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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3-03 来源:互联网

读《埃米尔擒贼记》有感(优秀范文)。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是智慧的源泉,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每次阅读完书籍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那么,你在写读后感时都会怎样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埃米尔擒贼记》有感(优秀范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埃米尔擒贼记》是德国著名作家埃里希·凯斯特勒的巨作,也是他的第一部儿童小说。

《埃米尔擒贼记》主要写了一个居住在德国新城的小男孩埃米尔被住在柏林的姨妈邀请去柏林度假,于是妈妈把辛苦攒下的140马克别在埃米尔的上衣内口袋里,让他捎给也住在柏林的外婆。没想到,在火车上,一个可恶的小偷趁他熟睡的时候偷走了这笔钱。埃米尔在追踪小偷的过程中结识了柏林的一大群男孩子,他们迅速成为好朋友,上演了一出惊心动魄的大戏。最终从小偷手里夺回140马克,还意外获得了一笔赏金。

在这么多角色中,我最敬佩的是那三个男孩:埃米尔、古斯塔夫和教授。首先埃米尔发现身上的钱被小偷偷走后,自己十分镇定的去想办法,并勇敢地跟踪小偷。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中,埃米尔并不畏惧,敢于与陌生人交流,正是如此,他才得到了古斯塔夫的援助。再说古斯塔夫,拥有一副热心肠,乐于帮助别人。对于一个陌生人的请求,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并叫来了许多男孩帮助埃米尔。教授是整个男孩军团中的“军师”。他面对一些突发的情况镇定自若,并派“侦察兵”去侦察小偷。我觉得他更多时间是人群中的“领导者”。还有……

这些男孩们身上拥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品质,他们身上散发出热心、乐于助人、无私等等的气质。难道这些都不知道我们去学习吗?现在的我们是在温室中成长的花朵,成长历程中没有经历过多大的挫折,在父母的保护下成长,一旦经历到风雨,就会摇摇欲坠。我们不能这样,我们应该脱开父母的怀抱,去挑战风雨的袭击,让自己成长起来。不再害怕挫折与困难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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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昆虫记有感(优秀范文)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读昆虫记有感600字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600字通用


作品读后感真的可以戳到人们的内心吗?拜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心境会得到升华,读书之余,我们可以动笔写一写读后感。或许"《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 篇1

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书中有埃米尔、妈妈阿尔玛、斯文松、爸爸安东·斯文松、妹妹伊达、女仆丽娜、长工阿尔弗雷德。埃米尔是一个善良、聪明、调皮的小男孩,他住在伦纳贝亚。他有蓝蓝的圆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也是小淘气包。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杆顶;把爸爸关进茅厕里;把头卡在汤罐里;把伊达的脸涂成蓝色;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

埃米尔是那么善良,像母亲照顾孩子一样照顾小可怜。

我也像埃米尔那样调皮,记得有一次,妈妈说:“李俞心,我出去一下,你和弟弟在家行吗?记得要把三篇日记写了!”我点点头就催着把妈妈推出去了,一边推一边说:“好好!你快走!快走!”妈妈走了之后,我和弟弟就大玩特玩了起来。可妈妈回来了,我的三篇日记还没写完呢!妈妈一见此状便生气了:“你怎么还不写作业,如果今天晚上十点之前还没写完作业,就不能去活动课。”我想:啊?我不可能写完作业的。 看我调皮吧!

我读了这本书,我很喜欢聪明、善良、调皮的埃米尔。我觉得我和书中的主人公有点像!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 篇2

埃米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坏蛋,但很多人都很喜欢他,他长着卷曲的黄头发,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带着”猫“和”墙“去捣乱了,”猫“是他蓝色的帽子,”墙“是阿尔弗雷德给他用木头做的枪,埃米尔一年四季365天都在捣乱,每一次都被关进木工房里,而他在木工房里小木头小人,为什么削?

