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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野草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21-09-13 来源:互联网

读书模板:《野草》读书个人感悟。

古语有云: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阅读的时候,我们经常会与故事情节产生共鸣。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读书笔记呢?也许下面的“读书模板:《野草》读书个人感悟”正合你意!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野草》的语言风格特色激越、明快、泼辣、温润,而且神秘幽深作者表现的主要是一种悲剧性情绪,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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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感悟1

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我读几遍了,头脑仍然一片空白。要是说非得找几个词来概括它给我的印象的话,那就是:旷野,荒原,燃烧。我甚至已经记不清楚《野草》里是否有这几个词,也不想翻书去求证。我想有时候读书不求甚解也好,起码留给自己一个想象的空间。所以我想极力避开人们对《野草》的解读,虽然那会是一个很好的参考,并且会让我了解到诸多关于革命、荒诞、存在、本体等等之类的伟大意义。我并非不承认或者不赞同人们的看法,只是这些东西看多了产生审美疲劳,甚至产生深恶痛绝之感。因为是读后感,因此就减去了学术上的种种规范,说话可以相对放肆坦诚,所以下面我将张口胡言乱语了,请诸君做好心理准备。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总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而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来,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我很喜欢《野草》,也很尊敬鲁迅先生,他文中所显示出来的荒原意识让我的神经异常活跃和兴奋,以至于在阅读时我完全沉浸在里面的场景里了。不过这个场景仅仅是我自己想象的而已,并非是鲁迅先生在写作时头脑所浮现的场景。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理解,我总是相信有那么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这个世界它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或者局限在任何一个意义,它因为具有无限的扩张力而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感受。我也相信《野草》除了具有它所该具有的时代和现实意义外,还有一个世界它从未展示,那就是荒原。

虽然我们可以根据鲁迅先生的文字进行荒原的场景想象,然而真正的荒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们所看到的荒原只是被鲁迅先生物象化的荒原,每个人心中的荒原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没必要极力去挖掘或者吹捧别人心中的荒原世界,我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认识自己心中的荒原。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人们对鲁迅先生《野草》的挖掘是一种吹捧,我也相信人们对它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与先生所想的是相符的。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人们对《野草》的无限度挖掘只是《野草》荒原世界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问题在于,人们都想极力让别人去认同自己所看到的角落。这种想法将归结于严密逻辑的胜利呢,还是思维空间过于狭小的悲哀?也许根本就无法回答。

上面的说法或许过于武断。人们会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荒原?什么是旷野?这些词从哪儿来?具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不得而知。太过于抽象了,我们压根无法触摸,又何来的理解?不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我们把它摆在那又有何用?如果大家非得这样刨根问底,我就只好沉默了。不过我仍然在想,“燃烧的荒原”是否更具有震撼力和吸引力?且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先第一个赞同。确切来说这是一种梦境,或者说这种梦境与我心灵深处的梦境是相通的,所以我特别有感觉。觉得特别的兴奋和有意义。说到这里连意义也是抽象的了。我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念头。这也许就是《野草》在我这里所产生价值,一个抽象的价值,一个抛开了时代和现实意义的价值。我相信这个世界允许这种价值的存在。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厌烦透顶了,但我还是要把话说完。《野草》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旷野,荒原,燃烧。这个印象不仅仅属于我,它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它让我相信——有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

《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感悟2

野草,在我们周围处处可见。但是毫不起眼的它,却拥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这种精神在鲁迅先生笔下的《野草》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本书收集了鲁迅先生所写的二十三篇散文诗,其中包括《秋夜》、《影的告别》等。文章的主题都表达了作者爱憎分明、勇于战斗的精神。

这本书的题辞中,作者写道:“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朽腐。”这句话说得非常深刻,野草既没有花儿的芬芳,也没有乔木的高大。而一旦有明火,野草就会被迅速点燃而烧尽。但是,古人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野草的生命力永远是顽强的,它们从来不向危险低头。

作者还写道:“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是我憎恶这以做装饰的地面。”这句话是有隐含的意思的。野草比喻无辜的中国平民,而这以野草做装饰的地面则比喻当时黑暗的旧社会。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作者对老百姓的同情和对黑暗势力的憎恶。

如今,中国人民受欺负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是我们要永远记住历史,记住野草那不屈不挠的精神

《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感悟3

《野草》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出版收散文二十三篇。作于1924至1926年间,有《秋夜》《影的告别》《雪》《风筝》等著名的篇目,列为作者所编的《乌合丛书》之一。

鲁迅先生以独特的视角诠释生活的真谛和生命的意义。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个夺去他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会遭践踏,将遭到删刈,直至与死亡而腐朽。我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为我自己,为友报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腐朽,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和腐朽更不幸。

《秋夜》是我喜欢的篇目之一。枣树,他们简直落尽了叶子,先前,还有一两个孩子打他们别人打剩下的枣子,现在一个也不剩了,连叶子也落尽了。他知道小红粉花的梦,秋后要有春;他也知道落叶的梦,春后还是秋。他简直落尽叶子,单剩干子,然而脱落了的当初满是果实和叶子时候的弧形,欠身的很舒服,但是,有几株还低亚着,弧顶他曾打造的竿子所得的皮伤,而最直最长的几株,却也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空的天空,十天闪闪的鬼魅眼;直刺着天空中圆满的圆月,使月亮窘得发白。作者笔下的秋从枣树写起,写秋后早熟的形态,又写月亮的窘白,给人一种凄清冷寂之感。

鲁迅先生文笔细腻而又不失大气。豪迈的情感他于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写的《腊叶》就有很好的表现。但今夜他却黄蜡似的叶躺在我的眼前,那眸子也不复是去年一般灼灼。假如再过几年,旧时的颜色在我记忆中消去,怕我也不知道他何以夹在书里面的原因了。将坠的落叶的斑斓,似乎也只能在极短时中相对,更何况是葱郁的呢?看看窗外,很能耐寒的植物也也已经秃尽了,枫枫树的更何消说得。当深秋时,想来也许有和这去年的模样相似的病叶罢。但今年我竟没有赏玩秋树的余闲。作者在灯下翻看《雁门集》,翻出一片落叶,勾起了作者的回想。作者由这片小小的残叶联想到了人生,将坠的落叶的斑斓,似乎也只能在极短时间里相对,人生苦短啊!

