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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5-02 来源:互联网

《红与黑》读书笔记精选12篇。

普希金说:“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阅读的过程,也是情感不趣起伏的过程,那么在读完一篇文章后,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书笔记了,优秀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特点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红与黑》读书笔记精选12篇,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

前段时间读完了《红与黑》,一直想写书评,却又觉得这篇巨著不能写一篇简单的书评就能完事。所以,直到现在才提笔写来。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是几年前。那时候父亲问我有没有看过斯汤达的《红与黑》,他说主人公于连这个人物很有意思。当时年少,也未多想。直到现在看完这本书,才知道当年父亲为何提起。当然,这是题外话。

“雄鹰不时在他头顶上的绝壁间飞掠而出,在长空悄然盘旋,画出道道圆圈。于连的眼睛,不由自主跟着鹰转。稳健而有力的搏击,令人震慑,他渴慕这种力量,渴慕这种孤高。这就是拿破仑的命运。日后,他会是他的命运吗?”

这一段话是整本书中我觉得最能涵盖主人公于连心性和欲念的话。于连出身贫贱,却又不甘平凡,时常以拿破仑自比。他一心想要飞黄腾达,对故乡也是深恶痛绝。在法国的那个权贵掌权时代里,他这样的人注定是悲剧收场。而于连这样的人物是中国当代多少有志青年的真实写照。父亲读《红与黑》是他念高中的时候,时隔二十多年他却依然记得这本书,记得于连这个人物。父亲的心性和于连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样贫困出身,也同样自我孤傲又志存高远。感谢这本书,让我能更好地了解父亲的内心世界。

于连与贵妇瑞那夫人的那段情,不过是开启他对贵族上流社会的一扇门。书中有一个细节揭示了这位悲剧人物的爱情和野心之间的冲突。于连藏有一副肖像,瑞那夫人一直以为那是于连的心上人,不甚悲戚。事实却是那是拿破仑的肖像。一个能感知世事,自我孤傲的男人心中对于事业的野心占据大半,而爱情似乎只是一种消遣和娱乐。虽然《红与黑》是一本政治小说,但作者斯汤达却是一个描绘男女爱情心理的高手。书中描写的男女之间的爱情观差异令人拍案叫绝,时至今日,也同样适用。瑞那夫人是于连的初恋,让他初尝爱情的欢愉和心酸。而与贵族小姐玛蒂尔特的爱情,则是他进入上流社会的踏脚石。当然,他们之间也有相濡以沫的感情。但在我眼里,他与玛蒂尔特的爱情掺杂了太多的阴谋和现实。这也是一种现实的写照,当下多少出身贫寒的年轻人想要迎娶白富美,得到金钱和地位。于连外表俊朗可人,又博览群书,才华和长相皆有。可惜当今大多数想走捷径的人连这两样都没有。

政治才是《红与黑》所批判的主题,书中对于政治的描写阴辣讽刺,写尽了那个时代法国权贵的肮脏嘴脸。所谓官官相护,道貌岸然,书中比比皆是。贫民出身的于连一方面厌恶憎恨这样的局面,另一方面却又向往至极。心内的纯净梦想,不过是尔虞我诈的牺牲品。他渴望拿破仑那样的丰功伟业,也渴望万人歆羡敬仰的地位。在再看尽政治肮脏的一面后,他的这种渴望没有减少反而加强了。官场是最黑暗的地方,古今中外,混官场的人没有人能说自己的双手有多干净。也许,远离政治,才是最好的选择。当然,这只是小女子个人看法。于连,是我读过所有书中最孤独的人物。在他的内心世界,一切都是被怀疑,鄙夷的对象。两位深爱他的女人献上她们纯真的爱情,而他时而认为她们在践踏他的尊严,时而认为征服她们是野心的一种宣泄方式。卑微的出身,贵族的蔑视,幻灭的爱情联合他那孤傲自我的心造就了他扭曲的人格。敏感多疑的他时常感到绝望,对人性更多的是鄙夷。如若出身贵族门阀,他的人生或许会是另一番景象吧。

我很欣赏于连这样的男人。雄鹰般的孤高,对未来有无限野心,也甘愿奋力追逐。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2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大多数人认为于连是一个野心家,是一个利欲熏心,为了攀高枝不择手段的人,起初只看小说内容大纲时我也把持相同观点,但当真正进一步阅读的时候,便觉得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最终却不得不成为统治阶级牺牲品的可怜之人更为确切些。

如果只是为了活着,只是为了追求名利,那么在故事的最后,于连便不会拒绝上诉,便不会主动赴死,或许他逐梦的方式存在问题,但不可否认,于连是一个有气节的人,所以他宁愿忠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挺身赴死也绝不向他所仇视的社会卑膝求降,在我看来,他将他蜉蝣般的生命活出了星空般的灿烂。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3

一个偶遇,让我幸运的得到了这本书。早就听说了它的经典,所以,得到此书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我的“奇妙之旅”。

在一字一句的阅览过后,男主人公惊奇的出现了,刚开始,他被赋予了一个奇特的形象。他受家人的打骂,每天父亲回家用结实有力的手臂打他并且不喜欢他看书;他狂热追逐偶像拿破仑,因为他从贫苦人民出身,却做到了一个备受世界瞩目的角色,这无疑带给他动力,让他奋勇向前追名逐利;他为自己以后的路做各种筹谋,竟然去背神父最喜爱的那些枯燥的拉丁文圣经,因为在这个社会,很多晋升关系都离不开这神圣的地方;他拥有超人的记忆力,为他以后的大踏步走向“上流社会”埋下了重重的伏笔;等等。而就是因市长的虚荣心,才使他决定一定要请这位年轻人,也就是主人公-于连做他孩子的家庭教师,一切就是从这份特殊的角色-可直接接触到富人-开始的。

在家教期间,他出奇的和市长夫人展开了恋情,这份初开的情窦让他死去的最后一刻也难以忘怀。尽管,在离开她之后,他通过各种关系晋升,达到事业的顶峰,而且为了更高的权力和地位,自己又和首富之女马蒂尔德发生了惊险的爱恋,马蒂尔德还为他怀孕,为了他,马蒂尔德尽然疯狂的利用各种关系保护他,在他枪袭市长夫人后,一连串的官司都是马蒂尔德为他做的,可是,就在袭击他最心爱的人-市长夫人-之后,才让他唤起了心底里的那份爱,直到死前的最后一秒也没有忘记,他很爱她,而她也是,从来没有一刻停止过,三天之后,她也和她心爱的孩子一起安然的离开了。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曲折的情节,每个词语无不淋漓的表现出故事主人公的性格,而这些,也正好符合当时的西方观念,可见当时的教会、上流贵族等等对人们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

也许,在我认为,“红”就是流离于这篇小说中强烈的爱情,“黑”则是这个社会腐朽的观念、每个人心里的虚荣、钱和权的激烈追逐。“红与黑”,在这种复杂社会中交杂的爱情、痛苦、无奈、放纵、可笑等等。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4

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5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异的最有代表性的著作之一。它展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宽广图景,触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日子风情;上写皇帝辅弼、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普通大众;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层扑朔迷离的对立联系,对查理十世控制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对立、人情世态、风土风俗,作了实在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身世农人家庭但才学过人的青年。这个鹤立鸡群的青年雄心壮志,决不甘于贫贱,专心神往拿破伦年代的欢腾日子,巴望经过参军去建功立业,平步青云。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点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层控制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现已走不通了,只要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落款《红与黑》,红即标志戎行,黑即标志教会。于连最初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贵寓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层对他的轻视,找到敏捷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而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妄图以此到达兴旺的意图。他终究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一起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成婚,完成自己青云直上的美梦的时分,市长夫人出于妒忌,在听她悔过的教士的指派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露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境彻底幻灭了。在他失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峻的审判,总算被送上了断头台,然后完毕自己时间短的终身。

专心期望脱节贫贱位置报复上流社会鄙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分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分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纯熟,可以彻底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日子布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南柯一梦而诈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付所有的人,假如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间像电影里相同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常的人物,并且要让自己不管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人物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怜惜于连。

正义永久打败凶恶,于连终究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很多一些真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6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掩卷沉思,在我看来,司汤达通过《红与黑》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同时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

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纵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社会,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比,人们可以做出很多批判—一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我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的采取了某种有悖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别的反抗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光阴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被毁于当时病态的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且准备干出而沾沾自喜,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报复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然而,看着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

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

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

吧。

这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利益的符号。相反,做着却给予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

至今魅力犹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7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就应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推荐这一段搞笑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齐,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我,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8

虽然很早就听说过《红与黑》这本书,但真正读到它还是一次偶然。百闻不如一见,当真正触摸到它的时候,你就会被他的魅力深深吸引。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为了表达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市长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表面看起来它虽然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为主线,但实质上是一部政治小说,因为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第一次与瑞那夫人的地下爱情于连表现出的是拿破仑式的占有的胜利感,以及报复心理的满足。第二次与玛特尔小姐的结合实质为政治上的角逐。无论是对夫人占有式的爱情还是与小姐的政治结合,于连最终都已失败而告终。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作者司汤达,尤其注重对人物的细节描写,通过对主人公于连心里和动作的刻画,生动表现出了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里,及对夫人追求时的紧张和占有时的满足,和小姐走到一起时的政治气息。

读这本书时开始感受到的是于连膨胀的野心,阶级存在的不公平,随着情节的发展,领会到更多的是人性的虚伪和复杂。

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让我感受到,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也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

《红与黑》已历经这么多年仍然经久不衰对人物的刻画必定很深刻,但我认为一部著作之所以经典肯定会有一些现实意义。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身为大学生得我们正处在人生最美的阶段,正为自己的未来憧憬着,我们要得是于连的那分热情,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给我们的警示就是我们要用一份真心去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不要象于连那样虚伪得最后把自己的一切都打破了。

我觉的读书一是为陶冶情操,二是能从书中得到教训来解决现实问题。读完〈红与黑〉感受到一是人性的复杂,再就是要有于连那样的热情,但要真诚对待身边每一个人。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9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侮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0

闲余时间,我会翻看一些外国文学书籍,去感受国外文学的特点,其中的《红与黑》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法国着名作家司汤达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并且经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书中最主要的三个主角:

1、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长得清秀英俊,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2、雷纳尔夫人:市长夫人,长得端庄美貌。当她看到了年轻英俊的于连后,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爱上了他。之后事情被人察觉,两人不得不分开,但她仍然一心想着于连。之后教士逼迫她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破坏了于连的婚姻。

3、玛蒂尔德小姐:巴黎一个很有势力的侯爵的女儿,长得天姿国色,但生性古怪。她之后也爱上了于连,并且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嫁给他。

十八岁的于连外表英俊,尽管出身贫寒却心高气傲。他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却又“对上流社会,只怀着仇恨和厌恶,事实上,上流社会只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这也许是他产生仇恨和厌恶的原因。”在当时的法国,家庭教师在上流社会的眼中是与仆人一样的级别,甚至连吃饭也不能与主人同桌。胸怀大志的于连尽管十分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十分珍视去市长家做家庭教师的机会,但他宁愿继续做木匠甚至逃离家乡也无法忍受与仆人一齐吃饭的侮辱,经过抗争才被破格允许与主人同桌吃饭。他的坚强,他的高傲,他的虚荣,自尊心之强,在某种程度上是令人钦佩的。

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有好感,不仅仅因为他年龄小、聪明、干净,对她视为生命一样重要的三个孩子很友好,还因为于连的贫寒和可怜。于连没有了母亲,父亲视他为家庭的负担,两个哥哥甚至当着雷纳尔夫人的面把于连打得“满脸是血,昏倒在地”。想到于连的不幸遭遇,她常常伤感地流下泪来。当她发现于连由于贫穷而没有足够的内衣时,最终决定瞒着丈夫送点钱给于连,没有想到却遭到了于连愤怒的拒绝,于连将此看成是对他的羞辱。这不但没有使雷纳尔夫人产生恶感,反而更加敬佩起于连来。最终日久生情,不知不觉爱上了于连。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蒂尔德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我的前程,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作者却给予主人公于连了他深切的同情,经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1

司汤达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三十几岁才发表作品,并且英年早逝,然而他精准的人物心理分析和凝练的笔法却触动着每一个人。

我重新阅读这本曾让我的心灵如此激动,其情节却几乎被我彻底遗忘的作品。三年前我在此书中最欣赏的人倒是行为颇为狂热的德·拉莫尔小姐玛蒂尔德。她居然能剪下一边的头发给自我非同一等级的情夫,农民的儿子于连·索雷尔。至今我还能清楚地记得读到玛蒂尔德高唱“我爱得太多,我要惩罚自我”时内心极度的激动。

首先说说于连。我始终觉得他是个高洁的人,我不想在那些指责于连虚伪、不择手段的人面前为这个二十二岁就匆匆离世的孩子辩护在神学院,于连的聪明在于炫耀,而其他人的聪明才是深刻的,他们懂得利用自我或真或假的愚蠢并获得成功。换言之,明白社会有着阴阳两面并坦率地谈论这一现象的人并没有了解生活,仅有那些对社会的阴面了然于胸且能与其他人心照不宣地对此避而不谈佯装不知的人才能游刃有余。

三年过去了,我还在谈论虚伪和高洁,可是对于很多人来说,仅有了成功和失败。“虚伪而成功”或“高尚而卑贱”是他的两种选择,可是对另一些人来说仅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是像于连这样的说说而已。所以他们在生活中无需痛苦地与自我的天性作斗争,而是只需贯彻自我的本能。这与才智也没有关系,而只是取决于人的处世态度。

于连的心里充满感情,这些感情总是跟他的计划格格不入。是谁在瓦勒诺先生的宴会上为穷人流泪;是谁将自我的虚荣之爱变成了真正的活力之爱;是谁逐渐对自我宣称不屑的市长家的孩子们生出感情;是谁对失势的彼拉神甫不离不弃,……这些作法跟他必须建立在完全的冷酷无情基础上的成功大计南辕北辙,所以,我认为,促使于连死亡的恰恰不是他的功利心,而是他功利心不足。在他决定投身这场功利之战之后,他就不应当再想名誉、人性或者女人的真正垂青,而应当去想什么手段最能够帮忙自我实现目标。这样的他跟瓦勒诺和福利莱等“社会成功人士”多么不一样啊。

不是社会原因造成了于连的死亡,不是瓦勒诺等人因为嫉妒他而杀死了他,瓦勒诺的成功恰恰说明于连是有机会成功的。可是他做出了最坏的选择,于连从不会从利益出发研究问题,他只明白真情、荣誉或者虚名。这样的人在任何社会都不能轻易发迹,因为就算在于连苦苦思念的拿破仑时代,善于克制的人也肯定比过于敏感、感情过剩的人更容易在事业上取得成功。

将追求大众眼中的成功作为自我的目标是这个青年一生最大的杯具。他既想坚持自我内心的纯洁,又想获得社会的广泛承认用司汤达本人在书中对于连的评价就是“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所以,从于连的失败来看,他的性格也已经注定他在跟多数人相处时会有问题,甚至受到旁人的误解和排斥,正所谓“过洁世同嫌”。

一部小说是沿着大路来往的一面镜子。

我对德·莱纳尔夫人的看法也跟初读时截然相反。我甚至想到,也许过于年轻的人没有本事欣赏质朴,而只能崇拜夸张的活力。那时我无力区别平和和平庸,高傲和高贵。德·莱纳尔夫人那种柔和的、充满了自我牺牲的感情曾被我忽视。此刻,我才明白这种真诚自然是多么可贵,明白于连为什么会将他源自虚荣的感情变成对她的真正感情,因为她爱得这样纯真,爱得这样没有矫饰,被她爱上是一种光荣。

死亡驱走了一切虚荣,演给别人看的戏应当落幕了,伟大也罢,卑微也罢,于连只能在市长夫人那里获得完全属于他个人的关注和爱,所以也就只能将感情回报给这个女人。对于玛蒂尔德来说,于连的死是光荣的,她报之以她梦寐以求的英雄主义的落葬仪式;而对于德·莱纳尔夫人来说,他的死意味着她的生命不再有意义,她不再顾及上帝与名誉,报之以自我的殉情。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2

有一天,我在图书馆里转悠,发现了书架上这本《红与黑》,作者司汤达。名字好熟悉,是啊,读书的时候熟记了许多国家许多作者的许多代表作品,但是几乎都没怎么看过。一时兴起,就借回家了。

在司汤达47岁的时候,《红与黑》这部作品终于与世人见面。在一两百年的时间里,这部作品经久不衰,我想它有它存在的理由。只看了一遍,说实话,我并没有办法完全参透。以后有时间,我会重新再读。先记录下目前的一点短浅认识。

环境改变着于连.索雷尔,超越阶级需要付出惨痛代价?

