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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1800字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互联网

陆犯焉识读后感书评1800字欣赏。

好的影响也是人进步的阶梯,观看的过程中,我们全情地投入,并有很多的感触。您也许正在观看,也为相关的情节呈现所赞叹,需要写一篇观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观后感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陆犯焉识读后感书评1800字欣赏”,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陆犯焉识》是一部由美国作家严歌苓制作的长篇小说,通过对陆焉识悲剧的人生的描写来反映个人在整个历史洪流中的无奈和渺小。相信很多网友都曾或多或少的看过。该书在网上的评价也是相对不错,下面就跟小编一区来看看吧!

陆家几代人的命运,在我这里用不到一个月的所有闲暇碎片加起来,读尽!刚刚读完《陆犯焉识》的结尾,不禁又唏嘘一阵。

凄美的爱情到最后到底还是甜蜜的,读到相认、婉喻的炮楼、中秋这几章,无限感慨,终于要圆满了。

我觉得失忆后的婉喻活得那么无拘无束,不再抱歉,不再似低到尘埃里的卑微,不再端着,不再隐忍,她可以那么直抒胸臆,无所顾忌,她终于可以彻彻底底地变成个老天使,像个孩子似的活得没心没肺,她终于可以抛却那大半生的坎坷,做一个她在梦里都深爱着的丈夫的小女人,这个失忆的老妇依然美丽依然动人,骨子里在的东西都不会变老,甚至可以延缓她生理上的衰老,她在和焉识复婚后却像是彻底解放,她赤身裸体地在屋子里走,儿女来看她,想给她绑起来穿衣服,焉识却袒护她把她抱进屋内将儿孙们都锁在屋外。是啊,这个老浪子在大草荒漠上如何拼尽全力要活下来,在他心底里被清醒地认识到的婉喻的爱是唯一的动力,他终于被政府特赦了,他终于戴上一口不合身的假牙回到陆家,婉喻却失忆了,她不认得眼前这个她用生命去爱的男人她的三个孩子的父亲,她等得他多么苦,等来了他的她却不认得他了。这回该老浪子等她了,他每一天从儿子那里出发去女儿那里陪前妻,几十年如一日的等待,好不容易重逢却不能生活在一起,儿女担忧老头子再被抓进去再次沦为敌属而连累他们和他们那可怜的母亲再次低人一等受苦受难受白眼,于是不让他们再婚,他们只好这样幽会。

到一本书还剩一章读完,已有好几次冲动提笔写读后感,迫于没读完通篇的无奈,按耐住了这股冲动。一直读到婉喻和焉识的重逢,到后面女人的失忆,男人的陪伴、弥补,每一段都令我动容,入戏,到底是读进心坎儿里去的。

婉喻的安静打动我。

婉喻的痴情感染我。

婉喻的美仿佛也让我沾上了光。

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里,一个温婉美丽善良可爱的女子,在丈夫被莫须有的罪名运送到荒凉无边的大草漠上去劳改,他被荒废的二十年却是支撑她苦苦等待的被蹉跎的二十年。在那样的盼头下,她是怎样一个人再苦再累也拉扯着三个孩子把日子过得紧凑,她是怎样熬出一双肿胀的眼省出一罐沉甸甸的蟹黄罐头不远千里送去探监,而几个孩子却不得不顿顿吃变着花样烧出来的豆子

在倒数第二章,才知道人到中年的她用了怎样的三十六计,以美人计为上计,让陆犯焉识的死刑愣是被改成死缓。

为何非要在大荒漠中被牲畜被丧失人权被非人地奴役过,他才惦记起曾经他不屑于去分辨的,他抗拒过的包办婚姻里的那个女人原来才是最大的牺牲品,原来跟那个恩娘塞给他的新娘冯婉喻之间的感情才真正配得上被称作爱情。这个女人对他的爱就是他陆焉识这辈子最大的福分啊,这个浪子的一生竟辜负了她,当他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是爱情,为了在他还玩得动的余下年光去回报被他辜负过的爱情和深爱他的那般安静纤美的女人他机智勇敢地越狱,出来后却发现自己这个老犯人在那一幅天伦之乐的温馨画面里多么不和谐,为了不连累这些被他拖累了半生甚至耽误一生的他们,他回去自首,他()良心发现地记起了该老早跟婉喻离婚的,他终究是为了她而隔着千万里隔着一堵墙通过一封邮件顺利地跟她离了婚。

本书快要收尾,他们终究是复婚了,只是离婉喻的死也不远了。到死,婉喻也不知道她的焉识在重庆跟一个叫韩念痕的女人之间的私情,就像焉识不会知道他在刑场被执行枪决之前为何莫名其妙地收到免死金牌,被带回去种青稞,养肥鱼,甚至还救上邓指老婆颖花儿妈一命,婉喻为了他活下去为了他有出来的一天为了她翘首企盼有个能盼到的头,她怎样不顾一切去送礼去求人甚至不屈地献身。

两个女儿和那个被迫失去心爱女人而恨父亲的儿子,他们是怎样敬重自己母亲孝顺自己母亲,是啊!这个女人被多少人敬重,包括那个在她人到中年还被她深深吸引,睡了她还不断追求她,帮她把丈夫从鬼门关救出来的司法的官。

