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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一个人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我喜欢这个功利的世界:这世界承认每一个人的努力》读后感_1400字。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我喜欢这个功利的世界:这世界承认每一个人的努力》读后感_1400字,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这个功利的世界:这世界承认每一个人的努力》读后感1400字

在写这篇书评的时候,提笔忘字,不对,是敲键盘忘书名。我又默默打开手机,点开“微信读书”app,找到“最近阅读”中的第二本书,它叫《我喜欢这个功利的世界》。
说实话,一开始我觉得这书名起的很low啊。看到这个书名,虽然有点鄙视,但还想知道这本书里面讲的啥?
还好用手机看,不但免费,还方便(主要是觉得不花钱),利用在公交车上,在吃饭时,在路上,在马桶盖上,这点时间,前后3个小时就看完了。
不得不佩服写书的人,这个文字读起来,有点“恶毒”却很实在态度鲜明的作者,虽然是一碗浓浓的鸡汤,但我觉得很好喝,喝完不忘甜甜舌头,嗯,很有营养很好喝。因为她让我明白了一个我之前一直不敢去正视的事情,我把它总结成一句话:
你很low,不是因为你傻x,而是因为你没有竭尽全力!
写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大龄妇女(这样形容她,她会不会不高兴?想到了,她根本就看不到。),据说长得很胖,被誉为国民励志“女神”,我特意去翻了翻照片,长得还可以……工作很拼命,那是一种让人俯首称臣的状态,猛的要死,开跨了一家公司,性格非常乐观,文风彪悍,这样有态度的人谁不喜欢啊?!
扯了这么多,这本书还是扇了一记响亮的耳光。我特么一天都在浪费时间啊,真正有产出的时间几乎没有,站在功利的角度,像我这样的人,应该被拉出去枪毙半小时。
时间不该这样过的。
每天的时间应该做到有计划的精确,要活的心中有数,脚下有谱。
毛姆就说,为了使灵魂宁静,一个人每天应该做两件不喜欢的事儿。
而我恰恰相反,每天都在混日子,做自己喜欢的事,在舒适区呆到傻,人就会看起来蠢傻蠢傻的,而我已经是傻子中的12k至尊傻,那说明我的问题已经很严重了。比如今早,我其实很享受被窝的温暖,一想到好家伙,都一个礼拜没去晨练了吧?我整个人的意识从那一刹那及时苏醒,从被窝腾空而起,稳稳地落在了地下。
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收获应该就是这种状态:去做应该做的事,即使表面上并不喜欢去做,但做了结果是对的。这个道理,可以适用于任何正确而且应该去做到的事情。
我逐渐发现,我渐渐也非常喜欢这个功利的世界。这是一种法则,法则背后的支撑力量来源于勤奋的输出。
整天瞎bb,其实一点用都没有,还是要实行,做出成绩,用商业社会去证明自己,有种就先做到再说出来。
文中有一段话,摘录如下:
我想去旅行,看看更大的世界;
我想读很多很多书,成为一个渊博的人;
我想学很多语言,了解不同国家的文化;
我想苦练某项技能,成为某个专业领域的大神……
然后那些真正成功的人和你的差别就是,他们想了,然后就去做了。 而你,
只是躺在床上,意淫这一切。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普通人真的很low啊,却不停的给自己灌迷魂汤,平平淡淡才是真,简简单单就好。平淡你妹啊,你明明就是给自己懒惰不上进找借口。也不知道上辈子修了什么福,才换来人世走一遭,整天还混日子。早知如此,当初为啥和那几亿兄弟竞争?把机会让给其他更想要活出价值的人,岂不是更好!
最后,看看目前的处境,没心自问,对得起父母的期许和朋友的关心吗?爽子在他的歌曲《挂念》中的一段歌词可以作为今天文章的结尾:
社会给的压力,我们不得轻松 。
父母给的教导,使我们不能沟通 。
但不要忘记,我们过去的那些梦 。
不再失败,我们只要成功 。
都不小了,也算活明白了 。
现实,才是梦想的初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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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这个功利的世界:这世界承认每一个人的努力》读后感_1300字


《我喜欢这个功利的世界:这世界承认每一个人的努力》读后感1300字

咪蒙的文字像打了一记粗暴简单又清脆的响指,记记扣心,你听着头皮发麻,开始着手反省自己。

截止现在吃到第三副中药了,不变的是老罗每次都说我的脾胃运化差,我今天下班站在包子铺点了一个包砸和一碗馄饨汤,结果塞了一个包砸就饱了,高估自己的胃了。其实不仅简单的点餐,就是工作计划,我时常高估自己的执行力。去年12月份买了个手账本,今年6月17号才正式开始使用,拖了半年,我都服自己。

最动容的一个是一个咪蒙采访过的哥们在北京和几个朋友合租在一个不到20平方米的房子里,晚上打地铺睡觉。他姐去看他的时候,哭了。因为她姐打开橱柜,发现里面……还睡了一个人,吓了一大跳。这个人的房租是一个月300块,租的橱柜。妈的太拼了,认真你就真的输了吗?妈呀我想一下,认真就输了是我大学时候的口头禅,我最无所事事的时候恰恰就是大学时,逃课睡觉,上网八卦。不敢认真才是一个笑话。

