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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许三卖血记有感

发布时间:2022-03-25 来源:互联网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读后感范文)。

常言道:“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我们一定都有看过一些书,在读完一本书后老师会给学生们布置一篇作文,将我们读完书以后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如何在读后感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心得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读后感范文),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法国《读书》杂志曾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曾读过《活着》,而今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隐隐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撼。人一生要遭遇多少苦难,走过多少分路,见证多少生死离别?该怎样在这样的绝境中默默承受,而又继续活着?富贵一直接受着死亡;许三观一直依靠卖血度过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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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许三观,再次被作者笔下的英雄许三观所震撼。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想平静地过日子,但生活总是和这个家庭开玩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二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三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尽管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却视若己出,就连绿了他的何小勇被车撞的时候,许三观尽管叫着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在许玉兰要求他去救何小勇时候还说去救就是孙子。但是在对一乐说的时候,仍然包含了满满的善意,尽管那是个让他当了十几年乌龟的男人,他有无数理由让自己不去管他,同时也不会有人去指责他,他还是去选择了救人。他也是恨何小勇的吧,但是爱盖过了恨。

随时代变化,家里吃不上饭时,许三观又去卖血带家人去吃面。起初他并不想带一乐去,但当一乐在大街上叫着谁带她去吃面谁就是他爹时,他又心软了。我想再大的困难也无法打倒这样一个温暖坚强的人吧。

许三观爱自己的妻子,文革时候冒着别人的指指点点给妻子送饭,晚上给站了一天的妻子泡脚。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弥补一乐的错去卖血,为了儿子们生活好一点再次去卖血。尽管他得知了阿方卖血卖败了身子,根龙因为卖血死在了他眼前。但是为了孩子他还是选择一次又一次的卖血。这就是本书最动人之处吧。

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最后许三观的嚎啕大哭,伤心于自己再也没有帮助这个家度过困难的法宝了。这种从未出现过的无助于失落,真正的击溃了这个一直坚强的男人。

总的来说,许三观是平凡的,只能通过多次卖血,以生命来衬托这个家的延续,来对抗生活的绝境。他是那个时代农民的化身代表。象征那代人从悲叹和绝望中产生对生活的挑战。但他又是不平凡的,他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对于不是亲生的儿子他视若己出,这一点违反使他成为了本书中的英雄。成为了本书中精神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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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优秀范文)


从好奇到责任,从表皮到心灵,从莽撞到稳重,许三观一生的变化,亦是爱情的升华,亲情的凝结。从他短暂却又漫长的一生,透视着这个世界最真挚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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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作品,总是用最简单而内敛的文字,朴实而深沉的语言,描绘着这个世界所折射出的真实而又内敛的故事,给予我们巨大的震撼,更让我们沉浸到这个描绘的世界中去,和所有的人物产生共鸣,发出我们内心真实的声音。这就像夏日沉闷的空气,充斥在我们的鼻腔,挥之不去,但又深谙其存在。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在1995年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用一种客观的语气,第三者的角度,描写了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许三观在面临爱情、家庭、责任时所做出的不同选择,侧面体现了这个社会背景下的真实状况,让我们在不自禁的难过和无奈中又感受到了温情和希望的转折。也正如法国杂志《读书》中所说:“这是一本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而故事的主人公就像一颗普通的栗子,坚硬的外表下埋藏着甜蜜又软糯的内心,悄悄地惊艳所有人,给他们甜蜜、愉悦和温暖。

看完这本书后,许三观是个怎样的人,似乎是浮现在我们大家脑海中的共同的问题。他和村子里的其他男人一样,都喜欢着漂亮张扬的许玉兰,心中幻想着和她结婚后的幸福生活;他也和其他人一样,对于卖血有着盲目的崇拜和尊崇,把它当作是对体力和身体结实的证明,渐渐踏上卖血之路;他也好面子,喜欢在卖血之后充当熟客似的在酒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点着这个他们默认的补血补气的“药方”;他也更是个温暖和顾家的人,懂得在婚后体谅自己的妻子,关怀自己的三个儿子,在外人面前维护自己的家人,忙里忙外,心甘情愿,毫无怨言……正因为他是这样一个矛盾的体质,才使我们看到了这个被塑造的入木三分、有血有肉的人物。

整个小说以卖血为起,也以卖血为终。许三观一共卖过十二次血:第一次是因为好奇且为迎娶玉兰做打算;第二次是为解决一乐造成的事端;第三次是出于报复和极端的心理,让玉兰伤心难过,也为补偿芬芳;第五次是为了让全家可以在饥荒时期吃一顿饱饭;第六次开始就是为了重病的一乐筹钱治病;直到最后一次卖血,才是想为了自己庆祝,却最终没有成功。

故事通读下来,让我们不禁泪流满面,为这个平凡的男人的不易和大度感到心惊,也为在这个荒谬的年代没有产生一个荒谬的人而感到开怀,让我们在暗淡的世界感受到了迎面照射而来的一束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精选)


我不是一个顺着文学史发展史规规矩矩读书的资深专家,相反是一个读书随缘的散漫人,但是有一点就是一定要买纸质的书本才读的下去。是为了看《活着》,顺带捎了《许三观卖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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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贯余华的写法,语言朴素没有任何波澜,深读感伤、残忍,但却明白故事的真实性,这种小说往往后劲很大。它的评价很多也很高,谈历史背景和文学经验,自知学识差的太多,本文仅从三点进行个人观后感分享。

