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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向荒野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5-19 来源:互联网

奔向荒野读书笔记集锦。

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致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闲暇之余我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受益良多。写起作品读后感来就毫无头绪?奔向荒野读书笔记是由小编为您整理和分享的内容。

奔向荒野读书笔记 篇1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三本书,我拿来一看《荒野求生》我读了起来:

“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顶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专门为广大少年儿童,特别是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作品。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融入精彩的少年历险小说,在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中,生动描述了上百种简洁而实用的求生技巧,传递了野外求生的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引领小读者在危险环境中,镇静从容,险境求生。

其中,我最喜欢看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内容: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飞机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腿部受伤,为了寻求救援队的帮助,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必须挖掘雪洞躲避暴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可是,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震惊地发现,有一个模糊的狼影,始终跟随着他们的脚步…… 这本书告诉了我朋友要团结合作、分工协作才能成功。

奔向荒野读书笔记 篇2

荒野求生讲的是人们在外野营、旅游、探险的时候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那天看的是在雪山攀登和旅游时候所面对的环境。那个冰天雪地的情形下,如何过夜?如何找东西吃,掉到冰窟里头应该怎么办,不慎落到冰封而开裂的河水了该怎么办。拍摄的时候,讲解的主人公是自己亲身示范的,我当时切换到的频道正在播放荒野求生,(当时还不知道这个片子的名字)主人公当时正在示范从悬崖上掉下去应该怎么办,主人公示范的时候是拿降落伞的绳索打结后绑在身上,说这样可以避免在行走的时候不慎落入冰缝或者悬崖时利用降落伞的绳子爬回到悬崖上或者爬回到地上。说着主人公说他要示范一下。我当时就傻了,不会真的要朝悬崖下面跳下去吧,主人公一边朝镜头说话,一边就扑通一下朝悬崖下面跳下去,落了下去有好几米后,靠着降落伞的绳结卡在岩隙中终于在悬崖下面停了下来。然后主人公从口袋里头掏出备用的绳子,在原先的降落伞绳结上继续打结,留了个脚可以踩的结套。然后靠着踩着新打的绳结爬上了悬崖,中间没有人帮忙的。

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比如你要过河,就要用防水背包做漂流船,还要及时把衣服晾干,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不能吃等等。

奔向荒野读书笔记 篇3

《荒野求生》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作者是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书中描写了他如何在危险的地方求生的故事。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位慈善家,空手道高手,英国SAS(特种)成员,是一个什么都敢吃的人。书中写了他的很多冒险故事,在我看来,他就是为了进行野外体验而生的。他翻越过珠穆朗玛峰,从沙漠中死里逃生,大胆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他不是在探险,就是在去探险的路上。

贝尔·格里尔斯在书中告诉我,要成为探险家也不是容易的事。首先要有强壮的身体。贝尔·格里尔斯很小的时候身体是很弱的,但他相信自己的身体不比别人差,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后来还进了英国特种兵。另外,他的曾外祖父是海军司令员,在一次海上风暴中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这让他非常想练就一种在危险状态中生存下来的本领。同时,探索世界上不为人知的地方,是他的人生目标。

我感到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有勇气、细心的人,他的经验告诉我:努力和坚持不懈是成功的关键。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从贝尔身上获得了勇气,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必须学会沉着冷静。

奔向荒野读书笔记 篇4

今天我看完了一套《荒野求生》。

我很佩服书中的主角:贝克*格兰杰。我很欣赏他在遇到危险时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和在遇到困难时永不放弃的精神。他虽然只有十三岁,但他对野外生存的了解比很多军事专家还要多。

我不仅佩服书中的主角,也佩服这套书的作者:贝尔*格里尔斯。

他是世界最著名的野外生存探险专家,美国Discovery(探险)频道探险节目《荒野求生》主持人,英国前特种兵,登山家,演讲家,畅销书作家。在他的笔下,所有的动物,植物,人物都变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他的一句话让我感触颇深: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贝尔*格里尔斯

《荒野求生》这套书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还让我了解到要永远保持乐观的态度才能避免自己吓唬自己的精神。

奔向荒野读书笔记 篇5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奔向荒野读书笔记 篇6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尔、龙瑶和周健乘坐“海豚号”进行帆船旅行。不料肆意的台风破坏了砂坝,抬高了海床。“海豚号”龙骨被撞断,帆船瞬间沉没,周健的左臂骨折!

情急之下,三人只得游向最近的一个荒岛,等待救援。荒岛上不仅没有水源,没有食物,还隐藏着极为凶猛的爬行动物—巨晰。巨晰生猛残暴,贝尔潜水捕来的鱼被它们掠走,用塑料瓶一滴一滴收集的淡水被它们打翻,三人千辛万苦找到大虾烤来充饥,却引来巨晰的疯狂围攻。搏斗中,周健受的左手腕被巨晰咬伤,病毒在血液中迅速蔓延。

最后,他们三人乘坐着自制的救生筏逃到了离这座岛最近的另一个岛上,那里没有巨晰。三人靠做陷井来捕食野猪充饥……可是,周健却命悬一线,贝尔不得不把周健的手切除才能活下来。可是,总不能一直待在这里吧,他们在绝望中,终于等来了直升机!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任何事都不能灰心,要多往好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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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奔向荒野》有感


读《奔向荒野》有感

《奔向荒野》是一个发生在伊拉克战争时期的故事。书的封面上,用靓丽的颜料,画出一片生机勃勃的热带雨林,一个快乐的男孩儿坐在一头高大的大象上,旁边俯卧这一直威风凛凛的老虎,角落等等阴影里荡这几只灵巧的红毛猩猩,还有一片活亮的绿叶和几只硕大的蝴蝶。

主人公小男孩“威尔”的父亲是一名光荣的战士,在伊拉克战争中不幸丧生了。为了缓解悲伤,威尔的妈妈决定带威尔去印尼度假,并为从小喜爱大象的他安排一次骑象之旅。

正当威尔满心欢喜地坐在大象乌娜的背上悠闲地观赏风景时,乌娜突然发了狂似的载着威尔逃进了密林深处,原来乌娜提前嗅到了海啸来临时的气息,出于本能,她不顾象夫的劝阻,风一样的逃走了。

威尔和大象活下来了,可威尔的妈妈也被无情的海啸夺去了生命。我不由得对威尔感到痛心,失去了双亲,又远离爷爷奶奶,他必须变成另一个“人猿泰山”,在丛林里生存下去。好在他并不是孤独的,还有他的动物知心“乌娜”和他同舟共济。我也有点为他们感到欣慰。

我现在发现,任何生物的生存都是要用智慧的。就像乌娜,他是一只聪颖的大象,因为之前她在驮着威尔度过湍急的河流的时候,水流把象鞍冲走了,她想让威尔在没有象鞍的情况下爬上自己的背,必须压弯自身的高度。可是,这样一个庞大的身躯,想要跪下来降低自己身体的高度,何等不易!所以,乌娜经常用鼻子把威尔卷到背上来,威尔就总是感觉“像做了一次直上直下的过山车,别提多惊险了!”有时候她也会让威尔从倒下的树上爬上自己的背。

我看到中间的时候,我好喜欢一个叫“卡亚”的人。他是猎人部落的厨子。猎人把威尔当作猴孩抓了回来。所有的人都在欺负他,唯独卡亚没有,还偷偷地给他水果和水。在他听说猎人们要杀了威尔的时候,还乘人不备地从厨房拿来一把很快的刀,把关着威尔和三只小红毛猩猩的笼子锯开了,把他们全部偷偷地放走了,还告诉他躲避猎人的方法。我是真的理解什么叫“善中常藏恶,恶中常存善”了!

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头通人性的大象乌娜。在威尔被猎人抓走的时候一直在痴痴地等这威尔归来的那一刻,站在丛林最明亮的地方向远方守望,静静地等,焦急地等。我泪盈了,人世间,究竟还有多少感情这样忠贞呢?不说眷侣,仅说朋友!有多少人为了功名利禄,出卖背叛了朋友,他们简直是禽兽不如!

文章的最后,有一个戏剧性的结局。当威尔的爷爷奶奶历尽千辛万苦找到威尔的时候,我以为威尔会和他们会英国,没想到,他竟然说:“我是山野的孩子,是大象的孩子!我不会英国,我要留下,陪着我的大象,我的红毛猩猩宝宝,以及我的山!”我为他欢呼,因为他选择了自己向往的生活,选择了自己的人生。

这本书最大的好处,就是用别人的故事,让读者读后改正自己的品行。我想,读过这本书的人,一定会和巍峨一起,和乌娜一起,怀着一颗勇敢的心,去奔向属于自己的荒野……

读《奔向荒野》有感范文350字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寒假里,我读了许多的课外书,其中最喜欢的书是《奔向荒野》,它教会了我深奥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九岁的威尔父亲在伊克啦战争中牺牲,他的母亲为了缓解他失去父亲的痛苦,带他去海边骑象。海啸来了,大象带着威尔奔向荒野,而母亲却被淹死了。威尔在丛林中生存了下来,还救了小红毛猩猩。最后,他的爷爷奶奶来接他回家时,可威尔不愿意回家,他选择了继续留在丛林,跟丛林里的小伙伴们一起生活。

读了这本《奔向荒野》后,不禁让人深思,战争带给人们这么多灾难,但为什么国家为了抢夺领土不断地发动战争?在丛林里,安东尼为了金钱,而一次一次地戮杀老虎和红毛猩猩,还频频放火烧树,恶化环境,这真的值得吗?环境不断地恶化,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地球会逐渐荒漠化。战争和环境恶化最终的受害者是人类,到那时就发现金钱已无法入口。

接着让人深思,丛林的生存之道是什么?为什么威尔能长期地在丛林里生存下来?很简单,在丛林里,威尔做到了尊重其它动物,还多一份谦让品格,并多留心身边动物的生存方式,从中得到经验来适应丛林中的生活。我又想,安东尼被金钱冲昏了头,破坏自然,最后他会遭到自然的惩罚的。

《奔向荒野》我悟出了两个道理:不能因为私欲破坏自然,不然受害的会是我们自己;心中有信念,就一定会成功 !

