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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26 来源:互联网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1000字。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在认真读完作品后,我对于书中人物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此时应该趁着对作品的印象最深,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如何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1)

昨天,我学完书法,和妈妈一起来到了书店,想买几本书。来到书店,我看见了世界名著——《飘》。翻开看看,觉得很有趣,便把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看。《飘》讲述的是赫思嘉的一生,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

赫思嘉一生经历许多磨难,她一直爱着卫希礼,但是,卫希礼为了卫家的名誉,只能娶表妹媚兰。思嘉被生活所迫,嫁了三个自己根本就不爱的男人。

他们有的生病死了,有的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她。思嘉有了三个孩子,但是她还是艰苦的养活他们。

思嘉为了养活孩子们,嫁了三个男人,忍受了不少痛苦,她的手已经从柔软、白皙的纤纤玉手变成了长满老茧的手。

我非常佩服思嘉,她毫不气馁、坚定不屈,太伟大了!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2)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3)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心里的感觉真的是此起彼伏,有气愤,有悲哀,有可惜,有感动……我想不同的人看到最后的结局,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吧。郝思嘉最后终于明白了自己爱的是白瑞德,但是他已经选择了离开。有些人或许觉得好可惜,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感情就这样没了,有些人或许会觉得郝思嘉是活该的,因为曾经的她为了艾希利如此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伤害了那么多人。

《飘》这本书记述的是一段以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故事,这一段复杂的爱情,却是以悲剧结尾。年轻的郝思嘉爱上了艾希利,但是艾希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韩媚兰,出于妒忌,郝思嘉勾引了韩媚兰的弟弟并抢先嫁给他,但是由于南北战争,艾希利和查尔斯作为征兵上了前线,查尔斯意外战死。后来,郝思嘉和表妹____护士行列,人性的郝思嘉变得成熟,因为战争,家园被毁,为了重振家业,郝思嘉骗弗兰克和自己结婚,而第二次的婚姻并不持久,弗兰克也身亡了,郝思嘉再次成为了寡妇,而这个时候,艾希利也回到了妻子身边,郝思嘉也最终答应了白瑞德的求婚,即使他的心里还有艾希利。韩媚兰因为过度操劳去世,并且把自己的孩子和丈夫托付给郝思嘉,而这个时候,面对冷漠的艾希利,郝思嘉终于明白到原来自己真正爱的不是艾希利而是白瑞德,但是白瑞德不再相信她并且选择了离开。

首先,想要谈谈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郝思嘉,这个看似对于爱情很坚贞的女子。我相信很多人在开始的时候对思嘉是极度的痛恨的,看似对艾希利的爱是永恒的,其实她只不过在欺骗自己,事实上,她爱上的不是真正的艾希利而是她想象中的艾希利,而她所谓的爱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因为自己的妒忌心引起的一种感觉。她可以为了这样的一种爱而不惜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实在是愚蠢。而她的卑鄙,残忍和阴险其实也暗示了她的悲剧人生。在女主人公的一生中,有三段婚姻,第一段是因为妒忌心而盲目的婚姻;而第二段是为了利益,为了重振家业,最终也是成为了寡妇;而第三段其实就是她的真爱,但是由于她的眼睛蒙蔽上了,看不清最终是后悔却无法挽回。老实说,对于思嘉,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即使在很多人眼中是阴险卑鄙的,但是她却又是一个执着,坚强,乐观的女性,实在是女性当中的典范。事实上,思嘉是一个孩子,对于她想要的东西,她不顾一切就为了得到它,而对于她拥有的就往往不会珍惜,而一直等到她可以拥有了自己追求的而失去了拥有的时候才明白什么事最重要的。

再次,在《飘》里面还有一位女性是令我刮目相看的,那就是韩媚兰。她,一个如此善解人意,温柔善良的女子,咋一看都是一个柔弱女子,但是她事实上是外柔内刚的。在南北战争的时候,她一直在背后支持着她的丈夫;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所有人都怀疑自己的丈夫和思嘉搞暧昧时,她还是选择了相信丈夫,保护思嘉。试问这样一位女子在世间难道不是珍品吗?也许这也是为什么艾希利一生都爱着她的原因吧。

在《飘》里面还有一个伟大的人物,瑞德。他是是一个爱国有责任感,勇敢执着的人,在危难时刻毫不惧怕,冲上前线,保卫国家。而我最敬佩他的一点是他对思嘉的真挚和永恒的爱,虽然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离开思嘉,但是他为思嘉所做的一切却是最珍贵的。他深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即使被拒绝,还是保护她,宠爱她,照料她让她事事称心。但正如他说的,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最后选择了离开也是因为爱被磨光了。

《飘》这本书真的是很值得我们去看的,各种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爱,让我们懂得很多,而故事情节的起伏也让我们感触很多,虽然我们都没有什么资格去评价人性的善与恶,因为我们还年轻,但是正是这样,我们才学会思考,我们才能懂得人生面临的难处和险境,也懂得了如何去把握自己的人生,不后悔!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4)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_,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_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__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_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isanother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_,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answerisblowinginthewind。

我独自一人_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5)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一部爱情悲剧。斯佳丽这个人物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和我所预料的女主角形象千差万别。她美丽,却虚荣;她渴望让所有人都为她倾心,却不甘心为了某一个人放弃整片森林。似乎她总是以最美的姿态出现,永远是穿着华丽,在舞台中央独自领舞的大众情人。

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她不符合传统意义的贵族美女。阿希礼的妻子便是最好的对比,中国的林黛玉也不像她这般虚荣复杂。而在她身上值得肯定的优点便是她的真实,她的从不掩饰内心,她的勇于表白和她的坚强自立。

我想斯佳丽最动人的,应该是她独自一人持家干活,下地种田,照顾家人们的苦难的时候。战争是残酷的,它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座城池,一栋房,乃至于一个人。可是她没有因此倒下,她在那个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着实让人心生敬畏。

所以她的与众不同吸引了同样现实风流的瑞德。瑞德像风一样自由,一样难以捉摸。说他现实自私,他后来却主动提出上战场战斗;说他尖酸刻薄,他所说的却都是南方奴隶主们自欺欺人掩盖下的战争形式;说他风流成性,他却为了斯佳丽甘愿放弃从前。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与神话般的女人。如果说斯佳丽是南北战争下的“乱世佳人”,那么感悟疑问,瑞德便是战争下的“乱世英雄”。

可悲的是,悲剧的命运决定了悲伤的曲终人散。直到瑞德离她而去,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不是她一直固执坚持的阿希礼。由于她的固执,瑞德渐行渐远。伤害太多,幸福也越来越远。

虽然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但给我的理解却远比爱情高深得多。它也有着比我所想的高得多的艺术境界。而我的感悟,不只是对斯佳丽命运的同情,还有对眼前的珍惜,对机会的把握。

生命总是会有很多后悔遗憾的事情,我们无法做到完全避免,但却能够尽量减少。

不要追寻虚无的东西,而把你拥有的遗忘。有时最近的温暖你早已适应而不去好好把握,直到失去才明白为时晚矣,取而代之的只剩绵长的叹息。

好好珍惜,才不会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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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爱的最新读后感1000字系列


读后感,是一种要求边读边思考的写作。用心去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总能从中收获许多感动,读完书之后,不如尽快将阅读心得记录下来。那么怎样的一篇读后感才能称之为优秀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整理的“简爱的最新读后感 ”,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1)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这本文学著作。

我读了这本书,虽然不是很明白,但也读懂了不少。我对文中主人公的悲惨童年感到伤心,为她的坚强的意志力和有尊严的生活而感到振奋,为她美丽而又凄惨的爱情故事,感到不值。

书中的简爱作为一个独立女性的经典代表,教会了我很多。我希望在被阳光照射到的每一片土地上,能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人,就要有尊严的活着,不论贫穷或是富有,不论样貌美丽或是丑陋,不论身体是健康或是体弱多病,只要拥有美好纯洁的心灵及博大的胸怀,就能坚强独立的,有个性有尊严的活下去!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2)

放假之前收到老师的一条信息,内容大概是让家长和孩子共同阅读一本书,并且各自写下读后感参加学校的读书节活动。这对于离开学校这么多年的我来说,有点手生,也不知道从哪方面来着手,究竟该写些什么呢?但为了能让儿子能够交上一份完整的寒假作业,最终还是决定和儿子一起选了一本外国文学《简。爱》。

初读《简》是在中学时期。书中细腻的文字,以及男女主人公纯洁的爱情故事,曾让几个小同学看的面红耳赤。现在我给儿子看这样的书,会不会早了点,他会持什么样的心情去看?是否会有兴趣看完这样的书?

