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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魂灵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4-18 来源:互联网

黑魂灵读后感(推荐15篇)。

唯有阅读,才能在时光里装进更加丰盛的内容,作品是一本被大家公认的好书。怎样才能写出一篇有特点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栏目小编花时间整理的《黑魂灵读后感》。

黑魂灵读后感 篇1

“他几乎什么都不想,只偶尔想到他家的猪。”一场脑膜炎,因为钱烙下了傻病。傻,有时候真好,因为它可以规避“社会性”。

《甜橙树》可以一分为二,条情缕析。现实的“快意”与梦境的“美好”把故事一掌拍平,让人内心受到美好的涤荡。梦境真是好东西,有时可以让你避开一切丑恶,梦可以帮你一切无法实现的现实。有时真想有一场长梦不醒的买醉。

尿骚味,狗尾巴草,弯桥凭什么不让他们快活一顿呢?四个人极尽所能地捉弄弯桥,以图建立在别人基础上的恶作剧的快乐。现实与虚幻的交织,甜橙树始终都在。

弯桥的梦里:毒太阳下,红扇把浓阴让给弯桥;三瓢竭尽全力追的那棵橙子树,拼命夺来的那个橙子留给了弯桥;六谷家甜橙树的鸟儿能治弯桥的怪病,于是那棵树被赶到了弯桥家;浮子家那棵最大的最喜欢的甜橙树凿出的船,去找寻魂牵梦萦的妈妈。妈妈,就在遥远的岸边……

山歌悠扬,忽高忽低,忽远忽近,此起彼落。友谊万岁,纯真万岁。

黑魂灵读后感 篇2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魂灵》,这本书由九个小故事组成,《黑魂灵》这本书的九个故事都是感人至深的故事,虽然这九个故事都很好看,但是最让我过目不忘的却是第一个故事《黑魂灵》。

黑魂灵故事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让我从它身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孤傲的灵魂。黑税收虽然老了,可是她自己还要抓鱼,有一次,它猛地钻进河里,可不一会就上来了,嘴里还有条小鱼,当黑水手正鱼鱼这么小的鱼时自己呢,还是留给主任呢?又有一只鱼鹰迅速的把黑水手的鱼抢走并吐下肚子,黑水手老了,斗不过它才气愤地走了,黑水手平时抓了很多鱼,可主人和傻子男孩却很疼它,每次都给黑水手最好的食物,可黑手手突然有一天消失了,傻子男孩不停地寻找黑水手,它像死了似的,躺在岸边,它那带钩的嘴却仍嵌在一条大鱼身上,它用尽全身的力气战胜了一条32斤的大鱼,它的主人很欣慰。

跟黑水手相比我差远了,我肯定努力不到一半就放弃了,黑水手虽然老了,可是他并没有放弃抓鱼,虽然它不如以前了,可它还在坚持,不过最后,它凭借自己的力量抓了一条32斤的大鱼证明了自己。如果换做是我,我是否能像黑水手一样呢?我反思了.....。

《黑魂灵》这本书给我的启迪是,虽然我以前不能像黑水手一样坚持不懈,努力争取,但今后,我要向黑水手一样,只要下定决心做的事情,一定要努力争取,永不放弃。

黑魂灵读后感 篇3

林子里,荷叶间,草虫中,鸟叫虫鸣。万物青青,透出一派新鲜的生命。九瓶把两个喜蛋猛力地抛向空中。他们在蓝天下划了两道红弧。

故事在二麻子送喜蛋中突然逆转,完美地完成了此篇小说的逆袭。殊不知,我在读这篇的时候除了字里行间的回忆,更多的是一种揪心的期待。当丫头片子的情节出场的时候,那份揪心达到了极致,简直如一双手卡住了我的喉头。之后突然的逆转救赎了小说人物九瓶,救赎了故事情节,也救赎了我,可能还救赎了作者。

小说中的人物或多或少有作者自己的影子。在一番折腾后,这个叫九瓶的男孩内心的愧疚得到了作者的弥补。于是读者知道有些所谓好奇地探究可能需要承担自己年龄不能理解的忧伤。或许这就是小说带给读者精神的慰藉和精神的力量,这叫成长。

清夜无尘,月色如银。那铜板的边缘有一圈细细的光圈,它是月光里最温暖的的色调。

黑魂灵读后感 篇4

生命,就该不服输——读《黑魂灵》有感

“它正快速地衰老着。它几乎再也抓不到大鱼了。但每次爷爷放鱼鹰下水,它也非跟着下去……”多么倔强不服输的鱼鹰!

儿童文学大师曹文轩的书总是有着让人震撼的人格力量。读着这本《黑魂灵》,我深深地被震撼了,眼里更多了份湿润与感动。

《黑魂灵》主要讲的是:有一个老人家和他的孙子傻子男孩,他们养了一群鱼鹰,其中有一只老鱼鹰,名叫“黑水手”,跟了爷爷好多年了。曾经的它,毛发浓密、乌黑发亮,还是一个捕鱼高手,最高记录是捕到了一条重达三十一斤的大鱼。可如今,它老了,不仅再也捕不到鱼了,而且还被欺负,“黑水手”的眼里满是一望无际的悲伤。

直到有一天,傻子男孩发现“黑水手”失踪了。爷爷和傻子男孩急坏了,却无能为力。终于,他们在芦苇荡旁听到了“黑水手”微弱的叫声,傻子男孩去看,发现“黑水手”身上的毛快掉光了,奄奄一息,旁边还有一条大鱼,爷爷称了一下,呵,三十二斤,比它年轻时捕到的还多了一斤。之后,“黑水手”再也没站起来,每天只能让傻子男孩喂它吃的。有一次,爷爷给“黑水手”喂了很多酒,说道:“到时候了,它该走了。”傻子男孩一言不发,他们来到一片空地上,爷爷让傻子男孩挖了一个坑,把“黑水手”放进去,用土填满,四周摆满了蜡烛……

没过了多久,勤劳的爷爷也渐渐不行了,于是他安排好了一切,交代傻子男孩一定要把自己的遗体放在小船上,任他飘去,不久爷爷离开了人世。傻子男孩遵照约定把爷爷放在小船上。故事的最后,傻子男孩看着远去的小船大喊“我不傻!”

曹文轩爷爷用最朴素的语气描绘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故事并没有告诉我们真正的结尾,但不禁让我的思绪飞扬。即使年迈,依然不服输的“黑水手”,用它最后的生命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善良的爷爷也用他的勇敢与坦然面对着死亡。而每天跟爷爷,跟“黑水手”朝夕相处的傻子男孩呢,他真的傻吗?我相信大家心中都已经有了答案。

读完这个故事,我还想到了另外一个故事——《老人与海》,他们的主题有所相同:明知道自己不行,却执着地坚持着、努力着。支撑他们的是什么呢?是毅力,是刻在骨子里的那种不服输的精神。

生活中,平凡的我们,就该像“黑水手”、像爷爷一样,哪怕是面对困难,甚至死亡,都要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后的机会。一个人前行路上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敢于战胜自己,才是真正的强者。

《黑魂灵》这本书,真的有很多我们去学习去回味的东西,值得推荐给大家去读读。

黑魂灵读后感 篇5

曹文轩《黑魂灵》这本书,封皮色调单一,毫不艳丽。三个不起眼的蝇头小字“黑魂灵”便是这本书的名字。朴素的封皮,低调的名字,反而为这本书平添了一丝神秘,让人有一种去探索的渴望。而这种封皮,符合我对书籍的审美:书籍以思想和内容为灵魂,华丽的外表对此有损。不过这也可能是我守旧了。

书中有很多个小故事,但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黑魂灵》了。

后来黑水手一直瘫痪着,它无数次想站起来,结果都失败了,因为它把一生的力气都用完了。爷爷也病了,之后爷爷就天天卖鱼鹰,卖来的钱爷爷没有用来治病,而是都收在包中。有一天,爷爷让孩子去买白蜡烛和酒,然后再让他挖个洞。爷爷用酒把黑水手灌醉,之后把它埋在洞里了,说过不了多久我也来陪你。直到把黑水手埋好后,爷爷对傻孩子说,我要走啦!孩子点点头。爷爷一连三天没有吃饭,只是让孩子走时带上包,里面有爷爷给他的钱,让爷爷的身体随水漂流,并告诉他,他不傻。第二天早上,爷爷离开了人世,孩子对着小船消失的方向说,我不傻。然后笑了起来。孩子背着爷爷给的包独自闯天下了。孩子和黑水手及爷爷相处的经历会是他一生的财富,相信他肯定是一个顽强、勤劳、努力、善良的好人。

读完这个故事,黑水手和老爷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黑水手仿佛是个落魄的战士,一个意志勃发的勇士。它拥有一颗孤傲的灵魂,它不屈从于日渐老去的命运,不甘心在被嘲讽的环境中屈辱地生活,哪怕用尽生命的最后一点气力,也要捍卫自己的荣誉和尊严,好似为尊严斗志昂扬的斯巴达战士,让人在心酸之际油然而生崇敬。而爷爷却是另一种品质,他善良而伟大:善良是他理解黑水手的奋斗,体谅黑水手的维护尊严的努力,并且处处照顾黑水手;伟大在于他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纯粹的生命,他能坦然面对自己的死亡,并在死亡前安排好孩子的一切。

其实想想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无论我们选择不甘平庸、争强好胜的一生,还是平淡踏实、与世无争的一世,只要我们能坚守信念,坦然面对,生命都一样精彩而富有意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对于现在大部分的儿童图书,这本书是良心之作。它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大段的说教,有的只是作者的真情实感,有的只是文笔朴素、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并且每一个故事里都发人深思。

故事大概讲得是一个傻子男孩饿晕在河岸上,恰巧遇到了放鱼鹰的爷爷驾着小船路过这里,爷爷就把他救了并收留了他。于是他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放鱼鹰,而黑水手就是其中的一只鱼鹰,它正在很快的老去。它几乎抓不到一条鱼了,不论它多用力的去扎猛子,都是没用的,偶尔抓住条拇指大的,它就会显出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知是交给爷爷还是自己吞下,这时总有几只鱼鹰去夺它口中的小鱼,每次爷爷看到后都会吓吓那些鱼鹰,之后把黑水手捞上来,让它休息。这时爷爷总会安慰它。喂食时,总把最好的鱼给黑水手,而其它的鱼鹰却都认为不公平,它本来就抓不到大鱼,为什么还要吃最好的鱼。每到这时,黑水手总是陷入困窘而不敢去接爷爷的鱼。直到有一天,它不见了,爷爷和男孩四处找它,最后找到了黑水手,它几乎拼尽了最后的力量抓住一条三十二斤重的大鱼。爷爷说,你这又何苦呢?

在文学作品中,动物的故事是人间的延续,是人类行为和思想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爷爷的死虽然只用了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却给了我无尽的感触,他一生坚强,却又坦然面对不可抗拒的人生命运,终老而无憾。

四年级:杨柳青

黑魂灵读后感 篇6

从看了《甜橙树》后,不觉为构思叫好。看了《背叛的门牙》,已是拍案叫绝。

《背叛的门牙》把“一波三折”演绎得淋漓尽致。李哲领唱的缺席,到皮卡的换位,在到“门牙的背叛”到最后的“绝配”无不体现“匠心”二字的意蕴。

嫉妒是什么?嫉妒是值得尊重和保护的伟大情愫。嫉妒里有一种暗暗较劲的冲动,暗暗较劲就会萌发向上向善的力量,从而完成自己的蜕变。从某种程度上说,“嫉妒”和“不甘落后”是合二为一的共生体。你不得不为皮卡与门牙之间的庄严承诺致敬。

当皮卡和李哲绝配成功夺得合唱比赛一等奖后,皮卡一直在草丛寻找之前从十二楼扔下的门牙,真的是在找门牙吗,一阵酸楚后,不得不微微一笑。这就是不易察觉的成长,是怦然一跳的心动,是内心软弱之弦的拨动,是一瞬间长大的心灵悸动!

黑魂灵读后感 篇7

《黑魂灵》是文学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小说,他用真挚的话语描述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黑魂灵》这个小故事。文中写了一个叫黑水手的鱼鹰,年轻时年少气盛,是个捕鱼行家。随着时间的流逝,它老了,但仍夜以继日地捕鱼,在别的鱼鹰来抢夺食物时,它毫不退缩。后来,黑水手突然不见了,看鱼鹰的老爷爷和小男孩去找黑水手。他们在一处河流边上发现了黑水手,它口中死死地咬着一条三十二斤的鱼!从那一刻起,黑水手再也站不起来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于是,老爷爷卖掉别的鱼鹰赚钱给黑水手买杂鱼吃。一天晚上,当黑水手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时,老爷爷叹了口气,用酒把它灌醉,把它的身体埋葬在一个小土坑里。此后,爷爷的小船一直在水上不停地漂流。

这只叫黑水手的鱼鹰特别令我感动,因为它即使老了,也不忘记自己的职责,仍然在河上奋力地捕食。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人类有时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文里那位养鱼鹰的老爷爷令我非常敬佩。因为他喜欢这只叫黑水手的鱼鹰,所以,他宁愿把其他鱼鹰卖了,也要让黑水手活下来,这是一份多么深厚的感情呀!当那天晚上,老爷爷看见黑水手生命到了极限,要离开的时候,是那么的不舍,那么的伤心!看着看着,我不禁热泪盈眶,我真希望黑水手能永远陪伴着老爷爷,和他一起度过快乐的时光。

黑魂灵读后感 篇8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小女孩莎莎的爸爸是一位雕塑家,人们却说他是个“头上长疮,脚底流脓的坏透顶的家伙”。在莎莎一岁的时候——大概是一九六六年的秋天,在一个静悄悄的夜里,莎莎的爸爸和妈妈突然被人揪着脖领抓走了,之后生活在乡下的爷爷听到了这个消息,匆匆赶进城里,爷爷从好心的邻居家抱走了莎莎,冒着刺骨的寒风,回到了乡下的家里。

爸爸出狱了,去乡下接回了莎莎。莎莎上学了,可是因为常年在乡下的劳动,她的手是那么的粗糙,常常受到同学们嘲笑,而她却并不生气,悄悄买了副白手套戴在手上,看到这儿我的心里真的好难受。后来爷爷去世了,他的那双手放在胸前,黑褐色的手背像岩石的颜色,手指又短又粗,手掌上的老茧,有硬币那么厚,由于常年搬石头、拿凿子与锤子,手指已经不能完全伸直了。虽然爷爷的手不好看,可他是方圆几十里手艺最好的石匠,没人能比得过他的灵巧和力量。

四年级:焦晓薇

假期里读了一本叫《黑魂灵》的书,里面有许多震撼心灵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深深打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莎莎虽然很小,但却懂得爷爷的艰辛,总是帮爷爷干些力所能及的活。才五岁,她就跟着大孩子去河滩挖野菜,七岁她开始上山捡柴,乡下很穷,而爷爷已经上了年纪,日子更是艰难。爷爷总是把好吃的留给莎莎,自己一年到头只是蘸着盐水吃饭。莎莎虽小,可莎莎知道疼爷爷。她冒着危险到池塘里摸螺蛳,带回家里,剪掉螺蛳壳的屁股,泡在清水里吐尽泥沙,煮熟后给爷爷吃,螺蛳好鲜呀,爷爷多吃了两碗饭。

多么深厚的祖孙情啊!亲情是宝贵的、无私的,但愿人间充满爱。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中华传统美德坚决不能丢,实现繁荣富强、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要实现!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黑魂灵读后感 篇9

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是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是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

八岁到十二岁,童年。少年的青涩值得一生去咀嚼和品味。远天的鸽子,麦浪的回响,苇草的回眸……至今我自己每每梦境中都是童年的老屋、以及那深不可见的河流……任凭世界再怎么发展,梦魇无论如何也没有逃脱过。童年镌刻的记忆是一生逐梦的脚步,就如一丝无形的线、一把无形的手拽着你,牵引着你,欲罢不能。

我就莫名奇妙地喜欢我的女老师,没有理由。在喜欢的人面前,一切的幼稚、一切的逞能、一切的自大,都是那么顺其自然地被理解。

喜欢,因为那双无法逃避的眼睛;喜欢,才会产生依恋;喜欢,才会刻意去回避……因为喜欢,在日后的每一天才会把仅有的四年时光无限制地加以丰润、丰满、丰盈,以至一生都在被唤醒的状态,这是怎样一股神奇的力量。

那位如栀子花般的女老师,是怎样一份神奇的存在?

黑魂灵读后感 篇10

“人之初,性本善”,这是性善论的论断。“好恶、喜怒、哀乐,夫是之谓天情”,这是荀子所持的性恶论。虽说不出所以然来,我从骨子里坚持“性善论”。

看到忽闪的黄灯,小孩理所应当地认为应该慢行;看到龌龊的举止,小孩自然觉得肮脏;学校的象牙塔终是一个无菌的领地,让人生羡。

社会的染缸让一切都背负了社会本该有的一切元素,无一不缺。《红枣儿》,借香菱的天真、无畏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的尔虞我诈和贪婪。“占小便宜”似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劣根性。而孩子的潜意识里压根就不存在。忽然想起“排队买票让其孩子墩身的”那位父亲,只为一张微乎其微的门票,似乎万有不值。

当叔叔从口袋里掏出23颗红枣,并且弯腰捡起地上几颗枣儿低头匆匆离开的时候,我想是那份“羞耻心”他有了继续做人的资本。

黑魂灵读后感 篇11

《黑魂灵》是这本书的名字。

故事讲的是以的男孩饿晕在河岸上,恰巧遇到了放鱼鹰的爷爷路过这里,爷爷就把他救了并收留他。于是他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放鱼鹰,而黑水手就是其中的一只鱼鹰,它正在很快的老去。

它几乎抓不到一条鱼了,无论它多么用力的去扎猛子,都是没用的,偶尔抓到条拇指大的,它就会显示出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知是交给爷爷不是自己吞下,这时总有其他的鱼鹰来抢它口中的小鱼,爷爷每次看到就吓吓其他的鱼鹰,把黑水手捞上来,让它休息,这时爷爷总会安志慰它,喂食时把最好的鱼给黑水手,这时其他的鱼鹰都觉得不公平,它本来就抓不到大鱼,为什么还要吃最好的鱼。这时候黑水手总是陷入困窘而不敢去接爷爷的鱼。直到有一天,它不见了。爷爷和男孩四处找它,最后找到了黑水手和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

最后黑水手一直瘫痪着,它无数次想站起来,但都失败了,因为它把一生的力气都用完了。最后爷爷也病了,之后就天天卖鱼鹰,卖鱼鹰的钱爷爷并没有用来治病,全都收到包里。有一天,爷爷让男孩去买白蜡烛和酒,然后再挖个洞,爷爷用酒把黑水手灌醉,然后把它埋在洞里,说过不多久我就来陪你。

直到把黑水手埋好,爷爷对傻孩子说,我要走了,孩子点点头,爷爷一连三天没吃没喝,只是让孩子走的时候带上包,里面是爷爷给他的钱,让爷爷的身体随水漂流,并告诉他,他不傻。第二天,爷爷去世了,小孩对着小船消失的方向说,我不傻,然后笑了。

读完这个故事,黑水手和老爷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黑水手他拥有一颗孤傲的灵魂,它不屈从逐渐老去的命运,不甘心在被嘲讽中屈辱的生活,哪怕用尽最后一点力气,也要捍卫自己的荣誉和尊严。而爷爷却是另一种品质,他伟大而勇敢。伟大是因为他处处为孩子着想,勇敢是坦然面对死亡。

实人生何尝不是如此,无论我们选择不甘平庸还是挣强好胜的一生,还是选择平淡踏实,与世无争一世,只要我们坚守信念,坦然面对,生命都一样精彩而富有意义。

黑魂灵读后感 篇12

暑假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久久不能忘记的是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我从它的身上看到了永不服输的精神。

黑水手虽然很老,但它是一个善于自我反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让自己理直气壮的少捕鱼。它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甚至不好意思去吃鱼。

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一只老的没用的鱼鹰。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已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它用自己最后的生命证明它的能力。

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的老人。他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也没有放弃,即使被鲨鱼围攻也永不服输。当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老人战胜了自己;而当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捕到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它也战胜了自己。

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或是输给自己。

黑魂灵读后感 篇13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书籍,品味了流芳百世的诗歌,见识了中外赞叹的著作。回眸望向书柜,目光定格在一本在花花绿绿的书中,显得极不显眼的书籍上。它的封面颜色几乎只有灰,白两种颜色,在周围书籍色彩艳丽的情况下,仿佛已陈旧不堪,和父辈的读物倒有几分相似。但我却快步上前,将书抽出“啊,这本新书我还没有读完呢!”少女环抱着书籍,嘴角洋溢起几丝微笑,低呼道。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翻阅起来,但读着读着,心中那面平静的湖似乎是被投进了一枚卵石,泛起了层层感动的涟漪……

是的,感动。正如《黑魂灵》的作者曹文轩在题记中写的那样;“在文学书写中,动物世界是人间的延续,是人类行为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它们让人们的喜怒哀乐有了翅膀,歌喉,能够浮水和奔腾。人们让他们的动物本能和原始冲动有了强烈的社会性……”如同文中的黑水手,它是一只意志勃发的鱼鹰:也是一只已垂垂老矣的动物;再如文中的“小傻子”——一个充满了“动物性”的小男孩。在这篇故事里,我看到了两个,剥离了社会的纯真生命。

再如《白栅栏》一文中,作者笔下的自己的童年,使我久久不能忘怀。那远天的鸽哨、麦浪的回响、及苇草的垂眸,这些美好的乡村风光,无一不在拨动着我的心弦,令我神往。作者在文中写道:“每个人在童年都会有一些微妙、朦胧,扑朔迷离的感觉。这些感觉会沉淀在记忆的茫茫黑海之中,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星花火熄灭的顷刻,还会突然浮现,然后向夏热黄昏时的落霞,向宁静的西方天空弥漫开来,于是时间倒流,这个人又梦幻般的回到了稚拙、清纯、金泽闪闪,充满花朵气息的童年时代……”这些优美的语句看似轻巧,却也蕴含着无限的深意,令我感动。

书是生活的总结,书是理想的升华;书是进步的阶梯,书是情感的寄托。读了《黑魂灵》这本令我感动颇深的书后,我更感觉书是我的一位知心好友。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黑魂灵读后感 篇14

魑魅魍魉,一看字就怪阴森恐怖,弥漫开来的是无以抵挡的恐慌。

阿西是枪魅,顾名思义,是枪口地下的鬼魅。它是把同胞引入死亡骗入坟场的诱饵。阿西被俘回忆美好接受驯服麻木不仁生命觉醒,作为一只鸭子的阿西完成了心灵的拯救。这是作为人类也应该思考的伟大意义。与其苟且,不如悲壮!

原来童话不见得是百般美好,不一定非得和风细雨,甜言蜜语。我一直在想所谓的虚幻能持续多久。纷芜的社会最终会给人类投下阴暗的一面,辩证唯物主义也这样认为。

童话其实具有更加深刻与宏大的命题。自由、信仰、良知、背叛,甚至是杀戮。它依旧充满着灰暗、挣扎、悲伤甚至是残忍。当童话用智慧在解读世界,诠释人生的时候,我们应该用智慧去辨识,有时候可能陷入矛盾重重,陷入困境迭迭,但最终我希望完成童话本来的初衷:走出生命的阴霾与灰暗,还一份美好与守候。比如枪魅阿西就很好地完成了角色的转换。悲哉,壮哉,伟哉。

黑魂灵读后感 篇15

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过目不忘。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让我从它的身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孤傲的灵魂。水黑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在这一段中;

黑水手是一只鱼鹰的名字,现在,它正很快地衰老着。

它的游动显得越来越吃力,越来越跟不上行驶的小船和鱼鹰的队伍了。

它几乎再也抓不到鱼了。即使在鱼多的狭小水域,它也常常毫无收获。它吃力地扎着猛子。也不知道它是因为老眼昏花在水下根本看不到鱼,还是因为游动的速度太慢,猎物轻易就跑掉了,总而言之,那些猛子,几乎是毫无意义的。偶尔叼着一条拇指粗细的小鱼,它就会显出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知道是游向小船让爷爷将鱼取走呢还是自己吃掉拴在脖子上的草绳,并未拴死,是留下一定的空隙的,鱼鹰们可以把一些小鱼吞进肚里。

这时,就会有一两只鱼鹰游过来,趁黑水手不备,一口夺去它嘴上的小鱼,立即吞进肚里。

看到这副景象,爷爷心里会泛起一丝悲哀,并对那些不要脸的家伙十分生气。他会举起竹篙,突然劈下,吓得那些不要脸的家伙拍着翅膀慌忙逃窜。爷爷只好经常把它捞到船上,让它歇着。爷爷安慰它:你老了,你不比它们了。你就歇着吧,不要心里过意不去。谁都有这个时候,人也一样。爷爷想到了自己,心里有淡淡的酸痛。

所有的鱼鹰都不再把黑水手放在眼里,它们甚至经常欺负它,而当它们看到爷爷从一堆杂鱼中挑出最好的鱼喂它时,会感到十分生气,甚至是愤怒。它们不住地叫唤着,好像在责问:凭什么?它一条鱼都没有抓住,凭什么还喂它最好的鱼?

