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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第一章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9 来源:互联网

名人传第一篇读后感。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名人传第一篇读后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名人传第一篇读后感(一)

《名人传》是20世纪半叶法国着名的人道主义作家罗曼罗兰的作品。《名人传》叙述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苦难和坎坷的一生,赞美他们的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名人传》并不仅仅只限于说明贝多芬,米开朗琪罗以及托尔斯泰的丰功伟绩,而是更加注重描写他们的生活,那些藏在光鲜背后,鲜为人知的普通生活。使我们也了解到了,其实他们也是普通人罢了,甚至有些时候,他们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脆弱的多,在《孟子告天下》中曾经写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或许真如这些话所说,这些名人的一生,都是极其坎坷的。他们大多一生都以孤独为伴。首先是贝多芬,上帝是公平的,却也是残忍的。上天在赐给贝多芬极高的音乐天赋的同时,却也夺走了他的双耳。这对于贝多芬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再加上童年时的经历,以及生活上和爱情上给他的打击,似乎就注定了贝多芬这一生的悲剧,生活对于贝多芬来说就是一种折磨,直到死亡将他带走,给他解脱。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似乎也逃不开这样的命运,他们也同样孤独一生,同样也痛苦一生。或许死亡才是唯一能让他们解脱的方法。

读了《名人传》之后,也许我们才会体会到,其实名人,包括我们现在的明星,他们也只是普通人,他们也会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们也会有我们会有的一切烦恼,甚至他们要远比我们承受的更多,舆论的压力,世俗的眼光,都会给他们造成困扰。我们在评论他们的时候,往往会忘记,他们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跟我们一样。我们看到的只是他们的光鲜的一面,却忽略了,他们在这光鲜背后所遭受的痛苦。在读过〈名人传〉之后,我们也要去理解所有的名人,他们远比我们我们想象的要不容易的多。


名人传第一篇读后感(二)

近期,我阅读了《名人传》一书。

这本书是法国着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罗曼罗兰所着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部巨人传记的合集,是世界传记文学的伟大典范。

这本书讲述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米开朗琪罗对艺术的向往使我敬佩;托尔斯泰不懈的努力与奋斗让我难忘。

尤其是贝多芬,他的长相古怪,或许会引人厌恶,但他对音乐无限追求的精神令人佩服!他的童年是在艰辛和苦难中度过的,他的父亲极力挖掘他在音乐上的天赋,好将他当做一个神童来炫耀,年仅四岁的他,每天就要在钢琴房里待上十几个小时!也因如此,贝多芬曾对音乐深恶痛绝,甚至差点放弃!可喜的是他坚持下来了,而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为了19世纪,仍至现在的着名音乐家!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凡事都需努力,才能成功。天上是掉不下馅饼的,每个人都得付出努力,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成就。雨过天晴,才出彩虹!我坚信,付出巨大的汗水与努力,一定会得到应有的回报!

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一看!


名人传第一篇读后感(三)

《名人传》是世界传记文学作品中的转世经典。里面有三部纪传:《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

贝多芬一个耳聋的音乐家,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人,一个用痛苦换来欢乐的英雄。他以自己的人生历程证明了坚强的意志在人生中的重要作用:人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把握住自己的命运。贝多芬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的一生却是坎坷多难。

米开朗琪罗面对病弱,刁难和盘剥,忍受着一切,一心从事自己最爱的绘画和雕塑艺术创作。他是一个忧郁症患者,一个享受痛苦、舍弃欢乐的英雄。

托尔斯泰是俄国伟大的作家,他的作品我们很多人都知道。他在对自己理想的怀疑和质询中,不断地冲击和求索着,终成一代文学巨匠。托尔斯泰有很多我们值得学习和景仰的地方。他强调道德、主张博爱,认为只要每个人在道德上完善,消除欲念,就自然达到了全社会的和谐。尽管响应寥,但他并不放弃,坚持着自己的信念。

《名人传》这本书描写了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三位伟大的艺术家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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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第一篇读后感


《论语》是我国的经典作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著作。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历代的统治者心目中的地位了。以下是论语第一篇读后感,欢迎阅读。

论语第一篇读后感1

《论语》,记载的是孔子与他的学生的对话。它是一部对我们很重要,教我们如何做人,学习,是我们必读的名著。论语里有一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讲出了做人的几个道理和学习的方法,给予我们启迪,也指引我们学习的方向,目标。而“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告诉了我们要孝敬父母,尽孝的方法。说明了做人要知恩图报,孝敬父母。许许多多,说都说不完。人只要按照《论语》里所要求的,做到其中的一点就比许多人好多了。

总之,《论语》记载了仁,孝,信等道德范畴,是我们须认真阅读、学习的一部典籍。作为一个略知一点中国历史的中国人,我认为,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很少有著作能够《论语》这样长久而深远地影响着中国的历史。也正正因这样,我对《论语》的态度一向是只敢仰视而不敢触及。即使以前零零碎碎地读,也从不敢随便发表什么评论。据中学的历史课本记载,从汉代董仲舒罢黜百家开始,一向到清末,《论语》作为儒家的核心著作之一和官方认可的正统思想,统治了中国思想界达两千年之久。

