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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9-16 来源:互联网

[作品悦读]《红与黑》读后感范例。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作品悦读]《红与黑》读后感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我看的是司汤达的《红与黑》,起初是因为看萌芽上的《玛格丽特》的作者对这部书非常之欣赏,我则在开始的时候对书中所描述的一个女人为了爱情可以在她的情人死后把他的头颅给买了回来,并抱着它把它给安葬了,十分感动。

看后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爱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爱情”;另一个是与马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爱情”。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寻找象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那样心灵的爱情已经很难了。我从书中只学会了要珍惜爱情。我也没有那么伟大的报复去控诉这个社会,只是希望大家还能报有一些幻想。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最近读了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小说通过主人公于连与两个女人之间的爱情描写,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后、复辟时期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憧憬、追求、奋斗、苦闷。《红与黑》以大量篇幅描写了于连与德·瑞那夫人和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但这里的所谓爱情,并非那种有着共同感情基础、心心相印的真正爱情,而是特定政治历史背景下的畸变的爱情。

主人公于连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倒退的时代。于连是一个小资产阶级个人奋斗者的典型,为了实现他的发财梦、为了改变自己卑微的社会地位、跻身上流社会,他可以毁弃和亵渎古典的道德和神圣,把世界上的一切都作为敲门砖。崇高而圣洁的爱情,成为他重要的自卫、反击和向上爬的进身之阶。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 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

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读后感【篇五】

暑假有机会看完了小说《红与黑》,最初的兴趣来源于,电视剧《北风那个吹》,剧中的牛主任,因为帅子等人传读《红与黑》而大发雷霆。

看完后于连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看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我以为,与其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到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却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短暂的一生,是追求幸福的一生。他虽出身卑微,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够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混下去。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困惑着人类几千年了,也同样困惑着小说的主人公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他以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残忍对待而幸福,以能在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以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把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得到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看完这部小之后,才明白,为什么在《北风那个吹》中,牛主任把这本书当着坏书了。

《红与黑》读后感【篇六】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枪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红与黑》读后感【篇七】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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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悦读]海的女儿读后感范例五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作品悦读]海的女儿读后感范例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海的女儿读后感(篇一)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童话故事书——《海的女儿》,它讲述了美人鱼和人类之间感人的故事。

故事中大海的女儿小美人鱼,为了追求陆地上王子的爱和人类不死的灵魂,告别了亲人,并用自己美妙的嗓音换了鱼尾变人腿的药水,忍痛喝下了它。如果第二天没有得到王子的爱,她就得化成泡沫。可王子并没有爱上小美人鱼,而是娶了人类的公主为妻,在小美人鱼觉得没有希望,等待自己化为泡沫的时候,人鱼姐姐用自己的长发为小美人鱼换来了一把剪刀,只要把剪刀刺向王子,让王子的血滴到小美人鱼的腿上,小美人鱼就可以活下来。可是小美人鱼并没有这么做,宁愿自己化成海里的泡沫,也不愿伤害王子。

小美人鱼是伟大的.,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在她想念亲人的时候,在她每走一步都如踩在利刃上的时候,她都没有放弃坚持。即使不能为人,哪怕化为泡沫也要拥有一个只有人类才能拥有的灵魂。这就是可爱的小美人鱼!小美人鱼呀小美人鱼,你的坚持让我感动。你为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的奋斗,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小美人鱼呀小美人鱼,你的善良让我感动,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你甚至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敬佩小美人鱼,小美人鱼为了不伤害别人,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要向小美人鱼学习,学习她的心地善良,舍己为人的精神,做什么事情不能为了达到目的而去伤害别人。

海的女儿读后感(篇二)

走过了童年,本以为已经远离了童话世界,直到有一夜,看到了《海的女儿》,眼眶里禁不住又湿润起来,才发现自己还是沉醉其间,未寻的出路;走过了高高低低的路,遇到了林林总总的人,经历了许多世事,以为心中的童话已经随稚气一同洗脱,不经意间又误入了自己构造的美丽虚幻中。人鱼是海底的公主,在海底她可以拥有很多,有父母的爱、有姐妹的关心。她却向往岸上的一切,特别是遇上自己的王子时,为了靠近他,她牺牲了一切。在此我写下了我的读后感:

为了获得这个,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忍受得这些痛苦把自已的鱼尾换成了一双人腿。后来她喜欢上了一个王子,得到一份人类的灵魂。但是那个王子和人间女子结婚了,她的希望没有了。

小时候读《海的女儿》,我以为,那是一个悲伤的童话。再读《海的女儿》,我坚信,那是一个幸福的童话。美人鱼为王子割去长发,牺牲了甜美的歌。可是,她可以用微笑传达对王子的爱。她会有甜蜜的感觉……

美人鱼为王子离开王宫。可是,她的生活每一天都是幸福的,因为,她活在王子的世界里……美人鱼为王子变成泡沫,虽然,她没有漂亮的长发,没有甜美的歌喉,她甚至连继续活下去的权力都没有。可是,她却是最美的泡沫,因为她可以守候王子,看到王子的幸福。美人鱼有守候的幸福,王子有思念的幸福。放弃又何不是一种幸福?这是我的海的女儿读后感。

海的女儿读后感(篇三)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叫《海的女儿》。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主要讲了:海王的小女儿用性命救了王子,自己变成了泡沫。

从前,蔚蓝的大海里有一个海王。他和他家人都住在大海的最深处,那里有一座华丽的宫殿。海王有6个女儿,她们都非常漂亮。她们的上身是人身,下身是鱼尾,这样就可以在水里自由自在地生活了。

海里小女儿是最漂亮的了。小女儿声音最好听,就是不爱讲话,但喜欢听祖母将人类的故事。小女儿很想看到人类,但祖母说:”只要你15岁,就可以看到人类了。“渐渐地姐姐们一个个都可以浮到海面上看到人类了。终于有一天,小女儿也能浮到海面上看到人类了。

有一天,王子掉到了海里小女儿赶快把王子送到海上,自己走了。回到海底,小女儿更加想王子了,姐姐们问妹妹究竟是什么事?妹妹告诉了姐姐们。姐姐们告诉妹妹王子是在哪个国家。从此,小女儿天天浮到海面上看王子,突然,小女儿想起了巫婆,小女儿来到了巫婆的住处。告诉巫婆,巫婆说:”必须拿你最爱的东西交换,你唱一首歌吧!“小女儿喝下药水,王子很爱她,但王子和其他人结婚了。姐姐们给妹妹一把剪刀,说:”把剪刀刺进王子的心脏,你就可以变成鱼了。“ 小女儿把剪刀扔进大海,最终小女儿变成了泡沫。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到了:美丽的小人鱼为了接近心爱的王子,不惜失去声音,为爱情义无反顾地承受了所有的痛苦。虽然王子并不爱她,但小人鱼仍然感到非常幸福。最终,她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对王子的爱。

海的女儿读后感(篇四)

我在《安徒生童话》里看见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她是谁呢?就是第一篇《海的女儿》。

这篇文章的意思是:从前有一位善良的海公主,有一天,她看见一个王子掉进了大海里,海公主就把他救了出来,海公主看见他这么帅气就想跟他去结婚。然后海公主就求巫婆把她变成一位美丽的少女去见王子,当她见到王子的时候,王子已和另外一位公主结婚了。她很伤心,她的姐妹们为了救她,从巫婆那里求来一把匕首,叫她在规定时间内杀死王子这样她才会回到姐妹身边,但是善良的海公主没有这样做,最后变成了海上的泡沫。

读了《海的女儿》以后,我被海公主的善良和勇敢深深感动了。我想:像她这样美丽善良的姑娘怎么会变成大海的泡沫呢?对海公主的遭遇我很同情,将来我也想像海公主一样成为一位心地善良的好女孩。海的女儿读后感600字《海的女儿》读后感海的女儿读后感500字

海的女儿读后感(篇五)

《海的女儿》童话中的主人公生活在海的深处,是一条美人鱼。她在海底世界里度过三百多年的岁月,然后化为泡沫,结束她一生的幸福。

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忍受着痛苦把自已的鱼尾变成了人腿。之后她救了一个王子并喜欢上了他,而那个王子和邻国的公主结婚了,她的期望没有了。她如果继续成为“海的女儿”就要刺死那个王子后,就能够回到她的家人中去,回到属于她自已的世界。但她没有这样做,却自已投入海中化为泡沫。

《海的女儿》使我懂得了生命可贵。在任何事前面都要有坚强的毅力,勇敢地去应对它。在这本书里,我不仅仅明白了一些完美的故事,还受到很大的启发教育。在生活中,我碰到困难时,要像小人鱼一样坚强的应对。在学习上,我也要像小人鱼一样坚持不懈。

[作品悦读]《浮生六记》读后感范例(8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品悦读]《浮生六记》读后感范例(8篇)”,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1)

非常赞同豆友沐溪的短评:年少时读《浮生六记》就看到夫妻二人琴瑟和鸣了。 如今重读才发觉沈三白这人还挺一言难尽的,护不了妻儿周全,保不住家庭和睦。遇事就往后退缩,只一味岁月静好,文人清高。

都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读浮生六记,读到的是一个懦弱无能、不思进取、空有一身文人傲骨却无文人气节的沈三白,和懂得生活情趣、心有意周游山川、却又柔弱多病、被传统束缚了的芸娘。

芸娘不讨婆婆欢心,肯定不止因给公公讨小一件事情,一定还有很多琐碎杂事是书里没有提及的。比如这段婚姻并不是沈母所希望的,抑或婚后没有做一个规矩的媳妇、而是和相公齐眉举案,抑或因为这桩婚姻,沈三白彻底断了在功名上的追求,只愿和芸娘平平安安、琴瑟和鸣、悠然度日。

芸娘不讨公公欢心,肯定也不止家书中的称呼问题,以及写给沈三白、告知他作为表弟贷款保证人被追债的家书,更有可能的日久积累下的不喜。让儿子帮忙讨小,结果儿媳操作不当竟被沈母知晓,儿子不思进取、只思闺房之乐,儿媳过多参与家事、不安本分,给儿子张罗纳妾竟是红楼之人,搞得人人皆知之后却又被别人截了糊、何等丢脸等等。

而芸娘为讨丈夫喜欢,更是心心念念地为丈夫挑一名精神上、容貌上都契合的小妾,最后羊肉没吃到却惹得一身骚。

而沈三白,在两个家庭之间,不能担起做丈夫、做儿子的职责,斡旋调解,只看着自己的妻子一味地息事宁人,以为这样可以让时间平息一切矛盾,最后适得其反,连累自己也被父母不喜。甚至在父亲弥留之时,弟弟使计让他被赶出家门,不能分得遗产。而一贫如洗、身背负债的沈三白竟然一身傲骨地说:我只是想尽作为儿子的最后一点孝道,送父亲安心离开。那些家财,我不要便是。

作为朋友,空讲哥们义气。给朋友做担保、却累得自家还债。

在职业规划上,更是缺乏男子汉担当。从结婚之后受不得相思之苦、心心念念要回家执子之手而放弃功名之路,到陪父亲出任却不了了之、没有为自己谋得立命安身之职,再到与表弟南下做生意,确实赚得了银两却大部分销于花船之上、缱绻之日、销金之窟,最后只能四处奔波、寻求旧友帮忙觅得一些临时工的职位,甚至连旅费都需要举债筹措。

这样的日子,或许是那个年代的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吧。但沈三白能从如此的流水之日中窥到生活之乐,也不得不佩服他的乐观精神。至于豁达,这还远远不是我所向往的豁达。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2)

这是一个凄婉动人又十分励志的故事,篇幅不大却道尽人生的沧桑与无奈。沈复就像曹雪芹一样,在人生的过程中沉浮。所谓“浮生”也是源于此意吧,不受控制则为“浮”。

现在的我们,对那个年代的人生观、价值观包括爱情观当然都有各种不理解和不明白;但我还是感受到了一件不受时空限制的事儿,那就是——变故。变故这个话题也是怎么说都不为过,因为它基本上是脱离了所有控制,成为了一个永恒的存在。

失去爱人是变故,家道中落是变故,纳妾不成是变故,颠沛流离更是变故……几乎走遍了全中国、阅尽了人生辛酸的沈复,行文间却没有什么大喜大悲,只是从容的道来这一生之事。是真的看破,还是无奈到了尽头?是想明白了人生,还是出离了命运?我很难揣测,唯有感其心、劳其形,算是一种状态的释放。

话说回来,无论幅度大小,我们的人生也都是沉浮不定的。就跟心电图一样,只有起伏高低的不同,但都在起伏,没几个人希望变成一条线的样子吧?所以我们能不能安心的面对沉浮,真是直接决定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状态。

按照目前的科技进步,我们对自己命运的控制力会越来越强,直到最后会有一批长生不死(不老难度太大)的人。这种人你说到了最后是不是也没什么好追求的了,也不能有什么变化了?但是仔细想想他们会成为一批有史以来最害怕变化的人,因为死不了了,所以只要有一点儿生命危险的事儿都是巨大的风险,他们的余生都将在与这种风险的对抗中度过。

这样看来,咱们现在这个活法儿还不错,起码想开了的可以不畏生死,没想开的也顶多想多活几年。总比扛着巨大的压力强,不敢坐车坐船坐飞机,也不敢散步游泳玩儿攀岩,生命变成了漫长的平淡折磨,也算是被拉平了一条线,生命的存在也失去了意义。

所以我就可以说结论了,虽然起起伏伏跌跌宕宕的人生看上去很辛苦,但,这恰恰是生命的本质。无论遭遇多大的变故,前面都有可能峰回路转,即便生活真的局限于平庸,你还可以有一个强大的精神世界,在这里还会有栖息之所,也还有逆转的空间和余地。

越写越像鸡汤了,看上去有点儿像——只要努力了就一定有回报——这样的忽悠。但这不是我的本意,因为我觉得失去了就悲伤,得到了就欢喜,失败了就认怂,成功了就叫嚣。这些都是顺理成章的,天经地义的。但无论你走上的是哪条沉浮之路,成也好,败也罢,你的内心都要清醒自知——成败得失都是过眼云烟,接下来的变故,又会带你到不同境地。

所以沈复的《浮生六记》在我看来就是起于波澜,止于不惊。看的时候——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想的时候——却是从容与安宁。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3)

遇到一本好书很难,遇到一本自己喜欢的好书更是难上加难。因为世间公认的好书有很多,但当自己去阅读时却发现有些好书晦涩难懂有些好书枯燥无味,好多时候是硬着头皮读也读不下去。《浮生六记》是近半年来发现的又一本一口气读完的好书。

炎炎夏日,作者温婉细腻、宁静淡然的文笔,以及字里行间流露的丝丝真情像山间一股清泉缓缓流过心田,让人爱不释手。“六记”顾名思义,分为六个篇章,作者从夫妻家庭生活、日常闲情雅趣、四方游历见闻一直写到人生坎坷、养生悟道。书中最让人感动的莫过于第一章“闺房记乐”,作者详细记录了自己与妻子陈芸之间从两小无猜到洞房花烛再到婚后生活的点滴真情,一篇篇读来,让人感受到无数岁月沉淀后的温柔静谧,也让自己想起曾经拥有过的种种美好,不禁反问己身,这些美好我们也都曾有过,为何一日日过去怨怼多于相爱之情呢?