荒野狼读书笔记通用


“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读书笔记,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荒野狼读书笔记通用”,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荒野狼读书笔记【篇1】

荒野求生是一部野外生存小说,贝尔和他的朋友缇堪尼由于飞机坠落而在白狼荒原上求生的故事。

平时我们都生活在繁华的都市,没有去过可怕的荒野,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贝尔把瓶子在二分之一处截开,把上部倒插入瓶底,这样一来就变成外大里小,只要放上虫子,就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鱼儿会经不住美食的诱惑,愚蠢的钻进布置的“大口袋",现在鱼儿插翅难逃,从中我感到贝尔的聪明,在险境面前会利用手中的一切生存。

贝尔不仅非常机智、聪明,面对困难时显出镇静和过人的勇敢,贝尔和朋友们曾在普齐尔托克瀑布附近碰到强壮的黑熊,冒着寒光的母熊朝他们赶过来,要把他们一口吞掉似的,贝尔非常镇定,就地缩成一团,一动不动趴在地上,无论棕熊怎么对他低吼、推搡,他都无动于衷。

贝尔面对困难总是保持微笑,贝尔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一切皆有可能,只要努力,任何事物都可能被你改变。有一次我在做数学时,一道题就像凶猛的老虎拦住了我,经过一阵绞尽脑汁的思考,还是没有什么进展,心中打起了退堂鼓,脑中有两个小人互相争吵,一个说:“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一个说:“这么难,还是别做了。”最终我选择了挑战困难,我要向他学习。

荒野狼读书笔记【篇2】

《荒野求生》试读本,给我们展示了贝克和彼得穿越炎炎荒漠的精彩片断。他们经历了没有食物,严重缺水,以及队友高烧……等一系列的艰难和意想不到的困苦。在荒野,要求生就需要有永不绝望、永不放弃的精神,当然还要向贝克和彼得那样,用各种战胜困难的技能——用烧焦的树枝做了防晒霜;用尿湿的内裤来降低温度;自制滑车来减少体力消耗;制作露水收集器得到了珍贵的水……

《荒野求生》是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为广大少年儿童,同时也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一套荒野求生秘籍。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与精彩的少年历险故事相结合,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不同的危险环境中,生动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实用的求生技能,教会大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保持镇静从容,独自面对、解决问题,制作有效工具进行自救。

热爱旅游,热爱探险,首先要学会求生的本领。学会了求生本领,无论大自然是多么善变,无论我们面对的环境多么凶险,都阻挡不了我们探索的脚步。我们需要知道那些简单又易操作的生存技能,我们需要那些险中求生的实战经验。我们真的需要阅读《荒野求生》这套书了。

荒野狼读书笔记【篇3】

荒野求生讲的是人们在外野营、旅游、探险的时候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那天看的是在雪山攀登和旅游时候所面对的环境。那个冰天雪地的情形下,如何过夜?如何找东西吃,掉到冰窟里头应该怎么办,不慎落到冰封而开裂的河水了该怎么办。拍摄的时候,讲解的主人公是自己亲身示范的,我当时切换到的频道正在播放荒野求生,(当时还不知道这个片子的名字)主人公当时正在示范从悬崖上掉下去应该怎么办,主人公示范的时候是拿降落伞的绳索打结后绑在身上,说这样可以避免在行走的时候不慎落入冰缝或者悬崖时利用降落伞的绳子爬回到悬崖上或者爬回到地上。说着主人公说他要示范一下。我当时就傻了,不会真的要朝悬崖下面跳下去吧,主人公一边朝镜头说话,一边就扑通一下朝悬崖下面跳下去,落了下去有好几米后,靠着降落伞的绳结卡在岩隙中终于在悬崖下面停了下来。然后主人公从口袋里头掏出备用的绳子,在原先的降落伞绳结上继续打结,留了个脚可以踩的结套。然后靠着踩着新打的绳结爬上了悬崖,中间没有人帮忙的。

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比如你要过河,就要用防水背包做漂流船,还要及时把衣服晾干,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不能吃等等。

荒野狼读书笔记【篇4】

《荒野的呼唤》是以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为主人公的故事,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创作的小说。阅读了这部小说,我的内心深受触动。

《荒野的呼唤》主要讲述了叫巴克的狗被别人偷去并拐卖到了荒野中当雪橇狗。从此,巴克就从一个被豢养的环境中走进了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为了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巴克慢慢地复苏了野性,并在不断地磨练中成长。后来,巴克被一个叫做约翰·桑顿的人从残暴的哈尔手中解救了出来,所以巴克决定一辈子对约翰·桑顿忠诚。但是,约翰·桑顿却被别人害死了。巴克对人类最后一点眷恋也随着约翰·桑顿的遇害而消失殆尽。最终,巴克在野性的呼唤下,走进了荒野中,回归到大自然。

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有血有肉的丰满世界,也可以感受到在荒野生存的不易。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巴克并没有被厄运所打倒,而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在这个过程中,巴克也变得越来越强大,最终成为了胜利者。巴克用自己的行动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适者生存的规则,谁更加坚强,更加强大,那么谁就能够在大自然中存活,谁就是大自然的王者。

其实,我们的现实社会也跟大自然一样,我们若想要在社会上生存,谋求更好的发展,就需要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这样才能够在诸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若是我们在遇到挫折的时候就退缩,就逃避,那么我们就永远都无法取得胜利的果实,迎接我们的就只有失败。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中,我们一定要像《荒野的呼唤》中的巴克一样克服困难,强大自身,牢牢记住“适者生存”这个法则,在残酷的竞争中坚持到底,取得胜利。

荒野狼读书笔记【篇5】

今年寒假期间,我读了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书中充满了许多原始野性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

该书的主人公就是一只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生经历过四个主人,历经了重重的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廉价的工具,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差点活活累死;第三任主人是个很无能的人,他根本就不会使用驾驭狗,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最后一个主人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全书,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分。我觉得书中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思考与警醒。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是布克对最后的主人的浓厚感情与深情友谊。在患难中建立的友情,是最坚不可摧的。它替主人立功无数,并且还救过主人的性命。无奈,最后主人被杀害了,于是它历经艰险的替主人报了仇。从此以后,每年它都会回到主人被害的地方仰天长啸,以此来悼念它对主人的缅怀与思念。想到此情此景,我不经热泪盈眶。友谊地久天长。

第三:人的贪欲害死人。第二个主人因为贪欲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欲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欲想多拿一些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欲,真是人致死的弱点。我们做事切莫贪心,适可而止。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荒野狼读书笔记【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是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白牙长大以后,变成了一个英勇善战的战狼。它诡计多端,杀戮欲望非常强烈。后来,白牙得到了主人斯科特法官的宠爱,被带到了南国。渐渐地,它在主人的感召下,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南方狗,还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救了主人的命。

这部小说写得生动感人。它让我了解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还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社会与大自然也有相似的地方,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也要经历竞争、淘汰,最终获得成功。这是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后得到的启发。

荒野狼读书笔记【篇7】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读后感: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

荒野狼读书笔记【篇8】

每一个人的爱好都不同,有人爱玩、有人爱刺激、而我则是喜读关于探险的书籍,这一次我要讲的是贝尔·格里尔斯写的《荒野求生》。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叫贝克的孤儿,他从小和他的伯伯生活,他长大后知道了,是邪恶的“莫路斯”(一个庞大企业的名称)杀死了他的父母。他决心要继承他父母的工作“绿色力量”环保事业,但是他多次受到强大的莫路斯的沉重打击,每一次,他都能凭着他丰富的求生经验和坚定的信念,化险为夷,险境逢生。最后,他终于击败了强大的莫路斯。

读完这套书后,我从贝克身上学到了: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成功的基石。除此之外,获得成功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从书中,我还学到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我认为,在大自然中生存,要心存敬畏,敬畏大自然中的所有生命,敬畏大自然的规则,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读完这本书,我又从另一方面思考:为什么强大的莫路斯会失败呢?因为它的眼中就只有金钱,为了金钱,它对大自然无情的掠夺、破坏。它从来没有想过,钱挣到了,但人生存的环境没有了,人类都灭绝了,请问钱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一些破纸罢了。所以,它最终的结局,只会是失败,尝下自己种下的苦果。

所以我们都要学会:热爱环保,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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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这时候,我们可以去写下一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书笔记有哪些?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我们整理的“荒野狼读书笔记”,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荒野狼读书笔记 篇1

荒野求生是一部野外生存小说,贝尔和他的朋友缇堪尼由于飞机坠落而在白狼荒原上求生的故事。

平时我们都生活在繁华的都市,没有去过可怕的荒野,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贝尔把瓶子在二分之一处截开,把上部倒插入瓶底,这样一来就变成外大里小,只要放上虫子,就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鱼儿会经不住美食的诱惑,愚蠢的钻进布置的“大口袋",现在鱼儿插翅难逃,从中我感到贝尔的聪明,在险境面前会利用手中的一切生存。

贝尔不仅非常机智、聪明,面对困难时显出镇静和过人的勇敢,贝尔和朋友们曾在普齐尔托克瀑布附近碰到强壮的黑熊,冒着寒光的母熊朝他们赶过来,要把他们一口吞掉似的,贝尔非常镇定,就地缩成一团,一动不动趴在地上,无论棕熊怎么对他低吼、推搡,他都无动于衷。

贝尔面对困难总是保持微笑,贝尔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一切皆有可能,只要努力,任何事物都可能被你改变。有一次我在做数学时,一道题就像凶猛的老虎拦住了我,经过一阵绞尽脑汁的思考,还是没有什么进展,心中打起了退堂鼓,脑中有两个小人互相争吵,一个说:“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一个说:“这么难,还是别做了。”最终我选择了挑战困难,我要向他学习。

荒野狼读书笔记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是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白牙长大以后,变成了一个英勇善战的战狼。它诡计多端,杀戮欲望非常强烈。后来,白牙得到了主人斯科特法官的宠爱,被带到了南国。渐渐地,它在主人的感召下,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南方狗,还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救了主人的命。

这部小说写得生动感人。它让我了解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还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社会与大自然也有相似的地方,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也要经历竞争、淘汰,最终获得成功。这是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后得到的启发。

荒野狼读书笔记 篇3

《荒野求生》试读本,给我们展示了贝克和彼得穿越炎炎荒漠的精彩片断。他们经历了没有食物,严重缺水,以及队友高烧……等一系列的艰难和意想不到的困苦。在荒野,要求生就需要有永不绝望、永不放弃的精神,当然还要向贝克和彼得那样,用各种战胜困难的技能——用烧焦的树枝做了防晒霜;用尿湿的内裤来降低温度;自制滑车来减少体力消耗;制作露水收集器得到了珍贵的水……

《荒野求生》是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为广大少年儿童,同时也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一套荒野求生秘籍。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与精彩的少年历险故事相结合,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不同的危险环境中,生动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实用的求生技能,教会大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保持镇静从容,独自面对、解决问题,制作有效工具进行自救。

热爱旅游,热爱探险,首先要学会求生的本领。学会了求生本领,无论大自然是多么善变,无论我们面对的环境多么凶险,都阻挡不了我们探索的脚步。我们需要知道那些简单又易操作的生存技能,我们需要那些险中求生的实战经验。我们真的需要阅读《荒野求生》这套书了。

荒野狼读书笔记 篇4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读后感: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

无常读书笔记集锦


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读后感的内涵呢?在认真的读完一本著作之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都产生了许多感想。读完作品后,我们不妨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即读后感,编辑特意收集并为您呈上“无常读书笔记”相关内容,相信您能从本文找到帮助!