因为每调皮一次都要削一个木头小人,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7月28日,星期六,埃米尔把猪血扣在自己爸爸头上,他不得不削第100个木头小人,那天晚上四点半,埃米尔醒了,他看见了一只猫在捉老鼠,找了一个老鼠夹子,把它放在他爸爸的房间里,第二天早上,埃米尔听见他爸爸大叫一声,原来,老鼠夹子夹住了他爸爸的脚趾头,他知道是埃米尔干的,就把他关在了木工房里,但不久就把它放了出来,但他发现他爸爸很可怜,就听说今天中午吃猪血豆腐,就拿着猪血豆腐给他爸爸看,一不小心,没拿好,猪血碗一下子扣在他爸爸头上,他妈妈不得不再把他关进木工房里,这次又放了出来,他和小伊达一起在家里奔跑,他又不小心把今天中午的土豆饼糊打掉,又正好落在他爸爸头上。

这就是调皮的埃米尔,你知道了吧!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 篇3

我有一个同学她给我推荐了一本书叫《淘气包埃米尔》,我一得到这本书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我刚翻开书就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住了,这本书主要写了埃米尔很淘气比如:它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

刚读《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的时候我们以为埃米尔除了淘气还是淘气,但是当我读到埃米尔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 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的时候我又感到埃米尔很勇敢,读到他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又感觉到埃米尔也很善良。这本书里还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个人就是埃米尔的妈妈比如:有一次埃米尔把头伸进汤罐里,但是埃米尔的妈妈并没有骂他,而是带埃米尔去看医生;还有一次埃米尔把妈妈准备给客人们的香肠给吃完了,但妈妈没在骂他,但是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我的妈妈很可怕,记得有一次我考砸了,妈妈就用皮带抽我,我一边哭一边说:“妈妈我下次考好一点,我错了,原谅我这一次,好吗?”妈妈只好停下来,生气地说:“下次考到95分以上。”我点点头哭着去写作业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默默地说:“老天爷呀!给我一个像埃米尔的妈妈一样的好妈妈吧!”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 篇4

《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儿童文学大师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女士,是一位著作等身的国际世纪名人,被誉为“童话外婆”。这本书在五月份,我就已经读完,但是由于工作比较忙,所以没有及时写读后感,今天有时间让我再次重温书中的内容,给自己的心灵深处再上一次育人课。

埃米尔可真是个淘气的孩子,他在一个重要的日子里,居然把自己的妹妹当作旗帜升到了旗杆上,这另所有的人都感觉不可思议,但是无论大人们怎样想,小埃米尔和妹妹却是十分的兴奋,因为他们看到了平常无法看到的风景。

埃米尔不光是个淘气的孩子,他还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这不爸爸要去马市买马,他也想去,可是他爸爸怕他再惹出别的麻烦,没有带他去,这可难不倒聪明的埃米尔,他用给人开门的方法赚到了去马市的费用,在马市上他买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并且买了一匹不错的马。这真让人意想不到。

这次是埃米尔救助孤寡老人,他用美食诱导的办法把看守孤寡老人的人支开,救出了孤寡老人,并且让这些孤寡老人饱餐一顿!想象一下一个小孩居然能救助那么多的孤寡老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所有埃米尔的淘气故事都源于他的好奇心,他的爸爸不看中这种行为,他总认为这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一个没有出息的孩子,而埃米尔的妈妈却始终相信总有一天埃米尔会变好的。最后的结局就是最好的证明。

这本书读完了!它让我学到了很多,作为母亲我要相信我的孩子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无论她现在怎样我都应该用爱去滋润她!让她明白这世间妈妈始终是看好她的,她经历的所有事情将来都会成为她成长的养料。

作为老师,要相信自己的学生,他们的每一次淘气都是对生活的探索!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事才印象最深!所以老师们请善待学生的每一次淘气。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 篇5

《淘气包埃米尔》算是我度过最有趣的一本书了。这本书为什么会这么有趣呢?都是里面淘气的小主人公埃米尔搞的鬼!上一学期,我看过一本《捣蛋鬼的日记》,可是,我还是认为《淘气包埃米尔》更好看一点。为什么呢?因为埃米尔比加尼诺更淘气可爱,即使加尼诺让他妈妈变成了世界是最不幸的妈妈。

来说一下《淘气包埃米尔》的简介吧:这本书是由一个已经14岁的瑞典老婆婆写的,名子叫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她可是一位的作家。他之所以,是因为他写的书垒起来,有175埃菲尔铁塔那么高,真厉害!

