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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22-09-16 来源:互联网

范文合集:自私的基因》读后感范文汇集。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范文合集:自私的基因》读后感范文汇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一)

文/神经病人eLJay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我个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二)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中国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

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死亡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灭绝共发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灭绝。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灭绝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愚弄”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

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支持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远,在世界的尽头撒野,却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乐。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伤用生命愈合,我还能微笑着活着

……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三)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高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

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其理论亦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文中将“基因”拟人化,亦表达出一种冷酷无情的信息,有点过于纯粹,但我们也许可以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阅读《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

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

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四)

非常的“难”看,可能我还需要看几遍才能摸到皮毛。基因的目的是不断的让自己延续下去,物体本身只是它的`载体,不同的基因会让让不同的载体有不同的表征,然后就是达尔文的优胜劣汰,好的基因也就传承了下来。

最精彩的一章是“好人终有好报”,作者用博弈论,采取了计算机程序实现的方法来证明社会中不同的角色竞争下来,采用短期报复,长期宽容生存策略的角色得分最高(前提是和平的环境中)。

头脑风暴一下,这种教科书类型的书说实话含金量非常高,但是我相信很大部分人都不喜欢看,因为被小学,中学和高中的教科书吓住了,看这种书容易回想起高考背书,做题的感觉。感叹一下,中国中小学教育啊,啥时候我擦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得自然,纯真,本位一点,升学的机制也更多样化一些,不要让我们回忆起童年时都是一把辛酸泪。

其实这本书从家庭教育来讲也做了一个很好的解释,因为在国外的教育里面都会告诉小朋友这样一个观念,在社会上生存是有一些规则的,而且也是存在竞争的(良性竞争),从基因的角度来讲也是这样的,竞争无处不在,对于家庭教育来讲在适当的时候告诉小朋友有竞争(良性竞争)存在对他们的成长应该是非常有帮助的,而不是从小就乌拖邦,或者从小就生活在非黑既白,你死我活的竞争下,凡事要科学,要从实际生活中去应用科学。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五)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00字:《自私的基因》创作于道金斯之手,于1976年问世,关于“基因”与“生物学”,道金斯几乎是为了外行人所写,但却逐渐获得了学术界极高的关注和评价。书中颠覆了读者的基本观念与常识,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人生的意义”的思考。

例如,在人们眼中最亲近的父母和子女,兄弟姐妹和夫妻之间,基因也是一样的自私。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叫老鹰抓小鸡,母鸡保护小鸡看似亲密无间,浓情满满,实际是基因为了自己的拷贝不会断绝。在海洋中,大鱼吞下小鱼为自己疏通牙齿,小鱼借此每餐一顿,海葵附在海龟身上为其防御,而海葵借海龟的游行技术走遍四方,躲避天敌。这种互利共生现象并不是出于什么道德考虑,只是单纯的基因自私行为发出的指令。

但是道金斯却发现人类具有特殊性,虽然人类也是基因生存的工具,但是却能够通过一种文化的形式来束缚自己自私的天性,做出一种纯粹的利他行为,所以文化的传播就像遗传一样,他也能导致某种形式上的进化。基于以上观点,

道金斯提出一种名为弥母的新型复制因子正在推动进化的演变。飞快的发展速度使他迅速扩张,让基因都无可企及。虽然这种因子并未得到科学证实,但是我相信,它一定是人类灵魂底蕴的深处善良的一面。

特别喜欢道金斯在文中这样的一段话,“由于文化的出现,我们的人生终极任务,将不只是繁殖,还有文化的创造与传承,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人类从远古的猿猴进化而来,沉淀了上千年的文化,一步步走向今天。利他行为在社会中运转,而这毫无疑问地会成为文明发展的枢纽。

也许可以认为,在自私的基因下,人生来是丑恶且自私的,这张丑陋的面具已经扣在我们脸上许久,它正在逐渐脱落,追溯那张面具自私的嘴脸已然不重要,放眼当下,我们真正该做的是去挖掘面具之下善良本性的巨大力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六)

为什么西欧人能轻而易举的征服美洲的印第安人进而征服非洲乃至亚洲,难道是人种的原因?如果这个命题成立了,那么为什么日本人同样是亚洲人却能征服亚洲进而打败俄罗斯,并且敢于挑战美国?什么样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治制度更适合人类发展?为什么有的人天生就聪明?为什么有的病能遗传?人的本性是否是自私的?决定一个人心智水平究竟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因素各占多少?带着这些问题,我认真阅读了由英国生物学家道金斯撰写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明白了一些道理和感受:

在现实社会里,我们感觉人和人之间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主要是由基因和文化决定的。基因是人类遗传的基本单位,人体是基因的载体,是基因机器。人类生存的自然目的就是为了基因的生存和繁衍。人类生存的社会目的,就是为了人类文化的延续。基因和文化都能遗传的,但方式不同,对人行为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基因的遗传方式是通过基因复制进化淘汰的方式依靠人体作为寄生载体代代传递下去的,主要依靠种群传递。而文化的传递则是通过人们后天的学习教化,形成共识认同而传递下去的,主要依靠个体传递。人的心智智能先天的基因遗传因素大约占50%,在后天中,家庭环境影响大约占20%,其他的影响,如在子宫环境中的影响和后天学习教化以及朋友影响大约占30%。

从生物的遗传进化方面看,生物的一切行为都是由基因间接控制的,基因通过支配生物机器和它的神经系统的建造方式而对其行为施加最终的影响。基因是主要的策略的制定者,而大脑是执行者。由基因的自私性决定了个体的自私本能。这里说的个体的自私性是他的本能,是客观存在性,不是说的是主观意识方面。从这一点可知,聪明的人所生的后代天生就会聪明的,高大勇猛的人后代就会高大勇猛。有遗传基因疾病的后代就会遗传疾病。同时,通过科学家破译人体基因,就会找到改变基因排序,达到治疗疾病,攻克癌症,杜绝遗传疾病的传递。也会通过改变遗传基因使人们变得更加健康更加美丽的梦想,这些完全是可以实现的。

但从人类文化的影响看,人体作为基因的载体,虽然接受基因的控制和影响,但是人作为有意识有思想的动物,在基因面前并不是无所作为,相反,人们的智慧能力足以抵抗基因的本能自私性,他受文化的影响至大。人只有摆脱自然欲望的控制,以自己设定的行为规则来立身处世,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社会秩序的构建,本质上是用社会意义上的人来约束生物意义上的人,让社会意义上的人实现真正自由,于是就有了道德、民主、法治。而道德是通过教育来实现的,民主法治则是通过人和人之间建立契约来实现的。人们的行为是受文化的影响和引领的。当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超越其他国家和民族时,它智慧的视野和维度就会超越其他国家和民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西欧人能征服印第安人,日本人能征服亚洲,他们靠的不是力量,而是文化和智慧。

因此,从承认基因的自私性到承认人的自私性,是事实求是的态度。只有我们真正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才会知道怎么约束自己的行为,才会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世上所发生的事情。思考问题才会更加理性和符合逻辑,才会正确处理理性和现实之间的矛盾,才会使人更加阳光、鲜活、充满朝气地渡过美好的一生。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七)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仅仅多了一个变数。怕是再细微的谬误,在时间长河不断积累下,都会被无限放大。也正是这些细微的谬误,成就了你我,成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因此,谬误再不是贬义。错也成了无限可能的一种。我们总是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每种尝试在某个角度总有一种有利于某一个个体或集体,现实或虚拟的解释。便是这种解释,让我们在尝试的过程中获取着不同体验。再由自然法则大刀阔斧的挑剔着尝试的结果。

成功是一种结果,失败是一种结果,坚持是一种结果,放弃也是一种结果。每种结果都将在新的世界生根发芽,以各种形式将结果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据自身生长环境对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书中描述一个蛮有意思的角度,肉体是基因开的车,每个基因都希望可以稳定的长久的尽可能多的传播出去。基于这个假设,基因会根据道路的变化调整车的轨迹,改变车的外貌,甚至改变车的功能。

似乎与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传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个个信息包,所有表现出来的,无非是如何保障让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传播出去。

这里又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信息的传播是需要载体的,这些载体除了携带信息本身,还携带了更多东西。这些附加的东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随着传播次数的增加,附属的东西可能会反向影响信息本身。

比如人们对黑暗,对高频噪声的恐惧。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写在了基因里,源自百万年间人们受到的来自黑暗来自发出高频噪声的物体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对抗生素免疫的变异体。变异的病毒分类出的个体同样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会反思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归尘归土的说法。其实我们世间往来一遭是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种程度上是50%的我们自己,又比如著书立说,工作生活的过程中,我们也把自己对世间万物的态度与感悟辐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与我们接触的人与物都会因为我们而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这些改变有极大的可能会有部分通过遗传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辐射出去。

换而言之,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在不断的成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过是将一点残留重新划回万物运转。

再聊个小类比,一个朋友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将营销团队独立开来成为若干产品代理商,自负盈亏。若将企业看成一个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识的话,在这个阶段,就相当于原来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组件突然也有了意识。而这些意识相当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继承下来的。但是新的意识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当业务发生重新调整的时候,独立开来的销售团队可能会重回组织,独立意识也将被收回。相当于人类个体的诞生于消失。

当然也有极个别发展的很好的可以脱离智慧生命的控制,独立开来另行开辟新的市场。换而为人怕是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个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独立自由的方式生活……这个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总是觉得一切组织都是相近的。无论是菌落,蜂群,蚁群,还是像人一样的细胞集合,亦或家庭,企业,国家。同样是遵守着类似的基本规则。总有方法可以解释归类。越是这样以为,便约觉得有个冥冥在看着我们,在写好的条条框框里快乐或者不快乐的玩耍着,爱着,恨着,悠闲着,忙碌着……

纵然基因写了许多相近,但是我们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间一遭,还是要留下些什么,哪怕只是给那个冥冥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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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我时常觉得对于我们现代中国人的为人处世影响最大的就是达尔文,只不过他是通社会达尔文主义间接的影响着我们。关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它的核心理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及在我们的这个社会当中就是要有竞争,就是要适者生存,弱肉强食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对于这种思想给予解释最为独特的一本书便是《自私的基因》了。在《自私的基因》中,作者将人与动物的绝大部分行为都解释为对于基因的一种自私行为。用作者的话来说便是:我们和其他一切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关于这本书我由于以下几点看法:

1.基因的机器

在《自私的基因》当中,他提出最为核心的一个观点就是:演化的最基本单位不是个体而是个体身上的基因,个体只不过是基因的载体机器。个体身上所容纳的基因利用个体从而达到基因的目的生存和繁衍。而我们个体的身体只不过是基因的载体和工具。举一个例子:一名足球运动员单凭自己是无法获得大力神杯,他还需要其他十名同伴,其他同伴都必须是在其他位置上的佼佼者。足球是一个团队运动,而某人可能只在某些位置上才能表现出色,于是教练就要将所有的球员放在每个不同的位置上进行比较,最终挑出每个位置最强的一个人来。在这个过程中,场上每一位运动员都可以被比作成一个基因,而他的替补便是他的对偶基因。当然教练所挑的每一个首发也不一定是这个位置上最强的那一个,他只要是合适就行啦。这就好比有些基因是管理着我们的牙齿,它能使牙齿变得非常的尖锐,非常的锋利,这对于虎狮子来说那时极好,但是对于我们人类肯定不行因为它漏风嘛。

2.利他行为

对于利他行为,相信有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是和自私所对立的。但是在《自私的基因》中,作者更愿意相信这种行为也是属于基因自私的一种。按作者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且盲目的追求自己在基因池的最大化。比如,我们有一些无私和同情的基因。这些所谓的无私也是他们为了达到自己基因最大化的一种手段。比如说有一只母鸟带着一群小鸟在草地上觅食,突然有一只狐狸出现在他们的附近,这时这只母鸟会假装自己受伤来引诱狐狸在抓他,从而保护了他的孩子。这样我们就可以说他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小孩从而献出了生命。但是从基因的角度来看,他的行为只是为了使和他相同的基因有更多的被繁衍,从本质上讲还是一种自私的行为。

3.自由意志

有很多人会傲慢的认为自己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在于我们会思考,有自由意志,在我们做出无私的事情的时候大多数是通过自己的思考和自由意志的判断所决定的,这是我们很多人的想法,我也不例外,但在看了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后,我才知道绝大部分的时间我们人类是受到自己潜意识的支配,绝大多数的决定是随大流的结果。读后感[.cn]人们只是误把潜意识当做了自己的自由意志。那么潜意识和什么有关系呢,如果潜意识也是由基因所决定的话,那人类和畜生还有什么区别呢?

