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诃夫小说集读后感300字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生死场:萧红小说集读后感(3)篇。
生下的孩子有病没钱治直接包块小被扔给地里的野狗,等野狗啃食的差不多,整颗头骨又会被一群顽劣的孩子从村东头踢到村西头;全身瘫痪的老人被扔在家里,饿急了找不到粮食的老鼠咬的老人的手露出骨头;儿子娶不到老婆就拿女儿去换儿媳妇;未成年女孩遭同村老汉强暴迫嫁,竟惹的纷纷效仿;兄弟几人合谋毒杀弱智的老幺只因为爹娘死后他成了几家人的负担;哥哥挖藕死在了泥潭子里,弟弟霸占了买来的嫂子,遗腹子惨遭虐待,可怜的女人自残戳瞎了眼。如此,等等。

人们总说,世上除了生死都是小事,可在以上情形下,人不被当作人,命不在自己手中,伦理被破坏,人身被践踏,人们愚昧、冷漠、麻木、无望,身上流着鲜血同时也背着屠刀,旁观别人事实上是对着一面镜子而不自知,道德、法律、人权、尊严等像天外飞星一样遥远,真真切切把生死变成了微不足道的小事。
社会是在进步,不同的时代造就着属于它的伟大同时也创造着更奇葩的悲剧。人性的阴暗面依然紧贴着光辉面延续着,社会备配了新型的枷锁。自杀游戏,网络暴力,色情泛滥,这样的新闻层出不穷,一个个“见怪不怪”的表情像极了过去的脸谱。或许在几十年或更久之后,已进入高度文明社会的人遥观现在,也会摇头大呼不可思议!会有新的问题、会被更文明的时代诟病,也难说。
作者的笔太精准太细致太有力,轻轻松松把读者拉进她设计的越勒越紧的圈套,温水煮青蛙让人毫无招架之力一丧到底,也是毫不客气~
是天才还是经历,给了她一双可以通灵的眼睛,还有一支专画骨骼的笔……
萧红的文字特别有辨识度,干净凌厉如黑夜中偶尔闪出寒光的利刃直戳人心,她是语言表达的天才,没有第二个人能写出她那样的文字,精妙绝伦而不做作,古雅质朴而不流俗。她的笔下的东北山村,人,忙碌地活着,和马,羊,狗们一样地活着。地主欺压贫农,男人欺辱女人,女人虐待小孩,看不到爱也看不到希望。所有生命只是喘气得活着,然后和老马一样,没用了就被送去剥皮,婴儿被亲生父亲摔死,人命贱如草芥。写苦难,被遗弃,被冷落,卑微的生命,活得哀伤,生得冷漠死得孤寂,无出其右。她笔下的世界,凄冷,毫无温度,看不到一丝温暖和希望,只有荒凉。就是她描述的那种,“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如此荒凉”的那种荒凉。这有天赋文采的女人,语言的大师,《弃儿》《广告副手》的故事里,看得到她经历的苦难,却难以想象在那苦难怎么煎熬得下来。上天给了她闪闪发光的文笔,然后让她流血挣扎哀嚎,就是为了让她写出这样绝望到看不见底的文字吗?上天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再看《黄金时代》,回溯她的短暂坎坷凄凉的一生,更加唏嘘。惊世才华成就了她,也害了她。还是她说的“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活着本就是一场煎熬。
情节设置的并不那么吸引人,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松散,但是却能够折射出当时的种种惨状和人的矛盾和纠结的内心,或善良,或丑恶。也许那个时代并不需要太多浓墨重彩来展现,需要的只是一只笔,一张纸,一颗看清事态的心,只记录,不赘述。
这本书里最喜欢的故事是在遗章中的红色玻璃,我跟诧异故事的结局,一向乐观爱笑,与人为善的王大娘在走亲看完外甥女小达儿玩自己和女儿孩提时代玩过的红玻璃转筒后突然病了,突然开始了对自己后代的阵阵担忧,因此在临死时留下遗言让儿子去黑河挖金子,而不要留在屯里种庄稼。王大娘死前的决定反映出了当时那种情形下庄稼人已经穷怕了的心路历程,到最后,她宁愿把命运赌在不着边际不确定的富贵上,也不愿意继续坚守在地里赌在永恒的贫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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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生死场读后感
【篇一:《生死场》读后感】

在深夜的灯光下读完《生死场》。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确实说不清。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只是心里钝痛着
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料峭的春夜里,灯光下,任手指在被窝外面冻得僵冷,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对于那遥远的农村,是陌生而熟悉的,也许东北和南方有着一片不一样的天空吧。只是同样的落后,同样的朴素,同样的贫穷仿佛一股暖风,直吹进心里,感觉到亲切的来自土壤的芬芳,遥遥远远的,仿佛记忆,在异乡的城市里若隐若现。
这样一个夜里,尖锐而凛冽的寒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的从窗外呼啸而过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南方的春天,由于连日的雨,潮湿、阴冷得出乎意料。也许冷洌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冻雨过清明(聂绀弩)。在清明节未到来之前,我敲下这些拼凑的文字,算是为萧红默哀。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
更多关于喜欢萧红的文字,也由别人写去吧!
【篇二:萧红生死场读后感】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篇三:萧红生死场读后感作文】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篇四:萧红生死场读后感】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以残害同类,践踏同类,为乐。在萧红的《生死场》中,我深刻体会到人性的缺点,同时也感受到生命的挣扎和灵魂的呻吟。
我很喜欢读萧红的作品,因为她用自己独特的笔法写出了一个个真实的故事。在《生死场》里,萧红采用散文式的结构,共有麦地,菜场等十七个片段,。以十年为界,前面表现的是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后面的则表现中华民族和日本侵列者之间的矛盾。中国农民从来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他们忍辱负重,逆来顺受。
小说很真实地表现了他们在苦难面前的对于生的坚强和死的挣扎。小红用一个女子的细腻,热镇和坚强望着世间,她的忧郁深情的目光总是落在最扣人心弦的角落,让人警醒。
读完萧红的《生死场》,我很难过,似乎总觉得有一只小虫在一步步吞噬着我的内心,好想哭一场,为这些生生死死的农民们。想到我们生活着的这片土地,没有饥饿,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更不会有战争,我们是如此的幸福,难道我们不应该去珍惜吗?或许,那个年代的动荡已经离我们好遥远,很遥远了,但是,不可否认,我们要从历史中寻找道路。
我刚开始读《生死场》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叫《生死场》,它的内容是什么,当我读完后,我才明白他讲述的是农民们的生生死死,以及,他们在生死之间的挣扎。在《生死场》中,有句话:在乡村,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在生死之间,又是什么呢?是生存。他们可以为了生存把亲情,爱情抛掉。在菜场中有一个片段:母亲以往是这样的,很爱护女儿,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块茅地,也要超过一个人的价值。这是很真实的,庄稼是农民的生命,而他们首先想到的是生存,是命。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乡村农民的生,如胡风所说蚊子似的活着,糊糊涂涂的生殖,乱七八糟的死亡。或许,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一切生死都没有什么可高兴的,也没有什么可悲哀的,因为那都是时代的特性。而我们所要做的,是在这个和平时代出个性,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萧红在《生死场》中,不但写出了愚夫愚妇的悲欢苦恼,而且还写出了蓝天下的血迹模糊的大地和流在那模糊血土上铁一样中的战斗意志。在文中,一开始我就挺欣赏赵三的,因为他敢于参与到镰刀会中与地主对抗,虽然后来因为一些意外而放弃,但他却有勇气起来反抗。在最后,赵三变成了找三爷,他老了,但依然鼓励年轻人起来反抗,去参加革命。还有二里半,他在最后毅然决定去找革命军,他们的精神代表着那个年代人们不屈的一致与反抗日军的斗志和民族气节。
那个年代动荡不已,在萧红悠缓的调子下,我看到的是一种生生死死,生的坚强,死的挣扎,正是这种生死反映出人的最内在最本质的东西。在生生死死中,有一种美永恒的东西,实际上不是生命,生命一定是生生死死的,但这种生生死死中,渗透着大悲,大喜,大爱,大恨。
人生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死而来的,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其实,或者本身就是一种生命的追逐,在追逐与被追逐的人群中完成对自我生命价值的升华,我们应该庆幸生活在如此幸福的时代,有足够大的舞台让我们实现自我价值!
