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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春秋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2-01 来源:互联网

家春秋(读后感大全)。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每个人从出生之后,都需要阅读一定量的书籍。只要我们认真的看过一本书并投入进去,就一定会在书中感悟到不一样的人生道理。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有怎样的格式吗?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家春秋(读后感大全)"这样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1篇】

《家》、《春》、《秋》被人们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是使巴金赢得世界声誉的作品。在我读完后,我觉得这部书的整体内容像是现代版的《红楼梦》。整部小说诉说了一个封建家庭的四分五裂,最终衰落的故事。

整本书对于人物的语言描写平中出奇。在日常生活对话中,巴金笔下人物的语言中规中矩,和人物的身份,性格比较合拍,而发生冲突时的语言刻画,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可恶的觉英和淑华的对话,觉民和克安的对骂,让读者为正面人物的命运牵挂,恼恨反面人物的语言,无论是正面的或是反面的人物都被写活了。

还有就是人物的性格写得十分鲜明:淑华那种性格与勇气,她在那种环境下什么都不怕,说话直来直去,只要自己认为对的就说,又关心别人,在高家女性中是少有的,她的很多举动都是证明;琴,在里面扮演的角色不同一般,她给别人以动力与勇气,不论是周家还是高家的年轻人都能从她那里得到信心与生活的希望,她是别人的求世主吧,你看不论是死去的淑贞、惠、剑云,还是淑华、芸、觉民、觉新等,都希望从她那里得到安慰。觉惠与淑英的离开多少有她的支持与鼓励,没有她或许这班年轻人早已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觉新在弟妹中奉行作揖主义派,爱是他为家庭默默地承受着一切的压力,万事都让步,为弟妹考虑。很是任人玩弄,做了周家、高家旧势力的帮凶,不敢于起来反抗,值得高兴的是最后终于在四爸、五爸面前起来反抗了,但这已接近故事尾声了;还有就是最最顽固的最最愚昧的人物了:周伯涛代表旧势力,害死了惠及枚少爷,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不管年轻人的死活,把它们的婚姻推进深渊,至死也不反省。

巴金先生笔下的这个封建社会的家庭最终走向了灭亡。

但是花开了,花香四溢,虫来了,快乐地飞舞着。新的生命,带来了新的希望,新的希望,鼓舞着失败的人们。不必再往昔日的痛苦而伤心,“封建的社会终将崩溃,民主的时代必将降临。”闪电击碎了其中一块巨石,阳光倾泻进来,照耀在大地的每一处角落,如此的温暖,如此的可爱!社会,不再像过去一样阴暗,它终于有了曾经的光彩。

【第2篇】

巴金写作《家春秋》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差不多的故事,我有几点看法:笔法印象比较深刻的地方:

1,文笔很干净。看《家》,虽然仅仅看了几页,但是一个简洁、明快、大气的笔触已经跃然纸上了,景物的描写,对于月光的注释,令我耳目一新。没有家长里短的叙述,有一种大家庭子弟的眼光,比较脱俗,当然,老舍的“俗”也不是不好。

2,中心人物的描写牵动着我的眼光。你可能不喜欢觉新,但是你不能漠视觉新。巴金在觉新身上投入弄笔重墨,不管是他处理事务也好,还是他的感情生活,觉新的身影总在读者的眼前挥之不去,而且有时候搞得读者胸口发闷,对于自己一个不喜欢的人这样牵挂,简直是一种折磨,巴金的觉新,自然成为文学人物里面一个经典形象。后来孙道临演绎得也比较成功,我有一个天真的想法,陈道明演可以不可以?王志文呢?

3,语言描写平中出奇。在日常生活对话中,巴金笔下人物的语言中规中矩,和人物的身份,性格比较合拍,而发生冲突时的语言刻画,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可恶的觉英和淑华的对话,觉民和克安的对骂,让读者为正面人物的命运牵挂,恼恨反面人物的语言,写活了。不过我觉得,对于觉民的心理活动,语言描写,特别在平常的叙述中,有些理想化,少了生活的积淀,不是微笑就是冷笑,略显脱离生活,和觉慧比较起来,差异性不大,看完《秋》,差不多就会把觉慧忘掉,让觉民弄混了,语言的描写不够鲜明。

4,景物描写。一件事情,只要提上一千遍,那人们肯定记住。高家的大花园,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不厌其烦。人是怀旧的,巴金的笔,景物描写也没有脱离开这个令他感伤的地方,好像我们现在的“忆童年”,不同的人不同的写法,巴金的年轻的眼睛,到没有太多出彩的地方,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的关于月光的描写,想起来老舍的《月牙》,不断的点到月光,每次有不同。

