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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0-04 来源:互联网

值得参考!苔丝小说读后感简短(6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小编特意给大家整理了“值得参考!苔丝小说读后感简短(6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苔丝小说读后感 篇1

《苔丝》是哈代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这部小说以主人公苔丝的遭遇为主线,描述了美丽的诗化形象与周围的阴暗现实的冲突,具体形象生动地描写了十九世纪末资本主义社会侵入英国农村之后,小农经济的解体以及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痛苦过程,小说通过一个纯洁的女子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的双重迫害的描写,通过对一个女性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道德和婚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实质等作出了大胆而无情的揭露与控诉。

主人公苔丝这一形象也是诗化的形象,她有着诗一般的优美,清新的气韵,也有着诗一般的激情。她本身就是一首非人工的抒情诗,被大自然所创造,被人类文明所扼杀,她本人就是美的化身,被大自然所赋予,被社会习俗所毁灭。小说中尤其是通过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来突出展现了她诗般的美丽特征,展现了他的火热的爱与强烈的恨,并且通过男性主人公与她交往来集中丰富完善这一形象。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与苔丝性格典型化的过程中,在苔丝奇异的性格和诗歌力度的认识中发生了作用。

而我,从此篇小说中悲剧的发生告诉我,凡是有小鸟欢唱的地方,总是有毒蛇在嘶嘶叫:当她精神上康复了,动身去塔尔勃塞时,可以在每一只鸟儿的叫声中,听出她对生命的渴望,但鸟儿快乐的音符却很少出现。

苔丝小说读后感 篇2

“我过去是牺牲品,就永远是牺牲品——这就是规律!”——《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摘要:苔丝是一个没落贵族德贝维尔家族的后代,同时也是一个贫困农民家庭的长女,因父母的虚荣和家庭的贫困去认识了所谓的“堂兄”阿历克,之后不幸失贞。苔丝为此伤心痛苦后决定到新的地方——南边的奶牛场。在那里她认识了克莱尔,生命重获新生,与克莱尔逐渐相识相知相爱,却在新婚当天两人相互坦诚时克莱尔无法接受苔丝的过去,苔丝的生活再次走人苦难。克莱尔在巴西的经历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再次回到苔丝身边时,苔丝为他杀了阿历克。两人的团圆就只有那么几天,最后以苔丝死去悲剧收场。关键词:苦难、无奈、牺牲品、悲剧、道德、男权正文:“我过去是牺牲品,就永远是牺牲品——这就是规律!”在燧石山农场苔丝又一次遇到阿历克时无奈、绝望地喊出这么一句话。作为封建社会的底层农民阶级又是个妇女,她权利无几,却又处处受伤。在官方说法中《德伯家的苔丝》描写的是威塞克斯破产农民的前途和命运。这点的确不可否认,以苔丝一家在父亲死后全家被逐离且无处可去的困境,以苔丝个人被阿历克伤害、因非己之过被克莱尔抛弃、在燧石山农场被农场主欺负以及最后以死亡收场的悲剧命运,体现了威塞克斯破产农民的无望、孤苦渺茫的前途和悲苦、注定被牺牲、抛弃的命运。苔丝一家正是这苦难的破产农民的缩影。然而,我从《苔丝》这本书中看到的更多的是女性在男权社会下的苦难与无奈。

在当时社会,苔丝算是一个比较富有思想、善于思考的女性。如在第十三章有那么一句“有时候,她的离奇幻想会强化周围的自然程序,直到它们似乎变成她的历史中的一部分,它们岂止是变成她的历史的一部分,简直就是她自己的历史,因为世界只是一种心理现象,表面上看起来像什么,它实际上就是什么。”

正因她爱思考,才会多幻想。同时她也是一个纯粹的唯心主义者,她在奶牛场时“对于她来说,整个世界的存在全凭她的感觉,所有的生物的存在也全凭她的存在。对于苔丝,宇宙本身的诞生,就是在她降生的某一年中的某一天里诞生的。”。正因如此苔丝更显天真、活泼,对于这个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爱,即使在受了那样的耻辱后,走向牛奶场时仍能“精神奇妙地振作起来。迎着温柔的南风,她一路跳跃着向前走去,她的希望同阳光融合在一起,似乎幻化成一道环绕着她的光环”,甚至在一声鸟的啼鸣里“也似乎潜藏着欢愉”。

不过她的思考也给她自己带来了诸多困扰,在克莱尔想教她历史时,她回答说“除了我已经知道的东西以外,就不想知道更多的东西了”、“知道了又怎么样呢,只不过是一长串人中的一个,只不过发现某本古书中有一个和我一样的人,只不过知道我要扮演他的角色,让我难过而已”、“我倒想学一学为什么——为什么太阳都同样照耀好人和坏人?不过那是书本里不会讲的”。

然而如此善良、美丽而又聪慧的苔丝,仍逃脱不开被牺牲的厄运,在传统封建男权社会中仍要经历着苦难,却无力反抗。

首先是苔丝的父母一心想“认亲”,却将苔丝推入阿历克的“虎口”,这是苔丝悲剧命运的开始。是阿历克让她失贞,让她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让她只敢在傍晚出门,让她害怕人类:“她知道怎样抓住傍晚时分极短的那个时刻。那时候,光明和黑暗恰到好处地得到平衡,白昼的拘束和黑夜的紧张相互得到中和,留下来的是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只有在那个时候,活着的苦恼才被减到最小的可能程度。她并不害怕黑夜,她唯一的念头就是避开人类——或者不如说是被称作世界的冷酷的生命群体。”。

接下来,虽然在奶牛场苔丝重获新生,却又被克莱尔抛弃。苔丝能宽恕他的放荡,他却无法原谅苔丝的非出于己意的失贞,甚至说“我以前一直爱的那个人不是你,是和你一模一样的另外一个女人”。而这主要是因为克莱尔头脑中的传统道德评价。在传统社会,男人可以放荡,女人却必须对男人绝对忠贞。这不仅仅只是苔丝的悲剧,更是诸多在此种社会背景下的群体女性的悲剧——封建男权体制传统道德思想体系下的牺牲品。后来是在燧石山农场,苔丝在哪里不仅受农场主的折磨,还有阿历克的纠缠不休。就是在那里,在阿历克再次找苔丝时,苔丝在用手套甩了他一掌后,绝望地喊出:“我过去是牺牲品,就永远是牺牲品——这就是规律!”。阿历克这个苔丝一生灾难的开端,如今却可以皈依宗教,她却因他被丈夫抛弃,受尽苦难,“他本是给她带来祸根的人,现在却站在了神灵那一边,而她本是受害的人,现在灵魂却还没有得到新生”。

最后,苔丝苦难的一生以死亡收场。虽然克莱尔最后宽恕了她,但,就如苔丝在他们再次见面是说的那样“太晚了”,苔丝无法原谅那个再次被阿历克欺骗的自己。但为了与克莱尔团圆,她选择杀了阿历克。她这一悲壮的反抗,仍逃不开被处罚的命运。从始至终,牺牲的都是苔丝……

书中有一句话,形象地表现了一群像苔丝一样在男权社会传统道德思想压迫下的女性的无奈与绝望:“她用眼睛看着他说,那目光就像是一只被人抓住的麻雀,感到绝望又不能反抗,只好等着抓住它的人拧断脖子。”。

“我过去是牺牲品,就永远是牺牲品——这就是规律!”这就是传统道德约束的男权社会的规律,这就是群体女性的悲剧……

苔丝小说读后感 篇3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有着贵族的血统,却依旧淳朴自然,从不自傲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宛如乡野路边的秋菊,虽然没有杜鹃,牡丹的美艳,也没有梅花的傲骨芳容,却仍保留自己淡淡的清香。不争,不傲,身在百花之中,心在蓝天之外。

克莱尔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放弃了,对爱人的不肯定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把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花落无声,宁静的秋天已过,酷寒的冬风吹来,谁也听不到花的哭泣,因为她从不在痛苦中哭泣,她的泪留给未来,她期盼着幸福。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一次次的离别,面对感情时的彷徨,又一次的期盼,又一次的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苔丝是勇敢的,她勇于追求自己的所爱,勇于向所爱的人坦白自己那并不光彩的过去,同时她有是无助的,在受到伤害时她无助,在爱人离他而去时她无助,在再次沦陷时她的内心依旧无助,不禁拷问苍天。为何苔丝命运多舛?

那么,亲爱的朋友们,请你们谨记,当你能接受一个人时,请你的心像海水一般宽广的接受她的过去。多给别人一次机会,也就是在宽容自己。

苔丝小说读后感 篇4

寒假期间我看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小说,它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斯.哈代,被誉为“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

《苔丝》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冗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许多人们心中的痛。它的情节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

试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纯真的渴望。 在苔丝身上,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苔丝和克莱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这是一个悲剧,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甜蜜,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

苔丝小说读后感 篇5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社会,因此我无权评说社会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层社会人民的命运,但从小说中我仍然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习俗。美丽善良、勤劳坚强的苔丝没有屈服于多舛的命运,她没有因人们鄙视的目光而颓萎,也没有因农场主的睚眦必报而退缩,她在世俗的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勇敢地站了起来,却又在世俗的克莱面前无助地倒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总结:“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这一段表白从作品的主人公福贵的话里也能表现出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在这里,活着已经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意义了,而仅在于它对生命和生活的依恋。在我看来,《活着》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样一个范畴,它和《德伯家的苔丝》一样,实实在在是在讴歌和赞美一种生命。

苔丝小说读后感 篇6

这是我第二次看《苔丝》,看着的时候,自我有点愤怒,怎样能是这样的呢?不一样社会,不一样东西,不一样结果。

一个那么好的姑娘就这样被这个社会玷污了,碰到了错的人,家庭的原因,让她没能看清这个社会的样貌,不知是否相信那些关心她的人,人的诱惑也是一样的,凭什么男女之间是那么的不公平哈。是女的真的就那么珍贵吗?

苔丝,从你身上我看到了,你的宽恕,你的谅解,你对爱的坚持,你一向在追求着自我的真爱,过程是艰辛的,可是结局有点完美。有点厌恶安奇,明明那么爱苔丝,就因为她被世俗给污染了,你对她冷冰冰的,都不给人家机会,嘴上说能够宽恕人家,结果类。还不如对苔丝狠点呢,就不要有那么多的依靠了,就不会抱有那么多的期望了。可能还会有另一种结局。

突然发现,无论是爱还是被爱,都是一种杯具了。被一个你不爱的人爱上,他有那么固执,那么庸俗,像个流氓,和你说话带着有点调戏的感觉,对你肉体上总是占有欲的,真是想想都觉得可怕,又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摆脱他,哎,怎一个杯具呢?爱上一个你爱的人,他以往和你说,无论做了什么错事,他都会原谅你的,可是,绝对不可能的,这种情景实现的几率不大,自我还是看着办吧,不是什么事都能够那么坦白的。最可靠的人就是自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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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参考!小说《撒野》读后感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小说《撒野》读后感 ,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小说《撒野》读后感 篇1

我想在你眼中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题记

《撒野》一本校园小说,讲的是顾飞和蒋丞在一个小破城市的高中上学的故事,一起努力,互相救赎,成为彼此最珍贵的回忆。

很喜欢狗蛋儿的一句话:”没有谁的生活一直会所向披靡。”事实便就是这样,蒋丞,南方大城来的学霸。“除了学习,没有一样可以省心的”他会打架,会旷课,也会熬夜看书学习。他在四中,在钢厂,无比压抑,不仅仅没人说话,还无比憋屈,你也许会问,他为什么到这呢?他其实是被领养的,他本来的生活很好。但他必须回到亲父母家。他的亲爸打麻将,赌钱,抽烟,不守信,身上没有一丝闪光点。在这个黑暗到压抑的世界里,再亮的星星也会灭了吧,好在,他遇到了顾飞。被救赎同时也救赎了顾飞,顾飞会为他扛下一切矛盾,蒋丞是带刺的,顾飞会跟江滨,猴子打架,为蒋丞出头……

也许你会认为《撒野》很压抑,但我认为,《撒野》很现实顾飞和蒋愿的感情弥足珍贵!看似混混的王旭会为自家的烧饼店忙这忙那,会为喜欢的人复读一年;易静高考失利会不弃希望,继续在这个压抑的学校读高“四”,也证明了那句:“我一脚踏空,就要飞起来了”……

关于撒野,我想用几句话说明:

黑暗里

两个少年徒手摘光

星星映进他们眼中

光却撒在了我身上

如果你也喜欢《撒野》,抓紧去读它吧!

蒋丞告诉我什么是开始

顾飞告诉我什么是勇气

二淼告诉我什么是加油

王旭告诉我什么是漂泊

徐总告诉我什么是博爱

易静告诉我什么是梦想

钢厂告诉我什么是回家

.............

小说《撒野》读后感 篇2

没有人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题记

“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了我的身上。”一位网友这样评价这个故事。这是一个关于生活的故事,不是什么世界名著,也没有很多人知道,但却一次又一次的叩击我的灵魂,把我拉向一个无限的远方。

顾飞,一个在小城市里生长的普通高中的高二学生,会吉他,会作曲,会摄影,篮球打的超级好。他爸爸的死,他妹妹的病,他妈妈的天真和不负责任,这些宛如一道坎,一道无法跨越的坎。放学后到便利店看店,偶尔旷个课去做兼职,在妹妹尖叫时耐心的一遍一遍哄着……在那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压着令人难以喘息的巨山。

蒋丞,一个被养父母退养回十八线小城市的高二学生,学霸,市状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高材生,会打架,会钢琴,会滑板,弹弓百发百中。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自己也知道他两年后会凭借自己的能力,彻底远离这里。当他开始接受新生活,开始面对那“肮脏”的家,开始接受自己酗酒、脾气差、陌生的亲生父亲时,顾飞兄妹便蓦然踏入了他的世界。

幸运的是,命运让两个少年相遇了。《撒野》把他们的生活细节刻画得很细,日子似乎过得比较慢,我记得比较牢的场面:火车站,蒋丞认识了顾飞的妹妹顾淼。冰湖,顾飞看到打弹弓的蒋丞。篮球比赛,顾飞蒋丞赢得了比赛。顾飞瞒着蒋丞跟社会混混单挑,蒋丞拼着恐高症,也极力帮顾飞完成极度危险的“跨栏”。蒋丞的生父跳楼自杀,顾飞陪伴在蒋丞身边,安慰着他。蒋丞的亲哥找上门要钱,顾飞出面赶走。假期里,两个少年一起打工,完美合作,摄影赚钱。备战高考,蒋丞全力以赴,顾飞全程贴心照顾,比他晚睡比他早起,最后考完以后,发烧病倒。

蒋丞一模648分,二模656分,三模666分,高考662分,顾飞高考400多分,语文128分。《撒野》让我感觉到了烟火气,没有随随便便就能考满分的学霸,没有车祸,没有失忆,有的只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努力,备战高考时,蒋丞每天睁眼是背,闭眼还是背,明明擅长理科的他,和养父母赌气选择了文科,事实告诉我们,丞哥做到了。

坦然讲,我更喜欢丞哥,《撒野》里丞哥带给我的力量与勇气,同样也是不可计数的。笔者塑造出来的人物叫人动心,却不仅仅停留在动心。读过后爱的是他那些不留遗憾的勇敢,冲破壁垒时的热烈和不畏痛。而自己所希望从中得到的,也是这种不畏痛与砥砺前行的执着。

“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是读过《撒野》的人都知道的一句话,蒋丞和顾飞就像是千万种劫难之中迸出的那线光,让人无论身处何地都愿因其咬紧牙关去追,去狂奔。即便是流血淌泪又有何惧?如何险要,悬崖绝岭,为你们亦当是平地。

有些事不是能只像解一道题那样去理解,一道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无论过程怎样,你要做的就是不断地找到通往正确答案的那条路。学霸能找到捷径,学渣绕点儿圈子,但最终都会到达终点,因为答案只有一个,除此之外的都叫做错误答案。

