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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观后感

发布时间:2022-09-23 来源:互联网

小编分享:重返狼群观后感实用版。

我们将观赏一部影片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观后感。您也许正在观看作品,也为演员的演技所赞叹,大部分的人都是从喜欢开始,慢慢接触这些作品,其实最好的欣赏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观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写作品的观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编分享:重返狼群观后感实用版”,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一】

这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齐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个性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先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望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先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最后让狼群理解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望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阿。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能够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二】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是以纪录片的形式向我们展示的,它以格林的一个个故事作为时间轴,给我们呈现了看似是在远方,却又感觉近在眼前,仿佛我就在那片草原,与格林玩耍,帮他返回狼群一样。仿佛这不是看进去的记忆,而是,感受的记忆。这部电影是由李微漪亲手拍摄,按她所说这部电影有百分之98是当时现场拍摄,是真实生活,只有百分之2是后续拍摄的一些场景。

格林是一匹狼,狼性是根本,却在着狼性中透露着人性,从小跟着人们生活的格林,理解了一些人的美好性格比如:他懂得尊敬关心过自己的人,当女主人生病的时候,它不停的拍打窗户,甚至抓来野兔放在窗口。当女主人因身体患病必须去城市里看病时,格林独自在大雪中等待了15天,可见这是多么忠诚,这别说是一只狼了,我认为就算是一个人都不可能在雪地里等人15天。从这里我看出了狼对人们的的真实情感,我认为,动物对人们本不是抱有警惕性与威胁性,使人们原本对它们屠杀是它们有了保护自己的意识,所以才对人们抱有警惕性。

在这部电影中,又一幕使我触目惊心,也可以说的让我最心痛,也是最令我与女主人感同身受的就是看到那些牧民卖的狼皮大衣的时候,起初,我认为就是一些见钱眼开,主顾自己利益而不顾别人感受的人,我并没有过多的在意,毕竟这样的人社会上多的很,但后来我听李微漪讲到,这是用620张狼颈毛做成的衣服时,我心里一颤,这么多狼,是我想都没想到过的,拿这么多狼皮去做一件袍子,这真的值得吗?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沦丧,在我眼里他们不是人,甚至连动物都不如,动物都有人性,懂得忠诚,关爱照顾过自己的人,不冷血,而那些牧民,甚至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那些皮和牙是亲手从狼身上、狼嘴里拔出来的,真不知道他们的良心是怎么过去的。

当人们对另外一种物种提出质疑时,请先审视好自己的行为,如果自己的行为给别的物种带来了伤害,那就不要怪别的物种给自己带来伤害。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三】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看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啊。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可以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四】

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是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习狼嚎,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他的捕食是虔诚的,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很多人说只有人拥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那些人应当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纯粹,更加虔诚,草原上的狼对于自身的行为都是心存敬畏,我认为我这么说是谨慎的:当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诚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们心存敬畏,他们心有所终,他们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就应属于他生活的妈妈。完美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向凄惨,也不可能一向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完美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当一匹被人们饲养过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在人世的痕迹吧?我没有望见,他记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间,他只能高傲地生存,迈着高傲地步伐,这是我们人类所能够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内心是否真的那么高傲呢?这无从得知,狼的命运让狼无从选取。其实格林也无从选取,在电影落幕的那一刻,格林奔向他的同伴前,风对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那里太危险了。我们养他一辈子。微漪没有那样做,那并不是微漪的选项,不舍地分离是无从选取的结果。在真爱面前,永久没有选项;在信仰面前,永久没有选项,在自由面前,永久没有选项。

格林幸运地奔向了属于他的自由,道别了这个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那里,我忍不住转头看看观众们是否有人在哭泣,是否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图释放出自己内心的沉重……

在这个俗气的世界阿,在这个电影中,人类俗气地用他们俗气地方式破坏着自然,破坏着狼灵魂深处的傲慢,那些故事在无数电影中早已经展现,贪婪的人类猎杀狼群,制作袍子,几百只狼头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却成了人中之狼。但是我们经常骂人狼心狗肺的狼,是这最傲慢的人类。人类的傲慢和狼的傲慢还不同,人类的傲慢充满了血腥,而狼的傲慢确实骨髓里的粗犷。我不想再呼吁人们保护野生动物,这毫无好处,我想说的是,人类只能满足自己的贪婪,却无法令这世上最虔诚的灵魂屈服,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性格屈膝。

格林奔向了属于自己的自由,但是,他的一生并不是结束,而是刚刚开始。福祸难测。愿你的母亲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够度过风浪,让你用属于狼的方式结束这一生。

不得不矫情一下的事,身为人类,我羡慕格林,格林的生活是我想要的生活,自由,是的,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人的内心也存有野性吧,或许不是野性,而是内心最纯最美的那一面在用最深邃的声音呼唤着人们应当奔向自由,踏着草原上的风,翻过大海中的巨浪。

我最亲爱的,你听到内心深处的呼唤吗?如果你听到了,我们就能够做朋友了。

用微漪的一句话结尾吧。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也恰恰是因为你是自由的,我才是爱你的。谁会爱上蜷缩着的灵魂呢?谁会爱上没有表情的微笑呢?

虚伪的人世因为自己的花样的利益而大概会爱上跪着的灵魂吧,大概会爱上邪恶的笑脸吧。我想重复一遍这句话:人类,只能满足自身愚蠢的利益,却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灵魂屈服。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五】

今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个时候的小狼如同刚出生的小狗一般可爱,亲昵的依偎在狼妈怀里,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唯一的依靠。

起初,我总觉得这匹狼与狗很是相似,没什么区别,不过慢慢的我发现区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当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惬意的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了,而且它只喜欢看有关狼的纪录片,其他的台都不喜欢。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通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两个月大的时候,有一天突然走丢,把狼妈着急的四处寻找,最后终于通过各种途径寻回了格林,然而它伤痕累累,差点被汽车碾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崽越发的变大,狼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吃肉的时候那种气势真的很凶猛,谁也别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家里还有一条狐狸犬,格林却总是与这个小伙伴相处不好。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其实我特佩服这位女画家,在偌大的若尔盖草原,环境恶劣,缺衣少食,氧气不足,她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待了长达半年时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助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还手把手教小狼抓兔子,抓各种小动物,由易到难,处处保护着小格林。小格林也一天天长大,可是终究是从小由人抚养长大,对人特别亲切,不怕人,狼性很弱。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希望帮助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知道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直咳嗽不已。小狼一直在窗外守候,担心不已,还悄悄的取回自己藏了好久的一个兔子从窗外扔里进来。 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治疗,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直坐在山头凝望,狼妈终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起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终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啊。

后来,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终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啊,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啊,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知道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一块特殊的区域,气候湿润,然而近些年来却逐渐沙化,这是野生狼群最后的生存地带,但也在逐渐消失,狼群已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的伤害到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们。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好像这就能显示出他们 的高人一等似得。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啊,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六】

上大学也有几年了,除了写下日记平常已经很少去写写类似文章的东西了,文字开始变得单调,突然都觉得自己以前的写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这几天买了一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中的介绍中提及了《狼图腾》,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在表哥的介绍下,买了《狼图腾》,那时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没日没夜”地看。所以这次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也就在当当网上把它买下。

慢慢的开始看《重返狼群》这本,或许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狼图腾》或其他小说那样的跌宕起伏,毕竟小狼格林是在“宁静”的城市中开始自己似狗的归隐生涯的,到了慢慢开始觉悟,开始长刺的时候,才开始为这个人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实名我记不住)对格林的描述,唤起了我以前要养狗的念头,但是苦于各种的因为没有得以实现。而作者对于养育狼这个样貌似很恐怖的,确实很恐怖的事情却都能够做出自己的努力,蒙蔽父母将小狼格林带入自己的天地——“画室”。从作者描述小狼与“狐狸”争夺各种东西如:睡窝、食物等。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实很相像、或许那时小孩并没有接受到所谓的教育,骨子里头仍旧残存的一丝野性。

当作者描述狼与羊的区别,羊不断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沟之间来回地跳跃,目的居然就是为了将自己种群里面的弱者尽快的产生出来,而不是像格林那样在两家藏獒争斗时,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战斗中去。而这些东西描述的跟我们现在的好多的东西也能够匹配到一起去。这也让我想到以前做过的一本教辅书的插图,大概的意思是“两个人遭到了猛兽的攻击,而其中袷的话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时候跟小伙伴们遇到“疯狗”一样,我想着就是尽快地撇掉那条恶犬,当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时候,心中怀着一丝的窃喜,虽说不是有意的,但是说起来还真的有那么的一丝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与这头孤狼似等级而带亲情的关系,这头狼并没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样能接受人类的束缚,即便是最后勉强的接受了这个装饰,但是它必须是“领路狼”而不是“被领狼”。作者与狼的关系,我想描述出来,但是实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东西,为了维系某种东西而去牺牲理应属于自己权利(自由、梦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处事的方法,有自己的个性,而不像我们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们,忘却了自己的本源,忘却了自己姓甚名谁。

作者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确实可以对照一下当今社会的现状,不仅仅是所谓的生态的原因,而是我们心中的价值、观念。好久都没有说这么正常的话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七】

看了之后,完全没有想到关于影片评论的两种声音会这么激烈,以至于热门里面的留言讨论都能打那么一长段,格外的真情实感。首先要表白格林,他真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狼,他勇敢真诚善良,到哪儿也找不到这么笨的狼了,到哪儿也找不到这么聪明的狼了。对于影片的专业性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们本来也不是做这个的,评论里哪儿来那么多电影大师啊,真是好笑,影片一开头也说的很清楚了,而且还写了“这是一部由故事亲历者自拍的影片”吧。

其次就想说说格林,第一次与女孩分开后的重逢,开心到打滚,那一定是女孩之前对他的倍加呵护,才会让格林与她分手后那么思念她,等了一个冬天(此处表白格林的侧脸好好看),不管别人猜测摆拍什么的,格林的喜悦是真实的。格林为什么不怕人,他从小跟女孩长大,他哪里知道人心险恶。那次饿的不行了,格林的过冬藏食被女孩拿出来吃了,亦风还说格林以后肯定要换地方藏了,结果怎么样,格林逮了兔子还是放在那里(到哪里找这样笨的狼啊)。这部电影里面长篇大论的某些人就像想象着狼会换藏食地方的亦风,他们看事情只看部分,并且狭隘。

女孩脚踝受伤,格林从山那头牵了一匹马过来(到哪儿找这么聪明的狼啊),这个过程看的人暖暖的。里面那张大狼皮,真的触目惊心,多少只狼的眼睛再也睁不开……故事很短,实际上很长,格林的十个月不是随随便便那样过去的,如果你没有因为寻找狼群为格林回归而饥饿过,请不要攻击他们俩人。后面女孩犹豫过纠结过,尽管她听到“我们养他一辈子”的话也没顺坡下驴,她深深的知道,他是属于大草原的,她也是这么实践的。她帮助他恢复狼性,学习捕食和独立,她让他懂得怕人,她不畏寒冬只为帮他寻找狼群回归。

对于那些细枝末节,走路不牵绳带到城市等等一些,也没有人说她就是对的啊,但是照顾小狼,我自我比较一下,我肯定做的不会比她更好了。还有对剧情加工的说法,好歹这是人家亲自拍的,才有了这个纪录片的存在。

这个片子的意义还在于后面的几句话,“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很多人只把注意力放在了女孩长长的睫毛上(假的真的我并不关心),提到的若尔盖大草原那一段有人提吗,单纯嘴炮很过瘾,带来的仅是快感。能把别人想的太复杂的,自己也未必简单,没有人刻意站街,也别老骂这些人圣母了,你们并没有很高尚。这片子是给格林的,是给若尔盖大草原的。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八】

在人类的社会中,狼是一种凶残、奸诈的恶兽,与狼有关的成语基本都是贬义的,如引狼入室,狼狈为奸等,狼是狡诈的象征。但,狼真的没有情感吗?

