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协议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5-05-16 来源:互联网
土地协议申请书(推荐十七篇)。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1
申 请 人:吉水县八都镇住歧村委会住歧自然村
法定代表人:陈志华 住歧自然村村长
被申请人:峡江县福民乡方家村委会张公石村小组
法定代表人:肖群根 张公石村组长
申请事项: 1、依法确认现争议土地属原吉安地区行署吉行发(20xx)50号《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的裁决》划分山林权属范围之外的非林地。
2、依法将现争议土地确认为申请人所有。
事实和理由
由于国家重点工程峡江水利枢纽建设项目征占用土地,被申请人峡江县福民乡张公石村见利忘义,在峡江县政府又一次非法操纵下,趁机挑起与申请人相邻赣江塔下至滑泥坑土地争议(本不存在纠纷)。
现争议的土地位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峡江县福民乡张公石村曾经争议“界牌岭”山场西侧,毗邻赣江,呈条带状。东以申请人住歧村走峡江路为界,南宝塔南侧原争议山林裁决界下的土地为界,西以河为界,北“界牌岭”凉亭西面河边土地至滑泥坑东、北(凉亭右边)面两坑坑心底田为界 (具体见附图) 。争议的土地应属非林地,并为申请人所有,其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由于原行署吉行发(20xx)50号文件错误裁决,使原本属于申请人所有的“界牌岭”山林与现争议的土地割裂
20xx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曾发生“界牌岭”山林权属纠纷,原吉安地区行署吉行发(20xx)50号《裁决》错误划归被申请人所有的“界牌岭”山林,自清朝以来至20xx年行署裁决前,一直为申请人所有和经营管理,申请人族谱《双亭记》有解放前申请人与峡江山地权属分界地的详细记载,其分界就是山林争议时被峡江捣毁的凉亭界碑山场。解放后土地改革,现争议的土地与错误裁决给被申请人的“界牌岭”山林,除部分旱地申请人登载了土地证外,其权属归一整体登载在申请人持有的0225号土地证“后背山”, “后背山”四址业已将现争议土地旱地包含在内。由于峡江县政府幕后非法操纵其凤凰山林场、原福民乡方家大队盆形得村,以林场为经济后盾,以盆形得村移花接木所谓证据,挑起被申请人出面争执权属原本属于申请人所有的“界牌岭”山林。原地区山纠调处工作组以不当认定的事实理由,对被申请人所持证据全部采信(且包括盆形得村的所谓“海螺形”土地证,其真伪暂不论),而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全盘否定,尤其是对申请人提供的最有力证据第0225号土地证未予采信,对该证所登载的四址范围作出了自相矛盾的错误认定,单方采信了被申请人与盆形得村证据(原裁决只列了被申请人张公石,而未将第三人盆形得村列入),错将“界牌岭”山林权属全部划为被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将保留再次向省、市两级政府申诉纠错权利),以致将本为一个整体“界牌岭”山林与现争议土地割裂,所幸原办案人员还存一些良知,未敢将申请人立业以来一直经管的现争议土地当作林地划给被申请人。
二、现争议土地属不在吉行发(20xx)50号裁决山林权属范围的非林地
㈠现争议土地不在(20xx)50号《裁决》山林权属范围
20xx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发生“界牌岭”山林权属纠纷,经原吉安地区行政公署组织山纠调处工作组调查协商,双方未能就调解解决“界牌岭”山林权属达成一致。20xx年3月25日原吉安地区行政公署根据该工作组提交的《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的调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作出了《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的裁决》(吉行发(20xx)50号,以下简称《裁决》),该裁决书内容只涉及到争议的界牌岭林地,并未涉及界牌岭山脚西侧的水田、旱地、果园权属,因此,现争议土地不在该《裁决》划定山林权属范围。该事实有三点理由支持,第一、该《裁决》权属划分文字表述未涉及水田、旱地、果园等土地权属划分;第二、该《裁决》没有附权属划分地形图或示意图作相关附(佐)证;第三、原吉安地区行署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20xx年6月14日印发《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裁决后的补充通知》(吉地山纠办[20xx]12号)第4点“界牌岭塔下和滑泥坑以及凉亭右边的水田和旱土,登了土地证的,谁登归谁有,现在谁耕种,应归谁管理,不得争议”,从其内容所载地物标下的土地清楚表明,吉行发(20xx)50号《裁决》未涉及现争议土地的权属划分,相反,该《补充通知》第4点表述,强力佐证了现争议土地性质为“水田和旱土”。
㈡现争议土地为非林地
1、经查验市山调办归档保存的《裁决》案宗,所依据的被申请人峡江县张公石村土地证字第403号、盆形得村第404号两份土地证抄件(其真伪及当时裁决时对该两份证的采信与认定是否正确暂不论),其中第403号土地证山名为界牌岭,其所载西向界址“靠荒田”,第404号土地证山名为海螺形,其所载西向界址也是“靠荒田”,根据对裁决争议山场的勘界,其西址靠向的“荒田”正是现争议的土地,有力地证实了被申请人峡江张公石、盆形得村土地证载西界“靠荒田”而非“靠河”,这更清楚表明现争议地为非林地无疑。如果现争议的土地属于林地,那么吉行发(20xx)50号《裁决》更是错误裁决,如果是错误裁决,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法律程序重新纠正错误。
2、查核江西省测绘局20xx年4月调绘的比例尺为1:1万(注意:是测修在前、调绘制图在后),图幅号“蒋沙G-50-15-(27)”地形图,现争议的土地在该地形图上准确无误地标明了地物标为申请人住歧果园,其标注的地物标既有果园房屋,还标注有“梨”、“砖(窑)”字样,地类界也非常明显。此图所示可以佐证申请人住歧村经营果园(旱地)和建有房屋之事实。
三、现争议的土地应为申请人所有
㈠申请人所持土地权属依据
1、原《裁决》归档的申请人第0225号土地证四址范围将塔下至滑泥坑赣江边旱地包含,由于原《裁决》未予认定该证据,使该权属证现处尴尬境地,不能保护申请人对现争议土地合法权益,敬请明察,仅限本案的土地争议而不涉原山林争议采信该证。
2、申请人塔下旱地拥有《江西省吉水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字第0126、0216号),证实争议地的权属为申请人所有。
3、原吉安地区山纠办《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裁决后的补充通知》(吉地山纠办(20xx)12号)文件第4点规定:“界牌岭下和滑泥坑以及凉亭右边的水田和旱地,登了土地证的,谁登归谁所有,现在谁耕种,应归谁管理,不得争议。”该条充分说明争议地的地类为“水田和旱地”,并且当时未就争议地进行调处,而争议地申请人已颁了土地证又进行了长期经营管理,也就是说,当时《裁决》未将“水田、旱地”当作山林裁决,因而认定了现争议地权属归申请人所有。
4、20xx年《吉水县人民政府和峡江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地形图[图幅号:蒋沙G-50-15-(27)]地物标显示该争议地属种有果树旱土,并且在争议地房屋(住歧村上世纪70年代建)地物标处注明“住岐果园”四字,说明省测绘局测绘人员在20xx年之前就已实地勘察了解到该块旱地栽有果树,且果树为申请人栽种经营,可书证图纸充分佐证了争议土地为申请人住歧村所有。
㈡申请人对争议土地经营管理的事实依据
土地改革时期,该土地以旱土荒田为主,由申请人所有管业,凉亭的东面滑(挖)泥坑、及北面(凉亭右边)水田,也一直由申请人耕种管业。20xx年建集体林场,在现争议的土地大部分旱地栽种了柑橘和梨树,并建有林场管护房屋。农业生产责任制后,申请人先后将滑(挖)泥坑范围的水田、塔下至凉亭的旱地、果园承包给本村人和外地人经营管理,承包人还在滑泥坑先后搭有两处茅棚(地形图标有此地物标),其中还发生承包人(为刘江保)在茅棚死亡事实存在。20xx年由于果园经营管理不善以致果树衰败,申请人将争议的土地承包给本村陈树华退耕造湿地松至今(但滑泥坑口所栽树苗还遭被申请人拔除过),现所造湿地松林长势良好。主要经管事实有:
1、20xx年申请人村民曹汉斌在滑泥坑开垦耕作。
2、20xx年水田乡沙上村村民郭菊芳在塔下、界牌岭耕作水旱地,并建有茅棚在界牌岭滑泥坑。
3、20xx年至20xx年我县农民刘江保、刘毛女父女来塔下、界牌岭滑泥坑耕作,还建了茅棚。耕作地点为现被申请人张公石村制造种晚稻假象处,之后申请人村民陈江仔耕作至20xx年才荒芜。
4、20xx年申请人住歧村五小组在界牌岭凉亭山脚下靠江边建有砖厂(收款存根可证实该事实,且原地区山纠办《补充通知》第5点已明确)。
5、20xx年申请人住歧村四小组在塔下建有砖窑,由浙江人屠新生承包烧窑(收款凭单和收款存根可证实该事实)。
6、20xx年住歧村委会把塔下旱地收归集体栽果树,砖窑租金也收归村委会收取(收款凭单和收款存根可证实该事实)。
7、20xx年至20xx年申请人村民陈忠元、陈丁根、陈吝老、陈秋仔承包果树园。
8、20xx年我县八都村民黄九仔耕作水田,每年交租谷300斤。
9、20xx年至20xx年浙江屠新生、元茂虎承包果树园旱地(收款存根可证实该事实)。
10、20xx年至20xx年申请人村民陈将仔、陈真根承包滑泥坑水田(合同可证实该事实)。
