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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范文

发布时间:2022-08-25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模板]呐喊读后感范本汇集(4篇)。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读后感模板]呐喊读后感范本汇集(4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呐喊读后感【篇一】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篇二】

《呐喊》是鲁迅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篇三】

书是一叶扁舟,带你遨游知识的海洋;书是动人心弦的歌曲,让人如痴如醉;书是一双翅膀,带你领略万千的世界。在寒假里,我读了《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短篇小说合集,其中收录了《狂人日记》、《阿Q正传》、《孔乙己》、《药》等十四篇小说。这些小说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一直到五四时期的中国社会风貌,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在这些文章中可以看出鲁迅有强烈的爱国思想,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智慧才干,是我们的骄傲!

在这么多的小说中,要说我最喜欢的,莫过于《狂人日记》了。

《狂人日记》讲的是一个“狂人”的故事,他觉得谁都要吃了他,杀害他:出门发现赵贵翁的眼色很怪,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自己就觉得他们要谋害他;女人打她儿子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他觉得女人想咬死他;无意间听到狼子村佃户对大哥说,他们村里一个大恶人被大家打死了,几个人挖出他的心肝来炒着吃,看到大哥不住的点头,便想到了“易子而食”、“食肉寝皮”的事,越来越相信大哥和他们一伙要来吃自己;大哥带来的医生叫他多休息,他认为医生要把他养肥,可以多吃点肉;后来又觉得妹妹是被大哥杀害的。最后,他鼓起勇气发出呐喊:“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其实,我觉得文中的“狂人”,就是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他周围都是被封建礼教侵蚀了灵魂的人。他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害怕和抵抗他们人吃人的惯例。

所谓的人吃人,也就是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残害、压抑人性,具有吃人的性质。当然,在古代也常有人吃人肉的事。可见封建社会有多么可怕。记得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可见鲁迅先生多么的不容易,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已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只为走出黑暗,走向光明。

这就是不屈的中华精神!

呐喊读后感【篇四】

每一次翻开床头的那一本书《呐喊》,都仿佛能听到,从记忆深处,涌出的一声呼唤,这是鲁迅先生对于吃人社会制度的控诉,更是他笔下,那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对命运的拷问

听,跪在香炉前,像个木偶人的闰土,再追问,为什么她的生活总是哭,明明已经无数次的向神明祈祷,无数次的许下心愿,可是生活的境遇,不但没有改善,反而越来越糟。

听,凝视着小栓满是皱纹的额头,老栓还在喃喃自语,为什么人血馒头,没有挽回小栓的生命。反而让他早早的天人永隔。

听,囚车里的阿Q的豪言壮语已经停歇,但他始终也想不明白,这一次,他的精神胜利法,为什么不能给他带来丝毫的安慰,为什么尚未出口的救命,竟成了他与世界的诀别。

听,还有那孔乙己垂死的呼唤,1V先生无休止的抱怨,狂人,救救孩子的呼唤。如泣如诉,声声不绝。

或许,鲁迅先生正是听到这一声哭诉,是抱怨,又似疑虑的呼喊。才决定以自己的笔来唤醒就中国那一个个半睡半醒的灵魂,所以才有了这一篇篇犀利狠辣的经典之作,所以我们才可以在中国这头雄狮已经完全觉醒的今天,领略鲁迅那一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爱国,爱民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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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慢慢的读书,我们可以从书籍中品到许多道理。最近我读了呐喊这本书,越读感触越深,经常会悟出许多的道理。一本好的图书,我们应该要弄清论点,并将其写在读后感中,哪里有一些优秀的呐喊读后感可供借鉴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呐喊》读后感范文”,欢迎你的品鉴!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1)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作品真是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前后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结识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理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名族生存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对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想杂糅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狂人出身于封建士大夫家庭,深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从而造成了狂人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孔乙己》是鲁迅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抨击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小说,讲述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惨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在科举制度的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外,一无所能。他穷愁潦倒,成为他们取笑的对象。为生活所迫,他偶尔做些小偷小窃的事,终于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药》表现了现代史上重大而发人深省的主题。作品讲述的是华老栓用传统治者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故事。一个革命者为民众的解放慷慨牺牲,他的鲜血却被民众当做治病的灵药,这种强烈的反差,有力的揭示了旧民主革命与民众的严重隔膜,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人民造成的麻木和愚昧。鲁迅激昂赞扬夏瑜的革命精神和气节,却也痛惜民众的无知和落后。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写这些文章其实也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能够尽快清醒过来。鲁迅用幽默而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所有炎黄子孙,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诉说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振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从顽劣的封建社会走向了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几代英明果断的国家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才慢慢形成的,我们应继续坚持奋斗,为共产主义而战斗!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2)

鲁迅先生是我很的一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的年代了许多“铁屋子”里的者,让的旧有了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民族,为助威的角,是让沉睡者,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的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上也要站界顶端!

