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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境狼王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21-10-06 来源:互联网

2024最新读书:动物小说《绝境狼王》的读书。

“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2024最新读书:动物小说《绝境狼王》的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绝境狼王》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 凯瑟琳·拉丝基创作,它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神奇小说。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动物小说《绝境狼王》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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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小说《绝境狼王》的读书笔记1

《绝境狼王》是作者凯瑟琳·拉丝基在2024年出版的动物小说,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支刚刚出生的小狼因为发现身上有缺陷被扔到了河边,狼群认为小狼不可能活下来,一只母熊来到河边求死,发现了小狼,并给它取名为福狼。又过来一些时日母熊为了救福狼去世了,福狼只好又一次回到狼群。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福狼和母熊雷霆之心在一起的时候,它讲述了“爱、勇气、生存和归属”的重要,母熊雷霆之心第一次见到福狼时是去寻死的,它想“我在寻死,而它在求生。”它又想:也许我不应该死。它低声对小狼说:“我就叫你福狼吧。”“福”的意思是礼物,而“狼”即含有“河浪”的意思,也有“狼”的意思!

这让我明白了“母爱”。母爱是强大的、是伟大的。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生存和勇气,福狼不知道它回到狼群会不会再一次被赶尽杀绝,但是它抱着一丝丝的希望,抱着生存的思想和勇气再一次回到狼群。如果一个人没有勇气去面对、去尝试,这个人或动物就不可能活下去,勇气就像一个人的打气筒,勇气就像在黑暗中的星光,勇气就像在绝境中的希望;如果一个人没有生存下去的思想,就等于没有被人爱的机会,也没有用勇气的机会;如果一个人没有归属感、没有团队意识,那么就想在天空中飘着的断线风筝,没有方向、没有安全。

人如果没有勇气、没有爱、没有生存的思想、没有归属感,这个人就无法在这个世界优秀的生存。

动物小说《绝境狼王》的读书笔记2

《绝境狼王》是引人入胜的一套书,幻女王”凯瑟琳·拉丝基创作的一套奇书。

作者以被废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的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了一套磨难成就的神奇小说。让我仿佛身临其境,从而体会了狼的生存、狼的等级、狼的情感、狼的战争、以及狼的生活。福狼是本套书的主角,它从一只最低级的啃骨狼变成了狼族中荣耀四射的火山守卫狼。守护着狼族的家园!

但是最后因为一只小熊被拐,诱发了狼、熊两族之间的战争。危机中,无辜、清白的狼族要么全力反击,要么等待毁灭。这个重任降临到福狼的双肩上,他找出那个玷污狼族荣耀与尊严的背叛者,解救了失踪的熊仔,拯救了一场大战。

在现生活中,我要学习福狼的冷静、机智、先了解内情,在做出行动,不可以冲动。

书中还有使我难忘的还有,福狼母亲被迫丢弃他的内心纠结和难分难舍的斗争。一个妈妈突然失去孩子的复杂心情,从而说明了我的妈妈对我们的爱有多深。

福狼的熊妈妈是一个很有耐心和爱心的妈妈,她努力想了各种办法与小福狼沟通教会他怎样生存下去。陪小福狼过一个快乐的童年,还教他有一种坚忍不拔,努力向前的`精神。

总之我们大家要学习狼族遇事善变灵活、机智勇敢;更把凶狠与机智相结合,提高我们的学习和生存的能力,还有狼族团队互助的精神,发扬团队的力量。

动物小说《绝境狼王》的读书笔记3

《绝境狼王》是一本好书,书中的主人公福狼,他让我感到了永不畏惧、坚定向前、创造奇迹的高尚精神与勇气。

福狼从小就被狼群遗弃,就因为天生残疾 —— 一只爪子废了。所以被说为是上天诅咒的狼。被狼群遗弃在深山老林里自生自灭。

是啊!在如此黑暗的环境下,无论是谁,都会被绝望吞噬。可福狼活了下来,他是多么的坚强、勇敢。我不是从小被老师批评,就是受家人的挨骂。但我坚信只要向着心中的方向前进,就一定能走出黑暗的深渊!

《绝境狼王》这套书中有好狼,也有恶狼。就在福狼冲破层层困境,就要成为狼王的最后关头。恶狼帮首领西普,为了杀死福狼从而争夺王位,他不择手段。最后福狼又一次创造奇迹,打败了西普,成为新一代的狼王。

福狼有着第一代狼王的灵魂,他也有着第一代狼王的强大意志,他的意志力让我佩服,我要学习他那坚定向前的精神,今后我一定向着心中的理想前进,永不偏离。福狼的勇气也让人赞不绝口:两岁时能与一只成年美洲狮展开搏斗。深夜时,在洞穴中与鬼魂交谈。我明白了只有克服心中的恐惧才能有所作为。

当我读完一套书后,我被福狼的故事震撼了。在黑暗中找到光明,在绝望中遇见希望,在死亡中让新生觉醒!

这就是《绝境狼王》的精华所在。我的理想也一定能实现。

每当我迷失方向时就会再读一读《绝境狼王》,因为它总能让我找回心中的目标。

动物小说《绝境狼王》的读书笔记4

生命的意义就是不断突破自我。这是我读了《绝境狼王》后真切的感受。

一只小狼生下就被视为异类,因为他一只前爪掌上有一个螺旋状花纹。他成为孤儿后,一只灰熊救起他并把他抚养长大,取名为福狼。福狼通过自己不断努力和坚定的信念,从卑微的啃骨狼成为了伟大的新狼王。

这世界上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只有不断突破自己,不断努力,坚定自己的信念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和肯定。不要总是质疑自己,也不要因为自己有缺点而自卑。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缺陷,就像福狼一样。但为什么他能成为伟大的狼王?就是因为他不为自己的缺陷而感到自卑,而是利用它,让它成为自己独一无二的优点。

同学们或许认为自己的缺陷是无法弥补的,因此越来越自卑,越来越绝望,甚至连自己仅有地优点都消失了。

打起精神来吧!相信自己,突破自己,超越自己,坚定信念,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你的缺点会不知不觉地消失,甚至变成你的优点。总有一天他人会肯定你,甚至尊敬你!或许你现在的身份相当于狼群最底层的啃骨狼,但只要相信自己,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优秀的狼,甚至是伟大的狼王!

我们要像福狼那样,不断突破自我,坚定信念,相信自己会成为伟大的狼王!

动物小说《绝境狼王》的读书笔记5

《绝境狼王》由美国著名动物小说女王凯瑟琳书写。这本书见证了一只小狼的成长史,迷雾重重的谜团,令人叹服的故事情节,让我一步一步地欲想阅读下去。

本书描写了一只叫福狼的小狼出生就有着奇异身世,于是它被迫流落在荒芜山林,纸质死亡降临。但它没有放弃希望,于是被一只灰熊救起,但灰熊死后,它也面临着更大的生死考验,于是福狼开始了历练,开始成长。进过无数的慢慢磨难,它又重回到了自己的部落,拼搏到了自己的天空。

福狼是我们的榜样。其实人生也需要磨难,即使困难重重,你也不可退缩。宁可去与艰险搏斗,也不能坐以待毙。福狼的成长经历给我们上了一堂不畏风险的一课,那些突如其来的厄运就如人生中各种各样的压力,我们也需要去学习福狼,去学习它勇于拼搏、持之以恒的意念精神,遇到困难不畏缩、不放弃。

人生的道路依然漫长,总有一些不公平之处,世界并不是完全冷酷的,只要你心怀希望,绝不向绝境低头,勇敢地去面对现实,接着去努力,去进取,成功就会来临。福狼不屈不挠的探索精神永刻在我心中,使我情不自禁地叹为观止。

机会只靠自己把握,成功只有自己争取,拥有百折不挠、坚韧不拔的意念力才能取得成功。

带着你的信念启程,好好读一读它,你会收获到知识的果实,拼搏到属于你的一片天空。

动物小说《绝境狼王》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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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范文:《绝境狼王》的优秀读书


绝境狼王,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创作的一套奇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佳作。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绝境狼王》的优秀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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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境狼王》的优秀读书笔记1

《绝境狼王》里主角是福狼、艾德米。

我看过这本书以后,感觉福狼非常的可怜,它生来就被认定为马尔卡达哈,又被无情的欧贝扔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有老鹰飞过,有河流冲洗,有鹿群践踏,活下去的几率大概为零,可就在这时,冰雪已经融化了,福狼使劲地拉着一块冰块,也在这时,一个灰熊想死了,于是它跳进了河流,正在它快要死掉的时候,福狼就在这时撞上了大灰熊的大腿弯,大灰熊发现了它,于是把它捡回了自己的窝里,于是,大灰熊也就给福狼起了名字,福狼一直把它当做是自己的妈妈一样看待,福狼也给那个大灰熊起了名字,叫做:“雷霆之心。”冬天,灰熊该冬眠了,雷霆之心允许福狼出去猎食,天真的它还以为是它要跟猎物们玩呢!冬天过去了,福狼回到屋里的时候,发现雷霆之心已经不见了,它便到处去寻找雷霆之心,当它找到雷霆之心时,雷霆之心已经因为地震的大岩石突然落下,把它压死了。福狼知道了之后,便把雷霆之心的骨头埋葬了起来。在之前,还唱了一首歌,这首歌被一个猫头鹰听见了,猫头鹰便把它引来,猫头鹰建议它加入狼群,于是,它听了猫头鹰的话,加入了狼群。

它加入了狼群,它加入了狼群后,有一只叫做西普的狼一直跟福狼过不去,福狼特别讨厌他,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福狼在这里遇到了它失散多年的哥哥姐姐,在一次“耻辱之路”时,它遇见了艾德米,它很喜欢艾德米,当它回去时,它便认识了他的哥哥姐姐。因为特别讨厌西普,终于有一次,福狼抓住了西普的把柄,把西普赶出了狼群,西普生气了,准备去毁灭它的母亲——雷霆之心的骨头,在这之前,福狼参加了啃骨大赛,并与艾德米一起得到了第一名。接着,西普又被福狼逼出真正狼的称号,变成了一只野外狼。

因为福狼啃骨大赛赢得了第一,所以被选上并担任火山守卫者,后来因为一次大混乱,火山喷发,所有马尔卡达哈都变成了正常的狼,也就因为这个,福狼们为了活下去,福狼的另一个灵魂奋哥儿指引它要去最西边——远方之蓝,后来到达那里,的确有生物和猎物,他们在哪里也可以生存,在这里的时候,他们在森林那里,艾德米和福狼已经知道了它们的上辈子,艾德米就是暴风山,福狼就是奋哥儿,他们在上辈子就已经定下了约定,下辈子一定要再次遇见并一起成为火山守护者,并已经定下了婚姻,这时,它的哥哥姐姐来了,带回去了,他们回去了,并一直生存了下去。

这些都很好看,深深地吸引了我,如果还有第七部,我一定会迫不及待地买来看。

《绝境狼王》的优秀读书笔记2

今天刚刚拿到书,是第二部影子,一拿到书,就不由得被书的封皮所吸引。封皮上一个明显大于正常小狼的小狼出现在眼前,令人眼前一亮,不由的赶快看下去。这系列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套奇书,他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

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他的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小升初历程,也是这样的艰难。春暖花开,未带来一丝悠闲,却是令人心紧绷——四升五来了。平时,我这个动动笔都嫌麻烦的人,现在也终于体会到了“挑灯夜读”的感觉。虽说是没有熬到十一二点过,但也是天天疲倦不已,睡觉质量都好了许多。虽然比平时累,但想想更加辛勤的父母,想象都在努力的同学们,我也是在不断坚持着。只是为了成功这两个字。

也曾一度想过放弃,总觉得学这么多有什么用,甚至一度和父母争吵过。但最终,还是过来了。现在坐在自己心仪的教室里,听着博学老师的授课,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生活,这样的感觉真好。再说说军训,那才叫地狱一般的生活。现在有时候在梦里想起来,都会被自己给吓醒。第一天,教官就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站军姿。平时站着也挺轻松的,可像这样,一动不能动,还要浑身绷紧的站法以前还真没有试过。最难熬的就是不能动这条。身上痒的要命却不能动,那可真像猫爪挠心一样难受。多少次想动一动,但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听到自由活动这几个字,我就明白自己又挺过来了一次。放松得坐在地上真是一种享受啊。

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怎么样一定不能缺少坚定的信念,让我们都做一只生活和学习中的福狼吧,像福狼一样走向成功!

