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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奶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9 来源:互联网

染血的王冠的读后感。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染血的王冠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染血的王冠的读后感(一)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著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 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让我们一起学习麻子猴王的伟大精神,体会他那伟大的爱情吧!

这篇读后感记录了小作者读《血染的王冠》后内心的所思所想。开篇作者介绍了书中的内容,介绍中融入了作者的看法,语言富有感染力。文末的发出号召,升华了主题。


染血的王冠的读后感(二)

阅读《血染的王冠》一书了。从书中,我再次体会到自然界其他生物的生活就是世俗人间最好的折射。

它讲述了老滇金丝猴麻子猴王被新猴王更替而上演的一出悲怆但又伟大的故事。

文中麻子猴王可歌可泣的精神振奋人心。他在在位时为猴群的稳定与安宁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年老时同样宽恕了黑披风雄猴的种种过分举动;被打败后,也不对像那些戴着假面具、阿谀奉承的人,正亦如文中所写的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雌猴进行报复,只仅仅一心想存活下来便足以了。可黑披风雄猴偏偏要至他于死地,我想无论是谁人见了此场景也会气愤不已吧。

同我们一样,一位人类动物学家却因不忍于看着老的滇金丝猴王被强壮年轻而又气焰嚣张的黑披风雄猴推进波涛汹涌的怒江中,故违反了自然的规律,将麻子猴王救起,而引发了猴群的大战,致使猴群死伤惨重。

可最后麻子猴王毅然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还自导自演地上演了惨死在葬王江的一幕。是什么让一心求生的猴王到最后却决意赴死呢?是因为一直对他不离不弃的褐尾巴雌猴同他说猴群在因他而分裂啊,是为了整个部落的和谐发展啊!

猴群更换新旧领帅的规则就是用老猴王的鲜血来祭奠新王冠这种残酷而又现实的继承。青出于蓝胜于蓝,正如世俗人间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一样。字2020里行间,那些充满情感的斗争与情谊处处都是人类自身世界的社会生活当中为权利地位、金钱财富尔虞我诈和情感的羁绊、浓厚的情谊的剪影。黑暗与丑恶、光明与善美。

暂且不说动物生存在这样一个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又要面对为了谋取自身利益的人类对自然界的种种破坏和污染的加剧而艰辛的生活着、斗争着,是多么令人悲哀的一件事。地球上有大量的生物在不断地锐减,有些生物已走向灭绝的道路。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若不加以节制我们的未来必将是另一种正在走向灭绝的动物


染血的王冠的读后感(三)

血染的王冠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动物小说,它并不像题目所说的那样,那样血腥,那样恐怖,它讲的是一位金丝猴国王,为了部落的和平而牺牲了生命。

其实我认为,这位金丝猴国王十分值得我们去反省自己。我们之中,有一些人很自私,什么也不肯付出,甚至别人送了东西也不说一声谢谢,也不愿意给演讲 的同学鼓掌。也有一些人,连捐款也是十分不愿意,但是却用着这笔钱去买吃的、玩的。金丝猴王不是比他们更有牺牲精神吗?

它还告诉我们,人类和动物要和平相处,要好好保护动物,每个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伤害我们也是出于害怕,也是出于迫不得已,只要我们保护好它们,它们又怎么会攻击我们?所以,我认为,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给动物们一些生活空间。

我相信,只要人类多了解动物们,多尊重一些动物们,世界一定会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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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当我津津有味的看完这本书后,我决定写一篇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怒江边的猿岭之上,一场争王之战刚刚结束,年老体弱的麻子猴王败给了强壮的黑披风雄猴。按照惯例,黑披风雄猴在打败猴王后,还要将它推进怒江淹死,