4.meme

也许在生物学上,基因的进化是冰冷无情的,但是在最后作者还是给了我们少许安慰。这个安慰就是文化基因meme。那这个meme到底是什么呢?用书上的话说,他是一种弥漫在我们文化当中的一种东西,他和我们大脑的关系就和基因和身体的关系一样,他借着我们的大脑散布。而就我而言,meme无处不在,他可能是我喜欢的歌手的一段曲子,也可能是吴承恩写的西游记,还可能只是老刘今天在微信上发的三两句话。他没有任何的限制,通过我们的大脑就会散布。他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如同自安然选择之出的生命分子。对于人类来说,meme比gene更重要。

最后在文章的最后我还是想积极的告诉自己,其实不管基因在进化的过程中有多么的自私,然而人不是全受他影响的,我们是有文化的动物,我们可以摆脱基因的一些限制,假如我们的一切受基因的影响,我们所有的行为都和动物一样,那么我们又何苦那么辛苦的追求女孩子呢,我们直接把她敲昏拉进山洞里去就可以了,这才是最合乎动物本性的追求配偶的办法。为什么我们不敢这样干,因为我们是人,我们被另一套东西所宰治,我们被meme宰治。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00字


老实说,读这本书,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觉作者仿佛在说废话,立足的某些基点我也并不认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浅见。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层的一些人性逻辑、动物性逻辑,将体会整理成书,本意想阐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类要培养利他思维,只是写成了论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老祖宗念了几千年,近几十年来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恶的观点。矛盾吗?我以为不矛盾。

怎么说呢?按佛学中的解释,人本是高层生命,因一步步变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层,成了人类。

人最初的那个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层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层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变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层层往下掉。

每次看到这个说法,就觉得人类像个垃圾站似的,扯远了。

既然是私心越来越大,落得越来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恶也当属正常了吧。

我就是这样理解的,有的问题,没必要争论,说的就不是一回事儿,争什么?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很喜欢稻盛和夫说的:人生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不论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生命结束之时,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灵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场物质的盛宴,而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使他在谢幕之时比开幕之初更为高尚。

人生不需要给别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说给别人听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过的是自己心里那道关。

当你回首一生历程,你的灵魂层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战胜了那个自私的基因,或者说自私的人性,你的这一番回炉再造就有所提升。

这就是我对自私的基因的领悟。

基因什么的,每个人都一样,但活成什么模样,却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决定的吗?是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是你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对人性的领悟,对人生的追求决定的。

基因确切的说只是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没有思想,那它的逻辑就会主导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从属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还过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层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配时,为了后代,会咬死雄螳螂,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们人类不这样,不会为了孩子去牺牲父亲。但为了自家孩子牺牲别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将自家人和外人区分得很清楚,因为人的心不大,顾好自家,才有精力顾及别人。圣人毕竟凤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盖完的,它更加复杂多变,基因只是其中一项。

有句话老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发现,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当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来的东西,复杂透顶。人性在关关隘隘处的每一个闪念,其实细思极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怀坦荡还好说,生命向着大道飞驰;若你私心大、心思阴沉,难免营营苟苟,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总比没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个清楚明白。

别纠结,很多事情纠结出不来结果。去做事吧,在做的过程中,不管是我们的心思,还是周遭环境,都会明朗开来。这时,选择人性中的阴暗还是阳光,就看你了。

无论怎样的选择,成就的都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开心与否,后悔与否,时光的车轮都不会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驶向的是光明还是黑暗,由你说了算。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000字


大家都很熟悉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之前认为物竞指的是物种之间的竞争,适者指的是适合的物种或个体。《自私的基因》提出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认为相互竞争的不一定是物种,还可以是个体或者基因;生存,也不一定是指个体或物种的存亡,还可以是基因的延续。本书最基本的观念就是把基因视为自然选择的基础单位,以基因进化的视角,来解释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行为现象。基因和进化论放在一起,形成一个大体上自洽的体系,可以诠释生命的来龙去脉,解释生活中的很多现象,让我们更深的体会到了生物多样性的可爱,当然也更清晰地认识到进化的冰冷和无情。

人性本恶

说到自私,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按照Dawkins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决定生物体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确实有无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类的同情心。这些无私的基因也会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们没有灭绝,是因为它们和损人利己的基因在进化的博弈过程里达成了动态平衡。而非亲属关系的合作和互利都可以用博弈论(Game Theory)中的ESS(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来解释,即进化上的稳定策略。

Dawkins极力避免,但我想每个读者一定会从基因的自私出发来思考人性善恶问题。这是永恒的争论,当然也不会有答案。孟子主张性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荀子主张性恶,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王阳明的心学主张无善无恶,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点和佛教类似,善恶本性为空。西方人应该更倾向与性恶论,比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提到的因自私而利他的经济理性。

我自己认为人性本恶,关于这点我不打算加入争论或做任何解释。

生存机器

小时候我们都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后来又觉得自己至少掌握着自己的人生,再长大至少身体是自己的吧。对不起,其实人也不过是基因的载体罢了。基因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基因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够讽刺吧?基因才是进化的主人,而人类不过是他们进化的工具和载体而已,而其只是个暂时的,正常使用寿命也就80年。那么努力的活过,最后多半也是个体在历史长河中的湮没,想起来,心里有时候是会觉得悲凉的。

不过明白这点,很多事情也就豁然开朗了。人为什么不能长生不老?因为从基因进化的最优策略来看,完成繁殖后人的使命就是早点死亡,不要妨碍下一代基因的进化。

早生孩子,多生孩子,然后早点死。

一夫一妻

从进化的角度看,我认为一夫一妻制是一种倒退(这里不讨论道德)。我想出现的根本原因是人(和很多哺乳动物)的进化越来越复杂,只凭基因不能传承足够的信息,需要后期的学习(人类的婴幼儿期是最长的),这样需要由家庭来承担重担。即便这样,一夫多妻制仍然人类社会各时期普遍存在。一直到近现代人人平等的观点深入人心后,一夫一妻制才成为普遍现象。因此可以说,一夫一妻是普通男同胞的福音。

我在想,当将来社会保证越来越完善后,会不会重新出现另一种形式的一夫多妻?比如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不结婚,而只与最优(她自己认为最优)的精子结合,比如通过精子库或直接受孕的方式,然后由自己或社会抚养。

对男人来说,这种竞争太残忍了,不多说了还好不是现在。

两性战争

作者并没有讲到人类社会,只讲生物界普遍的雄性和雌性,但我觉得很多观点对人类同样适用。

雄性对后代投资少,会倾向于处处留情和不挑剔配偶;雌性对后代投资更多,对配偶更加挑剔。雌性个体手中握的王牌是可以拒绝交配,因为她的嫁妆是一个既大又富营养的卵子。交配之前,能够据以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可是一旦进行交配,她就失去了手中的王牌她把自己的卵子信托给了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可应对的有两种策略,家庭幸福,和大丈夫策略。大丈夫策略不提,是雌性动物对得不到孩子们的爸爸的帮助已不再计较,而把全部精力用于慎之又慎,精心挑选,培育优质基因。家庭幸福策略要求雌性个体辨别出雄性个体其忠诚和眷恋家庭生活的迹象,从而使自己受益。要做到这点的方式之一是,长时间地搭架子,忸怩作态。凡是没有耐心,等不及雌性个体最终答应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大概不能成为忠诚的丈夫。而对于雄性的个体而言,假使它知道今后它要接近的任何其他雌性个体,也会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拖延,然后才肯交配,那么,对它来说,遗弃该雌性个体的念头也就没有多大诱惑力了。

同样理论也完美解释了为什么女人要考验男人,为什么淫荡的女人占少数,矜持的女人占大多数,以及忠诚的男人占大多数,花花公子占少数。

雌性的最佳策略也许是:享受家庭男(忠诚的雄性)的殷勤,但与大丈夫男(不忠诚但有性吸引力的雄性)生育不谈人类。

自由意志

人类很傲慢地认为自己和动物不同,但从基因出发的世界才是真正的世界大同。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的高尚完全毫无客观依据。作为人类,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任何一个个体,也只不过是寿命不长的基因组合体的临时运载工具。存在的目的和价值只是在于某部分特定基因的延续。据说人类的大猩猩基因的相似度在95%以上,和香蕉相似度在30%以上......

人类很自负地认为自己拥有自由意志,我们确实容易有这种错觉。不过受弗洛伊德的影响,我一直觉得人绝大部分时间是受自己潜意识支配的,或者只是随大流,只是极少数时间例外。当然少数独立思考的人能大大减少这种影响,不过这样的人凤毛麟角。参见《人类误判心理学:社会认同倾向》

人类的潜意识会不会就是基因的作用呢?如果是,那人类真的只是臭皮囊而已。虽然没什么证据,但我很怀疑两者有很大的关联。所有动物的本能都是贪婪和追求私欲的,表现为对食物/领地/异性等资源的追求和占有。而人一辈子争名争利,不也就是为了占有生存资源和异性吗?当然由于文化等因素,很多潜意识的动机被伪装起来连自己也未必知道。比如即使不能占有更多异性,但仍然会不遗余力用各种方法吸引异性关注。

另类的进化

我几年前写过一篇文章:《人类文明是建立在本能压抑的基础上的》,认为人类文明和生命本能以及进化是背道而驰的。上面谈到的人类一夫一妻制、计划生育、延长人类寿命等文明产物都是不符合进化论的。那么长此以往,人类会不会在进化中停滞不前,而被其它物种超越呢?

我觉得很能性是蛮大的,但肯能是N多年后,也不太可能是地球上现存的物种。有几种可能:也许新物种有更多的染色体,能遗传比人类更复杂的进化优势,并且长期在被人类忽视的地方生存发展;也许是外星的生物;也许是人类意外灭亡后给幸存物种充分的时间。

当然我认为最有可能是另一种我们意想不到的竞争形式,比如人类之于基因,电脑之于人类。比如基因不断的变异、选择和竞争,变异的适应性会越来越强,演化出来的武器会越来越奇妙。出现了城堡现(细胞),战舰(多细胞生物),直到最后,基因的军备竞赛会造出基因自己的电脑-------生物智能。那么人类的进化会不会出现一直更复杂的复合体呢?

