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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场》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3-18 来源:互联网

《生死场》读书笔记精选12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双翅膀,带着我飞翔在湛蓝的天空,在那里,寻找着世界的奇妙,阅读作品后,好像突然感悟了一些事情。在仔细品位一番过后,动笔将心中的感触记录下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请阅读以下读后感大全精心收集整理的《生死场》读书笔记,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1】

首先说萧红这个作家,原来只是听说过她的名字,后来看看电影黄金时代,对她的经历过了一遍,也算是了解了,也喜欢了。前半部,它对人性,人的生存这一古老的问题进行了透彻而深邃的诠释。这种对人生的生存期望的思索,超出了同时代的绝大部分作家。不过,它在艺术表现上存在着不足之处,有人称之为文本的断裂。换言之,小说的后半部,由生死存亡转到革命前途问题。鲁迅称它是“ 北方人民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 的一副“ 力透纸背” 的图画。

这是萧红的成名作,或许就是在写着她的命运,父亲出了名的抠门,从小跟着祖父,祖父有美丽的花园。就像书的结尾写着,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起了,小主人逃荒去了。那花园里的蝴蝶,蚂蚱,蜻蜓,也许还是年年仍旧,也许现在完全荒凉了。的,但都透露着生存与死亡的挣扎。好像就是叙述,那些故事真实的让读者就感觉它的确发生过。荒凉的年代,吃饭都成了问题的时候,人们还是有情的,只是情之前是吃饱,生存,然后是情。一本书看下来,给人一种淡淡的压抑感,看到结尾,好像又解脱了,这种解脱,是死亡的解脱。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 悲凉” 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 九一八” 事变后,宣称“ 王道” 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 王道” 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又说小说中人物的塑造,它不是大部分小说那样,好人坏人分明,这里面都是复杂的人,真实的人,人性就是这样。没有绝对。她有事做着好事,有事做些谁也不理解的事。你以为她要死了,她偏偏挣扎着,最后活了过来。你以为她最终会好好活着,却无比凄惨的死去。你以为你可以预知他们的命运?没有经历过的,不会知道他们路途的远方。 所有著名的小说,作家,都是来自生活,有着丰富的经历。平淡的人生不生波澜,无节无枝,实在没东西可写,所以乱世总是出作家的。

生死场我花了三天的时间看完了,所以故事在玩我心中是连贯的,也有些看不懂的地方,这或许是时代不同,有些话语不能理解。

它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 麦场” 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 菜圃” 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 荒山” 写月英的死和“ 镰刀会” 。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萧红是个经历丰富的作家,《生死场》是一部发人深省的小说。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2】

时光凉凉,浅浅。岁月悠悠荡漾,生命中总有些娉婷的美好,暖过心,在苍凉的尘世烦躁的社会,像一阵混着花香的清风,拂去内心的尘埃。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亦是一朵含苞待放的娇花,给人心以淡淡绵绵的感动,明媚岁月的苍凉。

丁立梅呀,一个朴素却又神奇的名字,她用音乐煮文字,用如水一般柔进骨子里的语言在人心里写下感动,陪伴着光阴清浅,一切故事,于一笺素墨里缠绵。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里92篇文章,92朵花,在一个暖阳的下午绽放在我的心田,从此,种下了温暖的种子。每每想起,总是一阵阵感动。

在这本书里,我漫步时光回廊。回到了那个《陌上花开蝴蝶飞》的童年,回忆着《那一夜,星光如许》,感受着《母亲的心》,珍藏着心中点点的《小欢喜》,从此《跟着一朵阳光走》,以后《让每一个日子,都看见欢喜》……

这些花儿啊,单纯美好却直击你的心,让你回忆起一件件小但温暖人心的事。

在这本书里,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大雨倾盆的早晨。

那一天,我起迟了。拎着书包就直接冲出家门,没料到,天公不作美,“晚云含雨却低徊”,而我没带雨伞。

时间滴滴答答的击在我心上,我看了看手表,咬了咬牙,背上书包就跑。

跑到半路,雨淅淅沥沥地下了,雨越来越大。豆大的雨滴砸在我头上,顺着发丝湿了我全身。我一个人在雨中,行人一个个都撑着雨伞忙碌的向前方走着,我想跑到屋檐下躲雨,可手表上的时间反复提醒你要迟到了,通向学校的路还那么漫长。心,不知所措。

“同学,坐上来吧”一个羞涩的声音从雨中传入我耳边,我循声而看。

一辆三轮车停在我后面,一个满脸褶皱的老人正冲我咧嘴笑,一个撑着雨伞的姐姐背着书包穿着和我一样的校服坐在后面也招呼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却在他们的热情下跨上三轮车。

说实话,三轮车很脏,我不知道坐哪,那个姐姐见状,用手擦了擦她旁边的位置,腼腆的笑了笑。我红了脸。

我坐在那个姐姐旁边,雨还在下,她为我们撑着雨伞。天很冷,我的心很暖很暖。

不知不觉,学校到了,我有点留恋的走下三轮车,而那个姐姐的雨伞一直没从我头上离开过,她说:“我和你一起进去吧。”那个老人淳朴的咧嘴笑着向我们再见。

我无意一瞥,发现那个姐姐和老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的淋湿,尤其是那个姐姐,半壁肩全湿了,而我身上,只有半干不干的的水迹。一瞬间,落了泪。

后来,那个姐姐把我送到后就去了她的教室。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的年纪,不知道她的班级,我与她和老人本素不相识。

可她和老人,却像一朵朴素的雏菊在我心里摇曳,他们好美。

有人说,记忆的梗上,谁没有两三朵娉婷?无论尘世中有多少荒芜,流年有多少不堪回首,总有一些散落的美丽,写满了柔情的词章,温暖了岁月的相遇。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合欢树叶闪着亮光,暗香袭来,在空气中弥漫。

感谢生命中的那些相遇,那些暖花,在我人生的底色上,抹上一朵粉红,于向晚的风里,微微生香。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3】

《生死场》是现代女作家萧红写的一部小说,假期我读了这本书,感受颇多。 整部小说语言简练,朴实,没有华丽的辞藻,但是却是一部很有成就的小说,小说叙写了东北农村农民贫苦的生活,他们被剥削,被压迫,有些人甚至食不果腹,苟且偷生??

王婆的死是给我印象比较最的一个情节,表面上她的死是她逃避丈夫赵三的“压迫”,或者是说逃避二爷,人们会以为她懦弱,其实真正的她是一个充满反抗意识的人,她是看到了赵三的骨子里的奴性,她看到了赵三本来要杀掉二爷,而二爷更加得势后他又变得俯首帖耳的这种转变是他的懦弱苟且。她在极度失望和无法忍受着一切的情况下,选择了悲壮的死。表面上她软弱逃避,其实仔细品读,却能发现她与她丈夫赵三对比的一明一暗。

二里半老婆的死,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人的阴暗一面,二里半老婆作为一个“屈辱的”形象,她先是被两个日本兵凌辱,后来二里半又因为她被凌辱失贞而给她已死亡的身体上一个耳光,这尖刻地批判了在亡国之际,有些国人甘当卖国贼,跟着侵略者一起压迫我们的人民,只因为这样,能满足他们心中获得权力的一种欲望,二里半老婆是折射了一个被“民族的”和“个人的”两方面侮辱的中国。

小说《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不散的精髓之所在。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4】

疫情当前,重读女作萧红的《生死场》,其中与幼年时读后有很大不同。

尽管我与女作者生活的时代有着巨大的差距,但是萧红那奇特的笔锋描绘展开了一幅落后的,混沌的,残酷的北方农村画面给幼年的我以极大地刺激。那些场景似乎离我很远又似乎很近。那些挣扎在生死线上的人们,麻木中有着深深地困惑,中有着觉醒。让人看了沉重又有所思考。

萧红笔下一再强调的是农人价值的无意义与丧失。在,人和动物一起忙着生,忙着死。

农家无论是颗菜,或是一株茅草也要超过人的价值。在风暴中呼喊着,为的是从他脚上扒下一双旧棉鞋,因为那是孩子唯一一双出门穿的鞋,而让孩子赤着脚走在地里,乡村的母亲仿佛与孩子是仇敌。们摧残孩子永久疯狂着。

一切都出自本能。

萧红的生死场不仅是天地,生死场中的女人表现了一种生与死的大场域。作为女人我最关注的是文中女人的,所以的金枝,年老的王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

五姑的难产,金枝的早产,李二婶的小产。王婆服毒和小金枝被成业摔死,王婆生病。月英,打渔村最的女性,毫无声息地死掉了。不同年纪的女人共同面对的相同命运。从金枝到老妇王婆,漫长的受难图。年轻时的金枝和成业有着青春狂热的爱,但也有着面对生活困惑的愤怒,小金枝被成业惨惨摔死。愚昧之下,人性,时刻是魔鬼;流落到城市的金枝更是无根的浮萍,她无路可走。在贫困的荒芜的乡村,在夫权的重压下,在文化的荒漠中她无路可走。王婆年老困顿,但是她有不屈的灵魂,她是文中最富于反抗精神的代表,她是北方女人中最可贵的人物。

我生活的时代已经与文中时代有了千差万别,但是年幼时的我也曾经看到笼罩在北方农村的落后与愚昧。年幼的我在农村的姥姥家做客时,在大人暗搓搓的闲聊中偷偷听过好多农村女人的悲惨。有被雪天打在雪地里罚跪致死的农村小媳妇,有在农村鳏寡的自杀的老人,这些故事成了我最早的女人独立的启蒙。

,随着时代的进步,农村的变化很大了,但是女人真正的独立道路仍然很远。女人的独立应该是独立于物化之外的,精神的彻底的自由。这是女人的生死场。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5】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6】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7】

《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这是一部浸透着凄凉的小说,当你怀着愉快的心情读这本小说时,读到最后,你的心情会变得非常的沉重。你容易置身于当时的环境背景。在深夜里读这本小说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

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萧红将悲剧的触角滞重地深入到女性世界。《生死场》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老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后来干脆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老赵三。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反动政权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可是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又活转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她将自己作为女性的痛苦的灵魂,融进她笔下苦难女性的身上,将她特有的”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孤寂与悲剧融为一体,从而使她笔下的”萧红式“女性充满着悲剧美,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萧红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意识,即女性应该获得人格的平等与人性的尊严。在继承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自己创作呼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自觉。