才能拥有成为新猴王的资格。谁知麻子猴王被人类动物学家救起,逃过一死。不料这却引发了猴群安宁的生活。

我很欣赏麻子猴王的死,为了维系着猴群的稳定与安宁,它舍生取义,用宝贵的生命为自己铸造了一顶永恒的王冠。我也欣赏褐尾巴雌猴超越权势超越功利超越生命的伟大的爱情,麻子猴王被淘汰的时候,大家都想把它推进葬王滩里,唯独褐尾巴雌猴没有参与进来。当麻子猴王要在水里淹死的时候,它却和麻子猴王一起死。我不欣赏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雌猴,因为它们只知道讨好猴王,就因为麻子猴王被淘汰了,它们就马上背叛了麻子猴王。我不喜欢黑白仰鼻猴的争王之战,为了当猴王,必须要打败上一届猴王,并将其置于死地,才能真正取而代之。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麻子猴王,我们应该学习它的那种舍生取义的精神,为了别人的生存,宁肯牺牲自己。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550字)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让我们一起学习麻子猴王的伟大精神,体会他那伟大的爱情吧!

六年级:黑灬色玫瑰

《消失的王冠》读后感 (250字)


善于化妆的亚森罗频,在严密的防守下,竟把一顶十分珍贵的皇冠掉包了。名探贝袖便开始追踪罗频,当罗频逃到公爵府时,便开始化妆,她化妆成公爵的模样,来欺骗刑警,最后他竟然化装成名探,害名探受伤,最后救出两位帮他逃离险境的人。
我觉得大家应该要学习怪到罗频的理念,做一个不杀人的人,这样社会才会比较安定,也不会有无辜的受害者,我们也应该学习他永不放弃的理念,想做的是一定要去完成。虽然他把刑警打伤,但他还是有温柔的一面,而他也为了救出帮他逃离的女性,而去自首。我觉得虽然它是怪盗,但也有许多我们直得学习的地方。

春光染绿我们的双脚读后感


春光染绿我们的双脚读后感(一)

翻开语文书,第一篇是一首诗歌,题为《春光染绿我们双脚》。我非常喜欢。

这首诗歌字2020里行间都充满了绿色。课文的开头主要写了植树前的情景。读完课文的前面几小节,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这样的一幅画面:一个沙丘上,布满了黄沙,到处飞沙走石,黄沙飞舞,远远望去,没有一丝绿洲,是个不毛之地。在一片叮叮当当的锨镐声和哗哗的水声中,这里焕然一新。茫茫的沙洲披上了绿袍,一阵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昔日的荒无人烟,已变成了动物们的天地。小动物们有了美丽的家园,不用再担惊受怕,时刻提防天上的老雕。河水清澈见底,荡起阵阵波纹。啊,多么美好的画面。

我觉得这首诗歌很不错。它通过植树活动给我们带来的好处,表达了少年儿童以实际行动改造荒山野岭的决心,体现了少年儿童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告诉我们应该多植树,多造林,为世界出一份力。

学完第一课《春光染绿我们双脚》后,感触很深。

这篇课文讲的是:植树造林,绿化祖国。

我认为,人们只要不砍伐树木,爱护环境、保护花草,就会像诗里说的一样:

小鸟抖动彩翼,

来这里搭窝筑巢;

松鼠有了美丽的家园,

快活得叽叽直叫。

这一段讲了绿化环境后的情景,森林越来越茂密,动物们从遥远的地方跑来了,鸟儿自由自在的飞翔,松鼠高兴地叫唤着,他们无忧无虑地飞着,跑着,开心到了极点。

假如森林被砍伐了,制作成了桌椅板凳,那样,动物们哭泣着离去,风沙狂暴的逼近城市,河水浑浊咆哮

呼吁大家要环保,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爱护我们的地球吧,勿以善小而不为,无以恶小而为之。捡一片废纸,不随地吐痰,保护一片环境吧!

随即,我想起幼儿园学的歌谣:

小树苗,栽树旁,

我呀天天盼它长,

又浇水,又松土,

还给小树来站岗。

在春雨绵绵的季节里,我们即将踏入五年级下学期的路程。在第一课里,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叫《春光染绿我们双脚》。

