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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读后感400字

发布时间:2022-05-24 来源:互联网

优选:洞读后感大全5篇五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选:洞读后感大全5篇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洞读后感(篇1)

《洞》是美国作家路易斯.萨奇尔写的,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

《洞》讲了一个叫斯坦利的男孩无意中“偷”了一双鞋子,被送到翠湖营去“劳教”挖洞。他在那里遇到了一个朋友零蛋,零蛋中途逃跑了,斯坦利决定去找他。幸运的是,他找到了零蛋,两个人一起爬上拇指山,找到了水源和洋葱。他们在山上又待了一个礼拜,实在待不下去了,又回到了翠湖营。刚回去,他们就挖到了宝藏。在律师的帮助下,他们离开了翠湖营并分享了宝藏。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斯坦利。他在被捕之前是个被人嘲笑、侮辱并深感自卑的肥胖男孩,但到了翠湖营后,他慢慢适应了挖洞生活,学到了挖洞技巧。斯坦利很坚强,尽管挖到宝藏后好多只有毒的黄斑蜥蜴爬到了他的身上他都没有害怕。他尽管身处在严酷的现实当中,但没有被打垮,保持着自己善良和本心。他不仅教零蛋识字,还因为零蛋喝了“斯蒲露”生病了把他背上了大拇指山。

我最不喜欢的人物是管理员大人,她美其名曰说让孩子们通过干苦活儿改过自新,其实是想让孩子们帮她挖到宝藏。她身为一个管理员,理应是个好人,但她想侵占孩子们的财产,这就是坏人的行为了。这位管理员让我想到了另一个人,那就是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典狱长塞谬尔.诺顿。他是个典狱长,当然应该是个好人,但他利用自己被法官误判的犯人安迪.杜弗兰这个银行家来帮他洗钱,这是犯罪的行为。这些人道貌岸然,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控制别人,满足自己的私利。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都要坚强并做一个好人。斯坦利通过自己的努力,挖到了宝藏并解除了家族的厄运,实现了命运的反转。管理员大人最后却一无所有。

洞读后感【篇2】

当妈妈把《洞》这本书放到我面前时,我的心中充满了疑问: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呢?洞里会有秘密吗?满怀好奇心的我迫不及待地捧起了这本书。

书中的男孩斯坦利被人误以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翠湖营。他每天必须冒着烈日挖一个5英尺深、5英尺宽的洞。管理员大人说这是为了改善他的品格,但实际上贪婪、凶狠的管理员大人是为了挖这里的财宝。在翠湖营,他遇到了种种困难、险境,但他不断激励自己,终于解救了自己和零蛋,成长为了一个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读完这个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我不禁佩服起斯坦利来。当他被很多人误认为是小偷时,他并没有灰心丧气;当他每天要在烈日下挖洞时,他并没有抱怨哭泣,还写信让妈妈放心;当他想到零蛋逃出营地可能遭遇不幸时,不顾一切地去寻找他……我想这就是洞的秘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做一个好孩子;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希望。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里出现了曾在新闻里看到那些身残志坚的高考学生。他们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克服了我们难以想象的困难,坚持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大学。

那么我呢,我能不能成为像斯坦利这样勇敢的人?我觉得我可以。我在七岁那年的暑假,曾经参加过一次轮滑马拉松比赛。一开始,我滑得很轻松。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就觉得身体变得越来越沉重,身上好像挂满了沙袋。就在这时,一辆大车开了过来,司机问我要不要上车。我已经感受到了空调的凉风,也看到了车上有几位退赛的选者正喝着凉凉的矿泉水,但是我想:我从百里以外的地方赶到这里来参加比赛,可不能当逃兵。于是我谢绝了司机的好意,坚持到底。比赛结束了,我虽然又累又热,可心里却非常开心。

感谢《洞》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能量。以后,我也要像斯坦利那样勇敢、坚定,面对难题不退缩,被大人误解不气馁,遇到失败不灰心……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而努力!

洞读后感(篇3)

暑期绘画班的最后一节课,是画夕阳美景图,这是老师对这一期学习进行的一项综合测评。

五颜六色的水粉颜料,在我的画笔下,慢慢呈现出一幅栩栩如生的佳作,自己还是挺满意的。然而,这时的画笔却跟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沾了蓝色的颜料竟跑到了夕阳照射的天边,原本绚烂的晚霞突然暗沉了下来。这?难道这幅美丽的画就这么毁了?我这期的成绩怎么向妈妈交代呢?

不行,不能就此罢休,我要用我智慧的大脑交上一份满意的卷子。我又加了点与蓝色相近的冷色调,把那块地方涂匀,形成一个倒水滴形,再用黑色勾线,它的下方用黄色拉几根线,线的下方画一个篮筐,里面又加上两个小人儿,一个热气球就稳稳地飘在了红红的晚霞中,给这幅画又增添了一抹色彩,反而更显生机了。

也许你会说——这没什么嘛。可如果你看过路易斯.萨其尔的作品《洞》这本书,就肯定会知道智慧的无限力量。书中讲的是一位10岁的男孩斯坦利,怎样用智慧战胜一切困难,在环境极其恶劣的翠湖营,冒着烈日在翠湖营里,每天挖一个5英尺深5英尺宽的洞。他始终积极,不放弃,乐观自信的态度让他最终坚持了下来,智斗长官先生,为生存寻找水源,,用自己的智慧解救伙伴零蛋,带领他重回翠湖营,领悟并揭穿了管理员大人让他们挖洞的真正目的。你说,10岁的男孩如果没有智慧,能做到这些吗?

也许你们会说,智慧是天生的,它是干大事才需要的。其实不然,当我看了这本书,才发觉生活处处需要智慧,它生活在每一个细节里,躲藏在每一个问题里。就如,我在做数学题时,为了确定答案的正确,我就采用倒算验证法,在每一次手工设计作品上,都能有自己的独特和创新。在放学回家后,即没带钱又没在钥匙,我是如何让妈妈知道我很安全而又能很好的完成自己的事情,不让妈妈担心的,所有这一点点的小问题,都是用你的智慧去解决的。可是你要知道,智慧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不是天生就有的,它是需要用知识作为它的翅膀。所以,如果你想拥有智慧,就要打好扎实的基础,学习更多的知识,获得更多的技能。

有智者,事竞成。我们要把所学的知识转化为智慧,让无限的智慧发挥它的力量。

洞读后感(篇4)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法院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着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洞读后感(篇5)

当我读完《洞》这本书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它实在太神奇、太有趣了!

《洞》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路易斯·萨奇尔的作品。男孩斯坦利被误认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一个专门给坏孩子待的环境恶劣且没有湖的翠湖营,并被大家称作“洞穴人”。他和其他“坏孩子”一起,每天冒着50℃的高温挖一个高和宽都是5英尺的大洞。管理员大人表面上是说为了改善孩子们的品质,实际上是为了挖到100多年前西部逃犯“死亡之吻”凯特·巴洛埋藏的宝藏。在翠湖营,他认识了真名为赫斯托·泽罗尼的“零蛋”,斯坦利教零蛋识字,零蛋帮斯坦利挖洞。可是,嫉妒他们的“锯齿”向管理员大人告发了他们,于是零蛋逃出了翠湖营。可是在荒凉的西部地带零蛋自己一个人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于是斯坦利勇敢地逃出了翠湖营,并找到了零蛋,救出了他。

当我看到斯坦利决定要逃出翠湖营救零蛋时,觉得他实在太勇敢了,要知道在那个西部地带,不仅有可怕的响尾蛇,还有有毒的黄斑蜥蜴,甚至找不到一滴水!不要说救零蛋了,连自己也不一定活得下去,就算活着回来了,也会被管理员大人用那响尾蛇的毒液毒死。如果是一般人,就算管理员大人用响尾蛇的毒液逼着他去救零蛋也不会去的,更何况管理员大人根本不可能这么做!再想想斯坦利为了救零蛋而爬上大拇指山,在斯坦利自己饿得几乎虚脱的时候,背着饿昏的零蛋和长5英尺的铁铲子,还得攀爬上既陡峭又长满仙人球的悬崖、闻着刺鼻的洋葱味,甚至还得冒着高达50℃的高温,要是是我,想想都会疯掉!在斯坦利救零蛋的过程中,他成长为了一个真正勇敢、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洞》这本书使我成长,敢于面对未知的挑战。生活中的小挫折、小困难,比起斯坦利救零蛋与翠湖营的生活,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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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简爱读后感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选】简爱读后感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简爱读后感【篇一】

《乱世佳人》、《嘉丽妹妹》、《傲慢与偏见》……单听名字就让人想起八九十年代的黑白电影,随着留声讲述着爱情。多年后,趁着暑期带学生去英国文化交流,顺手在行李箱里塞了一本《简·爱》,在英国一个寄宿学校里,没有家务的负担,没有娃的叨扰,重新打开了这片世界。

本书带领我们走进平凡主人公的世界,通过描述简?爱三十年间曲折的人生经历和艰难爱情,让我们领略快乐与悲伤的意义,经历曲折与感动,思考爱情与人生。而我多年后在英国重读这本书时感受最深的却是“景”。

这部“简单的爱”诞生在英国的乡村,不是工业化的大城市,所以讲述的故事也带有乡村的风格。

不管是里德太太的别墅,桑菲尔德那样的大宅,还是圣约翰的房子,都十分宽敞,但朴实、自然,毫不修饰、含蓄。

在英国的十来天中,闲来无事,我会和同伴一路从凯利山逛到附近的小镇上,沿途在绿草浓密覆盖的小山坡上,伫立着一幢幢别墅,最高的不会超过四五层的样子,一般只有三层,用石头、砖块砌成,一栋挨着一栋。屋上的每层都开放着窗户,窗户后的窗帘也很好地扎拢,十分清爽。窗户样式和我们国内有所不同,是上下层的,把下面的窗户往上推,窗户就打开了,我和同伴还猜想是不是英国多雨,这样设计可以在下雨时,减少雨丝飘进屋内。墙面上永远是潮潮的,爬着淡绿色的爬山虎,就这样攀着,汲取凉丝丝的水分,隐隐约约能看到绿色的覆盖之后规则的青色石砖。墙角是宝石绿的青苔,黏糊糊的,一团团地簇拥着,这片绿色像是天然的墙纸,把小屋装扮得很漂亮。每一户人家会在门上挂一块大小恰到好处的木牌,用花体刻着主人的名字,别墅背后再用篱笆围成一小片庄园,种了花花草草。

英国的乡村总体来说,给人的印象更多的还是田园、山庄。牧场、麦田、成群牛羊,恬静,安然,总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就像英国人在午后定时享用的下午茶——鱼和薯条,香浓的、带着奶腥味的茶。

英国小说少不了“夸奖”他们独有的景光。如《傲慢与偏见》《艾玛》《曼si菲尔德庄园》中它们的存在。不仅是亮点所在,也成为烘托气氛的得力“武器”。夏洛蒂的妹妹艾米莉在创作她的《呼啸山庄》时也拌入了对于风景的刻画。

《格列佛游记》同样是众所周知的英国小说,里面对于新奇的事物的描写详尽又引人注目,深深激发了我们大脑的想象引擎。整本书是作者对于其他的世界的想象,但事实上,里面写的一切啊,定是来自作者生活的地方,英国的美丽富饶足以让作者将那种呼唤表达出来。

《简·爱》作者夏洛蒂用了很多的笔墨来描写景,仿佛是有意在衬托出优雅安静的气氛,和不经意间混杂入的诡异气息。将这种手法运用到了极致。

在如此美的地方,简·爱与罗伯斯特的爱情悄然诞生,就如一株在墙角默默开放的蔷薇。

简爱读后感【篇二】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3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

《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简爱读后感【篇三】

这部作品没有华丽的外衣、没有浮躁的激烈。有的是一份平实的真诚,而当代小说中的离奇的怪谈、夸张的描写、粗糙的情感、比比皆是。

“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角简爱的是交易记叙的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了摧毁的孤儿。如何在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的生活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了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受尽了苦痛的折磨。也许还是这样挽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顽强的毅志,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相互内的在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老师而感到羞愧,而是坚强正确的面对自己和他。

两个主角历经艰辛,蹒跚的走在为他们胡乱画的一条路上。虽然坎坷,却愈显温馨烂漫,他们思想独立却又交集。在一系列的磨难面前他们分开过,但最总听从了彼此的心找到了对方。上帝用明亮的慧眼照亮了前方的路,也照亮了彼此的心灵。是他们从相识到相知最后到相爱。故事的结尾罗切斯特拖着残病的身躯。却满怀惊喜全力唤着“简尼特!我亲爱的简尼特”虽然他的眼睛没有了炯练的目光,但他调动所有能调动的器官去感受自己的爱人。随着那声呼唤,我的感情带着泪珠从脸颊滚落。寂静的夜我的心在为他们跳动,这就是生命最强硬的感召力。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命运不是不可战胜的,平等需要自己去取得想要平等,必须有劳动有付出的汗水,有坚定的信念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去生活。在那里他的灵魂终于驻足,然而这又是那样的短暂。在一个对爱坚信会使不信仰神的名族信奉上帝的爱人面前。她们美丽的爱情却在顷刻间化成了泡影残酷的现实和社会的压力让这个灰姑娘找不到方向。在心里破碎和情的毁灭中,她又开始了自己迷茫的生活,在无际的世界中寻找他的方向,钱是没有的,爱是没有的,而生活却是现实的,沿街乞讨让简人在寻找善良和真情,在风雨中与圣约翰的相逢则是他心生活得有一个开始在玛利,戴安娜共同生活的那段时间内,是她深深的感受到了爱的温暖。

他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写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

简爱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在读一本世界名著《简·爱》,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用尽毕生精力撰写而成,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不禁感叹:这需要多少的`毅力和时间来铸造啊?!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女主人公简·爱因为是一个孤儿,所以被人瞧不起,受尽百般欺凌。后来简·爱被她那可恶的舅母送进了恶名昭彰的慈善学校,灵魂和肉体都受尽了苦痛的折磨,但她以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并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了追求独立的生活,她通过应聘,在桑菲尔德府任家庭教师。由于志趣相同,简·爱和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真诚相爱,历经磨难,终于和自己心爱的人走在了一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深受感动,夏洛蒂·勃朗特是用怎样的经历和毅力来完成这样的壮举啊!想想都让人不可思议!我现在深刻地体会到,夏洛蒂勃朗特其实就是她所写的“简爱”这个角色,她是在通过小说来表现她的无奈和无助,她倔强的性格和不屈的毅力,在小说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的一件往事:记得那是一个夏天,我当时才8岁。

我看见别的小朋友都和爸爸妈妈开开心心地出去玩,我十分羡慕,就吵着闹着要爸爸妈妈带我出去玩。爸爸妈妈此时正在做着美梦,却被我这个捣蛋鬼搅黄了,爸爸妈妈不免有些生气,但还是带着睡意异口同声地说:“鹭鹭,干嘛,我们这儿正睡觉呢,到别的地方玩啊,乖!”爸妈把话说完又想倒头睡去,我不甘心又再一次拉住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鹭鹭想出去玩!”

