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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0-25 来源:互联网

学生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通用5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认真品味作者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以下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学生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篇1)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

学生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篇2)

这两部动物小说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条忠厚守实的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而《白牙》则讲述了一只小灰狼变为驯养犬的故事,它们波澜起伏,忐忑不平的经历却没有使它放弃生的渴望,一直永往直前。

《荒野的呼唤》主人公是一只健壮的长毛狗布克,北极的金矿需要这种狗拖运,后来布克知道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荒野对它的呼唤它无法逃避,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首领。

这也借此说明,在险恶的社会里,只有敢于向命运斗争才有生存的可能;相反,如果你软弱不堪,任何人都能欺负你,最终命运会把你渐渐带入死亡,在动物界里有这样的一句定论“唯有强者才足以生存”,为了生存它们变得冷血无情。

《白牙》主人公灰狼崽白牙,白牙生活在荒野,在幼年觅食学会了凶恶和残暴,之后它就分别有了三个主人,前面两个主人让它成为凶恶的斗狼,在一次次斗争中,它濒临死亡,新主人救了它,仁慈的主人也让白牙变得忠诚,善良。

这让我明白一个人受环境的影响有多大,他可以把人变得凶恶残忍,可以把人变得善良仁慈,也可以影响到周围的人,甚至以小而失大,而在这里面的死亡陷阱也让白牙在地狱的边界线徘徊。

鲜血染红了他们的双手,天堂与地狱只能走一条路,为了生存,只有与命运斗争!

学生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篇3)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学生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篇4)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

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学生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篇5)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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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心得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您也许正在阅读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在读了《荒野的呼唤》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心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心得(篇一)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心得(篇二)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 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心得(篇三)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过一种动物,认真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虽然人类多将动物当成宠物来养,可也只会把它当成宠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却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的狗--巴克。最初巴克就像我们今天的宠物狗一样,过着养尊处优,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既传承了父亲的威严,又传承了母亲的机智敏捷。要不是可恶的园丁因缺钱将他卖给狗贩。使它的命运从那一刻起就改变了……

巴克一下子从“国王般的身份沦落为一只苦役狗,它在血淋淋的棒子和锋利的牙齿上服从了现实,它在残酷的现实中牢记一个道理:“强者为王,败者为寇”。一个个的主人匆匆走进它的生命,有的给予它爱与温暖,有的又将它拉回现实生活中去,各式各样的主人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在恶劣的环境之下,它的野性慢慢复苏,并渐渐扩大……

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感到身心疲倦,但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只狗的身上,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卡住命运的咽喉,主宰命运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命运所欺压,变为永远的悲剧……”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困难重重,也会在人生的低谷里徘徊。退缩,解决不了问题;软弱,只会让困难加剧。唯有勇敢地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站在人生的高峰,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当我细细品读着“书韵”时,我不禁读懂了作者的内心,他写的不仅是巴克,更是对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做生命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心得(篇四)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我们希望,爱在我们身边。也真诚的呼唤人类:善待小动物!

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心得(篇五)

最近,我读了一部小说——《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是《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深有感触,可谓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最后有一天,巴克不留意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情绪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个性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孝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向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忙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正像书中那首诗:

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巴克带给我的启示是巨大的,内涵也是丰富的。此刻我正在阅读《荒野的呼唤》的第二部分----《白牙》,它与上一个故事完全相反,坚信它也能给我带来不小的收获。

最新的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怎么才能避免将《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的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的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篇一】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最新的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篇二】

这两部动物小说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条忠厚守实的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而《白牙》则讲述了一只小灰狼变为驯养犬的故事,它们波澜起伏,忐忑不平的经历却没有使它放弃生的渴望,一直永往直前。

《荒野的呼唤》主人公是一只健壮的长毛狗布克,北极的金矿需要这种狗拖运,后来布克知道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荒野对它的呼唤它无法逃避,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首领。

这也借此说明,在险恶的社会里,只有敢于向命运斗争才有生存的可能;相反,如果你软弱不堪,任何人都能欺负你,最终命运会把你渐渐带入死亡,在动物界里有这样的一句定论“唯有强者才足以生存”,为了生存它们变得冷血无情。

《白牙》主人公灰狼崽白牙,白牙生活在荒野,在幼年觅食学会了凶恶和残暴,之后它就分别有了三个主人,前面两个主人让它成为凶恶的斗狼,在一次次斗争中,它濒临死亡,新主人救了它,仁慈的主人也让白牙变得忠诚,善良。

这让我明白一个人受环境的影响有多大,他可以把人变得凶恶残忍,可以把人变得善良仁慈,也可以影响到周围的人,甚至以小而失大,而在这里面的死亡陷阱也让白牙在地狱的边界线徘徊。

鲜血染红了他们的双手,天堂与地狱只能走一条路,为了生存,只有与命运斗争!

最新的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篇三】

抽时间把《荒野的呼唤》看完了,书中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它原来生活在一位老法官家中,最大的愿望就是取代父亲成为老法官身边形影不离的伙伴,每天的工作就是陪孩子们玩耍。家里的保安为了赚钱,将布克偷走,卖到冰原和爱尔摩斯犬一起担任运货的雪撬犬。布克起初极不适应,不是被拿棍棒的人痛打,就是被其它的狗抢夺食物。一同被卖去的南方犬只一只接一只死去,布克慢慢明白以前的生活一去不复返,讲究道德不能保护自己,唯有把自己变得最强最凶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下活下去,占据一席之地!

在艰苦的生活中,布克学会了如何如何在雪底下打洞取暖、如何趁主人不注意时偷别人的食物;它开始动用计谋拉取大帮拥护者,时不时挑战领袖的权威;它一天比一天强大,对权力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最后它挑战并咬死了以前的领头狗,取代其地位。艰苦的环境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变得阴沉、狡诈、凶狠。

当时正是淘金热,大量的淘金者涌向印地安,雪撬狗的需求量巨大,雪撬狗的工作量更是大得惊人。布克不停的从一位主人卖到另一位主人手中,每天干着单调重复而劳累的工作,几乎没有休息时间。长时间的跋涉让它开始虚弱。而最后一位主人愚蠢,固执,毫无冰原生活经验却拒不接收意见,执意要穿过已经开始解冻的冰面,最后连人带雪撬一起沉入冰河。布克有过穿越冻河的经验,因此过河之前,它就趴着不动,任凭主人鞭子如雨,也绝不起身。最后主人无奈地扔下它,它也因此免于灭顶之灾。

虚弱的布克被新主人桑顿解救,并在桑顿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真正的爱,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在爱的驱使下,它能够独立将一千磅的货物拉至百码开外,为主人在赌赛中赢得1600的巨款;对主人的强烈的爱,使得它对主人的命令不加思考的盲从,因为主人的一句玩笑话就差点跳下了悬崖;一次,主人大意落入湍急河流之中,布克奋不顾身扑入河中救人,去而无功,就再三往返,在旁人的协助下,终于救起主人,自己却被河中的石头撞断了三根肋骨;在有人冒犯主人时,它会主动对侵犯者发起攻击,以护主忠犬而大名远扬。因为之前被一个又一个主人转手倒卖的遭遇,它害怕失去桑顿,从不肯让桑顿离开它的视线。

也在这时,它第一次接触到了森林,接触到了狼。它有时会独自在森林中游荡,以捕杀野兽为乐,虽然森林和同类在召唤它,但是对桑顿的爱使它甘心舍弃了这一切。直到有一天它在外游荡数日,独自捕杀了一头大黑熊,心满意足地回到营地,才发现营地遭到印地安人的屠杀,人和狗的尸体遍布营地,无人幸免。疯狂的布克捕杀了营地中的印地安人,却始终没找到桑顿的踪影,在一个水潭边它却明白永远失去桑顿了。

没有了人世的牵挂,布克回到森林,混迹于狼群之中,成为新一代狼王。它的野性终于在荒野的呼唤中觉醒!从此,森林的部落中流传着关于“狗魔”的传说。

其实我们都像布克一样,生活在温室的时候,以为人生都将这样度过。但生活总是充满变数,艰难挫折层出不穷,长路漫漫,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路口会遇上什么。如果不逼近自己适应环境,时时挣扎求生,奋力拼搏,就会如同其它南方狗一样被冰原无情地淘汰,而一旦你隐藏的潜力被激发出来,将焕发出夺目的光彩!

而爱是另一种催化剂,在爱的驱使下,你永远不知疲惫不知辛劳,永远斗志昂扬!你可以做得更好!