11、20xx年至20xx年我县水田乡西流村村名黄火根承包塔下水旱地及果树。
12、20xx年至20xx年住歧村村委会派村民陈青根到塔下房子居住,管理并承包塔下、界牌岭、滑泥坑水田、旱地。承包期间,陈青根在房子西边开挖了鱼塘,并在鱼塘养鱼、养鸭。
13、20xx年住歧村委会把塔下、界牌岭、滑泥坑承包给陈树华造林(合同可证实该事实)。
综上所述,根据原吉安行署吉行发(20xx)50号《裁决》及所附根据和吉地山纠办[20xx]12号《补充通知》的内容表述,结合申请人权属证据及经营事实依据,依照国土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20xx]国土[籍]字第26号)第十九条“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以及第二十条第一款“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之规定,被申请人峡江县福民乡张公石村无端挑起的土地争议是既无道理又无法律依据的,敬请吉安市人民政府依法将现争议土地裁决为申请人所有。
此致
吉安市人民政府
签名:好工具范文网.com
日期:年 月 日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书当事人双方:收回人:______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被收回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书。
第二条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所赋予的职能实施本协议书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工作。
第二章收回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第三条根据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申请书》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甲方同意收回乙方位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见附件一宗地图)。
第四条乙方以【划拨】【出让】方式取得本合同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现状用途为,《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该证书项下宗地的【全部】【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合同项下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面积为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实测面积为准,以下简称收回地块)。
第五条收回地块内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状况见《收回地块现状清单》(见附件二)。
第三章乙方对收回地块现状的陈述及土地权利瑕疵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对收回地块现状的陈述及土地权利瑕疵的承诺的有效期限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并办结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和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之日止。
第七条乙方对收回地块现状的陈述:
(一)乙方以【划拨】【出让】方式合法拥有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收回地块上房屋所有权,该使用权和所有权均以权属登记为准;
(二)乙方合法拥有收回地块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该所有权的资产状况以最近连续三年的会计年报及审计事务所《审计报告》中的结论为依据;
(三)乙方对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拥有独占、排他的权利;
(四)乙方对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没有设置抵押、租赁的他项权利(若存在抵押、租赁,需在本协议书第八条中注明);
(五)乙方未以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作为股权或出资额,与任何第三人发生合资、合作、联合、联营等资产运作的投资行为;
(六)截止本协议书生效之日之前,乙方在收回地块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未被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第八条乙方对土地权利瑕疵的承诺:
(一)收回地块现有瑕疵及处理办法:
1、住户:收回地块内现有户住户,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90日内,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负责补偿安置、动迁腾退全部住户,并提供住户清退完毕的书面凭证;
2、租赁:收回地块内现有户【经营租赁户】【租户】,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90日内,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负责收回地块内的拆迁补偿安置、动迁腾退全部租赁户,并提供租赁户清退完毕的书面凭证;
4、人防:收回地块内现有人防设施平方米(以人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面积为准),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按人防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收回地块内的人防设施进行报停报拆(或依相关规定处理),并向甲方提交报停报拆手续办结的全部有效证明文件;
5、其他瑕疵及处理办法:
(二)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并办结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和房屋权属注销登记之日止,若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被任何第三人主张占有或非法侵占,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应负责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收回地块交付期限截止之前,将所涉土地权利瑕疵予以全部消除;
(三)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并办结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和房屋权属注销登记之日止,若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被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应负责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收回地块交付期限截止之前,将所涉土地权利瑕疵予以全部消除。
第四章收回补偿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九条根据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收回地块的收回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亩,收回补偿费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收回地块实测面积有变化的,按实测面积核准收回补偿费总额。
第十一条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法规、规章应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和缴纳的各种规费和税费,由各方自行依法承担和缴纳。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下列全部事项的完成为甲方付款完毕的前提条件: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5日内将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有关的权属证明文件的原件以及申请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权属证明及资料交付甲方。
具体资料如下(未在下列表述中明确说明为复印件的,均应提供原件):
1、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收回地块内所有房屋的所有权证(包括已毁损但未注销的);
3、土地交易申请书;