谜米机器

当然也许是基因进化的概念过于冰冷无情,作者在最后提出了一个meme即文化基因的概念:一个个想法碎片,正在新一代的Web上复制、变异、淘汰。其学生在《谜米机器》(The Meme Machine)一书中谈到:正如基因之间相互竞争着,自私地、不顾一切地要进入到下一代的身体之中,最终决定了生物世界的格局及其结构;与此类似,谜米之间相互竞争着,自私地、不顾一切地要进入到另一个人的大脑、另一本书、另一个对象之中,这最终决定了我们的文化以及我们的心理结构。

人既是基因的机器,也是文化的机器。人脑成为Meme的原始汤,同时我们在进化最高级阶段形成的自我意识,在Meme进化过程中扮演着选择的角色,如同自然选择之于原始生命分子。对人类来说,meme比gene的进化更重要,这种想法也许能给人类带来少许安慰吧。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200字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00字


导语: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00字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00字1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日本人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00字2

今晚终于有空,静下心来读这本书。读这样的书籍,远不如读上一本简.爱来的从容而轻松。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去再学一遍生物课。什么是基因,什么是有丝分裂,什么是基因重组?等等这些离我们的日常生活仿佛很遥远的词汇。我们已忘却了自己正是一个个基因生存机器的存在。

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我们高中的生物老师。他身材不高,很瘦,姓氏少见,我们一下就记住了他,而他的课上的也好,课堂上,他不苟言笑,虽然他的年龄并不比我们大多少。他认为很重要的章节和难懂难理解的内容,会反复的给我们讲,给同学提问若还答不上来,他手里捏着粉笔,默不作声,那个情境尽显老师的威严。而有一次在课外劳动中,不知何事竟看到这位老师露出孩子般的笑,让我一愣:哟!这老师还会笑呢!哈哈!更让我刮目相看的事情,是一个星期天学校卖桔子,那时候学校都有自己的柑橘园,有自己的经济收入。原本谈好的商贩变卦不要了。而学校已让我们留校的学生把柑桔采摘下来并用车拖来了。可能是商贩没料到桔子有这么多,一再压价,几次交涉未果,几个五大三粗的商贩看到只有这么一个身材瘦小,说话声音又不大的人和他们谈判,没放在眼里。后来根本不理老师的了。我们在一旁也干着急。老师骑上自行车扭头就走了,不一会儿,唰啦啦,学校留校的男生全来了!几十人!还来了几个老师。老师们对商贩说:今天这桔子按我们当初说好的一定得卖!同学们,把桔子称重,上筐!所有的同学齐心协力,把那几个商贩唬得站在那里,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哎,装车吧!卖完桔子,大家有说有笑的回学校去,谈论着商贩的表情,乐不可支。这瘦小的老师真有两下子啊!那天晚自习,每个班都分到了几大筐桔子,每个同学都有份儿。教室里的空气中都弥漫着桔子的味道,以至于漂亮的女地理老师来上课,掩鼻开窗,作难过模样!被同学们笑了好长时间!

惭愧!那时所学差不多已悉数奉还。而今再次看到这些词汇,也只是意会而不能详细明白的讲述。翻阅此书,仿佛把那时的时光重新拾起!

《自私的基因》(精选读后感)


《自私的基因》创作于道金斯之手,于1976年问世,关于“基因”与“生物学”,道金斯几乎是为了外行人所写,但却逐渐获得了学术界极高的关注和评价。书中颠覆了读者的基本观念与常识,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人生的意义”的思考。

作者在书中提出:人生来是自私的。他将社会学说中的主要论题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如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自私的定义,亲族学说和自然选择等等。阐述了作者“一切生物,包括人类都只是基因的工具”的观点。基因用自己的方式,控制生物这台机器让他成为自己的“打手”和“保镖”。而道金斯的另一个观点更是巨大的颠覆。“基因会在生物体死亡之后,狠狠地抛弃他,并通过复制,一代一代地将自己传递下去”。原来我们仅仅是基因生存的筹码,读来心中莫名出现了一种空虚与悲观。

例如,在人们眼中最亲近的父母和子女,兄弟姐妹和夫妻之间,基因也是一样的自私。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叫老鹰抓小鸡,母鸡保护小鸡看似亲密无间,浓情满满,实际是基因为了自己的拷贝不会断绝。在海洋中,大鱼吞下小鱼为自己疏通牙齿,小鱼借此每餐一顿,海葵附在海龟身上为其防御,而海葵借海龟的游行技术走遍四方,躲避天敌。这种互利共生现象并不是出于什么道德考虑,只是单纯的基因自私行为发出的指令。

但是道金斯却发现人类具有特殊性,虽然人类也是基因生存的工具,但是却能够通过一种文化的形式来束缚自己自私的天性,做出一种纯粹的利他行为,所以文化的传播就像遗传一样,他也能导致某种形式上的进化。基于以上观点,

道金斯提出一种名为弥母的新型复制因子正在推动进化的演变。飞快的发展速度使他迅速扩张,让基因都无可企及。虽然这种因子并未得到科学证实,但是我相信,它一定是人类灵魂底蕴的深处善良的一面。

特别喜欢道金斯在文中这样的一段话,“由于文化的出现,我们的人生终极任务,将不只是繁殖,还有文化的创造与传承,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人类从远古的猿猴进化而来,沉淀了上千年的文化,一步步走向今天。利他行为在社会中运转,而这毫无疑问地会成为文明发展的枢纽。

也许可以认为,在自私的基因下,人生来是丑恶且自私的,这张丑陋的面具已经扣在我们脸上许久,它正在逐渐脱落,追溯那张面具自私的嘴脸已然不重要,放眼当下,我们真正该做的是去挖掘面具之下善良本性的巨大力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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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1】

为什么会有渣男、渣女—《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000字!

首先要介绍一下这本书,《自私的基因》是英国演化理论学者理查德·道金斯创作的科普读物,首次出版于1976年。

不得不说,这本书虽然著成于四十多年前,但是作者对动物(包括人类)行为的剖析,放到现在来说依然可行。

这里先提前说明一下作者的观点,所有生物都是基因为了保证自己能顺利复制的机器。还有我个人的两个个人观点,第一,生物的存在的意义就是生存和把自己的基因顺利的复制下去。第二,生物的行为都是利己的,任何利他行为都是经过精致伪装后的利己行为。我的这两个观点是根据作者书中提到概念进行总结的,下面分析渣男、渣女的时候,也会从这个两个观点进行分析,最后再根据人类在生物中的特殊性进行分析。

渣男,这个让很多女性朋友又爱又恨的男性,爱的是他温柔浪费懂风情,恨的是滥情不专一。

但是从上面我提到的两个观念去解释这种行为就简单的多了,先从人是动物这个方面说起(后面会说的人的特殊性),在现在社会里生存的压力(主要指食物)并没有远古(人类还是猿人的时候)时代大,所以剩下的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把自己的基因复制传播下去,传播下去的方式很简单,就是跟异性进行“基因交流”,在不考虑人类特殊性的情况下(各种先进的医疗条件),能保证自己基因顺利的传播下去的方式,就是跟很多的异性进行友好的“基因交流”。这里先假定,所有的异性都是理想中的,愿意生下并抚养这个渣男的孩子到性成熟,这个“渣男”的基因就能顺利传播下去,就算异性不是全理想中,这种广撒网的方式总有一些异性会把他的基因养到性成熟,而且这种广撒网的方式对于渣男付出的代价只不过是在“基因交流”时的“一哆嗦”而已,可以说基本没什么代价,所以他们会倾向于跟更多的异性进行“交流”,这就是他们滥情不专一的原因。

至于“温柔浪费懂风情”,只不过是她们吸引异性获得更多“交流”机会的一种手段,试想一下,如果两个同样的男性,其他条件完全一样,一个“温柔懂风情”,一个“呆板死直男”,你会怎么选择?所以,渣男所谓的温柔、了解异性、关心异性,看似利他的行为,只不过是他获得“基因交流”机会前的一种伪装。

从人类的特殊性来说,人类之所以是人类,是因为人类有自我意识,人类在生理方面和大多数哺乳动物都有区别的,大家都知道,动物是有发情期的,而人类却没有所谓的发情期。不是人类没有发情期,而是人类一直都处于发情期,动物之间的交配只会在特定的时间出现,过了发情期,动物们对于异性几乎就没啥兴趣了,而人类就不一样了,无论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想跟异性进行“基因交流”,所以像“时间刺客”罗老师那样的情况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如果说把人类的自我意识去除了,那么地球上的场景将会非常香艳。(不过存在马尔萨斯人口陷阱,人类也不能会无限的繁殖下去的)

现在要说一下渣女了,说的好听一点,就是“绿茶”。她们温柔可爱、可御可萝,她们风情万种,她们总是能勾起男性的的荷尔蒙。

从基因传播的角度来看,雌性生物相对于雄性来说是处于劣势的,对于雄性来说,就那“一哆嗦”的瞬间,但是对于雌性来说,如果不幸中招,如果想把自己的基因传播下去,则她要付出很多代价,比如生育的痛苦,养育孩子的艰难等等,可以说,在基因传播的这个过程中,哺乳动物的雌性处于非常不利的状态。但是她们手里有着一个非常强大而且好用的武器——给雄性“基因交流”的机会。

这个看似普通,确实对于雌性动物是一个很好的保护手段。从动物本能去分析,在获得充分的物质保障之前,拒绝给其他雄性“基因交流”的机会,可以很大程度上减轻被抛弃之后的生存压力,而且雄性为追求雌性也付出了很多,进而减少了他抛弃雌性的概率。这个看似完美的策略,放到有意识的人类身上,或多或少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错了地方。握着给男性“基因交流”机会这个强大武器,还有人类一直都处于发情期,尤其是男性,更容易荷尔蒙上头,很容易对那些“绿茶”痴迷,因为她们很会打扮,知道男人想要什么,总能在他们想放弃的时候,给他们一点能获得“基因交流”机会的错觉,所以很多男性很容易不知不觉为她们付出很多,在上古时期可能是食物,放到现在就是金钱了。当这个男性满足不了她的物质需求时,她就会寻求下一个目标,然后不断循环。虽说还有一种“渣女”会很轻易给出“基因交流”的机会(当然这个机会一般不会给物质条件差的男性),除了单纯追求“交流”时的快感外,还有一点就是可以从“交流”对象那里获得一些物质满足。

最后不得不再次感叹一下道金斯这个作者,在当时“进化论”占主流地位的时候,从基因的出发,提出了这个震惊全球的“自私的基因”的理论,他的这个理论可以解释很多自然界生物的现象,动物的、人类的各种行为都能从他这个理论出发,做出合理的解释。今天先解析渣男、渣女的行为,后续我也会从“基因自私论”的观点出发,尝试解释一下婚姻以及人类的对抗“基因暴政”手段。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2】

这本书围绕着一个核心思想:

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植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生存机器,目的是为了基因自身的复制。

有性生殖相对于无性生殖的优势在哪里?

作者认为这是因为有性生殖对负责有性生殖的基因有好处,而好处是:

“性活动和染色体交换起着保持原始汤的现代相等物的那种流动性的作用。由于性活动和染色体交换,基因库始终不停地被搅混,使其中的基因部分地混合。所谓进化就是指基因库中的某些基因变多了,而另一些则变少了的过程”。

也就是说,由于性活动这种交换机制的存在,负责有性生殖的基因得到了更大的生存机会,于是被自然选择保留下来。

既然生物体是基因的生存机器,那么如何解释复杂如大脑这样的存在呢?

作者写道:

“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脑则是执行者。但随着大脑的日趋高度发达,它实际上接管了越来越多的决策机能,而在这样做的过程中运用诸如学习和模拟的技巧。这个趋势在逻辑上的必然结果将会是,基因给予生存机器一个全面的策略性指示:请采取任何你认为是最适当的行动以保证我们的存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物种达到了这样的水平”。

也就是说基因不在直接负责具体的事物,而是制定一系列的策略,以及执行这些策略的机器。这就牵扯到了意识,一旦牵扯到意识,问题似乎就会到达另外一个维度,因为意识没办法研究自身。

博弈论和自然选择结合起来,可以合理解释为什么动物的行为是我们看到的样子。

基因库中各种类型的基因都不是全占的,而是保持一个比例,而这个比例是在时间的推动下,经过基因见的“博弈”(虽然不是主动的,但效果相当于博弈)产生的一个“稳定的多态性”。

囚徒博弈中,能够在自然选择中生存下来的博弈策略,往往具有两个特征:“善良”和“宽容”。“善良”只不率先背叛。”宽容“是只有有限的记忆,一旦对方改邪归正,就忘掉它丑恶的过去。

策略成功与否取决于对手的策略,所以在自然选择下,生物体最终的行为,会形成一个稳定的策略集。这基本就是博弈论的内容了。

为什么生物体会产生利他行为?