最新的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篇四】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最新的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篇五】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他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大法官的身边,但是被曼纽尔卖掉了,成了一只雪橇犬,他有过四个主人: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知道了生存的法则;在第二个主人手里,他拖着重物,跑二千多里;第三个主人因为他自己无能和狗狗一起淹死了;第四个主人和巴克感情最深厚,巴克也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但是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巴克回归大自然,成了领头狼。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我左思右想,把所有方法都想了一遍,就是想不出来,我无奈的我放下笔,准备放弃这道题目,往下写,我的目光落到了下一题,写着写着“哎呀!又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算了,空着空着。”我烦躁的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把其他都写好了,可就是不会写那两道,就在我烦恼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让我想起巴克的勇往直前,坚持不懈,他面对巨大的对手也不乱失阵脚。我区区那么几道题算什么,于是我又写了起来。

我们应该像巴克一样,去磨练自己,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只要有一线生机,都要把握住,才能取得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后个人心得作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我们在读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写《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后个人心得作文”,仅供参考。

读《荒野的呼唤》后个人心得作文【篇一】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读《荒野的呼唤》后个人心得作文【篇二】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 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读《荒野的呼唤》后个人心得作文【篇三】

在这个快乐而又充实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由美国的杰克·伦敦编写。它主要叙述了一条名为“巴克”的驯养犬,被拐到环境恶劣的北方之后成了只雪橇狗。在艰辛的路途中,它凭借自己的毅力与韧劲打败了“斯皮茨”,并带领狗群屡次击退了爱斯基摩狗,最终回归了自然的故事。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那次爬山的经历。记得那是双休日的一天下午,我刚刚做完作业,爸爸说要带我去爬山。当时我心中有些矛盾,本来还可以在家上上网、打打游戏的,这下计划泡汤了。我到底是爬呢?还是不爬呢?算了,听爸爸的吧,说不定还能看到美丽的景色呢!于是,我下定决心,向大山进发。可刚到山脚下我就已经被吓怕了:山如此之高,简直是一座摩天大厦。可爸爸却显得镇定自若,兴致盎然。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鼓起勇气双手扶岩壁,小心翼翼地上了山。没等到半山腰,只见这山峰越发陡峭,前进的道路崎岖而又狭窄。我双腿发软,一屁股坐在了山岩上,顿时,勇气就像被水浇灭的火一样。这时,高高在上的爸爸发现毫无斗志的我,不禁皱起了眉毛,严厉地说道:“‘有志者,事竟成’,如果像你这样无恒心,没毅力,猴年马月能到达山顶?”随后气冲冲地向山上爬去。他的这一席话始终萦绕在耳畔,令我感慨万千……我重新振作起来,全身充满了力量,好似离弦之箭向山顶冲去。登高远眺,我欣赏到了山脚下不曾看到的秀丽风光,也终于体会到了“一览众山小”的感受,更懂得了“有志者,事竟成”的真正含义。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认识了不屈不挠的巴克,并从它身上懂得了许多道理:坚持是成功之源,是胜利之母,但有些时候,生活和命运不可能公平,只要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正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会见彩虹!这些道理会深深地刻在我心中,并时刻提醒自己。

“开卷有益”。同学们,赶快翻开书,汲取更多的收获吧!

读《荒野的呼唤》后个人心得作文【篇四】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潜质,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就应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正因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正因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正因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读《荒野的呼唤》后个人心得作文【篇五】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野兽和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感悟(4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阅读作者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如何去领会荒野的呼唤的内函呢?为满足您的需求,栏目小编特地编辑了“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感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1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2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野兽和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3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4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他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大法官的身边,但是被曼纽尔卖掉了,成了一只雪橇犬,他有过四个主人: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知道了生存的法则;在第二个主人手里,他拖着重物,跑二千多里;第三个主人因为他自己无能和狗狗一起淹死了;第四个主人和巴克感情最深厚,巴克也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但是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巴克回归大自然,成了领头狼。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我左思右想,把所有方法都想了一遍,就是想不出来,我无奈的我放下笔,准备放弃这道题目,往下写,我的目光落到了下一题,写着写着“哎呀!又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算了,空着空着。”我烦躁的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把其他都写好了,可就是不会写那两道,就在我烦恼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让我想起巴克的勇往直前,坚持不懈,他面对巨大的对手也不乱失阵脚。我区区那么几道题算什么,于是我又写了起来。

我们应该像巴克一样,去磨练自己,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只要有一线生机,都要把握住,才能取得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范文600字 (精选3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阅读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怎么才能防止将《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范文60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范文600字(篇一)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范文600字(篇二)

前几天,我有幸拜读了杰克·伦敦的名作(荒野的呼唤),感触颇深。

文章讲述了一条名贵的家犬布克被贩卖到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当雪橇犬,处尊养优的它面临重重困难,但他最终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他的原始本能复苏了,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并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的首领。

布克在走向荒野的道路中历经了许多坎坷,承受着人类无情地鞭打,在和同伴的争夺中遭受一次又一次次的挫折,在险恶的环境中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它凭借着顽强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心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成就了它辉煌的'一生。

信心和勇气是成功的必然条件,而我偏偏缺乏他们,当我面对困难时,我总是鼓不起勇气,拿不出信心,为此,成绩很难得到提高,有时离成功仅一步之遥,但我却退缩了,放弃了,最后成功也与我失之交臂,失去一次又一次的机遇。

如今,我被布克感动了,它从舒适的南方家庭环境被放逐到恶劣的寒冷北方,从溺爱它的主人家到一群完全陌生的合作伙伴,无论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它面临的困难都比我大,但它都克服了,一步一步挺了过来,最终懂得了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何况我们人类呢?

如今的我们像正在茁壮成长的幼苗,虽有老师、父母、朋友的关爱,但成长的过程必须是自已拿出勇气和信心去接受挑战,经历风雨,只有那些接受阳光雨露滋润的小苗才能长成参天大树,而整天呆在温室里的小苗,是需要别人的浇灌和呵护,是适应不了大自然的挑战,最终也将走向毁灭。

同学们,以布克为榜样,拿出勇气和信心,告别昨日的懦弱,勇敢的接受困难的挑战,战胜自我,你也会成为“狼首领”的!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范文600字(篇三)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

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感想 【分享】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该如何去写《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感想”,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感想(篇一)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

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感想(篇二)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

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感想(篇三)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他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大法官的身边,但是被曼纽尔卖掉了,成了一只雪橇犬,他有过四个主人: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知道了生存的法则;在第二个主人手里,他拖着重物,跑二千多里;第三个主人因为他自己无能和狗狗一起淹死了;第四个主人和巴克感情最深厚,巴克也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但是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巴克回归大自然,成了领头狼。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我左思右想,把所有方法都想了一遍,就是想不出来,我无奈的我放下笔,准备放弃这道题目,往下写,我的目光落到了下一题,写着写着“哎呀!又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算了,空着空着。”我烦躁的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把其他都写好了,可就是不会写那两道,就在我烦恼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让我想起巴克的勇往直前,坚持不懈,他面对巨大的对手也不乱失阵脚。我区区那么几道题算什么,于是我又写了起来。

我们应该像巴克一样,去磨练自己,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只要有一线生机,都要把握住,才能取得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感想(篇四)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感想(篇五)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潜质,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就应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正因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正因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正因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读《背影》心得学生个人心得 (通用5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朱自清写的《背影》,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背影》的读书笔记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读《背影》心得学生个人心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背影》心得学生个人心得(篇一)

前几天重读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名篇《背影》,文中描述的父亲的背影使我又一次潸然泪下:戴了一顶旧毡帽,又胖又矮的身影迈着蹒跚的步子,攀月台,过铁道,为心爱的儿子买橘子……这场景是那么的普通,然而又是那么的亲切,那么的感人。先生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谱写了人间最平常、最真挚的亲情。

“可怜天下父母心!”是的,这种亲情是天底下最无私地爱、最纯洁的感情。先生笔下的父亲,给我们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其实,我们许多人都有这样一个父亲,他操劳奔波,含辛茹苦,整天为我们忙这忙那:为我们煮我们最喜欢的菜肴,为我们买最心爱的衣裙;我们生病时,他会端茶送水,延医送药,我们远行时,他会买好车票,一路的叮咛,买好各种各样好吃的,当然也包括橘子……

可是,我们却常常对父亲的这些爱熟视无睹,常常把这些爱当作是我们子女所应得的。我们的父亲和《背影》中的父亲何其相似,对我们充满了关怀和爱,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们,宁愿自己过得苦一些、累一些,只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够幸福、快乐。他们总是无私的奉献,默默地把一颗火热的心——把他们的所有都给了儿女,却从不计较得到多少回报。父亲的爱,是一种多么高尚的感情!