婉喻失忆了,终于回到婉喻身边的焉识,孜孜不倦地陪婉喻。那样的一个婉喻,是等待本身啊,除了永久地无期地等待远方回归的焉识,也等待每天来看望她、似乎陪她等待焉识的那个男子。你无法使她相信,陪她等待的这个人,就是她等待的那个人。

婉喻走后,视力逐渐变弱的焉识终于在出版社工作的孙女学锋的帮助下,誊写他用记忆带出大荒草漠的书稿,同时,他还是儿女的老佣人,什么累活脏活在他这里都算不了什么,比起过去二十年的活,他这样活算是活得太好了。

只是,在老姑娘终于脱单后,那个带了三个拖油瓶的女婿住进来,他被一双儿女推来推去,结局是他识趣地不告而别,带着他的衣服,带着他的婉喻的骨灰,他回到那个大得随处是自由的大草地上去了再也没有一个容身之处能像那里容得下他和他的爱妻和他们共同渴望的独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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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犯焉识读后感范文700字


《陆犯焉识》是一部由严歌苓著作的长篇小说,曾经被张艺谋导演改编成电影《归来》,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原著里有很多地方的细节值得我们回味。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吧!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长篇小说《陆犯焉识》,内心是有一些感动的,

这篇小说最让我感动之处之一在于作为一个学识渊博的知识分子,陆焉识早年生活如此优裕,才学卓越,风度翩翩,却没有摆脱那个年代的厄运。但是在遭受了那么多我们今天无法想象的境遇,各种非人的待遇和磨难后,历经万难,为了达到自己心里的一些念想,能在西部那些恶劣的生存环境下坚韧的活下来,活的甚至不如一条狗,不要说有任何尊严,就连生命都随时都有可能不保,他却能奇迹般的生存下来。感动之二为他晚年的爱情执着。他一直敷衍了那么多年的婉瑜,在他做犯人的这些年她在他的生命里渐渐的明亮起来,直至最后在他心里变成了一颗珍珠,他恨自己为什么一直没有发现自己爱的就是身边不甚其烦的妻子,只是因为她不是他自己选的,所以在那些家庭生活中他总是找各种理由借口敷衍她。他一生最向往的就是自由。却在最后明白了虽不是自己的选择,但这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能像婉瑜那样爱他。感动三,婉瑜的爱,没有谁比她更爱陆焉识了。一辈子的爱,在为他生儿育女中,在每月准时的探监中,在那些她为他准备的探监食品中,在为救他性命而献身的时刻......她是如此的伟大,优雅而隐忍的女性,却在她最爱的丈夫回来时已经变得失忆,是不敢相认吗?或是已经爱到骨髓里,爱到和自己的灵魂已经融为一体,不能接受任何别的人是她的焉识吗?

关于其他方面,人()性的描写,亲情,友情,在文字里为我们呈现了一幅众生相,深刻悲凉。

今天把小说改编的电影《归来》看了一遍,没有小说那么丰富,但是演员把一些很深刻的内涵表达出来了,很是感动,有些场景结合小说,会显得更为深沉,一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大背景下,总是显得那么单薄,无法抗拒,唯有坚定的怀着某种信念,才能让自己苦难的生存下去,是磨难,是痛苦,生命显得如此苍凉,但无论怎样,总还是有那么一丝温暖,只是片刻也好。

陆犯焉识观后感大全


《陆犯焉识》是一部由美国作家严歌苓创作的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本书呢?小编这里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这本看得有点久,也看得有点断断续续,所以对故事也就看了个大概,决定周末把电影看了。

不过真的很感动,冯婉瑜对陆焉识的爱,好几处看得我想落泪。

全书仿佛在写两个人。前半生的浪荡恣意,骨子里的倔强使得这个陆焉识不愿意接受妻子,或者说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爱上了她。后半生的牢狱生涯里,他不再是风度翩翩的公子哥,成为沉默的结巴老几。他文雅的名字和满腹的渊识被简单的编号埋没,他成为大荒漠中一根枯黄但隐隐生长的草。

而婉瑜,用尽自己的一生去爱陆焉识的婉瑜,到死也为他辩解的婉瑜,就这样离开了。不公平,她为这个男人付出了自己的所有,可却没有真正享受到这份迟到了半个世纪的感情。

不过我始终还是看得太散,很多细节处没有深究,姑且先放一点印象深刻的文字吧。

「她是一个容易掌控的人,水一样的透明无形,谁都可以浸染,可以用不同形状的花瓶,水晶杯,玉钵,烂泥坛给她塑形」

「中国是个啥地方?做学问做三分,做人做七分。外国人最要紧的是发明这种机器那种机器,中国人呢,最要紧的()就是你跟我搞,我跟你斗。你不懂这个学问,你在中国就是个没用场的人」

「妻子悄悄问:他回来了吗?丈夫于是明白了,她打听的是她一直在等的那个人,虽然她已经忘了他的名字叫陆焉识。回来了。丈夫悄悄地回答她。还来得及吗?妻子又问。来得及的。他已经在路上了。哦。路很远的。婉喻最后这句话是袒护她的焉识:就是焉识来不及赶到也不是他的错,是路太远。」