一个成长在康忒州维鲤叶普通木匠家的儿子——于连.索雷尔,就是整本书的主人翁了。一个年轻人从17岁-22岁的生命历程,在这段旅程中,他以一个打工者的身份一步一步升级着自己阶级角色,经历着两段因为纯爱,因为利益搅动的爱情。

环境真的会改变一个人的心智吗?会的,我认为。在个人地位上,他从卑微——假装高傲——欣喜有钱人——野心权利地位,虽然作者一味要把于连.索雷尔塑造成与阶级贵族、红衣教士完全不同的一类人,因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文中读到韵味,还是让我想到他的所做作为发生着悄悄地改变。于连.索雷尔的理想偶像拿破仑正好反应了他的动机和愿望,一个生活底层的会拉丁文的普通市民,崇拜拿破仑的反叛和权利,在阶级晋升的这条路上,他不仅没有办法控制他内心的自卑和渴望,还要洋装自己适应上流社会的外在表现。在内外纠结中,他一步一步往上爬,爬得何其辛苦。

来自红色——红衣天主的拉扯,来自黑色——贵族阶级的打压,怎么可能让一个普通人,一个不属于上流社会的人轻易越级,给他划出了重重牢笼。假入没有发生抢杀德.雷纳尔夫人的事情,或许他能成为德.雷纳尔先生那样无趣的人,那样作者司汤达设计的主人翁与众不同的人物个性也就完全崩塌了,死刑的不幸恰好保留了于连还纯正的光环。

于连.索雷尔抢杀德.雷纳尔夫人时候,他在思索什么?

冲动?怨恨?野心?

现在,我还是很难理解于连.索雷尔用枪杀害情人的想法。那一刻,到底他在思索什么?估计认为是对信任的人“背叛的冲动惩罚”吧。枪杀的结果如果是德.雷纳尔夫人当场死亡呢?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他会伤心吗?他会自首吗?还是他会真正成为马蒂尔德小姐的丈夫,这个不得而知。

在现代,我们也会因为冲动对亲近的人做出许多过分的行为。情侣之间彼此说出一些狠心的话伤害对方,母女之间因为一些小事争论不已,,继子因为口角杀害自己的继母……我们的情绪不被我们自己控制,往往就总是做出一些情绪越轨的事。我还是愿意理解于连,理解为对“背叛的冲动惩罚”。

马蒂尔德小姐是作者司汤达的希望之笔吗?

马蒂尔德小姐的出场时间较晚,但并不影响我喜欢她。就算你们说她是依靠阶级背景也好,说她是依靠巨额财富也好,在我看来她的行为更像现代女性的标榜。可以去爱一个门不当户不对的人,可以在劳燕分飞的时候站出来,可以在情人离世的不舍不弃。在爱情里,她单方面的付出显然比于连更多,在一个阶级观念剧烈的法兰西,对一个陌生男子从俯视、仰视、依从、跟随、救助……

红与黑读后感:真正的爱情不就是这样吗?在付出里找到自己的幸福。也许,马蒂尔德后来嫁给了某位伯爵,也许马蒂尔德依靠丰厚的年金孤寡终身,也许马蒂尔德再次遇见了她的爱情,谁说得准呢?现代社会里,女性在多种头衔下,在多种角色中,在无数条件的考量下已经不能独立作出思考了,经常有别人、家人、朋友出来插足管理她们的关系。像马蒂尔德这样的思考和行为,还是不那么顺溜。在中国的今天,没有外在的法兰西阶级礼节,依然有内在的阶级枷锁,隐形压迫。只要有政治,有国家,这种阶级关系就不会消失。

读完了,还感受到些什么?有事故事离我们远去,有些道理还离我们很近;有些人离我们很近,有些心却离我们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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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的读书笔记(精选7篇)


也许大家都读过作品这本好书。那么您或许想用文字把这些记录下来,编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红与黑的读书笔记,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红与黑的读书笔记 篇1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红与黑的读书笔记 篇2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与黑的读书笔记 篇3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合上书的时候,心情总觉得怪怪的,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脑海里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于连正在事业的最顶峰的时候,却会被社会无情的淘汰?后来,我明白了,因为他不仅仅靠的是知识,更多的是靠外界不光彩的手段,而这样的人,往往是社会选择的第一淘汰对象。

在此看来,《红与黑》这本书中故事的结局也无疑是凄美的。于连死之前,曾要求德瑞纳夫人发誓活下去,好照料玛蒂尔德的孩子,这说明于连也是一个有心人。于连死后,德瑞纳夫人也忠于她的诺言,但是,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也抱吻着她的孩子离开了人世,这也说明德瑞纳夫人是如此的爱于连。

现在想想,这又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呢?它,再次从反面告诉了人们这个社会,是一个花花绿绿、充满爱情与陷阱的社会。

红与黑的读书笔记 篇4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红与黑的读书笔记 篇5

当今的小说中,爱情篇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我个人对爱情小说是反感的(如安娜.卡里尼娜,单看书的厚度就让人吃不消)。《红与黑》本质上是爱情小说,读《红与黑》的过程也很漫长,但它散发出来的文化蕴涵却不仅仅是爱情所能解释的。

《红与黑》更像是一部历史书,我们通过于连的目光更切实地感受到1830年法国人们的生活。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司汤达对这一刑事罪行加以想象,他的“灵魂辩证法”在这本书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平民出身,有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这便是于连一生的概述。自始至终,于连心中总是怀揣着一个伟大的梦想:像拿破仑一样,坐上统治世界的宝座。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因为当时的人们,尤其是贵族们犹对拿破仑怀恨在心,于连一直都没有机会,也不敢展现它。于连似乎很敏感,贵族们任何一句伤害他自尊的话都会刺激他。他的心里只容得下拿破仑,对于贵族们的自傲、富有,于连只有不屑。

我原以为于连是因为爱情而死,是爱情变成了他进取的障碍,使他一落千丈,在万念俱灰之时,于连选择了死亡。网上却众说纷纭,大部分人认为于连与这德·瑞那夫人和马特尔小姐关系的最初建立,并不是因为爱,而是为了骄傲、虚荣,为了荣誉他才

要去征服占有。多么可悲的初衷!但是德·瑞那夫人对他真正的尊重和爱纯净了于连,他那低俗而虚荣的占有式感情净化升华为真正的爱情。我只是在想,于连本是一个纯洁的少年,但在社会的利欲熏陶下把持不住自己,最终一样堕落了,单是他那征服德·瑞那夫人的心理就把他推向了深渊。于连,他追求功名、爱情、平等、权位、荣誉;他也很勇敢,也细心,但为何,不能像拿破仑一样创造自己的时代?我不能明白,或许这只是机遇罢了。死前于连的辩护和反思,都可振聋发聩,可谓经典。他多么孤独,那是多么清醒的孤独,多么有力的孤独,那是多么无助的孤独。

“给我五年的生命让我同德·瑞那夫人生活在一起吧??”今天读着这话,虽我这样对文学不大有知觉的人,也还觉出内心的感动。

再者说,于连或许并不非常聪明,他像一只无头苍蝇,带着勇气四处乱撞,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在作者眼里,这是英雄的行为。在中国,这却是一种欠缺考虑的行为,会被人说成是“白痴”。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会为于连揪心:他的鲁莽的动作让我惊心担忧,而他收获的丰硕成果让我愕然羡慕。读到于连被送上断头台时,我想:其实人生不过如此,“爱过、活过”就好了。

红与黑的读书笔记 篇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经过自我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能够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我,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我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的读书笔记 篇7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数一数于连身上的矛盾。

于连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在短暂的二十二年生命中一直想跻身上层社会,却又从内心深处鄙夷所有所谓的贵族;他一身教士黑袍,能流利用拉丁文背出《圣-经》全本,却不信宗教,甚至做出天-主-教看来十恶不赦的事情;他渴望荣耀,追求荣耀一生,死前却发现自己最留恋的是夫人的温膝软臂;他小聪明人前人后用了一辈子,却在斩首前拥有了哲人才拥有的智慧,与直面死亡的勇气。

这是于连。他让人恨不起来,又让人爱得欠缺,他之于我们,就如瑞那夫人看着那个苍白、漂亮的黑发年轻人,我们知道无论他犯了什么错,他都是天真无辜的。他的鲁莽、他的稚拙,不过是因为他是个乡下来的淳朴的年轻人,他还那么孱弱,那么无知,他未曾接受贵族教育,也因为这点,他性格中残存着一点粗野般的可爱。这也是吸引瑞那夫人与玛娣儿特的原因。

观之,爱情占了红与黑的大半篇幅,这男子和两个女人的纠葛就这样展开。瑞那夫人之于他,是白玫瑰,温柔善良,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爱他;玛娣儿特之于他,则是名副其实的红玫瑰,热烈、高贵,甚至于疯疯癫癫,这女子竟最终学起她祖上英雄的故事抱吻爱人落地的头颅,纵她傲气、时而无礼,这意气之举都能将她宽宥。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论语读书笔记(精选12篇)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给你提供了以下的《论语读书笔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后感使我们更加进步,当我们阅读完作品后,一起讨论时会变得更加自信。此时可以写读后感,不仅能记录自己读书时获得的知识思想,还能供别人借鉴理解。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论语读书笔记 篇1

自古就有一部《论语》治天下之说,对于这种说法以前也只是听说而已。当从电视上看到于丹讲《论语》时,立刻被她那浅显而又富有哲理的语言所吸引。电视上的讲座几乎完整的看了下来,随后又买来书仔细地阅读。之后才知道,平时常常用以提醒学生的几句“格言”原来是出自《论语》,如:“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等等。于丹通过白语化的语言,用许多浅显的故事,而使《论语》变得懂俗易懂,看起来很朴素的语言,但在原则中透着一些变通,更简单的说:它告诉我们的是为人处世的原则。在今天这个日新月异,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现实生活中的处处不合时宜,让每个人都难免会感到有缺憾事和不如意感,也许我们无力去改变事实,而通过《论语》的解读,可以改变我们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之中的缺憾和苦难,如何在工作中把这种缺憾转化为动力和力量,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实。孔子说:“不怨天,不尤人,”因为在孔子看来,一个人内心的完善,合乎大道的追求,比你要求这个社会应该如何如何,要求别人应该怎样怎样,都要重要的得多。人生百年,孰能无憾?人这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不如意的事情。人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下来,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一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苦痛,还要尽可能地用自己所可以做的事情去弥补这个遗憾。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我们中国人传统的道德理想,在《论语》中孔子谈理想时,并不认为志向越高远就越好,真正重要的是一个人的内心定力与信念。无论你的理想是大是小,实现所有理想的基础,在于找到内心的真正感受,一个人的内心的感受永远比他外在的业绩更加重要。“吾与点也!”的故事所阐述的正是这个道理。

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社会环境中朋友是最重要的,从你的朋友身上可以照见自己的影子,其实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朋友也如此,从身边朋友的身上也可以直接的反映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好的朋友如一本好书,他可以打开整个你的世界,让你接触到外面的精彩。孔子说,这个世界上对自己有帮助的朋友有三种,即所谓“益者三友”,是友直、友谅、友多闻。

无论是孔子的《论语》还是于丹的读后感,都说做人的境界,君子是大家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标准,君子的力量始于人格与内心。如果一个人在当今的社会中,反省自己的行为,而能够不后悔、不愧疚,要使自己做过的每件事都禁得住推敲,实在是极不容易的事情。我们无法左右外在的世界,只有让自己的内心选择能力强大,明白如何取舍,一个人内心对自己要求严格一点,对别人就会厚道一点,平时大家老说做人要厚道,厚道并不是窝囊,而是他可以包容和悲悯别人的过错,可以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问题,因此只有给予才会带给你最终的欢愉,不是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嘛!做人无论成功与否,能做到“不怨天,不尤人”才是君子之度。做一个最好的你自己,按照自己的社会定位,从身边做起,让自己成为内心完善的人。

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它是一个循循善诱的教师,又是一个正直、坦率、宽容的友人,由它可以映射着我们的道德情操、品性修养的镜子,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准自己的方向。我想无论是古贤圣人还是于丹所想表达的意义在于,以简约的语言点出人生大道,让后世的子孙一一去实践,让那种古典的精神力量在现代的规则下融合成为一种有效的成分,让我们每一个人真正建立起有效率、有价值的人生,这大概就是《于丹论语读后感》所给予我们的终极意义吧!

论语读书笔记 篇2

读完《论语》,坐着发呆,迷茫中,《庄子。 秋水》中的一句话,浮上心头。 “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非谓其薄之也,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能害之也。”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的角色是什么?

是一位在文化封冻的河流上用肩膀奋力拉船的纤夫,是一名在“人治”与“专制”之间撑船的摆渡人。

一个自由的思想家,却因为世事的束缚、统治的变迁或被哄抬或被蜚斥,终己一生在困境中追求着不得志的“仁”的理想。

好心人一直在呼吁同情弱者,却又总是将至德者归入强者之列,似乎天生不属于同情范围。其实,世间多数出色者都因为众人的分享、争抢和排挤而成了最弱的弱者。

孔子就是最好的例证。

在谈论理想时,那浅浅的一句:“吾与点也!”所包含的已然淡漠的不得志,又怎能不引人喟叹?

《论语》中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辞藻,而是质朴的道理和,以身作则。细想身边

常有这些品格的展露,而习惯于淡漠的我们却很少如此清晰地看待。也许华夏的血脉里,正有“君子“的影子,只是经过孔子等至德者的吐纳,将它凝固住了,现之以墨字,代代相传。

或许至德者从不抱怨,透过字里行间,只能隐约看见孔子影影绰绰的无奈。记得有人曾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拥有一整部《论语》的孔子,留下的却只有无奈的隐忍。

论语读书笔记 篇3

孔子,伟大的儒家学派创始人,创作了一部有关于礼仪方面的书籍,这本书的名字,叫论语。

在这本书中,有有关于尽孝的内容,学习方面的内容,礼貌方面的内容,从各个方面来让我们懂得礼仪,去学习书中的知识。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 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

”事父母能竭其力“这句话,讲了什么是孝,自己的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自己父母教育我们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 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

论语告诉了我们很多的道理,只有用心去体会,我们才能够做到孔子对我们的要求,才能做一个真正讲礼仪的人!

