符合在革命时期的特点,因此人物虽多,却不繁杂。

当然必须得谈谈中心人物。在冉阿让的身上,时时透出悲惨的气息,从苦役犯到市长再到逃犯,冉阿让的命运在那个悲惨的世界中,无法依靠法律制度,也只能如此吧。

从冉阿让开始,纵向来看,即是他的一生,这是贯穿全文得主线。他的灵魂深处,始终存在着邪恶与正义的对比与冲突:一方面,他是因为一块面包而进监狱,成了19世纪的苦役犯;另一方面,主教的事迹和教诲让他震撼,主教几乎是作为神的形象在他的记忆里。就在他从苦役犯变成市长以后,得知商马第即将作为他的替罪羊而被判刑时,他的内心矛盾极了,然而,自我保护的意识首先让他在英雄主义面前退缩了,同时,他也希望“真正意义上的复活”,换出那个承受不白之冤的人。两种思想僵持不下,以至于在法庭上他的头发全白了。当他知道他即将失去珂赛特,而抢走她的人生命危在旦夕时,他面前同样有两条路:任他自生自灭。他在刚开始甚至为这一想法而窃喜;或是救他,不让珂赛特伤心。犹豫了许久,最终正义占了上风。他内心所受的痛苦煎熬更贴近常人,毕竟”但丁在邪恶之门前驻足,徘徊,最后离开,而我们最后走进去“,所以他真实,即使和现实存在着时间,地点上的对比,他也会被接受。

从横向来看,围绕冉阿让的众多人物,善恶分明,善的代表如主教,恶的代表如德纳第,对比分明,而在他们的一生中,前后命运、遭遇也大多不同,存在着类比,吸引着读者的视线。在冉阿让就任市长之前,有人认为他只想发财;他有钱后,人们又认为他是个野心家;他放弃了市长头衔和十字勋章,又被认为是投机钻营的家伙。“随着地位的提高,上层社会要他。这个市的布置整齐的大厅的门,当他还是个手工艺人时,对他当然是关闭的,现在对这个百万富翁,却是大开特开。”他逐渐胜任了市长的职务,人们尊敬他,但一旦得知他从前是个苦役犯时几乎每一个人都抛弃了他。不到两个小时,他所做的一切善事都被遗忘了,他只是一个罪犯。这只是一个小城市中无知的市民的心态。认识的改变,从另一角度反映了悲惨世界。冉阿让的命运具有必然性,这些众多人物如众星捧月,丰富和完善了冉阿让的形象。

合上书后,在我的脑海中,所有人物依然那么清晰、棱角分明,感谢雨果,他像一位伟大的雕塑家,用他奇妙的刻刀,重现了19世纪法兰西的芸芸众生的生活,让我们从另一侧面去探索人性,了解法国。

他真的属于全世界。

《悲惨世界》读后感【篇四】

每当我走在荒凉的街道上,感受着刺骨的寒冷,我总想到冉阿让是否已在遥远的天国之中,看着地上那对幸福的年轻夫妇—马吕斯与珂赛特呢?

这本《悲惨世界》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在目睹一幕幕人间遗憾后写出的小说。主要讲述了冉阿让在假释后,隐姓埋名过起了新生活的故事。这本书写出了人性的美、还有当时社会的黑暗:平民贫困潦倒,警察昏庸无道,监狱关满了犯人,而那些人却只是因为一点小错而被判了重刑,可见当时的政府是多么无能啊!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一直有一个观点:警察一定是正义的化身,而罪犯往往一定是个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发现这个观点是多么的幼稚可笑!在读到芳汀马上要被沙威警官逮捕的时候,我陷入了沉思当中:警察为什么一定是好人呢?这世界上当然会有不仁不义的警察啊!只是我们没有坦然接受这个事实罢了。

我继续往下读,读到冉阿让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救了沙威那段,我又沉默了,安静了,思考起来,发现这个世界好像不是大人说得那般如此黑白分明。人可能并不是分得如此之清楚 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这个想法好像太过于片面了,忽略了一个要点:人,是两面的。或许你平时见到的严厉、严肃的老师,也会在学生受伤时温柔地安慰着他,轻轻地为他抹药;又或许平日里像个大冰山一样高冷的班长,也会在联欢会上放肆地与大家一起歌唱、跳舞……

总而言之,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不要只看一面。

读完那本书的夜里,我梦见了冉阿让,梦见了珂赛特与马吕斯,梦见了……我真想对他们说:你们的故事启发了我们,你们的故事将永远流传下去,永远、永远……

《悲惨世界》读后感【篇五】

前几天,我无意中翻出一本书,精美的封面,却布满灰尘。书上标有法维克多.雨果著。翻开那一张张充满墨香的书业,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沉浸其中,我如痴如醉,流连忘返。

这本书把我带进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故事,让我领略了当时雨果所处的法国。农民出身的冉阿让为了养活饥寒交迫的小侄女而偷了一片面包,结果被判了5年徒刑,他屡屡越狱以致罪刑加重,结果整整坐牢19年。假释后的他受神甫启发弃恶从善,改名当上市长,为人慈悲,帮助女工芳汀抚养其女儿珂赛特,并营救了珂赛特的情人—革命青年马吕斯,在珂赛特有了好的归宿之后,带着赎罪的爱离开了人间。我含泪合上了书,为了冉阿让的归宿感到深深地悲伤,也被他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所感动。

悲惨世界,《悲惨世界》是书的名字,可为什么要叫悲惨世界呢?我沉思了好久,朦胧中找到了答案。雨果所在的那个年代,是从1793到1832年,当时正处于法国穷苦人民被剥削的那个年代。为什么冉阿让只因为偷了一片面包就被捕19年呢?是因为当时贵族社会歧视穷苦人民,把他们统统都当作奴隶,使他们生活的非常艰辛,却怒不敢言。为什么冉阿让一次一次地被拒之门外?是因为贵族们瞧不起他们,更不想让穷苦的人们接触他们所谓的“圣洁的身躯”。在封建社会的笼罩下,穷人们生不如死,忍受着压迫。正如雨果所说:“贫穷使男人潦倒,饥饿使女人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这是多么符合实际的话啊!这句话不仅揭穿了资产阶级法律的虚伪,还告诉了我们穷人现实的生活环境。

但他们人穷志不穷。看看主人公冉阿让,成为富翁后,他建立了医院、贫儿院、还有免费的药店,发放救济金,救出死对头,逃避沙威的追捕,并且向马吕斯坦白了自己的身世。这一切都证明了他的善良慈悲、宽容大度、勇敢机智、城市坦白、高尚无私。其实冉阿让有一些雨果的影子,雨果用笔去描述了下层人民的艰辛生活,用文章去揭发了这些黑暗社会的现实,难道他不善良吗?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类似冉阿让的人,因某种原因被别人歧视,有的坚强不屈,并不在乎别人怎样看待自己,知难而进,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取得了成功,但是还有一些人选择了后者,自暴自弃,他们太注重别人的看法,因而自甘落后。

合上书本,我闭上眼睛,书里的一些情节仍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于是,我默默地对自己说,要学习冉阿让的精神,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悲惨世界》读后感【篇六】

《悲惨世界》是由法国大作家维克多雨果发表的一篇长篇小说,讲述了法国社会底层民众的辛酸生活。

故事主人公是冉阿让。他被刑满释放后来到一位大主教家里,被大主教收留,而他却偷了主教家里的银器,主教并没有怪罪于他,反而将他感化。他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之后因为种种原因,他收留了珂赛特,最终柯赛特被贵族青年马利尤斯看上,他无奈之下告诉了马利尤斯自己和珂赛特的身世,使马力尤斯对他拒而不见。最终他死的时候,唯一的愿望就是让珂赛特给自己立一块无字墓碑。

冉阿让的一生有许多的波折,从最初的犯人到一市之长,又因为柯赛特而放弃工作,最终在亲人面前死去。

雨果通过《悲惨世界》,让我们亲身感受到了贫穷的底层法国人民的穷苦,和不平等的悲惨生活。

书中的人物,冉阿让、芳汀、珂赛特、沙威等等,不论他们是好是坏,他们都是悲惨的。这一切,都是当时的黑暗社会造成的。因此,这本书也被人称作“人类苦难的百科全书”。

雨果向我们揭露底层人们的悲惨,并不是只让我们了解,而是让我们去帮助身边的那些“悲惨”的人,为他们指引人生的方向。希望这本书能为那些悲惨的人们迎来光明。

《悲惨世界》读后感【篇七】

妈妈跟我说:“有一位法国作家用了三十年的时间写了一本书,你想不想知道他的名字?有没有兴趣读一读?”用这么长时间写一本书,这书一定很有吸引力!听完妈妈的介绍,我立即说:“当然想了。”妈妈看着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高兴地说:“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大作家雨果,你好好品读吧!”