事实上,这两千年中,官家推行论语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统治的工具。正因论语讲“礼”、讲“仁”;讲“忠”,将“孝”;或许也正因《论语》中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有人说我的这种言论是在抹杀中国古代优秀的文化。其实不然。我主张打-倒的,是那个作为思想枷锁的《论语》,是那个用所谓的“仁义道德”(鲁迅语)来禁锢人们的思想的《论语》。将其打-倒,反而有助于我们从全新的角度认识《论语》。首先,论语源自生活。和西方的很多道德伦理著作不一样,他没有对某一个问题的深入专门的论述,他只是一个个生活中的片断,并且其中的主角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言语将被记录下来。因此显得十分自然。正是正因《论语》来自生活,是生活鲜活的再现,因此我们才就应用一种独特的方法去读它。个人认为,与其风格比较像的一部书是晋代的《世说新语》。我们怎样读《世说新语》的我想大多数人如果不是出于学术目的(例如需要写一篇论文或读书报道什么的),必须不会去分析它的中心,分析某段话是多么曲折地表达了一个多么深刻的学术理论――我们大都会把它当成一种生活的纪录,以一种闲心来读它。我觉得,其实闲谈的心境才是最适合读这样的书的。读到会意处,拊掌一笑,自然就明白了他要表达什么。或许比条条框框地分析加分家长寄语

解来得好一些。若要用一句话来归纳《论语》讲了什么,我觉得就应是“如何做人”。做人和做学问是不一样的。做学问也许还能在纸上做,做人却只能到生活中去做了。读教人做人的书,自然要放到生活中去读而不是仅仅在纸上读,到故纸堆中去寻找疑问的解答。

论语第一篇读后感2

论语,是记录圣人孔子的言行的书。读了之后,你能够感受到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抱负,他的很多高尚品德是当今很少人有的。他不仅仅教会人们就应如何接物待事,而且十分严谨的规范自己,以行动来做出表率。他之因此被后人成为圣人,就是正因他在平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累积成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给我们的思想带来了无穷的宝藏。

读了论语通译,虽然不能看了古文就知道如何翻译成现代文,但是在注释的帮忙下也能明白孔子所想告诉我们的。觉得十分感慨,孔子在那时就能明白的这些道理,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到此刻都还不明白。公司寄语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学而篇第一》了。“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不担心别人不了解自己,只忧虑自己不明白别人。是啊,现实生活中,人人都需要明白,个个都渴望明白。人们视明白为沟通感情的纽带和联系心灵的桥梁。大家都期望人与人的相处就应多一点宽容和尊重,多一点容忍和谅解。但是,世界何其大,人生何其复杂。若时时都想得到别人的明白,恐怕是不可能吧。正因,人生没有相同的路,每个人都不一样,两个思想志趣不一样的人对待同一件事,两种价值取向相异的人看待同一个问题,要彼此明白不是强人所难吗?人不是从一个模子里造就出来的,你有另人头痛的事,我也有。我们彼此都渴望明白,可又用自己的要求去看别人,去苛求别人,于是我们之间有了“墙”,于是你苦恼,我也苦恼。但是,人们有没有想过,许许多多的小事,为什么必须要他人明白,必须要他人明白?其实,应对种种的不明白,只要我们给他一个微笑,用宽阔的胸怀去应对,不被明白又何妨?

商鞅是行变法,落得“五马分尸”的结局;达尔文在说物种进化的时候被人们骂成疯子;助人为乐的雷峰经常被人嘲笑,他们这些举动,又有谁能明白?如果他们一味的追求明白,又怎样扞卫真理?他们最初不被理解,是正因他们的追求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他们最终名垂青史,是正因他们敢于在不明白的目光中昂首向前。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明白“明白”这个东西。他们能够追求别人的明白,以别人的议论为自己的主题,以别人的言谈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以别人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甚至要去讨好别人,为了所谓的明白,写了一些优柔寡断毫无逐渐的可笑人生。他们真的知道明白吗,他们觉得他们真的是在明白别人,并换取别人的明白吗,不是这样的。

明白不仅仅仅只是你需要别人来明白你,根本就不是同路人为什么要逼迫别人明白你,难道是为了得到别人的同情和怜悯?这样作难道不会太悲哀了吗?于是,终日沉浸在观察别人对自己的态度之中,优柔寡断,碌碌无为。不再发奋改造自己的生活,不再发奋实现自己的价值,却只是追求明白。明白不是牵强的,是需要别人有和你相同的东西然后互相共鸣而产生的。就算不被明白,又有什么关联,只要我们能在某些方面明白了别人,想必别人也必须能明白你的吧。孔子很早就这么说过了,不担心别人呢不了解自己,只忧虑自己不明白别人。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不光为明白而活!

“明白万岁”?

