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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星怪客读后感50字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外星任务:他们从来都存在》读后感1000字。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外星任务:他们从来都存在》读后感1000字”,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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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时间》读后感1000字


  《存在与时间》读后感1000字

  《存在与时间》是德国马丁?海德格尔的著作,曾被教育局称为“不合格”的一本书,却被不少学者认定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之一。在书里蕴含了太丰富的内容,讨论的问题也庞杂且深刻,有些地方让人根本看不懂,但是某些话却让人印象深刻,若有所思。人想要本真的存在,就必须本真的理解和面对死亡,海德格尔说:“死是存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像这种可能性存在,就为此在开展除它的最本己的能在,而在这种能在中,一切都为的是此在的存在。”

  “为生存而生存就是本真的”乍看就觉得是废话,人肯定都是求生的,不会是求死的呀,所以自然是为生存而生存,这样的问题还有讨论的意义吗?但是结合很多人各种生存论,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个哲学家要讲出这样的话来。有人觉得生存是为了赚钱,有人说是为了工作或者其他形形色色我们觉得对于生存很重要的事情,或者满带文艺范儿的“为了让生命有意义”。但是生存就是生存本身,与其他一切都无关,我们是为了让自己活着而生存的,为了维持生命而呼吸、饮食,而只有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才有了工作、金钱……所有的一切。下次再给自己找理由的时候,请记得告诉自己,生存就是我们的目标,于是很多我们觉得乏味的东西可能也会有意思起来,很多困难也就不那么可怕了。

  生死由天,我们总是在纠结自己的存在,总是计算着在世间的时间,但是既然不受我们思维活动或者情绪的左右,我们为什么要花这样的时间和精力呢?或者我们真的想要用脑子重新整理出更适合我们的生存法则或者避免死亡的窍门?

  《存在与时间》读后感1000字

  《存在与时间》是德国马丁?海德格尔的著作,曾被教育局称为“不合格”的一本书,却被不少学者认定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之一。在书里蕴含了太丰富的内容,讨论的问题也庞杂且深刻,有些地方让人根本看不懂,但是某些话却让人印象深刻,若有所思。人想要本真的存在,就必须本真的理解和面对死亡,海德格尔说:“死是存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像这种可能性存在,就为此在开展除它的最本己的能在,而在这种能在中,一切都为的是此在的存在。”

  “为生存而生存就是本真的”乍看就觉得是废话,人肯定都是求生的,不会是求死的呀,所以自然是为生存而生存,这样的问题还有讨论的意义吗?但是结合很多人各种生存论,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个哲学家要讲出这样的话来。有人觉得生存是为了赚钱,有人说是为了工作或者其他形形色色我们觉得对于生存很重要的事情,或者满带文艺范儿的“为了让生命有意义”。但是生存就是生存本身,与其他一切都无关,我们是为了让自己活着而生存的,为了维持生命而呼吸、饮食,而只有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才有了工作、金钱……所有的一切。下次再给自己找理由的时候,请记得告诉自己,生存就是我们的目标,于是很多我们觉得乏味的东西可能也会有意思起来,很多困难也就不那么可怕了。

《他们来自宇宙那边》读后感1000字


《生命从来不寂寞》读后感1000字


每个人都会成长,每个人都会活出不一样的自己。


生命充满着传奇色彩,正如霍金所形容宇宙“有限而无边”。生命亦是如此。生命是有限的,但是美丽的生命可以释放出无限的价值,这就是生命的“无边”。但是生命的意义、生命的美丽在于什么呢?其实说也说不清楚,这这便是“只可意会不能言传”了吧。


如果,眼泪是一种财富,那么洪战辉就是一个富有的人。2005年,他用他的自强不息,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感动,让我们在不经意间,泪流满面。


命运对洪战辉很不公平:父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母亲离家出走,家中还有年幼的弟弟、嗷嗷待哺的妹妹。从12岁开始,贫困与苦难就将洪战辉推进一个深渊。这是一个孩子难以承受的重负,洪战辉却用他幼小的肩膀扛起了一切。当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对另一个更弱小的生命担起了责任,就要撑起困境中的家庭,就要学会友善、勇敢和坚强。他没有因为苦难而软弱,没有因为贫穷而丧失信心,甚至没有抓住他人同情帮助这根救命的绳索,而用超人的意志,完成了常人难以做到的事情,用不言放弃的韧性为我们诠释了生命的意义。


当我们感叹于洪战辉的坚忍不拔时,不由得扪心自问:如果让我们面对这样一个摇摇欲坠的家庭,我们会像他那样自强不息吗?当他失去童年的欢乐,承担家庭的重担时,我们还依偎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当他奔走于打工挣钱和求学之路时,我们正过着衣食无忧的好日子;当他笑对困难,度过人生一个又一个挫折时,我们还在哀叹时运不济,考试繁多;当他用爱心带给更多的人温暖时,我们已被悠闲的生活冲击得人情冷漠……在这位瘦弱的大学生面前,我们有多少的感动,就有多少的愧疚。


对于我们,学习洪战辉是一次心灵的洗礼,是一堂生动的挫折教育课。他的经历,让迷失的人找到方向,让消极的人找到希望,让我们找到了积极向上的力量。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面对生活的困境,不去努力改变,而是怨天尤人,心灰意冷,对生活失去信心,失去了斗志,甚至选择了逃避。


面对父母为其创造好的一切有利条件,有些孩子并不十分珍惜,而认为享受父母给的一切是理所当然的,终日无所事事,到最后一事无成,成为“啃老一族”。


面对洪战辉,我们还能消极悲观吗?面对洪战辉,我们还能怨天尤人吗?面对洪战辉,我们还能说困难多吗?


