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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公主读后感50字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玫瑰之约》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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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000字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

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

可悲又可怜。

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

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最好的结局。

可是没人能够做到。

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 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

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

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

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平,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扑灭了,因此他再也不能看到世界另一个模样。

他只能怀揣着那个布满裂纹的袖珍世界踽踽独行。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000字范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000字范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再读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人——普通人向来是这样区分节烈二字的。

红玫瑰之恋

1.开始:娇蕊和振保在明知不合理的情况下热烈开始,开始的那么不顾一切!似乎从不担心结果是否可以承受。二人都很自信自己不过是在游戏人生,各自都有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本领。

2.过程:绝对的浪漫唯美,但是渐渐地各自的心理发生了变化,红玫瑰要的是美好的爱情,甚至愿意牺牲声誉和家庭,天真的认为只要搬开丈夫这块感情的绊脚石,一切就会完美,因为她自信自己有驾御感情的本事,并且勇敢的去做,而振保虽然爱红玫瑰,却依然选择明哲保身,他内心把红玫瑰与白玫瑰区分的很清楚,他需要的是有白玫瑰的家庭还有一切利己的名利声誉,所以值得割舍的就是红玫瑰。

3.结局:对于男女主人公思想的分析,结果显而易见,红玫瑰为了想要的爱情首先放弃家庭,放弃一切不一定值得;但是振保却不领情,毫不犹豫的选择决裂,按照自己想法得到了白玫瑰和名利声誉,至此,美好的爱情最终就这样以悲凉无奈的结局收场。

白玫瑰之情

1.开始:白玫瑰要的是一辈子,现在好将来更要好,简单平淡,似乎过于世俗!振保要的是让他安心的、圣洁的、被世俗认可的想象中的完美的白玫瑰,这样的女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妻。

2.过程:在张爱玲的笔下很难感受到这平淡如水的生活有什么激情浪漫可言,乏味懦弱的妻,无尽的家庭琐事,在外人面前笨拙的维护自己丈夫的白玫瑰;不安分的、内心永远凄凉空虚的振保,虽然如此的不满足,但却从未想到过放弃,只是因为烟鹂是自己想要的那朵白玫瑰。

3.结局:在丈夫眼中如此乏味的白玫瑰,长期得不到为人妻应有的的尊重和爱,渐渐的也变成了红玫瑰,不过,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那个佝偻着、有着苍黄脸的裁缝的红玫瑰。振保难以理解并且内心深处不情愿承认这个事实,巨大的失败感!这时振保再见到可称之为俗艳的为人母的娇蕊,而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的不幸福,妒忌难过落泪的居然是他而不是她!内心的妒忌和强烈的失落感汹涌而来,这样的打击是振保这样自信可以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男人所不能承受的,真正尝到了苦涩滋味的他选择了更加的不尊重来报复,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只是在报复自己!烟鹂此时的选择却没有违背开始时的意愿:一辈子。不离不弃,找到了正确的方法,终于,振保彻误,真正的认真做回了好人!

结局还算不错吧,在我看来,一切的不满足都是欣赏者的心魔在作祟,白玫瑰也好,红玫瑰也罢,不过是欣赏者的思想和需求不同,判断她是哪种玫瑰,只需要扪心自问,我到底需要什么?自然会摘到理想中的那一朵。想好了选择你所需要的那一朵会有什么结局?能否承受?那就要牢记自己的初衷!真心难求,任何事任何人,用正确的心态去对待!千万不要落泪!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1000字汇总


常言道:“读书三十年,腰间无尺组。”从小到大,我们看过很多书,通常我们在读完一本书后会被要求写一篇作文,用来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如何才能将读后感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1000字汇总,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1)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2)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情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即定的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潜意识里还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想付出的时候却是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3)

对于里面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以及对男性阴暗心理的精辟阐述都是很认同的,但是里面给我留下最深印象以及让我停下来思考的人是里面的男主人翁--振保。

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责任感强,上进,孝顺,懂女人,乐于帮助人,理性,长相尚好。一句话一个值得嫁的潜力股好男人。

从文章的开始他就遇到各种不同的女人,以及对遇到的女人的各种内心活动,从中可以看出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性,用各种道德和人们所说的你应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自己的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有两个小人在拉扯着,偶尔白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偶尔黑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反复。生活就这样继续着。

一切都很平静,因为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掌握之中的,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在公车上遇到娇蕊开始而结束。?心中的红玫瑰虽敌不过时间起码是鲜活的,用着心在向前走着。

可是他拥有了别人眼中的完满的生活。事业,贤淑的妻子,女儿,朋友。可是真正的振保想要什么咧,他突然觉得这一切都不真实,都不是真正的自己想要的。开始用各种行为来反抗着这些。

可是生活要继续,于是有一天他决定从明天起继续做一个好人。于是我就突然悲哀了。

可是也觉得这是必然,理想的人是不会毁掉他经营了半辈子的事业和家庭的,因为这些其他人都还艳羡着咧。

我们又何尝没有振保的影子咧。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4)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在张爱玲的刻画下玫瑰有了不一样的色彩,“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娇蕊为了和心爱的振保在一起,她抛弃了一切,可换来的却是振保的“你要是爱我的,就不能不替我着想。我不能叫我母亲伤心。”我最喜欢的就是敢爱的娇蕊,她想成为自我的主人,对于爱有着执着的追求,已经老了的她遇到振保时认真的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她面对爱可以勇敢,同样也会变得坚强,我佩服这样的她。

烟鹂,她文静,贤惠,内敛,她是典型的传统妻子形象。她在别人说振保坏话时努力维护他,“她不过是护卫他,不肯让他受一点委屈。”但是却没有得到振保的一点儿关爱,换来的也只是他“发脾气干涉”。这样一个单纯美好的烟鹂不在是固守传统,也沾染了一丝社会气息。这样的她令人心疼。

振保,我认为他是一个懦弱又十分矛盾的人。对于娇蕊,他是喜欢的可却不能突破自我,存活在现代与传统中。面对娇蕊的问候,他“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最后狼狈的下了车,他不敢爱,他不想承认娇蕊的敢爱、敢不顾一切、懂得爱的真谛,是的,我想他是妒忌了。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虽然两个女人对于振保的爱是真诚的,但是换来的却是振保的不负责任和无情。可是张爱玲笔下的爱也是如糖一般甜腻的,娇蕊的爱是热烈的,在振保的心中是一道亮丽的风采。烟鹂的爱是纯洁的,就如同小孩子一般的稚嫩。

白落梅说过“只有爱了才会闻风柔软,看雨生情;只有爱了才会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也只有爱了,才会希望茶永远不要凉,夜永远不要黑。”放手去爱才会有所感触,才会不让自己后悔,就算遍体鳞伤,至少自己为此努力过,那我就不后悔。“世间百态,必定要亲自品尝,才能知其真味。漫漫尘路,必定要亲力亲为,才知晓它的长度与距离。”

“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我想他应该是想红玫瑰了吧。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5)

“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寒假时偶然在书房中翻到的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封面用酒红色与白色交叉配色,正中间纯白色的标题跃然于眼前,右下角是飘逸的张爱玲的签名。崭新却又落满灰尘,翻开扉页,一种异于其他书籍的香气扑面而来,清幽却不冗杂,简单又纯净。

据说张爱玲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才二十四岁,我想这大概是她自己对爱情的解读吧。

文中的振保租住了老同学的屋子,老同学有一位风情万种的太太,即为红玫瑰,在老同学外出经商的时候,他被红玫瑰“囚住”了。可当红玫瑰提出将事实告诉她的丈夫时,振保却拒绝了,他不愿为此情承受太大的责难。一番曲折,红玫瑰离了婚,却又收拾好纷乱的泪珠离开了他的生命。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娶了白玫瑰孟烟鹂,之所以称她为白玫瑰,是因为她身材单薄,静如止水,给人的感觉只是笼统的白净,无法激起振保心中的波澜。

红玫瑰指的是美丽又妖冶的情人,白玫瑰指的是与他共度一生却并不爱的糟糠之妻。我想即使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也一定听过“男人的一生全都有过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振保与红玫瑰有染却不愿将他俩的关系告知红玫瑰的丈夫时,我才深刻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一个男人在婚姻上的困惑,无论娶了哪一个,心里总还惦记着另外一个,在平淡的生活过后,娶了白玫瑰的男人会期待另一种刺激,娇媚的恋情。就像文中的振保一样,一开始愿意用一生的代价,求得在白玫瑰这样冰凉的水流中的沉沦度过这如痴如醉的欢喜后,他不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爱情,愿意在中年的时候享受年轻时的活泼,青春,浪荡。红玫瑰风情万种,光艳照人,唤起他心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无奈错过,不爱的妻子使得他在婚姻外生出旁枝,肮脏,污秽,婚姻内部生出芥蒂,更不愿再提起。他的例子摆在现实来看,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振保抛弃原配,带着外遇远走高飞,可偏偏他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是中国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有始有终”是他的代名词,没和红玫瑰在一起使他成为了爱情的祭品。这样一个普通人,内心世界的无力挣扎,那些欢快欣喜的婚外恋情,冷若冰霜苍白透骨的婚姻,张爱玲在玫瑰之恋中隐喻出现代情感世界的纠纷与不清醒。

我想时间的男人应该是既爱又恨张爱玲的吧,爱她能把自己的困惑描写得如此透彻,恨她将自己卑微又贪婪的欲望展示在世人眼前,她将他们的心理表现得一览无遗,纯净又生动的色彩,不禁也让我生出思考,在男人心中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增长而提高标准,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所缺憾,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爱情的陪葬品,她们输给时间,输给距离。

张爱玲以其叙事的笔法让我看到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那种琐屑却易逝的欢喜,具有强大的文学价值和现实意义,所以我将这本描述现代爱情中悲欢的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谢谢大家!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6)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文学评论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捻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是我在《红玫瑰与白玫瑰》当中,犹如沉思的一段话。

