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书笔记 > 圣母读书笔记 > 地图 > 圣母读书笔记

圣母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2-18 来源:互联网

有关圣母读书笔记精选。

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包括哪些方面?我们通过阅读作者的作品就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以下内容“圣母读书笔记”是小编从网络收集整理的,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圣母读书笔记(篇1)

“世界让我遍体鳞伤,但伤口长出的却是翅膀。”我想,这句用来形容卡西莫多再合适不过了。

卡西莫多是巴黎圣母院钟楼上的敲钟人,他是一个奇丑无比的畸形聋半哑人,他是不幸的代表。副主教克洛德是个博学多才的、善良的主教,他收养了被人称为“恶魔之子”的卡西莫多,抚养他长大成人。本该如此,但后来,他疯狂地迷恋上了婀娜多姿的埃及舞者爱斯梅拉达。他的爱令人毛骨悚然,以至于后来变成一个人面兽心的无耻之徒。为了夺得爱斯梅拉达,他怂恿卡西莫多一起绑架爱斯梅拉达。可怜的爱斯梅拉达吓坏了,所幸,她被英俊的孚比斯队长所救。她对孚比斯一见倾心,至死不渝。可惜她所迷恋的孚比斯队长是一个冠冕堂皇的渣男:有未婚妻的孚比斯到处找女人做他的情妇。

卡西莫多因那晚绑架爱斯梅拉达而被送上了处刑台,人们讥笑着这个畸形的人在台上丑态百出。只有爱斯梅拉达不计前嫌地给渴极了的卡西莫多喂水,卡西莫多记住了这位美丽姑娘的恩情。

自“喂水之恩”后,卡西莫多每次在钟楼上敲钟都会偷偷地关注着爱斯梅拉达。副主教克洛德的占有欲极强,他破坏了孚比斯与爱斯梅拉达的幽会,害得爱斯梅拉达被送上绞刑台。克洛德曾多次向爱斯梅拉达表明,只要她愿意跟他在一起,他定会救她。爱斯梅拉达坚贞不屈,毅然地选择了绞刑台,走向死亡。值得一提的一个插曲是,有一位十分伟大的隐修女母亲,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狂喜至极。因为她恨极了埃及女人,是埃及女人偷走了她的孩子。隐修女每天在一个角落里为她的孩子祈祷,年复一年。如果后来没有与她的孩子爱斯梅拉达相认,或许她将一辈子这么为她的孩子祈祷,活在阴霾里,直至生命前的最后一秒。然而,上天既是怜悯她的,也是残忍的:上天让她与爱斯梅拉达相认,可在那情形下,爱斯梅拉达是将死之人。这位可怜伟大的母亲用生命换得了她的孩子多一些时候的生命。

这是感人的爱情,是卡西莫多对爱斯梅拉达的报恩与爱慕,是他对她的忠诚。《巴黎圣母院》是一篇凄美而又无情地揭开丑陋人性的悲剧。

圣母读书笔记(篇2)

巴黎圣母院里的钟不断地敲着,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夜深人静,我安静的阅读这本书,“聆听”那一段传奇的故事。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一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而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圣母读书笔记(篇3)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爱情小说-----《巴黎圣母院》。说起巴黎圣母院,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吧!此书是维克多、雨果创作的历史小说。这不仅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以18世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为中心,描写了驼背的敲钟人对一位吉卜赛姑娘的真挚的爱情,同时揭露了当时的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

巴黎圣母院里住着道貌岸然且性情乖戾的副主教克洛德神父和驼背的丑八怪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对克洛德神父忠心耿耿,百依百顺。有一天,貌若仙女的吉卜赛姑娘爱斯美拉达出现在他们两人的面前,起舞翩跹。她是那样的美丽而神秘,始终带着一只有金色犄角的山羊。

贫穷的诗人、哲学家格兰古瓦不幸落入一群无赖汉之手,在生命垂危之际,被爱斯美拉达借假结婚所救。可是,爱斯美拉达却爱上了从怪汉手里救出自己的御前卫队长孚比斯。

一直对爱斯美拉达心怀邪念,在她周围游荡的克洛德神父得知此事后,感到十分痛苦,以致行刺孚比斯后逃走。结果,昏到在孚比斯身旁的爱斯美拉达以杀人和施妖术的罪名被逮捕......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记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美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邪恶终究斗不过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神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历史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政府带领下,邪恶受到了抑制,真善美得到了颂扬,人民安居乐业!

圣母读书笔记(篇4)

默默的看着手中的书,不知不觉间最后一页从指间滑过,这本薄薄的《巴黎圣母院》虽然不足二指之厚,却带给我非常强烈的心灵震撼,美和丑竟可以如此对立与矛盾!

故事发生在世纪的法国巴黎,人们还沉浸在愚人节的欢乐中,外貌奇丑的伽西莫多却被选为愚人王。在巴黎圣母院的广场上,吉卜赛姑娘爱斯梅拉达在表演舞蹈,她的美貌和舞姿博得欢乐的观众阵阵掌声,同时扰动副教主克洛德心神不宁,副教主就指使伽西莫多去劫持姑娘,姑娘在逃跑的过程中遇到了她的爱情。副教主的的再次出现使姑娘走上法庭,在她被要绞死时被丑陋的敲钟人所救,在教堂避难的过程中,美丽的姑娘和丑陋的敲钟人看到了副教主的邪恶,最后姑娘被绞死,敲钟人也从圣母院上跳下。

小说通过揭露隐藏在人性深处的美和丑,善良与邪恶,崇高与卑下的对比,突出了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一幕是伽西莫多被捉受刑。

伽西莫多被带到刑台上,周围的人在感慨他的丑陋,鞭子狠狠的打在他的身上,饥饿使他无法忍受,众人向他丢垃圾,副教主离他而去,只有美丽的姑娘向他伸出了爱的双手,挽救了他,同时也挽救了他的心灵。

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不顾讽刺与讥笑,在大庭广众下给他送水,表现出这位美丽的姑娘的善良。伽西莫多的泪水道出了自责悔恨与感激。副教主克洛德,道貌盎然且心如蛇蝎,伽西莫多受刑的漠不关心,更是突出了他的邪恶。

伽西莫多外形的丑陋与内心的善良,爱斯梅拉达的善美,副教主的里表不一,揭示了真善美的真谛。

没有真善美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颗追求真善美的心。丑陋的敲钟人是因为他有一颗追求光明的真心,能够在污秽中寻得一片洁净,副教主的外貌是美丽的,可是他的心灵却丑陋的,为了得到姑娘的爱不择手段,使得姑娘最终死去,他没有一颗真正寻找爱的心,有的只是侵略夺取和亵渎。心就是方向,一颗怎么样的心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与品质。

真善美并不是口头上说说就能够随时存在的,她需要有一颗真正寻找她的心,才会在冥冥中降临,照亮芸芸众生,温暖因爱而困顿的人们。

圣母读书笔记(篇5)

巴黎圣母院,一座闻名世界的古教堂,她所为我展示的,是一种叫做命运的实景,和一种叫做爱的幻象。

看看哪!命运是多么奇妙的东西,它让一个少女美,她美得恍若天仙,它让一个汉子丑,他便丑得怪无人样。

爱斯美拉达,卡席莫多,两个外表有着天壤之别的人,仿佛一个是天使,一个是魔鬼,然而,他们却有着同样一颗善良的心。她,给抢过她的他送水,他,给心灰意冷,生意破灭的她以抚慰,他为她轻过命,她为他流过泪,因为命运的戏弄,他们都各自经受着活着的煎熬,因为命运的无知,爱斯美拉达,卡席莫多,拥有两种人生的他们走到了一起。

命运不见得是悲惨的,但它一定是折磨人的。

爱,它有近万种诠释,《巴黎圣母院》中所释放出的爱的光线可完全移于爱斯美拉达,一读即知,爱斯美拉达所受着五个人的五种不同的爱。

罗朗塔楼隐修女,她的爱叫做恨,她越是恨被认为是吉卜塞人的爱斯美拉达,就越表明她有多爱她,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日日看守的红鞋的主人,就是她最爱的女儿,她最恨的吉卜塞女郎—爱斯美拉达。

诗人格兰古瓦的爱叫尊重,作为她名义上的丈夫,他有着诗人都具的那颗单纯的心;弗比斯的爱叫游戏,他是唯一一个她所钟爱的人,然而却是把爱情当作一场电影的不正派者;卡席莫多的爱叫做远离,他明白自己的丑陋,不接近她,给她最大的帮助、爱护,给了爱斯美拉达感动的借口;我所要强调的,是这个人,克洛德·弗罗洛,圣母院副主教,他的爱叫恐怖,占有,撕杀,罪恶。为了得到爱,他宁愿让爱死去,他的心是可怕的,他根本不懂什么是爱,他只懂得自己拥有,或别人失去。

爱,和命运,他们永恒地存在于同一个地方,他们不是矛盾的,不是相对的,命运总在爱中幻化成一种语言,爱总因命运而变得很美。命运是进入眼睛里的一粒尘埃,等待一滴泪水的洗涤,而当那泪珠儿落下,里面闪动着的,就叫做爱。

圣母读书笔记(篇6)

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看了很过隐!

HDh765.com更多读书笔记小编推荐小编推荐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精选笔记)


当灿烂的黎明点燃了寂寂长夜,一座沉睡的城市瞬间变得五光十色,光怪陆离。当第一抹朝霞印染了少女鲜活的裙摆,痴迷的爱慕在吉卜赛少女如花的笑靥上凝固,行吟诗人的颂咏和高傲的金色皮靴统统为之驻足。当浑厚的钟声伴随着纯澈的歌唱回荡,奇异而瑰丽的幻梦铺在巴黎圣母院的钟楼上,像飘逸朦胧的薄雾一样在巴黎的大街小巷里漫无目的地游走。

更多优质读后感请您参考读后感大全网,希望能够帮助到您!http://m.dhb100.com

这就是《巴黎圣母院》怪诞而浪漫的故事序章。故事情节像迷宫一样展开,交错的命运,爱与恨,美与丑像毛线一样缠杂,在泼洒的油彩中格外斑斓明朗。

“戏剧化”是我在读完《巴黎圣母院》后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的印象。巴黎圣母院作为世界知名的哥特式建筑,本身就有一种非常浓重的故事性和戏剧性色彩。在这样一种氛围下,以它命名的小说也有了一种独特的美感:每一个章节,每一场对话,每一次回眸都充满了繁盛的落寞。像大戏一样的开场,和哪怕是悲剧也一样轰轰烈烈的落幕。人影嘈杂,热闹欢喧,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都聚集在一起,其间讽刺挖苦的对话庸糜烂又有趣,塑造的人物立体饱满,生动鲜活。

克洛德副主教,在遇到爱丝美兰达后,他内心人性的欲望暴露了出来。扭曲的爱注定了扭曲的悲剧。而爱丝美兰达像暖煦的阳光直射人心,成为全书中唯一从始至终都光明无暇的人物。卡西莫多呢,残缺到极致后反而有了一种温柔。在故事结尾,他终于得以紧紧地拥抱着他心爱的女孩,用这种永恒的姿态表达出一个悲情人最沉默的控诉。雨果没有说卡西莫多是怎样到了这个地方,又是怎样从成千上万的尸体中找到她的,但是有时候,我们不需要开门见山,遮遮掩掩反而是隐晦的美感。

还有腓比斯、格兰古瓦、坐关修女......这就是这本小说的灵魂。世上从未出现过书中的任何一个人,但我相信每一个站在巴黎圣母院面前的人都不会怀疑他们真正存在过。

不过,书中最奇异的“人物”,还是无与伦比的巴黎圣母院。她既苍老又年轻,既突兀又神秘。她是卡西莫多的摇篮和母亲,又是克洛德策划阴谋的巢穴;她是爱丝美兰达的避难所,又是丐帮攻打的妖魔;她是万众敬畏的圣殿,又是蹂躏个人命运的地狱。她的灵魂善恶交织,与芸芸众生息息相关。

作者曾在本书的前半部分用了大量篇幅来描写巴黎圣母院,包括巴黎这座城市以及各种建筑风格的进化。这一部分读起来枯燥无味,完全没有安徒生《小美人鱼》里对大海形容的那样浪漫。而序言却将这本书定义为浪漫主义大作,我想,这是多么枯燥古板啊,浪漫都去哪了?看完《巴黎圣母院》我才明白,原来世界上有一类作者,他们不单单为了一个好故事而去落笔。

作者用毫不吝惜的笔墨渲染出这段凄美故事的厚重以及一种时间的幻灭感,文本中的一句话可以视为是描写建筑这段内容中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哲学:时间是建筑师,人民是泥瓦匠。

大时代下任何人的命运都显得很渺小,没有人可以抵抗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岁月与命运。我们和《巴黎圣母院》中的每一个人同样经历着时代的更迭与变迁,也在生活里遭遇着跌宕起伏的时刻。这些都是属于我们的命运。

据说雨果是在巴黎圣母院的柱子上看到了“命运”这个词才有了创作灵感,其实看过书后会发现,书中的人物都没有逃脱过命运。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粗俗藏在崇高的背后,善与恶并存,黑暗光明与共。

可总有人从未屈服过命运。爱丝美兰达始终忠于自己的太阳,至死不愿屈服于比自己强大百倍的命运。卡西莫多更不必说了,哪怕出身和外表注定了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他依然愿意为爱丝美兰达献出生命,不渝的守候和爱意感动了无数人。

雨果在书中说:这黄昏的太阳,我们却当它是黎明的曙光。可尽管是这样,只要心中保有对曙光的追求,不依旧可以行至黎明吗?《巴黎圣母院》为什么感动着从古至今的人们?就是因为隐藏在文字之下对社会黑暗的批判,对自由的歌颂和热爱,对命运不屈的抗争和希望,对心灵美丽的赞美,就是因为卡西莫多对爱的执着与追求。哪怕千年后他与爱丝美兰达相拥的尸骨早就化为土灰,但他们的故事依然有人口口传诵。

时光可以改变所有人的命运,却永远无法改变爱,是爱给了我们抵抗命运的力量。

尽管这个世界有时候乱七八糟的,但我们只是需要寻找可以支持我们的爱。一个温温柔柔的月亮、一阵吹面不寒的春风、或是身边陪伴着的温暖的人,都可以让我们重新振作,再次投身到命运的洪流里奋勇相搏。爱不就是由细碎的快乐与幸福堆叠起来的吗?

