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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雀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2-25 来源:互联网

[收藏]黄雀记读后感1000字通用。

读书对于每个人来讲,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阅读完作品心中的感受一定会很多很多。作品中总有很多细节,让人很想细细回味。你是否了解好的作品读后感包含哪些内容?栏目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黄雀记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黄雀记读后感【篇1】

在余华的《第七天》以后,苏童的这部新作真算得上是一只黄雀。

至少在《黄雀记》里,苏童还在。沿河的香椿树街,街上躁动着的青春。苏童文字里的青春,燥热、残酷有一股浓重的血腥气,就像是那条潮湿阴暗的街巷,街上光着脚的枯瘦的孩子,孩子脚上的一个伤口,脓肿甚至都已经溃烂。

题目中黄雀的意象并没有真正出现在小说的故事里,但是整个情节设置体现了一种黄雀在后式的连锁关系:仙女被保润捆了,而最后是柳生强-了仙女;保润向仙女讨债,而仙女又向柳生讨债。整部小说分成了三个章节,三个视角三个相互咬合的人物。从一张照片开始到最后的红脸婴儿,形式上的魔幻与内容上的荒诞,苏童有意无意地又呈现了一出百年孤独。

其实作为一部长篇,小说里的三个人物都显得十分单薄。保润、柳生、仙女,三个视角甚至都可以互相调换,然而跟余华的《第七天》相比,《黄雀记》在叙事方面就显得成功许多。

虽然跟电影《两杆-烟枪》相比,《黄雀记》里螳螂捕蝉的故事要简单得多,但是小说文本中大量的隐喻和象征,给了整个故事尽可能大的解读可能。

首先是关于魂魄。小说中反复提及丢魂的事情,保润爷爷的魂丢在了手电筒中的尸骨里,除此之外,小说中的人物也不断被别人提醒自己已经丢了魂儿。这暗示了当代人一种灵魂缺失的状态,一种无以凭附的空虚与焦灼。小说第三章里仙女(也就是白-姐)去找庞太太时,提及了这样一句话,“如何向上帝赎回丢失的灵魂”,原话的字体特意进行了加粗,然而作者没有回答,也许这个问题太难解释。

然后就是关于祖父——保润的爷爷。祖父一直贯穿小说的始终,从家里到精神病院,爷爷一点点衰老,但是始终见证着发生的一切。小说中拆床的情节曾出现过两次,一次是保润父母拆掉祖父的木质大床,一次是保润卖掉了父母的床铺。这暗示的是一种破坏与舍弃。而保润在捆绑爷爷时问他要民主结还是法制结,爷爷说法制结像是要枪毙,所以要求民主结。但是民主结也把爷爷捆了起来。其中的黑色幽默充满讽刺。因此,爷爷可以象征着某个年代、某种传统甚至是某种力量,然而它已经失去了魂魄,变成了干瘪的躯壳,慢慢被世人忘记。小说第一章最后写到:“后来黄鱼车经过护城河上的立体交叉工地,四周人山人海,一片繁忙的建设景象……祖父说,祖国的面貌日新月异啊”。而此时祖父正被民主捆得结结实实。

仙女第二次出现时,已经改称了白-姐。对于保润、柳生甚至是白-姐自己来说,仙女都是遥不可及的,她美好得就像那对安静的兔子,然而又会突然变成一只浑身是刺儿的刺猬。仙女是他们所有人的理想,在理想之下,是保润的倒霉与孤独,是柳生所承受的生活之重,是白-姐作为女性的愤怒与无奈。也许这就是宋胖子所说的,“爱上一匹野马,而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董小姐”。

在这个简单的故事里,苏童放置了尽可能多的内容。依旧很难找到引号的行文,依旧诗意阴柔的气质。然而太多的依旧把这个故事丢在了苏童最熟悉的那个年代。可是那个年代已经慢慢模糊,而我们的年代却没有清晰起来。也许,该有个人站在我们的年代,该有人尝试,写写我们这一代的故事了。

黄雀记读后感【篇2】

终于买到苏童的黄雀记了,在珠江路书报亭,15元,收获这样一个大型的纯文学杂志,居然跑遍南京都 无法买到,只能靠邮购了,一口气读完,停了一两天,来回味苏童所想表达的信息,苏童写三角恋爱,结局又是悲剧性的残杀,让人接受不了。

我是苏童的铜丝,收集了他好几本书籍,一直关注着他,本来我找苏童的书看,是为了给我小说起个头,定一种格调,只要开好头,就能顺利的走到底,苏童一直说要和现实拉开一段距离,虽然这样保险,可看看泰囧的轰动,我又要说苏童是中年的危机了。

黄雀记是苏童的一个新阶段,意思是螳螂扑蝉黄雀在后,本来他准备给书起名为小拉他企图把香椿树街搬到南京来,想融入南京的大环境,甚至想让他的人物跳小拉舞,殊不知南京的小拉是从吉特巴演变过来的,面对面的走不如手拉手的跳,跳的是那么的充满了激情,一拉一松,最适合表达男女之间的协调和愉悦,一转一跳,都是那么充满了节奏感,比三步华尔兹激烈,比四步有活力,而且能不停的换舞伴,不必死去活来的相爱,就是出一身汗而已。

所以外地人很难理解南京人的性格特征,也很难理解小拉为什么流行,用小拉来形容书中人物的关系也是不确切的,就是他引用了几个南京的地名,扫帚巷,(东)井亭医院,箍桶巷,这些都是南京有历史渊源的地名,就是这样,也无法描述南京的地域文化,看来从苏州运河走到南京,还需要一段距离。

其实我看苏童的小说,一般是不仔细看其中的内容的,苏童不是个善于讲故事的人,我在欣赏他优美的文笔,每一篇都可以当做散文读,他对于人物心理的把握是很深刻的,我没有用到位这个词,是因为苏童已经超过了这个底线,他能超越时空的了解人的本性,不管是善,是恶,都用文字描述的很贴切,这是不容易的,需要下很多年的功夫,不断的在人的内心中探索,如果说苏童是个心理学家,也是能说的通的,就是不用巩俐,何赛飞这样的一流演员,普通的演员也能通过对白,剧情上演妻妾成群。

所以我一直坚持认为,莫言捧红了张艺谋,苏童成就了张艺谋,他们三人都是中国文化界大师级的人物,其他两人已经到了他们艺术的最高峰,而苏童还有潜力,仍然有粉丝,他的作品仍然有生命力,没有必要说他是南京作家,他就是苏州人,用吴侬细语弹唱着新的开篇,描述他心底深爱的慧仙,只有女人的滋润才让他成长,苏童是属于我们江苏的童男子,魅力无限。

黄雀记读后感【篇3】

四年,苏童带着《黄雀记》重新回到香椿街,带着偏执和任性。

小说取名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象征阴影中潜伏的危机,对人们命运的虎视眈眈。围绕着含冤入狱懵懂少年的春天,畏首畏尾犯罪真凶的秋天和位卑心高市井红颜的夏天所展开,病相丛生,光怪陆离。这份年届五十苏童送给自己的礼物,依旧逃脱不了其作品既定的主题——逃。

人性的卑劣,是逃的初衷。从春心萌动到阴差阳错,从失魂落魄到万念俱灰,终究也只是一场无可隐匿的流逝而已。小说从失魂到寻找,从犯罪到救赎,从沉沦到逃遁,从出生到死亡,步步紧逼,最终哀叹遍地。不谈命运,最终却依旧败给了所谓注定,嘲弄之情,讽刺之意,近乎于放肆。字里行间,萧索疯癫,扼人咽喉,不免让人无声叹息。少年少女在逃遁,中年男女在逃离,耄耋老人在逃亡。香椿街上的生命,步伐仓促,万般无常。那些曾经逼迫你出逃的事由,在故事一开始便凿下了深渊,兜兜转转,依旧被命运推进了万劫不复的境地,挣扎也好,哭喊也罢,终究苟活于后人餐前饭后的谈资之中。然后你才发现,这一路的忐忑不安和小心翼翼,始终是自己执拗的保护色,于外人而言,不过看的一场笑话罢了,显得分外多余。故事结束,始觉真相,一语成谶,万念俱灰。生离死别、世事无常皆为生命本来赋予你的戏码,你在演绎的最初便就没有了换剧本的权利。所以,抽丝剥茧才是真正的痛不欲生,后知后觉又怎会是一败涂地呢?

用冰冷的语气讲述冷漠的故事,用孤独的文字叙写萧索的人生,苏童的书永远都不用光明正大地告知天下冬天的到来,因为全文皆是冬。那是一种通过心脏来传递的,喷薄的绝望,也是一种逆流回心脏的,重生的勇气。回甘的余味,会让你原谅那枝蔓无度的芜杂叙事,毫无节制的情节叙述。然后,更好地去重新演绎何为生活,何为生命。

黄雀记读后感【篇4】

《黄雀记》读后感400字!

人生如棋,一步错,步步错。虽然常言道:“不知者无罪。”但事实却是,不知者同罪。

人最可悲的地方在于,一个人往往会在自己最懵懂最迷茫的青春时期犯下或大或小的错误,而往后余生,道路早已被当初的罪孽抉择定。

谁个少年不仓皇?故事开始的地方,或是凉凉之春,或是烈烈之夏,又或是萧萧之秋,少年踏过春夏秋,最终都坠入凛凛长冬,三季不及一冬长,冬天也是救赎的冬天,冰冷,寂寞,与痛悔有关。保润,仙女,柳生,他们不仅仅是香椿树街和井庭医院的三个少年,他们是我们,是所有少年和有过少年时光的成人的化身,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春夏秋。他们在故事里苦捱寒冬,我们在故事外寻求救赎,在生活中,没有人可以事不关己当个局外人。

嘿,我知道那年那月那天你犯下的罪行哦,嘘,放心,我不会告密的,名为岁月的判官已在你的名字上洒落朱砂,罪孽会被代价所宽宥。

黄雀记读后感【篇5】

结局耐人寻味,看到最后,才明白谁是谁是黄雀呢?谁也不是,我们都以为自己是命运的主宰者,其实不然,总有无形的东西在你的身后,带着非迷信色彩的命运之手在操控你。最后,祖父的魂貌似回来了,那个娃娃也许就是他的魂,他们相依相偎,形神共体,也便安生了。从一开始错拿的照片,致使祖父丢魂,似像似不像的仙女也许就是那个女孩,他们都带着对这个世界的怨气,他们都丢了魂,他们都失去了理智。欲望得不到克制的,走向毁灭,习惯了奴役的和压迫的祖父在魂回来的时候,也必将走向衰亡。祖父的寻找,是对记忆的寻找,是对过往阴暗人生的寻找,他不断感叹新生活的美好,可是生命中最适合享受好生活的年纪已经过去了。归去晚矣。时代终将过去,祖父血肉相连的痛苦存在拉扯着我们的记忆,可是必将随着他的死亡而消失。我们还要往前走,走向我们源源不断的欲望,我们知道他们的故事是人生的常态,没有更好,只有更坏,但我们仍相信好的那个会是自己,于是,我们在欲望无涯的荒野里流浪着,我们都是一群孤魂野鬼。我不讨厌任何人,甚至有所悲悯,他们是人,怪不得别人,一切都是自己造就的,仙女又怎么样呢?一个人天生就被抛弃,没人管教,物质匮乏,唯唯诺诺的人也许就这样过完一生,可是还有一种人他们不甘心在底层生活。理想主义者的努力朴实勇敢,也许并不那么现实,像冯先生的夫人说你要赎罪。我不相信上帝,也许也是不相信的,若是相信怕是更加害怕被最后的信仰抛弃。于是,不如没有信仰,活着就是信仰。底层的挣扎不是悲天悯人的生活优渥的人可以体会到的,他们向往好的生活没有错,他们不过是人,有着赤裸裸的兽性。也有爱欲情仇,不是圣人,何来样样都能辨别是非。

黄雀记读后感【篇6】

《黄雀记》读后感2000字:

《黄雀记》是苏童先生最新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书名起先是《小拉》,后来苏童斟酌再三改成了《黄雀记》,我觉得改后更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把保润、柳生、仙女这些小人物纠缠的冲突和命运,表现的更有冲击力。

从87年开始写《桑园留念》时,苏童就建好了香椿树街,这条窄窄的、老旧的、潮湿阴暗的八十年代街区,承载了那么多的故事,我们不断看到有不同的少年,在此间肆意生长、在这里闯祸、在这里失踪、在这里悲伤、在这里死去。

小说篇幅说长不长,一共三章,分别是保润的春天、白小姐的夏天、柳生的秋天,依旧是熟悉的市井街区小背景、小人物、短镜头,但苏童的笔力极好,人物棱角分明,庸俗、卑劣或者憨厚,情感透亮直白,剖析和叩问灵魂,让读者随着他的笔触,感受共鸣到保润仙女柳生甚至祖父的情感。

翻开《黄雀记》,我们又被久违的带回了熟悉的香椿树街,苏童用自己记忆里那条苏北老街打底,构筑了一个架空但极其吸引人的空间意象,不变的市井老街区街坊邻居家长里短,不变的童年视角起篇,不变的灰暗色调,却又依旧散发着诡异气息:保润家老房子里的奇怪声音、直达幽冥的孔洞、房子里的大蟒蛇、腐臭味道的河流、结尾的红脸怒婴。

文中的冲突和转折很多,结局很让人心口发堵。夜里一个人读完《黄雀记》,又随手翻了翻苏童其他几部关于少年成长的小说,忽然觉得香椿树街有种吊诡的感觉,像盗梦空间一样,在一个个诡谲的梦境中切换。

祖父,是香椿树里具有喜感色彩的一个人物,在黄雀记具有诡异的气息的画布上,是偏亮色调的存在。看到很多情节时会觉得祖父可爱,但祖父身上发生的事情,却又能让我们对生老病死有一些共鸣。丢了魂的祖父,是老年人轮回宿命心理的夸张描写。祖父感觉寿命将至,不停的拍遗照,做好离开人世的万全准备,同时却又惧怕死亡、逃避死亡。这样矛盾的情感,必然有一个崩塌的临界点,一次照相机的快门闪动,足以将老人的魂灵吓飞。

掉了魂的祖父,放大了自己的恐怖情绪,尤其惧怕死后遇到祖宗的谴责,所以寻到祖宗的骨头,就成了祖父生活里的唯一要务,仿佛只有寻到被丢弃埋葬的祖宗骨头,自己的魂灵才能完整,自己才能硬气的、不带遗憾的离开。

绳结,也在小说中地位也很重要,《黄雀记》里让保润和丢了魂的祖父,给我们表演了丰富的束缚技艺,有文明结、民主结、法制结等几十种样式,随着祖父的表现、心情而变化,故事的转折,也是因为保润在夜晚用绳子绑了仙女。绳结,是一种病态的束缚,人不听话或病了以后,才需要绳结来捆扎制服。绳结是个隐喻,细细想想,我们身上不是也有很多绳结吗?只是你我平时看不到而已,夜深人静思度时,每个人都会发现,自己也如同黄雀记里五花大绑的祖父,被工作、生活中一根根看不见的绳索捆绑、牵引向一眼能望到的尽头。

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修正的,意外从照片开始,结局或混沌不明。保润把少女的照片撕碎扔进祖父卧室的洞孔,交给陌生的祖先,少女在黑暗中坠落、恸哭,祖先们密集的苍老的幽灵们叹息。祖父诡谲的病情,让保润在荷尔蒙激增的少年期就不得不去井亭医院照顾祖父,在这里,他遇到了改写自己命运的柳生和仙女。