不知是世俗还是自身的欲望,红玫瑰与白玫瑰终究成了振保的困扰。于我看来,那个热艳似火的王娇蕊就像是红玫瑰,虽为人妇,但是在她从前仍是放浪的,没有任何的拘束可言。正因为她的新鲜与刺激,让振保充满了克制不已的欲望。在这之前,振保仍是正途出身,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但是与红玫瑰的纠缠当中亦不是只有谁的不恰当,两人本是投有几分爱意,只是摆在了不同位置的人物,有了身份,也有了自己的追求。其实多半数的红玫瑰又怎么容易同框呢?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溢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

而其圣洁的妻子就如白玫瑰,可是并非纯洁就是完美。妻子烟鹂本是纯真的少女,自然会缺少犹如浓烈红酒一般的气质,她也不会想去拥有如此东西。自认为爱着振保,可是两人的心的距离在我看来就像是宇宙间的距离。而烟鹂虽改变不了振保的心,但她坚守着自己的爱。在传统女性眼中,爱着丈夫那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只是莫名同情这么一枚白玫瑰。或许白玫瑰只“适合做太太”,他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而他没有享受到她的刺激的感觉。每个人都值得去爱,都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她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不知觉相反还在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过之后,时间久了就生发乏味无趣。到了娶了安静娴熟的,虽不沉爱,但又困牢住她的心。不知是如今的爱情变了质,还是说婚姻确实是爱情的坟墓。当拥有了婚姻就切掉了爱情的甜蜜,甚至说许多男人的内心早已设定了两个框架,一个适合婚姻,一个适合用来享受爱情。无论是爱情或是婚姻,没有真情或没有承诺,那都只是用来耍流氓的把戏,不管你是真正的正人君子抑或邪恶的负心花花公子。

男子的台词亦永远是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7)

我对张爱玲了解的并不多,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之后,才觉得出她是个通透的女人,看问题看的通透,以至于她把男人了解的那么彻底,一举一动。她说每个男人都有过至少这样的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确实,两个他都喜欢,可是无论娶了哪个,另一个对他来说都是心底里忘不掉的人,是一道白月光。或许陈奕迅的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是对这句话的解释了吧。

振保的第一个女人是留学时在巴黎遇到的一个妓女。这个女人让振保不再是童男子。

振保后来又认识了一个叫玫瑰的姑娘,这姑娘算他的初恋,是相处过一段时间的。因为这初恋的名字,他把以后的两个女人都比作玫瑰。

第三个女人,娇蕊,就是他的情妇,他的红玫瑰。娇蕊是他朋友的妻子,振保借住在朋友家时,他朋友正要去国外办点事情。看着娇蕊的身材,振保总是想做出点事情,娇蕊也总是有意无意的勾搭振保。终于在一个日子,他们睡在了一张床上。男人憧憬一个女人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她的灵魂,占领了她的身体后,就忘了她的灵魂。他爱她,她也爱他。可是由于世俗的眼光,由于社会的评价,他无法继续下去这段感情。毕竟,他现在所拥有的社会地位,是他辛辛苦苦自己奋斗了好多年才得到的。他不能接受她。

最后一个女人,孟烟鹏,他的妻子,他的白玫瑰。烟鹏不喜欢运动,连“的户内运动”她也不喜欢,这让振保觉得她是个乏味的妇人。振保也从这时开始宿娼,烟鹏并未察觉到。她爱振保,可振保对她并不好,总是当着佣人的面训斥她,这让她在佣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久而久之,她和家里的裁缝发生了关系,这一切,振保都看在眼里,让他觉得自己的妻子很下贱。曾经觉得圣洁的她也不在圣洁了。振保也开始不避讳自己嫖娼的事情,这个家也越来越不像样了。

烟鹏的不反抗让我们看到了封建社会女人地位的卑微;以及振保受世俗牵制的悲哀。小说把男人的思想,男人的小心思描绘的淋漓尽致。不得不感慨张爱玲是懂男人的。

确实,人的一生总会出现两个想要的东西,当你做了选择后,就会怀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这也让我们懂得了珍惜,当你做出选择后,就不要怀疑,坚定的走下去,你会看到另一种风景。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8)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第二次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觉得用陈奕迅的歌词来总结再合适不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如果爱上了红玫瑰的热烈浪漫、娇嗔俏皮,就要忍受对自身掌控力的怀疑和未来不安稳的惶恐。一旦享受了白玫瑰的温柔娴静、端庄贤惠,就不得不接受生活的空虚寂寞和了无生趣。可多少人想二者兼得啊!

我和肖先生是大学同学,我大学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考证考证。图书馆里安静看书的有我,教室里认真听课的有我,学生工作处踏实工作的有我。穿衣服干净整洁,除了基础护肤几乎不施粉黛。当时看规规矩矩,现在回想起来就是土。结婚前,我问肖先生喜欢我什么?他说我朴素踏实,行嘛,对我的认识很到位啊,我一直也是这样的。

可结婚后,他却挑三拣四起来。

“你去买两件时尚的衣服,那件太土了”“这双鞋子不好穿也不好看”“女儿的穿着果然是你的审美”“别写写写,又没人看”……

我每天六点上早自习,五点半就得起床洗漱。我想面额干净,衣着简单大方,对人基本的尊重应该是有了。空闲时,看看书写写文章,时光慢悠悠的也就过去了。我没有时间,也无心去化妆打扮,搭配漂亮衣服。至于弹钢琴跳爵士,赏歌剧品红酒,这么高雅的爱好我打小就没接触过。享受着我的朴实,又要求我浪漫,谁这么能干,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啊。

其实红玫瑰和白玫瑰也不是不能合二为一。就像佟振保,王娇蕊明明已经爱上了他,愿意为他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他却为了保全自己的脸面和前程,临阵脱逃了。孟烟鹂大学刚毕业,就做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称职太太,他却从来冷言冷语冷眼相待。如果佟振保婚前能勇敢一点,王娇蕊不是不能做一个勤俭持家的妻。如果婚后能热情一点,孟烟鹂怎不会变成浪漫自由的小女人?可惜的是佟振保将里子给了红玫瑰,面子给了白玫瑰,谁都没落着好。

所以一个男人,最好将爱给一个人,把余生也给这个人,把甜蜜、把负担、把懈怠、把陪伴全部都给这个人,那红玫瑰白玫瑰未尝不可同时得到。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9)

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半生缘

1红玫瑰与白玫瑰

说定每个男人心中总有两朵玫瑰必定会使女人受伤的。而又要说为了这一山不容两朵玫瑰,所以女人买了个保险:婚姻。这更让人对婚姻的看法特别负面了。但是不管以前那种旧式婚姻的解释是给男人买保险,还是给女人签卖身契,在现在是解释不通的。纵然你可以物化爱情进而物化婚姻,每个人的自由是物化不了的。相互没有感情还想控制对方是行不通的。

2。倾城之恋

张自己评述《倾城之恋》的时候说,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是冷眼清醒的,她从不人云亦云人人追求的美好结局,如果结局很悲剧的话,她也是不同情的。

3半生缘

全书剧终的时候没人想再去揣测沈世钧和曼桢之间还有没有感情了或者感情多深,即使我斤斤计较的想着过去不能就这么算了,那过去也还是算了。你看年轻时候不管是深刻的感情(沈和顾)还是冲动似的感情(叔惠和翠芝)总是像影子般跟来否定现在,婚姻和家庭。可人却不能否定过去又要振作现在,必定让人不能痛痛快快的。但我是顶喜欢顾曼桢这个人物的,他的可爱之处可能在于她不为她不喜欢的人操心,张在小说中表现出婚姻的悲剧无不在于两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还希冀互相在乎似的,总不免闹的鸡飞狗跳。

菊花之约读后感


菊花之约读后感(一)

这世上有的故事只适合于传说,就像《菊花之约》。

有个叫范聚亲的书生进京赶考,不幸身染重病,店家怕他传染给别人,对他置之不理。店里还住着个进京赶考的书生叫张元伯。张元伯说生死由命,安有病能过人之理。元伯对聚亲精心调理医治,百般照料看护。聚亲痊愈了,二人却因此耽误了考期。聚亲对此很内疚,二人结为兄弟。此时正

值重阳,二人便定下盟约,来年重阳再聚,把酒赏菊。

次年九月九日,元伯早早的备好酒菜,插遍菊花,等待聚亲的到来。从日出等到日落,也不见聚亲的影子。家里人都劝他说:路途遥远,不会定期赶到的。可元伯却坚信聚亲不会爽约。

果然,聚亲夜半赶来。二人相聚甚欢。只是聚亲面对满桌酒菜不食不语。元伯问其缘由。聚亲才说,自己其实是鬼。因为生计忙碌忘了重阳节的约定。到了九月九日这天想起,已经太迟。

听人说鬼可以日行千里,为了菊花之约,就抹了脖子,乘阴风赶来赴约。

凄美的故事,让人不忍猝读

为了自己的承诺不惜生命不是谁都可以做得到,因此感动涕零。

但为了一面之约而牺牲至交的性命,却不敢苟同。

曾经相濡以沫过,曾经惺惺相惜过。即便有约,即使你不能及时的赶到,那我可以等

不是吗,一天,一年,十年,甚至一辈子,都能等---只要我的至交能够安然无恙。

让《菊花之约》永远的只是一个美丽传说

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1000字


什么是爱情?爱情与婚姻是并存的吗? 现代人也许早已不再对这样的问题抱有纠结之心了,在我看来,现代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就像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样存在一定的问题。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 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 床 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会认真的爱,然而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那圆满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有过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里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花;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拥有你后,你就是他生命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那该有多好啊!

