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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时钟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9 来源:互联网

人类的大地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人类的大地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人类的大地读后感(一)

生命是一朵小花。读到《人类的大地》在沙漠中这一篇,我在书的扉页写下了这句话。

是的,他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默默地,静静地。在文字2020中我的灵魂与之相遇,我的心灵随着他的航行而起伏。

没有惊天动地,只是平静地热爱着他的天空,他的大地,他的沙漠,他的海洋而这份平静,不是短暂,是永恒。是爱,是感动,是真实。

生命是一朵小花,不是吗?扎根于大地的泥土,仰望于无边的星空,接受阳光之孕育,沐浴细雨之甘露。一旦飞扬,即是拥抱。

圣埃克絮佩里,我眼中无比热爱的一朵小花。他在天空俯视大地,而大地零星的灯火就是他心中美丽的星星。他在星空张开心灵的臂膀拥抱着大地,相亲相爱。谁能知道呢?若不是读了他的《小王子》,若不是读了他的《人类的大地》

就这样,职业的种种需要改造并丰富了世界。圣埃克絮佩里说。是的,人类无数种职业让我们的世界更美丽,生活的目的在于发现美,因而才能塑造美。我们的圣埃克絮佩里就是这样,他发现了,他驾驶着自己的飞机将自己的灵魂交给星空,交给大地,他把自己执着的爱告诉每一片星空,每一处大地,每一个人。

生命是一朵小花,在默默中含情,吐露芬芳。


人类的大地读后感(二)

这本书我真是读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人类的大地》读来感动之情确实是自然心生,这里面有小王子的影子,而且有很多句子 让人不忍放下。圣埃克絮佩里实在是个天才一样的人物,心思细腻敏感,句子 优美极了。以飞行员的视角写文真的有非常不一样的感受。

小王子变得恶俗,原先看着还新鲜后来看到就烦。这书不知为什么却一直不红,明明写得比小王子好那么多。 飞行员是远离人群,从天空俯视大地的人。他们离开了土地却能更加深刻的了解人群。

圣艾克絮佩里是崇高的,因为他一直认为要给生活一个意义,人的幸福不在于自由,而在于承担责任。他之所以选择飞行,是因为在高空,在独处的寂静里,灵魂往往可以得到升华。

套用形容法布尔的话,作者象个飞行员一样工作,象个海明威般生活,象个作家一样写作。真算是个奇人了。作者是个飞行员,也可以算得上一个开拓者(做为早期飞行员

只有从沙漠里走出来,人才成为人,成为大写的人;只有舍得牺牲小我,才能成就我,成就无私的大我。 而我们,迷失在诗人的光芒里,我们只是一粒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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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的儿子读后感


大地的儿子读后感(一)

《大地的儿子》一书中记叙了这样一件事:周总理的警卫员彭海贵收到家里两位老人的一封信,信中提到:海贵,几年来你给家里寄的钱,我们全收到了。海贵吃了一惊:我没有给家里寄过钱,怎么家里会收到我寄的钱呢?彭海归不由得思索起来,赶紧到处打听。原来这钱是周总理给他家里寄去的。彭海贵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感动极了。

我读到这里,也非常感动。一位国家的总理,日理万机,却还关怀着一位普通战士的家庭,他多么关心人民的疾苦啊!

像这样的例子,在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很多,在鞋店、在照相馆里,在公共汽车上在生活上的每个角落,周总理总是以普通群众的身份出现,关心、爱护着他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他时刻记着他自己是人民的儿子。

做个大地的儿子,做人民的公仆,像周总理一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我的理想。


大地的儿子读后感(二)

放寒假了,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大地的儿子》。于是我就到图书馆借到了这本书。

这些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大地的儿子》这本书。我读后感到羞愧无比,觉得心潮澎湃,常常热泪盈眶。周总理,他是我们新中国的第一个总理,也是最值得我们骄傲的一个总理。作为一个国家的总理,有谁能够想到他有一颗非常高尚而又乐于助人的心呢?长城内外,大江南北,到处都有他热于助人的感人事迹。但是,周总理却不让人参观他的出生之地,最后,甚至想把自己的房子给拆了。

在长征途中,他也是这样。长征是艰难的,要翻过高高的雪山,走过茫茫的草地。在大家的粮食都没了挖野菜充饥的时候,周总理把自己仅有一点点粮食拿出来,分给大家一起吃。大家非常感谢周总理。他却说:没什么,我那还有很多呢。其实大家哪里知道,他已经一点都没有了。

周总理的一生都在为别人忙忙碌碌,从来就没想过自己。这样的人,不愧为龙的传人,不愧是大地的儿子。他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不图回报。他虽然已经走了,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的精神却陪伴着我们,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大地的儿子读后感(三)

我满含热泪地看完了这本书《大地的儿子》。不懂国事的人是不会知道大地的儿子是谁的。他就是我们无比尊敬的主席:周恩来。

周恩来是个贫苦人家的孩子一八九八年三月五日出生于淮安。从小聪明伶俐、文思敏捷,每次都考第一名。他也很勇敢是中国第一个剪去辫子的男孩。二十年过去了,周恩来学到了很多知识,但他觉得还不够,于是就去法国巴黎继续学习。后来他成为了旅欧少年中国共产党。

不久,周主席又回到了祖国,他带领一群人马去遥远的延安打仗,一路上大家跋山涉水,饿了吃野菜,渴了喝脏水。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有一位人员生病了,把她所有的粮食吃光了。周主席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干粮分给他。不知这样他对每个年轻的人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都平等相待。警卫员刘九洲是个苦孩子,十三岁参加了红军,从小就没读过书。周主席知道了帮他写了一封介绍信,准备一有机会,就送她去延安学习。不久周主席又发病了,可以住没有看病所以1976年1月8日上午9时他去世了,但去世之前的那一刻在场的人谁都忘不了,周主席躺在病床上,吃力地说:我这里没事了,你们去是照顾其他同志要紧,他们那更需要你们说完便去世了,啊,就是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还是别人啊!

是的,周主席离开了他热爱的奉献了一生的祖国。他的骨灰撒向祖国大地,我觉得他就在我们面前,就在我们的周围:

清晨,当第一线阳光照耀我,那时他正在向我微笑。

但我背起书包,踏着祖国的大路,是他托扶着我迈出轻快的脚步。

当我在江河里游泳,我感到他正在拥抱我。

当我带上红领巾,我觉得他温暖的手正抱拢着我的双肩。

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回报我的祖国。

《大地的女儿》读后感


她,是在幻想和贫苦中长大的孩子。

她,曾在抗日战争时期奔赴延安访问。

她,曾与鲁迅、丁玲等著名作家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她,就是美国著名战地记者、作家--艾格妮丝.史沫特莱。

原本就脾气倔强的史沫特莱,因为贫穷与嘲讽变得更加坚强,几经磨砺的她终于长大了,她远赴德感国,参加印度在海外的自由运动。1929年,她以记者的身份来到中国,并对中国产生浓厚的感情。我很奇怪一个美国人为什么会对中国产生感情?是因为古老的东方文化?还是为了完成报社交给的任务?不,都不是。因为她同情那些被欺负的中国人!这或许是小时候贫穷与饥饿充满她心灵的同感吧!

