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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色龙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1-07-31 来源:互联网

变色龙小说读后感5篇 变色龙读后感1000字范文。

常言道:“想见读书头已白,隔溪猿哭瘴溪藤。”在不同的时期,我们看过不同的书,有的老师会在读完一本书后布置一篇相关作文,用来记录读完文章后的一些所收获的心得体会,你有了解过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吗?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变色龙小说读后感5篇 变色龙读后感1000字范文"这样的内容,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变色龙读后感1000字范文,《变色龙》是俄国作家契诃夫创作的一篇小说,这部小说嘲讽了在沙皇专制制度下,那些封建卫道士的卑躬屈膝的丑恶嘴脸。下面读后感大全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5篇《变色龙》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借鉴和参考。

变色龙读后感1000字范文(篇一)

变色龙,是一种能使皮肤随环境颜色变化而变化的动物。

而在作者契诃夫的笔下的变色龙,它的颜色变化频率可谓不同凡响,超乎你的想象,如同夏日鬼天气,说变就变。

小说《变色龙》讲述的是主人公奥楚蔑洛夫在决定狗的主人是谁而得到不同答案时,对受害者的态度的不断改变。

小说主要透过语言描述来塑造一个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的走狗。

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而社会环境的影响远远大于书本知识的熏陶与启迪。在这个日益纷杂的社会中生活,青少年不能盲目自大,也不能自命清高,既要紧跟社会先进思想文化的脚步,也要有一层坚实的屏障来防止不良信息的诱惑与引导。青少年心理容易理解新鲜事物,但在性格养成的时候,我们不能让自己拥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虚伪做作的性情,而要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潜力,让自己不断发展并趋于完美。

在当今社会中,对人对事的态度如变色龙般迅速的也不在少数。为了他人的关注,故向他人献殷勤,为工作升职,送礼的也不少。听惯了阿谀奉承,也不知那些人怎样就是听不厌呢?个性是此刻的中层领导干部,最爱摆架势

你多说几句好话,即使是假话,或者送些名贵的高档礼品,你也就有些说话的份,不然不仅仅连插句嘴的地方没有,也许到最后连饭碗也丢了。这些人的态度变起来比变色龙可快得多了,如夏日鬼天气,说变就变,不可预测。

在整个社会上,变色龙的风光时日终究是好景不长的。因此,为了不要自生自灭,我们就应从小开始养成良好品行,为将来走上繁杂的社会打下基础,也好在以后前进得顺利些。

总之,我们不能将日子放在夏日鬼天气,也不能和变色龙同穴而居。我们青少年更需有一双慧眼,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空间,一片能让自己自由翱翔的天空!

变色龙读后感1000字范文(篇二)

我对于契诃夫所写的文章有所了解,他写的文章极剧讽刺,把平常极其细小的人物动作和心理淋漓尽致的刻画出来,在他所写的故事当中,我似乎到了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我可以体验角色饰演、人生百味、悲欢离合、喜怒无常的世界。契诃夫的作品题材广泛。由于他父亲经营的杂货铺破产,一家人为了躲债去了莫斯科,只留下契诃夫一人在当地完成中学学业,契诃夫家境的悲惨导致了他善于体察沙皇俄国的黑暗现实。在作品中,他以批判现实主义的手法从不同角度描绘了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革命前的俄国社会画面。

像《变色龙》、《打赌》、《胖子和瘦子》等诸如劳动人民,尤其是农民的悲惨遭遇,统治阶级的专横,知识分子的痛苦探索,小市民及保守分子的庸俗,资本主义的剥削等。他是第一位以短篇小说的创作成就登上世界文学高峰的俄国作家。印象最深的就是堪称短篇小说中最经典的《变色龙》了,这一篇文章取材很平凡,但却寓意深刻、形象典型。一条普通的狗,却把平凡百姓与资产阶级两大对立阵营展现的淋漓尽致,而奥楚美洛夫身上穿的军大衣则成了刺中俄国黑暗的社会现实的利刃,奥楚美洛夫的心理活动则是通过穿脱大衣等一系列的动作展现,成功刻画了一个愚蠢而又可恨的统治阶级专横的代表,反映了当时命运可悲的农民阶级。

警官奥丘梅洛夫,他在马路上走着,听见有人说有一条狗咬伤了首饰匠赫留金的手指头,便问跟在身后的一名警察:这是谁家的狗?那个警察一会儿说是一条野狗,一会儿说是日加洛夫将军的狗,一说是将军的狗奥丘梅洛夫就维护那条狗,指责赫留金,一说是一条野狗奥丘梅洛夫就让警察把那条狗扔掉,安慰赫留金,并且一说是将军家的狗,警官不是说热就是说冷。

哎那位小小的官员用变色龙来形容可真是好啊!在我们大家的身边,不正是有这样的人吗?在比自己强的人面前,装做好人但是在比自己弱的人面前,又耀武扬威真是可耻!

大家应该摘掉自己的面具!用自己真诚的心来面对别人!作者塑造出了一个很符合当时官场看风使舵的形象,又在一字一句中自然而又深刻的表现出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黑暗的批判讽刺。

变色龙读后感1000字范文(篇三)

读完契柯夫的《变色龙》之后,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变色龙并不少见。

首饰匠赫留金被一只狗咬伤了,奥丘梅洛夫警官在处理这件事。一开始,警官答应要处死这只狗,严惩狗的主人。但一当人群中有人说这是将军家的狗时,警官立刻换了脸色,指责赫留金故意伤狗在先。后来又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警官马上又变了嘴脸,又说要严惩这只狗和它的主人。这只狗的主人到底是谁,人们观点不一,警官的脸色也随之像变色龙似的变来换去。

故事的情节与描写颇为有趣,其中奥丘梅洛夫警官那变色龙似的两面派嘴脸更是叫人难忘。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时,他摆出一副警官的威严;有人说那就是将军家的狗时,他有和颜悦色,说小狗乖巧,赫留金惹事。井官表面上看似在不断为自己开脱困境,实际上与小丑的滑稽表演没有多大区别。遇到上级便和颜悦色,阿谀奉承的两面派作风显得是如此虚伪,像见了主人伸出流满口水的舌头,晃悠着尾巴装出一副可爱相的狗一样遭到人们的鄙视与嘲笑。

但可悲的是,两面派的人并不是某个时代独有的产物。以前在读席勒的名剧《阴谋与爱情》的时候,就看到了十八世纪德国宫廷中的一些两面的寄生虫。对上,他们极力讨好。以为王公夫人衣服上的带子掉到地上,几个臣仆立刻趴在地上焦急寻找,争取第一个得到夫人的赞赏。对下,他们残酷剥削。为换得一颗讨好公爵夫人的钻石,有人不惜卖几千农奴去战场当炮灰。即使在现代也不乏此类人。记得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班上已有两面派了。老师在时规规矩矩,老师不在时破坏纪律。虽说小学生的这种行为的性质不会很恶劣,但这种风气一但养成便很不好。从小做事两面派,长大还得了?在现代社会中,两面派的人不仅会遭到周围人的鄙视,还难以得到上级的信任。两面派的人要么为了明哲保身,要么为了飞黄腾达,这些他们或许可以做到,但他们却要为此扣上伪君子的帽子,难以得到他人的正视与信任。