《野草》中书写了作者鲁迅先生对生活的感悟和对生命的追求,只能细细品味其中韵味,对提高个人修养和对人生意义有极大的作用。

《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感悟4

朔方如粉如沙的雪花在纷飞之后,整片原野便被孤独的雨的精魂所覆盖。然而在这雪的掩埋之下,却依然萌动着生命向上的力量。当春天的风裹挟着希望从这片原野上方刮过,雪融化进土壤滋润重生的渴望时,总会有一些不曾腐烂甚至未曾枯黄过的野草以燎原之势迅速蔓延。从这刮过的风,也会感动于他们的不屈和执著。

“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腐朽。我对于这腐朽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或许那个愚昧麻木的时代就是那片被大雪所覆盖而蒙蔽了双眼的原野,身体及根系都已腐烂的野草,身体腐烂而根系依然健康的野草,以及身体虽泛绿但根系已腐烂的野草,都因雪的覆盖而无声无息。但无论一个时代有多不堪,黑夜之后也总会出现黎明的曙光。而以鲁迅为代表的一些人,便是那些尽管被雪掩埋也依然固执地保持着身体与根系均健全无损的野草。他们在所有人都沉睡的时候,大声地吹响了振聋发聩的号角。

鲁迅说:“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当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腐朽。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然而,“天地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静穆,我或者也将不能。我以这一从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在键盘上敲下鲁迅这些话的时候,我莫名地有一股想哭的冲动。我仿佛看到了微弱的烛光下伏在桌前泪眼婆娑地写着这些话的鲁迅,或许他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在历史苍穹中不过是再渺小不过的一颗星,但是他热爱他脚下的这片土地,尽管它残破不堪让人近乎绝望,可是他依然固执地希望改变这一现状,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哪怕他对自己并没有多大的信心,都只是抱着背水一战的信念,他也依然执著地握着笔杆同这个被黑夜所笼罩的时代战斗着。

喜欢《野草》这部散文诗集也许仅仅是迷恋于鲁迅先生的文采并且感动于他在文章中所流露出的那种复杂而坚定的感情。在我心目中,鲁迅先生是一位战士,他以纸为盾以笔为矛,冲在队伍的最前方,而他的身后,不仅仅有年轻的学生,还有工人、老人、妇女和小孩。他们都是野草,渺小但不卑微的野草,只需一星火光,他们就会立刻蔓延成燎原之势,烧红一方天空,照亮一片黑暗。

臧克家先生在纪念鲁迅的一首诗中写道,有的人死了,但是他还活着。是的,鲁迅正是一株永不会枯萎腐烂的'野草,因为他永远活在我们华夏子孙的心里。

《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感悟5

深夜,一间旧屋,一盏小油灯,几缕轻烟,一个微曲的背影。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习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

读鲁迅的《野草》就像是在品尝一种不知名的果子。入口有点涩,有点苦。单凭这味道就觉得这果子着实结得不易。好似经历了许多年许多载的风霜雪剑严寒酷暑,才得以艰辛的修成正果。可是这种苦涩味道并非让你尝不下去,反倒是吸引着你一口咬万还想再咬一口慢慢品尝。尝着尝着,你会发觉这非同一般的苦涩滋味似曾相识,但你又记不清是在哪里尝过。这里面的妙处只有用心品尝的人才能体会得出的。其实更难得是在这淡淡的苦涩味道里还渗透着一种醇厚的甘甘的滋味。这个滋味比橄榄的甘味儿还要再妙一些。我想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应该有许多这样子的。平易朴实的文字里娓娓地道出鲁迅先生心里的话。而话里又包含着先生深刻的思想。所以吃了这个果子后,你会惊觉你的身心会舒适许多。这就好比一人在历经千辛万苦跑完马拉松后的那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有人说《野草》这本小本子是鲁迅先生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最高峰。本子里篇篇都是精华之作。我这般含英咀华,确实品了些好滋味出来,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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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模板:《野天鹅》读书个人感悟


通过《野天鹅》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像故事中的小公主学习,遇到困难要迎刃而上,不能退缩。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一直坚持,就一定能成功。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野天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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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天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1

读完《野天鹅》,我知道了这个童话故事通篇都是围绕小公主舍己救兄这个主题展开的。

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小公主的十一个哥哥因受魔法的迫害,变成了十一只“野天鹅”。为了营救哥哥们,小公主只有用荨麻编织成披风,让哥哥们穿上,哥哥们才能恢复本来面目。这谈何容易?

在采摘荨麻时,手被灼成许多水泡,她强忍疼痛日夜不停地编织披风。荨麻用完了,又悄悄地去墓地采摘。因“犯禁”即将被处死。处死前,又不能为自己辩解。因为在第十一件披风完成之前,只要从她口中说出一个字,哥哥们就得全都丧命。

当她被押赴刑场时,还在不停地编织披风。当柴堆即将被点燃时,她终于编织完最后一件披风。随即,她一边抛出十一件披风,一边诉说自己的清白,在说明事情的真相之后,十一位王子的魔法被解除了,兄妹十二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

小公主在危险时刻首先想到的是亲人,这种舍己救兄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

《野天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2

今天上语文课,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童话故事,名叫《野天鹅》。

老师说它是节选自安徒生童话里面的一篇,主要内容就是讲诉了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特别和谐的国度里面,住着非常幸福的一家人。其中包括一个国王,一个王后,十一个王子和一个公主,他们住在那个城堡里面,过着幸福的生活。

可惜好景不长,一天王后突然病逝,十一个王子和一个公主失去了母亲,国王只好重新娶了一位新王后。可是谁知新王后特别歹毒,她利用魔法将王子们变成了野天鹅,二公主也被变得很丑。为了解救十一个哥哥,小公主不得不历经艰险,承受着极大的痛苦,终于得偿所愿。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像故事中的小公主学习,遇到困难要迎刃而上,不能退缩。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一直坚持,就一定能成功。

《野天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3

我最喜欢读《安徒生童话》,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野天鹅》。

幽幽细语,创造绵绵之章;平凡语句,诉说动人故事。这就是童话的概念。《野天鹅》更令我体会到童话流淌出的滚滚清泉。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艾丽莎”。艾丽莎与11个哥哥感情至深,从小相亲相爱。不料,在他们的母后去世以后,国王取了一个有蛇蝎心肠的新王后。新王后为了赶走11个可爱的王子和漂亮的小公主——爱丽莎,竟残忍地对11位王子施了魔法,王子们变成了天鹅,四海为家,从此骨肉分离。艾丽莎不向命运屈服,在救助哥哥的过程中,即使遭受了天大的委屈,她也依然是那么从容、镇定。继续为哥哥织衣,使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坚忍。

作者安徒生用自己朴实的语言向我们叙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好几次,我都被故事中的感人场景所吸引,久久回味。我从中明白了:生活的磨难并不可怕,只要拥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就能获得幸福的生活。感谢安徒生为我们奉献的精神大餐,使我收益匪浅。

《野天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4

今天我读了一遍由丹麦作家安徒生写的一篇文章《野天鹅》,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王国的王后生了十二个孩子,一个女孩,剩下的都是男孩。后来,王后去世了,王后去世不久,国王又娶了一个恶毒的人为王后,新王后非常讨厌这十二个孩子,她把小女儿艾丽莎送到乡下,把十一个王子变成了野天鹅,后来艾丽莎终于找到了她的哥哥们,哥哥告诉他只有用荨麻做成11件被盖才能救他们,艾丽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织好了被盖,让她的哥哥们变回了原形的故事。

这篇文章表达了艾丽莎为了救出被变成天鹅的哥哥们而不顾性命的故事,也让我体会到了他们感人的兄妹之情。

《野天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5

阅读这本书,从这个故事我明白,一个理由去做一个好的和勇敢的人,去做我们不就应害怕健心的事情,如果你努力工作并且能够坚持到最后必须会取得成功

和伊莉莎,我有很多不足之处。通常认为自己经常遇到一点挫折就退缩,放下,真的不就应。在未来我务必对伊丽莎,无论是在,或,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务必更多的脑筋坚持到底,一个勇敢的男孩!