史沫特莱女士还特别想见朱德将军,因为在她的心目中,朱德将军是高大的!于是在美国同胞马海德医生帮助下完成了她的愿望。由于不能抛头露面,她与朱德总司令就在一个窑洞中见了面。史沫特莱女士把朱德总司令的经历写成《伟大的道路》我想虽然史沫特莱不是中国人,却比那些出卖国家的走狗更像中国人!她先是同鲁迅、茅盾先生一起为西方报社写作,并且揭露国民党迫害知识分子的罪行,后来又在鲁迅先生生病时四处求医……她还和共产党与中国人民一起反抗日本鬼子。于是,她辉煌的一生上又多添了一套灰色的红军装。

1950年5月6日,史沫特莱女士安详的逝世在伦敦的牛津医院冰冷的病床上。

"待我死后,我要求葬礼中奏出中国的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请将我的骨灰送往中国安葬!"

"请将我的遗物交给朱德将军处理!"

三句简简单单的遗嘱却道出了她对中国不简单的情意。中国就是你的第二个祖国!中国人民永远会记得你那干净爽朗的笑脸!

读到这儿,我早已热泪迎眶,我对史沫特莱的死而感到惋惜,毕竟,是她第一个向全世界报道"西安事变"的真相;是她向全世界述说着中国人民的遭受与苦难以及帝国主义残酷的压迫!我作为21世纪的一个六年级学生,应该努力向史沫特莱学习她那坚韧不拔的性格,也应该去像她那样为中国做贡献,可是我现在还做不到那么多事。我力所能及的就是努力学习,将来做一个作家,用笔写出美好生活,批评社会上的不良现象,让社会更文明,更和谐!

大地的耳朵读后感


大地的耳朵读后感(一)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

文章讲述:一位母亲为了让孩子吃下孩子厌恶但很有营养的食物,编了个善意的谎言让孩子吃下。

母亲,用这个善意的谎言大地的耳朵让孩子爱上了蘑菇。

我不禁想起:一次,放学时,一场大雨说下就下。母亲撑着把伞,走时,我看见母亲把伞斜着,冰凉的雨点无情地打在了母亲的身上。我问道:妈妈,为什么伞要斜着?伞喜欢斜着。哦。我天真地点点头。现在想起来,泪水在眼珠里滚动

母爱,就是一杯热茶,喝下的感觉,是温暖,是幸福。母爱,就是一缕阳光,照着我健康成长。母爱,就是一座桥,让我们通往成功,通往幸福的桥。


大地的耳朵读后感(二)

最近,我读了《大地的耳朵》它主要讲述了:

小时候,我十分讨厌吃冬菇,妈妈便说了一个善意的谎言,冬菇是大地的耳朵,我悄悄吃了一口,竟吃上瘾了!

这位母亲说了一个善意的谎言,可我们每个人的母亲又何尝不是一样的呢?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多多少少会听到一些善意的谎言!

说起了善意的谎言,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那次受伤时的事情:那次,我再去幼儿园的路上受伤了,到了医院,我便哭边问妈妈:我怎么样了?妈妈慈祥地摸了摸我的头,眼神中不时的透露出忧伤以及担心,但妈妈还是说:没什么大碍,没有什么事,就是割伤了一下而已,没事,乖!其实十分严重,需要动手术!

母亲!这两个神圣的字2020饱含了多少爱呀!那些母亲变得善意的谎言,让人温暖;让人欢乐;让人幸福母爱是早晨床边干净整洁的衣服;母爱是放学回家时桌面上的一杯热牛奶;母爱是人们不可缺少的温暖的太阳;母爱是力量与灵感创作的源泉;母爱是欢乐、幸福与美好的进行曲

我们在一则则善意的谎言中成长,接受了不少以前拒绝的东西,幸福、欢乐又美好!为我们美妙的生活渡上了一层漂亮的釉彩!为我们有趣的生活渡上了一层好看的花边!

《大地的儿子》读后感


读了《大地的儿子周总理的故事》后,总理那光辉的形象,崇高的精神,高尚的品德,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在记述周总理的一百个平凡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看的是《野菜饭》这一篇。《野菜饭》这篇文章的内容是:解放后人们的生活渐渐富裕起来了。有一天,周总理和陈毅副总理到外地开会。中午吃饭时,他们都抢着吃警卫员从山里采来的煮熟了的野菜。而且吃得特别香。

读完这一篇,我坐在凳子上两手托着腮,静静地想:为什么周总理和陈毅副总理要抢着吃野菜?为什么警卫员不让周总理和陈副总理吃野菜?为什么一连串的大问号在我脑海里出现。我再一次拿起书来仔细地读了一次,又冥思苦想了一会儿,终于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原来,周总理和陈副总理之所以抢着吃野菜,是因为他们仍然保持着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警卫员怕周总理和陈副总理年纪大了,吃了野菜会引起消化不良,所以不愿意让他们吃。

想到这儿,我又想起自己的一件事。有一夭中午,爸爸买回一块瘦肉,下了锅。我想,今夭有痰肉,可以大吃一倾。至子肥肉,我就当没看见。如今已是八十年代,人民生活富裕了。大人们买了肉,小孩总挑好吃的,我也不例外。我正大口大口吃着瘦肉,爸爸对我说:杨川,别光吃瘦肉,吃点肥肉我一听,皱了皱眉,勉勉强强吃了一块肥肉,心里还不停地说:真讨厌,真讨厌!

还有一次,妈妈给我做了一件新衣服,我爱不释手,想着明天就穿这件衣服去上学。可妈妈就跟我不痛快,她要我明天穿那件黄颜色的衣服去上学。我一听,头摇得象拨浪鼓。因为黄颜色的衣服已经旧了,拆下口袋的地方留下两个深颜色的印子,难看死了。后来,看见妈妈的脸沉了下来,我就不敢再说了,只好不愿意地穿上那件黄衣服。

有一段时间,我在学习上也有些怕苦。晚上,写完作业后就想睡觉。妈妈走过来对我说:杨川,时间还早,写完了作业,再看点有关数学的课外书吧!你的数学不好我一听心里就厌了,说:好好好但心里却想:反正我写完老师留的作业了,还看什么课外书!