那时,黑水手显得很不好意思,并不肯再将爷爷送到它嘴边的鱼吞下去。

爷爷说:别听它们的。它们这群小畜生,早晚要遭报应的。

黑水手要尽一只鱼鹰的本分,一旦下水,就用尽全身力气去抓鱼。但是,它的猛子总是扎得很浅,无论它怎么用力,就是无法将自己的身子扎到水的深处。以前,它一旦进入深水,反而觉得深水世界比水面上的世界还要清澈明亮,可是现在,深水世界是那么的阴暗与模糊,几乎看不见什么。它蹬动双腿,收紧身子,不住地向前钻去,直到身体消耗掉所有的力气,再也憋不住了,才缓缓浮到水面上。那时,它已经脑袋头昏脑胀,只觉得身子随着水波在晃动,整个世界一片虚幻。水黑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水手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黑水手的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老人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的高昂斗志,和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的疲惫神情。老人战胜了大鱼却失去了它;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战胜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们一样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甚至输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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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魂灵》读后感范文


黑水手虽然很老,但它是一个善于自我反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让自己理直气壮的少捕鱼。它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甚至不好意思去吃鱼。

暑假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久久不能忘记的是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我从它的身上看到了永不服输的精神。

黑水手虽然很老,但它是一个善于自我反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让自己理直气壮的少捕鱼。它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甚至不好意思去吃鱼。

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一只老的没用的鱼鹰。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已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它用自己最后的生命证明它的能力。

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的老人。他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也没有放弃,即使被鲨鱼围攻也永不服输。当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老人战胜了自己;而当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捕到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它也战胜了自己。

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或是输给自己。

黑魂灵读后感精选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黑魂灵读后感精选”,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黑魂灵读后感【篇1】

“人之初,性本善”,这是性善论的论断。“好恶、喜怒、哀乐,夫是之谓天情”,这是荀子所持的性恶论。虽说不出所以然来,我从骨子里坚持“性善论”。

看到忽闪的黄灯,小孩理所应当地认为应该慢行;看到龌龊的举止,小孩自然觉得肮脏;学校的象牙塔终是一个无菌的领地,让人生羡。

社会的染缸让一切都背负了社会本该有的一切元素,无一不缺。《红枣儿》,借香菱的天真、无畏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的尔虞我诈和贪婪。“占小便宜”似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劣根性。而孩子的潜意识里压根就不存在。忽然想起“排队买票让其孩子墩身的”那位父亲,只为一张微乎其微的门票,似乎万有不值。

当叔叔从口袋里掏出23颗红枣,并且弯腰捡起地上几颗枣儿低头匆匆离开的时候,我想是那份“羞耻心”他有了继续做人的资本。

黑魂灵读后感【篇2】

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过目不忘。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让我从它的身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孤傲的灵魂。水黑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在这一段中;

黑水手是一只鱼鹰的名字,现在,它正很快地衰老着。

它的游动显得越来越吃力,越来越跟不上行驶的小船和鱼鹰的队伍了。

它几乎再也抓不到鱼了。即使在鱼多的狭小水域,它也常常毫无收获。它吃力地扎着猛子。也不知道它是因为老眼昏花在水下根本看不到鱼,还是因为游动的速度太慢,猎物轻易就跑掉了,总而言之,那些猛子,几乎是毫无意义的。偶尔叼着一条拇指粗细的小鱼,它就会显出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知道是游向小船让爷爷将鱼取走呢还是自己吃掉拴在脖子上的草绳,并未拴死,是留下一定的空隙的,鱼鹰们可以把一些小鱼吞进肚里。

这时,就会有一两只鱼鹰游过来,趁黑水手不备,一口夺去它嘴上的小鱼,立即吞进肚里。

看到这副景象,爷爷心里会泛起一丝悲哀,并对那些不要脸的家伙十分生气。他会举起竹篙,突然劈下,吓得那些不要脸的家伙拍着翅膀慌忙逃窜。爷爷只好经常把它捞到船上,让它歇着。爷爷安慰它:你老了,你不比它们了。你就歇着吧,不要心里过意不去。谁都有这个时候,人也一样。爷爷想到了自己,心里有淡淡的酸痛。

所有的鱼鹰都不再把黑水手放在眼里,它们甚至经常欺负它,而当它们看到爷爷从一堆杂鱼中挑出最好的鱼喂它时,会感到十分生气,甚至是愤怒。它们不住地叫唤着,好像在责问:凭什么?它一条鱼都没有抓住,凭什么还喂它最好的鱼?

那时,黑水手显得很不好意思,并不肯再将爷爷送到它嘴边的鱼吞下去。

爷爷说:别听它们的。它们这群小畜生,早晚要遭报应的。

黑水手要尽一只鱼鹰的本分,一旦下水,就用尽全身力气去抓鱼。但是,它的猛子总是扎得很浅,无论它怎么用力,就是无法将自己的身子扎到水的深处。以前,它一旦进入深水,反而觉得深水世界比水面上的世界还要清澈明亮,可是现在,深水世界是那么的阴暗与模糊,几乎看不见什么。它蹬动双腿,收紧身子,不住地向前钻去,直到身体消耗掉所有的力气,再也憋不住了,才缓缓浮到水面上。那时,它已经脑袋头昏脑胀,只觉得身子随着水波在晃动,整个世界一片虚幻。水黑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水手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黑水手的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老人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的高昂斗志,和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的疲惫神情。老人战胜了大鱼却失去了它;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战胜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们一样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甚至输给自己。

黑魂灵读后感【篇3】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小女孩莎莎的爸爸是一位雕塑家,人们却说他是个“头上长疮,脚底流脓的坏透顶的家伙”。在莎莎一岁的时候——大概是一九六六年的秋天,在一个静悄悄的夜里,莎莎的爸爸和妈妈突然被人揪着脖领抓走了,之后生活在乡下的爷爷听到了这个消息,匆匆赶进城里,爷爷从好心的邻居家抱走了莎莎,冒着刺骨的寒风,回到了乡下的家里。

爸爸出狱了,去乡下接回了莎莎。莎莎上学了,可是因为常年在乡下的劳动,她的手是那么的粗糙,常常受到同学们嘲笑,而她却并不生气,悄悄买了副白手套戴在手上,看到这儿我的心里真的好难受。后来爷爷去世了,他的那双手放在胸前,黑褐色的手背像岩石的颜色,手指又短又粗,手掌上的老茧,有硬币那么厚,由于常年搬石头、拿凿子与锤子,手指已经不能完全伸直了。虽然爷爷的手不好看,可他是方圆几十里手艺最好的石匠,没人能比得过他的灵巧和力量。

四年级:焦晓薇

假期里读了一本叫《黑魂灵》的书,里面有许多震撼心灵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深深打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莎莎虽然很小,但却懂得爷爷的艰辛,总是帮爷爷干些力所能及的活。才五岁,她就跟着大孩子去河滩挖野菜,七岁她开始上山捡柴,乡下很穷,而爷爷已经上了年纪,日子更是艰难。爷爷总是把好吃的留给莎莎,自己一年到头只是蘸着盐水吃饭。莎莎虽小,可莎莎知道疼爷爷。她冒着危险到池塘里摸螺蛳,带回家里,剪掉螺蛳壳的屁股,泡在清水里吐尽泥沙,煮熟后给爷爷吃,螺蛳好鲜呀,爷爷多吃了两碗饭。

多么深厚的祖孙情啊!亲情是宝贵的、无私的,但愿人间充满爱。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中华传统美德坚决不能丢,实现繁荣富强、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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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魂灵读后感【篇4】

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过目不忘。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让我从它的身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孤傲的灵魂。

黑水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

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的一幕:

“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

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老人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的高昂斗志,和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的疲惫神情。老人战胜了大鱼却失去了它;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战胜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

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们一样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甚至输给自己。

黑魂灵读后感【篇5】

假期里我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这本书,其中《祖父》这篇文章文章中莎莎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莎莎从小就跟祖父生活在一起,祖父对她特别疼爱。虽然生活特别苦,但每一次都把仅有的一点好东西留给莎莎吃。后来莎莎到学校读书,她的那双小手受到了大家的嘲笑。因为那双小手颜色黑红,掌心厚实,手指短粗,皮肤粗糙,很难看。有一次,沙沙在黑板上算数学题,大家又一次发出了讥笑声,就连老师也忍不住问:“你的手… …?”甚至有一次,学校里组织集体舞表演,莎莎的同位儿看了看她那双丑陋的手却说:“要不你别参加了。”

读完文章后,我觉得莎莎的手是漂亮的,并不是说那双手外表美观,而是那双手有一种内在美。这种美比任何形式上的美都珍贵。因为莎莎那双手帮爷爷干了许多事情,比如:搬石块、挖螺蛳等。莎莎从小就懂得孝顺,这一点无比珍贵。

有一次,莎莎觉得自己的手太难看了,就给自己买了一副白色尼龙手套。忽然,她想起了爷爷,爷爷的手因为常年干活也很不好,手上布满口子。她想,也应该给爷爷买一副手套。于是她跟姐姐一起去工地上低价收购别人用过的手套。她们收了满满的两袋子手套,送给了爷爷。

读到这里我想,因为莎莎从小就跟爷爷一起生活。爷爷对莎莎的那份疼爱,莎莎不但没有忘记还懂得感恩,这一点是很难得的。如果你也有兴趣就来读读吧!

黑魂灵读后感【篇6】

魑魅魍魉,一看字就怪阴森恐怖,弥漫开来的是无以抵挡的恐慌。

阿西是枪魅,顾名思义,是枪口地下的鬼魅。它是把同胞引入死亡骗入坟场的诱饵。阿西被俘回忆美好接受驯服麻木不仁生命觉醒,作为一只鸭子的阿西完成了心灵的拯救。这是作为人类也应该思考的伟大意义。与其苟且,不如悲壮!

原来童话不见得是百般美好,不一定非得和风细雨,甜言蜜语。我一直在想所谓的虚幻能持续多久。纷芜的社会最终会给人类投下阴暗的一面,辩证唯物主义也这样认为。

童话其实具有更加深刻与宏大的命题。自由、信仰、良知、背叛,甚至是杀戮。它依旧充满着灰暗、挣扎、悲伤甚至是残忍。当童话用智慧在解读世界,诠释人生的时候,我们应该用智慧去辨识,有时候可能陷入矛盾重重,陷入困境迭迭,但最终我希望完成童话本来的初衷:走出生命的阴霾与灰暗,还一份美好与守候。比如枪魅阿西就很好地完成了角色的转换。悲哉,壮哉,伟哉。

黑魂灵读后感【篇7】

耶!我看完了《黑魂灵》喽!《背叛的门牙》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这是我个人认为曹文轩写的最快乐的一篇文章。《黑魂灵》的作者是曹文轩,《背叛的门牙》可能是曹文轩亲身亲身经历,因为皮卡是他的儿子呀!

曹文轩是当代著名作家、评论家。主要作品有:《忧郁的田园》、《红葫芦》、《蔷薇谷》等。曹文轩的美意个故事都会给人都会给人们一个道理,每一个故事都会打动人心。

我给大家讲讲《背叛的门牙》这个故事:马上要合唱比赛了,唱歌非常好的李哲和皮卡先后领唱,可是皮卡和李哲的门牙门牙也先后都掉了。明天就要比赛了,这可把秦老师急坏了。这时皮卡的爸爸出了一个主意,就是让皮卡和李哲一起领唱,肯定是绝配。最终在李哲和皮卡的带领下,取得了冠军!

读完这本书,我很了解皮卡那时掉门牙掉门牙的心情。因为我也有过相似的经历:在上个暑假,我每天都下去和我的伙伴们踢足球。我特别喜欢踢足球,我把踢足球当作生活的一部分。有一天,我早早的写完了假期作业,吃完饭,正要下去踢足球时,一不小心,我的脚给扭了。当时,我可以说是欲哭无泪呀!我有这样的经历,所以我很同情皮卡,同时我也很佩服皮卡的爸爸,因为爸爸换了一种思路,就把这个让谁领唱的问题解决了。

记得我在一年级时,第一节课是我最喜欢的体育课。可是外面一直在下雪,我认为体育课不会再上了。可是可是体育老师不这么想,难得下雪天,出去打雪仗是可以的,错过下雪天,就不能出去打雪仗了。本来无精打采的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就象打满鸡血似的,摩拳擦掌,准备要大干一场。就这样,上了一节快乐的体育课。

我喜欢这篇文章,我喜欢这本书,每读完一个故事,就会有一个道理印在我的脑子里。不管是悲伤的故事还是快乐的故事,里面都蕴藏着一些知识。

黑魂灵读后感【篇8】

暑假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久久不能忘记的是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我从它的身上看到了永不服输的精神。

黑水手虽然很老,但它是一个善于自我反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让自己理直气壮的少捕鱼。它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甚至不好意思去吃鱼。

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一只老的没用的鱼鹰。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已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它用自己最后的生命证明它的能力。

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的老人。他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也没有放弃,即使被鲨鱼围攻也永不服输。当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老人战胜了自己;而当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捕到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它也战胜了自己。

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或是输给自己。

《黑魂灵》读后感80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书籍,品味了流芳百世的诗歌,见识了中外赞叹的著作。回眸望向书柜,目光定格在一本在花花绿绿的书中,显得极不显眼的书籍上。它的封面颜色几乎只有灰,白两种颜色,在周围书籍色彩艳丽的情况下,仿佛已陈旧不堪,和父辈的读物倒有几分相似。但我却快步上前,将书抽出“啊,这本新书我还没有读完呢!”少女环抱着书籍,嘴角洋溢起几丝微笑,低呼道。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翻阅起来,但读着读着,心中那面平静的湖似乎是被投进了一枚卵石,泛起了层层感动的涟漪……

是的,感动。正如《黑魂灵》的作者曹文轩在题记中写的那样;“在文学书写中,动物世界是人间的延续,是人类行为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它们让人们的喜怒哀乐有了翅膀,歌喉,能够浮水和奔腾。人们让他们的动物本能和原始冲动有了强烈的社会性……”如同文中的黑水手,它是一只意志勃发的鱼鹰:也是一只已垂垂老矣的动物;再如文中的“小傻子”——一个充满了“动物性”的小男孩。在这篇故事里,我看到了两个,剥离了社会的纯真生命。

再如《白栅栏》一文中,作者笔下的自己的童年,使我久久不能忘怀。那远天的鸽哨、麦浪的回响、及苇草的垂眸,这些美好的乡村风光,无一不在拨动着我的心弦,令我神往。作者在文中写道:“每个人在童年都会有一些微妙、朦胧,扑朔迷离的感觉。这些感觉会沉淀在记忆的茫茫黑海之中,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星花火熄灭的顷刻,还会突然浮现,然后向夏热黄昏时的落霞,向宁静的西方天空弥漫开来,于是时间倒流,这个人又梦幻般的回到了稚拙、清纯、金泽闪闪,充满花朵气息的童年时代……”这些优美的语句看似轻巧,却也蕴含着无限的深意,令我感动。

书是生活的总结,书是理想的升华;书是进步的阶梯,书是情感的寄托。读了《黑魂灵》这本令我感动颇深的书后,我更感觉书是我的一位知心好友。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黑魂灵的读后感(精选5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黑魂灵的读后感(精选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1

从看了《甜橙树》后,不觉为构思叫好。看了《背叛的门牙》,已是拍案叫绝。

《背叛的门牙》把“一波三折”演绎得淋漓尽致。李哲领唱的缺席,到皮卡的换位,在到“门牙的背叛”到最后的“绝配”无不体现“匠心”二字的意蕴。

嫉妒是什么?嫉妒是值得尊重和保护的伟大情愫。嫉妒里有一种暗暗较劲的冲动,暗暗较劲就会萌发向上向善的力量,从而完成自己的蜕变。从某种程度上说,“嫉妒”和“不甘落后”是合二为一的共生体。你不得不为皮卡与门牙之间的庄严承诺致敬。

当皮卡和李哲绝配成功夺得合唱比赛一等奖后,皮卡一直在草丛寻找之前从十二楼扔下的门牙,真的是在找门牙吗,一阵酸楚后,不得不微微一笑。这就是不易察觉的成长,是怦然一跳的心动,是内心软弱之弦的拨动,是一瞬间长大的心灵悸动!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2

《黑魂灵》是文学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小说,他用真挚的话语描述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黑魂灵》这个小故事。文中写了一个叫黑水手的鱼鹰,年轻时年少气盛,是个捕鱼行家。随着时间的流逝,它老了,但仍夜以继日地捕鱼,在别的鱼鹰来抢夺食物时,它毫不退缩。后来,黑水手突然不见了,看鱼鹰的老爷爷和小男孩去找黑水手。他们在一处河流边上发现了黑水手,它口中死死地咬着一条三十二斤的鱼!从那一刻起,黑水手再也站不起来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于是,老爷爷卖掉别的鱼鹰赚钱给黑水手买杂鱼吃。一天晚上,当黑水手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时,老爷爷叹了口气,用酒把它灌醉,把它的身体埋葬在一个小土坑里。此后,爷爷的小船一直在水上不停地漂流。

这只叫黑水手的鱼鹰特别令我感动,因为它即使老了,也不忘记自己的职责,仍然在河上奋力地捕食。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人类有时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文里那位养鱼鹰的老爷爷令我非常敬佩。因为他喜欢这只叫黑水手的鱼鹰,所以,他宁愿把其他鱼鹰卖了,也要让黑水手活下来,这是一份多么深厚的感情呀!当那天晚上,老爷爷看见黑水手生命到了极限,要离开的时候,是那么的不舍,那么的伤心!看着看着,我不禁热泪盈眶,我真希望黑水手能永远陪伴着老爷爷,和他一起度过快乐的时光。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3

《黑魂灵》是曹文轩中短篇小说及散文随笔集,共由9个篇幅组成,其中有《黑魂灵》《甜橙树》等名篇。每读一个故事都是一次心灵的成长,心灵的洗礼,甚至是心灵的救赎。于是配合每一个篇目独立出标题,写下体会感悟,与大家分享阅读带来的可以言说的喜悦。

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是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是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

八岁到十二岁,童年。少年的青涩值得一生去咀嚼和品味。远天的鸽子,麦浪的回响,苇草的回眸……至今我自己每每梦境中都是童年的老屋、以及那深不可见的河流……任凭世界再怎么发展,梦魇无论如何也没有逃脱过。童年镌刻的记忆是一生逐梦的脚步,就如一丝无形的线、一把无形的手拽着你,牵引着你,欲罢不能。

我就莫名奇妙地喜欢我的女老师,没有理由。在喜欢的人面前,一切的幼稚、一切的逞能、一切的自大,都是那么顺其自然地被理解。

喜欢,因为那双无法逃避的眼睛;喜欢,才会产生依恋;喜欢,才会刻意去回避……因为喜欢,在日后的每一天才会把仅有的四年时光无限制地加以丰润、丰满、丰盈,以至一生都在被唤醒的状态,这是怎样一股神奇的力量。

那位如栀子花般的女老师,是怎样一份神奇的存在?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4

暑假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久久不能忘记的是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我从它的身上看到了永不服输的精神。

黑水手虽然很老,但它是一个善于自我反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让自己理直气壮的少捕鱼。它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甚至不好意思去吃鱼。

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一只老的没用的鱼鹰。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已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它用自己最后的生命证明它的能力。

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的老人。他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也没有放弃,即使被鲨鱼围攻也永不服输。当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老人战胜了自己;而当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捕到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它也战胜了自己。

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或是输给自己。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5

假期里我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这本书,其中《祖父》这篇文章文章中莎莎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莎莎从小就跟祖父生活在一起,祖父对她特别疼爱。虽然生活特别苦,但每一次都把仅有的一点好东西留给莎莎吃。后来莎莎到学校读书,她的那双小手受到了大家的嘲笑。因为那双小手颜色黑红,掌心厚实,手指短粗,皮肤粗糙,很难看。有一次,沙沙在黑板上算数学题,大家又一次发出了讥笑声,就连老师也忍不住问:“你的手… …?”甚至有一次,学校里组织集体舞表演,莎莎的同位儿看了看她那双丑陋的手却说:“要不你别参加了。”

读完文章后,我觉得莎莎的手是漂亮的,并不是说那双手外表美观,而是那双手有一种内在美。这种美比任何形式上的美都珍贵。因为莎莎那双手帮爷爷干了许多事情,比如:搬石块、挖螺蛳等。莎莎从小就懂得孝顺,这一点无比珍贵。

有一次,莎莎觉得自己的手太难看了,就给自己买了一副白色尼龙手套。忽然,她想起了爷爷,爷爷的手因为常年干活也很不好,手上布满口子。她想,也应该给爷爷买一副手套。于是她跟姐姐一起去工地上低价收购别人用过的手套。她们收了满满的两袋子手套,送给了爷爷。

读到这里我想,因为莎莎从小就跟爷爷一起生活。爷爷对莎莎的那份疼爱,莎莎不但没有忘记还懂得感恩,这一点是很难得的。如果你也有兴趣就来读读吧!

曹文轩《黑魂灵》读后感3000字


《黑魂灵》是曹文轩中短篇小说及散文随笔集,共由9个篇幅组成,其中有《黑魂灵》《甜橙树》等名篇。每读一个故事都是一次心灵的成长,心灵的洗礼,甚至是心灵的救赎。于是配合每一个篇目独立出标题,写下体会感悟,与大家分享阅读带来的可以言说的喜悦。

老者有担当,生命有轮回《黑魂灵》

老当益壮烈士暮年。一个垂垂老矣的生命怎样面对暮春,看瓣瓣花落而下,曾经的叱咤风云或许都是一帘幽梦,留给自己夜晚咀嚼的心酸。

黑水手(鱼鹰)一辈子捕鱼,当年幼的鱼鹰都敢从它嘴里截取猎物的时候,时间已经把它淘汰在时间的遽隙,任凭你怎么努力也无法和时间抗衡,当一切败下阵来后是怎样落寞的凄凉。

当黑水手拼劲全力完成生命最后杰作一条三十二斤的鱼的时候,它给了自己留给时间最好的交代,那种义无反顾的力量是不是也是爷爷内心的使命,那种不服输的气骨,那种对生命的尊重,对垂垂老矣的安详。

看着爷爷的船一点点漂向河心,那是最好的归宿,有个词叫:一生属于漂泊。

我的眼前忽然幻化出傻子男孩瞬间长大的轮廓,轮回有常。

工匠有灵 《菊花娃娃》

当你把心血、汗水、智慧连同日月星辰和时光岁月一起在穿针引线中缝进布娃娃的时候,一切都活了,即便它只是一个布娃娃。

因为自己被妈妈出生在菊花田里,于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菊花情结,菊花缘分就相伴一生。108个布娃娃,本想自己留下最后一个,却也因他人所需在抉择中拱手想让。最后徒留孤寡一人,只有月亮、星辰、云彩为伴。

万物有灵。当所有布娃娃喊着一声声妈妈妈妈扑向她怀里的时候,怀里弥漫开的是菊花笑靥。

此时,鼻尖是浓郁的菊花花香。

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白栅栏》

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是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是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

八岁到十二岁,童年。少年的青涩值得一生去咀嚼和品味。远天的鸽子,麦浪的回响,苇草的回眸至今我自己每每梦境中都是童年的老屋、以及那深不可见的河流任凭世界再怎么发展,梦魇无论如何也没有逃脱过。童年镌刻的记忆是一生逐梦的脚步,就如一丝无形的线、一把无形的手拽着你,牵引着你,欲罢不能。

我就莫名奇妙地喜欢我的女老师,没有理由。在喜欢的人面前,一切的幼稚、一切的逞能、一切的自大,都是那么顺其自然地被理解。

喜欢,因为那双无法逃避的眼睛;喜欢,才会产生依恋;喜欢,才会刻意去回避因为喜欢,在日后的每一天才会把仅有的四年时光无限制地加以丰润、丰满、丰盈,以至一生都在被唤醒的状态,这是怎样一股神奇的力量。

那位如栀子花般的女老师,是怎样一份神奇的存在?

幸福靠双手创造 《祖父》

本篇取名《祖父》,读完觉得是不是可以改成《祖父的手》。

一九六六年的秋天,祖父用粗糙的手把只有一岁的莎莎救回乡下。从此用双手拉扯这个孙女。这个老工匠用勤劳和智慧的双手一锤锤地和石头进行着较量,在无情的岁月中雕刻时光的老茧。

他一刻都舍不得让自己闲下来,不舍得让手空下来。一旦如此,两只手就不知道往哪儿搁。爷爷深深地懂得,一切幸福需要双手去创造。即便那双手血泡淋淋,那双手枯萎难堪,那终究是一双可以托付的神奇的手。

当载着爷爷的小船慢慢驶向河滩的时候,一切都让莎莎深刻的懂得:即便有同学的哂笑,自己的苦恼,自己那双经过风霜日晒酷似爷爷的手是多么合乎常理地存在。

莎莎的手,是不需要白手绢来掩盖的。美丑的分界线一定不在世俗的肤浅的表面。

心灵救赎 《月光里的铜板》

林子里,荷叶间,草虫中,鸟叫虫鸣。万物青青,透出一派新鲜的生命。九瓶把两个喜蛋猛力地抛向空中。他们在蓝天下划了两道红弧。

故事在二麻子送喜蛋中突然逆转,完美地完成了此篇小说的逆袭。殊不知,我在读这篇的时候除了字里行间的回忆,更多的是一种揪心的期待。当丫头片子的情节出场的时候,那份揪心达到了极致,简直如一双手卡住了我的喉头。之后突然的逆转救赎了小说人物九瓶,救赎了故事情节,也救赎了我,可能还救赎了作者。

小说中的人物或多或少有作者自己的影子。在一番折腾后,这个叫九瓶的男孩内心的愧疚得到了作者的弥补。于是读者知道有些所谓好奇地探究可能需要承担自己年龄不能理解的忧伤。或许这就是小说带给读者精神的慰藉和精神的力量,这叫成长。

清夜无尘,月色如银。

那铜板的边缘有一圈细细的光圈,它是月光里最温暖的的色调。

童话也有悲伤和挣扎 《枪魅》

魑魅魍魉,一看字就怪阴森恐怖,弥漫开来的是无以抵挡的恐慌。

阿西是枪魅,顾名思义,是枪口地下的鬼魅。它是把同胞引入死亡骗入坟场的诱饵。阿西被俘回忆美好接受驯服麻木不仁生命觉醒,作为一只鸭子的阿西完成了心灵的拯救。这是作为人类也应该思考的伟大意义。与其苟且,不如悲壮!

原来童话不见得是百般美好,不一定非得和风细雨,甜言蜜语。我一直在想所谓的虚幻能持续多久。纷芜的社会最终会给人类投下阴暗的一面,辩证唯物主义也这样认为。

童话其实具有更加深刻与宏大的命题。自由、信仰、良知、背叛,甚至是杀戮。它依旧充满着灰暗、挣扎、悲伤甚至是残忍。当童话用智慧在解读世界,诠释人生的时候,我们应该用智慧去辨识,有时候可能陷入矛盾重重,陷入困境迭迭,但最终我希望完成童话本来的初衷:走出生命的阴霾与灰暗,还一份美好与守候。比如枪魅阿西就很好地完成了角色的转换。悲哉,壮哉,伟哉。

社会是染缸 《红枣儿》

人之初,性本善,这是性善论的论断。好恶、喜怒、哀乐,夫是之谓天情,这是荀子所持的性恶论。虽说不出所以然来,我从骨子里坚持性善论。

看到忽闪的黄灯,小孩理所应当地认为应该慢行;看到龌龊的举止,小孩自然觉得肮脏;学校的象牙塔终是一个无菌的领地,让人生羡。

社会的染缸让一切都背负了社会本该有的一切元素,无一不缺。《红枣儿》,借香菱的天真、无畏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的尔虞我诈和贪婪。占小便宜似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劣根性。而孩子的潜意识里压根就不存在。忽然想起排队买票让其孩子墩身的那位父亲,只为一张微乎其微的门票,似乎万有不值。

当叔叔从口袋里掏出23颗红枣,并且弯腰捡起地上几颗枣儿低头匆匆离开的时候,我想是那份羞耻心他有了继续做人的资本。

现实与虚幻 《甜橙树》

他几乎什么都不想,只偶尔想到他家的猪。一场脑膜炎,因为钱烙下了傻病。傻,有时候真好,因为它可以规避社会性。

《甜橙树》可以一分为二,条情缕析。现实的快意与梦境的美好把故事一掌拍平,让人内心受到美好的涤荡。

梦境真是好东西,有时可以让你避开一切丑恶,梦可以帮你一切无法实现的现实。有时真想有一场长梦不醒的买醉。

尿骚味,狗尾巴草,弯桥凭什么不让他们快活一顿呢?四个人极尽所能地捉弄弯桥,以图建立在别人基础上的恶作剧的快乐。

现实与虚幻的交织,甜橙树始终都在。

弯桥的梦里:毒太阳下,红扇把浓阴让给弯桥;三瓢竭尽全力追的那棵橙子树,拼命夺来的那个橙子留给了弯桥;六谷家甜橙树的鸟儿能治弯桥的怪病,于是那棵树被赶到了弯桥家;浮子家那棵最大的最喜欢的甜橙树凿出的船,去找寻魂牵梦萦的妈妈。妈妈,就在遥远的岸边

山歌悠扬,忽高忽低,忽远忽近,此起彼落。

友谊万岁,纯真万岁。

尊重嫉妒《背叛的门牙》

从看了《甜橙树》后,不觉为构思叫好。看了《背叛的门牙》,已是拍案叫绝。

《背叛的门牙》把一波三折演绎得淋漓尽致。李哲领唱的缺席,到皮卡的换位,在到门牙的背叛到最后的绝配无不体现匠心二字的意蕴。

嫉妒是什么?嫉妒是值得尊重和保护的伟大情愫。嫉妒里有一种暗暗较劲的冲动,暗暗较劲就会萌发向上向善的力量,从而完成自己的蜕变。从某种程度上说,嫉妒和不甘落后是合二为一的共生体。你不得不为皮卡与门牙之间的庄严承诺致敬。

当皮卡和李哲绝配成功夺得合唱比赛一等奖后,皮卡一直在草丛寻找之前从十二楼扔下的门牙,真的是在找门牙吗,一阵酸楚后,不得不微微一笑。这就是不易察觉的成长,是怦然一跳的心动,是内心软弱之弦的拨动,是一瞬间长大的心灵悸动!