小说《撒野》读后感 篇3

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叛逆的少年在火车站前捡到了一个自闭的女孩。

蒋丞,是一个叛逆又不被家人喜欢的男孩儿。他曾以为自己和其他同龄人一样,就算再怎么任性,也终会被家人原谅。但在十七岁那年,他被赶了出家门并被告知了真相:他是被收养的孩子。一时之间,他被曾以为最亲的人抛弃,离开了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回到了他本属于的地方——破旧又灰暗的钢厂。

在下火车的那一刻,他的内心应该是迷茫的。落后的环境,糟糕的家人,蒋丞第一次感到无措与无助,但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有些暴躁的少年还是选择了帮助顾淼。

生活的反转并没有使这位学霸堕落。在换了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学校后,他仍在拼搏,仍在努力。而他又是一个真实的人物,他会因为题海而疲惫,会因为没写作业而慌张……但那种刻进骨子里的倔强与坚强告诉他,无论他在哪里,他都可以证明自己。而蒋丞付出的努力与拼搏换来了他应有的回报——高分、高校以及未来幸福的生活。

相比之下,另一位主角顾飞并没有蒋丞那么幸运。他亲眼看见有暴力倾向的父亲淹死在水中,看着他落水、挣扎、死去。他不敢去救,他害怕父亲在得救后会像以往一样继续殴打自己、母亲以及已经被打到自闭的妹妹。他的母亲还保留着少女的天真,每天只想着再邂逅一段美妙的爱情。妹妹顾淼患有自闭症,不愿与任何人交谈,也不能离开顾飞。十七岁的顾飞,就这样撑起了一个残破的家。

所以,尽管他才华横溢,天赋极高,他也只能拒绝。拒绝和集体合作,拒绝一切可以发挥闪光点的地方。妹妹昂贵的治疗费用和自己的学费压在他的稚嫩的肩上,而安抚妹妹的情绪,替母亲收拾烂摊子,在摄影楼兼职则成了他生活的日常。

他们一个勇敢无畏、干净纯粹;一个负重前行,收敛光芒。

而这样两个看似不同却有相同之处的少年因为自闭的顾淼而相遇了。

对于顾飞来说,浑身带刺儿却又充满闪光点的蒋丞是他灰暗生活中的一束光,慢慢地把他拉出黑暗的泥沼。

对于蒋丞来说,这个暖乎乎的钢厂小霸王又何尝不是他的光?顾飞用他的温暖与温柔带他一步步远离这片灰色。

跟着光。

蒋丞与钢厂格格不入,他知道自己不属于这里。总有一天,他会乘风飞出这片残破不堪的土地。他相信,顾飞也不属于这里,他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但他同时也明白,顾飞只能心甘情愿地闭上眼睛带上镣铐,艰难地维持着钢丝上的平衡。他的翅膀不是用来飞翔的,而是用来保持平衡的。他只能尽己所能的帮助顾飞,帮助顾淼,期待顾淼病情好转,期待顾飞逃离不该属于他的钢厂。

“希望我们都能向对方一样勇敢。”

一句简简单单的话语,背后却承载了蒋丞所有的期待与希望。

“丞哥,算了吧。你别再拉着我了,我也不想再被谁拽着了。”

可顾飞放弃了。他逐渐意识到了他和蒋丞间的差距。蒋丞注定飞的更远,他和顾淼只是蒋丞的累赘。他放弃的不是蒋丞,更不是他们的感情,而是无能为力的自己。

幸好幸好,蒋丞又一次拉住了他。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故事的结局十分美好,逐渐康复的顾淼,遇到真爱的顾飞母亲以及从灰暗的绝望中挣扎出来的顾飞蒋丞。

《撒野》的主旨是救赎,故事基调逐渐从开始的压抑与无助变成满怀希望的光明希望。两个历经太多的少年,在对方的救赎下打破黑暗,向着光奔跑。在张扬而又放肆的青春,撒野奔跑。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跟着光。”

小说《撒野》读后感 篇4

巫哲,晋江签约作家。代表作《轻狂》《撒野》。而今天,我便来推荐她写的长约三百多章的小说——《撒野》。

“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这是一段歌词,描述的正是主人公顾飞。《撒野》是一部校园励志小说,讲述的事情恰是我们生活中遇到过,经历过的事情。巫哲曾经说过,她想写一部关于高中生的真实生活写照,于是,她创作了《撒野》。

故事发生在鞍山钢厂的一个经济落后的小城市里,高中生蒋丞遭领养家庭退养,被养母送回自己亲生父亲身边。蒋丞的父亲爱喝洒,赌博,那些不正当的事情蒋丞的父亲都干,每次蒋丞回家时,都能看见自己父亲被一群人群殴。他还有一次冲上去帮助父亲,可懦弱的父亲却再次让他心灰意冷。这便是蒋丞的亲生家庭,压抑,每日活在追债的生活里。

可他却遇到了同班同学顾飞。顾飞是个刺头,打架抽烟他都会。可蒋丞却与他成了好朋友,用顾飞的话来说,是落丞这片曙光让他回头是岸。他们这对好见兄弟都为对方而活着,尽管家庭有多不美好但他们却因为对方都微笑迎着希望。

记得最深的是蒋丞桥头遇顾飞的一章事,我不防来讲讲。那天黄昏蒋丞吃完晚饭后准备到处走走。走到桥那边时,他看到了顾飞。顾飞背对着他,手里拿着照像机,对着夕阳景色,“咔嚓”几声,照下了迎面走来的蒋丛。我曾见过那张照片,镜头里的蒋丞迎着光,嘴角微微扬起,眼里充斥着希望。真如伪渣里的那封信:“一起去啊,去更远的地方!”

这篇推荐已经结束,《撒野》也已翻篇。巫哲这个狗蛋儿,告诉了我什么叫来自满怀希望的高中生的《撒野》。

小说《撒野》读后感 篇5

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洒在了我身上。

——题记

破败的车站,不堪的小城,干净的少年,这是故事的开始。

成绩优异的蒋丞被迫寻找亲生父亲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初来的压抑重重地压在少年的身上,闷得他喘不过气。因为在车站捡到了迷路的顾淼,他结识了钢厂少年顾飞。

男孩的出现给少年带来了光,少年的存在也成了男孩的救赎。

顾飞生在钢厂,扭曲的家庭束缚了他的翅膀,也是他无法挣脱的牢笼。为了妹妹顾淼,他只能在这个本该享乐的年纪扛起整个家。直到蒋丞的到来,才让他逐渐明白他不是一个人。

文章写得很朴实,没有过于华丽的词藻,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却让人思绪万千。

提起笔来,脑海里便会浮现那个抱着吉他的闪光少年,那个凌晨两点还在为梦想拼搏的少年,还有那个小小年纪却隐藏自己内心的自闭女孩。

午后的阳光投射在纸上,不只是温暖的阳光勾起了我的回忆,还是这绵长的回忆让我觉得阳光如昨日般温暖。“顾飞,跟着光。”是啊,像这样,跟着光。文章读了一遍又一遍,惊喜与触动只增未减,以至于落笔的一刻,关于此书的字字句句便撞入脑海:那个脏乱喧闹的火车站,那座破败的小城,那张堆满了资料的课桌,那只吉他,那两个熠熠闪光的少年。

或许四中没有顾飞,或许人大也没有蒋丞,他们虽然是连名字都是假的的纸片人,却在我每个无法自渡的瞬间,成为那一束不可泯灭的光源。在网易云上看到过这么一句话:“蒋”通假“将”;“丞”是“拯”,拯救,救赎;“顾”有回头的意思;“飞”有“意外”的意思,所以连起来就是“我将是你意外回头时的救赎”。

我想如果他们没有遇到对方,大抵会一直被黏稠的黑暗所包裹而永难解脱。所以感谢命运;感谢火车站的初见;感谢那场篮球赛;感谢顾飞挥别过去的那场“危楼跨栏”;感谢那晚蒋丞手持弹弓于晚风猎猎的天台,无处不在;感谢蒋丞备战高考时顾飞的陪伴;感谢暖阳春草下的一个眼神,一个拥抱,一句肺腑之言,让过往再多迷茫与苦痛都变得潦草。看着顾飞放弃自己却从未放弃他的丞哥,看着蒋丞即使被抛弃也从未迷失自我就此堕落,看着他们充满自信与骄傲,坚定与天真,看着他们热烈而纯粹,最浪漫也最动人。

这场意外的相遇,笑与泪、苦与甜,那些在四中、在出租屋的一点一滴,都是无法割舍的记忆,汇聚成只属于他们也只属于《撒野》的峥嵘岁月,更是我前行道路上最有幸拥有的一盏灯。蒋丞和顾飞让我不禁想到王小波曾写下的一句话:”当我跨越沉沦的一切,向着永恒开战的时候,你是我的军旗。”我想,这两个踏碎迷惘在彼此的青春与未来里会始终撒野奔跑的大男孩,也会是彼此唯一的盔甲坚硬,这份力量将让他们披荆斩棘,迎着光去有对方的那个前程似锦。

我或许读懂了“撒野”的意思,大抵是我低头抬头是你,睁眼闭眼是你,无论如何你都会在我身边,这便是我撒野的理由。

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

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听到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

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

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小说《撒野》读后感 篇6

一、二、三,转身。

我看见了一片灰扑扑的天空,高低错落的废弃钢厂,脏乱喧闹,一座混沌的城市。而两个少年在此间穿梭,提笔之时撞入我的脑海,熠熠发光,在这泥潭中挣扎、撒野。这是一个有关救赎与希望的故事,与我们的青春无关,却又息息相关。

蒋丞是一束光,照进顾飞生命中的缝隙。他不像傻白甜小说的男主角样身着白衬衫,而是惶恐、无措,被养父母所拋弃后,闯进了这座原本与他或许毫无交集的城市,只身前往亲生家庭。但他却在见到亲人时更遭重击∶父亲酗酒、好赌、斤斤计较、爱占便宜、赊账不还钱。蒋丞与钢厂格格不入,身体和心脏一起坠落,脚下是一团虚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悲或喜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而他远没有那么强大,于是只好在身旁筑起荆棘。当他说出“丞哥无处不在”时也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他下定决心要努力而后离开这里,决不能在这毫无希冀的小城里逐渐沉寂下去。

顾飞从出生起便在这泥潭中匍匐,钢厂以外的天地他从来都向往。他一个人扛着畸形的家庭:有少女病的母亲和精神障碍的妹妹。他会摄影,会作曲,却不得不戴上手铐脚镣与这座小破城市紧紧绑在一起。于是他写了首歌,名叫《撒野》,歌词满是令人心疼的执拗、迷惘和挣扎。“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他想远走高飞,却又将自己囚在原地。在泥潭里求生挣扎的时候,他想要的并不是一个温柔的依靠,而是多希望有个人能拉着他走出去,但在家长里短、和钢厂各种“道上的人”的打交道里,他磨灭了仅存的希望。于是他以为自己会在这泥潭中烂一辈子,没成想那个救赎他的人岀现了,蒋丞陪着他跳了进来,不仅跳进来,还想拉着他一起上岸。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蒋丞用狗爬式的字体在英语笔记本上写下。这让我想起三岛由纪夫说过的:“所谓青春就是尚未得到x种东西的状态,就是渴望,憧憬的状态,也是具有可能性的状态。他们眼前展现着人生广袤的原野和恐惧,尽管他们还一无所有,但他们偶尔也能在幻想中具有一种拥有一切的感觉。”他们向前一步,一脚踏空,从此坠落深渊,却因为遇见彼此,勇敢地尝试着成为对方的翅膀和唯一的盔甲。溺水少年互为浮木,于是便有了光,那是危楼跨塌时的那句“丞哥无处不在”,是生日的时候那句“顾飞,跟着光”,是“你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在这里”。在灰暗中努力生活是勇敢,在沉沦的人生中抓住那道光,奋力向前也是勇敢,正因为有彼此,他们才在千万次想要坠地时、想放手时抓得更紧。正如文章的最后写的“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他们在他们的世界中互相救赎,勇敢的向阳而生,而我与他们的交集似乎只剩下了蒋丞同款的字丑和顾飞同款令人烦恼的分数。多少个深夜的挑灯奋战被隔日发的几张试卷打倒,路很长,要跨越的东西又太多,我们会自我厌弃,会倒戈。这时,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我身上,让我愿意一直向他们狂奔,于是又有咬牙坚持的原因和勇气。我试着去碾碎所有恐惧与黑暗,始终向前,相信闯过现下的沉沦便会迎来未来的前程似锦。我想,他们会是我一直的骄傲和目标,我身陷囹圄与无限莽野时紧握手中的心跳。那些没有遗憾、不留余力的勇敢,冲破囚牢的热烈终将化作我砥砺前行的执着与力量。

我可以为你剥落一身利刺,也可以为你披上铠甲。青春里最放肆的张扬,最疯狂的勇敢,那么多声色犬马、轻狂和嚣张,我却只愿在你眼中撒野奔跑。从相遇之前那些迷茫、那些渴望得到救赎,到遇见彼此后的所向披靡、勇往直前,顾飞和蒋丞仍在彼此目光所及之处跟着光,而我的生活中也藏了些他们的影子仍在继续。世界很暗,然后你来了,带着群星和月亮。于丞哥和大飞是如此,于我亦然。

而顾飞写的那首《撒野》从我提笔到落笔一直在耳边萦绕:“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小说《撒野》读后感 篇7

“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看到。”

——《撒野》题记

人生多少起伏事,有人欢喜有人忧。青春一次,热血一次,那么美好的时光,我们不能让它荒废。都说年少轻狂,轻狂轻狂,轻是轻蔑,狂是撒野,轻的就是人生苦短,狂的就是热血方刚。

李荣浩唱“假如我年少有为不自卑,懂得什么叫珍贵。”多少自卑,使得青春留有遗憾,青春只有一次,热血的青春正是最值得回忆,最珍贵的。

就像吴京在《战狼Ⅰ》中说的:“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我有一位朋友是退伍军人,大家都叫他李叔,他曾在维和的过程中负伤,虽然他现在退伍了,但是他仍有一颗热血澎湃的爱国之心。聚会上,曾有人调侃过他:“老李,你年轻时当兵,虽然很帅,但是当兵苦,练兵累,到头来还负了伤,康复后还是留下了伤疤和后遗症,为了一时耍帅,值得么?现在后悔也来不及喽!”李叔也只是笑笑,却一本正经的回答说:“不后悔,虽然的确是为了耍帅才当的兵,但从军后我懂得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这是我的青春。”那时,我感慨万千。

其实,我也怀有一颗当女兵为国效力的心。我从小听着花木兰替父从军,驰骋沙场的故事;读着穆桂英一身武功,征战四方的传奇;看着女革命者满腔热血,救国救民的画面。打那时,在我幼小的心里就埋下了一颗长大要当军人的种子。我喜欢花木兰的担当与坚强;羡慕穆桂英的胆识与谋略;敬佩女革命者的爱国与无畏。我也想当个实实在在的军人,能够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守卫自己热爱的一方土地。

青春就是像李叔这样,大胆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努力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也许,就会收获到更加美好的东西和感悟。就好似女子从军,谁说女子不如男?每一个女英雄都在用自己的传奇阐述着“巾帼不让须眉”。每一个人都不该心甘平凡,不该甘愿过着平庸的生活。

青春不该迷茫,扔掉自卑,找到自我,就会散发璀璨的光芒。年少轻狂,正如当兵一样:也许你会受伤,但那道伤疤会成为你一生的荣誉勋章;也许你会吃苦,但那咽下的苦会成为你一生中最甜的那一颗糖;也许你会受累,但那受下的累会为你后来的人生铺路。要让自己不负时光,有着令人惊叹的过去。

时光不会倒流,不要让自己的青春留有遗憾,青春就是拿来拼的,每个人都可以大胆的去追梦,不用在意结果,因为不论结果如何,至少你都曾努力过。轻狂在年少,愿每个人都不负时光,不负心中的梦想,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值得参考! 朱自清背影读后感6篇


朱自清背影读后感【篇一】

这是父亲与儿子的故事。

多年不见的父与子,在家乡办完了祖母的丧事,又要分别了。父亲送儿子上了火车。虽然儿子已经20多岁了,然而父亲还是不放心,在父亲眼里,儿子永远是孩子,孩子出远门,父亲总是会唠唠叨叨嘱咐个不停,还给儿子买了路上吃的橘子。父亲比较肥胖,在月台上爬上爬下真辛苦。没有用华丽的词句,然而父与子的亲情让我非常感动,读完之后的那几天,我脑海总是浮现出父亲在月台上攀爬着的那副笨拙的背影......