杨熹文说:“我爱钱,爱那种来路清白干干净净的钞票,带有一点儿踏实的辛苦味道,可以让我在和男人约会时,一把抢过账单潇洒地说我来付;可以让我在伤心难过的时候,去最贵的餐馆大吃一顿,不必对着菜单上的价格斤斤计较;也可以让我在失恋后,依旧住得起两室一厅的房子。”做事情不要怕别人的眼光,世界那么大,我们不能只满足于做一个计较得失的傻×。你知道,故事的结尾并不重要,生活唯一确保我们的就是死亡。所以我们最好不要让那结尾,夺走了故事的光芒。这大概是钱德勒《漫长的告别》里最红的句子吧。伊坂幸太郎说过,你知道人类最大的武器是什么吗?是豁出去的决心。

很多时候我们因为优点跟一个人在一起,却要和对方的缺点相处一辈子。这就是婚姻。

《一万小时天才理论》的核心观点是:要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你需要至少付出一万小时的努力。如果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你至少需要5年时间的专业沉淀。很多人以为写作是靠灵感。屁咧。写作靠的也是勤奋。国学大师季羡林就说过,勤奋出灵感。缪斯女神发放灵感的原则很简单,谁勤奋,发给谁。美国大作家斯蒂芬·金就是靠日复一日的练习,才成为大师的。一年之中,他只有三天不写作:生日、圣诞节、美国独立日。他在没有什么可写的情况下,每天也会坚持写5000字当作练笔。这是他在刚开始写作时,一个老师教给他的。多年来,他一直坚持这样做,他一天不写就难受。“我早上八点一刻坐下,一直写到十二点差一刻,这段时间里,一切都真实自然。只需要用键盘敲出来。我估计能写1200到1500个词,6页书。

当你发现你完全能胜任自己的工作的时候,你就该换个工作了。真的。因为一旦你不焦虑了,你就不会再有进步了。你不需要学习任何新东西,你不需要解决任何新问题,你不需要面对任何新挑战,这种工作状态是很危险的。马云就说,任何强大的公司都不会给员工安全感。最不给员工安全感的公司,其实给了真正的安全感,因为逼出了他们的强大,逼出了他们的成长,也因此有了未来。这个社会的真谛就是,你的报酬不是和你的劳动成正比,而是和你的劳动的不可替代性成正比。

《我喜欢这个功利的世界:这世界承认每一个人的努力》读后感_2800字


《我喜欢这个功利的世界:这世界承认每一个人的努力》读后感2800字

读咪蒙与拾遗:做自己的清流,让别人浊去吧
某天看了咪蒙的推送文章《要不是为了钱,谁特么想工作啊》,又看了拾遗君的推送文章《罗振宇永远不会告诉你的秘密》。
其实吧,这两篇文章内容上无任何关联,甚至可以说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因为同时看了,而且我那天只看了这两篇文章,想想最近的遭遇与心情,忽然就发现这两篇文章的共同点了。
如下:
某种程度上,我是一个情绪化的人。别人的一句话、一个眼神,有时会影响到我的心情。当然,我不会表露出来,但我内心可以翻江倒海啊,各种不满啊、怨怼啊,纷至沓来。
咪蒙的这篇文章说到了很多人跟公司三观不合、跟领导三观不合,导致了讨厌上班、只想逃离的心理状态。
咪蒙说了一个女生的故事。这个女生刚进公司不久,工资不高,社保拖了半年才交,公积金是最低标准,报销没三五个月下不来。但是她很努力地工作,相信只要努力总会有回报。她经常加班到半夜,没有拿过一分加班费,也没有抱怨过什么。
结果有一天,她照常加班到夜里12点,第二天,因为堵车,她迟到了1分钟。刚到公司门口,人事就一把把她拦了下来,要罚款100块。
那一刻,她幡然醒悟:公司根本看不到她每天额外加班的6个小时,只看得到她迟到的1分钟。
她想辞职。
这个故事也许只是个例,但却引起了我的共鸣。
作为一个苦逼的上班族,我也有一肚子苦水要倒啊!单位里各种现象,一拥而入我容易受伤的小心脏。
迟来早走的,在办公室孵着不干活的,当然也有苦哈哈每天加班到很晚才走到。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现象都存在。
但是付出和回报并不成正比,迟来早走的不少一毛票子,在办公室孵小鸡不回家的被认为遵守劳动纪律,苦哈哈整天忙得满天飞的也不见得多一两银子。有人经常请假,这事那事,都得到恩准;有人请假比登天还难,这不行那不行;有人从来不迟到早退,偶尔有事来晚了一分钟被头头看见了;有人经常迟到早退,领导又能如何?
这就是体制内的工作状态。体制外估计也好不到哪去。
如果不是为了生存,谁会隐忍在这样一个环境中?
谁的内心不向往自由与民主?谁的心里还不都有着一个风清气正的美好天堂?
某天,因为一些事情,我内心愤懑不平:为什么一些事情全凭领导的喜好甚至心情好坏而不是依据制度?
然后我一天的心情就无比糟糕。
我喜欢有制度且依据制度办事的工作环境。
因为制度面对所有人,即使苛刻,也体现着一种相对的公平;但是领导的喜好就说不准了,同样一件事情在不同人身上,可能就因为领导的喜好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
领导看你顺眼,轻轻松松就让你得偿所愿;领导看你不爽,任凭你怎么说也说不通。
真的,要不是为了钱,为了生存,谁特么想在这种环境里上班!


