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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病之王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1-17 来源:互联网

《众病之王》范文(读后感大全)。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读好书还可以教我们辨是非明事理。当我们在读完一部好的作品时,心中难免会有一些看法以及见解。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那么,现在你是否对写读后感而一筹莫展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众病之王》范文(读后感大全)”,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众病之王》读后感700字

如果要我对看过的书做排名的话,《众病之王——癌症传》会被我排在第一位。这本书在我Kindle书库中已经有段时间了,但我却不记得它的具体来源。每年初我都会对本年的阅读做一个大致的规划,并未就医学类图书做专门的计划。这本书最初是为了在旅途中催发睡意而被我打开的,不曾想第一章之后,我便被它深深吸引了。

作者悉达多?穆克吉(SiddharthaMukherjee)是哥伦比亚大学医学中心癌症医师、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副教授。做基础研究的同时,他还是一位战斗在抗癌一线的临床医生。在这本花了六年时间完成的这本书中,作者先借一位患者的口提出一个问题:我们要对抗的是什么一种疾病。然后作者用剩下的篇幅回答了这个问题。

要认识癌症,首先要了解它的历史。癌症的历史其实就是人类与之抗争的历史。公元前1600年的一段古埃及文字记录中就有了关于癌症的描述。可是随后的几千年中人类面对这种疾病时毫无办法。现代医学的发展,激发了一代又一代临床医生战胜癌症的斗志。虽然一百年间,对于癌症有了一定的了解,并且全社会都视消灭这种致命疾病为医学界重要的任务,但是人类并未能如愿毕其功于一役。随着现代生物科技特别是基因技术的发展,人类终于揭开了癌症神秘的面纱。它其实就是人类生命的另外一种模式。

本书阅读过程中,我的心情是复杂的。前三分之二是压抑的,接下来的四分之一有些兴奋,最后趋于平静。压抑是因为癌症这块影响人类寿命的乌云伴随了人类4000多年,直到上世纪末人类依然无特别有效的应对措施,甚至连致病的根本原因都说不清楚。而我本人也先后有三位亲人因它而离世,想到此心情更加得沉痛。兴奋是因为看到人类终于依靠现代生物技术彻底查明癌症的病因,并且有了应对的方案。平静是因为认识到:作为生命的另一种模式,人类无法实现100年前期望的那种胜利。因为它就在我们的基因中,我们需要转变的是对待它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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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隙碎笔(读后感大全)


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史铁生的《病隙碎笔》,刚看了几页,已被作者那种写作与生命完全同构在一起的语言所吸引,竟用了能用的全部时间把这本散文随笔集看完,深深为他那深遂的思想和坚强的意志所感动。

他,一个双腿瘫痪,双肾衰竭而停止工作,又患上了“尿毒症”,人生的苦难几乎都找上了他,而他,却在那轮椅上,用生的意志探寻着生命的终极意义;用理性的文笔,甚至是幽默的语调,述说着他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疾病的抗争;他体验到的是人生的苦难,表达出来的却是存在的欢乐和充实。

他在生病中,领悟出一种很现实的人生观:生病也是生活体验之一种,甚或算得上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到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他后来患了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使他更加怀念起往日时光,他醒悟到,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

他在谈到“精神”时写道:精神,当其仅限于个体生命之时,便更像是生理的一种机能,肉身的附属,甚至累赘。但当他联通了那无限之在,追随了那绝对价值,他就会因自身的局限而谦逊,因人性的丑陋而忏悔,视固有的困苦为锤炼,看琳琅的美物为道具,既知不断地超越自身才是目的,又知这样的超越乃是永远的过程。这样,他就再不是肉身的附属了,而成为命运的引领——那就是他已经升华为灵魂,进入了不拘于一己的关怀与祈祷。他不甘心命运强加于他的苦难,把心灵托付给笔,把痛苦与烦恼凝聚在笔端,不断地叩问生命的意义,用支离破碎的身体阐述着健全而丰满的思想,呼唤光明的到来。他已经把写作融入了自己的生命,他已找到一种方式,以他残损的身体表达他美丽的心愿,可以为爱的祈告创造出丰富多彩的乃至独领风流的语言。或者说,他已经把自己的生命融入了写作。

