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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3-19 来源:互联网

有关故乡读书笔记精选。

你是否正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犯难呢?相信作品这本书为很多读者带来了内心深处的触动。我们可以用文字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想,以下是读后感大全整理的一些与您需要相关的:故乡读书笔记。

故乡读书笔记【篇1】

几周前牟老师 就推荐《故乡》这篇文章让我们读,文章的作者就是被称之为“民魂”的鲁迅先生。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 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 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 ,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 。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 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 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 ,成功 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读书笔记【篇2】

夏末秋初,最是让人思念的季节,这个季节容易让人变得伤感,但是伤感却不是伤心。伤感是一种境界,是一种人生态度,而伤心只是一种心情,一种暂时的痛苦。因为感情细腻,因为明白了生活的心酸,所以我们变得伤感,变得忧伤,但是伤感并不是悲观消极,相反它会让我们更热爱生活,更热爱这个忧伤而美丽的世界。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

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

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

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懂得生活的人是悲伤的人,因为他们明白生活的艰辛,明白生命的可贵,懂得每天买菜做饭的平淡才是真实。因为明白痛苦,因而他们懂得快乐;因为明白艰辛,所以他们懂得知足;因为他们明白可贵,所以他们懂得珍爱。

王国维的读书三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我们学会把感恩幻化成蝶,我们就达到了这最后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高度了。

故乡读书笔记【篇3】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书笔记【篇4】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读书笔记【篇5】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故乡读书笔记【篇6】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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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故乡读书笔记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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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笔记 篇1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一、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二、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三、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四、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作者笔下的故乡那么凄凉、那么黑暗,居然能把一个如此活泼的人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无法想象那就是我从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美丽而亲切的外婆家。幸亏我生活在现在这样幸福美好的时候,不用为生活担心。我的生活如此多娇!

故乡读书笔记 篇2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故乡读书笔记 篇3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

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故乡读书笔记 篇4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故乡读书笔记 篇5

读王开岭的书,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思想也会随着他的文字不断深入,直至心灵的彼岸。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是啊,可与故土一起灰飞烟灭的还有家乡的风土人情、山山水水乃至活生生的“人”。

“乡下人太少了”,沈从文的一声叹息正是良好时代应发出的忏悔。那黑黝黝的脸颊、生满老茧的双手与那一颗颗单纯而炽热的心都上哪儿去了?谁能知道、又有谁敢知道那一座座用“靡靡之音“与盲目闪烁的霓虹灯拼成的”现代化都市“的背后又有多少险恶呢?

初读此书时或许会认为作者单单对日益恶化的环境忧心,殊不知他更忧虑的是渐渐泯灭的人性与平凡的真善美!

人们的生活水平的确提高了,但请不要用精神食粮来填补物质仓库的贫瘠!若人世间还有一片坚定的呼声在“搬运者们”终会醒悟到精神的空虚才是最坏的结局!

人的改变是悲剧的,而虫子——世间极卑微的生命,却用一声声“唧唧”、“啾啾”构成的永不跑调的生命之歌来赞颂自然、赞颂生命,这难道不应令人类脸红吗?

一个好的时代,我认为是一个有魅力的时代——她有容貌、有气质、有修养。而一个坏的时代,大概是一个邋遢的时代,浑身散发着恶臭。更有甚者,它还对自然指手画脚,俨然一副暴君的模样。而人类正是这个暴君。再不醒悟,自然的起义终将毁灭人类!

光滑的白纸因为王开岭率直的文字而变得凹凸不平,上面写满了忧愤,画满了愤怒的感叹号、迷惘的问号与无奈的省略号??

正如此书封底所言,这本书有着“清洁的思想、诗性的文字、纯美的灵魂”。它作为上天的>礼物献给了语文、献给了青春、献给了人间,把人们从万劫不复的深渊中拽了出来,让人们忽又有了前行的勇气。

王开岭,谢谢你!