终于读完了《陆犯焉识》,昨夜看到一点三十分,伴随着不安,悲愤和难过逼自己睡去,梦中自己却像进入了陆焉识所在的荒漠,四处张望像是寻找什么。

这本书太过真实,赤裸裸的将时代,人性和现实扒开血淋淋的呈现在你面前,不让你有一丝幻想。

从留美博士,精通四国语言,坚持自我,有强烈自尊心的陆焉识到为自己据理力争的阶下囚,再到任人宰割,苟活于世的无期囚犯老几,这是时代的悲剧,更是一个不懂得圆滑处事还偏偏有硬笔杆的知识分子的悲哀。

这是一个连基本的生命权都无法被保证的年代,这是一个不容许文化人存活于世的年代,与其说这是人类社会,不如说它是动物世界之间毫无人性的撕杀,如果可以保全性命,可以背叛亲人,可以供出同类,人性中的温度荡然无存。

如果说老几在大荒漠里所受的苦痛都是时代的悲剧,还有他自作自受的产物,那他被释放后,亲人的利用,贬低,疏远便是我最不可容忍的地方,老几在大荒漠被打,被算计,被侮辱我都未曾觉得老几卑微,但是当他被释放后,亲人让他洗衣,干家务,称呼他老头子,责备侮辱他,这是最令我心痛的地方,一个人倘若在家中都可以被看不起那他可真的是很可怜,不是吗?

假如不是她,我就不回来了。陆焉识说

我会找的到的,随便你到哪里。婉瑜说

为见婉瑜,老几做了逃犯,也为了婉瑜,老几自首,为了婉瑜,老几要活下去,为了婉瑜,老几也邮出离婚协议书。

婉瑜等了一辈子陆焉识,却在陆焉识来到身边时不再认识陆焉识,婉瑜为了陆焉识付出了所有,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这个安静的女子却在有关陆焉识所有事情上都无比坚定不容置疑。

真正的爱情真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吗?这种曲折百转荡气回肠的爱情又何尝不是?婚姻中的出轨真的是不可逆转又不可饶恕吗?如果真的有男人如陆焉识会在婚姻懵懂时牵起别的女人手,却又在之后发现自己真正所爱并为她倾尽一切呢?如果真的有婉瑜为了陆焉识出卖肉体只为陆焉识可以活命,却一生真的只爱陆焉识一人呢?当我年少时,只知道出轨是错的,是一种背叛,是对婚姻的亵渎,更是一种耻辱永远不配输得原谅。却在渐渐成熟后理解了很多人事并不是非黑即白。

在这本《陆犯焉识》中,我看到了陆焉识的浪子回头,但没有看到冯婉喻的变化。

冯婉喻,自始至终,对陆焉识有着几乎信仰一般的爱。在他心中,自己与孩子都远比不上丈夫他带着孩子省吃俭用,却用半个月的工资给丈夫买螃蟹;他不容许旁人说陆焉识的坏话,即使他当时有些神志不清,即使说那话的人是他的儿子。我看他对待陆焉识,就像是在敬神。陆焉识尽可以对他粗暴,对他冷漠,他已经在心里为陆焉识找好了借口他的陆焉识是完美无瑕的。

在这本书的后半段,冯婉喻极其粗暴地对待想要包办父母的大女儿。我阴谋论一下,他是不是几十年前就想这么对包办他婚姻的姑妈了,然而直到现在,没有了礼仪的束缚,他才这么肆意地做了。冯婉喻真的爱陆焉识这个人吗?如果是,他为何对包办婚姻有这么强烈的怨恨,为什么对陆焉识本来不爱他没有丝毫的反应?我想六年的时光和陆焉识回国后的态度足以让他认识到这一点。

因而,我倾向于认为,冯婉喻爱的是一个他理想中的陆焉识,一个爱他的好丈夫,也许是现实中的陆焉识留美时产生的。现实中陆焉识的一举一动都可以被冯婉喻理解为是爱他的表现,因为陆焉识是不会不爱他的。如果连对方反馈的爱都没有尽管我觉得这可能是他想象的他还有什么理由这样无怨无悔地对陆焉识好呢?

读陆犯焉识有感范文2000字


相信不少小伙伴们都看过由严歌苓著作的长篇小说《陆犯焉识》,书中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陆焉识的悲剧人生,反映了在历史洪流中,个人的渺小和无奈以及知识分子在正直和困难中的坚持。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年代久远的爱情,飘荡到现在,仍然在充满爱的现代人的心里掀起一场又一场的浪潮,即便现在的爱情早已改头换面。陆家作为一个深受正直迫害的家庭的缩影,冯婉瑜作为无数个这一切迫害的牵连者的代表,这样的爱情,放到任何一个处境,都无法不让人为之动容。而我们今天之所以能够如此坦然的讨论它,不过是因为我们感受到了痛苦的爱情本质的同时也能够以一种局外人的心态去旁观这一场关于等待的征程。

爱情作为每个时代都经久不衰的话题,似乎随时随地,每时每刻都在这个地球上发生,不同的爱情降临在不同的人身上,有些人的爱情,从一开始就不美满。陆焉识作为一个富裕家庭的浪子,他的生活似乎笼罩着重重的铁牢,监狱锁住的是肉体,家庭禁锢的是心灵。他人生的前半段,是在继母的遥控下度过,妻子的到来,反而更加让他迷失了自己,他的内心是向往着自由的,他也曾经认为放纵能给自己带来自由,却不知这种行为在旁人看来只不过是为自己的懦弱添加了一层消极抵抗的色彩。

