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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作文

发布时间:2022-05-27 来源:互联网

[参考]《飘》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参考]《飘》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飘》读后感【篇一】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觉,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觉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觉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飘》读后感【篇二】

初读飘的时候,不知道作者在讲些什么,只知道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和复杂。

纵观全文,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斯佳丽,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不顾社会言论开创自己的事业。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压力面前一次次背叛自己的内心,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了的女人,再追求物质也无可谴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子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mylifewillgoon”正像艾希礼所说的,媚兰是那样的脆弱和弱小,而斯佳丽却是那样的勇敢。虽然她在爱情是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是成功的,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斯佳丽的时候,尽管她心里不满,但是她还是遵守诺言,细心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的很困难,斯佳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一家人,虽然还是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个狡猾、手段卑劣的女人,但是,她却救了所有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斯佳丽是那么的努力,她执着、勇敢的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斯佳丽算不上是个良家妇女。但这样的人才显得更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道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这是我喜欢斯佳丽的一个理由。她是一个真正活着、有血有肉的人。

如果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找出一个与斯佳丽对应的人,我会想到王熙凤,从不需要多愁善感,伤春悲秋地从大观园姐妹里的风花雪月寻求安慰。她们的世界是一个熙熙攘攘你争我夺的众生相。即使物质,即使世俗,却真实,却始终充满活力、收到争议的人生才是丰满的有故事的。坚强、独立、自信、进取、做生活的强者。

我想,这会是新鲜的血液。

《飘》读后感【篇三】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读后感【篇四】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飘》读后感【篇五】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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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自己读完的书,如果不能理解它,那么等于没读。时隔多年再次阅读莫里斯·梅特林克写的青鸟,依然会有新的见解,写读后感能够积累知识,使我们越来越充实。你知道写好读后感的具体步骤吗?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 篇1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做《青鸟》的书,让我受益匪浅。

《青鸟》讲述了一对兄妹寻找青鸟的故事,一路上他们经历了许多事情:夜宫的五道大门,恐怖的墓地之旅,难以置信的青孩子的世界,以及幸福家园的见闻。而种种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兄妹俩明白幸福的真正含义。

幸福,像空气,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到了我们的生命中。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

读了《青鸟》后,我重新观察,发现我身边的幸福还真不少,譬如说,我有身体健康的幸福,有朋友送来真诚友谊、老师教我知识的幸福,有被阳光温暖照射的幸福,有聆听小鸟歌唱、山涧小溪叮咚流淌的幸福,等等,最重要的是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爱我我也爱他们的爸爸妈妈……我发现我的幸福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感谢所有让我幸福的人和事,我一定学会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寻找幸福。幸福无处不在,就看我们有没有一双善于发现幸福的眼睛。

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 篇2

这个暑假我看了《青鸟》这一本书。《青鸟》讲述的是伐木工家的两兄妹,为了救邻家小妹妹去寻找青鸟,他们先到了“记忆之乡”;然后来到了“夜的宫殿”;接着来到了森林;接着来到了“幸福宫殿”;下一站他们来到了墓地;最后来到了“未来之国”。可是都没发现青鸟。回到家后他们发现了青鸟。兄妹俩明白了一个道理,幸福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光”,她一直在帮助主人,从不想要回报,也没有半点怨言。“光”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同时佩服两兄妹中的哥哥,他为了救邻家的小妹妹,一路克服困难寻找青鸟,哥哥的这种舍己为人。坚持不懈的精神也很值得我们学习。

《青鸟》这本书是我很好的老师,它教会了我幸福。珍惜,还让我懂得了只要我们坚持。努力,属于我们的幸福就会来临。

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 篇3

幸福是什么?谁都解释不清楚,很多人都想要获得幸福,于是就苦苦去追寻幸福。其实,幸福就一直在我们身边,这是我读完《青鸟》这本书后所明白的道理。

《青鸟》讲述了一个勇敢的小男孩蒂蒂和他天真可爱的妹妹咪蒂一起寻找青鸟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遇上了许多被使了魔法能够和人类一样说话的生物,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夜宫的五道大门、恐怖的墓地之旅、难以置信的青孩子的世界,以及在幸福家园的见闻。而经历了的种种,都是为了让兄妹俩明白幸福的真正含义。

幸福无处不在,只要细心体会,你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其实被浓浓的幸福包围着。有些人认为只有整天坐在豪华的酒店里大吃大喝那才是真正的幸福,不,其实正如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所说的那样: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没有发现幸福。但它近在眼前,那即是助人为乐。可是,这种幸福尝尝被人们忽略。是啊,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一点却要自己慢慢去领悟。需要有一双能够发现幸福的眼睛和能够感受幸福的心灵。

早晨,妈妈在我的餐桌上放了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和几片面包,关切地对我说“快吃吧,补充点营养。”我望着妈妈,心理感动万分,这就是幸福。中午,我为妈妈盛了一晚香喷喷的米饭,给了她一个微笑,妈妈的眼睛里充满了欣慰的目光,这时妈妈是幸福的,而我也很幸福!晚上,临睡前我向爸爸妈妈、还有奶奶道了声“晚安”,此时此刻,每个人的心里都装着一个小小的幸福。

幸福无处不在,只要你能够去发现他体会他,他就会每时每刻出现在你的身边,这时候,你就是幸福快乐的。只要我们都能用一颗无私的心去关爱别人,帮助别人,那么别人在得到了幸福的同时,你也拥有了快乐。幸福快乐就是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

那么,各位朋友们,你们找到属于自己的青鸟了吗?

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 篇4

最近,我读完了《青鸟》这部名著,深受启发。《青鸟》主要写了圣诞前夜,棣棣和咪棣家来了一位仙女,她请兄妹俩为她生病的女儿寻找青鸟——幸福的象征,并送给棣棣一顶能看到事物灵魂的帽子。两个孩子在猫、狗和各种静物的灵魂的陪伴下,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在回忆国、夜神宫殿、幸福花园等地寻鸟,却始终没有找到。

最后,两个孩子回到家,棣棣一口答应了把小鸟送给邻居太太家一直生病的小女孩,这时小鸟变成了“青鸟”,原来青鸟一直在他家里,邻居女孩的病也好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光神。因为她在孩子们伤心时安慰他们,在孩子们遇到危险时保护他们,还在孩子们失望时,给予他们希望和鼓励。光神总是尽量让孩子们明白更多道理。她用慈爱和大度,原谅了孩子们一个又一个的错误,最终教会了兄妹俩“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都费劲辛苦,历经失望,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如果我们经常怀着美好无私的愿望,幸福就伸手可得”的道理。还让我明白了自己的经历,才是我们唯一的指路明灯。

这本书故事离奇,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我非常喜欢。因此我也想将这本由比利时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所写的《青鸟》推荐给大家!

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 篇5

我读了青鸟这一本书以后,我感觉到狄狄非常的勇敢,因为,为了救那个仙女的孩子,他鼓起了勇气到了坟地走了一圈儿,当然了,这看起来是很恐怖,但是仔细往深了看看,其实呀!死亡并不是那么的可怕,但是如果是我的话,就算是有一大群人陪着壮胆,我也不敢在半夜十二点去坟地里转一圈,因为大家都知道“午夜凶铃”吧!很恐怖的一部电影,当然了,青鸟这本书并不是真实的,但是我还是为狄狄的这份勇气,为他感到自豪,就算是在最危险的“夜殿”里的每一扇门,狄狄也都必须要打开它们,而且“夜”还提醒过他每一道门里都有可能藏满了危险。

“夜”都已经把事情说得非常的严重了,可是却丝毫没有吓倒狄狄要打开每一道门的勇气,狄狄坚强的一道一道的打开门,里面有的是幽灵,有时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有的是鬼魂,有的是灾难,在这些门面前,有的连夜神也不敢去打开它们,但是狄狄却做到了,在最后一道门,其它的小动物都因为夜神的奉告而跟着夜神逃跑了,虽然只有小狗跟在后头,但是狄狄却还是鼓足了勇气走了进去,他终于看到梦寐以求的东西“青鸟”了!他高兴的大叫一声,可是后来等光明发现了这只是在夜殿里才会绿的青鸟时,他顿时失落了,但他后来却又经历了非常多的难关,通过一个一个的难关,最终终于找到了青鸟,呵呵!这个结局还真的是不错噢!

[参考范文]京华烟云读后感650范文汇集(6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参考范文]京华烟云读后感650范文汇集(6篇)”,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京华烟云读后感650【篇1】

用了七天时间看完了《京华烟云》,书比电视好看,所以我喜欢看书,书中的人物更立体,更合理。我不是很相信现代的编剧们,经他们修改后的名著们总是失了味道,走了调。

很喜欢看历史,历史总是那么的精彩,或许是因为留下来的都是历史学家们精选下来的史料。最近研究历史偏重于封建社会的家庭组成,在封建社会,女人大都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属,女主内,男主外。女人操劳于家务与孩子。有些地位的家庭,女主人的工作则更为繁重,管理下人,家庭外交,节假礼仪。封建大家族更像现在的家族式企业,男主人是这个家族的品牌,大家要靠这个品牌过日子,所有的活动都围绕这个品牌开展。女主人更像这个家族企业的CEO。管理家庭是一门很精深的学问,家人的和睦相处,家族的外在声誉的保持与提升,内在精神的坚持与传承,家人和仆人的素养品德,子孙的教育,这都是耗人心血的。

在流传下来的书籍里面,有很多类似于《曾国藩家属》《颜氏家训》之类的书籍,看来子孙教育都一个家族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古时会有书香门第,官宦之家一说,也是家教不同。

之前读红楼梦,元春为这个家庭一直在隐忍,没有自由。迎春太软弱。探春太泼辣,惜春太执拗。妙玉太孤傲。宝钗太圆滑。相比之下,黛玉比较真实,有才气,但是对黛玉一直有说不出的感觉,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而湘云更为我所欣赏,有才气,不必黛玉差,又性格豪爽。读了京华烟云之后对她们则有更客观一点的认知,红玉好比黛玉,太过聪明,凡是看的很明白,但是不知道如何排解,总是多愁善感,郁郁寡欢,心理上属于不健全的哪种类型,把红玉和木兰莫愁一比,就很明显的感觉到红玉的不健康,人格上的不健全。电视剧里木兰成了宝钗,所以电视里莫愁才会一直怨她的姐姐,她的行为给人带来太多的心理阴影。太不真实,太过完美,没有了自我。书本上的木兰很好,活泼浪漫,奇思妙想。像是湘云。书本上莫愁也比电视上的更加让人喜爱,某些方面像是袭人。

看了京华烟云很喜欢木兰,她的人格独立是我最羡慕的。她是好的女主人,同时她不拘泥于世俗,对自己的精神有很好的追求,在这种追求中,她得到满足。木兰和立夫是很好的一对,但是他们在一起不见的很幸福,木兰会助长立夫的锐气,不像莫愁可以克制立夫,木兰也不见得会像莫愁那样为立夫做出那么多的牺牲。那么木兰就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奇思妙想,立夫也不会像荪亚那样包容木兰。所以爱情不见得就是两个人结合的最好理由。

思维有些跳跃,想起什么写什么,希望这里会成我这个爱胡思乱想的水瓶座之人的涂鸦之地。

京华烟云读后感650【篇2】

这就是《京华烟云》带给我们的一场文学盛宴;这就是《京华烟云》展示给我们的文学宝藏;这就是《京华烟云》送给我们的人生哲学。而林语堂先生就是有这种无与伦比的文学造诣;他就是有这种本事让你沉醉在他的文学世界里流连忘返;他就是有这种天赋让你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哲学的魅力,懂得生活的真谛,了解感情的悲喜,感受民国的风情,体会爱国的精神,传承古老的礼貌。

而这本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影响的莫过于“木兰”这个奇女子了。无傲气有傲骨,天资聪颖,“清烟竹韵,道法自然”说的就是木兰了。在她小小的身躯里,蕴含着巨大的勇气与骨气;积淀着醇厚的文化与底蕴;兼容着别样的善良与包容;融合着深厚的感情与才情。在她身上你能看到容颜之美,聪慧之美,贤德之美,豁达包容之美,难怪人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呢!

木兰的才华令人钦佩与折服。木兰会吹口哨,会唱京戏,还认识甲骨。木兰的父亲姚思安是未位了不起的大人物,木兰从小受父亲的影响,这使得父亲的淳淳教诲在她的身命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并贯穿她的一生。姚思安曾对木兰说过“心浮气躁对心神有害,正直自持,则邪气不能入侵。”这些话是木兰生活中的准则,总是能让木兰从中获得无限勇气,总是能让她找到人生的方向。木兰除了在文学等传统文化上有颇高的造诣外,还认识甲骨与金文,她还喜欢唱京戏,收集古玩,有着颇深的文化文学修养。她总是能把人性之美、文化之美、还有落落大方、贤淑端庄之美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一个德才兼备的女子,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子,这样一个开明无惧的女子,怎不叫人喜欢与钦佩呢?木兰真不愧为新时期的奇女子也!

木兰的感情令人感到心疼与惋惜。木兰十岁的时候与家人失散被拐,最终阴差阳错的被曾家所救,而这也就预示着她的人生注定不平凡。果然命运的齿轮在她情窦初开的年纪就这样无情地卡住了,为了不懂事的妹妹,为了爹娘的脸面,为了家族的信誉,她听从父命毅然决然地嫁到曾家,心甘情愿地委屈自我,但这并不代表她是愚昧与软弱的,相反这是她做出的最好的选择,也是最明智的选择,而事实也确实证明这段婚姻是十分圆满的。当然木兰的婚姻并不是那么的平顺,她的丈夫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那就是他有了婚外情。荪亚与曹丽华厮混在了一齐,这样的侮辱与难堪是任何一个女子都难以理解的吧?可是木兰不是一般的女子,她理性地选择与曹丽华见面,大度地会见自我的情敌,无畏地去应对丈夫的出轨,勇敢的去捍卫自我的婚姻,她以自我的学识修养、宽容大度和对事情的机智灵活巧妙地化解了这场感情危机;她用她的隐忍与宽容以及自身的人格魅力征服了情敌,掳获了丈夫的心。不得不说木兰是一个高情商与高智商兼容的独特女性。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木兰,她是个有梦想的人,她将完美的心灵寓于世俗的智慧中,在现实与梦想中自由穿梭,在世俗的困境与考验中,坚守内心的洒脱与傲世。这个奇特的女子,她的生命总是闪耀着光芒,她的故事总是打动着人心,她的才情总是绽放着光辉,她的一生总是带着传奇。最终我想说:木兰真不愧为一奇女子也!