我为什么会觉得艾米尔比加尼诺更淘气可爱呢?因为这本书非常清楚的从一件事中写出埃米尔的性格。第一篇就是运用了这个方法:圣诞节前夜的晚饭时埃米尔的妈妈给埃米尔了一个煮菜豆,但埃米尔不吃,妈妈生气了,就说:“你为什么总是不吃蔬菜?”埃米尔反抗道:“我向来吃正真的蔬菜!”说着,他就走到门前嚼杉树叶!这就可以看出埃米尔拧的性格。

还有关于艾米儿淘气的事:有次吃饭时,埃米尔因为淘气把盛饭的锅卡到了自己的头上,结果到了医院,埃米尔把锅装在了桌角上弄碎了,卖了1克朗,给了埃米尔5厄尔;回家的路上,埃米尔又因为淘气吞下了5厄尔,无奈,只好再次回到医院;看好以后回到家,买了一个新锅,结果埃米尔再次因为淘气把锅套在了头上!所以,只好把锅砸碎了。埃米尔可真是一个淘气包呀!

而最后一篇,与前面描述的埃米尔的性格恰恰不同。因为,埃米尔在鹅毛大雪的天气中将他危在旦夕的好朋友阿尔弗雷德从卡特胡尔特送到了玛丽安娜隆德的一所医院里,让阿尔弗雷德死而复生!从这件事中,就可以看出埃米尔是个善良的好孩子。

《淘气包埃米尔》是一本有趣的书。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 篇6

埃米尔是一个伦纳贝亚的小男孩,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感觉,可是,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

埃米尔是那么调皮,他把妹妹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和土豆糊倒在爸爸身上,把青蛙放进装咖啡的篮子里;他,又是那么勇敢,用木枪帮助长胡子女士制服了横行乡里的大盗“麻雀”;他还那么富有正义感,为养老院的老人准备了一次丰盛大餐,并且惩罚了老虎般的老人院女领班。他还是一个善良的天使,像慈母般照料小可怜儿——一头小猪。他又是那么机智聪明,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自己赢取了棕色小马——鲁卡斯;他又非常伟大,是他,挽救了长工阿尔弗雷德的生命……

这个可爱的孩子,长大后,成了一名社区委员,(这在当时是一个比较受人尊敬的工作),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小刺儿头,居然会当上社区委员会主席。我想,也许淘气的孩子,都保留着自己的好奇心,想象力吧!看看现在的儿童,非常早熟,虽然还带着一点童真,却已经是个小大人了,有些一二年级的学生,都已懂得什么小三了。这无疑跟家长有些关系,埃米尔之所以会当上主席,与他妈妈的爱护是有密切的关系的。

埃米尔,总是戴着“猫子”(帽子)扛着“墙”(枪),这个天真无邪的小男孩,永远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 篇7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叫淘气包埃米尔的书。那本书很好玩,里面的人物有:埃米尔的妈妈阿尔玛·斯文松、爸爸安东·斯文松、女仆丽娜、长工阿尔弗雷德、妹妹伊达,当然也有埃米尔。

埃米尔很善良,做过许多善良的事儿:救“小可怜”、救阿尔弗雷德……他也做过许多调皮的事儿:把头卡在糖罐子里、把伊达升到旗杆顶上……

我也做过调皮的事儿:在同桌站起来回答问题时,我把她的凳子往后一拉,他准备坐下的,一下摔在了地上,我心想:我可真是聪明呀!

我真喜欢这个小男孩,他就是埃米尔,因为他聪明、善良、调皮、天真可爱又爱闯祸。

生活中,我也做过善良的事儿:帮同学捡文具、帮娘娘找孩子……那天,我的小弟弟不见了,大家都开始找,我也不例外,我积极参与,每个道口都找了,还是找不到,我想:就差树林没找!我在树林找啊找,终于,还是我找到了迷失的小弟弟,原来他在树林里挖土坑呢!