这篇课文给我带来感觉是,带有一种充满绿色的大自然。

踏着一路春风绵绵的路,一路上在聊天,我们向那寂寞多年的荒山植树,让那绿色的世界向我们靠近。植树的锨镐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仿佛在为我们的劳动唱起了赞美的歌谣。那遥远的溪水响起了哗哗流淌的声音,把它奏响的声音送给了千千万万棵树苗。我们的脚步走到哪里,哪里便换上了新的绿衣裳,我们把那裸露的山岩,植上了千千万万棵树,结束了那烈日的暴晒。没有同伴问候的荒山,如今以有了绿色的同伴,仿佛就是我们劳动的回报。小鸟翩翩起舞,来这里筑起心爱的家园,松鼠在也不怕烈日的暴晒,快活的唱起了动听的歌谣。有着绿色世界的保护,小兔有了安全感,再也怕天上的老雕,在绿荫的树丛中,小猴开心的蹦蹦跳跳。看那山下清澈见底的河水,小鱼喝着健康的水。等到金灿灿的秋天,我们把劳动的成果拥抱。

来吧!让春光染绿我们双脚。

大头国王的王冠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给大家讲的故事叫《大头国王的王冠》:


从前,有一位头很大的国王,他总为自己的大脑袋发愁。如果看到大臣们聚在一起笑,国王就会很沮丧的想:“大臣们会不会是在嘲笑我啊?”,他每次照镜子的时候,都会很伤心的想:“我的头要是稍微小一点儿的话……”所以,他就想出了个办法,做一个大一点的新王冠挡住自己的头。


大臣们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巨人国里的铁匠来为国王打造一个新王冠。“叮叮当当!”“镗镗镗!”巨人铁匠三次都失败了,王冠一会儿做大了,一会儿做小了,一会儿又做重了。他第四次熬了整整一夜,使用了正确的测量方法。终于做好了新王冠。


通过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测量的重要性,而且测量在生活中有那么多的用途。

读《血染的王冠》有感 (550字)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本书,故事主要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摊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到我的工作站来,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

后来,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慨万千。心中非常佩服麻子猴王,想不到动物也有感情,它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毅然选择了牺牲。

麻子猴王的这种行为使我联想到被烈火焚烧不动摇的邱少云。1952年10月,邱少云和他的战友奉命到离敌人阵地很近的地方去潜伏,等到第二天傍晚发起战斗,以便突然地去消灭敌人。他们把野草披在身上,不仔细观察是发现不了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到第二天下午敌人盲目发射了一颗燃烧弹,落在了邱少云的身旁,火烧着了邱少云身上的草,要是他此时起来完全可以扑灭身上的火,但是会暴露目标,为了革命,为了胜利,他咬紧牙关,顽强地忍受着烈火烧身的剧痛。尽管无情的火渐渐地烧到了他的头上,他也没有发出一声呻吟,直到最后牺牲了。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行为,多么顽强的毅力!

六年级:春雨淅沥

读后感血染王冠精选


充实自我的绝佳途径之一就是阅读,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读后感是按照自己的逻辑来组织自己的语言,穿插自己的所思所想。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血染王冠",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1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2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情节好看极了,我来给大家讲讲吧!

我最喜欢《血染的王冠》里的《棕熊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我”和一个向导强巴在野外观察室不远处的树洞里,捡到了一只棕熊宝宝,那只小棕熊幼崽才只有一个月大左右,眼睛还没有睁开。

“我”便将它带回了野外观察室里,给它取名为“小丽丽”又过了两个月小丽丽就睁开了眼,第一眼看的就是“我”,小丽丽把“我”当成了它的“妈妈”,它与“妈妈”住了一段时间。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小丽丽的亲妈妈真的来了,把小丽丽强行抱走了。

小丽丽几次偷偷的溜回来,但是还是被棕熊妈妈知道了。棕熊妈妈很忌妒“我”,便尝试着要把“我”杀掉。有一次,棕熊妈妈被雪豹遭遇袭击,最终雪豹死了,棕熊妈妈也受了重伤,它知道自己快不行了,便到了一丝希望来找“我”,让我好好的照顾好小丽丽,就死了。

我觉得这个棕熊妈妈好伟大,为自己的儿女而死。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伟大,所以我们长大以后要孝敬父母。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3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王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

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王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王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

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

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4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读《血染的王冠》

