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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互联网

怀念母亲初中生读后感10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怀念母亲初中生读后感10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讲述了作者季羡林老人对生身母亲和祖国母亲的怀念,很感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怀念母亲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读《怀念母亲》有感 陈璨

看完这篇课文后,作者对两位母亲的思念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

这篇课文是以回忆的形式向我们介绍了作者对两位母亲的敬意和爱慕,从而表达了作者对生母永久的愧疚和对祖国母亲永恒的依恋、思念。令人最为费解也最为对两位母亲的怀念的是这一句:我想到故乡,故乡的老朋友,心里有点酸酸的,有点凄凉。然而这凄凉并不同普通的凄凉一样,是甜蜜的,浓浓的,有说不出的味道,浓浓地糊在心头。在这一句中,作者的想要表达的情感是,作者在他国的时间很长,与亲人的接触少了,心中不仅有忧愁,还有无限的思念,这是作者变得十分凄凉,但是当作者想起在故国时的生活情景、好朋友时,心中又多了一份安慰,一丝甜蜜。在这一段中,作者通过比较的方式,将自己对祖国母亲的怀念表达的淋漓尽致,从而体现出作者的思念。再看看这两句:看到她的神情,我想到自己长眠于故乡地下的母亲,真想哭,和这一句:天色阴的如黑夜。心里思潮起伏,又想到故国了。看看,看看,仅仅一个神情便能想到母亲,仅仅一个阴如黑夜的暗天便可想到故国,从中可见作者对生母和祖国母亲之间多么深的思念和眷恋呀!还有最令人深刻的两句话呢!:我的祖国母亲,我是第一次离开她。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个母亲也频来入梦,和:天哪!连一个清清楚楚的梦都不给我吗?我怅望灰天,在泪光里,幻出母亲的面影。从第一句的频来入梦就让我明白他对祖国母亲多么深的爱与思念,只有不停的思念一个人,才会做这样一个梦,而且不是一次两次,而是经常。则第二句的天哪一词可以让我感觉到作者的内心是多么的绝望、痛苦和对他生母的愧疚。

同学们,读完这篇课文后,我们可以看到季羡林老先生的悔恨,也请让我们把握亲人在的每一分每一秒吧!

读《怀念母亲》有感

母亲是崇高的,母亲是伟大的,而祖国母亲又培养了千千万万多花朵,我学了一篇《怀念母亲》的感人文章。

读了《怀念母亲》这篇文章,我觉得我要向季羡林学习。我有时不听母亲的话,惹母亲生气;有时还不肯做家务,没有更努力的学习。而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没有得到母亲的关爱,得不到母亲的呵护。我却这么不珍惜和母亲在一起的这些日子,和季羡林这么一比,我感到很惭愧。季羡林懂得感恩,当他取得博士学位,并去德国留学的时候,他也没有忘记母亲。在《永久的悔》这篇文章中,他写道:我一生中最大的悔,就是没能孝敬母亲。这样一位大学者,取得了那么多的成就,最终悔恨的却没能照顾自己的母亲。

现在,我已经是大孩子了,应该从小学会孝敬父母。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哪怕只是帮母亲泡一杯热茶、那一双拖鞋。何况我已经长大了,不是那个只会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孩子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留下遗憾,要尽一切权利去孝敬父母。

我不只被季羡林对这两位母亲的怀念而感动,还被收复台湾的郑成功所感动。

这位收复台湾的英雄郑成功,顺治(公元1661年四月),郑成功率二万五千名士兵成功收复了台湾。

我被郑成功这位勇敢、爱国的精神所打动。从现在开始,我要向郑成功和季羡林学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以后报效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

今天,在老师绘声绘色的讲解中,我们学习了季羡林老人的一篇课文,名叫《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讲述了作者季羡林老人对生身母亲和祖国母亲的怀念,很感人

下面是关于季羡林老人的介绍:

季羡林,山东省清平县人。著名古文字学家,历史学家,作家。1946年,他有由国留学回国,被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创建东方语文系,1978年任北京大学副校长。他被称为国宝国学大师学界泰斗。

虽然季羡林老人一生很成就,可是他是这么说的:三顶桂冠一摘,换了我一个自由自在身。身上的泡沫洗掉了,露出了真面目,皆大欢喜。这句话廓清了他是如何看待外界对自己的称号。

这篇课文,可以看出季羡林老人对生身母亲的想念。在异国他乡时,他对祖国母亲的想念异常激烈。

季羡林老人的生身母亲在40多岁的时候,就离开了人世,对母亲的逝去,季羡林老人很痛苦,以至于饭不下咽,寝不安席

季羡林老人一生写过众多著作,很多是关于他母亲的作品,感人,真实让人不禁想起自己的一些事

怀念母亲读后感

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太好了,简直让我让我思潮起伏。文章说到了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时,真让我感动,让我也想到了那两个母亲。

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耐心给我讲解习题,帮我检查作业,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工作,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晚上很晚才睡觉,但他们没有抱怨,任劳任怨,难道我不应该报答吗?父母们每天挣的大部分钱都花在我们身上,长大后我一定报答他们,让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有趣味,当我们降临到世界上时就有了多彩的电视和无所不能的电脑来陪伴我们成长。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 5。12 大地震。在四川大地震中,祖国母亲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受灾群众。

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上清华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来报答父母和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

读完了季羡林写得《怀念母亲》这篇课文,一丝丝、一滴滴的感受凝聚成一颗大水珠,开始发泄了。

季羡林六岁时,就离开生母。六岁这么小的年龄,本该在妈妈的温暖、爱护下成长,却离开了母亲。然而回了两次家,但都不是专门去看妈妈的,没有一次可以和妈妈促膝谈心的时候。可在他妈妈死去的时候,让他痛不欲生,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是啊!当养你生你的母亲死了的时候,得有多么伤心啊,无依无靠,就像具行尸走肉。可是,季羡林从六岁起就离开生母,没照顾过自己的母亲一天,他得有多愧疚呀!

其实,古今中外的母亲都一样,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有份好工作,多回家看看。

刚学完这篇课文时,就有人在课堂上捣乱。有位同学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老师问他,他今天的表现能对的起他的父亲吗?他的父亲得了心脏病,本该吃药,但家庭条件不富裕,为了给他的孩子,也就是捣乱的这位交学费、请家教,药不舍得吃,省吃检用,为的就是自己孩子的学习。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一定要好好的孝顺父母,不让他俩受任何伤害。

怀念母亲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养自己的母亲,一个是祖国母亲,这就是《怀念母亲》这篇文章告诉我的。

刚读到这篇文章的题目,我还以为讲的是作者对自己目前的思念。他的母亲怎么了?是去世了?还是作者离家在外地?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的脑海中打转。

我开始读正文了。第一段讲的是他对生母和祖国的敬意。我很奇怪,他怎么提起祖国了呢?

我继续读第二段,这一段写了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了。这样让我的第一个问题得到了解答。我顿时觉得作者的命运很悲惨。接着,我往下看第三段,这一段说作者来到了欧洲留学,所以想念祖国母亲。我想:这个作者是谁?怎么回去欧洲留学呢?所以,我看了一下作者标明。令我不可思议的是,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季羡林老先生。我已经久仰他的大名,今天终于看到他的文章。

