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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作文范文10篇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互联网

简爱读后感1000字两篇(优选范文)。

常言道:“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在学校,我们看过许多书,我们在读完一本书后通常会被要求去写一篇文章,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你知道读后感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写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简爱读后感1000字两篇(优选范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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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我一生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读完了《简·爱》,我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爱自己,才会爱这个世界。

书的主人公简·爱从小便有一种富于反抗的精神。与欺负自己的约翰·里德搏斗,扯下好友海伦被绑在额头上写着“邋遢鬼”三个大字的纸牌。她敢爱敢恨,面对罗切斯特疯妻的存在,自尊的她选择了出走。罗切斯特使出全身解数,对她进行了解释和挽留,简·爱却没有听从罗切斯特的劝说,而是离开了他。她的恨合情合理,你没有资格说她这样远离一个爱她却又欺骗她的男人是一种错误的行为。当然,简·爱也绝非女汉子一样单一武断。

简·爱她爱罗切斯特。这一点在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后,看到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得知罗切斯特是为了救他的妻子——伯莎,一个疯女人,而被烧瞎了双眼,孤独生活。简·爱向他吐露了自己的爱情可以看出,她的爱是高尚的、真挚的。但是当你成为书中的“我”,走在19世纪英国一个庄园里,这里的社会充满了地位与金钱的趋附与偏见,你又怎么可能不沾染上一些势利,留下一点肮脏的足迹?我们生活在这个世上,一旦我们追求的是物质的利益,就免不了与他人尔虞我诈的竞争和冲突。只有这样,你的梦想才不是遥不可及。就像书中吉卜赛算命人说英格兰姆小姐一样:“我要提醒她的那个黑脸求婚者当心,要是再来一个求婚的,手里的房租、地租更殷实——他可就完蛋啦。”生活中不免有像英格兰姆小姐一样趋炎附势的人,而他又偏偏挡在你前面,你会怎么办,是生存还是毁灭?

简·爱无疑是我们好的榜样,她非常地重视自我,她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平等。当简·爱发觉她深深地爱上主人后,在地位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她却敢于去爱,因为她坚信人在精神上都是平等的。她的心并没有被丑恶的现实所摧毁,她的精神却因粗粝的生活而锤炼得顽强。当我们撑不下去的时候,想想简·爱,想想《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在发表《简·爱》时,夏洛蒂不得不使用了一个男性化的化名柯勒·贝尔,这是由于19世纪的英国妇女从事文学创作仍有极大的偏见和抵触情绪。

所以,为了心中那块最干净、最纯净的地方长存于世间,为了不再迷茫,永远都要保留本心,才会快乐地活下去,才会爱自己,爱自己的父母,爱他人,爱这个世界。

简爱读后感大全1000字2

第一次阅读《简爱》是在我初中的时候,当时仅仅是把它当做一本普通的通俗的言情小说来看的,阅读过后也只是觉得是一本完美结局的大众小说。又因为读的是简本,实在是删掉了很多的细节和有趣的情节,我看完后觉得它实在是无聊,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他。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吧,我一直将这本书束之高阁,对这个故事失去了兴趣。直到大学在图书馆再次读到它,名家导读插图本的《简爱》将很多细节做了补充,原作者的创作和翻译者的功力让这本书在我眼中熠熠闪光。

让我们先来看看这本书到底说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吧。《简爱》讲述了一个名叫简爱的小女孩因为父母双双去世而被寄养在舅父里德家里,但厄运依旧没有离开简爱,舅父里德也去世后,在冷酷残忍的舅母的管制下,简爱又度过了长达十年的被虐待和轻视,而倔强的简爱也因此表现了决然的反抗,终于简爱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这个孤儿院的院长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他严重贪污了孤儿院的捐款,孤儿院的孩子在他的控制下一直都过着难熬的生活,而这也直接导致了后续孤儿院的传染病,传染病带走了许多孩子的生命,其中也包括简爱最好的朋友海伦。海伦去世后孤儿院的情况引发了社会人士的目光,生活终于渐渐好了起来。在阅读这一段的时候可以发现其实简爱儿童时期的遭遇十分悲惨,但这不仅没有使她斗志消沉,反而让她更加自尊自强,简爱对逆境的反抗更加凸显了她的不屈和倔强。

