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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1-08 来源:互联网

心得:曹文轩小说《三角地》的读书心得。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是利剑,能斩破黑暗之愚。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你印象深刻的读书心得是哪一篇?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心得:曹文轩小说《三角地》的读书心得”,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三角地》这篇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家庭中的老大为了维护家庭的尊严而自强不息的故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曹文轩小说《三角地》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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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小说《三角地》的读书心得1

有些时候,我们不是不能好,而是不想好。居住在三角地的人家,便是如此。这户人家,五个孩子,其实个个都是顶尖的人,只是没有人会在乎他们,包括他们的父母,所以他们——不想好。在发现了每个弟妹的优点,抱着让三角地的人更让人喜爱的心态,是大儿子率领弟妹就此改变他们的人生,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赞许。

在生活中,我们不也需要一个人来带领我们向前冲吗?为我们不惜一切代价的付出,不就是为了能让我们更好吗?不管是谁,不管怎样,我们都需要感激他们。然而,还需要靠我们自己的努力,不管别人怎样付出,也需要我们的努力,才能够相得益彰。

在奋斗的这条路上,纵然会遇到辛酸、流泪,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总会是喜悦的,只要我们付出,总会是个圆满的结果——也就像《三角地》中一样,经历了许多事情后,最后踏上了洒满阳光的道路上。

对我们来说,天赋固然是极重要的,然而更重要的是我们后天所做的努力,这也是《三角地》中透露出来的另一个道理。像故事中的每一个孩子那样,不仅仅仅是为了自己,更多的也是为了能报答爱他和他爱的人们。我们,也应当如此。总之,向曹文轩致敬!

曹文轩小说《三角地》的读书心得2

阅读,是我最喜爱的课外活动之一,它给我的课余生活带来了许许多多的乐趣。

《三角地》是一本短篇小说,里面有许多个不同的小故事,令我着迷。可在这么多的故事中,最让我回味无穷的还是一个名叫《阿雏》的故事。

阿雏的父母在阿雏六岁时,轮渡去看电影,结果返回的路上,船翻了,阿雏的母亲掉入了河里。阿雏的父亲当时死死抱着大狗爷爷的胳膊,大狗爷爷自己会游泳,他为了保命,把手电筒塞给了阿雏的父亲,让阿雏的父亲松手抓手电筒,这样大狗爷爷便得以脱身,可阿雏的父亲却因此沉入了河底。

阿雏没有了父母亲,从此就跟着祖母生活。因为父母的离去,他变得很凶,眼睛里时常闪着凶光。他开始喜欢捉弄人,甚至把老师上厕所时用的板凳砍断了一只脚,害老师掉进了茅坑。更过分的是,阿雏把周五爷的一个大西瓜挖了个小洞,里面的肉都吃了精光,还往里面撒了泡尿,弄得周五爷气打不出一处来。

本来因为大狗的爷爷害死了阿雏的父亲,他十分憎恨大狗,但经过了一次荒岛生活,他竟然和大狗成了朋友。可惜,因为一次阿雏为了给大狗捉只鸭吃而沉下了水底,当时阿雏是光着身子的,他把唯一的裤衩和背心都给了大狗。原来村里人都恨不得阿雏死,但此时,方圆几十里,只听到人们呼唤阿雏的声音。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感动。人不是生来就是坏人的,每个人都有善良的一面,如果这个世界多点爱,相信会更美好!

曹文轩小说《三角地》的读书心得3

当读完《三角地》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一个终身受益的道理:一个人无论在什么处境都不能失去上进心。

这篇文章讲了这样一个生动的故事:在三角地,有一户家庭十分不和睦。爸爸是酒鬼,妈妈是赌徒,五个孩子也不争气。之后大哥醒悟了,带领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改变了全家。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大哥为了这个家庭付出了太多太多,如:为大弟整整按摩了一夜,为二弟千方百计地争家教费……从这些事例中,我明白了:一个人无论在什么处境都不能失去上进心,大哥就是很好的典范。他在帮忙弟弟妹妹时,也帮忙了自己,也改变了自己!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从这天起,我要让全世界都明白,三角地有一个伟大的人家。读完这句话时,我几乎不敢相信。我心想:不就是几个小孩子,难道他们还能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往下读,直到读完。“这个大哥永不放弃,我佩服呀!”我情不自禁的说。是阿,他改变了自己,改变了全家,改变了三角地所有人家对他们的看法,的确让人钦佩!

这时,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一天,爸爸告诉我了一件事:他有个高中同学,原先家里很有钱,开了工厂,之后,因经营不善,所以倒闭了。他决望了,天天挨声叹气,也不去找工作,家里过着清苦的生活。

同学们,我们要记住:一个人无论在什么处境都不能失去上进心。让我们做生活的强者吧!

曹文轩小说《三角地》的读书心得4

我读了曹文轩写的《三角地》中的小文章《再见了,我的小星星》的感受很深。其中有许多好句:

1、长得不同的乡下姑娘,长胳膊长腿儿,一举一动,轻盈盈地。

2、他兴奋得满脸通红,两颗眼珠像泉水洗了一般发亮,结结巴巴地告诉她。

3、微微发潮的你图上,一颗颗小草刚刚才冒出一星星,谁也不会察觉到的淡绿芽儿!

4、雅姐从河边端来一盆清水,不说一句话,温柔地笑着,只用那对黑晶晶的眼睛召唤他:星星来呀!

这篇小文章的大致内容是:从城里来的雅姐改变了不爱洗两的孩子——星星。过去,星星的妈妈让他洗个脸,追得满院子跑,差一点给他这“小祖宗”跪下磕头。现在,雅姐端来一盆水,用眼睛叫唤他,他就来了。

雅姐很有魅力,改变了一个调皮的男孩。从雅姐身上,我联想到我们敬爱的老师。我们的老师也很有魅力,不仅能传授许多知识给我们,而且还能使吵闹的同学们安静下来认真听讲,爱打架的同学在老师们的影响下变得团结友爱了……今后我要好好学习,也成为一个有魅力的人。

曹文轩小说《三角地》的读书心得5

昨日晚上把《三角地》细细看完,感触很多。

三角地是一个两街交汇之地,那里是男主人公的家。主人公的妈妈是一个赌鬼,爸爸是一个醉鬼。男主人公是家里的老大,是一家之主,16岁。他会弹一手好吉他。

主人公的大弟,14岁。他是一个聪明蛋,一百个人加起来也没有他聪明。喜欢踢足球,人在,球就在,但是经常踢碎校园玻璃。

二弟12岁,一百个人加起来也没有他笨,期末考一门都没有及格。

三弟10岁,是一个百折不扣的小偷。还有小妹,主人公把她看做全世界最可爱的小女孩。

在这样一个家庭里,主人公的压力该有多大阿!可他没有放弃,努力创造一个像样的家,让人感动。细想我们自己,遇到困难,只会哭泣。可那位主人公却不同,他哭泣,但他那是不放弃的泪水,他失败过,但他最后还是成功了。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

曹文轩小说《三角地》的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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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模板:阅读《三角地》的读书心得范文


《三角地》这本书容纳了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中短小说24篇,小说以乡村风格为背景,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小故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阅读《三角地》的读书心得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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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三角地》的读书心得范文1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三角地》的书,它的作者是曹文轩。这本书讲的是在“三角地”的小街里住着五兄弟姐妹,在他们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去读一读这本书吧。

