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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地球》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9 来源:互联网

火星——地球的”孪生兄弟”读后感。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也许下面的“火星——地球的”孪生兄弟”读后感”正合你意!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火星地球的孪生兄弟读后感(一)

读了《火星地球的孪生兄弟》这篇故事,我深有感触。与此同时,我心中又不免产生了许多疑问,火星跟地球几乎长得一模一样,为什么就没有孕育出生命来呢?于是,我上网查了一下资料,现在我把这份资料带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火星不能孕育生命关键还是在于它的质量太小。为什么这么说,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

1.火星逃逸速度比较小,不足以长期的将水蒸气留在大气中,只要火星中的水以水蒸气的形式存在,就会慢慢的挥发到宇宙空间中。这就是现在为什么曾经发现过火星上有水但是现在却找不到水的根本原因。

2.火星不足以足够抵御太阳风的磁场,即使有简单的生命分子出现,太阳辐射出的高能粒子足以破坏生命分子的化学键(如果没有水阻挡的话),索性我们地球磁场足够大,但是火星的磁场只有地球的1%,不足以抵挡太阳的高能粒子,即使火星上出现简单生命分子,也会很快被太阳的高能辐射破坏。

因此火星上不可能孕育并且保存生命。

现在你们知道火星的环境与地球相似,但却不能孕育出生命来的奥秘了吧。

地球是人类的家园,作为它的孪生兄弟火星同样也有南极、北极、高山、峡谷、白云、尘暴和龙卷风,但火星上却没有水和生命的存在。为什么火星留不住水呢?这个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好奇,但即使人们努力地探索和研究,至今却仍然是个谜。

水是生命之源,我也非常希望能找到保护火星上水的好方法,让神奇的火星从此成为我们人类的第二个家园,并让我们在地球与火星之间畅游探索!但是我知道,光想是没有用的,伟大的梦想要靠开拓进取的心。火星上有着无数的奥秘,我们应该从小培养探索宇宙的兴趣,树立热爱科学研究的志向,将来才能去探索更多的宇宙奥秘。

今天的我们是科学的后备军,明天就是科学的主力军。我们要从现在起,去努力学习书本上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户外的实践活动,将科学的种子深植于心,用自己的勤奋去浇灌它,努力去攀登科学的高峰。

相信,只要勤奋努力、开拓进取、勇攀高峰,未来的我们定能尽显锋芒,定能找到留住火星上水的方法,定能揭开宇宙神密的面纱。

今天我读了《火星地球的孪生兄弟》这篇文章,从中也学到了很多东西。

火星是地球的近邻。它与地球有许多相同的特征。它们都有卫星,都有移动的沙丘、大风扬起的沙尘暴,南北两极都有白色的冰冠,只不过火星的冰冠是由干冰组成的。火星每24小时37分自转一周,它的自转轴倾角是25度,与地球相差无几。

火星上有明显的四季变化,这是它与地球最主要的相似之处。但除此之外,火星与地球相差就很大了。火星表面是一个荒凉的世界,空气中二氧化碳占了 95%.浓厚的二氧化碳大气造成了金星上的高温,但在火星上情况却正好相反。火星大气十分稀薄,密度还不到地球大气的1%,因而根本无法保存热量。这导致火星表面温度极低,很少超过0℃,在夜晚,最低温度则可达到-123℃。

火星被称为红色的行星,这是因为它表面布满了氧化物,因而呈现出铁锈红色。火星表面的大部分地区都是含有大量的红色氧化物的大沙漠,还有赭色的砾石地和凝固的熔岩流。火星上常常有猛烈的大风,大风扬起沙尘能形成可以覆盖火星全球的特大型沙尘暴。每次沙尘暴可持续数个星期。

一直以来火星都以它与地球的相似而被认为有存在外星生命的可能。近期的科学研究表明目前还不能证明火星上存在生命,相反的,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火星更象是一个荒芜死寂的世界。尽管如此,某些证据仍然向我们指出火星上可能曾经存在过生命。例如对在南极洲找到的一块来自火星的陨石的分析表明,这块石头中存在着一些类似细菌化石的管状结构。所有这些都继续使人们对火星生命的是否存在保持极大的兴趣。

而我们地球的人类也正在对火星进行探索,因为它是地球的兄弟,我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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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道而驰的孪生兄弟_读《大林和小林》有感800字


《大林和小林》出自中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张天翼的长篇童话选。作者以奇特的构思、夸张的手法、大胆的想象和曲折的情节讲述了大林和小林带有传奇色彩的、不同的人生境遇。

大林和小林原本是一对相亲相爱的孪生兄弟,他们的父母因贫苦而早早死去,两兄弟只好外出谋生。可是,在外出谋生的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怪物,只得分开逃命。小林在逃亡途中遇到了臭美的鳄鱼小姐、善良的中麦伯伯和小气的四四格。他被贩卖过,当过工人,饱受欺凌和虐待,最后成为一名火车司机,这些经历使他懂得人民的疾苦,因为他始终怀着一颗善良的心。他为人民挺身而出却被关了起来,广大人民义愤填膺,奋力抗议,小林才被放了出来。小林虽然饱经磨难却增强了本领,使他活了下来,还交到了许多好朋友。

而大林却阴差阳错地来到了富翁叭哈先生家,做了他的儿子,改名唧唧。最后,大林也成为一个十分富有的人,他变得六亲不认,养尊处优,只知道吃喝玩乐,钱财消磨了他的意志,使他失去了原本的才干,变成一个好吃懒做的人,忘记了自己的根本最后竟然饿死在金子堆里。

这个故事通过深受苦难的底层工人和好吃懒做的富人之间的斗争,描述了当时不平等的、残酷的社会现实,揭露了旧社会统治阶级的昏庸无耻和他们对劳动人民的残酷压迫,同时写出了劳动人民为了追求光明而顽强不屈的斗争。

故事告诉我们:有金钱不一定能做成你想做的事,因为金钱不是万能的。大林就是只相信金钱的人,他除了钱之外一无所有,最终也一事无成。所以我们不要过份相信金钱,只有真才实学才能获得生存的本领。有时,财富还会消磨人的意志,使你变成一个没有感情的人。无论你走到哪里,都要珍惜亲人,失去亲人应该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我们要像珍爱自己生命那样,热爱自己身边的亲人和朋友。

故事还告诉我们:苦难不一定都是灾难,为了生存,磨练也是一种很好的锻炼。小林就是这样,他虽然很苦,但很坚强。因此,只要有坚强的生活信念和战胜困难的勇气,同时还要拥有自信心,无论你身在何处,只要怀着一颗自信的心,希望之光定会驱散绝望之云。此外,我们待人要有诚心,因为有诚心就会有朋友,有朋友就会有快乐,就会有美好的未来。

读《质数的孤独》有感:孪生质数


孪生质数

——读《质数的孤独》有感

冰镇火药

这本书是在图书馆无意间看到的,而借这本书只是因为书名很特别!《质数的孤独》这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本书呢?