不用说,《变色龙》是一出成功的黑色幽默,一出暴露小丑般的变色龙可笑嘴脸的故事。

变色龙读后感1000字范文(篇四)

《变色龙》是俄-国短篇小说家契诃夫的作品,这个作品写于1884年。正是俄-国民-意党人刺杀亚历山大二世之后,亚历山大三世一上台,在竭力强化警-察统治的同时,也搞了一些掩人耳目的法令,给残暴的专制主义蒙上一层面纱。这篇作品讽刺、揭露的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的警官,而是那个崇拜官爵的俄-国社会,是那个穷凶极恶的沙皇专制主义。

这是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在这篇著名的小说里,他以精湛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见风使舵的沙皇专制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艺术代表性。小说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作者在这里是只取其变色的特性,用以概括社会上的一些人。

奥丘梅洛夫先是仗着自己权力,不但没收穷人的醋栗,还摆出官架子。他喜欢权势,渴望权势,并且加以利用来满足自己的心理。一条狗咬了金匠赫留金的手指,奥丘梅洛夫来判案。在判案过程中,他根据狗是不是将军家的这一点不断改变自己的面孔。先是假惺惺地装作正义公正的样子,声称要严惩那只咬人的狗。当人群里有人说那条狗可能是将军家的,奥丘梅洛夫立刻改变了立场,说赫留金是自己弄破的手指,想要敲诈别人赔钱。警-察说这也有可能不是将军家的狗,奥丘梅洛夫就连连称将军家不可能有那么寒酸的狗。人群里又有人说那是将军家的狗,奥丘梅洛夫就责怪赫留金被咬是活该。这时,将军家的厨师来了,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奥丘梅洛夫便说这条狗弄死算了。厨师接着说,那虽然不是将军家的狗,却是将军哥哥家的狗。奥丘梅洛夫马上换了一副嘴脸,打听将军的哥哥近来可好,一边称赞那条狗聪明。厨师带着狗走后,奥丘梅洛夫还威胁赫留金,说早晚要收拾他。

小说主要刻画的是奥丘梅洛夫这一人物,从他对下属、对百姓的语言中表现他的专横跋扈、作威作福;从他与达官贵人有关的人,甚至狗的语言中暴露他的阿谀奉承;从他污秽的谩骂随口喷出,揭开他貌若威严公正里面的低俗。同时,作者很少写他的外貌神态,令人可以想象,此人在为了谄媚权贵而颠倒黑白时,竟然是脸不变色,从而更突出了这一人物丑恶的嘴脸、卑劣的灵魂。

作者通过这样一个滑稽却悲哀的人物,把讽刺的利刃对准沙皇专制制度,有力地揭露了反动政治权爪牙们的无耻和丑恶,把奥丘梅洛夫比做一条变色龙,再恰当不过了,只知奉承权贵的奥丘梅洛夫是沙皇制度下的产物,也是一面反映沙皇黑暗统治的镜子。

变色龙读后感1000字范文(篇五)

小说《变色龙》讲述的是主人公奥楚蔑洛夫在判断狗的主人是谁而得到不同答案时,对受害者的态度的不断改变。

小说主要通过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的走狗。

这篇带有讽刺意味的小说,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却是真实的,让人在欢笑之余,不禁深深地思考起来。

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而社会环境的影响远远大于书本知识的熏陶与启迪。在这个日益纷杂的社会中生活,青少年不能盲目自大,也不能自命清高,既要紧跟社会先进思想文化的脚步,也要有一层坚实的屏障来防止不良信息的诱惑与引导。青少年心理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但在性格养成的时候,我们不能让自己拥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虚伪做作的性情,而要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让自己不断发展并趋于完美。

变色龙小说读后感800字范文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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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龙族》读后感1000字精选


沉浸在书籍的海洋中,是很愉快的事情,作者写的作品总是让人感触颇多。你是否不知道如何写作品读后感?根据你的需要,我们精心整理了《龙族》读后感。

《龙族》读后感 篇1

《龙族》是作者江南发表在《知音漫客》杂志上的一部连载小说,像这样的小说照理说我应该是无缘接触的,因为我现在早就已经脱离了看长篇连载小说的年纪,但是好在我有一个喜欢看《知音漫客》的十岁的儿子。其实,我给儿子买的第一套长篇小说不是《龙族I》和《龙族II》,而是14本300万的《斗罗大陆》,初衷则是想利用他的兴趣大幅度增加他的阅读量。我基本上是一个很节约的人,家里的剩饭如果还能吃,通常是我吃,这次儿子看完的《龙族》也没有例外。

有人说《龙族》是一部青春幻想热血小说,而我的小说世界的分类没那么复杂,只有历史小说、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所以《龙族》这两部小说我还是把它归到武侠小说的类别里。现在的小说受电影《魔戒》、网络游戏《魔兽争霸》和小说《哈利波特》的影响很大,再者作者的写作速度非常快,因此所谓的长篇连载小说更像是一道快餐,它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娱乐作用跟网络游戏一样帮你消耗和打发无聊的时间,断不能用阅读经典小说的眼光去审视它,也许再过N多年之后,你还能记得看过它,那就说明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在路明非的身上,作者隐喻了很多重大的人生命题。如果你是一个怎么看都不可能完美的人,你的一生会如何?难道是注定被别人拿来耻笑,或者是人人都想踩上一脚的命运吗?抗争还有意义吗?作品还是给出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生指引只要你的骨子里还有龙的祖先传给你的热血,就算你的世俗人生彻底无药可救,你一样可以完成一番轰轰烈烈的屠龙大业。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础。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平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

一部青春热血小说,一个青少年的童话,希望儿子看完不仅仅是看到了奇幻和有趣,还能看到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传达出来的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路明非一个废柴都能完成屠龙大业,你有什么理由对自己的人生沮丧呢?幸福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只有自己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只有自己把握住自己,才能把握住未来。

《龙族》读后感 篇2

“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想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孤独,黑夜,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你死时,没有人会为你哭泣,你只会被慢慢地遗忘。凯撒会有整个加图索家族为他哀悼,楚子航会有她的妈妈为他哭得肝肠寸断,但没有人会为你而哭,你只会慢慢地淡出人们的记忆,一点不剩。