《背影》是朱自清回徐州为祖母办丧事。办完丧事,朱自清回北京念书,他父亲去火车站送行的情景。看到父亲一年比一年苍老的样子,父亲那肥胖的身躯青布棉袍,黑布马褂,已有些笨拙,不灵便的背影。触目伤怀,有感而发,写下了这篇脍炙人口的文章——《背影》。《背影》一文是先生1927年的文字,淋漓尽致的父子间真挚的感情被先生质朴的叙事抒情表现出来,使我感动的如痴如醉。

父爱是多么伟大呀!是呀,父爱大如山。

朱自清背影读后感【篇二】

朱自清的《背影》在上学时就已在课本上读过。那时,只是延着老师的思维去揣摩父爱,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悟。

今天,在网上再看到这篇散文,已为人父的我再去读她时,在心灵深处,似乎有一种东西在撞击着自己。尤其是读到父亲买桔子的情形。其实,作为父亲,他对子女的'情感不如母亲来得细腻。母亲会在生活中给予你点点滴滴的关爱,父亲则不会。有时,你甚至感觉到他的存在会让你感到压抑和威慑,会让你不自觉地想回避他。但细细想起来,自己这快四十年的人生之路,每每遇到坎坎坷坷,都有父亲在身后的努力。走过了,经历了,才体会到了父亲的爱。只是无声,那么静谧。其实,父爱有如春雨,润物无声。只有细心感受,才能领悟到那份无声的,静谧的,有时甚至会有些粗暴的爱。

用心体会吧,岁月已染白了父母的头发,他们的腰杆不再挺拔,步履不再稳健。搀扶他们一把,别让遗憾和追悔留在父母逝后的日子里。

朱自清背影读后感【篇三】

“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语出《楚辞·卜居》,意思是廉洁正直使自己保持清白。作为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的朱自华则以此句改名为自清,意为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不丧志,不同流合污,保持清白。初识他的点滴是偶然间拜读的,也许是心灵的稚嫩,并未理解其真意,只觉前就是一背影而已。

《背影》这篇佳作是作者20岁时要与父亲从此天各一方,父子二人火车站作别的时候,写的一篇回忆性散文,以回忆父子分别时见到父亲的背影,想到父亲工作交卸了,老境颓唐,父子从此不相见,不由得悲从中来,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多年之后,想起背影,就会有无限的感念,父亲的影子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他感念他的父亲当年对他无微不至的关爱。

年少初读不知意,中年再读知意浓,天大地大父母恩大,母爱如水,温柔圣洁,父爱如山,坚如磐石,生活中大多是母爱的关辉万丈,甚至是遮住了父爱的光芒。其实,父亲用坚实的双肩支撑起整个家庭,父亲那深沉的爱如泰山稳健,给予家人爱的港湾。

曾记得小时候父亲牵着我的手,那时的父亲多么高大,但是突然有一天,我发现飒飒的秋风中,在那昏黄的路灯下,父亲的背驼了,脸上皱纹纵横,他乌黑的头发已悄然换染上层层白霜,惊讶地发现父亲老了。

我们已人近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我们的肩上扛的就是整个世界,因为要赡养孝敬父辈,还要养育栽培子辈,承上启下的接力棒在我们这一代手中传承,因为责任,所以坚强。虽累但快乐着,宁愿自己过得苦一些、累一些,也要让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也希望儿女能够幸福快乐,成为一个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人。

朱自清背影读后感【篇四】

若不是何老师的提议,恐怕这辈子,我都不会再有机会读《背影》,写《背影》的读后感了。别后二十余年,再读的心情又是不一样的,读的是《背影》,感受的是亲情,情感上受触动。面对现状,拷问内心,触及灵魂,思量人生。偶尔的意外,激动而慌乱,有多久没有动过笔了,记不起了,动笔只是很遥远的回忆。如何写,诚惶诚恐,恐思路不清,恐词不达意。书要经常读,笔要经常动,功夫不练就废。学生如此,家长又何尝不是。

再读《背影》,文中有我。人至中年,为人父,为人子;为人父方知为人子。年少不更事,不懂父亲,如同文中,讨价还价也认为是丢人的、没面子的事;年少不知畏,幻想日月星辰,无所不能,肆意妄为;年少不懂恩,无论得到多少,索取多少都是应该的,甚至认为应该得到的更多,是父亲的能力不济,没有给予我更多。父亲几十年来始终如一的爱护、关心、挂念、惦记,为我做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习惯、自然,爱的太细致、太具体,而我接受的是理所当然,心安理得。三十年前,号称东方魔水的健力宝汽水,腌制的牛肉,这是奢侈物质的记忆,为什么不多留些给我吃呢,为此还耍小性子,多年之后,理解了。一次玩乐中试唱《父亲》,唱到一半,哽噎,不由自主地哭了,压抑在内心的想法,那时有些释放,在众目睽睽之中,又生生给压了回去。我是需要多回家陪陪父母亲了,尽管很忙,时间总还是有的,电话总还是要可以打的。

再读《背影》,我不及人。在接受的同时,很少付出。从儿子出生到现在,我的关心、关爱、教育是缺失的,与儿子的沟通、交流非常少。一直都是妻子在带着。无为而治太无为,无为是懒惰的借口。细思量儿子的记忆,是儿子那年冬天的照片,妻子和我说,别人看着这张照片问她,你啥时候有个女儿。一时间,儿子就长大了,缺失的,要弥补,时间真的就紧张了,我们的时候都紧张,探听到的、看到的是天天都在写作业,想带儿子出去走走路都成了难事,与儿子的交心交流变成了奢望。曾经经常也出差,不曾想过要给儿子带些什么,怕麻烦,也想当然地认为家里不缺,不需要带,缺了也会有人买。觉悟之后,再出差带回的礼物,已不被需要,不被重视。当初的习惯,现在的习惯,真实存在,渐行渐远,弥补缺失的难度越来越大。长期无休,高负荷运转,强压下的状态,透支的不仅是身体,更重的是精力,身心疲惫,或者,我们就只剩下了信仰。与儿子交流说,我们都不容易。人生本就不容易,我们别无选择,时时刻刻却又都必须要做出选择。人无前世可以借鉴,亦无来生可以修正,没有人能够告诉你该如何过好这一生,你只是你,跌倒了再爬起来,如此而已,学习、实践、领悟、笃行。

某天在辖区路边等待的那会空闲,扭扭脖子,转转身子,弯弯腰,仰仰头,就在仰头的瞬间发现天空很蓝,本地的天空如此之蓝,从未发现,从未感知,从未领略。有多久没有抬头看过天了,又有多久没有闻到过单位院内的桂花香味,就在身边,轻易忽略。又有多久没有敞开大笑过,检索记忆没有键连;又有多久没有流过泪了,如同现在。又有多久没有回过家了?

愿那亲情的永在!

朱自清背影读后感【篇五】

那一个月台边的背影,成了父爱最好的象征;那两行感动的清泪,教会了我们感恩。

一个背影,让朱自清禁不住潸然泪下。其实,真正令他感动的,是父亲对他深沉的爱。父亲并不挺拔,甚至有些臃肿的身姿,在朱自清的笔下显得那么高大,从而深深地烙在了我们心灵的深处,给予我们深深的感动。

自古以来,亲情似乎永远是文客笔下经久不变的话题。古有“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感人亲情,而现今歌颂亲情的`语句更是数不胜数。朱自清的文字却具有这样的力量,它将我们带入一个极其平常的事件中,却让我们从中体会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

印象中,我的父母也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给我帮助,给我温暖。迷失时,父母为我指点迷津,让我不要灰心;难过时,父母会小心翼翼地安慰我,为我抚平创伤;开心时,他们会和我一起笑,和我分享喜悦。

可有时,父母的所作所谓为却总是得不到我的理解:天凉了,父母让我加些衣服,我却执意不肯,认为多此一举,却忘了是谁在我感冒时为我递上热水和药片;考试前,父母都会帮我复习之前所学的内容,可我总是嫌烦,每次不耐烦地听他们讲完,却在获得好成绩后,向爸爸妈妈炫耀,接受他们赞许的目光。

我和那时的朱自清不正一样吗?我们总是自认为聪明,对父母的关爱不屑一顾,现在想来,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啊!我们需要做的是好好报答父母,而万万不可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才追悔莫及。因此,我们要学会理解,学会感恩。

学会感恩,并不只是口头上的一句空话,它需要我们付出实际行动。感恩,是在父母疲惫时为他们捶捶背;是为父母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是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一点一滴,都是感恩,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感悟到了亲情的伟大。

朱自清背影读后感【篇六】

朱自清的《背影》,并没有用华丽的文字来描述父爱,来描述父亲那肥大,令人心疼的背影,但却让读者们,潸然泪下。这是为什么呢?

朱自清仅用了朴实的笔触便写下这篇令世人赞不绝口的文章,是因为他的文章中带有炙热的心以及对父亲的挚爱之情。

在描述父亲爬上月台买橘子的那一镜头,是最让读者们看了心疼的地方,也正是因为朱自清将这一镜头细致的写了下来,让读者们纷纷勾起了往日的回忆。那浓厚的父爱。这一镜头,无疑是《背影》中的一大亮点。

人们由于长期以来,接触了有关颂扬母亲的文集,便往往对父爱有所忽略。

其实,父爱并不亚于母爱。母爱是细腻的,温和的,宛如春天的姿态以及气息。是温暖的,踏实的。然而父爱,则是略带严肃的。人,也往往会因此而沉浸在母爱中。

父亲的爱,表面上多是批评,而内心深处则是因为爱子心切,爱子之深罢了。如果我们能仔细、冷静地对待父亲的爱,大概便不会对父爱有所质疑了吧

文中,父亲的背影,让朱自清消除了与父亲之间的沉重的隔阂。从总体上看,这篇文章的写作手法是先抑后扬的。

原先,作者在对待自己的父亲的做出的种种事情,是觉得十分可笑、荒谬的。当时,并不曾发觉父亲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自己,只感到他是一个不善言辞、身体肥胖的人。然而,父亲爬上月台的那一幕,令作者深深地感触到父亲的爱是伟大的。父亲的背影亦是伟大的。不然,他又怎会流下眼泪呢?

之后的岁月里,我想他定不会忘却那一令人恸哭的一幕吧。

作者多次在文中提到自己流泪了。从古到今,中国人都流传一句古话男儿有泪不轻弹。可在此处,为何身为男子的朱自清会做出如此的举动呢?

这一处,在我看来也是一大亮点。朱自清身为男儿,但是在父亲的面前,他始终是他的儿子。当看到父亲为自己买橘子时那艰辛的背影,他又岂能不哭呢?父亲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如同雨点般,一点一滴地渗入他的内心深处,也正是因为如此,父亲那矮小肥胖的身躯在哪一科也定性成为高大挺拔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父爱。

不错。父爱是伟大的。它与母爱一样,是能感化一切的。读完了《背影》,看完了《背影》,更让我在心中感知,父爱是伟大的,亦是令人恸哭的!

值得参考!哈利波特读后感大全6篇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一)

《哈利·波特》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了魔法学校,成长的故事。哈利在朋友的支持和老师的帮助下战胜恶魔的故事。

如果问《哈利·波特》为什么这受人喜欢,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说“喜欢里面魔法带来的视觉大餐;喜欢里面神奇想象;喜欢里面可爱的人儿……”现在的影视和书籍大多都讲的是成人间的恩怨,根本不符合我们小学生的胃口。而且很多动画片都很幼稚,看了前面就能猜到后面,异常老套,毫无趣味兴致可言。

我很喜欢《哈利·波特》这本书,因为我觉得里面的情节一波三折,看着看着我常常会身临其境。当主人公遇到危险时,我的心便会砰砰直跳,直到主人公化险为夷时我的心才能平静,好像真的经历了一次冒险似的。看着这本书,总会有些意想不到的情节,让这个魔法世界更加扑朔迷离。《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语句十分优美,特别是描写黑夜时,作者总是写得淋漓尽致,为《哈利·波特》这本书争光添彩。而主人公哈利·波特在姨父家备受欺辱,却仍然自强不息,这无疑给了我们一个莫大的启示:在生活中无论遇到多大挫折,我们都要都要勇往直前;在学习中更应该克服重重困难,攀登知识的高峰。

正因为这样,我才更喜欢《哈利·波特》这本书,不信,你也去瞧瞧!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二】

暑假,母亲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钟爱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我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我的身世——是一名巫师,此刻要到魔法界去领悟。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生命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兄弟姐妹,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生命。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我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我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应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但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齐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正因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们班刮起了一股“哈利·波特”风,这风在我们班待得可久了,我也感受到了。

早晨,我一到学校,便听见了叽叽喳喳地议论声:“哎,你说第5部有什么?”“最后的结局是怎么样的?”“我觉得小季像哈利·波特。”大家都兴致勃勃地说着,丝毫没注意到我的到来。我放下书包,对他们说道:“安静!现在是看书时间,不能讲话!”我留在讲台上继续管理,却惊讶地发现,有几位同学竟然拿起《哈利·波特》的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便向张恩绮借了一本。

当我也坐下来看这本书,我也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仿佛看到了生气的弗家姨父、调皮的达力、渴望独立的哈利。一幕幕都展现在我的眼前,我被这本书的精彩惊呆了!我越看越入迷,连老师布置给我的任务也丢在了脑后。不知不觉中,该交作业了,同学们没有我的口令是不能开始交的。可我呢,依然深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直到老师过来,看见呆呆的同学们和认真看书的我,生气地说:“李嘉如,怎么搞的?作业都没交!”我这才抬起来头来,急忙把书收进了抽屉。

下课了,同学们来到走廊,继续谈论哈利·波特,大家向别人询问,讨论着几部里发生了什么新鲜事,哪一部的情节如何,好看不好看。我想:既然我也看了一点书,也对哈利波特有了一点了解,那我也去和他们聊聊吧!我也加入了进去,发现同学们之间这样讨论其实也挺好玩的。很快,整条走廊的人都加入了进来。看过的,没看过的,都在谈论。

直到现在,在我们班中,哈利·波特已经几乎人人皆知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四)

假期中我读了《哈利·波特》一书,里面生动的情节深深地把我吸引了,我如饥似渴的读着,每次写完作业我都要读上几页。这本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第六册,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仲夏的一个夜晚,反常的浓雾笼罩在窗户玻璃上,哈利·波特在女贞路4号德思礼家自己的卧室里紧张地等待着邓布教授的来访。哈利不太确定邓布利多是否真的会来德思礼家。邓布利多还是来了。几个星期之后,他终于返校了。哈利六年级的学习就这样出人意料地提前开始了……这本书真是写得太好了!里面的魔法世界太奇妙了!魔杖、飞天扫帚、咒语、小精灵、火凤凰……这些事物虽然是作者罗琳想象的,但是写的活灵活现,像真实存在一样,写的那么逼真。而且,本书处处体现着哈利·波特的勇敢、热心和友善。虽然哈利有时不太聪明,但总是急中生智,我真得很佩服他!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读书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五)

从幼时起,我就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希望自己能拥有魔法。我常常想:如果会使用魔法,那么我的生活该多有意思啊!比如上学快迟到的时候,使用一个瞬间转移就可以来到教室里,这是多么神奇美妙的事情。