这本书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页码都是质数:1,2,3,5······以此一直到最后

当拿起书本开始看后,一章一章的情节就这样展现在面前,刚开始的每一章都是独立的,讲着一个个人物小时候的故事,后来两两碰面,再到最后男女主角的碰面······

质数,只能被1和它本身除尽,随着数字的越来越大,两个质数越来越难碰到……质数,就像一些孤独地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人一样,也许,只有遇到另一个“质数”时,才能够松一口气吧……

《质数的孤独》里的人物或多或少都有些孤独,被人所不理解:厌食症、自闭症、同性恋倾向、自卑······各种因为童年的不同经历而演变成为质数的人物,因为相遇、相知甚至相爱而找到了他们最初的自己,慢慢地改善着他们的内心,让他们变成一个个更好的人!

爱丽丝残疾,厌食,焦虑。右腿能够优雅自如的弯曲,左腿却是僵直不听使唤。她叛逆地去纹身,参加派对,胆怯地试图参于世界疯狂的舞蹈,却被冷漠地拒绝。童年的不幸,少年的痛苦,演变为大人不堪一击的脆弱。

马蒂亚天才,高傲,洁癖,有自残倾向。童年时永恒的噩梦埋藏在生命深处,从未褪色。他缺乏安全感,胆怯到觉得书本上的知识才是绝对安全的,他没有存在感,空虚高层次要通过划破肌肤的痛感证明自已的存在。

记得书中有一个片段:

在大学一年级的一门课上,马蒂亚知道,在质数当中还有一些更加特别的成员,数学家称之为“孪生质数”,它们是离得很近的一对质数,几乎是彼此相邻。在它们之间只有一个偶数,阻隔了它们真正的亲密接触,比如十一和十三、十七和十九、四十一和四十三。假如你有耐心继续数下去,就会发现这样的孪生质数会越来越难遇到,越来越常遇到的是那些孤独的质数,它们迷失在那个纯粹由数字组成的寂静而又富于节奏的空间中。此时,你会不安地预感到,到那里为止,那些孪生质数的出现只是一种偶然,而孤独才注定是它们真正的宿命。然后,当你正准备放弃的时候,却又能遇到一对彼此紧紧相拥的孪生质数。因此,数学家们有一个共同的信念,那就是要尽可能地数下去,早晚会遇到一对孪生质数,虽然没人知道它们会在那里出现,但迟早会被发现。

马蒂亚认为他和爱丽丝就是这样一对孪生质数,孤独而失落,虽然接近,却不能真正触到对方。这个想法,他从来没对爱丽丝说起过。每当他想要对爱丽丝坦白这些事的时候,手上薄薄的一层汗液就会蒸发得一干二净,让他整整十分钟不能触及任何话题。

2760889966649。他盖上笔帽,把笔架在纸的边缘上。两兆七千六百零八亿八千九百九十六万六千六百四十九,他大声地读着这个数字。随后,他又小声地读了一遍,像是要把这个绕口令读得熟练一点。他决定把这个数归为己有,他敢肯定,在这个世界上,乃至在这个世界的整个历史上,绝没有第二个人曾停下脚步来注意这个数字。或许到那时为止,也没有第二个人能把这个数字写在纸上并且大声地朗读。

他迟疑了片刻,在那串数字下面隔了两行,又写下了2760889966651。这是爱丽丝的数字,他想。在他的脑海中,这个数字呈现出爱丽丝那只脚的青黑色,那是在电视机蓝色亮光的映衬下形成的轮廓。

或许这会是一对孪生质数,马蒂亚心想,如果是的话……

马蒂亚一遍遍地在纸上演算着各种质数,想要找那专属于他和爱丽丝的质数,他疯狂地验算着······最后终于找到了这样的一对“孪生质数”:2760889966649和2760889966651。这就是马蒂亚的浪漫吧,努力找着自己和爱丽丝之间的联系,记得和爱丽丝一起的所有事情······

《质数的孤独》的男女主角,最后虽然没有我想象地那样最后在一起,但是,他们的心是在一起的,结局是美好的。即使两个“质数”没有在一起,他们却因为彼此而变得不再孤单,渐渐的也变成了更好的人,不再孤独……

那我们呢?如果说我们也是质数,应该就是那些比较小的质数吧,不会很难找到自己的“孪生质数”但却也是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孤独地活着却在冷眼看着、讨论着那些比我们来得大的质数,以此想要慰藉自己的心灵,告诉自己:其实我并没有那么地孤独!

直到遇到了自己的”孪生质数“才会发现,以前的自己是如此的孤独······

遇见火星女孩读后感


【篇一:遇见火星女孩读后感】

前不久,我刚刚读完一本叫《遇见火星女孩》的书。书的作者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作品。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故事描述的是外号叫小撒旦的女生,有着假小子的外表和性格。

她自小和邻居女孩玛莎感情深厚,而玛莎有着奇特的身世,她在某个星星唱歌的夜晚,降临在养母的门口,美丽乖巧而善解人意的玛莎,不仅得到小撒旦的喜欢和依恋,而且深受养母及哥哥大郭的宠爱。可惜玛莎在一个流星雨之夜忽然消失,从此杳无音信。

就在玛莎离去一年之后,小撒旦的班里忽然转学来了一个新同学,她自己称呼为火星girl,火星女孩在很多地方与玛莎非常相似,是不寻常还是巧合?这引起了小撒旦和大郭的注意。火星女孩最终也离大家而去,只留下同学们对她的无限怀念和惆怅

多年后,小撒旦和大郭都从大学毕业,大郭成了一名航天员。2010年,中国航天员大郭登上火星,在火星的奇异世界里,他看到了令人不可思议的情景

火星女孩和玛莎都是橙色魔女,她们心地很善良。一旦沾上人间烟火,便是她们要离去之时!

