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名著读后感围城
发布时间:2025-10-16 来源:互联网
中外名著读后感围城13篇。
《围城》无疑是13篇杰出小说之一,读完一遍往往无法深入理解其意义,需多次品味。小编整理了“中外名著读后感围城”,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参考,助力更好的理解这部经典。感谢大家的阅读与支持!
❂ 中外名著读后感围城 ❂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其实对爱情也罢,理想也罢,我们的追求是永不停歇的,但无意义的追求只会得来虚无缥缈的结果,我们要认清它的意义,珍惜人生的过程。
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方鸿渐,他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如围城一般的社会中,他处处碰壁,可是当他后悔了,想要冲出去时,等着他的却只有紧闭的城门。于是他选择了又重回围城,他没有选择突破自己,解开枷锁,而是继续在围城里苟且偷生。
这大概才是钱老一书的真谛吧,围城或许从来都不是一座城市,而是一个人在心里为自己所筑的`高墙铁壁。他们看不清自己的心,忘了奋斗的初心,最终陷于在追求虚幻的城中,了此一生。因而,只有看清自己的心,才能有所超越,有所突破。文中的方鸿渐却是过分得关注自己、在意自己,他是懦弱的、虚荣的,这也直接导致了他在生活中、事业上的连连受挫。为让亲人尽意,他伪造了文凭,却不想后来接连发生的事情会让他应接不暇。
不要以为方鸿渐只是旧事知识分子,试问如今的我们,谁的身上又或多或少不存在方鸿渐的影子?明星北大学历,却不识知网导致星途中陨,财富巨额的影视演员偷税漏税,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突然想到了钱老一生,成绩斐然,他的书更是流行甚广,得到一致好评,可他却从不抛头露面,更是开玩笑道“假如你吃了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认识下蛋的母鸡呢?”
听闻了许许多多的事例,才发现其实人生何尝不是一道“进城”与“出城”之间的选择题呢?未进之前和乍进之初或许还有点希冀,盼望着过上幸福的生活。但现实的围城却让他过得郁郁寡欢、勉勉强强,又可能是蝇营狗苟、小有成绩,却忘了“进城”的初心……可能我们还是太过年轻,对钱老所要表达的思想理解得还不是很透彻,毕竟现在的我们还没有完全步入社会,不需要经营家庭。或许在十年后亦或是二十年后,这本书会给我们带来与现在不一样的感觉。正视自己,也同样正视生活。永远不要因生活的处处不顺意而步入那充满悲观的泥潭。身居何位,便思虑何事。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如意的生活,自己劝慰抑或迷惑自己,永远是最无用之举。
身处围城之中,心也应是一片无边的草原、无垠的天际,永远不受禁锢,永远不忘.初心。当阳光倾泻之时,发现其实围城不围。
❂ 中外名著读后感围城 ❂
或许你我曾未经历过这样情境,但是读过之后,我们会为此震撼。
不是无力冲破,只是在尝试之前,自己就被自己说服了,那样的容易妥协,妥协给自己的懦弱。钱老的力作,方鸿渐这个弱弱的doctor方,又或那一时期与方鸿渐类似的留洋纨绔子弟。"曲传人物未吐露的心理"在人物的思想,语言,以及心理上有细致的描写。从回国到定居,从船上到陆地,从单身到结婚,从城外到城内,从想冲进城内到想逃到城外。有过偷偷的欢喜,有过懊恼的悔意,那是怎样的纠结,怎样的徘徊。是鲍小姐的诱人,是苏文纨的芳心自许,是唐晓芙的美丽可人,到最后孙柔嘉的不谙人事抑或深藏不露。故事的主人公经历了那样多,是欢是喜,是幸是悲,已经不为人所道。给我们留下的是那未把答案公布的习题,是住在城里呢,还是不顾一切冲出去呢?或许这不仅是一道习题而已,或许这是我们要用一生来解答的一道人生的题目。还是一路走,一路慢慢体会吧。