在我还在纠结与顾虑的时候,儿子已经在默默的翻看着这本书了。

我有点迫切,也很期待,想知道他看完以后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和感触。

而对于一个已是中年人的我,再看这本书时却比当年又多了些感悟,感动,同时又有了不同的感慨。

童年时期的简父母双亡,寄养在舅舅家,受尽了舅妈的歧视,以及表哥表姐的,后来辗转到了寄宿学校,情况并没有因此好转,生活上过得更为艰苦了,即使这样,简仍然以她的倔强与坚强不断地在沉沦中成长、重生。最后成为一个多才多艺而又性格独立的人。长大后的简到了罗切斯特家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并和罗切斯特相爱。当得知自己快要结婚的对象还有一个妻子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倔强的她身无分文,依然决然的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在离开路上即使饥饿潦倒,几经磨难,生命受到威胁也没有就此求全自己。这就是简所展现出来了人格的魅力,也是我看了几遍都为之感动而不能自已的地方。

小说看起来似乎是在描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曲折而完美的爱情故事,但简凄苦的童年,波折的成长经历,以及刻在骨子里的那股精神,让我深深相信,作品不仅对于当初的我,还是对现在成长中的儿子,都一定有着不可言传的正面的影响。

小说中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才华横溢,积聚财富的庄园主。他的阅历,他的财富以及他的社会地位完全能够娶一个和他门当户对漂亮的英格兰小姐。然而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简朴,善良,独立,一个成长卑微但又不平凡的简,因为简爱的这些特质,他发现了自己的爱情,坚定着自己的爱情,给小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然而,罗切斯特先生最最让我感动的不仅是他娶了简,还有他内心的淡定,朴实以及不被世俗羁绊高尚的灵魂,财富和地位远比不上拥有一个至亲、至爱的人。单就这点看,在现如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人能够懂得,能够做到,能够抛弃浮华,能够淡薄名利,做一个淡定自如又不失自我的人。我想,对我们成年人来说,都更应该思考。

这一点,也是我期待孩子能从书中读出来的感悟。更希望他能将名著的精髓感受到自己的思想中,像上了一堂终生难忘的课,来体味到名著带给他的影响,成为他成长历程中的不可多得的思想精华。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成为名著,能够经久不衰,我想大概应该是作品的精神,让不同时期、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看了都会受到感动和启发,《简爱》恰恰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再读《简爱》,我又一次感觉到好的作品带给人心灵的震撼和影响,这虽然是一部爱情小说,却又一次让我体味生命的真谛。《简爱》传达的,更是一个人生之为人的尊严,在任何时候,都能顽强地保有自己的原则和自尊,坚持自己的信念,在怎样的艰难困苦中都能为了信念毫无惧色地面对和生存,而在一些爱情和婚姻的尊严上,更是泾渭分明,爱的透彻,爱的浓烈,却也做到了充分保存自己的自尊,做到即便出身平凡、卑微,也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高贵的思想,并且不为各种环境和诱惑而改变自己的原则,更传达了爱情的神圣和灵魂的平等,一个有血有肉,自尊自爱的人,才是有着人格的魅力,值得人尊重和爱的人。

写到此处,我更想看看儿子的感想,他,是否如我所愿,感受到了这些呢?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3)

简·爱从小生活在舅妈家,没有父母的疼爱,只有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和表哥的侮辱和毒打,后被送入孤儿院。可简·爱并没有向生活屈服,而是坚强的面对,最后继承了叔父留下的一笔遗产,过上自己理想的生活。所以我们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成功。

比如说快到期末考试了,每位同学都在努力的复习,那位同学复习的越认真,最后拿到的成绩就会越好。在最后复习时,我背政治、历史时不太认真,在看课本时也是走马观花,至使到最后政治、历史的成绩给我拉了很多分,所以我这次总成绩也不太好。如果我在背时能认真一些,仔细一些,肯定能给我的总成绩加上很多分。我的对象就不同了,她比我努力很多,在快到期末时,她遇到不会的题总是能第一时间问同学或老师;在背书时她总是认认真真的,从不分心;每次都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上课也从不走神、分心;课下就开始做题。所以她狠狠地把我给打败了,我也输的心服口服。

在大街上的乞丐为什么要乞讨?他们为什么不靠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为什么要靠别人的施舍来存活?他们如果没什么收入可以去捡瓶子来卖钱,还可以当环卫工人来造福人们,还可以到小店里给别人当杂工。难道是因为怕累吗?可是要靠别人的脸色来生活岂不是更辛苦。

在生活中、学习中,我们都应该认真、努力,这样才能获得更好的成绩。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没有人能不劳而获,更没有人能一步登天,我们还是应该脚踏实地,把自己应该做的做好,做的更出色。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4)

影片《简爱》剧情介绍

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这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过了2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一次,由于反抗表哥的'欧打,简被关进了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和恐惧,使她大病了一场。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以后,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简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这时,她的好友海伦患病去世。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桑恩费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契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偌大的宅第只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戴列瓦朗,罗契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她就是简的学生。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

一天,简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契斯特的房间着了火,简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火。

罗契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布兰契的漂亮小姐大献殷勤。简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契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契斯特。其实罗契斯特也爱上简,他只是想试探简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婚礼前夜,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契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契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磨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在一所小学校任教。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到罗契斯特身边。

她回到桑恩费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契斯特也受伤致残。简找到他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5)

镜头初开,恍惚间,我以为我在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米娅华西科沃斯卡满脸的惊恐,总让我联想到那个在仙境里面不知所措的爱丽丝。

影片伊始讲述的就是简爱仓忙掏出桑菲尔德庄园,她迷惘,她心伤,她绝望,她无助。可惜,这个情节是多余的,或者说,是失败的。这就要牵扯到影片的受众立场问题,就是说,这部影片到底是拍給看过名著的看的,还是拍給所有的不管有没有看过名著的人看的。如果是后者,那么电影开始的这段根本就没有必要,你想说明什么呢?又想表现什么呢?没有前面情节的铺垫,观众是不会理解简爱的痛苦的,更谈何让人身临其境呢?

另有他说,影片从此切入是倒叙的插入点。其实不尽然,电影看下来,我倒觉得倒叙的有点儿让人摸不着头脑,换句话说,倒叙相比较于顺叙,是看不出明显的优势的,反倒显得累赘。其实电影的时长还是不短的,两个小时,我觉得是可以涵括名著的基本内容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电影完全是在赶场次,一个连续的故事情节,电影却拍的很突兀,这就是倒叙的弊端了。因为倒叙,所以要把情节拆开分裂,但是情节一旦分裂,前后就或多或少有逻辑上的衔接和转换,而这种衔接和转换,处理的好,费时,处理的不好,那么电影就缺胳膊少腿,

影片首先出现的男角儿是圣约翰,就此导演的心思就此昭然若揭了。按理,首先出现的可以是约翰,可以是里德舅妈,甚至可以是佣人贝西,可为什么偏偏是圣约翰呢?因为和简爱有密切联系的两个男角儿,一个是圣约翰,另一个就是罗切斯特。先抛块砖,才能引出玉。导演是希望能够着重的描写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缠绵爱情。简而言之,就是着重将简爱怎样谈恋爱的。

其实这又要牵扯到名著的主旨问题。《简爱》其实一直以来都是讴歌简爱的独立精神,反抗精神,自尊和自爱的精神,而这些精神有不小的部分是渗透在简爱的幼年时期的,简单来说,简爱在舅妈家的那一段生活时期,其实是对塑造简爱的人物性格有不小的比重的。所以,如果对名著本身不熟悉的人,再加上影片情节的倾斜,观众是不会深谙名著本身所要传达的境界的。所以从把名著拍成电影的角度上来说,这个《简爱》的翻拍是浅尝辄止蜻蜓点水的。

从桥段上来说,说到翻拍名著,其实引人眼球的还有影片与书本身情节的出入。《简爱》书中历来为人所称赞的情节,就是简爱从费尔法克斯太太那里知晓罗切斯特将和英格拉姆订婚的消息转而向罗切斯特提出重新找工作最后表达的爱意的那一段,其实这一段也是主要表露简爱对爱情的态度的重要部分。书上对这一段的叙述,其实是很有镜头感的,时间应该设置在暮色四合的傍晚或者晚上,有树枝投下的阴翳,有风雨欲来时的树叶声响,而影片却设置在下午,绽开的阳光,平旷的视野根本就埋没了两个人互诉爱意的缠绵。不得不说,导演错失了一个本该成为经典却惨遭平淡的表白片段。还有就是影片结尾那段,其实看过书的人,都比较喜欢这一段,都会被这一段感动。按照书上描写,其实这段可以拍的更好,黑压压的树林,可以挤出水的天空,孤零零的院子,瘸了的男人,还有屋子里昏暗的光芒,这些镜头这些元素可以造出一个催人泪下的相遇氛围可惜,电影时长却不得不割舍,所以一年的分别只换来几分钟的相遇,说实话,我很失望。