简爱在接受了六年的教育并留任教师两年后,向新生活发起了挑战。她通过登广告成了桑菲尔德庄园的一名家庭教师,很快就和庄园里的人建立了愉快的关系。在一个雨夜里简爱邂逅了庄园主人罗切斯特先生,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相见,在接下来的相处和互相试探中他们相爱了,但简爱也在相爱过程中发现许多困扰,庄园里的的鬼叫声,社会地位的差距,管家的忧虑,但简爱并没有过多地在意,终于在一个美丽的夜晚,简爱发出振聋发聩的声音: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以离开你。上帝没有这么做,而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就仿佛我们穿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脚下,本来就应该如此!终于两人在一起了。但美好的时光总是非常短暂的。在两人结婚时,罗切斯特先生被指控为犯了重婚罪,简爱终于不会在为庄园里的异常而困惑害怕,因为发出奇怪声音的人就是罗切斯特先生的现任疯子妻子!在这样荒诞的事实面前,简爱依旧坚持自我,即使离开所爱之人使她痛苦万分但她选择了离开。在离开的日子里她依旧努力生活,因为知道自己的感情而几次三番的拒绝了圣约翰,最终重回桑菲尔德庄园,这栋庄园已成为废墟,疯子放火坠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也重伤致残,简爱在大受震动之下,重新和罗切斯特先生在一起,两人结婚,过上了理想的生活。

《简爱》这本书其实是夏洛蒂勃朗特的一本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其实作者夏洛蒂在写作时的环境就十分困难,在英国写作这种职业一直是所谓男人的工作,夏洛蒂出版的读物一直卖不出去,但就算是被嘲笑,她依旧写出了《简爱》,名声大噪。

《简爱》这本书,塑造了一个抛弃世俗偏见,敢于反抗的,尊重自我的女性形象。这让我在合上书后依旧久久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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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1000字两篇(优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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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在夜空中闪烁着,眨着眼睛,它并不是永恒的,只有在夜里才会展现自己。而红星是永驻人们心中的,照亮着那颗迷茫的内心,引领我们成长。

80年前,中国沦陷,一直在和侵略者作斗争。美国的记者埃德加·斯诺,满怀重重疑问,对这个未知的红色中国有着许多的谜团。他孤身一人来到中国,探索着红色文化,将所见所闻,一点一滴都记录了下来,编成了一本饱含中国历史的书——《红星照耀中国》。

当我们呱呱落地时,就过着幸福的生活,没有硝烟,没有轰炸声,更没有那一条条生命死去的惨叫声。我们有谁想过这是谁给我们的?是党!是那些为了和平而牺牲自己的战士!是那颗闪耀在心中的红星!

打开书橱,抽出一本泛黄的书籍。近日,我走进了红色的中国,仿佛历史重现一般,作者以第一视角向我们展现历史,我内心澎湃不已。作者以平实的语言,生动形象地讲述红区里的人物和事件。他搜集了大量资料,记录了革命斗争的谈话,以文字的形式将充满热血、激情的岁月呈现。

一路上,他记录了一些领导者大大小小的事迹,如朱德、彭德怀、贺龙、毛泽东、周恩来,其中花了大量笔墨记叙了毛泽东和周恩来的相关事迹。还叙述了红军的大学、人民抗日剧社、万里长征、西安事变等。通过这位来自美国的记者的文字,让我们深刻地领悟到了国民党的凶残,没有人性,与红军激起内战,对那漫漫的万里长征有了更深刻的了解,红军们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不怕牺牲,坚持到最后,体现了无畏的精神。是他们心中的红星一直引领着,给他们信念与决心,相信胜利一定属于中国!

作者来到红区,听那里的村民讲红军的故事。或是初来乍到,那几个小同志没有给好脸色。作者看到这么几个小孩子感到惊讶,本该有的天真烂漫被这场战争所吞噬,肩上担负起保家卫国的责任,褪出了稚气,展现出男人的刚毅。

斯诺在书中狠狠地驳斥了国民党,他们在外到处宣扬吹嘘说共产党是“土匪”、“狂热分子”,让人们对红军有误解。国民党在内部搞破坏,与红军作对。通过这本书,揭发了国民党的恶行。周恩来的几个事例所有人都会知道一些,他的才华令人敬佩,多次巧妙地反驳外国记者想要讽刺的话语。后来斯诺随周总理见到了毛泽东主席。毛泽东这个伟大的人物是永远描述不完的,经历了太多的事情,忍受了比常人更多的痛苦。他作为主席,从没有一点架子,平易近人,一心只为人民服务。斯诺每天晚上,都会和主席谈话,毛泽东并没有一分不愿意,很热情地与斯诺交谈。在谈论的过程中,毛主席聊得更多的是其他革命战士,并没有过多地描述自己,可见他为别人想得很多,为自己想得少。书中描写毛泽东是一个颇有成就的学者,博览群书,对历史是深入的研究,做所有事情都是一丝不苟,没有半点马虎,遇事非常冷静等等。还有好多优秀的品质,这是一个优秀、伟大的党员。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优秀党员,身经百战的林彪,拿着菜刀就干的贺龙,十七岁就攻打粮仓的彭德怀等。通过作者的讲述,那时战争时的场面浮现在我的脑海,他们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百折不挠,拼死斗争,怀着那颗闪耀的红星。

作者还随红军参加了万里长征,一路上困难重重,一个又一个的问题出现:没有粮食了?走不动了?受伤了?等等状况异常的艰辛。经过了各种高山、陡崖、大雪山、草原,这都对红军造成了威胁。可他们顽强刚毅,不肯服输,不折不挠,和内心坚定的信念,终于长征结束了,他们胜利了,红军是战无不胜的力量!