看名著的起始总会有那么点的厌倦,这就是缺乏那么点的文学素养吧。在其中会有些迷茫,但在故事里可以学到的是很多的,做人,做事,做好人,做好事,做所谓的令人景仰的'人,做所谓的令人称赞的事。不管其中掺杂的是人性的丑陋,或是处事的圆滑,又或是那一缕缕扯不清的交际线,一切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让人却步呀,这个大大的染缸,究竟会将跳进去的人染成什么颜色呢?没啥大不了,也就是我们变成我们以前不熟悉的颜色。哈,或许吧,世界不是静止的,人不是不变的,这是我相信的。在这世界,影响到我们的东西多不胜数,是距离隔离了心灵的彼此召唤,是人世的变迁沧桑了彼此的情感,是人情和事故让彼此远离,是我们在不觉之中淡去了以前童真,在人流之中丢失了以前所忠守的航标。如果不是,如果不是在留学时的随遇而安,如果不是在虚荣的驱使下从爱尔兰人手中接过那假的博士凭证,如果不是一时的兴起,如果不是轻易地随波逐流,如果不是那样的种种,又怎会是现在的种种呢?谁又真正晓得呢?依然记得那个下雨天,依然记得雨中的菩萨那样坦诚地说,无人渡,还是自渡吧。在围城之中,依旧是自助吧。
依然是那样的结语,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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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围城是很早很早以前,我以为自己已经看过了,后面才发现搞混了….
一开始不是特别能理解他们四个人的感情,后面他们几个去三闾大学的时候才慢慢有所体会,难怪说里面可以找到每个人自己的影子,因为确实就是我们身边我们自己可能说过的话做过的事生过的气,不曾想有人虽然没有这样的经历,却创造了这么贴近生活事实的小说…..
时代在变化在进步在变迁,但是男女之情好像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相通的。孙还没得到方的时候使劲的展现自己好的一面,娇羞柔弱小鸟依人,可是,当真的成为方夫人的时候呢,原形毕露,锋芒相对,唇枪舌战….各种不堪入耳的话以及女人的那种作还有小肚鸡肠都展现的淋漓尽致….所以感觉她变为了祥林嫂,并且还不自知.角色也没有转变过来,无论家长里短多小的.事都要告知姑姑或者佣人,不懂得给人台阶下,也不知道给自己男人面子,总是说特别难入耳的一些话,所以方娶了她,是她的悲哀……
其他的人,也都各有各的特色,无论怎么样,婚姻是一场修行,是一场旅行,是一场学习的过程,我们都是第一次为人妻为人君,所以彼此理解包容关爱,才可以让婚姻得以维系下去…..
不要羡慕别人,做好自己,就好了……围城既然已经进来,就应该是用尽全力让这个家更幸福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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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中的面粉商高老头为了女儿的体面和种.种奢望,他倾其所有。可临终前,穷困潦倒的高老头却连女儿的面都没有见到。
书中的高老头是作者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把自己的全部情感都放在女儿身上。大女儿仰慕贵族,他让她成了雷斯托伯爵夫人;小女儿喜欢金钱,他让她成了银行家纽沁根的太太。最初他在女儿家里受到上宾待遇,随着他的钱财日益减少,他的地位也就每况愈下,最后竟被闭门不纳。他的遭遇表现了社会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社会教育和社会风气败坏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的心灵,他在临终前才明白过来,她们爱的只是他的钱。他悲愤地喊出:“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读来令人心碎。