论语读书笔记 篇4

在日渐繁忙的都市生活中,传统文化犹如滋养人心的甘泉。而《论语》这一剂儒学文化的圣品,无疑对当代人的修身为人、处世待世有着深厚的指导意义。在寒假,我有幸拜读了《论语》,虽没能深入领悟,却也获益匪浅。

《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一部书,约编撰于公元前四世纪初,流传到汉代,形成了“鲁论”、“齐论”、“古论”三个版本。《论语》被古人视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经典,到了今天,则是人们学习、认识、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的最可靠的权威著作。

全书分为若干个部分,有的论教育与学习,有的论仁义,有的论礼乐,有的论道德教养,有的论孝悌,有的论为政……由于全书围绕儒学之核心——“仁义”展开,所以“论仁义”部分也成了我研读的重点。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这样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些仁义的人,自己想要立身成功也要别人立身成功,自己想要事业发达也要别人事业发达。读了这句话后,我深有感触,天下莫有比这种人更无私宽大、仁义高尚的人了。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发家致富、功成名就几乎是每个人都梦寐以求的事,然而也正因为如此,一些道德教养不达标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而不择手段。他们为了让自己立身成功,而不惜暗中毁坏比自己能干、优秀的人的名誉和事业;他们为使自己境运通达而陷害显赫,以成一己之私。这些人不仅是社会的负产品,是利欲的囚徒,还是大大违反儒学观点及精神的不仁义之辈。他们追随名利,却忽视了立人之本。诚然,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最后都会受到命运的惩罚,更不能圆了初衷和野心。可见,仁义宽厚之心是多么重要,它是做人的基础,也是成人的支柱,更是为人的良方。而这些大智慧远不是那些利欲熏心、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人所能领悟和躬身践行的。成业与成人,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只有两种修为境界各不缺失,才能让二者齐头并进,让人生创造辉煌。

现代社会错综复杂,品质问题丑闻迭起,而其实刨根问祖、追溯回两千多年前,先贤智慧早已向我们阐述过这所有问题的答案。现在社会的一切尴尬局面,也都可从先秦经典寻觅到答复。

所以说,就如“读史使人明智”那句话一样,我认为传统巨著就是历史遗馈的财富,而读传统名著无疑使人明智、使人清醒、使人高尚。

如果你遇到棘手的问题或是尴尬的局面,请学会思考,请学会请教,或许《论语》中那份为你保留的答复,就将赫然呈现于眼前。

论语读书笔记 篇5

当我抱着一本厚厚的《论语》走在路上的时候,看见我的人都会惊讶的说:“你看得懂吗?”而我会自豪的说:“看得懂!”其实这本书很有趣。

论语这本书讲的是在我国东周时期,由王全空东迁后日益衰败,逐渐失去了以往的威风,各个诸侯为了争夺土地,展开了长期的斗争。

在这期间,鲁国的孔子面对“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十分心痛。为了建立一种新的秩序和规则,孔子为了恢复周公建立的礼乐制度,提山“克已复礼”的主张,用“仁”对“礼”进行改造,提出并完善了“仁学”的理论。

孔子认为,“仁”就是人与人之间的遵重丄和关爱,就是重视老百姓,关心老百姓的病苦,就是“德治”。为此定现“仁”,孔了十分重视“礼”,主张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论行为都符合的要求。

这本中还让我们知道了一些关干孔子和他学生的故事:有一天,孔子的学生子贡向孔子请教:“老师,什么是“仁”?”

孔子回答:“克制自己,恢复周礼,就是“仁”;以周礼为标准,时时处处严格安排,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周礼,就是“仁”了!”

另我失望的是孔子为了让自己的主张成为现时,于是四处游访,用了十五年的时间可最后各个诸侯国由忙于争霸,所以没有理会孔子的主观,孔子十分失望只能回到鲁国……

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十分气愤,因为孔子这么努力的做到“仁”可最后他得到的却是拒绝,要不是个各诸侯国不听孔子的建议,所以才伤亡惨重。

《论语》这本书不但有趣,还能让你受益韭浅,学到更多的课外知识!

论语读书笔记 篇6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学,都有自己的文化,这是这个国家国民生存方式、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的抽象与概括,是该国家国民智慧的结晶。它既是民族的、国家的,同样也是人类的、世界的。

国人研究国学,提倡国学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当代大学生更有必要去学习国学。

提起国学,不能不谈《论语》,而要谈《论语》,又怎能不谈孔子这位我国历史上众人皆知的大教育家呢?

从第一次接触古文,就了解到了孔子所提倡的有教无类,得知了他的礼教与仁政。孔子创立的私家设教授徒事业,对我国的教育事业的前进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推动。他广收门徒,打破了贵族垄断学校的局面,培养了大批杰出人才。他的教学经验非常丰富,其中不少的零点知灼见直到今天,仍有其现实意义。

列夫?托尔斯泰有这么一句话:产生巨大后果的思想,常常是朴素。我觉得这句话很恰当。

我想,四处游说的孔子没有想到,他创始的儒家学说,可以成为几千年来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思想。

在今天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相互交会的时候,我们学习国学,不仅发扬了中华民族文化的遗产,而且对于我们自身的修养也是有益的。

自从我学习了《论语》,我觉得我的学习、为人处事等方面,都受到了其潜移默化的作用。如: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矣。它端正了我的学习态度,不以穿着、打扮、享受为目标,而是积极主动地用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使自己不成为脑子贫穷的人。又如,在为人处事上,我学会了与朋友交而守信、人不知而不愠的积极人生态度,使自己成为大家欢迎的人。

同时,我对儒家思想中为人道德修养兴趣最大,感触最多。孔子认为,作为人,必须注重自身道德修养。隐侧之心,闫耻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是人生则有之。儒学注重为人须有孝悌心,而后方可仁爱。仁爱之人必会与人为善。对此,我极为认同。

孔子把道德修养看的相当重,认为有人才能称为君子。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学以致其道;朝闻道,夕死可也无一不蕴含儒家思想重道的理念。君子怀德,德不孤,必有邻,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敬而勿失,与人恭而有礼。又无一不体现出,儒家思想要求注重道德修养的理论。其实在当今社会,仍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而我觉得其根源还是告诫全体社会成员都能足够注重自道德修养。

每当我读《论语》,都能由衷的感到孔子的伟大,《论语》的精深,这也让我懂得了国学。懂得了它的美丽与寂寞:它的寂寞是因为无人欣赏它的美丽,而它的美丽正是因为它承受了无人欣赏的寂寞。

古人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我们不能裹足不前,不能沉溺其中,但应用它们为自己照亮前进的道路。在xx,万众瞩目的北京xx年奥运会开幕了,国人期盼的开幕式面纱被掀起。顿时,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被世人所共享。《论语》、古筝、太极、京剧、山水、文房等等,国学之多,门类之广,真可谓是文化艺术的熏陶之作。各国的运动员、记者、政要、观光客人齐聚北京,参与盛会,全球亿万观众从电视收看直播。开幕式上,展现了中华几千年文明,在适合的情景里,有古代文士齐声吟唱《论语》开篇的孔子名言: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此句引用于奥运开幕式,意在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不分肤色、不分国籍,来者就是客,而且是上客,体现了中国人好客之道,待人之礼。其心赤丹,令人叹服,故场面宏大,高朋满座,喜笑颜开,共贺盛事。

其实与国学接触不是一天两天了,但真让我确切地讲出其含义,就有点茫然不知从何讲起,也许是它包含的内容太博大精深了,也许是我悟性太差,始终难以全部理解它的深奥。

这或许就是国学的魅力所在,它是我们文明古国的瑰宝,是华夏民族的灿烂文化,是蕴涵着真理的艺术品。

身为中国当代大学生,更应珍惜它,深刻学习它,时时用它来警戒我们自己,如果不这样,那我们又如何对得起古代先贤的这番苦心呢?这样才不愧为泱泱五千看历史古国的炎黄子孙!

论语读书笔记 篇7

一阵妙语,既幽默风趣,又把对方问得哑口无言。既不辱自己的国家,又可以高扬我国的旗帜。

周总理的一阵妙语,把美国来使反问得哑口无言,面对美国来使的种种刁难,本想欺辱我国,反而被周总理用妙语把问题丢了回去,让美国来使难堪。美国来使首先看见了桌上的一支派克牌钢笔,这是最好的钢笔,还是美国制造的,于是,他傲慢地对周总理说:这支是我们美国制造的派克牌钢笔,周总理也爱用?总理不紧不慢地说:这是一位朝鲜朋友送给我的,正是美国用这支笔签的板门店投降书,我认为很有纪念价值,所以留下来了。美国来使又问了几题,都被周总理妙趣横生地答住了。这泼冷水倒向美国头上泼了。

在历史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事情。诸葛亮这个人大家很熟悉吧?诸葛亮舌战群英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三分天下前,曹操曾率十分大军进攻刘备三万兵力的徐州,刘备大败而归,被迫投孙权。可孙权很看不起刘备,处处刁难刘备,诸葛亮前去劝说。孙权安排众多谋士,也想刁难诸葛亮。但诸葛亮以其人之道还致其人之身,凭三寸不烂之身,把谋士们搞得羞愧万分,诸葛亮真是为国争光!

我们遇到别人刁难自己,一定要尽量化解困难,把问题巧妙解决。

论语读书笔记 篇8

小时候读《论语》,是因为学校老师的要求,要背会,考试要考。后来读论语,是对孔子的敬重,想要从中学会什么东西。读的过程中,逐渐对孔子的思想有所理解,更懂得了《论语》在讲什么。现在,我想把自己的一些理解告诉你,让你也从中了解《论语》的奥秘。

人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相提并论,孔子思想的深度与广度,他和弟子所著《论语》的影响力,在世界范围内确实可以和苏格拉底相提并论,在今天甚至还要大于苏格拉底。孔子的言行涉及面很广,孝道、治学、治国、为政,几乎涵盖了人生中所有的重要场合,你的困扰,你的疑惑,总能在论语中找到答案。可能有时候里面的一些话会显得有些过时,但是重要的是你自己从中得到的感悟,以及对人生的理解。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句话原来说的是不同的人对学习的理解,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学习快慢好坏的差距。但是我从中也体会到一些有关为人处世的道理,人应该做自己感到快乐,感兴趣的事情上,而不是刻意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样是没有好结果的。只有你乐于做一件事情,你才会可以专心、深入的去做,最后有所成就。而在有所成就的基础上,更应该有着“修身、治国、平天下”的远大目标,不枉人生一世。

《论语》也对我的专业学习有着深远的影响,医学是一门非常严谨的学科,关乎人命,容不得半点虚假!在学习过程中就要秉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守则,绝不可以不懂装懂,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重要的是,将来进入医院,这会害了病人。一个不严谨,不懂装懂的医生绝不是一个合格的医生!

医学也是一门不断进步的学科,而且进步的速度正不断加快。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一名好的医生,就要不断学习,永远保持一颗求知的心,做到学而不厌。不断丰富自己,接受新的知识,新的理论,并且适时实践总结。我想,这样的医生,才不会落伍。这次疫情,成千上万的人民深受其苦,国家真正处于危难之际,这是一场没有硝烟却有不少牺牲的战争!而在这场战争中,第一线的战士就是医生!是他们,不顾前方艰险,毅然决然的冲在抗疫第一线,哪怕有去无回。这些医生,是我们的前辈,是我们的楷模!

《论语》带给我的感悟,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讲完的,不是普通的词句所能表达的。那一点一滴深厚的人生哲理,慢慢渗透入我的心,陪着我在医路上走下去。

论语读书笔记 篇9

今天,爸爸买了一本《论语》。刚开始,我觉得没意思,就没在意。下午,闲着没事,我随手翻了翻,觉得有点趣,就静下心来认真地读了几篇。我是越来越喜欢这本书了,其中第一篇给我的印象最深,文章这样写道:“学而时习之,不亦说(同悦)乎?”意思是说“学习以后,能在一定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感到很兴奋吗?”这正是我学习上应该做到的。

在学校,老师天天都会给我们讲授很多知识。我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时间一长,就会忘记许多。假如经常翻开书温习一遍,就能牢牢地记住。记得有一次听《超强记忆学习法》电视讲座,那位老师这样教我们:一堂课下来,下课时用三十秒回忆本堂课学习的重点;一天下来,花三分钟回顾这一天学习的重点;一周下来,花十分钟回忆本周学习的重点;一个月下来利用一小时回忆本月学习的重点。他所说的正是“学而时习之”的道理,学习的乐趣正是因为记住很多知识而得到快乐,也就“不亦说乎?”了。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我爱读书,更爱读《论语》这样的好书。

论语读书笔记 篇10

从《学而》中,我就能感受到孔子立身处世的态度,“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入则孝”,我明白了,这个学生在家里是个孝子,“出则弟”就是在外面,对朋友,对社会,对一般人就能够友爱,扩而充之爱国家,爱天下……记得有人说过:要看一个人是否能与你交朋友,就先看他在家里是否是一个孝子。这就是“入则孝”,若在家里,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能做到“入则孝”,何况在外,怎能做到“出则弟”,与别人交朋友呢?在学校同样如此,同事之间也要做到“出则弟”,学校是一个大家庭,老师之间要讲友爱,讲团结,才能把人作好,才能把事作好,才能爱自己的学生,才能教书育人。

“谨而信”也提到做人做事要非常地谨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要言中有信,也要谨慎处世而信。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一切都要言而有信,答应了别人的事要做到,老师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要为人师表。同时又“泛爱众”,一个人有了伟大的胸襟,能够爱人,在学校里,彼此之间的友爱,对学生的爱,扩而充之,就能爱天下人就如爱自己一样。假如一个人对这些都做到了,就能“而亲仁”,就能再亲近那些有学问,有道德的人,就能与他人和睦相处,也就能做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了。也就是说,学会了做人,做好了人,还有更多更好的心情,更多更好的精力再去“学文”,热爱文学的就做文学家,热爱科学的就做科学家,热爱艺术的就做艺术家等等,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志向所在,兴趣爱好,去以量力而行。

在读到第七篇《述而》中有一句“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进一步我能理解到孔子在当时那个年代对富贵、对金钱的认识。孔子告诉了我们应该追求富有,这是非常符合我们现实人的思想的,如果都追求贫穷,社会怎么发展呢?以孔子的看法就是如果能挣到钱,干什么活都行,但是我们应该有道德上,甚至法律上的底线。该挣的钱我们理直气壮地挣,心里塌实,当然也不能怕吃苦,怕干累活。现实中,确实有这种现象,可以不费力气,得到一笔钱,可以让我们变得富有,生活上一个层次,在这个时候,一定认识到自己,一定把握住自己,一定守住道德的底线。

记得看过一个节目《人与社会》,一个农民在自家房子底下挖出了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如果卖了的话,那么家里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这几个青铜器可以卖上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经过很长时间的思想斗争最终他把青铜器上交了国家。孔子话和这个小故事中我觉得对富有的认识必须保持一份清醒的,说起来容易,真地做起来很难的。这需要我们每个人有一定的修养。随着对教育事业越来越看重,教师的工资也是不断增长,所以作为教育工作者更应该正确、清醒地面对自己的职业和金钱的关系,为社会和国家培养真正的人。

人就像一块磁铁,吸引思想相近、志同道合的,排斥其他不同类的。如果你想结交仁慈、慷慨的人,自己也必须先成为这样的人,种什么因,收什么果。这也许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吧。确切地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文明。一个人真正成为文明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因为这是很高很难做到的要求,所以我们目前的社会总是在反复提倡精神文明建设。