路明非,平凡的名字,平凡的男孩,唯一值得注意的'便是一个无聊的特长——星际争霸。不过这有什么用呢,路明非还是路明非,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衰小孩。他的人生完美地诠释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这句话。他有父母,但他却连他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寄住在婶婶家里,却只被当作一条狗;他有朋友,但他们只把他当作废柴,遇到危险,他永远是跑得最快的一个。但他也有梦想啊,他也渴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变得强大,拥有足以毁灭世界的能力,但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永远的幻想罢了。

但他没有想到,有那么一天,他的幻想能成为现实。

《龙族》读后感 篇3

本来想等到五也看完了再点评,想一想,还是别等了,其实,也只是一点有感而发,算不得评价。很多很多人都看过龙族,知道龙族,也有一些听也没听过的,好像身边谈论它的人也比较少。坦白说,大学之前,我也是不知情的那些人之一,我的一个朋友,或者说之前的高中同学吧,给我推荐它,强推,当时我没怎么注意,被他追问了几次后,我才开始读,喜欢慢慢悠闲地看书,就这样看了挺久。看着看着,不再是因为朋友的原因而看了,只是我想知道,这个故事会将我们引向何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男性角色(除去路明非,对他到底什么态度,我自己还很模糊。)就是楚子航,最好的师兄,最赚的儿子,最不可取代的少年。明明很会照顾别人,却不能好好照顾自己。如果可以拍成剧的话,楚子航一角,我希望是杨洋来诠释,就是感觉别人都不合适,而杨洋就是我脑海里的楚师兄啊!至于另一个最喜欢的,就是诺诺了,怎么说,反正又爱又恨,再怎么想生出讨厌可还是会爱的人,她性格里的孤独和倔强掩得那么深,偏执且高贵,外在就给人一种乖戾的小巫女感觉,她的侧写看透了很多人和事,却不是那么容易看清楚自己的心事,我好想坐在她身边,哪怕是一起安静地看夜空也好,我知道,这样就很好了。故事还未完结。虽然知道人也是一直在变的,还是希望,那些热血的少年,沸腾着,慢冷……

《龙族》读后感 篇4

付盈盈/文

这几本不是名著,这几本也不是什么有用的书,这些更不是令人为之赞颂的书。这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意义的小说,但是这给我的只有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可以拯救世界、骄傲的李嘉图M路,但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自卑的、孤独的路明非。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满口烂话的得意小子,可能其实他只是勉强的在掩饰内心的恐惧与不安。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高兴微笑的老好人,但是也许他的心里早已痛苦的抽搐起来

还记得《龙族》里的一段话: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桥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请敲敲自己的胸口,在这里难道没有一个死小孩吗?

《龙族》读后感 篇5

初读《龙族》的时候是在高一的时候。初读龙族便被深深的吸引,因为起始的故事是发生在一个废柴高中生,每天碌碌无为,没有梦想,胸无大志,但还是安于现状,虽然自己一事无成,但是还是不在意,那种没心没肺的生活态度吸引了我。因为这是其他小说主角所没有的。对于《龙族》这本书,我也有许多猜想,路鸣非应该是黑龙,因为路鸣泽应该是黑龙,路鸣泽曾说“待我归来时,诸逆臣当死去”所以路鸣泽应该是黑龙,龙王又是双生子,所以路鸣非也应该是黑龙,奥丁应该不是龙因为,有一句是世界树下有两个儿子,黑龙咬断了世界树,我认为奥丁应该是另外的那个。但是这一切都只是我的猜想。我希望江南不要因为坑挖的太多填不上就不写来。

总体来说,龙族是本很棒的'书,值得一读,龙族中的每个人都很鲜活,每个人都有着不一样的精神面貌,每一个人都是立体的,一册一感人,一人一世界。

《龙族》读后感 篇6

写下这段文字时,屋外雷电交加,倾盆直下的雨水伴着每次的电闪雷鸣,风敲击着窗户,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湮灭在雨水里,这让我想起大雨中开着迈巴赫,驶离死亡国度的少年,少年的眼眸被金黄色点亮,透过时间的雨幕凝视过去的自己,熠熠生辉。

还有尼伯龙跟铁铁战中,和九个头盖骨的荷官玩德州扑克的二货主角。

还有那一头耀眼金发的A级,手持沙漠之鹰,敢骑着哈雷驶入家族会议,以为自己能掌握命运,却永远唤不醒他的母亲。曾听人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房间住着一个小孩,我们每人在高兴时,也在积累悲伤,当悲伤积满时,我们把悲伤丢进那小小的房间,然后挺起胸膛,重新走进那份快乐与热闹中去。守在门前的那个小孩,名叫孤独。快乐可以分享,而孤独只能独自品尝。第一次看龙族时,觉得这是群坚强又倔强的小孩,明明拥有至高无上的血统,还紧握着人类的感情放不下手,珍惜那脆弱如泡影的感情,以人类的躯体,拿起武器,挥向末日的敌人,他们比谁都孤独,但他们比谁都勇敢。我最喜欢其中那个片段,第一个是路明非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路鸣泽,以换取诺诺活下去。我想那个小屁孩在深海下喊出不要死时,是在挽回自己身为人类微笑重要的幸福吧!第二个是身为龙王的夏弥为了使自己弟弟活下去,伪装成人类接近楚子航,却把自己一圈一圈绕进人类的情感线里。感触最深的是路明非一次又一次拿自己的生命与路鸣泽交换回他人的生命,却可以一次又一次面对朝晨发出没心没肺自痴的笑,没有人知道为了现在的平静,他付出了什么,在尼伯龙根,他拿起七宗罪指向注定死亡的龙王,那时,与他同在的楚子航在昏迷,冰雪聪明的学妹是龙族的卧底,偌大的地底世界只有他一人独立。那个结局让我明白,最值得守护的东西,既不是荣誉也不是金钱,而是那群在你身边蹭吃蹭喝风雨同行的狐朋狗友。我们正是因为那些微小的牵系才变得勇敢。一个人在天台上迎风高歌,是美。一群人围在烧烤摊边啃着油条,也是美。那些勇者们,路明非,诺诺,楚子航,凯撒,零,芬格尔即使他们是混过夜店秀过下线的二百五,即使他们的过去并不精彩也不完美,即使他们生活在血之衰的孤独下,而每个人都坚强的一路走下去。我们记得天台上的是路明非,是因为我们也曾孤独的一个人远眺远霞。我们心中有火种,即使再微小在脆弱,它也可以抵抗孤独。青春时代,最容易孤独,也最需要燃烧的时代,哪怕微小,可笑,哪怕整个世界都在反对,哪怕大雨中只有你一个人孤寂地等待天明。心中那团燃烧着的火,无时无刻陪伴着我们,就如可怕的孤独无时无刻笼罩着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那时,孤独会为我们喝彩。

