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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的读后感范文

发布时间:2022-06-04 来源:互联网

呐喊读后感唤醒当时封建社会人们的良药七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在鲁迅写的呐喊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该如何才能将一篇呐喊读后感写好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呐喊读后感唤醒当时封建社会人们的良药”,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呐喊读后感唤醒当时封建社会人们的良药(篇一)

暑假,我阅读了鲁迅的《呐喊》这本书,其中《孔乙己》让我印象很深刻。

“孔乙己”很爱读书,也拥有很高的读书人的尊严。可是,他很穷,很多人不相信他是个读书人,而且他平时一直只穿着长衫,以维持自己是一个读书人。如今,我们不用穿长衫,不用像他那样了,就更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

孔乙己常去偷一些读书人的书,每到酒楼,很多人就因此的取笑他,可他每次都说,这不是“偷”,这是“窃”,不能算偷。他这是在用读书人的方法去维持自己是读书人,用自己所拥有的知识,来反驳那此取笑他的人,用我们普通人想不到的“窃”字告诉他们,他这样做对吗?这值得我好好思考。

有一回,他为了显示才华,就问“我”说“你读过书吗?”“我”点了点头,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孔乙己”见“我”没回答,就说“你知道茴香豆的茴怎么写?”“我一副看不起他,不想搭理孔乙己”。虽然是一个简单的“茴”字,我们现在的人也都认识,但是谁会这样考别人呢?我想,这是孔乙己,对自己拥有学问的一种自豪感,由内而发。

文中最后的时刻,孔乙己偷了举人家中的书,被打断了腿,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穿长衫去喝酒。他对读书人的唯一他向往,在最后一刻没有改变。读到这,我为孔乙己感到惋惜。我想,如果他生活在现在,会是怎样的呢?

我终于明白了,是社会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结局,他只是为读书而读书。如果我们也像他那样,今后怎能立足于社会呢?更谈不上实现“百年中华梦”。

呐喊读后感唤醒当时封建社会人们的良药(篇二)

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大多心里是沉重的,他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个病态的灵魂,如被科举制度毒害的孔乙已,愚昧麻木无助可怜的单四嫂子,愚昧残忍的华老栓及其他看客们,愚昧麻木的中年闰土,当然还有永远的阿q,然而正像鲁迅先生自述的那样:“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不管他是如何如何痛心疾首地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他所做的一切确实都是在“以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着。所以他的作品才有着这样的穿越时间的力量。

也许是因为接触了先进的思想让鲁迅先生看出了世人的麻木,但是更重要的也许正如鲁迅先生自己所说“有谁是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路途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是啊,他原本应是富贵人家却因为父亲的患病逐渐落寞了,看到自序中这样一段描写“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这样的经历使少年鲁迅体会到人情冷暖,并且逐渐在鲁迅原本天真的心里放大生根,让他总能敏感的感触到冰冷与火热。

在《呐喊》中总能看到这样的描写,比如《自序》中“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再如《药》中“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可见鲁迅先生对愚昧麻木的国人深深的悲哀,却也坚定了他成为想“精神医生”的决心。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应该就是《明天》里单四嫂的儿子夭折之后,王九妈帮着做丧事“王九妈便发命令,烧了一串纸钱;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王九妈又帮她煮了饭,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看到这里顿时觉得心中一凉,单四嫂家里已经没有了可以依靠的丈夫又刚刚死了儿子,不知那些“动过手的人“是如何腆着脸将饭填进肚子里的。

我记得很久之前小学学了小说《故乡》,课本中只节选了那些温暖的美好童年,然而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当时只感觉是少年鲁迅觉得院墙限制了自己的自由又或者是思想,现在看来却多了些悲哀与无奈。

鲁迅先生在《幸福的家庭》里这样写道“那作品像太阳的光一样,从无限的光源中涌出来,不像石火,用铁和石敲出来,这才是是真艺术。“也许这就是鲁迅先生对自己作品的期望,他期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唤醒世人麻木心灵深层的良知。

呐喊读后感唤醒当时封建社会人们的良药(篇三)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句话出自鲁迅的《呐喊》。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忘怀。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部小说集文章,篇篇都是经典之作。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字都写满了对黑暗社会的控诉和对整个社会的呐喊。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

我最喜欢的就是《阿Q正传》这篇文章了。这里有九个章节,个个十分精彩,《阿Q正传》向人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社会以及畸形人物的真面貌,阿Q的性格复杂,他是一个质朴而又愚蠢的人,代表了那个时代典型的中国农民,但是阿Q也有着中国农民自私自利的缺点,整天自轻自贱,却又狂妄自大,自我麻痹来欺骗自己的行为。

他是弱者,经常被人欺负,他是经常挨打的人,常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满足自己,在精神上得到胜利,在这里面有一种办法,叫精神胜利法,这是每个中国人经常犯的一个错误。鲁迅先生说,阿Q是现代中国人的灵魂,《呐喊》这篇文章,引人深思,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有力的语气抨击当时社会的黑暗,体现了鲁迅对国之责任感和对国家的热爱之情。这就是所谓的《呐喊》。在彷徨中“呐喊”,在成长中让自己知足,更加明辨是非。

呐喊读后感唤醒当时封建社会人们的良药(篇四)

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这部小说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这部小说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这部小说。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这部小说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呐喊读后感唤醒当时封建社会人们的良药(篇五)

放假的时候,我最喜爱的休闲方式,便是读书了。所以,这几个月,我读完了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集——《呐喊》。

《呐喊》是鲁迅自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集结,共有《自序》《一件小事》等十五篇短文。这些作品从现实的角度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民众生活,也揭示了各种深层次上的社会矛盾。且表明了鲁迅对中国旧有制度级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的深刻剖析好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的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在书中,我记忆最最深刻的便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不仅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且在文中借狂人之口说出了几千年来“吃人”的封建礼教,它表明了鲁迅彻底反对封建主义的立场。在文中,字里行间透出了“我”对那些吃人的人的又怕又恨,以至于连吃人的人养的狗,育的孩,都心存三分顾忌。到后来,“我”才想到,自己的兄弟、亲戚、朋友,都是“吃人的人”。再到结尾,“我”猜想自己也可能吃过人,无奈之中,发出了“救救孩子”的一声呐喊。

我不敢相信,在那个时代,竟会到处都是“吃人的人”,再想到那时也有想我一样的孩子,也在被训练成“吃人的人”,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这本集大成之作真是令人受益匪浅!

呐喊读后感唤醒当时封建社会人们的良药(篇六)

《呐喊》,众所周知,这是鲁迅的文学巨著。前些天,突然心血来潮,在网上购买了一本《呐喊》。

当时是心血来潮,可真正捧起这本书时,才发现这本书的魔力。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也就是他渐渐的把古代文学转成现代文,所以他的文笔有种特殊的美。

《呐喊》中是许多短篇小说组成的,其中也包括语文书中的《社戏》,小说多数反应了当时社会的阴暗面,比如第一篇:《狂人日记》这是鲁迅第一次写的文章,主要内容写的是“我”得了一种病,总认为别人要吃“我”。医生说让“我”好好养病,我觉得他要把“我”养肥了吃;也认为小时候妹妹的死是哥哥造成的——哥哥吃了妹妹!侧面烘托了当时社会的不公平,鲁迅在文章中注入了他的思想感情:当时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

这本身真的给我启发很大,虽然第一遍并不能完全读懂,可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会收获很多,真的很多,你可以进入到鲁迅的世界,体会他的思想感情。

《呐喊》是本值得品味的书,走进这本书,你肯定不会空手归!

心血来潮买《呐喊》,

游入书海不无感。

如你今读此本书,

绝对不会空手归!