四到六段式分写作者怀念生母和祖国母亲的。这让我对季老先生多了一份敬意。因为这表明他对生母和祖国母亲的感情很深。

第七段写的是作者在欧洲待了十一年。十一年啊!换做是我,会想年祖国疯掉的,更不要说像季老先生这样热爱祖国的人了。

这篇文章让我对爱国、爱母亲有了新的认识。我受益匪浅。

怀念母亲读后感娄雯雯

今天,我怀着喜悦的心情,读了一篇感人的文章,叫《怀念母亲》。这篇文章让我知道:母爱是伟大的。

这篇文章写了作者季羡林六岁离开母亲,在他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母亲弃养,只活了四十多岁。母亲去世,他食不下咽,寝不安席,痛哭了好几天。从此,他失去了母亲,一想到母亲,他就会泪流不止,感到十分凄楚。他到德国之后,经常梦到自己的母亲和祖国母亲。在1935 年11 月写的四篇感人日记中,我读出了他不但爱自己的母亲,还爱着祖国和远在祖国的朋友。在那以后,他写了一篇名为《寻梦》的散文,表达了他热爱祖国母亲和生身母亲的情感。

本以为他从小失去母亲,得不到母亲的呵护,学习会一蹶不振,没想到他却没有爱受到任何一点影响,反而更加热爱母亲,思念母亲,更加勤奋学习,考取了博士学位,并去德国留学。在哥廷根的时候,他并没有忘记母亲。在《永久的悔》这篇文章中,他说:我一生最大的悔,就是没能孝敬母亲。这样一位大学者,取得了那么多成就,最终后悔的却是没能孝敬母亲。真值得敬佩呀!

现在,我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应该从小孝敬父母,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哪怕只是帮他(她)泡一杯热茶,拿一双拖鞋。何况我已经长大了,我不是那个只会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孩子了,我必须趁后悔前,尽自己的力量去孝敬父母,长大了去建设祖国母亲,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

怀念母亲读后感

大师的季羡林老爷爷。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这句话写自《怀念母亲》这篇课文,作者就是号称语言

今天,我们学习了第六课《怀念母亲》。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会禁不住掉下眼泪,文中的每一句、每一字都会使我感动不已。每次读到那些写思念生母和祖国母亲的段落,就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每读完一篇,那种感觉就会更加强烈。

季羡林老爷爷六岁时就离开了生母,到城里学习,而且很少回来看望母亲。在他上学的时候,曾经说过,等他大学毕业一招,一找到工作就回家迎养母亲。然而他的母亲却没有等到这一天的来临,提前去世了,于是,这给季羡林老爷爷留下了终身的遗憾,使他成为了没有母亲的孤儿,因此,季羡林老爷爷写道: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

而相反,我们是多么得幸福,天天都可以跟母亲生活在一起,天天都能吃到母亲做的香喷喷的饭菜,而就是因为这些,我们才不懂得去珍惜,去维护。母亲是为我们付出最多的人,也是我们生命的养料他给了我们世上最无私的爱,天下最无怨无悔的付出父母的付出,也就是永远不求回报的付出。在我们的成长期间,哪怕就受到一次母亲的鼓励,那也是我们一生中最温馨、最甜蜜的事情。为什么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后悔莫及,才知道珍惜呢?

读《怀念母亲》有感

今天我打开语文书,又一次地读了《怀念母亲》,作者季羡林写了在国内的时候,他的母亲去世了,很后悔没在母亲去世前来回报母亲,没有在家里多陪陪母亲,没有好好带母亲去外面玩。作者一连几天都泪流满面,食不下咽,寝食不安。作者来到国外时,怀念祖国母亲和生身母亲,作者对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我还记得上学期期末考,妈妈叮嘱我一定要认真答卷,不要把简单的题目的分数失掉,不要写错别字。可是我一到考试时,紧张的把妈妈的叮嘱给忘记了。后来成绩知道了,我考试考砸了,回到家里,妈妈先是批评我怎么考不好呀?连这么简单的题目都不会?这几句话我听得耳朵都结茧了,心里烦死了,就和妈妈吵了起来,越吵越起劲,我的口才不如妈妈,我就发脾气。到后来妈妈到她自己的房间拿出一根跟笔蕊一样细的铁棒,我知道妈妈要打我,我心里有点害怕。妈妈拉住我,往我腿上就是一下,疼得我直叫爷爷、奶奶。打了二下后,妈妈就不打了,我想妈妈一定是心疼吧,我想站起来,可是一站起来,腿就疼提要命,像有一千条虫子往骨髓里钻。我一看,小腿上肿起来一大块,还会变颜色呢,我看的时候是红的,到后来是紫的,再后来是血红的,我看了后就想哭,我抬头望四周,妈妈怎么不见了?我刚想找妈妈,这时一阵阵抽泣声从厕所间里传来,原来妈妈打完后,独自在厕所间小声哭,是想不让我知道。