不过,换个角度,电影在拍摄画面上倒是很有的称赞,一望无际的田野,矗立着的庄园,青色的天空,还有那好似油画中的人儿。景色的空旷跃然跳出屏幕,把观众带往那个古老的庄园,大气的镜头也确实为影片增加了厚重的历史感。

最后,小小的聊一下米娅华西科沃斯卡。

其实,简爱由她来演不是不无道理的,米娅华西科沃斯卡是具备简爱这个角色的形和神的,她像一个从油画中走出来的人,她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时间感,就是把她放在现在的时代,她更像过去的人,放在过去,她又更具有过去的人所没有的精气神。但是从《简爱》电影中也可以看出,她其实还需要更多的机会来磨练演技,像简爱这种充满个性和精神的女性,对于米娅华西科沃斯卡过于乖戾和成熟了。所以,认真地米娅华西科沃斯卡,加油吧。

其实,我是一个十足的懒人,而写影评着实是个费脑筋的工程。但是,在开学前一天我把肚子里的这些想法都写出来,缘于我对这本书的热爱。除了《飘》,《简爱》是我看过的书中遍书最多的,我前前后后看了5遍。而且每次看完的感觉都不一样,简爱其实是一个很值得我们去慢慢了解的一个人,包括现在所谓的书评其实都把简爱这个人给局限了,什么独立精神啊,什么自尊自爱啊,这些都仅仅是简爱身上的一部分,当你一遍又一遍的去了解她,探索她,你甚至可以从她得一个话,或者一个描写中窥探她不为我们所知的性格。这就是名著价值的所在。我相信也坚信,《简爱》的翻拍还将继续(或许导演是我也说不定哦。)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6)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看了《简爱》思绪万千,激情澎湃,我总会被里面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深深打动,曾和张哥说过,张哥说:“可能简爱里有我的影子,我才如此热衷,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因为书里面有我们自己的影子而热衷于那本书。”如:他爱《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红与黑》中的于连。我冥想,果真有我的影子吗?也许有一点点,可是自己和简比起来,终是没她优秀,也没她理智和坚强的。好几次想写《简爱》读后感的,只恐自己才疏学浅,道不尽其中的韵味,只能记其一二,留作纪念。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以充满激-情的笔法,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谦谨、坚强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简爱幼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孤儿院受尽折磨。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她与罗切斯特的爱真诚炽热,又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最后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获得真诚珍贵的爱情。

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简爱勇敢、独立、坚强、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当我身处逆境时,深受挫折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那个简爱:他告诉我无论经历什么,无论遇到了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即使在痛苦中也要努力,努力让自己向上,认真地生活。

印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 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罗切斯特用心细致地观察发现了简爱当时的处境和简爱的所思,所想。罗切斯特也是让我很喜欢的男主人公,若没有他对简爱细致,用心地爱,也成全不了他们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当简爱想到阻隔在她和她主人之间那条很深,很宽的鸿沟--------财富,地位,世俗时,她的眼泪再也不听她的意志,夺眶而出,当罗切斯特说:“有时候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像你现在在我身边时。仿佛我左肋下的哪个地方有一根弦与你那小身躯里同样的地方一根同样的弦打成了结,纠缠得紧紧的,解也解不开,一旦我们分开,我真怕这两根纠缠着的弦套被绷断,那时候我会紧张不安,我的心会痛得流血。而你呢------你会把我抛在一边,忘得干干净净吧?”……后来简爱反驳说:我一定得离开,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矮孝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是用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对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被深深震撼:简的感情是多么丰富而又理智。当我们深爱一个人时,很多时候,为了怕失去,我们委屈自己,不敢说出心里的话,甚至忍受自己在他眼中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简爱不能忍受,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我也不允许自己忍受别人不在乎我,假如不在乎,我宁愿自己像简爱样,即使心里痛苦,绝望也要逼自己离开。纵使我不美丽,贫穷,卑微,但我也是有自尊的,我也渴望平等。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7)

简爱,这个经历丰富曲折,思想活跃独特,具有很多美好品质的小女人,给我以极大的震撼.

里德太太——简的舅妈,在简幼时___收留她,但态度极恶劣苛刻,纵容她的宝贝儿子欺负,___简,而自己也随意打骂她.不可否认,至少她使简不至于流落甚至饿死街头,至少她把简送到了一所慈善学校使她受到了还算不错的教育(尽管她不是出于这么高尚的目的,而学校的条件相当艰苦),但她对简精神上的伤害却是无法因此而抵消的.然而当她重病在床随时可能离世时提出想见简,简却尽不犹豫的请了假赶了一百多英里路往见她,并给予她远超过她两个女儿所给予的关心,甚至在盖茨黑德陪伴她走过了生命中的最后一程.

简对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是多么热烈而深沉,然而当她得知她的主人有个还活着的妻子时,却毅然决然的离开了他,尽管她是那样的不舍,痛苦与尽看.之后,她曾落魄到乞食甚至面临着饿死的威胁.在她漂泊异乡的一年中,她时刻思念着她的主人,但从没想过回往找他或后悔离开他.而当她得知罗切斯特先生已经过于一场大火而又瞎又残时,她却又同样毅然决然的回到他身边,不离不弃的照顾他,爱他,守护他.

还记得在海伦(简在洛伍德学校的好朋友)临死前的那个晚上,友谊的气力促使简冒着被传染被发现被处罚的危险溜进病房,与好友做最后的离别并相拥进睡;在舅妈往世后,简陪伴两个童年时轻视她的表姐直至她们各奔东西;刚刚得知自己得到了一笔巨额遗产就立即决定与三个还没来得及相认的亲人分享……

简深深牵动着我的心.当读到她在洛伍德学校贫乏艰苦的环境中面对着种种困难时,我心疼她;当读到她终极通过努力赢得了老师同学的尊敬与喜爱时,我为她感到快乐;当读到她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身无分文却没人愿意像她伸出援手时,我替她感到担忧;当她终于与罗切斯特先生走到一起得到幸福时,我由衷的为她感到兴奋.当简的讲述中最常出现的几个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时候,我为他们感到欣慰.

简的善良,热情,宽容,勇敢,坚韧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是我读过此书后最大的收获.她身上体现出的那些高贵而美好的品质,又有多少人可以真正做到呢我思考着简之所以成为这样一个受人喜爱的人的原因.也许是由于天生的慈悲心,也许是她读过的书,所受的教育对她的影响,也许是由于在洛伍德学校经历的磨练,也许是由于一些好人对她的关爱……不过,她是不可复制唯一无二的.

尽管如此,我仍想像简那样善良,热情,宽容,勇敢,做事坚持不懈而有耐心,有思想有原则.固然深知不易,但我会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

起初,出于种种原因读了这本书;如今,不悔……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克的作品,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争取自由和平的妇女形象,下面给大家带来《简爱》观后感500字,希望大家喜欢!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8)

寒假里读了简爱这本书,我感触颇多。

简爱父母双亡,生活在一个对她的尊严无情践踏的环境里,而这磨练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然。在一个寄宿学校中,简爱从她的好朋友海伦那里学到一种内在力量——忍耐。后来简爱来到了男主人公罗切斯身边,她的正直,高尚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而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当裴多菲说“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懂得了作为人的价值;当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懂得了人应具有反抗精神;当简爱说“我们是平等的,我不是无感情的机器”,我懂得了作为女性的自尊。我很欣赏简爱的独特个性、思想和顽强的自尊心。虽然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但是她拥有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外在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顿时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她勇敢的坚信:“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却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把我捧在手里疼爱,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父母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她们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们很讨厌。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母的态度,我便会想也许简爱经常会独自一人在想:“如果我有父母该多好呀!”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加倍珍惜这份父母的爱。

《简爱》这本书,塑造了一位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不向命运低头的女性。这本书深深的进入我的灵魂,影响着我的精神世界。它告诉我,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我们依靠自己的能力,作出的努力,就会冲破重重困难,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也让我更加珍惜父母的爱。

最新关于荆棘鸟的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在于我们去“读”,通过读,抓住原文的重要内容,进行思考,随着在看作者写的作品体会到万千感慨之后。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有关“最新关于荆棘鸟的读后感”的内容是编辑为您带来的,欢迎你来品鉴本文!