京华烟云读后感650【篇3】

读《京华烟云》还另外想起《家》。故事的背景都很相似,都是一个大家族的悲欢离合为主线来写。有《家》的影子,我想大概是因为其中对于一个丫鬟的描写,其悲剧之处和《家》中的另一个丫鬟有相似。至于这本书,如果说是草蛇灰线的话,我觉得还是不恰当的。《京华烟云》总共45回,《红楼梦》有80回,如果说是伏延千里的话,那还真是不够长。我真想一句话说,《京华烟云》读起来不如《红楼梦》有意思。《红楼梦》,怎么讲,不愧是历史地位,以及价值很高的书。书中又有对对联啊,诗啊,赋啊的精彩描写,连对药材,对各种食物的描写也是各处都有伏笔的。所以,虽然《京华烟云》有可能可以获得诺贝尔奖,但是还是《红楼梦》更有意思的。但是呢,关于后面的日本侵华战争,以姚木兰自己家庭为视角的描写还是很有可读性的。另外,姚木兰也是一个个性很鲜明的人物,同样,曼娘,银屏也是

《京华烟云》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姚木兰,虽然是富家小姐,但总是表现出身手不凡,不管是对于未来的规划,还是对于复杂人际关系的处理。唯一不足的是,她对于自己的婚姻不是自己掌控的,虽然她自己深爱的人是立夫,但是却只有和他做朋友。所以说嘛,还是挺遗憾的。另外,姚木兰见多识广,从小就受到家族中各种文化的熏陶,是一个很渴望自由的灵魂。同时,她身上也很有庄子思想的影子,继承于她的父亲。虽然我比较喜欢老子的思想,但不得不承认,在那个时代,姚木兰的父亲给她灌输庄子的思想还是很明智的一件事情。

京华烟云读后感650【篇4】

小时候看过赵雅芝版的《京华烟云》,记得那时候每天晚上早早写完作业,守在电视机旁等着潘越云的歌声响起,“最辉煌时总是最沧桑,最明亮时总是最迷惘”,当时并不是很懂其中的深意,很多的剧情到如今也已淡忘,唯有剧中姚木兰秀丽端庄、清新脱俗的美好形象在心底定格,以至于我接受不了后来任何的新版。近日用短短三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林语堂先生的原著,与书中的木兰相逢,打开书时满眼悲欢,合上书时感慨万千。

《京华烟云》被誉为民国的《红楼梦》,林语堂先生当时也是因为想要翻译《红楼梦》而未成,便仿其结构写了这部长篇小说,因此这部小说中好多的地方都有《红楼梦》的影子。读《红楼梦》时,我有时在想,黛玉清新自然却过于孤傲,宝钗端庄典雅却心机有点重,探春精明能干有时却失了人情味,她们的优点若是集于一身,该是怎样一种完美!林语堂先生曾说过《红楼梦》中他最喜欢的是探春,他还说过《浮生六记》里的陈芸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在他笔下《京华烟云》里,姚木兰不仅有探春的干练,陈芸的灵动,更是汇集了黛玉的才情,宝钗的懂事,湘云的豪爽,可以说是集中了作者对所有美好女子的想象,让我们看到了世间最理想最完美的女子,读罢,我们和作者一起慨叹,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

这部小说以姚木兰的人生为主线,讲述了曾姚两家从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的悲欢离合,由两个家族的命运刻画了政局动荡战乱频发的那一段历史,全书将道家和儒家的哲学思想贯穿其中,展现出了旧中国的的文化、政治与生活。

故事的开始,在南下逃难途中,木兰与家人失散,被人贩拐卖,颠沛流离,后来被曾老爷所搭救,木兰的聪明博学深得曾老爷喜欢,两家人从此来往频繁,带着报恩的意味,木兰顺理成章与曾家结缘,成就了根深蒂固的婚姻。正如书中所说,“在人的一生,有些细微之事,本身毫无意义可言,却具有极大的重要性,事过境造的回顾其因果关系,却发现其影响之大,殊可惊人。”逃难也罢,搭救也罢,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很多的机缘巧合其实就是命中注定,不是由自己来选择的,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会奠定日后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无论这样的相聚美好与否,都造就了我们不同的人生。

婚前孔立夫的出现,木兰才发现最美好的情感是精神上的高度默契,这种感觉打破了她内心的宁静。然而她并没有因此悔约,而是将这份真爱深埋心底,安然接受命运的安排,只对同样喜欢立夫的妹妹莫愁说了一句“你比我有福气。”她用自己内心的缺憾,换来了两家人的满意与太平,也成就了妹妹莫愁的幸福。婚后,她周旋于大家庭之中,持家主事,孝老爱亲,相夫教子,将复杂的家务打理的有条有理,滴水不漏。她对曾家的每个人都特别的好,对曾家老人的孝顺,对曼娘的爱护,对素云的忍让,对暗香的搭救,得到了曾家上上下下的认可。她是一个嫁给谁都会幸福,也会让周围的人因她而幸福的女子,她对爱情的理智,对婚姻的担当,让我不由得想到了才女林徽因,她们都能清醒地将爱情与婚姻划开界线,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而婚姻则是两个家庭的事,周全的考虑胜过一时的冲动。事实证明,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在那个战乱的年代,相对于木兰的活泼自由,莫愁的稳重淡定更适合牵制立夫由此避免祸端。书中木兰与立夫在泰山顶上的一番对话,留给我很深的印象,他们之间心有灵犀,彼此默契,深藏心底的相知,超越了时代,给了我们最美的理想和信念。

木兰被丈夫荪亚称为“妙想夫人”,是因为她经常有着奇思妙想,不拘礼法世俗,在那个旧思想为主的时代里独树一职,能将庸常琐碎的日子过得流光溢彩,充满诗情画意。比如说她想当个男孩子,可以出门会客,可以赶考做官,可以到处游览,可以读各式各样的书;读后感她会吹口哨,能唱京戏,爱看电影,精通甲骨文,收集古董能鉴赏;她懂厨艺,能将淡然无味的饭菜发出奇异的香气,她擅于熬药,懂得中草药的药理和药性;她读书写字会诗文,喜欢绣花,能品茗赏月,能种花养草;她既能在身处豪门中游刃有余,又能在归隐田园时自得其乐;她沉稳智慧,不动声色地化解婚姻危机,从她写给曹丽华的信中不仅可以看出她深厚的文学功底,其宽容和大度实在令人折服。小说的结尾在战火纷飞,流离失所的日子里,她还也不忘伸手去救助那些弱小无依的孩子。

究竟是什么造就了如此完美的木兰?我想首先是她从小良好的家庭教育。父亲姚思安是天马行空的道家,豁达大度,思想开明,他不让女儿缠足,送女儿们去上学,接受新思想,木兰姐妹的成长环境宽松,她们获得了太多别人难以拥有的自由和人格的独立。他所说的“正直自持,则外邪不能侵”,这句话成了木兰人生的指南,她从中获得了人生的乐观与勇气。母亲对她们极为严格,教给她们传统女人的.美德:节俭、勤劳、端庄、知礼、谦让、服从、善理家事、烹饪、剪裁等各项技能。所以在她的身上是传统妇德与进步思想的融合,是道家洒脱与儒家忠孝的融合。其次她的形象和性格有着地域的特征。木兰的老家在风景秀丽的江南杭州,她的骨子里具有典型的江南女子的温婉多情,浪漫灵动。而她从小生活在北京城,这里四季分明,每一季都有其极美之处,又有差异之处,城市与园林完美融合,既有崇高华严的气质又有家居生活的舒适。在北京,木兰学到了容忍宽大,学到了亲切和蔼,学到了温文尔雅。这一点,我们每个人都有体会,来自于童年时乡土的滋润,来自于故乡的气质会融化在血液中伴随我们的一生。林语堂先生在书中所描绘的老北京的古老与典雅,那字里行间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赞美,让我翻来覆去读了好多遍。

读京华只为木兰。林语堂先生通过木兰向我们传达了顺天应时的道家思想,为人处世的人生哲理,教给我们如何对待爱情,如何对待婚姻,如何对待不可测的世事,夜深人静时细细揣摩让人获益匪浅。小说的结尾与开头呼应,年届不惑的木兰就像小时候一样又行走在逃难的大军之中,也加入了全民族抗日的洪流,她感觉到其雄伟的力量,如同万里长城一样历经千年万载而不朽。这个结局告诉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脱离时代而独立存在,每个时代都会赋予我们特定的职责,一个民族只要有觉醒的意识,团结的力量,再大灾难,人的精神都能克服,能超越,由于精神的坚强弘毅,能将之改变而成为伟大荣耀光辉万丈。

京华烟云读后感650【篇5】

我是由《京华烟云》这部电视剧,才了解到《京华烟云》这部小说的。《京华烟云》的作者林语堂,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传奇人物。他是一位世界性的知名作家,被美国文化界评选为“20世纪智慧人物”之一。他学贯中西,是我国最优秀的双语作家之一,在语言学的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他兼备散文大家与著名长篇小说家双重身份,是唯一一位长期用英文进行文学文化创作的中国现当代作家。《京华烟云》,被誉为“现代红楼”的著作,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作品,美国《时代》周刊推荐必读之一,它生动描绘了一幅近代中国风貌图。

《京华烟云》,是一部将磅礴、华丽、完备、经典、真实集于一身的著作。可以说,它不是一部小说,它就是生活,就是中国近现代史的再现。它不加粉饰地呈现出中国的一切困境与纷扰,并积极地昭示着国家的希望,是作者挥泪写就的民族心灵史,是一部只有中国人才能完全体会的经典。代表了近代中国社会各个阶层的人物一一出现在这幅画卷中,这些人物是那样的真实、形象,就好像出现在我们的身边的行行式式的人物。这部史诗般磅礴的巨著写得如此淋漓尽致、如泣如诉,是一部可以在寂寞长夜里独自品位的佳作。

书中穿插的是近现代中国的发展史,那是一个多事之秋,一个动乱的时代,一个战争的年代。当时的中国政府岌岌可危,社会上动乱不安,中国面临着改朝换代的变化,但是,书中从无绝望的笔迹,反而到处都彰示着积极的希望,照射出胜利的光辉。尤其是在书中结尾处,人们喊着:“山河不重光,誓不回家乡”的口号,一个民族,由于一个共同的爱国热情而结合,由于逃离一个共同的敌人而跋涉万里。一个民族其雄伟的力量,像万里长城之经历千年万载而不朽。亿万的中国人共同在这伟大的史诗时代奋斗生活着。这就是中国的希望所在。

《京华烟云》以家庭为主要描绘对象,是一本家庭观念很重的书,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在书中,我们看到的家庭是安宁与和谐的,家庭成员父与子、母与子、夫妻、兄弟姐妹、妯娌、婆媳、主仆与仆仆之间的关系是自然的、和谐的。

书中的“母爱”很神圣,很伟大,很感人。姚木兰的母亲姚太太的母爱可以说是溺爱,她对儿子体仁的爱有着旧的家庭观念,是纵容的、盲目的,但这并不能否认她对儿子体仁那种深厚的、纯洁的爱,这是只有母爱所拥有的深厚真挚的母爱。姚太太的生命仿佛是为着儿子而活,她每天等着儿子回家,经常到深夜,只要能看到儿子便心满意足。儿子死后,她的灵魂也跟着走了,只留下一个躯壳苟延残喘,连话也说不得了。书中最感人的是陈妈,她数年如一日思念儿子,总是不断为儿子做衣服,总是不停地寻找儿子,从不放弃。而木兰、莫愁的母爱则是一种理性的母爱。在送儿子到前线打日本人时,在国家与家庭的选择中,她们除了一种出于母性本能的爱,即对送儿子的不舍与心疼,她们更多的表现了一种理智、一种理性。尤其是在抗日战争逃难中,木兰收养了几个小孩,她感到一种奇妙的快乐,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中国的将来,是绵延中华民族的生命。这种母爱,由个人升华了民族、国家,母爱的意义得到了升华。母爱是一种天职,我真想不出比母爱更无私、神圣、永久、实在的爱!

在书中,不仅有父母对子女的无私的爱,也塑造了一些孝敬奉养老人的形象。如木兰、莫愁、陈三等。他们作为子女对父母老人一往情深,养老送终,极尽子女的职责,使得老人的晚年幸福安详,像一处平静的风景。如姚思安在临终时,子女围绕,奉孝敬养,他再也没有遗憾了,在睡眠中逝世。这些表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美、淳厚的良知和德性。

书中所塑造的木兰、莫愁姐妹俩的性格是“贤妻良母”的形象,她们贤惠、善良、达观,具有女性的气质,但这并不是传统的贤妻良母,而是有着现代意识的,尊重自己个性、价值与尊严的,文化修养高的,聪慧的结合着传统与现代气息的女性,并以女性的魅力感染着丈夫,无疑是对丈夫在生活上、工作上、心灵上的一种提升。比如,木兰在知道丈夫荪亚拈花惹草时,凭借自己的聪慧、冷静化解了一场危机。她既没有懦弱的忍让,也没有像泼妇似的大吵大闹,而是用她的包容大度解决一切,做法大方得体、成熟稳重,既给丈夫、第三者一个台阶下,又挽留了丈夫的心,挽救了自己的家庭,三人也成了好朋友。这样睿智的举动令我们许多女性都自愧不如、敬佩万分。

《京华烟云》中,我最欣赏的一个角色便是木兰的父亲,姚思安。他向我们传递着道家的思想,他的死很安详,是真正的道家的仙逝。他很喜爱木兰这个女儿,在他的思想中没有“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观念,这在封建社会是很难得的。他喜欢结交朋友,特别是有学识、有内涵的人,同时,他总是接受新事物,提倡新思想,其程度令许多年青人都惊叹不已。在新文化运动中,他把自己的长辫率先剪下来,以支持这场运动。他漠视金钱、权力、地位,只醉心于得道,寻求真正的自己,他要洞悟造物者之道,净化自己的心灵。他把一切看得皆空,选择云游四海。他的老庄哲学思想影响了木兰的一生,使木兰成为一个淡然、逍遥、自由,善于在平淡生活中获得乐趣的人。同时,也影响着孔立夫的人生,使立夫成为一个爱国勇士,用他手中的笔唤醒沉睡中的中国人。更是改变了牛素云的命运。姚先生在临终前劝告她:“在打仗时,你要记住你是一个中国人。”这句话感染着素云,最终使素云不顾危险,拒绝做汉奸,选择在日本做特务间谍,为中国办事,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人。虽然,姚先生逝世了,但他的思想仍然影响着后人。