作为教育工作者,也要把握好这个度,虽然孩子们小,但也要将心比心的为他们想想。当你要求孩子们做某件事时,首先想想,你做到了吗?然后再要求孩子,所以自己要以身示范。正所谓“播种一个行动,你会收到一个习惯;播种一个习惯,你会收到一个个性;播种一个个性,你会收到一个命运;播种一个善行,你会收到一个善果;播种一个恶行,你会收到一个恶果。

《论语别裁》中有这样一个故事“狮子搏物”,“狮子是百兽之王,狮子何以会是百兽之王?因为他对任何事情都很恭敬,很认真,当狮子要吃人的时候,使出全副的力量,绝不放松,当狮子抓一只小老鼠的时候,也是用全部力量。这种狮子的精神,就是无小大,无敢慢,一件事情到了手上,不管小事大事,不要以为容易,如果以为容易往往出毛病,这就是说怎样可以做到泰而不骄。”这就是狮子,对任何事都是认真对待。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其实,任何事业成功的人大都是从小事做起的,为什么会成功,因为他们从来不把小事当作小事看。所以对于毛躁的我来讲,我要做“狮子”,任何事都当大事来做,竭尽全力做到精益求精,我想我会成功的。

南先生最后说“万事都从做人开始,一个人生,无论做什么事业——做官、经商、做学者、做平民,都是要做人。事业的升沉成败,各有变化不同。但无论如何,总要做人。”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职业要求我们要教给学生知识的同时,还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有时,在我们的工作中要把计划落实下去,有时需要做一些说服工作,但是,我们发现,没有哪一位哲学家会叫卖自己的观点,因为这不是说服不说服的问题,哲学的深层次,而是你不得不信服他,所以,我们要学习传统文化,学一些哲学,这也是提高我们工作的能力。

以上是我对《论语别裁》一部分浅薄的看法,虽然未能全部领会,但是,我相信深者得其深,浅者得其浅,这都是一种境界,我想这也应该是《论语》的价值和意义吧。

论语读书笔记 篇11

读于丹说论语,让我领略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智慧,是对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是对身边朋友的理智看待,是一种心态,一种融入在现在社会中的理性道德。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难免有缺憾和不如意,也许我们无力改变这个事实,而我们可以改变的是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于丹给我们讲述的《论语》的精华之一,就是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与苦难。回顾自己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也会经常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如与家人因琐事产生分歧、和家人闹矛盾,工作中与同事有时会产生摩擦,与家长产生摩擦,面对不如意的学生会生气…看过《论语》心得让我明白了自己给别人带来烦恼的同时自己也很苦恼。让我找到了克服生活中不愉快的好方法。

人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苦痛。第二个态度是,要尽可能地用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去弥补这个遗憾。一种遗憾,可以被放得很大很大,放大遗憾的后果是什么呢?那就将如印度诗哲泰戈尔所说:“如果你因为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了。”承认现实的不足之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这种不足,这就是《论语》告诉我们对待生活缺憾的态度。

听于丹讲论语,从中学习到的是一种审视、明辨的能力,是宽容、不为己甚的态度。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他是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又是一个正直、坦率、宽容的朋友,它是一个映射着我们道德情操、品性修养的镜子,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准自己的方向,多一份艺术和智慧,多一份清醒与闲暇,多一份享受生活馈赠的心情。

论语读书笔记 篇12

在现代的社会里,处处都应存在着诚信。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业之本。对于每个公民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身之本。

寒假期间,我又一次捧起《论语》这本书,饶有兴趣地品读起来。在这本经典著作里,遗留着古人灿烂的文化历史,富有哲理的人生名句箴言,中华民族文明的精髓。即使今日,处在21世纪的新社会,《论语》仍在文化界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引领着人民朝着未来,文明跨步前进。

《论语》中,一句至理名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最让我刻苦铭心。从中,可见孔子对诚信的重视。在孔子看来,诚信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范畴,取得人们的信任比什么事都要重要。

“一个月包退,两个月包换,终身维修。赶快拿起手中的电话订购吧!”在许多电视频道中,经常看到这排山倒海的场面,听到这声嘶力竭的呼喊的电视购物广告。多功能手机,褪黑仪,增高鞋,这一种种广告产品难道真的拥有那神奇的魔力吗?其实不然。在前几个星期,电视栏目里就揭开了电视广告背后的神秘面纱。主持人带着大家,一齐总结了电视广告的种种特点,拍摄电视广告的招招秘诀。其中主持人举出了一个典型事例。广告里介绍的一个号称“排毒基”洗脚盆,声称只要你把脚放进去,并撒上一点盐,就可以把你体内里各个部位的毒素统统地排出来。从电视屏幕上,分明亲眼目睹了那黑黄相间的毒素排出来。然而,买回洗脚盆的消费者发现,不只是放脚,即使放其他的物品,这水还是会变得浑浊不堪。看来,这毒素根本不是人体里散发出来的。记者通过调查,才发现:原来,洗脚水变色是由于洗脚盆里能量泵中的电极和溶于水后的精盐发生电解反应所产生的'。

无论是在生活、社会里的哪一个角落,都应保留着最为珍贵的诚信,才能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失去诚信,就相当于一个健全的人失去了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只五彩的蝴蝶失去了一对翅膀。没有了诚信,宏伟的企业项目将面临失败!没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将不再存在着由信任搭建起的桥梁!没有了诚信,世界将充满着灰暗与欺瞒!“人而无信,不知其可。”

这《论语》中的名言,教给我们:诚信,是我们的为人之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道德品质!决不允许任何虚假的玷污!让我们共同祝愿:让诚信永驻人间,让诚信保留最真实最美丽的容颜!

红与黑读书笔记1000字精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这时候,我们可以去写下一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如何才能将读书笔记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别编辑了“红与黑读书笔记”,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就应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推荐这一段搞笑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齐,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我,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2

看完《红与黑》,内心五味杂陈,有一种悲伤的情绪笼罩在心头。读完这本书,这里的故事我并不喜欢,因为书中的故事让我觉得很悲伤。跟随于连的人生轨迹,又让我对他产生一种可怜、可悲、可恨的情绪。

可怜他饱读诗书,刻苦努力,却由于出身的原因屡遭不公待遇。可怜他虽有雄心报复,满腔热血,却无法逾越平民阶层与贵族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怜他才华横溢,步步为营,却始终无法得到想要的生活。而他虚伪的性格让我觉得可恨。为了报复,他去勾引德雷纳夫人为了进入上层社会,他又勾引马蒂尔德,当他发现进入贵族的梦想破灭了的时候,他持枪去杀害他最爱的、但阻碍他贵族梦的女人。他内心崇尚拿破仑的气概,却为附和贵族而当众批判拿破仑。他多疑的性格让我觉得可悲,而这种性格的形成大抵源于他的家庭。父亲对他的打骂、哥哥们对他的嘲笑,都对他的性格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让他无不够自信,也让他过于自负。

于连为改变自己的命运在不断努力,但他没有走向理想的终点,却走向了命运的终点。我想是因为他选错了路径,他有真才实学,他有满腔热血,但他不肯踏实的一步一步向前走,却试图通过娶贵族之女来进入上层社会。这样的方式让他内心不安,这样的方式也让他被世人看穿。

他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环境造成的,他的命运因为时代而改变。如果他生活在今天,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局。然而仔细环顾今日我们所处的环境,似乎和书中所描述的社会环境略有相似。中产阶级理论不断影响着我们,阶层固化日益严重。农村学子进入985高校的比例不断缩小,通过读书改变命运这一路径,越发难走。

我们都在努力寻求更好的生活,我们都要走在命运的路口,到底什么样的道路是对的,也许只有到生命的尽头方能知晓。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3

一个偶遇,让我幸运的得到了这本书。早就听说了它的经典,所以,得到此书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我的“奇妙之旅”。

在一字一句的阅览过后,男主人公惊奇的出现了,刚开始,他被赋予了一个奇特的形象。他受家人的打骂,每天父亲回家用结实有力的手臂打他并且不喜欢他看书;他狂热追逐偶像拿破仑,因为他从贫苦人民出身,却做到了一个备受世界瞩目的角色,这无疑带给他动力,让他奋勇向前追名逐利;他为自己以后的路做各种筹谋,竟然去背神父最喜爱的那些枯燥的拉丁文圣经,因为在这个社会,很多晋升关系都离不开这神圣的地方;他拥有超人的记忆力,为他以后的大踏步走向“上流社会”埋下了重重的伏笔;等等。而就是因市长的虚荣心,才使他决定一定要请这位年轻人,也就是主人公-于连做他孩子的家庭教师,一切就是从这份特殊的角色-可直接接触到富人-开始的。

在家教期间,他出奇的和市长夫人展开了恋情,这份初开的情窦让他死去的最后一刻也难以忘怀。尽管,在离开她之后,他通过各种关系晋升,达到事业的顶峰,而且为了更高的权力和地位,自己又和首富之女马蒂尔德发生了惊险的爱恋,马蒂尔德还为他怀孕,为了他,马蒂尔德尽然疯狂的利用各种关系保护他,在他枪袭市长夫人后,一连串的官司都是马蒂尔德为他做的,可是,就在袭击他最心爱的人-市长夫人-之后,才让他唤起了心底里的那份爱,直到死前的最后一秒也没有忘记,他很爱她,而她也是,从来没有一刻停止过,三天之后,她也和她心爱的孩子一起安然的离开了。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曲折的情节,每个词语无不淋漓的表现出故事主人公的性格,而这些,也正好符合当时的西方观念,可见当时的教会、上流贵族等等对人们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

也许,在我认为,“红”就是流离于这篇小说中强烈的爱情,“黑”则是这个社会腐朽的观念、每个人心里的虚荣、钱和权的激烈追逐。“红与黑”,在这种复杂社会中交杂的爱情、痛苦、无奈、放纵、可笑等等。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4

于连纵观他极其短暂,却充满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做出很多批评,是个小私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的牺牲品等等。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固然没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向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的社会背景所造成的,而是来自他内心的更深处的矛盾本质。时间已经给了作者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批评,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待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引领我啃完这本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提高到对一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人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是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锁上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的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于青年冲动下追求幸福“英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青年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时被毁于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是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大司令,或者当上年薪千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甚至真的以为是个大贵族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

其实,于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若放弃尊严表示屈服。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红点黑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我们不难发现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道路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5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异的最有代表性的著作之一。它展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宽广图景,触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日子风情;上写皇帝辅弼、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普通大众;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层扑朔迷离的对立联系,对查理十世控制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对立、人情世态、风土风俗,作了实在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身世农人家庭但才学过人的青年。这个鹤立鸡群的青年雄心壮志,决不甘于贫贱,专心神往拿破伦年代的欢腾日子,巴望经过参军去建功立业,平步青云。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点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层控制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现已走不通了,只要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落款《红与黑》,红即标志戎行,黑即标志教会。于连最初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贵寓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层对他的轻视,找到敏捷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而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妄图以此到达兴旺的意图。他终究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一起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成婚,完成自己青云直上的美梦的时分,市长夫人出于妒忌,在听她悔过的教士的指派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露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境彻底幻灭了。在他失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峻的审判,总算被送上了断头台,然后完毕自己时间短的终身。

专心期望脱节贫贱位置报复上流社会鄙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分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分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纯熟,可以彻底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日子布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南柯一梦而诈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付所有的人,假如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间像电影里相同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常的人物,并且要让自己不管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人物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怜惜于连。

正义永久打败凶恶,于连终究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很多一些真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6

《红与黑》读书笔记1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一直寄希望于个人拼搏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而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二十不到,在父亲的作坊里干着苦工,住着简朴的茅草屋。而他五十左右,有着全城最富丽的花园和最漂亮的妻子。他的生活就仿佛黑色的天空,毫无绚烂的色彩;而他的生活恍若红色的艳阳,饱含激情的交错。这便是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真实缩影。

纵容出身卑微,一无所有,但于连才华横溢,志向远大。由于精通拉丁文,有幸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在宁静时,他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不凡的思想可见一斑。然而,无心插柳柳成荫,于连得到了市长年轻漂亮妻子的垂青。纵容于连摸索在朝不保夕的道路上,但他独一无二的精神品质却深深吸引了市长妻子德。瑞那。然而好景不长,事情败露后,于连被迫远走他乡,谋了一份秘书的差事。但同样的境遇又一次戏剧般的发生了,侯爵女儿的追求无形之中为于连的仕途画上了句号。窥探于连的人生,虽然如蜉蝣般短暂,但却如那划过天空的流星,短暂却绚烂。这个悲剧式的人物短短的一生中充满了悲剧的爱情,不能不说于连见风使舵,耍弄手段,但是也不能否认于连内心深处的善与愧疚。倘若他不是社会底层无助的于连,而是有着市长般显赫地位的于连,那他与德。瑞那太太的爱情绝对会让人倾羡。但他不是,矛盾在于连的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他时而卑怯但又时而勇敢,他时而狡猾但内心深处又散发着诚实人的气质,他时而待人老练却又总是冒出许多新奇天真的想法。虽然于连只是一个19世纪小说中虚构的人物,但是不能否认生活中处处都生活着于连,每个人都是矛盾的,渴望幸福却被烦恼困扰。幸福是红与黑至始至终一直在探讨的主题,于连没错,他只是想按自己的意愿生活,只是想追求自己认定的幸福,想法很简单。但是付诸实践就注定不那么简单了,人被迫背离自己的意愿,染上了所有昔日鄙夷的品性:虚伪、造作、自负、自私林林总总。就像于连一样,用苍天赋予的才华来将其虚伪的手段发挥的淋漓尽致。虽然在一路攀升,但内心深处闪现最频繁的却是不安与担忧。但是当他鼓起勇气,毅然决然地决定面临自己内心深处的矛盾时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扰人类几千年的问题。纵眼望去,很多人的幸福标准都是以社会和他人为标准,追求他人与社会的承认,这固然重要。但是自己的接纳也许更有必要。什么时候当做着卑微低贱的工作却能抬头挺胸地行走,当面对家中歪瓜裂枣的妻子却能眉开眼笑地呵护,当完成震古烁今的成就却依然能心如止水地工作时,想必幸福也就不远了。

《红与黑》读书笔记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书笔记3

红色,是永不言败的奋斗精神;而黑色是处于绝望中的幻想破灭。《红与黑》确切的体现了这一点,在砍头前,于连说的那句:“我真正的罪在你们看来,因为我是一个下等人,竟敢同你们这些上等人讲平等。”更是让人掩卷三思,唏嘘不已。是什么让一个曾经意志坚强,满怀抱负的青年说出如此悲愤的感慨?是的,是政治的卑鄙残忍,利欲熏心,最后,于连被砍头了,他正是这个破败封建政治的牺牲者。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一生的奋斗与最终失败,其中夹杂着他两次悲愤的失败爱情。于连,是木匠的儿子,他整天看书,经常被父亲和哥哥毒打。于连,他更是哲学家,他崇拜拿破仑,崇拜他由下级军登上了世界顶峰。他坚毅努力,精明果敢,但是却是一个下等人,所以他从小就奋斗努力希望跻身上流社会,成为上等人。如此坚强的大好青年又怎会被砍头?又如何对瑞纳夫人开了两枪,而背负蓄意杀人的罪名?一切都是野心,一切都是政治的黑暗。