这一幕幕的历史画卷,不管是浓墨重彩,还是轻描淡写,都是那么令人兴奋、喜悦啊。当冲锋号的声音响起,当发自内心的尖叫声响起!“我们胜利了!”这五个字终于成为了现实,所有以前所受的苦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全中国人民解放了!

这本书提醒着我,我们现在是幸福了,但是不能忘记这一切美好的生活都是革命烈士们用鲜血换来的,红军是我们的骄傲,身为国家的后辈,应担起身上的责任,为祖国赴汤蹈火!

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大全1000字2

斯诺,作为一名外国人,以记者的身份客观详实地写下了第一部把新的中国介绍给世界的书——《西行漫记》。

它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为民族解放付出的千万努力,带领我们跟随文字的脚步目睹了甘于奉献,奋勇拼搏,勇往直前的红军精神,并向世人宣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红色革命如一颗光华璀璨,熠熠闪光的红星,永远照耀着生机勃勃的中国。毛泽东、周恩来、贺龙、彭德怀、徐海东……一个又一个领导人,虽出身平凡,却凭着一份爱民救国的信念,壮大了红军,造福了人民,成就了我们的今天。他们那赤裸裸的爱国之心,不为功名利禄,只为百姓安宁。虽为领导人,却摆不上一点架子,与战士们同甘共苦,一同战斗。

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章是——《苏维埃的掌权人物》,写的是斯诺来到西北,拜访当时红军的掌权人物——有着世界上最高赏金来缉拿他的首级——毛泽东主席。他本着中国农民拥有的淳朴纯真的性格,不愿受特殊待遇,生活上与普通战士无异,反而每天自愿工作十三四小时,忙碌到深夜。面对记者斯诺提出的各种问题,他坦白又真诚地回答,连续十几二十天的讲话,他也不觉得厌烦。一幕幕如画卷展开,虽没有浓墨重彩的渲染,却令我激动不已。我在生活中亦是要仰望着这颗东方的明星前行,遇事迎难而上,待人坦白真诚,学习工作刻苦负责,不自高自大,也不忘记初心。

毛泽东在灯前认真摆弄飞蛾;百姓们“似乎毫不例外地都在从容不迫地从事田间劳动”;红军大学的学生都在井然有序却铿锵有力地训练、学习……这让我感受到了真实的苏区,感受到了充满活力的部队和令人自豪的历史。斯诺写道:“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甚至照耀全世界。”80年后的今天,正如书中所言革命事业已照耀了全中国,而中国也在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走上了繁荣富强的道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要扫除所有害人虫,全无敌”这是毛主席的誓言,也是全体红军战士的誓言。

当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当我们理所当然地接受着正规有序的教育,当我们在为自己的未来奔波时,也许没有意识到,我们正过着充满阳光与安逸的美好生活,而这一切都是靠前辈们“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而且,换来的不仅仅是我们安静的学习环境,也换来了中华民族发展的基石,没有和平就没有发展,正是用鲜血换来的和平才奠定了中华民族今日的辉煌。港珠澳大桥、胡麻岭隧道、郑万铁路、复兴号……中国基建已经是中国走向世界的一张新名片,这里面,少不了千千万万新时代“红星”的奋斗与付出。移动支付、共享单车、“中国制造2025”、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中国创新后起直追,已然不容小觑,这当中,难道少得了新时代“红星”的智慧与拼搏?

《西行漫记》提醒着我,即使我们身处和平年代,也绝不能忘记当年沙场上横刀立马,冲锋陷阵的红军战士们,他们在民族败落时撑起脊梁,为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战死沙场。

《西行漫记》也提醒着我,今日的中国仍需一颗颗赤诚之心,做时代的弄潮儿,新中国的“红星”,照耀中华大地,创造中华民族新的辉煌,不是你,不是我,还能有谁?