《京华烟云》中,时刻流露一种道家思想,流露出老庄哲学思想。那是一种浑然天成,顺应天道,遵从自然,怡然随和的生活艺术。书中的道家思想主要通过姚思安这位入世高人体现出来。每一次他与女儿木兰的对话,每一次面对劫难时的淡定自若,经过漫长的独自云游,到后来的蓦然领悟,无不透露出道家的思想。这是一种浮生若梦的彻悟,一种心旷神怡的陶冶,一种博大精深的震撼。

林语堂的女儿曾评价《京华烟云》:“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有闲话,加入剧中人物的喜怒哀乐。”的确,这是一本包罗万象的巨著。如果说《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那么《京华烟云》无疑是一部中国近代社会的百科全书。因为小说里面的故事,真实得宛如人生,让人感觉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读生活。书中的件件史实,简直就是展现于舞台上的话剧,而剧后的背景,则是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

京华烟云读后感650【篇6】

近来,在电视剧上看到林语堂先生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京华烟云》,在被剧终情节吸引的同时,也激发了我对原著小说一探究竟的冲动。而在看完小说之后,内心也是颇受触动。

《京华烟云》描述的是1900--1938年那个政权更迭,军阀混战,人心郁闷的北平城中,通过对姚家、曾家、牛家,这三大家族中各类人物在那一特殊时期的恩怨纠葛,凸显了儒、士、商阶层由盛而衰的过程。

这本书塑造出形形色色的人:热情似火的姚木兰,温婉如水的莫愁,崇尚自由的姚思安,才华过人的孔立夫,老实稳重的曾经亚,工于心计的牛素云,身世凄惨的银屏,优雅娴静的曼娘……一个个鲜活生动,有血有肉。小说的描述,贴近日常生活,真实宛如人生。让我觉得不是在看一本枯燥乏味的书籍,而是在品读人生,汲取智慧。

《京华烟云》中,不得不提的便是姚木兰这个女孩。林语堂说:“木兰,乃真女子”她一面秉承道家女儿的随缘自在,活泼洒脱,一面又有儒家媳妇的孝顺贤惠,聪明多才。她会识甲骨,会京剧,会烹饪,懂女工,知人情……毋庸置疑,她是一个好女孩,好妻子,好儿媳,好朋友。曾荪亚和孔立夫这两个优秀的男人被她深深吸引,也是情理之中。最令我意外的是她的胸怀。曾荪亚在外面和曹丽华暧昧,还有了孩子,但她却不计前嫌,让丽华把孩子生下来,并且还帮她抚养孩子。而她对这件情感纠葛的巧妙处理,更是让人心悦诚服。当她得知曾荪亚和曹丽华之间的情感,她便满怀激情与同情的给曹丽华写信,并劝告她:“挥利剑,斩情网,断情丝”最终她凭借自己的智慧、真诚、豁达和友善感化了曹丽华,是使其幡然醒悟。她用最平和的方式,平息了这场情感危机,挽救夫妻之间的感情。

在读完本书后,对道家思想也有了新的认识。不同于拘泥于三纲五常的儒家,道家思想更加强调一种自由无为,随性洒脱。姚思安就是深受道家思想影响的'人。他没有让木兰和莫愁裹小脚,让她们上新式学堂,既让他们学习中国文化,也允许他们阅览西方文化。同时还带着木兰四处走动,去收集甲骨……正是这些思想的影响,两个女儿也才有广博的见识,坦荡的胸襟,清新脱俗的气质。木兰也才有“京城第一才女”的美称。

读此书确实花费我诸多时间,因为它确实有诸多可取之处。文章并不单纯用文字勾勒出每个人的命运变化,情感纠葛,而且还包含建筑知识,社会风俗,历史变迁,他的描写和《红楼梦》极为相似,两本书都有极大的研究价值,并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的更迭。但平心而论,它的文学价值与《红楼梦》相比,确实稍逊一筹。可于我而言,已足够丰富我的见识,教会我去思考人生,处理感情,并对传统文化和古代文学产生了许多新的认识。

《京华烟云》写于1938年,历时一年写完,那时的中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新无可待,旧无可取。即使这样,林语堂仍尽力宣扬着传统的忠孝观,家庭伦理观,鼓吹仁爱与慈悲,高举爱国奉献的旗帜,这一切都在文中人物身上有真实体现:牛素云虽做尽坏事,却在最后为国捐躯;孔立夫在国力微弱之际,做了自然科学家;木兰在逃亡四川的途中,一再收留流亡孩童……他在这本书中处处描写世间的爱与温暖,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热情。

读完此书一段时间了,如今仍觉回味无穷,哲思不断。此读后感写的略显凌乱,但却确实记录着书中种种触动我的瞬间,那些形象饱满的人物,至今浮现于眼前,久久不能忘怀……

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汇集5篇


一篇高质量的作品读后感可以怎么写呢?许多人读过作品后被其内容所触动。阅读过优秀的作品之后,应及时把脑海中的所思所想写成读后感,有请阅读我们为你编辑的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

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 篇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灰姑娘》,它的作者是格林兄弟。

这本书主要讲了灰姑娘的遭遇,她的母亲去世不久,爸爸又娶了一个心肠狠毒的继母,继母还带着两个坏心眼的'女儿。他们抢走灰姑娘的漂亮衣服,让她穿旧衣服,还让灰姑娘干苦活。尽管如此,灰姑娘还是热爱生活。她和小鸟、老鼠等小动物做了朋友,在这些好朋友的帮助下,灰姑娘终于得到了幸福,两个坏姐姐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身处困境不要灰心,决不能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相信幸福一定会到来。它也教育了我不可以欺负弱小,世间还有正义。

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 篇2

这几天,我和爸爸一起读了格林童话选中的《灰姑娘》。

故事中说:从前,有个富商的女儿,因亲妈去世,父亲又找了个后母,后母和后母的两个女儿经常欺负她,弄得身上整天脏兮兮的,被人称作“灰姑娘”。

灰姑娘每天都要去母亲的坟前哭泣,一直小白鸟可怜她,经常帮助她。

王子要挑选未婚妻了,全国的漂亮女孩都接到了邀请,灰姑娘知道后,便请求后母让她去,虽然她完成了后母两个刁难性的要求,可是还是没能去成。小白鸟帮助她在母亲的坟前穿上了漂亮的衣服去参加宴会,王子很喜欢她,整晚都在和她跳舞,第二天同样如此,但是她拒绝王子送她回家,灰姑娘在回家的时候掉了一只水晶鞋,王子拿着这只水晶鞋找到了心爱的灰姑娘。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也因心地太坏受到了惩罚。

我觉得灰姑娘很可怜,但是她心地很好,我要学灰姑娘的爱心、善良、宽容,做一个好孩子。

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 篇3

从前,有一个富商带着一个女儿,她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有一天,他爸爸给她找了一个后妈。后妈还带着两个女儿,她们不但外表冷漠,而且心狠手辣。

一天,爸爸去市里买东西,后来爸爸问她们想要点什么礼物,一个说:“我要世界上最美丽的裙子。”一个说:“我要最美丽的珠宝手饰。”爸爸问灰姑娘想要点什么,灰姑娘说:“只要今天把您帽子刮掉的树枝,把它折给我。”当天爸爸在回来的路上,一不小心帽子被树枝刮掉了,后来爸爸把她们想要的东西拿给了她们并把树枝给了灰姑娘,她把树枝种在了母亲的坟前。她每天都听后妈的话,每天她都要做饭、烧水、洗衣服这些事都是灰姑娘一个人做的,每天做完这些事灰姑娘都会去妈妈的坟前哭泣,渐渐的这棵树枝也长大了。可是一天灰姑娘收到一个邀请函,她的父母也收到了邀请函。国王邀请我们去参加他的舞会,听说是要给王子选妻子,灰姑娘也想去,可是她的衣服被两个女人给换了,还让她睡在火炉前她全身都变成了灰色,所以大家都叫她灰姑娘。

那天,灰姑娘想去参加舞会,她去求后妈:“能不能让我去参加王子的舞会?"后妈不让灰姑娘去参加舞会。后妈又说:“只要你把灰堆里的绿豆子捡出来,我就让你参加王子的舞会",后来灰姑娘跑到母亲坟前叫道:“鸟儿们快来帮我捡绿豆子。”一下子绿豆就被捡完。灰姑娘又跑到后妈跟前说捡完了豆子,她的后妈对她说你还是别去参加舞会了,去了只会丢人……灰姑娘又对鸟说:“你们能做出漂亮的裙子吗?"不一会儿衣服就抖落下来。不久后,她到了王子的舞会上,母亲没有认出她来,不久后她和王子在一起跳了支舞,老国王为王子选了一位妻子,妻子就是灰姑娘,她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到这里,我想起语文老师对我们说过的一句话:“做人,要脚踏实地学习长本领,长大才有出息。好高骛远不学无术,天上不会给你掉下馅饼。”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像灰姑娘一样勤劳、有爱心,为梦想坚持不懈才会有好结果。

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 篇4

时隔十多年,当我再认真地看一次电影版的《灰姑娘》竟然流泪了!灰姑娘在剧里多次重复地说:“要勇敢,坚强,仁慈和善良,”是贯穿了整个故事的主题。这是灰姑娘母亲临终时对她的嘱托,她是个孝顺的孩子,在往后的日子,她因为深爱父亲而欢迎继母和她的女儿进入自己的家庭,尽管她承受着继母和她女儿们的百般刁难和侮辱,都时刻不忘母亲临终嘱托,无论别人怎么对她,她都善待每一个人,并且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的态度感染着我。

因为灰姑娘的善良,她结识了一帮可爱的朋友,参加王子的舞会得到魔法的相助,穿着独一无二的水晶鞋和让人过目不忘的蓝色舞裙,在一帮可爱的朋友变身的带领下及时赶到宫殿与王子翩翩起舞,实现了她再见王子的愿望。

其实在她第一次在森林偶遇王子的时候,她的善良、仁慈就已经深深地吸引了王子,因为她的善良,她得到了一帮朋友和仙女的帮助下再见王子。她是美的化身,让人无法不动容。真是好人有好报。王子成了国王,灰姑娘成了皇后,相亲相爱地一起治理国家。

不忘初心,做个勇敢,坚强,善良,仁慈的人吧!教育自己的孩子也是如此,好好做人,健康快乐生活!

灰姑娘读后感受范文 篇5

扮演灰姑娘的演员也是够拼的了,电影里面的水晶鞋其实在现实里面是没有人能够穿上这双鞋的,只有在特写镜头里才会出现。在拍摄的时候莉莉?詹姆斯穿的是形状相同的皮鞋,之后再用特效做成了水晶鞋的样子。

电影当中还是有些许的改的,南方周末在这部电影上映之前就采访了影片的导演肯尼思?布拉纳说,他改动了原有的故事,让受了委屈的灰姑娘从家里跑出来,骑着马跑到了林子里,救了一头正在被王子和随从追猎的鹿,也与王子邂逅。她不知道他是王子,但是两个人对上了眼,生了情。

王子为了再见上她,才通告全国的年轻女子到城堡参加宫廷舞会。灰姑娘也就不再是等待王子的拯救了,她向后妈去争取参加舞会,为的只是要见到在城堡里面工作的意中人,扮演王子的理查德?麦登最为人知的角色是在美剧《权利的游戏》当中扮演的东陵城少狼主罗柏?史塔克。这个角色在第三季当中已经死去了,他说王子骑着马到来,改变了你的命运。这不再是我们今天想要传达的信息,因为这种事离我们已经太远了。

所以,我们还是应该认清形势,不要被这种虚拟的东西将现实的社会过于理想化。

范文参考:十二只野天鹅读后感范文汇集四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范文参考:十二只野天鹅读后感范文汇集四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十二只野天鹅读后感(篇一)

今天,由于我出去旅游,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里的野天鹅和灰姑娘在逃离时,由于野天鹅跑得太快了,一下子从安徒生童话里跑到了格林童话里,撞上了灰姑娘,把她撞伤了。于是,野天鹅把她带进了林间的一个小房子里让她休息,由于没有灯,野天鹅变回了原样。

灰姑娘见到了野天鹅,一下子变成了十一个十分帅的小王子。灰姑娘见了十分的惊讶,他们各自说出了自己的来历。可是当他们走出屋子的时候,又变成了野天鹅。灰姑娘见了十分的悲伤。野天鹅让灰姑娘骑在他们最大的天鹅头上,在天空飞翔。飞着飞着,灰姑娘看见太阳快落山了,就让野天鹅停了下来,回到小屋里休息。这时,猎人回来了,看见十一个王子跟灰姑娘在他家,很惊讶。

当听完他们的遭遇时,猎人也是十分的感动,就同意他们留下来。天亮了,灰姑娘又骑在野天鹅的脖子上继续往皇宫飞。这次,灰姑娘还写了一封信并带了一些金币。野天鹅在快要到皇宫时看到了他们的妹妹,就想停下来。谁知在停下来的时候,灰姑娘的一只水晶鞋不小心掉在了皇宫城堡里王子的手里。王子抬头一看,是他的公主骑在天鹅的脖子上。他便发疯似的冲过去,王子终于见到了灰姑娘。野天鹅的妹妹看见哥哥们回来了,很高兴,给他们穿上了衣服。就在这时,野天鹅又变成了王子,看见了自己的妹妹,相互拥抱在一起,别提有多高兴。就这样他们都被王子接到了皇宫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此,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中又多了一幕。

十二只野天鹅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阅读《童话大王》里的《野天鹅》,故事的大意是: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有11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名叫艾丽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王宫中,可是没多久,他们的亲生母亲死了,国王和一个恶毒女人结了婚,恶毒的女人把艾丽莎送到乡下去,把王子们变成了11只美丽的野天鹅,它们飞到了森林里去了。

艾丽莎长到了十五岁回到了王宫,王后看到了艾丽莎那样美丽,恼怒起来,充满了憎恨,也想把它变成野天鹅。但是艾丽莎太善良了,魔法对她没有效力,王后想方设法把艾丽莎赶走王宫,没有办法艾丽莎只好离开了王宫,去寻找哥哥们。

艾丽莎一路走,一路问,一位老婆婆告诉艾丽莎,看见了11只戴着金冠的天鹅,他们从河边飞来,太阳一落山,这些天鹅的羽毛就马上脱落了,变成了11位王子。

一位仙女告诉艾丽莎,要解除哥哥的魔咒,必须用荨麻编制的衣服,让他们穿上,而且编织时绝对不可以说话,为了救哥哥,艾丽莎开始了艰苦的工作。

一天一位国王到山里打猎,看到了美丽的艾丽莎,就把她带回王宫要和她结婚,艾丽莎什么也不讲,每天晚上都要到墓地去寻找荨麻草,国王的一个手下说,艾丽莎是一个女巫,可怜的艾丽莎被带到了一个阴湿的地窖里。但艾丽莎还是一言不发,继续坚持工作,她却整夜不眠,下定决心一定要再天亮之前把衣服织好。

天亮后,艾丽莎织好了11件衣服,11只天鹅飞来了,她把11件衣服抛向他们,11个美丽的王子出现了。

艾丽莎说:“我可以开口说话了!”她说,“我是无罪的!”哥哥们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国王知道错怪了艾丽莎,两人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读完了《野天鹅》这个故事后,我特别高兴,因为王子又变回了原样,艾丽莎和国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多困难的事情,只要我们执着,坚强,最后一定会成功的,只要坚持不懈地帮助别人、解除他们的痛苦,你会受到别人的祝福,你也一定会幸福的!