《绝境狼王》的优秀读书笔记3

《绝境狼王》这套书讲述了一只被自己的种族抛弃的一只小狼如何克服困难、永不放弃,最终成为了“第一只残疾狼王”的故事。

他,一只因天生残疾而被种族遗弃在河流里的一只小狼,无论如何拼命挣扎,但还是抵抗不了河水的冲击,随着河流流向远方。庆幸的是,他没有死。晚上,在河流的另一边,一只母熊正在河边为自己死去的两个儿子祈祷。她是多么孤独啊!无意之中她发现了那只小狼,这令她欣喜万分,于是他们俩就一起生活。母熊还给它起名为“福狼”。可最后母熊因意外死亡了,福狼又孤身单行了。它想重返狼族。狼王看它如此强壮,就让他做了一只最低下的“啃骨狼”。它在被群狼歧视的环境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为狼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最终登上了王座。

这个故事令我十分震撼。之所以震撼,是因为福狼竟然能在被所有的狼歧视的环境中茁壮成长,不屈向上。他克服万难,永不放弃。从群狼对他虎视眈眈到对他敬仰万分,他一共经历了多少磨难和挫折啊!福狼这种永无畏惧、不怕困难的精神和他那谦虚的品格令我万分敬佩!

读完这套系列书,我产生了对生活的疑问:为什么如今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有许多人在学习、生活中受到一点挫折和难关,就自暴自弃,甚至想不开自杀?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像福狼一样,遇到困难永不放弃,我们的世界会少了多少悲剧啊!

我坚信,不管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我也要学习福狼,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绝境狼王》的优秀读书笔记4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杜甫的千古名句。这个寒假,我读了一套《绝境狼王》的书。主人公福狼是一只沉着、冷静、乐观、自信的狼。它天生有缺陷,从小就被父母抛弃。但它重回狼群后,却依靠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一步步从地位最低的啃骨狼,变成了霸气的狼王。

福狼责任心很强,也十分爱护队员。在福狼带一队狼过冰川时,冰川中有裂缝,下面就是深沟,福狼为了大家的安全,不顾个人安危,自己先走,开辟出一条安全之路后,才让其它狼踩着自己的脚印走,有一名队员脚一滑,掉进了裂缝里,卡在了裂缝中,为了救这名队员,福狼冒着生命危险,忍痛让其它队员咬着自己的后腿,使自己倒挂进裂缝里去救它,并成功救出同伴。完全不顾自己的伤痛。这让我感受到福狼对队员们如亲人般的爱。正因为它的责任心和温暖的爱,让许多狼从岐视它,到接受它,最后敬佩它,跟随它。

正是这种坚强不屈、沉稳乐观的性格,让福狼在漫长的奋斗史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而完成了从啃骨狼到狼王的华丽转身。

反观自己,我是一个急躁、沉不住气的人。一次,我做一道数学题,题很绕,也很难,我花了半小时的时间也没有写出来,草稿纸都写满了,还是没有头绪。我越来越烦躁,恨不得把桌子给掀翻了。正当我气急败坏之时,瞥见了旁边放着的一本《绝境狼王》,这让我想起了福狼的乐观精神,和面对困难时的冷静和自信。我眼前仿佛浮现出福狼坚定的眼神,并从中看到一个本应该冷静的自己。我顿时静下心来,一鼓作气,做出了这道题。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害怕、急躁,要用冷静的头脑去面对;对待朋友要真心实意,不能弄虚作假;当遇到挫折时,不要灰心丧气、怨天尤人,应该在困难中站起来。人生的道路不可能是平坦的,只要你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读书是石,敲出星星之火,读书是火,点亮一盏盏神灯,读书是灯,照亮通往知识海洋的道路。我要永远和书相伴!

《绝境狼王》的优秀读书笔记5

每个生命都是天上的一颗星辰,在漫漫星河中闪烁光芒,平凡而耀眼。

福狼以马尔卡达哈的身份出生在麦肯部落,歪爪上螺旋形的花纹好像一道时空之门,将往昔与现实连接。当冰冷的特木法侵袭向他,求生的本能带他遇见了雷霆之心,一段奇异的缘分从来自河流的礼物起始。狼与熊的亲情跨越了种族和血缘,心与心的联系是如此神奇,源于爱的依恋使灵魂互相介入彼此。源于爱,源于纯粹的关怀与牵挂,雷霆之心为福狼葬送了跃动的生命,到达了熊拉那——熊的天堂。雷霆之心变作天上的星辰,注视着福狼的成长,保佑他的.平安幸福。那颗巨大的跳动着的心脏延续在福狼体内,带来永不枯竭的温暖。

亲情将生命于无形之中用蜜糖黏在一起,灵魂的内部都涌动着甜蜜与缕缕温情。人与人亦是如此,父母的爱平凡而深沉,又隐于细枝末节,藏于无形,成为他们下意识的习惯。那鬓角的白,眼尾的纹,岁月磨糙的手,敲击子女的心;那宽阔的背,宠溺的笑,温暖如初的手,撩动儿女的心弦。儿女的纯真笑靥,小小的一句问候,足以令蜜甜一百倍,糖甜一千倍,父母的感动持续一辈子。那份以爱命名的亲情有时变质苦涩了,可只会有一点点儿,它的本质是爱,是蜜糖。生命因为亲情而明媚,散发温润持久的光芒!

福狼作为啃骨狼,没有屈服于统治首领,没有忘记身为一只狼的尊严和狼格。相较于普西的卑躬屈膝、卑劣甚至歹毒,福狼身上体现出一种正义凛然之气。普西残忍地杀害了小马尔卡达哈后,甚至以其血肉为食,栽赃嫁祸福狼。福狼在温格尼丝、沼泽巫狼、马利、迪莉娅的帮助下,澄清了事实,并以超常的啃骨本领入选守卫之狼。

每个生命的诞生都有其存在的道理,不应该干涉甚至以极其残暴的的方式残害扼杀它。每个生命都是天上的一颗星子,璀璨明亮蕴含希望。每个生命都应该被尊重,被珍爱,我们首先要尊重自己的生命,爱惜生命存在的每一刻,享受它带来的美好和幸福以及不可避免的痛苦。福狼是马尔卡达哈,在狼群的最底层,受尽了屈辱,但他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生命的价值,他勇敢坚强地生活着,在关乎生存的关键时刻引领大家跃向远方之蓝,到达一片新天地。朋友,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书籍是知识的养料,它滋养着我们的生命,每个动人心弦的故事,都包含着美好的情感深刻的道理,等待我们去发掘。《绝境狼王》是套好书,还有更多的道理蕴藏其中!

请相信:每个生命都是天上的一颗星辰,在漫漫星河中闪烁光芒,平凡而耀眼!

优秀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小说《皮囊》的读书


《皮囊》是一部有着小说阅读质感的散文集,由蔡崇达编写、韩寒监制。文集风格沉稳,表达了作者这一代理想膨胀却又深感现实骨感而无处安身的青年人对自己命运的深切思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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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1

初次在路边的一个小书摊见到《皮囊》这本书,对它的作者内容都不甚了解,但冲动之下还是买了下来。

作者蔡崇达是一名记者,这是他的第一部文学作品,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文学作品。李敬泽给这本书作的序中说写这么一本书是伤心的。但伤痕累累的心是好的,流泪、流血、结了痂、留下疤痕,然后依然敏感者,让每一次疼痛和跳动都如同初心。所以我身有感触,读这么一本书确实不轻松。

这本书我读的特别慢,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读完,因为我和韩寒秉持同样的观点:我希望读更久,慢一些,不争一些,也许得到更多,到达更快。韩寒说他会将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而不是红灯亮起或者堵车不动时。我也是在心情平缓不浮躁时拿出来翻上几页,因此它放在我的床头。当结束了白天的忙碌周围沉静下来,我会在临睡前读上那么几页。

我读的慢并不是说这本书不够吸引人,枯燥乏味。相反这本书太丰富了。读完每个故事你会不由自主地停下来回想作者的故事,然后联想到你,和与你有关的尘封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和物。《皮囊》里的文字就像是一块石头激起了你脑海中的千层浪,你根本躲闪不及就被拉进了回忆。比如读了天才文展后,我也回想起了我儿时的一些玩伴,想起参与我儿时最美时光里的那些面孔,想到如今的生活与他们交集很少,甚至彼此之间的生命轨迹就像两条平行线一般,永远不能相连。每每想到这儿,不免又慨叹一番。

我甚至分不清这本书它到底是小说集还是真真切切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故事集。不过读完之后感觉这个疑问又不那么重要了,关键的是作者倾注的感情是真实的,是能够打动人心的,我想这就足够了。比如在写张美丽时,作者毫不避讳,写了当时自己由于青春期正常发育,对人们口中的美女张美丽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并且好几次瞒着父母,和小伙伴去看张美丽。作者把青春期的悸动写的真实而又绕有情趣,令人感同身受。

这本书是作者对生命的反思之作。除了对亲人朋友的怀念之外,作者还提到了自己对写作意义的理解。

作者说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的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映照出彼此,温暖彼此。作者说这是他所理解的写作与阅读的终极意义,写作能帮助或提醒我们看见自己,看见更多人。

马塞尔·普鲁斯特说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的内心里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2

终于读完了《皮囊》,久久不能平静,深有感触,真的是一本好书。作者从最真实的情感,最平实的语言,写了自己生活经历,骨肉间的故事,像解剖人生一样,剥开生活外壳,展露给你看生活的真实血腥肉身一样剧烈。祈求上天开一点门夹缝,祈求妈放下那包老鼠药。那些带点血腥味的生活片段,让人无法轻易放下和忘记,字里行间的心灵深处的猛烈碰撞。

听说作者写这本书写了很久很久,有人说书名《皮囊》不太符合内容,我却觉得很适合。没有动词,没有状语,只是个名词,只是个个人见解和感受的词,正如贾宝玉形容自己“只是副臭皮囊”。

这让我记起温情而残酷的家乡故事与现实纠缠的影子,谁又能彻底理解生活的本质意义呢?当你觉得你正在受生活的折磨和困境时,抱怨着这一切,你不如看看这本书,你会发现你的生活困境和苦难没想象中那么大,至少你活得比别人幸福。

幸福的皮囊,过完人生才会知道厚薄。吃苦是让你知道你还在经历这个世界的真实存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这一切只是“业”显现罢了,一切只是你脑海里的。

