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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互联网

乌合之众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有时候读书对人的影响不如观影,观赏作品的同时也是与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共鸣,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我们可以用写观后感的方式将各种感触和思考组织在一起。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观后感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乌合之众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乌合之众》是一部由法国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著作的书籍,是心理学领域的经典书籍,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该书主要研究了个人与群体在不同时期的特征。小编这里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乌合之众》是一本大众心理学书,乌合之众此成语的意思有一定的贬值,可见,当个体结成群体时,似乎丧失了什么东西。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独一无二的自我,而我们对世界的感知却无法共享,当你和朋友面对一朵花时,你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感受和对方的感受是相似还是迥异。有人就这种独一无二的自我体现举了一个形象的例子,地球像一个布满六十亿小孔的球儿,同一时刻,六十亿球同时体验着自己的流沙。这便是个性,而标新立异似乎越来越受到推崇,我们每一个人都希望与众不同,这种想法,我实在不想考量可否是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认为自己最重要,也就是我们总以为自己更聪明强大,而他人更愚蠢。但这里我似乎更喜欢奇葩说马薇薇的那句极具讽刺性的话:人类最可悲的事是什么?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用生命想要去论证,我跟别人不同,可恰恰是想要论证和别人不同的心态,最他妈的相同,你想要脱离群众做不一样的烟火,结果发现,满地的鞭炮都比你使劲。

我们要想生存,离不开群体,而融入群体,我们需要相似,当我们终于被一个群体所接纳时,个性别消失了,我们被以群体命名,愚蠢人与聪慧者同一,高尚者和卑劣者同一,这就好比,我们是中国人,我们是某某班级的学生,我们是某某单位的员工。当人们结成一个团体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这也是乌合之众名称的来源,作者发现,当个体结成群体时,理性消失了,智慧消失了,群体开始变得野蛮,易信,躁动。

如何理解呢,文化赋予了民族秉性,这些信念支撑着一个民族的发展,虽然那些理念可能本质上逻辑不通。可正是这些空话,惹的群体具有了极大的危力。就像暴动的人民高喊着口号冲进了巴士底狱。就像民主,自由这些口号的虚无。所以群体是极易煽动的,煽动群体的叫做信仰。而传道者被称为领袖。当一个人十分崇尚一种理论,于是信奉为终生信仰,坚决奉行此理论时,并被此理论洗脑到兼济天下时,他便具有了影响力,于是开始挑动群众,作为无目的的群体,本能的去寻找信念坚定者,当开始信奉此理念时,躁动易信的群体就产生了,于是产生了巨大的力量,他们可能镇压反对者,就像宗教信徒对女巫的焚烧,甚至连幼小的婴儿都不能幸免。

群体是需要领袖的,他是精神的皈依,所以,古代帝王宣扬君权神授,宗教主教高高在上便不难理解了。群众需要神祗,国家也需要精神信仰,那些空泛的,抽象的,难以界定的,完美的想象似乎成了民族的基石,而这些理念,传说,信仰是否幼稚可笑符合逻辑,群众是不会加以辨别的。

在现代,群众的鼓动者是以政客为代表的,他们熟知群众的特性,要发动他们,逻辑验证和证据是徒劳无功的,群众需要的是断言,重复,和传染。同时,100个人做出的决定并不比20个人做的高明,一群知识分子做的决定也未必比一群农民做的高明。

最后,支配行动的信念的产生和发展是时间的产物,没有一朝一夕形成的文化,也没有一朝一夕崩塌的信仰,旧信仰的消逝新文化的产生往往伴随暴力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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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1400字书评


《乌合之众》这一本书很有名气,我相信很多人都读过,这一本书为我们讲诉了与我们思维不同的观点,很值得我们去仔细的思考和品读,体会其中的韵味。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乌合之众读后感1400字书评,有兴趣的一定要来读一读哦。

首先,我为什么看《乌合之众》呢?

第一点,这本书很著名,著名到似乎我不读这本书都不好意思说我学过社会学;第二点,我身边有好几个朋友读过这本书,有一次,我们在一起聊天,他们几个聊到《乌合之众》,聊得特别起劲,而我只是听过这本书,完全不了解它的内容,根本插不上嘴,只能默默地在一旁,极为无趣。于是我一回家就把这本书列入了我的书单,也确实付出了行动,坚持每天读几页并做好笔记,只是()没有感想,也许是出于赌气吧,但没过一星期就悄无声息地放弃了。第三点,最重要的一点,读《乌合之众》升级成了我的作业。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迫于作业要求才重拾起这本书,但我更要说明,我是情不自禁写的这篇读后感。

我有一个笔友,前几天她发给我的一篇文章叫《不再依赖》,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因为害怕不合群,但是我又不善于交际,所以社交工具成了我了解别人的主要渠道,我醉心于翻阅QQ动态,从说说中看别人丰富多彩的生活,醉心于在各种群聊中窥屏。虽然我转了专业,但原来专业的各种群聊我都没有退出或屏蔽,希望还能找到一点谈资和室友聊天。我至今都还没有回复她,但我想,这篇文章可以作为给她的回复。

一直以来,我受到的思想教育都是: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等。于是,群众这个词在我心里有着极高的高度,但在这本书中,群众被嗤之以鼻,被痛斥不已,这也使得我初读此书时就对其有一种偏见,因为它带给我的冲击过大,让我无法接受。

勒庞认为,有意识的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占得上风,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传染而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以及立刻把暗示的观念转化为行动的趋向,是组成群体的个人所呈现出来的主要特点。这也是勒庞所讲的群体区别于日常含义的群体以及心理学上所讲的群体所在之处。

群体的特征有:冲动、易变、急躁、易受暗示、轻信、情绪夸张和单纯、偏执、专横和保守、道德水平十分低下、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看啊,没有一个褒义词来形容群体。

而这些词语的背后,勒庞也给出了例子来解释和支撑。如,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公会的委员们,如果分开来看,都是举止亲和的开明公民。但当他们结成一个群体时,却毫不犹豫地听令于最野蛮的提议,把完全清白无罪的人送上断头台,并一反自己的利益,放弃他们不可侵犯的权利,即使在自己人中间也滥杀无辜。

又如25年前,仅一份据说是某位大使受到侮辱的电报被公之于众,就足以触犯众怒,结果是立刻引起了一场可怕的普法战争。几年后,关于谅山一次无足轻重的失败的电文,再次激发起人们的怒火,由此导致政府立即垮台。书中像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这里就不赘述。

由此,我想到了发生在我国的几次事件。

1937年,日本在我国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用勒庞的理论来解释,某个孤立的日本人也许是个有教养的个体,但当他加入到屠杀者群体中时,他会被群体中的其他人传染,表现得身不由己,残忍而狂躁,他会不由自主地做出与其他人相一致的举动,即使这同他最显而易见的利益和最熟悉的习惯完全相反。 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不过是众多沙粒中的一颗,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 群体拥有以排山倒海之势改变和控制个人的行为的力量。

2012年的钓鱼岛事件掀起了抵制日货、提倡国货的狂潮,甚至出现打砸日系车等非理性暴力事件,就连住在山村里的爷爷奶奶聊的也是坚决抵制日货这样的紧跟潮流的时事,大街上几乎所有的车子都插上了国旗,无论是小车还是摩托车,甚至是自行车都如此,我第一次被这种狂热的爱国情怀所震惊。固然,爱国是必须且应该的,但这种非理性的、不可理喻的爱国举动,又何尝不是乌合之众的行为呢?此时,群体的判断力何在呢?我不禁敬佩勒庞的观点。

乌合之众读后感1400字


《乌合之众》一书由古斯塔夫・勒庞所著,是一本大众心理研究著作,为我们描述了集体心态,当我们一个人孤立时,我们的行为会很鲜明,当我们融入集体时,我们的行为便会大众,看不出来。下面小编带来的是乌合之众读后感1400字。