故乡读书笔记 篇6

看了《故乡》这本书后,长妈妈、闰土、孔乙己……这些人物都让我无法忘怀,特别是《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让我对他无法忘怀的原因当然是他童年与中年的巨大差异。

童年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丰衣足食,但却是寸步难行,哪儿都不准去,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虽然丰衣足食,但他失去行走的自由。而闰土没有被限制自由,他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看那广阔无边的海洋法,而鲁迅只能在院子里看那“四角的天空”。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相差不了多少。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往往是我们最忽略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它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看。

有关故乡读书笔记如何写


如何写出高质量的读后感?读了作品后,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读后感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切入,经过收集并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呈上故乡读书笔记。

故乡读书笔记【篇1】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故乡读书笔记【篇2】

①山道

奔宁山道是个最好的平台:它就像龙门横跨在这个国家的脊梁上,为思想和邂逅提供了无限可能,这段旅程的每个部分都是新的领悟、新的章节。

②逆向

行走就是行走——从哪一头开始到哪一头结束又有什么关系?

所有的行走指南都是按照这个方向撰写。但作为一个诗人,我天生不走寻常路。如果大家都写散文,那么我通常会写点别的。诗歌,就其定义而言,就是别样的选择,是一种倔强的形式。它通常拒绝碰到页边距甚至填满整张纸。散文在纸面上的布局,就好像液体从上面倾盆而下,而诗歌则占满整个纸面,以信息排列自己,建立阵营并排斥规划。它是一种不顺从的、智慧的艺术形式,并且大多数从事这种艺术形式的创作者都来自笨拙的小分队。

朝南走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因为我是在往家的方向走。从我对这个山道的研究来看,在整个路程的任何一段都有无数让人退却的机会和理由。我会需要一个坚定的理由驱使自己走下去,而不能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这一屈辱,似乎正是鞭策我不断前行的完美动力。

③“狼狈”扩展

我们蹒跚前行,希望能找到路,上一分钟路还在我们脚下,下一分钟就消失了。我们坐在石头上想提早吃午餐,但我们在火车上就已经吃掉了三明治。天色开始变亮,因为冰雹来了。无数白色小冰球打在我们脸上和手上,天与地浑然一色。

地图从背包中掉出来,淋湿了,接下来在关于谁应对此负责的争论中,又被扯成了几个湿纸团。

故乡读书笔记【篇3】

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读罢,小说中闰土形象仍在脑中挥之不去,令人回味无穷。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便是闰土——少年闰土。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令人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便是那万恶的封建等级观念!它像挡不住的洪水猛兽,无情地侵蚀劳动人民的思想观念,残酷地迫害着他们的生活与人格,让多少像闰土这样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卑躬屈膝的“木偶人”!“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是鲁迅先生在文末提出的,他真切希望人们过“新的生活,找到一条新路。”这句话也为一代又一代的人所铭记,激励着人们不断探寻“新路”。

故乡读书笔记【篇4】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异常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并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终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仅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书笔记【篇5】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有关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集锦


有关作品的优秀读后感您感兴趣吗?我们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要将其精髓转变为自己的知识。 读后感是一次思想碰撞的过程,小编特意为您准备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希望能帮到您。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1)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在危难中的忠诚与坚守震撼人心。这个暑假,我读到了一个令人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的主人公男孩比利的愿望是拥有属于自己的两只浣熊猎犬。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家是遥不可及的,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一定要完成这一梦想,他坚持不懈地努力了两年。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美分,他都努力去做,毫无怨言,从不轻易放弃。苦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终于如愿以偿。我也曾想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却因为父母不认可就轻易地放弃了。可见比利对自己的梦想和追求是多么地坚定、执着,真是一个勇敢而可敬的男孩。

男孩比利拥有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后,与爱犬形影不离,并成功训练了猎犬。他们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朝夕相处,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它们还在一次比赛中赢得了一个金奖杯和银奖杯,抓住了浣熊鬼,同时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可惜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子,老丹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小安因为失去老丹也不愿活下去、、、看到这我禁不住感动地流下了泪水。老丹不顾生命保护了自己始终挚爱的小主人,与居高临下的恶狮子同归于尽,而小安在看到挚友离去也一起陪伴走了,这一切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比利与两只猎犬之间的深情厚谊,真是震撼人心。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的中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

它们都能为自己的伙伴奉献自己的生命,天使为它们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着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愿它们越来越好。此时我也清楚地知道比利的童年是多么地充满了回忆与不舍……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2)

妈妈送给我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不大,厚厚的,封面上一个小男孩抚摸着两只棕色的猎犬,他们的身旁的开满了鲜花,其中还有一种红色的羽毛般的草,特别茂盛。我打开书细细看起来,刚看了个开头,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