【篇二:遇见火星女孩读后感】

在这个雪花纷飞的寒假,我读了一本既令人感动又让人难以忘怀的小说。那就是我最最喜欢的作家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遇见火星女孩》。

读了这本书我心里有很多感触,外号叫小撒旦的假小子、温柔善良又善解人意的玛莎、还有和她很像的火星女孩、外表酷酷的内心却很温柔的大郭,都让我难以忘怀。

《遇见火星女孩》就像一首优美的萨克斯曲,打动人的心弦。这本书真是非常感人,令人过目不忘。这本书既穿插了回忆又增添了现实,我想伍美珍姐姐真是厉害,有这么厉害的写作功底,真是令人佩服、佩服。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假小子小撒旦与死党大郭遇见了降临到地球的两个橙色魔女一个是玛莎,邻居女孩玛莎有着奇妙的身世。她在某个星星唱歌的夜晚,降临在养母的门口。美丽而且善解人意的玛莎,不仅得到小撒旦的喜欢和依恋,还得到了养母和哥哥大郭的喜爱,可是她却在一个流星雨之夜消失了,从此杳无音信。另一个则是与玛莎有着同样不解的身世和同样美丽的眼睛并且同样美丽而又善解人意的火星女孩这引起了大郭和小撒旦的注意。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浓烈的友情的味道。在读完这本书的主要内容的时候,脑子里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号。玛莎是谁?自称火星女孩的安星星又是谁?她们两个是不是同一个人,如果不是同一个人,会不会是双胞胎?大郭在火星上看到了什么在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谜底全部揭开了,玛莎和火星女孩都是橙色魔女,他们之所以很想是因为她们同是橙色魔女大郭看到了许许多多的橙色魔女。这个结局后来想想并不是我想要的,但他们都是幸福的。我很高兴。

这本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中不仅有着许多男孩子喜欢的科幻,还有着许多女孩子喜欢的真诚的友谊。阳光姐姐真是厉害,可以知道我们小孩的心思,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篇三:遇见火星女孩读后感作文】

寒假之间,我读了《遇见火星女孩》这本书,是俗称阳光姐姐的伍美珍阿姨其中的一项作品。

这本书有9个章篇,有9个人物,分别是小撒旦郭挹伦,玛莎,安星星(火星女孩),萍姐,兔子,阿莫,黄黄,阿森。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个星星唱歌的夜晚,刚生完郭挹伦的郭挹伦妈妈,在门口看到了小女孩玛莎,从此,玛莎就成为了大郭的妹妹。十月的一天,班主任萍姐,带着火星女孩安星星说:这是转校来的新同学。安星星听说学校开设了天文小组,安星星也想参加,就找到了代号为小撒旦,那天正好天文小组要在郭挹伦家举行讨论会,小撒旦要带着安星星去参加,去了之后,大郭好像不喜欢火星girl,要赶她走,小撒旦只好带着火星女孩先走了。

一天,大郭在跟球的时候不小心把火星女孩的鼻子给打流血了。郭挹伦被强迫给安星星补习,他只好答应了,但是,不久,大郭和他妹妹玛莎吵了一场大架,然后,玛莎在狮子座流星雨之夜消失了。

最后,他们长大了,兔子叫着小撒旦一起聊上了橙色魔女的事情,她们俩都认为火星上有橙色魔女。而大郭当上了宇航员,准备登上火星。在那里,他们真的看见了橙色魔女,大郭无意中发现了火星女孩和玛莎。后来,我们知道安星星和玛莎都是橙色魔女。

【篇四:遇见火星女孩读后感】

《遇见火星女孩》就像一首优美的萨克斯曲,打动人的心弦。这本书真是非常感人,令人过目不忘。这本书既穿插了回忆又增添了现实,我想伍美珍姐姐真是厉害,有这么厉害的写作功底,真是令人佩服、佩服。故事内容是这样的:

外号叫小撒旦的女生,有着假小子的外表和性格。她从小就和邻居女孩亲如姐妹。邻居女孩玛莎有着奇妙的身世。她在某个星星唱歌的夜晚,降临在养母的门口。美丽而且善解人意的玛莎,不仅得到小撒旦的喜欢和依恋,还得到了养母和哥哥大郭的喜爱,可是她却在一个流星雨之夜消失了,从此杳无音信。

就在玛莎离去一年之后,小撒旦的班里转来了一个女孩,她自称为火星女孩,火星女孩在很多地方都与玛莎相似,是不寻常还是巧合?这引起了小撒旦和大郭的注意,可是火星女孩最终离他们而去,只留下同学们对她的无限思念。

大郭当上宇航员后,在火星看到了奇妙的景象

说实话,看完这本书之后,我都不敢看它第二遍,因为这个结局对玛莎和火星女孩不公平。好啦该说我喜欢哪个角色了吧,我喜欢小撒旦,因为她坚强、善良、纯洁,你呢?

【篇五:遇见火星女孩读后感】

火星女孩,到底是恐龙还是公主?在这个星星唱歌的夜晚,火星女孩,揭开了一层纱罩

主人公小撒旦是一个有着假小子外表的女生。她和有着奇特身份的玛莎自小感情深厚,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玛莎也是大郭的妹妹。

里面有一个地方让我感动:友谊啊,就像一阵风,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玛莎在一个流星雨之夜忽然消失,她去找她的父母了。读到这,我感觉心酸酸的。小撒旦他们也得知,玛莎是一个火星女孩。在玛莎悄然离开之后,小撒旦班里转来了一位女同学,她的代号叫火星女孩。难道她就是玛莎吗?我在这想。她和离开的玛莎离奇相似!这是巧合吗?这让小撒旦们回忆起了玛莎,那个可爱迷人的女孩,也注意起了这个火星女孩。最终火星女孩也离开了他们,跟玛莎一样,离开了。

大郭在2030年等上了火星,在火星的奇异世界里,它看到了不可思议的景象

唉,如果是你的好朋友离开了,你会伤心吗?而且,还是两个。我很佩服小撒旦,她依然那么坚强。我也觉得,玛莎悄然离开,她难道不知道这会给小撒旦和那么疼爱她的哥哥造成多么大的心灵创伤吗?

