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祝福读后感3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关于鲁迅的读后感 (300字)。
今天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一篇文章,是关于鲁迅爱惜时间的。本文从两个方面写了鲁迅爱惜时间的:一方面是写鲁迅先生对自己的时间抓得很紧,就连一分钟都不肯放过。他如饥似渴的学习知识,夜以继日的勤奋工作,就连生病的时候,也想着病好后要什么,逝世的前三天,还在努力的工作。第二方面是写鲁迅爱惜别人的时间。他参加会议,从未迟到,就算是下着大雨,也准时赶到。因为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耗费别人的时间,和谋财害命没什么两样。”
鲁迅是中国伟大的革命家,他在三十年间,为我们写作和翻译了六百多万字。鲁迅为什么有那么多知识?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就是因为他将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了工作和学习上。鲁迅为了爱惜时间,总想在一定的时间内多做事情,他曾经说过:“节约时间,就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命。”要是这样,鲁迅的延长多少人的生命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鲁迅在短暂的人生中,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这些是更好的体现了他人生的价值,所以珍惜时间,对于实现人生价值有重要的作用,只要我们每珍惜一分钟的时间,时间久了,那得节约多少时间呀!像鲁迅先生这样珍惜时间的人可得有人在啊!hdh765.com
自古以来,凡是取得成就的人,他们没有一位不是不珍惜时间的。大发明家爱迪生,平均三天就有一项发明,正是抓住了分分秒秒的时间进行了仔细的研究;数学家陈景润,夜以继日,潜心于研究数学难题,光是演算的稿纸就有几麻袋,但终于解开了这道难题;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临死前还争分夺秒地写《资本论》;优秀共青团员张海迪,一个失去知觉的高位截瘫患者,在不长时间里就掌握了日语、英语等几门外语,完成了《海边诊所》的翻译……
和这些名人相比,我可差远了。以前我背课文总花上一两个小时,一边背课文一边看电视或是听音乐,总觉得自己一心可以二用,美得不得了。还有的时候,我只顾着看电视,妈妈喊我吃饭,我总说:“等一会。”非要在那儿磨蹭几分钟,妈妈又喊我吃饭,我又说:“等一会。”结果又在那磨蹭了几分钟,直至妈妈不耐烦地走过来强行关了电视,我才不得不乖乖地去吃饭。这种行为是多么不应该啊!以后我一定要改了这个坏毛病不可。
时间是无始无终的,可每个人的生命却是有限的,属于一个人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一个人的生命走到了尽头,那么他所拥有的时间也即将宣告结束,人生短暂,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很珍贵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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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迅的读后感
关于鲁迅的读后感(一)
鲁迅是中国伟大的革命文学家。他在30年间,为我们写作和翻译了600多万字2020。大家都说鲁迅有天才,可是鲁迅自己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的。鲁迅为了爱惜时间,总想在一定时间内多做一些事情。他曾经说过:节省时间,就等于延长了一个人的生命。
鲁迅工作起来是不知道疲倦的。他常常白天做别人的工作,晚上写文章,一写就到天亮。到了老年的时候,对时间抓得更紧。在他逝世前不久,生着病,体温很高,体重减轻到不足40公斤,仍然拼命地写作和翻译文章。他临死前三天,还替别人翻译的一本苏联小说集写了一篇序言;在逝世的前一天还写了日记。鲁迅一直工作到他离开我们的那一天,从来就没有浪费过时间。
鲁迅不仅爱惜自己的时间,也爱惜别人的时间。他从来不迟到,绝不叫别人等他。就是下着大雨,他也总是冒着雨准时赶到。他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地耗费别人的时间,和谋财害命没有两样。
我们应该学习鲁迅先生爱惜时间的精神,要有计划地支配自己的时间,也要爱惜别人的时间,不让宝贵的时间浪费掉一分钟。
关于鲁迅的读后感(二)
今天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一篇文章,是关于鲁迅爱惜时间的。本文从两个方面写了鲁迅爱惜时间的:一方面是写鲁迅先生对自己的时间抓得很紧,就连一分钟都不肯放过。他如饥似渴的学习知识,夜以继日的勤奋工作,就连生病的时候,也想着病好后要什么,逝世的前三天,还在努力的工作。第二方面是写鲁迅爱惜别人的时间。他参加会议,从未迟到,就算是下着大雨,也准时赶到。因为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耗费别人的时间,和谋财害命没什么两样。
鲁迅是中国伟大的革命家,他在三十年间,为我们写作和翻译了六百多万字2020。鲁迅为什么有那么多知识?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就是因为他将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了工作和学习上。鲁迅为了爱惜时间,总想在一定的时间内多做事情,他曾经说过:节约时间,就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命。要是这样,鲁迅的延长多少人的生命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鲁迅在短暂的人生中,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这些是更好的体现了他人生的价值,所以珍惜时间,对于实现人生价值有重要的作用,只要我们每珍惜一分钟的时间,时间久了,那得节约多少时间呀!像鲁迅先生这样珍惜时间的人可得有人在啊!
