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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1-02 来源:互联网

《斗牛士之死》读书笔记。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斗牛士之死》读书笔记”,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斗牛士之死》读书笔记

斗牛士之死读后感今天,我读了《故事大王》中的一则寓言故事《斗牛士之死》,我很喜欢这个故事。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斗牛士挑逗一头公牛,牛被他激怒了,眼看牛快取得胜利之时,牛变得沾沾自喜,而斗牛士抓住时机,用一把短刀结束了它的生命。正在斗牛士向人们炫耀时,牛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斗牛士刺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能骄傲自大。其实,这个道理我们都懂,可实际做起来就很难很难。

一次,老师说要考一张英语综合试卷我心里想:这也太简单了,我在课外都做过,一定不用复习了。中午放学后,同学们都拿着英语书回家了,而我却两手空空。下午第一节课之前,还有一些同学拿着书不停的背着,只有我在玩儿。第一节课的铃打响了,老师把卷子发了下来,我一看,都是老师讲过的题,可是有很多我都不记得了。真后悔呀,我怎么不好好复习呢?以后我再也不能取得一点成绩就自大,要继续好好虚心学习,才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功。

当然,我们也不应该像那头牛那样,在还没有成功时就这样沾沾自喜,那样你也就很可能被别人打败。所以我们要记住这句话: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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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修之死》读书笔记600字


杨修之过,一曰卖弄才华,锋芒太露。杨修确实学识渊博,才华过人。但是综观杨修一生,并没有在军事上、政治上给曹操出过什么奇谋良策,像郭嘉、程昱那样,却一味在门内添活字一人一口酥之类的小事上卖弄小聪明,以致一再遭到曹操的忌恨,埋下被杀的祸根。

二曰恃才放旷,不知点检。曹操梦中杀人本来是玩弄权术以掩人耳目的勾当,杨修偏偏要给他戳破,岂不是自找倒霉?至于擅自命令军校收拾行装,更是惑乱军心,事关军法,岂能乱来?

三曰小事聪明,大事糊涂。表面看来杨修是最知曹操心意的,夏侯惇也夸他真知魏玉之肺脏。但是对曹操的早就忌之恶之有杀修之心,他却一无所知,恐怕到死也没有明白。参与曹氏家族立世子的斗争,本来就是做人臣的大忌,即使曹操不杀也,将来曹丕也不会把他放过,而他都毫无自知之明。曹操就立世子一事,问过谋士贾诩,贾诩就不敢表态,在大事上他显然比杨修要聪敏多了。

总之,杨修之死完全是咎由自取,正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是怨不得别人的。

看起来,一个人聪明有才华是好事,但是如果不能用到点子上,又不能谦虚谨慎,好事也会变成坏事。

《杨修之死》读书笔记600字

我看杨修之死读《杨修之死》有感

凡看过《杨修之死》这篇文章的人,都会为才子杨修恃才放旷而死在奸雄曹操手中而感到惋惜。对曹操那种嫉才妒能,不能容人的行为感到憎恶。但是我认为曹操那么做是无可奈何的。

曹操的无奈,其实是对杨修这种性格的无奈。在《三国演义》中,杨修恃才放旷且锋芒毕露而不懂得收敛,稍有机会,不管什么场合什么对象,便开始卖弄才华,以显示自己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其中诸如一盒酥和猜字谜等事件,便是极好的佐证。然而对于这些,老谋深算的曹操并不欣赏,每次都虽喜笑,然而心恶之。写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曹操嫉妒杨修才华,其实这只是一种十分肤浅的表面现象。因为对于大政治家曹操来说,他在臣僚们面前的每一个举动,都有其潜在的政治目的。就拿一盒酥猜字谜事件来说吧,在我看来,表面上是曹操和臣僚们的游戏之作,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些游戏都具有很强的政治试探性。老谋深算的曹操,想从中看看出臣僚们对自己的心思了解多少,明白多少,这对于曹操来说非常重要,如果一个人的所思所想全部被别人看破,那么这个人就失去了其价值,而杨修想靠才华领取政治资本,却犯了曹操的大忌,所以他为自己的惨局,埋下了祸根。

但我认为杨修最后身首异处的主要原因并非上面这些小事,而是杨修参与了曹氏集团的权力之争。试问哪一朝最高统治者喜欢别人来管自己的家事呢?从这个角度说,杨修的死是必然的。

处死杨修,是曹操无奈的选择,而曹操因处死杨修而落了个嫉贤妒能的千古骂名。杨修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才是真正的凶手!

《杨修之死》读书笔记600字

这个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对错。当你一味地嘲笑杨修的恃才放旷时,又何曾想过,假若不是在那样混乱的历史中,假若曹操没有掌握生杀大权,假若当这样的事发生在如今的社会,我们也不过是一笑了之罢了。

的确,杨修的才华可遇不可求,如若不是他为人居傲自负,以曹操的野心绝不会屈就他仅是当一个小小的汉主簿,这一点我们不可否认。但是他却不懂掩盖自身的光芒,甚至置曹操的威严于不顾。如此,在我们看来是坦率到可爱。但在曹操眼中,杨修俨然已成为一颗毒瘤,欲除之而后快。因为杨修的存在让曹操产生了危机感。身为臣下,能为主子排忧解难固然是好事。但是事事比主子占尽先机,那就未必是明智之举了。

所以,有人说杨秀最后的惨淡收场,纯属自找,那也不假。但细细又想,曹操就没有一丝过错吗?

还记得那个说出宁我负尽天下人,也不叫天下人负我的曹操,身为上位者,这近乎偏执的思想真的好吗?我们从文中也可以看到,他是一个多疑的人,所以他最后秉着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的原则,处死了杨修。这看似已了结的事情,长此以往,比酿成大祸。他的多疑究竟会让他失去多少良才大将?既然为人君,就应宽容大度,这样与之背道而驰,终会吃苦果。

这样的悲剧,它既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但如果,宽容与谦逊相握手,该多好?