挫折会来,也会过去,热泪会流下,也会收起。每个人都有着长长的一生,都可以选择是否坚定地与爱相伴,有爱在,就有光在。没有人可以把努力发光的人拉进命运的黑暗里。我这么相信着。

因此不管命运再怎么翻云覆雨,我会说:“虽然辛苦,可因为一路有爱,所以我还是会选择那种滚烫的人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相信读后感大全网能够帮助到找不到优质读后感的您,找到优质的读后感模板。m.dhb100.com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美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卡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美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加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加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精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就是一位益友。今天,翻开《巴黎圣母院》这本世界名著,它就像一块吸铁石牢牢牵引着我的心。

更多读后感请参考,读后感大全网,如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m.dhb100.com

这本书的女主人公爱斯梅拉达能歌善舞、美丽善良,但有名望的副主教却对她进行种种逼迫及迫害,最后竟亲手把她送上了绞刑架,外表奇丑、由副主教一手养大的钟楼怪人卡奇莫多最终把他从高耸入云的钟塔上推了下去。而这本书中对丑陋的卡奇莫多的描写令我久久不能忘怀:四面体的鼻子,那张马蹄形的嘴巴,那只被棕色眉毛所堵塞的细小左眼,那只完全被一个大瘤子所遮盖的右眼……卡奇莫多的样子在我的脑海中回荡,虽然他样貌奇特,但他暗中保护着可怜的吉卜赛女郎,天天给她送食物,并将令人怨恨的残忍副主教推下了钟楼,他是善良、正义的化身。

合上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人的品质一定要与外貌一致吗?我联想到了生活中的自己,上学期,我们班转来一位插班生,他高高胖胖的,反应迟钝,成绩也不是很好,所以我对他一直不太友好,但当老师安排他和我一起值日时,我才发现,他很勤快,从不叫苦叫累,再脏再累的活分给他时,他也一定完成。我有点后悔,觉得不该冷落他,原来每个人都有许多优点啊!古时候的老子也有以貌取人过,老子有一位学生,长得不太好看,老子觉得他不会有什么出息,不太关心他,而那个学生却勤奋苦读,最后成为了大文豪。就像卡奇莫多一样,虽然他身体有残缺但意志坚强,是美的化身。

我顿时恍然大悟,也明白了我们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因为自己的片面见解给别人下定论。

春云叆叇,阳光碎碎地洒在地板上,我端坐在椅子上,书页飘香。恍惚中,卡西莫多当获“丑王”,在养父的训斥下,却一心只想要救舞女,最终爬进她的棺材,被活活饿死的情景在我眼前闪过。卡西莫多的善良,忠心,勇敢的精神,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头。

希望您阅读完读后感大全网的读后感后,能够收藏。https://m.dhb100.com/

卡西莫多自小长得丑,被神父克洛德收养。随着卡西莫多渐渐长大,神父却将他锁进了圣母院的一个房间里。爱斯梅达是楼下的一个舞女,非常美丽,而且善良。卡西莫多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楼下的舞女,但他知道自己又丑又聋,所以他只在暗处默默关注她。同时,神父也爱上了爱斯梅达,他的私心一点点膨胀,最后因为得不到,就想着利用自己的权力处死爱斯梅达。

爱斯梅达是唯一一个在卡西莫多受难时给过他帮助的人,他不能忘记。这样一位像天使一样的女孩,即使是养父的决定,卡西莫多也一定要救。

那一天,是非凡的一天。

处刑台上,爱斯梅达正在等待行刑。霎时,阳光下闪过一个人影——卡西莫多,他飞身下来拉起她,跑上了圣母院,竭尽全力想保护这个善良的女孩。虽然,最后爱斯梅达还是被抓走了,并不幸被处死。但卡西莫多痛哭欲绝之后,选择和她一起进了棺材。

读到这儿,我心中泛起了一层涟漪。结局虽然不好,卡西莫多被活活饿死,但卡西莫多对爱斯梅达的善良、忠心和勇敢,却在心底闪耀。这让我联想到这次疫情中的医生们……

他们对于可怕的新冠病毒,毫不畏惧地披荆斩棘,忠于病人,日日夜夜地救治,尽心让一个又一个病人健康地离开病床。如果没有他们的善良、勇敢和忠心,那病毒也没法得到抑制。

若不去勇敢、不去善良、不去忠心,那世上将也不会再存在爱了。

我遥望窗边,栀子花,又开了,巴黎圣母院的书香也在心中缭绕……

暑假期间我读了法国伟大的诗人、小说家、戏剧家和社会活动家——维克多.雨果所写的《巴黎圣母院》一书。

希望读后感大全的优质读后感能够给您带来灵感。https://www.dhb100.com/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于1831年创作完成的。《巴黎圣母院》以十五世纪路易十一统治下的法国为背景,通过一个纯洁善良的吉卜塞姑娘爱斯美拉达的悲惨遭遇,揭露教会人士的阴险卑鄙、宗教法院的野蛮残忍、贵族阶级的荒淫无耻和王权的专横暴虐,鲜明地体现了作者反封建、反教会的思想和对人民群众的赞颂。

在读这本书时我的眼前出现了那庄严的巴黎圣母院。那敲钟人是卡西莫多,一个外貌奇丑无比的人,但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另一位主人翁爱斯美拉达则是一位青春美丽并也纯洁善良的人,她不仅出售帮助很陌生人逃脱厄运,还不计前嫌的帮助曾经试图伤害自己的卡西莫多。而卡西莫多也以圣洁得不掺杂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美拉达,试图让她能够远离伤害。然而,在当时社会教皇的黑暗统治下,社会的偏见和邪恶实势力面前,强悍的卡西莫多最后也只有选择殉情这一悲剧结局。虚伪卑鄙的主教代理虽然也爱慕着爱斯美拉达,但他是以占有为目的,当无法达到此目的时,他选择的是毁灭,把心爱的人送上绞刑架。还有拥有一副英俊面孔、华丽衣着及高贵门第,而却有着无比丑恶灵魂的浮比斯。

这本小说把每个人物的形象、情感以及人性的解析都是那么的让人印象深刻。我读完这篇小说也领悟到一个人有钱有势也好,有权有势也好,还是社会底层也罢,人应该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纯洁的心灵。

有关《匆匆》读书笔记精选


古语言: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阅读完以后,我们经常会仔细口味这本书,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请阅读以下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匆匆》读书笔记,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

《匆匆》读书笔记 篇1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文章一开头,作者朱自清先生就点明了全文的主题: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带着对时间的无奈与疑惑,朱自清先生抛去了这样一个值得人深思的问题,于是,全文就围绕着这问题展开了……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这句话令我印象最深了,好像时间匆匆流逝,没有丝毫声音,无声无息地溜走了。你还没有发现它飞快的脚步,它就像在和你玩捉迷藏一样,飞快地逃走,不留下任何痕迹。作者把那八千多日子都比喻成了针尖上的水滴,滴在浩瀚的大海中。八千多日子啊!二十年呀!就像针尖上的水滴和大海比起来,是那么不值一提,那么渺小,一转眼就飞去了……

我不禁一下子有了紧张感:我的日子已经过去xx年了,这xx年里,我究竟干了些什么呢?粗粗算了算,如果我一天无所事事、发呆加起来有一刻钟的话,我这xx年大约就无所事事了1004个小时,天啊!这是大约42天的时光呀!这42天,我可以详详细细地把《大国崛起——日本》看一遍,并做读书笔记;这42天,我可以背12000多个英文单词……我不禁为我浪费的时光后悔——这浪费的时间,可以学习多少有用的知识啊!这浪费的时间,可以干多少有意义的事啊!回首,这xx年,就好像一眨眼的功夫,就好像所有的事都发生在昨天,我不禁悲伤起来——这匆匆流过的,这匆匆流逝的,是我们十分有限的生命啊!我不禁悲痛起来,这飞快跑过的,这永不回退的,是我们十分宝贵的生命啊!

时间,生命,是经受不起你的浪费的,一生中,又有多少小时是你真正把握住,真正支配好的呢?所以,别再敷衍光阴了,别再虚度年华了,到头来,真正浪费的,是你自己啊!于是,“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我们能做的,只有学习,为国家、为世界尽力做贡献;我们能做的,只有帮助他人,为家庭、为人类排忧解难;我们能做的,只有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父母、为师长送去欢乐与祝福;我们能做的,只有展望未来,为生活、为明天努力奋斗与拼搏!

我们的日子之所以一去不复返,是因为它想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活出一个绚丽、精彩的人生!

《匆匆》读书笔记 篇2

作者在文章里叹息:叹时光为何流逝的如此之快,叹时光为何稍纵即逝,叹时光去的太匆匆了。但是时间是不会因一个人的叹息停下他匆匆地脚步,更不会因为一个已年迈的老人对年轻时碌碌无为的悔恨而倒退。他是公平的,不会因你悔恨当初不惜时的一句话让你重拾青春,不会因你一事无成的无奈让你重来一次,也不会在你认为自己碌碌无为、少壮不努力时让时光倒流;他是公平的,分给所有人的时间几乎一样,只会根据你珍惜时间的程度来增加你生命里的色彩。若你珍惜时间,今日事今日毕,甚至把明天的事也放到今天来做,你这一生一定不会“匆匆”,除非你自甘平庸。

朱自清觉察到时间去得匆匆,所以他在文章第4段最后的反问里告诫我们:不能白白地活在世上,虚度年华。这句也是朱自清力求上进,不甘平庸的内心表白。结尾的一句和文章的开头相互照应,突出表现了作者对时光匆匆的感慨。

花谢可再开,草枯可再青,人老不可再少。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奋发向上,只有这样回眸往事才会无愧于心,只有这样年老时会更自在,只有这样才可以在成长的道路上取得一次又一次成功。美丽的鸟儿珍惜羽毛,聪明的人珍惜时间。对于珍惜时间的人来说,一个今天=两个明天,而对于浪费时间的人来说,两个明天=0。

我觉得现在应该宁抢今日一秒,不等明日一分。同学们,我们要记住:黄金难买年少时,所以从现在起珍惜时间,做一个惜时奋进的人吧!

《匆匆》读书笔记 篇3

读完朱自清的《匆匆》一文,合上书本,思绪仍久久沉浸在他对时间流逝的深深惋惜和无奈之中。

朱自清是一位学者、散文家,他的好几篇散文因分别编入中小学教材而为人熟悉和喜爱。在写《匆匆》一文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但在文章中,他却写道:“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从中读到了他对时间稍纵即逝的慨叹和对似水年华的珍视。

不曾细算,其实,从我们身边溜走的日子已经有四千多个了。他们有的从朗朗悦耳的读书声中飞逝,有的从引人入胜的屏幕前掠过,还有的从嬉戏玩耍的笑声里逃走。

在生活中,我们所拥有时间是一样多的,都是二十四个小时。人的智商不会有太大的差别,但是一些人事业上颇有成就,而很多人一辈子碌碌无为,我想关键就在于他是否珍视时间,勤奋努力。

学生学习知识也是一样,有的同学学习成绩一直比较优异,有的同学却徘徊在及格线边缘,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原因就在于对时间的珍惜程度。成绩优异的同学深知明日复明日、万事成蹉跎的道理,因此对时间的管理十分缜密,按部就班,今日之事今日毕。而成绩不理想的同学总是想,明天再做也不迟,有的是明天,结果是等闲白了少年头。

《匆匆》一文让我明白了:每分每秒的时间对于我们来说都是珍贵的,只有珍惜时间,不蹉跎岁月,我们才能干更多的事情,我们也才会有更多的机会获得成功!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时间,升华自己,成就美好的未来!

《匆匆》读书笔记 篇4

它很短,却饱含诗意;它很少,却发人深思。朱自清那仿佛充满魔法的细腻的笔,在天空绘出时间的足迹。时间,匆匆的,不肯停留;时间,急急的,不肯歇息。时间的匆忙,让人追逐不上。《匆匆》是朱自清的抒情文,这一篇短短的抒情文,却引起我无限的感慨,真正让我懂得,时间飞逝的多么快,逃得太匆匆,太匆匆。匆匆的令人着急,匆匆的可怕。

“燕子去了,还有来的时候;杨柳枯了,还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还有再开的时候”这句话是《匆匆》的第一句话。世间万物,有多少东西有再来的时候,可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呢?不仅仅是去而不返,而且,过的那样快。发呆的时候,时间从眼前飞过;吃饭的时候,日子从筷子上飞过;睡觉的时候,分分秒秒又从枕边飞过了。发呆也好,吃饭也好,睡觉也好,时间在这儿总觉得过得那么快。

不知不觉,一天又飞快的逃走了。太阳坐着火车下山去了,脑中的忠贞仿佛在赛跑,跑完几圈,便明白,我又叫一天溜走了。待躺在床上,心里想:过去的时间如轻烟,如薄雾,一吹即散,一蒸即融。但它并非流沙,不是握得越紧,漏的越多。只要懂得把握住分分秒秒,抓紧时间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时间就没有白白流失。IQ智商,EQ情商,在这匆匆时间中,我要做好这两商。

作为一名小学生,当然最主要的任务是学习。

《匆匆》读书笔记 篇5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匆匆读后感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匆匆》读书笔记 篇6

匆匆,这篇文章是我至今最喜欢的一篇散文。它是出自朱自清笔下。那优美的句子,恰当的比喻,使我难以忘怀。

燕子去了,又在来的时候……朱自清曾在笔下写过时间被别人偷走了。我认为所谓的别人是指珍惜时间的人吧。

在生活中,有些人活着根本没有价值,因为他曾平庸无味的过着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生活,甚至是消磨时间,虚度光阴。到了生命的最后关头,才才悔过,回忆,自己这一生是怎样度过,怎样创造过成就,这才如梦方醒,发现大脑放映机根本没有什么辉煌的片段!