我们只有坚定信念、勇于接受挑战,扼住命运的喉咙,从挫折和困苦中汲取成长的智慧,把人生路上的绊脚石变成垫脚石;我坚信只要脊梁不弯,就没有扛不起的重担;只要精神不垮,就没有解不开的难题。即使是卑微如草芥的生命,也总有发光的一天。


钢铁也是在烈火和急剧冷却里锻炼出来的,所以才能无所畏惧和坚硬;人也是要在可怕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学会了不在生活面前屈服。我们只有自强自立,才能在一次次磨练中铸就我们灿烂的人生。


人世间最美的风景莫过于人生,因为人生是靠心灵旅行的。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美无处不在;美,不在于你的外表,也不在于你的身份而在于你的心灵。美,天天都在我们周围游荡,只要你认真去观察,用心去发现,你,就会察觉,原来在我们的身边有着许许多多的美。

他们最幸福读后感1000字(3)篇


他们最幸福读后感1000字 第(1)篇

这本书应该是大冰在近期红的发紫的三部曲之前早期的作品,感觉是在自己风格形成之初吧,不如之后的行文流畅,但是作为一个热切的读者在等待下一本书之前还是为发现了这本书而感觉庆幸。都说大冰的笔下有江湖,那是因为每一个故事都是来自他身边真实存在的活生生的人。他说过他有很多的身份,是一个火塘老板,一个民谣歌手,一个银奖,一个皮鼓手,一个油画家,最后他才是一个主持人。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需要看完整本书才能了解的人,每个段落都是他自己的写照,幽默诙谐的讲述,宛如温暖民谣一般的讲述风格,同时又有极度浪漫主义的流浪心态。字字到肉。还是想到在之前三本书中冰叔的传统,在微博上,照下来你在什么地方看着他的书,他会在从中选一名读者,“不论你躲在这个世界上的哪个角落,只要抽中你,我就会背起吉他去送你一顿烛光晚餐。不论是山崩海啸还是天涯海角,我必赴约。”n下一本「我不」也马上可以看到了,希望更多人可以了解这个神奇的人,他会在过着你我都在向往的生活,告诉你生活的苦乐,拍拍你来时路上肩上落下的灰尘,告诉你都还好。「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n我有一个比烈酒还烈的故事n今天盛满,端给你喝。」n

他们最幸福读后感1000字 第(2)篇

考完试 纸质大冰第一本读后感记录于此。真的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所以就算你过不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也没关系 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父母就可以了 钻进书里头 尝试着幻想着当里头的主角着也不错 感谢 让我遇见这么多有趣的灵魂。这本书大概有十来位主人公的故事来组成的书 但说实话 谁是谁我真的记不住 我潜意识里头都把他们幻化成大冰 嗯真的还不错啊 抛弃名利事业 众人所谓的安全感 所谓的成功 所谓的成就 但也觉得也许不必刻意追求 享受当下也不差。虽说如此 但倘若以后有幸做牛逼背包客 像书中所说“爱旅行那就去旅行 大不了有多少钱就走多远的路 有多大的本事就靠本事混多远天涯”可能大冰的小酒馆也会说目标地点之一 画圈圈 此生若能历此一程 无悔。书是潘翠转借 后头还有别个给她的赠语 告诫潘翠要做自己之类的吧唧吧唧 蒋姑娘的话也甚是有理 愿你俩都成为有趣的人。“如果所有这一切的故事都没有遗憾的话,那这一场青春还有什么意思呢。”对啊,英雄也有过不了的江东,要有日渐增多的承受力也要有日渐成熟的心理素质。若无闲事挂心头 便是人间好时节。“祝你有梦为马,永远随处可栖”。已醉晚安。

他们最幸福读后感1000字 第(3)篇

第一次得知这本书是在郑艳的推荐下,其实知道大冰也是源于郑艳,她口中来成都开签售会耍大牌迟迟不现身的主持人作家,看此书前,已经读过《乖 摸摸头》,尤其喜欢最后一篇【我的师弟不是人】,关于狗的故事,也一直记得在西西弗书店看其中一两个故事到泪流的情景,彼时的我沉浸在一场无望的爱恋中,任何一个关于爱和放弃的语句都仿佛在书写我自己,轻易就代入其中了。所以当郑艳说最好的是这本时,我毫不犹豫掏钱买了纸质书回家。趁着春节休假,正好拜读。也许是心境的改变,本书中讲到爱情的部分,虽然我依旧起伏于丝毫没有希望的单恋中,但我终于可以平静赞叹书中美满动人的感情,不再为自己的不得而嫉妒。冰叔一直告诫读者要懂得惜缘,也要坦然接受缘灭,每一个读者也只会选取愿意信奉的当做箴言,于我,在任何的故事里读到的都是努力,专一的不求回报不带私心的爱终会得到珍惜和回报。哪怕这只是假想,是欺骗自己来敦促前进,还有什么事比做真实的自己更好呢!

《他们最后都成了太阳--读《灿烂千阳》有感


灿烂千阳一词出自于米尔扎赛依伯的《喀布尔》一诗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就算是一千个灿烂的太阳,也给予不了在战争阴霾下的阿富汗妇女一缕阳光,他们的生活的色调永远只是黑白的。小说《灿烂千阳》给我们展现的就是这幅黑白图景。

莱拉,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出生的自由女子;玛利亚姆,富豪家庭的私生女,他们的命运却殊途同归:成为拉希德的妻子,被男权社会压制着,对社会恐怖恐慌着,对未来更是迷茫。玛利亚姆从小就生活在一个不幸的环境中,母亲无端的指责让她逃离,渴望温暖的她寄希望于她的父亲在她的眼中,父亲是那么的温和,温柔,就像她人生中唯一的太阳。然而,她的太阳很快就破灭了,太耀眼也太虚假,只是她幻想中的人生的一部分。少女莱拉则有过世界上最美丽的太阳,而且不止一个,她的家庭、她的恋人、她美好的人生都温暖着她整个的世界,不曾有过阴霾和风霜。然而,她的太阳被战火的硝烟遮蔽,甚至于抹杀。

他们都是逐日的夸父,太阳、太阳在哪里?这两个被布卡遮住的女人永远也不知道,仅漏出来的那两双眼睛也看不到他们与世界的联系在哪里。莱拉和玛利亚姆所能做的只有喂养和所谓的丈夫产下的孩子,接受他们共同的丈夫拉希德的欺骗与虐待,在无边无尽的苦难中挣扎,在绝望中希冀着渺茫的暗淡的希望。

所幸的是,这两个不幸的女人在这种艰难岁月里却产生了最纯真的友谊。互相帮助,互相扶持,甚至在莱拉旧日的情人被拉希德宣称已死的塔里克回来,要带他们离开这个人间地狱却被拉希德发现的时候,玛利亚姆为了莱拉杀了丈夫,并且留下来承担所有的过错。玛利亚姆的牺牲让我们看见的是人性的复苏,到最后,这个生活坎坷,从未体会到太阳温暖的不幸女子,留给世人的却是最温暖人心的力量,她也成了一个太阳。

莱拉终于逃亡到在巴基斯坦,找到安身之所后却选择回到仍然潜伏着危险的阿富汗,为那些还在血与蜜之地的女性努力,这让我们看到了新的一个太阳。灿烂千阳,虽然只是最美丽的幻想,带着最无助的绝望,却让的被压迫者展现最温暖的人性。

他们最后都成了太阳。

《他们最幸福》读后感1000字(优选范文)


你曾经是否也有一个江湖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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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边有可以和你出生入死的兄弟吗?