【篇五:《生死场》读后感】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篇六:《生死场》读后感】
萧红的《生死场》中的乡村,真实的展现着中国的面貌,与国人的面貌。萧红笔下的人物是那么的真实,金枝,麻面婆,赵三我们看过了,认为我们的农民就是那样,乡村就是那样。其实鲁迅也会用文字来以独特的视角来看待国民性,但萧红与鲁迅是不同的,萧红曾经谈到过与鲁迅的区别:鲁迅以一个自觉的知识分子从高处去悲悯他的人物,我开始也悲悯我的人物,他们都是自然的奴隶,一切主子的奴隶,但写来写去,我的感觉变了,我觉得我不配悲悯他们,恐怕他们倒应悲悯我咧,悲悯只能从上到下,不能从下到上,也不能旋之同辈之间,我的人物比我高。这似乎说明鲁迅真有高处,而我没有或有的很少。
但我认为萧红十分真实的写到乡村,剖析国民性。萧红并没有将自己的家乡写的有多么美好与和谐,相反,她写出了当时乡村的真实的情况,他们的生活,他们的一切,这与沈从文是不同的,沈从文的文章展现了一个美丽的纯净的湘西世界,用家乡的美好来抵抗外在世界的喧嚣与浮躁,而萧红,用文字展现了一个真实的东北乡村。
如《生死场》中的一个片段:母亲以向是这样,很爱护女儿,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块茅草也要超过一个人的价值。这是很真实的,庄稼是农民的命,而他们首先想到的,是生存,是命。
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而萧红的文章,尤其是《生死场》中,对生的坚强描写的淋漓尽致。乡村农民的生,如胡风所说:蚊子似的活着,糊糊涂涂地生殖,乱七八糟的死亡。《生死场》中有句话:在乡村,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生之坚强,中国农民是体现出来了的,为了中国,为了祖国,他们奋起反抗。
萧红还有一句话;死人死了,活人计算着怎样活下去,冬天女人们预备夏季衣裳,男人们计虑着怎样开始明年的耕种。
就是这种的生生死死生的坚强,死的挣扎,正是反映出人的最内在的,最本质的东西。在生生死死中,有一种美,永恒的东西实际上不是生命,生命一定是生生死死的。但这种生生死死中,渗透着大喜,大悲,大爱,大恨。
萧红的作品中你会感受到萧红的心在跳动,血在奔涌,真切的感受到一种生命的张力,人性的光辉。
【篇七:萧红《生死场》读后感】
在寒冷深夜的灯光下读完《生死场》。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确实说不清。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只是心里钝痛着
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寒冷的冬夜里,灯光下,任手指在被窝外面冻得僵冷,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对于那遥远的农村,是陌生而熟悉的,也许东北和南方有着一片不一样的天空吧。只是同样的落后,同样的朴素,同样的贫穷仿佛一股暖风,直吹进心里,感觉到亲切的来自土壤的芬芳,遥遥远远的,仿佛记忆,在异乡的城市里若隐若现。
这样一个夜里,尖锐而凛冽的寒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的从窗外呼啸而过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南方的春天,由于连日的雨,潮湿、阴冷得出乎意料。也许冷洌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冻雨过清明(聂绀弩)。在新年到来之前,我敲下这些拼凑的文字,算是为萧红默哀。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
更多关于喜欢萧红的文字,也由别人写去吧!
【篇八:《生死场》读后感】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萧红生死场》读后感(8篇)
萧红生死场读后感大全(8篇)

【篇一:《生死场》读后感】
在深夜的灯光下读完《生死场》。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确实说不清。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只是心里钝痛着
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料峭的春夜里,灯光下,任手指在被窝外面冻得僵冷,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对于那遥远的农村,是陌生而熟悉的,也许东北和南方有着一片不一样的天空吧。只是同样的落后,同样的朴素,同样的贫穷仿佛一股暖风,直吹进心里,感觉到亲切的来自土壤的芬芳,遥遥远远的,仿佛记忆,在异乡的城市里若隐若现。
这样一个夜里,尖锐而凛冽的寒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的从窗外呼啸而过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南方的春天,由于连日的雨,潮湿、阴冷得出乎意料。也许冷洌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冻雨过清明(聂绀弩)。在清明节未到来之前,我敲下这些拼凑的文字,算是为萧红默哀。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
关于喜欢萧红的文字,也由别人写去吧!
【篇二:萧红生死场读后感】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篇三:萧红生死场读后感作文】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篇四:萧红生死场读后感】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以残害同类,践踏同类,为乐。在萧红的《生死场》中,我深刻体会到人性的缺点,同时也感受到生命的挣扎和灵魂的呻吟。
我很喜欢读萧红的作品,因为她用自己独特的笔法写出了一个个真实的故事。在《生死场》里,萧红采用散文式的结构,共有麦地,菜场等十七个片段,。以十年为界,前面表现的是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后面的则表现中华民族和日本侵列者之间的矛盾。中国农民从来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他们忍辱负重,逆来顺受。
小说很真实地表现了他们在苦难面前的对于生的坚强和死的挣扎。小红用一个女子的细腻,热镇和坚强望着世间,她的忧郁深情的目光总是落在最扣人心弦的角落,让人警醒。
读完萧红的《生死场》,我很难过,似乎总觉得有一只小虫在一步步吞噬着我的内心,好想哭一场,为这些生生死死的农民们。想到我们生活着的这片土地,没有饥饿,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更不会有战争,我们是如此的幸福,难道我们不应该去珍惜吗?或许,那个年代的动荡已经离我们好遥远,很遥远了,但是,不可否认,我们要从历史中寻找道路。
我刚开始读《生死场》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叫《生死场》,它的内容是什么,当我读完后,我才明白他讲述的是农民们的生生死死,以及,他们在生死之间的挣扎。在《生死场》中,有句话:在乡村,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在生死之间,又是什么呢?是生存。他们可以为了生存把亲情,爱情抛掉。在菜场中有一个片段:母亲以往是这样的,很爱护女儿,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块茅地,也要超过一个人的价值。这是很真实的,庄稼是农民的生命,而他们首先想到的是生存,是命。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乡村农民的生,如胡风所说蚊子似的活着,糊糊涂涂的生殖,乱七八糟的死亡。或许,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一切生死都没有什么可高兴的,也没有什么可悲哀的,因为那都是时代的特性。而我们所要做的,是在这个和平时代出个性,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萧红在《生死场》中,不但写出了愚夫愚妇的悲欢苦恼,而且还写出了蓝天下的血迹模糊的大地和流在那模糊血土上铁一样中的战斗意志。在文中,一开始我就挺欣赏赵三的,因为他敢于参与到镰刀会中与地主对抗,虽然后来因为一些意外而放弃,但他却有勇气起来反抗。在最后,赵三变成了找三爷,他老了,但依然鼓励年轻人起来反抗,去参加革命。还有二里半,他在最后毅然决定去找革命军,他们的精神代表着那个年代人们不屈的一致与反抗日军的斗志和民族气节。
那个年代动荡不已,在萧红悠缓的调子下,我看到的是一种生生死死,生的坚强,死的挣扎,正是这种生死反映出人的最内在最本质的东西。在生生死死中,有一种美永恒的东西,实际上不是生命,生命一定是生生死死的,但这种生生死死中,渗透着大悲,大喜,大爱,大恨。
人生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死而来的,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其实,或者本身就是一种生命的追逐,在追逐与被追逐的人群中完成对自我生命价值的升华,我们应该庆幸生活在如此幸福的时代,有足够大的舞台让我们实现自我价值!