安徒生童话故事,情节很感人,流行于丹麦,民间故事,安徒生增加了一个新的主题,即,善与恶的斗争,主要特征是伊丽莎。伊莱扎是一个弱女子,但她对自己的决心和毅力克服更强大比她,和强大的女王和主教,救出她是女王魔法变成天鹅11兄弟。她经历了荨麻刺痛,恶劣的环境和强大的主教她的框架努力编织成11长袖装甲她的兄弟对人类形式。她忍受肉体上的折磨,但心理压力更难:

她的善良和甚至感动的小老鼠,他们帮忙收集荨麻她;画眉栖息在铁栏杆的窗整夜她唱的最好的歌,所以她不会输。,她最终成为赢家。《野天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

《野天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6

开学到现在的一个月时间里,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很多篇好听的童话故事。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勇敢的丑小鸭、美丽善良的还得女儿、愚蠢的皇帝、聪明自私的小克劳斯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野天鹅》。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叫艾丽莎的小公主,她的妈妈去世后,他的爸爸又娶了一个新的王后,这个新王后恶毒的把艾丽莎的11位哥哥变成了野天鹅,还把艾丽莎也赶出了王宫。善良美丽的艾丽莎在梦中受到了仙女的帮助,知道了用教堂墓地的荨麻编织成披风,穿在哥哥的身上就可以破除恶毒王后的魔法,但是在编披风结束前不可以说一个字,否则她的哥哥们就会死去。艾丽莎采来带刺的荨麻,忍住痛日夜不停地织着披风,她在被当作女巫烧死的关键时刻,十一只美丽的天鹅飞来了,艾丽莎赶忙把织好的披风抛到天空,她的11个哥哥们魔法解除了。艾丽莎又能说话了,她说出了原因,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通过这个童话故事,让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我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如果遇到困难要努力坚持,不能退缩,我相信只要一直坚持下去,就一定能成功的。

《野天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7

今天,由于我出去旅游,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里的野天鹅和灰姑娘在逃离时,由于野天鹅跑得太快了,一下子从安徒生童话里跑到了格林童话里,撞上了灰姑娘,把她撞伤了。于是,野天鹅把她带进了林间的一个小房子里让她休息,由于没有灯,野天鹅变回了原样。

灰姑娘见到了野天鹅,一下子变成了十一个十分帅的小王子。灰姑娘见了十分的惊讶,他们各自说出了自己的来历。可是当他们走出屋子的时候,又变成了野天鹅。灰姑娘见了十分的悲伤。野天鹅让灰姑娘骑在他们最大的天鹅头上,在天空飞翔。飞着飞着,灰姑娘看见太阳快落山了,就让野天鹅停了下来,回到小屋里休息。这时,猎人回来了,看见十一个王子跟灰姑娘在他家,很惊讶。

当听完他们的遭遇时,猎人也是十分的感动,就同意他们留下来。天亮了,灰姑娘又骑在野天鹅的脖子上继续往皇宫飞。这次,灰姑娘还写了一封信并带了一些金币。野天鹅在快要到皇宫时看到了他们的妹妹,就想停下来。谁知在停下来的时候,灰姑娘的一只水晶鞋不小心掉在了皇宫城堡里王子的手里。王子抬头一看,是他的公主骑在天鹅的脖子上。他便发疯似的冲过去,王子终于见到了灰姑娘。野天鹅的妹妹看见哥哥们回来了,很高兴,给他们穿上了衣服。就在这时,野天鹅又变成了王子,看见了自己的妹妹,相互拥抱在一起,别提有多高兴。就这样他们都被王子接到了皇宫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此,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中又多了一幕。

《野天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

读书模板:名著《高老头》读书个人感悟


“人性”在整部小说中已成为“金钱”的奴仆,而“金钱”是检验“人性”的试金石,二者在文中就像树与藤蔓,紧紧缠绕。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名著《高老头》读书笔记个人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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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高老头》读书笔记个人感悟1

“没有一个讽刺作家能写尽隐藏在金银珍宝底下的丑恶。”“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在战场上为了不被人杀而不得不杀人,为了不受骗而不得不骗人……”“社会但是是傻子跟骗子的集团。”“社会是一个泥坑,我们得站在高地上。”……

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高老头》真像是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出现实之中的那些狰狞面目。他是真正的作家,是永远被敢于正视和勇于诅咒丑恶现实的人们敬仰爱戴的伟大作家。“他决定要用全部文学手段来反映他要写的整个时代的这一社会的全貌。他尽到了他自许的历史的‘秘书’的职责,这是他在《人间喜剧》‘前言’中许的愿。他用那么多人物,那么多杰作还了他的愿,而他的时代却欠下他的情分,涨红着脸,低着头,就是不给他荣誉,不给他公道。”

是的,在现实当中,凡是说实话的人,似乎都要被现实贬低身价,往往都得不到就应得到的对待,得不到就应得到的东西。如果这天中国出现一个巴尔扎克,那么也许同样要得到那样的结果,甚至还很可能会比他惨得多,虽然他已被中国文坛承认是伟大的作家,虽然对他的作品承认是世界名著。现实的虚伪、丑恶、罪孽永远是不能消亡的,那么伏脱冷才是真的伟大了。特·纽沁根男爵夫人和特·雷斯多伯爵夫人式的人物永远是人类的大众,举目可见。高里奥是可怜的、悲惨的,不自主的咎由自取者。拉斯蒂涅只是心中常常放射着人性的光辉而行动上又往往与“大众”同流合污的人。思想和行为或语言和行动完全一致的人是不存在于现实当中的,除非幼儿。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感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联。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联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联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联。”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很爱很爱他的两个女儿,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就是这样,家庭的杯具就由此而发了。他一心只想女儿过的舒服,甚至付出自己的一切也不在乎,他期望女儿嫁入名门贵族,这样两位心肝女儿就不会受苦,而且过得幸福。

名著《高老头》读书笔记个人感悟2

“不管你是谁,爱神都是你的老师。现在是,过去是,将来应该还是。”

一个人的心中有爱,才算得上是一个完人。时常我亦觉得爱是个很玄乎的东西,人们因爱而成长,一下子懂得了许多,就像是被施与了魔法一样,但是一些令人备受折磨的爱有时也会引领人们走上爱的歧途。不得不承认,爱神就是我们生活中的导师,而不一样的爱又会把我们引向不同的路,那就祈祷爱神让我们一直与浪漫、单纯、幸福、美好的爱相遇吧。

在巴尔扎克笔下,沃克公寓恶心的味道描述得如此真实,令人也不忍作呕。在我看来,住进这公寓的人是可悲、可怜的,就像落寞的绅士。即使不需要流落街头,但也要窝倦在这充斥恶心的地方。

糟糕透了的房子给人以绝望之感,异常的压抑,但是贫苦的可怜人却不得不屈居在这里,虽然这里的家具是多么陈旧、腐朽、开裂、摇晃、虫蛀、残缺不全、阴阳怪气、毫无用处、一动就要散架……但这也还是提供了安居之地。不知在这贫苦的环境中居住的人是怎样的心情?原本斗志昂扬的奋发会不会因那样的环境而变得萎靡不振?很好奇在这公寓里发生怎样的故事。