呐喊读后感唤醒当时封建社会人们的良药(篇七)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我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应对饥饿,应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我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我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我的利益,只为填饱自我的肚子,只要到达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样能明白,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我,为了让自我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期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我们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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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封建社会女子中的奇葩——读《红楼梦》有感


我读不懂《红楼梦》,读不懂《红楼梦》中的人,更读不懂人中的那朵奇葩——林黛玉。

“宝玉,宝玉,你好——”在我耳边回荡,我不懂,“好”什么?一个“好”终结了黛玉的一生。正如书中所说:“香魂一缕随风散,潇湘馆在人已去”。

也许人死了才会有人缅怀吧。黛玉短暂的人生,如同昙花一现,却留给我丝丝遗憾。她有绚丽的才华,“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碎解诉秋心”。“秋心”就是愁吧,愁向纸诉?她觉得烦了,“题素愿”。

繁华富贵的大观园中,黛玉不像贪图荣华富贵之人,只顾享乐,她有自己的愁怨,哀思,是什么?父母离世,大观园人网复杂,知心者几人?仔细看了几首诗,确是黛玉自认“满纸自怜题素怨”。黛玉重立桃花社,《桃花行》更是体现出她的悲哀。“泪、冷、倦、憔悴”成了黛玉诗中的常见词,对于这些,我并没有共鸣,这大概就是曲高和寡吧。懂黛玉的只有宝玉。书中说:“宝玉看了并不称赞,却滚下泪来”。人生得一知己足矣,黛玉听了,一定满心欢喜。

李清照因“物是人非”而“人比黄花瘦”,黛玉因离丧而作“憔悴花遮憔悴人,花飞人倦易黄昏”。我真嫉妒这花儿,能与她们同悲愁。我有心但无力,她们那样高的峰,我无力一睹风采,也许她们的悲愁在与云儿徜徉吧!要是我与黛玉同在大观园,我恐怕只能做她远远的观望者吧!

我又为黛玉高兴,死了也好,也许她早就明白死了好。宝玉答应娶宝钗的那一刻就注定她要永远失去一个知己,一个唯一懂她的人。因此,她焚稿断痴情。没了知己,黛玉的坚定与坚决让我佩服,走得痛痛快快,不留一丝一毫,诗词上寄托着她的愁思,也许是烧光了它们,一块儿去另一个地方吧!我看到了一个封建制度下的婚姻悲剧,就她而已,死去就是最好的结局,干干脆脆。贾迎春嫁给了中山狼孙绍祖,贾探春远嫁他乡,贾惜春出家,贾元春,下一个呢?比起她们,黛玉是可喜的,她不被迫,心定义决地走了。

“生不同人,死不同鬼,无魂无魄”,我不懂,百花枯荣,就黛玉一朵奇葩,若隐若现了吧。

读《骆驼祥子》有感:当现代女强人置身封建社会


读《骆驼祥子》有感:当现代女强人置身封建社会

《骆驼祥子》不仅上演了一场小车夫的人生悲剧,更为读者展现了一幅旧中国底层社会众生相。其中,作者对一些配角的描绘,是小说中最大的亮点。

乡下小伙祥子勤劳淳朴,每日欢乐的在北京城中拉车谋生,辛苦耕耘几年,竟也成了有私家车的大款。眼看生活逐渐奔小康,却遭遇变故,只能重新租车等待东山再起。就在这时,小车夫遇见了他这辈子最不想遇见的人虎妞。

大龄剩女虎姑娘一眼相中了祥子,没过多久,便告诉祥子自己已有小骆驼。无奈的小车夫只得迎娶了女强人。待一切已成定局,虎夫人才笑嘻嘻地从棉袄里掏出了一个枕头。

虎妞大概是整本小说中最不受待见的角色。她能力极强,虽身为女流之辈,却一手打理着父亲的车厂,大小事务都能安排得服服帖帖;她心机极重,为了得到祥子可以不择手段,甚至父女决裂;她好吃懒做,整日逛庙会买首饰,妄想单靠嫁妆坐享清闲;对于家境贫寒的小福子,她非但没有怜悯之情,还冷语相讥但如果用现代人的眼光来重新审视虎妞,一切都会发生逆转。

她工作能力强,机智多谋,且颇有领导风范,必为现代职场女强人的典范;她虽谎称自己有孕,且为与祥子成婚不惜与父亲反目成仇,却也是大胆追求真爱的表现。封建社会女性的婚姻,全任父母宰割,能真正得到幸福的又有几个?即便才华横溢,也只有少数如李清照、蔡文姬一般能得到丈夫的赏识。与其独坐空闺,不如为自己的幸福搏一把!纵然她只是一厢情愿,至少,她也为自己的幸福努力过、争取过。如此看来,野蛮心机女便摇身一变成为了真性情女强人。

虎妞本无错,只是她碰上了一个无法包容她性格的时代。

坐观历史,一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性格总会让我们心存厌恶。其实,他们本身无错,他们只是保留了身上的一些真性情,也许是孤芳自赏的黛玉,也许是潇洒不羁的阮籍。

永远用一颗包容、担待的心去处世接物,去寻找每一个人身上的闪光点。《骆驼祥子》带给我的。

读牡丹亭对封建社会的相关感悟作文【收藏】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作者汤显祖在《牡丹亭》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优秀的《牡丹亭》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读牡丹亭对封建社会的相关感悟作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读牡丹亭对封建社会的相关感悟作文(篇一)

倘若要感受真挚浪漫的爱情,那必然要品读牡丹亭这部作品了。它于1598年创作,是明朝剧作家汤显祖的代表作之一,其中细腻华美的语句和主人公之间美好执着的感情让人沉迷其中,感叹万千。其全名《牡丹亭还魂记》,与《紫钗记》、《邯郸记》和《南柯记》合称"玉茗堂四梦",足见其成就之高,并且流传于后世,特别是当中的经典名句即便在今日也是脍炙人口,让人津津乐道。

故事的女主人公是南安太守杜宝的女儿杜丽娘,她游园的时候触景生情,回来后在睡梦中与男主人公书生柳梦梅在牡丹亭幽会,从此一病不起,与世长辞,其埋葬的墓地建为梅花观。书生柳梦梅机缘巧合借宿观中,偶然拾得杜丽娘殉葬的自画像,才惊觉这就是自己在梦中梦见与自己牡丹亭幽会的女子。夜里杜丽娘的魂魄向书生说明原委,于是柳梦梅掘开坟墓,杜丽娘得以起死回生。俩人结为夫妇,相伴前往临安。后来虽然两人遇到重重困难险阻,但他们克服难关,感情坚定,得到终成眷属的圆满结局。

读完此文,我不仅为他们感情得以圆满而欣慰,同时特别钦佩杜丽娘追求真爱的勇气。

她为追求理想的婚姻所作的舍身忘死的斗争,反映了女子对爱情的向往,更具有反封建的意义与价值。我们知道,杜丽娘所处的正是封建思想严重的家庭,父亲希望杜丽娘成为一位淑女,也就是在家相夫教子,做贤妻良母,遵守相应的道德规范,一切都被人为的教条所束缚,没有思想的自由,与世隔绝,压抑自己的心愿。确实如此,古代的女性在男权社会里个性无法解放,只能将失去自由的苦闷与抑郁埋藏在心底,久而久之也就麻木了,不知是可恨还是可悲。但杜丽娘则不同,即使周围布满了封建的枷锁,她仍然顽强的抵抗,特别是在梦中与书生幽会的心理愿望就反应她渴望自由的强烈诉求,最后宁愿死亡都要追求自己心中的爱情,值得人们歌颂。也正是她坚持的精神和执着的态度,才让她能克服世俗建起的重重障碍,最终获得她想要的幸福。这部作品正是反映了封建礼教对人们思想的摧残,鼓励女性思想解放,具有很强的时代魅力。

不得不说,这动人心弦的爱情故事与汤显祖华美的词藻是分不开的,我尤其喜欢里面的几句经典话语。其中一句就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爱情就是生死相依、生死相随,情之所至,刻骨铭心。为爱情飞蛾扑火,即使可能没有好的结局也要奋勇一搏,这才是人间的真情。

牡丹亭用圆满的大结局激励着无数真爱的人们,"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爱情就是这般奇妙,又这般动人心魄。也许爱情的前方道路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因素阻挠着我们,但如果我们有着杜丽娘这般不畏生死,坚强勇敢的决心,那么有情人终将突破阻碍,终成眷属。

读牡丹亭对封建社会的相关感悟作文(篇二)

《牡丹亭》里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成为广为传唱的一句话和被后人勇于追逐爱情的“金科玉律”。杜丽娘有情,看起来这一份感情的对象是柳生,但细细思来,实则是爱己,或者说仅仅是爱情的本身。

