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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1-15 来源:互联网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800字5篇。

现在你是否对作品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作品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作者撰写,读后感可以将这些道理更长久的记录下来。以下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 ”,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1)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2)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看完这本书,我倒是想起《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一段话,“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

我从来不反对人们有崇高的精神追求,但是有时候,有崇高精神追求的人,不见得能够过好最真实、最朴素的生活,说来其实一点儿也不矛盾,对文明与艺术的追求,其实便是对人性的本质以及朴素的大自然的追求。

作者的写作方式很适合书中的人物。这本书基本没有任何的心理描写,没有华丽和晦涩的辞藻,整本书用一种白描的方式贯通下来,除了人物的语言便是人物的动作,但是人物简单而立体。

在这本书里,我最清晰看到的是人们质朴的生活理念和最真诚的爱。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三观,因为他抢了别人的女人,直到他卖血救了别人的儿子。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玉兰,因为她招摇虚荣并且显得没有脑子,直到他愿意去救伤害过自己的何小勇。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一乐,因为他愿意为了一碗面条管别人叫爹,直到他说许三观就是他的亲爹。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何小勇的女人,因为她撒泼耍赖尖酸刻薄,直到她愿意拿出几乎是所有积蓄救一乐的命。

你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到真实,真实的人性,真实的人生。作者没有哄抬许三观的品格,他第一次卖血时还是不舍得把钱给疼爱他的爷爷和四叔,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后,他也不愿意用卖血钱给他买一碗面条吃,他每次卖完血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都会无比神奇地敲着桌子叫喊,就像自己是有钱人一样。

他们都是一些最普通的人,他们都在小事上计较,在大事上开明,嘴上恶毒,内心柔软。他们就是那些闲来没事就会诅咒你八辈子祖宗,却会在最关键的时刻拉你一把的人。

他们经历了我永远都不会经历的时代和疼痛,但是他们依靠对生活的信念和对家人的爱有序生活,你甚至看到他们的欢乐和痛苦一样多。

他们不抱怨生活,他们不会抱怨自己所热爱的东西。

我理解的一部好作品:首先是能看的下去,其次能引人深思或于人启发,此两点足以。《卖血记》既写了人物的单纯市俗、愚昧悲剧的一面,但又表达了人在残酷现实中表现出的那种同情、关爱、亲情、与牺牲自我精神。可谓现实虽冷酷,但还是会让人觉得有希望与点点温暖。作者也试图应用一些诙谐、幽默的语调来达到微笑中流着辛酸的眼泪的效果。

王安忆曾在《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1999年1月12日上撰文说,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么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么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3)

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4)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许三观卖血记》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5)

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最后一次是要为了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可惜血头不要。其实整本书虽然写了不同时期社会对人造成的影响,人甚至要为了生活去卖血这种残酷的事实,却也描绘除了人性的闪光点,比如许三观,首先在他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之后,虽然嘴上说怎样怎样不是我儿子,是替别人养,可是关键时候还是显出了伟大的父爱,和他人性的正直与善良。

何小勇招魂那次,他跟许玉兰一样在听说让一乐去的时候都态度很强硬很决绝,然后转过来就替别人着想,设法说服一乐。还有方铁匠,在抄家的时候表现出的善良和朴实,以及后来许三观去何小勇家借钱,何小勇的妻子的表现其实都展现了人的友善的一面。其实,善良还是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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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大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本来这个题目想叫做被嫌弃的许三观的一生,后来想想,似乎也不太合适。他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最终也没有被生活所嫌弃。卖血,这个听起来有些惊悚的事情,贯穿着平凡工人许三观的一生。为了想娶媳妇,为了赎回被人拉走的家当,为了补偿昔日未娶到的女人,为了在饥荒年里嗷嗷待哺的一家四口,为了讨好那个贪得无厌的生产队长,为了那个不是亲生儿子胜似亲儿子的孩子治病。每一次卖血都带着他对生活的一点点期盼,把这当成了救命稻草。卖完血后敞开肚子吃的那一顿爆炒猪肝和黄酒,又像是生活亦或只是他自己,对自己的一点慰藉。而他的一生也被时代的脉络牵引着,建国之初的清贫,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暴乱,三年饥荒的贫瘠,上山下乡的无奈。他每次流出身体的血,都像是被融入了时代的脉络中,牵引着他,也湮灭着他。本该是一个残酷又冷漠的时代,却被作者埋下了温情的伏笔。许三观的老实善良,对许玉兰虽埋怨但不离不弃,对一乐从内心的接受和奋不顾身,被命运捉弄压抑却忍受而不抱怨;许玉兰的泼辣热烈,虽然是个刀子嘴的女人,但是心灵手巧省吃俭用,为一家人操持一生;还有一乐的成长与懂事,二乐背着病重的哥哥风雪夜里赶回家,三乐二话不说掏出了所有收入给哥哥治病,还有借钱的方铁匠、给他送热茶的路人、夜里借小猪给他取暖的好心人、摇桨的来喜来顺……生活并没有放弃他,而是在他的失去与得到中不断做着平衡。文中最让我感动的一幕是许三观去接回离家出走的一乐,一边背着一边骂骂咧咧,却在儿子问他是不是要去吃面条的时候温和地答道:是的。他接受了这个不是他亲儿子的孩子,忍受着别人的嘲笑。他嘴硬,敌不过心软。还有许三观在去上海的途中从医院卖血出来,蹲在墙角下晒太阳的一幕,也无比动人。而最后的最后,生活终于宽待了他。在他被人嫌弃卖不了血以为再也没了应对灾祸的能力时,生活却告诉他,再也不需要了。被嫌弃的、在抗争的那些,都不需要了。因为阳光已经来临,似那一盘盘想怎么点就怎么点的爆炒猪肝,似那每一次都被温热好的黄酒。余华的文字功底、叙事能力真的让人惊叹,最近虽然也看了几篇以小人物为主的小说,但是他的文字更来得游刃有余,文字的立意与内涵更显深刻。正如国外的评论所说:“余华的天赋就在于,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地处理痛苦的处境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文章的深刻,不在于高高在上地嘲讽,而是能够弯下身子感受与共情。