《杨修之死》读书笔记800字


小时候,总听老师及尊长告诫:可别成了贾宝玉,聪明反比聪明误;再长大一些,又说听说了:收敛一些,不要成了杨修的下场!那时虽不知杨修是谁,却大约猜得出:人很历害,只是爱表现吧;最后很惨的吧。

上初二吧,学了《杨修之死》那篇课文,才终于弄明白杨修的问题了!因大人训诫,我读三国是很晚的,其它倒较早。

以后,从一些史料中得知,杨修竟与我等是同乡,应该是死于曹丕和曹植的争储斗争中;是曹操担心杨修所主谋的曹植集团会给既定的曹丕集团带来麻烦以引起政治动荡、生灵涂炭,而下决心除了这一能臣的吧?此论点不在此文讨论之列。

从演义《杨修之死》中观照,用一句现代话说,杨修的个性太过张扬、太能理解、并提前泄露了领导意图,最终获得了彻底被炒。

这一论点应该说与目前做事立世有违。

现在的企业求贤、个人创业,多要求要能伸张个性、尽可能地发挥才干。所谓有德有才,破格重用;无才有德,培养使用。那么即使有德有才,如何被知道呢?依我看,可能只有去张扬表现了。

只要说你能借助企业平台创造效益,并与公司提前约定利益分配,那么,你发挥的结果一般来讲,是不会成为杨修的。

因而,在正确理解了我从小所受之训诫之后,又应从杨修的所做所为中吸取有益、有效之成份。

师长们之所以不让在小时读三国,是要我以杨修为诫,是担心从小就不务实,去勾心斗角;或象杨修一样只顾表现而不注意言行的负面后果。

这样又看来,三国还是要精读,以助能理解世事的运行原理;杨修也要学些,以便领导能发现提拔。只是要能把握轻重原则。

目前,经济市场、社会运行规则已经进入了一个销售时代,人人都在推销自己;包括做管理、做市场、做工作;甚至做官、做文、做人;如果不去主动张扬,怕的是工作没成绩,连生活也解决不了的了。

这个论点说清楚了,大家方明白了目前以些怪异的思潮,原是如何产生的了吧。

原来这杨修是要学的,也万不可学得过精了!非要重一个德字的哦,要不然,曹操虽死了,民心二字,焉知是不能杀人的?

我先借鉴吧,亦不能说得太明,不然有被咒杀之祸!

《杨修之死》读书笔记800字

凡看过《杨修之死》这篇文章的人,都会为才子杨修恃才放旷而死在奸雄曹操手中而感到惋惜。对曹操那种嫉才妒能,不能容人的行为感到憎恶。但是我认为曹操那么做是无可奈何的。

曹操的无奈,其实是对杨修这种性格的无奈。在《三国演义》中,杨修恃才放旷且锋芒毕露而不懂得收敛,稍有机会,不管什么场合什么对象,便开始卖弄才华,以显示自己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其中诸如一盒酥和猜字谜等事件,便是极好的佐证。然而对于这些,老谋深算的曹操并不欣赏,每次都虽喜笑,然而心恶之。写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曹操嫉妒杨修才华,其实这只是一种十分肤浅的表面现象。因为对于大政治家曹操来说,他在臣僚们面前的每一个举动,都有其潜在的政治目的。就拿一盒酥猜字谜事件来说吧,在我看来,表面上是曹操和臣僚们的游戏之作,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些游戏都具有很强的政治试探性。老谋深算的曹操,想从中看看出臣僚们对自己的心思了解多少,明白多少,这对于曹操来说非常重要,如果一个人的所思所想全部被别人看破,那么这个人就失去了其价值,而杨修想靠才华领取政治资本,却犯了曹操的大忌,所以他为自己的惨局,埋下了祸根。

但我认为杨修最后身首异处的主要原因并非上面这些小事,而是杨修参与了曹氏集团的权力之争。试问哪一朝最高统治者喜欢别人来管自己的家事呢?从这个角度说,杨修的死是必然的。

处死杨修,是曹操无奈的选择,而曹操因处死杨修而落了个嫉贤妒能的千古骂名。杨修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才是真正的凶手!

《杨修之死》读书笔记800字

杨修,一个素服才名的文人,恃才放旷目中无人,甚至无视他的上司曹操。但有很多人把杨修的死因归结于曹操身上,认为是曹操嫉妒杨修的聪明,从而得出了职场的潜规则,就是下属绝不能比上级优秀,说白了就是你必须比领导傻,尤其是必须要让领导认为他自己比你聪明,只有这样,你才能混下去。

但在我看来,杨修死的关键原因在于他自身,在于自身的狂妄不羁。不仅这样,他还多管闲事,诋毁领导,曹魏集团每天需要处理的事务不少,应该说是够杨修忙的了,可他却非要忙里偷闲对于自己无关的事情瞎掺和,卖弄自己的小聪明,才会走上不归路。

据《三国演义》里杨修得罪曹操的事很多,但我认为,这些并不足以致命,而插手曹植、曹丕兄弟的储君之争和揭露曹操梦中好杀人的真相,才是真正给自己掘坟的原因。

作为曹操的秘书,插手别人的家事,明显就是不务正业,揭领导的短,损害领导的形象,更是不把领导放在眼里。面对一个多管闲事,不维护领导尊严的下属,无论谁心胸多么的开阔,估计心里的怨恨都少不了。

威信,是一个成功领导的必要条件,也往往是一个团队能正常运行的的保障,团队的成员都应该知道,每一个人应该把自己份内的是做好,业余时间多学习,以提高自己的能力,,不要把关心领导的家事和领导的私生活当作自己的工作重点,不当场合的大放厥词更可能成为他日射向自己的箭,做一个本分的下属,或许一身的亮点没有几个,但永远受人尊敬,做一个飞扬跋扈的下属,或许时常有人夸你有胆量,但一旦栽了个跟头,你就更容易受伤,甚至不得翻身。

让我们从杨修身上吸取教训,在社会上有一个立足之地,切勿耍小聪明。

小团圆媳妇之死读书笔记600字


每当打开课本的时候,总是会想起,曾经读过的那篇文章《小团圆媳妇之死》。还记得第一次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内心总是有很多的疑惑,然而现在再次读起《小团圆媳妇之死》这篇文章的时候,又有了更深的感受。

这一次,我带着内心很多的不解与求知,一遍又一遍的读过之后,心中那种复杂的感觉就更加地让人压抑。

文章开头就以黄昏为背景,老家更是热闹非凡,抓公鸡烧开水摆大缸这样怪异的场面竟然是为了治病,吓!真是匪夷所思,而看热闹的人更是络绎不绝,小团圆媳妇的出现,让寂寞的呼兰河不再寂寞,老胡家跳大神,儿媳妇婆婆们更是奔忙不迭为小团圆媳妇治病的各种招数中,最奇怪的莫过于用大缸洗澡,这倒没什么,可这洗澡 竟然是用滚烫的开水,围观的群众却是乐乐呵呵,三次的洗热水澡夺走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围观者竟无人想到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而且这些人都是精神振奋!麻木、残忍、愚昧的人们啊!