世界很大,也很精彩;世界很小,也很浑浊。有时候我在想,人与人之间的巨大差异,究竟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形成的呢?同一个环境,差不多的家庭,却孕育了完全不同的人生。有点让人唏嘘,也让人思考,生命的路冥冥之中是否已经有神明为你安排好了呢,无论我们怎样挣扎,最终也逃不出命运之神的掌控。一切也都是没有答案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认真地对待生活,生命的每一步,走好每一步。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3

这样的文字,无端让人惊心。这样的阿太,让人敬佩又陡生怜悯。在那副看似强悍的皮囊之下,她曾白发人送黑发人,挥别先她而去的女儿;也曾在摔伤腿之后,靠一把椅子一步步挪到门口,只为等待家中娃娃放学回来的身影。她有她独特的生活哲学,也有她命运里被坚实皮囊所遮蔽的巨大忧伤。也许正是受她的影响,作者把本书取名为《皮囊》。

皮囊,无论再坚实,再怎么伪装,终究有朽败的时候。一旦被揭开,里面的人心可能脆弱无助到你不能想象。作者在书中回忆他的父亲,自中风瘫痪后,会突然号陶大哭,会像小孩一样耍赖,发脾气,也会因为绝望而整天跟家人嘀咕,要“抓紧死”。真正死了之后,他又跑到儿子的梦中,责怪儿子只给他烧小汽车,不烧摩托车,“小汽车我不会开”;跑到老伴的梦中,说他“想骑摩托车去海边逛逛”,要赶快给他。原本带着几许幽默的话,此刻却仿若一枚枚坚硬的钉子,要锲而不舍地楔进读者那柔软的心里去。

除掉熟悉的亲人,作者也写了很多遇到的普通人。比如重症病房里的病号和小心翼翼陪伴的家属,敢爱敢恨却为世俗不容的小镇姑娘,以及离开家乡闯荡最终一事无成的天才少年。他们离当今社会上所描述的那种“成功人士”似乎相去甚远,生活里的失意与痛苦,他们一一尝尽。他们也许有过意气风发,有过拼搏与执著,但无常的命运最后还是把他们一股脑地裹进忧伤的洪流。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4

我想这本书能够引起共鸣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代表着北漂一族这种大群体,而作者的眼睛却又看到了大部分人都忽略了的。

现代人总是匆忙行走,像空空的“皮囊”,赶着早高峰,又迎向晚高峰,而忽略了身边的人,他们的性格、以及他们的感情。作者介绍了他从小到大朋友完整的人生,以各种强烈的性格与不同的人生走向来进行对比,就像大多数人所憧憬而又担忧的那般,作者用他身边的实例告诉大家未来真的是漂浮不定的。

为什么要讲皮囊呢?那就是每个人在追求自己一生的时候,向世人所展示的面具、以及自以为得到而错过的最终可能会导致灵魂的某种程度的迷失。

如同父亲的患病,大多数人离家后几年里,父母的身体都出现或多或少的病症,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人老后正常现象、随机事件,可在这时,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自己的不孝、丢失的陪伴,深深的自责,想弥补却又无力。特别想说MSD的那句话:健康是福。只有当你生病的时候你才会知道这句话多么的正确。而父亲的离世、以及多年的在京漂泊,让作者觉得家是那么的美好,以至于让作者最后决定离京回到小镇子继续生活。

因为目前初到北京两三个月,与作者京漂的很多观点都产生了共鸣。我只希望自己可以好好平衡事业与家庭,不留遗憾。

还是很久之前的那个想法,不求闻达于世,但求落幕无悔。漂累了,家真的会是很好的避风港。可不漂,人就枯了。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5

读完了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皮囊》,心灵有点刺痛,读书感悟如下:这是一部非常有质感的散文集,崇达对故乡亲人的情感,用客观、细致、冷静的方式,讲述了14个温情又残酷的故事!真实经历,情感动人,透露着作者对人生的思考。《皮囊》成为感动千万读者的”国民读本”,被称为”非虚构”写作丛林中独具样貌的林木。

崇达在写这14个故事中,每一笔都有痛楚,每一行都直接、完整地传达了作者的内心世界。写作的目的是让自己和读者”看见”更多人,看见”世界”的更多可能。看见”阿太”,看见”母亲的房子”,看见父亲的”残疾”,看见”我的神明朋友”,看见”厚朴”,看见”海是藏不住的”,看见自己想”回家”,作者”看见”了想珍惜的人,也让我们清晰的看到,藏在人生里的,那些我们始终要回答的问题。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故事里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最终看见自己,看见彼此;温暖自己,映照出彼此。

李敬泽在序里有这样一段文字,”皮囊可以不相信心,可以把心忘掉。但一颗活着、醒着、亮着的心无法拒绝皮囊,皮囊标志出生命的限度、生活的限度,生命和生活之所以值得过,也许就因为它有限度,它等待着、召唤着人的挣扎,愤怒、斗争、意志、欲望和梦想。”

有道是:”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小说《面纱》的读书


作为一本女性觉醒的小说,作者对于基蒂灵魂升华的速度描写之快感觉稍显虚假,有种为了升华而升华的感觉。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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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1

最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因为之前看过同名的电影。细节已经有些遗忘了,但依稀还记得:电影里面说的是出轨的妻子在被丈夫带到中国的霍乱地区后,找到自我,当夫妻俩在这场灾难中逐渐原谅对方的时候,丈夫却死于瘟疫的悲情故事。本以为电影和书的内容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看完书之后,如果说电影给人的感觉是感动的话,那么书中的故事只能用震撼来形容了。

文学的魅力在于真实,同时,文学的可怕也在于它的真实。虚构的故事对于真实的揭露可能就体现在细节给予读者的共鸣。在这本书中,有太多虚构的真实。电影里面,凯蒂与瓦尔特最终原谅了彼此,重归于好,尽管瓦尔特最后死了,可是毕竟凯蒂爱上他了不是吗?迷途知返的happyending可谓是众望所归,尽管男主死去了,但是两个人相爱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局啊,这也算是对于观众的一种安慰吧。我们希望生活处处皆喜剧,但是,别忘了,只有悲剧才是永恒。

书里在结尾处并明显没有顾及读者的感受。凯蒂在照顾霍乱病人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精神的归宿,她如我们所望的忘却了渣男唐生,但是可她最终也没能爱上瓦尔特。也许有人会为此感到遗憾,也有人会因此痛骂女主不懂得珍惜,可是我想说的是,不管真相多么丑陋,可是那就是真相。有的人因为长相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学识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钱爱上一个人,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有千万种理由,我从未觉得哪一种理由会比另一种理由更高贵,但是,在听过的那些理由中,始终没有办法接受的是因为他爱我所以我爱他。想必凯蒂也是如此吧,瓦尔特爱她,爱她爱到了尘埃里,凯蒂欣赏他,赞扬他,可是就是没有办法因为他爱她就爱上他。

在凯蒂回到香港之后,尽管已经不爱唐生,但却依然贪恋他的怀抱与安慰。看到这里的时候,对于凯蒂,真的是有一点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转念想想,如果是自己,又会怎么样。

印象里,书中两次提到"死的是狗",尤其是在瓦尔特死的时候,只是直直的说了一句"死的是狗"。想了很久,还是没能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的人说,瓦尔特将凯蒂带到湄潭府是为了报复,而在凯蒂和他的婚姻中,凯蒂扮演的是那个收留了狗的好心人,而瓦尔特自嘲是那个在报复中咬伤了人的狗。可我并不这么觉得,尽管书中没有直接说明,但是我们隐约可以确定瓦尔特的死是自杀。我认为瓦尔特在将凯蒂带走的时候从没有想过要报复她,反而他认为,这是两个人重新开始的机会,因为如果凯蒂留在香港,她永远没办法认清楚唐生的嘴脸,她会不顾一切和唐生纠缠在一起,会成为众矢之的。相反,只有离开那里,凯蒂才有可能忘记唐生。

有人将他们来到湄潭府之后,瓦尔特的冷漠作为其报复凯蒂的论据,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虽然瓦尔特富有智慧,聪明过人,可是同时他可不善沟通,在如此情景下,他的冷漠只不过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面对凯蒂,如何面对自己。同时,我觉得凯蒂怀孕才是瓦尔特自杀的导火索。

他爱凯蒂,尽管他知道凯蒂愚蠢,虚荣,只是个二流货色,但他丝毫不在乎,他问凯蒂孩子是谁的,以他对凯蒂的了解,他觉得凯蒂会撒谎说孩子是他的,但是凯蒂没有,他不知道此时的凯蒂已经变了,变得坚强,变得不在依靠谁,也变得不爱唐生了。我认为,此时的瓦尔特误会凯蒂还爱着唐生,因此,为了凯蒂和她的孩子,他选择离开,但是不能选择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死来成全他们。

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2

《面纱》,听书名就很毛姆。

书读到最后,有种喜剧却不流俗的欣慰。在这儿不想探讨面纱下的人性,况且也觉得“只可意会”。有人读小说会毕恭毕敬,斟酌人物形象,探索故事背后的人性思考;有的则只为读书,走进一个未知的故事,品尝读书的乐趣,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思索,或许看到一段历史,或许仅仅是一览而过心底留下一段故事……我则是后者。

这本书描写很细腻,又没有其他很多小说冗长的故事背景,故事情节精彩紧凑,读来淋漓尽致。故事情节给人很真实的感觉。

似乎有不少人不喜欢女主人公凯蒂,认为其爱慕虚荣。其实这又只能怪凯蒂呢?有个爱慕虚荣的母亲,并一门心思想让女儿嫁个有钱人家,从小被灌输这样的思想。而不由得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难免会心有不甘。抛开道德舆论不说,一切合乎情理。而凯蒂看清查理真实面目后即使查理夫妇笑脸相迎,仍然毅然决然离开查理,并一口否认孩子是查理的(虽然孩子很有可能是查理的),这些足以说明凯蒂逐渐发现自我,渐渐清醒。并且,当瓦尔特质问凯蒂孩子是否是他的时,凯蒂明知可以因此获得瓦尔特的关爱,却直言不讳告诉他自己并不确定。错的不是凯蒂,而是凯蒂的命运。最后凯蒂,与父亲的对话也足以说明凯蒂并不自私自利。

男主人公瓦尔特,一个内向不善言谈的君子。个人很喜欢这个人物形象,虽然在开篇查理的伪君子形象下光辉全无,但越往后读越发现瓦尔特是个真正的君子。

其他人物不再一一列举。除此之外,书中有很多妙语,意味深远,又或许,作者无意,读者有心?

就这样吧,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是这样说的吗?

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3

看到最后,我才理解Walter临终前所说的话死的是狗。《挽歌》里的一句话,一个人救回只狗,养着它,有一天狗疯了,撕咬他,最后死的却是狗。瓦尔特带凯莉来这个霍乱肆虐的地方,初衷来是要她死的吧,但最后为了Kitty能离开这里,他又选择自杀式研究。面对深爱的人的无视,出轨,怀孕以及想要除掉她的罪恶想法,Walter将自已做为实验体。这样结束自己,既是原谅,也是解脱……所以,死的是狗。

Kitty喜欢年轻人的热闹宴会,不喜欢Walter沉闷死板的生活方式,但依旧在众人面前表现与Walter的相敬如宾;

唐生似乎充满魅力,总与别人和谐友善,情投意合,但实际上愚蠢至极、自私、贪慕虚荣且风流;多萝西·唐生似乎对于丈夫的风流韵事并不上心,永远一种正宫娘娘的做派(但谁会真的不在乎呢?)