读了《大地的儿子》这本书,联想到自己,我开始感到:如果我这样发展下去,就会变成个好吃懒做、虚荣心强、学习不努力的学生。想到这里,额头上都渗出了冷汗。

以后,我一定要努力克服这些缺点,养成艰苦朴素的作风。

大地读后感


大地读后感(一)

《大地》这个小说看到一半,突然很想写点什么,读点书,总得有点思考,看了这么些,讲一个什么故事?毫无疑问,讲的就是关于土地的故事,或者说是生活在土地上的人和土地的故事。主人公王龙,从一开始是地主家的雇农到最后拥有自己土地的富农,可以说所有的生活轨迹都是围绕土地而展开,无论是一无所有中的信心,还是遭遇大洪水之后的坚持,王龙始终坚信土地就是他的依靠,没有土地,就没有栖息的地方,没有土地,就没有归属,所以王龙没有土地时,辛辛苦苦,赚钱买地,当有了土地之后,勤勤恳恳,耕地,然后继续买地,有了更多的地以后,王龙显然得找人帮忙了,当丰收之后,王龙反而变的有点不知所措了,他觉得他不再是贫农了,他是地主,该过一过地主的生活了,于是去城里,去寻花问柳,去享受,一点也见不得别人叫他种地的王龙,而是喜欢听别人叫王老爷,竟然在最后把一个青楼女子娶回家,而把结发之妻凉在一旁。看到这里,我们会觉得又是一个负心汉,可是我们不能单纯的以负心汉就把王龙的形象给毁灭了,王龙本身是一个非常勤勉的庄稼汉,为了拥有自己的土地,生生不息,最后也算是成功人士了,然而在外人看来,他再怎么成功就是一个种地的,所以他摆脱不了别人给他的标签,更重要的是他摆脱不了自己内心的的标签,摆脱不了自己的心魔,他一生奋斗的目标是拥有土地呢还是想拥有土地所代表的那个地位还是土地所带来的财富?还是说,他都想要,反而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王龙的地还在,王龙却不是那个王龙了。


大地读后感(二)

《大地》是美国女作家赛珍珠于1931年发表的描写中国农村的一部小说。这部小说记述了一个卑微、贫困、有头脑的农民,怎样通过土地积累、劳动、机遇致富,转变成一个富有、有些庸俗的地主的过程和经历。这部小说写的虽然是看似久远的过去,但它所揭示的人性也许就是我们当今社会、这个贫富转化中云云众生的本质。

书中写到:那些穷人,总是并永远是谈论着金钱。一尺布多少钱?一条手指长的小鱼多少钱?今天能挣多少钱?如果他们有钱了,他们将干些什么并总是抱有这样的假设:如果我拥有像富人那么多的金、银,如果我拥有像富人女人们所穿戴的那么多珠宝,但他们拥有了财富后,又会怎么样呢?他们将要做的还是吃那些没有吃过的山珍海味;穿那些没有穿过的绫罗绸缎;去豪赌;去买更多的女人,然后像高墙里的富人一样不再去工作和劳动。多么像今天我们没有富裕起来而又奢谈着富裕的社会中的大多数。而社会中的少数富裕起来的人呢?即使是原来那个认为偷窃、闲散是恶,勤劳、节俭是善的Farmer )

距离这部小说问世,近80年过去了。但作为人,作为中国人,不幸的是,我们仍是Farmer Wang、 Old Lord、 Neighbor Ching、Business Liu等等,就像他们的影子一样生活在当代,在时下。换句话说就是,丑陋的是没有精神的中国人,而这片土地中国永远是Good Earth。

对于外国人来说,《大地》像打开的一扇窗,透过它,外国人看到了中国和中国人。正如Boston Transcript的书评所说:通过这部书,即使没有在中国居住过,对中国人一无所知的人也能理解它,并能被它所感染。 而对于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来说,我想《大地》就像一面镜子,我们从这位伟大的美国作家眼里更清楚、更真实地看到了我们自己。

《银色大地的传说》读后感


《银色大地的传说》读后感(一)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2020叫《银色大地的传说》,传说!我以前认为这只是一个说法,迷信。可是,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以后,就对传说有了新的认识。从以前的不相信变成了现在的喜欢。

这本书十分的好看,是一本优秀的旅行散记,又是一本生动的民间故事集,由十九个独立成片的古老传说组成。作者以亲切的自如之态,娓娓动听的讲述着自己独特而丰富的旅行经历。书写着那些遗落在深山老林中鲜为人知的奇文。全书采用移步换景的手法,带领小读者尽情遨游古老而青春的南美大陆。感受别具一格的拉美风情。通过描写人类与巨人,怪兽,女巫,天人和谐的主题思想。这本书风格朴素清新,诗意盎然,妙趣横生,堪称世界儿童文学中一部十分好的珍品。

这本书是国家儿童文学大奖得主,经典系列中的一本,本书还荣获美国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是一部来自南美大陆的《天方夜谭》,一部魔幻现实主义的童话经典。

此外,本书的奇幻色彩还表现在人与飞禽走兽之间能够传递信息,相互理解,进行对话,齐心协力战胜恶魔,人与自然是交融和整一的关系。如《魔球》中的火鸡,野鸭,火烈鸟冒着生命危险,送火种,使小姑娘免于冰冻之死。

《银色大地的传说》中,自然界里既有千年不死的怪兽,阴阳怪气的女巫,粗笨野蛮的大巨人,又有人类温和友善的动物朋友,人和鸟兽得以栖息的幸福乐园。

因此,可以说,《银色大地的传说》既是一部充满异域风情,具有魔幻色彩的民间童话,又是一部绿意盎然的小说。


《银色大地的传说》读后感(二)

《银色大地的传说》这本书由十九个充满南美洲风情的古老传说组成,书中描写了人类与巨人、女巫、怪兽等超自然能力的斗争。

翻开《银色大地的传说》,我就好像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魔幻传奇的世界。其中,在一美元买来的故事 里,讲述了一个恶毒的女巫囚禁着一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女巫只允许男孩在白天外出干活,太阳一下山,女巫就把男孩关起来。而女孩只能在晚上外出活动,太阳升起之前,女巫又把女孩锁起来。看到这儿,我心想这女巫真可恶,让男孩和女孩分别不能见到黑夜和白天。一次偶然的机会男孩和女孩逃脱了女巫的魔掌,途中男孩和女孩互相照顾、互相鼓励着,在骆马、美洲狮等动物们的帮助下,他们来到了开阔地,开始了美好的新生活。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只要勇敢向前,总能克服困难,开创新的天地。

在四百勇士团的故事中,一对双胞胎兄弟带领四百勇士,打败了为害四方的巨人:他们设计了其妙的阵营,一个人接着一个人,直到巨人居住的地方,双胞胎兄弟中的巴兰魁激怒了巨人,将它引了出来,而巨人追赶巴兰魁的时候,另一个双胞胎汉纳普神不知鬼不觉的替换了巴兰魁,就这样四百勇士用接力的方法将巨人引到了湖边,在湖边有一个他们预先准备的大蟹壳,巨人为了拿到他最爱的美食,掉到了湖里,变成了石头。他们任何一个人都不是巨人的对手,但是他们团结在一起,用智谋和勇敢战胜了巨人。