他们有一件事让我感到十分羞愧。原来这五兄弟姐妹的学习有父母的教导,所以成绩很好,后来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经常要很晚才回家,不能再教导他们,所以一哥、大弟、二弟、三弟、小妹的成绩变得一直都不好了,校长说,如果他们的成绩再不提高,就要把他们开除。一哥想了很久后,终于想到一个办法,可以让他们的成绩提高。一个人只能专心的学好一科,回家后谁哪一科不会,就问专心学那一科的人,比如说二弟不会语文,他就问一哥;大弟不会跳绳,就找三弟学;小妹英语不行,就去找二弟。经过了几个月的学习,他们的成绩终于大大提高了。五兄弟姐妹勤奋好学、坚持不懈的学习精神十分值得我学习。

学习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我要想出一个比他们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成绩大大提高。

阅读《三角地》的读书心得范文2

《三角地》这本书是曹文轩的作品,三角地是“我”家住的地方,书中主要描述“我”的一家的事情,和经过“我”的努力改变了家里的状况。

其中最最让我有感触的是“我”怎样的收旧钢笔卖钱给二弟请家庭教师的章节。

二弟又考了零分。“我”天天监视二弟的学习。但是没有用。“我”想为二弟请家庭教师,可他们实在是穷阿!“我”一筹莫展的坐在门口。突然听到“收旧衣服!”“旧钢笔!”......灵感来了。“我”连忙追上那人,“我”要收旧钢笔然后卖给他。于是,“我”把吉他押在朋友那里,换了八十元本钱。

“我”大街小巷的叫喊“收购旧钢笔”我一遍一遍的叫喊。十楼的人生出头来骂“我”,“我”还在叫喊。一盆脏水泼“我”头上,“我”还在叫喊。仰望着高楼大厦“我”还在叫喊。没力气了,从书包了掏出干粮艰难的吞咽,歇了一会,“我”又继续往前走。嗓子生疼,干的冒烟,“我”还是不停的喊,喊得天昏地暗。

路灯亮了,“我”拖着发软的身体回到家,数了数,一共收购了十支,嗓子完全哑,鞋也没脱就倒在床上睡着了,就这样,“我”花了十天的时间,跑遍了大街小巷,最后凑够了一百支钢笔。“我”去找收钢笔的那个人。打算把收到的钢笔都卖给他。但是他压价了。

“我”是收八角一支,卖给他是一元一支的,结果给“我”九角一支,“我”和他讨价还价。最后由于“我”离开时抓了一把钢笔放在裤兜被他发现了,反正是“我”被他打了,“我”实在坚持不了了,就把兜里的钢笔给他。“我”也把家里的状况讲给他听,他多给了我十元。我们兄妹几个东拼西凑最后凑够请家教的钱,二弟的成绩也最后好起来了,期末考试两个满分。那天我们都很开心。

能够想象“我”背着书包,一个人走在街上,嘴里不停的喊:“收旧钢笔,收旧钢笔。”说明他对弟弟很关心也爱他弟弟;他一个人去收钢笔,说明他胆子大;还有如果他不那么机灵和聪明就不可能记下收钢笔人的地址,收八角卖一元。

文中的我在这样的家里生活成长,他不仅仅照顾兄弟还要做家务还要上学,多么的辛苦阿。而我此刻的是什么都不用烦,有时还惹家人不开心,两人相比,我是多么的不懂事。所以,以后我不仅仅要好好学习,还要多帮爸爸妈妈做事情。

这故事还让我明白遇到困难要动脑筋,不怕辛苦才能完成;还有也让我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颗关心家人的心,爱家人。

阅读《三角地》的读书心得范文3

《三角地》这篇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家庭中的老大为了维护家庭的尊严而自强不息的故事,我被书中主人公的天真、纯洁打动了。

这个家庭是个十分昏暗的家庭,丑闻非常多。爸爸是个酒鬼,时常因为喝醉了酒而倒在路边,掉在臭水沟里,被人用树枝戳;而妈妈是个赌博大王,每当很晚才回到家;大弟很聪明,但他经常不讨人喜欢;二第很笨,他任劳任怨,但经常装可怜,给他的事十有__是失败的;三弟是个小偷,偷东西已经足有3年历史;还有个大家都喜欢的小妹,只要她一哭,啥事都能办成。家里丑闻连连,由于地处三角地,两条街的人都知道了。就连他的朋友丹妞知道了这个家况时,也离他而去了,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我边读边想,如果大弟不这么倔强,二弟干事不这么笨,三弟不要再偷东西,爸爸妈妈不再喝酒赌博,这家人该多幸福呀。

为了使家庭重新得到尊严,老大付出了很多。他们先是进行了一次大扫除,各个都穿得干干净净。接着大家集钱给二弟请了个老师,二弟成绩飞速提升。然后大弟又夺得了全市足球队冠军,三弟也不再偷了。最后爸爸不喝酒,妈妈不打牌,辞职后开了家咖啡店。丹妞又回来和老大做朋友了,家庭的尊严又被老大找回来了。

大弟不讨人喜,二弟很笨,三弟又是小偷,父母是酒鬼、赌鬼。因为这样的压力,老大十分自卑,丹妞又离他而去。我想老大可能就此沉沦,但出乎意料的是老大重新站了起来。为了想办法让家境好起来,老大经历了一个十六岁孩子难以忍受的艰难和困苦,最后终于让大家改掉了恶习,堂堂正正做人,使家庭恢复了尊严。老大付出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老大先自强,然后使兄弟们也自强了,兄弟们的自强又感染了他们的父母,老大艰难地把家庭从破碎的边缘变成了邻居羡慕的典范。

这篇文章很精彩,需要细细地去品味、体会。书中写了老大如何去让一个家庭变得和睦、温馨、有尊严。通过这个故事,我看到了:不管现实多么艰难和痛苦,只有自强不息,才能赢取别人和社会的尊重。

阅读《三角地》的读书心得范文4

最近,我在看一本同学推荐的书,它叫《三角地》。他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故事章节引人入胜,还有栩栩如生的人物,真令我喜爱这本书。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章节是《三角地》。它讲述了一个很贫困的家庭,爸爸在外打工,爱喝酒。妈妈不顾家庭,并且爱赌博。大弟学习超好,但常会惹事,二弟学习超差,每年考试没有一门是及格的,小妹是家里的一个宝,我们都很喜欢她。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小鸟在枝头欢快的歌唱,小草探出了它的小脑袋。可我的心情糟糕透了,爸爸又出去喝酒了,妈妈也去赌博了。我坐在凳子上,泪水情不自禁的掉了下来,我很想克制自己,但泪水就是不听话。我用袖子一擦,心想,男儿有泪不轻弹。我准备去街上转转,来到宽阔的街上,热闹极了,可我的心情任然不好,行人们谈笑风生,走着走着,我突然看见前面围了一群人,她们叽叽喳喳,不知道在说些啥,我快步走去,低头一看,我的脸像柿子一样彤红彤红。我爸爸横七竖八的躺在那儿,眼角糊着眼屎,还露出白白的皮肤,脚上穿的两只鞋早已被他踢飞了一只。我拨开人群,让她们都走,行人嘀嘀咕咕的走了。我扶起爸爸,让他坐在长椅上,我心里难过的想,为什么,为什么。我轻轻的扶起爸爸,把他带回家。走在回家的街上,行人们都用轻视的眼光看着我们父子两,我低着头,默默不语。因为我们家是出了名的坏名声。