是呀,我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羡慕的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向往啊!不像前些年我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我们发队帽,他怕我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的脸;还老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我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生活越来越富裕,但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的,大声呼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人们!让我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的巨人,迈着强健的脚步世界。加油!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3)

鲁迅大概是我们最早认识,并且又被不断重新认识的作家之一。从傻傻地分不清周树和绍兴,到后来的厌弃,再到重新被奉上神坛,大抵在我们年轻的一代人中间是常有的事。

鲁迅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个采用白话文创作西式小说的作家,这也是本文将他放在第一位的原因,然而,这并非的原因。他的小说比起他海量的创作而言并不算多,却足以奠定他在中国小说的地位。跟同时期大多数中国作家一样,他直接从西方作家那里获得经验,而非发明一种新的文体,因此,在创作的技法上丝毫不亚于同一时期的西方作家,然而遗憾的是,尽管鲁迅曾表示要创作出一部长篇小说,但晚年的他,无论从精力还是时间上,似乎都不支撑完成这样一部著作。他醉心于维持自己文坛的地位,将所有的热情都诉诸于杂文,在左派阵营中越走越极端,最终失去了独立批评的性格。

《呐喊》收录鲁迅的《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阿Q正传》《故乡》等篇早期的短篇小说。按照官方的说法,作品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

类似的说法,恐怕早就成了文学界不可避免的俗套,但仍不能使我们避免重读鲁迅时的震撼。这些震撼,或许是鲁迅自己也没有想到的,至少在他自己所在的左派阵营中,没有人能直面一个赢得胜利的未来无法检视作品真正的意义!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4)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齐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样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坚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能够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正因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这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正因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但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貌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貌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貌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但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但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此刻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应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应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应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5)

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贯穿《呐喊》中的所有作品,对封建制度及封建礼教进行极其深刻的揭露、批判是《呐喊》最为鲜明的思想主题。首篇《狂人日记》,通过狂人的叙述,揭示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而所谓的“仁义道德”其本质是吃人。

在揭示出吃人本质的同时,作者还揭示这一吃人本质对人民群众毒害之深,如《药》中的华老栓、《故乡》中的闰土、《孔乙己》中的孔乙己、《明天》中的单四嫂子等。

小说在描写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对人民压迫奴役所造成的一系列悲剧时,既暴露了封建制度、封建社会所造成的人民物质上的“病苦”,更重视揭露人们精神上的“病苦”,以警醒“不幸的人们”起来打破封建思想道德的禁锢。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的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写作模板:《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范本汇集五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写作模板:《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范本汇集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篇一)

一本散发着墨香的作文书放在我面前,我好奇地拿起来翻看着,一篇篇文章多么生动优美!特别使我感动的是《山沟里的孩子》这篇文章了。

有一群孩子住在山沟里,天还没亮,他们就走过这座山,翻过那座山,背着书包上学去。傍晚,太阳落山了,山沟里很快地暗了下来,天黑洞洞的,远处,狼在嚎叫,这些孩子们又走过这座山,翻过那座山,背着书包回家。他们这么刻苦学习,是要找到传说中的钥匙,用这把钥匙打开知识的宝库,用知识的力量来改变山沟的面貌。

这些孩子们不怕起早贪黑,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不向困难低头,还那么爱学习,这不禁使我想到:我们现在不用起早贪黑,也不用翻山越岭,每天还有爸爸、妈妈接送,在这么好的条件下,有些同学还不好好学习。比如说我们班的一个同学,他几乎每次都不交作业,把他的妈妈都气出一身病来。为了寻找能打开改变家乡面貌的金钥匙,山里的这些孩子在那么黑的夜晚里走路,要是换成我,我一定会被吓得直打颤。

山沟里的这些孩子这么刻苦学习,是要找到那把神奇的钥匙,用它来改变家乡的面貌。如果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都不好好学习,长大了,这个祖国、这个社会就会被别的国家所占领,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也像他们那样找到能改变祖国面貌、使祖国强大的金钥匙。

《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篇二)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山沟里的孩子们刻苦学习、不怕艰苦、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感动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山沟里的孩子们还没等到天亮,就背着书包上学去了。放学后,他们成群结队地回家,这时天早已黑了。学校离家遥远,山路又不好走,还得翻山越岭,远处还有可怕的狼。传说中,山沟里埋藏着一把金钥匙,谁要能找到它,就能打开智慧的宝库,改变山沟的容貌,所以孩子们就怀着这样的心,日日夜夜不停地寻找。后来,他们知道了这把钥匙就是知识。山沟里的孩子们,有知识了,就能找到灿烂的黎明。

我的家住在城里,走到学校还不到十五分钟。可是,爸爸怕我累着,冻着,还是坚持开车送我去上学。跟山沟里的孩子们比较起来,我上学真是太舒服了。所以我更加要好好学习了,将来建设我们祖国的大花园。

感想:山里的孩子,单纯、能吃苦,它们的生活条件虽然很艰苦,但是,它们却比城里的孩子要来的懂事。反而是身处安逸环境的我们,常常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有干净、整洁的教室,有各种各样的书籍资源,而我们中的有些人却不好好念书,这是多么不应该啊!