不被明白又有何妨。

论语第一篇读后感3

有这样一本书,它富含着道理,隐藏着睿智,它的道理也许不必须会被此刻的人们所理解,但他在我们看来,也是一本凝结着古人智慧的作品。它是儒家学派的经典着作之一,它是一本语录体散文集,它记载着一位古人的思想,它体现了那位古人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

曾有这么一个人,他开创儒家学派,他编纂《春秋》,他修订“五经”,他创办私学,他打破贵族教育,他有着当时人们所不及的思想,他有着此刻人们也不及的睿智,他在现代,已经国际知名的人物,他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名字。

他叫孔子,它叫《论语》。

孔子,他被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称为“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论语》,它被北宋政治家赵普称作“半部《论语》治天下”。

孔子有着正直的品行,他也有着对未来完美的期望,因此他说:“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一个人要正直,只有正直才能光明磊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正直的人也能够光明磊落的生活在社会之中,这不禁让人对这句话产生了怀疑。但是,不正直的人大部分心中有愧,在经历过事事顺风后,也会翻跟头,不管以前是多么呼风唤雨,这一个跟头会让他栽在所有人的面前,一蹶不振。

比较好的一个例子便是97年国家税务局局长李真——

他原先只是一位教师,但他觉得枯燥无味,很快便厌倦了。后在家人的帮忙下,于1982年3月调入张家口市某研究所,后又成为张家口市计委的一名干部。由于人际关联的紧张,李真无法在计委工作下去,1988年,李真调入了张家口市油漆厂。为了在仕途上能够尽快腾飞,李真透过关联伪造了干部档案:本来自己是个预备党员,却摇身一变成了正式党员;行政职级本来是个科员,但干部履历表职务一栏里却变成了正科级。由于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他很快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人民政府的双料后备干部。

随着职务的升迁,伴之而来的是不择手段的攫取,从李真就任省委办公厅秘书到被任命为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的7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大肆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人民币、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折合人民币2967万多元,李真从中分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0万余元。

这样使用不正当手段的方法固然收获的速度异常快,但同样,让他**被发现时,等待他的,就已经是冰冷的枪口了。难道他在**的过程中没有一点点心慌吗?这样的来的,使用时都不会觉得可耻吗?他自己就应很早便料想到了自己的结局,只是被钱财迷惑,失去了人性本善的那颗心。做的不是光明磊落的事情,肯定不能坦然的理解所给予自己的收获。

孔子还认为,只有仁德的人才能无私地对待别人,才能得到人们的称颂。于是他又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他很重视修养的全面发展,因此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他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也以身作则地用他的事例告诉我们该如何做,要如何做。

于是,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说:“孔子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北宋政治家赵普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论语第一篇读后感4

论语的朴素和温暖,就在于里面不仅仅有天下大道之志,更重要的是它永远不失去脚下朴素的起点。

孝敬之道就是这样朴素的起点。于丹在本书开头就倡导了这样一种朴素而又现实的思想。是不是在这天这样一种人人平等,法律公平的社会里,“孝”就不是做人的根本了呢?

孔子的学生有若就以前解释过孝悌的重要性,他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

同样,诚信是中国儒家思想中最核心的理念之一。在整部《论语》中,我们能够看到许多关于诚信的论述。孔子说,一个人如果没有信誉,就好像这个车子有了横木也是虚架上的,没有关键的木销,不就无法行走了吗?对一个人来说,信誉是什么呢?是你行走于世界最基础的那个保障。

也就是说,只有靠信誉,才能把人生这辆车驱动起来。只有信誉,才能够让你不管穿越什么样的风险,坎坷,都颠仆不破,而在坦途上一路前行的时候,也能够保障你的速度。就是正因有信誉,才让你始终是一个完整的人,能够立的起来。要是没有信誉,就缺少了安身立本最根本的条件。

不足一万六千字的《论语》翻下来,“仁”这一个字前后被提到有一百零九处。能够说,仁爱的思想是儒家哲学里基石下的基石,重点中的重点。于丹认为,仁爱首先是一种人格情怀,它就应表现为一种高风亮节,一种胸怀大志的气度。我们那里说的仁爱,不是妇人之仁,不是那些小恩小惠,而是一种深刻,博雅,有使命、有担当的远大情怀。

曾子以前说:“士不能够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作为知识分子,他不能够不刚强而有毅力,正因他肩上的职责太重大了,道路太远了。

有时候,仁爱是一种身体力行,点点滴滴的行为,它不仅仅让别人受益,它也会让自己有收获。仁爱是一种不断积累,他需要我们自身的时时呵护。人在生命流光的陶之下,如何时时呵护仁爱,会决定我们跟世界之间建立什么样的关联。

草房子第一篇读后感


草房子第一篇读后感(一)

这是我独自读完的第一篇少儿长篇小说。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主要描写了油麻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在油麻地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不幸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他们是那么纯真、善良,他们的故事吸引着我,感染着我,不知不觉中伴随着作者的描述我仿佛走进了他们生活的油麻地。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陆鹤,他是个秃顶的孩子,因此别人经常嘲笑他,给他取外号,叫他秃鹤。但他特别维护自己的尊严,勇敢的承担了学校参加汇演的秃头角色,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让同学和老师对他刮目相看。

在陆鹤身上我懂得了,人一定要有自尊,要维护好自己的尊严。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

放假了,老师布置了八篇读后感。我和妈妈到龙门书城选购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作者是曹文轩。我起初看着封面,觉得肯定不怎么样,可后来慢慢进入书中后才觉得越来越有味道。直到读完第一篇,我已放不下了。

这本书一共有九篇,分别讲的是秃鹤、纸月、白雀、艾地、红门、细马、药寮等这些地方和人物,其中秃鹤、细马等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草房子》我有很多篇没有一一写到。这本书使我看到了油麻地孩子们的善良纯洁,是一部老少皆宜的小说。其中在油麻地生活了六年的主人公桑桑,就要离开那曾经给他快乐、悲伤、高兴的草房子,他不禁流下了热泪。这六年,是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这六年是让桑桑认识好朋友的六年,有快乐的秃鹤、坚强的杜小康、文静的纸月和开朗的细马等等一些形形色色的人物。这六年,是认识善恶美丑的六年,是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与感动。《草房子》给了我教育非凡的意义,我喜欢《草房子》。