啊,我也希望我有一天也能遇见一个火星女孩!她,也许就在我身边哦!

【篇六:遇见火星女孩读后感】

在这个雪花纷飞的寒假,我读了一本既令人感动又让人难以忘怀的小说。

那就是我最最喜欢的作家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遇见火星女孩》。读了这本书我心里有很多感触,外号叫小撒旦的假小子、温柔善良又善解人意的玛莎、还有和她很像的火星女孩、外表酷酷的内心却很温柔的大郭,都让我难以忘怀。《遇见火星女孩》就像一首优美的萨克斯曲,打动人的心弦。这本书真是非常感人,令人过目不忘。这本书既穿插了回忆又增添了现实,我想伍美珍姐姐真是厉害,有这么厉害的写作功底,真是令人佩服、佩服。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假小子小撒旦与死党大郭遇见了降临到地球的两个橙色魔女一个是玛莎,邻居女孩玛莎有着奇妙的身世。她在某个星星唱歌的夜晚,降临在养母的门口。美丽而且善解人意的玛莎,不仅得到小撒旦的喜欢和依恋,还得到了养母和哥哥大郭的喜爱,可是她却在一个流星雨之夜消失了,从此杳无音信。另一个则是与玛莎有着同样不解的身世和同样美丽的眼睛并且同样美丽而又善解人意的火星女孩这引起了大郭和小撒旦的注意。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浓烈的友情的味道。在读完这本书的主要内容的时候,脑子里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号。玛莎是谁?自称火星女孩的安星星又是谁?她们两个是不是同一个人,如果不是同一个人,会不会是双胞胎?大郭在火星上看到了什么

在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谜底全部揭开了,玛莎和火星女孩都是橙色魔女,他们之所以很想是因为她们同是橙色魔女大郭看到了许许多多的橙色魔女。这个结局后来想想并不是我想要的,但他们都是幸福的。我很高兴。这本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中不仅有着许多男孩子喜欢的科幻,还有着许多女孩子喜欢的真诚的友谊。阳光姐姐真是厉害,可以知道我们小孩的心思,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火星救援》读后感600字


乐观进取的力量

——读《火星救援》有感

爸爸出差回来,送了我一本安迪·威尔所著的《火星救援》。它活泼的语言、精彩的情节,一下就吸引了我。

小说的主人公马克·沃特尼是一位植物学家、机械学家。他被NASA选中,与其他五人一起探索火星。但在第六天里,他们遭遇了风暴,马克不幸被通讯电线刮倒。队员们误以为他已经死亡,被迫返回了地球。万幸的是,马克没有牺牲,但他就这样被队员遗弃在了这颗荒芜人烟的红色星球上。

没有外援,缺少水和食物,还要提防随时可能发生的灾难。在火星上生存下来,真的比登天还难。但马克没有放弃,也没有埋怨队员,而是全身心地投入到这场生存自救战中。他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优秀的应变能力,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缺少食物,就因地制宜,把栖息仓改成了“土豆种植大棚”。水不够,就利用学过的知识,把氢和氧结合生成水……

后来,他通过火星探测器与NASA交谈,到达了计划的发射点。他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在队友的接应下,登上了返回地球的飞船。

小说并不长,但处处写得扣人心弦。一个十分细小的失误,就会让他落个满盘皆输的下场,葬身火星。但他挺住了。他硬是用超群的计算能力和顽强的生命力生存下来。更为重要的是他始终没有坐以待毙,或者服药自杀,而是每天思索着,行动着,让自己活得更好。他乐观向上、百折不挠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我。依我看,《火星救援》就是太空版的《鲁滨逊漂流记》呀!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时时保持乐观进取的心态,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干劲,再充分利用自身的聪明才智,使用正确的方法,也一定会像马克一样,在无数次与命运的战斗中,获得无数次的胜利!

《火星营救》读后感600字


“火星,地球的孪生兄弟......”班里传来了郎朗读书声。火星,应该是人类除了地球外比较熟悉的一个星球了吧。为了能更加了解这个神秘的星球,我带着兴奋,一览了《火星营救》。

本篇主要讲述了宇航员马克.沃尔特在航天过程中遭受了意外,坠留在了火星上。并且,其他队员都回到了地球,并宣告他已经逝世了。一般人应该要大喊了吧,可是马克.沃尔特没有。他在为自己疗伤之后,打算以自己仅有存粮,开始种植土豆,与土豆苗相依为命。他以自己勇敢乐观的意志,终于绝处逢生,最后返回了家园——地球。

看完了这部片子,我震撼之余,也有点感动。这简直是个奇迹呀!一个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人,被大家宣告死亡,孤身一人居然在火星上活了下来。不过我细细一想,也不是不可能,马克遇事不慌,勇敢乐观的精神却不得不令人佩服。

影片中,马克联系到了NASA,满怀期待地问:“其余队员听说我还活着都说了什么?”可是,NASA的回答是:“我还没告诉他们呢,不想让他们分心。”或许,NASA确实比较自私,只想让其他人顺利完成任务;或许,他比较看得清现实,知道马克根本支撑不了多久。不管怎么,马克孤身无援地在火星上,是多想要得到队友们的问候,此刻的他一定极度失望。但接下来,马克并没有一张颓废郁闷,在短暂的难过之后,他又恢复了乐观坚强的心态,真令人惊叹。

不仅如此,我还捕捉到了马克之所以能成功的一大原因——孤注一掷。在返回地球时,由于无法拉住前来救援的宇航员,马克果断决定刺破太空衣,利用喷发的氧气前行并调整方向。这是多大胆又危险的决定啊。如果没有成功,后果将不堪设想。在这里,我深深地被他的坚定和果断所震撼了,同时也为他深深揪着心,也许是他的精神感动了上天,最后,他成功了。