十七年了,我就在这种亲情的呵护下、陪伴下渐渐的成长。因为有了这种爱,数九寒冬我会感受阵阵温暖,炎炎盛夏我能感到丝丝的清凉……每次离家至异乡时,父亲那一句句朴实而真挚的叮咛成了我最珍贵的行囊。虽然曾经渴望过离开父亲的“保护”会自由自在,虽然曾经觉得父亲“路上小心”、“当心着凉”之类话有些罗唆,但是,我现在已经懂了,我长大了,我懂得了珍惜,我懂得了真挚,我懂得了感激,我懂得了亲情不需要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它是发自内心的、人世间最美丽的感情。

模糊的泪眼中,我又一次读完了先生的《背影》: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模糊的泪眼中,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我想对他说一声:女儿永远爱你!

读《背影》心得学生个人心得(篇二)

不知什么时候,爸爸已成为,家里那个最不起眼的人。他明明是那么高大。

自我记忆时起,我就只喜欢抱着妈妈的手臂。喜欢妈妈手臂上早饭的清香,喜欢妈妈大手的温暖。

当我们出去逛街时。我牵着妈妈的手,爸爸一个人走在前面或后面。在我们的闲谈趣事时落寞着。他的影子被昏暗的路光拉得好长好长,无法丈量。

冬天了,天亮的比较晚,爸爸决定送我上学。坐在电动车后边的我四下张望着天空,还是阴沉的。白云下面是黑黑的一代轮廓,是一条随意画的不规则的曲线,远处——快到天边,才有一两片云,染上了淡淡的颜色,渐蓝,渐黄,渐红。目光聚焦在爸爸的背影,宽广但是不挺拔,这个背影,是我从小就寻找的背影。他的耳朵是红的,直得立了起来,他头上的白发倔强地冲破黑发的卷裹挣扎出来,好似可以数清的头发匍匐在头上,就像树上的枯叶,随风飘荡,只怕下一秒就会落下,湮灭在尘埃之中,我的心随之颤动。冬风凛冽的吹着,一下一下,刮在爸爸脸上,留下的是残骸和褶皱。

我的父亲好似老了。他迎来了了寒露,送走了秋霜,留下一切的一切,都给了他身后的希望。可是没有人会理解父亲,连他的女儿也不会。

什么时候我这样观察过他,我不知道,也不记得。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他把我举到头顶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的眼里只有鲜艳明亮,光明璀璨的街景罢;是他送我上学,接我回家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的眼里只有心心念念的玩具和游戏罢;是他心情烦躁,暴怒发火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只是给它贴上“怨恨”的一些标签罢……

到了校门口,他拎起我的书包,要我背好,说“今天早,赶紧进去。”我看见他的背影,逐渐变小,变小,最终汇聚成小小的一点,消失了了。

试着用黑色铅笔勾勒记忆中他的身影——手是粗糙的、脚是疲惫的、发是凌乱的,爱,是安静的。

有人说父爱,最难懂的爱,他是深沉的,不着痕迹的,是的。父亲是我们身后的一座巍峨屹立、岿然不动的的大山,而我们前面有鲜花烂漫、阳光和煦,哪里会记得后面冰冷的岩石?

读《背影》心得学生个人心得(篇三)

读完《背影》有种很强烈的心灵撞击,虽然这是个被写烂的话题。

朱自清说,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父亲的背影谁又能忘得了,不管我们遇到什么挫折,总有父亲的肩膀做避风港,当风雨歇后,父亲便张开双手任我们飞翔,默默的转身,留给我们一个背影做前行的力量。

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朱红的橘子,离开时的一步三回头,虽然作者已经20岁了,但父亲还是放心不下,毕竟再大在父亲的心里也还是个孩子。“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作者对父亲买橘子时背影的描写平平淡淡,朴实无华,但却是最真实的声音,看了让人心酸,我们会不自觉的想到自己,想到自己的父亲。

我们小的时候坐在父亲是肩上,父亲抓着我们的小手,幸福的带着我们到处转,仿佛我们的一切父亲的肩膀都可以扛得动,当我们慢慢长大,慢慢从不谙世故变得懂事,然后在这个青春的大好年纪开始叛逆,渴望独立,开始忘记小时候看见父亲离开的背影就开始无助的哭泣,仿佛整个世界的离去都不敌父亲转身一瞬的凄凉。

从小就知道父爱如山的道理,却很少真正体会其中的道理,就像没经历过风雨又怎能感受到太阳的热量。只有当我们彷徨、不知所措的时候才想起,曾经父亲的身影在我们的心中是多么的高大,家里的什么东西坏了、自己遇到什么困难了,都会自豪的说,没关系,我爸爸会修,我爸爸会做,我爸爸什么都会。

当我们以后长大的时候还会不会这样说?

当父亲老去的时候,会自言自语的说,不老不行了啊,孩子都这么大了。当我们有一天真的发现父亲真的老了,心里该会有多么悲伤!

读《背影》心得学生个人心得(篇四)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段话出自朱自清的《背影》。读到这里时,我不禁冒出疑问:他努力是为了谁?

当我读完全文,我才明白:原来他把儿子放在心里的第一位,而他自己,都是其次。其实,普天之下,哪位父亲不是如此呢?把孩子捧在手心上,生怕化了。

文中的朱自清当时都已经20岁了,已来往北京两三次,可他就是怕朱自清口渴,就是怕朱自清一路不顺利,就是非要送朱自清去车站。他总是为儿子着想,无非就是为了和儿子在一起多待一会儿;无非就是为了多照顾照顾儿子;无非就是为了多看他几眼。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父亲。有一次他送我,我走下台阶,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等我走到了台阶最下层,直到我走远……父亲的身影才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父爱,是细腻的,缓缓流入儿女的心灵。

记忆的长河中,有些事儿我永远忘不了。我的父亲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远——500多公里,但他不辞辛劳,每周都要坚持回家看望我,路途上的时间单程都要5个多小时。路途上,窗外的风景应该烂熟于心了吧!哪里会有一座桥、哪里会有一条隧道,父亲定然都看倦了吧!他的旅途定然是无聊的吧!路途上,父亲一定会很劳累吧!他是为了谁?可以每周都要花十多个小时在单位和家之间往返?是什么在支撑着他?是爱啊!

尽管很多时候父亲没有陪在我身边,但是,父爱一直都萦绕在我的周围,或许不曾言说,但它,真真切切的存在。当按靠在父亲宽阔肩膀上、软软的大肚皮上,就会感到一股暖意涌上心头;当我沮丧时,父亲总是想着办法来开导我,让我低落的心情乐观起来;当我高兴时,父亲总是用心倾听,耐心的与我分享喜悦……

父爱是什么?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濯洗心灵。其实,父爱更是一份对家、对亲人的眷恋,父亲的爱就在他往返的旅途上,陪伴着我,陪伴在我的成长路上!

读《背影》心得学生个人心得(篇五)

近些天来,我读了一篇朱自清写的散文——《背影》,读了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文中的父亲比较胖,却要亲自去给孩子买橘子。作者看到父亲去买橘子要过铁道,爬月台,眼中流出了泪水,父亲的背影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有许多感想,文中的“我”和“父亲”都让我感动,他使我想到了我的爸爸。我的爸爸给了我很多的爱,生活中他都尽量满足我的需要。此时,我有许多话要对爸爸说。

爸爸,您辛苦了!为了让我生活得更幸福,您不怕受苦受累,每天早出晚归、任劳任怨。可有时我还不听您的话,和您顶嘴,我很惭愧。想到这些,我很伤心。

爸爸,我以后一定要听您的话,好好学习。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好好孝敬您,不再让您吃苦受累!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感想和心得作文600字 (合集5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您也许正在阅读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个人感想和心得作文60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感想和心得作文600字【篇一】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感想和心得作文600字【篇二】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野兽和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感想和心得作文600字【篇三】