《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篇三)

山沟里的孩子们,你们的精神使目标逼近,胜利终将属于你,你们的精神已经在我心中点亮了。学习了这篇课文我深受启发。

成功的大门永远向克服困难的人敞开。“不经一番风霜苦,哪得梅花扑鼻香。”由此,我想到了拥有“发明大王”称号的爱迪生,他是我崇拜的偶像之一。他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却在科学的道路上刻苦钻研,顽强攻关,最终成为两千多项发明的科学家。他坚韧不拔,克服重重困难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在爱迪生身上不也能看到山沟里的孩子的身影吗?他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不许后退,他们有一股不服输的冲劲,他们的人生字典里没有“失败”!!有汗水,就会有收获,有信心就一定会成功。

失败是成功之母,有志者事竟成。成功不会落在骄傲的人头上!第一个爬上知识颠峰的人一定是勤奋好学的人。不怕失败的人永远是生活中的强者。有一次,我的成绩不理想,就有了不想念书甚至退学的念头。想到山沟里的孩子不怕困难,而我在挫折面前寸步难行,简直像只缩头乌龟,我惭愧得无地自容。我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又打回气一样,在学习的道路上勇往直前战胜重重困难,像武松打虎似的把拦路虎打得四脚朝天。

“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再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这句名言激励着我和山沟里的孩子一起战胜困难,让我们携手走进知识的殿堂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吧,理想的呼声正朝山沟里的孩子们飘去……

《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篇四)

读了《山沟里的孩子》这篇文章,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山沟里的孩子具有可苦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这样的精神能把我感动了。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山沟里的孩子没等天亮就背着书包上学去,到了放学的时候他们就成群结队的回家,学校离家很远,山高路远,他们还要翻身月龄才能到家,远处还有可怕的狼在吼叫,山沟里的孩子不怕从黑夜启程,去寻找传说中的金钥匙。

想起了我是多么的幸福,妈妈天天给我买很多美丽的衣服,可妈妈还觉得不漂亮,每当妈妈给我买衣服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山沟里的孩子,他们穿的衣服就一两件还是旧的,可我的衣服很多很漂亮,所以我生活条件这么好,一定要好好学习。

《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学习 了《山沟里的孩子》这篇课文,让我浮想联翩,身同感受。 我感受到他们上学非常不容易,每天起早贪黑的学习,天还没有亮就开始翻山越岭,月亮出来还在回家的路上。上学和放学的时候至少要走几十里的崎岖的山路。而且山路特别难走,还可能有狼在嚎叫,非常危险。如果遇到雨、雪天走在路上更可以想象是怎样的艰难。我一想到他们所经历的就有些害怕。可他们却能感受到红日的拥抱,一路上有说有笑,非常乐观。他们把学习当成一种快乐,是因为他们胸怀美好的理想去上学。他们要找到那把金钥匙,用它打开知识的宝库,用知识的力量改变村庄,改变山沟的穷面貌。所以他们才不怕黑夜启程,寻找灿烂的黎明! 我们的条件比那些山沟里的孩子好多啦,我们早晨七点五十前到校。而路远的同学有私家车专门接送上下学。而我家离学校只需5分钟就可以走到,每天上下学都是爷爷骑自行车接送我。有时我还不知足,偶尔还要耍小脾气。比起山沟里的孩子我幸福多啦!学了这篇课文特别给力,我再也不用爷爷接送了。学习也有了动力,我也要拿到那把智慧的金钥匙,将来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读后感范本:窃读记读后感范本汇集五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读后感范本:窃读记读后感范本汇集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窃读记读后感(篇一)

刚开始的第一节语文课,我和同学饶有兴趣的看了一篇课文。

本文主要描写作者林小时候经常去书店偷书,从中获得快乐和知识。后来,她成了著名作家。

当我读到“当时我也不得不做白日梦:要是口袋里有钱就好了”的时候,我的心里就有了某种感觉。我家比林小时候好多了。我家有很多课外书。我的学校图书馆和班级的角落里有各种各样的课外书籍供我们随时阅读。我们的书店现在对儿童和成人开放,所以我们不必像林那样偷偷摸摸地进去偷东西。和林相比,我太高兴了。

我也认真学习了,但是我还没有林饿。当她阅读时,她忘记吃饭。你说她读书多用心!她读了几个小时。好长时间啊!我不会一下子看那么久,最多一个小时,因为路上要休息,也不会像她那样认真看。我真的很佩服她。

当我读到“我匆忙地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只饿狼一样贪婪地阅读”时,我觉得林海印永远满足不了阅读的需求。然而,我不会像她那样匆忙地打开书。我会慢慢来,躺在舒适的沙发上,抽着美味的果汁,尽情享受!我会慢慢品味书中蕴含的知识和智慧。我不需要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因为这是我的家。

当我读到《记住,你是在吃和读中长大的》时,我意识到吃和读是很重要的。食物滋养身体,书籍滋养灵魂。一个知识和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真正健康的人。

《窃读记》这段文字的真实让我受益终生。

窃读记读后感(篇二)

有幸读到林海音的《窃读记》,便被里面的一句“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吸引住了。

作者翔实记录了小时候窃读的经历,那种窃读的滋味不仅留给了作者一回味,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鲁迅笔下的迂腐文人孔乙己曾经狡辩说“窃书不算偷”,此时看这篇《窃书记》,这里的“窃”的确不是偷,而是读。品读文章,我们会随着这个怯怯地藏身于大人中间,匆忙而贪婪地阅读着的小女孩,体会到读书时腿酸腰麻,饥肠辘辘的劳苦,经历担忧、恐慌和惧怕的痛苦,体验惊喜、快乐与满足的幸福。这种精神和身体的复杂感受,正是窃读的百般滋味。