主人公小男孩比利,他非常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他强烈的恋狗情结和贫穷的家境使他决心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赚钱买狗。夏天,他把捕捉来的鱼虾、采摘的'蔬菜、烤熟的玉米卖给钓鱼人,采集浆果卖给开杂货店的爷爷;冬天他用爸爸送给他的三只捕兽夹,捕捉小动物,剥下皮毛卖给皮革商人。就这样,比利靠着顽强的信念,坚韧不拔的毅力,不畏艰辛地劳动着,一美分一美分地积攒着,整整用了两年漫长而艰苦的时间,终于凑够了五十美元,买到了两只梦寐以求的红骨浣熊猎犬。看到这里,我对比利肃然起敬,他和我年龄相仿,却能不依靠任何人的帮助,不怕吃苦不怕受罪,用超出常人的毅力和勇气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是多么了不起啊!我想到了自己,我想要什么都只会向父母开口要,从来没有想过,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如果爸爸妈妈不答应,我还撒娇耍赖,乱发脾气,只有满足我的要求,才破涕为笑。和比利的爱心、勇气、坚忍相比,我的任性、娇气、懦弱是多么可笑和渺小,让我既感慨又羞愧啊……

比利独自进城到车站取回两只猎犬,给它们取了名字,公狗叫老丹,母狗叫小安。比利精心地喂养并训练它们。第一次捕捉浣熊时,老丹和小安把浣熊赶上了一棵巨大的枫树,为了信守与猎犬的约定,比利鼓起勇气,凭着顽强的毅力,一连砍了三天,才把巨树砍倒,捕获了第一只浣熊,也收获了老丹和小安对他的信任。他们形影不离,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冒险而充满乐趣的美好时光,结下了矢志不渝的深厚友情。看到这儿,我更加崇拜比利了,他真是是一个诚实守信、有责任心的人,也感受到诚信是人很重要、很宝贵的品质,只有诚信的人才能获得真诚的友情。当看到勇敢的老丹和机智的小安,与比利配合默契,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时,我既高兴又兴奋,和比利一样为这两条了不起的猎犬而自豪。

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凶恶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英勇无畏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受重伤不治身亡,情深意重的小安不愿独活,绝食而亡,死在老丹坟墓上。看到这儿,我忍不住潸然泪下,我深切地感受到比利失去两位挚友,心如刀割般的悲痛。我真恨作者威尔逊,为什么把老丹和小安写得如此聪明可爱、英勇无畏、深情忠诚,而当我深深地爱上它们时,却又让它们就这样死去……

故事到了尾声,比利全家要搬去镇上,在去老丹和小安坟墓前告别时,他惊讶地发现,坟墓上竟然长出了漂亮的红色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突然明白,老丹和小安就是带给他快乐和幸福的天使……

我合上书,凝视着书的封面,比利抚摸着老丹和小安,老丹和小安亲昵地看着比利,两株神圣的红色羊齿草就挺立在他们身边,诉说着这个引人入胜、感人至深的,让我领悟到勇气、毅力、拼搏、责任、友情的故事。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部看似没意思的书,却深深的刻在我的脑子里。我久久回忆着这本书的内容,看书时的感觉久久不能散去

主人公小比利从小最大的心愿是拥有一对猎犬,但由于家里太贫穷,他的爸爸妈妈尽管很爱他,还是无法满足他的愿望。不过比利并没有因此抱怨爸爸妈妈,他通过自己两年的艰苦劳动,凑足了四十美元,并千里迢迢赶往陌生的城市里,买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正是这种坚强不屈的毅力,让小比利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梦想;让他走上了成功的第一步。之后,他天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打猎,挣了很多钱。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回忆。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死亡的滋味: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死亡了。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更让比利坚信,老丹和小安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一开始他能得到那本杂志是上帝的帮助;之后他能赚到钱是上帝的帮助;他遇到大兵是上帝的帮助;后来他能赢的两个奖杯也是上帝的帮助