前几天,我从同学那里借了一本关于魔法的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全书总共有七部,这是第一部,它是英国作家罗琳的杰作,受到全世界很多孩子的喜爱。拿到这本厚厚的书,我首先被它的封面深深吸引:街道上有许多戴着魔术帽的人,其中有一个戴着圆圆眼镜的小男孩,身后紧跟着一只洁白的、巨大的猫头鹰,还有一个高大的、有着乱糟糟头发的巨人。我颇有兴趣地看了一页又一页,简直越看越停不下来,仿佛这本书已经对我施了魔法,一刻都不能停止阅读,迫切的想知道下一秒要发生的故事情节。

书的内容十分精彩,大概讲的是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真实的身世,一直和他的亲戚住在一起,也没有自己的房间,只有一个狭小的储物间是属于他的,而且11岁的他也从来没有举办过生日派对。直到有一天,一只猫头鹰信使给他送来了一封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哈利的人生才发生了逆转。他在魔法学院认识了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和他们一起闯过了许多的难关,经历了非同寻常的体验,掌握了炫妙无比的魔法……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由地发出由衷的感叹:哈利的世界真是奇妙,完全是另一幅画卷,里面充满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勇敢与懦弱的比较,人物的传神与故事的逼真,让人身临其境,心情也是迭荡起伏。哈利和我一样大,他是个勇敢、乐观的孩子,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从不退缩,他不但学到了各种魔法,而且还找出杀害父母的真凶。即便是进入到恐怖的禁林时,他也没有胆怯,而是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他与两个好朋友——赫敏和罗恩的友情也非常值得称赞的,他们并肩作战,同心协力,与坏人斗争到底。赫敏这个女孩非常聪明好学,她博览群书、过目不忘,对所有的魔法书籍都如饥似渴的学习着;而罗恩则有着一般人不具备的逻辑天赋,是个棋类高手。包谓团结就是力量,合作进取的精神使他们三人战胜了很多困难。

我知道罗琳笔下的主人公当然不是平常人,而我通过阅读全书收获了三个重要的启示:学习、坚持、包容。没有过硬的本领是不行的,没有积极面对困难、解决困难的毅力是不行的,没有团结协作、包容理解的心态也是不行的。在现实的学习生活中,我常常因为一点点困难,比如课外辅导占用休息时间啦、作业题目太难啦、跟同学闹小矛盾啦之类的事情,一时灰心丧气、怨天尤人,而书中的小主人公们面对的困难要难以想象的多,不也凭着自己的本领一一化解了吗?成功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我要做这样的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六】

爱,是冬日里的一把火,是茫茫沙漠中的一片绿洲,是人世间最伟大的力量。正如JK·罗琳写的那样,爱可以战胜一切。

一开始我并不喜欢关于魔法的书,而《哈利。波特》却不一样,它以哈利为主角,上演了一场爱与正义的故事,它像魔法石一样紧紧吸引着我。

有一些人在问:哈利中了伏地魔的魔咒为什么没死,我想,那就是爱的力量。爱的力量可以阻挡一切。虽然,哈利失去了父母,但从未失去他们的爱。心中有爱的他逐渐成长起来。

面对凶残的伏地魔,哈利。波特临危不惧,用从马尔福手中夺来的魔杖,凭着自己高超的技术,用了最简单的魔咒:“除你武器”,反弹了伏地魔的黑魔法,得到了老魔杖,把它放了回去,这也说明了哈利拾金不昧。

哈利也很有智慧,在智斗恶龙的时候,使用了自己最顺手的东西:飞天扫帚,成功拿到了金蛋。当我读到这里时,这幅画面好像真的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仿佛看见了哈利手捧着金蛋,仿佛听见了观众们的欢呼声。这一切离不开邓布利多对哈利的关爱,也离不开他自己的努力,更重要的是他拥有妈妈无微不至的爱。

回想现在的生活,爱无处不在。在我的小区里,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一天,一个小男孩和他的母亲一起散步,突然一辆电瓶车冲了出来,小男孩的母亲把自己的孩子推到了一边,自己却被电瓶车扎伤了腿,这正像哈利的遭遇。哈利的正义感是从母亲身上传承下来的呀!虽然他从童年起就没有享受母亲的照顾,但母爱的光华一直在他身上闪耀。

其实生活中的每个孩子都像哈利一样,茁长的成长都是来自于父母一点一滴的付出、老师兢兢业业的工作。哈利从小失去了父母,却成长为一个机智、勇敢、有担当的少年,只有爱才能拥有这样神奇的力量。

值得参考! 时间简史读后感集锦6篇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一】

霍金起初曾认为:收缩相仅仅是膨胀相的时间反演。处在收缩相的人们将以倒退的方式生活,他们在出生之前即已死去,并且随着宇宙收缩变得更年轻。

这是一种非常有趣的论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可以预知明天的世界,并且由垂垂老矣过渡到懵懵懂懂。这是一种听起来非常玄乎的状态:人们可以看到打碎的杯子渐渐融合在一起,也可以看到发射出去的箭矢回到原点。这是一种违背心理学意义上的时间观念,毕竟你刚刚写完的作业可能下一分钟就一片空白了。说实话,就算是写在科幻小说中,这种状态也很难描述下去,无法将故事编撰的自圆其说。

当然,后来霍金放弃了这种观点,尽管我们也无法确定新的观点是否正确。正因为时间有方向,所以才会对于未来有无限地期待。试想未来时空旅行真的可以进行,不管从过去穿越到未来还是从未来穿越到过去,都将会造成极大的影响:若不加以控制,世界必将陷入混乱。像未来光锥和过去[]光锥讲述的那样,一个小事件的改变可能逐渐扩散到未来和过去广泛的时空中,蝴蝶效应告诉我们这有可能导致时空的崩坏,有时也会想人存在的意义究竟何在。这是小时候知道人类只有几十年的寿命以及地球已经历经数十亿年的演化之后萌生的想法。

再辉煌的人物也只能昙花一现,秦始皇看不到如今的西安高铁,柏拉图也不知道如今更加复杂的社会关系。就连霍金,也只能停留在3.14,而听不到明天教堂的钟声。小时候有时想到再过几十年这世界就没有自己了,甚至会偷偷哭的,因为觉得自己看不到更远的未来。现在呢,仍然还是无法释怀人之存在更新太快,束缚于36500天以内。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二)

当你仰望夜空中的星星,你是否会感叹星空的浩渺?你是否会敬畏造物主的神奇?你是否会惊异宇宙的奥妙?

我会!

产生这样的感受是在我读完斯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后。霍金,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身体上的残疾并没有让他丧失对真理的渴求,就像他所说的那样“思想和精神不能都是残废的”他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一个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向我们揭示宇宙的神奇,将黑洞旁光线的路线类比做警察抓小偷,将膨胀的宇宙比做一个茁壮成长的小孩子,一个个枯燥无味的定理在他的笔下变得栩栩如生,给人以一种美的感受!让我们遨游在无边无际的太空中,令人无限遐想。

读完了这本书,我便深深地爱上了物理这门功课,爱上了宇宙,使我明白人类是多么的渺小,激发了我对外太空的无限好奇,量子力学是否是事物的最终描述?到底是否存在超光速等等。

求知是人类的本性,探索是人类的本能,如果我们能发现一个完备的理论,能使我们人人都可理解,人人都可参与讨论我们宇宙为什么存在的问题,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那将是我们人类理性的终极胜利——因为那是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抬起头来,仰望星空,不觉发现我们很多人都在忙碌着去描述我们的未来,却忽略了我们的现实生活,活在当下,立足现实,才能更好的展望未来!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三】

《时间简史》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一本世界知名的物理学著作,让我深受启发!

根据观测中其他星系投过来的光谱红移可以得知大部分的星系正在远离我们而去,因此可以得知宇宙在很大的可能上处于一个膨胀的状态;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宇宙处于一个静止的情况下,那么静态宇宙会在引力的影响下开始收缩,相应的其他星系会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可观数量的光谱蓝移,只有引力不足以对抗给予宇宙膨胀加速度的力时,宇宙才会在不断加速中膨胀。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宇宙处于一个大爆炸状态下,每个星球就像是在一起气球上画的点,在气球吹气时随着气球膨胀而相互远离。

这种膨胀力在一种主流假说中是认为来自于宇宙大爆炸给予的一个作用力,它给予各个星系了一个加速度。宇宙的大爆炸是由一个奇点开始的,可以理解为宇宙的爆炸像是一个初始维度的降维过程,降维就像是气态水变为的液态,释放出大量的能量,不过这种“水”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水,而是高等的维度,它降维所释放出的能量构成了初始的能量态宇宙,然后在演进中能量产生了沉淀,也就是物质,此时的物质星球由于蕴含未完全沉淀的大量活跃能量,表现的像是爆炸后的渣子。

宇宙的最大速度是光速,而有质量的物体很难以达到光速。由于接近光速时,这个移动物体的能量会倍增到其自身的质量上,这导致有质量物体的速度在接近光速时质量会趋于无穷大,这使其达到光速时所需要的能量也是无穷大,在实际中有质量的物体很难达到光速,只有光或者其他没有内禀质量的波才能以光速运动。读后感·在接近越接近光速时,时间相对于原来速度的参照系来看就会越慢,这会告诉我们时间是相对的;以光行进的路线来看,光线在空间中并不走直线,而是沿着弯曲空间中最接近于直线路径的轨迹运动,其实就是多维中的直线降维后成为了低维度的曲线,这种低维度的曲线运动也就是最在本质上的“近路”,这个曲线叫做测地线,它表明了空间是弯曲的。

时间和空间是统一的,也是不平坦的,时空的不平坦造成了引力,也就是说引力和其他种类的力不同,它只不过是时空不平坦的结果。这种引力就可以试着用金属的记忆性去理解,即掰弯的金属会慢慢往掰弯前的样子发生形变,虽然无法完全恢复,换句话说,这种引力就像是维度的记忆性,降维后会有一种恢复力,这种力拉着物质能量,使物质能量在降低的维度里发生向高维度的方向发生的某种定向扭曲。作者:杨震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四)

夜晚抬起头将视线投向广阔而深邃的天空,深邃的蓝黑色天空像一个神秘的漩涡。宇宙是多么的浩瀚,它到底有没有边界。黑洞是多么恐怖而神奇,掉进里面的东西究竟会去向那里。时间是多么的无穷,逝去的时间到底魂归何处。这些疑问常常充斥着我的脑海。直到读了《时间简史》,我对这些问题终于有了一些更深层次的了解。

在科学文明的21世纪,如果有人说宇宙是一个乌龟驮着的平板,也许三岁的孩子也会觉得可笑,可是我们对宇宙究竟了解多少呢?早在公元前340年,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论天》一书中,就已经能够对于地球是一个圆球而不是一块平板这一论点提出两个很好的论据。亚里士多德认为地球是不动的,太阳 月亮 行星和恒星都以圆周为轨道围绕着它转动。他相信这些,是由于神秘的原因,他感到地球是宇宙的中心,而且圆周运动最为完美。托勒密模型也为预言天体在天空的位置提供了相当精密的系统。然而,1514年一位名叫尼古拉·哥白尼的教士提出了一个更简单的模型,他的观念是,太阳是静止地位于中心。后来,两位天文学家——德国的约翰斯·开普勒和意大利的伽利雷·伽利略开始公开支持哥白尼的理论,尽管它所预言的轨道还不能完全与观测相符合。……从龟背驼平板的理论,到地心说,再到日心说,人类对于宇宙的了解可谓越来越科学话。但宇宙仍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名词,宇宙到底如何开始,它到底有没有尽头,这些问题只有经过科学家的继续探索,才有可能得出结论。

科学的事例和科学的专业术语,这本书让只有浅薄物理知识的我读的有些吃力,但依旧深深为它而着迷。同时也对这本书的作者,史蒂芬·霍金产生的了解的欲望。霍金,这个21岁便被禁锢在轮椅上,却用他的智慧征服了全世界的人。他不能写字,看书必须依赖于一种翻书页的机器,读文献时必须让人将每一页摊平在一张大办公桌上,然后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地逐页阅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写出了享誉世界的《时间简史》。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更应该为了科学探索而努力。我们应当如这本书中一样,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在生活中善于观察,遇到问题大胆假设小心论证。也许我们无法超越霍金、哥白尼等伟大的科学家,但我们可以在思考和探索中提升自己。

《时间简史》是一本好书,在这个盲目的世界里给我带来了科学的清醒。它的各种深奥之处自然是我无法完全体会的,但它所描绘的宇宙、时间、空间却深深的震撼了我。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五】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我,于是我利用周末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我是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 最吸引我的内容,莫过于是虫洞,所谓虫洞就是连接宇宙遥远区域间的时空细管,在《时间简史》这本书中,我发现,时间原来真的是可以穿越的,可是,以现在的技术来看,确实颇有困难,霍金先生在《时间简史》中说到过许多关于时间旅行的实验,它们无一不深深吸引着我,平时上网过程中,我也会浏览一些关于时间穿越的案例,当我看到这一个个案例时,真是目瞪口呆,它们是那样神奇,宇宙是那样的神奇。

《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六)

读过霍老的专著之后,却让我思维开阔万千。霍老的宇宙观从时间开始,辞海中的宇宙是所有时间和空间的总和。但霍金认为,时间是与物体的运动速度相关的,相对论早有论述。时间与宇宙的开始有关,宇宙开始之前的时间对我们的认识没有意义。宇宙开始于一个奇点。空间和时间始于大爆炸,其后宇宙一直在持续膨胀。宇宙膨胀的主要证据来源于哈勃的天体观察,红移现象证明恒星正在离我们远去。而且,离我们越远的'天体,离开我们的速度也越快。

传统的宇宙观认为宇宙是静态的,牛顿的万有引力是静态宇宙的核心理论,认为物体的运动和位置是可以根据物理规律来预测的。但是万有引力必然导致天体的坍塌。从万有引力必然得出膨胀宇宙的结论。但是,从牛顿到爱因斯坦,静态的宇宙观束缚了他们的思想。无限的世界超出了我们的认识范围。霍金认为,人类的认识是有限的,并且不能超越我们这个“宇宙”。从宇宙大爆炸的奇点出发,在光速的范围内产生了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椎体。人类的认识不能超越这个椎体,因为不能超越光速。这个椎体就是我们的宇宙。从哲学意义上看,霍金的宇宙观也对人们的思想冲击甚大。为何先进的思想都是从西方传入我国,这与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穷文富武”,没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开展开学研究是不可能的。法布尔、达尔文的例子都很好说明。我国的经济发展了,产生了富裕阶层。未来30年内,我国肯定可以产生影响世界的科学家。

值得参考! 兔子坡读后感怎么写6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值得参考! 兔子坡读后感怎么写6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兔子坡读后感怎么写【篇一】

老师发了一本《兔子坡》的书,我每天晚上都在看它,看完后我有了一些想法。

书中主要讲的是新人家的到来带给兔子坡居民们的一些变化,他们由高兴到担心,由试探再到接纳。新人家经受了兔子坡的小动物们的考验,对待小动物们,他们友爱、善良、帮助,充满爱心。小动物们也非常爱他们。

我觉得人和动物就应该是朋友,对待动物要友善,充满爱心。你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对你好。大家都应该和睦相处,相互宽容。

我希望世界上没有危险罪恶的东西,到处都是美好的。这就要靠我们从自己做起,心中有爱,并让这种爱旁及身边每一个弱小的生物。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像兔子坡一样了。

让我们现在就开始努力吧!

兔子坡读后感怎么写(篇二)

子小乔奇一家及其他动物生活在兔子坡,他们盼望新人家的到来,盼望着美好生活的开始。他们和新人家之间发生了许多故事,最终动物们和新人家和睦相处、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小乔奇,他的心中没有邪恶,他不但活泼可爱,机智勇敢,还能克服困难,是一只聪明的小兔子。乔奇和其他动物都一直对生活充满希望,这也让我觉得:只要心中有目标,一切皆有可能。

最让我高兴的是,兔子坡的动物很幸运,他们碰上了一户对动物很友善的人家,动物们的生活很美好。如果我是兔子坡里的一员,我也会觉得非常快乐幸福,就像我现在的生活一样。可是,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这样,很多地方都还有战争,那里的孩子一定很苦。我爸爸马上要到联合国维和部队去做观察员,就是因为那里有战争和危险。我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战乱,没有陷阱,世界就会变得平平安安!所有的孩子都可以跟爸爸妈妈快快乐乐地在一起!