作者沈复,清乾隆年间人,一生不仕不第,后因家庭变故穷困潦倒,他留下的这本书成为后人宝贵的精神财富,但他在当时的社会里并不起眼。在那个时代里,谁会去关心在意一个普通人的内心世界呢?即便那是如此的细腻丰富、美好纯粹。现在的社会也是一样,谁会去关心一个普通人尤其是穷困者的精神世界呢?诚如路遥先生所言:“人们宁愿去关心一个蹩脚电影演员的吃喝拉撒和鸡毛蒜皮,而不愿了解一个普通人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

作者沈复的妻子芸娘温婉娴淑、知书达理,不仅与作者举案齐眉,更是作者的红颜知己,两人品读诗词歌赋、修剪木兰花竹、结伴游历山水、对月虔诚许诺,愿下一世你为男来我为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似水在他们身上是那样真切动人,这样的感情怕是所有人都会心向往之吧。也难怪芸娘是林语堂先生理想中的女性,这样的女性,有谁会不喜欢呢?

可惜美好的感情总要受到太多的坎坷磨难,如此美好的芸娘竟然不能被公婆见容,夫妻二人被迫离开家门。沈复四处当幕僚收入微薄,妻子的身体每况愈下,最终十四岁的女儿被早早当了童养媳,十二岁的儿子被送出去当学徒,芸娘也在颠沛流离中重病离世,仅执手相看泪眼留下“来世”二字……读到此处,潸然泪下,人世艰辛,仅靠善良美好是无法活下去的。人活着,生存永远是第一要务。要实现理想,首先得有生存保障,否则任尔才高杜甫节过渊明也终穷困潦倒,难顾妻儿,哪还有采菊东篱的心境呢?

有人言书中最后两章非作者原作,我倒读不出差异来,且觉得最后一章大有可取之处。如关于养生有此建言:“口中言少,心头事少,肚里食少。有此三少,神仙可到。酒宜节饮,忿宜速惩,欲宜力制。依此三宜,疾病自稀。”还有书中摘录王阳明先生关于读书的一段真言,值得所有读书人士借鉴:“读书时,知强记之心不是,即克去之;有欲速之心不是,即克去之;有夸多斗靡之心不是,即克去之。如此,亦只是终日与圣贤印对,是个纯乎天理之心。任他读书,亦只调摄此心而已,何累之有?”……

书中不敢苟同之处是关于作者纳妾一事,芸娘竟也主动为丈夫张罗纳妾,实在不能赞同。还有作者外出幕僚时,竟大肆出入烟花柳巷,还大写特写,评论者竟认为这是男儿本色,实在不敢苟同,可能当时人的观念与现在大有不同,此一时彼一时也……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4)

读完全本之后,我个人认为,要把《浮生六记》当作功利的书籍来读的`话,可能就会失望了。因为沈复本人就是清代士大夫家族的平庸子弟。

他贤德兼备、乐善好施,当然这些优点很好,但是他同时也不思进取,贪图玩乐,要不然最后也不会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了。同时他学问也并不太精,要不然书的开头也不会说自己有语法错误希望大家原谅。

而这本《浮生六记》便是集毕生玩乐经验所集齐,好在什么地方呢,好在懂生活,有态度。

这本书由狗粮开始,就是讲述与芸娘的爱情故事,芸娘死后还魂那篇简直读的我泪流满面。后来便是许多山水园林之所闻所感。

还有一点非常好,在于沈复尽管后半生遭受苦难,但是却没有半点怨怼之情,可以说是非常豁达乐观的人了。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全书读起来养眼养心,没有说教解惑,没有仕途功利,没有政治豪情,只有情真意切的诗意生活。

七夕节拜天孙赠"生生世世为夫妇"图章,吃梅花盒,饮荷花茶,住活花屏,生活闲淡雅致,真可让当代人顶礼膜拜。

前两卷恩爱美好,转笔到卷三,坎坷记愁,恩爱夫妻不到头,不禁让人潸然。也许这就是生活,有点不如意,也许才是最美好。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5)

今天看完了《浮生六记》,很是感慨。我看的版本是周公度译注的,共300多页,前一百页是译文,后面200多页是原著(由于是白话文的原因,基本几秒就过——毕竟生活在这个年代,若不是潜心研究,看白话文还真的有点吃力)ps.不过原文有个地方我觉得很好,就是虽然简短吧,但都有一个小标题,所以一眼看过去,至少知道个大概。

来一段科普:《浮生六记》是清朝长洲人沈复(字三白,号梅逸)著于嘉庆十三年(1808年)的自传体散文。全书共分为六个篇章,包含了《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四篇文章。另外两篇《中山记历》《养生记道》据说是后人仿写。

初看第一章《闺房记乐》,已然觉得很不可思议,讲的就是沈复与其妻子陈芸的日常琐事,心里想着怎么会有如此痴情、如此趣味相投的夫妻;渐渐往下看《闲情记趣》,主要讲的是沈复与其妻子的裁花取势、园林品鉴等事情,又会觉得,怎么又会有这么悠闲,这么惬意的生活;进入到第三章《坎坷记愁》,心情一下子仿佛跌落谷底,芸娘被误解,家族生活的困扰,生活上的拮据,心想真是造化弄人,后期沈复的生活真是倍感凄凉;但同时特别感慨,尤其是诸事烦身,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时候,也少见(沈复)其怨言;就像书里所说:(沈复)几无怨天尤人之词,多是甘苦自得之语,他这份责己甚严却又如浮云漫卷的文风,使得文字记述的春花秋月显得弥足珍贵。最后一章《浪游记快》主要写的是他的游记,语言之快,仿佛跟随作者一起踏遍大好河山,从另一个角度发现不同新奇的地方。(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踏遍喜爱的地方,发现各个地方的奇特景观)

读本书的第一感觉真的是,主人公为什么如此之闲,按照现在的生活,主人公,就是都市生活的一个普通的小白领,与妻子一起过着温饱有余,但有时候又颇见拮据的生活;及时如此,他们依旧非常讲究生活中的细节,沈复爱好花艺、摆弄景观,芸娘也陪着他一起,还“出谋划策”,可以说是非常享受生活了;

所以才会有所感慨,有所羡慕,因为现在的人,乃至社会都太浮躁了,都在想着如何挣钱,但是无论你如何努力,每天依旧感觉很累;沈复,其实就像是我们的一个缩影,过着很平凡的生活,却又把生活过的很真实。尤其是他乐观的心态,真的很少人能够做到。

最后,感动于他们的爱情,羡慕于他们诗情画意的日常生活,佩服其心胸宽广;毕生平常,却心怀磊落;身处困境,却也甘苦自得;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6)

读《浮生六记》,喜欢的不是他的文笔佳句,是他早年的经历和生活;嫉妒的也不只他早年的舒适和清乐和谐,更是他的爱情他的婚姻。

才子佳人,坐卧谈笑,心意相通。谈诗论赋而不穷酸清高,嬉笑怒骂却不粗俗无聊。行局愿接膝坐,行愿携手趋,二人相处恍同密友重逢;夫妻恩爱如沈复陈芸,生活态度和习惯上也有分歧,可人家处理得完美无瑕,不但未生嫌隙,反而更如胶似漆,不像我们所常见的那种一地鸡毛。

陈芸是个平平凡凡的女子,却是我心中最趋近于完美的女性形象。她性情恬淡,不爱华饰珠钗,不忘本,总持有一颗素心;

她体贴周到,心灵手巧,满有生活情趣,花心置纱包茶,沈复小饮她做梅花盒,朋友相聚她找馄饨挑而使酒菜茶饭一应俱全;

她乐读诗文,趣解诗家,佛手茉莉君子小人的见解让人记忆犹新,双鲜酱虾卤瓜的趣事也让人忍俊不禁;

我们可也不能把她看做正儿八经的大家闺秀,淑女名媛,她娇俏调皮,能为未来夫婿藏粥于室,还能女扮男装揽镜狂笑;

她善良宽厚,通情达理豁达开朗,又柔弱让人心疼。天妒佳人,红颜薄命。

书中也有很多不能用现代的眼光去看。古代三妻四妾只道寻常,现代看来是有些混账。沈复其实也有不少风流享受,桃花债呢。不知道陈芸心里怎么想。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7)

东坡云: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何谓浮生,猜想着不过是一段接着一段酸甜苦辣,时而起时而落的时光。生活不易,能用平淡从容的心态度过一生,这不禁想让人品味沈复这一生。

对于《浮生六记》,最初的印象大概便是语文里的《童稚》了吧,曾几何时的背诵全文,依然历历在目。“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当时却只觉得这人无趣的很,看太阳、抓蚊子这样的小事,也能专门写一篇文章纪念?似乎只能说他从小便能捕捉生活中的乐趣,把这无趣的生活过的有一丝色彩吧。

当读完原著发现,原来童年生活不过是岁月中的一角而已,让人印象深刻的,大概还是爱情故事吧。他的爱情,不像梁祝一般的曲折、凄美,却是那么的平淡。“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从最初的一见钟情到婚后的“能察眼意,懂眉语,—举—动,示之以色”相敬如宾,相知相守,直到最后“苟不记之笔墨,未免有辜彼苍之厚”万分悲痛的阴阳两隔。仿佛在读书之前,刚刚看了一出虐人的琼瑶剧。当沉沁在这爱情故事中的时候,好像穿越时空,来到他的身边。

送亲归来的他看到远方伫立的倩影,脸上是隐藏不住的喜悦,加快了脚步来到她的面前,两人低声细语,满是笑容。

山川之上,两道人影,一人中等身材,一人娇小婀娜,都着男装,确是掩饰不住深情。面对着大好河山,二人谈论诗词歌赋,却时常提起家中琐事,从“琴棋书画诗酒花”到“柴米油盐酱醋茶”,个中乐趣,不足为外人道。感觉两道身影时而模糊,时而清晰。

虽然起伏跌宕的人生看上去很辛苦,但这恰恰是生命的本质。夕阳西下,远处立着一处庭院,门前伏着一条老黄狗,庭院旁的柳树下,夫妇二人挽手相依,看着门前的湖畔斜阳。无比和谐又温馨的画面,不禁想到了夫妻二人几十年如一日的感情。读后感·他孤独的坐在床上,仍然记得妻子离世前对他说的字:“来世”,他似乎想起了什么,起身走到桌旁,提起笔,却望着窗外,脑海中浮现的,是如白驹过隙般的一生。

读完全书后,再回想他的一生,失去爱人是变故,家道中落是变故,颠沛流离更是变故。几乎走遍了全中国、阅尽了人生辛酸的他,行文间却没有什么大喜大悲,只是从容的道来这一生之事。耳边似乎听到了他在对我说话:虽然起伏跌宕的人生看上去很辛苦,但这恰恰是生命的本质。无论遭遇多大的变故,前面都有可能峰回路转,你还可以有一个强大的精神世界,在这里还会有栖息之所,也还有逆转的空间和余地。

所以,《浮生六记》在我看来就是起于波澜,止于不惊。看的时候——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想的时候——却是从容与安宁。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8)