三观读后感800字


您一定也对作品的读后感十分感兴趣吧!比如这本作品,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写读后感时,要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自己的基本观点。以下是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三观读后感,带给大家。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三观读后感 篇1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看完这本书,我倒是想起《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一段话,“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

我从来不反对人们有崇高的精神追求,但是有时候,有崇高精神追求的人,不见得能够过好最真实、最朴素的生活,说来其实一点儿也不矛盾,对文明与艺术的追求,其实便是对人性的本质以及朴素的大自然的追求。

作者的写作方式很适合书中的人物。这本书基本没有任何的心理描写,没有华丽和晦涩的辞藻,整本书用一种白描的方式贯通下来,除了人物的语言便是人物的动作,但是人物简单而立体。

在这本书里,我最清晰看到的是人们质朴的生活理念和最真诚的爱。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三观,因为他抢了别人的女人,直到他卖血救了别人的儿子。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玉兰,因为她招摇虚荣并且显得没有脑子,直到他愿意去救伤害过自己的何小勇。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一乐,因为他愿意为了一碗面条管别人叫爹,直到他说许三观就是他的亲爹。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何小勇的女人,因为她撒泼耍赖尖酸刻薄,直到她愿意拿出几乎是所有积蓄救一乐的命。

你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到真实,真实的人性,真实的人生。作者没有哄抬许三观的品格,他第一次卖血时还是不舍得把钱给疼爱他的爷爷和四叔,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后,他也不愿意用卖血钱给他买一碗面条吃,他每次卖完血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都会无比神奇地敲着桌子叫喊,就像自己是有钱人一样。

他们都是一些最普通的人,他们都在小事上计较,在大事上开明,嘴上恶毒,内心柔软。他们就是那些闲来没事就会诅咒你八辈子祖宗,却会在最关键的时刻拉你一把的人。

他们经历了我永远都不会经历的时代和疼痛,但是他们依靠对生活的信念和对家人的爱有序生活,你甚至看到他们的欢乐和痛苦一样多。

他们不抱怨生活,他们不会抱怨自己所热爱的东西。

我理解的一部好作品:首先是能看的下去,其次能引人深思或于人启发,此两点足以。《卖血记》既写了人物的单纯市俗、愚昧悲剧的一面,但又表达了人在残酷现实中表现出的那种同情、关爱、亲情、与牺牲自我精神。可谓现实虽冷酷,但还是会让人觉得有希望与点点温暖。作者也试图应用一些诙谐、幽默的语调来达到微笑中流着辛酸的眼泪的效果。

王安忆曾在《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1999年1月12日上撰文说,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么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么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

三观读后感 篇2

《许三观卖血记》是篇发人深思深省的作品。其间表达了人性单纯愚昧,无奈真实的一面,又表达了人性崇高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其间洋溢人间股股温情,也令人感受到彻骨寒气。前篇带着辛辣的嘲讽意味,后篇则倾向感触同情与关爱。将悲剧意味引申为一种痛苦,将痛苦引申到一种崇高的境界。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三观读后感 篇3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作者,当代作家,1984年出版《活着》被百位批评家和文学家编辑评选为九十年代具有影响力的作品之一。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铁序,通过此作品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控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主人公许三观特别伟大。他卖血是出于好奇,因为自己身体结实;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没有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许家的东西,他只好去卖血;第三次是因为一位女士摔断了右腿;第四次是因为全民大饥荒,为了能够让家人填饱,他再次卖血;第五次是因为一乐生病了。

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只好求丈夫让他再卖一次血,可是却出现了一个问题原来是许三观知道有人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害怕了起来。之后,许三观为了救一乐,去借了363元,让许玉兰送一乐去上海自己去找李血儿,李血头不理他,许三观又无奈去卖血,这次可是差点要了他的命。