无知的呼兰河人啊!愚昧的小城人啊!是你们,是你们的麻木、残忍和愚昧害死了小团圆媳妇,你们是元凶,我为你们感到悲哀,温情脉脉一扼杀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可悲,可叹。

这就是我对《小团圆媳妇之死》这篇文章的感受,在这份感受中,我真的很同情小团圆媳妇,同情小团圆,更同情那些无知的呼兰河人。

《佐藤可士和的超整理术》读书笔记1000字


在你觉得生活一片混乱的时候,在你觉得问题一筹莫展的时候,在你觉得思绪杂乱无章的时候,在你觉得处于混沌状态的时候,那么,有一条万能的解决方法:你可以动起手、动起脑来,整理了!整理一词,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在内务方面,人人都需要整理。在与人交流谈话的时候,我们同样需要整理,我们需要整理自己的思绪。就连写这篇论文的时候,我也同样需要整理自己的写作思路。那么,整理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何不将它运用于设计呢?整理,使设计更为成熟。我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我工作的桌面上东西摆放得十分混乱时,我会变得没有心情去做东西、写东西,即使硬着头皮做了,也是效率很差的。而如果我将桌面收拾得十分干净,那么我工作的心情也会变好,效率自然也提升了不少。整理并不是为了整理而整理,而是一种如何提升工作效率,享受舒适生活的根本方法论。佐藤可士和在书中主要介绍了一些商品包装设计以及企业识别标志设计的案例,我认为他的这一套整理术的步骤或许还可以运用于建筑设计或者是景观设计中去。在这一套整理术中,我看到了其逻辑性、缜密性、科学性。

要做好设计,必须身体力行,先通过身体将自己的设计环境整理干净,然后工作。这样整理的目的是使人保持清醒的精神状态来面对工作,将自己的事务与思路处于井然有序的状态。

对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整理了之后,还要对委托方的信息进行整理。明确委托方想要的是什么样风格的建筑,具备什么功能的建筑,多少尺度的建筑体量等等。从小至大,从粗到细,了解的委托方的要求之后,方能交出对甲方来说满意的答卷。很多时候,委托方向设计师提出的要求因为没有用语言完整解说,导致想法并未确实地传达给设计师的情况,实在是太可惜了。在这个过程中,设计者为了整理信息,可能需要像母亲一样,循循善诱地给孩子做选择题:今天是想吃这个?还是这个?还是那个?如此一来,将无形的意识有形化,将模糊的信息清晰化,答案自在其中。

整理对方的思绪,掌握设计的本质。

最后,便是要将自己的思路进行整理,对自己的思考以及思维方式进行整理,将自己的思绪信息化。譬如,当今建筑界炙手可热的论题就是建筑生成学。建筑设计通过诸如衍生式设计与性能驱动式设计的极富逻辑性的设计手法,生成出最终建筑的形态与效能。这样的方法,便是将无形的有形化,无逻辑的逻辑化,无意识的意识化。另外,整理还可以给你的设计带来一些新的灵感,通过引导、组合,最终得到的结果却是之前从未想到过的东西。

整理可以使你的生活有条不紊,可以提升你的工作效率与生活品质,可以灵活运用于你的社会人际交往,亦可以始终贯穿于你的设计中,为你的设计所服务!

读《斗牛》有感600字


坚强似一把坚不可摧的利剑,为你披荆斩棘;坚强似一对强劲有力的翅膀,带你飞向自由的天穹;坚强,似一双温暖的大手,为你去走凌冽的悲伤;坚强似……有人说:“坚强算什么,力量与名誉才重要。”试问:“没有一颗坚强的心,又何来巨大的力量?没有了力量,想获得名誉才更是天方夜谭!”而这一切都是我读过《斗牛》之后才豁然领悟的……!

《斗牛》起源于一种古老悠久的文化——斗牛。它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大黑(一只斗牛)与铜锤举行斗牛比赛,一路上披荆斩棘,与铜锤争夺最后的“斗牛王”称号,最终它输在了铜锤的手上,但它从此一蹶不振的原因却并不是这个,是因为被秃尾巴羞辱,想打败它却是力不从心,受到打击趴着站不起来了!但它的忠义使它奇迹般的在火舌中挽救了主人,自己却力竭身亡了,死后还把自己的肉奉献给了人们。让我怦然心动,热泪盈眶。

看到大黑如此的坚强,我羞愧不已,开始回忆起自己耿耿于怀的一件事……

这件事在生活中或许渺小不已,但是它却让我觉得很沉重,一切都要从五年级第一学期的英语单词听写大赛开始说起.

那是一天放学的黄昏,我们像往常一样走出校门,亭子前的广场上挤满了人群,好奇心驱使着我上前一探究竟。

原来是听写大赛报名处我毅然决然地去报名了,自信满满走在回家的途中,晚上我背了单词,严阵以待。第二天,我胸有成竹的奔向赛场,为了以防万一,我还特意带了英语书,我都觉得胜券在握了,我想:“放心吧!冠军一定是我的!”比赛开始了,选手们全神贯注地倾听着单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脑海里搜寻并写下来,一个,两个,三个我的心里瞬间大转变 ,我忐忑不安:“我能得多少分呢?能进决赛吗?”轮到我了,第一个“pICTURE”简单,书写正确:第二个,“BLUE”难不倒我呢……一路上我过五关斩六将,以95分的成绩挺近决赛,我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心中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决赛了,我愈发紧张,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开始还算一帆风顺的,可到了第一节最后一个我束手无策了,我想还有95分呢!进入选图题,“农民”第一幅,BINGO!……第四幅,GRASS,咦?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两幅图都差不多呀!我想:“草地上一定会有花!”我就选了第一幅,又错了,考官告诉我:有花的叫FIOWER我焕然大悟,句子题我小心翼翼地听好再写,又被扣5分,啥,又错了?原来是我写的不规范,哎,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呀!最终,我与成功失之交臂,遗憾!那夜我哭了好久,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打湿了枕巾,后来眼眶都红肿了。

拥有一颗坚强的心,才能在失败的磨砺中获得力量,有了力量,才能追求成功。大黑没了名誉,但它有一颗坚强与忠义的心,有无私奉献的精神,我敬佩不已。

书香润泽童年,阅读引领人生。一本好书就像灰姑娘的水晶鞋,只要穿上你就会变成公主:一本好儿童文学,就像一首震慑人心的曲子,为你打好精神底蕴:一本好阅读像一艘快艇,带你走向成功的彼岸……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吧!

《史记》读书笔记之秦始皇之死:史记为什么没有记载兵马俑?


《史记》读书笔记之秦始皇之死:史记为什么没有记载兵马俑?

读《史记·秦始皇本纪》到始皇下葬,其中详细记载了秦始皇的墓葬规模和形制。让人惊讶的是,这其中竟然只字未提兵马俑。

原文记载: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令匠作机驽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葬既已下,或言工匠为机,臧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毕,已臧,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臧者,无复出者。树草木以象山。

根据历史记载复原的地宫模型,一定远不及真实地宫百分之一的震撼

这段文字高度浓缩了秦始皇陵的形制规模,每个字里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气布局,这种气吞天地的设计,恐怕只有秦始皇这种不可一世的帝王才能驾驭吧。

简单解释一下原文,说是秦始皇从即位就开始修自己的陵墓,直到自己吞并天下为止。从全国发配了七十万人,打穿骊山来实施这一重大工程。里面奇珍异宝、机关强弩就不说了,那只是常规配置。牛逼的来了,首先他用水银做成江河大海,天文地理完全按照天下布局进行还原。然后用南海才能捕到的一种人鱼的油来做蜡烛,点很久都不会熄灭。紧接着,他的孝顺儿子秦二世胡亥说:“我爸爸后宫里那些没生儿子的宫女妃嫔,出宫也不合适。”所以全都殉葬了,想想当初秦始皇吞灭六国时,尽收后宫之女,这下子殉葬的美女恐怕不计其数。秦始皇下葬之后,又担心修陵的工匠知道里面的机关,很可能泄露出去,所以关闭地宫中门,将工匠全部活埋。七十万人修了一辈子皇陵,竟然落得如此下场。最后在陵墓外种上树木,让这里看起来就像一座普通的山。

秦始皇陵里没有兵马俑?