十二只野天鹅读后感(篇三)

安徒生身前写过无数篇童话,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野天鹅》这篇童话。

幽幽细语,创造绵绵之章;平凡语句,诉说动人故事。这就是童话的概念。《野天鹅》更令我体会到童话流淌出的滚滚清泉。

《野天鹅》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名叫“艾丽莎”的公主身上的故事。艾丽莎不向命运屈服,即使遭受了天的委屈,她也依然是那么从容、镇定。继续为哥哥织衣,使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大度。

作者安徒生用自己平凡语句赢得了一阵阵热烈的赞声,体现了安徒生对童话的热爱。运用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做什么事都要从容、镇定的道理。其构思优美,语段畅通。

《野天鹅》别具特色和优美,我想,现已家喻户晓。

十二只野天鹅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野天鹅》,讲的是艾丽莎为了把哥哥变回原来的样子,自己忍痛把荨麻做成衣服,在她死之前,也没有放弃工作的事情。

读完故事后,我想想艾丽莎的顽强精神,又想想自己,实在羞愧不已。平时,只要我们的手被木刺划了一个小小的口子,就会直嚷嚷痛,可是艾丽莎并没有,她用自己娇嫩的小手,去采集带刺的荨麻,并且用脚把荨麻踩碎,编成衣服,她能忍受那么大的疼痛,并且能一直不发出声音,和我们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她为了哥哥们,宁愿做任何事,而我们呢?也许会为了一件小事与同学们闹别扭,也许会为了一次游戏而生好几天闷气,也也许会……,可爱的艾丽莎不一样,她宽容、大度……

我也要做一个像爱丽莎那样顽强、勇敢、大度的人。

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看书和学习是思想的经常营养,是思想的无穷发展,我们在阅读作者的作品的时候,就能在文字中体会到作者的智慧。我们该怎么去写作品读后感呢?敬读阅读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

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1

今天,我读了《人鸦》这本书,从中我有很大的感受。

《人鸦》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庭,任何事都要听从集体的安排,不要擅自形式。只有这样,我们的道路才会越来越广。

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2

它是一位知心,是一把打开智慧宝库的金钥匙。它可以带我们去书树林,也可以让我们成智慧富翁。

一个金发男孩瑞夏德和一只黑乌鸦朗尔多夫交换角色。瑞夏德在鸦群中帮助了许多人:它救了罗高,让它不被野兽吃了……可是人是人,乌鸦是乌鸦,瑞夏德知道自己会变回人类的。在白乌鸦拉姆塞斯的帮助下,瑞夏德终于变回了自己,过上了以前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我帮助别人就会快乐,人不要一味自私的像洛阿一样,只说一句:“这又不是我们的事,”就要走的人。只要帮助别人就会有很多朋友,不要认为自己吃亏了,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不要先收获你再努力,那是没用的。

反正,一个人只要诚实,乐于助人就会有许多好处,有许多朋友。

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3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至今我记忆犹新,这本书的名字叫作《人鸦》,这本是的作者是奥地利大名鼎鼎儿童文学女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她是彩乌鸦系列的作者。你们一定很好奇吧!有的人可能会想为什么会有人鸦?有的人还会想人就是人、乌鸦就是乌鸦,怎么可能会有人鸦呢?这就是这本书引人入胜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乌鸦跟一个不经思考的小孩子用古怪的咒语交换了身份,小孩子变成了乌鸦,乌鸦变成了小孩子,小孩子叫做人鸦,在鸦群里面的地位很差,也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终于他领悟到回归自我的道理。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情要认真思考,回归自我。书中的小孩瑞夏德因为不想学习,不想做作业,觉得做儿童很烦,所以想变成乌鸦,但是瑞夏德没有思考过当了乌鸦以后将会遇到哪些困难和危险,当刚变成乌鸦的时候,他觉得很新鲜,很快,他发现一系列的问题接踵而来,他觉得飞行很累,很困难,因为飞行得太慢老是拖鸦群的后腿,遭到鸦群的责怪,还要遭到猎人的捕杀,鸦群还误会他伤害罗高首领,差点被杀死,瑞夏德很想变回自己,可是乌鸦却不肯跟他换回身份,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瑞夏德终于变回了自己,恢复了自信。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会有过不做自己的想法,看到别人的成绩很优秀的时候,我也曾经想过能够变成他,但是我却没想到过,别人付出的努力比我多得多。

当妈妈骂我的时候,别人欺负我的时候,不想做功课的时候,上课不想听讲的时候,我很想变成一只小飞虫,自由自在地在天空飞翔,不用上课听讲,更不用做功课,也不用被妈妈批评。可是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想到如果我真变成了小飞虫,也许我早就被大鸟吃了,或是被人拍死了,怎么能像现在那样快乐呢?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遇到问题不要逃避,相信自己,要勇于面对,只要不放弃,什么困难都闯得过,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4

人鸦我看了《人鸦》这本书感觉做事情不要东想西想,一心一意。念动着这个奇怪的咒语,一只乌鸦变成了满头金发的瑞夏德,而瑞夏德则变成了有着一身乌黑羽毛的乌鸦。他们就在这一瞬间完成角色的变换,从此男孩瑞夏德开始了他艰难的回归之路。男孩没过多久就融入了乌鸦群,和乌鸦一起捕食,分辨哪些野果能吃,参加小矮人的派对,亲眼见到UFO,给所有乌鸦讲故事这也使他成了鸦群中一只不可缺少的乌鸦。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有分工的,因为群体的分工制度他转变着自己,视鸦群的事为自己的事,凡事积极主动。后来他想自己的家庭了,就离开了乌鸦群。

不过,到了最后,男孩还是选择了做一个人。他们两又念动着这个奇怪的咒语,他们两个又变回来了。

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5

最近,老师精心为我们挑选了几本好书让我们阅读,《人鸦》就是其中一本,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书中开头写了一只乌鸦找到一个小男孩,问他愿不愿意与他交换变成乌鸦,小男孩瑞夏德因为讨厌算数,于是便同意与它交换。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竟变成了一只乌黑的乌鸦,而那只乌鸦朗多而夫却变成了小男孩。

瑞夏德心想:做一只乌鸦也挺好的,不用算十六乘七等于几了。于是,他决定,慢慢适应乌鸦的生活。

他很顺利的就在乌鸦中当上了“小故事员”,每晚给乌鸦们讲故事。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了无数次艰苦的难题和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回归自我的道路……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罗高受伤的那七天。瑞夏德把罗高交给宠物医生治疗,却被乌鸦们认定为叛逆,判定死罪,还好瑞夏德逃了出来,他决定在城里到七天。每一天,他都过得又艰苦又充实,他等啊等,七天终于过去了。他马上来到了宠物医生的家里,看到罗高的病好了,心里踏实了许多。他和罗高来到了鸦群,所有的乌鸦都用惊奇的眼光看着瑞夏德。瑞夏德感到,从现在起才真正与鸦群融成了一片。

最后,瑞夏德终于如己所愿,变成了人类,完成了他的梦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要羡慕他人的生活,只有自己创造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只有积极、阳光、快乐、开心的生活,才是最大的幸福。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我也来自小山村,所以读完《乡土中国》后,完全能引起共鸣。我被从前没有多大了解的家乡,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你在找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吗?推荐你看看以下的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 篇1

说是机缘巧合也好,说是命中注定也罢,在翻启费老师的《乡土中国》之后,心中眼中便展开了一副辽阔的图景——那是中国,却又不是一般的中国。那样的中国,混合着一股充满乡土气息的泥土的味道,裹挟着一阵清新又浓烈的草根气息,渐入鼻腔。那是陈旧的、历史的中国,却对我们这身处新时代的年轻一辈来说是如此的新鲜,甚至于对其饱含了感慨了。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先从“乡土本色”开始,向我们娓娓道来了中国乡土社会的面貌和内在精神气质,用朴实通俗的语言带领我们深入研究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并对其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

在《家族》这一章中,费老提到了家庭的概念和构成。我们不妨将其归为一种中国乡土社会独特的文化底蕴。因为横观整个中国,构成它的最基本社群单位便是家庭。在世界上,不同地区有其不同的家庭性质,而每一种不同的性质都是当地独一无二的人文特征。费老就在这文中拿中国与西洋两个区别鲜明的典例作了对比。“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而在中国乡土社会中,“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正如此,故有了五世同堂这样具有中国乡土特色的家庭团体。多个家庭便组成了地域,而正因家庭的特色,才使一个地方有了其独特的特色。因为一个家庭总有它的家法,例如夫妻间相敬如宾,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等。在我的家乡,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距离,不同性别与年龄段的人每天各做各事,而西洋地区,男女往往是在家庭中获取生活上安慰中心,并非同年龄的集团。如此多个地域又构成整个庞大的华夏,乡土特色便显现出来。纵观中国历史,这种乡土特色并没有随着历史到现代的变迁而消逝,而是自始自终贯穿中华民族的发展道路,成为独特的文化底蕴。

中国土地辽阔,况且不同地域风俗特色繁多。同属于中国的我们可能来自五十六个不同的民族,生活在不同的地域,过着生活习惯截然不同的生活,可我们的情缘始终是相同的,正如费老所说的那样,“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不同,”每个不同地域的发展终将促进中国和谐的大发展。当今的中国为什么如此重视港澳台的发展,因为只有大陆与港澳台共同发展了,才是祖国真正的发展。世界各国友好往来的目的追根溯源,也正是各国的发展,推动了世界的发展趋势。

如今,《乡土中国》已成为高中必读书目,为什么它如此重要?因为我们需要费孝通,需要他这样的引路人来引导我们中国人了解中国社会的本质。《乡土中国》是对中国历史的记录与怀念,而这仅仅是它的历史价值。它对中国的现实,以及对中国社会未来的长远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价值。它让我们明白泥土的可贵,明白乡土才是中国的根源。乡土的就是中国的,中国的就是世界的。

在当今这个瞬息万变的工业大时代,工匠精神正日渐衰弱,乡村也逐渐被城市取代,高楼林立的“城中村”繁华得只剩下了一个“土”味的公交站名,一些保留相对完整的乡村供城里人消遣的旅游景点。但中国乡土社会的城市化是无法遏止的,它也正顺应了世界现代化的潮流。但无论如何,我们同生在一片乡土上,我们的根源永远扎根于乡土,这根基是不会随着世事变迁而消失的。

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那样,“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生命劳动和乡土结合在一起,就不怕时间的冲洗了”。

我们抵御不了时间,岁月的变迁,但我们要牢记我们的身份,传承我们的血脉,热爱我们脚下的热土。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 篇2

费孝通(1910—2005)的《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他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次年出版。起初会长介绍这本书时,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小册子”,“通俗易懂”和“短”这两个特点正是我喜欢读的,然而在之后读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并非我所想象的简单易读。在那些看起来通俗易懂的文字里面,其实蕴含着很深的社会学理论。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通过费老的分析,对中国社会在文化、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中国人骨子里的天性似乎找到了根源。下面我从印象比较深的几点浅谈对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老在开篇就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村社会的人以农为生,世代聚村而居,人口的不流动形成了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行为依据也是从小习得的礼俗。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费老还用“捆柴”和“水波纹”这两个特别形象的比喻,分析了中西方社会格局上的差异,让人豁然开朗。还有本书最后《血缘和地缘》一章,分析了在乡土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和家族社群的生存模式,血缘和地缘是合一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使得社会性质逐渐从血缘向地缘发展,但是,我想社会即使发展到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抛弃血缘的影响。通过读这些,我对于中国社会为何如此注重人情、交清和人际关系有了更深的了解。

道德观念

书中谈到,中国人有“私”的毛病,的确,在很多外国人的眼里,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但通过费老文中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说“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使我对中国人“私”的问题有了更客观的理解。我们自古强调的是孝悌忠信仁的道德主张,靠着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因此在那个时代,造成了中国社会天理人情、三纲五常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法治进步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在《礼治秩序》《无讼》两章中,费老更深入的谈论了这些。

家族制度

费老在书中提出,“家”在人类学上的概念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而中国家庭混杂了太多生育功能之外的东西,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等等,由此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文中所说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家庭的主轴,从而造成了两性情感交流上的隔阂和淡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大家庭制度,但恰巧最近我读了同时代作家林海音(1918—2001)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写的是中国30年代、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里各式各样的婚姻故事。通过两书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取代,但是我想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小家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觉得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十分新颖和实用,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多进行情感交流,把精力放在养育后代上,而不是专注于家庭之外的事情等等。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 篇3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很薄,但是其中蕴含的知识和哲理却厚重深远。书中,费孝通先生从土地开始讲起,再到文字,社会关系,性别,权利礼制等,以一推多,层层递进。这本书本就是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授课时的讲义,道理深入浅出,配以案例,中西贯通,以小见大。在当代,当我们逐渐告别乡村,远离土地时,传统的华夏农耕社会仿佛离我们愈来愈远,但是数千年“小农经济”孕育下的民族生态仍旧有着自己独特之所在。我们在探讨乡土文化,农耕生活时,总爱把它放到一个历史的时间轴上去说,用理性的,变化的视角去看待人民和土地的关系。费孝通先生却选择用朴素的横向视角,通过中西方文化,社会差异,社会建构的异同对比,从社会学,人类学的角度去追溯华夏民族作为民族的独特性之所在,仿佛打开了新世界,颠覆了我对于传统的乡土社会的理解。