事实上 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并不是每一段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然而,这一切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爱自己,因为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自爱才有资格去爱别人。

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 王娇蕊 、孟 烟鹂 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曾说 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 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

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 1+1=2 。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若那人不喜欢你,你再与他纠缠在一起的话,最后受到伤害最深的只会是自己。

若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

读后感1000字: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资料,莫名地却想笑。如何提高执行力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感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一样类型的女人,这样不一样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最大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取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

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我的职责,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唯一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我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一样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向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样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我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能够到国外读书,能够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能够跟自我心中属意的人在一齐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就应的不是找到教会自我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我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玫瑰与教育》读后感1000字


写这篇文章前,刚刚做完家务。夕阳西下,晒干的被子带着春天阳光的清香,物品井然有序,让人心生愉悦。锅里的粥散发着醉人的香味,一切都是刚刚好。

语文教学,莫不如此。你付出多少辛劳,就能享受多少幸福。我欣赏窦桂梅老师的才气,更欣赏她孜孜不倦持之以恒的追求。《玫瑰与教育》这本书的自序中,窦老师这样写到:即使是天才,也需要漫长的、艰苦的修炼。这样的话语令人震撼,也使我惊恐,因为我不是天才,只是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一个。天才都需要修炼,何况我这样的普通人?

修炼什么?如何修炼?我想,一个语文老师,一定要修炼自己的基本功。前两天的芜湖市小学语文学科青年教师素养展示活动,给我的触动很大。老师们的惊采绝艳,令人心生敬意。教师的基本功三一一(三字,一话,一画),我们是不是过关,是不是做得很好?我校一位青年教师参加了这次活动,回来他感慨,高手如云,平时的积累太重要了。这样的素养大赛非一日之功可以的,业余时间的勤学苦练更为关键。

浙江名师徐俊谈及自己的成长,曾说他晚上从未在12点前休息,经常学校的事务完成后就开始自己的业务学习,读书,撰写,研讨等等。他的许多著作都是在夜晚寂然而生。

旁观者的我们,总是看到别人舞台上光鲜亮丽,潇洒自如,却想不到台下的沮丧失意、痛苦郁闷。哪有不布满荆棘的成长之路?

在阅读交流会上,好几位工作室成员都谈到手机的问题,说是一拿起手机就忘了正事。手机的抖音视频妙趣横生,最能消除疲惫使人深陷;手机的奇闻轶事好玩有趣,最能摄取人心使人沉迷。这些轻松的博人一笑的娱乐杂记,真的比枯燥无味的教研来得吸引人。可是,人生就是这样,很多人的成功都是业余时间拼搏出来的。你在休闲消遣时,别人在读书写作研学技能。那些舞台上挥毫泼墨笔走龙蛇的,那些舞台上轻歌燕语舞姿蹁跹的,那些舞台上妙语连珠幽默风趣的,谁不是工作之外练成的绝世武功?

工作室在本学期计划中安排了一次诵读比赛,亦旨在迫使工作室成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修炼,以比赛促练习,促成长。过程是痛苦的,但结局一定是喜人的。

春天,萌发生命的季节。立下小小的目标,一路走过风花雪月或暴风骤雨,愿冬之日得以贮存丰厚的滋养。《玫瑰与教育》一书,渗透着窦桂梅老师先进的教学理念,盈满她对教育的深情,亦有诸多反思。读来发人深省,思绪颇多。然非一文能述之,待日后慢慢咀嚼,感悟收获。

子四绝: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让阅读润泽生命,让修炼成就自我。

《丰筵之约》读后感1500字


读了丰筵之约以后,哪些方面给我焕然一新的感受?

一、 浪子的比喻与另类浪子(大儿子和小儿子在本书中是分两个比喻解释的)

1. 小儿子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其实这不需要得到雇主的允许,因为那是猪的食物,可见人落魄到了什么地步?

2. 大儿子负责任,勤勤恳恳,从来不是否定他这点。

3. 大儿子看到父亲为弟弟宰了肥牛犊,穿上好的袍子等,愤愤不平,父亲这时出来是安慰他,强调原文用的是安慰,我肯受安慰吗?又如何入席呢?这是个选择。

二、 十个童女的比喻

1. 了解了巴勒斯坦地的婚礼风俗,这并不是耶稣为了要讲一个道理,可以想象一个场景,今日巴勒斯坦地依然是这样的迎亲风俗。

2. 聪明的童女并不是不睡觉,睡觉不是罪,但是是不是准备够了油,并且随时都备够了?睡觉与警醒并不矛盾。

三、 芥菜种的比喻

1. 芥菜种小的拿不了一粒,肉眼看清一粒是非常费力的,但这里说的就是一粒芥菜种的信心。

2. 让我延伸想到盐,为何要做盐,盐进入食物不可见,却可与多种食物调和。

四、 盖楼的比喻计算代价

1. 恨我胜过恨父母。。。,恨的意思是爱得较少,其实令我更觉反省的是,自己对父母本就爱得很少,在这里除了说爱父母爱子女等要胜过爱主,前提也不忘了省察下,自己是否连看得见的至亲都爱的太少?

五、 麦子和稗子

1. 我们不是判断麦子和稗子的人,不要带着挑剔论断的眼光看周围,发讽刺。

2. 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是否麦子成为稗子,或稗子成为麦子,故此关注自己的变化。

六、 葡萄园风云

1.当站在路边不知自己是否会被雇佣,不知自己今天能否带回去钱买食物的那种焦虑难安心情,往往在被雇佣后,忘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斤斤计较。

2.今天我们是否还是当年那雇工的心态?忘记了园主可以不雇佣我们,进入葡萄园本身就是白白得来的恩典

七、 必蒙应允 的祷告

1.最后那段,我们的不会有不方便的时候,祂不是邻居,而是父亲,是朋友,祂乐意开门

2.要三个饼是否够呢?我们的神总是按我们所需的赐给我们,不是按我们自己所欲的

八、 最后出路

1.法利赛人并不是今天我们认为的只有外表伪装,私生活糜烂的一群人,相反他们无论外面还是里面都追求高尚圣洁,全然摆上。他们的问题是出在认为可以凭借这样的方式赚取得到奖赏。

2.税吏深知自己的污秽,但是今天我们是否作为税吏的时候,大言不惭发出那样的祷告,津津乐道自己的不堪,还自以为上帝应为这样的坦率大唱赞歌?认罪悔改并不是大言不惭的形式转变,寡廉鲜耻与自以为义一样可怕。

3.今天当我在感谢神的时候,究竟是在真正感恩抑或是在感谢一份优越感和特权的专属感?例如:主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工作那么辛苦,我可以享受的时候比别人多,我可以挣得钱比别人多;主啊,我感谢你,给我这么好的环境,我不用像***需要做当我发出这样的话语时,跟法利赛人区别何在?作为基督徒,我们的确得到神的恩惠,又要说回去了,这个恩典是白白得的,更是要我们为此祷告,为其他没有得到的人祷告,而不是沾沾自喜,好像信主是自己的功劳。

九、 园主的悲歌

1. 我们常常像雇工一样,忘了谁是主人,也忘了主人提供的一切好处

2. 儿子跟雇工不同,就像浪子的比喻那样,儿子可以待在家里,承受产业,今天基督为我们死,为我们复活,我们是否和祂一同承受产业?还是像雇工一样没有安全感?

十、 人子近了

1.无花果树是最特别的,唯有当无花果发生变化的时候,才最确定夏天真的近了,要留心

十一、 抉择时刻

1. 并不是贫穷或富有导致拉撒路和财主的结局

2. 财主真正的问题在于冷漠,把门口的拉撒路当空气,今天我有多少冷漠的地方?对父母?对周围人?

我们读了耶稣用比喻方式的讲解,对我们现今的警示和教训,希望能在属灵的路程中,循序渐进,将自己建立在神的话语上,是何等丰盛的生命啊!

《蒙娜丽莎之约》读后感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蒙娜丽莎之约》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天我学习了《蒙娜丽莎之约》的课文。课文用生动的语言向我们细致地展现了达·芬奇的精湛画技和他天才的想象力。文章先是描述了大家在纽约大都会排队等候欣赏《蒙娜丽莎》画作的心情,后又摸写了作者在看画作时的相象,并详细描写了画作的大小和尺寸、长短,最后着重描写了蒙娜丽莎迷人的微笑和她的身姿。

我最喜欢的一段是:蒙娜丽莎那微抿着的双唇,微挑着的嘴角,好象有话要跟我说。在那极富个性的嘴角和眼神里,悄然流露出恬静、淡雅的微笑。那微笑,有时让人觉得舒畅温柔,有时让人感觉很略含哀伤,有时又让人觉得十分亲切,有时又让人觉得有几分矜持。因为这段写得是蒙娜丽莎那神密的微笑,而且生动地描写了蒙娜丽莎的笑给人带来了不同感想。

《蒙娜丽莎的微笑》是全人类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她的光辉照耀着每一个人有幸看到她的人。

《树精灵之约》读后感


《树精灵之约》读后感

唐育琳

“树精灵”是什么东西?谁和树精灵有约定?这个约定又是什么?一个个疑问促使我翻开了这本书。

在看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我的选择没有错,一个个波澜壮阔的画面又一次在脑海中浮现。绿蝶公主的逝去,树精灵的全部灭亡让我不由地沉思起来。如果地球上真的存在守护着树的精灵,人类是不是也会因为贪婪毁灭那仙境般的树精灵王国,这些被人类伤得遍体鳞伤的精灵们还会原谅贪婪的人类、无知的人类吗?