阅读推荐:《死魂灵》读后感(4篇)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阅读推荐:《死魂灵》读后感(4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死魂灵》读后感【篇一】

读完俄国名著《死魂灵》,内心感受颇多,写下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巴维尔伊凡诺维奇乞乞科夫是一个落没的贵族,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可能是由于那个时代俄国贵族的特性吧,他从小就为人冷静、虚伪、狡诈。但我在这里也不能否认这位主人公的优点,那就是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即使让自己吃苦也绝无怨言。到后来他攒够了钱,两个车夫一辆马车开始了他买死魂灵的生涯。

我认为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写作手法。把某市里几位官员、地主的丑陋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比如某官员,经过作者的描写,让读者可以感到这实足是一个大流氓,平日里只会造谣生事。作者的讽刺也极具特点。如他把某位地主描述为一只狗熊,加上动作描写,突显出他的笨重与腐败。把人物直接讽刺成动物,这种情况我在此之前从未见过。

这部小说写于19世纪四十年代,距今一百六十多年。我所理解的死魂灵有两层意义。一、死农奴。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当时的俄国是一个封建落后的农奴制国家,作者通过买死农奴这件旷世荒唐之事揭示了人们为牟取利益而不择手段,出卖灵魂的丑陋行径。二、死魂灵。这代表着当时的俄国人麻木不仁,其灵魂酣然大睡,物欲纵横,而思想却十为贫瘠。这似乎与鲁迅先生以犀利的笔锋直捅中国黑暗的社会有相似之处。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喜欢这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中有许多诱惑让你利令智昏,有许多荆棘阻挠你前行。但你是否该就此迷茫下去?不,这不是这个时代的我们所要选择的人生。相反,我们要在逆境中成长起来,要做一个出色的舵手,掌握我们人生的风帆。

《死魂灵》读后感【篇二】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 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死魂灵》读后感【篇三】

果戈里1809——1852,俄国作家。生于乌克兰地主家庭,自幼熟悉乡村生活,爱好戏剧。喜剧《钦差大臣》和长篇小说《死魂灵》为其代表作,讽刺农奴制度下俄国停滞落后的社会生活,对俄国文学发展影响很大。

《死魂灵》这部长篇小说,通过对形形色色的官僚、地主形象的真切生动的描绘,有力的揭露了俄国专制统治和农奴制度的吃人本质,它以深刻的思想内容、鲜明的批判倾向和巨大的艺术力量成为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是世界文学中讽刺作品的典范。

小说描写了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奇奇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奇奇科夫来到某市,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打通了自己与大小官员———上至省长下至市区规划师的关系,而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他们当做活的农奴抵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兴高采烈地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的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当被人揭穿,检察官竟被谣传吓死,奇奇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在《死魂灵》一书中,作者把地主泼留希金写得最富有个性特征、最富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是19世纪中叶俄国农奴主的典型形象。

《死魂灵》第一部在1842年问世,它的目标是“从一侧面来表现全俄罗斯”,作品的发表震撼了整个俄国,也使果戈里跻身世界级经典作家之林。由于果戈里的创造性劳动,小说开始在俄国文学中取得了支配的地位,他被公认为俄罗斯小说之父。

本书全方位地揭示了帝俄社会的腐败和农奴制没落的真相。在书中,果戈里善于通过喜剧性的细节来折射现实,对俄罗斯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俄罗斯心灵的真实状态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剖析和观照。

《死魂灵》读后感【篇四】

没读过《死魂灵》的人们也许不知道“死魂灵”是什么,在十九世纪,俄国的地主们将他们的农奴叫做“魂灵”,自然,死魂灵就是指已经死去的农奴。

《死魂灵》是果戈理的现实主义创作发展的顶峰,别林斯基高度赞扬它是“俄国文坛上划时代的巨著”,是一部“高出于俄国文学过去以及现在所有作品之上的”,“既是民族的,同时又是高度艺术的作品。”它讲的是一个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企图通过买卖死魂灵,骗取押金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他既幽默诙谐又尖刻辛辣的文字吸引,当他用夸张的手法,滑过一个又一个地主,然后缓缓地滑向更多平庸无赖无知无耻凶恶残暴懒惰的远方时,我已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我见证着乞乞科夫与五个地主之间丑陋的交易,看着他们对农奴的欺压,我告诉自己,这只是小说人物,这不是真的,但当这些文字掠过我的脑海时,我又真实的感觉到,他们似乎都是一群真实存在的、迂腐的灵魂,他们生活在我们身边,腐蚀着这个社会,我似他们乎感觉到了果戈理在描写他们时对这些人的愤恨。

对于这五个地主,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要数普柳希金,他贪婪、吝啬、保守、没落,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守财奴,果戈理对他的描写入木三分,像“刷马的铁丝刷”的胡子;他走过的“道路就用不着打扫”等等,夸张的手法,将普柳希金的吝啬体现得淋漓尽致,将当时地主们的丑态展现得无比细腻传神。

我知道,果戈理是爱这个国家的,是深深爱着俄罗斯的,也正是这份爱,才会使他为同胞身上那些可怕的人性缺失而哀叹,但是他仍然抱有巨大的希望,否则他也不会写下:“你既然那么无边无际,你怎么会不诞生出博大精深的思想?你这里既然有英雄用武之地,怎么会不诞生出英雄?啊,俄罗斯。你会有一种光辉美妙的前景。这是大地上从来没有过的。

[推荐]《死魂灵》读后感(1000字)


常言道:“观书老眼明如镜,论事惊人胆满躯。”在不同的时期,我们看过不同的书,通常我们在读完一本书后会被要求写一篇作文,将我们读完书以后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后感有一定的深度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推荐]《死魂灵》读后感(10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死魂灵》读后感【篇一】

读完俄国名著《死魂灵》,内心感受颇多,写下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巴维尔伊凡诺维奇乞乞科夫是一个落没的贵族,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可能是由于那个时代俄国贵族的特性吧,他从小就为人冷静、虚伪、狡诈。但我在这里也不能否认这位主人公的优点,那就是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即使让自己吃苦也绝无怨言。到后来他攒够了钱,两个车夫一辆马车开始了他买死魂灵的生涯。

我认为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写作手法。把某市里几位官员、地主的丑陋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比如某官员,经过作者的描写,让读者可以感到这实足是一个大流氓,平日里只会造谣生事。作者的讽刺也极具特点。如他把某位地主描述为一只狗熊,加上动作描写,突显出他的笨重与腐败。把人物直接讽刺成动物,这种情况我在此之前从未见过。

这部小说写于19世纪四十年代,距今一百六十多年。我所理解的死魂灵有两层意义。一、死农奴。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当时的俄国是一个封建落后的农奴制国家,作者通过买死农奴这件旷世荒唐之事揭示了人们为牟取利益而不择手段,出卖灵魂的丑陋行径。二、死魂灵。这代表着当时的俄国人麻木不仁,其灵魂酣然大睡,物欲纵横,而思想却十为贫瘠。这似乎与鲁迅先生以犀利的笔锋直捅中国黑暗的社会有相似之处。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喜欢这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中有许多诱惑让你利令智昏,有许多荆棘阻挠你前行。但你是否该就此迷茫下去?不,这不是这个时代的我们所要选择的人生。相反,我们要在逆境中成长起来,要做一个出色的舵手,掌握我们人生的风帆。

《死魂灵》读后感【篇二】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 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死魂灵》读后感【篇三】

果戈里1809——1852,俄国作家。生于乌克兰地主家庭,自幼熟悉乡村生活,爱好戏剧。喜剧《钦差大臣》和长篇小说《死魂灵》为其代表作,讽刺农奴制度下俄国停滞落后的社会生活,对俄国文学发展影响很大。

《死魂灵》这部长篇小说,通过对形形色色的官僚、地主形象的真切生动的描绘,有力的揭露了俄国专制统治和农奴制度的吃人本质,它以深刻的思想内容、鲜明的批判倾向和巨大的艺术力量成为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是世界文学中讽刺作品的典范。

小说描写了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奇奇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奇奇科夫来到某市,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打通了自己与大小官员———上至省长下至市区规划师的关系,而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他们当做活的农奴抵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兴高采烈地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的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当被人揭穿,检察官竟被谣传吓死,奇奇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在《死魂灵》一书中,作者把地主泼留希金写得最富有个性特征、最富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是19世纪中叶俄国农奴主的典型形象。

《死魂灵》第一部在1842年问世,它的目标是“从一侧面来表现全俄罗斯”,作品的发表震撼了整个俄国,也使果戈里跻身世界级经典作家之林。由于果戈里的创造性劳动,小说开始在俄国文学中取得了支配的地位,他被公认为俄罗斯小说之父。

本书全方位地揭示了帝俄社会的腐败和农奴制没落的真相。在书中,果戈里善于通过喜剧性的细节来折射现实,对俄罗斯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俄罗斯心灵的真实状态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剖析和观照。

《死魂灵》读后感【篇四】

没读过《死魂灵》的人们也许不知道“死魂灵”是什么,在十九世纪,俄国的地主们将他们的农奴叫做“魂灵”,自然,死魂灵就是指已经死去的农奴。

《死魂灵》是果戈理的现实主义创作发展的顶峰,别林斯基高度赞扬它是“俄国文坛上划时代的巨著”,是一部“高出于俄国文学过去以及现在所有作品之上的”,“既是民族的,同时又是高度艺术的作品。”它讲的是一个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企图通过买卖死魂灵,骗取押金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他既幽默诙谐又尖刻辛辣的文字吸引,当他用夸张的手法,滑过一个又一个地主,然后缓缓地滑向更多平庸无赖无知无耻凶恶残暴懒惰的远方时,我已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我见证着乞乞科夫与五个地主之间丑陋的交易,看着他们对农奴的欺压,我告诉自己,这只是小说人物,这不是真的,但当这些文字掠过我的脑海时,我又真实的感觉到,他们似乎都是一群真实存在的、迂腐的灵魂,他们生活在我们身边,腐蚀着这个社会,我似他们乎感觉到了果戈理在描写他们时对这些人的愤恨。

对于这五个地主,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要数普柳希金,他贪婪、吝啬、保守、没落,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守财奴,果戈理对他的描写入木三分,像“刷马的铁丝刷”的胡子;他走过的“道路就用不着打扫”等等,夸张的手法,将普柳希金的吝啬体现得淋漓尽致,将当时地主们的丑态展现得无比细腻传神。

我知道,果戈理是爱这个国家的,是深深爱着俄罗斯的,也正是这份爱,才会使他为同胞身上那些可怕的人性缺失而哀叹,但是他仍然抱有巨大的希望,否则他也不会写下:“你既然那么无边无际,你怎么会不诞生出博大精深的思想?你这里既然有英雄用武之地,怎么会不诞生出英雄?啊,俄罗斯。你会有一种光辉美妙的前景。这是大地上从来没有过的。

结婚读后感推荐15篇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精心为你整理的“结婚读后感”。任何一本书的影响莫过于使读者开始进行内心的反省,在作品中,可以让我们更好的感受到作品的优秀程度。要记录下自己的感想,写好读后感才行。敬请您阅读并收藏本文!

结婚读后感【篇1】

闲暇之时,找了部电影,看名字蛮有意思,《结婚大作战》,看完,也没让我失望,小故事,我看出了大道理。所以忍不住介绍给老公,希望大家一起学习。倒也不是论语孟子似的教导人,只是随意观赏,本只是来打发时间,竟也让我有意外感悟和收获。

故事很简单,两位相交20年的女主人公,竟巧合在同一天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婚礼,梦想完美的婚礼,却不得不因为现实的不应允而来了个彼此的大作战。由此,两位新郎也被卷入了是非。艾玛的男友越来越厌恶艾玛的表现,争吵,抱怨;而萝莉的男友却在她因争夺战而导致的伤心,失望后给予无限的宽慰和理解。一连串的闹剧导致了两对新人在婚礼那天的不同结局。一对分了,一对依然结合了;两位女主人公在筋疲力尽之后,最后也重归于好。

电影是讲友情,我一样也看到了爱情。只是这两种情在本篇中都表现为一个主题:或许在这个世界上,真的就有这样一个人,无论经历了什么,无论何时何地,他(她)总是和你在一起。情比金坚有,一触即破固然也有。

其实,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有多面,在特定的时候也总是会表现出违背自己一贯作风的行为,如果这个人注定属于你,她(他)不管你怎么样,总是会在那里等你,等你需要的时候给你一个拥抱,但是如果彼此的感情是脆弱的,那不管是时间的推移,还是行为的失常,都会让你们越来越远。所以,如果你曾失去了什么,无需遗憾和后悔,那是因为,你们不属于彼此,你们无法再靠近。幸而今天的我,有一位总体还不错的老公,愿意为我和一一加倍奋斗,在意我和一一的生活。我也还有一位可以让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闺蜜。即所谓的别人在意你爬的多高,而她在意你过得好不好。

看完电影,我问老公学到了什么。他说:两个人在一起要宽容理解,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全力以赴,而不能抱怨。附:我语文学的不好,大概就是这样。哈哈哈哈。这可是夫妻间相处之道中很好用的心得。这样一来,这堂电影课算是成功下课。他平日不爱看这种生活剧,这次是我要求大家一起学习,一起成长,我想以后也需要这样,并且看完了也说说观后感。生活需要分享,思想需要交流,这样属于你的这个人能更永久的属于你。

结婚读后感【篇2】

《咱们结婚吧》的主题有一句台词可以表达——“眼前的一切,就是最好的安排”。也许有人说,这句话听起来有些耳熟,似乎“通俗”了点。事实上,所有符合大众观赏的情感电影,主题都是通俗的。“通俗”并不“流俗”,在某一种意义上这恰恰正是“合家欢”商业电影的情感特征,也是成功秘诀。而这个特征很不好掌握,尤其是在当下普遍显得激进、浮夸的中国电影环境中。不知是不是得益于在大众电视市场里的得心应手,刘江导演在《咱们结婚吧》这部电影中也显示出对大众喜好的娴熟把握。

电影选择了四位女性的情感归属作为多线索故事的“源”。首先是高圆圆,大龄都市美丽剩女,有过感情创伤,最终学会重新审视生活线索,蓦然回首终发现不是“白马王子”的那一个,才是“共度一生的人”。呢,一个感情正在经历七年之痒的文艺女青年,在一次被迫独自前往的旅行过程中,发生了游离式的情感出轨后,幡然醒悟自己七年的感情已悄然逝。刘涛,一个能干的强势女性,面临事情与家庭的选择时,遭遇到丈夫的首次激烈反对,怒火与毁坏中她认清了爱人的真心与生活的重心。陈意涵,略有一些与前三者不同,她在情感的选择上是“被动”的——与“恐婚男”同居,用尽各种方法“逼婚”仍旧无果,但是,她最终还是意外地得到了她想要的结果。电影在叙事上流畅舒适,尤其是刘涛和王自健那一对,都是水到渠成的。

这四个交错讲述的故事中听起来并没有格外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多么深刻的人生哲理,这就像好莱坞“超级英雄”电影胜利的永远是英雄,坏人一定会被打败一样。——简洁明亮又熨帖人心,《咱们结婚吧》可贵的正在于此,它在一个大众期待值上,把情感和故事都表达得较为圆润、中和,并无刺激与戾气,它对每一个人都是宽厚的,而这种商业特质恰恰满足了人们渴望得到的人与人之间的温暖和善意,这也是观众从中感受到感动的根基。

“四大暖男”,走治愈系

《咱们结婚吧》是一部有“治愈”功能的电影,男主角嫖娼目前绯闻很多,。这种“治愈”表现在它的每个人物对情感的“分寸”处理上——没有人拿另外一个人的感情来疗伤,没有人因为外在环境而勉强自己。每个人物都是在审视自己的真实内心后,才勇敢地做出的不带多少杂质的情感选择,尤其是女性。这样的处理,让故事中的每一个人都显得美好、干净,充满正能量。另外,电影的基调是幽默、欢快而诙谐的,它蜻蜓点水地将真实生活的“滞重感”一带而过,更多地把镜头语言表述放在了“爱”上。——这是超出生活的,但满足了观众的心理需求。

我想,男导演刘江在现实中一定是“暖男”吧?因为《咱们结婚吧》几乎是部“呵护女性”的女性电影,它对几位男性角色的处理上,都给女性带来了理想化的“情感熨帖”。电影中有四个男性(哦,也许是五个,姜武还有个儿子),个个都是“暖男”。这个角色按高圆圆的话说,那是“润物细无声型”的,不喜欢表达,情感浓度特别高,当他爱的女孩需要时,他永远会伸出手。而李晨呢?是另外一种样子的“暖男”,开放而明亮的心胸,爱就爱,放就放,没有压力,不让人复杂。至于王自健,那更是“绝世贤夫”,他的宣言是,“以前我是因为爱她才娶她回家,可是娶回家后,我应该更爱她才对!”最后一个郑恺呢?表面“恐婚”、“难搞”、“不羁”,其实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暖男”新类型,一旦征服,则浪漫酷帅,坚贞不渝。可以说,这四款“男神”基本满足了女性对“好男人”的所有想象,是爱情电影的“理想标配”。

当然,现代都市人人几乎都有心病,现在的“爱情”变得非常奢侈。“从前慢”,慢到未及相聚太久已然白头。而“现在快”,快到情感拥堵消化不良几乎是每一个人的命运。如何来面对、解决这个情感问题呢?除了“珍惜眼前”之外,对“你应该怎样爱”这个情念本身,刘江导演在《咱们结婚吧》也试着开了一剂药方,那就是“真正的爱,是勇气”。这个电影透过几个人物的情感抉择,告诉我们,爱的最高层能力是勇气,没有勇气说出的爱都是虚弱的,只有勇敢说出来,爱才圆满,才强健。电影里,郑恺的那句台词说得特别“心灵鸡汤”:“真正的勇气,就是这样,牵你的手,走完我的余生。”——听起来,是不是有点洒狗血,是不是有点文艺腔?可是作为一名观众,你不得不承认还是被触动到了,对吗?谁都没有理由,也不能够拒绝生活中的那些美好和幸福。

结婚读后感【篇3】

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幸福来得好不容易,才会让人更加珍惜;终于等到你差点要错过你,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你,才算没有辜负自己。——张靓颖《终于等到你》

历时一个多月的《咱们结婚吧》终于迎来了大结局,即将完美收官,为了女神高圆圆一集不落得看完,可以说是我近几年看过的国产电视剧中最吸引我的一部。剧中果然杨桃的爱情,西风苏青的破镜重圆的婚姻让我更加坚定了缘分的力量。

杨桃,32岁的大龄剩女,遭遇了前男友的欺骗事业的不顺相亲道路的坎坷;果然,35岁的恐婚男,遭遇前女友的抛弃感情的道路也是曲曲折折,这样的两个人经人介绍认识由冤家对头到步入婚姻殿堂,不得不说,缘,妙不可言。

我喜欢果然,他是一个真男人,为了爱情克服了一切,喜欢他在杨桃背后默默做的一切,帮她识破不靠谱的相亲男的真面目,不得不说他是个有头脑又善良实在的好男人;喜欢他在丈母娘面前和在杨桃与他妈妈婆媳之间充当润滑剂的智慧,因为他一个人才使这么多关系越来越亲密;喜欢他求婚时候那些朴朴实实的话语和把一切交给桃子的真实行动,并不是一定要把车存款交了,把房产证写上对方名字,而是让对方看到你的真心才能死心塌地跟着你;喜欢他在前女友再次出现搅局的时刻头脑清醒,那一句:“这女的叫广美,这是我女朋友杨桃”记忆犹新特爷们儿,后来桃子因为广美闹离婚时候他能屈能伸的一举一动,既可以低下头认错又可以把她晾一边,最后在桃子生日以特殊的方式实现了去天涯海角的诺言,挽回了婚姻又实现了诺言。黄海波的表演让果然活了起来,特别佩服,非常喜欢。

西风与苏青的婚姻,开始时候很羡慕,觉得绝对的贤妻良母标准老公的组合,后来由于西风的出轨,邓佳佳的以孩子相逼讨厌西风,但离婚时候西风可以净身出户还是对他有点好感的,他毕竟知道自己的错误,最终西风的身败名裂其实也证明了因果报应的正确性。最后苏青替他收拾了残局换了了断费,不得不说我特别敬佩苏青,她的淡定和母爱,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在得知丈夫出轨后的不动声色令人赞叹,佩服她善良和宽容,懂得原谅值得原谅的人,最终破镜重圆令人赞叹。

网上有人对杨桃褒贬不一,说接受不了她的脾气,其实从她身上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也看到很多女生的影子,有点任性,有点被娇惯的坏脾气,刀子嘴豆腐心,喜欢好听的喜欢表面的东西,多疑猜忌过去,心口不一明明等着人家还嘴硬还差一点真离了婚。其实女人看上去很麻烦其实很简单,只要你踏踏实实一心一意对自己好别无所求,桃子的每句话每个反应感觉就是真的我。

我想,在爱情中信任宽容理解彼此关心体贴和一颗平常心就足够了,感谢《咱们结婚吧》让我坚信缘分的存在并更加珍惜它;感谢果然这个角色让我看到了好男人认定的爱背后的坚持和付出,很感动;感谢刘江导演指导和高圆圆黄海波凯丽等等演员的精彩表演,在我这段日子里奉献出这么好的作品,给我上了一课,我会更加珍惜现在,愿意多付出一点,为了我们的明天更加努力。

20xx年12月11日,下午14:59,天气晴,身体状况:嗓子痛,感冒边缘。

《咱们结婚吧》有感

今天把《结婚吧》的第50集看完了,很庆幸自己能从头至尾的把这个连续剧看完,说实话,自己并不是一个非常喜欢看电视剧的人,包括金庸的那些经典武侠电视剧,我也从来没有完完整整地看完过,但是这部《结婚吧》却让我从头至尾的看完,并且是每次都迫不及待地看网上的更新,真的非常的吸引我。

一开始吸引我的可能是高圆圆饰演的杨桃吧,高圆圆的美丽确实是吸引我看这个电视剧的最初原因,最近网上总听说高圆圆是“国民女神”、“360度无死角”的大美女,确实,她的美貌真的是倾国倾城,而且演技也很好,可以说是自己内心新的女神标准吧。但是随后的几集,我发现吸引我的是电视剧本身的情节,戏中的每个人物的内心状态和处事方式,这些情节源于现实又稍微的高于现实,所以我才被这再普通不过剧情所吸引,期待着每天更新的那两集。

两个大龄青年,男的号称是恐婚一族的领袖,女的是恨嫁女,这两个人从一开始的相互“仇恨”,再到关系改善,再到关系再度紧张,最后经过果然的不懈努力,杨桃的知性善良,促成了二人完美的婚姻,不得不说,论长相,果然确实配不上桃子,但是果然最后的成功恰恰说明了靠谱才是男人追求女人的制胜法宝,不论桃子之前的李威长的多帅,也不论画家高建多么有才华,虽然桃子受过伤害,但是最终还是靠谱男笑到了最后,我承认,这种事情在现实中发生的基率还是相当小的,现实中类似桃子般的美女,可能都会有类似的情感经历,大都会选择事业有成的男人作为结婚的对象,人都有追求美,追求强者的本性,这无可厚非,所以最后果然经过重重考验,抱得美人归,还真的是很庆幸,很幸福的一件事。

为什么这部电视剧这么吸引我,可能是跟自己的现实情况有点关系吧,我虽然不是什么恐婚族,也没有像果然那么old,但是说实话,果然的成功确实让我不得不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个人问题,自己今年25,也算不小不大的年龄了,像我这个年龄的男同胞们,基本上都结婚了,很多已经有小孩了,就算没结婚,那女朋友肯定是有的,而且估计也换过几个女友了,所以说自己还是有点太落后,到现在没有正式的谈过一场恋爱,用俞敏洪的话讲,一个男人在25岁后还没有谈过恋爱,不论从心里上还是从生理上都趋向于变态。喜欢过的女生里,正式说过的也就只有一次,虽然杯具,但是现在想想,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一次和同事聊天,笑称自己要等到35岁才结婚,找个像桃子那样的美女做老婆,呵呵,同事说人家果然是因为广美才耽误的,桃子是因为李威耽误的,你现在还是一张“白纸”呢,我想想,情况确实如此呀,唉,真的该发展一个合适的对象了,最起码得有一段恋情吧,不能再这么等下去了。此时想到了一句话,你不勇敢,没人替你坚强,在这里,可以说你不主动找女生,没人替你结婚。其实自己的父母现在的心情估计也像电视剧中的父母心情,只是没有表现的那么夸张而已,自己也确实应该争点气,拿出一些男子汉的勇气来,碰到喜欢的就应该去主动的争取,努力过了,即使不成功,也不留下遗憾,在这里,给自己定下个目标,在明年五一之前,找到一个女朋友。

没事多与自己的同事、朋友、同学以及其他任何渠道认识的女孩多接触、多沟通,寻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寻找桃子所说的那种对的感觉,我相信,自己并不会永远的孤单。同时,也不能放弃自己对工作的投入,对生活的热爱,对友情的珍惜,对家人的牵挂。

这就是《咱们结婚吧》对我的小小的触动,文笔不好,写的也少,先写到这吧,希望是个好的开端,希望一切不顺心的工作和生活中的事情会迎刃而解,希望一切都好,平安。

20xx年12月11日15:31观后感》

结婚读后感【篇4】

《结婚为什么》是苏万聪执导的都市情感剧,由吴卓羲、姚笛、任重、郑雅文、种丹妮、李岷城领衔主演。该剧讲述了三个发小闺蜜,在历经岁月的磨砺以后,最终用不同的方式和态度实现了各自的婚姻与幸福的故事。

一场生日派对,所谓的“一见钟情”大趴,酒精成为了身体的主人。号称“三贱客”的饭饭、大虾、老刁宿醉醒来发现结婚了。七年前,饭饭初恋,那份美好而纯粹的爱情最终随着大学毕业不了了之。七年后,饭饭和得到母亲首肯的“完美”男友郑言已相恋三年。然而一夜间生活彻底脱轨,饭饭偏偏撞上了那个她再也不想记起和看见的人,前男友王路易,而且两人领了证。饭饭的“贱友”们也未逃脱命运的玩笑——十项全能暖男大虾追了个倒霉野模史燕,而不婚主义者老刁竟也搭上了博雅集团的少爷顾念平。由此,从天而降的结婚证彻底打乱了六个人刚刚开始的而立生涯。讲述了北京闺蜜发小“三贱客”(饭饭、大虾、老刁)被从天而降的结婚照搅乱生活,从而开始兵荒马乱的补救,经历过痛苦挫折最终感悟婚姻和人生,收获美好爱情的故事。