一个轮盘上是红色和黑色,小说中,“红色”是于连穿上红色军服而迈向成功的道路被阻塞,而“黑色”就是于连在野心驱使下的另一条路,是不顾一切穿上黑色教服往上爬。两条不同的道路,命运的断头台,是“少年野心家”最后付出的代价。于连的爱情坎坷而充满杀机。瑞纳夫人厌恶男人的粗俗,但是她对于连白皙的皮肤,温柔的眼神产生了好感。他们第一次偷偷握手,第一次萌生思念……瑞纳夫人在爱情与理智中徘徊,她知道她无法忘记这个大胆的青年。但是,她不知道,这仅仅是于连自尊心的满足,是他残暴的野心,瑞纳夫人是高贵美丽的贵族,而他却是个贫穷的下等人,他对她的爱是强烈的占有,是出于对权贵的报复。于连穿上了军服,但是他知道瑞纳夫人揭穿了他们的关系后,他恼羞成怒,买了支枪,对瑞纳夫人开了两枪,悔恨的入狱了。对于瑞纳夫人,于连还有一丝真情,但是对与玛蒂尔德小姐是政治上追逐的爱情。玛蒂尔德少女的清高,贵族的傲慢,但是于连知道“她却能将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野心吞噬了理智,于连疯狂的追求她。他不惜一切的骗取她的爱情,为的是地位,为的是权贵。两次失败的爱情,悲愤,痛苦,虚荣,自尊纠结其中,让人难以呼吸。

上流社会,纸醉金迷,利欲熏心一点一点吞噬着于连,腐蚀着于连。他亲眼目睹了上等人而你我诈,勾心斗角,他争着向上爬,最后,因枪击瑞纳夫人,而走上了断头台,断送了自己努力来的光明前途。他悲愤,他不满,他憎恨……

作者司汤达所表现的并没有对于连这个野心家给予批判,更多的是深切同情,对一个下等人拼命奋斗而没有成果而狠狠批判压在法国人头上政治黑暗的社会风气。

于连,是政治的牺牲者,红与黑,是轮盘上的人生赌博……

《红与黑》读书笔记4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书笔记5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吧!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7

在一篇读书笔记里,我曾经说,一部好的小说可以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离奇的巧合,却总应该有一些精彩的章节或段落,使人读来拍案叫绝。我执拗地以为这拍案叫绝,便是阅读之隐秘的乐趣所在。舍此,我实在无法想象读书,尤其是读一部小说还会有什么乐趣可言。

在阅读过程中,发现一些小小的乐趣,小小的惊喜,这是幸运的。更多的时候是,读者和作者失之交臂或者形同陌路。我想,这种情形也是无法避免的,因为读者始终是那一个,而作者是如此众多,他们又有着各不相同的风格。

难道仅仅因为他们的风格之不同,我就能说他们孰优孰劣?当然不是这样的,这情形就象我读司汤达的《红与黑》。

《红与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的第一部成熟的作品。

主人公于连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他先在维里埃尔市市长德·雷纳家当家庭教师,与德·雷纳夫人产生恋情。后来事情败露,于连离开维里埃尔市。他通过神学院院长的介绍,去侯爵德·拉莫尔家做秘书,并与侯爵的女儿玛蒂德结婚。婚后,由于德·雷纳夫人的一封信妨碍了他飞黄腾达,于连向她开抢报复。入狱后,他才明白自己爱的人始终是德·雷纳夫人。为了自己能够进入上流社会,他竟然向自己深爱的人开枪,这样的罪行使他悔恨交加,即使被判了死刑,他也坚持不上诉。

小说分为上下两个部分,各写主人公的一段爱情经历。在上部,作者更多的是客观地叙述;在下部,作者更侧重于心理描写。

上半部,写于连和市长夫人德·雷纳夫人的恋情,那样清新自然;下半部写于连和玛蒂德的爱情,几乎象一个征服和被征服的游戏。前后两段恋情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同时也为于连入狱后的悔恨和理想的幻灭埋下伏笔。

作者客观叙述的时候是我所喜欢的,淡淡的笔触,适可而止,却也可以使人物活灵活现。他笔下的市长德·雷纳无疑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别人反对他修剪树枝,他就回答人家树阴底下好歇凉;为了虚荣心,视钱如命的他居然化一百埃据请个家庭教师;他象市侩一样和于连的父亲为于连的工资问题讨价还价;他讨厌他自己家的一片核桃林,是因为那底下种不了麦子;当他怀疑他妻子红杏出墙,为找到证据,他把自己心爱的桃花心木写字台砸坏也在所不惜。当作者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以为这本书一定会越来越精彩,那料想,这神来之笔竟如昙花一现。

作者侧重于心理描写的时候是我所不喜欢的。这时候淡淡的笔触,适可而止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段大段淋漓尽致的主人公的内心独白。大到思想感情的千变万化,小到某个人物做某事的动机,简直无所不包。我们且不论人物的内心世界的瞬息万变,非悉心研究,不能写得精确。单说这样的叙述,使读者失去了自由想象的空间这一点,也明显是个缺陷。当然,作者的写作风格总要受他那个时代风气的影响。

歌德就曾经批评司汤达笔下女人有着很浓的浪漫主义色彩。至于主人公于连,也有着明显的浪漫主义特征:他曾经幻想象自己象拿破仑一样,立下赫赫战功而出人头地;精通拉丁文,学识渊博的他也曾经幻想,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当上主教,过上养尊处优的日子,只是后来的事件打断了他的幻梦,使他觉醒。

他的幻灭和觉醒,其实也正是那个时代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幻灭和觉醒。

一个人的幻灭和觉醒总是痛苦的。作者敢于正视并揭露这种痛苦,即使不是振聋发聩的高声呐喊,也不会是没有价值的。因此,司汤达不愧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而《红与黑》也不愧为文学史上的经典。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8

虽然很早就听说过《红与黑》这本书,但真正读到它还是一次偶然。百闻不如一见,当真正触摸到它的时候,你就会被他的魅力深深吸引。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为了表达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市长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表面看起来它虽然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为主线,但实质上是一部政治小说,因为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第一次与瑞那夫人的地下爱情于连表现出的是拿破仑式的占有的胜利感,以及报复心理的满足。第二次与玛特尔小姐的结合实质为政治上的角逐。无论是对夫人占有式的爱情还是与小姐的政治结合,于连最终都已失败而告终。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作者司汤达,尤其注重对人物的细节描写,通过对主人公于连心里和动作的刻画,生动表现出了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里,及对夫人追求时的紧张和占有时的满足,和小姐走到一起时的政治气息。

读这本书时开始感受到的是于连膨胀的野心,阶级存在的不公平,随着情节的发展,领会到更多的是人性的虚伪和复杂。

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让我感受到,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也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

《红与黑》已历经这么多年仍然经久不衰对人物的刻画必定很深刻,但我认为一部著作之所以经典肯定会有一些现实意义。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身为大学生得我们正处在人生最美的阶段,正为自己的未来憧憬着,我们要得是于连的那分热情,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给我们的警示就是我们要用一份真心去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不要象于连那样虚伪得最后把自己的一切都打破了。

我觉的读书一是为陶冶情操,二是能从书中得到教训来解决现实问题。读完〈红与黑〉感受到一是人性的复杂,再就是要有于连那样的热情,但要真诚对待身边每一个人。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9

说起来《红与黑》这本书我好久之前就听过这个名字了,初中语文老师说《红与黑》是一部反映复辟时期社会现实的优秀作品。作品中的“红”代表了穿红色军服的士兵,“黑”代表了穿黑色衣服的教士,这是当时社会中的青年人出人头地的两条捷径,也代表了当时社会的社会特征。里面对人物的心理刻画,社会环境发热渲染和性格的描述等细节描写的非常细致,让我们在写作中多多学习。虽然知道,但是一直没有机会拜读,看到那么厚厚的一本书,内容冗杂,就令人失去了细读的兴趣。

这次有机会拜读《红与黑》这本书,感觉这就是一个强迫自己读下去的机会。Scarlet and Black这部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内阁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族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主人公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诚实,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特征,使于连成为一种特殊的典型。但是,在死亡面前,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但是他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于连挺身慷慨赴死。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会对自己的信仰,对自己的理想有这样的大无畏精神吗?

高尔基曾说过:“司汤达的《红与黑》中的于连是19世纪欧洲文学中一系列反叛资本社会主义的英雄人物的"始祖"。”这本小说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其实我们要读的不仅仅是书中对人物,对社会环境细致的刻画,更应该看到的是,当年面对丑恶的时候,是否有敢于保持自己纯洁本性的勇气,对自己的理想是否有坚持不懈,不怕一切困难的胆量。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0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折断了翅膀。”带着对司汤达的崇拜,我阅读了《红与黑》这本书。

作为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喻为军装和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火红的理想与黯然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等等,真可谓挖空心思。但按照司汤达的意思,“红”意味着书中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的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仑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

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侯爵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侯爵的女儿玛娣儿。正准备和玛娣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侯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郭雪儿)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1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了《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候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12篇


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看了作品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世事变化无常。此时就可以写下自己的读后感,将它内化为我们思想的东西,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篇1)

只看书名,都能给人以满满的正能量。记得曾经看到过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有八十岁的“常青树”,也有二十岁的“朽木”。我想,这就是对终身成长的最好诠释吧。

作者把人的思维大致分为两类: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固定型思维模式的人,认为人的才能一成不变。时刻想证明自己的智力、个性和特征。他们会把发生的事当作衡量能力和价值的直接标尺。

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认为人的能力可以通过努力培养。虽然人的先天才能、资质、性格各有不同,但都可以通过学习和经历来改变。

这两种思维模式的人,带来的最终结果也是相差很大。所以我们一定要不断的学习修炼,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人际交往方面让成长型思维占据我们的内心。

书中的建议还重塑了我的家庭教育观点。以前认为:只要父母积极向上,孩子肯定不会消极怠慢。殊不知多么幼稚的想法。父母也是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陈旧观念,用积极的方法引导孩子,不要夸奖她的天赋,而要欣赏她的努力;不要盲目的批评,而要给出建设性的意见。你需要真正的去了解孩子的努力和成就,而不仅仅是敷衍的说一句你真棒。

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篇2)

《终身成长》这本书是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教授的著作,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自己的思维模式,改变自己,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学习、面对工作、面对生活。

《终身成长》一书主要介绍了人的两种思维模式: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固定性思维的人,认为人的才能一成不变。这让人们时刻想证明自己的智力、个性和特征。他们会把发生的事当作衡量能力和价值的直接标尺。成长型思维的人,认为人的能力可以努力培养。虽然人的先天才能、资质、性格各有不同,但都可以通过努力和经历来改变。

哥伦比亚大学的脑波研究室做了一项测试,发现两种思维模式脑波活跃的点是不同的,固定性思维的人关注的是测试的结果,成长型思维的人更关注提高知识水平的信息。这不禁让我们想起每次考试后,很多学生拿到试卷关注的是考了多少分、第几名、是否超越了某个同学,而有些孩子会根据试卷分析自己知识的掌握情况,总结得失,寻找学习规律,以便在以后的学习中取得进步,这就是固定性思维与成长型思维的区别。我们不难发现,拥有固定性思维的人不在少数。

当然,我们不能就此判别这个人就是固定性思维或成长型思维,因为在不同时期、不同事件中,人的思维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那么,我们了解了两种思维模式,并知道其中的区别,就有利于我们引导孩子更多地利用成长型思维解决问题。

我女儿学习成绩一直不错,但是进入四年级下学期后,数学知识点繁杂,一时应付不过来,接连两次考试失利,对数学的学习出现了畏难情绪,有点难度的题就空起来不做,作业有了错题就情绪低落,甚至把作业扔到一边。我告诉她,成长型思维的人,不会盯着分数不放,他们更关注在错误中寻求方法,从失败和挫折里受益,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于是,我和她一起分析失利的原因,这学期的学习态度有没有问题,听课情况怎样,失分题的原因是什么,你有什么改进的办法。一层层的剖析,让她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问题所在。慢慢地,她又重拾了对数学的信心。现在,她对这本书也产生了兴趣,这本书正躺在她的书包里呢。

同样,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我本不善于言谈,不善于表现自我,一些事能躲就躲。但现在我的心态积极了许多,面对挑战,勇敢尝试。没有试过怎能知道不可以?即使失败,下次也许就能成功,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的脑海。成长型思维让我更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不会给孩子贴上某种标签,没有哪个孩子是一成不变的,调皮捣蛋的孩子可以成为老师的好助手,成绩落后的孩子通过刻意练习,可以慢慢提高。

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篇3)

《终身成长》让我感受最深刻一段话是:改变并不是一场外科手术。即使你发生了改变,你以前的旧信念也不会像磨损的髋关节和膝关节那样,被换成一个全新的。相反,这些新信念会和你的旧信念一起存在,随着新信念变得越来越强,你就会获得新的思考和处理方式。

成长是每个人一辈子的事,它与年龄无关,其实每个人都在成长,只是成长的速度不同,我感觉在改变中的成长是最迅速的。无论何时,一个人停滞成长,才是最可怕的衰老。

记得多年之前,在一次家长会上,给家长们分享了《牵一只蜗牛去散步》“上帝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我忽然想起来了,莫非我错了?是上帝叫一只蜗牛牵我去散步。”教育孩子就像牵着一只蜗牛在散步,和孩子一起走过他孩提时代和青春岁月。孩子一天天的长大,我们也一天天的老去,我们在孩子的眼里也会变成一只蜗牛,难道我们就停滞不前了吗?我们仍需要追赶孩子们的脚步,还是需要拖着沉重的壳,一步步往前爬。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充实自己,不断地改变,不断地成长,正如这本书《终身成长》,每个人都需要终身成长。

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篇4)

《陪孩子终身成长》作者:樊登。最开始阅读这本书的初衷,就是因为樊登本人。他所创办的“樊登读书会”被很多人所认知。

本书引用了很多国外知名亲子教育书籍中的论点与精华。不仅提到了怎样陪伴孩子成长,而且论述了父母自身如何进阶。

我们上一辈的父母,往往更关注孩子的衣食住行。让孩子“长大”,也就完成了父母的使命。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观念的更替,现在这一代的父母,越来越注重孩子的“教育”,如何让孩子适应这个多变的社会,怎样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以及如何缓解父母自身的焦虑,本书,都给出了建议:

一。培养父母与孩子之间无条件的爱

我们常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试问一下,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是不是也会为了让孩子完成某个学习任务,而许以条件?那么孩子的学习到底是为了这个“奖励”,还是学习本身。

我不否定“奖励”确实有一定的效果,但,家长本身要认清“奖励”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真正让孩子成长的,是孩子的“内驱力”,而不仅仅是外部激励。真正认识到,学习的乐趣,求知的喜悦,才是孩子终身成长的前提条件。

二。价值感的重要性

“价值感”和“归属感”让孩子愿意变得更好。每个人生来都有不同的角色,“子女”、“父母”、“同事”、“下级”,我们在每一个角色里,被人否定、排斥,都会让我们失落甚至自暴自弃。这就是,所谓的“价值感”和“归属感”。我们的孩子亦是如此。

若孩子总是在比较中和讽刺下长大,他的自尊就会被触动,自信就会被打击。并且这种“无用”感也会被放大,直到伴随一生。

我们要学会如何点亮孩子心中的火焰,而不是浇灭他。当孩子拥有了价值感和自尊心时,他才会成为一个自律而又有自控力的人。

三。终身成长的心态

我们时常陷入舒适圈,而停止向前。规避困难,痛恨变化,这就是“固定思维”。而面对未来瞬息万变的时代,不仅仅是我们自己,更要培养孩子拥有“成长思维”。

不要过分纠结于别人对自己的评判,不以一次成败论英雄,将更多的注意力投放在过程中,汲取错误所带来的收获,才能拥有成长性思维。

作为父母,更应该多去发现孩子的闪光点,给予他无条件的爱,让孩子认清,学习的过程和动机才是最重要的。另外,父母也要善待自己,积极的去调节自己的情绪,这样才能更好的帮助孩子成长。