看完这本书,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看到小安和老丹为了救自己的小主人,不惜一切与凶猛的山师搏斗,生命不管了;伤痛不管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主人!保护主人!人狗情深啊!我想:现在,还有同学和狗之间这种深深的友谊吗?没有,现在的大家都被电脑所迷惑,放弃了这种美好的友谊。这是不应该的!但为什么上帝赐给他老丹和小安后又要让它们重变成天使呢?为什么上帝要给比利的童年增添一段痛苦的回忆呢?我又想。看来上帝是想让比利知道,童年是短暂的,要让童年更加美好,就必须有友谊,要对所有生命微笑,和所有生命成为朋友,就是童年的正确做法。

同学们!童年是短暂的;童年是美好的,让我们像比利一样,与狗好好相处,与同伴好好相处,为自己,为大家,创造一个美好的童年吧!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4)

,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平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5)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一本书,通过它我领悟到成长的美好与艰辛;有一本书,在它的我引领下我重新忆起甜蜜有酸涩的童年点滴;有一本书,读完后令我热泪盈眶。它所体现的勇敢、拼搏、忠诚、友爱的精神鼓舞激励着我们的前进,它那艰辛酸涩却又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引发着我们的共鸣。它就是文学经典《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我捧起书品读,书中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他的爱犬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迹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他们一起捕获了最为狡猾的浣熊,赢得了奥沙克山区至高的荣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与其有着深厚情谊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他们坟前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还有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时光……

家境贫寒的一家人,却积极乐观、其乐融融;其貌不扬的小猎犬却英雄无畏、深情忠诚;小小年纪的比利,却用超长的毅力和勇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并在与猎犬的相处中领悟到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一诺千金的责任和坚定不移的友情。这本书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法抗拒。在阅读时,我被深深打动着,眼泪禁不住的哗哗往下流。

书中的爱犬让我印象深刻,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前不久看的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

一只名叫八公的秋田犬在车站遇见了帕克,随其在他家安顿下来。八公每天都去车站外接他送他,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一天帕克又去上班了,从未捡过球的八公竟捡起了球,它可能感受到了什么,一心想挽留帕克,但帕克还是走了。课上他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当天五点八公依然在那里等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八公仍然在花坛里等待帕克。许多年以后的冬天,八公在梦中见到了帕克,八公就这样老去,离开了人世。难以置信,一只狗竟用了十年时间去完成一个不会有结果的等待!看完电影,我泪流满面。

十年对于一个常人来说只是生命中的几分之一,而对于一条狗来说,那就是一生啊!八公用一生去等待主人,老丹和小安用生命去守护主人,它们心中都只有一个信念——忠诚!

让我们一起为老丹和小安祈祷,愿它们在天堂里永生!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精选


古语言: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你对写读书笔记熟悉吗?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精选》,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 篇1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异常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并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终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仅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 篇2

夏末秋初,最是让人思念的季节,这个季节容易让人变得伤感,但是伤感却不是伤心。伤感是一种境界,是一种人生态度,而伤心只是一种心情,一种暂时的痛苦。因为感情细腻,因为明白了生活的心酸,所以我们变得伤感,变得忧伤,但是伤感并不是悲观消极,相反它会让我们更热爱生活,更热爱这个忧伤而美丽的世界。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

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

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

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懂得生活的人是悲伤的人,因为他们明白生活的艰辛,明白生命的可贵,懂得每天买菜做饭的平淡才是真实。因为明白痛苦,因而他们懂得快乐;因为明白艰辛,所以他们懂得知足;因为他们明白可贵,所以他们懂得珍爱。

王国维的读书三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我们学会把感恩幻化成蝶,我们就达到了这最后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高度了。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 篇3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 篇4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向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仅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能够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异常是最终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 篇5

隔膜,疏远,毁灭,其实有时渐进式的,从隔膜到毁灭,是一个过程,不是瞬间的变动。就拿闰土这个典型的人物来说吧,少年闰土是如此的纯真,他可以忘记地位身份的界限,跟“我”一块玩耍;但是中年闰土显得低微、恭敬,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一股封建等级的气息,“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我”与闰土、杨二嫂之间表面的隔膜是不是又在更深层次上映射出他们的心灵已经逐渐地被销蚀,甚至说早已毁灭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呢?