与以往婚恋题材聚焦在“剩男剩女”和“家庭争斗”上不同,《结婚为什么》侧重展现的是年轻一代的自由和个性,冲动和迷茫。在“结婚”的核心之下,不再刻意强调“剩男剩女”,而是将所有的问题对准80后在面对婚姻问题时的自我审视和成长。同样,在讲述方式上,也不再是像人的成长一样按部就班,相识、相知、相恋、结婚、生子,而是一开始将三对主角放进婚姻之中,然后让他们从陌生开始彼此了解、相知相恋,开始不断成长。

本剧以一组三人、两女一男的“三贱客”作为最为核心的人物关系,以“发小、闺蜜”为切入口,把他们的婚恋轨迹统一在“三贱客”在共同奔三的道路上所面对和遭遇的各种话题和经历中——或荒唐、或犯二,或严肃正经。虽然手法看起来夸张甚至荒诞,但却在讲述每个人在婚姻中所遇到的各式各样的麻烦,令人深有同感。

本剧在情节设计上总是给“三贱客”制造同样的麻烦、让他们去解决同样的问题,如:如何面对从天而降的三张结婚证;一起筹备和举行婚礼;要孩子还是不要孩子;甚至一起离婚;如何从友情突破到爱情。

所以,本剧无论在结构线索的搭建上以及制作方面,都完全有别于传统常规的婚恋剧,可看性和现实性极强。节奏明快,剧情不拖拉,甚至有观众“抱怨”饭饭、王路易的青春校园那一段回忆太短了,看不够,都市剧的画风也相当明丽,每个人的着装也极为符合他们的角色特点。在场景和服装上的精致也让观众看到了本剧的诚意。

结婚读后感【篇5】

找个理由结婚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上周在当当网上买了这本书—《找个理由结婚》上班不觉得累,回来后,晚上躲在被窝里,每天两个小时,没几天就把秦筝的《找个理由结婚》看完了。“爱情是什么?......也许是三月的雨,五月的风,九月的月。也许是雨里蔷薇,风中柳絮,月下玫瑰。也许是昨夜的你,今日的我。又或者爱情只是一个互相取暖的借口而已。”《找个理由结婚》,记录了女人公连成曲折的感情路和创业历程。豆蔻年华的小女生连成,不小心喜欢上了刚毕业不久、授课与邻班的英语老师,两厢情愿,真挚浪漫,然而母亲的阻拦,老师的退却,意外的失身,终究没能相守一生。辍学后,出走,独自在另外一个城市疗伤,学习,创业,打拼。小女生终于过了三九年华,事业成功了,爱神尾随而至。而连成再次面临爱的选择。如果说少女容易为爱情紧张、抒情、膜拜、冲动、幻想,那么,成年的连成已经变得清醒而理性。面对爱情,她谨慎、犹豫,当终于明白真爱,又能坦然取舍。她说,“一个人二十岁前还没把握好自己情有可原,而到了三十岁还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就太悲哀了。”女人啊,确实是感性动物,一恋爱就犯病,茶饭不思,满脑子对方举止,过度迷恋和迷失,完全的受虐态。而连成,终于从“歌尔德蒙”过度到了“纳尔齐斯”,她从容,淡定,睿智,在我看来,岁月赐予连成的美,是内心怀着巨大悲伤,孤身在异地重生的意志和决心,是在奋斗创业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坚韧和自信……

结婚读后感【篇6】

《我已经结婚了 我心情还不好》读后感800字:

挪威作家阿澜·卢的作品写的很诚恳,小说以自我的视角,平实的写出了一个厌烦现代文明的怪人。主人公的心理独白推动着情节的发展,慢条斯理的叙述着他的生存理念。文本里很少冲突,情节几乎没有波折跌宕,似也没有写出多少哲学意蕴,但是你却能在主人公多普勒的行为中,慢慢的读懂了一个回归自然、诉求森林的深刻救赎。

认真感受多普勒的内心渴望,我们能感受到一个主题,那就是对现代文明的抗争,当然他也做出来了寻求自我的救赎的具体行动:到森林去,去过一种物物交换的原始存在,去找到内心安宁的当下可能。

可以这样说,卡夫卡准确的揭示了,现代人在现代文明里被成功异化为昆虫的真相,同时也精确的阐释了动转不能自己,全然受控于规则,生不由己,也没有自己的社会真实。进一步讲,《变形记》里异化的人,只是无奈的接受了这不可逆转的异化,全然没有抗争意识,也只是客观的呈现了令人无望的生存状态。那么,挪威作家笔下的多普勒显然开始了抗争异化,他主动的选择了回归,也就是回到森林,在自然的原始状态下,重新放空自己、找到自己、定位自己。换句话说就是,到森林里的躲过瘟疫一样四处蔓延的现代化,用原生态生存方式去救治文明病。于此,显然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当然,这种进步也是当下发达国家里,人们追求自我、回归乡野、开启多元诉求的一种真实写照。自然,又呼应了文艺理论所的论断:文学来自生活,高于生活。

于是,当我们读到多普勒晚上搂着驼鹿入梦的时候,城市正在喧嚣里孤独着空虚,这是小说昭示给我们的意义,正也是急功近利的我们必须深刻反思的意义。

主人公反感人类,不愿意与人相处,时下的我们,在现代化的挤压和碾压中,是否还存有自己的本来。想想我们与身边人的龃龉已经鸿沟一样的隔阂,能让你有多少心灰意冷而放弃了交心?正应了萨特的一句话:他人即是地狱。这正也是小说在深层结构中,传递出来的对人的绝望,所以,决然的离开熙熙攘攘的人群,走向孤独的自我救赎——回到我们的本来。

来吧,拿起这本书走进去,像多普勒一样去做一次野人,清除一下我们身上沾染的文明病,像小说写的那么诚恳。

结婚读后感【篇7】

结婚十年观后感

我被电视剧《结婚十年》吸引了。我仿佛不是在看戏,而是面对着一片生活。就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那种平凡而平淡的生活,到了电视剧里却显出了它的深长的意味,并且使我久久心动。我陪伴着这一对可爱的青年恋人,尝到了那纯洁的爱情的甜美;我又跟随着这一对贫困的年轻夫妇,在相濡以沫的携手奋斗中度过了那一年年艰辛而难忘的岁月。我看到了那爱情的美丽成果,又看到了那家庭的平淡的日子给他们带来的纳闷和疲惫;我看到了体贴、恩爱和温馨,也看到了妒嫉、猜疑和无由的愤懑。人生和岁月像小河一样在日夜流逝,一下就过去了十年。我像读了一首吟唱岁月的诗篇。这首诗却令我沉醉。

《结婚十年》带给我的审美感受和欣赏的愉悦,首先就是它的生活化,它的真实性和亲切感、它的朴素和自然。作品不依靠故事的编织和情节的设计,着力于生动而丰富地展现男女主角的心灵世界,极其细腻地描写他们内心的每一个情感的波澜。它更精心地刻画他们各自的个性,性格之间的每一次冲撞,情感激起的每一朵浪花,自然地构成了这一部戏剧的艺术内容。无论是那座富有象征意味的将被折毁的筒子楼,那一扇旧铁门,慈爱的善大爷传呼电话的小窗口,以及住在筒子楼里的一家家质朴的市民们,所有这些,都联系着成长和韩梦的青春岁月和人生命运,而使观众领略到了平凡生活的诗意。

这是一对夫妻十年的情感史,同时也是社会变革、生活发展和性格成长的十年史。从艰苦地争得一间筒子小屋,到自己购买到一套宽阔的居室;从推着一辆破自行车到驾驶着漂亮的小轿车;从买一块豆腐都要算算价格到有了丰厚的收入,生活和境遇发生了太大的变化。人也跟着变了,精神性格成长了。韩梦从一个倒闭的半导体厂的技术员变成了电视台一个栏目的主持人,成长从一个一筹莫展的摄影员变成了一个广告公司的大经理,社会地位改变了,性情也在变化,他们变得更自信,更倔强,更不肯让步;成长则变得更偏执,更自大了。而家庭生活越稳定也就显得越加平淡,孩子一天天长大,恋爱时期的激情也就随之一天天淡薄。各人忙着自己的事业。这时,暗恋者开始显露。成长是最有男子汉的自尊的,不能容忍任何男子亲近他的妻子,不管妻子有没有过错,他都会暴怒,甚至不近情理,不论是对待新认识的杜总还是多年热诚帮助韩梦的老同学老班长。但当他自己忽然读到王菁的一本日记,面对着这个从少女时代就爱恋着他的美丽女子,他却抵挡不住猛然袭来的狂热激情,终于心跳。和睦的家庭氛围遭到破坏,夫妻间的情感和性格冲突一直闹上了法庭。和韩梦相比,成长的性格弱点暴露得很明显。韩梦在所有爱慕者的面前,始终保持着清醒的理性和对丈夫的一往情深,对儿子的倾心热爱和对家庭的眷恋。而成长的清醒,却要等到王菁的梦破碎以后。因而韩梦在这一场并不惊心动魄但却意味深长的家庭戏剧中,也就显出了她的清纯和高贵。当他们终于在即将消失的那扇铁门前重又相拥时,却像回到了十年前那永难消逝的岁月里。

也许是为了陪衬和对比这一对夫妻的情感经历,也许是为了使人生的色彩更加斑斓富丽,围绕着韩梦和成长,电视剧还让我们看到了另一些类型的婚姻和情感遭遇。王叔和赵姨,那是上一辈人的令人感叹的无爱的结合,在王叔单调的二胡琴声中,赵姨对爱情作无望的追念。年轻一代的人,老班长只能用理智压抑自己的爱,以道德维系自己的婚姻。周红不相信家是幸福,不相信爱是责任,她要的是疯狂的玩耍,直到她身心疲惫。王菁的少女之梦在现实中破灭,她似乎成熟了,将作出理智的选择。而最有意味的,是那位从美国归来的年少英俊的小郑先生,他爱上了韩梦,因为他寻找到了东方型女性爱情之美。

正是围绕着韩梦和成长,还有这样一些人物和故事,《结婚十年》这出戏的思想内涵也就不仅仅是通过一对夫妻的情感经历和冲突,简单地歌赞爱情的价值,或者简单地作出道德的评判。它是现实的,却又透露出一种理想,它把两者结合起来,让观众自己去感悟。

结婚读后感【篇8】

也许是年纪到了吧,近两年老幻想着有个彼此了解、彼此相信的人,会认真望着我双眼对我说:“咱们结婚吧!”。

但那时是会像四个女主角一样喜极而泣,还是我的不合时宜的破理智告诉我要三思。你们会知道,我想着浪漫,理智却不像90后。我觉得还是本来看完同名电视剧就觉得婚姻是不容易的,终于等到的那人会是什么模样。他身后会不会带着一束光,飞檐走壁来到我面前,包容我的任性小气。朋友跟我说他就想找个可以不谈恋爱就结婚,提前亲情模式。我觉得那也是一种不负责任,如果不爱不喜欢,为什么要和她结婚却不给她应有的幸福。我很想跟他说,其实你可以学着欣赏她喜欢她,再和她结婚的。但是估计他被我批评了,就不想和我继续谈论这个话题了。其实要结婚的两个人估计都要经历学着欣赏对方的过程,并认为跟ta在一起是幸福快乐,至少是安心的。那样就可以昏了,可以假装傻气不用想未来会不会争吵,会不会不甘平淡吧。

咱们结婚吧,你将拿出怎样的心,去交付那个陪你走完一生的伴侣?

讲讲婚姻的必经历程吧!要相遇的惊心动魄吗?要像李想和文艺罗马假日那样的异域相遇?要一见钟情像一百只蝴蝶从心间飞出?要欢喜冤家到欣赏走近?还是要好感慢慢渗透、慢慢铭心刻骨?我觉得每一种开始都是爱情发生的可能。

告白的场景足够浪漫吗?其实也不用,真正用心了,找到能感动心中的人儿的东西就行了。如电影中,小蕾就算说了三天之后没有答案就不等了,但因为还有爱,所以在凌霄说出她想他说的那句话时就狂点头;陈震轩自己设计的婚纱中,藏着一个灵感女神,细腻感人的几句话几幅画,随时的关心,及时的帮助就可以把女神拥入怀中;曹大鹏细心的照顾,到后来说出“我还是不够疼爱她,我常想我可以怎么做,却没真正想过她要的是什么”也让田海心变小女人了;李想霸道地把推开自己的文艺又拉回靠在自己肩膀,那更是我欣赏的男子气概。

婚姻的平淡才更是很多人恐惧的东西。这好像变成一种一定会经过的梦魇。徐志摩在一开始就只当张幼仪是传宗接代的工具,永远幻想着不能给她幸福的林徽因;列夫托尔斯泰在婚姻的末期跟妻子争吵不断,最终离家出走;最近也有不少明星夫妻当初爱得轰轰烈烈,现在离的满城风雨,让我们现在大呼“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我始终是相信爱情的,也听过见过爱情的模样。孙中山说“能娶到宋庆龄活一天也愿意”;爸妈从年轻时的矛盾到现在笑点都一致的磨合;外婆在外公去世前的喊道“你怎么就留下我一个人呢”……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了然于心,我明白你的意思,那是爱情的发生;两个人在一起,不腻不烦,各自的形态各自维持,那是爱情的升华;到最后彼此生活不能少了彼此,是爱情的高级形式——婚姻。

生活中也许很少传奇,但是平凡中才有最感人的东西。我觉得生活是很有意思的事,怎么会枯燥呢?路过街角的鲜花店,也许我就会带一点花香芬芳我们的小屋;周末了,睡个大大懒觉,窗帘一拉开就能阳光躲进房间;紧张的生活,可以用一顿好饭好菜,配点小酒犒赏下自己;如果想唱歌就唱歌,想画画就画画,想发呆你也可以好好发呆去,但可以想想身边的ta是不是能更开心的,体会到你对ta的浪漫;没话好说的时候,就说点表扬的话,让ta更有自信,更开心那不也是一件好事?工作不开心,不想工作,他可以跟你说“好,我养你”;回到家,是舒服港湾,不开心带回来说,但是不能影响之间的感情,要能安慰对方的绝招……泡一杯ta喜欢的茶,喜欢吃的水果切好拼盘,递到ta面前,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看电视,不论泡沫剧还是体育频道。最好隔一段时间有趟旅游,丰富下生活,丰富下与ta的回忆录。生活的美好需要去创造,需要两个人互相努力。还要跟你努力的那个人懂这个道理。好吧,希望想象是这么美好,现实应该也能更好点吧,不是都说期望最好的,你才能有更好的。

在我看来对“对象”这个词的理解也很有意思,对象,就是只有对着越久才越像,世界上不可能找一个一开始就跟你很像的人一起过日子,毕竟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然而就算找到了也不能一起过日子,试问两只都是左脚的鞋又如何穿的舒服?夫妻吵架千万不能计较谁输谁赢,如果非要争个高低,最后赔上的肯定是感情。爱情从来不是婚姻的唯一理由,大都数人认为除了有夫妻的浪漫温情,还能找到那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感觉,也希望两个人除了像家人和美过日子,还能像朋友那样平等相处和顺畅交流。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现在却很多人动不动就离婚,也许离婚太易,结婚太易。也许也是很多人对生活要求太高,觉得那个人一旦哪里不适合了就过了。生活的要求并不能寄望在他人身上,只能调整步伐。也见过离婚反目的夫妻,这是太不应该的做法,再怎么过不下去就离呗,何必纠缠了自己的错误。

总归主题,我们还是要相信爱情,相信“美好的事物值得多看两眼”。我要在我将来的婚礼上也矫情的说一句:“终于等到你!”在树下等了五百年经过的你,如像温暖人间四月天的你,如再轮回几辈子也会遇到的你……你的默契,何时迎着阳光灿烂笑脸与我相遇?

结婚读后感【篇9】

一座城,四段爱。单身婚纱店长叶雯雯(高圆圆饰)秉持“优胜劣汰”的恋爱法则,一直渴望找到MR.Right,穿上最美婚纱步入婚姻殿堂,然而在前男友的“纠缠”中,险些错过那个在旁温暖守候的婚纱设计师陈震轩(姜武饰)。经历7年爱情长跑婚礼在即,一心想成为小提琴手的文艺(郭碧婷饰)却在异国他乡遭遇心仪的神秘男子李想(李晨饰),一纸婚约与甜蜜心动,化作一场三人的爱情角力。痴心机场地勤女顾小蕾(陈意涵饰)逼婚年轻帅气的副机长男友凌霄(郑恺饰),但对方百般逃避疑似变心,爱情无处落脚,缘分也将破碎,两人又该何去何从?女强人田海心(刘涛饰)在事业上升期意外怀孕陷入艰难抉择,而一向迁就老婆的烤鸭师傅曹大鹏(王自健饰),这一次为了孩子幸福即使离婚也绝不退让,婚姻出现裂痕,爱情何以保全。咱们结婚吧,你将拿出怎样的心,去交付那个陪你走完一生的伴侣?

《咱们结婚吧》的电影版其实又是一部北京爱情故事,他像一个短片故事集一样讲述了四段独立发展却又相互牵连的爱情故事,意在折射当下社会中人们爱的现状。总体来说,这绝对不是一部像《真爱至上》那样成功的电影,但至少也不算失败。一座城,四段爱。影片依旧用这种块状相叠的手法讲述。与其说是四段爱情,不如说四个不同类型的女人。自持“优胜劣汰”原则的高级剩女叶雯雯;嫁与不嫁都甚是纠结的文艺女青年文艺;痴心机场地勤女顾小蕾以及已婚女强人田海心。导演始终都是以女性的视角来展开,落脚点都停在女人始终都离不开男人,所以,看似求婚的男人,其实主动权一直在他们手上,而不是应婚的女人。

首先,平行叙事造就群像式的人物。可以说,影片没有真正的主角,但也可以说,主角就是我们自己。这一点,确实和《真爱至上》有点异曲同工。片中讲述了四段风格迥异的故事:“剩女”、“恐婚”、“婚姻不易”和“追逐真爱”。影片不同于同类型电影《北爱》所采用的块状叙事,采用平行叙事,中间并没有采用明显的特效来提醒观众故事与故事之间的分割,而是直接叙述,且画面风格跳跃不大,均是以明快靓丽为主,因此使得观众像在看身边好友的八卦一样,毫无违和感。但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叙事方式,使得四段故事无法在有限的时间里充分地展开,叙事速度非常之快,观众所能感受到仅仅是四段小故事的大体框架与走向,至于人物内心最为细致的一面则没有展现得很好。与其说导演在讲故事,倒不如说他在记录一些现象。

其次,成也音乐,败也音乐。要说这部电影有什么地方让我特别不满意,那就是他的音乐。音乐对于一部电影来说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在郭碧婷与李晨这一个段落中,快节奏的意大利音乐显然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且非常契合剪辑节奏,他不仅成为了叙事的线索,而且也伴随着人物的成长。但是,姜武抱着女神离开婚礼现场要用音乐,高圆圆看画集感动不已也要用音乐,郑恺去机场陈意涵还要用音乐,求婚时刻当然又少不了音乐。影片中用音乐的地方是不是太多太久了呢?烘托气氛难道只有音乐一种方式吗?这简直像一场小型院线音乐会。

最后,当然要谈谈本片的主题。正当大家迷失在四对恋人的爱情故事不知何为影片中心的时候,国民女神高圆圆终于叩响了主题的大门,她对姜武说:“我本来以为是我运气不好,现在看来是我命不好。”女神都信命了,那让我们这些资质一般的普通人怎么办呢?于是,姜武告诉我们答案:“眼前的一切就是最好的安排”。这是一种情怀!这简单的几个字神奇地帮助所有人找到了自己爱的轨道。不管是害怕步入婚姻殿堂的空少郑恺,还是一心自强求升职的御姐刘涛,最后都认清了一个现实。过好每一个当下,请记住:平淡安宁就好,且行且珍惜。

结婚读后感【篇10】

内容简介:本书是著名情感女记者安顿就婚恋话题对都市大龄单身男女的采访记录。书中14位被采访者都在坚定而执著地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和婚姻,但他们在寻爱的旅程中充满了挫折与困惑:能跟他(她)结婚吗?他(她)能给我带来幸福吗?他(她)的哪些不足可以包容?哪些缺陷一定要计较?人品、学识、性格、品味、情趣、职业、地位、家庭、教育、习惯等,哪些才是幸福婚姻的必备条件?14个人有14种选择,每一种选择都引人深思,可谓是当代青年的婚恋启示录。

结婚吗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很早的时候就喜欢安顿,她的字有一种特别的敏感和关怀,能够触及你心里最柔软的角落。在她那里,任何的情感,都有善良的一面,只要有爱的,就能够寻到救赎的理由。很多人都在忙自己的事情,顾不上关心周围的人,但他们,仍然有需求,想知道自己在人群中到底是不是真的幸福。如果你需要寻找一个衡量的标准,那么,安顿,是可以让你安静下来的,思考自己究竟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结婚吗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结婚吗》安顿的新书 对现实的写照,感谢安顿给那些还在迷茫的人一条光明的路。不管你是否已经找到自己的幸福,安顿总会用她的细腻触动你心灵深处那一丝心弦,那个瞬间你穿越了时空。当浪漫与现实碰撞,当感情与物质相连,当婚姻遭遇,房子、车子、票子的围攻,你是潇洒的选择裸婚,还是满怀希望的等待着你心中的白马王子,宁缺毋滥,一直等到成为别人眼中的剩女?我和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了祼婚,而且勇敢而浪漫的坚守着只要有爱,哪怕只剩一个馒头,也会在你推我让中体会到爱的意义。安顿的书中有那么多活生生的人,他们被许多东西牵绊着,许多都是像我一样傻傻的眼中只有爱情的人从来都没有想过。当我看到这些我才知道,我只所以感到自己很幸福是因为我并没有被这个浮华的世界所迷失,才很容易找到幸福。我觉得人生是很短暂的,幸福的多少和物质的多少并不成正比。最重要的是你还在这个世界上,你才有选择的可能。一起去创造明天,就像是一起去探险,比马上就给你一个明天更美好。

结婚读后感【篇11】

内容简介:这是一本关于幸福的书,关于寻找爱的书,关于伤痛的书,关于生活的书。它很朴实,记录的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人和事,它也很残酷,因为它不会告诉你虚假的美丽和繁荣,让你没来由地苦守。十年前,一个女孩子,拖着旅行箱,只身来到北京,她一下子就爱上了这里,她深信,她来北京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找到另一半;十年后,女孩少了些少女时代的懵懂,多了些三十而立的精明,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另一半。婚后的她成了别人眼中“幸福”的代言人,她冷眼旁观身边人所经历的单身、相亲、结婚、离婚等各种状态与悲欢,黄金剩女和极品男的“狗血”剧情也在不断上演,而她总能适时且一针见血地指出纠结于同而不同的婚恋故事中,当事人的可爱、可笑、可鄙、可憎的每一面。

走,结婚去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读了王小特的《走,结婚去》,才知道自己迟迟未婚的原因有一部分就在于自诩不够庸俗,不够质朴。其实,做任何事都有风险,所以我们都说需谨慎,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股评专家告诉我们,要持长线才能获得收益,如果有婚评专家,想必他也会这么告诉我们。是的,婚姻是需要持长线的,而且要一辈子持有,有正常思维的人都是抱着这种理念才会去扯那个9块钱的红本本的。扯证并不难,难的是或者说有科技含量的是,在婚姻中双方该如何维持和调配与各方的关系。

走,结婚去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一本能让你学会自己培育幸福的婚恋指南。那些吐蕊和结果的欢欣,都是用落地、生根的稳妥和艰难换来的。作者的姿态是与你站在一起,感受情爱点滴,而不是用枯燥的教材做指导。只要你想幸福,不论你已婚、未婚甚至是不婚,你都能从中找到能量密码。

结婚读后感【篇12】

已于4月2日全国上映的电影《咱们结婚吧》是由刘江执导,高圆圆、姜武、李晨、郑恺、陈意涵、郭碧婷、刘涛和王自健主演的爱情喜剧片。国际在线1+1观影团在第一时间诚邀全国网友观看了这部影片。以下这篇影评来自观影团的网友“

她说这部影片用几个简单的爱情故事戳中每个人心中某个柔软的部分,阐述了婚姻爱情的真理,是一部又美又仙的佳作。

电影版的《咱们结婚吧》真是一部美到没朋友的电影。你能想象女神高圆圆陪小朋友做游戏蹦蹦跳跳的样子么?郑恺更是化身帅气的机长,这部戏有亮点,请自行寻找……温柔贤妻刘涛还有这么御姐的一面,可真是苦了满脸是戏的王自健。貌似这是王自健第一次演电影吧,不得不说,看着他我就乐的合不拢嘴。刘江导演是把意大利最美的景儿都拍了个遍么?为嘛文艺女王郭碧婷身着长裙,拉着小提琴,我觉着这是我看过最美的郭碧婷了!她和李晨在意大利游玩的那些个画面,太仙了,有木有!