第一是:贫穷;贫穷所带来的愚昧这些大的标题不用多说,单凭开篇许爷爷说卖过血的人才叫强壮一句足以。贫穷的限制却是无法全部描述的,许三观在人生最无奈,最需要钱的时候想到的只有卖血一条路,这让我很警示,我们是否受到了限制,限制不是单只吃穿用度这些可被物化表现的范围,更重的是思维,思维的被限制。因为贫穷,没有更多的机会去和大千世界有接触,遇到麻烦处理的方法往往单一或者是拙略,这样的限制很可怕,甚至无意识到这样的限制更可怕。

第二是:成长的角色与责任;许三观的卖血我总结为五次和若干次,在五次的卖血中,他分别经历了一个小伙子、丈夫、家庭支柱和父亲身份的转换,卖血的用途是娶媳妇、为孩子打人赔钱(妻子与他人所生)、为女性朋友购置礼品、解决家中粮荒和为两个孩子工作安排,这是一个很经典的男性成长角色转变与责任变换,前三次的卖血事件中,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人物个体属性强(以自我需求和意愿为重),很形象的展现了年轻时的他成婚多年发现孩子一乐非亲生,事态发展挑战到传统思维时人物的情感厌恶甚至一度把孩子推出家门、对妻子恶语讥讽,到与多年前的女性发生关系后卖血为其购买物品一系列的场景。生活总是会磨平棱角,社会属性逐渐增强,他虽然还带着对非亲生孩子有偏见的意识但在粮荒时卖血养活全家人时没有放弃一乐,第一层体现了对家人的责任,第二层是对这个非亲生孩子的养育亲情替代了非亲生的意识挑战;第四、五次,发生在一个月中,是看着身形单薄的孩子插队下乡的背影时卖血和为了落实孩子工作需要请领导吃好一顿时,这时候的他是一位老父亲,没有了任何自己的利益和需求在。最后的若干次,是去往上海大医院为病重的孩子筹钱时,步行一路向东走,三天换一个地方卖一次血,历经各种波折,几度以为这个人物会死亡,献血过多休克急救被输血急救时,人物第一想到的是不要血,因为血换钱,输进来血就要拿卖血的钱换出去。

第三是:善良是生命的加分项;许三观的身上真实性很强,年轻时谈论感官情欲、自身情绪、面子,在开始了家庭生活,作为丈夫和父亲后,这个人物的社会属性在一步步扩大,在一乐的亲生父亲遇到生死的时候大方让孩子去救,在妻子因为“破鞋”这些罪名被成天批斗,自己送饭、开导,教育孩子尊重母亲,从未去落井下石或者避开放弃,这是难能的,善良让这个平凡的人物有一种伟大和值得敬佩。历史潮流是无法改变的,每个时代都一个大势,这与乔叶长篇小说《认罪书》的背景一致但人物表现可以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宽和善良,去爱与守护家庭、家人,这样的爱温暖着别人的时候,自己的生命也添加了色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两篇(优选范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大全1000字2

上大学后余华这个名字逐渐走进我的阅读视野,很多同学看过他的作品后也很有感触,都会极力推荐。余华很多人熟悉的作品就是《活着》,这也是我看他的第一本书,活着本来就是一件不简单的事,想要更好的活着,你就得更努力!这本书看过之后我会觉得过于现实和悲伤,并迷茫于自己的人生。余华眼里苦难与重复是孪生,《活着》是以“死亡”的形式出现的,而《许三观卖血记》就以“卖血”的形式出现。所以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后面部分时我一直端着一颗紧张的心,害怕许三观会因为卖血而死,但很开心结局没有,他活到了六十岁,许玉兰依旧陪在他身边,三个儿子也很稳定。

在这本书中我很喜欢主人公许三观这个角色。他是一个俗世中人,但他又有违背他安身立命的纲常伦理,而我觉得正是这一点让他没有止于悲剧。当初他用钱和传宗接代的理由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拆散了当时互有好感的何小勇和许玉兰。当时我还觉得他们不会长久,可是许三观婚后对她很负责,从未抛弃过她。在她被别人写大字报举批斗时,他没有划清界限不管不顾。他为她泡脚、送饭、给她打掩护。儿子嫌弃许玉兰时,他替她解释,并大胆承认自己的过错。三个儿子中他最喜欢的就是一乐,当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时,他会骂骂咧咧,会差别对待一乐,为的是自己心中的那份尊严。可当一乐闯祸时,他还是卖血赔钱。当他狠下心不让别人看不起时,还是因为一乐的走失去找他,带他去胜利面馆吃面。仔细想想,在当时的情况下他本就自顾不暇,自私自利也不为过,但他还是让爱战胜了他所追求的平等。

许三观在生活的磨难下卖了十一次血,第十二次因为想为了吃炒猪肝和黄酒去卖血,可血头嫌弃他岁数大,不要他的血。许三观彻底崩溃哭了,这场哭的描写让我印象很深刻。他的泪水“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了一张网。”形象的描写让我切身的体会到了许三观的心碎和崩溃,不得不感叹余华不饰文采但却触人的描写!