“……轰隆隆,飞沙走石,哗啦啦,双猴滑落。他们一面在陡坡上翻滚,一面还相互啃咬,好一场恶战,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江河呜咽,大地失色……”这是我在暑假里读到的最精彩、最扣人心弦的文字,这段文字出自沈石溪爷爷等编著的动物类书籍《复仇的雪狼》里一篇特别好的文章——《血染的王冠》。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只年轻气盛的雄猴“黑披风”和一只年老体衰的猴王“麻子猴王”,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惨烈的王位争夺战。在战斗中,“黑披风”一直占据上风,其他猴子也纷纷倒戈,“麻子猴王”为躲避“黑披风”和其他猴子的追杀,跳进江中,在游得筋疲力尽的时候,“我”施以援手。之后,“黑披风”便对我展开了疯狂的报复和破坏。也因为“麻子猴王”还活着,“黑披风”在众猴中的威信还没有牢牢树立,猴群发生了内讧,“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选择了辉煌的就义

我非常敬佩“麻子猴王”,在他还年轻的时候,猴王被偷猎者打死,群猴无首,他带领大家经过十几场苦战,摆平那些叛乱者;登上王位后,他艰苦奋战,给大家带来安宁和发展,众猴对他心悦诚服;年老后,面对“黑披风”的一再挑衅和其他猴子的落井下石,他一忍再忍,迫不得已,才和“黑披风”血战到底。最让我感动的是,当他深爱的褐尾巴猴告诉他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猴群又再次面临生存的危机,众猴不服“黑披风”命令时,他深知“王冠没有被鲜血染红”,唯有牺牲自己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他拒绝了我的第二次相救,勇敢无畏地走向江中……

我心中的“麻子猴王”,他宽容忍让、才能卓绝;他更是深明大义、英勇无畏。我想到了妈妈告诉我的一句话——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意思是如果你想要拥有王一样的权利,就必须要能承担做一个王所应该做到的事情。“麻子猴王”做到了他应尽的一份责任。我也想到了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能够被人永世敬仰、爱戴和尊敬,是因为他们尽了更多的责任。我从历史书里记住了被烈火炙烤却纹丝不动的烈士邱少云;我从妈妈口中记住了她家乡的好书记焦裕禄;我从老师的的朗诵里记住了感动中国的好校长张桂梅;我还从新闻报道里记住了那些在在武汉疫情中、在郑州大雨里默默奉献的志愿者,我虽然叫不出你们的名字,但我记住了你们的身影。

这个故事让我久久不能平息,在这里,我要向像人一样有感情、有血性、有尊严的麻子猴王致敬!向我们祖国的伟大英雄们致敬!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5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本书,故事主要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摊”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到“我”的工作站来,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

后来,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慨万千。心中非常佩服麻子猴王,想不到动物也有感情,它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毅然选择了牺牲。

麻子猴王的这种行为使我联想到被烈火焚烧不动摇的邱少云。1952年10月,邱少云和他的战友奉命到离敌人阵地很近的地方去潜伏,等到第二天傍晚发起战斗,以便突然地去消灭敌人。他们把野草披在身上,不仔细观察是发现不了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到第二天下午敌人盲目发射了一颗燃烧弹,落在了邱少云的身旁,火烧着了邱少云身上的草,要是他此时起来完全可以扑灭身上的火,但是会暴露目标,为了革命,为了胜利,他咬紧牙关,顽强地忍受着烈火烧身的剧痛。尽管无情的火渐渐地烧到了他的头上,他也没有发出一声呻吟,直到最后牺牲了。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行为,多么顽强的毅力!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6

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文,我心潮澎湃,百感交集。

这一文章讲述了一个曾经辉煌过的猴王—麻子猴王,年事已大,敌不过前来抢王位的挑战者—黑披风雄猴。麻子猴王被揍得稀里哗啦,落花流水。世态炎凉,一沉百踩,麻子猴王刚一下台,就要被曾经支持他,讨好他的猴赶尽杀绝,除了真心爱他的褐尾巴雌猴外,麻子猴王已众叛亲离,走投无路了,被作者视作同情救了上来。

终于有一日,猴群大混乱,因为黑披风雄猴这个王位没有把上一界猴王干掉的关系,没有给血染过,所以众猴谁也不服谁,大乱斗,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