经过很多的挫折和坎坷,三角地改变了,爸爸不在爱喝酒了,妈妈不爱赌博了,大弟不惹事了,二弟学习变好了。我们家也开了一个三角地咖啡馆,名声传千里,许多人来这里休息,喝咖啡。电视台还拍了15分钟广告,我们名气声更大,家里也是喜乐融融

读了这个章节,我明白了经历坎坷和挫折才能取得幸福,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呢,俗话说,苦难是人生的财富,三角地这个家饱受了一切苦难,最终得到了她们幸福生活。

阅读《三角地》的读书心得范文5

在今年的暑假,我读了一本曹文轩的书《三角地》让我深受感触。

故事是这样的这两条街道的插口有一片三角形的地,故名“三角地”。有一个家庭,爸爸好酒、妈妈赌博,在他们下面有五个孩子,最大17岁,最小八岁,他们性格不一。大哥——愣、二弟——聪明、三弟——傻、四弟——偷窃、小妺——纯洁。大哥,虽然愣,但是他弹得一手好吉他。在一次学校的联欢会上,他认识了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丹妞,但她知道大哥的家庭情况,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大哥,大哥很伤心,决定要改变家庭的情况。

二弟有一个梦想,他想当足球员,他帮二弟实现了他的梦想,二弟也没有辜负哥哥的辛苦,努力练习足球方法成为了足球队长。三弟因为学习成绩很不好,老师也因此常常来找家长。他走遍了全球各地。终于收集了一百多只钢笔,他把这些钢笔卖了挣了90元钱。为三弟请了家庭教师,三弟的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四弟因为好偷别人的东西,他在他的身上写了小偷两个字,当天晚上他就跑走了,直到三天后才找到他。洗去他身上的字,把他的毛病改了过来。最后四个哥哥花钱给小妹买了一件连衣裙。整个家庭都变得好了起来。以前,全家人聚在一起讨论开一个咖啡馆,全家人都同意,于是在那片三角型的地上挂起了一个牌子,三角地咖啡馆,生意很好。大哥弹着他的吉他,他的弟弟和妹妹唱歌,一天那个女孩回来了,大哥一下就认出了她,和她一起。开开心心的生活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有决心就一定会成功。

阅读《三角地》的读书心得范文

读书心得:小说《三重门》的读书心得


读了《三重门》这本书,觉得韩寒的写作手法的确一流,风趣幽默讽刺,里面的很多比喻十分现实和贴切,十分搞笑。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三重门》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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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三重门》的读书心得1

今天也许是要井喷了,呵呵,我貌似对井喷的具体意思还是不大清楚的,但暂且就在这借用一下吧。第一次想要写多一点,既可以让我的这个文档的内容看起来不是那么枯瘠,也怕哪天不写,看着这些东西,也好有些成就感。

周五,我在网络上开始拜读韩寒的大作《三重门》了,当我跟我爸说我在看韩寒的文章时,他的第一反应是“你还看得懂韩寒的文章?”我笑而不语,其实当时我是惭愧的,因为我心理清楚,韩寒的文章绝对没有表面读起来那么简单,其中有着对社会,对人性的讽刺,然而即使我知道有这些含义,却仍然读不出那层味道,只要当明确地有“中国的教育制度就是这样。”的文字出现时,我才能发现,所以的确是惭愧。

其实我对韩寒的了解是很浅的,比对毛主席的了解还要浅。尽管我对毛主席也不是了解多少。说实话,读韩寒的文章时,目前的我有一种骄傲的感觉,感觉读他们这种作家的文章是很高尚的,我的思想是很进步的,尽管事实并非如此。

我是第一次读《三重门》,以我的水平,我只能将它当作一篇校园小说,写到这里,真心感觉我的觉悟低,可即使是这样,有很多的文段都被我无情地跳过了(对不起韩寒)。

原本还指望能写出点东西来,至少像个半篇读后感,尽管我还没有完全读完,但经自己这么一分析,还是算了,不要拆了自己的台面。我在想,如果我哪天能读懂韩寒的文章了,那我也许已经完全浸没的社会这滩浑水里了。

写这种东西完全是受胡佳凌同学的启发,引用她的原话:“每个人都会遇到那么一些事,只是这个时候的我就会慢慢地静下来,思考一下。直到下一次坐在书桌前无所事事的时候,便会又想起来,于是记录下我所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才写完没几篇就急于摘出一篇发表了,呵,人还是要面子的动物啊,自以为有点成就就急于炫耀了。写到这里,自己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小说《三重门》的读书心得2

读读停停,三天的时间我终于读完了这篇听闻已久的小说——《三重门》。惭愧的说,最早知道这篇小说的名字,是在《征途》游戏的答题活动里。题目是这样的:韩寒于初中时写的——《三重门》体裁是A小说,B散文,c诗歌,我猜一个,选A,于是答对,多了一分。

读完整篇文章,不得不从心里佩服这个比自己小了好几岁的人。在他的小说前,我仿佛卑微的小草不幸被大树遮住了阳光,这时的小草还会在乎大树比自己年轻么?

以前打死我都不信,十多岁的小屁孩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而现在,不用打死我我已经信了,事实摆在眼前,不是么?

这时的韩寒,该是有一举成名或是要把多年积在心头的感想一股脑儿的写出来吧?于是我们有幸见到如此之多的恰当得如六月天里吃上一条雪糕般舒服的比喻。还好自己平时博览群书,学富差一点五车,不然还真体会不到其中的妙处。不过我觉得比喻有点多了,吃了几根雪糕之后,暑意已消,再多吃的话,可能会拉肚子的。

看着这篇小说,不经意的想起了小妹,她的文章里,似乎有着韩寒的影子……有机会一定要问问她是不是读过《三重门》。如果没有,韩寒可能又要大笑了——有人不要钱帮他打广告,他能不乐吗?不过一想到他一定不会在乎这样的广告,心里不禁又黯了一下。

写了这么多,似乎跑题太远了(看,这就是与名作家的区别与距离之所在)言归正传,因为我觉得我的这篇文章快要写完了,再不回归可能就没有机会了。韩寒像一条蛔虫,似乎知道我的所想,用他的笔,将我好多好多想写写不出来,想说又不能完美表达的话,只用一篇文章就做到了。现在天气这么热,弄得我现在又想吃雪糕了。

不过看完之后,我开始有些讨厌小说这种体裁了———非得要这样结尾么?悬念还是……真希望他这样一直写下去。

小说《三重门》的读书心得3

初中时,随大流(主要是黄狗啦)开始看韩寒的书,然后几乎看完了他所有出版的书,只是唯一的遗憾,最早出版的《三重门》没机会看。

高一时,问同桌借了看,只可惜被我们班主任收了,那班主任姓赵,对韩寒痛恨至极,好像韩寒抄了他家一样,恨得连《三重门》安安静静的躺在书桌里也不放过。世界上最悲哀的事莫过于此,当你还没有幸看一样东西,那东西就已经消失,这里是被收了。只闻书香,还未来得及吞下肚,就被收了,惨!