在《重返·狼群》中,一只刚出生便被抛弃的狼——格林,被它的“妈妈”画家李微漪带回家哺育,教它捕食,完完全全地保留了它那份狼的本性,但格林却很爱它的“妈妈”李微漪一一这或许就是“铸定式记忆”吧。在它妈妈得肺气肿而不得不去成都治病时,它一直趴在荒凉的草地上,凝望着它妈妈离开时走的那条路,等待着,等待着……哪怕大雪纷飞,也能在雪中找到它的身影。十五天后,它妈妈终于回来了。黄昏的夕阳照耀在草原上,一人一狼在那儿共舞。

但不久,她发现了问题—一格林竟学会了狗吠,这对于狼而言,是一种莫大的耻辱,它妈妈心中便升起了送它回狼群的念头。后来,有人想要抓它,李微漪阻止了,却让她坚定了送格林回狼群的念头。于是,李微潲开始寻找狼群,在狼山,格林还未一岁时(一旦过了一岁,狼群就不会要他了)终于回到了狼群。

其中的一幕令我印象极为深刻李微漪在冬季寻找狼群时(只有这时狼才会聚在一起捕食),由于大雪纷飞,加上外出时间过长了,他们的干粮已宣布告罄,只剩些压缩饼干。于是,她不得以换了格林的猎物——一只兔子,这令他们饱餐一顿,而在格林藏食的地方,却只有两块压缩饼干。第二天,格林又开始藏食一一藏的地方与原来的竟完全一样,藏好后,又回过头朝它父母的家望去,显然,它早已知道了事实,但它仍如此做。

在狼群接受格林,并一起走后,她们一起回到了小镇,它妈妈在小镇上看见卖狼皮的,其中有狼牙,据他们说是从活狼嘴里拔下的。对于那些邪恶的人他们是狼;对于格林,它是人。这才是“人中之狼,狼中之人。”在结尾盗猎者妄想盗狼,李微漪在早已知道有枪的情况下,依旧让格林及狼群入保护区。对格林仍怀着亲情的妈妈又与格林见了一面,夕阳之下,人狼共舞。这是母子情但这又何尝不是人与动物的真情呢?狼有情感,亦通人性,你若对他好,它必感恩于你;你若对它恶,它必百倍偿还格林为狼,亦为人,乃“狼中之人”,盗猎者是人,也是狼,乃“人中之狼”,这才是恶狼。

母子(李微漪与狼)之间的感情,似山似海,人与动物的情,坦诚相对,方能海誓山盟。人类应该想一想与动物如何相处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九】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奥斯卡影院看电影“重返狼群”,这是一部真人真事的纪录片,非常感人。

它讲述的是一位画野生动物的女画家,在旅行的路上发现了一只可怜的小狼。这只小狼的爸爸,是一只非常勇猛厉害的狼王,但不幸的是狼王被人捕获了,为了逃跑,狼王咬断了捆绑着的一只前腿。无力奔跑的狼王,最终还是被人打死了。而狼妈妈在狼王死去的附近,悲伤的嚎叫了一晚上,第二天也死去了。他们留下了这只孤独的小狼,就被女画家带回了自己的家,开始了人的抚养。女画家给这只小狼取名叫格林,希望在它的身上会有属于它的童话与希望。从此,人妈妈和狼宝宝就开始了他们有趣而充满爱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格林越长越大了,它学会了开电视、换台,关电视,它还经常看有关于狼的节目,从电视里格林学会了抓鱼、抓野兔等各种关于捕食的技能,但每当它看到一些残忍的人类杀死一些狼的时候,格林就会晚上大声的嚎叫。格林越来越健壮,也越来越淘气了,它学会了咬电线。为了警告格林咬电线很危险,妈妈就在电线上抹了一些芥末,格林被辣得直叫唤。终于有一天,格林长的不再像一只小狗了,为了更好的保护它,妈妈决定带它回到它出生的地方,让它重返狼群,做一匹真正的狼。

妈妈带着格林在大草原上生活了很久,从绿草遍地的夏天到漫天白雪的冬季,他们一直在寻找狼群,并一次又一次的教格林怎样在大自然中保护自己,怎样在野生的环境下捕捉猎物。格林也像一个真正的孩子一样,对妈妈依依不舍,并一次又一次的帮助妈妈脱离困境。他们找了很久很久,终于在冬天找到了野生狼群,并成功地让小狼格林回到了属于它的地方,成为了一匹真正的狼。

这个电影充满了人与动物间的爱,也告诉了我们爱可以穿越一切,可以让不同的生命相互信赖,共同地生活在一起。人们野蛮的屠杀和无知的行为,会给大自然带来破坏,更会给自己带来灾难。所以,我们要尊重身边的每一个生命,爱惜每一个生命,让大自然更加美好,让世界更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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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分享: 《觉醒年代》观后感实用版6篇


《觉醒年代》观后感【篇一】

连续观看了43集电视连续剧《觉醒年代》,自己心情感慨万千,心灵又一次受到了洗礼。学习观看党史题材教育片,可以深化对党的信赖,坚定对党的领导信念,不忘党史、牢记党史。

从1915年《青年杂志》问世到1921年《新青年》成为中国共产党机关刊物,该剧以李大钊、陈独秀为党的创始人,以毛泽东、周恩来、陈延年、陈乔年、邓中夏等革命青年追求真理,使党走向正确道路历史大剧,深刻的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缔造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建立新中国的伟大历史。捍卫主权,北大学子行动起来,全国各大学校的学子行动起来,抗议巴黎不平等和约,五四运动代表了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掀起了爱国主义运动,100年来历史证明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全国人民推翻旧社会走向新社会,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全国人民走改革开放的.道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国梦,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全国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100年来历史告诉我们祖国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富裕走向小康,强大的中国屹立在东方,我们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14亿人在欢歌笑语。

自己作为新时代的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跟党走,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引领作用,树型立标在岗位、在责任区,落实“责任心+责任制+基本功=安全正点”,在创建“毛泽东号”式班组中发挥积极作用,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用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觉醒年代》观后感【篇二】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中共广播电视台央视一套黄金档,播出了一部反映建党历程的电视剧——《觉醒年代》。

电视剧《觉醒年代》以1915年的《青年杂志》,以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为背景,讲述了李大钊、陈独秀、胡适从认识到走上不同人生道路,展现了从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到建党的历史。

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新青年》,新文化运动提倡民主与科学,还将他们称为“德先生”和“赛先生”,整个中国为之一振;《新青年》实行同人编辑,宣传新文化、新思想,在蔡元培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大学日新月异,之后鲁迅的《狂人日记》《孔乙己》也相继问世;在这之后,十月革命一声炮响,打响了马克思主义思想,从此之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普遍传播开来。

在五四运动时,为支持学生运动,陈独秀和李大钊起草《北京市民宣言》,号召学生、商人,工人等,以直接行动对社会实行根本改造,并亲自上街散发《北京市民宣言》。陈独秀在散发宣言时被捕,五四运动风靡全国,工人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中国代表拒绝签巴黎和约,取得巨大成果。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新青年》成为中国共产党机关刊物,完成了它的思想启蒙任务。

不少看过剧的网友给出了相当高的评价:20xx年最棒的剧集没有之一!正如剧名那样,整部剧想要再现100年前的中国先进知识分子追求真理,燃烧理想的激情澎湃的觉醒年代。

整部剧塑造了许多英雄人物形象,让历史课本上的人物又一次出现了人们眼前,表达了对事物的渴望和对真理的追寻。

“因为我爱这个国家,我要为这个国家去做点什么”,我们应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史为鉴,多为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

《觉醒年代》观后感【篇三】

我在青马班观影课堂的时候,对《觉醒年代》进行了观赏,可以说它是一部神剧。每位演员,每个事件,每次对话,每个场景,都值得慢慢欣赏和玩味。

特别是第11集,辜鸿铭在北大的演讲《中国人的精神》,句句经典,入木三分,直击人心。中国人的精神正是中华民族屹立不倒的原因所在。

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

精通9国语言,获得13个博士学位的教授辜鸿铭,用自己的一生告诉我们:

他就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给洋人讲课,每人要收两块大洋的门票,而且坚决不给他们插话和提问题的机会。要知道,中国人讲演历来没有售票的先例。当时,听梅兰芳的京戏也只需一元二角,而听辜鸿铭的讲演却要两个大洋。

他倒着读英文报纸,以此嘲笑英国人英语太简单,正着看没意思。

他第一个将中国的《论语》、《中庸》和《大学》用英文和德文翻译到西方。

他的著作被列为国外大学必读书目。

他一生致力于让西方人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

他深信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拯救世界的良方。

西方人曾流传一句话:到中国可以不看三大殿,不可不看辜鸿铭。

辜鸿铭在北大任教时,已不流行辫子。但操着满口洋文的他,却是一副满清遗老打扮,成为当时北大一道极为有趣的风景线。

面对众人的嘲笑,他说:我知道你们笑什么,笑我头上这根辫子。我的辫子是有形的,顶在头上,你们的辫子是无形的,藏在心里。

千万不要以为我们割掉了毛发,穿上了西装,满嘴的English,洋人就会高看我们。

恰恰相反,当一个中国人西化成一个洋人的时候,恰恰会引起他们的蔑视。

只有让他们看到,我们中国人,有着他们与众不同的文明与精神,他们才会在心里对我们有真正的尊重。

一百年前就能有着如此清醒和深刻的认识,我不得不佩服辜老先生的远见卓识,作为一个上学上了十四年的人,我自愧不如,觉得自己很羞愧,看到那时候的大学生,在看看自己,真的是毫无可比性,对于国家,贡献的事情,我没有做太多,觉得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中一毛,对于我的班委工作,我没有像张宇,潘晓宇等她们那些认真的态度,也没有像觉醒年代那青年之志气。那时候的青年,是真正的热血青年,现在的青年,大部分被短视频消耗了,被手机控制了,我们现在明明深处幸福之处,发达的互联网可以让我们了解更多,但是却很少有人去正确的利用他,现在很少有人用互联网来专心看一场新闻联播了,我觉得虽是现在处于太平盛世,但是我们还是要关心国家大事,虽国家之屈辱已洗净,但是我们还是要铭记历史,以史为鉴,知兴替。我今后会更加严格一点来要求自己,慢步也好,快步也好,只要是向前走就是正确的,要时刻谨记,觉醒年代,那个时候的有志青年,他们优秀的品质,可以帮助自己,走上更好的道路,在即将接近尾声的大学生活中,把班内同学服务好,分内之事,尽量做好,也希望,将来能为国家,尽一份绵薄之力。