作者笔下的柳梦梅只是将包括杜丽娘在内的万千女性形象投射到柳梦梅身上了而已。就像我们年少时期纯粹干净的喜欢上了谁,并不是那个人真的有那么好,只是我们把所有对于爱情和伴侣的最初的幻想一厢情愿的投射到那个人身上了一样。

杜丽娘身上的那种“至情”以至于整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以情战理”,那是一种超脱人世的感情。那样的感情纯粹虚幻却又最坚贞真实,它可以穿透现实与虚幻,超越生命与死亡。这样的感情已经不仅仅是爱情那样的简单了,这也就解释得清所谓“至情”两字。

在那样的时代,发出这样的声音已经是难能可贵,明代戏曲理论批评家沈德符在《顾曲杂言》中说:“《牡丹亭梦》一出,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西厢记》和《西厢记》相比更为大胆,甚至没有借助丫鬟等外界因素,就是这两个人大胆的去追求,甚至与生死相抗衡,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尽管最终的结局不是那么的“合乎常理”,但就这样又有何不可?留一份念想和美好在世人心中,留一份缠绵在世人心中而已。

读牡丹亭对封建社会的相关感悟作文(篇三)

高中买了西厢记没看完,只知道里面的一些诗句很美。这次花了好几天把牡丹亭而且连着注释好好地过了一遍。其间数度停顿,每一阶段的感受是不一样的。一开头很顺当,书我已经还了,我不能够说出在具体哪个地方我如何如何,大概讲十几回的时候我觉得不就是做了个梦嘛,犯得着大费周章铺演成戏么?但这也只是暂时的。故事是建立在一系列巧合之上的,所谓无巧不成书是也。结尾大团合结局让我不怎么满意,觉得不够深刻也不现实。能有这样的结局绝对是意外,甚至可以说是奇迹。只要中间哪个环节稍微合常理一点,比如柳梦梅怎么就到了梅花庵里头呢?恰巧就是在南安界内一座桥边滑倒,恰巧就让陈最良碰上,如果没碰上呢,就不会进梅花庵,就不会进那后花园,戏也就完了。

这类不可思议的碰巧的事层出不穷,我直想真要来实践一番,还不得要NG几百万次才可能有一次成功?不过,故事就这么安排了,就这么巧,咱们也不怎么追究了。可喜的是汤显祖的文字功底诗词素养十分了得,全出剧都用唱词写了出来,很美。而且杜丽娘的形象确实光鲜可爱。柳梦梅虽爱吹嘘自己是擎天柱现世宝,但巧的是他就真能中上状元。对杜丽娘也算痴心一片,有几分可取之处。陈最良的形象从头到尾塑造得也是很成功的。杜家有良好的家教,我对杜宝的印象也不错,对妻女都很有感情,也还算恪尽职守。就是淮城一役解围那当口,我以为会使出什么妙计,不想就写两通信去打发溜金王和他夫人,不承想居然还真给打发走了。那也真是巧了。在最尾一出里杜平章的表现尤其惹眼,在巨大的舆论压力面前很好地坚持了人类的理性判断。众口一词都说女儿死了三年给柳生挖坟救了回来,起死回生,柳生还登堂入室没打声招呼把婚就给结了(这很有违于当时的风俗传统),我当时就想杜平章快快认了女儿女壻这大团贺结局就愈发地无趣了。没想到平章老先生还不依不挠,力排众议,坚持理性判断,不为情所动。稍微换一个有点科学常识的人都不相信一个人在埋在地里的棺材里待了三年还能起死回生,换我我就不信。当然杜老爷出于维护自家声誉,风纲纪常的考虑不能说绝然没有,但我想这不是主要的。杜老这一番坚持不仅表现了杜老为人正直刚正的作派,还让整出剧在最末尾形成了一个连绵的小高潮。汤显祖不愧为剧作一大家。

回转头说一下柳梦梅,柳生在我看来绝对不同于一般的文弱书生。有一处表现得很明白,他乃壮男子也。杜小娘出坟还阳,身体虚弱,急需安神调养。石道姑问陈绝粮安神药。陈绝粮回说壮男子裤档布烧成灰服了,百试百灵。这光荣的任各自然责无旁贷地落到柳生身上。柳梦梅毫不含糊,当场就剪了下来烧灰入水给杜小姐服了,结果证明是有效的,这说明陈最良三代传医名不虚传之外,更雄辩地说明了柳生果真一壮男子也。还有在中山岙见宝打秋风,淮城闹宴顶撞杜老爷,没几分勇力是做不到的。

相当久一段时间之前,R跟我聊到杜丽娘跟柳梦梅,当时我未曾读过原著,对故事很不了然,心中惭愧。看得出R是以为我自应当知晓的,那时我不够坦诚没说我不曾读过牡丹亭。而今读罢,身心舒畅。其实在文学作品里头,死而复生,生而复死,神神鬼鬼是不足为奇的,且放开心胸去关照。汤显祖说得好,“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真情到了,爱得死去活来,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

[最新]《呐喊》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最新]《呐喊》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呐喊》读后感【篇一】

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大多心里是沉重的,他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个病态的灵魂,如被科举制度毒害的孔乙已,愚昧麻木无助可怜的单四嫂子,愚昧残忍的华老栓及其他看客们,愚昧麻木的中年闰土,当然还有永远的阿q,然而正像鲁迅先生自述的那样:“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不管他是如何如何痛心疾首地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他所做的一切确实都是在“以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着。所以他的作品才有着这样的穿越时间的力量。

也许是因为接触了先进的思想让鲁迅先生看出了世人的麻木,但是更重要的也许正如鲁迅先生自己所说“有谁是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路途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是啊,他原本应是富贵人家却因为父亲的患病逐渐落寞了,看到自序中这样一段描写“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这样的经历使少年鲁迅体会到人情冷暖,并且逐渐在鲁迅原本天真的心里放大生根,让他总能敏感的感触到冰冷与火热。

在《呐喊》中总能看到这样的描写,比如《自序》中“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再如《药》中“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可见鲁迅先生对愚昧麻木的国人深深的悲哀,却也坚定了他成为想“精神医生”的决心。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应该就是《明天》里单四嫂的儿子夭折之后,王九妈帮着做丧事“王九妈便发命令,烧了一串纸钱;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王九妈又帮她煮了饭,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看到这里顿时觉得心中一凉,单四嫂家里已经没有了可以依靠的丈夫又刚刚死了儿子,不知那些“动过手的人“是如何腆着脸将饭填进肚子里的。

我记得很久之前小学学了小说《故乡》,课本中只节选了那些温暖的美好童年,然而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当时只感觉是少年鲁迅觉得院墙限制了自己的自由又或者是思想,现在看来却多了些悲哀与无奈。

鲁迅先生在《幸福的家庭》里这样写道“那作品像太阳的光一样,从无限的光源中涌出来,不像石火,用铁和石敲出来,这才是是真艺术。“也许这就是鲁迅先生对自己作品的期望,他期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唤醒世人麻木心灵深层的良知。

《呐喊》读后感【篇二】

这学期,我们学了不少中外爱国名人的故事,比如:肖邦、詹天佑等等。这里面,虽没有鲁迅先生,但我通过他写的小说,深切地了解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也深切地了解了鲁迅先生,原来他也是一位爱国志士。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间所做短篇小说的结集,收有《狂人日记》《药》《孔乙己》等十四篇短篇小说,出版后即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以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表现了作者对民族生存的强烈关怀和对社会变革的深刻思考。

这本书里,能有许多能令你深有感触的文章,但令我最有感触的。还是最初发表于1919年5月《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的《药》。

《药》主要写了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读完这篇文章,我合起了书,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从前的人们那么迷信,竟然认为人血能治病?为什么从前的.人们愚昧吗,竟然想不到那人血馒头意味着革命者的献身?

终于读完了它,我长舒了一口气,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大家也来读一读吧,说不定大家读完后会有新的启发!

