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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章节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9-14 来源:互联网

教你写读后感:《围城》读后感通用版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你写读后感:《围城》读后感通用版七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围城》读后感(篇一)

一本好书是经得起时间的磨砺的,《围城》就是那本经得起时间磨砺的好书,它于一九四七年在上海初印,一九八零年重印,然后到现在,一直受到读者们的喜爱。《围城》这本书我也是刚刚读完不久,但我对这本书的感受特别深。

本书以方鸿渐为线索,来表现世间百态。人物的描写十分的精致,不同的群体表现出不一样的为人处世的方法,很具有讽刺意义。我们都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我们都活在“围城”里,同时又活在“围城”外。永远达不到的是目标,永远满足不了的是欲望。我相信我们每一次读它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五年后看它是新的,十年后看它还是新的,一百年后看依然是新的。《围城》就是如此。

杨绛先生其实早已概括出了《围城》的精髓: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当我们上小学,上中学的时候,我们都盼望着上大学,因为上了大学就没有人逼着我们去做作业了;就没有人阻止我们干着干那了;我们会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做我们想做的事情;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跟自己喜欢的异性交往;我们还可以去我们想去的地方……

太多太多的诱惑诱使着我们快点长大。可是当我们真正上了大学,我们才领悟到事实不是这样的,入学的新鲜感过后,我们开始变得越来越颓废了,我们开始上课玩手机,逃课,整天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打游戏,宿舍门都不想迈出一步,渐渐地我们迷失了自己。

《围城》读后感(篇二)

墙外的人羡慕墙里的人,墙里的人想到墙外去。我在围城里看外面,外面的人想到围城里。

一直停留在《围城》最后一章,因为我不想这么快就看完这本小说。感觉自己还没有从故事中走出来,想再看看更多的内容。还希望小说继续。很喜欢这种小说故事,平淡中又不乏充满有趣的事。仔细读会发现每个人物都被作者认真的刻画,每一句话都像是精雕细琢过的。

记得方鸿渐对唐小姐一见钟情之后约她吃饭那天对天气的描写,是这样的“他想请客的日子拣的不安全,恨不能用吸墨水纸压干了天空淡淡的水云。”并没有写天空中乌云密布或者是天气阴沉之类的词语,仅是写想用吸墨水纸压干天空中的水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很形象,这种比喻也很新鲜。

小说中有很多这种让人觉得新颖的描写,比如“他一忽睡到天明,觉得身体里纤屑蜷伏的疲惫,都给睡眠熨平了,像衣服上的皱纹折痕经过烙铁一样。”这一句是方鸿渐以及赵辛楣还有孙小姐等几人去三闾大学任教时路途上的描写。

但最有意思还是这一处,“假使真灌成片子,那声哗啦哗啦,又像风涛澎湃,又像狼吞虎咽,中间还夹着一丝又尖又细的声音,忽高忽低,袅袅不绝。有时这一条丝高上去,高上去,细得,细得像放足的风筝线要断了,不知怎么像过一个尖峰,又降落安稳下来。”光是这样子没有前后文的看,很难猜出这是描写什么的吧?(hahahaha)其实这是一处描写打呼噜的场景。在去任教的途中,当时路途真的可以说用坎坷来描述。方鸿渐与赵辛楣为了照顾孙小姐,他俩挤一间房子,这是对方鸿渐打呼噜的描写,实在是非常的有意思。

刚到达湖南三闾大学任教时,看到被日本人轰炸后的景象“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还有一次“他先出宿舍到厕所去,宿舍楼上楼下都睡得静悄悄的,脚步就像践踏在这些睡人的梦上,钉铁跟的皮鞋太重,会踏碎几个脆薄的梦。”再比如对厕所的描写“厕所的气息也像怕冷,缩在屋子里不出来,不比在夏天,老远就放着哨。”

还有描写一个人的嫉妒心理活动“心里一阵嫉妒,像火上烤的栗子,热极要迸破了壳。”还有诸如人生大道理的形象描写“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这些描写都让人记忆深刻,也很有意思。

《围城》读后感(篇三)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后感(篇四)

这两天刚看完《围城》这本书,故事的更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与同船的鲍小姐有些青睐,初尝了爱情的滋味,但却有另一位大家闺秀苏文执小姐对他有了好感。回国后,他通过苏认识了她的表妹唐晓芙,不想方却对这位唐小姐产生了好感,但由于某种原因,两人的感情也并没能长久。

后来经过好友赵辛楣引荐,同去三闾大学任教,同行时又认识了孙柔嘉小姐。俩人也不过是普通朋友,可最终走到了一一起,不过他俩的感情实在糟糕透顶。书的作者钱钟书先生说这本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素。语言平淡无奇,所写之事也只是人间的是非不过书中却始终贯彻了这样一句话,那就是“增姻感情犹如困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中的人想出来”。这也许是作者的,得意之处吧。

《围城》读后感(篇五)

传世的文学作品不靠华丽词藻,不求惊险情节,而是用日常语言为读者描绘出当时的社会百态。钱锺书先生的《围城》正是这样一部作品。先生对文字的掌握和运用炉火纯青,书中人物看似平常的对话里含着不动声色的讽刺,但又那么合情合理,轻松地把读者带入上世纪三十年代末四十年代初的中国知识分子社会。《围城》可以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写得最有趣,最细腻的小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句话成了人们对婚姻定义引用最多的名句。

小说从方鸿渐留学回国船上旅程开始,到最后他走在飘着夜雨街上,只想找一个睡觉的地方结束,没有任何引人入胜的情节。可是我却读得津津有味,这全归功于钱锺书先生那不露声色的幽默和对文字的驾驭。

下面再摘录几句精彩的句子与大家分享。

"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必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

"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

"同行最不宜结婚,因为彼此是行家,谁也哄不倒谁,丈夫不会莫测高深地崇拜太太,太太也不会盲目地崇拜丈夫,婚姻的基础就不牢固。"

"上了年纪的人动了爱情,就如同老房子着火,不可救药。"

"吃饭和借书,都是极其暧昧的两件事,一借一还,一请一去,情份就这么结下了。"

"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个。"

"打消已起的念头好比怀孕的女人打胎一样痛苦。"

当一本小说里充满如此机智幽默的对话描写,你能不想一口气读完吗?我认为喜爱中国文学的人都应该在他(她)的书単里有《围城》这本书。朋友,你同意吗?

《围城》读后感(篇六)

钱钟书的《 围城》 可以说是 2O世纪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初读时,我记得自已还是一个初中生, 那时对书中的一句话记忆尤为深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去”。

长大以后又陆续读了几遍,越来越体会到方鸿渐的爱情是充满痛苦的,他对于爱情的渴望最终变质成为一种恐惧。

就连钱钟书自己也说,伟大纯真的爱情对人不仅是个引诱.而且是个讽刺。

书中描写了方鸿渐与四位女性的恋爱过程,这一次次恋爱的失败,昭示着人们的孤独和疏离。

在他的笔下,人类的永恒困惑以爱情婚姻的终极失败表达出来,显得更具说服力,也更具悲剧色彩。

钱钟书先生在文中将主人公取名为方鸿渐是有其来历的。

他在《管锥篇》中说:“‘ 鸿渐’,即‘一只鸟飞来飞去没个着落’。

”《易经》中也曾说, 这只鸟先在溪边, 后飞到石头上、 陆地上、树上,最后飞到山头,亦即亦至。

鸟( 象征男人),在外面飘来飘去,最后只剩下孤零一个人。

可怜的“鸿渐”,只是一个没有着落的、没有归宿的、而且相当痛苦着的“流浪汉”。

总之“鸿渐”的微意便是徘徊。

我们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无非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人另外一个“围城”。

方鸿渐不见得是一个坏蛋或者不好的人,可以说是一个不更世事的纨绔式的人物。

他虽善良但软弱动摇,有些小聪明但虚浮无能。

他“不让人讨厌,可是全无用处”,他疏于学业,事业上无进取心,生活上荒唐。

他也骗人,但是好像是有限度的;他挺老实,不切实际,是一个眼高手低的人。

有句话叫博闻识浅,他知道的东西太多,能侃,但是没有自己的见识;能言善道,没有自己的主意,碰到什么事都优柔寡断,所以很多人都可以来批评他。

在生活面前,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怯懦,有自己所爱的人,但缺乏勇气和果断,所以他不断地失去机会。

在他身上,有对封建文化和秩序的绝望,也受到古老社会和传统精神的影响;有2 0世纪文明的熏陶,也有对西洋文化的鄙夷。

他有某些善良、正直的品性,但病态腐朽的社会也造就了他的迂腐、软弱。

他总是在找寻精神依附,可每每找到新归宿又发现这不过是一种束缚。

面对一座座黑暗的“围城”,他找不到突围的路。

整篇小说以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来揭示命中注定的灵魂困境,方鸿渐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他既是被困的对象,又是围城的铸造者,他的喜剧性的形象特点和悲剧性的遭遇是所有矛盾的焦点。

所以,单从方鸿渐这个人物的原型来说,他的悲剧是社会存在的原型,因为悲剧的主人公就是悲剧的制造者。

“这种人生的希望与失望、追求与幻灭、欢乐与痛苦的矛盾和转移,就是‘某一类人物’的人生‘围城’模式。

应该说,这是揭示人物命运之迷和启示人生之路的深邃的社会哲学命题。

”很多人在读完《围城》之后,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当作方鸿渐,方鸿渐作为一个文学形象有着普遍性的意义。

钱钟书在《围城》 序言中这样说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

”钱钟书只是把方鸿渐当作“无毛两足动物”来写而已。

先生以幽默的语调 ,以方鸿渐这个典型的生命透视来向人们揭示:在长期封建腐朽文化重压下人性的变态和知识分子的精神困惑,并在这个过程中展示了文学一贯宣扬的人生自然性和社会性之间、 生活和生命之间的永恒矛盾。

除了批判 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渭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

“人与‘围城’之战是人类听命一个神秘的召唤而进行的一次徒劳无获的抗争。

这个抗争永无结局,循环往复,也许这才是《围城》象征的真正本质”。

杨绛女士诠释得非常好:城外的人想攻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对于婚姻也好,对于事业也好,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

围城的外延是所有的人,或者说是还依然有着各种想法和欲望的呼吸着的人们;而其内涵的本质要素大概就是人没有永恒的满足。

人就像一个艰辛劳动的蚕,愈是辛劳,愈是为自己建造一个牢笼,愈是用力,命运的绳索勒得愈紧。

在生命的轮回中,每个人都追求着清醒,而清醒的结果却让人陷入了新的更深刻的迷茫。

文学是人学,文学根本关注的是人,是人的心理、人的灵魂。

从这一意义上来看,通过《围城》看透方鸿渐的人生,最后便只剩两个字——围城。

《围城》读后感(篇七)

一本薄薄的围城终于看完了,之前看书评说:你能在围城里找到自己生活的影子。

果然没错,即使我们追求自由主义,但仍然逃不过父母那一辈的思想对我们年轻人和现在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年纪尚可的时候,对追求一切都是充满了激情,但是随着自己阅历的增加,以及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越来越透彻,为什么无奈反而越来越多呢?说这些话听上去好像是悲观主义,也有可能我明天再看见这句话,觉得自己十分矫情。

围城的墙实在是太高了,有时候我们不得不需要用一把较长的梯子去看一下外面的世界,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围城看到后来其实挺悲的,心情复杂,整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底色越来越暗淡。对于主人公方鸿渐其实充满同情,但有时候特想骂他coward,一生感情中,唐晓芙就是白月光和红玫瑰,孙柔嘉就是蚊子血和饭粒子。可是从一个女性读者的角度来说,每个女生都是从一个男人的白月光,最后变成了蚊子血。男人喜欢众星捧月,女人喜欢独一无二, 女人是从患得患失的时候开始被厌烦的。 我觉得,可以换种心态谈感情,不去绞尽脑汁想,怎么才能和这个人长长久久,只要想明白,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怎么才能开开心心,分开的时候也不留怨恨和遗憾,就可以了。

感情的持久性,我一直认为都是一个伪命题,步入婚姻的感情到底还有没有快乐可言呢?我们抛开对方彼此家庭的困扰,放下一切经济上的繁琐,不理会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大道理,我们还能保留多少最本质的快乐,让两个人的关系更新鲜一些呢?