终于读完了这本书,距离开始读大约有四年了。四年前只读了四卷,当时骨傲,宁愿此书是残缺之美,也不愿看到狗尾续貂之作。可近日读完后两卷惊讶之情溢于言表,可能是我文字功底太差抑或是对之前有些遗忘,后两卷与原著的衔接和文法竟毫无违和感,想必也是大家之作,不过可能是先入为主知道后两卷是伪作的缘故,总觉得缺点神韵。文章最出彩应该是第一卷和第三卷,分别是秀恩爱和死的快,哈哈。喜欢芸,温文尔雅,才思敏捷,活泼可爱,知书达理,秀外慧中,顺便说一句,我对女生最高的评价是秀外慧中,她值得这个词,国学大家林语堂也评价芸是国学史上最可爱的女生,这个评价应该是极高了吧。芸和沈复的爱情是多少人的向往,可以说浮生六记就是靠芸撑起来的,如果没有芸,顶多也就是个不错的杂记,绝不会有现在这么高的评价。不喜欢沈复,有人供着吃喝就高谈阔论理想,没有了生活来源完全不知道怎么去生活,没有柳三变的命却得了柳三变的病。第三卷字字含泪,句句是血,可以怨恨时代怨恨腐朽的封建制度,可有些人为理想努力了,沈复做了什么,游山玩水?修花剪草?吟诗作乐?沉迷于游乐花草情爱,说到底他只适合在襁褓中生活,做个什么都不用想的大少爷。说来惭愧,觉得人家书写的好还要骂人家几句,我咋不上天呢。不过,骂完人还真痛快,哈哈。

[作品悦读]《雷雨》读后感(610字)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品悦读]《雷雨》读后感(610字),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雷雨》读后感【篇一】

那个社会不会给她机会,不想死只有苟活着,她知道,她要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谁在那个黑暗的社会给她一个温暖呢?但是最后都没有得到他的爱情,当鲁侍萍再次遇到周朴园的时候,这也是悲剧的开始抑或是个

结局,当年的那个丫鬟,不但没有死,反而活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他的儿子和她的女儿再恋爱谁能接受?何况是她们,她们的纠葛一绕再绕,始终逃不了命运的纠缠,儿子就在面前,可是却不能相认。

因为这个儿子不相信也不敢相信,更不能相信这个丫鬟是他这个少爷的妈妈,是他的爱人的妈妈。爱情在这个时候应该退后了,不退出怎么要让别人进来。

周萍把枪对着自己的时候,一定一定非常的绝望。这个世界他要承担那么多的东西,那么离开这个世界呢?

是不是就是一个解脱?那里他就可以再遇到他美丽的姑娘,再没有什么纠葛。雷雨交加,人物的矛盾越发清晰,当四凤终于知道真相的`时候,我想,那时候的她比任何人都要绝望吧,这个一直都单纯天真的孩子,会想到

这么复杂的关系么,要她小小的心,如何承受生命的伤痛。冲出去的她碰到了漏电的电线,矛盾的激化,随着电流消失殆尽。

然而另一个单纯的孩子,一直深深保护着他的爱情的周冲,这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年青人,他在不明白这么个复杂的情况下,伸手去拉四凤,他以为自己拉的是他的爱人,然而电流带着矛盾,所有的爱情幻想,全部化为灰烬,消失在雨中。

《雷雨》读后感【篇二】

在寒假的最后一天终于读完了《雷雨》,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震撼,还有更深层次的思考,当所有的事情在极短的数小时内发生,所有的事情仿佛被雨给冲走了表面的伪装,一一地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处心积虑,三十年的爱恨纠葛,终于在一场雷雨中轰然落幕。周朴园,他为了自己的前途,娶有钱有势的世家小姐进门,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二儿子伤心地离开,原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然而最终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两位受尽创伤的女人也疯疯癫癫,走上了不归路。

对于蘩漪,她在家中却处处被压制的。明明如正常人一般,明明有着健康的身体,却要因为周朴园的话而天天喝药。她的精神一直被压迫着,得不到解放,而她的爱也付之东流。没有依靠,没有精神寄托。她为着周朴园的谎言而喝药,被人当作是疯子、不正常的人。在如此环境之下,她怎么能不怨恨?她如何能不疯?对她来说,她所处的环境,就如同雷雨未来前的闷热,令人窒息。然而当她沉浸在与大儿子周萍的不伦之恋里时,她是多么希望周萍能与她白头偕老,然而令我感到失望的是周萍竟是一天也未曾爱过她,我眼中的他,自私,自以为是,毫不迟疑地接受封建礼教,或许也正是这礼教的枷锁束缚他不曾向蘩漪袒露内心。他那昏暗的眼神,闪烁着迟疑和矛盾。他总是悔恨自己的错误,当一个新的冲动来了,他的热情与欲望就会像水一样淹没他。他那星星的理智,不过是卷在漩涡上的一段枯枝,这样,一个大错就跟着一个大错发生。

对于那蘩漪我只能说你爱上某人愿意牺牲一切,像是火焰那样熊熊燃烧直至烧到灰烬,可那又怎样?你毁天灭地屠龙降魔浴血归来,你很牛可那又怎样?你能给她什么样的生活?你就有权得到他的爱吗?你的爱很沉重,可还得看他想不想要而对于周冲和四风,他们便是这场悲剧无辜的受害者,他们都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然而最终只能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早早结束生命。什么是死?是终点,是永诀,是不可挽回,再也握不住的手,感觉不到的温度,再也说不出的那句“我爱你”。

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之夜啊,爱与恨的厮杀渗透出的血腥之气让我不寒而栗,当一切又回归平静,啜泣的问不再幽幽慨叹,我们早应该明白,爱与恨终究不能长久,边缘的问,两个疯子的女人,一个忧愁的老人,还在苦苦挣扎……

《雷雨》读后感【篇三】

雷雨故事中人物的关系是复杂的,然而就是这种复杂的人物关系贯穿了故事情节发展的始终,也是导致雷雨走向一个大悲剧结局的导火线,曹禺在文中塑造了多个鲜明的人物特点,使得每个人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周朴园是雷雨中的一大核心人物,他年轻的时候爱上了鲁侍萍,那时的他是爱鲁侍萍的,他们之间是有真正的爱情存在的,那时的周朴园也是有一丝纯净可言的,但是他却听从父母的劝告将鲁侍萍赶出家门,娶了文中的另一个女主角繁漪,一个可以说和周朴园门当户对的女人,但是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周朴园选择了退缩,他接受了这个现实,这也使得他逐渐变成了有金钱利益观念,等级之分的人,也随着雷雨的情节发展走向败落。但是曹禺还是给了周朴园一些人性化的东西,在最后他主动告诉周萍鲁侍萍是他的母亲,然而当真相被揭穿的那一刻,也便是雷雨走向结局的时刻了。

当三十年后周朴园与鲁侍萍意外相见的那一刻,周朴园其实是爱鲁侍萍的,只是他喜欢的是以前的那个温柔而美丽的鲁侍萍,现在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已经老去的鲁侍萍,因此周朴园的反映中更多的是带有恐慌与害怕的,他担心鲁侍萍的出现会影响到自己现在的地位。

雷雨中曹禺安排了周冲这个角色,他是黑暗的社会中的一盏明灯,他具有正义感,敢于为无产阶级说话,在知道鲁四凤喜欢的人是周萍是,他主动选择了退出,他是一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也是雷雨中唯一一个没有被封建观念束缚的人。也许他的死时理所应当的,在雷雨所描写的整个社会现实中,他是格格不入的。

《雷雨》读后感【篇四】

《雷雨》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悲剧,悲剧的起因却是故事的主人公,年轻的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像许多中国悲剧一样,一位风流的少年爱上了他的女仆,自古以来这样的关系都没有好结果。如果那个男人有情义、有担当,至少两人可以私奔,远走他乡,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女主角侍萍的命运是悲苦的。周朴园这个浪漫的年轻主人虽然被侍萍的美丽和温柔打动,但他只知道如何去爱自己,不会想与他侍萍厮守一生。为了自己的前途,周朴园抛弃了侍萍。孤独的侍萍带着生病的二儿子悲伤地离开,原以为故事到此结束,谁知道命运又将他们会牵扯到了一起。

这是一段复杂、混乱的关系,最终导致同母异父的兄妹坠入爱河。作为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为孩子们的命运责怪自己,似乎一切都该结束了,但周朴园说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一事实,导致了三个人的死亡……

这样焦虑的生活怎能不让人心痛呢?在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永恒的,在类似的故事中有许多受害者。我认为,这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它的原型就是社会的真实情况。这与当时人们的道德标准和思想是分不开的。

在当今社会,人们思想的变化,使女性变得坚强、勇敢,不会被命运的沉默所压迫,会奋起反抗。除了先进的科学技术,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标志。人们往往知道过去的不幸,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时代。

然而,我不仅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了我们幸福的生活,还要感谢这个时代带给我们的觉悟。没有悲伤的过去,哪会有现在的幸福甜蜜?

《雷雨》读后感【篇五】

读过《雷雨》之后我的心情如天气般郁闷,在曹禺笔下不仅可以看出人物的本性,更能看到作者当时所生活的社会的本质。可以这么说,剧中的人物毫不吝啬地将自己丑陋的像蛤蟆的内心流露出来,对其剧中的主人公,我给大家说道说道。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冷酷地周朴园和善良的鲁侍萍,首先分析周朴园。

当鲁侍萍再次出现在周朴园面前时,已是三十年的事了。从前那张闭月羞花之貌,已被苦难的利刀所磨蚀,现留下树皮般的脸,曾经是他妻子的她,周朴园会认出侍萍吗?在与侍萍对话中好像他对侍萍有些追忆,这是假的还是虚伪的呢?从他严厉的喝问侍萍“你来干什么?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做出肯定的回答,这是假的,但如果你仔细推敲,似乎他也经常去咀嚼这段感情,或许只是填补他丑恶空虚的心灵而已,这显示他的多情与高贵。

从周朴园给侍萍钱这方面可以说是对侍萍的打发,也可以说是他对自己从前的罪恶做出的弥补。这也许就是周朴园仅剩下的一丁点的人性,又从他不让侍萍认二十多年不见的儿子,他的这种做法可以透露出他的冷酷与自私。而从他对自己另一个儿子鲁大海的做法更是无情。我认为周朴园的生活,就只为他的金钱与虚荣而活,他的这颗心就像当时生活的黑暗社会一样。

而生活在苦难中的侍萍与周朴园是不能相比的。侍萍的无奈。苦难,在这样的社会中是不会有人怜悯的。对于周朴园残忍的做法,侍萍也只有吞到肚子里。她也只能认这个命,她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将自己这几十年来所受的苦给诉说出来,而她所受的苦只应为周朴园残忍的行为所造成的。这些事情更加重了周朴园形成的罪恶感。

周朴园的儿子周冲纯真善良的性格与周朴园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好像周冲的存在可以冲刷周朴园的罪恶,而周萍与继母的倚恋,四凤与周萍的恋爱再也掩饰不了周朴园的罪。这样的复杂的关系暴露出当时社会的腐败。

《雷雨》读后感【篇六】

雷雨是曹禺创作的经典话剧,在雷中,展示了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是“中国话剧现实主义的基石”。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感的女人,痛悔着罪孽却又不知地犯下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都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周萍、周冲、四凤死了,鲁大海与生父周朴园反目,两位母亲亦走向了崩溃。

矛盾环环相应,扣人心弦的同时,却做得那般自然,似乎从一开始我们读到雷雨时,面前就有这样一幅画面: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异的电煽动着淅趋紧张的空气,忽然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考时,当头响起了一个炸雷电闪雷呜,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这像是寓示剧中人物之间的危险关系。

在剧里唯一带来的一丝纯净形成敏感对比的周冲,使我影响深刻的少年。他对四凤说的那些:“海……船……草……。”都表现了他一直被困在美丽的憧憬里,他是无辜的又是善良的人,最后却和四凤一起在雷雨天因一一根断了的电线而丧失了年轻的生命。仅仅是因为他看见四凤被电着而急忙伸手去拉电线的的冲动,就这样,如画的生命退去了色彩。

而鲁妈也是一个仁慈的悲哀角色。她的孩子们不明身份的互相相恋,让他伤透了心,指导书中的结尾。高潮不分时,一直被她辛苦埋葬得秘密才被揭晓。“走,走得越远越好,再也不要回来了!”但看到自己亲身儿女的畸形恋是还是不忍心揭开真相与必须克制自己对儿子的乡人的冲动,她是一个坚强的母亲。

看完雷雨,我的心情久久无法释怀,剧中带给我的震撼是在是太大了。

《雷雨》读后感【篇七】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蘩漪在《雷雨》中有些扎眼,但她浇不灭的热情和颗强悍的心让我喜欢她,尽管她的漂亮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不是所谓的“可爱”女性,她是辛竦的,尖锐的,有魅惑力的,甚至她就是所谓的魔。可能正因如此,我喜欢她,她为爱不惜一切,她的执着我从内心敬佩,他们都没错,他们只是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可谁又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呢?我渐渐开始发现或许是封建社会所谓的门当户对害了他们,或许当时朴大少爷娶了鲁侍萍,那么今天也就不会发生这一幕的哀嚎。

今天的社会布满着阳光,驱散了过去的阴霾,现在的天天对恋人都是幸福快乐的,因为彼此是自己的选择,我希望在今天的社会中不再会奏响雷雨天特有的隆隆乐奏,因为今天是个阳光灿烂的世界。

看完故事,我很矛盾,我问很想知道这场悲剧谁是制造者?蘩漪吗?还是周朴园和鲁侍萍?可细细想想,他们又有什么错呢?