贤斯汀迫于其夫人极强的掌控欲和威严,扮演了几十年的忠诚丈夫,在其夫人去世后,他的解脱犹如卸掉面纱展现出来,正如Walter的死亡使Kitty解脱一般。你看,认清自己的代价,真是不小呢。

而贾斯汀夫人,为了丈夫能够加官进爵对上司极尽谄媚,为了给女儿挑选杰出丈夫大张旗鼓,一辈子攻于算计,勾心斗角,哪怕临终前给Kitty的信也是华而不实,临死都没能解脱。

每个人都戴着面纱,可敬,更可悲。

只有瓦尔特比较真实了吧。我爱你,无法言说,那便用行动来诠释;你背叛于我,那一起赴死吧;我恨你,但我更爱你,那便用我的死来换你的生……尽管,你不爱我。

Kitty从修道院开始自我救赎,回到香港和唐生再次纠缠时,我怒其不争。好在,前路可期。

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4

凯蒂的成长之路,正如瓦尔特所说,她是个庸俗,浅薄,虚荣的女人。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充分利用自己的美貌,与瓦尔特结婚只是为了不落在妹妹后面,婚后出轨了唐生还毫无内疚,甚至觉得与瓦尔特发现了大不了和他摊牌。可是瓦尔特太爱她了,即使知道妻子的本性及所有缺点还是深爱着她,发现凯蒂和唐生出轨后,给了凯蒂两个选择,要么唐生能够马上娶她,要么随自己去霍乱之城救死扶伤。

其实这根本不算是选择,让凯蒂看清了唐生,瓦尔特看的很透。最佩服的是瓦尔特始终理智的头脑,虽然他最初没打算和凯蒂活着回来。我想没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带绿帽子,尤其是被深爱的女人带绿帽子。在霍乱中,他们经历了无数,也让凯蒂真正认识了她的丈夫瓦尔特,她始终觉得她不爱瓦尔特,现在也不爱唐生了,当她以为自己得了霍乱时,她第一个想到的是瓦尔特,她对这个男人还是依赖的。

瓦尔特离世,凯蒂住到了唐生夫妻家,我很不能理解,多讽刺啊。当唐生的花言巧语向她袭来,她发现她还是爱这个男人的。而此时她却不能安然接受,她这样如何面对刚刚逝去的瓦尔特,如何面对待她很好的唐生之妻。是的,凯蒂变了,她不在只为自己考虑了。

当凯蒂回到英国,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的父亲也即将离开去开始新的生活。凯蒂不再是自私的为自己考虑,她理解父亲,也原谅了母亲对她所谓的教育。

在经历了种种,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关键是肚子里的孩子,又是新生的一代,相信凯蒂最终会将她教育好。

这大概是最好的结局,即使我觉得对瓦尔特十分不公平。

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5

在“很不幸”的一连读到两本毛姆用第一人称写的小说后,终于读到这本没有“我”一直死气白咧搅和其中的面纱,再加上流畅的对话,语言,真让人读的很高兴!

怎么说,有很多小说都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往往这个“我”就是主人公本身,可毛姆的“我”却是个十足的外人,就用“小说家”的身份和书里的人物厮混在一起。对一些着急的读者来说,这种要靠着“我”不断跑去和主人公发生各种巧遇才能推进故事发展的做法,简直是要命。好在,毛姆还有犀利风趣简洁的对话佐料其中,支撑着你读下去,让你不至弃书跑路。

毛姆的对话描写,幽默简洁,粗暴直接。对话双方唇枪舌战,你来我往,直捣主旨要害,绝不拖泥带水。是他小说的很大的看点。在这部面纱中,瓦尔特向凯蒂摊牌决定带她去疫区的时候,两人的对话都直接了当,没有拐弯抹角。文章最后凯蒂面对他父亲的一番感悟,也是直抒胸臆,完全没有把对方当成一个父亲而去考虑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人们都说毛姆是讲故事的高手,我倒觉得他语言掌控似乎更棒。故事大都千篇一律,难免落俗套。这部面纱也是,一个女人沉沦觉醒的故事。

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狼王梦初三的优秀读书范文


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这部动物小说表现了伟大的母爱主题,让人们印象深刻和受到极深的震撼!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狼王梦初三的优秀读书笔记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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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初三的优秀读书笔记范文1

《狼王梦》是中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的一本著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丈夫黑桑想得王位,但很不幸的是,他在一个叫鬼谷的地方,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那时,紫岚已经怀孕了,他为了即将诞生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骨肉,不顾自己的生命依然盗取鹿仔为自己充实乳汁,好迎接自己与黑桑的结晶小狼崽。在一场飞沙走石大暴雨中,狼妈妈在于猎狗的机智斗勇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黑仔拥有和黑桑一样的气魄,紫岚在他身上仿佛看到了黑桑的幻影,为了培养他,紫岚用尽了所有的精力,黑仔的大胆傲慢最终伤害了他,在金雕的爪下最终死于非命。蓝魂儿的野性不比黑仔差,他从小就强势,他不甘心让他的野性吞噬了他的理性,正在他春风得意之时,蓝魂儿中了猎人的陷阱,母亲不忍心看到儿子被猎人打死,无奈亲口咬死了他。双毛从小失去了自信,心就像被一块阴霾笼罩着,狼的狠、毒、辣在他身上似乎已经泯灭踪迹。所以,紫岚对他更是严上加严,为了他,紫岚失去了一条腿。最终,就在双毛争夺王位时被意外的咬死了,只剩下女儿媚媚了。最终,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宝宝、紫岚只想着以后有一位自己的孙子能成为狼王!

这本书形象生动地描写了母狼紫岚的一生。“紫岚处在老雕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助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然紧紧地抱着老雕。”读到这句话,我不禁潸然泪下,从中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在金雕身上紫岚似乎看到了黑仔那无助的身影,为了黑仔她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就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刻,还不放手在紫岚心中有一股力量一直激励着她!

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付出一切,在必要的时刻甚至可以食子、杀子。这种心理和我们的妈妈是一样的,她们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为了保护我们,她们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我们是否珍惜过妈妈对我们的爱呢?有时候,她会打你,骂你几句,这都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只要你用心去发现,去理解,去体会!

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它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的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变的,梦想的成败不在于困难,而在于坚强与拼搏!

狼王梦初三的优秀读书笔记范文2

读了《狼王梦》,我才知道动物的世界也有爱,也有梦想,还有竞争。我也知道学会竞争,是适应社会生存的必由之路。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只小狼崽。可其中一个小狼崽,刚出生没多久,就被一场暴雨夺去了生命。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心愿,决定除了一小母狼,把另外三只小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培养成狼王。在一次次的失误下,紫岚辛辛苦苦培养的小公狼都相继死去。最后她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不惜与金雕同归于尽。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尽的一件事。因为紫岚有梦想,所以她会不顾一切的去实现让狼崽成为狼王。如果世界只有梦想,没有爱,狼王梦永远实现不了。要有努力和信心,梦想才会实现。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我们人生的道路上,会有许许多多的机会,我们要学会竞争,要学会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狼王梦初三的优秀读书笔记范文3

在寒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狼王梦》。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

《狼王梦》讲述了一群狼的故事。有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下了四个狼崽,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想把它的孩子培养成狼王,但没有成功。

媚媚无法成为狼王,因为它是一匹母狼;而黑仔在它没有成年时,爪子太软,牙齿没长齐,母狼又不在,被金雕吃了;蓝魂儿在捕猎时,不幸被猎人捉住,失去了生命;双毛在狼王争位时被杀了。紫岚为了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在高空同归于尽。紫岚一生的心愿没有达到,还赔去了自己孩子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对所有事情都要公平,不能偏心,否则都会有不好的后果。如书里紫岚偏好黑仔,导致其他的狼崽刚发育不良,而双毛还养成了自卑的坏习惯。也明白了凡是都要留退路,如果紫岚能这样的话,双毛就不会死了。做事一定要胆大心细,不然就有致命的错误,蓝魂儿如果仔细一点也不会被捉住后丧命。

虽然紫岚没有成功,但也没人说它失败,因为它还有子孙后代。总有一日,可以完成它的“狼王梦”。

《狼王梦》故事精彩、细节生动,使人身临其境,让人爱不释手。从这本书里,我也明白了做事仔细、公平的道理。

狼王梦初三的优秀读书笔记范文4

我在读《狼王梦》的时候,开始的时候,最吸引我的就是紫岚再生小狼崽的时候的那种爱,她努力得从鹿群的肚子底下抢走了鹿崽子,和大白狗战斗,在风雨中坚强的把小狼崽一个一个的叼回洞穴。

可是看到后面,她培育黑仔的那种尽头,我看着黑仔一点儿一点儿的长大,我真为黑仔感到高兴黑仔长得跟他的爸爸黑桑很像,所以紫岚很想把它培育成下一代狼王,可以忽然有一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黑仔竟然被一只大鹰给叼走了,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非常的愤怒,我心中的怒火燃烧了起来,虽然我不是紫岚,但是我也非常的愤怒,让我更愤怒的不是这里,而是后来紫岚好不容易,辛辛苦苦的又培育了一个“狼王”——蓝魂儿,甚至在重狼都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去“打败”了一只大熊,我真为蓝魂儿感到骄傲,可是好景不长,蓝魂儿在一次袭击人类的时候,不幸被捕猎夹夹住了,虽然我也是人类,但是我在这时,我却非常的气愤,人类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如果是从人类的角度来写的话,那我就会认为人类是活该的,但是《狼王梦》却是从狼的角度来写的,所以我非常的痛恨人类,最最让人痛心的是,后来紫岚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培养出了一个小时候非常懦弱的双毛,结果再一次争夺狼王位的时候,不幸身亡了。

紫岚非常的伤心,于是她打算再取一个伴侣,可是不管她怎样的“勾引”其他的异性,而他们却都不理睬她,后来她很喜欢的一个狼,他竟然娶了紫岚的女儿媚媚,紫蓝很想帮他的女儿的孩子度过被吃掉的难关,于是拼了命和一只老鹰斗争,结果她和老鹰同归于尽了,读到这里,我都甚至觉得,紫岚也不用管她的女儿呀,让她去死呗!跟紫岚有没有什么关系,虽然媚媚生的是她的孙子,我想这可能就是母爱吧!

读完《狼王梦》我的感受很深很深,因为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爱!

狼王梦初三的优秀读书笔记范文5

每一个人都在母爱的沐浴中成长,然而今日,我却被一种偏离的母爱深深触动,似乎,也迷失在这种过于偏激的母爱里。

黑仔,是紫岚要重点培养的第一匹狼儿。它长得像极了已死去的黑桑,因此,紫岚过于急切地想要把黑仔培养成超狼。结果,每一次的乳汁与可口食物,它都先让黑仔尽情享用。久而久之,黑仔形成了孤僻、不合群的性格,紫岚不以为然。在断奶后的一日,黑仔竟擅自跑到了石洞口,紫岚非但不制止,还加以放纵和鼓励。最终导致黑仔在一次独自外出捕食中,成为了金雕的腹中之食。于是,紫岚只好让蓝魂儿来顶替黑仔的位置。

一个悄然的梦,在黑桑死去的眼眸中,飘然而起。然而,这个梦的第一个继承者,就是黑仔——紫岚的第一匹狼儿。是的,为了把黑仔培养成“超狼”,为了让黑仔体格更加强壮,为了让自己的梦变为现实,紫岚狠心地牺牲了其它狼儿,把全部的美食、心血与精力,都投洒到黑仔的身上。可,紫岚却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它从未想过,也不会想到,自己过量的溺爱,过分的迫切,造成的,是狼儿性格上的缺陷!狼的自然生存法则的违背!