自古以来,凡是取得成就的人,他们没有一位不是不珍惜时间的。大发明家爱迪生,平均三天就有一项发明,正是抓住了分分秒秒的时间进行了仔细的研究;数学家陈景润,夜以继日,潜心于研究数学难题,光是演算的稿纸就有几麻袋,但终于解开了这道难题;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临死前还争分夺秒地写《资本论》;优秀共青团员张海迪,一个失去知觉的高位截瘫患者,在不长时间里就掌握了日语、英语等几门外语,完成了《海边诊所》的翻译
和这些名人相比,我可差远了。以前我背课文总花上一两个小时,一边背课文一边看电视或是听音乐,总觉得自己一心可以二用,美得不得了。还有的时候,我只顾着看电视,妈妈喊我吃饭,我总说:等一会。非要在那儿磨蹭几分钟,妈妈又喊我吃饭,我又说:等一会。结果又在那磨蹭了几分钟,直至妈妈不耐烦地走过来强行关了电视,我才不得不乖乖地去吃饭。这种行为是多么不应该啊!以后我一定要改了这个坏毛病不可。
时间是无始无终的,可每个人的生命却是有限的,属于一个人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一个人的生命走到了尽头,那么他所拥有的时间也即将宣告结束,人生短暂,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很珍贵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关于鲁迅的读后感(三)
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我颇有感触。
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主要写了一个迫害狂病中的日记:一个月光明媚的夜晚,我走在路上,看到所的人都对我不怀好意的笑。我很惊异的一路回家,无意间听到佃户对哥哥说狼子村有一个恶人,被人打死吃了心肝,便疑心哥哥和路上看见的人也要吃我。甚至哥哥派来给我看病的人也要吃我。我猜测他们不肯直接杀我,要把我逼疯,让我自杀,然后吃了我。我怀疑自己小时候死的妹妹也是被哥哥吃了的。哥哥把妹妹的肉拌在菜里,我也稀里糊涂地吃了妹妹的肉。我有四千年的食人肉史。
该文看上去是一个丧心病狂之人所写的日记,完全是一派胡言。而我认为它恰恰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我认为《狂人日记》借狂人之笔还原了一个吃人的万恶的旧社会。文章中的哥哥和其他妄想吃我的人实际上是指地主、官僚们。而我则是指那些被压迫的农民和穷人们。那些地主、官僚仗着有钱有势,逼着工仆们不分日夜的干活劳作,稍不顺心便一顿毒打,丝毫不考虑工仆们的感受。而穷人们因为无从生计便不得不屈服于地主、官僚们,混一口饭吃。这就产生了恶性循环,穷人愈来愈穷,富人愈来愈富。这个黑暗的旧社会就这样遭到了万人的唾弃与咒骂。
鲁迅先生对旧社会深恶痛绝,便以笔做刀,带动了推翻旧社会的新潮流,得到了百姓的爱戴。鲁迅先生的文章被誉为一把把插入敌人心脏的匕首。可见鲁迅先生的文章对社会的影响深远,让敌人闻风丧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值得我们学习!