而有些人却不同,他同样也是赤裸裸的来到这世界,什么也没带来,可他努力超越,创造成就,没有打发时间的行为和想法,也是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回忆那些往事,才感觉自己的一生过得很充实,很快乐,才安心的壁上了自己欣慰的双眼。

像朱自清这样伟大的散文家都感到自己的生活只是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罢了,何况我们小学生呢?

现在我更深一层体会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含义了。

有关故乡读书笔记精选


你是否正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犯难呢?相信作品这本书为很多读者带来了内心深处的触动。我们可以用文字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想,以下是读后感大全整理的一些与您需要相关的:故乡读书笔记。

故乡读书笔记【篇1】

几周前牟老师 就推荐《故乡》这篇文章让我们读,文章的作者就是被称之为“民魂”的鲁迅先生。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 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 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 ,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 。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 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 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 ,成功 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读书笔记【篇2】

夏末秋初,最是让人思念的季节,这个季节容易让人变得伤感,但是伤感却不是伤心。伤感是一种境界,是一种人生态度,而伤心只是一种心情,一种暂时的痛苦。因为感情细腻,因为明白了生活的心酸,所以我们变得伤感,变得忧伤,但是伤感并不是悲观消极,相反它会让我们更热爱生活,更热爱这个忧伤而美丽的世界。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

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

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

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懂得生活的人是悲伤的人,因为他们明白生活的艰辛,明白生命的可贵,懂得每天买菜做饭的平淡才是真实。因为明白痛苦,因而他们懂得快乐;因为明白艰辛,所以他们懂得知足;因为他们明白可贵,所以他们懂得珍爱。

王国维的读书三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我们学会把感恩幻化成蝶,我们就达到了这最后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高度了。

故乡读书笔记【篇3】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书笔记【篇4】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读书笔记【篇5】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故乡读书笔记【篇6】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有关红日读书笔记精选


读后感大全内容专辑推荐:“红日读书笔记”,敬请浏览。

经过搜索和整理,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呈上红日读书笔记,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读后感中的叙述应该要形象生活,要简洁明了,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红日读书笔记(篇1)

“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为什么?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红日读书笔记(篇2)

读完了《红日》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本书讲的是,共产党解放军和国民党反动派战争的故事。两个党派本是一个国家的,为何而战因为国民党代表少数人的利益,而共产党代表的是全国人民的利益,两军志不同。而共产党关心、爱戴老百姓,得到普通穷人的支持,两军交战,最终共产党获胜,建设了新中国。

一个国家发生战争乃是内战。不仅中国,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发生过内战。远的如中国的春秋战国、三国时期,美国的南北战争,罗马帝国恺撒大帝与庞培的战争,还有大大小小的起义战争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中国人本身是非常热爱和平的,犹如老鼠爱大米,即使这样也发生了一些战争,看起来人类自身才是最可怕的。

战争会死人,会污染环境,污染环境会产生病菌,也会使很多人命丧黄泉。胜利者经常大屠杀。当前,伊拉克、伊朗、非洲的许多国家,都十分混乱动荡。许多人无家可归、妻离子散,十分凄惨,他们哭诉着战争的罪恶。

所以,我希望、盼望、渴望战争从此消失,中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越来越好。

红日读书笔记(篇3)

适逢建国60周年这个大好时机,很多讲述战争年代的影视作品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在各大电视剧场。例如《高地》、《潜伏》等。这些影视作品以他强大的视觉震撼力征服了观众。在注视热播剧场的同时,我冷静地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些电视剧背后的脚本呈现的是怎样一种震撼呢?站在尊重原著的立场上,我借机认真品读了吴强先生所著的《红日》。

《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他以庞大的战争阵容和激烈的战争场面吸引着无数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人,而他所传递的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豪情壮志也深深地感动着远离战争年代的年轻一代,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来自遥远年代的温暖和激情。它主要向我们讲述的是关于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本部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1947年4月,张灵甫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的情节。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善于联想,情不自禁地就陷入那些激情文字所传递出来的感动中,透过字里行间,我仿佛看到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的热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才换来了如今这么美好的生活,才使我们这么安然地追求梦想,实现个人的价值。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

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无数战士用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红日读书笔记(篇4)

“这是美丽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有明媚的风光……这是英雄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到处都有青春的力量……”

《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被人们视为“红色经典”的文本。《红日》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情节的发展主线,努力以宏大的结构和全景式的描述展示出战争的独特魅力。从1946年第二次涟水战役我军失利,到最终全歼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展开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战争画卷。经过半年多的山东战场形势的变化,高屋建瓴地对解放战争时期我军与国民党军队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做了艺术的描绘,真实地再现了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由弱到强,由战略防御到战略进攻的历史转折,从全新和比较现代的角度来讲述那个“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的解放军军事史上的转折之战。

作家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绝境之中,然后,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为过渡,最终以集中描述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74师到达高潮,三次战役虽有主有次,却浑然一体,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共名的印证和阐述:即.....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最终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这本小说让我感受到革命烈士们的崇高气节,没有他们牺牲,没有.....的领导,此刻的我们不可能生活的无忧无虑;它更教会我必须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在追求人生梦想的道路上,我应当全力以赴,不畏困难,艰苦奋斗,也应当学会与人协作,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应当注重团体的团结。

经过这本小说,我体会到战争的艰苦,他需要领导者的智慧,需要士兵们有着不怕流血不怕牺牲的精神。战争并非一场儿戏,战争的胜利意味着流血和死亡,今日,我生长在中国这片伟大的土地上,尽管欧美还在攻打着利比亚,战况也经过网络、电视、广播源源不断的传来,可是我却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尽情的成长,展示着青春的活力与完美,这都是伟大的解放军战士用鲜血,为我们开拓出来的一条通往幸福的宽阔大道,他们的鲜血染红了庄严美丽的五星红旗,而今,它正飘扬在风中,展示着中华儿女的骄傲。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在将迎来的建党90周年的日子里,我只想献上我衷心的祝愿,惟愿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

红日读书笔记(篇5)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本书犹如一幅气壮山河的化,又像一首气势磅礴的歌。吴强老先生把人物写得正直,把一幅幅画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平安幸福而光荣牺牲,他们总是赴汤蹈火的与敌人搏斗,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保卫了祖国的尊严和平静的生活。他们多次勇敢的举起了他们保卫的五星红旗。虽然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一代一代的传送下去。我们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搏斗的精神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的心里刻下了,这是沈振新说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的激昂,那么的热血沸腾。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历史上的张灵甫,据我所知并不是这样的。在我了解中,张灵甫是一个大英雄,是为抗日拼死护卫祖国的优秀中国军人,是值得我们永远的记住和怀念的。不过错就在张灵甫是国民党军官,在错误的指挥下,走上了人民的对立面,这真是十分值得我去惋惜的。张灵甫在抗战期间,蒋介石以其作战有功,一再擢升,几乎年年晋级受奖,由团长而旅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军长。常德之役,被蒋介石誉为模范军人。湘西会战,获得美国金质自由奖章。在国民党朝野,张灵甫也被视为常胜将军。在一次战斗中,右腿中炮弹负重伤。匆匆包扎伤口后他再度投入战斗。在不久的会战中,腿部再度被炸断。蒋介石派飞机将他送往香港,请英国著名外科专家克雷斯特尔为他诊治。手术后不久,张灵甫在报上看到有战时军人不宜出国养病的新规定,不顾英国医生再治疗一月可以痊愈的劝阻,说军命不可违,军人死不足惜,何惜一足,伤未愈提前归队,将军从此留下残疾,走起路一跛一拐,人送外号跛腿将军。

有关红岩读书笔记精选


古语有云: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通常会记录下读书笔记,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有关红岩读书笔记精选"这样的内容,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红岩读书笔记(篇1)

读了《红岩》,让我感触良深。许云封、江姐等一批又一批爱国人士,用自己不屈不饶的信念,与敌人做着顽强战斗,换取了新中国的成立,让敌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我想:现在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没有理由将他破坏。要用努力将这一片沾满爱国人士鲜血的土地变得更加繁荣、苍生。他们有着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在面对敌人严刑拷打的时候,没有退缩, 没有惧怕,而用自己顽强的毅力战斗,直到生命的尽头。在面对敌人的种种刁难时,心中还留存着对祖国的热爱、眷恋。更要学习他们认真专研的品格,虽然在光线昏暗的监狱里,也废寝忘食的学习。爱国人士之间还留存着动人的画面,为了别人,能毅然选择牺牲,而没有选择逃避,没有选择被金钱、利益所击倒,这是一种伟大而震撼人心的'选择。

大家应该将这些品质用在学习上,永不退缩、永不屈服、永不言败,在面对难题、困难时,不能放弃,要用智慧将它解决,在那里摔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不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勇气面对。在生活中我们不能只想着自己的利益,而忘记别人。将先人后己放在心头。这样才能让中国更加兴旺、发达。

红岩读书笔记(篇2)

你以为他们真的从这个美好的世界上消失了吗?没有。你们虽然夺走了他们的肉体,却夺走不了他们燃烧不灭的灵魂。

――题记

是谁?为了国家的安危,冲在最前面;是谁?为了人民的幸福,流尽了鲜血;是谁?即使只剩最后一口气,也要惋惜地看着这个世界?

是那些革命战士,他们视死如归,为国捐躯,拥有着不一般的勇气。

在《红岩》中,每一个场面都描写地淋漓尽致,活生生地浮现在我们眼前,那么刺目,又那么让人伤悲:江姐被苦刑折磨地伤痕累累,却任然顽固地一直摇头,从不屈服,日日夜夜感受着鞭伤的发炎和十指连心之痛;可贵的泉水即将又要被夺走,是他龙光华用生命换回的这口泉水,英勇牺牲;许云峰虽然被关在地牢里,却从不放弃救同志们出去的念头,他一点一点地用自己的手指不停地挖出一条秘密通道,结果同志们全部逃了出去,他却被杀死在监狱中。

红岩,一个个人物都让我那么那么敬佩,他们坚贞不屈,为了革命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牺牲了自己平静快乐的时光,牺牲了和从小养育他们的父母在一起的机会,他们之所以牺牲,是想用他们认为自己微不足道的生命去换回我们大家的快乐幸福,他们身上那种不屈服的精神让我一生受用,永远让我刻骨铭心。

红岩读书笔记(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红色经典的书,在这本书中,我认识到了许许多多宁死不屈,英勇无畏,甘愿把青春,把热血甚至生命奉献给党的先辈们,也深深感受到了一种决不放弃,与敌人抗争到底的革命精神。这本书就是——《红岩》。

《红岩》这本书中的在这本书中,留给我印象最大的人物是江姐,因为她沉着、冷静、勇敢、坚强,处处表现出对革命事业的忠贞。在去川北的路上,她看见丈夫的头颅挂在城墙上,顿时热泪盈眶。但是她想到自己还有任务时,又投入新的斗争。江姐被捕后,敌人逼问地下党组织的具体位置时,她坚决不说,敌人用鸭儿凫水,竹签子处罚江姐,整整一个通宵,敌人什么也没有得到。拷打得不到的东西,刑场上同样得不到。直到牺牲,江姐也没有透露党的半点机密。

刘思扬同志也是同江雪琴同志一样,被关在渣宰洞中。虽然没受什么各式各样的毒刑,但他却十分关心被关在狱中的战友,与被关在狱中的战友商量逃狱,帮他们渡过一个又一个的难关。最后,还为了保全狱中其他的战友的生命安全,壮烈牺牲。

读到他们的事迹,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语文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没有对学习完全充满热情的我很容易就被摧垮。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红岩读书笔记(篇4)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这一类书不适合我们看,因为我一般看的是小说,不看革命之类的书 。

我看之前,是怀着不满的心情,但是,看着看着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江姐,她的这种精神,我们是值的学习的。

最让我泪流满面的是:江姐在监狱里的时候,她依然穿着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在敌人对江姐的严刑拷打中,江姐没有说出一点党的消息。我还记得江姐说的一句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因为当时敌人用竹签刺江姐的手指 。

读完这本书,我再想想自己,遇到困难就想退缩。就在看完这本书后,在我身边发生了一件事。那几天发烧,烧没下,去医院看了。在那里我看到了一个像江姐的人,他的精神像江姐,坚强不屈,即使他是一个病人。

这本书人让我总结出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坚强不屈,江姐是我们的活榜样!