婚姻虽然不是生活的大部分,但是他又如此核心,如果我们不能够获得称心如意的婚姻关系,会不会有一种十分浪费生命的感觉?可是没有往下走,谁又能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一段称心如意的关系呢?太矛盾了,我觉得围城它是圆形的,无论怎么走?最终还是会回到起点。

还是很推荐钱钟书的围城,结合李安的电影《喜宴》一起去看,感受中国式婚姻以及家庭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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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麦克白读后感通用版七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推荐!麦克白读后感通用版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麦克白读后感(篇一)

《麦克白》在莎士比亚的悲剧中占有独特地位。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塞罗》、《李尔王》的主人公都是代表真、善、美的高尚人物,《麦克白》所写的却是一个野心家、阴谋家。

麦克白是苏格兰一员立过赫赫战功的大将,野心驱使他觊觎王位,他和夫人合谋把来家作客的确国王邓肯杀死,又嫁祸于其侍卫,篡夺了王位。即位后他整日寝食不安,惊恐疑虑,深怕别人知道他弑君之罪,于是不断杀戳臣下,迫害他们的家属,实行血腥挑战。最后邓肯的长子马尔康率领苏格兰将士回来,战场上麦克白还想垂死挣扎,但这个人早已丧失了当年大将的英雄气概,因众判亲离而被杀。

莎士比亚为什么把这样一个反面人物作为悲剧的主人公呢?原来他塑造麦克白这一形象是具有深刻意义的,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政治理想和人文主义思想。

麦克白读后感(篇二)

读了《麦克白》之后,我的心情沉重下来。

《麦克白》写的是一位叫麦克白的功名显赫的爵士,为了能登上王位,杀死了国王和好朋友,最后被人杀死的故事。

麦克白功名显赫,本来获得许多荣誉,本来能安度一声,只因为三个女巫的预言,便使得自己落得了凄惨的结局。真是因为他遇见了三个女巫吗?不,女巫的预言只是一根导火线,真正的原因是他内心的欲望。

女巫说他会成为未来的国王,他便不择手段地想要成为国王。内心的欲望之火,却被女巫一句话点燃了。于是,欲望之火愈烧愈烈,最终,玩火自-焚,他被自己的欲望杀死了。

麦克白之死,告诉我们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欲望。自身的欲望能成为自己积极向上的动力,也能成为悬在头顶的一把刀。有的人想要升职,想要高官厚禄,便努力奋斗,最终达到自身的所想;有的人想要金钱,便铤而走险,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欲望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通过正当的努力和奋斗来实现,也能通过罪恶的手段予以放任。谁都会有一丝贪婪,都会有一丝邪念。对于这种不好的欲望,我们必须立刻拔除,否则,养虎为患,终为虎害。

我又想起了一件事例:《三国》中关羽之死的一个关键因素《便是少了刘备义子——刘封的支援。孟达劝刘封不去支援,因为关羽骂过他。刘封便按兵不动,结果还不是被刘备斩了?刘封何尝不知他不去支援的恶果?只是孟达一句话,心中的邪念便迅速成长,使他向邪恶妥协。孟达不正如女巫,刘封不正如麦克白吗?

不要让欲望占据你的心灵!它能为你提供动力,也能把你推入无底深渊!每个人都会有欲望,但不要让它占据你的心灵!不然,麦克白和刘封的旧辙,又将被人重蹈!

不要让欲望占据你的心灵!

麦克白读后感(篇三)

这部书是四大悲剧里最短的,同样,也是最没有知名度的。

麦克白斯和他的一个朋友从国外凯旋归来,途中遇上了一位女巫,女巫预言,麦克白可以当上国王,那位朋友的后代可以当上国王。回到国内,麦克白在家中设宴宴请国王。受自己妻子的怂恿,麦克白轼君自立,验证了预言。同时他又担心自己的那位朋友,于是找个借口也把他给杀了。后麦克白德暴行激起各路人马的反抗。麦克白不得不去镇压义军,途中又遇到了女巫,女巫说,除非某某森林(森林怎么可能会自己移动?)移动,麦克白的政权才会灭亡。又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难道世上还有男人所生的人?)能杀死麦克白。

为了掩人耳目,义军把某某森林的树枝砍下来拿在手上作伪装,远远看上去就像某某森林移动了一样。被义军逼得节节败退,最后陷入绝境的麦克白遇到了墨脱客,墨脱客说自己要杀了麦克白,麦克白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能杀死我。墨脱客说,那就是天意了,你的死期到了,我并不是正常分娩生的,而是剖腹产生的。结果麦克白就被自己的贪念和欲望弄得身败名裂,并且死不瞑目。其实本来麦克白还是一个好人,不过麦克白夫人确实心如蛇蝎,看来不少的人都是被枕边风吹坏的。最后那个被麦克白杀了的朋友的后代当了国王。预言一一实现,带来的却是灾祸。

麦克白读后感(篇四)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大戏剧家、诗人,被称为“时代的灵魂”。他一生共写了三十七部诗剧,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四大悲剧——《哈姆雷特》、《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而《麦克白》是最短也是最悲惨的一部,讲述了一位战争英雄在妻子的挑唆下沦为懊悔无及的罪人的故事。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笔下“最深刻和最成熟的邪恶形象”,他的性格具有双重性和复杂性,他的灵魂原本有善与美的一面,然而在野心和欲望的不断吞噬下,他善良的本性渐渐泯灭,取而代之的是心底不断滋长的邪恶念头。他一面作恶,一面恐惧、悔恨,但是野心和欲望占了上风,最终“正不压邪”,导致了麦克白悲剧的命运。

《麦克白》情节较为简单,作者却不惜浓墨重彩,在据本中使用大量的独白来刻画麦克白的心理活动,从而把笔锋从残忍的谋杀转到“诛心”上来,通过对麦克白日夜饱受良心的谴责,身陷痛苦而不能自拔,直至精神失常这一过程的描写,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发人深省。莎士比亚善于运用意象烘托剧情。这出悲剧的主导意象是血和黑暗。麦克白在暗杀国王后冷酷而狂妄地说:“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虹呢。”整个剧本充沛着主人公内心的恐惧和痛苦,笼罩着黑暗和邪恶。然而光明终归要冲破黑暗,善终归要战胜恶。正义的力量浩浩荡荡,最终推翻了暴君的统治。这个故事虽然情节悲惨,但结局却较作者其他悲剧更让人看到正义和希望。

莎士比亚运用高超的描写手法,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原本尚存善念的人堕落为杀人恶魔的过程。麦克白自己造成了自己的悲剧。每一幕独白即是他内心的斗争,是善与恶的斗争,是良心与野心的斗争,是理智与欲望的斗争。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面对诱惑,我们良心的天平也会左右摇摆,内心相矛盾的两个“自我”也会斗争,我们应该坚持善良的本性,做一个从善的人。

麦克白读后感(篇五)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知道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英国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我们放假了,我趁着这些时间,看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此文被世人认为这是莎士比亚悲剧中最阴暗的一面。

因为一开始的麦克白英勇,忠诚于邓肯,用自己的行动获取了邓肯的信任,他从未想过杀害邓肯,可是却在三个巫师第一个的预言成真,自己妻子的怂恿之下,自己贪婪的欲望下而决定杀害邓肯,在杀害邓肯后,他看着自己双手说道,好惨!可见他那时的害怕和被他杀害的人的同情,他不敢相信这些居然是他一手策划的,他回不过神来。

第二天,杀人后的心虚感使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往上冲,将自己听别人说邓肯的惨状后那惊讶,对邓肯一代贤君的惋惜,悲痛之情全都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这些不仅仅是伪装出来的,这更多的是麦克白的真实心情。

而邓肯的遗子———马尔康和道纳本,他们被人污蔑弑父,于是商讨一番,他们逃了出去,想着等来年有实力了,再调查真相。之后,麦克白继承了王位,但是却对班柯产生了莫名的恐惧,于是,他找了两个刺客,并且刺激他们,导致他们杀班柯的决心更加的坚定。班柯死后,麦克白宴请大臣,在殿内,他看到了班柯的鬼魂,他不安,于是失了身份,而他的妻子更是被吓疯自杀。

而掌管那三位巫师魔法的人知道后怒了,她用一夜的时间以悲惨的结局结束了这一切,邓肯的遗子----马尔康,道纳本从英国进军,消灭了麦克白。而麦克德夫这个‘反贼’和马尔康在别处共谈天下,而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却在逃难时惨遭刺客的杀害。

《麦克白》这部话剧中的主人公麦克白因过于听信妻子和三位巫师的预言而导致篡权夺位,并且得到王位后还使全国血流成河,让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实属暴君之举。

而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得无厌,应适可而止,也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陷于不仁不义,进退两难的地步,从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麦克白读后感(篇六)

读完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麦克白片面听信女巫的所谓预言,利益熏心,残忍地将国王杀死,到头来他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莎士比亚在剧中说麦克白遇见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当上国王。麦克白开始还有些犹豫,但他看到比他强大的人都意外的死去,加上他的利欲熏心,盲目地听从妻子谗言,谋杀了国王,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国王,成为暴君。麦克白到后来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当他获得权力之后,胡作非为,失去民心,百姓把他看成“夏桀、商纣、杨广”之类的昏君。

麦克白丧心病狂的举动如其说是不得已,倒不如说是多年利欲熏心而所为。不可否认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利益熏心是一把害人、害己的双刃剑。要避免犯这样的错误,必须学会加强自身修养。

麦克白读后感(篇七)

莎士比亚著名悲剧《麦克白》向我们展现了命运、野心、欲望以及迷信对一个人的影响。麦克白从一个令人尊敬的爱国勇士逐渐沦落为残暴嗜杀,毫无人性,被人唾骂的暴君,最终走向灭亡。

《麦克白》能够说是一部十分经典的悲剧,可是读完后我却没有一点同情的感觉,反而认为麦克白夫妇罪有应得。是什么造成麦克白死于非命却无人同情呢?应当是他的野心和欲望没有得到应有的控制,最终为了用不正当手段谋取成果丧失人性。

麦克白曾是一位爱国将领,为保卫国家立下赫赫战功,可谓是一位勇士。有野心不是错,任何一位勇士都有野心,关键在于控制。因为女巫的煽动,麦克白野心膨胀,谋杀了好国王邓肯,登上王位。他曾为谋杀国王良心不安,可是带上王冠后,对战友班珂和麦克德夫的家人毫不心慈手软,只为保住他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一切,在罪恶中越陷越深。他不曾后悔,他说:"我已深陷于血泊中之,要是不再涉血前进,那么回头的路也同样使人厌倦。"因为他的残暴昏庸,国家衰落,人民痛苦,而命运最终给了他应得的结局。

导致麦克白悲剧的原因除了他的野心和欲望,其夫人和女巫也起了重要作用。麦克白夫人性格刚强,行动果敢,却利欲熏心,阴狠毒辣。她被深深的罪恶感折磨着,甚至梦游中不断的洗手,最终精神负担超出心理承受极限,默默死去。当麦克白还在犹豫要不要杀国王时,她给他最终的激将:"你不敢让你的行为和勇气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和名誉,不惜让你在自我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在‘我想要’后面吗?"这让麦克白不再犹豫,他的最终一点人性也消失了,浑身充满邪恶的勇气。当麦克白夫人站在死去的邓肯身边,向麦克白伸出一双血手时,她的小手注定洗不干净了,她的灵魂沾满罪恶的鲜血。作为帮凶和阴谋的策划者,她是麦克白人性泯灭的推动者。因为麦克白过分迷信,女巫的预言点燃了麦克白的欲火,没有她们的煽动,麦克白可能当上考特爵士后顺理成章继承王位,安度晚年。

莎翁塑造了麦克白这个人物,用前后鲜明的比较揭露了社会的阴暗面,在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下,不止麦克白,即位的马尔康又能怎样?会不会和麦克白同样下场?这都不必须。麦克白黑暗的人格构成也是受到社会的影响,他死后,还会有多少麦克白出现呢?