《雷雨》读后感【篇八】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篇九】

但凡家族式的故事,总是离不了悲剧的结局。《红楼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它之后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巴金著)、《金粉世家》(张恨水著)、《京华烟云》(林语堂著)都是这样,一个封建式大家族从兴盛到衰落,一直到崩溃,就是一个悲剧。

《雷雨》也是一样的,不同的是,曹禺先生用不同于小说的文学剧本的形式讲述了这个悲剧故事。更令人觉得奇巧的是,仅仅是一天的时间,就揭示出了30年的恩恩怨怨,只有8个主要人物,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一个蜘蛛网,纷繁复杂。让人觉得刺激紧张,加上“雷雨”式的渲染,更觉得让人震惊,令人潸然泪下。

《雷雨》读后感【篇十】

四凤,犹如年轻时的侍萍,对爱,抱有美好的幻想。以为,爱是一切。哥哥的劝,母亲的话,都可以不听。年轻健康,淳朴美丽,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有一个美满的人生。即便找个普普通通的人,也该是幸福的吧。虽然平淡平庸。

可她,太聪明了,太不甘了,偏偏爱上了他!可愿意为他洗衣做饭过安稳日子,你以为,这就是爱了。可你了解他吗?他,要的不是这些。你只是他抓住的一个救赎之物,想通过你洗涤他自己,悔改以往的罪恶,唉,一个无辜的牺牲者!

[作品悦读]故乡读后感(5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作品悦读]故乡读后感(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故乡读后感【篇一】

我读了季羡林先生《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对作者所表达思念故乡的真情实感感触很深。

在情景描写时,让我感到身临其境。他捡到鸭子蛋时的快乐,他在故乡乐此不疲地玩耍,这让我感同身受、印象深刻。文章里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让意思表达得更加清楚、突出重点,使用过渡句能承上启下等等,这都值得我学以致用。虽然作者去过许多的地方游玩,他看到许许多多的月亮,但还是比不过故乡的月亮,“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字里行间中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这也让我想到了我美丽的家乡——浏阳!现在秋天来了,桂花散发出迷人的清香,银杏树上的“黄色小扇子”和枫树上的“红色小手掌”在微凉的秋风中飞舞。一簇簇粉紫色的木芙蓉不再害羞,走近一看,它的花瓣是围绕着黄色的花蕊向外生长的,在秋姑娘的照料下花开正艳。此时进去果园里瞧一瞧,映入眼帘的是一棵棵硕大的'柚子树,树上硕果累累,这果肉鲜嫩多汁、甜而不酸,还开胃消食呢。还有又大又圆的橙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光泽夺目,十分的诱人……

我爱我的家乡!这里诗情画意,这里山清水秀,这里柳绿花红,这里空气清新……我现在要刻苦学习、珍惜时间,长大后为家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故乡读后感【篇二】

初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在六年级。语文课本里的那篇《少年闰土》,至今记忆犹新。对闰土栩栩如生的描画,两个不同身份的孩子平等的友谊,给我的印象,竟是温暖。

偶然向妈妈提起《少年闰土》,妈妈抽出一本《鲁迅文集》来,翻到《故乡》那页,让我看课文没有摘录的那个结尾。于是看了下来,体会到了鲁迅先生笔触的寒意。虽说《故乡》并没有像《祝福》《药》那一般悲情,但在那文字背后,少年和中年的闰土站在一起,那种鲜明的对比叫我心寒。

鲁迅在年幼时是钦佩闰土的,佩服他敢在月光下看守瓜地,能在海边拾精美的贝壳……那时的闰土也是灵巧的,红润的脸蛋,健壮的四肢,谁会想到在数多年后活泼机敏的小伙伴历经沧桑而变得又老又钝?当年鲁迅是那么羡慕闰土,同时不满于自己只能在大宅院里看四角的天空,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微微地懊恼。而分别时的那一场大哭,也让我毫不怀疑他们的不舍。之后呢?正如我们想的那样,几十年后,他们又相见了,是心怀喜悦的,曾是多么好的一对朋友。但现在站在鲁迅面前的,这个衣衫褴缕、面容枯黄、目光浑浊的中年人,再没有少年闰土的半点影子。当那声“老爷”从他口中颤抖的说出时,鲁迅的心凉了,再不是朋友,尽管两人离得那么近,却又明显有了距离等级之分。这个心灵上的落差,使当年的一切美好,不复存在。

是该感慨世事的艰辛?拟或是叹息时光老人太过轻易地改变了一个人?

闰土只是一个地位低下的人啊,他卑微的内心恰恰体现了社会下层人们的哀弱,从他的以前开始,随着鲁迅笔法的飞快旋转,我们看到了整个社会的黑暗,整个国家的不堪一击。

鲁迅的笔,就你一把利剑,刺破这层层的黑暗,他要光明啊,他要这个社会进步,要整个国家强大!他就是呐喊着,声嘶力竭,荡气回肠。他有自己的爆发点,他努力要去唤醒还睡着的人们,在他们麻木的心上撕开流血的口子,让他们开始出现敏感的反应,让潜伏于地下的新生力量结成洪流而喷薄欲出!这种呐喊,只有鲁迅才能做到,他所带来的刺痛感,干脆利落地陷进每一个人的肌肤。

就像鲁迅所召唤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不要怕希望渺茫,也不要怕力量微小,只要有人想往前走,只有人敢往前走,那么多人的脚,定能走出一条亮堂的路来!

鲁迅的那个年代,与我们的现在虽相隔甚远,但那种思想,那种责任,那种抱负或是理想,是一样的。而且再过几十年,几百年,都不会改变,就像鲁迅笔下那条牵系着希望的路,往后的一代又一代,都将一步一步,前赴后继地走下去!

故乡读后感【篇三】

叶落归根,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可是还有很多人一辈子漂泊在外,无法回到故乡。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初夏时节,阅读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在书中慢慢回味舌尖上的故乡。

喜欢汪曾祺的文字,源于那篇《端午的鸭蛋》,“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了出来。”一个“吱”,一个“红油”,勾起了多少人的馋虫,记住了高邮鸭蛋,也被他灵动的文字深深吸引。一个人如果对故乡没有深厚的感情,他无法写出鲜活生动的文字。用真心情书写文字的人,注定被读者永远欣赏。

汪曾祺行文简洁,短短几句,让人回味无穷。他博古通今,知识渊博,文字里有很深的文化底蕴,令人佩服。他游历四方,走遍祖国的角角落落,对美食的研究,对风土人情的了解,让人羡慕不已。阅历浅薄的人,写不出这样津津有味的美食文章。

不管走多远,不管吃过多少山珍海味,还是故乡的食物最难以忘怀,小时候吃到的就是最好的味道。《故乡的食物》分为六辑,前三辑的文章都是与食物有关的,后三辑《一枝一叶》《鸟兽虫鱼》《南北游踪》,看似与食物无关,实则不然,自然界的万物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汇成食物的味道,故乡的味道。

五味人间,酸甜苦辣咸,汪曾祺由南到北,又从东到西,在各座城市,各个民族间娓娓道来,给我们讲所见所闻,文字成熟剔透,又不失幽默,告诉我们少了哪一味,都是有缺憾的人生,因此口味要宽一点,杂一些,对文化也要如此,试着去接受不同的人和事。

寻常生活,日常滋味。几道家常小菜,也在汪曾祺的笔下开出绚丽夺目的小花,怀着对食物虔诚的心,美食美味不再是海市蜃楼。故乡食物的香甜,那一声声吆喝“卖杨梅———”声音娇娇的,长锁心头。即使一棵普通的野菜,也因为怀着对生命的尊重,而赋予它高尚的品德,“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胶漆……”这份美好缘于家乡的野菜。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如果文人都是如汪曾祺那样的好厨艺,相信中华美食的春天一定会锦上添花。

一枝一叶,鸟兽鱼虫,皆是缘,细心观察,都会带来无限惊喜。没有土壤,没有水分,被人遗弃的芋头也能让我们看到一点生活的勇气,感悟出人生的真谛。一个人远离故土,辛苦求生,或许这点点希冀撑起了对故乡的思念,才勇敢前行。

身还在,心已远。《故乡的食物》带着一颗流浪的心,回到清清小河边,母亲的一声声呼唤,姥姥苍老的手熬煮的汤粥,张开嘴,细细品,慢慢尝。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刘洪静

故乡读后感【篇四】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完了《故乡》,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乡》一文。我翻到《故乡》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故乡读后感【篇五】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作品悦读]繁星读后感五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作品悦读]繁星读后感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繁星读后感(篇一)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诚挚的。在假期间我找到了这样一位,它就是《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些精美的诗篇,每一首宛如天上的明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清新隽永,令人沉迷其中。

我感触最深的是冰心对倾注的爱,在《繁星》里有这么一段,让我感动不已:

母亲啊!

撇开你的忧愁,

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

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

多么情真意切啊!在读诗前我也了解了冰心的资料,冰心从小体弱多病,害怕生人,只与母亲依偎在一起。久而久之神圣的深深植入冰心心灵中并成为她一生歌颂的永恒主题。

母爱是伟大的,我小时候也经常生病,有一次半夜我突然发高烧,为了不让我哭,打针时抱着我。输液时时刻盯着吊瓶看看液体输完没,为此,她一夜没睡......

当我还在学习时妈妈端来水果为我加油,当我淘气地蹬掉了被子妈妈总会捡起重新给我盖上。这,是妈妈的爱。它时时刻刻萦绕在我身边,成为我生活的旋律。

《繁星·春水》中不仅有爱的篇章,还有许多蕴含哲理的乐章,如《春水》里写的:

我不会弹琴,

我只会静默的听着;

我不会绘画,

我只会沉寂的看着。

这段话给了我很深的启发:是啊,不会弹琴,那就用心聆听。不会绘画,那就默默欣赏。不要自卑,也不要刻意掩饰自己。接受别人的优点,学会欣赏吧!

当我们漫步海边,看着美丽的夕阳,看着那一抹抹霞光:当我们走进山林,看着奔腾的瀑布,看着那一股股山泉。这时,就可以用心去聆听泉水叮咚,去欣赏那夕阳带给你的美好感受。

《繁星·春水》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受益匪浅。它如一杯茶,似浓似淡。

它浓浓的,芳香无比,像一朵傲雪的腊梅。

它淡淡的,沁人心脾,如一只出谷的幽兰。

读它,就像品味一杯纯美甘甜的茶。

繁星读后感(篇二)

一百年前,梁启超先生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而少年只有强健体魄,充实头脑才能变强、变富、变智,而充实头脑的方法只有读书!

我读了冰心女士的《繁星。春水》,在这委婉,含蓄的诗歌中,处处体现着冰心女士的创作信仰:“有了爱,便有了一切。”《繁星》和《春水》虽然发表时间不同,但主题都是:母爱,自然,童真。表现了“爱的哲学”。

在这部诗集中,冰心女士虽然一个送亲情,赞美母爱,颂扬童心为主,但是,她却用了更多的文字和感情来表达她本人和她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苦恼。她用忧愁而又温柔的笔调诉说着心中的感受,同时也在探索者生命的意义。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爱,爱一切美好的事物。

繁星读后感(篇三)

我随身带着冰心的诗集——《繁星》,有空就拿出来读读。这本诗集后,我对冰心有了更进一层的理解。翻开书本,才发现这本书的序文也是那么精彩。序文中,介绍了冰心的经历。原来,冰心很小的时候,就显显露她在文学写作方面极高的天赋。

细细地品味着书中的没一首小诗,让我融入到诗的美妙世界中。在这些诗里,我读到了巨大的母爱;幼稚的童真、纯真的友谊和自然。其中,写母爱的那些诗最能惹起我的共鸣。读着,我不由想起了本人母亲对我爱,虽然这些爱都表现在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中,但这是由这些细碎的小事,表现出了母爱的巨大。由此,我愈加珍惜母亲对我爱。

还有一些诗写的是童年,读着这些诗,看着冰心的童年是多么的有趣与难忘,也让我想起了本人的童年。我的童年一样的难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还浮光掠影。

在冰心出国后,就用诗来表达本人对祖国故土的昔年之情。她的这份心意,也深深的感染了我。我作为一个离家住校上初中的人来,经常怀念着家乡、怀念着我的父母,读了这些诗,更触动了我的思想之情。

我也经过大声地朗诵这些诗来缓解本人的乡愁。《繁星》给我带来了很多情感,丰厚了我的生活。

繁星读后感(篇四)

冰心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成名最早的女作家,我读过她写的许多文章。假期中,我和她写的《繁星》又有了一次亲密接触,脑海里顿时展现出一幅充满童趣和爱的生动画面,心中便也分外明透了起来。它像一位沉默无语的老师教会了我怎样做人;它像一位知心的朋友,在我失落无助的时候鼓舞着我前进;它像一部影片,播放着一个个人生的片段,使我了解人生的悲欢离合,是非曲直。

《繁星》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散文集,但它却是著名作家冰心的真情流露。所以这本书是十分值得让人一体会的,下面我来为大家讲一讲这本书的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分享吧!这本书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首首优美的诗歌,刚打开就会有一首首歌映在我心头上,感动了我满清肺腑。然后一篇篇著名作家冰心的生活写照出现在你的眼前,出演了一个个曲折的生活故事,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明白是非曲折。在《繁星》中,母亲的身影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有时母亲是那温暖的春一光,可以用她那光亮照亮大地,抚育万物。我想我也如冰心一样深深喜爱着自己的母亲。