乌合之众读后感1000字两篇(优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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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著作。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他就有着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

这本书由于勒庞个人和所处时代的原因,在当今看来拥有众多的偏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勒庞在文中写的内容都是具有重要研究探讨的问题。可以说,勒庞拥有敏锐的发现问题的能力。因此,虽然书中很多勒庞举得证据都是各个个例,从学术上来说,难免会让人觉得过于武断、草率、不够严谨,但从现实观察中的感受而言,可以感受到勒庞说的有一定的道理。我觉得这种发现问题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这种能力是最难能可贵的。数据支撑固然重要,但如果只是为了数据支撑而无法发现和提出有意义的问题,那么这种数据支撑,我觉得完全没必要。

勒庞自己说在这本书中,他认为自己是刚来到一片新的处女地,他只是最早来到的一批人。通过这句话就可以看出,这本书更多是向我们展示勒庞他对群体心理的观察和归纳,其中的更多都有待后续者继续探索、研究,留待后续者去解决。

勒庞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观察人类社会发展的新视角:群体心理。通过群体心理这个视角,我们能从勒庞给出的一些结论中结合我们的现实生活体验,更好的去分析发生在我们身边、国家、世界的各种事情。这种分析群体心理的工具,能够让我们切入微观层面,对个人、群体的关系,以及在这种关系影响下的社会运转有更深刻的理解。

总的来说这本书的核心就是一句话:无论个人各方面的水平是高还是低,进入群体后都会比单个的人要低;无论组成群体的人都是水平高的个人还是水平高的个人,最后整个群体的水平并不会更好,也不会更坏。

这本书中介绍了一种影响群众的方法:断言+重复+传染。

就比如说当下流行的各种流行语,各种流行动作等等的事务,它们也是通过断言这样一种短而有力的无意义内容,加上各种渠道对个人的不断重复,最终通过一个又一个的人传染开了,成为一种流行。

这种现象有意思的就是每个人用着相同的话,却表达不同的意思,表面上大家都理解想表达的意思,实际上因为每个人的不同,必然带来对含义理解的不同,但群体仍然靠着这些时髦的东西所造成的幻觉行动着。

这种时髦的东西很多很多,比如说各种所谓的名人名言,各种令人见到就欣喜若狂的词语(自由、民主...)。

总而言之,个人进入了群体后,理性退位,感性得势,人们进入了无意识的狂欢,这时就待一位别有用心的人降临,用断言、重复的方法为群体打造一种幻觉,通过传染,最终使整个群体进入一种癫狂和偏执的无意识盛宴,然后就像历史上的每一次群众运动一样,摧毁不符合幻觉的一切事物。任何反对他们的人,都将被送上断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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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老师说让我们多看些关于社会学的书,但是我认为心理学与社会学的关系还是比较亲密的,他们都是研究社会、心理规律的学科,只是心理学是通过人的外显行为观察了解内部心理现象的科学,而社会学是从社会整体出发,更多的是从一种更为宏观的视野看待问题。作为一名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我认为我们在学习本专业的知识的同时也是需要学习一些心理学相关的知识来丰富我们的知识储备,以便以后更好更顺利的开展服务。于是我看了《乌合之众》这本书,它是一本与大众心理研究相关的书,被誉为群体心理学的开山之作。

我印象中的乌合之众这个词就是一个贬义词,所以首先吸引我看这本书的原因就是这本书的名字,我想要看看作者笔下的乌合之众是一群怎样的人。百度搜索乌合之众这个词的解释是:像乌鸦似地聚合在一起的一帮人。比喻杂凑在一起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

这本书的导言以“群体的时代”为标题,一语道破人类文明社会的本质存在形式。每一个个体都是相互牵连的,无关乎时间或空间、有形或无形的距离。每个人都是群体中的个体,是群体的组成单位。这本书的正文分为三卷,层层深入,将法国大革命事件作为案例贯穿全书,从群体的特征、观念等来说明人们由单独个体成为群体一员之后是如何模糊自我个性意识、渐渐迷失自我思考能力、逻辑与判断能力慢慢与群体吻合直至智力泯灭的。他们汇成群体推翻专制呼唤自由个性,却又在群体中丢失自我,又因此渐渐产生了领袖的需要,如此循环往复,生生不息。它强调了群体的愚蠢性,也讲述了一些人为什么在一个群体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它提到:其实真正具有超强影响力的人不是因为他有多少的才华,而是他对他所坚持的东西有多么的信仰,也就是对此有多么的确信和坚定,这种固执几乎是到了一个疯狂的边缘,它还提到,比起才华,一个人金钱的多少对一个人的影响力更大,而一个人不断的提高自己影响力的方法便是断言、重复、传染。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这一部分:对于群体,它认为群体的智商是低下的,它提到,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人意愿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倍感安全的归属感。比如我们生活中一个很常见的现象,本来每个人都在等红绿灯,但是,有一个在还是红灯的时候走了,这时,便会看到有一群人跟着一起走了,他们原本内心是愿意等的,只是现在有一个人先走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就不受控制了,甚至内心会想如果自己继续等待别人会不会把自己当成异类看待。所以,在一个群体里面,他们失去了原本的自制,开始放肆。这一现象也恰好印证了书中作者的观点。