在千钧一发之际,麻子猴王用自己的命平息了动乱。而那位褐尾巴雌猴则与麻子猴王一起投江自尽,至于猴群如今怎样,那自然是后话了。

这篇文章我感触最深的是那麻子猴王驾崩时一沉百踩那种风气,众猴子也许是讨好新猴王,也许是报复麻子猴王,不管是什么理由都好,都是有好处就捞,没有好处就扔,不只是动物,人也一样,而且是更明显,程度到了火烧眉毛了。

在商场中,职场中,情场中,哪一样不是你欺我诈,说好听点叫斗智斗勇,说难听点是谋财夺利。在这21世纪,穷在路边无人识,富在深山有远亲,现实社会如今有的人啊,就是为以下四件事而活:沾光、求财、图名、得权。在这个拜金主义的社会里,小人比比皆是。

不知各位有无读过《百万英镑》此书。这世界有的只为了钱,为了钱命也不要了,骨气也不要了,尊严也不要了,我认为知足者常乐,财多并非是福。老实肯干,本分做人,一世都幸福。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7

这天,我拿起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开始,我读了一篇短篇小说,名字叫《血染的王冠》。

讲的是主人公所观察的一群滇金丝猴与他之间发生的一个夺位的故事。这群滇金丝猴的猴王,主人公叫它"麻子猴王",还有一个二王,叫"黑披风",而麻子猴王最宠爱的王妃,则叫"褐尾巴".故事就是从它们之间发展的。黑披风一直想搞政变,自己做猴王,于是便拼命地想要挑起一场王位争夺战,而挑战者必须让"王冠被鲜血染红".在麻子猴王要沉入葬王滩时,主人公救了它。可就是因为新猴王未能将王冠用鲜血染红,所以猴群发生了内讧。最后,麻子猴王与主人公告别,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他选择了死亡。而就在它又要沉入葬王滩时,褐尾巴猴为了爱,放弃了尽在眼前的荣华与富贵,从几丈高的岩石上跳了下去,与麻子猴王一同辉煌的就义了。

麻子猴王的死,并不是应有的结果,它完全可以跟随主人公,去医院治伤,然后安度晚年。而褐尾巴王妃的死,也不是注定的结局,它也可以选择跟随新猴王,毕竟它还年轻。可是,为了同一样东西,它们都选择了死亡,那就是爱。麻子猴王爱猴群,它和王妃又相互地爱,这也表现出了爱的伟大。

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爱,就像老师与学生、清洁员与群众、父母与子女……

爱是一种可以纵使人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读《血染的王冠》后感 (450字)


读了血染的王冠后,我有一点伤感。

血染的王冠中有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血染的王冠,在捕象的陷阱里,牝狼,少年猎歌二题,跛脚小苦鼠,花面母灵猫,这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非常精彩,非常感人。

棕熊的故事主要说了,我和强巴救了一只小熊仔,可是小熊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我,它把我当妈妈了,我们把熊仔还给母熊,可它却哭闹着不肯离去,后来小丽丽救了我,母熊托付给我了小丽丽,从中我明白了,母爱不是只有人类才有的。

血染的王冠主要说了在一君滇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作者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没有将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滩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君的安宁,痛苦的选择了死亡。

白象家族说了一个人和大象结了朋友可是利用小象银灰鼻对他的信任,偷了象牙。大象很生气,可是银灰鼻救了他,象群就远走他乡了。我读了这个故事,认为那人很可恶。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动物也有感情,就像一面镜子,你对它好它会报恩,你对它坏它会报仇,我们要爱护动物。

六年级:来咬我呀

读《不染心,不染尘》有感作文400字_初二读后感


文章讲述的是作者在印度的一次旅行。正是作者所说“印度的乞丐和印度的神牛一样知名,同样是满大街游走,又同样以一种主人翁精神悠然自得。”印度的乞丐随处可见,而乞丐们向行人索求时的坦然却让人觉得绝望。