影片中的许三观多么伟大啊!靠着卖血一次次渡过难关,为了家庭差点丢了性命他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骇演。可在现实中有些人为了利益出卖了自己的良心,背叛朋友,眼睛好似充满烈火,一心想将朋友,亲人置于死地。再比如说,社会上一些无良之人,为了赚钱,假装生病或残疾,在大街上博取人之善,真让人恶心。

许三观你真伟大!背负重任,可从来不责卸,用责任换来最终的美好。

三观读后感 篇4

昨天,我去电影院观看了《吃记忆的大雪球》。

《吃记忆的大雪球》讲的是一户家庭参加了全家总动员的运动会,可是爸爸在最后一关时看到了刺猬的气球,吓得爬上了旗杆上。就这样,这位爸爸成了史上最胆小的爸爸。他们一家就变得很不开心。有一次,他们的孩子听到有一名叫霍格特的雪山,山上有一只雪怪,那只雪怪可以吃掉记忆,爸爸的记忆被雪怪吃掉了,他们一家就跳进雪怪的肚子里,去寻找爸爸的记忆。当爸爸的记忆找到时,他们一家人的记忆却全没了。最后,雪怪被感动了,它把所有的记忆都放了出来,每个动物也有了自己的记忆。当有人叫他胆小爸爸时,他的女儿说:在我心中,爸爸是最勇敢的!从此以后,没人叫他胆小爸爸了。

在我心中,爸爸也是最勇敢的!有一次,我们在奉化漂流,我和妈妈不小心掉进了河里。爸爸看见了,赶紧跳进河里,拉着我和妈妈,不让溪水把我们冲走。经过爸爸的帮助,我和妈妈终于爬上了船。你说我爸爸勇敢吗?

三观读后感 篇5

本来早上起得早没睡醒的我,在老师播放了《受戒》的片段后,瞌睡全部都没了。

因为时间却是比较久远,影片的画质就给人一种古老的感觉,当然我们主要看内容,这点也可以忽略。因家里贫困跟随舅舅到庙里当和尚的明子与荸荠庵旁的英子相识,从一开始在船上英子逗明子,我就知道他俩的故事要开始了。

虽然是在庙里,但这里似乎并没有像我们所想的那样清心寡欲,严苛禁欲。过年大家都会光明正大的在庙里杀猪吃肉,而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奇怪。二师傅仁海也是有老婆的,几个月还会来见一次。打牌什么的也是存在的,在这里是无所谓清规的。这让我对明子与英子懵懂小爱情的担忧有所缓解。毕竟在其他剧情里和尚与尘世中的女子相爱,那便是一场灾难,没有任何人会同意会支持,他们的结局往往是凄惨悲凉的结束。

在明子受戒回来了,听说他要被选做沙弥尾,英子沉默了一会有些小任性的要求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而明子沉默一会就马上同意了。接下来英子凑在明子耳朵害羞的问:“我当你老婆要不要?”明子愣了一会大声的说要,还遭到英子的嫌弃太大声。不过还是很可爱啦,真的好羡慕这种纯真不掺杂任东西的小爱情。

三观读后感 篇6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三观读后感 篇7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掩书而思,许多的感想和感慨,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许三观一生中的卖了七次血和一次想卖而未卖成,卖血的过程折射出了许三观的人生理念。同时,也体现出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和丑陋、自私、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了绿帽子,并且城里人都说许三观的第一个儿子许一乐象何小勇。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中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我看余华的《活着》、《许三以卖血记》两部小说都是描写了父辈或更早的那代人的生活。或许是有个人的感情因素在里面,看完这本书总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一直在内心久久不能挥去。思来想去,或许也就是自己对父辈人那种复杂的感情,有敬有怕、有爱有怜还有更多。

三观读后感 篇8

读《三观易碎》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如何打造自已越来越硬的内核与外核。

所谓的内核:就是你内心的信念。而内心的信念又来自哪里?你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只有你的三观越坚硬,你的内核才会越强大;你的内核越强大,你发射的频率或波段,就会越强,强大到你的世界不会被外界频繁干扰,忠实自已的内心与目标,成为那个你想成为的人!

