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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姆雷特有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读哈姆雷特有感2000字。

读哈姆雷特有感2000字: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达到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理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现在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希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理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己,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理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而且我们也只能知道自己知道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通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后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同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这样活着了无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该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矛、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理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面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么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可以把自己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爱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可以返回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因此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面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知道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雷特》是一座高峰的话,我只在山底。古人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3遍仅仅是个开始,攀上峰顶,路漫漫其修远,吾亦将不懈求索,在认识哈姆雷特的过程中,认识自己。作者:夜晨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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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北京折叠》有感2000字


读《北京折叠》有感2000字

最近两天看完了郝景芳著的中短篇小说《北京折叠》。这篇科幻小说获得了第74届雨果奖,作品确实短小精悍,总共两万多字,快的话一个小时就能阅读完毕。虽然小说可以迅速读完,但留给每位读者的思考空间却很广阔,我就被引发了一点点思考,先说故事感想我放后面。

故事情节其实很简单,作者首先虚构了一座拥有三层空间的北京市,按照从富到贫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空间。这些空间轮流占用两天48小时时间,第一空间拥有完整的24小时,第二空间拥有从早上6点到晚上10点几乎完美的时间(缺失的8小时就当睡了个安稳觉呗),最惨的是第三空间,只有8个小时。这三层空间的常驻人口也像金字塔一样,最底层人数最多,生存空间最拥挤,干的活也最累。按照小说的划分方式,最顶层人口就五百多万,工作场所都在高端的国际组织、大银行、国家重要机构等。居住环境也最好,绿化面积极大,房屋间距离足够远,而且还都不是高层建筑(平民窟才需要高层拥挤的建筑群,富人们都喜欢独栋别墅,从这点看还不够科幻)。空间的第二层生活着两千万人,他们从事着中小企业、中端服务业等工作。我们的主人公老刀生活在第三空间,他是垃圾处理站的工作人员,生活时间从晚上十点到第二天凌晨六点,也符合他的工作性质(我们现实生活的城市,有多少辛苦的城市清洁工都是过着起早贪黑的生活)。他在某天工作中捡到了来自第二层空间人传递的纸条,大意就是让捡到的人帮忙送一封情书给第一空间的人,事若办成给予十万的重谢。这是老刀近十个月的工资,下火海的忙都要帮。

另外提下,这三层空间是有官方通道的,可以通过申请来往这几个空间。你也知道现实中不同阶层间的爱情是不被祝福的,科幻小说也逃不了这样的噩运,于是第二空间的求爱者只能偷偷摸摸让第三空间的老刀帮忙送信给第一空间的爱慕对象。大家肯定疑惑,老刀如果也是走官方通道那不是跟自己去一样样的。所以嘛,作者构思了一个民间通道,从不为人知的秘密通道来往三个空间。所付出的代价无非是在垃圾堆里待上几个小时,又或者是在一片草丛中匍匐一段时间,空间转换过程除了要求身体素质还要心理素质好,跟随速度要快,不然一不小心就会发生像老刀撤离第一空间时小腿被夹住受伤的事件。

小说的结局是老刀顺利完成了送情书的任务,并带回了对方的回信,同时给自己赢得了20万的报酬,其中10万是女方给的封口费(女方已经有结婚对象了,但并不是真爱,于是心有不甘,任由感情发展,结下了与第二空间人的爱情苦果)。在最后一幕中,老刀很潇洒地甩给包租婆1万元,作为一直有帮忙照顾自己女儿的邻居两女生水电费。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笔某种意义的封口费,因为老刀太困了正要回屋睡觉,却撞见了包租婆和两女生因水电计费不公而引发的吵架。他需要休息,也需要感恩,身上的钱又是这么容易得来的,此刻不花更待何时。