但作者偶然遇到了一对小兄弟,他们看上去也是乞丐,但却给作者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当作者让那对小兄弟进入自己的房间时,他们显得十分有礼貌,不乱碰东西也不向作者索要任何东西。当作者送给他们一包巧克力时,“他们礼貌地说了声谢谢却没有马上拆开。”令人意外的是他们给了作者回礼。作者之所以感到意外,是因为作者之前在印度遇到过理所当然地要钱的乞丐和收了钱后不肯找零的小贩,从未遇到礼尚往来的人。那对小兄弟的父母虽然贫穷却教给他们善良、感恩、正直和对生活的欣赏与热爱——这是世间最价值连城的财富。

人人生而平等,拥有财富的多少并不能作为衡量人的标准。一个内心善良的人不会因为贫穷而失去真正的自我,而一个内心邪恶的人往往会因为眼前的诱惑而迷失自我。我们要学会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不同的人,因为在这个大千世界上,每一个人的心灵都不一样,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篇一: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

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收录了许许多多福尔摩斯的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让人惊心动魄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拨三折。福尔摩斯自然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私人侦探。他第一次见到华生时,就知道华生是个医生,这足以表达福尔摩斯的分辨能力强了。

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多阴险,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算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使别的侦探怀着害怕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而福尔摩斯就凭一把可疑的椅子和以下不曾发现的粉末,巧妙的破解了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和那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佩服。他面对重重谜案从不低头,而是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克服它。每一个案子都有推算错误的时候,别人也许会因此丧失信心,而福尔摩斯却会去坚持不懈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都不放过。

像这种人,我应该向他学习,我要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坚持不懈、面对困难从不低头的人。

【篇二: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人人皆知的大侦探,它的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你一定也不陌生,他出生于英国,初始学医,后弃医从文,改写小说。1887年,创作出第一本侦探小说--《血字研究》,声名大噪,从此开始了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一系列探案小说的创作,享誉世界。鉴于他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阿瑟柯南道尔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福尔摩斯用他的智慧与知识还有那敏锐的洞察力将若干起案件一一破解,作者将他的故事分为两大类,分别为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新探案。其中,我最喜欢的一部分是冒险史,而当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里讲述了华生医生与福尔摩斯的初次见面,还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在推理时,他用他那敏锐的洞察力,找到线索一步步逼向凶手,最后将凶手绳之以法,而之所以能捉住凶手,靠的就是他的智慧和知识,再依靠线索,得出结论。在我的心目中,福尔摩斯就是一名英雄,没有什么案件是他破不了的,更没有什么事是可以阻止他往前走的,因为在他和华生初次碰面,而一握手就能知道华生去过阿富汗,而且还是名医生上看,他的洞察力是起了很大的作用,是他在破案的时候不可缺失的一样东西。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看点,就是福尔摩斯那完美的推理过程,凶手那出乎意料的杀人手法,故事之中正义与邪恶撞击的精彩较量,智慧与知识演绎的推理传奇。这本书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你出乎意料的,意想不到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学到做什么事都不能太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而且一定要学会仔细观察。

【篇三:血字的研究读后感作文】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

同时,这个大侦探也精通剑术、拳击、小提琴等项目。

《血字的研究》是作者的处女作,也是其最好的一部中篇小说。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和武侠小说一样,对心灵是一种寄托。而看完后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福尔摩斯有那么强大的推理能力,在我认为福尔摩斯并不是超人,他只是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陈水扁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能告诉我很多,我很喜欢这本书。

【篇四: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篇五: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说实话,这本书是我看了《名侦探柯南》以后才想看的。我曾看过这本书的简介,觉得很平常,后来看了《名侦探柯南》,里面的主人公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就很好奇,柯南已经很聪明了,为什么还这么崇拜福尔摩斯呢?难道福尔摩斯真的有什么过人之处?怀着疑问,我看完了柯南道尔整个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的第一篇《血字的研究》。

故事讲述的一个人为了复仇而精心策划了一切,但终被福尔摩斯侦破。这是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别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很离奇的事件,而且没有任何头绪时,却随着福尔摩斯的到来,现场慢慢地被细化。这些在我们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盘散沙的线索通过福尔摩斯的嘴巴,它们却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础,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经过福尔摩斯的分析,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整个案件便慢慢地变得清晰了。这不得不让我佩服他的知识、观察力、推理能力等。