在这个快乐而又充实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由美国的杰克·伦敦编写。它主要叙述了一条名为“巴克”的驯养犬,被拐到环境恶劣的北方之后成了只雪橇狗。在艰辛的路途中,它凭借自己的毅力与韧劲打败了“斯皮茨”,并带领狗群屡次击退了爱斯基摩狗,最终回归了自然的故事。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那次爬山的经历。记得那是双休日的一天下午,我刚刚做完作业,爸爸说要带我去爬山。当时我心中有些矛盾,本来还可以在家上上网、打打游戏的,这下计划泡汤了。我到底是爬呢?还是不爬呢?算了,听爸爸的吧,说不定还能看到美丽的景色呢!于是,我下定决心,向大山进发。可刚到山脚下我就已经被吓怕了:山如此之高,简直是一座摩天大厦。可爸爸却显得镇定自若,兴致盎然。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鼓起勇气双手扶岩壁,小心翼翼地上了山。没等到半山腰,只见这山峰越发陡峭,前进的道路崎岖而又狭窄。我双腿发软,一屁股坐在了山岩上,顿时,勇气就像被水浇灭的火一样。这时,高高在上的爸爸发现毫无斗志的我,不禁皱起了眉毛,严厉地说道:“‘有志者,事竟成’,如果像你这样无恒心,没毅力,猴年马月能到达山顶?”随后气冲冲地向山上爬去。他的这一席话始终萦绕在耳畔,令我感慨万千……我重新振作起来,全身充满了力量,好似离弦之箭向山顶冲去。登高远眺,我欣赏到了山脚下不曾看到的秀丽风光,也终于体会到了“一览众山小”的感受,更懂得了“有志者,事竟成”的真正含义。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认识了不屈不挠的巴克,并从它身上懂得了许多道理:坚持是成功之源,是胜利之母,但有些时候,生活和命运不可能公平,只要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正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会见彩虹!这些道理会深深地刻在我心中,并时刻提醒自己。

“开卷有益”。同学们,赶快翻开书,汲取更多的收获吧!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感想和心得作文600字【篇四】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留意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最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齐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最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好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感想和心得作文600字【篇五】

这两部动物小说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条忠厚守实的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而《白牙》则讲述了一只小灰狼变为驯养犬的故事,它们波澜起伏,忐忑不平的经历却没有使它放弃生的渴望,一直永往直前。

《荒野的呼唤》主人公是一只健壮的长毛狗布克,北极的金矿需要这种狗拖运,后来布克知道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荒野对它的呼唤它无法逃避,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首领。

这也借此说明,在险恶的社会里,只有敢于向命运斗争才有生存的可能;相反,如果你软弱不堪,任何人都能欺负你,最终命运会把你渐渐带入死亡,在动物界里有这样的一句定论“唯有强者才足以生存”,为了生存它们变得冷血无情。

《白牙》主人公灰狼崽白牙,白牙生活在荒野,在幼年觅食学会了凶恶和残暴,之后它就分别有了三个主人,前面两个主人让它成为凶恶的斗狼,在一次次斗争中,它濒临死亡,新主人救了它,仁慈的主人也让白牙变得忠诚,善良。

这让我明白一个人受环境的影响有多大,他可以把人变得凶恶残忍,可以把人变得善良仁慈,也可以影响到周围的人,甚至以小而失大,而在这里面的死亡陷阱也让白牙在地狱的边界线徘徊。

鲜血染红了他们的双手,天堂与地狱只能走一条路,为了生存,只有与命运斗争!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感悟和心得800字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我们在读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我们该如何去写《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个人感悟和心得800字”,仅供参考。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感悟和心得800字【篇一】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感悟和心得800字【篇二】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读《荒野的呼唤》个人感悟和心得800字【篇三】

最近,我读了一部小说——《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是《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深有感触,可谓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最后有一天,巴克不留意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情绪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个性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孝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向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忙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正像书中那首诗:

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巴克带给我的启示是巨大的,内涵也是丰富的。此刻我正在阅读《荒野的呼唤》的第二部分----《白牙》,它与上一个故事完全相反,坚信它也能给我带来不小的收获。

读《荒野的呼唤》学生个人感想和体会 【收藏】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在阅读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写《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荒野的呼唤》学生个人感想和体会”,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读《荒野的呼唤》学生个人感想和体会(篇一)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我们希望,爱在我们身边。也真诚的呼唤人类:善待小动物!

读《荒野的呼唤》学生个人感想和体会(篇二)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讲述的是一条名叫巴克的小狗从在主人火塘边无忧无虑、无所事事,到历经磨难成为狼群首领的一段艰辛过程。那起伏跌宕的情节和感人至深的描写,在我读罢掩卷之后,依然在我眼前栩栩重现。这本书对我不同凡响之处更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也曾经读过。

习近平总书记那样伟岸、睿智、顽强,经过了坎坷与磨难,却不折不回,不忘初心,是否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汲取了能量,学会坚强?作为人民领袖,习近平总书记关注民间疾苦,对养育过、帮助过自己的父老乡亲、对曾生活过、工作过的一方水土充满了感恩之情,或许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受到了启迪?这本看似平常的书,却穿越时空,传递着不同寻常的温暖。

读着《荒野的呼唤》,我仿佛在字里行间感觉到习近平总书记目光的凝注、曾经的感动,正如我此刻我心潮澎湃:巴克那样坚强,在哈尔做它主人的时候,它与同伴在冰冷刺骨的雪地里饥一餐饱一顿地艰难行进,直到实在支撑不住方才趴下稍事休息。学着坚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尽自己力量、尽自己所能,不轻易放弃与退缩;学着成长,在成长之路上,免不了会有失败,学会利用失败磨练自己,就如一把粗钝的短刀,需要勇敢地接受磨刀石的磨砺,让自己锋利无比,闪闪发光;而最重要的是学会感恩:生死攸关的一刻桑格救了巴克,并把它当孩子来养育。在他的精心照料之下,巴克的伤势渐渐好转,而这份恩情也永远驻守在它心间。当发现小屋被印第安人占领之后,巴克疯狂地追踪主人的脚印来到河畔,主人的气息却立马消逝了,确信主人葬身河中之后,巴克加入了狼群,但它每年都会来此祭奠主人,久久守望,痴心不改。读到这里,我不由潸然落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大街上迷路给你指引方向过的人、在你被难题困扰时给你微微点拨的同学、成长之路上给你无微不至关心的老师与家长……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感恩之心会让自己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生命变得充实与丰满!

共读《荒野的呼唤》,仿佛走在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走过的石板小径,依然能够听见空谷足音,穿越隧道,敲击在我的心扉,回荡在我的感悟中!

读《荒野的呼唤》学生个人感想和体会(篇三)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

读《荒野的呼唤》学生个人感想和体会(篇四)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荒野的呼唤》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学生个人感想和体会(篇五)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读《红日》个人心得感想 (通用5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阅读吴强写的《红日》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才能防止将《红日》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红日》个人心得感想》,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读《红日》个人心得感想【篇一】

我曾是个军人,所以对军事题材的电视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电视剧《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可妻子非要看哭哭啼啼的韩剧,我好男不和女斗,从单位图书室借来小说《红日》看起来,看过之后,我对《红日》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今天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理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XXX、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美好理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理想的方向前进。今天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己的理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对比极为悬殊的情况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今天,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大量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情况还有多起......今天,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否则,集体就形同散沙,失去战斗力,甚至会酿成苦果。

四是要讲团结合作。书中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许多高级将领出身黄埔军校,但派系林立,互相猜疑,勾心斗角,如果说XXX的军队是被我军打败的倒不如说是被他们内部自己打败的。的军队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而我们只有小米加步枪,但我们身后有几百万人民群众的支持,民心所向的军队最终必定是胜利的军队。今天,我们大家能在一起工作、学习本身是一种缘分,但这之间不可能没有摩擦和矛盾,关键是我们要做到心中无私,讲究合作,善于化解矛盾,坚信团结出力量,合作出智慧,才能使我们央行的事业更好美好。

 

读《红日》个人心得感想【篇二】

在开学之后,我读了《红日》。描写了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在山东歼灭部队整编七十四师的故事。书中解放军战士战胜敌人的英勇行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部小说是以1947年重点进攻山东开展的一系列军事战役为主导,从最初华东野战军沈、丁部涟水战役失利,到莱芜战役的战术转移,以及孟良崮战役的决战,最终全歼五大王牌中的王牌——全副美式装备的整编七十四师的故事。《红日》作者吴强说过:“记住昨天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只要还在活着的时候,都是必要的。因为它已经给了我,今后还将给我以前进的力量。”当面对无法挽回生命的战友时,共产党战士含着泪咬牙前进;当艰巨的任务、难以克服的困难时,战士们反而愈战愈勇,冲锋陷阵。

一听说有任务,他们就兴奋、就快乐,就充满了激情和力量!战斗是战士们的生命!就是这种信念之下,共产党打败了,而使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两个党派之间的最大不同:团结与不团结。读着读着,我仿佛看到那战火纷飞的年代。在那个年代,有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献身于民族的解放事业,他们为了革命的胜利,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和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永垂不朽。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要好好珍惜,加倍努力的'学习!