说完咪蒙,再说拾遗。
拾遗君在这篇文字里,用他(不知道拾遗的性别,只好根据他的文章猜度他是个饱读诗书的君子,性别男)一贯的不疾不徐、张弛有致的节奏,跟我们分享了对于“学习”的认识:
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对于生存危机的恐慌,催生了一群患有“知识焦虑症”的人。这些人生怕自己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节奏,于是拼命学习各种知识,但往往力不从心。
此刻,罗振宇们以救世主的身份出现了:你想找到成功的捷径吗?来,我给你——你付费,我给你知识。于是,这一群人订阅了各种付费的App,在网络上听各种讲座,参加各种培训班,期待着这一切会让自己变得更好。
然而,他们期待的结果并没有出现,他们发现,很多东西都是一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有用,甚至觉得自己受益匪浅,但是时间长了,并因此而提高自己的认知和思维,而生活也并没有因此而改变。
于是,这一群人陷入了“焦虑——购买——焦虑——购买”的恶性循环中。
不说远的,就说我们身边的人吧。微信的应用确实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每天有无数的推送在朋友圈转载传播,每天我们阅读大量的推送文章,我们知道了好多以前不知道的事物和道理。
但是,就像有句话说得那样:我们懂得很多道理,但依然过不好这一生。
我想到了自己的写作与阅读经历。以前的我,一般只读自己喜欢的文字,诗歌、散文、文学评论,也读一点小说,基本上都是纯文学的东西居多。
当然,肯定很多人认为这些东西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虚无缥缈不实用啊!
也曾有一段时间,我一度认为自己也应该顺应潮流,去读一些让可以让自己迅速提升知识水平的“干货”,例如《短时间内迅速提升格局,因为我这样做》、《值得一辈子投资的十件事》、《时间管理分享》等等。
很多《策略》、《法则》之类的书籍,翻了不少,却发现并不适用于自己。
说实话,这类书我真的不太能读下去,也并不认同这些号称让人能快速“成长”和“成功”的理论和方法。
我倒是喜欢读《瓦尔登湖》和《简媜散文》。
我始终觉得,文化是“泡”出来的,也就是长时间的浸润其中,才能将文化的精髓吸纳为自己所有,与自己身心融合。
我也相信,没有人能随随便便、快速直接地走向“成功”。同时我也在想,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想要你所说的那种普遍意义上的“成功”。譬如我。
我觉得,于每个人而言,“成功”的定义应该是不同的。只有自己认同的“成功”才是你的真正的成功。
如果一个人能守住自己的内心,不受外界的干扰和诱惑,平平淡淡地生活,何尝不是一种成功?
我为什么要硬逼这自己去读这些别人认为有用的书?除了上学时的读书是无从选择,现在的我们难道不应该更顺应自己内心的喜好去读书吗?
喜欢的,才是最好的,才能读得进,才能内化为自己的东西。


某天晚上,我和萌萌妈一起散步,我跟她吐槽自己在单位里的种种不快。
萌萌妈说,我们单位有个小伙子,因为文化程度不高,只能做做后勤工作,拿的工资也不高。但这个小伙子特别知足,从来不跟别人比较,每天开开心心的。如果他跟别人比工资,比工作量,他就会心理失衡,就不快乐了。
我说,也是啊。
萌萌妈继续说,我觉得吧,每个人做好自己就行,至于别人怎么做,做得怎么样,不去比。坚持自己的原则,比如你是一个循规蹈矩从来不迟到早退的人,那么你就坚持这么做好了。至于别人迟到也好,早退也罢,管他干什么。
那一瞬间,我犹如醍醐灌顶,豁然开朗。
萌萌妈的一番话,就像在我的心里开了一扇窗,有光亮透了进来。
想到咪蒙和拾遗。
这两个我一直仅有保留的公众号,一个脏字连篇,敢怒敢言,敢爱敢恨,排山倒海;一个斯斯文文,引经据典,条分缕析,静水流深。
咪蒙总在宣扬一些特立独行的怪思想,像一个走四方的坏女孩;拾遗则客观冷静,传播正气,给你能量,是一个坦荡荡的真君子。
如果说咪蒙是池塘里的一滩浊水,那拾遗君就如同山间的一股清流。
我喜欢他们,是因为他们一个“浊”得真实,一个“清”得可贵。
浊水也罢,清流也好,都是一种存在的方式。
我告诉自己,这世间纷乱,但心可以保持一股清流。
我告诉自己,在自由的思想中过有节制的生活。生活中我们自律、自省、节制,但内心坚定,遵从自我。
对于我自己而言,对于工作,对于读书,对于生活,我想说的是——
做自己的清流,让别人浊去吧。



《我喜欢这个功利的世界:这世界承认每一个人的努力》读后感_700字


《我喜欢这个功利的世界:这世界承认每一个人的努力》读后感700字

读书感悟:

不用太在意逐渐不再联系的朋友,不去想前任会对你有什么想法,不只是把善良给陌生人,不害怕嫉妒别人和被人嫉妒,不要害怕拒绝,不要推卸责任,不要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不要停止努力,不要将就everything,不要停止提高情商...