《觉醒年代》观后感(篇四)

数百年前,中国还是一头沉睡的狮子,让外国人称自己为“东亚病夫”。那时的中国没有船坚利炮、没有发达的商业工业。

一九一五年五月九日,袁世凯下令同意与日本签订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根据这个条约,中国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日本在中国南满和蒙古东部享有的特殊权利等等。北洋政府的卖国行径,遭到全国民众的强烈反对,如北京、广州、武汉、青岛等地都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誓雪国耻,表现出坚定的爱国立场和强烈的爱国热情,流亡海外的孙中山、黄兴等人,呼吁革命者回国倒袁。听到这个消息,一群爱国人士,如在日本的李大钊、陈独秀都悲愤不已,立刻决定回国,倒袁,中国那时的爱国人有很多,我最佩服的就是陈独秀和李大钊。

陈独秀是《新青年》的编创者,他也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热情、大大咧咧、敢爱敢恨,爱国、喜欢结交朋友。他写的敬告青年震憾了中国所有的青年,他说:“我写新青年,就是想告诉那些还在吃苦受罪的中国孩子们,天下的路是留给天下的人走的,只要坚持不懈,将来必成大器。"他更是一个有胸襟,不计较,善于发现优点的明智父亲。他有两个儿子,都已成为青年了,他们一直记恨着父亲,因为那时陈独秀被所抓,那时他的父母双亡,不能赶回为父母送终,而他的儿子以为他是为了自己享受,去了日本,所以他们一直恨他父亲。那天,家里请客,他们把一只青蛙放在陈独秀的碗里,吓了大家一跳,他们把为什么恨他父亲的原因说了出来,陈独秀一言不发,事后,他却大笑起来,跟大家说:"他们记恨我不回去给父母送终,说明他们是懂仁义的人,他们宁可吃苦也不依赖我,说明他们是自立自强的人,如今乱世,能有这两种品质,难道不值得高兴吗?"可见,他是多么明智呀!而李大钊,他坚决不做官,只想为祖国献出一份力量,他为了爱国不怕牺牲,同时他也是个慈祥、正确引导孩子们的好父亲,他间接告诉孩子们做官虽然有钱,但是官是为有钱而活的,而他,只一心想为祖国做贡献,哪怕身无分文。

中国因为有他们,才一步步走向成功,正因为有这些不怕牺牲,一心向国的共产党人,中国才站起来,飞速地前进。历史将永远铭记着他们,而我们也会永远记住他们。

《觉醒年代》观后感(篇五)

觉醒年代从辛亥革命彻底失败开始讲述。1911年陈独秀因为不支持临时大总统逃亡日本。在日本的一个大学里,一群中国留学生正在热烈争论着解救中国人民于水火的良药到底是西方多国尝试的君主立宪制还是只有美国一国尝试的共和体制。他们讨论热血沸腾,把餐食忘在了一边。

一个流浪者经过这里,看到了碗里的白馒头停了下来。从容不迫地把馒头放到嘴边,一口两口,再扒两口咸菜,冷漠的看着闹事的学生。他脸色蜡黄,头发像落寞的雄狮,棕色粗布的长褂上爬满了虱子。一位长相端庄的学生发现了他,邀请他发表自己的看法。这便是陈独秀开场的样子。

他经历了革命的失败,早已不同于这些满腔报国热血的青年,可想而知当他说出中国目前没有良药时学生情绪高涨。质问、责骂、甚至有些人动起手来了。随后不久陈独秀便和朋友回到了上海,在那里,他开始办《新青年》并且立下了他二十年不谈政治的誓言。

庭院里的蒹葭黄了又绿绿了又黄,窗框上的月亮圆了又缺缺了又圆。北大的新校长蔡元培找到了陈独秀邀请他去北大做新闻学的学长。在蔡校长三顾茅庐后陈独秀终于同意去做北大的“陈学长”。和他一起去北大的还有他的《新青年》杂志,就这样它与《京报》一同坐拥了北大的神潭。

北京大学不仅仅是当时中国最厉害的高级学府汇聚了中西各流派、各信仰、各国家的.人才还同时孕育了中国未来的希望——年轻的新文化运动的支持者。玫瑰与荆棘不可分割,有支持新文化的积极青年就一定会有保守派的守旧师生,他们不谋而合,对陈独秀这位新文化运动的主导人下了道道无声的战书。

一开始,陈独秀对外界的声音不予以理会,但时间长了以后他便不再甘愿忍气吞声,一战结束后为了整顿北大师生的品德,维护新文化运动的实施,陈独秀破了他仅仅几年前立的规矩,新青年开始发行与政治有关的文章,在众多救国方案中有守旧的君主立宪制、共和制,有许多人认可但没有实践机会和前人经验的无政府主义,有刚刚失败的俄国苏维埃革命。这些都成为青年关注的话题。

陈独秀有的两个很有主见的儿子——长子延年、次子乔年。

他们的祖父母去世时父亲没有回家因此两个儿子与陈独秀关系十分不好。他们二人一开始在码头打工,勤工俭学打算去法国留学。为了表示他们对父亲的不满,他们决定不收父亲一分钱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帮助。陈独秀也并没有因为这件事情而恼火,相反他认为自己的儿子的这种行为是有骨气的表现。他认为应该让孩子们多吃苦“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增益其所不能”。当高君曼告诉陈独秀,延年、乔年在码头出苦力扛大包时,陈独秀不是心疼,而是骄傲地说:“人世间从来没有救世主,也没有神仙帝,只能靠自己。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强大起来。

这是一个伟大的父亲给两个儿子最好的教育磨砺。几年后,两个儿子都在这个血雨腥风的昏暗时代,为了中国的觉醒奉献出自己的青春乃至生命。他们青春的生命定格在奔赴刑场时那回眸一笑,那么灿烂!那么惊艳!那回眸告诉了我们,他们看见了曙光,看见了不久将来新中国的样子。

作为泱泱华夏的传承人,我们感谢前辈为党、为新中国的建设受的刑、流的血。当他们知道如今的中华无不沐浴在璀璨的五星星光下,他们该有多么欣慰……

《觉醒年代》观后感【篇六】

《觉醒年代》里的人们有着那个年代的超前智慧,提倡新思想的,气冲斗牛,主张旧思想的,则巧舌如簧,胆小怕事,只会维护自己,不懂得维护国家,失去了冲劲,最后只会和社会断开联系,成为空壳。中国人只是缺一个指引方向的,骨子里都有一股冲劲,陈独秀的思想清晰且受人欢迎。《新青年》出版后,买的人不少,不论是受苦受累的民众,还是青年学生,亦或是商人,只要还没有沦陷在旧封建思想之中,拿到这本书后,眼里就会有希骥。有能力的,并且有思想觉悟的,都要跟着大干一场,一时间,当真是气冲斗牛。

新文化运动的结果大家都知道,民主与科学的思想深入人心,弱势之反派被攻击的体无完肤,中国的时代要来了,中国要觉醒了,要翻身,要战斗,谁也无法阻挡。在此期间,陈独秀等先驱是中国战士,他们一心为拯救中国的圣土,为唤醒中国人民而奋战,他们都有一股冲劲。

可能因为时代的原因,现在的人其实或多或少是没有些冲劲的,没有先进思想的知识分子直接与人民接触,即使有,没人想着改变——认为现在的生活够好了,只是策划着如何能让自己舒适,骨子里的冲劲也没了。我认为,创造即进步,只有创造,才能拓宽进步的渠道,创造才能构建未来,预知未来。现在的中国人,已是今非昔比,之前人们想着如何进步,如何斗争,现在,小地方的人想着如何走出去,大地方的人想着如何在晚年全身而退,父母都在想着让儿女们能够拿到高薪……想要创造的却是少之又少。中国到现在仍然算不上发达国家,人们口中的好东西都是进口的。

为什么中国的商品很大程度上不能与国外的相比?

一是中国人很少自己创造

二是中国人的固有思想

虽然已经有很多人改变了这种观点,但仍有不少人坚持,这其实都与创造有关——创造意味着改变,改变思想。

中国人不比外国人差,所以,中国人应该学着自己创造,趁着还年轻,把握机会,努力学习,极力创造,补国之不足,拓未来之渠道,时代进步应该如此,国民进步重在创造!

重返狼群观后感


重返狼群观后感(一)

现在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电影。

先说我的感受,再说芊芊看的过程中的插曲(是的,闺女一起看了这部电影)。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可以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可以发现其实还是可以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现在很多家里拍的日常视频给拼接起来吗?