《银色大地的传说》给我带来了奇幻传说和新鲜感受,也让我体会到很多朴素的道理。


《银色大地的传说》读后感(三)

你知道火焰鸟的胸脯为什么是通红通红的吗?你见过能照出人灵魂的镜子吗?你听说过一根可以带人随意飞翔的羽毛吗?你相信猴子的祖先可能是一群长着尾巴的木头小人吗?在这本书中都能够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翻开美国作家查尔斯芬格的《银色大地的传说》,你就会步入一个充满传奇色彩、五彩缤纷的世界,所有的疑惑也都随着看这本书而豁然开朗。跟随着作家旅行的脚步,我们将踏上古老神奇的南美大陆,十九个充满异域色彩的民间故事,一幅幅魔幻奇异的画卷。

在这本书里,你还能看到在在葱葱郁郁的原始森林里,在幽暗的深山峡谷中,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冰天雪地的火地岛,这些故事如同一粒粒散落的宝石,闪烁着瑰丽而悠长的光芒,讲述着一个个古老民族记忆里永远不会老去的童话。

从这些故事中,我感受到了很多民族的古老文化,每个民族都有着不同的传说,每个传说都有着吸引我的地方,通过读这些故事,也增加了我的视野。

我也懂得了很多,比如说《三条尾巴的传说》中两兄弟通过念咒语发动百兽来帮忙清理森林,一次又一次挫败了女巫和老犰狳的阴谋诡计,这让我懂得了遇到困难要动脑筋;《懒汉和木头小人的故事》讲述了一群活灵活现的木头小人为懒汉们服务的事情,最终它们成为了猴子们的祖先,奇思妙想、趣味无穷,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勤劳,不能什么事情都依赖别人

《银色大地的传说》中,自然界里既有千年不死的怪兽,阴阳怪气的女巫,粗笨野蛮的巨人,又有人温和友善的动物朋友,人和鸟兽居住的幸福乐园。因为这些的添加,这本书更加吸引人,更加妙趣横生。

这本书非常吸引我,推荐你也来看一看!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人们脚下这块神奇的土地——自从人类渐渐从农耕社会走向远离与土地接触的生活,自从人们为了一点蝇头小利,遗忘了她,毁灭着他,就一直在哭泣。而苇岸与他人不同,他是一个善于观察的人。

有人认为,苇岸的英年早逝是可惜又可悲的。我却认为未必是这样。他活着,虽然有麻雀,胡蜂,蚂蚁,小麦,雪等的陪伴,但他也会对那些贪婪、功利之人充满愤恨或是别的不高兴的情感。他对现代科技越是抵触,就对人性恶的一面越是失望。他活着,虽有一颗慈悲的心却并不如神佛那般无忧无虑。

大地上的事情总是如苇岸描写的那样动人美好的吗?他不断赞美农业和人类初始文明但这些东西真的就是我们应该放弃科技的理由吗?

我认为尽管人类文历史有了上千年,但此刻这应该归纳为一个新的人类历史章程。这是全新的章程,可以说我们的境遇与选择,很多时候是不能与古人的相比。古人最为珍贵的境界,可能是“忧国忧民”。而现在我们却有了很多种选择。可以是“献身科学造福人类”可以是“献身自然,造福人类”可以是“献身教育,造福人类”……只要是怀着一颗积极的心干什么似乎都可以扯到造福人类上。

在这个新的章程,我们再无绝对可言。信仰和生存是可以并存的;婚姻和爱情可以并存,那么自然与科技也一定可以并存。它们似乎是对立的,但前面说过,在崭新的时代,一切再无绝对可言。我们只要肯去创造就一定可以找到这种平衡。但这些前提必定是心中没有过多贪婪,过多欲望。不想要不属于自己的,只是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一边生存,一边追求思想的健全,有信仰、追求、思想。

我们不必为了一个方面去牺牲其他,不为金钱牺牲信仰,不为思然牺牲生命;不为科技发展牺牲自然环境,不为自然环境停止科学的进步。当然这个平衡是人类控制的,控制到位,我们就赢了。

就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一切在科学中获得福利,一边在自然中找到快乐。我想这才是苇岸想看到大地上的事情吧!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篇一: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很多过当成宝贝的物品动不动就扔掉,不再觉得可惜,也忘记了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句单纯得不能再单纯的话。于是,我们会很惊奇地发现原来自己生活的这个城市竟有这般肮脏。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冷漠张狂的刺鼻气味,而我们也将十分荣幸地回那个人情冷、世态炎凉的社会。究其原因,还要责怪事物衰落的速度大于崛起么?这时,科技发展反倒成了一种错误了。

我本人是很喜欢欣赏日落的,夕阳不像朝阳那样喧闹,也不像正午的日头那样亮晃晃的刺眼。夕阳是温柔的,那夹着金的橙红色鹅卵一般的安详。她轻轻地着大地,即将逝的母亲最后一次。眷恋、而伤感,教人不忍心打破这沉静。一眨眼,便只剩下橙粉色的云,游荡在淡淡的蓝紫色天空里。

作者还记叙了一个画面:

一个孩有着十分幸福的家庭:周末可以和爸妈山边玩,他有自己的玩具,有自己的小人书库。但是妈妈对他的管教很严,放学一定要直接回家,回到家第一件事是洗手。为此他又感到非常不幸,恨自己的妈妈。

作者在这段文字结尾写了这样一句话:每一匹新驹都不会喜欢给他套上羁绊的人。

我想做一些评论,暂请作者大人原谅我的无礼。我,一匹马若真生于某个社会、改变不了自己成为坐骑的命运,那么也只好坦然面对。一旦强烈的拒而被杀了卖肉,就比什么都残酷了。生命终还是重要的,不轻生,不被淘汰,就只有接下一场又一场的挑战。想寻得自由,它大可以踢倒那个给他套上羁绊的人,然后从他的身上踩过,直到那个人再也站不起来。如果被驯服,只能怪自己技不如人。

火可以逆风而燃,是它的顽强。风吹得越狠,火烧得越旺。它固执,它偏不向命运低头。那小马驹为何没有这样的勇气?只想燃烧,哪怕只有一丝火苗。风可以把火吹到四面八方,火也可以溯风而上,任谁也动摇不了它坚定的意志。风中观赏这一奇景,也许我会被感动得潸然泪下,一面敬佩火的无畏,一面慨叹自己的懦弱。

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强大--马在风中跑,马比风的速度快,却永远跑不出风的世界。