《呐喊》读后感【篇三】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篇四】

每一次翻开床头的那一本书《呐喊》,都仿佛能听到,从记忆深处,涌出的一声呼唤,这是鲁迅先生对于吃人社会制度的控诉,更是他笔下,那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对命运的拷问

听,跪在香炉前,像个木偶人的闰土,再追问,为什么她的生活总是哭,明明已经无数次的向神明祈祷,无数次的许下心愿,可是生活的境遇,不但没有改善,反而越来越糟。

听,凝视着小栓满是皱纹的额头,老栓还在喃喃自语,为什么人血馒头,没有挽回小栓的生命。反而让他早早的天人永隔。

听,囚车里的阿Q的豪言壮语已经停歇,但他始终也想不明白,这一次,他的精神胜利法,为什么不能给他带来丝毫的安慰,为什么尚未出口的救命,竟成了他与世界的诀别。

听,还有那孔乙己垂死的呼唤,1V先生无休止的抱怨,狂人,救救孩子的呼唤。如泣如诉,声声不绝。

或许,鲁迅先生正是听到这一声哭诉,是抱怨,又似疑虑的呼喊。才决定以自己的笔来唤醒就中国那一个个半睡半醒的灵魂,所以才有了这一篇篇犀利狠辣的经典之作,所以我们才可以在中国这头雄狮已经完全觉醒的今天,领略鲁迅那一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爱国,爱民之情。

《呐喊》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向姐姐借了几本书,其中有鲁迅先生的一部书——《呐喊》。

这本书里有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其中有这么一个故事:讲述了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剧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但他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一无所能,穷途潦倒,成了人们口中取笑的“话柄”。

还好,他有一手好字,可以为一些大户人家抄抄书,混一碗饭吃。可惜,他却有个好吃懒做的坏脾气,不到几天,便拿着笔墨纸砚失踪了。这样一连几次,叫他去抄书的人便没有了。

孔乙己实在没法子了,免不了偶而去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日久天长,终于有一天,他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地死去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他的一生竟如此悲哀。他这么穷 ,还这么用心去读书,考秀才,而现在有些孩子家里却很富裕,为什么只会贪玩,而不去认真对待学习呢?

同学们,我只想对你们说:“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很重要。好好学习,好好珍惜美好的时光吧!”

《呐喊》读后感【篇六】

记得小时候曾因一个偶然机会读过《狂人日记》,只是那是见识比现在还要浅薄,只是怀疑小说中描绘的这样一个畸形的世界真的存在吗?

“人吃人“应该是伦理道德所最不能容忍之事,难以想象的是这确有发生,然我不做深究,看官自明。鲁迅先生以第一人称视角带我们进入那时那地的情景,周围一群人都在打着吃你的主意,真想起来不禁寒毛竖起。

”青面獠牙的笑“、”他们的牙齿,吃人的家伙“,甚至狗都成了合谋;”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这样荒诞的语句,却是主人公惊吓之余的真实心理。人人上蹿下跳地寻机会吃人,又忌惮被人吃,又是那种环境下众人皆有的矛盾心理。解开这死结也容易,只要人人改过即可,可如同鲁迅笔下刻画种种劣根性,被传统拖累而积重难返。

反观现实,虽没有这般恐怖,但人人都陷入了一种不信任的危机。我父母一辈还在乡下体验过”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生活,我辈已不知道坦诚相待为何物了,我为我自己而悲哀。

《一件小事》是书中篇幅最少的一篇,题为”小事“,而作者却说它带来的记忆要比那些耳听来的国家大事更刻骨铭心。”小事“的共同特点是感受起来历历在目,而流于文字则似乎不值得一写,我还是推荐去阅读原文,没有鲁迅先生的功底我就不复述了。

我曾看过一个一分钟短片,讲述的是美国人的一个实验。在匹萨店里装成流浪汉问客人要食物而全部遭到拒绝;赠与门外一名真正流浪汉一份披萨,他却愿意同实验者一起分享。这个故事和《一件小事》有着相似点。往往拥有更少的、更深处底层的人,他们却显得更高大,在一个”笑贫不笑娼”的世风背景下,这些高大的背影还能给善良的人们一点坚持下去的勇气。

当全世界都在喊着“世风日下”的时候才是光明的时候,当耳边充斥着像《呐喊》一样的的声音时,那才是黎明前的黑暗,而当人们习惯异象而保持沉默时,那才是真的无所希望。

《呐喊》读后感【篇七】

在七月的月底,我读完了小说《呐喊》,小说《呐喊》这部小说集让我感触颇深。小说《呐喊》这部小说集的作者是鲁迅,整部小说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鲁迅先生以笔杆子为武器,充分发挥了“炮筒子”的巨大威力。

其中有几篇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篇要数《狂人日记》了。《狂人日记》以一个疯子口吻来批判吃人的社会,揭露了隐藏在封建社会表层下面的“吃人”本质,小说中人人都想吃人,这个疯子的亲戚、大街上的人都想吃他。《狂人日记》写得让人读着就生起对吃人的人的憎恨之心,使人翻身醒悟。

其次就要数《孔乙己》了。在鲁镇,有一个叫孔乙己的封建社会没落知识分子,好吃懒做,穿着已经破旧得不行了的长衫,以前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咸亨酒店要一壶酒、一盘小菜。现在他已经破落了,但他还保持着以前的习惯。后来,他的小菜只能是最便宜的茴香豆了。再后来,他连茴香豆都吃不起了,并且只能站在柜台边喝酒了。我们不能像孔乙己一样,好吃懒做。

剖析《双城记》中蕴含的社会现实汇总七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双城记》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查尔斯·狄更斯撰写,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您抓住了《双城记》的哪些精髓呢?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剖析《双城记》中蕴含的社会现实》,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剖析《双城记》中蕴含的社会现实(篇一)

1789年法国大革命,因为《双城记》,使我对它有了刻骨铭心的记忆。

《双城记》通过冤狱,爱情和复仇三个故事的交织,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法国大革命的过程以及其内部存在的阴暗面。成功的塑造了封建残暴的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性格复杂的德日伐夫妇,追求自由平等的达纳尔,为爱奉献一切的卡顿和深爱女儿的曼内特医生等人的形象。不仅表现了肃穆浓郁的历史事实,同时也描绘了非常感人的人间真情。

书中的曼内特医生是父爱的典型代表。他从巴士底狱“复活”,回到女儿身边,精神的打击使他难以走出阴影。当他得知女儿爱上的人是自己的仇人之侄时,他应当也有理由反对,但他没有,他埋葬了自己的过去,真诚的接受了达纳尔。为了女儿,他将多年所受的苦难放了下来,接受昔日的仇人之侄成为自己的女婿,这种博大而无私的父爱,深深的震撼了我。父亲处处为自己的孩子着想,而当我们甩给父亲一个冷漠的眼神,一句尖酸的话语时,我们难道不应该感到羞愧吗?父爱如山,坚毅无声,我们应当珍惜这沉默之中的大爱。

而那个忧郁的,毫无光芒可言的律师助理——西德尼-卡尔顿,更是让我和许许多多的读者铭记于心。他是一个甘愿做别人的垫脚石的天才,表面上他懒散,贪杯,内里却隐藏着无人可及的善良和才华。他爱露丝,但由于自卑而不敢说出口,只能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思念。他恨达尔内,但却送给了他最真挚的祝福,并且最终代替他上了断头台,他的爱是无私,伟大的。他对露丝的爱催人泪下,所以尽管他最终死在了断头台上,我仍然认为他还活着,活在露丝一家人的心中,活在我的心中,活在千千万万个读者的心中。他对露丝无声的爱,为了露丝所爱的人甘愿放弃自己生命的坚定信念让我明白了:崇高的爱情,是生命的流溢。

《双城记》中一个个人物都是有血有肉的,它不仅仅是一部记录历史的书,也不仅仅是一本描写人间真情的小说。而是真真实实的革命岁月中的人们,表现出的无声而有力的爱。

剖析《双城记》中蕴含的社会现实(篇二)

看完《双城记》,受益颇深。那个时代,发生了从王权专制到共和制度的转变,在这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下,狄更斯挥毫泼墨,展现出一个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的故事。封建专制时期,免不了压迫与被压迫,压迫人们的是那些封建贵族,被压迫的是那些生活在底层无权无钱的贫苦百姓。那些勤劳的人们整天早出晚归,辛勤劳动,种的地是别人,收获的粮食也成了缴纳地租房租的替代。而高高在上的贵族王者们,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不懂春种秋收,却过得个个油光粉面。狄更斯从这两个群体出发,以女主人公的父亲亚历山大·马内特医生的冤狱为起始,引发的一连串故事牵扯出三个不同层面的人性,那些人物活灵活现的游走在那样一个充满杀戮、渴望和平、爱与被爱的时代。读完这本书时,我不由得感叹,这是不仅是一个时代的写照,更是关于人性最深处的真实反映