说着妈妈把《悲惨世界》这本书摆在了我的眼前,我一看到书,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这一看就是半个月,今天我终于读完了。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真对书中的内容感慨万千啊。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叫冉阿让的人,刚开始冉阿让是个苦役犯,然后经过努力,成为了市长,他做了许多好事。书中纷繁复杂的情景,有一件是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主人公帮助了珂赛特的妈妈芳汀,芳汀在临死前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见见她的女儿珂赛特,冉阿让不顾一切困难去寻找珂赛特,当他终于找到珂赛特的时候,芳汀却死了,然后冉阿让像对亲生女儿一样把她养大了,为了珂赛特他又成了逃犯,在他生命的尽头他都不愿意给别人增添负担,默默的安详的闭上了双眼。

我们要向冉阿让学习,不顾自身的安危,为他人着想,做了一辈子的好事,在悲惨的命运面前没有低头。平凡的冉阿让,善良的冉阿让,热心的冉阿让,他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悲惨世界》读后感【篇八】

流亡在大西洋上的盖纳西岛,一八六一年六月三十日上午八时半,维克多·雨果,法兰西一代文豪,完成了他的长篇小说《悲惨世界》。

这是一轴辉煌的画卷。

画幅的卷首可上溯到卞福汝主教经历的一七九三年大革命高潮的年代,卷末直延伸到马吕斯所参加的一八三二年巴黎人民起义。

在这里,整整将近半个世纪历史过程中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都一一展现了出来:外省偏僻的小城,滨海的新兴工业城镇,可怕的法庭,黑暗的监狱,巴黎悲惨的贫民窟,阴暗的修道院,恐怖的坟场,郊区寒怆的客店,保王派的沙龙,资产阶级的家庭,大学生聚集的拉丁区,惨厉绝伦的滑铁卢战场,战火纷飞的街垒,藏污纳垢的下水道……

这一漫长浩大的画轴中每一个场景,无不栩栩如生,其细部也真切入微,而画幅的形象又是那么鲜明突出,色彩是那么浓重瑰丽,气势是那么磅礴浩大,堪称文学史上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结合的典范。

小说中的画面描绘,远远超出了表现历史背景与叙述人物故事经历的需要,雨果有意识要为后世留下史笔,他所描绘的这个世纪两大历史事件滑铁卢战役与一八三二年巴黎起义,就是极为辉煌的两例。

更主要的是,他要在小说里写出“本世纪”的历史之流迂回曲折、起伏跌宕的巨变,并且在全部历史景象与过程的中心,安置一个触目惊心的社会现实,即下层人民悲惨的命运。

在他看来,大革命后的半个世纪的不同阶段,下层人民的处境同样都悲惨艰难,并无变化,他以冉阿让、芳汀与珂赛特的故事说明了这一点。

他在小说的序里就指出了“本世纪”的三个问题:“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

因此,可以说,作者要绘制的就是那个时代中穷人悲惨生活的画卷。

这是一部雄浑的史诗,是一个人的史诗,但又不限于个人的意义。

主人公冉阿让的经历具有明显的奥德修斯式的传奇性,他一生的道路是那么坎坷,他所遇到的厄运与磨难是那么严峻,他的生活中充满了那么多惊险,所有这一切都不下于古代史诗《奥德修记》中主人公的历险。

[参考]读《失去的一天》有感范文优选(8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参考]读《失去的一天》有感范文优选(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失去的一天》有感(篇一)

“时间就是金钱。”这句名言,我一直都不知道什么意思,学习了《失去的一天》这篇课文,我彻底的理解了这句名言。

课文讲的是,清晨,妈妈去上班,临走时她交给佩加两个任务:在农舍旁边种一棵树,读完《远处的青山》这本书。可佩佳想再睡一会儿,当佩佳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当空,他想马上开始干活儿,又想了想还来得及呢,他就坐在一棵桑树下,心想:“在这儿坐一会儿,再去干活儿吧。”可他呢,又跑到果园吃了一些鲜果和蝴蝶,玩了半个小时,而后又在桑树下坐了下来。

傍晚,妈妈问佩佳一天都做了什么?佩佳什么也没做,惭愧极了!后来妈妈带佩佳去看看他失去的一天,其他人都做了些什么?当佩佳看到这些后,非常后悔,也明白了什么叫“失去的一天”。

学习了这篇课文,让我想到一件事。一个早上,我正在睡觉,迷迷糊糊的听见妈妈对我说:“醒了,把被子叠一叠,再写会儿作业。”说完她就走了。可当我醒来,太阳已经当空。我已经把叠被子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我穿上衣服我就出去玩了。到了中午的时候我回到家,妈妈说:“交给你的事,你做完了没?”我听了害羞地摇了摇头。我感觉真是虚度了一天。

读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一天中你不能什么也不做,必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也明白了为什么把时间比作金钱。

读《失去的一天》有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失去的一天》这篇课文,我觉得里面的主人公佩佳是一个知错就改的人。

课文中讲佩佳放假的第一天,妈妈给他交代了任务――读完《远处的青山》并栽一棵树。可是佩佳睡了懒觉,还在花园里和蝴蝶嬉戏,什么也没完成。天快黑时,妈妈回来了。问佩佳任务做完了吗?佩佳低头说:“我没有。”妈妈就带着佩佳去看了别人一天劳动的成果。佩佳看完之后明白了自己失去了一天。

读完之后,我便想到,我失去的那一天。那天早上我起床没有吃早饭,便在看电视,后来又在玩手机,我感到很没意思,想找朋友玩,可是我找了一圈也没有人,我只能失落的回家了。到了晚上爸爸回来了,问我都干了什么,我便说:“这一天什么都没干。”当时感到很惭愧,脸都红了。

读了《失去的一天》这一课,我明白了什么是失去的一天,我何尝是失去了一天呢?从今天起,我要珍惜时间,再也不无所事事了,我要让每一天都过得有意义。

读《失去的一天》有感(篇三)

读完了《失去的天》这篇课文。(也算学完了吧).我不禁为文中的主角佩佳浪费的那些时间感到可惜,又为文中佩佳的妈妈对佩佳的教育和“批评”而感到赞同。

其实不就是妈妈要佩佳早点起床,多做一些事,让佩佳静下心来做事吗?只要佩佳勤奋一些早点起来,早点把妈妈交待的事做完,再去玩不就可以了吗?没有必要等妈妈回来了才去懊恼、后悔。

“时间一去不复返”。这是一句珍惜时间格言,告诉我们时间不可能倒退,所以要珍惜每一分一秒的时间。

从佩佳浪费时间这件事中使我想到了我自己。我自己一生中浪费了多少时间,浪费了多少青春。从“现在无论你多么努力,也无法了解你失去的这一天所应了解的一切”。妈妈说的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也就是启示)是:你如果今天没有完成你应该完成的事情、任务、无论你以后做多少也无法体会你今天做这些事时中的体会,从中的乐趣。所以当天的事情、任务一样要当天完成,不要拖到以后才去完成。

“张语嫣你作业做完了没有?”妈妈用她那我也无法形容的声音吼我。“还没有呢,我做了那么大下,我休息下吗!”我懒洋的说。过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四个小时过去了,可是我还在休息,到了晚上,我就在那里疯狂赶作业,妈妈就在那儿说:“看吧,我让你赶快做,你偏要休息,现在好了吧,还要赶作业!”

从中我悟出了个道理:做事不要拖拖拉拉、等来等去,不要一天不做过了一天后又不做,就不要像佩住一样老想着休息、要去玩,而是把事情、任务做完,不仅要做完还要做好,这样你的事情、任务才算完成了,不是有一句话是“想要做好一件大事,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要找好基础”。

读了(学完)这篇课文,不仅让我为佩佳感到婉惜,还想到了许多我自上的不足。

从现在开始,我要改正我身上的不足,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好、再好,让另人认为每件事我已经尽力去、努力的去做好了。

读《失去的一天》有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失去的一天》这篇文章,深受启发。

文章讲:双休日,妈妈给九岁的佩佳布置了几个任务,佩佳总是拖拖拉拉的,最后他没有完成妈妈的任务,整天游手好闲而,什么事也没做,读后感《失去的一天读后感》。妈妈知道后,就领他去看了在这一天里拖拉机手、建筑工人、面包师的工作工作成果和图书馆里大家一天里看过的书,使佩佳明白了自己失去了一天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就想到我自己。平时,我也像佩佳一样,做事总拖拖拉拉,总想着今天的事明天做,最后却一事无成。想改正都很难。若越久越难改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劝诫全天下像佩佳这样的朋友,尽快把这个坏习惯改掉,否则会痛恨终生。

时间是极为可贵的,我们不能无缘无故的白白浪费掉这宝贵的时间。时间就像水流,一去不复返,若失去了这一天,就永远也不会回来。

一分钟,看似廉价,其实,一分钟之内可以做很多事。一分钟之内可以背一个单词,喝一杯水,写一个字,像一件事,记一个东西,给别人一个心情……可有些人却在这一分钟之内游手好闲。让我们深刻理解时间的价值吧!“它”比千斤还重!

朋友们,好好珍惜时间吧,别让时间白白流逝!

读《失去的一天》有感(篇五)

星期六的上午,黛西把自己的三个孩子叫醒,对他们说:“今天是休息日,我要给你布置些作业!”大女儿菲丽问:“妈妈,我的作业是什么?”黛西说:“菲丽,你要去采一些花回来,苏贝,你是二姐,你去山上种一棵小树。”黛西说完,扭过头对小儿子说:“而你,德文,你去给小花浇水,并且看完《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黛西说完,就出门了。

小德文的姐姐们已经起床去完成母亲交待的任务了,而小德文还在床上呼呼大睡呢!这一觉可真长,从太阳刚露脸,睡到太阳当空照。终于,小德文起床了,他穿好衣服,坐在桌子前吃过午餐。过了一会,菲丽回来了,她买了一个花瓶,在她的身后是二姐苏贝。苏贝见小德文刚刚起床,生气地说:“我的小弟弟,你知不知道你浪费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小德文心不在焉地说:“没关系,时间还早!”苏贝气得说不出话来。

吃完饭,小德文又在卧室玩起游戏来,菲丽见了,语重心长地劝他:“弟弟,我劝你赶快去完成母亲的任务吧!离母亲下班只有3个小时了!”小德文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知道了。”菲丽叹了口气,走了。

晚上黛西回来了,她微笑地问:“我的小宝贝们,你们都完成任务了吗?”“完成了!”只有小德文沉默不语。黛西叹了口气,拉起小德文的手说:“无论我怎么解释,你都不会明白你失去了什么。来吧孩子,让我带你去看看,别人在今天都干了什么,取得了怎样的成果。”

于是,他们走上了山坡,上面有一棵新栽的小树正随风摇摆,黛西指着小树对小德文说:“看到了吗孩子,这是你姐姐苏贝今天栽的小树,早上这里还是光秃秃的呢!”

接着,他们走进一栋房子,黛西说:“早上这里还只建了一半,下午就成形了,这是工人大叔们干的!”