《繁星》是作家冰心的生活写照,更是我现在的精神支持。因为《繁星》它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东西,如,什么叫生活,什么叫人生。让我在读的过程中就能体会到人生的酸甜苦辣,生活中的是非曲折啊!《繁星》你使我受益匪浅,我要在此深深地感谢你。

繁星读后感(篇五)

繁星读后感

母爱犹如一缕缕温暖的阳光,抚慰我的心房,又犹如一杯浓浓的奶茶,温暖我的肺腑。我爱看冰心奶奶的《繁星》,它犹如一曲优美、温婉的天籁之音,随着冰心奶奶的吟唱,将一份挚热滚烫的爱在我眼前幻化而来。

在我的生活中,母亲给我的爱又是何等的深沉。且不说洗衣服、做饭、打扫房间这些纷繁的家务活,光是辅导我的功课就已牵绊了妈妈所有的休息时间。我只知道,妈妈总是在我放学时默默将饭菜做好,那可口的栗子烧鸡,她舍不得伸一筷;当我肚囊饱饱起身写作业时,妈妈也跟随来到了我的书桌旁,和我一起奋战题海;当我疲乏之时,又是妈妈为我送来了热气腾腾的牛奶;当我安睡在自己的小床上时,客厅里为家务而忙碌的身影准是妈妈,此时,唯有星星与她陪伴。这就是母爱。就像冰心奶奶笔下的母亲呵。/我的头发/披在你的膝上/这就是你赋予我的万缕柔丝。是冰心奶奶的诗唤醒了我对母亲的那份知恩。

我还记得那年妈妈下岗在家,愁云笼罩着整个家。当时我也参加黄石市的秋季运动会的60米短跑被淘汰。我满怀伤心在家中不吃不喝,还践踏了爸爸的关心。是妈妈搂我在怀里,拭去我眼角的泪水,和我述说人生不如意要如何处理。妈妈呵,她也是撇开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怀里/只有我是你心灵的安顿。又是冰心奶奶的诗告诉了我要感恩。

当我再次领略它的风采时,温暖的阳光,香喷喷的奶茶又透入我的心扉,浸入我的心脾。这首诗告诉了我母爱是什么,教会了我赞颂母亲的爱。母爱如水,潺潺流过,鼓舞着我,开导着我。我爱读冰心奶奶的《繁星》,是她那清新淡雅、晶莹明丽的诗引我走向光明,这便是我爱读《繁星》的理由。

[作品悦读]沧浪之水读后感(900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作品悦读]沧浪之水读后感(900字)”,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沧浪之水读后感 篇1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用水清濯缨来表明明世则仕,用水浊濯足来表明乱世则隐;可是在当今喧嚣又浮华的社会中,即便是用尽沧浪之水,也难以洗涤我们心灵的尘埃,我想这就是题目的寓意,也是本部小说的主旨所在。

《沧浪之水》以细致入微的心理刻画和令人信服的细节描写,将主人公的人生事迹娓娓道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个医学毕业的研究生从怀才不遇、仕途不顺继而时来运转、名利双收。从原来自己鄙视、唾弃"猪人狗人"到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猪人狗人",充满了心酸和无奈。

本部小说进行了大量的心灵描写,从而拉近了读者与主人公的距离,使读者对池大为的一切感同身受,不能自已,在小说最后,池大为在父亲坟前真诚地忏悔:"而我,你的儿子,却在大势所趋别无选择的现实之中,虽波主流地走上了另一条道路,那里有鲜花,有掌声,有虚拟的尊严和真实的利益,才使我成为一个被迫的虚无主义者"。这段话点明了池大为做着一切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生存,但却在追名逐利的过程中丧失了自我,只剩下一点点虚无缥缈的虚荣,充满了无尽的痛苦和悲哀。

池大为的蜕变并不引人反感,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也使人们更加务实;池大为作为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一个医学研究生,知识渊博、才华横溢,但却因自己太过于理想、正直、不识时务而面临着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尴尬境地,"社会是现实的,而官场更是现实的,他以这种性格在官场求生存,必然会被淘汰"。另一方面,生活的窘迫不容许他不蜕变,现实生活中的许多实际问题困扰着他,例如:自己没钱没权,使自己的妻子怀孕还要挤公交,妻子生产没有足够的费用,与照顾孩子的岳母共处一室的窘迫,儿子被烫伤的心痛,儿子上学的烦恼等多种现实问题。这些使他最终意识到"生存才是唯一的真实,人不能成为精神的流浪者"。池大为的蜕变是后天造成的,不是与生俱来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关于生存的意义是历代知识分子最为关注的问题,知识分子为理想事业而义无反顾的牺牲精神和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献身精神在"晏老师"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晏老师也是书中着重刻画的人物形象,池大为的成功与晏老师的指导是密不可分的。晏老师熟谙官场游戏规则,但是他并没有积极地置身于官场之中,他虽保留了自己心灵中的一方净土,但是他的一生却极其平庸;一定程度上,他就是池大为,他是没有蜕变的池大为。

本部小说通过一系列完整细腻的细节刻画和真实生动的心理描写,描绘了一些官场风云,勾勒出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再现了池大为蜕变为猪人狗人痛苦的征程和心理挣扎。池大为是一个多重人物的复合体,他是知识分子,他需要保持心灵的纯洁;他是市井小民,他必须关注一些最基本的生活问题;他是卫生局长,外表浮华而内心空虚,他是成功的,也是失败的。

《沧浪之水》是一部非常成功的长篇小说,它紧扣生活和官场中的一些小事而暗含了一些生存的大道理;文本中多用动词和副词,具有动作性和感染力;塑造了一些接地气的小人物,如:晏老师聪明机智却不与世俗,无能无耻的丁小槐,曾今显赫一时最后却落魄的王局长和马局长等。大多数人都喜欢读《沧浪之水》,因为他们可以得到启发,有的人喜欢作品中所描写的房屋、孩子等家庭生活问题;

有的人则看重主人公的心理变化历程;有的人则关注该如何学会讨好领导以适应官场风云。

《沧浪之水》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小说,希望每一个人都能仔细品味其中的现实性,更要通过本部小说来净化自己的心灵,学会该如何更好地生活。

沧浪之水读后感 篇2

终于看完了全书。前半部分看得压抑,几乎没有耐心,停滞了很久再次拿起一口气看完了下半部分。百感交集。引用书中的话“对世界我们什么都不是,对自己就是一切,我们被这种残酷的真实击败了,从内部被击败了。我们没有力量面对那些严峻的话题,关于身份,关于灵魂,于是怯懦而虚伪地设想那些问题并不存在,生存才是唯一的真实。我们曾经拥有终极,而终级在今天已经变成了我们自己。生命的意义之源突然中断,梦想成为梦想,我们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永远的精神流浪者”我们无法克服人性本身带给我们的束缚。当真实的自己和扮演的角色相互切换甚至相互对抗的过程中,我们渐渐分不清虚幻和真实究竟哪个才是我们更应该追求和坚守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只能在做好世俗的身份角色的同时保留内心深处的一份真实,与最初和最真的自己和解,使二者达到某种平衡,最大程度的融合共处。

沧浪之水读后感 篇3

在看《沧浪之水》这本书

之前,我的阅读范围都趋向于一些高大上,正能量的东西,我看经典名著,历史,看文学,经济,学习技能这一类的书籍,它们离现实生活还是有一定的距离,而这一本小说,它主要讲到的是官场的生态环境,与这个社会,人性,现实环境密切相关,书中说到的许多现象在我们身边还是随处可见,所以,我认为这也是一本很接地气的通俗文学作品。

作者通过对池大为从一个山中少年到最后走上省卫生厅厅长的个人经历,为我们描述了他的个人奋斗史,在文中开头,他随父亲下乡在山中生活,父亲鼓励他自学参加高考,在接到中医学院录取通知书的一霎那,父亲突然脑出血而一命呜呼,池大为通过努力学习大学毕业后,放弃留在京城的工作机会而到了省卫生厅,当时年轻气盛的他盲目给领导提意见,结果一晾就是七八年,后来他年轻的锋芒渐渐地被现实消减,性格的棱角也慢慢的磨掉了,他学会了违心的阿谀奉承,察言观色,凭着他细致的观察力和对人性深入的了解,短短几年也从一个跑腿的角色,到傍上马厅长这棵大树,一路上平步青云,成功上位厅长的位置。

新官上任的他想烧它几把火,改变一下这种浑浊不堪的官场环境,也实现一下年轻时伟大的抱负,可是在坚硬如磐石的现实面前,在许多方面他又不得不妥协下来,终于和这沧浪之水一样,随波逐浪向前。

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很是平实,通俗,就好像作者在你面前侃大山一样,作者设计的人物对白非常的多,还有大量的人物心里活动,主角池大为的思想活动尤其刻画的到位,他在大山里年少时的单纯,在学校读书时的青春热血,起初走上工作岗位上时的激情干劲,随后在工作中意外的打击时满腔的怨愤难忍,随着时间的流逝,还还一直坚持着他执拗,清高的性格。当他在儿子一次烫伤中所受的屈辱难平,促使他不得不向现实低头,终于将自己的思想融入到了当时周围的社会意识形态中,并且很快,凭着他的聪明与才能,一步步得到马厅长的提拔赏识,走上了一马平川的仕途,官至厅级。当然,在为官之路上,他还是经受住了种种糖衣炮弹的攻击,守住了自己的底线。可能,他没有实现父亲的期望做一个纯粹的道德守护者,做一个为人民着想的具有高尚情操的人,但是,他做人的本质还是期望做一个不伤害他人的人,具有人的起码良知的人,在现实的情境中,他觉得这已经就很不容易了,沧浪之水,浩浩荡荡,有几个又能不裹挟其中呢?

作者最后给我们留下一个问题,为什么池大为父亲当年做一个好人的原则与标准,在现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中没有了生存之地?是这个时代的环境出了问题,还是那时做好人的原则与标准在如今已经不实用?

沧浪之水读后感 篇4

几千年过去了,无限的时间在今天像几页教科书一样被一只苍白的手轻轻翻过。我们只有到先贤的生命褶皱中去访微探幽,才可以感到些许的沉重,感觉到历史的雪山融化之时那似有似无的簌簌之声。不朽的灵魂在虚无之中盈盈飞动,留下一道道优美飘逸的弧线。他们是为了纯粹的心灵的理由而坚守的人,在空旷寂寞苍凉广阔的历史瞬间茕茕孑立,形影相吊。这样想着我又平静了下来,有一种双脚踩在结结实实的地面上的沉稳感。

在星空下我越发坚信,有一个需要用心去感受却难以说明的灵魂的空间真实地存在着,那个空间与世俗世界不同,价值不同,原则不同,眼光不同,一切都不同。那完全是另外一种境界。望着星空我有了一种大气,它使我有力量去做一个踏雪无痕履水无迹的忍者。心灵的平静是一种至高的价值,这是圣者之圣,忍者之忍,在不经意之中,已经沟通了无限。

暮色四合,苍茫中大山隐去了黛绿,只剩下沉寂的轮廓。在无边的沉寂之中,一种声音在萌发着,聚汇着,由朦胧而清晰,缓慢而坚定地浮了上来。风呜呜地从我的肩上吹过,掠过我,从过去吹向未来,在风的上面,群星闪烁,深不可测。

行云流水般的叙事让我忍不住一口气读完,看完之后留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和耐人寻味

作为可能是被中国改革开放潮流夹裹着的最后一批知识分子中的一员,主人公对血液中最后一片精神高地的坚守与挣扎,或许是我们每一个人面对现实的某些时刻拷问自我时的写照吧

文末,主人公回到了故乡,独自一人来到父亲长满枯草的坟前

沧浪之水读后感 篇5

沧浪之水

阎真

我感到有一种力量要把自己扭过去,扭成世界所需要的那种状态。我不应该是自己,也不能是自己,我是那种被规定好了的状态。

◆第17章

人生在世,就是跟世界打交道,口说无凭,都是泡沫,有东西才是真的。

你刚从学校毕业,血性未凉,书生意气,反过来说是教条主义严重,守着几条原则以为那是真的。殊不知人间真实从来不从原则出发,利害才是真的,原则只是一种装饰,一种说法。这样都几千几万年了,不会因谁而改变。

殷纣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他也只有一只普通的胃,秦始皇筑阿房宫为室,他也只有五尺之躯,而理想的人生,应该是审美的人生

◆第21章

有时候想起来人生真是一场喜剧,上亿条精虫只有你跑在前面变成了人,其余的兄弟姐妹都被冲到厕所里去了。反过来一想又是一场悲剧,精心照顾自己的器官一辈子,它还是要背叛你,一天老一天最后携你逝去

◆第23章

我沉在水底,感觉不到生活中的风浪,却无法躲避日甚一日的无聊。

渐渐地我就有了一种恐慌,时间过去了,生命在流逝,可我仍呆在原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我随着时间一起前行。我每天吃了,喝了,睡了,总之,活下来了,可这活下来也就是活下来而已,没有获得超出活下来的意义

◆第24章

世界它炎凉几千几万年了,就像人有手有脚一样,你叹口气它就为你变了不成?一加一等于二!