整篇小说大概就是这样,最后说说我的读后感想吧。第一个感想是即使在科幻小说里作者也设置了同现实一致的情况,对不同的阶层来说赚钱的难易程度明显不同。处于第三空间的老刀一天时间也就8个小时,工作却占了5个小时,这还只是工作时间度上的角上看。实际工作中除了靠体力还要靠技巧才能做好垃圾分拣工作,工作环境也相当糟糕。这样的工作每个月也只能领到一万元的薪水(注意,不是现实世界的一万,从老刀女儿一个月好几万学费可以推出老刀工资水平之低),而处于第一空间的一个总裁助理,只要上半天班就获得几十万的月收入,差距可想而知。你要说老刀和他们所储备的知识所拥有的技能不在同一层次,所以报酬肯定不一样,那我就要说按照马克思正直经济学中关于价值的定义并不这么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人类提供的工作服务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商品,那么你觉得老刀所付出会没有那个第一空间的丫头多吗?正确的解释应该是无论谁卡住了正确的阶层、行业、公司位置,谁就会获得超量的报酬。二八理论表明钱总会向一部分人聚集,总有一部分人要获取这个福利,你如果刚好处在那个位置,你就是那位幸运儿了。第二个感想是钱确实是一个好工具。小说中两次都用钱解决了当下的问题,实现了富人们一定程度的自由意志。第一次是第二空间的求爱者提供10万元报酬来找人帮忙送信,要求通过秘密通道方式送达爱人以掩人耳目。他把信扔在垃圾堆里,肯定计算过一定的报酬就有办法使唤第三空间的人帮他做违法的事(虽然被发现的惩罚只是遣送回来,但也是触犯了规则),完成秘密送信的这件事,不可否认钱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二次体会到钱的妙用是当老刀送信给女方后,女方迫于私心,拿出10万元给老刀,只为让其帮忙隐瞒实情这件小事。老实巴交的老刀起初是纠结和拒绝的,但想到女儿,想到未来美好生活,还是违心地给自己找了一些理由收下这笔钱。对于老刀来说,这笔钱太大了,远超他所能承受的道德阻力,最终还是要输给现实。

有人说,爱情无价,其实是价开的不够高。这就是我对钱的一点感受,无关爱情,纯粹有感而发。作者:考松鼠

读亮-剑有感2000字


读亮-剑有感2000字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便是‘亮-剑’精神,也是中国-军人的军魂。”这一段铁骨铮铮的话,出自近期央视热播的军事题材电视剧《亮-剑》中,是主人公李云龙在军事学院的毕业论文答辩会上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之军魂的总结。电视看到了尾声,令人感慨颇多,李云龙几乎没有文化,性格粗暴,爱说脏话,但又极为豪迈,善于指挥,拥有天马行空般的作战想象力,直率、粗糙、无矫饰、心底透亮,有一颗赤子之心,他的部队在他的带领下也感染上了悍不畏死,勇往直前的气势,打了一个又一个胜仗。他在长期的军事生涯中,一步步走向了成熟,形成了独具一格的“亮-剑”精神。

亮-剑精神是我们的军魂,首先他体现了一种魄力和勇气,人们常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何谓勇者,勇者不仅仅是指那些敢于直面敌人炮火的革命英雄,同时也是指那些敢于面对困难,在困境中也可以求生存、求发展的人。在战争年代,两军对峙,双方争夺的是阵地,退一步就等于是把自己的阵地让给了敌人,也等于是把胜利的希望让给了敌人。正因为解放军在敌人面前的勇往直前,毫不退缩,才将鬼子赶出了中国,把国民党赶出了大陆,成为真正的勇者,成为笑到最后的胜利者。其次,他体现了一种大气,一种豪气。古语有云:做大事者不拘小节。从古至今的成大事者,没有人是因为算计个人的得失而成为伟人的。他们总是为了一个信念、一个目标去努力,到最终他们得到的东西也都是水到渠成。总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的人是难以做成大事的,因为他把所有的精力全都用在了细枝末节上,而忽视了全局的统筹规划。如果李云龙每打一次仗就计算自己到底能得到多少钱,会升官几级?那么他不但不会取得一场又一场战争的胜利,恐怕早成为敌人猛烈炮火下的牺牲者。因为计较这些个人利益的得失会让他失去理性的判断能力,更会让他失去一帮为他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因为在个人与全局利益的天平上,总是添加个人利益的砝码,天平就会失衡,也会使人的心胸变得狭窄,心胸狭窄的人是不会赢得与他共事者的尊重和肯定的。然而最终李云龙成为了将军,这并不是他苦苦争夺来的,也不是他计较个人得失计较来的,而是他做过这么多事情之后,公道自在人心,自然而然就得到了他应该得到的东西。再次,“亮-剑”精神也体现了一种壮志豪情。拿破仑曾经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所以做人应当有志气,解放军的志气是赢得战争的胜利,解放全中国,正因为凭借这一点,我们的解放军在装备差、敌我力量悬殊,用“小米加步-枪”完成了常人无法想象的任务。