”人“一生中所必须经历的两件大事便是生与死,哭叫着生来,无声的死去。《生死场》便是一本呐喊生活,看透生死的书!我们都是人,无一例外是挣扎在生死场上的人,可有许多人根本不理解何为”生“,何为”死“,何为”生死“。

活着是生,溘然长逝是死,但却有一种生活如死水一般掀不起波澜,而也有一种死亡如初生的太阳一般蓬勃向上,是永生的,长存的!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8】

在深夜的灯光下读完《生死场》。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确实说不清。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只是心里钝痛着……

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料峭的春夜里,灯光下,任手指在被窝外面冻得僵冷,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对于那遥远的农村,是陌生而熟悉的,也许东北和南方有着一片不一样的天空吧。只是同样的落后,同样的朴素,同样的贫穷仿佛一股暖风,直吹进心里,感觉到亲切的来自土壤的芬芳,遥遥远远的,仿佛记忆,在异乡的城市里若隐若现。

这样一个夜里,尖锐而凛冽的寒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的从窗外呼啸而过……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南方的春天,由于连日的雨,潮湿、阴冷得出乎意料。也许冷洌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冻雨过清明”(聂绀弩)。在清明节未到来之前,我敲下这些拼凑的文字,算是为萧红默哀。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

更多关于喜欢萧红的文字,也由别人写去吧!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9】

在季节性情绪失控的影响下,我在燠热的夏天傍晚翻开萧红的《生死场》。

这本书的内容是相当沉重的,而作者的文风言语则是相当洗练的,没有过分的抒情。对于那些残酷现实当中的生存与死亡,作者常常只是用几行文字一笔带过。读这本书很难一目十行,这是因为文字过于精简,以至于每行字都可能有很大的信息量,如果用跳跃式的读法,那么就会错过很多信息。

作者笔下的农人们将物质摆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不乏辛辣与讽刺地写下他们只有物质、没有灵魂这样的句子。但是看到他们生存的困境,谁又忍得苛责那些可怜的生灵。母亲一向是这样,很爱护女儿,可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爱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株茅草也要超过人的价值。记得曾经的我也遇到过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朋友来找我玩的时候,因为我囊中羞涩,根本没有办法招待他,只好告诉他。带他充分领略当地的旅游景点。我知道这样的行为对于两个人之间的友谊是一种伤害,我当时也是于心不忍,可是我实在没有足够的金钱来满足两个人的娱乐需求。

乱坟岗子是地主施舍给贫苦农民们死后的住宅。但活着的农民,常常被地主们驱逐,使他们提着包袱,提着小孩,从破房子再走进更破的房子去。这就是作者笔下在封建势力压迫之下生存的人们。一贫如洗的农民们没有办法奢求灵魂与精神生活,他们光是为了生存就已经竭尽全力。卖鸡笼的农民赵三一开始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丝商机,能够让家里的经济状况变得好起来,但是好景不长,由于市场的方向变了,他又失去了原本赚钱的途径,只好把孩子送去当学徒小工。

在经济非常不景气的情况下,地主依旧要收更高的地租,这就引起了人民的反抗,但是人们迫于生存压力,反抗终究是不彻底的,所以最终也没有产生出能够推翻封建统治的力量。

女人在男权世界里卑微而无助地生活,最终走向死亡。王婆服毒了,丈夫没有多少触动,只是麻木地为她寻一片坟地。后来她死里逃生,仿佛象征着在旧社会与男权的压迫下,普通的女性只能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不知这本书之外的世界里,还有多少生存的沉重。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10】

我一点也不看高自己的阅读能力,便是从这本萧红的书中得到肯定。萧红何人?我不知,就像钱钟书先生对于那些因为《围城》上门拜访的人说:如果你觉得一个鸡蛋好吃,何必认识那只会下蛋的母鸡呢?何等慷概之态度才能说出这番话,如今凡是立人设稍起作用的角色便马不停蹄得给自己增添着色的分量。

要想了解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容易,因其怀揣着无知的、不可泄的秘密;想了解一个故去之人亦非容易,曾经的秘密谁来验明正身。照此来说,不存在“不能说的秘密”,活着之时只有对自己有益处的“可说之秘密”,身后有的是些许无增益的“不可说”。这名被誉为“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女作家,文豪鲁迅先生器重为“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在读了文章后我才略微体会到其才芒。

实在话,这种文笔乍看得我进不去脑子,因其潜在的跳跃意识,快节奏的叙事、独立故事的串联,都是在我耐着性子下体会到的滋味。那种读到最后依旧难以理解、却有种莫名情愫在心间吐露的感觉才让人知道是自己水平不够。我连人物关系都不怎么理得清就感在这大放厥词,不过是在自己的文字土地上,谁管荒芜或肥沃。

我读到的是乡村女性地位的低下。从文中几位被当作男人性欲发泄却不能得到柔情蜜语、被当作生育工具却在分娩时得不到温柔相待只有痛骂可鄙、被当作毫无用处的附属品活活饿着身体溃烂蠕虫遍布的的女人,被父亲吵架发疯似的一股脑摔死的婴孩,一举一动被当作嘲笑的傻呆跛脚老妇,为避免落入鬼子手中遭践踏进入城市挣扎却无可奈何走上变相卖淫的年轻女孩。

女人、小孩、女孩,在那年代里所谓的人权?置于何处。所谓的男女平等?水中泡影。话又说回来,那时的人皆非人,何来人权一说,那时的男女都难自保,哪来平等。在这落伍的、封建的、自私的、充斥荒唐行为的、提不起仁义道德的乡村里,能让人体会到的不是简单的愤怒、恨铁不成钢、逃离,而是沉重的叩问,叩问一切发生的原因和解决之道,然则一切无回应、一切无声响。底层生活的人之所以是底层,脱离不开柴米油盐的烟尘气息,那种斤斤计较的自私性在这种气息的被引导着到处皆是、到处令人反感。但个体的悲哀绝非个体之痛,更有群体的无视不处理、冷眼看结果的纵容,每个跟不上队伍的人被那么无情的抛弃在道路上,被唾弃的连自戕的勇气都自我怀疑。

再来读到的是民族性压倒一切后,丑陋人性下被压榨出的光亮。无论是为反抗日寇侵占一次次茫然组织革命队伍的男人,生活不再有意义不愿三岁孩子长大被日寇凌辱双双上吊自杀的奶孙俩,想要出家当尼姑的女人,舍掉山羊依靠、决心加入革命队伍的男人。

我为他们这种做法默然,这是种说不上来倾佩、但绝不是平视或俯视的对待。为众人的无可奈何而呐喊,为众人的呐喊而无可奈何,站在上帝视角看着书里一切发生的自己真的能做什么呢?不忍静看却无法,想要插手却不知。

这片土地上的小老百姓们,有着充分的、就快要溢满出来的自私相貌,做着欠妥的、就快没人要指摘的市侩行为,咀嚼着他人苦涩的马尿、眼擦着他人干净的屁股,是我们这种投身于人情世故规则里、整日将道德伦理挂在嘴边、对行布施倍感怜惜的人能训诫开导的吗?

我们追求的自由,是思想的枷锁。

我们给予的平等,是同情的怜悯。

这所有的一切,并非一两个人能解决,也并非一群人所有人能解决,因为没有人能对别人百分百的了解,甚至连自己对自己都是那么的陌生,那么我们怎么能奢望陌生的我们去关爱同样陌生的别人,陌生下的关爱除了虚假,我想不出是什么。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11】

无意间翻开《生死场》这篇,目光象征性地扫过两行。不知不觉中,《生死场》这篇已经深深震撼了我。胸膛中渐渐蔓延出一种奇怪的情绪:伤感、震惊,但更多的,是感动。

文中那位名为阿牙的女孩,被菲尼克斯公墓雇佣。第二天,她遇到了一位站在一座新墓旁的跛脚老人,手里拿着一幅画,画上有一幅漂亮的白纱裙,画的背后,写着一行极其简单的话:我想念你,女儿。她告诉阿牙:她恨自己的女儿去做抽脂手术,也正是这样,她死在了手术台上;老人说,女儿安妮身穿的那条白裙,是她不眠不休地亲手赶制的,那是她一直以来都希望得到的。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母亲也像这位老人一样的爱我,只要是我想要的,她都尽量满足我。母亲是多么爱我 ,我悔恨现在才清楚地意识到。母亲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为了我,而我,却很少为母亲着想。常言道,父爱如山,而母爱就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母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情,而母亲,是这世上最伟大的人。

好一个生死场,好一块是非之地。这篇看似不合实际,却依然能够深深地震撼我们的心灵。一个人如果到死都不明白,哪些人在爱自己,哪些人又在恨自己,自己又做错了什么,这样的灵魂,绝不会再被人怜悯。“干净的、承载着美好希望的灵魂,自然不会轻如草芥。只有那些犯了过错,又一直没有意识到的灵魂,才上不了极乐世界。”弗兰克看似不经意间说出的这句话,却能让人回味无穷。安妮就是这样,一直不明白妈妈的用心良苦,才会过不了零号巴士的秤,上不了极乐世界。傻安妮,你丑了,你妈妈爱你;你胖了,你妈妈爱你;你老了,你妈妈依旧爱你呀!何必去在意他人的眼光呢?母亲,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最默默无闻、最不求回报的人;母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最默默无闻、最不求回报的亲情!我们要怎样才能报答母亲对我们这伟大的爱呢?正如孟郊所写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一样,连古人都知道,母爱是无价的,更何况我们呢?