但是影片进行几十分钟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上去非常普通,很日常,但是。后来一琢磨,影片拍摄的时间是2010年,而现在已经2017年了,有很多的细节真的是靠时间磨出来的。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现在观众面前的内容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剩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只有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在若尔盖大草原的时间不超过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可以这么深?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可以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很喜欢片子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可以发现,两个主角有着非常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观看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片子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可以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非常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习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起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知道怎么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这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可以打电话,可以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意义,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可以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情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小灰灰

今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个时候的小狼如同刚出生的小狗一般可爱,亲昵的依偎在狼妈怀里,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唯一的依靠。

起初,我总觉得这匹狼与狗很是相似,没什么区别,不过慢慢的我发现区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当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惬意的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了,而且它只喜欢看有关狼的纪录片,其他的台都不喜欢。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通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两个月大的时候,有一天突然走丢,把狼妈着急的四处寻找,最后终于通过各种途径寻回了格林,然而它伤痕累累,差点被汽车碾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崽越发的变大,狼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吃肉的时候那种气势真的很凶猛,谁也别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家里还有一条狐狸犬,格林却总是与这个小伙伴相处不好。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其实我特佩服这位女画家,在偌大的若尔盖草原,环境恶劣,缺衣少食,氧气不足,她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待了长达半年时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助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还手把手教小狼抓兔子,抓各种小动物,由易到难,处处保护着小格林。小格林也一天天长大,可是终究是从小由人抚养长大,对人特别亲切,不怕人,狼性很弱。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希望帮助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知道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直咳嗽不已。小狼一直在窗外守候,担心不已,还悄悄的取回自己藏了好久的一个兔子从窗外扔里进来。 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治疗,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直坐在山头凝望,狼妈终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起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终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啊。

后来,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终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啊,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啊,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知道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一块特殊的区域,气候湿润,然而近些年来却逐渐沙化,这是野生狼群最后的生存地带,但也在逐渐消失,狼群已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的伤害到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们。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好像这就能显示出他们 的高人一等似得。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啊,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一匹奔向信仰的狼

文、沈彻

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习狼嚎,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应该属于他生活的妈妈。美好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直凄惨,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美好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他的捕食是虔诚的,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很多人说只有人拥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那些人应当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纯粹,更加虔诚,草原上的狼对于自身的行为都是心存敬畏,我认为我这么说是谨慎的:当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诚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们心存敬畏,他们心有所终,他们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当一匹被人们饲养过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在人世的痕迹吧?我没有看见,他记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间,他只能高傲地生存,迈着高傲地步伐,这是我们人类所能够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内心是否真的那么高傲呢?这无从得知,狼的命运让狼无从选择。其实格林也无从选择,在电影落幕的那一刻,格林奔向他的同伴前,风对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这里太危险了。我们养他一辈子。”微漪没有那样做,那并不是微漪的选项,不舍地分离是无从选择的结果。在真爱面前,永远没有选项;在信仰面前,永远没有选项,在自由面前,永远没有选项。

格林幸运地奔向了属于他的自由,道别了这个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这里,我忍不住转头看看观众们有没有人在哭泣,有没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图释放出自己内心的沉重……

在这个俗气的世界啊,在这个电影中,人类俗气地用他们俗气地方式破坏着自然,破坏着狼灵魂深处的傲慢,那些故事在无数电影中早已经展现,贪婪的人类猎杀狼群,制作袍子,几百只狼头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却成了人中之狼。可是我们经常骂人“狼心狗肺”的狼,是这最傲慢的人类。人类的傲慢和狼的傲慢还不同,人类的傲慢充满了血腥,而狼的傲慢确实骨髓里的粗犷。我不想再呼吁人们保护野生动物,这毫无意义,我想说的是,人类只能满足自己的贪婪,却无法令这世上最虔诚的灵魂屈服,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性格屈膝。

格林奔向了属于自己的自由,但是,他的一生并不是结束,而是刚刚开始。福祸难测。愿你的母亲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够度过风浪,让你用属于狼的方式结束这一生。

不得不矫情一下的事,身为人类,我羡慕格林,格林的生活是我想要的生活,自由,是的,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人的内心也存有野性吧,或许不是野性,而是内心最纯最美的那一面在用最深邃的声音呼唤着人们应当奔向自由,踏着草原上的风,翻过大海中的巨浪。

我最亲爱的,你听到内心深处的呼唤吗?如果你听到了,我们就可以做朋友了。

用微漪的一句话结尾吧。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也恰恰是因为你是自由的,我才是爱你的。谁会爱上蜷缩着的灵魂呢?谁会爱上没有表情的微笑呢?

虚伪的人世因为自己的花样的利益而大概会爱上跪着的灵魂吧,大概会爱上邪恶的笑脸吧。我想重复一遍这句话:人类,只能满足自身愚蠢的利益,却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灵魂屈服。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作者微信号】shenches

《重返狼群》观后感


走过那么多路,看过那么多书,看过那么多电影,一定有很多感慨和见解,写成读后感观后感。为您提供“《重返狼群》观后感”作为参考,希望这篇读后感能帮助您找到更好的灵感。

《重返狼群》观后感(一)

现在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电影。

先说我的感受,再说芊芊看的过程中的插曲(是的,闺女一起看了这部电影)。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可以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可以发现其实还是可以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现在很多家里拍的日常视频给拼接起来吗?

但是影片进行几十分钟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上去非常普通,很日常,但是。后来一琢磨,影片拍摄的时间是2010年,而现在已经2017年了,有很多的细节真的是靠时间磨出来的。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现在观众面前的内容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剩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只有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在若尔盖大草原的时间不超过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可以这么深?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可以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很喜欢片子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可以发现,两个主角有着非常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观看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片子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可以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非常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习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起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知道怎么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这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可以打电话,可以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意义,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可以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情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今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个时候的小狼如同刚出生的小狗一般可爱,亲昵的依偎在狼妈怀里,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唯一的依靠。

起初,我总觉得这匹狼与狗很是相似,没什么区别,不过慢慢的我发现区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当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惬意的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了,而且它只喜欢看有关狼的纪录片,其他的台都不喜欢。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通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两个月大的时候,有一天突然走丢,把狼妈着急的四处寻找,最后终于通过各种途径寻回了格林,然而它伤痕累累,差点被汽车碾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崽越发的变大,狼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吃肉的时候那种气势真的很凶猛,谁也别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家里还有一条狐狸犬,格林却总是与这个小伙伴相处不好。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其实我特佩服这位女画家,在偌大的若尔盖草原,环境恶劣,缺衣少食,氧气不足,她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待了长达半年时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助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还手把手教小狼抓兔子,抓各种小动物,由易到难,处处保护着小格林。小格林也一天天长大,可是终究是从小由人抚养长大,对人特别亲切,不怕人,狼性很弱。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希望帮助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知道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直咳嗽不已。小狼一直在窗外守候,担心不已,还悄悄的取回自己藏了好久的一个兔子从窗外扔里进来。 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治疗,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直坐在山头凝望,狼妈终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起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终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啊。

后来,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终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啊,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啊,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知道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一块特殊的区域,气候湿润,然而近些年来却逐渐沙化,这是野生狼群最后的生存地带,但也在逐渐消失,狼群已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的伤害到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们。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好像这就能显示出他们 的高人一等似得。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啊,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一匹奔向信仰的狼

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习狼嚎,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应该属于他生活的妈妈。美好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直凄惨,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美好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他的捕食是虔诚的,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很多人说只有人拥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那些人应当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纯粹,更加虔诚,草原上的狼对于自身的行为都是心存敬畏,我认为我这么说是谨慎的:当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诚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们心存敬畏,他们心有所终,他们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当一匹被人们饲养过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在人世的痕迹吧?我没有看见,他记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间,他只能高傲地生存,迈着高傲地步伐,这是我们人类所能够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内心是否真的那么高傲呢?这无从得知,狼的命运让狼无从选择。其实格林也无从选择,在电影落幕的那一刻,格林奔向他的同伴前,风对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这里太危险了。我们养他一辈子。”微漪没有那样做,那并不是微漪的选项,不舍地分离是无从选择的结果。在真爱面前,永远没有选项;在信仰面前,永远没有选项,在自由面前,永远没有选项。

格林幸运地奔向了属于他的自由,道别了这个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这里,我忍不住转头看看观众们有没有人在哭泣,有没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图释放出自己内心的沉重……

在这个俗气的世界啊,在这个电影中,人类俗气地用他们俗气地方式破坏着自然,破坏着狼灵魂深处的傲慢,那些故事在无数电影中早已经展现,贪婪的人类猎杀狼群,制作袍子,几百只狼头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却成了人中之狼。可是我们经常骂人“狼心狗肺”的狼,是这最傲慢的人类。人类的傲慢和狼的傲慢还不同,人类的傲慢充满了血腥,而狼的傲慢确实骨髓里的粗犷。我不想再呼吁人们保护野生动物,这毫无意义,我想说的是,人类只能满足自己的贪婪,却无法令这世上最虔诚的灵魂屈服,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性格屈膝。

格林奔向了属于自己的自由,但是,他的一生并不是结束,而是刚刚开始。福祸难测。愿你的母亲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够度过风浪,让你用属于狼的方式结束这一生。

不得不矫情一下的事,身为人类,我羡慕格林,格林的生活是我想要的生活,自由,是的,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人的内心也存有野性吧,或许不是野性,而是内心最纯最美的那一面在用最深邃的声音呼唤着人们应当奔向自由,踏着草原上的风,翻过大海中的巨浪。

我最亲爱的,你听到内心深处的呼唤吗?如果你听到了,我们就可以做朋友了。

用微漪的一句话结尾吧。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也恰恰是因为你是自由的,我才是爱你的。谁会爱上蜷缩着的灵魂呢?谁会爱上没有表情的微笑呢?

虚伪的人世因为自己的花样的利益而大概会爱上跪着的灵魂吧,大概会爱上邪恶的笑脸吧。我想重复一遍这句话:人类,只能满足自身愚蠢的利益,却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灵魂屈服。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小编分享:重返无人区观后感七篇


观赏一部影片,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我想您对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观后心得,可以说好的作品将我们和角色联系起来了,我们只有欣赏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小编分享:重返无人区观后感七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重返无人区观后感【篇一】

夜闯无人区:惊险故事

18岁那年我参军来到西藏服役,当了一名武警战士。五年奋斗的军旅生涯,我由一名战士提升为武警干部了。

这年入冬季节,西藏北部羌塘高原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雪灾,具有几十年抗灾抢险的光荣传统使驻藏部队全力以赴投入了抗雪救灾战斗。在这场战斗中,涌现出无数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我是一名武警组工干部,树立并宣扬先进典型是我的主要工作之一,领导一声令下,我收拾好行囊,在春节前夕从拉萨直奔藏北灾区而去。

我的目的地是那曲。这是一个每年有八九个月时间冰封土冻的高寒地区,当地居民几乎终年不离皮袄。加上几个月连降大雪,整个那曲地区便成了一座天然“冰库”,冷不可言。

腊月二十九,我们从那曲镇出发,前往位于藏北北部的聂荣县,那里活跃着两支武警救灾物资运输车队,其中一支已被风雪围困在救灾途中整整10天时间,目前仍以600米左右的日进度挖雪开道,向特重灾区藏琼玛艰难开进。

大年三十,我们离开聂荣县城,一路向西,直追那支英雄车队。为了节省时间,征得当向导的一位地方领导同意,我们决定不跟那些崖陡坡高、风寒雪原上的土路较劲,三菱车方向一转,就上了怒江宽阔的冰道。

当日下午4时许,三菱车陷入裂冰断层里,我们想尽了办法也没能把车弄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无一例外地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车上的里程表显示,这里离聂荣县城已有68公里之远,而沿途又没见过人烟,处于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唯一的办法是返回县城求救。同行的宣传处长望着远处白雪皑皑的冰山,面无表情地说:完成任务,前提是我们必须活着!