如果我哪一点不到位,请名师指导!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笔记精选


读后感大全内容专辑推荐:“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敬请浏览。

当我们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此等情怀,此等人物,无不让人想要写篇文章所记录,今天编辑整理了《巴黎圣母院》的读书笔记,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笔记 篇1

《巴黎圣母院》乃是法国作家雨果的作品,此书描写了世纪,法国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并透过这种描写,深刻地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表达了雨果人道主义的思想。

本书塑造了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的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伴在她身边的一只小羊也聪明绝顶,并给予无限遐想,是美丽和自由的化身。身体虽有很多残疾,奇丑无比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却拥有着一颗美丽纯洁,不掺一丝杂质的心灵,他守护珍宝似地守护着爱斯梅拉达,爱她甚至爱过了自己,但是在社会偏见与邪恶势力的面前,只得选择了殉葬的爱情。副教授弗罗洛为了想得到爱斯梅拉达,用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利威逼爱斯梅拉达嫁给他。夏托佩尔弗比斯队长虽徒有华表,但是内心似一包烂瓤一般,他也极其恶劣的手段玩弄了,幼稚痴情的爱斯梅拉达。格朗吉沃这个苟且偷生的家伙为了生存可以抛弃一切。

人性是多样的,我们可不要做一个像弗比斯有着肮脏心灵的人,我们应该像卡西莫多一样,有着一颗纯美心灵,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笔记 篇2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美与丑、善于恶的斗争——维克多.雨果《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一部浪漫主义小说。在小说中,美丽而又善良的吉普赛少女艾丝美拉达,和相貌丑陋却品德高尚、正直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他们演绎着一段震撼人心的故事,令人读来久久不能忘怀。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巴黎,故事的舞台是巴黎圣母院。主人公卡西莫多是弃儿,生来就畸形,外贸其丑无比:读研、驼背、跛足。博学、智慧的副主教佛罗洛收养了孤儿卡西莫多,之后孤儿成了集真善美于一身的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忠于职务,对副主教极为崇敬,惟命是从。之后,美丽纯真的吉普赛姑娘艾丝美拉达的出现,肉欲的蛊惑撕破了伪善的面纱。副主教居然夜抢艾丝美拉达,想把她占有。而解救她的队长对她产生了爱情,副主教又向这炽热的爱情举起大刀。最后艾丝美拉达惨遭毒手,卡西莫多神秘失踪。卡西莫多终于认清了弗洛罗的狰狞面目,猛扑过去,把他从钟楼顶上推下来摔死,自己则来到刑场上,抱着爱斯梅拉达的尸体遁入了墓地。几年后,人们发现了他们拥抱在一起的遗骸。

整部小说以巴黎圣母院作为背景,以社会最底层、身份最卑微的小人物作为故事的正面人物,用了一系列浪漫、夸张的言辞进行描写,反映了中世纪教会统治下的黑暗。并借助一个个善良的人物收到迫害的故事,抒发了作者对于现实的不满。

我一直不能忘记文中的女主人公艾丝美拉达,尽管她的名字多么绕口,但她的故事让我记住了她。她漂亮、善良、纯真,有着乐于助人,敢于反抗的品行。她挺身而出保护可怜的诗人;当敲钟人卡西莫多被判处笞刑在广场上示众时,只有她不计前嫌地给卡西莫多送水解渴;面对副主教佛罗洛的威胁,她敢于反抗。我喜欢艾丝美拉达,她不仅有如此出众美丽的外表,更重要的是她有一颗美丽的心灵。

再深入探究,作品是围绕了这个美丽善良的少女艾丝美拉达,着重以她先后几次遇难与获救的过程来组织情节,为我们展示了一系列人物之间的美与丑的对比的。副主教佛罗洛外表俊美,骨子里却是个衣冠禽兽,他对少女渴望占有而不择手段,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私欲。而意外拯救少女的队长弗比斯如同太阳神一般,实际上是个自私鬼,艾丝美拉达如爱慕英雄一样死心塌地地爱上他,而他回报给少女的却是玩弄。而与副主教和队长形成鲜明对照的却是敲钟人卡西莫多,在他奇丑无比的外表下有着一颗善良的心,尽管一开始卡西莫多对副主教言听计从,做了很多不好的事,但卡西莫多最后也醒悟过来,承办了迫害少女的凶手,自己也以死救赎自己的灵魂。

通过人物美丑形象的对比,可以看出心灵美高于一切,这种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这就是作者所追求的理想社会中应有的人道主义精神,让人倍感震撼!使得小说至今仍具有不朽的艺术魅力!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笔记 篇3

第一次读《巴黎圣母院》,我就已经完全为它所吸引。

它所讲述的故事不仅展示了法国浓厚的历史和文化,同时还向我们展示人性的美好与丑恶,以及对诸多美好品格的赞赏。《巴黎圣母院》是法国作家雨果根据当时法国宫廷与教会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的社会现实而写出的一部著作。描写了1482年巴黎当时的人民群众在上面两股势力压迫下的生活状况,谴责了当时丝美拉达,一个纯真善良美丽天真的少女,不仅外貌出众,更有着一颗常人无法企及的善良的心。她是雨果作品中美与善的化身。她不计前嫌,给劫持过自己的卡西莫多送水;为了救下格兰古瓦的性命,她按照丐帮帮会的规矩嫁给了他;对待爱情,她保持着绝对的忠贞不渝;而面对主教代理克洛德变态无理的要求,她敢于斗争,勇敢不屈她的勇敢、坚贞、善良,以及自己身上的人性光辉,让那些丑陋的心灵黯然失色。她同样是一个高贵圣洁的人。在小说里,爱着爱丝美拉达的不止敲钟人一个,还有主教代理克洛德和浮比斯队长。但他们的爱和卡西莫多却有着天壤之别。克洛德的爱是狠毒、虚伪和自私的,这种爱不仅毁了爱丝美拉达,同时也毁灭了他自己,是一种病态的爱。浮比斯的爱是一种游戏,他徒有外表,骨子里却贪图权贵、沾花惹草。在爱丝美拉达遭到生命危险的时候,他竟无动于衷地在一旁看着。与他们相比,卡西莫多发自内心的爱才是真正的爱。它没有自私,没有占有,没有嫉妒,它比生命还要高贵。

母爱同样是高贵的。在爱丝美拉达被埃及女人偷走之后,她痛哭流涕,疯狂地寻找着自己的孩子;丢失了孩子之后,她带着悲痛,在一座叫老鼠洞的石室里隐修了多年;在保护自己刚刚相认的女儿爱丝美拉达的时候,她就像一头发怒的母狮子一样,拼命同士兵们厮斗,最后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母爱果然是最伟大的。通过《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明白了人不应当只注重人的外在,却不注重人的内在。我们应当从中吸取经验,把最真的美留在自己心中。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笔记 篇4

我决定读一读雨果的《巴黎圣母院》。

欣喜地翻开书,迎接我的是爱斯梅拉达和她那只欢蹦的小羊,是一个个欢快的场面。接着,出现在我面前的则是那庄严的圣母院。

啊,那敲钟得人是卡西莫多,多么丑陋,那是我一种从没想到过的丑陋,心里不竟笼上了一层阴影。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场景不再明快了,更多的是那阴郁的圣母院。我的心为少女的灾难而难过。那个卡西莫多救助了她。那救助的场面一次次在我眼前闪过,那披散的满头乱发,那强健的胸膛,还有那只独眼,闪着自豪的光。自豪,是的,值得自豪啊!我终于看到了卡西莫多身上最美的东西。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笔记

整部小说中最令我感动的还是那位伟大的母亲。一只孩子的小鞋对她来说就是整个宇宙:整个世界。为了这迷人的鞋,她曾经对着天空恶意地诅咒:深情地申诉:虔诚地祈祷:悲伤地哭泣……

15年,这对一位失去儿女的母亲来说,每天都是第一天,哭声仍像第一天那样肝胆俱裂。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当官带走她的孩子时,她的目光:她的呻吟, 在人类语言的库存中我似乎找不到一两个字来形容来表达……

还有许许多多优美的人间真情。我一直思考着:为什么在追求欢乐的同时,隐藏着悲痛的灵魂,世道如此吧!在生活中总有艰难,总有困惑,也会有成功,更会有失败……

打开窗户,仰望天空,那夕阳如血,使我又想起了书中的一切就像这浩瀚长空被残阳染得如此的悲壮,只是读这本书也似面对天空,除了蔚蓝广阔,还有些忧人的不解。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笔记 篇5

一盏台灯伫立在书桌上。大雨过后。一切依旧,桌上的《巴黎圣母院》还在那一页,只不过多了些树的悲叹,天的眼泪。我静静合上《巴黎圣母院》,陷入沉思……

是美丽毁了她,还是她的善良天真夺走了他的一切,我无语……但她拥有爱,令她幸福的爱,令她惋惜的爱,这个美丽的吉普赛女郎—埃斯梅拉达。

爱之伟大

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巴格特—埃斯梅拉达的母亲,她在《巴黎圣母院》中书写了一部爱的诗篇。当巴格特刚生下那个可爱的女儿时她就对自己说:“女儿就是我的全部。”的确,她全身心的爱她。当吉普赛人将女儿抢走后,她悲痛欲绝,走进巴黎圣母院,当了修女,以后的每一天,他无时无刻不为女儿祈祷。她希望女儿能够平安、幸福。

巴格特对女儿的爱,是母亲的真谛,是奋不顾身的想为女儿做一切的情感的涌动。

爱之无私

他,是一位奇丑无比的敲钟人。从他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被社会唾弃,是教主收留了他,让他做了敲钟人。每一天,他都勤勤恳恳的工作,有一天,他看见了一位美丽的少女在广场中间,尽情的歌舞,那是埃斯梅拉达,她的旁边还有一只可爱的小山羊,从此,他就被她的美丽与善良深深吸引住了。每一次埃斯梅拉达遇到危险时,是他,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但是他不被埃斯梅拉达喜欢,他听从他的一切指挥,包括帮她找她的情人,他的情敌。

他对她的爱情,可使玫瑰失色,但却不能博得女孩的欢心。

爱之可恨

福比斯,一位英俊的军官。他的潇洒,吸引住了埃斯梅拉达,同时他也爱上了美丽的埃斯梅拉达,但他只是为了她的美貌,他的花心可是人人皆知,最后他还是辜负了对他一片痴心的埃斯梅拉达,回到富贵小姐的身边。这个结局,对他来说,是悲惨的,因为他走向了婚姻这条路。

树滴下了雨后的一滴眼泪,是为了伟大的巴格特。

花拥有雨后的清香,只为了敲钟人卡西莫多的一片痴心。

天晴了……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笔记 篇6

最近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雨果著的一本书——《巴黎圣母院》,读了这本书之后,令我感触很深。《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具有巨大的思想力量和艺术力量的长篇巨著。这部小说以雄壮宏伟的气魄,紧张非凡的故事情节以及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和十九世纪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充分结合的艺术风格而赢得世人的赞誉,成为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

《巴黎圣母院》主要讲了主人公伽加西莫多在圣母院当一个敲钟人,他忠于职务,对副教主极为崇敬,并且对他惟命是从,但他却不知道副教主的恶毒。副教主一而再再而三地想置吉卜赛少女于死地,最后吉卜赛少女还是被副教主送上了绞刑台。最后,伽加西莫多看透了副教主的恶毒,将他从塔楼上推下去摔死。小说借副教主的恶毒以及他的卑劣行为,深刻的揭露了当代宗教的虚伪与残酷。

书中描写的那个社会是残酷的,在那样的一个动荡的社会中生活的人们,有的像副教主克罗德那样狡猾、虚伪,有的像费比斯那样无情无义、胆小怕事,但是也有的像敲钟人伽加西莫多那样,虽然外表丑陋,但内心还是比较善良的。副教主克罗德与敲钟人伽加西莫多在这本书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善良、一个恶毒,他们两个同样爱上了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但是副教主的爱是占有,是抢夺,而伽加西莫多的爱却是沉默、守护。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不答应爱副主教,自私的副主教居然想置爱斯梅拉达于死地。十五世纪的法国社会虽然很混乱,但是雨果还是要通过借古喻今,将当时的社会借历史反映出来。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以前的社会一样险恶,但是现在却有了包装一词。

这个词在所有的地方都很常见。明星需要通过包装展示给观众;礼物需要包装后再送给他人;甚至连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用品都会做无数的广告、推销。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不用说东西,就连人都可以整容,宁愿冒着极高的风险,也要将自己从丑小鸭变为白天鹅。试问,这种能够如同蛇皮的蜕变,真的能将人变得更美吗?其实不然,在这部书中的主人公加西莫多虽外表不堪,但他的内心却是无比的美丽。

如春雨,滋润万物;如蜡烛,照亮他人;如朝阳一般蓬勃;如残阳一样血红。他的死是个悲剧,但他善良的心却成就了永恒的,亘古不变的爱情。也许爱斯梅拉并不懂他的心意,但加西莫多的付出、拼搏、勇敢与无畏深深打动了每一位读者和的内心。是的,美的最高境界,是透射过一切物质,寻到心底的阳光,普照大地。

当天边的朝阳吞噬黑暗的那一瞬间,最美,自在善良的心。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笔记 篇7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爱情小说-----《巴黎圣母院》。说起巴黎圣母院,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吧!此书是维克多、雨果创作的历史小说。这不仅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以18世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为中心,描写了驼背的敲钟人对一位吉卜赛姑娘的真挚的爱情,同时揭露了当时的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

巴黎圣母院里住着道貌岸然且性情乖戾的副主教克洛德神父和驼背的丑八怪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对克洛德神父忠心耿耿,百依百顺。有一天,貌若仙女的吉卜赛姑娘爱斯美拉达出现在他们两人的面前,起舞翩跹。她是那样的美丽而神秘,始终带着一只有金色犄角的山羊。

贫穷的诗人、哲学家格兰古瓦不幸落入一群无赖汉之手,在生命垂危之际,被爱斯美拉达借假结婚所救。可是,爱斯美拉达却爱上了从怪汉手里救出自己的御前卫队长孚比斯。

一直对爱斯美拉达心怀邪念,在她周围游荡的克洛德神父得知此事后,感到十分痛苦,以致行刺孚比斯后逃走。结果,昏到在孚比斯身旁的爱斯美拉达以杀人和施妖术的罪名被逮捕......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记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美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邪恶终究斗不过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神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历史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政府带领下,邪恶受到了抑制,真善美得到了颂扬,人民安居乐业!