无常读书笔记(篇1)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无常读书笔记(篇2)

读完《无常》之后,我对于“无常”的形象有了重新的定义。文中描述的“无常”“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深受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无常读书笔记(篇3)

《无常》一文事描述鲁迅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了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的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的单调的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珍品。

这些作品在写作手法上把叙述,描写,议论,抒情合在一起,充满诗情画意,如写百草园的景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云雀从草间直窜向云霄,油蛉在低唱,蟋蟀在弹琴??构成了富有情趣的风景画,成为令人神往的儿童乐园。

作品的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是现代回忆类散文中的珍品。

无常读书笔记(篇4)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述中我们还能够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此刻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那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无常读书笔记(篇5)

1、“我的父亲沉思了一会,摇摇头。”这一细节出现了两次,表现父亲的内心潜藏的愤怒和不甘,或许我们可以联想到,在江湖术士堂而皇之地招摇撞骗而科学和理智遥遥无期的旧社会,他那时能做出的最大的反抗就是说“不”。所以,反复出现的这句话流露出的其实是鲁迅先生最深的悲凉;

2、“这一天似乎大家都有些不欢,仍然由我恭敬地送他上轿。进来时,看见父亲的脸色很异样。”父亲对一切都了然于心,但他面对医生厚颜无耻的言行只是不欢,甚至不敢当面指责他。内在的明了和外在的无力产生了强烈的对比,让读者不胜唏嘘。这就是所谓吃人的封建礼教,我们可以理解鲁迅内心的悲愤;

《父亲的病》是一个有着抒情风格,而战斗意味却很浓郁的批判小说。整体上,我对父亲焦急守候表现出的人性之美丽,与医生对父亲毫不负责的封建人伦之丑恶形成强烈的对比。细节上的对比更是无处不在。"立刻觉得这思想就不该,就是犯了罪;但同时又觉得这思想实在是正当的,我很爱我的父亲。"这是对全文的小结。

《朝花夕拾》所收文章都是回忆性散文。散文是最个人化的一种文体,作者写作时的心境相对轻松、闲静,因而笔触也相当自由:或兴致勃勃回忆童年往事,或谈家乡戏曲中的鬼,或深情忆人,或坦露内心深处最深沉的痛苦。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少年时期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

无常读书笔记(篇6)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一次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在死去的儿子旁哭得十分悲伤,便决定让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自己却被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板,这些原本都是虚幻之中的人物与事情,竟让人悲凉的心被慰藉。

无常让我觉得世事无常,前一秒还是欢离,而后一秒却又变成了永别,每一天改革的世界,每一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公正,“公仆”想着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藏在光明之中的黑暗······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伪善的小鬼借着“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地披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力驱使私欲的完成。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地加进几句对现实中所谓的“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了当时鲁迅先生悲凉的心些许安慰,文章也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虚假的世界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文中对黑暗的讽刺写出了鲁迅先生对黑暗显示的无奈与失望。鲁迅先生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从侧面写出了世人庸俗的一面,在文章的末尾也写出了鲁迅先生对封建的“鬼神之事”的鄙夷与不屑一顾。

鲁迅先生不仅仅只是一个作家,他也是一个战士,与旧时黑暗,封建的社会战斗的战士,正如毛主席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无常读书笔记(篇7)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马小跳发现之旅喜怒无常的大自然》。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我之前不知道的大自然的科学。

这本书总分为五章,每一章里都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

我知道了沙漠里也有海市蜃楼。热带雨林里有那么多的动植物,树叶为什么会变黄,台风、龙卷风、火山、地震、沙尘暴、海啸、洪水造成的伤害有多大,沙漠在慢慢变大等等。

大自然到底有多大?有多少未知的奥秘?如果想知道大自然的更多奥秘,那就要探索、探索、再探索!

大自然会发怒,而它却并不 “任性”,他之所以会“发怒”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人类太不爱护它了。所以我们要爱护大自然,虽然我们不能阻止森林的砍伐、烟雾的排放;却能做到不乱扔杂物、不使用一次性筷子、不使用塑料袋等简单的事,还能提醒身边的人们保护大自然。

让我们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尽自己的一份力,去呵护,保护大自然。因为它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离不开的家。

无常读书笔记(篇8)

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读后感《无常读后感300字》。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红岩读书笔记集锦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我们能从优秀的读书笔记中写到什么呢?编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红岩读书笔记,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红岩读书笔记【篇1】

“能看见外面绿树的飘窗,一个大且柔软的抱枕,一杯咖啡或是清茶,时下很多人觉得看书需要环境的熏陶,殊不知真正看书的人根本不在乎这个东西。”刘培亮这么说是有缘由的。1962年出生的刘培亮在上小学时,几乎是课外读物的“绝缘体”。“那时我们也就是在课本上才知道有小说这么个东西,但它究竟是什么样的谁也不知道,不夸张地说就连老师手里都没有。”正是因为时代的匮乏,让刘培亮对意外收获的《红岩》倍加珍惜。

“那时,知识青年还在下乡,山路弯弯,冬天雪大路滑,拉着知识青年下乡的车,走到我家房后侧翻了,很多东西包括一些生活用品散落一地,老乡们都帮着捡,我就是那时候见到的那本《红岩》。”作为谢礼,这本书的主人将书送给了捡到书的刘培亮。“我记得那本《红岩》背面都没有封皮了,我就找了家里当时最好的纸给包了一个书皮。”刘培亮告诉记者,当时这本书对于他这样的村娃子来说那绝对就是“心肝宝贝”。

第一次看小说更是谈不上什么情调,兴奋时也猫在被窝里看。

“大家都知道《红岩》这本书并不薄,因为白天看上了瘾,夜里也无法安然入睡,翻来覆去心里痒痒,为了不让母亲发现,我就在被窝里用手电照着看,看到凌晨,还是被母亲发现了……”即便是这样,刘培亮仍认为那一晚是他最快乐的时光。

时至今日,历经了几次周转,虽然原来的那本《红岩》已经找不到了,但刘培亮仍然难以割舍那份情怀,又再次买了一本当初那个版本的《红岩》,闲来无事时便会翻看。

红岩读书笔记【篇2】

永久的历史永恒地怀念读《红岩魂》有感

又到国庆节,我又翻出了我深深喜欢的书《红岩魂》,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一、红岩英烈

我敬佩的红岩英烈真的有很多,杨虎城、叶挺、陈然杨虎城将军是一位名垂青史的伟大功臣,他没有牺牲在抗日疆场上,却倒在了国民党特务的集中营里,他的凛然正气与日月同辉,让我牢牢地记住他。叶挺将军在千古奇冤的皖南事变中被蒋介石无理扣押,面对蒋介石的重重威逼利诱,他严辞拒绝,完全体现了宁可在烈火与热血中永生的将军风度。

二、英雄业绩

《挺进报》事件没有压得倒千千万万党员和民众的心,他们依然众志成城地对抗着国民党。在《挺进报》事件中许多英勇爱国的战士们、共产党员们都英勇的牺牲了,令我十分的悲伤。1948年12月15日,浓雾笼罩山城,一个悲痛的消息传到难友们的耳中,龙光章惨死狱中,读着,读着,我不禁感到一阵阵揪心的疼痛。龙光章的牺牲引起了全狱难友的哄动,并强迫李磊答应了他们的四项条件,举行了史上旷古未有的狱中追悼会。当我读到《春节联欢会》这一章时,我也不禁为他们的爱国情怀和正义精神而深深感动,他们在春节还能想到自己的战友们,真是令人感叹。小萝卜头的勇敢和自强不息也令我肃然起敬。

三、黑牢里的梦幻

在多少个难忘的岁月里,在多少个艰苦的日子中,黑牢里的战士们写出了多少篇令人望而生敬的诗篇,蓝蒂裕的《示儿》愿你用秋天变为春天的精神,把祖国的荒沙,耕种成为美丽的园林寄托着多少对祖国、对人民、对儿女的期望呀!古承铄一个女子小学的杂役,虽然家境平寒,但凭他的努力,当上了《挺进报》的编辑,最后被国民党反动派集体杀害于重庆中美合作所松林坡。虽然他英勇的牺牲了,但他的《宣誓》却永远铭记在了我的心中,人们称他为人民的歌手。

红岩魂是中国革命烈士的象征,愿千千万万像我一样的中学生在党的阳光下健康成长。这是一段永久的历史,也是我们心中一段永恒地怀念!

红岩读书笔记【篇3】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样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

忘不了1949年11月27日那一天,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屠杀,二百多个英雄啊?在重庆解放前夕,恨饮枪弹。歌乐山仰天长啸,悲声壮绝!

书中那一副副真实的照片,那一首首豪壮地诗句,那一桩桩感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革命先烈在白色恐怖下与敌人进行英勇斗争的可歌可泣的史实,展现了他们敢于牺牲自我的乐观主义精神。

最感人的还是江姐的事迹。她的丈夫牺牲后,谢绝党组织照顾,坚定地表示:“到老彭倒下的地方继续战斗”。后因叛徒出卖被捕,陷入渣滓洞集中营,当敌人用种种酷刑折磨她,要她交出组织关系时,她始终坚贞不屈、守口如瓶。她还组织狱中战友学习毛泽东同志的《新民主主义论》,坚持狱中斗争。

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然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他们这样无怨无悔的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房坐穿”、“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中华永太平”、“作茧自缚非夙愿,碧血丹青换中华……”啊!我想到了,是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日的幸福生活,换来了新中国!一首首,一句句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

《红岩》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它领着我们热爱中华,保卫中华,领着我们奔向世界科技的尖端,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

同学们,相信吧,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光照千秋!

红岩读书笔记【篇4】

《红岩》是一本长篇小说,是一块文化瑰宝,是一本鼓励千万人的小说。

在这里有坚强的共产党员:许云峰江雪琴刘思扬成岗成瑶余新江毕子良双枪老太婆……

江姐是一名女共产党员,她让我知道,什么是坚强,在敌人的严刑烤打下,毫不害怕,没有半点背叛党的私心,并坚强的说出一句让人热血沸腾的话“竹签是用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许云峰在敌人用名利、金钱的诱惑下,毫不动摇在白公馆的地窖里,漆黑一团,忍着窒息的折磨,还用自己的手挖地道,为千万人的逃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小萝卜头宋振中,在走前不忘党的任务,虽然年龄小,却同样有着一颗火热的心,但为自己没有完成任务而难过。

在渣滓洞、白公馆中他们写着一句动人心弦的高亢的句子,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你把皮鞭举的高高,我不需要什么自白,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

太阳出来又落山,监狱永远的黑暗,守望的狱卒不分昼和夜,站在我窗前,高兴的监视,你监视………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

每当我读到江姐受刑时,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我深深的感到惭愧。平时一不小心跌一脚都哭的和梨花雨似的;同学一不小心踢了我一脚,我就来个兔子眼;在家里,姑姑逗着我玩,我却来个鬼哭狼嚎;在学习上总是偷工减料;爸爸一说,我就哭。从读了《红岩》,我懂得了一定要坚强,幸福的生活不之不易,是成千上万个战士用身躯换来的,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要把握住未来的美好时光。

红岩读书笔记【篇5】

总会有许许多多的革命英雄为我们前仆后继,今天的美好无疑是他们一滴一滴的鲜血凝成的。

静读《红岩》,读叶挺的诗荡气回肠,看甫志高的背叛令人咬牙切齿,然而最让人心疼且钦佩的是江姐眼神中的那一抹坚定。你看,她面对酷刑与死亡,眼中始终带着一丝淡定和从容。

她勇敢地挑起身上的重担——挑起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命运的转折的重任。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江姐用行动最好地诠释了这句诗。这位伟大的女性,用生命告诉所有人:生命的最高价值不是活着就好,而是要为这个民族,国家甚至这个世界付出一点,哪怕一点就好。忍受电刑、老虎凳、撬杠……但却依旧不松口,仍然强忍着,江姐坚定地告诉敌人:“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如此铿锵的话语出自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令人不免感叹,是什么让她能够这么成熟。尊严,人格,性命……都可以义无反顾地丢掉,但唯独对革命的忠诚江姐绝对不会放弃。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在最美的年纪将自己的所有都奉献给了祖国,因为她知道祖国需要。29岁这一年她为满身伤痕的祖国牺牲。江姐带着她的革命信仰离开了,但这信仰却从未离开!

正是因为这民族信仰,中国站了起来,甚至站在世界的顶峰,大声宣告全世界:中国,将会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

这样虔诚地信仰着革命,这样无畏地献出生命,这样坚定地眼神一直闪在我的脑海中。她是不灭的领路人,正是千万个和江姐一样的人用生命谱写了中国革命事业的成功!