《龙族》读后感 篇7

还是小衰仔时期的路明非总是会幻想,有一天FBI的探员会突然闯入,恭敬地对他说:“Mr路,你还想继续待在这个小地方浪费时间吗?我们现在需要你。”然后路明非会站起来,在众目睽睽下让他们给自己穿上风衣,被促拥着走向一架呼呼作响的黑色直升飞机,脚下踩着风。路明非并没有什么英雄情结,只是那种场景真的不由让人喊出一句,超拽!然后这个美妙的幻想往往会被老师的一声怒吼打破。

路明非偶尔也会想想未来,想象自己在单薄的简历书上写下,特长是打星际。人生十有89是不如意,其中一二是非常不如意,死小孩儿路明非前半段的人生很简单,在学校被老师同学嫌弃,在家被姑姑嫌弃,就连在报刊免费蹭书看也会被大爷嫌弃,到底是因为无法融入这个世界而感到孤独,还是因为孤独而无法融入这个世界,十八岁的路明非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他穿过狭窄的楼道,坐在天台那座废弃的空调机上,漠视着一切走向衰老,包括自己的生命。

这悲催的生活忽然有一天走向了终结,一位红发魔女目光如刀地走向他,“李嘉图,跟我走。”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就停在她身后,她穿着紫色套裙,耳朵上的四叶草闪闪发光。从此以后,路明非的世界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半是光明,一半是混沌,诺诺所行之处,烈火燎原。即使后来,路明非已经见识过布加迪威龙和迈巴赫,但对于他而言,最令人安心的,果然还是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准确的说,是诺诺身边。师姐总是有能力将他拖出泥淖,宛若一个女英雄似的拍拍他的脑袋,“小弟,别伤心。”也许路明非前十八年的人生都是为了迎接诺诺的到来而作的铺垫。

不了解路明非的人都觉得他活得像条土狗,是只打不死的小强,但他内心的孤独与悲伤却不曾有人试图去揭开,唯有了解他的人才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出神的威严,所幸最后的最后,他终于不再是孤身一人,面瘫师兄、三无少女、中二会长以及小恶魔,路明非心中的刀终于有了挥舞的理由,他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遇到了想要守护的人。

也许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内心都有一个孤独的路明非,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地受伤,但他偶尔也会为了某个理由拼命,命运这玩意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需怀着勇气等待。

《龙族》读后感 篇8

历时七十九小时,完成了这部小说。在此之前我从未看过这种类型的书籍,只是在生活里,有很多的人都讨论过这部小说,我也准备看看。

“孤独”贯穿了整个主题,我也没有读的那么认真,很多的情节也没记住多少,因为那种孤独无奈感,不忍细读。我也写不出多么深刻的理解……

在你最孤独最无望的时候,有一扇门会在你身边打开。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死不可怕,只是一场长眠。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们仍会醒来。每个人都是存在于别人的眼睛里的。所谓大人,有时候很愚蠢。孩子伸出手想去安慰她一下的时候,她还以为你在要吃的。没什么对错。其实他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讨这家人的喜欢,就像对一个女孩,因为她不爱你,所以你做什么都是错。因为不爱,所以都错。这是一个寂静的城市,没有车来往,灯光在雨水中蒙眬,大片的树叶飘飞,美丽而孤远,就像童话里连火焰都沉睡的城堡。你没有地方可去,是一条真正的败狗。有人会为你哭就说明你是个东西,不然你就不是。世界上有些故事你看过就不想再看一遍,因为没有解。有些故事仿佛注定,不是因为偶然也不是因为错过,而是一个解不开的结。如果它恰好是场悲剧,那么它的悲伤在故事开始时已经注定。人小时候总是鄙夷“酒肉朋友”这四个字,长大后才发现,在你最难过的时候,只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能让你稍微舒服些。某种意义上说酒肉才是你永恒的好朋友,因为它们从不弃你而去,所以世界上伤心的胖子越来越多。最孤单的人分两种,一种恨不得全世界都跟他一样倒霉,一种则希望别人能幸福,因为看到幸福的人,他也略略觉得温暖。一辈子没有见过光的蛾子,遇到火就会扑上去。烧死别人无所谓,烧死自己也不可惜,烧掉整个世界都没什么,只是想要那光……这是一只蛾子对光的饥渴。所有漂泊不定的人,都想找个可以称作‘家’的地方吧?世界上不该有任何牢笼能困住一个真正的男人,只有一样例外,那就是你喜欢的姑娘。这个世界上并非一切正确的事情都是正义的,也并非正义的事情一定是正确的。对别人残酷的人,先得学会对自己残酷,否则只是懦夫。第一次为了诺诺,第二次为了楚子航…每个人心里都住着魔鬼,幸福是它的牢笼,当一切幸福都化作泡影,魔鬼就会冲破牢笼高唱着血腥的圣歌浮现。那时候,绝望的人将所向无敌。这世界上其实从不曾有一个人能取代另一个人的位置,所谓的取代,只是以前的那个人被遗忘了。因为你太卑微了,所以想要幸福你要付出十倍的代价……乃至生命。再见这种事,总是说起来比做起来容易太多。大家都要长大都要寻找幸福,谁也不会停留在过去,只是偶尔想起曾经相遇的时候那么美,会有点黯然神伤。直到你们两个累了,跑到湖边或者海边忽然停下,望着水面上的浮灯,你觉得那灯光真美,感谢在这么美好的时刻有这么一个女孩站在你身边跟你一起分享美景。这是你们两个共同的记忆,即便后来你们没有走到一起,可那个时刻是不朽的。”只要还有人等你,只要还有人跟你在一起,无论天涯海角你都不是野狗,保持着家犬的幸福感。任何人,想从你的身边夺走任何东西,都是我们的敌人!”没有人会记得死的东西,所以要活下去,咬牙切齿地活下去! 我最恨有人抢走……属于我的东西。 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这个世界有多大,取决于你认识多少人,你每认识一个人,世界对你来说就会变大一些。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城市,有东京、巴黎、开罗、伦敦、伊斯坦布尔……但很多城市对你来说只是名字罢了,你没去过那里,那里也没有你想要拜访的人,所以它们其实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人,但你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东西,可真正属于你的世界其实是很小的,只是你去过的地方吃过的东西和见过的落日,还有会在乎你死活的朋友。所谓觉悟,就是经历时间和考验也不会坍塌的意志。其实每个人都在表演,人生就像是一出戏,你在戏里扮演的总不会是真实的自己。所谓绝对的正义,只是人们用来粉饰仇恨和渴望的名词。如果你真的相信那种东西,那你真是太幼稚了。如果对生命还有困惑的话,欢迎信教啊。在你以为世界上只剩你一个人孤零零的时候,还有个叫做神的家伙,他是不会抛弃你的。只有再见,再无言在你的影子里,我的眼泪掉了下去,手指、头发和声音,都变得冰冷,两人相伴的生活远去了,连气息也失去,已经是朋友,从心里是朋友,凝视也是朋友,变得悲哀,因为已无法回忆,但梦境仍然清醒,梦中一见,还是不能忘记,已经是朋友,漂亮的朋友,就像这样的朋友温柔的……。已经是朋友,从心里就是朋友,永远是朋友,从今往后……。朋友……只能说再见,其他都说不出口你在何处漂流,你在和谁厮守,我的天涯和梦要你挽救,我已不能回头。人生嘛,难免有失败的时候,四处碰壁走投无路,但就把它当作上天给我们的一次长假吧,好好休息,休息完了我们继续整装出发。人类是过于自负的物种,总觉得自己了解的东西就是全世界,可事实上人类了解的只是世界的一角。某些言灵,人类至今为止未曾知晓。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你不得不离开,像河流总会离开山涧奔向大海我觉得我已经很努力了,可世界还是那么孤单。命运并非是能轻易被突破的东西,当你觉得你突破了命运的时候,命运只是换用另外一种方式束缚着你,引导你去最终的地方。