高老头是拜金主义的牺牲品。巴尔扎克以高老头的父爱,衬托出金钱败坏人心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他死前的长篇独白就是一份深沉有力的控诉书:“把父亲踩到脚下,国家不要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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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偶然的机会下,看到了这本《绝对小孩》。朱德庸,几年前,一本《涩女郎》红遍了海峡两岸,由此翻拍的电视剧《粉红女郎》更一时成为年轻人追逐的新宠。这次,其一反之前《双响炮》等作品的取材,将视角从婚姻、家庭,转变为身边可爱的孩子们,实在是令人眼前一亮,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奇异多彩的儿童世界。
这个世界不是绝对的,有这些小孩是绝对的。”这是《绝对小孩》的主要中心。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绝对小孩》是由的漫画家朱德庸先生创作的一部漫画作品,它用生动、天真的漫画把所有小孩在生活中的七情六欲表现得淋漓尽致,使所有大人明白“每个小孩都是智者,他们洞穿生活的本质,那就是‘快乐’。”瞧,六个古灵精怪的“绝对小孩”正向我们走来,他们就是不“正常”的小男孩“披头”、不想乖但总爱装乖的“五毛”、觉得自己并不讨厌的“讨厌”、满脑稀奇古怪念头的小女生“宝儿”、每天靠比赛生活的“比赛小子”和充满贵族品味的“贵族妞”。
我们曾经都是孩子,我们的工作环境就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孩子,对于小孩,我们是绝不陌生的。然而,随着对社会接触的逐渐深入,不经意间,我们慢慢迷失了童心。成人的思维模式悄悄改变着我们,我们在学着成熟的同时,懂得了世故;在学着婉转的同时,领悟了虚伪!最初的理想化为虚无,最初的梦想变得缥缈……
美好的童真似乎与现实的社会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于是,我们失去了自我,失去了未来的方向,也再找不到回到童年的路。看着这些“绝对”的小孩,我总会想到生活中的我们,我觉得我很像故事中“五毛”、“宝儿”、“比赛小子”、“贵族妞”的综合体:在生活中,我很想好好地疯一次,但又希望像个小淑女;我喜欢像宝儿一样瞎想,“如果我多一条腿,将会是怎样?”;我虽然没有“比赛小子”一样逼他玩命比赛的父母,却还是有蛮大的学习压力;我在家里也喜欢当一回贵族妞,感受一下贵族的生活……有时我也会想,果世界上没有了小孩,那将是一幅多么死气沉沉的景象!
只有小孩有免于现实的权利、只有小孩的世界充满想象、因为他们用心看,而大人用眼睛不会用心却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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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乞丐王子》这本书后,我非常伤心,虽然长相相近,年纪也相同,但是两个少年却是出生在不同的环境里。一个出生在贫穷而不幸家庭的汤姆,另一个则是在大家祝福之下出生的王子。某一天,两个人的命运互相交换,王子本来认为所有的人向他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根本无法想象贫穷人家的生活有多痛苦,他甚至羡慕汤姆能自由自在地在外面游玩。而汤姆则生长在贫穷又暴力的家庭,爱喝酒又会打人的爸爸,还会逼他去偷东西。
这两人的命运如果交换了(就是王子变乞丐,乞丐变王子),会怎么样?