爸爸妈妈禁不住我的纯纯童语,终于带我去了游乐场。进了游乐场,我东跑跑西跑跑,高兴的都要昏过去了!可是不一会烦恼又来了:这些游戏看着好恐怖,我不太敢去玩。还是爸妈了解我,看出了我的心思,便故意激我:“这些游戏都有点惊悚,不过我们家鹭鹭是绝对不会怕的。对吧,鹭鹭?”我为难地说:“当然当然……”我艰难地朝着“恐怖座椅”走去,一步一个锥心的疼痛(其实没那么夸张),从小,我连一只小鸡都怕,更何况是这个电子产品!我故作镇定的坐上了“恐怖座椅”。机器已经启动,座椅将我狠狠地“甩”向了天空。我再也忍不住了,不禁失声大叫:“啊!”……机器终于停止了,我慌忙下了座椅,找到爸爸妈妈就立刻冲向他们,抱着他们大哭了起来。爸妈看我哭得那么“凄惨”,都不忍心起来,劝道:“其实爸爸妈妈是想让你明白:不经历些风霜,难成大器啊!”当时我还不能明白话中的深奥道理,直到现在我读了《简爱》,我终于明白了!

如果你读过《简爱》,就会了解我现在的心情。快去买一本看看吧!

简爱读后感【篇五】

重温《简爱》,每个人都将学会爱自己,活出自己的精彩和未来。

不服输,才能冲破苦难的牢笼。

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被舅舅收养。

不幸的是,疼爱她的舅舅没过多久就去世了。

在弥留之际,他要求自己的妻子要好好对待简爱,继续抚养年幼的她,把她视为己出。

舅妈里德太太冷漠自私,勉强答应丈夫。其实她嫌弃这个外来的孩子,于是违心地遵守着诺言。

在这个寄人篱下的环境,简爱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妈的厌恶,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

她的表哥约翰冷酷无情,专横残暴,被里德太太溺爱,疏于管教。他常常打骂简爱,而舅妈就当没看见。

没有人可以依靠的经历,锻炼了简爱不服输的性格和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生来就没有选择的权利,但她不想被命运掌控。

历经几年的磨难,简爱渐渐长大,在这所孤儿院做了两年教师后,她毅然选择离开,去寻求新的开始。

易卜生曾说过,世界上最坚强的人,是孤独地只靠自己站着的人。

一个人不服输,越过心中的山,才能迈过人生的坎。

《洞》的读后感11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洞》的读后感11篇”,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洞》的读后感 篇1

弥漫山间的薄雾、航拍下呈镜面的梯田、旋转在盘山公路上的黄色小车、飘浮云间的矮寨大桥,一只威武帅气的公鸡站在屋檐上抖擞羽毛,下过雨后干净窄巷——清新,就像清明过后,大地变得翠绿,空山新雨后的`纯净。

近期,单位组织收看了《十八洞村》,还未收看时,想应该是一部“政治色彩浓厚的教育片”。但是当屏幕中的美景出现时,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了。

一位永远在田间插秧的主角、一位每当想女儿时就喝酒“唱歌”的哑叔、一位张口闭口“娶媳妇”的年轻汉子、一位整天坐在门栏上望天“想要儿子”的落魄男子、一位吃了一段时间苞谷饭的护林员,这样一群杨家班的精准识别贫困户,在驻村干部的带领下,组成了一支脱贫攻坚队伍,也是影片的主人公。

整部片子,看到的是人间温暖和大爱,温暖而感动。很多镜头是在路上奔跑,沾满稻田里泥土的胶鞋在山间的小路上急切奔跑——只为拦截拉着菜刀去找拐走女儿的男子的杨英莲,只为追赶怕因自己被气走的驻村干部……儿子多年前带走的母亲陪嫁的三把板凳,在多年后依旧完好无损地带了回来;麻妹重复了三遍台词:“小南瓜,我们永远守着你。你活一岁,我们活五十岁;你活五十岁,我们活一百岁;你活一百岁,我们活一百五十岁”,既是摇篮曲,又是祖父母爱的誓言。

整部片子,带着农村的质朴感,多出了很多不用硬凹就浮出来的萌点,充满着诙谐:驻村干部小王第一次进村,并不认识路,直冲冲地开着车来了,至山前,没路了,遇见一拉着牛的大叔,问大叔如何进村,大叔淡淡地说了一句“背着车进去”;主角杨英俊斗志昂扬,带着队伍脱贫时,妻子麻妹难得幽默地说“你自封为班长,为什么不封个连长当当”;小王到杨懒家去,说“这是我见过的单身狗里最乱的家”,杨懒似梦似醒地反驳“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麻妹给小王讲述火屋上的板凳经过多年的烟熏结实得很,杨英俊说了一句“挤火车会挤坏”……诸如此类,忍俊不禁。

整部片子,看到是尊重。导演并没有去渲染杨家班的贫困户生活的“穷困”,反而更多笔墨去描写他们从一开始的不认同、不配合,到后来的反思,积极响应,感受到了导演给予被帮扶的对象尊重;杨英俊带着杨家班的贫困户们愚公移山、填土造田,让他们当回“农民的样子”,是对中国8亿多农民的尊重;镜头里的智障小姑娘永远穿着一身干干净净、粉粉嫩嫩的衣服,是给予特殊家庭的尊重;镜头里杨英俊最多的场景就是插秧,杨懒面对修路占了自己的田土时的流泪,是对于土地的尊重。

《洞》的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荒洞求生记》这本书,书中讲的是王笑天、文一博、包小焱周末上大荒山玩。文一博一心想读书,不料读着读着却摔进了地洞里,在洞里,王笑天、包小焱与文一博先

后遭遇大老鼠、蝙蝠群、怪鱼群和巨蟒,又一次次化险为夷。

我觉得王笑天、包小焱和文一博很厉害,这么大个地方,他们竟然能准确判断出方向,猜测到洞口的位置.我最佩服文一博,正是他的博学多才才让他们一次又一次躲过危险.文一博竟然在自己不小心掉下洞的情况下能够准确判断出方向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他们三个还很勇敢,想到把巨蟒引去怪鱼群旁让它们大胆想法.最后包小焱十分勇敢地跳下去寻找出口令我十分惊讶,他也太勇敢了,真让人难以相信。其实最令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是文一博,他不但能用自己渊博的知识想办法帮助伙伴们赶走大老鼠,驱逐蝙蝠,还救了王笑天一条命。他还能在遇到分叉口时利用方位来判断往哪边走,还能通过仔细观察发现洞口的位置。

我想到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一些不足,比如我们都不太爱看书,也没有那么多知识,有些同学还不努力学习,不能发现自己与别人的差距。有些同学还很胆小,遇到什么事不能沉着冷静地去面对。这些都是我们的不足啊!看来以后我们要努力地争取进步。

读完《荒洞求生记》我十分佩服三个主人公,我在佩服的同时也很惊讶这个洞里面的变异物种之多。

《洞》的读后感 篇3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讲的是:一名叫斯坦利叶那茨的男孩因犯罪而被关进了翠湖营,哦,这其实不怪斯坦利,只怪他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他的曾曾祖父被泽罗尼夫人下过诅咒,只因他没有守信,他答应过泽罗尼夫人背她上山喝一口溪水,再给她唱一首她教他的猪的歌,如果不守信用,那么他就会被受诅咒,斯坦利的曾曾祖父叫伊莱亚叶那茨,哦,你可能会想问,为什么泽罗尼夫人要让伊莱亚给猪唱歌,因为伊莱亚爱上了一个叫玛拉门克的女孩,但是玛拉的父亲要猪,给猪的人他就把玛拉嫁给谁,唉,伊莱亚偏偏遇上了另一个要娶玛拉的人,于是,伊莱亚去找泽罗尼夫人,(他和泽罗尼是朋友,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但是伊莱亚很喜欢找泽罗尼夫人。)泽罗尼夫人给他一个小猪崽,让他每天背猪崽上山喝溪水,再教他一首给猪唱的歌,她让伊莱亚把她教给他的给猪唱的歌再唱给小猪崽,等小猪崽长大,伊莱亚还是会背它上山,泽罗尼夫人让伊莱亚长壮的那一天,(背那么重的猪肯定会壮。)让伊莱亚背她上山喝一口溪水,再给她唱一首她教他的猪的歌,要不然,他会受到诅咒,诅咒就是他的子孙后代都会收到诅咒。但是,那一天,伊莱亚他失信了。他也没有娶玛拉,只是让给了对方,让对方娶玛拉。猪的重量分毫不差,但是斯坦利不想娶玛拉的,就像泽罗尼夫人说的,玛拉虽然漂亮,但是脑袋却像一个空空的花盆。他去了一个码头,码头告示牌上写着:招甲板选手,免费去美国,船长看见伊莱亚很强壮,让他上来,伊莱亚上来了。那时候的伊莱亚才想到没有背泽罗尼夫人上山,他感到很糟糕,他知道,泽罗尼夫人想在离开人世前喝一口溪水。(泽罗尼夫人已经很老了。)不过伊莱亚可不信什么诅咒。船驶离了港口,在美国,他学会了英语,他爱上了一名叫萨拉米勒的女人,他们结婚了,生了一个孩子,起名叫斯坦利叶那茨。然后后面的好几世都是这个名字。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洞》的读后感 篇4

明净潋滟的稻田,古老宁静的村落,山间的袅袅炊烟,屋内的火塘吊罐,远山如黛,近水潺潺……电影《十八洞村》以画卷般美景开头,以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为选题,讲述退伍军人杨英俊在扶贫工作队的帮扶下,带领“杨家班”改变命运,实现精神物质双脱贫的故事。如此贴近生活的题材,使人沉醉的美景,演员的真情演绎,把我深深吸引。

影片中很多情节与人物带给我温暖和感动。主人公杨英俊,不像他的堂兄弟把“贫困户”当的理所当然,被评为贫困户的时候他的内心是酸楚的,他自强自立、脚踏实地却成为贫困户,他认为自己拖了国家的后腿很丢人。而现实中,像影片中的杨懒一样甘当贫困户、争当贫困户,不思进取,失去尊严的等待国家帮扶的人却不在少数。老杨跟这些贫困户不一样,他虽是退伍军人,可他身上不服输的军人本色没有退,对生活的热情没有退,他日复一日的在田里插秧,渴望用他的勤劳刚毅改变生活,他朴实宽厚,对兄弟不抛弃不放弃,贫穷面前与兄弟们互帮互助,最终带领杨家班走上富裕之路,使精神面貌与生活现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帮扶工作队的小王来到杨英俊的家里的时候,提前做足了功课,他知道老杨是一名退伍军人,所以提出带领杨家班“和穷打一场硬仗”的计划,小王用真心换真情,在老杨遇到困难打退堂鼓的时候依然坚持,使老杨慢慢的从抵触到接受,小王不仅是老杨的帮扶干部,也成了生活里的好朋友。小王对杨家班的帮扶,不是停留在柴米油盐的小恩小惠,他深入田间地头,和村民促膝长谈,挑起了杨家班“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精气神”,然后“真枪实弹”的干。这说明基层工作只要掌握技巧和方法,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这种用真情真扶贫的态度,这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学习和推广。

脱贫攻坚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很多的贫困地区还没有脱贫。我们干部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奋斗。脱贫攻坚是一场持久战,过程是复杂的、矛盾的、艰苦的,“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需要立足一切为人民谋福祉的长远,永葆始终为人民谋福祉的激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洞》的读后感 篇5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洞》,讲述的是小男孩斯坦利·叶那茨在翠湖营的经历。

斯坦利之所以进入翠湖营,是因为犯了盗窃罪。翠湖营有一个干涸的湖,进入那里的小孩要求每天挖一个深五英尺、宽五英尺的洞,据说是为了改善品格。沃尔特女士、长官大人和训导员们是营地的管理员。

在翠湖营里,斯坦利获得了一个称号——洞穴人,并且交到了许多好朋友。其中,斯坦利最为要好的是赫克托·泽罗尼,也就是零蛋。他十分想要学习,于是斯坦利每天都教他一些知识,零蛋学得非常快。后来,零蛋逃出了翠湖营,在四周游荡。斯坦利极其想念零蛋,就在他挖洞的时候,冲上长官先生的车,开走了去找零蛋。但是,斯坦利并没有带水,找到零蛋后只能躲在阴凉处。斯坦利在荒漠中一直坚持挖洞,寻找水源,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他找到了水。虽然都是浑水,但是过滤一下还是勉强能喝的。后来,他们在接近天亮时挖到了管理员大人一直在寻找的箱子。这时,他们却被翠湖营的人发现了,幸好斯坦利的律师及时赶来翠湖营接走即将被释放的斯坦利。幸运的是,他们俩都获救了,并且带着箱子。他们来到了斯坦利温馨的小家,父亲已经靠努力发明出了除脚臭剂。而那个箱子里装着价值近两万美元的珠宝,以及斯坦利的曾曾祖父留下的东西,价值几百万。

读完这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努力与希望始终比运气更重要。一个人运气可以很糟糕,但不可以失去希望,而应该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在失败中寻找答案。

《洞》一书令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好书,建议大家都去读一读!