他用长长的好看的脖子,支撑起那么一颗光溜溜的脑袋,这颗脑袋绝无一丝瘢痕,光溜得竟然那么均匀,这是谁?读过《草房子》的人都知道,那就是秃鹤。

秃鹤是油麻地小学三年级小学生,天生不长头发。秃鹤小时侯很喜欢别人摸他的头,而后来慢慢长大,他就不能让人随便摸了,得拿东西换才能摸。再之后,秃鹤便不让人摸了,谁摸跟谁玩命,可能是因为他已有自尊心了,不想受到别人的嘲笑吧!

在一次学校文艺表演中,秃鹤争当角色,并在正式演出时演得出神入化,赢得了大家的好评。秃鹤在那一刻流下了成功激动的眼泪。以前秃鹤总受到别人的嘲笑和歧视,但他并没有因为这些而退学,而表现自己优秀的一面,终于在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同学的认可。从中我看到秃鹤是一个自信不受别人影响,一个勇敢的小男孩。他最后的努力没白费,他改变了同学们对他的态度,我也要学秃鹤做一个优秀的小男孩。


草房子第一篇读后感(二)

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第一章后,我既同情他又佩服他,因为陆鹤他是个秃子,别人给他起外号叫秃鹤,总是嘲笑他、冷落他,但他自己却不泄气,经过自己的努力,终于让别人刮目相看。

桑桑是校长的儿子,他是个活泼、可爱、善良又调皮的孩子。他觉得自己住得好,也要让鸽子住得好,所以用自家的碗橱给鸽子做房子,结果被妈妈打了。可过了几天,他又用自己的蚊帐做成渔网打了鱼给家里人吃,结果自己被蚊子叮了,他却很开心。

在学校,同学们总爱去摸秃鹤的头,开始时他很快乐,可到后来,别人总是嘲笑他、疏远他、轻视他,为此他很不开心,不想上学了。这时桑桑却让人把秃鹤的帽子放到旗杆上作弄他。为了报复,在汇操比赛时,秃鹤故意捣乱,让学校丢了荣誉。这以后就更没人理他了,没人愿意和他分在一组。文艺汇演时,为了集体的荣誉,大家和秃鹤共同出演《屠桥》,演出非常成功,为学校找回了面子。大家又和好如初了。

秃鹤因为被人嘲笑而报复,可最终他认识了错误,而且不泄气,让人敬佩,我要向他学习,知错能改,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泄气,反而要更努力。


草房子第一篇读后感(三)

草房子的第一章节讲述了一个名叫陆鹤的男孩,因头上寸毛不生被同学嘲笑为秃鹤,同学们多少有点嘲讽的意思,陆鹤很讨厌人家叫他秃鹤,在一次主人公桑桑联合阿恕整蛊了一下他后,在他的心里就埋下了怨恨,体操汇演时他用他自己特殊的方式报复了每一个人,同学们也开始生他的气,终于在文艺演出时,秃鹤以成功的表演,瓦解了每一个人对他的气,每一个人都流下了泪水

当读到这篇文章的最后一点时,随着文章的起伏,我也流下了泪水,是的,我被秃鹤感动了,但是我却连自己也不明白,这份感动?从何而来!

首先读的时候,秃鹤这么一个冒里傻气的人物在我心中有点可笑,甚至我都有点想笑,想想呀!一个人头上寸毛不生,在一大片枫树下,头上泛着点点银光,不失为一道风景。实在有点使人发笑!可是,慢慢的随着秃鹤年龄的增长,他有了自尊心,他不准再让人家叫他秃鹤了,但他周边的人还是没有变,依然有那种叫他秃鹤或摸一下他的头的欲望,他在迫不得以的情况下,他带上了帽子,却又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惹怒了桑桑,随之而来就是桑桑的整蛊。我这时,不由的怜悯起了秃鹤,每一个人都有他的致命的弱点,可秃鹤致命的弱点却又是人所皆知的,不知情的人们偏偏一次又一次的往他的伤口上撒盐,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他还不大,却在心中要永远烙上这么一段痛苦的经历。但是,他也许并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看,后面的文章就说明这一点,他没有再次让步,而是作出了一个不像是陆鹤做出的决定,他在体操汇演上报复了每一个嘲笑他的人。当那一顶黑色的棉,不,乌鸦飞出去时,我反复看了几遍,有点不可思议,呆呆的陆鹤会有这样的举动,不过,前前后后反复品味下,是不是人们做得真得有些过份,也难怪陆鹤会爆发了,不过他有点特殊,他是用全校人的耻辱让大家重新认识他,不过,他想错了,大家并没有由嘲讽转为畏视,未满足他的虚荣心,而是换成了对他的藐视。他明白了,这样做同学们不会对他改变看法,看得出来,他有一丝后悔,他也非常想补救,因为在后面他在看文艺演出时有个秃子的角色,他把最不愿意展现给人家看得一面搬到了舞台上,他在正视自己,他战胜了自己,取得了成功,换来了大家那一串串钦佩的泪水

泪水呵,流到了我心里,经历了这么多坎坷,少年秃鹤战胜自己,嬴得了别人对他的认可,埋怨是不会战胜任何人,跟自己比,战胜自己,以德服人!