由此可见群体力量之强大,它亦可以成就一个人,亦可以毁掉一个人。因此我们要注意群体所带来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不要在群体里迷失了自我,当然让一个局中人永远保持局外人的清醒是不可能的,只有不断进行自我反省才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两篇(优选范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大全1000字2

上大学后余华这个名字逐渐走进我的阅读视野,很多同学看过他的作品后也很有感触,都会极力推荐。余华很多人熟悉的作品就是《活着》,这也是我看他的第一本书,活着本来就是一件不简单的事,想要更好的活着,你就得更努力!这本书看过之后我会觉得过于现实和悲伤,并迷茫于自己的人生。余华眼里苦难与重复是孪生,《活着》是以“死亡”的形式出现的,而《许三观卖血记》就以“卖血”的形式出现。所以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后面部分时我一直端着一颗紧张的心,害怕许三观会因为卖血而死,但很开心结局没有,他活到了六十岁,许玉兰依旧陪在他身边,三个儿子也很稳定。

在这本书中我很喜欢主人公许三观这个角色。他是一个俗世中人,但他又有违背他安身立命的纲常伦理,而我觉得正是这一点让他没有止于悲剧。当初他用钱和传宗接代的理由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拆散了当时互有好感的何小勇和许玉兰。当时我还觉得他们不会长久,可是许三观婚后对她很负责,从未抛弃过她。在她被别人写大字报举批斗时,他没有划清界限不管不顾。他为她泡脚、送饭、给她打掩护。儿子嫌弃许玉兰时,他替她解释,并大胆承认自己的过错。三个儿子中他最喜欢的就是一乐,当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时,他会骂骂咧咧,会差别对待一乐,为的是自己心中的那份尊严。可当一乐闯祸时,他还是卖血赔钱。当他狠下心不让别人看不起时,还是因为一乐的走失去找他,带他去胜利面馆吃面。仔细想想,在当时的情况下他本就自顾不暇,自私自利也不为过,但他还是让爱战胜了他所追求的平等。

许三观在生活的磨难下卖了十一次血,第十二次因为想为了吃炒猪肝和黄酒去卖血,可血头嫌弃他岁数大,不要他的血。许三观彻底崩溃哭了,这场哭的描写让我印象很深刻。他的泪水“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了一张网。”形象的描写让我切身的体会到了许三观的心碎和崩溃,不得不感叹余华不饰文采但却触人的描写!

余华在新序中说“我知道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养育了我的写作,给了我写作时的身体、写作时的手、写作时的心跳。而文学给了我写作时的眼睛,让我在曲折的事件和惊人的现实那里,可以看到更为深入和更为持久的事物。”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各种不同的事情,而真正让人记住的可能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在文学描述下的细节。《许三观卖血记》让我感受到了每一次磨难中展现的爱与温暖。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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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其中,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作者余华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余华通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语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意大利《日报》对这本书的评价是:”这本书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为其内容的典型性,和他发人深省的主题思想,这部小说不同于普通的喜剧或悲剧,他是一出悲喜剧,全书充满了精巧的讽刺手法的运用,使人悲喜交加。(边静)

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偶然一次回村里看望爷爷和四叔,了解到:村子里没有卖过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在这个地方,“卖血”是衡量一个男人身子骨是否结实的重要指标。出于好奇,许三观跟着十九岁的根龙、三十多岁的阿方去卖了人生第一次血。透过阿方与根龙,他知道卖血赚钱很快,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相当于在地里干半年的活;每次卖血前,都要喝大量的水来稀释血液,喝到牙根发酸;还要和医院里的李血头处理好关系;卖血后要到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来补血活血,这是犒劳自己最体面的方式。

通过卖血,许三观获得了人生的第一笔巨款——三十五块钱,并花掉其中的八角三分钱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小吃,两人很快结婚,五年内育有三子,分别取名为一乐、二乐、三乐,此时的许三观过着平静而安稳的生活,“卖血”让他生活美满,家庭幸福。

然而,生活不会时时风平浪静,在人生下半场的一次次磨难中,为了保全亲人、守护家庭,他卖掉了身上的力气,卖掉了身上的热气,甚至丢掉了半条命。许三观的一生,可能是特定年代、特定地域的所有卖血者的一生,他们以卖血的方式来渡过生命中遭遇的一个个难关。

一、对家庭的守护

一乐长到九岁时,城里人的议论声传到了许三观耳朵里,当他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乐的亲生父亲时,开始有意疏远这个自己最喜欢的孩子,并把所有的家务活都推给了妻子。不久,一乐打破方铁匠儿子的头,面对巨额的医药费,许三观没有主动承担,而是推给了亲生父亲何小勇,未果。最后,方铁匠带人抄家时,许三观为了守护这个小家,放下心中的郁闷,用第二次卖血换来一个家的完整。