余华在新序中说“我知道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养育了我的写作,给了我写作时的身体、写作时的手、写作时的心跳。而文学给了我写作时的眼睛,让我在曲折的事件和惊人的现实那里,可以看到更为深入和更为持久的事物。”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各种不同的事情,而真正让人记住的可能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在文学描述下的细节。《许三观卖血记》让我感受到了每一次磨难中展现的爱与温暖。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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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其中,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作者余华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余华通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语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意大利《日报》对这本书的评价是:”这本书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为其内容的典型性,和他发人深省的主题思想,这部小说不同于普通的喜剧或悲剧,他是一出悲喜剧,全书充满了精巧的讽刺手法的运用,使人悲喜交加。(边静)

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偶然一次回村里看望爷爷和四叔,了解到:村子里没有卖过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在这个地方,“卖血”是衡量一个男人身子骨是否结实的重要指标。出于好奇,许三观跟着十九岁的根龙、三十多岁的阿方去卖了人生第一次血。透过阿方与根龙,他知道卖血赚钱很快,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相当于在地里干半年的活;每次卖血前,都要喝大量的水来稀释血液,喝到牙根发酸;还要和医院里的李血头处理好关系;卖血后要到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来补血活血,这是犒劳自己最体面的方式。

通过卖血,许三观获得了人生的第一笔巨款——三十五块钱,并花掉其中的八角三分钱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小吃,两人很快结婚,五年内育有三子,分别取名为一乐、二乐、三乐,此时的许三观过着平静而安稳的生活,“卖血”让他生活美满,家庭幸福。

然而,生活不会时时风平浪静,在人生下半场的一次次磨难中,为了保全亲人、守护家庭,他卖掉了身上的力气,卖掉了身上的热气,甚至丢掉了半条命。许三观的一生,可能是特定年代、特定地域的所有卖血者的一生,他们以卖血的方式来渡过生命中遭遇的一个个难关。

一、对家庭的守护

一乐长到九岁时,城里人的议论声传到了许三观耳朵里,当他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乐的亲生父亲时,开始有意疏远这个自己最喜欢的孩子,并把所有的家务活都推给了妻子。不久,一乐打破方铁匠儿子的头,面对巨额的医药费,许三观没有主动承担,而是推给了亲生父亲何小勇,未果。最后,方铁匠带人抄家时,许三观为了守护这个小家,放下心中的郁闷,用第二次卖血换来一个家的完整。

遇上饥荒年月,一家人连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菜,许三观去卖了第四次血,卖血换来的钱也没有用来吃炒猪肝,喝黄酒。因为他的心里装着家人,便不再关注自己的身体了,为了顺利度过接下来的苦日子,他也做好了常去卖血的准备。

二、对妻子的陪伴

文化大革命时,妻子许玉兰因为当年和何小勇的事情,成了被批斗的对象,被称为“破鞋”,剃了“阴阳头”,还要经常拉出去陪斗,低着头在街上最热闹的地方站着。许三观不敢包庇妻子,但还是在给她送的米饭下面,放了红烧肉,在开家庭批斗会时,他也教育孩子们不要记恨妈妈,做人要有良心。这是许三观对妻子尊严的维护,他以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陪伴着妻子。

三、对儿子的疼护

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个事实曾一度影响了许三观对大

儿子的态度,当一乐打伤方铁匠儿子需要付医药费时,他置之不理;当用第四次卖血的钱带孩子们去胜利饭店吃面时,他无情地拒绝了一乐,我们姑且把这当作是许三观做为一个普通人的正常心理吧。

然而,当得知在农村插队落户的一乐患了严重的肝炎,需要送到上海的大医院紧急治疗时,许三观放下了一切顾忌,表现出了一位底层父亲的责任与担当,为了挽救儿子的生命,筹集医疗费,他抛弃了尊严,向所有人地下了头,妻子许玉兰带着借来的六十三元先带一乐到上海治病。为了继续筹钱,这位苦难中的父亲一路卖血去上海,他一碗一碗地喝着冬天寒冷的河水,十天里卖了四次血,他四肢无力,头晕脑胀,甚至卖血后直接倒在了地上。这是多么朴素的爱子之情啊,每每读到这里,便会潸然泪下,幸好,血没有白流,一乐活了下来。

许三观一生卖过很多次血,为妻子、为儿子、为家庭温饱、为初恋情人······透过这部小说,我们看到了一个小人物为了活下去、为了守护家庭而做出的最原始、最朴素、最没有办法却在那个年代最有效的举动——卖血。和《活着》中的福贵一样,面对生活出的难题,他们都没有退缩,没有认输,而是以肉体相搏,最终赢得了精神。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10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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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1)

之前多次关注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多多少少了解一些内容,但是没有细看。这次双十一买书,要凑单,得,买一本余华的书吧,不贵,而且有名。

之前看过余华的活着,看的心酸,看的心情沉重,这次只看书名,感觉也是一部沉重的作品。周末没事,一口气把它看完,还好,虽然许三观不易,但是最终结局还好,没有活着那么沉重,心里多少舒了一口气。