作为一个革命年代不识时务的人,被处以一场无期的流放。在一片不是人垦荒而是荒垦人的荒原,显然一个人会有足够的时间来思考自己曾经自由过的人生。无期的监牢所惩罚的不只是身在牢中的那一个人,它的辐射面完美的覆盖了在意这一切的人,而冯婉瑜是陆焉识的头号覆盖者。我总觉等待是一件消磨人心的事情,无休止的等待某件事情是令人煎熬的,即使它有爱作为基础。我越是看清这种没有尽头的等待现实,我越觉得它剥夺了一个人所能享受到的自由。正如小说中提到,等待将婉瑜也一并带入了监牢。我是一个通常把自己放在第一顺位的人,所以我常常不能理解一个人耗费自己的一生去等待一个毫不确定的爱情到底是出于怎样的决心,毕竟时间最能消磨人,也最能使你忘记人。

这看起来就像一个浪()子回头的故事,当人开始有大把大把的空虚的时间来耗费的时候,人当然需要用无限反复的回味曾有有过的一小段生活。这也就是为什么陆焉识在监狱中才认清爱的现实,才真正将自己远眺的目光投射到那个奋不顾身的婉瑜身上。也就是在这样的时候他才会想要奋不顾身的跑回她身边对她说:我和你发生了一场误会,也许我跟自己发生了一场误会。我爱的,却认为不爱。一定要倾国倾城,一定要来一场灭顶之灾,一定要一场无期流放才能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曾经是爱的。无期流放带给他的,就是反复咀嚼自己的前半生之后,在这苦闷的监狱生活中咂嗼出了一点的甜味来,随之而来的是心灵沉默无声的忏悔。而对婉瑜来说,陆焉识是她的整个世界,她的一生都用来爱焉识、救焉识、等焉识,爱成为了她的一切,而生命的最后仅仅成为了她记忆里不断重温的影像。当年老夺取了她的记忆的同时,也将她被爱囚住的灵魂释放。

当他意识到,那个此前在他眼中几乎一无是处的妻子,原来有很美很艳的时候,起码她有美得耀眼的瞬间,这一切不是当时三十多岁的陆焉识能够解读的,是五十岁、六十岁的陆焉识一点点破译的。这样的陆焉识到底值不值得爱,即便在今天看来,也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但是人没有办法否定爱情的现实。就像萨特所说的他人即地狱,爱情常常将人拽入痛苦的地狱,有的人终其一生无法得救。婉瑜坠入的是陆焉识所建造的地狱,而陆焉识坠入的是自己所建造的地狱。

中年才知爱,多多少少在爱情这件事上稍显迟钝。陆焉识一生为女性所困,却也深深的伤害了他身边的女性。这种禁锢的爱情往往在爆发时更能让人感受到内心的撼动。人生不是在大彻大悟中才开始,而是在你顿悟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时不我待的无力,这是人性的弱点之一。作者在这本书中有关人性的挖掘,一个是执着自由的浪子,一个是坚守爱情的痴女,这两个人物的结合,呈现出来的是千千万万种爱情的一种。谁能想到这一场荒诞的正直乱象给予了陆焉识审视自己的机会,给了一个中年男人重新认识爱的机会,这样的爱情呈现出来的影像自然不可能是欢欣无限的,由《陆犯焉识》改编拍摄的电影《归来》,则将重点放在了陆焉识出逃之后以及重遇冯婉喻的过程,我们能够从优秀的演员身上体会到这种中年人的苦痛,也能感受到陆焉识将重新的归来作为补偿的开始的心境,这个中年才知爱的男人,在补偿自己最爱的人的同时,也在救赎自己。

张弦的《被爱情遗忘的角落》里也同样描述了爱情被压制的人生。显然,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之中,谈爱情的震撼绝不亚于人们谈虎色变,爱情与之格格不入,更不用说自由的爱情。所以,我们的主人公,陆焉识也是一样,当爱情一直围绕在他身边的时候,他却几乎都不能察觉到爱情的存在,将婚姻当成是一种义务,一种人生的妥协。而当他有足够的时间来回味人生的时候,才大彻大悟,才懂得了什么是爱情。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便是在最艰苦、最沉重的时代下,爱情依然会有生根发芽的地方,很多时候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显然,《陆犯焉识》这一套爱情观,拿到我们现在的社会来说,可能它已经有些许的不符合人们的所想了,但是作为文学中的爱情体现出来的感染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加浓稠。

活着读后感书评欣赏1800字


《活着》是一部由余华著作的长篇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书中主要讲述了在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徐富贵经历的悲惨的一生。网友们看完这本书都有怎样的感受呢?一起来看看吧!