只记得在搬家以前,每一次打开阳台的门都会听到隔壁的猫向我的父亲问好。那的确是只对于我父亲的,猫的主人并不善待它,时常把它关在屋里,呼吸不到新鲜空气。父亲有时候会吹口哨来逗那只猫,它也很听话地回应着。时间久了主人不再打开阳台的门,于是我们再也听不到那友善的。现在搬了家,不知那只猫住得还好不好,新的邻居在打开阳台门的时候,还有没有猫问候。

【篇二: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家乡的土地令苇岸魂牵梦绕,于是他花费大半生精力,写下这部《大地上的事情》。

大地上发生过、也正在发生着许多事情,而苇岸正是这一切的追随者。

这是书中一段关于日出的描述,令我印象最深:

观看落日,大有守侍圣哲临终之感,我看过日落,大约3分钟。观看日出,则像等待伟大英雄辉煌的诞生。太阳从露出一丝红线到伸缩着跳上地表,用了约五分钟。世界上的事情在速度上,衰落胜于崛起。

衰落胜于崛起。

这一段描写,虽然寥寥数笔,却引出了一个作者经过深思熟虑的大发现,这条或许有些悲伤的哲理之所以产生,是源于他的亲眼所见、源于他无比丰富的内心。这是自然的定律,也是作者自身作为一个人注定的结局。

苇岸的一生只留下寥寥十几万文字,这是因为他致力于描写自然,追随自然,同时融于自然。他以自然界变化的速度,以家乡金黄的麦秆作笔,以清凌凌的河水为墨,随四季轮回而写作。

他的这些朴素的观念使他成了一个素食主义者,使他开始惧怕新世纪工业大发展的到来,使他在自然和自身发展之间做着挣扎,也使他留下了这样明亮真切的文字。

人们脚下这块神奇的土地自从人类渐渐从农耕社会走向远离与土地接触的生活,自从人们为了一点蝇头小利,遗忘了她,毁灭着他,就一直在哭泣。而苇岸与他人不同,他是一个善于观察的人。通过感悟,他听到了大地母亲的哭诉,感受到了她的脉搏,理解她的痛楚。苇岸的笔下,转述的是大地的倾诉。

苇岸已去,但大地上的事情还在发生着,等待我们去观察、去感悟。

【篇三: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作文】

苇岸,原名马建国,汉族,1960年1月7日生于北京昌平县北小营村,他被称为二十世纪最后一位大地上的诗人,1999年5月19日因肝癌医治无效辞世,享年39岁。《大地上的事情》是苇岸从1988年开始写作直到临终时才完成的75节长篇散文。《大地上的事情》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种让我们熟视无睹甚至产生审美疲劳的大自然景观:蚂蚁营巢的三种方式;日出日落的时间和速度;田野上空徒劳盘旋的鹞子;彩色蜘蛛的危险罗网;季节的生命力;迁徙的鸟群;原野上逆风而行的火首;整整齐齐摆在辽阔大地上的麦田;赋予大地神性的雪;飞行迅疾、使人闻其声难见其影的布谷;富于传奇色彩和神秘气氛、以警觉和逃遁苟存于世的野兔。

法国著名的雕塑家罗丹曾说过:生活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读了苇岸开放性系列的散文《大地上的事情》后,我深深地觉得,世界上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感受美的心灵。如果没有苇岸先生温暖、干净、朴素、凝练的文字下,流动着他对美好大自然的满腔挚爱与眷恋的深情。他的文字简朴凝练而又富有生命力;他的语言生动活泼、新鲜而又充满诗情画意;他的思想与人生智慧深邃、精湛而又颇有感染力。

苇岸先生不只是用眼睛发现美,更是用心感受美的、浪漫的诗人型作家。说他是诗人型作家,是因为他的创作是从人格出发,从心灵的道路上通往文学的。他是生活的有心人,对生活观察得如此的细致入微。他很敏感,充满了想象力,是一个感情细腻的诗人。他用敏感的心灵触摸着这古老大地上的一切生灵,他甚至已经和大地上的万物融为了一体。他可以从物候、气候的微妙变化中敏感地感受到季节的变化,(惊蛰)这是一个带有推进和改革色彩的节气,它反映了对象被动消极、依赖和等待状态,显现出一丝善意的冒犯和介入,就像一个乡村客店老板凌晨轻摇他的诸事在身的客人:客官,醒醒,天亮了,该上路了。如此生动细腻的描写,便可以让人们可以从他的只言片语中感受到了惊蛰这个节气的特点。

苇岸先生是有爱的作家,他热爱世界的万物。爱,培养了他的美感;爱,引领他走入大自然;爱,带他领略生命的神圣。在他的眼里,一切事物都是有生命的季节,阳光,甚至绿色,他已经与大地上的万物融为了一体,他写作的内心充满了积极向上的阳光。从他笔下记叙的小小事件,我们却能窥见偌大乾坤,品读出无穷的智慧与哲理。在《大地上的事情》中,苇岸先生多次提到了鸟类,特别是麻雀和喜鹊。我特别喜欢他那有关麻雀和喜鹊的文字。或许因为我是来自农村的孩子,对两者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而苇岸先生对两者的喜爱让我有种终于找到志同道合的友人的亲切感。对于大自然,对于许许多多的小生命,苇岸先生总是充满关怀与热爱之情。他对大自然中那些小生命顽强的生命力充满了崇敬之情,他关心动植物们的生存状态,如苇莺、鹞子、野兔雀巢高度的降低,表明了喜鹊为了它们的生存而显现出的勇气;同时,也意味着被电视等现代文明物品俘获的乡下孩子,对田野的疏离。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既表明了他对人类大量砍伐树木,导致麻雀被迫选择低处造巢的事实,也传达了他对现代科技的不满与担忧。乡下孩子的童年本应是在田野里度过的,而今却被现代科技电子产品束缚在封闭的楼房里了,这将让孩子们的童年失去多少难得的童趣呀!

然而,天公不作美,苇岸先生走了。他不能再继续把《二十四节气》给写完,他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去做,他的思想与文学的创造几乎是刚刚开始便被迫宣告结束了。这是多么遗憾的事情呀!但幸运的是,他的品质和精神留了下来。苇岸先生《大地上的事情》是他存在的另一种形式,他将与大自然同在,他这二十世纪最后一棵会思想的芦苇将永远与大地同在。

大地的儿子读后感感悟


“读伟人故事,做时代先锋”,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红色经典故事书《大地的儿子》。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周恩来总理光辉一生中一些精彩的小故事,记录了周恩来总理艰苦奋斗、爱党爱人民的一生,再现了周恩来总理的人格魅力、政治智慧和军事才能,让一个人人爱戴的好总理形象浮现在我们眼前。

周恩来总理从小就立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宏伟志愿,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年轻的学子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周恩来总理虽然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但是他从小就有见识、有胆识,敢于和不公平的现象做斗争。在东北上学的时候有大同学欺负小同学,周恩来总理就联合小同学一起结成了“同盟”,保护小同学不受欺负。他还是他们学校第一个剪辫子的学生。

周恩来总理有一颗高尚又助人为乐的心,他一生帮助了很多人,而且也关心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就像春蚕一样,日日夜夜努力的工作着,把最后一口丝吐给了人民,成为了一个让人怀念的好总理。

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是多么伟大啊!我长大了也要做一个像周恩来总理一样的人,去帮助很多人。听党话,跟党走,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美丽富强!

