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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围城

发布时间:2019-11-12 来源:互联网

围城读书笔记5000字。

古语有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这些感触可能瞬间即逝,我们需要记录下来。读书笔记,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围城读书笔记5000字”,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围城读书笔记50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第1篇:围城读书笔记5000字

钱钟书一生学贯中西,融会古今,在创作上匠心独运,自成一家。讽刺性长篇小说《围城》是其一生的代表作,最能体现他机智隽永,才情横溢的艺术风格。它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作者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下面就《围城》的讽刺幽默艺术试作分析。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柯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世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钱钟书融道德、风俗、人情的批判于一炉,具有机智的风格,妙语连珠,新意迭出,善用比喻和典故。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又如对沈太太的描写: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连用几个想象奇特的比喻来铺陈渲染,读之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厌恶至极。作者常用半是讽刺半是悲怜的口吻调侃芸芸众生,他是绕舌的、俏皮的、促狭的,联想特别活泼、思维敏捷,下笔不能自休。他总是尽情地挥洒着那种博引经传,融贯中西,联类无穷的超越具体描写对象驰向更广阔思维空间的讽刺幽默笔墨,能造出一种由博识、睿智、谐趣构成的有智性之类的审美世界和巧喻迭出、纵横恣意的独特文体。在调侃方鸿渐购买假文凭时,作者引用《圣经》里的故事作比: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在嘲讽他的自我解嘲时,又拉来了中西古代哲人柏拉图和孔子作陪衬:

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柏拉图《理想国》里就说士兵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该哄骗。圣如孔子,还假装生病,哄走了儒悲。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病。父亲和丈人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反正自己将来找事时,履历是决不开这个学位。

如此调侃,活画出主人公自欺人的阿q相。正如作者所说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虚,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在谈到方老爷给孙儿取名阿丑时,作者也要引经据典戏谑一番:人家小儿要易长育,每以贱名为小名,如犬羊狗马之类,又知道司马相如小字犬子,桓熙小字石头,范晔小字砖儿,慕容农小字恶奴,元叉小字夜叉,更有什么斑兽、秃头龟儿、獾朗等等,才知道儿子叫阿丑还算有体面的。从中看出方遯翁父子的迂腐、是典型的封建遗老、遗少。

在调侃鲍小姐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时,说她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列陈;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⑹写出了鲍小姐的行为放荡,惹得那些男学生满腔邪火,伤害及中国国体。

讽刺的对象相当广泛,无所不包,集中、概括、典型的对知识阶层进行强烈的讽刺。

钱钟书在自序中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有忘记他们是人类,还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围城》序)而这一类人物,就是当时的病态的知识分子。《围城》中常用诙谐的锋刃刺向这些所谓的无毛两足动物。

可以说,在《围城》里的芸芸众生中,几乎每个人物(唐晓芙例外)出场时作者都对其肖像进行了一番讽刺性描绘。常常采用既含蓄而又挖苦的漫画式笔法,令其形神毕露。例如,那位出场一次的哲学家,他的名气是靠同外国着名哲学家通信和会面猎取来的。当他沾沾自喜吹嘘他同罗素会面的对话时,其实是在揭露自己的空虚和无聊。再如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自称是一位研究生物的老科学家,人们却看不到他的科学家风范。其实是一位心术不正,好色贪杯玩弄权术的学界官僚,他本身就是那所黑暗腐败的大学的化身。在法国取得文学博士头衔的苏文纨号称才貌双全的女诗人,但她的得意之作竟是抄袭的一首德国民歌。自称是诗人的曹元朗,其杰作《拼盘姘伴》,令人发噱作呕。这两个最后却结成秦晋,确是珠联璧合。还有,韩学愈从美国的爱尔兰骗子那里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博士文凭,骗取了大学教授的头衔,还让他的白俄妻子冒充美国国籍,以便到英文系任英语教授。为了灭迹消踪,杜绝后患,他勾结陆子潇,教唆学生蓄意搞垮方鸿渐,勾勒出了一个厚颜无耻、奸险残毒之徒。像这样的例子,在《围城》中随处可见。每一个人物,在钱钟书的笔下都化作一幅幅讽刺性极强的漫画。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品尝到漫画式的幽默。

在《围城》中,作者不但对知识分子行车走卒之辈进行尽情调侃嘲弄,就连那些没有生命的机器也要戏谑一番。如对方鸿渐、赵辛楣等人去重庆途中所乘的车就有这样精彩的一段描写:

这辆车久历风尘,该庆古稀高寿,可是抗战时期,未便退休。机器是没有脾气癖性的,而这辆车撒依卖老,修炼成桀骜不驯,怪僻难测的性格,有时标劲像大官僚,有时别扭像小女郎,汽车夫那些粗人休想驾驭了解。它开动之际,先前头咳嗽,后面泄气,于是掀身一跳,跳得乘客东倒西撞,齐声叫唤。

像这样拟人化的调侃,读过之余,每有会意,一种舒心的感觉便油然而生。在行文中,《围城》通篇都是嬉笔。因此,它又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毕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形象更具有立体感。

首先,《围城》的讽刺幽默大胆借鉴西方心理描写的技巧,对人物的心理进行细腻的观察和分析,深层次地进行艺术开掘。如《围城》对少女唐晓芙初恋的心理,老处女范懿装腔作势的心态以及对汪处厚太太内心世界的刻划,就十分的传神精微而深刻。如范懿这位女生指导僻处山谷,年华老去,无人问津,性格也变得古怪起来。她喜欢打听消息,搬弄是非,对女性的同事总要在背后攻击几句,决不能轻易放过。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强自矜持,经过一番自我克制,还掩盖不了胸中的那点猴急的心情。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钟才过就到汪家。见过辛楣以后,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而且处处随口凑趣。辛楣说这儿闷得很,没有玩儿的地方,范懿说:可不是吗?我也很少谈得来的人,待在这儿真闷。辛楣说曹禺是个伟大的戏剧家,范懿快乐得拍着手掌道:赵先生,我真高兴,你的意见跟我完全相同。高校长进来,辛楣乘机把首席让出来,高校长想了想后不同意,仍旧要辛楣坐,辛楣不肯。高校长让给范懿,范小姐只是笑,身子像一条饴糖粘在椅子里。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辛楣陪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辛楣陪她回汪家去取。绘状心理,逼真如画。既不失幽默,又颇具讽刺色彩。

其次,他还善于透视人物言行举止的心理基础,挑开蒙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温文尔雅的面纱,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讽刺对象灵魂的丑陋,戳穿和嘲笑对象在言行举止上的虚假性。李梅亭在赴三闾大学就职的路途上所表现出的吝啬心理就很有讽刺意味。启程时,他抢着买低等船票,明明是为了自己省钱,却偏要撒谎骗取别人的好感。路途中,他因为舍不得用自己的新雨衣,便找借口用别人的伞,他带了一木箱药品,准备在内地的学校卖个好价钱,却不愿意给一些仁丹于身体不适的孙柔嘉服用。因为一包仁丹开封后就卖不到好价钱。但不给药,又显得过于小气。左思右想,忽然灵机一动,记得前些天已打开一瓶鱼肝油丸。虽然鱼肝油丸比仁丹贵,但已开封的药好像嫁过的女人减了市价。于是拿鱼肝油丸,给孙柔嘉服下,弄得她又一次呕吐。李梅亭这种吝啬鬼式的怪诞心理就这样在一次次的吝啬心理活动中暴露出来,给人们以厌恶之感,其正人君子的假面具也就被一层层撕下来。这样的讽刺,不同于疾言厉色的抨击,而是通过客观地揭示真想来达到幽默的效果。可谓于平淡中寓谐趣,至拙而又至妙,不失讽刺意味。