和电视剧版本的不同,电影《咱们结婚吧》选取了4个故事,分别围绕“恐婚”、“剩女”、“婚姻不易”、“追逐真爱”4个主题展开的。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温情暖男姜武用默默付出和执着坚守赢得了国民女神高圆圆的芳心。与其说姜武和高圆圆走心的演技倒不如说二位在现实生活中的幸福给予了他们灵感。岁月沉积下来的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大眼女孩儿,而是敢于说出爱的那个高圆圆。再次在大荧幕上看到陈意涵是一件开心的事情,每当她睁着大眼睛泪汪汪的看着男友的时候,我好想上去给她擦泪啊!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呐。自以为理解老婆的王自健在最后才发现自己最大的问题是缺乏沟通。女神郭碧婷在意大利邂逅了真实的自己,那个随音乐起舞的文艺。

《咱们结婚吧》讲述的都是很普通,很平淡的故事,但看完眼睛还是会湿润。因为这些故事每一天都在我们身边上演。“自己就快30了,还没有结婚,家里人着急;一心追求事业,忽略了在家疼你的那个人;以为生活可以将就,但爱情不能;没有安全感是因为没有结婚,但婚姻真的能带来安全感吗?”生活需要细心的经营,感情也是如此。尽管生活百般不易,维系感情十分艰难,但还是要有勇气去面对一切的不如意。高圆圆饰演的婚纱店店长叶雯雯面对客户的百般刁难,她并没有选择去抱怨,而是做好自己应该做的,这就是生活中的强者。这世上没有规定说工作和家庭只能选一,刘涛饰演的田海心面临的是千千万万的职业女性所面临的问题。也许电影并没有告诉女性观众应该怎么办,但至少传达了一个正能量:“家庭是女性一生的事业。“没有成家,向往婚姻来寻求安全感的人,这下估计要失望了。将安全感建立在一个人身上无疑是有风险的,投资需谨慎。

也许《咱们结婚吧》戳中了你心中某个柔软的部分,是的,电影看得人很热血,很动情。但是电影落幕的那刻,又得回到平淡的生活。生活比电影难多了,每个人都忙于生计,忙于奔波。可又有几个人停下来真正观看过自己的感情生活呢?是的,像电影中的文艺一样,没有更好的爱自己,也就没有能力去爱别人。生活是无聊的,不是谁都有像李晨那样的阳光大男孩陪你流浪天涯的。生活好比炒菜,有时候是需要加点料的。王自健在电影里的“烤鸭理论“倒是蛮适用于生活的,这个对工作用心钻研的人也终究悟出了婚姻的真谛。

结婚,真的不是有房、有车,双方家长认可就可以的。不同于电视剧版本,刘江导演这次拍的《咱们结婚吧》用了4个故事阐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如何与心爱之人共度平淡生活。这看似简单的道理,做起来却很难。陪你聊天的人很少,陪你流泪的人更少。一生认识的人有很多,但陪你走完一生的人寥寥,别等到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

结婚读后感【篇13】

在《终于等到你》优美的旋律中,我意犹未尽,每次都在抓紧时间看剧情,片尾曲从来都没有听过,看完最后一集结束才带有回味的听,张靓颖的歌听来还是哪么有味道,甚至有一种想从第一集来从看的感觉。

说真的很长时间都没有看过电视剧了,平时连电视都看的少,去年在网上偶然看了一集,感觉不错,就有了一种想看的冲动,本来打算寒假期间没事看的,但春节假期时间还真有限,没看成。这段时间下班后就这样断断续续的把五十集电视给看完了。内心话:开始看本来是冲着高圆圆去的,想去看女神,没想到剧情也拍的好。最后是更喜欢高圆圆,也喜欢这部电视剧,真是不错,虽然也改不了国产剧的冗长和慢三步的节奏,如造个人就拍了三集多,但还是由不得你,不得不看下去。

这部电视剧给人很真实,每一个故事和人物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没有让人看了感觉很遥远的,不是高富帅但是白富美。两个小人物,追求自我内心所需要的生活,在这个浮燥的都市中,就如春夜喜雨,浇去浮尘,吹来清新的空气。当然他们的.生活离我个人还是很遥远,电视剧嘛要高于生活。

有很多时候总是会被剧中真情打动,禁不住和人物一样热泪盈眶,很多次、父母情,对子女大度无私,夫妇情,对爱人包容情深。这些来的真实,不造作,我有时候也忍不住对自己的表现笑了,这不就是电视剧吗?怎么会感动呢?有时也在想:是不是年纪大了点,自己内心变的柔软了,总之,这种感觉来无痕,很佩服编导煽情的能力。

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电视剧也是一样,一部都市情感剧拍的能这样温暖,不得不感谢导演的付出,当然更也感谢演员的努力,大眼美女高圆圆真是女神,大众女婿黄海波真是无敌,两人的表演真是天衣无缝,珠连碧合,表演让人也很好玩,让人很放松。但温暖始终贯穿于全剧,温暖在心,历经风雨有一个家可以遮风挡雨,生活在累有一个爱人的肩可以紧紧依靠。情绪低落有一个朋友加油打气有温暖就有力量、

结尾是完美的,相爱的人手牵手走到了一起,经历挫折的夫妇重归于好,有隔阂的朋友冰释前闲,果然和桃子结下了盛夏的果实,这是温暖的果,感动的果,善良的果。

它也是一粒种子,一粒关于真实,温情,温暖的种子、在下一个春天它会开出真善美的花。我想央视和湖南卫视这两国内顶级电视台能够联手同时播映这部片子,看中的是温暖和真情好玩

结婚读后感【篇14】

电影《咱们结婚吧》观后感1000字:

电影版的《咱们结婚吧》真是一部美到没朋友的电影。你能想象女神高圆圆陪小朋友做游戏从蹦蹦跳跳的样子么?郑凯更是化身帅气的机长,这部戏有亮点,请自行寻找……温柔贤妻刘涛还有这么御姐的一面,可真是苦了满脸是戏的王自健。刘江导演是把意大利最美的景儿都拍了个遍么?为嘛文艺女王郭碧婷身着长裙,拉着小提琴,我觉着这是我看过最美的郭碧婷了~~她和李晨在意大利游玩的那些个画面,太仙了,有木有!

它通过一对男女从初次相遇到最终走进婚姻礼堂的各种喜怒哀乐逐渐的铺垫开来,展示了当代爱情的浮世绘。如今,再度聚焦了都市男女的爱情婚姻的百态,以四对情侣的爱情勾勒出当代生活的某些图景。

常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还有个叫好叫座的《消失的爱人》中,大卫·芬奇不惜花了两个多小时讲述了一对金童玉女,便是如何从童话般的爱情在残酷的现实里变得陌生的残酷故事,不过这样的故事让人看得也会有些不寒而栗。而这部《咱们结婚吧》虽然也会涉及到一些社会现实里的不开心的事(比如高圆圆扮演的店员一再的遭遇到前女友的未婚妻的刁难,甚至是在前男友的婚礼现场),但整体上还是一个比较暖人的爱情片,其中的四对主人公,便既有暖大叔与女神的在日常生活里逐渐心生好感的爱情,也有霸道女王与居家小男人的充满着琐碎与烦恼的家居小日子,甚至还有文艺女青年与男导游之间的他乡异国的意外的恋爱时光……

四对不同的男女,有着截然不同的经历,也代表着不同年龄、爱好者的爱情,但贯穿在始终的,则是对爱情、婚姻的向往。印象最深的便是姜武扮演的暖男大叔与高圆圆的女神这一对,是在平时的相处中日积月累而逐渐萌发出爱意,再加上暖男大叔的儿子的化学作用,使得这对跨越了年龄的爱情在日常生活里散发着暖暖的爱意,印象最深的便是姜武、高圆圆等参加婚礼及之后的那几场戏,在婚礼现场高圆圆遭遇了前男友的妻子的有意刁难,而作为旁观者的姜武的眼神里带有着怜惜的爱意,随后为高圆圆解围不仅是帮朋友忙,更是内心爱意的爆发,而随后在姜武家里的姜武、高圆圆及儿子之间的戏,则预示着这个家的走向于温暖。

而霸道女王与居家小男人之间的爱情则是多了不少琐碎生活的喜怒哀乐。刘涛扮演的霸道女王事业有成,而王自健这个居家小男人则看起来显得有些猥琐,除了在谈到他心爱的烤鸭时甚至还常是一种说话不利索的状态,而闹出了不少的女强男弱的笑话。读后感·直至刘涛为了事业而想要放弃怀孕时,居家小男人的小宇宙突然爆发出来,不仅是带来了很大的戏剧张力,也让这个琐碎的日常生活故事变得更加的有趣、生动,且让人有所动容。

虽然说,结婚证不过是一张纸,当代的都市生活也不乏离婚的现实,但结婚始终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也是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

《咱们结婚吧》4个故事阐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如何与心爱之人共度平淡生活。这看似简单的道理,做起来却很难。陪你聊天的人很少,陪你流泪的人更少。一生认识的人有很多,但陪你走完一生的人寥寥,是否刻骨民心并没有那么重要,只想在平淡中体会爱的味道。

结婚读后感【篇15】

内容简介:就像被人推了一把似的,毫无预警地,丁萌萌成了昔日同窗中为数不多的“剩女”。然后她继续被人推着,相亲、恋爱,甚至差点儿结了婚。就这么一路跌跌撞撞,身不由己——直到她在一道门前停下来,这里风景很好,日近西斜,一片宁静。她回头审视以往的日子,走过的路上只留下两行盲目的足迹。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丁萌萌推开眼前那道门,炫目的光芒映照过来,光辉中是一道似曾相识的身影。那是谁?他躲在日子的哪一个角落?险些被遗忘。那一刻丁萌萌像是新生,只有爱与她的爱情有。

被结婚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谁不敢爱,最后不就是看谁更敢错吗?爱错了,那又怎样,从头再来就是了。爱对的人谁保证能走到最后,爱错了的不见得一无是处。”从《双面胶》到《蜗居》再到《被结婚》,从婆媳关系,到住房关系,最后到广大的剩女关系,我们的人生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杯具。

被结婚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悲哀的事情,总是少不了我们。最悲哀的,莫过于结婚这个词。有时候,我们不是为了这个人而结婚,而是为了结婚这个制度而结婚。你的爸妈,从为你每天不按时回家而担心,到后来你每天按时回家而担心,这后来只有一个结果,要么孝顺死了,要么生活死了。

读后感百万英镑推荐(15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阅读《百万英镑》,好像身临其境,体验着山河大海的辽阔,体验着气吞山河的气概,此时写一篇简单的读后感是一个好方法。你是否有写《百万英镑》读后感上的问题呢?以下为我们为你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百万英镑,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1】

《百万英镑》的作者马克·吐温原名萨繆而·兰亨·克莱门斯,他是美国的杰出作家、著名记者、幽默大师。我们读过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就是他的大作。

《百万英镑》主要讲了一对打赌的兄弟俩,借给诚实可信的“我”一张百万英镑,使“我”成了知名人物,还让“我”有了一个家。

当“我”衣衫褴褛,拿着这张百万英镑去买衣服时,店员从“一堆人家不要的衣服里选了一套最蹩脚的给我”,但当店员看到“我”的百万英镑时,他的“笑容陷入这样的窘况,而且保持不变。……”老板亲自为“我”量尺寸定指衣服,并愿意“无限期”等待付款。不管“我”去哪里买东西,大家都愿意赊欠。从这里我看出了当时西方国家的拜金主义,他们尊重有钱的人,藐视穷人。

马克·吐温以幽默、讽刺的手法展现了当时社会的腐败。我认为这篇文章还揭露了许多穷人的心声:想发财!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2】

什么东西会发光?什么东西金灿灿?什么东西一拿出来就让人眼睛放光?对了,是金子。百万英镑这本书就写得关于一张价值连城钞票的事。它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先生写的。透过小办事员的种种经历,讽刺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会呼风唤雨的作用,作者细腻的笔法勾勒了不一样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美国亿万富翁兄弟,他们打的赌是让一个乞丐得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后能不能度过三天,从而得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又一天,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的衣服给了他。不仅仅说亨利认得,还说要送货上门。

不管如何爱钱,不好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好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好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务必透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3】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新的课文,本文名叫《金钱的魔力》本文出自《百万英磅》这篇课文主要说的是:有一个人,他来到了衣服店,他穿的十分寒酸,服务员就把他带到了一个有很多人不买衣服的地方,但当这个人拿出了一张百万元的大钞时,服务员和店长的态度立刻有了180度的改变,店长开始为这个人找各种名贵的衣服为他试穿,而且店长还不收钱,店长想巴结这百万富翁,在这篇课文中,还运用了前后对比的手法,而且这篇短文还有一个特别特别好的地方,那就是这样更能突出当时社会的邪恶,和人们的心里是什么,在他们的心里,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

唯一一个只能看到的东西就是钱,他们能为了钱做任何事情。我们应该要看重自己真正重要的东西。

可是他一出门就把信封打开了,却发现里面有一张一百万元的钞票。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着,从面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段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能买到家却买不到幸福,金钱能买到血液却买不到生命,金钱能买到钟表却不可以买到时间······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坦然的心对待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去争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勤劳的人才会有收获。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4】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1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2

百万英镑作者将那些见钱眼开的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入木三分。当饭店小老板瞟到那一张钞票时,给吓傻了,眼睛便直勾勾地盯着它,以全副身心贯注着,羡慕不已;衣衫褴褛的亨利跨入服装店时伙计见亨利如此落魄,推三阻四的,不肯接待亨利,等亨利将那张钞票拿出来时,伙计脸上霎时变成了满是蛆虫似的笑容,看了直让人恶心;而服装店的老板为了巴结亨利说了一大堆让人恶心的话。在亨利说你得无限期等我付钱时,老板竟然说:“无限期这几个字还不够劲,您得说永远永远——那才对哩!”老板的奴性在金钱的面前的面前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对有钱人的惧怕和卑躬屈膝比比皆是。前不久,一辆宝马车风驰电制般在解放路飞奔,一不小心撞倒了路边的小摊,小摊的主人向车主索要赔偿,车主不肯,两人吵得不可开交。突然,一位天真无邪的小男孩跑了过来,大声叫道:“我看见了,是你撞到了人家的摊子,你因该赔偿。”小男孩的母亲慌慌张张地冲过来连忙向车主赔礼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小孩子不懂事,您被放在心上。”说罢,不由分说的扯起孩子的手,急冲冲地走出人群。真不知道小男孩会不会对母亲的行为感到失望。

金钱不是万能的,人的正义和尊严不是钱所能买来的。我希望人们能在金钱和权力的面前收起虚伪的笑容,挺直脊梁,堂堂正正的做人。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3

《百万英镑》主要讲诉一个美国的年轻人在一次出海航行遇到风浪被一艘船救了。在上面打义工支付自己的船费来到了伦敦。他当时一贫如洗。而两个有钱的兄弟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并把那一百万英镑借给了那个年轻人,看那个年轻人能不能用那一百万英镑在伦敦生活一个月但不能把那一百万英镑打开。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最后他把钱还给了那对兄弟。他还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有三万元利息。真是一举两得呀!

当我看到陌生人讲的故事这一章节时,我真的相信了哈里斯所讲的故事,我真的以为他们在车上吃了人肉。当我看到他们吃人肉时,我背后直冒冷汗,因为真的很吓人到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故事不是真的,而是他编的。因为他曾是一名国会议员。可是有一次他被风雪困在了火车里,差点儿冻死。,最后成了偏执狂,每次提到那些老话,他就说个没完没了。当我看到他把它倒翻了个。,于是他喷出两捧铁砂时我觉得那个人太卑鄙了,为了赢不择手段,不公平比赛。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这本《百万英镑》让我看到了社会上的阴暗。这本书反映了社会的阴暗,不择手段的人。这本书让我明白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4

这个寒假,我读了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

让我印象最深的部分是:亨利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5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整本《百万英镑》。我深深地震惊于这份智慧的力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自己创造出了一笔财富。

这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主人公原本是一个一贫如洗,但又富有智慧的青年。机缘巧合,正好有两个富豪打赌——一个赤贫却富有智慧的青年能否用一张兑不开的百万英镑生存三十天?并偏偏选中了他。而他则不但非常快乐地生活了三十天,还为自己获得了一笔财富。

的确,在我们生活当中,有许多靠智慧而发家致富的例子。比如我们熟悉的互联网之父马云,他提倡的网上购物,让大家感到前所未有的方便和快捷,因此成为了中国首富。我们中国有一个贫穷落后的山村名字叫华西村。为了改变村中的生活环境,一位干部提出工业化生产,不能只靠农业生产的意见。再结合众人的智慧和努力,终于把原本的贫穷,变成如今的富裕。这难道不是靠智慧改变的吗?所以智慧是财富的源泉,智慧可以铸就财富。如果你只有财富而没有智慧,那么你最终还是会变得一贫如洗。所以好好学习吧!获得更多的智慧为了自己的进步,为了自己能创造出财富,更是为了社会的进步,让祖国更加富饶。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6

《百万英镑》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全文短小精悍,语言简洁、幽默、犀利。作者对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

主义观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与批判。

故事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来,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想感叹这位主人公的“幸福”遭遇,其实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美事?”书中那些餐馆的老板和服务员,礼服店的老板、诸多伙计,甚至一些在场的人对亨利·亚当斯的前后反应,都十分耐人寻味。那些老板、伙计先前是都不用正眼看亨利,给他提供的更是一些残羹剩菜、别人不要的礼服,后来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后,表情夸张到无法想象,从本质上和态度上就对亨利发生了改变,不仅时刻保持微笑,还改了说词。作者想要讽刺的其实就是当时的社会状态。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7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的《百万英镑》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一篇有名的小说,描绘了美国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遇救,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小说通过小办事员的种种“历险”嘲弄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作用。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哈哈大笑。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其实生活中这种事也有发生,或许没那么严重,但总有一些征兆。例如对大老板的前呼后拥、巴结奉承;对一些乞丐、衣着不太亮丽的人的看不起,在我们身边的社会中也有发生。这是《百万英镑》这篇文章的另一种折射,也许有一些夸大,但足够证实其内涵。

《百万英镑》只是一片短小精悍的短篇小说,在与其同名的书中,也有不少诸如此类的小说,让人赞叹。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5】

这篇文章写了亨利·亚当斯在海湾遇险后被带到英国,随后遇见了两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他先吃饱了饭、又换了身整洁雅致的衣服,最后他把钞票换给了两兄弟,从而也得到了报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此文章中,作者以智慧的头脑成功地用一张根本换不开的钞票活过了30天,并得到了大家的信任,这一点非常值得我没学习。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当你走投无路时,应该动动脑筋,仔细思考,总会有一条成功之路在前方等着你的;在社会上,待人要有礼貌,以礼待人,才会交上最知心的朋友;在生活中,不要太张扬自己,这样有可能会使自己大祸临头;做事时要时刻注意那些虚伪的朋友,一旦不小心,他们就会把你弄得名誉全无。真诚的做每一件事,总能取得成功。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6】

百万英镑,这是多少人都想得到的东西,许多人被金钱所诱惑,做出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儿来,他们的眼睛已经变了颜色,闪着贪婪的光,因为金钱在他们眼里就是万能的,“有了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这是他们的口头禅。

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他们把自己的一生都托付在了如何得到金钱的问题上,不顾自己的儿女,至别人于水深火热之中,自己却还无动于衷。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过了宝贵的生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看也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一个高高在上,享尽荣华富贵的国王,却不因为他有钱而露出笑颜,整天愁眉苦脸,而一个在路边苦苦乞讨的乞丐却每天笑哈哈的,有人问他,你为什么这么高兴,难道是发财了吗?他回答道“快乐是金钱买不到的,我天天自由自在,劳动,就已经很快乐了。”

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7】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这本书是美国的马克吐温经典之作。书中讲述了一个矿山经纪人的办事员因开游艇开的太远,迷失方向,被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救起,并以作为水手来作为路费。抵达伦敦后,他仍旧身无分文。这时,一位年长的绅士,把他叫去,并给他了一封信,便叫他走了。他来到一个小饭店,打开信,他被信里的东西几乎吓晕了!里面有一张一百万元英镑的钞票!就这样,一夜间,他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在伦敦,谁都知道他。在一次晚宴上,他爱上了一位名叫波霞朗汉姆英国姑娘并和她结了婚,事后他才知道,那位给他钱的老绅士就是波霞的义父。在他和波霞的结婚典礼上,老绅士把那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作为礼物送给了他,他也找到了一份好工作。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亨利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坦然的心对待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去争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勤劳的人才会有收获。即使你很有钱,也不见得你肯定得到你所想要的一切。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8】

虽然这本书我只看了几篇,但是我觉得这是一本不错的书。

《百万英镑》,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短篇小说。

这本小说中,作者发挥了极度夸张的想象,采用幽默、离奇的手法,塑造了众多老实、天真的小人物,对社会上拥有恶行的人给予辛辣的讽刺。

这本小说的作品,如《卡拉维拉斯县驰名的跳蛙》、《竞选州长》、《百万英镑》、《我最近辞职的事实经过》、《三万元的遗产》、《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等,都是马克·吐温短篇小说中的代表作。最值得一提的是《加利福尼亚人的故事》一文。

《百万英镑》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的诚实本性;不管怎么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么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么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9】

百万英镑是美国著名短篇小说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穷光汉的奇遇。当时他正盯着一个被人咬过一口扔在臭水沟里的梨子,随着一声“请进来吧”,他的命运得到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一对富豪兄弟打了个赌,哥哥认为一个诚实的穷光汉突然得到一张一百万元的钞票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钞票是他的,而弟弟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找到了我们的主人公,并赠与他一张一百万的英镑。

这个幸运的小伙子从此有了一段奇遇,从餐厅老板到服装店老板到普通的人们,没有一个不对他尊敬有加。最后,他获得了一位漂亮姑娘波霞.朗汉姆的芳心。

作者在这本书里进行了十分成功的人物刻画,不管是那些唯利是图的商人还是从一开始的贫穷诚实到最后的傲慢无礼的主人公,都被马克.吐温先生的笔生动形象的描绘了出来。不管是他们的贪财,他们的骄傲,还是他们的拜金主义。

书中有几个片段让我感到特别好玩:“老板一边退却却还一边猛劲儿盯着大钞,怎么看也看不够,可就是战战兢兢的不敢接过去,那情形就好像凡夫俗子遇到仙女连摸也不敢摸一下似的。”“他笑着接过去,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遍布满脸的笑容,里面有褶纹、有皱纹,还有螺旋纹,就像往水池子里扔了块砖荡起的涟漪。然而当他向那张钞票瞟了一眼后,这个笑容就马上变得毫无光彩,正如维苏威火山山麓平地上凝固起来的波状熔岩,我从来没见过有谁的笑容能如此僵硬。”“然而,争议就此开始了。绍勒迪希公爵想出人头地,要坐首席,他说他的地位高过公使,因为公使只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一个王朝的代表;可是我坚持自己的权利,不肯让步。在杂谈栏里,我的位置高过皇室成员以外的所有公爵,据此我要求坐那个位子。我们各显神通争执了一番,解决不了问题;最后他不明智地想炫耀自己的出身和先人,我算清他的王牌是征服者威廉,就拿亚当来对付他,说我是亚当的直系后代,有姓为证;而他只不过是旁支,不光有姓为证,还能从他并非悠久的诺曼人血统看得出来。”这些片段充分展现了那些人的可笑,而且这片段生动的就像他们站在我面前一样。

马克.吐温先生无疑是为成功的作家,他的文笔幽默而引人深思,到底是这个“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的环境塑造了他们,还是他们塑造了这个拜金的社会?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10】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百万英镑》的书。作者马克吐温是美国的作家、幽默家、小说家,也是著名的演讲家。他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有“百万英镑”“好孩子的故事”“坏孩子的故事”“大宗牛肉合同事件”这几篇故事。

“百万英镑”讲的是一个穷小子因机缘巧合得到一张百万大钞,从而呼风唤雨的故事。这篇故事中有几段是讲他得到百万大钞后去服装店,刚开始员工和老板见他穿着打扮很邋遢,对他的态度不理不采,后来看见他的百万大钞后对他的态度又经过180度大转弯。

“大宗牛肉合同事件”讲的是为了要回拖欠的牛肉款项,约翰及后代都一一奔波而死,最后把这件事交给了主人公,但主人公总也要不回来那笔拖欠的牛肉款项。

“坏孩子的故事”讲的是坏孩子吉姆整天游手好闲,但他每次都十分好运,周末去玩水却没有溺水;在安息日去钓鱼,却没被雷劈;去偷苹果也没有从树上摔下来。总之,他就是那么好运。

“好孩子的故事”讲的是好孩子雅各布。布利文思十分想做书中的好孩子,但总不能如愿以偿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从好孩子雅各布。布利文斯那学会了坚持;从“大宗牛肉合同事件”里知道了美国政府没人性的管理;从百万英镑的几段中知道了美国有些人很势力。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11】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以幽默和讽刺的创作风格为主。他的许多短篇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对社会上种种不平等的现象,进行了批判。尤其是他笔下的《百万英镑》是极具讽刺性的一个故事,它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篇故事讲了主人公从连阴沟里的梨都要捡来吃到吃、穿、住、行都很讲究;从身无分文到腰缠万贯;从没有人注意到的小老鼠到全国闻名的明星……这一切一切的巨变,居然自己的劳动所得,而全靠有钱人的一个赌局,一个莫名其妙的巧合。仅仅因为他的长相看起来很老实、聪明,而且又是一个乡下的穷光蛋,被两位伦敦大阔佬看中,当成了他们的打赌工具。

赌局是给他一张百万英镑的巨额钞票,如果他能在一个月里面不把这张钞票用掉,并能过得很好,就给他一份职务。故事里的主人公就凭这张巨款和人们的势利,从只有这一张巨额钞票(还是别人借他的)到有自己的.一百万元银行存折。这张巨额钞票带给他体面的生活、美丽的姑娘和周围人的尊重,这是他多年辛勤劳动都无法得到的。

这篇故事,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那个社会中,人们的势利与不公平,仅仅就因为这一张巨额钞票,就把一个穷光蛋当成百万富翁那样对待,而假如主人公换一套破旧的衣服再去街上走,买东西,就很容易受到侮辱。我可不能像那些人一样只认得钱。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12】

美国一个穷小子——亚当斯落魄伦敦街头,四处找工作无果。伦敦两位富翁打赌,借给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他不能把支票兑换成现金,看他能否在伦敦生活一个月。一个说他会饿死街头,因为他无法向人们证明支票是他的;一个说他会活得很好,甚至还能用这张支票生出很多钱。

亚当斯首先来到一家餐馆,因为他已经饿了很久了。当他吃完一份准备再点一份的时候餐馆老板很怀疑他是否支付得起,但还是按照他的要求送了上来。当老板要亚当斯付账的时候,亚当斯迟迟不肯付,说时间还没到。这时餐馆老板百般为难,亚当斯窘态毕露。终于,当亚当斯拿出的钞票是一张百万英镑时所有人的态度都发生了180°的转变。对他卑躬屈膝,点头哈腰,甚至还不要亚当斯的钱了,他们对金钱的崇拜一显无余。

亚当斯走出饭店,手拿着支票准备还给它的主人。在路上出了一个小插曲——一阵强风把支票吹跑了。亚当斯一路追着支票,悬念丛生,观众的心弦一直紧紧绷着。当碰到一个散发传单的人,手里的传单也全部被风吹走时,情结推向了高潮,因为传单和支票一样都是那么大一张白纸,让人无法区分。终于,支票回到了亚当斯手中,观众在欢乐的氛围中也替亚当斯松了一口气。这段情结的描写虽然没有为电影讽刺拜金主义的主题作出贡献,但是却让观众为之开怀大笑,体现了喜剧片幽默的特点。

一个百万富翁穿着一件破烂的衣服实在不像样,于是就去买衣服。店员看着他这副穷酸相,就准备把他打发走。当他拿出那张支票时,店员和店主都惊讶的叫出声来。一定要给他免费做很多套礼服,尽管亚当斯一再强调他只需要一套。服装店老板问亚当斯的业余爱好是什么,亚当斯说是航海。老板说这是贵族活动,亚当斯说马术才是贵族活动。老板便说:“那就应该改为航海”。“亚当斯喜欢的活动才是贵族活动”,这就是服装店老板的逻辑,极尽讨好之能事!