精选人间失格小说读后感1000字5篇


读后感,在于我们去“读”,通过读,抓住原文的重要内容,进行思考。作品这本书当中的细节常常为人所感叹。经常写读后感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字表达能力。你阅读过作品的读后感范文吗?编辑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人间失格小说读后感,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人间失格小说读后感【篇1】

我开始对这个世界放下戒心,慢慢的发现他其实并没那么可怕。

书中写的是一个人从小就努力的去讨好别人,不惜做自己不喜欢甚至厌恶的事,慢慢的使他走向了毁灭,在文章中作者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之中。其实在书中的一些情节也像一面镜子反映了我们现实中的生活。残缺的人丑陋,试图迈向完美,接近完美的人却只能迈向毁灭。因为他太过敏感纯粹,所以,注定孤独,注定,他迈向毁灭。

他清晰的感知到这个世界的冰冷,他说:“人啊,明明一点儿也不了解对方,错看对方,却视彼此为独一无二的挚友,一生不解对方的真性情,待一方撒手西去,还要为其哭泣,念诵悼词。与其说人间失格是太宰治最后的遗著,不如说这是他留给这个冷冰冰的世界的遗书更合适。太宰治在《人间失格》中,藉大庭叶藏的独白表达他的人生与思想:「信赖是罪吗?」「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不论怎麼做,做什麼,都只会徒劳无功,只会让人觉得更差耻吧了!」「苟活著就是罪恶的种子!我的不幸,是无力拒绝他人的不幸。一旦拒绝,不论对方或是自己心裏,永远都有一道无法弥补的白色裂痕。我被这样的恐惧胁迫著。问问老天:不抵抗是罪吗?」

人间失格小说读后感【篇2】

我这一生,尽是可耻之事。——太宰治

《人间失格》又名《丧失为人的资格》,是日本小说家太宰治创作的一部自传体的小说。小说与1948年在杂志《展望》上作为全三回的连载小说发表,同年太宰治自杀身亡。

令人生厌、如此难看、猴子的笑脸、极其怪异、死相、令人毛骨悚然的脸,小说开篇便用这些词描述了三个男人的照片,也就是主人翁叶藏在不同年龄段的缩影。序章便奠定了全书压抑扭曲的基调。

叶藏,是个胆小鬼。他害怕的东西太多了,让他悲伤的事物也太多了。快到二十岁时,才突然明白,床单、被套这些都是生活中很必要的实用品,于是,不禁为人类的俭朴而悲从中来。他对人类极度恐惧,他怯懦地顺从、讨好每一个人,父亲、亲人、同学、女人甚至家丁。他用搞笑来掩饰自己的恐惧,却陷入越是搞笑、越是恐惧的恶性循环,渐渐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搞笑的怪胎。一步一步地,用他自己的话说,丧失了为人的资格。

在我看来,叶藏实际上拿着令人非常羡慕的剧本。他出生在富贵家庭,衣食无忧;他头脑聪明,不用太努力学习也能拿到高分;他容貌俊俏,轻易就可以获得不少女人的青睐;他会“搞笑”,在许多地方都有很高的人气;他对待事物有独到的见解,有绘画才能,等等。但他却说:“那些说我幸福的人远比我快乐”。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特别是有关“搞笑”和“怪异的笑容”的描写。看看现实社会,世人都在用某些东西来掩饰自己,只是方式和程度不同罢了。那些痛苦的人,幸福的人彼此欺骗,又神奇般的毫发无伤,还是一样在夜晚睡去,又在清晨醒来。

这两个故事都太压抑了,看完后感觉心脏哪块儿卡了块石头,也没法伸手去取。人生是一场必输的赌博,每个人都会死去,我从没有因为某个人的死亡而伤心过,但却常常因为他人认真生活的模样而感动不已。

我不喜欢这个故事,尤其是在这样阳光灿烂的日子。

但并不否认这是一本极好的书,或许在哪个孤独的夜晚,就会对书中那些句子产生强烈的认同感。(何开心)

人间失格小说读后感【篇3】

“三张照片,三篇手记”,书不厚,若投入,三小时足矣!

电影版的《人间失格》我是很早就看过的,依稀记得是大二,只记得画面阴郁,似乎讲的是一个富家子弟的沦落生活,伪装,不羁,放荡,酒精,女人是他的特写,仅仅如此而已。

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人间失格,自暴自弃的代言词(失去了为人的资格),“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又是无尽的悲哀。

这种似于阴暗型的小说,亦或是过于现实的小说,人们一般是不愿意去着眼的,人莫不过是理想主义者,都愿意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都希望现世美好~

但若此真是常态,世间便无了类似于此书的存在!可见,生活就是如此,没有松柏的常青,没有生命的循环,有的便是无尽的挑战和无驻的青春。这便是人生。

好现实的一番记述,写尽了人情冷暖,曾世炎凉,从小的讨好,逗趣,青年的逃避,寻死,到后来的寻求救赎到救赎幻灭,他没有解脱,他的结局是他的性格招致,他的性格是从小养成,幼时的性格是天生如此还是家庭主导,这就人各执其词了。

此外,可以说主人公的沦落和掘木有密切的关系,从罪→罚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他扮演了看客和助推者,遇人不淑,这便体现的淋漓尽致。人生有很多次遇见,但往往正是这些遇见影响了他人生的道路。

酒精和女人是贯穿的主线,他通过这两种方式麻痹自己,从中获得慰藉,最终伤害他的也是这两种,让他看破了一切,他以为在良子身上看到的纯洁能够救赎他,然而,最终仍是悲剧收场,他的唯一希望破灭了,并非是良子的过错,他并不恨良子,良子是信赖天才,他恨的是人的信赖之心总会因为过于信赖别人而遭到玷污。