麦克白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悲剧,这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教你写心得: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实用版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教你写心得: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实用版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一】

这个寒假,我读了《汪曾祺散文》。这本书收录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包括他的日常生活、美食、自然环境等方面。这里面,我最感兴趣的是“美食”这方面。

书中记录了许多美食,如高邮鸭蛋、蒌蒿等。虽然这些都不是像海参、鲍鱼这样的顶尖食材,但作者运用了多种描写,如写蒌蒿的视觉描写:“蒌蒿……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写咸菜的味觉描写:“不咸,细、嫩、脆、甜”;写做枸杞的动作描写:“用开水焯了,切碎,加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这些细致的描写,体现出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美食的热爱。

我和汪爷爷一样,也热爱故乡的美食。我的母亲是福建福州人。那里的特色美食有拌紫菜、南煎肝以及各种海鲜。每次去闽菜餐馆吃饭,如“莆田”、“景福轩”,我都喜欢吃这些海产品,如蒸大黄鱼、煎海蛎,因为这是家乡的味道。蒸大黄鱼用的清蒸手法,将鱼的本味保留到极致,是一种鲜味,再浇上酱油,使咸、鲜融合,是闽菜常见的味道。灯光照射下,鱼皮表面金黄得发光,异常漂亮。煎海蛎是把海蛎裹上蛋液,煎成一张大饼,既有海的味道,又有蛋的香味。海蛎非常鲜嫩,正宗的闽菜中的海蛎是要用捞完不久且无沙的。这是我的家乡菜——闽菜!

我的家乡菜,无论我品尝过什么美食,我都不会忘记你;我的故乡,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我一定会记住你!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二】

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三】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清淡,值得好作空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散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生活气息,只是,味道似乎不浓。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散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抱怨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远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目眩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此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此光彩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隐士,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春花秋月,兴衰荣辱,存乎一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淡泊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抛却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散文。与老人家一起品味生活,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志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自看稿,改稿。常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合用的稿子,他就把经过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狼藉。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辑部发出。他把这种编辑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汪老的散文大多如此风格,以平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散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散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恰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造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还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容之心态,能懂得以包容之心话“家常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四】

在汪曾祺的这几篇文中从字里行间都透出了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和喜爱。在我的生活里,好像并没有这么多的习俗。童年生活也是在家人打造好的规规格格中长大的,在一个混合多民族的城市里长大的。

真羡慕一大群孩子在一起玩,羡慕他们即使在离家很远的地方,也有值得自己怀念和细心品味回味的东西。

汪曾祺的'文中总给别人舒适、亲切、淳朴、自然的感觉,不仅使经历过这些事的人深受同感,还是没经历过如此多习俗的我有有一种亲近的感觉,她的语言非常自然,就如大人轻轻的给小孩讲着睡前故事。有一点好奇,有一点兴奋,有一点轻松。

回想着读过的每一句话,虽不是最华丽的语言,不是字字推敲写出来的语言,但这种猫不可言的东西却让我乐在其中。

总值汪曾祺的文章然我读来非常喜欢。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五】

汪曾祺先生是我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汪曾祺先生的作品半白话、半古文,风趣而幽默;他才华横溢,曾是沈从文等知名作家的学生;他的文字朴实而无华,组合在一起却使人回味无穷。在他的笔下,生活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在他的散文中,有关于吃的不在少数,而几乎每一篇都会引起人的食欲,恨不得做起来吃一吃。今天我就要谈一谈汪曾祺在吃上的造诣。

要说关于吃的文章,这本散文集中的《宋朝人的吃喝》这一篇,我印象最深。在这篇文章中,汪曾祺分析得可谓有理有据。他先从发明了东坡肉的苏轼开始,分析了东坡肉的特点,而又从《韩熙载夜宴图》中寻找线索,甚至运用放大镜来观察食物。他更是从《东京梦华录》、《会仙楼》、《水浒传》……等前人的作品中总结。在不同的书籍中对比之后,他得出了结论:宋朝人的吃喝较为清淡,种类也不多,大多是分开各自吃,而基本不吃海味。

当我在看完这些文字后,我颇为感触。以前我偶而会想到一些好奇的事情,却没有去查证。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能学习汪曾祺先生,应该会有不小的收获。汪曾祺先生在他感兴趣的事情上,总会花大功夫去研究、去了解。在他的文字中总会让人感觉到生活的悠闲,给人们带来轻松。他的文字总有一种无形的魅力,或许这也就是“纯粹的文人”的原因吧。我们也更应该学习汪曾祺先生跳脱的人生态度,在遇到困难时也要跳脱出来,自己去寻找问题的答案。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六】

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糊口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糊口的真诚吧。他所写的都是自己认识的糊口: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糊口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披发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披发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触感染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认识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中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战书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轻微低头又弹起。——《花园》

《花园》这篇披发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面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泛起在我面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门,似乎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糊口,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斯,平凡渺小,但却凝结着巨大的能够感动人心灵的'气力。汪曾祺专心感触感染糊口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糊口。源于糊口却高于糊口。

胡同是贯串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利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毂击肩摩,老是安安悄悄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掠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糊口、真切。人物的特点很光鲜,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捉住了人物的细节,捉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糊口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朴,由于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糊口,也是但愿把这种文化以最简朴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实糊口。归有光的“以平淡的文笔写寻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糊口中汲取营养。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七】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平淡,值得好作废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披发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糊口气味,只是,味道好像不浓。

……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披发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诉苦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眺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眼花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斯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斯色泽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山人,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月下花前,兴衰荣辱,存乎同心专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恬澹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放弃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恬澹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披发文。与白叟家一起品味糊口,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下香油数滴。一箸进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道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道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身看稿,改稿。经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适用的稿子,他就把经由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散乱。突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纂部发出。他把这种编纂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

汪老的披发文大多如斯风格,以清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披发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披发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正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做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仍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收留之心态,能懂得以包收留之心话“家凡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教你写读书心得:青铜葵花读后感通用版六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教你写读书心得:青铜葵花读后感通用版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一)

一口气读完曹文轩的《青铜葵花》,我已是几番泪洒枕袖。读到最后,我是在手捏纸巾,泪眼迷糊中,才合上书的。可心头胸口,仍是以一股涌动的情愫充斥着。我对书中的两个主人公——青铜和葵花充满着深深地敬意,我敬她们小小年纪在面对苦难(无论这个苦难是历史的、自然的、人为的)时,总是不屈地战胜它,使苦难成了他们成长的沃土,是使他们情感更加深厚的基肥。我对文中青铜的结局是如此同情与担忧,失去葵花,对于青铜来说,生命的流转便没有了轴心,而原本不会说话的青铜在强烈情感的涌动下,竟能张口喊出“葵花”二字,作者如此安排结局更是一份别样的凄美。还有文中这一家人——年迈、慈爱的奶奶;忠厚老实的父亲;任劳任怨的妈妈。因着这一份血浓于水的爱,在面对一场场苦难的无情袭击时,他们以无比坚韧的毅力、坚定不变的信念、执着的向往,铺出一曲曲感人的“命运交响曲”。让我看到了生命的一种不屈、向上、坚劲的张力与强度。正应了我常说的一句话——苦难不是用来击跨人的,而是用来历练人的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二)

在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 >,读了以后非常感动。因为青铜家这么穷,还能把城市女孩葵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其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大草垛”这一段了。 葵花在和别的孩子玩时,知道了自己要回城市的消息,一直不告诉家人。可没过多久城市里的人就来接她了。

青铜与葵花一起躲进芦花丛,可命运还是把她招回了城市,青铜好像疯了,每天都坐在大草垛上望着船消失的地方,好像在等葵花回来似的。心里也许很痛苦,也很新欣慰,因为,葵花在城市才能有更好地学习环境,更好的生活环境。 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青铜家人这种无私伟大的爱让我很感动。青铜为了给妹妹照相,卖掉自己脚下的芦花鞋,为了给妹妹上学,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梦想......青铜对妹妹的关爱是无人能比的。青铜家每个人宽大的胸怀,也令我十分感动。由此,我也想到亲人对我的关爱,我要感谢他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三)

自从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后,我一直有很大的感触。这本书很让人感动,青铜一家朴实无华的精神令人敬佩。

这是一个名叫青铜的男孩和一个名叫葵花的故事。葵花是城里的一名雕塑家的女儿,因父亲不慎跌入水中死去,青铜家便收养了她。青铜家是整个村子里最穷的。葵花7岁,该上学了,哑巴哥哥青铜11岁,也渴望上学,但因为太穷,所以只能选择一个,最终选了葵花。当葵花11岁时,整个村遇到了蝗灾,家里没钱,奶奶只好以去探望妹妹的名义去捡新棉花,换钱。因为过于疲惫,奶奶患上了重病,换来的钱给葵花交完学费就没多少了。葵花为了奶奶,故意考不好试,去江南拣银杏挣钱。当葵花回来时,奶奶就撑不住去世了。不久市长知道了就把葵花接回市里,青铜一家都不舍得。青铜不管日晒雨淋每天坐在草垛上等待着葵花,当他再次看见葵花时,他用尽平生力气,喊出了葵花的名字。

我要向青铜葵花学习,应当勇于正视痛苦,学会善待周围的人,以乐观的心态去付出,去感动大家,付出就是爱。要知道人最宝贵的不是财富而是无私的奉献。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四)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教授写的《青铜葵花》,故事的主人公是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这是一个讲述苦难、善良和大爱的故事,它带给我心灵上的震撼,我仿佛置身其中,深刻地体会着故事里的种种苦难,同时,也感受到故事带给我的正能量不怕痛苦,要善良,热爱生活!

青铜是大麦地村一户贫苦人家的孩子,早年因为发烧变成了哑巴,他的世界是安静的、孤独的;而葵花本是城里的孩子,不幸母亲很早就离开人世,她从小跟随父亲生活,随着父亲的意外离世,葵花来到了青铜的家里。葵花是一个懂事善良的姑娘,她与青铜一家人有种说不出的缘分和情感,用书里的话说:“她在跨进青铜家门槛的那一刻,她已经是奶奶的孙女,爸爸妈妈的女儿,青铜的妹妹。”她很快地融入了青铜家的生活。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

“唉!选谁呢?”因为青铜家穷,只能让一个人去上学。青铜都十一岁了,可以上“哑巴学校”;但葵花七岁了,也到了上学的年龄,虽然青铜做梦都想去上学,他还是设法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葵花不受欺负,在葵花上学期间,青铜每次都亲自接送。当刘瘸子来学校照相时,对大麦地的孩子来说,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渴望的事啊!葵花也不例外,可能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她特别想照一张照片,可是最后,全班只有葵花一个孩子没照相,她却没有对家人提起一个字,因为她知道家里没钱照相。青铜和家人知道了这件事,都觉得亏欠了葵花。

为了葵花能照相,一家人不辞辛苦编芦花鞋,青铜冒着风雪站在街头卖芦花鞋;为了葵花夜里能读书,青铜耐心地捕捉萤火虫做成南瓜灯;为了葵花能看到马戏,青铜把她驮在自己的肩膀上;为了葵花能够漂亮地演出,青铜在冰雪地里给她做冰项链;当蝗虫把庄稼吃光时,为了让葵花能吃饱,青铜去抓野鸭冻坏了脚板;为了让青铜识字,葵花自己教青铜;为了给家里赚钱,奶奶昏倒在了麦地;为了给奶奶治病,葵花故意考砸,想让自己不再上学;为了葵花的大好前程,一家人竟不顾痛苦,让葵花回到城里……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体会苦难,才能尝到幸福。青铜和葵花就是在苦难中享受着这种幸福。我们也应该正视苦难,以一种对苦难的风度和善良的心,来热爱生活。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五)

近来,我看了不少好书,有《小鹿斑比》、《夏洛的网》、《草房子》、《青铜葵花》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青铜葵花》,它讲述了葵花和青铜之间触人心的故事。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的曹文轩,他写的作品特别多,有《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飞翔的鸟窝》、《萤王》等。《青铜葵花》也是他的名著之一。主要讲了葵花的爸爸为了自己画的向日葵花,溺水而亡,葵花无家可归,青铜一家领养了葵花,因为家里穷,所以家里只能让一个人去上学,大家一致同意让葵花去。以后,只要葵花有时间,就教青铜写字,青铜自然而然会写几个字了,之后,学校的刘瘸子要给孩子照相,需要钱,葵花为了给家里省钱,就不去照相。到了冬天,青铜去卖一百零一双鞋,将那些鞋都卖了出去。过几年后,葵花接走了,再被接走的时候,青铜这个多年不说话的哑巴,竟结结巴巴的说了声葵......花......