让我们敬,这伟大的母亲,这伟大的母爱!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12】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以残害同类,践踏同类,为乐。在萧红的《生死场》中,我深刻体会到人性的缺点,同时也感受到生命的挣扎和灵魂的呻吟。

我很喜欢读萧红的作品,因为她用自己独特的笔法写出了一个个真实的故事。在《生死场》里,萧红采用散文式的结构,共有“麦地,菜场”等十七个片段,。以“十年”为界,前面表现的是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后面的则表现中华民族和日本侵列者之间的矛盾。中国农民从来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他们忍辱负重,逆来顺受。

小说很真实地表现了他们在苦难面前的“对于生的坚强和死的挣扎”。小红用一个女子的细腻,热镇和坚强望着世间,她的忧郁深情的目光总是落在最扣人心弦的角落,让人警醒。

读完萧红的《生死场》,我很难过,似乎总觉得有一只小虫在一步步吞噬着我的内心,好想哭一场,为这些生生死死的农民们。想到我们生活着的这片土地,没有饥饿,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更不会有战争,我们是如此的幸福,难道我们不应该去珍惜吗?或许,那个年代的动荡已经离我们好遥远,很遥远了,但是,不可否认,我们要从历史中寻找道路。

我刚开始读《生死场》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叫《生死场》,它的内容是什么,当我读完后,我才明白他讲述的是农民们的生生死死,以及,他们在生死之间的挣扎。在《生死场》中,有句话:“在乡村,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在生死之间,又是什么呢?是生存。他们可以为了生存把亲情,爱情抛掉。在“菜场”中有一个片段:“母亲以往是这样的,很爱护女儿,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块茅地,也要超过一个人的价值。”这是很真实的,庄稼是农民的生命,而他们首先想到的是生存,是命。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乡村农民的生,如胡风所说“蚊子似的活着,糊糊涂涂的生殖,乱七八糟的死亡。”或许,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一切生死都没有什么可高兴的,也没有什么可悲哀的,因为那都是时代的特性。而我们所要做的,是在这个和平时代出个性,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萧红在《生死场》中,不但写出了愚夫愚妇的悲欢苦恼,而且还写出了蓝天下的血迹模糊的大地和流在那模糊血土上铁一样中的战斗意志。在文中,一开始我就挺欣赏赵三的,因为他敢于参与到“镰刀会”中与地主对抗,虽然后来因为一些意外而放弃,但他却有勇气起来反抗。在最后,赵三变成了找三爷,他老了,但依然鼓励年轻人起来反抗,去参加革命。还有二里半,他在最后毅然决定去找革命军,他们的精神代表着那个年代人们不屈的一致与反抗日军的斗志和民族气节。

那个年代动荡不已,在萧红悠缓的调子下,我看到的是一种生生死死,生的坚强,死的挣扎,正是这种生死反映出人的最内在最本质的东西。在生生死死中,有一种美永恒的东西,实际上不是生命,生命一定是生生死死的,但这种生生死死中,渗透着大悲,大喜,大爱,大恨。

人生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死而来的,“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其实,或者本身就是一种生命的追逐,在追逐与被追逐的人群中完成对自我生命价值的升华,我们应该庆幸生活在如此幸福的时代,有足够大的舞台让我们实现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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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场》读书笔记


我一点也不看高自己的阅读能力,便是从这本萧红的书中得到肯定。萧红何人?我不知,就像钱钟书先生对于那些因为《围城》上门拜访的人说:如果你觉得一个鸡蛋好吃,何必认识那只会下蛋的母鸡呢?何等慷概之态度才能说出这番话,如今凡是立人设稍起作用的角色便马不停蹄得给自己增添着色的分量。
要想了解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容易,因其怀揣着无知的、不可泄的秘密;想了解一个故去之人亦非容易,曾经的秘密谁来验明正身。照此来说,不存在“不能说的秘密”,活着之时只有对自己有益处的“可说之秘密”,身后有的是些许无增益的“不可说”。这名被誉为“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女作家,文豪鲁迅先生器重为“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在读了文章后我才略微体会到其才芒。

实在话,这种文笔乍看得我进不去脑子,因其潜在的跳跃意识,快节奏的叙事、独立故事的串联,都是在我耐着性子下体会到的滋味。那种读到最后依旧难以理解、却有种莫名情愫在心间吐露的感觉才让人知道是自己水平不够。我连人物关系都不怎么理得清就感在这大放厥词,不过是在自己的文字土地上,谁管荒芜或肥沃。

我读到的是乡村女性地位的低下。从文中几位被当作男人性欲发泄却不能得到柔情蜜语、被当作生育工具却在分娩时得不到温柔相待只有痛骂可鄙、被当作毫无用处的附属品活活饿着身体溃烂蠕虫遍布的的女人,被父亲吵架发疯似的一股脑摔死的婴孩,一举一动被当作嘲笑的傻呆跛脚老妇,为避免落入鬼子手中遭践踏进入城市挣扎却无可奈何走上变相卖淫的年轻女孩。

女人、小孩、女孩,在那年代里所谓的人权?置于何处。所谓的男女平等?水中泡影。话又说回来,那时的人皆非人,何来人权一说,那时的男女都难自保,哪来平等。在这落伍的、封建的、自私的、充斥荒唐行为的、提不起仁义道德的乡村里,能让人体会到的不是简单的愤怒、恨铁不成钢、逃离,而是沉重的叩问,叩问一切发生的原因和解决之道,然则一切无回应、一切无声响。底层生活的人之所以是底层,脱离不开柴米油盐的烟尘气息,那种斤斤计较的自私性在这种气息的被引导着到处皆是、到处令人反感。但个体的悲哀绝非个体之痛,更有群体的无视不处理、冷眼看结果的纵容,每个跟不上队伍的人被那么无情的抛弃在道路上,被唾弃的连自戕的勇气都自我怀疑。

再来读到的是民族性压倒一切后,丑陋人性下被压榨出的光亮。无论是为反抗日寇侵占一次次茫然组织革命队伍的男人,生活不再有意义不愿三岁孩子长大被日寇凌辱双双上吊自杀的奶孙俩,想要出家当尼姑的女人,舍掉山羊依靠、决心加入革命队伍的男人。

我为他们这种做法默然,这是种说不上来倾佩、但绝不是平视或俯视的对待。为众人的无可奈何而呐喊,为众人的呐喊而无可奈何,站在上帝视角看着书里一切发生的自己真的能做什么呢?不忍静看却无法,想要插手却不知。

这片土地上的小老百姓们,有着充分的、就快要溢满出来的自私相貌,做着欠妥的、就快没人要指摘的市侩行为,咀嚼着他人苦涩的马尿、眼擦着他人干净的屁股,是我们这种投身于人情世故规则里、整日将道德伦理挂在嘴边、对行布施倍感怜惜的人能训诫开导的吗?

我们追求的自由,是思想的枷锁。

我们给予的平等,是同情的怜悯。

这所有的一切,并非一两个人能解决,也并非一群人所有人能解决,因为没有人能对别人百分百的了解,甚至连自己对自己都是那么的陌生,那么我们怎么能奢望陌生的我们去关爱同样陌生的别人,陌生下的关爱除了虚假,我想不出是什么。

萧红《生死场》读书笔记


《生死场》读书笔记(一)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 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 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 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 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 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 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 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 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 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 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生死场》读书笔记(二)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读书笔记.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生死疲劳的读书笔记精选


下面是编辑帮大家整理的生死疲劳的读书笔记,对于作者写的作品作品,心中总是会有莫名的感触。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生死疲劳的读书笔记 篇1

《生死疲劳》读后感-初中暑假日记500字

这个故事虽然类似于西方的神话,讲述的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轮回,但是里面却富有源源不断的历史和各种不同的剧情。为什么,他要这么写呢?左思右想后,这才是这本书吸引人的地方啊。

本书讲的是一位名叫西门闹的男子在为人的时候冤死,于是他就在在地府喊冤并且叫阎王给他机会回去报仇。但是阎王洞穿了他的心思,明白西门闹心里还有怨恨,让他回去必定会乱世并错世。所以,阎王就在西门闹不知情的情况下和牛鬼蛇神说好了把他变成了一只毛驴,还让它出生在他的长工蓝脸家里。而因为西门闹在出地府的时候打翻了孟婆汤,所以还拥有为人时的记忆,可是最后还是在群众饥荒中被分食,二次入地府;再次转世为牛,他依旧记得为人、为驴的恨,死心塌地的和蓝脸单干。最后,为了坚持反抗人民公社,最后被虐待而死。三次入地府;西门闹愤恨交加,斥问阎王为何如此戏弄他,今日阎王反而性格大转,答应为人。可是却变成了蓝脸家的小猪,非常蛮横,最后成了猪王,救人而死。四次入地府;再次转世为狗,帮小主人找到偷情的父亲,最后老死,五次入地府;阎王见他内心的愤恨已经消除许多,已经寥寥无几,所以让西门闹转世为与人相近的猴子。最后转世到现代为人,开始讲他那不为人知的事情.........之所以我要如此认真详细地写这四十四万七千字的中心,是因为我想让你们知道,万事皆有可能,只是你不知道而已。我们可以算是只是一个无用的蚂蚁,说起来也可笑,连自己发生过的事情都不知道,真是可悲的人类啊。其实说来也不错,你不用承受上辈子的痛苦,也不用羡慕上辈子的幸福,只要做好现在就可以了。我们都是无知的,我们也都是无限的。我们是愚蠢的,也是可以不断开发的。中华上下五千年,千古轮回,说不定哪一位明君即是你呢。莫言的书,时虚时假,时远时近,时虚时实,让你琢磨不透,看不清,摸不着,跟一个小爪子在骚你的心。它很奇怪,喜看真实,认为其假;喜看虚假,认为其实。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虚虚实实,变幻莫测。其实,莫言的书,就是以一种同样的方式,吸引不同的人。这就是他的神秘所在,如果你想明白为何我会如此之说,那就请你看吧。

生死疲劳的读书笔记 篇2

这本作者只用了四十多天和50支笔写就的浩浩荡荡气势磅礴的大作,最终感动我的竟然是一句“掌柜的,你也去吧。”——全中国唯一的单干户对主人公西门闹的第四个转世西门狗说的临终前最后一句话。

写作只用四十多天,但功力的聚集来自莫言半个多世纪的人生阅历。他魔幻现实的笔法描述了1950年到2000年半个世纪乡村中国的巨变。更有意思的是,很多场景就像是21世纪中国的预演,比如死猪入江,大雨捞鱼。

蓝脸就像最黑暗的夜空中的那唯一的亮光,拗相公般的倔强让他和西门闹的精魂成就了乡村中国的一个个传奇。印象最深的是牛之死。西门牛压着最后一口气走到蓝脸的那亩地,那亩全国唯一一块单干地。也正是这快地在全书的结尾,承载了故事的所有。

我想莫言写这本书最大的目的在于记录,让后人看到那半个世纪的中国是怎样一步步变化的。对于我们这一代,历史如果只来自教科书和官媒,那将多么悲哀。幸好,我们有莫言。

生死疲劳的读书笔记 篇3

我读过很多的小说,其中《生死疲劳》是我印象最深的小说,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一世为猴、一世为人……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离开这块土地。这块土地正是作者自己的家乡,小说通过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随着时间的变化和各个人物因为性格和命运带来着不同的变化。