你想过朝九晚五还是浪迹天涯的生活?

大概我们山东小孩对大冰有一种比别人更深的情感,因为刚有记忆的时候,我们都是看着大冰哥哥的节目长大的,后来再有大冰的消息,是看到说他一个人去了西藏,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伤,再后来,就是大学时看到大冰出书了。不知道下一次再听到大冰的新身份是什么,但总觉得,他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但又好像还在身边。

这篇文章,除了想写《他们最幸福》,还有《好吗,好的》《乖,摸摸头》等等......除了书,还有故事,故事很长,希望你愿意听。

有幸在学生期间参加过“百城百校”音乐会,遗憾的是,我忘记那两个小哥哥是谁了...不过,记得当时的氛围特别好,我们一起听他们唱歌,听他们分享路上的故事,听他们讲述自己的生活,那时的我们,对他们有崇拜有向往,那时的我们,真好。

那时候我上大二吧,记得那天是中秋节,决定去隔壁城市见朋友,前一天闺蜜突然告诉我,明天大冰要去他们那的书城签售,我当时就收拾行李去了隔壁城市,待了一晚上决定第二天去找闺蜜。那天晚上到隔壁城市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朋友家里有事没来陪我,我只好自己找地方住下了,心里还在想,终于要见到了!可是第二天往闺蜜的城市赶的时候,中途突然觉得,好像我们的缘分还没有到,我不想去了,然后自己在半路下车回家了。

第二次知道大冰签售会,是我在的城市,刚好住的地方离书城很近,我想,这大概就是缘分到了吧。那天起得很早,是个冬天,风很大超级冷,去的时候已经有很多朋友在那里有秩序的排队了,有很多看得出来已经是跟过很多场签售会的老粉了。书城开门了,进去买了书领了号,签售会要下午,所以买完书我就回去了。

终于又等了很久,他来了,熟悉,就是很熟悉。他给每一个人签名,然后用力的握一下手。到我的时候,我心里特别平静,他签完名,也是用力的握着我的手,然后“pia”用力的拍了一下,他的眼里还是那么坚毅清澈。然后我又很平静的走出了书城,给闺蜜发消息,好想哭啊!

后来“大冰的小屋”开到了济南,在生日的时候闺蜜陪我去,在门外拍了个照,无脸男守在门口,等候他的老朋友。再后来就是看到,拉萨的书店关张了,再后来听到拉萨书店开张了,但只能开半年。再后来......还会有很多个后来,但我想,我们应该不会再见面了,我们就在各自的生活里,发光吧。

在大冰的书里,是有血有肉的江湖,是有温度的小屋,是仗义的朋友,是相互扶持的爱情,是擦肩而过的遇见,是充满热血的奋斗,是不惧艰辛的冲锋,是无拘无束的自由。如果你累了,就去看看大冰的书吧,书里有你想要的答案。

不要那么孤独,请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愿你我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实践流浪。-------大冰《乖,摸摸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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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冰,最初在我脑海中是意义为主持人的身份存在的,后来对他并没有太多的关注。直到大学的时候,他来我们学校做了一场名为《赶着音乐放牧》的演讲,我才再一次重新想要认识他。原来他早已踏上旅程,开笔当了作家。当天演讲结束我得到了一本他亲笔签名的《他们最幸福》,不喜欢追星的我对这个亲笔签名不太感兴趣,但是对于“他们”我却充满了好奇。

“浪荡天涯的孩子,忽晴忽雨的江湖,祝你有梦为马,永远随处可栖。”当读到封面上的这句话时,我的脑海中瞬间蹦出了那个宠爱了很久的词“佛系”。对于这个词官方的解释是无欲无求、不悲不喜、云淡风轻,但是在我心里他还有更多的含义:豁达、洒脱等等。而这些含义我都在“他们”的身上感受到了。《他们最幸福》就是他行走途中十年其间所遇到的十个他们、十种幸福人生,他说,在我十年流浪歌手的生涯中,遇见过很多神奇的人,今天第一次说给你听。他们的的生活方式,人生出口、修行法门和实用主义者们秉承的朝九晚五、温饱体面、出人头地没太大关系。他们是天涯过客、浮世散人、江湖游侠、流浪歌手……他们诠释了浪迹天涯,在忽晴忽雨的江湖,以梦为马,随处可栖的浮世散人的幸福人生。

她:一次酒吧邂逅让她和大冰决定出去散散心,于是一路走去了珠穆朗玛峰,这个不用手机的女孩儿,从始至终不知她的名字,七年记忆只留下了一个倔强身影和一朵头花。

月月:在选择嫁给一杯白开水之前,她在地球各个角落醒来,环球冒险的生活为她换来一段欲扬先抑的成长,也给了她最终能安稳生活的心和品尝幸福的味蕾。

路平:三十之前一直是公务员,却怀着一颗叛逃穷途的心,北漂就要混成签约歌手时,他选择再次叛逃,他似乎永远是命运的旅人,选择爬在树上看这个世界和地面的人们。

大军:这个浪漫的流浪歌手,每天的卖唱要以150块钱为目标,这一切只为给他的爱人买一条花裙子,日复一日,他们爱情最好的见证就是满橱飘摇的花裙子。

书中的他们,或许选择了我们无法经历的生长方式,或粗野或叛逆,或欲扬先抑或归于平静,最终他们又收获了我们只能羡慕的内心强大。

书中的大冰是真正永远相信生活永远相信梦想永远热泪盈眶的潇洒游吟诗人。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是:不是心灵鸡汤的心理鸡汤。初读里面的故事会觉得淡淡的忧伤,好像一不留神泪水就会喷涌而出,这是他们带给我的感动。感动于他们的曲折命运,固执的执着,他们的性情,情深义重。

不知道你是否听过这样几首民谣:《去大理》、《陪我到可可西里去看海》、《流浪的诗人》。借着这本书和这几首歌,打开了心里的门,看到了内心深处那个世界,那片向往的土地。他们虽然都逃离了物质,但又在用另一种方式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物质,这样的生活,才是生活,也许这样的人生,才是真正的人生.....