之后的一年多时间,把《三重门》搁下了。

高考前的一段日子,生活寂寞难耐,逛书店时又见《三重门》就顺手take it了。

我看过《三重门》后的感觉是韩寒读完《围城》的感觉:“原来小说还可以这么写!”虽然我也读过《围城》,但因为我文学功底太差的缘故,没有什么如坐春风的感受。总的说来,看韩寒的小说是不必太注意情节的,最主要的还是看他怎么玩文字,然后顺便把我们也玩一遍。看郭敬明的书就不这样了,只看情节就够了,我不是说他的文笔不好,只是那些文字更适合女人,而且往往越是对女人心理描写的惟妙惟肖的男人越容易变态。

我不知道韩寒写《三重门》的时候是怎么写的,他自己说这本书是他倾注最大的一本说,我想也是,玩什么东西都得投入,何况是玩文字。我觉得写这本书要很通畅是不可能,可能一个比喻要憋很久。

我要说的就是这一点,以前总是强调写文章要流畅,但有时候是需要不流畅的,太流畅的东西就没有什么思想了。写的流畅就像排便顺畅,并不是这样不好,只是这远不如长期便秘后突然释放来得爽。

小说《三重门》的读书心得4

话说,我怎么居然看起了《三重门》呢?按照我的性格,那简直是“难以忍(读成rěng)受”(学Pangerli状)。自韩寒出道以来,相继出现了许多“青年作家”,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大家极为熟悉的郭敬明。原来我一直对这些不屑一顾,这虽然也算得上是时代的产物,可我觉得这些实在是俗物一堆,看它们纯属浪费时间。确切一点讲,就像武侠小说,我也许并不是真的认为它有多么不好,不过是因为种种原因而错过机会,当真正有机会时,又觉得自己太滞后了。所以,为了掩盖这种客观上的“失误”,才产生了主观上的这种想法。

有人会问,那这次呢?也许、可能、大概是因为前一阵看《沙漏》消磨美育课的时光时,感到在学习之余,确应该看些东西,不论他是低俗还是高雅,总之是“开卷有益”。上学期似乎什么都没看,想写东西时也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这实在是一种极为痛苦的感受。

那天在旧书摊上看到《三重门》,随手一翻,发现,竟是曹文轩先生为他写的序,好奇心顿时大增,便毫不犹豫地付了钱抱回宿舍去了。

昨天英语读译课,我实在无聊,适逢我们小组讲演,结束后被点名提问的几率也大大下降了吧。便躲在桌洞里,悄悄看了一节课。其中罗天成一句话引起了我的思考:“做人,要么大俗,要么大雅,半俗不雅是最痛苦的人。”

我不得不说,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忽然想起我在龙潭上初中时,该是大俗了。那时候还小,什么都不懂,更不知道思考的乐趣,只知道要好好学习,考个好高中。去了汇文后,思考多起来,也体会了人可以思考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汇文的环境很纯净。我也常沉浸于自己的内心世界,这就姑且算作大雅吧。来到师大,我困惑了,学业和生活交融在一起,思想也趋于大众化,却也常为自己制造些小小的闲适;捡落叶、写随笔、画漫画……学业却也像笼罩在一片朦胧之中,书也没以前看得明白了。忽然感到心中痛苦不堪,便“恍然大明白”了:我现在的状态就是传说中的“半俗不雅”……

想起这些,一股悲凉涌上心头。既而,竟感到些许愉快:在汇文时也不过是“小雅”,我想,没有人天生就是大雅的,都要经过一个半俗不雅的过程。有的人坚持不懈地追求大雅的境界,便终于熬过了这个痛苦的时期,超脱为大雅之士;有的人却被内心的痛苦折磨怕了,虽不舍曾经的“小雅”,却也只好“假装超脱”,沦为大俗了。

唉,不知我辞了学委的职务是不是不堪忍受的表现,我真的不够勇敢,既然如此,这时也不便再提了吧,只是以后不要这样了,我原来可不是知难而退的胆小鬼。

说了这么多,我想我还是不愿沦为大俗的,所以,接下来该做什么,还是靠自己了。

小说《三重门》的读书心得5

在五年级时我第一次接触了韩寒的作文当时我觉得十分有意思。后来又经过妈妈的介绍读了韩寒的经典著作《三重门》。

三重门主要讲了本书通过少年林雨翔的视角,向读者揭示了一个类真实的高中生的生活,把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展现开来,体现了学生式的思考、困惑和梦想。韩寒以自己的方式思考着、激动着、愤怒着、抗争着、改变着,透过那些犀利的、尖锐的甚至是刻薄的语言,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个天才少年的灵光闪现。

我知道了三重门指的是:第一重——亲情第二重——友情第三重——恋情

第一重——亲情写出了亲情,是一个永不衰退的话题。人有百种,对亲情的感悟就有百样。在韩寒的笔下,我看到了他对大多数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抵触心理:林雨翔的父亲会在儿子年幼时逼迫他阅读中华文明历史的结晶,也同样在儿子中考在即时,让他上补习班,花重金买补脑、增长记忆的营养品,力求在中考中能发光发热,但他们却忽略了人类最简单也最浓厚的情感。或许一个信任的眼神,一句鼓励的话语远比价值千金的药品更有价值。然,亲情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东西。每个人在每时每刻都在用不同的行为诠释亲情。

第二重——友情,人的一生中,朋友占了极其重要的地位。你更多的时候会把心中的感悟倾诉于朋友而非家人。文中的林雨翔也有几个好朋友,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则是梁梓君。他成绩很差,但是他重义气。他会教林雨翔写情书,他会帮林雨翔怎样把妹。或许这一系列所谓的“帮”在家长眼里纯属是害了他,但我知道林雨翔此时需要这些,因为他正值青春年华。朋友会一眼看出你需要什么,会在适时时提醒你。我一直觉得,生命给予我的美好,总是远远超出我的需要

第三重——恋情这个季节悄悄地来了,这个年龄也悄悄地来了,在第一次见面,林雨翔就在心中刻画下了这个名字。诗词轻吟,只为在她面前展露自己,吐露心中些许的萌动。他会因为下雨而担忧她,她也会为了与他上同一所重点高中而整理习题给他

这就是我们,年少的我们。或许成长就是一道没有疤痕的足迹。在美丽的夏季,我用我的笔,记录着青春。青春未央吗?有足够的好时光让我们边走边想,边想边挥霍吗?不,从此岸到彼岸,从绿肥到红瘦,快得就像季节的交替。每一年都是这样。

小说《三重门》的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模板:科幻小说《三体》的读书心得


有了人才有了文明,文明就是人类在追求“真、善、美”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体系。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科幻小说《三体》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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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三体》的读书心得1

我找了三体系列的小说看。觉得这部小说挺好,作者刘慈欣真是个人才,想象力丰富,看得我一惊一乍!所以就想写写读后感,而且我觉得在小说的阅读过程中,对小说描写场景的想象丝毫不亚于电影画面。

关于《三体》描写风格

有自己的特色,在科幻界中应该算是独树一帜了。我看得很有趣,因为我是从第二部《黑暗森林》开始看的,一开始引人入胜的是一只蚂蚁在三维世界里怕在二维世界里想象,刚开始看觉得有点莫名其妙,现在回想那不就是人类的写照吗?人直接感受的是包括时间的四位空间,按照如今维数理论,更高维的就存在我们身边,或者说我们所处的环境中就有更高维的,只是凭借人类的结构是看不到摸不到的!只能靠想象,而人的想象力也并非无所不能,它受到物种的限制,就如蚂蚁永远无法想象球是圆的这种感觉!