“终身成长”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更是我们终身追求的目标。从我们自己开始改变,我相信,一个成长型父母,定会培养出一个优秀的孩子,并将这种“爱”一直传承下去……

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篇5)

我小时候就听人常说“活到老、学到老”,但对这句话理解并不深刻,直到我遇到《终身成长》,我才意识到成长是每个人一辈子的事,无论何时,停滞成长,才是最可怕的衰老。

现在,我已不再年轻,而且已到了不愿老得太快的时候了。回顾自己的大半生,常常都会用“如果当初……,我会……”句式。因为,我切身体会到:

1、虽然人的先天才能、资质、性格各有不同,但都可以通过努力和经历来改变的。

2、虽然失败是痛苦的,但它只是一个你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你能从失败和挫折里受益,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3、没有人是永远成功的,成功意味着拓展自己的能力,这需要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实现。

《终身成长》这本书从生理层面上对具有不同思维模式的人的脑电波进行了分析,科学的角度论述了学习才是第一要务。

目标明确,不断优化学习方法,并乐于向同伴学习的人,学习成绩更高。他们注重学习方法,善于寻找学习规律,并能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他们即便在某次测验中表现不好,下次也会努力赶上。挫折能给人以动力、经验和教训,让你变得更好。成功来源于学习、努力和自我提高。

这样的人若作为领导者,他们的世界里充满了明亮、包容和正能量。无论看待自己或他人,他们都相信人具有发展潜能。对他们而言,经营公司不是为了突显优越,而是为了促进自己、员工和整个企业的成长。

一个人若达到这样的境界,面对不可避免的衰老,必将再次焕发生机?因为,每一天,对于他,都蕴含着新的希望,都充满了无限的可能。

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篇6)

认知决定眼界,眼界决定格局,格局决定选择,选择影响命运。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感受到思维方式的重要性。在应试教育的环境下,在“聪明,尖子生,三好学生”这种基于考试成绩的评价下,我想我们这一代人的很多个“我”都养成了很明显的“固定型思维模式”,我们会努力学习,但是为了获得成绩和认可,而并不是真正去研究去感受“学会”带来的乐趣;我们会死抠自己,不愿意和周围人探讨,担心会暴露自己的无知;我们头脑里会天马行空,有很多想法但迟迟没有勇气采取行动,因为有声音告诉你:哪有那么简单,不可能成功的……

现在的我正在养成“成长型思维模式”的过程中,处于一个既有成长也有固定模式的混合期。这种变化更多的源自于工作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指数型成长”的氛围,源自于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及总会有人去发现你的变化提点你的成长。所以思维模式是需要以身作则示范而非要求的。

在成长型思维模式里,如果认知到“人的能力是可以通过努力和学习提升的”仅仅是第一步,止步于此便是“虚假的成长型思维模式”,真正挑战的且真正有效果的在于“制定目标和阶段性的具体的行动计划并且去践行,直至养成循环的习惯”,以及“用俯瞰视角跳出来拥抱并观察现在的你,了解思考固定型思维模式的诱因并教育它”。

终身,唯成长不可辜负!

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篇7)

先听到,后看到这本书,即使只是看到书名都是喜悦的,它告诉自己,一切都不止于当下,再大的困境里,永远都可以有所期待!只管看向你想要到达的远方,乐观前行!当然如果30多年前就有这本书,会和三毛的书一样成为我不离左右的精神挚友

年少时,家境贫寒,特别是那一年,哥哥升大学,妈妈已病重多次病危入院,只能卧床不可以再上班辛劳,因从老家追随爸爸而来,没有正式工作就没有了收入与医疗(这也是我后来竟从业保险最深层的根源吧),弟弟因与我挨的太近孕育时妈妈身体已病弱,天生免疫力低导致所有大的流行病都会得上,肝炎,夺走许多孩子的脑膜炎,虽万幸保住性命,多次穿刺还是带来不可治愈的后遗症,又刚刚升初中。老家双方的老人甚至爸家还小的兄弟姐妹都需要照顾,总总雪上加霜,唯一可顶上与老爸一起承担家庭的就是刚要初中毕业的我。这里其实就发现了自己倔强的潜能,虽然刚15岁又晚熟个子还没长成只有1。4米多,但是做宿舍卫生员可以同时拿4个暖壶去得一里地的水房拎开水,食堂菜窖理冬菜,除了几个老人家,就我和一个18岁绥化逃婚出来的小姐姐,只能我俩推着自重就很沉的车上下运菜,运摘下的烂菜梆,再升级到食堂菜班面班小工,重的活是抗50斤的面袋子,最后终于稳定到校办印刷厂做大集体的拣字员,算是沾了点文字的边!还有包揽家务与照顾妈妈的日常,忽然面临生涩的一切,我都没有退缩,从啥也不会迅速成为粗活细活全无敌!记忆里最沉重最后怕的是抗煤气罐,扛起来就觉得没有力气再卸下来了,会被压扁的感觉!那时太瘦小了,现在小学三年级的孩子也得有140cm了吧!就这样从油瓶子倒了都不扶的懒丫头成为家里工厂一把抓,这缘于内在的责任感,更源于乐于学习有好奇心!只是从小相伴的小伙伴们都已升入热烈多彩的高中甚至有人已经出国求学!开始感觉到自卑与孤单,只是当看到家居洁净,看到通过望闻问切出锅热腾腾的诱人大包子,烙出白如纸的春饼,攥着工资跑回家看妈妈看妈妈查钱时的喜悦就把辛酸都抵消了!真正让我极致忧伤的是卧床的妈妈看到我与互相惦念的小伙伴不亦乐乎的书信往来时,轻轻的叹息:“性相近,习相远”,再长大理解妈妈是为避免我未来更大的失落。现在看来就是书里所说的固定型思维了,庆幸的是骨子里的探寻探索之心,从此只在可能获得的.任何字纸间阅读,一个碎纸片都不会放过,在忙碌完之的午夜星空下思考,独自寻找慰籍与生命的意义。感谢三毛的性灵文字与万水千山走遍,金庸的博大知识与千古文人侠客梦,带给我无限可能的世界观,让我的精神不必再限于狭小的空间。不断的孜孜以求,虽然没有灵活的头脑却有可笑的傲娇还好有韧性,终是挣扎出泥潭般的困顿,没有因身边人的不能理解放弃学习与改变自己的坚持。感谢这个突飞猛进的时代,原来有那么多的同行者,统一的标签是终身学习者。原来我没有认命,一直不放弃的寻找也是属于成长型思维

还有那么多多感人的案例:7。80岁的老人家还进入校园考得学士,硕士甚至博士,74岁还轻盈的芭蕾舞者轻盈的在孙儿肩头舞蹈,这些都已有成功者,一切不再是痴人说梦。

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篇8)

思维分固定型思维模式和成长型思维模式,本书作者不是一棒子打死一个的态度,他认为这两张模式都存在,它们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一个人会同时具备这两种思维模式,不同的时间只使用其中一种而已。当然,使用了不同的模式就带来了不同的结果。结果显示,成长型思维模式状态往往能给人带来好的结果。

那什么是固定型思维呢?生活中我们常说一句话,“道理我都懂,就是做不到”“我也想努力啊,可我不会啊!”前面一句是我常说的话,后面一句我是儿子常说的。显然我们都是固定型思维模式的人。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固定型思维模式的人会很难付诸行动,对他们来说,行动了也会有失败的可能,而这件事情失败就表示我这个人也很失败,努力了也可能失败,还努力干嘛呢?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差,于是就不努力,不努力你总不能说我天生能力差吧!为了保护自己的自尊,他们放弃努力。我给孩子规定了时间,让他在这个时间内完成什么作业,然后我去检查的时候才发现他更本做不到。我就会很有情绪,始终认为他不主动想要变得更好,不在乎他在别人眼中的好坏,因自己有那一点点努力就停滞不前。我也总是在情绪中发泄自己的不满,跟他讲道理,让他再努力一点。“你太让我失望了。你是有努力,但这点努力还不够。我给你的时间,你都干嘛了?是我给你的时间不够还是你根本就没想要抓紧?”

被我指责了一通之后,他说:“是我的问题。”在这之后他又做了一个作业,这次是又积极又努力,很快就做完了,做完后他告诉我:“妈妈,你知道我这次为什么做的这么快吗?因为我脑子里一直有个铃铛在响,它提醒着我。所以我就很快很好,不然。”

我一直都在强调努力的不够,要主动想好,因为我曾经真的经历过这样一段想努力,但最终没能实现的事情。那是高中的高考前了,我的成绩一直不理想,我很想提高成绩,也告诉自己要努力才行,那段时间努力听,可已经越来越多的内容听不懂了,越来越多的题目不会做了。我百爪挠心啊,想努力,可就是找不到一努力就能上去的学习方法。我内心有些放弃了,我不想努力了,因为努力了也没用,也提高不了。就这样我和努力这件事结下了不解之缘,现在只要我看见孩子不努力,我就受不了。看见他不努力就像看见当初放弃努力的我自己。我用发泄情绪继续保护我的那一点点自尊。

发现了吗?固定型思维模式的人会为自己找到借口不去做某些事,比如不去找学习方法。不去总结自己的问题,而只想着改正错误。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会更看中行动和方法,看中如何努力提高自己。

可笑的是,一次我把儿子留在车里,我回家取个东西,回来时他不愿意了,说我怎么去了这么久,他快闷死了,其实也不到10分钟,而且车窗是开着的。他一个劲的怪我,也让我很快有了情绪,跟他理论了半天,他说:“你只考虑自己,都不考虑我,你说什么都是对的,我说什么都不对。你觉得快就是快,是吧!那我还觉得慢呢!你觉得快那是你觉得。”理论中我丝毫没觉得自己不对,只想着“他觉得不舒服了,应该自己想办法,而不是指责别人。一味地指责别人是不对的。”

不过他的话还是让我察觉到我没有同理他的感受,也没能看到他的情绪和需要了。我立刻收拾好自己的情绪,感受他的感受,最后我送给儿子一个小铃铛,希望在我有情绪的时候,让儿子用它来提醒我,这一下他的情绪平复了许多。他松开了紧锁的眉头,脸上露出来信任的微笑。

当情绪来临时,我很容易陷入固定型思维模式,这是只要观察情绪就可以,不要让头脑跟着情绪走。这一点很难,真的很难。不是一次两次的事,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不断的重复练习观察情绪而不作为。

就目前而言,我需要帮助儿子总结学习方法,总结自己的不足,在不足的地方多练习而不是责怪他不够努力。努力这个词不够具体和细节化,孩子听不懂。比如,他不懂题目的意思,那就要每天阅读,最好读完能用自己的话说一说。作业方面不求做快,只求做对。生活中引导孩子多思考。当然了,要想做到这些,首先父母必须是会主动这样做的人,不是为孩子而特意做的,是父母本生就是个爱思考的人,是个爱看书,爱思考,爱总结,求队而不求快的人。当然后如我们本来不是这样的人,现在开始努力练习,让自己朝这方向努力。

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篇9)

1、实话说,不认为本书值得书商所宣传的那么大的美誉,譬如“颠覆传统成功学观点,影响美国校园教育的创新理念”。

2、本书核心思想,如果我们要持续不断地成功,就要具有成长型思维,面对成功不要认为自己天生就是天才,要关注努力的过程,以及努力的策略;面对失败,不要心灰意冷,要找出失败的原因,针对性进行解决。这样才能不断成长,才可能获得不断的成功。

3、固定型思维模式最主要就是认为所有事情是固定不变的,是用悲观和僵化的方式对待变化,譬如认为个人的才能是天生注定的,对于成功认为是自然的,对于失败则归结于才能的不行,逃避挑战,等等负面情绪。

4、成长型思维模式认为所有事物都是在不断成长的,才能不是固定的,个人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得到成功,面对失败,更多聚焦于失败的原因,以及以后如何克服,勇于挑战。

5、需要警惕两种误解:

1)思想开放不等于就是成长型思维,关键要看个人能力是否有不断提升;

2)努力不是成长型思维的全部,需要有策略,不要为了努力而努力,要看努力的结果。

6、成长型思维是可以培养的,要时时反省,警惕自己日常言行中的习惯性思维方式,抑制固定型思维特征(负面的、固定的),发展成长型思维特征(积极的、灵活的)。

7、教育孩子也是如此。

8、原文摘录

9、两种思维方式对比

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篇10)

通过《终身成长》的学习,让我们认识到成长是孕育一个成长性的思维模式,而这种思维模式的养成需要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努力,更是需要全社会的不断熏陶,而不仅仅是个人,企业也是需要这种思维模式来保障自身的成长。

人是该终身成长,终身学习的,学无止境,做人是需要一辈子学习的,人格的成长也是无止境的。它谈到两种思维模式,固定型思维模式和成长型思维模式,他肯定了我们每一个人两种思维模式都是有的,但是某一个人某种思维模式占主导也是可能的或者是很普遍的。认为人的才能是一成不变的,只相信天赋,自大或自卑,不停的证明自己给别人看等特质。

而成长型思维模式,则是认为人的能力可以通过努力学习培养,人与人的差别微乎其微,拥有反脆弱心态,从失败和挫折中学习成长,让自己强大!还让我们明白:这是不同两个人的思维模式,也是同时存在于一个人的身体中的两种思维模式,所以我们一定要不断的学习修炼,去除固定型思维,让成长型思维占据我们的内心,使得我们真正成为一名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

有没有发现有我们的人有的能很快的学习和改变,而有的人则很难呢?这不仅仅是学习能力和方法上的事情,有的人心态开放,思想灵活,有的则是心态封闭,思想僵化,不容易吸收新的知识,这就是一种思维模式。在工作时我们的思维模式也要以成长性思维模式考虑问题。固定性思维只会沿用别人的经验,无法提高自己的维修技能。

我们用成长性思维考虑问题,可以发现设备问题的多面性,维修设备时就能多考虑设备出现的问题,是如何发生的,发生问题时出现的前兆,如何去解决问题。

人有很重要的一个要求就是自我发现,自我成长,所来说其实是很重要的一个工具。在学习中自我发现、在学习中自我成长,只有我们作为企业的一员不断的成长,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技能,才能给好的发展提供动力。

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篇11)

人们常说“最美不过书香气”,阅读,可以让我们跟随书中的文字,去感受不同人不同的人生,或者是对人生不同的理解。每一段文字都展现着他们的期望,每一本书都会给我们带来力量。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斯坦福大学行为心理学教授卡罗尔。德韦克所著的一本书,书名是《终身成长》。

书中写到,人有两种思维模式,分别是固定型思维模式和成长性思维模式。

固定性思维模式的人,认为人的才能一成不变。这让人们时刻想证明自己的智力、个性和特征。他们会把发生的事当作衡量能力和价值的直接标尺。

而成长型思维模式。认为人的能力可以努力培养。虽然人的先天才能、资质、性格各有不同,但都可以通过努力和经历来改变。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当我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特别受震撼。原来我们需要成为一个成长型的教师,也需要培养孩子拥有成长型的思维方式。那么,那些人是典型的成长型思维的人呢。比如说乔丹。

当我们提到乔丹这个人,大家一定会认为,乔丹这么伟大的球员。他的成功是因为天赋,是因为他特别厉害。他一帆风顺的打到了球神的地位。事实上你知道吗,他是一个连高中球队,都把他排除在外的人。他回家非常沮丧,跟他妈妈讲说。球队不要我。说我的身体素质不行。他妈妈说:“那就练呗”于是,乔丹每天都是拼命的练球,乔丹每次打输比赛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拼命的练球。