最后,他们进了一家面包厂,黛西说:“早上还只是面粉,现在已经有香喷喷的面包送往各个超市了,这是面包师傅干的。”

黛西说着蹲了下来,语重心长地对小德文说:“可你,孩子,你失去了获得知识的机会啊!”小德文低下头,红着脸说:“我知道了妈妈,那我该怎么补回呢?”“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但知错就改还能赶上,去吧孩子!趁夕阳还没落下。”

小德文听完,跑开了。黛西看到小德文的背影,欣慰地笑了:“还好,这失去的一天还不算糟,至少在失去的同时也在收获。”

读《失去的一天》有感(篇六)

读了《失去的一天》这篇课文,我为佩佳游手好闲浪费了一天的时光感到可惜。课文主要讲了:早晨,妈妈去上班,叫醒了佩佳,并给他布置了任务。可佩佳却游手好闲,晚上妈妈回来时,知道佩佳什么事也没干,就带他看了大家在这一天里的工作成果,让佩佳明白了自己失去了一天的故事。

佩佳的游手好闲,使我想起了我的无所事事。每当放假时,我总是呆在家里无所事事,东转转,西瞅瞅,就是不知道干什么,到了放假的最后一天,我才知道,我浪费了好多时间。

读了《失去的一天》,我从中悟出一个道理:时间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不要浪费每一分钟。为了不浪费时间,我为自己的假期制定了一个计划:早晨环境好,出去散步;上午适合写作业;下午可以出去玩会,晚上安静,适合看书。

时间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让每一天都过得有价值、有意义。

读《失去的一天》有感(篇七)

今天我读了《失去的一天》这篇文章。文章中的母亲是一个珍惜时间的人,他抓住时间做好每一件事情,同时她也要求她的孩子珍惜时间,让他安排好时间,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这篇本章中主人公佩佳,他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人、做事拖延的人。就连他妈妈给他的很简单的一个小任务也因为拖延时间没有完成。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更加了解了时间的重要意义。“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浪费时间就等于慢性自杀。”一句句经典的名言告诫我应当合理利用时间。

晚上和月亮告别,清晨和太阳见面,一天过去了,时间就这样悄悄地溜走了。

医生会抓住宝贵的每分每秒来抢救生命垂危的病人;消防战士一定会争分夺秒的扑火救人;在野外、在沙漠争争取每分每秒就有生存的希望。

哦!我知道了。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时间永远是一去不复返的,我就要从现在开始,一定要把时间安排合理,绝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

读《失去的一天》有感(篇八)

自从学习了《失去的一天》,我懂得了要珍惜时间,时间是最宝贵的东西。老师问我们自己有没有失去时间,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那次放假,我起床之后就该吃早饭了,吃完早饭之后,姑姑对我说:"快去把作业给写完,写完作业之后你可以随便玩。"我完全没有听姑姑的话。我把作业拿出来,开始写作业了,可是完全没有写进去呀。我卜一会儿在本上画画,一会儿摸摸笔,一会儿和妹妹玩,一会儿再看电视。没一会,我就跑出去了,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等我回来之后,已经快中午了,我问妹妹:"你作业写完了没有呀?"妹妹回答道:"姐姐,在你出去玩的时候,我的作业都写完啦。"

吃饭的时候,姑姑说对我说:"你还没有妹妹懂事,妹妹就知道先写作业,再看看你,出去玩了一上午,什么正事也没干。"这时候我心想,妹妹那么小就懂得早点把作业写完,我要给他做一个好榜样才对。一定要在下午把作业写完。

下午的时候,我开始写作业,谁知道我的朋友们又来叫我玩了。我一看时间还早呢,出去玩一会儿应该没事吧?我愉快地答应了。我们在外面一起玩捉迷藏、摸瞎子。一下子就玩到了三点多,我回家一看表。怎么这么快就三点了呢?一看作业还一点都没有写。我开始写作业了,这时候妹妹说:"姐姐一起来玩吧。"好呀,好呀!”我竟然又把写作业的事抛到了脑后。我和妹妹,一下玩到了四点多,姑姑看见了,无奈地说:"你怎么还没有写作业呀?"这时候我突然停止了和妹妹一起玩,羞愧的低下了头。

今天学习了《失去的一天》这一课,我真正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贾怡萱)

范文参考:徐志摩的散文《落叶》读后感合集8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参考:徐志摩的散文《落叶》读后感合集8篇”,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徐志摩的散文《落叶》读后感 篇1

最近有缘在图书馆找到一本。扉页上有一帧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徐志摩西装笔挺,衣领雪白,颈下的领带骄傲地突显着,完完全全是一副才子的模样。当我看到他那首脍炙人口的诗,强烈的心灵震撼让我感到世间竟会有如此巧合。在诗最后的一节中诗人是这样写道: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徐志摩传读后感。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尽管他才华横溢,当他在世上只待春秋的时候,意外孤独地死在了天上,也许这才是他本来的归宿。记得有位伟人曾经讲过:?理想主义者就是让自己过得最不理想的人。?

徐志摩的一生就是热烈而又执着地追求理想的一生。他的诗文中最出色的也就是那些歌颂理想和爱情的作品。尤其是爱情方面,古今中外执著不渝终身高颂爱情的人大有人在,但很少有人敢把浪漫的爱情放在复杂的现实中来不顾一切地追求,并不惜承受世俗的压力。徐志摩为追求浪漫的爱情而离婚,为此和恩师梁启超师生反目,为此父母和他一度断绝关系。徐志摩传读后感。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在众人的唾沫星海里仍固执写道:?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惟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然而,他那种对理想的执着,对爱情的追求,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态度,那种浪漫的带着唯美的色彩,由于脱离了客观现实,犹如空中楼阁,每一次总是以诗人终于没有找到他理想中的灵魂伴侣而告失败。康桥美丽的.初恋随着林徽因出嫁而成永远的心痛,后来的陆小曼不知珍惜闹出的绯闻更让诗人愁肠百结。在人间追寻理想屡遭挫折的诗人,最终没有逃脱把自己融入五彩缤纷的云彩的命运。

由于受英国浪漫主义诗风的熏染,所以徐志摩的浪漫纯正而不轻佻,高雅而不低俗,那种欧化的贵族气息使得他具有一种迷人的魅力。相比于西装革履的徐志摩,我更喜欢电视剧片头中的扮相,那才是我心目中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徐志摩的感觉。他在读者中从来就不乏追随者,眼下,徐志摩也是?小资?一族青睐的中国作家。尽管在他身上也浑身散发着浓厚的资产阶级旧文人那种脱离现实超理想主义的气息,但在客观上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徐志摩是一个天才。

可惜,天才的诗人只在人间待了短短的34年,他短暂的一生像是一颗倏然划过的流星,轻轻地来,又悄悄地走,但却折射出奇异的光芒,叫人永远怀念,永远难忘。

徐志摩的散文《落叶》读后感 篇2

对于徐志摩这位诗人,说实话,我原来是不甚了解的。

真正对徐志摩产生兴趣,是在英语课上,老师为我们鉴赏了他的诗,并顺带着介绍了一下他。

这个寒假,因为要读人物传记。我在书店的书架前站了很久,一直犹豫不决,最后终于决定了,选购了一本韩石山先生著的《徐志摩传》。

翻开书,扉页上有一帧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徐志摩西装笔挺,衣领雪白,颈下的领带骄傲地突显着,完完全全是一副才子的模样。联想到我们在课本中学习的《再别康桥》一诗,不禁心头顿生感慨,这真是一个由内到外都透露出一股股文学气息的人。

细细品读了这本书。徐志摩一直是努力不懈地追求自己的理想的。他去过北大求学,还去过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全世界闻名的英国剑桥大学留学,后来因为自己的国家而回国,他驰骋文坛并创办了新月社,编《晨报副刊》,并且,还为著名的大诗人泰戈尔当过翻译。

可以说,徐志摩的文坛生活是笔直的,因为他总是喜欢向着自己的目标笔直地前进。

另外,徐志摩除了在文学方面的造就,在个人的感情方面,更是直来直往,不顾一切,更不顾世俗所带来的繁重的压力。

徐志摩为追求浪漫的爱情而离婚,为此和恩师梁启超师生反目,为此父母和他一度断绝关系。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在众人的唾沫星海里仍固执写道:“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惟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然而,他那种对理想的执着,对爱情的追求,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态度,那种浪漫的带着唯美的色彩,由于脱离了客观现实,犹如空中楼阁,每一次总是以诗人终于没有找到他理想中的灵魂伴侣而告失败。康桥美丽的初恋随着林徽因出嫁而成永远的心痛,后来的陆小曼不知珍惜闹出的绯闻更让诗人愁肠百结。在人间追寻理想屡遭挫折的诗人,最终没有逃脱把自己融入五彩缤纷的云彩的命运。

可是,这样的一个直来直往的,有着天才一般盛誉的诗人,却在他34岁的时候,因为飞机失事而永远离开了。而就在这短短34年中,他却的确做了很多令人称赞的事。记得有位伟人曾经讲过:“理想主义者就是让自己过得最不理想的人。”

徐志摩,一位只活了34年的伟大的诗人。他的一生就好像是一颗在天际划过的流星,存在的时间虽然短暂,但却辉煌。且在划过之后会在人们的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徐志摩的散文《落叶》读后感 篇3

一直以来,喜欢读徐志摩的诗,他的诗意念完整、韵味独特、他既善于写实,又善于写心念。他的诗充满伤感、哀怨,洋溢着春息、清新自然。他的诗驰骋着想象、切实的虚拟。今天读了他的散文《翡冷翠山居闲话》感受颇多。

文章源于生活,源于他的所见、所闻、所想,但其核心又是心灵的追求,对现实的不安与苦闷,对人生的迷茫和同情,对超自然的渴盼与祈祷。他善于在大自然中发现,细腻地刻记着自然界最细微的美。正如文中第一自然段所描述的阳光正好暖和,决不过暖。风息是温驯的,而且往往因为它是从繁花的山林里吹度过来,它带来一股幽远的淡香,连着一息滋润的水气,摩挲着你的颜面,轻绕着你的肩腰,就这简单的呼吸已是无穷的愉快;空气总是明净的,进谷内不生烟,远山上不起霭,那秀美风景的全部正像画片似的展露在你的眼前。供你闲暇的鉴赏。读到这里不免让人浮想联翩,多么美妙的景象,字里行间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一切万物近在眼前。