终于,厄运从天而降。终于,金雕永远夺去了黑仔的生命。终于,紫岚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想,当紫岚看到这一切的时候,它一定不愿相信眼前的事实,更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第一个希望就这样破灭。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一切都已追悔莫及,一切都已烟消云散,留下的,只是草地上几滴殷洪的鲜血和几片凌乱的雕毛。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过分溺爱造成的悲剧有很多。曾经在网上看到,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一23岁小伙子杨锁,因为从小被娇生惯养而懒惰成性,父母去世后,他有活儿不干有事难当,基本生活不能自理,村里人给他的肉、菜一直放臭也不做来吃,最后活活饿死在家中。

回忆着这一章的内容,我内心充满无尽苦涩。如果不是紫岚那样急于求成,不是这种偏离的母爱,一切,就都不会变得如此令人心痛。但是,紫岚不会死心,因为,狼王之梦它还并未实现。它要完成黑桑的遗愿,继续培养下一个“狼王”的继承者。

狼王梦初三的优秀读书笔记范文

2024最新读书: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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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1

初读《项链》时,大概是在一,两年前了吧。说来惭愧那时竟然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那时的自己,不过是个不明时世的孩子,看完全篇,不禁有些伤感,为玛蒂尔德的不幸感到难过。

说来也怪,那时的我压根就没有看出众人所述的“势利”和“虚荣”,甚至从未觉得玛蒂尔德是个贪图富贵的人,只是为这个平凡的、值得同情的妇人感到惋惜。时隔许久,再品莫伯桑(不会忘记了)《项链》,当年的想法并未因其稚嫩而舍弃,并且平添了些许新的思考。从这个故事中,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是的,玛蒂尔德的改变,在我眼中,就如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由朦胧到成熟,渐渐地蜕变成人。最初,路瓦栽夫人向往美好、富裕的生活,希望被众人瞩目,就如一个初有记忆的孩子,在空闲时必定做着憧憬未来的美梦。在参加晚会前的一段时间,路瓦栽夫人由于没有体面的服装而惊惶失措,直至时常以泪洗面,这不正是天真好动的孩子在祈求一件心仪的玩具时的表现吗?

天真的玛蒂尔德没有自作主张,而是以孩子所独有的方式表达着心愿。字里行间,透露着孩子的可爱和任性。借完项链,玛蒂尔德就如一个得到宝物的孩子一般快乐、疯狂。晚会上,她的外表与气质胜过了所有人,她便天真地陶醉了。或许是孩子们都有着相同的缺点,丢三落四且被幸福冲昏了头的她终究还是犯了错,又或许是她抓住了生命中唯一一次磨练自己的机会,好似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开始品味闯荡的艰辛和甘苦。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2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3

今天我读了莫泊桑写的《项链》,这一本书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那去买了衣裙,又向女友伏来士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部长也注意她”。她觉得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时突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在首饰行里,他们找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由于他们本身生活就不是很宽裕,面对这一笔大数目,他们不得不到处借债,最后买了一串真的钻石项链还给物主。碰见女友伏来士洁,在言谈中知道先前借给她的项链是件赝品,而她却赔了真正的项链。

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就断送了玛蒂尔德的十年青春呢?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4

“项链”是小说情节结构的线索,直接决定了作品中人物的遭遇、命运、是小说结构上常用的“物线法”。小说在“项链”的牵动下写了四个主要情节:借项链——丢项链——陪项链——识项链。丢失项链虽是偶然事件,但蕴含着必然的因素,因为如不借项链,自然就无丢失项链的事,而玛蒂尔德爱慕虚荣的独特性格必然驱使她借项链。

另外,舞会上她的“狂热”、“兴奋”、“沉迷”、“陶醉”以及后来的“赶快逃走”、在这种陶醉、慌乱之中、是很容易丢失东西的。玛蒂尔德希望自己“具有诱惑力而被人追求。”可见她只有凭借美貌与丰姿才可以得到教会的认可,她的价值只有在男子目光的关照下才可得到承认。她毫无独立价值、社会地位可言,他们只是后为男人的玩物而存在与当时的社会之中,遗憾的是马蒂尔德追求的正是这样一种“玩物式”的生存境遇。恶劣价值观念弥漫于整个社会的追求享乐、爱慕虚荣风光。正是导致马蒂尔德悲剧的深层社会原因’是制约马蒂尔德人生理想,生命情致的一副精神枷锁。在讽刺马蒂尔德虚荣心的同时’也将批判的矛头对准了追求一个人生悲剧的资本主义社会。

我认为一个的美丽与否在于自身的气质、才能、智慧等等……绝不再于外表的包装、珠光宝气不一定会使人美丽,更可怕的是这些还不是自己的而是借的,文章的主人会为了短暂的美丽的葬送了十的青春……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5

突然就想起了莫泊桑的《项链》,很多年前,还是中学的时候吧,语文课本里的一篇文章。老师按参考书解释这篇文章,说它就是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的虚伪。还没经历爱情的我立刻就觉得不同意,我还质问老师:“你有见到她丈夫一点责怪没有啊?”年少轻狂。呵呵

先谈谈所谓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吧。一个美貌的女子,嫁给了一个平凡的小公务员,是不是应该有点失落呢?有一点稍微的理想追求难道不应该吗?

“她觉得自己本是为了一切精美的和一切豪华的事物而生的,因此不住地感到痛苦。她梦想着那些静悄悄的接待室,如何蒙着东方的帏幕,如何点着青铜的高脚灯檠,如何派着两个身穿短裤子的高个儿侍应生听候指使,而热烘烘的空气暖炉使得两个侍应生都在大型的圈椅上打盹。她梦想那些披着古代壁衣的大客厅,那些摆着无从估价的瓷瓶的精美家具;她梦想那些精致而且芬芳的小客厅,自己到了午后五点光景,就可以和亲切的男朋友在那儿闲谈,和那些被妇女界羡慕的并且渴望一顾的知名男子在那儿闲谈。”

这么一个可爱的少妇,何错之有?难道只有追求共产主义在全世界的胜利,或者做一对听主席(党)的话革命夫妻,那才叫正确吗?

人是没有阶级的。爱情也是没有阶级的。当我们把所谓的阶级斗争和意识形态等污秽的东西强加到爱情之上,造就了一个多么恶心,多么痛心的世界啊?!?!?!

倒是在这个所谓的最伟大的社会里,发生了夫妻间的互相揭露互相批斗,连亲密时所说的话都可以被无限引申为__的丑恶现象。令一家人相互揭发,人性何在?

再读全文,依然使我感动的是丈夫在丢项链之前对娇妻的千依百顺甚至娇纵的爱和丢项链之后的默默承担责任而没有一句怨言那种博大的胸怀。这歌颂的是一对患难夫妻间坚贞的爱情,还有诚实。

提醒大家一下,第一,他们还回的是一串真的项链,并不是还一串假的项链;第二,他们靠自己努力十年来还债,没有做一点非法牟利事;第三,那个富婆朋友没有隐瞒原先项链是假钻石的事情。所以,他们都是诚实的。

爱情,能在面对巨大变故而产生更巨大的共同承担的勇气,这才是作者要歌颂的吧。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小说《古船》的读书


老磨在隆隆的转着,像遥远的雷鸣。这就是镇上老人常常讲起的那种声音,老人们讲那些背井离乡的人,那些镇上的故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古船》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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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古船》的读书笔记1

故事发生在古莱子国的一段城墙下,一个我完全不清楚的小镇里。读这本书需要耐心,前十一章都在描写抱朴四十多岁时的洼狸镇,老隋家、老赵家、老李家的一些人和争夺洼狸镇的粉丝大厂的斗争,有些枯燥并且摸不着头脑。作者完全没有提及,因此我始终不明白抱朴是以怎样的心态始终缩在老磨屋里,即使弟弟见素一直在怂恿、请求、乃至哀求他帮忙从赵多多手里夺回老隋家该得的一切,即使所有人都知道,他也知道只要他站出来,凭借老隋家的力气,就能夺回粉丝大厂,即使知道妹妹含章得了怪病,即使深爱着的小葵近在咫尺也不敢有任何行动。

我知道洼狸镇经历了很多苦难,可是完全不知道任何一件往事;有时候我能理解抱朴始终不说话的心情,因为字里行间能看到他内心的挣扎,明白他是受到了父亲拼死算账分了粉丝厂的行为的影响,认为老隋家是有罪的,该要失去一切,有时候却完全不能理解,嫌弃他的顽固和懦弱。

直到含章的病的真相被道出,被四爷爷救下的含章成了他的干女儿,却在长大后被四爷爷玷污长达十几年,含章再没了笑容,和李知常互相爱着却再不能靠近他。到这里,给洼狸镇遮羞的伪装骤然被揭掉,露出里面残忍的血淋淋的真相,这却仅仅是所有苦难中的一件。

到小葵嫁给跛四的那天,抱朴再也承受不住那么几十年的痛苦和思考,这些思考磨了他的冲动和棱角,钝了他的性子;让他小心翼翼地缩在人群的阴影里生活;让他害怕到“我走路没声音,就怕有人看见说‘看哪,他在走路!’”;逼着他不断压下内心的躁动,压下想要大笑的欲望,想要小葵的欲望,想要让老隋家重新振兴起来的欲望。

他把所有脑海深处埋了几十年却始终不敢告诉别人的回忆,都告诉了见素。就是这些往事让抱朴得了怯病,变得懦弱。这是埋藏了几十年的血腥和人性丑陋,诉说时抱朴的每一个动词都让人觉得是痛苦的。真相的昭然若揭似是晴天霹雳,骤然降落在空空如也的天地间,砸在读者心里,一切都明了,可真相却是那么的难以接受。

四五岁时,抱朴看见母亲敲折了自己的手指骨节,血通红通红地洒了一桌子;六七岁时看见民兵鞭笞一个地主的大少爷到死,白衬衫染红;七岁时看到还乡团用铁丝把四十二个洼狸镇的老人孩子串在一起,推到大红薯窖里活埋;看到民兵以最侮辱的方式把地主家的女儿杀害,埋了又挖出来耻笑。这些____,人性的丑恶、残暴和愚昧都在洼狸镇这个地方一点点地被揭发出来,可是却没有人记得没有人为此痛苦,除了抱朴,他记得所有事并为之愧疚为之思考,“即使她真有错,八十岁的老太太又怎么不能原谅?她爬了一辈子,再有几尺就爬到头了,怎么不能高抬贵手让她再爬一会儿,爬到头?”