另外,钱钟书还善于把作品中各种人物的心绪交织在同一场合,形成微妙而又激烈的心理冲突。《围城》第三章写到一次青年知识分子的聚会,便是一场不期而遇的心理战。这次聚会由赵辛楣请客。有苏文纨、褚慎明,董斜川,方鸿渐等人参加。赵辛楣请方鸿渐的本意是为了使方鸿渐喝醉,在苏文纨面前出丑,以发泄妒嫉之情。结果让方鸿渐喝醉酒的目的达到了,但苏文纨却当着大家的面给予方鸿渐关心爱护,这使赵辛楣感到一种胜利后的失望;褚慎明与方鸿渐在席间互相鄙视,唇枪舌弹,各不相让;董斜川以会作旧体诗,懂同光体而自傲,又遭到赵辛楣、褚慎明的嘲弄讥讽;更有趣的是褚慎明因为美貌的苏文纨跟他讲心,竟激动过分,把夹鼻眼镜都掉进牛奶杯子里了。他拾起眼镜又不肯戴上,怕看清大家脸上逗留的笑。后来方鸿渐酒醉呕吐,褚慎明掩鼻表示鄙厌。可是心上高兴,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对褚慎明这种阴暗心理的讽刺,触及了某些知识分子最敏感之处--面子。这种把讽刺形象的丑陋心灵,由隐到显,由暗到明,通过心理战而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第2篇:围城读书笔记5000字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绥棱教育信息网 )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第2篇:围城的读书笔记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可以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第3篇:围城读书笔记范文

围城,一道紧闭的墙。并不坚硬,也不难越。难的是如何轻松,如何洒脱!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堵墙,墙上有一扇门,好奇的人们总想走进里面,探究里面的奥秘。方鸿渐如此,苏文纨如此,我想钟书老先生亦如此。

纵观《围城》中的人物,主人公方鸿渐----一个典型的旧社会知识分子和西洋文化糅合的产物

。既有陈旧的根基,又有新思想的火花。从他的大学,到西方的游学;从留洋的经费,到买来的文凭;从鲍小姐到苏文纨,从唐晓芙到孙柔嘉。懦弱中不失知识分子的根本,幻想中脱离不了乱世的现实。悲剧中的方鸿渐,注定了方鸿渐的悲剧。

苏文纨----高智商的旧社会女子,典型的中国特色的代表。高的学位,不错的外表,显赫的家世,造就了她的特殊性格。

为了达到目的而绞尽脑汁,想走进方鸿渐的围城,又表现出无所谓,千方百计的阻挠方鸿渐和唐晓芙,为的不单单是爱情。或许在苏文纨的眼里,爱情根本就是计谋和得失。最后,她和曹元朗走到一起,也不失是一个好的归属。也许只有他们在一起,才是苏文纨想要的。因为有权势,有地位。

假如苏文纨真的和方鸿渐走到了一起,那何尝不是两人的另一种悲哀呢。

唐晓芙----《围城》中近乎完美的形象,也是钟书先生塑造的唯一的纯洁且可爱的人物,短短的篇幅,留给了我们更多想象。人都是向往美好的,但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总是如此之大。唐晓芙在《围城》中是完美的化身,但人都是真实的,只要真实,那人都是可笑的、可悲的。这让我想到,也许只有残缺,才能给我们想象完美的空间。假设一下,方鸿渐和唐晓芙走到一起,方鸿渐和唐晓芙就一定会幸福吗?幸福的标准又是什么?这种完美只能在想象中,假设把完美放入现实,那么完美就不是完美了。

鲍小姐-----一个经常被遗忘的角色,我认为她才是《围城》中人物的经典。敢爱敢恨,敢于追求自己的需要,无论生理上还是物质上。更特出的是,敢于表现自己,更敢于遗忘。大胆的装饰,放肆的笑声,超强的适应能力。短短的一段海上游轮,就发生了那么多的故事。想一想,她的一生,何其丰富。假如有一天,鲍小姐写上一份回忆录的话,我相信,肯定是满城空巷,一书难求啊!只可惜,生不逢时,在那样一个年代,她也只能在医生丈夫的怀抱中假装幸福。

《围城》中的幽默的文字,犀利的语言,穿透人心的洞察力,让人叹为观止。人生总是在不满中追求成功,成功中不满,如此轮回。何时是个尽头。总想离开这个围城,跨进另一个围城。可另一个围城里面是什么?也许只能像《围城》的结局一样,听着不准的钟声,彷徨在十字路口,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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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书笔记5000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这段爱情给了我无数的启发。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也紧紧抓住我的心。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 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

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8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我们也要学习主人公的精神,勇敢的活下去!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

红与黑读书笔记5000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红与黑读书笔记50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红与黑读书笔记5000字篇1

《红与黑》这部作品可以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贫民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作者司汤达赋予了主人公于连十分丰富的性格,他是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的矛盾统一体,他既充满激情而又冷静,既要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

他的性格,他所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必将是一个悲剧。所谓悲剧,就是将美的事物打碎了给别人看。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他善良、勇敢、真诚,他有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九死无悔的精神,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冀完成自己的宏伟志向。但这种超越是非历史的,势必被时存秩序扼杀,他的无可挽回的死也因而产生了深厚的审美意蕴。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王权贵族压制之下的小资产阶级反抗者的典型。他凭借不屈的意志,采用各种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表现出令人叹服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显现出对现实时代的超前性。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平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所以,于连的悲剧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当时的法国是一个倒退的时代,于连生活的维立叶尔小城在资本人侵的冲击下,充满了庸庸碌碌的浮躁与不安。他的家庭中有精于琢磨、善于钻营的父亲和两个行如巨人、只会发泄蛮力的哥哥。与之不同,造物主赐给于连的是聪慧的天资和动人的神彩。

压抑的环境,独特的外貌,形成了他独特的性格。沉郁、孤独、倔强压抑住了他的理性思想而使他耽于不现实的幻想和妄图实现这些幻想。于连以拿破仑和卢梭为偶像,希望自己摆脱困境,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谋得一席之地,能够卓然不群、傲视天下。

于连以热烈的激情迎接挑战,同时又以孤芳自赏的傲态自居。激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对象的本质力量,孤傲是对外界侵扰的强烈自卫。强烈的激情和倔强的孤傲在于连身上完美地结合着,成为他与社会冲突的悲剧基奠。

为自由、平等和幸福而奋斗的力量是人的天资的一部分,这部分天资在于连同时代的许多人身上由于遭受挤压已经丧失。而在于连的生命体中,通过各种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得到了强化、冲突,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成为他超越的核心动力。他希望从受屈辱的位置上升到神圣的受尊敬的地位,成为拿破仑第二或是主宰一方的大主教,但社会使他一直处于难堪、屈辱的境地。在他投人社会以后,对上层社会展开了激烈的复仇。他凭借聪慧的天赋、强烈的欲望进行反抗,使上层社会感到手足无措。尤其是他把擒获、占有德雷纳尔夫人和拉莫尔侯爵的女儿看作是平民对上层社会最有力的复仇,这种复仇给他们以沉重的打击,同时也满足了他个人的欲求。