人间失格小说读后感【篇4】

我有抑郁症,所以就去死一死,没什么重要的原因,大家不必在意我的离开。拜拜啦。

——走饭

你知道的,就是有人可以这样轻松自然的谈论死亡,仿佛在谈论一日三餐、周末旅行。

生存并且不厌恶自己,并不是人人都有的能力,痛苦这种东西,与生具来根植于一些人的心里。时值四月,张国荣先生已经离开十四载,十四年前,他在遗书中写下:“我一生没做坏事,为何这样……”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并不是每个人的理想都有珠光宝气的光泽,鲁迅先生在《病后杂谈》中写到:“大愿,原是每个人都有的……一位是愿天下的人都死掉,只剩下他自己和一个好看的姑娘,还有一个卖大饼的;另一位是愿秋天薄暮,吐半口血,两个侍儿扶着,恹恹的到阶前去看白海棠”。如此阴暗的理想,听起来却不觉反感,“扶白海棠吐血”,竟有了些雅的味道。

相比之下,太宰治先生的理想就不仅仅限于“吐半口血”了,他一生都在追求死亡,打开太宰治先生的履历,除了获奖,便是自杀未遂,直到39岁那年他终于如愿以偿。我没有考证过太宰治是否真的患有抑郁症,但毫无疑问,他的文字里透着抑郁倾向。人们说,这是“无赖派”文学。

太宰治的人生信条可能就是:如果没什么事的话,那我就去死一下。

第一次自杀,太宰治20岁。他在寄宿的家中服下大量的安眠药,却因为未到致死量,自杀失败。研究者说这次自杀是因为他的学业不佳。

第二次自杀,时年21岁的太宰治与银座酒吧的女招待殉情,这次同样是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药,情人离他而去,太宰治却被救了回来。这让他一生都觉得背负罪责。

第三次是太宰治26岁时,学业门门挂科,毕业希望渺茫,报考报社不及格,绝望之余,便跑到山中上吊自杀,可是上吊的绳子却断了,太宰治悻悻而归。

第四次是在1937年春天,得知妻子与人有染,他悲苦愤懑,带着妻子前往群马县水上村谷川温泉,打算两人结伴共赴黄泉。这次两人也因药量不足致死而幸存了下来。

连死都死不了,我有何用?

最后一次,就是1948年6月13日与山崎富荣的情死了。那时具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人间失格》刚刚成书不久,太宰治已经开始屡屡咯血,病情恶化。据说投水之前,二人还服用了氰化钾,看来这一次当真是决意赴死,39岁的生命,终于如愿。

对于有的人来说,相比活着,死亡真的不可怕。

读《人间失格》,能够清晰的感受到作者的挣扎与痛苦。然而却丝毫不觉得同情,因为“同情”总是给他人,而《人间失格》里的种.种阴暗,总有一款适合你。就像张国荣先生在《异度空间》中所饰演的心理医生,以为看到的是“他人即地狱”,殊不知,自己才是地狱。

我们每个人苟活于世,除了见诸于朋友圈的种.种正能量,总还有更多的阴暗情绪缠绕着我们。有时候你隐隐的感觉到了它,却又难以具体描摹,甚至不敢面对,便放它匆匆溜走,如果你不幸并非生性乐观之人,那么诸多颓丧会更加肆无忌惮的在你内心肆虐。后来那些游离的阴暗情绪在深夜流出你的脑海,幻化成一本《人间失格》。

对内心世界采取几近白描的方式,毫不掩饰的告诉这个世界:我就是这样卑躬屈膝的一个无赖,我过着混乱的私生活,没有责任感,面对现实只知道一味的逃避,我颇有才华却不愿有丝毫进益,我面目可亲却只是混吃混喝的皮囊……我唯一热衷的事情便是死亡。

叶藏(书中主角)说,他是用“丑角精神”作为对人最后的求爱,可他其实根本不会爱,因为他缺乏袒露自己内心,或是探视他人内心的那点勇气。叶藏在小的时候发现,自己佯装一个蠢货的时候,貌似会得到周围人的认可与喜欢。于是他便走上了耍宝搞笑的道路,甚至当他发现“模仿劳埃德和大家寒暄的样子,她们笑得更欢畅了”。从那往后,每逢镇上播放劳埃德的电影,叶藏必坐在台下,偷偷揣摩他的神情举止。仔细回想的话,我们的生活中是不是都遇见过这样依赖耍宝搞笑博得他人认可的人?甚至我们自己,是否也在某些时刻扮演了这样的角色?站在高处的时候,莫名期盼自己会突然跌倒。

所以我们总是听说,真正的喜剧大师,台下总是沉默寡言,而真正出色的喜剧,都有那么一丝悲凉的味道。陈奕迅的《浮夸》被很多人翻唱,我总以为最出色的是王祖蓝那一版,除却技巧,我想是因为王祖蓝更能理解歌曲中所描述的“丑角精神”。

我没有能力分析这种行为背后的心理机制到底是什么,就像我无法真正理解太宰治为什么如此执着于死亡。因为在他人的记忆里“我们所认识的阿叶非常率真机灵,若是不喝酒,不,就算喝了酒,也是个像天神般的大好人呢。”以及“我早就注意到你了。对,就是这种腼腆的笑,这是大有前途的艺术家特有的表情哦。为我们的相识,干杯!小娟,这家伙是个美男子吧?可别被他迷倒哦,都是这家伙来了画塾,才害我沦为第二美男子啦。”

可是,这些根本无法填补心灵上的空缺。太宰治说,没办法,我只是想死啊。

这是一个暴露负能量会被咪蒙小姐骂翻的时代,我们太需要显现自己痴迷于读书旅行健身的政治正确了,没有人敢像《人间失格》一样,把阴暗的自己撕碎了给别人看。可是如果你像我一样,在凌晨三点和太宰治来一次精神碰撞,那么你不愿意再佯装幸福。谈到人生的真实状态,我在本书里也找到了最恰如其分的一句描述:

现在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

只是一个谈不上幸与不幸的存在罢了。何为生活?

昨夜,美酒入喉,我心欢畅。今朝,酒冷香落,徒留荒凉。

人间失格小说读后感【篇5】

如果你发现这个世界残酷,复杂以致难以忍受的时候,你是否会选择这种“死又死不了,活又活不下去”的颓废性的人生哲学?