春天是险象环生的季节,祖父是危险的,擅长穿越时空与祖宗秘密的会面,他被严禁挖掘、他被捆绑,用各种花式的绳结捆扎成井亭医院的模范病人。愤怒的保润,把仙女捆绑留在井亭医院水塔的顶层,仙女遇到了居心不良的柳生。水塔是仙女失贞事故发生的地方,是土豪祭拜观音的地方,是保润试图重圆自己和仙女跳小拉旧梦的地方。

或许,多年前那晚的水塔之上的天窗,有黄雀的冷眼窥探,水塔之下的地底,有祖宗的幽暗叹息。三人的命运,在那一夜风云突变,保润锒铛入狱,柳生荡尽家财,白小姐沦落风尘。命运的列车路过了保润的春天,白小姐的夏天,柳生的秋天,飞驰的终点,是三人的冬天,结局令人悲伤。

命运在很多时候,无疑是恶毒的、睚眦必报的,柳生照顾祖父、白小姐远走他乡,却还是被命运无形的绳索套住拖回香椿树街,和保润牢牢的捆扎在一起,或许是命运应许保润的诅咒而扔出的绳套,而保润的无法消解的怨恨,把自己也捆扎进去,愈挣愈紧。绳结打开之时,三个魂灵都已如同那撕碎的照片,破碎、坠落在在那幽暗的孔洞之中。

这命运的绳结,我觉得应叫审判结,也可以叫黄雀结,被绳结套住的小人物,悲剧的命运是无从逃离的、是业障之果,这里难免又有些宿命论的意味在里面。

小说结尾非常仓促,像是一曲小拉还没放完,舞步却戛然而止,感觉没有尽兴,应当还能宣泄更多情绪,还能展开更多剧情,可能是篇幅控制,可能是刻意为之,我相信后者。

毕竟,美好的事物总是容易消逝的,苏童在大家情绪到九分时关了火,小说以仙女失踪、祖父抱着怒婴结尾,留下了疑团、遗憾、还有期待,交由读者自己去体会。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条香椿树街,品读苏童,思绪也飘荡在那条乌有之街里,自己的童年记忆和那些少年的青春混杂在一起,奔跑、挥洒、冒险,直到消散在晴空里。

黄雀记读后感【篇7】

苏童所着《黄雀记》,很简单的故事,讲了三个八十年代的青少年之间的纠缠,有懵懂的感情,更主要的是侮辱、伤害和救赎。

小说分为三个部分,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保润、柳生、白小姐便是这部书的三个主角。保润和柳生是香椿树街的邻居,他们的共通之处是家里都有一个住在精神病院的人,而白小姐则是在精神病院工友家长大的孩子。

起初是从保润开始的,保润的爷爷总有些奇奇怪怪的念头,后来就住进了精神病院,于是偶尔陪床的保润便和白小姐有了交集,青春发育期的保润,对白小姐是有些朦胧的好感的,只是木讷不善言辞的保润不会讨女孩子的喜欢,而柳生则是能摆平白小姐的,阴差阳错,在那个春天发生了一起强奸案:未成年的白小姐被强奸了,现场保润和柳生都去了,保润知道自己没强奸白小姐,所以即使被警察抓去,他也没有怎么害怕,可是,案件的结论却是保润是强奸犯,因为白小姐指认的保润,就这样保润被判了 10 年。这 10 年中,真正的强奸犯柳生表面上看过得很滋润,有车、有钱,也有围在周围的人,特别是能时不常地为他喜爱的白小姐跑前跑后。但心底里柳生活得很不滋润,一方面他要承担起照顾保润爷爷的义务,因为他知道自己冤枉了保润,所以就有帮保润赡养爷爷的义务,同时他对白小姐的百依百顺也是出自当初自己的行为的救赎。女主角白小姐是受害者,同时她也是伤害保润的主角之一,她为伤害保润而内疚,躲避着伤害自己的柳生却又享受着惩罚柳生的快感。

小说的结果看着似乎是各自回到了人生的正轨,保润出狱了,和柳生成了朋友;柳生还在帮着白小姐,但自己也准备结婚了;白小姐怀了别人的孩子,在生与不生的纠葛中,住在柳生帮助找到的保润的房子里。结果的结果是保润不知是醉了还是蓄谋,反正还是在柳生结婚的时候把柳生杀了,而白小姐终于还是生下了那个孩子,人们都说那个孩子是红脸孩子,不知真假。

整个小说都是日常琐事,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对那些琐事会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是在铺陈的琐事中,环环相扣,前后相连,没有疲沓,没有累赘。

我在想这个小说名黄雀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每一件事情都是有其前因后果的。人生在世,所有的脚步应该都是自己迈出的,不论你是年幼还是年老。而由此引起的后果都必将由自己承受。柳生如此,白小姐如此,保润也是如此。

黄雀记读后感【篇8】

《黄雀记》乍看书名便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当然,本书与黄雀一点关系都没有,而是借用黄雀来代表一种“可能是危险”,“可能是罪与罚”,“可能是命运”。

香椿街上一所精神病院里发生的故事,讲述了那个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爱恨情仇,也隐喻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漫长的政治社会。无论是社会底层还是乡村居民,整个民族都是被绳子捆住手脚的。

丢了魂的爷爷在香椿街到处挖魂,暗示着整个时期人们无处安放的灵魂。

保润、小仙女、柳生之间复杂的爱。保润对小仙女的爱是青涩的爱,十八岁少年初尝爱的味道,却不知如何去爱。柳生对小仙女的爱是市侩的爱,是社会化的小市民的形象,是凭借本能的爱。小仙女的爱是社会化的爱,是带有一个个筹码的爱。爱变得飘渺,成为社会化符号,与身体的关系并不确定。这样的女性命运,值得悲悯。

爷爷的魂丢了,却活的最久。

保润的魂丢了,大概是十年牢狱后,物是人非。父亲去世,当他面对爷爷不记得他时候他痛苦的要发疯,当他被母亲改嫁抛弃的时候他已经麻木不仁,当他逼迫仙女还债跳小拉的时候他咬牙切齿。

柳生的魂丢了,他的母亲时刻提醒着他,他的幸福是捡来的,是侥幸获得的,要夹着尾巴做人,他活在保润的影子里,一直帮他照顾着爷爷。最后他用命还了保润的债。

小仙女的魂丢了,她的魂丢在了繁华虚荣的假象之中,丢在了伤痛的回忆中。

故事让人忧伤,结局赋予婴儿以希望:他离开了蒙难者的母亲,到了安详的老人怀里。(吴全义)

黄雀记读后感【篇9】

小说《黄雀记》是苏童的香椿树街系列的一个延续。讲述了20世纪80年代发生的一起错综复杂的青少年犯罪案,作者从三个当事人的不同视角,组成三段体的结构,写他们后来的成长和碰撞,三个人相互纠缠的命运及其背后的时代变迁。作者以隐忍的写作态度,别致的细节刻画,鲜活饱满地还原了大时代的芸芸众生相。

如果说苏童的《河岸》写的是过去,《黄雀记》写的则是当下这个时代。小说情节并不复杂,故事的引子是“照片”。为了使自己身后能有个依据,“祖父”年复一年地为自己拍遗照。这一举动令儿媳十分恼火,于是生活中争执不断。祖父家的祖坟不在了,祖宗的照片也不在了,连存放祖宗两根骨头的电筒也没了,祖父”的魂也丢了。为了找魂,祖父挖遍了香椿树街所有的冬青树,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为祖父找魂,随之在井亭医院上演了一出青春闹剧。电影票,旱冰鞋,水塔,兔子,绳子,把仙女、柳生和保润的命运捆绑在一起。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小说里并没有黄雀,它似乎是一种真实而虚幻的存在。想必书名呼应的也就是三个主人公无法圆满收场的悲剧命运的一种隐喻。那么,究竟谁是黄雀?在保润的春天里,作者用细微的笔触描写了三位青春期躁动、懵懂无知的少男少女形象。少年保润为了对蛮横无理的仙女实施报复,将仙女捆绑在水塔之上,没想到最终对仙女实施强暴的却是他的朋友柳生,保润被指控犯罪而锒铛入狱。同样,柳生的命运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自绝青春,每天夹着尾巴做人。尽管他的家人花钱买通仙女,使他暂时逍遥法外。但是内心尚存的一丝恐惧、不安和内疚,使他的灵魂一天都不得安生,过早踏进了人生的秋天。

苏童在这部小说里,将家族生命的倔强和衰颓,懵懂的青春形态和变态,局促的现实尴尬和纠结,以他一贯如散文化优美的文笔,牢牢抓住读者的眼球。

英国作家狄更斯在《双城记》里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喧嚣的时代,人心浮躁。当精神在空气中变得非常稀缺,灵魂即无处安放。有人因为追名逐利,一再践踏道德伦理的底线,有人非常稀缺,灵魂即无处安放。有人因为追名逐利,一再践踏道德伦理的底线,有人在生活中找不到心灵的出口,精神的麻醉剂也只剩物质与利益的诱惑了。事实上,丢魂和拜金通常是同时发生的。小说中的仙女也是一位灵魂“出窍”的女子。她大胆,任性,不知世事深浅,又仗着自己长得漂亮,在新奇与欲望的世界里张牙舞爪。她小时候被精神病院的老花匠领养,接着成为风光一时的公关白小姐,后来又意外怀孕,为了报复台商又生下了宝宝。

年少纯真懵懂的爱,年少羞涩不敢承认的爱,年少张扬贪婪的爱,一起葬送了三段美好的青春。“她看见了自己绛紫的魂,一绺一绺散开的魂,一绺一绺绛紫色的魂,它们缓缓上升,与天上的白云融为一体。”死神并不接受白小姐的堕落寻死,从中也可以看出作者对她的命运寄予了同情,但并不是宽容。

祖父,可以说是通篇小说中的幽灵和光线,是整个故事的色彩。对来世的恐惧,应和了很多中国式老人对生命和生活的看法。对于一个丢魂的老人来说,作文畏惧的从来都不是死亡,他由于子孙不孝,让他为自己的后事操碎了心。“一个人无法张罗自己的葬礼,身后之事,必须从身前做起。在精神病院里的祖父未必是真正的疯子,而是与外界的一种远离和疏远。他最后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老人,甚至是一个连灵魂都没了的老人,死亡对他已不足惜,他唯一困惑的是没了魂。保润、仙女、柳生,一个杀人、一个丢了性命、一个失踪,唯有祖父活成不朽,“在时间和水滴的销蚀中完好无损”。这位丢了魂的独孤、绝望的老人,在无尽的黑暗中尝尽人间百苦,最后却不得善终;与家庭不和,送入精神病院;孙子身陷囹圄;白发人送黑发人,最终落得孤苦伶仃的窘境。

通观全书,看似柳生成了保润的黄雀,可是兜兜转转,最后,保润又做了柳生的黄雀。而真正的黄雀却是潜伏在人心深处的精神危机、道德危机以及信仰危机。而这种危机无时无刻不对人们的命运虎视眈眈。精神危机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信仰失位,信仰危机反过来又左右了道德底线。保润的绳艺最终捆缚了自己,兔笼使自己成了笼中的小兔,自作聪明的柳生最终走上了不归路。在某种意义上,最后的黄雀就是每个人自己。

在《黄雀记》里,作者给出了“人该怎么活下去这一沉重命题,这来源于作家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底层人群的悲悯与关怀。而小说也从一个侧面告诫我们:时代给了我们所有的可能,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黄雀记读后感【篇10】

苏童《黄雀记》读后感2000字:

《黄雀记》讲述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生的故事,通过三个不同的当事人的视角组成三段体结构——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写出他们后来的成长与不停碰撞或说是三个受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的命运,是以悲剧贯穿,展现出人性的卑劣与善良,反映了这个社会的变迁,主题涉及罪与罚、自我救赎、绝望与希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绝望与希望中挣扎,却总也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也许这就是书名的隐喻所在吧。丢魂是故事的主线,是作恶的借口,也是对人性恶的一种解释。保润把魂丢给了爱情,仙女把魂丢给了花花世界,柳生把魂丢给了对美的幻想,祖父把魂丢给了过去。丢魂,既是对人性的批判,也是人性的丧失。

文章源于祖父的丢魂,正是祖父的丢魂使保润、柳生、小仙女三人之间有联系,有了情感纠葛,而这一切又源于井亭医院的水塔,同时这个水塔既是他们之间一方面的结束,又是另一方面的开始或说是延续。

保润一家因祖父的所作所为而对其感到厌弃,儿媳的恶毒,儿子怕儿媳而不能善待祖父,甚至有时选择逃避,保润则显得有些冷淡,也无所谓关心与不关心,最后祖父被送到井亭医院。后来,父亲丢魂中风离世,母亲远走改嫁,保润照顾祖父,为不让祖父挖树而采用捆绑的方法,后将捆绑“玩”成了一种乐趣,心里扭曲无疑。后来保润喜欢上仙女,却因仙女的种种作为,而使他感到无颜,保润便向她要回自己的八十块钱,最终是将刁蛮的仙女绑在水塔之上,却被柳生强奸,而柳生一家人用金钱收买了仙女一家,一起将保润送进监狱。保润坐牢十年既冤枉也不算冤枉。这里的仙女是蝉,保润是螳螂,柳生是黄雀。

保润出狱后,祖父不认得保润,保润却说“毕竟是世上唯一的亲人”,体现了保润内心柔软的一面;后来又将自己家的房子租给了怀孕的小仙女,也体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保润和小仙女的恩怨在水塔那一天结束,他们之间源于小拉,也结束于小拉。

仙女,她高傲冷漠的看待这个世界。她的出生是一个悲剧的开始,父母遗弃,幸运的是被井亭医院的花匠收养,并宠爱着。她的童年、青春是孤单的,只有动物陪伴,这时的她是善良的,只是对世界有些冷漠,这时她应该也是快乐的,直到在水塔被保润捆绑,柳生强奸,她的一切都开始破碎了,也转变着。保润进监狱后,柳生在外夹着尾巴做人,仙女也远走他乡,开始漂泊,摇身一变成为在井亭医院照顾富家公子的白小姐,并对柳生颐指气使,这里保润是蝉,柳生是螳螂,仙女是黄雀。而这一切转来转去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也透露出仙女的命运,她的悲剧性生活,但她依旧孤傲地面对这一切,她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善待,也是为了能继续“歌舞”生活,但依旧没能幸免,最后还是怀孕了。怀孕的仙女又回到了她出生的地方——香椿树街,并被柳生安排在保润屋檐下,直到诞下红脸婴儿。

红脸婴儿既是新一代,也是上一代的遗传因子。红脸婴儿是耻婴,也是怒婴。他湛蓝的眼睛很纯洁,又象征着一点希望。白小姐说等她回来再看婴儿的脸,也许是婴儿反映了她的内心,怒是对未来的愤怒、无望;耻是对现实的羞愧。后来仙女再次回到了开始的地方——水塔,她遗弃了孩子,消失了。命运的轮回总是如此相似,仙女的沦落让人感到惋惜,也让人心痛,她的生活态度过于消极,也成为沦落的原因之一。仙女的丢魂是为自己所作所为寻找的一个借口,同时,她也是一个可怜人。