读了这本书,我喜欢里面的主人公埃米尔,因为他是个天真、可爱的小男孩。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 篇8

这个暑假,我又把《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给看了一遍。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埃米尔生活在伦纳贝亚,他有一双圆圆的蓝色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留下了一种很听话的印象,但错了,这一切只不过都是大家的猜想而已,埃米尔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

埃米尔非常顽皮:他把自己的妹妹当做国旗升到旗杆顶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往自己妹妹的脸上涂抹深蓝色的墨水;把猪血扣在他爸爸的头上,把他爸爸关在茅厕里……因为这些淘气的事,埃米尔只好被他爸爸拉进木工房反省自己的过错,每当埃米尔犯了错被关进木工房的时候,他就会拿着一把小刀开始削一个木头小老头儿,在最后,木工房里一共有184个木头小老头儿,这是一个多么大的数字,这说明埃米尔大概干了184件淘气的事啊!埃米尔也很勇敢:他用自己的木枪帮助长胡子女士捉住了一个叫“麻雀”的盗贼;埃米尔有时也很善良:他为济贫院里的那些孤寡老人举办了一次很盛大的卡特胡尔特报销大宴会,邀请他们吃好多好多的食物;还帮助他们惩罚了一个很凶的,像母老虎一样的济贫院女领班,像妈妈一样照顾一个快要死去的小猪,还教它做各种有趣的动作;在风雪交加的天气拉着阿尔弗雷德去马利安娜隆德看医生……埃米尔不仅善良,勇敢,淘气,他还很能做生意,在一次拍卖会上,他做了四五件很成功地交易呢!

埃米尔善良、勇敢、淘气、富有正义感,这些都是埃米尔的特征,我一定要向他学习做一个善良、勇敢的孩子。

读《瞿秋白》有感(优秀范文)


在二十世纪初期,那个风云激荡、硝烟弥漫的时代里,中国诞生了一位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经受了中国革命的一次次洗礼,并成长为中国共产党一位杰出的领袖。他就是瞿秋白。

瞿秋白出生于江南一个贫苦人家,在求学过程中因家境原因辍学当了教师,深深懂得民间疾苦。“五四”运动爆发后,以瞿秋白为代表的“十人团”到处演讲,接触了革命思想。后他赴苏联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回国后投身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当党的路线出现偏差时,他挺身而出,在危难的时刻纠正了错误,挽救了党。最可贵的是,当他受到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错误批判,身处困境的时候仍然不屈不挠,坚持斗争,回到上海投入文化战线活动。他的革命理论深得鲁迅的称赞,两人被称为“文坛双璧”。在红军长征后,瞿秋白被安排去香港就医,途中他不幸被俘。在狱中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他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贵气节,坚持用笔墨与敌人斗争,最后在罗汉岭慷慨就义。

读了《瞿秋白》一书,我被瞿秋白爱国爱党、为中国革命呕心沥血的热情、无私奉献报效祖国的至诚所折服。综观他的一生,虽然跌宕起伏,沉浮不定,但他自始至终都展现了一位无产阶级革命家勤奋学习,勇于探索,坚持真理,无私无畏的领导风范。对待学习,他刻苦钻研的意志让人钦佩,不论是面临严竣的斗争形势,还是受到不公正的错误批判,他都没有放弃自己的革命追求,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挫折面前不气馁,这种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瞿秋白,让我们永远铭记!

读《活着》有感(优秀范文)


读《活着》有感“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活着》讲述了富贵一生的起落盛衰,以及他的悲欢。文中的主人公徐福贵,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让他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一个穷光蛋,从此以后过起了老百姓的生活,徐福贵也恨过这,恨那的,最后还是恨他自己。俗话说“自作孽不可活”可他终究还是活着的,于是他也意识到他的新身份了。正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着高兴,穷也不怕”自从当了佃户之后,也许劳动能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为了活着,为了一家人都能活着,福贵积极的劳作,日子也似乎有了盼头。。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之后,成了俘虏,向解放军申请领盘缠回家,那是能坚持他活下来的理由也许就是为了回家吧。人生中就有很多选择,只是每个人追求的不同。就如同样被俘虏而选择留下来的春生。回来之后解放了,土地也改革了,曾经买了福贵家的地主龙二也被枪毙了,那一刻主人公福贵也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话说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故事讲到这里的时候也结束了。我感觉书中的福贵很悲惨,亲手埋葬了他的两个孩子,一个女婿,还有他的妻子,和一个外孙。他最大的痛苦就是,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死亡而去,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后来他买了一头老牛,但那只老牛也是病入膏肓的那种。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世上很多人都会纠结这个问题,有人是为了幸福、有人是为了赚钱、有人是为了爱情,为了养家、为了做官、为了别人?虽然我们有时会经历一些不幸,一些挫折但我们还要积面对迎难而上。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

读《简爱》有感(优秀范文)