读《红日》个人心得感想【篇三】

读后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认识了解放军伟大之处《红日》这篇文章中写到的是解放军新部与国民党的74师打的仗浓振新在莲水之战后,改掉了他败的很惨的一个军剩下来的只是一个排的兵力。

浓振新他去投靠了二级表亲八路军,再次打仗都败在张灵甫的手上。连水上战都败了。蒋介石又派了3个兵团的人大约乘40万人来攻打山东。

有一次,浓振新部发现了张灵甫部队。他的好友都叫他打打张灵部,他却说:“大家前进。”他的战友说不走了,准备开战。他说:“我是军人,一切命令都听我的。”他的战友和朋友都不明白他。

最后,消灭了张灵甫的时候到了,张灵甫上了山,他的四周都是八路军,浓振新在头战打了38个日日夜夜,最后把张灵甫的部队全都消灭了他的一个军也所剩无几了。这次伤亡都很惨重。

读《红日》这篇文章后我的感受是凡是要忍还要有耐心。

读《红日》个人心得感想【篇四】

宁静的夜,安详的夜,我坐在书桌前翻开了那有些年月的书《红日》,思绪慢慢沉浸在书中……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斗,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与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的较量。但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这场战役中,灵活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这场莱芜战役就好比是曹操大败袁绍的官渡之战,周瑜火烧赤壁一般的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过这场战役之后,国党锐气大搓,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相反的共党则愈战愈勇,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共产党因为有了广大群众的支持走到了今天,为了今天多少鲜血撒在这片土地上,为了今天多少人流泪,为了今天多少生命逝去……今天是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换来的,今天是无数烈士的生命换来的。我们要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

如今,以胡主席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人正带领中国人民走向更辉煌的美好未来,实现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中国共产党——一个年轻而又充满希望的政党,在新的世纪,提出了以“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发展观。我们有了一个不舍的信念、不弃的追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国家会在党的英明领导下更上一层楼。党在我心中是什么?我可以自豪地说,党就是一盏指路的明灯;是一个伟岸的巨人;是一座强大的靠山;是我内心向往的偶像。

 

读《红日》个人心得感想【篇五】

《红日》是我看过的第二本描写解放战争的小说(第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带着对英雄无比崇敬、对敌人无比痛恨的心情读完了此书。

掩卷沉思,一幕幕惨烈的战争场面不断地在我眼前浮现,联想我看过的两部电视剧《我的兄弟叫顺溜》和《亮剑》中的场景,战争的枪声似乎在我耳边响起。书中的战士们个个舍生忘死、英勇奋战,杨军,张华峰,秦守本和金立忠四个人是我们的英雄,在敌我双方激烈的战斗中,我军战士不怕牺牲,英勇奋战,高喊“冲上孟良崮,活捉张灵甫”顽强杀敌,朝着敌人的阵地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他们打退了敌人的七次进攻。终于,在孟良崮战役中,战士们用汤姆枪扫射山洞,把国民党74师师长张灵甫射死了。当地的老百姓也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真是全民皆兵,共同杀敌啊。

看完《红日》,我觉得无数革命先辈为了建立新中国,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家园。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们,时刻以他们那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榜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和保卫好这来之不易的大好河山,为祖国发展贡献力量。

小学生读《荒野的呼唤》心得最新范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在阅读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小学生读《荒野的呼唤》心得最新范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小学生读《荒野的呼唤》心得最新范文(篇一)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小学生读《荒野的呼唤》心得最新范文(篇二)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留意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最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齐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最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好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小学生读《荒野的呼唤》心得最新范文(篇三)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正因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此刻时代不一样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小学生读《荒野的呼唤》心得最新范文(篇四)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

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小学生读《荒野的呼唤》心得最新范文(篇五)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个人心得汇总5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阅读《麦琪的礼物》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读了《麦琪的礼物》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麦琪的礼物》的读书笔记呢?我们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个人心得”,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个人心得 篇1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其中包括了同名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以及《小偷的同情心》、《世外桃源的假期》、《为爱而牺牲》、《最后一片藤树叶》等。欧亨利的作品大多比较短小,故事性个性强,加上行文幽默,深受读者喜爱。他与莫泊桑、契科夫同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麦琪的礼物》中,一对年轻的夫妻,为了给对方买一份圣诞礼物而费尽心思,最后,妻子卖掉了秀发买了一条金表链,而同时丈夫卖掉了金表,为妻子买了一套梳子。阴差阳错,他们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换来的礼物失去了本身的价值,但他们从中获得的爱是无价的。夫妻间的纯情与对彼此的爱,美国下层人民生活的艰难与辛酸,作者给予的深深的同情和祝福以及那闪烁着善良光辉的礼物令我动容。

有三位贤人,———我们称之为“麦琪”———带来了珍贵的礼物。他们是智者,送的礼物当然也是聪明的,而这对夫妻却送给对方暂时用不到的礼物,或许有人觉得那是最没有用的礼物,但我觉得,他们的礼物同那三位贤人的一样,是最聪明的。

《最后一片藤树叶》中,作者对主人公贝尔曼的描述并不多,甚至连最感人的贝尔曼在暴雨中画叶子的镜头都没有,但我仍能感受到贝尔曼老人火一般炽热的心。能够想象,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可怜的老人怎样冒雨爬到离地二十英尺的地方,颤抖着调拌黄色和绿色,在墙上画出栩栩如生的叶子。

琼珊的康复不仅仅仅是因为一片叶子,更是在生与死、抗争与屈服之间做出抉择。只有自己树立信心,作出努力,才能战胜困难。琼珊在一片叶子的鼓舞之下,走出了失望的低谷,迎来了生命的活力,这最后的叶子,着实让我为琼珊的命运而担忧,为苏的友谊而感叹,为贝尔曼老人的博爱而震撼。藤树叶子仍然留在古老的墙面,琼珊绽放了往日的笑容,伟大的画家贝尔曼留在了我的心中!

《警察与赞美诗》是一部悲喜剧,展示了警察对犯罪行为的容忍和对无辜行为的惩罚。这个故事令人感到可笑,主人公比索为了能在监狱熬过严冬而做出“努力”,想方设法让警察逮捕他,但是均未成功。正当他决定放弃原先的生活,重新开始时,却被警察抓了起来,“如愿”进入监狱。作者用简单幽默的笔调描述了比索为了到达自己可笑的目的而作出的可笑尝试,到餐厅骗吃骗喝,砸商店橱窗,扰乱治安,行窃等,更可笑的是,警察先生对这些违法行为显示了宽容,当比索放弃原先的想法时,警察却逮捕了什么都没干的他,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由此,可笑转成了可哀、可怜、可叹……

幽默分两种,一种是白色幽默,让人笑过之后还想笑,一种是黑色幽默,被称为“含泪的笑”,大笑过后,便是泪水肆意流淌。而欧亨利的小说,就是这种黑色幽默。

欧亨利的小说构思新颖,语言诙谐,极具思想性,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却有丰富、引人入胜的情节,不读到文章的最后一句,你永久也猜不到最后的结局是什么,这种出人意料的点睛之笔博得了读者的喜爱。

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令我受益匪浅。

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个人心得 篇2

采撷一朵带露的玫瑰送你,我的指间也有丝丝花香;接纳一条细小的河流,大海的心胸也更加宽广;飘入一缕洁白的云彩,天空也变得妩媚多姿。

给予如理解都是让人快乐的方式。

授人玫瑰手留余香。当德拉脱下帽子让那股褐色的小瀑布泻下来时,她就明白了给予是多么的令人快乐,当詹姆斯摘下金表以换取一副装饰头发的梳子时,他就明白了给出的同时收获的会是幸福。

轻启一扇窗,在不经意的同时就消除了一份陌生;礼貌的道一声好,在小小的细节中就赢得了一份赞赏,而生活就是由这无数个点点滴滴堆砌而成。不要为了给予而给予,出于面子的给出是用金钱铸成的盒子包着罪恶的愿望,那是毁了多少人的礼物阿!那不是给予,那是在破坏,给予是像扬夫妇那样送出真心的名词,虽然最后的两件礼物是那样的残缺不全,但是他们在詹姆斯和德拉的心中是那样的完整秀丽,在你的,我的,我们的心中都是那样的完整秀丽,因为他们中包含了太多的感慨,太多的真情,太多的好处,他就像麦琪送给我们全人类的礼物一样,是那么的贵重,他教会了我们“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以外的善良——给予,分享。地狱的人们为了肉汤你争我夺,可直到肉汤洒光了他们也不明白如何用长柄勺来喝汤,那是因为他们自私自利,所以他们面黄肌瘦,而天堂的人们却因为善良而学会了分享,合作,给予,从而欢歌笑语,这就是天堂地狱的区别阿!