柳生有些虚伪,但又有真诚。虚伪:帮保润追仙女,却虚化保润的家庭;他喜欢仙女,却又对保润说不喜欢。真诚:对待怀孕的仙女;在井亭医院再见仙女后的举动。

柳生在水塔下犯的错误,却让自己称兄道弟的保润去承担,体现了他人性的卑劣。保润出狱后二人竟又称兄道弟,仿佛之间的恩怨并非存在,然而却是真实的存在,只是选择了逃避,让事情就这样过去,直到柳生结婚那天才发现这些帐必须清算,而这一次的清算就让柳生丧了性命,保润用刀桶死了柳生,失踪了,仙女被疑为幕后凶手被邻居赶下水。这里柳生是蝉,仙女是螳螂,保润是黄雀。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有些债,不能让他人去承担,只能由自己来清算,否则必定损失惨重,柳生的丢魂是对他懦弱的一面,虚伪的一面寻找的借口。

祖父,四大皆空,没有记忆,成为生命长存的人,不肯死去,他见证着这一切。他的生命长存,却又被束缚,被自己丢魂的痛苦束缚,被想寻回忆,却寻不得束缚。他的生活成为一潭死水,活于束缚的痛苦之中。文中那句“对不起你们都将消失,只有我长寿无疆”是对祖父最好的描述。最讽刺的是他们谁都不是胜利者,祖父被子女当成疯子送到井亭医院,儿子死了,儿媳走了,孙子屡犯重法,柳生被刀捅死,小仙女消失,只剩祖父守着发臭的身体活着,他抱着红脸婴儿安静地坐在水塔旁,一老一少轮回至此完成,而这一切并非预示着结束,我想应该是另一种新的开始,也可以说是对未来保留的一点希望。

祖父从一开始的蝉变成最后的黄雀,走到最后,或许他一直是蝉,禅……

黄雀记读后感【篇11】

第一次读苏童的书,文章分三部分以三个主人公为主进行的,却以第三人称来描述,使得我们只能猜测主角的心理活动。第一章节比较枯燥,开始看时不禁烦躁,这都什么捆绳啊,精神病院啊!祖父只是想要照遗照怎么就那么遭恨呢?母亲对祖父嫌弃,可是祖父对你好你怎么后来变那么坏,要捆绑爷爷呢……一连串的事件,让我对初始的保润没有丝毫好感。

故事大概是因祖父丢了魂开始寻找藏着祖先骨骸的手电筒,谣传为一条街的掘金热,祖父因此进了精神病院,而保润顺理成章入住医院监督祖父不老实的挖掘,修炼成出神入化的捆绑技术。这个技术是重头戏。为了追仙女儿,结识了宽裕的柳生做了朋友。因着仙女的贪婪霸着保润金额不菲的80元,被绑起来,柳生趁机侵犯了豆蔻仙女,最后因买通关系使得保润冤狱十年。出来后,看起来关系平平,却在柳生负了仙女后将其杀害,仙女也受累早产下怒婴(脸色被大面积红色胎记覆盖)后出走结束。想来也是最完美的结局。可细想一下,仙女怕是依然会沦落风尘吧。

象征的隐喻很多,而我却更多的关注故事的进展,太过肤浅的我。只看到人们的满腔热血地看热闹对逼着孕妇仙女下河逃离的冷漠形成的鲜明对比。而仙女因着年少的不幸就此凭借美貌走上了不归路,我们该给予同情吗?贪图享乐的仙女自年少便已定型,有没有被强奸,到最后都该是殊途同归吧。让人寒心的是仙女最后渴望安定,尝试问柳生要不要和她过日子遭到了拒绝,如果没有再次的负心,老实人保润或许不会再去报十年前的纠葛了。

黄雀记?螳螂捕蝉 黄雀在后,谁是黄雀呢?线索太隐晦,很多读后感上升到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小人物的苦苦挣扎。不管社会背景如何,这种荒诞的生活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总是频繁的。保润捆绑了仙女,柳生成为黄雀。柳生背负良心债自以为还清了,却在新婚夜遭到保润杀害。从本该热情洋溢的青春期起就背负着压抑的内心,是偶然也是必然,保润在父母影响下对祖父的矛盾心理,仙女作为领养的孤女缺乏父母的爱和管束,柳生家境富裕生得俊美,活该纨绔……

看完还是比较压抑的,思路混乱,碎碎念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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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雀读后感1000字6篇


作者在作品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一篇好的读后感常常可以让读者更深入的体会到作者的写作目的。读后感真的是大家发自内心的真实感悟吗?为满足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地编辑了“黄雀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黄雀读后感(篇1)

一个悲哀而喜气的故事

保润的母亲是一个真正的悲哀,前半生所谓的为了孩子,在对待公公、老公的态度上形成了一种狭义的爱,而对保润更是一种不公。感觉个人不要声称对别人好,对自己负责才能对别人好。为了一点儿蝇头小利(租房和放弃伺候),他们忘了孝敬老人,而正是这种价值观影响了年幼的保润。

仙女是一个有梦想的女孩,喜欢好多自己喜欢的,也有比较精彩的人生,她缺少的是系统的人生思考,想要得到而不想为了得到而付出。幸福永远不能依靠运气和施舍得到,幸福只可能存在于奋斗和拼搏的过程中,在最后的时刻,回味艰辛,体会幸福。

柳生让人感觉,做错事不可怕,可怕的是以为不是自己做的。虽然时间可以冲淡记忆,但是时间无法改变事实。面对错误,如果不能够释怀,不能够较好的疏解内心自洽就会成为了被扭曲的人,而一旦释怀,势必导致价值观的扭曲。

保润是个悲剧,没有自己爱好,在随波逐流中,这样的人最容易受到伤害,这些伤害不是他自找的,但是如果考虑到他生活的环境,伤害他又好像是理所应当。这些问题的避免,个人能够做的很少,需要社会和父母在一定范围内给予保护。愿保润越来越少。

黄雀读后感(篇2)

《黄雀记》读后感2000字:

《黄雀记》是苏童先生最新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书名起先是《小拉》,后来苏童斟酌再三改成了《黄雀记》,我觉得改后更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把保润、柳生、仙女这些小人物纠缠的冲突和命运,表现的更有冲击力。

从87年开始写《桑园留念》时,苏童就建好了香椿树街,这条窄窄的、老旧的、潮湿阴暗的八十年代街区,承载了那么多的故事,我们不断看到有不同的少年,在此间肆意生长、在这里闯祸、在这里失踪、在这里悲伤、在这里死去。

小说篇幅说长不长,一共三章,分别是保润的春天、白小姐的夏天、柳生的秋天,依旧是熟悉的市井街区小背景、小人物、短镜头,但苏童的笔力极好,人物棱角分明,庸俗、卑劣或者憨厚,情感透亮直白,剖析和叩问灵魂,让读者随着他的笔触,感受共鸣到保润仙女柳生甚至祖父的情感。

翻开《黄雀记》,我们又被久违的带回了熟悉的香椿树街,苏童用自己记忆里那条苏北老街打底,构筑了一个架空但极其吸引人的空间意象,不变的市井老街区街坊邻居家长里短,不变的童年视角起篇,不变的灰暗色调,却又依旧散发着诡异气息:保润家老房子里的奇怪声音、直达幽冥的孔洞、房子里的大蟒蛇、腐臭味道的河流、结尾的红脸怒婴。

文中的冲突和转折很多,结局很让人心口发堵。夜里一个人读完《黄雀记》,又随手翻了翻苏童其他几部关于少年成长的小说,忽然觉得香椿树街有种吊诡的感觉,像盗梦空间一样,在一个个诡谲的梦境中切换。

祖父,是香椿树里具有喜感色彩的一个人物,在黄雀记具有诡异的气息的画布上,是偏亮色调的存在。看到很多情节时会觉得祖父可爱,但祖父身上发生的事情,却又能让我们对生老病死有一些共鸣。丢了魂的祖父,是老年人轮回宿命心理的夸张描写。祖父感觉寿命将至,不停的拍遗照,做好离开人世的万全准备,同时却又惧怕死亡、逃避死亡。这样矛盾的情感,必然有一个崩塌的临界点,一次照相机的快门闪动,足以将老人的魂灵吓飞。

掉了魂的祖父,放大了自己的恐怖情绪,尤其惧怕死后遇到祖宗的谴责,所以寻到祖宗的骨头,就成了祖父生活里的唯一要务,仿佛只有寻到被丢弃埋葬的祖宗骨头,自己的魂灵才能完整,自己才能硬气的、不带遗憾的离开。

绳结,也在小说中地位也很重要,《黄雀记》里让保润和丢了魂的祖父,给我们表演了丰富的束缚技艺,有文明结、民主结、法制结等几十种样式,随着祖父的表现、心情而变化,故事的转折,也是因为保润在夜晚用绳子绑了仙女。绳结,是一种病态的束缚,人不听话或病了以后,才需要绳结来捆扎制服。绳结是个隐喻,细细想想,我们身上不是也有很多绳结吗?只是你我平时看不到而已,夜深人静思度时,每个人都会发现,自己也如同黄雀记里五花大绑的祖父,被工作、生活中一根根看不见的绳索捆绑、牵引向一眼能望到的尽头。

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修正的,意外从照片开始,结局或混沌不明。保润把少女的照片撕碎扔进祖父卧室的洞孔,交给陌生的祖先,少女在黑暗中坠落、恸哭,祖先们密集的苍老的幽灵们叹息。祖父诡谲的病情,让保润在荷尔蒙激增的少年期就不得不去井亭医院照顾祖父,在这里,他遇到了改写自己命运的柳生和仙女。

春天是险象环生的季节,祖父是危险的,擅长穿越时空与祖宗秘密的会面,他被严禁挖掘、他被捆绑,用各种花式的绳结捆扎成井亭医院的模范病人。愤怒的保润,把仙女捆绑留在井亭医院水塔的顶层,仙女遇到了居心不良的柳生。水塔是仙女失贞事故发生的地方,是土豪祭拜观音的地方,是保润试图重圆自己和仙女跳小拉旧梦的地方。

或许,多年前那晚的水塔之上的天窗,有黄雀的冷眼窥探,水塔之下的地底,有祖宗的幽暗叹息。三人的命运,在那一夜风云突变,保润锒铛入狱,柳生荡尽家财,白小姐沦落风尘。命运的列车路过了保润的春天,白小姐的夏天,柳生的秋天,飞驰的终点,是三人的冬天,结局令人悲伤。

命运在很多时候,无疑是恶毒的、睚眦必报的,柳生照顾祖父、白小姐远走他乡,却还是被命运无形的绳索套住拖回香椿树街,和保润牢牢的捆扎在一起,或许是命运应许保润的诅咒而扔出的绳套,而保润的无法消解的怨恨,把自己也捆扎进去,愈挣愈紧。绳结打开之时,三个魂灵都已如同那撕碎的照片,破碎、坠落在在那幽暗的孔洞之中。

这命运的绳结,我觉得应叫审判结,也可以叫黄雀结,被绳结套住的小人物,悲剧的命运是无从逃离的、是业障之果,这里难免又有些宿命论的意味在里面。

小说结尾非常仓促,像是一曲小拉还没放完,舞步却戛然而止,感觉没有尽兴,应当还能宣泄更多情绪,还能展开更多剧情,可能是篇幅控制,可能是刻意为之,我相信后者。

毕竟,美好的事物总是容易消逝的,苏童在大家情绪到九分时关了火,小说以仙女失踪、祖父抱着怒婴结尾,留下了疑团、遗憾、还有期待,交由读者自己去体会。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条香椿树街,品读苏童,思绪也飘荡在那条乌有之街里,自己的童年记忆和那些少年的青春混杂在一起,奔跑、挥洒、冒险,直到消散在晴空里。

黄雀读后感(篇3)

小说《黄雀记》是苏童的香椿树街系列的一个延续。讲述了20世纪80年代发生的一起错综复杂的青少年犯罪案,作者从三个当事人的不同视角,组成三段体的结构,写他们后来的成长和碰撞,三个人相互纠缠的命运及其背后的时代变迁。作者以隐忍的写作态度,别致的细节刻画,鲜活饱满地还原了大时代的芸芸众生相。

如果说苏童的《河岸》写的是过去,《黄雀记》写的则是当下这个时代。小说情节并不复杂,故事的引子是“照片”。为了使自己身后能有个依据,“祖父”年复一年地为自己拍遗照。这一举动令儿媳十分恼火,于是生活中争执不断。祖父家的祖坟不在了,祖宗的照片也不在了,连存放祖宗两根骨头的电筒也没了,祖父”的魂也丢了。为了找魂,祖父挖遍了香椿树街所有的冬青树,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为祖父找魂,随之在井亭医院上演了一出青春闹剧。电影票,旱冰鞋,水塔,兔子,绳子,把仙女、柳生和保润的命运捆绑在一起。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小说里并没有黄雀,它似乎是一种真实而虚幻的存在。想必书名呼应的也就是三个主人公无法圆满收场的悲剧命运的一种隐喻。那么,究竟谁是黄雀?在保润的春天里,作者用细微的笔触描写了三位青春期躁动、懵懂无知的少男少女形象。少年保润为了对蛮横无理的仙女实施报复,将仙女捆绑在水塔之上,没想到最终对仙女实施强暴的却是他的朋友柳生,保润被指控犯罪而锒铛入狱。同样,柳生的命运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自绝青春,每天夹着尾巴做人。尽管他的家人花钱买通仙女,使他暂时逍遥法外。但是内心尚存的一丝恐惧、不安和内疚,使他的灵魂一天都不得安生,过早踏进了人生的秋天。

苏童在这部小说里,将家族生命的倔强和衰颓,懵懂的青春形态和变态,局促的现实尴尬和纠结,以他一贯如散文化优美的文笔,牢牢抓住读者的眼球。

英国作家狄更斯在《双城记》里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喧嚣的时代,人心浮躁。当精神在空气中变得非常稀缺,灵魂即无处安放。有人因为追名逐利,一再践踏道德伦理的底线,有人非常稀缺,灵魂即无处安放。有人因为追名逐利,一再践踏道德伦理的底线,有人在生活中找不到心灵的出口,精神的麻醉剂也只剩物质与利益的诱惑了。事实上,丢魂和拜金通常是同时发生的。小说中的仙女也是一位灵魂“出窍”的女子。她大胆,任性,不知世事深浅,又仗着自己长得漂亮,在新奇与欲望的世界里张牙舞爪。她小时候被精神病院的老花匠领养,接着成为风光一时的公关白小姐,后来又意外怀孕,为了报复台商又生下了宝宝。

年少纯真懵懂的爱,年少羞涩不敢承认的爱,年少张扬贪婪的爱,一起葬送了三段美好的青春。“她看见了自己绛紫的魂,一绺一绺散开的魂,一绺一绺绛紫色的魂,它们缓缓上升,与天上的白云融为一体。”死神并不接受白小姐的堕落寻死,从中也可以看出作者对她的命运寄予了同情,但并不是宽容。

祖父,可以说是通篇小说中的幽灵和光线,是整个故事的色彩。对来世的恐惧,应和了很多中国式老人对生命和生活的看法。对于一个丢魂的老人来说,作文畏惧的从来都不是死亡,他由于子孙不孝,让他为自己的后事操碎了心。“一个人无法张罗自己的葬礼,身后之事,必须从身前做起。在精神病院里的祖父未必是真正的疯子,而是与外界的一种远离和疏远。他最后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老人,甚至是一个连灵魂都没了的老人,死亡对他已不足惜,他唯一困惑的是没了魂。保润、仙女、柳生,一个杀人、一个丢了性命、一个失踪,唯有祖父活成不朽,“在时间和水滴的销蚀中完好无损”。这位丢了魂的独孤、绝望的老人,在无尽的黑暗中尝尽人间百苦,最后却不得善终;与家庭不和,送入精神病院;孙子身陷囹圄;白发人送黑发人,最终落得孤苦伶仃的窘境。