最新关于荆棘鸟的读后感(篇1)

上帝创造人类,人类衍生出善与恶,上帝同时放出潘多拉魔盒使人受到多元的挑战,正如他虽清楚告诉亚当和夏娃别偷吃禁果,但仍很仁慈的留给人以选择权一样,人在无法选择或面临多种选择时必然会犯许多错误,进而修正,所以上帝拯救的应当是行动中的人,以到达一种相对完美的境界。

人在完善自我之时,也即上帝对人格,生命底蕴的内在转化。古人云:“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是谓之知。”这样说来,应尽天道无余常与善人,然而当一种追求与神冥冥相对时,人的生命可是是自然界的一根芦苇,任何来自自然界的渺小力量都能使其归于毁灭。麦吉,拉尔夫就是如此,拉尔夫很象《巴黎圣母院》中的那个牧师,不一样的只是形式,其情之专感人肺腑,美丽的东西可是是瞬间的灿烂,抓住一个足以乐终身。相比而言,拉尔夫是幸运的,神的力量还没有完全扼住其情感的咽喉,痛苦的理性最终让位于纯真的本能,从而也就抓住了永恒的瞬间,他死了——在爱人的怀中,留下了凄楚的麦吉。幸福总是伴随着多倍的痛苦,美总是短暂到让人来不及为之驻足,痛并欢乐着,亦或乐并痛苦着。福兮,祸兮?

一切束缚人的本能的宗教或法则总会在人的持久的沉默后的爆发中被突破,牧师和和尚相似。无独有偶,《巴黎圣母院》中也着力刻画牧师受着相思煎熬后的种种痛苦乃至扭曲的心灵,难道仅仅是巧合吗?生理的欲望只能顺势引导,因地制宜,才能使肉体的凡俗升华到精神的神圣。

由此种种,经典的感情总是以杯具而告终的。《乱世佳人》,《呼啸山庄》,《简.爱》,《红楼梦》等著作能流芳百世,杯具的意义在于把有价值的东西撕毁给人看,杯具作家的灵性在于他以大悲的眼光透过现象看本质,由一而衍生出二乃至无数,将个体的悲升华到整个人类的一种发自脊髓深处的寒气来,正因为如此,他本人倒是往往乐观的,因为他悲在质量而非数量,在本质而非现象本身。当这种悲超越了人的承受力的时候,喜剧作为一种替代品便出台了。

真正的杯具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仅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感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杯具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杯具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激文学殿堂里杯具的独特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杯具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述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我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我成为“人”!

最新关于荆棘鸟的读后感(篇2)

第一篇:勤于学习才能乐于施教。每当我们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内心总是会忍不住记录内心的启发和感想,那些从著作中所冥思震撼人心的话语,那些从著作中所触摸感动灵魂的文字,我们都能通读后感传递出来。爱学习,爱分享,尽在出国留学网。出国留学网读后感栏目为精心为大家提供各类著作的优秀读后感,分享快乐!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 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 在我看来, 《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第二篇:最近,无缘无故迷上了《荆棘鸟》。我无法理解梅吉对拉尔夫的痴迷,他是那么的自私。其实,这个世上有很多只孤独的荆棘鸟,不知幸福在何方,只能在迷茫中寻寻觅觅,无数次寻找,无数次等待,却一直没有等来属于自己的幸福,终以伤心度日。至于其中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也无法言表。只是觉得这样很美,很美。

可旭旭不太喜欢这本书,她总是爱看一些杂志。所以,当她兴致勃勃地拿走,又愁眉苦脸地还给我,还抱怨到:“全是写景的,再说,实在太厚了!”我一点也不惊讶。旭旭就是这样,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半途而废,但这也正是她的可爱之处,我喜欢她的天真与活泼,不像我,总是看起来很孤僻似的,也只有旭旭懂,这也是我和她成为朋友的原因。其实我只是无法融入班级,把自己与同学们用一层薄膜隔离开了,这是旭旭对我的评价。

或许我是该考虑考虑自身存在的这种他人不易接近的性格了。毕竟,有时,我也会感到孤独、无助。旭旭的其他朋友,还悄悄跟她说:“你没事别跟颜荀伊在一起了,看她有点阴暗。”可旭旭总是摇摇头说道:“你不懂她。”旭旭果然是我的好朋友,永远不会因为别人的流言蜚语而抛弃我这个好朋友。

最新关于荆棘鸟的读后感(篇3)

众神认为不可理喻地爱某个东西,是一种有违常情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变得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爱的太深,是亵渎神明的。

我读过的所有东西,都是属于我的,秘密一样仅属于我。在现实中没有爱人,也不能阻止我的浪漫的喷薄而出的爱意,这份爱意将给予我所创造的最完美圣洁的形象,不再罹受孤独,青春不该在寂寞中消逝,激情地,浩瀚地,无需深埋丰富的感情。

“孩子们说,胡椒树是所有的树里最好的树。它们的气味又干爽有芬芳,树上结满了像葡萄似的,小小的粉红色花簇……”好像每一个优秀的作者都是一个热爱自然的人,书中大量的对土地气候环境的描写,读着从开始的不耐烦,到刚刚突然热泪盈眶,澳大利亚广袤的土地,还有非洲的土地,干旱龟裂的,水草丰茂的,草原,森林,热带的虫蚁鸟兽……和我一直所待的学校眼前的桌椅教室,亦或家乡的平原庄稼都是截然不同的,血液中流淌着对自然的热爱,当想到以后要去不同的地方看看,比想象自己以后的工作更愉悦。

“墓场应该没入大地母亲的胸膛中,随着时光的流逝而退出人类的生活,直到完全消失,只有清风才记得它们,为它们而叹息。他不愿意被安葬在梵蒂冈的地下墓穴里,置身在与他相同的人之中。他愿意葬在这里,在真正生活着的人们中间。”拉尔夫自始至终都是属于人间的。

朱丝婷,一个能把自己的感情和精力控制住留给自己最想做的事的,好斗的,缺少关爱的姑娘。守住无能为力的爱情就是对幸福的放弃。幸福的生活只能被建立在妥协和对妥协的妥协的基础上,这几乎是一种客观规律。

喜欢长得好看的,花言巧语的男人真的是女人的天性吗?女人一生最看重爱情而男人只将爱情当做微不足道的,我在看这本书的前面确实觉得不是很喜欢,一定程度上这本书勘破了人性,但只是将那些我不喜欢的人性描绘了,甚至有点言情小说的感觉,我觉得女人不该是这个样子的,一个有智慧的女人不该。或许是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爱情吧,我若是遇到拉尔夫那样的人可能也会爱,但得不到回应应该就会放弃,如果有一个人让我觉得是我的宿命,也只会在心里永远爱他。对容貌和花言巧语我们的确喜爱,但我不认为我会辜负一个爱我心地善良不是那么好看的人。

最新关于荆棘鸟的读后感(篇4)

以前曾经无数次的告诉自己,看完一本书要马上忘记它。否则它就会影响到自己,可有些东西是深入肺腑的,那么的叫人难以忘记。就如这本书《荆棘鸟》。近来我又重新细细品味了一遍。

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主人公的爱情虽然是个悲剧,但是是凄美的。这种爱就像这么一只鸟儿,只有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才能放出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的歌声,曲终而命竭??用响遏行云的歌声来终结自己的生命让整个世界都在倾听爱让我们苦楚。

爱让我们清醒——文章以十分悲切的结局来收尾或许这也使这本书成功的原因吧细腻的笔风描绘一个疆驰万里的澳洲的风光人情。

克利里一家的人生都是值得品味的,中心是拉尔夫和梅吉跨越时光和生死的爱恋。无论是菲,梅吉,朱丝婷三代女人,还是好斗弗兰克,温存的帕迪,或是双生子,早逝的斯图尔特和迪恩,都让人无限想象感叹,感叹人丑陋的欲望,感叹那种不顾一切的真实。斯图和戴恩的死都让我感到很震撼,很悲哀,怎么就是那样的结果,遗憾!遗憾!

拉尔夫一个真实的人,一个没有理想又无比自私的人。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和心爱的人厮守终生,可又能怎样,又有那个女人愿意陪他长久热烈。此时此刻也就想起了爱默生的那句话“不管你的爱人在你的心里有多沉重都不要被她占据你的全部”。可又有些同情拉尔夫,他一生只爱梅吉一个女人,爱到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可梅吉也知道痛苦都使自己造成的。

只是任性的不想放弃,哪就只有吧荆棘刺入胸膛,唱世界上最动人的歌曲为了爱情,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却把毕生的心血都给了那个所负于自己的人。可悲!可悲!