“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到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到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蓬船,终于蓬船’的圆圈。”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现代文学三十年》

在钱、温、吴三位青年学者的解读中,《故乡》是鲁迅小说中两大小说情节、结构模式之一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归乡”模式的代表之作。这种结构安排形成的不仅仅是小说结构的完整,我认为,更是作者情感历程的完整:为生活而漂泊辗转的无奈又满怀信心——回乡寻“梦”时充满希望——再次离乡时的绝望和落空。鲁迅通过这种“故乡”情结,正好有意识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

鲁迅带着这种“为人生”的写作原则,而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从“启蒙主义”的观念出发,开创了“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我们当代不也需要这样的作家,拿起笔,深入社会底层,关注身边的人和事,揭露社会的病态吗?

你对街头巷尾、火车站的乞丐视而不见吗?你碰见农民工还是投以鄙视的眼光吗?你在满头大汗的清洁工面前乱扔垃圾还是不知羞耻吗?

那就请您爆发你的正能量吧!

子曰:“温故而知新。”只有沉得住气,静得下心,才会有新的感悟。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 篇6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 篇7

回归《故乡》本身。无论是闰土还是杨二嫂,在“我”幻想的故乡中都是完美的;当然,以往整个故乡都是完美的。几十年远离故乡,“我”在心里以接近自我安慰的形式幻想着它,但“我”的回归让“我”那以往的幻想“故乡”彻底崩塌……

完美事物的毁灭总是令人痛惜,在读者们对那完美故乡消失的失落之外,透过表面看本质,它为什么会消失?为什么会毁灭?这一切依旧能够归咎于那些影子般甩不掉的国民劣根性。如何去走接下来的路?路根本没有,或者说,有人走了才会有。对啊,在我们口口声声谈及的“国民劣根性”的另一面,又何尝没有一种“国民优根性”呢?当社会所谓黑暗时,当时的人们就不再会觉得他们生活的黑暗的时代;当社会“不再黑暗”,人们便批评这前某某朝代是“黑暗的时代”,而自称现世生活是所谓的盛世。所以,“黑暗的时代”只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只是“国民劣根性”暂时压过了“国民优根性”而已。而“国民优根性”用两个字概括,就是“抗争”。如果没有抗争,怎样会有中国历史上一次次的反侵略战争,又怎样会有那震惊华夏大地的“五四运动”?

所以“优根性”与“劣根性”的对立,就从必须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黑暗与否:当奴性大于抗争,就是“麻木黑暗”的社会;当抗争大于奴性,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换代的“新时代”,历史就是在这样的交替中前进的。

很庆幸,我们生活的时代似乎是一个抗争大于奴性的时代。但其实似乎也没有可庆幸的,说不定何时它就会像完美的“故乡”一样轰然破碎,或者说它早晚会像“故乡”一样崩塌......

看,在当今社会,人们仍旧有“劣根性”的表现么?高铁霸座、围观打架、造假碰瓷、文物刻字......这些事情的本质,与所谓的旧社会“围观鬼子杀同胞”又有何区别?悲观来说,我们根本无法摆脱黑暗......

但生活需要乐观,也有处处可见的“优根性”支持我们的乐观。作为漫漫历史长河中的一分子,我们不能左右历史的走向,也不能阻止它前进,更不能扭转它客观存在的趋势。我们能做的,仅有发挥我们的“优根性”与“劣根性”对抗,才能让我们心中的“故乡”永不崩塌。也许,后人会踩着我们走出的路上,去往社会、历史、天地中那片永不陷落的“故乡”。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 篇8

宫春虎先生拮取其“月是故乡明”之句,把情感与诗意严谨的结合,把其意境淋漓尽致地展现于画作之中,真是高妙至极。

画作那深邃的内涵、超凡的意境,带给人无限的遐想空间。其张力与感染力是对《月夜忆舍弟》诗意的延深。倘若大诗人杜甫地下有灵,也会赋诗相和的。

《月是故乡明》呈现给人的是一个高度净化的世界,广褒无垠的天空靜寂、秘奥、空灵、超然,景色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的纯洁无暇。

画面太静了,静的出奇!静谧的夜晚,苍穹中一轮明月在遥远的天际喷薄而出,儿马深情的眺望皓月,马驹儿在凝视远方,母马似乎在马驹儿耳畔私语什么,是在叮咛?嘱托?教诲?倾诉…,留下的是三匹马的背影,其意只能由赏阅者去畅想了。