人类的大脑读后感


【篇一:人类的大脑读后感】

今年的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人类的大脑》听起来好像很有意思,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着书本上写的关于大脑知识的内容。

这本书主要是写大脑中有什么样的功能,这些功能有什么作用,就比如说:你左额后的两个区域是帮助你说话的,和识别语言,这两个区域分别是叫布罗卡氏区、韦尼克区,是以研究该区域的两位科学家命名的。除了这些知识还有其它的知识。比如说:大脑的下后方是小脑,小脑控制运动,平衡和协调。有了小脑,你踢足球或随着最喜欢的歌舞时,不用多想就能控制动作。小脑前面的脑干控制心跳、呼吸和消化。你的身体无需有意识的去思考就能做这些事。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知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类大脑中有什么样的功能,大脑碰伤会怎么样,有什么危险,还有脑中的一些神经元有什么样的作用,等等。不过,我感觉很奇怪,大脑能装的下那么多个细胞吗?我觉得对人脑的了解还有许许多多值得探索的地方。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不少关于大脑的知识。也让我知道了人类只有认识脑,才能真正认识自己。

【篇二:人类的大脑读后感】

我们对大脑了解越多,就发现还有许许多多不了解的地方。我们的每一个感觉、想法和情绪,我们读到的、看到的、做的,全都会交给自己的大脑去处理。

在我读《人类的大脑》的同时,我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这样一个问题:大脑里面是由什么构成的呢?带这个深奥的问题,我通过认真地阅读,知道了明确的答案。人类的大脑是由脑干、脑桥、海马、中脑、扁桃体、下丘脑、丘脑、间脑、布罗卡皮层、前皮层、左半脑、右半脑、胼胝体、小脑、头盖骨、颅骨、顶叶、韦尼克氏、脑室组成的。

通过阅读《人类的大脑》这本书,我知道了:在我出生前很久,脑部就开始成形了。这团湿淋淋的细胞没有记忆,没有快乐或愤怒,不知道我是谁、是什么。这些细胞每天都在分裂,慢慢地长成健全的脑部。我出生时,脑部呈暗淡的粉红色,有四分之三磅重或多一点(350到400克)。里面有大约一千亿个神经细胞,以及1000亿个其他类型的细胞。柔软的脑部充满皱纹、非常脆弱,是你身体最强大的器官。多亏了我的脑部,我才有感觉、好奇和学习的能力。同时我也知道了:在对快乐生活的追求中,基因可能是最重要的。基因存在于细胞核中,指挥每一个细胞生长和工作。基因指导每一个生动体的生长,告诉这些生动体的要长成猴子还是人,鸡还是长颈鹿,基因让头发长成褐色的直发,别长成红色的卷发。基因甚至还叫一些人变得健壮、喜爱音乐、脾气暴躁,又让一些人变得笨拙、创造力丰富或性格开朗。人不是全部由基因决定的,其他因素也对人的感觉和行为起作用,像是饮食和教育,但基因起着重要的作用。基因的程序决定了有些人会比其他人快乐。他们失望的时候,会快速忘记,期盼着更好的未来!

【篇三:人类的大脑读后感作文】

我们的身体由大脑来掌控着,我们的每一个感觉、想法和情绪,我们读到的、看到的、做到的,通通都交给大脑处理,这个器官可厉害了,所以,我们就要多聊了解了解关于大脑了知识,看了《人类的大脑》这本书,大家就会明白大脑的奥秘了。

人类的大脑是由脑干、脑桥、海马、中脑、扁桃体、下丘脑、丘脑、间脑、布罗卡皮层区、前皮层、右半球、左半球、胼胝体、小脑、头盖骨、颅骨、顶叶、韦尼克氏区、小脑、脑室组成的。

其实,在我们出生的时候,脑部就成型了,大脑里的脑细胞每天都在分裂,慢慢地长成健全的脑部,脑力大约有1000亿个神经细胞。

我们脑部里有一种细胞叫神经细胞,也叫神经元,神经元很小,包括有,感觉神经元,运动神经元和中间神经元。

我们每天都要睡觉,其实,我们的睡眠有四个阶段,一个阶段比一个阶段深。第一阶段:睡得很浅,第二阶段:快速脑波大大减少,第三四阶段是慢波睡眠。

我们爱我们的大脑,就像我们爱我们的家一样,那么,我们就快点来了解了解我们的大脑吧!

【篇四:人类的大脑读后感】

读了《人类的大脑》这本书,我知道了人类的大脑是由脑干、脑桥、海马、中脑、扁桃体、下丘脑、丘脑、间脑、布罗卡皮层区、前皮层、右半球、左半球、胼胝体、小脑、头盖骨、颅骨、顶叶、韦尼克氏区、小脑、脑室组成的。

人出生的时候,脑部就成型了,大脑里的脑细胞每天都在分裂,慢慢地长成健全的脑部,脑里大约有1000亿个神经细胞,以及几十亿个其他类型的细胞。

我们每天都要睡觉,其实,我们的睡眠有四个阶段,一个阶段比一个阶段深。第一阶段:睡得很浅,第二阶段:快速脑波大大减少,第三四阶段是慢波睡眠。

人每天需要睡多久?初生的婴儿睡觉就像马拉松,每天会睡20小时;三到五岁的小孩每天睡11到13小时;五到十二岁的孩子睡得少一点,每晚睡10到11小时;多数成年人每天需要睡7到8小时。难怪,我晚上作业做晚了,第二天就不想起床了,原来是睡眠不够啊!