司马迁写史记的具体时间不详,考虑到司马迁本人是汉武帝时期的人,离秦始皇去世还不到百年时间。从《史记》里这些详尽记载来看,当初秦二世费尽心思坑杀所有工匠想要隐藏秦始皇陵墓的秘密,其实早就流传出去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整段记载里,完全没有“兵马俑”?

看过兵马俑的同学都知道,那可是整个军队啊!每个陶俑据说刚发掘出来的时候,都是有颜色的。这么大规模的陪葬品,怎么会在《史记》里只字不提呢?

规模宏大的兵马俑,却在《史记》对秦始皇陵的详尽记载中只字未提。

兵马俑根本就不是秦始皇的陪葬品?

我只是看书提出点疑问而已,没想到还真有人对此做过研究。有一种说法目前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兵马俑根本就不是秦始皇的陪葬品,而是他的太祖母秦宣太后芈八子,就是前段时间热播电视剧《芈月传》里的那个芈月。

先别急着喷。这次专家的说法我还是服气的。理由有二:

一、当初秦宣太后芈八子把持秦国朝政,在秦国影响力很大。临终之时下令让身边的近臣为她殉葬。当时她的儿子秦昭王毕竟不像秦始皇的儿子胡亥,为人仁厚宽容,没有答应母亲临终的要求。可是作为儿子,他深知母亲一生心念回归楚国故里,作为人殉的交换,秦昭王令工匠用陶俑制作了整整一个送行军队,包括辎重车队,陪葬在母亲陵寝旁,以此象征送母亲回归楚国。

二、兵马俑刚刚出土时,全身色彩斑斓,秦国的士兵服饰颜色不应该是这样。古代人相信“金木水火土”的五行理论。在《史记》里就有记载,秦始皇称帝时,他认为周为火德,而秦灭了周,应当是水能灭火,所以秦为水德,而水主阴,阴为杀,所以是黑色。于是下令从此以后全国服饰都以黑色为主,以此推论秦国的士兵服饰也应当是黑色的。可是兵马俑却穿着色彩斑斓的衣服,这完全就不是秦国的士兵,更可能是为芈月送行的楚国士兵。

万事都不是绝对的,虽然大家这么多年都说兵马俑是秦始皇陵的陪葬品,可是《史记》里却对此只字未提,或许打开一下脑洞,真是芈月的送行部队呢?

杨修之死谁之过_杨修之死读后感


篇一:杨修之死谁之过_杨修之死读后感

读完,《杨修之死》后,细细体会才逐渐发现杨修之死的主要原因是杨修本人恃才放旷,聪明反被聪明误造成的。

杨修能摸透曹操的心思,提出修改园门,从一盒酥理解出一人一口酥甚至连曹操梦中杀人是谨防被人杀也猜透了,完全不顾曹操的面子,这怎能不让曹操作为一名君主而心生嫉妒,对他感到厌恶呢?

按道理杨修的才能并不是没有优势,只是没用到合适的地方。曹操作为一名君主为了江山社稷必定需要一位聪明才智的人为其出谋划策,随便杀他不免有不忍之心。只是杨修太过自信,在生活上杨修耍耍小聪明也就罢了,还把自己卷进了一场政权争斗之中,只坚信曹植会成为王位继承人,谁知世事难料,在曹丕已经得势的情况下,他必定会成为这场战斗的牺牲品。不仅是曹操为身后的接班人的安危考虑要杀掉他,曹丕也会为巩固自己的地位而谋害他。总之,杨修已为自己埋下了祸根。

令人费解的是,杨修对曹操的心思总会一一猜透,但却未能知道曹操对他的嫉恨程度之深。否则为何不加以防范,谦虚谨慎些呢?在曹丕藏吴质事件中,曹操明显偏向曹丕,不分是非妄下结论故意让杨修难堪,只是此罪不足以杀掉杨修。遗憾的是,杨修却没有丝毫怀疑,继续毫无顾忌,不分场合的卖弄聪明,置军纪于不顾,一闻鸡肋就自动收拾行装,并煽动其他人也做归计,虽然,最终他的猜测是正确的,但这并非小事,一定要与曹操商量,擅自做主,让曹操颜面何存?也正好让曹操找到杀修的借口惑乱军心。所以,杨修真是小事聪明,大事糊涂。

综上所述,不得不说杨修的死有点咎由自取了。当然曹操也并非无过,他的心胸狭窄,阴险狡诈,自私自利使他产生了杀修之心。但这是次要的,假如杨修收敛点,对自己的才智不要太过张扬,争取立下一些汗马功劳,以他的智慧无论如何也不会落下这样一个悲剧。

古人云:凡有聪明而好露者,皆足以杀其身也。在此,只有为杨修感到深深的惋惜了。聪明本是好事,用不到点子上,也会变成坏事。

篇二:杨修之死读后感

杨修,一个素服才名的文人,恃才放旷目中无人,甚至无视他的上司曹操。但有很多人把杨修的死因归结于曹操身上,认为是曹操嫉妒杨修的聪明,从而得出了职场的潜规则,就是下属绝不能比上级优秀,说白了就是你必须比领导傻,尤其是必须要让领导认为他自己比你聪明,只有这样,你才能混下去。

但在我看来,杨修死的关键原因在于他自身,在于自身的狂妄不羁。不仅这样,他还多管闲事,诋毁领导,曹魏集团每天需要处理的事务不少,应该说是够杨修忙的了,可他却非要忙里偷闲对于自己无关的事情瞎掺和,卖弄自己的小聪明,才会走上不归路。

据《三国演义》里杨修得罪曹操的事很多,但我认为,这些并不足以致命,而插手曹植、曹丕兄弟的储君之争和揭露曹操梦中好杀人的真相,才是真正给自己掘坟的原因。

作为曹操的秘书,插手别人的家事,明显就是不务正业,揭领导的短,损害领导的形象,更是不把领导放在眼里。面对一个多管闲事,不维护领导尊严的下属,无论谁心胸多么的开阔,估计心里的怨恨都少不了。