赏阅中画面带来无限的遐想,脑海中萦绕出无数的明月赞歌,“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骆玉笙先生的一 曲悲怆高亢的《重整河山待后生》,既唤起了对外辱的愤恨、勿忘的国耻,又勾起对母亲的思念。“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带给我的是思乡之情。马儿的背影,又何曾不使人想起朱自清那令人感怀的《背影》,让人又重新感受父亲对子女的博爱。 《月夜忆舍弟》使我倍加珍惜兄弟姐妹情…

宫春虎先生对生活有着细密的观察、深入的体验,委婉的以画马表现出自己内心的感受,抒发自己真挚的情感。他爱马,并以旷达的胸怀、无疆的大爱,全身心地投入到对画马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上,持之以恒地探索、提高、升华、创新,日臻完善了画马艺术,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的移情画的风格体系。

“(徐)悲鸿画的是奔跑的马,拉车的马,(赵)望云画的是耕田的马(张大千)。宫春虎画的是移情的马。

遣词造句中的双关语、多关语已屡见不鲜,而在一幅画作之中能表现出多重主题,实为罕见!深奥之处在于不同的观阅者有着不同的体味,画作既表现了人们对和平的祈盼,又展现了对家乡的思念。既有乡愁,又有寄情。恬静的夜晚没有喧哗,见不到浮躁,我们期望的不正是有一个和谐的社会、和睦的家庭吗!那马的背影又何不使人想起朱自清先生脍炙人口的《背影》。三匹马所隐喻正是和美的仨口之家吗!

宫先生在画中寓情于马,以马喻人,以马拟人,创造性的把社会、人情、生活、大爱移情于画马之中,境界极高,内涵丰富,形象多样,胸怀宽阔,积极向上,勇于创新具有深刻的认识价值和丰富的审美价值,是绘画艺术的杰作和珍品,代表了画马历史的新高度。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 篇9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

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故乡读书笔记合集


尤其是阅读过作者写的作品,书中的情节让我欲罢不能。 没有反思的阅读是无法让我们进步的,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提供了故乡读书笔记,敬请浏览本文内容!

故乡读书笔记【篇1】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书笔记【篇2】

我的故乡有个挺雅的别号——茅儿荡。有谚云:“茅儿荡,茅儿荡,十年就有九年荒。蛤蟆撒尿也成涝,一下大雨水汪汪。”其自然条件之恶劣是可想而知的了。可是,我家的竹园却长得十分繁茂——因为我家地势较高,更因为爷爷的悉心照料。

竹园紧依我家那座西朝东的茅屋背后,里面的竹子高大粗壮,简直像一棵棵小树。我们在几棵竹子间网上绳子,就成了一张不错的吊床。夏日的中午,我们几乎都在这种吊床上度过,而爷爷奶奶他们,则各搬一张宽条凳,在竹荫下消暑解乏。

春天,竹笋破土而出,那鲜嫩的笋子就成了我们的美味。疏笋的工作都是爷爷进行的。在爷爷的精心疏理下,竹园越发显得疏密有致,越发旺盛了。新竹蹿得很快,转眼就超过了屋脊,那曾呵护了嫩竹的竹衣自然也就掉下来。竹衣宽大而柔韧,是做斗笠的绝好材料。“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时节,村里的条条阡陌上,都会移动着一顶顶漂亮的新斗笠,为宁静恬美的乡村平添了一份靓丽。

竹园是爷爷的骄傲。竹子的用处很多。亲戚和乡邻但有用竹子之处,只要和爷爷说一声,爷爷便乐呵呵地提着那把磨得只剩一半宽的砍刀,按来人的要求砍出竹子来。园里的哪根竹子该什么时候派什么用场,爷爷早就心里有谱儿了。在我的记忆中,园里的竹子从未卖过一分钱,它们都成了一个个亲情和乡情的使者。

每有亲朋登门,就着色香味俱全的竹笋炒鸡蛋,听着竹园“沙沙”的乐音,看着窗外婆娑的竹影,闻着竹子的阵阵清香,喝着自酿的竹叶米酒,那是爷爷谈兴最浓的时候。宾主其乐融融地交谈,不时夹着爷爷爽朗的笑声,那是一幅令人心醉的风俗画。它,已经深深地印入了我的心田,融入了我的血脉。