先从王子是乞丐说起:王子出去城堡后,依然觉得自己很尊贵,受不惯别人的不服从,更受不得汤姆的爸爸的打骂,除非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变低了,是要服从别人的使唤,就算是乞讨也不能觉得很不好意思的才行,不然会怎样……我不说您也知道。
再说说乞丐变王子:一向做事莽莽撞撞,做事不雅观的乞丐来到宫廷会怎样呢?吃饭时狼吞虎咽,而不是细嚼慢咽,糗大了。诚实,承认自己不是王子,却没人相信……宫廷里的上一代,王子做继承人,快要死了的,靠他拉丁语,汤姆会拉丁语的,所以能流利对答。你要装不会一种技能很简单,但你要在短时间内学会是不可能的。本来汤姆想用这个“误区”来证明自己不是王子,谁知他说,一个穷人怎么可能会拉丁语?又遭到质疑。
这本书影响了很多人,主要是懂得换位思考,把两种极端的,差距不是很大的两者交换环境,所作出的什么事,什么举动。这本书,的确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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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因飞机故障,与小王子邂逅在撒哈拉沙漠。于是,他们开始讲述一段神奇而又渺远的故事。
小王子来自B612星球,据说这是个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星球,只要将椅子转一转便可以看见落日。他拥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尽管他与玫瑰花彼此相爱,却又彼此不解。也因此小王子开始了他漫长的旅途,他走访了一些星球,遇见了徒有其名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自相矛盾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实业家,兢兢业业的点灯人,还有地理学家。然而这些大人们对他来说都是十分奇怪的,他们与生活、事业、金钱、名利紧紧纠缠,或许成长带给人类的就是这些变化。即使我们现在还是个孩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终会成为与国王,爱虚荣者,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地理学家类似的人,因为我们就像是飞行员一样生活在这个被大人欺骗的环境里。
或许大人与小孩的区别就在这里,小孩因思想简单,没有缠绕不清的头绪而将生活看得十分透彻。大人呢,他们自以为是的阅历丰富,将事情无限度地扩大,到头来不过是庸人自扰。这大概不是他们的错,因为这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许多无可奈何的事情。
值得一说的是飞行员与小王子两个人的友谊。当小王子看见飞行员孩童时代画的作品时,他清楚明了地说出了这幅画的含义。在小王子临死前送给飞行员漫天微笑的星星,以及飞行员一句句“我不离开你”“我不离开你”。这个故事着实是感人的,又或许是两个人心灵深处的交谈。安妮在文章中写道过:不知道人的一生,会有几次的可能性,对另一个人敞开心扉。我确实是向往着这样的感情,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着另一个自己。
小王子原本以为他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细心照顾她,为她浇水为她盖上罩子。可是他困顿了,因为在地球上遇见了几千朵与他的玫瑰花一模一样的玫瑰花。然而在他失望之际,狐狸告诉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比如说我父亲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冷血,似乎他对于渴望的追求远远地超出了亲情友情爱情。可是我还是相信着,事实并非如此,他一直是以一种默默的方式为这个家营造着更多的幸福,尽管这个方式并不讨人喜爱。确实的,有些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比如说爱。
小王子终是死了的,可是飞行员觉得他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玫瑰花了。我猜想,他或许真的看见了漫天微笑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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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读《红楼梦》,当你读了许多回时,你的体会是与刚开始读的时候不同的。”当时我还是半信半疑,但以后,我便体会到了这种奇特之处。
在这些内容中,令我难忘的,便是在第七回中描写的冷香丸了……
这段内容始于周瑞家的人来向王夫人禀报刘姥姥走了这个消息,恰好王夫人与薛姨妈在谈话,便也和薛宝钗聊起来。
刚开始她们只是聊聊家常,但不知怎么地就带出了冷香丸这个话题。
宝钗天生带有一股热毒,请了许多名医也治不好。宝钗家可是皇商,专为朝廷采办,财大势大,照理说碰到个疑难杂症也不难治愈,唯独宝钗的病无从下手,直到一个和尚给了一个秘方——冷香丸。
构成冷香丸的几味药十分奇特,并且配成的概率极小,这几味药是春天的白牡丹、夏天的白荷花、秋天的白芙蓉、冬天的白梅花的花蕊各十二两,在来年春分晒干、研好,再要雨水这日的雨、白露这日的露、霜降这日的霜、小雪这日的雪各十二钱,调匀、和着之前研的药,加些甜的,丸成龙眼大的丸子,发病时用十二分的黄柏煎汤服下。
在这初看时只觉得可笑而繁杂的方子里,其实有很深的内容。
先看那几种花,其中的共同点显著——都是白色的。读过红楼梦的朋友都知道,白色的代表人物是林黛玉,她多愁善感,追求精神上的高度,而薛宝钗虽然进贾府的时间比林黛玉晚,却是金陵十二钗中惹人喜爱的,用白色来压那热情的红色,再合适不过了。后面的几种水也是如此,由于在中医中,水是寒性的,用“寒”也能压住“热”。