夜闯无人区说实话,我根本不想同大家分开,但是为了大家的生存,我自告奋勇回县城求救。

我带着一只指北针和几包压缩干粮,很悲壮地和大家告了别,便开始孤独地踏上了返回县城的道路。

天黑下来的时候,我才走了不到5公里路程。空旷的雪野一片寂静。走在封冻的怒江上面,除了鞋底同冰面摩擦发出的声音,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突然我听到了另外一种声音,很轻微,但绝对真切。它来自于我的左前方不远处,我紧张起来,目光下意识地向前望去。猛然间,我觉得头皮发麻,根根头发直竖起来,像要顶穿厚实的皮帽,我死死盯住那个缓缓蠕动的黑影。我敢断定那既不是人也不是行动迅捷轻盈的狐狸,难道真的有鬼?或者是别的什么我没听过也没见过的怪兽?我掏出手枪,子弹上膛,壮着胆子叫了一声:“是谁?”这颤音自己听起来都觉得陌生,似乎并不是从我嘴里发出来的。黑影没有回答,似在缓缓地移动。

手枪给我增添了不少勇气,我决定走上前去看个究竟,拖着僵直的膝盖,一步步极其艰难地走了过去。黑影越来越清晰地暴露出它的真实面目——原来是一只饿得就快要和死神接吻的野羊。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掩盖了枯黄的草茎,这可怜的畜牲在饥饿中苦苦挣扎着,还想越过怒江到对岸寻求一点生的希望,它绝不知道老天爷已经无情地彻底断绝了它的食源,对岸同样不会带给它任何惊喜。

经过这次虚惊,我感到心里平静多了,连生命力极强的野羊都在苟延残喘,还有什么其它野兽可怕的呢?纵有猛兽出现,也多半都是要死不活的了,又岂能奈何得了我这年轻力壮的带枪警官?我开始一边前进一边小声地哼起了歌,我不知道今晚的春节联欢晚会都有些什么精彩的节目,但我相信这将是我今生过得最惨淡的最值得纪念的除夕。

我对“无人区”的理解其实是相当天真和浅薄的,我以为恐惧已经随那只可怜的野羊一道离我远去了,没料到真正危险实际上还在后面呢。

大概是午夜时分,估计我已经走了30来公里路程。毫不谦虚地说,如果不是在这海拔5000余米,高寒缺氧的地方,我一定会走得更快,但这里是藏北高原,就这速度,已经让我疲惫不堪了。可我没有停下来歇息的权利,我必须尽快完成求救的重任。

最大的危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不期而至的。我先是看见前方出现几星幽蓝的绿光,但是我并没在意,我以为那不过是一些尸骨发出的磷火。然而理智很快告诉我,这种判断是错误的:磷在如此寒冷的气温下根本不可能发光,更不可能在冰面上移动。狼!一个可怕的名称在我脑海里闪过,我全身汗毛陡然间全部竖立起来。

我拼命向岸边跑去,气喘吁吁地爬上一道独立堡坎,心存侥幸别让狼发现我的行踪。然而,不一会儿十多只饿狼毫不费力地追到了堡坎下边,一声不吭地用狰狞的目光打量着我这道“美味佳肴”。我知道这些狼都很饥饿,但是我没有理由牺牲自己来填饱它们的肚子,我必须竭尽全力捍卫自己的生命安全。

听说狼最怕的是火,但这地方不可能找到柴火。我脱下一件毛衣,准备用来充作燃料,试图吓跑这群饥狼,但是非常不幸,因为缺氧,我的打火机已经失去了正常功能。一种不妙的预感袭上心头,我觉得前额一片精湿,冷汗不由自主地冒了出来。

这道天然形成的独立堡坎面积大约12平方米,坡度较大,被厚厚的白雪覆盖着,像一位孤独而深沉的老人,狼们没有立即向我发动进攻,只是默默地观看我在堡坎顶端失败地表演火烧毛衣。这让我觉得非常奇怪并更加恐惧,因为我琢磨不透它们观看我的目光中到底隐藏着什么阴谋。

狼们终究没有太多的耐心来观赏我的蹩脚表演,它们的兴趣焦点都在嘴上而不是在眼里。随着为首那只凶悍的饿狼一声凄厉的长嗥,十几只狼随即散开,从各个方向朝堡坎顶端冲来。

我的心顿时提到了嗓门口,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紧张,但是这紧张瞬间又化成了一腔怒火:妈的,我不能就这样白白等死!虽然狼命远不如人命值钱,但我多干掉一只饿狼,自己死的几率就少一点。我掏出手枪,瞄准一只饿狼,当头就是一枪,它马上栽倒在地就不动弹了。

枪声无疑震慑了狼群,它们开始后退,随即又循着血腥味走到那只死狼身边,一起仰天哀嚎,颇有点类似人类的“向遗体告别仪式”。然后,它们开始疯狂地撕咬死狼的尸体,几分钟后,死狼就只剩下一副骨架了。

这场景让我看得毛骨悚然,我不敢想象倘若自己成了群狼的爪下之物,将是多么凄惨。不过,第一枪成功命中目标,又为我增添了几分战斗下去、活下去的信心和决心。

狼群显然并不满足于同伴那身瘦肉,也许吃过一点东西后更加激起了它们旺盛的食欲,它们很快又把目标转移到我的身上,面对新一轮进攻,我开始感觉到新的紧张。如果每一枪都能准确无误地消灭一只饿狼,那我携带的子弹还是足够的。可惜在轻武器家族中,我最不擅长的便是手枪射击,所以我根本无法镇静自若。我用衣袖拭去额上的冷汗,全神贯注地盯着越来越近的狼群。“叭”的一声枪响之后,又一只狼被我击中。其它饿狼再一次演示了吞食同类遗体的悲剧。趁着它们混乱之际,我果断地连开三枪,但这一次战果不够明显,对方一死一伤,还有一发子弹完全辜负了我。

十分钟后,面对群狼的第三次冲锋,我瞄准走在最后那只负伤的狼,让它作了第四个牺牲品。其它饿狼果不出我所料,纷纷返回去,对死去的同伴再一阵狂撕乱咬,适时给我空出了短暂的休整时间。

小小的胜利冲昏了我的头脑,我一时忽视了狼的狡猾,这让我很快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当两只饿狼哀嚎着离群而去的时候,我还为狼群中出现了胆小的“逃兵”而暗自高兴,于是我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前方的恶狼身上,它们来回晃动着,并不急于向我发动新的进攻。我错误地认为这是因为我强有力的武力打击对它们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我又及时向它们开了一枪,但是只听到一声凄厉的狼嗥,显然这次只有一只狼受伤而没被我打死。

就在这匹受伤的狼嗥叫声还在江面回荡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背上受到重重的扑击,紧接着,我身不由己地倒在地上。我立刻意识到自己面临的危险:那只压在我身上的狼喘息声清晰可闻,我崭新的毛皮大衣正被它尖利的牙齿一块块地撕破。

我大声惨叫着,反手想拧住它的脖子。一用力,手中的枪响了,枪膛里的最后一发子弹射出去,奇迹般地正好穿进第二只扑上来的狼腹上,它一声没吭地从我身体上空飞过去,重重地摔落在堡坎下面的雪地上。我撑在地面,身体往上一拱,背上的狼便滚落下来。我再一次倒在地上,只感到左脸部一热,撕心裂肺的疼痛差点儿使我昏厥过去。

我认为自己必死无疑了,脑海里瞬即闪过远在家乡亲人的身影。绝望的情绪和求生的欲望同时作用在我身上,我双手死死撑住狼的下颌,人和动物的哀嚎声二道在苍茫的冰天雪地中久久回响。忽然,我想起了身上佩戴的匕首,于是我腾出右手从腰间艰难地将它拔了出来,用尽全力插向狼的喉部……

我从地上拾起手枪换好弹匣的时候,狼群还在分享掉落在雪地上那只死狼的尸体。狼毕竟是狼,它们再狡猾,智商终究还是有限,倘若它们不是急于贪占这点儿“眼前利益”,而是先齐心协力地冲上来对付我,那我又岂能侥幸死里逃生?

我轻摸着已经痛得麻木的左脸颊,这上面冰冻着我和那只死于匕首之下的恶狼的鲜血,想到6条狼命居然没能换走我的生命,我的嘴角边不禁泛起了一丝得意的笑容。但是,脸上的伤痕无疑已经毫不客气地破坏了我的英俊,这又使我恨意倍生,我决心狠狠地报复剩下来的8只恶狼,即使它们不再对我发动进攻,我也要争取将它们一只不漏地消灭干净!

可惜我的愿望最终还是没能彻底实现。当又有3只狼在我枪下丧生的时候,剩下的另外5只狼终于意识到它们虽然斗得过我,却绝对斗不过我手上的这把短枪。当然,也许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它们已经吃饱喝足了同类的血肉,再也不觉得饥饿。总之,它们带着一串始终无法让人喜欢的长嗥,远遁了。

我瘫坐在冰冷的雪地上,只想敞开嗓子好好地哭上一场,但是从我嘴里发出的却不是人的哭声,而是一阵狼一般的嗥叫。我觉得心里空落无物,却又莫名其妙堵得难受。

就在满脸泪水吃完两块压缩干粮后,我觉得体力得到了很好的恢复。我滑下堡坎,重新返回了封冻的江面,顶着一身迷蒙的夜光,继续向着聂荣县城的方向赶路。

我必须尽快完成求救的任务。尽管这时候许多人已在新年钟声的余音里酣然入睡,但我却必须穿越这段冰封雪锁的“无人区”,艰难地一步步向前迈进。

很快就要天亮了,我摸着脸上的伤痕,仿佛看见了前面聂荣县医院洁白的病房、烤着暖气的被窝、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和马路上如潮的人流……

重返无人区观后感【篇二】

徒步旅行在无人区:惊险故事

停下来!这是一道瀑布!