当时的英国是一个疯狂的社会。那些自称为投资者、生意人的人在购买股票的时候完全不管金矿是否真有金子,百万富翁买进该金矿股票时他们就疯狂买进;当百万富翁被拿不出支票时,所有人都疯狂的抛售股票。而当支票找到时,他们的态度又即可发生转变。金钱的魔力真是无穷。

没有把支票换成现金不但没让亚当斯饿死,还让他获得了社会财富、名誉,甚至还有一位美丽的妻子。

他妻子不是因为他有钱才看上他,她觉得一个人可以没有钱,但不能没有爱心。亚当斯有钱的时候她离开了他,亚当斯没钱的时候她回到了他的身边。

这部电影通过描写主人公拥有一张百万支票,不花一分钱白吃白喝,还有无数人百般讨好他的故事,批判了人们对金钱极度崇拜。同时通过写他的爱情故事,也向人们传递了一种观念:这个世界上除了金钱,还有很多东西更重要,比如爱心、诚恳、正直??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13】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我从中体会到了人们会为了钱,拼命拉拢莫个人,对这个人点头哈腰,以及对他从各个方面都顺从和安排得事事到位,就只是为了钱。对没钱的人高傲无礼,对有钱的人低声下气,老老实实。

第一个文章讲的是:有一个农夫因为厌倦了穷日子,想致富,便一心一意地创业。七年过去了,当年的农夫已经成为了富翁。而当他去找妻子,想要告诉她这个好消息时,却被告知妻子带着孩子走了,具体地点不详。这时,富翁才知道自己忽略了妻子和孩子,捶胸顿足,去找她们,但是却没有找到。富翁因为对钱的迷恋,永远地失去了妻子和孩子。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14】

在今年的寒假里,我读了百万英镑这个故事。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一篇有名的小说,描绘了美国的一个小办事员亨利·亚当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遇救,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两个富有的兄弟在打赌看一个人,拥有一张被注册了的一百万,能否活一个月,他们在物色人,最后他们物色了亨利·亚当给了他一张一百万镑的钞票,并告诉他,他们在看他能否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活下去而打赌。并且如果他活过了三十天他们会给他想要的工作。

亨利·亚当在吃饭、买衣服、住宾馆时都拿出了那张钱,让别人找开,别人都让他佘账。他还在大使馆里认识了波霞·郎汉姆,并且爱上了她。波霞·郎汉姆也爱上了他,这时美国的报纸说他是腰缠万贯的怪物都说他很有钱,他把整件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波霞·郎汉姆,并且让三十天到后随他一起去。他又遇到了他的老朋友赫斯丁,亨利·亚当让赫斯丁以他的名义投资,亨利·亚当用这一百万英镑挣到了二十万英镑,最后他去找了那两个有钱的兄弟,在那里他知道了他们是波霞·郎汉姆的继父,最后他找到了一份好工作那就是——他们的女婿。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人们看什么都不能只看金钱。

读后感百万英镑【篇15】

《百万英镑》主要讲述了一个在旧金山工作的一位职员。他去海滨开快艇旅游。不小心撞上了暗礁。他靠给其他船只做工来抵押船票才到了英国。就在这时,一对富豪兄弟用一张面值百万英镑的现钞打赌,看这张钞票究竟会给人带来无尽的财富还是只是一张一文不值的“小纸片”。

主人公本来吃饭、买东西都招人白眼。但是只要拿出百万英镑的钞票。都会招来人们的无线热情。有人甚至愿意借好多钱给他,公爵、王室甚至以和他交往为荣,他被人称为腰缠万贯的怪物…

诚实而贫穷的美国办事员亨利,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财富——1000000英镑,虽然吃惊,但是并没有拿这些钱去做什么大事,只是把这张支票当成和别的钱一样去消费、去储蓄——亨利并不知道这是两兄弟为了打赌借给他的钱。但是周围的人看到这位突然暴富的百万富翁后,竟都不约而同地做了相同的事:拼命地巴结他,对他阿谀奉承。

于是他得到了一种与以往完全不同的生活:免费吃饭,免费住宿,免费穿衣,成为公爵,同时他用这笔钱在银行得到了30000英镑的利息,并在那两个兄弟那里得到好的工作,甚至有了一个漂亮能干的老婆……但是这一切的来源,这一切的来源都是因为他有这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

亨利的衣服破破烂烂,想买一件衣服,在他进入一家服装店的时候,店员看到他衣衫褴褛,就对他置之不理,和他说话也只用嘲讽和不在乎的语气,并且只拿了一件极其不合身的小衣服给他。但是当亨利把那张百万英镑的支票拿出来的时候,那个小店员和服装店老板居然答应了无限期的付款,并给亨利定做了48套衣服!

为什么他们会那样做?

不就是因为亨利有了一张无数伦敦人都没有见过的支票吗?不就是因为那张支票值一百万英镑吗?不就是因为那些人们都想从亨利那里沾光得到一些好处吗?不就是因为社会上所有人的双眼都被金钱蒙蔽,不再雪亮了吗?还能怎么样?

如果没有这百万英镑,亨利会怎么样?他将会在伦敦街头四处流浪,过着乞丐的生活,不过现在,所有人都像乞丐一样讨好他,每一个人的角色都发生了3600的大转变,世界颠倒了!

钱把对的变成了错的,把好的变成了坏的,把白的变成了黑的,把没有的变成了有的……

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至上、以貌取人的观念,已经从当时人们的一言一行中表现的清清楚楚。他们早已不再有先前的那种自由与快乐了,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钱财已经把他们束缚,他们不再为了自己生活,而是为了自己的钱生活!

这个社会上怎么会有这种人呢?金钱真的有这么重要吗?他们还有自己的思想吗?拜金主义是多么可耻而好笑!亨利的不劳而获自然也是不应该的!他本来就没有资格得到这笔钱,这并不是他自己的钱。

作者不希望世界被钱覆盖,人们的大脑被钱占满,这是一种讽刺,也同样是一种警示。毕竟它是身外之物,钱不是一切,钱也不是万能的,因为,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比钱更重要的东西……

你的双眼,是否已被钱蒙蔽?每一个人,都应该反思……

死魂灵读后感


死魂灵读后感(一)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 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读完俄国名著《死魂灵》,内心感受颇多,写下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巴维尔伊凡诺维奇乞乞科夫是一个落没的贵族,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可能是由于那个时代俄国贵族的特性吧,他从小就为人冷静、虚伪、狡诈。但我在这里也不能否认这位主人公的优点,那就是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即使让自己吃苦也绝无怨言。到后来他攒够了钱,两个车夫一辆马车开始了他买死魂灵的生涯。

我认为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写作手法。把某市里几位官员、地主的丑陋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比如某官员,经过作者的描写,让读者可以感到这实足是一个大流氓,平日里只会造谣生事。作者的讽刺也极具特点。如他把某位地主描述为一只狗熊,加上动作描写,突显出他的笨重与腐败。把人物直接讽刺成动物,这种情况我在此之前从未见过。

这部小说写于19世纪四十年代,距今一百六十多年。我所理解的死魂灵有两层意义。一、死农奴。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当时的俄国是一个封建落后的农奴制国家,作者通过买死农奴这件旷世荒唐之事揭示了人们为牟取利益而不择手段,出卖灵魂的丑陋行径。二、死魂灵。这代表着当时的俄国人麻木不仁,其灵魂酣然大睡,物欲纵横,而思想却十为贫瘠。这似乎与鲁迅先生以犀利的笔锋直捅中国黑暗的社会有相似之处。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喜欢这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中有许多诱惑让你利令智昏,有许多荆棘阻挠你前行。但你是否该就此迷茫下去?不,这不是这个时代的我们所要选择的人生。相反,我们要在逆境中成长起来,要做一个出色的舵手,掌握我们人生的风帆。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乞乞科夫来到某市先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打通了上至省长下至建筑技师的大小官员的关系,而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尚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他们当做活的农奴抵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高高兴兴地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的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当被人揭穿,检查官竟被谣传吓死,乞乞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泼留希金是《死魂灵》一书中写得最富个性特征、最富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是19世纪3至40年代俄国农奴主的典型形象。

这个形象具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它表明:俄国的农奴制在摧残了千百万农奴的同时,也使它的主人堕落到非人的地步!

《死魂灵》里有很大部分在当时俄国小说创作情况上看是很试验的,果戈理用了一个比较保险的法子来成就这些试验,他用传统的单线索来贯串一系列的试验写法,穿起来一串儿,说不上是珍珠或者什么项链儿,至少是一串儿有规律可循的文本。嗯,他的每一块儿文本都多少用了些扯淡的笔法,这个我到是学会了,只是还没有笔力把自己想说的写得让读者看起来不太像是废话。原来有几个朋友说我的小说结构基本是从一个基点出发,然后兜圈子绕弯子,迷路,不知所云,语无伦次,信马由缰,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又回到了故事本身,其实这些都是果戈理的那点儿印象指引我的。从事科研工作之后,不断的写科研报告、工作方案等等,现在我差不多已经康复了痊愈了,嗯,我已经学会了围绕一个命题进行立论、分析、辩证、结论乐,阿门。此时,再看《死魂灵》恰如看到了故人,别人微笑的地方我会大笑,别人大笑的地方我却无地自容。

果戈理说《死魂灵》是一部长诗,在客观效果上无疑是摆了读者们一道,这部作品在当时引起激烈争议并获得很大的销售量,我感觉得有80%是围绕是否是长诗这个命题发生的。不管果戈理的长诗定义是否合理吧,现在学界因此还争论不休呢,不管这些,以后我再写小说的时候倒是可以试试这法子,不一定是长诗,嗯,我可以说我的文章里有一部分是剽窃其他人作品的,具体哪里我不指出来,说不定也同样管用。得学会变通么。

《傅雷家书》读后感(推荐15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傅雷家书》读后感(推荐15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1】

如杜甫所说:“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自古以来,一封封雪片似的家书都包含着亲人间的浓浓情感,而这本《傅雷家书》依是如此。

细细品读,字里行间流露着傅雷夫妇对儿子的爱和期望。不管他们对艺术上的谆谆教诲,还是对生活的千叮万嘱,从中我都品味出了浓浓的亲情。

傅聪出国多年,为了避免他忘记中国的文化传统,傅雷不断地向他寄去一本本中国名著,建议儿子每天写些中文日记,并坚持要他用中文与自己写信。虽然儿子更好的了解东方与西方的文化差异,他有耐心的语言和西西的文字,一步一步的引导着儿子。

我看来,与许多家庭中的父子关系不同,傅雷和傅聪的关系更像是朋友。他像一个知心者一样,与儿子天南地北的谈:他们谈艺术,理想的艺术同行云流水一般;他们谈婚姻,可见只有平静,含蓄,温和的感情才能持久;他们谈中西文化的异同,等等等等。

合上书,闭上眼睛。想起父母,他们或许没有傅雷夫妇那样博学,但他们努力让我们学会感恩,教我们做人的道理。

我沉浸在这家书里流淌的爱,久久不能自拔。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2】

我们在《傅雷家书》中可以看到傅雷先生对人生,艺术,文学鞭辟入里的侃侃而谈,让我们能近距离接触傅雷先生贯穿一生的独立,自由的人格,感受他真诚高尚的爱国精神和苦心孤旨,呕心沥血的教子形象,其中傅雷与傅聪的父子情深,成为了《傅雷家书》的中心。

在家信中,傅雷或指导傅聪的音乐和生活,或评论中西方的古今音乐作家作品,或抒发自己对中国古诗词的感悟,或谈论当时中国文化艺术的发展或追求中国石刻画的来源。我们可以看到傅雷在文学,绘画,音乐等领域均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赤子之心是贯穿《傅雷家书》的精神也是傅雷独立人格的体现,所谓赤子之心,不但只纯洁无邪指清新,而且还指爱。热烈的,真诚的,洁白的,高尚的,如火如荼的,忘我的爱!真诚,独立,纯洁,自由这样的词在家信中随处可见,傅雷认为真诚是第一把艺术的钥匙。要保持清白,保持人格独立,艺术,表现的动人一定是从心里从心灵的纯洁来的。他是这么说的,他经常给傅聪寄去中国古代作品,跟他交流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鼓励傅聪写中文信。希望傅聪能学国外音乐之所长,但也常常提醒傅聪不忘中华民族的音乐气质。他关心傅聪的艺术方面的.与身体方面的,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念傅聪。

这是一颗赤子之心对儿子的指导与关爱,是傅雷与傅聪的父子情。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3】

一开始看这本书,总觉着很奇怪。为什么书信能够编成一本书?但越读到后面,就越感激这本书。

傅雷是一位翻译家,大儿子傅聪是闻名世界的钢琴家。这本书,便是傅雷写给傅聪的书信合集。从一九五四到一九六六,从傅聪刚去国外到傅聪结婚生子。从书中,我看出了傅雷这位父亲的唠叨,他的“唠叨”,大到关心孩子的世界巡演,小到关心孩子在国外的食物合不合胃口,饱含着对儿子深深的爱意。

其中最最让我难忘的,便是傅雷与儿子谈终身大事与小孩起名这两件事,比起其他的事件,这两者很贴近生活的。傅雷信中对儿子说到对自己的终生伴侣要一心一意,要善于交流,不可以当唐璜。我想,要让傅聪做到这一点,傅雷大概是付出蛮多的。首先他要以身作则,以行动告诉后代应当如何做;其次他要有头脑,有方法,才能让儿子信服,我想这是蛮难的。第二个是给小孩起名这一事件,信中写到,男孩名为凌霄,女孩名为凌云。后来,傅聪生了个男孩,便取名为凌霄。给一个从未谋面的小孙子起名,这一行为不正好体现了傅雷对于后代深深的爱吗?傅聪听从父亲的意见,这也恰恰说明了傅聪对父亲的爱也是多么深刻。

不由得想起我与我的父亲,我们二人不似傅雷父子相隔几千里,我们朝夕相处,爸爸给我的爱虽然不像母亲的细腻,但很让我回味。

我爸爸个子不高,但他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最高大的。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很崇拜我的爸爸,可以这么说,我爸爸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偶像,他有一身的才艺,说单口相声、演小品、诵读、写诗、玩乐器……他无不在行,他是我心中永远的“SUPER STAR”。我常常有机会跟着爸爸到各个地方演出,爸爸在上边表演,我就在下边做观众,为他鼓掌。每次主持人念到我爸爸名字的时候,我对爸爸的敬佩就油然而生,爸爸真的很厉害啊!每当爸爸表演结束,观众席总是响起热烈的掌声,我心里甭提有多骄傲了!那时的我想,有一个这么厉害的爸爸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之后爸爸高大威武的形象一直在我心中,成为我的榜样。

我不知道我是否将“傅雷家书”读透了,但我可以肯定,傅雷家书带给我的,绝不只是傅雷父子的故事这么简单,还有对父爱的深深思索。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4】

翻开了《傅窗家书》就好像翻开了过去的一段旧时光。傅雷不仅仅是傅聪的父亲,他更是傅聪人生道路上陪伴着的朋友及教诲他的老师。傅雷对孩子虽然要求苛刻,但点点滴滴都体现出对儿子的生活、艺术上有无微不至的关心。深沉的父爱也融进了字里行间,使一代又一代的中毕儿女受益匪浅。

傅雷教育孩子,做一个艺术家,不是为了得到粉丝的追捧与钱,而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内涵,提高他人的思想境界。傅雷在信中建议傅聪减少音乐会,多亲近自然,将陶冶的境界实施在自己身上,让身体与灵魂都解放开,而不是拘谨于经济人与观众的支配下。在大自然的受益下融进音乐才能将艺术开年,使音乐更加动听优雅。

在感情方面,一而再再而三的警诚孩子,慎重感情,少用感情做事,多把心思放在学问上。并告诫孩子“对方把你作为她整个世界,固然很危险,但也很宝贵,要慢慢地点醒她,维护她的人格独立,扩大她的世界观。”这如此高尚的一位父亲,处理感情不仅考虑孩子,也顾及到对方。傅聪接受了他的最育,才能够学业与家庭双丰收。

合住了《傅雷家书》,脑海中的画面同电脑一幕幕播放,傅雷对傅聪的教诲也深深印在我心中:先做人,后做事。这便是傅一直坚持的数子之道。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5】

前几天在网上书城我发现了一本名叫《傅雷家书》的书,“家书”应该是作者写给家人的信,带着几分好奇,我把它列为了我的床头书,几日品读下来,让我感触颇深,很幸运自已可以在这个年纪,刚好在读这本书。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了两个字——爱与孝。傅雷写给儿子傅聪的每一封信中,都包含了他对儿子的爱,傅聪从小是在傅雷的严厉管教下成长的,因为父母都希望自已的孩子长大后成才,或许傅聪没有被傅雷宠爱的童年,但傅雷对他严厉的爱,是他日后成才必不可少的。

在傅聪刚出国学习的日子里,相信他是很不适应的,毕竟第一次离开父母这么远,但傅雷给他写信,他以这种方式告诉傅聪,父母还是在你的身边的,这会给傅聪那孤独的心莫大的慰籍,会让傅聪有一种父母与他天涯若比邻之感吧。

在傅聪小有成绩之时,傅雷如良师益友般,告诉傅聪不能骄傲,好让傅聪明白要继续学习新的内容,提高自已,为他日后更大的成功做了很好的指引。虽然傅聪不常常回信,但傅雷仍孜孜不倦地给傅聪写信,在其中我们不难感受到父母对子女那深切而又默默的爱,只求为子女多付出一点,而不求子女有什么回报的爱。

其次,我想说一说“孝”字,当我读完整本书后,觉得是令我特别感慨的地方,傅聪给父母的回信可能实在是太少了,特别是他刚刚出国的那段时间,从傅雷的信中可以看出,傅聪时常是几个月都不回一次信的。在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又与父母离的如此之远,几个月不回信,这是在我看来傅聪做的不好的地方。

傅雷和妻子走得是如此突然,没有给傅聪留下尽孝的机会,日后傅聪也是会有遗憾的吧。随着我们一天天的长大,父母也将一天天的老去,我们与父母的距离,也越来越大了。父母仍然是关心我们的,或许只是我们感觉不到罢了。我觉得即使我们再忙,都应该时不时地抽出点时间陪一陪父母,,哪怕只是一句电话里嘘寒问暖的话,也会让父母感到欣慰吧。不要等到父母不在了才想去尽孝,才想去关心父母,不要像傅聪一样,留下遗憾。

很庆幸读到这本书,让我从傅雷的角度看到父母对自已的爱,可以让我知道更多自已应该做的事。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6】

在这个寒假中,按照老师的布置,我有幸读了《傅雷家书》这本书。原本以为只是一篇书信而已,有什么好看的。在我看完之后,才发现这本书写的太好了。在这部作品中,傅雷不仅仅是作为一名关爱儿子的父亲,关注着儿子的一举一动,也作为一个“过来人”的长辈,对儿子即将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做推测,更作为一个指路人,为儿子设计好应对即将到来的事的应对方法。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深。我感受到了傅雷对儿子深深地爱,虽然对儿子严格要求,但在字里行间无处不体现出他对儿子的爱。他对儿子的爱大到人生哲理,小到为人处世。

当我读到傅雷先生为了儿子忍着伤痛伏案整理书稿直至双眼流泪再也看不清时,因一封信未及时到达而万分焦急时,我似乎看到了他远距千里对儿子的殷切希望和热切等待的目光。

读完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做人的大道理,还感受到了亲情的伟大。我不禁想到我的父母,他们虽不是伟人,不像傅雷那么出名,也不能说出让人立身处事的大道理,但他们事事为我着想,不管做任何事,都会先为我考虑,为我打算。傅雷家书中有着许许多多做人处世的大道理,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然而,父母日常的教诲又何尝不是立身行事的准则呢?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7】

我在读《傅雷家书》时,读到了这样一句话,“孩子,一个人往往对有在手头的东西(或是机会,或是环境,或是环境可贵的东西)不是知道珍惜,直到要失去的时候再去后悔!”这句话让我想到了自己。

傅雷这句话是对傅聪的教诲,为了让傅聪明白,有些东西需要我们珍惜。让我想到了这句话:“由于对眼前,对当下的珍惜用心,才能不怨恨过去,不怀幽未来。”这句话体现了,珍惜现在以后才不会后悔。这与傅雷的观点相同。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生活。

我在放暑假的时候,非常放松自己。使得我得作业一天天的拖。拖到最后一天,才发现写不完作业。我十分后悔,还被老师批评了。通过这件事情,我知道了时间的宝贵,以后不会再浪费时间了。我知道了珍惜时间和珍惜时间的重要性。

平时,我觉得父母说话非常烦。可是,当我一个人在家时,却什么事情也不知道怎么做!这时,我明确地感到了我的无能。同时,我也知道珍惜父母的关爱,是他们的关爱才让我拥有幸福安康的生活。

还有一次,我的作文没有过关,老师认真地跟我说要怎么改。可是,我一心只想着去玩,我什么话都没有听进去。到家之后,我改作文时,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改,只能去找老师,让老师再给我讲一遍。很晚了,但老师仍然耐心为我指导。因为我的贪玩,导致老师有又了一遍,还这么晚了。不珍惜老师的教诲,给自己和老师添了这么多麻烦。珍惜老师的教诲是多么重要。

傅雷的那句话,让我知道了世间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珍惜,比如时间,比如父母的爱。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8】

傅雷家书显真情,苦父用爱暖子心。———题记

“真诚是第一把艺术的钥匙”、“建筑在了解自己了解别人上面的爱,才不是盲目的爱”……一句句经典而又耐人寻味的话语贯穿整本《傅雷家书》,让人深深体会到其中饱含的父亲对儿子深深的爱。

《傅雷家书》,收录了1954年间到1966年间傅雷及其夫人写给两个儿子的家信100多封,是优秀的青年思想修养读物,是素质教育的经典范本,是充满着父爱的教子名篇。

他,傅雷,用不舍表明对孩子的愧疚,五三年正月父子之间的激烈争论,使他良心上的责备消释不了。直到儿子离家远行——留学于亚欧大陆另一边的波兰时,“胸口抽痛,胃里难过”的痛苦滋味他才尝尽。他用那一封一封不舍的书信来抒发自己对儿子无限的愧疚之情。有些罪过只能补赎,不能洗刷!

他,傅雷,用自身艺术造诣将孩子的道路铺向未知的前方。他常在信中大量篇幅谈美术,读音乐作品,谈表现技巧,谈艺术修养。不管是留学波兰或是获国际大奖,还是赴各地演出,他始终关注着儿子在音乐艺术道路上的成长,不时给予指点。

他,傅雷,用做人的道理浇灌孩子懵懂的心田。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做人是第一位的。在信中,他常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例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谦,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雷既是一位特殊的教育家,又是一位严厉、尽责同时不乏爱心的父亲。在生活中,虽然也有像他那样饱含父爱的父亲,但给予孩子的却是溺爱。他们将自己的孩子泡在蜜罐里,当作温室的花朵呵护着,却不思教育其做人之理。我们期盼像傅雷一样的父亲。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这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楼适夷这样评价《傅雷家书》。

家书是真情的流露。他,傅雷,用苦心孤诣的父爱填满了儿子的心灵,指引了儿子的人生。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9】

当我读完《傅雷家书》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深。

《傅雷家书》这本书主要写了父亲对儿子的教育,教育他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教导儿子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时不气馁,获大奖时而不骄傲,对于如何劳役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这种教育从内容中就可以看出。例如:”以演奏而说,我觉得大体很好,一气呵成,精神饱满。细腻的地方非常细腻,音色的变化确实很多,我们听到了都很高兴,很感动。好孩子,我真该夸你几句才好,回想到一九五四年四月你从昆明回到上海的时候,你真是从低洼到了半山腰了。希望你从此注意这个修养,将来一定能攀登顶峰。“从这个段落中就可以看出,傅雷对儿子的肯定,有着共有努力拼搏的决心,以及有成功的信心。

最后,我想用傅雷所说的一句话来收尾:”真正的光阴绝不是有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永没有放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放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10】

1955年1月26日这封信中,傅雷评价了傅聪的音乐会,他虽然没有亲临会场,但他为孩子的成就感到骄傲。

“成就的大小、高低,是不在我们掌控之内的,一半靠人力,一半靠天赋,但只要坚强,就不怕失败,不怕挫折,不怕打击——不管是人事上的、生活上的、技术上的、学习上的——打击。”“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要想获得学业的成功,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顽强的斗志,不怕困难,经得起挫折。

“艺术表现的动人,一定是从心灵的纯洁来的!不是纯洁到像明镜一般,怎能体会到前人的心灵?怎能打动听众的心灵?”艺术要想表现的动人,必须要做到心无杂念,全身心投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作品,打动听众的心。

对于人生中的矛盾,傅雷认为“有矛盾正是生机蓬勃的明证”。傅雷鼓励儿子像贝多芬那样,不惧矛盾,勇敢面对,在解决的过程中趋向完美。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不要被内心的烦恼左右,解决一个问题,解决一个矛盾,便每天可以进步一点。

平凡的家书,不凡的感悟。一封封家书中,傅雷和傅聪畅谈人生、交流感悟,字里行间可见傅雷对儿子的关爱和期望,我被他们父子二人的深厚感情所感动。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11】

世上有种神奇的力量,那就是爱。而最先给予我们爱的就是父母,他们的爱不求回报,只求子女能够健康长大,能够出人头地,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得以幸福。

我不仅感激父母给我的爱,傅雷夫妇对子女的爱也使我感到震撼。傅聪傅敏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懂得了爱,以实际行动回报了父母,更使我感动。《傅雷家书》应是我们学习和深思的教材。

《傅雷家书》共收录了傅雷写给在国外学习的傅聪的十一封信。傅雷对不在自己身边的儿子的发展甚为关心,想方设法的指导着他。因此,关于儿子的音乐专业也是尤为关注。哪一乐曲,哪一乐章,哪一字节都谈谈自己的体会,心得。怪不得有人说;这样的教育,不成材都难。

让我们静下心来仔细想一想,我们的生活中是不是经常出现这样的情景:因为我们生病,而彻夜未眠的身影;因为我们学习不佳,工作不努力,而大发怒火的人……对,就是他们,这些为了我们而呕心沥血的父母。傅聪傅敏理解了父母,通过自己的努力,一个成为国内国外知名的钢琴家,一个也成为我国杰出的英语导师。而我们又做了什么?

不,我们不能再像从前那样了。不能一句简简单单的话“我们有代沟”,就拒绝和父母交流;不能因为一点点不顺心,而对父母大发脾气;不能为了追求所谓的时尚,不顾父母的辛劳,大手大脚花着他们的血汗钱,而不感到愧疚……不,我们应懂得理解父母,做一个知道感恩的人!

我们永远不知道父母为我们付出了多少,但能肯定的是你能为父母做的,绝不会比父母为你做的多。一个人,如果从小在父母的关爱下成长,长大后又懂得父母对自己的爱,那么他会把这种爱延续下去,继续传给其他人,那么世界上将会处处有爱。

《傅雷家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最值得读的一本书。读读它吧,让我们从中读懂父母,做一个有修养,有道德,学会感恩的人。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12】

打开《傅雷家书》,就是走近一位父亲,聆听他“充满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诲”。父亲对孩子的深爱作为一条人类的公理,如同太阳的光辉温暖着其间的每一个人。傅雷对傅聪的爱也是如是,这样的爱是高尚的、纯洁而又无私的,它荡涤了世间尘事的功利,洗去了人生的浮华,留下的是舔犊情深的人间第一情。“多少对你的爱,对你的友谊,不知如何在笔底下传达给你!孩子,我精神上永远和你在一起!”这是多么真挚的人间真爱呀。

然而,这样的爱毕竟又是特殊的,它超越了那种爱加威严式的教导,代之的却是建立在父子心与心相互交流基础上的一种隐没、深沉的父爱。傅雷是“清高”的那类人,在他的骨子里都渗透着这种独特的个性,当他把这种“清高”带到给儿子的信中,却成就了一份“清高”的父爱!

于是这一封封家书中便少了几分唏嘘不已,更没了世事钻营的技巧,写下的却是对人生、艺术的见解,对崇高精神和真理的追求。人生何其大,真理又何其空!而这又是多么可能会使这些家书变成概念的准则!然而没有,做父亲的以他自己大半生的心路历程来给爱子揭示生活的方向、精神的归宿!这般的揭示却不是那种艺术化的“展示”,却是结合了百般的勇气和无私的爱。

傅雷极其敏锐地觉察到孩子在艺术之外所遇到的问题,譬如交友、感情、花销等等。家书中有一句话是“赤子便是不知道孤独的。赤子孤独了,会创造一个世界,创造许多心灵的朋友!永远保持赤子之心,到老也不会落伍。永远能够与普天下的赤子之心相接相契相抱!”我想:一个人有了它,也便有了整个世界!