最初了解这本书是从雪球的一个大V那里听到的,他讲了一个故事,大约是提到里面有一个场景,国民党和解放军打仗的时候,被围困了,没有吃喝的,飞机往下面投粮食,大家就可以得到救济,但是救济的人太多了,飞机每次投下来的粮食,大家都一窝蜂的去抢,经常会被别人打一顿,而且还很难抢到。于是有个叫春生的小男孩,想了一个办法,就是别人抢大饼的时候,他去拨别人的胶鞋,然后把胶鞋烧了煮饭吃,这样就不用去抢大饼了,这本是一个很幸酸的故事,但经余华的笔写出来,却又是那么的惟妙惟肖,充满了智慧,让我不得不对这本书感兴趣。

果断上当当网下订单,拿到书之后,刚开始看了一点,还以为主人公是个浪子,会发生点什么奇闻怪事,及至到了老人那里的时候,笔锋一转,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精华和主角。

主人公名叫福贵,早些年因为家里有家产,所以染上了恶习,吃喝嫖赌,蛮狠无理,结果栽在一个职业赌徒龙二手上了,然后万贯家财化为乌有。偿还赌债的时候,老爷子把房屋和田地都抵押换成铜钱,足足有三箩筐,然后让他自己挑过去,福贵挑完这三箩筐钱后,肩膀全部磨破了,这才体会到老爷子的用心良苦,人生才有所醒悟。

龙二用收到的赌金,又重新把房屋和田地都赎回来了,于是龙二成了地主,福贵成了贫民,这个时候,之前备受欺凌的老丈人抬着大花轿,把媳妇家珍也接走了。没过多久,老爷子也走了,万念俱灰的福贵听了老母亲的建议,去找龙二租了五亩地,做起了佃农。就这样3个人住在茅草屋里面过了大半年,家珍带着儿子回来了,这是个好女人,总算是一家人团聚了。

然而祸不单行,一次进城里,福贵看到一个小朋友敲县长家的大门,他就帮忙去敲,结果里面出来了一个人跟他吵起来了,吵着吵着就打起来了,正打的不可开分的时候,街上来了一队炮兵,把俩人都抓去当壮丁了。县长家的仆人求了半天,在炮兵队长的子弹下逃了去,而福贵看完这个过程,吓的不敢跑,跟着炮兵走出了省,这当中认识了春生(十五六岁的孩子),然后在一个地方被解放军俘虏了,这之后解放军的政策好,被俘虏的人可以选择打仗,也可以选择领钱回家,福贵领了钱往家赶。

大约过了几个月,终于到家了,然而福贵的母亲在福贵走了之后的几个月就去世了,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发烧没有及时救治,结果成了聋哑人。这时候刚好碰上土改,龙二因为不服气土地被没收,私下里去威胁其它农民,结果被政府抓去枪毙了,临时的时候对着福贵说,福贵我是替你死的,人生,轮回无常,土改完之后,福贵也分了五亩地,儿子也慢慢长大。

儿子有庆因为常常中午跑回来割草喂羊,跑步越来越快,一天新任县长的夫人生产时大出血,学校号召同学们去献血,结果有庆跑的最快,排在第一位,但是医院的人不让他验血,一直到最后血型都不匹配的时候,才让他去验,刚好血型匹配上了,但是医院抽血的人故意多抽血,把孩子给抽死了。福贵收到这个消息后,急急忙忙跑到医院去,及至弄清楚孩子死亡的原因后,非常愤怒,要找县长拼命,在踢了一脚县长后,才发现是春生,只好把孩子自己带回家埋了,春生登门几次道歉,家珍不让进门。

然后,文革开始了,春生被打成走资派,天天被批斗,福贵有一次上城看到春生被批斗和打骂,上前去护着,可却被红卫兵架走了。某天晚上,春生来到富贵家,说不想活了,福贵劝了一晚上,临了早上家珍说春生欠他们家一条命,让他好好活着,春生也答应了好好活着。但是到了年底,城里传来消息,说县长自己上吊身亡了,世道真是轮回,苍天不曾原谅过谁,也算是一命抵一命了。

就这样又过了些年,凤霞也二十来岁了,出落的非常漂亮,如果不是聋哑的原因,大致现在说媒的人都踏破门槛了,然后去求队长给说门亲事,还真给寻着了,是个偏头,可人挺好的,凤霞也喜欢。偏头叫二喜,倚着福贵的提议,风风光光的把凤霞娶走了,两口子也挺恩爱,接着凤霞怀孕了,快生的时候,送到了有庆遇难的同一家医院,虽然孩子生出来的时候,大人也没事,可就在观察的档口,凤霞还是走了。

后面,二喜自己一个人带着苦根去工地打工,自己喂养孩子,福贵也经常过去看望和帮手,然而一天,噩耗还是传来了,二喜在工地被水泥给压了,没有了二喜,福贵只好带着苦根回乡下了。

过了几年,苦根慢慢长大了,能说会道,也能帮着做点事情了,有一天发烧,福贵赶着收棉花,就把孩子放家里休息,煮了一些豆子给孩子吃,结果苦根吃多胀死了,就这样就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

福贵用剩下的钱,买了一头老牛,给老牛也起了一个名字叫福贵,在耕田的同时,不时的跟老牛说说身边的人。

故事的结局,犹如《百年孤独》,时间会冲刷一切,活着,既是一种无奈,又是一种看透人生后的豁达,福贵福贵,有福才有贵。

萤火虫小巷读后感书评1800字欣赏


《萤火虫小巷》是一部由克莉丝汀汉娜著作的书籍,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书中主要讲述了主人公作为一对闺蜜,从相识到相伴之间跨越生死和时间的友情。网友们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合上书,只记得塔莉与凯蒂的这样一段对话:

塔莉:你怎么有办法和我做朋友?