唐太宗因为给予了魏征一个言论的平台而收获了贞观之治;雷锋因为给予了失助的人民一双温暖的大手而收获了“学习雷锋好榜样”的尊敬;大海因为给予了小溪一个广大的空间而成就了其浩淼无垠•••德拉与詹姆斯虽然贫穷却幸福,没有引人瞩目的地位,没有藏纳着无穷金币的私人金库,同时也没有沉重的虚伪的大衣,没有葛朗台老头的孤独和欧也妮的无奈,小人物一样有丰富的精神食粮与亲密的距离,残缺的表链与梳子就像增加幸福的魔术师,虽然失去了金表和头发却依旧能变为令人惊叹的东西,而扬夫妇在拥抱的时候就会收到魔术师的礼物•••赠与后的余香,虽不富裕甚而贫穷,却能夫妻和睦,那么我想再大的困难也会在他们面前低头吧。

善良的心是施给的前提,善良的迪和德拉是给予的实践者,虽失去了彼此最最珍爱的宝物却得到了更多。

送你两个名词:善良,给予。

送你一个短语:给予善良。

送你一段话:给予善良就像播种着种子,结果的那一天,你也收获,我也收获。

让我们也怀着一颗善良而真诚的心给予吧!

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个人心得 篇3

今天读了的《麦琪的礼物》,这个故事看上去很平凡,也许还会觉得两个主人公很“傻”。但就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故事,蕴藏了一个既美丽又刻骨铭心的道理。

在圣诞节的前一天,主人公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圣诞节惊喜,送给丈夫一个配金表的金链,可是自己只有一元五角七分,钱根本不够,但德拉为了给吉姆买他梦寐以求的金表表链,德拉把自己一头美丽的瀑布般的秀发卖了,买了给吉姆的礼物。而吉姆也想在圣诞节给德拉一个惊喜,看中了一个可以配德拉美丽瀑布般的秀发的梳子,但他没有钱去买这件礼物,他做出的决定和德拉一样,牺牲自己卖掉自己珍贵的金表,去换那个梳子。但最后配梳子的头发没有了,陪金链的金表没有了。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礼物却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

有人会认为他们很傻,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由于他是聪明人,他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而故事的主人公吉姆和德拉,虽然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但是他们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世界需要爱,需要奉献。爱是美丽的,因为有爱,人类的生存才有了价值,有了光辉和温暖!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美丽和谐!

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个人心得 篇4

有时会想,人们口中的truelove到底是什么?真的只有年纪越大,越富有才能体现真爱吗?我知道,不是。

麦琪,指出生时来送礼物时的三贤人,可是,它却真真确确地诠释了真爱。这是一对年轻的,贫困的夫妇。在圣诞节前夕,女主角德拉凑齐了一块八毛七分钱,其中六毛是铜子儿凑起来的。于是,德拉无奈地把她和丈夫吉姆最心爱的她的一头褐色的如瀑布的头发卖了,为了给她的丈夫吉姆买一条表链。可是,当她回家后,准备迎接丈夫的责骂时,却大吃一惊,因为她的丈夫吉姆为了给她买一套发梳,把他最爱的表卖了!他们为了对方,都付出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我以为,这种最简单,平凡,尘俗的爱,才最可贵,才是真爱!

写到这,我想起了一个动画片里的一个场景,一个十岁的男孩对一个八岁的女孩说:我爱你。女孩说:再说一次!男孩不说话,女孩又说:再说一次!男孩说:不要!女孩问:为什么?男孩说:十年说一次!女孩撇撇嘴说:真小气!不觉得这种可笑的对话却很可贵吗?这种十年约定,又有谁可以说出口呢?你可以吗?

在我的记忆里,爱在人们口中总是很极端,要么很无趣,要么很伟大,要么很卑微。其实生活最常见的,还是最平凡,最不起眼的爱,因为,在世界上最多的就是平凡的人了,但是,每个平凡的人的心中都有一种他们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别人的爱,就像德拉和吉姆一样,他们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我在《麦琪的礼物》里,看见了最真挚,最平凡,可是又最可贵的爱!我认为,这样足矣!

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个人心得 篇5

最近,我读了《麦琪的礼物》。书上讲的是有一对贫困的夫妻,在圣诞节前一天,女主人公德拉卖掉了她那头让人骄傲的金发,为男主人公吉姆买了一条华丽的表链。吉姆买掉了他的传家宝——那只华丽的金表,为德拉买了早已梦寐以求的全套梳子。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吉姆和德拉,他们虽然贫困,但为了对方买心爱的礼物,不惜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虽然他们给对方的礼物都用不上了,但是他们能互相关爱,深深打动着我。

爱是人间最宝贵的语言,他们的故事,让我不由的想到汶川地震时,那一个个感人的关爱场面。当大地震发生时,谭千秋老师正在上课,突然地动山摇,同学们都大叫了起来。有的女同学甚至抱头痛哭,谭老师大叫:大家先不要慌张,快点离开教室,跑到操场去!谭老师一声令下,大多数同学都离开教室,等到谭老师回到班级却发现还有三个人没离开,那时余震又开始了,谭老师把他们放进了柜子里,自己却没有躲进柜子里,而是用身体把柜子牢牢抵住。这时,一块天花板正好砸在了谭老师的后脑勺,谭老师当场死去。

谭老师为了学生的安危,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不是一个伟大的关爱吗?作为一个平凡人,如果能把爱洒在你需要关心的人身上,你必须会很开心,很快乐。

 

学生读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想汇集(5篇)


《人间词话》是我国的一本优秀著作,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如今再次读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真的是感受又不一样了。那么,你在读完《人间词话》后,有什么感想与感悟呢?读后感大全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学生读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想”,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学生读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想【篇1】

《人间词话》是王国维先生接受西方美学思想的洗礼之后,对中国旧文学所作的评论。王国维先生早年从事过西方哲学的研究,而《人间词话》却写于他已厌倦西方哲学而兴趣转移于中国旧文学之际,故其中虽然时时流露出早年所受西方思想之影响,然而就全书的体裁和批评方式而言,其实与中国传统的诗话词话一类作品是相似的。

接触到《人间词话》,便不可避免地谈论到“境界”一词,王国维先生开篇便将“境界”一词作为评词的基准:“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在接下来,则是标举境界说的一些批评理论如“造境”和“写境”之说、“有我”和“无我”两种境界的讨论等等,后部分为批评的实践举例部分。

作为纯粹的诗词评论,“境界”一词可以说是恰到好处地点出了优秀词作所必须具有的特点。境界为词之根本,而“兴趣”、“神韵”乃词的表象。有了意境,“兴趣”“神韵”便自然而然显现出来。无意境之词,纵然辞藻华丽,也不过是其外金玉而已。其实对于各种文学体裁,都是要有境界的,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这样才能久远,所谓“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通常认为《人间诗话》是王国维关于诗词之学的著作,这只是说对了一半,可以说,王国维其实是以评词的方式,在言说着一种人生态度与生活方式,归结到“境界”这一词上来说,境界不仅仅是对于词、文学艺术创作和欣赏的要求,其实更反映在人生的意义上。

大多数人接触到王国维先生的评词是从他的“三种境界”开始的:“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在这里,王国维将这三种境界讲的似乎很透彻分明,阐述了那些成就大业,有大学问的人所需奋斗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体现在“独”和“望尽天涯路”上面,指一个人在孤独中寻求自己的梦想,意为人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第二个阶段,体现在“为伊消得人憔悴”上,确立目标后,应为之付出无悔的努力;第三个阶段,体现在“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上,就是说付出了努力,所追求的的目标便会自然的实现。在这里,作者用评词的方式说明了人生哲学的道理。在文中,还有很多这样的地方,例如:“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这可以归到理想与现实的讨论;而“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的论述可以作为自身修养对于处事的影响的论证。