只有抱朴思考了,于是只有他痛苦,痛苦到不断地阅读《共产党宣言》以期望从中找到解决人类的苦难的办法。

看到这里,我终于能理解抱朴,那么几十年的苦难都被他承担下来了,并着苦难留给他的心理阴影;知道了他心里的大义——“我不是恨着哪一个人,我是恨着整个的苦难、残忍……我日夜为这些不安,为这些忧愁,想不出头绪,又偏偏拗着性子去想。我恨有人为自己拼抢,因为他们抢走的只能是大家的东西”;知道了他想要的是洼狸镇没有苦难,人类没有苦难,希望这个社会能善良,希望所有该救助的人都能得到救助。于是也原谅了他的懦弱胆怯。

小说《古船》的读书笔记2

含糊了,苦难迟早又来了。"他记得叔父隋不召的遗愿,寻找探测队丢失的"铅筒",因为那含有放射性元素,会对人身体造成伤害,就像叔父叮嘱的那样,村里每生一个孩子都要到家里看看,是否健康,把社会的责任当成己任。回想现在,部分商人为了一己私利,随便将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江河,致使附近出现了一个个癌症村;毒奶粉、假鸡蛋充实市场,毒害着我们的下一代,在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们是否能不为目前的蝇头小利所惑,多想想长远目标,就像抱朴所说,要讲诚信,不能贻害后代,不能让某个品牌在国际市场失信,这才是做人之根本。

见素倒让我想起《人生》中的高加林,一直在寻找,其实自己到底要什么,自己也不清楚,妹妹含章美丽动人,为了保护保护两个哥哥,20年来独自默默承受着屈辱…

书中人物形象塑造的比较成功,写作内容与《白鹿原》有些相似,都是讲几个家族历史,与《湖光山色》的单线条相比,《古船》就是多层次、多线条、多视角的一部民族沧桑心灵史,在这段历史中,三个家族间的恩怨与历次____相互纠葛:老隋、老赵、老李家人们的命运浮浮沉沉,仁厚的、刚毅的、怨毒的、痴狂的、伪善的、怪诞的灵魂不断地轮回和重现。人类最基本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都失去了保障,饥饿、寒冷、杀戮、冷酷吞噬着人们的生命。理性的丧失带来的膨胀,洼狸镇上血流成河。对历史的拷问中,作者直逼人性深处的扭曲与异化。那段历史同样充满了耻辱与苦难。人的尊严遭到肆无忌惮的践踏,隋家三兄妹苦难挣扎的焦灼沉重得令人窒息。现实承载着历史的重负,死人紧紧地拖曳着活人,《古船》中每一声沉重的叹息、痛苦的呐喊都扣击着人们的心弦。

《古船》以一个古老的城镇映射了整个中国,以一条河流象征生生不息的生命,以一个家庭的沧桑抒写灵魂的困境与挣扎,正如抱朴所说:"老船,在心中供奉"。

小说《古船》的读书笔记3

讲到“星外来客”时,抱朴说他想过星星上的人有没有洼狸镇这样的苦难,“我想来想去他们的心不会像洼狸镇人这么硬,不会。如果一样的话,那些星星夜间就不会发光了。”这样的话读来伤感,像是孩子般的固执的单纯。

善良且多思的人往往最痛苦,想要的东西太多,像追逐大同社会一样想要追逐着一切,想所有人都好。可是同时,看不见未来于是不知道自己做的究竟是对是错,该不该做,抱朴几十年的人生白白痛苦了,也没有得出一个结论。

曾和朋友说,所有痛苦都因为思考的太多。我是个思考很多的人并因之而痛苦,会想我的人生格局别人的人生如何,只是相比起抱朴,我未经惨痛的属于所有中国人的苦难,于是我的思考便局气了,尽管如此,依旧常陷入痛苦,于是愈发理解抱朴,为之心酸流涕。我羡慕很少思考的人,例如,没有经历血淋淋的苦难的见素就要单纯的多,他心里一直憋着一股劲,只想要回粉丝大厂,有煎熬却没有抱朴的痛苦。

可是朋友说,是因为痛苦所以思考的太多。因为经历了苦难,所以才会思考为什么我会经历这么多,究竟是我错了还是社会错了,究竟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境况。于是恍然大悟,大概两者相辅相成,恶性循环。

小说《古船》的读书笔记4

我不喜欢20世纪三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历史,因为前一部分太多战争,后一部分太疯狂,尽是苦难,所以我很少读近代的作品,最多不过一本《活着》,可是不了解这段历史连评论的资格也没有,又恰巧有人推荐了一张近代优秀作品的书单,于是从中挑了几本,看的第一本就是《古船》。

起先看到封面的“这一切是为了什么?我们是否真的有罪?”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本书里有着大量的思考,并且会给我带来怎样的痛苦。

小说《古船》的读书笔记5

我们的土地上有过许多伟大的城墙,他们差不多和我们的历史一样古老。

这个镇子上最兴荣的产业就是粉丝厂,而老隋家的命运也注定了要和这些粉丝厂的老磨坊连在一起。隋见素是老隋家的第二个儿子,天生不服输的性格,使他一心要把家族丢掉的粉丝厂弄回来。而哥哥隋抱朴则是一个截然相反的性格,他不温不火,常年呆在磨房里,仿佛与这个世界脱轨。细细的研究着共产党宣言,细细的品味他那无味的生活。隋抱朴爱恋的小葵成了别人的媳妇,他不敢冲破封建的礼教的束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爱人由闺中女人变为人妻,又由人妻变为寡妇,心理念念不忘,却一直踌躇不前。赵多多是现任粉丝大厂的老板,一个贪婪无制的人,虽然他痛恨老隋家,但是却也不得不依赖老隋家管理粉丝厂的技术。技术不断更新,粉丝厂也在与时俱进,老磨呜隆呜隆的磨着时光,赵多多粉丝大厂的城堡合同不久将到期,这让隋见素一夜夜兴奋的睡不着。他辛辛苦苦的算着粉丝大厂的一笔笔帐,以此作为赵多多贪心的罪证,最终拿来粉丝大厂。而隋抱扑并不支持他,他觉得粉丝大厂并不应该姓隋,它作为镇上重要的经济支柱,只要给全镇人民带来福利,和谁来接管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个无产阶级的思想在那个时代似乎变得不可理喻。有一个在全镇起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四爷爷,他霸占了隋见素的妹妹,一个弱弱的女孩子,但又带领全镇的人克服了无数的困难,这可能就是人性,没有所谓的坏人,更没有纯粹的好人。隋不召是隋抱朴的叔叔,一个很怪异的人,整天嚷着自己和郑和下西洋,那条古船承载了他所有的梦想。

隋见素因为心心念念的粉丝厂没有如偿到手,得了重病,这个家族的兴衰似乎就压到了隋抱朴这个哥哥身上。于此同时,镇上也经历了____,短短五十多天里,镇子的政权就变动了二十多次,赵多多贪婪的性格也注定了他的不幸。

小说《古船》的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阅读小说《飘》的读书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小说《飘》自1936年问世以来,就受到世界各国读者的喜爱。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阅读小说《飘》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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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飘》的读书笔记1

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阅读小说《飘》的读书笔记2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是一部文字优美,情节荡起伏、扣人心弦,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佳丽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赫思嘉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希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希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希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在失望的时候,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 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会想起这句话。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年美国国内战争前后的故事。作者非常了解南方人的生活,他以种植园为场景,通过一段爱情故事,生动形象的刻画了美国南方的社会生活。作品非常具有时代气息。情节巧妙,人物塑造丰满形象,心理描写也异常细腻,这些都体现了作者高超的艺术表现能力。让我读完能感受到一股正能量在不断萦绕,受益匪浅。

斯嘉丽这个角色形象非常圆润饱满而真实,非常吸引人。她一直以来都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原因就在于她存在正反两面。一方面她自以为是,自私自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冷酷的人,她对待自己孩子极其严苛,对于爱情,她甚至想抢夺别人的丈夫;另一方面她刚强的像男人一样,不屈不挠,敢爱敢恨,有担当,她可以在战乱中帮助她的情敌,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我同情她因战火的洗礼,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也为她的自私任性,得不到爱情而痛惜,也被她敢于抗争命运的精神所折服。她是一个新时期女性的形象,懂得反抗、叛逆,不被命运左右。她主动追求自己爱情,全然不顾世俗的看法,敢爱敢恨的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她是一个勇敢的女性,残酷战争期间,她化作臂膀保护着家人。战争结束后,她又体现出那种不服输的精神,追求实现自我价值。她的这些积极向上的精神感染了我,他彻底摆脱了传统的束缚,追求自我的自由。

《飘》给我的启示是不管你身处什么样的处境,你都不要放弃自己,敢于与逆境抗争,对生活永远要充满勇气。我们要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以后的生活。

阅读小说《飘》的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鲁迅小说的《彷徨》读书


《彷徨》中的每一篇文章,无不体现鲁迅此时“彷徨”的心情。鲁迅将生活的种种辛酸与坎坷从酒楼上带进读者的心间,分明看到两个字:无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鲁迅小说的《彷徨》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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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说的《彷徨》读书笔记1

记得在我孩童时,曾读过一些鲁迅的小说,可能那时年幼,看不懂它们,近几天,我重读了《彷徨》,让我深深地感到先生那种深沉、愤慨,犹如匕首投枪,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复杂心情。

《彷徨》收录1924年的《祝福》、《在酒楼上》、《肥皂》和1925年的《孤独者》、《伤逝》、《离婚》等,共11篇。《彷徨》虽然反映了鲁迅在20年代中期的思想苦闷,更多的注意了知识分子的痛苦和挣扎,但也表现了他不断探索真理、寻找出路的可贵精神。同《呐喊》相比,《彷徨》较多的流露了作者当时忧郁、彷徨的情绪,但对于社会的分析和批判同样是清醒和深刻的。《彷徨》中有关农村题材的作品,都是表现农村妇女命运的。《祝福》中祥林嫂的悲剧性命运,是对封建礼教“吃人”的又一次有力控诉。《离婚》是鲁迅先生最后一篇以现实生活为题材的小说,深刻地展示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的现实,表明农村妇女的命运并没有改变。《彷徨》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最触动我灵魂深处的是《祝福》和《伤逝》这两篇。

《祝福》是《彷徨》中的名篇,里面有一个我们众所周知的人物——祥林嫂。她作为一个受侮辱,受迫害,被剥削,被奴役的中国劳动妇女是富有典型性的,她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她的生活遭遇,思想轨迹及被扭曲的性格充分暴露了旧社会对劳动妇女的深重压迫,尤其是精神捶残。《祝福》把目光关注于农民身上,深刻地展示了20世纪初中国农村的社会现实和农民的现状,揭露了封建伦理道德观念的凶残本质。祥林嫂的`悲惨命运表明在这个社会中穷人无福可祝,无福可言,也表明这社会的冷酷、麻木。而这一切,正反映了先生对这种气势,对这一社会的强烈不满,厌恶以至愤怒。

《伤逝》是先生唯一一篇爱情小说。真的是大家手笔,有很多真理的光芒闪烁。“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生活是第一要素。人首先要能好好活着,才能言爱。有爱,并不等于有牛奶和面包。子君和涓生爱的破裂重要因素就是现实生活的压力。好在今天的女孩子比子君更幸福的是经济上独立了。所以,女孩,当你在爱和事业中面临选择时,千万记得,没有事业的爱犹如无根之萍,多半会飘荡出你的视线。有立足之本才有爱,这是最基本的道理。

《彷徨》是先生目击了“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的“分化”,一方面披露了妥协性,又一方面正在“转变”,社会的力量需要有人领导!然而曾被“新文化运动的”所唤醒的青年知识分子则又如何呢?——在这样的追问下,产生了《彷徨》。在这方面,主要表现了那些从黑暗中觉醒,满肚子不平,憎愤,然而脑子里空空洞洞,成日以不平与牢骚喂哺自己的灵魂,但同时肩负着旧时代的重担,偏见,愚昧,固执,虚无思想,冒险主义,短视,卑怯,——这样的人们。

《彷徨》中有不少热情向光明的人物,但这些人物也不少缺陷,梦想着深山大泽丛林伏莽的“消生”。现代人不能没有缺陷,因为现代人是前代人的后代,而且是长期被压迫下的人们的后代,又是被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所包围,被种种偏见与愚昧包围。但是,先生并不以为这种缺陷是“命”定的,是天老地荒终日如斯的,正因为他并不信永远会如此,所以他要无情地剥露这些缺陷的所以然与根源,也正因为他不信,所以他借着“无有”写他的渴望,而《离骚》的句子——“路漫漫其修远今,吾将上下而求索,”正是他的渴望的暗示。

读着《彷徨》,我感到一阵阵的痛苦,为那时凄惨的现状而痛苦,为那时麻木的人群而痛苦,然而在这痛苦之中,我又为有先生这样清醒的人们而感丝丝安慰。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铁肩担道义”的勇者,独立潮头,振臂呼喊,这样,时代才有希望,历史的车轮才能向前推进!