总有人认为,叶藏,太宰治的缩影,是颓废,不堪的,“因为我更像一个丑陋的怪物,虽然很想普普通通地活得像个人,但社会却一直将我当做一个怪物。”他那样小心翼翼的活着,用所谓的处世之道教养出的做戏的习惯,伪笑着去迎合按理,合情,应该讨好的人,这个碰着棉花仿佛也会受伤的谦卑的人,只能用这种做戏的方式,保留他那颗圣洁纯粹的心。所以恰恰相反,《人间失格》描述的不是颓废的精神,而是极度的理想主义、因太过高尚而迎来破灭的理想主义。

残缺的人丑陋,试图迈向完美,接近完美的人却只能迈向毁灭。因为他太过敏感纯粹,所以,注定孤独,注定,他迈向毁灭。

他清晰的感知到这个世界的冰冷,他说:“人啊,明明一点儿也不了解对方,错看对方,却视彼此为独一无二的挚友,一生不解对方的真性情,待一方撒手西去,还要为其哭泣,念诵悼词。“相互轻蔑却又彼此来”。

往并一起自我作贱——这就是世上所谓“朋友”的真面目。”也许他的看法太过偏激,世人么,总是相信时间有真情和温暖的。可是我们都知道,一路,走走停停,所有人,聚散离合,最终,仍旧是孑然一生。没有人会将胸膛剖开,将躯体内的阴暗秘密全数交予他人,只是为了一生中那个短短的瞬间能够感到丝毫的被在乎的温暖,略微带些自弃意味的选择轻信。叶藏不愿意轻信,脆弱单纯的心灵岂能接受随时而来的打击。

又或许因此,他总是站在世界之外观察着周遭的种种,“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难与训斥时,还能愉快起来,但我却从人们生气的怒容中看到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找到机会,就会像那些在草原上温文尔雅的牛,忽然甩动自己的尾巴抽死自己肚子上的牛虻。”他的感知,就如同神明,又或许他就是神明,如果真的有神不小心掉入人间,一定不会像任何宗教里所描述的救世主那样圣洁、坚强、慈悲,而是像他这般这样阴暗、扭曲、脆弱,又在自己的领域里固执执着。

所以,我们应当用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用阳光的心态度过每一天。

红岩小说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


1948年的重庆,黎明前的至暗。随着二战拉下帷幕,压抑的敌意在国民党和共产党间猛地喷涌而出。集眼于重庆——这国民党最后的喘息之地,对他们视为敌人的共产党实施了更加猛烈的压迫,残害。不想,地下党的工作同样愈加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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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一腔热血的学生成瑶,工厂中成熟稳重的厂长成刚;地下党的领导江雪琴不惧严刑,死守秘密;面对暴兵,临危不惧的党员许云峰……这些人不仅仅拥有令人惊叹高贵品质,同时也是当时投身革命事业的青年缩影。他们的精神是坚毅的。敌人的威胁在他们心中不值一提,肉体上的折磨更是无法使他们屈服。仍记得,渣滓洞中,江姐的十指被竹签捅穿,她的声音羸弱却从未动摇“我是共产党员,共产党员……”“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

他们内心的坚硬外壳内,却又充斥柔软。政治犯集中营内,有个小婴儿,因头大眼睛大,又称小萝卜头。小萝卜头是集中营被杀害的革命烈士宋绮云夫妇的孩子。每到一个牢房,他那稚嫩的脸庞,大大的眼睛,带有磁性的童音,总给人们带去欢笑和快乐。他曾看到蝴蝶后便捉住它,关押它。然而当他意识到他自己也是一只渴望自由的蝴蝶以后,便放开它,将自由还给它。小萝卜头是狱中同志们的光。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黎明,静悄悄的黎明。为了这一切而奋斗、用自己的鲜血铺路的先烈想来一定很欣慰吧。

同为青年人的我们,生活在和谐的当下。站在前辈用身躯铸就的土地上,我们显然不应当忘却悲壮的过往。自“红岩”后,中华人民又经历了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战火的洗礼并没有摧毁我们的意志,一切没有打到我们的敌人终将使我们变得更加强大。钢铁般的意志,为生民立命的精神镌刻在红色的血脉之中。然而,自改革开放,中华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之后,那种高于自身,高于生命,为世代的人民奉献的“红岩精神”却在消退。我们应当庆幸有人维护我们的安宁,更应当反思:究竟什么时候开始,高于自身的集体道德观念便被我们抛弃了。

这一点,从“英雄冢前无人问,戏子家事天下知”的现状,再看看空闲时人们的消遣方式,不难发现:我们不知何时已经带着节操跪倒在资本面前,躺在纸醉金迷的美梦中渐渐沉沦。“大多数中国人被另一部分人保护的很好”,这何尝不是一种讽刺?重新合上书本,身上渐冷的热血再次开始沸腾。我党宽容我们,为我们提供庇护的港湾,不求回报。这种庇护不是永久的,我们,我们所有人就是中国的未来,。不在青葱岁月努力奋斗,更待何时?

舆论不在意,别人不相信,那又如何?不倒的信念是我们永恒的动力,失败、挫折、阻碍我们成长的一切都会被我们击败。清醒起来,青年人!别沉浸在游戏人生的美梦里,我们的责任,重大!先辈建造的国度不是用来败坏的。我们的路途,艰辛!一路上会有各种诱惑,会有来自目光短视者的敌对。但这一切都是我们前行的理由!前进,奋斗,发展,树立起“出淤泥不染,同流不合污”的品格,坚定以诚相待,团结多数的方针。

为永恒信念而读书,为中华盛世而奋斗!

小说主角读后感1000字(优选范文)


拿起《主角》就爱不释手,被陈彦老师朴素的语言,故事里每个鲜活,生动,有趣的人物深深吸引着、震撼着、感动着。读完心中五味杂陈,很多的感觉好像说不出来。反正是既有泪流满面,又有愤愤不平,更有委屈难过。好像这就是我们身边发生的故事一样。对于我这个不爱读书的人,真的是舍不得错过一个字,可见这部作品对我的吸引程度。因此就想写两句读后感大全,此刻却堵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害怕自己的认知拉低了这神圣的巨著,管它呢,就像陈彦老师这部作品所要传递的慈悲心,他是能谅解,理解众生的。敬畏主角,敬畏陈彦老师这部紧贴着大地行走的长篇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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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人公易秦娥的成长记,充满了苦难,煎熬,百般曲折,颠荡起伏,最终上升到慈悲,奉献,和解,宽恕,自我救赎。易秦娥从头至尾,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透着浓浓的傻气,也就是这样的傻冒,才得到许许多多人的帮助提携。就如秦八娃老师说:“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唱好戏,做得了主角。”冲着这股傻劲儿,她才有了对待生活的高度,态度,豁达,她才能在苦难中得到解脱。

文艺作品就像是一面镜子,我们常常能在这些作品里或多或少的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何尝又不是个只会唱歌,却不太会打理生活的傻人呢。我们常常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却始终做不到尽善尽美,一个人的个性,决定了他要走什么样的人生。易秦娥把所有人生中的缺憾唱在戏里,而我则唱在我的歌里,所以我常常为自己的歌唱感动的一塌糊涂,这种感动,只有易秦娥一样的人才懂。