广泛存在的利他行为,就是对近亲,尤其是对直系子孙的照顾。从基因的角度上来说,一个生物体的父母和它的关联是50%,它的子女和它的关联同样也是50%。为什么自然界广泛存在的行为是对幼体的照顾?从基因的角度来看,由于孙辈的预期寿命较长,或者说是预期生殖能力更强,所以操作生存机器援助一个年亲的远亲,相比援助一个年老的近亲,能够得到更多的利益(自身复制的机会)。

另外,基因当然应该倾向于帮助亲缘关系更近的个体,但问题是作为生物体不太容易判断其他个体与自身的亲缘关系到底有多近,我们当然能够判定我们自己100%就是我们自己,但自己的兄弟姐妹真的和自己有50%的基因相同吗,这就很难确定。所以,作者说:

“就利他行为的演化而言,‘真正的’亲缘关系的重要性可能还不如动物对亲缘关系所作出的力所能及的估计。懂得这个事实就懂得在自然界中,父母之爱为什么比兄弟姐妹之间的利他行为普遍得多而且真诚得多,也就懂得为什么对动物而言自身利益甚至比几个兄弟加起来更为重要。”

关于生物体自身控制的“计划生育”,比如每胎生几个,作者认为:

“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生物体群体性的行为特征,有时是决定于每个个体相同的行为特征。

“因此,一群动物在前进时,处于边缘的个体不停地往中心移动。如果这群动物原来是松散的或者是七零八落的,这种向群体中心移动的结果很快就会使它们挤作一团。即使我们所讲的模式开始时没有聚拢的倾向,被追捕的动物开始时也是随意分散的,但自私的动机将会促使每一个个体试图把自己挤到其他个图中间以缩小各自的危险区。这样,集群迅即形成,而且会变得越来越稠密。”

觅母(meme)。

《自私的基因》中,提到了觅母(meme)的概念, 指的是文化、科技中那些体现出基因特性的东西,一段旋律、一个理论、一种科技都是meme。人类只是它们的“生存机器”。类似的观点,凯文凯利在《失控》和《科技想要什么》中也提到过。Meme拥有的特性和基因类似:长寿、生殖力和精确的复制能力。

我觉得在现阶段,这种思考维度更大的意义在于让人们在现在的变化的洪流中,思考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所谓“集体性癫狂”、“集体无意识”、宗教冲突、以及各种网络暴力,都可以看做是相关的meme在meme库中扩大自己的比例。人类在其中更多地只是作为运载和传播的途径。和基因类似,随着时间的推移,meme们可能在不同的领域中发展出完全不一样的“行为特征”,同时也会出现多种稳定态。不同稳定态下人类的生存状态完全不同。当meme们脱离了人类载体的限制,人类的存在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更有可能的是人类主动把意识迁移到更先进的承载物之上,可能是专门设计的超级大脑,也有可能是非生物体。

我认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最近一万年摆脱了自然选择,现在刚进入“人工主动选择”的阶段。人类在两个方面扩展着自己的能力,一是人工智能,借助计算机来增强人类大脑所不擅长的领域;二是机体制造,包括纯生物方式和生化结合方式,除了大脑外的组织器官,会变得越来越“可插拔”。最后一个阶段,可能是所有人类文明的个体在保持个体独立性的同时,组织成一个整体的智慧体。

作者认为,基因的影响范围可以延伸到自身个体之外乃至很远。

比如寄生生物,

“寄生生物的基因需要与宿主基因追求共同命运,享有共同利益,这样寄生生物最终会停止寄生行为”。

由于拥有同样的生存机器,所以寄生基因最终会得出与宿主基因一样的策略。所以,

“某些方面来说,这些片段是否来自入侵的寄生动物或者异己生物,其实并不重要,它们的行为可能是相同的”。

所以,生物体表现出来的行为,只有部分是来自于自身基因的“程序”,剩下的部分是在于不在自己体内的一些基因的控制。总有基因会受益,但不一定是生物体体内的那些基因。

一些让人惊叹的东西:

“在人体内,血红蛋白蒺藜以每秒约400万亿个的速度形成它们“喜爱”的形状,儿童诗另外一些血红戴白以同样的速度被破坏。”

“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3】

《自私的基因》像是一块砖头在我枕边躺了两个月,两个月的时间,我一次都没有翻开过这本书。

最后还是在假期的时候抱着iPad啃完了这本大部头。那一刻我如同刑满释放,从学术的角度讲,这本书的内容在哪个年代可能会在学术界甚至整个社会掀起巨大的波澜,但到如今,其中很多内容变成了常识,写进我的高中和专业课课本中,这就显得这本书有点过时了。

但我想起来我有一门教数学文化的选修课的老师说过,“即使是《几何原本》这样的书,在现在的你们看来可能只能说是一本练习册,但看这种书更重要的是体会那个年代的人筚路蓝缕探索创新的过程和精神。”

于是,当我抛开那些枯燥的科学内容去发现这本书的精和神时,这本书,活了起来。

自私的基因变成了绝对的理性和浪漫,我尝试去代入道金斯和道金斯的年代,我能想象得到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从道金斯笔中流出时会有多少人陷入虚无主义和性恶论中。道金斯会因此受到很多谩骂。

道金斯站在上帝的视角讲出了生物学上的自私和利他主义行为,而我站在四十年的理论积累上盖棺定论。

道金斯是对的,至少现在是对的,最后,来体会下大佬的浪漫。“我将背叛我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永远爱你”。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4】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高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

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其理论亦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文中将“基因”拟人化,亦表达出一种冷酷无情的信息,有点过于纯粹,但我们也许可以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阅读《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

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

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5】

《自私的基因》创作于道金斯之手,于1976年问世,关于“基因”与“生物学”,道金斯几乎是为了外行人所写,但却逐渐获得了学术界极高的关注和评价。书中颠覆了读者的基本观念与常识,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人生的意义”的思考。

作者在书中提出:人生来是自私的。他将社会学说中的主要论题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如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自私的定义,亲族学说和自然选择等等。阐述了作者“一切生物,包括人类都只是基因的工具”的观点。基因用自己的方式,控制生物这台机器让他成为自己的“打手”和“保镖”。而道金斯的另一个观点更是巨大的颠覆。“基因会在生物体死亡之后,狠狠地抛弃他,并通过复制,一代一代地将自己传递下去”。原来我们仅仅是基因生存的筹码,读来心中莫名出现了一种空虚与悲观。

例如,在人们眼中最亲近的父母和子女,兄弟姐妹和夫妻之间,基因也是一样的自私。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叫老鹰抓小鸡,母鸡保护小鸡看似亲密无间,浓情满满,实际是基因为了自己的拷贝不会断绝。在海洋中,大鱼吞下小鱼为自己疏通牙齿,小鱼借此每餐一顿,海葵附在海龟身上为其防御,而海葵借海龟的游行技术走遍四方,躲避天敌。这种互利共生现象并不是出于什么道德考虑,只是单纯的基因自私行为发出的指令。

但是道金斯却发现人类具有特殊性,虽然人类也是基因生存的工具,但是却能够通过一种文化的形式来束缚自己自私的天性,做出一种纯粹的利他行为,所以文化的传播就像遗传一样,他也能导致某种形式上的进化。基于以上观点,

道金斯提出一种名为弥母的新型复制因子正在推动进化的演变。飞快的发展速度使他迅速扩张,让基因都无可企及。虽然这种因子并未得到科学证实,但是我相信,它一定是人类灵魂底蕴的深处善良的一面。

特别喜欢道金斯在文中这样的一段话,“由于文化的出现,我们的人生终极任务,将不只是繁殖,还有文化的创造与传承,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人类从远古的猿猴进化而来,沉淀了上千年的文化,一步步走向今天。利他行为在社会中运转,而这毫无疑问地会成为文明发展的枢纽。

也许可以认为,在自私的基因下,人生来是丑恶且自私的,这张丑陋的面具已经扣在我们脸上许久,它正在逐渐脱落,追溯那张面具自私的嘴脸已然不重要,放眼当下,我们真正该做的是去挖掘面具之下善良本性的巨大力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6】

他人即地狱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题记

读过《穷查理宝典》的朋友都知道芒格喜欢的那几本书。其中《枪炮、病菌和钢铁》是讲环境对人类历史的决定作用,而这本《自私的基因》是讲在环境的决定作用下,基因是如何决定生物的行为的,正好上下部。

科普作家都是说故事的高手,会说故事的科学家更容易整出畅销书。这是一本畅销了40多年的书了,畅销了这么久,似乎不能再叫畅销书了,而应该叫做经典。然而这本经典的不一样,经典的有些惊心动魄。

自私的基因,可能10个人里有9个开始都会认为这是一本关于道德的哲学书。人为什么会自私?自私从哪儿来的?让人惊喜的是,读了这本书,不仅大体上能够回答关于自私的问题(尽管作者一再强调本书与道德无关),更不知不觉的多了好多生物学的专业知识。

生物的进化,让道德走开,只要能够长久的生存,管他身后巨浪滔天,这就是基因(库)的逻辑。在这个逻辑下,我们看到了很多匪夷所思的景象和结论:

布谷鸟的幼仔,刚出生不久,眼睛还没睁开,就把它寄居的鸟巢里其他的鸟蛋一一推出巢外,独享恩宠;

雄性在进化上的稳定状态是5/8的时间忠诚,其余时间寻花问柳。雌性的稳定状态是5/6的时间忸怩作态,⅙的时间纵情放荡;

有一种鸟类幼儿的讹诈手段特别可怕:它放声大叫,故意要把捕食者引来,做父母的只好用食物塞住它的嘴巴。这样,它就获得了额外的食物;

在一个需要合作的种群里里,“永远背叛”的生存策略和“针锋相对”策略经过长期博弈后,都是一样的稳定策略(ESS)。被“永远背叛”控制的种群,没有任何其他策略可以取胜(尽管这意味着大家一起完蛋)。

由(灵长类)雌性带来的选择压力迫使雄性失去了他们的阴茎骨,因为这样一来,就只有真正健康或强壮的雄性才能够拥有一个真正坚硬的勃起,雌性也就能不受阻碍地(对雄性的能力)作出一个诊断。

存在即合理,这是生物进化中无数尸骨堆积的不灭真理。这背后操纵一切的看不见的“黑手”,是基因。生物体只是作为基因的保护壁和生存手段而存在的,个体总是要腐烂的,只有基因不朽。

个体基因如此自私,为什么生物界不乏利他行为呢?道金斯认为,表面的利他行为,实质上都是利己行为,为了持续的繁衍,比如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为了基因的延续。而当合作有利的时候,合作的基因就会在一个族群中发展壮大,一直达到稳定平衡。

自私,彻底、冷酷、决绝的自私。道金斯在这本书里描述的基因的自私,几十年间毁了很多人的三观。所幸的是,道金斯最后说:我们不一样。人类可能是唯一可以反抗基因“暴政”的物种,因为,我们有文化。

道金斯将人类文化的复制因子命名为“觅母”。觅母是脱离人体的,非遗传性,非物质的人类文化遗产的构成单位,有其独立但类似于基因的特点,比如,强烈的求生欲。正是由于觅母,让我们人类能拥有理性,懂得压制欲望和“兽性”,懂得用科学和证据解释这个世界。

然而,有了理性就有一切了吗?理性能带来幸福吗?理性能带来爱情吗?理性能带来道德吗?理性能带来意义吗?还记得浮士德的交易吗?如果你用所有的情感来交换财富和成功,你会交换吗?彻底的理性往往会伴随迷茫和抑郁。

《自私的基因》这本书让我们深入的认识到了生物进化的丑陋与冷血。真相的代价有时候是挥之不去的幻灭感。在人一步一步的看清这世界的许多不那么美好的客观规律时,又是如何靠这无法遗传的文化对抗基因的“暴政”,而没有彻底的迷失,陷入孤独与黑暗呢?