4、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
5、职代会或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土地收回的决议;
6、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7、事业法人登记证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1:20__地形图四张;
9、宗地图四张(加盖权属确认章);
10、土地类型属出让地块的应提供出让合同及缴纳有关税、费收据复印件、解除出让合同申请等;
11、存在抵押状况的应由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土地资产变现的证明文件;
12、人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地块内人防设施的相关材料;
13、办理土地权属注销(变更)登记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收回地块的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直至收回地块范围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
(三)乙方完成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一)、(二)、(三)项中现有瑕疵及付款前应负责处理的事项。
(四)乙方有责任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50日内完成收回地块的拆迁安置补偿腾退、渣土清运以及场地平整工作,并在房屋拆除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收回地块内的水表、电表、燃气表报停报拆,并办结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法律手续,并向甲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收回补偿费支付的方式和期限为:
(一)本协议书生效且符合本协议书第十二条第一款付款的全部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以定金方式支付第一期收回补偿费,付款金额为收回补偿费总额的10%,即人民币万元;
(二)本协议书生效且符合本协议书第十二条第二款付款的全部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收回补偿费,付款金额为收回补偿费总额的40%,即人民币万元;
(三)本协议书生效且符合本协议书第十二条全部付款条件(即乙方按照约定的土地交付条件向甲方交付收回地块并办结房屋注销登记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三期收回补偿费,付款金额为收回补偿费总额的30%,即人民币万元;
(四)自甲方占有收回地块之日起2个月内,若无任何遗留问题,在期满2个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收回补偿费尾款,付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50日内,乙方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1、完成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一)、(二)、(三)项中现有瑕疵及付款前应负责处理的事项。
2、将收回地块上所有乙方的人员及可以移动拆卸的设施、设备、物品从收回地块的建(构)筑物、其他附着物中全部腾退、搬迁完毕,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且不得为任何第三人占有。
3、向甲方交付收回地块前,除保留移交的绿化等之外,自行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拆除收回地块内所有的建(构)筑物,并完成清运渣土、平整场地,按宗地图界址点修建高2.8m、厚0.24m围墙等工作,地上房屋全部拆除后应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注销相关资料。建(构)筑物拆除的残值归乙方所有,拆除、清运渣土、平整场地、修建围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拆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侵权事件所导致的乙方自身以及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责任的,与甲方无涉,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将收回地块上所涉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设施办结报停、报拆或报迁工作,自行清结相关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提供报停、报拆或报迁工作完毕及清结所有费用的全部资料和票据凭证。
5、将收回地块上所涉房屋的建筑图纸和收回地块所涉地下管网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
6、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约定移交甲方占有的期限届满之日止,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对收回地块范围内经营性用房的租赁权利,并因此承担出租人相应的义务。
(二)协助甲方办理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手续,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三)在收回地块权利出现瑕疵时,依本协议书的约定限期予以消除;
(四)在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之前,负责收回地块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在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之前,负责收回地块上的绿化、空中高压走廊及其附属电线杆、人防设施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的责任义务
(一)按本协议书的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土地收回补偿费(含定金);
(二)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接收并占有收回地块,并与乙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三)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在乙方的协助下,办结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法律手续。
第六章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突发)事件,但是,第三人的行为不能作为不可抗力对待。
第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书协商终止本协议书;若乙方已经收取甲方支付的定金,该费用不以定金罚则处理,由乙方将定金(不计利息)返还给甲方即可;若乙方已经收取甲方支付的收回补偿费,则由乙方将其收取的收回补偿费本金返还给甲方;若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应恢复原状并再次办理变更登记,但是涉及相关规费的,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八条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的,均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若因任何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发生,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迟履行本协议书的书面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收回补偿费(含定金)。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收回补偿费(含定金),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逾期付款超过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收回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同时,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一条甲方按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收回补偿费的,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书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收回地块。