戴恩一个更为悲伤之人,只是感到十分的惋惜。他终于还是安详的走了。,安详的在另外一个世界追寻他无比深刻的梦。幸亏梅吉的女儿朱丝婷不象她的妈妈也不象她的外祖母。若她的爱情也象妈妈和外祖母那样,两个人明明相爱,却又不得不割舍掉那份情。用现在的话来说,叫爱了不该爱的人。若命运就这么不停地轮回着转,从起点到终点,再由终点到起点,我或许会疯掉的。还好,尽管朱丝婷的爱情经历的时间漫长,可还是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这是一场凄美绝伦又扣人心弦的爱情故事或许我们的周围也有类似的故事吧。我相信爱情,相信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的,或许有时候遗憾也是一种美,爱一个人为她痛苦着,折磨着,也幸福着,只是这种遗憾让读者有点承受不起,不过这也正是此书的吸引人之处。

最新关于荆棘鸟的读后感(篇5)

《荆棘鸟》的开头是这么讲的:

传说中有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一切生灵的歌声都优美动听。从离巢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然后,它把自我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间放开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歌声响遏行云,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

这是一曲无比完美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

《荆棘鸟》是一部澳大利亚的家世小说,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感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年富力强的神父拉尔夫一心向往罗马教廷的权力,但他爱上了牧主克利里的女儿,美艳绝伦的梅吉,内心处于权力与感情的矛盾挣扎之中,从而引发了一连串的故事。

然而,我试图明白《荆棘鸟》中人物后面更深处的东西。麦卡洛以一种平铺的文笔象在德罗海达上放牧一样纵横演绎了克利里家族及其相关人物的命运、生、死、痛苦和欢乐。其情节跌宕而不悖理,它以触摸历史的鸿篇巨制告诉人们这样一个真理:世间最完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梅吉的歌声在最美时,也即她痛苦到了极致的时候戛然而止,给人留下了深深的思考。

与此相比,拉尔夫的歌唱却不那么动人,也许只能称为挣扎时尖利的呼救,虽让人震惊却不能使人震撼。刘墉说过这样一句话:“追名逐利,此念一生,风流尽去。”拉尔夫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活得十分痛苦,也给别人带来了痛苦,所以没有人对他怜悯,即使是梅吉,如果感情不包括怜悯的话。

读了《荆棘鸟》以后,想着它带血的啼叫,禁不住联系自我的人生。我曾深深的为这样一句话所感动:“只要世上还有一双忠实的眼睛为我哭泣,便值得我为生命受苦。”是啊,为生命,为生存,为梦想,为爱,甚至为个人喜欢的一些些微,我们就明明白白地,把荆棘刺进胸膛。

最新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大全专题“《生死疲劳》读后感”推荐内容。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1)

《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

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一世为猴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未离开这块土地。小说正是透过他的眼睛,准确地说,是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变革。

地主最后最后又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人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上分类,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着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能够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

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但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

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的故事充满了吊诡和狂热,唏嘘和罹难。当转世为人的大头儿最后执着坚定地叙述时,我们看到了一条生气沛然的人与土地、生与死、苦难与慈悲的大河,流进了我们的心田。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主角,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表面上看,小说写的是农民五十年来与土地的关系。实际上,作者呈现的是一个社会进程,和在这个社会进程中人的价值选取和性格命运,以及凌驾于它们对选取本身的思考和对命运本身的思考。小说中,顽固的不愿加入人民公社的蓝脸和热切的卫人民公社的洪泰岳都是极端人物,他们的个性也是极端的,虽然他们一齐对峙了五十年,但当他们共同依靠与膜拜的土地,要被子孙们出卖时,他们都愤怒了。小说正是透过诸如此类对峙与愤怒,来呈现历史、反思历史,用恍惚于虚构与真实的方式来实现宏大叙事。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能够轮回,不得而知。但是,人生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否则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状况。这就是轮回。

从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需要认真思考的。

佛家语: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少欲无为对活着的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所谓的身心自在也就无从说起了。事实上,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其欲望是伴随着其生命之力起伏消长的,所以生死疲劳与贪欲同在。这部厚重的小说所体现的生死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人和动物都在不断地经历生死疲劳,似乎是永无宁日的。而短暂寄寓于天地间的微不足道的人与物,则只能去体验不可重复的生死疲劳的过程。

从一开始的无知,到慢慢拥有,然后人心的贪欲逐渐膨胀,直到最后回归为零。这样的生死死生,疲劳往复,也许是另一种生命的原生力量吧。无欲无为,期望我们能慢慢学会。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2)

当听说这部小说用轮回来见证历史,我就想读一读。我觉得有创意。

这是一个荒诞而现实的社会,也许是这样,也许不是这样,从头到尾都是。西门家族从西门闹始,最终也由西门闹结,大头儿蓝千岁就是西门闹本人。而蓝脸蓝解放蓝开放祖孙三一脉相承,最终也归结为蓝千岁,那个西门闹转世的大头儿。从迎春去世搭上西门金龙与洪泰岳同归于尽起,到蓝解放不停地到县城背骨灰盒葬到那一亩三分地里,这个轮回已经到了尾声,正如莫言所说:从土地里来到土地里去。西门闹经过几世轮回,也终于化尽了怨恨,修成了正果,不再在畜牲道里轮回,几世的经历和智慧都汇集在大头儿的大头里,当他五岁时,他犹如开始朗读一部长篇小说,向蓝解放道来:我的故事,从1950年1月1日说起……

我似乎从这部小说里看到了《废都》和《兄弟》的影子。现在也说不清楚为什么看到了《废都》的影子,虽然小说后面提到了那个庄蝴蝶(之蝶?)。余华的《兄弟》也是在写这几十年的变化,后半部分的社会也犹如《生死疲劳》里面狗精神部分的社会般喧闹,更加喧闹。应该是浮躁。社会到底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西门金龙和庞抗美们似乎充斥着这个社会,很多堂而皇之的工程只是他们私欲膨胀的结果。就像是那个县城,便面上中西建筑结合,实际上一场大雨就能将各种问题暴露。

想来想去,大概《疲劳》里只有三个人活的明白:蓝脸和他的儿孙,也许是半边蓝脸的缘故?这个蓝脸也许象征着什么?从全中国的单干户,到为了爱情抛家舍业,远离故乡的解放,再到他那个也是为爱情而执著的开放。这也许是宿命。人间百态,难免沉浮,有自己的信仰,有时候疲劳,但是却很真实。这让我想到前不久看的那个得了很多奥斯卡奖的《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一样,只有两个人是真实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些在别人眼里很重要的东西只是他们的或者他的一个办法而已。也许正是由于那些人把这个结果看的重要,反而得不到,而他只是把它当作另一种追求的方法反而却取到了别人想要的结果。

也如洪泰岳,信仰坚定的中共党员,毛主席的好战士,也许你指责他不懂变通,指责他不与时俱进,到最后还不和谐,但是他自己很明白,他是蓝脸的对立面,都是有信仰的人。昨天见bbs上有人将法学院一位老教师的字画贴出来,字是好字,内容却如洪泰岳坚信的一样。他们也许是对的,正如在那个年代,蓝脸最后被证明是对的。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3)

《生死疲劳》是我们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著名作家莫言写的一本长篇小说。我们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本好书,让我们去读。今天,我抱着好奇的心理读了这本书。谁知一读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把它读完,这本书十分吸引人,特别是这本书中主人公离奇的经历深深地吸引了我。

《生死疲劳》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地主在改革开放时被受压迫的人民杀死后,因其生前罪孽多端,依次被转世为牛、羊、猪、狗、鸡、鸭,受尽了苦难与折磨,最后终于转世为一个患有先天性疾病的人。该小说以离奇的经历吸引着人们,让读者受益无穷。莫言在这本小说中结合了虚幻与现实,既说明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道理,又以动物的观察视角向人们展示了世界,点明了人们离不开土地,土地离不开人们的主题,十分吸引人。

读完后,我明白了土地与人类密不可分,离开了土地,人类就很难生存,尽管我们可以在飞机中生活,但飞机的制作却需要在土地上完成。由此可见人类与土地的重要性。

这本《生死疲劳》,真是使我受益无穷,我一定会为保护自然尽我的一份微薄之力的。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4)

看莫言的书一直是件很过瘾的事情,同样的感觉在贾平凹那也能找到,读老贾的小说,让人忍不住想大口抽烟大口吐痰,而莫言的小说,则使人大口吞口水,并目瞪口呆到汗流浃背,这个小胖老头太能侃了,简直就是天生的倾诉狂,他要是不写小说,去讲评书也绝对会是个好手。