有关亲爱安德烈读书笔记精选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不同的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有关亲爱安德烈读书笔记精选”,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亲爱安德烈读书笔记 篇1

这是散文随笔,一本关于异国文化探讨的书,通过书信方式讨论中西文化的差异,也是关于两代人的书,母子间思想的交流与碰撞,感动无数亲子关系存在隔阂和困扰的读者,给欲弭(米)平代沟,跨越文化差异的读者提供新的思维方式。

对于安德烈,多数人应该是羡慕的。父母给他提供优越的教育环境和丰富的物质基础。当谈到香港和德国文化时,香港人工作日除了上班还是上班,行色匆匆,德国人截然相反,他们存在很多的咖啡馆文化,品味生活畅谈人生和朋友间深入交流,我想这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家庭经济基础之上的。在中国,不是国人不懂享受而是没有资本。如今有经济实力的人都移民,虽然有他们自己的原因,但为了享受更好的福利待遇,过更自在悠闲的生活也包含在内的吧。

书中还处处道出人生哲理:“安德烈,你我常玩象棋。你知道吗?象棋里头我觉得最“奥秘”的游戏规则,就是“卒”。卒子一过河,就没有回头的路。人生中一个决定牵动另一个决定,一个偶然注定另一个偶然,因此偶然从来不是偶然,一条路势必走向下一条路,回不了头。我发现,人生中所有的决定,其实都是过了河的“卒”。这是一本值得多次阅读的书,人生阶段不同悟出的道理解放的思想会不一样。

亲爱安德烈读书笔记 篇2

龙先生的《孩子你慢慢来》中的安安才几岁,一个刚开始做母亲的妈妈充满欣喜和好奇的看着儿子的成长,岁月悠悠,可爱的安安已长成亲爱的安德烈,在《亲爱的安德烈》中,母子的书信交流,龙应台对正处于叛逆的青春期孩子的教育给我深刻的启示。

读了龙应台的《亲爱的安德烈》,我有一种找到了知音的感觉,更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书中那些关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的描述,那些在我独到的见解令我耳目一新,书中那个既有成人的老道,又不乏孩子的偏激,既睿智幽默,又不失天真烂漫的安德烈更是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在此书中作者讨论的话题包罗万象,例如对感情世界的迷惑、自我价值的追结、对全球化的看法及讨论,也有读者的回应引申出人省思的议论。不仅仅动人,并且涤荡人的胸怀啊!

现实生活中,孩子的教育问题令多少人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压抑身为教师的我也不明白如何去触动孩子的心灵,《亲爱的安德烈》中母子之间的睿智对话,触及了我的神经。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对孩子的尊重和肯定是多么的重要:菲力浦在第34封信《独立宣言》中总结归纳出一个十分精辟的结论:欧洲人看人是看年龄的,只要满十四岁了,连教师也要用“您”来称呼学生。可是,中国的家长和教师却往往忽略孩子的年龄,而是刻意的去强调辈分、尊卑,不管孩子是不是已经长大了,只要站在爸爸、妈妈或是教师身边,他的身份就永远只能是“孩子”,永远不能得到尊重,永远只能选择服从。难道在中国人眼里,孩子只能算一个成人们随身携带的物件中国人之所以不肯尊称一个14岁以上的少年为“您”,仅仅是为了保全那点少的可怜的面子吗顺着菲力浦的遭遇探究下去,我又发现了一点,那就是中国的父母在夸赞孩子时总是对他的父母说:“你的儿子真厉害!”,“你的女儿真棒!”……诸如此类,真是可笑,这到底在夸谁呢由此看来,在东西方在对待孩子的观念真的有着巨大的差异。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篇章是《给河马刷牙》,资料是作者安德烈对他的母亲说:“我觉得我将来的事业必须比不上你和爸爸……,要理解一个事实,那就是,你有一个极其平庸的儿子。”而龙应台回答:“对我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你是否有成就,而是你是否欢乐。我要你用功读书,不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而是因为我期望你将来能拥有有选择的权利……”“平庸”是跟别人比,“心灵的安适”是跟自我比。

我们最终极的负责对象,千山万水走到最终,还是“自我”二字。读完这一段,龙应台对要求儿子读书的精辟诠释,带出另一种想法,“用功读书”其实是让自我有更好、更多的选择权。从事自我喜欢的工作而不是为了谋生,这才会在心中产生成就感,而成就感会给我们欢乐。为了传递这一信息,我也特意让女儿也读一读这本书,异常是对于龙应台关于“读书”的精辟见解,我们母子之间还进行了一次讨论:想从事自我喜欢的工作,就必须具备必须的竞争本事,就必须努力学好本领。为了将来的欢乐,今日必须用功读书。看来“用功读书”并不是我们中国孩子的“专利”,我们崇羡的西方人要用功读书。

亲爱安德烈读书笔记 篇3

这段时间利用午休的时间重读完此书。值得反复重温的一本书,特别是作为母亲的角色。我也在想,当孩子十八岁成年后,我有没有可能这样与孩子畅所欲言呢?答案可能是否定的。

其中有一封读者来信深深触动了我。”人生的吊诡就在这儿,当时急于想逃脱的,往往是现在追忆或追悔的。“这段时间颇有这样的感受。看着儿子的模样,心里想,怎么不知不觉就长大了?还记得有一次,我出差回家,他躺在床上看到我,在床上高兴得打起滚儿来,嘴里还喃喃自语到,”妈妈回来了!妈妈回来了!“(心都化了。)这样的软软的小不点儿只在记忆中了。”我们谁没有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有过遗憾呢?如果错过了他们童年或青少年期的任何一段,何不谦卑的感恩,幸好还有下一段。然后给孩子这个阶段所需要的。“是的。我以后更要学习的是--放手。

另外还有一个体会,这么多家书绝不是婆婆妈妈的拉家常,内容涵盖了对政治、民主、文化、艺术、人生等多方面的探讨。也让我意识到,要有一个优秀的孩子,优秀的母亲是多么的重要!

亲爱安德烈读书笔记 篇4

我和妈妈差了23岁,对同一个问题的看法有时会产生很大的分歧。

所以我在想,我要和我的孩子年龄差距缩小到多少,才不会使两代人的代沟变得不可跨越。

妈妈对我实行放养政策,可是问题太多了,比如:懒惰。

所以我在想,以后我该对我的孩子进行怎样的教育方式,才不会害了他并不会让他觉得我是为了他好。很矛盾。

现在多少孩子在抱怨家长打着为了他/她好的旗号,抱着不重复的补习班、吃着不重名的营养品,而我,不希望我的孩子会这样抱怨我。

母亲龙应台与儿子安德烈这36封家书是离开儿子多年的母亲再回到儿子身边后,发现儿子早已经长成了与小时候完全不同的、有着独立人格的成年人,她极度的不适应。她想与儿子沟通,又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才能将两人的谈话深入、长久的持续下去。

这就是两代人的代沟,这样的事情不管在哪个年代都会发生在两代人身上的。龙应台急切的想要和儿子同步,想要认识这个十八岁的安安。

十八岁,对于有些孩子和父母来说,成为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文章开头这样说:“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仿佛可以不必了。不,我不要掉进这个陷阱。我失去了小男孩安安没有关系,但是我可以认识成熟的安德烈。我要认识这个人。”

龙应台是充满智慧的母亲,明知孩子会跌倒依然选择了放手的母亲,她知道成长的阵痛必须由孩子独自去承受,任何人都无法包办和代替,因为一旦越俎代庖,孩子就没办法自己长大。而当今社会中许多父母更多地扮演决策者的角色,明确告诉自己的孩子该做什么、怎么做,本意是好的,可孩子长大后,却离不开父母,缺少一种独立自主的能力,缺少自己的独立思想,不敢也不愿去表达自己的思想,所以安德烈是幸运的,有这么一位开明的母亲,有这样能够表达成熟思想的渠道。青春是否应该叛逆?这里的叛逆并不是外在的桀骜不驯,意气用事。龙应台与安德烈在彼此沟通的过程中,其实也就是揭掉了彼此年代文化的面纱,还原了各自内心的真实所需、所感,这样的交流产生了真正的互动与价值。安德烈成长在一个物质丰富的时代,文化的差异性在他的成长环境中显然不甚稀奇,他在充满活力、叛逆的环境里,读书、郊游、交友、恋爱等等,作为母亲既不盲目认同,却也会中肯地鼓励赞许,甚好。

安德烈在十八岁的时候在告诉自己的母亲,将来就做一个普通人。其实普通也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随着孩子年龄的长大,还有孩子的认知、价值观、世界观念的成长,父母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和孩子一起成长,才能紧跟孩子快速成长的步伐而不会被孩子远远的甩在后面很远。就像龙应台说的“认识一个十八岁的人,你得从头学起,你得放空自己。”

母子关系犹如放风筝的人与风筝。风筝总想飞得高一点再高一点,最好能够挣脱引线。放风筝总是处在矛盾的状态,希望他飞得高一些稳一点,却不肯放手,把引线扯得紧一些再紧一些。也许这就是最好的方式吧。

亲爱安德烈读书笔记 篇5

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仿佛可以不必了。

《认识一个十八岁的人》

你知道,一个被长年过度灌食某种饲料的人,见到饲料都想吐。我们都被灌得撑了,被剥夺的,就是一份本来可以自自然然、单单纯纯的乡土之爱,纯洁而珍贵的群体归属感。它一经操弄就会变形。

《第2封信为谁加油?》

当你对“国家”抱着一种不信任的态度的时候,你比较能够冷静地去分析它的问题所在。

《第3封信逃避国家》

人生,其实像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各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期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阶段,路其实可能愈走愈孤独。你将被家庭羁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愈走愈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第5封信对玫瑰花的反抗》

安德烈,我和席慕蓉的看法是一致的:上一百堂美学的课,不如让孩子自己在大自然里行走一天;教一百个钟点的建筑设计,不如让学生去触摸几个古老的城市;讲一百次文学写作的技巧,不如让写作者在市场里头弄脏自己的裤脚。玩,可以说是天地之间学问的根本。

《第5封信对玫瑰花的反抗》

我愿意和你分享的是我自己的“心得报告”,那就是,人生像条大河,可能风景清丽,更可能惊涛骇浪。你需要的伴侣,最好是那能够和你并肩立在船头,浅斟低唱两岸风光,同时更能在惊涛骇浪中紧紧握住你的手不放的人。换句话说,最好她本身不是你必须应付的惊涛骇浪。

《第11封信阳光照亮你的路》

文化来自逗留——“逗”,才有思想的刺激、灵感的挑逗、能量的爆发;“留”,才有沉淀、累积、酝酿、培养。我们能不能说,没有逗留空间,就没有逗留文化,没有逗留文化,就根本没有文化?

思想需要经验的累积,灵感需要孤独的沉淀,最细致的体验需要最宁静透彻的观照。

《第21封信文化,因为逗留》

无法表达自己的人——不论是由于贫穷,或是由于不自由,或者单单因为自己心灵的封闭,而无法表达自己的人,我最同情。

《第27封信二十一岁的世界观》

对我最重要的,安德烈,不是你有否成就,而是你是否快乐。而在现代的生活架构里,什么样的工作比较可能给你快乐?第一,它给你意义;第二,它给你时间。你的工作是你觉得有意义的,你的工作不绑架你使你成为工作的俘虏,容许你去充分体验生活,你就比较可能是快乐的。

当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我也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

《第28封信给河马刷牙》

卒子一过河,或动或静都没有回头的路。人生中一个决定牵动另一个决定,一个偶然注定另一个偶然,因此偶然从来不是偶然,一条路势必走向下一条路,回不了头。我发现,人生中所有的决定,其实都是不回头的“卒”。

《第33封信人生诘问》

亲爱安德烈读书笔记 篇6

最近我读了龙应台的《亲爱的安德烈》。龙应台离开德国4年后重新与儿子相见时,两人已从亲密变得陌生。为了拉近两人的距离,龙妈妈提议两人通信,于是这本书便诞生了。这本书讲的是龙应台对于已经成年的孩子渐行渐远的那份不安,那种迫切想要沟通与了解的心情。通过书信使他们母子更好的了解彼此,就像安德烈在信中说的?谢谢你给了我这个“份”——不是出书,而是,和你有了连结的“份”。

在这本书中,大多数书信都是母子两人在同一问题上的不同看法,比如民族信仰、价值观、社会道德到文化生活、问题意识再到世界观、人生观,他们母子俩都存在很大的差距。不同年代的教育和经历反映出来了不同的理念。

龙应台生活在一个封闭的海边的渔村里,她的十八岁是一九六九。而安德烈的十八岁,网络让他们拥有广泛的知识,社会富裕使他们习惯物质的追求和享受,十八岁的他生长于德国,除了身上尚流淌着来自于母亲的中国血统,其他方面已经很难和中国扯上什么联系了。这样不同的生活环境让他们有了不同的认识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龙应台那一代人,他们心有太多的不信任,太多的不屑,太多的不赞成,对于我们的所谓国家,尤其是一些自称代表国家的人。而生活在德国的安德烈,因为历史的原因,在他们这一代人身上,真的很少受爱国宣传的影响,逃避?国家?这个东西。