还有小说中提到的智子,刚开始看第三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那个疯狂出现在视野前面的数字在我们无法解释的情况下也真的称得上“神迹”!但细想一下,这些又都在作者安排的前提下能够经得起逻辑推理的推敲,智子或者说是质子因为带正电能够操控电子,能够使照片底片感光,或者是使人眼的视网膜感光成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死亡倒数数字”的原因。这也是科幻小说的魅力之处,虽然梦幻,但与现实科学总有一条线紧紧牵着!

如今我弄明白了,智子跟质子本质上一样,只是智子是将质子改造成超级计算机!这个想法在我看来还算合理,但让我惊叹的是作者居然把改造的细节也写了出来,而且有理有据,想法前卫奇特……将高维的质子在低维展开,一颗人眼看不到的质子被拆成遮挡天幕的细丝,并且在上面蚀刻电路,而后回到高维变成看不见的超级计算器!不过其中我还是有一些东西不太理解不太合理,质子怎么会是处在七八维这样高维的宇宙呢?而且里面关于科技的发展都是以人类现有的技术去联想,比如说电路,比如说计算机!或许广袤无垠的宇宙中孕育出其他完全不同于人类文明发展的形态呢?但扣心自问,要自己来想象外星文化,我又会从哪个角度去幻想,总之应该也和人脱不了关系吧?!正如前面所言,蚂蚁想象不出球是圆的这个事实,只会在上面爬来爬去。书中有言,地球人在三体人的眼中就如虫子一般,虽然虫子也有虫子中的科学家,但虫子的结构不变,某种本质的东西应该也不变。不是有一种假说吗?地球上的生物基本上都属于碳基生物,而科学推断说也有可能存在以硅基生物为主导生物的星球,那样的话势必会发展出不一样的文明形态啊,又怎么能以人类发展文明史与科技发展史去衡量呢?如果有宇宙文明,势必存在多元化,这是我的理解。

关于《三体》的批判意义

联系到__,从《三体》到《黑暗森林》,之中有很多描写革命斗争的都联系上了__时期,虽然发生的事件都是以未来和现有科学理论为材料,但其中对错误的斗争方式和对__时期的黑暗事件的讽刺异常明显。我是个90后,没有亲身经历过2024年大__时期,从历史了解到的,是关于那十年间的许多在现在看来是荒唐的事!而作者换汤不换药的描写让我们更为接近地接触到那一段沉重的历史。

革命需要血的代价。在“地球三体运动”一章中,描写了一群地球叛军(说是叛军可他们的思想也是想把地球变美好,可是他们的思想太负面了,居然认为人类无药可救必须灭亡!)信仰三体文明跟广大人类唱反调。如果说一切事物的结局就是毁灭与虚无,人类终将消亡,地球终将步入末日,宇宙终将走向无尽黑暗。那最终有什么意义呢?还是说本来就没有什么意义,其中演变的过程才是永恒的真理?宏观上去想,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就如那个可怕的“农场主假说”:一个农场里有一群火鸡,农场主每天中午十一点来给它们喂食。火鸡中的一名科学家观察到这个现象,一直观察了近一年都没有例外,于是它也发现了自己宇宙中的伟大定律:“每天上午十一点,就有食物降临。“它在感恩节早晨向火鸡们公布了这个定律,但这天上午十一点食物没有降临,农场主进来把它们都杀了!

刚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的后背冷汗直冒!太可怕了,如果真的存在高维的生物拿我们当鸡看,就如上帝一般,那么人类的所有文明岂不是都是笑话!

之后想想,嗤笑一声,这不是杞人忧天吗?就算真的存在,也不能够是人类的脑袋能够想象出来的场景,那跟现在,真的是太遥远太遥远……

有如史强那般的现实乐观主义才是我们要学习的,对生活的态度。毕竟跟那些以纪年级的时间单位相比,人短短一生几十年连沧海一瓢都谈不上吧?偏偏现实中连这些都不珍惜,不可学。

《三体》中也有联系到世界末日,特别是描写了独特三体人的末日,一群可以脱干身上的水变成纤维的三体人,科技中掌握中子等其他微观领域人类科技领域未曾接触的部分。“三体文明”在末日中痛苦挣扎时,接收到傻傻地球文明的纯真寻友信号,如同在沙漠脱水的人遇见一汪清泉,那对生的渴望的执念无比坚定。随后轻松运用超技术锁死地球人的基础科学,三体人庞大的宇宙舰队开始向地球进发……

之后《黑暗森林》中三体舰队入侵太阳系探测器那个水滴型跟地球太空舰队的战争,那才叫高潮!不同文明等次战争的屠杀,水滴的无敌形态深深烙印在读者心间!也血淋淋地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地球应对外星入侵的“面壁计划”一个一个被破壁,人类最后的希望一点一点破灭,真揪心!最后一位“面壁者”罗辑,曾倾向三体文明,第一个意识到宇宙文明的残酷和法则,以暴露自身宇宙坐标这一无疑是自取灭亡的行为迫使三体舰队停下死亡的脚步。三体系列第二部《黑暗森林》最后的结局以人类的威胁胜利和三体人的妥协应该说是比较曲折完满的。人类最终没有消亡,读完后也松了一口气。

也引起了我们反思,我是一个和平主义者,难道无论科技如何发达,文明如何先进都有战争的存在?都有军事的存在?

从《三体》的构想中,答案是肯定的。不过我也佩服作者的推导能力。从几条基本原则出发,去推测之后的事情,厉害。宇宙的总体资源恒定不变。文明的数量很多而且日渐壮大。技术的发展和大爆炸。以及猜疑链的存在。最终把宇宙构想成一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持枪的猎人,每个猎人都必须小心谨慎防止被其他人消灭,人类傻傻地向外发出致命的信息,吸引了嗜血的猎人来袭!呈现的赤裸裸的弱肉强食……

科幻小说《三体》的读书心得2

《三体》是很棒的硬科幻小说,带给我酣畅淋漓的阅读体验。大刘或许不是一个文学功底深厚的文学家,但却是一个苦心经营、造诣极高的小说家。他单枪匹马地将中国科幻小说带向了世界顶级的水平。

数学原理、宇宙规律、天马行空的想象、庞大的故事情节、人性的温情和扭曲交织在一起,描述了一个介乎真实与虚假之间的世界,一边令人向往,一边让人害怕。

或许把第二部作为全剧终更让我满意,人类与三体和平相处,宇宙也没有那么凶险。在《死神永生》里,程心这个主角看得我难受,读到她两次葬送了人类命运时我愤愤地在一边写下“人性的愚蠢!愚不可及!”,读到她最后和关一帆成了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我为云天明不值,配狗的结局让我对大刘腹诽不已。

书里面有我很欣赏的人——罗辑、史强、丁仪、云天明、维德、章北海、面壁者们。他们代表的是永不放弃的坚强、杀伐果断的冷酷、欺骗整个世界的心思缜密、玉石俱焚的疯狂、还有及时行乐的乐观。