《生死疲劳》的莫言的新书,延续了莫言一贯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什么叫魔幻现实主义呢,远一点,得扯到马尔克思的《百年孤独》,这本书曾经获得诺贝尔奖,近一些,大概是《封神榜》。一提《封神榜》,大家恐怕也就是明白了,魔幻现实主义,其实就是上天入地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百无禁忌,《生死疲劳》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书中主人公西门闹生前是个地主,死了以后,转世,分别成为驴、牛、猪、狗、猴和大头婴儿,虽然经受了六道轮回,却依然保持了人的思维,并通过他的驴眼、牛眼看到了世间的事,有够诡异,由此可见,莫言的想象力也有够丰富。

在当代的小说家里,莫言大概能算最土的一个,其作品,很少涉及到城市题材,除了《师傅越来越幽默》,也就是后来老张拍的《幸福时光》以外。拿评论家的话讲,莫言是个很民间的作家,近年来,这个趋势好象更加明显,从《檀香刑》开始,莫言就开始尝试用民间的艺术形式来写小说,这部《生死疲劳》走得更远,干脆就是评书的章回体,其语言也是评书的风格,大段大段的独白,大片大片的描写,气势恢弘,连绵不绝,要是拿来朗读的话,保证能读得唾沫横飞,等到上气不接下气之时,再大吸一口气,这种感觉,比较类似于刚吃了一盆水煮鱼。

在《生死疲劳》的封底,印着一些文质彬彬的废话,“《生死疲劳》是一部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大书……”这话很愚蠢,除了冠冕堂皇以外,根本就没说对事情的本质。莫言这个人其实就是个天生的倾诉狂人,他只是喜欢讲故事而已,而中国评书的章回体与说书人的气质又正好适合他,于是他便拿来一用,《生死疲劳》也就这么诞生了。莫言的幸福之处,就在于他能将自己的倾诉欲望转换成文字,于是,他就成了作家,写书赚钱,这等好事,旁人是羡慕不来的。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5)

先说一下自己这个读后感的标题。

这标题,是我为图简便,从莫言这部小说里的两句话中化生出来的。这两句话就在紧紧相邻的两章中。第一句出自第三十章:“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主人公”之一的“西门猪”,“它”,是指另一头叫做“刁小三”的猪。第二句话,是他在第三十一章里说的:“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说这个话,还是“西门猪”,而这句话中“他说”的“他”,是小说中的“莫言”。由于这两句话相距不远,虽说现在记忆力比不了年少时的差不多“过目不忘”,年岁不饶人嘛,但是,在读到第二句时,总还算记得第一句。想起博客有几日没有更新了,没什么文字可写,不正好写几句读后感,一是聊作更新充帐,一是可以顺便显摆一下,证明最近读了莫言的小说,别让人说农夫就是农夫,连鼎鼎大名的莫言的小说都没有读过,所以,就有了这个标题:勉借荒诞叙庄严。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可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

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可以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应该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

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

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

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xx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弃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可以判断,莫言应该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可以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可以知道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知道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现在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

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可以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知道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不过,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合适。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6)

我读过很多的小说,其中《生死疲劳》是我印象最深的小说,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一世为猴、一世为人……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离开这块土地。这块土地正是作者自己的家乡,小说通过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随着时间的变化和各个人物因为性格和命运带来着不同的变化。

在很多人的眼里,这本书的里的每个主人公都没有这很传奇的经历,就像你自己小时候认识的故乡人,操着一口浓厚的乡音,他们没有励志的人生,甚至有些“龌龊”和“匪夷所思”。但这就是活生生的人生,有苦有乐,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其实终归是生也疲劳,死也疲劳,生也劳心,死也劳心的轮回折磨。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7)

适逢春节。带着这本砖头一样重的书到乡下奶奶家过节,闲来无事便上阁楼读上一时半会,或是早上伴着鸭子下塘的嘈杂,或是在乡村冬夜特有的寂静之下,七日之后最终读完了这本大书。

《生死疲劳》从1950的高密县讲起,以千禧年为终点,莫言郑重地将土地放在记忆的丰碑前,对半个世纪的土地做出重述。书中最吸引我的不是别的,却是高密县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那些在如今中国大地上以极快的速度褪去的别样景色总是最容易唤起我怀旧的情绪。

堆得老高的稻草,曲折蜿蜒的田埂,村边斑驳的老树,家门前的沟渠…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我对这些怀着“浓得化不开”的情感,而今却道时过境迁。我也曾回到我生长的小镇上,可是找不到一条走过的路,住过的庭院,爬过的老墙,认识的坟墓,更看不到一丛似曾相识的野菊花。以前总是抱怨社会发展太慢,这个时候才觉得它的脚步太快了,现代城市的各种因素春风化雨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我的村庄改造得面目全非。那是一样中规中矩的楼房,一样“灰不溜秋”的马路,一样高耸的路灯,一样的“千城一面”。

每一座村庄都是一个卢浮宫,里面都有珍奇异宝,需要保留。请不要说这是我个人不切实际怀旧的毛病,你为什么至今还保存着年少时夹在书页里的银杏树叶?多年后的某一天,当枯干的树叶不经意地落下的哪一刻,难道你没有对人生有什么新的感悟?一片银杏树叶就像一座村庄,一座村庄承载着无数份魂牵梦绕的乡愁。以至于每次经过以往生活过而如今盖头换面的小镇的时候,心里总是空落落的。虽然我也期望牵着幼儿的手走下一阶又一阶的青石板,带他去我以往嬉戏过得田野里拾起遗落的稻穗,虽然我也渴望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依旧能闻见池塘边飘过来的淡雅的金银花香气。

蓝脸的碑文是这样写的: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生命就是这样充满着厚重感地轮回,而我们对乡村的记忆最终也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埋入黄土之中。我所能做的只是祈求这个过程越慢越好,越慢越好。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8)

《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

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一世为猴……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未离开这块土地。小说正是通过他的眼睛,准确地说,是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变革。

地主最后终于又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人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上分类,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着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

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

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的故事充满了吊诡和狂热,唏嘘和罹难。当转世为人的“大头儿”终于执着坚定地叙述时,我们看到了一条生气沛然的人与土地、生与死、苦难与慈悲的大河,流进了我们的心田。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角色,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表面上看,小说写的是农民五十年来与土地的关系。实际上,作者呈现的是一个社会进程,和在这个社会进程中人的价值选择和性格命运,以及凌驾于它们对选择本身的思考和对命运本身的思考。小说中,顽固的不愿加入人民公社的蓝脸和热切的扞卫人民公社的洪泰岳都是极端人物,他们的个性也是极端的,虽然他们一起对峙了五十年,但当他们共同依赖与膜拜的土地,要被子孙们出卖时,他们都愤怒了。小说正是通过诸如此类对峙与愤怒,来呈现历史、反思历史,用恍惚于虚构与真实的方式来实现宏大叙事。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可以轮回,不得而知。不过,人生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否则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情况。这就是轮回。

从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需要认真思考的。

从一开始的无知,到慢慢拥有,然后人心的贪欲逐渐膨胀,直到最后回归为零。这样的生死死生,疲劳往复,也许是另一种生命的原生力量吧。无欲无为,希望我们能慢慢学会。

《飘》读后感1000字(优秀范文)


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斯佳丽站在红黑色的土地上,带着一颗从疲倦中苏醒的心,坚定地说出这句话,昏黄暮色刻画出她倔强的美丽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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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佳人》,这部著名的外国名著,在我第一次阅读它的时候,就被它深深地吸引和震撼。随后的几年,我总会不时再阅读一次,重新品味。如今,我不能说我已经完全领悟了它的内涵,但多多少少,我也有了自己看法。这本书以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一个暴发户的女儿斯佳丽和几个男人的爱情纠葛。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成功地塑造出一批栩栩如生的任务形象,如相貌出众、敢爱敢恨的斯佳丽,温文尔雅固、守传统礼仪的阿希礼,贤淑端庄、心地善良的玫兰尼,粗犷豪放、具有独特处事哲学的巴特勒等等。这部看似通俗的作品产生了感人的艺术力量。

在这部书中,既描写了在战争中永恒不变的爱情,又描写了感人至深的亲情,更令人感动的,便是没被湮没的友情。这如此动乱不安,战火纷飞的年代,闪耀的人性光芒依然夺目,甚至被血与泪洗涤得更为晶莹剔透,更为崇高至上。