作者善于通过自语式的独白描绘心境,表达自己的感情,如“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写出了自己又能挤进书店的喜悦。“就像在屋檐下躲雨,你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利用“下雨天,留客天”这种理所当然的借口,自我安慰,在书店里开心读下去,有几分童稚,还有几分诡异。此外,作者还善于用细致入微的动作描写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如“我跨进店门,暗喜没有人注意。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这其中一系列的动作描写,表现了“我”对读书的如饥似渴。

作者在文中运用了恰当的比喻,如“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对自己那种渴望读书的状态和心理刻画得淋漓尽致。

“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集中概括了窃读的百般感受,也是作者情感的集中体现。窃读的滋味虽是苦乐交织,忧喜并存,但乐大于苦,喜大于惧,知识和智慧的丰收弥补了身体的劳累。

林海音曾说:“但我偷窃了什么吗?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可以说《窃读记》三个字中充满了乐趣,也包含着作者的辛酸。

今天再读《窃读记》,不知对我们的80后、90后有没有启迪。

窃读记读后感(篇三)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这句话是林海音说的,它一直激励着我,珍惜时间,刻苦学习。

记得那一天,我在书中无意间发现了这篇林海音写的《窃读记》,使我深受感触。

书中描写了林海音小时候热爱读书,却因家境贫困,没有钱买书,只能去窃读,她常常光顾书店,但从不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把自己隐藏起来,钻到人群中,或是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自己是跟那个大人来的小妹妹或女儿。林海音在书中收获了许多知识与快乐,可有时不免会因为被书店老板责骂而难过,会为自己爱看的书卖光而惋惜,但这些更能让我看出她对读书的渴望。她总是想尽办法读书,文中有这么一段话: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如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渴望读书的林海音将自己比作一匹饿狼,让我深深地震惊了,在震惊的同时不得不敬佩起这位爱读书的小书迷了……

文章读完了,我看看作者,又想想自己:书中的林海音,小时候爱看书,长大了成为了大作家。我从小就爱读书,从幼儿画报到世界名著,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为爱看书,我的作文水平大大提高。这鲜明的事例,不正能说明读书的好处吗?

同学们,让我们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与好书相伴,共度一生吧!

窃读记读后感(篇四)

童年时代的窃读使她长大后变成了一名作家,窃读的时候很惧怕,可是得到知识时很快乐,她就是女作家林海音。她小时侯,家境贫寒,没有多少钱买书,可是她觉得自己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并不多因此她在放学后就到书店去窃读。

林海音在文中写到:“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我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以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这些话体现出了作者当时的快乐以及惧怕,因为她觉得得到了知识就是快乐,可是她常常光顾而不购买图书,或许没有这样的人,所以她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便赶走她。

《窃读记》这篇课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求知欲很强,童年时代她窃读让她作文写得很好,才会出此成绩,长大以后当了作家,这点就是窃读的好处,而有些人窃读却是为了拖延时间,而且趁机偷看漫画书,这点就是坏处。

现在的孩子们根本不需要窃读,因为现在不管在哪个书店都可以免费看书,买不买都没关系,给大家提供了良好的阅读环境,这是现代社会与林海音童年时代的不同之处,现在比原来先进多了,有好的环境读书,所以,我们应该认真读书,像林海音这位伟大的作家学习,学习她那强大的求知欲,学好习,长大后当个国家栋梁,不让父母失望,也不让老师失望。

窃读记读后感(篇五)

我们语文书的第一课,就是窃读记,学了这篇文章后,让我深受感动。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作者林海音是一个很爱读书的女孩,但由于家庭条件有限,只好来窃读,每天都偷偷的来偷偷的去,因为要是被书店老板发现就要被赶出去,所以处处谨慎,但作者也有快乐的时候,每当下倾盆大雨,作者就会有充足的理由留在这里,尽情的好好饱览。但这样的日子也不好过,站久了腿也会酸

看到这,我开始惭愧了!我们真是相差太远了。当我想要看书时,可以让父母买回来看,坐在柔软又舒服的沙发上好好的看;甚至可以看到一半,就让书在家睡大觉。总之,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无拘无束。而作者,却不能用有这样公主般的生活。作者为了读书而废寝忘食,而我为了读书也发生过一次可笑的事。

有一次,当我看电视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停电了,我在家里转了一圈,实在没什么好玩的。就随手拿起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看了起来,当我看到一种能载重30、40多千克的人的王莲就突然产生了好奇心,不知不觉我好像来到了这种王莲上,我感到高兴无比,我忍耐不住自己的激情,箭似的飞了过去,我刚要坐上去,只听通的一声,我好奇了我怎么坐在了地上?我愣了半天,原来我看书太入迷,竟然进入了书里,这时,我的屁股开了花。

读了窃读记后,我明白了,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书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也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小编推荐:《尘埃落定》的读后感范本汇集(4篇)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小编推荐:《尘埃落定》的读后感范本汇集(4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一】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平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藏人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二】

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三】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四】

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关于呐喊的经典读后感汇集7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我们在读鲁迅写的呐喊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为此,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关于呐喊的经典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呐喊的经典读后感 篇1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呐喊》,它使我对旧社会有了许多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有许多感悟。

《呐喊》这本书收录了鲁迅爷爷在1918~1922年间创作的十余篇中短篇小说。这部作品真切展示了中国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社会民众生活画卷,刻画了阿q、狂人、孔乙己等一批典型人物形象,揭露了当时社会上种种不可调和的深层矛盾,深刻剖析了腐朽的封建制度和观念,表达了鲁迅爷爷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以及渴望变革社会现状的迫切愿望。