想起维德一边夹着雪茄一边拍着桌子怒吼“向前、向前、永远向前!”,想起这个疯狂偏执的男人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地杀死绊脚石,却又为了一个承诺放弃了毕生的追求,那时他眼睛里有什么东西熄灭了,毁灭一个灵魂该是多么生不如死。他让三体感到敬畏,却身陷在愚蠢的人类民主中。

直接与主对决的罗辑单枪匹马地拯救了世界,他在叶文洁的墓前用黑暗森林法则向三体世界发出“一起去死”的盛情邀请,最终为人类赢得了三体文明的尊重。在作为执剑者的漫长生涯里不发一言地凝视着深渊,与智子对峙却无人理解。他是危机纪元的龙城飞将,一夫当关扛起人类的命运,不教胡马度阴山。他前半生是一个寻花问柳的放荡者,突然感受到了爱情,又不知所踪地失去,这种爱一个男人一生只有一次。

云天明是所有的爱里最卑微的一个,送给程心一颗星星却被她怂恿着把大脑送往三体世界,我想起他在病床上凄惨的苦笑,为她说出了“我愿意”。最极致的帝王之爱不过是烽火戏诸侯,他却送给了程心一个救赎地球的方法,倘若程心不在了,我不相信他肯看地球一眼——为了一个人,拯救全世界,不是因为世界,只是因为有她。世界末日,送君宇宙,又有何求?在我眼里,她配不上这份爱。

吊儿郎当的大史眼睛里有无法熄灭的火焰,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军人,只是没穿军装,“知道各位都是不要命的,我们也是冲不要命来的!”在那个余晖洒遍大地的傍晚,是他最早自觉“虫子,是杀不死的”的人。

章北海的个性与维德有些相像,都是那种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只是北海更善于隐藏,他骗过了自己,也骗过了世界上所有的人,或许在某种意义上他也是一个面壁者,而且单枪匹马地完成了人类的救赎。在生命最后一刻,他含着笑松开了按钮,“都一样的”——或许是一种解脱,不必再为了责任活着。

也有我厌恶的人——叶文洁、程心。

整部书出现了上百个人物,没法雨露均沾,这两个“独得恩宠”。

因为经历过黑暗就为黑暗辩护,发出声音是危险的却不肯保持沉默,自觉无力发光却不肯蜷缩于墙角,为苟且而得意,嘲讽那些更勇敢和热情的人们,不曾卑微如尘土,却扭曲如蛆虫。叶文洁是一个优秀的科学家,可她丧失了灵魂,出卖了人性,因为一己私欲和冲动就要把人类毁灭,我看不起她。

程心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她善良有爱心,这也也毁灭了她。

她绝非一个合格的领导者,却被道德的绑架。身为执剑者却少了必要的坚强和疯狂,为了一个“不得伤害人类”的政治正确葬送了光速飞船的研发。她两次处于仅次于上帝的位置上,却两次以爱的名义把世界推向深渊。

她不配谈及爱情,这两个字从她嘴里吐出来都是一种玷污。

对于云天明从来不是爱而是出于怜悯,一边全盘接受了他的好意,一边对他造成最大的伤害。因为云天明的照顾,幸运地成了活到世界末日的两个人之一,为此,云天明承受了两个文明的压力:于地球,他几乎只是一个试验品,忘却在广袤的时间戈壁中;于三体,他想必极难融入外星社会,如履薄冰,一旦起疑便招来杀身之祸。即使冒着处死的风险,他依然几十年如一日默默地付出,可笑的是,最是真情留不住——千好万好都抵不过在世界尽头与一个陌生人共渡几天的温情。真他妈配狗,天长地久。活着,就是对她最好的惩罚。

《三体》是一部刷新三观的小说。

人性中美好的东西有时候或许是一种累赘;

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

在浩瀚的宇宙中未知总是大于已知;

夜里抬头仰望星空时感到神圣的敬畏;

就像叶文洁的自诉:有时候下夜班,仰望星空,觉得群星就像发光的沙漠,我自己就是一个被丢弃在沙漠上的可怜孩子……我有那种感觉:地球生命真的是宇宙中偶然里的偶然,宇宙是个空荡荡的大宫殿,人类是这宫殿中唯一的一只小蚂蚁。这想法让我的后半辈子有一种很矛盾的心态:有时候觉得生命真珍贵,一切都重如泰山;有时又觉得人是那么渺小,什么都不值一提。

科幻小说《三体》的读书心得3

一口气读完了科幻小说《三体》三部。如果不是因为有了坚定的信仰,我一定会被《三体》洗脑了。

在信主之前,特别是在学生时代,我曾经非常相信人类文明是有轮回的,就像三体文明。那时常常幻想在我们现在这代文明之前,一定有一个已经被毁灭的、曾经高度发达的文明。当时也非常愿意相信有外星人的存在。《三体》正契合了我的这些主观瞎想。

《三体》也带给了我以前不曾想到过的震憾。

首先,我从来不曾想过宇宙是不是一个黑暗森林。《三体》把宇宙中存在的文明比喻成一个黑暗森林,大家都小心隐蔽自己,寻找对手。谁暴露了坐标,谁就等着被催毁吧。而地球人对此茫然不知,反到像一个缺心眼儿的孩子,想方设法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存在。最终把自己带入毁灭。

其次,我从来不曾想到过高等文明毁灭低等文明时,是那么易如反掌。一个值班的观察员随手甩一张二向箔,不费吹灰之力,太阳系就从三维被降到二维,变成了平面一幅画。

太阳系一个星球接一个星球被压入到二维空间。作者对地球毁灭作了特别细致的描绘,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母亲举着自己的孩子,但这个孩子也只不过比母亲延迟一瞬而已,统统都被压成平面。

地球人为了抵御外星人的入侵,曾设想了种种的可能,甚至建立太空城,移民到外太空。但是人类这一切的聪明智慧和建造,在高等文明的打击下,就像成人看孩子搭的积木,甚至是一个笑话。

放下书,被作者刘慈欣的脑洞深深折服。但他的脑洞再大,也终究是人脑,以人脑就可以幻想出这些我们普通人无法想象到的神奇能力,那么上帝真实的能力和作为,真是我们人类无法测度的。想到有一个老姊妹,当她说到上帝有时候没有应允她的祷告时,她自己安慰自己说:上帝那么多儿女呢,总有顾不到的时候。我们常常把上帝局限在我们有限的想象中,如果我们想更多地认识上帝,必须首先承认自己的无知。

读罢《三体》,我更有着深深的感慨、感恩和感动。

感慨的是,人算什么?在茫茫宇宙中,人类的文明、历史、情感、意志,都算什么呢?人类何其渺小。

感恩的是,掌管宇宙万有的上帝,圣经清楚告诉我们他是爱。“他就是爱”,这不是说上帝有爱心,而是说他就是爱的本体,如果没有爱的本体,读后感m.simayi.net人根本不知道何为爱。试想一下,如果上帝不是爱,他又有着至高的能力,那么按照《三体》的理论,该是多么恐怖的事。他可以把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三体世界那样,有三个恒星,让人类在乱纪元和恒纪元之间痛苦地延续,也可以凭他自己的意思,用我们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的办法,毁灭人类。但圣经告诉我们“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多么平安的信息。