由于乙方未按时交付收回地块而致使甲方延期占有收回地块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本协议书约定的收回补偿费总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乙方延期交付收回地块超过三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收受的土地收回补偿费的其他部分。
同时,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二条守约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解除本协议书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中若甲方违约,则应返还乙方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以及乙方已交付的收回地块,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并按收回补偿费总额的10%向乙方偿付赔偿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除已支付的定金和应扣除的赔偿金以外的其他收回补偿费(即扣除约定定金和赔偿金之后的土地收回补偿费的剩余部分费用);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并退还已经收取的土地收回补偿费,同时乙方应按土地收回补偿费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向乙方返还《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以及乙方已交付的收回地块。
第二十三条因一方违约,其违约金和约定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守约方按本协议书约定解除本协议书的,若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十五条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之前,若因乙方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收回地块以及收回地块地上建筑物权利瑕疵事件发生,虽经乙方全力消除但未能全部消除时,甲方有权依据有效法律文件或乙方作为第三人应付到期合法债务的法律文件,代为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以消除收回地块权利的瑕疵,由此产生及承担的费用,甲方可向乙方追偿,并书面通知乙方后从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完毕的收回补偿费中扣除抵消,对此应当视同甲方已经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给付义务。
但是,若因消除收回地块权利瑕疵所代为乙方支付的费用超出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完毕的收回补偿费,其超出部分应由乙方另行承担。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一方如变更本协议书记载的通讯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相关责任应由未通知变更的一方承担。
另一方在履约中依据原通讯地址而进行通知的,视同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书条款内容系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和充分协商基础上达成;本协议书双方均完全、充分理解了各条款的含义,不存在任何一方将格式条款提供给对方并强制要求对方签订或限制对方确定、修改、更正的情形,任何一方均有权且已经充分行使了缔约条款的确定、选择、修改、更正等缔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书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的附件及附图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且本协议书报经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审批同意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持肆份,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留存贰份。
甲方:______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3
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村委会,住址: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农户名),住_____________
甲方为加强新农村建设,根据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村庄布点规划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议,订立如下如下协议:
一、收回使用权土地的面积及位置:
被收回土地共______亩,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省道南,东起____________,西到____________,南起____________,北到____________。详见测量示意图。
二、收回使用权补偿费及安置:
1、根据省、市和_______________政府相关政策及双方当事人协商,甲方按照_________元/亩(含收回使用权补偿费、人员安置费、青苗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
2、甲方负责给予乙方,(共两位)按照_______________元标准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三、协议签订后,乙方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随时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让出。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共同遵守双方约定,违约方按协议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五、付款方式:协议补偿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支付。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和镇农经站各执一份,每份具备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4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从神潭坝桥边途径枫树角沿小溪至驼背树下的一部分地方借给乙方开设一条宽四米的道路,(开设路宽四米的误差应控制在50%内),乙方所开设的道路甲乙双方有同等的使用权。
二、借用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由于乙方开设道路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给予甲方人民币元作为补偿。(补偿款不含税金)
三、乙方借用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不得擅自转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在借用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该土地平整及建筑物报批等有关事项有乙方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约定的借用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借用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七、在借用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5
一、写明申请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等等。
二、写明申请的请求
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申请人提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根据案件的特点,提出请求主要有;请求要表述明确、具体。可以针对对方具体行为的性质以及自己的权益受损害的程度,依法提出恰如其份的请求。
(二)事实与理由