“嗨!伙计,快点吧!”露丝停下来冲着好友杜克和姐姐思瑞莎喊道。思瑞莎笑呵呵地抱怨道:“天知道我怎么会让你说服了上这儿来。”看得出她正在努力适应高山上稀薄的空气。“我感觉我的背包越来越重了。”思瑞莎叫道。她的夹克里兜着一只袖珍型的约克,还有一只黑色的罗特韦尔狗在她前面蹦蹦跳跳地跑着。

露丝和杜克都是纽约市的律师,他们有一个6天的休假,决定出来放松放松。在芝加哥,露丝找到自己当物理学家的姐姐思瑞莎,邀她和他们一块出去度假。他们驾着思瑞莎的车来到克罗拉多,决定在落基山脉的无人区进行一次徒步旅行。

此时已是正午时分,道路上仍有厚厚的一层积雪,这使得行走颇为不便。露丝摇着头,恼怒地抱怨道:“这该死的旅行手册,它竟说这时候的雪不会给出游制造麻烦。”三人都已经精疲力尽,便决定在路旁露营。

经过一晚充足的睡眠后,三人的体力又恢复了,第二天一早就动身继续赶路,他们决定在天黑以前到达帕茵湖区。刚开始时,大家走得都还很顺利,但随着山势的不断升高,路上的积雪越来越厚,脚下惟一一条陡峭的岩石路也渐渐被积雪覆盖得分辨不清了。

到下午,他们已经完全辨不清哪儿才是路了。傍晚前,他们到达了山脊的顶部。山谷在他们的脚下向远处伸展开去,右边有一处地方闪着银色的光芒。露丝叫道:“看,我猜那就是帕茵湖了。”看见目标,大家都准备下山了。在他们面前是一个极陡的山坡,这里的雪更厚,完全没有路的踪迹,也没有突起的岩石的痕迹,白茫茫平坦坦的一直连到山下。

在经过片刻的犹豫之后,还是露丝首先踏上这块雪地,并坐了下来说:“让我滑下去吧,这肯定要比走下去容易得多。”她开始慢慢地向下滑,杜克跟在后面,思瑞莎也招呼她的德国狗格兹跟着自己一块滑下去。但是思瑞莎启动的时候用力太猛,她开始快速地冲了下去。“慢点儿。”露丝见姐姐滑得太快,急得大叫,这时格兹也滑了下来,被露丝一把抓住了。

快速下滑的思瑞莎也已经注意到这段看似平滑的斜坡下面,实际上还有一段更为陡峭的斜坡,陡峭岩石构成的山屏在两侧渐渐收拢,形成了一个沟渠,看上去像是冰封的河沟。过了一会儿,思瑞莎滑过了一个弯道,突然她看见前面不到100英尺的地方,一道水流消失在空中。天哪,原来她身下竟是一道瀑布,而前方不远处就是瀑布的尽头!思瑞莎快急疯了,她拼命地喊叫。

露丝听见了姐姐的喊叫,但此时她和杜克也在斜坡上拼命地努力。露丝背着的睡袋在快速下滑时震掉了,她也只能毫无办法地看着它滑进峡谷。这时,远处的思瑞莎已经设法将脚插入雪里,阻止了自己的下滑。

“停下来!这是一道瀑布!”思瑞莎大声喊道。

听到姐姐的警告,露丝和杜克也赶紧设法停了下来,这时她们距离悬崖大约仅有40英尺。两人小心翼翼地踩着厚厚的雪,靠近思瑞莎。三人谨慎地爬上了一块岩石,算是暂时安全了。他们检查了一遍行李,不光是露丝掉了睡袋,杜克的帐篷也没了。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此处的海拔至少有1.2万英尺,气温开始急剧下降。

他们在岩石上支起剩下的一个帐篷,抱着狗,三个人缩成了一团。“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露丝呜咽着问。

露丝绝望的声音反倒使姐姐思瑞莎从沮丧中挣脱出来。“听着,”她说,“我们必须明白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我们带的花绸手帕连在一起做成一面信号旗,也许有人能看见它,这样就会派人来救我们。”

这位物理学家入情入理的话起到了镇定人心的作用,但是在这个不安全的栖身之处,三个人还是度过了一个无眠的夜晚。

答应我,你一定要回来!

第二天早上,杜克向四周察看了一番,发现他们下方不远处还有一块更大些的岩石,在那儿等待救援应该更安全一些。他们借助一些裂开的大石块,小心地登上那块岩石。在那儿他们能清楚地看到下面的山谷和之前看到的那个湖。察看地图后,他们发现,原来这个湖根本不是帕茵湖,而是格雷特湖。他们根本就走错了方向。

风起了,天空又开始变暗,他们赶紧搭起帐篷,并找来几块大石头把它压紧。三人带着狗躲进了帐篷里。几分钟后,风刮得更加猛烈了,并夹着雪片,将帐篷打得噼啪作响。露丝三人紧紧偎缩在一起,小狗格兹也紧挨着思瑞莎。

震耳欲聋的风雪刮了一会儿,突然好像停了。三个人正打算放松一下自己的神经,突然,一种好像货运车驶过的声音出现在远处,当一阵似乎携带着痛苦长啸的风向他们袭来时,这种声响变得巨大了。就这样风时大时小,循环往复地刮了整整一天,三个人都紧张极了,生怕这帐篷抵挡不住风雪的密集攻击。

太阳终于出来了,三个旅行者爬出了帐篷。

“我们得赶紧做些什么。”露丝头晕目眩地说。

杜克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计划,他打算爬下悬崖去寻求帮助。露丝没有说什么,只是说:“答应我,你一定要回来!”杜克点了点头。

杜克极小心地挪动着步子,终于爬到一处平坦的岩石上,他将从这儿向下爬。下面的斜面更为陡峭,杜克极谨慎地攀上岩石,用力用自己的手脚抓稳岩石。他一点点地向下爬,突然一下没抓稳,开始向下滑,杜克不顾一切地伸开四肢,希望能够抓住什么,终于他的左脚被两块岩石夹住,阻止了这可怕的下滑。他吓得心脏几乎都要蹦出来了,慢慢地他又爬回了上面的那块岩石。

休息了片刻,他横下心来,继续向下爬,但爬到刚才落下去的那个地方时,他害怕了。他想起答应过露丝一定要回去,于是,他开始慢慢地往回爬。

搜寻一无所获

在露丝的律师事务所里,露丝的同事兼好友戈德巴斯正在万分焦急。他整个周末都在联系露丝,但始终得不到回应。现在已经是星期一早晨了,露丝还没有回来上班。戈德巴斯打电话给杜克,他也没有来上班。

戈德巴斯给思瑞莎的实验室打电话,她的同事贝安娜说:“思瑞莎没有来实验室,好像是和她的两个同伙去徒步旅行了。”

戈德巴斯想起露丝的另一个姐姐帕特住在得克萨斯,帕特告诉她,露丝和思瑞莎提过要去克罗拉多,但具体到哪里她也不知道。

与此同时,因为戈德巴斯的电话,思瑞莎的同事贝安娜也开始为思瑞莎担心起来,于是她到警察局去填写了一张失踪人口报告。

有一位同事有思瑞莎公寓的钥匙,贝安娜决定上她屋里去看看。在思瑞莎的屋子里,她找到了一些旅行小册子和无人区的地图。

贝安娜立刻将此发现告诉戈德巴斯,戈德巴斯很快和当地的森林安全办公室取得联系,请求他们帮助寻找思瑞莎等三人。森林安全办公室出动直升机在无人区搜寻。在公路的末端,他们找到了思瑞莎的车。

直升机继续在空中搜寻,他们按照通常徒步旅行的路线寻找,但一无所获。

安全返回陆地

在岩石上,露丝、杜克和思瑞莎害怕极了,时间距离他们出行之日已经过去8天了,身上所带的食物也越来越少。他们觉得死亡离自己越来越近。

就在等待死亡到来的时候,他们听到空中传来直升飞机的声音,这是他们这个星期来第一次感受到人类的迹象。露丝高兴得跳了起来。“嗨!”她大声地喊叫,挥舞着胳膊,“我们在这儿!”杜克和思瑞莎也加入进来,一起挥舞着手臂,喊叫着。

可直升机上的人并没有发现他们,飞机渐渐飞远。露丝疯狂地叫喊着:“回来,快回来!”但仍然无济于事。

直升机上的飞行员史尔瓦和格勒戈并没有放弃搜寻,他们睁大眼睛搜寻着雪地上遇难者的踪迹。

露丝三人也在想办法吸引直升机的注意。他们想到用镜子将光反射出去,这或许有用,但此时阳光并不充分,镜子得不到足够的光。突然,太阳跳出了云层,将一束光投向他们,正好落在了镜子上,一道明亮的光从雪地上升起。

谢天谢地,这道光终于引起了史尔瓦的注意。这时的天色已经更黑了,要不了多久就会完全黑下来,假如直升机还没有找到他们,真不知道这个夜晚会发生什么。

直升机终于载着完好无损的露丝、杜克和思瑞莎安全地返回陆地,一次噩梦般的旅行终于结束了。

重返无人区观后感【篇三】

暑假时,我们一行人到自驾游的绝佳去处川西旅行。在川西之行中我们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也经历了许多心惊胆颤的事。今天,就让我做一个小导演,让大家像看电影一样去感受《穿越无人区》这个故事。

镜头一:旅行的第6天,上午我们游玩了像童话世界一样的普达措森林公园,下午准备从香格里拉——稻城,晚上在途中的乡城住一晚。出了香格里拉,我们来到了一个分路口:一边是一条新修的柏油马路,另一边是老旧的石子公路;到底走哪一边呢?大家都难以抉择。爸爸们就在附近问了几个叔叔阿姨,到底走哪一边呢?几个人的说法不一:有的说走新路,新路已修通还可以近几十公里;有的说走老路,新路比较危险。哎……不知所措经过大家的商量,决定走那条新的柏油马路。Let'sgogogo!三辆小车在这柏油马路上飞驰着……

镜头二:三十分钟后新修柏油马路已行完,接下来的路就是还没修好的毛胚路。我们三辆车都在这条毛胚路上一起“摇摆”,“摇摆”了三十分钟后,大家都有点六神无主、晕头转向。好不容易看见前面有一个村庄,赶快去问一问吧!一个叔叔语出惊人地说:“

前面的路没修完是断头路,你们还是打道回府走老路吧!”这句话把我们吓得不轻,回想刚才问路时也没有人说新路不通啊,只是说比较危险。这是真是进退两难!大家还是一致决定硬着头皮走下去。

镜头三:摇啊摇,摇啊摇,摇到一个无人区。这条路是在山腰上新修的,左上方的峭壁上感觉随时都会有飞石掉落,好危险啦!最害怕的是天色渐晚天空看起来还黑沉沉的,感觉要下雨了。我们一起在车上诚心的祈祷:千万别下雨,千万别下雨!车子一路上行驶着没见一个行人,没见一辆来车,更没有见一个村庄,只见公路的另一边也是一座座连绵不断的山峰。几辆车只能靠仅有的对讲机来维持联系,连手机都没有信号。渐渐地,渐渐地,天色更晚了,而我们还在这条路上行驶着。大家的心里都有点胆怯了,怎么还走不完呢?但又都互相安慰着,没事,没事,一会儿可能就走完了!我们这一辆车走在最前面,啊已经看见了前面的村庄了,赶快用对讲机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大家在对讲机里情不自禁地欢呼起来……

这次穿越无人区真惊险啊!看来什么事都不要被事物的表面。

所迷惑,要仔细思考、认真观察,再去做!