通观全书,看似柳生成了保润的黄雀,可是兜兜转转,最后,保润又做了柳生的黄雀。而真正的黄雀却是潜伏在人心深处的精神危机、道德危机以及信仰危机。而这种危机无时无刻不对人们的命运虎视眈眈。精神危机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信仰失位,信仰危机反过来又左右了道德底线。保润的绳艺最终捆缚了自己,兔笼使自己成了笼中的小兔,自作聪明的柳生最终走上了不归路。在某种意义上,最后的黄雀就是每个人自己。

在《黄雀记》里,作者给出了“人该怎么活下去这一沉重命题,这来源于作家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底层人群的悲悯与关怀。而小说也从一个侧面告诫我们:时代给了我们所有的可能,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黄雀读后感(篇4)

第一次读苏童的书,文章分三部分以三个主人公为主进行的,却以第三人称来描述,使得我们只能猜测主角的心理活动。第一章节比较枯燥,开始看时不禁烦躁,这都什么捆绳啊,精神病院啊!祖父只是想要照遗照怎么就那么遭恨呢?母亲对祖父嫌弃,可是祖父对你好你怎么后来变那么坏,要捆绑爷爷呢……一连串的事件,让我对初始的保润没有丝毫好感。

故事大概是因祖父丢了魂开始寻找藏着祖先骨骸的手电筒,谣传为一条街的掘金热,祖父因此进了精神病院,而保润顺理成章入住医院监督祖父不老实的挖掘,修炼成出神入化的捆绑技术。这个技术是重头戏。为了追仙女儿,结识了宽裕的柳生做了朋友。因着仙女的贪婪霸着保润金额不菲的80元,被绑起来,柳生趁机侵犯了豆蔻仙女,最后因买通关系使得保润冤狱十年。出来后,看起来关系平平,却在柳生负了仙女后将其杀害,仙女也受累早产下怒婴(脸色被大面积红色胎记覆盖)后出走结束。想来也是最完美的结局。可细想一下,仙女怕是依然会沦落风尘吧。

象征的隐喻很多,而我却更多的关注故事的进展,太过肤浅的我。只看到人们的满腔热血地看热闹对逼着孕妇仙女下河逃离的冷漠形成的鲜明对比。而仙女因着年少的不幸就此凭借美貌走上了不归路,我们该给予同情吗?贪图享乐的仙女自年少便已定型,有没有被强奸,到最后都该是殊途同归吧。让人寒心的是仙女最后渴望安定,尝试问柳生要不要和她过日子遭到了拒绝,如果没有再次的负心,老实人保润或许不会再去报十年前的纠葛了。

黄雀记?螳螂捕蝉 黄雀在后,谁是黄雀呢?线索太隐晦,很多读后感上升到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小人物的苦苦挣扎。不管社会背景如何,这种荒诞的生活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总是频繁的。保润捆绑了仙女,柳生成为黄雀。柳生背负良心债自以为还清了,却在新婚夜遭到保润杀害。从本该热情洋溢的青春期起就背负着压抑的内心,是偶然也是必然,保润在父母影响下对祖父的矛盾心理,仙女作为领养的孤女缺乏父母的爱和管束,柳生家境富裕生得俊美,活该纨绔……

看完还是比较压抑的,思路混乱,碎碎念消遣。

黄雀读后感(篇5)

结局耐人寻味,看到最后,才明白谁是谁是黄雀呢?谁也不是,我们都以为自己是命运的主宰者,其实不然,总有无形的东西在你的身后,带着非迷信色彩的命运之手在操控你。最后,祖父的魂貌似回来了,那个娃娃也许就是他的魂,他们相依相偎,形神共体,也便安生了。从一开始错拿的照片,致使祖父丢魂,似像似不像的仙女也许就是那个女孩,他们都带着对这个世界的怨气,他们都丢了魂,他们都失去了理智。欲望得不到克制的,走向毁灭,习惯了奴役的和压迫的祖父在魂回来的时候,也必将走向衰亡。祖父的寻找,是对记忆的寻找,是对过往阴暗人生的寻找,他不断感叹新生活的美好,可是生命中最适合享受好生活的年纪已经过去了。归去晚矣。时代终将过去,祖父血肉相连的痛苦存在拉扯着我们的记忆,可是必将随着他的死亡而消失。我们还要往前走,走向我们源源不断的欲望,我们知道他们的故事是人生的常态,没有更好,只有更坏,但我们仍相信好的那个会是自己,于是,我们在欲望无涯的荒野里流浪着,我们都是一群孤魂野鬼。我不讨厌任何人,甚至有所悲悯,他们是人,怪不得别人,一切都是自己造就的,仙女又怎么样呢?一个人天生就被抛弃,没人管教,物质匮乏,唯唯诺诺的人也许就这样过完一生,可是还有一种人他们不甘心在底层生活。理想主义者的努力朴实勇敢,也许并不那么现实,像冯先生的夫人说你要赎罪。我不相信上帝,也许也是不相信的,若是相信怕是更加害怕被最后的信仰抛弃。于是,不如没有信仰,活着就是信仰。底层的挣扎不是悲天悯人的生活优渥的人可以体会到的,他们向往好的生活没有错,他们不过是人,有着赤裸裸的兽性。也有爱欲情仇,不是圣人,何来样样都能辨别是非。

黄雀读后感(篇6)

四年,苏童带着《黄雀记》重新回到香椿街,带着偏执和任性。

小说取名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象征阴影中潜伏的危机,对人们命运的虎视眈眈。围绕着含冤入狱懵懂少年的春天,畏首畏尾犯罪真凶的秋天和位卑心高市井红颜的夏天所展开,病相丛生,光怪陆离。这份年届五十苏童送给自己的礼物,依旧逃脱不了其作品既定的主题——逃。

人性的卑劣,是逃的初衷。从春心萌动到阴差阳错,从失魂落魄到万念俱灰,终究也只是一场无可隐匿的流逝而已。小说从失魂到寻找,从犯罪到救赎,从沉沦到逃遁,从出生到死亡,步步紧逼,最终哀叹遍地。不谈命运,最终却依旧败给了所谓注定,嘲弄之情,讽刺之意,近乎于放肆。字里行间,萧索疯癫,扼人咽喉,不免让人无声叹息。少年少女在逃遁,中年男女在逃离,耄耋老人在逃亡。香椿街上的生命,步伐仓促,万般无常。那些曾经逼迫你出逃的事由,在故事一开始便凿下了深渊,兜兜转转,依旧被命运推进了万劫不复的境地,挣扎也好,哭喊也罢,终究苟活于后人餐前饭后的谈资之中。然后你才发现,这一路的忐忑不安和小心翼翼,始终是自己执拗的保护色,于外人而言,不过看的一场笑话罢了,显得分外多余。故事结束,始觉真相,一语成谶,万念俱灰。生离死别、世事无常皆为生命本来赋予你的戏码,你在演绎的最初便就没有了换剧本的权利。所以,抽丝剥茧才是真正的痛不欲生,后知后觉又怎会是一败涂地呢?

用冰冷的语气讲述冷漠的故事,用孤独的文字叙写萧索的人生,苏童的书永远都不用光明正大地告知天下冬天的到来,因为全文皆是冬。那是一种通过心脏来传递的,喷薄的绝望,也是一种逆流回心脏的,重生的勇气。回甘的余味,会让你原谅那枝蔓无度的芜杂叙事,毫无节制的情节叙述。然后,更好地去重新演绎何为生活,何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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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教育文章 篇1

前日,正在家中看书,手机铃声响起,拿起一看, 原来是李泽城家的号码。接通电话,手机里传来泽城的声音:“袁老师,我爸爸 妈妈去上班了,姐姐在外面练琴,我在房间里很无聊,想跟你聊聊天,祝您新年 快乐!”虽然距离新年还有十多天,但泽城能在无聊时想起跟我聊天,着实让我 感到了欣慰和幸福。挂了电话,我内心泛起了一丝苦涩。我知道,在这幸福的背 后留给我的是责任。

泽城忠厚善良,虽然读五年级了,但心性还保留着二三年级小朋友的天真 、率性。由于从入学开始,父母的溺爱,泽城又比较贪玩、怕动脑,所以随着年 级的升高,泽城的学习也渐行渐远。为了帮助泽城赶上“队伍”,平时我都对他 鼓励加严厉,安排班上素素、凌波、闵婧、晓茁、泳彤五名成绩优异的孩子周一 到周五轮流给他补字词,教他读课文。期末考试前一个月,我又利用每天中午午 休的时间给他辅导半个小时。虽然付出了不少的努力,但泽城平时缺少背诵记忆 的训练,往往上午记住的字词到了中午就忘记,中午再巩固,到了第二天听写还 是错误一片。我的心里满是沮丧和无奈。

昨天刚读完《剥开教育的责任》,书中有一节——在坚持中寻找机会,让 我感受颇深。这一节中,讲了老师通过坚持,努力寻找转化孩子的契机,成功转 化后进生的两个案例,这让我不得不想起泽城,想起他高高大大的身影和天真腼 腆的笑容,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对比案例中的老师,我还缺少耐心,缺少坚持 ,但我不缺少责任。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要以更多的耐心、更大的决心,帮助泽 城找回信心,摆脱困境。

作为老师,学生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最强烈的,而承载着这种幸福的是责 任。只有带着强烈的责任心去教育孩子,才可能收获真正的幸福。

读后感教育文章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爱的教育》的书,它写了许许多多关于爱的故事,这里面的每个故事都十分感人,里面的人物有:助人为乐的卡隆,辛苦的小石匠,照顾母亲,勤做家务可莱蒂,阴险狡诈的勿兰谛,惹人喜爱的级长德罗西在这些人之间,他们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每月故事中的小小抄写员。这个小故事的主人公是朱利奥,他们家十分贫穷,朱利奥的爸爸白天上班,每天晚上还要为了挣钱,一个杂志社托他写一些签条。朱利奥的父亲年纪大了,因为过度操劳,面容显得更加苍老,但是,他为了能多攒些钱贴补家用,他还是坚持着。即使懂事的朱里奥说:爸爸,让我替你写吧,我会写得和你一样好的。但是父亲却严肃地说:对你来说,功课是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一个小时,我也不想占用,以后你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这项工作十分地累,爸爸并没有放弃这个挣钱的机会,而是顽强地工作,他最多也是在吃饭的时候说一声:看来我的眼睛似乎要熬瞎了,这个工作恐怕会缩短我的寿命呢!我从内心暗暗想到:啊!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从此往后,朱里奥也想帮爸爸多挣一些钱,便在晚上的十二点过后,听到爸爸挪动椅子,走回房间后,朱利奥才轻手轻脚地走了出来,开始写。我不禁心想:朱利奥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从此日复一日,月复一月,他天天都这样,家里的经济自然也就上升了,爸爸也并没有发现。只是在吃饭的时候说:最近油突然费多了。朱利奥继续每天晚上做夜工。就是因为这样,朱利奥睡眠不充足,于是上课时老是睡着,就连做作业时,也会睡着。朱利奥的父亲看了,便开始说起朱利奥来。父亲对他也渐渐冷淡了,甚至不理睬他,更不愿意看他一眼。一天晚上,朱利奥的脸色很难看,母亲对朱利奥的爸爸说了一下,但父亲却只是瞟了朱利奥一眼说:即使他有病也是他自作自受,以前功课好的时候他并不是这样!我早就不管他了!我十分为朱利奥担心,因为以前,朱利奥只要咳嗽一声,他的父亲就会担心得不得了。最终在一个晚上,朱利奥不小心碰掉了一本书,父亲发现了他的秘密,胸中充满了无限的懊悔和慈爱。这个故事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我也为朱利奥而感到高兴。

《爱的教育》中的每个小故事都是一股股暖流,温暖着我们的心田。只要我们认真去读,用心去感受,就会发现爱,感受到他们之间真挚的情感。我相信此时的你一定和我一样,心中有一股汹涌澎湃的暖流在咆哮。即使在寒冷的南极洲,也会暖意无限。回想起自己二三年级的时候,上学放学,有时候还叫奶奶给我背书包。现在想想我觉得好后悔,你看朱利奥这么懂事,而那时的我怎么这么不懂事呀!奶奶年纪这么大了,身体也不是很好。本来每天烧饭做菜已经够累了,我还要增加她的负担。奶奶我好对不起你呀!以后的我绝对不会再这样了,以后你去买菜,我帮你拎菜;你做饭,我帮你洗菜

看了这本书后,也让我明白了爱是可以传递的,我要学会关爱别人,因为只有更多的人去关爱他人,我们才会被更多的人关爱。

谢谢《爱的教育》一书,让我成长!

读后感教育文章 篇3

如果孩子生活在赞赏中,他便学会自信;如果孩子生活在批评中,他便学会谴责;如果孩子生活在敌视中,他便学会好斗;如果孩子生活在恐惧中,他便学会忧心忡忡;如果孩子生活在安全中,他便学会相信自我周围的人;如果孩子生活在受欢迎的环境中,他便学会钟爱别人;如果孩子生活在互相帮忙中,他便学会关心他人;如果孩子生活在亲情、友谊中,他便会觉得他生活在一个完美的世界。

每个学生的心中都有一个用心、乐观、进取、勤奋、坚强、勇敢、好学、豁达、善良、聪明的自我,不是孩子消极悲观自卑,而是外界压抑的结果。多给学生说我期望、我推荐、你觉得、你能行,尊重孩子是贯彻素质教育的前提。彻底改变评语中该生怎样样,写出你的特点、对你的推荐、对你的期望,要点燃学生心中的信心。不能再出现学生高高兴兴进学校,而一部分学生双差而出。

教育要为学生的一生负责,决不能仅仅为了考试,我们在培养一个人,一个将来在社会立足的人,一个要有创造性潜力的人。这是教师神圣的职责。家庭教育很重要,但问题是家长缺少教育观念!家长会必须要给家长讲清楚:1、尽量多表扬孩子,轻易不要批评他们,因为他们已经长大。2、多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和进步,不要因为考试失误而责备学生。3、多了解孩子的心理、交往和想法,必须要尊重孩子,家庭成员之间要民主,要谈心,要沟通,但决不能对孩子放任自流。4、不要在孩子面前议论教师,不能在别人面前说孩子的缺点,坚决不能给孩子下结论。5、多给孩子一些锻炼的机会,让他们学会待人接物、学会关心、学会尊重别人、学会负责。6、必须要给孩子做表率,经常与学校沟通。

尊重自我、尊重他人、尊重知识、尊重社会,学会尊重、学会关心能够作为高一德育培养的目标的主要目标!

青年教师应努力实现三个突破:首先突破课堂关,要熟悉教材,善于组织课堂,掌握必须的教学技巧;其次突破知识关,要超多做题,研究高考,明确每节课该讲什么,重点是什么,能围绕中心讲课,提高教学技巧,做一名优秀的演员;第三突破教学关,讲解深入浅出,方法灵活多样,教学并重,有思路、有深度、有高度,做一名优秀的导演。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学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学的学生――新教学观

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有机统一,教学是一种对话、沟通,是合作、共建,是以教促学、教学相长。

教师不仅仅仅是传知解惑,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让学生会学而不是学会知识;教知识的目的在于让学生从知识的发生过程中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所以培养学生学习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潜力是教学的关键。

新教学观的核心在于激发学生的潜力,在于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在参与中学会、会学。这种参与不仅仅仅是简单的课堂提问!