三观中排列第一位的是世界观,所谓的世界观是你看待世界的基本观点和看法。

世界观的基本问题是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世间万物显然是先存在,再有意识。你没有看到或意识到的东西,并不意味着他不存在。

虽然说物质先于意识存在,但是意识反过来又会作用于物质。

三观中排列第二位的是人生观,也就是人活着的意义。

人被抛在世上本无意义,但人有选择的自由和自我控制的自由,人在自由的选择与行动中成为了他自已,人的意义是由他自已创造的。

三观中排列第三位的是价值观,也就是说在你的视角里什么东西最值钱。

所谓的命运,就是想象力就执行后所到达的极限。

三观读后感 篇9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我们心中的理想男人是怎样的呢?是英俊潇洒?是博学儒雅?还是家财万贯?每个人心里的答案可能并不相同,但是我们从不否认那种能为家庭付出所有的男人是我们最该尊敬和敬仰的。我并不否认在许三观身上存在着种种可能另我不齿的恶习,比如和有夫之妇睡觉,比如缺乏教养,但是我仍然认为他是个值得尊敬的男人,仅仅应为他为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甚至是别人的孩子去卖血、去养活他们。许三观是个男人,一个真正懂得什么是感情的人。人的血液是宝贵的,但是在他的眼中没有什么比他的家庭更值得去维护,所以他一次次地走进了血站,撩起了袖子。当年华老去,生活稳定,孩子们都有了家庭时,他却习惯了那种卖血的生活,习惯了那卖血后猪肝和黄酒的味道。他用自己的血承担了一个真正男人不该推卸的责任……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800字三篇(优秀范文)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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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孙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孙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鲁滨孙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艰险,九死一生。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孤独一人生存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梅雨期,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最后终于乘坐英国海轮,驶向希望的故乡虽然鲁滨孙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

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孙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孙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虽然鲁滨孙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孙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孙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小说《鲁滨孙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孙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孙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

炎炎酷暑,我百般无聊地呆坐在书桌前,无所事事。无意中瞥到了那早已堆满书籍的箱子,一本蓝色封面上印有几个大字的书籍映入了我的眼帘:《鲁滨孙漂流记》。

从那时起,这本书就成了我整个暑假消遣时光的精神食粮。而现在,经过我的苦苦钻研,终于对其中所发扬的精神有了更深的理解。

虽然鲁滨孙出身在一个富足家庭,但他却无法安于这种现状。他的那种冒险精神使他遇到了人生中的一次重大折:第一次出海。

不幸的是,他的命运似乎注定要如此曲折。在这次航行中,船队遇上了漩涡,所有船员全部死于非命。当然除了他例外,因为他强烈的求生意识让他一直保持清醒,最终被冲到了一座荒岛上,而且一呆就是28年。

在他的故事中,我深深意识到了自立自强的重要性。鲁滨逊在缺少一切生活必须品,陷入绝望之地时,依靠着平时掌握的求生技能以及坚强不息的意志力存活了下来。在我看来,他的一切成果都来自于他的自立自强的本领和不服输的精神。

当他不顾一切将礼拜五从野人手中求出时,我被震撼了:一方是单枪匹马的鲁滨逊,而另一方则是杀缪成性的野人。他是怎么做到的?!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我会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

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这样的生活对于那时的鲁滨逊来说,可以算得上豪华了。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的坚强啊!

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被鱼虾所吞食;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劈柴吗?会打猎做饭吗?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取得最后的胜利。在故事的结尾,他的为人处事的方法和态度使他得到了众人的信任,终于得到了安定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了解了鲁滨逊是一个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反映了早期的殖民思想有很强的占有欲。同时我也沉思了很多:现在的生活条件越来越舒适,宽松,科技也越来越发达。也正因为这样,家长们也开始溺爱起孩子,不让他们遇到哪怕是一丁点的困难。但家长也许没有想过,为什么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的家长没有条件给他们良好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孩子们只能从小开始学习家务,学习自力更生的本领。虽然他们或许没法读书,但往往他们比大城市里的孩子更加具有生活经验,也成熟的要早。(韩敏)

你能在一个荒无人烟、没有生活用品、没有住所,只有一片大海和一片树林的孤岛上生存吗?你能在一艘只有一丁点食物,一些枪弹和其他并无多大用处的物品的废船上,营造自己的堡垒吗?长达28年的孤独与艰辛,你能单靠一个人的智慧和力量,克服重重困难而拥有自己的快乐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仿佛都是天方夜谭,但这一切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却在《鲁滨孙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孙身上发生了。

鲁滨孙在一次航海中突遇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无一幸免。他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无名小岛上,他心中充满了无助与孤独,他不知道自己如何在这个孤岛上生存下来,但是他没有绝望,凭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克服了重重困难,把自己的生命延续了下来,同时还发现了生活中的许多乐趣……

坚强不屈的鲁滨孙靠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食物、工具,在荒岛上搭建了自己的住所,满足了自己的基本生活要求。想一想,他那座有两层围墙的房子,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第一次播下麦子和稻谷时,因为播种的不是时候,他这宝贵的存货,被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贮存淡水,鲁滨孙又辛辛苦苦的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煮汤用的锅,尝试了许多办法,经历了许多失败,直到最后才取得了成功。

这一切困难,都被鲁滨孙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征服了。在这个孤岛上,鲁滨孙亲手制作的每一样东西,都凝聚着他的心血。他也会因为一次小小的成功而万分高兴。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时,我的眼泪总会不由自主地往下落,是感动,是敬佩,更是震撼!