我觉得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大,它反应了人的自私、残忍,也反应出了农民的善良,更告诉我人和自然是一个整体,伤害大自然就是在摧残自己。在深邃神秘的迷雾森林里,狼和兔子可以一起生活,白猫和老鼠可以共撑一把和平之伞,可现实的人连老婆婆摔倒都要做思想斗争,所以人与人最远的距离不是路,是人心。

真的好想去到《树精灵之约》的世界里,那里很纯净、美丽,树精灵守护的森林我不会伤害,守护的宝藏我不会抢夺,所以,树精灵,你们回来好吗?再次让精灵王国繁茂、神往好吗?胡子张这个坏人虽然烧毁了森林,但村民们在一直恢复,绿蝶公主回来好吗?你要记得那个好奇的男孩海明还在精耕细作,用心浇灌着你送他的树种,他也在一直等你回来。我知道,有一天所有的树精灵都会回来,会一起和人类再次遵守古老的森林之约……

带着好奇的心打开书,到最后红着眼合上书,《树精灵之约》真的给我太大的惊喜了。我在睡梦中又再一次听到了那古老的约定:我,福德村的村民,将严格遵守村规,福德村世代以伐木为生,森林是我们的父母。我们将遵守和森林古老的约定,伐木绝不可以贪心,只取所需……

作者:石林县民族小学六(4)班 唐育琳

蒙娜丽莎之约读后感


篇一:《蒙娜丽莎之约》读后感

[《蒙娜丽莎之约》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王克难写的《蒙娜丽莎之约》,我被它深深地吸引着,《蒙娜丽莎之约》读后感。

在没看到画像之前,我从“一条长龙”,“多次交涉”“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移动得更慢了”等词语中看出了达芬奇画出的《蒙娜丽莎》之宝贵,看出来看《蒙娜丽莎》的人之多。

作者王克难连用了三个“终于”,写出了作者对《蒙娜丽莎》的期待。“我终于走到陈列室门口”,“终于看到了她”,“我终于跟她面对面了”,读后感《《蒙娜丽莎之约》读后感》。

作者已经看到了《蒙娜丽莎》,我和作者都被这幅画吸引了。它是一幅恬静、淡雅的外国女性。他成为了永恒的美的象征,成为了人类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我虽然没有看到《蒙娜丽莎》,但通过作者的描述,我的眼前就出现了一个落落大方、长发飘飘的美女。

我十分喜欢《蒙娜丽莎之约》这篇短文,他让我明白了达芬奇的天才想象和神奇的画笔。

篇二:《蒙娜丽莎之约》读后感2

《蒙娜丽莎之约》读后感2

读完《蒙娜丽莎之约》后,我对达路芬奇那精湛的画技不得不表示佩服。看,画中的蒙娜丽莎,一头乌黑的头发,柔和明亮的眼睛,富有真实感的嘴唇,颈项里的血液仿佛也在流动。当我们仔细地凝视着蒙娜丽莎时,常常会被那时隐时现的微笑所迷惑,许多人都无法读解她那神秘的微笑这也是她的魅力所在。文中的许多地方也表现了达路芬奇的高超画技,从她的神情上,从她的姿态上,从她的服饰上,从她的背景上。是的,她是全人类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她在我们的心底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给我们带来了心灵上的震撼。

篇三:读后感

读“王雷英将语文”有感

车道峪小学 郝婵媛

寒假假期,在家读了王雷英老师的书,在此说说几点体会。

王雷英老师是全国著名特级教师,在她任职期间获奖颇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是在和名师学习,这本书记录着王雷英老师的成长记录和心得,我想说任何一个人的成功不是偶然的,而是经过了千锤百炼而来,王老师就是这样的例子。

整本书分为四部分分别是“我的语文人生”“我的语文理念”“我的语文实践”“我的教学语录”

前半部分“我的语文人生”介绍了王雷英老师的工作记录,在读这部分的时候,我深深地被感染了,在王雷英老师看来教学不仅仅是教知识而是教会学习知识的方法与过程,王老师从小就出生在书香世家,所以造就了她从小就热爱教育事业的热情,在她第一次拿起粉笔,登上三尺讲台的时候她就停不下来了,对于教育事业的热爱,对于孩子的喜爱,让她在孩子之中获得了“孩子王”的亲切称号,她不仅仅是一名教师,更是孩子心中的大姐姐,上课的时候她是老师,下课就是孩子的玩伴,孩子喜欢她亲近她,这是孩子对她的爱戴。在这样的环境下王老师积极研究教学研究课堂的教学模式,潜心研究,在无数次的课堂观摩和课堂讲解中创造除了自己的上课模式,在这期间他付出了辛勤的汗水,无数的日夜,无数的批评改正,终于使她收到了丰硕的果实,在全国大赛时她获得了第一名,从默默无闻到全国冠军,付出的艰辛和汗水可想而知。在她的学生回忆王雷英老师时说道“她是一个极好的师傅”简短的几个字就可以看出王老师的深受学生的喜爱。

在王老师的语文人生中,对于语文王老师不断地钻研,每节课下课后的课后反思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一节课的缺点和优点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在下一节课上又会出现新的课堂交流,每节课都是极尽精彩的演出,演出的主角不是自己而是孩子,孩子喜欢她的课。

我的语文理念我感觉更是启发老师的教育观,首先她介绍了语文是存在的意义,语文的每部分的划分都是各自有各自的意义,每一部分的意义不同,在每部分的完美组合之下,才形成了语文这一门完整的学科。

语文的阅读是渴望了解外部世界的行为,心灵渴望对外部世界的了解,它需要阅读,在感知外部世界的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的同时,也净化着自己的灵魂。而阅读就成了经营心灵花园的必要行动。

语文的口语交际则是心灵渴望的表白,语文教学中的习作教学,是生命的书面表达和交流训练,这是因为写作本身就是一种自觉行为,一种精神活动的产物,许多学生不能进行语文书面表达,就是心灵缺乏照顾和呵护。

在理解语文和运用语言文字中,充分发挥语文的感性、灵性、悟性,塑造儿童美的心灵,即人的思想感情、意志态度和整体人格,让学语文和心灵呵护共同构建,一起关爱生命的发展,这是语文教学的本色,也属于它的崇高使命。

语文学科积淀丰厚的人文魅力,语文所特有的功能与魔力,都让我们每一位痴迷语文教学的人沉醉,如何让孩子既打好文化底子,又打好精神底子?如如何培养孩子的语文能力?如和提高孩子的语文素养?这是王老师一直思考的问题,如何使语文课更具有语文味?语文课可不可以更整体、更感性、更自然?这是我们一直反思的问题,这样大的语文观下、大语文的背景下,我们不约而同的期盼着一种和谐共振的课堂氛围,追求一种理想状态、能够呵护儿童心灵的语文课堂

——感性、灵性与悟性交融的语文课堂,与实现语言、情景和精神的和谐共振。

在整本书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王老师的优秀的教学设计,许多有些课堂实录,从上课前的备课,到上课时的过程,非常详尽,非常具体。许多优秀的课例,构思新颖,推陈出新。比如看《蒙娜丽莎之约》这节课的感受。

王老师的课使我感觉像走到了初春的田野,我们嗅到了新鲜的青草气息,又像初挂枝头的苹果,闪着稚嫩生命的光泽,但也有一点青涩,王老师的课舒服,王老师的散文教学,善以“以词串文”王老师采用抓取重点词语的方法,整节课都以词语贯穿整节课,前半部分把词语从课文里找出来,后半部分把词语又回归到课文里,使文章生动了起来,这是孩子们亲手把词语放回到课文里,它带着孩子们的感悟,带着孩子们的想象,这样文章就生动了起来。

王老师爱语文,爱孩子,爱教育,这也是她成功地秘诀,作为新的老师,我想在这条路上我还需要学习的更多。王老师的教学语录中好多都是关于孩子的,关于教育,关于心灵,孩子的教育孩子的培养,多半是老师的培育与教导,作为新的教师,应该努力进取,争取做一名合格的教师。

十年之约读后感600字


刚刚看了一篇文章《白夜灵异事件薄Ⅱ十年之约》。十年之前,少年因为母亲的哮喘不得不把正在换毛期的爱狗豆豆送走,可是豆豆总是自己逃回来,即使卖给了狗贩子,也还是一样。不得已,少年把爱狗遗弃在樱花园,并和他约定好,十年之后家里换了大房子就一定来接它,因为这样,他就不会一直跑回家结果豆豆真的明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也不回去,一直守在樱花树下。不久便被大雪冻死了。但与自己的哥哥的约定让它无法安然离去,于是鬼魂化作一个小男孩,每天坐在树下等待十年后,白夜接待所的小白和沈夙夜帮助他找到了主人,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似乎他对这件事一直有着很深的悔恨,愧疚和害怕。见了主人最后一面,豆豆了无心愿,化作的白光里闪现的都是与主人美好的回忆男孩用吸管喂小奶狗豆奶,静谧的傍晚小狗依着男孩听他讲心事,走路还走不稳的小狗撕咬男孩的鞋带都的小男孩哈哈大笑,一人一狗趁着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偷吃冰箱里的香肠唯独没有自己在陌生的环境里十年如一日的等待主人的辛苦画面。原来,豆豆只记得男孩的好

十年之约,真的很长,可能现实的生活中很少会出现文章中所面写的情节,但是,这同样让我想起我的约定,我不知道当时它是不是听懂了,我想,在送走它的途中,我的确向它做出了一些保证,也有过约定。以前在我们家来来去去的,有很多,但那些归根结底,都不是我的,起码,不是我带回来的,有死掉的,也有被送走的,被卖掉的我回在它们不在的时候伤心,却和这次不一样。

它是我从街上买回来的,虽然爸说它还不值十块钱,可当时我在一堆狗里面一眼就看到了它,我没考虑就把他买了回来,因为我怕晚一点会被别人买走我就一路抱着不谙世事的他坐公交车回了家,一直和他说话。想要照顾他,当时的我却无能为力,我每天很晚回来,而且家里还有一只狗在,他每次在地板上胡乱大小便,都会让家里的人很生气。因为当时的情况苦苦相逼,我只好四处联系地方给他借住。爸妈都说,给出去了就是人家的了,怎么可能帮你白养,这个我知道,却又不想承认这是事实。

不久后我就联系到我的一个初中同学,当时我记忆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妈说怎么只有有事的时候才会和我联系呢。对此我真的很不好意思,但她还是很大度的接纳了它。同学都已经回家了,我站在楼下看着她们家的阳台,看了好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那么久。后来就听说它得了很严重的皮肤病,弄的同学家不得安宁,我一方面在想怎么治它,一方面在想同学怎么办,一方面在想如果他又被丢出去要怎么办,所以我说,如果要丢他出去,请还是把它丢还给我。当时爸说,如果是宝宝(我家原来的狗)生病,就一定会带她让去看,但是这只狗不行。我没说什么,因为我想这就是因为不同的狗和自己各自的主人的关系吧。幸好后来同学把他治好了,可是她不能再收留他了,和我商量是不是可以把它送给别人,而且已经帮他找好了新主人。我想如果不同意,妈不可能让我把他接回家,还是这样对他比较好。