简爱第一篇读后感


简爱第一篇读后感(一)

书的第一章写的是小孤女,她叫简。爱,是个孤儿。她被里德舅舅收养,不久里德舅舅去世了,而里德太太对她一点都不好,经常打骂她,她非常讨厌里德太太。虽然她百般努力,但仍然难以讨得舅母的喜欢。

那是一个下大雨的冬日午后,天空阴云密布。她很喜欢这样的天气,因为她就不必和里德舅妈的三个孩子一起散步了,每次散步回来,她的手脚都冻得麻木,还要被佣人嘲笑,所以她讨厌极了。

她的舅妈很讨厌她,总是在客人面前说她的坏话,让他们都疏远了她。所以她只能躲进隔壁的小餐室里,她觉得很快乐。餐室里有一个书架,里面有很都书,她拿下来一本,是《英国鸟类史》正当她沉浸在书里时,餐室的门被推开了。是约翰。里德,是他舅妈的孩子,他说:嗨,那个讨厌的丫头,你在哪?什么事呀?你应该说,什么事呀,里德少爷?约翰。里德已经14岁了,比她大4岁,一副病态样,喜欢暴饮暴食。舅妈却很宠他。几乎天天想办法欺负她,佣人们都装作看不到,而里德太太任由她的儿子打骂我。我在看书。你没有资格动我们家的书!简。爱很生气,和约翰。里德打了起来,打的约翰。里德嗷嗷大叫,里德太太来了,说:你怎么能打少爷呢?说后,让拥人把她关到小红房子里。那是里德舅舅咽气的地方,里面阴森恐怖,没有一点阳光。简。爱在里面十分害怕,哭着说,别把我关在里面好吗?我害怕!依然没有人管她。简。爱哭着昏了过去,什么都不知道了。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躺在自己的床上,神智有些模糊。五分钟后,才知道,自己原来生病了。晚上了,她躺在床上,她从艾博特与贝茜的交谈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父亲是一个穷牧师,他父母结婚一年后,父亲染上了斑疹伤寒,我母亲从父亲那染上了同一种病,结果他们都双双去世了。简。爱快到学校了去了。这样一来,使她信心倍增,希望自己快快好起来,里德太太也很少理她,不允许孩子接近她。自己单独用餐,独睡一个房间。从那件事往后,约翰依然对我动武,简。爱狠狠地回击了他,他又哭着找舅妈去了。舅妈大叫道,别给我提她,给你们说过了,不要靠近他。舅妈上来,对我说,不要离开房间半步。要是里德舅舅还活着,他会怎么说你?你说什么?里德舅舅在天堂,你做的事他看得清清楚楚,我爸爸妈妈也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知道你关我,还巴不得我死掉。你不怕他们来抓你吗?里德舅妈听了这话,狠狠地给了我两记耳光,二话没说就扔下我走了。两个月后,圣诞节到了,大家互换礼物,当然一切与我无关。等客人散去,贝茜才上楼,她有时端上来一个小面包、奶酪饼什么的做我的晚餐。她坐到我床上看我吃。吃完后帮我把被子塞好,亲了我两下。贝茜成了我最喜欢的人。

这一章写出了简。爱是一个小孤女,很可怜。被舅妈和孩子们所折磨。我很同情她。


简爱第一篇读后感(二)

读《简爱》最深的感受是,这是一部充满人性化的作品,写的是一位饱经沧桑的女性在生活中获取的经验和心境,它在传达现实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上体现了对困厄和孤独的抗挣,表现出那时英国女性对现实生活的迷茫,孤独和恐惧,蕴涵着穿行于冰冷物质空间人们对真情与温情的渴望,显示出别样的精神价值。19世纪的英国同样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故事情节的开始就展现出简凄惨,可怜的身世,没有父母,唯一疼爱自己的舅舅也离她而去。天生叛逆的她在本是快乐的童年生活中充满了反抗,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她幼小的心在渴望温暖和真情,寻找本属于自己的一点一滴。

迷惑在进行,反抗在进行,寻找也在进行,在里德夫人和约翰的欺凌下,简终于走进了教会学堂。但伤痛是存在的,有许多本质的东西,有许多隐藏在生活潜流下的痛感仍需要面对。生活的困境,好友的离去,还有来自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当众的痛斥都让她在迷惑的生活中感觉空气的污浊和心的疼痛。 生活总算是有了进展,上帝也发了些许的慈悲,在教会学堂两年的教师生活对于简或许是平静的死水一般。然而在不是欢快,沉静的生活中,却渗透着她强烈的孤独感和恐惧感,她需要的是在现实生活的困惑中去游离和奔波,获得自由,欢快和爱情。 她唯一忘记的是那令她害怕的盖次海德府,她对它如此的恐惧。