5,关于人物。粗分一下,男人女人。从思想性和道德性来看,巴金比较同情女人。从三兄弟的眼睛里面,除了那几个姨太太以外,都是好女人,特别是自己亲属,这也难怪,感情发挥作用。围绕着觉新的几个表妹,表姐,老婆,丫环,宛如大观园里面的金钗们,让人怜爱。一时间,被善良的女人们包围了,让男读者们垂涎欲滴,乐不思蜀。恨不能冲进小说,替代觉新的交色扮演,好好的享受那几段错过的缘分。而周伯通们,郑国光们,克明们的描写,在巴金自己的嘴里说,是重点刻画的人物,是对立面,他们的角色,并非无足重轻,正是这些人决定了人物的命运,通过巴金的笔,一个个面目可憎,死守礼教的“坏男人”们,用他们的手段撕扯着读者的心理,这种折磨,才令人印象深刻。

6,故事的选择。五四时期,长篇小说并不多,匕首,投枪比较多,而巴金的《家春秋》,却似徐锡麟怀抱的炸弹,不断地投向旧世界的人群。选择多少人物?选择怎样的人物?选择怎样的冲突?情节?年轻的巴金,用一个大家庭的兴衰,用新世界和旧世界的冲突,用年轻人的决裂和幻灭,为不同的人指出了不同的道路,文学是救国的,是治病的,洋洋洒洒三卷俊文,虽比不得《红楼梦》,却可作为我们回忆五四时期人们的生活和写作特点的良好教材,特别是出自一个年轻人的笔下,尤为可贵。

【第3篇】

接连几个星期终于把这部巨作读完,因为总有一些琐事,连不起整段的时间专心地读它,只是凑着零星的时间来。很惭愧地说这是第一次读这样的传说中的名著,以前总被人家称作好学生,其实连这样的作品都没读过,真是名不副实。因为一部好的作品可以把读者带回到那个环境,仿佛亲历作品小环境背后那的大时代和大时代下的氛围。《家春秋》这样的作品就是。封建宗法制度其实包含很多,但从这部作品中反映出,那些新青年们所反抗的主要还是封建制度中的婚姻包办、女子不进学堂、迷信中医,另外映射地反抗女子缠小脚、尊卑有别(阶级划分)而已。

婚姻包办应当是封建制度中的典型,为那些新思想者所主要排斥,在作品中,似乎所有已婚的人都是婚姻包办制度的牺牲品,男主角觉新唯唯诺诺的一生,失掉了心爱的人梅、妻子瑞珏、还有喜欢的人惠,惠也在包办的婚姻中失掉了性命。而只有淑英最后是在有新思想的觉民和琴的帮助下逃出了包办婚姻的魔爪。的确,在那个年代婚姻包办确实也为一代有新思想的人所诟病,比如当代的陈独秀、鲁迅、胡适(虽然胡的包办婚姻一直走到最后)等等。

女子不进学堂,封建大家庭总崇尚女子的三从四德,只要懂针织刺绣等女工,知书达礼便是上乘之大家闰秀,无须懂得知识,一来是学来无用武之地,二来是女子进了学堂总是不免抛头露面不合大家闰秀之范,稍微开明的家长还能请个先生来教教,否则则只能学学以后能看家的本领了。

迷信中医,从现在的角度来看,推翻封建所有制度中,被牵连的中医应该是我们最痛心的一项,从以往信中不信西,到现在,不论小感冒还是大手术无一离不开西医,而我们的国粹却已寥人问津。而在作品中,脑膜炎的海儿,难产的瑞珏,妇科病转化成尿毒症的惠,肺炎的枚,都成为迷信中医者手下的牺牲品。

而作品对女子缠小脚,在接触新思想且被缠者心里的自卑,在未接触新思想且被缠者心里的自豪,在未被缠者心里的同情和庆幸,心态描写的淋漓尽致。

在我看来归根结底,封建宗法制度无非是集决定权于家长,小辈和女人对任何事无权主张,哪怕是自己的事。他们反抗婚姻包办无非是在争取自己对爱情的选择权,反抗对女子的禁学,无非是把握自己对知识的渴望,他们争的是自己的发言权,争的是自己为自己做主的权利,如是而已。