“如果说他们的衣着不大雅观,身体倒是个个结实。”身体的结实不一定是健康的礼物,已有可能是人生风雨之多而磨练出来的,冷漠无情的面容是人生风霜之多而造成的可怜人。我觉得人生最可怕的就是情感的缺乏,沃克公寓中的事就像戏剧一样,于此时,拉开了序幕了。

薇多琳小姐是这个公寓里比较漂亮的了,但是这个不幸的年轻人就像一株枯黄的小树,真希望她的生活是幸福的。我知道心情愉快、舞会的欢乐、温柔高雅的生活、甜蜜的爱情能使一个女人变得更加美丽。她眼里流露出的是基督式的温柔以及听天由命般的顺从,让她展式了一个女人的魅力。

我想,一个热是不应该忍辱负重而活得很痛苦的。人是应该保护真正谦虚、真正善良的人,而不应该去欺压这样的人,否则,这个世界上的好人就会越来越少了,一个世道险恶的地方,人是无幸福感可言的。

“小人物要发泄感情,无论是喜怒哀乐,总是不断表现在一连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上。”在我看来,《高老头》一书的精妙之处就在于能精妙地抓住人的心理,从小人物的身上来体现一个大千世界。

名著《高老头》读书笔记个人感悟3

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一向被称为《人间喜剧》的序幕,曾被选为世界十大小说之一,读完这本书后我有很大的触动,这部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

这本书的故事是这样的:在巴黎的一所公寓里,住着一位老人,他六年前住进了这所公寓。但不知为什么,他由原来最好的房子换到了最差的房子,人也越来越瘦。终于,高老头的变化之谜被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揭开了。原来,高老头以前是个商人,他为了讨好女儿,卖了店铺,把钱分给了她们,而女儿拿到钱后竟把高老头赶了出来。心狠手辣的女儿又来向高老头要钱,可怜的老头被逼的拿出最后一分钱后,不久就病死了。临死前,两个女儿谁也没来看他。而作品的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终于没有抵抗住金钱的诱惑。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使人深思。

谁能说当今的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住金钱和各种利益的诱惑,最终当了金钱的奴隶。贪污受贿,敲诈,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可最终谁又能有好下场呢?

这部小说,从几个方面描写了十九世纪的贵族社会,同时又批判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高老头临死前的场面对我触动很大。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美丽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的淋漓尽致,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展现在读者面前。

读完后我不禁感叹起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的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了当时法国背后的许许多多的故事,是当时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

读完《高老头》后,我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其实,我们拥有最大的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快乐,更加坦荡。

名著《高老头》读书笔记个人感悟4

一个富有的破产老头,两个自私自利的女儿,三个因亲情联系在一起的灵魂,构成了整个故事的主线。因早年失去妻子,高老头将自己一生的爱全部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给她们创造最好的物质条件,并以高昂的嫁妆作为基础,将她们捧入上流社会。然而,高老头最终却被女儿们赶出住处,独自住在小小的旧公寓中,就连临死前想看一眼女儿的愿望都未能实现。

在绝望与孤独中,高老头感叹“金钱能买到一切,包括女儿”。这位可怜的老头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醒悟了,他悟出造成这种过错的原因。不是他,不是钱,是爱,是他对女儿们无私的爱。这种爱是不顾一切的付出来满足女儿需求的爱,是一种不恰当的爱——溺爱。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父母与高老相似,不少单亲家庭与丧偶家庭的父母们,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子女身上。给他们最好的,给他们更多的零花钱,想在物质上弥补孩子所缺失的父爱或母爱。然而,往往在这样的爱的浇灌下的孩子是孤僻的,对社会充满了敌意。他们很难感受到爱,这样的人往往与其他人之间是有较大隔阂的。

除了单亲家庭,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也存在类似的情况,由于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父母把所有的爱都给予了他,力所能及的为其创造最好的物质条件。父母将好吃的东西留给孩子,给孩子买各种名牌衣服,自己不舍得买的只要孩子需要都会尽一切努力办到。久而久之,子女们自然而然的认为好东西都是自己的,自己不要的都是父母的。这种习惯和想法就会被保留下来,当他们进入社会后,会沿用同样的习惯和想法待人接物,最终造成整个社会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社会风气。

之所以会出现这些情况,与我们的家庭教育是密不可分的。这种以金钱作基础和手段,满足子女欲望的溺爱,使他们逐渐形成了自私自利的不良人生观,最终甚至给整个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然而,父母对子女的爱的本身并没有错,这种亲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虽然爱的方式不当,但爱却是真的。所以,我们如何正确的去看待这种爱才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名著《高老头》读书笔记个人感悟5

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在高老头的养育下一贯过着奢华的生活,她们一个高攀贵族,进入了上流社会,成了新贵雷斯托伯爵夫人;一个喜欢金钱,嫁给了银行家,成了纽沁根夫人。她们出嫁时,每人得到了80万法郎的陪嫁,因此对父亲百般奉承、体贴。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但是没过多久,高老头破产了,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让他在破旧的伏盖公寓过着寒酸的生活。高老头在临死之前哭着喊着要见女儿们一面,但这丝毫不能感动女儿们的铁石心肠。再一次合上书本,再一次深深的叹息,已经说不清是第几次看《高老头》这本书了,但是每次合上书本,却总是感悟许多。

不得不说,高老头的确是深深地爱着女儿的,为了女儿,他可以付出许多许多,甚至是一切。但是,高老头怀着往上爬的虚荣心,把对女儿的“爱”作为攀援名贵、抬高地位的手段,一步一步的将自己推向了只有眼泪和坠子陪伴生命完结的命运。这篇文章使我悟出了金钱社会的残酷无情:金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买到女儿。高老头死后,拉斯蒂涅斯在他的两个女儿之间来回奔走,希望能筹措一笔治丧的费用,但是毫无结果,她们甚至连见都不见他一面,理由是先生和太太谢绝一切宾客,她们的父亲死了,都悲伤得不得了!

最后,在送葬的队伍里出现的只有俩人,不是他的女儿。一个是实习医生,另一个是迫切跻入上流社会的大学生拉斯蒂涅斯。高老头是一个好父亲,两个冷酷无情的女儿,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高老头把一切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他们找最优秀的老师给他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可谁知高老头为她们所做的一切,换来的是被他们赶出门的下场。我从这本中看出了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恨这两个女儿的冷酷无情,恨那个残酷的金钱社会。假如高老头没有那么溺爱女儿,假如高老头没有利用女儿攀龙附凤,假如高老头没有那么偏执。那么他绝对不会是这个下场。就连高老头自己也说过,“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人力虽然不可能决定社会,不过它却可以决定自己。

名著《高老头》读书笔记个人感悟

2024最新读书:《野草》读书个人收获


《野草》是篇感人至深的文章,他借种子的力来说明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抗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收获,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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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收获1