但每次都在他即将达到胜利的彼岸时,统治者都无情地把他的希望之火熄灭。他按自己的意志去付诸行动,即使命运使他陷人苦难或毁灭的境地,他也敢于拼死抗争,表现出无怨无悔的品质。

于连,以一个社会底层的小市民,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跻身于贵族的上层社会,为达目的,他不择手段,利用女人的爱情想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谋得一席之地,能够卓然不群、傲视天下,最终却被扼杀,以悲剧收尾。但是在于连身上所散发的那种积极向上、努力进取是值得我们称赞的。他的悲剧是由当时的环境所造成的,是当时哪一类人的代表,他曾善良、真诚、正直,但是社会扼杀了这一切。在最后入狱时,他悟出人生真理,拒绝辩护,因为他讨厌这个社会,他要离开,他以一丰富而短暂的生命,表达对但是贵族的不屑。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于连我读出的是一个年轻人追求理想的旋律。

作为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于连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之类的话,时时处处羡慕有钱人的生活。他正是在这种盲目中走上了歧途,迷失了自我。他为了所谓的幸福,不止一次地放弃了真正的幸福。对于连来说,有一个信念成为他活着的全部意义,那么其他的一切都值得去牺牲,甚至于爱情。总之,于连是要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这是他对自己生命的全部价值取向。

司汤达曾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慧者眼中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事物的表象。或许为了使作品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于连的入狱直到死亡便成了一个不可改变的定局。狱中的于连终于从社会角色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在短短一生中为自己规定了许多角色,为能演好这些角色,他不能不虚伪,装假,直至作出违心之举。而死亡的临近却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卸去一切伪面具,露出一个真实的美好的自己。往日的野心、幻想、奋斗以及为此而设计的种种伪装统统失去了迷人的光彩。于连终于在死亡面前知道了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他对德雷纳尔夫人说的那番话是真诚的: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当一个人知道他能为什么去死的时候,他便也知道自己应为什么去活。

因此,说于连是一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个人理想而不幸走上歧途的年轻人更准确。或许于连的悲剧乃是一切出类拔萃之辈的永恒悲剧,无论在专制社会,还是在共和社会和民主社会。这种悲剧或许称之为成长,或许称之为堕落,这个我们暂且不去理会,但它确实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体现着,进而升华为一种社会规则。

这也就不能不引起了我们对现实更多的思索。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间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表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着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自己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为肉体而存在,而代价却常常是诚实、无私与开朗。当我们一边成长,一边想方设法用种种面具遮蔽起我们纯真的本质时,我们便在重重复复地上演着于连的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一般论者都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因为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但人们常常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司汤达所进行的精神思考。作为一篇读书笔记,小作者从深刻古奥的故事中选择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将作品与感悟,虚拟与现实浑然天成地结合在一起,对人生进行了一定的哲学思考。本文构思新颖,用语精美,堪称佳作

红与黑读书笔记5000字篇2

于连是世界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对其形象分析,在文学理论界有种种评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他虚伪、阴险,踩着女人的肩膀向上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 阴谋家、野心家。也有人认为他是当时反对封建权贵的勇士, 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更有人认为他是拿破仑时代 的悲剧英雄。

《红与黑》是法国19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司汤 达(1783-1842)的代表作。其副题是一八三○年纪事。在 这部小说中,作者以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代为背景,以平民知 识分子于连索黑尔与贵族资产阶级上层社会顽强曲折的斗 争为主线,着重描写了他从18岁到德瑞那市长家当家庭教 师开始,到23岁因枪伤市长夫人而被送上断头台为止短短5 年间的生活历程。

于连出生在小城维立叶尔郊区的一个锯木厂家庭。他幼 时身材瘦弱,在家中被看成是不会挣钱的不中用的人,常遭父兄打骂和奚落。卑贱的出身又使他常常受到社会的歧 视。少年时期的于连聪明好学,意志坚强,精力充沛。他接受 了启蒙思想家的自由平等观念和无神论思想,并在一位拿破 仑时代老军医的影响下,崇拜拿破仑,幻想着通过入军界、穿 军装、走一条红的道路来建功立业、飞黄腾达。然而,在他14岁那年,波旁王朝复辟了,平民可以平步青云的拿破仑时 代过去了。于连不得不选择黑的道路,幻想进入修道院,穿 起教士黑袍,以便将来成为一名年俸十万法朗的大主教。 18岁时,于连到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家中担任家庭教师, 而市长只将他看成拿工钱的奴仆。自尊心受到伤害的于连, 便以追求市长夫人来报复市长。他与市长夫人的关系暴露 后,被迫进入了贝尚松神学院,投奔了院长彼拉,当上了神学 院的讲师。后因教会内部的派系斗争,彼拉院长被排挤出神 学院,于连只得随彼拉来巴黎,当上了极端保皇党领袖德拉 木尔侯爵的的私人秘书。他因沉静、聪明和善于谄媚,得到 了木尔侯爵的器重,以渊博的学识与优雅的气质,又赢得了侯 爵女儿玛特儿小姐的爱慕。尽管不爱玛特儿,但他为了抓住 这块实现野心的跳板,竟使用诡计占有了她。得知女儿已经 怀孕后,侯爵不得不同意这门婚姻。于连为此获得一个骑士 称号、一份田产和一个骠骑兵中尉的军衔。此时的于连又开 始做起了三十岁当司令的美梦。他变成了一个封建贵族阶 级的忠实奴仆,在保皇党策划的政治阴谋中为主子效力,冒着 生命危险为侯爵传递情报。正当他踌躇满志时,贵族阶级与 反动教会狼狈为奸,诱使市长夫人写了揭发于连的告密信,致 使侯爵取消他与玛特儿的婚约。于连美梦破灭,盛怒之下枪 伤了德瑞那夫人,被判处死刑。在狱中,于连终于明白:像 他这样出身卑贱的人,在等级森严的封建制度中是不可能通 过个人奋斗而飞黄腾达的。他拒绝上诉,坦然走上了断头台。 于连的性格是复杂的,并随周围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

演变。时代的变迁,不堪受辱的内心,受人歧视的社会地位以 及向上爬而不能如愿的愤怒,形成了于连自尊、怀疑、敏感和 积极反抗的性格。他时刻牢记着自己与上层社会之间的地位 不同、阶级不同、观念不同,对生活持以怀疑的态度,用他那异 常敏锐的目光观察周围的一切,寻找歧视他、伤害他的敌人, 搜索自己受辱的蛛丝马迹。他不甘屈服,不甘忍受时代和上 层社会的拨弄,用拿破仑的英雄主义武装自己,为维护自己的 个性而奋起反抗,时刻处于凛然不可侵犯的战斗状态,与整个 社会作战。在这个奇异的年轻人心里,差不多时时刻刻都有 暴风雨。他憎恨做奴仆,要求与上流社会的人平起平坐,以 保持自己的尊严。当父亲要他去德瑞那市长家当家庭教师 时,一贯敢怒而不敢言的于连却以我不愿意做奴仆表示拒 绝。老索黑尔说这不是做奴仆,于连当即要加以证实:到他 家里,我同谁一块吃饭呢?可见于连把这个问题看得很重。 然而,正是这种自尊心理使他赢得了尊敬、友谊和爱情。而当 他最初出现在市长大人府邸的大门时,显然还是个质朴幼稚、 天良未泯的年轻乡下人。也就在这里,他目睹种种社会贫富 不均现象而十分气愤,但更为自己寄人篱下的屈辱地位而痛 惜不已,于是就对市长及其一家人产生了本能的轻蔑和憎恶 之感。虽然他渊博的知识和惊人的记忆力赢得了市长一家的 好感,但他在这里感受到的仅仅是他对已经插身进来的上流 社会的仇恨和恐惧。