萧红生死场读后感大全(8篇)
【篇五:《生死场》读后感】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篇六:《生死场》读后感】
萧红的《生死场》中的乡村,真实的展现着中国的面貌,与国人的面貌。萧红笔下的人物是那么的真实,金枝,麻面婆,赵三我们看过了,认为我们的农民就是那样,乡村就是那样。其实鲁迅也会用文字来以独特的视角来看待国民性,但萧红与鲁迅是不同的,萧红曾经谈到过与鲁迅的区别:鲁迅以一个自觉的知识分子从高处去悲悯他的人物,我开始也悲悯我的人物,他们都是自然的奴隶,一切主子的奴隶,但写来写去,我的感觉变了,我觉得我不配悲悯他们,恐怕他们倒应悲悯我咧,悲悯只能从上到下,不能从下到上,也不能旋之同辈之间,我的人物比我高。这似乎说明鲁迅真有高处,而我没有或有的很少。
但我认为萧红十分真实的写到乡村,剖析国民性。萧红并没有将自己的家乡写的有多么美好与和谐,相反,她写出了当时乡村的真实的情况,他们的生活,他们的一切,这与沈从文是不同的,沈从文的文章展现了一个美丽的纯净的湘西世界,用家乡的美好来抵抗外在世界的喧嚣与浮躁,而萧红,用文字展现了一个真实的东北乡村。
如《生死场》中的一个片段:母亲以向是这样,很爱护女儿,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块茅草也要超过一个人的价值。这是很真实的,庄稼是农民的命,而他们首先想到的,是生存,是命。
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而萧红的文章,尤其是《生死场》中,对生的坚强描写的淋漓尽致。乡村农民的生,如胡风所说:蚊子似的活着,糊糊涂涂地生殖,乱七八糟的死亡。《生死场》中有句话:在乡村,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生之坚强,中国农民是体现出来了的,为了中国,为了祖国,他们奋起反抗。
萧红还有一句话;死人死了,活人计算着怎样活下去,冬天女人们预备夏季衣裳,男人们计虑着怎样开始明年的耕种。
就是这种的生生死死生的坚强,死的挣扎,正是反映出人的最内在的,最本质的东西。在生生死死中,有一种美,永恒的东西实际上不是生命,生命一定是生生死死的。但这种生生死死中,渗透着大喜,大悲,大爱,大恨。
萧红的作品中你会感受到萧红的心在跳动,血在奔涌,真切的感受到一种生命的张力,人性的光辉。
【篇七:萧红《生死场》读后感】
在寒冷深夜的灯光下读完《生死场》。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确实说不清。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只是心里钝痛着
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寒冷的冬夜里,灯光下,任手指在被窝外面冻得僵冷,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对于那遥远的农村,是陌生而熟悉的,也许东北和南方有着一片不一样的天空吧。只是同样的落后,同样的朴素,同样的贫穷仿佛一股暖风,直吹进心里,感觉到亲切的来自土壤的芬芳,遥遥远远的,仿佛记忆,在异乡的城市里若隐若现。
这样一个夜里,尖锐而凛冽的寒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的从窗外呼啸而过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南方的春天,由于连日的雨,潮湿、阴冷得出乎意料。也许冷洌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冻雨过清明(聂绀弩)。在新年到来之前,我敲下这些拼凑的文字,算是为萧红默哀。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
关于喜欢萧红的文字,也由别人写去吧!
【篇八:《生死场》读后感】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鲁迅小说集读后感
鲁迅小说集读后感范文一
读罢鲁迅先生的文章,会被其深邃的思想所征服,心目中先生的形象时常浮现,挥之不去。的确,从小到大,学的最多的便是鲁迅的文章,开始也总觉得很难读懂,但随着年龄的增大,思想的日趋成熟,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后,我便开始喜欢先生的文章了。
高尔基曾说过:文学就是人学。一切文学作品都是以塑造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来反映的。鲁迅作品的成功不仅建立在生动的人物的塑造上,尽管孔乙己的迂腐,华老栓的麻木,阿Q的落后这些形象的完美塑造,已让我们领悟到了一代大师那饱满的笔墨和深邃的思想。更重要的是他那无畏的气概和对正义,对光明的追求,充斥于字里行间,让人肃然起敬。犀利的笔墨剥落了封建旧制虚伪的外表,让丑恶无容身之处,无愧于刺向敌人的匕首和投枪的称号。其中的含蓄与深沉正是作者成熟的思想与精辟独到的见解的表现,从中不难看出先生的执着与人格的伟大。哪怕风雨如晦,哪怕血荐轩辕,先生都义无反顾,走自己的路。
从此,便有了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反封建的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先生借狂人之口首先道破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全篇无不透出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就是吃人。先生敏锐的艺术感染力和强烈的战斗呐喊,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泰戈尔说过:如果你俩在黑暗中看不见脚下的路,就把你的肋骨拆下一根来当火把点燃,照着自己向前走吧!鲁迅也是这样的,他在敌人的监视下燃烧自己,无论是上刀山、下火海,他始终在为祖国命运、人类出路进行着哲人式的思考。
从发人深省的《狂人日记》,到错综复杂的《风波》,再到浓重阴冷的《药》,无一不反映出鲁迅先生心中的呐喊,表现了先生惊人的精神震撼力。
对于先生的钦佩还在于他的骨气,对封建社会的不满,能用手中的笔来书写,对判国贼等人的讽刺,更是骂出了中国人的愤慨,骂得淋漓尽致,骂得实在精彩!
正是这些风行不衰的文章,鲁迅先生的形象也时刻鼓舞我们,既然是华夏儿女,既然是热血青年,就应当知恩报效,只有有了这样的雄心,我们在学习的道路上才会走得越加坚实,越加富有信心!
鲁迅小说集读后感范文二
提起鲁迅,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
在黑暗势力面前,他恶魔般地矗立着;在人民面前,他忠实如牛。他就是鲁迅,本名周树人。他是乃民族魂,他用他的笔挥洒着中华民族的良知,在他五六十年的战斗生涯中,他创作了大三万余字的着作,显示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实绩,成为世界文学宝库的珍品。
一个梦的缘来,是鲁迅致力于救国救民的一个理想和愿望。他曾经为之欢欣,却又因为梦的破碎而迷惘、惆怅。《呐喊》来由与此密切相关。
《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这篇小说是以狂人的十三则日记的片段连缀而成。这些日记并不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互相之间略显联系而已。
小说里的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患者对外界的事物格外敏感,并且不由自主地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绪不宁。鲁迅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他时时刻刻全神贯注于吃人,觉得别人要吃他,于是便惶惶然,不可终日。
这篇小说不长,却高度揭露了沉重的封建压迫,表现了潜藏于人民之中的吃人的旧时代的深广忧愤。
《彷徨》是鲁迅的另一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小说作品。这篇小说描述了一个吃人的社会的黑暗、残忍。鲁迅用自己的笔对当时的时代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唤起人们的自省,但同时寄予了人们改变现实的热望。
《祝福》是《彷徨》中可以说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吧!这篇小说继续了一位中国农村的劳动妇女祥林嫂的悲惨遭遇。鲁迅以包含同情的笔墨揭示了她的不幸,抨击了祥林嫂痛苦的根源罪恶的封建社会。
祥林嫂的不幸从她嫁给比自己小十岁的丈夫开始。那样的包办婚姻自然无幸福可言,何况她还有一个严厉的婆婆。丈夫死后,她便以逃跑的方式挣脱苦境。她来到鲁四爷家做女佣,这是一种受剥削的奴隶生活,然而她却很满意。祥林嫂的结局故然是很悲惨的。
封建传统不仅剥夺了这个善良而又劳苦朴实的劳动妇女生前的一切,而且竟残酷到使她对自己的死也充满了恐惧。
《故事新编》也可以称得上是鲁迅作品中的经典了。它是神话、传说及史实的演义。鲁迅针对当时的黑暗社会,对历史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和选择,并加以改造。作者鲜明的爱憎,塑造了历史上中国脊梁式的人物,以鼓舞民众,激发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补天》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这篇小说取材于女娲造人和补天的神话。小说开篇写女娲从梦中惊醒,烦闷、懊恼,自然界则是一片春回大地的绚烂景象。和风吹拂,女娲百无聊赖,心神不安,青春焕发,精力饱满而无处发泄。她走向海边,无意识捏弄软泥,于是创造了人。女娲因生命力受压抑而发挥了劳动创造精神,创造了人类,补好了崩裂的天。这是作者对封建思想意识礼教道德的勇敢挑战和彻底否定,体现了强烈的反封建精神。
祥林嫂、孔已己的悲剧会重演,阿桂的、假洋鬼子的行径仍在斥责中闪现。
朋友,请打开《鲁迅小说集》,读以读鲁迅,让我们悉心感受一下来自灵魂深处那痛苦的警醒与坚韧的批判吧!