文中还描述了他渴望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且摆脱世俗的喧嚣,达到灵与肉的统一。文中描写道:平常我们从自己家里走到朋友的家里,或是我们执事的地方,那无非是在同一个大牢里,从一间狱室移到另一间狱室去,拘束永远跟着我们,自由永远寻不到我们;但在这春夏间美秀的山中或乡间你要是有机会独身闲逛时,那才是你福星高照的时候,那才是你实际领受,亲口品尝自由与自在的时候,那才是你肉体与灵魂行动一致的时候!朋友们,我们多长一岁年纪,往往只是加重我们头上的枷,加紧我们脚胫上的链,我们见小孩子在草丛里在沙滩里在浅水里打滚作乐,或是看见小猫追他自己的尾巴,何尝没有羡慕的时候,但我们的枷,我们的链永远是制定我们行动的上司!品读到这里,我不禁感受到自己对生活的期盼不尽如此呢?每天我们生活在尘世间,要给自己带上一个面具,要把真正的自己埋藏起来。我何尝不是如此呢?在领导同事面前,要以笑示人,以表恭敬;在嬉笑打闹的学生的面前要摆出一副师道尊严,让学生望而生畏,要不何以服众;在小女面前,要拿出母亲的架子,唠唠叨叨,不厌其烦。其实在心底里,自己何尝不是一个憎恶分明、喜笑颜开、开明爽朗之人呢?所以啊,当我们独处这静幽的山中,才会达到性领域体魄的统一,与自然同在一个脉搏里跳动,同在一个音波里起伏,同在一个神奇的宇宙里自得。

文章写出了人生的感悟,如经历沧桑荣辱的老人的风霜的额纹,如久埋地下陈香沁骨的白干,让我的思潮久久难以平静

徐志摩的散文《落叶》读后感 篇4

徐志摩作为一位浪漫主义诗人为人所共知。在我的理念之中,徐志摩的诗比他的散文要生动的多,但在我看了《徐志摩散文集》以后,我的印象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徐志摩的诗师承英国浪漫主义,不像闻一多还有象征主义以美为丑的追求。虽然到了二十世纪初期,浪漫主义的激情在西方几近于陈词滥调,但此时中国的文坛却依然死气沉沉。徐志摩正是在这个时期用浪漫主义的手法为中国现代新诗做出了贡献,使之从琐碎的现实描摹、粗糙的感情直抒升华为统一、集中、超越于日常生活现实抒情逻辑和单纯的意象。

在中国近代文坛,相比于鲁迅、林语堂、丰子恺、郁达夫、李广田、朱自清等散文大家,徐志摩也许算不了什么,但这并不能磨灭他在散文方面的成就。他的文风绚丽,浓烈,甜腻,因此常遭非议,但徐志摩也正是以这种文风在散文界独树一帜。

让我们先看看代表他思想转变的《迎上前去》,他深入剖析,察省自己的思想灵魂,真切坦白自己的性格、思想、信仰,并从失望中振作起来,发出战斗的宣言。他先坦率的说科学我是不懂的,我不曾受过正式的训练,最简单的物理化学我都不明白,我只是个极正常的人。同时他又鲜明的弘扬了自己身上的优秀品质,那就是对理想的追求。不能让绝望的重量压住我的呼吸,不能让悲观的慢性病侵蚀我的精神,更不能让厌世的恶质染墨我的血。接着又以哲学家尼采的话语做了论证。作家正是以生动形象的比喻,宣扬自己的人生观与理想主义,他写道我不辞痛苦,因为我要认识你,上帝,我甘心,甘心在火焰里存身,到最后时辰见到我的真,我定了主意,上帝,再不迟疑。这种鲜明深入的剖析让我们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情感在奔突,它像一团火在燃烧,也使别人在燃烧。它阐明了作者的战斗思想,也渲染了作家悲郁愤激,求索理想的灼热之情。

语言流畅、简洁、准确、生动,而又绝对的真实。我想这是徐志摩散文和诗歌的共性。而它的真实,真实的思想、真实的情感、真实的体验。百味人生经散文家的妙笔,都能使人如嚼槟榔,孜孜品尝。没有哪种文本能像散文的写作,敞开心扉,对着自己道来;加上多半是激情使之,理性的动力显得有些苍白,也正是这样,散文方原汁原味,令人着魔不已。人类自步入文明以后,就开始掩饰自己的身躯与心灵,进步的同时也掘出了人类相互隔膜的鸿沟。从此,渴望理解和理解他人也就成为人类不息的欲念和理想。在这个意义上,遥望悠悠文学长河,卢梭的《忏悔录》是震撼灵魂的,它以坦白灵魂的勇气和真诚,在文学史上放着异彩,可见自剖者永恒的意义。而徐志摩的《自剖》同样也沐浴着散文美学真实的光芒,带着人类潜在的渴求沟通的欲望给人以无穷的启迪与慰藉。

在没有英雄或英雄遭难的年代里,我们最大的也是最卑微的渴望,只是做一个人。这种感情可在魏晋时期阮籍的时无英雄,使竖子成谋中体会到。在《遇见哈代的一个下午》里,徐志摩完成了走近英雄的精神典仪。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灾难与渴望并存的中华民族在渴求英雄,期待着那英雄带来福音。因此,尽管那不是一个宽容的时代,一方面愚昧与暴政在无情的摧残着英雄,另一方面,它却哺育了大量的文化英雄。有着不同的政治、观点的英雄们在专制的缝隙中昂然生长,而徐志摩无疑是那个时代的英雄。在文章中我们不难看出,哈代是作者心中的伟大圣哲,他与法郎士一样,分明是十九世纪末以来人类思想的重镇。

在《徐志摩散文集》中,我们不难感觉出他文学性灵美与意象美。在整本书中,无处不体现出他对爱、美、自由的追求。为了他一生追求的至真至诚的情爱,他不顾家庭的反对、世俗的偏见甚至个人的社会责任、他人的幸福都可置之不理。在这点上,我们承认他是勇敢的、坚定的;而他的错误就在将自己的恋爱绝对的美化、绝对的神圣化。这作为一种情感是真挚的,但作为一种理想却是空幻的。世界上不存在无条件的、绝对的、完全的爱,现实主义者对这一点有深刻的理解,乃至恶毒的嘲弄,而浪漫主义者却往往沉溺于期间甚至自鸩。

徐志摩的散文《落叶》读后感 篇5

在转瞬即变的时空里,在人生无以反复的过程中,徐志摩打败了时间的文字、声音和表情,创造无数经典,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唤醒了我们曾经的那份纯真和对世间的幻想‥‥‥

初识徐志摩还是那首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不懂世故的懵懂小男孩,望着如此洒脱的诗句,内心也不禁泛起涟漪,那是一种天性的思想泛滥,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如今再次观赏这部作品,却发现那时的徐志摩少了份纠缠,多了些许奔放,浅露离别的忧伤,显现了浓浓的浪漫情愫,他把浓郁的离愁深埋心底,用寥寥几笔点化得淡雅、飘渺,全诗显得飘逸而空灵,激起我对大学生活的深刻怀念,对职工生涯的无限憧憬。如果你觉得徐志摩对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贡献仅此而已的话,那么只能说明你眼界低见识短了。

前不久,在空暇时间有幸拜读了徐志摩的《偶然》一诗,全诗短短几十字,深切的表达了诗人对偶遇之人的喜爱,却又无可奈何而引发感叹。由于受英国浪漫主义诗风的熏染,所以徐志摩的浪漫纯正而不轻佻,高雅而不低俗,他的诗歌柔美、清丽、音韵和谐,表达了他对爱情、自由和美的追求。每每读起他的这首诗歌都会激起我对美的无限追求,对偶遇的深切渴望。对于二十岁正直青春年少的我们而言,正处于抉择的时段,这就要求我们学会发现美,只有拥有发掘美的眼睛,才能发现美,追求美,才能,感受美。对美的发现与创造源于对生活的向往与热爱,徐志摩面对愤怒,没有咆哮,没有慷慨高歌,甚至没有希望和恐惧,有的只是淡然洒脱的文字、迷惘的微笑、沉沉的静视和对自然的依恋。用他的才能与行动告诉我们面对不如意的事需冷静,乐观,要豁达。

徐志摩的作品使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对我而言,还是偏爱他的诗歌,他的浪漫主义,每每翻阅他的作品都会有不一样的心境和感受,无论是他的为人还是作品都足以给我上一辈子的人生哲学。

徐志摩以彼之细腻的心理捕捉,赋我缠绵的情感体会;

以彼之行云流水的写作风格,赋我酣畅淋漓的心灵洗礼;

以彼之坦诚的语句,无畏的呐喊,赋我对人类精神的深刻思考。

‥‥‥

可惜,天才的诗人只在人世间短暂的停留,他的出现虽似一颗倏然划过的流星,轻轻的来,又悄悄的走,但却折射出奇异的光芒,留下为之动容的作品,留下令人陶醉的浪漫主义情怀,叫人怀念,令人难忘,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徐志摩的散文《落叶》读后感 篇6

再次更深的认识到徐志摩,使自己偶然从同学那里得到一本《徐志摩散文》,我本来打算:在闲暇之时,读它消磨时间;在晚上失眠之时,读它催眠;找不到枕头时,拿来垫头可谁想到,就在我每天漫不经心的读一些散文时,我渐渐的走进徐志摩,渐渐的开始崇拜他,读他的文章感觉就像久旱的田地初逢甘霖;行走在沙漠里,饥渴的旅行者发现绿洲;五岁的孩童在海滩上捡到贝壳那份欣喜,那份快乐,让我如痴如醉的徜徉于书里,自由的翱翔,尽情的品味墨香追寻徐志摩的痕迹,领略一代才子的风采。

他让我看到自己。昨天我是个孩子,今天已是壮年:昨天腮边还带着圆润的笑容。今天头上已见星星的白发;光阴带走的往迹,再也不容追赎,留下在我们心头的只是些揶揄的鬼影,我们在这道上停步回想的时候,只能投一个虚圈的假使当初,解嘲已往的一切,但已往的一切,即使有,也不能给我们利益。因为前途还是不减启程时的渺茫,我们还是不能选择自由的途径---到那天我们无形的解差喝住的时候,我们唯一的权利,我猜想,也只是再丢一个更大的假使。圆满这全程的寂寞。那就是止境了我不也有此感觉吗?总自己失败,撞到南墙后,独自哀叹假使当初自己能结果,也许就不一样了。

一声声的悔言犹在耳际,我的心无法释怀那份酸楚,我不断的告诉自己:不到最后,鹿死谁手还不一定!怀揣着这样的信念,我整理起那疲惫的行囊,踏上征程,我不知前方等待我的将是什么,也许只是另一个假使当初的伏笔,但我没有选择,我只能义无反顾的向前冲!