也许你会问:“该走的走了,该说的话说了,这样,有什么意思吗?”别急,你还没听我的推荐理由呢!里面的一句一字,都浮现出了一个个画面,如:爸爸溺水而亡,一朵朵葵花在碧波荡漾的水波上,令人心醉神迷地开放着。读到这儿,仿佛那一朵朵葵花正在默哀,默默地哭泣。

想知道青铜一家明明非常的贫穷,但为什么领养了葵花吗?想知道领导为什么接走了葵花吗?那就请大家快去看看这个感动了整个世纪的世界名著吧!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六)

本学期,我们的语文马老师向我们推荐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读着读着,我感动极了。不夸张地说,此前我还从来没有读过如此催人泪下的亲情故事,合上书很久了,我仿佛还能听见小男孩的呼喊,仿佛还能看到小女孩的依依不舍。令我意犹未尽。

这本书是作家曹文轩在XX年的激情奉献,曾获得过多个文学奖项。说的是一个哑巴男孩和一个城里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五岁时因为受到惊吓而失语;女孩叫葵花,一个乖巧、聪明、漂亮的艺术家的女儿。因为一个非常偶然、特别的机缘让两个毫不相干的农村人和城里人成了兄妹关系。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一起与艰苦的生活作斗争、一起在苦难中成长。可是,命运将女孩召回了城。因此,男孩总是在大草垛上发呆。又因为女孩,给男孩带来了奇迹,让他从哑巴变成了正常人。这本书秉承作者一贯的唯美风格,描写细致、清新、感情真挚,书中的人物命运跌宕起伏,读来让人不觉为两位小主人公的命运揪心。作品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品写爱——致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看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亲情是无价的,苦难也是一种财富,亲情帮助我们战胜苦难,苦难中的亲情更加显得珍贵,苦难同时也让人成长。

故事发生的年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但我们不能忘记历史,不能忘记过去的苦难,记住苦难,记住“苦难兴邦”的道理,珍惜今天的日子,才能茁壮成长。

读后感参考:岳飞传读后感通用版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后感参考:岳飞传读后感通用版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岳飞传读后感(篇一)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这是岳飞的《满江红》,这首《满江红》英勇而悲壮,深为人们所喜爱,它真实、充分地反映了岳飞精忠报国、一腔热血的英雄气概,又曾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民族的爱国心。

岳飞,字鹏举,著名军事家、民族英雄、抗金名将,南宋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之一。颇具传奇色彩的岳飞的一生,是爱国忠君的一生。他舍生忘死,一次次浴血疆场,只为抵御金寇,收复失地,迎请二圣还朝,维护宋王朝的统治。岳飞是一位出色的军事指挥家,他缔造的“岳家军”军纪严明,所向披靡,令金兵闻风丧胆。他抒发壮志的绝唱《满江红》被后人广为传唱。然而他的报国之志却在君王的昏馈和奸佞的陷害下折乾沉沙。

我看完《岳飞传》,深感岳飞之伟大。作为一名小学生,要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岳飞传读后感(篇二)

前几日,我读了《岳飞传》。此书讲述了民族英雄岳飞精忠报国,抗击金兵的故事,让我了解了岳飞的身世和抗金的经历。其中岳母刺字、大败粘罕这两则小故事让我印象深刻。

岳飞出生在河南境内黄河边的相州附近。他自幼父亲早世,在师傅周侗的教诲下学习文学、武艺和兵法,非常用心,刻苦。长大后天资聪颖,很早就表现出优秀的军事才能。当宋朝受到金国的侵略时,他的母亲为了让他一生不忘报效国家,在他的背上刺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他临危授命,战功卓著,在牛头山、爱华山等几个战役中,取得了辉煌战果,令金兵闻风丧胆。岳飞一生致力于恢得中原,直捣黄龙的伟大志向,却不幸惨遭奸臣秦桧等人陷害,背负莫须有的罪名,屈死于风波亭。

岳飞从小认真读书和长大后带领岳家军打金兵的事,令我有所感触。他牢记母亲的教导,每次打仗,他总是百战百胜。岳飞小小的心灵就有保家卫国的壮志。他爱国爱民的精神让我十分震撼。

如今我们所处的社会十分和谐,不像战争时代,用不着我们披甲上阵,但是我们的国家需要更加先进的科技,才能超越其他的国家。我一定要把岳飞的精神用到学习上,将来建设祖国,使我们的国家更强大,更美好!少年强则中国强,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中国一定会变得更加强大。

岳飞传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岳飞传》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宋朝抗金名将岳飞的母亲在岳飞的背上刺上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激励他安邦定国,反抗侵略。从此,岳飞从小就立下了报国的伟大志向,他自幼拜师刻苦习文练武,后来他投军报国。奸相张邦昌要拿他问罪,被大师宗泽救下,逃回家乡。后来岳飞奉旨入朝,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岳家军,为挽救民族的危亡与金人作殊死的斗争,屡战屡胜,一次又一次勇破金军……设伏牛头山、巧收双枪将、大破朱仙镇……“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美名传遍天下。但是,正当岳飞节节胜利之时,贪生怕死的昏君赵构,听从了卖国贼秦桧的奸计,一天之内下了十二道金牌召他回京。岳飞一回到临安,就被解除了兵权。之后,奸臣秦桧诬告岳飞谋反,以“莫须有”的罪名在风波亭杀害了年仅39岁的岳飞,造成千古奇冤。在国破家亡的战乱年代,爱国英雄岳飞一身赤胆,金戈铁马,节节收复祖国河山成就了“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不朽美名。

面对这部令人荡气回肠的英雄传奇,我被抗金元帅岳飞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和轰轰烈烈的爱国豪情深深地感动,他为国献身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岳飞传读后感(篇四)

上周一,我怀着激动而略带悲伤的心情在学校的读书大厅读完了《岳飞传》这本书。

读了这本书,我既为岳飞有心杀敌,却无力回天而感慨,又为我们中华民族出现了秦桧这样的奸臣而感到羞耻。每当读到岳飞大败金军时,我就十分兴奋,真想自己也加入到战争中;可一读到岳飞等人遇难时,我的手就紧紧地捏着自己的脸,不敢想信这是真的。最令我感动,也是我反复多次阅读的就是“岳母刺字”的故事。岳飞的母亲怕自己的儿子误入歧途,走上反抗朝廷的道路,就在岳飞的背上刻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字。她先用绣花针描出字的轮廓,再用石墨等物品把字烙在上面。刺字时,岳飞很痛,但他并没有大喊大叫,因为他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从此以后,岳飞领兵杀敌,这四个字就成了他一生的写照。岳飞写下了《满江红》:“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可饮匈奴血。”由此可见他精忠报国之情多么浓烈!

岳飞是我国伟大的军事家。他怀着一颗爱国的心,为将要灭亡的宋朝重新点燃了生机!他是历史长河中值得我们学习和尊敬的英雄。让我们学习岳飞,为我们的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吧!

岳飞传读后感(篇五)

这部书主要写岳飞与他的兄弟跟金国打江山。我最喜欢岳飞。他小时贫困,但勤奋好学。长大后又精忠报国。其次,就是牛皋,他总是为朋友拔刀相助,一次,当岳飞挑死小梁王时。被奸臣绑了起来时,牛皋放马围护岳飞。再就是岳云,虽然,年纪轻轻但有一些本事只是有一些猛撞。一次,岳飞与杨将军单挑,不得掺手。可岳云不知道,便与杨将军搏斗。结果被罚四十大板。

我认为岳飞的死,多没价值,白白死了一位英雄,秦夫妻多坏呀。他们永远被后人斥责。

岳飞传读后感(篇六)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岳飞传》。岳飞是我们的伟大的民族英雄。

这本书讲述了宋朝名将岳飞的传奇一生。他师从当时名仕周侗,经过漫长的刻苦学习与训练,练就了一身好本领。恰逢当时国家战火蔓延,外寇入侵,为保家卫国,他义不容辞带领岳家军,抵御外寇,救万民于水火。他的妈妈为了让他坚定信念,在他的背上刻下了“精忠报国”。岳飞不受奸人诱惑,奋勇杀敌,使敌人为之闻风丧胆。但是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最终岳飞被奸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所害,冤死在风波亭,享年三十九岁。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的历史知识,了解了当时的历史环境,也从一代名将岳飞的身上学习到了岳飞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以及不向反动势力妥协,坚定自己信仰,并为之努力的坚毅信念。

岳飞值得我们整个中华民族每一个人去敬仰和赞颂。他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中。

岳飞传读后感(篇七)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岳飞传》的书。它的主要内容是讲在北宋末年,金国四太子完颜兀术带领七十万大军攻向宋朝首都汴梁。在金军的强势之下宋军节节溃败,宋将陆登尽忠,元帅韩世忠被削职为民,金兵杀入汴梁,宋钦宗、宋徽宗被俘。幸好又立赵构为宋高宗,建立了南宋,这时跟随周侗大师的岳飞当上了军官,大败金军的粘罕大太子,并在青龙山一战口大败了兀术,由于战绩突出,岳飞升为大元帅,将猛将余化龙、何元庆、张宪、杨再兴等收入麾下。后与兀术在朱仙镇大战一场,让兀术败归金国,岳飞正要乘胜追击,却因为秦桧的陷害,使得岳飞与其子岳云同在风波亭被害死,后来岳飞的二儿子岳雷率领岳家军最终打败金邦。

岳飞这一生都是为宋朝而活着,曾经反宋的杨幺邀岳飞作武王并兼元帅,可岳飞却说:“我生是宋朝人,死是宋朝鬼,绝不贪浊富!”而面对死亡时他也是镇定自若,阻止岳云他们想打出地牢的念头,岳飞是一位多么爱国的将领啊!

岳元帅留给我们后人最经典的是“精忠报国”这四个字,读完这本书,我们知道了做人的原则,应该正直、不贪浊富、积极拼搏,不要贪生怕死,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铮铮铁汉,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全部精力与心血,让祖国更富强!

教你写读后感:小猫钓鱼读后感万能版七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你写读后感:小猫钓鱼读后感万能版七篇”,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小猫钓鱼读后感(篇1)

小时候,经常听妈妈给我讲小猫钓鱼的故事,今天我又看到了这本书后,感觉完全不一样,现在我把它写了下来,与大家分享。

星期天,猫妈妈和猫姐姐还有猫弟弟一起去钓鱼。猫弟弟看见蝴蝶就去做蝴蝶,蝴蝶没捉到,它又看见一只红蜻蜓,它又去捉红蜻蜓,又没捉到,它回来了,看到妈妈和姐姐都钓了很多鱼,就问妈妈:“你们怎么能钓这么多鱼呢?我怎么就钓不到鱼呢?”猫妈妈说:“因为你不专心致志,你要专心致志才能钓上鱼。”猫弟弟把妈妈的话记在心里,最后,它终于钓上了一条大鱼,它们一家好高兴呀!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专心致志才能干好。

小猫钓鱼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小猫钓鱼》的童话故事。

故事的内容主要是讲猫妈妈带着小猫去河边钓鱼,可是小猫一会儿捉蝴蝶,一会儿捉蜻蜓,一点儿也不专心。猫妈妈都钓了很多条鱼了,可是小猫一条也没钓到,它伤心极了。猫妈妈对小猫说:“做事不能三心二意,否则就做不好这件事情。”小猫听了就专心钓鱼,最后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鱼。

我不就是那只不专心的小猫吗?记得有一次,妈妈在教我学习,我一会儿左看看,一会儿右看看,还不时地挠挠庠。妈妈看见了说:“你这孩子怎么那么不专心啊?”我听了很羞愧,我想我以后要专心写作业,要让妈妈开心。

我要像猫妈妈学习,做事情一心一意,不能像小猫一样三心二意。

小猫钓鱼读后感(篇3)

老猫和小猫一块儿在河边钓鱼。

一只蜻蜓飞来了。小猫看见了,放下钓鱼竿,就去捉蜻蜓。蜻蜓飞走了,小猫没捉着,空着手回到河边来。一看,老猫钓着了一条大鱼。

一只蝴蝶飞来了。小猫看见了,放下钓鱼竿,又去捉蝴蝶。蝴蝶飞走了,小猫又没捉着,空着手回到河边来。一看,老猫又钓着了一条大鱼。

小猫说:“真气人!我怎么一条小鱼也钓不着?”