在生活上,他教给儿子外国的礼节,指导儿子的为人处世;在事业上,他为儿子搜集资料,一起研究音乐艺术,他们是一对父子,却更胜似一对朋友。在儿子跌入人生低谷的时,他以激情的语言唤起儿子的自信;在儿子演出成功时,他以平实的话语说服了儿子的躁动。他为儿子所付出的,远远胜过自己。

在那段父子离别的日子里,父亲用一封封家书,一段段感人肺腑的文字,延续了一段远隔重洋的父子情,让远在他乡的儿子不再孤独。是那一封封家书,让我们看到了父亲的另一面,读懂了父亲那份热烈却又深沉的爱。傅雷对儿子的爱,不是那么强烈,也不是那么震撼人心,更不是那么耀眼,但它很温暖,慢慢地流入心里,滋润着整个灵魂。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13】

家书从古至今一直是古人寄托思念与慰问的一种方式,诗词中也提到过‘家书抵万金’。可既然假设对古人的重要性,而傅雷家书这本书也蕴含了父亲与儿子之间的爱,关心和教育。

这本书汇集了父子之间近13年的来往,我们从中可以看见傅聪对追求艺术的过程,也可以体会到傅雷的教育理念与对于儿子的谆谆教诲,而在这千言万语,如山如海的言语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话‘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原浆。’这句话包含了傅雷对儿子的鼓励与支持,虽说眼泪是辛酸的,但这却是让内心变得更加坚强,让自己不断走向成功的养料,令我深有感触。

施蛰存先生曾经说过‘他的家教如此之严格,望子成龙的心情如此之热烈。他要把他的儿子塑造成符合他的理想的人物。这种家庭教育是非常危险的,没有几个人能成功,然而傅雷成功了。’这些都是因为他的为人以及教育。傅雷先生人物,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做人是第一位的。因此在书中第一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的问题。正是如此,不论做任何事情,做人就是首要的,最重要的头等大事。如果一个人他连最基本的礼仪廉耻,尊重,道德都没有的话,你们我想这样的人还不具备成功的能力。先生提出的;待人要谦虚,做人要谨慎,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民族和国家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等观点,这对于我们的成长是非常好的教育。我们现在的缺少的或者说是正在流失的宝贵品质,正是先生口中这些,不可或缺的美好品质。现在的素质化教育也正是提倡这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单单只在看中成绩这一小方面了。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14】

本学期令我收获最深的一本书就是《傅雷家书》。

这本书凝聚了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礼仪要得体;退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雷家书》,充斥着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期望,关爱及严格要求,洋溢着浓浓的父子情深。它让我感觉像戏曲那样给人以脱俗的氛围和无旁的回味。

傅雷把教育子女当成了对社会,对祖国的一项光荣的义务和责任。不是每个家长都能把教育提升到这种境界,但对子女的关心爱护,却是永恒的,不变的。

我的父亲文化程度不高,常年打拼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父亲把教育我当成首要任务,他在我身上耗费的精力和心血有目共睹。但父亲对我的成绩并不是很注重,反倒更注重我问人处事的原则和做人的道理。父亲常常给我讲起以前的故事,虽然我不是很能理解父亲苦苦婆心的教诲,但是我知道父亲只是想让我做一个真真正正的人、一个大写的人。

父亲并不是什么伟大的人物,但是父亲丰富的人生阅历是我这个年龄没有经历过的。所以我知道,现在应该好好听取父亲的教诲并且深深的记住,身体力行的去实现。

他虽然不是像傅雷一样伟大的人物,但在我的心目中他是一个值得我一生去敬仰、佩服、学习的人。

父亲,在我心中,您永远是伟大而成功的。在您的言传身教下,我会有更大的勇气和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魔障,踏上我的成长道路。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15】

在充实美好的寒假里,伴随着举天同庆的中国年,我阅读了《傅雷家书》这本书。深刻感受到了傅雷与傅聪父子之间浓浓的亲情,令人回味无穷。

在之前的语文课上,语文老师为我们介绍了严厉,脾气暴躁的傅雷,但在此次书的阅读中,却发现戛然相反,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种对儿子的关心与关爱塑造了一位十分温柔、伟大、懂教育慈父形象,让我不禁惊叹不已。他愿意为了儿子放下自己的架子,主动道歉让步,并时常关心傅聪的生活与艺术层面。

就傅聪与傅敏的童年而言,这绝对是翻天覆地式的变化。他在信中不断教授傅聪做人做事的道理,将将自己多年来的经验传授于他。我想,这样的父亲怎么能不令人敬佩呢?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拿起《傅雷家书》,去学习并感受傅雷与傅聪深厚的情感以及家人之间沟通的方法。请相信父爱,它虽深沉,但绝不会迟到。

《死魂灵》读后感


《死魂灵》是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发展的基石,也是果戈理的现实主义创作发展的顶峰。别林斯基高度赞扬它是“俄国文坛上划时代的巨著”,我们谈一谈看完后有什么感想!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

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

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

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

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推荐15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推荐15篇,带给大家。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1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1000字

物品,真的会给人带来好处或坏处么,有这样的魔力么?但它又不是活的。大家意见都不一样,想的也不一样。有些人是相信的,他们想,只要相信有,就会真的有。有些人则半信半疑的保持中立。有些人会不相信,一个物品能带来什么?他们总是想。

这篇文章写得就是一个小女孩的夏天,别人听起来似乎有些觉得普通,其实不然。这一个夏天过得很不一般,故事是从主人公捡到一个银顶针,第二天就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雨,旱情就解除了,在那之后,他们得到了盖座牲口的钱,而且意外的发现了一个快要饿死的男孩,并把他带到了家里做帮手,……再后来主人公养的猪在集市上获了奖,之后又发生了很多事,最后主人公把它取名为——银顶针的夏天。

也许那个银顶针并没有魔力,只是上天早就安排好的在第二天下一场大雨,然后才发生了那么多一切都没料到的事情。但是,我宁愿相信这银顶针真的有魔力,说不相信魔力的朋友们,你们可以不那么极端的去极力否认某件事,有些事情可能往往是给我们留下美好的幻想更好,所以你们不妨去幻想一下它的魔力吧。

说实话吧,我为什么选这本书写感悟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我也有过两次这样的经历,虽然跟主人公的经历不是太一样,但是我依然还是想在这里跟大家说一说。

第一次呢,是大概是很小的时候,小学三四年级吧。有一次在家里翻墙倒柜,想要翻出点好玩的东西,无意间发现了一个红白色混合在一起的珠子,颜色时深时浅,有的地方是深红色,有些地方是略白,有的地方混合在一起的颜色橙色,颜色非常柔和。总之,非常漂亮,炫目的让人无法移开双眼。我自然而然的就把珠子给收进口袋里。

第二天,我不知道是见了鬼了还是怎么样,我们班上一个借了东西几乎不还的人,突然就还给我以前他欠我的棒棒糖,所以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今天鬼节么?下午的时候,班主任突然说我的数学成绩提高了不少,记得我以前数学很差的,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珠子的原因让我这次成绩提高了,当然最近我也在努力,但为什么就在珠子出现后第二天呢?我对这一点充满了疑问,但我也开始相信:相信有,就真的有。

往后,珠子出现后第三天、四天……也发生了不少好事与坏事(当然是好事多。),还有一些比较刺激的事,……我就不一一说了(主要是不记得了),总之,那一个月过得非常快乐。所以,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充满了与主人公一样的兴奋感,虽然我找到珠子的时候,不是在夏天。虽然我都是一件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但是,我相信我和主人公的心情是一样的。

捧着这本书,我的心里充满了怀旧感……

伊丽莎白·恩赖特作品《银顶针的夏天》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是一本耐人寻味的小说。先说小说的语言,不仅明白如话,而且充满孩子气,不管是加妮特如何指手骂天,还是扔石头打猪,赌气出走冒险旅行等等,都充满了孩子味,深受孩子们的喜爱。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2

寒假中,老师让我们读《银顶针的夏天》这本书,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伊丽莎白.恩赖特。其实我和这本书是很有缘的,因为去年暑假,妈妈也从图书馆帮我借了这本书,但是那时候无不喜欢读,因为是借的,三十天后我原封不动的还了回去。

这次我再次拿起这本书,长时间阅读,让我身临其境,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了。

这本书里的人物有九岁半的加妮特及其一家、林登一家,加妮特最好的朋友希特罗尼拉等等。故事的开始是与加妮特和杰伊一起游泳时捡到的一根银顶针有关。当时因为老也没下雨,造成了干旱,但加妮特捡到银顶针后不久,就下起了倾盆大雨,给干旱的玉米田带来了水分;不久以后,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个“小王子”埃里克,他十分聪明,有很能干;最后加妮特细心照料的小猪“添米”赢得了蓝绶带。这枚银顶针带来了这个神奇的夏天。

加妮特就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典范。读完这本书,我从主人公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梦想是可以照亮现实的。

真就是我的感想,这本书还有更多好玩的内容。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3

我有一本十分珍贵的书――《银顶针的夏天》,这本书是三年级时戚老师在读书节上奖励给我的,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加妮特。

加妮特是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小女孩,她居住在一片乡间田野上,她的父亲拥有一片很大的农场,她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一个酷热的夏日,她在干涸的河床上拾到了一枚银顶针。于是,仿佛银顶针带来魔法一般,一连串奇妙的事情开始发生了:先是几个小时后就下了一场大雨,结束了农场长时间的大旱;之后,她们又筹集到了盖牲口圈的钱;更重要的是,流浪儿埃里克在小树林中石灰窑火光的指引,来到了加妮特家,和她成为好朋友,而加妮特也被他的冒险经历深深吸引。每天都有惊奇的事情发生,正如加妮特所想的,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这个夏天,发生在她得到这枚纯银的顶针之后,因此她将这个夏天称为银顶针的夏天。

看完了这本书,我明白戚老师为什么将这本书奖励给我,因为加妮特是一个有梦想的小女孩,有了梦想,她就努力去追求,这种精神最值得让我学习。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4

我可爱看书了,我看过了许多书,其中,最有趣的之一就是妈妈给我买的叫《银顶针的夏天》的那本。这本书是由美国伊丽莎白。恩赖特写的。本书还获得了1938年的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以及国际大奖小说的称号。这本书是新蕾出版社出版的。书的封面是一个小女孩靠着树,享受这美景,封底也很漂亮,整本书看起来很崭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女孩,她叫加妮特,她和我一样都九岁半了,她生活在农村。她是一个聪明、友好、乐于助人、乐观、活泼快乐的人。她的生活虽然艰苦,可她却觉得有趣。她有许多亲戚朋友:杰依、弗利博迪先生、埃里克、西特伦妮拉、林登一家她还有一条小狗,很可爱。这本书是在讲从前有一个夏天,有一个农村受到了长时间的干旱。在农村,加妮特每一天都很开心。突然有一天,加妮特经历了许多事情后发现了一枚银顶针,加妮特开始瞧不起这枚细小的针,可后来每一天都发生了奇迹,加妮特所想实现的愿望全部实现了。原来这枚针是一个神奇的护身符。从此,加妮特过得更快了、更幸福了。

这些,就是加妮特的银顶针的夏天。这本书还描写了许多诱人的、美丽的、美好的、自然的、令人陶醉的农村景象。我真喜欢这本书!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5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银顶针的夏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加妮特的小女孩。

在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善良的加妮特,活泼的杰伊,埃伯哈特太太,托马斯,埃利,费里博迪先生,西特伦妮拉等人。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加妮特,因为她善良、活泼、可爱。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故事:加妮特和杰伊一起去游泳,她在干涸的河床上发现了一枚银顶针,这时,又下起了一场大雨,把农场持久的炎热冲走了。这让她情不自禁认为这是一个护身符。自从她得到了银顶针之后,在邻居的帮忙下,加妮特建起了一个谷仓。加妮特精心照料的小猪蒂米也在全省的比赛中赢得了大奖。几乎每天都有神奇的事情发生,是这枚神奇的银顶针造就了这一个有趣的夏天。

读完了这本书,我依依不舍地合上它,但心还沉在书的海洋中。我也要像加妮特一样,过一个有趣的夏天。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6

《银顶针的夏天》这本书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的着作,是一部国际大奖小说,是一本经典文学,作者是美国的伊丽莎白恩赖特。

这本书的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加妮特在干旱的河床上发现了一枚银顶针,几个小时后,一声大雨结束了农场长时间的大旱,让加妮特认为银顶针是一个护身符。流浪的埃里克和加妮特成为好朋友,加妮特也被他的历险所吸引,加妮特精心照顾的小猪在县上赢得过奖,每天都有许多的奇迹,加妮特的这枚银顶针给她们创造了这个神奇的夏天,所以有了这个《银顶针的夏天》。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描写田园生活很美,作者的写法很妙,让我感觉仿佛也身临其境一样,里面的故事让我轻松而又感到快乐,我都想有一个像加妮特的银顶针,创造的不是夏天,而是创造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精彩又好玩。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7

今天我把我爸爸给我买的七本书中的第二本书给看完了,这本书叫作《银顶针的夏天》,这本书是美国的伊丽莎白·恩赖特写的。

这本书讲了加妮特在干涸的河床上发现了一枚银顶针,她认为这枚银顶针有魔力,于是就把它带回了家中,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在这里大旱的厉害,也不经常下雨,但这天晚上却突然下起了大雨,加妮特一家都沉浸在雨水的喜悦中。这场大雨结束了大旱,也让加妮特情不自禁地认为这枚银顶针是一个神奇的护身符。

一次野餐让加妮特认识了流浪儿埃里克,埃里克来到了加妮特的家中,成为了家中的一员。他与林登(林登是加妮特的姓)家的孩子们成为了好朋友,而加妮特也被他的冒险经历深深吸引。

在邻居的帮助下,新谷仓建了起来,加妮特精心照料下的小猪蒂米在县上赢得了蓝绶带。

每天都会有惊奇的事情发生,正如加妮特所想的,是这枚银顶针造就了这个神奇的夏天,这就是“银顶针的夏天”。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8

读了《银顶针的夏天》这本书,我体会到了这枚银顶针给这个夏天带来的无穷的魔力。本书以质朴的语言,传神的描写,丰富的词汇,生动的画面,讲述了夏天的一个偶然的机会,加妮特在干涸的河床上发现了一枚银顶针,在发生“建立新谷仓、小猪蒂米在县上赢得蓝授带”等一系列令人惊奇的事后,加妮特情不自禁地认为是这枚银顶针造就了这个神奇的夏天。

看完这本书,加妮特那不服输的精神,以及她对事物报以美好理解的积极心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描写到:当温度计上的红色指针指向华氏一百一十度时,全村的人禁不住唉声叹气,田地里的农作物都垂头丧气,毫无生机。然而,加妮特却不这么认为,她告诉自己,一定会好起来的!我要乐观!半夜里,一场大雨结束了长时间的干旱,加妮特开心地拉上哥哥在雨中狂奔。此时,我的心也随着她的甩起的长辫在雨中飞扬,我仿佛听见雨中传来的银铃般的笑声。

记得今年暑假决定考钢琴八级时,我还是信心满满,可看到那整整六页的“小蝌蚪”谱,再加上每天枯燥的练习时,我有点后悔了,觉得那些曲子是那么讨厌,那么无聊。我离开钢琴,打开《银顶针的夏天》,看着看着,加妮特在遇到困难时怀揣着美好想法的生活态度感染了我。是啊,苦也是一天,乐也是一天,高兴要做,不高兴也要做,决定了的事为什么不高兴去做呢?心态一调整过来,坐在钢琴前,琴键上流淌出来的曲子是那么美妙,那么动听,考级也不那么可怕了。最后我很顺利地通过了考试。

在这里,我诚挚地推荐大家都去读读这本书,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拥有好心情的书。总而言之,《银顶针的夏天》这本书带给了我一个欢乐的暑假,它给予我们的力量是无穷的!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9

也许你看过题目后,会想:只有人才会过夏天,银顶针怎么过呢?但是当你看到我的文章后,你就会明白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加妮特·林登,故事主要讲了加妮特在没有一点水的、干涸的河床上发现了一枚银顶针,几个小时之后,一场大雨结束了农场长时间的干旱,也让加妮特情不自禁地认为这枚顶针是一个神奇的护身符。

而流浪儿埃里克来到了林登家,并成为了林登家族的成员。他与林登家的孩子们成为了好朋友,而加妮特也被他的冒险经历深深吸引。在邻居和埃里克的帮助下,新谷仓建了起来,在赶集那一天,加妮特带着她精心照料的小猪蒂米去参加集市上的牲畜大赛,小猪蒂米赢得了蓝色绶带,并得到了3.5美元的奖金。每天都会有惊奇的事情发生,正如加妮特所想的,是这枚银顶针造就了这个神奇的夏天,这就是《银顶针的夏天》。

其中有两篇让我很难忘,分别是《被锁在里边》和《旅行》,《被锁在里边》讲了加妮特和豪泽家的西特伦妮拉坐着弗里博迪的车进了城里的读书馆,结果因为读书得入迷,被图书馆理员锁在了图书馆里,而加妮特和西特伦妮拉却浑然不知,最后,还是西特伦妮拉发现被锁在了图书馆,还是弗里博迪先生和图书管理员救她俩出来;而《旅行》讲了加妮特和杰伊吵了一架,加妮特很恨杰伊,便免费搭车到了新康尼斯顿,在那里,她用了半美元给家人买了礼物,并给自己买了一个热狗。

一个司机为了感谢她帮他抓小鸡,送了一只小鸡给她。这时,加妮特怀念起她家——扫山谷。终于,加妮特回了家,此时此刻,加妮特感到家才是最棒的、最温暖的,那里没有噪音,只有自然的声响——比如早晨的蟋蟀、母牛和公鸡的叫声,比起城市,家是多么的重要啊!

读过这本书,我感到它展现了农村祥和、静谧的田园风光,令人陶醉,更展现了乡村孩子的可爱、天真和童趣。因为农村一派祥和的景色和人们憨厚的品格,深深地吸引和打动了我。多么美妙的乡村啊!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10

成功,如朗月照花,深潭微澜,不论顺逆,只是扬鞭策马,登高临远的驿站;失败,乃滴水穿石,汇流入海,有穷且益坚,不坠青云的傲岸,和“将向本无主,男儿当自强”的不屈;心灵本色,也不过是一次觉醒,一次递进。

心的本色是什么?我终于明白了。

成功,如朗月照花,深潭微澜,不论顺逆,只是扬鞭策马,登高临远的驿站;失败,乃滴水穿石,汇流入海,有穷且益坚,不坠青云的傲岸,和“将向本无主,男儿当自强”的不屈;心灵本色,也不过是一次觉醒,一次递进。而让我幡然醒悟的,是这样一本书••••••

加妮特在干涸的河床上发现了一枚银顶针,几个小时之后,一场大雨结束了农场长时间的干旱,也让加妮特情不自禁地认为这枚银顶针是一个神奇的护身符。流浪儿来到了加妮特家,并与所有孩子们成为了好朋友,加妮特被他的冒险经历深深吸引。每天都有神奇的事在发生。正如加妮特所想,是这枚银顶针让她学会了成长,造就了这个神奇的夏天。

这本书里的故事都是作者设想出来的,可却是那么恰到好处,入情入理,看上去没有丝毫的造作,而只让我们为那极富有传奇色彩的情节深深陶醉。

加妮特她们,还在安静得等待,单纯的成长,只有我,想用笔把这个夏天定格为永恒。我们这个年纪,伤逝与怀念,回望与追寻,还有对已经逝去的眷恋与迷惘,才会真正袭上心头。而这时候,我们心灵的本色也随之显现。

名山大川,小桥流水,可悦人目;蝉吟虫唱,风声雨声,可愉人耳;涛起云散,潮涌星移,可启人思;珍奇古玩,诗文书画,可怡人情。曾经这斑斓绚丽的事物,给了我们最直观的认识,最纯洁的心灵。可如今,在扑天盖地的物欲挤压之下,我们是否失去了什么?是像加妮特一样的单纯,一样的无忧,亦或是心灵真实的色彩?一颗心,一份情,一腔热血,一阙高歌,一剑笑看风云。回眸,展望,由你选择。但请在某时某刻,为心灵注入一点阳光的温度,一点冰雪的空灵。

我们为世界跳动着的,只是一颗本色的心。我们不曾沦落,我们坚信,污泥中亦能绽放不失清纯的荷花,冰肌玉骨中一支傲梅仍怒放向前。

岁月轮回,人生飘逝,让我们驾一叶扁舟,于江河之上,寻觅心灵最初的色彩••••••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11

走进自然,寻找你的银顶针——读《银顶针的夏天》有感

有人说:“大自然是一本课本,里面蕴藏着丰富的知识,等待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的确——叶落归根,那是绿叶对根的情谊,从中我体会到了要怀有一颗感恩的心;阳光柔和地亲吻着大地,赶走了黑暗,唤醒了无数沉睡的心灵,教会了我们生命的意义;黎明总是在无尽的黑暗之后到来,告诉了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所付出的艰苦卓绝的努力。——题记

如果你在惬意的、阳光爬进你窗口的午后闲来无事,准备随手翻本书看看的话,那?银顶针的夏天?绝对是最佳之选。泯一口充满夏天气息的茉莉花茶,准备起航。它会载着你追溯时光,逆转光阴,走进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美国小镇,静谧、和谐,一定能让你陶醉其中。

走出冗长的时空隧道,此时迎面而来的是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加妮特,她热情地向你打招呼,她的笑仿佛有一种魔力,迅速地把你的思绪牵扯到这个洋溢着田园情趣的美丽小镇。她,即将带着你走进夏天,捧着她那神奇的银顶针,走进大自然,这位魔术师的城堡。

加妮特抓住你的手,牵引着你首先穿过田地——当干燥的风掠过田地时,玉米的叶子被风撕扯着,弄得残败不堪,像报纸一样沙沙作响。这使你不禁担心今年的收成,但是加妮特却笑而不语,眼神中凝聚这自信、乐观和坚定。也许,这位天生“魔术师”会解决这些问题的。果不其然,走出田地,天姑娘的脸一下子变得阴沉沉的,呈现出一种未雨绸缪的没美。之后大雨便倾盆而下,仿佛为这个久旱无雨的村庄洗涤了污渍。棵棵幼苗不再垂头丧气、萎靡不振,而是个个挺直了腰杆子,昂首挺胸,长大了嘴,尽情地吮吸着露水。大自然的魔术,使万物恢复了盎然生机。只要你仔细去观察,就一定能看到万物复苏的样子。

雨逐渐变小,屋檐上的积水滑落到地上,有的在积水中晕成了朵花,涟漪在波澜荡漾,仿佛一位年迈的老人的慈祥的笑脸;有的降落到了地上的盆中,“滴答滴答”,仿佛一个纤弱的姑娘正敲打着微微隆起的鼓面,声音虽弱,但却富有节奏;有的直接滴落到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人们此时的心情……只要你凝神屏息去听,就一定听到人们的欢呼雀跃。

加妮特拉着你的手,带你漫步乡间小路。久违的太阳也终于在云的蛮力中挣扎出来,从缝隙中一点一点探出脑袋,观察雨后的小镇。加妮特让你轻轻地闭上眼睛,用鼻子感受这个世界。你闻:雨后湿漉漉的空气,掺杂着泥土的淤泥之气,花的馥郁之香,草的淡雅之味,动物的活跃气息,万物虽不在你眼中,但通过气味,已刻在你脑中。大自然的一个魔术,叫醒了满城待放的花儿和沉睡的动物,世界重又被赋予了灵魂。只要你用心去闻,就一定能感受到万物的气息。

加妮特带着你嬉戏于海陆之间。每当遇到艰难困苦,你想放弃时,加妮特的那根幸运的神奇的银顶针总能给予你信心和动力,银顶针上还保留余温,这是加妮特的期许,而每次你总能跨越障碍、刻服困难。带着银顶针,没有任何困难可以阻挡我们前进的脚步。只要你尽全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

……

合上书本,乘着时光机沿途而返,回到现在,走进自然,去寻找属于你的银顶针。相信大自然这位“魔术师”既能够施展许多法术,带来银顶针的幸运夏天,又能在无形中磨砺我们的意志,替我们寻找属于自己的银顶针。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12

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书是阶梯,能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在茫茫书海中,我找到了我最爱的书!

那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一天,我去姐姐家玩,闲的没事干,就找了本书看看。谁知,我看得如饥似渴,连饭都忘记了吃!最后,要走了,我只好费尽口舌,把书借了回来,好回家看个够。

这本书叫做《银顶针的夏天》,该书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主要讲了:加妮特在干枯的河床发现了一枚银顶针,几个小时后,一场大雨结束了农场长时间的干枯,也让加妮特情不自禁地认为这枚银顶针是一个神奇的护身符。后来,流浪儿埃里克来到加妮特的家,并成为他们家的一员。而且与加妮特成为了好朋友,而加妮特也被他的冒险经历深深的吸引了。在邻居的帮助下,新谷仓建了起来,加妮特精心照料的小猪帝米在线上赢得了蓝绶带。每天都会有惊奇的事情发生。正如加妮特所想的,是这枚银顶针造就了这个神奇的夏天,这就是“银顶针的夏天”

这本书我认为最精彩的部分是讲述遇见陌生人的情节。加妮特一家去野外露营,突然听见了树叶抽动和小树枝折断的声音,这么晚了,树林里会钻出什么来呢?加妮特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一家人跑过去一看,原来里面藏着一个流浪儿,名叫埃里克,在得知他三天都没有吃东西了,加妮特连忙给他拿来点心和咖啡,埃里克非常感动。他把自己的冒险经历讲给他们听,后来他得到了加妮特一家人的收留和精心照顾,过得十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能感受到农村祥和、静谧的田园仿佛就浮现在我的眼前。很向往去那儿看一看青青的草地、望一望湛蓝的天空、数一数夜空的星星。我很想与加妮特交朋友。这也是我之所以那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读了这本书,我从加妮特身上,学到了助人为乐的品质。还看到了一种坚持不懈、努力追求梦想的精神。

“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很享受每天找寻“黄金”的快乐!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13

大家应该都看过《银顶针的夏天》吧,里面讲的是一个叫加妮特的女孩与她身边的小伙伴和亲人所发生的故事。她生于农场,有只宠物猪叫“添米”。她的哥哥杰伊,弟弟唐纳德,同学西特罗妮拉,都是加妮特的好朋友。

自从她那天在河滩上捡到那枚银顶针之后,干涸的土地迎来暴雨回到生机;烧石灰的夜晚,让他们得到了流浪儿埃里克;和朋友看书时,不小心被锁在图书馆;对这些加妮特认为是一次次难得的冒险;她精心饲养的小猪“添米”获得了蓝绶带,她都认为是银顶针带来的温暖和幸福。

这本书告诉我们,给童年留下美好的记忆,不要留下疤痕。美好的记忆,带给了我们温暖,带给了我们幸福,更带给了我们许许多多的快乐!