《洞》的读后感 篇6

我是一只猴子,我本来是可以成为人的,可是在那段进化的过程中,我睡着了,那段时间就再也回不来了,我再也无法成为一个人,再也看不懂这个世界。

肉弱强食,丛林法则,弱者注定会被淘汰,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为了在这个未知的世界上生存下去,我被迫装上了獠牙和利爪,虚伪地套上了面具,我看着那些人,外表的善良和仁慈都是假象,面具下有的只是阴险、狡诈、残忍、恶毒。他们永远不满足于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不停地掠夺着他人的财富,却从来没有考虑过他人的处境。

这个世界上有物质守衡定律,人拥有的越多,我拥有的就越少,只有遵循这个世界上的规矩,才可以存活下去。我就是因为没有遵守这个世界上的规矩,所以被淘汰了,无法像别人一样住在温暖的大房子里,只能寻找山洞住下,甚至我都无法拥有一个安逸的山洞,只能四处流浪……

我无奈之下披上了虚伪的面具,却依然向往着真实的自我。社会像战场,没有枪也没有炮,活下来的人却更少。社会和丛林的唯一区别似乎就只是人性中还存在的那几乎快泯灭的善意了。

在这个杂草与灌木丛生的复杂社会,只有你披上面具,你才可以活下来,才可以更好地保护好自己,才可以找到自己的那个山洞,才可以不像我一样,无家可归……

当有一天,所有的人都可以以自己最真实的面孔面对这个社会,所有的人都可以以自己最自信、最阳光的态度面对他人时,《回洞,回洞》这篇文章的理想和意义也就真正地达到了。

期盼那一天——早日到来!

【这位童鞋,你在这里科普"丛林法则",感觉好怕怕——但最后还是让"我"看到了光明和亮色,"我"不想当丛林"圣斗士","我"只希望光明快快到来!】

《洞》的读后感 篇7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本叫《洞》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路易斯·萨奇尔。你知道他写这本书一共用了多长时间呢?这个答案一定会让你惊奇,一共用了整整一年半!嘿嘿,的确会让你惊奇吧!从中可以看出作者是个坚持不懈、认真、努力的人。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斯坦利,他被别人误以为偷了“臭球鞋”,而被法官判去了翠湖营,这是个专门给坏男孩建设的一个营,这个营的规定是每个孩子每天四点半起床挖洞,挖一个长五英尺,深五英尺的洞。其实这个翠湖营并不是让一个孩子通过劳动改造变成好孩子,而是管理员大人想挖宝藏。在翠湖营,斯坦利结识了一个——“零蛋”,斯坦利和“零蛋”为什么会成为了呢?原来,斯坦利教“零蛋”认字,“零蛋”帮斯坦利挖洞。后来,“零蛋”逃跑了,斯坦利冒着生命危险去找“零蛋”。翠湖营的每个孩子都很艰苦,天天冒着炎炎烈火挖洞,三天才换一次衣服。还有很多蝎子、响尾蛇、黄斑蜥蜴随时都会咬他们一口。后来斯坦利和“零蛋”一起挖到了“斯坦利祖传宝箱”,与贪婪的管理员大人斗智斗勇,最终取得了胜利,离开了翠湖营这个可怕的地方,还把管理员的阴谋摧毁了。我觉得文中的斯坦利是个小英雄,是个勇敢、努力、坚持不懈、不气馁的人。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我自己。我也曾遇到很多困难,我也知难而上,坚持不懈。这几天我在玩四阶魔方的时候,一开始我拼不好,但我没有气馁,而是继续努力地拼魔方,最后,只剩下几个公式不会,其他都会了,我努力地去记公式,不断地拼魔方,终于把这个魔方拼好了。攻克了四阶魔方,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要向斯担利一样,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做一个好孩子,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希望。

《洞》的读后感 篇8

根据安排,发改局组织干部到时代风影城,集体观看电影《十八洞村》。这部电影紧扣扶贫主题,素材真实,贴近生活工作实际,本人观后感慨颇深,下面具体谈一下观后感。

影片中的主人翁杨英俊,勤劳踏实,虽然家中温饱不愁,但是由于小桃花的“老壳”病,家中欠下巨债,家中老底儿翻了个遍也达不到脱贫标准。但是,在杨英俊“被识别”以后,他认为自己拖了国家后腿,于是焦急如焚、惴惴不安,想方设法的致力脱贫。

影片中的扶贫干部小王,主动请缨到十八洞村干扶贫工作。别人说他的想法太过“文艺”,甚至认为留在原来的单位更有机会提拔,直接说他的这种行为是“傻子”的表现,起初的时候,就连杨英俊都说“你有车,你可能跑得更快”,但是,这位年轻干部没有被十八洞村的贫困现状打倒,和杨英俊约定“和穷打一场硬仗”,跑遍田间地头去考察老稻谷的种植情况,促膝长谈的和村里的村民杨懒作思想工作,希望他让出耕地供村里修路,同时劝阻他不要喝“绝交酒”,还身体力行的和村民一道填土还田。他的举动深深的触动了我,让我更加坚定“为官发财,应为两道”的正确观念,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就应该淡薄名利,一心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

《洞》的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了《魔洞历险记》中《花花蟒的故事》。

花花蟒是自私森林的问题儿童,因为花花蟒的胆子实在太小了,一点自信心都没有。他成天就躲在角落里,缩成一团,大家都取笑他。花花蟒伤心级了,他不了解大家为什么都要取笑他?花花蟒越来越孤僻,躲在洞里不肯出来。

好心的猫头鹰特地过来安慰花花蟒:“振作起来!花花蟒,你千万不要因为别人对你的态度不好,就失去信心。你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猫头鹰还鼓励他说“只要找出你最擅长的事,慢慢去做,就可以建立你的信心。”可是花花蟒还是觉得自己什么也不会。

直到有一天,花花蟒看到三色鹿在沼泽中遇到了危险,他挺身而出,奋勇跳进沼泽里,最后终于平安地把小鹿救上岸来。没多久,花花蟒的英勇事迹就传遍整个森林,可是有的人相信,有的人怀疑。但是不管别人怎么想,花花蟒一点也不在乎——因为他终于找到自己的信心了!不论以后发生什么事情,他都不会再是从前那个胆小的花花蟒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学到了: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勇敢去面对,去尝试,不要害怕失败。我们也要自信一点,因为只有相信自己,别人才会相信你。

《洞》的读后感 篇10

——张姝宇

作为一部商业电影,《十八洞村》还是很成功的,唤起了人们对于环境的思考(填土造田那块),提出了家族与村民之间的关系以及年轻人外出打工、老人留守乡村种地等问题现象,也给出了解决方案:

电商扶贫,将当地特色农产品与网络结合。比如薇薇开网店卖酸鱼和粽子;

种植老稻谷;

填土造田,开辟新的土地。

在影片结尾,我们看到了最完美的结局:施又成请全村人喝酒,大家都放下了一百年前的恩怨;村里请来了人指导苗绣和苗鼓,注重传统文化的继承;许多村民都加入了填土造田工程,既保护环境,又利用了耕地;村里的许多年轻人都回来了,被家乡的新气象所吸引,又为它做出贡献。村里越来越热闹,大家都过上了好日子,这大概也是扶贫的目的所在吧——为人民创造幸福生活。

其实扶贫这件事不是在于使每个村民都能有更多的钱花,而是给每个农民找到新的价值,创造一种良好进取向上的氛围,正如影片中的杨懒,从游手好闲到主动参与填土造田工作,杨陆生也不再找自己腰不好的借口,而是积极地参与到劳动中去,扶贫,不只是扶物质上的贫,更是精神上的贫。

《洞》的读后感 篇11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叫《洞》,我从图书馆里借来书后,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中讲了一个叫斯坦利的男孩子,在立交桥下拾到一双鞋,却被人冤枉成偷鞋贼被押送到了翠湖营——一个专门训练坏男孩的地方。在那里每人每天要挖一个五英尺深五英尺宽的洞,而每天却只能吃一小盒发霉的谷物,喝一小口水,睡在一张臭气熏天、嘎吱乱叫的破床上。斯坦利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还遇到了种种困难险境,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非常乐观,还写信安慰妈妈。直到最后法官查明真相,解救了他。

读完这本书,斯坦利那坚强乐观、不屈不挠的精神让我钦佩。现在大人们总是会把我们比喻成温室里的花朵——吃不了苦,受不了委屈。我们经常能在新闻里看到,有的孩子被家长或老师批评后就离家出走;有的孩子受不了学习的压力,自暴自弃,甚至跳楼轻生。

我也反省自己,当我遇到困难时我虽然不会像新闻里的孩子那样,但也还是差点做了逃兵。妈妈帮我报名学跆拳道,一开始我还觉得挺新鲜的,但后来教练每天要给我们压韧带。当教练把我的.腿压下去时,我痛极了,眼泪不由自主地掉下来,压完后双腿又酸又痛,站都站不起来。我和妈妈说我不想去学了,但妈妈说交了一个学期的学费,叫我再坚持一段时间,学完一学期。

我学跆拳道的苦和斯坦利在翠湖营受的苦相比,根本就算不上什么。斯坦利身上的坚持、勇敢、不放弃等很多优良品质值得我学习。我决定,等我学完这学期的跆拳道,我还要继续學,我要考上黑带,成为一名跆拳道高手。

斯坦利的精神鼓舞了我,我也会把《洞》这本书介绍给更多我的同学、朋友看,让大家都学一学斯坦利的优秀品质,不再做温室里的花朵。

【优选】青衣读后感汇集五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优选】青衣读后感汇集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青衣读后感【篇一】

内容简介:本书包括毕飞宇的四部中篇《青衣》《楚水》《叙事》《雨天的棉花糖》。《青衣》是毕飞宇创作道路上最具转折意义的作品。

青衣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青衣》代表了毕飞宇艺术能力的全面成熟。不知为什么,读《青衣》时我想到了80年代谌容的中篇小说《人到中年》,不禁感叹今日小说家对前辈作家的单一社会意义主题超越得竟然如此干脆利落,同样的心身交瘁,重任在肩,而内心澄澈“奉献”精神的典型陆文婷的牺牲与不甘落伍的“个人主义”者筱燕秋的疯狂,两者间的反差竟然如此巨大,这证明,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内,小说艺术意义上的中国文学进化、飞跃中的新老交替已是惊心动魄的事实;新一代作家走向前台,以丰富的人性、心理的探照和不露雕痕的完美的艺术表现力,取代前一辈作家相对单向度的社会思考和相对粗疏生硬的叙事手法,已成不可抵挡的势头。

青衣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青衣》的魅力首先来自于它的主人公筱燕秋。毕飞宇是一个特别善于把握和发掘人性与人心中最柔弱、最敏感的那部分内容的作家。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情感、心绪与人性的细节经由他的细腻而传神的描写往往会化为一种浓得化不开的“泛悲剧的”伤感艺术氛围叩击你的心怀、触碰你的神经,让你心有千千结……其次,《青衣》的魅力还来自于小说艺术上的成熟。毕飞宇是一个对现代小说的叙述技术非常熟稔的作家,但在他的小说中那种“外显”的突兀的“技术”痕迹总是非常少见的。他总是采用一种举重若轻、从容不迫的叙述方式去展开故事情节、刻划人物性格。

青衣读后感【篇二】

大雪中,一位女子拖着病痛的身躯,身着青衣带着难以参透的笑容,舞着……

她是筱艳秋,一个令人敬佩,却又令人发指的女子。二十年前,她有着天真女孩的心境,随着师父苦练、毫不怠慢;二十年后,这个女人取代了她的师傅,穿着青衣,孤傲地、悲伤地笑着,舞出那绝代的青衣……

“一旦着青衣,回首难忆去”这说的便是筱艳秋吧。是的,二十年前的她,第一次穿上青衣,在人们面前舞处无人能比的青衣时,便注定她再也无法脱下娇躯上这件华美的舞衣,也注定她再也回不到从前天真的时光与心境了。她将刚烧好的开水泼到教导她多年的师傅脸上,就是因为那一泼使她取代了师傅的地位。从此,新一代青衣——筱艳秋诞生了。

二十年,多么漫长的岁月啊,它改变了很多事,也改变了筱艳秋。脂粉掩饰了她因岁月而显得苍老的容貌。可是,骨子里的不甘,使她想找回年轻的感觉。而面对徒弟春来,她心有妒火,妒恨春来为什么比自己年轻,妒恨上天为什么使自己这么快就老去!于是,她占有了春来,想把这具年轻的身躯牢牢地锁住,想让年轻多在心中停留一会儿。

我原以为她是目中无人、霸道的,但春来提出他要改行是,筱艳秋却把自己占有多年的A挡让了出来,并对春来说:“出一个青衣多不容易啊!老天是要报应的!”我错了,原来我误解了她这么久。她之所以取代师傅,占着A挡不放,是为了使她所爱的青衣更完美。

可是,最后一场公演,筱艳秋错过了,剧场外飘着雪,她身着那件单薄的青衣,在漫天大雪中起舞,一舞倾城,只惜无人有此荣幸。她不顾因流产所留下的鲜血重重地砸在雪地上,也不顾扬起的衣袖上沉重的坠饰击在身上的疼痛,只是尽情地舞着。灯下,那位青衣显得格外凄美,原本素色的衣裙上多了一点朱红。筱艳秋不再是筱艳秋了,此刻的她已成了她扮演多年的青衣,不是戏中的那位女子,而是真正的青衣。

那位女子,静静地换上青衣,从书中走出,走进我的心里。

青衣读后感【篇三】

不知为何自己选读《青衣》这本书,故事里面的人怎会荒唐到如此执着?或许正是某种机缘巧合,每当想起青衣里的燕秋,就仿佛给单薄地自己披上了一件心衣。

很多年前,小说《青衣》改编的电视剧曾因徐帆、潘红、傅彪这些当红戏骨的加盟出演而风靡一时。倒不是因为这部电视剧,而是《演员的诞生》这部综艺,两季都选择了其中的片段来改编。一身青衣扮相,起范儿,唱腔,眼神之间是戏,比起其他片段很是让我印象深刻。