感动的是,这样一位宇宙的创造者和主宰,他居然眷顾渺小的人类。他不是高高在上让我们恐惧战兢、仰望膜拜。他与我们联结的时候,也不是象《三体》中的高等文明,都是派一个小观察员。他自己亲自道成肉身,成为人的样式,他更是让圣灵内驻在我们每一个信他的人心里,让每一个微小的个体可以直接和他对话。多么奇妙的恩典。

《三体》风靡一时,在国际上也获得多项大奖,有非常多的人成为三体迷。但是人们往往愿意相信科幻小说中的想象,愿意相信有三体文明的高科技打击模式,愿意相信有歌者文明的降维毁灭模式。但是却不愿意相信《创世纪》里记载的上帝的七日创造,认为那是神话故事。

罪人的世界满了强暴,整日思想的都是罪。人们相信强者有毁灭的能力,却不愿意相信上帝爱的创造和拯救。人们更愿意相信黑暗森林理论,而不愿意接受照进这个世界的光。

《约翰一书》4:8“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没有神的世界,就是黑暗森林,不认识神的人只相信丛林法则。

感恩神就是爱,他是爱的本体,爱的源头。更感恩他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

科幻小说《三体》的读书心得4

小时候有一个梦想:当一名天文学家。对那个充满神秘的星空,总是有无限的向往。

长大了,抬头遥望星空的机会越来越少,也渐渐忘却了星空的魅力。再次抬头仰望星空,却发现现在工业高度发展之后的环境,已经遮盖了宇宙原本的色彩。这层纱幕背后,隐藏了多少秘密。刘慈欣的《三体》,用科幻,给我们诠释了宇宙。

《三体》共分三部,《三体》、《三体2·黑暗森林》和《三体3·死神永生》。从开始,到宇宙终结为止。讨论整个人类的生死存亡问题,从中还是可以看到使命的力量。这种使命感放在现实生活里是一种悲剧,但是投射在科幻小说里却相得益彰,显得气势磅礴,尤如史诗。

《三体》讲述了时期科学家叶文洁发现了宇宙人的存在,通过太阳辐射与三体人取得联系,从而致使三体世界欲图毁灭地球文明。三体人能脱水,有三个太阳,能风干储存,作者用独特的三体游戏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全新而有趣的世界。地球人类为了自救,进行了面壁者计划,其中的三位面壁者均以失败告终,只有罗辑最终发现了黑暗森林宇宙法则,从而威慑了三体文明。而在罗辑之后,程心接受执剑者身份,却在几分钟之内被三体文明摧毁了地球防御。而章北海引领出宇宙深处的舰队,终于执行了黑暗森林法则,致使三体文明被摧毁,而地球也面临了被发现的危机。在云天明从三体文明传回的情报中,地球文明发现了三条自救方案,最终以掩体世界作为最终选择,而托马斯·维德等人知道这并不是安全选择,致力研究逃离计划,在即将成功的时候,程心又一次为不暴露掩体世界而选择放弃。最终在歌者的二维化纸片中,地球文明走向了灭亡。唯有程心与艾AA逃离了地球。之后程心走到宇宙的尽头,观看了宇宙的终结。

对于整部小说,印象最深刻的算罗辑博士。罗辑原是一个游戏人生、玩世不恭的形象。却在命运的驱使下成为四位面壁者之一,在其独特的思维模式下找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并为爱激发了保护地球,威慑三体世界的勇气。然后又用尽一生,成为执剑者,使用他发现的宇宙黑暗森林法则保护了地球。

女主人公算是程心了,这位见证宇宙终结的人,也两次放弃了拯救地球的机会。心存无限的善良与爱,却也以此背弃了生存法则,使地球人类走向了最终的灭亡。这不禁让我想起有时候,错误的爱与善良,只会把生活推向深渊。

小说里还有好几位深刻的人物,叶文洁、章北海、史强、云天明、艾AA、智子、托马斯·维德等等。每个人都有独特的经历,都在为生存做出各种不同的行为。在《三体》的世界里,主人公并不重要,纵观全局,比起整个宇宙,人、地球和太阳系实在太渺小。在无数个宇宙生命面前,地球人类在歌者扔出的一个小纸片面前就灰灰湮灭了。唯有不断的强大,才能在弱肉强食的宇宙法则里生存下去。

科幻小说《三体》的读书心得5

看完《三体》的那个晚上,我在合上书本后下意识地望了一眼窗外的星空,似乎想在天空中发现些什么。只可惜在城市的天空里看不到几颗星星,也只好作罢。

从此之后,在那些有着璀璨星空的地方,抬头看着天,我就会不知不觉地进入书中的情节,好久回不过神来,有时还能够看到一些和其他人所看到的不一样的东西。我会根据书中的描写,漫无目的地在空中搜索三体星系的位置,也会寻找云天明送给程心的那颗星星所发出的晦暗的亮光;我还总是把在夜空中航行的飞机想成是联合舰队,甚至会莫名其妙地感觉自己的周围飞旋着几个智子,或是头顶上有一大片四维碎块。更让我浮想联翩的是,传说中的黑暗森林法则是真的吗?宇宙中真的有数以亿万计的生命吗?暴露自己的位置,真的就意味着毁灭吗?还有“他们”,是不是就躲在离我们很近的什么地方,只是我们没有发觉呢?

大刘说:“我写《三体》,就是希望人们在工作之余有空的时候,能够抬头看一看头顶上的星空,哪怕只是一眼也好。”我想,每一个读懂《三体》的人,应该都是会不约而同地这么做的吧。

其实,广袤的星空不只是一幅美丽的宇宙图景,而是亿万个像地球一样的文明。也许在它们上面,也有很多很多双与我们一样或是不一样的“眼睛”在注视着我们。我们就这样对视着,已经对视了十几个世纪,也许还将继续对视下去,几千年,几万年……

嗯,黑暗战役就是宇宙的缩影,它所表现出来的就是黑森法则,在我看来,这也就是真正的人性。在“青铜时代”号、“蓝色空间”号上的那些官兵们,才是真正的、最根本的人。没错,他们是人,而现在这个世界上,包括我所在的千千万万个生灵,才是非人。只有像那些逃亡战舰上的官兵们一样,猜疑链横生,没有道德,甚至是无耻地借别人的死亡,来满足自己生存的需要——也许这,才是在宇宙这残酷的背景下,正确的活法。别说这太黑暗,这,就是事实。

如果哪一天,地球真的在某一次突如其来的打击中毁灭了,希望我们不要觉得悲哀。因为,我们会到另一个地方去——在无边无际的宇宙中,我们将和众多的文明一起,永远存在。正如书中说的——一切终将逝去,只有死神永生。

科幻小说《三体》的读书心得

心得:小说《三剑客》的优秀读书心得


《三剑客》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非常有趣的故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三剑客》的优秀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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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三剑客》的优秀读书心得1

《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昂接受父亲的三件礼物是故事的开端,也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引诱你走出下步,一口气把它吃完。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后来,又因为种种事情,使他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同时喜欢过一个人,又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让,要好的不得了。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那坚持不懈,要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小说《三剑客》的优秀读书心得2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著,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著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小说《三剑客》的优秀读书心得3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著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著。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小说《三剑客》的优秀读书心得4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小说《三剑客》的优秀读书心得5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