老猫看了看小猫,说:“钓鱼就钓鱼,不要这么三心二意的。一会儿捉蜻蜓,一会儿捉蝴蝶,什么时候才钓着鱼呢?”

小猫听了老猫的话,就一心一意地钓鱼。

蜻蜓又飞来了,蝴蝶又飞来了,小猫就象没看见一样。

不大一会儿,小猫也钓着了一条大鱼。

小猫钓鱼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小猫钓鱼》的故事,不仅被它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还受到了很多教育。

一天早晨,猫妈妈带着小猫去钓鱼。它们来到一条弯弯的小河旁,拿出鱼竿坐在地上,开始钓鱼了。一开始,小猫专心致志钓鱼。一会儿,一只小蜻蜓飞过来了,它高高兴兴地飞来飞去,小猫放下鱼竿,就扭过头去抓那只小蜻蜓。又过了一会儿,飞来了一只美丽的小蝴蝶,小猫就去捉小蝴蝶。一会儿捉蜻蜓,一会儿捕蝴蝶,很不专心,结果,小猫一条鱼也没钓着。

后来猫妈妈对小猫说:“小猫,做什么事情都要一心一意、专心致志,而不能一心二用、三心二意。”小猫听了猫妈妈的话,惭愧地低下了头,回到自己的原位上开始钓鱼。最后,小猫终于钓到了一条好大好大的鱼。

读了《小猫钓鱼》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都要一心一意,不能三心二意。这样才会成功。我们在学习的时候,要认真完成每一项任务,无论上课听讲,还是课后作业,我们都应该一心一意、专心致志,而不能三心二意、一心二用。这样才能学好知识,取得优异成绩。

小猫钓鱼读后感(篇5)

今天,我看了《小猫钓鱼》这篇文章,它主要写了小猫跟着妈妈一起去了河边钓鱼。开始钓鱼时,小猫一会儿去抓蝴蝶,一会儿又去捕蜻蜓。到了傍晚,猫妈妈钓到了好几条鱼,而小猫,却一条鱼也没有钓到。

小猫钓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不能三心二意,那样会一事无成。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培养专心致志的好习惯,才可以抵制外界的诱惑,学有所得,做有所成。要想使自己成为一个注意力很强的人,最好的方法是,无论干什么事,都不能漫不经心!

一次,我到朋友家去,发现他还有很多作业,有作文、口算、字帖。他先做作文,他觉得作文最难,就写作文。写了一会儿,他又觉得先写口算很好,写完以后就少了一样作业。又过了一会儿,他又想些字帖,字帖不用想。就这样到了十点钟他一样作业也没写完。

通过小猫钓鱼这件事,可以体会出做任何事都不能分心。

小猫钓鱼读后感(篇6)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一本书名叫《小猫钓鱼》。

有一天,小猫的妈妈早早的就把小猫和哥哥叫起来。到了小河边,猫妈妈和哥哥都开始认真的钓鱼,突然,有一只花蝴蝶从小猫的头顶上飞过,小猫就把鱼竿一扔,就去追蝴蝶,小猫追到山坡上,蝴蝶就飞走了小猫垂头丧气的回到钓鱼的地方,看到妈妈和哥哥已经掉了几十条鱼,他拾起鱼竿准备钓鱼,这时,又有一只蜻蜓从小猫的头上飞过,小猫再次仍掉钓鱼竿,再次去追蜻蜓,但是又让蜻蜓给跑了,当小猫下来的时候猫妈妈看见小猫的时候,就去对他说:做什么事情不要三心二意,要一心一意才能把事情做好。

小猫照着妈妈所说得做,果然每天都能钓到大鱼。

小猫钓鱼读后感(篇7)

一天,猫哥哥带着猫弟弟去钓鱼,一会儿,蜻蜓飞来了,猫弟弟放下鱼竿去捉蜻蜓,蜻蜓没捉到。猫弟弟跑回来一看,猫哥哥已经掉到了一条大鱼。一会儿,一只蝴蝶飞来了,猫弟弟又放下鱼竿去捉蝴蝶,蝴蝶没有捉到。这时,猫哥哥又掉到一条大鱼,猫哥哥说:“做事不能三心二意”。猫弟弟听了猫哥哥的话,就认真的钓鱼。一会儿,蜻蜓和蝴蝶又飞来了,猫弟弟一动也不动,一会儿,猫弟弟也钓了许多大鱼。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起妈妈常给我说的话:做作业时不要看电视。有一次,我做数学作业,一边算数一边看电视,结果十道算式我只算对了五道,当时妈妈批评了我,我还不服气呢。

从《小猫钓鱼》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不能三心二意,要一心一意。

教你写读后感:《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通用版九篇


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教你写读后感:《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通用版九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篇一】

当我看到《一句顶一万句》的最后一页,却不愿掩卷,我意犹未尽,沉思片刻,书中众多的人物慢慢地在我的眼前消失,而他们共同的渴望却变得越来越清晰。进而,又变成是我每天都在寻求的那种精神需求。我被作者的辛劳感动,密密麻麻的字里行间透出的是我们民族的每一份子几千年来都在呼唤的。多少年来每个人都在找寻灵魂寄托的方式,而多少年来又是那样的难以实现,所以才形成了我们的千年孤独。

本书写的就是我们最朴素的农耕民族的兄弟姐妹们。我曾经也是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人与人的沟通靠的是对话,这是最简单的灵魂碰撞方式。人从开口讲话起,说话就是一个最能完整彻底表达情感的方式。当你成年了,你说的每一句话将是通过大脑思维的,而你欲找寻能够倾诉的对象必定是你最信任的人。书中的人物都是在寻找能够说得上话的人。可是却是不尽如意,因为此时能说得上话的人不一定彼时就能够说得上话了。环境、文化素养、爱好、物质条件等等都会是形成能否说得上话的条件,而这些又经常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要有一个一辈子都能说得上话的人确实少之又少。所以也就有了鲁迅先生说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以为,不是足矣,因为得一知己尚且很难,所以有一知己已经是万幸了。也就有了俗话中的千金可得,知音难求。

书中的人物性格是坚强的,百折不饶,为了寻找能够说得上话的人不断地与命运抗争。

看此书让我有一种沉重感,同情书中的人物,其实也是为所有需要得到灵魂寄托的人呐喊。

多年来,人心叵测和缺乏信任,人与人中间筑起了一道防线,阻止了相互间的沟通。倾诉与被倾诉是平等的,是需要心心相贴来完成。这是做人最基本的精神需求。我为之追求锲而不舍。

感谢作者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我性格开朗,喜欢和人交流。但是由于自己对人过于信任和不设防又会经常感到失望。曾经听人说起,朋友是阶段性的,我想这个原本是指在特定地点和场合得到的朋友,以及浮躁的社会造成的交友的浮躁。

看完此书,我又为自己庆幸,我有好多能够倾诉的好友,而他们又会无私地帮助我为我排忧解难。每当我得到快乐的时候我第一想到的就是告诉我的好友们,快乐成倍地放大了。每当我受到不舒时,我最先想到的也是告诉我的好友们,因为他们分担了我的痛苦减少了我的不快。

孤独的灵魂游走在几千年的华夏文化中,如果你能够找到一个精神寄托的方式,那么你会觉得并不孤独,毕竟你可以在文化长河中得到合适你自己的一杯水。茫茫人海中,难以寻觅你的知己,然后当你敞开心扉,以心换心,你会发现你不止一个知己,甚至有二个三个

我是幸运的。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篇二】

一开始接触这本书,是被别人推荐,最终加入书单里,刚看的时候,故事的情节不够起伏,语言也很清淡,甚至有些理不清人物的关系,但是兴致高,也一章章看下去了。小说一直在围绕着一个主题在叙述,每个人都在找能说的来话的人,而搁到现在,不也是如此,千金难买一知音,你说他想,也是要很幸运才会达到共识,小说中的老裴觉得别人说的每句话都很绕,而我也觉得,作者的每句话也很绕,绕来绕去,却终究离不开这个延津,杨百顺觉得他这七八年像是过了半辈子,这半辈子也是被这说话所累。小说看完前部分,也觉得像是跟着里面的人一起经历了很久。小说写的很生活,对于我来说,吴摩西与曹青娥的感情是整部作品的泪点,本来以为吴摩西就此没了音讯,但是最后他还是出现了的,即便已离开了这个世界,虽然最后大家的结局没有所希望的那么完美,但是这就是生活啊。如果所盼望的事一直没有结果,还膈应着自己的日子,然而在最后的日子里有了消息,那么心里的疙瘩是不是也会被抹平了呢?书的结局说了一句“不,得找”一句话,感触至深,说不透道不清。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篇三】

杨百顺,人生恰恰与其名反之。卖豆腐、杀猪、抗麻袋、破竹、种菜、卖馒头;少年时离家出走,与家人、师傅、妻子决裂,丢失了继女…杨百顺、杨摩西、吴摩西、罗长礼,不同阶段的他,都坎坎坷坷;也许从巧玲跑出来找他那一天晚上,就注定,这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成了彼此生命中再无法抹去和释怀的人。过着各自的生活,思念如狂,对见面却也犹豫止步。

怕黑的巧玲,从未改心,延津和吴摩西,是不可改的;那个一直在讲五六十年前的曹青娥,命运,是多么地不可控。

牛爱国,爹娘都不亲的孩子,走南闯北,命运与为见过面的爷爷却有共通之处。吴摩西带着巧玲假找吴香香,把巧玲弄丢了,开始真找巧玲;牛爱国假找庞丽娜,在中途真找吴摩西的后代。

最后,不知道吴摩西想对巧玲说什么,不知道巧玲想对吴摩西说什么,不知道李夫人想对牛爱国说什么,不知道牛爱国会找到什么。

也许人生就是寻找吧,找那些我们曾经害怕过、放弃过的人与事。可能我们慢慢走着走着,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才发现,还是想要知道真相,可是,光景不再,最后我们要到的答案已经不是当初的答案了。

有些东西是会随时间流逝的。此刻与这个人说得着,后面又说不着了,慢慢疏远,直至某一天想起或永远想不起。人间的故事,真情无限;时间与空间,却也无限无情。人与人的情谊,也是机缘造就。

无法每一段路都大步流星,但是当命运来临,你又能不走吗?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篇四】

初看书名“一句顶一万句”,幼稚的以为是那一句话很有份量,或话之内容定十分精辟;看完全书,与我初想大相径庭。全书以从未相识的祖孙两人杨百顺和牛爱国的生活经历为主线记述。说身边琐事,却从方方面面道尽为生活繁忙奔波小人物的内心的各种孤独,一句话顶一万句,不是说说话的内容的精炼和份量,而是能与自己说的来人太少。众生芸芸,却知音难求,说的来的人一句话胜过路人一万句。百态人生中,愿每个人都懂得珍惜身边人,学会包容,忍让,学会欣赏别人。记忆最深的当是巧玲养母,养父的年轻,年老时角色的互换。水至清则无鱼,在乎的过多,苛求的过多,自己不知,别人印象里早已变得刻薄。养母最后对生活态度的改变,最终也得到了巧玲的谅解。故事的结尾,戛然而止,看完的一瞬感到遗憾,同时也感到一阵如释重负。那句还会找,找的不是他的妻子庞丽娜,或许也不是那位曾经认识的,现在已经失联的章楚红,找的只是一个能说得着的人罢了。那个人,遇到了,则心安是故乡,找不到则会终其一生找下去。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篇五】

这本书的书评当然要用震云体来写。

觉得这本书好,不是因为它早已有的名声,如果是因为名声,天下这么多好书,为什么单单给它写了书评。觉得它好是因为经由这种书,我突然也想知道那个让自己心不慌,感觉舒服的城市是哪里了。老詹经常问别人的一句话是“你要知道你是谁,你从哪儿来,你要往哪儿去?”,其中,第三个问题是重要的,比前两个要重要,前两个问题可有可无,因为没有第三个问题的答案,少了那句话,你心里就是不行,就是会难受。我和杨百顺一样,知道自己是谁,从哪儿来。但是我也不知道我要往哪儿去,不知道要去哪儿,也就不太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是谁?从哪儿来?到底为啥来?去哪儿干点啥才能知道自己是谁?