安德烈作为交换生来到香港,他认为香港没有文化就因为香港没有可以让人坐下来静静地聊天的咖啡馆。酒吧跟咖啡馆在欧洲,其实就是小区文化,他认为香港人永远在赶时间;而在龙应台却不这样觉得,他认为香港是有文化的。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得到的结论也是不一样的。

他们母子俩在很多方面都有分歧、代沟,他们彼此有不同的思想。龙应台给他的儿子足够的自由,他们可以在同一个问题上各抒己见,没有对错,他们相互尊重对方的成长背景和生活环境。龙应台不像是安德烈的母亲,她更像是安德烈的朋友,她无权强令他做什么。龙应台这样的态度是的她的儿子可以肆无忌惮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她也因此更好地了解了自己的儿子的想法、人生观和价值观。

安德烈在一封信中写到?是不是所有毕业的人都会感到一种慢温温的留恋和不舍?我要离开了,离开这个我生活了一辈子的小镇我的家。我开始想,我的家究竟是什么呢?最重要的不是父母,是我的朋友。龙应台不但没有怪他,反而很理解他,回想起自己的经历,她说:?我很欢喜你心中有一个小镇,在你驶向大海远走高飞之前。这种宽容、这种理解是的他彼此了解的更深,更安慰了迷茫中的安德烈,给了他正确的指引方向。而当安德烈失落的时候,她会安慰他,鼓励他。然而安德烈却不觉得他很幸运,他对他的母亲说:你到今天都没法明白:你的儿子不是你的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

不同的成长和生活背景使得龙应台和她的儿子有着不同的国家和教育背景,他们对世界有着不同的认识,对人生有着不同的理解,他们存在着代沟。龙应台用书信的方式了解儿子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价值观,放下作为长辈的架子,以一个朋友的方式与儿子交换彼此的想法,没有批判、没有责怪,更多的只是理解和反驳,还有安慰。

我想成长生在中国,我知道这是我们一般的中国父母不能做到的。希望所有的父母与孩子之间都能够认识距离、彼此沟通,要知道:一切平等的对话必须建立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之上。

亲爱安德烈读书笔记 篇7

从无话可说到无话不说——读《亲爱的安德烈》

早秋的上午,阳光跳跃在桌面上,微风拂过脸颊扰乱了额前的发丝。教室里冷风呼呼作响,合上《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可我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热血沸腾,为两代人的思想沟通所震撼。

三年的时间,让母子二人由“陌生”变为“熟悉”。龙应台说:“我可爱的安安,哪里去了?那个让我拥抱。让我亲吻。让我牵手。让我牵肠挂肚。头发有点汗味的小男孩,哪里去了?"大概在每位父母的眼中孩子永远都是孩子吧。但当龙应台发现那个可爱的安安变成脸上早没有了可爱的婴儿肥。线条棱角分明。眼神宁静深沉的安德烈时,她想到了用一种最温婉的方式———写信。文字,真的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动人的力量,两代人的沟通和文化阻隔,在一字一词透露的温情中逐渐消融。

透过书信,我仿佛看到了一个阳光的大男孩:在德国长大,深受欧洲古典艺术和美的熏陶,喜欢听旋律优美的音乐,崇拜爵士乐,喜欢单纯地享受聆听。在他的来信中,我感受到了东西方文化的强烈碰撞,爱国情怀与避政心态,安分保守与热情奔放。我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一扇窗,得以更多地去了解深入另一种文化。

看过了龙应台和安德烈的来信,我不禁也开始重新思考自己与父母的关系。

进入青春期,我或多或少会出现叛逆情结,渐渐地与父母的交流变得少了,每天都单调地重复三点一线地生活。看到龙应台给儿子的信后我我忽然有些理解父母了,他们也想和我沟通交流的吧。这也让我重新认识了父母。

与经典作文里所描绘的父母形象不同,爸爸妈妈并不是细腻的。爸爸不是虎爸也不是慈父,他只是不善于表达的,中国式爸爸的典型代表,只把爱藏在心底。上高中第一周,因为要上晚自习,只能在食堂或在外面买饭。爸爸怕我吃不好,在家炖好排骨送到校门口。当爸爸转身离开时我看到他被汗水湿透的衬衫,心里有种莫名的感动。有多少次父母对我们的付出被我们认为是理所当然,不懂得珍惜身边所拥有的美好。

《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书中母子二人的对话,让我的心灵有很大触动。反思自己,也让我重新认识了父母。通过这本书我找到了与人心灵沟通的桥梁。心中释然,昏黄的路灯下是一家三口拉长的身影,留下一串欢快的笑声。

亲爱安德烈读书笔记 篇8

在《亲爱的安德烈》中,我看到了一位母亲与一位儿子的努力。当十八岁的安德烈已经成长成了一个对于她的母亲来说完全陌生的大男孩,龙应台先生与他的母子关系并没有像绝大多数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一样,虽然有爱,却不相识。没有像水上浮萍一样各自荡开,而是各自迈出一步,通过写一个专栏,他们彼此认识了对方。即使以后还会漂萍离散,但人生没有恒长的厮守。三年的海上旗语,如星辰凝望,如月色满怀,不仅他们彼此认识,也让我们许多读者受益匪浅。

像安德烈那样,我也父母也有些陌生,但读过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我不仅要珍惜,也要学会自己创造机会和父母沟通。我爱我的父母,但我不能把爱当成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我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成熟,不能总试图着摆脱父母,要尝试者前进,前进,互相走到对方心里去。我不会让爱,冻结在经年累月的沉默里,我要让爱自然的流淌在涓涓岁月里。

在这本事中的第28封信《给河马刷牙》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像安德烈那样假装嘲讽和狂妄,闪避了关于‘’你将来想做什么’’的追问那样,我也会回避这样的问题,因为我没有答案。我喜欢的事情没法去做,想要去做的又很困难,因为在这个时代,人才比比皆是。像前段时间热播电视剧《欢乐颂》那样,在大城市中,有很多大学生,面临着就业难的问题,稍不留神就会失去工作,失业率高得可怕。现实的压力如黑夜的猛兽,不断吞噬着我们。

许多人的压力,来源于不甘心,他们不甘平庸,也来源于家庭,他们肩负着希望。我也是这样,学不好,对不起自己的努力,对不起父母的期望,看着身旁每个人都拼命往前冲,看着格格不入的自己,心情低落,感到茫然。读了《给河马刷牙》,我明白了,父母要求我们用功读书,不是因为要我们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他们希望我们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破谋生。

他们,只是希望我们过的幸福。

正如清晨散步的人,那是他的生活态度,气定神闲,温和内敛,沉静谦逊的人格特质,不是所有的人都要百米冲刺,狼狈不堪。当然,现在的我们,要努力学习,以便有更多选择的机会。

我们要做好自己,不要给自己施加太多压力,乐观的面对生活,勇敢面对困难,让生活充满阳光,你的身后有亲人支持着你,送你扬帆起航。

亲爱安德烈读书笔记 篇9

忙于中考的那段时间,实在抛下了很多东西。如今,我在盏盏柔光灯下安详坐落。捧起龙应台的《亲爱的安德烈》一书,不作声响,只留鼻息于静谧之中,携缓缓平静的心,去阅读它。

书中记述了母亲龙应台与儿子安德烈三年来往36封家书。字里行间折射两代人,两种文明的思想深度,有关人生的思考,有关当下的社会,有关对国家的理性。

我尤为深刻的是十八岁的安德烈对母亲说:“我可能会变成一个很平庸的人,有普通的学历,很普通的职业,不太有钱,也没有名,一个最最平庸的人。”最后,安德烈淡淡的忧伤夹杂在他那句朝母亲的话中,“那么,你会失望吗?”母亲回信表示,她没有关系,只要将来的工作让你快乐满足,感觉有意义,即使是给河马刷牙都不打紧。{大意如此}

读完后有朋友与我聊起这对话。她在网上来信,说了这么一句话:“我觉得我才是平庸的人。”彼此相隔甚远,但我已察觉平庸二字是好友最不愿说出的。我大概知道她为什么了。读书没有大的成绩,也没有多么拼搏,更没有特别惹眼的才艺。所以说平庸。那时我就好像被泼了一身的冷水,不禁颤抖,责问自己:那我呢?是否像她一样是平庸的?

我这样回答:“曾经是,如今不再了。”龙应台是对的,无所谓地位高低,钱财多少,做着自己愿意之事,何来平庸?

回想起自己中考,我只能说我抛弃了很多,却得不到一丝安宁。

相识三年,曾几何时,我见过好友的她会对我不冷不热。扭头带着满脸的落寂走向与我背道而驰的地方,夕阳的余晖照耀她,却只留漫不经心的背影给我观看,遥望。走到此步田地,是谁错?是我。初三,我只有一个目的,跨进家里人,我的理想高校。我已习惯一个人,想一个人的将来,做一个人的梦。我肯花费一天去苦读书,也不愿与她荒废那一小时的闲聊;我肯割舍喜好投入题海中,也不愿与她分享剩余的空闲;我肯拼命装出高傲,也不愿与她说其实我很累。

陪伴十几年,曾几何时,我见过父母和我坐一起吃饭,竟无一丝声响。以前家就是全部,现在学业是我的天下。爸爸妈妈能领会到我。于是不知不觉,客厅的电视音量已调至最小,进出我房间的脚步已轻柔许多,我睡了家里已不再灯火通明。可我却不懂他们,寡言少语,不哭也不笑,木偶一样。

时间那样快,这场考试也结束了。回头心里一阵阵疼痛,当初自己是那样愚蠢,那样平庸。冷落朋友冷落家人,日日做着令自己不痛快之事。后来我在假期中慢慢回复过来,与旧时好友聚会,与家里人去旅行,在书城里泡一天。

截止读完此书,后知后觉。平庸不是说无权贵势力,无钱财万贯,无别人所无。而是过得满意,庆幸和愉悦。

你不平庸,我们都不平庸,因为我们过的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亲爱安德烈读书笔记 篇10

每代人之间都有隔阂,可这隔阂却又说不清是什么,导致我和爸爸交流时总有一层膜,怎么捅也捅不开。读了《亲爱的安德烈》后,我们的隔膜似乎一下子灰飞烟灭了。

以前,我考试没考好,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不想跟爸爸说,不知是出于我的自尊心,还是我已经长大了。爸爸也渐渐发现了,我心里的小秘密已经很少有他知道了。倒是老师、同学了解的我很透彻。

爸爸和班主任联系后,班主任对我说:“孩子,爸爸妈妈才是你最亲的人啊!同学老师和你再好,也是外人,如果你对爸爸都敞不开心扉,那以后你们会形同陌路的啊!”听了老师的话,我心里的加锁打开了。可就算这心灵之墙可以拆除,但山和水都是墙,天和地都是墙,时间和空间都是墙,命运是无穷的限制。但我相信,只要找到合适的方式,这墙再坚不可摧也终会坍塌。

直到我读了《亲爱的安德烈》后,我的心才完全打开,对爸爸能够坦诚相待,我知道,现在的我是一个崭新的我,我和爸爸还要重新认识,不过,在这段时间里,我也发现爸爸与以前不同的地方。比如:他的脸千变万化,能够在一瞬间就变脸,可把我逗得哈哈大笑,这时,他也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有时,我会独自坐在窗前,回想着和爸爸发生的点点滴滴:和爸爸做游戏时发出的“呵呵”笑声;对爸爸耍小脾气时的姿态;做错事被爸爸训斥时的场景……这些都是我童年里最珍贵的时光。

我知道,日后的人生旅程,当然还是要飘萍离散,但人生哪有恒长的厮守?但是这几年的快乐时光,如星辰凝望,如月色满怀,我,还奢求什么呢?

有关贝多芬传读书笔记精选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贝多芬传读书笔记”。

贝多芬传读书笔记 篇1

从《贝多芬传》中录下这一段文字的时候,已是我第三次阅读这部传记了。较于前两次,这次阅读已滤去了幼稚与好奇的部分,多了一点尊崇。

贝多芬是个忧郁、不漂亮的人,灰蓝的眼睛显示出“一种无可治疗的哀伤”。是的,那是他成长中的阴霾,在他的心魂中久久不散的痛楚。贝多芬的童年,是一场悲惨而暴烈的斗争——父亲无休止的毒打,他深爱着的母亲的死,以及过早降临的家庭责任……母亲的去世令他悲痛,他无时不刻地感觉到心灵的痛楚——二十岁,带着对故乡温柔而凄凉的回忆远走他乡。

二十六岁,他聋了,听不见了!在他的艺术生涯才刚刚走向一个高潮的时候!这悲剧式的愁苦,激发了他的一次创作的灵感——《悲怆》诞生了!

在此后的十几年里,贝多芬的命运波澜起伏——有维也纳会议上的无上荣耀,亦有面对病魔的苦苦挣扎,甚至——在一八○二年,贝多芬曾经一度写下了遗嘱——这本是临终时的哀诉,可是贝多芬还活了二十五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他说,“它决不能使我完全屈服!”

贝多芬是不会被什么所征服的,除了那一种伟大的英雄主义。一八○四年他创作了《英雄交响曲》,出于对当时法国大革命的敬意,他特地在封面上撰写了题献的词句——但当得知拿破仑称帝时,音乐家愤怒了——他叫道:“那么他也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贝多芬撕去了题献的部分,匆匆写下:“英雄交响曲……纪念一个伟大的遗迹。”他对自由的幻想破灭的——这又一个打击!