费孝通先生善于在旧有的成见中找到新的解读。如在“文字下乡”一章中,他谈到文字下乡,说“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在自给自足,安定不变的乡土社会中,群众之间的交往在熟人社会中的都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规范,文字所起到的载体意义很小,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需要。费孝通先生在这一章中还论述到,文字是利用外在的象征,借助联想作用,帮助人记忆。“从语言变到文字,也就是从用声音来说次,变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图,用笔写字,是出于我们生活从定型到不定型的过程中”。在这里,我联想到“表情包”,在现代社会中,表情包无疑已经成为语言形态的一种,在人们对表情包“编码”到“解码”的过程中,实际已经完成了对一门语言的掌握,当社会的发展扩宽了人们社会交往的空间距离时,人们意识到文字所传达的情感缺乏时,赋予动态,直面特征的表情包便承接了语言情感传递这一功能,无所谓发出者当时所处的心理状态,表情包所要传达的就是发出者想要对接收者传达的心理状态,以此来表示自己的尊重。文字之于乡土,如同高数之于我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真正能使文字在乡土之地大放异彩,就要在乡土中找寻文字存在的价值,好在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已经从供给层面解决了这一问题,互联网的发展也增强了文字在地缘乡土社会的运用。

其次,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一系列篇章中,使我意识到当下乡土社会现实存在的空间虽小,但是千百年乡土社会的影响却是深重的,甚至影响到很多我们没有察觉的领域。关于“家庭”,西方家庭以生育为核心,中式家庭在历史上却是以家族为中心的事业组织,二者的功能范畴有很大的区别。前者的主轴在夫妻之间,后者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后者以血缘地缘为纽带,勾连起三代以上的家族成员。家族的延续依靠稳定的社会结构,夫妇二人之间联结的是两个家族,因此在中国,对于两性关系,我们很难做到和西方一样开放,总是慎之又慎。费孝通先生说“维系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因此在乡土社会中,两性关系并不以感情为衡量,两性关系的不稳定性也被乡土社会所不容许的。这也就导致出现“男女大防”等传统的两性观念的出现。而这一渊源在今日也在影响着人们,男女之间的界限虽然不像旧时乡土社会一样分明,但是也存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男孩和女孩之间总是羞于有过多的接触,人们普遍会选择在同性之间寻找合适的伙伴,男女之间天然形成两个群体,使得中国传统的情感偏向于同性方面。而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追根溯源是为了维护家庭秩序的稳定,让情感的砝码低于秩序,从而使得以家族为核心的事业组织稳定运行。除此之外,“人情”,“亲情”的过分看重是为了稳固家族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中国人看重血缘,人情社会,实则是为了在不成文的社会暗示中维护家族的价值。

在文中我感觉最新奇的一处是费孝通先生关于“礼治”和“人治”的解读,放在“乡土生活”这个框架中看问题,仿佛一切又有了新的发现。我们常理解的“法治”和“人治”,前者是依据法律治理国家,后者是统治者高于法律治理国家,即“法管人”和“人管法”的区别。费孝通先生在开头就推翻了“法治”是“法管人”的概念,引申出“人管法”也是“法治”的一部分,把“人治”和“法治”的对立着眼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认为乡土社会中“人治”即“礼治”。礼即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规范工具不是权力机构,而是传统,即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依据社会约定俗成的共识,从而对所发生的事件进行判断,这一概念和西方探讨法律渊源时所提到的“习惯法”有异曲同工之处。这一治理模式存在的依据是在社会的运行发展中,社会的变动很小,传统的规则理念在下一代依旧可以被挪用,如四时耕作。“礼治”重过程,“法治”重结果,前者是要在一个人的生长过程中,通过潜移默化的固定社会生活把这些约定俗成的习惯传输给他,使其逐渐适应于这个社会的不成文规定,主动迎纳社会的规则,“礼治”的教化意义强于对社会的规范意义。我很喜欢“礼治”这个概念,“法治”是人最低的底线,“礼治”则是人最高的追求。当下我们过于强调法治,而忽略了对人本身观念的塑造,很多人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是也有很多“法无禁止不当为”的一些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人在社会进化中所追求的应不仅是物种的延续,应当还有精神的昂扬,固然很多传统理念已经成为旧病沉疴,被当下所鄙弃,但是传统“礼治”理念中对于人性真善美的倡导和追求应当被保留,社会应该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培养起社会对于高尚人性的倡导和尊重。

《乡土中国》整个是围绕“熟人社会”所展开论述的,也是老子所倡导的小国寡民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虽然上层统治阶级统治的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但是低下层劳动阶级所呈现的社会关系却是“小国寡民”中的熟人社会,自发规范的形式。在书中,熟人社会的形成依赖于土地,地缘和亲缘让一块土地上的氏族减少流转,代代传承。熟人社会的运转不依靠文字,而是依赖传统。“熟人社会”有着自己的运转规则,少变动和流转的宗族社会没有大革新的动力和需要,人们凭借经验处理社会关系,社会事务,千百年流转的社会让人们的朴素欲望和现实需要相契合,人们在适应社会经验中熟悉所处的社会,以经验为圭臬就导致长老统治和无为而治成为乡土社会的选择。为巩固家族的地位,延续“熟人社会”的生态,异性相离,同性偏向化为族群繁衍和稳定提供基石,差序格局——荡波式的传播路径串联起血缘族群里的每一个节点,最终呈现出“人情社会”,“帮亲不帮理”的乡土社会格局。

在两百年间,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受到变革的动荡,水泥森林的普及让我们觉得那个阡陌纵横,鸡犬相闻的乡土社会已经离我们远去。立足今日,以地缘为依据的乡土格局已经被打破,城市的扩张收缩了乡村的空间和居民,土地的流转和整改使许多乡民放弃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地缘社会的缩简,两代以内小家庭的流行,宗族里人群南北四散使血缘社会的联系也不再紧密,传统的“乡规民约”,“长老政治”已经失去了其支撑的土壤。但是,现实的变迁不代表观念的变革,中国人对于血缘亲情的重视,对于种植的执念,对于人情社会的处事原则依旧有着往日的遗风,依旧影响着我们当下的生活。

回望过去,才能更好的读懂现在。这本写于新中国黎明前夜的社会学书籍,今天看来,更像是对于历史的祭奠,费孝通先生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结所凝结成的这本著作,有着发人深省的力量,也含着脉脉的乡思情结。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 篇4

忽然想起了最近看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从心底里漫出对这般生活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虽然许多人已扎根在了城市,但我们的祖先,在某个时代必然地直接受土地的哺育,进行着泥土的创作——由此我们对“淳朴”有着发于本心的向往。

在时间线上,我们是社会历史的后来者。我们曾经的社会被定义为“人治”的社会,而西方是“法治”的.社会,现今我们也进入了“法治”社会时期;我们的文化曾倾向于阿波罗式的秩序性文化,除法家外,其他派系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主张“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故孔子“言必称尧舜”,故不同时期的统治者总不约而同地致力于统一思想、加强统治,而今我们的文化更倾向于浮士德式的创造性文化——“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创造性的过程,社会关系的特质不再在于维持稳定和保证长久,而在于不断的打破、重建。

城市的步伐是现代化的,它是社会趋势的引领者,而乡村在被同化的同时,还对传统社会的“礼治”和“秩序”有所坚持。难以辩说哪一方是好的,但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对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更加亲近,在我看来,现代社会只是“个人有温度”的社会,而传统社会和乡村社会才是“群体有温度”的社会。

城里人是没有邻居的,这是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感慨——并非隔壁真的没有住人,只是人情淡薄以至于此邻居不再有“远亲不近邻”中的“邻”的意味了。农民孤立地生活在小聚落里,可以安于一亩三分地,“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彼此熟悉而守望相助,城市居民却因为看到了太多而产生了追逐的欲望,大多城市居民,究其一生都在为了财富、名誉和地位奋斗,没有时间和精力分给非“己”之人,难以互相信赖,不愿亦不敢轻易表达善意。

我以为,如果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幸福”,为什么不互相给予幸福?漫漫追逐中苦总是多于甜的,内心的安宁和知足的品质才最是珍贵。知止不殆,方可长久。

不过,我想现在的我亦是一个在现世追逐的人罢。因为远离那份宁静,所以愈发羡慕和向往,在熙攘中嗅到一丝安宁的味道,便觉得甚是高兴和宽慰。如此亦甚好!文案:惊蛰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 篇5

近百年中国社会可以说是遭遇两千年未遇之大变局,保持了两千多年稳定的原有传统社会日渐解体,逐渐向新的现代工业社会转型,尤其是近四十年更是加速变动的时期,这一切对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一方面现代工业社会不是凭空所能产生,一定是脱胎于农业社会,正如说每个中国人往上数三代不是农民的可谓凤毛麟角,是其理也。另一方面传统社会虽然解体然而并未崩溃,它的影响仍然巨大,因为传统很多方面的元素已经深入到了每个中国人的骨髓,成为基因的一部分。所以想要深入了解现在的社会一定要知晓过去的社会,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然而什么是中国传统社会?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能有自己的理解,而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通俗而又专业的系统论述著作应当首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了,这本书对中国传统社会形态做了最好的阐释。中国传统社会最主要的构成是基层社会,所以费先生重点研究了中国基层社会。他在书中首先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最为重要的元素即是"土"这是考虑中国传统社会的起点也是核心要素,因为"土"几乎决定了传统社会基层的全部社会行为习惯。因为土地是固定的,人们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耕种所以传统社会流动性极差是典型的熟人社会,社会关系以血缘和地缘为最主要的判别依据,所以排斥商品经济,所以不需要复杂的字,耕作的四季轮回需要经验的指导所以尊重传统重视历史经验,长幼有序、私人的道德是维系社会的主要力量,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也是传统而非法律,诉讼耻辱无讼才是追求的目标。总之土地决定了传统社会的稳定,正是稳定决定了传统社会的各方面。与之对应的西方社会则是商业社会,而商业社会是变动的社会,决定了他们的另一种社会形态和行为方式。

掩卷深思,按照费先生的逻辑,现在的中国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土地的作用远远没有古代中国那么重要,时刻面临变动而非长久稳定决定了传统的社会形态必定会崩溃。问题是目前的中国是已经形成了新的现代社会形态还是仍然处于两种形态间的转型期?如果是后者,如何处理好两种形态间关系?强硬的割裂原有形态另起炉灶建设新形态还是尊重吸收传统基础上的共赢?既然已经深入骨髓化为基因岂能一朝除去?更令人忧虑的是新形态的建设自然不是一蹴而就所能建成,变动会否导致社会成本急剧的增加?罢书于案,心不能宁,徒增杞忧耳?

男生贾里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如果我们想要离成功更近一步,读书是最好的方式。读完男生贾里之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此时我们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表达自己。如何写出一篇优秀的男生贾里的读后感呢?也许以下内容“男生贾里读后感范文”合你胃口!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男生贾里读后感范文 篇1

男生贾里是当代女作家秦文君的力作,她讲述了娇气十足的贾梅、爱捣蛋的贾里、胖乎乎的马大哈鲁智胜,爱打扮的林晓梅、天才少年陈应达、爱哭的王小明……。故事中贾里有着鲜明的特点:贾里是一个善良、勇敢的人;贾里是一个有趣、记情的人;他富有正义感,喜欢为妹妹打抱不平;又喜欢和爸爸闹“矛盾”,但一会又可以亲密的喊着爸爸;贾里的优点很多,但是也有缺点,他竟然也会偷看妹妹的日记呢。一个人没有缺点是不可能的,因为有了缺点,所以世界才会变得丰富多彩,也因为有了缺点,才让书中的贾里更贴近生活。

细想男生贾里的书中内容,仿佛写的就是我们此刻的学习生活,正和三五同学一起追逐嬉戏中、也正在为同学打抱不平中……看似是初中那丰富多彩的生活,其背后却有着深深的寓意,有时告诉我们要乐于助人,无私奉献;有时告诉我们做任何事之前都要先思考,懂得冷静淡然;有时告诉我们要想成功,就得努力“没有艰辛,便无所获Has not been difficult ,then dose not have attains”

就像在读男生贾里后书中贾里的性格、作风以及他的谦让是我很欣赏的,他待人诚恳真切,没有半点儿虚假,对父母、妹妹、老师、朋友十分友善,从不恶言恶语,做事也很认真,从来不草草了事。细读男生贾里我仍在沉思中……

男生贾里读后感范文 篇2

若没有真挚的情感,细腻的文笔和一颗敏感可贵的童心,秦文君笔下的男生贾里,便难以如此深入人心。尤其是已拥有丰富个性的九十年代贾里是个所谓“当代徐文长式的人物,专爱恶作剧”,他发誓要出名,成为校园的“知名人士”,他的正当的,健康的欲求,往往以匪夷所思的奇特举动表现出来。为了出名他闹了不少笑话,但到了他并不想出名只是充溢着正义冲动时,倒真出名了,一夜间成了与歹徒搏斗的英雄,倍受女同学的青睐。小说象串糖葫芦一样,将真实可信的生活细节,从孩子们的视角中反射出来,还带着一股让人不忍释卷的俏皮劲儿,一路读下去,只觉妙趣横生。

《男生贾里》给我们带来一种浪漫式的儿童文学,它也是所有人的文学。也许世上有不少人听过这样一句话:世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自从我读了《男生贾里》中的《口吃患者》后,我才对这句有了更深的了解。书页从我眼前一张张翻过去,我低头看着,完全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了。文中的主人公阿伦,是一个患有口吃,四肢粗壮,为人并不凶恶的胖男孩。可是,有些平时像兔子一样温和的人,发起怒来会变成一头猛兽。阿伦就是这样的人。一天,贾里在气头上自言自语了一句“笨瓜”,因为阿伦小时候的绰号就叫“笨瓜",他痛恨这一切,当贾里再次骂时,他便用发火来保护自尊心。就这样,好朋友吵了起来。

我掩卷深思,难道人们为一件小事而吵架时就不能忍耐一下吗?也许,坐下来,冷静地分析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倒比瞪着眼,插着腰来得实际。慢慢的,我从书页中抬起头来,心中的激情仍在荡漾,我的脑海中产生了许多问号:为什么人们这样不珍惜友谊?我们这些四肢健全,头脑发达的人为什么遇事总爱用武力来解决?其实,答案就在我们身边。人们不珍惜友谊是因为城市里更多的人没有用真诚赤热的心去对待他人。爱用武力是因为每个人都坚决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无理论可谈。若遇事能先冷静一下,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世界将更加美好!