当斯佳丽得知母亲死于疾病,父亲因此疯了的时候,她毅然离开了安定的小城,回到了烽火四起的庄园,用她稚嫩的双肩肩负起整个家庭的重担。她不再是流连于各种舞会的花蝴蝶,不再是娇纵人性的千金大小姐,她,开始了通彻心扉的蜕变。她必须用自己的双手去耕种,一双白嫩的手变得枯黄,长满了代表成长的厚厚的茧。她,累了。可是,她却不能停止,整个庄园的人都离不开她。她多想像以前那样,听到母亲温柔的声音,在父亲的怀抱尽情撒娇。可是,一切,都因战争而改变。母亲病逝,父亲神志不清,两个姐姐还是如此懵懂无知。想到这,斯佳丽狠狠擦掉了两颊的眼泪,在骄阳下重新开始劳作。

这是这部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曾经娇生惯养的斯佳丽,曾经沉迷情爱不能自拔的斯佳丽,曾经骄傲幸福的斯佳丽,斯佳丽,这个美丽的女孩,在战争中并没有倒下,而是依然以骄傲的姿态,生活于生活之上。每一次似乎无法逾越的困难在一旁冷冷嘲笑的时候,斯佳丽都无畏地去面对。粮食没了,她到废墟下去挖,直至手指出血也不放弃;辛苦种了一季的棉花被炮火烧了,她毅然放弃,到城市做起了令人不屑的“女商贩”;与最爱的男人巴斯特的小女儿因骑马摔死了,她悲痛欲绝,但还是理智地准备了后事……她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战胜了一个个如大山般沉重的困难,外表柔弱的她,藏了一颗火热的心,一颗充满信念的心,一颗令人无法不动容的人。

战乱后,废墟连连。而斯佳丽,宛如盛开在废墟上永不颓败的花朵。开到荼蘼,芬芳馥郁,氤氲开来,温暖了这个四季,这个战乱里的四季。

生活总是布满了荆棘和陷阱,四处危机四伏。可是,只要我们具备“斯嘉丽式”的美丽心灵,荆棘会变成鲜花,陷阱会变成糖果。困难是生活给予我们的慷慨馈赠,抓住并战胜它,生命的财富便是如此积累而来。

《飘》读后感10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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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篇1)

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的压力面前一次次的被叛自己的内心。

一个固执的、简直是执拗的女人,也正因此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爱情。

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的女人,在追求物质,却无可指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的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在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这是一个完整的女人,是一个有缺点的完整女人。虽然只是一个作者的人物缩影,不仅包含了作者自己的人生经历,也有很多女人的身影在里面!

值得一看,不,应该是值得很多遍的看。

看她,就像看自己

上高中的时候认认真真的看了这厚厚的两本书,两个感觉:一是非常喜欢思佳丽,二是非常不喜欢白瑞得.

那时候不喜欢这种看似不在乎自己的男人,总觉得爱我得男人应该死心塌地不离不弃.那种动不动就惹我生气得男人是最讨厌的

现在老了(偷笑一下),对生活对爱情也开始有了真实和深切得体会.我经常会以思佳丽得思想来对思考自己得行为--我希望用那种坚定得信念来支持自己,需要那样的有些现实的举动提醒自己避免幼稚.

思佳丽在看我看是个现实又奢侈的女子,对自己的理想不离不弃.她的生活是多彩的,爱情虽不完整,但我看来也是完美的她生命中的一切是我所期待的,包括爱情.

奇怪会爱上这样的女子,任何一个男人无法逃避,我也不能...

永恒的飘

不知是什么原因,在最紧张的高三临考前的一个月里我才遇见了它,却执意在一周内看完。二本平装上下册,黑白色的封面,米切尔的大名也隐在了思嘉的裙中......读它时被思嘉的任性,自信,大胆,疯狂还有对自认为的爱情的执着所征服,同样也对白瑞德宽容、勇敢、自信自主,对小蓝妮的那份父爱所迷恋,当时就想要是能找个像白瑞德一样的老公伴自已终老一生就是最幸福的事!呵,就在那一刻在书的结尾,自已就像洞悉思嘉的心,想到了塔拉的红土地就充满了希望和力量,要重新征服离开的白瑞德,感觉仿佛在云端,就像飘一样。

思嘉是个幸福的女人,因为她最终看到真爱,白瑞德是个大丈夫,因为他知道爱不是一种占有的形式,而是一种情感的征服。

呵,这是我读飘,这是一部好书,每个人读它都会有不同的感觉,但它值得你一读,永不后悔。

飘——我向别人提起古典文学总要提起它。

我一直在想,如果米切尔没有出车祸去世,她所写的其他小说会是什么样呢?

一个作家如果要让人爱上,一定要多写点作品,让读者从不同侧面去了解他。因为一本书虽然可以反映作家的很多侧面却不是全部。

可是米切尔就像是杜鹃啼血,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了这本《飘》。写完她就去世了,让人惋惜。

我个人认为〈飘〉是有两道主线的。爱情和战争。

我们之前所接触的历史很冰冷,仿佛就是一场为黑人解放而运行的必要手段。北方是正义,南方是无知。

可是在〈飘〉中,南方的视角将这场战争表现得居然让不爱战争的我想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战争中的表现,被米切尔写得十分浪漫,不论是正面关系还是负面关系。

我认为我比较像斯佳丽。而我认为其实瑞德也没有什么不好,甚至非常棒!

跨越几十年的感情,在来来回回中辗转,最终尽管结尾十分含蓄,但是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到,以斯佳丽的性格和瑞德的情,最终二人仍然会走在一起的。

它的续集〈斯佳丽〉(自然不是米切尔写的)就十分好得续写了这段情缘。我认为续集也是难得之作!

本书还将爱尔兰人与土地的关系写得十分坚定,十分令人折服。

读完它让我有种回味,有种震撼,有种温暖。

《飘》读后感(篇2)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笑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笑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笑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笑天交流、讨论,还鼓励笑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笑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飘》读后感(篇3)

《飘》,是我最喜爱书。喜欢斯佳丽勇敢坚强,喜欢瑞特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感觉是矛盾,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佩服她坚强,佩服她对土地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言论而开创自己事业。

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爱也会有磨光时候,而他爱,是被斯佳丽愚蠢固执磨光。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人,他有良好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篇4)

作为一部美国内战时期以女性为主人公的小说,《飘》这一小说作品对主人公郝思嘉追求爱情、事业、金钱的描述中渗入了很多女性主义思想,这些女性主义思想较好的表现了主人公对当时男权社会的不满,而在笔者对这一作品的阅读中,同样深深体会到了郝思嘉身上所蕴含的浓浓女性主义思想,所以我认为想要真正理解小说《飘》的内涵,就必须明晰小说《飘》中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

为了更好的理解小说《飘》中的女性主义思想,笔者特意对女性主义思想的具体含义进行了调查,照西蒙·波娃的认知,笔者任务女性主义思想可以定义为“独立于阶级斗争之外,专门为女性问题而奋斗的主义”。不过在不同时代与社会背景中,所产生的女性主义理论往往也有着较大的差别,但其最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批判与改造父权文化,所以全球的女性主义者事实上都有着共同的追求,即“女性在全世界范围内是一个受压迫、受歧视的等级,必须加以解放”。结合这一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识,我们就可以较好的理解小说《飘》中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

在小说《飘》所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中,女性作为爱情与婚姻的主宰正是这一女性主义思想的最佳体现之一,这一点在小说《飘》中主人公郝思嘉的婚姻历程中有着较为直观的体现。在传统的思想中,女性频繁改嫁、决定自身的婚姻在很多国家都被视作是一种丑闻,人尽可夫、公车等词汇的发明就属于这一对女性迫害的最直观体现,而小说《飘》中女主人公年轻时勇敢的表白、与自身追求者结婚对深爱对象的报复、照顾所爱之人妻子的行为、自身对爱情幻想的破灭、生活逼迫之下抢走妹妹的情人、为了钱嫁给他人,这些行为哪怕在当时的美国也广受舆论的迫害,在很多国家甚至会受到家人的鄙视与刚刚提到的女性侮辱词汇的责骂,但笔者从郝思嘉不遵从传统的道德伦理、不顾及他人想法、注重自我主动追求爱情的行为,却能够感受到新女性的光辉。事实上只是通过笔者的论述,或许很多人都无法接受郝思嘉这一位女性主人公,但将相同的事情放在男性身上,感到反感的人数就将大幅降低,这种心理情感正表明了我们还没有脱离男权社会思想的束缚,对于性生活不检点男性与女性的差别对待就是这一问题的最好表现。笔者认为之所以小说《飘》的作者安排了主人公郝思嘉如此坎坷的爱情经历,以期更好的体现主人公对传统思想的颠覆,展现出对爱情的追求恐怕是作者的写作目的之一。