有些书写会让人在文字里游走,有些书写会让人在故事里沉沦,而毕飞宇让你两者兼得。《青衣》一书被普遍视为毕飞宇创作道路上最具转折意义的作品,其故事简单,却蕴意深刻、触人心弦。主人公是一位富有才华的京剧演员筱燕秋,二十年前,十九岁的筱燕秋在《奔月》中饰演“嫦娥”角色而一举成名,她对艺术有一种执着的追求,以此幻想真正的嫦娥就是自己。由于人性的纷杂,名利心的膨胀,燕秋想独霸“嫦娥”一角。后因老师李雪芬扮演这一角色,她竟气愤到用开水浇向李雪芬的脸上,从此筱燕秋再没登台,被调到戏校任教。

二十年来,无论周围环境和个人境遇如何变迁,筱燕秋都始终心怀重返舞台的梦想,把“嫦娥”视为自己的全部与人生价值的崇高追求。后来,烟厂老板怀旧,出资重拍《奔月》,燕秋为了达到目的,折磨自己发疯般的减肥,以至于在排练中出现“刺花儿”,不惜委身投资老板,甚至为了挽留徒弟春来又违心的允诺让春来当A档,自己当B档;而后她又像嫉妒师傅一样,将嫉妒之心转移到年轻漂亮的徒弟身上,到了临演的时候,她不但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反而连演四场不肯罢休,还想抢演第五场,最终没能如愿。在观众对春来的一片叫好声中,筱燕秋在门口边舞边唱,几近陷入疯狂,她的精神彻底崩溃。

剧场外飘着雪,她身着那件单薄的青衣,在漫天大雪中起舞,一舞倾城,只惜无人有此荣幸。她不顾因流产所留下的鲜血重重地砸在雪地上,也不顾扬起的衣袖上沉重的坠饰击在身上的疼痛,只是尽情地舞着。灯下,那位青衣显得格外凄美,原本素色的衣裙上多了一点朱红。筱艳秋不再是筱艳秋了,此时的她已成了她扮演多年的青衣,不是戏中的那位女子,而是真正的青衣。

当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时,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可作为一个女人又能如何摆脱这心上的枷锁?那股苍凉,那番寂寞总会把我从彩色的想象拉回现实,纵有千言万语却欲说还休,独自沉默——被那一句“黄连投进苦胆胎,命中就有两根青衣的水袖”感动着。

网上有人评价说:筱燕秋的悲剧就在于她对艺术的执着追求是崇高的,但在这一过程中她的人性、贪婪、虚荣和妒忌等弱点得到不应有的放纵和滋养。但在我看来,“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又怎敢妄加判断她是悲是苦?《海子诗集》里有这样一句话:“要有最朴素的梦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遥马亡。”追求理想的人是幸福的,看客又岂能了解局中人的苦与乐。

人这一生总会遇到复杂的处境,内心时常充满矛盾与焦虑,可正因为苦苦寻而不得的梦想,才变得熠熠生辉、意义非凡。燕秋是一个为梦甘死的烈女,一个为艺术抛弃生死的单纯地女人;却不知在世俗中,偏执、任性、纠缠便是引入她一步步走进陷阱的源头,往往伤害了别人也深深地害了自己。

《青衣》第四章节有这样一段:“女人说到底不是长成的,不是岁月的结果,不是婚姻、生育、哺乳的生理阶段。女人就是女人。她学不来也赶不走。青衣是接近于虚无的女人。或者说,青衣是女人中的女人,是女人的极致境界。青衣还是女人的试金石,是女人,即使你站在戏台上,在唱,在运眼,在运手,所谓的'表演'、'做戏'也不过是日常生活里的基本动态,让你觉得生活就是如此这般的;不是女人,哪怕你坐在自家的沙发上,床头上,你都是一个拙劣的戏子,你都在'演',演也演不像,越演越不像人。”

其实,表演就和生活一样,它应该贴切现实而不是一味追求艺术的完美,我们说到底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更应该回归到自己的本心,而不是时刻沉浸在物质的名与利,知道自己想要的、遵从自己的内心,便是满足。

筱燕秋默默地化好了妆,身穿薄薄的戏装走出了戏场,她站在路灯下面对自己说:“我要唱,我不能不唱,我要唱给天,唱给地,唱给我心中的观众。”

我仿佛从燕秋的微笑中看到了她的释怀,看到了她的执著与期盼。生活中充满了失望和希望,失望在先,希望在后,有希望就不是悲,这正是《青衣》所表达给读者的意义。(张雨思)

青衣读后感【篇四】

我是从《平原》开始喜欢毕飞宇的,写人的异化,关键是他的叙述方式打动了我。接着看《推拿》,一个一个故事的写,但也仅止于故事。接着看《青衣》,四个中篇,我认为毕飞宇的中篇写的比长篇好,中篇可能是长篇的积累和训练,但确实比长篇好。我觉得一个作家,最先做的,是寻找自己的叙事方式,《青衣》也好,《楚水》也好,《叙事》《雨天的棉花糖》也好,都在叙事,都是毕飞宇自己的方式,这是基础的;其次是故事结构,毕飞宇的中篇开始有故事结构上的把玩了,《推拿》的结构其实很简单,一个一个的讲,《平原》也没有什么特别,但《楚水》,特别是《叙事》,在结构上就有些探索了,我认为《叙事》是作家在叙事结构上的一次有意识的实验或者训练,关于“我奶奶”的故事,莫言也写过,毕飞宇这个穿梭时空,结构上的实验带来了阅读的新鲜感和刺激,三代人的际遇转换把时空玩弄的滴溜溜的,似乎有那么一点万物虚空的意思了。这就牵扯到我讲的第三个境界了,我不止一次的讲过,伟大的作家都在构建自己的哲学体系,在这里,毕飞宇似乎有了那么一点点自觉。到了《平原》,写人的异化,就又迈出了一步。但总之毕作家这方面还在进步中,还没有跨入伟大作家的行列。

《青衣》:说毕飞宇是写女性心理最好的作家,在《青衣》中体现鲜明。写女性心理,又集中体现在写女性性心理上。筱燕秋重新出山掩饰不住的放荡,与“老板”发生关系时的矛盾与绝然,是女性心理入骨的刻画。面对老师李雪芬时突然泼出的一杯开水,和面对学生春来时的纠结,面对失去舞台的不舍和绝望,被毕飞宇通通写的入骨三分。爱戏如命的青衣,只留下凄绝二字。

《楚水》:关于战乱,关于青楼,关于青春爱恋。这一部与《叙事》同是讲述与日本人有关的故事,但《叙事》在结构上更多姿多彩一些。

《雨天的棉花糖》:一个关于战争的故事。毕飞宇似乎不满足于写女性,但写战争中的男性,还是把他写成了女性。作家拗不过自己的偏好。

青衣读后感【篇五】

说到底成长是需要机遇的,成长的进度只靠光阴有时候反而难以弥补。

权力就这样,你只要把它握在手上,捏出汗来,权力会长出五根手指,一用劲就是一只拳头。

一个人如果开始了节外生枝,大方向首先就不对头,说明她已经不行了,泄气了,

权力就是在别人听话的时候产生的,又通过要求别人听话而显示出来。

玉米的胸中凭空涌起万般眷恋,结结实实的,却又空无一物,很韧,很折磨人。

心冷一次岁数自然要长一次。人就是以这种方式一次又一次地长大的,心同样也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死掉的。这和年月反而没有什么关系了。

人就是这样,都是在某一个孤独的刹那突然发现并认清了自己的。筱

在命运出现转机的时候,女人们习惯于以减肥开启她们的崭新人生。

幸运的夫妻最急着要做的事情就是命令孩子上床。

筱燕秋不是一块玻璃,而是一块冰。只是一冰块。此时此刻,她可以在冰天雪地之中纹丝不动,然而,最承受不得的恰恰是温暖。即使是巴掌里的那么一丁点余温也足以使她全线崩溃、彻底消融。

在某种时候,女人为谁而哭,她就为谁而生。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对的。炳璋不想革命,就想办事。办事还真的是请客吃饭。

男人喜欢和男人斗,女人呢,一生要做的事情就是和自己作斗争。

女人说到底不是长成的,不是岁月的结果,不是婚姻、生育、哺乳的生理阶段。女人就是女人。她学不来也赶不走。

女人说到底不是长成的,不是岁月的结果,不是婚姻、生育、哺乳的生理阶段。女人就是女人。她学不来也赶不走。青衣是接近于虚无的女人,或者说,青衣是女人中的女人,是女人的极致境界。

亮相有它的逻辑性,有它的美。亮相最大的难点就是它的分寸,艺术说到底都是一种恰如其分的分寸。

当一个人看出了事态的严重性的时候,事态往往已经超出了当事人的认知程度。

人是自己的敌人,人一心不想做人,人一心就想成仙。人是人的原因,人却不是人的结果。

初一读后感洞800字(通用5篇)


书是阶梯,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读后感简单的说,就是看完书之后的感触写下来的文章。经常写读后感,文章就会越得心应手。一般我们会怎么样去写读后感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初一读后感洞800字(通用5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初一读后感洞(篇1)

人与动物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其实距离并不远,只要你肯走进他们的情感世界,便能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题记

暑假看了《狼王传奇》,不禁感慨万千,我无法想象沈石溪对动物的钟爱,他竟可以把个个枯燥的文字化为动物的内心世界和生活点滴。刚看序言,就暗自为那只雄红面猴抱不平,当人类为私己之利把那罪恶的毒品强加在无辜的动物之上,难道人类就是这么毫无同情心的吗?不可否认人类的贪婪,对金钱的奢求,对权力的妄想,那些全都笼罩在人类的生活和思想中。相对于动物而言,至少它们还有对人类暴行的抗议。不难发现,其实动物比人类更忠贞,更具有所谓的人格!

我不敢想象在动物的世界里竟然还有母爱的仁慈,朋友的忠义,兄弟的争斗,恋人的不离不弃。“梅里山鹰”里的那个平凡的母亲令我吃惊。面对生活的艰辛,面对骨肉的相残,面对难舍的亲情,它竟可以把两个孩子全都哺育成了傲气于天际的雄鹰。这个母亲费尽心思,用了很多种办法来融洽兄弟之间的关系,它知道,手足相残对于一个母亲而言是痛心的,而失去骨肉更是一种心如刀绞的疼痛,并且还会成为一个母亲心口上难揭的伤疤。正因为这个母亲的坚持,这种争斗在母爱的包容下慢慢消失了。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弃婴事件仍不断发生,让本该生活在父母之爱中的孩子无家可归,难道这些人就是没有感情的吗?难道他们丧失人格了吗?我想,对于梅里山鹰而言,她更适合“母亲”这个所谓的称号吧。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不仅仅因为万物的存在而精彩,更因为每种事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动物的内心世界也许很难理解,但是那份不羁的灵魂仍挥洒在这片土地,并深深的扎下了根。人类的自欺欺人在动物看来也许只是一种人格的鄙视,但是动物也有值得人类尊重的理由。

看了《狼王传奇》,我百感交集。生活中无情的杀戮对于我们人类又有什么好处可言,虽然只是对金钱的奢求,但是动物也是自然界的生灵,失去了它们我们必定也会走向死亡!保护它们,和平相处,又未尝不可呢?

初一读后感洞(篇2)

我的书架上静静的伫立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我心烦意乱时我总会捧起它认真的阅读,它就是意大利著名作家亚米契斯的经典作品——《爱的教育》。

小说的主人公安利柯是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他记载下的点点滴滴的日记,成为展现成长故事的连环画卷。每一篇都闪耀着爱的火花。这火花绚丽多姿,五彩缤纷:有老师对学生无私的关怀教育;有热血少年对祖国的赤胆忠诚;有朋友间的真诚友谊;有陌生人之间的温暖帮助;有人与人之间的尊重理解……一个个生动的小故事向我们展示了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虽然故事中的人距离我们上百年,却仿佛就活在我们的身边,让我们感动至深。

比如书中有个故事叫《伦巴第的小哨兵》,讲的是一位军x让一位少年上树去看看有没有敌人的踪影。于是,少年爬上了树,这时三颗子弹划破了天空的宁静,少年中弹了,少年像断了线的风筝从树了掉了下来。军x赶紧跑过去,用手帕捂住他的伤口,少年的头猛的下沉停止了呼吸。军x如遭电击似的愣在那里。过了几分钟,军x埋葬了少年。我想少年是为国家而死,为了人民而死的。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少年的死就重于泰山。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为祖国不怕流血牺牲的精神。

书中的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我同样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爱,无处不在。”《爱的教育》一书,让我学会了去爱别人,也明白了每个人都要珍惜别人对自己的爱……

初一读后感洞(篇3)

圣地亚哥是个失败者。他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

他独自坐在沙滩上,伴着海风拂面,是别家飘来的鱼腥味。收获的季节,别家渔夫忙着切割鱼肉,或腌制,或冷藏,等着加工厂的车来收购,买个好价钱。而圣地亚哥这个失败的老渔夫却只能迎着海风与曼诺林谈着曾经的岁月。

“我有一回八十七天都没钓到鱼呢。”他笑着说这话,不知是自嘲,还是自信。“后来,我天天捕到大鱼。”手中是曼诺林带来的咖啡,他望着茫茫大海,准备再次出发,“我要去远海,去别人都不敢去的地方,那儿一定有许多大鱼。”他很自信,他将新的希望寄托在浩瀚的未知世界里,在一般人看来,那是一场空梦,但对这个老人来说,却是一场伟大的征程。(原创投稿 )