我相信这个愿望一定会实现!只要我们像小乔奇一样不灰心,积极努力;像那户新人家一样善良,友善地去对待亲人、小朋友、小动物及我们周围的一切事物,世界就会变得像兔子坡那样温馨、快乐!

兔子坡读后感怎么写【篇三】

最近,我在看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系列丛书。《兔子坡》是其中我比较喜欢的一本,它荣获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这是一个让人读起来十分愉快的童话,并且在愉快之外,还引人深思。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与动物之间和谐相处的故事。作者描写了一群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动物朋友:乐观勇敢的小兔子乔奇、具有绅士风度沉稳的兔子老爹、总是杞人忧天的兔子老妈、顽固的土拨鼠波奇、热心负责的田鼠威利……他们共同生活在兔子坡上,对生活充满着向往与憧憬。

可是最近几年来,住在兔子坡的人们越来越不替动物着想,那里由原来的芳草萋萋变得了无生机,很多动物纷纷离开了这里。正如土拨鼠波奇的牢骚话:“住在这里的人都是废物,没错,是废物!什么事也不做,什么东西都没种,让所有的东诬都枯掉。”那些人不仅不种自己的粮食,还吃小动物们的口粮,动物们生活的越来越艰辛。

没有好人家做邻居的动物们的日子是悲惨的,所以当知道新人家要搬来时,动物居民们既兴奋又不安,它们盼望着新来的人家能给生活带来新的转变。果然新来的人家慷慨大方,辛勤耕耘,而且温和善良,他们不但救了落水的威利,救活了被卡车撞伤的乔奇,还竖起了保护动物的路牌。新人家的勤恳耕耘给动物们带来了夏夜丰收的希望,他们善良的点点滴滴使动物们深受感动。于是动物们也知恩图报,约法三章,不去践踏新人家的菜园,甚至还有动物自愿担当巡逻员,日夜守护菜园。让我们看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画面。

书里有趣的故事情节让我在阅读时心情愉快,读完后更让我懂得,共同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与动物应该像一家人那样互相尊重,互相依赖,和谐共生。这样我们的地球家园才更加可亲可爱。爱护大自然,保护动物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兔子坡读后感怎么写【篇四】

我读了《兔子坡》这本书,我非常的喜欢这本书,因为这里面的故事让人觉得插上了想像的翅膀,世界都变得奇妙了起来。

这里面大概讲的是有一个叫兔子坡的地方。你听“兔子坡”这个名字好听不?这里住着很多很多可爱又宽容的小动物,有一天,它们听说新的一户人家就要搬来了,喜讯传来,小兔子乔奇蹦蹦跳跳的往家跑去,到了家门口,小乔奇跌跌倒倒的跑入兔子洞,对妈妈说,新的一家就要搬来了!老妈既兴奋又担心,因为老妈在想新的一家是好人还是坏人呢?

结果新搬来的一家非常好,有一次,老爹故意试一下那家人的心好不好,就故意跑到车前面,那家人猛的踩住刹车,并且走下车一同摘下帽子,向老爹问好并且道歉。

从此以后兔子坡的动物们都非常喜欢这家人,和他们一起愉快的生活着。

你看他们生活的多幸福呀!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和我的小伙伴和睦相处。

兔子坡读后感怎么写(篇五)

读完《兔子坡》这本书,深深地感受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东西,作者那文笔,更是让我回味良久!

兔子坡本来是一片繁荣的景象,但由于以前搬来的人们只知一味的索取,根本不替别人着想 。于是,动物们过上了悲惨的生活。后来,又搬来了一户新人家,动物们大多保持了乐观的心态,盼望能再过上好日子。在新来的人家定居好后,小动物们用了一些小伎俩去试探人家的品行,高兴地发现他们的新邻居善良、勤恳,十分快乐。主人公兔子乔奇更乐观了,将一切困难都抛在了脑后,还编了一首歌,给大家唱。当新家人融入到乡村中去时,兔子坡又是一片繁荣的景象。另外书中还写道:领展草工十分不解的是,没有设防的新搬来的人家的菜园中安然抚恙,而自己放了捕鼠器的菜园中却是一片狼藉。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是十分重要的。只要我们心中有爱,并让这种爱旁及身边每一个弱小的小动物,这个世界上的任何角落都会变成温暖之地!

世界这么小,就像一个家园,动物与人类和谐共生,我们的家园才如此可亲可爱!

兔子坡读后感怎么写(篇六)

老师给我发了兔子坡的时候,我就特别高兴、开心,因为:我又有新的好书看了,老师说:这是国际大奖的小说。

在我看妈妈的烦恼故事时,小乔奇的妈妈,她很年轻,但是她总是操心着、每天都有自己的烦恼。

在我看大家吃个饱的是后,鼹鼠很爱乐于助人,因为晚上它还巡逻,并且它很负责人。

在我看小乔奇的歌时候,我对小乔奇唱的歌是,新人家要来啦!嗨哟,新人家要来啦!嗨哟,而且小乔奇也很顽固、聪明、调皮。

这本书我寻找到的宝藏是:我们要有自信,要是一个人没有了自信就会杞人忧天、我们还要互相帮助、互帮互助。

值得参考!朱自清《春》读后感范本汇集(6篇)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明理,书籍里就蕴含历史。小学生平常在学习之余可以多看看优秀的课外书籍。多读书有助于小学生在阅读中积累语言知识。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小学生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值得参考!朱自清《春》读后感范本汇集(6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朱自清《春》读后感(篇一)

在众多赞美春天的文章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散文《春》。它那淡雅的风格、清新的文字,令我深深地陶醉,就像一个生机勃勃的春天展现在我的眼前。

朱自清笔下的《春》,是从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开始了,山醒了,水醒了,小草醒了,花儿醒了,还有和风、细雨和城里乡下的老老少少,组成出一幅幅美妙的春景春草报春、春华闹春、春风鸣春、春雨润春,春人迎春描绘得淋漓至尽,充分抒发了作者对大自然中春天的赞美之情和对生活无比热爱的思想感情。

散文中我最欣赏的句段是: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里脚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热爱春天,赞美春天,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丰收的果实。小学生的时代就是我们人生最美好的春天,同学们,珍惜这美好时光,努力的读书吧!迎着春天的朝阳,走向人生的灿烂辉煌。

朱自清《春》读后感(篇二)

读了朱自清先生的《春》,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

这种感觉很奇妙,每一次读课文,我都会由心而发的有一种神游其中的感觉,这种感觉很轻柔,每一次读课文时,我似乎可以感受到那些景物,这种感觉很好玩,每次读课文时,我似乎可以看到春天的风筝,那些可爱的风筝在天上飞,飞得很高。

《春》描写的景物很真实,有花,有草,有雨,有风,也有风筝,小孩子。春没有夏的烈,秋的愁,冬的无情。春只有可爱温柔,春雨沙沙,春风习习,轻柔而可爱。春,不冬不夏,春天的雨细而密,春天的风,草,花,也是如此。风,温而凉;花,多而美;草,嫩而绿,春天就是一颗流星,那么美丽,又那么短暂,春天是最美的。

面对如此美丽的春天,我何尝不与朱自清先生一样也心旷神怡的陶醉其中,让我不由得想起古人的诗句: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春天是美的,朱自清先生的春天又何尝不是美得呢?

朱自清《春》读后感(篇三)

我看到的春天

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徜徉了十几年,我的心里也有着关于春天的一块块断片。许是因为慢慢长大的缘故吧,渐渐地遗忘了好些东西,那种春天带来的和煦温暖的感觉,自己已经很少去留意了。读着朱自清的《春》。突然想起了自己印象中的春天来。

当我还在故乡村子里的胡同里嬉戏打闹的时候,春天的来临,是村头的草木告诉我的。那时候,围着小村的是一片果园,果园外是一个小坡。我经常到那里去玩。如果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原本光溜溜的桃树枝上突然有了圆圆的小突起的时候,我知道第一场春风已经刮过了。你看,她唤醒了树枝,告诉他们该醒来了,然后花蕾就伸出小脑袋来晒太阳了。我立刻撒着欢儿跑到小山坡上,发疯般狂叫着呼喊着,四处跑着,直到精疲力竭地倒在地上,把下巴支在还是枯黄的草地上,小心的拨开枯草,观察着那草茎根部的一抹鹅黄,草儿也开始有了嫩芽!

此后的日子里,每天我去玩耍的时候都有了一丝牵挂。太阳滞留天空的时间一点点延长,花苞一点点膨胀,草丝里的鹅黄渐渐被染绿。终于有一天,在一个春风沉醉的傍晚,我看到了绽放的桃花。那天天黑得似乎很晚,我疯累了便在树下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背后的太阳大概是留恋着什么,迟迟不肯坠下山。

偶然问我抬起了头,看到那粉红的精灵展开了翅膀。我不知道她们是不是在对着我微笑。微风里微张的花瓣颤巍巍的,嫩黄的花蕊伸出触角。我伸手想轻轻地抚摩,却猛地抽回了手,傻呆呆地坐在那里,直到远处传来母亲焦急的喊声

当我长到可以称为少年的时候,春天的来临,是那条小河轻声对我说的。我经常去河边玩儿,扔几颗石子到冰上,听它发出咻咻的声音。慢慢地,我留意到河里的冰渐渐薄了,先是河中心的冰化开,露出里面清澈的河水来。然后那裂痕越来越大,终于隐藏了一冬的河水露出了大半个脸。伸手在水里,凉凉的,手一会儿就冻成了红色,可是我分明看到河底的水藻已经是墨绿,而总是冻得将头埋在河底的泥里的鱼儿也开始游来游去。抬头嗅嗅,空气中分明沉浸着春的味道,看看那柳条,已经开始抽出嫩芽了。望望远处的天空,那蓝色里透着一股清新的韵味,似乎更显得高远了;慵懒得蜷着的白云也开始舒展筋骨,被高处的风扯成一丝丝的。

半开的桃花与解冻的河水,这就是我的春天。

朱自清《春》读后感(篇四)

朱自清的精短散文《春》,意象单纯,主题明朗,语言优美,人们往往把它解读为一篇春的赞歌。其实这是一种误读。《春》与朱自清众多的写景抒情散文一样,看似晶莹剔透,一目了然,但它却像一杯醇酒一般,蕴涵了绵长而清洌的韵味与芳香,要真正品尝出它的滋味并非易事。在这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1927年之后的朱自清,始终在寻觅着、营造着一个灵魂深处的理想世界梦的世界,用以安放他颇不宁静的拳拳之心,抵御外面世界的纷扰,使他在幽闭的书斋中独善其身并成就他的治学。荷塘月色无疑是经过了凄苦的灵魂挣扎之后,找到的一方幽深静谧的自然之境,曲折地体现了他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格操守;而早春野景则使他的梦的世界走向了一个开阔、蓬勃的境地,突出地展示了他要在春天的引领下上前去的人生信念。后者自然是前者的延续、转化、提升。但不管这两个世界有多么不同,它们都源于朱自清的一种理想追求甚至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春》确实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细读朱自清的《春》,我不由地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大病初愈的文化人,面对春意盎然的原野,他又重新找回了一种自信和自尊,编织着自己的理想之梦。这是一个经历了心灵炼狱的知识分子,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中,他沉醉其间,诗情联翩,感受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美妙境界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心灵冲动。他从时代的十字街头撤退下来,又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我总觉得,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不是他故乡江浙一带的那种温暖潮湿的春景,也不是北方城郊的那种壮阔而盎然的春景,更不是如画家笔下那种如实临摹的写生画,而是作家在大自然的启迪和感召下,由他的心灵酿造出来的一幅艺术图画。在这幅图画中,隐藏了他太多的心灵密码。

朱自清研究专家吴周文先生说:在很多散文中,朱自清惨淡经营诗的意境,将人格美的情与自然美的景两者交融起来,创造了情与景会、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这种境界的构思,整个地展现自我人格,以美妙的意象作为人格的外化手段,于是他的笔下,自然美成为自我人格的精神拟态,或象征性的写照;个人特定的情绪、思想,也因自然美的依附,得到了诗意的写照,或者说得到了模糊性的象征。怎样创造这种意境,完成自然美与人格美二者的附丽与连结?对此,朱自清则是继承弘扬以形传神、重在神似的艺术精神这一整体性的审美把握,加上诗可以怨的审美理想的制导,生成了风格的隐秀与清逸的色彩。(吴周文《诗教理想与人格理想的互融》,《文学评论》1993年第3期)对朱自清散文的深层意蕴,我以为这些话是深中肯綮的。朱自清属于那种感情和感觉特别敏锐、细腻、真挚的人,对大自然的四季变化和山水花鸟等等,又有着特有的亲和情怀和观赏兴致。他的写景,往往是景中有我,我中有景,景我合一。他所以要调动起自己的一切感官以及思想和情感,反复品味、字斟句酌、用笔如舌,正是要把自己的全部人生、人格投入到大自然的形神中去,让自然的美与他人生的美浑然为一。他不像鲁迅,在描写自然中采取一种超然的、审视的态度,甚至不惜写了自然的丑来;他也不像周作人,在刻画自然中沉溺其间、忘却自己,恨不得化为自然的一部分。朱自清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是投入的、虔诚的,但同时又是自觉的、清醒的。从这一点来说,他是最得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和中庸之道的真谛的。在《春》这篇简短而明朗的散文中,同样体现了他的人格操守和审美理想。

民勤四中二年级

朱自清《春》读后感(篇五)

读着读着,我脑子里浮现出一副美丽的景象,一副春天特有的景象:桃树,梨树,杏树上都开满了一朵朵娇艳的花,有的红的像熊熊烈火,有的粉红粉红的,像天上的朝霞,有的洁白的像雪花,花儿散发着迷人的香味,闭上眼睛,树上仿佛结满了桃子,杏子,梨子!蝴蝶,蜜蜂围着花儿翩翩起舞,野花数不胜数:杂样儿,有名字的,无名字,都像赶集似的聚在草丛里,像一只只彩色的眼睛,像一棵棵闪烁的星星,一闪一闪的调皮地眨着眼睛

在这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春》确实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细读朱自清的《春》,我不由地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大病初愈的文化人,面对春意盎然的原野,他又重新找回了一种自信和自尊,编织着自己的理想之梦。这是一个经历了"心灵炼狱"的知识分子,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中,他沉醉其间,诗情联翩,感受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美妙境界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心灵冲动。他从时代的"十字街头"撤退下来,又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我总觉得,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不是他故乡江浙一带的那种温暖潮湿的春景,也不是北方城郊的那种壮阔而盎然的春景,更不是画家笔下那种如实临摹的写生画,而是作家在大自然的启迪和感召下,由他的心灵酿造出来的一幅艺术图画。

让我们一起用心去感受这幅图画。

朱自清《春》读后感(篇六)

漫步在朱自清先生的笔下,像是走进了一片森林,头上的天空被树阴遮的严严实实,但森林里却披发着慵懒而天然和-谐的毫光,不是华丽的采光灯,却是映照了作者内心情感的柔和颜色。红、粉、橙、蓝、靛、青、紫。于是我就似乎到了好多好多个不同的世界。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小学的时候就学了这篇《匆匆》,在那个年少无知又单纯的世界,我们激动的在语文课本上已经渡过的三千多个日子浓缩成一个数字,然后一天给这个数字加一,最后一个月后就把这件事全然抛到了脑后。都是这样的。可是时间还在不停不停地流逝,日子还在一天一天的往我们的反方向跑,然后我们过了5年级,过了6年级,然后现在马上又要进高中。有的时候真是觉得这样的光速其实太不可思议,不管是快乐、悲伤,无论怎么跪着向上天祈求多一些时间,时间仍是一样冷漠的继承跑着,然后才会有我们恍然大悟的开始发奋、努力,开始学会跟时间一样的速度或是比时间还快的与它赛跑。

有的时候我们会赢,我们在一个限定的时间内逾额的付出了许多,这个时候就有种绝妙的成就感。但这种坚持真的很难题。有良多次在时间还没有到来的时候我兴高采烈的列出了一张计划表,还不停的鼓励和安慰自己“我已经按照自己的能力设定计划了,一定可以完成!”心情更好些的时候还有爱好为我的计划表加上好看的花边。但计划老是赶不上变化,期限到头了,心情也变糟了,计划表上的红勾勾寥寥无几。有什么办法嘛!诱-惑人的东西其实太多了,老是对自己太好了,觉得不能委屈了自己,所以步履就随着意愿走了。

因此,6月份15岁了以后,我在新一年的目标就是,一定要学会怎么利用自己的时间,让自己为自己成功的付出感到自豪!大家一起跟时间竞走,然后小步跑超过期间,再大步跑把时间拉开一大段间隔,回过头享受胜利的快乐吧!