接下来,又发生了第二件命案。当我还在为第二件命案摸不着头脑时,福尔摩斯却认为这符合他的推理。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当他去过一次命案现场后,本以为他该继续进行推理,然而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一个马车夫,并说明他就是凶手。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还在寻思命案的经过时,他却已经有了充分的把握认定了凶手。一切完成之后,他回过头来详细说明了推理的细节,又是那么精确,那么滴水不漏。我感觉到我成了福尔摩斯的衬托。

最后的结尾也让我觉得意味深长。笑骂由你,我自为之;家藏万贯,唯我独赏。明明是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到头来,却说是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侦破的,还说他们俩是福尔摩斯的老师。我不免为福尔摩斯抱不平。但他却早已料到,而且并不放在心上。这就让我想到了这周学的白居易和刘禹锡的诗,一个是二十三年折太多,一个却是病树前头万木春。

看到这儿,我明白了,为什么柯南这么崇拜福尔摩斯?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原因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证据进行的排除,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则是在完全没有候选嫌疑人的基础上完全进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并设计方法捉拿归案。我要继续看下去!

读《荆棘王冠》有感


阅读对我而言,是一种习惯。我常常觉得,一个人,倘若没有什么终生爱好,一辈子该多么无聊。这几个月我一直在读美女作家独木舟的作品。从她学生时代的《深海里的星星》到新作《一粒红尘》,从她的游记随笔《我亦飘零久》再到中篇小说合集《你是我的独家记忆》。

最近我阅读的读物正式她的随笔阁集《荆棘王冠》。这本书是我在长郡中学附近的书店购买的。还花了我购买本子的30元呢,但不过我觉得很值。

当新书到手时,的确是很值。因为书的封面是牛皮纸的质地,牛皮纸的颜色。就像独木舟自己说的:它不像一本书,更象是一本日记。

有人说,独木舟的随笔要比小说温柔和美丽。读过独木舟作品的人定然是会赞同的。独木舟的小说,不管是在《深海里的星星》又或是《一粒红尘》。书中都会有一个敢爱敢横,横冲直撞的女生,年龄不大,用独木舟自己的话形容:都有着一腔孤勇。

这个女生的原型不是别人,就是曾经的独木舟,过去的葛婉仪。可当读她的随笔时,才发现,原来她不过是个小女生。当然,她原本也不大。她是85后的美女作家,十七岁开作文始为期刊写小说,二十二岁出版了第一部作品。原名葛婉仪,笔名独木舟,人称舟舟姐。

《荆棘王冠》这个题目,似乎是雄浑而大气,其实此书的内容就是生活的点点滴滴,琐碎而真实。文中的独木舟时而痛哭啜泣,时而开怀大笑,每一篇,独立成章,相映成趣。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别担心,你还是很好看的》。二十多岁是女孩最爱美的年纪。作者忧虑自己皮肤变差,额头冒痘。她冒雨打车去看中医,怕自己没救了,怕皮肤没救了,她说:我,以前,还是比较好看的。医生儒雅而答:有救,该吃就吃,有喝快喝,你还是很好看的。在对话的话尾处,尽显独木舟的幽默,她说医生真是:华佗再世,慧眼识猪。

读完此书,不管是王冠篇的四年博客,还是荆棘篇的曾经专栏,都是饱含真情,满含热泪。这本书就像独木舟在扉页亲笔写下的文字:这是我的往昔岁月,当我想起这些,至今泪如雨下。而这些往昔时光,无尽岁月在她笔下,每一位读者的脑海,灵活生动起来。

就像独木舟说的,青春不容辜负,人生唯有真实。当然,好的作品也一样,唯因真实,不容辜负。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我深有感触,为福尔摩斯无与伦比的侦探才能所倾倒。

这个故事从华生医生的角度讲述,生动、具体地描写了华生和福尔摩斯如何认识,如何成为朋友,又如何共同破解一桩血字奇案的过程,再现了一个大侦探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清晰明了的推理,栩栩如生。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本案凶手和一个姑娘真心相爱,但另外两个更有地位的人却害死了她和她的父亲。凶手得知事实后,开始筹划复仇计划。很多年以后,他终于用毒药毒死了那两个令他恨之入骨的人。但是他的这一切难逃福尔摩斯的法眼,最终被福尔摩斯抓住了。