许三观卖血记,写得很平淡,也很真实,写出了底层人的人生,写出了底层人的互黑,写出了我国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历史。许三观,一个农村娃的后代,在父母的奋斗下在城市里生存下来,父母亡了之后,回到乡下,除了爷爷和四叔,其他人基本不怎么理他。在回程的路上遇到了村子里的两个卖血人,跟着他们一起卖了血,卖血之前要喝八碗水,卖完血要去胜利大饭店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而且要温一温。卖血可以得到35元钱。之后回到城里娶到了自己心仪的对象许玉兰,说服老丈人的理由竟然是自己姓许,老丈人家因为是独生女,如果嫁个何小勇就绝后,嫁给许三观就可以延续香火。本来许玉兰已经和何小勇谈婚论嫁,许三观插着一杠子竟然成功了。婚后许玉兰给他生了三个儿子,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养了9年之后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要把儿子还回去,结果何小勇一家不要。后来在三儿子和方铁匠三儿子打架时候,许一乐用砖头拍碎了方铁匠大儿子的脑袋,方铁匠要求许三观赔钱,许三观让许一乐回去找自己的亲爹何小勇,许一乐不愿意,但还是去了,结果,方铁匠死活不认这个儿子。没有办法,方铁匠找了些人拉了两个平板车,把许三观和许玉兰打拼十年的家搬运一空,走时放下话说自己也是没有办法,如果几天之后凑到钱还回物归原主。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许三观有一次去卖了血,把钱赔给方铁匠,方铁匠说话算话又把所有家具送回来。许玉兰知道许三观卖了血,非常不高兴,说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卖血,但是看到到家的家具就没有再说什么。

自从许三观知道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儿子之后,对许一乐态度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何小勇遭遇车祸,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一个算卦人说只要何小勇的儿子站在房顶喊几声,何小勇魂魄就会回来,就死不了。何小勇的老婆只生了2个女儿,没有儿子,正发愁,有人提醒他许三观的大儿子不就是何小勇的儿子吗?何小勇的老婆去找许三观老婆,找许一乐,因为上一次许一乐回家认亲,何小勇不认,这次许一乐不愿意,善良的许三观同意了,许一乐去何小勇家房顶喊了也没有救回何小勇的病。

何小勇死后,许三观接受了许一乐为儿子。后来许三观知道自己喜欢的林芬芳伤了腿,去看他,旧情复燃,趁看林芬芳的时机发生了关系,为了回报林芬芳,又去买了一次血,给林芬芳送了很多东西。林芬芳的丈夫回来看到这么多东西,认为不合常理就审问林芬芳,发现了许三观他们之间的事,林芬芳丈夫跑到许三观家里,告诉他们许三观不是什么好东西,让邻居们防范许三观。赶上上山下乡,许一乐、许二乐都到农村去,许三乐留在城市一家工厂。为了许二乐早点回程,许三观有一次卖血招待许二乐所在村的领导,而且是在刚买完血的情况下又喝了许多杯酒。

许二乐去看哥哥许一乐,发现他生病了,半夜把它送回城里,医生一检查是肝炎,要送到大城市里去。为了大儿子,许三观借了亲朋好友的钱,其中好多人都借给了他,何小勇的遗孀和两个女儿借的最多17元,让许玉兰带着儿子去上海,自己在家凑钱,自己有一路卖血到上海,因为卖血要隔3个月,但是为了儿子,许三观顾不得那么多,大冬天喝河水,冰冷的河水喝不下去怎么办,一边吃盐一边喝冰冷的喝水,路上遭遇坎坷,遇到好人,作文结果到了上海的医院,没有见到儿子,以为儿子死了,悲痛不已,结果儿子是出去了,经过治疗,有了很大的改观。

后来,两个儿子都回到城里。以前许三观是卖血之后吃猪肝和黄酒,这次想吃猪肝和喝黄酒,就去卖血,结果血站不要他的血,说他的血只能做油漆,许玉兰知道后,让三个儿子拿钱让许三观吃猪肝喝黄酒。

故事很平淡,小人物的小故事,但是看是平常的故事却反映不平常的事,现在很多人认为中国为什么没有伟大作家,他们认为中国作家写的故事太土,没有世界上其他国家那样轰轰烈烈,其实中国的就是世界的,虽然国情不同,但是人心是类似的。此书语言没有奢华的辞藻,但是平凡的语言写出不平凡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2)

世界本多挫折,应以坚持面对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不知不觉间,忽然发现自己读书的时间越来越少。感慨这时间变得愈加紧凑,但是忍不住去想抽出一些时间来好好的读一本好书。抱着这个想法,我来到了已经许久未至的书店,买下了《许三观卖血记》。

这本书的主角并未做出什么大事,也不是什么有着大智慧的人。然而就是这样普普通通的的人,着实让我学到了很多。

人生并非一帆风顺,当遇到到荆棘时,当要勇往直前。遇到一些小挫折时,大部分人都能够轻松应对,不会太过艰难困阻。但若是会对人生造成太大影响,又或是对自身会有重大影响的事情是,总是会有着很大的压力,然后就会停顿,甚至退缩。但许三观没有放弃,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家人。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我看到了许三观对于大儿子治病的情节。在那个年代,对于一个并非自家人的人来说,是不受待见的。但在许三观知道他那非血亲的儿子快要病死时,选择卖血给儿子治病。在这段路上,是旁人的不解和医生的不满,因为他实在是太虚弱了,就像是风中残烛一样,仿佛是下一秒就要离去。作者并没有详尽的写儿子的情况,而是将一个为孩子的父亲形象刻画的淋漓尽致。他为了孩子,不曾停下,也不曾后退,勇往直前。

人生像是一幅一幅不同的画卷,这部作品折射了当时许多依靠卖血为生的人们,但相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本书的主人公结局是好的。但就本书的主人公来说,虽然他并不是很乐观,但他会在困难时宽慰自己和家人。在饥荒之中和家人们和妻子被人们胡乱批斗时,他都以自己的方式来缓解家人的不安。或许正是因为太过于贴近生活,才让我的感触更加深刻。我很佩服他,太多的困难向他压来,但一次次的选择了坚持下去,并且化解困难。