遇上饥荒年月,一家人连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菜,许三观去卖了第四次血,卖血换来的钱也没有用来吃炒猪肝,喝黄酒。因为他的心里装着家人,便不再关注自己的身体了,为了顺利度过接下来的苦日子,他也做好了常去卖血的准备。

二、对妻子的陪伴

文化大革命时,妻子许玉兰因为当年和何小勇的事情,成了被批斗的对象,被称为“破鞋”,剃了“阴阳头”,还要经常拉出去陪斗,低着头在街上最热闹的地方站着。许三观不敢包庇妻子,但还是在给她送的米饭下面,放了红烧肉,在开家庭批斗会时,他也教育孩子们不要记恨妈妈,做人要有良心。这是许三观对妻子尊严的维护,他以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陪伴着妻子。

三、对儿子的疼护

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个事实曾一度影响了许三观对大

儿子的态度,当一乐打伤方铁匠儿子需要付医药费时,他置之不理;当用第四次卖血的钱带孩子们去胜利饭店吃面时,他无情地拒绝了一乐,我们姑且把这当作是许三观做为一个普通人的正常心理吧。

然而,当得知在农村插队落户的一乐患了严重的肝炎,需要送到上海的大医院紧急治疗时,许三观放下了一切顾忌,表现出了一位底层父亲的责任与担当,为了挽救儿子的生命,筹集医疗费,他抛弃了尊严,向所有人地下了头,妻子许玉兰带着借来的六十三元先带一乐到上海治病。为了继续筹钱,这位苦难中的父亲一路卖血去上海,他一碗一碗地喝着冬天寒冷的河水,十天里卖了四次血,他四肢无力,头晕脑胀,甚至卖血后直接倒在了地上。这是多么朴素的爱子之情啊,每每读到这里,便会潸然泪下,幸好,血没有白流,一乐活了下来。

许三观一生卖过很多次血,为妻子、为儿子、为家庭温饱、为初恋情人······透过这部小说,我们看到了一个小人物为了活下去、为了守护家庭而做出的最原始、最朴素、最没有办法却在那个年代最有效的举动——卖血。和《活着》中的福贵一样,面对生活出的难题,他们都没有退缩,没有认输,而是以肉体相搏,最终赢得了精神。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000字两篇(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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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勾起了人们对大海的敬畏和好奇,从而更加显出多数人类的渺小。

如果大海有什么灾害的话,我们简直是毫无抵挡之力,只能垂死挣扎,更别说自然界灾害。幸运的是,大自然是公平的,生物之间互相制约,每一个种类都能平安的生存下去。所以,我们要与大自然融洽相处,生物的不同种族之间要和谐相处,不论在天空中,在海底,在陆地上,都是我们的同伴,我们生存在同一个家。而这本书,主要描写的是大自然奇妙的海底。

故事开篇,是一个凶猛的未知生物在袭击人类,许多人纷纷猜测是某一种鲸。我作为巴黎自然科学博物馆的客座教授,受政府的委托去完成这项考察任务,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它可能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危险性海洋生物。结果人们因此警惕了起来,最终决定铲除这个怪物。虽然也许残忍些,但自然界就是这样,当有什么东西危害到自身的利益,就会一致决定必须抹杀掉,何况是人身安全,人类也并非是完全宽容的,这是多数人无法左右的。正如文中“要么他杀死海怪,要么他被海怪杀死”。为了能尽快找到海怪,船长设置了两千美元的悬赏令,但依然效率低下,一连好几个月没有收获。从中能深深体验出了人类的渺小,明明是生物圈的高级生物,面对很多很多的事情还仍然处于被动。

但想要改变现状,也不是毫无办法,就是不断发展科技。如果我们有更新的科技技术,如果我们的防御设施再先进一些,如果我们的轮船在高级一些,在自然界的地位也会随之提升。从而探索其他领域也变得得心应手,也许那时的海底就没有那么危险了。人类之所以高明于其他动物,也是依靠着科技的力量。如果将你一个人孤零零的扔在森林,人类还比其他动物强吗?如果你手里有一把枪的话,局势将被整个颠倒。如果只看个人能力的话,人类其实是弱势群体。狼有锋利的獠牙,狮子体型庞大力量也大,老虎有许多生存技巧。唯独人类瘦弱,虽然人类对比其他生物有这么多的缺点,但人类却有其他生物都不具备的长处,可以进行脑力劳动。生存不仅要靠蛮力,也要靠智慧。就比如说现在的交通运输,人类的步行速度是很慢的,远不如豹子等动物。但我们可以创造出更先进的交通工具,飞机,汽车。由此可见,智慧比蛮力更加重要。它能为生活带来许多便利,弥补上那些不足。大自然中有一些凶残的食肉动物,因为生存需要而摄取食物,捕捉那些弱小的动物为食。而其他动物为了不被吃掉,通常会运用自己的各种本领优势逃脱。人类长处就是睿智,我们比其他动物要更聪明,所以更要善于利用起这点。运用智慧提升科技技术,从而也能提高生活水平。