我现在想来想去,应该都是我不对,那妈妈为什么哭呢?我想起以前学过的一篇课文,悟出了一个道理:妈妈、爸爸打我是一种伟大的爱。

如果,我妈妈去世了,我会像季羡林爷爷一样泪流满面,食不下咽,寝不安食。现在,妈妈还在世,我一定要好好回报,要不然,真的妈妈去世了,搞不好,我会真的和季羡林一样。

我决定以后要把爸爸、妈妈叮嘱我的话记下来。记到心里,使爸爸妈妈开开心心。我又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在学习上获得巨大成就,那就是对老师、爸爸妈妈的一个回报。正如郑振铎说的话:成功的时候,谁都是朋友,但只有母亲她是失败的伴侣。

读《怀念母亲》有感 滕达

在每个人的学习生涯中,都会读许多书籍,有的是散文诗集;有的是名言警句;还有的是文化名人自身体验的书籍等等我就读过 季羡林老师的《怀念母亲》,被里面季羡林老师的悲惨遭遇所深深吸引,也为他的遭遇而感到不幸。

这篇文章是这么说的:季老先生6岁离开生身母亲去城里住。在他读大学二年级时,母亲不幸去世。至此,季羡林先生就成了孤儿,他痛苦了几天,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后来,季羡林老先生到德国留学,不知道到为什么,祖国母亲也频来入梦。为了说明当时的感情,他就在德国写了几篇日记:看到房东太太见儿子还没回家,那着急的样子,我就想起故国的母亲,故国的朋友。我真想回家,有时想的不能忍耐

这时,我便想起我的妈妈,她同其他人的妈妈一样关爱自己的孩子。她担心我,教育我;跟其他母亲一样不辞辛劳的赚钱,为我买学习用品,买衣服。可是,我却不为妈妈着想。有一次,妈妈让我帮她刻字,我正在看电影,就不耐烦地说:妈妈,这东西太难了,我做不出来!说完,我又津津有味的看起了电影,妈妈叹了一口气,就自己匆忙的刻字。

看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后,我非常羞愧,因为我太不懂事了!我下定决心,以后要好好孝敬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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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初中生读后感10篇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孔乙己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孔乙己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就应从那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我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此刻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理解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理解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取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孔乙己读后感600字。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就应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此刻,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一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必须要赢!?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鲁迅写这篇文章,也就是为了揭露这些丑恶的社会,抨击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后感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读孔乙己有感蒋银

有一句话,文学源于生活,即使《孔乙己》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写的小说,于是当中的人物在当代还有许多。在此我把这些人提出来,也让我们大家共勉,看看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首先是孔乙己,孔乙己是一个下层知识分子,他苦读半生,热衷功名。一心向上爬,在众人面前显示自己是读书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且好吃懒做不会营生,但也心地善良。这是很能代表当代的一部分学子的吧!就像孔乙己,当代一些学子们寒窗苦读,想考上清华,北大,一心向上爬,自己觉得天下无敌,绝世无双,但又没有掌握好学习方法,好吃又懒做家务,自立自主意识又缺的可怜。竞争精神,自尊心,表达能力,自信心,适应能力也都缺乏。只会按父母意愿死读书,又要面子,最终没有学会生存的本领,不能在社会上立足,不会去实现更高层次的追求,也不能成为人才。当人们奚落这一点时,又会以舌战来解决问题,不懂以行动去证明。这些学子是和孔乙己很像吧!只能用鲁迅自己对孔乙己的评价来说是气急虺