2012年在全国多地发生了声势浩大的反日游行,当时我住在离广州花园酒店不远的地方,日本驻广州大使馆恰好就在花园酒店,让我得以在9月的一个周末亲眼目睹了那浩浩荡荡的游行队伍,场面壮观令人震惊,进而就是新闻中传来的消息:各地陆续有人借着游行的名义打砸日系汽车,冲击商铺,甚至对日系车主大打出手造成重伤这不禁让人想起曾在中国发生的十年浩劫,以理性著称的德国人民二战时在纳粹集权统治下的集体狂热。

视线拉回我们自己的生活,你会发现自己身边就有无数的群体:明星的粉丝,球迷曾经在网络轰动一时的百度贴吧10万李毅吧网友爆吧事件,当时还留下一句话帝吧出征,寸草不生等等无法一一列举,震撼之余我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于是一口气读完了《乌合之众》《狂热分子》《群氓之族》反集权三部曲。

勒庞的观点

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

他的个性便湮没了,

群体的思想占据统冶地位,

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

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人作为社会性生物,注定是没有办法脱离社会独立生存的,个人的力量渺小需要依靠群体力量,对于个体来说,最好的策略取决于种群的大多数成员在做什么,这样一来难免身处各种大大小小和性质不同群体。

难道就无可避免的成为乌合之众吗?怎么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独立的思考?《乌合之众》系统的分析了群体的特征,但是以上两个问题的答案并不在这本书里,需要读者自己深入思考并从其他地方寻找答案。但我相信看完这本书后人们的想法和生活不会发生什么改变,仍旧会是各种群体中的一员,尤其是在网络世界中,看到不同意见时还是会立刻站队维护自己所在群体,在这一点上我是持悲观态度的。普遍认为艺术家是最具有个性和独立精神的,但是纵观艺术史,看到的也是各种群体:古典主义,立体主义,野兽派,抽象表现主义同一个群体中的人接受即成的思想这方面与《乌合之众》所描述的并无二致。对此,木心说艺术,一入主义便不足观,杜尚给予抵抗的方式是:沉默,缓慢,独处。而他二人得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了自己思想上的独立。

另一方面,由于时代久远,现在再看这本书描述的部分内容,更像是一本记录当时社会和思想状况的历史调查报告,与我们所处的社会相去甚远。例如勒庞在第三卷讨论异质性群体的时候谈到了种族,但是这里他混淆了种族和民族(此处民族不是指一个国家()内的民族,而是以国家为单位的民族主义)的概念,此书写于1895年,彼时民族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刚刚兴起,还没有形成准确的定义和概念,我们现在谈到的种族主要指不同人种。随着网络信息时代形成的全球一体化,现在即使是不同国家的民族其在群体行为上也越发趋于相同,不再表现出勒庞所说的那种异质性特点。

对于这个网络时代群体的特点,看理想公众号最近的一篇文章《我们的悲欢不相通,我们的趣味也不再相通》很能说明问题,当中有一段描述:

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打破了时空限制。即便是社恐,也很容易在网上找到与自己爱好相似、观念一致的人。社交媒体,又为群体互动提供了形态各异的载体。

可是,当我们舒适地使用社交媒体,浏览资讯软件时,却不可避免地进入一个「回声室」:在「我的互联网」上,我看到的观点,皆是自己观点的回声,并认为整个世界就是这样。

这无疑将导致:一方面,信息来源愈发闭塞;另一方面,则是鄙视链的出现。

精准的兴趣匹配之下,人们更习惯于抱团取暖。各类社交媒体,逐渐形成自己的语言特性和气质。人们会普遍认为:虎扑=直男,豆瓣=废青,抖音爱好者又自然看不上快手

假如有一天,我们想跳出自己的圈子,了解其他群体也没那么容易:我们必须强迫自己理解并认同他们的说话方式、价值观和审美。而这又很容易造成不适感,致使我们退却并转而回到原来的圈层内。

最后怎么利用本书的知识,是把它当做王权之术控制他人,还是说要避免在群体中失智,做一个独立思考的人这就见仁见智了。

乌合之众读后感1800字


《乌合之众》一书由古斯塔夫・勒庞所著,这是一本心理学著作,让我们看到人性的大众性与独特性,这都是取决于人,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乌合之众读后感1800字,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

第一次读《乌合之众》应该是六七年前读书时候,时隔数年,再读的感受有些不同了。

首先是小小的失望感。总体上而言,这次读的时候不如上次那么觉得新奇震撼。记得那次读的时候,一方面是觉得里面的例子都非常经典,可读性很强,另一方面觉得这个理论太牛了,用一个群体心理就解释了很多现象和问题。这一次则这两方面的都有所下降,究其原因,以及叩问内心感受的话,觉得有这么几点:

第一,过高期待导致的失望感。可能之前一次的感触太大,所以这次读之前就抱有过高期待,期待越高,失望的可能也就越大这不关乎作品本身的质量,而是一种心理状态,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对周星驰和阿米尔-汗的电影的期待和感受中写到这里,突然觉得,这种高期待小失望并不意味着作品差,而且反而说明其价值很高,至少在某些层面或者时间点上是很有价值的。

第二,认知能力的提升带来更强批判。这几年虽然自惭虚度光阴,但是某些方面的知识和认识能力还是在提升,再读《乌合之众》的时候,就不免带有了更多的批判性。因此,对于某些具体论点的论据和论证过程也有点不能赞同。比如多次提到的轻信错误判断进而以讹传讹、形成群体性的错误认识,这个虽然的确有群体轻信的意味,但是我的看法这种例子是更多的是信息传播本身的必然局限(包括认知能力和认知技术、传播技术、传播规律两等多方面的局限),而不是人们主观上的群体效应所致。当然,话说回来,这些都是瑕不掩瑜的。

第三,立场因素。第一次读的时候只简单学习了内容,而没有去关注作者勒庞的身份以及它的立场和态度,这一次则了解到作者是站在(一定意义上)否定群众乃至否定法国大革命、否定民主的立场上来批判群体心理。对此,作为一个有着宪政意识的法学生和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者,我是不太能接受这种论调的。且不说密切联系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等具体方法论,就单想想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也会觉得过于简单否定群众是有问题的在这个意义上看,《乌合之众》的观点是有片面深刻之嫌的。

在分析完了小小的失望感之后,还是得说,这本书里说到的群体心理问题是非常有启发性的,而其中最重要的,还是关于如何对待群体心理的问题,尤其是关于作为一个演说者或者领袖如何去影响乌合之众的问题。我当然不是什么领袖,但是作为一个老师,在课堂上却有着类似的功能和目的:要引领和影响学生,让他们认识到或者接受一些东西,还要带着他们思考。对此,《乌合之众》里具体而言有两个层面的点值得关注:其一是感染力在教学中的价值,其二是如何提升感染力。

所谓感染力,百度里的解释是:

能引起别人产生相同思想感情的力量;启发智慧或激励感情的能力。如文学作品中的生动艺术形象,能产生强烈的感染力。

我的理解是,感染力跟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手段有联系,但又不是全部。联系的一面是,教学内容和方式好的话,可以有助于提升感染力,两者有一种正比例关系,但在此之外,还有些其他的比如说教师的个人魅力包括身份地位、形象气质等。我之前的看法是觉得后面这些不重要,但事实上,在读《乌合之众》过程中,我看法反过来了:比如说演讲者个人身份地位,同样一段话,在马云爸爸嘴里说出来可能就是所谓成功者都有的臭毛病,而我这样的中年油腻小人物老师说出来就是毒鸡汤。类似的,形象气质貌似对于教学不重要,但实际上,如果讲课者是个美女老师,那么赏心悦目的音容笑貌本身就已经构成一个吸引力、可以让听者少走神乃至不走神了,因此就接受而言,其前提条件就已经比较好了。反过来,如果老师形象不佳,则一开始可能就吸引力不够,导致学习中有内容上的断链,进而影响后续的教学,如是反复则恶性循环这种分析有夸大其词的意味,但是却不无道理。关于形象和感染力的关系问题,还可以考虑一层,就是形象好的人,往往自信心也较好,从而使得其气质气场也得到提升啊,写到这里,真是有点羡慕嫉妒恨哼了!