为了保持科技领先,人类还要不断的学习,学习更多的知识,知识的力量可以改变人类命运。无论年龄,性别,种族,都要学习。在十几岁的学龄中,更要好好学习,因为这是人类记忆力和接受能力最强的时期。同时学习中也是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基础,在未来中能够更好的接过时代的接力棒。我们都能通过学习改变命运,甚至能改变人类命运。而且其他生物也是在不断学习的,宇宙浩瀚无边,说不定有着更加睿智的生物。我们要想在宇宙中立足,还要更加努力的学习,不仅是一个人的学习,是所有人一起学习。

如果世界上的生物都在学习,那么这个世界一定会有进步和改变。让世界变得更美好,其实也不过是如此的简单。不过说着简单,只要学习就够了,但你现在在努力的学习吗?这就是我们从名著中得到的收获,但最重要的还是自己实践学习。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大全1000字2

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在人类还没有发明电报的时候,他小说中的人物已经在用电报传递信息;

在人类还没制造出飞机的时候,他小说中的人物已经驾驶直升机在天空中飞来飞去;

在人类还没有着手登月工程时,他小说中的人物已经坐在一颗大炮弹里,被巨炮发射到月球上;

…………

这个人就是儒勒·凡尔纳,法国著名的科幻、探险小说家,这部海底两万里就是他的“海洋三部曲”之一。

小说前七章作者写到:有一个怪物,每日以极快的速度在各个海域游荡,给过往船只造成伤害,“我”得知此事后,加入了捕捉怪物的船只中,却在与怪物搏斗的过程中,不幸同康塞尔和尼德·兰一起掉入海中。

为了生存,我们只能趴在怪物背上,随他周游,不久之后怪物上的一块甲板被掀开,几个人把我们拖入怪物内部。

小说一开头充满了作者新奇的想象,作者通过丰富的想象,在笔下描绘出一幅海岸美景以及一系列惊险刺激的情节。同时作者还以波兰人民反抗沙俄统治而惨遭镇压的事件为背景,塑造了主人公尼摩船长的形象,以表达对现实的不满与批判。

凡尔纳心底对当时社会统治者的不满难以纾解,因此他选择了用笔去化解,他将心中的不满和反抗全部加诸到尼摩船长身上,让他具备了坚毅刚强的品格,同时还拥有一颗善良温暖的心灵。

尼摩船长对统治者的不满让他采取了直接而暴力的手段“撞毁船只”。

文章有段统计说尼摩船长撞毁的船只大约有200多艘,由此可见尼摩船长心中的憎恶和气愤的情绪有多么严重。

面对统治者对底层人民的压迫以及对人民起义的残酷镇压,作为小人物的尼摩船长无能为力只能通过“投机取巧”的方式进行反抗和报复。

假如你生活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中,你会怎么做呢?是随波逐流的适应社会环境,甘愿受压迫还是奋起反抗以自己的方式捍卫尊严和生命呢?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000字两篇(优秀范文)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大全1000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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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看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这本书出自于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部巨著。书中的故事,离奇,曲折。惊险万分,引人深思。

海底两万里不看不够,应是海底十万里才足矣。海底森林,珊瑚国王,去南极点,杀章鱼群以及报仇雪恨等故事情节,大饱我的眼球。我虽不曾达到这海底两万里,但跟随凡尔纳的描绘反而让我觉得身临其境。

故事发生在1866年,法国人阿罗纳克斯,一位博物学家,在他参与一项科学考察活动时,听闻海上出现了个怪物,世界轰动,人人皆知。博物学家准备返回法国,继续做他的博物学家,继续观察,采集标本。正在这时,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登舰来捕这条他认为的‘独角鲸’历经千辛万苦,怪物没被清除,反让军舰遭到了它的攻击。这时一位捕鲸手,名字叫内德.兰德。船长特意邀请他来捕捉这条所谓的‘独角鲸’。可这条独角鲸的身体刚硬无比,炮弹都拿它无所适从。在一次大难中,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他的仆人孔塞伊以及捕鲸手内德三个人不幸掉入海中,这才明白眼前的并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钢硬无比的潜水艇!是‘鹦鹉螺’号,它尚不为人所知,他们也就在这里待了数十个月,经历了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程。