什么是幸福?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在讨论这个问题,从CCTV到网络传媒,从商海精英到市井草根,声音不同,答案各异。但在我看来幸福并不是站在财富的至高点看风景,而是像他们一样:在基本物质生活、安全保证都无法达到的情况下,用勇气、执行力和乐观勇敢的心,去找寻散落在人间失落的美好。

就像歌里唱的:是不是对生活不太满意,很久没有笑过又不知为何,既然不快乐又不喜欢这里,不如一路向西去大理。如果你已经厌倦了忙碌的生活,或已经迷失了寻找幸福的模式,不如就静下心来读一读这本《他们最幸福》。通过感受他们的“佛系”,寻找自己的幸福。愿你:想得到的都能拥有,得不到的都能释怀。就像文中大冰说的:这个世界是不是你想要的,为什么那么纠结于它?简单的生活呀,触手可及吗?不如接下来,咱们一起出发。

当一本书,任何时候捧起来你都可以随时走入书的世界,并且读起来毫无倦意,那么这本书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它跟你一定有某些契合之处。读大冰写的《他们最幸福》给我的就是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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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冰是一个油画科班出身,也是某电台的首席主持人、高校导师,但是他真正热爱的却是民谣音乐及背包客,十年余间一人一鼓卖唱行天涯,混迹西藏多年,是第三代拉漂的代表人物之一,在丽江、成都、西藏开过多年酒吧,是公认的丽江资深传奇人士。如今他又多了一个身份——作家。

《他们最幸福》就是他行走途中十年其间所遇到的十个他们、十种幸福人生,他说,在我十年流浪歌手的生涯中,遇见过很多神奇的人,今天第一次说给你听。他们的的生活方式,人生出口、修行法门和实用主义者们秉承的朝九晚五、温饱体面、出人头地没太大关系。他们是天涯过客、浮世散人、江湖游侠、流浪歌手……他们诠释了浪迹天涯,在忽晴忽雨的江湖,以梦为马,随处可栖的浮世散人的幸福人生。

这本书基本上属于他的人生经历的一部分,也是阶段性的经验总结。以下是我从书读出的教学感悟——

一、本色即为教育

“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为什么我们有时候会觉得累?比如,饭局,或者你说在跟人讲话时,尤其是你在表述自己时,为什么会累?因为我们每个人会或多或少,都想展示出一些其实我们并不具备的素质,所以我们会觉得累。”(《有梦为马》)

所以,对于大部分老师来讲“远离了实用主义者的颠倒梦想,就获得了一种独特的无忧恐惧。”(《有梦为马》)别老想着去展示你所不具备的素质,踏踏实实上好每一节课,认真面对每个一个学生的成长需求,一盎司的身教,胜过你一千磅的言教。

回想起这二十年的教育生涯,最幸福的日子,莫过于每天上上课、改改作业,跟学生聊聊天。日子无比清静安宁,内心纯粹而美好。我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名教书匠,天天守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默默地耕耘着,学生的一举一动,任何绪的变化我都了然于胸,感觉那是一段最敏感、最柔软、最有教育情怀的时光。本色生活,本色教育,自然能感受万物生长,成就幸福的教育人生。

二、简单才能幸福

书中提到的一些文字,让人过目不忘:

“这世界怎么了,这么多浪子。”——“他们的心累了。”

耳边经常充斥着老师喊累的声音,尘嚣日上的今日,让许多老师们身心俱疲。那么怎样才能获得你想要的生活。我们来听听书中是怎么说的——

“我希望,年迈时能够住在一个小农场,有马有狗,养鹰种茶花。老朋友相濡以沫住在一起,读书种地,酿酒喝普洱茶。简单的生活呀,触手可及吗?”(《有梦为马》)

选择当老师就选择了一种简单的生活方式,所以工作之余,你要学会一种给自己续命的方法:要学会在简单的日常里,听从内心的召唤,做自己喜欢的事。自然越是简单的日子,你只要是你喜欢和热爱的,幸福就离你不远。就像马云所向往的:“我要享受生活,要结交朋友,享受家庭,我要到处旅游,我可能会重新讲台,做回老师。”

三、适宜才能成长

“有许多人教我们如何去“正确”地经营这条抛物线,教我们如何去“正确”地获得那颗糖。可谁敢说自己能预测到未知的人生,这个世界又哪来那么多正确答案,大多数人的正确答案就一定是属于你的正确答案?那些约定成俗的正确路线,适宜你真正的成长吗?”(《送你一颗糖》)

每个人都要去寻找适合自己的土壤,有的人可能特别能说,适合演讲;有的人可能特别会写,著作等身;当然也有情智商皆高,在任何场合都如鱼得水般收入自如;但也有的笨嘴拙舌的,用行动诠释大爱和真诚,最终从者众多。喜欢阅读,日久思想必会深邃,言简意赅的你也能石破天惊;喜欢心理,你就多揣摩学生的需求,日久天长,任何一个顽童你都能找到一把打开他心扉的钥匙。

教学路上,必有一双属于你的鞋子,找到了,穿上了,你就可以走出一条属于你的路。

四、改变才能发展

我们被生活方式所桎梏,以为自己唯一接触过的生活、唯一触手摸到过的生活,就是终极答案。”

我们出了大学的门,挤进了人才市场,从人才市场挤到某张办公桌前,一旦习惯了朝九晚五的生活,就基本停止了思考,放弃了对生命形态的选择,半生只活在一天里。我们懦弱又慵懒地把自己交给所谓安全感,在自认为安全的生活方式中消磨青春、赘肉横生。(《舍得舍得》)

因此,“一群人或一个人,只要还肯一点儿一点儿往前走着,就不会停止发育。勇猛精进和欲速不达之间,总要找到个平衡。”“我始终认为在某个层面上而言,个体人性的丰满和完善,即为成长。”(《到死之前,我们都是需要发育的孩子》)