沈从文小说集读后感
沈从文小说集读后感范文一

短篇小说《边城》,是著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 。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
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妓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 、船夫 、妓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沈从文小说集读后感范文二
当老师今天 在布置课余作业,要求我们将书本上沈从文的《萧萧》和电影版本《湘女萧萧》结合起来一起观赏一遍并写下观后感,晚上我又重新看了一遍课文,再次读完沈从文先生的小说《萧萧》,我深刻体会到他的作品流露出的人性美!纯朴自然的民俗民风!
萧萧,自十二岁就嫁給比他小九岁的丈夫,自此她在婆家看着她的小丈夫,做家务,风里雨里过日子!然而她的婆婆就像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待她。爷爷也是经常逗她,当一家人谈到女学生,爷爷便取消她说:萧萧长大了也去当女学生!萧萧也会跟爷爷撒娇。
萧萧由于对女学生充满好奇与向往,还做了关于女学生的梦:萧萧从此以后心中有个女学生。做梦也便常常梦到女学生,且梦到同这些人并排走路。仿佛也穿过那种白褂子与短裙,她又觉得这白褂子与短裙并没有爷爷他们所说的那种伤风败坏。这种充满情趣、活泼的描写,使一个天真烂漫的乡下小姑娘的情态跃然纸上;这段文字全然淡化了萧萧的童养媳身份,且从一个侧面突出萧萧完全是一个自然自在的生命个体,表明生活的残酷并不影响萧萧健康地成长和快乐天然的本性。
她管她的小丈夫叫弟弟,她带着她的弟弟一起玩,割草做事都带着他,晚上还要给他唱歌哄他睡觉。两个人就像姐弟一样,萧萧一边干活一边带着弟弟。
她十五岁便高如成人,但心还是懵懵懂懂的。当写到她的爱情,作者只用了极少的笔墨,终于有一天。萧萧就这样给花狗把心窍子打开,变成个妇人了。省去了大量的对性的描述的渲染,简单到极致同时有很自然的写出了一个懵懂的少女,她就像一只小动物,即使做了糊涂事也不晓得是自己错了。
萧萧有着简单的快乐,快乐来自她对自身生存状态的无意识。从而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这种无意识的生命状态,正是人的自然本性在异样环境中的表现形式。
这种无意识的生命情态,还表现在萧萧失身这件事上。小说中写萧萧让花狗赌咒,赌了咒,一切好像有了保障,她就一切尽他了。萧萧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把一个无关痛痒的赌咒作为一个自己也不清楚的保障。当一个人不知道要把握什么,也无可把握什么时,寄希望于佛、神、上帝,这些好像远在萧萧的思想意识之外,所以她只有寄希望于一个赌咒。这说明萧萧感受到了命运的无可把握。 对未来的命运不能把握时,在等待未知厄运的过程中,除了感到恐惧,萧萧也想到解决的办法:逃去城里。这是她主动为自己的未来打算,然而也仅是想到而已,并没有付诸行动。
和那个大胆花狗之间的那事,我想除了花狗的那点猥琐之外,还有一部分要归结于萧萧自己,还是那个问题,没有亲人时时刻刻的贞洁提醒,没有正统教育下的洁身自好和清高,她在懵懂发育的年龄里很容易地就迷失了自己,迷失了生活的方向。发现有孩子以后花狗不负责任的表现所给她带来的痛苦和慌张。
期待却生命力顽强的肉肉弄掉,但是天不遂人愿,最终不得不无奈地去吃香灰喝凉水的情景。也许是有着些些幸运之神的眷顾吧,她并没有被当时当地的沉浸或者发卖所惩罚。直到生下了团头大眼声音洪亮的大胖小子,她在夫家的地位瞬间也就上升了,母子二人被大家照顾的无微不至。这里我还是不得不感慨中国几千年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还是没能改变
萧萧的命运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她仿佛是幸运的,可她的一生却只能服从于外在力量的摆布,从来没有过对于自己的命运的自主的权力。 其结尾处的一笔,更增加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宿命色彩。小说结尾是这样的:这一天,萧萧抱了自己新生的小毛毛,却在屋前榆蜡树篱笆看热闹,同十年前抱丈夫一个样子。小毛毛哭了,唱歌一般地哄着他:?哪,毛毛,看,花轿来了。看,新娘子穿花衣,好体面!不许闹,不讲道理不成的!不讲理我要生气的!看看,女学生也来了!明天长大了,我们也讨个女学生媳妇!?在一种轮回之中,新的变数也正在酝酿与萌芽。小说情节的发展指向一个明确的思维方向:萧萧这类善良、纯朴的山村儿女,生命在一种无法预测其结果的人生浪涛里浮沉,任何一种偶然的因素都可能使她们的人生命运改观。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无可否认的偶然与变数并没有影响整个生命循环的自然规律。乡下人生活中不断出现的规矩同样也不曾禁锢他们善良的心灵。
读完这部作品,我的感觉是没有那种腐朽的东西在里面,小说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善良的,无不流露出他的人性美。萧萧之所以会被留下更多的是全家人包括婆婆,爷爷还有丈夫对她的关爱对他充满了爱。但是其中我们要学会的也是要借鉴的是;我们必须有接受异质文化的素质!
莫泊桑小说集读后感
莫泊桑小说集读后感范文一
近些天,我阅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集》。全书是由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法国短篇小说家莫泊桑写的。全书中那一个个被莫泊桑塑造出的形象都仿佛富有生命一般,活灵活现的在我面前。
莫泊桑小说的题材丰富多彩,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例如:上流社会的聚餐、普通人家的日常生活、战争的溃败、农民的劳动与生活与其说这本书是对过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的描述,倒不如说是对过去社会的讽刺与批判。它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不公平,为我们展露了一个腐败社会最黑暗的深处。所有的形象的描述让我仿佛身临其境一般。无论是对自然景色的描写,还是对人物的描写都是那样的脍炙人口。
然而在他众多的小说里,我却对《幸福》这一篇小说记忆犹新。这篇小说讲述的是为了爱情抛弃荣华富贵的女主人公苏珊娜。苏珊娜心甘情愿的离开养育自己的亲人,钟爱自己的亲人,跟着一个穷小子去到蛮荒的山谷上生活。无论富贵平贱,无论生老病死都会对那个爱他的男人不离不弃。一个破屋凝聚了幸福、一张简陋的小床有着无数的爱。只要他在身边那就是幸福,只要有了他那就是一切。爱情的力量竟如此之大。苏珊娜什么都可以不在乎,唯独只在乎他。爱没有千言万语,爱只有三个字,那就是在一起。他不惜放弃一切只为和他在一起,多么为大的爱情!