在小学时冲着先生大名才买来的《野草》,也以为读大先生的书就能提高自己的语文水平,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也就不分囫囵的通读过一遍,很为半懂不懂,我也不求甚解,轻松并愉快的合上书,感叹自己又是读了本名著。那时也只会留意《雪》,《风筝》,也只因为这两篇会常常出现在语文考卷的阅读题上,因为一直受的的这些应试教育的影响反正先生的书都是和革命有关的,所有的文章都应该和革命搭上边际,也恰逢能给那时的自己不懂先生文章的一个合适的解释革命的这东西,自己还小所以不懂。

这次回家因家中有客需长居便又睡回自己的小房间,在小房间的书橱无意又翻出了《野草》,也是在半夜这时候,在人最静的时候,思维感觉越停不下来,我喜欢书发黄还有随着的味道,第一篇的《秋叶》——“在我的后院,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棵也是枣树。”看到文首,我一阵窃喜,我前段时间一直在疑惑为什么吸引我的都是那些外国的书,而这些书也都只是又那些翻译过来了,书的发挥还是得看翻译者是否很了解原作家,原作家的文化背景,很多在国外评论上很出彩的书经过国内的翻译变得索然无味,也常想我们现代的作家,就没能游刃有余的去写出让我们值得深思的东西,不过说真的,现在还没碰到有哪个健在作者文字风格,思路吸引到我,也可能是自己的书读得不够多,所看的面不够广,又说这年代的文字属于韩寒,郭敬明这风格,有看过点,有点娘,太小,不是给我看的。

中学时代的纸条我常常写起来很随自己的意识,阅者也常说看不懂,导致作文也是常常这样,也正是这原因,我看到先生这本野草感觉很是有逢知己的感觉,看着先生的文字感觉就是随着先生的思路,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很喜欢这种能让自己沉浸的文字。这种感觉那些翻译书是不会有的,能有这种力道的文字也只有我们自己人才能写出《狗的驳诘》《失掉的好地狱》《立论》《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还有《死火》这些文章都很有感觉,特别是《死火》,看完几遍后也不禁为先生的文字特别是思路感慨万千,先生的思想境界和那种文字的信手拈来。我在这不想对这些文章一一的说出自己的理解和思考方向,一千个哈姆雷特,看到别人的想法可能自己的主观想法会被削弱层,也有很多感觉是一写一说就消逝的,就让他们在脑里一直存在,一直伴随在对先生文字的喜爱中吧,能找到一个让自己喜爱的文字其实很不容易,我也是在高考后的第一次文章。

《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收获2

寒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非常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非常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够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

《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收获3

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题记

一夜秋来,温度骤凉,阴霾的天空书写无尽的苍凉。漫步在昏暗的书馆,品味书香。茫然之际野草二字映入眼帘,捧书盘坐,致思绪于《野草》中,仿佛致身于梦中。我停止前进的脚步,在野草丛中徘徊,徘徊又彷徨。扬起头迎着风向去寻找前进的路,这似乎是一种奢望。谁会来?谁会来指引我走那一条路呢?

“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蓦然回首,发觉成长的脚步中独自一人,被沉没的世界只有自己。或许是我沉静在梦境里,也唯有在梦境里才能享受片刻的安宁。这里没有路的,能否向前进,能否到达安宁的世界,这都是个未知数。

“然而我的心很平安;没有爱憎,没有哀乐,也没有颜色和声音。”天荒地老,地老天荒,在无尽的荒凉中徘徊又仿徨,宁静的心,不随世俗而庸俗,惨淡的世界,全然没有影响到那颗充满担忧却又满载希望的心。

“希望,希望,用这希望的盾,抗拒那空虚中的暗夜的袭来,虽然盾后面也依然是空虚中的暗夜。然而就是如此,陆续地耗尽了我的青春。”在希望中慢慢绝望,可绝望中又透着丝丝的希望。黯然的人生无非是在希望与绝望中徘徊,慢慢地耗尽青春,成为别人生命中的一位过客。

来去匆匆的过客,不懂如何享受生活,为维持生命,讨碗水喝,却在不止步的前进中让生命殆尽,忘记了姓名,也忘了追求的理想。无法放下手中的包袱,只知向前走去,一路千辛万苦,跋山涉水,却走向了无边秋夜。

萧条的枣树在盼着,盼着秋后的春,做着小粉花的梦,但它也知道落叶的梦,春后还是秋。一无所有的杆子,在默默的直刺着苍凉的天空,一心想制它与死命,可是这一切都太难,它知道,这一切仅是一个梦,一个好的故事。

“我真爱这一篇好的故事,趁碎影还在,我要追回它,完成它,留下它。”阴霾不可能总是笼罩着天空,太阳终会升起,阴霾终会消散。所以他将毕生所学化为文字,给予它灵魂,让它唤醒无数颗中国人沉睡的心。这一觉太漫长了,他等得好辛苦,好辛苦,可是他等到了,青年的灵魂开始苏醒。

“是的,青年的灵魂屹立在我眼前,他们已经粗暴了,或者将要出粗暴了,然而我爱这些流血和隐痛的灵魂,因为它使我觉得是在人间,是在人间活着。”是的青年的灵魂苏醒了,他们粗暴了,在黑暗中他们是一颗颗毫不起眼的小星星,看呐,他们开始聚集,开始团结,开始反抗。微弱的光慢慢变亮,黑暗终究消散,而这一切却又消失在淡淡的血痕中。

“造物主,怯弱者,羞惭了,于是伏藏。”泛起一丝涟漪的心归于平静,我,在时光的流逝中感悟,感悟《野草》的灵魂,感悟生活。

《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收获4

看过《野草》后,最喜欢是那篇极具讽刺性的《死后》,他写的是自己“死”后,社会各界人士做出的反应“或者害得他们伤心,或者要使他们快意,或者要使他们添些饭后闲谈的材料,多破费宝贵的工夫”。这很现实,人在生前会有很多朋友,会树敌,更多的则是陌生人。死后,亲朋好友为之痛惜,敌人为之兴奋不已。陌生人不会有什么反映,至多成为饭后谈资。没错,应该是这样子了。

鲁迅先生是一个雕刻家,他用文字刻出一副名叫“现实”的浮雕,这浮雕就在我们周围的生活里。

跟鲁迅先生相比,我很想弄清楚有些人是否反对过当局,是积极地,还是消极地,是一开始的背叛,还是最终的变节,是真正反对还是装装样子。那黑暗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所有的无限。可是只有鲁迅先生如钢般地挺在中华大地上,试图撑破这片积压了许久,愈渐浓密的黑暗,让光明托起我们去触摸太阳。

人生要轰轰烈烈,要冒险,要有胆量,直面死的威胁。

而鲁迅先生就这样冒则后危险,带着胆量,轰轰烈烈地与死亡决斗。他始终在痛着,提醒自己还活在非人间,他的肩上担负着的是未来。

绝望之虚妄,正与希望相同。既然如此,我们也只有背水一战,路再艰难,总会有尽头。前进吧!为了未来。

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微笑。

《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收获5

《朝花夕拾·野草》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鲁迅,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世界十大文豪之一,被誉为现代文学的一面旗帜。