男生贾里读后感范文 篇3

《男生贾里》是一部反映当代中学生精神风貌的小说,小说用生动活泼、轻松幽默的笔调真实地反映了当代中学生家庭、学校生活的各个侧面,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时代特色,受到了广大青少年的喜爱。

贾里可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聪颖机智,热情侠义。但也很调皮,他经常和他的伙伴们做出点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

贾里在班级里名声不怎么好,女生们都传他善于恶作剧。闲着没事时,他就给同学起外号,班里有个叫做“洪裳”的女生,因为很胖,贾里就偷偷叫她“卡门”。别人听了都觉得蛮好,像个外国名字,挺好听。但贾里的意思:因为很胖,在走过门时会被卡住。惹得洪裳伤心地大哭了一场。你看这个贾里多调皮。

别以为贾里只会这种恶作剧,关键时刻他还是很勇敢的。一次在公园里春游,忽然听见一个女人的呼叫:“快停下!快停下……喂,快抓住他!”然后就见一个男青年拿着一个红提包在前面跑,一个年轻妇女在后面边跑边追,贾里二话没说,奋不顾身地冲上去,将男青年死命抱住……虽然事后搞清楚是一场误会,可贾里的表现是不是够英雄?

虽然贾里有许多小毛病,但他仍是一个诚实、勇敢、聪明、幽默、知错就改的人。他就像我的同学,让我感到可亲、可爱、可信。

男生贾里读后感范文 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男生贾里全传》,它是作家秦文君的作品。秦文君笔下的初中生贾里活泼、机灵、开朗、遇事沉着冷静、善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事故是老师组织他们去风村,而风村恰好是一个龙卷风很频繁的地方。在他们进行活动时一股强大的飓风袭来,一些比较轻的东西都飞起来了。有很多同学都害怕得哭啊、吼啊、叫啊。而贾里却冷静地站在那里,他发现有一扇窗户没关,没关窗户就意味着龙卷风会进屋子,他一马当先地做起了“龙头”---有很多人拽着他,他象“老鹰捉小鸡里”的那只“老母鸡”一样,自告奋勇地去关窗户,当窗户好不容易关上时,他为了救别人,自己被麦克风重重地砸了一下,头晕目胀。但是他很勇敢,没有大吼大叫的。虽然有很多人忘记是他这个“龙头”勇敢地关上窗户避免了这场灾难,但是贾里不记仇,这种品质值得我学习。

这本书还讲述了贾里在学校以及在家里发生的事情。他非常机灵,当爸爸瞧不起他时,他虽然不说话,但是会用行动证明他是对的。例如,有一次他们路过菜场,发现邻居吴家姆妈在和一个卖鸭子的吵架,原来是吴家姆妈昨天买了一只五斤二两的鸭子,在家养了一天后就变成了四斤二两了。爸爸也觉得不公平,也和卖鸭子的吵起来,正在他们吵得不相上下的时候,贾里插了一句:“我们应该告他。”他爸爸不屑一顾地说:“阁下,这件事情你不应该管。”贾里表面上不理睬,但是买完菜后就和好友秘密商讨了一个策略,让卖鸭子的自己承认了在鸭子上面做了手脚。使得他爸爸对他刮目相看。

我觉得我应该学习贾里遇事沉着冷静,机灵的性格。

男生贾里读后感范文 篇5

20世纪英国儿童文学作家尤安·艾肯说过一句话:“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这句话起初我还是一知半解、不知所云。但当我读完《男生贾里》这本书后,却完全理解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这本书的作者是秦文君,她1954年生于上海,是一名儿童文学作家,现任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会员,《中国儿童文学》主编。他著有《男生贾里全传》《女生贾梅全传》《宝贝当家》《一个女孩的心灵史》《调皮的日子》等50多部作品,她的这些作品深受广大青少年的喜爱。

这本书我看了三遍,喜欢到了爱不释手的境界。里面讲述了贾里在家中和校园里的趣事。家里有一个龙凤胎妹妹,他们的爸爸是一位作家,但他俩的作文却都不是很突出。贾里经常做一些恶作剧让贾梅出糗,但实际上贾里非常爱他的妹妹,经常帮助她,如帮她练舞蹈等。校园中,贾里有一个挚友——同班同学鲁智胜,他们俩是一对十分要好的朋友,经常在一起,还联合起来打败过校霸“斑马”,救了班里的大才子陈应达。

这本书中还有一件事令我记忆犹新:贾里的父母对贾梅的学习要求很低,对她的学习成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却对贾里的要求很高,因此心里极不平衡,所以吃醋了。其实生活中我也有这样的经历:记得有一次,我跟我的妹妹一起玩,我故意抢他的玩具,想逗他玩,结果她直接使出杀手锏——哭,父母闻声而来,妹妹哭着说:“哥哥抢我玩具。”父母便训斥我说:“你都这么大了怎么还跟他抢玩具。”唉,我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过后我想:为何大人总是偏爱弟弟妹妹?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了,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大人们认为我们已经长大了,可以独立了,不需要多余的关心了。

除此之外,我还了解到《男生贾里》有姊妹篇《女生贾梅》。《女生贾梅》的情节除了在校园里与伙伴的故事,其他家庭中发生的故事大同小异。

这本《男生贾里》告诉了我们两个道理:一是校园生活并不是灰暗无光的,而是积极乐观的。只有乐观向上,才能获得学习的快乐。二是遇到事情时要懂得换位思考,不要一味责怪别人,才能解决好问题。

[读书心得参考]最新小说读后感范文汇集(6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读书心得参考]最新小说读后感范文汇集(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最新小说读后感(篇一)

只是觉得书写得这么好,自己又深受感动,不写点什么,似乎对不住作者,也对不住自己。但是,写点什么呢?又毫无头绪,无从说起。于是给自己一段充裕的时间,再翻看,浏览一下,回忆故事情节,作者的构思,捡拾起自己感动过的句子……

小说《追风筝的人》主要讲阿米尔,一个阿富汗富家男孩和他家仆人之子哈桑是童年伙伴,纯洁善良的哈桑对阿米尔少爷无条件地忠贞。然而阿米尔,出于软弱,或者说怯懦,在举行阿富汗传统的风筝比赛的一个冬天,在哈桑为他去追风筝而被阿瑟夫等三人强暴之时,选择了沉默。为了掩饰自己的懦弱,为了缓解自己的不安,阿米尔选择了更残酷的方式:他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和一些钱。阿桑被迫离开。多年来,阿米尔一直背负着良心的谴责。26年后,已在美国定居的他回到阿富汗,走上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却发现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阿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最终勇敢的面对了阿瑟夫,带回了阿桑死后留下的儿子索拉博……总之,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胡赛尼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可以说,这部小说有两条关于背叛与救赎的线索,一明一暗。明的线索是成年的阿米尔重回故乡阿富汗,为童年的背叛赎罪;暗的线索则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一个背负谎言而生活的人,他和仆人的老婆上床,生下了阿桑。他为了自己的名声,不能也不敢和阿桑相认。一辈子活在自己编织的自责的网中,他也在期待获得救赎。他施舍街头的穷人,建了恤孤院,把钱给有需要的朋友……而最终,在阿米尔的行动中,看到两代人完成了自我救赎,获得心灵安顿。“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他们的救赎之路使我们想到,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谁人不犯错,谁人不偷窃,只不过程度有轻有重而已。那些平凡的普通的,似乎不值得一提的小错误,小过失,别人不追究,我们自己也不放在心上。也没有产生内心的不安和自责,更没想过要怎样想尽办法去弥补。只有那些我们觉得重大的,影响恶劣的事情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内心情感的波动。其实,正如小说中阿米尔的父亲所说:“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了公平的权利。”同样,做为教师的身份,我敏感的想到:当一名教师懒散,迟到走进课堂,他便偷走了学生学习更多知识的机会和权利。当他拖延批阅作业,他便偷走了学生及时了解错误和纠正错误的权利……不论小大,都有影响,就像书中所说“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它告诉我们,人们要谨慎自己的言行,要诚实守信。同时,如果因为性格的弱点,人性的弱点而犯下了错误,要勇敢的像阿米尔一样耐心的诚心的,悔改,改正,天助自助者。上天只帮助那些真心帮助自己改正的人。

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每次读起,就禁不住热泪满眶。这句话,哈桑对自己的阿米尔少爷说过,阿米尔对阿桑之子索拉博说过。而在这句话所发生的场景中,像小河轻轻流淌,那么自然,清澈,透明,水到渠成的产生出这句发自心底的心声,令人感动无比。而这样真挚的情谊,无悔的付出,其实是双方都受益和幸福的事情。生活中,有一人值得你为之千千万万遍,有一人为了你而千千万万遍是多么幸福而甜蜜的事情!

作为教师,很喜欢拉辛汗说的那句话:“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是的,这个世界之所以丰富充盈,就是因为有所不同。每个学生都各有自己的长处和弱点。教书育人的教师其实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不能像阿米尔的父亲一样,阿米尔的父亲喜欢足球,希望阿米尔也像他一样热爱,阿米尔的父亲不晕车,便觉得阿米尔的晕车是孱弱的表现。作为教师,也要避免仅喜欢和自己同样爱好的学生,而是一视同仁。不要努力把学生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而是帮助涂上学生自己各自喜欢的色彩。

关于风筝的喻意,网上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的说,风筝是他们共同的愿望,代表着真挚的友谊和兄弟情,哈桑为此追逐,为这份情谊付出所有。有的说,他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儿时,是哈桑。长大后,是阿米尔。也许,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只风筝吧。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想要追求的风筝。或许它是理想,信念,爱情,成功,事业,友情等等等等。而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在追逐的过程中体会着生活的美好,友情的可贵,进步的快乐,生命的短暂,抑或像小说中一样,获得救赎的轻松!

最新小说读后感(篇二)

在人生中必然会遇到许多让你受益匪浅的书,而《夏洛的网》就是其中的一本。本来一开始,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去看这本书,在我的眼中,这只是和其他所有书一样的一本,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在我偶然翻到这本书其中的一幕时,我便下定了决心去读这本书。

这是一篇凄美的童话故事,书中主人公之一的小猪威尔伯的未来竟然是成为熏肉火腿,当时他已经和蜘蛛夏洛建立起了最真挚的友谊,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当我读到这里时,我缓缓的合上了书,闭上了眼,心中却在想:夏洛不管有多么大的毅力,他毕竟只是一只蜘蛛啊!但接下来的事,让我感到不可思议。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他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看到这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心里默默的想:夏洛,你为了你最好的朋友却奉献了你的生命,值得吗?夏洛的声音仿佛在我耳边回荡:“值得,人生,一定要让它过得有意义,而奉献,正是让人生变得精彩的其中一个因素!”这本书使我懂得我了做人要学会奉献,虽然夏洛在走的时候并没有人来陪伴她,但她的心中一定是温暖的,因为她这一生过得很有意义!她虽然走了,但她努力织网救威尔伯的身影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中,是我心中挥之不去的一个身影!

最新小说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安徒生童话精选》的一本书。里南的故事非常精彩。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叫打火匣。从前有位士兵他要森林里走,突然感觉有点饥饿了,就发现了一座小屋,人里面走出来一位慈祥的老奶奶,士兵看见了老奶奶说:“老奶奶,你给我一块面包填填肚子,老奶奶说:”可以,不过你能把我在这里的火匣拿出来吗?里面有三条狗你不用怕,你只要说:“小狗”它就不会咬你了,狗下面的匣子里的钱你就可以拿走了,士兵想了想说:“可以”士兵把火匣拿进自己的怀里,再听老奶奶的话把钱拿了许多钱,老奶奶说:“这个火匣送给你就可以有魔法了。”就这样士兵把自己拿到钱分给老百姓。有一次士兵喜欢上了一位姑娘,士兵偷偷让公主自己跑到自己的怀里,就这样士兵和公主结成了夫妻。

我读懂了,士兵有一颗善良的心,而且他很诚实,有句话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要向他学习,我长大了也要向他一样,拿到好东西要和别人分享,如果不这样,等你有事了朋友就不会来帮助你了,所以做任何事情我们都要互相帮助。

最新小说读后感(篇四)

同学们,你们见过自称“坏蛋”的"学渣”吗?你们见过人小鬼大,贪吃好玩的“校园明星”吗?如果没有,那就随我来看一看这本《超级坏蛋联盟》吧!

首先我先给大家介绍介绍“超级坏蛋联盟”的主办人——豆哥。豆哥,是星光小学五年级学生,不但长得胖,还是个"色鬼”,他虽然学习不怎么样,可是非常聪明,也非常能折腾,在学校甚至在校外那都是相当有名。就连他的死党也个性十足。我很喜欢他。也很喜欢他的超级坏蛋联盟。这本书就是讲了豆哥和他的同学的趣事。快来看看吧!