提高情商小摘抄:

●把你说的“不对”统统改成“对”。

●说“谢谢”的时候可以加上“你”,或者加上对方的名字。

●请别人帮忙的时候,句子末尾加上“好吗”。

●聊天的时候,少用“我”,多说“你”。

●多用“我们”“咱们”,可以迅速拉近关系。

●赞美别人的时候,不要太空泛,要具体地赞美细节。(补充:感受,事实,对比)调侃方式...

●当面说对方的坏话,背后说他的好话。

●你可以嘲笑你的朋友,但不可以嘲笑他喜欢的东西,尤其不要嘲笑他的偶像。

●初次见面,一定要努力记住别人的名字。

●看破,但不点破。

●社交场合中,要考虑少数派的感受。

●把“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换成“我说清楚了吗”。

●把心里的小猥琐说出来,会更讨喜。

●用有趣的方式自嘲,成为自己的高端黑。

●安慰别人的方法之一,就是说点儿你悲惨的事儿,让他治愈一下。

●聊天的时候,如果对方被打断了,问一句 :刚才你要说什么?

●如果聊到吃的话题,一定要记住对方爱吃什么。

●分享荣耀的时候,要提到别人。

●承担责任的时候,要提到自己。

●不要大发飙,胡适说,发怒是一种破相。

●拒绝别人,可以先自责。

●寻求合作的时候,不要总说你想要什么,要说你能给对方什么。

●即使是对最熟悉、最亲切的人,也请依然保持尊重和耐心。

●心中有他人,温暖!

献给世界的每一个人——读《最后的辉煌》后感


歧视别人,是最愚昧、最无知的行为。一句响当当的名言,激起了我对诺贝尔爷爷的敬佩。

他,被誉为炸药工业之父,1833年10月21日出生在瑞典首都德歌尔摩。他一生在机械和化学方面有过许多发明,共取得129项发明专利,其中最突出的发明是炸药。为了发明炸药,诺贝尔和他的家付出了血的代价。在实验中,他的弟弟被炸死,他的父亲被炸成残疾,他自己也曾被炸得满身鲜血。但是在科学的崎岖的山路上,诺贝尔始终在顽强地向上攀登,终于到达光辉的顶点。在晚年的他,更加把自己的所有遗产为人类科学的进步作出了一大进步。

追求幸福是人类的理想,享受理想是人类的权利。如今,诺贝尔爷爷已远离我们而去。可他却留下了他的光和热散布了每个角落。作为后辈的我们又该怎么办?对,就是寻找那些光和热。现在的人,总是想着把好的东西留给自己,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发光的动力。为了日后人类的幸福,为了自己的理想,让我们一起腾飞吧!

让我们在蔚蓝的天空下寻找光和热,并且把他们奉献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

献给世界的每一个人——读最后的辉煌后感400字


献给世界的每一个人——读最后的辉煌后感

“歧视别人,是最愚昧、最无知的行为。”一句响当当的名言,激起了我对诺贝尔爷爷的敬佩。他,被誉为“炸药工业之父”,1833年10月21日出生在瑞典首都德歌尔摩。他一生在机械和化学方面有过许多发明,共取得129项发明专利,其中最突出的发明是炸药。为了发明炸药,诺贝尔和他的家付出了血的代价。在实验中,他的弟弟被炸死,他的父亲被炸成残疾,他自己也曾被炸得满身鲜血。但是在科学的崎岖的山路上,诺贝尔始终在顽强地向上攀登,终于到达光辉的顶点。在晚年的他,更加把自己的所有遗产为人类科学的进步作出了一大进步。追求幸福是人类的理想,享受理想是人类的权利。如今,诺贝尔爷爷已远离我们而去。可他却留下了他的光和热散布了每个角落。作为后辈的我们又该怎么办?对,就是寻找那些光和热。现在的人,总是想着把好的东西留给自己,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发光的动力。为了日后人类的幸福,为了自己的理想,让我们一起腾飞吧!让我们在蔚蓝的天空下寻找光和热,并且把他们奉献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

读《学会尊重每一个人》有感


读《学会尊重每一个人》有感

我在我们的博客上看过不少博文,最令我感动的博文是《学会尊重每一个人》。

这篇故事讲了一位中年妇女领着小男孩走进了“巨象集团”的花园,把好的餐巾纸扔到一位老人刚剪过的草丛上,老人诧异地看着他们,把餐巾纸扔进了垃圾箱,可是这样反复了几次,那中年妇女指着老人教导孩子:“如果不好好学习,长大便会像他一样卑微低贱的工作。”老人借来手机打了个电话,就免去了中年妇女的职务,原来老人是总裁,老人教育孩子要尊重任何人。

故事中的中年妇女为了教导自己的孩子,而向一个老人扔出餐巾纸,而且当着老人的面贬低老人,一点也不尊重他,就是因为她自己的不尊重和傲慢,导致了她被解雇,直接被开除。在生活中不尊重人的现象很多,我曾经看到愤愤不平的一幕,开宝马车的人把捡垃圾的妇人撞到,下车不仅不扶起她,还对她一阵臭骂。行人看不惯了,纷纷指责他,他只好夹着尾巴开车逃窜了。

学会尊重每一个人,无论一个人的身份多么的卑微,我们都应该尊重他。这是我们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而且尊重别人就是在尊重自己。牢记普希金的一句话:尊重别人吧,你会使别人快乐加倍,也能使别人的痛苦减倍!