我只能尽力的想象他现在过得有多好,比在我们家要好很多。不知道他有没有记得当时我的约定。你们可能会以为我疯了,没事闲的干嘛想自己和一只小奶狗说的话。对于其他人,这件事可能很不起眼,但一直是我无法释怀的,今天看了这篇文章,让我有了很深的共鸣,即使是我单方面的歉疚,还是把它写了下来。这一次并没有推敲自己的语言是否优美,只是把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写了下来。

前几天有梦到他,他长大了,我上去摸他,却被他咬了一口,不知道是认出我了,还是没认出我反正认没认出反应都应该是这样吧。

如果某人看到,请不要在和我说以后还有机会之类的鬼话了,因为这是独一无二的,就像我们的每一天,在日历中都是独一无二的。

读后感夜莺玫瑰1000字模板


读过作品的这本书你有什么体会?读作品能使我们思考许多人生的问题。写读后感需要联系实际,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了读后感夜莺玫瑰,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1】

麻狗你好:

见字如人

我结束了一门口语考试,又去买了点生活用品(插座、鞋垫、直液式笔)。现在坐在自习室,听着一着译名叫《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的日语歌。你最近都没有主动找我聊过天应该过得挺好的吧,想说话就说话,不想说话就不说话;想笑就笑,不想笑就不笑,怎么舒服就怎么过。希望你身边有想说话的人,也能隔着屏幕找到倾诉的对象。

哈我最近没有一本看完的书,所以就写不出像上次那么长的信了,但是我还是想寄信给你,这样一张普通的纸就变得有意义了,我寄出信的那一天跟你收到信的那一天也变得有意义了。

好了,‘我想你了’说完了,接下来我要说别人的故事了。

前两天看了一个童活故事《夜营与玫瑰》,我一开始以为这是跨物种的爱情,原来是一段为了成全爱情而发生的悲伤故事。一位男青年真挚地爱着一位漂亮姑娘,但因为找不到姑娘要的红玫瑰而失意困顿,一只小夜莺听到了他的哭泣,它不像其他动物一样嘲讽这位青年,反而暗下决心要为青年找到一朵红色玫瑰成就他与他心爱之人的感情。它本来只是想用动人嘹亮的歌声来交换一朵玫瑰花,但珍贵的东西怎么会轻易地被得到,它飞过草地中央、飞到日晷旁边都没有找到红玫瑰,它最终还是回到了青年的窗下。

那是一株被寒冷冻伤枝茎的红玫瑰,只有至诚心头血的滋养才能使那花朵重新开放,对于小夜莺来说,生命是珍贵的,它可以用有生之年坐在葱郁的树林仰望金色的太阳车、看月亮在宁静的天空驰骋、细嗅山楂草的香气、寻找隐满在山涧的风铃草……天地间尽是使它快乐的事物。但没有经历过爱情的夜莺却说:“爱情比生命更加可贵。”

它哼唱起歌来举起玫瑰花的花刺一寸一寸地刺入自己的心房,它的身体愈痛苦它的歌声就愈嘹亮,它的心血一点一点流入玫瑰花的花心。终于,那朵被寒冷冻伤的玫瑰再次盛放了。

与此同时,夜莺早就僵硬的身体永久地倒了下来。它倒下了,所以它看不到青年拿到这朵玫瑰花时欣喜的表情;它倒下了,所以它看不到把玩着珠宝的姑娘对玫瑰花轻视的眼神;它倒下了,所以它看不到那朵它用生命灌既的玫瑰花被粗鲁地丢弃在泥洼里、又被飞驰的车径直碾过。

爱情在誓言里比生命珍贵,但放在生活里爱情却不是那个滋味。

夜莺献出了自己的心血倒在玫魂花畔,无人问律。

姑娘选择了珠宝,欣然接爱了权贵之子的邀请。

青年大失所望,坐在书桌上奋然翻开积满灰尘的厚重书本。

那代表着爱情美好的玫瑰花在车轮的碾压下娇弱得不堪一击。

月亮仍会在无数个夜空中驰骋,风铃草依旧会在山涧中摇曳,只是这世间少了一只歌唱这种种美好的小夜莺。

好了,这个小故事结束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随着这张纸一起落在你手心里,凝望着你脸上每个细微的表情,那该是一件多美好的事情。

20xx.12.21小雪

19:45写于自习室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2】

一直很喜欢王尔德的童话故事,尤其喜欢他的《夜莺与玫瑰》这一篇。

作品主要说的是一个年轻学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为了博得女孩的欢心,他需要送她一朵玫瑰。然而现在是寒冷的冬天,根本就找不到红玫瑰。所以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笑他傻,只有一只善良的夜莺被他的爱情打动,非常同情他的遭遇。并决定亲自去找到一朵红玫瑰来帮助学生实现他的爱情梦想。夜莺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一遍遍地向玫瑰树请求,希望能够得到一朵红玫瑰,然而一遍遍地失望。最后经黄玫瑰树的指点,夜莺在学生的窗下找到了一颗红玫瑰树。可是树儿却拒绝了夜莺并告诉她:“虽然我的玫瑰是红色的,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但是,你可以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变成我的血,才可以有玫瑰花。"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小夜莺毅然同意了玫瑰树的要求,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然而当年轻学生带着玫瑰花去表白却遭到女孩的拒绝时,这朵珍贵的红玫瑰在那一刻变得黯然失色,毫无价值。

这是一个爱情的悲剧。对夜莺来说,她用生命换来的爱情理想被人践踏;对年轻学生而言,他付出了真心,却依然打动不了心爱的女孩。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这看似矛盾的一句话却透露着王尔德对美的无限追求,不是不甘满足,而是在他的世界观里,美是不可占据的。

《夜莺与玫瑰》这是一篇对爱情的嘲讽之作,也是一篇对唯美主义爱情的追求之作。通读全篇,我想从以下几方面来谈谈对这个童话故事的看法。

(1)意象美

作者对《夜莺与玫瑰》这篇童话故事在象征意象的选择上可谓良苦用心。一个是会唱歌的夜莺,一个是代表爱情的玫瑰。且不说故事的悲壮和凄美,单看意象,就已经令我们心驰神往。再看夜莺为浇灌玫瑰,将刺深深刺进自己的心脏,玫瑰感恩,开出如血般艳丽的花朵。这两个意象所呈现的美是让人心痛,虽然我们不能亲身体会他们的痛,但是毅然被他们深深打动。

(2)意境美

意境就是作品的生命力折射,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夜莺与玫瑰》这篇作品里,白色的玫瑰像大海的浪花;黄色的玫瑰如美人鱼的金发;红色玫瑰则像鸽子的脚。这一连串不同颜色的玫瑰与自然世界的现象和生物联结并形成对照,使作品中形成了一幅幅妙趣横生的图景,这就是作者在作品中创造出来的意境。而一个好的意境就像指路明灯,带着我们穿梭于作品这一座神奇的迷宫,而不至于让我们迷失探索的方向。

(3)心灵美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才是永恒不变的美。如果心灵不美,那么再华丽的外表也不能掩盖住龌龊的灵魂。《夜莺与玫瑰》的主角是“夜莺”,她生性善良,为帮助别人,成全别人,宁可叫一根利刺刺破自己的身体,依然不改初衷。即使喉咙被划破,鲜血直流,毅然高声唱着生命的赞歌。

(4)悲剧美

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这是我对《夜莺与玫瑰》这部作品的一些比较浅显的看法。然而,每次读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我总有一种被重新洗礼的感觉。我喜欢“夜莺”这个形象,她善良而富有同情心,虽然最终爱情的理想破灭,但是她却依然唱响这凄美的爱情赞歌。她就像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转瞬即逝,却留下一连串的痕迹,证明自己切身的存在;她就像绚烂一时的烟火,在燃尽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忘奋力灿烂。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3】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800字:

《夜莺与玫瑰》文短,好读,引人发醒。单从爱情方面说,学生、女孩、夜莺,三个角色三个切入点,三种爱情观。夜莺是一个殉道者的形象,它为了它所信仰的爱情不惜牺牲生命,而且男学生并不是夜莺心中所爱,夜莺只是因为相信男学生是个有情人,就甘愿献出生命。

夜莺是执着的,也是理想主义的,以生命换取一朵被人取之悦人的红玫瑰。有人说夜莺的牺牲不值得,但换个思路去想,夜莺为了自己的理想与信仰献身,莫不是一种荣耀或者归宿。它死后,躺在乱草丛中,尖刺尚在,这莫不是一种陈述:心之所念,无关外物。

就像男学生那么轻易的就把玫瑰扔在了街心,任由这珍贵的玫瑰被车轮碾压。孰不知,夜莺之信仰,本就与你无关!就像男学生当初评价夜莺是无感情的,像艺术毫无意义,一点不实用。其实,夜莺之感情厚重丰沛,并不以让谁理解为念。所以,夜莺的牺牲,不与谁有关。

再说说女郎——女孩子,最该学会的是果断的拒绝。男学生以自己得到了红玫瑰为有理,说女孩子答应过他,有红玫瑰可以跳舞。从夜莺找红玫瑰的过程可知,当时当地,没有红玫瑰,女孩子以为出个难题便叫做拒绝,这是不体面的,也是不礼貌的,更是一种愚弄与戏耍,如果男学生是个暴徒,女孩可能会为这朵红玫瑰付出代价。

所以,女孩子该庆幸,男学生能够轻易的放弃,毕竟一直以来,情感问题最容易导致伤害与暴力。《夜莺与玫瑰》最珍贵之处,我认为便在于此——我们可以不追求夜莺那样的理想主义的爱情观,但必须要懂得果断拒绝,不以任何条件做任何迂回。

《夜莺与玫瑰》里男学生并非真爱女郎,女郎更不是真要与男学生跳舞。男孩表面上鄙视表面功夫,但他其实也并不追求内里,也只做表面功夫。女孩变相拒绝男孩,但却留有余地。这两个人,都是自私的,也是浮躁的,更是不诚恳的。《夜莺与红玫瑰》告诉我们,真正的爱,既不是物质,也不是取悦,更不是牺牲与想当然。