◆第34章

我在心中造了一座金字塔,造成了才发现是用冰造的,太阳一照,就没有了

◆第35章

这是一个速朽的时代,一切即生即灭随荣随枯

◆第38章

生活就不怕你跟他赌气呢,反正输的是你

◆第56章

我越发看清了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要什么有什么,他每一根毫毛都得到无微不至的关爱,另一种人要什么没什么,他的手啊脚啊都没处搁。

◆第63章

胡一兵在商言商,他只要现实的市场。我在官言官,我只要现实的江山。刘跃进你在导师则言天下千秋,把天堂留给了自己。我们各得其所

◆第69章

从来不怕谁倔犟,一个人他不可能只凭着精神的力量挺立

◆第83章

我们在随波逐流之中变成了新型的知识分子,没有义不容辞的使命意识,没有天下千秋的承担情怀,没有流芳千古的虚妄幻想。时代给了我们足够的智慧看清事情的真相,因而我们也不再向自己虚构神圣预设终极,不再去追求那种不可能的可能性。我们是胜利的失败者,又是失败的胜利者,是儒雅的俗人,又是庸俗的雅人。我们以前辈的方式说话,但本质上却没有力量超出生存者的境界。对世界我们什么都不是,对自己就是一切,我们被这种残酷的真实击败了,从内部被击败了。

悲剧在时间的巨掌中已经注定,我们还没来得及细想就进入了铺就的轨道

沧浪之水读后感 篇6

我们在随波逐流之中变成了新型的知识分子,没有义不容辞的使命意识,没有天下千秋的承担情怀,没有流芳千古的虚妄幻想。时代给了我们足够的智慧看清事情的真相,因而我们也不再向自己虚构神圣预设终极,不再去追求那种不可能的可能性。我们是胜利的失败者,又是失败的胜利者,是儒雅的俗人,又是庸俗的雅人。我们以前辈的方式说话,但本质上却没有力量超出生存者的境界。对世界我们什么都不是,对自己就是一切,我们被这种残酷的真实击败了,从内部被击败了。我们没有力量面对那些严峻的话题,关于身份,关于灵魂,于是怯懦而虚伪地设想那些问题并不存在,生存才是唯一的真实。我们曾经拥有终极,而终级在今天已经变成了我们自己。生命的意义之源突然中断,梦想成为梦想,我们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永远的精神流浪者。天下千秋已经渺远,自己这一辈子却如此真实。当一己之瞬间成为天下之永恒,我们就与乐观主义作了最后的诀别,毕竟,人只能在自身之外而不可能以自己为目标建构崇高,建构形而上的意义世界。悲剧在时间的巨掌中已经注定,我们还没来得及细想就进入了铺就的轨道。对我们而言,这个事实只能接受,而无须讨论也无法抗拒。

沧浪之水读后感 篇7

«活着»讲,人的一生是为了提升心性,磨炼灵魂,为了在死的时候,灵魂比生的时候更纯洁一点,或者说带着更美好、更崇高的灵魂去迎接死亡;要用理性和良心抑制感性和本能,遵循善心善行,放弃无止境追求欲望的念头;命运和因果交织,相互作用,人生超脱命运的轨迹,是因为因果法则在发挥作用,善行有时并不立即产生善果,是因为命运的力量在干扰。«沧浪之水»说,人无法摆脱人性的弱点;无法摆脱钱和权两个俗物,权力和物质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屁股决定脑袋,很多时候会身不由己。不同的信仰,不同的为人处事准则,无关对错,只看取舍。

[作品悦读]汤姆索亚历险记刷墙片段读后感范例10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作品悦读]汤姆索亚历险记刷墙片段读后感范例10篇”,欢迎阅读,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

汤姆索亚历险记刷墙片段读后感 篇1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你我放飞梦想的翅膀。

――题记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的代表作,是世界文学宝库的一部经典作品。

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冒险故事:小主人公汤姆因为厌恶学校枯燥乏味的生活,讨厌周日教堂里老师生硬的说教与野孩子哈克偷偷离家出走,开始了一段新奇有趣的冒险生活。后来,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杀人凶手来到了山洞,最后成为大富豪。

他们在面对困难时表现出的正义的和勇敢,在平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聪明乐观以及幼稚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在汤姆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勇敢、正义乃至领导才能,以及挣脱束缚化自由的淘气事,他都干过。然而,他并不自私,本性善良。他率真无畏,没有心计,虽然每天都惹姨妈生气,但是姨妈却打心眼里疼爱这个孩子。

汤姆·索亚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的世界充满阳光和希望。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片人生的晴空,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梦。

汤姆索亚历险记刷墙片段读后感 篇2

我在暑假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的大名叫托马斯索亚,12岁,是个淘气、爱撒谎、不爱学习的孩子。他被姨妈罚刷院子的围墙,后来汤姆想办法让别人买他的刷墙特权得到了许多东西。在主日学校里,他拿出卖刷墙特权时得到的财宝换来的条子去领取新本《圣经》,结果当有位太太考问他《圣经》内容时,他却答得牛头不对马嘴,使大家目瞪口呆。为了逃学,汤姆假装牙疼,结果姨妈把他的一颗好牙拔掉了。

汤姆和我一样都很淘气,都很聪明,但我诚实、从不逃学,汤姆爱撒谎、逃学。后来汤姆离家出走,帮他的两个好朋友:哈克和乔破了杀人案,救出波特,变得懂事了,我也要学习汤姆做一个懂事的孩子。我真想有一次汤姆那样的历险。

《汤姆索亚历险记》真好看。

汤姆索亚历险记刷墙片段读后感 篇3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著作,书中讲述了淘气大王汤姆在生活中经历的趣事以及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挽救了穆夫波诗的光辉事迹。」

一次,他与另一个被人们讨厌的“野孩子”哈克结伴一起到墓地去,却意外看到了杀人事件!印江.乔.波持与一个年轻的医生发起了争执后印江.乔用刀子杀害了医生,却嫁祸给了一旁喝醉的波特。随后人们发现后,便把波待抓了起来,并要审判他。眼看离审判的日子越来越近,汤姆不和道自己要不要去告发乔,如果告发了,白己必将受到乔的迫害,如果袖手旁观,那一个无辜的生命便会在自己的眼前泯灭。终于,汤姆鼓起勇气,在法庭上把事情一点一点地说了出来,还波特了一个清白。

汤姆.索亚,这样的一个未满11岁的小男孩,却拥有加此勇气可嘉的胆识,实在值得我们去学习,而他惊险的经历,也告诉我们:只要快乐、健康,有远大的志向,梦想终会实现。

汤姆索亚历险记刷墙片段读后感 篇4

花了整整一个多月的时间,我终于把《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里有各种各样的人物,如:主人公汤姆、玛丽、席德、贝奇、哈克、乔埃、哈波、波莉姨妈……还有各式各样的事情,如:和贝奇订婚、去当海盗、学抽烟、去寻宝……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汤姆和好朋友去黑暗的山洞里寻宝,刚开始他们挖了半个多小时流了一身汗,一无所获,挖了一天,最终挖到了宝物,他们不仅没带够蜡烛和食物,而且,就连一点回去记号也没留。这时勇敢的汤姆不怕困难,把风筝线系在一块石头上,一边放线,一边寻找出口。他们在山洞里多次被石头碰伤,可是他们不怕困难,顽强地与黑暗和恐惧作斗争。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他们带着宝藏安全地走出了山洞。

读完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了遇到任何事情,不仅要沉着冷静,还要动脑思考。

汤姆索亚历险记刷墙片段读后感 篇5

我们这群孩子都有自己的偶像。当我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原来的偶像移位了,汤姆成了我心中巍然屹立的偶像。

汤姆对这个世界充满强烈的好奇心,他相信海盗和宝藏的存在,每天都想象着冒险和打败海盗。但他又有着调皮的一面,不喜欢大人的约束和管教,波莉姨妈为了惩罚汤姆,让他进行刷墙工作,但是汤姆却能够将刷墙作为一项趣味性的活动,利用其他小孩完成刷墙工作,既完成姨妈交代的处罚,又收获了一大堆玩具,书中写到:“他已经不知不觉地发现了人类行为的一个重要规律——那就是为了让大人或小孩渴望干什么事,只需设法将做这事的机会变得难以到手就行了。”这充分体现了汤姆天真和聪明一面,将惩罚看作是玩乐的工具,以此吸引其他同伴的兴趣来实现目标。活泼好动、爱好恶作剧的小汤姆就像我身边的同龄小伙伴,怎不让人喜欢!

汤姆面对危机时,能够迅速镇定下来,寻找最佳解决方案,在墓地试胆这一描写中,汤姆和哈克贝里为了测试自己的胆量,半夜跑到墓地,却意外撞见鲁滨逊医生和恶棍乔伊扭打,当看见印第安·乔伊把医生杀死了,然后又嫁祸于被打昏的波特身上,汤姆和哈克贝里都受到了惊吓,但是汤姆并没有盲目的当场叫出来,而是和哈克贝里立誓决不泄密,充分保证自身的安全。即使在这一过程中汤姆有过害怕和逃避,但是最后却勇敢的站出来,指证真正的杀人凶手,此外在山洞历险中,汤姆的聪明机智更令人佩服,尽管在山洞中迷路了,汤姆却能够有效的利用身边的一切工具,如利用风筝的线引路等,成功的带领贝琪安全地逃出山洞。如此聪明机智的汤姆怎不叫人拍手叫绝——“汤姆你真酷!”

汤姆和其他的小伙伴共同组成一支冒险队伍,在追踪宝藏的线索中和海盗进行激烈的斗争,并取得最终的胜利,为了将想象变为现实,汤姆带领小伙伴在做好准备的前提下开始了一段荒岛之旅,尽管最后以失败告终,但汤姆独立、勇敢的冒险精神我为之感动。在山洞冒险环节中,汤姆在面对恶棍乔伊的威胁时,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和成年人进行勇敢的斗争。汤姆机智勇敢、拥有冒险精神怎不让我佩服——他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汤姆。索亚的音容笑貌时时地打动着我的心,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有欢乐,有梦想。也让我看到了我梦想中的童年,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勇敢、正直、善良、快乐。我为你点赞!我的超级偶像——汤姆。索亚。

汤姆索亚历险记刷墙片段读后感 篇6

翻开《汤姆?索亚历险记》,一页还没有读完,我就被大师的语言深深地打动了:一幅完完全全的儿童色彩的生活片段,一个顽皮淘气的孩子的生活剪影,跃然纸上,活脱脱地展现在你的眼前。

这个集聪明活泼勇敢善良于一身而不无一点恶习的孩子,是那样的招人喜爱,惹人同情,这些喜爱和同情又是必须的,因为那也是我(可能也是你)小时候经历的翻版。

先说狡黠(聪明),波莉姨妈罚他做苦工——独自刷完一片长长的围栏——而且不能借助外力,除非那些人是自愿的。汤姆没有话说,自然要接受了。先是苦闷,不能去玩了,眼看着小伙伴们在眼皮底下溜走,痛痛快快地去玩,汤姆的眼睛都红了。后来还是慢慢地静下心来,通过自己的表演,把亲自刷完一片长长的围栏当成了一种无上的荣光,无比的自豪,并且表现得如醉如痴。一些孩子上当了,要替他完成,他又像忍痛割爱似的,一副舍我其谁的样子,自然又勾得这些孩子心甘情愿地拿出一些自己的宝物来,才能被允许有这样的特权——刷围栏。结果小汤姆是大发特发,活没干着,反倒以此狠狠地大赚了一笔。

再说取巧(投机),主日学校要大考了,相当于我们正常学校的期末临检。规则是,只要有一个孩子有十张黄票,就有大奖。可是我们的汤姆偏偏就有九张黄票、九张红票和十张蓝票(十张蓝票顶一张红票,十张红票顶一张黄票),汤姆又在全校出了很大的风头。自然那些各种各样的票子是汤姆用发财的礼物换来的了。临到考试时,偏偏考官又出了一道最为简单的问题,汤姆脱口而出,令那些希望汤姆倒霉的教师和学生大跌眼镜。

人一出名,就有了爱情的欲望,管它是真的假的。汤姆第一次追上了一个女孩子,很美的,甜蜜了好久。可惜好景不长,人家搬家了。他很是失落了一阵子,可是学校很快又来了一位美女学生,而且很“凑巧”地成为汤姆的同桌。汤姆的兴趣很快的就转移了。一番追求,几番甜苦,唯汤姆自知了。至于以后的山洞迷路,也和这位小美女有很大的关系。

再说勇敢和富于冒险,无谓的和人打架,只为人家穿了一件自己穿不起的衣服;夜探古墓,勇闯鬼屋,深夜约会,做强盗的头,更是让人哭笑不得;做海盗半夜宁家,不敢露丝毫的马脚;遇敌人如鼠而窜,也全然没有了一点强盗头的风采……到了最后却又阴差阳错,糊里糊涂地得到了一笔巨大的财富,完成了这段正传。

这些细节,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将一个天真率直的小淘气鬼的形像,跃然纸上。读到会心处,会让你莞尔一笑,颔首不已。

汤姆索亚历险记刷墙片段读后感 篇7

星期天,爸爸带我去买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花了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他不仅是一位作家,还是一位演说家,在全世界都很有名气!