我们现在就像温室里的花朵,偶尔有点风吹雨打,也经受不起。记得那一次,我考试成绩不理想,老师把我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我十分沮丧,现在把我和鲁宾孙进行对比,我还十分羞愧呢!

鲁滨孙使我明白,不管遇到多大的挫折与困难,都要勇于面对,乐观向上,只要拥有自信和勇气,并且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战胜困难!

我想: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将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只有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乐观向上,坚持不懈,才能迈过坎坷,迎来光辉的明天!(王嘉琪)

这个寒假我重读了《鲁滨孙漂流记》,它给我了很大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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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讲述了鲁滨孙十分精彩的冒险故事。鲁滨孙不听从父亲的劝阻,天天幻想着乘坐帆船出海探险,后来他离家出走,在一次航海途中,他们的船失事了,而鲁滨孙就一个人被留在了荒岛上,开始了精彩的冒险故事。如果他只是按照父亲给他的规划去做一个绅士或富商,专心经商,可能他的一生都是十分平淡无味,更不会发生《鲁滨孙漂流记》这样的冒险故事了。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大风大浪。但我们只要顽强的挺过去,才能成功。鲁宾逊流落到荒岛上究竟是什么使他坚持了下来——那就是顽强的意志和人定胜天的精神。

在荒岛上。他时刻对自己说:要活下去、要坚持下去。他为了鼓励自己,在纸上用表格列举了他目前的优势和劣势。要不是他有顽强的意志,就不会在岛上建造自己的住所,完成了一些对于他来说规模巨大的工程。更支撑他的是他的信仰,在书中很多情节都提到他在脆弱动摇的时候都用他的信仰鼓励自己。因为有这样的意念支持他,才使他成功逃离的荒岛。

人的物质可以贫乏,但是内心必须富足。

记得前阵子我看了一个新闻,有一个人名叫刘秀祥,他年纪轻轻父亲就去世了,母亲疯了,哥哥姐姐也离家外出打工,再也没有回来。当时还在上小学的他就靠拣废品和出租家里的土地为生,一边学习一边照顾自己的老母亲,最后背着母亲上了大学。当时看着这条新闻我就想:究竟什么让他在艰苦的生活条件下走向成功呢?一定是他乐观的态度和顽强的意志,让他克服了生活的艰苦,这就是富足内心的强大作用。

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充实自己的内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是必然会发生的事。假如你在跑步时突然摔倒了,你可以选择坐在原地,不再坚持,从此这件事就变成了一个句号;而你也可以选择爬起来,勇敢顽强地忍受着疼痛继续跑,坚持到最后。我们应该像鲁滨孙一样,不能被困在困难里自怨自艾,而是应该站起来去面对现实,改变现实,这样才能迎接希望的曙光。(琦琦)

最新关于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文800字5篇


我相信您在阅读过作品之后,已经有了非常多的读后心得,写好一篇读书感是对读过的文章的的一种印象的加深。那么如何让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更具有感染力呢?你不妨看看关于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文【篇1】

去年寒假期间,我读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小说使我感触颇深。

鲁滨逊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他怀有云游四海的远大志向,不听家人劝阻,毅然地离开了家。他在外面经历了无数险情和磨难,当过水手,也不幸地做过奴隶,好不容易逃脱了主人,又流落荒岛。但是他没有因此而放弃,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强意志,在荒岛上生存了下来。他还在岛上救了一个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最终他们克服了种种困难后成功的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是一个勤劳勇敢、乐观坚毅的人,他没有因为苦难而向命运低头。他那种不断战胜困难的精神,时刻影响着我,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鲁滨逊面对绝境不放弃情景,认识到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都要勇敢地面对,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阳光乐观的心态去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像鲁滨逊那样经受住磨难的洗礼,到达理想的彼岸。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我们只有像鲁滨逊一样不畏困难、绝境中求生,才能冲破温室、迎接挑战,成为一个真正坚强的人。

关于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文【篇2】

冬天的风吹着,吹开扉纸页。发黄的纸张在空中轻响,勾起了我的注意。

这是一本已有些破烂的书,上面清晰铺着几个大字《鲁滨逊漂流记》。里面谱写着一个生动的故事。

一个叫鲁滨逊的年轻人跟朋友乘轮船去航海,可大海淹没了船只,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但大海并没有淹没鲁滨逊对于海的热情,他再次航海,可又一次遇上了麻烦,最后流落荒岛,但鲁滨逊没有畏惧困难,最后逃了出来,还在荒岛上交了个朋友星期五。

故事中的鲁滨逊很勇敢,他流落荒岛并没有害怕,而是想办法利用岛上的资源和沉船上捡到的东西给自己建了几个家。我想,如果是我的话只会一味地哭泣,根本不会去再想别的东西,但鲁滨逊在绝尽的路上不畏艰难,努力寻找希望。

不畏困难,说着是不怕,但是当真正遇上困难,又有多少人不会缩头缩尾地逃跑。我知道我没有资格说大家,我自己就是那种畏惧现实与困难的人,就想着逃避。但逃跑是没有用的,道理明白,不代表行动上就会去做。