他让我明白:做人一定要有原则。他说不能在我生命里实现人之所以为人,我对不起自己;在为人的生活里不能实现我之所以为我,我对不起生命。在我的朋友圈中,有人说我很随和,有人说我很圆滑。我时常自我反思:我到底有着怎样的性格?我写信问知心友人,友人说想得太多,太在意别人的感受,总替别人着想,从而埋葬自己听到她的回答,自己想想还真有几分道理。我承认自己是想多了,因为我害怕,害怕自己无意的一句话会伤害到别人。徐志摩说一句话可以泄露你心灵的浅萍,一句话可以证明你自觉的努力,一句话可以表示你思想的糊涂,一句话可以留下永久的印象。

自从读了徐志摩的《话》后,我想了很久:我就是我我要有自己的个性,我要有自己的原则---任天堂沉沦,地狱开放,毁不了我内府的宝藏我无可取代!

徐志摩的散文《落叶》读后感 篇7

徐志摩的诗既没有郭沫若的奔放,亦没有闻一多的深沉,有的是飘逸、空灵,如潺潺溪水,如清风明月。他的大部分诗作没有愤怒,没有呐喊,没有慷慨高歌,甚至也没有希望和恐惧,有的只是迷惘的微笑、沉沉的静视和对自然的依恋。他追求的就是一种宁静、和谐、无冲突的美的境界,表达的就是经过理性筛选、过滤了的情感。他总是将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情感给以稀释,以防其杀了诗的美感。如《再别康桥》,诗人将那种浓郁的离愁点化得淡雅、缥缈,将离别时那种沉重的心绪藏于心底,使全诗显得飘逸而空灵。再别本包容着十分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但这种复杂的情感化为诗时,则从头至尾表现出对自我的压抑,对情感的克制。如轻轻的一连用了三个,含蓄委婉地将诗人心头的沉重、依恋曲折地表达出来。在整个诗中,没有因难以割舍的别情而潸然泪下,更没因理想的破灭而号啕痛哭,弥漫全诗的只是淡淡的忧伤,悠悠的惜别,内含不尽之意。这正是情感经过理性的洗礼后所能达到的一种诗歌境界,所以有着永久的生命力。

徐志摩的诗歌比较含蓄,但不流于晦涩。从总体上看,尽管徐志摩在诗歌中反复吟唱其单纯的信仰:爱、自由与美,但他并非对此进行赤裸裸的、粗暴的呐喊,而是将之寄托于对雪花、康河、婴儿等美好形象的礼赞中。《黄鹂》中第二节:等候它唱,我们静着望,/怕惊了它。但它一展翅,/冲破浓密,化一朵彩云;/它飞了,不见了,没了/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实写黄鹂,虚写诗人的感觉:感叹春光、火焰,热情,一闪即逝。把展翅飞走的黄鹂与春光、火焰、热情联系起来,显得含蓄而又深沉。《山中》写我在庭中月下思念山中的恋人,但诗人却不直接去抒写对恋人的思念,而从对山中光景的关心写起;不直写我想去见恋人,而是化一阵清风,将针叶青松吹落在情人的窗前,轻轻地不扰乱她的睡眠。这种构思含蓄地将对恋人无微不至的体贴、甜蜜的思恋全都表现出来了。《再别康桥》中,诗人不直言自己对康桥的无限深情和依恋,而只是恣意渲染康河的美景,只说自己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水草。真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徐志摩的散文《落叶》读后感 篇8

徐志摩,江南硖石小镇首富独子,4岁入家塾读书,师从满腹经纶的晚清才子,天资远胜同龄孩子;11岁入开智学堂,诗词曲赋,四书五经,出口成章,过目不忘;14岁,进入浙江最好中学杭州府中就读,眼界打开,不止国文出众,每一门学科都出类拔萃;15岁,因辛亥革命爆发停课返乡,受自由、民主、博爱等思潮影响,已成为一个激进时尚的少年。

他19岁考入北京大学,22岁,拜梁启超为师,听其建议赴美留学,在克拉克大学历史系就读,并选修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每日6时起身,晚唱国歌,十时半就寝,勤学苦练,于学海所向披靡,一年多就修完所有科目,后转入哥伦比亚大学,获得硕士学位,西方教育开阔了他的视野和胸襟,他成为一名有学识、肩负国家民生大任的热血青年。

24岁,他赴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攻读博士,英俊风流的外貌、儒雅从容的气度、与生俱来的幽默和风趣,使这个诗性男子盛名远播;结识狄更生,与其成为亲密的朋友,并经其介绍入剑桥大学,康桥成为他人生的重要节点,由热心政治转战文坛,康桥也成为众所周知的浪漫、忧伤的代名词;27岁,任北京大学英文教授,接编《晨报副刊》,创办《诗镌》;30岁迁居上海,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大夏大学授课,创办《新月》月刊;35岁,《诗刊》创刊,出版《猛虎集》,飞机失事遇难。

妥妥的一枚高富帅,外加耀眼才华,然而生活的路于他并不平坦。

19岁他由父母做主与张幼仪结婚,22岁长子出生,24岁,在伦敦认识与父亲同住的林徽因(恩师梁启超的准儿媳),一见倾心,日日拜访。同年,张幼仪来到伦敦与其团聚,与林徽因日日书信也解不了相思的他,断然决定离婚。25岁,抛下已有身孕的发妻不告而别,全然不顾妻子一人在异国他乡孤独无依的处境。26岁,次子出生,正式签署离婚协议,成为中国近代离婚第一人,年底回国,此时林徽因已与梁思成恋爱。28岁,与林徽因一同作为翻译接待泰戈尔,轰动北京文坛,然而终与林徽因无缘婚姻。受同门师兄之托,陪同人家妻子陆小曼游玩,与陆小曼双双陷入热恋,在民国世界掀起惊涛骇浪,30岁,不顾父母反对和社会舆论不容与陆小曼结婚。婚后陆小曼奢靡过度,终日玩乐,与别的男人躺在一张榻上吸食鸦片,浪漫柔情的诗人、往日的富家公子,为供爱妻享乐,整日为钱愁烦,甚至舍不得昂贵的车旅费,坚持坐免费的邮政班机。直至诗人35岁遇难,陆小曼幡然醒悟,从此素服一身,闭门谢客,孤独终老。

他一世繁华,一世悲凉,一世多情,也一世心酸。人生轨迹决定于性格,重新来过,也未必有改变。他生命中的三个女人,也活成了各自的传奇。

张幼仪是大家闺秀,与徐志摩门当户对,却被徐志摩说成“乡下土包子”,怀上次子时被徐志摩抛弃,她被迫走出家庭,没有怨天尤人、纠缠不休,一人去了德国,学习幼儿教育,独自抚养孩子,回国后在大学任教、任上海某银行副总裁、服装公司总经理,照料徐志摩父母一生,成功完成逆袭,上演了一部民国时期的《我的前半生》。

林徽因深知徐志摩火热的爱恋,却不曾给过他任何的承诺,她聪慧、清醒、理性,和梁思成携手相伴走过安稳的一生,为中国的建筑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徐志摩婚后每次去北京,都会到林徽因家中久坐,有时甚至住上几日,论诗谈笑,搭乘失事的那趟飞机,徐志摩正是要去参加林徽因给外国使节的讲座,二人是坦荡的朋友。多年后,林徽因说,徐志摩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林徽因,而是他从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

陆小曼本已嫁给了江南才俊、军界名流,看似完美的婚姻却在感情上得不到满足,直到遇到徐志摩,为离婚陆小曼打掉了孩子,终生未育,婚后二人也并没有多少幸福生活,陆小曼不被公婆认可,徐志摩母亲病逝,她去吊唁戴孝,被拒之门外。陆小曼痴迷于烟塌戏曲赌场,挥霍无度,与徐志摩相爱相杀,争吵不断,直到徐志摩死去,她才知道爱得多深,从此离开舞场剧院,每日守着徐志摩的遗像,几十载整理徐志摩的信件、日记、诗歌等,安心作画,戒掉鸦片,过上纯净的生活。这两个人才是性格相近的一对,都是感情至上,用尽了力气去追求。

看这本书,完全是存了一颗女人爱八卦的心,想知道生命终点定格在35岁的徐志摩--这片民国世界里一片绚丽的云彩,都经历了什么。

[参考]远山灯火的读后感范文分享(通用8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参考]远山灯火的读后感范文分享(通用8篇),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远山灯火的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1

“百年奋斗史,热血映丹心。远山留胜迹,灯火照后人。”这是作家徐鲁在《远山灯火》中写下的文字。激情澎湃,催人奋进!

《远山灯火》主要讲了一位深藏功名的老共产党员——梁满仓爷爷无私奉献的一生。文章一共有三个部分,分别是“人民革命“、“抗美援朝”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者将主人公的一生浓缩在这些重要的历史时刻里,以个人的奋斗与奉献,见微知著地向我们表达了千千万万“梁满仓”融汇成的中国共产党那宝贵的初心。

文章中有一种使人奋发向上的能量。在冰天雪地里;在战斗间隙;在行军途中……随时随地只要“梁满仓们”有不认识的字就把它写在纸上贴在前面战友的后背上,一边行军一边反复的。那样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他们苦吗?他们却说:“有啥了不起的,不就是珍惜时光,‘笨鸟先飞’吗?“你们想想啊,我们在冰天雪地里,在紧张的行军途中都能做到的事情,你们坐在这么宽敞的列宁小学里,坐在这么明亮的教室里,坐在阳光照亮的草地上,还做不到吗?”这些朴实的话语,不禁让我们的眼眶湿润,是啊!这些革命路上的战士们,为了学习、识字,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和艰辛,而我们只需要坐在教室里,安安心心地听着老师们的讲课。我由衷地感到我们新时代的少年是多么的幸福,也只有努力学习才能不辜负他们!