从上述第一层的分析来看,似乎提升感染力的手段之一就是去整容?这当然是玩笑,但是由上述分析来看,也确实不能只想着如何在教学内容上做文章,而必须考虑方法和手段。对此,除了教育心理学和观众心理学(这两者本身也与群()体心理学交叉或者内涵)方面的考虑外,一般意义上的群体心理学方面也是可以运用的。作为这方面的早期经典,《乌合之众》里面的一个说法是很有道理的,就是说如要迅速感染和打动群体,简明形象甚至简单粗暴的表述比详细复杂的说理更加有效。且不说希特勒那样的魔鬼演说者的例子,就拿我在分享会上说到的那个例子来看吧:要制止我两岁的小侄女调皮捣蛋,我嘴里那些丫丫不要去碰那个,会伤着你的,远不如她爹扬起巴掌说一个打字来的有效。也许会觉得这个例子不涉及群体的问题,但是是别忘了:勒庞在书中一再强调的是群体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就如同感性的妇女或者未长大的儿童,所以,简明形象这一理念也值得在教学中考虑运用。

《皮囊之张美丽》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皮囊》是一部由蔡崇达著作的具有散文性质的小说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该书剧情丰富,扣人心弦,作者通过一个个小故事的描写展现出年轻人对自己命运的思考。网友们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张美丽这个妖孽死了,因为作孽进不了宗族祠堂,灵魂无法安息,成为了孤魂野鬼,成为了小镇教育子女的反面教材。我忽然看到张美丽那凄凉的表情,绝望的看了一眼这陌生的世界,就此决绝的离开,她用生命来向世俗的偏见做最后的抗争。

张美丽就像名字一样,美丽乖巧,但骨子里却隐藏着叛逆的性格,向往爱情自由,显得与那个年代格格不入,成为了另类,成为了沦陷的标志。因为在那个年代,女孩子的婚嫁是媒婆牵线的,由父母决定的,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当时女人必须遵从的道德标准。张美丽却没有,她居然瞒着父母喜欢上一个跟着轮船来小镇进货的男人,而且破坏了小镇结婚前女人不能破身的规矩,私自把自己给了那个男人,居然还想私奔。这当然是伤风败俗,大逆不道,被小镇人当成了教育子女的反面典型。但在我们心目中,因为内心急于扩张的好奇,张美丽却神化了,是我们心目中的灵通仙子。

那个年代的农村小镇,思想封建保守,因循守旧,男女为了追求自由的爱情,经历都是灾难性的。我的三表哥就是这么一位。那时我才上初一,周末回家,听母亲说,我三表哥出事了,把村里一个姑娘给拐跑了,两家打的不可开交,舅舅在村委会大喇叭接连声明了三天,断绝与三表哥的父子关系。事件如原子弹爆炸一般,浓烟滚滚,蘑菇云笼罩在村子上空多年不散。事隔20年,再提起此事,表哥和表嫂哈哈大笑,对私奔之事毫无悔过,现在只是当成一个笑话来听了。

那外地人终于光明正大的迎娶了张美丽,婚礼及其铺张,这也是想改变往日来小镇对张美丽的看法吧。结婚后张美丽就去了东北了,到此,应该是最好的结局了吧。然而这只是刚刚开始。

两年后张美丽又回来了,衣锦还乡的回来了。然而,父母和家族还是没有原谅她,回来的第三天她就被家里赶了出去,并声明家族与张美丽断绝一切关系。扫地出门的待遇反而对张美丽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依然为她的小店开业忙碌着,这让她再次成为小镇的焦点,掀起了更高一轮的舆论风暴,成为了不要脸、混蛋的代名词,并恶毒的诅咒她狐狸精去死。

她是认真的,是认真的想为小镇做点事情,她想让外面的风吹进小镇,吹进小镇人的脑海里,改变小镇人的思想。美美海鲜酒楼的开业,代表着她,张美丽要用另一种方式侵蚀小镇,她仿佛成功了,因为小镇某个大佬的儿子结婚,其中一个场安排在那。小镇终于接受了她为妈祖庙拓宽小广场捐赠的5万元钱,令张美丽笑得象朵花,她的事业也如日中天,扩大了酒店规模,兼任了海上娱乐城的老板,并成了镇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她感觉到这个小镇已接纳了她,认同了她,虽然苍老和憔悴了许多,她也感到很欣慰。然而小镇对张美丽的新一轮讨伐正在酝酿。

流言非语是杀人不见血的刀,其威力远比刀剑来的更猛、更直接。据说海上娱乐城里有歌厅、舞厅、咖啡厅和KTV包房,还有种种见不得人的生意。学生里传的最凶的是,那里有毒品。据说前段时间退学的学生,就是在那染上性病的,而父母每晚都要讲那里的罪恶故事。霓虹闪烁的娱乐城,就像一个诱惑狂魔,似乎再吞噬着小镇的男男女女。当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理,当站在道德至高点批判人性就变得多么的正义与高尚。该来的终久还是要来的。

事件的导火索是娱乐城里发生了一起恶性打斗事件,当地一名大佬的儿子被当场打死。虽是一场意外,然而当偏见蒙蔽了双眼,愤怒的小镇就象火药桶一样燃爆。任凭她怎么解释,那声音是多少的弱小,被讨伐的浪潮掩盖的无影无踪,张美丽的母亲,已经崩溃了,哭喊着:你就是妖孽啊,人为什么那时候就不死了算了,你为什么留下来祸害。至亲的哭喊,深深刺透了她那原本坚强的心,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她。

除了一开始追求爱情,我没有做娼妓,没有卖毒品,我只是我觉得美的、对的、我喜欢的,都做成生意,我真没有作孽人之将死,其言也哀,张美丽死了,撞死在祠堂的墙上,她用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可是她的死没有唤醒小镇人一丝同情和谅解,冷漠的没有一点温度,没有一个人参加葬礼,当她的丈夫,魁梧哥一把火烧了整个娱乐城,有人拿鞭炮出来燃放了。

思想的守旧,内心的偏执阻挡不了历史前进的车轮,时代的洪流在滚滚前进,虽然夹杂着泥沙。因为有需求,因为有欲望,六年后,海上娱乐城重新开张了。

尼采说过:如果我们整天满耳朵都是别人对我们的议论,如果我们甚至去推测别人心里对我们的想法,那么即使最坚强的人也将不能幸免于难!因为其他人,只有在他们强于我们的情况下才容许我们在他们身边生活,如果我们超过了他们,如果我们哪怕仅仅是想要超过他们,他们就会不能容忍我们!总之让我们以一种难得糊涂的精神和他们相处,对于他们关于我们的所有议论、赞扬、谴责,希望和期待都充耳不闻,连想也不去想。还好,天堂里没有固执与偏见,没有自私与冷漠,那朵鲜花在天堂里盛开的将会是更加美丽,更加鲜艳吧。

异类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异类》是()一部由加拿大作家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著作的书籍,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们看过呢?书中讲述了作者通过对一些成功人士的研究和分析,总结出了一些关于成功的方法。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请认清现实,成功除了个人的不懈努力外,必须要天时地利人和。

《异类:不一样的成功启示录》,看书名会误以为这本书要揭示某项成功秘籍,可能是我太笨,没有get到任何一个 只要这么做你就能成功 的观点,相反,第一感觉,这是一本反成功学的书。因为书的本意只是换个角度审视成功背后的规律,但这些规律大部分是天注定,根本不可能通过个人努力来改变。