杨摩西和老汪还有好多人,他们都因为一些事情,离开家乡,走上一条路,不知道具体要去哪儿的路。何必呢,待着不好吗?就麻木点、凑合点,好好待着不行吗?不行,杨摩西说心里难受,老汪试着走路也不行,牛爱国说不行,得找。好吧,这个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可是没有还不行,没有它,不知道答案,少了那句话,你就是人世的一根孤独的草,你甚至不知道自己一颗草为啥还要苦苦寻找,关键是还不知道要找什么。

还觉得这书好,不是因为书里的故事让作者都串成了一串,让人看了直呼过瘾,或笑或悲,或叹或息。而是这绕来绕去的事情背后简单的理,让你看完觉醒自己也被绕进去过,不由得觉得当时的自己比书中人可笑。

最近有时间就多读了一些小说,有国内的有国外的,为啥别的不写书评,就只写这个,也不是说别的小说不好,这个小说比其他的小说更好看,而是我总觉得,这本小说看完让人想写点什么,像有人在身后推着,不写就不行,像舌头中了邪,不吐不快,像双手被人摆布,不能再犯懒光看不写了。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篇六】

原因固然不得而知,看起来人人都想对一个人,或者对全世界拼命传达什么。

――村上春树

最近我老爱叨叨,成了村上所谓“人人”之一。不对,人群是一个幻觉,“人人”不过是村上为了“歪理”看上去具备普遍性故意加上的显性前提。我老老实实地承认我最近有点爱拼命向世界传达什么好了。好吧,我是说,我最近有点爱叨叨。

巧合中应了景,我读了这本书。书里的人老把一门子的话扯成好几门子的话,其中的委曲繁杂细琐,比起我的口无遮拦来,书里会把前因后果都娓娓道来。人物关系也是一层又一层的,大多是以两人关系的迭替方式来推进情节,塑造痕迹太重。该怎么说呢,故事的砖块都被用来堆砌“说话”二字了,而造型不散得益于作者的苦心积虑――他在每个空隙都蘸了厚厚的水泥。两人关系里,有原本话说不完后来又一言不合的,有以为说不上话又意外发现“话逢知己”的……加上很有意识的双重“出埃及记”,昨日复现的技巧,很有趣。

最后,罗列下我在读这本书时关注的『同步』。

point1:语言上的添油加醋,会影响到行动上。

point2:破碎的真实具有误导性,完整的说法往往矫饰过。换言之,破碎的真实有时候比谎言更扑朔迷离。

point3:人设的建立不全赖于你的叙述,还有你的行为。

point4:内不愧心,外不负俗,交不为利,仕不谋禄,鉴乎古今,涤情荡欲,何忧于人间之委曲?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篇七】

套用刘震云先生的话讲,这部小说是一部很长的“喷空”,也不愧为他的集大成之作。

这本书,涵盖了好几代人,无数个形形色色的角色,层层关联的分条缕析,跨越许多个地理和时空的长河,但贯穿其中的却是“说话”二字。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有的人说话对口,可以互相欣赏而说话滔滔不绝,成为人生快事。有的人话不投机,即使是亲人,抑或同床共枕,也说不上一句掏心窝的知心话。也有的人三天说不上十句话,也有的人一天能说上千句。但说话,不在于话的多少,而在于跟谁说,以及能不能说到点子上。一句话说不好,朋友成仇人。一句话说的好,陌路成至交。这正是所谓的“一句顶一万句”。

往深了说,人与人之间的事,表面上是说话,实际上还是做人。这做人呢,不看嘴上怎么说,主要还是实际行为。人活一世,都有许多个角色,关键就在于怎么活好每一个角色,不至于让生活走了型、变了味。

我想,以上这些正是刘震云通过这本书所要表达的主要意思吧。

抛开这些说话做人的东西不谈,我想聊聊这书中牛爱国以及他老妈寻根的那些段子的感触。

牛爱国为了求证他妈妈生前最后一刻的想法和想知道的事情,奔波多地以求证,这一场景,牵涉到了上上下下三四代人的生活。这给了我一种深深地跨越了时空的沧桑感,有沧海桑田之感,有物是人非之感,有时不我待之感,有人生而渺小之感。

通过书中角色延伸到自身,也联想到我现在的家庭,我的父母的上一代,以及他们上一代的再上一代,这里面又有多少人和他们各自的人生和故事啊。刘震云的这本书,可不就是由一个家庭延伸出来的许多个不同家庭的不同的人的人生经历的选编合集么。

关于上一代的事情,现在几乎已经要传断层了,更不要说更久远先人的故事了。这对于我本人来说,既是一种遗憾,又是一种无奈。且不说我的父母对于他们的父母所知所记已所剩无多,就是我对我的父母,想要多了解他们一些,也是充满了阻碍和隔阂。

每个人的生活,以及每个人先人的生活,如果能够得以流传并被有心人加以记录,那这些生活就是一本书,一本与本书所差不多的书。

刘震云这本书,既是记录,也是纪实,来源于生活的取材,通过自己坚实的文笔这么一组织,一本生动又翔实的作品就这么被生产出来。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篇八】

不知道是不是与作者是同乡的关系,人物形象在我这里是很鲜活。

有心的读者会发现,刘老师的文章很有特点,句子很短,很多,好像读起来特别废力,不像楼应台的文章,很美,不想老舍的文章,文学性很强,不像鲁迅的文章,笔下含着刀子,刘老师写文章不像写文章,没有复杂的句子或者词语,像在讲故事。

读刘老师的文章他总爱写也不是,而是,也不是,而是,一连几个排比句,好像是不断的推翻,不断的得出新的结果。一件事不是一件事,几句话变成另一件事,一个人不是一个人,几句话又写成了另一个人。有的人就说了,乱七八糟的这是什么啊,细心的人数了一共出现了一百零八个人物,老杨不是老杨,是卖豆腐的老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业,都有自己的性格。强就强在每个人物都是只有几句话的出境率,然而,就起这几句话这个人物就活了,读过以后想,是,他就应该这么说,他就应该这么做,对,这是他做的事。一切都是那么的合乎情理。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完整的人。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刘老师写了这么多个人物,总有一个形象写的他自己吧,我开始费心在里面找一个立场鲜明而且低调,像是一个在高处的人物往刘老师身上套,我觉得他是老杨,是汪老师,是牛爱国,是吴摩西,是每一个人。也许,真的是这样,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是他自己。我又开始想找一个我自己的影子,结果当然,我好像也找到了很多个影子,很多个我自己,但是我只有一个,不应该有这么多影子。也许人就复杂在这里,没有绝对的立场,没有绝对的性格,如果说每一个个性特征用abcd表示,那我们都是由这些abcd组成,每个人都有重合的不分,没有两个人是完全相反的,或这个或那个,总有一样的,联系的必然性让我反驳不了这点。

对于这本书,会有很人说,这是乱七八糟写的什么,可能看一页两页就再逼迫自己也看不下去了,一个字,乱。还会有人觉得无病呻吟,都是吃喝拉撒,邻里摩擦,有什么好写的,有什么好看的。我是个普通老百姓,我不关心国家大事,不关心国际政局,我就活在这么一个小圈子,就活这么一句话。

人都是这样,话少的,话越来越少,话多的,话越来越多。很喜欢里面一句话,一个人在说正经话,可以劝他,一个人在胡言乱语,何劝之有?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篇九】

书中的主角们无论是吴摩西、牛爱国,还是吴香香、庞丽娜,终其一生都在寻找那个说得上话的人,寻寻觅觅,不得其所。说的上话,我想其实就是理解吧。但找到一个能够一直理解你的人何其困难。这世界上本就没有完全的感同身受,也就没有真正彻底的理解。更何况人心易变世事无常,往昔一万句构筑的情谊不及争吵时的一句。一句话可以轻易毁了所有,其实不是话语本身的力量,而是我们会通过这句话突然发现“原来你根本不理解我”,于是便再也无话可说。

又或者,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是无力理解、无力关怀。人生艰难,当我们自身还困囿于生活的琐碎泥泞无力自拔时,又怎么有心有力去理解他人呢?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我自己有时候也会有这种感觉,不想去关心别人的感受,不在乎也无所谓。无论是因为冷漠还是没有能力,人类间完全理解大概是不可能的吧。为了那个说的上话的人,吴摩西找了一生,牛爱国还在找。看书的时候就替主角们觉得累,如果他们像我一样悲观地认为找不到就不去找的话,他们的人生也许会轻松一些吧。最后,刘震云写的真的好,话语朴实平白,故事不宏大却真实得让人想到现实种种。看后,思考很多,学到很多。

2024精选《浮生六记》读后感通用版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精选《浮生六记》读后感通用版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一】

《浮生六记》,顾名思义,应有六记,但遗留下来的只有四记,有写游记的,有写闲情记的(如何插花、养花,弄盆景等),有写闺房乐记,有写坎坷记。其中的坎坷记,是我自高中读了《活着》哭得不已之后,第二本让我伤心不已的书。

沈复的妻子芸,是一名妙女子,聪慧知书达理,甚至可以说有颗七窍玲珑心,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如果她在那个年代,生为男儿身,其成就应该要远高于沈复。

沈复与他朋友遇到难题时,总是她想出解决的法子。哪怕公公错怪自己,丈夫要替自己辩解,她都不肯。他们夫妻二人的关系自然很好,一起到乡下避暑,一起游山玩水,吟诗会友,日子过得好不惬意。哪怕是在很困难、家里已容不下芸的时候,沈复也毅然地带着她到外面住,没有听从父亲休了芸。只可惜没有白头,芸便离开了人世。

沈复在书中说:“恩爱夫妻不到头”,虽不希望夫妻间相互仇视,但不可过于情深意重,以免不能白头偕老。

我不知道所有的婚姻是否都会以爱情为基石,但我明显是不认同沈复那句话的。如果从一段幸福指数爆棚但是短暂的婚姻、和一段平淡甚至有些无趣但是冗长的婚姻当中做选择,我必定选择前者。哪怕我因此而早早归去,也终究是没有遗憾了。

我曾问过他:“你希望自己能活到几岁?”他说70,我说那我活到69就好。说我自私也好,胆小也罢,我从来不敢想象,我们一起牵手走过那么多的年岁之后,突然他会消失,那我还有没有勇气继续活着,也是个未知数。所以,倘若真有那一天,就让我先走好了。三毛说,幸好先离开的是荷西,不然他怎能承受这样的痛楚?我知道我承受不了。我甚至想过,真有那天,我也不管孩子了,丢给公公婆婆或者哥哥嫂嫂帮忙抚养,我追随他而去。

倒不是有多情深意重,我只是觉得,倘若此生已没有遗憾,又何必独活在这世上?我可以接受因为孩子、因为婚外恋、因为各种客观的不客观的因素分手,却接受不了感情尚好之时突然永别。

我也曾问他,如果哪天我走了,你需要花多长的时间忘记我?他说,五年吧。其实我不知道五年这个数字他如何得来,但当时年轻的我却有些生气,竟然只需要五年就把我给忘了?到底是不是真心爱我?

现在却觉得,真要那样,我希望一年都用不到。最多,最多半年就好了,然后你再娶个比我温柔坚强的女子,平静安宁地度过余生,我不要你日日夜夜活在痛苦里,我也不要你长长久久地记得我。

关于生死,关于命运,关于坎坷,关于幸福,其实来来回回,不过是“浮生若梦,人生几何”罢了。格子曾说,我对自己的生死一向坦然,是个可以随时去死的人。我听以后颇为震撼,心想她得有多通透的心性,才能悟得这般清明透彻。

好像话题有些沉重了,但其实《浮生六记》也讲了许多有趣的好玩的事,比如如何用水盆做

成水底花开的效果,又记录了好些景色妙曼的自然风光。最搞笑的是,有次我看到他们跟朋友偶尔会玩考试的游戏,轮流做老师,给其他人出题,而且出题人兼做主考官,然后还要阅卷评分。不由对正在玩游戏的赵同学感叹:“古代人好可怜啊,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脑,只能以考试为乐。”

我心想,要是把他丢回古代,他要怎么活下去呢?文不行武也不行的,幕僚做不了,生意做不了,估计只能耕种了。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二】

名为六记,后两记遗失,现存只有四记。

如果去掉第三记《坎坷记愁》,那真是理想的婚姻和生活:青梅竹马举案齐眉、对花吟诗对月小酌、拈花弄草泼墨作画、浪迹天涯快意江湖,有没有柴米油盐之干扰、没有争风吃醋之烦忧、没有追名逐利之市侩,这是中国文人所最求的最高境界,比陶渊明的隐居乡间更胜一筹。令人向往之!