于连骄矜自持,自视甚高,这种自尊心理一旦面临恶言劣 语、霸道行径的袭击,就使其隐藏着的仇恨心理爆发出来并大 胆反击。即使在爱情这样的人类最细微的感情方面,于连感 到的往往不是幸福,而是自尊心满足后的喜悦和骄傲,并把这 种胜利看作是拿破仑式的胜利。在我们看来,这似乎不可思 议,却恰恰体现出于连是以全部精力来反抗上层社会的。 在德瑞那市长家,于连是为了报复市长大人对自己的 轻蔑,粉碎他的骄傲心理,而带着战斗的情绪走进市长夫人的 房间的。即使在与德瑞那夫人进行热恋时,于连的这种仇 恨心理和反抗也从未停止过。他始终把爱情看成是他对贵族 阶级的报复和争取自由平等的愿望。这一点,也在于连和玛 特儿侯爵小姐的交往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他敢于轻视傲慢的 玛特儿小姐,并曾这样想:我知道保持我的自尊心,我没有向 她说我爱她。当他收到玛特儿小姐的爱情告白信时,首先想 到的是他终于战胜了情敌柯西乐侯爵,可以平等地与木尔侯 爵坐在同一条凳子上。他立刻自豪地得出结论:侯爵和我的 价值,已经过去了,结果是汝拉山的穷木匠占据了重要的一 面。这哪里是什么谈情说爱,简直就是一场斗争,而斗争的目 标便是贵族阶级的荣誉和地位。正如于连自己所说的那样: 在这场尚在准备的战斗里,身世的骄傲,像一座高山,是她和 我当中的军事阵地,这高山,便是我进攻的目标。由此看来, 于连并不仅仅把她们作为女人去占有,而是当作一个阶级去征服的。他占有她们不在于肉感,而在于满足他那平民 的、要求尊严的灵魂。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法国残酷 的阶级斗争现实,也反映了于连在爱情方面的反抗精神。 于连的雄心壮志中不可避免地含有出于个人野心的成 分。在维立叶尔市,这种野心往往被反抗、报复和维护个人尊 严的思想所冲淡;在贝尚松神学院,他为伪装自己而刻苦学 习,博得院长和大主教的欢心,自信不久就能当上主教,野心 萌发,在伪善的道路上迈上一大步。而在巴黎,自担任木尔侯 爵的私人秘书以来,他地位骤变,环境巨变,在都市风气严重 腐蚀下,虚荣心恶性膨胀,个人的雄心壮志开始向个人野心逐 步转化。

进入巴黎时,于连的心情是矛盾复杂的。一方面,他憎恨 巴黎的一切,认为巴黎是阴谋伪善的中心;另一方面,他又 因终于要在伟大的事业的舞台上显露身手而高兴。在他的 内心深处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真诚与虚伪、自尊与虚荣的激烈 搏斗之后,他鄙视上层社会的纨绔子弟,却又欣赏他们的文 雅有礼,逐渐陶醉在上流社会的美女、音乐和鲜花之中。他 十分仇视侯爵巧取豪夺、大发横财的行径,但当领悟到侯爵有 意识把自己栽培成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时,却又甘心为侯爵 效力。在维立叶尔,于连从未曾想过怎样去奉承人,怎样去 替人家说话,到巴黎后,他却在野心的驱使下,为了替极端无 耻的老蠢材谋取美差,竟利用职权之便挤走了正直的葛斯 先生。事后,他良心复现,对自己的恶行惊叹不已。但随机又 为自己辩解道:如果我想成功的话,我还要做许多不公道的 事情。然而,即使在堕落的过程中,于连依然在某种程度上保 持了平民的自尊,个人反抗未尽泯灭。他在侯爵面前的从不 卑躬屈膝,以及在侯爵的责骂伤害了他的尊严时的傲然离去, 使得老奸巨猾的侯爵深感这个平民青年的性格的根本处有 可怕的地方。他的这种自尊是贫民骨气的一种表现,任何 情况下凛然不可侵犯。正如彼拉神甫和玛特儿小姐所说,于 连虽出身低微,但意气高傲,心中燃烧神圣的火焰。他最不能 容忍别人的轻视。自尊,是他个人奋斗中用以自卫的唯一 武器。

从于连的整个奋斗过程来看,他为实现自己的幻想,靠的 是自己出众的才能和顽强奋斗,而不是他人的施舍。对他来 讲,最重要的是个人的荣誉和尊严。他所追求的是靠自己的 力量赢得的。他曾先后拒绝市长夫人、木尔侯爵的钱财,靠着 他的高傲和才能,征服了市长夫人和侯爵女儿。在咪列诺的 豪华的客厅里,他曾想如果把这里劫来的财产分一半给他,他 也不会要。与德瑞那夫人分别时,这位夫人要将数千法郎 送给他,他愤怒地拒绝了。他对德瑞那夫人说:你是否愿 意使我们的爱情变为可憎的回忆?他不需怜悯,也不容玷污 爱情,而希望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的力量和奋斗来取得功名。 他争的是骨气而非虚荣。正是为了雄心和骨气,他才给自己

规定了反抗上层社会的责任。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于连的奋 斗和抗争是除了个人尊严和出路而别无他想的个人英雄主 义,所以,我们不能说他是个野心家。在作者笔下,他的野 心,只不过是一个小人物敢于在复辟时代对现实表示不满和 反抗,敢于在才智、勇气和人格上压倒包括大资产阶级在内的 上层社会;敢于在大事业舞台上显身手。为自己赢得和拿 破仑一样的命运,作者声称于连是野心家即表达了对复辟 时代的不满,也隐晦地赞美了于连的反抗精神。

然而,于连的奋斗反抗注定是以悲剧而告终。于连是王 朝复辟时代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的典型,其反抗是基于 社会对他的压制和他个人的野心。他追念***时代,因为 像他这样有才干的青年会有数不清的机会可以大显身手。可 是,在这个扼杀一切生机的王朝复辟时代,他只能扮演一个 逆叛的平民的悲惨角色,成了与整个社会作战的不幸的 人。他憎恶教会的虚伪卑鄙,蔑视贵族的合法的权威,鄙 夷资产阶级的污秽财富。于是他对复辟社会进行了报复性 的绝望的反抗。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对复辟社会的抗 议情绪,但由于其是孤军奋战,缺少明确的政治理想和目标, 所以必然遭到失败。另外,于连的奋斗和抗争伤害了大贵族、 大资产阶级的利益。他们根本不准许出身低贱的于连跨进他 们的营垒。最后贵族和教会勾结,设下圈套,逼德瑞那夫人 写告密信揭发于连,断送了他飞黄腾达的前程,致使于连枪伤 市长夫人而被推上断头台,落得身首异处的悲惨下场。于连 的悲剧,是一个出身低微的知识分子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无从 发挥、野心不能实现的悲剧。

于连死时年仅23岁。他热爱自由和生命,但为了不在贵 族面前失去平民的尊严,他拒绝上诉。当德瑞那市长提出 上诉时,于连被激怒了。他叫道:我不愿对死刑上诉,即使你 用毒药、刀子、手枪、火炭或任何另外一种方法,终结一个危害 你的生命,我也不对死刑上诉。这种硬汉,为了保持尊严,为 了不成为上流社会耻笑和侮辱的对象,宁可失去爱情、生命, 真可谓不乏英雄气概。