举个例子,你能改变自己的出生年月、家庭、社会环境吗?不可能?很不幸,那恰恰是影响你走向成功的因素之一。

影响成功的5个要素

本书开篇就以加拿大冰球队选拔为例,那些天才球星们,大多出生于1-3月,因为这个国家的冰球队员招募年龄是按每年1月1日划分的,所以同年1月出生的孩子要6月以后出生的要多了半年的发育期,他们总日常训练中会有一些微弱的体能优势,从而让教练更关注他们,得到更多训练和指导机会,球技得到进一步提升,又进一步获得关注,如此反复:优势 = 机会 = 更好的优势 = 更好的机会。

所以,一个人一开始的势能,哪怕只是一点点的微弱优势,让他在每次决绝种胜出,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可以进一步把他塑造得更强。

就好比在中国小学入学年龄是9月1日前,那么理论上来说生日是9月1日后的孩子只能等到次年(真实年纪7岁时)入学,相比于班里大部分6岁的儿童来说,他的智力、体能都会更突出,从而成绩会更好,好成绩会得到老师更多关注,从而有更多提高自我的机会,与班里其他同学的差距越来越大。

在公司也一样,刚入职时,比别人多一点点的势能,是你日后更高成就的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家庭因素主要有两方面,先天遗传(智力)和后天培养。

智力优势是有极限的,并非越高越好,和身高一样,女孩喜欢高个子男孩那2米怎么样?恐怕没几个女孩能接受吧。所以高智商是优势,但太高了并不一定有用。诺贝尔奖得主并非都是天才,相反他们智力水平不如天才,但是在人际关系、想象力、创造力、思维跳跃方面要更突出,而这些错综复杂的因素才是获得成果的关键。

所以,能够比大部分人聪明,这就足够了,非要比所有人都聪明,其实对成功的意义不大。同时,有一个聪明的脑袋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你生在一个糟糕的家庭,这颗智慧大脑很可能就此埋没。

良好富裕的家庭环境,在孩子的教育上更倾向于协同培养,深度参与到孩子的教育成长当中,从孩子的身体到心理全面培育。相反,贫穷家庭,家长对待孩子基本是高度一致的散养,认为教育就是校方的事情,他们工作太忙了,没空关注孩子的成长。这种环境下的孩子,会变得封闭,表现欲不强。所以一个人的道德、价值观、心智成长,他的家庭如何栽培,几乎取到决定性的作用。

书中讲了一个天才陨落的故事,一个智商190的天才儿童(爱因斯坦160),从小活在母亲改嫁(4次)、家暴、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环境下,上学、打工、社会体制的遭遇都对他的成长极为不利。他从小就不能获得自我表达的机会,长大了便不能很好的融入社会,终日守着农场,碌碌无为,而他自己也习惯了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其实这个很好理解,机遇分为两种:偶然的运气和时代的机会。

偶然的运气包括关键时刻贵人相助、名额刚好多处一个而且给了你、一次意外致使你更好的完成某事等等,个别人在特殊时刻遇上的好事。

而时代的机会包括某个行业的崛起、国家高速发展、某种体制改革等等,在特殊年代特殊地点出生的人所遇上的好事。

机遇对于成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每个成功的企业家背后,其实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历史契机,而不单单是他们回忆中的那些艰苦岁月。

文化影响可能是我们最容易忽略的一个成功因素,因为它太习以为常了。 就像犹太人会经商,江浙沪人更懂得做生意,这是民族/地区文化影响的典型。一个人生来看到,同学、朋友、亲戚等都在从事类似活动,而从小被灌输的道德价值观等也会迫使他走向类似的道路。在这些人眼里,走南闯北才是天经地义的,我在家乡朝九晚五反而被当作不务正业。

再如,为什么中国学生数学更好,因为中文对数字的发音更简短 6 0 8 5 7 3 6 ,随便7个数字对应中文是7个发音,而英语的话前两个数字就占了6个发音,能比么?再有, 3/5 这个数,中文念五分之三,而英文念做三个五分之一??。所以数学方面,美国学生先天就弱于中国。

另外,中国常年稻米耕种的历史,让这个国家乃至整个亚洲圈,都认同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互帮互助等勤劳、和睦相处的文化思想。在农耕时代,中国农民每年的劳作时间差不多是西方游牧民族的三倍。所以到西方的亚洲留学生只需要正常作息,就能让老外感叹:他们太用功了!老外眼里亚洲学生几乎就等于好学生。

10000小时定律,当你专注在某个行业或领域持续实践一万小时以上,你就会成为该行业的专家。但需要注意一点,这里的勤奋更多来自于实践者自身的兴趣,驱使他全情投入。

比尔盖茨、甲壳虫乐队、冰球队明星球员、著名律师,在他们成名之前,务必要明白,他们早就通过超乎常人的苛刻,把自己打造成了该领域的专家。

书中还说了个有趣的例子,很多音乐家们,在别人眼里他们是天才。但实际情况是,那些天才音乐家背后往往是一个相对富裕的家庭,他们的父母有足够的经济让他们在成年后都不用工作,专注练习音乐。总之,相比于二流音乐家而言,一流的才子其实是因为他们的练习时间要比常人多太多了。

综上

比尔盖茨、马化腾、马云这些巨头的成功背后,他们的艰难岁月、吃苦耐劳这些毋庸置疑,但没有他们的中产家庭、学校经历、公司或者一系列从业经历,没有那一个个机缘巧合,一次次雪中送炭,如果计算机时代早或晚到来几年,情况将完全不同。

这里所说的不成功,并非一无是处,其实现在很多企业内,80后几乎都是中坚力量,担任中高层角色。这里的不成功是指,80后这一代人内几乎没出现什么著名的、数一数二的行业领军人物或企业家。

从如今火热的互联网行业来看,不论BAT还是排名前十的企业中,80后创始人能占几席?更有意思的是,行业巨头们几乎都属于65-75年之间,尤其是70前后。为什么?

其实异类这本书揭示了背后的奥秘,95年中国互联网兴起,2000年互联网井喷,2010年移动互联网爆发。然后95年的他们还在上中学,2000年的他们还在上大学,2010年的他们发现市场造就被巨头瓜分得差不多了,他们就是80后。

白说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白说》是一部由白岩松著作的书籍,相信很多网友都对白岩松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作者在书中主要通过对与公众的交流的总结来反映了作者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对读者的心灵净化有着启迪作用。网友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去年双十一淘来的书,今年才打开看,这么好的书,有迟看了一年的遗憾。

每一本书打开看时,都觉得我与它相遇太晚了。没在最美的年华遇到它,遇到它成就了我最好的岁月。与书的相遇总有这样遇见情人般的感觉。

《白说》是白岩松的演讲稿汇编。之前看过的《看见》,是柴静采访汇编。他们都是新闻人,都是媒体人,他们都曾在央视工作,所以他们有一样的高度,一样的层面,一样的广度和深度。对社会对人文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所以他们集结成书,和他们的名气一样成了畅销书。演讲稿的特点就是比较能振奋人心,传播正能量。这本书也不例外,很多观念思想都是非常大众,接地气的。而且与时俱进。值得一读。

全书归类为岁月、价值、沟通、态度、时代五个方面,表述了作者的一些观念和看法。

作者说,幸福就象黄金,没有完全的纯度,只有无限接近纯度。是人,人无完人,就没有完美的幸福。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事事如意,一帆丰顺。或多或少,或大或小都会经历点波折。

记得去年有一段时间心境非常糟糕。干什么都静不下心来,烦燥、焦虑、悲伤。常听的一首歌词里有一句就是:心若平静,才会快乐。深有体会。而白岩松在这本书中也是这样写得。我相信,无论谁,不平静,都不会幸福。所以,只有静下心来,你可能喝出茶的滋味,才能品出酒的醇香,才能感受到自然的美好,才能尝出食物的美味,才能听出音乐的优美。只有静下心来,你才能热爱生活,才能真正的感觉到幸福所在。

有一种情趣是有闲、有钱才可以培养出来的。如我们常说的小资情调,那得要多钱和时间去营造氛围。如果光有钱,没有时间去感受。也是没有的,如果有的是时间,而没有钱那也是不可能有小资情调的。我身边就有大把有钱人,整天忙得不知道享受一下生活的。我有时都觉得他们赚那么多钱完全没有意义。我的邻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在守着店,这样的人生有意思吗?赚了钱干什么?都没有时间去花。只能给银行创收。

所以我觉得人生是该做一点没用的事儿。比如读诗没用,但是读诗可以让人更透彻的理解人生。读书似乎也没用,谁的书又是白读的呢?