在《人间词话》中,作者大量的使用“境界”一词来描述所要表达的事物以及情感,“境界”是《人间词话》的理论核心,我想,王国维先生之所以用“境界”一词来描述,是因为看重于其可以真切生动地表达感受,对于内在的情意和外在描写的景物而言,没有比“境界”更好的词语了,但“境界”在文中到底该做怎样的解释,从自己的理解以及在对别人的评价做参考之后,似乎有了一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味道,但终究只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那种朦胧的感觉,可能还是没有读懂的缘故吧,不过从叶嘉莹著的《王国维及其文学评论》中关于境界的讨论来看,似乎有了一点可以自我安慰的理由,作者认为王国维选择“境界”一词来作为他的评词的特殊用语,是因为这种选择符合中国文人在用词时强调“有出处”的惯例,所以尽管语义含糊模棱到足可以概括一切作品、衡量不同艺术,但也依然为读者所接受。可也许这也正是中国古典文学中用词的魅力,没有精确的解释,却有很广博的意境,有一种很大气的味道在里面,这是很值得我们为之骄傲的。

学生读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想【篇2】

王静安的《人间词话》问世以来,一直脍炙人口,他的词话所标举的“境界”一词,文学评论者多奉为圭臬。“境界”一词的提出,盖欲取代严羽的“兴趣”,王士祯的“神韵”,王静安并自负此为“探其本”的发现。

《人间词话》卷上云:

然沧浪所谓“兴趣”,阮亭所谓“神韵”,犹不过其面目,不若鄙人拈出“境界”二字为探其本也。

言“气质”,言“神韵”,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气质、神韵,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随之矣。

其实,这里的意境一词,依旧是沧浪所谓的兴趣,阮亭所谓的神韵,只不过说法不同而已。而王氏的境界说,以为词之有无境界的关键,便是自然,也就是真。

前人有言:论词者之所谓自然,盖有二义。如王灼《碧鸡漫志》所主的自然,是不待锤炼之自然,他举《敕勒歌》和《易水歌》为例来说明自然是“变徵换羽于立谈间”,是出口成章,挥笔成文的;这和刘勰的“感物吟志,莫非自然,”钟嵘《诗品序》所标举的“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惟所见”等说法较为近似,这是一类;另如彭孙遹、王鹏运、况周颐等所主张的自然,而是绚烂之极复归平淡的自然。前者主吟咏情性,不待雕饰,故特别注重天才;后者因主“自然从追琢中来,”所以除了天才,他们还重视学识,甚至于认为学识可以弥补天才之不足。而王静安的境界说,可肯定是属于前者,是重视天才,主创造而不主因袭的,即“其辞脱口而出,无娇柔妆束之态,”“不使吏事之句,不用粉饰之字。”

《人间词话》卷上云:

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由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

照此一说,可知“自然”也是“真”的含义之一,并为达到“真”的必备条件。则王静安以为纳兰词的好处,是在自然也就是像李后主一样,都是阅历浅而有赤子之心的人。所谓赤子之心,其含义究竟如何?王静安在《人间词话》中并没有明确的界说,但他在《叔本华与尼采》一文中曾引尼采《察拉图斯德拉》的一段文字,“赤子若狂也,自然之轮也,第一运动也,神圣之自尊也。”如是,王氏所谓的“赤子之心,”似乎是一种纯依智力不受意志左右,纯依主观不受客观影响,纯依直观不杂概念的心理状态;但就艺术而言,唯有天才具备此种心态。具备此种纯真无染的赤子之心,则诗人词人,就能“以自然之眼观物,”以直观去领受这个世界,做到妙手造文,能使纷沓之情思,以极自然之表现,望之不啻真实之暴露,而修辞的自然,也就成为理所当然,不待追琢锤炼了。

其实,以上的“自然”一论,在王静安的境界说中,是就写作技巧而言,是说表现要恰到好处,不可过于雕琢;而所谓真,是就作品内容而言,是要感情真挚,不可虚浮。

谈到这里,就要说一说境界的内容。《人间词话》卷上云:

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据此,我们晓得所谓境界是统意与境二者而言的,境界也就是情趣和意象。情趣是属于情感的,而意象是属于景物的,因此境界有造境与写境之分。《人间词话》又说:

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何遽不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宝帘闲挂小银钩”,何遽不若“雾失楼台,月迷津渡”也。

可见,据王静安的看法,境界又有大小之分。但我们细读全书,可以发现这和他所说的造境、写境与有我之境、无我之境深相关联。盖据康德说,优美乃无我之境所表现的形式,往往确定而有限;而壮美乃有我之境因只存于我们的思想之中,不见于实际自然界,因此达于无穷。所以无我之境界较小,而有我之境者境界较大。

以上就王静安的观点,将境界说的要点,作了一个概括的说明,现在谈谈笔者个人意见,参考各家说法,评论其得失。

先说境界说的好处,前人曾推许王静安为“文学革命的先驱者”,此话并无过誉之处,王氏确可当之无愧。其一,与旧有词话相比,王氏没有摘句之弊,其论词又能以哲学、美学观点来分析申论,不落俗套;其二,晚晴词风多主南宋且竞相效仿,因袭陈故者甚繁,而开创新意者少,故王静安转变风气,实在可说是独具慧眼,虽未免有矫枉过正之处,却亦能切中时弊,为后来的文学革命开一先河;其三,王静安主真切,重自然,此乃千古文学不易之定理,而王静安除此之外,尚且要求在真切之余,能够表现人生,美化人生。他的词话所以叫做《人间词话》,都可以晓得他是有意描写人生的,这点和历代那些评论诗词的人,就其对人生的体验而言,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再说《人间词话》的一些缺点。盖《人间词话》乃王氏早年之作,因此我们实在不必以此来责备他。不过,就《人间词话》论《人间词话》,我暂且归纳了下列几个缺点:其一,体例为臻完善,编排秩序也没有系统,因而论点错杂间出,没有统一感,这恐怕与他采用札记笔记方式的评论有关;其二,有些理论说得不透彻,容易令人发生误会,如“隔与不隔”的问题,如“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的问题等;其三,太过于自信主观。譬如他太注重先天的才力而忽视了后天的人力,这是颇为值得商榷的;其四,论词太偏重文章而忽略声律。词由乐府诗演化而来,原来是合律可歌的,张炎谓其先父《瑞鹤仙》词的“粉蝶儿扑定花心不去,闲了寻香两翅,”所以要将“扑”改为“守”;《惜花香》词的“琐窗深”所以要将“深”改为“幽”,又改为“明”,就是为了要合律的缘故。在讲究声律的词人来看,词的音律效果是要重于文字效果的,这点王静安似乎没有留意,因而不能对某些词人——譬如南宋的吴梦窗、王碧山、姜白石、张玉田诸家,予以适当的评价。

学生读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想【篇3】

《人间词话》分两半读完,前一半是这样的:看了一半发现实在是知识储备太少,手边一个度娘一本书,边看边查,坎坎坷坷能啃到一半对我来说已是不易,之后果断被一句“兴趣不如境界直指根本”说带跑读《沧浪诗话》去了。后一半是这样的:准备演讲时飞速粗读了《审美教育书简》,顿时感觉《人间词话》满满的《书简》即视感,当时顿时觉得《词话》整个是一王国维的席勒研究小论文,主题就是“由席勒美学思想浅析中国古典诗词”于是又在这种莫名的喜感中捡起来好好读了另一半。

好吧,其实并没有那么夸张,但是王国维既然被尊为“吾国之希勒(即席勒)”,受席勒的影响之深显而易见。20世纪初王国维通过自学西学,了解了席勒的美学、美育思想,还以席勒“游戏说”为理论基石,肯定艺术的游戏本质,强调文艺功能的“无用之用”,批判传统“文以载道”思想;依据席勒对艺术创作手法的区分,解读中国古典诗词,创新传统意境论,可以说是席勒的铁杆粉丝,这也难怪在《人间词话》中处处可见席勒影响的痕迹。

我认为《人间词话》其核心思想在于“境界”说,"境界"说的主旨主要有三个要义:第一,诗词以"境界"为本;第二,境界的核心内涵是"自然与理想结合";第三,境界的构成原理是"有我与无我的统一"。这样归纳起来,脑海里第一时间跳出《论素朴的诗和感伤的诗》,“诗人或者是自然,或者寻求自然。前者使他成为素朴的诗人,后者使他成为感伤的诗人。”王国维的境界说可以说是对诗人与自然关系的讨论,而席勒一开始即提出是依据”是自然”还是“追求自然”划分出素朴的诗和感伤的诗。再来,素朴的诗:诗人就是自然或体现自然,反映现实——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诗人与自然的高度融合;感伤的诗:诗人离开了自然,追求自然,投射理想——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诗人于自然外写自然,以自然投射情感。两相对应,可以说是严丝合缝。