关于鲁迅读后感
找回鲁迅
这个喧嚣的世界,连夜也是躁动的,灯红酒绿,繁华似锦,鲁迅读后感。然而,街道上那点点人影,在黄灯的陪衬下,却少有人是不寂寞,不孤独的。这已经是个繁杂的年代,时间阻挡不了人们的脚步,浑浊的眼色里处处透露着迷茫不安。我们常常说着自己忙,说着自己累,说着别人不懂自己。其实,自私的自己又何尝真正地懂得别人,懂得这个世界呢?
这是个不安定的夜晚,需要一股冷静来抚平它的棱角,需要一股理智来引导曙光。你如猫头鹰,静待夜晚的来临。当天空逐渐被染黑,你的目光却越显得深邃空灵,不时显露你的执着和坚定,就这样,你看到了明日的黎明,也在那一刻才肯安闲乖顺地闭上了眼。鲁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有着猫的顽皮灵气,又有着鹰的刚强冷静。
从小学到大学,我们应该不少抱怨过鲁迅的作品太难懂。对于我们来说,鲁迅是个听得习以为常的名字,然而真正能读懂鲁迅的人确实是凤毛麟角。所以鲁迅对于我们来说,既熟悉而又陌生。鲁迅几乎一生都在斗争,一直到死,都在喊醒人们的灵魂。到了如今,却有人开始怀疑,说鲁迅过时了,而我说是这个世界超时了,我们依旧需要这个伟人,来调整我们生活的步调。
鲁迅也是一个人,不是我们不能懂,只不过是我们现在养尊处优,让思想浑浑噩噩地沉睡了!我们的时间总是被你所谓的忙给预支了,于是,到底有多少个人肯不为成绩事业拼死拼活,而去平心静气地品一本书的呢?读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我发现印象中的鲁迅,仅仅是由我的无知捏造出来的。我本以为鲁迅是个冷漠狂傲的孤独者,现在觉得自己真的是大错特错,原来鲁迅的体贴,平易近人,刚强以及沉稳冷静等等,都不是任何一个人能够轻易做到的,而这些又正是我们这一代应该认真去学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去找回鲁迅,试着读懂他,重新认识他。
鲁迅对人的体贴,体现在很多方面,譬如,萧红有一双靴子,鲁迅觉得不适合,但是他不说,直到萧红不穿那双鞋后,他才告诉她;当海婴抱怨着食物不新鲜的时候,鲁迅并没有责骂他,反而亲自尝尝那食物;去看电影,总把那唯一的那辆车让与别人坐,死活都不肯让自己搭......鲁迅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体贴别人,不使别人难堪,处处尊重别人,这样的体贴,正是人与人之间不可或缺的。也因为如此,鲁迅的家里经常是宾客盈门,因为他不恃才傲物,懂得尊重人,尤其是年轻人。相反,年轻气盛的我们,又能做到这般么?往往我们都口直心快,有点聪明,就完全不顾虑别人的感受。九零后的我们都太有主见,无法装下别人的观点,常常用个性的棱角碰伤了别人,亦碰伤了自己,受点委屈,心里就倍感不舒服,总想发泄出来。于是,我们在生活的激流中,就这样情绪化,距离化了。总觉得现在的人们都缺少一份体贴,对别人无声无息、默默的体贴。
我们总是稍微做了点好事,就要公诸于世,这种急功近利的社会病态亟需用理智来医治,鲁迅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鲁迅本可以被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但是他掂量了自己之后便平静地放弃了这多少人梦寐的机会,这是一种如何了得的大器啊!面对这人人贪功求名、急于求成的社会现实,能够独善其身,不随波逐流,这才是真正的主见,读后感《鲁迅读后感》。我总认为鲁迅只是个会写文章的读书人,其实并不未然,鲁迅是个兴趣很广的人,有画画、木刻等等。凡是他觉得有趣的,他便投身于其中。当萧红问起鲁迅读美学的书有什么用的时候,鲁迅无言了,我觉得这是对整个喧哗世界的无言。现在大多数的人总是要等到考试了才去复习,总是等到需要了才去接触某些事物,我们总是因为利益而决定自身的去向,我们总在抱怨着读书无用......为什么想学习总是要扯上那么多的干系呢?我们喜欢某件事,对什么感兴趣,为什么还要用利益来打算盘呢?如今的人们,不是用兴趣来引导学习,而是用利益来逼迫学习,显得浮躁而又浮夸,人们没办法为了梦想而沉湎下来,如此的漂浮不定又怎能找到自己人生的支点呢? 为什么现在中国的文坛上没有一个大师呢?这迟来的大师到底哪儿去了呢?其实这正暴露出社会的种种弊端,当大师带上大师的帽子,又有谁能依旧是大师呢?利益遮住了双眼又怎能看得清前面的道路呢?这就需要一股冷静,来平息这股燥热,我们应该寻找鲁迅的那股大器......