威信,是一个成功领导的必要条件,也往往是一个团队能正常运行的的保障,团队的成员都应该知道,每一个人应该把自己份内的是做好,业余时间多学习,以提高自己的能力,,不要把关心领导的家事和领导的私生活当作自己的工作重点,不当场合的大放厥词更可能成为他日射向自己的箭,做一个本分的下属,或许一身的亮点没有几个,但永远受人尊敬,做一个飞扬跋扈的下属,或许时常有人夸你有胆量,但一旦栽了个跟头,你就更容易受伤,甚至不得翻身。

让我们从杨修身上吸取教训,在社会上有一个立足之地,切勿耍小聪明。

读《叶天士传奇》有感


读《叶天士传奇》有感

天赋异禀,少年神童

叶桂祖父和父亲都是当地有名的中医,叶桂的父亲中年得子,家里人都很高兴。在一岁时他抓周时,只抓了脉枕,叶桂的祖父、父亲都为此而感到高兴。认为是天意,在私塾读书时,老师见他聪慧,给他了表字天士。由此可见他在学习上的天分,真可谓是神童。

正是叶桂在儿时的天赋异禀,加上他后天的努力,为他日后的成才做了铺垫。他的天赋和儿时良好的教育,以及中医世家环境的影响,是他成为大师所具备的重要因素。儿时的叶桂,不仅精通四书五经,而且可以日诵千言。他十二岁研读伤寒,十八岁临证处方。良好的国学功底,为他日后研读中医经典,以及处方用药打下了基础。这也是他开创温病学,提出温病卫气营血辩证的重要条件。可以说,深厚的国学功底以及天赋异禀,是一位中医大师横空出世的客观因素。中医界有这样的俗语:秀才学医,笼中抓鸡。可见国学功底和良好的环境对于一个学中医人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精勤不倦,遍访名师

叶桂,十四岁丧父,父亲对他的教导,毕竟是有限的。父亲去世后,他就立志学医,他谨遵父亲的教诲,后拜父亲的大徒弟朱桂祥为师,开始跟临床、抄方。后师傅朱桂祥为了让叶天士更好的学习中医就介绍到自己的表亲哪里去学医,他先隐姓埋名,从不以名门之后自居。人家见他刻苦用心便倾囊相授,悉心教导。后听说山东的刘一针针灸技术精湛,便辞别家人,远赴山东学医,终于学有所成。后来又拜妇儿科大师王子接为师学习妇儿科,还曾拜访志成大师学医。正是他的刻苦努力。遍访名师,他曾先后拜了十八个人为师。正是他的虚心好学,这让他能够得到各家的真传,所有老师对他都是倾囊相授,从不有所保留。他的优秀的品质,为他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他的求学的途中,他总是克服各种困难,迎难而上,从不退缩。今天对于我而言,我更需要这些优秀的品质。中医学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名家甚多,这更需要我去虚心学习。也只有努力刻苦的学习,才能够走进中医的大门。正如屈原所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学中医的路不平坦,也许荆棘丛生,但是无论前途如何,既然选择了就当走下去。先贤曾经为我等做出了榜样,我等定当以先贤为师,志为良医。

医德至上,仁心仁术

叶桂他不仅擅长针灸,而且他还精通妇科,儿科,各种疑难杂症他都的心应手。更重要的是它有一仁爱之心,也正是他的仁心仁术使得在江南一带,成为一代名医,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次叶天士行医到一处,一孕妇难产不下,他就从地上捡起一片枫叶,令其煎服,果然药到病除,他说霜降后的枫叶,有肃降之气,因而可以用于难产不下。他用药也具有特色,不拘一格。他不仅看病救人还能够有见义勇为之心,一日有地痞流氓欺负寡妇及其老母,他挺身而出,救了这两个苦命的人,同时为老妇人治病却分文不取,足见其一心治病救人绝无私心。为医者不仅要有高超的医学技术,而且还因该有一颗仁心。正如孙思邈在《大医精诚》所提到的既要医术精湛还要有仁爱之心。这也正是我作为一个医学生,要去不断提高和努力的。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只有不断的去深入学习,不断接纳新的知来识,不断以前人的教导勉励自己。也唯有如此才能够将中医药更好的传承下去。

既往开来,自成一家

叶天士他的另一个贡献就是他留下的《临症指南医案》和《温热轮》这是他的弟子根据他生前的资料整理出来的。他自成体系,自成一家。(于范-文-先-生-网)成为温病学的又一部划时代的巨著。他用简单的几句话就将病邪的传遍的过程做了生动的描述,他提出"病邪上受,首先犯肺,再逆传心包"他提出了温病发展传遍的几个阶段,由表至里,分为卫气营血四个阶段。为后世的温病学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正是他的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这才能够自成一家,开创了温病发展的新的里程碑,可谓意义深远。今天对于我而言,更多的是要能够将自己的理论知识转化为临床实践,在临床的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得出自己的心得体会,这才是我能够做到的。也只有这样我才能够不至于在中医的学习道路上,碌碌无为。既不能"上以疗君亲之疾"又不能"下以救贫贱之恶"这样就失去了学医的初衷了。

对于学医的人而言,能够做到的就是好好掌握理论知识,并将其转化到临床实践中去,在实践中发现解决问题。学医之路,漫长而遥远,但是唯有耐心学习,虚心请教。才能够不负恩师教诲,父母的期望,也才不辜负自己的几年韶光。《叶天士传奇》让我明白了大师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大师也是尝遍人间的各种心酸苦辣,最终修炼成大师。在学医路上,只有辛苦的付出才能有所收获,才不至于碌碌无为。病人看重的是医生的医术,从不会注意到医生学医之路的艰难。这是我们要去做的,就是不断提高自己的力能,这也是医生从古至今都要面对的问题。历史的创造者从来都是那些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时间的考验的人。只愿自己能够在学医路上,一路走下去。不为别的,只为对的起自己,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医生的责任。吾学医,为此而已,不为他求。

读《文官之死》有感作文


今天我读了契柯夫的短篇小说文官之死,真让人忍俊不禁.我仿佛看到了文官那张卑躬屈膝的丑恶嘴脸.契柯夫把一个小丑形象活生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当我把整篇文章读完,我的心又在隐隐作痛,文官竟因为打喷嚏把唾沫喷到布里扎洛夫将军的脸上而忧郁致死,看起来这是一件多么可笑的事啊!但转念一想,这不正是社会官场的一个缩影吗?不正是仕途之路的一面镜子吗?在官场为官的,有几个是凭着自己的真实能力担当重任的,不都是靠巴解上司而平步青云的吗?有人当官之后,对待下属指手画脚,而见到上司,就变了一副嘴脸,阿谀奉承,卑躬屈膝,脸上堆满了虚假的笑容,周围的东西好像都被压缩了.在官场,官做的越大越如履薄冰,他们既怕得罪上司,又怕他人议论,他们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都会小心翼翼,唯恐有一点闪失.文官的形象意在影射当今社会为官的人战战兢兢做人,他们心灵脆弱,稍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手足无措.同时,他们为了一己私欲,可以出卖灵魂,出卖人格,甚至出卖百姓,出卖亲人,普天下像他们这样的人屡见不鲜.