在那个黑暗的复辟年代,于连作为一个平民知识分子为 了争得自己的社会地位,向贵族资产阶级所作的反抗与斗争 精神是应该给以肯定的。他那难以折服的骨气,无疑在当时 具有进步意义。这也正是我们同情他的根本原因。

总之,无论从时代背景、主题、艺术构思,还是从于连性格 形成发展的全过程着眼,于连都不是野心家,而是资产阶级个 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是悲剧英雄。尽管他有出自野心的功利 打算,但平民的自尊和对统治阶级的本能反抗始终是他的主 导方面。虽然这种个人英雄主义不可取,但我们不应该用现 代的尺度去苛求一个特殊时代的人。在一个半世纪前封建复 辟时代的法国,个人英雄主义思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 人民,特别是中小资产阶级不满现实,要求改变地位的愿望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5000字笔记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朝花夕拾读书笔记5000字笔记,欢迎阅读。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5000字笔记一

《范爱农》: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

《范爱农》: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鲁迅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总评: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

《阿长与山海经》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父亲的病》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荒唐!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找不到骂人的词语。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唉,我只能叹气。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可惜,这位又是名医。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所有的文章里面,我最喜欢的是《二十四孝图》。其实,《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们的故事,原本该是很感人的。只可惜,一代代人们给它披绫挂彩,涂脂抹粉,将感人的真实涂抹成了让人反感的矫情。就如同一个女子,任凭她再怎么美丽,若是脸上抹了过于厚重的脂粉,也唯有让人反胃而已。

那些煞费苦心修饰出来的完美的、让人们去膜拜敬仰的神像,是不能打动人心的。真正能让我们这些在柴米油盐间折腾着的普通人感动的,永远是那些平凡的英雄,那些有过懦弱、有过自私、有过犹豫,然而最后选择了勇敢、选择了奉献、选择了坚定的人。

那些自愿前往偏远地区的志愿者们,难道没有过后悔吗?难道从没有在静夜里独自流下过泪吗?难道没有抱怨过当地不可想象的艰苦条件吗?难道没有在遇到挫折遇到困难时,萌生回家的念头吗?我想,这些都是有过的。然而他们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用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温暖着那块贫瘠的土地。

那些坚守操节,廉洁奉公的干部们,难道没有羡慕过别人富足的生活?难道没有在贿赂面前感到一丝的犹豫?面对着清苦的生活,难道没有过委屈与不甘?面对妻儿亲友的抱怨,难道没有过歉疚、没有过哑口无言?我想,这些都是有过的。然而他们最后还是选择了清廉,守着自己的良心,不图那个廉洁的虚名,只求仰不愧天,俯不愧地。

那些为人们所称颂的英雄们之所以崇高,不是因为他们的完美,而恰恰是因为他们的缺陷,以及与缺陷进行的不屈不挠的斗争。正是他们的缺陷,使他们离我们是那么近,我们不用仰视就可以看到他们的面容;而他们对自身缺陷的战胜,成就了他们的崇高。

为什么总是要把人神化呢?那些高高在上的神像,真的比混迹于芸芸众生的人更有感染力吗?恐怕不见得吧。失去了真实失去了亲切的典范和偶像,立刻便敛去了那温和的笑容,换上一副拒人千里的面孔。

让我们的英雄走下神坛吧,还他们各自的本来面目,那些不见得多么完美、然而充满了人情味的面容,那些褪去了神的光环、然而闪耀着人的光辉的面容。

让我们唱起普通人的赞歌吧,歌唱那些软弱、怯懦、犹豫背后的高贵与坚强,赞美那些挺立于平凡身躯中的铮铮傲骨。

《狗猫鼠》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5000字笔记二

我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因此从来没法静下心来看一本书。每每在看书的是时候心里总会涌现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譬如悔恨过去,而又迷茫于未来。或许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使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总是流离于书本之外的世界。

初看《朝花夕拾》的时候我仍旧没有改掉将思想置于书本之外的空间,眼神久久地注视着斑驳的桌子之上。我的手习惯性地翻页,许久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思维还没有跟上翻动书页的手指。

于是又翻回来,翻到第一句话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我的心忽然地沉静下来。原来鲁迅先生也跟我一样呵,而转念一想,我却没有资格跟他一样,他是那样地忙碌,我不示是个愚笨学生罢了。就这样,我读起来,会晤早已消逝多时的老朋友书。沉醉于氤氲在心中的书香。

鲁迅的文笔中多是带着浓重的批判味道,简洁而不失风采,沉重又不乏乐观,总是让我读出一种奇异的趣味。那种灰谐的表现力是我所见过的散文中绝无仅有的。我无比清晰地感受到卑俗与丑恶、初真与纯净在生活中起着如此激烈的矛盾,文中的对比和借喻令人深思。我读得最为淋漓尽致的大概算是《狗。猫。鼠》这一篇,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么严,见解之独到,若望穿岁月,会发觉旧中国离我们很远很远,但设身处地又有强烈的同感,这就是所谓经典的魅力。它正义的人以光明的寄托,给俗气的人以超凡的思想,我又属于哪种?可以说,我曾接近于前者,但远离书籍的一段虚无时光中,我都已经听见我坠落的脚步,竟已和后者无异。

同样令我感受深刻的,是那平和的回忆之韵。《朝花夕拾》那是在过去拾取光明、希望。他始终在对比之中思考与领悟,这才是真正的回忆。而我在回忆中常犯错误,甚至令我将欲身陷沼泽,愈发迷失我过于迫切地想重返过去的荣誉,然而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只会让人在空想中枯瘦;于是我又计算着未来。终于我发现手头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根本不必纠结,不必患得患失。

书中最大快人心的,于我来说乃是对正人君子的讥讽。如《父亲的病》一章中,庸医之虚伪、故弄玄虚,仍一副怡然自得之态。正人君子受尽传统观念的束缚,尊妄自大,毫无独立人格,迂腐至极,却又毫不知情。例如今晚我在教室写作业,立即便有人笑我傻。理由是这项作业八成不用交,显得自己聪明、深明大义、受人拥戴。我从不觉得这样写作业没有意义,像他们那样应付的形式,我觉得作业不如不做。更坏的是他们不但乱写、抄袭答案,还传染这种风气,蛊惑人心。我只是觉得很是好笑,忽然觉得在生活中,用鲁迅这种独到的眼光随处评评判判,倒也是一件快意事。

合上书,紊乱的心收敛了,平和了,清新了。

《法律哲学》读书笔记5000字


法律哲学,可以粗略地看作是关于法律的哲学。本文由小编为大家搜集的《法律哲学》读书笔记5000字,欢迎大家阅读!