读了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鲁迅爷爷擅长以“白描”手法塑造人物和勾勒场景,他三言两语则人物呼之欲出,场景历历在目,鲜明生动,极富艺术感染力。我一定要学习鲁迅爷爷炉火纯青的写作技术,来补足自己写作的不足。

鲁迅爷爷的一生可以说是一直在奉献,他那些等身的著作,我相信一定会流传千古。

同时我也要建议大家多读读鲁迅爷爷的著作,一定会对我们今后的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呐喊的经典读后感 篇2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关于呐喊的经典读后感 篇3

假期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有点感受,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的感觉差不多,所以读后感就写一篇吧。看到这些书刚开始我的感觉是有点害怕,因为鲁迅是一位文学成就很高的大文学家。所以他的作品我可能会读不太懂,而且我感觉他的文章会有很多那个时代的东西,而且是我们现在所不能了解到的东西,所以我们只能看到一些浅显的东西,只能简单的写点东西啊。

在这些书中,写的东西都差不多的,最起码在我的眼里都是差不多的。可能都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那个时代的悲哀。黑暗的登记制度,不平的人生经历,并且希望中国能够站起来,中国人可以走出愚昧吧!就像是阿Q的物质愈糊涂,祥林嫂的无奈,与那个时候的封建。

在这些故事中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也许这就是鲁迅要告诉我们的吧,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是愚昧的,那个时候的中国是黑暗的……

希望我们看到这些作品是能够有所感悟吧!

关于呐喊的经典读后感 篇4

《呐喊》是鲁迅先写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吏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已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精神良药。

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里的狂人是一个迫害症患者,他向我们暴露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族的狂人深受封建制度和封礼教的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他永远处在担心和焦虑之中,是那样的孤独与无助。而以“哥哥”“赵贵翁”等为代表的食肉寝皮的封建礼教正是“吃人”的根源所在。所以鲁迅先生对狂人充满了同情,对“吃人”礼教充满了愤怒和仇恨。而最让鲁迅先生担忧和痛心的是那些没有吃人和被吃的孩子,所以傿助狂人之口,鲁迅先生发出“救救孩子”的呐喊。

《呐喊》中的故事没有华丽的语言,情节也并不引人入胜,有的是鲁迅先生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的抨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关于呐喊的经典读后感 篇5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齐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样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坚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能够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正因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这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正因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但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貌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貌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貌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但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但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此刻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应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应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应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关于呐喊的经典读后感 篇6

《呐喊》是鲁迅年至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

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阿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鲁迅犀利的笔锋令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

在《呐喊》这本书中,像《狂人日记》、《孔乙己》,《药》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文章中处处都有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为的就是激励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指责和批判的语言,描绘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当时作者的心境是多么急切,多么急切地期望中国这条龙早日从梦中醒来,重整我中华雄伟。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

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完美明天而奋斗吧!

关于呐喊的经典读后感 篇7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2024精选飞鸟集读后感范本汇集(4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2024精选飞鸟集读后感范本汇集(4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飞鸟集读后感(篇一)

《飞鸟集》出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笔下。

第一遍读这本书时,我这是怀着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心不在焉的读了一遍。读完后,便对妈妈说:“《飞鸟集》到底讲了什么啊?为什么看这个和看文言文一样,云里雾里的。”

“泰戈尔可是大文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妈妈听了我的话后对我说道,“要是这么好理解,那你们老师为什么让你们读?你再认认真真读一遍,不懂得问我。”大文豪?诺贝尔文学奖?这两个头衔安在泰戈尔头上,这让我对《飞鸟集》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深蓝的封面,白色的“飞鸟集”三个字刚劲又端庄。金色花边,围绕着这三个字。这本书收入了飞《飞鸟集》、《吉檀迦利》、《园丁集》、《泰戈尔诗选》。就像序言中写的,泰戈尔的散文诗集“像山坡草地上的一丛丛的野花,在早晨的太阳光下,纷纷地伸出头来。随你喜爱什么吧,那颜色和香味是多种多样的。”当初我不理解这句话,直到读完了这本书,泰戈尔的诗不管是散文诗或是诗选,给人的感觉总是不同。

回味着一首首耐人寻味的诗歌,想象着一幅幅美丽动人的.画面。泰戈尔的诗,给了我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泰戈尔让我对诗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准备再好好地读读这本诗集。用心去感受它的意境吧!

飞鸟集读后感(篇二)

《飞鸟集》,众所周知,它是印度的泰戈尔所写的一篇诗集。而《飞鸟集》中的诗歌最长,也不过三四句而已,大部分都只有一两句,和中国的诗歌大有不同。

想要了解一本书,必要先了解这本书的作者。泰戈尔,是一位印度的著名诗人、哲学家和反现代民族主义者,全名是: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191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以《吉檀迦利》成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亚洲人。在外国,泰戈尔一般被看作是一位诗人,而很少被看做一位哲学家,但在印度这两者往往是相同的。在他的诗中含有深刻的宗教和哲学的见解。对泰戈尔来说,他的诗是他奉献给神的礼物,而他本人是神的求婚者。他的诗在印度享有史诗的地位。他本人被许多印度教徒看作是一个圣人。