可惜生而为人要养自己的臭皮囊、为人子女做人父母要尽孝尽责,于是就悲剧了!追求诗和远方是有条件的,要先处理好眼前的苟且!也许只有在为人兄友这一方面,沈复是无愧于心的吧:为友慷慨豪爽、为兄放弃家产!

世俗之人大多以成败论英雄,如我之辈就忍不住边读边嘘唏感慨:沈复同学实在是缺乏为人处世和生存立世的能力,让父母妻儿都极为窘困尴尬,最后妻亡女散、儿子夭折,只剩自己孑然一身飘落在外、靠朋友帮衬生活!作为一个男人、确实挺失败的!

但是仔细想想,这样的人也是挺难得的吧。世上极少数人既有深邃的思想又有超凡的能力;大多数人资质平平、能力有限,但不甘平庸无趣,有的孜孜不倦努力向上、有忙里偷闲苦中作乐、有的精致有趣小有情调,都想法设法活的精彩,绽放美丽,哪怕是一朵小小的苔花。沈复在借款途中尚能恣意出游,且尽兴攀高、惊的导游瞠目结舌,俗世烦恼困不住不羁的灵魂!这样的人生状态确实值得称赞和羡慕!

从文中看不出成书具体时间,大概是作者晚年吧。可能事隔多年,作者已平心静气、释然豁达,对苦难坎坷没有丝毫的怨愤:对父母弟友没有责问和不平,对官场苟且没有抱怨和批评,甚至不屑于花费笔墨将事情原委和盘托出,只用一句“母亲看了一眼第妹”带过了兄弟恩怨,用一句“看多了官场”绕开了名利之争。这样的宅心仁厚真是难能可贵!留下记忆里的,或者说值得记忆的,只有童年的快乐、夫妻的和鸣、浪游的痛快,以及与此相关的种种遗憾,其他的都不重要,任其流逝在时间的长河里吧!

阅读这本两百年前的作品(1810~1830),相对于史记汉赋之类的早期古文,确实更为容易些。不像古文那样简缩严重,需要不断的扩词翻译、前后连贯,才能理解其内容和逻辑。这本清末散文已经很接近白话文了,泛泛粗读不做细究就能理解大概意思。如果详读,个别词字需要工具书帮助:一部分是现在基本不用的字或词,只在古文中能看到;一部分是现在还用的字、但是某些涵义已经基本不用了。

细细查看,觉得第二种情形非常有趣。“已”现在多用“过去、以前”的意思(已经、事已至此)、偶尔用其本意“停止”(死而后已、学不可以已),但它还可表示“太”(不为已甚—不做的太过分)、“后来”(已忽不见—一会儿就不见了)。哈哈,有时候指“以前”、有时候指“后来”。“倩”字现在基本只用在“倩女”一词中,指美丽的女子,很多女孩都取名为“倩”,殊不知这个字本意为“男子的美称”,也指“女婿”(妹倩—妹夫),引申为“美好”(巧笑倩兮),做动词时指“请”(倩笔—请人代笔、倩雇—雇请)。汉语还真是复杂呢,不小心就掉坑里了!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三】

如译者所讲:浮生六记和许多老故事一样,其中有欢乐也有悲伤,有温馨也有酸楚,有热闹也有寂寞;似乎过于平凡,还有点不合时宜,却有一种看似“慢半拍”但永远不过时的温暖、悠然和浪漫;当然,还有爱情。在我看来,作者一生的经历莫过于八个字,那就是:人生写意,莫过良缘。

沈复生于1763年,字三白,号梅逸,清代苏州画家。一生在家庭、官场、经商之间沉浮,浪游各地,阅尽人生百般滋味。诞生在苏州一个小康读书人家。沈复年幼时与他的表姐定亲,开启了这段百转回肠的故事。沈复生性豁达快乐,喜好交友,喜好出游,结交了众多情投意合的好友,也游历了许多山水名胜。他似乎就是有这种本事,即使是困窘的日子也总是有办法过的津津有味。

更为难得的是,芸和他是一样的人,安于简单平淡的生活,自得其乐,两人情深意笃、夫唱妇随,芸的温柔体贴和兰心蕙质,为他们的生活增添了别样的趣味和风情。

沈复对芸的爱是如此的真挚,在他笔下的文字中,你不难读出芸的形象:她清秀瘦弱,脖颈修长,弯弯的眉毛,眼睛灵秀俏丽,顾盼间神韵动人。唯是上唇略短,微露出两颗牙齿,虽然这似乎不是有福之相,但别有一种妩媚娇柔之感,让人怦然心动。然而芸让沈复着迷的绝不仅仅是她的外表,更是她为人处世乐观积极的点点滴滴。她终日神色平和,与她说话,常以微笑作答。对父母长辈尊敬爱重,待晚辈温柔和气,家事料理的井井有条,没有一点疏忽。又见她可终日与作者厮守,花间月下品读诗书,纵论古今。

回头看,似乎我们的男主角并不大有资格胜任这一角色。虽家境小康,但他既不曾积极规划未来,也没有丝毫将来要继承门第的自觉;对读书没有什么上心的地方,也不知道像精明能干的父亲多多学习。他似乎甘于过小情小调的小日子,和芸卿卿我我,儿女情长。

但即便如此又有什么不好呢?为什么一定要把人生活成小说或者剧本?谁又规定了做人就一定要志存高远、胸有成竹?我们中绝大多数的人都很平凡,并将终生平凡。沈复没有宏大的才情和高远的志向,他生性风流,不贪图功名利禄,但好在他身边有芸的陪伴,纵然生活充满未知和艰辛,但这位女子却总能把生活变得充满乐趣。

正如我所说:人生写意,莫过良缘。在岁月的长河中,终将陪伴我们的不是父母、也不是子女或朋友,而是携手一生的伴侣。所以无论看上去多么平凡的人生,只要身边有佳偶相伴,接受它,安于它,坚守它,并乐在其中,发现快乐,懂得欣赏,懂得感恩,自会体会到人生独特的乐趣。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四】

《浮生六记》是流传百年的经典文学名作《浮生六记》,畅销300多万册,作者沈复,写于嘉庆年间,从古至今,火爆中外。

1935年林语堂把《浮生六记》译为英文版本,在美国的出版社受到欢迎,浮生六记因此走出了国门。

林语堂称芸娘为中国文学史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认为书中写出了古今中外文学中最温柔细腻闺房之乐的记载。

林语堂对于书中所书写的充满个性才情和闲情逸趣的生活态度大嘉赞赏,他赞美这对夫妇爱美爱真的精神和那中国文化当中最具特色的知足常乐、恬淡自适的天性。

本书辞藻华丽,铺陈讲究,既有对仗又有比喻,既有白描,又有对话,既有景又有情,又有人,这才是真正的文学。

文学对内心、对精神以及对我们人文素养的陶冶,是需要日复一日的去慢慢熏陶的,熏陶这个词非常有趣,首先它要熏,就像是熏香一样,不能立竿见影,如果香气太浓太盛,会觉得呛鼻子,香味过浓会变成臭,所有的熏香之香都是淡淡的味道,似有似无微微的香味充斥整个房间,慢慢的你就能够辨别出香和臭来,这叫熏,熏就是淡淡的,慢慢来。

陶冶,“陶”首先它代表着一种情绪,就是一种快乐的情绪,乐淘淘,如果你在读文学的时候你是急躁的,你是急着捞干货的,而不是能沉下心来领略文学之美,领略文学的内涵的,那么其实你就不会是快乐的,我们都知道急躁焦虑绝对不是快乐的,但是怎么才能快乐地领略到文学之美呢?就是你的心得安静下来,而且绝对不可以太功利。

凝神静息,把心放下来,安安静静的沉浸到文字当中,一天一天地读,慢慢的细细的品味,看一看这些文字带给你什么样的思考和感受,这其实是比任何的干货都最为宝贵的。

什么是文学?我们把它拆解开来,就是文字的学问,文学是经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锤炼,没有经历过时光的文字,不能叫文学,这是其一,其二文学都是出自大家之手,因为这些大师大家,他们的人或者作品也已经穿越了几千年,经历了时间的考验,才称得上文学。

哲学家周国平老师,作家冯骥才,还有作家梁晓声的作品也都经历了几十年时光的考验。

好的文字才能称谓文学,因为好的文字,它的铺陈非常的讲究,古人在写文章时,一个词一个句子是反复斟酌的。

芸娘最可贵之处,是她风雅感性之后的缄默沉静;芸娘极其本分,只要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布衣菜饭都快乐;芸娘安贫乐道,只要和丈夫在一起,哪怕一辈子不曾远游,两个人只是吟诗作画,日子就已经非常的美好了。

书中多次提到沈复经常相约朋友到家中喝酒,芸娘自始至终都没有一丝抱怨和不满,由此可见芸娘真不是一般的女子,同时也可看出古代的文人,他们从生活当中汲取灵感,都是喝一点小酒,然后诗性酒性画性大发,你也可以说他们就是这样消磨时间的,但其实就是在小醉微醺的状态之下,他们才能写出千古名篇。

芸娘之所以选择嫁于沈复,就是因为沈复的才情、沈复的雅趣深深吸引着她,她当初认定的就是这个人身上的这个品质,结婚之后不管生活多么地艰苦,她的初心没有变过,所以她宁可卖了自己的钗子,也要保住丈夫的趣味。

爱就是保持初心,爱就是爱他本来的样子。沈复也不是一个只靠相貌去衡量女人的男子,这才是高级人类。

沈复想找的是知音,他看中的是芸娘的精神追求,他看重的是一个女子的精神素质。

《浮生六记》其实是一本让我们学会经营亲密关系、经营夫妻关系的一本好书,不管你听多少经营婚姻关系的课,不管你买过多少婚姻关系的知识付费,都不如读一本《浮生六记》,这仅是我个人观点。

这是在晚清时期一个非常罕见的婚姻,他们两个人在婚姻之前就已经有真正的爱情,芸娘作为那个时代的女性,能够大胆追求爱情。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行的,如果你真心实意地爱你的丈夫,婆媳关系不会太差。

没有行动力的爱情也不是爱情,怕人笑话的不叫爱,过于注重结果的不叫爱,真正的爱情一定是双向奔赴的。

所谓婚后大胆做自己,不是让你不顾及另一半的感受。

芸娘是一个温柔,但并不是一个温顺之人,他并不是什么都顺从自己的先生,女子才是一个家庭当中的掌舵人。

一个女人决定了整个家庭的素质,一个女人也决定了整个家庭的氛围,如果妻子是一个爱抱怨、情绪状态非常糟糕的,跟家人之间说话完全不管不顾的,情绪起伏不定,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又不高兴,或者嘴巴是非常刻薄的,你是刀子嘴你可未必是豆腐心。

我们无法想象一个人外表对家人是放肆狂浪的,我们能说她是爱家人的吗?我们能说她把爱都放在心里了?只是她嘴上说不出来,所以她嘴上、她外表放肆狂浪,不是这样的,你外表的放肆狂浪就代表着你对家里人的不尊重。

芸娘说的两句话令我印象深刻,第1句是讲道理,以父母为例,我们难道可以对父母内心恭敬,外表却表现得放肆狂妄吗?

第2句话在表达情绪,在表达不满,而且再告诉老公说你以后不可以这样对我,这其实就是在表达愤怒。

芸娘表达愤怒,没有任何攻击,她把心理学运用得如此通透,因为她确实是一个内心有自我,有边界,而且在心里非常在意自己伴侣的感受,非常在意这段关系,懂得用心去经营亲密关系的女子。

就像心理学上说的,好老公是夸出来的,有没有及时地跟老公表达说:“老公,这方面你真厉害,老公你真棒,老公,我发现你有这个优点,老公跟你在一起可真幸福……”,你这样表达过吗?