《请尊重每一个人》读后感


的教育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陈香佑也说过:“书是知识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如同与一位睿智的人对话,没有书的世界像是没有阳光,黑暗又无趣,而书,正是那缕灿烂温暖的阳光;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也是知识的源泉。

书,是老师,教会我做人的道理,书,是我一个要好的伙伴,陪我在欢乐中成长,书中的人物个个勇敢机智,书中的世界更是迷人。美好的童话书使我沉浸在无现的遐想中,神奇的科幻书带我去探索无穷的奥妙,历史书带我们穿越时空验证古老神秘的伟大传说·······

的教育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陈香佑也说过:“书是知识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如同与一位睿智的人对话,没有书的世界像是没有阳光,黑暗又无趣,而书,正是那缕灿烂温暖的阳光;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也是知识的源泉。如果我是一颗快要枯死的小草,那么书就是一滴清凉解渴的雨水,让枯干的小草迅速满血复活,还是那么翠绿,那么的挺拔。在我四年级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书中有个故事令我十分难忘。书名叫《请尊重每一个人》。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迪,是它让我爱上了书。俗话说的好:敬人者,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只有尊重别人的人,才可以得到别人的尊重。只有爱护别人的人,才可以得到别人的爱护。无论自己身处何位,尊重别人与自我尊重一样重要。

一个人只有懂得尊重别人并拥有自己的尊严,才能赢得别人真正的尊重。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凯完这本【一个人与这个时代:白岩松二十年央视成长记录】,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相较于前两本他的自传,这本书无疑是对他自己个人从业20年生涯的一个经验总结,也可以说是他从作为一个媒体人、一个新闻人的角度来解读自己走过的这充满变革的20年。

无论是对电视新闻内部系统这个小环境,还是对整个社会大时代背景,白岩松一如往前,在这本书里均有自己独到、一精一辟的理解和看法。虽然整本书大多在讲他做新闻、做主持或做关于这个行业的一些事和碰到的一些人,但是贯穿全书,我总结下来,有两点是他一直想通过这本书竭力表达的,一点正好回答了他做新闻之所以成功的秘诀,而另一点则体现了他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关注点。

新闻最核心的在于人是白岩松做新闻的信条,这也是他在整个电视新闻生涯所一直秉持的。因为他认为我们之所以关注新闻,是因为关注人,关注我们自己,关注人类的命运。

在他的职业生涯初期,在【东方时空】刚走上主持人的岗位时,他做的两个人物系列,即老学者访谈系列和长江人系列让他受益匪浅。他认为前者让他看到了人最优秀、最本质的东西,而后者让他更靠近生活的本质,从而使其做节目更接地气。

之后,经历了国家、社会的各种重大新闻事件的主持磨练,又经历了主持人、制片人、评论员的角色转换后,人到中年的白岩松主持风格愈发成熟、深刻,但他仍不忘当初的这一信条,始终坚守。在由他自己打造的新闻节目【新闻1+1】的一期邹恒甫告北大一一婬一一乱节目中,所有人包括当事人、媒体、公众都聚焦在北京大学百年的名誉时,他却从关注人的角度出发,首先提出了北大的名誉不如梦桃源这些女服务员的名誉更重要的鲜明观点,在扞卫了这些人人格尊严的同时,也为其新闻的理念做了最好的职业注释。在书中,对于未来,他仍表示,会一直关注人的生存状态与人群的内心挣扎和信仰等。

另外一点在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白岩松做节目始终对于这个时代整个社会改革进程的关注以及对于民主的推崇。他觉得一位优秀的电视新闻节目的主持人必须是知识分子,而他对知识分子的定义是,从小我中能有所跳离,去关注一个时代,忧心忡忡地看到很多问题,并希望它改变,社会也因此变得更好的一群动物,因此他自许自己是电视知识分子,因此他甚至要求他所带东西联大的学生去对比两届总理的【政一府工作报告】,以关注社会的改革政策。

白岩松在【东方时空】的看系列也是比较好的一个例子。正如主持人张泉灵所讲的,白岩松所有的看,都看到了未来中国的可能方向。他看台湾,会关注日本的养老,会去看日本的环保、垃圾分类;他看美国,又关注美国的校车、图书馆的开放;他还想再看台湾,想了解台湾的心灵改革,他认为台湾在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同时做了一次心灵改革,成为社会重要的稳定器,这些都是目前中国特别需要的,未来他还想看欧盟、看印救,确实他是为未来的中国看。