《火星救援》虽不煽情,却打动了我。马克坚韧不拔,机智果断,勇敢乐观的精神就是原因。是啊,我们若是想要安居乐业,过上美好生活,就离不开这种情怀…

《兄弟》读后感


两天的时间读完了余华的小说《兄弟》上部,一次次在泪水中抬起模糊的双眼,一次次唏嘘不已,这部小说带给我强烈的震撼~~~这是一部描写文化大革命前后的小说,同样的题材,同样的时间隧道里却带给我和其他小说不一样的感受。

上部主要描写了兄弟两个悲惨的童年,他们所经历的苦楚,真是一部辛酸血泪史~~~最欣赏宋凡平,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是一名中学教师,尤其爱好体育,曾经的一记扣篮被那时的人们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世一击。其实这些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永远是一个乐观的人,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孽带,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充满韧性的女人,以前的丈夫给他带来的是屈辱,是愤恨,而宋凡平给他带来的却是一生的爱,尽管他们在一起只生活了一年零两个月,而且他连丈夫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在他住院的时间里,丈夫一直用幻想的幸福来安慰他,让他放心,安心,而此时的丈夫却受着摧残,丈夫用超乎常人的意志支撑着他的心,为了接她出院,丈夫逃跑了,结果被惨无人道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从此离开了他所真心爱恋的妻子,儿子~~~当李兰回到刘镇,迎接他 的是丈夫的尸骨,在丈夫惨死的地方,她一点点的将染有丈夫鲜血的泥土捧回家,在路上她一声也不哭,回到家里看见丈夫的尸首,沾满血迹,甚至爬满苍蝇,这个坚强的女人心疼的昏死过去,她为他洗涮,为他换衣,要知道宋凡平一米八多的大个,体重将近200斤,天知道这个瘦弱的女人是怎么为他擦洗,换衣,为他梳洗?这就是爱的力量吧,收拾停当,她靠着丈夫的胸前度过了一个漫漫长夜,走时热情洋溢,回来时却已阴阳相隔,人鬼殊途,这种生死离别是何等的残忍?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却催不跨坚强的女人,他给丈夫送终,遇见了那些造反派,他还依然坦然的承认她就是那个地主婆,尽管那些人教训他,侮辱他,他却不改初衷,依然昂然的面对那些残忍的人,甚至带着鄙视的微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呀,送行的路上他没掉一滴眼泪,他不想被别人笑话,及至墓地,他才痛哭起来,把这许多日子以来的悲痛统统哭了出来,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哭泣~~~~~~七年之后他也离开了人世,在这七年里,他没有洗过一次头,刘镇有这样的风俗:亲人走后几个月不洗头,感情越深坚持的时间越长,而我们 的李兰,从丈夫走后他一直没有洗过头,不知道他对丈夫的爱究竟有多深?她不但不洗头,还每次把头发弄的又黑又亮,因为他忘不了宋凡平为他洗 头,为他梳头,那是多么幸福的日子,如今这些已经成为了永远的爱,也是永远的痛~~~生命弥留之际,他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因为孩子们太小了,他就这样带着对丈夫的爱,对儿子的不舍,离开了这个带给他欢乐,带给他痛苦的人世,永远的和丈夫依偎在一起了~~~~~~

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在经历了父母双亡的悲惨后依然坚强的生活着,宋刚在农村和爷爷相依为命,安葬好爷爷后,他自然的想到了他的兄弟,李光头,这也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他们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尽管他们没有一点血缘关系,但是那感情却割舍不下,而且越来越重~~~~~宋刚是一个斯文而重情义的男孩,李光头是一个虽有点流气,但是却也很讲义气的男孩,宋刚永远不会忘记妈妈临终时对他的嘱托,还有自己的誓言,正是这些誓言,使他永远保持着哥哥的本色,永远爱护着自己的弟弟~~~~~~

掩卷又一次陷入他们一家的情意里,一家的心酸里,我无语凝噎~~~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明天就可以看到下部了,好期待~~~~~~

兄弟读后感


【篇一:兄弟读后感】

余华的《兄弟》前一段炒的火热,我看完之后没有失望,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希望过。说实话我不喜欢余华,以前读《活着》,就是一次没有快感的阅读。我不敢说《活着》不好,这部小说获得了很多人的喜爱,而且得了那么多的大奖。我想,肯定有它的原因的。只是,他没能满足我的阅读需求,所以,我不喜欢。阅读感受是一种很个人化的体验,与阅读者的人生阅历,生活体验,文化背景,甚至年龄有着极大的关系。譬如琼瑶的爱情故事,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显得太幼稚,但对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来说,却能够满足他们对爱情的甜美幻想。还有韩寒,他那种装模作样的深刻尽管很浅薄,但他对中国教育的仇恨让那些同样对中国教育仇恨的人很解气,所以,赢得一些年轻人的喝彩就很正常。

但对余华的《兄弟》,我觉得这是一部很糟糕的小说。李敬泽先生曾说它太简单了那是给余华面子的批评,这部小说不是简单的问题,而是浅薄粗陋的问题。《兄弟》的语言臃肿粗陋,情节设计简单无聊,人物形象脸谱化没有血肉。老实说,读这部小说的过程简直就是自我折磨的过程。

《兄弟》的开头足足用了两万字围绕着女人的屁股来写,这个开头很失败,失败的不是他写了什么,失败的是他什么写的不好。有评论家就说它极低下的,粗俗、无聊至极的,即使将之当作色情小说都不够格。它没美感、不提供诱惑,连色情的人看了都引不起色情念头。的确如此!文字就好像一面镜子,能折射出作者的品位、兴趣和心态。以前我读托尔斯泰的文字,总能感受到他文字后面有一股静谧之气,这种感觉来自他优裕的贵族生活,当然也来自他高品位的精神追求。在他的作品里,我很少能看到名利的影子。而当代中国许多作家的作品里,我常常看到的都是一些围着名利的写作。以前我想,是不是中国的稿费太低,作家太穷,所以,中国出不了托尔斯泰!其实,中国的作家里也有很有钱的,可在他们的作品里,还是有许多外在于文学的东西。我想,这只能从他们的精神境界和心理上找原因了。

一位著名文学理论家曾经说过,作品首先是道德的力量,其次是作品里显示出的见识,学问和感情的东西,最后才是作者的才华。

余华的《兄弟》里有道德的力量吗?没有,连不道德的力量都没有!有人说余华有恶癖,这是余华的兴奋点。的确,其中有一段写主人公被红卫兵打死的场面,余华极尽渲染,不惜笔墨。但写的不好,没有一点力量,《恶之花》写恶最起码还写出花来了呢。男主人公被红卫兵打,简直比江青时代文学作品里的英雄还要英雄,怎么打都不死,好不容易快死了,还要矫情地对汽车站售票员说一句买一张去上海的车票!小说的力量来自细节,来自细节的真实,来自典型环境下典型人物的细节的真实!