凯蒂:我怎么有办法不和你怎么朋友?

世界上最长情的告白莫过于此。生活中,我们很多朋友,走着走着就丢了,友情的分量仿佛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举足轻重。

平凡如我们,鲜少有如萤火虫姐妹那么幸运。但也有不少上帝的宠儿享受着这种友谊的浪漫,因为她们相信被留下来往往是最珍贵的,而最珍贵的,得珍惜。

塔莉是一个自私、热情、富有魅力的女性,她是玫瑰,是女王,亦是废墟堆里最幸运的一棵荨麻草。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抛弃了她,童年的塔莉最大的愿望就是母亲能够与她生活在一起。

可每次母亲的到来,对塔莉而言,都是一次次的讽刺。因为母亲一次次的到来都好像是在为抛弃她而做准备。于是,在塔莉内心的某个不经意的角落里,那里已刻画了塔莉是被丢弃物的记号。

如果说塔莉的性格处于南极的一端,那么凯蒂就是北极。凯蒂,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文静细腻,典型的一个乖乖女,与塔莉的性格可以说是南辕北辙。可就是这样的差距,造就了一段友情。

心理学家说人喜欢跟自己相似的人相处。但他忘了,相似的反面对人也是有同样的吸引力的,甚至更大。

还记得凯蒂第一次见搭莉,心里想着:多酷的一女孩啊!第二次见她,是塔莉一生中最噩耗的一天,也是她们友谊开始的一天。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由此看来,友情的开始也是缺不了这五计的了。

凯蒂第二次碰到塔莉时,是塔莉最狼狈的时候,塔莉被强暴了因为无助所以需要。

凯蒂成了塔莉心灵上的一棵救命稻草。

从此,她们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因为塔莉,凯蒂第一次知道那条她之前感觉哪儿都去不了的蜿蜒柏油路原来可以通向那么多地方,第一次知道音乐原来可以只属于两个人(),第一次知道两个生命竟可以这样紧密交织。

而因为凯蒂,塔莉懂得了什么是爱,什么是付出,什么是家的感觉。

作为读者,有时也会怀疑凯蒂怎么会一直把塔莉当成朋友。多么不同的性格,多么不同的价值观啊!可往往就是迥异,才造就了许多奇迹。

萤火虫姐妹慢慢长大塔莉把自己的梦想与凯蒂的捆绑在一起,觉得好朋友应该整整齐齐。

在大学里,她疯狂地努力学习,只为离梦想更近一些,而凯蒂对此则显得冷淡了许多。

事业是塔莉生活中的大部分,爱情则为凯蒂的生活目标。

凯蒂一直生活在塔莉光芒的阴影后,毫无怨言。塔莉开心,她默默地为她鼓掌,塔莉皱眉,她默默地献上陪伴,有影响到塔莉的事,凯蒂会作出干涉。

有时我们也会不禁问,究竟是什么力量导致凯蒂对塔莉这般好?

直到后来,我才开始想明白,它是了解,是出于塔莉对凯蒂的那份需要。塔莉在外人眼里虽光芒万丈,但于凯蒂而言,至始至终只不过是一个害怕被抛弃,大大咧咧、重情义的脆弱女孩。

作为目睹过塔莉过去人生的朋友,不能不明白她也许就是塔莉的情感全部。没了她,塔莉的情感世界将是一片荒芜。有人说这是同情,但我更愿意理解为因为她需要我,所以我爱她。

强尼是一个爱过塔莉的男人,也是凯蒂深深爱着的男人。按道理来说,这种状态下的友谊最容易支离破碎,一个稍不留意,就容易各奔东西。

但坚强的凯蒂单方面地把它克服了。她用信任作为襁褓,用爱作为溶化剂,用理智作为醒脑酒,攻破了狭隘、犹豫、嫉妒和怀疑。

朝夕相处的两个人总会产生矛盾,这是人之常情,对于世界观迥异的人尤为如此。还记得在教育马拉的观点上,凯莉和塔莉的观点大不相同。

塔莉对马拉总是溺爱放纵,这让凯蒂尤为担心,凯莉试着与塔莉沟通,偶尔无奈之下也会默许。

但这不代表凯蒂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这恰恰是因为凯蒂持着对塔莉尊重的原则。

一个这样宽容、善解人意的凯蒂被塔莉冒犯并伤害了,会发生怎样的局面呢?小说中提到两个场景。

第一个是强尼处于生死边缘的挣扎状态,而塔莉却借此来使自己的事业更上一层楼,对此进行拍摄。(并不是塔莉想要这样做的);

第二次是塔莉好心办坏事,使得凯蒂成了别人眼中的坏妈妈。这两件事可以说都触犯了凯蒂的底线。但结局是凯蒂选择了原谅、宽容与和解。

凯蒂珍惜这段长久的友谊,因为她深深地明白她们彼此相互需要的。纵使塔莉万般不好,但她是唯一一个能够看到塔莉内心深处的人,没了她,塔莉将会更孤独的。

塔莉不坏,在乎我,需要我,恰好,我也在乎她,需要她,这就够了。凯蒂想着。

罗曼罗兰说:谁要在世界上遇到过一次友爱的心,体会过肝胆相照的境界,就是尝到了天上人间的快乐,有了朋友,生命才显示出它全部的价值。

所以如果你也遇到一个了解她,信任她,相互需要的朋友,请一定要记得好好珍惜,别放手,像凯蒂一样。

说话之道读后感书评1800字


在我们地方生活中,会说话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问,在适当的时候说一些适当的话,会引起很多人的共鸣,好的得体的讲话也会为我们的人际关系带来一定的帮助。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说话之道》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我是一个说话特别直的人。用小s的话说是,常常会让听者冒冷汗,甚至被刺伤。