在我第一遍读这本书时,没有丝毫的停顿,我完全的陷入其中。刚读完时,是没有那么多深刻的地方。主人公因为不同于他的村中的人,不会经常地卖血,所以他的寿命要较于村中的其他人更长,作品中也暗示了经常卖血的人身体会变差,多死与其他的疾病。这里的悲哀确实使人悲伤,但归根结底还是人民的贫困与知识不足。然而在当今的中国中,人们的生活更加富足,实现了全面小康,中国的文盲率也是很低,中国从艰险中走来,变的富强了。

正午的光辉洒在身上,没有什么不可战胜的困难。有的只是一颗畏惧的心,迎接太阳,接受光辉,敞开自己的心扉,去迎接世界的挑战。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3)

《许三观卖血记》是着名作家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想文学编辑评选的90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英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又是一个阴雨天,闲来无事,一口气读完了书架里的《许三观卖血记》,两天前花了四元买下了这本电子书。很久没读余华的书了,但他的作品总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不读到最后不罢休。文章笔调诙谐,荒诞,看着看着会不经意间笑起来,但同时又让人觉得心情沉重,戳中泪点。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是跟卖血有关。

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三个孩子里,他最喜欢的是一乐。但偏偏,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孩子。当一乐砸破了其他孩子的头时,许三观说,我不是他的父亲,你去找何小勇要钱吧。读后感.那时,我以为许三观是自私的。但他不过是刀子嘴豆腐心,他对于一乐的爱是无私的。当一乐患上了肝炎,他一路卖血,一路到上海。人们说,血要三个月才能卖一次,但他十天里卖了三次,并且差点因为卖血而死掉。跨越血缘的爱,人性本来便是温柔的啊。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又会去走卖血这条路呢?他又如何不害怕死亡呢?

万幸的是,结局是好的,故事没有照着我以为的悲剧去走,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却是这种朴实感,真实,并且动人。

年迈时,当许三观因为想吃猪肝再次踏入那里的时候,别人却说,他的血老了,没有人会需要这样的血了。此刻的他哭的像个孩子,内心也崩溃了,因为他的血,救过命啊......

一本值得二刷的书,一篇零零散散的书评,写于这个雨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5)

有了《活着》的夯实基础,读《许三观卖血记》时心总在嗓子眼儿,“别死啊,求你挺住!”

开始,这一部从书名开始悲剧的书并没有被我报以太大希望,“死吧,死吧,死吧……余华的老调调又要来了……”。然而,在最后的书页里,只有大骂的娘,没良心的孩子还有那被斥责的爹。从青涩到成熟,从怯懦到无畏,一波三折而后归于平淡,许三观是一位父亲,一个众生相。

其实小说的剧情早已深入人心,仅“许三观卖血记”六个字足矣。而最惹人眼的,正是他卖血时的心。初识医院正值情窦初开,为自己卖血娶妻,而这也是许三观唯一为自己卸的血。之后,补贴家用,救儿扶妻,熟练的让人心疼……恍惚间,挺拔的男人驼起了背,成了卖不出血的老头儿,身边也只有曾经的“油条西施”伴着自己,再吃吃猪肝,再品品温热的黄酒……

我想,这部小说的主题必是各执己见,一人一个样,而最刺我眼的,还是关于许三观这一个男人的成长。不难发现,每个男人都有“幼稚”的一面,就像许三观在最后死皮赖脸地想再卖一次血,但没有人再愿意收。现实永远制约着这个所谓的“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大的要养老,小的要学校……在中国这“重男轻女”的思想下,这一切全都顺理成章地落在了男人的肩上。从小开始被给予厚望,以穷养为基本点,辅以大量吃苦套餐助力成长。终于,他不得不成熟,不得不严肃,变得难以触碰,难以交心……直到彻底从彩虹般灿烂的宝藏男孩化作撞沉泰坦尼克的冰山,也就是那个人见人厌的老父亲。

记得老师总提,“社会会教会你的”,它就像是催熟剂,好似多么青涩的芳华在里头都会糜烂成一滩烂泥,惨不忍睹。在现代如此,追溯过往,在那个朝九晚五的农耕时代,一个男人就是全家的命根。想来若是连饭都锄不出来,其他的更是免谈。“重男轻女”一定是活化石级别的文化糟粕,这并不代表男性会得到好处,相反的,这仅仅是两败俱伤罢了。其实,傲慢与偏见带到现实就永远多害少利,事实也永远不会停留在表面。重男轻女真的使不得啊!

当然,这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是有很多人付出不懈努力成功“返老还童”,他们抛下了油腻,选择了阳光,放弃了老气横秋,收获了青春潇洒……所以请各位好好留心或是回忆自己的青春,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幼稚”的样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6)

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7)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8)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已经听说好多年了。自从读过《活着》,我对余华那种用近乎冷漠的态度把人物刻画到绝望的风格,有一点毛骨悚然了。

其实单从书名上说,《活着》听起来还有那么一丝希望,毕竟人还“活着”;可《许三观卖血记》听着就恐怖多了,透过书名好像可以看到一个贫穷到绝望的老实人,在苍蝇横飞的土墙之下,让不干不净的针头插入自己粗糙的皮肤吸嗜自己赖以为生的血液,直到染病,直到失血而死。生活已经那么艰难,为何还要读这么沉重的故事!