恐惧使她远离了幸福,但也正是因为有了恐惧,她才会有所爱,有所无畏,尤其是对女性而言,恐惧的感情往往与温情,与人性的善良直接的相联。在追求自己的生活中,简渴望温情和善良,在死水般阴暗的生活中,简终于迈出了自己的脚步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府邸。在那里她深切的感受到了女仆的和蔼,孩子的天真,还有罗切斯特先生炽烈的爱意。在那里她的灵魂终于驻足,然而这又是那样的短暂,在一个对爱坚信会使不信仰神的民族信奉上帝的爱人面前,她们美丽的爱情却在顷刻间化成了泡影,残酷的现实和社会的压力让这个灰姑娘找不到方向,在心的破碎和情的毁灭中,她又开始了自己迷茫的生活,在无际的世界中寻找他方。

钱是没有的,爱是没有的,而生活却是现实的,沿街的乞讨让简仍在寻找善良和真情。在风雨中,与圣约翰的相逢则是她新生活的又一个开始。在和玛利,黛安娜共同生活的那段时间内,她深切的感受到了爱的温暖。当她知道她们又是一个血统时,她的心兴奋的几乎要跳出来,在圣约翰那不知是否能称得上爱的面前,简每天都希望能满足他的期望,但是这样,她感觉自己抛掉了天性,失去了自我。在继承叔叔的遗产去平分时,她是那样的果断和坚定,而在此刻,圣约翰的企求下 ,她开始了徘徊,因为她自己知道她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思念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生活追求的信念在简看来不是阳光所能驱散的雾气;也不是画在沙滩上的人像能被暴风雨所冲掉;它是一个刻在大理石碑上的名字2020,注定要和石碑同生共死。圣约翰先生的期望在继续,叛逆的简在亲情,恩情和爱情中犹豫和思考。她深切的知道他爱她就像士兵爱一件好武器,仅此而已。简的灵魂在心里回答,去做一件正确的事,完成上帝的旨意,以冲出怀疑的云雾,找到确定的广阔天空。

终于,简又开始了最后的找寻,面对着灰飞湮灭的昔日庄园,周围一片死一般的寂静,孤寂,荒凉,和凄切。而此刻充溢于简灵魂的是无尽的害怕和思念。古老的建筑深深地隐藏在一座树林里,芬丁庄园沐浴在凉气透骨的绵绵细雨中,而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却在户外焦急的等待。平静的生活和无尽的思念或许是他灵魂飞扬的源泉,就在这简单的生活中,简和他紧紧的相拥,似温馨迷人的梦,美好而又实在。在烦躁的生活中,时间让简彻底的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在树林的古建筑里和爱人平淡的度过每一天的生活。

光阴是短暂的,又是美好的,已逝的岁月里简和心爱的人共同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她们也彻底的成为了彼此的骨中骨,肉中肉。故事结束了,而真实的,毫不含糊的现实生活却在你我的心中演绎。征程的坎坷,旅途的疲惫,生活的曲折,拼搏的寂寞萦绕在心头,而怀抱里的各种志愿却在风雨中愈发的不可动摇。面对阳光,面对风雨,你是否如此地坦然;面对理想,面对希望,你是否执着地追求! 在简平凡而又曲折的生活中,她时刻放飞着美丽的梦想,为幸福而追求,为平凡而找寻。她别样的精神价值在新的时代里赋予了青年们幸福与快乐的真谛。在深深树林中的一座古老建筑里有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感受着上帝的恩赐和彼此的温暖,或许这就是生活的幸福。


简爱第一篇读后感(三)

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忆的好书啊!

我为简爱在舅母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遭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数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生活地位,以她绅士身份,贵族地位,渊博知识和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教的简爱结合,在很多人眼里,是那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为什么这样一个事实变成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味,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当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了他身边。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正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的真正美好的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朝花夕拾第一篇读后感


导语:手捧着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年少轻狂”的童真,神情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朝花夕拾读后感,欢迎阅读!

篇一:朝花夕拾读后感

课本里经常出现鲁迅先生的文章,它们都出自《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所以这个暑假我读了这本书。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就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的收录。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也写了许多关于儿童时代的趣事。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生活,仿佛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些不同。鲁迅在自家的百草园中与昆虫做伴,上学后在书塾的后院里嬉戏,这让我们也能从中体会到当时生活的快乐

《朝花夕拾》中,给我影响很深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阿长是鲁迅家给他请的保姆,这个乡下人的要求很多,生活很不检点:总之在私底下对别人指指点点;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来吓唬他;还害死了鲁迅的隐鼠;睡觉摆人字形,差不多要要霸占整张床铺……但就是这样的阿长却给鲁迅买了他最想要的《山海经》,满足了他的愿望。

这本书她甚至不认得是什么名字,却趁回家的时候买了。这使鲁迅对她的不满全都消除了。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鲁迅写了这篇文章,表达出自己对阿长的感激与怀念。

一个孩子因为一本书就满足了,他的这份童心与天真在现在可能很少见了。现在的孩子们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很成熟,成人的世界吞噬了他们。父母的职位,家庭的富裕程度成了他们炫耀的资本。看到别人有好东西而自己没有,就会向父母伸手要,好与别人攀比。每周的零花钱一个比一个多,花起钱来绝不迟疑……这些孩子们却没有想过父母赚钱是多么的不容易,每周的零花钱是父母在岗位上辛苦工作的来的。我们要做的是关心父母,而不是向他们索要东西。当我们换位思考时,会发现自己做了多么不该做的事啊。

所以我们还是保留一份童真,不与别人攀比,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我们童年的回忆将会是美好快乐的。