新教学观首先要求教师要吃透学情,要明白学生需要什么、学生在什么状况下能发挥潜力!兴趣、方法、习惯、性格、个性、心理品质、目标、非智力因素等都值得重视。

小学教育的核心在于唤起他们的信心,激发他们的兴趣,培养基本的学习行为习惯,懂得为人处事的基本道理,进而掌握基本的知识(知识决不是第一位的目标)。

读后感教育文章 篇4

我在20xx年2月份开始读《初中主题教育36课》,这本书针对初中学不同年级特点和发展需要,提出了整体性的主题设计框架和完整的目标实施体系,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操作步骤具体翔实,让我受益匪浅,深有体会。在这里与大家一起分享所得,思考所想,共同进步。

体会一:对于新生入学,重点在于培养其爱学校的情感。

开学后对新生的教育不是纪律声明,不是习惯培养,不是学习的重要性,而是培养孩子们的爱校情感。接下来是第二个活动是亲师的相关主题活动。这个顺序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它与我们的日常所做并不一致,或者说,我们没有重视这一点。而引起我对这个专题文字深思的,是班上发生的一件事情。

那天中午大家放学回家后,我回到教室,发现教室里的垃圾桶是满满的垃圾,甚至溢了出来,周边散落了一些垃圾,有用过的纸张,喝完的牛奶盒。我对这个场景很是恼火,觉得一下子回到了解放前。垃圾桶满了,为什么没人倒?满了还往里扔,掉在垃圾桶外也没关系?是什么原因?我反思着,是习惯问题吗?是素质问题吗?他们在家里是这样吗?最终我想到了这个爱校专题,突然意识到,归根到底,他们不爱学校,不爱教室!孩子们在家里应该不会这样做,那说明什么?他们没有把学校当做另一个家,他们不爱教室。教室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到点学习,到点玩耍的地方而已。换个地方也能做同样的事。奇怪的是,不用教孩子爱家,这好像是天生的,他们对家有爱,会维护自己的家人。所以对他们来说,家是快乐的。尽管有时在家里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但他们仍然想要回家,仍然会赞美自己的家,说到家时,神色是亮丽的。那新的陌生学校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对于七年级新生来说,他们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初中,而他们,将在这里度过三年,宝贵的少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这里了。(接下来的高中大学也是在学校)那如何让他们更好地度过这三年,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青春期呢?这让我想起了丁如许老师的话,丁如许老师提出,要教会孩子爱学校,就像爱家一样。他们要接受学校,才能在学校进行学习,交友等其他事项。

体会二:这本书让我对班会主题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对班会过程有一定的把握。

年龄段不同,班会形式也有所不同。低年级侧重于游戏,还有一些简单的动手环节,比如剪纸。整个过程中的文字是简单明了的,有关的提问也是简单直接的,也就是低年级学生能听懂,能回答的。而中年级的班会主题形式就比较多样了,一个主题班会下来,可以有情景分析、角色扮演、问题讨论等。而且每个环节是随着主题层层递进,逐渐升华。提的问题可以分为几环,层层推入,达到引导的效果。

体会三:主题班会力量的.延续。

一节成功的班会的完成需要长期的准备,付出的精力不可小看。那么它带来的效果是不是也随着一节班会课的结束而结束?我们对孩子的熏陶培养仅限于这一堂一堂的班会课吗?我们要如何延续班会课的这种力量?在书本的启发下,班会课只是一个固有的形式,一个较好的集中渲染的平台,而这种班会的精神可以把它延伸到生活中,不断地增强。我思考后得出有两个方法,一是外化到课室的布置上,让课室布置融入班级精神文化建设这一栏。二是借助家长的力量,校内校外共同营造这种大氛围。总之,一堂课不是终结,而是另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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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1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2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3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qiang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潮,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4

看完鲁迅先生的《铸剑》,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中学时期学过的《干将莫邪》,铸剑师干将三年为楚王打造两把名剑,剑成时预料到自己将被楚王以血祭剑的后果,在回王命时留下雌剑并交代妻子告诉未出世的孩子将来长大后为父报仇,孩子出生长大后踏上了为父报仇的路,并在一个陌生人出现后以自杀的代价换来陌生人助其报仇的事情。《故事新编》的《铸剑》中也可看出一些《干将莫邪》的影子,但鲁迅先生笔下的《铸剑》以怪异另类、大胆夸张的情节描写以及不合常人逻辑的情节安排,加强了故事中的悲剧色彩与复仇的力量。在故事情节叙述的背后让我们得以体会其中作者的深意及其想要表达的思想及当时的社会现状。

《铸剑》的主要人物有眉间尺、眉间尺的母亲、黑色人宴之敖、楚王以及一大堆“看客”。在文章的最开始,描写了眉间尺深夜斗老鼠的场景,他不堪老鼠的烦扰想要亲手解决掉老鼠,但他在水瓮中看到老鼠挣扎地场景时又心生不忍,下决心踩死老鼠时又觉得自己作了大恶似的,从这个场景中可以看出。将满十六岁的少年眉间尺的优柔寡断与内心的矛盾挣扎。在其灭鼠过程中吵醒了睡梦中的老母亲,其母哀叹其性子不冷不热,并交代了眉间尺的身世及楚王杀其父的仇。复仇的力量是强大的,这种力量赋予了他勇气与斗志,于是眉间尺在第二天背上当年其父所铸的雌剑踏上了复仇之路。

在找楚王报仇的路上遇到楚王,还未行动就遭国王追捉,这时黑色人宴之敖出现了。宴之敖承诺会帮助其报仇,前提是要眉间尺的头与剑,眉间尺同意了。于是,宴之敖带上眉间尺的人头与剑进宫为国王“表演”,他将眉间尺的头放到金鼎里煮并唱起了歌,不久,人头在金鼎里翻筋斗,当楚王凑近时宴之敖斩下楚王的头。当两头相争眉间尺的头被楚王控制时,黑衣人也斩下自己的头加入争斗。最终,三颗人头皆“宣告死亡”,纷纷沉入鼎底,最后鼎中只剩下三只头骨,难以分辨,只能合葬一处。

在复仇之后,作者还着墨写了楚王死后,宫中众人的反应,无法认清的头骨以及一团混乱的情景。最后众人决定将为三个人头一个人举行大出丧,但到后来举行大出丧的时候俨然演变成了一出“大热闹”,至此,整个故事结尾。

《铸剑》完成与1926年10月,中国军阀混战,以段祺瑞为首的北洋军阀屠杀请愿学生,制造一系列血的惨案。当时的鲁迅在看到这些社会惨状后激发了他反抗复仇的怒火,《铸剑》就是在这种心情下写下的。细细品读,我们可看出,文中的楚王就是封建统治的代表,而眉间尺及黑衣人宴之敖则代表了敢于冲破封建传统的勇士,他们的复仇行为实则是向封建传统发起的攻击。直指楚王的行为也表达出作者想直接快速地推翻封建统治而不愿牵扯太多,黑衣人的仗义与对承诺,宁死也要帮助眉间尺报仇的行为在很多读者看来是难以理解的。文章描写虽然夸张,但我想作者这样写想表达的意图是作者本人对推翻封建传统的勇气与决心。

再看文中所写到的众多“看客”。一直深表认同:鲁迅先生除开笔下描写的一些代表当时中国普通民众的形象及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外,还塑造了一大堆形象生动的看客。如《孔乙己》中酒店里戏弄嘲笑孔乙己的群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祝福》里乡里人们对祥林嫂的冷漠与嘲讽,不同情祥林嫂悲苦的身世反而从中取笑;《药》里英雄夏瑜的英勇就义沦为茶馆里茶客们的谈资,鲁迅笔下不乏伸长脖子在人堆里张望的看客,也不乏絮絮叨叨,一群置身事外的看客,就像《铸剑》里,国王死后的大出丧最后会演变成一出大热闹,王公大臣,平民百姓都在人堆里装出哀戚的颜色,却无几人感到真正的悲痛,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从中人性的冷酷显而易见。结局中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只留尸骨在人间,大出丧时尸骨享受着百姓的祭拜,而这出复仇的事实却被世人遗忘、丢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却成了“胜利者”得以置身事外。

回归到当时的中国社会现状,只懂得伸长脖子、张大嘴巴充当看客的群众充分体现出当时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弃医从文只为唤醒沉睡麻木的看客们却终究无法,一如《铸剑》中勇士的英勇报仇与仗义相助换来的还是城中百姓的麻木,其中的荒谬与讽刺可见一斑。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5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6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7

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在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的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铸剑》中,就刻画了一位舍生取义的人物黑色人。

小说讲述了主人公眉间尺替父复仇的故事。而作为次要人物的黑色人,是在眉间尺去城里准备刺杀大王处处碰壁的时候才出场的。那时的眉间尺,虽然勇气十足,但显得有些莽撞,特别是当他与那些围观的闲人发生冲突的时候,眉间尺显得缺少与看客打交道的经验,有些手足无措。黑色人的出现,其实是帮助眉间尺完成了性情的一次重大转变。眉间尺相信了黑色人的话,以自刎这种悲壮的方式显示自己复仇的决绝之心,同时把复仇的最终任务交给黑色人来完成。

看到这里,感慨万千。重言诺,轻生死。眉间尺为父报仇的信念,巍如泰山,坚如磐石。但同时,我心里却涌起了另一种担忧:黑衣人会不会要拿眉间尺的项上人头讨赏呢?于是我赶忙往下看去。

黑色人带着眉间尺的人头和宝剑拜见王,并让王准备一口金鼎,然后煮开沸水,将眉间尺的头丢进去,随后趁王靠近金鼎观看之际,趁其不备将王的头颅砍入沸水中。眉间尺和王的人头在金鼎的沸水中撕咬。过了一阵子,眉间尺已明显落入下风,被王咬了七处伤,而王只有五处伤;这时王又突然一口咬住尺儿的鼻子不松口。黑色人看势不妙,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头颅也砍入金鼎之中。

我被黑色人的义气深深震撼了

他(黑色人)的头一入水,即刻直奔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就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下死劲咬住。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这就是黑色人,一个始终具有坚定信念和冷静头脑的理想化人物,最重要的是,他的复仇精神是那么强烈,那么彻底。他舍生取义,不辜负眉间尺的期望与重托。他代表了一种侠义精神,一种舍生忘死的高贵品质,这种崇高的境界,让我高山仰止。

重言诺,轻生死,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侠之大者。他是这样微笑着死去的

黑色人和眉间尺的头也慢慢地住了嘴,离开王头,沿鼎壁游了一匝,看他可是装死还是真死。待到知道了王头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8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9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10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不少课外书。《中国神话传说》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这本书中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其中,《干将镆铘铸剑》让我感触最深。它讲诉了春秋时期,楚国人欧治子用三年的时间给楚王铸了一把宝剑。吴王听说后,也想要这种剑。他便派人找到了干将夫妇,命令他们用一年的时间铸一把比楚王更好的剑。干将夫妇收集了各种铁精和天下金属的精华之后,他们筑起了高台,用最好的火炭,鼓起大风,燃起大火,开炉铸剑。铸剑是一件辛苦的事,自开铸以来,干将吃住都在炉前,从未离开炉子半步。温柔贤惠的镆铘则在一旁端茶送水,无微不至的照顾丈夫,他们想把剑快快铸好。可是中间却发生了一次变故,因为气温突然下降,精铁不能融化,凝结住了。他们不断的添柴,不停的鼓风,想尽了各种各样办法,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干将想到了炉中冶炼的是采自五方名山中的金铁之精,若不以鲜血做血引它是不会融化的。善良的他们没用别人的血,而用自己的鲜血滴入那红红的金铁上,金铁便慢慢融化了,炼成了两把宝剑。其中一把的宝剑的花纹像龟甲,是雄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干将”;而另一把宝剑的花纹像水纹,是雌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镆铘”。干将对镆铘说:“吴王一定担心我会别国国君铸剑,所以一定会找借口杀了我”。他为了妻子,独自一人去见吴王。果然,凶狠的吴王真的杀了干将。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觉得干将夫妇不仅善良,而且很能吃苦。因为铸剑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他们能持之以恒并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终于炼成一对举世无双的宝剑。而我有时做事不能坚持到底,虎头蛇尾,碰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怨天尤人想放弃,这样是不对的,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将来会一事无成的。同时,吴王十分可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且怕别人拥有比他更好的宝剑,就杀死了帮他铸剑的干将。其实这样的行为很愚蠢,他永远失去了干将这样的人才,再也没有人会给他铸剑了,而且国家中的人才也不敢为这个暴君服务了。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11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_、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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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1

不同于《罗马人的故事》前3本,本卷用人物传记体例,透过凯撒的成长历程,窥探共和国从鼎盛(国土面积)到衰亡跌宕起伏的历程。

首先要明确的是,老太太是凯撒的粉丝,从情绪上来说,夹杂着人格吸引,为其洗白、喊冤以及小心谨慎的批评,甚至有时还有些许亲昵。对于跨过卢比孔河动机之描述,情绪感之强烈,感觉放在任何人身上,都无法拒绝。

以人物传记去做一个宏大叙事,有一种身临其境真实感,甚至跟着凯撒的视线,有感同身受的的带入感。然而也有其局限性:除凯撒以外的人物自然成为配角,比如西塞罗、庞贝这样的大人物;平行空间发生的事件只能作;插叙而略显突兀。

主观情感倾向。除去用琐碎的笔墨进行庞大叙事,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几个花絮片段:日耳曼民族与高卢人从信仰、社会形态、生活方式的巨大差异;凯撒与女人:让女人们“不怨恨”才是凯撒周旋其中的法宝。

凯撒与金钱:巨额债权人的弱势,刷新了我对于借贷关系这件事上的认知。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2

每一个民族都会追溯自己的起源,而大多数民族的起源也都逃不出神话传说,现在,我们来说一说罗马的起源。

在荷马的《伊利亚特》中,阿伽门农和阿喀琉斯率领希腊军队攻打小亚细亚的城市——特洛伊,这场战争进行了10年之久,在最后,希腊的将领奥德修斯设计了一个巨大的木马,而特洛伊人以为这是希腊人放弃战斗,在撤退前留下的,于是,就把这个木马带时了坚守10年的城门。结果,躲在木马中的希腊士兵在深夜从木马里悄悄地走了出来,潜入城内的希腊人与城外里应外合,攻陷了特洛伊城。

而罗马人将自己与特洛伊战争联系了起来,按罗马人的说法是:在特洛伊沦陷时,特洛伊王的女婿埃涅阿斯带着少数几个家人成功逃离了特洛伊,而这个埃涅阿斯之所以能够逃脱,是因为他是女神维纳斯和凡间的男子所生的孩子,所以,他母亲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儿子和希腊士兵兵戎相见。(这里八卦的联想一下,可不可以由此推断,那个和维纳斯生下埃涅阿斯的凡间男子应该就是希腊人,哈哈哈哈。)

埃涅阿斯带着家人乘船离开,一路来到了罗马附近的海岸,不久后,当地的王非常欣赏埃涅阿斯,就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他,这样,埃涅阿斯就在这里落了根。埃涅阿斯死后,一直跟随他逃亡的儿子阿斯卡尼俄斯继承了王位。又过了30年后,阿斯卡尼俄斯离开了当地,在另一个地方建造了一座名叫阿尔巴隆迦的新城,这就是后来罗马的前身。

罗马人说自己是特洛伊人的子孙,而据史料记载是罗穆路斯在公元前753年建立了罗马王国,并成为了罗马的第一任国王。而特洛伊城沦陷是公元前13世纪前后的事情,那么,这期间就出现了400多年的空白,由此,也可以说罗马人对自己的起源一说,其实是有着漏洞的。