这部分要写清楚提出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事实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申请书必须写明对方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及造成的结果,指出争议的焦点。
理由是在叙述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论证申请请求合理合法。例如,对被告侵犯起诉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案件,原告要着重论述被告实施的具体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不真实、证据不充分;或者该处罚过重,侵害了原告正当权益等。其理由应根据案件的不同而有所侧重,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必须准确,理由务必充分。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这部分内容要求原告就诉讼请求、列举的事实、阐述的理由所举之证据,应当详细、分明,以便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核对查实。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6
国土资源局领导:
本人购得___平米二手房一处,坐落在某街某巷某幢某号。现房屋产权已经过户,但土地使用证权属至今仍未变更。
由于完整产权包括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在房屋产权变更以后,必须变更土地使用权。
特持房产证和原土地关系证明,向贵局申请土地证权属变更登记,请在审核以后给以办理,万分感谢!
此上
申请人:___(家庭地址,签名并盖章,电话)
____年_月__日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7
申请人:武某,男,_____岁,汉族,工人,
住址: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三队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负责人:许某职务:书记
住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_号,电话:_______。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或变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 ]号文,即《关于对武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
主要事实及理由:
武原为水县xx乡xx村三队村民,xx年元月,根据国家关于对企业实行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寻求企业发展的政策,承包了农工商总公司下属的机械厂,出任厂长,承包期为xx年,后经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批准,依法变更了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原机械厂面积为xx平方米,xx年xx月xx日领取了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当时该厂与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线的争议,故一部分土地凭证没有申领。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县土地管理局申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时间是xx年xx月xx日。
武出任厂长后,为使企业摆脱困境,经队、村以及农工商总公司同意,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经营规模的扩大,准备新建部分厂房,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请,队上签署了同意办理的意见,而恰在此时,村上与公司因承包租金问题发生争议,不给报件盖章并骗走了土地使用证,致使建房用地手续不够完善。
有限公司为使企业正常运转,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盘活土地资产,从总体上讲是符合国家关于盘活土地资产有关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对其进行的处理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而是不顾客观实际和后果,欲将企业一棍子打死,这有悖法律关于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精神,是不适当的。具体来说,市土地管理局行政决定的不当之处主要是:
1.主体错误。市土地管理局[ ]号文的处理对象是武,而实际上武只是继宏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将自然人与法人混为一体。主体错误,处罚不能成立。
2.适用法律错误。市土地管理局处理决定第一项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该条文是针对非法转让土地,而非出租集体合法使用的建设用地。处理决定第二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发[ ]号文件的“精神”进行处罚,这不符合《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应遵循的有关规定。再者,中央号文件下发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亦下发了《关于贯彻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区两个文件通知的精神实质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实保护耕地”、“冻结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处理文件第二项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的法律依据。
处理决定第二项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一,继宏公司法人代表武与三队签订有合法的承包企业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业时当然包括企业用地;第二,《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乡(镇)村建设用地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出让,严禁买卖和荒废。生产经营停止后须将土地归还集体。”继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产经营,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应重新安排给三队使用。
3.查明事实不清
(1)房屋平米是公司所建,并不是武个人行为,而其中呈“ ”状的房子是原队上已打好的地基,属合建房屋;
(2)建房时经过了集体土地所有人村和队的同意;
(3)房屋没有办下房产证是因为与村就承包费交纳产生争执,不盖章无法申办;
(4)村将土地使用证原件骗走,导致相关手续无法申办;
(5)此案的举报人是村,导致此案查处的真正原因是村在承包费官司没打赢后(见法院裁定),随即以整人的方式将武举报给土地局,而事实上,该地块的房屋建设是经村、队同意的,但年当公司法人武收房租时,村已与该地块部分单位签订了租赁公司,收取房屋及土地租金,从而形成一个房屋或一块土地有两个租赁合同的局面,而且,村与公司争收租金;
(6)该地块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闲地块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将出租房屋的行为,按出租土地处理,显然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