他是孤独的勇士。他没有现代化的装备,据说曼诺林跟着一条钢铁巨轮出海,两天就捕了好几百磅的大鱼。可他有一颗永不言败的心。第八十五天了,方圆十里没有其他船只,老人独自在未知的海洋里垂钓着。他大声的说话,是壮胆,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渔夫,他不可能不害怕,若非生活所迫,他也不愿意到这么远的地方,可他是勇者,他敢于冒险。于是,他捕到了那条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他兴奋极了,也累极了。“我还没有老了,只是心累了。”他不会承认年老,他想,我有的是力气,只要心不老,没什么可以失败的。

他是个英雄。他有无穷无尽的毅力,与大马林鱼奋战了一天一夜,终于杀死了那条大鱼。但天不偿人愿,鲨鱼闻到了血腥味。好多条鲨鱼穷追不舍,老人用刀,用棍,用浆与它们搏斗,他逃出层层包围,到达岸边。他知道他失败了,大马林鱼只剩下一堆骨架,可岸上的人们却看到了他英勇的一面,独自一人在茫茫深海里冒险,独自一人从层层鲨鱼围堵中逃生,他是一个孤独的勇士,一个失败的英雄,一个狮子般的男人。

初一读后感洞(篇4)

寒假中,我又重温了一遍《妈妈不是我的佣人》,让我感触良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上五年级的首尔小男孩阿章,因为妈妈怀孕了,爸爸又在首尔工作,暂时让他转学到乡下舅舅家。来到乡下上学的阿章,离开了妈妈的照顾,上学时不但作业没带,连颜料也忘带了,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讥笑。生活上也不会自理的阿章,表妹批评他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这句话使阿章想到了以前在家里的时候都是妈妈帮他准备的学习用品,利用他睡觉或去上学的空闲时间把房间整理干净。阿章经历了不断的挫折和失败,使他从一个懒散、怯弱、自私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独立、勇敢、节俭、关爱他人的小男子汉。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不应该了。每当我去了学校,看到自己没带什么书,脑袋里一下子想到的,便是“妈妈”二字。但我可曾想过,妈妈在家里,有许多的家务活需要去干,去了店里,仍然要管很多事,就因为我没有带一本书,就要在她那繁重的任务中,又要多一项;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也只会向妈妈那里发泄一通,那时,我又可曾想过,妈妈有那么多不顺心的事,难道也要向我一一发泄吗?我自己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我觉得以后,我不能再给我的妈妈添乱了:每次上床前,都要对着课本,整理一下书包,这样就不用妈妈送了;遇到不顺心的事,要自己先想想,不要不加以思考的就像妈妈发脾气,这样,妈妈就可以更轻松一些了;自己要穿的衣服,自己收,不要因为妈妈没有帮你收衣服而赖在床上不起来……

“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以聚合为最终目的,只有一种爱以分离为目的,那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父母真正成功的爱,就是让孩子尽早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从父母的生命中分离出去,这种分离越早,就越成功”我想,这句话,就是对这本书,最好,也最正确的理解吧。相信大家读完了这本书,也会让自己更成熟一些的。

初一读后感洞(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是精神最好的粮食,读者总是能从书中的主人公身上学到很多知识和道理。

比如《昆虫记》,他向我们展现出了集多种有点为一身的作者法布尔,他观察细致入微,热爱大自然,又幽默风趣又有耐心,同时他也是书中的主人公。他总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的办法来观察昆虫。在黄蜂这一小章中,法布尔宁愿牺牲皮肤,也要观察黄蜂,后来还转换视角揣测黄蜂的心理,这些无不体现了他热爱昆虫,愿意为科学无偿服务的精神。即时他的出身并不好,父母也没用赞同他观察昆虫,也并不重视昆虫学,但通过他的不懈追求,最终还是成为了一位昆虫学家。法布尔观察每种昆虫,都会有不同的启示,大都写在每一小章的最后面,我最喜欢的是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只要生命之花没有凋零,就停止奋斗,不要因为一点困难就半途而废,生命还在,就要让他变得精彩。正是法布尔锲而不舍对昆虫的钻研和热爱,细致入微的观察,呕心沥血的创作才凝结出的知识的宝库。

我还看了《鲁滨孙漂流记》鲁滨孙在孤岛生存并最终返回祖国靠的是什么?这不仅仅只是超好的运气,更多的是对生命的热爱和负责,吃苦耐劳的精神,坚持不懈的努力,保持乐观的心态。这些都是我要向他学习的地方。他的生活就像游戏《我的世界》一样从一无所有到丰衣足食,无聊中有乐趣,乐趣中有辛苦。

多读书,读好书,就是与名人交换思想,净化心灵,并打开智慧之门,博览群书,达到人生的巅峰,这便是读书的益处。

回洞,回洞读后感


回洞,回洞读后感(一)

我看到了生态保护

王宸杰

《回洞,回洞》是一篇十分深奥的文章,文章讲述了一只大概是猴子的生物的经历。

一只"似猴生物"在丛林深处的山洞里悠闲地生活着。但是在周围密布着一叫"人类"的动物,看似衣冠楚楚,长得精致美丽,在田地上干着"正经事",并随时把握着周遭,他们清除任何一张枯叶,毫不留情地赶走每一只小鸟,驱赶所有栖息在这里的动物。

他们贪婪的生活,却造成了这只动物的苦恼,由于它进化不到位,与他们格格不入,它只能傻笑着去找甘冽的山泉和甜美的野果,却受到狼牙、爪子和眼睛的伤害。

可它连最起码的生存都被剥夺了。它找不到了古朴的山洞,因为山洞周围已变成了广阔的丰收地。这就使它回不了洞。于是它只能伪装自己,在不属于它的地方栖息,可回洞的想法却越来越强烈……

读完这篇寓言故事,让我深受感触。

生态的不平衡给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生物以灾难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我们千万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能因为自己眼前的利益和那微不足道的虚荣感而去破坏别人和别的生物。

我们也不能乱砍乱伐地破坏大自然,否则我们的后代将会生活在一个贫乏的世界里,因此大家必须从你我做起,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后代活得更精彩、更富有。

【环境破坏——也是"我"对"人类"的抱怨之一,谢谢你,为"我"们的生存环境呼吁!】

回洞,回洞读后感(二)

丛林法则

——《回洞,回洞》后续

黄杰

我是一只猴子,我本来是可以成为人的,可是在那段进化的过程中,我睡着了,那段时间就再也回不来了,我再也无法成为一个人,再也看不懂这个世界。

肉弱强食,丛林法则,弱者注定会被淘汰,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为了在这个未知的世界上生存下去,我被迫装上了獠牙和利爪,虚伪地套上了面具,我看着那些人,外表的善良和仁慈都是假象,面具下有的只是阴险、狡诈、残忍、恶毒。他们永远不满足于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不停地掠夺着他人的财富,却从来没有考虑过他人的处境。

这个世界上有物质守衡定律,人拥有的越多,我拥有的就越少,只有遵循这个世界上的规矩,才可以存活下去。我就是因为没有遵守这个世界上的规矩,所以被淘汰了,无法像别人一样住在温暖的大房子里,只能寻找山洞住下,甚至我都无法拥有一个安逸的山洞,只能四处流浪……

我无奈之下披上了虚伪的面具,却依然向往着真实的自我。社会像战场,没有枪也没有炮,活下来的人却更少。社会和丛林的唯一区别似乎就只是人性中还存在的那几乎快泯灭的善意了。

在这个杂草与灌木丛生的复杂社会,只有你披上面具,你才可以活下来,才可以更好地保护好自己,才可以找到自己的那个山洞,才可以不像我一样,无家可归……

当有一天,所有的人都可以以自己最真实的面孔面对这个社会,所有的人都可以以自己最自信、最阳光的态度面对他人时,《回洞,回洞》这篇文章的理想和意义也就真正地达到了。

期盼那一天——早日到来!

【这位童鞋,你在这里科普"丛林法则",感觉好怕怕——但最后还是让"我"看到了光明和亮色,"我"不想当丛林"圣斗士","我"只希望光明快快到来!】

回洞,回洞读后感(三)

就做一只特立独行的猴!!!

——读《回洞,回洞》有感

寿真跃

如果可以,你会选择做被世俗的金钱和权利奴役的——人,还是做一只简单快乐的猴?

我,选择后者! ——寿真跃

一开始,《回洞,回洞》里的"我"正拥有着后者。拥有的少,无欲则刚,因此品尝着清泉与野果,便感到十分满足。

而这个高速运转的环境迫使每个猴子进化成"人",将自己武装起来——戴上隐形的面具,人模狗样,寒暄打趣,疲于奔命,手持看不见的剑与盾为"理想国"厮杀拼搏。

可当梦中一切"美好"都变为现实,人会因此止步吗?不,不会的——只要他们不懂得知足,便只能任由欲望黑洞将自己吸向更深更远。即使他们已然有着旁人所艳羡的一切,他们的眉头依旧紧锁,他们的笑容依旧没有直达心底,他们的目光依旧贪婪……他们担心失去,担心入不敷出,担心别人的真心是否真心……

"回洞,回洞!"——这是"我"被现实的黑洞甩出去后却又回不了自己原来归宿时的呐喊——想回到原来那方美好的天地,可是星光被钱币的光芒掩盖,路途落满尘埃,陪伴的只有长夜漫漫路途遥远。不知这只"天涯沦落猴"可否意识到,自己已无法回洞,因为他也不可避免地被那一心追求利益的世俗所纷扰影响。

对简单而真实的快乐的渴望使他漂泊着,孤独着,无奈着,为自己不可知的未来烦恼着。

可是,"回洞"真的是唯一的选择吗?

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另一面(甚至几面),正如我们有时可以理性思考权衡利弊,有时又可以感性地欢笑与哭泣——不妨给自己一条底线,坚守住它,在此之上,有弹性地融入这个环境。

你或许会惊讶于现世同样具有多面性——这现代文明所孕育的成果,恰如一台机器,冰冷,却又闪烁着诱人的光,同时不可否认地带给每个人更好的生活,只要我们让自己不被吸入无止境欲望的黑洞,就可以在欲望尘世里创造更适合我们自己的落脚点——过自己的生活!

就 成为一抹与众不同的色彩!

就成为一抹真正的改变!

就成为特立独行傲视一切喝山泉吃野果已然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猴子——你们(世俗之人)她喵该干嘛干嘛去!

学会不忘初心,也学会珍惜当下,让自己的心回到古朴安然恬静的"洞".

那些恶梦,就让它随风飘去,就让它入了回忆,就让它烂在野地,而非怀揣在手恶心自己,阻碍我们奔向未来灿烂的美丽!

某一个安静得连风也睡去的夜晚,那只可爱的猴子,舔舐着身上的伤口,回眸一路走来的足迹,曾经的困惑迷茫,早已化作嘴角的一抹弧度——

呵呵——一笑了之——

笑声响彻空谷,不绝如缕,弥漫盘旋,经久不散……

【谢谢跃跃——你是暗夜丛林中高挂天空的一面圆月,你是寒夜旅程中一件温暖的小棉袄,你是山间一泓甘冽的山泉,在"我"漫漫的"回洞"路上,有你的陪伴——真好!】

回洞,回洞读后感(四)

戴上面具又何妨?

——读《回洞,回洞》有感

施仪

天马老师的《回洞,回洞》可称奇文,文章脑洞大开,令人回味无穷,也引人深思,其含义需细细品味。据说受了卡夫卡《变形记》的影响,看来我得赶忙去读一下《变形记》了。

文章采用了动物的视角,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动物的生存状态及其眼中人类的模样。

人类是欲望无边的"动物",在我们看来,我们不断发展,突破自我,是一件好事,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件天大的坏事。

因为——欲望。

我在书上看过这样一段话:世界上注定没有心安的人。人的欲望不断膨胀,我们就难得心安。欲望越小,人的心里就会越踏实;欲望却大,内心就会焦躁许多。所以,每个人都是按照自己的逻辑在可能的范围内产生欲望。

人类在尽可能地使自己变得更加美好,但殊不知,大自然生灵们的宁静生活被打破了。从此,属于它们的一切,都被人类打上了属于"人类"的烙印。文中"小猴子"内心的无助与害怕,我能够想象得到。文章最后一句"回洞,回洞"写出了小猴子内心对本我的渴望回归,引人深思。

小猴子想尽全力把自己变得和人一样,它不得不给自己戴上面具,把自己变成另一个"人",面具下的它,又是怎样一个孤单又无助的灵魂?!

我们学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那只涉世未深的小猴子——

面对纷繁的世界,我们只能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缩成一团,把自己伪装起来,来面对外界所有的伤害。

我们强颜欢笑,又有谁知道面具下的心酸、无助与泪水。

笑得多开心,哭得就有多伤心!

带着面具有多累?

很累的——因为你不能把真实的自己释放出来,也就只能藏着掖着,心理压力很大,就像身体时里时刻刻有一种束缚着的力量,你就只能把它深深压制,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哭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不想让别人看到。因为不能忍受脆弱的自己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他人耻笑。

但要是不戴面具呢?这个时候,你就必须要有强大的内心。

首先,不能质疑真实的自己。因为真实的自己可能不能被外界所接受,所以就必须要有一颗坚强的心,来面对外界的所有伤害与误解。这时,真实的自己就不能太在意外界对你的反馈,而忽视了内心的坚守——这是需要勇气的。

面具会埋没本我,但是换一个角度想一想,戴面具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它能掩饰保护你的内心,从而不会被伤害,只是好多人并不习惯。

很多人想找回本我,但是,当面具与你融为一体时,有些人就再也找不回来了,这才是最可悲的。

所以,当你想远离伤害戴上面具时,先仔细瞧一瞧原来自己的样子,不要让本我在戴过面具后找不回来。

小猴子希望回归自我,是他心中真纯的渴望。

而这世界,如果人人不戴面具,轻松自在的生活,难道不会更好吗?

希望《回洞,回洞》给世人一些警醒!

感谢天马老师,感谢他的脑洞!