封潇潇,刘红兵,石怀玉,胡三元,胡彩香,米兰……每个鲜活的生命,有不堪,有可怜,有可爱,也有他们神性的一面。作者没有提倡惩恶扬善,他笔下最恶毒的楚嘉禾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不能让人除之后快,相反得到了易秦娥的怜悯。她本来就是个可怜人,是个争了一辈子角,用尽下作手段,却始终站不在舞台中央,没有做主角实力的可怜人。书中提及佛家的一句话:“众生皆可怜”。作者是站在众生平等的角度,刻画每一个人物,他是要心疼这世上的每一个生而为人的可怜人。人人皆平等,人人都是自己生命中的主角。

对于那些易秦娥生命中伤害过她的人,有的她爱过,有的恨过,也曾做过强烈的心理斗争,最终她和每一个人和解。生活中很少有人能有这份豁达,正因为她能做到所以才是“主角”吧。这种不太真实的高风亮节,可以想象是作者的私心,是文艺作品传递给我们的一种精神和力量。我突然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诗:“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以前我是不大懂这句话的,只是囫囵拿着。直至今日,读了易秦娥的故事,我才大概参透一二吧,或许只有自由的“歌唱”,才能忘却烦恼和痛苦,才能得到真正的解脱和救赎。

《我这样教数学——华应龙课堂实录》读后感(优秀范文)


陶行知先生说:“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而在教学生学”。作为一名刚入职的新教师,对于如何教学生学我的内心是忐忑的,我担心由于自己的零经验无法让我的学生感受到有趣的数学课堂以及充满魅力的数学知识。最近,有幸拜读了华应龙老师的《我这样教数学--华应龙课堂实录》这本书,在看书的过程中我深深的被华老师幽默生动的语言所吸引,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做他的学生太幸福了,在他的课堂上不用担心学不好,只怕学不够,学生学的仿佛停不下来了。作为一名年轻的数学教师,这样的教学让我感受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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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好的数学课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好的数学课必须是让学生感兴趣的。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你发现了某一兴趣,坚持做远比培养别的兴趣简单的多,舒服的多。作为一名老师,要想真正让学生在这短暂的40分钟内不走神的听你讲课,那就必须让学生对数学学习产生兴趣。在华老师的课上,我们能深刻感受到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他通过引人入胜的教学情境和灵活多样的教学过程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沉浸在学习乐趣之中。

其次,好的数学课不避讳出现差错。那些近乎完美的课不见得是好课,甚至是淡而无味的课。而真正有味道的却是那些有差错的课。华老师的课确实由于融错而精彩,老师和学生共同面对这些差错,从差错中悟出道理,有所收获,使一节课变得有味道。

然后,好的数学课是引发人思考的课。数学是思维的体操,数学的学习需要思考。好的教学要让学生主动探索,让学生在思考的过程中发展,“跳起来摘果子”才更有味道。要使课堂教学富于思考意义,教师就应为学生创设有助于思考的空间。

最后,好的数学课是自然流露的课。课堂教学本质上是师生互动的过程,是师生共同参与的过程。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当有计划,有预设,但实际的教学应当是自然地随着教学进程的推进,根据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表现不断调适和展开。真正意义上的教学绝不是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语言叙述出来,而是教师对现场情况作出判断后,根据自己实践性知识和学生的具体表现所作出的自然的反应。这种自然的流露既不能脱离教学的总体目标,也要与现场的情境、进程形成互动,它是一种教学机智、一种合理的教学决策,是老师实践性知识的集中表现。

这真是一本能让你读了一遍还想再多读几遍的好书,读这本书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教学是有生命力的,教学的生命力不是“复制”而是“刷新”。让学习像呼吸一样自然,让人人都能学有价值的数学,这正是我们每一位教师一直在努力的方向。

《我这样教数学》这本书主要记录了华应龙老师课堂实录,展示了华应龙老师的12节数学课,以及与这些课有关的教学设计、反思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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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我20xx年10月份的时候买的,刚拿到手的时候,偶尔看一下,没有特别用心去看,是这个学期才认真的去看它。每当我看这本书时,都感觉到自己就在华老师的课堂中,享受着被华老师用新知浇灌着的样子,很陶醉很入迷。华老师的数学课堂,有独特的色彩和亮光,有丰富而深层的意蕴。我很喜欢,很欣赏。很高兴我们国家能有一批这么优秀的前辈,还刻录了自己的教学经验,分享给我们这些晚辈,供我们学习。

有的人因队伍走得快而离开队伍,有的人则因队伍走得慢而离开队伍。显然,华老师是离开队伍的一位领跑者,华老师是一位辛勤的刻苦的开垦者、耕耘者。在华老师的课堂上,我看到华老师非常注重拓展学生的数学思维,小学生的思维以具体形象为主,在学习抽象的数学内容时,往往要把内容具体化,用形象的方式呈现所学的内容。

以长方体的认识教学为例,认识长方体时是从1张纸是长方形,50张100张纸重叠起来就是长方体,从现实出发从平面到立体。引导学生深入区别长方形和长方体。在认识长方体各部分特点时:华老师当堂切苹果演示实践,首先,切一刀得面——切两刀得棱——三刀切得长方体,这样以演示动作的慢镜头清晰地展示面、棱、顶点。把这些抽象的概念课转化得很具体化,华老师的课新颖、充满艺术性,且有趣,学生学得有数学味道,又让学生对长方体及特征的认识提到更高的高度。

我们究竟要教什么?华老师以圆的认识为教学案例,诠释了做为老师的我们在课堂上要教什么。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在华老师教圆的认识时,他处理的教学内容跟大家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以往大家教圆的认识时都比较注重组织学生通过折叠、测量、对比等操作活动来发现圆的特征,注重让学生用圆规画圆,注重数学史料的文化点缀。而华老师注重通过推理、想象、思辨等思维活动来概括圆的特征,注重让学生思考:“为什么用圆规可以画圆”,注重数学史料文化功能的挖掘。例如:华老师通过创设在寻宝中创造圆,出示:在头脑奥林匹克中寻宝,宝物距离你左脚3米。通过由点连成圆再到圆各部分名称,再在追问中认识圆,圆,一中同长也(圆这种图形,有一个中心,从这个中心到圆上各点都一样长)。华老师的这节课打破传统的教法,敢于开创新的教法。

作为高段老师看了这节课觉得这种教法真的妙!觉得非常享受。难怪学生不愿意下课。这节课让我体会到了一、数学慨念不仅来自操作,还应是思想的成果。二、数学知识不只是习得的,还应是探究而来的。三、数学史料不只是点缀,还应是思想的渗透。

要想设计出一节有价值的数学课,更重要的是热爱数学、热爱生活。艾青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有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谢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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