最新小说读后感(篇五)

每一次读欧亨利先生的小说,终会为故事的曲折回荡所折服,为世界的百态众生而慨叹。正如很多人所说的,如果把他的小说作为一场“戏剧”对编剧而言,是个绝佳的情节;对观众而言,算是对得起一张入场票。

小说来源现实,在读者的眼中绽放,凸显它刻画的一切。先生通过短短的篇章,小小的故事,妙笔生花,在人们的心门上叩出无味人生。

有人说《警察与赞美诗》诉诸的是人生中的机遇问题。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那么理所当然,索比上演了一个无知的不知悔过遭人唾弃的小丑,背负起那个时代下芸芸众生相悖于正义和常理的渣滓。不值得同情。而赞美诗的结局便成了点睛般的反衬。当他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变原形毕露。

有人说这是上帝在作祟。索比是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穷困潦倒,衣不蔽体,他为了进监狱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而故意犯罪,惹是生非多达六次,竟没能达到目的,后来想改邪归正之时,警察却逮捕了他,仿佛是上帝和他开的一个玩笑。上帝很公平,很大方吗?对于索比来说,当他真正想要努力去做的时候,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昆德拉先生所说的,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在我而言,索比也只是和阿Q的影子罢了。所不同的,是他们的命运,相处两个国度下的命运,两者都是杯具,而后者多少有些上帝和主人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的意味了。

还有人说小说接索比的故事讽刺了那个社会。在哪个到处崇尚自由民主的国度中,却终因金钱模糊了正义而纯洁的价值观。“那警察急匆匆地跑去馋一位穿晚礼服的金发高个女士过马路,免得它在两条街以外朝这边驶过来的电车撞着。”警察并不关注苏比与“伞主人”的争执,而去帮助一些或许根本就不需要帮助的人。正是说明了这一点。甚至于在索比丢下第一块石头时,警察惯性的思维讲索比的“梦想”丢在一边,警察的观点代表了那个和谐社会的想法,一切顺理成章。然而当苏比最后在赞美诗的意境中醍醐灌顶,一股强烈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的时候,警察却留意了他。这就是不公平给予他的。也正是欧亨利所讽刺的哪个可笑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不公平不仅仅来源于金钱,还来源于社会地位。索比便是那个世界下最为普通的小小的一员,他用他的思想和觉悟,用他笨拙的行为为世界留下淡淡的一笔。

然而我想说的,如今我们也在提倡和谐社会,可至今也许只是空有架子,人们看不到和谐,阿Q思想和索比精神仍然存在,更多的人看不到春天的美好。和谐,和谐,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欧亨利先生将这一切告诉众人,便是警示众人,至此,我们努力摒弃那些可笑的观念,慢慢感化这个世界,未来,总是美好的吧。

最新小说读后感(篇六)

——《警察的赞美诗》

当人们真正想要努力去做了,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

一场“戏剧”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戏剧”的开演。对警察而言,只是去例行公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将近结尾;对生活而言,只是个小插曲;对编剧而言,是个不错的情节;对观众而言,只是对得起一张票;对索比而言,是对生命的新想法地靠近,是为他先前的“无知”付出的代价,是为他不懂的珍惜从他手中逃脱,也许可以扭转他命运的“机遇”而对其藐视所得到的教训的最终结果。 如果他会怪任何人,那么证明他的确活该;如果他只怪自己,那么他就能大声地对自己说:“三个月,也不算太久,我会珍惜并且把握住每一天的光阴。幸福,其实并没走远,只是我忽略了。等着吧……”

幸福,其实并没走远。没错,主宰幸福的有很多,机遇是其中的一个。不要等到上帝不耐烦了,毕竟他也有喜怒哀乐,给你个下马威,到那时,就好象太没“人情味”了。受苦的可是自己。

珍惜周遭的人或物,它们每天都在改变,只是我们太忙,没看见。机遇,就好比是遇到的机会,是件好事。好好把握,将它的好处发挥至极,则是一件“美”事。一个人的生命中会有形形色色的状况,每一个状况所具有的意义却是截然不同,大相径庭。选择不同的状况,就会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将机遇“透明化”,完全看清,这样,才不会误入歧途啦。

值得参考!《双城记》读后感范文汇集四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值得参考!《双城记》读后感范文汇集四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双城记》读后感【篇一】

今天,终于读完了英。大文豪狄更斯的《双城记》,第一次看到这个书的名字就深深的吸引主了我的实现和好奇心,不敢轻易去尝试,它是那么神秘,那么厚重……不过,我现在还是鼓足勇气读完了。

《双城记》讲述的是1775——1785年这一混乱时期发生在哪是世界上最繁华和最混乱,最肮脏的英国和法国,这两个我一直向往的国度,整篇小说主要展现Lucy的家人及其朋友间伟大的友谊,伟大的爱。露西是一个法国医生马内特的女儿。

她温柔,美丽,善良赢得许多男士的倾心,其中包括她后来的丈夫达雷,还有最后为她的幸福而代她丈夫被送上断头台的卡顿。他们之间的爱是真诚的,是伟大的,当然还有一个最善良,最仁慈的人一直帮助他们一家,是当时动乱中仅存的一点光亮,他就是罗端,他时时地关心露西和她的家人,把他毕生的爱倾注在这一家人身上,爱他们远胜爱自己。同时,他又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商人,他是少许有良知,善良的人们的一个缩影,一个精华,露西的丈夫达雷是法国以贵族的后人,由于认清了他的家族的罪恶,自动放弃侯爵头衔和继承权,独自到英国自食其力,他为人谦和,待人诚恳,和罗端一样是一位真正的绅士。

《双城记》读后感【篇二】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了伦敦生活。五年之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是替同学写作业;出了社会之后,即使是拥有了一身的才华,它仍然是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双城记》读后感【篇三】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很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双城记》主要是深刻描绘了当时动荡不安的时代背景,和喂历史现实而牺牲的儿女情长。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必须保持着宽以待人的态度,即使是天大的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记得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同学的书弄丢了,原本我还以为她会要我赔,还要怪我呢。没想到当我和她讲的时候,她不仅没骂我,还对我讲说以后不能够丢三落四了,应该养成好习惯。恩,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吧!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正直善良却又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而又无私的西德尼,没有人性的德发奇太太,凶残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里面有复杂的仇恨,想复仇却又制造了更多的仇恨,这复杂的一幕幕,生动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有人抱怨自己生在这个世纪是件坏事,要生在从前,最起码能当个烈士。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生在现代就应该为现代做贡献。而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的个性,我们不要因为谁的性格怪异而不与他交友,也不要太相信身边的人,也许他就是想害你的其中一个。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够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双城记》读后感【篇四】

《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人鸦阅读感悟范文汇集5篇


书房是文人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堂,在作品中值得铭记于心的故事情节中,得到了一些感悟时。这时候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把如何理解和看待这本书所讲的内容写出来分享给大家,您掌握了正确写作品读后感的技巧吗?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人鸦阅读感悟范文》,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人鸦阅读感悟范文 篇1

《人鸦》讲述了小男孩瑞夏德由人变成乌鸦所引发的一系列事情:初入鸦群的日子、大头领蒙难……它的作者是奥地利的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

在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经典”的句子,同时也明白了它们的意义。

“人类是什么?人类就是一个人加一个人,再加一个人,只要你改变了自己你就改变了世界。”这句话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自己就等于世界,这本是一个不平等的式子,可为什么鸟人会这么说,那是因为自己的世界由自己掌握,正因为这样才把这根“不平等”划上“等号”。所以这句“经典”让我“刻骨铭心”。

“顺着嘴巴的方向往前飞。”它告诉我们一定要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到达自己的“理想”所在,或者说是“梦想”,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顺着“心中”的“方向”往前“飞”,这才是最重要的。

总的来说读《人鸦》这本书受益匪浅!

人鸦阅读感悟范文 篇2

今天,我读了《人鸦》这本书,从中我有很大的感受。

《人鸦》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庭,任何事都要听从集体的安排,不要擅自形式。只有这样,我们的道路才会越来越广。

人鸦阅读感悟范文 篇3

‘你去当乌鸦,我来当儿童!’尽管《人鸦》情节让人入迷,尽管夏瑞克爱心使我感动,尽管夏瑞克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可我不想像瑞夏德那样变成乌鸦啊!乌鸦又黑又丑,‘呱呱’叫声太难听,象征着死亡和不幸!如果是我,就要变花仙子!她美丽善良,能在花丛中飞来飞,能飞到极小东西中去,还有着一根万能的魔杖。

我会像爷爷那样成为一个育种家,把花粉传到稻子的花上,育成高产优质的新稻种!把花粉从牡丹传到茶花上去,育成四季都能开花的茶花牡丹!把花粉从兰花传到郁金香上,育成色香都美的郁金蝴蝶兰!

我的魔杖一指,就能钻进二氧化碳的分子中,把碳C拉出来制造金刚石!把氧气拉出来使空气更加清新!在改变过程,让原子能释放出来。这不是拯救了人类的生态与能源危机吗!

人鸦阅读感悟范文 篇4

“飞上高空 箭一般俯冲 天地之间任从容 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 我来当儿童“ 硕大的乌鸦念动着奇怪的咒语,一只乌鸦变成了满头金发的瑞夏德,而瑞夏德则变成了有着一身乌黑羽毛的乌鸦。他们就在这一瞬间完成角色的变换,从此男孩经历了无数次冒险后,他终于变回了儿童。

这就是我最近读的《人鸦》所讲的故事。

一开始瑞夏德把乌鸦的生活想的很美好,他想:谁能像他一样飞翔。可是鸦群中的日子虽然没有算术题,但也必须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还要饿肚子。于是,作为人中的鸦,鸦中的人,瑞夏德开始用不同的视角去思索问题,最终在很多乌鸦朋友的帮助下,瑞夏德变回了自己,他懂得了许多过去不懂的道理。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遇到了困难,乐观勇敢的面对,人与人之间只要相互帮助,那任何的困难都会克服的,我们也会快乐!

人鸦阅读感悟范文 篇5

最近,老师精心为我们挑选了几本好书让我们阅读,《人鸦》就是其中一本,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书中开头写了一只乌鸦找到一个小男孩,问他愿不愿意与他交换变成乌鸦,小男孩瑞夏德因为讨厌算数,于是便同意与它交换。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竟变成了一只乌黑的乌鸦,而那只乌鸦朗多而夫却变成了小男孩。

瑞夏德心想:做一只乌鸦也挺好的,不用算十六乘七等于几了。于是,他决定,慢慢适应乌鸦的生活。

他很顺利的就在乌鸦中当上了“小故事员”,每晚给乌鸦们讲故事。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了无数次艰苦的难题和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回归自我的道路……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罗高受伤的那七天。瑞夏德把罗高交给宠物医生治疗,却被乌鸦们认定为叛逆,判定死罪,还好瑞夏德逃了出来,他决定在城里到七天。每一天,他都过得又艰苦又充实,他等啊等,七天终于过去了。他马上来到了宠物医生的家里,看到罗高的病好了,心里踏实了许多。他和罗高来到了鸦群,所有的乌鸦都用惊奇的眼光看着瑞夏德。瑞夏德感到,从现在起才真正与鸦群融成了一片。

最后,瑞夏德终于如己所愿,变成了人类,完成了他的梦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要羡慕他人的生活,只有自己创造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只有积极、阳光、快乐、开心的生活,才是最大的幸福。

飞鸟集读后感受范文汇集(5篇)


读书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我读了飞鸟集一文,文章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对图书的崭新的见解,我们应该在读后感中呈现,如何写一篇言之有物的飞鸟集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飞鸟集读后感受范文,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飞鸟集读后感受范文(篇1)

读诗的感觉,仿佛无人踏足的自然荒野上的空气,在铺天盖地的明媚阳光下,为我们打开一扇面朝天堂的窗。

——题记

我喜欢现代诗,喜欢它的自由,喜欢它的华美,喜欢它给人的无限的思考与遐想的空间。它不像古代诗歌那样深奥难懂,也不像现代小说那样浅显直白,它介于两者之间,像是“浮泛在生与爱与死的川流间的别离时代。”这便是我为现代诗定义的国度。

泰戈尔的《飞鸟集》便是一个国度,是一个人性化的国度。在他的王国里,世间的事物都有思考与感知的能力,都富有生命的气息。他让天空与太海对话,让鸟儿与白云对话,让花儿与太阳对话,仿佛一切都是有灵性的个体,让人感受到的是一种人性化的思想,是超脱于现实情感的另一种思绪。

他的国度同时也是一个爱的国度,在集灵感与思索为一身精悍的短诗中,他赋予自己的多重身份也无一不透露出他的爱。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孩时,他可以为母亲的一个亲切的微笑而手舞足蹈;是一个热恋青年时,他可以为了心爱的女孩而讴歌爱情;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朽时,他可以回忆与反思人生;但他更是一个旅行者,一个匆匆的过客,他为世间事物记录下灵感闪动的瞬间,描绘了母亲对孩子永恒的爱,青年男女间纯真的爱,对人生的热爱,自然的爱及对文学的爱。他认为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爱,如他所说:“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

在泰戈尔的笔下,他描绘的生与死,爱与恨,天空与大地,微风和细雨。一切的一切,都囊括在了他的国度中。105段的简短小诗似乎是那么的杂乱无章,却更像是他为整理思绪的碎片,拼凑出如此美妙的画卷。这也正是《飞鸟集》名字的由来——“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它们振翅高飞的声音。”

泰戈尔的诗中似乎总是欢乐的,他完全的隐蔽了黑暗与忧伤,留下了光明照耀着世间事物,他所描绘的天空的黄昏像一盏灯,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片断,鸟儿的鸣叫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忆。我最无可否认的是他为后世留下的影响,就像是今天的阳光将依旧照耀明天。

“在他的欢乐国中,自由与爱的时代不久便会到来。”这是他的诗给我的想法,我喜欢诗,喜欢的是诗中所藏在最深处的情。那个阳光明媚的国度,叫天堂。

飞鸟集读后感受范文(篇2)

今年暑假,我有幸得到了一本令人感触极深、过目难忘、恋恋不舍、依依不舍、爱不释手、泪流满面、睡觉也抱着、做梦也梦到的书,那就是大名鼎鼎、鼎鼎有名、举世无双、名声在外、人人皆知、享誉中外、中外闻名的伟大作家泰戈尔写的《飞鸟集》。今日,我阅读了这本泰戈尔的诗集《飞鸟集》。刚读上,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还上了瘾。从今往后,我对泰戈尔佩服地五体投地。

这本书由325篇短小精悍的小诗组成。这些形式自由、语言精湛、短小精悍、气质悠扬、出类拔萃、令人深思、笔法清隽、朴素无华的小诗中,似乎带着一点点童趣,一点沧桑、一点忧郁、一点悲伤、一点心痛。细细品味,仿佛又蕴含着一点儿哲理……总之,一个字:好!两个字:很好!三个字:异常好!四个字:异常的好!

说它有童趣,是因为《飞鸟集》中的诗,写的都是生活中常见的“死物”,并赋予它们“生命力”和“说话的权力”。例如:他在第36篇中写道,“瀑布歌唱道:我得到自由时便有歌声了。”这句话就是作者赋予了瀑布“唱歌的权力”;又如他在第86篇中写道:“你离我有话中,作者赋予了它们“说话的权力“。说它有哲理,是因为泰戈尔从那些似乎平常的事情中,却能看出许多错综复杂的做人道理。例如:他在第16篇中的诗句:“我今晨坐在窗前,时间如一个过路人似的,停留了一会儿,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如果你仔细读的话,那么你就会发现这句话中的哲理并不难找:时间就象一个顽皮的孩童,稍不留神,他就会从你眼皮底下溜过,所以,时间是宝贵的,一寸光阴一寸金也是这个道理。著名戏剧作家莎士比亚有过一句名言:“在时间的大钟上,仅有两个字——此刻!”意思是:钟上的时间都是此刻的,眼前的,而不是刚才的或是明天的。时间过得很快,在不停向前走。刚刚还是此刻的,一转眼已经变成过去了。我们不断看到的都是“此刻”,但它们立刻就变成了“过去”,不断地“此刻”,不断地“过去”,快得不得了!所以我们此刻要抓紧时间,抓住每一个“此刻”,好好地努力地读书,从“此刻”的这每一分钟、每一秒钟开始努力!