4.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就公司来说,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机械厂时大部分为闲置土地,荒废多年,就连集体租金都没法上交,公司盘活土地资产,合理利用,这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7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扩、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如果我们刻意去追求一种看似合法赦质不利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形式,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 ]号文件决定让公司在日内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项中又规定“如该片土地继续出租,联营建厂,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先转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这说明该片土地是允许进行工业或建设使用的,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也批准为建设用地。市土地局不让其补办有关手续而必须先拆除后办手续再盖房子是没有合理性的。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的《通知》第四点第二段中明确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土地,必须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后,按有关规定补办用地手续”,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综上所述,综观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 ]号文件处理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理明显不当,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第1、2、5、点的规定,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撤销或予以变更市土地管理局[ ]号文件,以维护国家、集体、企业乃至个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武某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房屋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的房屋转让给乙方,该房屋登记面积共150。4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上述房屋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房屋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
二、保证此房屋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三、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贰万元,剩余款在取得房屋使用权证及相关手续后交付给乙方。
五、房屋交付时间:__年____月____日。
六、房产归属
1。在该房屋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房屋转让款---__万元,并偿付违约金---___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
七、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房屋使用证和相关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房屋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壹拾贰万元。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__年____月____日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经各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位于 的土地权属确认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
2、土地面积为 _____平方米。
3、该地的界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
4、现该地块的用途为 用地。
5、因村委会确权时登记错误,导致原本属于甲方的土地,登记到乙方、丙方名下。
6、错误登记到乙方名下的土地界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为 _____平方米。
7、错误登记到丙方名下的土地界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为 _____平方米。
二、协议内容
1、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土地因村委会确权的时候权属登记错误,导致原本属于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到乙方、丙方名下。甲方、乙方、丙方对上述内容均承认并认可。
2、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一致,该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丙方不得以确权登记为由主张对该土地行使任何权益。
3、若日后因该土地征收、征用而产生的征地赔偿等其他补偿,补偿款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丙方对该款项不享有任何权益。
4、如该土地可以进行重新确权,乙方、丙方应当配合甲方将该土地确权到甲方名下。
5、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若乙方、丙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不,甲方将按照我国的《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乙方、丙方的责任。
6、该地由甲方独立运作。
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或本人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霍家村一组界内两条荒沟的所有权为一组村民所有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松洲区夏家乡霍家村委会共有142户、740多口人。全村有五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各有自己的名称:一组霍家(村委会所在地)、二组前水泉、三组后水泉、四组敖包沟、五组房身沟。各小组之间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最远的距离有3公里,最近的也有1.5公里。每个小组都有自己的土地及边界(详见地图)。
争议的土地位于一组村民所在地的南端,有一荒沟,叫前洞沟,又名二道沟。多少年来,一组村民一直在这条沟的两侧耕种、劳作(有两块地是二组村民与一组村民互换形成)。再往南便是鸡冠山,属于另一村的边界,西北东,均属一组土地。与其它组均不搭边,历史上属于一组村民所有,一直由一组村民经营管理。
XX年春天,为防止水土流失,一组进行了治理,用推土铲将土坎推平,形成大坝,并在南侧斜坡挖了鱼鳞坑(见光盘)。
XX年在李永任一组组长期间组织一组村民投入义务工在该荒沟内栽植了树木。当年发生火灾,部分树木被烧毁。XX年又组织一组村民进行了补种,大约有杨树150余棵,现该树木仍在。(一组村民李永、赵强证实)在沟内有一组村民赵强的承包地合同书。
XX年9月末,一组村民准备进一步治理该沟和山坡时,遭到村支书吴富的阻拦,说已发包给乡干部李某了。直到这时一组村民才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村民三十多人找到书记与其理论,书记说霍家村委会就是我说了算,愿哪告就哪告。
二、主要事实
原来早在XX年12月30日,村委会就将这条荒沟以6000元的价格发包给了乡干部王清,承包期限为50年,用以偿还村委会的外债。
争议的第二块地是位于一组村民居住地村子中间的一条荒沟,该沟长约2.75公里,宽窄不一。这条沟将一组40户村民隔为南北两部分,此沟是一组村民出入的必经之地。在这条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
可在200XX年9月12日承包给了刘枝(王清之妻)50年,承包费21000元。
两份合同,村委会均未征得一组村民的同意而擅自对外发包。不但侵害了一组村民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而且也剥夺了一组村民的优先承包权。
上述事实有书证赤峰市土地管理局于1993年土地勘查时制作的《霍家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村民承包地合同书及本村其它组证人三组、四组组长李祥、郑海、本组当时的负责人王永的证言证实,与书证相互印证。
事实证明:该争议的两条荒沟属一组村民所有,村委会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擅自发包,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理由
1、从两条荒沟的历史沿革看
早在人民公社时期,该荒沟就属一组村民所有,由一组(一队)经营、管理,沟的上下沿均为一组的土地直到现在也未改变(有证人李彦、李祥、董瑞清、郑海证实)。
2、从两条荒沟的历史形成看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两条沟很窄,也不象现在这么深,是从山体往下形成的一条小沟,沟的上下沿均是一组的承包地。