这本书主要讲了汤姆亲身经历的事。汤姆是一个特别爱逃学特别淘气的学生。每次上学的时候,他弟弟总是等闹钟响了再起床,而汤姆却早早的起床,他起床可不是为了早早的上学,而是找各种理由和姨妈说,好让姨妈帮他请假。汤姆还有一个海盗梦,有一次汤姆和他的两个小伙伴哈克和乔伊就做过一次海盗,当时他们的家人都以为他们游泳时不小心被淹死了。后来汤姆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才能平安回来,这让他们的家人惊喜万分。

还有一次,汤姆和哈克还去了一个墓地玩耍,突然,远处来了三个黑影,汤姆他们迅速找地方躲了起来,一听才知道这一帮人是来盗墓的,可他们内部并不团结,起了内讧相互打了起来,最后就一个人活着进了墓穴,其它两个人都被杀死了。汤姆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并在警察到来时说明了一切。但汤姆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害怕盗墓人的报复,直到警察传来消息说,杀人犯被堵在墓穴里饿死了。

读完这本书,我为汤姆感到高兴,因为他有两个好伙伴,哈克和乔伊,他们一起在海上历险,克服重重困难才回到家里,汤姆其实还有一个爱他的姨妈。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主人公汤姆,他勇敢坚强,他敢在警察面前去举报杀人犯,敢带哈克和乔伊去海上冒险,然后不怕困难安全回到家中。汤姆还很善良,因为当贝琪把老师的书不小心撕掉了一页时,汤姆看见贝琪很害怕,便站了出来,替贝琪挨了老师的鞭子。

我不仅喜欢汤姆,还喜欢他充满刺激的生活,他勇敢坚强,是因为他能在海上冒险时,带领伙伴们平安归来。

汤姆经历了这么多事后,我觉得他长大了,变的像一个男子汉,就连汤姆的姨妈都觉得不可思议。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善良,凡事要为他人着想,做人要坚强,勇敢,面对困难不要放弃,这也是我喜欢汤姆的原因。

汤姆也是我生活中的榜样。

汤姆索亚历险记刷墙片段读后感 篇8

这几天,我被一本这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迷上了。

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叫汤姆的男孩,他从小没有了妈妈跟着姨妈过日子。他们有一次被困在了一个山洞里,他们的食物和蜡烛用完了,他们在广大的山洞里找到了一个出口,最终得救。之后,他们和他的一个朋友在这里亲眼目睹了一场杀人案,因此以后每个晚上睡不安稳,终于,在法庭上告发了印第安。乔,可是印第安·乔逃跑了,这令汤姆心神紧张,他生怕印第安.乔会来报复他,终于印第安.乔被饿死在山洞里,他心里的巨石终于落下去了。汤姆和哈克在山洞里发现了6000多金币,这些钱他们平均了。

故事里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勇敢聪明善良的好孩子,这个孩子为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让我们学会了一些知识,一些生活经验。

当然,汤姆也是个独立的男孩,我可比不上他,我在家里大部分事都要靠爸爸妈妈。写作业的时候,妈妈得坐在我旁边看着,不然我的神儿就不在这儿了;就连数学老师布置的剪一个圆、正方形、长方形作业也要妈妈帮我做,我本来是要自己做的,可是动手能力太差剪得参差不齐,没有美感拿不出手。只得请求妈妈的帮助。哎!我永远比不上他。

这个世界经典文学名著给我带来了最大的启示是,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轻易放弃,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有追求,有梦想,终有一天我们会象汤姆那样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汤姆索亚历险记刷墙片段读后感 篇9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主人公汤姆·索亚。他是一个调皮、聪明、爱做恶作剧的小男孩。马克·吐温的文笔很好,把汤姆的性格描写得十分生动,这点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

这本书中有很多好词好句,比如汤姆在跟新来的男孩打架时,作者就运用了“威风凛凛”、“趾高气昂”两个词语,体现了汤姆高傲的性格特征;在汤姆晚上回家时,为了不让波莉姨妈发现他,作者用了“小心翼翼”这个词语,体现了汤姆十分谨慎,也从侧面描写出了汤姆的调皮。马克·吐温不但很善于对人物的描写,他描写景色的语句也十分优美。在作者要表达卡第夫山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的时候,作者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方法,“卡第夫山离村子不远不近,它像一块“乐土”,宁静而安详,充满梦幻,永远令人向往。”这样写更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卡第夫山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景象。

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十分有趣和吸引人。这本书讲述了在圣彼得堡的小镇上,住着一个调皮、机灵、可爱的小男孩汤姆·索亚。他讨厌教堂老师讲课,讨厌背圣经,经常逃课。他渴望当一个探险家。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汤姆和贝琪去山洞里冒险。汤姆和同学们去山洞里玩,可是汤姆和贝琪在山洞中迷路了,贝琪十分害怕,但汤姆不畏困难,勇往直前,而且还安慰和鼓励贝琪,并带贝琪安全地逃出了山洞。在以前的故事中,汤姆留给读者的印象是一个调皮、爱做恶作剧的小男孩,但通过这一次冒险经历,汤姆给我们呈现的是他勇敢机智的另一面。作者十分合理的安排了这样一个故事情节,使读者对于汤姆的人物性格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新的认识。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两个原因。诗人臧克家说过一句话:“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只有不断地读书,读好书,才会使孤独的人变得幸福,贫穷的人变得富有。同学们,从今天开始,让我们一起读好书,要像高尔基说过的那样,让书籍成为我们进步的阶梯。

汤姆索亚历险记刷墙片段读后感 篇10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素材写成的一篇名着。

本文主要写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小男孩在密西西比河附近的有趣生活。其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有以下一些事情。

有一天,汤姆和伙伴哈克在坟地目睹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杀人案。但凶手波特却冤枉哈波,于是,哈波被抓了。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这可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波特也在场,他就不怕波特吗?正因为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我对他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有一次,汤姆和伙伴贝琪在游玩。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通道又纵横交错的大山洞中迷了路。他们被困在里面几天几夜。贝琪是个女孩,她那时再也走不动了,而且蜡烛也用完了,全靠汤姆冒着生命危险探路,直到走出山洞。

另外还有一个很有趣的故事,我也特别喜欢。一天,汤姆觉得自己是个被遗弃的人,便决定离家出走。他走在小街上,碰见了汤姆最好的伙伴:乔?哈波和哈克贝利?费恩。他们俩商量准备一起当海盗,认为这是最能证明他们的能力,也最能引起大人的注意。在经历一系列危险后,他们还活着成为大人最好心境写实。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汤姆一样有勇有谋,善于探索课外知识,勇于帮助他人,并且对失败要充分的心理准备,要有跌倒要来的勇气!

[作品悦读]飞鸟集读后感(770字)


读书对于智慧,也像体操对于身体一样。我们每个人心里都知道,读书对我们是有非常大的影响的。当我们细心阅读完一部作品后,就会有独到的见解。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那么,你看过书籍中你觉得哪本最值得阅读?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作品悦读]飞鸟集读后感(77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飞鸟集读后感【篇一】

湛蓝的天空偶尔飘过几朵柔软的白云,洒落人间的阳光温柔而明媚,叶儿轻轻地晃动,送来阵阵清凉的微风。在清爽透明的夏晨,我邂逅了飞鸟。

曾经,秋天来临,我会为了落叶零落而伤怀;乌云密布,我会为了没了晴空万里而忧郁。然而,“如果你因为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是了,太阳西下,当最后一丝余辉消失在天际,夜晚来临,群星闪烁于夜幕之下。如果流泪,视线就会模糊,那么就无法看到那璀璨的群星。是飞鸟,让我懂得,有失才有得,有得必有失。就好比要装进一杯新水,你就得倒掉已有的旧水;要获得一只玫瑰,你就必须放弃到手的蔷薇;要多一份体验,你就必须多一份创伤。这就是得与失。

曾经,看到别人站在人生舞台上闪闪发光,我就会羡慕的想:我要是能成为他该多好。一次次遇见,一次次幻想。在生活的大雾中,我迷失了自我。“你看不见你自己,你所看见的只是你的影子。”是飞鸟,让我知道在生活这场大雾中,不管怎样,得先找到自我,哪怕只是模样,只是影子。“鸟儿愿为一朵云。云儿愿为一只鸟。”鸟儿有了云的依托,飞翔得更加自在;云儿了有鸟的穿梭,更显得生动。鸟变云也好,云为鸟也好,它们都因为有了对方才得以更美好,它们都有各自的特征,它们都是独特而不可失的存在。飞鸟告诉我,在纷繁浮世中,你不必是那颗最亮的星,也不必成为太阳,但你必须是你,你必须成为你,成为自己,独一无二的自己。

曾经,苦痛,伤悲无数的刺痛我的心房;曾经,我以为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爱了。可是,“我曾伤痛过,也曾失望过,还曾体会过‘死亡’,我很高兴生活在这个伟大的世界里。”飞鸟让我学会了爱,爱自己,是一切爱的前提。年华如潮水般推着我涌上远方的堤岸,我知道,有一天,我会一点一点老去,所以,我要珍惜生命。“爱就是充实的生命,一如成满了酒的酒杯。”飞鸟让我发现,每个角落,都有爱,有美,有平凡的感动。当烦恼来临时,把它看轻一点,淡一点,一切都好。没有必要固执的让自己沉沦在“痛”当中。风也没动,帆也没动,美也好,丑也罢,能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何必庸人自扰。

“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经飞过。”合上诗集,书依旧崭新,但飞鸟已触碰我的心,惟愿,余生,飞鸟长相伴。

飞鸟集读后感【篇二】

泰戈尔说过:“让我设想,在群星之中,有一颗星指导着我的生命,通过不可知的黑暗。”这一颗闪亮的星星,想必就是泰戈尔的《飞鸟集》吧!

没有华丽的词语,没有精彩的情节,以自然为背景,以万物为中心,泰戈尔独特的见解与过人的智慧铸就了这本轻灵洒脱的《飞鸟集》。

从前,我并不爱看诗集,不喜欢文字的枯燥无味,没有感染力。而《飞鸟集》给我的却是不一样的感受:“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他告诉我们人生有得有失,要懂得把握机会;“不要因为峭壁是高的,便让你的爱情坐在峭壁上。”提醒我们不能对别人要求过高,而忘记了自己的追求;“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更道出了人生要有奋斗目标,应时刻努力准备着,因为最好的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看,短短几笔,简洁的语言,都很好的道出了每个道理,构造了真理的殿堂。朴实的文笔勾勒出对大自然的爱,对人生的爱;一切人类可以体会的情感,被完整而又含蓄的表达出来。《飞鸟集》中有这么一句话,弓在箭要射出之前,低声对箭说道:“你的自由就是我的自由。”是啊!人们都渴望自由,不希望被拘束。弓和箭,看起来是完美的一对,却不曾想到,他们在一起时互相束缚,并不能实现彼此的价值。只有在弓把箭射出的一刹那放手,两者才能获得自由,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实现它本来的价值。

我时常听到同学在抱怨:由于成绩一时的下降,父母就管教的很严。各种复习资料排山倒海的卷席而来,常学习到深夜,再顶着一个黑眼圈来上学。甚至还报了许多的补习班,整个周末,别说玩了,连学校布置的家庭作业也来不及做。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我们累,父母也辛苦,本来就要工作,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还要报一个个昂贵的培训班,还要担心有没有成果……就如同那弓和箭,互相的束缚并不能实现彼此的价值,反而让孩子们更厌倦这样的学习。倒不如适度的放手,让我们自由拼搏,自由探索,自由创造,反倒更能开拓出属于自己的天空。

放手吧,就像弓和箭的组合,弓拉得再紧,箭终究在弦上,束缚着自由;只有放了手,箭才能自由的冲向蓝天,摆脱弓的纠结,直刺苍穹!

也许这就是《飞鸟集》的真谛吧!