在很多人的眼里,这本书的里的每个主人公都没有这很传奇的经历,就像你自己小时候认识的故乡人,操着一口浓厚的乡音,他们没有励志的人生,甚至有些“龌龊”和“匪夷所思”。但这就是活生生的人生,有苦有乐,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其实终归是生也疲劳,死也疲劳,生也劳心,死也劳心的轮回折磨。

生死疲劳的读书笔记 篇4

看懂题目了吗?你一定没有,因为这句话可是我们首创的。自从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班主任便时常要求我们要仰望巨星的高度,这不,买来了一本《生死疲劳》,让大家读得一头雾水。

莫言的《生死疲劳》中有很多内容需要被解读,但熊老师唯独挑了一首出自据说是虚构的《黑驴记》的打油诗,本来我看到这首小诗时就觉得它非常喜感,也没多在意,但经过熊老师一解读,就又觉得似乎真有一番韵味。

何不忘却生前事,做一头快乐的驴子度晨昏,这是诗中所提倡的,意思是说如果你的魂进入了一头驴的身体里,无论之前你有多尊贵或多卑贱,安安心心做好驴子才是正道,也就是既来之,则安之。

至于这句话为什么会受到我们的推崇,那是因为我们班的人很适合这句话。我们班的大多数同学初中时在班里都是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享受惯了从高处俯视的感觉,而现在在这里,莫名其妙地就不能排到前面了,自然便会产生十分焦虑的心理,而这种心理,对我们有害无益。

我们太习惯于当年的辉煌了,对是习惯,我认为我们对待学习有些松懈的一部分原因是我们习惯了优秀,而现在情况突然不受我们的控制了,这样的反差自然会让我们无所适从,我们已经投进了驴的肉体里,心理却还有一些嚣张的声音在叫喧,还抱有再过一会儿情况就会好起来了的幻想,甚至不屑于做出努力,这直接导致,我们过得人不像人,驴不像驴,卡在中间不尴不尬。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来到这里,就要努力去适应这新环境,自己新的定位,把自己定位定得太高,心里压力就越大,就越难坦然地面对那些挑战,而现实与心里的差距就会越拉越大,这怎样都是不好的。

对我来说,我在初中的时候常是老大,也是以很靠前的成绩进来这个班的,本来很有优越感,但自从发现上了高中后大家都是从同一起跑线起跑的后,才意识到我们的过去都已经洗干净了,现在大家都是赤果果的,该怎么加衣服,加什么衣服,都得自己白手起家,重新做起了。

但是安也要适度,考了几次倒数,就觉得自己就那样了,便不再因知耻而后勇,那很不幸的,翻身的机会被你自己抹杀了。

我们现在的状况跟西门闹的毕竟还是不同的,他做驴的命运无法改变,但我们能够改变现状,驴只是一种心态,我们还是需要相信我们能够成人,我们需要这样的自信。

Keep clam and carry on,这的确是最好的激励。

生死疲劳的读书笔记 篇5

看莫言的书一直是件很过瘾的事情,同样的感觉在贾平凹那也能找到,读老贾的小说,让人忍不住想大口抽烟大口吐痰,而莫言的小说,则使人大口吞口水,并目瞪口呆到汗流浃背,这个小胖老头太能侃了,简直就是天生的倾诉狂,他要是不写小说,去讲评书也绝对会是个好手。

《生死疲劳》的莫言的新书,延续了莫言一贯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什么叫魔幻现实主义呢,远一点,得扯到马尔克思的《百年孤独》,这本书曾经获得诺贝尔奖,近一些,大概是《封神榜》。一提《封神榜》,大家恐怕也就是明白了,魔幻现实主义,其实就是上天入地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百无禁忌,《生死疲劳》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书中主人公西门闹生前是个地主,死了以后,转世,分别成为驴、牛、猪、狗、猴和大头婴儿,虽然经受了六道轮回,却依然保持了人的思维,并通过他的驴眼、牛眼看到了世间的事,有够诡异,由此可见,莫言的想象力也有够丰富。

在当代的小说家里,莫言大概能算最土的一个,其作品,很少涉及到城市题材,除了《师傅越来越幽默》,也就是后来老张拍的《幸福时光》以外。拿评论家的话讲,莫言是个很民间的作家,近年来,这个趋势好象更加明显,从《檀香刑》开始,莫言就开始尝试用民间的艺术形式来写小说,这部《生死疲劳》走得更远,干脆就是评书的章回体,其语言也是评书的风格,大段大段的独白,大片大片的描写,气势恢弘,连绵不绝,要是拿来朗读的话,保证能读得唾沫横飞,等到上气不接下气之时,再大吸一口气,这种感觉,比较类似于刚吃了一盆水煮鱼。

在《生死疲劳》的封底,印着一些文质彬彬的废话,“《生死疲劳》是一部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大书……”这话很愚蠢,除了冠冕堂皇以外,根本就没说对事情的本质。莫言这个人其实就是个天生的倾诉狂人,他只是喜欢讲故事而已,而中国评书的章回体与说书人的气质又正好适合他,于是他便拿来一用,《生死疲劳》也就这么诞生了。莫言的幸福之处,就在于他能将自己的倾诉欲望转换成文字,于是,他就成了作家,写书赚钱,这等好事,旁人是羡慕不来的。

论语读书笔记(精选12篇)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给你提供了以下的《论语读书笔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后感使我们更加进步,当我们阅读完作品后,一起讨论时会变得更加自信。此时可以写读后感,不仅能记录自己读书时获得的知识思想,还能供别人借鉴理解。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论语读书笔记 篇1

自古就有一部《论语》治天下之说,对于这种说法以前也只是听说而已。当从电视上看到于丹讲《论语》时,立刻被她那浅显而又富有哲理的语言所吸引。电视上的讲座几乎完整的看了下来,随后又买来书仔细地阅读。之后才知道,平时常常用以提醒学生的几句“格言”原来是出自《论语》,如:“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等等。于丹通过白语化的语言,用许多浅显的故事,而使《论语》变得懂俗易懂,看起来很朴素的语言,但在原则中透着一些变通,更简单的说:它告诉我们的是为人处世的原则。在今天这个日新月异,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现实生活中的处处不合时宜,让每个人都难免会感到有缺憾事和不如意感,也许我们无力去改变事实,而通过《论语》的解读,可以改变我们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之中的缺憾和苦难,如何在工作中把这种缺憾转化为动力和力量,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实。孔子说:“不怨天,不尤人,”因为在孔子看来,一个人内心的完善,合乎大道的追求,比你要求这个社会应该如何如何,要求别人应该怎样怎样,都要重要的得多。人生百年,孰能无憾?人这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不如意的事情。人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下来,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一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苦痛,还要尽可能地用自己所可以做的事情去弥补这个遗憾。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我们中国人传统的道德理想,在《论语》中孔子谈理想时,并不认为志向越高远就越好,真正重要的是一个人的内心定力与信念。无论你的理想是大是小,实现所有理想的基础,在于找到内心的真正感受,一个人的内心的感受永远比他外在的业绩更加重要。“吾与点也!”的故事所阐述的正是这个道理。

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社会环境中朋友是最重要的,从你的朋友身上可以照见自己的影子,其实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朋友也如此,从身边朋友的身上也可以直接的反映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好的朋友如一本好书,他可以打开整个你的世界,让你接触到外面的精彩。孔子说,这个世界上对自己有帮助的朋友有三种,即所谓“益者三友”,是友直、友谅、友多闻。

无论是孔子的《论语》还是于丹的读后感,都说做人的境界,君子是大家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标准,君子的力量始于人格与内心。如果一个人在当今的社会中,反省自己的行为,而能够不后悔、不愧疚,要使自己做过的每件事都禁得住推敲,实在是极不容易的事情。我们无法左右外在的世界,只有让自己的内心选择能力强大,明白如何取舍,一个人内心对自己要求严格一点,对别人就会厚道一点,平时大家老说做人要厚道,厚道并不是窝囊,而是他可以包容和悲悯别人的过错,可以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问题,因此只有给予才会带给你最终的欢愉,不是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嘛!做人无论成功与否,能做到“不怨天,不尤人”才是君子之度。做一个最好的你自己,按照自己的社会定位,从身边做起,让自己成为内心完善的人。

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它是一个循循善诱的教师,又是一个正直、坦率、宽容的友人,由它可以映射着我们的道德情操、品性修养的镜子,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准自己的方向。我想无论是古贤圣人还是于丹所想表达的意义在于,以简约的语言点出人生大道,让后世的子孙一一去实践,让那种古典的精神力量在现代的规则下融合成为一种有效的成分,让我们每一个人真正建立起有效率、有价值的人生,这大概就是《于丹论语读后感》所给予我们的终极意义吧!

论语读书笔记 篇2

读完《论语》,坐着发呆,迷茫中,《庄子。 秋水》中的一句话,浮上心头。 “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非谓其薄之也,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能害之也。”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的角色是什么?

是一位在文化封冻的河流上用肩膀奋力拉船的纤夫,是一名在“人治”与“专制”之间撑船的摆渡人。

一个自由的思想家,却因为世事的束缚、统治的变迁或被哄抬或被蜚斥,终己一生在困境中追求着不得志的“仁”的理想。

好心人一直在呼吁同情弱者,却又总是将至德者归入强者之列,似乎天生不属于同情范围。其实,世间多数出色者都因为众人的分享、争抢和排挤而成了最弱的弱者。

孔子就是最好的例证。

在谈论理想时,那浅浅的一句:“吾与点也!”所包含的已然淡漠的不得志,又怎能不引人喟叹?

《论语》中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辞藻,而是质朴的道理和,以身作则。细想身边

常有这些品格的展露,而习惯于淡漠的我们却很少如此清晰地看待。也许华夏的血脉里,正有“君子“的影子,只是经过孔子等至德者的吐纳,将它凝固住了,现之以墨字,代代相传。

或许至德者从不抱怨,透过字里行间,只能隐约看见孔子影影绰绰的无奈。记得有人曾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拥有一整部《论语》的孔子,留下的却只有无奈的隐忍。

论语读书笔记 篇3

孔子,伟大的儒家学派创始人,创作了一部有关于礼仪方面的书籍,这本书的名字,叫论语。

在这本书中,有有关于尽孝的内容,学习方面的内容,礼貌方面的内容,从各个方面来让我们懂得礼仪,去学习书中的知识。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 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

”事父母能竭其力“这句话,讲了什么是孝,自己的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自己父母教育我们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 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

论语告诉了我们很多的道理,只有用心去体会,我们才能够做到孔子对我们的要求,才能做一个真正讲礼仪的人!