在故事里最久远的年岁,一位高高在上的贵族看中了一位平民妇女。他千方百计地得到了她。她的弟弟得知后要为姐姐讨回公道,他拿起剑去找那位贵族决斗。决斗的结果是令人伤心的。妇女的弟弟惨败在贵族的剑下,不仅未能救回姐姐,还搭上了自己的命。平民妇女发了疯,贵族和贵族的哥哥找来了城里红极一时的医生亚历山大·马内特。医生在妇女的弟弟临死前,知道了这件事前因后果,也是由此,这位和蔼可亲的医生被卷入了风波之中。贵族两兄弟为了不让此事败露,对医生实行了长达二十年的囚禁。在慢慢无期的囚禁中,医生利用狱中的纸和笔写下了此事和对这两位贵族的控诉。

二十年后,医生被救出冤狱,而那位贵族哥哥的儿子却阴差阳错地成了他的女婿。大革命如暴风雨般席卷了整个法国,医生当年的控诉被找了出来。往事重现,那位平民妇女的妹妹成了“复仇女神”,千方百计地要致他的女婿达奈于死地。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犹如狂风暴雨般朝这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奔来,顷刻间就瓦碎屋倒。这一家善良的人被推上风口浪尖,达奈毫无疑问地被宣判死刑。眼看着整个家庭即将破碎,但故事远不会这样就结束。狄更斯就是通过这样一个脉络去,运用倒叙、插叙等写作技巧,以他独特的笔触,呈现出法国大革命中的恶与善。

文中如此多的矛盾冲突,这样戏剧般的巧合,让我猛然想起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广岛之恋》——“夕阳西下,我那死去的爱人是法国的敌人。”在《钢琴家》中我们也曾看到这样画面,一位德国纳粹军官沉醉在犹太音乐家的钢琴声中,军官没有杀害钢琴家,而是每天为他送来食物,还在临走前把自己大衣给了钢琴家。爱远远大于仇恨,我相信,爱是长久的,是一个民族永生不灭的精神,因为有爱,世界才是美好的。是爱,让纳粹军官搭救了钢琴家:是爱,让法国少女恋上了民族仇敌;是爱,让马内特医生放弃了追讨不白之冤的控诉......有些人,选择用爱去化解仇恨,正是在这些人矛盾的情感中,才体现出了这爱的坚毅与伟大。有些人,则选择用仇恨去报复仇恨,就像书中的德法日太太(那位平民妇女的妹妹),一心想置人于死地,她选择不放手,所以到头来也没能放过自己。

上帝总是公平的,极恶之地必定存在着极善,就像每一种毒物的周围总是生长着解毒的植物。而我认为,这本书中的“极善之人”并非那位善良美丽的马内特小姐或者她宅心仁厚的医生父亲,而是在故事末尾毅然死去的那位勇士——西德尼·卡顿!在故事进行到第五章的时候,我一直都认为西德尼只是一个过客。那段文字是这样描述他的——“西德尼·卡顿是最懒惰最没有出息的人,而他又是斯特莱夫最得力的伙伴。”他是一只“放纵的猫”,有着最锋利的爪子却不用它为自己抓取猎物。他的心里藏着一只“狮子”,但是是一只半梦半醒的“狮子”。他才华横溢却将“实力废弃而置身沙漠”,他似乎这世界早已看开,听任所有的事物繁华与衰败,在他眼里却是过眼云烟。他本可以拥有世上最豪华的住宅,拥有世界上最美满的家庭。一个能言善辩、会抓住重点的律师,是那个时代可以引以为豪的职业,当然,收入也是非常可观的。但他拥有着建构美好生活的所有材料,却不去建构,不去生活。他是一只豺狗,为主人叼来猎物,然后乞求着一点能够温饱的肉。这样一个人物,在我们的眼中是不能够称之为英雄的,但是他在故事末尾如此壮烈的举动,没有一丝犹豫,没有一丝后悔,倒像是去赴一场胜宴般。他是天空中灿烂的烟火,虽转瞬即逝,但当空而放之时却光彩夺目,一下便可以照亮整片天空。他是在用爱去爱。

相比之下,那位处心积虑的“复仇女神”则是应验了罗兰夫人的那句话——“自由啊,多少罪恶假你的名义而行。”这本书除了情节上的引人入胜外,狄更斯哥特式的描写也成为了此书的一大亮点。“山谷里迷蒙的雾霭弥漫着整个凹地,雾气凄凉地往山坡上缓缓爬升,好像一个邪恶的鬼魂,在寻找一个歇脚处,却没有找到。”这番描写,猛地让人背脊发凉。在迷雾茫茫中,似真的有一个无处归家的鬼魂,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四周,不知何时,它就会出现在你的身后,茫然的眼睛望着你的背,然后你猛地一转身......

《双城记》把冤狱、爱情和仇恨交织在一起,塑造出了三种不同的人性。第一种是以封建贵族为代表,他们是王权专制的体现者和持有者,是千百年来人民痛斥的对象。而并不是所有贵族都是一个样,那位贵族哥哥的妻子和儿子和就是一个例子。在马内特医生从贵族家出来之后,那位好心的妻子曾带着悔恨和赎罪的心来造访他,在多年以后,达奈又和他的女儿喜结良缘,带给了他一个和睦美好的家庭生活。

第二种是以革命群众为代表,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在底层遭受过迫害的劳苦人民,他们有着被逼无奈的凄苦,有着恨天恨地的愤怒,对封建贵族们怀着巨大的仇恨。而仇恨堆积,以致爆发,无数底层的人民拿起长剑捍卫他们的利益,轰轰烈烈的革命诞生了。当革命进一步深入的时候,有些人的私欲也跟着扩大,他们假借着推翻一切封建统治的名义,对着自己的仇人伸出了魔掌,把那些曾经害过自己的贵族以及他们无辜的家人送上了断头台。他们此时的作为与当初的贵族无异,他们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已经发了疯,就像"复仇女神"一般。

第三种人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人物,书中此类人物的化身就是放弃仇恨的马内特医生和西德尼·卡顿。当读到西德尼勇敢地进入监狱把查尔斯·达奈替换出来的时候,我的心都颤抖了。“你没有时间了,别问我为什么带信,别问是什么用意;我没时间告诉你。”就这样短短的几句话语,他不需要别人的赞扬不需要歌功颂德,他的爱是默默的,是沉寂的,但是最圣洁的,也是最无畏最勇敢的。书中以了一段西德尼的话作为了结局,感觉就像是一个电影的画面般。以四段“我看到了.....”为看头,在最后谱写出希望、和平与爱。“我做的这件事情,远比我过去所做过的一切都没好,我将要安息在一个远比我所知道的更美好的地方”——因为他将永远安息在人们的心里。

剖析《双城记》中蕴含的社会现实(篇三)

这本《双城记》,是19世纪著名作家狄更斯十四部长片小说中最短的一部,但是也是最为惊险曲折。最惊心动魄的一部。

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一段爱恨交加的故事,故事中的卡顿,他是一名律师,但是他整天漫不经心自从他遇见了马内特医生之女露西,就不断的向她诉苦,这让露西明白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并且他也深深的爱上了她。可是卡顿明白,自己已无法挽回自己,就把这颗心给珍藏了起来······最后,卡顿为了露西的幸福,竟替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达奈从容赴死。之后达奈和露西的子孙都在世世代代的留传着一个名字——西德尼·卡顿。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陷入沉思:为什么德法日夫人不能像马内特医生一样,放弃恨,放弃恩,放弃杀他们所有人!卡顿为了露西都能从容赴死,而德法日夫人却为了自己的家时而被仇恨蒙了双眼,见到达奈就想杀光所有的人,难道就不能快快乐乐,幸福美满的过完下半辈子吗?想到这,我便为无辜的卡顿和达奈全家人留下了眼泪。