苏珊娜,一个具有高尚品质的人物。它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那样普通的人物,但是她是一个并不多见、难能可贵的普通人;她既是平凡人,但却有着非凡的特点。莫泊桑在小说中塑造了人物形象的自然化与英雄人物的平凡化。没有加上神圣的光圈,没有赋予格外堂皇的外貌,比普通人更普通;比平凡人更平凡的形象。
阅读完《莫泊桑短篇小说集》之《幸福》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个为爱放弃一切金钱、地位、荣耀只为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人是甘愿为他付出所有的。一个多么伟大又感人的爱情故事呀!
莫泊桑小说集读后感范文二
说实话,《莫泊桑小说集》我并没能完整的读完,只是在中学的时候学习过几篇,在课余时间读过几篇。在我的了解范围内《莫泊桑小说集》包括了33篇短篇小说,其中,一方面披露了上层统治者和其毒害下日益败落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对小人物们所受到的侮辱伤害深感同情。
与此同时,我认为小说的的主题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具有讽刺意味的虚荣和拜金主义,体现在《我的叔叔于勒》、《项链》等文章上;二、对劳动人民苦难生活的同情,称赞他们的正直、诚实和淳朴的性格,如《归来》等;三、描述普法战争、反映法国人民强烈的爱国情绪,《羊脂球》等小说上都有体现。
我并不能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堆砌这篇文章,我能做到的也只是我笔写我心。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项链》。这是我高中学习过的一篇文章,它是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经典之作,同时也集中代表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的文章艺术特点。文章以玛蒂尔德借项链、丢项链、赔项链三个阶段为线索,描写了罗瓦赛尔夫妇为了参加教育部部长举办的晚会而葬送了十年的青春年华的故事。经过精心准备,晚会上的马蒂尔德自然是出尽了风头,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然而,虚荣心得到满足之后,因丢失项链而仿佛坠入云端的心自然也是旁人所无法理解的,那一刻,低落、无助、彷徨等等等等,都应该在马蒂尔德心里有所体现吧。为此,她付出了十年韶光,她没有选择逃避,她没有选择退缩,她毅然选择的是偿还项链,还清债务。十年时光,伴随着坚强、疲惫、日夜操劳辗转而逝,而马蒂尔德也不像从前那样爱慕虚荣、不安于现状。经过了这十年的磨砺,坚强、脚踏实地、敢于面对现实也得以在马蒂尔德身上彰显。当然这篇文章最值得让人深思的地方也就在这里,让我们见识到了在当时那个虚荣拜金的污浊社会中的这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红莲,一步一步,面对现实,脚踏实地。
然而令我思考最多的要数《我的叔叔于勒》一文了。它的确是一面能更好地认识资本主义的镜子,它清晰地影射了资本主义的社会性质,反映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以菲利普夫妇为代表的人们的贪婪市侩、嫌贫爱富。在于勒花光自己应得到的遗产并多余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的时候,他们视于勒为混蛋、无赖;在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的时候,菲利普夫妇立刻对于勒寄予厚望,以至于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等候于勒回来,只为的从他那里尝到点儿甜头。然而,当他们看到于勒并未成为富可敌国、坐拥金山的富人,而是沦落为衣不蔽体的卖牡蛎小贩时菲利普夫妇那贪婪市侩、嫌贫爱富的嘴脸变便显现无遗,他们连十个铜子也不想多给于勒,约瑟夫因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遭到了训斥,约瑟夫的姐姐的未婚夫也是因为知晓了于勒发财了并且会回去的消息才跟姐姐在一起的,我想,腐蚀这一切的源头就是金钱,金钱让社会渐渐冷漠;金钱让亲人慢慢隔阂;金钱让手足彼此嫉妒;金钱让朋友反目成仇;金钱让爱情分道扬镳。或许我们也应该考虑考虑,金钱就那么重要么?是我们这一生中最重要的?那又有多少微尘做着微不足道、微乎其微却又温暖人心、温暖社会的事情;又有多少子欲养而亲不待的事实;又有多少手足兄弟等到白头才去懊悔年轻时犯的错误;同样,又有多少恩德相结者腹心相结者都成了行不合趋不同,对门不通;又有多少挚爱成了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除了金钱,我们有太多太多要去在意的东西,莫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大多都是在平凡却又发人深省的小事中提取经典精髓,又加以自身将平凡人物自然化、英雄人物平凡化的写作手法糅合而成,以小见大,从而使文章更现实化、自然化、生动化。而篇幅有限,我也只能依我所见地阐述了我对两篇文章的拙见,并且莫泊桑的小说里有太多值得我们去思考去理解的地方,我会再一次认真细致地阅读该书。
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
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一)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2020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到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二)
我是为面包而写作的。欧亨利说。虽然欧亨利是个着名的作家,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拮据。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欧亨利常常关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了解他们悲惨无援的处境和苦恼孤寂的心态。贫困算什么?悲惨算什么?苦恼算什么?他们依旧幸福,因为他们拥有比财富更珍贵的--爱。
《麦琪的礼物》,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圣诞节来临,德拉为了给丈夫杰姆买个表链配他最爱的金表,剪掉自己最心爱的犹如瀑布般美丽的长发,卖了20元替杰姆买了表链。杰姆为了给妻子德拉买套梳子梳她美丽的长发,当掉了自己最心爱的金表,替德拉买了套梳子。当杰姆和德拉互换礼物时,彼此都惊呆了。梳子无法再梳美丽的长发了,表链也无法再配闪亮的金表了,可是这时的他们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在分享甜蜜的爱情。也许这是一个含有点点遗憾的故事,可无不透露点点的感动呢?!
《爱的牺牲》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钟爱的事业。一对追逐艺术的年青艺术家夫妇,背井离乡到纽约去深造,却因家境贫困难以施展报复。于是妻子为了生计中断学琴去教音乐,丈夫停止学画而去中央公园一边画画一边出售成品画作。两人虽然中断了学业,却都没有离开艺术。然而,一起偶然的事故让事情的真相暴露出来。原来,妻子并没有教音乐,而是为了丈夫可以卖画在洗衣坊烫衬衣;丈夫并没有速写卖画而是为了妻子可以教音乐在洗衣坊做烧火工。虽然同在一个洗衣坊,可是妻子在二楼,丈夫在一楼,所以他们一直没有见过面。这样,他们为了对方不放弃艺术,制造一个美丽的谎言。严酷的生活虽然使他们都放弃了最钟爱的艺术事业,但他们的爱却感人至深。
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三)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老绅士在身上只剩下一点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去赴约,但是他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食言。相比如今社会上一些只要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老绅士的人性魅力显露无遗。再看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他可以对老绅士说自己已经饱了,可他为了圆老绅士的心愿,咬紧牙关,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性的伟大力量,我也立志要像那两个绅士一样,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有所追求!