然而,《活着》的主旨不是赞颂活着的意志,而是让主人公以外的所有人都死去;《许三观卖血记》也不是悲叹主人公卖血致死的悲剧结局,而是一个不读到最后一章,都不知道竟是个happyending的诙谐故事。

说到最后一章,那可真的是点睛之笔。从故事一开始,我就怀着读悲剧的预期,读到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就猜想此处是不是埋下了什么悲剧的伏笔;接着他们家历经风雨,又总会联想到《活着》中人物在乱世中死去的情节;这种担忧在最后许三观为了给一乐看病、一路在冰天雪地里卖血到上海的一段达到高潮,我几乎屡次认为,翻过这页,他就一命呜呼了。谢天谢地,最后一章中,“这时的许三观已是年过六十了”,一乐、二乐、三乐、许玉兰的名字悉数出现,真是让人大大地舒了一口气。如果作者就在上一章直接辍笔,以许三观卖血而死收尾,那也是说得通的,但那将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可见最后一章的扭转之功。

我时常想,作者的权力太大了,他们决定人物的生死就罢了,可这种在结尾处神来一笔的行为,可谓以最轻松的加工换取最吸睛的效果的方法了。除了《许三观卖血记》外,我印象中的上一个例子是《琅琊榜》。

记得《琅琊榜》播出后,多少人为梅长苏叹息,甚至从各种蛛丝马迹论证他有没有死。当时,我看到过网上一个一两分钟的片段。那是蔺晨和飞流在喝茶,蔺晨把茶往侧面一递,帘子中伸出了一只接住茶杯的手。虽然那只是一只手(甚至不一定是胡歌的手),没有一句台词,没有一个露面,但它给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梅长苏没有死!带着这个happyending,回头再看,所有前期的挣扎都不那么沉痛了。且不论这个视频的原意如何,都让人很感谢那个仅用一两分钟就改变了故事基调的人。

当然,除了由悲转喜的故事,也有由喜转惊的。还记得那篇我们学生时代学过的《喂!出来》吗?整个故事用90%的篇幅描绘了一个万能的无底洞,作文正当人们沉浸在它让地球变得越来越干净时,故事却停在了一句天外传来的“喂,出来!”和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子中。尽管它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但我们猛然间明白了,这不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再回头阅读,字里行间传递的也不再是惊喜,而是一遍遍令人不寒而栗的敲击。

所以作者,你知道了吗?当你写完了整个故事,不可改变的时候,你在结局的宕开一笔,可能改变无数观众的心情。也许他们会突然转悲为喜,从而认为整个故事是欢喜的;当然,也有可能突然转喜为惊,从黄粱一梦中醒来,怅然若失。

说到这里,你以为我说完了吗?并没有。我想说一个“但是”。

在《许三观卖血记》的作者自序中,有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

书中的人物会自己开口说话,会自己决定决定自己的命运!

我从中领悟到一种玄妙,这种玄妙在我自己创作童话的时候出现过。我曾经一遍遍在键盘上敲下“XXX说:‘……’”,又一遍遍删掉他说的话,或把说话者换一个人。看似这些人说啥全由我一人说了算,但仔细想想,他们会不会其实真的在我的脑中暗暗地提醒我:“嘿,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所以他们的结局,是不是其实也在由他们自己推动,而作者在后期只是在顺水推舟呢?

我既想说“作者,请你们高抬贵笔,给读者一个在情节基础上最好的结局吧”,又想说“作者,人物的结局似乎不全靠你,也靠他们自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9)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许三观卖血记》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1000字系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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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阅读完作品后,我们可以大概了解作品的情节走向,初写读后感可以将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你是否正在搜寻作品读后感范文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 篇1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樱桃沟小学许嘉璐

这本书是由余华写的。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主要讲了主人公许三观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一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但他还是照样疼孩子们,不偏心谁,一乐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得了肝炎,他愿意用自己的血来换取一乐的生命。看了着本书之后,最令我疑问的是:为什么人们说宁愿赎了身也不愿意去卖血。我觉得按照书中说的并不是不光彩呀,这样说明了许三观爱自己家里的每一个人。

余华的书让我受教育最深刻的就是友情和亲情。我和石星月都是好胜的学生,上次人生的大挑战结果出来后,我两门都不怎么理想,但她考得都还可以,可她总是对自己不满足,总是嘀嘀咕咕说宋英子能考一百分,她就不能还说她是最倒霉的一个。我听了之后,就觉得她说得一点道理都没有,就和她贫嘴说:每个人的好成绩都是靠自己不懈得努力的来的,宋英子虽然是你的天敌,你也不必要这样去对付她吧!说完,我们俩的小姐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让寝室里的人怎么也劝不了。

亲情更是不能破坏。说句勉强的老实话,我大舅妈和外婆就有不好的婆媳关系。那是为了小舅妈生了双胞胎表弟,大舅妈就觉得外婆重男轻女,然后又冒出种种莫名其妙的事情来,弄成了现在这样的纠缠不清。到现在,全家人都没办法解决,我小孩子的辈分,家丑不可外洋,我也不得不少说几句。

我想,当时中国搞集体化时,人们都这么注重友情、亲情,我们现在是纯真的新中国,也不要总是想着自己,毕竟奶奶只有一个,我外婆又不是神仙,那有分身术,有了该有多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 篇2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 篇3