我认为《病隙碎笔》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作者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与欢乐。在书中,他用睿智的语言,犀利的文笔,把自己的灵魂一一解剖开来,照亮读者的内心,这是一般人不能做到的,而他做到了,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要为残疾的肉身续上一个健全的心途,为隔离的灵魂开放一条爱的通路,他的碎言碎语就是怀着这样一种崇高的理想开始的。一篇可以在教堂管风琴乐柳中朗读的童话,是一种在尘世中重建天国的艰巨努力。”当我把书的最末一页看完,轻轻地把书合上的时候,我觉得意犹未尽,此书的碎语拼凑起来不就是一部生命体验的百科全书吗?就好比一个漂亮而好吃的美食拼盘,给人视觉上的享受,精神上的愉悦,又有一定的实用性。当我把书的最末一页看完,轻轻地把书合上的时候,我已经被它感动了……

《乌合之众》(优质范文)


《乌合之众》读后感

01

翻看《乌合之众》那几个小时里,内心不经感慨到群体的可敬可畏。或许受时代的限制,书中的一些观点不敢苟同,但仅从群体心理和行为的角度而言,《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无论时间久远,群体心理和行为异常契合的现象,或许是来自人类本身的某个基因。

02

现代信息社会中,我们也宛如“乌合之众”,也会盲从跟风。在全球信息化时代,多元化的价值体系与全球化的信息爆炸,使我们愈发依赖信息共享,并追求群体的认同感和权威的支持,往往忘记独立思考。

集体无意识,这是勒庞著述的一个基本理论前提,他揭示的是人一旦到了群体之中,或者说群体属性的人智力逐渐为零!这是全书的中心论点。勒庞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这个比喻非常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社会中传销组织及网络暴力和网络假消息,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的特征,而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若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就易被洗脑,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思维。

03

要想打动群体,不能靠抽象的逻辑讨论,而是要靠形象说明,在汹涌的想象波涛之下,群体看不见事实,只愿看念想,不在乎真相,只在乎表象。《乌合之众》因此提出,群众并不需要真理:“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所谓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谁能向他们提供念想,也可以很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也就是说无明众生,众生没有真理真相,只有好恶。

在现代社会,人们非常渴望获得正确的信息,得到真理,正确认识世界和万物,前提是学识和科学,才能辨证。

合上书之后,脑海里面浮现着路遥在《平凡的世界》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有一个‘觉醒’期,但觉醒的早晚决定个人的命运。”在社会进步和个人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要做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很难,但是个人独立意识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用辩证的思维逻辑看待事情及个人追求,正所谓有道无术,术尚可求也。有术无道,止于术。

《风之王》(精选优质读后感)


读完了美国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的小说《风之王》让我感受很深。故事讲的是一个哑巴男孩和一匹马的故事。这匹阿拉伯小马“闪”一生下来马妈妈就死了,没有奶水和食物,奄奄一息、险些夭折。但命运总是跟它开玩笑,一次又一次地捉弄它,让它和阿格巴流落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它还丢了象征身份的血统证明书,只能干粗活、劈柴、挨打受骂、遭人白眼,变成了一匹干苦力的马。

幸亏有哑巴阿格巴一直不离不弃地陪伴着“闪”,如爸爸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照顾着它。“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阿格巴对闪的承诺再一次地感动了我。这个承诺不就是一份执着的信念吗?

爸爸经常告诉我,做任何事都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执着的信念。这个目标可以是远大的,也可以是眼前的。当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第一次班队活动做好的时候,仿佛一切困难都在方法面前消灭了,“我一定会成功的”,是这个信念让我出色的完成了班队活动。

善良勇敢有责任心的阿格巴把全部的爱都给了“闪”不离不弃、相依为命、互相鼓励。闪在无数次欺凌中并没有向命运低头,无论如何,它都坚强地爬起来,勇敢地站起来,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了英国最优秀的赛马。

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许多不公平,我们也要抗争!在逆境之中,更不能自暴自弃,而要有一份执着的信念,从阿格巴和闪的身上我就看到了这份可贵的信念。

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依然久久不能平静,我也曾在学习上碰到过困难,在别人面前受过委屈。我想,闪和阿格巴已经给了我榜样,我一定会向它们一样勇敢、坚强、不放弃!