作者说:有更多的闲,是一个人与一个社会进步与健康的标志。特别赞同。

通常,我们都说喜欢读什么书,不喜欢读什么书。然而作者却说,读书要包容,读你不喜欢读的书,才是打开自己的思路,才能拓展自己的思维。

他这是对学生来说的,学生当然不能偏课了,要广泛的接受和吸纳知识。不过,对于成年人,就没有这么多要求了,俗话说,术业有专功。到了一定的程度,总是要研究一个方面的知识体系。

作者说:歌词容不下的人生况味都在音乐里。

以前我只听歌,从来不听音乐。后来,所有的歌都不想听的时候,就开始听音乐了。刚开始会在看书和喝茶的时候放音乐来听,充耳不闻要。根本就可以两不干扰。可是听着听着,我发现自己在听音乐的时候不能专心的看书了,连喝茶都喝不出滋味了。我的思想会被音乐带走。会跑毛。才明白,原来以前是听不懂,或者是音乐没有引起我的思想共鸣。而现在无论什么音乐放一段,我都只能专心听。

女儿画画的时候一直都是戴着耳机听音乐的。当我发现我被音乐带走思想之后。我坚持再不支持女儿绘画的时候听音乐。难怪她的画一直没有大长进呢,原来()是音乐分心了。她没有动用脑子构思绘画,只少是专注度不够。

所以音乐也是一种信仰。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来源于观察力,如果一个人对生活对事物缺乏观察力,就不会发现细节问题,没有细节就没有说服力。也不能感动别人。

而我的最大缺陷就是没有细节,比如一朵花如何写出它的细节处,我就写不出来。更写不出一个人细微的表情变化。

作者写得是传媒人,但是,细节对于写作的人也是相当重要的。有细节描写的文章读起来就非常有吸引力。

因为本书作者是媒体人,自然都是以媒体人的一面为出发点的,多是社会层面的问题。对于新媒体写作者也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一本演讲稿汇集。而且有些观点已经有人拿来写新媒体公号文。

萌芽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萌芽》是一部由法国著名小说家埃米尔左拉著作的长篇小说,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该书主要通过产业工人罢工表现资产阶级榨取劳苦大众血汗,掠夺社会财富的罪恶,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我从小就喜欢国外名著。

原因很简单,我从小就是坚定的性价比的追求者。从不因一位杨氏英语老师敲着桌子说我有了窝头就不想吃馒头这种事儿而感到难受,而且还对她带有一种嘲笑的意思十五岁的我不知道三十多岁的她拼来拼去,就凭那块再大也比脑袋小的胃,能吃下几个馒头。

在语文老师那边儿,日子想混得好,最重要的就是多读国外名著。为什么读名著?因为读别的很难得到赞赏,你说你读青春小说、流行小说,还有现在的网文,你好意思引用到自己文章里?名著就好意思,非常好意思。再说,读多了,真的能明白为什么这叫名著,而别的就不行。听名曲的结果也是一样的。

为什么不读中国名著?也不是不读,只是论起经典性,()那自然是当代不如现代,现代不如近代,近代不如古代。这下儿坏了,古代人写文言文,和我说话又不一样,带着任务学嘛是可以学的,但是自己主动看?我没那么高境界,累死我算了。总而言之我早就看出它性价比不高,用同样时间我读三本外国名著,也许中国典籍都看不完半本,这吃力不讨好的事儿我是不干的。

我就在这种阴暗的偷奸耍滑中成长了起来,甚至还看过类似《十万个为什么》的名著都讲了些什么这种书。因此一度,我觉得自己特别应该上电视节目,就是那种SK状元榜啊,开心辞典啊的电视节目,后来的一站到底也一样。反正这种节目问的都是XX书是谁写的XXX是谁干的20xx是什么这种款式的问题,经过一番操作,是完全可以屁都没看过,更没有任何思考,然而就真答出来的,就跟当年B站注册100题一样。这也正是我从来不拿这些节目的擂主啊冠军的当回事儿的原因。

扯了这么多,这本《萌芽》又是如何想起来看的呢?

具体的大概是为了凑单。但是后来买的却又不是凑单的那一本。法国作家的书我一贯都倾向于买一本中文版,再买一本法语原版,希望自己能看完中文版,再翻到某些特别喜欢的段落,找到法语的仔细看看。直接看原版那跟看中国古典名著一样,累死我算了。

因为在孔夫子上买化学书,顺带搜了一下发觉居然有原版,六十多块,然后干脆在同一家店又买了一本八十年代出版的中文版,一堆霉味儿书就这样跟前辈们一样到了我那仓库一样的房间里。这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人名翻译和百度百科上不一样,在这里我就都沿用这本的翻译了。

大概看了十分之一,我就感受到了左拉的功底。现在这个时代由于有电脑手机各种游戏的存在,读书量当然大大地降低了,毕竟娱乐度太有限。但是左拉这本书却让我感觉可以把电脑扔到一边不停地看。世界级大文豪全都有丰富到诡异的程度的知识储备,我从来不清楚为什么他们身处于文化人阶层之中,描述起各个行业的生活来却非常专业,而且同一个人不同的作品还要再跨很多界。这也正是当今的知名作家不能比的有那么一些写小说的人,名气也很大了,但他们的作品总靠某种奇想在写,你看后也许会说这个角度我没想到,这个知识我不知道,但绝不会惊讶地觉得他竟然洞悉一切到如此深的境界。

我搜索左拉生平和评价,里面说他强调文学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这个我赞同,因为他描述矿工的生活,之所以让我信服,就是因为从逻辑上看很合理。我不是太想多谈主角艾蒂安、马赫和马赫老婆他们,因为大多数能找到的文学评论都绕着他们转。

我特别关注的,且没怎么见人说的点是这几个:

首先是让兰这个人物。童工,拥有与家庭性格截然不同的精明狡诈。他爷爷长命老是个勤快认命的老头儿,以其亲属们的不幸,反衬出其虽然一口一块黑痰,但至少能活到老居然已经是幸运。他爸爸是那种典型的最好的家庭顶梁柱型男人,所有文艺作品中交口称赞的中年,活儿好人踏实光明磊落。妈妈也是最好的家庭主妇,能生能养能操持,坚韧无比。大哥是个轻佻爱玩儿不成熟但总体不坏的青年,大姐是个善良勤快但不聪明的苦命姑娘,还有个驼背妹妹更是老实厚道勤快的好孩子,后面一堆弟妹尚不能看出性格于是他的存在实在是个异类。

他仗着自己聪明对于一对男女小伙伴的欺压,为取乐而折磨酒店老板家的怀孕母兔子,实际上正是矿主对工人欺压的缩影。这也和快要结束之时艾蒂安和苏瓦林等人疯狂思索的问题一样人类真的有救吗?难道不是达到平等之后,聪明有力者总会再度占上风,不拿愚钝无力者当人看吗?让兰的邪恶是原始的,原始的是更有生命力的。然而小小的,腿还残疾了的他也是全书第一个开始蓄意杀人的,之前工人们的围攻也最多是恰好导致了奸商的死亡。