重返无人区观后感【篇四】

无人区探险之旅

勇闯无人区

地球广阔无垠,在如此巨大的世界中,一定有许多凶险之地。所以,我打算带着一支探险小队去一个不知名的无人区探险一番。

今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正是一个去探险的好日子,出发前我无比激动。在此之前,我请到了一位医学专家:黄叔,以及笑容常挂于脸的一位同学:胡梓轩。

装备我们当然也准备齐全了,像:多功能铲、干粮、小刀、打火机、手电筒以及生命之源——五瓶矿泉水。

我们在十点钟左右出发,坐在一辆空间宽大的越野车上,窗外的美景令人赞口不绝。可是突然一声巨响,我们都吓坏了,一会后我们才回过神来,原来已经平躺于地,幸亏我们有多功能铲,但还是经过了几分钟的挣扎才从车中出来。我们在车中整顿了一会才继续踏上去无人区的弯曲公路。

烈日当头,我们在被烈日烘烤的火热的马路上走着。此时我们早已精疲力尽。终于在约二十分钟后,我们看到了一栋栋被铁网缠住的小房子。我们赶紧上前走去,用铲破开了一部分网,然后钻了进去。

我们打量着这些房屋:它们周边缠满了爬墙虎,墙壁破旧不堪。建筑风格为中世纪风格。

我们进去看了看,几乎全部都发霉、腐烂,还发出一股引人作呕的霉味。但一件与众不同的房子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它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我们进屋后发现里面一尘不染,我们顿时就害怕了起来。“吱呀”一声,门莫名其妙地关上了,灯光开始闪烁,当我们拿出手电筒时发现竟然还有一道可怕的黑影闪过!吓得我们落荒而逃,我们又找了点木头,选了一个地方把木头一扔,我们便坐在它们周围,看似平静其实内心忐忑地说笑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夜幕降临,我们周围漆黑一片。我们赶紧点燃了木头。谁知,我们这一搞,引起了两个东西的注意,他们向我们缓缓走来。

他们离我们越来越近……

终于,他们在我们这儿约一米的位置停了下来。

我们看清了他们。

原来,是一头灰毛狼。还有一个穿着蓝白相间的衬衣衬裤;有一张令人不寒而栗的的脸;像是精神病人一样的人。他们还摆出一副要攻击人的架势。好吧,我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了。

那个精神病人的白脸在火焰的照耀下更为可怕,他还拿着一把玩具刀。

“银河呀,为什么我们会碰上这种人哪!”我心时暗自想着。

那白脸仔嘀咕着,我们都听得见:“啊,伟大的……主啊!我在此等了十余年,终于有人来跟我玩了。”

“啊呵呵,小家伙们,和那大叔,你们准备好跟我玩游戏了吗?”此话一出,那头灰毛狼向我们扑来。白脸仔则只是在原地不动。

木堆上的火仍然燃烧着,依然在给人们提供温暖。“呼”的一声,一根木棒在它身上跳了一下,这让它非常生气。过了一会儿,它又被那根烦人的、讨厌的木棒压了一下,这次火好似是实在容忍不了了,那根木棒“呼”的燃了起来。

“哈哈嗨!点燃了!”黄叔开心地叫着,“看看,狼怕这玩意。”他边说边指着木棒上的熊熊烈火。只见黄叔眼疾手快地把火把向狼挥去,狼看着这耀眼又奇热无比的火焰,心中却有一些寒意。

我们原以为白脸仔看到狼跑后会吓得大惊失色、落慌而逃。结果他的行为反倒令我们大吃一惊。

后面我回顾起来这件事,白脸仔可能是这么想的:

我看着那伴我十多年的狼因为一个火把而被吓走,我心中不禁冷笑一声。我并不惊慌,也不惊讶,毕竟我知道狼怕火。

我不知所以然地哈哈大笑起来,估计在他们三人眼中,我的笑声是多么的神精、可怕。

算了,我不想这些没用的东西了,于是我说:“呵呵。你们真聪明,那接下来,我也要加入这游戏了哟。”

“白脸仔?白脸仔!你在这儿呀,又来吓唬人了?我说,你一天不吓人就手痒,是吧?”一位穿着随意的中年男子说,“幸会,那三位来者,很不好意思,白脸仔给你们造成这么多麻烦,还恶作剧把你们的车轮扎破导致翻车,我们会赔你们钱的!”

此时我们不约而同地望向白脸仔,他如做错事的孩子,委屈地低下头,呶起嘴。我们于是都笑了。

中年男子继续说:“那你们会问我为什么要住这,因为我想清闲点啊。”他又低声说:“只不过有白脸仔,我也清闲不了!”

他顿了顿,又说:“走吧!我送你们回去!”

他指向远处的一辆越野车,示意我们过去……

回家真好,望着中年男子的车渐渐远去,消失在地平线上,我们不约而同的笑了。

这次探险让我终生难忘,也让我更加勇敢。

无人区探险-想象作文1200字

天空乌云密布,空气中弥漫着瘆人的寒雾,风吹过,周围的树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树干上仿佛浮现出了无数张诡异的笑脸……

我打了一个冷战,继续和一位地质学家魏叔叔和我的表哥走在无人区的阴森之路上。脑子里继续萦绕着那句话:“无人区,宝藏之地,无人区,神秘的归宿……”

倾盆的大雨,劈头盖脸的打在我们的头上,我们迈着沉重的步伐,无力地走着。走着,在前面发现了一个山洞,我们急忙冲了进去,正想好好的休息一下。转过头去,深邃的洞穴里无数双血红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我们。不等我们回过神,黑压压的幕布铺天盖地似的朝我们袭来,原本黑黢黢的山洞变得更黑了。蝙蝠飞走了,洞中亮了一些,突然,我看见一个土堆在我们的后方渐渐的升起来,我拍了拍魏叔叔和表哥,示意他们往后看,这一看可不得了,那可土堆上了上面冒出了许多黑的东西,魏叔叔急忙打开手电筒一朝,脸上瞬间冒出了汗珠,

“沙……沙……沙漠行军蚁,能……能把人啃成白骨,快……快跑!”这句话吓得我出了冷汗,急忙转身就跑。跑的时候还看见有有许多土堆冒了出来。

“滴”,“我……我好想踩到了什么东西”“哐”一个巨大的的石墙在我们的面前倒下,我们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后面的虫子还在不断的涌出,我们只好硬着头皮往里冲。

失重感突然一下子充斥了我的身体……醒来,前面又是一条深邃的路。这事魏叔叔和表哥也醒了过来,魏叔叔看了觉得有点奇怪,就拿出了背包里的指南针,左右的转了几圈说:“让我来看看现在在哪?虎水镇处西,北面有河流,南面为赵阳火山,地势极为险要,东边为青龙山,左青龙右白虎。白虎为兑卦,属金,和流,代玄武,属水,为坎卦,南边的火山,离卦属火,代朱雀,东边的青龙山,乃震卦,属木。金,木,水,火,在中间必有大墓,我们现在应在大墓之中。”“完蛋啦!完蛋啦!”表哥又开始叫了“我们出不去了!”

“那些蚂蚁怎么不追了?”我颤颤抖抖的说,“也许是到地儿了”魏叔叔回答。打开手电筒,擦擦脸上的汗,向前看去,只见上面挂满了斧子长矛刀,真是吓人。这时,一向派不上用场的表哥发话了:“2,4,6,4,8,2,4,5,3,7,9,5,3,3。”就见他说了一串数字,又说:“这是一条典型的阴阳路,前半条只走双数,后面半条却走单数,跟着我走,准错。”

我们跟着表哥向前走,果然没有事,提上的心也放下了。又是一道门,小心翼翼的推开门,吱呀,走了进去,里面陈列了许许多多的石像,它们各做着不同的动作,拿着不同的兵器,突然,石像动了起来,他们舞刀弄枪,机械的动作,让我们不知如何是好,这是,我在墙角上看见一行字,在子的下面有一个9位的密码滚轮,上面说:想停止石像吗?答案在石头上。我想:石头,数字,石头,stong,英文,数字。“我明白了!将26个字母分别编上1,2,3……26的编号,stong为19xx147”,我急忙输入19xx147“密码正确”哐,石像停了下来,又开了一扇门,里面是一尊古棺,我们走了进去,这时一阵“嘶嘶”声传来魏叔叔一下就辨认出来了这是巨蜥之声,可现在已无藏生之所,只能向棺材望去,“已经没时间了,快进去“,我们三个人只能进棺材之中。不过万幸,里面不是尸体,打开手电筒,魏叔叔拿起一个东西说”这不是落星河吗?。”“落星河?”我问。“是的,落星河代表重生,而我们现在在棺材里,应该代表死亡。”为叔叔说。

突然,表哥又按到了什么按钮,我感觉棺材在摇晃。醒来就又出现在无人区的树林中了,雨也停了!

重返无人区观后感【篇五】

无人区这个环境给了犯罪分子可以猖狂的条件。其实我想说的并不是人性本恶,我想说的是人性恶中还残存的那一丝的善良。无人区中发生的事,在我们看来能逃避就逃避,谁还愿意扯进这些恩怨中呢。片子在死了几个主要人物以后,逐渐达到了高潮。其实这部片子的人员并不多,没有那种多人海波澜壮阔,要是说这是一部大片的话,我想只有可以称得上壮美的背景了。

万里无人的荒漠,黄沙漫天,真有一种大漠孤烟直的感觉,那种场面,我想足以震撼人心了。单单场面就给人以荒凉,人心惶惶的感觉。想想在这种场面下能发生什么事情,其实可想而知。每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我想他内心中的欲望以及丑恶的一面必定暴露无遗吧!但是,人性中仅存的那一丝的善良也在高潮中到来了。

主人公为了一个其实与他无关的女子,在自己命大活下来的那一瞬间,他并没有置身事外,在得知那个女子的命运将是被杀的情况下,毅然决定去救那个女子。在那个女子命悬一瞬的情况下,他毅然的用自己的命换回了女子的生。其实我感觉片子到这应该算完了,片子的结尾反而用了一群天真的孩子来结束,我想这是用善良的孩子们来反衬人性的丑恶吧!也或许是说明人性的丑恶不是与生俱来的,是社会的逼迫,社会的诱惑导致的!

其实我感觉每个人看这部片子,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是是非非自有人评判!