值得参考!鸿门宴读后感集锦(6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值得参考!鸿门宴读后感集锦(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鸿门宴读后感(篇一)

鸿门宴之时,众多实权派并立。

刘邦、项羽但是是其中之一罢了。在众多实权派眼中,如果刘邦敢挑战项羽的霸主地位,那项羽杀刘邦,只能怨他自不量力、活该。

但是如果刘邦对项羽俯首称臣,项羽只因猜忌刘邦就杀刘邦。在众多实权派想中,恐怕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项羽固然能够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刘邦的军队呢?项羽却显然不可能立刻消灭。众多诸侯的实力,他显然了无法消除。

项羽不杀刘邦,那他当时已是无人能挑战的霸主地位。如果他杀了刘邦,众多实权派必然立刻人人自危。项羽霸主的地位必然立刻就会丧失。

项羽当时的主要任务是保住自己的霸主地位,再利用霸主地位去谋求自己最大政治利益。就好象庞统劝刘备杀刘璋,程昱等人劝曹操杀刘备,刘备与曹操都不同意这种观点。原因很简单,政治利益决定的。项羽不听范增的劝说杀刘邦,也是基于政治利益。

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为什么鸿门宴上项羽不杀刘邦。为什么蒋介石在北代成功后,不敢杀冯、李、阎任何一个人,情景大约也是如此吧!

项羽不杀刘邦,却被人们人们却说项羽妇人之仁,项羽真的会有妇人之仁吗?最初会稽都尉想造秦始皇的反。感觉势单力孤于是就找项氏叔侄做帮手。项氏叔侄想当老大,于是项羽就拿刀把都尉杀了。有人不服,于是项羽拿刀一口气杀了好几十个,直到没有敢表示不服。项羽才住手。(这但是合作伙伴)

之后率兵攻打彭城。攻破城后,下令屠城。当时的人都说,项羽打仗从来都是这样貌的。太野蛮太残忍了。

再之后项羽给宋义当副手。项羽不满意宋义的指挥,于是拿刀就把宋义给杀了。从此他成楚国最高的军事长官。(这但是并肩作战的战友)

再之后项羽大败秦军,俘虏了二十万秦军。感觉这些秦兵留下来实是祸害。于是一黑夜把他们全活埋了。

再之后有人说项羽没有一点政治头脑,但是是沐猴而冠罢了。于是项羽把他扔到锅里煮了。

再之后,项羽感觉义帝对自己没有利用价值了。于是派人杀了他。

这种人如果都称得上妇人之仁,那杀人不眨眼该是什么样貌!项羽绝对是一个举手不留情的人。

他为什么不杀刘邦,时也、势也!是迫于时势。这种时势,刘邦、张良都看得清清楚楚。否则?凭刘邦那种雄才,张良那种智谋之人,敢把自己的生死寄托于项羽这号人的测隐之心上。

鸿门宴读后感(篇二)

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从来都不缺乏强者。但能为王称帝的只是其中少数。他们都打败了自己同时代的其他强者,成为那个时代的主宰。仔细观察,这里面似乎有个规律:城府不深,目中无人,狂妄自大,不会玩帝王心术的,永远只是别人的陪衬,用自己的英名造就别人的辉煌,或早或晚的死在帝王之路上。项羽便是如此,枭雄一世,破釜沉舟,各诸侯谁与争锋?

鸿门宴上刘邦的低声下气讨得了项羽的欢心,自大的项羽哪里会想到对方是口蜜腹剑,对王位的窥觊怎么会让刘邦甘心居于他之下?没有杀掉刘邦,项羽最终自己惨淡收场。强者间的对局或许只是输给对方半招,结果却是你死我活。

唉,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老天永远是公平的,最终的胜利者只有一个!

鸿门宴读后感(篇三)

《鸿门宴》是我国古代著名历史故事,讲的是刘邦和项羽的故事。

刘邦先占领了咸阳,项羽靠着强大的兵力破了刘邦函谷关的守军,一路前进,最后驻扎在鸿门。项羽的谋士进言说刘邦有野心,将来威胁项羽的霸主地位,要早除后患。当时,两军兵力悬殊,刘邦的处境十分危险。刘邦为了表明自己没有反对项羽的意思,就请项羽的叔父项伯帮他说好话,到项羽的军营赔礼。项羽的堂兄弟项庄故意在宴席上舞剑助兴,想找机会杀掉刘邦,被项伯看出用意。于是,项伯说:“咱们两人来对舞吧”,借此护着刘邦,使剑刺不了刘邦。刘邦看大势不好,找了机会趁机逃走了。一场剑拔弩张的宴会,总算暂时缓和了下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到项伯很有义气,他虽然在项羽那边,但为了报答救命恩人张良,挺身而出救了刘邦,免得张良陪着遭难;而项羽很愚蠢,被刘邦假装的低声下气蒙骗了,没有下决心杀他,以后反被刘邦夺了天下;刘邦的手下张良和樊哙很忠心,凭着计谋和勇敢救了他们的主公。故事也描述了项羽的残暴和刘邦的亲民与智慧,让人深思。

后来人们用“鸿门宴”来比喻有阴谋和危险的会面。

鸿门宴读后感(篇四)

秦始皇赢政吞并六国后,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执敲扑而鞭笞四海,天下已定。始皇便到处巡逻。所到一处,百官前呼后拥,车马相连,浩浩荡荡,其威风可想而知。

一次途中,老百姓挤满了街道,争着瞻仰这位兼并诸侯统一中原的大皇帝。人群中一位浓眉大眼、杀气腾腾的少年说道:"大丈夫就该如此!"还有一位年龄略长的庄稼汉说道:"日后我也要这样!"这两位瞧不起秦始皇的人物:一位是西楚霸王项羽,另一位便是汉高祖刘邦。

项羽拔山盖世之雄,咽呜叱咤,千人皆废。最后却身死东城,为天下笑!刘邦为一地痞无赖式的亭长,却平荡群雄,建立汉室江山。二人在鸿门宴上的较量便可知一二。

鸿门之宴,项羽和刘邦同坐一席。项庄已经把剑取出来了。只要在刘邦的颈上一划,"太高皇帝"的招牌,立刻可以摆出。项羽偏偏徘徊不迟,让刘邦逃走。枉费了亚父范增的一片苦心,无奈之下骂之"竖子不足与谋,夺天下者沛公也!"垓下之败,横渡乌江便可卷土重来!尚未知鹿死谁手的项羽偏说:"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我念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于是乎,拔剑自刎,遗恨乌江!失败原因,韩信所说,"匹夫之勇,妇人之仁"!相比之下,刘邦则高明得多。他口若悬河般地笼络项伯。向项伯解释时,将自己的政治意图掩饰得丝毫不见。后来连自己的父亲身在俎下,都要分取一杯羹,更何况至军之后立诛曹无伤……

不管结局如何,我们不以成败论英雄!世间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鸿门宴读后感(篇五)

刘邦在项羽眼前肯忍一时之气,才足以逃离,他如果和项羽一般骄横气盛,也许早已死在鸿门了。横纵古往今来,一切忍字当头才可以成大事儿,不然空有一勇字在身。取得成功不可能沒有憋屈和挫败。忍眼下之气,君子复仇,十年不晚!韩信肯忍胯下之辱,蔺相如肯忍廉颇的狂言。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假如一味欲望,内心承受不上一点怨恨,眼中容不上半粒沙子,又怎能办大事儿、成大谋呢?刘邦在这些方面胜于项羽,也就终究了结果。鸿门宴上,设想刘邦项羽如果对换一下,那项羽是必死无疑了。骄傲自大的他的词典里不太可能有低着头道歉,卑躬屈膝,做事果断的汉高祖刘邦的词典里也不太可能有妇人之仁。果真,项羽最终难以忍受战败之气,主动无颜见江东父老,悲壮自刎。刘邦呢?基本上可以说打过一辈子败仗,可是他照活不误。刘邦输的便是小仗,忍得便是小家子气,当然获得便是空气,成的便是大事儿。

一代伟人,他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标准不也是“忍小成大”吗?敌强我退,敌退我进。对手强劲时,如同刘邦应对项羽四十万精兵时,忍一下,退一步,不容易损害哪些,随后在适度的机会给予还击。但针对项羽,死打硬拼,决不让步。可结果呢?项羽自刎,刘邦胜了楚汉战争,创立了新中国成立。小不忍则乱大谋,古人小结是多少用血留有的苍桑工作经验,是多么的颇具哲理。

鸿门宴读后感(篇六)

读完《鸿门宴》,有人恶刘邦的狡猾奸诈,有人恨项羽的高傲自大。大多数人都为项羽的失败而惋惜,认为他若杀了刘邦,便能得到天下,但刘邦的顺利逃脱也离不开其自身的优势。

刘邦的“眼”,为他寻取了谋士。刘邦有一双慧眼,慧眼识英雄,因此他身旁的人,在这场陷阱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张良,为其出谋划策,拉拢他人,处理遗患;樊哙,请入宴场,怒叱项羽,甘愿“与之同命”。

刘邦的“嘴”,为他抢占了先机。刘邦的巧言,不仅使项羽轻易道出了奸细的名字,让他搁置除掉自己的想法,而且使敌营的人,“以身翼蔽沛公”,使自己每在危机瞬间,都能惊险地避开伤害,重拾生机。

刘邦的“耳”,为他指明了方向。刘邦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向项王先示弱,便出自于张良之口,这也正掌握了项王高傲的个性。若项羽也有此“耳”,恐怕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刘邦的“脑”,为他抓住了转机。刘邦能顺利脱身,最终还是离不开他灵活的大脑。若没有此,他就不可能用“眼”识别出有用之人,不可能用言语安抚项王,不可能听取张良的意见,不可能趁机从宴场逃出,安排好所有的事宜,从小道回到军营。也就不可能有后来的逆袭,建立起延续数百年的刘氏天下。

因此在我看来,项羽不仅只是错失了一场鸿门宴,即使他取得胜利,此后也会有更多的同刘邦一样的人,会来挑战他的权威。

值得参考!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简短 4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一)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

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二)

如果要用来概括《傲慢与偏见》的内容,那就是:由于两种情绪——傲慢与偏见,而凑合了4起有趣的婚姻。如果要用一句话来阐述《傲慢与偏见》隐含的内容,那就是:从与婚姻看社会。开篇的第一句话便点出了小说的主线——婚姻。而且在那时,仿佛越早结婚,家里人就越有面子。而个人的出身、家人的素质,也会对晚辈的婚姻带来极大影响。

全本小说描绘了许多性格各异的人,可谓是社会一个的缩影。有脾气古怪、专横而不懂得人情事理的妈妈,有高傲、理智的达西先生,有温文尔雅的宾利先生和大姐简??而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威克姆先生。

也许你会觉得奇怪,为什么那个虚假的人,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虚假吧。他拥有英俊的外表,可内心却不堪入目。在所有的人面前,他戴这一张厚厚的面具——优雅的举止、讨人喜欢的谈吐,这几乎蒙蔽了所有人。你可以认为这是他的一种能耐,但换一个角度来想想,会怎么样呢?当威克姆在小镇上到处散播谣言,达西先生没有走出来澄清事实;一直被他欺骗的女主角伊丽莎白是怎样知道他真实的一面的?是达西先生那封充满怨气的解释信;当威克姆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又和伊丽莎白的妹妹莉底亚私奔时,是达西先生为他还的债,逼迫他与莉底亚结婚。但他对莉底亚的家人却只字不提。现在你明白了吗?为什么威克姆可以蒙蔽别人如此嚣张?对,因为达

西先生的大度。因为他的大度,引来的许许多多的误会,以至于他差点就要失去一份真挚的爱情。

在社会中,像威克姆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有些是被生活所迫,有些则是为了一些个人的利益。不论怎样,大家总是戴着面具。社会是需要,可是过于的宽容只会让那些人更加嚣张、无理。面对别人的过错,我们需要宽容、理解。可面对别人无理的行为,既不要“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仗”,也不可“默默无闻”,我们需要的是适当的反抗和解释,正所谓不平则鸣。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三)

伊丽沙白的爱情观是值的人们去信仰的,读完《傲慢与偏见》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象。她用文字培养的气质和内涵,她在那个现实的家庭中脱俗的想法,都值得我学习。

但是今天,我主要写的不是伊丽沙白和达西的浪漫爱情。我要写得是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夏落克特·卢卡斯的故事。

记得夏洛克和伊丽沙白在一次对简和宾利这件事的谈话中说:“我真心诚意希望简能成功,我认为即使她明天就跟他结婚,她也必定能获得幸福,着幸福不亚于她花上一年的时间研究宾里先生方方面面的性格,然后再跟他结婚所能获得的幸福。他们总是弄到后来差异越来越来明显,彼此烟卷。你既然决心和这个人过一辈子,那你最好尽量少了解读放的缺点。’

夏洛克是个小角色,她的妈妈卢卡斯太太和贝内特太太一样是个市井小民,想要把自己的女儿嫁入豪门从此摆脱贫困,所以无论她如何改变,如何像伊丽沙白一样去读很多的书,也蜕不掉与生具来的市绘之气。毕竟她没有一位像贝内特先生一样的父亲。

她神速的和柯林斯先生订婚了,伊丽沙白很惊奇,为什么会这样?她突然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并不了解她的好朋友夏洛克。就像在哪次谈话中,夏洛克对爱情的看法是物质,是生活的保障,不管对方性格怎样,只要能摆脱困难和贫穷。

心理学家毕淑敏说过一句话:‘很多女人都试图用婚姻让自己重生。”

对。夏洛克没错。她或许觉得自己受够了这么多年的贫穷,她想要一次重生。就算没有爱情,她毅然选择了和柯林斯订婚,这样她拥有了房子,土地,金钱。不仅给母亲减轻了负担,还让自己蜕变了一次。而柯林斯呢,他只是一个最最最平凡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小角色,他以为拥有房子,金钱,土地就可以获得爱情。当他来到班内特家的时候,最开始他想要向简求婚,但是班内特太太说简已经有对象了,让他跟伊里沙白求婚,在吃饭的时候柯林斯带着一颗没有爱意并庸俗的心向这位高尚的女子求婚,被拒绝之后,他貌似有一些失落并不是失恋。

夏洛克,柯林斯订婚了。

他们是一类人,一个想要得到,一个想要拿出炫耀。于是他们走到了一起,即便没有爱情。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像极了夏落特,也像极了柯林斯。没有爱情的生活在一起,没有自我,没有刻骨铭心,没有痛并快乐着。

读完《傲慢与偏见》,我之所以选择了夏落特和柯林斯。是想对身边的人说,我们都要活出自己,都要像伊里沙白一样有所坚持,无论多么困难都不能做夏落特,即使一贫如洗,即使孤独终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四)

傲慢与偏见是在形容故事中的男女主角。男主角达西有着高尚的道德情操,却被人传成傲慢无礼。女主角伊丽莎白就是那个听信流言,有着偏见的人。这本书中让我感兴趣的不只是他们两的爱情故事。

其中的几对婚姻,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不同的婚姻选择。

夏绿蒂与柯林斯,夏绿蒂嫁给柯林斯不是出于什么情爱,而是因为科林斯作为牧师可以衣食无忧,科林斯也不是出于爱情,而是因为到年龄需要结婚对象。

吉英与彬格莱,吉英虽然已经爱上了彬格莱却不善表达,彬格莱产生误会以为吉英并不爱他远走伦敦,要不是解开误会,这两个相爱的人就会错过。

韦翰与迪丽雅,这一对刚好是另一个极端,迪丽雅完全追求爱情的刺激与新鲜,韦翰则是为了钱财与美貌,两个人各有目的最终私奔,造成了不良影响。

这些婚姻的选择,极其复杂且有趣,每个人的目的都不一样,却又很合理化。基于各自物质需求无精神交流的婚姻,基于各自欲望需求却不考虑生存的私奔,基于美貌和教养的相互爱慕等等。

这其中最完美的婚姻是达西和伊丽莎白,两个人从了解,到误会,最后解开误会,感情一点点升华,同时达西有着丰厚的物质基础,于是成为了双赢的典范。

这本书,让我对婚姻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存在即是合理。

值得参考!读《真实的幸福》有感范文简短四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值得参考!读《真实的幸福》有感范文简短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真实的幸福》有感(篇一)

在我还没读这本书的时候看见书名,我觉得很可笑,还有能够让人幸福的方法,怎么可能,每个人一生都在寻找幸福,很多人在回答“幸福是什么?”这个问题时往往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不知道什么样子才算是真正的幸福,在大学我选修过一门课,就是关于幸福的,我记得老师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现在幸福吗?你觉得幸福是什么?怎样你就觉得自己幸福了?