在如此悲哀的深渊里,贝多芬依然讴歌着似乎从未降临过的快乐——《第九交响曲》中,他与席勒合作完成了优美而壮丽的《欢乐颂》,堪称轰动一时的美谈。那是因为——爱与自由从未在他的灵魂中泯灭过——它们永远占据着贝多芬的思想,引领着他走向真理的世界。

贝多芬于一八二七年谢世。也许,他是不幸的,贫穷、残疾、孤独和痛苦不断地盘旋在他命运的上空,然而,他依然看得见曙光——世界并未给他快乐,他却是快乐与力量的源泉!他为这个世界上所有英勇的心灵写下了最好的箴言——“用痛苦换来欢乐。”这是贝多芬的另一条人生哲学。

著名翻译家傅雷,在读《贝多芬传》时,不禁感叹:“不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不经劫难磨炼的超脱是轻佻的,逃避现实的明哲是卑怯的;中庸,苟且,小智小慧,是我们的致命伤……这一切都由于贝多芬的启示。”的确,他坚定着我们的意志,抚慰的我灵魂的创伤——这天籁般的灵魂的声音,仿佛告诉我们,一个伟大生命所走过心灵轨迹。苏轼曰:“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贝多芬,是生命崛起的背影,他因心灵而伟大。

贝多芬传读书笔记 篇2

《贝多芬传》读后感作文读着读着,我的心中怦然一震,蚂蚁是很渺小的,但是它们有着一种"为他人着想"的崇高精神,这,难道不值得我们人类学习吗?而我—我走完了一条更少人迹的路。人生自古伤离别,看着中考诡异的笑容渐渐明朗,离别的日子越来越近。

每次听贝多芬的《英雄》、《命运》交响曲及第九交响曲等名曲都情不自禁为之动容随着旋律的起伏而感动震撼不已。这对我这种几近音痴的人来说是极少见的。我便一直惊异于何以一个失聪之人竟能创造出如此奇迹及至读了傅译名著之一《贝多芬传》才明白其中曲折。

贝多芬的一生可说是一部史诗般壮烈的悲剧。艰苦童年爱情失败疾病缠身贫困交加这些还都不足以摧毁他他最大的痛苦——是孤独。看过他画像的人都不禁从那逆立的乱发令人震慑的目光推断其性格:孤僻冷峻愤世嫉俗。而事实上不然。他慈悲热烈比任何人都热爱自然渴望与人交往热爱世界和人类。然而却恰恰是这种美德深深加剧了他的痛苦;自从发觉开始耳聋他就不得不选择了远离人群而独处他不愿看到别人怜悯的目光。这种被迫和人类分离的孤独是他最最无法忍受的。他就在这样强烈的矛盾中苦苦挣扎受着身心双重的煎熬几度差点被击垮。32岁那年甚至连遗嘱都写好了。

看他的遗嘱时我竟产生一个念头:对他自己来说如果那时真的去了那可能反而快乐些。至少使他免受日后无穷无尽的苦难面对残酷的命运用他自己的话说“把我从无穷的痛苦之中解放了出来。”(只是对人类将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是的假如他稍稍自私些他定会就此撒手归去摆脱一切愁苦。但是他偏偏渴望痊愈偏偏希望“可怜的人类”快乐幸福。于是这天生的性格给予他无比的意志把死神和解脱同时拒诸门外又开始了苦难的历程。当痛苦与日俱增积聚到无法承受时就如潮水般倾泻而出成为一部部伟大的作品他的血与泪的结晶。

耳聋对常人是一部分世界的死灭对音乐家是整个世界的死灭。整个的世界死灭了而贝多芬不曾死!并且他还重造那已经死灭的世界重造音响的王国不但为自己而且为着人类为着“可怜的人类”!没有如此热烈、慈悲的胸怀他便可少受些苦楚。而他用被自己这种天性大大加剧的痛苦换来了人类的欢乐这就是英雄的牺牲多么悲壮的伟大!

英雄本身就注定要承受超乎常人的苦难。正如孟子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似乎已成为古今中外一条不变的真理又是多么残酷和无奈!人类每一伟大成就的诞生都必然要有个人的牺牲。凡想成就大事的人该紧紧牢记这一点吧。

贝多芬传读书笔记 篇3

一提起贝多芬,大家都会想到美妙音乐。通过阅读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我了解了贝多芬幸福又悲惨的命运,感受到了他坚强的意志。

他为何悲惨?贝多芬的童年没有温暖,成年后失去了音乐家最重要的东西——听觉,一次次在情感上跌倒,受尽了命运的捉弄,无比辛酸。所以他悲惨。

他为何幸福?因为贝多芬有很多关心他的朋友,韦格勒、埃莱奥诺雷、阿曼达、勃罗宁等,这些都是他的至交好友。虽说他命运悲惨,但有朋友的帮助、陪伴,他也很幸福。

他又为何坚强?因为贝多芬即使一次次受到命运的捉弄,却坚持这样一个信念“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不能让困难把我压倒!”贝多芬双耳失聪,但他依然热爱音乐,坚持创作,写下了许多著名的乐曲。在生命的最后几年还创作了辉煌的《第九交响乐》。贝多芬在情感上也屡屡受挫,但依然渴望爱情。所以他是坚强的。

贝多芬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就,正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音乐的心和一份执着的信念。他的.执着改变了命运,在与命运的战争中,他越挫越勇,最终取得了胜利!

我们应该学习贝多芬坚强的意志和对音乐执着追求的精神。

贝多芬传读书笔记 篇4

在《名人传》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贝多芬传》,贝多芬一生苦难,痛苦不堪。

贝多芬的父亲想开拓贝多芬的音乐天赋,把他当作神童一般炫耀。四岁时,他被整天钉在洋琴面前,或是一架小提琴一起关在家里,他的童年生活几乎被繁重的工作压死。他的童年尽管如此悲催,但他还是有着永不放弃与坚持不懈的信念。当他 20 岁的时候,更大的痛苦来临了。听力开始衰退,这算是对音乐家最大的折磨了吧!这对他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折磨,更是心灵上的痛苦。他甚至已经写下了遗嘱。

令我惊讶的是,在写下遗嘱之后,贝多芬并没有自寻短见,相反,恰是这份遗书激发了他尚未爆发的潜能。也许我应该好好想想,在如此大的压力下,我能像他一样“扼住命运的咽喉”吗?

“一个世界不给他欢乐的人,尽创造了欢乐带给人间!正像他用一句豪言壮语所说的那样,他以自己的痛苦铸就欢乐。在那句豪言壮语中,浓缩了他的人生,并成为一切勇敢者的心灵的箴言:‘用痛苦换来欢乐’”

这应该就是对贝多芬的生命进行的一个最好的解释。

我们都渴望成功,但我们却缺乏拼搏的精神。我们总想一蹴而就地取得成功,或是在取得了微薄的成绩之后就停滞不前。贝多芬恰好是给我们提供了一面镜子,他照出了我们内心的那份卑微与渺小,给我们的心灵以良好的启迪。贝多芬是一位不朽的英雄,他让我们呼吸到了强烈的“英雄气息”!

罗曼罗兰以音乐评论家的独特视角描绘音乐家的内心世界,罗曼罗兰细致入微地写出了贝多芬在从事音乐中的心理活动。

贝多芬不得不说是一名伟大的音乐家。

贝多芬传读书笔记 篇5

在一生中我们每一天都在看书,吸取书中的营养,让我们的大脑充满智慧。懂得反省自己,懂得做人的道理,更知道了那么多的名人,激励我们要向名人一样反省自己,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不灰心,不丧气。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就是名人传记——《贝多芬传》。这本书主要介绍了贝多芬从小到大的故事。在贝多芬生前,他的爸爸是酒鬼,整天都喝到凌晨三点多。但自从小贝多芬出生后,是他似乎变了一个人,不再喝酒了。到了下午四点就回来照顾小贝多芬。有一天父亲突然发现了贝多芬的音乐天赋,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拿家里所有的钱买一台钢琴。在当时钢琴师十分贵重的东西,只有有钱人才买得起。贝多芬知道爸爸的心思,于是十分认真的学钢琴。老师也觉得这个小男孩十分有天赋。于是他写了封推荐信,让贝多芬去维也纳向莫扎特学习。莫扎特的夫人一看到这个小男孩,不禁有些不开心,对莫扎特说:“这孩子怎么穿成这样。”莫扎特二话没说就让贝多芬弹一首曲子,夫人一听就改变了对贝多芬看法。这一天维也纳举行了一场隆重的表演,莫扎特让贝多芬去试一试。结果贝多芬失败了。莫扎特让大家再给贝多芬一次机会,这次贝多芬让大家吃惊极了。

本书的作者罗曼兰告诉我们一些道理:只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努力向前。同时,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贝多芬传读书笔记 篇6

什么是收获呢?也许你会说那就是在秋天的季节里尼能找到很多很多。因为秋天一切都成熟了,农民们开始收获,在20xx年6月16日是我收获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我得到了一件“宝贝”,我的朋友送我一本《贝多芬传》,我如获至宝。当读完罗曼罗兰写的那本《贝多芬传》后我得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当一滴湿湿的东西滴在手上时,我知道我哭了。我不是因为心里难过,只是我在想人到底要不要经受苦难?人为什么有那么多苦难?这些苦难又是不是注定的?耳边似乎响起了《命运》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旋律,似乎有一股血一直往头上冲。

我不受控制地疯狂地找出《贝多芬》专集放进CD机中,激烈的音乐蹦了出来。我惊异于何以一个失聪之人竟能创造出如此气急、如此连贯、如此震撼的音乐,也许只有他那痛苦的一生才能谱写如此美妙的音乐,也许只有这种激情的音乐才能让他从痛苦的生活中收获快乐。贝多芬的一生可谓是一部史诗般壮烈的悲剧。艰苦的童年,爱情的失败,疾病的缠身,贫困交加,这些还都不足以摧毁他,他最大的痛苦是孤独。看到著作封面上的画像,他那头乱发和目光让人推断他:……

贝多芬传读书笔记 篇7

贝多芬,一个一点儿也不陌生的人名,但事实上,我是前阵子才真正地接触到他。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把我带到贝多芬的世界。

在一七七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贝多芬出生在德国波昂一所破旧简陋房子的小阁楼上。从一开始,人生对他来说就像一次残酷的战争。他的父亲是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个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最初嫁给一个官臣之家的男仆,丈夫死后嫁给贝多芬的父亲。

父亲想发掘他音乐的天赋,以便将他当作神童来炫耀。父亲用暴力逼着他学习各种乐器,繁重的功课把他累得死去活来,几乎让他恨死了音乐。他的童年几乎无温暖可言,看着都觉得心酸,也让我觉得很疑惑。在一个没有温暖、没有关爱的家庭,怎么会培养出如此出色的音乐家?难道真是逆境磨砺人吗?

十二岁的贝多芬就受聘为宫廷古钢琴与风琴师,负起了养家的重任。那么,12岁时的我在干嘛?12岁的我,在上六年级,在和同龄人高谈阔论着理想,沉浸在家人的关爱中。

贝多芬远赴维也纳拜见莫扎特,也在那里举行了他的第一场音乐会,当时他亲自弹奏自己写作的《第二号钢琴协奏曲》,让维也纳市民为之折服,他也因此名闻遐迩。突然让我想起了萧风的《贝多芬的悲伤》的歌词“黑白琴键上谱写华丽的乐章”。但很不幸,母亲不久就去世了。这似乎是老天爷的妒忌心在作怪,在他事业稍有成就时,却再次把痛苦带来他身边,夺走他的亲人。没有了亲人,世界就会像坍塌了一样,是那么的无助,那么的孤独。我不敢再去想象失去亲人的那种滋味。

老天果然是嫉妒贝多芬的才华。它再一次把灾难带给贝多芬。贝多芬在一帆顺风之际,声名如日中天之时,不幸的命运再次降临在他身上———他有了耳聋的疾病。这是个很残酷的打击。一个音乐家没有了听觉,就像奔跑的斑马没了四肢,再也奔跑不起来。多么可悲啊!于是贝多芬隐瞒着,他害怕被别人发觉,就逐渐离群索居,自己变得越来越孤僻。而在此时,他与一名十七岁少女朱丽叶塔。古奇阿帝相恋。总算是有个心灵伴侣了,总算可以让贝多芬不再那么孤僻了。

《九号交响曲》预演时贝多芬亲自指挥,但因耳聋无法进行,秩序大乱,因此正式公演时由他人指挥。贝多芬仍在舞台上弹奏,当全曲演奏完毕,听众深受感动,高声欢呼,掌声如雷,但贝多芬毫无知觉,还是经过演出者的提醒,他才看到了感人的场面,含泪答礼。「第九号交响曲」的成功为他带来了一生最大的荣耀与欢欣。真感到欣慰!