论语读书笔记 篇4

在日渐繁忙的都市生活中,传统文化犹如滋养人心的甘泉。而《论语》这一剂儒学文化的圣品,无疑对当代人的修身为人、处世待世有着深厚的指导意义。在寒假,我有幸拜读了《论语》,虽没能深入领悟,却也获益匪浅。

《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一部书,约编撰于公元前四世纪初,流传到汉代,形成了“鲁论”、“齐论”、“古论”三个版本。《论语》被古人视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经典,到了今天,则是人们学习、认识、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的最可靠的权威著作。

全书分为若干个部分,有的论教育与学习,有的论仁义,有的论礼乐,有的论道德教养,有的论孝悌,有的论为政……由于全书围绕儒学之核心——“仁义”展开,所以“论仁义”部分也成了我研读的重点。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这样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些仁义的人,自己想要立身成功也要别人立身成功,自己想要事业发达也要别人事业发达。读了这句话后,我深有感触,天下莫有比这种人更无私宽大、仁义高尚的人了。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发家致富、功成名就几乎是每个人都梦寐以求的事,然而也正因为如此,一些道德教养不达标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而不择手段。他们为了让自己立身成功,而不惜暗中毁坏比自己能干、优秀的人的名誉和事业;他们为使自己境运通达而陷害显赫,以成一己之私。这些人不仅是社会的负产品,是利欲的囚徒,还是大大违反儒学观点及精神的不仁义之辈。他们追随名利,却忽视了立人之本。诚然,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最后都会受到命运的惩罚,更不能圆了初衷和野心。可见,仁义宽厚之心是多么重要,它是做人的基础,也是成人的支柱,更是为人的良方。而这些大智慧远不是那些利欲熏心、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人所能领悟和躬身践行的。成业与成人,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只有两种修为境界各不缺失,才能让二者齐头并进,让人生创造辉煌。

现代社会错综复杂,品质问题丑闻迭起,而其实刨根问祖、追溯回两千多年前,先贤智慧早已向我们阐述过这所有问题的答案。现在社会的一切尴尬局面,也都可从先秦经典寻觅到答复。

所以说,就如“读史使人明智”那句话一样,我认为传统巨著就是历史遗馈的财富,而读传统名著无疑使人明智、使人清醒、使人高尚。

如果你遇到棘手的问题或是尴尬的局面,请学会思考,请学会请教,或许《论语》中那份为你保留的答复,就将赫然呈现于眼前。

论语读书笔记 篇5

当我抱着一本厚厚的《论语》走在路上的时候,看见我的人都会惊讶的说:“你看得懂吗?”而我会自豪的说:“看得懂!”其实这本书很有趣。

论语这本书讲的是在我国东周时期,由王全空东迁后日益衰败,逐渐失去了以往的威风,各个诸侯为了争夺土地,展开了长期的斗争。

在这期间,鲁国的孔子面对“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十分心痛。为了建立一种新的秩序和规则,孔子为了恢复周公建立的礼乐制度,提山“克已复礼”的主张,用“仁”对“礼”进行改造,提出并完善了“仁学”的理论。

孔子认为,“仁”就是人与人之间的遵重丄和关爱,就是重视老百姓,关心老百姓的病苦,就是“德治”。为此定现“仁”,孔了十分重视“礼”,主张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论行为都符合的要求。

这本中还让我们知道了一些关干孔子和他学生的故事:有一天,孔子的学生子贡向孔子请教:“老师,什么是“仁”?”

孔子回答:“克制自己,恢复周礼,就是“仁”;以周礼为标准,时时处处严格安排,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周礼,就是“仁”了!”

另我失望的是孔子为了让自己的主张成为现时,于是四处游访,用了十五年的时间可最后各个诸侯国由忙于争霸,所以没有理会孔子的主观,孔子十分失望只能回到鲁国……

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十分气愤,因为孔子这么努力的做到“仁”可最后他得到的却是拒绝,要不是个各诸侯国不听孔子的建议,所以才伤亡惨重。

《论语》这本书不但有趣,还能让你受益韭浅,学到更多的课外知识!

论语读书笔记 篇6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学,都有自己的文化,这是这个国家国民生存方式、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的抽象与概括,是该国家国民智慧的结晶。它既是民族的、国家的,同样也是人类的、世界的。

国人研究国学,提倡国学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当代大学生更有必要去学习国学。

提起国学,不能不谈《论语》,而要谈《论语》,又怎能不谈孔子这位我国历史上众人皆知的大教育家呢?

从第一次接触古文,就了解到了孔子所提倡的有教无类,得知了他的礼教与仁政。孔子创立的私家设教授徒事业,对我国的教育事业的前进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推动。他广收门徒,打破了贵族垄断学校的局面,培养了大批杰出人才。他的教学经验非常丰富,其中不少的零点知灼见直到今天,仍有其现实意义。

列夫?托尔斯泰有这么一句话:产生巨大后果的思想,常常是朴素。我觉得这句话很恰当。

我想,四处游说的孔子没有想到,他创始的儒家学说,可以成为几千年来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思想。

在今天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相互交会的时候,我们学习国学,不仅发扬了中华民族文化的遗产,而且对于我们自身的修养也是有益的。

自从我学习了《论语》,我觉得我的学习、为人处事等方面,都受到了其潜移默化的作用。如: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矣。它端正了我的学习态度,不以穿着、打扮、享受为目标,而是积极主动地用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使自己不成为脑子贫穷的人。又如,在为人处事上,我学会了与朋友交而守信、人不知而不愠的积极人生态度,使自己成为大家欢迎的人。

同时,我对儒家思想中为人道德修养兴趣最大,感触最多。孔子认为,作为人,必须注重自身道德修养。隐侧之心,闫耻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是人生则有之。儒学注重为人须有孝悌心,而后方可仁爱。仁爱之人必会与人为善。对此,我极为认同。

孔子把道德修养看的相当重,认为有人才能称为君子。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学以致其道;朝闻道,夕死可也无一不蕴含儒家思想重道的理念。君子怀德,德不孤,必有邻,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敬而勿失,与人恭而有礼。又无一不体现出,儒家思想要求注重道德修养的理论。其实在当今社会,仍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而我觉得其根源还是告诫全体社会成员都能足够注重自道德修养。

每当我读《论语》,都能由衷的感到孔子的伟大,《论语》的精深,这也让我懂得了国学。懂得了它的美丽与寂寞:它的寂寞是因为无人欣赏它的美丽,而它的美丽正是因为它承受了无人欣赏的寂寞。

古人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我们不能裹足不前,不能沉溺其中,但应用它们为自己照亮前进的道路。在xx,万众瞩目的北京xx年奥运会开幕了,国人期盼的开幕式面纱被掀起。顿时,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被世人所共享。《论语》、古筝、太极、京剧、山水、文房等等,国学之多,门类之广,真可谓是文化艺术的熏陶之作。各国的运动员、记者、政要、观光客人齐聚北京,参与盛会,全球亿万观众从电视收看直播。开幕式上,展现了中华几千年文明,在适合的情景里,有古代文士齐声吟唱《论语》开篇的孔子名言: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此句引用于奥运开幕式,意在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不分肤色、不分国籍,来者就是客,而且是上客,体现了中国人好客之道,待人之礼。其心赤丹,令人叹服,故场面宏大,高朋满座,喜笑颜开,共贺盛事。

其实与国学接触不是一天两天了,但真让我确切地讲出其含义,就有点茫然不知从何讲起,也许是它包含的内容太博大精深了,也许是我悟性太差,始终难以全部理解它的深奥。

这或许就是国学的魅力所在,它是我们文明古国的瑰宝,是华夏民族的灿烂文化,是蕴涵着真理的艺术品。

身为中国当代大学生,更应珍惜它,深刻学习它,时时用它来警戒我们自己,如果不这样,那我们又如何对得起古代先贤的这番苦心呢?这样才不愧为泱泱五千看历史古国的炎黄子孙!

论语读书笔记 篇7

一阵妙语,既幽默风趣,又把对方问得哑口无言。既不辱自己的国家,又可以高扬我国的旗帜。

周总理的一阵妙语,把美国来使反问得哑口无言,面对美国来使的种种刁难,本想欺辱我国,反而被周总理用妙语把问题丢了回去,让美国来使难堪。美国来使首先看见了桌上的一支派克牌钢笔,这是最好的钢笔,还是美国制造的,于是,他傲慢地对周总理说:这支是我们美国制造的派克牌钢笔,周总理也爱用?总理不紧不慢地说:这是一位朝鲜朋友送给我的,正是美国用这支笔签的板门店投降书,我认为很有纪念价值,所以留下来了。美国来使又问了几题,都被周总理妙趣横生地答住了。这泼冷水倒向美国头上泼了。

在历史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事情。诸葛亮这个人大家很熟悉吧?诸葛亮舌战群英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三分天下前,曹操曾率十分大军进攻刘备三万兵力的徐州,刘备大败而归,被迫投孙权。可孙权很看不起刘备,处处刁难刘备,诸葛亮前去劝说。孙权安排众多谋士,也想刁难诸葛亮。但诸葛亮以其人之道还致其人之身,凭三寸不烂之身,把谋士们搞得羞愧万分,诸葛亮真是为国争光!

我们遇到别人刁难自己,一定要尽量化解困难,把问题巧妙解决。

论语读书笔记 篇8

小时候读《论语》,是因为学校老师的要求,要背会,考试要考。后来读论语,是对孔子的敬重,想要从中学会什么东西。读的过程中,逐渐对孔子的思想有所理解,更懂得了《论语》在讲什么。现在,我想把自己的一些理解告诉你,让你也从中了解《论语》的奥秘。

人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相提并论,孔子思想的深度与广度,他和弟子所著《论语》的影响力,在世界范围内确实可以和苏格拉底相提并论,在今天甚至还要大于苏格拉底。孔子的言行涉及面很广,孝道、治学、治国、为政,几乎涵盖了人生中所有的重要场合,你的困扰,你的疑惑,总能在论语中找到答案。可能有时候里面的一些话会显得有些过时,但是重要的是你自己从中得到的感悟,以及对人生的理解。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句话原来说的是不同的人对学习的理解,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学习快慢好坏的差距。但是我从中也体会到一些有关为人处世的道理,人应该做自己感到快乐,感兴趣的事情上,而不是刻意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样是没有好结果的。只有你乐于做一件事情,你才会可以专心、深入的去做,最后有所成就。而在有所成就的基础上,更应该有着“修身、治国、平天下”的远大目标,不枉人生一世。

《论语》也对我的专业学习有着深远的影响,医学是一门非常严谨的学科,关乎人命,容不得半点虚假!在学习过程中就要秉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守则,绝不可以不懂装懂,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重要的是,将来进入医院,这会害了病人。一个不严谨,不懂装懂的医生绝不是一个合格的医生!