此外,民一主一直渗透在白岩松的工作生活中,也一直受他推崇。在当制片人半年后,他就在央视内部创办了编委会制,反而削减了自己的权利。他让栏目组的核心成员都进入编委会,共同研发、讨论、决策,从而导致原来是人人等着制片人派活,后来变成大家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后来这项制度成为央视的管理创新之一。他带学生也注重民主意识的培养,他每次让十个学生自己定下一个讨论主题,在这个民主的过程中,他希望学生去学会如何妥协和表达,因为十个人一百多个主意,最后得定下一个主题

正襟危坐,西装革履,些许严肃,微皱眉头,这是白岩松的公众形象,这或许与我们时下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有点格格不入,但他仍敢于迎接挑战,追寻着新闻的客观与公正,忧心忡忡地关注着种种社会问题和现象,冀希着社会更加美好我想,这些不应该仅仅是媒体人或新闻人的职业义务,也是处于这个变革时代的我们所应该去努力实现的。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


每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图。

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地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能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或许你大大咧咧,或许你爱酒如命,或许你为人粗鲁,或许你一脸的大胡子有些吓人,但是,你的嫉恶如仇去在却我的心里留下了深根。

开篇的前几回里,我就读到了你的故事,自此以后你的身影,你的行为,便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在《水浒传》,我最喜欢的人就是你了鲁智深。

你是那么善良,那么嫉恶如仇,当你遇到金翠莲时,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帮助她,尽管你之前并不认识她,尽管你知道她的仇人是镇关西,说你粗鲁,可你也不是有勇无谋,你知道在金翠莲走了之后,先去拖住镇关西,带他们走远了在收拾他。

当我看到你拳打镇关西时,不自觉的拍手称快,觉得你善良,为民除害,觉得他活该,罪有应得。可是,当你失手打死了他,背上了人命官司,因此而浪迹天涯,我的心中就很不是滋味。

我想,你和金翠莲只不过萍水相逢,何必要牺牲自己的利益去帮她呢?如果你不帮她,那你就可以继续最你的提辖,不愁吃穿的过日子。可转念一想,如果你没有帮助金翠莲,没有拳打镇关西,那你还会是你吗?你还会如此善良,嫉恶如仇吗?你还会遇到武松,林冲这样志同道合的好兄弟吗?

尽管你身背人命官司,可你那从心底散发出来的正义、善良却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那份正义,时时牵动我的心。

读后感662字:【尊重】尊重每一个人


人的内心里都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但只有尊重他人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尊重他人是一种高尚的美德,是个人修养的表现。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善意的微笑,一个友好的动作,都能表达出我们对他人的尊重。

读《尊重每一个人》这篇文章,我的心深感震撼,德兰修女在演讲中说:“穷人没有钱,没有地位,但不缺少互相帮助和体谅的爱心。这正是穷人的伟大之所在。只要愿意的话,我们每个人,即使是卑微的乞丐,也可以对他人献出爱心,对他人有所帮助。”乞丐可以,作为学生的我们不是更应该可以吗?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是有爱心的人,不也都是值得我们尊重的人吗?我们应该学会尊重。上课专心听讲,是对老师辛勤劳动的尊重;与同学团结友爱,不取笑戏弄,是对同学的尊重;回到家时,与父母打声招呼,是对长辈的尊重……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只有人人相互尊重,才能成为和谐的一家人。

尊重别人,实际上就是在尊重自己。人在困境中最需要朋友的帮助和关心。要热情地对待同学,把同学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满腔热情地为大家做事,无论大小事,只要是集体的事、同学的事,就应该积极地去做。同学学习有困难,你主动去帮助,他一定很感激;同学们托你办事,即使你一时办不成,如能主动解释为什么帮不了忙,他也会对你有好感。要想同学喜欢你,你必须记住助人为乐是处世之道。要想同学尊重你,你首先要尊重别人。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讲究品德教育、个人修养的民族。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尊重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

一个人的宁静之旅——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一个人的宁静之旅——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 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 。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范文)


每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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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地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能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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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囊》读后感: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自己


我是一个从来不写读后感的人,因为无论是一本书,一篇文章,甚至是一小段话,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积累,再回头看,总是会有不一样的感受。所以,我从来不愿意用此时此刻的心境对他人文字的表达作任何束缚。但是这本书,实在是太适合这个年龄段的我们看了。

毕业一年多,当初激情四射的理想开始被现实碾压,每天徘徊于算了吧,就这样过一辈子吧与不行,我还有那么多想做的事情没做之间,不定时地做着瘪了气的气球与每根头发丝就注满鸡血的角色转换,绝望与希望对我们来说似乎都是分分钟之间的事。看着一些人早已过上了自己曾经憧憬过的生活,满心祝福的同时又难免有些小嫉妒;看着一些人承受着工作不顺利感情不顺心的双重打击,一天一天越来越像霜打的茄子,深表同情的同时又庆幸自己,一切好像也不是那么遭。有人选择留在家乡,但又在夜间幻想着大城市的灯红酒绿;有人去了北上广,但总是在每次拼命挤地铁的时候恐惧,怕自己既失去了家乡又无法抵达远方......