总而言之,“亮-剑”精神是一种敢于战斗,永不服输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就不会叫苦连天;“亮-剑”精神是一种坚毅果断、契而不舍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能够充分调动积极性,发挥更大的工作潜力;“亮-剑”精神是一种谋定而动、坚决执行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战胜困难;“亮-剑”精神是一种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集团队智慧,重拳出击;有了这种精神,我们的团队才能始终保持一种气势,勇往直前。《亮-剑》中最值得学习的是一种面对任何困难和敌人都永不言败的精神,对事业的执着、忠诚和高度的执行力,作为新时代的军人,我们应该把这种精神应用于工作、生活、学习、训练上,那么我们也就可以所向披靡,成为真正的钢铁长城了!

哈姆雷特简介_哈姆雷特主要内容


莎士比亚名著哈姆雷特简介

《哈姆雷特(Hamlet)》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也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具有深刻的悲剧意义、复杂的人物性格以及丰富完美的悲剧艺术手法,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

哈姆雷特简介_哈姆雷特主要内容50字

叔叔谋权篡位,杀害国王父亲,母亲改嫁给叔叔,父亲的冤魂托梦给哈姆雷特,让他复仇,一次意外他杀死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和最好朋友的父亲,他的好朋友为了给妹妹和父亲报仇在叔叔谋划的比武中用毒剑刺中哈姆雷特。母亲不慎饮毒,最后哈姆雷特与叔叔同归于尽。

哈姆雷特简介_哈姆雷特主要内容100字

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报仇的故事。王子于德国留学期间,父王为其弟克劳狄斯所杀,凶手掩盖真相,篡夺王位,迎娶王嫂;哈姆莱特费尽周折,在戏中戏里明白了真相。但他陷入了“生存还是死亡”形而上的思考之中,放弃了报仇的机会,结果被克劳狄斯反扑,只有招架之功。在比剑会上,哈姆莱特终于觉醒,勇敢刺死仇人;同时,他也中毒殉难。

哈姆雷特简介_哈姆雷特主要内容200字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事变,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哈姆雷特简介_哈姆雷特主要内容300字

哈姆雷特王子是最近突然驾崩的丹麦王哈姆雷特与皇后葛楚德的儿子。葛楚德在丈夫死后不久就与小叔、继承王位的克洛帝阿斯结婚,而这对哈姆雷特来说比父亲去世更难以忍受。就在这 时,他的父亲的灵魂出现了,道出了克洛帝阿斯谋害了他的事,读书笔记并命令他的儿子哈姆雷特向叔父报仇,对母亲的处置则交给天来惩罚。感性敏锐的哈姆雷特用他那强而聪慧的思考力揣测——这个奇遇可能是魔鬼意图蛊惑他,所以,一直犹豫不决到底是要报仇还是不要。他为了避免他的叔父对他的心思产生怀疑,开始装疯卖傻,连心爱的欧菲丽亚也不认识了,正好这时有一个剧团进城来表演,他便着手写了揭露他叔父罪状的剧本,让他们上演。当克洛帝阿斯看了这出戏后,脸色大变,从大厅跑了出去。这 时,哈姆雷特看到他心虚跪地祷告的叔父时,心中的疑惑一扫而空,确信了父亲的灵魂所言属实。后来,王后奉国王旨意叫他进宫,他很伤心地责备他的母亲,误杀了布帘后偷听的欧菲丽亚的父亲——勒罗地阿斯。克洛帝阿斯把哈姆雷特送到了英国,暗中拜托英皇杀了他。欧菲丽亚遭失恋之苦加上父亲无辜失去,终于精神崩溃,坠入湖中溺死了,而她的哥哥——雷阿地斯想为父报仇,从法国奔了回来,不料被克洛帝阿斯利用,与哈姆雷特誓不两立。而哈姆雷特并没有中计,从往英国的航行途中折回,回到丹麦正好遇见欧菲丽亚的葬礼,心中大感悲伤。这时,克洛帝阿斯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安排了一个剑术比赛。雷阿地斯用一把尖端没有皮套的毒剑伤了哈姆雷特;后者剑术超他一等,终于击败了他,在临死前,他道出了克洛帝阿斯的阴谋。事实揭穿后,皇后慌乱中饮鸩——克洛帝阿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亡。哈姆雷特杀了克洛帝阿斯,并要他喝下毒 酒,阻止了哈姆雷特的好友赫雷休手中正要仰头饮下的鸩毒,在这时,他却因中了雷阿地斯的剑毒,发作身死。