然而遇到困难,细细想想困难所在的原因,解决就行。你们或许认为既然是困难,又哪有那么好解决呢?也许,我们自身的力量解决不了,但我们可以求救别人,老师、同学、父母,那些身边能帮助你的人。

风轻轻地把书关上了,有时困难或许并不可怕,只要你相信,风雨过后彩虹终会来,只要你努力,成功终回来,也许迟到,但不会缺席。

关于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文【篇3】

因为我不喜欢看课外书,所以妈妈经常去书店给我买书。今天妈妈买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看。

我拿书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才读了几行就开始爱不释手了。

《鲁滨逊漂流记》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鲁滨逊。他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鲁滨逊在这座无人岛上种植大麦和水稻,他在这座无人岛上养牲畜、植物和造房子。他还救出了一个俘虏,给俘虏起名叫星期五,鲁滨逊教他做人、做事。就这样鲁滨逊在这个小岛上生活了28年。

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也许会听从父母的建议,毕竟他们的生存能力、知识都比我丰富、比我更冷静。而我遇到困难只会退缩,与鲁滨逊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知道我们要勇敢面对困难,不要因为害怕而退缩,正如《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告诉我们要在困难面前冷静下来,认真面对困难、战胜困难。

关于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文【篇4】

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扞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关于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文【篇5】

在寒假里,陈老师让我们多读书,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很有感触。

鲁滨逊出生在一个很富裕的家庭,他非常喜欢航海,他的父亲觉得航海很危险,不想让他去,但是他没有放弃,鲁滨逊还是去航海了。

在一次航海中,发生了事故,除鲁滨逊之外的人全死了,他自己也没有自暴自弃,凭借着自己的顽强意志,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了28年。

我被鲁滨逊的勤奋感动着,他在这与世隔绝,荒芜人烟的荒岛上,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勤劳的双手不断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他没有辜负时光。

鲁滨逊心地善良,救下了一个野蛮人“星期五”,还回赠了救他上岸的老船长。它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以及对生命的渴望,深深地震撼到了我。鲁滨逊顽强地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他机智勇敢,克服了许多困难,他对生活从没失去信心,他从航海中学到了很多航海经验,成为一个出色水手,他学会了赚钱,成为一个富人。

在我读过的书中,我还了解到一些像他一样的人。海伦·凯勒虽然看不见,听不着,但她从未埋怨上天,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杰出的一番成就;霍金,他没有自理能力,但它有着一个好的大脑,通过日日夜夜地不断努力,成为了著名的物理学家;贝多芬,著名的音乐家,被人称为“乐圣”,他的一生是悲惨的,他经历过人生的大风大浪,从26岁时逐渐失去了听力,但他以自己的努力改变了当时人们的作风……他们虽然都有缺陷,但是他们凭借顽强的毅力和努力成功了,失败乃成功之母,所以我们不要因一次失败而放弃自己,因为下一次的努力,你一定会做得更好。

前些日子,妈妈对我说,快要上初中了,要我练习单杠,我双手攥着单杆使劲向上,就是上不去,因为我胳膊没力气,我就想放弃了。当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鲁滨逊在荒岛都能生存,我遇到一点困难怎能退缩呢?我下定决心,每天傍晚下去锻炼,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我也能比较轻松地做好了,我相信,坚持锻炼,一定会做得更好。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许许多多不顺心的事,有些人遇到了困难就叫嚷着放弃,想一想如果我们生活在荒岛上,能坚持多久?人生都会经历磨难,只要你坚持与困难作斗争,就一定会走出困境的。

有关天蓝色的彼岸读后感范文800字模板5篇


我们如果不趁早多读书的话,将来只会徒增懊悔。提起作者,大家一定都读过其所写的作品吧,写读后感能培养学生的情怀美。写读后感对于我们自身有什么好处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天蓝色的彼岸读后感范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蓝色的彼岸读后感范文(篇1)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一次温暖的关于死亡和生命的启蒙。

这是一本最适合在我们这个年代看的书,单纯,清新,温暖的文字,教会人们学会关爱,珍惜生命,唤起人们内心深处最美好的情感,呈送给人们最真切的感动和最伟大的爱,在不可抵挡的人性光辉中感悟生命和死亡。

《天蓝色的彼岸》主要讲了哈里是个十几岁的小男孩,因为一场车祸,他来到了天堂,他在天堂里过得很幸福,但他还是舍不得自己的家人,他的老师同学,他还想和他们告别,还想表达自己的心声,而且他也想完成自己生前没完成的事,“人人都觉得,走完人生的旅途,尘世的事情就一了百了了,死后不是长眠地下永得安息,就是进入天堂省心享福。其实不是那么一回事,至少对小孩来说满不是那么一回事。