【谢谢施仪,你宏大开阔的人生观比"我"这只呆萌的小猴子牛多了——戴上面具又何妨?是啊,该戴时还是得戴——不忘初心就好!】

【优选】提醒幸福读后感(5篇)


初中生在成长的道路上还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仍然需要大人的细心引导。一日读书,终身受益,书中的道理是无穷无尽的,一个聪明的人,是在读了一本书后有自己的思考、判断。人生好似调味盘,酸得是惆怅,苦的是锻炼,辣的是过程,甜的是成功。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选】提醒幸福读后感(5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提醒幸福读后感【篇一】

我们大家都渴望幸福,但有时,却不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其实,我们就生活在幸福之中,就看你有没有一颗善于捕捉的心灵。

《提醒幸福》这本书通过一些平凡的小事来告诉人们什么是幸福,并提醒我们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正如文中所说的“我们已经习惯了在提醒中过日子。看得见的恐惧和看不见的恐惧始终像乌鸦盘旋在头顶。”的确,假如我们在人生中只看到巨大的苦难,那我们的人生将是多么的灰暗。因此,我们应该多多感受幸福!

什么是幸福呢,我在看本书之前,也是一直弄不明白,甚至经常抱怨课业负担重、玩的时间少,跟同学闹了别扭、挨了老师批评……似乎整天都是不愉快的事情。《提醒幸福》中,多次解释什么是幸福。作者在书中说“当我们一无所有的时候,我们很幸福因为我们很健康;当我们不再享有健康的时候,那些勇敢的人依旧会笑着说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颗健康的心;甚至我们连心也不存在的时候,那些宇宙最优秀的分子会对宇宙大声说,我很幸福,因为我曾经生活过。”

原来,幸福这么简单!

那对我来说,什么是幸福呢?那就是在我生病的时候,家人给我的温暖。记得我前段时间长了阑尾炎,一直吐黄水。迷糊之中,我看见爸爸妈妈的眉头一直没有展开。我被确诊阑尾炎时妈妈都快哭了。知道我生病,许多亲朋好友都打电话来问候我。那时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你是幸福的,因为还有这么多人爱着你,关心你,你一定要时刻谨记你是幸福的。

“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本来是一则笑话,但是当你仔细想想这句话,就不难发现,这,其实也是一种幸福啊!所以,让我们享受平凡中的幸福,提醒幸福,珍惜幸福,快快乐乐的活下去吧!

提醒幸福读后感【篇二】

漫步在书房中,四个清秀的大字映入我的眼帘——提醒幸福。我轻轻从书柜中抽出这本书,细细翻动,紫蓝色的封面,清纯的笔调,让我的思绪如蒲公英般纷纷扬扬、漫天飞舞……

书中真切的故事,不轩昂不华丽,但引人入胜,告诉我们震撼心灵的真实道理。‘幸福绝大多数是朴素的。它不会像信号弹似的,在很高的天际闪烁红色的光芒。它披着本色的外衣,亲切温暖地包裹起我们。’字里行间洋溢着对幸福的热爱,只有亲自读一读,才能够体会。

“人生总是有灾难。其实大多数人早已练就了对灾难的从容,我们只是还没有学会灾难间隙的快活。我们太多注重了自己警觉苦难,我们太忽视提醒幸福。”

爱是会发光的,发出万丈光芒。心灵是一口清泉,清澈见底的清泉。我们不能忽视幸福;不能忽视爱发出的,哪怕一丝的光;不能忽视从心灵流露的,哪怕一滴净水。因为它们都是真真切切的幸福。

提醒幸福,珍惜幸福,幸福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需提醒和珍惜,幸福永远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事情、任何事物,只要会发现、会感受,所有都是幸福。

抓住一个个幸福的瞬间,告诉自己,幸福是知乐长足,幸福比我们想象的要容易。幸福是对未来的憧憬。幸福是心灵的颤动,灵魂的兴奋。体会到了,就有一种如沐春风般的快感。

不只家境富裕,平平静静开心的度过一生,也是幸福;不只成绩斐然,平平淡淡桃李天下的老师,也是幸福;不只娇艳美丽,能芳香的花儿,也是幸福;不能永在一起,却能彼此相望彼此相爱的恋人,是幸福;不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却能享受教导孩子快乐的父母,是幸福……

提醒幸福读后感【篇三】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经历让我神往,她的才情使我敬佩,特别是她写的散文,随笔,充满人生的哲思,饱含智者的醒觉,每一次读来,都让我有深深的震撼。

《提醒幸福》就是这样一篇哲思文。文章告诉人们怎样享受幸福,让人真切地感受幸福,读后如沐春风般惬意,如走在明媚的阳光里。文章开头指出:"我们从小就习惯了在提醒中过日子。我们太多注重警觉灾难。我们太容易忽视提醒幸福。因此,感受幸福需要不断地提醒,训练。我们要提高对幸福的警觉,当她到来时,激情地享受每一分钟。"

是呀,少了关注,少了留神,我们常常在不经意间和幸福的马车擦肩而过。每次从电视广告上看到全家人一起自由生活的情景时,心里就自然会想,他们多么幸福啊!每当朋友不经意对自己开玩笑说,哎呀,你那么幸福啊!心里总会颤抖和发愣,好象有一种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询问自己,你真的幸福吗我终于忍不住问自己,人生一世,自己的幸福是什么?

什么是幸福呢文中说:"幸福是心灵的震撼。""幸福就是没有痛苦的时刻。"幸福是平平常常的,温馨的感觉。"当我们一无所有时,我们也能说,我很幸福。因为我还有一颗健康的心。甚至当我们连心也不再存活时,我们还可以对宇宙大声说:我很幸福。因为我曾经活过。"

我眼中的幸福就是每天能睁着眼看到新一天的开始,这就是幸福,换句话说,活着就是幸福。幸福就是隔着遥远的玻璃窗看人家给刚出生的小娃娃换尿布!幸福就是周六回家可以看到健康的父母。幸福就是在厨房里忙碌着给丈夫和女儿在可口的晚餐,然后想象着他们意犹未尽地一扫而光。也许,幸福只是一种感觉,感觉它的来到和失去,感觉她的来去匆匆,感觉她像花儿一样开了又落。

常常提醒自己关注幸福,就像在寒冷的冬日要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会感到暖洋洋,这就是幸福。一个信任的眼神,一声亲切的问候,一张鼓励的纸条,一次成功的体验。面对天真可爱的学生,做为老师的我要告诉他们:在父母的关爱中,在老师的谆谆教导中,在勤奋的学习中,你就会感受到幸福。

像花儿一样,尽情地绽放自己,把芬芳和美丽留给人间,你就会幸福。学会感恩,知足常乐,幸福永远与相伴。

提醒幸福读后感【篇四】

《提醒幸福》读后感

常常会嫌爸妈太罗嗦,从朦胧的记忆里寻找,我在很小的时候就不断的嫌爸妈太烦。也不明白多久没有听到爸妈的告戒了。暑假我回到他们身边时竟然会不适应。

临走了,我进飞机场安检前,妈妈拉住我,告诉我下飞机后别走丢了,留意车。一句再平常可是的话,却让我红了眼眶,我应付了她一句,转身进了安检。我忍住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飞机起飞得真快啊,看着在我视野中逐渐小去的地面,看着逐渐小去的广东,我再也忍不住了,簌簌地掉下泪来。我转头抿嘴微笑着看着与我同行的干姐姐,问她:“我就是忍不住了,你看看我,是不是太不坚强了?”

“不,你已经很坚强了。”她怜爱地抚摩着我的头,提醒着我。

“不明白还有多久才能再听到他们的唠叨声了。”我喃喃地转过头去,落寞地看着厚厚的云层寂寞地飘在天空上,孤怜地看着我们走过。

“怎样一走就开始怀念了?”

“不明白啊。”

是啊,是不明白。太任性又太稚嫩的我,从来没有想过爸妈的叮嘱是爱你的表现,从来没有想过这是幸福的体验。再看这篇文章,突然后悔为什么当初不早些看到?这样就能提醒自我了,提醒自我以前是多么的幸福而此刻,又是别离的幸福。

正因别离,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幸福,正因别离,让我学会了如何去珍惜。不好等到失去了才明白珍惜。

已经没有办法弥补过去了,那就从此刻开始,抓住每一个幸福的瞬间,从此刻开始,提醒自我有多么的幸福。

提醒幸福读后感【篇五】

提醒幸福这篇文章其实在初中课文里就学过,当时就觉得很好,但是那是的自己还小,读不出其中的深意。后来陆续又读过一些毕淑敏老师的文章,觉得很多都说出了自己的心声,最近重温提醒幸福,心灵再次受到洗礼。

文章开头说“我们从小就习惯了在提醒中过日子。天气刚有一丝风吹草动,妈妈就说,别忘了多穿衣服。才相识了一个朋友,爸爸就说,小心他是个骗子。你取得了一点成功,还没容得乐出声来,所有关切着你的人一起说,别骄傲!你沉浸在欢快中的时候,自己不停地对自己说:“千万不可太高兴,苦难也许马上就要降临……”文章中的这些描述和现实中的我太相似了,我已经习惯了在提醒中过日子,看得见的恐惧和看不见的恐惧始终像乌鸦盘旋在头顶,很少有时间去享受生活的乐趣。

所以,毕淑敏说幸福也需要提醒真的很对,她还说,幸福,就是没有痛苦的时刻。我觉得这句话说得有些纯粹了,作为一个人,不可能事事顺心没有一点痛苦,但是,即使有痛苦,也未必就不幸福。我常常写日记,把开心,幸福的琐事记录下来,那就是一个提醒幸福的过程,因为每次写着开心,幸福,心里那种满满的知足感,真的会让你感叹:“我很幸福!”。我也常常把不开心,把痛苦的时刻记录下来,在那一刻,的确感受不到幸福,但当我回头去看那些经历过的痛苦的时候,我知道,我过来了,我成长了,我进步了,每当那时,我还是能感受不一样的幸福。就算你正经历着苦难,你也同样可以感受到幸福,因为幸福不是事情,不是经历,而是一种心灵的感觉。

幸福就是:在那一刻,你并不是期盼能得到更多,而是庆幸自己已经拥有了这些。所以,我想引用毕老师的话结束我的文章:“当我们一无所有的时候,我们也能够说:我很幸福。因为我们还有健康的身体。当我们不再享有健康的时候,那些最勇敢的人可以依然微笑着说:我很幸福。因为我还有一颗健康的心。甚至当我们连心也不再存在的时候,那些人类最优秀的分子仍旧可以对宇宙大声说:我很幸福。因为我曾经生活过。”

【优选】《群山回唱》读后感五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优选】《群山回唱》读后感五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群山回唱》读后感【篇一】

《群山回唱》故事的主线讲到一对兄妹因为贫穷和战争,铸成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围绕着他们的父母、兄妹,甚至表亲和继母,如何去爱,又被伤害,又相互伤害,又彼此牺牲。小说的官方页面上介绍说:它探索了流亡,自我的牺牲,以及复杂的家族关系。但实际上,胡塞尼自己说:《群山回唱》始于家庭这个概念。据说这也是他迄今为止,最扣人心弦的小说之一。

胡塞尼以帕丽一家三代人的悲欢离合为线索,展开了跨越时空的巨幅的拼图,每一个人物都是一片碎片,要亲自填补到属于自己的空缺里,才会成为生命的完整。那些迷离在记忆里的情节,从别人的嘴里还原你看不清的另一面。小说中的那些人,在地域、战争、生死、别离、承诺和谎言里穿行,最终盘扣在一起。生活就是一个闭合的环圈,人生在世又便是相逢。

胡塞尼在书里引用了十三世纪诗人的诗:走出对与错的观念,在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相会,生活没有对错,你无法将它红牌拿下。和解,是在心里留一个位置,你容得下生活,生活就容得下你。

无论我们身处何地,遭遇有何种境遇,想想故乡的风筝、山羊还有群山,他们都在为你歌唱。不管你过得美不美,生活是不是圆满,生活都有它本来的样子。“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也就像那些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会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吧!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在小说当中被分开了,像微尘一样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之后,命运让他们重逢。

卡勒德·胡赛尼将和兄妹俩有关的几个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了一起,散发出的是像珍珠一样并不圆满却很饱满润泽的光彩。

与《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中所描绘的战争悲剧不同,《群山回唱》试图阐述的是背井离乡的移民者的心理缺失。他笔下刻画的人物再不是与命运抗争的普通百姓,而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审视着战争给深处国家之外的子民带来的另一层面的苦难。移民作家的精神迷茫与困顿往往源自双重文化的抉择,无论是在故乡还是移民国,他们都找不到自己的归宿。《群山回唱》中的主角大多是逃离故乡的阿富汗人,他们一方面努力融入异国生活,一方面又不得不在怅然间寻求自己的定位。作为移民者的他们被传统的美国人当做认识阿富汗的窗口,但阿富汗对于他们却恰恰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无论是瓦赫达提太太的全盘否定,还是阿卜杜拉的畏缩退守,阿富汗成为每个人都不能逾越的心灵枷锁,彷徨毋庸置疑地在每一代阿富汗移民者心中烫下了烙痕。

《群山回唱》中胡塞尼的乡愁再也不是一遍遍地白描童年的回忆和复刻成长中的失去,取而代之的是延展移民者们内心深处真正的漂泊苦楚。这是移民作家们普遍难以超越的窠臼,是流落异国所带来的切肤之痛。在早年的作品中胡塞尼一直回避着这种漂泊不安的宿命,他避之转去写童年、友谊和战争,试图借此为自己的乡愁寻找得以安身立命的沃土,寄托他那无处安放的回忆。胡塞尼之前的作品,一直试图还原阿富汗人民真实的日常生活,但那对作者来说却如同重掀旧创,每次的刺痛都可以让他哽咽让他窒息。对于移民作家的写作,哈金曾提出过一个耐人寻味的观点,即“家(祖国)意味着到达,而不是回归。” 借由《群山回唱》,作家不用沉溺于记忆,他与现实之间达成了和解,完成了真正对自我的剖析,也因此这部新作,少了前作动人心魄的人性关怀,却多了几分移民者的彷徨不安,是卡勒德·胡塞尼更成熟作品的阐述。