说实话,那个时候的我脑子里一点概念都没有,我感受到了我自己是幸福的,但是我却说不上来幸福到底是什么,什么时候的我感觉幸福的,在课堂上主要学习的就是孔子,学习的就是论语,可是说实话,学完之后我并没有什么感觉,可能是我上课的时候并没有好好的去听老师讲吧!

在听完樊登老师讲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其实幸福不是你觉得什么时候的你是幸福的,而是你要学会活在当下,享受当下,每分每秒都去体会发生的任何事情,在听完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幸福与状态无关,幸福是一种能力”因为对于我来说,一直会把幸福建立在外在的一些事情上面,依靠环境,依靠外在的东西,让自己感觉到幸福,我很享受自己做成一件事情,不是为了让别人认可,而是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我这个人非常的容易满足,但是往往这个满足也都是建立在外在环境上的,因为你在一件事情上有了成就感,你就会去想学习更多的知识,我很喜欢去接触自己其实没有接触过的东西,我想去学习更多新鲜的事情,有时候的我会不喜欢去一直做同一件事情,想去做别的。

书里面有四种获得幸福类型的人,其中大部分的人是忍辱负重型的,觉得自己现在不幸福,但是未来我一定会幸福的,我认为这种的就是心态好,在这方面我自己存在的一种就是我一直有在怀念过去,怀念以前的一些美好的事情,但是却忘记了当下的生活,想要回到过去,回到天真纯粹的那个年龄,但是却忘记了在我当下的这个时候,我应该去做的事情,应该感受当下的幸福。

人只有在失去时候才懂得珍惜,往往却忘记了自己当下的生活。

读《真实的幸福》有感(篇二)

皎洁的月光洒满了大地,我一页又一页地翻着,一段又一段地看着,指尖划过的文字,令人感慨颇深。幸福的真谛,在此刻开花结果。我想,幸福就是如此吧!

若问幸福为何,每个人的答案都是五花八门。也许,幸福就是每天都可以与陪在亲人身边;也许,幸福就是能够用自己的努力得到老师的表扬;也许,幸福就是在自己哭泣时好朋友轻轻的安慰;也许,幸福就是能够如愿以偿看到自己喜爱的书籍;也许,幸福就是在沐浴着午后阳光的咖啡厅惬意地喝茶。幸福的真谛,人们无可非议。但毋庸置疑的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可是,叩心自问,你是否曾感恩过这些来之不易的幸福呢?

初次品读《幸福的鸭子》,以为这只是普通的故事而已,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这本书的内容却如此叩人心弦。麻花儿,杨红樱老师笔下平凡而普通的小鸭子,但与众不同的是,麻花儿是幸福的。麻花儿乐观开朗,极具幸福感,只要与它接触过,就会被麻花儿的幸福感所感染。麻花儿有着善于发现的眼睛和容易被感动的心,它心中的幸福仿佛没有边际。任何忧郁悲伤的事情,在开朗热情的麻花儿眼里,都是快乐而幸福的。

其实,麻花儿并没有优厚的待遇与美好的生活,它一无所有,唯独着拥有感恩之心。麻花儿开朗,麻花儿热情,麻花儿活泼,麻花儿快乐,麻花儿幸福,这都是因为麻花儿有感恩之心。虽然麻花儿身无长物,但最令人可贵的就是它的那颗感恩之心。因为感恩,所以开朗;因为感恩,所以热情;因为感恩,所以活泼;因为感恩,所以快乐;因为感恩,所以幸福。世界给麻花儿感恩之心,麻花儿就用这颗感恩之心来世界。麻花儿懂得感恩,它感恩朋友,感恩主任,感恩荷塘,感恩大地,感恩蓝天,感恩树木,感恩红花,感恩绿草。感恩之心令麻花儿处处感恩,所以麻花儿才能如此幸福!

说来惭愧,年少无知的我经常埋怨没有幸福。我总是认为,在这个花季年华中,我们就如被囚禁在牢笼里的小鸟,只能呆呆地仰望窗外的蔚蓝色天空,没有自由可言,更不要提幸福了。另外,整天都是没日没夜地写作业,字体不好或是因马虎而做错题,都要重新再写;好不容易写完作业,父母又得让我们做额外的家庭作业,说什么要珍惜时间好好学习;盼啊盼,盼得花都谢了,终于盼来双休日,却害得到各种特长班补习班去“奋斗”;不堪负重的学习压力,累得我们头昏脑胀。并且,有些从小受父母溺爱的孩子养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习惯,根本不会独立自主的生活。总而言之,我认为,生活充满痛苦,没有幸福可言。

然而,这本《幸福的鸭子》却令我彻底觉悟。原来,幸福就是那么简单。那些我所认为的痛苦,都是真正的幸福。设问,假如父母对我们并不是那么的严厉,那我们可能早就会因自己的年少无知而做出数不胜数的错事了吧?严重的甚至会断送自己的前程!设问,假如没有数学老师整天在我们耳边唠叨的那些个数字,我们又会知道原来数学在生活中如此广泛地使用?又怎会知道单价乘数量等于价呢?不知道这个,我们在商店购买日常用品时一定会糗事百出吧!设问,假如没有语文老师不辞辛苦地教授我们那些千古佳句,我们又怎能在月圆之时来轻轻吟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呢?又怎能在枫叶似火时慢慢说出“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呢?又怎能在夏日赏花之时缓缓道出“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呢?设问,假如没有那些个特长班,我们怎能发现自己的特长呢?那些将来可以做音乐家的同学又怎么会发现自己的天赋呢?那些将来可以做科学家的同学又怎么会发现自己的天赋呢?那些将来可以做书法家的同学又怎么会发现自己的天赋?那些将来可以做指挥家的同学又怎么可能发现自己的天赋呢?当然,特长班并不是多多益善,专注培养,更有利于我们的身心健康,这样既可以放松我们的身心,又可以培养我们的特长,一举两得的好事情,何乐而不为呢?设问,假如没有父母的疼爱,我们的人生又将如此呢?虽然溺爱不是好事,但正因为我们被溺爱,所以我们才更要独立自主地生活,让旁人对我们刮目相看。这些,不都是我们的幸福吗?

我们感恩父母,是父母为我们遮风挡雨,给予我们幸福;我们感恩老师,是老师给我们讲解知识,给予我们幸福;我们感恩朋友,是朋友为我们赴汤蹈火,给予我们幸福;我们感恩对手,是对手令我们点燃斗志,给予我们幸福;我们感恩兄弟姐妹,是兄弟姐妹和我们玩耍嬉戏,给予我们幸福;我们感恩梦想,是梦想让我们充满信心,给予我们幸福;我们感恩理想,是理想让我们勇敢拼搏,给予我们幸福;我们感恩希望,是希望让我们不言放弃,给予我们幸福;我们感恩挫折,是挫折令我们懂得勇敢,给予我们幸福;我们感恩困难,是困难令我们懂得克服,给予我们幸福;我们感恩身边所有的人,是她们教会我们人生的真谛,给予我们幸福。学会感恩幸福,会令我们更加幸福!

感恩这份幸福,开花结果;感恩这份幸福,珍惜怜爱;感恩这份幸福,永留于世;感恩这份幸福,倾听歌声;感恩这份幸福,快乐永久;感恩这份幸福,愉悦我心;感恩这份幸福,翱翔天空;感恩这份幸福,我心飞翔;感恩这份幸福,珍藏心头;感恩这份幸福,唯尘世间;感恩这份幸福,花开花落;感恩这份幸福,为此征服;感恩这份幸福,轻吟池上;感恩这份幸福,红尘欲世;感恩这份幸福,梦回千百度!

幸福,其实很简单。就如这本《幸福的鸭子》中的小鸭子麻花儿一样,只要用善于发现幸福的眼睛和感恩之心去对待世界,那么,幸福就会围绕着你,久久不会离去。感恩幸福,幸福就会更大;感恩幸福,幸福就是更多;感恩幸福,幸福就会更深。用感恩之心去感恩幸福,感恩身边的一切,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幸福!

【冰佳稚语】上次遇到好友,就问她借阅这本《幸福的鸭子》。开始并没有多在意,纯粹是没事干才漫不经心地翻翻看,却被里面的内容深深震撼了。写下此篇读后感后,我自我感觉有些短,但是语言精辟,我自己十分满意,不知道博友们如何看待?另外,由于出了点小状况,没能及时发文,请大家见谅!

读《真实的幸福》有感(篇三)

读《真实的幸福》有感1000字:

最初我在心里构建了一篇读后感《怎样活出充满幸福的人生》,但是近期5岁多的孙女在我身边,我想还是写关于孩子幸福感的构建吧,这样能让我活学活用,以积极的情绪去陪伴孩子,去探讨构建孩子幸福感的方法。在读《真实的幸福》的过程中,我了解到积极的情绪是培养出来的,且能够帮助我们成长。

我也渐渐懂得积极情绪的三个教养原则:第一,积极情绪扩展并构建了孩子的智力的、社会的、身体的资源,这使他长大后有所依。第二,鼓励孩子的积极情绪使他们能尽早启动积极情绪向上螺旋。第三,孩子的积极情绪特质和消极情绪特质一样真实。

父母最快乐的事,应该是构建孩子的积极情绪和人格特质(我认为也包括陪伴的其他人),而不是去化解他的消极情绪,消除消极情绪的人格特质。积极情绪一般都比优势和美德出现的早,所以孩子是从积极情绪发展出优势和美德,构建孩子孩子的积极情绪,使孩子有幸福感是有方法的。

一、和宝宝一起睡

与宝宝同睡,最主要的理由是给宝宝安全感,因为孩子睁开眼睛就能看到熟悉的面孔,得到父母的注意,就能从小就知道他可以依靠父母,可以在真爱中长大。

二、同步游戏

让孩子在同步游戏中找到可以影响爱的人的行为。当孩子慢慢长大时,不要催促孩子,如果孩子要跟你聊天,让孩子说,不要打断他,直到孩子说出自己的想法。无论什么年纪的孩子,当他正全神贯注地游戏时不要闯进去说:时间到了,停止。

三、是和不

不要对孩子说太多不行不要,要提醒大人去找替代的言辞和方案。如果你的孩子从小听到的都是很多是,就如同下面的歌所唱的:是是一个世界,在这个是的世界中,整个世界都在里面。对孩子冲动的要求,我们要把它转化成对未来的期望。

四、称赞与惩罚

当孩子不论做什么都能得到奖励时,会造成两个危险:第一,他会变得被动,因为他了解到自己不论做什么都会得到成长。第二,他可能无法享受真正的成功和真心的赞美所带来的喜悦,如果一直给他无条件的积极评价,他以后可能无法从失败和成功中学习。

爱、关心、热情和温暖都可以无条件地给予,越多的积极情绪孩子就越有安全感,越有安全感,他就越敢于探索和掌控。但称赞是另外一回事,你要在孩子成功时称赞他,而不是为了使他心情好一点,而且你的称赞程度也要与他的成就相匹配。

惩罚孩子不是不可以,但惩罚孩子一定要让他明确知道哪个行为引起了现在的惩罚,而且不要进行人身攻击,指责他的品格,你惩罚的是他的某一个行为,而不是人格。

五、让孩子做点家务

童年时让孩子做点家务会让他长大后心理健康,所以我们可以要求孩子做点家务。

六、睡前活动

孩子睡前,我们要用15分钟做睡前活动,常做的有两种:最好的时光和梦乡。睡前用最好的时光来塑造孩子积极的心理,要和孩子一起回想这一天喜欢什么,希望什么。孩子长大一点,我们可以把对明天的期待加入到对今天的回顾中,试着让孩子对明天有期待。

做梦乡的游戏:孩子在进入梦乡的最后一个想法,如果充满了情绪和视觉景象,这些想法就会变成他做梦的材料。我们可以让孩子讲一个脑海中最幸福的景象并且描述它,让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到这个景象上,然后用催眠的语调引导孩子入睡。催眠语:第一,把这个景象留在你的脑海中。第二,在你入睡时一遍一遍地想这个游戏的名字,第三,想办法去做一个这样的梦。

还有很多方法能提高孩子的幸福感,慢慢践行吧!陪伴孩子非常重要,要学习用心地陪伴,但绝不能娇宠。

读《真实的幸福》有感(篇四)

幸福着我的幸福——读《真实的幸福》有感500字:

美国心理学之父——塞利格迈,那位做了习得性无助实验被广为流传的心理学大家力作《真实的幸福》是一本提升幸福感不可不读的经典。

科学研究表明,有幸福感的人会更长寿、爱笑的女人更幸福,所以,幸福只是一种主观上的感受,一种来自自我内心的满足。在遭遇打击和挫折后,我们很容易放弃希望,不再努力,其实乐观的人具有坚韧性,他们把自己所面临的挫折看成是特定的、暂时的,是别人行为的结果。

过去的事不能决定未来,不要把自己桎梏在过去。

感恩、宽恕能改变你的记忆,感恩能增加美好记忆的强度,而宽恕则将痛苦记忆的保险丝拆掉,使他不能再被引爆。

最新读《德伯家的苔丝》小说有感精选(6篇)


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当不同的人在看完德伯家的苔丝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德伯家的苔丝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最新读《德伯家的苔丝》小说有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最新读《德伯家的苔丝》小说有感(篇一)

我再一次领略到经典文学的美丽。

和言情小说注重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情不同,像《德伯家的苔丝》这一类的小说,总是能够在爱情描写中剖析出时代的精神,或是高昂,或是腐朽,都是对这种时代的反思。哈代的文字优美,有让人置身于其中的力量,他所描写的苔丝的成长是在生命的历练中体现出来的,她是一个坚韧,勇敢,突破自己的女性,在最后她坦然接受了死亡,她的心智早已和她的容貌一样美丽。

以下是我的一些思考和一些书友好的评论的摘抄。

*经历强奸的女性大多怎样了?苔丝勇敢面对了一切,重燃希望,也看透了一切

一个坏人改过自新就可以得到原谅吗?那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家属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反正我是不信什么坏人能够改过自新这类的话,本性是恶,再怎么改变也去除不了根源,只不过是换了一副更加精密的伪装罢了,等到某一时刻就会再次撕破面具,化身为狼

*最伟大的举动不过洗心革面,最精彩的故事不过浪子回头,人们总是对迷途上的人心存慈悲与希望,却容不得一直以来谨言慎行的人出什么差错,控制好期望阈值真的很重要,没有人想考到99还被责骂错失了那一分

*好人成佛得须九九八十一难,而坏人成佛只需放下屠刀。

*昨晚我对克莱尔的评价是草率的。因为我不能以现代人的视角批判故事中的人物。克莱尔生活在那个时代的英格兰,父亲虽保守但受人尊敬。克莱尔的两个哥哥都是地地道道的俗人。连克莱尔的母亲都在问:是不是苔丝做姑娘的时候有些关于品行和贞洁的事需要解释。而社会中更是对发生这样的事报以极为严苛的态度。整个社会都在蔑视嘲笑这样的女人。而作为新知识分子,作为牧师的克莱尔纵然深爱苔丝,他仍然那个时代的一份子,他无法左右社会的冷漠无情,他也仅仅是比其他人的思想先进了一点点,却不能超越那个时代。这样的人物局限性必然将苔丝的幸福碾为泡影。悲剧无法避免。

最新读《德伯家的苔丝》小说有感(篇二)

刚拿到《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翻了翻序言,说自己会被这本书气死。孩孩爸说那就别看了。可是就因为这个序言,我决定把书看完,真正了解一下苔丝。

毫无疑问,苔丝是个好姑娘,聪明,善良,勤劳,坚韧。可就是因为这些美好和她不应该受到的待遇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让我读完气不打一处来。

苔丝的爸爸妈妈怎么会如此愚昧!家族早已没落,他俩却被没有多大意义的血统冲昏了头脑,总想着联宗认亲,让苔丝嫁个阔人,从此改变全家的生活。这俩人醉生梦死,毫无责任感,一个女孩子家毫无社会经验,在还不知道人性的险恶时他们就把苔丝逼着送进假冒的德伯家族,送进了狼窝,是他们亲手造成了苔丝的悲惨遭遇。

《德伯家的苔丝》所处的时代视贞操为女人纯洁与否的标志,这对苔丝极不公平,事情发生的时候她几乎还是一个孩子,如何能够抵抗一个成年男子的侵害?