问世间,情为何物?大约爱情对人而言,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物,因为得到了,便心有玫瑰;未得到的,便常常要推倒重来或委曲求全。但如以《夜莺与玫瑰》为鉴,至少该明白——清醒——该算是爱情重要一课。夜莺之想当然,男学生之表面功夫,女郎之虚荣随便,若说个共同点,我想大约是均无清醒之意。

爱情,越是用心,越该清醒,清醒的珍惜,珍惜到可以装糊涂,糊涂到微微一笑胜过天堂。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4】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

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歌。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蔷薇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蔷薇,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蔷薇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我到底找到一个忠诚的情人,每夜我都在歌唱忠贞的爱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忠诚的情人。每夜我对星星讲述忠贞的爱情故事——现在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忠诚的情人!”“我只求你做一件事,就是要你做一个忠诚的情人。”夜莺把胸脯抵在蔷薇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蔷薇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5】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800字:

前几天,我看了些王尔德的作品,名叫《王尔德代表作夜莺与玫瑰》。我发现王尔德这个作家写的童话都是按实际情况写的,比如,在《自私的巨人》里虽然巨人是假的,但是最后那个巨人老死了,我们可以把这理解为死是真的。王尔德的作品不像卡尔维诺写的童话,每一次都是快乐圆满的结局,比如,王子和公主结婚之类的事。

看到一段王尔德的轶闻,上面写道:“那时还是夏天,是在城堡里吃茶的时候见到的。公爵夫人当时从一个大花瓶里拿出了一枝盛开的玫瑰花。她闻了一下玫瑰花的清香,就把花轮流往下传,花香馥郁,色彩艳丽,使每一个人都闻之销魂。当辗转传到了王尔德的手里时,阳光正好从窗子直射过来,花儿更显得分外娇艳,诗人猛烈地嗅着花香,但突然间,他将花瓣片片撕碎随手扔出了窗外!对他这种大不敬的举动,大厅里顿时激荡一股愤怒的情绪。王尔德面对人们的不满,说道:‘眼看一株玫瑰花行将凋谢,难道你们不感到太凄凉了吗?’人们顿时寂然无语。”

从这段文字里看得出来,王尔德还是一个做事情一点也不犹豫的人。别人与他都很欣赏的东西,王尔德却会用一种不同的思维来对待它,他的思想也不会一直留恋在这样东西上。

在《夜莺与玫瑰》这一篇作品里,作者在写的时候,肯定一点也不犹豫地直接安排在故事里的夜莺应该为了一个男人要一朵红玫瑰献给心上人的欲望而牺牲自己。王尔德不会想:读者要是看了会不会就不喜欢我的作品了呀,或者觉得这完全是个悲剧呀……他都没有想过,他只想他怎么写才能让自己满意。

他又是一个很古怪的人,在那篇轶闻里他突然把一枝美丽的玫瑰撕碎了,大部分人肯定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所以会表现得很愤怒,这是为什么我觉得他很古怪。比如在《夜莺与玫瑰》里,为什么王尔德就非要安排故事里的那个夜莺为一个男人死去呢?为什么最后男人高高兴兴地向女人请求让她和他跳一支舞,女人却拒绝了呢?这样夜莺不就是白白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吗?最后男人和女人谁都不高兴。读后感·女人觉得男人把她想的地位太低,男人又觉得女人违背了诺言,本来答应如果他给她一枝红玫瑰,他就可以和她跳舞。我就一直不懂该怎么理解王尔德的思想。

为什么最后不能是一个圆满结局呢?王子和公主不需要必须结婚,只要没有人白白地死去就行!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6】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歌。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蔷薇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蔷薇,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蔷薇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我到底找到一个忠诚的情人,每夜我都在歌唱忠贞的爱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忠诚的情人。每夜我对星星讲述忠贞的爱情故事——现在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忠诚的情人!”“我只求你做一件事,就是要你做一个忠诚的情人。”夜莺把胸脯抵在蔷薇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蔷薇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在实际利益前,更显得如此渺校甚至人们内心深处本来存有的一丝春节也在现实的压迫下被消磨殆荆

这个忧伤的故事,是为了唤醒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这个残酷的故事,是为了向人们揭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出利益的关系的冰冷无情;这个美丽的故事,是为了歌颂为了心中的信仰而甘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用两个极端拼出和-谐的完美,给人震撼,引人深思。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7】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作家王尔德的作品,有民国才女林徽因翻译,内容是有一个个小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蕴含着不同的哲理,当然我不清楚作者到底在用每一个故事诉说什么,我只能读出我自己的理解,在其间我也反思了自我,的确我也犯着类似的错误。

很多时候我总会在中伤别人后而后悔,难道我就不能和气的说吗?难道我就不能再仔细的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吗?我虽然从书中读得了很多道理,但我又能做到几个呢?我也安慰我自己,或许一颗善美的心需要慢慢的熏陶,被我中伤过的亲爱的朋友们,请允许我由衷的说声对不起。

我希望这本书中的道理使我时刻铭记并反省自我。我就将自己理解的每个小故事的道理一一列出吧!

《夜莺与玫瑰》对爱情进行了极具的讽刺。有一个青年深爱着一个女子,但是只有这个青年为她采得一朵红玫瑰,她才肯与青年共舞,可是这时候根本就没有红玫瑰,但是青年太爱这个少女了,为此他经常哭啼,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青年那煎熬的内心。

小壁虎嘲笑他,只有夜莺懂得青年的心,说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但是要想得到一朵红玫瑰,夜莺就得在月光下将自己的心扎进玫瑰刺内歌唱,夜莺确实这么做了,夜莺忍受的疼痛唱着美丽的歌,最终玫瑰树开了一朵鲜红的玫瑰,夜莺也为此死去。

当青年拿着这朵红玫瑰去见少女时,少女却却说这朵红玫瑰配不上她的衣服,而且大臣的侄子送给她许多珠宝首饰,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草要贵重的多。此时青年傻了眼,难道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吗?最终青年还是回到了他的学术里,因为他感觉到爱情是多么的飘渺虚无,在现实生活里实用才是最重要的。

从小壁虎的嘲笑我们可以看到,你那撕心破裂的爱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从夜莺的死去我们可以看到,爱情并不是你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后就能得到;从少女的回答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里爱情面对物质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从少年回归到学术中我们可以看到,只有武装自己才是真实的。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8】

(1)意象美

作者对《夜莺与玫瑰》这篇童话故事在象征意象的选择上可谓良苦用心。一个是会唱歌的夜莺,一个是代表爱情的玫瑰。且不说故事的悲壮和凄美,单看意象,就已经令我们心驰神往。再看夜莺为浇灌玫瑰,将刺深深刺进自己的心脏,玫瑰感恩,开出如血般艳丽的花朵。这两个意象所呈现的美是让人心痛,虽然我们不能亲身体会他们的痛,但是毅然被他们深深打动。

(2)意境美

意境就是作品的生命力折射,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夜莺与玫瑰》这篇作品里,白色的玫瑰像大海的浪花;黄色的玫瑰如美人鱼的金发;红色玫瑰则像鸽子的脚。这一连串不同颜色的玫瑰与自然世界的现象和生物联结并形成对照,使作品中形成了一幅幅妙趣横生的图景,这就是作者在作品中创造出来的意境。而一个好的意境就像指路明灯,带着我们穿梭于作品这一座神奇的迷宫,而不至于让我们迷失探索的方向。

(3)心灵美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才是永恒不变的美。如果心灵不美,那么再华丽的外表也不能掩盖住龌龊的灵魂。《夜莺与玫瑰》的主角是“夜莺”,她生性善良,为帮助别人,成全别人,宁可叫一根利刺刺破自己的身体,依然不改初衷。即使喉咙被划破,鲜血直流,毅然高声唱着生命的赞歌。

(4)悲剧美

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这是我对《夜莺与玫瑰》这部作品的一些比较浅显的看法。然而,每次读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我总有一种被重新洗礼的感觉。我喜欢“夜莺”这个形象,她善良而富有同情心,虽然最终爱情的理想破灭,但是她却依然唱响这凄美的爱情赞歌。她就像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转瞬即逝,却留下一连串的痕迹,证明自己切身的存在;她就像绚烂一时的烟火,在燃尽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忘奋力灿烂。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9】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10】

内容简介:本书是王尔德所著的童话作品经典选集,共收录了他的《夜莺与玫瑰》《幸福王子》《巨人的花园》《忠实的朋友》《驰名的火箭》和《星孩儿》七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这些作品,由民国时期著名的大才女林徽因翻译而成。林徽因的文字优美自然、富有灵气,充满了恬静的女性美。译文后面并附录了完整的英文原文,读者可以感受英国天才作家王尔德的语言魅力。书中的插图由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出版黄金时代的插画大师查尔斯·罗宾逊于1913年绘制,是最早为王尔德童话绘图的画家。这些插图精致活泼,意境深远,本身就具备了很高的艺术价值。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不论什么地方,只要你爱它,它便是你的世界。不过如今的爱已经不时髦,诗人已把它抹杀。他们不停地写着爱,泛滥成河。于是人们再也不相信爱了。真正的爱人多是痛苦的,沉默的。王尔德的童话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童话”,也被称为“世界上最感人的童话”。在他的每部作品中,几乎都有一个因为“至爱”而变得“至美”的形象。据说王尔德在给儿子诵读自己的作品时,也会因此感动得潸然泪下。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不论什么地方,只要你爱它,它便是你的世界。”读到这句我震撼了,我小时候没怎么看童话,也一直以为?话是给孩子看的,看了这书,觉得这是作者献给所有孩子以及长大了的孩子的书,里面有关于爱、关于奉献等的很多动人的语句,看了很有感触~~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11】

这类人把爱情的价值看得非常重,把爱人的地位也放得无比地尊贵,以至于对喜爱之人有如神明般的崇拜,隔着遥远的距离,默默地为所爱的人献上自己的一切,不敢奢望任何的回报。