医学也是一门不断进步的学科,而且进步的速度正不断加快。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一名好的医生,就要不断学习,永远保持一颗求知的心,做到学而不厌。不断丰富自己,接受新的知识,新的理论,并且适时实践总结。我想,这样的医生,才不会落伍。这次疫情,成千上万的人民深受其苦,国家真正处于危难之际,这是一场没有硝烟却有不少牺牲的战争!而在这场战争中,第一线的战士就是医生!是他们,不顾前方艰险,毅然决然的冲在抗疫第一线,哪怕有去无回。这些医生,是我们的前辈,是我们的楷模!

《论语》带给我的感悟,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讲完的,不是普通的词句所能表达的。那一点一滴深厚的人生哲理,慢慢渗透入我的心,陪着我在医路上走下去。

论语读书笔记 篇9

今天,爸爸买了一本《论语》。刚开始,我觉得没意思,就没在意。下午,闲着没事,我随手翻了翻,觉得有点趣,就静下心来认真地读了几篇。我是越来越喜欢这本书了,其中第一篇给我的印象最深,文章这样写道:“学而时习之,不亦说(同悦)乎?”意思是说“学习以后,能在一定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感到很兴奋吗?”这正是我学习上应该做到的。

在学校,老师天天都会给我们讲授很多知识。我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时间一长,就会忘记许多。假如经常翻开书温习一遍,就能牢牢地记住。记得有一次听《超强记忆学习法》电视讲座,那位老师这样教我们:一堂课下来,下课时用三十秒回忆本堂课学习的重点;一天下来,花三分钟回顾这一天学习的重点;一周下来,花十分钟回忆本周学习的重点;一个月下来利用一小时回忆本月学习的重点。他所说的正是“学而时习之”的道理,学习的乐趣正是因为记住很多知识而得到快乐,也就“不亦说乎?”了。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我爱读书,更爱读《论语》这样的好书。

论语读书笔记 篇10

从《学而》中,我就能感受到孔子立身处世的态度,“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入则孝”,我明白了,这个学生在家里是个孝子,“出则弟”就是在外面,对朋友,对社会,对一般人就能够友爱,扩而充之爱国家,爱天下……记得有人说过:要看一个人是否能与你交朋友,就先看他在家里是否是一个孝子。这就是“入则孝”,若在家里,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能做到“入则孝”,何况在外,怎能做到“出则弟”,与别人交朋友呢?在学校同样如此,同事之间也要做到“出则弟”,学校是一个大家庭,老师之间要讲友爱,讲团结,才能把人作好,才能把事作好,才能爱自己的学生,才能教书育人。

“谨而信”也提到做人做事要非常地谨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要言中有信,也要谨慎处世而信。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一切都要言而有信,答应了别人的事要做到,老师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要为人师表。同时又“泛爱众”,一个人有了伟大的胸襟,能够爱人,在学校里,彼此之间的友爱,对学生的爱,扩而充之,就能爱天下人就如爱自己一样。假如一个人对这些都做到了,就能“而亲仁”,就能再亲近那些有学问,有道德的人,就能与他人和睦相处,也就能做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了。也就是说,学会了做人,做好了人,还有更多更好的心情,更多更好的精力再去“学文”,热爱文学的就做文学家,热爱科学的就做科学家,热爱艺术的就做艺术家等等,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志向所在,兴趣爱好,去以量力而行。

在读到第七篇《述而》中有一句“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进一步我能理解到孔子在当时那个年代对富贵、对金钱的认识。孔子告诉了我们应该追求富有,这是非常符合我们现实人的思想的,如果都追求贫穷,社会怎么发展呢?以孔子的看法就是如果能挣到钱,干什么活都行,但是我们应该有道德上,甚至法律上的底线。该挣的钱我们理直气壮地挣,心里塌实,当然也不能怕吃苦,怕干累活。现实中,确实有这种现象,可以不费力气,得到一笔钱,可以让我们变得富有,生活上一个层次,在这个时候,一定认识到自己,一定把握住自己,一定守住道德的底线。

记得看过一个节目《人与社会》,一个农民在自家房子底下挖出了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如果卖了的话,那么家里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这几个青铜器可以卖上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经过很长时间的思想斗争最终他把青铜器上交了国家。孔子话和这个小故事中我觉得对富有的认识必须保持一份清醒的,说起来容易,真地做起来很难的。这需要我们每个人有一定的修养。随着对教育事业越来越看重,教师的工资也是不断增长,所以作为教育工作者更应该正确、清醒地面对自己的职业和金钱的关系,为社会和国家培养真正的人。

人就像一块磁铁,吸引思想相近、志同道合的,排斥其他不同类的。如果你想结交仁慈、慷慨的人,自己也必须先成为这样的人,种什么因,收什么果。这也许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吧。确切地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文明。一个人真正成为文明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因为这是很高很难做到的要求,所以我们目前的社会总是在反复提倡精神文明建设。

作为教育工作者,也要把握好这个度,虽然孩子们小,但也要将心比心的为他们想想。当你要求孩子们做某件事时,首先想想,你做到了吗?然后再要求孩子,所以自己要以身示范。正所谓“播种一个行动,你会收到一个习惯;播种一个习惯,你会收到一个个性;播种一个个性,你会收到一个命运;播种一个善行,你会收到一个善果;播种一个恶行,你会收到一个恶果。

《论语别裁》中有这样一个故事“狮子搏物”,“狮子是百兽之王,狮子何以会是百兽之王?因为他对任何事情都很恭敬,很认真,当狮子要吃人的时候,使出全副的力量,绝不放松,当狮子抓一只小老鼠的时候,也是用全部力量。这种狮子的精神,就是无小大,无敢慢,一件事情到了手上,不管小事大事,不要以为容易,如果以为容易往往出毛病,这就是说怎样可以做到泰而不骄。”这就是狮子,对任何事都是认真对待。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其实,任何事业成功的人大都是从小事做起的,为什么会成功,因为他们从来不把小事当作小事看。所以对于毛躁的我来讲,我要做“狮子”,任何事都当大事来做,竭尽全力做到精益求精,我想我会成功的。

南先生最后说“万事都从做人开始,一个人生,无论做什么事业——做官、经商、做学者、做平民,都是要做人。事业的升沉成败,各有变化不同。但无论如何,总要做人。”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职业要求我们要教给学生知识的同时,还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有时,在我们的工作中要把计划落实下去,有时需要做一些说服工作,但是,我们发现,没有哪一位哲学家会叫卖自己的观点,因为这不是说服不说服的问题,哲学的深层次,而是你不得不信服他,所以,我们要学习传统文化,学一些哲学,这也是提高我们工作的能力。

以上是我对《论语别裁》一部分浅薄的看法,虽然未能全部领会,但是,我相信深者得其深,浅者得其浅,这都是一种境界,我想这也应该是《论语》的价值和意义吧。

论语读书笔记 篇11

读于丹说论语,让我领略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智慧,是对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是对身边朋友的理智看待,是一种心态,一种融入在现在社会中的理性道德。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难免有缺憾和不如意,也许我们无力改变这个事实,而我们可以改变的是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于丹给我们讲述的《论语》的精华之一,就是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与苦难。回顾自己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也会经常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如与家人因琐事产生分歧、和家人闹矛盾,工作中与同事有时会产生摩擦,与家长产生摩擦,面对不如意的学生会生气…看过《论语》心得让我明白了自己给别人带来烦恼的同时自己也很苦恼。让我找到了克服生活中不愉快的好方法。

人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苦痛。第二个态度是,要尽可能地用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去弥补这个遗憾。一种遗憾,可以被放得很大很大,放大遗憾的后果是什么呢?那就将如印度诗哲泰戈尔所说:“如果你因为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了。”承认现实的不足之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这种不足,这就是《论语》告诉我们对待生活缺憾的态度。

听于丹讲论语,从中学习到的是一种审视、明辨的能力,是宽容、不为己甚的态度。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他是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又是一个正直、坦率、宽容的朋友,它是一个映射着我们道德情操、品性修养的镜子,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准自己的方向,多一份艺术和智慧,多一份清醒与闲暇,多一份享受生活馈赠的心情。

论语读书笔记 篇12

在现代的社会里,处处都应存在着诚信。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业之本。对于每个公民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身之本。

寒假期间,我又一次捧起《论语》这本书,饶有兴趣地品读起来。在这本经典著作里,遗留着古人灿烂的文化历史,富有哲理的人生名句箴言,中华民族文明的精髓。即使今日,处在21世纪的新社会,《论语》仍在文化界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引领着人民朝着未来,文明跨步前进。

《论语》中,一句至理名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最让我刻苦铭心。从中,可见孔子对诚信的重视。在孔子看来,诚信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范畴,取得人们的信任比什么事都要重要。

“一个月包退,两个月包换,终身维修。赶快拿起手中的电话订购吧!”在许多电视频道中,经常看到这排山倒海的场面,听到这声嘶力竭的呼喊的电视购物广告。多功能手机,褪黑仪,增高鞋,这一种种广告产品难道真的拥有那神奇的魔力吗?其实不然。在前几个星期,电视栏目里就揭开了电视广告背后的神秘面纱。主持人带着大家,一齐总结了电视广告的种种特点,拍摄电视广告的招招秘诀。其中主持人举出了一个典型事例。广告里介绍的一个号称“排毒基”洗脚盆,声称只要你把脚放进去,并撒上一点盐,就可以把你体内里各个部位的毒素统统地排出来。从电视屏幕上,分明亲眼目睹了那黑黄相间的毒素排出来。然而,买回洗脚盆的消费者发现,不只是放脚,即使放其他的物品,这水还是会变得浑浊不堪。看来,这毒素根本不是人体里散发出来的。记者通过调查,才发现:原来,洗脚水变色是由于洗脚盆里能量泵中的电极和溶于水后的精盐发生电解反应所产生的'。

无论是在生活、社会里的哪一个角落,都应保留着最为珍贵的诚信,才能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失去诚信,就相当于一个健全的人失去了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只五彩的蝴蝶失去了一对翅膀。没有了诚信,宏伟的企业项目将面临失败!没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将不再存在着由信任搭建起的桥梁!没有了诚信,世界将充满着灰暗与欺瞒!“人而无信,不知其可。”

这《论语》中的名言,教给我们:诚信,是我们的为人之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道德品质!决不允许任何虚假的玷污!让我们共同祝愿:让诚信永驻人间,让诚信保留最真实最美丽的容颜!