文官之死堪称能够透视当今社会的一篇佳作,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天鹅之死》有感


致命的溺爱读《天鹅之死》有感

今天我读了《天鹅之死》这篇文章,它让我受益匪浅。

故事的大意是这样:从前,有个小湖,湖的中央有个小岛,岛上生活的一对老夫妇,他们和少与外界交往。一天,岛上来了一群天鹅。老夫妇很十分高兴,因为这个小岛很少有客人来访问,便收养了他们。不久,老夫妇老了,离开了小岛,那群早已丧失捕食能力的天鹅也在第二年湖面封动的春天饿死了。

读后我深有感触:我们应该把持好爱这把双面剑。用得好,我们可以用它来砍柴;用得不好,我们就可能砍伤自己。

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如:吃鱼,爸爸吃鱼头,妈妈吃鱼尾,孩子享用鱼最好的部分,时间一长,有些同学还说爸爸妈妈喜欢吃鱼头鱼尾。还有,有些孩子不肯给别人分享食物,尚不顺心就大哭大闹;有些孩子在父母的宠爱下挑食,怕吃苦典型的421现象就是爷爷奶奶宠着,爸爸妈妈护着,独生子女惯着。

现在想来,上次考试考得不好,爸爸妈妈严厉地批评了我,其实他们也是在爱我呀。

在这个世界上,父母都给孩子无私的爱,不过,溺爱却是一种伤害,并且是致命的。正如《天鹅之死》结局,如果老夫妇不是授之以鱼,而是授之以渔的话,那群天鹅说不定就不会死了。

项羽之死读后感


项羽之死读后感(一)

当代最伟大的战士,最强大帝国的君皇,同时也是最骄傲的勇士,已永久长眠了。他的佩剑,那把令汉军闻风丧胆的剑静静地插在他身旁的土地上,剑刃如流波般闪着光。

没有天地异象,没有鬼泣神惊,他默默离去。阳光倾洒在他的脸上,为他那苍白的脸庞增了几分光辉,他以最骄傲的方式最光荣的与最激烈的战场告别,他求仁得仁,再无遗憾。

惊才艳艳、勇冠三军、野心滔天、傲骨铮铮,这些词,都无法概括他西楚霸王项羽。如此人物,以往的历史中不曾有,未来也不会再出现了。

他具有诗人般的才情与孩子般的天真,纵然他身为最强大的战士,威严、强大、无敌于世,但从本质上讲,他还是当初那个骄傲的青年。

他骄傲到睥睨的境界:东城快战,29人破两千。面对百倍于己的敌人,战而胜!有如此胆识,如此勇力,狂,又如何?自负,又如何?

但是,最终他败了。历史永远是为胜利者而书写的,不会有人记得是诸侯背叛使情势逆转,不会有人记得是汉军背信弃义乘机偷袭,更不会有人记得面对如此境况项王仍所当者破!他们记得的只会是并仅仅是项羽败亡垓下这一个现实罢了。

如果他胜了,史书中一定会这样评价:王以盖世武力夺天下,顺者,昌;逆者,亡!百战而无一败,天下有不从者,屠其城、掠其财、杀无赦!战旗指处,望尘远遁。有犯西楚天威者,虽远,必诛!

不过,没有如果,他就是败了。那么多唾手可得的胜利就被他一次一次放走。单提那鸿门一宴上的把酒言欢,就是他骄傲的后果。

------骄傲的人必因骄傲而亡。

他输了,这是他第一次输,同时也是最后一次。他太骄傲了,骄傲到不愿站起。他有盖世武力;他有绝世名骑;他明明可以东山再起!他却骄傲放弃。他于乌江自刎。嘴角甚至挂着几分笑意-------这个风华绝代的男子,绝不愿因战败被人追的狼狈逃窜。这个世上,只会有无坚不摧战无不胜的霸王,而不会有一败涂地的项羽。

他走了,一个时代为之划上了句号。

诚既勇兮又以武

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

魂魄毅兮为鬼雄


项羽之死读后感(二)

小时候,跟妈妈坐在电视机前看《西楚霸王》。每当看到项羽时,我就特别兴奋。看到他杀死无数的秦兵,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顿生敬佩之情,相反,我却很痛恨刘邦,虽然最后是他获得了胜利。他没项羽的勇猛也同有项羽的智谋,可他却当上了皇帝。

长大后,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做皇帝靠的不是勇猛而是仁心。懂得善待他人。项羽纵有万夫莫挡之勇,可他不是一介武夫。怎可为国家带来兴盛,怎可让百姓得到安宁,相反,这一切刘邦都能做到。

项羽曾在污水大破秦军,并招降章邯,他因怕秦降卒不服,便将降卒20万全部坑杀。如此凶残成性的人,怎会怜惜生命,怎会爱民如子,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项羽大失民心。这也注定他渌上皇帝。

项羽性格急燥,心胸狭谥,不懂得知人善用。刘邦对项羽的评价,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没错,如果项羽听了范增的话,或许就不会要在乌江自刎了。

当日,项羽受汉军追杀,直到乌江。乌江河岸的百姓希望项羽为王,带领他们打天下。但是,项羽拒绝了,他一心认为是天要灭亡他,而不是他自己的过失。直到死项羽都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他放弃了一个让他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实,当时的项羽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和打拼多的兄弟,他等于一无所有了。奋斗了大半生的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悲伤与绝望交加,一代英雄就此折腰。

生活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对项羽一生的评价,他最终还是一个威猛的勇士。只因创汇具备帝王的气度。他的失败的注定的,并不在于他是否过没过江东,就算他过了江东,他不改他的性格,想要成功那也徒然。

沉且,刘邦有爱民之心,他当皇帝顺应民心,项羽不应为了一己私欲而让百姓陷入战乱之中,那样他就是千古罪人了。或许自刎是他唯一的出路。

唐王李世民当皇帝的时候,也是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兄弟。当一个新王进开始的时候,一定会有人要牺牲。但是,后来的唐朝在李世怕统治之下,越来越繁荣昌盛。他的功绩足以盖过他的过失。同样,项羽自刎奠定了汉朝的统治基础,所以他的死是必然的,也是值得的。

悲剧的力量在于,它能让人看破一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项羽是中国历史以来的悲剧英雄,他的事迹将给后人还来深刻的影响。