性格刚强更是鲁迅的特性,他平生喜欢吃硬的食物,坚决不卧在藤椅上休息,冬天没戴过手套围巾等等。最能看出他坚韧的该属于他同疾病的抗争!在鲁迅病重的时候,萧红写道“眉头仍和平日一样没有聚皱,脸上是平静的,舒展的,似乎并没有任何痛苦加在身上。”而且,每天黑夜总是坚定地写作,一直斗争,未肯对谁认输。相信,很少人能在逆境中依然保持着自己一贯的作风。我们往往稍有些挫折,碰些困难就容易信心动摇。总是一副“三天晒网,两天打渔”地宽容自己,一下子就低头认输,失败了就怨天尤人,推卸责任,却没有人愿意学着强硬些,执着些!我们已经被繁华迷惑,变得软弱,是时候该拉拉自己一把了!鲁迅并未过时,应该重拾书籍细细品味。
了解一个人就得从他的日常生活开始,读了《回忆回忆鲁迅先生》,我才发现自己以往对鲁迅的认识实在太过肤浅。如果用难懂来形容鲁迅,那实在是自己的心思太过于粗劣,这绝对是对一个伟人的亵渎。
这依旧是个动荡的时代,谁都不知道为了什么而奔波劳累着?总是忙......难道这可以作为忘记一个伟人的借口吗?我们怀疑别人的同时,是否也该先怀疑自己呢?
曾几何时,夜很深,你的目光深邃明亮,仿佛看到了山头初露的明日......而时至今日,黎明到来,我们得在这混沌中找回你的踪迹......
关于鲁迅的作文600字
【第1篇】
我最喜欢的中国作家——鲁迅
隶体“一”字胡须,笔直的头发,黄里带白的面孔,牙黄羽纱的长衫,左手里的那支黄色烟嘴,这是他留给我们的形象,虽然很普通,但他精神抖擞的模样足以让我们永生难忘。虽然年代已久远,虽然我并没有真正见过鲁迅先生,但从这些文字中,我依然能感受到他的正直与严肃。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作家,而我最喜爱的作家就是鲁迅先生,一个被称为“民族魂”的中国伟大作家,我喜爱他的文字,更喜爱他的精神品质。
鲁迅先生的作品还有很多,从他的作品中我能感受到封建旧社会的黑暗,以及他想拯救中国的决心,他的文字充满着爱国情怀、流淌着热血。他感染着当时的中国人,让人民的思想得以进步、让中国的社会得以走向光明,这也就是我真正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
先生本是学医的。他开始只是想单纯的通过提高国民的身体素质从而使自己的国家强大起来,摆脱被奴役的命运。后来,先生发现:一个国家想要强大起来就必须要有一定的思想觉悟,否则就算在强大,必须改变像现在一样被奴役的悲惨命运。所以,先生弃医从文,为的就是从思想上解放中国人民!唤醒中国人民站起来反抗一切压迫的决心。
鲁迅先生敢于和黑暗的、落后的传统以及反动的势力做最坚决的斗争,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民族和时代的弱点。他能站在前所未有的高度、从前所未有的深度剖析民族的劣根性和短板。鲁迅先生的精神品质是高尚的,令人生畏的。我喜欢他的精神品质,并且会向他学习。
鲁迅先生以笔代戈,奋笔疾书,战斗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一生的写照。我喜爱鲁迅先生,喜爱他的精神品质,喜爱他那副精神抖擞的模样,喜爱她反对旧社会的凛然,喜爱他犀利又带有召唤力的文字,喜爱他对文学的热爱以及认真…
总之,鲁迅先生就是我的最爱!