但为什么花蕊要在来年春分这日晒干呢?因为这时冬天刚过,天不是太冷也不太热,处于一种平衡状态。也的确,这味药是让人的身体保持平衡,不要过阴或过阳,作者曹雪芹一直信奉着这种中医的理念。
按照这个理念,为何又要用黄柏煎汤呢?黄柏是一种极苦之药,宝钗平日都十分快乐,为何用黄柏的原因也就显而易见了。
在红楼梦中,像这样的字句还有很多,只有细心挖掘,从字里行间才能体味出作者写作的理念。
《红楼梦》这部千年难遇的奇书,不愧为四大名著之一,值得大家细细品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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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在品味先秦的诗经和楚辞、汉代的词赋、六朝的骈文、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明清时代的小说这些纯艺术的上乘佳作时,当我们在欣赏仰韶的彩陶、良渚的玉器、殷商的青铜、汉代的石像、唐代的三彩、宋代的泥塑、元代的青花、明代的园林、清代的宫殿这些泛艺术的工艺精品时,我们不禁会感叹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其实文化本身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因此,文化既具有地域特征和民族特征,又具有时代特征。在历史性意义上,中国文化既包括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也包括中国文化传统发生剧烈演变的近代文化与现代文化。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中国历代存在过的种种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文化实体和文化意识。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儒家思想一直在官方意识形态领域占据着正统地位,对中国文化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可以说,儒学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主流。
就在儒家领导下,两千多年间,中国养成一种社会风尚,或民族精神。这种精神,分析言之,有两点:一为向上之心强,一为相与之情厚。向上心,即不甘于错误的心,即是非之心,好善服善的心,要求公平合理的心,拥护正义的心,知耻要强的心……总之,于人生利害得失之外,更有向上一念者是;我们总称之曰“人生向上”。从之则坦然泰然,怡然自得而殊不见其所得;违之则歉恨不安,仿佛若有所失而不见其所失。而一个人的生命,不只一个人而已,即情谊关系,亦即其相互间的一种义务关系。中
国自古就有“以孝治天下”之说,比国君为大宗子,称地方官为父母,视一国如一大家庭。但知有君臣、官民相互间之义务,而不认识国民与国家之团体关系——这是社会给予政治的影响和变化。一般来说,文化传统,即民族精神,是一种惰性力量。它制约着人们的思维方法,支配着人们的行为习俗,控制着人们的情感抒发,左右着人们的审美兴趣,规定着人们的价值取向,悬臵着人们的灵魂归宿。但也正因为如此,文化传统便成了一种无声的指令,凝聚的力量,集团的象征。这也是人类历的四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国文化作为文化主体保留至今的原因。以传统文化为立国之基的中国在世界上存在了长达五千年,对比在历强盛一千多年的罗马帝国,早已不复存在。从中国以往历史证之其文化上同化他人之力为强大。由其伟大的同化力,故能吸收若干邻邦外族,而融成后来之广大中华民族。
中国文化因外来文化之影响而起变化,以致根本动摇,皆只是近一百余年之事而已。我们现在放眼去看,几乎世界上完全是西方化的世界!中国自从明朝徐光启翻译《几何原本》,李之藻翻译《谈天》,西方化才输到中国来。自此,中国便渐渐开始学习西方。可是,这时候全然没有留意西洋这些东西并非凭空来的,却有它们的来源。他们全然没有留意此点,以为西洋那些东西好象一个瓜,我们仅将瓜蔓截断,就可以搬过来!如此的轻轻一改变,不但这些东西搬不过来,并且使中国旧有的文化步骤也全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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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囊,皮之为质,囊之为形,藏污纳垢,谓之臭皮囊也。语出佛家典籍《四十二章经》:“天神献玉女于佛,欲以试佛意、观佛道。佛言:革囊众*,尔来何为!以可诳俗,难动六通。去,吾不用尔。”以之喻世俗之身。以佛家观之,身体乃易朽之形式,而寓居其中的灵魂方为不朽之本质。
在看到这本书的封面和名称就已经被深深地吸引,在生活和工作中,我或者你又何尝不是一副皮囊展示在众人面前?在很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每个人都隐藏着自己的或虚伪,或懦弱,或阴险等不宜示人的心,当然还有一些人,他们也会伪装自己真诚,善良,博爱的心,以某种凶狠的皮囊示人。本来的存在不好吗?为什么好的坏的都需要伪装,都需要皮囊的包裹呢?这个问题,可能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无论你的答案是什么,但是有一句话却值得我们深思:了却平生青云志,空留一副臭皮囊。
每一篇文字很有画面感,有点入戏了,甚至觉得其所描写的老父亲,两个阿小,文展,厚朴都和我有过对话一般。文章中很多画面与我本身的生活有着很多类似性,李大人的提问,不仅仅是在问作者,同样也让我内心发声,我想未必是我,还有你吧!是啊,要怎么生活,怎么去享受生活?你,满意且安于现状了吗?庆幸,我努力在做想要做且喜欢的事,足矣。