红岩读书笔记【篇6】

《红岩》是一部红色经典著作。作者是罗广斌和杨益言,罗广斌和杨益言是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是在50年代以充沛的热情写下了一系列纪实文学和革命回忆。

《红岩》主要讲了解放战争末的重庆。重庆地下党的工作人员为了配合工人运动,而被囚禁杀害,他们在监狱中受到了非人的待遇,历经了各种折磨。而他们忍受了各种煎熬,终于等到了解放。最后,虽然刘思扬等同志牺牲了,但更多的同志终于冲出了魔窟,伴随着解放军隆隆的枪炮声,去迎接黎明时灿烂的曙光。

在这部小说中,人物形象众多,性格鲜明。其中我最敬佩的是江雪琴江姐和许云峰老许。当江姐的丈夫被敌人杀害,斩首示众时,她强忍伤痛到丈夫生前战斗的地方去,这一幕充分表达了江姐的坚强和以大局为重;当竹签子钉入手指她也没有屈服,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她坚定的走上刑场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共产党人的坚强。许云峰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共产党员。当书店有危险的时候他用他高度的政治敏感首先意识到了;当叛徒待来找他的时候他冷静地面对保护了同志的安全;当他在宴会上识破了敌人的阴谋,轻松应对;当许云峰知道自己将要牺牲的时候,他一点都不惧怕从容地面对死亡,他临死前那铿锵有力誓言让我感到震撼,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与江姐同样的革命精神,只有共产党才有的革命精神!

看完了这本书我不禁声泪俱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革命前辈为了我们下一代的幸福而作出的牺牲,让我知道了现在生活来的有多么的不容易,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眼前的生活。更让我体会到了共产党员坚定的革命精神!

红岩读书笔记【篇7】

早就听说《红岩》一书值得一看,今年我看了《红岩》后,感觉的确受到教育。《红岩》虽说是长篇小说,却写出了当时——自抗日战争后到解放之前一些真实的事情。从地下党党员重庆密秘“工作”到不久因叛徒而使地下党党员落入他们的魔窟;从特务严刑逼供,到以求和为借口释放刘思扬;从刘思扬再次被捕入狱到敌人提前大屠杀,无一不是透露出敌人阴险的嘴脸。

《红岩》里所写的都是些革命烈士惊天地、泣鬼神的事迹,同时,也写出了他们反动派的野心。在狱中是我们无数的革命烈士和罪恶的敌人周旋。他们是伟大的,面对敌人、特务的软硬兼施就是咬紧紧牙关,不吐出半个出卖党的口供。当然在众多地下党党员中,也有出卖党、出卖自己以前并肩作战的战友;甫志高,就是这么一个无耻的叛徒,他为了免受皮肉之苦,竟然投降了反动派,将自己认识的党员:许云锋、江姐——统统出卖。以至于到现在为止,甫志高这个名字一直被人们唾弃、瞧不起甚至是憎恨。在狱中,所有被关押的革命烈士仍然不忘地下党,地下党也不忘这些被关押的“子民”,派人混入特务队伍中,以便联系。所有的革命烈士,冒着生命危险利用密秘通道以及“小小通讯员”——“小萝卜头”宋振中传送消息。是啊!所有的革命烈士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们这种忘我服务于革命;忠实于党;憎恨于敌人的精神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

虽然,他们牺牲了,但是他们的爱国、爱民、爱党的崇高的品质与世长存。我们的国旗、我们的红领巾都是用无数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它是我们的骄傲,是所有华人的骄傲。如果没有这些革命烈士,我们哪里来的这金色的童年?如果没有这些革命烈士,谁又来带领我们去创造美好的明天?烈士们,请安息吧!我们新一代的红领巾一定会好好学习,一定从父兄那里接过先辈手中的火炬,在五星红旗的指引下,在队旗下起步,在国旗、党旗下献身。

红岩读书笔记【篇8】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么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

火红的年代,赤胆的忠诚,革命者穿透一切的目光,这是我读完《红岩》之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镜头。与电影《建党伟业》相似,《红岩》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中国共产党热血沸腾,火一样的革命热情。“斧头劈翻旧世界,镰刀开出新乾坤。”他们有着共同的信仰,怀着共同的情感,不惧敌人的枪口,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旗帜,染红了我的心。

《红岩》描写了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屈的斗争。《红岩》塑造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不论有多疼,都一声不吭。还有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出他是那样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不,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有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还有一个让我震惊的人物:小萝卜头宋振中,一个十岁的孩子,虽然他的亲人都被敌人杀害,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还加入了共产党,凭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共产党员,为革命做出了贡献。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刚、陈瑶、双枪老太婆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啊!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将促使我成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红岩读书笔记【篇9】

怀着悲痛的心情打开书,那一幕幕残酷、悲壮的情景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激起了我满腔的怒火。

这本书是《红岩》,它真实地记录了重庆解放前地下党人面对敌人时的不屈。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广斌和杨益言,他们都是渣滓词和中美合作所中的幸存者,为了表达对死去战友的怀念,也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一段历史,他们用笔记录下了这段住事。

《红岩》的女主人公是江姐,面对徐飞鹏的暴刑,她坚贞不屈、不透露一点儿有关党的消息,她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颇有一副“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在去华容山的路上,她亲眼看见了丈夫的头颅被悬挂在城墙外示众,但她没有因此消沉下去,她强忍着心中的悲痛,接受党派给她的一个个任务,可终因叛发徒告密而被捕、被杀害。

还记得狱中那个脑袋大,身体小的小男孩吗?他从出生起就一直待在狱中,经常帮助大人秘密传递情报。他是可怜的,在几岁的时候便被枪杀,他是无辜的,只因杨虎城将军发动西安事变,他全家便被关了起来……

还有许许多多的革命烈士,他们视死如归,一心忠于党,忠于人民。他们为了换来幸福生话,一个个赴汤蹈火、用鲜血和生命换取了我们今天的美好。他们虽默默无闻,却值得世代炎黄子孙歌颂,虽无功绩.却值得每一个华夏儿女怀念。是那些革命前辈们将我们从深渊中带入一个崭新的时代,一个充满期望的新世界,一个催人奋进的新征程。

“杀了夏明瀚,还有后来人。”正是革命者们坚定的信念促使他们前仆后谜,为了民族的解故事业而献身。

书被我合上了,可那一幕幕血腥的场景如放电影般在我脑海中闪过.让我害怕。

愿那些革命烈士们永安灵魂!

《论语》读书笔记集锦


经过搜索整理,栏目小编为你呈现“《论语》读书笔记”。古语言: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语》读书笔记 篇1

《论语》,一篇充满高尚的文章。今天,我们读着读着眼前仿佛出现了孔子智慧般的面容,宋代开国丞相赵曾说:“半部《论语》知天下。”可见这句话道出了论语在修身治国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翻开第一页,就看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它的意思是: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温习以前的知识,这难道不是很愉快的事情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了,这那难道不是非常高兴的事情吗?如果有人不理解我,我却并不怨恨,这样的人难道不算是君子吗?“孔子说得真对!求知自得其乐,交友衷心喜悦,怀才不遇也不怨天尤人。

我喜欢读书,读书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自从我有点阅读能力起,书就对我有强大的吸引力。要是碰到一本好书,它就能影响人的一生。我们在阅读时候会将书中的人物的思想行为和自己的思想行为作比较,从而提高自己的思想和道德素质。俗话说得好,“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想而知,书有多大的作用!知识丰富了,就能拥有宽广的胸怀。

就如我读《论语》学而这一部份就使我受益无穷,增长了知识。我们应该多读书。

一本书上层说过,孔子。一个2000多年的学者,他的思想教育理论、教育方法、他的言行在今天看来依然是那么的先进,那么贴切,何以想象《论语》这本书却通知了中国近二十一个世纪。

真理本不是辩出的,而是做出的,孔子的徒弟在徒弟把孔子曾说的话综合在一起,写下了这篇文章,他所说的不仅是做人的道理,生活的道理,生存的哲理,还有学习的好处和如何学习。

我喜欢的一句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管做任何事情都得像这句话所要表达中的一样,可我们现在的社会,却连这一句话都做不到!

孔子,一个创下无数辉煌的学家,现在却已成了一个历史,但孔子仍然活在我的心中!

《论语》读书笔记 篇2

感谢学校开了读经典这门课程,我们语文谢老师带领着我们早晚吟诵。在幼儿园的时候背诵过《三字经》、《弟子规》之类的国学经典,我对古文化很好奇,虽然很多不太理解其中的涵义,但是谢老师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多读书慢慢就能体会书本中的道理,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

老师告诉我们,《论语》是我国儒家经典核心著作,记载着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古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多么有用途,“修身治国平天下”的道理对我来说有些深奥,但是从读经典这几个月以来,加大了识字量,拓宽了知识面,提高了朗诵能力,对学习尤其是学习语文助力不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有认真读书,才能实现人生价值。

书中篇篇经典,“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一节我最喜欢,意思是说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为别人办事是不是尽心竭力了呢?同朋友交往是不是做到诚实可信了呢?老师传授给我的学业是否温习了呢?我们要诚实守信,不撒谎,学习认真,温习功课,不辜负父母老师的期望和朋友的信任。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意思是说要孝顺父母、尊敬师长、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做好这些,可以开启我们的智慧,陶冶我们的性情。当然这些很多是老师和父母讲给我听的一些理解,我要按照孔子说的那样要求自己更加努力的读好经典,不断提高自己。

《论语》读书笔记 篇3

印象中孔子的《论语》应该是很难看懂的,上学的时候对于文言文是非常抗拒的,但是今天通过于丹老师的解说,对于孔圣人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于丹《论语》感悟读后感。对于孝道的感悟比较深,发现自己原来做的很不够,我一直以为给予父母物质的满足就可以了,从来就没有真正的了解父母喜欢什么,对于不同的事件都有什么样的看法,现在的思想是什么样的,往往把父母当作出气筒,父母家当做幼儿园、食堂、宾馆,对于父母来说我更多的是在索取,而没有付出。我警觉到了我的冷漠、自私、麻木、自以为是,在生活中,在事业里,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关于智慧呢,就是在你抓了一手坏牌的时候,你以什么样的心态来看,你是自暴自弃呢?还是临事而惧,好谋而成呢?我觉得把坏牌打赢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你连想赢的心都没有了,给了你方法你能信吗?平凡的人不是生来就有智慧的,那样的人太少了,连孔子这么博学只是学而知之的人,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学习呢?但是要想真正能达到大智慧也不是简单的事,一定要注意的是四点,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凡事要站在中立的角度来看,要不然的话有可能智慧没学到反而成了自以为是喽,呵呵我对于诚信的理解是说到做到,言行一致。在当今社会人心越来越浮躁,为了自己的利益越来越多的欺骗,为了掩饰自己的过错越来越多的理由和借口,不敢真正的面对自己,只好用更多的谎言来证明自己观点是正确的,孰不知这样做最后伤害的是自己啊,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还要诚信吗?还是要的,因为我们每天面对是自己而不是别人,难道我们对自己都不要诚信了吗?说到忠恕仁爱,惭愧的我啊,什么时候真正能做到心里想的和实际做的一致呢,两千年前的孔子通过时空向现代所谓的文明发起了挑战,我们一直以来假装不知道的是什么呢?