没有理性,不足以认识世界;光有理性而不会讲故事,则不足以流传。这大概就是作者想强推却没咋推成的“觅母”概念的生存之道。所谓觅母,其实就是“自私的”文化基因。理性帮助觅母认识了环境,而求生欲告诉觅母,一定要幸福啊,要好好的活下去!不会讲故事,人连自己这一关都过不去,都会抑郁,就别提流传了。木心说文艺大于科学与哲学,对,就是这个意思。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7】

基因在亿万年的进化长河中厮杀幸存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懂得竞争和争取,自私只是一个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来自己必须得做什么,必须得拥有什么条件,得适应什么环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亿万年来死亡消失的基因连自己败在哪里都不会知道,就像这些幸存下来的基因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得以幸存,或许,只是一个很随机很偶尔的机遇。自私只是一个比喻,人类的比喻。

很喜欢作者的这种表述方式,喜欢他谈论这些东西的口吻。喜欢他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在用一个人们的都很喜欢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来阐述基因的不自觉无意识无目的性。喜欢他有时候得费力的向我们说明,些些的矛盾我在会意的时候往往内心里是充满笑容的

其实读完这本书是和DM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混着读的,读完还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实在有限,也表达不出什么。不过相信以后会有机会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8】

这本书对我的认知体系冲击很大,以至于让我抑郁,所以以下的想法不要带任何情感的看。另外,这些想法只是本书对我启发的一些思考,不代表我的观点就是这样。以下。

大概粗略看了一遍,对于受过道德教育和正统文化熏陶过的人来说,有些观点确实有点让人不舒服,甚至于颠覆,不过,若以上帝视角像看待蚂蚁一样看待人类这个物种,也就无所谓不舒服了。

之所会有心理的抵触和反弹,我想应该是后天人为架构起来的规则起了作用,比如道德、文化、法律等,从而影响价值观导向。抽丝剥茧,除去包裹在外面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规则,核心就是自私基因。

生物的基因要延续,生存并复制是第一要义,因而决定了基因的自私。这儿的自私是个中性词,不带任何主观褒贬色彩。生物是按基因的图纸拼装起来的,生物必定有自私属性,在面对不同环境不同条件表现出的倾向程度不同,在漫长的时间拉锯战中,留下来的是暂时处于均衡状态下的自私基因。

基因永远在进化,想非常努力的存在并传承下去,每一个基因序列只代表一个方向,试错也只有一生这短暂的机会,比如傻子基因在一个有骗子基因的群体,若没有变异出斤斤计较者基因,傻子基因终将湮灭。

至于利他主义,绝大时候其本质上不过是伪装的利己主义,可认为是自私基因的延续;极少时候,才可认为是迷路或错配的基因,即有问题的设计图纸,这种变异也是进化的方式。

按此观点,人类社会中的一切社会关系,均是为了让基因得以延续的利益。哪怕是父母和子女的亲情、兄弟之间的情义、恋人之间的爱情、朋友之间的友谊、慈善家对穷人的捐赠、上级对下级的栽培等,而诸如爱情、仁义、宗教、信仰等一些美好的东西只不过是苍白的粉饰。

这是否是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灵长目人科属智人种种群生存的本质?

《自私的基因》之读后感1500字


新得一本书,R道金斯《自私的基因》,非常有趣,刚刚看了第一章就心有戚戚。

读得很慢,只好一章一章写读后感。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00字(精选)


看完自私的基因之后,我受益良多,最有感触的是优势序位、两性关系以及好人有好报。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讲我所理解的这几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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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势序位

优势序位:观察者能够按照个体的级别顺序排列。这一顺序中,通常级别低的屈从于级别高的。习惯赢的个体就会赢,习惯输的个体就会输。

经历过之后,群体中激烈的搏斗逐渐减少了,举个例子:羚羊看到老虎就跑,其实远古时代,羚羊并不是没有抗争过。后来慢慢的发现,抗争的话,被吃的概率几乎100%,后来用了优势序位,看到了老虎,比自己大,为了不被吃掉,羚羊基因选择一点也不抗争,直接逃跑。

这个例子拿到人这里,很多家长教育自己的孩子,第一次跟人打架一定要打,即使内心恐惧,也不能在势气上输,因为如果孩子第一架被人欺负了,孩子以后在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会从心里畏惧。

2.两性关系:

读了这篇我终于懂得了两性之间为什么自古以来的观念是男孩子要买房,女孩子为什么要比男生辛苦一些等等这些问题,建议没有结婚的女孩都看看这一章节,会对选择配偶有好处。

当然这本书是从动物的角度来讲,不涉及到人,作者也不想涉及伦理问题。我直接联想到了人。

对人来讲,男性的一生的精子数量比女性一生的卵子多得多,由于是体内受精,受精卵在女性体内,女性需要给予这个孩子更多的照顾。所以女性付出的更多些。如果对男性没有制约到处留精会怎样,会伤害特别多的女性。此时女性想的办法就是男性必须有一个房子,提前付出一些代价,我才会与你婚配,这其实是限制男性。

这个也在前面的章节中提到过,有一种动物,就是雄性动物要占领一个区域,雌性动物才会与其分配。经常有两个雄性动物为领地战斗。失败的一方会离开。失败的雄性是不会有雌性愿意与其婚配的。

这个故事同我们人是一样的,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一直延续下来,房子必须男性的买。

3.好人有好报:

其中有一种鸟,从自己身上清除蜱虫非常重要,但它无法清除头部的蜱虫,只能依靠同伴来帮助它,而它的同伴报答对方也是公平的。但这项工作需要许多时间精力,鸟类在这方面并不宽裕。

会有以下几种情况,1.我清除自己的蜱虫,也付出同样的代价清除了你的蜱虫。2.我的蜱虫没有去除,还付出了代价去除你的蜱虫。3.我自己的蜱虫被清除了,也没有付出代价清除你的蜱虫。4.我的蜱虫没有清除,但你的也没有,我从中得到了心理安慰。

有一种好人有好报策略得分最高,就是你给我抓,我也给你抓,下次你不给我抓了,我也不给你抓了,你给我抓了,我又给你抓了,这样的策略得分是最高的。这个像不像毛主席提出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这个同我们多年形成的人的基因是一样的,也是和我们的社会道德规范是一样的。

读了这本书之后,收获还是很大的,我对于人性底层更了解了,知道了一些行为背后的原因,极力推荐大家去看一下。

我们的基因从何而来?不朽的双螺旋——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标题,却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点,从远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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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人类是复杂而高级的物种,有思想、有技术,能控制地球上的资源、对其他物种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却认为基因控制了人类以及其他一切物种:地球上千姿百态的物种都只是生存机器。是谁的生存机器?是基因的!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双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机器,根据道金斯的理论,在我身上存在的双螺旋,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这二条DNA的基因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国秦汉春秋战国到三皇五帝,基因组一脉相传,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时间里,我的DNA没有大的突变,我和我的祖先在作为人类这个物种上也没有多大的改变,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时也包括我,我们的躯体作为保护基因的载体,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了稳定环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复制、遗传。

几乎要把自己作为宇宙中心的人类来说,作者的这个观点有点让人难以接受,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也只承担了一个短暂的瞬间而已,我们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我们的基因能在更长时间、更多空间里长久的遗传下去。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断的复制生存下去——这就是本书的论点。

道金斯在本书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成功的基因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性行为的自私性;同时基因为了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但这种利他主义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我们所认同的无私的母爱,作者的观点确是:母爱不过是自私的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优化的体现。虽然这个观点太过无情,却也让人无法辩驳。

刚才说过我们的基因和几千年前祖先传给我们的那条DNA没啥大的差别,但大不同的是我们所处的环境、几千年文化科技知识的积累,社会总体氛围等等,这一切的发展可以说更有利于生存机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种温和的方式来体现自私的一面,比如这几千年间形成的社会道德体系、法律法规等,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基因的个体自私行为要适应群体发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义。基因想要绵绵不绝的延续,他的载体就需要一个稳定的生存环境、很好的社会氛围,于是人类这个物种基因,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护着其他低等物种,保护着地球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盘。

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来就想灭杀宿主人类,终将会被人类灭杀,如果其基因变异到能和人类共存,那将是长久的胜利。独乐乐,体现的是基因个体的自私,众乐乐,体现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说明基因已经开启了更高级的自私行为。(苗丽萍)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00字


生命与文明的最终奥义——题记

阅读了《自私的基因》一书,我受益匪浅。该书的作者道金斯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别具一格的观点不动声色地揭露了生命的本质,回答了人类存在的意义。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了一个颠覆我们习惯认知的观点——所有的生物包括人类都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所利用的机器。最初,我带着好奇心和半信半疑的态度读了下去,最后才觉得震撼与惊奇。我折服于作者强大的联想和滴水不漏的解释。

道金斯认为,父母对子女的爱事实上是一种亲代投资,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控制亲代对子代进行抚养。而两性之爱,则是生物为了用有限的亲代投资抚养更多的子女,以保证基因的延续,所以利用异性的亲代投资,抚养现有子代。

但是,人类恰恰是自然中标新立异的群体,我们由于文化的因素,不完全受制于基因。我们会收养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会不顾一切地爱一个人,会在子女的文化教育上付出巨大……我觉得,也许正因为文化,人类才能够约束自私的本性,人类才有了七情六欲,有了比生存更高的追求,才变得与众不同。

这本书带我深入了解了生物的行为动机,基因的强大控制力,人类的生而不凡。我惊叹自然的精妙,生命的精妙,更惊叹人类的伟大。它是我生物学习的启蒙书,让我终生难忘,终生受益。

人类是自然进化的奇迹。我们因基因而存在,因基因而生活;因文化而不同,因文化而进步。这两者推动着我们人类从过去走向未来,从平原走向顶峰,从当下走向未知的终点……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800字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范文(合集6篇)


读后感大全专题“自私的巨人读后感”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灵魂仿佛得到了升华,文字记录的方法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理解作品。您对于作品都有哪些新的感悟呢?读后感大全编辑现在向你推荐自私的巨人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范文【篇1】

我今天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自私的巨人》。巨人有一个美丽的大花园,花园中绿草铺满了大地,像星星般美丽的花儿在草地上绽放着。亭亭玉立的果树上硕果累累,小鸟们在枝头上鸣叫着,孩子们每天都在花园里嬉闹着,一天,巨人回来了,他不让孩子们在这里玩,并在花园外筑起一道围墙,从此,孩子们再也没有玩耍的地方了,花园里失去了生机,寒气笼罩着巨人的`花园,园子变成了一个覆盖着积雪的冬天。

看到这些,巨人心想:“我是个多么自私的人啊”!我现在明白春天不愿意到我的花园里来的原因了,我要推倒所有的围墙,让这个花园成为孩子们玩耍的美好乐园!