可反过来看我们现在,虽然可以为自己拥有的选择而高兴,不必对家长言听计从,但我们也知道,现的家长们的建议并不是旧思想和旧礼教下的独断专行,而是走过弯路而对现实的忠告,现在的我们大多不再屈服于家长,但却改头换面地屈服于现实了。

【第4篇】

这本书几乎没有优美的语言,没有华丽的字眼,但书中每个人物的不同命运却让人牵肠挂肚,如磁铁般吸引我读下去。这本书是巴金老人的成名作,被称为《激流三部曲》,它就是《家》、《春》、《秋》。这部小说就是一个现代版的《红楼梦》,述说了一个封建大家庭四分五裂,最终走向衰败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淑华、琴和觉民、觉慧两兄弟。淑华是一个性格直率的女孩儿,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什么都不怕,说话直来直去,做事坚决果断,敢作敢当。总是以乐观的态度面对每一天,所以从她脸上总能看到阳光灿烂的微笑。琴仿佛就是一个美丽动人,无所不能的仙子,她总是给别人动力和勇气,给别人信心和希望,给别人关怀和安慰,给别人春天般正能量。觉慧和淑英的离家出走都离不开她的帮助和支持。二哥觉民、三弟觉慧不为封建旧势力所屈服,为了爱情和自由同这个封建大家庭顽强地斗争着,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和光明。

有一个人,他让人可怜又可悲,那就是大哥觉新。他爱这个家,爱他的兄弟姊妹,事事为别人着想。却逆来顺受,默默承受命运的安排,甚至成为封建旧势力的帮凶,最终他所爱的人都因为他的懦弱无能而死去。真是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最讨厌的人就是书中最顽固、最愚昧,代表旧势力的周伯涛。作为一个父亲,不顾年轻人的死活,竟然亲手葬送亲生儿女的幸福,从而把他们推进了死亡的坟墓,至死也不反悔。

从死去的梅、瑞珏、蕙、淑贞以及侍女鸣凤身上,让我更清楚地看到:正是由于旧封建礼教对妇女的残酷迫害,使她们失去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那时候,女孩子不能进学堂读书,不能逛大街进戏院,甚至不能剪短发,根本不把女人当人看。想想过去,比比现在。我们还有什么不知足呢?

读《家》、《春》、《秋》让我们看到旧封建制度下不同性格的人物他们各自不同的命运。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同命运抗争的人终于迎来了温暖的春天,而那些懦弱畏缩的人却被旧势力吞没。不由让人感到:性格决定命运!

【第5篇】

这本书几乎没有优美的语言,没有华丽的字眼,但书中每个人物的不同命运却让人牵肠挂肚,如磁铁般吸引我读下去。这本书是巴金老人的成名作,被称为《激流三部曲》,它就是《家》、《春》、《秋》。这部小说就是一个现代版的《红楼梦》,述说了一个封建大家庭四分五裂,最终走向衰败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淑华、琴和觉民、觉慧两兄弟。淑华是一个性格直率的女孩儿,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什么都不怕,说话直来直去,做事坚决果断,敢作敢当。总是以乐观的态度面对每一天,所以从她脸上总能看到阳光灿烂的微笑。琴仿佛就是一个美丽动人,无所不能的仙子,她总是给别人动力和勇气,给别人信心和希望,给别人关怀和安慰,给别人春天般正能量。觉慧和淑英的离家出走都离不开她的帮助和支持。二哥觉民、三弟觉慧不为封建旧势力所屈服,为了爱情和自由同这个封建大家庭顽强地斗争着,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和光明。

有一个人,他让人可怜又可悲,那就是大哥觉新。他爱这个家,爱他的兄弟姊妹,事事为别人着想。却逆来顺受,默默承受命运的安排,甚至成为封建旧势力的帮凶,最终他所爱的人都因为他的懦弱无能而死去。真是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最讨厌的人就是书中最顽固、最愚昧,代表旧势力的周伯涛。作为一个父亲,不顾年轻人的死活,竟然亲手葬送亲生儿女的幸福,从而把他们推进了死亡的坟墓,至死也不反悔。

从死去的梅、瑞珏、蕙、淑贞以及侍女鸣凤身上,让我更清楚地看到:正是由于旧封建礼教对妇女的残酷迫害,使她们失去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那时候,女孩子不能进学堂读书,不能逛大街进戏院,甚至不能剪短发,根本不把女人当人看。想想过去,比比现在。我们还有什么不知足呢?