更值得一提的是,《群山回唱》在塑造的几位异国漂泊者中,还将视线拉回,塑造了一个官家子弟的角色。这可以被看作是胡塞尼对阿富汗暴力统治阶级的消极抗议。这个少年懵懂无知,却已经渐渐明了父亲权利下的罪恶与血腥,他恐惧不安,却终将臣服于铁血政权之下。胡塞尼将这个故事包涵在《群山回唱》中,如绵里藏针刺痛着每一个期待着阿富汗光明的读者。

“以前他会蜷缩在父亲粗大的臂弯里,幸福地睡去。如今这已变得难以置信。可他会学着再次爱上他当他转过身,走回家的时候,最大的感受将是宽慰。”

卡勒德·胡塞尼这样写道,现实最终还是抹杀了孩子眼中那最后一丝纯真,世界翻起新的篇章,阿富汗的世界依旧荒凉。

《群山回唱》读后感【篇二】

胡塞尼的第三部小说《群山回唱》依旧是那么温情、动人,沉淀着岁月蹉跎后的理解与感悟。这也是一直最迷醉我的地方。

小说的开头以魔王进村收孩子的童话作为引子,魔王一进村,所有的村民都躲了起来,只要谁一被他看见就会被吃掉。魔王一叩房屋,该家就必须交出一个孩子供魔王收进他在山间的城堡,如果不交,魔王将灭其全家。故事里的父亲纠结了很久,最后交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小儿子。暴风雨中,儿子无助地在门外哭喊着父亲的名字,父亲在门里心如刀割般地面对失去儿子的痛苦。有一天傍晚,父亲彻夜失眠,他起身来到了魔王的城堡,准备与他一决高下。魔王把他领到一个房间,透过玻璃窗,他看见了儿子正和其他孩子在草地上玩耍,过着富足安康幸福的生活。魔王说,你可以把他带走,但他将永远不能回来,只能继续做农民的的孩子,过着食不果腹的穷苦生活。父亲没有把他带走,他不相信自己能颠覆命运,给予孩子幸福的未来。

这个魔王童话是父亲萨布尔在将女儿帕丽送往喀布尔(送给舅舅的主人家作女儿)的路上讲述给孩子们(帕丽和阿卜杜拉)的故事,它就像是小说的一根针线,引向现实的那颗珠。现实中,萨布尔也因贫穷养不起孩子,无奈地将女儿送给别人抚养。而帕丽和亲哥阿卜杜拉却承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

这部小说是由多条人物线索组成,小说中的每一个章节都以一个人物为中心记录下他们的童年生活,成长故事。有以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事,也有以书信体的形式来诉说,这是小说最具有特色的地方,多种叙事手段将读者引入不同角色的人生境遇和内心世界,虽然一开始读起来有些不知所以然,但通过故事的展开,我们会发现人物一点点地串联起来。小说的时空跨度也非常大,因为贫困和战争铸成六十年的悲欢离合,以阿富汗为中心,跨越了巴基斯坦、美国、希腊、巴黎等地,父子兄妹、表亲继母,他们每一个人在生命的长河里,学会去爱、牺牲和理解。即使是背叛,我们也能在阅读的过程中体会命运的捉弄,生活的不易,顿悟他们的无奈之选。

小说承载着丰富的母体,有姐妹之爱,主仆之爱,也有父爱。魔王的故事就是一个考验父亲的故事,我想到了另一部互动电影《暴雨:折纸杀手》,讲述多名孩子被绑架,父亲为了赎回孩子必须通过折纸杀手设计的重重考验,杀手为什么要拿孩子开刀,为什么要策划让父亲们通过考验?原来折纸杀手小时候缺少父爱,父亲的冷漠致使他的弟弟死于意外,内心积压的愤怒与不平迫使他拿其他孩子的父亲开刀,测试父亲能为孩子牺牲多少。最终我们发现,父母所有的牺牲都出于让孩子快乐地活着。

除了亲情外,也有以孩童视角为笔调,探讨成人世界的虚伪,贫富悬殊而造成的人生而不等的主题,贫民窟,富人区,就连天真的孩子也能感觉到生活在同一片土地却与自己的小伙伴生活在远远相隔的两种人生里,实际上,它展现出来的只有一口痰的距离。胡塞尔对中东风情的描述让我回想到自己在印度生活的两个月,大城市里随处可见用不堪一击的塑料纸搭起来的帐篷,几口之家在肮脏破败的空间里生活,他们在路边用手抓着被苍蝇叮咬过的食物。小孩们穿着残缺的衣服,拿着石头往天上抛,乌鸦倏地炸黑了电线群,和烟肺一同被抛弃。贫民窟的路根本不是路,而是帮助我们认知底线纵身而下的悬崖,是看不清方向的烟雾。

最后我想说说胡塞尼,我觉得他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内科医生,也是一个心术高超的心理医生。要讲一个动人的故事,需要天真的口吻,善良的心灵,好奇的视角,审视的姿态,他也许并不是一个孩子,只是在娓娓道来的时候我们错怪了他的身份。一个好的故事可以讲给任何人听,并且让任何人找到故事中自己的影子。我觉得,单从这点来看,胡塞尼做到了。

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就像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聆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

《群山回唱》读后感【篇三】

每平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

从《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到《群山回唱》,作者笔下的故事都是悲伤而沉重,从两个男人故事,两个女人的故事到几代人的故事,始终离不开一个爱字,它能令人翻山越岭,亦让人感动和悲伤。长年战火硝烟,流离失所,安居乐业对阿富汗人民来说是天方夜谭,这是生活在和平国度的我们所不能体会的。如果说《追风筝的人》是为你千千万万遍的救赎之爱,那么这个是沉重的爱,在新的伤口处又割下另一个伤口,或将伤口裹起或遗忘或勇敢面对,继续生活。这个是三代人故事,每个故事既独立又有联系,兄妹俩的离别和重聚是这个故事主线,哥哥一辈子记挂着妹妹,妹妹在冥冥之中似乎感应到哥哥的呼唤,他们经过人生长长的跋涉,终于靠岸了,哪怕这场相聚有遗憾,还好,最终他们还是在梦中相认了,在那个暖暖的午后,阳光铺满树叶的树荫下,他们都在。

《群山回唱》读后感【篇四】

读了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两本书后对这本《群山回唱》期待满满,但是感觉并没有像前两本那么好读,用了15个小时8分钟读完…

《群山回唱》应该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就像那些蜿蜒的群山,我们在山间高喊时会听到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吧。

全书围绕帕里一家三代展开,萨布尔在开篇给孩子们讲的童话故事成为了宿命的诅咒,无论是记忆、真诚还是爱,在命运的捉弄之下都贴上了悲悯的标签。

书里讲了逃离,纳比不想为双腿瘫痪的姐姐所累,逃离了村庄;妮拉不想为丈夫、父亲和风俗所累,逃离了阿富汗;伊德里斯不想为遭逢惨祸沦为孤儿的罗诗所累,逃离了承诺;马科斯不想为母亲和那一方小天地所束缚,逃离了小岛;玛达丽娜不想为面部残损的女儿所累,与人私奔,逃之夭夭。同时,书里也讲了不离不弃,如纳比之于瓦赫达提先生,如萨丽雅之于奥蒂,如帕丽之于阿卜杜拉。然而,书中最为复杂的还是如萨布尔之于帕丽及帕尔瓦娜之于马苏玛,那是让人分不清是牺牲还是背叛的选择,直拷人心。当然,也还有如纳比的忏悔,如萨丽雅的执着,如阿卜杜拉的念念不忘。但是,有些选择我们无法逃避,再难也得面对;有些责任我们无法推脱,再累也得背起;有些人我们也无法忘却,就像镌刻在灵魂深处。最后,在阿卜杜拉的病榻之前,小帕丽对姑姑说:“我常把我俩想象成两片树叶,从同一棵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而姑姑帕丽则说:“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我就像一个病人,跟医生讲不清什么地方疼,只是觉得疼。”我们都没有忘情水可饮,曾经的过往回忆,藏得再深,总会在心里纠缠,如群山回唱,经久不息。

《群山回唱》读后感【篇五】

不想改论文,见书桌上一直摆着的卡勒德·胡塞尼的三本小说,遂用了一下午时间重读其中一本——《群山回唱》。

《群山回唱》故事的主线讲到一对兄妹因为贫穷和战争,铸成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围绕着他们的父母、兄妹,甚至表亲和继母,如何去爱,又被伤害,又相互伤害,又彼此牺牲。小说的官方页面上介绍说:它探索了流亡,自我的牺牲,以及复杂的家族关系。但实际上,胡塞尼自己说:《群山回唱》始于家庭这个概念。据说这也是他迄今为止,最扣人心弦的小说之一。

胡塞尼以帕丽一家三代人的悲欢离合为线索,展开了跨越时空的巨幅的拼图,每一个人物都是一片碎片,要亲自填补到属于自己的空缺里,才会成为生命的完整。那些迷离在记忆里的情节,从别人的嘴里还原你看不清的另一面。小说中的那些人,在地域、战争、生死、别离、承诺和谎言里穿行,最终盘扣在一起。生活就是一个闭合的环圈,人生在世又便是相逢。

胡塞尼在书里引用了十三世纪诗人的诗:走出对与错的观念,在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相会,生活没有对错,你无法将它红牌拿下。和解,是在心里留一个位置,你容得下生活,生活就容得下你。

无论我们身处何地,遭遇有何种境遇,想想故乡的风筝、山羊还有群山,他们都在为你歌唱。不管你过得美不美,生活是不是圆满,生活都有它本来的样子。“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也就像那些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会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吧!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在小说当中被分开了,像微尘一样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之后,命运让他们重逢。

卡勒德·胡赛尼将和兄妹俩有关的几个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了一起,散发出的是像珍珠一样并不圆满却很饱满润泽的光彩。

我们也许都曾孤身一人,迷失在连绵的群山当中,但只要呐喊出声,群山间的回音会回应我们连绵不绝,会填平我们的不安和忧惧,指引我们找到回家的路,所以应该不会孤单,不再孤单。

当阿卜杜拉和帕丽时隔五十八年后的重逢,一个记忆逐渐流失,一个记忆早被剥夺,那么重逢对于他们来说到底是什么呢?是有一种让人破涕为笑的冲动?还是有一种让人心儿倍感凄凉的落寞?有的时候,总觉得这样哭着又笑起来的力量,便是那些人生不圆满的故事之间彼此相照的共鸣吧!

还记得同样是这位作者,在《追风筝的人》当中写到:“为你,千千万万遍。”那是对自身命运的救赎,那同样是不圆满的人生,不圆满的际遇,没有妥协更没有放弃。还记得在《灿烂千阳》中主人公说:“她终究成了别人眼中的重要人物。”那是对自己命运的抗争,没有妥协也没有放弃,但这一次,在《群山回唱》中作者却写到了对命运的妥协,这种妥协是基于一种太过不圆满的人生境遇,但这种妥协似乎又合情合理。因此妥协之后,展现出来的才是生活的本来面貌,一种让人不会时常带来怨言的生活状态。对于普通人,尤其是像兄妹俩这样的经历过命运无情捉弄的人,一切都显得来之不易。所以这种妥协,基于生活的不圆满,又往往会让人觉得其实不也是一种无声的抗争吗?

所以,在小说的结尾再次的唱起那样的歌谣,一切都同时来到了,群山依旧回唱,唱到该归的人终于归来。童谣还是那样的唱法: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待在纸树影子下,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晚风把她吹走了······

[参考]社戏读后感范文优选五篇


初中生还处于成长的阶段,心智尚不够成熟,除了学习,更多的是要学习做人的道理。人,是富有想象力的,书籍里的文字可以催化人的想象力,一篇故事或者是一篇心得,每个人在阅读了之后都会形成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人生好似一条河,既有波澜壮阔,汹涌澎湃,也有清风徐来,水波不兴。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参考]社戏读后感范文优选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戏读后感(篇一)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戏了。”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那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那是很感人的。《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

我觉得这篇文章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虽然少,分量却很重。我觉得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

我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很欣赏文章的结尾,只是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如此强烈地表达心情。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经历岁月的磨炼后,我一定会,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以一名艺术家的身份来发表我的感受。

社戏读后感(篇二)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社戏读后感(篇三)

读《社戏》,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同以江南农村为背景,《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社戏》展现的则是另一幅记忆中理想的农村画卷。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黑色的夜空、圆圆的明月、一座石板小桥、一只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

社戏读后感(篇四)

《社戏》作为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文章,却放在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过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个中心。鲁迅不爱看剧场内的中国戏,而偏爱故乡的社戏;与鲁迅小时喜爱农村生活,都写出了农村真挚淳朴的民风。而鲁迅撰写这篇文章旨在呼吁人们:真实而高尚的生活,源于大自然的本质。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们的心不断地变得浮躁,唯有停下脚步,寻像农村生活一样朴实纯真的生活,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

作者在最后一段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原因就在于,鲁迅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到社会,感受到这种朴实,这种善良,渐渐化作乌有。取而代之的是军阀的压迫和黑暗的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张。正如小说名为《社戏》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鲁迅心中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乡中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的故乡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读鲁迅,读社戏,读那个年代的社会。

社戏读后感(篇五)

究竟什么样的社会才是作者理想中的美好社会呢?于是,作者带我们来到了一个远离尘嚣的小渔村。这里虽然极偏僻,住户不满三十家,但却是孩子们的乐土。没有封建文化的毒害,孩子们不用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没有犯上的律条。在这里成长起来的孩子们天真纯洁、诚挚友爱、机智勇敢,正是民族赖以生存和持续的生命基因。这里与北京的戏园子,与纷乱嘈杂的现实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或许正如 王富仁 先生所说,《社戏》它里面有着嘈杂的都市生活与恬静的农村生活的对立,有粗俗自私的城里人与亲切和善的农民的对立,有愚陋倨傲的成人与聪明天真的儿童的对立,有矫饰的贵族化的都市文艺与朴素的平民化的民间文艺的对立,有充满生存竞争的纷乱社会与优美宜人的大自然的对立。这些对立,说到底,实际便是社会与自然的对立。但是,这片乐土毕竟只是作者的理想,那模糊在月夜中的大戏台缥缈得象一座仙山楼阁,令我疑心是画上见过的仙境对于这理想的社会,作者既在不懈地追求,同时也在困惑和怀疑。