他的运动生涯在所有运动员里面都是特别长的,他有一段时间去挑战棒球。在所有人看来,真是疯了,你有光环,是那么伟大的名人,怎么可能去打棒球,这是多丢脸的一件事。可是,乔丹是一个成长型的人格,他认为,这怎么能是丢脸呢?这是我的爱好,这是我的人生。有什么不行呢。

随着他的年龄的不断增长,乔丹的身体素质一定是在下降,但你发现乔丹在后期打球已经不靠身体了,因为他不断练习着自己的技能,让自己能够适应如今这个老一点的身体。这就是一个成长型的选手表现出来的伟大之处。

那么成长型思维和固定型思维是怎样应用到学习上的。

成长型的人是不会死记硬背的,我现在回忆起来我们上学的时候的很多同学,他们觉得要把这个课学好就是背过,没有别的办法,其实这种想法就是一个固定型的心态的人了。然后,他得出一个结论是,我脑子不行,背不会。你看他其实没有下过功夫去研究里面的机理。而是简单的认为学的好的人都是因为背过了。所以就出现了一种人叫做死记硬背,而真正成长型的人心态的人会去琢磨,会去想,会去做过一遍题之后去归纳总结,会去思考。这才是他们的学习方法。从学习方法来说,他们就是不同的人。

固定型心态的人能不努力就不努力,在所有的考试过程中,只要能够达标就好。所以,为什么家长特别关注孩子的学习环境。学习环境真的是有影响,因为你想让一个孩子拥有一个超强的成长型心态,说一个孩子在一个特别差的学校,也能考上清华,北大。或者是哈佛。难度很高。因为孩子们经常是对标的。他一对标我已经比别人高出来那么多吗,那我还需要付出努力吗,这就是固定型思维的自我就会出现,你已经很好了。这时候这种状态就会成为虚荣。认为我很有天分。人们都希望自己和别人不同。在心理学上叫做价值感。

再和大家分享一个成长型的书中案例。

加菲尔德高中,是洛杉矶的一所低收入学校,大多学生来自贫困家庭。它被认为是当地最差的高中之一。这里的学生拒绝学习,老师也无可奈何。杰米·埃斯卡兰特的出现,他用成长型思维模式,问自己,我应该怎么去教他们,而不是我能不能教他们。固定型思维方式,能不能教。而成长型,是怎么教他们。改变了人们的看法。他开始教这些孩子大学水平的微积分。运用成长型思维,他总是思考怎么去教、怎样才能教得最好,而不是关注自己会不会教、他们能不能学会。后来,他不仅教会了这些学生微积分,还让他们在全国数学考试中取得了领先成绩。这在很多人看是奇迹。其实奇迹是成长型思维成就的。这一事迹,便是电影《为人师表》的原型。

其实,成长是每个人一辈子的事,它无关年纪。无论何时,停滞成长,才是最可怕的衰老。终身学习需要每一个人去不断践行和修正。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

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希望推荐给大家,让我们共同成长。

终身成长读书笔记精选(篇12)

人们常常认为"天赋"就是能力本身。然而,浇灌这些天赋应是不断的、无休止的好奇心以及对挑战的探寻。

——《终身成长》

最近,我认真地读了一本关于心灵成长的书,书的名字叫《终身成长》,这本书有五个部分内容:

一、人的两种思维模式

二、两种思维模式的区别

三、能力和成就的真相

四、思维模式在不同领域的体现

五、培养成长型思维模式。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讲思维模式在不同领域的体现时其中所举的一个案例。

著名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吧!许多人只知道乔丹是体育界明星,却鲜有人知道他一路走背后的故事。在高中时,乔丹被校队淘汰了。他沮丧地回家向母亲倾诉。他的母亲说,那就回校好好训练。从此以后,他每天早上6点离开家到校练习。上大学时,进一步训练防守、控球和投篮各方面的能力。如果输了比赛,他会在赛后更加努力练习。即使赢了比赛,他也会对不满意的地方作出调整。后,因为年龄原因,他的体力和灵活度不如以前。为了弥补这个缺陷,他更加注重协调性和动作的训练,以此保持良好的状态。他说,我可以接受失败,但我无法接受从不去尝试。

作为高速收费公路收费站最基层的一员,随着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明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到收费站的形象。所以必须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用优质服务塑造良好的窗口形象。首先,要把收费业务练熟练精。其次业务技能要过硬。最重要的是服务态度要优质。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既然选择了收费工作,我们的工作态度必须始终如一,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心态,用真诚的微笑、彬彬有礼的热情、明得体的语言和整洁的仪容面对司乘人员,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展示新时代收费员的明风采。

《生死场》读书笔记精选12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双翅膀,带着我飞翔在湛蓝的天空,在那里,寻找着世界的奇妙,阅读作品后,好像突然感悟了一些事情。在仔细品位一番过后,动笔将心中的感触记录下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请阅读以下读后感大全精心收集整理的《生死场》读书笔记,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1】

首先说萧红这个作家,原来只是听说过她的名字,后来看看电影黄金时代,对她的经历过了一遍,也算是了解了,也喜欢了。前半部,它对人性,人的生存这一古老的问题进行了透彻而深邃的诠释。这种对人生的生存期望的思索,超出了同时代的绝大部分作家。不过,它在艺术表现上存在着不足之处,有人称之为文本的断裂。换言之,小说的后半部,由生死存亡转到革命前途问题。鲁迅称它是“ 北方人民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 的一副“ 力透纸背” 的图画。

这是萧红的成名作,或许就是在写着她的命运,父亲出了名的抠门,从小跟着祖父,祖父有美丽的花园。就像书的结尾写着,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起了,小主人逃荒去了。那花园里的蝴蝶,蚂蚱,蜻蜓,也许还是年年仍旧,也许现在完全荒凉了。的,但都透露着生存与死亡的挣扎。好像就是叙述,那些故事真实的让读者就感觉它的确发生过。荒凉的年代,吃饭都成了问题的时候,人们还是有情的,只是情之前是吃饱,生存,然后是情。一本书看下来,给人一种淡淡的压抑感,看到结尾,好像又解脱了,这种解脱,是死亡的解脱。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 悲凉” 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 九一八” 事变后,宣称“ 王道” 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 王道” 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又说小说中人物的塑造,它不是大部分小说那样,好人坏人分明,这里面都是复杂的人,真实的人,人性就是这样。没有绝对。她有事做着好事,有事做些谁也不理解的事。你以为她要死了,她偏偏挣扎着,最后活了过来。你以为她最终会好好活着,却无比凄惨的死去。你以为你可以预知他们的命运?没有经历过的,不会知道他们路途的远方。 所有著名的小说,作家,都是来自生活,有着丰富的经历。平淡的人生不生波澜,无节无枝,实在没东西可写,所以乱世总是出作家的。

生死场我花了三天的时间看完了,所以故事在玩我心中是连贯的,也有些看不懂的地方,这或许是时代不同,有些话语不能理解。

它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 麦场” 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 菜圃” 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 荒山” 写月英的死和“ 镰刀会” 。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萧红是个经历丰富的作家,《生死场》是一部发人深省的小说。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2】

时光凉凉,浅浅。岁月悠悠荡漾,生命中总有些娉婷的美好,暖过心,在苍凉的尘世烦躁的社会,像一阵混着花香的清风,拂去内心的尘埃。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亦是一朵含苞待放的娇花,给人心以淡淡绵绵的感动,明媚岁月的苍凉。

丁立梅呀,一个朴素却又神奇的名字,她用音乐煮文字,用如水一般柔进骨子里的语言在人心里写下感动,陪伴着光阴清浅,一切故事,于一笺素墨里缠绵。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里92篇文章,92朵花,在一个暖阳的下午绽放在我的心田,从此,种下了温暖的种子。每每想起,总是一阵阵感动。

在这本书里,我漫步时光回廊。回到了那个《陌上花开蝴蝶飞》的童年,回忆着《那一夜,星光如许》,感受着《母亲的心》,珍藏着心中点点的《小欢喜》,从此《跟着一朵阳光走》,以后《让每一个日子,都看见欢喜》……

这些花儿啊,单纯美好却直击你的心,让你回忆起一件件小但温暖人心的事。

在这本书里,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大雨倾盆的早晨。

那一天,我起迟了。拎着书包就直接冲出家门,没料到,天公不作美,“晚云含雨却低徊”,而我没带雨伞。

时间滴滴答答的击在我心上,我看了看手表,咬了咬牙,背上书包就跑。

跑到半路,雨淅淅沥沥地下了,雨越来越大。豆大的雨滴砸在我头上,顺着发丝湿了我全身。我一个人在雨中,行人一个个都撑着雨伞忙碌的向前方走着,我想跑到屋檐下躲雨,可手表上的时间反复提醒你要迟到了,通向学校的路还那么漫长。心,不知所措。

“同学,坐上来吧”一个羞涩的声音从雨中传入我耳边,我循声而看。

一辆三轮车停在我后面,一个满脸褶皱的老人正冲我咧嘴笑,一个撑着雨伞的姐姐背着书包穿着和我一样的校服坐在后面也招呼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却在他们的热情下跨上三轮车。

说实话,三轮车很脏,我不知道坐哪,那个姐姐见状,用手擦了擦她旁边的位置,腼腆的笑了笑。我红了脸。

我坐在那个姐姐旁边,雨还在下,她为我们撑着雨伞。天很冷,我的心很暖很暖。

不知不觉,学校到了,我有点留恋的走下三轮车,而那个姐姐的雨伞一直没从我头上离开过,她说:“我和你一起进去吧。”那个老人淳朴的咧嘴笑着向我们再见。

我无意一瞥,发现那个姐姐和老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的淋湿,尤其是那个姐姐,半壁肩全湿了,而我身上,只有半干不干的的水迹。一瞬间,落了泪。

后来,那个姐姐把我送到后就去了她的教室。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的年纪,不知道她的班级,我与她和老人本素不相识。

可她和老人,却像一朵朴素的雏菊在我心里摇曳,他们好美。

有人说,记忆的梗上,谁没有两三朵娉婷?无论尘世中有多少荒芜,流年有多少不堪回首,总有一些散落的美丽,写满了柔情的词章,温暖了岁月的相遇。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合欢树叶闪着亮光,暗香袭来,在空气中弥漫。

感谢生命中的那些相遇,那些暖花,在我人生的底色上,抹上一朵粉红,于向晚的风里,微微生香。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3】

《生死场》是现代女作家萧红写的一部小说,假期我读了这本书,感受颇多。 整部小说语言简练,朴实,没有华丽的辞藻,但是却是一部很有成就的小说,小说叙写了东北农村农民贫苦的生活,他们被剥削,被压迫,有些人甚至食不果腹,苟且偷生??

王婆的死是给我印象比较最的一个情节,表面上她的死是她逃避丈夫赵三的“压迫”,或者是说逃避二爷,人们会以为她懦弱,其实真正的她是一个充满反抗意识的人,她是看到了赵三的骨子里的奴性,她看到了赵三本来要杀掉二爷,而二爷更加得势后他又变得俯首帖耳的这种转变是他的懦弱苟且。她在极度失望和无法忍受着一切的情况下,选择了悲壮的死。表面上她软弱逃避,其实仔细品读,却能发现她与她丈夫赵三对比的一明一暗。

二里半老婆的死,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人的阴暗一面,二里半老婆作为一个“屈辱的”形象,她先是被两个日本兵凌辱,后来二里半又因为她被凌辱失贞而给她已死亡的身体上一个耳光,这尖刻地批判了在亡国之际,有些国人甘当卖国贼,跟着侵略者一起压迫我们的人民,只因为这样,能满足他们心中获得权力的一种欲望,二里半老婆是折射了一个被“民族的”和“个人的”两方面侮辱的中国。

小说《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不散的精髓之所在。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4】

疫情当前,重读女作萧红的《生死场》,其中与幼年时读后有很大不同。

尽管我与女作者生活的时代有着巨大的差距,但是萧红那奇特的笔锋描绘展开了一幅落后的,混沌的,残酷的北方农村画面给幼年的我以极大地刺激。那些场景似乎离我很远又似乎很近。那些挣扎在生死线上的人们,麻木中有着深深地困惑,中有着觉醒。让人看了沉重又有所思考。

萧红笔下一再强调的是农人价值的无意义与丧失。在,人和动物一起忙着生,忙着死。

农家无论是颗菜,或是一株茅草也要超过人的价值。在风暴中呼喊着,为的是从他脚上扒下一双旧棉鞋,因为那是孩子唯一一双出门穿的鞋,而让孩子赤着脚走在地里,乡村的母亲仿佛与孩子是仇敌。们摧残孩子永久疯狂着。

一切都出自本能。

萧红的生死场不仅是天地,生死场中的女人表现了一种生与死的大场域。作为女人我最关注的是文中女人的,所以的金枝,年老的王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

五姑的难产,金枝的早产,李二婶的小产。王婆服毒和小金枝被成业摔死,王婆生病。月英,打渔村最的女性,毫无声息地死掉了。不同年纪的女人共同面对的相同命运。从金枝到老妇王婆,漫长的受难图。年轻时的金枝和成业有着青春狂热的爱,但也有着面对生活困惑的愤怒,小金枝被成业惨惨摔死。愚昧之下,人性,时刻是魔鬼;流落到城市的金枝更是无根的浮萍,她无路可走。在贫困的荒芜的乡村,在夫权的重压下,在文化的荒漠中她无路可走。王婆年老困顿,但是她有不屈的灵魂,她是文中最富于反抗精神的代表,她是北方女人中最可贵的人物。

我生活的时代已经与文中时代有了千差万别,但是年幼时的我也曾经看到笼罩在北方农村的落后与愚昧。年幼的我在农村的姥姥家做客时,在大人暗搓搓的闲聊中偷偷听过好多农村女人的悲惨。有被雪天打在雪地里罚跪致死的农村小媳妇,有在农村鳏寡的自杀的老人,这些故事成了我最早的女人独立的启蒙。

,随着时代的进步,农村的变化很大了,但是女人真正的独立道路仍然很远。女人的独立应该是独立于物化之外的,精神的彻底的自由。这是女人的生死场。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5】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6】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7】

《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这是一部浸透着凄凉的小说,当你怀着愉快的心情读这本小说时,读到最后,你的心情会变得非常的沉重。你容易置身于当时的环境背景。在深夜里读这本小说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

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萧红将悲剧的触角滞重地深入到女性世界。《生死场》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老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后来干脆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老赵三。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反动政权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可是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又活转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她将自己作为女性的痛苦的灵魂,融进她笔下苦难女性的身上,将她特有的”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孤寂与悲剧融为一体,从而使她笔下的”萧红式“女性充满着悲剧美,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萧红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意识,即女性应该获得人格的平等与人性的尊严。在继承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自己创作呼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自觉。

”人“一生中所必须经历的两件大事便是生与死,哭叫着生来,无声的死去。《生死场》便是一本呐喊生活,看透生死的书!我们都是人,无一例外是挣扎在生死场上的人,可有许多人根本不理解何为”生“,何为”死“,何为”生死“。

活着是生,溘然长逝是死,但却有一种生活如死水一般掀不起波澜,而也有一种死亡如初生的太阳一般蓬勃向上,是永生的,长存的!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8】

在深夜的灯光下读完《生死场》。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确实说不清。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只是心里钝痛着……

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料峭的春夜里,灯光下,任手指在被窝外面冻得僵冷,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对于那遥远的农村,是陌生而熟悉的,也许东北和南方有着一片不一样的天空吧。只是同样的落后,同样的朴素,同样的贫穷仿佛一股暖风,直吹进心里,感觉到亲切的来自土壤的芬芳,遥遥远远的,仿佛记忆,在异乡的城市里若隐若现。