《红与黑》读书笔记精选12篇


普希金说:“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阅读的过程,也是情感不趣起伏的过程,那么在读完一篇文章后,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书笔记了,优秀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特点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红与黑》读书笔记精选12篇,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

前段时间读完了《红与黑》,一直想写书评,却又觉得这篇巨著不能写一篇简单的书评就能完事。所以,直到现在才提笔写来。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是几年前。那时候父亲问我有没有看过斯汤达的《红与黑》,他说主人公于连这个人物很有意思。当时年少,也未多想。直到现在看完这本书,才知道当年父亲为何提起。当然,这是题外话。

“雄鹰不时在他头顶上的绝壁间飞掠而出,在长空悄然盘旋,画出道道圆圈。于连的眼睛,不由自主跟着鹰转。稳健而有力的搏击,令人震慑,他渴慕这种力量,渴慕这种孤高。这就是拿破仑的命运。日后,他会是他的命运吗?”

这一段话是整本书中我觉得最能涵盖主人公于连心性和欲念的话。于连出身贫贱,却又不甘平凡,时常以拿破仑自比。他一心想要飞黄腾达,对故乡也是深恶痛绝。在法国的那个权贵掌权时代里,他这样的人注定是悲剧收场。而于连这样的人物是中国当代多少有志青年的真实写照。父亲读《红与黑》是他念高中的时候,时隔二十多年他却依然记得这本书,记得于连这个人物。父亲的心性和于连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样贫困出身,也同样自我孤傲又志存高远。感谢这本书,让我能更好地了解父亲的内心世界。

于连与贵妇瑞那夫人的那段情,不过是开启他对贵族上流社会的一扇门。书中有一个细节揭示了这位悲剧人物的爱情和野心之间的冲突。于连藏有一副肖像,瑞那夫人一直以为那是于连的心上人,不甚悲戚。事实却是那是拿破仑的肖像。一个能感知世事,自我孤傲的男人心中对于事业的野心占据大半,而爱情似乎只是一种消遣和娱乐。虽然《红与黑》是一本政治小说,但作者斯汤达却是一个描绘男女爱情心理的高手。书中描写的男女之间的爱情观差异令人拍案叫绝,时至今日,也同样适用。瑞那夫人是于连的初恋,让他初尝爱情的欢愉和心酸。而与贵族小姐玛蒂尔特的爱情,则是他进入上流社会的踏脚石。当然,他们之间也有相濡以沫的感情。但在我眼里,他与玛蒂尔特的爱情掺杂了太多的阴谋和现实。这也是一种现实的写照,当下多少出身贫寒的年轻人想要迎娶白富美,得到金钱和地位。于连外表俊朗可人,又博览群书,才华和长相皆有。可惜当今大多数想走捷径的人连这两样都没有。

政治才是《红与黑》所批判的主题,书中对于政治的描写阴辣讽刺,写尽了那个时代法国权贵的肮脏嘴脸。所谓官官相护,道貌岸然,书中比比皆是。贫民出身的于连一方面厌恶憎恨这样的局面,另一方面却又向往至极。心内的纯净梦想,不过是尔虞我诈的牺牲品。他渴望拿破仑那样的丰功伟业,也渴望万人歆羡敬仰的地位。在再看尽政治肮脏的一面后,他的这种渴望没有减少反而加强了。官场是最黑暗的地方,古今中外,混官场的人没有人能说自己的双手有多干净。也许,远离政治,才是最好的选择。当然,这只是小女子个人看法。于连,是我读过所有书中最孤独的人物。在他的内心世界,一切都是被怀疑,鄙夷的对象。两位深爱他的女人献上她们纯真的爱情,而他时而认为她们在践踏他的尊严,时而认为征服她们是野心的一种宣泄方式。卑微的出身,贵族的蔑视,幻灭的爱情联合他那孤傲自我的心造就了他扭曲的人格。敏感多疑的他时常感到绝望,对人性更多的是鄙夷。如若出身贵族门阀,他的人生或许会是另一番景象吧。

我很欣赏于连这样的男人。雄鹰般的孤高,对未来有无限野心,也甘愿奋力追逐。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2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大多数人认为于连是一个野心家,是一个利欲熏心,为了攀高枝不择手段的人,起初只看小说内容大纲时我也把持相同观点,但当真正进一步阅读的时候,便觉得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最终却不得不成为统治阶级牺牲品的可怜之人更为确切些。

如果只是为了活着,只是为了追求名利,那么在故事的最后,于连便不会拒绝上诉,便不会主动赴死,或许他逐梦的方式存在问题,但不可否认,于连是一个有气节的人,所以他宁愿忠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挺身赴死也绝不向他所仇视的社会卑膝求降,在我看来,他将他蜉蝣般的生命活出了星空般的灿烂。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3

一个偶遇,让我幸运的得到了这本书。早就听说了它的经典,所以,得到此书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我的“奇妙之旅”。

在一字一句的阅览过后,男主人公惊奇的出现了,刚开始,他被赋予了一个奇特的形象。他受家人的打骂,每天父亲回家用结实有力的手臂打他并且不喜欢他看书;他狂热追逐偶像拿破仑,因为他从贫苦人民出身,却做到了一个备受世界瞩目的角色,这无疑带给他动力,让他奋勇向前追名逐利;他为自己以后的路做各种筹谋,竟然去背神父最喜爱的那些枯燥的拉丁文圣经,因为在这个社会,很多晋升关系都离不开这神圣的地方;他拥有超人的记忆力,为他以后的大踏步走向“上流社会”埋下了重重的伏笔;等等。而就是因市长的虚荣心,才使他决定一定要请这位年轻人,也就是主人公-于连做他孩子的家庭教师,一切就是从这份特殊的角色-可直接接触到富人-开始的。

在家教期间,他出奇的和市长夫人展开了恋情,这份初开的情窦让他死去的最后一刻也难以忘怀。尽管,在离开她之后,他通过各种关系晋升,达到事业的顶峰,而且为了更高的权力和地位,自己又和首富之女马蒂尔德发生了惊险的爱恋,马蒂尔德还为他怀孕,为了他,马蒂尔德尽然疯狂的利用各种关系保护他,在他枪袭市长夫人后,一连串的官司都是马蒂尔德为他做的,可是,就在袭击他最心爱的人-市长夫人-之后,才让他唤起了心底里的那份爱,直到死前的最后一秒也没有忘记,他很爱她,而她也是,从来没有一刻停止过,三天之后,她也和她心爱的孩子一起安然的离开了。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曲折的情节,每个词语无不淋漓的表现出故事主人公的性格,而这些,也正好符合当时的西方观念,可见当时的教会、上流贵族等等对人们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

也许,在我认为,“红”就是流离于这篇小说中强烈的爱情,“黑”则是这个社会腐朽的观念、每个人心里的虚荣、钱和权的激烈追逐。“红与黑”,在这种复杂社会中交杂的爱情、痛苦、无奈、放纵、可笑等等。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4

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5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异的最有代表性的著作之一。它展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宽广图景,触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日子风情;上写皇帝辅弼、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普通大众;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层扑朔迷离的对立联系,对查理十世控制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对立、人情世态、风土风俗,作了实在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身世农人家庭但才学过人的青年。这个鹤立鸡群的青年雄心壮志,决不甘于贫贱,专心神往拿破伦年代的欢腾日子,巴望经过参军去建功立业,平步青云。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点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层控制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现已走不通了,只要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落款《红与黑》,红即标志戎行,黑即标志教会。于连最初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贵寓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层对他的轻视,找到敏捷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而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妄图以此到达兴旺的意图。他终究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一起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成婚,完成自己青云直上的美梦的时分,市长夫人出于妒忌,在听她悔过的教士的指派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露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境彻底幻灭了。在他失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峻的审判,总算被送上了断头台,然后完毕自己时间短的终身。

专心期望脱节贫贱位置报复上流社会鄙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分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分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纯熟,可以彻底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日子布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南柯一梦而诈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付所有的人,假如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间像电影里相同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常的人物,并且要让自己不管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人物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怜惜于连。

正义永久打败凶恶,于连终究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很多一些真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6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掩卷沉思,在我看来,司汤达通过《红与黑》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同时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

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纵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社会,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比,人们可以做出很多批判—一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我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的采取了某种有悖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别的反抗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光阴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被毁于当时病态的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且准备干出而沾沾自喜,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报复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然而,看着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

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

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

吧。

这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利益的符号。相反,做着却给予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

至今魅力犹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7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就应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推荐这一段搞笑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齐,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我,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8

虽然很早就听说过《红与黑》这本书,但真正读到它还是一次偶然。百闻不如一见,当真正触摸到它的时候,你就会被他的魅力深深吸引。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为了表达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市长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表面看起来它虽然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为主线,但实质上是一部政治小说,因为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第一次与瑞那夫人的地下爱情于连表现出的是拿破仑式的占有的胜利感,以及报复心理的满足。第二次与玛特尔小姐的结合实质为政治上的角逐。无论是对夫人占有式的爱情还是与小姐的政治结合,于连最终都已失败而告终。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作者司汤达,尤其注重对人物的细节描写,通过对主人公于连心里和动作的刻画,生动表现出了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里,及对夫人追求时的紧张和占有时的满足,和小姐走到一起时的政治气息。

读这本书时开始感受到的是于连膨胀的野心,阶级存在的不公平,随着情节的发展,领会到更多的是人性的虚伪和复杂。

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让我感受到,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也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

《红与黑》已历经这么多年仍然经久不衰对人物的刻画必定很深刻,但我认为一部著作之所以经典肯定会有一些现实意义。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身为大学生得我们正处在人生最美的阶段,正为自己的未来憧憬着,我们要得是于连的那分热情,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给我们的警示就是我们要用一份真心去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不要象于连那样虚伪得最后把自己的一切都打破了。

我觉的读书一是为陶冶情操,二是能从书中得到教训来解决现实问题。读完〈红与黑〉感受到一是人性的复杂,再就是要有于连那样的热情,但要真诚对待身边每一个人。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9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侮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0