贝多芬他在不知不觉下患了肝病,在病情益渐严重的日子里,写作了五首最后的弦乐四重奏曲。这是贝多芬留给世人的遗嘱。

我从他身上领悟到了,精神可以克服痛苦,甚至可以克服死亡!惟其痛苦,才有欢乐!作文

【篇九:读贝多芬传有感】

跟随罗曼·罗兰的脚步,怀着一颗高瞻的心去拜读贝多芬的一生。我悄然合上书时,我猛然发现我们往往只被他创造的辉煌所吸引,对于贝多芬的细致的一生,我们还是一知半解。

作为一个名人,贝多芬一直不被人了解,因此他从来都不能诉说自己的苦难。

贝多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一生都背负着无数的压力——社会舆论,家庭,健康……重重叠出。他生活在成功与苦难交织的世界中。由于不幸的耳聋,他很难与别人交流,当然他也不想与别人交流。他既高傲又孤僻,永远的寂静既使他安静又使他烦躁。因此他全身心的投入到他的音乐中去,年轻时,他是有多高的热情,在他的作品透露着生命的新鲜与狂热,似乎这就是他的语言。他似乎已经迎来了成功,然而接踵而来的却是灾难。更多的疾病,无穷无尽地折磨着他。尽管是这样,他仍旧大胆放诞,无拘无束地发表自己的感言,蔑视世俗。晚年的他一贫如洗,不断举办音乐会带来了声誉却没有带来金钱。就是这时他完成了欢乐颂的作曲。

罗曼罗兰用一句话总结了贝多芬的一生:有痛苦换来欢乐。

当我们去倾听贝多芬的名曲时,你会看到一个真实的贝多芬展现在你的面前:他已经将自己精神和血肉熔进了音乐中。当我们听到《第五交响曲》时,你会觉得里面的贝多芬是自然界的一股力,抓住了大自然的精神,并抗击着;也恰如《英雄交响曲》所倾诉的,贝多芬的一生就像一天雷雨的日子:先是一个明静如水的早晨,但转眼间就有巨大的阴影卷过,悲壮的雷吼,充满可怕的静默,黄昏降临,雷雨经过酝酿,然后是沉重的云蓄满闪电,夹带着暴风雨。又突然,风狂骤雨之际,黑暗裂了缝白日的明媚又还给了大家。

贝多芬的一生就是这样的,他一直被卷入激情与哀伤的漩涡。在生命落幕时,他还幽默地说:“看啊,喜剧收场了。”

贝多芬的一生也正应了一句话:痛苦与欢乐是共存的。

贝多芬传读书笔记 篇8

现实生活中往往有很多挫折,俗话说:“人之挫折十之八 九”。疾病、失败、困难等挫折就犹如掌握在我们手中的牌。

罗曼·罗兰笔下的贝多芬拥有一团糟的牌,也经受了许多的痛苦:感情期望的破灭,贫困,以及最终对于一位音乐家来说最致命的打击——耳聋,可是,在精神上,贝多芬仍然坚强不屈,最终在欢乐的凯歌中完成第九交响曲的乐章。

贝多芬对于自我的不幸,都选择了忍耐,忍耐并不意味屈服。忍耐是高瞻远瞩,超越常人的磨难之后成为一个伟人。

其实事情是具有两面性的,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许突如其来的暴风雨会使原本心境不佳的我们悲哀,可是我们不需要在暴风雨中伫立来表示自我的不满,我们无须抱怨,因为没有暴风雨的悲哀便没有雨过天晴的欣喜。也许突然降临的寒冬会使原本衣裤单薄的我们感到寒冷,但我们不需要与冬天对抗,我们无须抱怨,因为冬天来了,春天还远吗

生活中有许许多多我们始料不及的“绊脚石”,正是“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要不怎样会有“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的感叹可是如果我们正视挫折,我们还会涌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言壮语,正如贝多芬用一句豪言壮语所说的那样“用痛苦换来欢乐”。给世界创造了欢乐。

悲观的人,就会抱怨手中的牌,原本可能的事变成不可能,常常夸大挫折,放下痛苦,最终被生活所打败;乐观应对的人就会想着挽回局面,原本不可能的事也能变成可能,直面挫折化解痛苦,所受挫折无量前途也无量,最终战胜生活。好比贝多芬在耳聋下,但在精神上,仍然坚强不屈,最终在欢乐的凯歌完成了第九交响曲乐章的伟大创作、在患难结出丰硕的果实。

有关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精选


古语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精选”,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1

《朱自清散文选》读后感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拜读朱先生的作品了,但每一次读总能读出不一样的味道。虚虚实实,朦朦胧胧中我不断探寻着自己的心路历程,却无法触及作者的真实心迹。

品读着《荷塘月色》中“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这些优美的句子。读着读着我也似乎也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齐欣赏这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从中我感悟到了作者内心的彷徨与迷惘,而我的情绪也随着波动起来。

还有《背影》这篇文章,给了我无尽的感动。小时候躺在地板上仰着头看它,觉得那篇幅里笼长,语言直白无韵,便丢在一边;初一时在课本上遇到它,竟也能品味得父子亲情一二,却也只是拼命记录老师所讲,怎样可能真正感受到作者的全部真情?此刻再回过头来看,感觉其文笔朴实无华,颇得读者之心,篇幅短小精悍,却在流露真情的同时,抨击大革命落败后使其家庭变故的黑暗社会,令人感动,令人愤怒!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读了《匆匆》这篇文章后,这句话被我牢牢记在心中。《匆匆》主要讲的是: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生的时候,但是,时间去了,为什么不复返呢?是啊!时间一但去了,就无法复返。无论你在干哪件事情,时间都会慢慢地流过。想想自己,平时在学校里嬉戏的时候,在和同学玩闹的时候,时间不知不觉地就过去,最后我明白了,要做时间的小主人,利用好每一分钟,那么生活就会变得更有好处。

散文选中还有许多感人的文章,如《春》、《威尼斯》……从一件件小事中,能够悟出一个个大道理,这些都是靠平时积累的呀!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2

朱自清的散文写的大多是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我特别喜爱看他写人写景的文章,他的文章真所谓是平淡中见神奇。

其中一篇写了通过卖艺、卖物而生活的外国乞丐,这篇文章仔细地介绍了各色各样的外国乞丐,如画丐、乐丐,文章的描写极为细腻,其中还列举了乞丐画画的三种花样——双钩ToLive、双钩GoodLuck和画四五方风景,对这三种花样描写的十分简练,其中描写道:每一个字母约一英尺见方,在双钩的轮廓里精细地作画。字母整齐匀净,通体一笔不苟。

充分体现出了这些画丐画画的熟练程度,更可见他们是通过无数的练习,才练就了这么一套求生的本领。而在朱自清的笔下,对于乞丐又有了新的认识,认为他们也是值得尊重的,而乞丐也算是种特殊的职业。

而朱自清写景物时,更是生动形象,能十分巧妙地向人展现所描写的事物。他在描写白水漈的瀑布时,写道:所以如此,全由于岩石中间突然空了一段;水到那里,无可凭依,凌虚飞下,便扯得又薄又细了。当那空处,最是奇迹。

白光嬗为飞烟,已是影子,有时却连影子也不见。但她的手才松。它又像橡皮带儿似的,立刻伏伏贴贴的缩回来了。

简练的一段文字,已经生动详尽地写出了白水漈的瀑布奇观,让人感到那神奇的瀑布正在眼前,颇有身临其境之感。

“有时却连影子也不见”则写出了瀑布临空处时的忽然消散之感,其写作手法着实让人叹服。

正因为朱自清的散文散发着非比寻常的文学韵味,才使得这些创作对世人产生巨大影响。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3

也许喧闹的车水马龙让你找不到美的踪迹;也许日渐暗淡的人心让你曾经迷失、消沉,然后苦笑着说道美的难寻。但,无论你如何消沉、迷茫,无论你是否憧憬,请相信,美一定存在。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这本书,当我第一次被冰冷的封面惊点指尖时,我转头了,这一转,仿佛要将我带进另一个世界,站在另一个角度分析美,以及——领略美。

现在的人们,将精神世界的财富抛之脑后,一味的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在享他们所享之时,竟还堂而皇之地抱怨美的缺失,试问:“整日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就好比一潭池水,不断有人往其中抛掷污浊,可池水还是一贯接纳,误以为宝。日久天长,这潭池水早已发臭,与美好的事物格格不入,还抱怨美的不存在,你怎知?你就不是破坏美的事物?”可见,美,的确存在,只是你未曾眷恋……

从前,不曾了解朱自清,但自从接触到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便有了他的定义,不是自以为是,亦不是妄加猜测,只是从一字一句中探索,从他的领悟中慢慢了解……朱自清先生的品格如荷花,正如同封面中荷花的插图,白荷映墨绿,然而这绿,太深,就像这黑夜的星空,看起来是黑,但却是蓝。这,愈加体现出荷花的“出于淤泥,一尘不染”的品质,从而反射朱自清先生注重伦理道德,生在钱的世界,却淡泊名利,恨而远之。朱自清先生的性格如杨花,飘扬悠长,不拘一格,渴望自由,正如同他所描写的“梅雨潭”的瀑布,别人觉似白梅,他却看似杨花,可见,他是爱杨花的,也是像杨花的。书中,不缺乏作者的景色描写,这描写,极其贴近大自然,没有鲁迅的深奥难懂,也没有冰心的怅怅思愁,去的是繁重的文字枷锁,留的是如桂花般平凡、朴素的人美。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4

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精选》,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

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5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朱自清生于1898年,名字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诗人和散文家。他是“五四”新文学的开拓者和创业者之一。为中国现代文学作了许多创新的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朱自清的散文不同于俞平伯的缜密,也不同于冰心的飘逸,更不同于周伯人的隽永。他用自己“真挚清幽”的特性创造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其中,《背影》、《匆匆》、《荷塘月色》、《春》这几篇散文,被誉为白话美文的典范。

《背影》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匆匆》讲述了时间流逝之快,并且时间不能倒流。告诉我们: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黄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而《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六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我了我们秋天的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6

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蒙蒙。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们在努力地工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7

朱自清,咱们已经对他不陌生了。他是一位伟大的散文家,他以他独特的美文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在初一时,咱们就学过他的《春》,初二又学了他的《背影》,能够说从那时起我就开始走近朱自清了。

《春》向咱们描绘了一幅风景如画,生机勃勃的画面,使人不得不赞叹他的优美的文字和细腻的内心。他那刻画得栩栩如生的画面,让我感到十分惬意,于是我忽然发现观察事物其实就这么简单。从《春》中,我看到了新的开始,看到了无限完美的未来。

再品《背影》,我读到了除了感动还是感动。是啊,在这个世界上,那个为咱们遮风挡雨的人,那个拉着咱们害怕的小手过马路的人,那个在咱们累了主动背咱们的人,永远都是咱们最亲爱的人。他是家庭的顶梁柱,是护航的军官。但是他们是人,不是神。七尺男儿也有脆弱的时候,咱们这些作儿女的可曾想过为他做点事?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从《背影》中,我看到了我父亲为我操劳的样貌,看到了一个父亲的伟大。

朱自清的《正义》,是我感触很深的一篇文章。读完后,我也不禁想问:人间的正义到底再哪儿?朱自清说,正义在人们心中。但是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口口声声地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呼吁人们要做正义的事,要做正义的人。但是暗地里却在做着罪恶的勾当,就像有些官员受贿,他们这天收这个的钱,明天收那个的礼,在自我的职位上疯狂地敛财。这种人面兽心的做法是遭人唾弃的。也许,少部分人心中仍存有正义,但是那也许将会被现实吞噬。从《正义》中,我看到了现实社会人心的真假难辨,看到了虚伪。

……

朱自清笔下的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清华园的月光,或是秦淮河的夜景,都被他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欲达夫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但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那一种诗意。”可我却觉得,朱自清是诗与散文的完美结合。

在品位经典时,我读到了一个伟大而又细腻的朱自清。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8

《匆匆》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有关时间的脍炙人口的一篇散文。他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他对时光流失的无奈和惋惜,也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尊重时间,奋发向上,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文中: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去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利利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在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等语句,道出了朱自清先生珍惜时间和生命,惋惜时间流逝的心声。

时间正如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在我们不经意间就悄悄的溜走了!上课时脑子走神、写作业时发呆、做事有时往后拖、吃饭时为了看电视故意磨蹭时间......凡此种种,都能证明,时间被一分一秒的浪费掉了!所以,我们要把时间合理运用,把每一秒都用在对自己有益的地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才能把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一个有一个成功!

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今后,我要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多读书,多写作,时刻与时间赛跑,一起奔向美好的未来。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9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散文集》,我对朱自清也有了更多的了解。作为一位散文大家,朱自清以他独特的美文艺术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许多瑰丽的色彩,建立了中国现代散文全新的审美特征,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

朱自清的散文反映着当时的社会现实,他初期创作的散文是写景抒情的,如《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绿》等,让人感受到朱自清先生对大自然的热爱和对美的追求。如对《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描写,将秦淮河大大小小的船活生生的展现在读者面前,这些文章体现着朱自清先生对于美好生活的热爱和向往,对于美好的追求。看了这些,你是不是迫不及待想了解这本散文集呢?那么,请翻开《朱自清散文集》的第一页吧!

《朱自清散文集》对于朱自清本人来说只是他自己作品中的一部,可对我们青少年来说可是我们的必读之书籍。

那时,朱自清写的“匆匆”、“我是扬州人”、“扬州的夏日”等故事令我很喜欢;当朱自清消耗时间时,他决定从头开始生活,多年之后,朱自清随同家人搬到了扬州,朱自清很喜欢扬州的夏天,等故事都很精彩,令人拍案叫绝。

不过,最吸引我眼球的当然是朱自清的成长历程了。朱自清毕业于北京大学,学历很高,后来他在中学教书,教了五年中学后,他又到中华大学任教,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创作以散文为主,树立了“白话美文的模范”。5年后,抗日战争爆发,他又担任了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

朱自清的散文体现了他的生活观。如《背影》表达的是对于父子珍惜亲情,这是生活中很平凡的一种感情,往往因为在平凡而容易被忽视。《背影》其实就是要提醒大家好好珍惜这种感情。再如《春晖的一月》就体现了朱自清对于闲适生活的向往,这就是对于他心目中美好生活的思考。

感谢您阅读“读后感大全网”的《有关圣母读书笔记精选》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书笔记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圣母读书笔记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