未来已来,马云说:未来不是知识的竞争,是学习能力的竞争,是独立思考的竞争。未来世界将发生巨变,我们将会面临巨大的挑战。所有挑战中,教育的挑战是最大的。唯有改变才能应对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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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们平凡地成为他们自己_《芳华》读后感


让他们平凡地成为他们自己_《芳华》读后感:

也许对于他们来说,但行好事,本就莫问前程。

上周看完了冯小刚的《芳华》不过瘾,总感觉整个故事好像被记忆稀释了,尤其是文工团解散那一桥段总觉得有些多余,在回忆青春的主题下好像遮遮掩掩了一些东西,过于暧昧和美好,所以就有点好奇原著到底要讲什么故事,就找了小说《芳华》来读。这本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很显然这指的是刘峰的那次触摸事件,但也暗指了在排舞时刘峰对小嫚的那次托举。

刘峰是那个时代的楷模,是雷锋,是标兵,是黑板报上最耀眼的一角。

他个子不高,说话也实在,做事也谦逊,长相普通,在人堆里不怎么起眼。他手很巧,工匠活铁匠活都做的不错,修过门窗,帮过厨,曾为班长打过一对沙发,也总是不辞劳苦地为文工团的女兵们捎来了一份份来自千里之外的牵挂。他是大伙心中的好人,大伙有什么事都会招呼他来帮忙。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古道热肠的好人,却因为真心喜欢林丁丁,表白时出于激动而抱了她一下,就被告发,被调查人员泼脏水,被拉去批斗,大伙也纷纷墙倒众人推,最后被下放到伐木连,之后上了战场,失去了右臂。

我有些不明白,给大伙帮忙是真心的,喜欢林丁丁也是真心的,况且也没有过分之举,那为什么对于前者,大伙都觉得乐呵呵的,后者却遭到一脸鄙夷。

也许在那个任何好事都被无限放大的时代,那个事事要推出个雷锋式榜样的时代,刘峰善良热情的天性以及他的言行恰恰好是篇绝佳的范文,所以就被理所当然的推上神坛。人们齐刷刷地涌向他赞美他,理所当然的敬仰着他的善良,也理所当然的消费他的善良。而当他去追求爱情时,人们不禁困惑了,这样善良单纯的标兵怎么也懂得七情六欲,怎么会和我们这些粗鄙的人们一样也会搂搂抱抱,也会有小资的情趣,这是最要不得的,他怎能会有这样的毛病。那他平时的朴实肯干,憨厚实在岂不是太虚伪了,岂不是表面一套内地里一套,他太辜负大伙的褒奖了,你说这怎么会让人不愤怒。

这个逻辑好像没错,好像就是他刘峰欺骗了大家。我们怎就该知晓,被选择性看到了那一个乐于助人的刘峰,只是他刘峰的一面。那个太急于炮制出一个完人以完成正直教化目的的时代,为它所选中的这个乐于助人的刘峰垒起高高的领奖台,剔除掉他刘峰其他的真实的方方面面,只留下他的乐于助人的一面,他被抽掉了血肉,像个孤零零的符号,像句空飘飘的口号。这些基于片面而绝对的宣传,注定了这方领奖台是不着地面的,是架设在各类下发的学习文件的文字之中的。任何小小的不平衡都有可能会折断它用文字造就的歪歪扭扭的横梁立柱,更何况在那个思政水平直接和个人命运相关联的社会里,在那些于动荡中艰难成长起来的躁动的青春生命面前,它终会在真实的人性面前,在真相面前轰然倒塌。而这个必然的倒塌就像一场洪流,一旦爆发怎么也得要横扫遍野,怎样也得要发泄出去这个时代的苦闷,而刘峰不可避免地成为了这个泄洪口。

对于这件事,大家何须一拍即合,另一个真实的刘峰是怎样的又与我们何干,只要他出现了与那个榜样背道而驰的一面,那就是他刘峰的错。大家早就理所当然的忘记了他刘峰也只是一个平凡的人的事实,也只是一个有七情六欲的肉眼凡胎,会对心爱的姑娘暗生情愫,激动的不知所措的事实。可事实重要吗,宣传大于事实。这样的刘峰怎么会被原谅,这个时代的需要、我们之前的赞颂怎么就该错付,是他辜负了大家,那就该为这辜负付出代价。

可谁又知道,谁又真正在乎刘峰到底是谁呢。林丁丁那一声“救命”,是怎样地击碎了他多年的真情,那个常常为她做甜饼的刘峰是怎样地被永远的驱逐了都无关紧要,对吗?谁又能冲破时代的荒唐、青春的混沌去体味去疼惜这些痛楚呢?他从神坛上迅速跌落,从爱情的憧憬里跌落,没有尽头的跌落,不知身处的跌落,即使来到战场上时也在跌落,他甚至渴望战死沙场,但却没有如愿。在战场上,他右臂负伤,倒在路旁的草丛,却幸运地被路过的卡车司机救起。司机让他指路去战地卫生所,他却骗司机先去营救那些已经三四天没有吃东西的战友们,可即便是如此的求死决心,他还是没有如愿。

也许正如小说说言,最不被善待的人最懂得善良。何小嫚就是这样一个不被善待的姑娘,她懂得刘峰,也等着刘峰。

小嫚原本姓沈,六岁那年,父亲不忍遭人凌辱而自杀。之后母亲改嫁,搬进何家,忍辱吞声。小嫚非常喜爱母亲的一件红色毛衣,那是父亲送给母亲结婚时用的衣服。母亲说长大了才可以给她,但最后还是在继父的意思下,给了她骄横的同母异父的妹妹。一件毛衣可能没什么贵重,但它却见证过父母的恩爱和那段开心的时光,那是父母往日的疼惜啊,她无论怎样都要得到。她将衣服偷来,拆开放进滚烫的黑色染料里上色,再晒干重新编织,给自己做了一件毛衣。即使它没了光鲜的红色那又怎样,那就拥有这包罗万象的黑色吧,它同样是父爱母爱存在过的证明。但最终她还是没有得到母亲的爱,那就故意将自己冻成高烧,母亲总会多份怜爱吧。可母亲也是看人脸色,活得谨小慎微,怎么能给予她过多的爱,怎么能给予她家庭中小主人的名分!最终,小嫚离开了这个寒冷的像冰窖一样的家,坐上了南去的列车。可迎接她的却是另一个冰天雪地,在文工团的大集体里她倍受欺凌。她自小缺少营养发育不好,就想着用海绵使得自己看起来丰满一些,这本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却被大伙笑话;她因为爱出汗,比平常人多一点汗味,就被大伙嘲笑是从泔水里拎出来的。在一次排舞中,和她合作的朱克刻薄地拒绝和她一起排舞。大伙都不情愿为她说几句话,只有刘峰走了过来,请求和她伴舞,给她解了围。