飞鸟集读后感【篇三】

不同于村上春树那阳光中带着忧伤彷徨的青春故事,也有别于张爱玲华丽中透出凄凉沧桑的老式爱情。泰戈尔的文字是一种独特的清新,仿佛无人踏足的自然荒野上的空气,在铺天盖地的明媚阳光下,为我们打开一扇面朝天堂的窗。纵使多么冷漠的人,也难以抵抗这默默无声的爱和清灵洒脱的智慧。

大爱无声,在自然中追求真理,在人生中崇尚高洁,这是泰戈尔超出常人的智慧。“世界上的一队小小的漂泊者啊,请留下你们的足迹在我的文字里。”他记录了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记录了千变万化的经历。“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他道出了生存的真谛,人性的价值。“我投射我自己的影子在我的路上,因为我有一盏还没有燃点起来的明灯。”他反省自我,谦虚谨慎。“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他耐心追求,无怨无悔。

泰戈尔用简洁的语言,构造了一个真理的殿堂。不可否认,这种语言的简略使得《飞鸟集》有些难以理解,但这并不影响其蕴含深刻无价的真理。从泰戈尔的文笔中,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以及对爱的思索。毫无疑问,泰戈尔的灵感来源于生活,但同时更高于生活;他用自己对生活的热爱,巧妙地隐去了一些苦难与黑暗,而将所剩的光明与微笑毫无保留地献给了读者。他对爱的思索,更是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青年男女间纯真的爱情、母亲对孩子永存的母爱、人与自然间难以言喻的爱……尤其是对于爱情,泰戈尔毫不吝啬地运用了大量的比喻修辞来赞美爱情的美好与伟大。

当然,清新的文笔下仍浸透着诗人的忧伤与孤独。“我们看错了世界,反而说它欺骗了我们。”泰戈尔在诗中这样说。不完满的过去和背叛是他挣不开的枷锁。纵使他智慧超群,看清万物本身,终抵不过一场苦心积虑的猜疑与指控。当夏天的气息漫延至每一个角落,几只飞鸟掠过,骨骼作响,声带微不可见振动,开始歌唱。渐渐的有什么东西苏醒。诗人的风,穿越海洋和森林,找寻它自己的歌声。

泰戈尔是一个诗人,诗人爱着世界。即使这个“世界”仍存在着阴暗、自私、欲望、背叛与肮脏。即使只有小小的飞鸟肯为他停留,歌唱者“我爱你”,却已经足够让他虔诚地瞻仰整个世界,深信不疑。一如他曾说的“我相信你的爱。”

飞鸟集读后感【篇四】

读完《飞鸟集》后,我不禁感叹,人世间竟有如此美妙的文学作品,它不同于其他作品的长篇大论,只是几句精美简短的诗句,从中却透着一个哲理,这就够了。

泰戈尔诗中,有很多都是描写小草的文章。看似一个不起眼的生物,但它却包含了万物间的一种爱。“小草呀,你的足步虽小,但是你拥有足下的土地”。在这句诗句中,泰戈尔描写卑微的小草却拥有所有的土地,人们的欲望是无限大的。就像以前,我总是看到别人所拥有的,却从不珍惜自己的一切,甚至觉得自己一无所有。直到一天,妈妈让我看了看山区的孩子们的图片,我才意识到,原来自己拥有这么多……人类的欲望是无穷的,也是无法满足的,但当我们回头一看,原来我们自己所拥有的东西这么多!人们应该学会知足,而不是无限的索取。那样你将永远无法快活。如果连小草都不去抱怨自己身份的卑微,那你有什么资格去抱怨去自卑,人应该懂得满足,这样你才会快乐。

有一句诗句写的好:“绿草是无愧于它所生长的伟大世界的”。泰戈尔用小草来说明一个哲理:人一定要有自信。小草生长在一个强大的世界里,可它并不自卑自己的渺小与卑微,仍然坚强地活着。我记得在一年级的时候,班里有很多同学都当了“官儿”,有的是班长、有的是体委……这让我小小的幼稚的心有些不满。后来长大才发现,以前平凡的我也很优秀,我为班级参加比赛获奖,帮班级布置板报……人们不应该因为世界变了而改变。也要对生活充满乐观向上的态度,也许你现在是一片茫茫人海中的平凡的一粒沙,而经过多年的努力,你在海中脱颖而出,成为了一颗闪耀、夺目的珍珠。但你不能自卑,自嘲,要对自己有信心,才能成为那颗珍珠。

《飞鸟集》的每一句诗,甚至每一个字,都渗透着一种哲学,正是这种哲学,才会使生活变得美妙。那美妙的源头是什么?那就是--爱。

飞鸟集读后感【篇五】

读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诗,不同于读那些明媚中带着忧伤和彷徨的青春故事,他的文字中有一种独特的新鲜。读每一首小诗就像在初夏滂沱大雨后的清晨,推开窗户,你会俨然发现一个清清白白的天空。

《飞鸟集》是一部格言诗集,由325首无标题小诗组成。泰戈尔在诗中把自己比喻成寻找理想境界的“旅客”,像飞鸟一样寻找。在这部诗集里,泰戈尔把白昼和黑夜、溪流和海洋、和约束和谐地在一起,短小精悍的诗句蕴含了深刻的人生。

泰戈尔曾在书中写到:“鸟翼上系上了黄金,这鸟便永不能再在天上翱翔了。”这句话虽然是写小动物的,但实际上是在给人类发出警示。面对生活的风雨,要有的选择。学会才能卸下人生的种种包袱,轻装上阵,明智的选择胜于盲目的。不要为了身外之物而放弃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例如友情、亲情,都是弥足珍贵的,需要我们珍惜和爱护,失去了这些,即使家财万贯也不能使自己得到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让生命如夏花般绚烂,死亡如秋叶般静美。”这是飞鸟集中极其有名的一句话。泰戈尔用诗来阐述生命,把生命比作四季。夏天澎湃,正如正值壮年的我们,是那么灵动。然而到了秋天,树叶频频坠落,枯干的枝条也没有了一丝生机,正如我们生命的尽头,一切变得安安静静,沉归泥土。告诉我们活着的时候要像夏天的花朵一样绚烂,活出最好的一面,死的时候回首往日感觉不虚此生,不留遗憾,像秋天的落叶一样安静地离开。

“不要说这是早晨,并以昨天的名义将它打发掉,像初次看到的一个新生的、尚未取名的婴孩那样看待它吧。”泰戈尔在诗里还展示了“晨”另一种的意义。每日清晨的到来,并不是一件单调的、无休止的重复琐碎的小事,而是一种的再现。因为晨在到来前,战胜了,战胜了约束,这是一支重要的插曲,它赋予了深刻的含义。

泰戈尔的《飞鸟集》曾在中国现代诗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家冰心在她的诗集《繁星》序里曾说过,她的诗受了泰戈尔的影响。《飞鸟集》虽创作于1913年,现在读来,仍然回味无穷,书中散发的清香,用轻松的语句道出的深刻的,犹如醍醐,令人茅塞顿开。我想这也正是它吸引人的原因所在,也是它一直经久不衰的原因所在。

[作品悦读]《傲慢与偏见》读后感汇总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作品悦读]《傲慢与偏见》读后感汇总”,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一)

前些日子读了《傲慢与偏见》这部经典的小说,脑子里做了很多思考,有了很多想法,想着今天在新浪博客写一下读后感吧。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这部作品,你会觉得它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还是一部世态小说。他的主要篇幅时谈婚论嫁,中心故事是本内太太嫁女儿,主要相关人物确实不过三四户人家,有贵族上古人家的有钱老爷,太爷,少爷,小姐,太太,以及军队里的亲戚朋友,还有当时社会的牧师。故事的情节是通过舞会,会访亲友,婚姻,市集,教堂,宴会等场合串连的,最后本内太太的五个女儿嫁出去三个,其余两个也适得其所。另外在不知不觉中还解决了邻居大女儿的燃眉之急。在《傲慢与偏见》中,婚姻恋爱当事人对事件的态度,认识以及相关人物的反应,看到当时中产阶级社会普遍的世态风气。诸如对社会人生至关重要的婚姻与财产二者之间的关系。十七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之后英国封建等阶级制度的瓦解过程中社会阶级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变化,妇女的觉醒等。

在众多人物中,不论是主人公伊丽莎白,达西还是陪衬任务,都有自己独特的特色,让读者对“人性”有了更清楚地了解。伊丽莎白的独立不羁、蔑视权贵、敢做敢为、秀外慧中;达西的冷峻,高贵傲慢;简的善良客人;殡礼先生的平易近人,诚实;魏肯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本内特太太的实力,无聊等等向读者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角色。这也是小说思想内容的本质——“对人性最彻底的了解”。

这一部看似又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联系他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确实反映了当时英国平民资产阶级地位的升迁;同时也正是对当时正在进行的法国大革命中自由,平等呼声的一个遥远的曲折回应。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二)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为了加深对这本书的理解,我寒假专门去找了翻拍的电影来看,更加深了我对此书的理解,当时模糊不清的细节也都随之理解,女主角在我心里也有了具体的模样。

随着影片的第一个镜头的打开,同时涤荡在耳旁的是悠扬的古典音乐,而紧跟着我们看到的就是一幅和谐优美的十九世纪英国乡村画面。老实说,一部影片如果在最初的几分钟都还不足以吸引人的话,只会让人兴味索然,通常我会选择放弃。而一开始,就能引人入胜的影片,不管它是否是名著改编而成,对于接下来的情节发展,都是很值得我们期待的了。

女主角伊丽莎白的表演把一个那个时代的英国乡村少女的机智与傲气表现得淋漓尽致,男主角达西在她的那种纯真的笑容的映衬下,越发显得自己的态度过于傲慢了些。而事实上,随着影片的剧情不断地推进,我们会发现达西真实的为人却并不是这样的,他慷慨大方且有一颗诚实正直的心。这一切,都只因为伊丽莎白最初对达西的偏见而被掩盖住了。

好的演员当然要配上好的电影情节,本片中的舞会为一大亮点,小提琴音乐响起,伊丽莎白与达西逐渐沉浸在其中,两人产生心电感应,周围的人顿时消失了,舞厅中只余下两人深情凝视,手拉着手翩翩起舞,沉醉于欢快的音乐旋律之中。但没过多久,周围嘈杂的人群一下又出现了,两人倏地从幻觉中惊醒,互相对望,恍若隔世。

英格兰的田园风光也很抢眼,一望无际的平原上独立着一棵枝叶扶疏的大树,一辆载着绅士淑女的古典双轮马车从树旁疾驰而过,古典钢琴音乐荡漾在其中,美丽得就像是一场遥远的梦境。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三)

《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女孩子喜欢的小说。

女主角伊丽莎白算是我小时候的偶像,虽然她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之举,但是我以往完全未曾接触的一种生活态度。书里说,乍一看,觉得也只是普通平凡的女孩子,但相处一阵子,会慢慢发现她并不是一个平庸无奇的人,而且眼睛很有神采,用中国的说法形容,就是明眸善睐,顾盼生辉吧。可能因为小时候长得丑,所以特别偏爱才女吧,现在也爱看美女帅哥,但最钟意的还是这样眼睛有神采的人,比如20xx年版傲慢与偏见里面的女主角,就让我觉得嚣张,没有了英国那个年代的淑女风范,神采不是左顾右盼,不是挑衅,更不是眼睛多大,而是一种自然流露出的韵味,让人自然而然想起书里的描写,伊丽莎白不是一个多么漂亮的人,但是让人难忘的。

那个时代,结婚是女人的前途和命运,正因为那些下午茶和舞会和闲聊,不仅仅告诉了人们班奈特一家五个女儿如何嫁出去的,还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和现实,在三维背景之下,作者用她熟悉的一切开始描绘,有声有色,确因立意而不流于庸俗,我想,她应该也是非常喜欢伊丽莎白这个角色,甚至这个角色身上应该也有她自己的影子。

两百年前,女孩们就在疯狂把自己嫁出去,就算再美好聪慧如伊丽莎白者,都也不能避免考虑,只不过行为更理智罢了,在今天,竟然又让我依稀感觉到了一丝硝烟弥漫后的悲壮,也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如果生活没有婚姻,社会该多混乱。只是,婚姻的基础不是感情么,而感情,又怎么是一个人可以说了算的呢,又是怎么可以通过努力就一定能得到的呢。

顺缘,逆缘,皆是前缘。当人们以为自己什么都可以做到的时候,就容易相信感情也可以。婚姻,可以,但感情,确不可以。每个人都会被迷惑和诱惑,责任变得无关紧要,寻找不变的感情,越来越难。感情当然会变,只是因此不相信感情,不用心去爱的人,是没有机会体验到刹那永恒的转换,但愿我仍然相信和守候,但愿我仍然可以爱得全心全力,若受伤仍然可以痛彻心扉,若落空仍然可以真心祝福,但愿我仍然理智,不理会偏见,认得清傲慢,不被这纷纷扰扰乱了方寸失了自我,不因为到现在还没有幸福就退缩,不因为失败过就胆怯。

这世界,只有很少人可以完完全全看得到另一个人独一无二的美,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如此,浮光掠影背后,若没有爱上那种独特,该如何面对花花世界的诱惑,爱上一个人,不需要完美,只是可以不断发现彼此的好,愿意去习惯了不好。要让一辈子都丰富,可以互相扶持,互相倾慕到终老。既然幸福的最后,只是跟那一个人执手白头,于千万人间也无须惶恐了,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每个都独一无二,而这个世界的幸福,并不用速度来衡量,走得快,走得慢,一样赶得上地老天荒。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四)

伊丽莎白的父亲贝内特年轻的时候以为美貌的女子能带来幸福,但到了后来这段婚姻里却没有了爱情的存在,生活宽裕,情感空虚。

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嫁给牧师柯林斯,两人所求都不是爱情,各取所需,谈不上爱情,却有满足和太平。

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她单纯的追求外表的华美而忽略了内在,真心喜欢了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威科姆,与他私奔,不计后果,书中再没有过多的描写她之后的生活,但却是可想而知的悲哀。

贯穿了全书的简和宾利,他们在舞会上一见钟情,因为种种原因,两人互相爱恋却不敢捅破那层纸坦诚,本来是要错过了,奥斯丁却又给了他们一个峰回路转的美满结局。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两人由开始相互看不惯,误解,到后来达西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聪明而特别的女孩,但由于两个人的地位又觉得痛苦,而伊丽莎白解开对于达西傲慢的误解后,发现达西是一个心地善良,品德高贵的人,也醉入了爱河。

爱情是这本书的主线,但同时也传递出了另一个婚姻的必备因素,就是财富。两段极其美好的婚姻都是建立在财富的基础上,我不能说这是一个很俗的'条件,站在现实中,只有爱情的婚姻是不成立的,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生活也不可能饮水饱。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的英国,人们的思想充斥著名利,地位,虚荣,在当时的英国社会,为了爱情而结婚是一个愚蠢的游戏。金钱决定了整个等级分明的运转。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五)

书如其名,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因为自己单方面的想法而是自己与他人隔开,所以我们要克服傲慢与偏见,主动了解他人。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此书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与爱情无关。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六)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读后感。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读后感《>读后感》。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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