【第2篇】
他是不平凡的人,在不平凡的一生当中做了许多不平凡的事儿,他如同草原上一匹孤寂的狼,他厌恶腐朽萧寂的黑夜,他向往着光明,他迎着空中最后一缕暗色,他用尽毕生精力将腐朽的黑夜撕开一条释放希望的天堑,他仰望着,怒吼着,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咆哮声响彻大江南北,他引领着人们一步一步走向光明!
鲁迅,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中国现代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教育家。他生活在一个黑暗的时代。他一生“征战沙场”披荆斩棘,在战场上他并非舞刀弄枪,他的武器而是笔,他用笔去对抗黑暗的统治去挽救无数人的精神思想,他的笔在“战场”上越来越锋利、越来越挥霍、越来越戳中敌人的“要害”。
他的文字有无情的揭露、有愤怒的控诉、有尖锐的批判、有辛辣的讽刺、有机智的幽默、有痛苦的呐喊、有亲切的鼓舞。他的语言风格是独特的,独特到难以让人模仿。以至于让人要贪婪的去汲取文字间的精华,让人沉浸于其中无法自拔。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收录了鲁迅先生童年和青年生活前段的十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鲁迅先生一生中还写过许多书籍《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等等。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写这个多书籍?为了人民,为了唤醒人民的思想,为了拯救民族的未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先生对敌人绝不屈服,却甘心为人民大众像牛一样俯首听令。可见他一生都是为了人民,他为了人民,没有他不敢做的!
他想要拯救人民的思想,他用他的行动深深的打动了我,感染了我,也极大的鼓舞了我,我认为在学生时代的我也要学习那种意志,想要做一件伟大事情就不放弃,无论周围的环境多恶劣,前方的道路多迷茫,都要用自己坚强的意志去克服困难,去挑战不可能。
鲁迅先生是名族的先驱,他也不愧对“名族魂”这三字。曾经有一人,为了人民,可以不顾惜一切。尽管历史随着时间的推移,但我相信人民会一直把他印在脑海中,任随岁月的流失,他也不会从我们的脑海中遗失。
鲁迅先生是我一生中影响非常的人。
【第3篇】
“早”的光辉
“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祭轩辕 。”1881年9月25日,一个孩子诞生在浙江绍兴,自此,这个日子不再平常。因为他是鲁迅!
鲁迅有一段令人羡慕的童年回忆,《朝花夕拾》中的鲁迅与昆虫为伴,与花鸟为群,摘鲜花,采野果。我们仿佛看到了与小伙伴捕鸟时他跳跃的身影,看到了托着脑袋,听长妈妈讲故事时入迷的神情。在鲁迅的笔下,绍兴是那么幽雅,引得作为绍兴人的我每每闭眼,在脑海中都呈现出了一幅黛瓦白墙、水波粼粼的绍兴。
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要算那个“早”字——
那时,鲁迅的祖父因犯案而入狱,这个大户人家一下子败落了下去。祸不单行,他的父亲又得了肺病,家里的首饰、衣服,只要是值钱的,都进了当铺。而这些都是鲁迅一趟一趟地跑出来的。有一次,为了给父亲买药,鲁迅迟到了,三味书屋的寿镜吾老先生严厉地批评了他。鲁迅没有辩解,只是在课桌上刻下了一个深深的“早”字。从此,鲁迅再也没有迟到!