爷爷现已过世,茅屋和竹园也早已不复存在。可是,浓浓的乡情和如饴的亲情却始终召唤着我,使我不至走得太远。

故乡读书笔记【篇3】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

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故乡读书笔记【篇4】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故乡读书笔记【篇5】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向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以往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此刻是一场噩梦。

之后,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终,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杯具。仅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此刻,我最终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仅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仅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完美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有关《匆匆》读书笔记精选


古语言: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阅读完以后,我们经常会仔细口味这本书,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请阅读以下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匆匆》读书笔记,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

《匆匆》读书笔记 篇1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文章一开头,作者朱自清先生就点明了全文的主题: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带着对时间的无奈与疑惑,朱自清先生抛去了这样一个值得人深思的问题,于是,全文就围绕着这问题展开了……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这句话令我印象最深了,好像时间匆匆流逝,没有丝毫声音,无声无息地溜走了。你还没有发现它飞快的脚步,它就像在和你玩捉迷藏一样,飞快地逃走,不留下任何痕迹。作者把那八千多日子都比喻成了针尖上的水滴,滴在浩瀚的大海中。八千多日子啊!二十年呀!就像针尖上的水滴和大海比起来,是那么不值一提,那么渺小,一转眼就飞去了……

我不禁一下子有了紧张感:我的日子已经过去xx年了,这xx年里,我究竟干了些什么呢?粗粗算了算,如果我一天无所事事、发呆加起来有一刻钟的话,我这xx年大约就无所事事了1004个小时,天啊!这是大约42天的时光呀!这42天,我可以详详细细地把《大国崛起——日本》看一遍,并做读书笔记;这42天,我可以背12000多个英文单词……我不禁为我浪费的时光后悔——这浪费的时间,可以学习多少有用的知识啊!这浪费的时间,可以干多少有意义的事啊!回首,这xx年,就好像一眨眼的功夫,就好像所有的事都发生在昨天,我不禁悲伤起来——这匆匆流过的,这匆匆流逝的,是我们十分有限的生命啊!我不禁悲痛起来,这飞快跑过的,这永不回退的,是我们十分宝贵的生命啊!

时间,生命,是经受不起你的浪费的,一生中,又有多少小时是你真正把握住,真正支配好的呢?所以,别再敷衍光阴了,别再虚度年华了,到头来,真正浪费的,是你自己啊!于是,“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我们能做的,只有学习,为国家、为世界尽力做贡献;我们能做的,只有帮助他人,为家庭、为人类排忧解难;我们能做的,只有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父母、为师长送去欢乐与祝福;我们能做的,只有展望未来,为生活、为明天努力奋斗与拼搏!

我们的日子之所以一去不复返,是因为它想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活出一个绚丽、精彩的人生!

《匆匆》读书笔记 篇2

作者在文章里叹息:叹时光为何流逝的如此之快,叹时光为何稍纵即逝,叹时光去的太匆匆了。但是时间是不会因一个人的叹息停下他匆匆地脚步,更不会因为一个已年迈的老人对年轻时碌碌无为的悔恨而倒退。他是公平的,不会因你悔恨当初不惜时的一句话让你重拾青春,不会因你一事无成的无奈让你重来一次,也不会在你认为自己碌碌无为、少壮不努力时让时光倒流;他是公平的,分给所有人的时间几乎一样,只会根据你珍惜时间的程度来增加你生命里的色彩。若你珍惜时间,今日事今日毕,甚至把明天的事也放到今天来做,你这一生一定不会“匆匆”,除非你自甘平庸。

朱自清觉察到时间去得匆匆,所以他在文章第4段最后的反问里告诫我们:不能白白地活在世上,虚度年华。这句也是朱自清力求上进,不甘平庸的内心表白。结尾的一句和文章的开头相互照应,突出表现了作者对时光匆匆的感慨。

花谢可再开,草枯可再青,人老不可再少。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奋发向上,只有这样回眸往事才会无愧于心,只有这样年老时会更自在,只有这样才可以在成长的道路上取得一次又一次成功。美丽的鸟儿珍惜羽毛,聪明的人珍惜时间。对于珍惜时间的人来说,一个今天=两个明天,而对于浪费时间的人来说,两个明天=0。

我觉得现在应该宁抢今日一秒,不等明日一分。同学们,我们要记住:黄金难买年少时,所以从现在起珍惜时间,做一个惜时奋进的人吧!