最后自诩领袖、爱学习爱琢磨人类的艾蒂安反而要靠他去藏身和活命,而艾蒂安在离开的时候,看见他在选煤棚里工作,还是那么狡诈。如果说罢工虽然失败,但工人的反抗却已经露出了萌芽的话,那么也许未来的一线希望,就在让兰这种小流氓身上吧。

然后是长命老。世世代代的煤矿工人,矽肺病人,手很有力但腿坏了,经历过很多,温顺而胆子当然就并不大。这个人物一开场是现实的代言人,相对于儿子和儿媳来说,他的形象更不那么理想化。

然而结尾之处掐死塞西儿小姐,却又带有一种理想的奇幻色彩按理说他已经不可能再站起来了,他应该不能,但是他就是不但站起来,而且还真的做到了。

在那之前他在人群里掐到过一次塞西儿小姐,从那时起他的性格已经改变,后来真的掐死的这一次,看到的时候只能说,这是多么大的痛苦,才能让他在疯癫和残疾中做到这一切啊。

而塞西儿小姐该死不该死呢?

这件事儿跟让兰杀死的那个士兵一样。从主观上说,谁站在他们的位置上,也很难就想通了一切,但是客观上,他们的存在确实对矿工们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以马赫一家为首的矿工村生活困苦,顺则家破,逆则人亡。在这样的局面之下,不管主观的客观的过错,被他们弄死了,没有办法说什么,只能自认倒霉吧。

大哥扎查里的死亡似乎是给整个悲剧的故事最轻却最干脆的一笔。

无论早期还是中后期,他都是那么轻浮拿着钱就想跟伙伴喝酒,没钱就管情人要,罢工期间还要打球。但是到了最后,妹妹危在旦夕,他突然呈现出了别人比不过的焦躁。

这也给我一种真实感,因为这种人的头脑就是这么简单,简单的头脑让他没心没肺,简单的头脑让他奋不顾身,简单的头脑也让他最终丧命。

因为着急挖通道救妹妹,他的灯引爆了瓦斯从开篇就在描述的,遍布矿坑的瓦斯终于像是第一幕时挂的那把剑,杀了人。他被炸得焦黑,头也不见了。

如果说男主人马赫的死亡是悲剧故事的必需品,大女儿卡特琳和二女儿阿尔奇的死亡是其性格人设导致的必然结果,那么扎查里的死亡就是似乎可有可无,但有了,就让人更悲痛的那个设计。

最后要谈的是经理埃纳博先生。

他毫无疑问是个反派,自私冷血,性无能还愤愤不平,再愤愤不平最终也能接受妻子和侄子的通奸以及未来侄媳妇的死亡因为担心万一侄子真结婚了,妻子跟仆人搞上可怎么办。

我比较在意的是,饥饿的人群冲到了他窗口,而他满脑袋都是刚发现通奸的证据,觉得别人没有面包,但也不比自己更悲惨。

他说:这群混蛋!难道我日子过得幸福?

他幻想着自己虽然也没面包吃,但是能够肆无忌惮地纵情,与女人野合。

于是他对着人群狂喊:面包!光有面包就够了吗,混蛋?

就算在这种书里,只要人性的逻辑是对的,反派就仍然能让人理解,虽然仍旧不值得同情。

埃纳博先生的这种思维真的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吗?

就在前一阵子,我跟一个懂球帝谈及某位吃了红牌的球员。该球员资质不错,但是总被更厉害的顶级球员压一头,俱乐部甚至为了引入别人而卖掉他。于是他在场上面对老东家和那人,情绪相当失控。

我说,我似乎可以理解他。

懂球帝说,呵呵,他就算在家躺着也是1700万欧元到手,爽得一批。

我说,如果我拿1700万欧元,那我也觉得自己爽得一批,什么也不求了,为了引入谁谁而卖掉我一点儿都没关系。但是,这个的前提是我根本不会踢球,更不是什么有资质当大牌球星的人。假如我真的是那个样子,那1700万欧元根本无济于事,不管几千万几亿那也是我本就该得到的,我还会觉得自己也应该得到当家球星的地位,而不是为了谁谁就被卖掉的地位,所以就算躺着拿了别人几辈子也赚不来的钱,我还是会痛苦。

这就是我所认知的人心,而且也正是我因为某些事情而悲辛无尽的原因,不管别人怎么说其实你比起已经过得不错了也无济于事。

无济于事,无济于事啊。

方与圆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方与圆》是()一部由丁远峙著作的书籍,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该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对人的品质、人性和处世技巧等方面的研究,对读者的学业和工作的成功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小编这里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一直很喜欢中庸之论,何为适可而止,方圆之间如何界定,这也是一门长期的学问。这本书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读完,有精有略,不求全数吸收,但也能感悟一二。方为原则,圆为变通,这本身相辅相成看各自如何应用。

前段时间也因工作的事情很苦恼,同事在工作上受了委屈,原本应该为同事解决争取的我,因为上级的和稀泥而无能为力。一方面向往公平,希望与自己的行为标准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又只能安慰同事,工作中的是与非在争取之后只能学会接受。不知道自己做得是否正确,看完这本书之后,些许释然。正如那句话:在想改变环境之前,应先改变自己。比起改变现在的环境,似乎改变自己会更加容易一些。工作中也不见得都是公平,面对工作各方面的压力,隐忍,进步,适应都是必然要经历的过程。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未必就是拿着道理去理论,达到目的的方法可以有很多种,而初衷不曾改变。

生活中的自己,经常会被别人说成一个太过正直的人。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它不完全是一个褒义词。我也经常会困惑,为什么显而易见的道理,自己去坚持有时候却显得格格不入。归根到底,还是自己不懂得在社会中与人相处以圆为主。人与人的相处,着重人性,变化方法。而道理为方,放在内心,只是自己变通的依据,却不是与人争论的论据。我也曾因为别人的评价,因为自己吃过的亏,怀疑过在这个社会中,想安身立命,是不是要违背自己的内心,做一个坏人。但是看完这本书,却让我更加坚定,自己的三观不一定要刻意迎合甚至改变,生活中的相处可以求同存异,对于他人短暂的盈利,也不必太过羡慕,甚至否定自己。比起获得物质的收获,做一个自己认可的人,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努力,直到过完这一生,或许这才叫圆满。

方与圆,正如中庸。两者结合,过犹不及。

窄门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窄门》是一部由法国作家安德烈纪德著作的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段主人公杰罗姆和表姐阿莉莎之间的纯洁却又辛酸的爱情故事。剧情扣人心弦,感人至深,很多网友对这本书都给出了不错的评价,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还是在高中,当时和《围城》、《霍乱时期的爱情》一起作为恋爱书籍被推送。这两天有幸拜读,有点被被书中这种带有宗教色彩的爱情震撼到了。

窄门出自《圣经》:耶稣对众人说:你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 书中男主女主都近乎苛刻地让爱情变得更加纯洁,无法容忍任何将其变得不完美、平庸的东西。在男主心里,女主是一切美好的象征,他将她放在最高尚的位置,和她交流高尚的思想,一直敬她若神明。而女主也像一个自我约束甚严的清教徒,她后来把自己看做是男主接近上帝的一个障碍,于是选择放开男主,牺牲自己,让男主能进去窄门。