现实生活,有一个词汇经常用来形容这类人:舔狗。

为了成全青年学生的爱情,夜莺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染红了玫瑰,而它的爱人却始终不知道。夜莺说了这两句话——“爱果然是非常奇妙的东西,比翡翠还珍重,比玛瑙更宝贵”、“我向你索取的报酬,仅是要你做一个忠实的情人”。

这种观点恰恰为“舔狗”们提供了行动的理由,“我不需要ta的回报,我也不奢望ta会感激我,ta这么好,ta值得拥有世上美好的一切,而我只想让ta得到幸福,我只埋怨自己给不了ta想要的”。

他们会给喜欢的人掏钱买东西,像个保姆+私人保镖一样随时出现,即使遭到拒绝也毫不气馁。正是因为自己的动机被神化,他们才能义无反顾而自以为地付出,一味给对方增加压力的同时,又辜负那些珍惜自己的人。

王尔德歌颂这种无私、奉献的爱,但我却不以为然。我认为爱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是一种相互的付出,它不需要你变得卑微,也不需要你压抑自己的需求。毕竟,谁还不是个宝宝呢,人人都有珍惜自己、爱自己的权利。

《紫色风铃之约》读后感500字


我手捧着《紫色风铃之约》,怀着兴奋的心情读完了它。在书中我认识了几位朋友,一位叫晴缨的少女和她的“死党”经历了生活中一小段的酸甜苦辣。每个人的家庭并不完整,可她们却总是在危机关头,用友谊的力量来摆脱痛苦的魔爪。


我非常惊讶,她们的友谊远远超过我的意料,四个女生在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都敞开心扉,真心交换,因为她们的友谊是天长地久,坚不可摧。在爱恨交织的时候,她们差点放弃友谊。不过,在最后,她们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这是多么诚实的友谊。


“看到”她们团结在一起,脸上洋溢着欢乐的色彩,我也会情不自禁地兴奋起来,我闭上双眼奇怪的是我看到四位少女在走向紫色风铃,欢笑着.


有一次,我去找好朋友李丹玩。在她爷爷家后院,我看见她一个人闷闷不乐,小嘴巴撅得老高。看着她伤心地样子我很难过,问了她好几次她都默默无声。“李丹,我们是好朋友,对吗?好朋友不是同甘共苦的吗?有什么事说出来就好过些,你不会认为我是虚心假意吧?”她用委屈的眼光看着我,我知道她肯定很难过,又说了一句:“我们之间真就那么脆弱吗?”我不愿放弃,不愿放弃我们只间的友谊之线。我留了下来,陪了她一下午,听完她的讲述,知道她伤心难过的原因并安慰了她。

读后感夜莺玫瑰1000字精选9篇


不同的人读完作品以后,都会有各自的感受,我们在写读后感的时候,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您知道我们可以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吗?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后感夜莺玫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1)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800字:

前几天,我看了些王尔德的作品,名叫《王尔德代表作夜莺与玫瑰》。我发现王尔德这个作家写的童话都是按实际情况写的,比如,在《自私的巨人》里虽然巨人是假的,但是最后那个巨人老死了,我们可以把这理解为死是真的。王尔德的作品不像卡尔维诺写的童话,每一次都是快乐圆满的结局,比如,王子和公主结婚之类的事。

看到一段王尔德的轶闻,上面写道:“那时还是夏天,是在城堡里吃茶的时候见到的。公爵夫人当时从一个大花瓶里拿出了一枝盛开的玫瑰花。她闻了一下玫瑰花的清香,就把花轮流往下传,花香馥郁,色彩艳丽,使每一个人都闻之销魂。当辗转传到了王尔德的手里时,阳光正好从窗子直射过来,花儿更显得分外娇艳,诗人猛烈地嗅着花香,但突然间,他将花瓣片片撕碎随手扔出了窗外!对他这种大不敬的举动,大厅里顿时激荡一股愤怒的情绪。王尔德面对人们的不满,说道:‘眼看一株玫瑰花行将凋谢,难道你们不感到太凄凉了吗?’人们顿时寂然无语。”

从这段文字里看得出来,王尔德还是一个做事情一点也不犹豫的人。别人与他都很欣赏的东西,王尔德却会用一种不同的思维来对待它,他的思想也不会一直留恋在这样东西上。

在《夜莺与玫瑰》这一篇作品里,作者在写的时候,肯定一点也不犹豫地直接安排在故事里的夜莺应该为了一个男人要一朵红玫瑰献给心上人的欲望而牺牲自己。王尔德不会想:读者要是看了会不会就不喜欢我的作品了呀,或者觉得这完全是个悲剧呀……他都没有想过,他只想他怎么写才能让自己满意。

他又是一个很古怪的人,在那篇轶闻里他突然把一枝美丽的玫瑰撕碎了,大部分人肯定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所以会表现得很愤怒,这是为什么我觉得他很古怪。比如在《夜莺与玫瑰》里,为什么王尔德就非要安排故事里的那个夜莺为一个男人死去呢?为什么最后男人高高兴兴地向女人请求让她和他跳一支舞,女人却拒绝了呢?这样夜莺不就是白白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吗?最后男人和女人谁都不高兴。读后感·女人觉得男人把她想的地位太低,男人又觉得女人违背了诺言,本来答应如果他给她一枝红玫瑰,他就可以和她跳舞。我就一直不懂该怎么理解王尔德的思想。

为什么最后不能是一个圆满结局呢?王子和公主不需要必须结婚,只要没有人白白地死去就行!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2)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作家王尔德的作品,有民国才女林徽因翻译,内容是有一个个小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蕴含着不同的哲理,当然我不清楚作者到底在用每一个故事诉说什么,我只能读出我自己的理解,在其间我也反思了自我,的确我也犯着类似的错误。

很多时候我总会在中伤别人后而后悔,难道我就不能和气的说吗?难道我就不能再仔细的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吗?我虽然从书中读得了很多道理,但我又能做到几个呢?我也安慰我自己,或许一颗善美的心需要慢慢的熏陶,被我中伤过的亲爱的朋友们,请允许我由衷的说声对不起。

我希望这本书中的道理使我时刻铭记并反省自我。我就将自己理解的每个小故事的道理一一列出吧!

《夜莺与玫瑰》对爱情进行了极具的讽刺。有一个青年深爱着一个女子,但是只有这个青年为她采得一朵红玫瑰,她才肯与青年共舞,可是这时候根本就没有红玫瑰,但是青年太爱这个少女了,为此他经常哭啼,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青年那煎熬的内心。

小壁虎嘲笑他,只有夜莺懂得青年的心,说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但是要想得到一朵红玫瑰,夜莺就得在月光下将自己的心扎进玫瑰刺内歌唱,夜莺确实这么做了,夜莺忍受的疼痛唱着美丽的歌,最终玫瑰树开了一朵鲜红的玫瑰,夜莺也为此死去。

当青年拿着这朵红玫瑰去见少女时,少女却却说这朵红玫瑰配不上她的衣服,而且大臣的侄子送给她许多珠宝首饰,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草要贵重的多。此时青年傻了眼,难道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吗?最终青年还是回到了他的学术里,因为他感觉到爱情是多么的飘渺虚无,在现实生活里实用才是最重要的。

从小壁虎的嘲笑我们可以看到,你那撕心破裂的爱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从夜莺的死去我们可以看到,爱情并不是你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后就能得到;从少女的回答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里爱情面对物质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从少年回归到学术中我们可以看到,只有武装自己才是真实的。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3)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歌。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蔷薇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蔷薇,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蔷薇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我到底找到一个忠诚的情人,每夜我都在歌唱忠贞的爱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忠诚的情人。每夜我对星星讲述忠贞的爱情故事——现在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忠诚的情人!”“我只求你做一件事,就是要你做一个忠诚的情人。”夜莺把胸脯抵在蔷薇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蔷薇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在实际利益前,更显得如此渺校甚至人们内心深处本来存有的一丝春节也在现实的压迫下被消磨殆荆

这个忧伤的故事,是为了唤醒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这个残酷的故事,是为了向人们揭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出利益的关系的冰冷无情;这个美丽的故事,是为了歌颂为了心中的信仰而甘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用两个极端拼出和-谐的完美,给人震撼,引人深思。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4)

内容简介:本书是王尔德所著的童话作品经典选集,共收录了他的《夜莺与玫瑰》《幸福王子》《巨人的花园》《忠实的朋友》《驰名的火箭》和《星孩儿》七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这些作品,由民国时期著名的大才女林徽因翻译而成。林徽因的文字优美自然、富有灵气,充满了恬静的女性美。译文后面并附录了完整的英文原文,读者可以感受英国天才作家王尔德的语言魅力。书中的插图由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出版黄金时代的插画大师查尔斯·罗宾逊于1913年绘制,是最早为王尔德童话绘图的画家。这些插图精致活泼,意境深远,本身就具备了很高的艺术价值。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不论什么地方,只要你爱它,它便是你的世界。不过如今的爱已经不时髦,诗人已把它抹杀。他们不停地写着爱,泛滥成河。于是人们再也不相信爱了。真正的爱人多是痛苦的,沉默的。王尔德的童话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童话”,也被称为“世界上最感人的童话”。在他的每部作品中,几乎都有一个因为“至爱”而变得“至美”的形象。据说王尔德在给儿子诵读自己的作品时,也会因此感动得潸然泪下。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不论什么地方,只要你爱它,它便是你的世界。”读到这句我震撼了,我小时候没怎么看童话,也一直以为?话是给孩子看的,看了这书,觉得这是作者献给所有孩子以及长大了的孩子的书,里面有关于爱、关于奉献等的很多动人的语句,看了很有感触~~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5)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学生爱上了一个教授的女儿教授的女儿对他说,如果你送我一朵红玫瑰我就会跟你跳舞。

整个花园都没有红玫瑰!”这位学生叫道,他美丽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啊,幸福取决于一些多么微不足道的东西啊!我读了所有哲人写的书,掌握了所有哲学的秘密,可就因为缺一朵红玫瑰,生活就变得痛苦不堪。”