近二十多年来,随着植被破坏的加剧,水土流失逾发严重,现在这两条沟,沟体深10—15米、最宽的地方有30多米、最窄的也有8米多。这么宽、这么深的沟不是一次洪水形成的。由于历年来洪水塌帮,一组村民的承包地逐渐减少,而沟却不断加宽。于是一组村民想出了一个办法:在沟内拦截大坝,使沟内的土地淤积,覆盖沙层后,再种植树林或庄稼。(有一组村民霍强和现场照片证实)。
显而易见,这两条沟是以牺牲一组村民的承包地为代价而形成的。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土地是不动产,不能因为地形、地貌的改变,而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3、从两条荒沟的地理位置看第一条沟(前洞沟)位于一组村南,距离鸡冠山也就是另一村的边界还差六、七里路,沟延伸的北端、南端、西端均为一组的耕地或退耕还林地,与其它组的土地不搭边,没有任何权属争议。
第二条荒沟横穿一组村子中间,南侧、北侧均为村民的居住房屋,在荒沟向西延伸处沟的两岸,均为一组的土地,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的大坝(有一组村民霍富的合同书及光盘证实)。这条沟是一组村民的出入村子必经之路,也是出入耕地劳作的必由之路。
上述两条荒沟内均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亦有合同书为证。
假如在甲村所有的土地内由于地震形成一道宽窄不一的深沟,难道这条沟就成了乙村的了吗?村委会主张为其所有,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以下几个:一为国家所有,二为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又分为乡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所有、小组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另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二款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还有我国十月一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都对发包的主体进行了界定。如果以村委会的名义发包的,一是程序要合法,二是不得改变村内土地所有权性质。而被申请人在行使职权时,无视一组村民利益,无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承包等重大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规定,而是暗箱操作,擅自发包,非法获取不当利益。其行为严重地侵害了申请人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综上,恳请行政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将争议的两条荒沟确认为一组村民所有。
年XX月XX日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11
xx市国土资源局:
兹有(单位名称)(填写土地证上的使用权人)于x年xx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了位于安宁市(土地证上的座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安国用()第号,土地面积(土地证上的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用途(土地证上的用途),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x年xx月xx日。
我单位拟将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x单位或个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已签订了转让协议。现向你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手续,请给予审批和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转让方)(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权人)
(受让方)x单位或个人
x年xx月xx日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12
税务所:
xx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引入光谷,于20xx年7月29日成立,地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营业执照号码:;税务登记证号码:;经营范围:
房产,主要为,但公司至今未开展业务,没有营业收入,而公司每年接受应往届人才,社会缓解就业压力尽微薄之力。目前,公司现有员工x,其中博士x、硕士研究生x、本科生及大专生x。
公司成立x来,一直按时缴纳各种税赋,但近两年在生产经营方面形势很不乐观,竞争压力大,在手项目“少”“小”,盈利能力低。从公司范围内看近年承接项目较少,每月还需偿还银行贷款,收入勉强能维持公司的各项开支,而公司20xx年度年末资产总额x,年末负债总额x,未分配利润x。全年实现营业收入x,利润总额x,售局面困难。
由于上述原因,目前公司确实面临困境,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帮助我公司渡过难关,得到持续发展,现向贵局申请减免我公司x度的房产税及城镇房屋土地使用税。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13
广平县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广平县城区集中供暖建设用地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广平县鸿运热力有限公司创立于20xx年12月,是一家利用地热能实现城镇建筑群集中供暖的专业化队伍,同时为客户提供地热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项目的技术及服务。
新能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符合国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中“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发展对象,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
引导企业和居民合理用电。大力发展风能、生物能、地热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和省市城市三年大变样及城镇现代化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扩大建设规模,改善城镇集中供暖利用模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协调机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增强广平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特申请实施建设广平县鸿运热了有限公司集中供暖建设用地项目。
建设地址及建设条件:广平县鸿运热了有限公司集中供暖建设用地项目位于广平县西环美丽大道西侧,建设西路南侧。该项目用地是经广平县人民政府批复,占用农村集体土地,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现已对该项目土地补偿工作完成。该项目建设规模拟新征土地7333.37平方米(合11亩),其中办公及行政楼建设用地4987平方米(7.48亩),道路硬化用地1686.68平方米(2.53亩),公共绿地用地660平方米(0.99亩)。
该区域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目前正在建设当中,广平县县政府、公安局、检察院、广平县人面医院等准备西迁,在未来该区域作为广平县区域规划中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必然完善。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筑内容:新建建筑面积648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68.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8.45平方米。建筑内容包括:办公楼5647.84平方米,地热供暖泵站200平方米,职工食堂321.1平方米。
广平县城镇集中供暖项目拟总投资约为4500万元。一期投资1400万元,现有3个热力站已安装调试完毕,去年冬季受益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二期将于明年初动工。企业自筹资金3000万元,面向社会集资1500万元。
现呈报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及相关资料请校准。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14