读《偷影子的人》有感2000字


读《偷影子的人》有感2000字:

故事以悲伤忧郁的气氛开始,以浪漫美好的情调结束。展现了马克?李维温柔风趣的写作风格。无论是催人泪下的亲情,美好感人的爱情,还是深厚情重的友情,都带给读者深刻与震撼心灵的阅读体验。它有着如优雅音乐般浪漫清新的气息和动人心弦的感人故事,让人读之内心波涛汹涌,耐人寻味,堪称为一部唤醒人们童年回忆和内心梦想的温情疗愈小说。本书七个章节,为读者呈现了七个小小的但却足以拨动内心的故事情节,也让我陶醉于其中,阖上书本之后,久久还不能平复心情,思绪还在其中神游......

在小说的开始,主要是介绍了主人公“我”和“我”的上学班级情况和家庭情况。事实上,我读这一章的时候心里有两种不一样的想法。

第一是对主人公“我”的深切同情,此时的“我”虽然有着美满的家庭,但是在学校的他就像身处噩梦之中,被同学欺负,被老师惩罚。所以这个小男孩引起了我对他的深深心疼。我觉得童年并不应该是这样的,才六年级他生存的环境就像是黑暗的社会,这真的很不合理。

第二就是对这个国家的教育非常质疑。学生被欺负,难道学校不管吗?而且对于一个六年级学生罚得这么重。且不说惩罚的事情,学生在学校上课连个人的人身安全都保证不了,让学生每天担惊受怕,宛如噩梦,这真的是一个正常的学校吗?对于这点,我坦率地说,真的让我很气愤。在这一部分,我的心情是同情和愤怒交织的。男孩这样描述他的童年:“我的童年就在那里,带点忧愁又有点悲痛,在这个外省的小城市里,我拼命等着伊丽莎白垂怜儿看我一眼,在绝望中等待长大。”小小的年纪,就把自己童年这样描述,让人读了真心心疼。

或许人注定从小就要品尝人生百味。我带着一种伤感的情怀,了解了小主人公的含着淡淡悲伤的童年还有他小小年纪浪漫的爱情渴望。

“我”的第一次偷影子发生在和知心大哥哥伊凡聊天的时候。“我”无意偷走了伊凡的影子,通过影子知道了伊凡的一些事情。这个发现,让他非常惊讶又害怕。这真是一个神奇的能力。这个能力救了伊凡的性命,还打开了伊凡的心结。小主人公可以说是得到了上天的眷顾吧,幸好他用这种与众不同的能力在做好事。

包括帮吕克实现梦想,和在工作的时候帮助患者等等,虽然有一点遗憾,但足够证明小男孩的心地善良与宽容,他始终没有违背自己内心深处的善与爱,没有利用自己的优势任意妄为做坏事。这点是值得大家认可的。

在一次次的偷影和还影中,在一次次月色笼罩的阁楼上男孩与影子的对话中,以及他做过的努力中,我看到了一个男孩心中满满的大爱,这种大爱或许是对朋友,或许是亲人,亦或许是对陌生人。