这本书便是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宽广。

剖析《双城记》中蕴含的社会现实(篇四)

用了一天的时间,一口气把《双城记》读完了。些许震撼,些许愤怒;些许感动,些许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伟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这部小说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他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爱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爱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该有的对于爱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理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希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己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美好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接受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悲剧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希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己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直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剖析《双城记》中蕴含的社会现实(篇五)

《双城记》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与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的交织体。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正映照了当代的时代气息。它用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作为杠架,细致地描写了法国大革命的前因后果,成就和错误,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的真挚的情感成为亮丽的一笔。

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有性格都十分鲜明,在每个人的身上蕴含着一种单纯的情感。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历经磨难后仍然宽容地将心爱的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典型的贤妻良母,为了可能让丈夫看到自己一眼,每天下午风雨无阻地到大墙对面站两个小时。达尔内正直、豁达,是个在当时社会少有的贵族,他为了自己"神圣的目标"和真挚的爱情,放弃了爵位与财产;为了搭救老管家而只身回到险象环生的法国。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也就是那个有点令人憎恶的泰雷兹。德发日了。但是她也是极其悲剧意味的人,失去亲人的悲惨经历使她从一开始就苦大仇深,在她看来,活着的意义就是在革命胜利到来之时为死去的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同情与谅解。而小说的戏剧性在于,泰雷斯因为手枪走火而结束了她那咄咄逼人的生命,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

剖析《双城记》中蕴含的社会现实(篇六)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写的一篇小说,它是发生在巴黎和伦敦两个城市之间的故事,所以叫双城记,下面介绍主要人物及关系:

马柰特大夫:故事主人公马奈特大夫初次登场,即已是一具白发苍苍,形容枯槁的活尸,一台只会埋头做鞋的机器,完全丧失了理智和感情。他给人从狱中搭救出来,“死”而复生,逃离曾经那样亏待他的法国。五年之后,已经在伦敦僻静的街角安居乐业,往时遭受迫害的阴影仍频频进逼,骚扰他的梦境。

露茜·马奈特:马奈特医生的女儿,娇小轻盈的漂亮身材,一头丰厚的金发,一双和银行的劳瑞先生的目光相遇时带着询问神情的蓝眼睛,一个具有幼嫩光滑的奇特功能的前额。后和夏尔·达柰结婚。

夏尔·达柰:发育良好,模样端庄,面庞饱受日晒,是一副年轻上等人的派头,他的叔叔埃弗瑞蒙德侯爵曾凭御赐空白捕票断送了马奈特大夫的前半生。

德发日夫妇:巴黎圣安东区一家酒铺的老板,曾是马奈特医生的旧仆。他的酒铺是革命团体秘密联络的据点,但是对太太欲将马奈特大夫一家斩尽杀绝的密谋,他并未染指。

西德尼卡顿:利用貌似达奈的条件,李代桃僵,打破了德发日太太的疯狂的复仇计划。

为了深爱的露茜,代替她的丈夫上了断头台。

剖析《双城记》中蕴含的社会现实(篇七)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守株待兔读后感七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守株待兔读后感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小童话》中的《守株待兔》这则寓言让我深受感受。

它主要讲了一个宋朝的农民,每天都必须下地干活,非常辛苦,有一天,农民又下地干活了,干到太阳快下山了,这时,突然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中冲出来,一头撞死在了旁边不远处的树桩上,发民见了,非常高兴,放下锄头,提着野兔,美滋滋的回家了。到了第二天,农民急忙赶到地里,他心想:每天都会有这样的好事。从此以后他不在干活了,整天坐在树桩前,等待野兔自动送上门来。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等待,渐渐的庄稼也慢慢地死掉了。最后,故事中的农民成了宋朝人民的笑柄。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联想起了我们的生活实践,在我们班里,也有像故事中的农民一样,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整天做白日梦,到了考试总会抓耳挠胜,什么也不会,总想着一步登天,一下子学会,我们大家可不要学故事中的农民,总是想要不劳而获,最后却一无所有。

朋有,大家请记住,天底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才会有成功,所以,我们要趁现在,努力学习。只有这样,最后 才能成功、才能获得成就。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故事,使我深有感触。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宋国有个农夫,捡到了一只被撞死在树桩上的兔子,于是就带回去饱餐了一顿,从此以后,农夫就天天守在树桩旁等着下一只兔子,结果却一无所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辛勤地付出,才能收获丰盛的果实,天上是不可能掉馅饼的!

想想我自己,也有过跟农夫一样的经历。记得有一次,老师要求默写英语单词,我没来得及复习,结果还是考了100分,我便一下子骄傲起来,觉得自己这次没有复习也能默写100分,那我以后也一定可以。于是从那以后,我每天就只完成英语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什么预习啊,默写啊,背诵啊,只要是老师不检查的作业,我一样不做。就这样一直混到了期中考试前几天,老师让我们回去把第一到第八单元的单词复习一遍,明天默写,我听了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回到家后也和往常一样,一点都没有复习,结果可想而知。默写成绩出来了,我发现自己错了好多个单词,就连之前会的也默写错了。从那一刻开始,我彻底醒悟了过来,不敢再掉以轻心了,每天除了完成作业之外,便开始抓紧一切时间复习,努力把之前掉下来的功课全部补上,等到老师再次抽查单词默写的时候,我又恢复到了原有的水平,可是我却再也不敢不努力学习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有辛勤的付出,才能收获丰盛的果实,因为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是不可能永远发生的。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三】

读了《守株待兔后传》不仅让我开心一笑,还让我的英语长进了一大节,更让我得到了启事:勤奋可以创造出财富,守株待兔读后感400字。

其实,不就是多勤劳起来吗?开始,他还老在那桩子旁边守着,再等来一只自投罗网的兔子.只不过是个巧合罢了,真不知道他心里咋想的.来了一个商人,告诉他要多植树,这样几率就高了,于是这个农夫便勤奋起来.可是他还没等来兔子,(他也太执迷不悟,简直是想兔子想疯了)商人告诉他为什么后,他才恍然大悟.

笑是笑了,话又说回来了,我不是和这个农夫一样吗?我看见别的同学都能随随便便的买饮料可我却不能,我在那直咽口水,谁让我没有那么多的零花钱呢?我只能在那里“望梅止渴”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以前我也有零花钱,可因一次犯了错误,所以,老妈把我的零花钱“一扫而空”。老妈说的种种要求我都一点也不想干,只能和农夫一样,天天盼,日日盼,希望能把我一天一元的零花钱盼回来。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只能是守株待兔了。

过了几个月,我实在忍不住了,便问老妈要钱,妈妈给我定了一个要求,一天一篇《黑马阅读》。我顿时聂儿了,但为了我的零花钱,我咬着后槽牙,答应了。我的零花钱就又回来了。

我读罢了短文后,农夫真应该谢谢商人,没有商人,他就不会勤劳起来;

没有商人,他就不会种树,得到财富;没有商人他就再也吃不着野兔……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四】

20xx年的寒假终于到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想做自己的事情——读书。因为读书能给人带来快乐,于是我读了《中国寓言故事》这本书。里面的寓言故事可多了:《杞人忧天》、《掩耳盗铃》、《虎假虎威》……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守株待兔》。