读《家》、《春》、《秋》让我们看到旧封建制度下不同性格的人物他们各自不同的命运。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同命运抗争的人终于迎来了温暖的春天,而那些懦弱畏缩的人却被旧势力吞没。不由让人感到:性格决定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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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大全)


【第1篇】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第2篇】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恶意》(读后感大全)


《恶意》读后感700字

投之以桃李,报之以砒霜。我以兄弟之心待你,你愿我身败名裂。读完《恶意》,感受到了满满的恶意。

还记得问朋友看完《看不见的客人》之后的感想时,他说,“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坏的人!真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这么坏的人。”

当我读完《恶意》的前半部分时,我的内心深处也充满了一个呼喊:“怎么会有向日高邦彦那么坏的人!”

窃取朋友的构思,还假装一副好心的样子吊着他,理直气壮地找影子作家,丝毫不觉愧疚。

然而,这才不是真正的“恶意”,如果真的只是如上面那样,野野口修在七年前找到了刚以几本小说展露头角的新人作家,发现他是儿时的玩伴,“朋友”,——日高邦彦,并将自己最近新构思的小说交给他,希望他能推荐给编辑,但在此过程中与日高的妻子产生了婚外情,并因受尽相思之苦想要杀了日高伪装成强盗杀人案件,结果被日高发现并留下了证据。后来才知道日高把自己的小说微微改了改而发表并取得了非常好的销量,所以轻而易举地放过了自己,后来日高拿着证据要挟野野口修继续为自己写作,日高的妻子怀着满腔的愧疚自杀于货车下身亡,而野野口修心灰意冷,也不想再与日高有口舌之争,真正成为了日高的影子作家。直到七年后,日高和第二任妻子即将前往加拿大,自己终于再次决定杀了他。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这样一起杀人案件,其实只是单纯的报复杀人,也许有一点“恶意”吧,毕竟那全部都是自己的成果,而自己每次能得到的却只有1/4的报酬,还有完全得不到的掌声与鲜花。但这样的“恶意”,可以成就杀人,作为杀人动机也能说得通,却构不成一本畅销小说。

是的,小说。

一个22分钟或者一个44分钟的柯南案件,也许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是,东野圭吾的小说才是真正开始。

《彩虹》(读后感大全)


《彩虹》读后感

阅读老师推荐的几篇文章之后,我对《彩虹》产生了极大兴趣,迸发更多的是对吴妈妈的敬佩。我自小都是照着社会的规则走,不能出丝毫差错。吴妈妈义无反顾地投身同志公益让我感动。阅读后我不禁陷入沉思,我自认自己是自由的,过得无忧无虑且家人也没什么约束我,但我真的是自由吗?社会的规则,传统的理念依旧控制着我的思想,所以我很敬佩勇于出柜的同志们。三年前我从互联网上了解到什么是LGBT,也有思考过,但是迟迟得不出一个为什么。与朋友一番讨论,他说:“自然界中动物都是两性或无性繁殖的,人类也必须要这样,只有两性在一起,人类才有未来,所以同志是一个错误的选择。”我当时觉得哪里不对,但却反驳不了。

直到我上高三,遇到了一对同志——绿豆与可乐。绿豆是我的班长,而可乐在隔壁班。由于我住宿舍,所以做不完功课时都会提早到班上继续做。有一次我在窗外看到他俩手牵着手,满脸笑容地在谈天,就像热恋期的小情侣一样甜蜜。我直勾勾地走进课室,他俩立刻松开手并且满脸尴尬地看着我,我明白他们不希望我看到,于是就当没看到一样。过了几天,我一个人在班上休息的时候,绿豆坐到我旁边,很心虚地看着我,问:“名杰你那天早上有看到什么吗?”我坦言说我看到了,出于好奇心理,我问为什么你会选择跟他在一起。“难道你就不怕被人知道以后自己被排挤吗?”绿豆回答:“所有男生都说我看起来像agua(马来西亚这边对性格比较女性化的男生的一个贬义称呼),害怕我喜欢上他们而不要跟我做朋友,但是我却觉得他们很自恋,我喜欢的是可乐,是喜欢他的灵魂,就算他变成女的我也同样喜欢,除了他其他男生我都不喜欢,只是上天刚巧把我喜欢的灵魂装进一个不适合我的容器里罢了。”当下我非常震惊,也很同情他。

毕业那么久,我跟绿豆和可乐也失去联络了,但是在这里我想祝福他俩。他们让我明白人与动物是有区别的,因为我们有“情感”,我们会去爱,而爱不分对错。我还要隔空向吴妈妈致以最高的敬意,您所做的努力一定会有回报的一天,您就像人生路上的灯塔,指引着迷茫的同志们。RESPECT!