项羽自刎虽是一瞬之间,但决定他一生的命运的却不是这个。他在战争是一个强者,但在政治,为人处事上却是一个弱者。这才是他失败的真正原因。

或许有人不认同,但是你是否想过。项羽不肯过江东,真正原因。凭他的能力杀死刘邦坐上皇帝。并不会太难。但是那时的百姓却不会达高兴。

人人皆有恻隐之心。项羽也不例处,当他亲眼目睹百姓受占乱的困苦的时候,他动摇了。他明白他做皇帝并不会人百姓带来幸福,反而会给百姓带来灾难。更何沉,当时大局己定,他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起义。他承受到的只是百姓的唾骂,并不是百姓的拥戴。这与他的初衷正好相反。

过不过乌江都非项羽本意。自刎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乔治?萧伯纳的名言曰: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我以为,二者项羽都俱备了。


项羽之死读后感(三)

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在乌江自刎而死,结束了一个悲剧。

后人猜想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但即便是过了江东,即便是登上皇位,也不会长久,最终还是要失去天下,这是性格使然。

悲剧的开始是从鸿门宴开始的。项羽听从范增的建议,设宴杀刘邦,就在前一晚,项伯为刘邦求情,沛公不先破关中,公岂敢入乎?今人又大功而击之,不义也,不如因善遇之。项羽一听不义,大丈夫义字2020当头,当初灭刘邦的决心轻而易举的被挫败,分不清轻重缓急,舍天下而取义,优柔寡断的他在范增示意后默然不应,眼睁睁地看着时机错过。在樊哙豪爽地啖肉饮酒后,项羽又一次错失杀刘邦的机会,被樊哙的义和理打动,忘记了摆宴的目的,让刘邦侥幸逃脱。项羽的刚愎自用、优柔寡断还有他那浓重的重义情结成了他的一大缺陷。

从垓下被围到东城快战,项羽又为我们展示了一个骁勇善战的英雄形象,然而,这背后又隐藏了巨大的悲观、消极。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悲凉,人心更悲凉,勇猛无比的身躯之下是萎缩的灵魂,已经无法支撑。

乌江在眼前,天亡我,我何渡为!项羽把自己的一切交与天,丝毫不抗争了,在项羽看来,这是命,是命啊!风萧萧,水滚滚,江边寒光闪过,残阳如血,画上了令人回味的句号。

性格决定命运。项羽只能是霸王,而非天下之王!

《士与中国文化》读后感


《士与中国文化》读后感(一)

这段时间读了余英时的《士与中国文化》,有感于先秦游士对道的追求精神。 《士与中国文化》论述的士和文化的关系,进一步说,是"士"和"道"的关系。而"士"的内在实质其实差不多是现代的知识分子,或者知识人,其内涵没有发生太多的变化。而其外延,却一直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发生着改变。"道"也如此,它既是"天道",也可以是"人道",可以是"政道",也可以是其他的承载着规律性或哲理性的思索。孔子说:"士志于道。"则将"士"这个群体从此与中国的"道"捆绑在了一起。

孟子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他们即使经济上微度贫困,却能‘无恒产而有恒心’,他们往往以道的承载者自居,抱着‘天下有道,则以道殉身。天下无道,则以身殉道’的理想主义。他们不是后世‘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而是秉承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信条践行理想的行动派。他们认为道尊于势,现实生活中也不免以道从势,以道辅势。他们中的优秀者为王侯的师友,他们中最不济的在门下当食客,他们中狂放的隐居不仕,凤歌笑孔丘。他们深知‘天道远,人道弥’,却不愿放弃追求,留下这句流传千古的话‘行不能至,心向往之’。

追求,不考究缘由和结局,忽略过程中的悲伤和喜悦,剩下的就是迷惘。迷惘从何而来,又何以适从呢?读过很多遍诗经国风中的《蒹葭》,伊人的近在眼前又远在天边,可望不可即,诗人顺流而下又逆流而上,千回百转的求索,使整首诗篇弥漫着未知结局、似淡却浓的迷惘和锲而不舍、坚定从容的追求。迷惘和追求是相伴相生的,就像光亮之下有光和影,爱情之中有爱和恨,为人处事有狷狂和中庸一样。

《围城》里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情怨痴缠,在几个城市之间迁移,和诸多名不副实、脸厚心黑的知识分子谋生。追求保暖、情爱和精神有所安宁的方鸿渐,忽然意识到爱情、婚姻实际上是被人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不论是攻城还是守城,战死沙场还是声名远扬,最终一切都指向虚妄。而城在那里,永远有人争夺和守卫。陷入迷惘之中的方鸿渐不知如何面对这样的婚恋、事业和人生,所以故事的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吵架了,他没有追上去把女人哄回来,也没有出发去找赵辛楣,而是看着那个慢了几个点的自鸣钟发呆。

迷惘之不可逃避,正如追求之不甘放弃。我不喜欢方鸿渐谋生谋爱谋理想的善良有余,杀伐优柔,也不能接受他看到爱情、婚姻、人生真相之后的逃避和消沉。我不喜欢顾曼桢逆来顺受,与世不争、安分守己的个性,这样的女子只有在时间的打磨里,才能慢慢明白如何对待追求和追求的迷惘。

如果人生、理想和爱情是道,那么你我应当是志于道的士,纵使穷尽一生也没能企及追寻的终点,行走之中被迷惘紧紧围绕,也应当有‘行不能至,心向往之’的追求精神。如此,便也不曾辜负年少,问心无愧了。

我欣赏士对道有些清晰认识,却依然执着追求的精神。只有这样,你才能头也不回的走下去,坚定从容。

《士与中国文化》读后感(二)

余英时先生所著的《士与中国文化》,陆陆续续读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才将全书浏览一遍,其中许多地方不乏是跳跃式的阅读,即使这样,自己从中也得到许多启发。其中最深的就是对文言文教学的起始段设在何处的思考。

本人也曾在中学和师范学校里读过一些文言文,但读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中的许多文言文引文时,深感吃力。有的只是一知半解,有的是囫囵吞枣,还有的只能是浏览后跳过,这对文章的整篇语义、语境往往会产生曲解,这样的读书应该是不科学的,然反观"70""80""90"后的人,文言文对他们的普及程度似乎更弱,欣闻此次高考有一学生用古代骈体写了一篇得高分的作文,像这样的学生是否应该得到保护,因为他大学的专业似乎与他的爱好并不相一致。由此我产生这样的思考,我们的文言文教学是否要前移,毕竟这是我们的国粹,从上一例子中也可得出,多读文言文的作品对文学素养的养成也是有利的,宁可压缩一些其他篇幅的学时,将中国文化传统中的精髓多多普及,这为今后的学习也打下了牢固的基础,不知我的见解是否有失偏颇。这是题外话,暂且打住。

应该说本人尚算一个读过一点书的知识分子,按照意大利思想家、共产党领袖葛兰西对知识分子的定义:我们可以说所有的人都是知识分子,但并不是所有的人在社会中都具有知识分子的作用。那本人也就忝列为知识分子中的一员了,当然在社会中并不具有知识分子的作用。