如果缺少睡眠,是十分危险的,可能导致车祸、疾病甚至幻觉。我经常在新闻中看到,大部分车祸都是因为司机睡眠不够导致车毁人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缺少睡眠还会导致学习不集中、记忆力不好、学习效果也不好。有时晚上背书总是背不会,干脆就不背了,第二天早上很快就背会了,这是因为晚上脑子里装的东西太多了,休息好了,就容易记住。所以在重大考试之前,不应该熬夜临时抱佛脚,而是要好好休息,好好睡觉。

大脑是人最重要的器官,所以,我们要好好的了解它,开发它,保护它。

【篇五:人类的大脑读后感】

读了《人类的大脑》这本书,我感觉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人类的大脑从幼儿到成人的变化,还有许多有关人类大脑的知识。其中,边睡边学这个小标题引起了我的注意,短文主要讲了斯蒂克戈德给志愿者一个技巧,在电脑上打一系列的数字,志愿者做得很快,效率也很高,测了几小时后,他们的速度不快也不慢,然后斯蒂克戈德让他们睡觉,第二天早上,志愿者没有复习,但效率却提升了百分之二十。我看完短文后我才明白为什么学习后睡觉会提高效率,原来睡眠是学习和记忆特定类型事物的关键,所以考试前不要熬夜。我想起以前每当我准备考试,妈妈总让我复习到很晚才睡觉,而我因为妈妈的要求,所以也只好听从妈妈的安排,但也不见得学习成绩很好。现在我知道了睡眠的重要性,以后考试前不仅不能熬夜,还要早睡早起,这样对大脑有帮助,也才能考出好成绩。此外,我还了解到不少关于大脑的知识,其中还有不少是我的坏习惯,如惰性,遇到困难就让步,通过阅读《人类的大脑》,我知道了脑部和身体其他部位一样需要锻炼,在学习上,觉得哪一科比较难,更加要迎难而上,尽量锻炼自己的脑部,脑子才会越用越灵。保护好大脑,才能学习进步。

《人类的大脑》这本书不但增长了我的业余知识,还教会了我一些生活习惯,使我更聪明。

《大地雅歌》读后感


连续五小时的阅读,终于将这部虐心史看完。我脑瓜子疼,困倦,双目红肿。看范稳的小说,就是来受罪的。我以为这是一部传奇,就像玉娇龙和罗小虎的爱情。为什么要爱得如此辛苦?瞬间的擦肩而过,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是什么东西,值得用一辈子来坚守?爱情,信仰还是骄傲?都是,又似乎都不是。

人世间有多少故事,就有多少种传奇。扎西嘉措和央金玛,行吟诗人和贵族小姐,从第一次的邂逅开始,就落入了上苍安排好的宿命陷阱,顺着坑里的台阶,蜿蜒而下,直到胸膛贴上大地,才发现这个陷阱深远得像头顶望不到边的蓝天。一回头,格桑多吉,那个额头闪着红光的昔日强盗,正蹲在另一侧,注目凝视。

年轻时可以犯错,每犯一次错,成长一次。扎西嘉措“诱拐”了央金玛,被康菩土司追杀,他俩私奔到教堂村,被神父救下,因此皈依了天主教。从此流浪诗人有了新名字叫史蒂夫,贵族家的小姐叫作了玛丽亚。扎西嘉措和央金玛从前的历史被时间埋掉,磕磕绊绊开始重生。我总觉得,扎西嘉措的命运在这里悄然转弯,他的灵气和才华开始逐渐消失,这对他来讲,也许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开始了新的牧民生活,但这两个名字总让我觉得别扭。我更喜欢从前那两个纯粹的藏族名字。

如果没有康菩土司的风流,就没有格桑多吉的生命;如果没有康菩土司的贪婪,也就没有格桑多吉的多舛。那真是佛菩萨赐给人间的孔明锁,机巧,环环相扣。父子俩以奇特的方式相见,又以惨烈的方式诀别。这符合作家营造的果报意境。格桑多吉从见到玛丽亚的第一眼起,此生炽热的目光就再也没能从她身上挪开。我一直不能想象,爱情的力量有多大,能让这个昔日嗜血的强盗,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弟兄们的美酒、热泪,甚至生命,都不能挽留这个铁了心的汉子淌入他的爱河,没有什么能阻挡他被爱神牵引的心,勇往直前。

我本来以为,当格桑多吉盛装出现在史蒂夫迎娶玛丽亚的路上时,会有一场决斗甚至劫掠屠杀,但是雄心勃勃的狮子却令人难以置信地低下了一贯高昂的头。他不要抢夺,他要征服,他要用谦卑的姿态赢得心爱女人的心。于是,他住了下来,开始他漫长的修炼。

史蒂夫感到了危机,他对突然闯入的格桑多吉充满戒心和敌意。他小心谨慎地维护他的爱情世界。三个人,形成了一种奇怪的犄角状态。从表面上来看,玛丽亚从不和格桑多吉说一句话,甚至连正视一眼都没有,但是,我们可以看见她砰砰跳动的心,脸上不自觉闪过的红晕,以及看见强盗时那种迷离若梦的感觉。如果说,一个美丽柔弱的女人,对那么威武彪悍的男子、藏人心目中的英雄,对他肆无忌惮的爱意表露,没有丝毫反应的话,那她就是圣母玛丽亚了!骨子里,没有一个美女不爱英雄,没有一个美女能够抗拒英雄。玛丽亚自然也是如此。史蒂夫虽然英俊、体贴、温柔,但他肯定缺乏格桑那样的霸气,他没有拔出藏刀砍人的血性。这也许是一种性格上的先天不足,从而让格桑有机可趁,走入玛丽亚的心灵。他的感觉绝对是正确的。但是就算他能拿着砍刀拦住格桑多吉,他能拦得住命运之神么?

格桑多吉为了接近玛丽亚,也皈依天主,改名奥古斯丁。罗维神父给他取的这个教名,意味深长。他就像那位古罗马帝国时期的基督教思想家,为了和过去的罪孽一刀两断,一直双膝跪在教堂里忏悔。奥古斯丁的心灵深处就是善恶剧烈斗争的战场。他住进从前玛丽亚和史蒂文的房间,发现一根她的头发,视若珍宝,把它装进一只蓝色的小瓶子里,和他兄弟的一小片头骨放在一起,像是护身符一样挂在脖子上。有谁会想到,这个小瓶子会陪伴他一生呢。在他跟随两位神父之后,一直沉默得像村头的那棵核桃树,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风化成一块坚硬的岩石。

不可思议的是,一个狼女爱上了他。这个从小被狼群养大的姑娘,带着满腔的热情和野性,把我们苦修的奥古斯丁扑倒在他的帐篷里,让他羞愤莫名。神父们觉得他应该把狼女娶回家。奥古斯丁觉得离玛丽亚的距离越来越远,他的心死了。他从前当强盗时的大哥又让他杀死神父,但他根本不想杀人,于是偷了神父打算建教堂的资金,叛逃了。

这时候他遇见了金珠玛米,他就跟他们走了。等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县公安局长格桑多吉了,那个叛教的奥古斯丁早就消亡了。可是,格桑多吉对玛丽亚的爱,却始终没有改变。狼女找到玛丽亚,请她帮忙约格桑去牧场,玛丽亚答应了。但她在和格桑说话的时候,被史蒂夫看见了。他拿枪指住了情敌的头。格桑以为他没有勇气开枪,但是史蒂夫这次却真地扣动了扳机了,倒下的却是狼女。为了自己深爱的男人,她冲上去用胸膛挡住了一颗射向他的子弹。

格桑经不住玛丽亚的眼泪,放跑了史蒂夫。等史蒂夫参加康菩土司的叛军被抓的时候,他被玛丽亚眼泪泡软的心,又促使他犯了第二次错,容许犯人家属去探监。结果被史蒂夫跑了。这次他跑得更远,跑到了印度,跑到了台湾,跑到了缅甸。这一跑,穿越30年。

为了心爱的玛丽亚,格桑多吉放弃了一切,地位、身份、尊严,在文革中几乎被挨打到尘埃里去。玛丽亚终于投入他的怀抱,这一切离他们第一次相见,几乎快过去了20年!