宋国有一个农民正在种田。忽然,他看贝有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中慌慌张张地跑出来,不小心撞在田边的树上,死了。农民发现兔子死了。把它捡起来,心里非常高兴。他一点力气都没花,就白捡了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他心想:要是每天都能捡到兔子就好了。从此,他再也不想出力气种地了,每天,他把锄头放在身边,就躺在树下,等待着下一只野兔自己撞在树上。世上哪有那么多便宜事呀!农民以后再也没有捡到撞死的野兔,他的田地渐渐地荒芜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我听说,有一个人,他在上班的路上捡到了100元钱。这个人心想:如果天天都能捡到钱,那该多好呀!从此,这个就不出上班了,一直蹲在路边上,等着别人掉钱,一天、两天过去了、一个月、两个月也过去了、一年……都过去了,他还是一无所获。最后,他连工作也丢了……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的是:天上是不可能掉馅饼的。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踏踏实实、一丝不苟的、勤勤恳恳,才会有所收获。所以读书也不例外。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古时候,有个种田人在种田,他发现一只野兔撞到一个树桩上死了,他没花一点力气就捡到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他高兴地想,要是每天能捡到一只野兔那该多好啊!他天天不干活了,每天坐在树桩边等野兔。一天天过去了,再也没有野兔来过,他的田里长满了野草,庄稼全完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不要心存侥幸,想不劳而获。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上课不听老师讲课,课后不认真写作业,不会得一个好成绩。我要丢掉这个坏毛病。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宋国有一个种庄稼的人,一天他在地里干活,看见了一只野兔撞在了一个树桩上,他走到了树桩的旁边,农夫看见那只野兔已经死去,农夫非常高兴,把那只野兔捡回家美美的吃上一顿,第二天他又按照同样的方法去做,不在劳动想着得到意外收获。可是一天过去了、十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他还是没有看见第二只野兔撞到那个树桩上,地里的庄稼也荒凉了,人们都取笑他这种想不劳而获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主动努力,存侥幸心理,希望得到意外的收获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必须靠自己勤恳劳动,才会有成功的喜悦。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七】

我读《拔苗助长》和《守株待兔》,其中我最喜欢《守株待兔》

这里边的事情是一个种田人在干活,忽然一只野兔撞倒在树桩上,种田人急忙去抓兔子,最后他田里就长满了野草。

在我的生活也有这样的故事,以前我种过一些草,几天后我去浇水,天正好下雨,我就想天要是下雨我就不用浇水,几天后我去浇水草全枯死了。

我以后不能心存侥幸,不劳而获。

匆匆读后感七篇


读了朱自清散文《匆匆》,同学们来写写自己的一些感想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匆匆读后感,供各位阅读和参考。

匆匆读后感【1】

《匆匆》这篇文章是朱自清先生在清华大学写的,当时先生才二十多岁,但已是清华大学赫赫有名的才子了。这篇美文就是先生当年内心真实的写照。

我轻轻的朗诵起《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读完这篇美文,我了解了朱自清先生是多么的爱惜时间。

与先生相比,我很惭愧。我总是在白白浪费时间,当时间从我手中溜走时,我竟然从没为此感到惋惜。当老师上课时,我竟然在开小差。为此,我要把握住时间,不能再虚度光阴了。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应该不再出现。对于朱自清来说,时间比生命更重要。

当我们老去时,当头发花白时,应当扪心自问,这一生可有所成就,是否珍惜时间,只有合理利用时间的人才不会感到后悔。

莎士比亚曾说过:“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只有在年少时珍惜时间的人,时间才不会放弃你,同时,你自己也不会感到后悔。

匆匆读后感【2】

有些偶然看见的东西,也许可以使你体会或感悟到人生的启示和哲理。

当我不小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但是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就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那么快呢?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深深的想到了我的生活,一天也就很快的过去了,但是什么也没做,这不是白白浪费了光阴吗?所以,我以后做什么都得动作灵敏,不能让时间白白流去,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十分的五彩缤纷,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变得十分有价值。以后,我写完了作业,还要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看看课外书,增长自己的知识。写写课外作业,对考试有帮助,不能去多玩游戏,那些没用的游戏也不能玩太久,否则,这样的光阴,即使再开心,也是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不是最好的例子吗?一寸光阴可以赚一寸金,但是,一寸金子买不到一点光阴这不是让光阴,要珍惜时间吗?其实,你珍惜光阴,光阴便在你身后长出绿阴,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但如果你漠视它,它就化成青烟,消散的无影无踪。总之,我们要珍惜光阴,不让它白白流去。这就是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

匆匆读后感【3】

朱自清的《匆匆》,围绕着两个触目惊心的字眼,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学完整篇课文,我内心感触良多,不禁写下了一篇读后感。

“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的余音一遍遍在我心中回荡。是阿,时间如一条泥鳅,抓到了,可是一眨眼的功夫,便从手掌间蹦出,落入水中,再也找不着了。

时光如梭,已逝的日子好似白驹过隙,往日的流金岁月回首观望实已千疮百孔,余息如同隔着雾,让我们在迷里晕头转向。

日子在时间海洋里是那么渺小,消逝得那么快。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从一个咿呀学语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少年。六年时光,转瞬而逝,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我们不愿意听到时光老人残酷地宣布生命中又有时光在消逝,然而岁月的脚步总是在不经意间来到你的身后,毫不留情地拉着你向下一刻迈步。

我们埋怨着时光的来去匆匆,而时光就在埋怨声中漠然离去。日子的来逝总是那么井井有序,规律也不会因为秒针的支离破碎的步声而发生一丝一毫的变化。就这样坐在窗前,看暗夜渐渐织上天空,残霞在吐出最后一束光后隐退了。这算寿命又缩短了一日?余下的日时便在唉声叹气中结算了。

于是这样,我们便要让生命抓紧时间,努力学习,要让剩下的岁月活得有意义。时不待我,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从现在起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只有抓住了今天,才能赢得明天!

匆匆读后感【4】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中诗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名句,我就会想起朱自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不知道多少个日日夜夜,而我却虚度了这么多美好的时光,现在我好后悔。

我在书上看到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员工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和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掉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的工作时间只有1天,而你却还要请这一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禁哈哈大笑,笑完则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的时间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当你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消失,看电视的时候,时光从屏幕中闪过……。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一算,一生中我们还是有很多时间可以用来学习和工作的。

“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季节;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朋友!聪明的你能告诉我,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的有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同学们,请珍惜时间吧!

匆匆读后感【5】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是朱自清的《匆匆》中百读不厌的语句。是的,燕子、杨柳和桃花都有轮回的生命,可我们的生命呢? 日记

回首过去,我已虚度了十个春秋,有三千六百五十天与我擦肩而过,而我一点也不知道珍惜,心想:时间还长着呢!可我自从读了《匆匆》这篇文章之后,我的想法变了:一个人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可贵的,时间是生命的单位。有人算过这样一笔账:一个人如果能活到七十岁,他每天用八个小时,人生会留下四十六年,再算上吃饭、搞个人卫生的时间……七折八扣,人生只剩下了十年半,而且也包括了自食其力的时间。大家想一想,时间需要珍惜吗?

在这里,我可以果断的告诉大家:万万不能不珍惜!人生像一列单线行驶的列车,中途会经过许多大大小小的车站。但永远不售返程车票。在这列生命列车中,有些事情可以做,有些事情可做可不做,有些事情必须做,有些事情坚决不能做。做与不做的选择,决定了你人生的方向;做多做少的差别,决定了你人生的高度;做好做坏的结果,决定了你人生的质量。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匆匆》中用了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杨柳和谢而复开的桃花告诉我们时光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这宝贵的时间。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请珍惜时间吧!因为生命是时间的组成。时间给予人们太多,谁可抛弃时间?

匆匆读后感【6】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不论怎么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

我的生活从我们呱呱落地以后就开始了,所以说我们的生活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就上了六年级,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

在这篇文章里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句话不正是写出了时间总是在生活的不经意间溜走吗?

时光飞逝如电,那些整天自暴自弃、玩世不恭的人,快点醒悟过来吧!不要再那样做了,不要因为一些琐事而浪费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不光是这些人,还有那些在学校里不好好学习,成天无所事事的人,他们那些人只当是来学校玩的,而不汲取知识,这些人长大了会变得脾气暴躁,心里有杀人的念头。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好好学习,别学那些人。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是无价的,无论你用多少金钱,都买不到一秒钟的时间。

时间是最公平的,它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每天24小时;同时时间也是最偏心的,它只给珍惜它的人以最长的生命,给不珍惜它的人以疾病以痛苦,所以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我们宝贵的时间吧!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悟出了许多道理。

匆匆读后感【7】

坐在窗前看着杨柳吐绿,盼着莺燕的归来,念着朱自清的《匆匆》,谈着时光的飞逝……我陷入了沉思。

《匆匆》这篇散文十分细腻的描写了时光迅速流逝的踪迹,表达出作者对虚度时光的后悔与惋惜,但这也不是我们所有人所要感叹的吗?