父亲的病(读后感参考)


【第1篇】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的“神医”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阔气着呢、生活好得很、还康健,听了如何不叫人生气。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旧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荒唐!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鲁迅先生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唉,我只能叹气。

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第2篇】

《父亲的病》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旧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荒唐!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鲁迅先生真的是很伟大。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可惜,第二位又是“名医”。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医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

鲁迅先生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的行为我们一定要抵制、禁止他们的发展。而且要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看穿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

父亲被江湖庸医治死,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文章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作者用讽刺的笔调写了庸医误人。以两个“名医”的药引一个比一个独特,表现了某些中医的故作高深,通过他们的相继借故辞去,表明父亲的病一步步恶化。通过家庭的变故表达了对庸医误人的深切的痛恨,在感叹中让人体会人生的伤悲。

读《雪狼之王》有感(读后感参考)


今天,我读了一篇了《兴趣语文》上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雪狼之王》。

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深受感动,故事的大体内容是:从前,有一只叫罗尔的狼,它是雪狼之王,由于冰天雪地断绝了它们的食物来源,雪狼之王罗尔就带着狼群出来寻找食物,突然有两只野兔闪电般的奔跑着,两只小狼马上跑上去追那两只野兔,跑了一会,没有追上,让野兔逃了。罗尔非常生气,因为它认为让猎物在自己的眼前逃走是狼族的耻辱,于是它把两只小狼掀在地上,突然,出来一只叫鲁的狼,它是两只小狼其中一只的爸爸,他拦在罗尔的前面,不让罗尔伤害自己的孩子,所以鲁就扑上去和罗尔扭打起来,鲁渐渐的招架不住了,罗尔用锋利的牙齿咬住了鲁的脖子,过了一会,罗尔居然松开了它锋利的牙齿,而没有把鲁咬死。忽然,罗尔和狼群闻到了人的气味,猎人来了,罗尔看了鲁一眼,鲁明白了罗尔的意思,鲁就带着狼群跑了,而罗尔则故意吸引猎人的注意力,把猎人引向另一个方向。最后,罗尔用自己的身体制造了雪崩,罗尔和猎人同归于尽了。

这个故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有许多感想,首先我非常佩服罗尔的勇敢,它在面对强敌时毫不畏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其次,罗尔那种做事认真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的“部下”让猎物逃走了,它们就必须接受惩罚,只有事事认真才能成功。最后就是罗尔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有许多人只顾自己的利益,就不惜损害集体利益,我不喜欢这种人。我们都要做罗尔那种大公无私的人。假如我们班有了困难,我们都要勇于牺牲个人的利益而换取全班利益。

读《雪狼之王》读后感_读后感范文600字_六年级有感范文


今天,我读了一篇了《兴趣语文》上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雪狼之王》。

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深受感动,故事的大体内容是:从前,有一只叫罗尔的狼,它是雪狼之王,由于冰天雪地断绝了它们的食物来源,雪狼之王罗尔就带着狼群出来寻找食物,突然有两只野兔闪电般的奔跑着,两只小狼马上跑上去追那两只野兔,跑了一会,没有追上,让野兔逃了。罗尔非常生气,因为它认为让猎物在自己的眼前逃走是狼族的耻辱,于是它把两只小狼掀在地上,突然,出来一只叫鲁的狼,它是两只小狼其中一只的爸爸,他拦在罗尔的前面,不让罗尔伤害自己的孩子,所以鲁就扑上去和罗尔扭打起来,鲁渐渐的招架不住了,罗尔用锋利的牙齿咬住了鲁的脖子,过了一会,罗尔居然松开了它锋利的牙齿,而没有把鲁咬死。忽然,罗尔和狼群闻到了人的气味,猎人来了,罗尔看了鲁一眼,鲁明白了罗尔的意思,鲁就带着狼群跑了,而罗尔则故意吸引猎人的注意力,把猎人引向另一个方向。最后,罗尔用自己的身体制造了雪崩,罗尔和猎人同归于尽了。

这个故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有许多感想,首先我非常佩服罗尔的勇敢,它在面对强敌时毫不畏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其次,罗尔那种做事认真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的部下让猎物逃走了,它们就必须接受惩罚,只有事事认真才能成功。最后就是罗尔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有许多人只顾自己的利益,就不惜损害集体利益,我不喜欢这种人。我们都要做罗尔那种大公无私的人。假如我们班有了困难,我们都要勇于牺牲个人的利益而换取全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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