《争气》(读后感大全)


  读完《争气》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作者呱呱落地不久,一场丹麦病给他留下了右臂不能上举的终身残疾,并且由于疾病的折磨,他的智商也受到了影响。上小学时面对着别人的挖苦和嘲笑,他曾感到屈辱,后来,作者在书店做过临时工,在菜场拉过菜。80年代初,他考上了南京市文学讲习所,然而,又因他原先的职业而遭到同伴的讽刺和讥笑。生气之余,他发誓要争口气,让菜花插在文学的殿堂上。一年后,作者的杂文《南京大萝卜》终于在报上发表了。这使他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并且明白了属于自己的争气之路只有一条------写作。从此,作者更加勤奋的学习写作,又先后加入了市、省作协,时至今日,他仍然只管耕耘,不问收获的写作。从一个被瞧不起的残疾人到一个让人刮目相看的作家,作者的人生道路启示我们:面对歧视、嘲讽,不能自暴自弃,要像作者那样立下“让菜花插在文学殿堂”上的豪情壮志!遇到挫折、坎坷,不能垂头丧气,要像作者那样,“在生气中找着争气的成功点“,将争气化作继续前进的动力!从小学受到屈辱到文学讲习所得“气不打一处来”,作者的经历告诉我们:“生气,不如争气”!生气,只能使人痛苦中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只有争气才能使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争气就是有志气,有了志气再加上勤奋刻苦,不懈努力,就会像作者一样获得成功。

《女巫》(读后感大全)


【第1篇】

《女巫》是英国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的作品。在语文老师的推荐下,我津津有味地阅读了好几遍,虽然是简单的故事情节,却令我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个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一起住在挪威的一个城市。小男孩从他姥姥那里知道了世界上是有女巫存在的,她很讨厌小孩子,一直很想把全世界的小孩子们一举消灭。姥姥还告诉了他怎样识别女巫:她们都戴着手套、嗅觉灵敏、没有脚趾、口水是蓝色的……暑假,小男孩和他姥姥到了美国,住进了一家旅馆。小男孩训练他的小白鼠时,根据之前的识别方法,遇到了一群女巫,知道了女巫有一种慢性变鼠药,会把小孩子变成老鼠。不幸的是小男孩被女巫们发现了,还被她们变成了老鼠。即使被变成了老鼠,小男孩依然乐观坚强,他决心消灭女巫。他偷了慢性变鼠药,把药下给女巫们吃,她们便全部变成了老鼠。小男孩回到挪威后,作为一只老鼠继续生活了下去,还和姥姥盘算着彻底消灭女巫。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被变成了老鼠的小男孩,依然乐观向上、勇敢坚强。当他刚刚被变成老鼠时,他没有怨天尤人,反而觉得当老鼠也不错;即使尾巴被砍断了,他依然强忍疼痛,坚持着把药下给了女巫;回到挪威之后,他还继续和姥姥打探到了女巫大王的住址,想要把女巫老巢一锅端……

暑假里的又一天,我本来要去上游泳课的,可是我不小心把手划破了,深深的伤口烙得我生疼,妈妈看了心疼不已:“怎么办,今天还是不要去上游泳课吧?”我想到《女巫》里勇敢的小男孩,觉得比起被变成老鼠,这点小疼小痛又算得了什么呢?更何况,不去的话,就会落下课程进度,到时候又不方便补上。于是我忍着疼痛,如常去上游泳课了。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本好书,会让我受益终身。我相信今后的我不管遇到多大的挫折,都能想起《女巫》里的这个小男孩,像我的名字一样,做个“悦己悦人”的乐观主义者。

【第2篇】

我读了达尔做的《女巫》,感到正义,永远比邪恶要强!

这个故事讲的是“我”因为偷听了女巫大王的配方,被变成了老鼠,但是却拿到了所谓的“86号慢性变鼠药”,拯救了全英国的孩子。而且还灭了英国的女巫们,树立了更远的志向:消灭全世界的女巫!我们干吧!我觉得女巫是一种无比难堪的职业,比如他股势力描写的女巫、女巫大王,她们无不表现着丑陋,比如他们的女巫是秃头,口水是蓝的,手指甲长而弯曲,而且丑陋的不行。尤其是那个什么破女巫大王,她整个儿就是一怪物!脸特丑陋,她的脸像是被醋泡过,都生了蛆!我真的无法忍耐这种超级无敌丑陋的面容。不过她只是带着一个什么面具而已,遮掩她的丑陋!还有他们的凶恶与可怕。就说他们的外貌和魔法吧,比如,我能从第一个事例兰希尔德的事情,看出女巫的凶恶;从索尔维格的事例上我能看出女巫的稀奇;从比吉特·斯文松的身上能看出女巫的无敌愚蠢!他们的丑陋是无法掩盖的!