广平县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广平县城区集中供暖建设用地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广平县鸿运热力有限公司创立于年12月,是一家利用地热能实现城镇建筑群集中供暖的专业化队伍,同时为客户地热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项目的技术及服务。
新能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符合国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中“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发展对象,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
引导企业和居民合理用电。大力发展风能、生物能、地热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和省市城市三年大变样及城镇现代化建设的相关文件,为扩大建设规模,改善城镇集中供暖利用模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协调机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增强广平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特申请实施建设广平县鸿运热了有限公司集中供暖建设用地项目。
建设地址及建设条件:广平县鸿运热了有限公司集中供暖建设用地项目位于广平县西环美丽大道西侧,建设西路南侧。该项目用地是经广平县人民政府批复,占用农村集体土地,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现已对该项目土地补偿工作完成。该项目建设规模拟新征土地7333.37平方米(合11亩),其中办公及行政楼建设用地4987平方米(7.48亩),道路硬化用地1686.68平方米(2.53亩),公共绿地用地660平方米(0.99亩)。
该区域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目前正在建设当中,广平县县政府、公安局、检察院、广平县人面医院等准备西迁,在未来该区域作为广平县区域规划中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必然完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筑内容:新建建筑面积648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68.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8.45平方米。建筑内容包括:办公楼5647.84平方米,地热供暖泵站200平方米,职工食堂321.1平方米。
广平县城镇集中供暖项目拟总投资约为4500万元。一期投资1400万元,现有3个热力站已安装调试完毕,去年冬季受益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二期将于明年初动工。企业自筹资金3000万元,面向社会集资1500万元。
现呈报建设用地规划,及相关资料请校准。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1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县 镇 村约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生产经营。
坐落(四至)东至: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
二、转让费
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
三、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2、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四、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16
甲方 ,汉,现年 岁,生于月日,家住县镇 村 组,身份证号码: 。
乙方 ,汉,现年 岁,生于月日,家住县镇 村 组,身份证号码: 。
甲、乙方经协商,就甲方位于 村 组(小地名 )的平方米农村土地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共 (其中靠宽 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经营使用权永久转让给乙方。此块土地的具体四界为以 为参照,上至 ,左抵 ,右至
2、甲方保证此块土在转让之前的经营使用权合法属于甲方,且无任何纠纷及债务抵押,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一切损失。
3、乙方的转让金支付按照每平米 万元。甲方在支付转让金是,乙方应立即将该土地实际交付乙方,同时系于该土地的一切权利也一并移转给甲方。在以后因政策等原因应续签承包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就相关签订事宜协助配合乙方办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在该土地上建房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拒绝、推诿、拖延等,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违约金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5、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场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村委会主任: :
年月日 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
土地协议申请书 篇17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转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
2.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3.该地的界限范围:
4.现该地块的用途为葬坟用地。
二、转让(买卖)方式
1、甲方保证把该土地块卖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不能再次转卖给其他的任何人。
2.土地用途为葬坟。
3、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元,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5、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将按照我国的《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责任。
6、该地由乙方独立运作。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葬坟期间所需的泥土(即在荒土上任意一个地方挖掘),并且甲方有义务协调好甲方本村的村民,避免该村的村民无理取闹,延误葬坟的时间。
7.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一切权利归属乙方千古己拥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取土地。
8.在签定协议之后,乙方具有处理此块土地的权利,但是甲方无权利干涉。
9.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所转让(或卖)土块(或岩石山头)上的石头和树木均属于乙方拥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石头和树木的施工利用。
三、违约责任
1、当甲方诚邀乙方索要土地时,甲方应承担《民法典》等有关的法律规定并且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甲方卖地时千倍的赔偿金:即--------------------------。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甲方是认为乙方不要,并不退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或买卖土地的本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虽然部分空处用碳素中性芯笔填写,但是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
代表:____
乙方(盖章或签字):____
代表:___
丙方(盖章或签字):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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