“终于找到一个痴心的情人了。”夜莺说,“尽管我不认识他,却整夜整夜地歌唱他;我整夜整夜地对星星讲述他的故事,却直到现在才看见他。他头发的颜色就跟风信子花的颜色一样深,他的嘴唇就跟他想要的玫瑰一样红;但激情让他的面色变得苍白,就如同象牙,悲伤也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印记。”

夜莺听到了学生的渴望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痴心的情人于是她四处去找红玫瑰找了好多地方终于找到了但是有一个代价需要夜莺用自己的生命交换。

“如果你要一朵红玫瑰的话,”玫瑰树说,“你必须在月光下用音乐把它造出来,而且要用你自己的心血把它染红。你必须一边唱歌,一边用胸口抵住我的一根尖刺。你必须唱一晚上,尖刺会刺穿你的心,然后你的生命之血就会流进我的血管,变成我的。”

“用死亡来换一朵红玫瑰,是很高昂的代价。”夜莺说,“生命对所有人都很宝贵。停在翠绿的树林里,看着太阳驾着金色的马车,作文月亮驾着珍珠色的马车经过天穹,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啊!山楂花是那么芬芳,躲在山谷中的蓝色风铃花,在山丘上开放的欧石楠也是那么芬芳。可是爱情却比生命更珍贵,而且一只鸟的心又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比呢?”于是夜莺又张开她棕色的翅膀飞了起来,高高地飞入空中,然后像一片阴影似的掠过花园,滑过树林。

夜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最红的玫瑰花学生看到玫瑰花高兴极了拿着玫瑰花跑去教授家。“你说过,如果我送你一朵红玫瑰,你就会跟我跳舞。”学生叫道,“这朵是世界上最红的玫瑰了。今晚你把它戴在贴近心的地方,我们在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有多爱你。”

但是姑娘皱了皱眉。

“它跟我的衣服不配。”她答道,“再说了,宫内大臣的侄子送了我一些真正的珠宝。谁都知道,珠宝比花要值钱得多。”

“说实话,你真是不知感激。”学生气呼呼地把玫瑰往街上一扔。玫瑰掉在了街边的明沟里,又被车轮碾过。“爱情真是太荒谬了!”学生边走边自言自语,“它还不及逻辑的一半有用。爱情什么都证明不了,还老是告诉人一些根本不会发生的事情,让人相信一些根本不是真实的事情。爱情其实一点也不实用,在这个时代,实用就是一切。所以,我还是应当回到哲学,去研究形而上学。

夜莺用自己的心血自己的生命换来的玫瑰花却被很轻易的践踏了学生没有得到教授女儿的喜欢就立马离去觉得爱情一点也不实用转头又去看哲学书就算这个学生读了很多书却始终无法把它们实际运用。

这个学生根本不是一个痴心的情人夜莺的付出显得很愚蠢和可笑在教授的女儿面前这个学生也显得很可笑。大部分人都只是自私的胆小鬼但是没办法这就是人的本性,爱情只是一种概率不爱才是天经地义。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6)

自古文人墨客喜欢描摹人内心朦胧的情愫,花前月下,清风浊酒引得青涩少女脸上绯红翩翩;轻罗红帐,花屏红烛,多数人便会想到那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日子;亦或是折梅采莲,抚琴传情这种看起来文雅高尚的举动,那么,爱情到底是什么呢?是苍穹之中夹杂的一缕轻柔的白絮,是高山巅上汨汨留下的溪水,还是如三月春风抚过的青葱杨柳?反正是一种不可名状却令人痴迷的东西了。

裴多斐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我始终不懂,会有什么人愿为爱情付出生命呢?爱情难道就像罂粟,一点点侵蚀着人的神经和肢体?那些深陷爱情中的人,视网膜上的成像是不是都变得模糊?夜莺却说,被爱这种笼子困住的人是迷惘的却也是幸福的,它就如那忠贞强烈的人,用自己鼓动着的心脏和美妙歌喉来完成一朵妖娆绚烂的玫瑰——爱情。只是它太纯粹地向往了,以至于没有认清这如烟雾一般迷幻的爱情后不过是虚伪肮脏的垃圾。

青年的舞蹈没有完成,少女早就看上了富贵人家那成箱成堆的钻石金链,老树在为它恸哭,晨曦在为它悲悯,而还未彻底散去的夜幕在为它送葬,那朵沾着晶莹露水的玫瑰早被青年折下却在马车轮下香消玉损。太可笑,太可笑,用心中的鲜血浇灌的爱情却还不如冰冷的宝石,干净澄澈的感情被蒙上了一层不必要的阴霾。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个喧嚣的尘世之中,权利、金钱、地位成了势利眼中的必需品,而且还得是能堆成山的那种。一个穷鬼就算是把自己的心脏无偿赠与了所爱之人,但也许还比不上一张薄薄的支票换得的爱意多。就像潘多拉的盒子,掩盖住了最本质最深层的都是些灾难与痛苦,而人类丑恶的心理多半和铜臭味挂上了勾。

但是潘多拉盒子中最本质的还是希望,即使有爱上了权与财的人,也会有保持着一颗如夜莺一般美丽心灵的人。罗密欧与朱丽叶,就算是有着千般阻碍还是斩不断他们之间相连着的心意;牛郎织女,隔着银河每年都会按时见上一面;就算是哈姆莱特也还是忘不了奥菲利娅那朵美丽的紫罗兰。爱情是双向的给予与分担,那份沉重而美丽的情感则是有担当之人才敢接下的,没有真正责任意识的人,终将会把爱情与它物进行衡量,在精神与物质之间动摇。早早摘下的花朵必将是紧闭着的,还未成熟的果实必将是苦涩的,没有夜莺心灵一般有觉悟的鲜血更是浇灌不出娇艳玫瑰的。

那些理所当然谈着情话而毫无责任的人,不过是在玩弄这自己的情感,因为对于这些人,真正的爱情实在太遥远了,对于毫无觉悟之人,那种情感就像是遥远星空中唯一一颗闪烁的明星,可望而不可及,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成长到足够承担的时候,才有能力伸出手去触碰它,拥有它。

夜莺的歌曲依然在深邃的夜里回荡,娇嫩的花朵也在悄然绽放,只有秉持这一颗真诚的心,才能享受这种静谧的美丽吧。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7)

好久没有读过童话,最近读了王尔德的童话集《夜莺与玫瑰》。

向其它童话故事一样,王尔德的童话里也充满了幻想、虚构,但读起来却让人感觉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他笔下的故事读起来让人感觉很亲切,就像中国古代的寓言故事一样,读完故事引人深思。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夜莺与玫瑰》了。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年轻人很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送她一朵红玫瑰,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玫瑰刺,在月光下唱歌。玫瑰刺着她的心,最后玫瑰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却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玫瑰,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一脸地不屑,而是要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并将玫瑰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 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自始至终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可是她的生命却被年轻浪费了。这个故事结尾好像是必然的,因为人类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在利益面前,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显得如此渺小。

这个故事,是为了唤起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是为了向人们揭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关心的冷漠;是为了歌颂为了信仰而甘愿付出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给人震撼,引人深思。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8)

最近重新读了一遍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第一次读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其实并没有读得很明白,只是单纯的觉得句子很优美,还有一点点哀伤。但现在再读,已是不一样的心境。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平凡的青年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他为了讨得教授的女儿的欢心,想要为他采一朵红色的玫瑰,可是花园里面并没有红色的玫瑰。住在橡树上的夜莺听见了,想要帮助青年学生,于是它按照玫瑰书的要求在它的胸口插一根尖刺,为玫瑰花整夜的歌唱,用它生命的血液流进玫瑰花树的心房,这样干枯的玫瑰花树才能开出一朵美丽的红玫瑰。

青年学生如愿得到了美丽的红玫瑰,将它献给教授的女儿。可是教授的女儿根本看不起这红玫瑰,她更爱珠宝。青年学生由此感到懊恼,认为这就是爱情的真相,于是他将红玫瑰扔掉了。并且自语道爱情是多么无聊啊,远不如伦理学实用。

青年学生就这样随意将玫瑰花丢在尘土里,它全然不知这是小夜莺用生命为他换来的。小夜莺用生命为青年学生换来了红玫瑰,她只期望青年学生能做一个忠贞的情人。因为小夜莺相信爱情,它认为哲理虽然充满智慧,但爱却比哲理更加智慧。权利力虽然雄伟,但是爱比它更加雄伟。小夜莺认为爱胜于一切,可是青年学生却轻易将它放弃。这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你用真心对待他人,而他人却不把你的真心当回事。

再思考当下社会,在这个物质横流的时代,还有多少人相信爱情尊重爱情?人们只关心权利,地位和金钱,爱情与这些相比较起来一文不值。有多少信仰爱情的人却被一些不把爱情当回事的人戏弄伤害,最后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面对爱情,我们既不能像青年学生和教授女儿那般当做儿戏,也不能像小夜莺那般为不值得的人痴狂甚至为之付出生命。爱情需要人们的尊重,只有人人都尊重爱情,相信爱情,真正爱情才会降临,才会给予人们幸福与期待。

爱情是美好的,容不得一点丑恶;爱情是干净的,容不得一点肮脏;爱情是神圣的,容不得一点亵渎。(周可莹)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9)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歌。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蔷薇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蔷薇,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蔷薇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我到底找到一个忠诚的情人,每夜我都在歌唱忠贞的爱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忠诚的情人。每夜我对星星讲述忠贞的爱情故事——现在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忠诚的情人!”“我只求你做一件事,就是要你做一个忠诚的情人。”夜莺把胸脯抵在蔷薇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蔷薇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在实际利益前,更显得如此渺校甚至人们内心深处本来存有的一丝春节也在现实的压迫下被消磨殆尽。

这个忧伤的故事,是为了唤醒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这个残酷的故事,是为了向人们揭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出利益的关系的冰冷无情;这个美丽的故事,是为了歌颂为了心中的信仰而甘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用两个极端拼出和-谐的完美,给人震撼,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