为什么会觉得皮囊这本书很好呢?因为我总觉得人的灵魂和人的身体是分开的。有些人灵魂与身体,不一致。而我就是其中之一。以前自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现在我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
为什么觉着《皮囊》这本书很好,也许是因为作者有着像史铁生一样心理经历,在心灵上有着难以愈合的伤,而他们又都在写着我内心的挣扎,我内心的厮杀。看到爷爷躺在病床上,嘴里插上氧气管,我才从心里意识到他们真的将会离开我。而以前,爷爷奶奶,你们知道吗?我永远都以为你们年轻,永远都觉着你们是年轻时候的样子,直到现在,我都是没有办法接受你们老的样子,我想你们永远都会在,我可以在外面闯,然后你们可以用我挣的钱,过着舒适的生活。难道我错了吗?我是不是应该在你们的身边,然后可以时刻照顾到你们。可是心里默默的痛,那种莫名的惶恐始终在。我的家,那个像家的孩子好像又在我的梦里,梦里又出现奇妙的大自然淹即将消亡,而只有我孤独地存活着,寻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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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看了一本书十分趣味,它的名字叫《西游记》。
这本书很棒,讲的是唐僧带着他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去取经,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他们中间孙悟空十分机灵,猪八戒如吃懒睡,沙僧,唐僧善良,
我看了这本书觉得:以扣应当像机灵的孙悟空学习,不该像懒惰的猪八戒学习,做事情不能退缩,要坚持下来,不怕困难,这样才能取得胜利。
记得有一次,我做题的时候遇到了一道难题。左思右想,就是想不出答案,我想不做了,可之后一想,应当像唐僧取经一样,仅有坚持下来才能胜利,然后我慢慢地查资料,动脑筋才想出了答案,心里真高兴啊!
同学们,以后我们做事情必须要有唐僧取经的精神,就必须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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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邂逅,翻开了《红楼梦》,于是我认识了她——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普天之下,又有谁有这资格呢从那以后,黛玉姐姐的影子就荡漾在我心里,来来回回,隐约中似乎听到她娇弱的喘息,脑海里是她伤感的容颜,带着一分憔悴却万分迷人。她落泪,因为仅有放纵的哭过后才会更舒展,笑容才会更加绽放。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甚至“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境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理解,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仅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我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我慢慢地清醒过来。记得她的《葬花词》:“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的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杯具。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感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可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当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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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明白《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明白有这么一本书,明白中国文学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样记得了。
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此刻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向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此刻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情绪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
我一向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可是不知怎样,也不知为什么,之后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
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好处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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