倾城之恋:张爱玲小说集读后感300字(3)篇
《倾城之恋》是个很美好的故事。

白流苏:历经沧桑的成年女子,眉目清秀姿色尚存,结束了一段不如意的感情,经受着世俗的冷眼,哪怕是家人,亦有轻视,认为她不再有翻身的可能性,极尽冷嘲热讽。她亦无谋生的资本,只好忍耐着生存,心里有着卑微亦有自尊,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明天在哪里,只因不愿意将就那个不爱自己的人,面对看不到尽头的生活,没有逆来顺受,选择了一条较勇敢的路。
范柳原:放荡公子哥一样的存在,但在文章中并不是从正面描写,而只是太太小姐们如此传言而已。太太们想把女儿许配过去,小姐们想搭上这位钻石王老五,如此趋之若鹜,所以凭添了他的自傲。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太太小姐们未达到自己的目的,未免气结,说话有口不择言的可能性。
流苏成天郁郁寡欢,陪妹妹去相亲,本意作陪衬,这一陪衬就衬出了一部倾城之恋。
范柳原看上了她,一次舞蹈,念念不忘,请徐太出面,将流苏诳到香港。
一位是感情失败,有几分清醒,更多的是无奈与无力,封建落败家庭的小姐,“近三十的女人,往往有着反常的娇嫩”。一位是留洋归来,几分精明,几分放荡的青年。
这样的两个人相遇,步步为营小心翼翼,互相试探互相远离。明明已经起了意,眉目流转之间皆是情,却还是忍耐着不表露声色,互相贬损奚落。他对她时而一本正经一往情深,时而又游荡不羁。谁都无法跨出一步,像少年人样敞开心扉去爱,所以互相气恼互相折磨。
流苏想要一份生活的保障,离开大家庭窒息的环境,她开头根本也是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找个可靠的男人生活,这样的思想也是人之常情。因为她知道自己,既没钱又没有养活自身的本领,虽颇有几分姿色,但再美的容颜亦如昙花一现,很容易就过气,所以她对自己不敢抱希望。而范柳原有着几分精明,几分玩世不恭,不想用婚姻束缚了自己,但他对流苏也有着那么一点深情,在香港刚见面,就敢于对流苏说,我在这儿等你呢。是不是有点轻浮了,但又未尝不是真情实意。
幸运的是,因为一座城池的倾覆,成全了他们的爱情。在生死天灾面前,所有的算计,计较暂且放入一边,只想好好爱,尽量爱,城池的倾覆,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人,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范柳原表面上放荡不羁,放浪形骇,没个正经,比方他说“我不能想像你穿着旗袍在森林里跑,不过我也不能想象你不穿着旗袍”,是不是油嘴滑舌很流氓?但同时,他也有着西式绅士般的优雅,风情。内心善良脆弱,纤弱敏感,当他对流苏说,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时,是那样的固执哀恳,无助孤单。
而他对着一堵墙,却想起地老天荒的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只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 ,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他对流苏是喜欢的,他对她讲,“你知道么?你的特长是低头”。而徐志摩在《致沙扬娜拉》中有写道:“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诗句极其传神的道尽了女性的柔媚与羞涩。或许在范柳原眼里,流苏的低头,亦是风情万种,娇柔妩媚。
他半夜打电话给流苏,“从你的房间看出去的月亮是怎样的呢?”读到这儿,我不由得又想到日本作家夏目漱石的爱情名句:今晚的月色真美!其实后面接句是:我想和你谈恋爱。只是当事人含蓄内敛,羞于直白表达,只能说前半句。当时的柳原,也是这样的心情吧。
而他对着流苏念着“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却很是悲凉,大概人真的喜欢上一件事物时,会产生不真实的,患得患失的感觉吧。
哪怕有这许多的喜欢,甚至是有一点爱了,他亦没有正式想要订婚成亲,只准备去英国。虽然他给流苏安顿好了住所,吃喝不愁,可是对于流苏来说,名分真的是很重要,流苏无奈得甚至已接受自己这尴尬的不明不白的身份。然后,天下乱了,河山颓了,冰河铁马,流弹枪雨就落了下来,在生死面前,他卸下了所有的防备与放荡,留下来与流苏组成了一个家。是为倾城之恋。
张爱玲祖奶奶真是毒辣啊,每篇文章中都有流转至今的名言,在这篇中,例如: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稀罕的。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一般的男人,喜欢把好女人教坏了,又喜欢感化坏的女人,使她变为好女人。
你们男人就是这样,当面何尝不奉承着她,背后就说得她一个钱不值。
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一个不吃醋的女人,多少有点病态。
根本你认为婚姻就是长期的卖淫。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
一个女人上了男人的当,就该死,女人给当给男人上,那更是淫妇,如果一个女人想给当给男人上而失败了,反而上了人家的当,那是双料的淫恶,杀了她也还污了刀。
总之,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的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
近三十的女人往往有着反常的娇嫩,一转眼就憔悴了。
张爱玲毋庸置疑的天才 本书收录的作品 女子都是悲剧的[撇嘴][撇嘴]总结一下理清故事思路:《倾城之恋》花花公子范柳原和离婚女子白流苏 这对彼此自私的男女 各怀鬼胎 吃个饭跳个舞 自然 称不上爱情 好在 在香港沦陷时患难中见了点真情 但绝谈不上倾城之恋 更多的是世俗烟火气 白流苏要的是安稳 范柳原更爱自己 白流苏得到了物质 范柳原继续调情作妖 她以为是亲情 他觉得她不懂他《沉香屑第一炉香》单纯贫穷的女学生薇龙 求学香港无依无靠 求助自己的姑母梁太太 无奈被利用 她在姑母豪宅锦衣和绚烂的交际场里 虚荣心迅速膨胀 想要脱离试图寄希望于婚姻 却被梁太太设计嫁给放荡纨绔子弟 继续被利用 做捞钱捞人的诱饵 这大概是那个时代交际花命运的缩影 最不喜欢梁太太 荡妇的心 偏偏长一张 伪善的嘴《白玫瑰与红玫瑰》佟振保 出身寒微 靠着一己之力打造自己美好前程 经过遗憾的初恋后 遇见开放热辣的红玫瑰 几次激情过后归于冷静 自以为红玫瑰是浪荡的娶不得的 还会毁掉自己的前程 转而娶了看似本分的白玫瑰 但找不到刺激 便过起了 定期嫖的日子 当再遇见红玫瑰的时候 看到这样的女人做起来贤妻良母 他错愕了 而当他发现他本分的妻子其实并不本分 他的认知继续错乱倾斜了 so 不管选择谁 久而久之 红玫瑰也会变成蚊子血 白玫瑰也会变成饭渣子 而女人不要做红玫瑰也不要做白玫瑰 做妖精吧[偷笑][偷笑]《金锁记》的曹七巧 可恨又可怜 极致渴望成功 无奈沦为男权社会的牺牲品 起初被贪财的哥嫂 嫁给身有残疾的姜家二少 来自大家庭的种种压抑和灰暗氛围 让她的人性渐渐扭曲 需要发泄压迫和报复 于是肆意敛财 迫害儿女婚姻 几近病态 我觉得 她是没有安全感 钱和残忍才能让她觉得自己强大而心安 她喜欢季泽 也许他让她有了一点点被爱的错觉吧 所以明知他只是图她钱财 她仍然能自欺欺人的去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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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小说集读后感模板
表达情感的方式灵活多样,比如可以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读后感则是将我们跳跃的思维进行详细的记录,好让我们反复品味。那么怎样才能写出一篇有特点的作品读后感呢?你不妨看看莫泊桑小说集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莫泊桑小说集读后感(篇1)
在新的一年,读新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描绘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景色和故事,别人所写不到的他几乎全写到了。令我回味无穷。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西蒙的爸爸》这个故事讲了西蒙因为没有爸爸被别人嘲笑,他实在忍不住这么大的压力,就像跳河自杀,在千钧一发之际,菲利普来到了西蒙的身边,答应他做了他的爸爸。这让西蒙恢复到往常的开朗。这篇文章让我深刻了解当时西蒙母亲与西蒙两人在当时的镇上受尽别人的冷嘲热讽,受尽别人白眼那种痛苦而又挣扎的心情,西蒙在学校又受尽同学嘲笑,被同学殴打,只因为他没有爸爸。就算一个父亲去世的孩子在西蒙面前也得意洋洋的说;“我的爸爸在墓地里”。这一句句的生硬的话语把西蒙的心深深刺痛了,可世上也有善良的人——菲利普,他让这个小家庭摆脱厄运的缠绕,让他们的脸上重回快乐。当今的社会也有欺凌弱小的人,也有富有爱心体谅他人的人。
就像20xx年汶川大地震一样,地震发生不久,全国各地许许多多的爱心人士都献爱心,捐款,把我们中国人的心紧紧连在一起,让我们看到患难见真情团结让我成为可以抵御一切困难的万里长城。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
让我们多读读这本书,寻找当今社会的缺陷和人类道德的不足,再去创造一个崭新的生活吧!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读后感550字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收入了多篇莫泊桑的代表作品,其中包括《项链》《羊脂球》等经典名篇。
本书中短篇小说所描写的生活面十分广泛,它们构成了19世纪下半期法国社会一幅全面的世俗图,包括普法战争,巴黎的小职员的生活与法国诺曼底地区的城乡风光与琐事。所以当你在读这本书的期间,肯定会被莫泊桑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
当然,莫泊桑在写作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还未成名时,便遇到了一个令他焦急万分的问题。原来,他从小酷爱写作,并孜孜不倦地写下了许多作品,但这些作品并没有什么特色,因此一直没有成名。莫泊桑很疑惑,便去找他的师父福楼拜,希望能通过福楼拜的、指导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福楼拜便让他去观察自家门前来往的马车并记录。然而,莫泊桑并没有发现马车有什么好写的。于是,他登门再次拜访,通过福楼拜的又一次的点拨,莫泊桑终于找到了写作的技巧,从门前经过的马车身上获得了丰富的材料。在那之后,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与努力,积累了许多素材,并以短篇小说《羊脂球》一举成名,成为了“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其中之一。
读完,《莫泊桑短片小说集》,让我明白了他为何会举世闻名,同时也让我若有所思,一个小职员与著名作家之间的联系少而极少,但莫泊桑硬是让一个小职员变成了小说巨匠。并让我们明白了只要肯付出努力,就会有收获!