《论语》读书笔记 篇4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代表著作之一,它是由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纂而成,主要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论。它涉及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我看来,我认为《论语》主要涉及了做人的道理,学习和教育的道理,为政之理,礼的道理。

首先,做人的道理。第一,做人要正直。“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也就是说只有正直的人才能在世上生存,不正直的人只会在侥幸躲避灾难的的境况下才能生存。第二,做人要有仁德。“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仁德的人安于仁,聪明的人实行仁也会得到好处。但是对于仁德孔子的要求似乎是很高的,他的心目中“仁者”几乎可以与神是同一级别的。第三,做人要孝,孝不仅是在生活中对父母的孝敬,也是对父母的关心也暗含了关心自己。

其次,学习及教育的道理。第一,学习态度,“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要求学习是建立在爱好,以学为乐的基础上。“默而识之,学而不厌”,“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学习不能感到满足,学习要虚心求教“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只有学习态度端正了,才能将学习进行的更深更透。第二,学习方法,“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同时强调学与思的结合,“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求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同时精益求精则又是一种学习方法,“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对于现在的学生又是很适用的学习方法。最后《论语》使我明确了学习的目标,“非为个人的功名利禄,非为个人的身死荣辱”,“士志于道”,“朝闻道,夕死可矣”。学习的目的在于对道义的追求,“学以致用”也是孔子提到的学习目的。

再次,教育思想:教育即教书育人。而当今社会的教育工作者,似乎只在履行前一个任务,忘却了“育人”,不成材要成人这句古语告诫我们:育人是在教书之上的。孔子还重视诱导式教学启发式教育,要求学生触类旁通,希望弟子能举一反三。

最后,为政之道:“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为政之人要用仁德;为政之法用道德用礼教来教化百姓,这样百姓安居乐业。只有仁德才能

得天下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仁德的君子,人民会信服;他们从政,自然安邦定国。再次为政不能贪图蝇小之利,眼前之利弃大局未来之长远利益于不顾。“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当然,读及《论语》,我不得不说凡事都有正反面。《论语》中关于礼的说法,我却不敢苟同;森严的等级观,孔子太过于追求周朝的礼乐制度,却没有看到春秋取代周其实是历史的进步。这也启示了我们不要偏听偏信,不要固执己见,在变换中认清形势,把握时代的潮流。

最后,我只想说《论语》值得一生珍藏,一辈子去阅读。

《论语》读书笔记 篇5

读了《论语》一书,我感触很深,不但学到了许多知识,并且还使我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升华。

所谓《论语》,即孔子及其弟子编纂的关于孔子言行的记录,它是我国一部最早的语录体散文,其作者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是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文艺理论批判家,还是我国第一个系统阐述教育思想的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对中国的教育产生了巨大的深远影响。

《论语》一书是孔子学说的体现,孔子学说的核心是“仁”,即“爱人”这是孔子认为的最高的道德准则和品质。

其中几则令我印象颇深。

第一则当然就是开篇第一章的第一则: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学习知识以后,在必须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是很愉快的嘛!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处而来,不也是欢乐的嘛!别人不理解我,我也不恼怒,不也是一位道德修养高的人嘛!

多么勤奋的人,多么乐观的人,多么大度的人,这样的人不为君子谁为君子这值得我们学习。学后复习,不仅仅会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印象,还会从旧的知识中领悟到新的东西,就是“温故而知新”,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而来,大家在一齐讨论共同的兴趣、共同的喜好,一齐交流生活、交流学习,真的是很欢乐。别人不理解自我,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世界上有这么多人,每个人的思想、喜好都不相同,我们没有必要去为此恼恨、恼怒,应当用宽容大度的心去理解别人,去原谅别人,这样的人才能够被称得“君子”。

孔子不仅仅是勤奋、乐观、大度的人,还是一个谦虚的人,在述而第七中的第二则: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把所学的知识默默地记在心里,勤奋学习而不满足,教导别人而不倦怠,对我来说,做到了哪些呢孔子真是太谦虚了,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所说所做有很多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个如此重要的伟人,还说出如此自谦的话,的确值得我们学习。

孔子还认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即如果一心一意培养仁德,就能够消除恶。的确,品德在一个人的人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决定着人的一生,不好的品德会使一个人丑陋、恶毒,甚至会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良好的品德会让一个人美丽、善良,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可见,培养仁德是很重要的。

《论语》真的是一部很富有哲理的书,不仅仅是此刻,甚至是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后,它都会激励着人们不断的进取进取,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进取的作用。

《论语》读书笔记 篇6

《论语》是孔子说的名言大全,句句引人深思。比如说“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深入浅出,使我们不仅仅知道了句义,还明白了:只学习,不思考,就会迷罔;只思考,不学习,就会落入深渊。

记得我上二年级的时候,学校举行过古诗诵读比赛。那时,老师只让我们背《论语》中的部分片段,没要求查意思,我背的虽然流利,可要让我解释,我还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学而不思则罔”吧。

《论语》中还有许多这样的句子,每句都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现在我读《论语》,还有许多字不认识,比如说“軏”、“輗”等等。通过查字典,我不仅认识了这些生字,还明白了它的意思,真是一举多得啊!

但有些句子,我还是不怎么明白,它们都太深奥了。如果有时间,我一定好好查一查,直到弄懂为止。

孔子是一个好学的人、谦虚的人、对学问一直追求的人。我觉得,他说的话,他做的事,一直围绕着“学习”和“虚心”。他收了那么多学生,却还向老子求学,可见他真的是把学习当成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事情了。正像他说的那样:“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

孔子,是我的榜样!

《论语》,伴随我成长!

红与黑读书笔记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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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篇1】

有一天,我在图书馆里转悠,发现了书架上这本《红与黑》,作者司汤达。名字好熟悉,是啊,读书的时候熟记了许多国家许多作者的许多代表作品,但是几乎都没怎么看过。一时兴起,就借回家了。

在司汤达47岁的时候,《红与黑》这部作品终于与世人见面。在一两百年的时间里,这部作品经久不衰,我想它有它存在的理由。只看了一遍,说实话,我并没有办法完全参透。以后有时间,我会重新再读。先记录下目前的一点短浅认识。

环境改变着于连.索雷尔,超越阶级需要付出惨痛代价?

一个成长在康忒州维鲤叶普通木匠家的儿子——于连.索雷尔,就是整本书的主人翁了。一个年轻人从17岁-22岁的生命历程,在这段旅程中,他以一个打工者的身份一步一步升级着自己阶级角色,经历着两段因为纯爱,因为利益搅动的爱情。

环境真的会改变一个人的心智吗?会的,我认为。在个人地位上,他从卑微——假装高傲——欣喜有钱人——野心权利地位,虽然作者一味要把于连.索雷尔塑造成与阶级贵族、红衣教士完全不同的一类人,因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文中读到韵味,还是让我想到他的所做作为发生着悄悄地改变。于连.索雷尔的理想偶像拿破仑正好反应了他的动机和愿望,一个生活底层的会拉丁文的普通市民,崇拜拿破仑的反叛和权利,在阶级晋升的这条路上,他不仅没有办法控制他内心的自卑和渴望,还要洋装自己适应上流社会的外在表现。在内外纠结中,他一步一步往上爬,爬得何其辛苦。

来自红色——红衣天主的拉扯,来自黑色——贵族阶级的打压,怎么可能让一个普通人,一个不属于上流社会的人轻易越级,给他划出了重重牢笼。假入没有发生抢杀德.雷纳尔夫人的事情,或许他能成为德.雷纳尔先生那样无趣的人,那样作者司汤达设计的主人翁与众不同的人物个性也就完全崩塌了,死刑的不幸恰好保留了于连还纯正的光环。

于连.索雷尔抢杀德.雷纳尔夫人时候,他在思索什么?

冲动?怨恨?野心?

现在,我还是很难理解于连.索雷尔用枪杀害情人的想法。那一刻,到底他在思索什么?估计认为是对信任的人“背叛的冲动惩罚”吧。枪杀的结果如果是德.雷纳尔夫人当场死亡呢?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他会伤心吗?他会自首吗?还是他会真正成为马蒂尔德小姐的丈夫,这个不得而知。

在现代,我们也会因为冲动对亲近的人做出许多过分的行为。情侣之间彼此说出一些狠心的话伤害对方,母女之间因为一些小事争论不已,,继子因为口角杀害自己的继母……我们的情绪不被我们自己控制,往往就总是做出一些情绪越轨的事。我还是愿意理解于连,理解为对“背叛的冲动惩罚”。

马蒂尔德小姐是作者司汤达的希望之笔吗?

马蒂尔德小姐的出场时间较晚,但并不影响我喜欢她。就算你们说她是依靠阶级背景也好,说她是依靠巨额财富也好,在我看来她的行为更像现代女性的标榜。可以去爱一个门不当户不对的人,可以在劳燕分飞的时候站出来,可以在情人离世的不舍不弃。在爱情里,她单方面的付出显然比于连更多,在一个阶级观念剧烈的法兰西,对一个陌生男子从俯视、仰视、依从、跟随、救助……

红与黑读后感:真正的爱情不就是这样吗?在付出里找到自己的幸福。也许,马蒂尔德后来嫁给了某位伯爵,也许马蒂尔德依靠丰厚的年金孤寡终身,也许马蒂尔德再次遇见了她的爱情,谁说得准呢?现代社会里,女性在多种头衔下,在多种角色中,在无数条件的考量下已经不能独立作出思考了,经常有别人、家人、朋友出来插足管理她们的关系。像马蒂尔德这样的思考和行为,还是不那么顺溜。在中国的今天,没有外在的法兰西阶级礼节,依然有内在的阶级枷锁,隐形压迫。只要有政治,有国家,这种阶级关系就不会消失。

读完了,还感受到些什么?有事故事离我们远去,有些道理还离我们很近;有些人离我们很近,有些心却离我们很远。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2】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梦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提议这一段趣味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终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齐,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我,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3】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非常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可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小心谨慎,提醒自己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知道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己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情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己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悲剧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己出格的爱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可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择软弱,选择放弃。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己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爱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美好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己,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爱情里无法自拔。

悲剧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悲剧,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爱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4】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5】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6】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7】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侮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集锦


读书,实际上是人们心灵和上下古今一切民族伟大的灵魂互相结合交流的过程,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不妨尝试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的写作需要结合实际,该怎么写才能全面的书写下来内心的想法呢?感谢查阅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推荐哈姆雷特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1)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封建制度的陪葬,悲剧真的处于必然么?不见得。哈姆雷特的悲剧我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客观原因,阿姆雷特孤身作战,为父血洗仇恨的欲望迫使他站立于风尖浪口。在他的周围,尽是无尽的黑暗。杀害父亲的叔父盗取了皇冠,拥有无限的权利,他的左右还有唯利是图,攀炎附势的诺诺小人组成的名流之辈。即便有赫瑞修的支持,他的力量也仅仅是沧海一粟。孤军奋战的人文主义者身单力薄,在那个浑浊的时代是少有曙光的。

当然还有主观原因,这点直接导致了哈姆雷特最后结局的悲剧。虽然哈姆雷特善于思索,但是优柔寡断,虽然他热爱人民,但是无法亲近人民。虽然他有令人钦佩的才能,却被终日郁郁寡欢,愁云惨淡的不良情绪淹没。他在积极行动的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他畏惧整个封建集团的权威,所以在行动中畏首畏脑。不管是不是因为相信人在临死前祷告会直接升入天堂,哈姆雷特从现实方面讲都是错失了机会。

哈姆雷特是可悲的,他是封建时代的异类,人文主义的光芒还不足以驱散整个时代的阴霾。这一切犹如一座高不可攀的巨山,压抑在心头无法喘息。在他的身上有人生的思考,人性的剖析,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2)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更是著名的悲剧作品,向我们展示了宫廷王朝的内部斗争一角,在权利面前,人性的扭曲和罪恶。读了这本书,更是让我深受启发,我们不能因为身外之物而去伤害自己的至亲,例如权利、金钱等等,这些会让我们变得面目狰狞。