在暑热难耐的午后,他们对着镜子一遍遍练习,小嫚在他强壮有力的双手的托举下出色的完成了这段舞蹈。也许对刘峰来说这次帮着排舞不过是举手之劳,可对小嫚而言,他温暖的托举让她第一次有种被怜惜的感觉,她感到心头的寒冰正在融化,那份多年不被疼爱的疼痛以及这份疼痛带来的羞耻感开始融化,这让她觉得原来她也可以去追寻幸福,也可以像其他女孩子一样被呵护,也可以在阳光下漂亮的翩翩起舞。

也许在青春肆意的岁月里,力和美被置上理想之巅,谁会为一位地位卑微、又缺少美感的弱者驻足?谁曾想到这个羞怯的姑娘平时是多么小心翼翼的活着,而这份小心翼翼的背后又是怎样的焦灼和渴望?她多么想向刘峰表达她的谢意,不,这份感激早已化为少女心头的爱意。可还没等到她细细感受这份情感时,刘峰已离开了这个集体。但这份爱意并没有消失,是生了根的,多年以来它固执地生长,随时间流逝反而更加枝繁叶茂。她一直在守候着,守候着那份托举带来的希望,它从被燃起的那刻,就从未熄灭过。三十多年后,当小嫚得知刘峰患肠癌时,就请求他搬来好让她照顾他,陪他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段路程。

《都挺好》读后感1000字


都挺好,一句就像吃了吗之类随口而出的话。即使不好谁会说?家丑不必外扬,大家心知肚明却不说破,问起来,当然是都挺好,背后的辛酸憋屈只能自己忍着。好比苏大强,忍了一辈子,都憋出内伤了,所以老婆死了才会大发作,要在子女那里找补回来。

站在现实角度看的话,三个子女在他们的位置上似乎也没错,苏明成嘴甜得到妈妈喜爱,自然就能受到更多的照顾,占到更多资源更多爱。父母也是普通人,就算是自己的子女,一天到晚闷声不语,很难得到同样的对待。

在一个家里,对待孩子要公平,老话说的,一碗水端平。偏心会导致子女心中不平乃至怨恨。孩子的性格来自于家庭传承,小时候我们总想反抗父辈的某些陋习,最后却又宿命般把那些恶习传承下去。

苏家是偏心,妈妈强势把控一切,爸爸懦弱不敢发声,即使这样,毕竟还有着不对称的爱,妈妈爱老二苏明成,爸爸爱小妹苏明玉,虽然处于老婆高压之下不敢表现。有的家庭之中对子女并不偏心,但完全无爱无感,更加可怕。

小时候有个玩伴,外号唐鸡屎,家里兄妹两个。他是哥哥,按说男孩能得到关注,多一些爱,妈妈能更照顾一些。可在他们家不是这样,打骂孩子一视同仁,相反因为哥哥调皮,受到的责打更多一些。基本上日常打完哥哥打妹妹,打完妹妹再打哥哥,有时候两个娃集中起来一起打。早年间打骂孩子似乎也不算个事,但像他们家那样打得随意,打得投入,打得高频的也不多见。

我们去河里洗野澡,几乎每次回来都能听到他们家鬼哭狼嚎一阵,但是下次去叫他,还是跟我们去,小孩子贪玩,池塘里洗野澡,诱惑力太大了。在他们家里,考试不及格要打,写作业错了要打,干家务慢了要打,或者几乎不需要理由就得挨揍。记得有一次打得最惨,起因是我们去玩一个恶趣味的游戏炸屎。

那年头我们住的筒子楼里不设厕所,平时方便都去大院围墙角落的公共厕所。我们把过年时候攒下来的炮仗集中在一起,趁着白天大人上班厕所闲置,占领厕所,把鞭炮插在屎粑粑上,几个蹲坑插满后,几个娃伸黑白,输了的去点火。一般都还好,跑得快就没事,那次轮到唐鸡屎去点火,有个大雷子,炮引子着起来贼快,我们几个兴奋地在外面等着,一声闷响,半天不见动静,正准备进去看看情况,就见他低头跑出来,一路往家去,不久他家就传来唐鸡屎的惨叫声。

我们跑过去一看,他在前面狂奔,他妈在后面追,手上突然扔出一个板凳,正好砸在唐鸡屎的头上,砸得他一个趔趄倒在地上,然后被他妈一路拖回去。头上见血了,吓得我们赶紧往自己家跑,后来还是我妈跑去劝了半天,他妈才放过他,据说当时已经用鞭子在抽了。

多年后,他长大结婚成立了小家,听说对他的孩子,照样是打骂呼喝家常事,对他的父母,则基本上不闻不问,兄妹之间没有来往,完全保持了家族成员之间的无爱无感状态。这是最可怕的,爱的家庭教育,你是否合格呢?

非常任务读后感


非常任务读后感(一)

我非常喜欢《非常任务》这本书。它的作者是张品成。讲述的是长征时期的故事。

我读完《非常任务》后觉得红军中的孩子也非常艰苦,有一次,上面发了苏埃纸钞让那些伢(他们那样叫)去买东西,结果人家不收。因为他们觉得:钱,是,是钱呀,也印了一个人头像呀!只要红军还在就也是钱呀!可是你们一拍屁股走了呢?我们就亏了呀!有一个伢,叫勤有,去买铃铛结果掌柜的不买,勤有盯着他,勤有的坚持让掌柜不得不把货物卖给他的。就这样,他们完成了非常时期的非常任务。

《非常任务》里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比如红军的执着,坚持不懈的精神等。其中还有很多好词好句,比如好句:他不想走了。他觉得没必要了,因为任家的货架真正空了。现在谁家商铺要是不那么做其后果也是没货!突如其来的抢购之风,增强了这场混乱的严重程度;劳汇丰常常隔街看着对面的那些欢笑与喧嚣。他的笑依然绽放在嘴角。他就是这么一副一成不变的表情,看不出是一种嘲讽还是无奈好词是:喧嚣、喜爱、功用、漫卷、掌声、一成不变、悠闲、世面、镇定等等,这些好词好句让我提高了学习水平,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红军以人为本、以民为天是最好的的部队。我还喜欢他们的善良、朴素、节约等等好习惯值得我们学习,这真是一本好书呀!