《飞鸟集》中的每一句话都蕴含着深刻的含义:有歌颂命运的,有歌颂爱情的,有歌颂生命的……但是,这部《飞鸟集》主要是歌颂和平的,希望国家和平,希望世界和平。因为他正生活在战争年代,所以特别向往和平。

最后我想说,泰戈尔的这本《飞鸟集》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比如说:如今做人,如何做事,包括我们与其他事物的不同。

飞鸟集读后感(篇三)

只有经历过地狱般的磨砺,才能练就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

——题记

“小巧秀气的封面上掠过一群展翅高飞的群雁,这就是泰戈尔的经典诗集——《飞鸟集》。”今天,我一边贪婪地呼吸着这混着点儿泥土味的空气,一边聆听着窗外水滴打在窗台上的“哒哒”声。就在这惬意的清晨里,我终于读完了泰戈尔的《飞鸟集》。

“嘭”的一声,我合上书,将它小心翼翼地放回书架。但我仍然回味无穷,思绪仍然停留在那五彩缤纷的诗歌世界中,仍然停留在泰戈尔用着他的多重身份为我们演绎他眼中的世界——只见他时而变成调皮可爱的孩童,被正因为找你而焦急万分的妈妈逗得哈哈大笑;时而变成所向披靡的战士,拿着长剑击退一个个来犯的敌人;时而变成无微不至的家长,一脸慈祥地纵容着你那天真无邪的孩子在你面前撒娇;时而变成白发苍苍的老者,将自己坚强不屈的一生记入无数章白纸中……但我看到最多的,还是一个诗人,写着有关世间万物的诗歌,虽然只有两三句话,但在无形之中,却又能给予了我们些许启发。

在《飞鸟集》中,我看到最多的还是泰戈尔对生活的热爱与对爱的感悟,事实也的确如此,他着墨最多的便是对这爱的描写,他写作的灵感无非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他将对生活的热爱以诗歌的形式呈现给读者,让每一个看到这些文章的人,融化他心中的不快与生活的挫折。但他对爱的感悟与思索中,有母亲对孩子无微不至的爱;有男女之间纯洁的爱,更有大自然对人类不言而喻的爱……但泰戈尔最热衷的却是男女之间的爱情,他不会在意旁人无知的嘲笑,相反,他会将自己对爱情的一切感受,毫无保留地用笔倾吐在白纸上,他会用柔和而细腻,简洁而清新的语音赞美人世间的一切爱情。“相信爱情,即使它给你带来悲哀也要相信爱情。”这句话是泰戈尔对爱情的理解,是他对爱情的诠释。

在他的三百余首清丽的小诗,取材不外乎小草、流萤、落叶、飞鸟、山水、河流……然而,泰戈尔将自然界中的一切拟人化,并赋予它们灵性,说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断片,说鸟儿的鸣唱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音壁,他让天空与大海对话,让鸟儿与云朵弹琴……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泰戈尔因这种人性化而整理思想的碎片,这也便是“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他们振翅高飞的声音”:《飞鸟集》名字的由来。

在泰戈尔眼中,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爱,正如他在飞鸟集中所写的一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句话做我最后的话。”

飞鸟集读后感(篇四)

如果非要开列一张列表,列出对于中国新诗发展起奠基作用之人,文学泰斗泰戈尔一定会位居前茅。

如果非要构建一份清单,细数对于中国近代思想起巨大影响的人,梵学巨擘泰戈尔也将会榜上有名。

对于这样一位赫赫有名的文化巨人,自然值得当代读者去深挖他的思想、他的作品。泰戈尔的思想,深邃精妙;泰戈尔的作品,卷帙浩繁;好在泰戈尔的文字,有艰深晦涩,也有清新隽永。如果一定要找到最能体现泰戈尔才华的艺术形式,那么就非诗歌莫属了:在诗歌这片土壤下,泰戈尔可以栽培出最美丽的语言之花;并用这些花儿孕育出包含着他智慧的壮硕果实。

在《新月集》之中,作者用儿童的视角看待世界,用儿童的心灵感受世界,用儿童的想象描绘世界!借用这样一种将现实与传说穿插于一起的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让它具有了清新、可爱、亲切、有趣的艺术特质,无限的感染力融合于一首首短小的诗歌之中。读者将会在阅读之中,被带回到那个如此熟悉、如此珍贵又如此纯洁无暇的儿童世界——诗歌,让文字插上了飞翔的翅膀,飞向了我们心中那储藏着美好记忆的一隅。

与《新月集》不同,《飞鸟集》是一部富含哲理的散文格言诗集。泰戈尔在这部诗集之中,始终保持着他博大的自然主义与人文主义情怀,在对大自然和人类的热切描绘之中,他也在思考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之间的微妙关系。所以,在这本诗集之中我们既可以看见闪烁着大智慧的哲理小诗,又能读到有关于自然之美、生活之美的精致短句。无怪乎郑振铎先生会在译完本诗集之后,感慨万千地称它为“包涵着深邃的大道理”了。这一次,诗歌让文字插上了飞翔的翅膀,飞到了千里之外的良田沃土、高山流水、大河大川、冥冥宇宙之中;飞到了上演着人生生老病死、喜怒哀乐的悲、喜剧场;飞向了自己灵魂和思想的最深处……

题外话,本书除了收录《新月集》、《飞鸟集》这两部泰戈尔作品中兼具诗性美与智慧之光的上乘之作外,还收录了郑振铎先生对诗人其他诗歌不成系统的译作和诗人的生平小传,这都是我们进一步理解泰戈尔其人和他的作品不可多得的宝贵文字!