虽然,我此刻只看懂了全书的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二没看懂,泰戈尔的诗对我来说还是比较深奥、难懂、神秘、怪异、奇特、恐怖的,可是,他的那些带有灵性的语言却有着自我独特的风格和韵味儿,这就使他的诗给人带来一种美感,也是他的书令我爱不释手的原因所在。

飞鸟集读后感受范文(篇3)

即使是一朵小花,也可以点缀满山的绿色;即使是一颗星星,也可以点亮深沉的夜幕;即使是一只小鸟,也可以拥抱自由的天空。读了泰戈尔的《飞鸟集》,仿佛站在灿烂的阳光下,新鲜空气扑面而来,接受一场心灵的洗礼……

《飞鸟集》精选了印度作家泰戈尔的105首诗歌,每首诗歌虽然只有两三句话,但细细品味,每首诗都如甘醇的美酒,带来深切而回味无穷的感受。翻开这本书,我马上就被它优美的语言所吸引,不自觉地朗读起来,朗朗上口的句子就如花朵绽放在书页上,通篇都是爱与美的交织,是人生的真谛,是至善至真的箴言。

泰戈尔以抒情的诗篇记录着他对人生、自然与宇宙的深刻思考,给了我许多的人生启示:

——“如果你把所有错误都关在门外,真理也要被关在外面了。”错误是不可避免的,真理往往存在错误的身后,等待你把它识破。当然,错误的面容或许不忍直视,如果你想逃避它,那么你逃避的将不是错误,而是最真实的自己。泰戈尔告诉我们,要勇于面对错误,从错误中领悟到自己的不足,来完善自己。

——“树根给予树枝果实,却不求回报”,这句话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父母就是那“树根”,而我就是“树枝果实”,他们每天认真负责地敬业工作,耐心细致地照顾长辈,对我和弟弟无微不至的关怀。但是父母却不求回报只一味的付出。每每想到这些,我都很感动,总想多帮他们分担一些,但他们却总说“你开心成长,就是我们最欣慰的事了”,就像“树根”一样永远在地面以下,默默无闻却永远是树枝最坚强的依靠。

书里的精彩诗句可以说是不胜枚举,就像一座庞大繁华的花园,我也只仅仅观赏了其中一角。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感悟到了诗人心中对人类、对世界的“大爱”,每个人都需要感悟自己所拥有的、感恩自己所拥有的,每个人都要为这个世界贡献爱和善良。正如《飞鸟集》的结尾:我相信你的爱。是的,成长的烦恼,阻挡不住人们对爱的追求;岁月的更替,更消磨不掉人们对爱的赞美。

“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我想做泰戈尔笔下自由的飞鸟,用我的爱去邂逅和勾勒属于我的美丽世界。

飞鸟集读后感受范文(篇4)

我觉得,人永远无法真正完全的认识自己,所以只好在有限的生命里不断寻找。

——题记

泰戈尔——即这本书的作者,用他最特别的方式写下一首首诗。他的诗最大的特点就是短小,可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然每首诗的篇幅很小,但泰戈尔仍然可以用他美妙的文笔和独特的想象力将人生、自然结合起来,表达出对人类、自然和宇宙的爱,对人生哲理的深度思考。

在泰戈尔简单清新的诗句中,我总能读出对生命的奋发向上的情感。虽然有许多首诗中涉及到死亡、孤独,但我们知道、他也在诗中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每一刻都在成长,而成长是无法避免这两个话题的,因此,只要努力积极的向前走去就好。

在这么多短诗里,在那么多人生哲理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关于“自我”的话题。

有一首诗在我看来,讲的就是自己对自己的了解。你了解自己吗?可能吧,每个人都会比别人认识自己更深入、更全面一些。可是你真的就完全了解、完全认识自己吗?你真的觉得自己就是自己心里想的那样优秀或者不堪吗?

“你看不见你自己,你所看见的只是你的影子。”有的人太过于自知,影子只是关于你自己的轮廓,它是你,又不是你。那个影子是你的大体模样,它可以照应出你的身高,你的脸型,但那只是你的外,影子怎么可能看见你的内心世界呢?有的人外表光鲜亮丽、炫彩照人,而内心却早已腐败不堪。就如同那被虫子从果核开始啃食的苹果一样,外强中干。很多人只是做好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就沾沾自喜,丝毫不自知,距离别人的目标还差多远。

而有的人过于不自知。就像泰戈尔在另一首诗中写到:“群星不怕显得像萤火一样。”其实只要心中有方向和方法地朝着既定目标赶去,在完成目标后,继续制定另一个目标,并继续努力,在这样的不断追赶下,没有什么是完不成的。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才能做到大胆自信,不断超越自我。人在激励了千百次努力和汗水、追赶与超越后才会发现,你无需群星聚集才能散发出耀眼的光,因为你早已变成了众星仰望的那个太阳。

不要自卑,也别自傲,做个有自知的人,你不一定要完全认识自己,也可以变成更优秀的自己。

飞鸟集读后感受范文(篇5)

读泰戈尔的《飞鸟集》不同于读那些陽光中带着忧伤和彷徨的青春故事,也有别于读华丽中透着沧桑的古老爱情。泰戈尔的文字有一种独特的清新,读这些小诗酒香在暴雨后初夏的早晨,推开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明亮的晨。

三百余首清丽的小诗,取材不外乎小草、流萤、落叶、飞鸟、山水、河流……然而,泰戈尔将自然世界中的一切拟人化,并赋予他们灵性。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是人性化的,泰戈尔因这种人性化而整理思想的碎片,这也便是“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他们振翅高飞的声音”的意蕴所在。

《飞鸟集》带给我感受最多的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对爱的思索。包括母亲对孩子永存的亲情、朋友之间真挚的友情、人与自然间难以言喻的感情……都是用简短的几行字对爱做着隽永的诠释,美好又浪漫,深沉又伟大。在泰戈尔眼中,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唉,正如他在《飞鸟集》中所写的一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句话作为我最后的话。”

谈泰戈尔的作品,人们总能感受到一种振奋人心和进取奋斗的精神鼓舞。他的诗所包含的思想内容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包涵的精深博大的人生哲理启示,则是他的诗的主要特征。在他的诗歌创作中,他以—颗赤子之心,讴歌的是对人民的真挚的爱,抒发出对整个大自然、整个人类,以及整个宇宙间的美好事物的赞颂。他的诗像珍珠一般闪耀着深邃的哲理光芒,不仅唤起对大自然、对人类,对世界上一切美好事物的爱心,而且也启示着人们如何执著于现实人生的理想追求,让整个人生充满欢乐与光明。

品读《飞鸟集》是一种享受美的过程,如一杯香茗,散发着缕缕热气,如烟如雾,仿佛置身美好的幻想世界。一切都活脱脱的,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眼前。这里是一片净土,翻阅着泰戈尔的文字,心中顿时豁然开朗。他用自己独特的语言魅力装饰着这篇土地,点缀着这个世界,清新的风格和朦胧的哲学思想更为它添了几分神韵。

尘埃落定读后感受范文汇集5篇


我们在阅读书籍后经常会有许多想法和见解。我们可以把对《尘埃落定》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写好读后感的重点是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实际,或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写自己的感受,使感想落到实处。您是不是希望自己能写出优秀的《尘埃落定》读后感呢?编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尘埃落定读后感受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尘埃落定读后感受范文 篇1

微风过处,大片稠的绿色在绿风中悄然起伏,像是不曾被人注意的呢喃细语。风起云涌,狂风怒打的尘埃,席在风声中……或许当刀子划破傻子的肚皮时,所有的一切便如这风起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悉数散入尘土之中了……

傻子的降临就像是冥冥之中就注定好了一般,所有人的命运就好似这千丝万缕的细丝,被拧成一团,最终打成死结,密不可分。所有人都认为傻子是个傻子,可他却总能做出一些聪明人做不出的事,预测到聪明人预测不到的东西,让人觉得傻子不是傻子,傻子是聪明人;但他有时的举动却又让人不得不觉得他只是个傻子。对于他的那些‘聪明人’的举动,人们宁可相信那只是偶然中的偶然,奇迹中的奇迹,因为他只是个傻子。在我看来,傻子是聪明人。在其他土司都种植罂粟的时候,他却选择全部种植粮食……正逢大旱,他为各地荒民开仓放粮,不仅受到了他们的拥戴,从而也开辟了历史上第一个边境市场,结识了许多的优秀人士。而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一个漫长的伏笔……最后官寨被毁,为了保全大家,他也将自己亲手创置的市场,烧成灰烬,他想到了每个人,每件事,每份回忆……而他,也落下了自己的男儿泪……

对于妻子的不忠,他选择了原谅,对于他人的背叛,他选择了宽恕,他将他的两个仆人当成了他最珍视的朋友,对于仇人也是以礼相待……而在当今时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如此呢?

傻子呵傻子,他带着他的那份质朴,那份真诚,那份坚毅,那份勇敢,那份不甘……如这风气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散入尘土,回归故里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受范文 篇2

扬起的尘埃终究会落下,可只要是一粒尘埃总要浮沉在世上,因风吹起,马蹄踏起,人群涌起,初听《尘埃落定》就觉得书名很好,说明了人间的某种规律,有种衰亡的味道蕴含其中,阿来说他仍旧觉得这部小说的名字起的很不错,的确如此。

由现在去猜测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恐怕谁也难以预料,可从现在去了解过去的历史,则轻而易举,事先我们在知道尘埃会落下,知道土司家族必然会衰亡,在已知的结局面前,如何让一个故事足够曲折,有丰富的细节来支撑落幕时的辉煌,黯然收场却让人回味无尽,我觉得这样的故事便是一个好故事。

阿来说他想把人类的普遍性倾注在书里,普遍与规律似乎总是在一起,规律具有普遍性的,普遍性的又常常是人们所熟知的规律。作者不想以描述过多的藏族风土人情,或以畅销书的笔法来引起读者注意,这是一种格调,因为不从众,便是清新脱俗,阿来说“不期望自己的小说雅俗共赏”,因为坚持自己的选择,才会坚定自己的身份,才可以不用委屈求全以图读者们喜欢,作为一名藏族作家才可以有这写作的视角,以一个“傻子”为主角。

书中的风格如同作者所说有些寓言故事和臆想的色彩,寓言增加了小说的趣味性,而臆想不应该是傻子独有的特性吗?每天早上都要问“我是谁,我在哪里”?如果不清楚便浑浑噩噩,六神无主一般,聪明人不会问这样的问题,可是不这样问,不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知,那还算是活着吗?麦其土司家聪明的人很多,可是清醒的人却很少,所有的人似乎都在忙碌着,思索着,努力的活着,但是对于为了生存而活着的人,到底应不应该讨论生命的意义,麦其家的二少爷想到这的时候只能去找书记官,因为书记官能记下历史。

尘埃落定读后感受范文 篇3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我喜欢这本书,它把生命写的很深刻,而不怎么提人生。

就像我拼尽全身力气去追逐我想要的,权力,金钱,美色,回头却在一切就要到手的时候死掉了。世上只有一种人不怕死,那就是等死的人。

我喜欢它有时近于恶心的话语。它说,刀插进肚子里,肠子就流出来了,于是,屎也跟着流出来了,于是,人就在活着的时候开始变臭。于是无论多高贵富有的人都开始被嫌弃,不只是因为臭,更因为很快就死了。

当历史落在时间长河上,可以叫沧海桑田,当它落在一个人的生命里,就有了尘埃落定。因为,时间总会洗尽铅华,但只在你身后,它洗不掉你眼前的满目尘埃。

越繁华,就越凄凉,越高贵,就越卑微。越让人惊叹,就越让人唏嘘。

我也好想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富有,善良,单纯,聪明,仁厚。用傻子的眼睛去看世界,世界就一直单纯着,也用另一种方式存在着。

不舍得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悲哀的我都体验过了。无论灵魂飘荡到哪里,这世界都在生命里。因为就是它充满了我的灵魂。

尘埃,我也不过就是尘埃,又或者,连尘埃都不是。

看完这本书,只为生命。只流一滴眼泪。

尘埃落定读后感受范文 篇4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子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读后感受范文 篇5

写了一大半的书评,因故不得不中断输入,结果全部没了,可惜了一段用心的分析和叙述,着实不爽…

不一样的民族出身,不一样的文化氛围,不一样的生活环境熏陶出来的思想意识和表达方式,确实有些很大的差别。

身为藏人的作者,从一个自称是傻子的贵族二少爷的视角,述说了重大历史变更时期,在神秘的藏民族地区土司社会系统由鼎盛走向消亡的故事,让我们从较高的社会层面了解了那时的风土人情和世事变迁,因为并不久远,口口相传和文献资料都能够传承下来,估计当时的社会样貌真的就是那个样子。

虽然他们偏安于一隅,不被主流社会所熟知,但对其阶层划分与社会分工还是可以想象和理解的,只是书中描述的婚恋观和对女人的态度,很难让深受儒家文化教化的汉民族所接受,估计同时期的汉人一定会觉得有充足的称他们为蛮夷的理由。

自称是傻子的二少爷,有时候是真傻,有时候却是装傻,在北部边境上智斗两位邻家土司,利用手中的麦子和先进武器,巧妙地赢得了名满天下的美女,收服了数千心悦诚服的子民和大片土地,同时又建立起了连接各土司之间的繁华商贸中心和钱庄,并因此攫取了源源不断的财富,每一件都令人称道。

但在家族内部权利的纷争中,他却总是不着调,错过了千载难逢的奇迹,面对着自己水性杨花的老婆、急于上位不择手段的所谓聪明人哥哥、权利欲重不想放权的父亲,甚至是自己家的世仇,他都表现得差强人意,似乎脑中一团浆糊,全然没有了任何直面外敌时的干练和智珠在握。一个为家族事业建下功勋又不成器的少爷形象,一群为了权利、钱财、地位和美色而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角色,被清晰地勾画了出来,故事设计得也很有悬念和戏剧性,读来甚是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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