冬天逃走了,春天又来到了花园里,花园里又传出孩子们欢快的笑声。可是在一个早上,孩子们又到巨人的花园里玩耍时,发现巨人躺在树下死去了,他的身上覆盖着白色的花朵,孩子们都为巨人的善良而流下了泪水。

自私的巨人变成了善良的巨人,花园里到处都留着爱的痕迹!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范文【篇2】

自私的人,不但得不到别人的称赞,还会遭到别人的唾弃。

——题记

今天,我读了王尔德写的《自私的巨人》,心中百感交集,真是旷世奇作,难怪人们称他为“完美之作”。

文章的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巨人,他有一个大花园,花园里的化色彩缤纷,蝴蝶蜜蜂飞来飞去,孩子们都很喜欢来这里玩,可巨人生性凶猛、脾气暴躁,把孩子们都赶走还不算,还在花园的周围建起了一座围墙,这样孩子们就进不来啦。北风、霜、雪、冰雹开心极了:因为春天不会来这个花园里啦。于是他们每天都在巨人的花园里窜上窜下,把巨人的花园搞得愁云惨淡,屋顶老是“梆梆响”。春天忽略了巨人的花园,夏天忽略了巨人的花园,秋天忽略了巨人的花园,只有冬天留在了那里。巨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推到了围墙,让孩子们回到花园,花园里充满了孩子的欢声笑语,花园里又开满了色彩缤纷的花,春天、夏天、秋天又来到了巨人的花园。

从这篇文章里我悟出一个道理:做人不能太自私,太自私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

我曾经也是一个自私的人,有好的玩具不给小伙伴玩,有好吃的不给爸爸妈妈吃,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触动很大,我不能这么自私了,否则,春天、夏天、秋天都会离我而去,留给我的只有呼呼的北风和白雪,不,我不要这样,当别人需要我帮助的时候,我会伸出援助之手,渐渐地,我的朋友多了,每天都过得很开心。这都要感谢王尔德写的《自私的巨人》是它给了我这个启示,让我变得大方了。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范文【篇3】

今天,我读了王尔德写的《自私的巨人》。

这个故事写了一个巨人,他很自私。他有一个很漂亮的花园,但他不允许其他人到他的花园里玩耍。因此温暖的春天不肯光顾巨人的花园。只有寒冷的冬天在花园中长时间停留。冬天的花园是静寂的,只有巨人裹着毯子还瑟瑟发抖,他想:“今年的冬天为什么还这么冷呀……”春季来了,四处花开了,只有巨人的花园是雪白一片。有一天,有许多孩子翻围墙来到了花园,于是,春天来到了巨人的花园,这时,春天的花园花花草草都开了,孩子们的欢笑增添了春意。巨人这时发现还有一个地方仍然是冬天,原来有一个男孩个子太小了,根本过不来。他终于知道了:没有孩子的地方就没有春天。巨人被感动了,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走过去把那个小男孩抱了进来,并用斧子把围墙劈开,和孩子们成了好朋友,并亲吻了那个男孩。

这个故事有两个结尾,但是一样的。一个是巨人虽然改正了错误,但岁月不饶人,巨人看着孩子们自由地玩着,自己却默默死去了。还有一个是这样的,在巨人年迈无力时,当时被他吻了的男孩成了天使,把他带到了天堂。

知错就改和一错再错的是人们难以辨别的题目,有的人选择知错就改,而有的人选择了一错再错,所以一错再错的人得到了惩罚。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一定要学巨人的知错就改哦!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范文【篇4】

前几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自私的巨人》。

从前,有一座美丽的花园,附近的孩子们都来这里玩。这座花园的主人是一个巨人,他已经出门很多年了。有一年秋天,巨人突然回来了,真不可思议,孩子们正高兴地玩呢。巨人一看这里到处是小孩,统统把他们赶了出去,又在自己的花园周围修了围墙,并且挂了一个牌子“禁止入内!”孩子们只好在街上勉勉强强地跑跑。漫长的冬天过去了,大地回春,可唯独巨人的花园里仍是大雪纷飞,巨人裹着毯子还瑟瑟发抖。一天早晨,巨人突然听见一声特别美妙又耳熟的声音,他走到窗前,看见孩子们从围墙的破损处钻进园子,一片春意盎然。可唯有一棵树上没有春天,那个孩子太小了,够不到树枝。巨人心软了,把孩子抱上树枝,整个花园恢复了春天。后来巨人和孩子过上快乐的生活。

这个故事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的同学读,告诉大家“快乐要大家一起分享,才是真正的快乐!”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范文【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让我印象深刻,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巨人,他很高壮,他住在一个大大的花园里,里面长满了绿茸茸的草,美丽的鲜花,还有几棵桃树,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

这么好的地方,吸引了很多孩子都想进来玩,可是,巨人却很自私,说这是他的地方,不让别人进。

有一次,自私的巨人外出,这时,孩子们才敢溜进去玩,这时这里像个快乐的大家庭!几年后,巨人回来了,他看见孩子们,马上吼道:“快出去,这是我的地盘!”孩子们都吓得四散而逃!

从此,这里的花不开了,鸟儿也不再唱歌了,春天来的时候,村子里到处都开满了小花,只有巨人的园子里什么也没有,唯有大雪和冰霜,它们倒是很开心,在院子里到处跑,就连夏天和秋天也不来了,它们都说巨人非常自私。

几年后,巨人后悔了,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春天不来这儿了。他马上把围墙推倒,真诚地邀请孩子们来这里玩,让自己的花园成为孩子们的游乐场!

没几天,树枝发芽了,小草长出来了,花儿开放了,鸟儿翩翩起舞,唱着歌儿,花园又变回原来的春光灿烂的模样!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自私的人总在抱怨朋友太少,过于孤独,那是因为他们的自私为自己关上了一扇通往友谊和快乐的大门,我们要用宽广的胸怀,无私地去接纳朋友和友情!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范文【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叫《自私的巨人》,这篇文章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讲的是关于一个巨人和一个男孩的事从前有一个美丽的花园,花园里有一群孩子在快乐的玩耍。突然有一天花园的主人,一个自私的巨人回来了,他看见了孩子们在花园里玩耍,就大发脾气,把孩子们赶走了。巨人还在花园的周围盖了一面墙,防止孩子们再来玩。可怜的孩子们只能在满是灰尘和石块的马路上游荡。这时,春天来了,但巨人的花园里却仍是寒冬,北风呼呼的刮着,吹的屋顶上的石板乱飞。有一天,绝人听到阵阵美妙的声音传来,原来是孩子们从墙上的小洞里爬了进来,这时春天又回来了花园,巨人也热情的欢迎他们,这时巨人惊奇的发现花园外站了一个男孩,巨人走过来,这个小男孩一点都不害怕。巨人问这个小男孩怎么了,小男孩说他也想去玩,巨人把男孩抱到了花园里。从此以后巨人和小孩子们成为了好朋友。春天也一直待在了花园里,这里成了最美丽的花园!最后年老的巨人也在爱神的环抱之下安详的死去了,他的身上盖满了鲜花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感动,巨人对孩子们态度的改变是他的人生也改变了,一个孤独的寒冬变成了充满欢乐的春天,最后在爱的环抱下死去,他只是让小朋友们进来它的花园里玩耍就得到了那么多的爱。这篇故事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做人一定不能自私自利,这样会使自己的人生像寒冬一样冰冷凄凉,没有人关心。要多为别人着想,因为为别人付出一点,就会得到很多的回报,还要和大家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我们都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春天!

活着读后感范文汇集


有人说:悲伤与希望都是一道光。只有我们自己的心态端正了,我们才能直面人生的痛苦与甜蜜。人生这条路,需要我们不停地走下去,放弃了就什么也没有了。那么,你读完《活着》后,感悟到了什么人生真谛吗?经过整理,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呈上活着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活着读后感范文 篇1

说实话,这个读后感我不想写,为了和儿子的约定,我不得不第三次重新走进余华的世界。四个小时,八万字的《活着》从我心底平静地流过,不起一丝波澜,我开始分析自己平静的原因,那种初读的感慨万千,仰天无语去哪里了?

大概五六年前,第一次读《活着》,是在沈阳出差,边吃饭边读书,我一下子走进了主人公富贵的世界,跟随他经历一个个亲人离去,看一会儿便仰头望望星空,让思绪任意的流淌,一种无言的沉重压的我无法释怀,一杯酒下去,接着感伤无限。

这次阅读后的平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我的内心麻木了吗?没有。”我回答自己。现在的我已经走过了通过富贵的悲惨来彰显自己幸福生活的阶段。如果第一次阅读我写读后感,一定声情并茂,情感满腔,对富贵的遭遇给予最大的同情,对富贵在所有亲人离去后的淡然给予最大的肯定和敬仰,并感同身受。这也是大部分读者的情感。

富贵的人生没有波澜壮阔,如果用笔调去描绘,它一定是黑白的,任何其他颜色都无法添加进去,如果是一碗汤,它一定是苦的,余华吝啬地加一点滋味进去,也是为了发酵过后有更多涩的味道。

富贵的经历是那一代底层人民共同的回忆,经历解放战争,大跃进,,那是一段怎样的历史啊,作为底层人民的富贵,在历史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哪有资格和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承受,忍受,无奈的面对还能做什么。所以我不会去赞扬富贵失去所有亲人后的淡然,我只是哀伤那一段苦难的历史。

《活着》无疑是一部深邃的作品,它告诉我们,人对苦难的承受力是无限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们没有经历更多的苦难之前,无论感觉自己有多么深刻,也是没有资格讨论如此一个广大而沉重的话题,在真正的苦难来临时,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们要做的,除了无法逃避地面对,哪怕有一丝的坦然自若,便无愧此生了。

活着读后感范文 篇2

读毕,合上书页,那种大梦初醒的懵懂,与心中难胜的酸涩,无处排解,也无人可与共情同感。再翻开这本书,心中的波澜仍久久不能平息,苦难、压抑、沉痛、悲惨......

那个老人在无限好的夕阳下淡然地讲述着一个关于活着的故事,他的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生活似乎没有放过那个老人,丝毫没有给过他喘气的机会。从风光的少爷到落魄的穷人,一次次的绝望,在死亡的边缘,又拼命地活着,经历了亲人一个个的离去,仍拼命地活着。

那个老人就是福贵,一个贯穿全书可怜又可恨的人,或许是他不知珍惜的挥霍无度,透支了他这一生的幸福,以至于前半生的“甜”,要用后半生的“苦”来偿还:因赌博而败掉所有家产,历经自己父亲的死亡,进城为母亲找郎中却被抓去做壮丁,几经波折回乡时母亲早已去世,女儿凤霞因一场高烧变得又聋又哑,儿子有庆因献血过多身亡,凤霞也在难产中结束了生命,妻子有珍也在三个月后去了。命运并未停止曲折——福贵又亲历了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的死亡。

当读到苦根去世的时候,我以为福贵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会随之消逝时,使我出乎意料的是福贵对一切的坦然。我细细思索,如果福贵也离开人世,那“活着”又作何意义呢?余华在序言中写到: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那么一切又是情理之中。

晚年的福贵铅华褪尽,较之于青年、中年的他,多了几分闲趣,一份释然。“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也耕了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读到这里时,本来已经盈着泪水的眼眶止不住地倾盆而下,是掺杂着怜悯、感动、敬佩的泪。即使身处黑暗满身疮痍,也能在某天等到透进黑暗缝隙的微小光芒。福贵啊,可真是个鲜活的英雄,不甘屈于生活之下,奋力跃然其上。

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至少还活着,泪已流尽,绝望也已消遁,剩下的属于坦然。于是这位老人与命运达成和解,他铭记自己的一切,他不打算选择逃避,选择遗忘,选择“木讷”,他知道,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活着,比什么都好。

活着读后感范文 篇3

读完余华的这本书之后我感受颇深,即使我们负重前行,艰难不断,也要活着,因为活着才有机会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心酸、平庸,因为活着才会有希望。

书中的主人公福富贵一生都经历了苦难,他曾是一个富家少爷年轻时挥霍无度导致家产败光,父亲也因此去世,后来醒悟,可俗话说世上没有后悔药,再后悔那也只是曾经,而曾经却已不是现在了。

最后历经各种心酸事他与一头牛度完一生,他将牛取名为“富贵”。富贵的一生如此凄惨,困难,可他依然选择活着而没有选择死亡,就像书中所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不能去死”。

只有活着才能体验生命,活着不仅仅是要你幸福的活着。

我们也曾问过人为什么要活着?活着的最后还不是死亡?余华也曾说过“人是为了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天越来越黑,星星自然就越来越亮,一晚过后,就到天亮。可那一晚经历了什么,别人也无法知道。因为懂的最后还是自己。

现在我想我们明白了只有活着才能体验活着所经历的事。可也有人说死了不是更好吗?不用经历痛苦的事。

可我想说你不经历各种事,不尝尽人生中的酸、甜、苦、辣,那你来这一趟人世又是为何?所以我们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范文 篇4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终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我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自我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范文 篇5

寒假有时间,又读了一遍《活着》,再读还是想要流泪,但明显理智很多。可书中还有几处太过扎心。一处是福贵送凤霞回那有钱人家时,父母强忍不舍,凤霞也是懂事,明明那么想念弟弟,不想离家,但是不哭不闹跟着福贵去那个有钱人家继续给人干活,可就在他们到了那户人家门前时,作为父亲的福贵忍不住伸手摸摸女儿的脸蛋,凤霞也伸出小小的手摸摸父亲的脸,当女儿的手碰触到福贵脸颊的时候,他再也狠不下心,直接带凤霞回家。太有画面感了,没有任何言语,但只是这么两个动作,却把这对父亲和女儿的情深、无奈、依恋、痛苦和坚忍诉说的淋漓,几乎瞬间眼睛发酸,止不住泪流。