飞鸟集读后感(篇五)

虽假期不到一个月,但书不可一日不读。看到有诗意的名字的《飞鸟集》,想到曾经盼望着有机会看看这本书,于是就在这个假期阅读完了。《飞鸟集》是一部诗集,诗是语言,是美丽的哲言。当我一想起这本书的名字,“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便不禁从口中吟出,自己也神游在夕阳斜照的山林中。

忧思在我的心里平静下去,正如暮色降临在寂静的山林中。对此,我颇有感触。人,不就是像水一样,源于无穷,归于无尽的么。山林,就像是广阔深远的心境,暮色,成为了山林的一部分。这样的描写仿佛与自然融为一体,我曾多少次在烈日炎炎下接受来自太阳热切的问候,又曾多少次观望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那是我觉得最安逸和舒适的时候了。是这奇妙的语言,描绘出了我心底的不可言说的感受。

有时,《飞鸟集》让我觉得“他”就是我的知音,但随着更加深入的品味,才知道,他还是我的前辈,娓娓道来许多事理。‘最好的东西不是独来的,它伴了所有的东西同来’,很简单的,钱是个好东西,它能使你过的更好,但多出来的部分,充其量也就是余额后面多了几个零头一样,一辈子不曾享用,也不曾失去。比尔盖茨创造微软,他的钱财不计其数,换成最大面值的钱币都能随便填满几栋楼。他现在只求为人们做出更多贡献,充实自己的人生,因为他明白,‘最好的东西不是独来的,它伴了所有的东西同来’。当他一次次把金钱放在捐款箱或是捐款账户中,他也许能想象出许多孩子因为得到了帮助而开心的笑。因此,他得到的不少于他失去的,更何况他失去的恰好是对他来说一文不值却又能造福他人的,何乐而不为?

忙碌社会是人们盲目的能力比拼造成的。这有一句话,‘当我没有什么事做时,便让我不做什么事、不受骚扰的沉入安静深处吧,一如那海水沉默时海边的暮色’。就像慢生活,不是随心所欲的碌碌无为,而是有底气的自给自足。我们能够在需要休息的时候“沉入海底”,得到最纯粹的思考答案。时代很快,能跟上的只有少部分的前锋和大部分的乌合之众。没有跟上的,将通过思考升华。

最后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我们应学会感激。宫崎骏曾经说过:“人生就像一趟通向死亡的列车,中途若是有一些最爱的人离去,我们不应挽留,更应该心存感激。”离去也没什么可怕的,那也是一种前行,更可怕的是我们停滞不前,要知道,路的那边,是诗和远方。

《飘》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飘》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飘》读后感【篇一】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读后感【篇二】

有很多部经典的小说是拍成过电影和电视剧的。《飘》也是如此,电影版的《乱世佳人》里同样绿眼睛的费雯丽曾倾倒过无数的人。而我没有看过电影,我看的《飘》是母亲传给我的。发黄的纸页,遥远的年代—却恰到好处地配合了这悠远的、给人带来无限遐思的作品。

很多人都不喜欢郝思嘉这个人,认为她太“作“了。不错,郝思嘉的确是一个“作”的典范,但在她的身上依然体现着女性特有的,也是颇为独到的魅力。

16岁的她倾心于贵族少爷希礼并大胆地表明自己的爱意,并有过一个很冲动的想法—私奔。这时的郝思嘉还是一个小孩子,有着妓好的面貌和身材,也许还有着爱尔兰血统中的热情、固执。她其实也不明白,她对希礼的爱究竟是什么,究竟是爱他骑马时的英俊,还是爱他灰色的眼睛、金色的脱须,抑或是她所不了解的他的长篇大论呢?显然她自己并不明白。只知道她喜欢他.要和他结婚,这里面也带有些好胜的昧道。然而就是这种少女时代建立起来的、甚至有一些盲目的“爱”影响到郝思嘉的一生。也正是这种从小就根深蒂固着的争强好胜、倔强、执著以及她独有的思维方式深深地影响着她的人生。

美国的南北战争可以说是郝思嘉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使她从一个无优无虑的、任性的孩子一下却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之后又成了寡妇,做了一个孩子的母亲。这些角色在短短的一年里变换,而战争的阴影却又日益扩大。这个时候,她的心情是很复杂的。而作者在这一方面的描写特别成功。一方面,作为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郝思嘉依然有着无法掩饰的天真和向往自由的感情;另一方面,她常常为要陷人丧服一生而烦恼。还有那个啼哭着的婴儿,她为之而困惑。她也只是一个孩子,又怎能做一个母亲。然而,战争,这一残酷而漫长的考验真正挖掘出了郝思嘉身上深藏的东西。

无论是在炮火连天中照顾待产的媚兰—希礼的妻子,还是在危机四伏里只身赶车回故乡还带着刚生产完的媚兰、小孩以及她自己的儿子。正是在这种种艰难的环境下,在挣扎于死亡线上的斗争里,我才看到了郝思嘉的敢、坚毅,也看到了她不同于一般女人的韧劲。