以上仅是《皮囊》中表达了的十分之一,不,是百分之一。

作者,蔡崇达,出生于福建的一个渔民小镇,典型的八零后,或者极端一点,典型的农村80后。他的成长满足了人们对于小地方(穷地方)80后的一切幻想:有个深谙生活之道的太姥姥;有个意志坚强并且情感丰富的母亲;父辈曾经辉煌过,但又没落了;有一群天真烂漫但命运各异的童年玩伴;成绩一直不错,考上了外地的大学,终于又通过自己的努力留在了大城市,并未家人创造了好的生活......这些人和事,是他写作之路上最重要的启蒙者。作为国内非虚构写作的践行者,你会发现,他书中的每一个人似乎都是我们身边的某某某。

张美丽

拥有传奇人生与迷人美貌的张美丽,因为爱情与一个来小镇做生意的外来男子偷欢,在小镇人们都小心翼翼地与外来人保持安全距离的时候,她不顾家人的反对献上了自己的身体。于女人而言她是勇敢的,于家人与族人而言她是不孝的。于是镇上的每个家长都对孩子们说着张美丽的种种不堪,不让她们与张美丽靠近,张美丽自那以后也将自己深锁家中。但是自古以来越危险的东西就越迷人,荷尔蒙刚起作用的青少年对张美丽充满了好奇,直到外来男子又回到这个小镇将已被族人遗弃的张美丽接回自己的家乡,孩子们才得以在她上车的瞬间看到她的容颜。也许并没有想象中美丽,但她骨子里的反叛与追求确实让人欲罢不能。

多年以后张美丽再次回到了小镇,带来了热情似火,与静谧的小镇格格不入的外来文化。开发廊店,开娱乐城,成了名副其实的大老板。想用对家乡学校、祠堂的巨额捐款来获得家乡人们的认同。但依然没有家乡人愿意接近她,她依然是家长们用来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她成了破坏小镇单纯与美好的罪人。生意越做越大,她与家人与族人的矛盾就越来越深,直到无法调和,她跪在宗祠的先人面前哭诉,发誓除了一开始追求爱情,我没有做娼妓,没有卖毒品,我只是把我觉得没的,对的,我喜欢的,都做成生意,我真的没有作孽最后,她狠狠地往祠堂的墙上撞去,死了。

文展

促使我写这篇书评的最重要人物就是文展。一个斗志昂扬,相信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但最终在命运之前完败的兔唇男孩儿。正如书中的题目所说天才文展,他,是一个天才。十二三岁的孩子,都会怕别人嘲笑自己的生理缺陷。但文展不一样,他是作者见过的唯一一个降服了缺陷的孩子,起码在小镇生活的那几年是的。读后感[.cn]他对自己的人生有着超乎年龄的详细规划,有着超越小镇其他小孩儿的领导力,他算是成功了,因为他在自己的计划之内,以超过分数线一分的成绩考上了福州的重点中专。生命到这里值得一切人为他欢呼,一个穷小子,就要通过自己惊人的天赋改变自己的命运了。可惜,大城市的人不像小镇里的居民那样友善。

他的兔唇成了一些庸俗的人恶意攻击的对象,嘲笑他是乡下人,忍无可忍之时,他以拳脚来维护自己男人的尊严,他被勒令休学了。但年轻就是好,一切无法将你置于死地的困难,只会让你更坚强。于是,我佩服文展,他发誓一定要留在福州,闯出一片天,给那些丑恶的嘴脸无数个大耳刮子。

几年过去,没有人知道他在城市里过着怎样的日子。直到他不得不回到小镇讨口饭吃,他似乎就在瞬间变老了,眼神涣散,背微驼,没有一点生气。对于生活,他冷漠了,跟小时候判若两人。他无法接受这一切,于是一个人跑到一个只有几千人口的小村庄,做起了附近地区发射台的维修看护工作。他终于还是没能西装革履的风光一番,没有妻子,没有儿女,只有那曾经成就了他但也最终摧毁了他的兔唇一直陪着他。梦想未灭,但又无可奈何,这辈子他都注定无处安身。

张厚朴

一个最接近90后的80后,但也许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命运就该会是和他中英文名字的强烈对比一样充满着矛盾,有着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巨大差距。我姓张,叫厚朴,来自英文HOpE。不得不说这是有如神来之笔的转换,一个充满着浓浓的中国乡土味儿,一个溢满了淳淳的美国田园气息,虽说都是接近大自然,但这有着本质的差别,就像美国的farmer和中国农民之间的距离。

他活得刚劲有力,生怕别人无法感受到他的存在,生怕自己虚度了青春。一直到读大学,他内心依然是个小孩,因为干净到甚至不知道应该要去判断和思考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否适合时宜。恋爱的时候马上破处,毫无音乐细胞但还组建了个乐队,一周换3个女友,在学校礼堂开演唱会......这一切成了他所谓的青春,所谓的热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只可惜,不合时宜的东西,如果不够有力量,最终还是会变成大家嘲笑的对象。他开始被世俗羁绊,要被勒令退学时他担心家人会承受不住,学校要停掉他的助学金时他开始为温饱奔波......原本被他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的个性所迷恋的女友离开了他,因为她无法接受他也是世俗中的一份子。反反复复之后他没有再回到学校,开始到处去朋友家蹭吃蹭喝,直到没有人再愿意收留他。父母来城里接他回家,为他安排了一份在乡村教书的工作。他开始寡言少语,开始感到总有一种东西在脑子里轰鸣着。我知道这是还未死绝的青春,这是还未磨灭殆尽的激情。没人理解他,没人愿意救他,于是他患上了难以自我救赎的心理疾病,自杀,死了。

我无法接受一个如此拼命的人竟落得个这样的结局。作者说是因为他一直在做着虚无缥缈的梦,不明白梦想只不过是卑微的坚持与脚踏实地。我不敢苟同,他明明敢想敢做,屡败屡战。所以我一直不相信这就是他最终的结局......