【优选】高尔基童年读后感范文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优选】高尔基童年读后感范文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一)

这几天,我读了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它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一个叫阿廖沙的孩子的童年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了解了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家庭。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我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咱们此刻这样愉悦,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好孩子,能辨别是非,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虽然他生活在一个不太好的生活环境里,但这反而让他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自信的人。阿廖沙还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它很同情穷人,经常帮忙他们。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此刻的完美生活的来之不易。咱们要珍惜此刻的愉悦生活,钟爱生活,发奋学习,用自我的潜质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完美。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二)

读了《童年》这本书后,我深受感动和启发。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到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他还有一个捡来的哥哥,叫茨冈。当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每当阿廖沙问他为什么要护着他,他说:原来我是不愿意的,可到时候我的手又伸进去挡了不知怎么的,不知不觉就伸进去了阿廖沙听到这句话,更喜欢跟他做朋友了。但是,好景不长,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非常伤心,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毕竟他们也是朋友呀。几年后,母亲又改嫁了,给阿廖沙找了个继父。阿廖沙就跟着母亲住了。过了不久,阿廖沙的母亲生了个小弟弟,可是,因为没有足够的钱,他的弟弟就这样饿死了。之后,阿廖沙的母亲又生了个小弟弟,阿廖沙就成了家里的保姆,细心地照顾着弟弟尼古拉。在他精心的照顾下,弟弟健康的成长。可是,在阿廖沙11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11岁的他,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阿廖沙的童年是多么的凄凉悲苦。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呀!所以,让我们一起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吧!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三)

读了《童年的高尔基》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相比童年,我问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更加艰难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退裤子。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还是高档的衣服,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为了上学,只能捡破烂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捡破烂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那些有钱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说他身上有一股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反而高尔基把别人的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收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和尊重。

我合上书,沉思了一会儿,不近思绪万千。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四)

我的爸爸虽然对我管教严,但是当我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才明白他的童年才叫痛苦,我们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高尔基的童年小时候就失去了许多亲朋好友,对他最好的朋友伊凡也被两个舅舅害死了,长大后也离开了许多的亲人,最疼她的姥姥也离开了他,教他知识的姥爷虽然对他凶了一点,但那都是为了他呀!

我们的读书环境已经很好了,高尔基那时候是要靠捡煤渣、拾破烂赚取一点可怜的学费,运气不好捡不到东西,那天的学也就上不成了。为什么高尔基能成为大文学家呢?我们真的这比他笨吗,其实不是的,而是高尔基他读书比我们认真了很多,学习态度也比我们好,不是说态度决定成败吗,所以高尔基成功了。我的学习态度时差时好,所以我要趁现在还是小学,下定决心调整好学习态度,因为还有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换来的。

你们也希望成功吧?!那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五)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觉得每个人的童年应该就是无忧无虑,是值得收藏的。高尔基的《童年》让我深受启发,幸福的童年,不是必然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童年,“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觉得每个人的童年应该就是无忧无虑,是值得收藏的。高尔基的《童年》让我深受启发,幸福的童年,不是必然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童年,执着地追求理想,不怕难题,以持之以恒的立场对待学习和糊口。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之首,它个性地描绘出俄国小市民基层的风俗人情,揭示了十九世纪俄罗斯劳动人民经受的苦难,高尔基的童年在这个历史背景下,是吃尽苦头的。阿廖沙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借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当过学徒工,洗碗工,面包工,守夜人等等,饱尝了人生的辛酸。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快濒临破产小染坊主。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市侩,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摧残。读到这,我就感到不快和压抑,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呀。但幸好有外祖母和老长工格里戈里,他们给了阿廖沙决心信念和气力,使他看到了光明和期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糊口的艰难。

和高尔基的童年比拟,我觉得我就是一个幸福的“小公主”。在家里,父母呵护着我健康成长;在学校,老师专心地为我浇灌知识;有了难题,家人、老师、同学都会帮忙解决。不愁吃、不愁穿,糊口中在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地幸福,多么地快乐啊!然而,我们有时候却很率性,挑吃挑穿,有的甚至还攀比穿着;有的不懂珍惜同学之间的贵重友谊,会因点小事情跟同学闹情绪;有的不努力学习,整天陷溺于游戏和玩乐……

合上书,我思绪万千,当今的社会,文明和谐,糊口在这自由同等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我们的糊口多姿多彩,没有理由不珍惜现在的幸福糊口;糊口在这精神文明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我们没有理由不努力学习。而要努力学习,就要捉住每一寸光阴。我们不应该把时间铺张在玩网络游戏,追看肥皂剧上,我们要珍惜这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让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

生命的意义读后感(优选5篇)


对于“生命的意义读后感”这本书,很难说有一个统一的理解。不同的读者会有不同的感受和看法。读后感就是对阅读的总结和反思,那么在写作品读后感时,应该注重哪些方面呢?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生命的意义读后感(篇1)

我想更多的称之为一本心理学的相关著作,介绍了一种让人产生希望的方法———意义疗法。作者写了三种方法,其一,做你现在可以做的事情。其二,去爱他人,去爱与被爱。其三,去经历必要的苦难,如果苦难来临已逃脱不了就面对吧,你经历的苦难终究会以另外的方式回馈给你。

感触最深的就是当一个人陷入绝望的时候,被自己的执念所困住,无法自拔。一个人告诉你你所经历的不是没有意义的,于是我们的内心转念之后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整个人都不同了。深刻感受到心念的力量,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被自己的执念控制了,钻入牛角尖,可是事物不是只有一种解释的方法,还有另外一种另外的许多种解释,当我赋予我所经历的一切积极的意义,我发现我似乎做了很了不起的事情,我的人生都充满了力量和自信,更加的自尊和自爱了。

想到一些宗教里的仪式,比如忏悔,比如祈祷,忏悔的时候是在告诉佛或是上帝我做错了某些事,我深刻的认识到我做错了,我祈求原谅,我后不再造。这实际上也是与自己内心的那股恐惧在对话,忏悔后有些人觉得一身轻,是因为他放下了那份执着,他知道他之后所做的事情是对之前措施的弥补和修正,因此做的事情有了一个正向的意义,这个意义使他觉得未来在一点点变好,人生还有希望。佛教里所说的因果法也是一种很好的意义疗法,今生我们所承受的所有磨难,比如贫穷孤独比如被伤被害等等都是因为我们前生或累生也伤害众生了,前生累世因为我们悭吝所以今生贫穷因此要多行布施,我们伤害了别人所以今生也要被别人伤害,这些佛在三世因果法中说的很明白。每一个果都有一个前因,每一个因都有一个后果,有的果报来得早有的果报来得晚,当你用这种前因后果的解释去看待事情时也能发现似乎更有勇气接受和面对了。我认为这和维克多弗兰克尔所说的“ 意义”是有共通之处的。他们共同的一点就是让我们这些苦难中的人改变自己的心念,转念一想,整个世界似乎都不一样了,我只能感叹,心念的力量之强大,生命中利用好自己的心念,控制好自己的心念,就基本上把握住了人生。作者也说你可以剥夺我的一切却无法剥夺我思考的自由,所以控制自己内心的力量是每个人都有的能力,生命需要一个意义,这个意义是我们自己去赋予的,这个意义不是一个概括的意义,而是有许多具体的意义构成,每一个阶段,每一件事,每一个人,我们都可以去赋予意义,当我们赋予意义,便可以清晰的看到自己在做什么,又将要如何去做,人生便不会茫然虚度。

作者还提到了责任,这一点我认为很重要,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更善于发现与别人的联系和事情的意义。

活出生命的意义,用责任,爱和慈悲,忍耐去生活,去勇敢面对。

生命的意义读后感(篇2)

本以为这是一本传记只是描写了在集中营里的琐事,是一本历史传记,可是当一个心理学家写历史的时候感想是不同的,知道集中营里最狠的不是士官而是同样生为囚徒的囚头,才发现这世间的恶在权力当头是无论如何都会存在,看到人性的冷漠,对于死亡熟视无睹,也许在苦难的时候每个人都回归了原始的本性,在死亡面前人还是太渺小了,我们终究没有能力坦然面对死亡。

这本书最终的意义在于让我们认清生活,现在大多数人在苦难来临时一味地逃避,苦难的意义没有多少人能够理解,生命在他们面前无足轻重,总觉得自己经历的苦就是不应得的,不能背负苦难的成长都是自以为是的成长,看过了很多自我了结的人,虽然自己没有感同身受他们的痛苦,但是总觉得很多人都是太过草率的看待生命和苦难这件事,知道为什么而活的人,才能生存,我们现在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而活,是因为父母,爱情,金钱,权力还是等等一切物质上的事,我们只有找到自己的意义所在我们才能掌控自己的生命,而苦难就是考验你对意义的信念最好的方式,没有苦难和死亡人的意义就不完整,所以找到人生的意义好好活下去吧。

生命的意义读后感(篇3)

作为难得的真实题材,我为能看到这样一本书而感激。弗兰克尔在集中营的3年可谓,受尽苦楚。我曾经看过一部美剧,有讲述类似于他这样的生活,于是在书的前半部分,我读到不敢读下去。我形容当时的心情是:压抑着悲悯着,哭不出来的压抑与窒息感。我为自己的反应感到奇怪,对于这替古人担忧的举动感到难以理解,我停下了书的阅读,不断反思,最终看到了自己的'恐惧,这毫无缘由的恐惧。是我内心的恐惧,让我不能顺利的流畅的读下去。我不知道这恐惧是因而而已,但是我看到了,不理智的懦弱,我随后做了自我调节,又继续阅读下去。人们在做改变前,总是喜欢给自己加上种种限制,限制了自己的自由。以为一切就应当如此,或者他们更愿意使这一切看起来更合理化,让自己可以为自己的“不上进”宽心。但是自由处处都在,它不会是一种挤压感,就像空气一样,你以为满了,而是存在太多空隙。

于是,人和人的差别也就这样展现开来,是自主的靠向自由,然后改变,还是被自己的枷锁困住,寸步不前。我以为弗兰克尔用自己的智慧救了自己,用自己的超然救了自己。用形式打破了形式。我们看到了他的卓越,还有他为人类社会留下的巨大精神财富。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所以每当上帝给我们一个磨难的时候,就是给我们一个超越自己的机会,一个思考的机会,一个改变的机会,一个更有作为的机会,一个活出自己生命意义的机会。

当我们必须面对这样或那样的困难的时候,似乎应该感激,因为是上帝瞧得起你,不想让你蹉跎终了或者玉损香消。生命的意义应该在生命中找寻答案。这本书最大的价值,我觉得是推翻了之前一些教科书的肯定句,更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可能。意义疗法在生活中的很多方面可以为我们所用,为我们解决很多问题。此书还是值得一读,更值得细品。书籍精髓的整理详见笔记摘录

生命的意义读后感(篇4)

《活出生命的意义》一书包含两大部分,在第一部分中,作者讲述了他在集中营的经历;第二部分介绍了意义疗法,这一疗法替人们找到了绝处再生的意义,也留下了人性史上最富光彩的见证。

书中介绍意义疗法,是着眼于人类存在的意义以及对这种意义的追求。

意义疗法既非说教亦非祈求,既不是道德劝戒也不是逻辑推理。用一种形象的方法来比喻就是,治疗师扮演的角色好比眼科专家而不是画家。画家试图向我们表达他自己所见的世界是什么样子,而眼科医生试图让我们自己去观察世界实际上是什么样子。意义疗法师的作用是拓展患者的视野,使他意识到其生命潜在的所有意义。

意义疗法可以用三种不同的方式来发现生命之意义:(1)通过创立某项工作或从事某种事业;(2)通过体验某种事情或面对某个人;(3)在忍受不可避免的苦难时采取某种态度。

作者将自己对生命的思考汇聚在书中的一字一句中。告诉我们无论怎样解释生命的意义,只要知道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短短一生如蜉蝣,若能看透生命的本质,找到生而为人的源动力,认清生活的真相,依然热爱我们的生活。这一世才真的没有白白来过。

正如诗人尼采所说:“知道为什么而活的人,便能生存。”

生命的意义读后感(篇5)

最近阅读了《活出生命的意义》,让我思索看书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看书的层次我想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看得是通俗易懂的文字与书籍,对文中人物分析只能停留在表面,过于偏激,看问题只看表象。

第二阶段:更上一个台阶,看得是文学类书籍等,对社会风情、人世沧桑、心灵追求的一种探索,因此能站在客观的角度来分析评价文中的人物,而不是第一阶段一味地过于指责。

第三阶段:对人生意义,人生价值、生命追求的一种探索。读完此书之后,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与意义又是何在?

因此我认为读书是由浅入深、由低层次到高层次逐渐提升自己的一个过程。就如一类文学名著,小时候看什么也看不懂,现在再来翻阅又稍微懂着那么一丁点儿,再往后年龄、经验、生活阅历到了一定阶段再来翻阅,我想又会是一种不同的分析与感受。

而我想要说的是《活出生命的意义》这本书前阶段作者集中营的经历让我有一定的了解与认知,还能够看得懂也能客观的分析。后阶段对生命意义的探索,作者利用心理学等角度来进行描述,让我感觉似懂非懂,雾里看花水中捞月般朦胧,唯有看了书友的评论才知晓,噢,原来是这样。

我想我目前阅读及理解还停留在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过渡的这么一个中间环节,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说到底还是阅读量太多狭窄,看问题太过表面,思维模式也还停留在表层。

弗兰克尔一生对生命充满了极大的热情,67岁仍开始学习驾驶飞机,并在几个月后领到飞机驾照。—直到80岁还登上了阿尔卑斯山。

我想对于我们来说活到老学到老一切都不会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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