余英时先生对中国史上的"士"的判断应该是正确的。他认为中国史上的"士"大致相当于今天所谓的"知识分子"(和我差不多),但两者之间又不尽相同(在社会中并不具有知识分子的作用)。根据西方学术界的一般理解,所谓"知识分子",除了献身于专业工作之外,同时还必须深切地关怀国家、社会以至世界上一切有关公共利害之事,而且这种关怀又必须超越于个人(包括个人所属的小团体)的私利之上的。因此,有人指出,"知识分子"事实上具有一种宗教承当的精神。(中国历史上的宗教又为何,普及度又有多少)

"知识分子"作为一个社会阶层而言,其出现的时代大概不能早于十八世纪。而余英时先生认为,在西方出现的具有知识分子性质的阶层,在中国先秦时代似乎已经出现,也就是所谓的"士"(只不过相似)。并认为中国的"士"自孔子以来便形成了一个延续不断的传统,两者之间在基本精神上有许多契合之处,但不能画等号。康德先生对近代知识分子精神则概括为"有勇气在一切公共事务上运用理性".这与资中筠女士对方孝孺的点评相一致,她认为方孝孺之死与布鲁诺的死有明显的质的差异。一个是为帝王的"家事"操心,耗尽聪明才智、献出理想、忠诚和生命,对推动社会前进并无作用;而一个是为科学真理"日心说"而死。笔者以为,这也就是中国历史为什么封建社会意识形态较长的结论所在!

对"士"的进化,我完全赞同顾颉刚先生《武士与文士之蜕化》一文中的观点,认为"士"最初是武士,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动然后方转化为文士。因为至少当时的历史条件限制了"文士"的产生,如文字、书籍等等,当然这是笔者自己一点小小的思考,与大家先哲不是在同一起跑线上的。顾颉刚先生对"士为低级之贵族"的判断,得到了大家的首肯,但我以为,这只是因历史条件限制而已,随着社会的发展,"士"只不过是舞文弄墨之人的归属性和自我定义。

余英时先生在"哲学的突破"这一节更让人们有所思考。由于哲学的突破,整个西方文明中,理性认知的文化基础由此奠立,哲学、科学、以至神学都跳不出它的笼罩。相反,我国历史上似乎在哲学、科学以至神学都是较弱的学科。

余先生在"古代知识阶层的兴起与发展"中用了孔子《论语》中的许多章节,笔者从李零先生的《丧家狗--我读〈论语〉》中一一找到对应的注解,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文章的精义和脉络,从中也能产生自己正确的理解。比如李零先生对"士"的注解为:"士",即君子,也叫"士君子",是贵族下层的一般称呼。而我的理解是:君子与贵族并不相通,庶民中也有君子,君子似乎更是跟人的文化素质、教养、信仰追求的结果。

余先生在"古代知识阶层的兴起与发展"第27页中有这样的描述,"荀子的时代,儒家与其他各派在政治上的竞争已达到白热化的程度,因此他(荀子)推崇儒家与排斥诸子(从结果看,是成功的)".我在边注上写了"斥诸家,则不可谓士,故中国无士也。"第28页上,荀子主张在政治上"禁非道".我在边注上这样写道:"禁不同意见,非士之人所为,即为,则不能称之为士也,只可谓‘犬’也。"第29页上,我这样写下了自己的认识:"政治化的士还能称之为士吗"第30页上,"将希望寄托在明君身上,此乃中国士之特色。"第34页,"国人之‘士’,为君王服务,又为君王利用。此乃中国一特色。"第36页:"士争名,而不争理。"第38页,我对齐国陈仲的评价,"此乃真士,一旦士与政治相互结合,似乎只能变成余先生所说的‘知识人’而已了,货与帝王,以求相当,与西方知识分子定义相去甚远。"第40页:"中国之士似乎开始时即为霸道与独尊而战斗,故在传统文化历史上,我们没有好的学术氛围,最终导致了现在的国民性。"

也许我们从来就没有什么知识分子,我们只有智识分子。像班达所言"真正的知识分子应该甘冒被烧死、放逐、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危险。"当然它的前提是如萨义德所说"我一向觉得知识分子扮演的应该是怀疑,而不是顾问的角色,对于权威与传统应该存疑,甚至以怀疑的眼光看待。"诚如余英时先生所言,"研究通俗文化史尤其不能以‘科学’为借口而持一种非历史德态度。"我们不能以18世纪后的要求来要求中国文化传统上的"士",同样我们也不能借中国历史上一些圣人的片言只语,与近代知识分子画等号,这也是一种非历史的态度。因为我们本身似乎就缺少培养知识分子的土壤!

《围城》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大象之死》读后感


在《读者》杂志上看到一篇名为《大象之死》的文章,读后心情很是郁闷,文章内容概述
大象一旦意识到衰老,将成为象群的累赘时,便悄无声息地离群而去,开始自己的命运转移。它独自艰难跋涉,耐心寻觅,选定一片向阳又隐蔽的草坪,准备在对青年时代的回忆中老死
一天,当老象从恬静的休憩中醒来,突然看到一双子女站在自己面前,老象意外又欣慰,以为是孩子来接它回去共享天伦之乐,便客气地说:老人应该懂得适时回避,我过得很好,就不跟你们回去而成为你们的累赘了。孩子们却说:我们不是来接您回去的。老象诧异:那是为什么呢?孩子们嗫嗫半天终于发话了:我们是为了您的遗产而来。老象大骇:我一生赤条条来,赤条条去,遗产从何谈起。孩子们说:待你百年之后,你的一对象牙老象一下蒙了,气得浑身发抖,以泪洗面。它颤巍巍站起,颤巍巍前行,突然绷紧筋骨,低下头颅,猛地冲向一棵千年古树,咔嚓嚓--雷电轰击一般,一对粗壮的象牙齐根断下,接着,老象又一次冲向千年古树,头颅碎裂,鲜血飞溅,老象依偎着老树,颓然倒下。倒下还大睁双眼,仿佛一部古老的《天问》。
以物喻人,现今社会尊老爱老敬老之风实在堪忧,父母二老辛辛苦苦养大四五个孩子,而四五个孩子却养不起两位老人,老人身体健康时尽量少给儿女添麻烦,还尽可能多地帮孩子的忙。而一旦疾病缠身,生活不能自理时,便成了孩子们的累赘,在最需儿女赡养孝敬时,儿女们却唯恐躲闪不及,相互之间不是比着尽孝心,而是唯恐自己吃亏。前些天电视一访谈节目,女儿要将亲生父母赶出家门,原因是自己的老公和父母合不来。在父母无其它住所坚持不走的情况下,作为女儿一纸诉状将含辛茹苦将自己养大的父母告到法庭,看着悲伤绝望的老人泣不成声诉说女儿的不孝时,我真替那位女人汗颜。对老人生前不养,待老人百年之后,为了那点可怜的遗产,亲人之间反目成仇,恩断义绝,人性的善良不知到了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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