作为长子的鲁迅,在逆境中挺直了脊梁,承担了家庭的责任。鲁迅正是以自己不屈不挠的精神,锻炼了意志,使自己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面对什么艰辛,都奋勇前行。
看!在南京求学的他,以优异的成绩,争取到了保送到日本的学医名额;看!面对一张张令人痛心疾首的幻灯片,别人是愤怒,是哀叹,他则勇敢地选择了“弃医从文”的道路;看!在白色恐怖下,他用自己的笔,猛烈地抨击封建的罪恶,支持正义,保护青年学生……
鲁迅,用最硬的骨头,撑起身上的重压;用最锐利的笔,剖析民族的病灶;用最善意的情怀把一生的悲悯献给头顶的天空和脚下的土地……
鲁迅在前行,我们亦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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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迅的作文2000字
《乱世中的民族魂》
初读鲁迅先生的文章,除了不懂就是难懂。再读,渐渐有了体会。
我们知道表面的鲁迅先生:中国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却很少有人愿意真正的静下心来去品读他的文章,去了解那个年代的故事,去看看那属于几代人的回忆。
现在的我们,有了机会和时间去读他的文章。其中,我认为《明天》一文写得十分富有深意。乍一看题目与内容,似乎觉得二者毫无关系,细细品读,二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单四嫂子,中国当时封建妇女的代表,愚昧、无知、粗笨。她信奉鬼神,乞求神明。当她的孩子宝儿病了时,她先想到的是去求神拜佛,而后又去找了何小仙一个装神弄鬼、招摇撞骗的假仙。他们都是那个时代十分鲜明的形象。宝儿还是死了,而人们对此并没有太多的表示,连单四嫂子也只是觉得内心十分的空荡,对宝儿仅有淡淡的想念。宝儿死后的那天晚上,“单四嫂子早睡了,老拱们也走了,咸亨也关上门了。”大家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孩子的死到底意味着什么,没有过多的情感也没有过多的关注,也许,仅一条人命的消逝还不足以引起他们的注意,他们把人命看得太轻。被奴役习惯的中国人,从里到外都透露着卑微,甘愿被奴役的心。他们把人命看得轻,正是因为当时的他们麻木不仁,心灵早已堕落。腐朽的思想,奴性的人民,最终造就了中国悲惨的命运。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制度,早已在中国人的心里种下了“神权至上”的愚昧种子。当时代的步伐悄然改变,中国人还以他们那充满腐朽与愚昧的目光去看待整个世界,仍旧那么唯我独尊。麻木不仁,民心涣散的民族是无法组建强大的国家的,如果不改变,将会永远被人踩在脚下。然而,中国绝大多数的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时的鲁镇,完全落在了寂静与黑暗之中。
然而,那暗夜却想在明天,仍在寂静里奔波。当一个国家国将不国之时,总会有那么一些人挺身而出。他们没有受到当时人们的支持,他们进行的革命被当时的政府镇压。他们想让中国换上一副新天地,想把这暗夜作为黎明到来之前最后的黑暗,亦想唤醒当时愚昧而又麻木的人民。他们在黑暗笼罩下的中国不停地奔波,试图寻找救国救民之良策。即使一次次失败,一次次的受挫也未曾放弃。这是中国最早觉醒的那帮人。
鲁迅先生也曾借古讽今,《奔月》改编自《嫦娥奔月》,虽都是写后羿射日之后的情形,而蕴含的东西却十分不同。原著《嫦娥奔月》写的后羿是一个受人景仰的大英雄,嫦娥也是因为保护丹药才将其吞下。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后羿射日之后境况每日愈下,他当年为了拯救人们所做的丰功伟绩似乎在一夜之间被人忘光。因为箭法高超,射光了周围所有动物,使每天的饱餐都成了问题。人们在后羿射日、救他们于水火之时对后羿无比尊敬,而后把他的恩情忘得一干二净,表现了人们的忘恩负义。人们都说夫妻要同甘共苦,而嫦娥却是个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女子。她因无法忍受和后羿在一起所过的贫困日子而吞吃了后羿的仙丹,舍后羿而去,而后羿却对她念念不忘。表现了当时人性的淡漠,只能“同富贵”,却无法做到“共患难”。看似批判当时的那群人忘了后羿的恩情,实际上却是在说一批批的革命者们为了改变祖国的现状而努力奋斗,而中国人民却以旁观的角度冷漠的看着他们死去。
鲁迅先生被后人称为“民族魂”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他以自己的信仰为笔,写下了一篇又一篇的文章,试图唤醒那些行尸走肉般的中国人。
是的,我们如今看到的鲁迅先生是伟大的,但仅此而已吗?你看到了“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但却没有看到那时鲁迅先生内心的孤独;你看到了他语言的凝重,故事的曲折,却没有想到他真正所做的是为了谁;你看到了如今的人们对他的评价颇高,却没有明白他想要的不是功成名就,而是想改造中国,让中国人都站起来,团结在一起。
鲁迅先生并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复杂、深奥,他所做的这些仅因为他是一个中国人,他想自己的国家富强起来,不想自己的同胞永远被别人踩在脚下。细读了鲁迅先生的文章,发现他的每一篇文章都有着别样的深意。现如今,鲁迅先生早已辞世多年,而他的作品,他的精神,还在以各种不同方式影响着我们,影响着中国,影响着世界。他是中国当之无愧的民族之魂!