我以为,从此英雄和美女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是没过几天静好的日子,格桑多吉在耕地的时候被抓走了,因为史蒂夫的一封满怀恶意的陷害信,让这个昔日的英雄再次蒙受不白之冤。这一次,他坐了XX年的牢。出狱后的格桑多吉垂垂老矣,甚至一度都忘了自己是谁了,在树林中不断叩问自己,迷失了回家的路。我知道,其实他是不愿回忆,就是“近乡情更怯”啊!

再度重逢,患难夫妻必定执手相看泪眼。书中没有更多交代,只说格桑吉多变得沉默而木讷,每天沉浸在他的陶泥世界,成为一个远近闻名的工艺大师。他的心愿,是给教堂村修一条能通向江对面的吊桥,而不必像从前那样溜滑索渡江。

玛丽亚和史蒂夫的儿子,成了州里的一名干部。玛丽亚的家,是村里过得最红火富足的。本来,这是蛮好的结局了,偏偏上帝喜欢磨难。他让史蒂夫回来了。当玛丽亚从罗维神父口中得知史蒂夫还活着的消息时,她昏了过去。她对他的爱早就定格在30年前了,现在她的心里装满了格桑吉多的温情。她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她知道上帝来讨还欠债了。她和格桑多吉的爱情,是不被神所祝福的,他们感觉自己是窃贼一样,偷走了史蒂夫的幸福生活。

史蒂夫回来的前几天,格桑多吉就做不好陶泥了,他决定洗手不干了。那天晚上,玛丽亚和他偎依了一晚,像年轻的情侣一样,絮絮叨叨。玛丽亚听见他说了一句“够了。我这一辈子,没有白活。”

第二天,他俩手牵手准备去迎接史蒂夫回乡。当玛丽亚顺利从鹰渡上用溜索过到对岸时,她没有发现格桑多吉的背箩里装满了猪草和石块。她一直站在对岸等着她的男人过来。格桑多吉背负着一筐沉重的石块,就像背负他一生的罪孽,在溜索滑到江心上空的时候,他用刀割断了溜绳,将所有的恩怨情仇和罪孽统统一刀砍断,将自己投进了滔滔江水。他没有听见玛丽亚撕心裂肺的哭声— “丢掉背箩!丢掉背箩!......奥古斯丁!”

我在想这个强盗,怎么那么傻,那么傻。他一直以为自己有那么多的罪孽,所以遭受那么多的责罚,一辈子就像一个窃贼,生活在别人鄙夷的眼光下。现在,失物的主人回来了,他要收回他被窃的爱情,所以这个笨蛋就选择了退出。他怎么就没有看懂玛丽亚的心呢,他怎么就不问问她的心意呢?桥头的大核桃树下,那个顶天立地、威风凛凛的壮汉哪去了?我心里一直在咒骂他魂淡,笨蛋,傻瓜,却止不住自己的热泪长流。

没想到会泪流满面。格桑多吉一定是作者用来骗取我眼泪的。这是怎样一个人物?我和玛丽亚当年一样陷入迷雾。这场爱情的马拉松,谁都没有赢。格桑多吉本来可以赢得很漂亮,但他弃权了。而史蒂夫用了“约伯的耐心”,经受了众多考验,孓然一身回到故乡,又得到了什么?他的妻子,现在对他已经陌生了,隔了30年的,又何止是一条海峡!只有儿子,才是他的寄托。说实话,从扎西嘉措一出场,我就不是很喜欢他。在我看来,他更像一只花孔雀,花哨华丽,却仅供观赏。虽然他被迫背井离乡,饱受思乡之苦,但我对他的也仅有这么一丝同情,没办法上升到喜欢。

他当然不会料到,他的出现,会让格桑多吉选择了这么一个离去的方式,他连一个忏悔的机会都没有。这场角逐,两败俱伤。家里的大门,格桑多吉为他打开了,但玛丽亚的心门,却没法打开。对史蒂夫来说,家使他永远抱愧,他的爱实在沉重。他也许回来喝一口酥油茶,品一碗青稞酒,然后把漂泊半身的骨头,埋葬在故土上更现实一些。现在,他如何才能捧起玛丽亚那颗破碎的心?难道真是神灵冥冥中的注定,注定一转身看见的你,要用一辈子来忘记?

展开的画卷慢慢合拢,泪眼婆娑中,我似乎听见罗维神父和对托彼特的对话:

“人有价值的生命,总是从慢开始,并且越来越慢。”

“步子太快的人,总是看不到一路的好风光。”

格桑多吉啊,你为什么要把步子迈得那么快呢?你在天父的计划里,是否早就背上了那个背箩?一如耶稣的十字架,即使用尽一生的光阴,也要踯躅独行。你怎么没想过抛掉背箩,陪着玛丽亚看沿途风景呢?

这本书,其实绝不仅仅是讲一个爱情故事那么简单,里面的国仇家恨,历史变迁,牵涉的范围极广,厚重绵长。这又是一部史,我看的并不轻松。这种刻骨铭心的爱,这种内敛隽永的情,放在那种特定的年代,具有摄人心魄的力量。只是现在,还有这样的旷世绝恋么?

作为“藏地三部曲”的终结篇,《大地雅歌》自有它的独特之处。我深深佩服作者驾驭文字的能力,纵横捭阖,收放自如。全书以旁观者的冷静目光,对整个事件进行了全景式的描述,好像是运用了电影里的长镜头,“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完全是无我之境。然后又穿插几个主要当事者的内心独白,剖示他们的内心世界,像特写,“泪眼问花花不语”,那又是有我之境。范稳犹如行走在苍茫天地间的一个摄影者,以忽远忽近的镜头转换,给我们播放这些厚重的历史画面,立体饱满,气势恢弘,使他的作品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关于范稳作品的写作题材,创作手法,结构特点和人物情节的设置,作品表达出的现实与象征意思等等,都是很值得探讨的话题,完全可以写一篇学术论文。我只从单纯的普通读者的视角,来谈最直接的观感,不作更深地切入,那些话题就留待学者专家们研究探讨好了。假如某一天,我成了范稳作品的专家,那倒也乐意参与探讨。期待他更多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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