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

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_,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_去死,为了自己的_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_。

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

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的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_,可能是这个原因。

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山脑际,便轻轻的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

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一辈子有本好书相伴,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在的社会,很少有时间看书了,只要能够将零碎的。时间,安排好,还是可以阅读大量的书。

很多时候,都在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人一辈子总要坚持一些东西,坚持一些东西会有幸福、会有痛苦,只要心里有了想做的事,一辈子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感谢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未来是美好的,加油吧。

小说《三剑客》的优秀读书心得

2024最新读书心得:曹文轩的《细米》读书心得


青春是什么?或许想《细米》里面那样吧,人生是一艘船,走过天真的童年,就驶进青春的港湾。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曹文轩的《细米》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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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细米》读书心得1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细米》,读完后我感到感慨万千。

这本书主要讲了细米生活在稻香渡,一天,一群苏州城来的女知青来到了这里,几经周折,细米家得到了一个名叫梅纹的女孩。细米一家对梅纹很好,细米的爸爸是校长,他看梅纹干不了农活,便叫梅纹做了老师。后来,梅纹发现细米有雕刻天分,便极力地培养他,教他雕刻。在梅纹的开导下,细米终于从一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了新的成长历程。

读完了《细米》这本书,我觉得它字字句句之间流露出的思想就是做事要坚持不懈,不能够半途而废。在困难面前,要勇敢面对困难,勇往直前。就像我在写作业时,遇到难题,要勇敢面对,开动脑筋思考,不能退缩。就算做不对,也不要放弃,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还从书中懂得了,要相信自己,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自己解决。就像我在做题时,有时不太确定,就不敢下笔,把题空在那儿了,可是我的想法几乎就是正确的。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我一定要相信自己,大胆地下笔,相信我是最棒的。

通过读《细米》这本书,我明白了:成长要努力,成功靠自己,胜利在自己手中。

曹文轩的《细米》读书心得2

最近,我拜读了江苏人曹文轩的作品——《细米》。

文章的主人公是乡野男孩细米与苏州城来的女知青梅纹。主要讲了:一次,从苏州城来了一群天仙般的知青,梅纹是其中最小的一个。她后来被分配到了细米家,最后在稻香渡中学当了初二班的班主任,承担着一份重大的责任。她陪伴细米走过了那些粗糙的岁月,引领细米走向正轨

文章中我喜欢细米的野。一次,他在稻田中追捉一只“纺织娘”,尽管赤日当空,晒得野外不敢有人走动,但他还是将双眼瞪圆,死死盯着那绿的透明的家伙;还有一次,月光下,他钻过篱笆,钻进了人家的瓜地,忽然听到主人家的“吱呀”门声,于是他像一只猫一样伏在瓜地里。

我喜欢细米的真诚。一次,细米为了让全班考第一,居然从校长的裤子上偷钥匙,打开了柜子偷考卷。因为他父亲既是稻香渡中学的校长,也是那一片地区学校的片长。每次片考,都由他组织老师出考卷,并由他负责保管考卷。可终究还是被校长发现了,为了不连累同学们,连累梅纹老师,细米把真相主动告诉给了父亲,被父亲痛打了一顿。

我更喜欢细密的善良。一次,他遇到一条被小七子打得似晕又不晕的流浪狗。流浪狗从小七子的魔爪里刚跑进了森林,小七子追杀了过来。细米故意把小七子指错了方向,拯救了流浪狗,并且收留了它,还把它取名叫翘翘。

读完《细米》我体会到了:其实真、善、美无处不在,只要你有一颗善于观察的心。

曹文轩的《细米》读书心得3

今天读了《细米》这本书,算来算去,这已经是我读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的第六本书了。当我读到知青梅纹下乡插干活时,令我记忆深刻,不能忘怀。

梅纹与其他几个女孩一样,都是从城里下乡插队的知青。到了农村,都要学干农活。而正值麦子成熟的季节,所以知青们都要下地割麦子。而那些女知青生长在城市,下地干农活要从头学起,而对于年龄最小的梅纹,干农活更是一种折磨,割麦子也是第一次。

由于梅纹手脚太慢,每当别人割了七八行时,她却连两三行还没有割完,就已经气喘吁吁了,所以她有时累得早上都不吃饭。妈妈十分心疼梅纹,于是每天让细米在第二节课后为她送饭,看得别人十分羡慕。

农村人和城里人就是不一样,村里人割好几行都不带喘气,但城里来的女知青割半行就要站起来休息一阵子。那么可想而知,如今如果体验一下知青的感受,肯定还有许多人坚持不到一两天就回来了,更别说坚持到最后。现如今我们在家里都是父母眼中的小金花、小太阳,家里人对我们关怀备至,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使得我们的自立能力非常差。想想真惭愧,自己就是如此,从小妈妈什么也不让我干,家里的活她都一个人包了,而如今,我自己还不回洗衣服,不回做饭,而提到农村大舅家的表姐,妈妈常说她8岁已经什么家务都会做了。

因此,自己也要从现在做起,学会自己动手,学会独立生活。

曹文轩的《细米》读书心得4

《细米》是曹文轩老师的著作,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像走进了文学的天堂,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曹文轩老师笔下的细米是一个天真活泼、爱脸红的孩子。他和他的表妹红藕从小生活在乡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有一天,他们的村子被分到了一群女知青。一个叫梅纹的小姑娘住进了他们家。梅纹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这本著作中优美的语言让我感受到乡村孩子童年生活的自由与快乐。每一句话都在我的脑海里构成一幅画,每一点、每一横好像是画上的点、线、面,在我脑海里重构成一幅美丽的乡村画卷。

曹文轩老师的叙述语句带着一个一个问题,使我不禁要再往下探寻问题的答案。这本书让我尝到怎么刻画一个人的外貌特点,还有利用排比句式来描写环境,用对比的方法来刻画人物的形象等,所以这本书使我受益良多。

文学是永恒不变的东西,好的文章靠的是真挚的情感、生动的刻画,所以我们平时要注意语言的积累并学习运用,才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曹文轩的《细米》读书心得5

最近,我读了一本曹文轩的书——《细米》,之前读书,都是单纯的完成一本书的阅读任务,但看到了这本书后,我便对它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乡村,名叫细米和红藕身上发生的事情,细米活泼好动,在其他人看来是顽皮的不能在顽皮的小孩,但他对他的妹妹红藕却充满责任感。从苏州城里来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让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在现实生活中也一样,每个人来到世界上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在别人眼中总会有缺陷,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总会有闪光点,总有一天会被别人发现并赞赏,就像细米的雕刻作品一样,虽然一开始的作品被人认为是垃圾,毁坏东西,没人赞赏,但他依然坚持不懈,坚持自己的爱好,最后作品在艺术馆展出。同样,在做题或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时候,总会有人不被看好,但这个时候不要因为别人的嘲笑而放弃,成长的道路上总会有坎坷,但我们要一直坚持下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平台,释放出自己的光彩。

《细米》这本书虽然这么平淡无奇,不引人注目,但非常的让人有感触,令人回味无穷的去体味,让人心旷神怡,从中感受到乡村的魅力,非常值得去看。

曹文轩的《细米》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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