这个有关威斯康星农场的故事,描绘了一位可爱的小姑娘开心幸福的生活,这种生活深深扎根在这片她所热爱的土地上。

是啊,如果没有童心,那你的童年是一片空白的,所以从现在起,从点滴做起,不流失一点儿童年的时光,让我们好好珍惜童年吧……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14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它是由一枚普通的银顶针引起的,这枚偶然被主人公加妮特发现的银顶针却给这个夏天带来了欢乐与欣喜。这本书就是《银顶针的夏天》。

在一个酷热的夏日,将满十岁的小女孩加妮特在干涸的河床上拾到了一枚银顶针。于是,仿佛银顶针带来魔法一般,一连串奇妙的事情开始发生了:先是下了一场大雨,使干旱已久的农场得到了充分的雨水;之后,流浪儿埃里克,由小树林中石灰窑的火光的指引,来到了加妮特家;最重要的是,加妮特精心照料的小猪蒂米在县上赢得了蓝绶带奖。每天都有惊奇的事情发生,正如加妮特所想的,是这枚银顶针造就了这个神奇的夏天。

看完了这本书,我有好多感想:要热爱生活,只有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拥有美好的生活。加妮特有了梦想,就努力去追求,最终也获得了蓝绶带奖,这种精神最值得让我们学习。

如果一个人活着没有梦想那又有什么用呢?幸福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用双手去创造,仅仅去空想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们要有一种不懈努力追求的精神,去创造美好的生活。

银顶针的夏天读后感 篇15

在这个学期,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银顶针的夏天,是美国作家伊丽莎白·恩赖特写的,获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

故事发生在一个炎热的夏天,主人公和她哥哥渠道河边,加尼特在河边捡到一枚银顶针,她认为这个银顶针会带来幸运,没想到,过了几个小时,干旱了很久的土地迎来了一场大雨,后来在石灰窟里遇到流浪儿埃里克,还成为了家人、帮手、朋友……后来去到图书馆,还困了几个小时,还有一次因为没人理她,离家出走,出城,还买了许多物品,最后,全家出去赶集,没想到小猪“添米”获得蓝绶带。总之,加尼特更加认为是银顶针带来的幸运。

在故事中,主人公加尼特九岁半,十分活泼,热情。流浪儿埃里克十五岁,就在外面闯荡,还坚强地活下来了,看得出他是有能力自己照顾自己的。而且作为一个哥哥,有时照顾加尼特,也会和同龄人玩,帮忙。弗里博迪先生是一个十分热心的邻居,凡事都帮助加尼特一家,比如去图书馆,但困住了,最后是他找到,还帮助收割;当加尼特困在摩天轮时,是他将小猪“添米”拿去比赛,拿奖。西特罗尼拉也是加尼特的朋友,她的姥姥十分会讲故事,而她俩就听着故事,听着听着就沉迷了。还有粗心的图书馆管理员——彭特兰小姐,因为粗心才将加尼特和西特罗尼拉锁在了图书馆。这些人的经历都被作者塑造得很好。

这个故事里的人物大多数抱有乐观主义,就是向他人传递乐观这种心态。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推荐15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古希腊神话读后感(推荐15篇)》,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1)

读了《古希腊神话》我仿佛真的来到了古代的希腊:这里到处是神寺,人们一个个都很相信天神。一场战争又爆发了,神父宙斯不想看到这场人与人之间的悲剧,就以神的名义平息了这场战争。这本书再现了古希腊神话中众神和英雄们的传奇经历,将我们带回世界刚诞生时,神与人和大地、树木、海洋、花草、山丘息息相关、自然共生的的日子。

古希腊的神话让我感受到了古希腊人民对神的敬重,同时也表现了神灵巨大的力量。我把古希腊神话和中国神话做了些比较,发现了许多不同的地方。如:古希腊的天神和人民都衣着很少,大半裸露;而中国神话中的神仙大多衣着华丽的长袍,佩带精美的饰品,平民则着紧身衣,只要有条件都会包裹严实。看来在西方人眼里人体有一种自然的美,不必刻意去掩盖,让它自然体现;而中国古人的思想强调人要有羞耻心、尊卑感,外在的装扮不但可以遮羞还可以显示地位。

又如,古希腊神话中女性天神很多;而中国神话中却比较少。这说明古希腊还蛮注重男女平等嘛!可中国社会太男权主义了,除了女娲、嫦娥、王母娘娘外还有几个女神?就算有也是在男的统治之下。看电视时我最讨厌一个广告,是一个男士保养品的广告,让我很生气的是广告的最后一句:世界依然是我们的。很明显是说世界依然是男人的,太大男子主义了!

还有古希腊神话中常出现凡人;中国神话中出现次数比较少。古希腊的天神经常降临人间,可中国的神仙私自下凡是要受罚的,而且下凡次数也很少。中国神话里是人变神仙,神仙好象从来不生子,也不允许神仙和凡人在一起生活;古希腊的神有些是神生的,有些是神和凡人结婚生的。

神话,是人类对最完美的自我的一种期待,对比古希腊与中国的神话,可以看出古代西方的文化和思想比我们有更多的开明之处,也许这些就是为什么西方现代文明比我们发展的更快的原因之一吧!

古希腊神话是四方文明的灿烂起点,也是世界上对人类文明影响最大的神话。它丰富、美丽,就象是一扇直接通向西方文明源头的窗户。所以至今这些最脍炙人口、最富有生命力的神话依然代代流传。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2)

希腊神话是英雄们拼死搏斗,守护家园的故事。

自从盘古把天地创造出来,鸟儿在空中自由的飞,鱼儿在海里自由的游,可天上的太阳神,日神,月神,水神,火神,风神,雨神,雷神,和电神都觉得少了一样天地的主宰,众神就让普罗米修斯到凡间看看到底少了什么。普罗米修斯到凡间才知道众神之父宙斯不喜欢普罗米修斯,因为普罗米修斯是宙斯废黜的后一代众神之父,本来众神之父是太阳神的,因为神界里第一名死了以后,第二名就是众神之父,如果第一名有了个儿子,那么,众神之父就是第一名的儿子当。所以太阳神很生气,就把普罗米修斯关在一座只能从外面打开的地方,在生活中,小朋友们千万不要学太阳神一样,别人拿走你的什么东西,你就动歪脑筋哦。如果一个学生打了你一下,你也不能放火烧了他的家啊,只有你想吃鸡腿的时候才可以烤哦。

因为下一代的众神之父不是太阳神,所以太阳神又一次把普罗米修斯给关在同一个地方。因为把众神之父的两个儿子都关了起来,所以上一代众神之父对太阳神有了个计划,就是让太阳神亲手杀死看书的儿子。

这本书里面还讲了许许多多其它神的故事,都非常精彩,我很喜欢看。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3)

金羊毛里有1个王妃,1个国王。国王看上了一为公主,就对王妃失去了感情。他让王妃走了,和那个公主结了婚。王妃还有2个孩子。1个是哥哥,一个是妹妹。国王的妻子心肠很坏。想:等我死后,他们一定会占我的王位。必须杀了他们。这几天老百姓的家干旱。她就想出了一个注意他对国王说:天神告诉我,这两个孩子是魔鬼,不杀了他们,老百姓的家永远都会干旱。必须杀了他们。为了百姓着想必须杀了他们。

一天,公主和王子躺在天台上,有人拿着刀,一直金羊出来,蹲在地上,所有人都吃了一惊。王子对妹妹说:他好像让我们做他背上。于是王子和公主就坐在金羊的背上。金羊带他/她们穿过海洋,很高,哥哥对妹妹说不要往下看。妹妹偷偷看了一眼,就掉了下去,哥哥让金羊抓住她,最后还是没抓住,就这样妹妹死了。金羊带他到了另一个王国,他和那里的公主结了婚,金羊死了,羊毛还在,这就是金羊毛的故事坏心的公主,好色的国王。可怜的王妃。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4)

考试结束了,爸爸带我去书城买书,我挑中了2本《希腊神话故事》,从前都是从长辈的口中和电视上看到中国的传统神话故事,现在我可是要从书中看看希腊的神话故事是怎样的。

看过之后,我知道了在古希腊各种各样的神话故事,但是在众多的神话故事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在古希腊主宰世界的神是宙斯,他是一个自私的神,拥有着财富和权力,普罗米修斯看到人类生活中缺少温暖,于是偷偷地从太阳马车的车轮上偷取了火种送到了人间,当宙斯知道后,非常震怒,把普罗米修斯钉在悬崖上,白天让恶鹰啄食他的内脏,夜间内脏再从新长好,受尽痛苦,但是普罗米修斯却从未屈服。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了,人类在生活中始终向往光明和善良,在坚持自己的信念的同时会遇到种种困难,但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放弃心中的目标,最终善良会战胜邪恶,心中的目标也一定会实现。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5)

今年暑假我读了《中国神话故事》这本书,书中讲述了很多中华民族的神话传说故事,这些故事与中华民族的历史一样源远流长,与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一样绚丽多彩。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四兄弟争天下》。

一听到“四兄弟”这几个字,大家应该都认为是四个人吧?其实,这是一个,人和雷公、金龙、老虎之间发生的事情。故事中讲述了他们四个最初,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后来因为食物分配不均,四个互不服气,都想争管天下,吵来吵去,没有结果,便请神仙来评理。神仙给他们想了一个办法,盖了一间草屋说:“你们谁能在屋外,把其它三个驱逐出屋子,谁就能掌管天下。”老虎心想:“雷公是老大最厉害,如果让他先试,他一定会掌管天下,不如自己先试”。他在门外用尽了办法,也没有把其它兄弟赶出屋子。雷公第二个出场。顿时,鸣雷闪电,草屋摇晃,没有一个人出屋躲避。金龙第三个出场,对着屋子使劲地吹,忽然狂风大作,沙石横飞,过了一会儿,依然没有人出屋,金龙也失败了,这时,雷公对人说:“我们三个这么强大都失败了,你一个小小的人,能有什么本事啊?”人笑了笑没有作答,径直走向屋外。人先拾了许多稻草堆在屋外,用两个石头相互摩擦,生出火花把稻草点燃了,刹那间,浓烟滚滚,烈焰冲天,把其它三个人都熏出了屋子。就这样人用火攻取胜了。

从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的事情都不是靠蛮力来获胜的,靠的是智慧和巧力。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6)

一天,我看到了一本书--《神奇女生祝如愿》。好奇心的驱使,我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写了一个拥有神奇名字的女孩祝如愿,祈祷上天给他一个漂亮妈妈,还要一个又帅又好的哥哥。她和她的木偶剧演员爸爸真的如愿遇见了一对漂亮母子。她想两个半圆,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四口之家。可是在这幸福之后,是突然的分离,谱写了一篇幸福的童话。

读完这本书,其中有一段话我始终记忆犹新:如果一只鞋子走了,一只鞋子哪怕找遍世界每个角落也要走到另一只鞋子,狠狠地说:“让我们在一起,再也不要分开了!”这是在他们重新获得幸福后的诺言。我非常羡慕祝如愿,她一次又一次地对着红木鞋许愿,愿望一次又一次实现。在她的眼中,幸福就是一盒奇妙酱可以尝到童话的'味道。在我们的生活中,幸福的童话无处不在。《美人鱼》,《灰姑娘》的故事,就有着幸福的童话的美妙色彩。

只有心有所想,最后都能心想事成。我们也可以像祝如愿一样,谱写出一篇又一篇属于我们自己的幸福的童话。

在我用金丝编织的童年里,我认为,书是不容错过的精彩。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没有它们的哺育滋养,我们的生活是不完美的;没有它们的意味深长,我们的人生是缺憾的;没有它们的充实诱导,我们的精神是虚无的。它们好像浩瀚苍穹中的一轮明月;更像茫茫大海的一盏航标灯,把我引向无边无际的知识海洋。

在我的记忆深处,有一本书令我终身难以忘怀,使得我浮想联翩。《希腊神话》这本书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曾经阅读过,以前可能不大能理解,现在重新来看这本书感觉就大不相同了。

《希腊神话》讲述了神的故事和英雄传说两个部分,神的故事涉及宇宙和人类的起源、神的产生等内容,希腊神话主要是歌颂英雄的事迹,同时也深深地揭露和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让我走进了神话的世界,让我同天神们一起主宰着地球和宇宙,认识了古希腊奥林匹斯的十二大神:众神之主宙斯,天后赫拉,海王波塞冬,智慧女神雅典娜,射术神及光明神阿波罗,狩猎女神与月神阿尔忒弥斯,爱与美之神阿弗罗狄忒,战神阿瑞斯,火神与工匠神赫淮斯托斯,神使赫尔墨斯,农神德墨忒尔,灶神赫斯提亚。他们掌管自然和生活的各种现象与事物,组成以宙斯为中心的奥林匹斯神统和生活的各种现象与事物,组成以宙斯为中心的奥林普斯神统体系。英雄传说起源于对祖先的崇拜,它是古希腊人对远古历史的一种回顾。传说中的主人公大都是神与人的后代,半神半人的英雄。他们体力过人,英勇非凡,体现了人类征服自然的豪迈气概和顽强意志,成为古代人民集体力量和智慧的化身。

希腊神话故事中的神与人同形同性,既有人的体态美,也有人的七情六欲,懂得喜怒哀乐,参与人的活动。神与人的区别仅仅在于神者永生,无死亡期;而人者生命有限,有生老病死。希腊神话中的神个性鲜明,很少有神秘主义色彩。这本书对人对神都作了真实的展现,不粉饰光明,也不掩盖黑暗。对人对神,它都同等对待。这些天神们有着无比强大的力量,他们彼此和平相处,用一种特殊的力量支持起一个家。

随着岁月的脚步,这本书慢慢被人们所忽略,但它在我的脑海里记忆忧新。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心中震撼了,神话是那样的神奇,让我进入幻想的境界里,让我领略人世的真谛。《希腊神话》让我受益匪浅,读书,特别是文学书籍,犹如春雨哺育着大地,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如夏风凉爽着世界,让我们享受着人生;如秋果挂满了枝头,叫我们精神饱满,文学名著的奥妙感染着我,塑造着我,成就着我,我爱读书。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7)

古希腊是个充满文明气息和神秘色彩的地方,那边的人们在其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创造了璀璨多彩的文化,传下了丰富的遗产,神话传说就是其中之一。而这些神话传说都洋溢着浓厚的英雄主义色彩,深深的吸引了我。

其中我最喜欢的英雄是——赫拉克勒斯,他是希腊神话中最著名的英雄之一。他完成了12项被誉为“不可能完成”的伟绩,除此之外他还解救了被束缚的普罗米修斯,隐藏身份参加了伊阿宋的英雄冒险队并协助他取得金羊毛。他死后和父亲一样被招为神并成了星座,而且他本身就是大力士和壮汉的代名词。在赫拉克勒斯面前,困难不算什么,一切困难只不过是弱者逃避的借口。

经过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读完了《古希腊神话与传说》这本书。通过这本书的阅读,让我了解了古希腊神话的许多典故,而这每个典故都充满了智慧与神奇,同时也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要有不畏困难的精神、顽强的意志和聪明的才智,才能完成自以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8)

这本《古希腊神话故事》是世界文学艺术宝库里的一朵奇葩。他以浪漫史诗的形式再现了古希腊人的面貌和精神生活,对西方文学的发展和繁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关于普罗米修斯偷取火种的事。在一个晴朗的日子,普罗米修斯到人间巡查。他看见人类没有熟食吃,很容易就生病,寿命也不长。于是他要宙斯给予人类火种。但是因为有一次普罗米修斯让宙斯在吃饭时选错了肉,所以宙斯没有答应给普罗米修斯的要求。普罗米修斯看着人类渡过一个有一个漫长而又漆黑的夜晚时,他决定盗取火种。可是宙斯早有防范,派了人看守火种。普罗米修斯无能为力,只好去火神的太阳车轮上取了一颗火种送到了人类生活的地方。当宙斯知道了这件事情以后大怒,将普罗米修斯带到了高加索山上,用一根永远也挣不断的铁链把他锁在了一个陡峭的山崖上。为了惩罚普罗米修斯,宙斯还派了一只神鹰每天啄食他的肝脏,吃完了第二天又会长出来。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折磨普罗米修斯。最后,普罗米修终于被大力神救下来了。

我非常欣赏普罗米修斯这种为了他人而牺牲自我的精神。他的聪明、勇敢、不畏强权都是值得我学习的好品质。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9)

星期天,我和弟在家阅读了神话故事《嫦娥奔月》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从前在一个宁静的村庄住着一群淳朴善良的人们,有一对夫妻男的叫后羿,女的叫嫦娥他们一直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突然一天,天空中出现了十个太阳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为了拯救这里的一切,英雄后羿将天空中的太阳射下了九个,只留下了一个太阳让他按时起落。

一天,美丽善良的嫦娥在家里织布,突然有位青年前来问路。嫦娥好心帮助他,他竟然起了歹心,这时嫦娥大叫起来,邻居们听到叫声纷纷赶来帮忙,谁知那青年大声喝到:《我是河神之子,你最好乖乖跟我走不然我就让父亲淹没你们的村庄。》这时,后羿打完猎正好回到家里,见大家惊慌的围在自家门口,立马冲进八群。嫦娥看到后羿回来,赶快跑到他的身边讲述缘由。后羿听完非常生气。

这时青年和后羿打了起来,在激烈的打斗中青年被后羿打死。之后嫦娥让后羿跑,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出现了一位大仙告诉后羿,你杀死河神之了一,将面监一场大祸。大仙给了他一颗仙丹后便告诉他,你吃了这颗仙丹,便可得道成仙离开凡间。

可是仙丹只有一颗,他们俩谁也舍不得吃。就在嫦娥睡着的时候,后羿将仙丹喂到她的嘴里。嫦娥的身体冉冉升起,就这样嫦娥升上了天空,后羿站在大地上向嫦娥挥手道别。

之后他们只有在每年的八月十五的时候才能见上一面,听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为什么每年的八月十五都会团聚。你也应该知道了吧!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10)

相传在古希腊时代有一个神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类。这个神统管天空,人间和地狱,主宰过去、现在和未来……怀着对这些故事的好奇心,我翻开了这本世界名着《希腊古典神话》。

古老神族的后裔,地球之母与乌拉诺斯的后代 普罗米修斯;伊那科斯那人才出众、聪明漂亮的女儿伊娥;太阳神赫利俄斯的儿子法厄同;腓尼基国王阿革诺耳的女儿地面女神欧罗巴;宙斯和塞墨勒所生的儿子酒神、果实神、种植葡萄的首创神又名犹俄尼索斯的巴克科斯等等,都是我在书中认识的神。但在这些神中,令我最记忆犹新的是普罗米修斯。

可为什么是普罗米修斯而不是其他神呢?这是因为他创造了世界上第一批人,又教会人们观察天体运行、日月升落、星辰闪烁和驾驭牲口,并且普罗米修斯还为人们发明了数字、文学艺术、船和帆。日后,普罗米修斯还让人们懂得如何调制药剂,用来防治疾病。而且,普罗米修斯还为了给人类带来火种而不惜惹恼宙斯,受到酷刑……

普罗米修斯这种关心人类一切生活需求,处处为人类着想而不顾自身安危的精神,使我深受感触。因此,我将他的事迹、为人类做出的奉献铭记心中,永不忘怀。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从中知道了:虽然生性单纯的人类时常会以祭供的方式去向神阐述自己意愿,以求如愿以偿,但人间时常也会出现一些拥有不靠神而又又十分明确生死观的大英雄。

神也有真、善、美、丑、恶,也有希望完成而无法顺利完成的事。并且,被化成不同等级,享有不同威仪的神也不能为所欲为,滥用职权。

于此同时,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在现代这个不依赖神的时代中,只有坚信自身的力量,人类才会成为社会以及世界发展、前进的希望。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11)

希腊神话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神的故事,塑造了众神宙斯、天后赫拉、海神波塞冬以及智慧女神雅典娜、冥王哈德斯、太阳神阿波罗等奥林匹斯十二神。另一部分是那些半神半人的英雄的传说,包括赫拉克勒斯完成伟大业绩,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伊阿宋夺取金羊毛的故事,特洛亚战争的故事等。

希腊神话中最打动我的就是赫拉克勒斯的故事。在他18岁那年,忽然遇见了美德和享受女神,让他明白自己以后的人生应该走哪一条路。赫拉克勒斯选择了美德,并在以后的日子里按照美德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最终成就了一番业绩。

美德是一种品质,一种优良的品质。有一些人总想不劳而获,投机取巧,欺骗,辱骂别人,然后又自己不劳动而享受应是别人的东西。而美德不是这样的。美德是辛勤劳动的汗水,是诚实尊重别人的话语。他也是一种享受,但它是一种幸福的享受。因为它和前者相比,多了一份美德,多了一份别人的认可。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12)

外国语学院 11级 外语一班

杨晓勤 201116010126

The Golden Touch

midas,son of the great goddess of ida,by a hero whosename is not remembered,was a pleasureloving king of macedonian bromium,where he ruled over the brigians and planted his famous rose gardens.

one day,the old hero silenus,dionysus'' former teacher,happened to straggle from the main body of the dionysian army as it marched out of thrace into boeotia,and was found sleeping and drunken in the rose

gardens.the gardeners tied him and ledhim before midas,to whom he told wonderful tales of a big continent lying beyond the ocean''s stream ——altogether

separatefrom the united mass of europe,asia,or africa——where gigantic,happy,and longlived people lived in splendid cities,enjoying a wonderful law system.midas,delighted with silenus'' fictions,entertained him for five days and nights,and then ordered a guide to lead him to dionysus''

headquarters.

dionysus,who had been worrying about silenus,sent toask how midas wished to be rewarded.he replied without hesitation:‘please turn all i touch into gold.'' however,not onlystones,flowers,and the furnishings of his house turned to gold but,when he sat down to table,so did the food he ate and the water he drank .midas soon begged to be freed from his wish,because he was fast dying of hunger and thirst.highlyamused,dionysus told him to visit the source of the river

pactolus and there wash himself.he obeyed,and was at oncefreed from the golden touch,but the sands of the river pactolusare bright with gold to this day.

“Money is not anyhing , although money can buy something that you want to on the reality words, it can’t buy something that it is live in your heart.In fact that it is spirit.It’s important for us to known the reality world.In the reality world,everyone live a life that they want to.to the world ,you maybe one person ,but to one person ,you maybe theworld , so it is unnecessary for us to gain too much money.In my opinion ,money could buy cars and house , but it can’t buy happiness and satisfaction.I will

appreciateit if everyone can be calm about money.Money is root of evil.if you want to be a person who you want to be ,you must learn how to keep calm about earning money.we can take into consider in other way.no pains ,no gains ,if you were not pains something that you are able to do it

best ,while you gain something that you have been dreaming of and wanting it.The

happiness come suddenly ,you must surprise about it.Everything is coming suddenly , it is good thing.I guess you may not cherish it.cease to struggle and you cease to live.if you try your best to do work that you have to fulfill.You can learn too much by

process ,though this you will build character that others can not build.For example ,calm , firm and persistent ,confidence and so on.You should live a life that it is full of happiness.In the world ,dream most deep

place ,only then the smile is not tried.In the reality world ,everyone want get something that you want.they can’t satisfy forever.they don’t help each other.Sometimes ,they deny who is do it better than him/her.Oh my god ,I don’t want to live in this world, if I could leave the earth and live in the Mars.I wish we can live in a peace and friendly world.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13)

《古希腊神话故事》主要讲了很久以前许多神祇的故事,如《阿波罗的神医儿子》、《战神阿瑞斯》、《宙斯与伊娥》等故事。这本书的内容既有趣,又可以增长知识。

我来讲讲英雄普罗米修斯的故事:普罗米修斯是创造第一批人类的天神。那时,人间没有火,生活非常痛苦。普罗米修斯看着这悲惨的情景,心中十分不忍,就请求宙斯赐给人类火种,却遭到了宙斯的拒绝。于是,他冒着生命危险从阿波罗的太阳车上用芦苇管偷取火种,造福了人类。自己却遭受了宙斯的严厉惩罚:被铁链捆绑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被一只大鹰啄食着肝脏。直到后来,一位叫赫拉克勒斯的英雄才把他救了下来。

普罗米修斯这种不畏强暴、为民造福、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向普罗米修斯一样乐于助人、无私奉献;不能像宙斯那样冷酷无情,没有同情心。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14)

我今天看了一本《希腊神话故事》书,被里面的英雄们的勇气给深深的折服。我相信,恐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挑战恐惧,克服恐惧的勇气。

这本书介绍了众多英雄,他们用勇气战胜困难,面对巨人,也不怕,用自己的双手打败了一个又一个怪物们。

这令我回想起了当初我克服内心的恐惧时的情景。那天晚上,我洗好澡,刚要走出去,可我一想到自己害怕黑暗,就不敢出去,把刚要迈出去的脚给收了回来,面如土色,心想:哎呀,外面有点黑,好可怕啊,爸爸妈妈你们快上来,这样我就不怕了。可是老天爷就是跟我对着干。爸爸妈妈就是不上来,还在楼下说话。我的脚开始发抖,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安静,只有我的呼吸声和爸爸妈妈的说话声,心想:妈妈,你怎么还不上来啊,我很害怕啊,算了,还是靠我自己吧。我自言自语的说:“来吧,给我一些勇气,让我好克服内心的恐惧,使我不再害怕黑暗。”黑色的恶魔还在外面等着。这一次老天爷终于显灵了,我握起拳头,迈开脚步,一步一步走到门前,深吸了一口气,心想:不要怕,不要怕,你一定可以的,加油!去克服恐惧吧!我闭上眼睛往外面跑去,我终于跑出来了,当我睁开眼睛已经在妈妈的房间里了,往后一看,黑暗被我远远甩在了后面。“太好了,我终于,我终于克服了自己内心的恐惧了!”我高兴的跳了起来。

看到了吧,勇气才是克服一切的来源,相信我,恐惧和困难什么的都是浮云!

古希腊神话读后感(篇15)

升入五年级的第一个月,我们班同学阅读了《希腊神话故事》这本书。

这本书里面讲了很多的神话故事,我喜欢的有:《十二项任务》、《远征的英雄们》、《特洛伊之围》、《决斗》……等等很多。其中《十二项任务》主要讲的是赫剌克勒斯为欧律斯国王完成了十二项任务,它们分别是:杀死涅漠亚巨狮、战胜九头蛇怪许德拉、生擒刻律涅亚山的牡鹿、生擒厄律曼托斯山的一头野猪等等艰苦的任务。

读了这本书,我最佩服的英雄就是赫剌克勒斯了。故事中讲到,赫剌克勒斯之所以愿意为欧律斯国王办事,是因为一个叫赫拉的女神把他变疯,变疯后的他吃掉了自己的三个儿女,而这三个儿女同时也是国王欧律斯的孙子和孙女。等赫剌克勒斯清醒过来以后,一切都已经晚了,所以英雄的赫剌克勒斯是为了赎罪,去为国王欧律斯完成了十二项任务。

读这本书,我觉得里面的每个神话故事都很有意思。除了有前面讲到的英雄人物赫剌克勒斯外,我还知道了很多的神,像宙斯、雅典娜、阿波罗、波塞冬、哈得斯、赫拉、赫斯蒂亚……。不过我不明白的是,他们的名字怎么都这么怪呢?我想也许是希腊那里的一种名字称呼的习惯吧。总的来说,我看了这本书,对希腊的一些神话故事很感兴趣,让我长了很多见识,这样的故事我以后还要继续读继续看,真的是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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