《匆匆》读书笔记 篇3

读完朱自清的《匆匆》一文,合上书本,思绪仍久久沉浸在他对时间流逝的深深惋惜和无奈之中。

朱自清是一位学者、散文家,他的好几篇散文因分别编入中小学教材而为人熟悉和喜爱。在写《匆匆》一文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但在文章中,他却写道:“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从中读到了他对时间稍纵即逝的慨叹和对似水年华的珍视。

不曾细算,其实,从我们身边溜走的日子已经有四千多个了。他们有的从朗朗悦耳的读书声中飞逝,有的从引人入胜的屏幕前掠过,还有的从嬉戏玩耍的笑声里逃走。

在生活中,我们所拥有时间是一样多的,都是二十四个小时。人的智商不会有太大的差别,但是一些人事业上颇有成就,而很多人一辈子碌碌无为,我想关键就在于他是否珍视时间,勤奋努力。

学生学习知识也是一样,有的同学学习成绩一直比较优异,有的同学却徘徊在及格线边缘,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原因就在于对时间的珍惜程度。成绩优异的同学深知明日复明日、万事成蹉跎的道理,因此对时间的管理十分缜密,按部就班,今日之事今日毕。而成绩不理想的同学总是想,明天再做也不迟,有的是明天,结果是等闲白了少年头。

《匆匆》一文让我明白了:每分每秒的时间对于我们来说都是珍贵的,只有珍惜时间,不蹉跎岁月,我们才能干更多的事情,我们也才会有更多的机会获得成功!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时间,升华自己,成就美好的未来!

《匆匆》读书笔记 篇4

它很短,却饱含诗意;它很少,却发人深思。朱自清那仿佛充满魔法的细腻的笔,在天空绘出时间的足迹。时间,匆匆的,不肯停留;时间,急急的,不肯歇息。时间的匆忙,让人追逐不上。《匆匆》是朱自清的抒情文,这一篇短短的抒情文,却引起我无限的感慨,真正让我懂得,时间飞逝的多么快,逃得太匆匆,太匆匆。匆匆的令人着急,匆匆的可怕。

“燕子去了,还有来的时候;杨柳枯了,还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还有再开的时候”这句话是《匆匆》的第一句话。世间万物,有多少东西有再来的时候,可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呢?不仅仅是去而不返,而且,过的那样快。发呆的时候,时间从眼前飞过;吃饭的时候,日子从筷子上飞过;睡觉的时候,分分秒秒又从枕边飞过了。发呆也好,吃饭也好,睡觉也好,时间在这儿总觉得过得那么快。

不知不觉,一天又飞快的逃走了。太阳坐着火车下山去了,脑中的忠贞仿佛在赛跑,跑完几圈,便明白,我又叫一天溜走了。待躺在床上,心里想:过去的时间如轻烟,如薄雾,一吹即散,一蒸即融。但它并非流沙,不是握得越紧,漏的越多。只要懂得把握住分分秒秒,抓紧时间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时间就没有白白流失。IQ智商,EQ情商,在这匆匆时间中,我要做好这两商。

作为一名小学生,当然最主要的任务是学习。

《匆匆》读书笔记 篇5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匆匆读后感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匆匆》读书笔记 篇6

匆匆,这篇文章是我至今最喜欢的一篇散文。它是出自朱自清笔下。那优美的句子,恰当的比喻,使我难以忘怀。

燕子去了,又在来的时候……朱自清曾在笔下写过时间被别人偷走了。我认为所谓的别人是指珍惜时间的人吧。

在生活中,有些人活着根本没有价值,因为他曾平庸无味的过着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生活,甚至是消磨时间,虚度光阴。到了生命的最后关头,才才悔过,回忆,自己这一生是怎样度过,怎样创造过成就,这才如梦方醒,发现大脑放映机根本没有什么辉煌的片段!

而有些人却不同,他同样也是赤裸裸的来到这世界,什么也没带来,可他努力超越,创造成就,没有打发时间的行为和想法,也是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回忆那些往事,才感觉自己的一生过得很充实,很快乐,才安心的壁上了自己欣慰的双眼。

像朱自清这样伟大的散文家都感到自己的生活只是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罢了,何况我们小学生呢?

现在我更深一层体会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含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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