鲁迅小说的《彷徨》读书笔记2

鲁迅先生作为五四新文化的先驱和中国最伟大的革命家之一,他的作品虽为后世称颂,可真正继承其革命精神衣钵的人在当代却太少。我在几近成年之时才拜读他的名作《彷徨》,说来也是惭愧。

彷徨一词意为“来走去,犹疑不决,不知往哪个方向去”,反映了鲁迅此时在革命征途上的迷茫,作于五四新文化运动阵营分化时期。字里行间充斥着现实与理想的冲突,以及各类人违心的选择。我个人尤其对《在酒楼上》和《伤逝》感触极深。

《在酒楼上》讲述了主人公与朋友的一次偶遇长谈的经过。从朋友的言语中不难发现,他也曾是一个会为了国家前途命运,与他人争执不下,乃至拍案而起的爱国青年。那是那个时代,甚至当代许多青年人形象的缩影。不得不说,每每想象这样的人物,仿佛看到了样板戏的宣传画,人人右手举至胸前的画面,很理想化。然而,就像大部分人一样,他不可免俗地沦为一个麻木为生计的人。结尾的环境描写——“屋宇和街道都织在密雪的纯白而不定的罗网中”,前途的不定,心中的彷徨便融于环境描写之中了。

《伤逝》描绘了涓生和子君两个虚构人物的爱情故事。实则涓生更像是现实中的鲁迅,而子君又何尝不是许广平的化身呢?在故事中,原本与主人公同为战友的子君,最终由于长期持家,抹去了本来锋利的棱角,以致最后完全退化为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对于涓生的话越来越不能理解。两人的感情最终破裂,子君的生命也或多或少因此而走向了灭亡。这是鲁迅惟一一篇写爱情的小说,或许鲁迅预见了自己与许广平相似的命运,而破例为自己的爱情提前写了一篇“缅文”。

以这两篇小说为代表,再加上《孤独者》等,都在描述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革命者因为艰难的生活,忙着寻求生计而忘却了对于信仰的忠诚,变得驯化,理想与现实的天平向后者倾斜。而当时的社会现实就是许多新文化运动的支持者,看到社会有了一些进步便停滞了,全然没有马丁.路德金面对不公时“绝不满足”的呐喊。国民性中的种种劣根性,是鲁迅一生的敌人和口诛笔伐的对象。然而今天呢?我们有任何实质性的进步吗?只能慨叹一句伟人已逝!

鲁迅小说的《彷徨》读书笔记3

鲁迅先生的《彷徨》多是以农民知识分子作为中心人物,在思想苦闷的二十年代中期,鲁迅先生注意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精神上的穷困潦倒,无论是《祝福》、《在酒楼上》、《幸福的家庭》、《肥皂》、《长明灯》、《示众》还是《高老夫子》、《孤独者》、《伤逝》、《弟兄》、《离婚》,都能从中都感受到鲁迅先生的深沉与愤慨之情。鲁迅先生铿锵有力的话语犹如匕首一般深深扎在敌人的胸膛,刺痛敌人的神经,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贫苦人民的生活,从平凡中感受震撼人心的东西。文中的人物形象以及生活现状都真实的反映了社会现实,深沉有力地控诉了旧时代地主豪强的压迫以及封建礼教对人们精神的束缚,表现了自己对人民生活贫穷、精神麻木的深切同情,更表达了自己对未来中华民族命运的殷殷期望与高盛呐喊,触动我们的灵魂深处。

最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的《祝福》一篇,鲁迅先生以命运多舛的祥林嫂为描写叙述的对象,取材于社会现实,代表了一个时代的中国劳动妇女的形象,从人物悲惨的生活遭遇以及变化的思想轨迹中透露了旧社会对劳动妇女的压迫与剥削,尤其是在精神上的摧残,忍受着肉体和精神双重打击压迫的祥林嫂的悲惨命运折射的是整个社会的沦落与消沉,透露着这一时期社会的冷漠与隔阂,贯穿着鲁迅先生对贫民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殷殷关怀。

我想我们现在所生活的时代不正是前辈们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所祈求的美好未来吗?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是幸福的,是应该为之自豪的,古老的中华民族经受了一个又一个的磨难才迎来了今天的胜利曙光,我们应该珍惜这一切来之不易的现在,让华夏这个伟大民族更好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彷徨,是人生常常遇到的一种处境,然而鲁迅先生的伟大之处就在于虽然彷徨,虽然孤独,虽然无奈,虽然失望,却从不曾忘记过用自己的力量与之作斗争。我们身处这个民主的新时代,体验着阳光普照的美好生活,不应忘了前人所做的不懈努力,所以,无论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多大的挫折,都要始终保持着一颗不灭的心,就像海子所说过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保持着不变的信仰,我们所想要的时间会给予我们,只要肯攀登人生的高峰。

鲁迅小说的《彷徨》读书笔记4

《彷徨》透过旧社会的人,物,事编织出11个短篇小说,蕴涵着中国的传统文化及其陋习,是一本由字组成的20年代的相集,细阅下能从字里行间找出作者愁绪的踪迹,愁如书名,正是彷徨。人都有彷徨的时候,孤独无依,进退失据,谓之彷徨。无论故事情节有多精彩,文笔有多流畅,也掩饰不了其中心总是围绕着彷徨一词,在不同的情景中体现出这种与犹豫不决或后悔联系在一起的心情。

鲁迅先生的这11篇小说中每篇均能寻到彷徨的轨迹。

在《祝福》中的祥林嫂是一个曾有希望最后又幻灭的妇人,失去丈夫儿子,亦没有梦想和目标,就这样碌碌无为地面对着冰冷的生活无止境地彷徨下去,直至死神的怜悯。

《在酒楼上》写的是"我"的旧同事吕纬甫,叹说人匆匆一生,生死只是一个圈的起点跟终点,挣扎无效,摆脱不了,对人存于世的意义感到彷徨。

在《肥皂》中,肥皂本是一种洗掉污迹的东西,但社会上的病态又如何洗掉了,社会的陋习想求变却无力,为国家的前景感到彷徨。

《长明灯》中的疯子想把长明灯打灭,最后却被他的叔伯长辈锁在庙里的厢房之中,想说的只是想打破人们传统又不切实际的迷信,但在根深蒂固的基础下该如何连根拔起植入新苗呢,这也是对社会的前景感到彷徨。

在《示众》中,主角不是被示众的人,而是围观的人,不问被看者为什么示众,也不问自己为什么要看。只是要看,便看了,这种不正也是中国人长命百岁的恶习吗,彷徨的也是如果改变这个患病的社会。

在《高老夫子》中,以为借高尔基的头衔便高大起来,往日的朋友不能与自己相提并论,实际上还是那胸无点墨高夫子,无论把一只猫打扮得怎像狮子,它还是一只猫,本质上并不会改变。

在《孤独者》中,魏连殳跟吕纬甫有所相似,只不过魏连殳最终以死去诉说人生道路上的彷徨而已,有起有跌的生活让人有所觉悟,可明明这一刻已觉悟,可一转弯又陷入彷徨中,反反复复何时才完,生始死终,借死逃避彷徨或者也不失一个好方法。

在《弟兄》中,对于弟弟的病,为兄所受的煎熬不单是为弟弟的病而愁,更有从最后看出是否可以把弟弟抛出街外以免传染自己传染性的内心矛盾,两种思想的激烈搏斗便是想透示对人性的彷徨,犹豫不决不是兄没有情,而是为情死的觉悟并不是人皆有之,敢献出的固然是伟大,不敢的亦属人之常情,何来对与错。

在《离婚》中,一个乡下妇女以泼辣震慑众人,但在有势的官一声下变得惊慌失措,强烈的对比全因中国的制度上,两千年来中国均是封建统治制度,这种专制性压得人们不能畅所欲言,为国忧心。

彷徨二字足以总结全书,每一个人都一样,是生为起点,绕了一个小圈子,然后回到名为死的终点。不同的只是所绕的圈子的大小,这路上便是沿着彷徨去前进。

鲁迅小说的《彷徨》读书笔记5

最早听到《彷徨》一名是在学《祝福》的时候,《祝福》中的祥林嫂这一命运悲惨的妇女形象已是深入人心,那句:”我真傻,真的单知道下雪的时候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知道春天也会有,“这在鲁镇早已听腻了的诉苦声里却包含着祥林嫂无尽的痛苦与悔恨,可这又说明了什么呢?难道祥林嫂的悲剧不正是封建式会所一手造成的吗?

而《在酒楼上》中的吕纬甫,一个飞了一圈又飞回来的小角色,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无聊、窒息、颓废。

鲁迅在彻底的反封建、反传统,那么他便不会放过对卫道士们的批判,《肥皂》中的四铭,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对行乞的女乞丐心存怜惜,并心存称赞,其为孝女,还想着用肥皂洗涤后,女乞丐也一定很漂亮,封建卫道士的虚伪是无处不在,亲兄弟也如此,沛君对待靖甫的是出于私心,鲁迅将传统卫道士的面具一把扯下来,撕的粉碎而《抓独者》中的魏连更是一个一腔热血,追求理想的人,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步步走向堕落,走向灭亡,死成为它的终结。

人的愚昧,有时有一个眼神足以,尽管爱姑如何厉害,在见犹大人之后,不也乖乖答应了九十元的离婚费吗?

尽管子君为了爱情,喊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但同居后的”只知道捶着一个人的衣角的她,最终被消生抛弃了,于是无碑的救营也成了他最终的归宿,这难道是可悲的吗?

鲁迅总喜欢用极小的事牵引出巨大的思想,不得不折服先生的思想的独特独立,这也将吸引更多的了解他,爱她。

鲁迅小说的《彷徨》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人物小说《妞妞》的读书


妞妞——一个不幸又幸福的女孩,一个如昙花一现的生命,在来到这个世界五百六十二天后,带着对这个世界的渴望,带着对父母的眷恋,永远地离开了!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人物小说《妞妞》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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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小说《妞妞》的读书笔记1

周国平告诉了我们一个平凡而复杂的真理:婴儿是天然的哲学家。婴儿的第一声啼哭,是不带一丝悲伤的,婴儿不会厌烦这个世界,他们对一切都很好奇。作者在传达自己的欢乐时,也传达出一丝愁苦——妞妞终究会死亡。但是,只要是生命降生,都是应该高兴的。不管它存在多久,都会为父母带来欢乐。

什么是孩子?孩子是世界上最纯洁的生灵,是父母爱情的产物,是一个家庭的核心。作者告诉我们:一个人不亲自体验一下创造新生命的神秘,实在没有资格谈永恒。世界上一切有关玩乐的事情,都是孩子带我们去玩的。孩子最能感知大自然。孩子能圆满父母的生命。

面对灾难,无论有多悲伤,也不能当着受难者哭。对于周国平夫妇来说,像感冒呀、发烧呀都是喜剧。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却离死神这么近。周国平夫妇一定绝望地哭过:一个上天赐予他们的宝贝,却要慢慢地消失,消失在这个尘世当中。但是,她现在还活着,既然活着,生活就要继续。这一份贵重的亲情,也许是划破绝望的利刃吧。

苦难是又两面性的,命运也是。苦难能激发人求生的本能,但也能使人放弃对生的希望。命运使人认识生命,也使人厌恶生命。最重要的,是我们对苦难和命运的态度。它们在本质上时不会改变的。改变它们的是我们的心态。苦难不容易打倒乐观者,容易打倒悲观者,让我们充分认识苦难,做一个乐观的人吧!