闲余时间,我会翻看一些外国文学书籍,去感受国外文学的特点,其中的《红与黑》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法国着名作家司汤达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并且经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书中最主要的三个主角:

1、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长得清秀英俊,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2、雷纳尔夫人:市长夫人,长得端庄美貌。当她看到了年轻英俊的于连后,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爱上了他。之后事情被人察觉,两人不得不分开,但她仍然一心想着于连。之后教士逼迫她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破坏了于连的婚姻。

3、玛蒂尔德小姐:巴黎一个很有势力的侯爵的女儿,长得天姿国色,但生性古怪。她之后也爱上了于连,并且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嫁给他。

十八岁的于连外表英俊,尽管出身贫寒却心高气傲。他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却又“对上流社会,只怀着仇恨和厌恶,事实上,上流社会只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这也许是他产生仇恨和厌恶的原因。”在当时的法国,家庭教师在上流社会的眼中是与仆人一样的级别,甚至连吃饭也不能与主人同桌。胸怀大志的于连尽管十分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十分珍视去市长家做家庭教师的机会,但他宁愿继续做木匠甚至逃离家乡也无法忍受与仆人一齐吃饭的侮辱,经过抗争才被破格允许与主人同桌吃饭。他的坚强,他的高傲,他的虚荣,自尊心之强,在某种程度上是令人钦佩的。

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有好感,不仅仅因为他年龄小、聪明、干净,对她视为生命一样重要的三个孩子很友好,还因为于连的贫寒和可怜。于连没有了母亲,父亲视他为家庭的负担,两个哥哥甚至当着雷纳尔夫人的面把于连打得“满脸是血,昏倒在地”。想到于连的不幸遭遇,她常常伤感地流下泪来。当她发现于连由于贫穷而没有足够的内衣时,最终决定瞒着丈夫送点钱给于连,没有想到却遭到了于连愤怒的拒绝,于连将此看成是对他的羞辱。这不但没有使雷纳尔夫人产生恶感,反而更加敬佩起于连来。最终日久生情,不知不觉爱上了于连。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蒂尔德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我的前程,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作者却给予主人公于连了他深切的同情,经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1

司汤达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三十几岁才发表作品,并且英年早逝,然而他精准的人物心理分析和凝练的笔法却触动着每一个人。

我重新阅读这本曾让我的心灵如此激动,其情节却几乎被我彻底遗忘的作品。三年前我在此书中最欣赏的人倒是行为颇为狂热的德·拉莫尔小姐玛蒂尔德。她居然能剪下一边的头发给自我非同一等级的情夫,农民的儿子于连·索雷尔。至今我还能清楚地记得读到玛蒂尔德高唱“我爱得太多,我要惩罚自我”时内心极度的激动。

首先说说于连。我始终觉得他是个高洁的人,我不想在那些指责于连虚伪、不择手段的人面前为这个二十二岁就匆匆离世的孩子辩护在神学院,于连的聪明在于炫耀,而其他人的聪明才是深刻的,他们懂得利用自我或真或假的愚蠢并获得成功。换言之,明白社会有着阴阳两面并坦率地谈论这一现象的人并没有了解生活,仅有那些对社会的阴面了然于胸且能与其他人心照不宣地对此避而不谈佯装不知的人才能游刃有余。

三年过去了,我还在谈论虚伪和高洁,可是对于很多人来说,仅有了成功和失败。“虚伪而成功”或“高尚而卑贱”是他的两种选择,可是对另一些人来说仅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是像于连这样的说说而已。所以他们在生活中无需痛苦地与自我的天性作斗争,而是只需贯彻自我的本能。这与才智也没有关系,而只是取决于人的处世态度。

于连的心里充满感情,这些感情总是跟他的计划格格不入。是谁在瓦勒诺先生的宴会上为穷人流泪;是谁将自我的虚荣之爱变成了真正的活力之爱;是谁逐渐对自我宣称不屑的市长家的孩子们生出感情;是谁对失势的彼拉神甫不离不弃,……这些作法跟他必须建立在完全的冷酷无情基础上的成功大计南辕北辙,所以,我认为,促使于连死亡的恰恰不是他的功利心,而是他功利心不足。在他决定投身这场功利之战之后,他就不应当再想名誉、人性或者女人的真正垂青,而应当去想什么手段最能够帮忙自我实现目标。这样的他跟瓦勒诺和福利莱等“社会成功人士”多么不一样啊。

不是社会原因造成了于连的死亡,不是瓦勒诺等人因为嫉妒他而杀死了他,瓦勒诺的成功恰恰说明于连是有机会成功的。可是他做出了最坏的选择,于连从不会从利益出发研究问题,他只明白真情、荣誉或者虚名。这样的人在任何社会都不能轻易发迹,因为就算在于连苦苦思念的拿破仑时代,善于克制的人也肯定比过于敏感、感情过剩的人更容易在事业上取得成功。

将追求大众眼中的成功作为自我的目标是这个青年一生最大的杯具。他既想坚持自我内心的纯洁,又想获得社会的广泛承认用司汤达本人在书中对于连的评价就是“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所以,从于连的失败来看,他的性格也已经注定他在跟多数人相处时会有问题,甚至受到旁人的误解和排斥,正所谓“过洁世同嫌”。

一部小说是沿着大路来往的一面镜子。

我对德·莱纳尔夫人的看法也跟初读时截然相反。我甚至想到,也许过于年轻的人没有本事欣赏质朴,而只能崇拜夸张的活力。那时我无力区别平和和平庸,高傲和高贵。德·莱纳尔夫人那种柔和的、充满了自我牺牲的感情曾被我忽视。此刻,我才明白这种真诚自然是多么可贵,明白于连为什么会将他源自虚荣的感情变成对她的真正感情,因为她爱得这样纯真,爱得这样没有矫饰,被她爱上是一种光荣。

死亡驱走了一切虚荣,演给别人看的戏应当落幕了,伟大也罢,卑微也罢,于连只能在市长夫人那里获得完全属于他个人的关注和爱,所以也就只能将感情回报给这个女人。对于玛蒂尔德来说,于连的死是光荣的,她报之以她梦寐以求的英雄主义的落葬仪式;而对于德·莱纳尔夫人来说,他的死意味着她的生命不再有意义,她不再顾及上帝与名誉,报之以自我的殉情。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2

有一天,我在图书馆里转悠,发现了书架上这本《红与黑》,作者司汤达。名字好熟悉,是啊,读书的时候熟记了许多国家许多作者的许多代表作品,但是几乎都没怎么看过。一时兴起,就借回家了。

在司汤达47岁的时候,《红与黑》这部作品终于与世人见面。在一两百年的时间里,这部作品经久不衰,我想它有它存在的理由。只看了一遍,说实话,我并没有办法完全参透。以后有时间,我会重新再读。先记录下目前的一点短浅认识。

环境改变着于连.索雷尔,超越阶级需要付出惨痛代价?

一个成长在康忒州维鲤叶普通木匠家的儿子——于连.索雷尔,就是整本书的主人翁了。一个年轻人从17岁-22岁的生命历程,在这段旅程中,他以一个打工者的身份一步一步升级着自己阶级角色,经历着两段因为纯爱,因为利益搅动的爱情。

环境真的会改变一个人的心智吗?会的,我认为。在个人地位上,他从卑微——假装高傲——欣喜有钱人——野心权利地位,虽然作者一味要把于连.索雷尔塑造成与阶级贵族、红衣教士完全不同的一类人,因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文中读到韵味,还是让我想到他的所做作为发生着悄悄地改变。于连.索雷尔的理想偶像拿破仑正好反应了他的动机和愿望,一个生活底层的会拉丁文的普通市民,崇拜拿破仑的反叛和权利,在阶级晋升的这条路上,他不仅没有办法控制他内心的自卑和渴望,还要洋装自己适应上流社会的外在表现。在内外纠结中,他一步一步往上爬,爬得何其辛苦。

来自红色——红衣天主的拉扯,来自黑色——贵族阶级的打压,怎么可能让一个普通人,一个不属于上流社会的人轻易越级,给他划出了重重牢笼。假入没有发生抢杀德.雷纳尔夫人的事情,或许他能成为德.雷纳尔先生那样无趣的人,那样作者司汤达设计的主人翁与众不同的人物个性也就完全崩塌了,死刑的不幸恰好保留了于连还纯正的光环。

于连.索雷尔抢杀德.雷纳尔夫人时候,他在思索什么?

冲动?怨恨?野心?

现在,我还是很难理解于连.索雷尔用枪杀害情人的想法。那一刻,到底他在思索什么?估计认为是对信任的人“背叛的冲动惩罚”吧。枪杀的结果如果是德.雷纳尔夫人当场死亡呢?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他会伤心吗?他会自首吗?还是他会真正成为马蒂尔德小姐的丈夫,这个不得而知。

在现代,我们也会因为冲动对亲近的人做出许多过分的行为。情侣之间彼此说出一些狠心的话伤害对方,母女之间因为一些小事争论不已,,继子因为口角杀害自己的继母……我们的情绪不被我们自己控制,往往就总是做出一些情绪越轨的事。我还是愿意理解于连,理解为对“背叛的冲动惩罚”。

马蒂尔德小姐是作者司汤达的希望之笔吗?

马蒂尔德小姐的出场时间较晚,但并不影响我喜欢她。就算你们说她是依靠阶级背景也好,说她是依靠巨额财富也好,在我看来她的行为更像现代女性的标榜。可以去爱一个门不当户不对的人,可以在劳燕分飞的时候站出来,可以在情人离世的不舍不弃。在爱情里,她单方面的付出显然比于连更多,在一个阶级观念剧烈的法兰西,对一个陌生男子从俯视、仰视、依从、跟随、救助……

红与黑读后感:真正的爱情不就是这样吗?在付出里找到自己的幸福。也许,马蒂尔德后来嫁给了某位伯爵,也许马蒂尔德依靠丰厚的年金孤寡终身,也许马蒂尔德再次遇见了她的爱情,谁说得准呢?现代社会里,女性在多种头衔下,在多种角色中,在无数条件的考量下已经不能独立作出思考了,经常有别人、家人、朋友出来插足管理她们的关系。像马蒂尔德这样的思考和行为,还是不那么顺溜。在中国的今天,没有外在的法兰西阶级礼节,依然有内在的阶级枷锁,隐形压迫。只要有政治,有国家,这种阶级关系就不会消失。

读完了,还感受到些什么?有事故事离我们远去,有些道理还离我们很近;有些人离我们很近,有些心却离我们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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