优秀的小说家就有这样一种本事,可以把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写的很逼真。这是一种最重要的能力,把握和还原真实的能力。而余华显然不具备这个能力,在我看来《兄弟》里的人物心理描写是肤浅的,人物形象的塑造是脸谱化没有血肉的。

我在网上看到一些余华对一些批评的回应,他说自己的每一部作品都伴随着批评声,只有自己的下一步作品出来,对这部作品的批评声才会消失。可是,我觉得余华在面对批评时比他在写小说时显得智慧。面对批评时的余华机智而且幽默,而写小说中的余华呢,却显得笨拙而可笑。

在我对余华的阅读中,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发表在《读书》上的那组随笔,读后我心中曾充满敬意,因为阅读后我有了共鸣和阅读的快感,所以我相信余华是很有才华的。但有才华未必就能写好小说,尤其是现实风格的长篇小说,有才华可以写好散文,写好随笔,甚至可以写好短中篇小说,但未必能写好长篇小说。长篇小说需要懂得生活,懂得人,没有一定的生活积累和思想积累是写不好的长篇小说的。

余华的《兄弟》是他沉寂七年后的出山之作,但余华复出之后踏入的是他不擅长的领域:写实风格的长篇小说。余华的才华足以支持他去写散文和随笔,去写先锋的中短篇小说,但不足以支持他去60万字长篇小说。

余华写《兄弟》时的语言臃肿粗杂,一点也没有他散文随笔或者回应批评时的智慧和灵性。可以想象,一个没有多少内容的故事,硬要写60万字,语言能不臃肿吗?余华自己以前推崇的密集和强度,但在《兄弟》中却截然相反,完全背离了他自己的创作理念,是为什么呢?我有一个不太自信的揣度,稿费是按字数计算的,一个编辑有了一个策划,让沉寂七年的余华再度出山,会是一个很好的炒作点,于是编辑开出了丰厚的条件,余华心动了,开始了一次他的没有充分准备的写作。是金钱让余华发疯了吗!我不知道!

《兄弟》作为一次商业策划,出版社和余华都是成功的;作为一次文学创作,余华是失败的:这是一次疯狂的自杀式写作,毁掉的是余华自己的文学名声!

【篇二:兄弟读后感】

说起来惭愧,两个一起长大的兄弟都早看过了余华的小说《兄弟》,我今天才看完。这几天只要有空就翻开这本书,终于这个故事在我阅读下留在了大脑中。说起来更惭愧,这部小说竟然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本阅读的小说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李光头的父亲因为偷看别人屁股掉进了厕所死了,从此他的妻子李兰没脸再抬头见人,李光头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出生了。母子两个过着很阴暗的生活,这时出现了一个宋凡平,这个男人用强大的爱让李兰从此又抬起了头。宋凡平也有个孩子交宋刚,之后宋凡平和李兰结婚了,带着两个孩子。李兰常常头痛,后来去上海治病,这个时候文化大革命来了,宋凡平出身于地主家庭,因此因为阶级斗争而被欺负,李兰去了上海,宋凡平被关在了仓库,两个孩子很小就开始了艰苦的生活,两人相依为命。

不久李兰要从上海回来时,宋凡平从仓库中逃出来要去接妻子,结果到车站没见到妻子就被人打死了,书中写宋凡平的死写的惨不忍睹,让人看的心惊胆颤。随后李兰也死了,丢下了两个孩子。

两个孩子慢慢长大,学会生活,长大后因为一个叫林红的女人两人产生了矛盾,李光头爱林红,宋刚也爱,可是这个女人爱的是宋刚。宋刚和林红后来结婚了,李光头做起了生意。从此两个相依为命的兄弟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文化大革命结束了,李光头的生意越做越大,宋刚却是一个吃尽了苦却赚不到几个钱的人。他们两个兄弟虽然因为一个女人不再相依为命了,但是从前的感情两在两个人的心中一直都没有消失。

后来宋刚丢下了林红去外地挣钱,折磨坏了自己的身体,李光头这时已是一个风流,有钱的名人。最终,林红和李光头纠缠在了一起。宋刚后来自杀了,李光头和林红都伤心欲绝,兄弟的感情是真的,夫妻的感情也是真的。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这本小说从一个精神狂热,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到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连结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两个兄弟,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兄弟》,看完后那种深入骨髓的颤傈令我久久不能释怀。

【篇三:兄弟读后感作文】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篇四:兄弟读后感】

整体感觉《兄弟》写的是文革到今四十年的变化。

李光头,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他浓缩了改革开放后,广大创业者资本积累、扩张的身影,时代的弄潮儿。我比较欣赏李光头的性格,他恩怨分明,勇于承担各种责任,能屈能伸;他对爱情忠贞不移,呵这句话应该是对女的来说,但李光头确实这样做了。他知自己魂牵梦萦的林红就要和自己的兄弟结婚后,就在他们结婚那天坚定的去医院做了结扎。按他的说法,是我不能把第一次给你,也不给别人。李光头,对于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有独具慧眼的一面。就说刘作家,这个小时给他横扫荡的死对头,又被他狠K过的人;后因写了一篇文章给成功人士的他正名,把李光头偷看屁股一事,写成是为了拣掉到厕所里的钥匙。李光头觉得他,太有才了,于是不计前嫌,把他招来做新闻发言人,后又直升副总,CEO。从小说中的描述,也证明了,他的任用是正确的。