生活本来就是一种选择。在战争初期,郝思嘉可以选择丢下媚兰回到母亲身边,也可以选择留下,忠于对希礼的誓言在笼罩着死亡的城市中照顾媚兰,她选择了留下;逃亡的时候.她可以选择丢下奄奄一息的媚兰,但她选择带她一起走;在生与死的斗争里,她可以选择逃避,容易地死去,但她选择了面对,艰难地生活。所以,面对这种种选择,郝思嘉勇敢地选择要走的路,她选得很辛苦,但她走得很顽强。但如果作者只是偏重于她这一方面的描写,那么一定是很苍白的。郝思嘉是一个女人,她有她的温情,她也恐惧,她也害怕,她也想有一个男人可以依靠。然而远赴战场的希札,未战已逝的查理,半路弃她而去投奔战事的瑞德,都无法给这个女子一点支持,一点照料。所以她没有办法,只能靠自己。郝思嘉也很无助,她也想扑到母亲的怀抱里,抓住母亲的衣裙,觉得母亲会赶走一切的鬼怪和恐惧。然而她也听说母亲有病了,恐怕已经死在床上了。所以她没有其他的选择,因为她本身也是一个母亲,还有许多人要她照顾,所以她只能紧紧抓住心中对家乡的无限思念和热爱。顶住一切恐惧从死亡里挣扎向光明。

《飘》读后感【篇三】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飘》读后感【篇四】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斯佳丽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斯佳丽,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斯佳丽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飘》读后感【篇五】

慢慢合上书本,脑海里细细品味书中最后的场景,带给我的感觉依旧是那么坚定与执着我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读《飘》了。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这一本小说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同时,郝思嘉还告诉我们:对于你所爱的事物,要勇敢的去追求,哪怕结果是失败,也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要更加热爱生活。

我一直在猜测米切尔为什么要把书名命名为《飘》,或许是这部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太过动乱,又或许是几段感情的虚无缥缈吧,总而言之,《飘》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作品。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现在的中国。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到现在我们这一代,有太多的富二代。父母亲过于宠爱,孩子从小泡在蜜罐里,缺乏独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凡事依靠父母,都按照父母给铺好的路一步一步走向未来,很难想象,假如有一天那我们的父母都不见了,那我们,那这个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著名作家刘冬阳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暑假,不带分文,独自一人从江苏南京直奔湖南老家。因为此前他看过一篇报道,中外少年在一次夏令营的较量中,中国孩子垮了。他说:“我想证明中国孩子不全这样!”

为什么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而中国不是?这不仅仅归咎于两国的教育方式,更归咎与人们心中的信念,和所具有的精神。

美国精神有自强不信等,也许你会说,自强不息也是中国精神啊,但是,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几做到了真正自强不息?美国落实到行动上,中国只是说说而已。中国不少想者,不少说客,只是做的还需坚强。

这就是中国人的弱点所在。如果中国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向郝思嘉那样,那中国就不应该站在世界第二这个位置。中国要与时俱进的不仅仅是科技,还有思想与精神。这才是中国所缺乏的,所需要的。

《飘》读后感【篇六】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五分之一。十四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飘》读后感【篇七】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愛的有恃无恐”。陈奕迅的这首《红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有多少人在这首歌中看到了自己抑或别人的影子。而我仿佛看到了那位乱世中的佳人惨淡的一笑。

“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这对眼睛象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她就是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子。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她无忧无虑、活泼开朗,父亲的溺愛,让她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慕虚荣的性格。她就是《飘》中的女主——斯嘉丽。她漂亮,但她更擅于利用自己的漂亮,使用一些小伎俩,因此身边不乏追求者。那时的她只热衷于舞会,穿引人注目的漂亮衣服,穿梭于众男子之间,成为各舞会的中心,看着那些男人在她的漂亮下沉沦,她心中满是自得。她随意地游走、欲拒还迎,看着那些股掌之间的男人为他争斗、为他拜倒,她也只是有恃无恐。

而她得不到的永远只是艾希礼。艾希礼是一个绅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息,他善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斯嘉丽。被众多男子环绕的斯嘉丽也自信地以为艾希礼是愛她的,是属于她的。所以当她得知艾希礼马上要和梅兰妮结婚时,当她得知艾希礼不属于自己时,她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得不到的艾希礼不停地骚动着斯嘉丽的心。她一边宽慰自己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并会为了自己悔婚,一边又盛装打扮舞会以吸引男子的眼球。而最后艾希礼并未如艾斯嘉所想般与她私奔,斯嘉丽也为了气他闪电结婚——与梅兰妮哥哥查尔斯。

婚后的斯嘉丽并没有放下艾希礼,但随着南北战争的发生以及生活的动荡。斯嘉丽渐渐发觉自己对艾希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当艾希礼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高贵气质已消失殆尽;当塔拉庄园受难,艾希礼却软弱无能;当艾希礼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斯嘉丽才不能不承认那么多年来。其实愛的只是自己所想的那个完美的艾希礼,那么多年的执着只因当初的得不到。

有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而苦苦挣扎与执着,而忽略了这件东西是不是心中多想、心中所得。如同斯嘉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愛的是瑞德,之前的执着与沉迷,只是因为得不到。生活中总会有很多得不到的时候,不时不妨放下而远观之,兴许有新的境遇。有时候,得不到,就不要,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擦亮自己的心灵,会有别样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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