海滩上的克蕾儿也许是“我”童年最美的记忆。这个又聋又哑的女孩,给了男孩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承诺重逢后,却在过了数年之后才再次重逢。不过,幸好彼此没有错过,此时的他们,已经长大成人,没有童年时的稚气天真,却多了一份睿智与成熟的韵味,让他们在多年分离之后,又找回了当年的感觉。幸好,他们没有放弃彼此。

苏菲的离开,苏菲与吕克的结合或许就是为了“我”和克蕾儿的重逢,这样理解可能会有点不妥,但是我觉得他们的重逢就是一种注定。不然,也不会和纠缠这么久的苏菲彻底分手,而且苏菲和吕克恋爱,这难道不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吗?

人各有所愿,心各有所属,我想,真正伟大的爱情不会因为时间改变,更不会因为眼前的人而忘记内心深处的爱人。无论经过怎样的别离,年少时期记忆深处的那个人都会以某一种方式重新相遇,我相信,世上的有些事情是注定的,只要确定是美好的,就很有可能也是永恒的。

全书中,父亲的离家与母亲的去世是小男孩最痛的经历。父亲的离家发生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对父亲离家的伤心和思念一点也不比成年的妈妈少,那个时候或许妈妈是最需要安慰与鼓励的,但是“我”心里的悲伤却无从诉说,随着风,随着阁楼上的月光与自我诉说,“我”在思念与成长中长大。一天一天,小男孩习惯着爸爸的离开,与妈妈相依为命。

在长大后,母亲也不能再陪伴男孩了,没有了妈妈的陪伴,这个长大了的男孩要真正自己走下去了。妈妈向他道别,告诉他要坚强地生活。妈妈的去世,于“我”而言就是失去了世界上最亲的人和心灵的依靠与寄托。

我佩服主人公处变不惊的态度与“不悲不喜,向阳而立”的性情,这里我说的“不悲”并不是说母亲死了之后他不悲伤,而是一种不消极的人生态度。失去依靠的他没有意志消沉,坚强地面对以后的人生,自己做自己的太阳与保护伞。这是需要学习与敬佩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陪你走到最后,总有一段路,需要你自己一个人走。”

整个故事中,除了“我”可以偷走别人的影子让我觉得很有传奇色彩以外,还有一个人的经历让我觉得颇有传奇色彩,他就是吕克。如果那天“我”没有偷走了吕克的影子,听它说吕克的梦想并且极力尝试说服吕克的父亲让吕克试着学医,我想他一辈子只能在面包房里待着,不会有那段学医为梦想拼搏的经历,虽然,最后,他还是选择待在面包房。

吕克一直有着当医生的梦想,在他有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努力的机会的时候,他觉得还是做一个面包师更能让他有幸福感。他觉得一大早看见前来买他香喷喷的面包的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其实,人生最重要的就是找到自己的价值,找到让自己得到幸福感的方法,我想,这实在是很难得。因为现在很多人都不是为了自己开心幸福而活着,而是为了附在人身上的名与利。就像面包师与医生,平常人都会认为医生更体面,更能让自己活得有名有利。

但是,吕克告诉我们,能让自己打心眼里感到幸福与快乐的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吕克也曾不想当面包师,他想去追逐自己当医生的梦想,但他尝试过后,毅然决定回家当面包师。在这里,他告诉我们,凡事要尝试才知道合不合适自己,再漂亮的鞋子,自己穿不了也不适合自己。

从面包师到医生,再从医生到面包师,吕克找到了适合他的,这段经历,我想他不会觉得是白费的,经历了就不后悔,经历是宝贵的财富,它告诉你你真正该拥有什么,追求什么,放弃什么。最后吕克与苏菲的结合也是挺有传奇感的。

这本书借用偷影子这个神幻构思,倾诉了一个淡淡的,却直达心灵的故事,蕴含着得到与失去,成长与懂得的人生哲理。过程有点微凉,但结局很美,用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叩击人的心灵。作者:黎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