一开始,男主女主就把他们的爱情定义为想让对方得到比爱情更高的东西,以至于他们后来无法像正常男女那样恋爱。女主说,由于你,我的朋友,我的梦想上升到那么高的地方,以致任何人间的满足都会使它跌落下来。他们似乎更享受见不到面的爱情,因为我终于感到,我们之间的全部通信只是一个大大的幻影,我们每个人只是在给自己写信,我深刻地爱着你,但却绝望地承认,当你远离我时,我爱你更深。当他们在一起时,反而更加局促不安。大概是两个人在见不到彼此、仅能通过信件联系时,总是倾向于将对方想象的特别美好。在《霍()乱》里,费尔明娜达萨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通信的一年里,她总是由那些美妙的信件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幻想的特别美好,甚至决定当她回去时她要不顾一切的嫁给他,可是当她看到那个脸色发青、瘦弱的年轻人时,她内心的想法却是:我怎么会想要嫁给这样一个人?!于是马上转身离开。也许女主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后面再在男主面前故意变得粗俗不堪也正是一种试探吧。

男主女主的爱情我不是特别理解和认同,不过他们的一些做法我还是挺喜欢的。比如男主女主都倾向于默默奉献,爱情里可贵的不是大张旗鼓而是润物无声,不要未做之前就做足前戏,而是做了以后让对方慢慢体会。他们更喜欢在精神上与对方互相交流,会相互探讨古典文集和哲学思想,他们都想要为了对方而变得更好作为旁观者,我想,还是更多的吸收自己认为正确的吧,以此共勉。

时间简史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时间简史》是一部由英国作家史蒂芬霍金著作的书籍,讲述了探索时间和空间的故事。小编这里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我们的宇宙图景

宇宙观的发展

在公元前340年,亚里士多德就论证地球是一个圆球。他相信地球是宇宙中心,太阳、月亮、恒星、行星都以圆周为轨道围绕地球公转。直到哥白尼日心说,地球和星星围绕太阳做圆周运动。伽利略通过望远镜的观测论证了这一说法。开普勒提出行星沿着椭圆运动的理论。

牛顿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解释了月亮沿椭圆轨道沿行星运行,地球与其他行星沿着椭圆轨道绕太阳公转。按着引力理论,恒星间应该相互吸引而非静止不动,但牛顿坚持认为宇宙是静止的。

1929年,哈勃作出了一个里程碑式的观测,不管你往哪个星系观测,远处的星系都正急速飞离我们而去。换言之,宇宙正在膨胀。这个理论暗示存在一个叫做大爆炸的时刻。

科学理论的原则

理论不过是宇宙或它受限制部分的模型,以及一族把这模型中的量和我们做的观测相联系的规则。一个好的理论必须满足两个要求:首先,这个理论必须准确描述大量观测;其次,这个理论能对未来观测的结果作准确的预言。

在一个假设的意义上来说,任何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证明它。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与它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和它矛盾。

科学的最终目的是提供描述整个宇宙的单一理论,然而大多数科学家遵循的理论是把它分成两部分。首先,存在一些定律,这些定律告诉我们宇宙如何随时间变化;第二,存在宇宙初始状态的问题。这种部分理论可能全错。

现在,科学家根据两个基本部分的理论来描述整个宇宙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广义相对论描述引力和宇宙的大尺度结构,即可观测到的宇宙尺度结构;量子力学处理极小尺度的现象。

当代物理学一个主要的努力,是寻找一个能把两个理论合并在一起的新理论量子引力理论。

第二章 空间和时间

狭义相对论

狭义相对论的基本假设:不管观察着以何种速度做自由运动,相对于他们而言,科学定律都应该是一致的。这个理论得出的著名的质量E和能量m的方程:E=mc?(c是光速),以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行进的比光还快的定律。

当一个物体接近光速时,它的质量上升的越来越快,这样它需要越来越多的能量才能加速上去。实际上它永远也不可能到达光速,因为那时质量会变成无限大,根据质能等价原理,这就需要无限大的能量才能做到。

相对论限制了物体运动的速度:任何正常的物体永远以低于光速的速度运动。

相对论迫使我们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时间和空间和观念,时间不能脱离和独立于空间,而必须和空间结合在一起行程所谓时空的客体。描述时空中一个事件的位置可以用四个坐标:三维空间坐标加上时间坐标。

光脉冲在特定的时空发出后,会作为一个光球面发散,像石头扔进池塘在水面行成的涟漪。把不同时刻的涟漪逐个堆叠起来,扩大的水波圆周就会形成一个圆锥。

从一个事件散开的光在四维时空里形成了一个三维的圆锥,这个圆锥被称为时间的将来光锥,同样的方法可以画出另一个称作过去光锥的圆锥,表示所有可以用一个光脉冲传播到该事件的事件的集合。

对于给定的事件p,人们可以将宇宙中的其他事物分成三类:p的将来,p的过去,p的他处不处于p的将来和过去的事件:既不影响发生在p的事件,也不受发生在p的事件的影响。例如,假如太阳在此刻停止发光,它不会对此刻地球上的事情产生影响,因为它们是在太阳熄灭这一事件的他处。我们只能在8分钟之后才知道这一事件,这是光从太阳到达我们所需的时间。只有到那时候,地球才在太阳熄灭这一事件的将来光锥之内。

当我们看宇宙是,其实是在看它的过去。

广义相对论

为了协调狭义相对论和引力理论,爱因斯坦提出了广义相对论,包含两个预言,首先,引力不像其他种类的力。它不过是时空不平坦这一事实的结果。像地球这样的物体是沿着弯曲空间中最接近直线路径的东西运动,这种东西被称为测地线。光线也必须遵循测地线。

其次,像地球这样大质量的物体附近,时间显得流逝的更慢一些。因为光能量和他的频率(光在每秒波动的次数)有一种关系:能量越大,则频率越高。1962年,人们用一对儿安在水塔顶上和底下非常准确的钟印证了这个预言:底下那只更接近地球的钟走的更慢一点。假设一对儿双生子,如果一个孩子在接近光速的航天飞船中旅行,当他回来时,会比地球上的孩子年轻许多,这叫做双生子佯缪。

在相对论中没有唯一的绝对的时间,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时间测度,这依赖于他在何处、如何运动。()

第三章 膨胀的宇宙

离我们最近的恒星叫比邻星。

恒星的视亮度取决于两个因素:它辐射出来的光(它的光度)以及它离我们多远。

哈勃观测到,当某些类型的恒星近到可以足以被我们测量时,他们有相同的光度;他提出,如果我们在其他星系找出这样的恒星,我们可以假定他们有同样的光度这样我们可以计算出那个星系的距离。如果我们能对同一星系中许多恒星这样做,并且计算得出的结果总是给出相同的距离,则我们就会相当的信赖自己的估计。

而通过观测恒星的光谱可以确定恒星大气的元素。

最长的波出现在光谱的红端,最短的波出现在光谱的蓝端。当恒星离我们而去是,他们的光谱向红端移动,反之,光谱蓝移。这种现象被称为多普勒效应,包括声波和电磁波的所有种类波的一个性质。

通过对其他星系的距离编目以及观察他们的光谱,哈勃发现大多数星系是红移的,红移大小和星系离我们的举例呈正比。换句话说,星系离我们越远,它离开我们的运动越快。这表明宇宙不是像人们想象的处于静态,而实际上是在膨胀,不同星系之间的距离一直在增加。

弗里德曼对宇宙作出了两个非常简单的假定:我们不论往哪个方向看,也不论在任何地方进行观察,宇宙看起来都是一样的。根据他的假设可以找到三类宇宙膨胀模型:闭合宇宙模型、开放宇宙模型、平坦宇宙模型。

闭合宇宙:宇宙膨胀的足够慢,这样不同星系之间的引力使膨胀减缓,并最终停止。然后星系开始相互靠近,而宇宙收缩。

开放宇宙:宇宙膨胀的如此之快,引力虽然使之缓慢一些,却永远不能使之停止,邻近星系之间的距离开始为零,最后星系以维稳的速度离开。

平坦宇宙:宇宙的膨胀快到刚好足以避免坍缩。邻近星系之间的距离开始为零,然后永远增大,虽然星系分开的速度永远不会变为零,但会越来越小。

所有的弗里德曼解都有一个特点,即在过去的某一时刻(约100亿年-200亿年之间)邻近星系之间的距离为零。在这我们称之为大爆炸的时刻。宇宙的密度和时空曲率都是无限大。