有些时日没有静下心来读书,也有些时日没有静下来记录所想所感了。最近看了东野圭吾的《谁杀了她》、路遥的《人生》和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原谅我为负数的智商,看完了《谁杀了她》之后,居然还是不知道到底是谁杀了她。《人生》这本书,难道是因为我看完了矛盾文学奖的《平凡的世界》便显得它并没有令我惊喜万分吗?里面每个人物我都能在《平凡的世界》里找到原型,像润叶一样的巧珍,像田晓霞一般的黄亚萍,像少平一样的高加林……甚至我能预测到巧珍和润叶相似的命运。反倒是余华的这本书给我更多内心的震撼,就像看完《城南旧事》一般觉得眼睛涩涩的,心里酸酸的……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大一的时候读过《活着》,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与卖血有关。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瓶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是许三观和阿龙他们学来的本事。一定要加上“黄酒要温一温”,这样显得自己是个常客。这也是后来许三观在卖血路上教给别人的。

书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一乐,算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自己的母亲和别的男人生下来了他,一直自以为的亲生父亲不认他,血缘上的亲生父亲也不认他。但是纵使许三观认定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嘴上不饶人,但不管是一乐闯祸打伤铁匠的儿子,闹饥荒,还是一乐患肝炎,许三观都是尽心尽力地对待一乐。于情,他给予了一乐养育之恩;于理,他的心底总归是善良的,尽到了为人父的义务。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许三观这样的男人,有些愚钝,有些大男子主义,还有些没有担当。但是越往后,越发现,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刀子嘴豆腐心。他有着我们祖辈的隐忍和无奈。当被迫在家开展对许玉兰的时候,许三观承认了自己出轨的错误,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来面对三个年幼的孩子,来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来面对本已经不堪的生活。

观人心,最不可琢磨的便是人心。“人心难测”“人心隔肚皮”最不能读懂的是人心。在与何小勇一家的恩怨中,不认一乐的是何小勇一家,到头来求着一乐救何小勇的也是他们一家,最后许玉兰被贴“破鞋”_的,不用猜,也猜得到是何小勇的妻子。同样,许三观最初在面对一乐的身世和一乐对自己的情感时,他的心是摇摆不定的,时而觉得自己理亏,帮别人养了儿子;时而被感动,一乐对自己的忠心。明明三个儿子中最爱的是一乐,却偏偏不是自己的儿子。闹饥荒的时候,他不愿意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吃面条,只让他吃一个红薯。可偏偏最后,又是这个古怪多变的人疯狂地寻找一乐,背一乐回家,给一乐买面条吃。亲生不亲生的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谁都无法笃定。

许三观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不愿意面对自己内心的人。明明最爱一乐,却不愿意勇敢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被世俗左右着,就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面对自己最爱的最亲的人反而很难表达出自己的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 篇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在那个有等级差别、各种思想冲击、动荡不稳的年代,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想要为全家安身立命、波澜不惊地度过一生,几乎是不可能的。生存成为了最常见、也是最困难的问题,每家每户都必须经历这么一个过程,没有人能够从这个牢笼里完全挣脱。《许三观卖血记》的剧情恰恰能接近现实地还原了当时人们生活的写照。

俗话说,血浓于水,亲情是靠一脉相承的血液来维系的。可是许三观打破了这些墨守成规、封建观念,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感情是时间培养出来的。在已经知道一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后,虽然他曾抛弃过一乐,但知道何小勇虐待一乐后,始终还是把一乐带回家,并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地为了这个非亲生更胜亲生的儿子去卖了两次血。虽然许三观只是一个眼光世俗而且略带愚昧的草根平民,但是在这一点上,他成为了一个博爱之人,尽管已经知道了一乐不是他儿子的残酷事实,但九年的爱足以把这些都抹去。而一乐对许三观也是非常敬爱的,知恩图报,他对许的话从来没有反驳。浓浓的父子之情跃然纸上,让读者颇有触动。

但是,从其他的一些角度出发,这部作品还是离不开心酸悲剧的色彩。作品所刻画的许三观通过卖血去解决一家人生存所面临的难题。除了卖自己的血,身为一家之主的他找不到其他更有效和更迅速的方法去获取金钱,只能损害自己的身体。在草根平民无法向上攀爬的时代背景下,求生意识必须异常地坚定才有活下去的希望,才能把一整个家庭支撑起来。况且在最后一幕的时候,整个家庭的生活水平已经慢慢上升了,许三观突发奇想地想去卖血,可是没人再想要,他竟杞人忧天地担忧以后遇到困境无法解决问题。当我阅读到这里的时候,心酸、心寒,再加悲哀与苍凉。还有多少封建闭塞的思想已经让如此一代人失去了方向,走不出来了呢?

满目疮痍的一个时代慢慢在消逝,希望以后一代都能够永远与它不复相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 篇5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 篇6

余华的作品总是让人泪目,讲述着那个时代,解放前后的普通人的生活,他们都是会犯错误、会互相伤害的普通人,但同时,也都是有血有肉,最温情,最善良的人。

那个时代,给许三观和许玉兰这对夫妻,带来了太多灾难和困苦,但同时也带来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当我读倒许三观背着心碎的一乐,带他去胜利饭店吃面条的时候,我第一次哭了。

之前许三观让一乐去认何小勇这个亲爹,包括一乐在外面打了架要花钱的时候,许三观也推卸了责任让许玉兰去找何小勇,我本以为许三观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但看到后面,我懂了,这是时代的悲哀,那个年代毕竟从别人口中说自己是“乌龟”,是让人非常没面子的。