文章中有一种让人伟大的力量。这种伟大就是无私风险。比如说满仓,从战场上出生入死,回来又马不停蹄地去制造原子弹。甚至连他们最亲密的人都不知道他们是否还在这个世上。可是他们却不断的为敬爱的祖国、可爱的共产党和爱他们的人民奉献自己微薄的一份力量。抗美援朝时,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为了朝鲜人民,为了中国人民。不惜一切代价。从这些战士们的身上,我们真正明白了,谁是最可爱的人。

文章中有一种让我们传承的精神。满仓说:“中国一代代孩子都不应该缺失的精神营养,是需要我们一代代传承下去的红色基因和红色灯火呀”是啊,我们现在不缺物质上的营养,所以更要牢记解放军为中国人民做的贡献,更应该去学习一些红色书籍,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作为新时代的好少年,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你们对我们的奉献和付出,共产党对我们的关爱和关怀,祖国对我们的呵护。只能说,没有你们这些战士,没有党,没有祖国,现在的和平生活都只是幻想罢了。我们永远感谢你们!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奋发向上、无私奉献、爱党爱国……这不正是新时代的少年应该具有的品质,也是我们一生坚守的初心,不会改变。

远山灯火的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2

天色渐沉,暮霭袅袅。独坐窗前,凝视远山。远山,苍苍茫茫,绵延无尽。灯火,苍穹里燃烧,似凤凰倏地飞跃九天银河,闪动的羽翼留下了一条跌宕起伏的火红轨迹,那是百年之前革命者们留下的希望火苗

推开窗,一股清凉的风拂过我的额头,直达宁静清澈的心湖,我仿佛看见百年之前星星点点的革命之火,闪烁着迷人的灯火,很温柔,很温馨,很温暖。

如果生命是一束燃烧的灯火,那百年之前南湖红船上闪烁的光芒,就是一盏昼夜不熄的心灯,点燃旧中国无奈的苍凉,伴着月光的芬芳,迸发出希望的火种。

独坐窗前,凝视远山。看着灯火,望着日新月异的家园,我看到了绿色的希望;看着灯火,喜悦被慢慢地点燃;看着灯火,照亮心灵最隐秘的角落。

我渐渐明白,不必问梦归于何处。风在天上漂泊,水在脚下流动,百年之前的革命者们永远不会停下脚步自己的脚步,中国的脚步。

我渐渐明白,如今我生活中的万家灯火、我收藏起的种种感动,都是百年之前那一簇远山的灯火,红色的不屈的火苗所种下的累累硕果。我要将这一切珍藏在心间,永不忘怀。?

心路依然会蜿蜒曲折,生命中的遗憾或许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没有办法逃避,但只要心中有信念的灯火一直亮着,就有希望。它会陪伴着我们从希望走向光明。

灯火不灭,感动依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远山的灯火激励着我,感动着我。唯有尽吾辈之全力,守护者先烈们留下的火种,终生不渝

远山灯火的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3

“一片土地,孕育无数党员的奋斗初心。一星灯火,印证一个民族的复兴之路”一看到这些字,我就想起我看过的一本书——《远山灯火》。

“百年奋斗史,热血映丹心。远山留胜迹,灯火照后人。”这是儿童文学作家徐鲁在写这本书三年期间,保持的初心。这本书主要讲了:20世纪30年代,幕阜山区的龙港农家少年梁满仓追随着红军,石军长亲手把他扶上战马,带着他朝着革命召唤的地方奔去。在新中国成立后,满仓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出国作战。他一直默默自助着龙港镇的孤儿夏湖生,在满仓的鼓励下加入少先队。进入新时代,梁满仓隐姓埋名,回到家乡,亲手创造了“红娃书屋”,帮助和影响了一代代山村孩子。在梁满仓身边长大的少年魏书槐,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把奋斗的汗水洒在脱贫攻坚的田野上。因为国家采集退役军人的信息,到这时候,一摞尘封已久的立功奖章和军功章展现在众人面前。

《远山灯火》让我明白了,在新中国成立前,人民生活的不易,他们生活的艰苦和贫穷。也看到了,那些解放军们,为了人民的生活而牺牲了自己。比如年仅16岁的杨红娃,为了使梁满仓所在的那个县城不再被鬼子侵占,年轻的他死在了战场上,永远得牺牲了。还有梁满仓老连长肖虎,在一次抗美援朝战争中也光荣牺牲了。他们这些为了国家而献身的人,都是光荣的。因为他们是为了国家而死,为了不受敌人的屈辱而死的。所以千万不能有像“我们的日子不是很平常吗?”的想法,因为我们这平常而又不平常的日子,是几代革命者用生命换来的。因此,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美好时光,不能虚度光阴,为了祖国而读书。

“灯火”是我们党在革命特殊时期点燃的革命火种。这伟大的火种,百年以来,生生不息的映照着后人,象征着我们党薪火相传的生命力。我们一定要让这距永远明亮,永不熄灭的“红色火种”一直照耀到明天。

远山灯火的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4

读《远山灯火》有感

20世纪30年代,一支红军队伍到达江色山区龙港镇,想参军的农家少年梁满仓,如愿成为了光荣的小战土,和无私的革命者朝着召唤他们的地方奔去...新中国成立后,满仓已经为国家奋斗出了许多战绩,孤儿夏湖生也在他的资助和鼓励下加入少先队。进人新时代,年华老去的梁满仓回到家乡,亲手创建”红娃书屋”,帮助影响着一代代山村孩子。因为国家采集退役军人信息,梁老家中一摞尘封已久的立功奖状和军功章让众人惊叹与敬佩。

这本书不禁让我百感交集。中国革命者们翻十座山,走万里路地传承红色基因,打败黑色势力,让灯火照得更远,让全中国无满光明。他们就像扑不灭的山火,像烧不死,铲不断根子的芭茅草和竹笋子一样!人民解放军队伍就像一道滚滚的铁流,他们披星戴月,勇往直前!革命者们心中始终燃烧着一团烈火:“勇敢无畏,继续向前,永不退却!”“星星点点英雄,照亮光明盛世”,他们不就是守护平凡中的万家灯火的逆行者吗?

为国牺牲的烈士更是数不胜数,他们如天上的星星一般,成千上万。虽然他们的内体已经死亡,但是他们的革名精神依旧活在我们的心中。正所谓“国高民安人实泰,烈土英明万世传”。

这本书也让我受益匪浅。我们要正直地生活,辛勤地劳动,并且真诚地热爱和牢牢地卫护这片被称为“祖国”的广大而又幸福的土地。总之一句话:就是要活得“像样”!

远山灯火的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5

你知道今年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没错!今年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诞生100周年。在这个特殊的年份里,我读了一本“红色书籍”——《远山灯火》。

《远山灯火》讲述的是一位老共产党员自强不息、忠诚奉献的一生。在20世纪30年代,一支戴着红星斗笠的红军队伍到达了幕阜山区的“红色小镇”龙港。这支队伍里的一名年轻的红军战士杨红娃与农家少年梁满仓成为了好朋友。后来,杨红娃在一次激烈的战争中牺牲了,梁满仓从儿童团团员成长为一名光荣的红军战士,朝着革命召唤的地方奔去。新中国成立后,他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出国作战。他一直资助着孤儿夏湖生,后来湖生在他的鼓励下加入少先队。湖生离开家乡做了邮递员,中国进入了新时代。梁满仓隐姓埋名回到家乡,为了纪念杨红娃,他创建了“红娃书屋”,帮助了一代代乡村孩子。在梁爷爷身边长大的魏书槐,大学毕业后也回到家乡,把奋斗的汗水洒在脱贫攻坚的道路上。

“红娃书屋”这个名字,其实不仅是为了纪念红军战士杨红娃,更有“红孩子”的意思。“红孩子”即“党的孩子”。作者徐鲁在书后写了一首诗:百年奋斗史,热血映丹心。远山留胜迹,灯火照后人。这“灯火”是革命的火种,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要做新社会的“红孩子”,更要传承革命的“灯火”,为建设美好富强的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远山灯火的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6

行走在路上的“播火人”——读《远山灯火》有感

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的模样,有着万花筒一般神奇的乐趣。这个夏天,我阅读了很多有意思的书。跟随着文字,我经历漫无目的却惊喜不断的冒险;我在文字中感受大千世界的缤纷变化。只要打开书,就打开了一个崭新的世界。来吧,让我们一起走进《远山灯火》,去阅读世界,认识世界,了解世界。

《远山灯火》作者徐鲁,徐鲁老师创作三十余年,始终以深厚的家国情怀关注时代和民族的发展,这是一部献礼建党百年的儿童小说,值得我们每个人去细细品读!它以儿童视角贯穿时代进程,以党员奋斗史呈现党的发展史,塑造了内心丰富、个性独特的共产党员群像,展现了几代共产党员的精神面貌,也使艰苦岁月中的励志少年形象跃然纸上。在小说中,历史的镁光灯主要打在三个少年身上。农家少年梁满仓,在战火中跟随队伍茁壮成长;山村孤儿夏湖生,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对荣誉的向往和英雄的鼓励中成长;“偷书”男孩魏书槐,在广阔的知识之海中成长。三个少年的命运相互衔接,从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对百年来“少年强则国强”局面的生动展示。

书中还有一些感人至深的细节至今让我记忆犹新。杨红娃是书中主人公小满仓的革命伙伴,也是一位勇敢无畏的小号手。他不失男孩的天真冒失,却坚定地将革命理想根植于心。就是这样一个个性丰满,让人忍俊不禁又满怀怜爱的人物,在战斗中冲锋陷阵直至牺牲,其所引起的情感波动是巨大的,这也是作品前半段的一个小高潮。随着小满仓为逝去的少年伙伴那一声号哭,松树冈的纸钱纷纷而下,我也潸然泪下,无限怅然。