莫泊桑小说集读后感(篇2)
莫泊桑是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一生孜孜不倦地写下了许多经典作品。今天,我读了一篇关于莫泊桑年轻时学习写作的'故事——《莫泊桑拜师》。
《莫泊桑拜师》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莫泊桑通过拜师学艺,遵从师教,不懈努力,终于成为闻名于世的伟大作家的故事。其中有两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写作就要肯吃苦,勤练习。”这是法国作家福楼拜对莫泊桑的教导。是啊,从古到今,哪一位伟人不是经过刻苦的努力,“苦读十年寒窗”才取得成功的?成功又有哪一次是属于那些懒惰的人呢?居里夫人的生活条件那么差,可她依然在艰苦的条件下夜以继日地工作,终于在沥清渣中提取出了镭元素;女作家张海迪,虽然身有残疾,但她依然刻苦学习,为我们创作、翻译出了许多好的作品。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学习靠勤奋,如果你不肯多练、多写,又怎能把学到的知识充分吸收呢?如果我们只是完成了自己的义务,就不再肯吃苦,那么知识就得不到有效的巩固,学了忘,忘了学,岂不是更累?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若平时不肯下功夫学习,到考试时才抓起课本“突击”,这样做既对大脑有害,在考试时也不能很好地发挥。反之,你若平时刻苦努力,将功课学得扎扎实实,到考试时不慌神儿,有信心,自然能考出好成绩。
“青年人贵在坚持,才气,就是坚持写作的结果。”这句话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应该持之以恒,因为这是成功的必经之路。我认为,学习不仅要勤奋,而且要坚持到底,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学习靠勤奋,勤奋靠坚持,如果我们不能持之以恒,保持勤奋的学习态度,那么即便你在那一小段时间里再努力、再刻苦,也不会有很大的成效。说到这里,我联想到了自己。我向来做是只有三分钟热度,本来立下雄心壮志,每天写一篇日记。开始两天,我还能坚持每天一记。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没了耐性。记日记的次数日益减少,变成了两天一记、三天一记……最后,连笔都懒得动。读了这篇文章,我决心向莫泊桑学习,把记日记当成一种快乐的事情,坚持下去。我相信,我的一定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莫泊桑拜师》这篇文章令我很感动,激我奋进。今后,我要以莫泊桑为榜样,在求学的道路上,敢于攀登,奋勇向前!
莫泊桑小说集读后感(篇3)
前几天,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集》,感触颇深。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题材是多种多样的,在他的作品里,有着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像战争的溃败,上流社会的喜庆游乐,资产者的聚会,官僚机构的“例行公事”,小资产阶级家庭的日常生活,宗教仪式与典礼,酒馆里的喧闹……,无一例外都有着形象的描绘,都能使人陷入深刻的思考之中。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公共人物,从上层的贵族官僚、企业家,到中间阶层的自由职业者,到下层的工人、农民、流浪汉以至乞丐、妓女,都得到了十分鲜明的勾画。在法国广阔的天地中,从巴黎闹市到外省城镇以及偏远乡村与蛮荒山野的风貌人情,都有着细致入微的生动写照。
我认为朴实、自然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一个最明显的、最重要的标志,在选材上,莫泊的短篇小说大都以日常生活的故事为内容,就像是在给人们讲述一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一样,在平淡的语言中含有莫泊桑自己对这个社会的评判或者想法,又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在他的文章中,找不到那些华丽的词藻,他总是以一些十分细微的、十分隐蔽的线索,将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十分巧妙地串连在了一起,一步一步地将读者引入文章的中心区域,一点一点将自己的情感潜移默化地感染着读者。就像书中《一家人》这篇文章,几乎没有任何情节可言,但是莫泊桑却生动入微地表现了他们的精神面貌。或许这种生活状态是一种生活现实,但这些我们观察不到的细节,作者却能一一明列,环环相扣。
在文章的写作中,莫泊桑不拘泥于所有的条条框框,他挣脱了一切束缚,将自己的思绪随意地挥散在纸上。他所描写的,有时是一个故事,有时又是生活中某一个片断,或者是某一瞬间,或者是一段心理活动,又或者是一种精神状态。正是以这种优美的语言,那些平实不起眼的情景便化成了莫泊桑笔下的’小镇情貌、田舍风光等自然景色,从而给人们眼中呈现了一幅幅构思清晰的图画。
莫泊桑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了空前的水平,他抛弃了一切常规,以平实的语言使人们感受到了真挚的情怀。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读了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认真的审视自己和这个社会,去掉人性的贪念,虽然这很难,但去掉一点去掉一点,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
莫泊桑小说集读后感(篇4)
说实话,《莫泊桑小说集》我并没能完整的读完,只是在中学的时候学习过几篇,在课余时间读过几篇。在我的了解范围内《莫泊桑小说集》包括了33篇短篇小说,其中,一方面披露了上层统治者和其毒害下日益败落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对小人物们所受到的侮辱伤害深感同情。
与此同时,我认为小说的的主题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具有讽刺意味的虚荣和拜金主义,体现在《我的叔叔于勒》、《项链》等文章上;二、对劳动人民苦难生活的同情,称赞他们的正直、诚实和淳朴的性格,如《归来》等;三、描述普法战争、反映法国人民强烈的爱国情绪,《羊脂球》等小说上都有体现。
我并不能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堆砌这篇文章,我能做到的也只是我笔写我心。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项链》。这是我高中学习过的一篇文章,它是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经典之作,同时也集中代表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的文章艺术特点。文章以玛蒂尔德借项链、丢项链、赔项链三个阶段为线索,描写了罗瓦赛尔夫妇为了参加教育部部长举办的晚会而葬送了十年的青春年华的故事。经过精心准备,晚会上的马蒂尔德自然是出尽了风头,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然而,虚荣心得到满足之后,因丢失项链而仿佛坠入云端的心自然也是旁人所无法理解的,那一刻,低落、无助、彷徨等等等等,都应该在马蒂尔德心里有所体现吧。为此,她付出了十年韶光,她没有选择逃避,她没有选择退缩,她毅然选择的是偿还项链,还清债务。十年时光,伴随着坚强、疲惫、日夜操劳辗转而逝,而马蒂尔德也不像从前那样爱慕虚荣、不安于现状。经过了这十年的磨砺,坚强、脚踏实地、敢于面对现实也得以在马蒂尔德身上彰显。当然这篇文章最值得让人深思的地方也就在这里,让我们见识到了在当时那个虚荣拜金的污浊社会中的这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红莲,一步一步,面对现实,脚踏实地。