有时,我有这样的自知而深感后悔和不安。大多数时候,我确是做了这样的直人,让人讨厌却不自知。想想也是蛮悲哀的一件事。

康永老师说:把说话练好是最划算的事情。

以前我不懂这其中的深刻道理。现在,我才发现,这是极有趣也是极正确的一句话。

你说什么样的话,你就是什么样的人。

但是我们常常却不会把自己内心真实的所想表达出来,甚至喜欢用反话的口气来责问对方。我就常常干这样的事情。

比如,老公回来晚了。其实我的内心是很担心的。可是见他进门的一瞬间就会火冒三丈:你干嘛这么晚回来?又死哪去了

如果刚好,老公此刻很累或者心情也是不好,那一定会有拌嘴甚至是吵架。

现在,我会这样说:哎呦,这么晚回来,累坏了吧?

LG也会很愿意跟我讲今天的事情,今天晚回的原因等等。至少,这是一个正向循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愉快模式。

以前,我和婆婆之间,常常会讲着讲着闹得不愉快,然后不欢而散。

比如,说一件事情,其实没有所谓的对错,我说一个观点,她也有她的道理。然后我们彼此不让,好像不争个输赢就咽不下这口气了

有一天,我婆婆不知道怎样,突然改变了画风。我们有意见不和了,她会对我儿子说:

嗯,你妈说的挺对的,有道理如此这样,我便完全失去了战斗力,甚至还会觉得自己有点强词夺理,得理不饶人了。顺势也赶紧说:奶奶说的也挺有道理的。

就这样,大家开心的相处,再也不会有面红耳赤的争斗了。

我不知道我婆婆是怎么突然之间转变思想的,但是这点我是需要好好向她学习的。

这个概念有点广泛,又涉及到心理学。但是,我觉得只有重视这一点,你才会发觉语言的魅力无穷尽。

最近我自己在做朋友圈推广,常常会连接到很多新的朋友。大家互加时,总会寒暄几句,自我介绍一下。

但凡能这样短短的几句寒暄中发现志同道合,志趣相投的人,除了运气,大多数靠的是语言的魅力。

有个小伙伴在自我介绍的时候,就是很真诚的说:你好,我是一个新手小白,目前没有什么系统的自我介绍。很高兴认识你,以后多多关照,以后慢慢的向您介绍我会觉得她很真诚。比起那么多繁复的标签,这个一无所有式的介绍似乎更得我心。谁还不是一无所有的走过来。与其没有那么多本事,硬要给自己加戏,不如就大方坦诚自己暂时的不足。像朋友一样真诚。那么收获的同频人必然也会真诚相待。

会凑趣的人,常常都会很讨人喜欢。尤其是适用于长辈和公司领导。

我有一个弟媳妇,就是特别会凑趣的人。不管是她婆婆在看电视,做饭还是做家务,她总能见缝插上几句话,她婆婆也是很喜欢她,婆媳关系特别好。有时候她外出,明明已经快到家了,也要打个电话跟婆婆聊上几句。问问婆婆她孩子在家的情况。婆婆是很爱聊天的,她会不厌其烦的说一下小朋友今天在家的情况。回来之后,同样的话多半还会再重复一遍。婆婆讲的有味,媳妇听得开心其乐融融。

如果不懂得这样凑趣的人,比如我,就会觉得:反正到家还是会听一遍,干嘛还要浪费时间回来之前打电话再听一遍也许这样的情况,回来之后婆婆在讲,多半我也是不乐意听完的久而久之,婆婆不愿意说给我听,我也不愿意听她说那么,是没有一个更轻松的生活感情了。

现在,我意识到自己在说话方式上有很多的问题,那么在和别人说话的时候,我也常常会三思而说了。有人也许会说:你累不累啊?说个话还要思考一下,真的是闲的。

但是,如果不刻意练习,可以提醒自己,很多时候影响的不仅仅是别人的心情,多半是会有更多的厉害。

我最近在个小朋友的交流中,刻意的去练习自己的说话方式。我觉得受益匪浅。其实,道理真的是一直都懂,但是落实到实践却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家小朋友作业特别磨蹭,常常会拖的我火冒三丈,声嘶力竭的怒吼。

现在,他也是会磨蹭,有时候我真的也是气的不行,想吼之前,立刻提醒自己。练习改变语气 儿子,你们班妈妈上次跟我聊天说,他家每天到家就做作业,吃了饭后还可以看会电视,是不是好幸福啊?我觉得,你肯定速度比他快的。那你也可以剩下时间干自己喜欢的事情

道理,是不是很简单?大多数家长会说,谁不知道变相激励效果更好啊?