曾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时间是最不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但时间也是最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小时候看到这一句话感到很可笑,感觉这句话前后矛盾,但总觉得其中有一种特殊的意蕴,也许太小吧悟不出来。长大后,再想起这一句话时,已经经历了许多,也渐渐明白了这句话,这句话其实并不矛盾,而且其中蕴含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他的意思也就是说:时光老人对每一个人都是极其公平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但每个人所运用是有很大不同的;有些人滥用这些时间,将这二十四小时都用在了虚度光阴之上:做事不专心等等之间,所以他们所运用的有意义的时间,最多只有七八个小时。但是还有些人完全运用了这二十四小时,并且毫不虚度,在那些虚度光阴的人的眼中,他们的这些二十四小时,完全就是自己二十五,二十六小时也比不上的,所以时间的偏私就在于你所运用和运用的地方及其方法。

但是在有些人看来,珍惜时光就是将自己的生活塞满事情,不管有没有意义,我觉得这种人太可悲了,他们不仅浪费了时间,还透支了自己的体力,丢掉了一个好身体,而在我看来珍惜时间,就是做好一天中你该做的,就像我是个学生,我要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完成作业,并且挤出时间去读书锻炼,因为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说什么都是空话,因为在你生病时,不仅你的寿命在减少,并且你所运用的时间都不是高质量的,这也是让时光飞逝。

《匆匆》这篇文章虽然语言朴素,但很生动并且能深深的引起我的沉思,所以说,我觉得吧,我以后一定要改掉上课跑神,做作业时不专心的毛病,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因为时间无价。

珍惜时间从你我做起。

《蚂蚁》读后感七篇


【篇一: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暑假,我看了一本书,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这本书的名字叫《书本里的蚂蚁》,书中有只蚂蚁非常灵活而且也很可爱,小蚂蚁走来走去非常有意思!

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我特意到蹲在地上观看那些小蚂蚁,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没有什么神奇的,也看不出是走路还是跑步,蚂蚁多的时候就是黑压压的一堆。但是作者王一梅阿姨就把它们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枯燥无味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也不同了,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我也很喜欢,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篇二: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读了,做了《小学生阅读进阶测试》之后,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书本里的蚂蚁》。

书本里的蚂蚁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只蚂蚁来到了一个小女孩的书里,书里有密密麻麻的字,字的身高刚好和蚂蚁一样,蚂蚁觉得当字很有趣,于是,书本里多了一个会走路的字。

自从蚂蚁来了之后,每天故事书的故事都不一样了,谁知道明天的故事是怎样的呢?

蚂蚁今天在,明天在第9页

后天在第20页。那个小女孩天天看书,发现每天的故事都不一样了,觉得非常奇妙,从此以后,她只看这本书,永远也不看其他书了。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蚂蚁想变成字。为什么蚂蚁觉得当字很有趣?可能是炫耀自己会走路吧。

其实我也喜欢看书,我觉得多看书有益身心健康;但不要一次性看的过久,不然的话,会给你造成近视的!

其实蚂蚁生命力很强,比如说上次在我姑妈家,我看到一群蚂蚁成群结队地在搬运粮食,我突然想到用水灌蚂蚁。我拿来水管,对着蚂蚁射,心里暗暗想:蚂蚁,看你死不死!结果,生命力顽强的蚂蚁没有死,又爬上来了。我吓了一大跳,我不服气,又试了几次,结果还是一样,我就彻底放弃了。

【篇三: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作文】

一只小蚂蚁,随着一朵小红花被小姑娘夹进一本古老的书里。这只伶俐的小黑蚂蚁在书本里走一走,跳一跳,变成了一只会走动的字。书本里的字在小蚂蚁的带动下,每天走来走去,故事也变来变去,小姑娘每天都有新故事读了。

读着《书本里的蚂蚁》,渐渐地,我便深深被故事里活泼可爱的小蚂蚁吸引住了。

不知不觉中,我眼前似乎出现这样的画面,那只机灵活泼的小蚂蚁在古老的旧书里带领其他字闻闻花香,揉搓一下花瓣,安徒生的童话王国便悄然向我敞开了。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和王子幸福地跳起了舞;丑小鸭经过痛苦的磨难,终于长成了美丽的白天鹅

小蚂蚁和其他字一起跳跳舞,串串门,忽然一下子又调皮地跳到孙悟空的金箍棒上于是,我在小蚂蚁的带领下,兴致勃勃地和唐僧孙悟空他们一路捉魔降妖

读着读着,我忽然恍然大悟,小蚂蚁不就是我们每天学到的新知识吗?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们的大脑只要经常有小蚂蚁蹦来跳去,相信,我们每天都能读到我们自己写的有趣可爱的故事了。

【篇四: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我读了一篇文章《书本里的蚂蚁》。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只黑黑的小蚂蚁静静地睡在了花蕊里。路过的小姑娘采下这朵花,随手夹进了一本陈旧的书里面,小蚂蚁当然也进了书本,夹成了一只扁扁的蚂蚁。小蚂蚁每天在书里跑来跑去,使得这本书发生了变化,她们每天编出一个个精彩有趣的故事。小姑娘也惊喜地发现这本她看厌的旧书,写着她从来也没有看过的新故事,她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从此,小姑娘每天都能读到不同的故事,她爱上了读书。

小姑娘的惊喜是小蚂蚁带来的,是蚂蚁一样的中国文字带来的。这些文字排着各种各样的队伍,演绎着一段又一段精彩的故事。中国文字实在是太奇妙了。

我也想放一只蚂蚁到书里,这样这些字就会走路了。有了这么一本会天天变化的书,我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该多好啊!

妈妈告诉我,世界上没有会变成字的蚂蚁,也没有会天天变化的书,只有认认真真,注意观察,一定会看到事情的另一面,然后发现许多以前没有发觉的乐趣。

【篇五: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寒假里,我读了《书本里的小蚂蚁》这本书。它讲了蚂蚁一段非常有趣的经历。书本里有一个会走路的字。第一天,黑蚂蚁住在第一百页,第二天就报到了第五十页,第三天又跑到第二百页,所有的字都感到很新奇。要知道,这是一本很陈旧的书,很久没有人翻动过了,而这些字从没想动动手脚,走一走,跳一跳。我们这是太傻了。字对自己说。现在,他们都学着黑蚂蚁跳跳舞、串串门。这有多快乐呀!这样一写,我也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读书的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我也想放一只蚂蚁到书里,这样这些字就会走路了。有了这么一本天天会变化的书,我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该多好啊!

【篇六: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我们读了《书本里的蚂蚁》这个故事后,都觉得故事中的那只小蚂蚁和那些小小的字十分有趣,我也想和大家说说这个。

这次,我读了著名作家王一梅阿姨的童话《书本里的蚂蚁》,深有感触。这个童话故事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并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阿姨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组合的方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的详略也不同了,从而,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正因为这一点,我有时也觉得这些小小的汉字,就是一副我们小时候玩过的神奇的积木了!而汉字的神奇魅力还不止于此。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的读书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篇七: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名字叫《书本里的蚂蚁》,书中讲的主人公是一只机灵又活泼的小蚂蚁在书里面走来走去,很有意思的!

《书本里的蚂蚁》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蚂蚁在花上睡着了,这朵花被一个小女孩采回家夹在了一本书里,小蚂蚁在书本里走来走去使别的字也动了起来,变成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最后小女孩很爱这本书,她天天看这本书,总是百看不厌,因为每次讲的故事都不相同的,每天都能看到精彩的新故事。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关于品德的童话故事,叫给乌鸦的罚单,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乌鸦把鸟粪拉在一个光头的上,后来警察阿龙给他开了一张五元钱的罚单。乌鸦完全可以不当回事,但是它后来很自觉主动的慢慢把罚款交在了树洞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犯了错没有关系,只要能够认识错误并且能够及时改正错误,都是值得表扬的,是个好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位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王一梅的短片童话代表作。因为作者能够抓住小孩子的心理用小蚂蚁拟人的方式写出一个个生动有趣而且富有哲理的小故事,让我通俗易懂,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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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飘》读后感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推荐]《飘》读后感七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飘》读后感(篇一)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觉,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觉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觉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飘》读后感(篇二)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读后感(篇三)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飘》读后感(篇四)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飘》读后感(篇五)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飘》读后感(篇六)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时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飘》读后感(篇七)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斯佳丽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斯佳丽,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斯佳丽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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