而至第五则:“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则更可看出来自席勒"自然与理想结合"的诗学观念及“游戏说”的影响——"因此,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分别代表了人性的自然(经验)和理想(理性)的两个方面,两者的分裂,也就是人性的分裂。"席勒认为,感性阻碍理性,理性压制感性,都是人性的损害和缺失,只有两者统一起来,人才是完整的,他认为这种统一,是真正的自由,是审美游戏。"在这两种倾向的结合中,人将实现最高程度的独立和自由与生活的最大限度的完满的统一;同时,他将在身处现实的无限景象时,把世界纳入他自身、使它服从他的理性的统一,而不使自身迷失于世界。"他认为在审美状态中,人通过游戏冲动消除了感性冲动与理性冲动的对立和分裂,并且将两者自由地结合起来了。这两种冲动在审美活动中的结合实现了人性的完整自由的状态。王国维的“境界”说所强调的正是这种"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既求"生气"、又求"高致",追求自然与理想统一的诗学精神。在《词话》中不仅符合这种强调自然与理想和谐统一的精神处处得到强调,王国维更是直接在书中提出了“诗人视一切外物,皆游戏之材料也。然其游戏,则以热心为之,故诙谐与严重二性质,亦不可缺一也。”由此足见其对“游戏说”的接受与认同。

学生读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想【篇4】

王国维的“境界说”可谓是中国美学方面的重要审美方法。他提出的境界创造的两种派别和两种境界以及境界的核心“真”开创了审美的新理念。“造境”与“写境”是从创造艺术的角度所作的分类,但表现在作品中的境界,不论是“造”的还是“写”的,是没有差别的。境界作为诗词的追求目标,其本身必然是作者的理想,而这种理想又依赖于自然景观,依赖于自然材料。艺术作品之所以会由境界,则是因为大诗人“能以此须臾之物,镌诸不锈之文字”。

因而境界说尽管是对艺术美的概括,但从根本上看,它是本源于自然界的。当诗人对客观事物关照时,其审美形式被诗人所感受,诗人将这种形式以文字形式表达,这就是“写境”。诗人观物后有“遗世之意”的审美感受,并将对象准确地描绘出来,使读者也同样获得“遗世之意”的审美感受。所谓造境,是指诗人在生活当中有了某种“遗世之意”的感受,尽管可以嗟叹一番,但这种嗟叹则难以传达给读者,为了把这种感受传达给读者,或者说是完全为了表现这种感受,诗人就要造境的抒情。造境是诗人联想的结果,当一些综合因素使诗人产生了某种感受,而这些因素不以用来直接表现时,诗人就可以用他联想到的景象来表达自己的情感。

造境和写境是从创作方式上论境界的,“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则是从读者的审美感受而论的。王国维又把“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分别归为“宏壮”和“优美”。王国维的壮美和优美的区分是从“关系”方面考虑的,结合审美主体的美感特征而产生的,他认为一直由此而被忘却的“无我之境”是由美,而意志由此而破裂的“有我之境”为壮美。王国维强调创造“境界”必遗其关系,这关系既可看成物与物的关系,也可以看成是物与我的关系,也可以看成是物与我的关系。“无我之境”正是物我同构的无“关系”的境界,它的形成是主体的心理结构与外物的结构和谐地统一的结果,在这统一之中,物我的关系也融合了,即形成了“无我之境”。“有我之境”的物我的关系是一种动态的变化,即由动变静。在由动到静的过程中,美呈现给主题,主体就可以看到境界。“有我之境”是“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以我观物”是把外物纳入“我”之中。外物的一切属性都不再是漠然与我的,从外物中抽象出来的东西可能和从“我”中抽象出来的东西具有某种象征意义上统一。“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本无高下之分,只是它们给人感受不同,在其结果上又统一于“静”,使人超越了“我”,摆脱了意志。

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的核心思想是“境界”,而“境界”的核心是真。《人间词话》中,王国维强调要用作真实的语言,来表达情感,而不必雕饰。王国维所提得真可以概括为三种真:景物的真,情感的真和语言的阵。要求创作者反映真实的自然和社会,使王国维对“真”要求的第一个层面。在创作中,往往要通过真实自然景色的描摹,来传达创作者的思想情感。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称纳兰容若能“以自然之舌言情”。通过真实的物体传达人们的感情,显得无真情也真。在真景的基础上,注入创作者自己的真情,才能架构起境界。王国维要求:“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而这里的“赤子之情”就是创作者的真性情。只有在真景物中注入自己的真性情,才能达到另一个真的更高境界。体现在创作者的作品中就是语言的阵,通过语言,展现出一个真诚的文学世界。用以体现文学作品的特点,实现文学作品的功用:呼唤读者心中的真性情。在《人间词话》中,就成为通过艺术评论来传达对人生真义的思索——对“真”的不懈追求。

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最重要的理论就是“境界”说以及境界的核心——“真”。这就极大地丰富了境界的内容,使词的抒情功能提升至美学境界的高度。《人间词话》还是中国古典诗学终结的标志。

学生读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想【篇5】

傅雷在家书中对傅聪说,肚里要不是有上百首诗几十首词,《人间词话》是读不懂的。《人间词话》是百年来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美学经典。王国维以简隽明晰、深入浅出的条分缕析,讲透中国古典美学精髓。他用中国古代学者传统读书笔记的形式,梳理出中国从唐末五代以来,渐渐兴盛的词这一文体的美学。在词的写作方面,他推崇“简”与“真”;在词的品鉴方面,他首次提出“境界说”。这两点就是他的美学核心思想。他自然流露的心头之言,断章零语,却字字珠玑,对后世的启迪如雨润万物。

假如,你想要了解什么是美,一定要读读静安先生的《人间词话》。这是一部极美的书籍,寥寥数万字,无一句不美,无一段不雅。这本书会让你看到另一个关于诗词的世界。与泰戈尔的《飞鸟集》不同,静安先生的《人间词话》会让你看到中国诗词的独到美。

唐朝大诗人李白不仅仅作诗,还有词传世,最有名的就是《菩萨蛮》和《忆秦娥》。其实诗也好词也好,一开始都是可以入乐演唱的,所以李白的《清平调》“云想衣裳花想容”3首也可以说是词。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就对李白词有过很高的评价。

箫声咽,秦娥梦断秦楼月。秦楼月,年年柳色,灞陵伤别。 乐游原上清秋节,咸阳古道音尘绝。音尘绝,西风残照,汉家陵阙。《李白•忆秦娥》

王国维就有这样的评价:

太白纯以气象胜。“西风残照,汉家陵阙。”寥寥八字,遂关千古登临之口。后世唯范文正之《渔家傲》,夏英公之《喜迁莺》,差足继武,然气象已不逮矣。

私以为此处所谓气象用今日之解释即为格局,太白一眼一句揽尽整个汉家江山,范文正公渔家傲拘泥一城一池,塞下军伍行列之间,被边塞烽烟遮眼,轻慢了关内无限好景;而夏英公眼中的地上风景也是一州之地,或多或少总输了些气势。

王国维评李后主词眼界大,举"浪淘沙令"为证:"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周介存置诸温韦之下,可谓颠倒黑白矣。

周介存评“粗服乱头不掩国色”,王国维骂周颠倒黑白,说后主词“不失赤子之心”。后木心赞为“词中之帝”。王骂周没什么道理,周本意是说后主词不工格式,丽质天成,只是用语不太高明。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即为词人所长处。

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

尼采谓一切文字,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宋道君皇帝《燕山亭》词,亦略似之。然道君不过自道身世之感,后主则俨有释迦、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其大小固不同矣。

南唐后主李煜,是一位失败的皇帝,同时也是一位伟大的词人。赵匡胤曾嘲笑他:若以作词工夫治国家,岂为吾所俘也。不过也正因为李煜的作词工夫,那个在中国历史上只存在过短短四十年的南唐政权,才被人们铭记了千年,惋惜了千年。

唐五代之词,有句而无篇;南宋名家之词,有篇而无句。有篇有句,唯李后主之作及永叔、少游、美成、稼轩数人而已。温飞卿之词,句秀也;韦端己之词,骨秀也;李重光之词,神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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