鲁迅原名是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的贡献。

这本书的内容简介是:这本书收录了鲁迅先生具有代表性的经典佳作,以及“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萧红所著的《回忆鲁迅先生》。其中回忆散文诗集《朝花夕拾》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中国现代文学史中颇具影响力的散文诗集《野草》,描述出作者在新文化统一战线分化以后,在彷徨中探索前进的思想感情;《故事新编》是以远古神话的历史传说为题材而写就的短篇小说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则为读者重现出了一个极具魅力文化的鲁迅。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鲁迅的文章里有“虚实结合”,“点面结合”等,的写作方法,使我意犹未尽,这时候我才感受到鲁迅的童年原来是那么美好,有那么多的新鲜事。

还有老舍对鲁迅先生作品的评价:看看《鲁迅全集》的目录,大概就没人敢说这不是个渊博的人,可是“渊博”二字还不是对鲁迅先生的恰好赞同。对于这句话,我似懂非懂。我觉得这句话意思大概是这样的:看过了“鲁迅全集”的目录,就没有人敢说鲁迅先生不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而“渊博”两字不能够表现出鲁迅高超的文笔技术,只能是在夸奖鲁迅的词中算是沧海一粟的了。

叶圣陶也说过: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撒到大众的心里。

一代文豪回忆难以忘怀的年少往事的不朽名作,以浓郁的情感写就了充满深刻寓意的散文诗集,多角度的刻画出了这伟大的文学家——鲁迅。

《野草》读书笔记个人收获

读书模板:《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读书个人感悟


《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说的其实是个很简单的故事,关于一个少年追寻、跟随他的梦想的故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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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1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故事的情节大概是这样的:

牧羊少年圣地亚哥接连两次做了同一个梦,梦见埃及金字塔附近藏有一批宝藏。在撒冷之王的引导下,少年卖掉羊群,历尽千辛万苦一路向南,跨海来到非洲,穿越死亡之海撒哈拉大沙漠期间奇遇不断,在一位炼金术士的指引下,他克服意志、心灵上的种种困难,终于到达金字塔前,悟出了宝藏的真正所在

我从中学到了太多的人生哲理,其中,我知道了自己原来还有天命啊!天命就是你一直期盼去做的事情,人一旦步入青年,就知道什么是自己的天命了。在人生的这个阶段,一切都那么明朗,没有做不到的事情。人们敢于梦想,期待完成他们一生中喜欢做的一切事情。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一股神秘的力量开始企图证明,根本不可能实现天命。神秘的力量就是表面上看起来有害无益的力量,但实际上它却在教你如何完成自己的天命,培养你的精神和毅力。

我还明白了无论你是谁,无论你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最终一定能得到,因为这愿望来自宇宙的灵魂,那就是你在世界上的使命。

万物皆为一物,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

最后我还要说:每天一成不变,是因为人们已经失去了对美好事物的敏锐感觉。然而,只要有明媚的阳光,人们的生活中就会出现美好的事物。

《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2

他只是一个平凡的牧羊少年,但他成就了一段不平凡的旅程。他做了一个梦,一切就此开始。梦中有一笔宝藏,那个少年不惜变卖家产,跨越一望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只为去寻找它。甚至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宝藏是否存在——但他相信梦,相信这一切都是真主安拉的旨意。

在寻宝的途中,他遇到了撒冷之王,明白了这就是自己的天命。王使他获得了上帝的信物——乌凌和图明。这两块宝石引导着他找到了一名炼金术士,与太阳和风一起见证了上帝的荣耀,明白了世间万物的语言。他是风,是雨,是天空,是大地,正如炼金术士所说,他此时的灵魂已经与世界融为一体。辞别了炼金术士,他又踏上征途,在金字塔旁,他大失所望,并没有什么所谓的宝藏。在回家的路上,他碰到了一个劫匪,那名劫匪对他说,他也曾经梦到过宝藏,宝藏就在大草原上一名牧羊少年常靠着休息的树下,但他没那么傻,不会为了一个梦去横跨大沙漠。只有牧羊少年知道,劫匪口中所说的牧羊少年就是他自己!

这本书很有哲理,能令你读懂世间万物。我认为,这个少年与其它人不同。他十分有毅力,也十分明智。他很好学,在牧羊闲暇之时还会读书,以增长见闻。我们都应该向他学习。他从来没有欺骗过任何人,也没有怀疑过任何人,哪怕那人是劫匪。我们常说“有志者事竟成”,牧羊少年相信有宝藏,那么宝藏也一定会出现在他的面前。尽管出现的方式有些出人意料。总之,他找到宝藏了。

《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3

咱们班又引起了一场书的风波,这本书的名字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少年,与他的天命的故事,让我们一起走进书本去访问一下他吧。

这个少年叫圣地亚哥,一位牧羊少年。由于做了同样梦而感到猜忌,于是去找住在塔里法的老妇人,为他解梦。当老妇人说报酬是他梦中所说财宝的十分之一。男孩却越来越相信这个梦是真的了。可是因为挂念那商人女儿的缘故,匆匆放弃了梦,也淡忘了。可是一位撒冷之王,转变了男孩的命运,让男孩去寻找自己的天命:寻宝。男孩第二天将男孩羊群中的非常之一给了撒冷之王,当男孩问财宝在什么地方的时候,老人说:“在埃及,金字塔邻近。”男孩发现跟白叟说的处所一样。男孩在当天就被骗走了所有的钱。可是在第二天,男孩在水晶店里有了工作,想攒了钱再去埃及,可是,过了三个月,男孩又废弃了梦想。可未几,男孩发明,自己应当去埃及了,在去埃及的同时,男孩,看到了沙漠也了解了沙漠。去寻找梦想,当达到绿洲的时候有找到了炼金术师,并带他走向了埃及。在那里,男孩并不找到宝藏,却从难民中,得到了财宝的着落,就在本人的家乡。

从这本书中我懂得到了常识。只有信任别人,别人才会相信你。是在老妇人解梦时我所觉得的。从撒冷之王的话中,我所得悉:命运永远不可能成为你的主宰,只有你才干成为运气的主宰。

我想这本书想要告知咱们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实现幻想就必需先克服否认妄想的大话。

《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4

圣地亚哥喜欢牧羊,因为可以游走世界。他梦见到金字塔那儿就可以发现宝藏。后来遇到了撒冷王,以六只羊换来撒冷王的寄语,坚信要完成自己的天命。

男孩刚启程过海,就被骗走了全部积蓄,被迫在水晶店打工,遇到寻找炼金术的英国人,一同前往沙漠抵达绿洲,发现敌人入侵的征兆,帮助绿洲躲过一劫。在绿洲中发现真爱,最后在炼金术士的帮助下前往金字塔,途中被敌人截获,并再次失去全部的积蓄,将自己变成风,和炼金术士重获自由。在金字塔被难民掠夺,第三次失去自己的财富,却也发现了宝藏的征兆,重回故乡,发现宝藏就在自己牧羊时过夜的地方。

如果失去追求天命的勇气,就会像面包店老板,年幼时也渴望旅行,但是被世俗和“别人的看法”所束缚,像水晶店商人,担心梦想一旦实现了,就失去了活下去的理由。

所幸圣地亚哥义无反顾的开启并走完自己的天命之路,自助者天助之。

撒冷王说:“完成自己的天命,是每个人一生唯一的职责。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英国人说,“在练金术中,叫做‘天地之心’。当人全心追求一样东西的时候,也正是人最接近天地之心的时候。它永远是一股正向的力量。”