但这些漏洞对于那么久远的事来说,又似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且,在人类起源这一领域,大多数民族也都是以神话传说来想象、填充那段历史的。所以,罗马人这样做也无可厚非。那么,罗马的第一个国王是罗穆路斯,他是真正有史料记载的真实人物,但对于他的来历,罗马人就又有了想象的空间。据传说罗穆路斯的母亲是一位公主,公主的叔叔在篡夺了王位后,就送公主去做了专门服侍神的神子。有一天,这位公主在河边睡着了,这时,战神马尔斯乘她熟睡之际占有了她,随后,公主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分别叫罗穆路斯和瑞摩斯。

之后,双胞胎被公主的叔叔装进木桶放到了河里,木桶漂到了河边的草丛里。这时,一只狼听到了婴儿的哭声,于是用自己奶救活了两个婴儿。在再之后,这两个婴儿被附近的牧羊人养大。长大后的这两兄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于是,杀死了国王,并建立了自己的国家----罗马。后来,两兄弟发生了冲突,于是,罗穆路斯杀死了瑞摩斯,成为了罗马的第一位国王。

罗穆路斯的出生很传奇,而他的死也同样很神奇,据说,在公元前715年的一天,罗穆路斯正在检阅军队,这时,天空突然乌云密布,狂风暴雨让人睁不开眼睛,而在雨过天晴后,国王罗穆路斯再也不见了踪影,于是,作文人们说国王被神召到天上去了。

罗穆路斯是罗马的第一个国王,不论他的出生还是死亡都带着强烈的神话色彩,可以说他是罗马历史从神话传说到历史人物的一个节点,在他之前的历史,罗马人只能靠神话传说来填补,但在他之后,罗马就真正脱离了神话传说的时代。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3

第七册比较长,一直在上下班通勤的时候听书,总计用时20小时,前后用了5周听完。

这一段历史,读来无趣,也读来有趣。

读来无趣,是这段历史既没有恺撒征服高卢、力战庞培那金戈铁马的激昂,也没有奥古斯都建立帝国政治经济基业那运筹帷幄的精彩,有的只是如历史上千篇一律的帝王将相们争权夺利、杀妻弑母、荒淫享乐的桥段。

另外不知是原著还是翻译的原因,这一册的文笔是不太出彩的。在我这个已经过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也只有抱着“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心态,来读这一段历史了。从这个角度说,似乎有点无趣。

读来有趣,是指我喜欢盐野七生老太太的史观。好的史观是什么?我认为是存疑、不人云亦云、倾听多方的表述,得出自己的观点(这个观点还应该是建立在完整逻辑基础上的开放的观点)。

这套《罗马人的故事》做到了这一点,讲到著名的卡里古拉,历史上评价他是荒淫无度的'昏君,皇帝不是神、也不是鬼,而是同样具有七情六欲的人,盐野七生对卡里古拉的评价就拉回到了人的高度。

讲到尼禄,我们更是听到这个名字就想到杀妻弑母的暴君,可曾想他也是擅长文学、诗歌、热爱体育并参加歌唱比赛的文艺青年?能理解这位文青皇帝心结的人,也许只有几百年后写出“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的另一位帝王李后主了。

老太太敢于对其他史学家的结论进行质疑,并提出她的理由,这点很难得,这是读这一册最大的收获,从这个角度说,这一册读得就很有趣。

其实,读书也是一样,都知道“尽信书不如无书”,可有几人能做到呢?

博览群书不难,难的是塑造一种平心静气的气质,难的是形成一种包容尊重的品格,难的是在高层次形成逻辑闭环,还能始终保持不断打碎自己的开放心态。

与朋友们共勉!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4

看到屋大维的时候,无论是他那个时代的罗马人,还是现在正在看这段历史故事的我,都会不断的拿他和凯撒去做各方面的比较。

拥有智慧、说服力、忍耐力、自控力和坚强意志的凯撒,有强大的个人魅力和感染力,获得了太多人的喜爱和敬佩,和他比起来,屋大维身体虚弱经常病病殃殃、个头不高、也不擅带兵打仗,在战场上屡战屡败、但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像弱鸡的年轻人,这个天才之后的凡人继承者,有一点比凯撒强,那就是政治智慧。

从安东尼在罗马人民面前大声读出凯撒的遗嘱时,18岁的屋大维才正式走进人们视野。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他想尽办法争取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共和派领袖西塞罗的支持、还和安东尼、雷必达成立后三头同盟,战败杀死凯撒的主谋,结束了埃及托勒密王朝,逼的埃及艳后和安东尼双双自杀,最后结束内战,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使罗马在不知不觉中走向了凯撒曾经规划的方向: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和平,而他,成了奥古斯都、成了执政官、成了大元帅、国父、罗马帝国的开国皇帝、成了神君。

由伟大的凯撒设想出来的但不被人接受的路线,奥古斯都最后都逐一实现,并且获得了人民的支持。

他是怎么做到的?

凯撒的名言:人不管是谁,都无法看清现实中的一切,大多数人只希望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和想要的现实而已。

奥古斯都选择了让人们去看他们愿意看到的现实,而他自己却始终面对真正的现实,向目标迈进。

他先交出一些已经没有意义和效力的权利赢得人心和好评,利用人家的感激换取一些表面上或者当时看似没有意义的权力,但日后能发挥很大影响力的权益,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合乎当时共和体制,都合法,神不知鬼不觉的,悄悄的耐心的把所有想要的权力一个接一个的搞到了手,他嘴里喊的是罗马人民和元老院都极力维护的共和政体,脑子和脚走的却是能保证超级大国高效运转的帝国主义道路。

结束内战后,在他的努力下,罗马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消减军备、人口普查、对元老院进行裁员、建立代替元老院做决策的内阁、创立“国税局”、货币改革、军事改革、税制改革等等,这一系列改革,更适合已经是庞然大物的罗马。

公元前63年出生,公元14年去世,享年77岁,这就是盖维斯·屋大维·奥古斯都。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5

精彩而又值得反思的时代!

书名胜者的迷思,说的是罗马在强大起来以后所面对的问题,我在上一本汉尼拔战记中就曾想过为什么汉尼拔会失败,那么这本书其实就是站在罗马的角度回答了这个问题。而且站在今天这个民粹主义盛行的时刻,看这本书就又有了新的意义。

格拉古兄弟,马略,苏拉,庞培,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这几位主角的性格特征:

格拉古兄弟古道热肠却又冒失轻率,本来以他们的贵族之尊,家世显赫,实际上有很多渠道达成他们的目的,但是他们却采用了最冒进的方案,非常类似于俄国的十二月党人,背离了自己的身份,却为自己统治的人发声,同时高估了平民权力基础,低估了群众人性的丑陋,这可能与他们所受的希腊式教育有很大的关系。我想现在很多大学生下基层面对的应该也是这种情况,为人民服务是恐怕是世界上最难的事情。

马略勤劳上进,但又贪婪残暴,在他的身上能看到很多中国农民企业家的影子,有很高的军事才能,并且因为自己平民的出身很能拉近与士兵的感情。但是当大事临头的时候感觉都是被绑架的一样,做了许多自己不情愿的事情,本来可以急流勇退,却偏偏要参与到自己不擅长的事情,而且他和苏拉很多时候又是互为瑜亮的这种嫉妒,把这种情感带入到政治中,并且被民粹所裹挟是可怕的。假使雅典公民投票杀死了苏格拉底只是展示了群氓政治的愚蠢,那么这次公元前的政治杀戮第一次向我们展示了它的可怕,甚至跟两千年后的法国大革命相比它都是幼稚的,巴黎的暴动和恐怖政治至少留下了新的制度,而马略却什么也没有提出来。反对一切是简单的,但是总要做一些什么来证明反对的有效性,打碎一个旧的制度自然需要依靠革命的恐怖,但是恐怖的革命是为了建设新的制度,人民在发泄自己的情感过后总要回归有序的生活。。。我举得马略可能并没有思考这个问题,这一切可能在等待那位少年。。。

苏拉在作者的笔下是个英雄人物,作为旧制度的维护者,假使他是恺撒的敌人,而不是庞培,那估计很有趣。相比马略,他虽然不是军事天才,但是却是成熟的政治家。在处理问题时,甚至很有古希腊斯多葛主义的影子,据说苏拉很喜欢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不知道是否受此影响,他的政治手段也很高明。但是他所设计的制度,和他所追求的理想是精英寡头政治,而他实现这个政治愿景确是依靠独裁和军事手段,正像作者说的:在人类世界,真正参透真理的人往往是少数,由此就出现了一个现象——任何改革若想获得成功,在手段的选择上往往不能随心所欲。

至于庞培,虽然他号称是苏拉的学生,但是目前看起来他只是学到了苏拉的政治手段,而没有学到其政治理想,犹如一个跳梁的小丑,在贵族和平民之间游荡,靠着军功和掠夺讨好平民阶级,但是和福利政策相比,国家财政的健全化应放在更为优先的位置,不知道他在和凯撒的较量中会提出怎样的政策。。。

其实本书的作者是非常钦佩苏拉的,在他的笔下苏拉甚至是华盛顿似的人物,拥有最高权力却选择放弃,给了他很高的评价,这可能与作者的政治心态有关。但是以我国的靠青年学生的理想主义,又是民粹运动起家的风向,苏拉的寡头精英政治是很难得到认可的,反而是格拉古兄弟这种有点民粹的年轻人却得到了很高的评价。我这里就以苏拉的墓志铭为例,这里作者实际上还特别标注了,应该是作者特别想强调的:

对朋友来说,没有比苏拉更好的人;对敌人来说,没有比苏拉更恶(作者)

“友人的帮助,敌人的加害,我都已全数奉还。”(Wikipedia中文)

“没有一个朋友曾给我太多好处,也没有一个敌人曾给我太多伤害——但我都加倍的回敬了他们!”(百度百科)

这里应该说的是一个意思,但是从这句话的翻译就可以看出不同的语境,果然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但某种意义上,民粹就像浪潮,既有人道和民主的理想色彩,又有群氓的恐怖和短视,浪花一开始的引导者往往是格拉古兄弟,拉法叶这样的贵族中的道德高尚者;而让它爆发恐怖的力量的则大多数马略罗伯斯比尔这种来自平民,信奉暴力的追逐者;其间夹杂着庞培,富歇这样的投机分子;而最后攫取胜利果实的却又是凯撒,拿破仑这样能建立新秩序的独裁者。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6

对罗马的印象一直停留在罗马斗兽场、条条道路通罗马、十二铜表法里面。

偶然看到有人在推这套著作,买了第一本来读。这本书写的非常浅显易懂,文字略啰嗦。印象比较深的一是罗马的包容态度,一般人对待信仰,基本都排外的,但罗马人从不排挤其他民族的神,他们甚至还会积极主动引进其他民族的神。这种态度也扩展到他们对待战败国和战俘的态度,同化战败国。

二是他们创设的“陶片放逐法”,每年一次罗马市民可以将希望放逐的人写在陶片上,在市面大会上进行投票,每年只要过半数,就有权把市民认为其权威和权力将会威胁到罗马的市民驱逐出国外10年。这本来就是为了防止独裁而设立的,但后来演变成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在公元前417前这个制度被废除。

罗马政体是这本书的重点,罗马的国王从来没有世袭,即便是王政阶段,也是市民大会投票选举。我们一直的政体王政、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都能在罗马政治制度设计中有体现。罗马政体主要由市民大会、元老院和执政官组成。比较灵活的是在战时或瘟疫等重大事件出现时,可以选出独裁官,处理一切事物,有效弥补了灵活与秩序的缺陷。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7

《罗马人的故事2:汉尼拔战记》描述了自公元前264至公元前146迦太基最终被灭亡之间罗马开始称霸地中海的历史。在第一次布匿战争前,迦太基一直是地中海的霸主,汉尼拔在第二次布匿战争前8年,也是所向披靡,战争的主导权一直在汉尼拔手中。但是为什么胜利的天平还是倒向了罗马呢?我觉得这与罗马用500年时间建国的建立的强大基因的上升趋势是分不开的。

首先,不用说罗马的统一战线联盟体制,它不是简单的罗马和其他城邦国家的集合体。罗马联盟的架构体系分四类,首先第一类是盟主罗马,该国居民只要是自由民,不分贵族平民,一律享有罗马市民权,他们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有义务服兵役。第二类是自治城市,罗马授予这些自治城市的居民以“无选举权的市民权”,他们不享有罗马国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除此之外的所有事情上,享有和罗马市民相同的权利。第三类是罗马殖民地和拉丁殖民地。主要是战略要塞,战士和当地女子通婚后,生下混血儿,以此进行同化。第四类是同盟城市或同盟国。罗马承认他们完全的国内自治,罗马允许他们拥有双重国籍。对于罗马联盟中的自治城市、殖民地、同盟国都没有义务向罗马交纳年贡或租税,但他们必须提供兵员。罗马与同盟者之间建立起的各种关系,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而是共存共荣的关系。他们既不是榨取,也不是利用,而是信义。同时,罗马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这些同盟国实行了统一的规划和建设,使它们成为有机的统一体。

其次,罗马独特的共和政体的政治体系,通过执政官制度、元老院制度和市民大会,基本消除了国内的对立关系,因为只有罗马本国自由民才享有市民权,所以罗马自由民的参与意识还是很强的。军事天才西庇阿按照规定是不能在30岁那年成为执政官的,但是那年的市民大会,他被选举为执政官之一,元老院也只能接受。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取得第二次布匿战争的胜利没有那么快的到来。

当然,这一切都源于罗马人的开放与包容。罗马人从不追究战败者的责任,罗马人也从来没想过自己必须在任何领域都是第一,伊特鲁里亚人依然在土木事业上施展他们的才华,意大利南部的希腊被委以通商业的职责,艺术、哲学、数学领域,罗马完全寄托在希腊人身上,罗马人还热衷学习希腊语。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一步步的征服过程中,罗马也渐渐在迷失,以前一向对被征服者仁慈的罗马人,也渐渐变得暴戾起来,史无前例的将科林斯、迦太基和努曼提亚等被征服的城邦夷为平地。也许罗马想要这样的惩罚来警戒其他的同盟者,然而历史表明,这样的夷为平地副作用太多。而罗马的共和体制,也在一步步滑向帝国的深渊,当然这时期的罗马,还在处于胜利者的亢奋中。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8

《罗马人的故事1: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是日本作家盐野七生《罗马人的故事》系列作品(共15部)中的第一部,讲述的是古罗马从公元前753年建国到公元前270年完成了意大利半岛统一的五百年间的历史。

罗马的确不是一天建成的,五百年对古罗马人来说,才刚刚开始。

那么,古罗马人究竟是一些怎样的人?

其智力不及希腊人,

其体力不及高卢人和日耳曼人,

其技术不及埃特鲁利亚人,

其经济不及迦太基人,

但为什么古罗马人能够一一打败对手,建立并维持一个庞大的罗马帝国?