因为数学不能真正地处理无限大的数。这意味着广义相对论预言,在宇宙中存在一点,在该处理论本身崩溃。这个点正是数学中称为奇点的一个例子。

罗杰斯证明了,坍缩的恒星在自己的引力作用下陷入到一个区域之中,其表面终缩小到零,其体积也应如此。恒星所有的物质将被压缩到一个零体积的区域里,所以物质的密度和时空的曲率变成无限大。换言之,人们得到了一个奇点,它包含在一个叫做黑洞的时空区域中。

霍金和罗杰斯合作证明:假定广义相对论是正确的,而且宇宙中包含我们观测到的这么多物质,则过去一定有一个大爆炸的奇点。

霍金现在改变了他的想法:宇宙的开端并没有奇点,正如我们看到的,一旦考虑了量子效应,几点就会消失。

以前看这书名一直以为只是谈时间,看了书才知道谈的是宇宙。宇宙学,内容有些深奥,绝对可以拓展思维的广度,让自己觉得脑洞打开。

关于宇宙,基于相对论,起于奇点,终于奇点。宇宙于大爆炸而瞬间诞生。物质于能量产生,能量守恒,物质的正能量和引力场的负能量,相互抵消,总和为零。宇宙总能量为零,很多个零相加还是零,因此可以无限的拓展膨胀而不发生改变。奇点以前又是什么?宇宙或许就是一种存在而已,宇宙自给自足,没有边界或边缘,没有开端或终结。

感受:

关于地球,关于人,如此的渺小。我们的星系只是几千亿个星系中的一个,而它宽度为十万光年,每个星系本身又包括几千亿的恒星。最近的恒星距我们四光年,遥远的太阳只不过八光分的距离。想想宇宙的大,我们的渺小,或许能叫我看开很多问题困惑?

认知收获:

1.时空是被扭曲的,时间在不同的高度是不同的;

2.虚时间的存在,在虚时间里不存在奇点或边界,或许虚时间比现在平日说的实时间更为本质;

3.经典科学在奇点处失效,而量子科学则成立,不需要有奇点;

4.时间和空间不能脱离,脱离宇宙界限,时间和空间没有意义,时间开始于大爆炸奇点,终于塌缩的奇点;

5.爱因斯坦活得诺奖因为相对论对量子力学的贡献,而他自己却是反对量子力学这些说法;

6.量子理论基于不确定性原理,总能量为正,因此可以允许出现负能量的地方;

7.光速不能被超越,时空旅行需要超越光速;

8.虫洞是实现时间旅行的一种工具,是时空细管,是一条近路,连接遥远的两个区域。时间旅行的可能性任未决;

9.恒星塌缩之后会形成黑洞,大小取决于质量,越小发热发光越厉害,越容易被发现;

10.我们的环境中存在着很多年以前来自于其他星球的射线。

没有科学这回事,只有科学家而已。

看过《艺术的故事》的人都知道,我这是偷用了那本书的第一句,原话为:

没有艺术这回事,只有艺术家而已。

与贡布里希的有理有据相反,我说出的则是一句底气不足的无奈之语。人贵有自知之明,对于一个上学期间物理考试(按初二到高一算,期中期末加总起来共有十二次)只有一回及格的人来说,想要看懂《时间简史》简直是痴人说梦,正像霍金在本书第十一章里说的那样,现如今的科学变得过于专业性和数学化了,就连智商极高的哲学家也已经跟不上科学理论的进步。

于是,从看这本书的伊始,我就未抱多少期待,甚至都没希冀着一劳永逸地掌握到几条前沿的科学知识。因为在我看来,一个人想要真正地触碰到科学之门,还是要从最基础的开始学起,通过大量的公式推演、实验测试一步一个脚印的理解那些定理,这样才是正道。所以在霍金解释无边界宇宙的过程中引入虚时间的概念时,我一点也不纠结,直接跳过去了,因为我之前没学过复数,看得懂这段才怪呢。

《时间简史》作为一本科普读物,能够让人引起对科学的兴趣,任务就算完成了大半。如果一个人在读完这本书后便宣称了解到了宇宙的大秘密,是会被笑话的。

说回到科学家,本书末尾附带的爱因斯坦、伽利略、牛顿的生平逸闻无疑相当成功,仅用三段短小的篇幅就让这几位科学家的形象栩栩如生、更加立体。

其实回看之前的正文,不妨也可以当做是霍金本人的传记,只是篇幅长些罢了。这十一章虽然大部分都在介绍其他科学家的成就,但霍金之所以能把这些理论信手拈来,说明他已经将之充分的吸收掌握了,并且内化成他自身科学理论、甚至是人生的一部分。

通过此种旁门左道,这本高冷的《时间简史》在我眼里变得有温度、也有血有肉起来。

霍金本人的幽默分子也给这本书加分不少。特别是第九章讲到:人类一思考,虽然可以使这个人的头脑中的有序信息量增加,但与此同时也从其身体释放出热,对于增加宇宙的其余部分的无序度将有大得多的效应。所以作者建议大家立即停止阅读。在看到这里时,我不由得会心一笑,然后不听劝告,继续的损人不利己去了。

此次阅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发是更加确定了自己的人生选择。虽然之前也没有多少迟疑,但这本书给了我另一个看待这一问题的角度。虽然是严重误读,但也只好由着我信马由缰的胡侃一下吧:

我们都囿于三维空间之中,也同样囿于时间之中,而这个时间是有固定方向的,称为时间箭头。事实上时间箭头有三种:热力学时间箭头、心理学时间箭头、宇宙学时间箭头。三个时间箭头的方向是一致的,但这不是我们人类得以存在的原因,恰恰相反,这是我们人类存在所引起的结果。事实上热力学时间箭头和宇宙学时间箭头是可以有任意方向的。但只有和心理学时间箭头一致时,我们人类才能观测到它们,否则作为观测者的人类就不存在,更谈不上观测到它们了。比如一只从桌子上掉下摔碎在地面的茶杯,其实是可以跳上去变成完整的茶杯的,只是在那样的时空中,人类就死了。所以在人类这里,时间是不能倒流的。

而虫洞又是个很不稳定的时空,除非特别高度的文明才能源源不断的给它加入负能量,使其维持开放,给航天飞船的穿越留下足够的机会。所以对于现如今的人类,星际穿越是成不了行的。

那么,我们只能老老实实地待在这个看似有规律可循、实则无从选择的时空中,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当务之急还是给自己找到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能量大的自然成为了周围人的中心(恒星),释放着光和热,但能量务必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因为能量越大,燃烧的反而越快,寿命也就越短,最终形成的黑洞也越大。但成为黑洞可能就是这类人的目标,他们借此更能把周围的一切吸引在自己身边,直至将他们吞噬进去,况且这样还能有效地隐藏自己。

相对应的,那些能量小的人(比如我自己),只得围绕着恒星以及后来的黑洞转。虽然身不由己,但也不是任刀任剐,根据不确定性原理,你的位置和速度不可能同时被测得,对方越是想要捕捉到你的一项(如位置),你的另一项(如速度)就越难捕捉到,如此一来,你就安全了。当然,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你得变成量子,需要不断地减少自己的负重,轻装上阵。

如果很不幸,你被拉拽到黑洞的事件视界,最终的结局到来了,因为实力悬殊,你即使与周围的人合作也抵抗不了,总归有一些人会被拖进黑洞中,但另一些人却也能因此逃逸出去,这种反抗不足为道,唯一的好处也许是,它能让黑洞变得不再那么的黑。

ps:书中的照片里,各位科学家虽然形态各异,但感觉都挺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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