宋钢,在小说的后半部份,写得有些凄惨,以至于读到他那些段子时,都有些发麻。他和林红结婚后,曾一度走上春风得意的日子,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每天下班都准时到工厂接林红。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他下岗了。这时正是改革开放生机勃勃的时候,适者生存、弱者淘汰。为让林红过上好日子,一无作落的他卖花,惨淡经营;当苦工得了肺病,闪了腰;出走刘镇、行骗江湖、隆胸、到最后的卧轨自杀,无一不让人心酸。宋钢的悲惨,是性格的悲惨。他缺少主见和判断力,做事犹豫不决

林红,就像一个扁担,挑着李光头和宋钢两头走。所不同的是,一个走向了成功、爆发,一个走向了落寞、绝路。同时,她也被两个人推向毁灭的深渊。

小说中,提到的童铁匠、关剪刀、余拔牙、苏妈、赵诗人和陶青等等,他们都是时代中放大了的典型人物,读起来总能会心一笑。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或多或少能挖据出这样的人物来。

小说中的绝大部分人物还活着,如今生活应该大不同了吧。李光头正在参加太空游培训?林红的美发店被查封了吗?苏妹的周游点心店是不是开始品牌化运作了,刘作家会行贿而还有陶青我们这些70,80后也该上场了吧。哈哈想象太丰富了,刹不住了。

三兄弟的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三兄弟的故事。里面讲了有一个国王,它有三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他们的母亲被妖精抓走了。三个儿子一起出去寻找母亲,它们来到一个悬崖,只见一架梯子挂在悬崖边上,只够一个人上去的,三王子对两个哥哥说:让我去吧,你们在这儿等我。三王子走了很久,终于找到了母亲。三王子打败了妖精,救走了母亲。可是当母亲顺着梯子爬上来后,大王子和二王子把梯子割断了。他们还威胁母亲,不让她把这件事告诉别人。三王子知道两个哥哥把梯子割断后,心里很难过,他手里一直攥着从妖精那里夺来的一枚戒指。突然,从戒指里出来一个精灵,问道:主人,有什么吩咐?三王子很惊奇,但马上说道:带我离开这里吧。三王子回到了自己的国家,国王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他把大王子和二王子赶出了家门,并把王位传给了三王子。

我读完了这个童话故事,让我知道了大王子和二王子心胸狭窄,他们不能够容忍比自己优秀的人。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也会遇到比我们优秀的人,这时我们应该做的是向别人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

关于《兄弟情仇》的读后感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作品,作者叫牧铃,首先来了解一下作者,他少年时跟随父母再向东牧场生活了3年,由此结下了挥之不去的牧场情节。以后作为“知青”,他又在湘东上山下乡11进山伐木烧炭,与山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面对进城工作的机会,他放弃了城市,重新回到乡镇,当了一名供销社营业员。在那里,他可以经常接触山民,倾听有关大山与动物的种种传奇故事。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猎人和一条跟随他多年的猎犬迷失在森林中,他俩开始相依为命,寻找出路。几天之后,猎人和狗都饿得瘫软了,这时猎人有两个选择,一:和狗一起饿死,二:把狗杀死,吃了它的肉,然后继续寻找出路。他可能找的到。也可能找不到。

“灰灰”和“黑头”,原本是亲密无间的兄弟,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两兄弟反目成仇,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灰灰经历了牧犬---恶犬----野犬的变化,从牧场来到城市,最后又回到牧常在这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历经苦难但不屈不饶的灵魂。

作品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找回自然本色。字里行间大呼回归人性。有时,人性的丑恶让人性不如犬性。动物与人一样,同样是生命,同属于大自然。作为万物之灵长得人类应该尊重其他的生命!

我们还应学到的一点是,在这个功利化的时代,不能只追利,而忘了或是抛弃了心中的真情真爱。牧铃可以为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放弃了城市,而你呢,当你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会选择哪条路?

三兄弟的读后感精选


作品正是一本值得我们细细品读的好书,写读后感可以从作品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者精湛的思想。怎样才能打造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经过搜索整理,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呈现“三兄弟的读后感”,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三兄弟的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三只兄弟鼠》这个故事。三只兄弟鼠中鼠大大,鼠老二,鼠小小我都很喜欢。我喜欢它们古灵精怪的做事方式,它们的脑子里不停地冒出好多主意。除此之外,它们善良、乐于助人、爱发明创造的精神品质也很值得我们去学习。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只兄弟鼠做香水这个故事情节。故事中,鼠大大拿来草叶,榨成绿汁;鼠老二拿来新鲜摘下的花朵;鼠小小拿来树叶的露水。它们准备做香水,它们先搭一个大锅,熬啊,熬啊,要熬一整天,接着拿一根大棒,搅啊,搅啊,要搅一千次,最后香水终于做好了。这种香味传得很远很远,森林里的动物们闻到了香味,都来买香水。鼠大大开心地说:香水送给大家吧。鼠小小也自豪说:只要记住,这是鼠牌香水,香水就送给大家。最终,森林里的每一只动物都用老鼠牌香水。

在以后的生活中,让我懂得我们要向三只兄弟鼠一样让大家拥有爱,去做到善良,让每一个人都感受爱。只要每个人都付出自己的一点点,世界就充满正能量,我们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好!

三兄弟的读后感 篇2

前有三兄弟,他们从死去的父亲手中各继承了一千金币每人开了铺子做生意。不久,老大和老二把本钱亏完了,老三把自己的钱分给他们重新开铺子。几年后,老大和老二游手好闲,花天酒地,把本钱用完了。他俩商量好,劝说老三和他们一块外出做生意。老三取出一半的钱和两个哥哥一起做生意,结果他们赚了十倍的钱。老三娶了一位穿着破烂衣服的女孩。一天夜里,两个哥哥为了吞占老三的钱财,趁老三和妻子睡着时,把他们扔进大海里。老三的妻子原来是仙女,她救起老三,她要把他们的船弄沉,老三请求她别这样,因为我们毕竟是亲兄弟。

老三回来后取出以前留下的钱开始做生意,有一天傍晚回家,看到院子里拴着两只狗,见到他就流泪。他妻子说:“是我请我姐姐帮忙把你哥哥变成这样的,十年后才能变成原来的样子。”十年过去了,老三生活的非常幸福,他带着两只狗去找妻子的姐姐,把他们又变了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太自私和贪心,要珍惜兄弟之间的感情,做一个善良的人,不能像老大和老二那样。

三兄弟的读后感 篇3

哈哈你知道吗?今天我读了一个太好笑的故事了。几只小老鼠居然要给蜥蜴补尾巴,要把蜥蜴断掉的尾巴补起来。难道它们不知道蜥蜴的尾巴是会长出来的?