一旦将一个问题上升到哲学层面,都会探究其根本性的问题。研讨法律及其涉及的问题是很难穷尽的,因而从更高层次上来探讨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

本书主要围绕以下几个中心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律概念、什么是法律体系、一个社会中存在一个法律体系意味着什么、对于法律的本质一些主要流派的理论是什么、法律的界限问题以及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义务是什么、法律的正义性。即使单独抽出这之中的某个问题都是一个很丰富深奥的话题,而作者采用了一种易于让人接受的方式主要运用对比方法与举例方法,这样让问题的症结更加细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在阅读时我收获的不仅是独特的观点,更多的是思考方式,一种理性的、有条理的、细致的、合乎常情的思考方式。

现在我们生活在文明社会里,不论是否真正实现了法治,法律都已经真真切切的存在并在发挥效用,所以,当我们想探究法律或法律体系的起源时,我们很可能会带着现有的惯常思维去推定和思考之前的社会形态与发展趋势。为了避免走进这种误区,作者选择了一个南海岛上一切都是原始的社群部落来研究。观察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的最初形态,就需要从法律的存在谈起。作者从解决纠纷的方法或是机制谈起,预设了法律最主要的功能也是其存在的价值解决人类社会的纠纷问题。从这个角度出发,他总结了主要几种解决纠纷的方法及其特点,以及由此推断是否存在一个法律体系的问题,进而又探究了法律体系的要素及判断标准。这些都是为后面深入探讨法律所作的准备,因为只有法律有存在的必要,我们才应该去分析法律。

这样的分析思路是符合常情的。人聚集形成社会后,就会产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交往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种矛盾纠纷,矛盾纠纷不能总被搁置,需要解决。因而怎么解决就成了我们关注的焦点。而一旦解决方法有了一个或多个固定的模式,那么很可能就会生发出一种法律雏形。然而作者却并不想具体地去了解岛民究竟如何解决争端的,出于风俗习惯抑或迷信,他都不关心,他只关心对存在的解决方法进行分解,进而得出必须有或者实质上就相当于法律的一套机制,包括法律机关、实施机关以及裁决机关。分析到此,论证还不是很强有力,所以作者在后面论述一个法律体系的要素时,提出法律体系的存在并不需要每个条件都成立,它们之间是相互牵连的关系,少一个条件并不代表它真的不存在,它的存在可以通过其他部分的存在而推导出来,由此形成一个法律复合体。

形成一个法律复合体最基本的要件就是法律。作者开始正面谈论法律的本质问题,他简要的从法律的识别,法律义务以及法律体系的内容方面入手。法律并不是解决社会纠纷的唯一方法,与它地位相当的也有很多,要从中鉴别法律,首先要搞清楚法律区别于其他的重要特征。显然法律的一些特征也为非法律的东西所共有,比如要求或禁止某行为的实施。所以法律哲学家对于这个甄别工作,主要是通过各自的法律理论来提供一种区别的范式。这一部分主要集中第二章。法律与类法律的区别有没有可能是效力上的?类法律的存在,如习俗、惯例、道德,往往与人的天性或情感相连,而法律的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相对疏远,那么它的存在很大程度是由于它的效力。由效力而产生的概念是法律义务。

在本书第一章,作者主要提出了一些一般性的问题和概念,比如法律本质、法律概念、法律义务、法律效力、法律程序等,从而使后几章的论述更显目的性和明确性。

在第二章,作者主要集中讨论了法律哲学两大传统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对于上述问题的各自比较系统的阐述。文中不仅比较了两大流派的主要观点而且比较了同一流派中不同学者的观点。通过对他们理论推演的再现、优缺点对比以及相互之间的辩论,更加客观地展现所讨论问题的深刻性与复杂性,说明了任何一种单一的理论都不能很完美地解决这些问题。

法律实证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奥斯汀,他的主要主张可以简要的表述为:一个社会的法律就是主权者为支配社会成员行为发布的总命令,而主权者的一项命令(一项法律)也就是强加于个人的一项义务或责任。这里最为关键的命令,被奥斯汀定义为两层含义,命令首先是一种愿望的表示,而且这里的愿望不同于我想喝水这样的愿望,而是一种所指一方若不遵循这个愿望,就会被指控有罪的愿望,这样很自然引出命令的另一层含义,即命令以威胁为后盾。

针对奥斯汀的理论,很多人从各个方面都提出了质疑。富勒主要从制定法与主权者发布命令的差别谈起,成功的立法是将法律作为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力的事业,法律是一种活动,一个法律体系是持续有目的努力的结果,而不是单纯来自于某个人或某个集团的不确定的命令。同时立法要考虑到道德性因素,他在提出了八种失败的立法例子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法律道德性内在于法律本身,而且不可或缺,否则法律根本不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这里富勒实际上区分了两种道德:一种是义务的道德,一种是愿望的道德。而且他认为法律道德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愿望的道德。

另一个批评声来自HLA哈特,他认为奥斯汀混淆了有做某事的义务和被责成(被强迫)做某事,这就回答了富勒没有提及的义务这一环节。他举了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一个人拿着枪顶住我的后背,说拿出钱包来,他就发出了一个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然后我被迫交出钱包,并不代表我有义务这样做。所以这一质疑也就打破了命令与责任之间的关联,而奥斯汀的回复是一项命令仍然可以是一项法律和一项强加的法律义务,而且他似乎要给法律授予某种道德的强制性,法律具有道德约束力,人们有服从它的道德义务。

问题分析到现在,显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但是作者又从立法上强调意志因素的实证主义转向了强调理性因素的自然法。

作者首先从阿奎那理论切入,他将法律分为四种:永恒法、神定法、自然法和人定法(实在法)。对阿奎那来说,实在法有一种强制性的力量,而法律应该是在依赖于理性的范围内自有其指导性力量和支配行为的权威性。而法律依赖于理性有两方面的依据,第一是立法本身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一项法律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它作为对实现一个既定目标的合理指引。第二是一项法律是以共同利益为理由的命令。针对第一方面的批评主要是无法解释法律义务的权威性。假如你希望实现E,那么最好去做A。这里显然体现了一个对既定目标的合理指引,但是这种假定的强制性并不导致义务。针对第二方面的批评,主要是不认同从事实判断中推导出价值判断。事实上自然法的原则就是对人本质和人类利益的合乎理性的理解,根据人类的基本需要和发展,抽出了规范性命题。简单来讲,就是人性是怎样的,我们就应该怎样,有种顺应人性的意思。这里隐含假设是基于人性的规则本身是不证自明的,具有真理性。如果继续推演,自然法理论家就陷入一个危险境地:认为一个在社会居统治地位的法律,会因为它居于统治地位这一事实,而具有某种程度上属于它的道德应然性。另外,法律不可能是先在的,基于追求共同利益,必须要符合每个历史时期的特征具体判断,所以法律既是理性目的的产物,又是立法意志的产物。

凯尔森理论中一个重要的观点是:一个法律的效力只能从另一个本身就是有效法律的法律中获得。顺着这个思路追根溯源,必然会存在所有其他法律都从中获得效力的某一法律,即基本规范。再进一步,到底是什么保证有一个担此重任的规范呢?这只是假定,而且这个假定带有一种承认的成分,这很难令人信服。

作者接下来介绍了哈特的理论。对于分析法律的效力,哈特一个重要贡献在于他对规则的理解。对一个社会或集团来说有一种规则意味着什么?他回答的是对规则的接受。他否认了这种接受是道德上的赞允或是一种受约束感。对此,他分为两个部分来解释外部观点与内部观点,认为不仅成员普遍遵守这一规则而且对此还有反映性批评态度。而义务也正是在这两方面都具备时自然产生的。在法律体系的存在上,哈特认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是有效法律必须得到大多数成员的遵守,其二是承认、改变和审判规则必须被官员所接受。

第三章讨论法律的界限。谈到界限问题必会涉及到自由。一个有组织的社会按其本质是强制性的,对一个人的愿望施以潜在的强制力总是存在的。用边沁的话来讲,一个人受保护的权利是以其他人的自由为代价的。

穆勒对于这一问题,主要采用了危及他人的原则,即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到社会负责,对于本人自己,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当然有些例外,主要针对一些特殊的主体,如儿童、低能者和弱者者,可以出于对他们的自身利益的考量实行家长统治。但是针对这种无害于他人的原则,在现代一些福利社会仍然会有一些问题。因为任何从事危险性活动的人,一旦受伤后可能成为一种公众负担,而不仅仅是关乎他个人的事,进一步发问,什么叫真正意义上个人独立的事情?人类生活在网络状的社会里,不可能对周围的人不产生任何影响,所以这个判断标准是模糊的。

哈特对于穆勒的无害原则进行了修正,通过区别公开做的行为与私下做的行为,来为法律的界限提供一个基本的准则。他举例同性恋,如果两人私下同性恋,由此而产生的不便利是社会可以接受和容忍的,同时又保护了他们的自由。但是什么样的行为跟这里举例的性质是差不多的呢?换句话说在私下行为中什么应该受到法律家长主义的管制呢?是不是行为足以让公众产生强烈的苦恼的时候呢?