故乡鲁迅读后感300字
导语:鲁迅,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鲁迅《故乡》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故乡》读后感【1】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 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 年前的迅哥儿到20 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 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 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故乡》读后感【2】
故乡对于我来说是实实在在的,那里有我的父母、姐妹,有我的童年、少年,有母亲在日落黄昏时,站在家门口呼儿回家吃饭的声音,有我站在石崖上大声呼叫萦绕不息的回声离开它,是因为我想走出那块黄土地;想念它,是因为这块土地上留下了我的一段生命。这一段生命,是以十余年的汗水为代价养育的。无冬无夏,无春无秋,拼死扒活地劳动,就是为了能走出这片土地。是故乡的土地让我知道了生活的艰辛。时至今天,我一直都认为在中国,最敬业的人应该就是像我的父母一样,在黄土地上刨食的农民。他们用那百十斤的躯体里蕴藏的力量,靠一方黄土,一生辛勤地养育儿女,他们对土地既恨又爱。恨它消耗尽了他们的生命,爱它给予了他们的生命。他们的一生是和土地联在一起的,他们知道啥土质适合种啥庄稼,啥庄稼啥时种,啥庄稼啥时浇灌、拔草、间苗、施肥、收获。土地养育了他们的生命,他们最终也把生命返归给脚下的那片土地。
我看到过一些老人,一生都在一块土地上耕种的八十多岁的老农,在离开那片土地时寂寞的心理。他们离开故土后,在城市的水泥、汽车、格子房中,迅速老去时的情景。在他们走完人生的最后一刻,用一种无可奈何的眼神,注释了他们对故土的无限思念。所谓的人挪活,这都是对年轻生命而言的。当一个人从幼年到暮年都在一块土地上生活的时候,他的根叶枝脉就全都长在了这块土地上,离开了这块土地,他咋能再幸福。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 思故乡。对故土的思念之情,被中华文化数千年来酿制成一杯浓烈的美酒,再有酒量的人喝了它都会沉醉其中。今春回故乡,突然发现我所熟悉的那些老人们都不在了,而记忆中的那些健壮的叔叔婶婶们也都显出了老态。见了我,他们都很惊讶。有的说,我过来时你妈妈还没生你呢。有的说,我回门那天你还穿着开裆裤呢。而和我同龄的人已是胡子花白,儿女成家了。故乡已没有在世的亲人,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也一个都不认识。实实在在的只有脚下的那片黄土地。踉踉跄跄地走在上面,东瞅瞅西看看,一脸心满意足的神情,似乎还能感觉到脚下土地上儿时赤脚留下的余温;还能从几棵老树上,看到当年掏鸟窝时留下的身影。一群放学的孩子突然围住我,问:老爷爷你找谁啊?这时,我的泪水瞬间顺着满脸皱纹唰唰流下,才知道一千年前那个叫贺知章的诗人,写的少小离家老大归的 诗,现在是多么地确切。这泪水是对故土至深的爱恋,是对过去一段生命的最后回顾,是我一生解也解不开的情结。
故土,不仅是生命之源,也是灵魂扎根的地方,肉体可以消失,而灵魂是不能无根的啊,故土,我与生俱有的根,一辈子也拔不出来!
《故乡》读后感【3】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名作,鲁迅,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在鲁迅的眼里闰土是一个小英雄,那段时间也是最快乐的。可是二十年后,心目中的小英雄变成了木讷的木头人,称呼也由迅哥变成了老爷,那种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不禁让人平添几分悲凉,。
那个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也因世事的变迁成为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尖酸刻薄的圆规女人,令我极其厌烦,却又悲哀。
为了唤醒当时的中国人,鲁迅义无反顾的拿起笔杆,用笔来揭露社会的黑暗,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期望国人的苏醒,振我中华雄威!
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很多人都把这句话作为了座右铭,由此可见,鲁迅的精神在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优秀中华儿女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