哈姆雷特其实讲述的是王子复仇记的故事,丹麦王子在大学期间闻得父亲的死讯,赶回去奔丧,在一个月内,他的叔叔克劳狄斯即位并和自己的母亲结了婚,这一切让他感到惊诧和疑惑,紧接着卫士霍拉旭在站岗的时候听见了老国王喊冤的声音,并揭发了克劳狄斯谋杀篡位的事情。哈姆雷特决定复仇,却错误的杀死了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当他逃回丹麦时听见了恋人自杀的消息,而奥菲莉亚的哥哥提出要和哈姆雷特决斗。决斗中两人同时中了毒剑,而王子的母亲也因为误喝了他的叔叔准备的毒酒死亡,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叔叔克劳狄斯,并让朋友霍拉旭告知世人。

故事就结束了,很现任是个悲剧,哈姆雷的父母亲以及叔叔恋人都死了,让我们读起来不免感到情绪低沉,但故事给我们带来的对现实世界的反思。

在封建王朝里,像王子复仇记这样的故事一幕接着一幕,并不是稀奇,但人们仍然会因为权力和金钱而残害至亲,这是人性的扭曲。

我们要建立健康的思想观念,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不要因为一些身外之物而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上演现实的悲剧。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3)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悲剧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4)

莎士比亚所作《哈姆莱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莱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

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后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中国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后来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积极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5)

莎士比亚所作《哈姆莱特》它是由五幕杯具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杯具中间《哈姆莱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本事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

熟种种柔情连她自我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齐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我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我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我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最终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终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中国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之后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进取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6)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7)

摘要:由莎士比亚所撰的《哈姆雷特》深刻地揭示了英国封建社会的不堪和黑暗。作品虽然以悲剧结尾,却并未找出某种彻底可行的社会变革方式,但哈姆雷特的性格和戏剧内容以及情节都表现出入文主义精神的先进性和独特性,揭露了生活与理想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所以这篇文章的核心内容就是研究该作品的特点,然后进一步阐释它对我们所处社会的价值。

关键词:《哈姆雷特》 艺术特色 现实意义

一、《哈姆雷特》的创作背景

莎士比亚这位出身于英罔的文学家一生有着非常多的著作,而其中最享誉盛名的就是四大悲剧和四大喜剧。《哈姆雷特》具有典型的悲剧主义表达方式,具有深厚的文学价值与社会价值,戏剧人物复杂,艺术手法变幻莫测,让其成为这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作品。在16到17世纪莎翁撰写了这部作品,而这个时期正是经济格局发生巨大变革的阶段,英罔社会处于极其重要的转折点,他以丹麦为背景书写戏剧故事反映英国社会的状况。在伊丽莎白统治期间,英罔的社会稳定,生产力快速发展。该地区的专制体制在詹姆斯一世登基以后开始实施,剥削阶级残酷地侵占劳动人民的剩余价值,冲突在不同阶级中产生,并且越演越烈。而这部作品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出现的,作者通过文字揭示了现实社会的残酷和黑暗,展现了新旧交替过程中,权力更迭的冲突,进一步批评了旧有等级的落后。

二、“哈姆雷特”的艺术特色

(一)独特的人物性格

这部作品里对各个角色的塑造都是非常具有特点的。男主角的个性很鲜明,同时也非常多元化,一方面犹豫不决,心思敏感;一方面勇敢专断。在父王被杀害、母后嫁给凶手、臣子攀附新皇以后,男主角有“倒霉的我,却要担负重整乾坤的重任”的感叹。时代赋予哈姆雷特勇敢却优柔寡断的性格,“人格反映了时代的社会矛盾,任何特定环境的变化都会影响人物”。正如列宁所说:“人们在自己的实践中依赖客观世界,他依靠自己的活动。”哈姆雷特有自己独特的思考,有上进心,不断追求心中梦想,他不断寻求某种有效的方式,但是最终并不能跳出现实与理想的牢笼。哈姆雷特的忧郁是那个时代赋予知识分子的共性,同时,主人公幽默而果决。在知道幽灵的内幕后,他经过理性的思考才有所行动,这也可见主人公的智慧。报复的种子使哈姆雷特不得不直面他喜欢的奥菲莉亚,当他被毒剑刺中,清楚克劳迪斯的真实情况,毫不犹豫地怀疑生命的初衷和结果,这都证明了哈姆雷特的果决。哈姆雷特的性格也反映了文艺复兴所倡导的理性。

(二)主题情节的丰富性

整个故事的三条主线紧密交错,纵横复杂。由于父亲被叔叔克劳迪斯所杀,哈姆雷特为父复仇;勒茨父亲被哈姆雷特所杀,勒茨为父亲寻仇,哈姆雷特之父由于战争杀死福廷布拉斯之父,福廷布拉斯也需要为他的父亲复仇。悲剧的情节是根据哈姆雷特角色的发展而安排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生与死的问题开始的独白,阐述了冲突的成因和主要特征。“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不幸的是,我必须承担起改变宇宙的责任。”生死问题开始“在游戏中发挥作用”,这构成了情节的第二部分。独白是哈姆雷特內心矛盾的体现,这个舞台成为戏剧的转折点,将情节推向高潮。第三部分是在《戏内戏》之后形成的,克劳迪斯的双重情节构成了整部戏剧的高潮。在情节的开头和结尾,“为父亲复仇”的三种方式都各有特点。哈姆雷特在复仇中迟疑反复,面对着生与死的考验,“复仇之父”很简单,但是“改革社会”很难,所以哈姆雷特不能简单地报复。在他的父亲被杀之后,福廷布拉斯为了给父亲寻仇,做了充足的准备,但最后叔叔劝说,他又放弃了寻仇。哈姆雷特这一形象从勒茨和福廷布拉斯的行为中得到了最高的表达。

(三)开放式的戏剧结构

在戏剧的结构中,《哈姆雷特》采用了源自古希腊的公开戏剧结构,将活动时间延长至两三个月。同时,莎士比亚采用了一种多线程、相互交错的行文方法。本剧的第一线索是哈姆雷特为父亲复仇,这一主线在故事和主题上的作用不可低估。第二线索复仇为拉耳忒斯为父复仇,福廷布拉斯为父复仇。他们紧紧围绕主线,在故事情节慢慢发展中,社会背景、生活环境、次要方面的主要矛盾也缓缓显现。用平行线避免了“有时为生活画面的本质和程度,必然要放弃戏剧(情节)的张力和动作的统一性”,阶级和阶级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也使得多元化之间存在矛盾。以丰富内容、丰满人物形象来表现出更加真实的社会阶级斗争的复杂性,以此增强艺术表现力。

三、“哈姆雷特”的现实意义

第一,莎士比亚在戏剧中所关注的基本问题,即生存与毁灭、有意义与无意义的问题。哈姆雷特在未实施复仇时,想到一个令人惊讶的问题:“到底是不是,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那时他似乎只有存在与灭亡。存在代表有意义的阶级能指,而毁灭代表存在状态的终结,这种状态不再有意义的阶级能指,而是变成虚无。因此无意义的短暂片段按顺序连接成一个全面而有意义的故事。莎士比亚的整个故事线索是哈姆雷特的复仇精神,这是内外结合作用所激发的积极的同一性协调感。莎士比亚笔下的生命意义是追求价值,这是萨特和加缪所代表的存在主义哲学的起源之一。而现代主义在多种层面颠覆了现实,权力、至上、光阴成为隐性金钱,科技力量成为隐性力量,而现代主义所建立的其他价值体系早已被人们所否定。现在的社会缺乏信仰,也没有追求真理达成理想的信念,精神层面变得空虚和颓废,也忘了自己是谁,不清楚生活的目的以及价值,作者的这部作品发出了追问,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明白生活的含义,而不是迷茫而机械地活着,不是行尸走肉没有目标,所以必须给自己设立一个目标,并且持之以恒地去奋斗,必须为了实现理想而坚持到底,如此才能找到自己遗失的信念,才能够让自己的一生有价值。

第二,这部作品同时赞颂了人性的伟大和可贵。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展现出了更个性化的一面,而社会的基础组成就是人,因此人和人的关系也更加复杂,冲突也不断增加,并且因为财富、科学等诱因,越来越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在当今社会,这一情况就更加鲜明,大家开始思考我是谁,想要什么。因此很多旧有的规则以及思想将重新被定义,并且延伸出了全新的规则,然而还是有很多东西是融入我们的血脉之中的,没有办法去改变,作者在作品里面对主人翁的精神进行了歌颂,倡导大家要具有使命精神,并且奋斗不息,这也是人类不断发展的根源。

参考文献:

[1]王辰晖,罗莉.《哈姆雷特》的悲剧艺术特色[J]语文建设.20xx(32)

[2]陈潇从《哈姆雷特》看莎士比亚悲剧作品的艺术特色[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xx,37(10).

[3]白璐.后现代主义视域下的“异化人”——浅析电影《王子复仇新记》艺术特色[J].戏剧之家,20xx(3)

[4]闫蕊.试论莎士比亚戏剧《哈姆雷特》的艺术特色[J]北方音乐,20xx,35(16).

[5]梅琳.《哈姆雷特》的人物形象分析[J]林区教学,20xx(1).

[6]程德香《哈姆雷特》艺术特色新解——基于马克思主义美学观和史学观[J]兰州工业学院学报,20xx,25(2):115-118.

[7]黄浪.以《哈姆雷特》为蓝本的跨文化语境影视作品改编研究[D].南京艺术学院.20xx.

[8]关贞兰.“复影”式的克劳狄斯:哈姆雷特的影子[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xx(6).

[9]任晓晋.外国文学名著导读[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xx.

[10]葛盛宇从“文化诗学”的角度探究《哈姆雷特》的艺术特色及其现实价值[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xx, 37(4).

[11]刘蓉.论《哈姆雷特》中人文主义的历史局限性[J]科技视界.20xx(24).

豆瓣读书笔记集锦


古语言: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阅读完以后,我们经常会仔细口味这本书,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你有了解过读书笔记应该怎么写吗?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豆瓣读书笔记集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豆瓣读书笔记(篇1)

书单,

内向着人士的书单,也是研究内向着人士的书单。

很有趣,也让人很舒服。

值得以此为起点,再深入研究一下我这样的内向着人士。

1.苏珊·凯恩的《安静:内向性格的竞争力》

2.伊莱恩·阿伦《敏感的人:如何面对外界压力》

3.《DNA:生命的秘密》,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是一本著译双佳的科普读物,作者是诺贝尔奖得主、DNA双螺旋结构发现者之一詹姆斯·沃森。

4.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异类》

5.回到内向性格的生理论述上来。在上一篇文章里我引用马蒂·兰妮在《内向者优势》中的一段话,解释神经元回路在性格构成方面的重大作用。

6.戴维·布鲁克斯写过一本《社会动物》,与阿伦森那本著名的社会心理学专著《社会性动物》仅一字之差。与后者不同的是,《社会动物》这本书探讨的是引领一个人成功与幸福的潜意识思维奥秘,指出成功是一个综合性事件,取决于我们的性格、动机、情感态度等,并不是单纯的勤奋与付出便能够一劳永逸地获取的。勤奋与努力,恐怕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是,已经从曾经的充分条件降格为必要条件了。

7.《自控力》,作者凯利·麦格尼格尔是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家。

8.廖一梅在《像我这样笨拙地生活》中的一段话作结吧:

“一个性情严肃的人,像我,要完成那些一次又一次没头没脑的讨论,交涉,谈判,扯皮,讨价还价,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每有人称赞我善于和人打交道,我都懒得申辩。谁也不知道,我在进门之前,在我对人笑脸相迎,伶牙俐齿之前,我要对自己说:‘一、二、三,演出开始了。’谁让我答应了自己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呢?……”

9.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在他的《眨眼之间》里面提到过一位牛人,据称,给该人看一段小两口的对话录像,看5分钟便能判断两人日后是否会离婚,准确率高达90%以上。此人名叫约翰·戈特曼,写过一本书《获得幸福婚姻的7法则》,详细阐述了他的精准判断力的形成过程。