关于古罗马兴盛的要因,三位希腊人分别是这样认为的:

狄俄尼索斯认为是宗教影响了罗马人的见解。罗马的宗教与其说是用来约束人类的,不如说是用来保佑人类的。这一宗教没有狂热崇拜的倾向,所以,更容易与其他民族建立起相互包容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关系。承认其他宗教就是承认别的民族。

波利比乌斯认为罗马兴盛的要因在于罗马确立了独特的政治体系。像王政、贵族政体、民主政体,都比较容易倾向于代表共同体的一部分利益。但是,罗马人不执著于政体。波利比乌斯把罗马兴盛的要因归结于罗马共和政体所特有的政治体系。那就是通过执政官制度、元老院制度和市民大会有效利用王政、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的优势。由于确立了这一独特的政治体系,罗马消除了国内的对立关系,建立了统一的体制。

普鲁塔克则明确指出罗马兴盛的关键在于他们采取同化失败者的生活方式。

其实我认为,他们说的都对,而且三点缺一不可。特别是罗马人的开放与包容与同时期的希腊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希腊的雅典与斯巴达两个城邦的互不相容,正是希腊衰落的一个原因。

这本书的故事,很有看头,但是我们的目的不是看故事本身,而是在寻找经验,寻找启发,寻找如何在当今的全球化世界里确定自身的目标。另外,如果比较同时期的中国历史,会发现很多有意思的问题,也会引起你更多的思考,更多的假设,假如中国这样做,会怎样呢?

总之,这是一本值得推荐你去看的书。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9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叫《罗马人的故事》。这本书很详尽的讲了古罗马的历史。虽然我现在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发现了古罗马在当时成为一个强大的帝国,与他们的习俗非常有关。

我注意到,很多民族在征服了其他国家或者民族之后,做法都出奇的相似。有的国家劫掠一番之后就带着大批的战利品离开了,有的国家还会掠夺一部分人民用作奴隶。但是我觉得这样的做法并不能使战争带来的收益最大,他们放弃了一样很大的资源,就是土地。古罗马的人民在各个大小战役中,给予战败国本国的公民权,或者通过缔交拉丁同盟的方式来扩张自己的版图。但是我认为,罗马能从一个蕞尔小国,发展为如此庞大的帝国,善于同化别的国家只能说是表面上的原因。究其根本我认为是当时罗马人开放包容的内心。

早在罗马王政时期,罗马人包容的传统就已经被打下了。当开国君主罗慕路丝死后,继任他的就是刚刚被同化入罗马的外邦人努尔。自此之后,直到王政时代结束,罗马王的位置经常会给并非罗马本土的人。后来罗马王政虽然陨落了,但是罗马人的开放包容保留了下来。一直持续到后来的罗马共和国时期,也就是罗马开始统一意大利南部以及西西里岛的这一时期了。罗马人不仅给予战败国本国的公民权,而且甚至允许他们持有双重国籍。而且平等对待所有的民族,就连修路,也会为新加入罗马同盟的城邦而继续延长。这些种种举措,不仅使罗马得到罗马联盟的爱戴,更使得西西里岛的叙拉古等城邦直接投靠了罗马联盟,最后才进一步赢得了布匿战争的胜利。

这种思想,也为罗马带来了强大的凝聚力。他们包容所有来投奔的民族,所以所有人都将罗马视为自己的母邦。有着与之共存亡的决心。所以在汉尼拔接连大破罗马军队之后,罗马还会有前仆后继的公民自愿参军。

这包容的思想,一直延续到罗马帝国时代以前,我认为这就是罗马可以打败迦太基,日耳曼等众多强国的原因。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10

罗马人的故事,第三册,只有三章

格拉古兄弟

马略和苏拉

庞培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第一章,盐野应该把对西庇阿的喜爱延续到了他的外孙。对于格拉古的父母也不吝篇幅详细描述了,尤其不吝对西庇阿女儿−格拉古兄弟母亲−的赞美。格拉古兄弟被教育成了正直的青年,一心只想为市民做点事,为罗马尽心,而没有其他的政治抱负。或许眼光犀利,看到了问题的症结,但过于理想化了,无论是农地还是公民权,在当时都是不能动的奶酪。即使赔上他们的热血,兄弟两的提案还是被速度的废除了。护民官这个职位也被元老院所忌惮,苏拉后来的一系列针对,证明了这点。

格拉古兄弟的母亲,中年丧子,,但没有一蹶不振,她还是一个优雅的女性,无数的人造访她的居所,她的沙龙让我想起了林徽因的客厅。敬佩坚强的女性!

第一章反思了罗马的迷茫,格拉古,马略,苏拉,或许庞培都考虑过如何让它正常高速运转,虽然马略,庞培没那么有政治目标。格拉古兄弟或许对年轻人的更有启迪意义,在一个大机构里如何生存发展并施展才华。

马略,在书中不出彩,不过他也是解决了自耕农的失业问题,稳定了这些以前的罗马中坚力量。另外打仗确实也打得不错。

苏拉,有趣的多,他开创了很多罗马的第一,第一次武力夺取罗马,无期限的腐败官……辉煌的战绩,独裁者,但又不眷恋权势,他的改革包括了罗马的各个方面,虽然他死后8年,苏拉体制就被苏拉派颠覆了。苏拉致力于修补罗马这个到处洞的破口袋,终无果。

马略和苏拉,两个政敌,腥风血雨的年代。

庞培,由战争起势,倚仗了家族雄厚的资金实力。用自家的钱就可以轻易组起几个军团的人,果然是没人能阻止他在罗马一往无前的步伐。不过,他打仗也确实有两把刷子,也善于外交攻势,天生的指挥者。小亚细亚,也是靠他才能平定下来。苏拉很喜欢他,不过也是他最后彻底颠覆了苏拉体制。但是他也没有什么明确的政治纲领,或许他就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3总体没有2精彩,可能那个迷茫的时代,本来就没布匿战争时期充满了干劲吧,毕竟那个时候罗马在上升,充满了力量。期待恺撒,期待新的精彩。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11

或许是前任皇帝安东尼的太无所做为,罗马帝国经过20年的安稳日子后迎来了多事之秋。奥理略皇帝一上任,先是东边的帕提亚挑起了战事,后来是北面的日耳曼民族,几百年来,这些地方从没有让罗马省过心,一直在不断地打,又不断地谈,但始终没有一个长期的解决办法,这国与国之间的和谐相处真得很难。对帕提亚来说,本来就是发达国家,要与罗马平起平坐,对日耳曼民族来说,是落后一点,但发达的罗马要分杯羹给他们。为了帝国的安全,只能选择战争,战争耗尽了国库,也损耗的皇帝的身体,最后奥理略是死在了前线,不过皇帝的亲征提振士气,赢得了民众的敬佩。更值得一提的是在战时,皇帝与自己对话,写成了留传至今的《反省录》,这一著作充满着对果敢、谦逊、仁爱等优秀品质的追求,为后人提供了珍贵的学习资料。

然而遗憾的是他的接班人,儿子康莫徳斯,虽然做了刻意的培养,还是没有成材,他没有坚定的信念,也缺乏强韧的精神,以自我为中心。他的行为自然招致反对,于是暗杀活动接二连三,这更加剧了他的疑心,而身边仅有的可信任之人也是阳奉阴违,并利用手中权力卖官,使得帝国歪风邪气上升,最后他死在自己最亲近的几个人手下。元老院也没有好脸,授予他纪录抹煞刑。要说这能怪谁呢?19岁上任,除非是绝顶聪明的人,他又能有多少积淀呢?罗马历史上这种很年轻接班的皇帝基本就没有成功,先皇要是真能反思一下皇帝的接班情况,那历史肯定不会是这样子。

康莫徳斯死后,帝国进入动荡时期,先是沛提那克斯接任,按道理他是资格比较老的,而且也迅速做了些拨乱反正的工作,作文可惜还没有控制住局面,即被禁卫军挑起的事端杀死,仅在位86天。元老院又旋即指定了朱利亚努斯为新皇帝,这下可炸锅,因为新皇帝资历浅,多个边境行省不承认其这件事,并在下面士兵的鼓动下各自宣布自己登基为皇,这下整个罗马帝国乱了,随即进入全面内战,最后用胜者为王来选择谁当皇帝。

自己人打自己人,这是最不忍直视的现实,却一次又一次重演,好在最具智慧的谢维勒赢得最后胜利,他是一个读书较多的人,据说帝国仅有的雅典和亚历山大的两所大学他都念过,他上任后没有杀太多的人,并且稳固了帝国的边境,然而他強化军事力量的作法使帝国权力开始向军事化方向转型,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从此帝国的动荡不断加剧,并开始由盛转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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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想法,这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把我们的触动记录下来。关于写作品读后感的要点您熟悉吗?下面是我们精心整理的"双城记读后感",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双城记读后感 篇1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

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尔顿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那是最昌明的时代,那是最衰微的时代;那是睿智开花的岁月,那是混沌蒙昧的岁月;那是信仰笃诚的年代,那是疑云重重的年代;那是阳光灿烂的季节,那是长夜晦暗的季节;那是欣欣向荣的春天;那是死气沉沉的冬天;我们眼前无所不有,我们眼前一无所有。这个就是狄更斯笔下的18世纪后期法国大革命时期。

他在对社会问题的思考中认为统治阶级的奢靡暴虐必然导致激烈残酷的报复和社会制度的更换。但似乎他并没有时刻表达着这一主题。反而是在更多的刻画人们之间的爱,他那种反对暴力的人道主义思想。这也正是他想表达的另一主题。在他对人物的精心刻画中透露他好像是不认同革命群众的。我们却知道,法国大革命是世界上无产阶级第一次登上历史政治舞台,它无一阵狂风暴雨吹遍法国,使它成为欧洲各国中最为彻底的一次革命。但是书中更多的是无数复仇者的愤怒掩盖了他们的善良,仇恨使他们多么的不顾一切,暴力成为他们的享受。并没有深刻剖析这次革命发生的必然性,也没有对受苦受难的贫苦人民奋起反抗的那种精神进行赞扬。不过在这次革命中不得不说很多人是盲目的,无知的,愚昧的。在对抗这种盲目无知中,作者也表述出了他的最高道德理想:以爱战胜恨,以牺牲自己求得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最后,作者通过对角色的意识流动抒写了《双城记》的最终主题——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双城记读后感 篇2

狄更斯的代表作双城记,早就闻名遐迩,尤其是第一段成为了永恒的经典,

这本书的双城指的是巴黎和伦敦,我看到一半还是云里雾里,看到最后阶段才把线串起来,还是比较难懂的,狄更斯的文笔确实老练辛辣,思维缜密,文章多出相互呼应,确实是不错的经典,翻译也是绝妙,很多整齐的排比句和恰到好处的词语,让我想知道原著是怎么写的,能比翻译还要美吗。

这本书讲的是法国大革命时候的事,通过马奈特医生,达内,路西,达内,洛瑞,德发日这些小人物的经历,讲述了一个和史书上不一样的大革命,亲历者在里面浮浮沉沉,挣扎求生。最先是马奈特医生因为发现一贵族杀人和囚禁,举报未果,反而未经审判被关押在巴黎巴士底狱,直至失去了理智,最后被放出来的时候已经精神失常,被露西带到了伦敦生活,贵族的侄子达内也为了逃避贵族阶级的骄奢淫逸而逃到伦敦,达内和露西相爱,结婚,后来达内收到了巴黎仆人的一封信,因为大革命的原因,他要被处死,希望达内能救他,达内天真的认为自己没有压迫过别人,不是贵族,前往巴黎救人反而被当做流亡贵族关进监狱,后来在马奈特和露西从伦敦赶到巴黎救他,终于救出来了,却在就出来的第二天又被关进监狱,并判了死刑,最后,卡顿,这个放浪形骸,心无大志,每天醉酒混日子的小人物,为了心爱的露西,替达内去死,并把他们一家顺利的安排逃出了巴黎。

卡顿这个人一直存在感不强,也不招人待见,但是最后没想到能挺身而出,我觉得除了爱露西之外,是对自己对社会充满了厌恶,想通过替死这件光荣而伟大的事,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让自己的生命也有闪光之处,而不是只有污点。从这点看,卡顿是一个相当伟大的人,只是生不逢时罢了。

法国大革命终究是底层人民的革命,他们极度仇视贵族,把几百年来受到的欺压化作了无穷的仇恨,对所有贵族都充满了仇恨,不管有罪的还是无辜的,全部杀掉,只为了出一口气,更何况有自由平等博爱这样的遮羞布在,更加肆无忌惮,坐在椅子上看砍头的革命女和之前坐在椅子上看砍头的贵族女何其相似,屠龙者最终变成了龙。

双城记读后感 篇3

这本《双城记》,是19世纪著名作家狄更斯十四部长片小说中最短的一部,但是也是最为惊险曲折。最惊心动魄的一部。

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一段爱恨交加的故事,故事中的卡顿,他是一名律师,但是他整天漫不经心自从他遇见了马内特医生之女露西,就不断的向她诉苦,这让露西知道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并且他也深深的爱上了她。可是卡顿知道,自己已无法挽回自己,就把这颗心给珍藏了起来······最后,卡顿为了露西的幸福,竟替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达奈从容赴死。之后达奈和露西的子孙都在世世代代的留传着一个名字——西德尼·卡顿。

最令人感到的是最后兄妹相认、两人相继奔赴断头台的场景,尤其是最后的留言,“我所做的,是我一生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将是我一生最安详、最最安详的休息”,这充分的显示了卡顿的正义,内在的高尚和看尽人生的超脱。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陷入沉思:为什么德法日夫人不能像马内特医生一样,放弃恨,放弃恩,放弃杀他们所有人!卡顿为了露西都能从容赴死,而德法日夫人却为了自己的家时而被仇恨蒙了双眼,见到达奈就想杀光所有的人,难道就不能快快乐乐,幸福美满的过完下半辈子吗?想到这,我便为无辜的卡顿和达奈全家人留下了眼泪。

小说作者充分应用了讽刺和夸张使文章幽默风趣,人物形象生动。有很多语言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总之,这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小说。

双城记读后感 篇4

整部小说我基本上属于逐字逐句的阅读,一直处于震撼之中,我认为我无法对她进行评价,因此找了网上的书评:

《双城记》在问世之甫即遭到种种奚落。有传闻说狄更斯在阅读《星期六评论》上对《双城记》的抨击之后,竟然昏迷不醒,卧病数月。这当然是莫须有的谣言,但从中可以见出狄更斯受到的毁谤之甚。

狄更斯因《双城记》获罪是因为他既反对特权阶级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罪恶,又对第三等级变本加厉的复仇方式提出指摘,小说的政治性和戏剧性结构同时遭到谴责。然而历史证明了这部作品的不朽,尽管作者的人道主义仍然是值得质疑的。

《双城记》的政治性是作者有意为之的。早在1854年年底,狄更斯就曾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大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意外——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事的失利,国内的偶然事件——变成那次以后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这里“冒烟”的比喻指的就是当时同时潜伏于英国统治阶级和下层民众间的类似于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前的那种深刻的社会危机。《双城记》的写作,从原始意义上说有某种借前人车鉴以儆效尤的企图。狄更斯在自己的序言中提到卡莱尔及其《法兰西革命》。事实上,狄更斯正是以《法兰西革命》的描述为蓝本对历史进行衍绎的。

从《双城记》描绘的特权阶级令人怵目惊心的残暴中读者可以非常迅捷地理解法国大革命的导因,而从《双城记》描绘的以德发日太太为代表的劳苦大众令人更加怵目惊心的残暴中读者或许可以得到更多也更深刻的启示。《双城记》和《九三年》(雨果,以下引文出自郑永慧译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的相通之处从这一点上得到了鲜明的体现。《九三年》的那句名言或许也正是在狄更斯心中盘桓不去的:“在王权之上,革命之上,人世的一切问题之上,还有人心的无限仁慈。”这样的人道主义理念在阶级与阶级兵戎相见的现实面前也许是苍白的,不值一驳的,然而以下论断在时间的长河里更是无可辩驳的:“革命的目的难道是要破坏人的天性吗?革命难道是为了破坏家庭,为了使人道窒息吗?绝不是的。1789年的出现,正是为了肯定这些崇高的现实,而不是为了否定它们。”(《九三年·沉思中的郭文》)