重返无人区观后感【篇六】

它不像西方惯于创作一个人造封闭的环境,也非东方文明孤身于大自然融合去体味静修解脱。更非时间界限的将其摆弄到过去或者未来。无人区距离观众身处的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只有短短几百公里,在没有如《大逃杀》、《饥饿游戏》的体制强制,也没有《少年派的奇妙漂流》、《127小时》自然威胁的情况下,他没有太多的理由与现实隔绝成截然不同的两个次元。如果一定要找一个类似的参照物,《无人区》更接近于推理小说的暴风雪山庄模式,所有的遭遇苦难乃至死亡,都来自于人性的罪恶。

同时,《无人区》随处可见对抗性,存在的不合理。无人区必然是偏远的、荒凉的,却绝非体制与法律鞭长莫及。影片始于,警察抓抓隼之人,多布杰饰演的盗猎头目车祸肇事。主人公徐峥也是作为一名律师出现,巧妙地赢取了一场诉讼。虽然事实略有纰漏,但终究还是按大众的认知在行事光天化日之下,总有王法。然而,当进入无人区,法律瞬间失效,社会性全部退场,只余下生存的弱肉强食。

人性的三种表现

《无人区》故事从两只猴子说起,一只猴子去吃桃子,总有被老虎吃掉的危险,两只猴子发现了一种方法,只要是我们两个结成一个团队,一个放哨,一个摘桃子,老虎来了两个人就都可以跑掉,又都能吃到桃子。但是在这个情况之下就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树上那只猴子要懂得不要把桃子都吃光,要留一半给同伴,树下的那只猴子要知道饿死也得先站岗,要先让上面的猴子吃。这个就是利他主义的诞生,只有利他才能产生社会。

理论说,人的属性有三种说法:精神性,社会性,生物性。生物性是生物共有的属性,精神性和社会性是人类有别于其它生物的特征。在正常的现实生活中,人类最多体现的是社会性,互帮互助互利。然而无人区这种人吃人的特殊情况下,首先要解决是自然欲求。社会性不能让自己在这种环境中活下去,只有通过生物性解决生存问题,人才能够思考。导演宁浩也曾对徐峥说,你就像一条狗那样去演,狗要去咬人。动物性就是利己、暴力,在这里,只有这个动物性才能让你活下去,否则你没有出路。

重返无人区观后感【篇七】

影片从一则有关猴子生存之道的寓言的旁白开始,画面的调色上便呈现出了明显的属于西部片的标志色调,粗犷、野性、苍凉的大漠的主场背景随即映入眼帘,各个主要角色人物的亮相简单而令人印象深刻,你几乎一瞬间就可以感知各个人物的性格。对于此前6次传出定档最终又杳无音讯后的各种解读而言,我认为传闻和揣摩之中太多的观点看法对影片本身而言都是过度解读,尽管种种议论使得影片获得了长久的关注,但无疑也为观众凭添了更高的期待值,过高的期待对于影片之作用如同双刃剑,这需要看最终的市场的收成才更好定义。

自从疯狂系列大获成功之后,宁浩一度肩负了国产电影的希望和未来,这对他而言,这既是电影业界和观众的肯定和信任,但同时也会是一个沉甸甸的背负。这时候的宁浩需要面临的是绝对不能重复自己,也远不止于拓展并超越自己,也正是在这个前提之下,《无人区》从立意到最终完成的成片,可以看得出这是一部集想法、野心于一体的作品。

假若我们借用文学里的命名和定义方式来界定《无人区》的话,这属于一部新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故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点,但场景和服装以及道具等均可以作出旁证。早前我们用第二历史去讨论文学及绘画作品时,是通过作品的内涵特征和其中的意向、暗喻等去查询属于那个时代的蛛丝马迹,再交叉比较所谓正史及野史,就会得到更为接近的真相,作为工业时代诞生的电影艺术,承载的第二历史的功能会更为明显,信息容量也更为庞大。

当然,中国电影被过度解读的时候比较多,事实上是即便是有限的对抗,导演们对于体制的对抗是在行为上,在作品中并没有真正的对抗,更缺乏有效的对抗。准确来说,《无人区》对于拜金主义的批判是非常明显的特征。人类告别相互取暖的原始社会后,对于物质和财富的追求便与日俱增,无论什么主义之下的社会,欲望都是使人扭曲和变异的基础,而正值改革当口和社会转型呼声同样高涨的当下,对于物质的追求和欲望的扩张已经让太多人失去了美好的情操和追求,更不要说什么公平、公义。

在第二历史属性的表达上,宁浩提供的是一个社会的局部切片,从疯狂系到《无人区》,他最拿手的其实是幽默和区别与前辈电影人的叙事方式,在《无人区》里,他却并没有去使用自己最擅长的手法,这与前面说到的超越自己和背负有很大的关联。《无人区》是一部不错的电影,尽管有不少让人遗憾之处,但这恰好也说明宁浩还有足够的空间和可能,他仍然值得最期待的导演之一。

《重返狼群》观后感作文


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作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重返狼群》观后感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的写作技巧请继续关注我们的作文栏目。

篇一:《重返狼群》观后感作文

今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个时候的小狼如同刚出生的小狗一般可爱,亲昵的依偎在狼妈怀里,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唯一的依靠。

起初,我总觉得这匹狼与狗很是相似,没什么区别,不过慢慢的我发现区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当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惬意的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了,而且它只喜欢看有关狼的纪录片,其他的台都不喜欢。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通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两个月大的时候,有一天突然走丢,把狼妈着急的四处寻找,最后终于通过各种途径寻回了格林,然而它伤痕累累,差点被汽车碾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崽越发的变大,狼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吃肉的时候那种气势真的很凶猛,谁也别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家里还有一条狐狸犬,格林却总是与这个小伙伴相处不好。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其实我特佩服这位女画家,在偌大的若尔盖草原,环境恶劣,缺衣少食,氧气不足,她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待了长达半年时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助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还手把手教小狼抓兔子,抓各种小动物,由易到难,处处保护着小格林。小格林也一天天长大,可是终究是从小由人抚养长大,对人特别亲切,不怕人,狼性很弱。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希望帮助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知道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直咳嗽不已。小狼一直在窗外守候,担心不已,还悄悄的取回自己藏了好久的一个兔子从窗外扔里进来。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治疗,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直坐在山头凝望,狼妈终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起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终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啊。

后来,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终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啊,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啊,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知道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一块特殊的区域,气候湿润,然而近些年来却逐渐沙化,这是野生狼群最后的生存地带,但也在逐渐消失,狼群已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的伤害到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们。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好像这就能显示出他们的高人一等似得。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啊,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篇二:《重返狼群》观后感作文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看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啊。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可以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篇三:《重返狼群》观后感作文

看这个片,最好不要以电影的角度去欣赏它,因为它也许无法像大片那样去取悦你,满足你的感官。若以纪录片的真实去看,并思考,可能会对你有所触动并激发新思维,可能比较适合小众。

片中的格林是真实的狼,非电影虚构,大部分镜头采取纪实方式,当然为了增加趣味性导演和主人公的对话偶尔会抖几个小包袱娱乐下。

片中的格林(狼)并不是我们大部分人所理解的只有兽性的野兽,它有自己的感情,记记忆和灵性,懂得感恩,甚至还很聪明。主人公和格林的互动,格林做的种种举动不觉间让人动容。

大的环境让狼遭到大量屠杀,数量岌岌可危,生存日渐困难,虽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并未得到真正的关注和有效的保护。

此片也许会让你重新思考人与动物的微妙关系,生物链等问题,同时也反应了社会的残酷和现实。

狼的捕猎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并非滥杀无辜,更比不上人的贪婪。片中主人公的自白中让人不禁心中一动:“我看到格林的眼中并不是我要杀。而是我要活”,也许只有主人公能深刻的感受到狼的真实。也许我们大多数人对狼的负面印象来自于书本上的故事,并未深入的去了解这个真实的世界。

万物皆平等,万物皆有灵。

看过以后也许你会对生命有深度的理解和感想。

能够使人认识真实世界,并启发新思维进而想努力改变的片子,即是好片,另外看到一些人直接差评,故给5分。

篇四:《重返狼群》观后感作文

电影《重返·狼群》真实展现了狼妈李微漪帮助小狼格林从城市回到草原的曲折历程,不仅全方位呈现了小狼的生动萌态和整个狼群的生存现状,更探讨了关于生命与自由的选择。在观影现场,很多观众都被人狼分别的画面戳中泪点,并为影片中超越物种的情感深深震撼。一位观众直言,在当下商业片特别泛滥的现状下,这样一部走心的电影堪称“国产电影的清流”,而完成这部作品的两位主创也十分值得敬佩。

这部电影也颠覆了观众之前对狼的印象和认知,让他们发现狼其实也是一种聪明、重情义、懂得感恩的动物。导演亦风还现场辟谣,澄清狼其实是不会吃人的,“狼吃人”一直都是大家的误解。当天见面会上,几位热心动物保护的爱心人士也来到现场。在被问及如何看待流浪猫狗的问题时,李微漪呼吁大家不要遗弃小动物,要敬畏生命、尊重自然,“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我们去尊重”。

谈及《重返·狼群》拍摄历程,李微漪坦言他们并非专业的纪录片人,无法以一种第三者的目光去看待小狼格林,因为在那段相处时光里,他们已经将格林视为亲人,无法将自己置身事外。在7年的拍摄制作过程中,他们既是记录者又是当事人。李微漪还现场爆料,由于在草原上生活了近7个月,她和亦风都成了“人中之狼”,回到成都后一度不适应城市生活,导演甚至忘记红绿灯该怎么走。

篇五:《重返狼群》观后感作文

看完《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曾不知狼与人为何会建立如此深厚的感情,更不知在双方饥饿的状态下,狼会把仅有一点食物让给别人,更何况是人。带着这个疑问,我查询了百度,当我得知这部电影是真实故事时,我震惊了,鼻尖情不自禁的酸了起来。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从此开始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家中,并给它起名为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了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李微漪决定带它回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在草原上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到处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的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后的格林佑着"狼妈”,格林最终重返狼群。

虽然这部电影并不是那么精彩,也不是那么引人入胜,却让我受益匪浅,懂得一个个真理,其实狼并没有我们想象那么可怕,它也不是有意去吃那些动物,而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如果它不那么做,后果可想而知。“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对自然界最好的诠释。如果真要与狼作个比较的话,狼是没有人类残忍的。狼吃动物,难道人不吃吗?人类吃得品种比狼多,不信你到大街上走一遭,什么烤全羊,烤乳猪,红烧鸡,鱼鸭等,甚至把我们忠诚的朋友狗,也做成了火锅。若长期这样,恐怕可怜的动物会被灭绝了,大自然失去生态平衡。大家一起善待动物吧!

善待动物,还是很多人做不到,前段时间间,在合肥大街上一个男人带着一只猴子四处乞讨,猴子没有讨到钱,男人就用皮鞭狠狠地抽打猴子,弄得猴子叫苦连天,周围的人目光转向男人,仿佛是对他的指责,又转向猴子,仿佛是对它遭遇的同情……

如果你说自己爱动物,那就行动起来吧。对它减少一点伤害,不要往它身上撒气,动物也有生命,也有感情的。就像此场电影中,连凶猛的狼也能与人共处。要善待动物,就像保护大自然一样,如果你不善待他,必将会遭到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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