除了爱情与婚姻的主宰者,传统女性价值观的颠覆也是小说《飘》中女性主义思想的渗透表现,这点同样体现在主人公郝思嘉身上。在郝思嘉的一生中,拒绝父亲的要求去做乖乖女、抛头露面经营生意、在战争中的伤痛中快速振作起来、独自经营庄园,这些行为事实上都属于对传统女性价值观的颠覆。在小说所描绘时期的美国,女性的人生任务就是做一名贤妻良母,当时的美国人认为,顺从和依附于男性是女人的天职,但郝思嘉对男权压迫的觉醒和反抗却使得其真正作为一名女人站立起来。在全书中,主人公郝思嘉不畏苦难,逐步实现了自身经济上的独立,做到了婚姻中夫妻经济地位的平等,这使得着其本人从男性的附属物中脱离出来,摆脱了男性为了统治女性而专为她们设置的行为准则,我们可以将郝思嘉视作男权社会的反叛者,因为她的一生浸透了女性主义思想。

在小说《飘》中,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将自身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知融入其中,塑造了郝思嘉这一经典的女性主义者形象,为20世纪女性主义思想的发展撑起了一面旗帜,这也使得美国女性主义思想发展日渐完善,但对于我国来说,我国当下仍旧存在着很多对女性的压迫,这就使得想要真正实现我国女性的解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飘》读后感(篇5)

第一次读《飘》的时候,还在大学里,看完后,留下最深的印象,应该是作者的写作功力和那些精彩的对白。第二次,是在参加工作后,那段时间极其烦闷,于是读了很多的小说,《飘》是其中的一本,当时感叹思嘉命运的坎坷、南北战争所带给她的种种磨难以及她最终爱情的失去,从她身上感受一种的坚强,也学会了说:“我现在不想,明天再说吧”。于是,面对所有的挫折,面对所有的不解,用一种自我麻醉的心态,轻轻带过。

现在,再读《飘》,却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态。

少女时代,思嘉爱上了艾希礼,当艾希礼跟媚兰结婚以后,她冲动之下把自己嫁给了一个根本不爱的人。丈夫死了,她没有悲伤,然而,她却因为艾希礼不得不跟所有的人一样去做农活、扎栅栏而痛苦而心疼,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换来了塔拉农场的安宁和艾希礼等人的生活保障。但到最后,却发现,她的爱情就象她缝制的一套精美的衣服,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她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也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她只是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一种虚构的爱情,一个虚构的爱人,而根本不是艾希礼这个人。因为虚构,她根本不知道她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一个什么样的爱人。

我喜欢思嘉,她是一个率性的人,敢作敢当,从不掩饰,为了她虚构的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为了不伤艾希礼假清高的面子和虚伪的圣洁,她不敢再在艾希礼面前谈论感情,生怕一涉及此类话题,艾希礼会跑会躲,从此再也见不到,听不到了。为了艾希礼一句话,就跟瑞德分居。因为她所有的情感与用心都在艾希礼身上,所以,感觉不到瑞德对她的感情。直到最后,当她失去了所有的人之后,才明白她是爱瑞德的,因为他和她一样---坚强、无所顾忌、热情而粗俗。才了解瑞德曾经为她所做的一切: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了她不甘心寂寞的心情,便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逃出了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吓得哭醒时给她以安慰……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当她醒悟,奔跑回家时,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告诉她,“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你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你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你认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我的爱就这样被消磨殆尽了。”

爱一个人太累,爱使瑞德精疲力尽,对于思嘉,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思嘉不是太固执的抱着自己的幻想;如果瑞德不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掩饰自己的感情,维护自己的自尊;如果他们能够敞开心扉,坦露情怀,真诚沟通;如果他们在所有的过程能够不互相伤害;如果……

为什么一切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为什么要等到无可挽回,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与期待的?生活没有如果,人,一生都在旅途中,走过了一村,错过了一站,无法回头。即使痛定思痛,但失去的永远是心里的最痛,那印记是一生也无法抹去的。所以,我不得不欣赏思嘉的那种坚韧不拨。最后,瑞德走了,无法再面对他曾经全身心爱着的女人,思嘉却想着,“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有期待,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希望与信心。

但愿天下爱着或正准备去爱的人,都能从思嘉的感情中,有所领悟,珍惜现在拥有的,呵护那颗敏感而脆弱的爱人的心,别让一切随风而逝......

《飘》读后感(篇6)

生于盛世,做个佳人;生于乱世,仍做佳人。——题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在我的认知里,所谓佳人,通常都是这样的形象:美丽而柔弱,善良又温暖,遗世独立,不染纤尘。然而,在《飘》里,我见识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乱世佳人——斯嘉丽·奥哈拉。

斯嘉丽这个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个好人。至少善良宽容的梅兰尼比起来,她除了拥有无比的勇气之外,几乎缺乏了所有传统意义上的“佳人”应该具备的所有美德。然而,也正是她的勇气,让她成为了这本书,甚至是这本书背后的那个时代里,最令人钦佩的女性形象。她在混乱的南北战争里,与炮火擦肩,与死神作对,顶着鲜血与尘灰,向心爱的人一路高歌着狂奔而去。她杀过人,也差点被杀;她结过婚,却守了两次寡。幸好,即使如此,她仍勇敢向前,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她所说的一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所以她积极而又乐观的面对着每一个新的一天。这样的好,又怎能不令人心生敬意?

事实上,我对斯嘉丽这一形象的感情又不至于敬佩那么简单。准确的说,我是有那么一点儿瞧不起她的。瞧不起她对阿希礼的苦苦纠缠,更瞧不起她直到瑞特离开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我甚至觉得,她前半生的追逐都是盲目的,就像瑞特所说,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上,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这或许就是这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的可悲之处。

与其将斯嘉丽看成一个完全褒义的存在,我更宁愿将她看作一个亦正亦邪的人。也正因为主人公抱有的复杂态度,我曾一度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个故事。哦,对了,故事,一开始,我的确将它当做一个故事来读,但最后,却读成了一本人生的教科书。这是一本教科书,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关于努力与勇敢,很多都能从书中找到答案。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教会了我很多。阿希礼教会我忠诚与专一,梅兰尼教会我善良与宽容,瑞特教会我清醒与爱国,斯嘉丽教会我坚持与勇敢。但同时,他们也让我反省,反省如何爱人、爱物、爱事。先自稳重,而后爱人。细细想来,这本书想说的,也不过是这么个道理。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并牢牢地抓住它,如果得不到,就始终为之努力,无论如何,从不言弃。

我很庆幸,生活在这个没有战乱的太平盛世。也很明白,纵使在盛世,你我也应做个佳人。世界没有悲剧和喜剧之分,如果你能从悲剧中走出去,那它就是喜剧,如果你沉湎于喜剧之中,那它就是悲剧。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拿到一手好牌,而在于打好一副坏牌。所以,无论生活如何待你,你都应万分感激并为之努力。

《飘》读后感(篇7)

美国作家玛格丽 米切尔女士生平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飘》。

从出版到今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根据《飘》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在放映当年也是一举囊括奥斯卡多个奖项。

故事发生在美国战北前后,佐治县塔拉庄园里的大小姐斯佳丽 奥哈拉是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与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的妹妹截然不同,这个在红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女人精力旺盛、大胆叛逆。

她浑身散发生命的活力,勇敢地追求年轻英俊又有绅士风度的阿希礼 威尔克斯。然而阿希礼却不肯接受,因为赌气所以她嫁给瑞特 巴特勒闯,他一直深爱着斯佳丽,而她把所有精力都在阿希礼身上。

最后,瑞特离开她,才发现阿希礼只不过是一个影子,于是觉得应该把瑞特追回来

斯佳丽这种无惧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飘》读后感(篇8)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读后感(篇9)

《飘》是我最爱的一部内外小说。记得当时大哥拿回三本厚厚的书,看了心里就很害怕,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已经舍不得放下。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52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她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这利益出发看等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因此,他充分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直到战争末期,才在“爱国良心”的一时充动下入伍,实际进一步暴露了一个投机商人的面目。但是他对思嘉的爱却是真诚而热情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个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我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及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大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死了,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荡然无存。他妒忌和视艾希礼,但又最理解艾希礼,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视她,既念念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既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邦妮死了,妮兰也死了,他决定离开思嘉,浪子回头。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尚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的启发!

毕竟以前只是读个大概,以后有时间一定会仔细的看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以后再看这本书,会有更多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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