从《天蓝色的彼岸》中我明白了世界上所有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生老病死是注定的,也是永远躲不掉的,一生的长与短也仅仅是生与死那么近在咫尺的距离而已,虽然有的时候生死也只是命运轮盘随即决定,我们无从选择,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不可以认命或放弃,我们要健康,勇敢的活下去,看完这本书之后,我还有了许多新的看法,我知道了死亡并不是一个终点,他不过是另一个生活新的开始。

人生中生老病死是已经注定的,也是必然的每个人都会经历,你无法改变它,他也无法改变,我们既然不能改变它,就应该好好地珍惜它,把握生命里的每一分钟。

当我读完这本《天蓝色的彼岸》之后,受益良多,懂了一些以前有些朦胧又模糊的人情世故与人生哲理。

《天蓝色的彼岸》用了另一种方式来解释死亡,这让我们更加容易懂得生命的珍贵与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不可以轻易放弃生命,生命得来不易,人生只有一次。

天蓝色的彼岸读后感范文(篇2)

《天蓝色的彼岸》讲述的是一位因车祸去世的小男孩,在幽灵阿瑟的帮助下,重返了人间,与他所珍视的人与事做最后的告别的故事。故事的笔调清新优美,引人深思。无论何时读起来,都能引发我们对生与死的深刻理解,让我们对身边的事物,多一丝理解,多一丝包容。

在这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动情的有两个的片段,一个是本书的主人公,那个叫哈利的小男孩回到学校的片段,还有一个则是阿瑟在徘徊一百多年后终于与自己的母亲凭借着一颗纽扣相认的片段。

哈利回到学校的片段让人动容。哪怕你生前与某个人有再深的羁绊,可在你死后,一切总是会改变的,这使我看到了人性残酷的一面, 可是,转念一想,他们是真的不怀念哈利吗?他们是真的遗忘了哈利吗?不是的,也许我们还没有经历过生死离别,可是当我们与好朋友分隔两地时,你能说你完全不想念他吗?其实,是一样的,哈里的同学们总是想念他的,无论是墙后的信件还是为他种下的树都能体现出同学和老师对他的怀念。有时候我们不能奢求他们永远铭记你,把你的一切放在最高的位置上,但是,从一些微小的细节中总能体现出他们是爱你的,是想念你的,是怀念你的。或许有时候放手才是最好的选择,就像哈利和他最好的朋友,我们在交朋友的时候不应该把朋友当成自己的附属品,而应该给予他尊重,尊重他的选择与判断。

另一个也在苦苦寻找的男孩阿瑟,是哈利在天堂认识的。他已经离世一百五十多年了,可他还在寻找他素未蒙面的母亲。一百五十多年过去了,依旧在寻找。他仅有的信物只是一颗母亲身上的纽扣。一百五十多年,他放弃了吗?没有。他无时无刻不牵挂,不想见到他的母亲,若不是这样他又怎会在天堂停留了一百五十多年之久。可他又怎会知道他的母亲是否还在天堂是否早已了去了呢?这是他对母亲深深的依恋啊,一百五十多年,可以忘记多少人,多少事啊,更何况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可是阿瑟在这漫长的寻找,在这不一定有结果的漩涡中停留了整整一百五十年。他的母亲呢?他的母亲也许也在寻找着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儿子吧……幸运的是阿瑟与他的母亲最终还是相遇了,这段漫长的等待与寻找终于在天蓝色的彼岸结束了,故事也在这里结束了,可关于这个“天蓝色的彼岸”人们还会有许多的遐想。

也许在天蓝色的彼岸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或美好或悲伤的故事,也许天蓝色的彼岸只不过是个美好的想像……但是他也告诉了我们珍惜当下有多么得重要,毕竟没有人能预测死亡的到来,没有人能在死后像哈利一样完成自己的愿望,不留遗憾的死去。

也许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只是对身边的人多一丝理解,多一丝包容,直到不留遗憾地死去…

天蓝色的彼岸读后感范文(篇3)

这是一本关于死寓言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只是一个小男孩——哈里,由于一次不幸的车祸,他失去了生命。死后哈里的灵魂去了另一个世界,正准备去天蓝色的彼岸,可是,这时哈里发现自己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完成,他想念自己的亲人、老师、朋友,他也很想知道在没有他的日子里,他们会怎么样?可惜,此时的他不知道怎样才能传达自己的心声。一个偶然的机会,哈里遇到了一个叫做阿瑟的幽灵,他们偷偷溜到人间,此时,哈里发现一些事情出乎他的意料,最好的朋友和他的“死敌”一起玩,他以为他的死全班同学会很悲伤,可同学们好像以前那样上课,他的位置只是做了另外一个人。

生活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我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早已无法挽回,正如哈里那样,有可能会后悔一辈子。哈里因小事与姐姐怄气,气愤愤的骑自行车出去却不幸被汽车撞到,于是,小小的哈里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漫步的时候,哈里想起了与姐姐的对话,“我要是哪天死了,你保准会后悔的!”想到这哈里心里十分难过,他想和姐姐道歉与家人道别,并完成心愿。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这让他很苦恼,直到阿瑟的出现。在阿瑟的帮助下,哈里来到人间与家人道别,并且完成了心愿。这时,他才没有了这辈子的忧愁,走向夕阳边的那抹天蓝。