在谈论法律与道德这个话题时,作者提到了德弗林。德弗林认为一个社会是一个观念的集合体,公共道德对社会的存在有着根本的意义。一个社会有一种公共道德并运用法律加以实施,这种权利来自于保存自身的权利。可是怎样确定公共道德呢?德弗林提出由一个头脑正常的人的道德判断决定。所以反对者就认为公共道德的认定诉诸于感情而不是理性,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法律与法律的实施通常是密不可分的,法律实施的顶点是刑罚,因而接下来的两章重点分析刑罚,作者从威慑论和报应论两大理论着手。

最后一章讲的是解决纠纷与正义。解决纠纷为考察法律与暴力,法律与正义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种视角。人们既认为法律是以暴力为前提的,也提出法律的目的在于消除暴力的使用。一方面,正义被认作评价法律的一种绝对标准,而另一方面,实在法和正义又被认作是同一的。在此,作者提出了两个论题,一个是类法律的三种形式,另一个是程序正义在类法律解决纠纷中的作用。

在具体分析三种类法律形式时,作者先简要分析了程序正义。首先坚持公正标准能促进纠纷的解决而不仅仅是把它们了结;其次程序性公正标准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所发生的纠纷的种类。那么在解决纠纷中程序正义的作用是什么呢?法律的存在是否以满足某种道德要求为前提?这也是作者认为的法律实证派与自然法律学派主要争点所在。类法律式的解决纠纷必须区别于双方协商或谈判的方式,它总是包含第三者在内,而第三者最重要的两个要素就是劝导性纠纷和运用作为解决纠纷基础的材料。马克白认为这里的第三者类似于现在的法官角色,它必须处于一个中立地位并且要做出一个有约束力的判决。显然马克白把解决一个纠纷等同于做出一个有约束力的判决,而作者并不认同,并且试图表明,坚持程序公正的标准是如何促进纠纷的真正解决。

随之作者分析了三种主要的解决纠纷的类法律形式:仲裁、调解和治疗性整合。仲裁是由第三者来决定纠纷中谁是谁非的,适用于仲裁方式解决的有两个条件,第一是在一个纠纷中包含一种有约束力的决定,比如源于一项当事人之间的私人协议,便存在着对程序保障的特殊需要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第二是冲突必须是能通过做出判决而加以解决的,可是什么叫做能够通过做出判决而加以解决的呢?在这一点上作者并没有给出一个判断标准。调解,第三者的最重要任务是保证当事人的一致,至于如何达到一致的无关紧要,因而也就不需要苛求一种中立的态度。他只用对材料有足够的了解,把握双方利益,找出共同利益并为此提出建议。治疗性整合主要适合于因个性差别和心里不可调和性而产生的冲突。

是否应该把上述的类法律形式看作是解决纠纷的法律形式?其实类法律行为与强力之间不存在直接的简单联系,无制裁法律具有可能性。事实上,当一个社会把纠纷交给一个相对稳定的调解组织时,也就有一种类法律式机构存在的趋势,也可以说有一个法律体系存在的趋势。

回到之前的问题,在程序中对公平的要求是为了满足某种道德需求还是就来自于类法律解决纠纷这一活动本身?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么就要把程序公正纳入法律制度的设计中去。正义概念,排除任意性比平等更根本,内涵更为丰富,包括了合理性、客观性、一致性、中立性、公正性和平等性等相关概念。只要在正义概念的大背景下才能进一步探讨程序正义问题。作者最后列举了仲裁的三个标准:中立性、劝导性争端和解决。其中的任何人不得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纠纷解决者应听取双方的证据和论据和推理应论及所提出的证据和论据在某种意义上规定了类法律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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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读书笔记5000字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队伍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决定因素。要办好教育,要稳步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建设和造就一支师德优、业务精、作风正、能够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下面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师德师风读书笔记5000字,欢迎大家学习!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诚信立教,即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下载之心;创新施教,即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示范。陶行知先生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说的都是为师者不仅要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师德。优良的师德、高尚的师风是搞好教育的灵魂。通过此次师德师风教育学习,我简单得谈谈以下几点体会:

一、做好教育工作要有恒心。

所谓恒心,就是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事业,要把自己的身心全部投入到所从事的教师职业之中,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二、做好教育要有爱心。

爱是教育的基础,没有爱的教育不会是成功的教育,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作为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尊重和信任学生,真诚关心学生的进步和成长,要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对学生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

三、做好教育工作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四、做好教育工作要注重业务素质的提高。注重业务素质的提高是现代教育。

五、要具有高尚人格、塑造美好心灵的本领。

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学生,教育着学生。当我们的老师用自己的行动给学生作出表率时,也同时给学生指明了行动的方向。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教师要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一名称职的教师要以对社会、对家长、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教书育人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工作。教育的神圣还在于在我们塑造学生灵魂的同时,也在塑造自我的灵魂,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这恐怕是其他任何职业所无法比拟的。的确,在一个个鲜活的孩子面前,只有不断地提高、完善自己,才能够让自己在教师这个称号面前毫无愧色。

六、要具有春风化雨、言传身教的技艺。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爱,能成为一种强大的力量,它不仅能够提高教育质量,也会促进学生的成人和成才,影响学生的身心发展、人格形成、职业选择和人生道路的拓展。

因此,这是对教师情感素质的要求。教育不仅是认知过程,更是情感交流过程。经验表明,情感可促使学生自觉接受教师的教诲,养成良好的认知习惯,行为习惯。师生情感交流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教师心里有了学生,学生就愿意和教师在一起,且有亲近感;教师尊重,理解,关心学生,学生就将更尊重老师,师生诚坦相待,心心相印。

其中热爱学生是教师必备的道德情感。陶行知提倡爱满天下,鲁迅强调教育植根于爱,教师对学生的爱首先表现为对全体学生的尊重、信任、理解、把爱洒向全体学生。爱中意王子、公主无可厚非,但能爱看不惯的丑小鸭更可贵。须知老师一句苛刻的话语,一个凶狠的眼神,一顿粗暴的斥责,都可能使学生畏惧不安,紧张无趣,厌恶这门学科,讨厌这个老师,甚至还会毁掉一个未来什么家。其次,要严爱结合,恩威并重,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而有格,严而有效。对待学生的错误与缺点,要尽力帮助,对待学生成长进步热情肯定,用火热的心肠,满腔的热忱去温暖学生的心灵。让学生感到老师胜父母,同学似兄弟。三是在日常生活上对学生友善、温暖和关怀。课后与学生交友,让他们掏心里话,扑捉热点。难点话题,日常以礼相待。遇到不顺心的事要能控制感情,不迁怒于学生,让学生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产生前进动力,明确前进方向。