《远山灯火》,一个多么有意境的名字呀!它展现一代代共产党员的精神传承与拼搏接力,尤其展现了一代代中华少年自强不息的风骨与胆魄。这是一段可歌可泣的民族奋发史、一部有血有肉的英雄人物志。通过小说,作者不仅让我看到一个个真实的、生动活泼的少年奋斗者的形象,也让我感受到中国少年那如朝阳一般鲜亮、灿烂、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作家徐鲁还说过:《远山灯火》不仅照亮了一位深藏功名的老英雄的崇高情怀,也招引着和照耀着一代代年轻的奋斗者坚定的前行的步伐。

想起书中的故事,从战争到和平,从建立到壮大;从个体到集体,从小人物到大历史;点点滴滴,溪流淙淙,江河纵横,百川归海。一片土地孕育无数党员的奋斗初心,一星灯火映照一个民族的复兴之路。借作品中列宁小学校长的话:“这是中国一代代孩子都不应该缺失的精神营养,是需要一代代传承下去的红色基因和红色灯火”。读完了《远山灯火》,使我拥有了一个全新的身份——“播火人”。不管时代如何变化,作为学生,我们都有责任播文学之火、知识之火、精神之火、希望之火。

也许多年后,书页会发黄,变得脆弱,甚至最终脱页、损坏,但那些属于心灵的养分,已悄然进入一代又一代人心间。我们会记得,时代会记得。是的,这是值得每个奋斗者风雨兼程的远山,也是一盏终将永恒闪耀的灯火。愿我们都能当好新时代的“播火人”!

远山灯火的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7

《远山灯火》献礼建党百年

读徐鲁长篇小说《远山灯火》有感

“百年奋斗史,热血映丹心。远山留胜迹,灯火照后人。”暑假一开始,妈妈丢了一摞书(有四、五本)放在我面前,并对我说:“在完成作业的同时把这些书看完!”初拿到《远山灯火》就被青山黄土坡上的几个手拉着手的人物所吸引。这是儿童文学作家徐鲁的一篇长篇小说,创作于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书里以一名老共产党员深藏功与名、无私奉献的一生,结合不同时期三个少年的成长经历,追寻革命战争、跨过鸭绿江抗美援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等不同时期里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艰苦奋斗的历程。

一片土地孕育三代党员的奋斗初心,一星灯火映照一个民族的复兴之路。“灯火”既象征着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在特殊历史阶段点燃的革命火种,也象征着中国共产党源源不断、薪火相传和朝气蓬勃的生命力,同时也代表着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小满仓追随着红军,成为光荣的红军小战士,军长将他扶上战马,带领沿着革命的大道奔去……”。到“战斗英雄的满仓,参加了抗美援朝志愿军,为国作战。仍然帮助着孤儿湖生。湖生在满仓的引领下光荣的加入了少先队”。再到“老年的满仓回到家乡,创建“红娃书屋”,不断影响着一代代孩子;新的一代人,也在最艰苦的地方,默默的奉献,挥洒着汗水”。正如文中列宁小学校长的话:“这是中国一代代孩子都不应该缺失的精神营养,是需要一代代传承下去的红色基因和红色灯火……”

回溯荣耀的历史,祖国成就辉煌,铭记闪光的记忆,献礼建党百年。新的百年,新的征程,伟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原子能、航空航天、分子生物、5G甚至6G通信技术的发展,都在期待着我们。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强国有我,请党放心!愿祖国在伟大中国共产党这个“播火者”的带领下,复兴之“红色火种”在绵延的世界之林越来越闪耀、明亮!

教师评语:小作者的这篇读后感有读有感,读感结合,以感为主。读得深,感情真,不仅写了自己对书中最感兴趣的内容,而且还结合所读内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是啊!三代共产党人事迹的确让人感动,正是一部“百年奋斗史”,小作者的号召就是希望“胜迹之灯火永照后人”,真实的感受和体会,整篇文章语句通顺,内容具体,重点突出。

远山灯火的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8

一个炎热的下午,我耐着酷热,翻开了《远山灯火》这本书。

20世纪30年代,一支戴红星斗笠的红军队伍到达幕阜山区的红色小镇龙港镇。农家少年梁满仓追随着红军,从儿童团团员成长为光荣的小战士,石军长亲自把他扶上战马,带着他朝着革命的方向奔去新中国成立后,梁满仓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后代表志愿军给列宁小学的孩子上了一课。他一直默默资助着龙港镇的孤儿夏湖生,湖生在他的鼓励下进入少先队。进入新时代,梁爷爷隐姓埋名回到家乡,亲手创建红娃书屋,帮助和影响了一代代山村少年。在梁爷爷生边长大的少年魏书槐,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把奋斗的汗水挥洒在脱贫攻坚的田野上。因为国家采集退役军人的信息,一摞尘封已久的立功奖和军功章展现在众人面前。

刚开始我不明白,为什么战士们在战斗时会奋不顾身的冲在前面,难道好好活在世界上不好吗?现在我明白了,因为战士们的心在人民身上,为了人民哪怕付出生命也值得。

这就像盖达尔所说:谁也不愿意死,但如果为上幸福而死,那是毫不可惜。人人都不愿死,但为了幸福,死也值得。就像战士们,如果人民可以幸福生活,他们也就死而无憾了。

最后我向战士们致敬,因为你们的奋斗才有了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我们一定不会浪费现在的资源,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范文参考:《漫长的告别》读后感优秀模板(8篇)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范文参考:《漫长的告别》读后感优秀模板(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一】

其实告别真的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情,因为他总是在心灵的某处不经意间翻滚着;比如说一句话,一首歌;一个场景,一个人;总能让人瞬间沉思。所以,告别,真的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情。

有人说,每一次告别,都是一种死亡。其实不假。或许经历过的,都会这样。就如书中的艾琳,这个将马洛吸引住的女人,她爱特里·伦洛克斯,然而,出于女人的一种洁癖,她无法接受特里·伦洛克斯与西尔维娅的婚史;她想与她现任的丈夫好好生活.然而,一想到罗杰·韦德与西尔维娅的偷情,她更加无法忍受。为什么总是这个西尔维娅?终于,艾琳忍无可忍,在罗杰与西尔维娅偷情的时候杀死西尔维娅。那一瞬间,艾琳也许想过把这一切嫁祸给醉得失去意识的罗杰,于是,在枪击之后,她伪造了那个用小摆件袭击西尔维娅头部的争斗场面。特里·伦洛克斯知道是艾琳。特里·伦洛克斯替艾琳顶替了罪过,逃亡墨西哥。特里是因为还爱着艾琳吗?并不是。特里只是出于对前尘往事的亏欠。何况,他是个绅士,他是个善良人。如果不是他再见艾琳时,他正在和西尔维娅经历着一场婚姻,艾琳怎么可能有今天的举动呢,西尔维娅又怎么会死呢!

所以说,每一次告别,都是一次死亡。精神上的,身体上的。总会伤到体无完肤。有时候浅浅的一句再见,就如同掠过树梢的一缕春风,或许从下一秒开始,也许就再也没有见过。生命有限,世事无常,请珍惜每一次遇见!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二】

这是一本除了封面设计太丑,其它部分堪称完美的书(虽然翻译有一点小错误)。据说是村上春树很佩服的文字风格,不过我从林少华的翻译中完全看不出来,最近对他的怨气很大哈哈

之前看过一本同名的讲癌症的书,所以开始没想到这是一本侦探小说,更没想到写得这么烧脑,很多话没说出来,很多话被说得过于明白,我不擅长推理和记住人名,导致有些句子看三遍也没明白,是很耐人寻味的那种摸不着头脑。

对女主艾琳的描写堪称典范,寥寥几笔塑造出一个金发美梦。幸好男主马洛侦探的感情线并不清晰,完全没有传统而俗气,他一开始对追求正义的固执和最终反转之后的告别,感觉是一个硬气和柔软并存的形象。

(太困了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实名安利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三】

现在很后悔没有认认真真一气呵成读完此书,而是排解空虚断断续续看到结尾。这本书就像一杯螺丝起子,刚喝第一口,在困惑这是什么味道;再喝一口,发现原来这味道还可以,并不让人讨厌;再来一口,便已深深爱上它了。

书中马洛和特里漫长的告别,却讲述了一段感情的漫长告别。第一次偶然的见面,两个人因为内心的真实惺惺相惜,以至于特里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选择了并不太熟络的马洛,让马洛送他去机场,这也是第一次告别,悲伤、孤独而决绝。马洛坚守着内心的真理、善良,固执的对抗灰暗、不公,却得知特里自杀的消息,这算是第二次告别,这次告别美好、让人动容,因为留下的都是美好的回忆和自我的肯定。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真正的凶手心有忌惮,主动接触马洛,一份真相慢慢在人心和细节中暴露。马洛正义、天真、固执,只身寻找答案,为了心里那份真实,然而真相有一天坐在他对面,“死”掉的特里改头换面回来,来的有点迟。虽然迟,确是正式的告别,从前的特里莱诺克斯已是过去,那个彬彬有礼、纯粹的人已经死掉了,特里死掉了,活着的是另外一个人。

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社会的现实,是马洛固执、孤独、傻瓜?是这个社会太现实、太疯狂、太真实,是大家变了,马洛没变。一个随波逐流顺其自然的凡人敬马洛!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四】

断断续续,反反复复,终于读完了…

习惯看本格推理,第一次看冷硬派,理论上说是侦探视角的写实化,但因为书中很多钱德勒以马洛第一人称描写的比喻和体会,让我觉得这书很文艺。

开头几章过于平静,最近生活有些忙乱,以至于我第一次觉得推理小说很难读进去。马洛与特里的友情在我看来发生的没有什么逻辑,偶尔相约喝两杯螺丝起子的朋友,怎么能让马洛帮助他跑路,还因为他被卷入接二连三的看起来没有什么联系的怪异事件,没有怨言,不求回报,追下去,揭开真相,只因为他相信“特里没有杀人”。第一次接触钱德勒作品,认识侦探马洛,不禁疑问,他到底在坚守什么?其实他没有朋友,即使有过也很短暂,他一直都在告别。