一般的姑娘都会忍着痛苦想办法嫁给伤害自己的男人,要不,根据教义,这样“不纯洁”的女人是不能出嫁的。可是苔丝,她勇敢地离开了亚雷德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这一点连亚雷德伯最后都真正是对她尊敬了起来。

苔丝安安静静地挤牛奶,只想躲起来,到一个没有人知道她身世的地方赚钱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然而,好姑娘,君子好逑,好小伙安玑克莱爱上了她。苔丝一直压抑自己的情感,发誓独自一生,可是安玑克莱热烈的追求终于让她打开了爱的闸门。她在道德的约束下,一而再地想要说清楚自己的过去,热恋中的安玑克莱却屡屡阻止,这一段让我读着尤其揪心,在我看来,两人真心相爱,真的需要把过去坦白,之后两人才能毫无罅隙地过下去。然而,作者偏偏不那么安排,苔丝当面无论如何不能直接开口说给他听,好不容易下决心写的信,竟然被门挤压到毯子下面,错过了最佳坦白时间。诚实、善良的苔丝在结婚当晚,鼓足最大的勇气说出了所有的事实。口口声声说爱她的安玑克莱沉默了,他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在他眼里,自己爱上的苔丝不再是眼前这个姑娘,哈,这一段又把我气得不轻,苔丝再早一点勇敢地让他知道就好了,省得结婚又受冷遇,受到二次伤害!

当安玑克莱远走非洲,苔丝始终没有向克莱家提出过任何救助的请求,她像个男人一样干着体力活,累到快要趴下都没有再次依附又一次对她动了心思的亚雷德伯,明明可以和亚雷德伯结婚,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可她心里只有安玑克莱,满满的都是对爱情的忠贞。

一年来从没有收到过安玑克莱只言片语,听到的却是他曾经想要带依茨秀特而不是她一同前往非洲的传闻,还有亚雷德伯总是嚷嚷克莱不会回来了,不会再要她了,苔丝在劳累和内心无望的状况下几乎崩溃。压倒苔丝心理支柱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父亲的离世,妈妈和弟弟妹妹们突然变得无家可归,家里的老大必须撑起整个家庭,亚雷德伯不失时机地出现在苔丝和爱慕虚荣的苔丝妈妈面前,望着一群没有吃喝,没有家的亲人,再想想杳无音信的安玑克莱,苔丝终于妥协。看到这里,我失望并痛恨,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候是如此阴差阳错。因为,克莱经过一年来的思考,终于明白一切不是苔丝的过错,他要回来,和她重修旧好。然而,一切已晚。

苔丝亲手杀了害她的亚雷德伯,可这也彻底害了她自己,年纪轻轻的苔丝不得不走上刑场。

好在,逃亡过程中有亲爱的安玑克莱陪伴,他俩终于过了几天没有隔阂,幸福真实的爱情生活。

苔丝死了,那么好的一个姑娘,真可惜。

最新读《德伯家的苔丝》小说有感(篇三)

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最新读《德伯家的苔丝》小说有感(篇四)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最新读《德伯家的苔丝》小说有感(篇五)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最新读《德伯家的苔丝》小说有感(篇六)

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我心情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平静。托马斯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它的价值,我不想多做评论,单纯就这本书的价值,我还是比较看好的。在这里,我只是想很简单的阐述了一些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见过“冤家路狭”,我觉得很伤心、很沮丧,眼泪在眼筐里不停打转,终于流泪了。不过我也读完了这部小说,虽然早有结局,可是我真的看到的时候就有些难过、是很难过。

多少词汇出现在我脑海里,我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一个来自美丽国度的小女孩,虽然有高贵的血统,但是内心仍然单纯。美不光一个外观,更是一种由心脏散发出的表现。

可是她的结局并不好,我在想一个天真纯洁的女孩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她有什么错?美丽?天真?自尊?也许单纯是你的美丽之源,也是你的悲痛之源。

值得参考! 生命流泪的样子读后感评语范文简短 5篇


生命流泪的样子读后感评语【篇一】

这本书非常感人,尤其是最后“我”妈妈去世前一段时间,我担任了全家的活。有一次,我干得不好,被妈妈说了一顿,小姨来了,“我”跟她顶嘴,被妈妈打了一下,痛得跑到了奶奶家,奶奶问“我”怎么了,但我还接着哭,这时爷爷告诉我,妈妈快不行了,被120车送到了医院。爸爸说让我自己做饭吃,我听后撒腿就跑。

还有一次,我生病了,爸爸妈妈领我到青岛的医院治疗,耽误了学习,上课时,回答问题答不上来,被老师批评了一顿。最后一次我连续4天没写作业,英语考了个D,被老师叫到办公室,老师说,你以前是个学习拔尖的学生,最近不完成作业和考试不及格,一定是有原因,我把这不幸的消息告诉了老师,老师听完后说,真对不起,这我错怪了你,你以后要坚强再坚强,与困难作斗争,有什么事情跟老师说,老师尽量帮助你,好吗?说着说着,眼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以后要孝敬父母,别让父母担心,帮大人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

生命流泪的样子读后感评语【篇二】

这是一个爱与温暖的故事。盛心怡是全班最软弱的女生,但却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是突然有一天,妈妈得了不治之症,如同一场飞来横祸……

妈妈和爸爸同样是家里的顶梁柱,可是妈妈如果倒下了,她怎么办呢?

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地鼓励,但对友谊和亲情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孤单和困惑。原本温柔的妈妈变得雷厉风行,开始严苛地要求盛心怡学做housework。妈妈最终还是离开了她,她在电脑里发现了妈妈的日志,留给她的日志。妈妈并没有改变,只是她担心,她倒下了,爸爸可能支撑不起一个家的重担。12岁的盛心怡却过早地体验到了生命与爱的深刻含义,成了一个独立勇敢的女孩。她不再软弱,这时她才长大了。虽然她变成了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但是她变得更加独立。

亲人终究会离开我们,而他们留下的,是对孩子沉甸甸、深沉的爱。我们终究也会长大,变得更加独立。

生命流泪的样子读后感评语【篇三】

在暑假期间,我和妈妈一起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生命流泪的样子》,我被感动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读六年级的小女孩盛欣怡。她原本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有一天,她妈妈却得来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她的生活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时候,虽然有着老师和同学们的鼓励,安慰。但是她还对亲情感到困惑。就在她妈妈离开小小年纪的盛欣怡的前一个晚上,盛欣怡打开电脑,无意中看到了妈妈每天写的日记,而欣怡终于知道妈妈这段时间为什么对自己那么严格要求自己……最终她的妈妈离开了她,而12岁的欣怡,却早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涵义。

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流下了眼泪。我觉得欣怡的妈妈太伟大了,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别那么伤心,狠心骂欣怡……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要珍惜现在,珍惜身边的亲人,和一切东西。还要用现在的时间报答父母,不要惹父母不高兴,要让父母每天过得开开心心的,自己还要主动做家务,給给妈妈一个好印象!

生命流泪的样子读后感评语【篇四】

暑假,我读了许多书,感受了很多故事,其中《生命流泪的样子》让我深受感动。

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她本来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横祸,使得她的生活乃至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孤独和困惑。在经历了一件件不寻常的事情后,妈妈最终还是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盛欣怡,也过早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含义。

这个故事令我最有感触的地方是盛欣怡的妈妈被诊断出得癌症的时候,我在想:一个年幼而又软弱的女孩该怎样面对这一切打击呢?当我读到“每天起得很早很早,上课都在打瞌睡,晚上由于做家务很晚都没办法睡觉,还完不成作业。”的时刻,我真的替她难过又着急,我感觉到没有妈妈的孩子是多么的`无助和无奈!

和盛欣怡比起来,我实在太幸福了,我每天都能享受到妈妈的关怀和保护。过去,我总是为妈妈无微不至的嘱咐感到厌烦,总嫌她啰嗦。虽然,幼儿园时,老师已经教会我唱《世上只有妈妈好》了,但我从来都没有认真体会过歌词里的含义。有妈妈和没有妈妈会有不同吗?对于一直拥有妈妈温暖怀抱的我来说,总是认为这是不需要思考的问题,我没想过更没感受过。饭来张口的我从没想过把最美味的鸡腿夹给妈妈吃,衣来伸手的我从没想过给洗衣服的妈妈捶捶酸疼的背。每天,我只会心安理得的索取妈妈充满温暖的关爱,觉得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甚至有时还会对妈妈发脾气。现在想起来真是让我又羞愧又自责,本该懂事的我却做着多么不懂事的行为呀?

盛欣怡失去妈妈也让我看到了没有妈妈的孩子有多不幸。虽然她有来自亲戚的关爱,有老师的呵护,有同学的友情,但谁能像妈妈那样的爱你,让你没有顾虑,对你无微不至呢?“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我终于深刻理解了它的含义。以后,我要珍惜妈妈对我的爱,要多帮妈妈做点家务事,对妈妈能关心体贴,孝顺妈妈,让妈妈关爱我的同时,也能体会到我对她的关爱。

妈妈,,我爱你!因为我知道“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

生命流泪的样子读后感评语(篇五)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 —— 《生命流泪的样子》讲了一个温柔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幸福温馨的家庭,但是有一天 她妈妈突然的了不治之症。这个意外让她的生活和性格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 在这个过程中,老师有着不断的鼓励。妈妈最终还是永远的离开了她。十二岁的欣怡,已经过早的体验了生命和爱的涵义。

通过可怜的欣怡失去了最爱的妈妈,让我懂得了珍惜母爱和家人,在困难和不幸来临时要敢于面对。我将来要用自己的努力和行动来回报家人。

第二个故事 —— 《愿望饭团的苦恼》讲的是一个叫吴思灵的男孩,他是个很“特别” 的男生,用他的话来说,是“极大的发扬了女生的优良传统”,因此在班里有一个不好听的外号叫:二胰子。这个问题让他感到苦恼,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生活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在家里和学校发生了一连串的故事,吴思灵已经开始慢慢体会“什么才是真正的男子汉”等许多问题。我认为是因为吴思灵的爸爸很暴躁,对家庭不负责任,所以他经常跟妈妈在一起,受到妈妈的影响比较多所以有点女性化。经过他于同学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已经慢慢的开始成为一个小男子汉了。

我懂得了自己的性格和生活习惯是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的,让自己变的更坚强、更自信,对将来充满了希望。 我推荐大家读《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书。

英国著名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经典读后感汇编(6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在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一篇优秀的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英国著名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经典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英国著名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经典读后感【篇一】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英国著名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经典读后感【篇二】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英国著名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经典读后感【篇三】

《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哈代。看过之后,这部作品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面对父亲沉浸与过去的辉煌家族中,面对兄弟姐妹期盼的目光,面对家中唯一的.老马死在自己手中的场景,苔丝违背自己不想嫁给富人的原则,开始了她不愿意过的生活,走上了一条足以毁灭她人生的道路。

纯洁的苔丝像一个无助的小鹿,受到了邪恶的亚雷的侵害,她得到的是人们的冷嘲热讽,承受着别人的鄙视和侮辱。但是,她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爱情,所以,在安其尔的爱情攻势下,苔丝总是不敢承认自己的过去,这意味着,她在一点一点地靠近她的悲剧。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化和动荡的时期。苔丝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虽然她美丽、善良、聪明,但是在生活的压力下,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渺小。

“思想开明”的克莱尔与苔丝之间的感情脆弱不堪,他用根深蒂固的传统贞操观念来看待一个女人是否贞洁,不把苔丝的无辜放在眼里,亲手将她推入了绝望的境地。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让苔丝再一次成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从一开始,苔丝的美就不是张扬的,她有一双清澈泛天真的眼睛,却总是流露出坚定、淡漠的神情。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在行刑场上的最后一刻,她的冷静吓退了所有的人,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

英国著名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经典读后感【篇四】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英国著名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经典读后感【篇五】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英国著名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经典读后感【篇六】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整部小说是以乡村为背景,通篇描述的是一位乡村少女一生的悲惨经历。小说的副标题中说到女主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一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作者对当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批判和不满。

所谓的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社会崇尚的是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也是科学文明飞速发展的时期,在小说里面非常多的情节中都有提及到有牧师在街道上布道也体现了这几点。但正是因为这种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的社会风气,许多暴发户也为提升自己身价进入上流社会而纷纷模仿贵族们的习惯。文中的亚雷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也是一个暴发户。正因没有受到正确的道德修养和礼貌的教育,才导致了后来奸污苔丝和后来一系列诱逼苔丝与他同居等惨剧的发生。

《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在当时社会的迫使下,一名纯真、朴素、勤劳的农村姑娘苔丝走向堕落。作者托马斯·哈代笔中的苔丝正是当时社会上正义、纯真、勤劳、向往美好未来的女人的一个缩影,她身上充满着爱和对他人的信任。文中写到苔丝被亚雷奸污了以后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亚雷回到家中,体现出了她内心的纯真,她不愿迫使自己与一个自己非常憎恨的人在一齐生活一辈子,她那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的迫切希望。回到家中的苔丝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但没有把对亚雷的憎恨转移到这孩子身上,反而不顾家人和朋友的责备,义无反顾的生下了孩子并悉心照顾他,但最后这孩子还是夭折了。这体现出了苔丝非常有爱,她的灵魂是高尚的,她的道德也是高尚的,但却被社会所唾弃,被当时的社会所否认,认为她是一个伤风败俗、罪业深重的女人。在这里作者表面上写的是苔丝作为一个弱智和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社会所批判的惨状,但其实作者真实想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虚伪的道德标准和当时社会丑陋的风俗的一种批判。作者托马斯·哈代批判的不仅是当时社会虚伪的道德标准,还有当时以克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传统的道德伦理准则,而苔丝则是当时这种社会陋俗中的牺牲品。作者托马斯·哈代通过苔丝的悲惨经历揭示了这种社会陋俗社会风气的弊端和卑劣的一面,把它残酷血性的一面完全的揭示出来。苔丝是社会的悲剧。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着戏剧性的,小说全文通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但却又像是冥冥中早注定命运安排的情节。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克莱相遇并相爱到后来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实想反映的社会背景风俗习惯和社会陋习等,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的体现出了造成苔丝的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的因素,还有苔丝她自己本身的一种性格错误的原因。

不过,《德伯家的苔丝》还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小说,从中也了解到了许多很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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