然而令我思考最多的要数《我的叔叔于勒》一文了。它的确是一面能更好地认识资本主义的镜子,它清晰地影射了资本主义的社会性质,反映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以菲利普夫妇为代表的人们的贪婪市侩、嫌贫爱富。在于勒花光自己应得到的遗产并多余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的时候,他们视于勒为“混蛋”、“无赖”;在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的时候,菲利普夫妇立刻对于勒寄予厚望,以至于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等候于勒回来,只为的从他那里尝到点儿甜头。然而,当他们看到于勒并未成为富可敌国、坐拥金山的富人,而是沦落为衣不蔽体的卖牡蛎小贩时菲利普夫妇那贪婪市侩、嫌贫爱富的嘴脸变便显现无遗,他们连十个铜子也不想多给于勒,约瑟夫因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遭到了训斥,约瑟夫的姐姐的未婚夫也是因为知晓了于勒发财了并且会回去的消息才跟姐姐在一起的,我想,腐蚀这一切的源头就是金钱,金钱让社会渐渐冷漠;金钱让亲人慢慢隔阂;金钱让手足彼此嫉妒;金钱让朋友反目成仇;金钱让爱情分道扬镳。或许我们也应该考虑考虑,金钱就那么重要么?是我们这一生中最重要的?那又有多少“微尘”做着微不足道、微乎其微却又温暖人心、温暖社会的事情;又有多少“子欲养而亲不待”的事实;又有多少手足兄弟等到白头才去懊悔年轻时犯的错误;同样,又有多少“恩德相结者”“腹心相结者”都成了“行不合趋不同,对门不通”;又有多少挚爱成了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除了金钱,我们有太多太多要去在意的东西,莫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大多都是在平凡却又发人深省的小事中提取经典精髓,又加以自身将“平凡人物自然化、英雄人物平凡化”的写作手法糅合而成,以小见大,从而使文章更现实化、自然化、生动化。而篇幅有限,我也只能依我所见地阐述了我对两篇文章的拙见,并且莫泊桑的小说里有太多值得我们去思考去理解的地方,我会再一次认真细致地阅读该书。
莫泊桑小说集读后感(篇5)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收入了多篇莫泊桑的代表作品,其中包括《项链》《羊脂球》等经典名篇。
本书中短篇小说所描写的生活面十分广泛,它们构成了19世纪下半期法国社会一幅全面的世俗图,包括普法战争,巴黎的小职员的生活与法国诺曼底地区的城乡风光与琐事。所以当你在读这本书的期间,肯定会被莫泊桑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
当然,莫泊桑在写作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还未成名时,便遇到了一个令他焦急万分的问题。原来,他从小酷爱写作,并孜孜不倦地写下了许多作品,但这些作品并没有什么特色,因此一直没有成名。莫泊桑很疑惑,便去找他的师父福楼拜,希望能通过福楼拜的指导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福楼拜便让他去观察自家门前来往的马车并记录。然而,莫泊桑并没有发现马车有什么好写的。于是,他登门再次拜访,通过福楼拜的又一次的点拨,莫泊桑终于找到了写作的技巧,从门前经过的马车身上获得了丰富的材料。在那之后,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与努力,积累了许多素材,并以短篇小说《羊脂球》一举成名,成为了“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其中之一。
读完,《莫泊桑短片小说集》,让我明白了他为何会举世闻名,同时也让我若有所思,一个小职员与著名作家之间的联系少而极少,但莫泊桑硬是让一个小职员变成了小说巨匠。并让我们明白了只要肯付出努力,就会有收获!
莫泊桑小说集读后感(篇6)
暑假中,我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这本书。每当读完一篇,或让人哭,或让人笑,但都会引发你深深思考。
由书名便可知道作者,作者莫泊桑,法国作家,19世纪后半叶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俄国契科夫和美国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代表作品有《羊脂球》、《在旅途上》、《我的叔叔于勒》等。
芥川龙之介这样评价莫泊桑:“莫泊桑像冰,也像冰糖”,我很赞同,我理解为:莫泊桑的作品大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批判、讽刺虚荣心和拜金主义的;另一类为赞颂劳动人民和赞美爱情的。
《我的叔叔于勒》属于第一类“讽刺拜金主义”类的小说,主要写了:“我”的叔叔于勒年轻时不务正业,挥霍钱财,被认为是“流氓”,被送往美洲。于勒叔叔到美洲后,赚了点钱,在人们心中便成了一个诚实正派的人,两年后的一封信又成了菲利普一家的福音书。菲利普一家渴盼有钱的于勒早日回来,二姐因此找到了未婚夫,并在婚礼后出国旅行。在轮船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像于勒的买牡蛎的人,在船长那得到了证实后,决定远离他。在返程时,也改乘了另一艘轮船。读完后,第一感觉只觉讽刺,菲利普夫妇的拜金主义已经泯灭了人性,当听说于勒富有时,他们将于勒看成“福星”,当发现于勒穷困潦倒,他们对于勒唾弃不止。让我感动的是书中的“我”,当他知道买牡蛎的老人是叔叔于勒时,并没有对他百般避让,而是在结账时还给了他半个法郎的小费,这足以让我们知道即使在黑暗的环境中,也总有手捧光明的人。“我”即使在一个拜金主义的家庭中,也仍保留人性,保留作为人最基本的善良。
《在旅途上》则属于第二类“赞美爱情”类的小说,主要写了:一位伯爵夫人独自前往法国,在前往法国的火车上,她遇到了一个闯进车厢的男人。到达法国后,伯爵夫人不时与他相逢相遇,夫人总向对方投以微笑,伯爵夫人拒绝与他约会,知道他的姓名,与他交谈。她认为那样会破坏这种奇特的友谊。因此,伯爵夫人与那位男子一直保持这样的关系,知道伯爵夫人离世,那位男子才抓住她的手,久久地吻着不放。小说最后,写到了“听故事的一个女人低声喃喃说:这两个人,并不如您所想的那么发傻……他们是……他们是……”,引人思考。对于此处,有两种猜想,一种为男子是伯爵,伯爵夫人患的是失忆症,且不能点破,不能让她想起,所以伯爵才用一个陌生人的身份照顾她;还有一种是,男子与伯爵夫人在很多年前是情侣,因为一些原因而分开,所以也不外乎文中说“认识他似乎已经有二十年了”。不管是哪一种,这都是一段美好的,令人赞美的爱情。
这两篇是我最喜欢的两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的“我”值得我们学习,纵使所处环境有多么不堪,可能决定你的人是自己,你若善良,无人可让你成为恶人;你若诚实,无人可让你欺骗;你若无邪,世界也会美好。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薛茗翼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收入了多篇莫泊桑的代表作品,其中包括《项链》《羊脂球》等经典名篇。
本书中短篇小说所描写的生活面十分广泛,它们构成了19世纪下半期法国社会一幅全面的世俗图,包括普法战争,巴黎的小职员的生活与法国诺曼底地区的城乡风光与琐事。所以当你在读这本书的期间,肯定会被莫泊桑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
当然,莫泊桑在写作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还未成名时,便遇到了一个令他焦急万分的问题。原来,他从小酷爱写作,并孜孜不倦地写下了许多作品,但这些作品并没有什么特色,因此一直没有成名。莫泊桑很疑惑,便去找他的师父福楼拜,希望能通过福楼拜的指导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福楼拜便让他去观察自家门前来往的马车并记录。然而,莫泊桑并没有发现马车有什么好写的。于是,他登门再次拜访,通过福楼拜的又一次的点拨,莫泊桑终于找到了写作的技巧,从门前经过的马车身上获得了丰富的材料。在那之后,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与努力,积累了许多素材,并以短篇小说《羊脂球》一举成名,成为了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其中之一。
读完,《莫泊桑短片小说集》,让我明白了他为何会举世闻名,同时也让我若有所思,一个小职员与著名作家之间的联系少而极少,但莫泊桑硬是让一个小职员变成了小说巨匠。并让我们明白了只要肯付出努力,就会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