篇二:朝花夕拾读后感

今天读到的这篇文章是《朝花夕拾》这本册子中的最后一篇文章了,是先生追忆好友的一篇文章——《范爱农》。

对于范爱农这个人物,先生似乎用了先抑后扬的手法来描述。开始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因为徐锡麟的事情,两人的矛盾顿显。无论范爱农至于先生,还是先生至于范爱农,两个人都是不太对付的,范爱农不喜欢先生溢于言表,先生确实觉得范爱农可恶的可先革命便将他革去!可见,二人在日本留学之时,关系是相当不妙的。

本与范爱农此人无任何瓜葛,可先生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便很好的化敌为友了。经过不断的交流,对社会的改革理想,都是让他们成为无话不谈的挚友的催化剂,再后来机缘巧合,两人还成为了同事,这样的阶级感情又深了一步。可惜,有聚终有散,范爱农与先生亦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分别。

纵观范爱农的一生,从他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他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先生用自己的笔描写了这位同仁,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表达了尊敬。

范爱农终是无法在这样的一个黑暗的社会立足的,他内心的痛苦悲凉或许真正只有先生能和他产生共鸣吧。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溺死于河中。先生亦不知到底是自杀还是失足。

让我们像这位在黑暗中觉醒着的知识分子致敬!

篇三:朝花夕拾读后感

有一个人,他生活在动荡不安的年代,都没有在那个腐朽冷漠的社会中随波逐流,而是以笔为武器,同整个封建社会斗争,他就是鲁迅!有一本书,它反映了在那个社会麻木不仁的统治者和贪婪迂腐的国民,它就是《朝花夕拾》!

这本书以作者年少时的经历为原型,回忆了他的童年师友以及辛亥革命前后中国的农村城镇等,反映了当时社会时局的动荡。看似在写回忆实则是想要唤醒当时的社会大众。书中著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二十四孝图》、《父亲的病》、《藤野先生》《朝花夕拾》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这两个故事。《无常》中的无常是个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王爷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通过无常和阎王爷这两个人物的鲜明对比,讽刺了现实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点描写了《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尤其是《郭巨埋儿》这个故事自己明明有些钱,确全给了自己的兄弟,后来穷得吃不起饭了,却想到家里的儿子会“抢”老母的食物即决定牺牲自己的小儿子,十分的迂腐,且多多少少有点盗世欺名之意,形象的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在这本书中,鲁迅先生大量的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用评定的语言,鲜明的人物形象,有趣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希望能让人思想解放的愿望。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消遣日子。

昆虫记第一篇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下面是昆虫记第一篇读后感。

(一)昆虫记第一篇读后感

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里面介绍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昆虫。下面就由我想大家讲一些昆虫记里面的内容。

第一章讲的是爱昆虫的人,里面讲了一个小男孩以前非常喜欢昆虫。它讲了那个男孩的梦想,他的梦想是拥有一块自己的地,这样就可以养上一些小昆虫,还可以养一些自己喜欢的植物。还要搭上一个小屋,好让自己在这里长时间研究。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我觉得任何一个动物、昆虫,也包括人类,都有着扞卫自己领地、食物、后代的光荣使命,让自己、家人可以活得更加舒适开心。我们要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二)昆虫记第一篇读后感

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里面介绍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昆虫。下面就由我想大家讲一些昆虫记里面的内容。

第一章讲的是爱昆虫的人,里面讲了一个小男孩以前非常喜欢昆虫。它讲了那个男孩的梦想,他的梦想是拥有一块自己的地,这样就可以养上一些小昆虫,还可以养一些自己喜欢的植物。还要搭上一个小屋,好让自己在这里长时间研究。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我觉得任何一个动物、昆虫,也包括人类,都有着扞卫自己领地、食物、后代的光荣使命,让自己、家人可以活得更加舒适开心。我们要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三)昆虫记第一篇读后感

以前我很害怕昆虫,比如蜘蛛啊,(.)毛毛虫啊,它们都有毒,读了《昆虫记》以后,我不再害怕了,有植物的地方就有昆虫,只要你不去碰它,它就不会咬你。

我以前最怕蜜蜂,但现在我最喜欢它了,它是多么勇敢,一旦遇到敌人,就会舍掉自己的蜂针而死去,它又是那么的仔细,它家的那些小洞,都是六角形的,像用尺子做的一样,没有不工整的地方,口都向下。

这些都是作者法布尔仔细观察出来的,从中我知道了蜜蜂造家的辛苦。

歌剧魅影观后感第一篇


歌剧魅影观后感第一篇

生科院 07生本1班

李明 学号 2007574130

《歌剧魅影》这部歌剧在没有上“音乐鉴赏”这门课的时候已经听说过了,可是一直没有机会看。当老师提到韦伯的时候,我就更加熟悉了。韦伯是一个音乐剧的大师级人物,他的歌剧《猫》是很负盛名的。尽管我也看了,但是没有看懂,只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在欣赏着大师的作品。有时候我觉得这是不是在附庸风雅。就像大片出来以后,我们争相去看,有如过江之鲫。我们看大片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冲着某一个明星或是导演去的。然而大师的作品是不需要太多的恭维的,只有看过以后才有发言权。