因为喜欢“Tosaygoodbyeistodiealittle”,太想看到这句话坚持读了下去。每个人物的出场都带着自己的故事,不论描写是否着重,都能感受到他们的心中或贪婪,冷酷,或颓废,沉沦,或寂寞,渴望…终于读进去之后,并不会等着推理的部分了,只想看到人物之间会产生怎么样的交集,会发生怎么样的故事,就像等着一部老电影慢慢放映。所以直到真相揭开,没有期待中的恍然大悟而是开始有些明白了马洛为什么坚守,为什么寻找。

“特里,你打动过我。一个点头,一个微笑,挥一挥手,这里那里某个清净的酒吧里一起清清静静的喝几杯酒。好时光一去不复返。回头见,阿米哥。我不跟你告别。我已经跟你道过别了,那时这么做还有意义。那时它意味着沉痛、孤寂、不可追回。”

人生总在不断面对离别,但是好像从来没有人好好教过我如何面对离别,所以我经常在离别很久之后才感受到它的意义。开始学着跟人,事,或者某种生活,某个习惯告别。每一次告别,都是死去一点点。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五】

金钱就是权力,而权力被滥用了。这就是所谓制度。说不定这就是我们能拥有的最出色的制度了,不过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世人再凶也凶不过凶悍的墨西哥人,再柔也柔不过温柔的墨西哥人,再真也真不过真诚的墨西哥人,尤其是——再悲也悲不过悲哀的墨西哥人。

他酩酊大醉、落魄潦倒、饥肠辘辘、遭遇挫败而又维持着骄傲的时候,我更喜欢他些。果真如此吗?或许我只是喜欢充当大恩人。

总有一天,她会需要我,而我会是她身边唯一一个手里没捏着利器的人。很可能到那时我会被踢出局。

特里,你打动过我。一个点头,一个微笑,挥一挥手,这里那里某个清静的酒吧里一起清清静静地喝几杯酒。好时光一去不复返。回头见,阿米哥。我不跟你道别。我已经跟你道过别了,那时这么做还有意义。那时它意味着沉痛、孤寂、不可追回。

他应当在挪威的皑皑白雪里英年早逝,我那献给死神的恋人。他回来了,与赌徒为友,为富娼之夫,成了个受宠而堕落的男人,或许之前还干过坑蒙拐骗的勾当。时间使一切都变得低劣平庸,满目疮痍,皱纹累累。人生的悲剧,霍华德,并非英年早逝,而是日益老去且日益下贱。我不会步此后尘。别了,霍华德。

我去厨房煮咖啡——几大勺咖啡粉。厚重,浓烈,苦涩,滚烫,寡情而颓废。

“当然。只是装装样子而已,没有其他。这里——”他用打火机敲了敲胸口,“这里什么都没有。曾经有过,马洛。很久以前有过。得了——我想,就这样结束了。”

好的拘留所是世界上最安静的地方之一。你可以夜间从一个普通的囚房区走过,透过铁栏杆的空隙瞧见团成一团的褐色毛毯,或者头发,或者一双茫然的眼睛,你可能听见鼾声。时间长些的话你也可能听到有人做噩梦。拘留所里的人生是悬而未决的,没有目的,没有意义。在另一间囚房里,你或许会看见―个人无法入睡,甚至在铺位边,什么也不干。他看着你或者不看你。你看着他。他对你默然,你对他也默然。你们彼此没什么好说的。

法律不等于正义,它是一种非常不完善的机制。

价签?什么东西不坠个价签,朋友?你大概以为我不幸福?

超过一定的限度,所有的危险都一样。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马洛?”

“你可以趁我刮胡子的时候喝些酒。”

“我一直在想,也许你最好打电话报警。”

“要打你自己去打。我又没什么要报警的。”

“你要我报警?”

“老天,你能不能别再惹麻烦了?”

“我道歉。”

“你当然得道歉。像你这样的人总是在道歉,而且总是道歉得太晚。”

我脖子发痒,所以刮了胡子,冲了澡,上床平躺着倾听,仿佛我能从黑暗深处听见一个声音,一个平和而耐心的声音,这声音使一切变得清晰。但我没听见,我知道以后也不会听见。没有人会向我解释伦诺克斯的案子。没有解释是必然的。杀人者自己承认了,而且他已经死了。连审讯都不会有。

就像《新闻报》的朗尼·摩根所说的——相当省事。如果是伦诺克斯杀了他妻子,很好。那就没必要审问他,没必要翻出所有令人不快的细节。如果他没杀她,那也很好。死人是世上最好的替罪羊。他不会反驳。

这话我听玩法律的人说过,听地痞流氓说过,也听上等人说过。措辞不一样,但意思没分别:别掺和。我来这儿喝一杯琴蕾,是因为有个人曾经嘱咐过我。瞧,我现在是在自掘坟墓啊。

总而言之,你不以为这样的结局最妥当?没有审判,没有煽情大标题,没有诽谤中伤——报界为了报纸销量会不顾事实,不顾公正,不顾无辜者的感情。

当我需要他们时,他们便挺身而出,而且不计报酬。你不是这世上唯一不贴价签的人,马洛。

用心自省、找出自己本心,这是不寻常的天赋。大多数人一生要用一半的精力来保护从未存在过的尊严。

暂借斯普林格先生的珠玑之言:请问翻搅死者的骨灰对我们有何好处?或者按照《新闻报》较为粗浅的说法,被害人已死,找到凶手有何益处?当然,除了正义和事实,什么也没有。

但是做过什么绝不等于全部。他是个你不可能讨厌的人。你一辈子遇见的人里有几个是这样的呢?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六】

“漫长的告别”,无数次猜测,没猜到中间,更没猜到结局。

喜欢西方文学,头疼地是记不住故事中的人名。小说讲述地是私人侦探马洛和他的朋友特里的故事。一个绝顶聪明地逃犯和一个貌似平凡的天才侦探。看完故事的结尾,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看地一个故事,大体意思是这样的。

一个半仙算命很厉害,能知过去未来。某天,来了一个客人,带来两个瓷瓶,让半仙算一下瓶子何时何地因何而破。半仙算完以后说天机不可泄露。此时过了很多年,客人在堂屋小憩,梁上老鼠不小心碰到了牌子掉下将一个瓷瓶打碎。此时破瓶中飘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某年某月某日瓷瓶毁于梁上鼠动。客人一算,竟然分毫不差。不禁佩服半年的能耐。但转念一想,你能算准这个瓶子,我看你是否可以算准另外一个。说完拿起石头将另外瓷瓶打碎。不出所料,又飘出一个字条,某年某月某日此瓶因彼瓶岁而碎。

特里所有掩饰真相地动作,都巧合地帮助了马洛最终揭示了真相。就像为了破解灾祸却导致了灾祸一样。说地有点拗口,难得地是作者构思如此巧妙,虽然过了大半个世纪,跨越了大半个地球,依然挡不住像我一样的中国人对这本书的喜爱。

书中的人物对话,看似离经叛道,答非所问。看完结局才明白是字字珠玑,只是我们这些看惯了大白话的后学无术之辈鱼目混珠难以分辨而已。

不愧为雷蒙德钱德勒的巅峰之作,村上春树的枕边书。“人生必读硬书中的莫氏硬度接近10的好书。”

每一个小说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在这个世界我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求知的渴望。刚刚看完,我就迫不及待地希望重看。远胜于去游行,对这个世界的探索。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七】

非常烧脑的一部书,并不在于情节,而是翻译让人有这烧脑

前期大量的铺垫,从脖子上的伤口,最新做的拉皮手术,再到黑帮老大,再到酒醉的作家

感受有三

一是,表面上看马洛像是一个忠诚的,为朋友讨说法(为了告别)的正直的私家侦探。他睿智,敏感,犀利,喜欢玩国际象棋游戏。而且他善于抓住细节人性,缜密的推理就像是象棋大师的棋谱一般

二是,隐含的boss是马洛的朋友

当过兵,负伤,结婚,与富家千金五婚,离开又复合。为了跳出怪圈采取了很多办法。当他得知现任妻子被杀之后的逃离,并伪装自杀。期间引发了一些列光怪陆离的谋杀事件。有嫉妒的仇杀(作家老婆),有献身性质,但同时也是灭口性质的谋杀(作家)。另外,这里面是否可以加上医生洛林情感纠结的药物谋杀,还有佣人坎迪的事件,这样作为副线

三是,钱德勒真是个写侦探类作品的天才,没到最后一刻谜底永远不会揭开,太精彩了。

侦探小说与演讲的艺术有异曲同工之妙,要有问题抓手,让大家好奇,一直跟着走下去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八】

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钱德勒著述的《漫长的告别》,乍看之下以为是一部普通的推理刑侦小说,细品之余方觉其不凡之处。作为推理类小说,它兼具细腻的环境、外貌和神态描写,惟妙惟肖,尤其是看似平实,实则栩栩如生的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恰到好处的运用,令本书具有很高的文学欣赏价值。时不时会有一句生花的妙语令人拍案叫绝,或者一段淋漓尽致的描写令人掩卷沉思。

当然令人叫绝的还有本书精巧的构架布局能力。钱德勒把那么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完美地编织到诡异离奇的剧情中,前后呼应,游刃有余。总是在让读者觉得能琢磨到案情脉络的时候,来一个峰回路转。

喜欢私家侦探马洛这样一位侠骨柔情的铁血硬汉,他有浓浓的正义感,不随波逐流。愤世嫉俗的他却有着一颗柔软的心,他可以为了最初他认为惺惺相惜的人付出自己的一切,执着无悔,也可以为了帮助酗酒的作家生死时速地飙车飞奔过去夜访。他为了追求真相,为了替他曾经欣赏的朋友洗清冤屈,可以得罪各方势力,不为金钱所动,不怕威胁利诱,只为了当初那一次邂逅,只为了心中这一个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