但当我看到许三观带一乐吃面条的时候,我看到了伟大的父爱,这种父爱,超过了血缘关系,超越了一切。我知道,许三观这个人,在这本书里,活了。之后,从许三观送一乐回乡下而去卖那次血开始,到为了请二乐的领导吃饭又去卖血,再到为了给一乐治病,一路从家卖血卖到了上海!每一页、每一句、每一个字,当它们印入我的眼帘时,都是颤抖的,我很害怕,害怕余华会让许三观死去,害怕我最不能接受的结局。

还好他没事,还好余华让他活了下来.....全书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最后许三观老了之后,再去卖血,新的血头不仅不让他卖,还羞辱了他,他的伤心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因为我用阅读的方式,融入了余华的故事,并陪着许三观走完了他的一生。我明白他的感受,他的一生中,好多重要的时刻,都是通过卖血才能继续生活下去,他为了这个家,为了三个儿子,几次三番的去卖血。

所以触动我最深的,就是许三观最后在街上哭的时候,三个儿子指责他,许玉兰护住自己的老公,骂着三个儿子:“你们的良心呢?你们的命,都是你们的爹用血换来的,你们有什么资格说他。”然后,许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不停的问他:“你还想吃什么?现在苦日子过去了,我们再也不会缺钱了,还想吃什么?想吃什么都行!”

这对夫妻,年轻的时候也吵架、也因为彼此的事情而争吵,但是字里行间流露的,却是真情,这就是我喜欢余华的书的原因,包括《活着》里富贵和秀珍的爱情,也只有在那个年代,才会有这样的真情!吵吵闹闹也是一辈子,东西坏了,缝缝补补接着用,而不是换新的,再换新的。这种没有一句甜言蜜语,却生死相依的爱情,让我觉得真,觉得暖!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想为自己卖,那个时候的他已经不需要卖血挣钱来应急,也不需要为了钱而拼命了。我想,他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自己,为了纪念自己的青春!他年轻时候第一次卖血,认识了根龙和阿芳,根龙因为卖血而死了,阿芳因为卖血喝水喝多了,也死了。后来又因为一乐生病,一路卖血到上海,而认识了两个年轻人来喜和来顺,和他们同行建立了深刻的友谊。他的挚友、至亲,都因为卖血而结实、而得以度过人生中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在那个没有通讯方式的年代,最好的朋友,可能就是十几年,或是有缘才会见到一次。但是这份感情却永远在你心里,永远期盼着对方能平安,快乐~

我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看完这本书,止不住的流下眼泪,想要跟人说点什么?想问问谁认识许三观?但无人可说。希望好的作品,会永远流传下去的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 篇7

我年纪小的时候,家里穷,也不知柴米油盐贵,有点零钱就想买点好吃的。那时总质疑母亲把三五毛钱存起来的行为,觉得反正也解决不了问题,为什么不能让孩子花了。母亲给的解释是积少成多、积水成河,一点点零钱积累起来以后有用的着的地方就能解了燃眉之急。

所以看到许三观对许玉兰每顿每人少吃两口饭,把节省下来的米存起来的行为评价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时,我非常能够理解。许玉兰则说“话可不能这么说,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有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比没有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着一条退路……”

之后的自然灾害果然印证了许玉兰所说的“遇到了倒霉的事”。但因为许玉兰有未雨绸缪的存米行为,所以在城里其他人家都没什么可吃的时候,他们家还能喝玉米粥吃野菜。

包括后来为了二乐的工作所做的走动,无一不彰显了这位朴实无华的女人的智慧。她以自己的方式和行为经营着这个家,照顾着家中的长幼老小。如果说家是个港湾,那许玉兰就是他们这个港湾的守护者,是这个家得以温馨可靠的重要保障。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 篇8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余华是作为小民们“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而出现,他调侃他们,也理解他们,鼓舞他们也批判他们,而不再像《现实一种》之类作品中毫不动容地分崩离析着人和人性。那些冲淡了苦难色彩的幽默细节,那些充溢着整个文本的俗世气息,那些认识或陌生的小民间情谊的自然流露,让我们感受到浓浓的“烟火味儿”,这些都让这个故事没有因为卖而倍显凄惶,反而增加了几分可触可摸的“血液”的温度,体现了人类苦难面前积极自救的姿态。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颇具形式美感的作品,阅读中的愉悦有相当部分是来自作品的叙述方式,可以说,叙述本身的独特魅力对作品的阅读效果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在阅读的最初,作品已给人非常轻松的感觉。简洁的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使全文透着风趣、幽默,让人笑着心酸。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而鲜明的节奏感在主题展开之前,先攫住了读者的注意力。

《许三观卖血记》的语言一改作者过去夸张奇崛的风格而变为平白质朴。 为了接近人民的口语,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繁复华采的词汇,使老百姓都能读懂,作品就为自己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他采用对话的叙述方式、重复的叙述模式,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比起人物描写、情节结构来,作品的语言艺术更有许多妙处,不少地方读时令人拍案叫绝。“首先是以无夸张、无议论、无感慨的纯客观冷静的叙事贯串始终,只在很少的地方运用了描写的方法,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例如许三观六十岁卖被拒绝后流下了眼泪:“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一连串的五个比喻句看来寻常,并无文采,但却切合人物的文化水平和性格特点。

《许三观卖血记》是九十年代以后余华转型的力作,借助这部“卖”的故事,他理解世界,并与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得到隐喻式的表达。余华用原初的形式,原初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原初的生命故事。这个故事干瘦到质朴,质朴到雄浑,仿佛一首从洪荒绵延到当下,又从这里飘荡向远方的歌。余华也说过,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 篇9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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