是的啊,谁不知道呢?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做不到。比如以前的我,常常像点了火的炮仗,不管怎样,先炸了再说。

现在,我常常刻意的去练习自己的说话之道。对于我的孩子来说,影响他的不止是当时的心情,还有未来更久远的

把话练好,确实是一件最划算的事情。你觉得呢?

刀锋读后感1800字欣赏


《刀锋》一书由英国作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所著,是一本长篇小说,讲述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主人公飞行员在军队结识了一个好朋友,最后好朋友为了他牺牲了,他开始对生活感到迷茫。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刀锋读后感1800字欣赏。

人应该怎么活?与其说是一个哲学问题,倒不如说是人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个问题见仁见智,答案纷繁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和行动。《刀锋》通过展现几个经历和追求各不相同的人物的生活,试图引导读者思考自己的人生应该怎么过,从而找到自己的答案,过好自己的生活。

先说说作者毛姆,毛姆的大名早已耳闻,读他的著作,《刀锋》是第一本,也就是这本书,让我对毛姆颇有好感,这本书内容平实,毫无晦涩之处,没有长篇大论,没有盖棺定论,毛姆只是讲了一个关于身边的几个朋友的故事,娓娓道来,而我就是那个听故事的人,津津有味的听他一直讲了下去,给我的感觉就像同龄人在聊天一样,而他的故事不是讲完就没了,意味悠长,能够让听者从中学到东西。总之,他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讲得特别好。就冲这点,我喜欢看他的著作,以后再买书,他的书是首选,可以说,他是头一个我通过读著作对作者有好感的人。

再说说《刀锋》一书,我非常好奇的是这本书为何叫刀锋,有什么寓意?单单看中文名字不好理解,查了一下,《刀锋》的英文名字叫The Razors Edge,剃刀的边缘,这样的话就比较好理解了,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历尽坎坷,在刀尖上跳舞,而他们生存了下来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无论是哪一种理想,庸俗或高尚,虚荣或伟大,安逸或自由,总之是得偿所愿。这刀锋就是我们历尽坎坷后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刀锋》一书富含哲理,讨论了理想和现实,精神和物质,到底两者哪个重要,应该选择哪个?且看书中的几个人物:拉里追求精神世界,渴求内心的安宁,上下求索真理;伊莎贝尔追求物质享受,却迷恋跟她志不同道不合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艾略特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追求物质享受和地位;格雷踏实,勤恳,追求物质,努力工作。拉里、伊莎贝尔、格雷,都是童年的玩伴,却走上不同的道路,跟经历有关。拉里的迷惘、彷徨,我能感同身受,因为那是青春,刚开始拉里跟你我都一样,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可自在战场亲眼见到年轻的战友牺牲后边开始了迷惘,开始不断反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人生应该怎么度过。等到后来,我与拉里再次相见时,我发现拉里多了一份从前没有的安宁,拉里解决了一道人生的难题,寻找到了心灵的安宁,也就是说拉里在那个时候已经走过了迷惘、彷徨时期,找到了答案,即追求精神世界,上下求索。伊莎贝尔生活在注重物质生活的家庭环境中,自小熏陶,所以伊莎贝尔对物质世界非常在意,也终究因为与拉里人生观、世界观不同,追求的不同,导致分道扬镳,伊莎贝尔转而嫁给了拉里,可是心里还一直惦记着拉里这个跟她完全不是一路的人,他们追求不同,注定了他们不会在一起,在一起除非能够彼此包容和支持,否则会成为彼此的羁绊。格雷又不一样了,自小接受商业气息,他的父亲是经纪公司老板,家庭环境的原因也注定了他要子承父业,从事商业活动,追求物质,但难能可贵的是,格雷身上商人奸诈、唯利是图的不良习性,反而格雷为人义气,虽然喜欢伊莎贝尔,但因为好哥们拉里,将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藏在心里,为人也踏实,等等。如果说让我从上面四个人中选一个喜欢的人,我选格雷。艾略特太老奸巨猾,拉里太过于仙,伊莎贝尔过于做作,倒是格雷非常接地气,能让我感受到凡夫俗子的气息。格雷努力工作,富有家庭责任感,为人本分,跟另外三个人比,格雷是最简单的一个人,一心对妻子、一心对工作。艾略特时常在伪装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攀炎附势;伊莎贝尔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使用手段拆散索菲和拉里,间接杀死了索菲;拉里的追求也有其不负责任所做代价的

关于物质和精神,现实和理想哪个重要?作为凡夫俗子的我,给出的答案也会比较俗,做法也应该比较大众吧。我觉得精神世界和理想是重要的,有理想了精神世界才会丰富,才能够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所以把理想放在首位(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自己现在就缺少理想,这个是后话了,我自己现在也在反思),人是世俗界的一份子,人是活在当下的,当下就是现实,认清现实才能实际,有了物质才能走的更远。总之,套用一下智者的话,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最后,想摘抄一下书中的几段话于此,算是与本文开头相呼应吧,也是收尾。拉里如其所愿,融入了喧嚣激荡的人海中这茫茫的人海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所纠缠,迷失于风雨飘摇的大世界,他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外表笃定而内心彷徨,有善者也有恶者,有守财奴也有仗义疏财者。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我虽无写成功之意,但此书却的确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一个生机勃勃、文化氛围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造成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苏珊娜鲁维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脱;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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