不过,故事中的“我”和“我”的姥姥,都特别勇敢,尤其是”我“,特别勇敢,遇到女巫都不害怕。他虽然面临的是被女巫变成老鼠,但成功的拿到了变鼠药,而且计划成功了!”我“将一小瓶含量五百剂倒进了女巫们以”防止虐待儿童皇家协会“的名义订制的餐桌,正要上汤,“我”抓住时机。“好!”胜利了!

不过,我也懂得了许多道理:不论你变得多么脆弱,不论你变得多么渺小,请你记住:只要拥有爱、勇气,你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如果你拥有了特别强的爱与勇气,那么,你就会天下无敌!

我觉得“女巫”在世上是不存在的,但是她是一种邪恶的象征,但也有好的。她们的职业都各不相同。有一些,是丑恶的,比如书中描写的女巫们,她就是一种丑恶的象征:也有些是好的,比如那些在天空中给小孩子礼物的,童话中,她通常都会是好寓意。

我希望大家的心灵都是善良的,而不是丑恶!

《狼道》(读后感大全)


《狼道》读后感这段时间浪费光阴太多了,看书也没有什么进展,每天学习英语倒是给了我很大的鼓励,这次在郑州李曼大会上,能听懂一些美国专家讲课了。最近这段时间看了一本叫《狼道》的书,书的作者叫梦华。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狼身上的优秀品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这也是今年的第十二本书,今年最后两个月还有三本书的任务没有完成。曾经有一个种族,在我们这个美丽的星球上,在蓝天与绿草之间纵横驰骋过,曾经在大川大地间演过一幕幕威武雄壮,荡气回肠的话剧。他们拥有了造物主赋予他们的足以与人类试比高的灵性智慧,拥有上苍赋予他们的足以超过人类的忠诚与团结,坚韧与博爱,以及宁死不屈的铮铮傲骨,它们惟独没有人类变幻莫测的狡诈与阴险。这个伟大的可歌可泣的种族就是狼族!当我们谈到狼时,首先就会想到它的贪婪、凶残、狡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动物。还有许多和狼有关的成语,比如狼心狗肺、引狼入室、豺狼当道、狼子野心等等一些不好的比喻。其实我们都错了!!我们只是看到它的短处,而没有看到它的长处。当我们渐渐的了解它,就会发现狼是一种非常优秀,具有团队作战精神的物种,狼身上的坚韧、无畏、忍耐、纪律、团队等等优秀品质多的可以让我们这些自以为是高级动物的人类感到惭愧。它们常常会为了一个猎物,在一个地方等上很久,然后在最佳时机一击致命。一只狼根本不是老虎的对手,可四五只狼合作就能逼退老虎,甚至杀死老虎,正所谓饿虎难敌群狼。在狼的世界里,没有捕不到的动物,只有不敢挑战的勇气。最容易嫉妒的人类,在与狼族殊死搏斗的过程中,一定是由于始终没有降伏和驾驭过它们,从而炮制了诸如“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狼心狗肺”“引狼入室”“一片狼藉”等词来诋毁狼;以至于后世没有见过狼、没有真正体会狼的人们以讹传讹,谈狼色变,对狼深恶痛绝!狼告诉我们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挫折,只要生命还在延续,就不要放弃希望,即使是再渺小的梦想,我们也要坚持。狼族的身影虽然在历史的沧桑中逐渐的失去:然而,狼道却由那些曾经和狼族亲密接触过的经验丰富的老猎人、老牧民口口相传下来,由那些发黄的书籍记录下来,而且我坚信,随着人们的冷静和清醒,将呼唤狼道,发扬狼道。狼道,就是正在流失的可贵的人道,是永不言败的执着!本书通过对狼的优秀素质和卓越精神的深入剖析,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在残酷的社会竞争中,一个人如果拥有狼的这种素质,则他强大的力量足以令任何对手恐惧,势必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功;一个团队如果具有狼的这种精神,那它将无往不胜,必定会创造出巨大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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