非常任务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非常任务》。

我读完这本书时觉得红军中的孩子非常坚强,非常勇敢,非常艰苦。一次,上面发了苏维埃纸钞让那些伢去买东西。有一个伢,叫勤有,去给他心爱的白马飞儿买铃铛,结果掌柜的看是苏维埃纸钞就不想卖,勤有瞪着他问这不是钱?他说:钱,是,是钱呀,也印了一个人头像呀!只要红军还在就也是钱呀!可是你们一拍屁股走了呢?我们就亏了呀!在勤有的坚持下掌柜的妥协了,他终于给白马飞儿买回了铃铛。有两个伢是孤儿,很小就参加了红军。每天背着跟他们差不多高的枪啃着干粮,有时还饿着肚子去训练,去站岗,去打鬼子。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能吃上美食,穿上漂亮的衣服,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不用饿肚子,不用训练,不用打鬼子。是多么幸福啊!并且我还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坚持不懈,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


非常任务读后感(三)

读了《非常任务》这本书,我认识了几个小兵:勤有、来本、坛子乌等;还有一匹白马,名叫飞儿。故事里,他们是以红兵的角色呈现在我们眼前。

我最喜欢的是他们的教官丁伊群,因为他是一位顾全大局、智勇双全的教官。

在有时候信誉比生命还重要一文中,丁伊群就表现出顾全大局、有智有谋的姿态。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红军们都在商量怎样破解财神爷之事。大家一致认为,财神爷是一定没有的,就看是谁在捣鬼了;所以,大家想到了敌人。因为敌人想扰乱他们的内部军心,然后再向大局进攻。

曾发是一名侦探,他说:敌人让我们上圈套,我们偏不上。但丁伊群说:不行,我们有言在先,要兑付,不能食言。但曾发还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民心。我没说不要民心,我的意思是,我们不能没了信誉;没了信誉,我们就成了无生存之本,我们会成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之后,曾发说是现在是先生存,但是,丁伊群说出了一句惊叹人心的话:有时信誉比生命重要。听了这句话,大家有些赞同了。

读到这里,我也震惊了;有时信誉比生命重要这是真的吗?我真的是太敬佩丁伊群了,他竟然能这样开口。

我想,有时诚实守信会是使人进步的阶梯之一。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奥里弗很可怜,他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从小就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他吃不饱饭,还要挨拳头、挨巴掌。9岁时他就被送去当学徒,那里过着更加苦难的生活,大人瞧不起他,还总是污辱他的妈妈,动不动就对他拳打脚蹋,小孩也欺侮他,他受尽了欺侮和毒打。又一次被毒打之后,奥里弗实在受不了,他不想再屈服了,终于挥拳而起,结果遭到了更多人的鞭打。

奥里弗太可怜了,好人都上哪儿去了,怎么没有人帮助他呢?怎么没人给他送点吃的,没人收养他呢?我感到很伤心,很焦急,真想去帮帮奥里弗,真的,他太可怜了,我都要哭了!

奥里弗忍受不了折磨,他跑了七天七夜,终于逃到了伦敦,他快饿死了,这时遇到了一个小偷,给他吃的。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小偷,他误入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心地善良的奥里弗却怎么也不愿当小偷。他们第一次带他上街偷窃,想拉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到警察局,幸好遇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家里。他过了几天幸福的日子,真是太幸运了,他在布朗罗先生家里还看到了他 妈妈的照片,可是当时他并不知道。布朗罗先生见到他很亲切,布朗罗先生家的佣人贝德温太太很喜欢他,他们对他特别好,他从出生就没享过这样的福,他吃得好,穿得好,他在这个家庭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好人终于出现了!奥里弗遇到了好人布朗罗先生,我太高兴了,他要是一直在这个家庭里该多幸福啊!可是,不幸又来临了,可怜的奥里弗又身陷贼窟了!真是太气愤了!

奥里弗被那帮贼又抓进这贼窟后,老强盗费根仍想把他培养成一名小偷,可是奥里弗坚决不做小偷,强盗头子用各种手段折磨他,想把他的那颗心变得和他们一样黑,使他尝到了饥饿、悲伤、孤独,可是就是没法动摇他的意志,他誓死不做小偷。

奥里弗真是好样的,近朱者赤,近墨者不黑,他在强盗堆里,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红心,奥里弗真是个意志坚定的男子汉,我为奥里弗叫好!

奥里弗在贼窟里忍受着痛苦,他一心想逃离贼窟。一次贼窟里密谋策划盗窃,贼头们强迫奥里弗参加这次远行盗窃,可是善良的奥里弗不想跟他们干坏事,他想为这家人通风报信,结果被打了一枪,他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又幸好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她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救活了他。没想到这位好心的露丝小姐就是他的亲姨妈。