它们补尾巴的方法也太让人感到惊奇了,而且每个鼠兄弟都有不同的想法,我还挺佩服它们的想象力的。鼠小小要用鸡蛋万能胶,结果用完了家里的鸡蛋。鼠老二要用针线缝,结果它把自己的衣服都剪破了。鼠老大要用电焊焊,结果练习的时候把家里的锅刀等等都焊到了一起。仔细想想,它们是聪明的,善于思考的,遇到困难不会慌张,而是利用有限的材料解决困难。

虽然最后它们没想到蜥蜴的尾巴自己长出来了,不用鸡蛋万能胶,也不用针线缝,更不要电焊焊了,但是它们在蜥蜴泣哩哩哭的时候帮助它,就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学习它们的乐于助人,学习它们的善于思考,学习它们的解决问题的技能。

这真是一个有趣的故事。我不会再笑话三个兄弟鼠了,反而很钦佩它们呢!

三兄弟的读后感 篇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三个兄弟鼠》的故事书,它是由作家冰波写的。这本书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关于三个鼠兄弟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云朵棉花糖”。

故事里讲了:三个兄弟鼠捡到一朵云,把它弄回来,做成了云朵棉花糖。小动物们看见了,都想要尝一尝是什么味道。兄弟鼠就把云朵棉花糖一小块一小块地分给大家吃,很快就分完了。大家都尝到了云朵棉花糖的美味,可是三个兄弟鼠自己却没有吃到。第二天,小动物们没有看见这三个兄弟鼠。那是为什么呢?原来,昨天晚上他们又去找云朵了,这次他们捡到了乌云。乌云又湿又冷,把它们冻感冒了。我最喜欢故事里的三个兄弟鼠了,因为他们很善良,愿意把好东西让大家一起来分享,总是为大家着想,却没有想到自己。

瞧!当它们感冒以后,还说:“没关系,等我们病好了,再做吧!”

三兄弟的读后感 篇5

今天,我和我的两个好朋友赌气,谁也不理谁。于是,我又来到这里写读后感了!这次我看的是《骨肉相残的三兄弟》,让我震撼不已。

这是一个发生在三国魏国时期的故事,那,“三兄弟”又指的是谁呢?当然是指的曹丕、曹植和曹彰三兄弟啦!这三兄弟可以说是有兄弟之名却无兄弟之实,为什么呢?

曹操去世,曹丕逼汉献帝退位,自己当了皇帝。虽然他当了皇帝,可是他很担心自己的两个弟弟,就是曹植和曹彰。他想:我只要把这两个弟弟除掉,就可以安坐皇帝的宝座了。于是,他决定先把有勇无谋的曹彰给除掉。他将曹彰传进宫里,顺便放了一盘枣子,有些枣子是有毒的。曹彰有勇无谋,看到一大盘枣子,边吃边想:这枣子真甜!大哥对我真好!殊不知,他已经进了“很好”的大哥的圈套了。

曹彰吃了几个枣子后,毒性突然发作,倒了下来。曹丕、曹植和曹彰的母亲卞氏慌了,她赶紧让仆人去取水给曹彰解毒。可是曹丕早让人把盛水的器具该摔摔,该砸砸,该藏藏,连一件能盛水的器具都没有了。曹彰就这样死了。

卞太后伤心作文欲绝,她不知道,曹丕为了保住皇位,居然向自己的弟弟动手。于是,她决定,一定要好好地保护曹植,不能让曹丕连他也除掉。

曹丕很高兴,他想:我如果在除掉曹植,我就高枕无忧了。于是,他把曹植唤到皇宫,让他走七步完成一首诗,以见证他以前做的诗都是自己做的,否则就要杀头。作文曹植很伤心,他很聪明,知道大哥是想借这件事情除掉自己。于是,他在伤心中走了七步,完成了流传千古的《七步诗》: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事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曹丕听了弟弟的想法,非常羞愧。卞太后一听,曹植被曹丕唤到宫里,知道曹植凶多吉少。于是,她赶紧来到了宫里,大声对曹丕说:“你已经杀了曹彰,不能再杀害曹植呀!”曹丕最终没有杀曹植,但是一直很怕曹植会夺自己的皇位,一直不敢重用他。

曹丕、曹植、曹彰虽然是同胞兄弟,却不幸生在帝王家。兄弟之间不能互敬互爱,却演变成骨肉相残。

对了,不说了,我要赶紧地给我的两个好朋友道歉了!我可不想让我们仨的友谊破裂!

关于莱特兄弟的读后感


梦想使用追逐和努力地拼搏才能’’抓到的东西。有了梦想,人生的生活才会闪耀,发出胜利’’的光辉。对梦想的执着,只有努力会让自己的每一天发挥出光彩。

你还记得小时候追逐着断线的风筝,让大人们说我们长上翅膀,变成美丽的天使追上风筝。在那以后,对天空展现无尽的幻想,曾梦想着有一天人长上美丽的翅膀飞翔广阔无垠的天空。不错,他们就是莱特兄弟。他们对梦想的热爱是我们每个人所应学习的,看大街上的大人们的一张张疲惫不堪的脸,那就是他们在中途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你们可曾记得这样的一句话:在我们认为鸟类最会说话的是鹦鹉,但它是最飞不高的。莱特兄弟。不错,在人生的旅途,只说不做的人,他的梦想会离他越来越远,到最后变成了无目标的傻子。

我也曾经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生活很迷茫,但现在不同了,我的一直向前走,因为我知道我的梦想在不远的前方!我要奔跑起来,就像莱特兄弟将他们的飞机翱翔在那广阔无垠的天空里无尽的翱翔!他们将梦想抓住了,稳稳的抓住了。我们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不能停留!也不能放弃!也不能休息!就像邓亚萍在信中写的一样我好像在攀登珠玛郎亚峰,我不能停留!一旦想好好休息,就会滑落谷底,永远不能到达顶峰!

梦想?在无尽的生命里永远伴随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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