所有的人际关系都是互动的结果,一定是你做了什么,或者是你没做什么,你们的关系才成了今天的样子,如果你想让他做什么,你得先做呀。

沈复和芸娘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因为从古到今,爱的真蒂是相同的。

没有哪一本书教给女人从女孩子如何成长为一个女子,从来没有一本书教给我们如何好好的做一名在时光里盛开的女子,好好地发挥我们的女性优势,让我们跟男性好好地学会合作,而不是机关算尽,用权谋,用心计去捆绑他。

虽然你是女性,你也一样有求知欲,你也一样有冒险精神,你也一样可以有自主意识,你也一样可以有创造生活的'能力、欲望以及权利,不是只有男人,只有老公才可以做呀,这叫拿回生活的主动权。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所有爱做饭的人,她的喜悦和满足都是来自于把饭菜端上桌的时候,家人吃到这个饭菜时,那种内心的满足感带来的喜悦之情,这就是爱。

《浮生六记》这本书之所以如此有名,之所以从近代一直到现代流传至今,它的真谛就在于,原来幸福的生活跟物质并没有绝对的联系。

这本书教会我们,对待生活用心才是最要紧的,对人、对这世间的万事万物,内心有爱,其实是比手里有钱更重要。

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没钱的时候感叹自己,我之所以不幸福,是没人喜欢,没人待见自己,之所以日子天天过得懊恼至极,原因就是因为没钱,那这样的人即便将来有钱也不会幸福的,因为他永远都不明白,钱只是这人世间的途径,只是这人世间的手段,钱不是目的,目的是幸福。

不是你有钱了,你就会富养自己富养生活了,而是你先学会了富养,你才能越来越有钱,爱只会靠近不缺爱的人,钱只会靠近内心富足的人。

生活的精致,不在钱多钱少,作为女性,你的婚姻生活没过好,第一:你可能缺了作为一个女性对生活的那份主动和责任感;第二:你的爱里可能缺少了对丈夫真诚的爱,多了挑剔的爱(当然前提是他得值得,人品周正,内心纯良。同时也是一个积极勤奋的人,又懂得珍惜伴侣,这就够了呀!)

为什么我们没有向芸娘这样把日子过成诗呢?

第一,我们在婚姻当中托付心态是不是太严重了?我们有没有主动去创造生活?主动地让自己精致起来?有没有把生活过好的责任承担起来?

第二,我们对家里这个其实人品还蛮不错的男人,对于平常的每一天有没有爱?

第1个原因是,这个女子其实在嫁给这个男人之前,想的不是你是什么样的人,我要如何爱你,而是你的这个优点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所以从婚姻的角度来说,实用主义的考量更多,爱的成分比较少。

第2个原因,两个人之间爱的部分又没有能够发展起来,当这个女人结婚之后,发现婚姻远比自己想象的更加现实之后,开始产生了比较的心理,她的托付心态就更严重了,我把我的人生托付给你,你要为我负责呀,我的婚姻过得好不好全取决于老公,取决于我嫁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书中的芸娘是一个多么勤劳的女子,多么有担当的女子,她从来都是主动创造的人,沈复只有两个优点,懂得珍惜,会心疼人,他也没有给芸娘带来别的什么,他们的日子能过得这么美,是芸娘主动创造的结果。

我们可以说像芸娘这样的女子,这才是真正的女“强”人,只要她嫁的老公人品不差,内心纯良,刚刚好又能跟她趣味相投,她都能把日子过成诗。

《浮生六记》这本书其实更多的是告诉我们,生活的精致,不在钱多钱少,而在于是不是足够用心。

爱情是发生在当时当下当刻的情感,爱是恒久忍耐,爱情除非长成了爱,不然爱情是会消退的。

你要明白四点

第一;认清婚姻生活的现实

第二;明白婚姻中的责任

第三;要向芸娘学习

第四;对于这本书,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芸娘、沈复的有些地方要选择性学习,对于这本书也要选择性地吸收,我们要有自己的思想。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五】

沈复芸娘,一往情深,皆性情中人,且才情出众,癖好相通。宇宙之大,如两人之情兴者鲜矣。架舟往来于沧浪亭下,联句以遣闷怀,竟至涕泗相拥于怀。且夫妇肆意洒脱,就月光而开樽对酌,微醺而返。芸亦能女扮男妆,于君共品水仙庙之人间况味,亦可托言归宁,与君侍月乘凉,以续沧浪韵事。苏城南园,菜花黄时,苦于对花冷饮,殊无意味。芸于急中生智,雇街头馄饨之担,担炉火茶酒,携砂罐而去,众咸叹服,无不羡之奇想,众皆陶然,大笑而散。芸极具慧心,以帘带栏,萧爽镂因此别生趣致;撮茶叶少于,以纱囊之,置夏日初荷花心中,次日,烹天泉水炮之,香韵尤绝。如此女子,怎不教人心生欢喜。

初读时,不喜沈复,余以为复乃懦弱无能之辈,女子一生,所求极少,不过是渴望被人收藏,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惊,免苦,免四下流离,免无枝可依。芸虽女流,且具男子之襟怀才识。可三白竟至爱妻四下颠沛。再读时,感其爽直不羁,风流蕴藉,极具赤子之心。拟蚊成鹤,使其冲烟飞鸣;出游非专为登高,欲觅偕隐之地耳;兴发之时,则挽袖卷发,攀缘而上,不惧山颠路险;值菊园中,携妻同赏,花好月圆;呼朋引类,载酒泛舟,或歌或啸,大畅胸怀,。遇人间幽雅美景时,定不负良辰,不负清光。如此天真烂漫者,岂忍生恨?

坎坷之中,情尤可贵。况芸乃用情至深之人。病重之际,仍以语宽慰公子,曰:”蒙君错爱,百般体恤,不以顽劣见弃,知己如君,得婿如此,此生无憾!若布衣暖,菜饭饱,一室雍雍,优游泉石,真诚烟火神仙矣。又曰:“君之不得亲心,流离颠沛,皆有妾姑,妾死则亲心自可挽回,君亦可免牵挂。”“妾死,君亦早归,如无力提携妾骸骨归,不妨暂厝于此,待君将来可耳,愿另续德容兼备者,以奉双亲,抚我椅子”言至次,既而痛泪两行,涔涔流溢,一灵飘渺。唯有“来世”二字,断续沈耳。余读及此处,心神恍惚,念天地间竟有如此至真至纯,才情兼备之女子。余年少时,听闻文君夜奔,当垆卖酒,颇爱其勇气;读到易安“赌书泼茶,赛诗传情”之时,拍手称好,世间能有此志同道合之人,此生亦可无憾;苏子诗云“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写尽无穷悲思。归有光之句“庭有枇杷,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令人感怀难忘“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更是寄托真切期望。人间之情,无过于此类。

读此书之际,正值初秋之际,然心底已是千里清秋,愈发悲凉,愁思无处排遣,遂神清恍惚,饮青梅酒少许,“情深不寿,慧极必伤”之字眼触目可及,竟不可自拔,隐隐作痛。念余年少,岂知情为何物?只知晓世间一切之人,无一非绝对孤独寂寞之一生。况茫茫沧海,诸多可遇不可求,诸多风流。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六】

“《浮生六记》俨如一块纯美的水晶,只见明莹,不见衬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俞平伯

在未读《浮生六记》时,我认为的爱情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相爱的人一定能恩恩爱爱一辈子,但《浮生六记》却让我看清了真正的爱情,真正的夫妻。沈复与陈芸前半生伉俪情深,举案齐眉,可以说是“教科书级的恩爱手册”。但后来遭遇变故,被父亲逐出家门,在外颠沛流离,生活困顿,但二人依然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直到最后陈芸客死他乡。

陈芸很美,不仅是瘦不露骨,眉弯目秀的美,也是心灵的美。放在现代,我觉得陈芸一定是一个动手能力极强的宝藏生活博主。她亲手做衣帽,摘梅子酿酒,用植物做屏风,做竹帘,做梅花盒。她既可以是红颜知己,又可以是浪漫情人,多才多艺,感性风雅。从夫妻二人的点滴生活细节,可以感受到他们真挚的爱情。他们还打破封建旧思想的束缚和教条,让我们还能看到超越时代的勇气。这对夫妻做了现在看似平常、当时却不敢想不敢做的尝试。比如说,芸娘女扮男装去看灯会,并与沈三白以“表弟”相称。她自强自立,在父亲病逝,家徒四壁的情况下,仅靠一个人做工,便撑起了一个家。这也难怪林语堂说:“芸,我想,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

生活不是苟且,还有诗和远方。面对布衣粗食的生活,陈芸从未觉得苦,她总能用她的蕙质兰心,给生活添点情趣。生活从不缺少美,只是缺一双会发现的眼睛。很多时候,在经过生活粗暴、苦涩的磨砺之后,很多人只能俯下身子,忘记了生活的初心,眼睛再也看不到美的东西。

淹没于真实生活的爱,大抵不是一眼就心动的轰轰烈烈,而是你在我身边肩并着肩,手牵着手,是我说唐诗,你懂李杜,我说汉赋,你知相如,我们仰慕着彼此的才华,又成为彼此心中的一叶舟。

《浮生六记》读后感【篇七】

事如春梦了无痕,苟不记之,以负彼苍之厚。这是写书原因。【浮生六记】的精华是前两记,若无前两记,此书黯然失色。总体来说,全书基调是悲伤的,因为它是沈复悼念亡妻,在穷困潦倒的晚年时光,写的一本小书。其中前两记是记录往昔美好的婚后生活,最后两记养生之道也许并不是他本人所做。沈复生前和死后都没有什么名气,只是后人在书摊上翻到了他的小册子,这本书才得以出版。林语堂先生对沈复文中所描写的芸娘赞赏有加,他说芸娘是天下最可爱的女人。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且不说最后两记是不是沈复本人所做,亦或是佚名作者被后人张冠李戴,单单看前四记,最吸引人的部分也绝对不会是晚景凄凉的沈复对自己懦弱无能的忏悔录,不会是芸娘被逐出家门,终至操劳过度,显出那下世光景,一病呜呼的屈辱史。

感动读者的是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的爱情小故事,平淡温馨浪漫的婚后生活琐事。

浮生六记里,芸娘外貌清瘦,削肩长项,眉弯目秀,顾盼神飞。她微露两齿,神态中有一丝缠绵,令人之意也消。

谁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她偏偏却腹有诗书气自华。她喜好读书,读琵琶行,读西厢,读李太白,读杜子美。女工之暇,挨字而认,渐通吟咏。夜间,她观书出神,阅之忘倦。她甚至会写两首小词,生平却未曾得一师点通。无师自通,不可谓不聪明机灵。

她说杜诗锤炼精纯,李诗激洒落拓。与其学杜之森严,不如学李之活泼。如此见识,实乃闺中人不能及也。她明白自己足不出户的局限性,她说古文全在识高气雄,女子学之,恐难入彀。唯诗之一道,稍有领悟。她的小人君子论更是可爱:“佛手乃香中君子,只在有意无意间;茉莉是香中小人,故须借人之势,其香也如胁肩谄笑。”

她不是那种“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的女子,对于胭脂水粉,她却别有一番看法。“珠乃纯阴之精,何贵?”

她虽迂腐,却是遵从封建礼教女子的德。然而她是儒的表,侠的骨,佛的心肠。她也有其豪爽性情和潇洒态度。比如她愿意同沈复偕游诸山;神诞之际,她女扮男装,鬓为辫,添扫蛾眉,必要躬逢其盛。她愿登太湖,揽其浩渺,如能得见闺中女子不能见之物,也是不枉此生。

芸娘是最贤的妻。她藏粥专待沈复,在沈复临行前,强颜劝勉,代整行装,并嘱咐他:“无人调护,自去经心。”可是芸娘是个不幸的人。三口之家皆仰其供给。她敬上和下,却因沈复的软弱无能,被公公婆婆误解,颜面扫地,被迫出门。最后因为沈复的小妾被人抢走,郁郁而死。

【浮生六记】文笔极淡雅,所记录的生活又极精致,即使最后沈复不堪生活重负,那种骨子里的清高依旧贯彻全书。有时人说,此书乃清朝小红楼,我倒觉得比之不妥。此书格局不大,人物关系也不复杂,顶多算是记录了一些文人风雅之事,例如插花,观石,但也和红楼梦极尽奢华的贵族生活相差悬殊。

浮生六记,以其真挚而动人情,以其温馨而暖人心,以其雅谑而发人思,以其深厚而催人泪。基调是悼亡,前两记是精华。若无从前那读书泼茶香的日子,也就无所谓日后那恨离别,那孑然一身,阴阳两别的彻骨思念了,更不会有这本小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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