原来,这里面有一个可怕的阴谋。原来奥立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叫蒙克斯,已经成为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老贼头费根勾结上了。他设法弄到和销毁了反映奥立弗父母真实关系的证据。他向费根许以重金,要老费根把奥立弗教唆成盗窃犯,并最终让他被挂上绞刑架,以达到他独占他父亲遗产的目的。可是贼窟里也有一个好人,那就是南茜,她自幼沦入贼窟、但是本性却很善良,南茜同情小奥立弗,她冒着生命危险向露丝小姐和布朗罗先生报告了他们的罪恶计划,露丝小姐还鼓励她改邪归正,她也想回去后好好做人,却被惨遭杀害。布朗罗先生用智谋迫使蒙克斯对其阴谋一一招认。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关于露丝小姐身世的一些疑点也终获澄清,并且和梅里夫人的儿子结婚了。好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坏人都落到了应得的下场。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他还找到了亲人姨妈,还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奥里弗终于过上了幸福、自在的生活,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啊!我觉得他有这么好的结局,除了受到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外,是跟他的他坚持不懈分不开的。如果他在身陷贼窟后,意志不坚定,和那些贼一样上街去偷盗,那他和一般的小偷没什么不一样,结果一定会很惨。这让我想起了总部大街上,都有一些外地的小偷,上次我们和小姨去逛街,有妈妈、姥姥、小姨还有我,这们这么多人在小联华门口并排走着,小姨背着包走在最边上,她的的包还被拉开了,幸好小姨感觉到了,发现是两个小孩后,回头一喊,俩人就跑了。哎呀!他们也说是十岁左右,那么小就当小偷,真是太可惜了!也许是因为穷,吃不饱饭才这样做?可是怎么不能象奥里弗一样克服困难呢?我们都是好人呢,好人可以帮助他们,可以拉他们一把呀!为什么要偷盗呢?

看着书里的小奥里弗从小生活得那么可怜,想着路边还有要饭的人,跟他们比,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吃的好、穿的暖,有人疼、有人爱。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报答老师,报答家人。看着后来那么多好心人帮助奥里弗,使他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就想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来帮助那些受苦难的人,我就想如果我们大家都来帮助他们,伸出关爱的手,拉他们一把,我们周围就会少很多小偷,会多很多象奥里弗一样幸福的人,那该多美好呀!

《神秘任务社》读后感


《神秘任务社》读后感

1

沈窈睿 百里路小学

《神秘任务社》这套书富有超凡想象力,又让我们收获了很多知识。同时告诉我们一定要勇敢、遇到什么事都要动动脑筋。

最近,我读了一套超级牛的魔幻小说,这套小说在我们班级里引起了小小的“轰动”,大家在一起聊天的时候,都在津津有味地讨论书里的情节和人物。

大家知道这套书叫什么名字吗?对了,就是高培老师的《神秘任务社》。

《神秘任务社》一共四本,分别是《神秘符号》、《黑暗森林》、《红色铠甲》、《悬空皇宫》。你只要看了第一本,你就再也舍弃不了其他几本书了,非把它们看完不可。

那我跟我的同学为什么这么喜欢这套书呢?这是因为这套书情节跌宕起伏,想象力非比寻常,里面有很多不可思议,让我大呼过瘾的故事。比如王小萌和他的几个小伙伴,做竹篮滚过银牙泥鳅河,以及王小萌去参加那个特别拉风,特别酷的,又让你笑掉大牙的风筝大赛……

告诉你们,我最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王小萌啦,你们呢?

王小萌特别有责任心。他为了救羽民国女王,不顾危险去参加风筝大赛,凭着自己的勇敢、智慧最终打败了所有的参赛者,打开智慧之门……

他还在黑暗森林里的时候,发现自己被骗了,他没有放弃,也没有抱怨,用自己的毅力和回家的信念,终于为蘑菇村带来了光明。

王小萌还有一样值得我们学习的事情,那就是遇到危险时不会丢下朋友。记得在《悬空皇宫》这本书里,他们冒险的地方突然崩塌了,并且出现了一头凶狠的巨龙,虽然情况十分危急,但王小萌没有只顾自己逃命,他首先想到的是小伙伴金雯茹的安危,不顾一切冲了过去,跟巨龙恶战了一场。巨龙将建筑都撞碎了,甚至将王小萌困住了,即使是这样,他依然想到的是让其他人先逃出去。这种精神,多值得我们学习啊!

《神秘任务社》这套书富有超凡想象力,又让我们收获了很多知识。同时告诉我们一定要勇敢、遇到什么事都要动动脑筋。还有,每个孩子都要一个梦想,为这个梦想而努力。

当然,如果你想知道更多精彩的故事,那就跟我一样《神秘任务社》这本神奇的书吧!

2

王昕悦 蒲鞋市小学

《神秘任务社》的王小萌勇敢、机智,值得我学习,我也要做个有梦想的人。期待第二季早日问世,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神秘任务社》是一套魔幻冒险小说。我只要捧起它,就会身临其境,与王小萌他们一起探险。

在这套书中,我最喜爱的便是《悬空皇宫》了。这本书主要讲了王小萌以及他的同伴完成任务的最后阶段。从最初闯入精灵国,变成了帮助精灵国,最后打败黑鸦国,战胜了邪恶。里面的故事不仅非常精彩,而且让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几乎是捧着书一直看到底。

说来,《神秘任务社》的主人公王小萌,本来是一个顽皮、可爱的小男孩,意外之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符号,加入了这个充满挑战的任务社。

其实,普通人看到那个神秘的符号,不一定会有王小萌这样的奇遇,因为大家不一定具有王小萌那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好奇心与坚强的意志力。

不仅如此,在一次次惊心动魄的考验中,王小萌的智慧、勇气,还有对同伴们真挚的友谊和对家人的爱慢慢地被激发了出来。

我觉得他今后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

《神秘任务社》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每当王小萌的同伴被抓住或陷入困境时,他总是第一时间想到救同伴,全力以赴,不惜一切。

还有他对家人的爱是自始至终就有的。想起不能回家,王小萌感觉心里空落落的。连平时十分唠叨的奶奶他都十分想念。这时,他才意识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看了《神秘任务社》之后,我还觉得勇气是非常重要的,王小萌就具备这一种力量。

他为了能够早日回家,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让自己的潜能被触发。

在身陷黑渊社的重围之时,没有放弃,凭着自己的勇气,战胜了自己和敌人。

王小萌身上的勇敢、智慧;值得我学习。今后,我也要做一个有梦想的人,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也许到那个时候,也可能会收到神秘任务社的邀请加入邮件呢!

好期待!

最后,我认为:《神秘任务社》就是一场奇妙的旅行,它让我们时而惊讶、时而揪心、时而微笑、时而感动。

同学们,快快踏入这段神奇的路途吧!

我们期待作家高培老师《神秘任务社》第二部早日问世,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谢谢大家!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小说,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的故事。

篇一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二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以上读后感由读后感网站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大家喜欢。

雾都孤儿读后感_1000字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

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

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

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 (1000字)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福建泉州晋江市金山小学六年级:萧少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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