这艘潜艇上的尼罗艇长,一生与陆地断绝联系,他很神秘,我始终还没有明白他为什么如此痛恨陆地,他在自己的挺中总是那么自信,坚毅。他曾说过,大海满足了我的一切需求,实在让我惊叹不已。奶油是鲸鱼的奶制成的,糖是从北部海洋的大海藻里提炼出来的,衣服是一种贝类动物的足丝制成的,面料染的是老荔枝螺红。海洋中的生物,自不必说。人类本就是新奇的向往的。他把艇中与他同生共死的兄弟埋在海底光彩夺目的珊瑚树林里。在这里,他将不会收到鲨鱼和人的攻击。他又是多么珍惜自己的伙伴,与他同生共死的伙伴啊。艇长虽然有强大的鹦鹉螺号,但他艇的存在给社会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艇长喜欢冷静,但他有些孤僻,他不接受任何人的帮助,他身上的冷峻和理智都值得我们学习,他很完美但脱离了群体。

我惊叹的是作者的想象力使得二十五年后创造出了类似的潜水艇。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现在就是如此,一切皆有可能。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大全1000字2

古往今来,留传着多少与海洋相关的神话传说,书写着独属于海的美丽。翻开这本《海底两万里》,欣赏海中的美景,岂不乐哉?让我们跟随着“鹦鹉螺”号去体会那海的魅力。

首先,让我们去到海底漫步。眼前出现了许多植虫动物和软体动物:“斑驳的叉形虫,孤独的角形虫、以前被称为“白珊瑚”的如蘑菇状纯正的复眼珊瑚、用吸盘附着地上的银莲花等等,构成了一座花坛,再点缀上身带天蓝色触角皱领的红花石疣、散落在沙地上的星星点点的海星、瘤状的海盘车,宛如仙女手绣的精美花边,在我们走过时激起的微波中漂动着”。就这些情景,我沉醉于其中,仿佛亲自去到了那海底与阿罗纳克斯教授一同漫步。回过神来,又了解到这是作者自己在丰富的海样生物知识基础上凭空想象出来的,这怎能不使读者感到震憾。

我继续看下去,又“走”向了海底森林。“林间空地,寸草不见;丛生的灌木枝条,既不沿地蔓延,也不弯腰下垂;树枝全都不向水平方向伸展。所有的枝条都往上长,伸向洋面。所有的细茎,所有的带状叶子,无论是多细多薄,全都像铁丝一般地挺直。墨角藻和藤本植物,受到海水密度的控制,挺拔地笔直往上生长。”这种场量,不是时常能看到的,在书中却永远保存了下来当时的场景,使人能够再度回忆,书可真是神奇的东西。

海是那么美丽,却又如此神秘。未知的危险令人心神不宁。在书的开始,我们便知道海上出现了一个庞然大物,使得人心惶惶。海中的危险怪物,各种不同船只的航海日志都做了记录,可谁又知道这怪物是否还有别的特点。海中有许多未知,未知往往是可怕的。可面对这种可怕的事物,却也有人敢勇敢的话出来,这不比—些只在一旁说怎么样怎么样,却不去亲自实践的人好吗?

尼摩艇长,我觉得他是一个神秘的人物。他知识渊博,与阿罗纳克斯侃侃而谈,教授能但他身份成迷,我只知道他在大海中生活,却不知道其他任意的事迹,像海一样充满神秘。当阿罗纳克斯教授说到有些野蛮人时,尼磨艇长却讥讽地说道:“教授先生,您踏上陆地便遇上野蛮人,颇为惊讶吧?野蛮人陆地上哪儿没有呀?再说,您所说的野蛮人比其他的人更坏吗?”这句话属实让我震撼,世界上不就是有披着文明的外衣,却做着比野蛮人还要野蛮的事的人吗?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你可能会知道野蛮人的想法,但那种人你根本猜不透他的算计。而尼摩艇长看待每个人的眼光都是平等的,却只在海洋里生活,可能他已经对陆地上的那些“野蛮人”无比厌恶了吧,毕竟海中生活并陆地生活好多了。

大海,一个神奇的世界。海中有多少危险等待着我们?有多少问题还未解决?以人类目前所掌握的技术,也许可能只能窥视到那冰山一角。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大全500字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是法国著名小说家、预言家——凡尔纳的作品。凡尔纳1828年出生于法国南特,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代表作品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等。

这是一本神奇的科幻小说: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尼德﹒兰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结果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潜艇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看了很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尼德﹒兰是一名勇敢、优秀的叉鲸手,百发百中,在危机时刻拯救了教授和康赛尔。尼摩船长勇敢、智慧,带领水手们成功从南极脱险。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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