再是一处“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外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福贵背着患病的可能时日无多的家珍,来到村西头儿子有庆的坟上,家珍一直到夜深露重还不肯回去,福贵强行背着她回去,回去经过有庆常光着脚哧溜溜奔跑的小路。一位失去儿子的父亲,一定也是想起那个乖巧、善良、纯真、瘦弱却健康的儿子,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疼痛是不能想的,越想可能越疼,像是伤口上撒盐。

原本以为家珍活不下去了,病重又失去唯一的儿子,可福贵说“你怎么舍得丢下我们?”一个晚上福贵想要关灯,但是家珍不让,想好好看看福贵,第二天早上,家珍竟然说要喝粥,我在想她是多么深爱这个男人这个家,虽然最爱的儿子没了,对她如同雪上加霜,但她还是找到了活下去的力量“我想天天看到你们”活着再苦,也苦不过天人永别,勇气和力量是源于爱和不舍。

第一遍读,只觉得他太苦了,他身上的任何一件事都可以压垮一个人,但是他还是活下去了。人也许就是这样,不会存在真正的绝望,在命运的玩笑下,只会一步步退让,绝望中有希望,希望幻灭之后,还有再卑微一点的新的希望,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像他在送走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位亲人的时候,他还是去买回了牛,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是无法想象的,我们能说他坚强吗?恐怕是不能的。书中说到,所有的亲人都是他亲手掩埋的,最后一个走也挺好,他可以再无牵挂,无忧无惧了,他在平静的等待死去,活着和死去,对他意义不大的我想,但是可以活着,就是对死去的人的一种纪念,所以他可以平静的讲述自己的一生。他的一生有过混账,有过富贵,更多的是有过苦难和爱,苦难给了他最好的妻子和儿女。

高老头的读后感范文汇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引导我们奋力前进,更进一步。每个人读完巴尔扎克所写的高老头后,都会有不尽相同的看法,此时不妨将自己的收获写下来,撰写成一篇读后感。怎样对高老头读后感的感受进行排列,才是一篇好的高老头读后感呢?于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高老头的读后感范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高老头的读后感范文 篇1

大家都爱读书,因为书本可以让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我认为读书还有一个理由:可以让我们懂得做人之理。

最近,我迷上了《高老头》,这本书之所以被我迷上,是因为本书让我们懂得做人之理。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米商高里奥和自己两个女儿之间的经历。他中年丧妻,所以他觉得应该将所有都给女儿。他先给她们每人80万法郎作为嫁妆,将她们嫁给富豪。他自以为女儿嫁给了富豪,自己也体面,但女儿并没感激他,反而将高里奥当作摇钱树,不停地要钱。两年后,女儿将他当作下流东西把他赶出家门。

他只好搬进伏盖公寓,安度晚年。但他身体不好,突发脑溢血,搬进医院,他相见女儿,但女儿却找借口不去看望他。他受不了了,在医院死亡,女儿只有付些钱,让人把他给埋了。

高老头的读后感范文 篇2

本书深刻的揭露了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主义以及人与人之间冷酷的金钱关系。难道人们之间仅剩下金钱了吗?这值得我们去思考。

主人公高里奥老头、拉斯蒂涅、伏脱、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有着不同的经历却反映出同一个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到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

高里奥原是面粉商。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的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仅仅两年就把父亲赶出了家门,可伶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俩个女儿为了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的父亲最后一面,让他舍很而终,这样的社会,哪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

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下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在慢慢发生改边,贫富差距不断地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

在拉斯蒂涅生活的年代,封建贵族的价值观念正在守着强有力的挑战,挑战的力量来自于金钱。当拉斯蒂涅找她时,鲍赛昂夫人正碰上一个很丢面子的事。自己的情人阿瞿达侯爵为了20万法郎的陪嫁竟然准备抛弃她,和一个暴发户的女儿结婚。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当了金钱的奴隶。现在到处都是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权吗?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担心,睡觉也睡不好,生怕那一天查到自己的头上。最终还要面对阴森的牢狱,遭世人的唾骂。“钱不是万恶之源,但是你过度地,过分地,贪婪地爱它,依赖它,它就是万恶之源。”

我们不应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应该有正确的认识。我们拥有最美好的财富就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

高老头的读后感范文 篇3

《高老头》这部世界名著是出自于法国19世纪大作家巴尔扎克之笔,读《高老头》有感作文。巴尔扎特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读了以后,不禁使人掩卷沉思。

《高老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部小说最成功之处,我认为是作者形象地描写了主人公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她们在父爱的滋润下,从小过着奢华的生活,长大后贪图富贵、追求名利,便都带着父亲精心准备的巨额嫁妆,嫁给了有钱有权之士,进入了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之中。从此,便抛弃父亲,让他孤苦一人过着寒酸的生活……直至高老头临死前哭天喊地想见她们最后一面,都感化不了她们的铁石心肠,最终只能带着遗憾离开人间。巴尔扎克用他那锋利的笔,把这两个女人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惨无人道的行为揭露得淋漓尽致。这两个女人简直就是当时社会中无数妇人的缩影,巴尔扎克这一以小见大之笔,真是恰到好处。

从小说的字里行间,无不流露着高老头那深沉的父爱。但这无私的爱在金钱社会里是一文不值的,几乎沦落为女儿们索钱的工具。两个女儿残忍不已,虽然抛弃了父亲,但一需要钱就马上想到了父亲。她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父亲善良的心、无私的爱,从而夺取大量金钱。之后,又狠狠地把父亲踢开。这时,高老头就如同从天堂掉进地狱,心痛得无法言喻。

虽然他知道女儿们的心思,但只要看到女儿们的笑容,就毫无怨言,而且还非常乐观,总安慰自己:女儿是爱自己的,她们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的……但高老头只能以一次次的希望换来一次次的失望。这是无私的父爱!他只懂得付出、给予,却不曾索取过、抱怨过。这是伟大的父爱!他只要看到女儿们快乐,自己也就跟着快乐。他的呼吸与女儿们同步,至死为止……

高老头为女儿们献出了一切,乃至自己的生命。其实,他所做的这一切,只是想女儿们快乐地生活着。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单纯的愿望而己,这也是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的共同心愿。父母对孩子倾注了一生的心血,让孩子茁壮成长……到头来,孩子长大了,成人了,父母也没有多大的期望,也只是希望孩子快乐。父母对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处处为我们着想,而我们有时却不能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有时甚至是误解。现在想想,我们真的很不懂事,所以以后我们要多体谅父母、理解父母。在这里,请记住一句话:“你的笑容,永远是父母最大的安慰。”我们要经常在脸上挂着心中的笑容,让父母与我们同乐。

读了这部小说,使我不得不感叹金钱社会的残酷无情:钱可以买到一切,但买到的都只是表面的东西。亲情在金钱社会中沦落,友情、爱情当然也不例外。可怜的人们,都被金钱、名利冲昏了头。人性早已泯灭,良心早己丢失……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有了这个经典的故事作为教训,我们要引以为戒。不要太看重金钱、名利、地位之类,这一切将使我们迷失方向,以至人性泯灭。我们要多关心身边的人,希望不会再出现第二个可怜的“高老头”!

高老头的读后感范文 篇4

前端时间我阅读了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他的语言就像是拥有灵魂一般,慢慢的走进我的心灵深处,阅读他的书籍乍看不觉得有什么惊艳之处,但是没过多久我就走进了他设定的背景里面,我想象我就是小说里面的主角。就像是《高老头》这般的书籍,17万字演绎了一场电影,他的书籍是有生命的,会呼吸,有感情特殊的生命体。

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阅读外国作者的书籍,因为我总是不能分清楚任务关系,甚至说是记住某个人名字,《高老头》的阅读也是消遣时间罢了。许多时候面无表情可能还会和人调笑谈论,却不知道这是真实的故事,真实到每一个人都可以在自己身上或心里发现它的影子。

故事发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伏盖公寓和里面18位社会低层的客人,给我们展现了一个完整的巴黎生活——陈旧、破碎、霉烂、虫蛀,老弱伤残,奄奄一息。主人公高老头是一位面粉商人,妻子走后,他对两个女儿的溺爱足以让她们毫不心软的吸干这个老人的最后一滴血。为了两个女儿的幸福,自己从豪华的公寓搬到了伏盖太太这里,最后还是因为他的两个小心肝引发脑溢血死在了这儿潮湿破旧的小房间里,临死都没有等来女儿的探望。高老头将自己一生的生命都给了她们,她们却连最后的一小时也舍不得给这个可怜的老父亲。

看着看着这本书籍我不经落泪,小说虽是如此,但是却是我们的真实写照。人的感情是有限,我们不断取出,却从来没有想过给。慢慢的就空了,人就没有了灵魂,变成了行尸走肉,何不悲哀!

感情就像是一束光,能照亮很多人的光亮,那些光亮是我们生活的能源。

高老头的读后感范文 篇5

这些天,我读了19世纪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著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面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

高老头的读后感范文 篇6

《高老头》是法国19世纪伟大的作家巴尔扎克的一部优秀的作品。它以一个被女儿赶出大门的老头为线索,讲述了一所名叫伏盖公寓的一家旅馆里,在19个人身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它入木三分的刻画了资本主义世界里人与人之间裸的金钱关系。巴尔扎克在这本书中,有力地批判了19世纪的巴黎。还通过故事中人物付脱冷的话来讲述整个繁华的巴黎背后的肮脏。

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好的家庭教师,为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可是他的两个女儿却极其自杀、冷酷、无情。当高老头的两个女儿不缺钱时,她们就把自己的父亲赶出家门;当她们缺钱时居然会厚着脸皮厚颜无耻地去乞求自己的父亲。高老头被逼得死去活来,患上突发性脑溢血去世了。高老头临死前哭天喊地的想见女儿一面,可就是等到高老头死了下葬,他的两个女儿一个都没有出面。连下葬的费用,都是高老头在伏盖公寓的一个邻居拉斯蒂涅出的钱。高老头这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让我感到厌恶和痛恨,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这是一种多么不孝的行为啊!

“孝”是一种美德,无论古今中外。但事实上是“不孝”的人也不少。乌鸦也只反哺,更我们何况我们人呢?

高老头的读后感范文 篇7

拉斯缔涅白皮肤,黑头发,蓝眼睛。举止风度一投手,一投足,无不显示他是个贵族子弟,从小受的教育就是谨守礼俗,举止高雅。虽说他爱惜衣物,平时知穿隔年的旧衣,可有时出门却也可能打扮得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穷的有气节,穷的有尊严!

他是一个有抱负的青年,他有清醒的头脑,想通过学习来预知社会未来的动向,找到打拼的用武之地,于是处处留心观察社会。

他从外省到巴黎上大学,雄心勃勃想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寒窗苦读,成为一个大法官,用丰厚的收入来报答父母。

到了巴黎,见识改变了,雄心勃发,使得他想飞黄腾达,出人头地。不久,“他还没学会欣赏,就已经眼红了”。

或许像他这样的热血青年,才华横溢,风度翩翩,迫不及待的想钻进上流社会过着贵族的奢侈生活。

然而,他明白:有些关系对他征服社会大有助益。其重要性,至少与他在法学院学的功课等量齐观。

到达上流社会第一步:在巴黎难得遇得一个漂亮的女子,又漂亮,又富裕,又风雅,而且没有主。我需要这样一位女子,来让我领悟人生。

经亲戚介绍,他结识了贵妇薄?赛昂夫人。薄?赛昂夫人认他做表弟,请他参加舞会。舞会上又结识了雷斯多伯爵夫人。

薄赛昂夫人告诉他:“上流社会的女人,你能爱就爱,不能爱就利用。”

从此,大学生再也无心读书,只是应付一下点名,过后就开溜了!