这个故事采用倒叙法描写,先写怎样抓住凶手,再用大量笔墨描写凶手杀人背后的缘由,真妙!开始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后来越看越明白,越看越对作者柯南道尔感到深深的敬佩。

自古以来,福尔摩斯在人们心目中一向都是神话一样的存在。这个由柯南道尔虚构出的传奇人物,演绎了一部部完美称奇的推理佳作。福尔摩斯储备的各种知识完全能应用于案件的侦破,和案件无关的知识他竟然能在大脑里面删除,以便留出空间储存对他有用的东西。比如,他能从凶手留下的脚印大小和步距推断出此人的性别、年龄、身高以及其他特征;能准确判断凶手是怎样行凶的;能知道凶案现场哪些证据是有用的,哪些只是障眼法

说起福尔摩斯,我可以滔滔不绝地讲好久,因为他实在是太伟大、太理性、太有智慧了。我也读过不少侦探小说,但任何一个故事情节都不会像《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曲折离奇。自然,书中的侦探家也没有一个比得上福尔摩斯耐人寻味。福尔摩斯打量一个人的外观或用过的物品,就能判断出他的身世、职业等,整个思考过程不足一秒钟,且准确无误。试问有几个人能做到这样呢?

虽说福尔摩斯的推理方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常用,但有时会起到很大用处的。比如在与人发生争执时应先冷静下来,思考谁对谁错;丢失物品时不要大声嚷嚷慌乱无措,应先思考是自己掉了还是被偷了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要冷静,认真思考,一步步推理,最后得出一个正确的结果。要知道,不理性只会带来更加不好的结果。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无法掩盖的传世佳作,一生必读的文学经典。作者柯南道尔精妙的写作手法值得我们学习,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无与伦比的侦探才能更值得我们敬佩!

带血的荆棘,带血的歌声_《荆棘鸟》读后感400字


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消失的王冠》读后感_童话故事读后感200字


善于化妆的亚森罗频,在严密的防守下,竟把一顶十分珍贵的皇冠掉包了。名探贝袖便开始追踪罗频,当罗频逃到公爵府时,便开始化妆,她化妆成公爵的模样,来欺骗刑警,最后他竟然化装成名探,害名探受伤,最后救出两位帮他逃离险境的人。

我觉得大家应该要学习怪到罗频的理念,做一个不杀人的人,这样社会才会比较安定,也不会有无辜的受害者,我们也应该学习他永不放弃的理念,想做的是一定要去完成。虽然他把刑警打伤,但他还是有温柔的一面,而他也为了救出帮他逃离的女性,而去自首。我觉得虽然它是怪盗,但也有许多我们直得学习的地方。

读《不染心,不染尘》有感_优秀读后感400字


文章讲述的是作者在印度的一次旅行。正是作者所说印度的乞丐和印度的神牛一样知名,同样是满大街游走,又同样以一种主人翁精神悠然自得。印度的乞丐随处可见,而乞丐们向行人索求时的坦然却让人觉得绝望。

但作者偶然遇到了一对小兄弟,他们看上去也是乞丐,但却给作者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当作者让那对小兄弟进入自己的房间时,他们显得十分有礼貌,不乱碰东西也不向作者索要任何东西。当作者送给他们一包巧克力时,他们礼貌地说了声谢谢却没有马上拆开。令人意外的是他们给了作者回礼。作者之所以感到意外,是因为作者之前在印度遇到过理所当然地要钱的乞丐和收了钱后不肯找零的小贩,从未遇到礼尚往来的人。那对小兄弟的父母虽然贫穷却教给他们善良、感恩、正直和对生活的欣赏与热爱这是世间最价值连城的财富。

人人生而平等,拥有财富的多少并不能作为衡量人的标准。一个内心善良的人不会因为贫穷而失去真正的自我,而一个内心邪恶的人往往会因为眼前的诱惑而迷失自我。我们要学会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不同的人,因为在这个大千世界上,每一个人的心灵都不一样,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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