《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5

世上的书籍千千万万,而且,层出不穷,读也读不过来,所以,我能读到的、并能触发了我心灵的书籍,一定和我有着某种联系、某种缘分,在我人生的际遇中,给我以启迪、昭示、预感《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正是这样一种书籍,它以拉美作家特有的梦幻笔触,讲述了一个牧羊少年的探险寻宝之旅——

1、男孩圣地亚哥神学院毕业,通晓拉丁文、西班牙文和神学,但他不想成为神甫,要云游四方,于是,选择去牧羊,过着居无定所、风餐露宿的生活。

2、男孩喜欢看书,在连续几天的夜里做着同一样的梦,梦到一个小孩带着他去了埃及金字塔,说:假如你来到这里,将会找到一处隐秘的宝藏。

3、男孩找到了吉卜赛老妇人,遇见了撒冷王,开始了奇幻的寻宝之旅。

4、被骗身无分文时到水晶商贩处打工,然后在沙漠里遇见英国人和炼金术士,然后到了金字塔,最后,又回到了出发的地方、做梦的地方,发现了宝藏。故事很简单,但,它试图诠释着世界、万物、人生,以及人生来就有的天命!

这是小说吗?哲学吗?人生教科书吗?难怪克林顿、普京、希拉克三位总统力荐,风靡全球21年畅销3500万册!保罗·柯艾略,巴西作家,给人类又一饕餮大餐!就让我慢慢咀嚼品味之。

《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读书笔记个人感悟

读书模板:《家》个人读书


《家》,中国作家巴金的长篇小说,开明书局于1933年5月出版首本《家》单行本。该小说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初期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腐朽,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家》个人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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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个人读书笔记1

巴金,作为现代作家,在中国文学留下了不少杰出的作品,以爱情和婚姻纠葛为主要线索的《家》是激流三部曲之一,是这位文学大师的代表作。

小说《家》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世家”“同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制度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年轻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小说觉慧,觉民,觉新三兄弟在爱情婚姻下的不同遭遇。主人公觉慧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叛逆者形象,以及其二哥觉民都是在五四思潮下的觉醒,体察到封建家庭的虚伪、黑暗和腐朽。他们追求先进的思想,关注时事,积极参加反封建活动,他们渴望自由的爱情,讨厌封建的家庭婚姻,讨厌连自己的婚姻都要被束缚,讨厌将自己的感情葬送在封建礼教中,就像觉慧与丫头鸣凤,明知道身份地位悬殊,却还是不顾世俗的眼光相互爱着,甚至当冯乐山要娶鸣凤做姨太太时,她宁愿投河自尽也要捍卫自己的爱情。而觉民与琴都是典型的先进青年,在他们见证了觉新、觉慧惨痛的爱情经历后决定奋力一搏,到最后终于赢得了他们的自由。而大哥觉新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甚至现在的话说,他有着人格分裂症,他不满旧家庭的专制,然而作为长子长孙的他,又加上受封建礼教较多的约束,他养成了委屈求全懦弱顺从的性格。他不敢大胆反抗,义无反顾,以至于不能与自己喜欢的梅芬结婚,更是将温柔贤惠,善解人意的妻子瑞珏推向了死亡地带。

小说中还刻画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如接受封建礼教安排的婚姻,最终郁郁寡欢,绝望而死的梅芬;顽固封建,完全沦为封建礼教奴隶的高老太爷;温柔贤淑,通情达理,因高老太爷的死而搬到野外待产,最后因难产而丧命的瑞珏……这些都是在批评无情的封建礼教所带给社会的黑暗。在那样的社会中,人们看不见光明,看不见希望,人们每天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唯有新思潮,新思想才能带领人们走出这个可怕的牢笼,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为了挣脱这个牢笼,到最后舍弃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追求自己想要的光明,他的这份追求新思想,新事物,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和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家》之后,我不得不佩服巴金先生对现实生活的体会之透彻,更能将这种现实生活展现在他的小说中,那么的清晰,真不愧获得“人民艺术家”的称号,《家》也不愧是中国文学的瑰宝

《家》个人读书笔记2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温暖的标志。它给那些失落和悲观的人带来希望和光明。但是,在巴金先生的笔下,家失去了原有的温馨,被封建礼教束缚着,下面就让我们走进这本书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的这个封建家庭,小说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还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小说中塑造了觉慧、觉民、觉新这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在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觉新处于长房长孙的位置,有着较强传统观念的人,为了维护家庭,他凡事采取“不抵抗主义”,他处处表现出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性格特征。他希望这个大家庭能和平共处,每一个人都生活好,因此他一方面遵从祖父意愿,一方面又帮助觉民逃婚、觉慧离家;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的影响的青年投身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

在那个社会黑暗的年代,有许多人遭到封建礼教迫害,觉新就是受它毒害的典型例子。他虽有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但却失败既而沉沦了。因为他受的毒害实在太深,在强大的势力下他无可选择,只能屈服。就因为他服从,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梦想,割舍了自己的爱情,最后又碍于压力致妻子惨死,这一切都表现出他的懦弱。

相比觉新,我更欣赏觉慧,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大胆地与旧礼教抗争,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接受新思想的洗礼。他勇于发表自己的看法,抨击旧社会,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

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希望,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觉新就是代表之一。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是有拥有新思想的人们,他们带领人们走出了这个可怕的囚笼,一步步开导人们,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挣脱了牢笼,舍弃了自己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去寻找自己所追求的光明,他这份敢于追求新思想、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与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生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进行了极度讽刺,对那些在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的人们给予了无限同情,对那些争取自由生活、新思想的人进行了大力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即使是在最阴暗的时候,也会有人去争取自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时代的潮流。虽然在流经的途中,总会遇到艰难险阻,但,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和改变它的流向,因为这种水流具有排山倒海之势,可以轻易击倒沿途的阻碍,朝着那的海洋流去。

《家》个人读书笔记3

我从来都不喜欢描述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一样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一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构成了鲜明的比较——“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有很多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一切,我又一次被感动了,因为就在那个年代,多少还有一个不小的群体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

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我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却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

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我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的幸运啊!