书中如此这般刻画的人物有很多,开始不可一世最终家破人亡生意失败,自己不得不为生计奔波的香港阿小;不甘心待在小镇,想通过染头发、打耳钉融进大城市,但最终还是沦为渔民的小镇阿小......他们似乎都被这身皮囊的俗世欲望羁绊着,无法到达理想的远方,但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值得人深思。追求爱情没有错,想努力改变现状没有错,为了理想抛头颅,洒热血更没错,只是为何,结局会是这样。

这些影子看似遥远,但又熟悉,甚至于黑狗达自己就似乎存在于你的周围。也许每个人都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每一个路过我们生命的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所以,我们看谁都似曾相识。

《一个人的好天气》读后感_1400字


《一个人的好天气》读后感1400字

[微笑]从昨天晚上开,到第二天中午时,我把这本书读完了,

二十岁的女孩知寿像极了青春里每一个庸人自扰的孩子,心中有许多纠结,时而聚集产生痛苦,时而又倔强地感到迷茫。知寿总想显出自己二十岁成年的独立来,但此刻的激动恰恰证实不了这点。对于独立的生活,知寿看似是有准备的,

她说“我想做一个像样的人,度过一个像样的人生,成为一个能够经受任何磨难的人”,每一个青春里的孩子心里都曾有过这样的宣言吧,在还没有经历什么之前,对自己的吃苦精神还是有所期待的。

然而,知寿心里没有安全感却是真真切切的,比如会偷偷拿周围人掉在地上或放在一边的小玩意来丰富自己的收藏。想着只是一种回收来消除罪恶感,摆弄着这些东西时会感到安心,而后又陷入自我厌恶,再然后就自我宽慰说是要做自己(挺像我的哈。。

知寿曾经做过一个梦,反映了她的人格内心:“晚上做梦梦见和藤田去滑冰。我的手仍然离不开墙壁,他也不来帮我,我很不满,忍不住像小孩一样大叫他的名字,他还是不过来。不知为什么,冰场连着高尾山,我穿着冰鞋去爬山。冰场上的人都喊我下来,可是他们越喊叫,我越是赌气地爬着山上的小路。”知寿的不安全感完全来自父爱的缺失,男友都是父亲的投射,她极度渴望父爱,却得不到,于是她用不合适的方式表达着内心的愤怒与痛苦。

知寿和妈妈也有难以化解的不和谐。“我从青春期开始,就对充满朝气和对我过分亲昵的妈妈样样看不惯。让我反感的不是不被她理解,而是被她理解。也许妈妈为了不使两个人的生活过于沉闷,想努力像朋友那样和我相处吧。然而疲惫和面子使得她又做不彻底,她的这种不彻底让我感到难为情。”知寿的妈妈自身也很焦虑,既希望知寿按照社会的要求读大学,到公司工作,也不想伤害知寿,左右摇摆不定的态度不能给知寿以强有力的精神支持。

知寿的微妙变化一直贯穿全书。这是全书的精华所在。导致她变化的人是七十岁的吟子老人。知寿一人来到东京借住在这个陌生的亲戚家,和老人每天生活在一起。吟子是一个知天命,能以恬静、达观的心态看待人生的老奶奶。吟子有时也很慵懒,院子会疏于打理,但会画上淡妆怡然地走进黄昏恋。知寿的苦恼,吟子心知肚明,但不极力劝导,因为她知道这是人生必经之路,所以用“无为”来面对。比如两人的对答:

“反正不行了。我就这命。一感觉没希望了,往往就真的变成那样了。怎么也控制不了自己,总爱那么想。”

“嵌不进模子才是人之常情啊,嵌不进去的才是真正的自己啊。”

又比如:

“外面的世界很残酷吧。我这样的人会很快堕落吧?”

“世界不分内外的呀。这世界只有一个。”

再如:

“我走了以后,你会挂上我的照片吗?不挂上的话,该把我忘了吧。”

“回忆不在照片里呀。”

知寿势必要经历心灵的折磨,文章的最后并没有俗气地写知寿如何地脱胎换骨,因为根本不可能会有迅速的脱胎换骨的快乐,一点点侵蚀她内心的东西只能慢慢地,慢慢地消散。知寿在吟子老人的感染下,渐渐唤起了对生活的热爱,找到活在当下的感觉。好与坏的界限没有那么明显,一切变化只有知寿自己知道。文章的结尾写“电车载着我,飞速朝着有个人等着我的车站驶去。”知寿要学会与内心缺失的父亲相处,才能真正走出青春的泥潭,有爱的能力,找到爱的人,像吟子那样安然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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