这样一个夜里,尖锐而凛冽的寒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的从窗外呼啸而过……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南方的春天,由于连日的雨,潮湿、阴冷得出乎意料。也许冷洌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冻雨过清明”(聂绀弩)。在清明节未到来之前,我敲下这些拼凑的文字,算是为萧红默哀。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

更多关于喜欢萧红的文字,也由别人写去吧!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9】

在季节性情绪失控的影响下,我在燠热的夏天傍晚翻开萧红的《生死场》。

这本书的内容是相当沉重的,而作者的文风言语则是相当洗练的,没有过分的抒情。对于那些残酷现实当中的生存与死亡,作者常常只是用几行文字一笔带过。读这本书很难一目十行,这是因为文字过于精简,以至于每行字都可能有很大的信息量,如果用跳跃式的读法,那么就会错过很多信息。

作者笔下的农人们将物质摆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不乏辛辣与讽刺地写下他们只有物质、没有灵魂这样的句子。但是看到他们生存的困境,谁又忍得苛责那些可怜的生灵。母亲一向是这样,很爱护女儿,可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爱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株茅草也要超过人的价值。记得曾经的我也遇到过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朋友来找我玩的时候,因为我囊中羞涩,根本没有办法招待他,只好告诉他。带他充分领略当地的旅游景点。我知道这样的行为对于两个人之间的友谊是一种伤害,我当时也是于心不忍,可是我实在没有足够的金钱来满足两个人的娱乐需求。

乱坟岗子是地主施舍给贫苦农民们死后的住宅。但活着的农民,常常被地主们驱逐,使他们提着包袱,提着小孩,从破房子再走进更破的房子去。这就是作者笔下在封建势力压迫之下生存的人们。一贫如洗的农民们没有办法奢求灵魂与精神生活,他们光是为了生存就已经竭尽全力。卖鸡笼的农民赵三一开始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丝商机,能够让家里的经济状况变得好起来,但是好景不长,由于市场的方向变了,他又失去了原本赚钱的途径,只好把孩子送去当学徒小工。

在经济非常不景气的情况下,地主依旧要收更高的地租,这就引起了人民的反抗,但是人们迫于生存压力,反抗终究是不彻底的,所以最终也没有产生出能够推翻封建统治的力量。

女人在男权世界里卑微而无助地生活,最终走向死亡。王婆服毒了,丈夫没有多少触动,只是麻木地为她寻一片坟地。后来她死里逃生,仿佛象征着在旧社会与男权的压迫下,普通的女性只能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不知这本书之外的世界里,还有多少生存的沉重。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10】

我一点也不看高自己的阅读能力,便是从这本萧红的书中得到肯定。萧红何人?我不知,就像钱钟书先生对于那些因为《围城》上门拜访的人说:如果你觉得一个鸡蛋好吃,何必认识那只会下蛋的母鸡呢?何等慷概之态度才能说出这番话,如今凡是立人设稍起作用的角色便马不停蹄得给自己增添着色的分量。

要想了解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容易,因其怀揣着无知的、不可泄的秘密;想了解一个故去之人亦非容易,曾经的秘密谁来验明正身。照此来说,不存在“不能说的秘密”,活着之时只有对自己有益处的“可说之秘密”,身后有的是些许无增益的“不可说”。这名被誉为“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女作家,文豪鲁迅先生器重为“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在读了文章后我才略微体会到其才芒。

实在话,这种文笔乍看得我进不去脑子,因其潜在的跳跃意识,快节奏的叙事、独立故事的串联,都是在我耐着性子下体会到的滋味。那种读到最后依旧难以理解、却有种莫名情愫在心间吐露的感觉才让人知道是自己水平不够。我连人物关系都不怎么理得清就感在这大放厥词,不过是在自己的文字土地上,谁管荒芜或肥沃。

我读到的是乡村女性地位的低下。从文中几位被当作男人性欲发泄却不能得到柔情蜜语、被当作生育工具却在分娩时得不到温柔相待只有痛骂可鄙、被当作毫无用处的附属品活活饿着身体溃烂蠕虫遍布的的女人,被父亲吵架发疯似的一股脑摔死的婴孩,一举一动被当作嘲笑的傻呆跛脚老妇,为避免落入鬼子手中遭践踏进入城市挣扎却无可奈何走上变相卖淫的年轻女孩。

女人、小孩、女孩,在那年代里所谓的人权?置于何处。所谓的男女平等?水中泡影。话又说回来,那时的人皆非人,何来人权一说,那时的男女都难自保,哪来平等。在这落伍的、封建的、自私的、充斥荒唐行为的、提不起仁义道德的乡村里,能让人体会到的不是简单的愤怒、恨铁不成钢、逃离,而是沉重的叩问,叩问一切发生的原因和解决之道,然则一切无回应、一切无声响。底层生活的人之所以是底层,脱离不开柴米油盐的烟尘气息,那种斤斤计较的自私性在这种气息的被引导着到处皆是、到处令人反感。但个体的悲哀绝非个体之痛,更有群体的无视不处理、冷眼看结果的纵容,每个跟不上队伍的人被那么无情的抛弃在道路上,被唾弃的连自戕的勇气都自我怀疑。

再来读到的是民族性压倒一切后,丑陋人性下被压榨出的光亮。无论是为反抗日寇侵占一次次茫然组织革命队伍的男人,生活不再有意义不愿三岁孩子长大被日寇凌辱双双上吊自杀的奶孙俩,想要出家当尼姑的女人,舍掉山羊依靠、决心加入革命队伍的男人。

我为他们这种做法默然,这是种说不上来倾佩、但绝不是平视或俯视的对待。为众人的无可奈何而呐喊,为众人的呐喊而无可奈何,站在上帝视角看着书里一切发生的自己真的能做什么呢?不忍静看却无法,想要插手却不知。

这片土地上的小老百姓们,有着充分的、就快要溢满出来的自私相貌,做着欠妥的、就快没人要指摘的市侩行为,咀嚼着他人苦涩的马尿、眼擦着他人干净的屁股,是我们这种投身于人情世故规则里、整日将道德伦理挂在嘴边、对行布施倍感怜惜的人能训诫开导的吗?

我们追求的自由,是思想的枷锁。

我们给予的平等,是同情的怜悯。

这所有的一切,并非一两个人能解决,也并非一群人所有人能解决,因为没有人能对别人百分百的了解,甚至连自己对自己都是那么的陌生,那么我们怎么能奢望陌生的我们去关爱同样陌生的别人,陌生下的关爱除了虚假,我想不出是什么。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11】

无意间翻开《生死场》这篇,目光象征性地扫过两行。不知不觉中,《生死场》这篇已经深深震撼了我。胸膛中渐渐蔓延出一种奇怪的情绪:伤感、震惊,但更多的,是感动。

文中那位名为阿牙的女孩,被菲尼克斯公墓雇佣。第二天,她遇到了一位站在一座新墓旁的跛脚老人,手里拿着一幅画,画上有一幅漂亮的白纱裙,画的背后,写着一行极其简单的话:我想念你,女儿。她告诉阿牙:她恨自己的女儿去做抽脂手术,也正是这样,她死在了手术台上;老人说,女儿安妮身穿的那条白裙,是她不眠不休地亲手赶制的,那是她一直以来都希望得到的。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母亲也像这位老人一样的爱我,只要是我想要的,她都尽量满足我。母亲是多么爱我 ,我悔恨现在才清楚地意识到。母亲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为了我,而我,却很少为母亲着想。常言道,父爱如山,而母爱就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母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情,而母亲,是这世上最伟大的人。

好一个生死场,好一块是非之地。这篇看似不合实际,却依然能够深深地震撼我们的心灵。一个人如果到死都不明白,哪些人在爱自己,哪些人又在恨自己,自己又做错了什么,这样的灵魂,绝不会再被人怜悯。“干净的、承载着美好希望的灵魂,自然不会轻如草芥。只有那些犯了过错,又一直没有意识到的灵魂,才上不了极乐世界。”弗兰克看似不经意间说出的这句话,却能让人回味无穷。安妮就是这样,一直不明白妈妈的用心良苦,才会过不了零号巴士的秤,上不了极乐世界。傻安妮,你丑了,你妈妈爱你;你胖了,你妈妈爱你;你老了,你妈妈依旧爱你呀!何必去在意他人的眼光呢?母亲,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最默默无闻、最不求回报的人;母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最默默无闻、最不求回报的亲情!我们要怎样才能报答母亲对我们这伟大的爱呢?正如孟郊所写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一样,连古人都知道,母爱是无价的,更何况我们呢?

让我们敬,这伟大的母亲,这伟大的母爱!

《生死场》读书笔记【篇12】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以残害同类,践踏同类,为乐。在萧红的《生死场》中,我深刻体会到人性的缺点,同时也感受到生命的挣扎和灵魂的呻吟。

我很喜欢读萧红的作品,因为她用自己独特的笔法写出了一个个真实的故事。在《生死场》里,萧红采用散文式的结构,共有“麦地,菜场”等十七个片段,。以“十年”为界,前面表现的是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后面的则表现中华民族和日本侵列者之间的矛盾。中国农民从来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他们忍辱负重,逆来顺受。

小说很真实地表现了他们在苦难面前的“对于生的坚强和死的挣扎”。小红用一个女子的细腻,热镇和坚强望着世间,她的忧郁深情的目光总是落在最扣人心弦的角落,让人警醒。

读完萧红的《生死场》,我很难过,似乎总觉得有一只小虫在一步步吞噬着我的内心,好想哭一场,为这些生生死死的农民们。想到我们生活着的这片土地,没有饥饿,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更不会有战争,我们是如此的幸福,难道我们不应该去珍惜吗?或许,那个年代的动荡已经离我们好遥远,很遥远了,但是,不可否认,我们要从历史中寻找道路。

我刚开始读《生死场》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叫《生死场》,它的内容是什么,当我读完后,我才明白他讲述的是农民们的生生死死,以及,他们在生死之间的挣扎。在《生死场》中,有句话:“在乡村,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在生死之间,又是什么呢?是生存。他们可以为了生存把亲情,爱情抛掉。在“菜场”中有一个片段:“母亲以往是这样的,很爱护女儿,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块茅地,也要超过一个人的价值。”这是很真实的,庄稼是农民的生命,而他们首先想到的是生存,是命。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乡村农民的生,如胡风所说“蚊子似的活着,糊糊涂涂的生殖,乱七八糟的死亡。”或许,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一切生死都没有什么可高兴的,也没有什么可悲哀的,因为那都是时代的特性。而我们所要做的,是在这个和平时代出个性,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萧红在《生死场》中,不但写出了愚夫愚妇的悲欢苦恼,而且还写出了蓝天下的血迹模糊的大地和流在那模糊血土上铁一样中的战斗意志。在文中,一开始我就挺欣赏赵三的,因为他敢于参与到“镰刀会”中与地主对抗,虽然后来因为一些意外而放弃,但他却有勇气起来反抗。在最后,赵三变成了找三爷,他老了,但依然鼓励年轻人起来反抗,去参加革命。还有二里半,他在最后毅然决定去找革命军,他们的精神代表着那个年代人们不屈的一致与反抗日军的斗志和民族气节。

那个年代动荡不已,在萧红悠缓的调子下,我看到的是一种生生死死,生的坚强,死的挣扎,正是这种生死反映出人的最内在最本质的东西。在生生死死中,有一种美永恒的东西,实际上不是生命,生命一定是生生死死的,但这种生生死死中,渗透着大悲,大喜,大爱,大恨。

人生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死而来的,“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其实,或者本身就是一种生命的追逐,在追逐与被追逐的人群中完成对自我生命价值的升华,我们应该庆幸生活在如此幸福的时代,有足够大的舞台让我们实现自我价值!

红与黑读书笔记3篇


西方有一部与东方相媲美的红楼梦:这就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出来的红与黑读书笔记,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红与黑读书笔记(1)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红与黑读书笔记(2)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

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红与黑读书笔记(3)

西方有一部与东方相媲美的红楼梦:这就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百多年以来,关于这本书的评论众说纷纭。但我觉得主要都是从两方面来评价主人公于连的:一是追求爱情、荣誉、幸福、英勇(红),二是使用阴谋、野心、罪恶、伪善(黑)来实现自己的 理想。也许这些说法是对的,但也许也不全对。因为于连是个复杂的人。

于连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于连并不是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个野心家,其实他只不过他不属于那个社会罢了。他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朝气蓬勃的青年的代表,他的行动只是平民青年反抗贵族的反映。他很像司汤达第一部中篇小说《阿尔芒斯》中的男主人公奥克塔夫;很像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的维特;很像缪塞笔下的沃达夫;很像普希金笔下的奥涅金;很像拜伦笔下的恰尔德哈罗尔德;很像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很像张抗抗笔下的舒贝。但于连与他们又有许多鲜明的不同之处:于连虽然叛逆但是他不忧郁,相反却很热情,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积极努力;于连虽然时常自我分析,但是他的心里并不迷惘,他有明确的目标向上流社会攀登。虽然他在爱情上欺骗过,但他情感丰富,爱是真实的;虽然他最后可以说是在悄无声息中灭亡,但他却是在激流勇进中消失的。司汤达想借助《红与黑》来再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法国。我们可以 从书中体会到现实与浪漫,奇趣与幻想,从中我们能进一步认识法国***所造成的法国社会里人们行动的秘密动机和内心世界的特征。

司汤达精心雕刻的于连,不只是水彩画,而是雕塑,给人立体感。从于连的自卑引发的仇视,乃至到最后的不折手段,然后到最后的反省,回复到心灵的平静。司汤达在用于连的变化作为《红与黑》故事发展的线索的同时,还在用这些特点去完善一个人一个完善的人, 而不是完美的人。尽可能少犯错误,这是人的准则;不犯错误,那是天使的梦想。于连性格上的丑与美,善与恶的矛盾的统一,也正是他被认可的原因之一。

记得有位老师说过:我们与作家的区别在于作家能把心里想的用笔来表达出来。想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既然是想作者之所想,自然是为作者之所为了。钱钟书称方鸿渐就是他本人,而福楼拜也自诩是包法利夫人。每个作者笔下的人物,除了当时社会的烙印,都该有作者本人影子。否则,它将不是一部好的著作。司汤达之所以能如此细致入微的描写于连的那种畸形的自尊,大概因为他是想于连之所想,至少,作者本人曾有过类似想法。作者写出自己内心的丑恶,非但不会对作者的形象有所影响,却恰恰从侧面反衬出他的坦然。谁能说这不是一种美丽呢?能把自己赤裸裸的放到手术台上一寸寸的解剖,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幸福。勇气,要让别人了解自己的思想。幸福,也正是要让别人了解自己的思想。短暂的是现实,永生的是理想。于连在他那扭曲的想法之下,开始了他短暂的仕途。于连又在一次次打击中重复着永生的自我,或者说是司汤达本人的自我。

很多时候,人往往因为一次人生的巨变,而彻头彻尾的蜕变,那就是顿悟。于是司汤达自然而然的通过上断头台,让于连有所顿悟,并顺手把他引入正途。于是,就有了于连在法庭上的演讲就成了荡气回肠的表现了。虽然这也是他的最后绝唱,可这是司汤达借着于连之口,畅快淋漓的表白了一下自己心声:潜伏在表象下的整个社会的腐朽和虚伪。所以也就在整篇小说的最后,出现了高潮。而在高潮中退却故事的情节,或许这也是司汤达成功之处。在典型环境中铸造典型人物的艺术特色,不仅开了现实主义文学的先河,而且作出了光辉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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