《家》个人读书笔记4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着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的幸运啊!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个人读书笔记5

读完家这部巴金的名作,合上书,内心却无法平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触描写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与斗争。

读完整部小说可以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

他用充满热情的语言勾勒出了觉新这个人物的饱满形象,这个有些矛盾的角色再听他的笔下活了过来,充满了革命青年的生命力。而觉新,也是此书众多成功塑造的任务中给人留下印象的角色。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的矛盾,他的激情,他的过去与现在,都变得清晰起来。

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同这社会腐蚀下的大多人一样,选择去逆来顺受,去接受而不是反抗。

他的命运是残酷的,从最初“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到后来的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出国的梦想也随着破灭,最后走上这条路一去不返。但这也显现除了他的懦弱与不安,不敢去反抗这样的命运。

背负上整个家族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再稚嫩,不再激情,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的青年学生了。

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只是自己的错,更多的还是---这样的社会下的腐败的高家带给他的。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这是新旧社会交替不可避免的悲剧,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的表现的最终结果

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众多悲剧人物的剪影。

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个人物片段。

由自己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悲剧,并不只是那时会有,现在,以后,也必将存在。打破命运桎梏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改变自己,相信自己,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家》个人读书笔记

读书范文:《大学》读书个人感悟


《大学》主要概括总结了先秦儒家道德修养理论,以及关于道德修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儒家政治哲学也有系统的论述,对做人、处事、治国等有深刻的启迪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大学》读书笔记个人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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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笔记个人感悟1

中华民族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民族。“读史可以明鉴”,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书中找到解决现状的方法。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在巨大的压力下成长与生活,逐渐变得浮躁,急于成功,把最基本的东西抛之脑后。

人要不断的学习并确立目标,然后为之奋斗,一步一步的实现自己的理想。没有理想的人是可怜之人,因为漫无目的的生活着,是在消磨时光,没有真正的价值。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几乎每个人都想成功,都想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是有很多人由于各种原因将自己的理想搁置,而在忙着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通过阅读《大学》,我懂得“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止于至善。”只有拥有光明正大的品德,弃旧从新才能达到最完善的境界。在文章中,我找到了解决自己浮躁的方法,即“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只有确定目标,志向坚定,才能镇静浮躁的心,进而有所收获。

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我相信,每个人在努力之后,都会实现自己的理想。

《大学》读书笔记个人感悟2

同学们,你们知道家喻户晓的“四书五经”指的是哪四书吗?对了,那就是《论语》《大学》《孟子》和《中庸》。在这个寒假中,我就阅读了“四书五经”中四书之一—《大学》。

《大学》这本书为世人所传诵,是儒家学派的经典。那么,何为“大学”呢?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大学就是一片政治哲学论文,探讨了各国平天下的原则道理。它以“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为三大纲领,以“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八个条目,阐明了治国平天下必须从“修身”、“齐家”做起,而“修身”、“齐家”又以“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作为途径。其中还特别强调个人修身对政治的影响。

《大学》可真是儒家德治注意原则的表现。从古至今有多少文人雅士把《大学》看得很重,还将《大学》中的话用于生活当中做到。

古代汉武帝推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汉武帝在位时,可见多么重视儒家学派呀!汉武帝也是一个勤政爱民的好皇帝,他打败了匈奴的屡次进攻,最终统一天下。

《大学》这本儒家学派的经典,告诉了我们太多太多。勤政爱民、自立修身,让我们永远记住“四书五经”中《大学》这本书吧!

《大学》读书笔记个人感悟3

老师说:“《大学》是我国的“四书”之一,它积淀华夏五千年的魂,是中学生必读的经典之一。”我急忙周六就去图书馆借来看。之后,我去网上搜查资料,原来《大学》原本是名列《五经》的《礼记》中第四十二篇,宋朝的程氏兄弟把它抽出来单列,朱熹将《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合称为《四书》。

《大学》卷首开宗明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所谓“明明德”,前一个“明”是动词,意指理解掌握;后一个“明”为形容词或名词,强调儒家的道统而非其他歪门邪道。明明德、亲民以及至善一直被认为是《大学》重要的三纲。明德是根本,亲民为路径,至善则是境界,是个体行为的理想目标。人们常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又常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两者都一样,都被人用来表达自己所理解的君子之道。这种君子之道,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

《大学》一曰“大人之学”,二曰“为政之学”。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成年之人,要在社会上立足,需要知书明理,通晓人生之道;二指但凡有成就的人,都具有光辉伟大的人格,他们修己安人,历练内圣外王之道,终成轰轰烈烈的事业。这两种含义具有同一思想——修身。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该牢记在心,努力学习,为自己的目标奋斗。在这个过程中时刻记住,只有做好一件小事,才能实现理想。

《大学》读书笔记个人感悟4

“《诗》云:“於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以此没世不忘也。”

“於戏!前王不忘”源自《诗经。周颂。烈文》,是周成王祭祀时赞颂先王并诫勉助祭之句。也就是说先王建立如此显赫之伟业,吾等后人不能忘记这样的伟业传承。具体又指什么呢?

也就是“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君子仰慕古贤圣人之德行,见贤思齐,见圣渴仰;而小人也乐得借用先贤之名来以此获得自利。

在东方另一个国家印度文明传承也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通过瑜伽这样结合、联通、合一和相应来表述。与内心心性合一而明身乃心性之化身;与天上神灵合一,如阿凡达;与古贤先圣合一而智慧似我。以至于佛教盛行而演绎到无比殊盛而繁复,君子探求无限,小人用其无限。可见正信和迷信混杂一起,难以清晰。

而儒家直探龙珠,直揭精辟,仅此一句,使真意灵魂大白与世,简单平实,仁心直露,使人深省,言下大悟。

《大学》总在不断引用先人智慧说当下实际,没有半点拖泥带水,也无修饰,更是中立直接,真实华族智慧之精要,深读其乐无穷。也由此成全了《大学》的历史地位。

生活中,我们总在道理中纠缠不清,与其说道理无非就是自我认知的一面之词,放在阳光下暴晒,还能有多少客观。一切道理皆废话,不中立,所以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中,说什么才是最根本的呢?那就“贤其贤而亲其亲”,其贤其亲变成自然之道,用在社会中就是合真之道,明辨是非之道。至此,心性洞开,与天地合一。

《大学》读书笔记个人感悟5

最近,我在紫阳国学堂学习了《大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使我懂得了许多修身的道理。

《大学》指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句话是说,大学的宗旨,在于弘扬光明的德行,在于使民众日新又新,并达到最完善的境界。那么,什么是光明的德行呢?我想,最基本的就是孝敬父母。

读了这段话,让我想起古代的一个故事。赵善应是南宋的一名官员,是历史上有名的孝子。有一次他的母亲患了重病,需要用人血和药进行治疗。赵善应二话没说,马上买药,然后用刀刺破手臂,用自己的鲜血和药,给母亲服用。在赵善应的精心照料下母亲的病很快就好了。病虽然好了,但母亲却落下了心悸的病根。一有打雷等大点的响动,母亲就会害怕。因此,每遇到雷雨天气,赵善应都会走进母亲的房间,陪伴母亲。有一个寒冬的夜晚,赵善应出远门归来,走到家门口时,随从正要敲门,赵善应却马上制止说:“别敲了,我怕惊吓到母亲。”就这样,他和随从坐在门口房檐下,挨冷受冻直到天亮。赵善应这种孝敬父母的精神是多么难能可贵呀!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大学》这本书提出的“为人子,止于孝”的目标。自从学习了《大学》,我在家里也能孝敬父母。妈妈工作了一天回到家,我高高兴兴地敬妈妈一杯茶,妈妈就很开心。到了晚上,我来到卫生间倒一盆水,然后让妈妈洗脚,妈妈说我是个懂事的孩子。爸爸回来了,想去餐厅洗碗,我就让爸爸休息,我来洗碗。

学习了《大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孝道。作为孩子,孝很重要,只有做到了孝,长大以后才能做到忠和义,才能为国家和社会做事。

《大学》读书笔记个人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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