在八个月前的妞妞,她的世界是灰暗、死寂的,但是当她学会说话以后,她的世界逐渐明亮起来,词语能使人认识这个世界。就像一阵清风,吹散了迷雾,使世界不再模糊。难怪会有人说:“人类的自由是从说话开始的。”语言让所有人看到了光亮。

读完这章,我不得不为妞妞的悲惨命运而叹息了。作者把希望寄托于奇迹。他们拜访了那么多气功师、名医,都说能治好,只有作者知道,这样的机率为零,妞妞一定会死去。作者在写这一章时,又流了多少泪水呢?我想,把希望寄托于奇迹的人,受的伤害也最深吧。

没有人能抗拒死亡。可是,你又能否相信,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承受了中年人都不敢想象的痛苦之后,又要独自面对老年人也惧怕的死亡。作者的焦虑和悲伤完全不起作用,你还是走了。可是他们多想妞妞,想得要发疯了。好像只要再给一点,妞妞就会回来一样。

人的诞生和死亡是最正常的。人们对于诞生感到欣喜,又害怕最后的死亡。于是,他们相出了许多宗教信仰,来解释诞生和死亡。其实,在这些人心中,有的不是神或鬼,而是自己对死亡的理解。所以,有神论者比无神论者更容易快乐。

读了这章,我对“父母之爱”有了一个新的理解。在孩子出生以前,父母都希望生一个美丽】健康的孩子。在孩子出生以后,无论孩子有什么样的缺陷,父母一定都会倍加疼爱。可是,对于周国平夫妇来说,拥有一个健康的孩子是多么遥不可及的梦想。如果是我,我肯定早就崩溃了,但是,他们坚持下来了,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生命呢?

我不得不佩服周国平夫妇了。在这个天大的灾难面前,他们并没有倒下,而是勇敢地面对。每一个人都会遇到厄运和不幸。最可怕的不是它产生的后果,而是我们对它的态度。一个人在遇到厄运时,如果自暴自弃,就一定会有可怕的结局;但是如果努力反抗,不被它打倒,那么也许情况会好转。也许我们不恩能够选择命运,但我们可以改变命运。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而那失足之处并非是一个无底洞,可能是一个普通的石块、失足的地方不会立一个标牌,让你避开它,越不显眼的陷阱越危险,在不经意间你可能已经失足,最终酿成悲剧。比如妞妞,她在出生前就注定要患绝症,因为她的父母经常吵架,还有庸医拉着她的母亲去照X光,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错,连起来就成了大错。只有处处小心,才能避开这些错误。

光,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光曾是妞妞快乐的源泉,妞妞曾经有眼睛,也拥有光,可是,随着病情的恶化,她渐渐地失去了光。世界上有很多贪婪的人,他们可能因失去一枚闪闪发光的金币而捶胸顿足。他们怎么能和妞妞相比呢?妞妞不在乎一枚金币,她只想要光。这是穷人都享有的权利。所以,比起妞妞,我们应该知足了。

人生往往有两条路,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路的尽头在哪,后果是什么。有一种选择叫顺其自然,就是永远被动选择。后果可能是好的,但大多是坏的。在一个困境面前,有许多人顺其自然,但最后都落入深渊。只有那些果断选择的人才能看见一丝希望。

看了这章后,我的心不禁抽动起来。作者在写这章的时候,心里一定在痛哭,可怜的妞妞!在临死之前还兴致勃勃地玩着玩具,看到这些,他的父母是多么伤心啊!妞妞习惯了忍,她相信爸爸一定会就她。对于妞妞来说,爸爸是一个无用而又必要的谎言。

人物小说《妞妞》的读书笔记2

有一千条理由让你早走,只有一条理由把你挽留,这条理由胜过那一千条理由,它就是我对你的爱。——周国平

读过周国平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泪如雨下。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父亲用感情的一砖一瓦垒筑起来的一座坟!

周国平是一个哲学家,更是一个父亲,一个爱他的孩子胜过一切哲学的父亲,甚至只要他的孩子活着,随便什么哲学死去都好。

可老天从来是这样,他妒忌幸福的人,他总是把一切本来完美无缺的东西弄的残缺不全,然后告诉你,看!这就是人生!命运在妞妞(周国平的孩子)还没出世之前就开始觊觎她,一环紧扣一环,一步步把孩子推向深渊。先是雨儿(周国平妻子)的表妹把流感传染给了怀孕五个月的她;然后一个四川女孩打来不合时宜的电话,敏感的雨儿因此赌气坚决要打地铺,结果发烧的更厉害;然后急诊的时候又遇到一个蛮横麻木的女医生因而延误了治疗;最罪大恶极的是那个医学博士,把雨儿拉去照X光,而且是两次!在这一系列事故中,哪怕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断了,孩子都可能不会患先天性眼底肿瘤这种绝症。

我不知道,周国平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掏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象不象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在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爸爸”,爸爸也轻声应答,宛若耳语和游丝,在苍茫人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生离死别更让人黯然消魂的啊……

妞妞死去之后,周国平说:“你在时,我抱你不够,因而觉得时间太少,你走了,我的怀里空了,突然发现时间毫无用处,我不知道拿那么多时间做什么,也许时间只有一个用处,它会帮助我——是帮助我一天天向你走近。”别人都说妞妞解脱了,然而这其实是荒谬的,凭什么别的孩子可以在阳光下追逐,而妞妞却必须解脱呢?作为父母,他们的下半辈子,终将活在这种荒谬中,他们寻找任何一个可能很寻常的契机,不自觉的假设——如果妞妞不死,她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戴上红领巾了,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羞涩的读着隔壁班男孩的信,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成为神圣的母亲……

事实上,我们从来不怕得不到任何即使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我们怕的是失去我们曾经得到过的东西。为什么失恋会是那么痛苦的事,很多人或许认为在于抛弃的痛苦,其实最重要的不在这里,而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那段曾经彼此呵护过的感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失去了。任何感情都是这样,倾注过,付出过,爱过,不求回报,只想用生命微弱的力量握紧它。可我们活着的世界,总是有一些力量,在它面前,爱,眼泪,显得软弱和无助!

别人的孩子,以后还会是情人,妻子,母亲……而妞妞,她只是一个女儿——永恒的女儿!

人物小说《妞妞》的读书笔记3

白色皮的书,封面上印着“妞妞”两个字,一个白色翅膀嵌在封皮上,我缓缓翻开这本书,开始了这一次的新历程。

妞妞,一个在医院出生的孩子,仿佛不像其他孩子那么平常。没错,小小的她患了罕见的肿瘤疾病。当她出生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她不知道上天要把她的双眼夺去。她的父亲周国平,她的母亲雨儿,当她出生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然成为了他们生活的全部;她的每一次微笑,每一个眼神都成为了他们的心情;她带给他们每一次的幸福和快乐、悲伤和争吵,成为了那个时代的传奇;她已然成为了他们沟通的桥梁,心灵的纽带,快乐的原点,能量的加油站……

而当她出生后,她也在不断地受到伤害,感到痛楚。从她找不到光光、亮亮之后,接二连三的疼痛扑面而来,肿瘤蔓延到咽喉,她吃不了东西,只能让爸爸嚼碎食物变成糨糊一点点喂给她。肿瘤蔓延到鼻子,她不能呼吸,无法生存,为求生机,张着嘴巴,大口大口地吸着空气。肿瘤蔓延到她身体的其他部位,她忍不住只好说:“磕着了,磕着了。”但就算这样,也不想让爸妈担心,她弱小的身躯能承受住这一切吗?不,不能。在她一岁半时,上帝狠心地将她的生命夺去,不考虑其他所有人的感受,雨儿、周国平、阿珍、姥姥……

可就算她已去往天国,可她依然存在,存在父亲与母亲的心中,存在父亲的书中,存在所有和我一样的读者的眼中。而在他们的心中,他的书中,我们的眼中,妞妞永远只有一岁半。

人物小说《妞妞》的读书笔记4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妞妞》,让我感触很深,看了标题就知道,这本书是一位父亲写他女儿的故事。

一个小女孩出生三个月后查出得了一种眼底肿瘤,而且恶性度很高。可是她的父母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到处求医问药,可最终,妞妞的病没有治好,一个小生命仅活了两年就离开了人世,这本书讲述了以一位父亲的眼光所看到的这短短两年内所发生的事,或许有些悲伤,有些伤感,也十分感动人心。

这本书的最后写道:"如果有人问,这本书对世界有什么意义,我无言以对,在这喧闹的时代,一个小生命的生和死,一家小家庭的喜和悲,能有什么意义呢?这本书不是有什么意义的产物,它是给不问有什么意义的读者看的。"

对,不需要知道什么意义,只是一个父亲对已经失去的女儿的怀念。

天底下的父亲,哪个不是这样,我的爸爸也是,平时很宠我,经常带我去外面玩,他还说:"不会玩的孩子是读不好书的!"生病时,爸爸会送我去医院;下雨天,爸爸总会把伞放在我这一边,自己却淋得湿湿的;吃饭时,总把最好的部分给我。

这就是天底下伟大的'父爱,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好好孝敬爸爸妈妈!谢谢这本书的作者,让我知道了许多……

人物小说《妞妞》的读书笔记5

周国平的揪心之作《妞妞》放在床头整整一周,断断续续的终于读完,好像难以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

于妞妞,那个一岁半的生命,我记住了她呀呀学语的只言片语“爸爸疼,妞妞哭”、“磕着了……”我记住了一个父亲笔下那可爱的来过这个世界五百六十二天的婴儿,那也是一段生命的旅程!

于他们夫妻二人,或许旁人无法真正去感受他们曾经拥有的片刻幸福,更不能真正理解他们曾经经历过的种种苦难!但我更多的是遗憾,虽不敢妄言他人的爱情婚姻,然而伴随一个小生命离去的最后,居然是一段说好携手到老的婚姻的分崩离析,一个家庭的解体?

尽管现在他们都有了自己幸福的家庭和长大成人的健康的女儿,但我想,在他们内心的深处,一如阅读此书的读者一样,还是不会忘记那个让他们初为人父母的“妞妞”吧!

比起作者,我无能也不愿再去描述自己是怎样、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读完此书的,也不忍心再去复述“妞妞”那个幼小的生命“从来到去”的片段了。正如作者所言:“人生中不可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朝前走。经历过巨大苦难的人有权利证明,创造幸福和承受苦难属于同一种能力”!

父母、孩子,那是永远无法割舍的血缘!那也是一世的情缘!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又未尝不是彼此生命的一部分?愿我们用感恩的心来彼此珍惜!对我们的生命充满敬畏吧!

人物小说《妞妞》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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