七、要具有刻苦钻研、严谨笃学的理念。

要成为当今合格的教师,就必须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非常重要,苏霍姆林斯基曾提出: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需要有一桶水。然而,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在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

教师更应该是一条清澈的,不断流动的小溪,吸引着学生到你身边来汲水。一名优秀的教师,除了必须熟练掌握专业学科知识和教材教法之外,还要 如饥似渴地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本领。要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身体力行,以自己的光彩,自己的魅力来感召我们每一位学生。

八、要具有淡泊名利、坚守教育的信念。

社会的发展和人性本身的弱点使人的物欲不断膨胀,不断膨胀的物欲必然带来心理的不平衡,必然带来精神的空虚,物质和精神的落差迫使我不得不承受痛苦的折磨,而且是长期的,挥之不去的。当我看到仍然有数不尽的教师们无怨无悔,像春蚕、像蜡烛,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来捍卫这个职业的圣洁时,我如梦初醒。他们用自己的行动,用自己生命的痕迹激励着我们这些后来人,这些同行们,让我们由不情愿到情愿,由情愿到全身心地热爱这个工作。

既然选择了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无关于名利。是的,我们的工资很微薄,我们责任是那么重,我们容颜一天天失去光泽,我们的白发日日增多,既然选择了,那我们就坚守吧,就为这最后一片净土。

通过这次认真学习,并对照自己在工作中的师德师风的各方面表现,发现自己还存在不少问题。

1、满足于现状,缺乏上进心,概括地说:就是在工作中不够主动、创新,而是领导交代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深入思考。在接受领导交代工作任务时应怎么样去创新完成,也可以说是按传统的工作经验,按部就班去做,只力求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不出纰漏就行了,就这样的满足于现状。

2、对学生不够尊重

在检查工作中,经常检查到一些纪律散漫的学生,上课铃响了不进教室,还在教室外面滞留,迟迟不进教室,有时见到一些纪律不强的学生,从课堂中出去大小便,完事后不是及时回课堂,而是借机在外溜达,有时发现自习课堂中的一些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大声喧哗,甚至满堂走动捣乱了秩序。总是上前大声训斥,使师生关系很尴尬,这实在是一种不尊重学生人格的表现。

3、对后进生缺乏关爱

关心爱护后进生,转化后进生,使后进生进步是一个教师的职责。班级里有一群思想活跃,思维天真,好动,好闹的学生,工作烦燥之时,我会不自觉地把这些学生的做法当成不懂事,而且这些大都是平时学习成绩较差,自由散漫习惯的后进生,而对这些后进生,缺乏关爱精神,缺乏耐心教育,缺乏宽容态度,甚至认为那是不可教者。

4、对学生要求过严,有恨铁不成钢的现象。致使在学习的过程中,有的吃不饱,有的吃不下。

5、在自身学习中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有时有点懒笔。

九、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经过本人的深入反思,问题虽然在表面上,但是根源却是在思想认识上。在工作中认为只要每天正常上下班,尽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行了,也就是满足于现状。

1、对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认识不足

关爱每一个学生是一个教师的职责,应尽职尽责教育学生进步,但是遇到一些纪律自由散漫的学生,他们言行过激有损校风校纪时,特别是受到冲撞时情绪就冲动起来,随之就大声训斥、指责。其根源一是对师生关系认识不是;二是总认为自己是老师,高高在上,不以平等的地位对待学生,因而往往影响工作效果。

2、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理解不深

作为教师,特别是肩负检查任务的教师,应该把良好的师德师风均匀地洒给每一个学生。然而,我对后进生关爱不够,特别经常调皮的学生,教育几次后,不改的,更是很铁不成钢,我最喜欢罚他们背书、写字,其实这都是不对的。没把教师特有爱的阳光,爱的春风洒到每一个学生身上,没有尽到一名教师的职责。错误地认为,后进生是孺子不可教者,所以每每训斥实在是一种错误的认识错误的教育方式,经深刻的反思,归根到底是对师德师风认识不深的表现。

发展的需要。随着信息技术对教育的影响,要求我们的教师必须对教育的思想、观念、模式、内容、方法要有更深的造诣,必须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大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做到师生互动,把原来传统式的教转变为导,推动新课改的健康发展。要精心设计每一节课,要认真开展教学研究研究新的教育技术、教学方法,要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只有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才能适应时代对我们提出的要求。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读书笔记围城


《围城》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and I was wrong。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嘿嘿 ,以上是我读围城的读书笔记了。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5000字


《朝花夕拾》是我国著名的鲁迅先生写的短文集锦篇,本文由小编为大家搜集的《朝花夕拾》读书笔记5000字,欢迎大家阅读!

《范爱农》: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鲁迅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总评: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

《阿长与山海经》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父亲的病》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荒唐!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找不到骂人的词语。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唉,我只能叹气。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可惜,这位又是名医。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所有的文章里面,我最喜欢的是《二十四孝图》。其实,《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们的故事,原本该是很感人的。只可惜,一代代人们给它披绫挂彩,涂脂抹粉,将感人的真实涂抹成了让人反感的矫情。就如同一个女子,任凭她再怎么美丽,若是脸上抹了过于厚重的脂粉,也唯有让人反胃而已。

那些煞费苦心修饰出来的完美的、让人们去膜拜敬仰的神像,是不能打动人心的。真正能让我们这些在柴米油盐间折腾着的普通人感动的,永远是那些平凡的英雄,那些有过懦弱、有过自私、有过犹豫,然而最后选择了勇敢、选择了奉献、选择了坚定的人。

那些自愿前往偏远地区的志愿者们,难道没有过后悔吗?难道从没有在静夜里独自流下过泪吗?难道没有抱怨过当地不可想象的艰苦条件吗?难道没有在遇到挫折遇到困难时,萌生回家的念头吗?我想,这些都是有过的。然而他们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用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温暖着那块贫瘠的土地。

那些坚守操节,廉洁奉公的干部们,难道没有羡慕过别人富足的生活?难道没有在贿赂面前感到一丝的犹豫?面对着清苦的生活,难道没有过委屈与不甘?面对妻儿亲友的抱怨,难道没有过歉疚、没有过哑口无言?我想,这些都是有过的。然而他们最后还是选择了清廉,守着自己的良心,不图那个廉洁的虚名,只求仰不愧天,俯不愧地。

那些为人们所称颂的英雄们之所以崇高,不是因为他们的完美,而恰恰是因为他们的缺陷,以及与缺陷进行的不屈不挠的斗争。正是他们的缺陷,使他们离我们是那么近,我们不用仰视就可以看到他们的面容;而他们对自身缺陷的战胜,成就了他们的崇高。

为什么总是要把人神化呢?那些高高在上的神像,真的比混迹于芸芸众生的人更有感染力吗?恐怕不见得吧。失去了真实失去了亲切的典范和偶像,立刻便敛去了那温和的笑容,换上一副拒人千里的面孔。

让我们的英雄走下神坛吧,还他们各自的本来面目,那些不见得多么完美、然而充满了人情味的面容,那些褪去了神的光环、然而闪耀着人的光辉的面容。

让我们唱起普通人的赞歌吧,歌唱那些软弱、怯懦、犹豫背后的高贵与坚强,赞美那些挺立于平凡身躯中的铮铮傲骨。

《狗猫鼠》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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