彼岸是理想的,而此岸则是现实的,彼岸似乎有点宿命的味道,此岸仿佛是具体可感的。每个人的心中都有此岸和彼岸,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精神与物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哈里——一个天真活泼的小男孩由于一场不幸的车祸,他便开始了对他短暂的一生进行追忆和思考。他会回想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种种不对的做法,他殷切的希望能回去弥补。在理想的彼岸哈里有着小孩子特有的单纯和善良,而生活中他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经常与姐姐打打闹闹,总是被爸爸妈妈教育。在走向彼岸的路上,哈里才意识到:在可触可摸的世界中,一切尽是那么美好,那么让人心动神往。最终,哈里在阿瑟的帮助下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决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要对现实的世界多一份感动和留恋,多一份理解和热爱,让我们怀有一颗平凡的心去享受阳光、雨露、风雪,感受那幸福的味道。

一本温情的小说,总会让你的心灵得到洗礼。看穿了世间的丑恶和黑暗,看惯了世俗的纷扰和无知,静下心来品读一本书,让我们心灵清零,一切从新来过。欣然睁开双眼,在这个清新的世界感受是多么的美好……

天蓝色的彼岸读后感范文(篇4)

“天蓝色的彼岸”,这个名字听起来特别梦幻吧?可是这个地方不管你在天涯海角都不可能找到,除非你去世了,因为这个地方不在人间,而在天国。

《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叫哈里,因为自己老是要惹姐姐雅丹生气,结果把姐姐气得再也不会借钢笔给他用了因为姐姐说哈里用她的笔一点儿也不珍惜,害得哈里只好自己掏腰包,因为这次他们吵得特别厉害,所以哈里出门之前对雅丹说:“我们走着瞧,我们走着瞧!我这次可算是恨上你,恨上你们了!我再也不会回来了!”可雅丹却对他讲:“那太好了,你永远也不要回来了!”。。。。。。就这样,他们不愉快地吵了一架,可谁也没有料到这是他们吵的最后一架,因为,就在哈里去买笔的路上他被一辆卡车撞死了。哈里不知不觉地来到了天国,在这里,他认识到了一个名叫阿瑟的男孩儿,他看起来好像已经死了150年,可这些年他一直都在寻找他刚出生就死去的妈妈。有一天阿瑟想回到人间去玩儿一玩儿,问哈里想不想跟着他一起去,哈里犹豫了一下就也跟着去了,因为他想回去和他的姐姐道歉。哈里先去了他的学校,他发现一切都变了,并没有一个人在为他的去世伤心,更荒唐的是有一个新来的男转校生完全取代了他生前的位置。他用了哈里的大衣挂钩,还用了哈里的课桌,还代替了哈里生前在足球队里的位置,甚至抢走了他生前喜欢的一个女同学。哈里感到气愤又失落,他不想再呆在这里了,他走出了校门去和阿瑟汇合。接着他们又去了电影院,最后回到家和姐姐雅丹道了歉,便又回到了天国,去了天蓝色的彼岸,他即将成为一个全新的生命......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要珍惜生,但也不必畏惧死。这本书看似没有什么深刻的大道理,但是你如果细细地品味,就会发现里面有许多奥秘。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就请你跟我一起去《天蓝色的彼岸》里去寻找黄金吧!

天蓝色的彼岸读后感范文(篇5)

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我下班回家,茶几上放着一本儿子的班级交流书《天蓝色的彼岸》,英国作家希尔著作,是一本关于生命和死亡最深刻的寓言,小男孩哈里因为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但他还挂念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还有同学,却又不知如何传达心声,直到他碰上幽灵阿瑟,带他回到人间,向他的亲人和朋友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书里还说,死亡就像一片树叶落下来,但对树来说,它不是真的死了,因为它又成为泥土的一部分了,成为一个生命的一部分,长出新的树叶。人死了也是这样,你会像树叶那样变成泥土,变成养分,你会在每一个生命里。就像你身体中有以往每一个人的一部分。人死之后,先是完成生前没有完成的遗愿,然后就来到那个天蓝色的彼岸,满怀爱意,开始下一轮的轮回和重生。

我对死亡最痛彻心扉的理解,是在母亲去世之后。虽然身边的人生生死死,来来往往,但没有任何一个人的离去比母亲的离去更让我无法释怀。我常常在想,母亲到底去哪里了?母亲是轮回了还是站在望乡台上看着亲人在生活?还是去找牵挂她的先人去了?人死了就是睡着了再也醒不来,灵魂脱壳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只要心中有爱,无论在哪一个世界,他都会幸福。

我们活着的人,更要好好珍惜活着的时光,宽怀大度,好好待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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