读《简爱》有感故事一开始给我的印象并不深刻,如果有的话,也仅仅是小简爱的叛逆思维和个性鲜明;无疑,罗沃德的八年生活对她起到了一定塑造作用,没有了那种童年个性的菱角,不再执着于计较对错,优雅而淡定,谨慎而谦逊。从她选择走出罗沃德又可以看出,她不能忍受自我迷糊地度过,因而选择去见识和开辟新的生活,期望发现并确认自己的价值,这种省察人生和思考自我的意识在我看来就是她首先与众不同的地方!进入桑菲尔德,便发生了她的爱情;面对美好的爱情,简爱也无力抵抗其魅力,许多时候任由其左右理智而无可奈何,表现出所有少女都有的敏感,激动和自卑;又让我想起了一句话:“爱情,就是卑微到土里,然后生根发芽”。但我也在她身上看到了克制和原则。她离开罗切斯特,是遵从了原则上对的事情;她重新回到罗切斯特身边,却是遵从了爱情上对的事情;她拒绝圣·约翰,遵从了判断上对的事情,她再次想接受的时候,却是选择了大义上对的事情。故事越读到后面,越让人感到激动和好奇;简爱会对其伴随的变故和考验做出怎样的反应和抉择;同时也发现,圣经典故的引用也越来越频繁,这些引用介入到了简爱的境遇当中,左右或者说是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她的决断和思考;这种介入似乎像一种压迫感,一种也许是属于当时社会所默许和遵从的理念,就像道德不可被违反一样。让我感觉作者像是借由圣经去暗示一种世俗所认同的东西,借助简爱来表达自己所认同的东西!简爱这本书本身的格局并不是很大,独特之处在于以主人公为主线所传递出来的理念和思考。追求自由,自主,反抗偏见,是我看到的大内涵,是由作者借主人公的故事传递的。对简爱这个角色本身,我很欣赏她的谦逊,独立,克制和本份,尤其使我比较喜欢的是她对自我的清晰认知,明白哪些是属于自己的,哪些是自己需要的和不该要的,清醒而克制,原则而本份,能时时省视自己的内心,活得清醒而自由,一个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和省察,并了然于心人,我觉得是很了不起的人,是一个会找到真正幸福的人,因为这样的人掌控了自己的人生,选择和追求到了自己想要的,这样的人必定是幸福的!另外想说的是,感觉罗切斯特这个角色在对待爱情的某些方面也落入了流俗和局限之中,在求婚阶段,他选择经验性和世俗性的通过物质去堆砌爱和表达爱,一味地准备在简爱身上套许多虚假的“浮饰”,在简爱自己看来,都是一些“假面具”,不属于和不是“她的东西”,这种爱意因而显得肤浅而自私,带着压迫感,没有尊重到她的人格和价值观。因此,可以得出一个观点:“爱一个人,并不是自以为是的为她假设幸福,完成那些象征幸福的指标!真正的爱,应该是对她人格和价值观的尊重,对她独有之处的珍惜和爱护!”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500字心得体会


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有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你肯定会叫道:“这不是埃米尔吗!”我可以准确地回答你:“正是埃米尔。”这个淘气的小家伙位于瑞典的斯莫兰省,跟他一起住的人还有爸爸,妈妈、妹妹,长工和女仆。

《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出自于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之手,这本书讲了埃米尔所淘气的事。

有一次,埃米尔一家正在喝肉汤,汤喝完了,只剩下一些汤根儿,于是埃米尔把头伸进了碗里,结果可想而知,埃米尔的头就卡在里面了。于是,他们一家去给埃米尔看病,结果他看医生时把碗撞碎了,这说明了埃米尔真的很淘气。这个故事生动有趣,让人看了就停不下来。

还有一次,下着大雪,埃米尔家的长工得了血中毒,埃米尔连夜把长工送进了医院。

这个故事,让我对埃米尔的评价有了大大的改观,为了不让爸妈担心,埃米尔一个人把长工在夜里送到了医院,这是多么一个善解人意的孩子啊!一路上埃米尔遇到了种种困难,都努力克服了,我们也要学习埃米尔,不要总是遇到困难就退缩。埃米尔是多么善良,尽管下着大雪,也不回去,我们在生活中也要乐于助人去帮助那些困难的人,善待别人。

俗话说:书还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读更多的书,做林格伦那样伟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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