10.盖瑞·查普曼的《爱的五种语言》也是值得小两口儿认真研读的。里面提到了保持两性“爱箱常满”的5个工具:“肯定的言词”“精心的时刻”“接受礼物”“服务的行动”“身体的接触”。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不同爱语,需要磨合,选择,对症下药。

豆瓣读书笔记(篇2)

世界太多禁区,本书就有四处。

索马里的枪口下有微笑,奥伊米亚康的寒冰下有温暖,切尔诺贝利就算是死亡禁区也让当地人故土难离,马鲁姆火山不是地狱,它打开的是通往天堂的门。

无非一直都在梁红在,莫过于两个人变成一个人。

像我这样的人,是不太喜欢结识新朋友的。你知道,介绍自己的过去挺累的。

可遇见你那天,我竟想着要把我的前半生拍成电影给你看,让你看看我见过的西藏的雪,走过的四下无人的街,以及度过的醉酒的夜,把所有你未能参与的人生补齐。总会有一天,我的床头有你随意翻的书,洗漱室的漱口水旁是你的剃须刀,更衣室的白裙子旁边是你的白衬衣,你成了我的专属司机,朋友无一不知道你的样子,连夜晚独坐客厅等你归来都成了最幸福的小事。

你在后方,等你大步靠近握紧我的手,低头对我说:咱们回家吧。

这是本书我的感触~

四颗星,夹杂了对成熟生命的理解态度。

豆瓣读书笔记(篇3)

24岁的赵莉英经人介绍认识了未婚夫彭兆炎,跟着丈夫来到了陌生的午盐镇开始了婚后生活,故事以此开篇,赵莉英的爱与欲望贯穿主线,触底的试探,沉溺于出轨的刺激,向往所谓爱情的自由,在有了孩子又归于平淡,阴差阳错的爱与恨,荒诞离奇但又充满现实的灰色小说。带有目的的开始,无法避免的结束。

赵莉英的初恋--学生时代的刘老师,像极了赵莉英幻想中的国王,可惜师生恋被拒,赵莉英选择远离伤心地,草率的嫁给丈夫彭兆炎。婚后的生活平淡如水,赵莉英对过日子勾不起一点兴趣,隔壁打扮香艳的寡妇李赛仙每日上门一撩,别有用心的话家常,让赵莉英渐渐着迷于李赛仙的香烟和红唇,一颗蠢蠢欲动的心想要找点刺激。

性的冲动和对国王的情有独钟,赵莉英和马车车夫的身体交流就显得水到渠成,有独立办公室的彭乃泰,成了赵莉英所谓真挚的爱情宣泄口。就这样,身体的快感和不伦的刺激让赵莉英上了瘾,好像隔壁女郎递过的烟一样,初次尝试辛辣的呛出了泪,再次尝试就沉溺于烟气钻入肺里,再呼出鼻腔隐约的解脱感。

李赛仙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和电视剧一样,李赛仙和彭兆炎是狗血的青梅竹马,家长拆散两人,李赛仙嫁给了别人,敢爱敢恨的她,毒死丈夫要和彭兆炎在一起,就是这爱的决心吓到了传统男人彭兆炎,彭兆炎仓促选择结婚,以已婚的借口拒绝赛仙的求爱,不死心的李赛仙选择和彭兆炎成为邻居,在彭兆炎的边缘生活着。

生活不停,事情一点点有了变化,李赛仙一点点诱惑着昔日情人的妻子赵莉英,在赵莉英兴奋讲述她的种种出轨事件时,李赛仙觉得她拥抱爱情的时候到了。将赵莉英的事情告诉彭兆炎的时候,李赛仙兴奋的像个孩子,可惜彭兆炎没有按照她的剧本走,除了赏了她一巴掌,就是刺耳的话语让她远离他的生活。再次被爱情拒绝的李赛仙选择了更加放荡不羁的生活,也许是觉得自己谄媚的样子实在丑陋,不管是赵莉英还是彭兆炎,她都选择了远离。

赵莉英的解放天性终止于她的孩子降生,丈夫彭兆炎对于过往没有计较什么,孩子成了他们的生活重心。对于他们的孩子彭宁,从降生成长到叛逆死亡,仿佛预示这一切的结束,到底是从哪里开始的?赵莉英看不透现实的眼睛?彭兆炎的软弱和包容?还是李赛仙对爱的执着?除了唏嘘感叹,还是那句话,带有目的的开始,无法避免的结束,癸女的一生,梦一般。

人世悲欢一梦,如何得作双成。

豆瓣读书笔记(篇4)

美国著名作家、演说家安迪·安德鲁斯在其著作《上得天堂下得地狱》中写道,人的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是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是说走就走的旅行。

张昕宇和梁红早就把这两样占全了,并且设置了神级上限。

张、梁两人从小青梅竹马、形影不离,长大后也是共进共退、不离不弃。张昕宇本是一名生意人,以赚钱为生活的主要目的。20xx年汶川地震后,张昕宇与梁红共同参与了灾区救援,地震现场的生死惨状使得张开始反思人生,他不愿再庸俗地生活。回到北京后,张昕宇一度消沉,后在梁红的开导下,决定一起环游世界、绝地探险,用行走的力量来找寻真实的自我。

《侣行》这本书是张、梁在20xx年的游记,从世界寒极奥伊米亚康到恐怖之都摩加迪沙,从死亡之城切尔诺贝利到地狱天堂马鲁姆火山,两人走过了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征途,也见证了同甘共苦、生死相依的感情。

俄罗斯萨哈自治共和国的奥伊米亚康镇,冬季平均气温为零下45.4℃,其历史记录的最低气温为零下71.2℃,是迄今为止地球上人类居住地区所测到的最低温度,因而被认为是世界寒极之一。但极端的严寒却引起了张昕宇和梁红的极大热情。在万家欢聚的春节期间,他们和朋友一路向北,先是抵达寒都雅库茨克,休整过后便冒险驱车穿过600多公里的无人区,前往奥伊米亚康。两人在零下50多度的夜里户外露营,成为第一对在冬季到达世界寒极并成功露宿的中国人。他们在零下71.2℃纪念碑前拉开了国旗合影留念,而张昕宇又在这历史性的一刻向梁红成功求婚,奥伊米亚康成为了张、梁爱情结晶之地。

非洲东海岸的索马里自1960年独立后,一直处于军阀混战割据的无政府状态,首都摩加迪沙更是各种武装势力交织纵横的重灾区,极度的混乱与暴力充斥于这座城市,外界很少有人问津。不安分的张、梁决意一窥究竟,从奥伊米亚康回国后不久,他们便又与两位朋友相伴上路,勇闯摩都这个龙潭虎穴。迫于现实形势,他们不得不在当地雇佣了一支装备精良的安保队,防弹衣、装甲车、AK47、重机枪应有尽有,可即便如此,威胁和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时刻都有风声鹤唳的危机感。但罪恶之城往往也孕育着光明,在摩加迪沙,与恐怖并存的是当地民众的质朴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走访难民营、医院、学校以及电视台的过程中,张、梁也深深感受到了普通人那种在混沌之中心怀希望的人性光辉。

游戏迷们对红色警戒中核电站爆炸的场景想必是印象深刻,最是那一抹温柔的绿色,瞬间融化了自我。在现实中,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绝对称得上是人类历史上数一数二的人祸。这个前苏联时期在乌克兰境内建造、被认为是最安全可靠的核电站,却在1986年4月26日因人为操作失误发生了反应堆爆炸,造成了大面积的强辐射物质泄露,相当于400颗美国投在广岛的原子弹的辐射量。灾难带来巨大的危害,6000平方公里变成危险地带,320万人受到辐射侵害,辐射尘埃随风扩散,使得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众多地区遭到核辐射污染,通过自然分化完全消除辐射影响需要24万年。30年来,切尔诺贝利早已变为一座空荡的鬼城,无处不在的辐射令人闻风丧胆。张、梁一行人继续着极限游,他们配备了一整套防辐射装备,乘着装甲车缓缓开进30公里的核辐射区域,直至离出事反应堆几公里处的普里皮亚季生活区。他们不时下车小心探索,追寻昔日电站正常运作时的痕迹,遥望恶魔容器般的4号反应堆石棺,虽然周围郁郁葱葱、风景秀美,但无形之中却蕴藏着巨大的扭曲与风险。他们在结束了切尔诺贝利之行后,走访了很多灾难中的幸存者,想要从当事人那里了解更多不为人知的细节,然而却意外发现,几乎没有人愿意再回忆起那场浩劫。即使是再刻骨铭心的伤痛,生活也终将会继续下去,对逝者最好的缅怀、对心灵最大的宽慰,就是勇敢地重新站起,摆脱过去,珍惜现在与未来。

鬼斧神工的大自然在这个星球上塑造出了众多绝美之绝境,南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的马鲁姆火山就是这样一个天堂与地狱并存的地方。作为世界上最活跃的火山之一,马鲁姆火山展现了造物之力与自然之瑰的完美结合,它使得探险家们趋之若鹜,但由于苛刻的地理条件,几乎无人问津山口下的熔岩湖。为了征服马鲁姆火山,张、梁用了两年的时间做准备,他们学习攀岩技能、火山生存技巧、开飞机、了解各种火山和气象知识。到了瓦努阿图后,他们和当地的土著进行接触,并建立了友善关系。而后在酋长的向导下,一行人终于登上火山驻扎下来,但随之而来的极端恶劣天气和山口环境使他们经历了炼狱一般的磨练。在一系列无法想象的艰辛困阻后,张昕宇终于试降成功,在熔岩湖上方的岩壁凸处插上了代表着中国的龙旗。在这次惊心动魄的冒险中,支撑他们一路下来的,不仅有张、梁坚如磐石的爱情,更有他们与魏凯、曾乔等人之间患难与共的友情,他们的真挚与坚韧,更是赢得了当地土著民众的认可与敬重。

《侣行》中的这四次远征只是张、梁恢弘行程的一部分。张昕宇曾向梁红许诺,要在北极向她求婚,在南极和她结婚。在奥伊米亚康成功求婚之后,两人又一路乘风破浪,经过了2万多海里的艰苦航行,终于在20xx年2月抵达南极,并举行了举世瞩目的极地婚礼。近两年来,张、梁仍一直在路上,可可西里、罗布泊、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拉克、叙利亚等等,他们已经不单单是为自己而行走,而是成为了一种对自然、对社会、对生命、对生活极致探寻的精神象征。

豆瓣读书笔记(篇5)

抓住瞬间的美

摄影,就是留住与心共鸣的瞬间。

花了有两个多小时,看完了这本书,感觉很好,干货很多。因为我不喜欢用一些拍摄软件,所以简单的总结了一些我觉得比较有用的小知识。

1

曝光值:很多手机的自带相机有曝光值大小的设置,曝光值越大,照片亮度越高,

2

感光度(ISO):通俗来说就是相机传感器对光线的敏感程度。一般ISO值64到3200,ISO越高,成像质量越差,噪点(照片中的小黑点)越多,在户外一般设置100,室内400或者自动调节。

3

、HDR:一般我们拍照,照顾了高光区域的曝光,暗部细节就会丢失,而照顾了暗部细节,高光部分就会曝光过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使用HDR,中文意思是高动态光照渲染。简单地说,就是一张照片中,既包含了高光部分,又保留了暗部细节,能够让色彩的层次更加丰富。HDR模式比较适合拍外景(天空、湖泊、树木等),不大适合拍人像。