在课堂上老师已经给我们介绍了一部分,我是在课后看的,我这次看的是电影版的,电影版的好处就是让观众能更好的感受到电影中魅影场景的幽深和扣人心弦,而且对于演员有更多的发挥空间,对观众来说也是更加的真实。里面的场景大多是在剧院里面,而且还有一部剧中剧《汉尼拔》。很多的对话都是以歌唱的形式展开的。很多耳熟能详的曲调如,angle of music,the music of the night。曲调优美,轻缓,给人的一种感觉就是在飘,轻松,愉悦的心情涌上心头。但是有一点,我觉得里面人物对话的英语好像不是很好,很蹩脚。不知是导演有意为之还是怎么。

电影一开始就是以黑白式的怀旧画面,那秋风萧瑟的巴黎街道,那破旧的歌剧院,一场拍卖会上的音乐盒,随着音乐盒的音乐想起,拍卖师开启了吊灯上新安装的电灯,一时灯火通明,phantom的主题音乐响起,舞台上的大吊灯也随之升起。把我们带进了一个灯火通明的大剧院。

女主角Christine在里面的表演好像是很神奇的,刚开始的时候没有被看重,后来由于临时情况的变动,让她主唱,一夜成名一样,就像西方的丑小鸭一下子变成了把天鹅一样。还有当有人问她, 是谁教会她这么美妙的歌喉的时候,她却说不知道,并提起她去世了的父亲曾经提到过一个“音乐天使”(Angel of Music)会来保护并指导她。

这个“音乐天使”就是“魅影”。(心得体会 )我觉得魅影是一个演出的很好的角色。首先他很好的表现了一个少年时受到了折磨和不公正待遇的心理扭曲。但是他很有才华,不仅是在音乐上的造诣,还有很多的机关的设计,他自己居住地方的设计。他的身上折射出一种逼人的贵族气质。在很多的场合,他显得自己很自大,自负,以为自己就是神,就是主宰。他对女主角Christine的爱也是疯狂的,他为Christine创作优美的音乐、华丽的歌剧、教导她歌唱、训练她的舞姿。帮助她成为一个令整个巴黎倾倒的女神。最后为了占有她而发出疯狂的报复。

对于里面的服装,场景设计,还有很多的道具等等,我觉得是很华丽的。很好的展示了巴黎作为世界的浪漫之都的奢华和典雅。还有Christine来到她父亲的墓前倾诉心声与困扰。魅影出现在十字架旁。深情的演唱,矛盾的心理,灰暗的服饰、苍白的面具,加上幽暗的十字架。让人也为他感到无限悲哀。这些都是道具和场景在渲染着气氛。

看完以后,我觉得对剧情有一点不可思议的感觉。生活中可能没有这样的事情。但是撇开剧情,音乐还是完美的。就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只要觉得好听就可以了。音乐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很中要的作用,对我们的心情陶冶,放松我们紧张的心情。有时候沉浸在空灵的音乐里面,仿佛置身大自然之中,感受着绿的气息,迷失在童话般的梦境里面,妙不可言。音乐在治疗某些疾病都有很好的作用。现在很多的妈妈都用音乐给他们还未出世的宝宝进行胎教,听说用莫扎特17岁以前的作品来胎教还最好呢。

我想起了我们古人说的,“可以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我们的生活也不可少了音乐!

《歌剧魅影》是一部很古老的影片。它的创作亦是以一个真实的故事为蓝本的。

这部影片讲述的是本片描述十九世纪发生在 法国巴黎歌剧院的爱情故事。时值1870年,在歌剧院的地下深处,传说住着一名相貌丑陋、戴着面具、却学识渊博的音乐天才,多年来他神出鬼没,躲避世人惊惧鄙夷的目光,被众人称之为“魅影”(杰拉德·巴特勒饰)。他动辄以鬼魅之姿制造各种纷乱,赶走他讨厌的 歌手,甚至还干涉歌剧院的主角人选和剧码安排。

幼年丧父的小克莉丝汀·戴伊被 吉里夫人带到歌剧院接受舞蹈训练,成为一名芭蕾舞女。当深夜无法入睡时,小克莉丝汀总是期盼父亲向她许诺过的音乐天使会出现。同情于她的孤独,魅影假扮音乐天使,隔着墙对她说话,安慰她幼小的心灵,并教她歌唱的技巧。就这样九年过去了,年轻貌美的克莉丝汀(艾米·罗萨姆饰)在魅影的帮助下凭借美妙的歌喉一夜成名。然而,最初发自于精神层面的音乐之爱,却逐渐转化成为强烈的占有欲。走火入魔的魅影更以实际行动,把所有妨碍克莉丝汀歌唱事业的人一一除掉。

后来,戏院的投资人劳尔(帕特里克·威尔森饰)认出克莉丝汀是他的儿时玩伴,两人坠入爱河。魅影发现后,自觉遭到背叛,怒而砍断舞台大吊灯的铁链,让整座华丽的水晶灯砰然粉碎在观众席上。随着魅影的破坏愈来愈血腥疯狂,克莉丝汀对他的感情也逐渐从迷恋转为恐惧、害怕和怜悯。

半年后,劳尔跟克莉丝汀秘密订婚,魅影突然现身于歌剧院的化装舞会,强迫歌剧院演出他亲手谱作的歌剧《唐璜》,并指名由克莉丝汀担任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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