薄赛昂夫人便设法让黛菲娜投入拉斯缔涅的怀抱。

可是黛菲娜作为一个贵夫人,花销很大,都要让拉斯缔涅来负担,这个穷大学生怎么承担得起。

高老头的读后感范文 篇8

这篇小说写了1个名为高利尤的老人,在沃盖公寓的`日常,这个公寓住着某些来历不明、身份希奇的房客,让人感到已经产生了或者还在产生的某些杯具和惨剧。

沃特汉是个狠毒的阴谋家,是威胁社会安全的危险分子,在个人日常深处小心地保守着1个秘密,而在众房客眼里,行为怪异的高老头却经常招来两个如花似玉的贵妇人探望。两个女性一进房就把门关起来,小声说话,这种神秘兮兮的做派不断在房客的心里激起好奇和猜测。

大家最后才了解,高老头把家里所有的金银细软卖掉,又向放印子钱的戈布赛克借贷,实际是要替做了银行家的太太和伯爵夫人的两个女儿还贷。

巴尔扎克经过高老头家父女关联的描述,已经把当时社会认钱不认人的丑恶状况揭露的淋漓尽致,一览无余。

《鹰的重生》读后感范文汇集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鹰的重生》读后感范文汇集”,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鹰的重生》读后感【篇一】

通过学习,读《鹰的重生》,我们深刻了解了TCL的发展历程,变革轨迹及以李东升为代表的TCL高管团队的管理思想,敏锐的思维,有远大的战略目标。

20xx年11月28日,从起家的TCL隆重庆祝其成立30周年。

20世纪70年代末,当时中国处于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的经济随着改革浪潮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TCL从一家偏于南国一隅的惠州,是最早的合资企业之一,

TTK家庭电器有限公司,TCL电话,发展成为,最成功的彩电(TCL王牌),最具有生命力的手机品牌,打造最好的家电企业之一,经历了“站起来”在国内市场做到一定的规模,到“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两个阶段。

TCL成为了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先行者,同时也是企业制度改革成功的重要样本。

TCL的辉煌成就让人敬仰,在国内,当时的TCL起步之初,可以说是一穷二白,在仓库里起步创业,之后在准备进入冲击三甲之时制造基地被人釜底抽薪,到为有授权经营押上祖宅和参与全球竞争中,进军东南亚新兴市场越南,并购法国汤姆逊彩电和阿尔卡手机等,在国际化市场竞争中经受过巨亏之后,TCL最后做出困难,痛苦的决定:采取业务模式的再造,新的团队重组建,供应链实现再造,开始新的战略思考之实现了“鹰的重生”;之后成立了245亿的8、5代液晶面板生产线成为中国第一家全产业链彩电巨头。

在那30年的激荡岁月中,也充体现了李东升以纵容放权,气定神闲的风格,隐忍,进取的企业家精神,带领TCL度过一次次困难与危机,最终成就了一家以“实业报国”为已任的中国公司。

《鹰的重生》这本书,让我领悟到:

一个人或企业想要在社会上生存与发展,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创新,改革,我认识到,企业的生命周期中,有时候我们必须要做出困难,痛苦的决定,开始新的过程,我们必须把旧的,不良的习惯和传统彻底抛弃,甚至有时可能要放弃一些过往支持我们成功,而今天却成为我们前进障碍的东西,最后使我们可能重生飞翔。作文

《鹰的重生》读后感【篇二】

老鹰是世界上寿命最长的鸟类,它的一生可以长达70多岁。

不过要生存那么长的时间,老鹰在四十岁的时候,必须做出一个痛苦却又非常重要的决定:因为当老鹰活到40岁时就会出现龙钟老态:神情萎靡不振,动作笨拙迟缓。它的爪子已经开始老化,无法有效地抓住猎物;它的利喙因年龄也渐渐变得又长又弯,几乎碰到胸膛;而它的翅膀也由于羽毛长得又浓又厚而变得十分笨重难以飞翔。那个时候,你很难想像它曾经是动物世界弱肉强食链环中的残酷一霸。

这时候的老鹰只有两种选择:一就是等死,二是进行一次血淋淋的自我蜕变。有很多的老鹰没有选择重生,在四十岁的时候因得不到食物而饿死,而另一些老鹰却选择了重生!

选择重生的老鹰必须耗尽最后的力气,挣扎着飞上一处渺无人迹的悬崖,待缓过劲来后,便强忍着剧痛,在悬崖上筑一个特别的巢,并且停在那里不得飞翔,开始进行长达一百五十天痛苦的重生过程。

它首先强忍着剧痛,不停地用它的弯喙狠狠敲击坚硬的岩石,直到老喙连皮带肉完全脱落,然后等待新的喙长出来。新喙首先不是用来捕食,而是用它把已经老化的脚趾甲一个一个连根拔除。然后又要经历一个痛苦而漫长的等待过程。等到新的爪子长出来后,老鹰再要把自己身上又浓又密的羽毛一根根地拔掉。五个月后,新的羽翼才会重新丰满起来,这时老鹰又能象年轻时一样傲击长空。

这样一个脱胎和重生的过程,需要150天左右的痛苦的坚持。然后,展翅翱翔的老鹰拥有了它的第二次生命!

《鹰的重生》读后感【篇三】

《鹰的重生》这个故事,讲述了鹰在他的生命过程里务必经历的一次艰难而重要的决定,那就是如果想生存,就务必选取未来要经历一个十分痛苦更新的过程。

听过这个故事,我感慨颇多,一方面是对鹰的整个生命有一个这样的过程感到惊讶,另一个更重要的感受是在这个故事中无不显示出我们在整个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中的影像出的种种状态。

我们在整个生命中都有这样的选取。

首先,持续的是一种平和的心态。俗话说“宠辱不惊”。个性是应对挫折的时候抱有一种什么样的态度,选取应对,还是自暴自弃。如果放下,可能放下的是整个的生命,如果勇于应对,才可能抓住最后的机会,重新飞翔。虽然此刻的我还很辛苦,但是必须要心怀理想,勇于创新,脚踏实地,戒骄戒躁的做人做事,这样才是会成长与发展。

其次,成长是需要重复的。生命是一种过程,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会应对许多重复的事情,我们也在这个重复的过程中成长。就像故事中的鹰一样,一生会遇到两次质的学习成长。第一次是在一片空白中学习成长,而第二次则是要洗掉所有的从前、放下所有的过去,做出一次艰难的抉择,经历一次痛苦的历练,再次更新。第二次要比第一次更加痛苦,因为已经有了无论辉煌,还是失败的过去,更重要的是这一次要更加努力,更加奋进,才能到达理想的效果。就像我们的成长一样,每一次都有前面的积累,但是我们要突破前面的自我,这又是一次极大的挑战!

第三,成长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古语有云:“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每一次真正的历练之后,才会在不知不觉中获得成长,而且你自我经历过多大的困难,突破他,就有多大的成长。就像鹰的选取一样,虽然辛苦,但是却换来了三十年的生命!

《鹰的重生》中,我们就应学习鹰的视野,做人做事要有远见,一次的历练,能够换来三十年的生命,这个也是我们所需要的,每次的做事都要有突破,否则就不要做。我们也要像鹰一样,勇敢的去飞翔!

《鹰的重生》读后感【篇四】

在鸟类当中,老鹰是长寿之王。它之因此达成这一“长寿之最”,是正因它经历了痛苦的锐变。鹰如“凤凰涅磐”一样,在经过风雨之后,绽放出了属于自我的美丽彩虹。读了《鹰之重生》之后,我有如下感想:

一,要勇于剖析自我;工作时刻长了,有了经验是好事情,但是切不可麻木。就象老鹰一样,在活了四十年以后,它及时剖析了自我的命运,没有麻木的生活下去,从而发现了新的生存之道,很好的继续生存了下去。咱们也一样,不能够老是凭经验去看问题,要透过不断的自我充实,自我批评,不断的向新的思想,新的事物靠近。咱们在工作中就应用心思考,从而发现问题,最终解决问题。

二,要勇于放下,敢于失败;一个新的项目刚开始投资的时候,可能不能够给咱们带来多大的效益,甚至咱们还会赔上很多。但是咱们就要敢于放下那些“鸡肋”,咱们要勇敢放下一些过往支持咱们成功而这天已成为咱们前进障碍的东西,使咱们能够重新飞翔。咱们要用心寻找一个个的新项目,从新项目中找出效益,获得赢利。这和老鹰啄掉旧的喙,长出新的喙,啄掉旧的羽毛,长出新的羽毛,拔掉旧的指甲长出新的指甲的道理是一样的。

三,合理使用现有资源,合理使用人才;老鹰是用新长出来的喙来拔掉老化的指甲,新的指甲来拔掉久羽毛的。它为什么不用旧喙来拔指甲,旧指甲来拔羽毛哩?很显然,旧的喙不够牢固,它可能非但不能拔掉旧指甲,还会弄的个自我脱落的结果,当然旧的指甲也是不能够拔羽毛的。因此老鹰选取了新喙,新指甲。同样的,在咱们的工作当中,咱们要合理的使用现有资源,做到恰如其分的分工。有知识的大学生,就把他们安排到适合他们的岗位上去,而一些需要社会阅历的,社会经验的工作就由咱们这些老同志来完成。这样一来,咱们就都能够在工作中找到自我的位置,最终把工作做的漂漂亮亮的。

四,要学习并领悟寻找最好的策略;老鹰是先发奋飞到山顶,在悬崖上筑巢,从而完成自我的蜕变的。如果它就那样随便的在山脚,或者是其他地方来完成自我的蜕变的话,恐怕早就变成别人的“盘中餐,食中味”了。工作也是如此,蛮用力可不行,还得找准方向,找准方法,才能够事半功倍。蛮用力气说不定会南辕北辙哩!

鹰蜕变的故事发人深省,它透过蜕变得以重生。坚信咱们长江润发集团在郁书记的领导下,透过领悟鹰的精神,勇于改革,勇于创新,明天会越来越好!

《鹰的重生》读后感【篇五】

在鸟类当中,老鹰是长寿之王。它之所以达成这一“长寿之最”,是因为它经历了痛苦的锐变。鹰如“凤凰涅磐”一样,在经过风雨之后,绽放出了属于自我的美丽彩虹。读了《鹰之重生》之后,我有如下感想:

一,要勇于剖析自我;工作时光长了,有了经验是好事情,但是切不可麻木。就象老鹰一样,在活了四十年以后,它及时剖析了自我的命运,没有麻木的生活下去,从而发现了新的生存之道,很好的继续生存了下去。我们也一样,不能够老是凭经验去看问题,要透过不断的自我充实,自我批评,不断的向新的思想,新的事物靠近。我们在工作中就应用心思考,从而发现问题,最终解决问题。

二,要勇于放下,敢于失败;一个新的项目刚开始投资的时候,可能不能够给我们带来多大的效益,甚至我们还会赔上很多。但是我们就要敢于放下那些“鸡肋”,我们要勇敢放下一些过往支持我们成功而这天已成为我们前进障碍的东西,使我们能够重新飞翔。我们要用心寻找一个个的新项目,从新项目中找出效益,获得赢利。这和老鹰啄掉旧的喙,长出新的喙,啄掉旧的羽毛,长出新的羽毛,拔掉旧的指甲长出新的指甲的道理是一样的。

三,合理使用现有资源,合理使用人才;老鹰是用新长出来的喙来拔掉老化的指甲,新的指甲来拔掉久羽毛的。它为什么不用旧喙来拔指甲,旧指甲来拔羽毛哩?很显然,旧的喙不够牢固,它可能非但不能拔掉旧指甲,还会弄的个自我脱落的结果,当然旧的指甲也是不能够拔羽毛的。所以老鹰选取了新喙,新指甲。同样的,在我们的工作当中,我们要合理的使用现有资源,做到恰如其分的分工。有知识的大学生,就把他们安排到适合他们的岗位上去,而一些需要社会阅历的,社会经验的工作就由我们这些老同志来完成。这样一来,我们就都能够在工作中找到自我的位置,最终把工作做的漂漂亮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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