4

六、画框式构图这种构图很利于将观赏者的视线吸引到主体上,我们要做的只是在取景器中再添加一个框,这个框可以很富有创意,可以是门缝,可以是窗口、甚至可以是树枝的空隙。 还有很多很多,但全弄过来就太长了,简洁说一下就好。

摄影,重在观察,若想拍出好的照片,就必须保有好奇心。

摄影,要有对比,或是远近,或是色彩,或是明暗,要通过对比来突出重心,造成视觉效果,传达主题。

说了这么些,而我看这本书,收获最多的,还是联想到的东西。

美感只是一瞬,稍纵即逝

对于很多人或物,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情非得已,怦然心动,过后却平平常常,毫无感触。

摄影是这样,感情也是如此。曾经看到一句话:我爱的不是你,而是有你的往昔。

我想,大多情感的冲动,婚姻的不和,也应是爱的不一样。我爱的,不过是那个有你的瞬间,而非你……

摄影,留的是永恒,或是人心。而不管怎么样,我们学习摄影,为的不过是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以及学会如何更好的去爱。

豆瓣读书笔记(篇6)

在期末考试期间,我不识时务的疯狂在读一套书,书名叫《猫头鹰王国》。不过由于家人的提醒,我最终悬崖勒马,决定先专心考试,等到假期再看。

在放假后,我不顾一切地看书,终于把目前出的九本中文版看完了。这一套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谷仓猫头鹰赛林(主角之一)被他的哥哥昆郎从树洞中推下来后被圣灵枭孤儿院(一个抓小猫头鹰去做苦力的团体)抓去、和朋友吉非前往珈瑚巨树、遇到了另外两名主角灰灰和掘哥、打败纯族等一系列事件。

为什么我会这么喜欢看这一套书呢?因为这套书主要讲的是一种我们面对困难必不可少的一种力量,那就是勇气。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勇气有什么重要的。但是请不要忘记,每当你做一个危险的决定时,都是勇气在鼓舞你。就拿一个简单的事例来说,黄继光堵枪口。在抗美援朝战争中黄继光为了让援朝军队夺得一个重要的高地,不惜牺牲自己为战友堵住机枪口,来获取冲锋的时间。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决定啊,做这个决定的黄继光不仅有强烈的爱国之心,还有着无比巨大的勇气。有一位学者曾经说过,一个人光有做决定的信念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有勇于去实现这个决定的勇气。

最后,我衷心的希望同学们能去读一读《猫头鹰王国》这一套书。

豆瓣读书笔记(篇7)

透过张昕宇的文字,进行了一次视觉上的“侣行”——索马里的枪口下有微笑;奥伊米亚康的寒冰下有温暖;切尔诺贝利就算是死亡禁区也让当地人故土难离;马鲁姆火山不是地狱,它打开的是通往天堂的门。可能是自己对这个世界有留恋,也因为自己没有那么勇敢,当然也是没有巨资去挥霍(我想就算有),我估计也不敢也不会像作者这样数次只身犯险,去挑战或者去“印证中国人的精神”。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对祖国爱的表达方式,像爱家人、爱自己身边的人应该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了,这或许和自己的家庭背景和人生经历有关,无关伟大和渺小。

读完之后,脑海中留下的画面有好几幅:①​索马里枪杆里出的政权,使大家见到了摩加迪沙街头冷漠和暴力的眼神、贫民窟天真和无奈的眼神、医院呆滞和绝望的眼神、剧院坚强和和蔼的眼神、学校专注和求知欲;在索马里国家电台和杰济拉海滩感受到民族自豪感。②切尔诺贝利核泄漏给人们留下的心理阴影,让我想起了高英课上学习第二课的课文Hiroshima-the \Liveliest” City in Japan,两颗原子弹对日本人的影响,他们不愿意谈论这些相关话题,因为一些事情对人造成的伤害大到一定程度时,他们无法应对,不想把刚刚稍晚愈合的伤疤撕裂开给别人看,只好选择逃避;虽然不说不代表愈合,但是说了肯定会再难过一回。③关于南极和火山,除了感受到来自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友好和这个世界的善意;笑容、尊重和真诚是世界通用准则,是换取他人尊重和爱护的不二法宝;其他的对于我这个安于现状的年轻人的吸引力为负。

但还是希望自己以后有时间和机会多安安全全地感受感受大自然鬼斧神工般的杰作​(哈哈哈哈,怂),多多学习这对夫妻的行动力,说走就走毫无羁绊;简简单单地开始做一件事不难,但长长久久地坚持做这件事却不易,我们做计划所缺乏的就是这种始终如一的精神,总是被外界乱七糟八的事情打扰。

【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是这学期我对自己​的希望与要求

豆瓣读书笔记(篇8)

侣行

这本书对大多数人来说,或许都带着一种向往、崇敬吧。战乱之城的枪林弹雨,极地之行,核辐射鬼城,马鲁姆火山近距离接触,那样一份惊心动魄的挑战、焕然一新的洒脱,以及南北极之约的浪漫动容。

一本书总会带有作者的思想与经历,有的书是用思想而作,而有的书则是用经历而写,就像这本书。

我很感谢作者用边缘生命换取的这些文字与图片,我也深深的感觉到,我们能够感受到的,或许还不及作者亲身经历之感的1%,那命悬一线的危机时刻,那死而无憾的美丽震撼。

作为一个保守胆小之人,对于五花八门的挑战总是不甚理解。

我做的事情要在我的可控之内,我要控制得住我的思想、生命,没有把控的事情,我不会轻易押注,更何况将生命押注其中。

不得不说,作者的父母有着宽宏、洒脱的心态,放任并支持了孩子走南闯北在生命边缘。

对,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生命边缘。不知是作者刻意渲染了,还是他们所在的环境的确是生死边缘。

我不崇尚任何一种对生命的轻视,就像大兵所说,一切没有准备的浪迹天涯都是对人生的不负责任。准备是为了远离生命危机,但当生命危机,不可防备,不可控制,将生命托付于客观的外界环境,我并不赞同作者推崇的。

虽然人生有许多的活法,生命总有终点,平凡的一生,与绚烂的一刻,人们总是纠结要不要做一颗绚丽在黑夜的烟花,光芒四射,不管明日的阳光。

我说,真真切切的白天黑夜更好,虽然没有那么的灿烂,却拥有更多的东西,就像龙应台眼中的那些平凡。

我是一个很眼光短浅,思想狭隘的小市民,我注重的是小生活,或许对大生活不能够很客观的评价,但我很沉浸小生活的简单快乐,容易轻易满足的心更容易获得快乐,也许这快乐很小,但不妨碍幸福的浓度。

对于本书说不满不合适,应该说还有点小小的期待更好,那就是对于内心的解读。

看完之后,作者叙述的表象,虽然很让人感叹,却并不能让我满足。我更想知道他们由此引起的内心波澜,自己的内心,以及同行之人的内心,这几乎没有多少描述。作为同行之人,在他们眼中,又是如何看待他们一起所做以及作者和行为。

作者给我们看一了一场奇特的经历,他眼中的经历,我们看到了,知道了。

他们的内心世界,却带着魔力,我想更深的涉足。

豆瓣读书笔记(篇9)

作者观察用心、观点精到,书中除移动医疗外,对医药分开、价值医疗、透明医疗、医保难以商业化等重要议题都阐述了其观点,值得一阅。

美中不足在于,在绝大多数(不是全部,如ch21)情境下作者都言必称米国,将其作为标准参照系,臧否中国医疗现状,无形中把米国医卫模式,作为中国应该模仿和追随的方向。无论作者主观怎么想,客观上形成了这种阅读引导效果。

要命的是,西方各国里,米国医卫体制/模式性价比最差,问题非常多,有人直指药业巨头、商业保险公司和律师是米国医卫体制三大毒瘤。中国急需变革医卫体系,但要是学米国,或陷入更大灾难陷阱。

在高度倾向性引导效应下,熟悉米国医卫行业的作者,没有看到或避而不提米国模式严重问题,毫无批判性审视痕迹,重创本文选价值。

中国已经高度老龄化少子化,还是未富先老的中低收入国家,承担不起米国那种昂贵低效的健康解决模式,只能另寻廉洁透明、高性价比的普惠大健康机制,过程中平衡一线医卫人员、患者、医疗机构、社商医保、药商医械商服务商的利益,遏制医卫领域营利组织不加节制的暴利欲望及行径。

当然,文中列举众多米国移动医疗个案商业模式,很有意思,经验教训可借鉴。要注意的是,它们多以商业保险公司作为支付方。

本书阐述的现状和问题,大家都有共识,难办的是解决路径没共识,立场、格局、利益、视角有差异,这也自然。

中国移动医疗创业机构得清楚路径依赖,基于本土大健康实情寻找机会点,并尽可能有点社会责任担当,助益普惠大健康,否则医生护士们不满意,平民病患们病无所依,财政面对医卫黑洞张皇失措,如此大健康生态下,又有几家商业机构能心安理得从大健康领域持续谋利呢。

豆瓣读书笔记(篇10)

张昕宇梁红以及一起同伴的两位好友去探险,不仅仅是探险吧,感觉每次探险都有很大的机会会回不来了,去了最寒冷的地方,去了最没有生机的地方,去了最混乱没有规则的地方。

一直认为生活在一个和平的中国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了,不像索马里这么动荡。他们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几乎人人手中持有手枪,几乎每时每刻都要警惕否则你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死去,他描述的每一幕都是我们不曾想象和经历过的。

没有教育,因为在战火纷飞的索马里根本无法建立教育制度,即使在难民所里有老师和学生,可是除了这个其他的黑板、粉笔、教材等都没有;在医院,除了医生和病患以及一些简陋的医用设备以外什么都没有;在索马里,没有政府和法律,只有一条无形的法则通用,那就是达尔文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然而在一个战乱不断的国家,一个社会体系、教育、司法、医疗机制都崩溃的国度里,宗教信仰没有被磨灭掉。

我们这些生活在和平的环境里的人们,应该好好地珍惜现有的东西。我们太多的人,每天花了太多的时间,在抱怨、在怨恨、在计较,可是我面前这个失去了家人、失去了双腿、失去了一切的孩子,却乐观地告诉我,“至少我还活着呢”——活着已值得庆祝。

因为得到的太多以至于只想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因为得到的太少失去的太多才知道活的已经弥足珍贵……

乌克兰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

1986年4月26日的一声巨响,核电站的第4号核反应堆在进行半烘烤实验中,因为人为操作失误,突然失火,引起爆炸。机组被完全损坏,8吨多强辐射物质泄漏,其辐射量相当于400颗美国投在广岛的原子弹。许多人在这一次的事故中死去,有人即使没死也活在这个事故的阴影下。长成畸形或者生出畸形的孩子……这其实是自然对我们的惩罚吧,也许是我们自己所造就的苦果对人类的惩罚吧。其实不仅仅是核电站爆炸所带来的危险,现如今我们人类在不断地过度利用大自然的资源,为了所谓的利益和金钱不惜去将濒临灭绝的动物捕杀卖钱,不惜为了让工业更好地生产排放指标超标的污水,不惜为了让自己过上更好生活去贩卖毒品和拐卖小孩,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去强奸犯罪……这些都是私欲在统治着自己的思想。然而一般人都无法能与之对抗,只能在这些“沼泽”中陷进去,再也出不来了。

其实也没有多少人能放弃自己安稳的生活去寻找刺激(未知的旅行)

这本书值得去看,不是说看过之后就要去学习和效仿一波,而是去真正的去思考一下,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又将往哪里去。

再真正的思考一下,在茫茫人海中,我所做的一切是否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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