《双城记》给每个读者留下最深印象的,往往是两个小人物,西德尼·卡屯和普若斯小姐。他们的存在证明了人道主义和牺牲精神的存在与高伟。也就是说,这两个人物的设置是为作者写作这部小说的最高命意服务的。从这个意义上分析,不妨说这两个人物的塑造是作者在创作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最为用心的运笔。小说的戏剧性结构主要地就是为这两个人物的经营服务的。卡屯从容赴死以及普若斯小姐和德发日太太搏斗的章节因而也成为小说的华彩节段。作者希望以这种舍己从人的牺牲精神对抗仗势欺人和冤冤相报,以爱抵销恨,这种想法尽管极其不合实际,然而其良苦用心却永远值得宝爱。尤其在时序又转过了140年,法国大革命的那一幕悲剧在那么多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时间点上演了那么多次的今天,重读这部小说相信不是没有意义的。

双城记读后感 篇5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首先,对于人物,稍微做一点个人见解。

就按人物的出场顺序,第一个就是贾维斯洛瑞。从后面的描写来看,他是一位兢兢业业的为银行工作的职员,极度忠实于银行以及后文中遇到的朋友亚历山大马奈特。他起码在银行里待了几十年吧,从作者风趣的描写在台尔森银行各式各样的幽暗大橱小柜之间,一些年迈老头郑重其事地在办公。每当雇用一个年轻人进伦敦台尔森银行,他们总是把他藏起来一直放到老,像块干酪似的把他藏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直到他浑身有了十足的台尔森味,长满斑斑青霉。中就可以看出。而对于他极其重要的工作都可以置之不理的就是对老朋友的关心与帮助。我记得在文中确实写过一处,为了老友他可以连工作都放在一旁。还有在露西结婚后她父亲的发病,也使洛瑞先生很不安:洛瑞先生度日如年,希望越来越渺茫,心情也越来越差、洛瑞先生由于焦急不安地日夜守护,弄得精疲力竭,竟在值班时睡着了、不过这时他突然犯起疑来,怀疑自己是不是仍在梦中。都到了这种身心疲惫的程度了,可以看出他对朋友一家子的友谊有多深。还有,最后要不是有洛瑞为他们准备行程,较坦然地通过各个验收,光凭后面一个惊恐的女人,一个昏厥的男人,一个弱小的小孩,一个神志不清的老人,再怎么逃也逃不出所谓人民的魔爪的。

再一个人物就是露西了。她本人的出场就已经敲定了她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弱小而又坚强的女子。对于被囚禁了十八年的老父,她用自己的爱帮助他走过一个个难关。她先找回了自己的父亲,帮他脱离肉体上的束缚,而对于父亲那脑海中的不定期的苦难的回忆,只有她才能最快、最轻柔地安慰住父亲那不定的心,这一点是连老友洛瑞都束手无策的。还有的就是在法庭上的作证,她相当地用情,面对着这样的同情,这样动人的青春和美貌,被告此时的心情,比面对所有看热闹的人群要难受多了。等等描写的句子都显得露西极有同情心。最终吻别丈夫的时候,她还是坚持下来了,和所有面对悲剧的人一样,坚强地面对。虽然后来还是有些力不从心,但她还是爱的化身。

说道女儿不免要提到她的父亲。亚历山大马奈特的身世很值得人去琢磨,到底受到多大的冤屈,多大的经历,多大的思想创伤,都值得我们去思考。他受到女儿的关心后,同样地力所能及地回报他的女儿。他最终展现的,是一位作为父亲,用爱关心自己的女儿的情节。同样的,本人认为他也有他的极大的不幸。这号人物的身世十分坎坷,而最终并实实在在地为女儿带来幸福,旧病复发,满屋子寻他的活计,就是这时,他才显得苍老又无依无靠。一个悲剧导致另一个悲剧的发生。

对于达内,这个人一般般,追寻着母亲的理念而引发一系列的事端。他其实也是内心善良的人,由于这个使他因小小的求救就回去致使自己与一家人都陷入了困境。这也是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原因导致的结果。

其中最富有传奇色彩、最令人落泪的要数西得尼卡顿了。出场时的情况一直看着天花板显出他的放荡不羁,而后来我们发现他实在是一个被湮没的才子,有才而无法融入当时的社会。内在的情感也很高尚,最终是成全了别人。在帮助达内越狱的时候,他还是那么一幅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只有他在那时心里是最清楚的,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昏死的达内和他的妻子,纪念他的死是天经地义的事!最后他和他的妹妹的相遇,上刑场,安慰、鼓励他妹妹,真是一种看尽人生的超脱,小说也写了那天晚上,巴黎城里人谈起他,说是历年上吉萝亭最平静的一个。不少人还说他表情神圣,像是先知的预言家。这个人物的设定还是很扣人心弦的,比如在要去监狱帮达内越狱之前和洛瑞先生交代之后,卡顿走进院子,在那儿独自呆了一会儿,仰望着她屋里的灯光。他轻声地向它祝福,道一声永别了,边消失在茫茫的黑夜里。我在看这句的时候,心里隐隐地觉得有些不对,但是又因为前文交代了卡顿要洛瑞等他,也想不出有什么会变动的。这句就有些淡淡的伤感,想让人哭但又不让人哭出来的味道。这个就是卡顿内心的描写,轻浮浪荡的表面下藏着一颗对他人的爱而不顾献身的心。

反派人物特别是德发日太太,可以说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幌子而复仇的一个深谋老算的人物。她最平常的动作就是编织,一句话都不说,但是样样事都记在心里,记在她的毛线上。像这种人都会使人对她有一种惧怕的感觉,冰冷、毫无人情的化身。他们身边的雅克三号,复仇女等等都属于一种瞎起哄的,只觉得能从砍别人的头中得到一种快感。他们根本没有像德发日太太的那种觉悟,只是对生命的亵渎,从他们凌乱的外貌和败坏的礼仪就可以看出。对于德发日,他虽然想推翻国王,但是对于自己以前服侍过的老主人,还是有一定的隐恻之心的。他妻子也说了,要她自己动手,他丈夫想救那医生一家,可见德发日还可以算得上中立派,但现实强迫他对主人一家动手,他就是活在矛盾之中的,可能受他复仇心强烈的妻子的影响。

这本小说悬念很多,铺垫很充实,是那种越看越明白的,就像一条条小溪逐一地汇聚,最后成了奔腾的大江,使人越看越激动,越想看下去。举例,最突出的就是第二部第六章《成百的人》和第七章《侯爵老爷在城里》毫无关系,如果把第七章单独拉出来,也可以成为一本小说。直到后面才看出他是关系到达内的身世,再后来看出了关系到露西,再后来看出了他关系到老医生,最后伴随着医生的信件,复杂的人物关系一览无余,对阐述人物关系,有很好的辅助作用。无疑,最后两章是高潮,最令人激动的部分。最后兄妹的相认是超乎我想象的,作者这样安排无疑突出了卡顿,他是一种正义的象征。现在冷静下来,觉得要思考一下为何兄妹会全部关在里面的。我觉得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场大革命在作者眼力本身就是混乱的,无人权可言,疯狂的民众只按自己的意愿办事,终究导致悲剧。

这部作品终究还是善与恶的对抗,善的胜利,令人激动地收场了。让我们深思的,复仇到底是否值得人们去做,但是德发日太太的复仇之心不是那么一日造就的,是对死去的哥哥,姐姐,父亲的回应;是阶级斗争的烙印,无可避免地形成复仇的观念,造就她冷冰冰的性格。说到底造成这种结果,各方面都要负一定的责任,社会环境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因素。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

双城记读后感 篇6

端午假期说长不长,说短又不短,三天时间,远程旅行没办法,短途旅行又不甘心,思来想去,只有待在家里多陪家人。趁此时间,读了两本书,《双城记》与《断舍离》。

断舍离现在已经算是网红词了,放下执念,放下欲望,人才会活得轻松。不过我的感悟最多的倒不是放下,而是另外两点:

1、人生得意时,要多往上看,这样自己才会更有动力;人生失意时,要多往下看,这样自己才会知足常乐;

2、人生向上时,要告诉自己,人活一世,不能浑浑噩噩过;人生向下时,要劝自己,人生苦短,要看开,不要太累。

更多的感想是看双城记后引发的。双城记是狄更斯的作品,与雾都孤儿一样都是世界名著,不过读完之后感觉就算同为世界名著,也分为上中下等,双城记应该是其中相对低层次的。

双城记的故事设置相对巧妙,也用了一些技法,通过一个很强的悬念引出故事,“死人复活了”,不可谓不巧妙,再加上那个经典名段,“这是最好的时代,又是最坏的时代”,足以吸引读者进行下去,接下来又通过两个不同家庭各自的故事线往前延伸,你虽然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但是你肯定知道他们之间一定会有什么关系。等到故事收尾的时候,你才发现,哇,前面的各种线索,各种不解,都是很好的铺垫,故事的转折还算巧妙,看完是可以回味回味的。

而且这类名著与小白文的最大的区别,除了情节的细节一环扣一环,前后呼应的伏笔,人物对话的丰富性等,最大的不同在于,双城记是通过小人物的人生遭遇,给读者展现了法国大革命的全貌,阶级的冲突,人物命运的前后颠倒,对下等阶层人物的同情,却又保证客观性,并不一味站在哪一边,等到革命成功之后,起义群众对于生命的蔑视,对于正义的罔顾,对于对错的愚昧,也成了作者讽刺的对象,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悲剧,因为只有悲剧的内核才足够引起反思与警醒。

这跟金庸的不少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将故事嵌入进时代的大背景中,浑然天成,并不会感觉是故事,这非得对于历史与世情的理解到十分,才可以实现。不同的是金庸写的是通俗小说,其中取悦读者的部分,比如主角的爱情,各种武侠招式的奇妙,最终大团圆大结局的设计,对整个故事的立意与内涵是有一些遗憾的。

但是双城记也并不是没有遗憾,其中主角露西与达奈二人的形象过于脸谱化,一对优秀的青年男女,简直是没有缺点的存在,德法耶太太的邪恶部分完全盖过了她的坚定,机智等特质,对她的悲惨命运也没有多加阐述,整个弱化了故事的矛盾与冲突感,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而且各种人物配角的血肉不够丰满立体,特别是主角西德尼的描述上,如果能够多花费一些篇幅,多描写他的经历与人生,引起读者的认同与代入感,那最终的结局带来的震撼与惋惜一定会更强烈。

双城记读后感 篇7

双城

整本书,我的思维都被狄更斯牵着往返英吉利海峡两岸,一刻不得消停。

我和欧洲历史间一直有种隔阂:克里特文明消亡太早,纵然有兴趣也无津可渡;古希腊文明与罗马文明太过残酷血腥,让我对欧洲文明一直有个很烂的第一印象;欧洲各国推翻封建统治的时间、方式各有不同,给我高考增加了多少负担……总之,世界地图左上角的那一小块绿坨,在我眼里始终是灰蒙蒙一片。

高中历史教科书上介绍说,法兰西“一票共和”,封建集团与新兴资产阶级势均力敌,苦大仇深,阶级矛盾尖锐。而具体怎么个尖锐法,我一直没有很感性的认识。直到看到侯爵老爷坐着马车从城里跑到乡下,看到德发日夫人被仇恨彻底蒙住了双眼,我才彻底了解当时高中历史书上那轻描淡写的半行字。

这本书想强调的东西很明显:阶级矛盾,人性,家。把“家”这个普通字眼和两个可以还算高端的词汇并列,是我在读到医生恢复神智时就确定了的。这个“家”有谁?一犯病就嚷嚷着修鞋的神医马奈特,银行普通员工洛瑞老先生,毅然放弃贵族身份与财富的查尔斯·达内(我还是叫他这个名字)和他的妻子马奈特小姐以及他们的孩子,老姑娘普罗斯,盗尸人杰里,当然,还有卡顿。

这些人名我总是过目就忘,把这些直接音译过来的名字,打出来也是个麻烦事,我打出来,因为他们每个人都让我感动。

因为在书中那个阴暗的年代,他们总是闪耀着光芒。

我想好好地把玩一下这个家中几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可爱之处。首先是洛瑞,初读时,我一直有种洛瑞先生迟早会出卖马奈特等人,因为他始终觉得他只是在为台尔森银行处理一项业务,不该掺杂任何感情,但到整个故事结束,洛瑞先生始终如一地保持着真诚与善良,我很庆幸故事情节打了脸,否则,即使我有心里准备,我也没勇气把整本书看完。

然后是那个大男子主义者杰里,厌恶自己习惯祷告的妻子,甚至有暴力倾向。在小说到高潮时,他竟也祈祷着妻子的祷告灵验,说实话,在那个极紧张,极千钧一发的故事情节里,杰里的话的确让我当时紧攥着的手放开了。

接着便是普罗斯小姐,她是个为了美好不顾一切的善良人,处处护着马奈特小姐,到最后为了达内一家与德发日夫人搏斗,那种奋不顾身的形象不禁让人为之动容,让我想到《天将雄师》里那个肖央扮演的守城将领––喜剧形象作出悲壮举动要比悲壮举动本身更让人感动。我当时很担心普罗斯小姐被德发日夫人用随身带的枪杀害,好在最后她只是被枪声炸聋了耳朵,虽然庆幸,但当时狄更斯老爷子在那一章结尾一句“她的确聋了”还是让我有点难受。

我很想重点说说卡顿,但实在无法找一个很合适的切口。说实话,他在一开始并不是个讨喜的角色,懦弱,酗酒,郁郁不得志,他是小说高潮时的关键性人物,他是个可怜人,处处被斯特里弗打压,最后甘愿做一匹胡狼,为人打下手。到最后,他却有了个整体的转变。他的“赌牌”让我一时间不敢认他。在他反复念诵着上帝说有关复活的那一段时,虽然隐隐猜到他会为了查尔斯牺牲自己,但仍满腹狐疑:“他真敢这么做吗”。事实上他就这么做了,毫不犹豫。

我也第一次在看书时不是因为犯困就差点开启了自己的泪腺。

我只向小说中那个高尚的灵魂致敬,别无他求。

我觉得这本小说和速度与激情有几分相似,因为速5里唐老大的一句台词:

人生苦短,享乐及时,而家人,永远是最重要的。

我认为,这本小说另一个不能放过的重点自然是德发日夫人,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她在小说后期的形象让人很想趁天黑用她的织衣针把她弄死,可同时她也是个家人都被贵族所杀的可怜人,早年的痛苦全部沉淀为仇恨与愤怒,她的所作所为有情可原,过分也在情理之中。德发日夫人让我联想到《大宅门》里的白文氏,坚韧不拔的性格既是有点也是缺点,白文氏凭借着要强的精神让白家度过险关,却也因太直太烈的性格使儿媳杨九红终身痛苦不堪;德发日夫人亦然,她的冷静,她的愤怒使密探无计可施,使巴士底狱沦为灰烬,却也因此使马奈特家族(这里指上文提到的那个“家”的成员)以及其他无辜的人陷入绝境。

所以,人终究无完人。

不知道现实中狄老爷子是写书时啥样,我想狄更斯老先生写这本书时应该很难受,他既要为自己写的人,写的事倾注无数感情,防止文字太过冰冷;也要始终以一种冷峻的目光注视大革命时巴黎的腥风血雨,防止偏向某一阶级。这一定是种矛盾纠结的心理。

亦或许,老爷子走的是布莱希特的“陌生化”道路,没一点不适之感。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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