再来是丁举人。他就代表了一些考上了重点学校的人,但也因此无法无天的学子们比较典型的就是刘海洋,马加爵等吧。在2002年2月23日下午1时10分,在北京动物园熊山内,用硫酸泼熊的刘海洋;因小事一桩,砍死室友的马加爵。他们都是我们心中的高材生,但是却又因此无法无天,不把生命当生命,任意摧毁生命,这和吊着打孔乙己打了大半夜,打断腿的丁举人有何不同。鲁迅也不会想到他在小说中塑造的人物他在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几十年后的今天依旧会出现吧,想必鲁迅先生一定会哀莫大于心死了。

说下面的吧,让我们来说说掌柜及酒店里的人吧。与前两段讲的人相比,现实中的掌柜可多的数不清了,不敢绝对的说,至少也有大半的商店的掌柜都是以貌取人的吧!对于那些有钱的,有权的,有势的,唯恐招待不周,对于那些无权,无钱,无势的三无,则是能欺就欺,能忽悠就忽悠,看来这些人都传承了掌柜的优良品质阿!对于酒店里的人,他们则是等级分明,阶级观念深刻,羡慕高层的,鄙视低层的,试想,这类人在当代应该不少吧!只要看看人们对乞丐的态度就行了,当然,有好心的人会对他们同情,伸出援手,但又有多少?更多的人见到他们就想:讨饭的,走开,别弄脏我的衣服,而对待公司上级则十分尊重:您口渴了吧,喝口水。您热吧,我给您打开空调当然这些人的成就有一部分是由于环境,让我们想想自己吧,别让自己变成这样的人。

帕斯卡说过:人是一只会思想的芦苇。那就让我们这些芦苇茁壮成长,不要因环境或自身让这支芦苇弯腰枯倒。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

读了《孔乙己》有感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现在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读了《孔乙己》有感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孔乙己读后感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简单,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杯具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杯具,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我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杯具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杯具,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明白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杯具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简爱初中生读后感10篇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简爱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简爱读后感300字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无聊透了,不知道干什么,走着走着,我的眼不经意地斜视桌子上一本书―《简。爱》。可能是表妹忘了拿了,开头我看了一点,不知道怎么了,我有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读到了一半我才知道:简爱是一个人,她背负着自然与社会给她的一切不幸;开始了她的人生:她没有了双亲,没有钱财她是一个很可怜的女生,但她有着坚强的个性。我想到这,觉得自己也应变得坚强自信。

是的,我们就应该这样不屈服,看他虽然没有钱财,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坚强的个性。所以我才会深深的被打动。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富是没有用的,如果你没有一颗坚定的心,你是不会快乐的。自己的命运要靠自己主宰,不能让别人把我们的命运变成悲剧。

不管怎样,我坚信: 富,没有用!穷,没关系!

《爱的教育》读后感_爱的人生

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把这本厚厚的《爱的教育》读完了。读完后给我的第一感触,那就是爱。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会让人感受动不已。例如,每月故事中马可尔万里寻母的故事。文中讲到了因父母负债,马可尔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妈妈刚离开时,还和家里保持着联络。可自从上次马可尔的妈妈写信说身体有些不适后,就和家里失去了联络。家里用尽各种方式寄去的信也石沉大海。收不到妈妈的信,家里更冷请了。父子三人每日以泪洗面,马可尔想妈妈想的快死了。终于,13岁的马可尔自告奋勇决定去找妈妈。马可尔的坚持使父亲无奈地相信了这个理解事物程度并不逊于成年人的孝子一定能成功。筹备,请保留此标记好了一切,马可尔开始了万里寻母的旅程。途中,他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凭借着马可尔坚持不懈的努力加上人们的帮助,终于找到了失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息的妈妈。马可尔的出现使母亲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在医生的帮助下,马可尔和妈妈终于重逢了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再想想自己。和马可尔同样的岁数,却显得样无知,那样渺校只要发生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就把火往妈妈身上撒。真是太不应该了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可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如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爱、老师对学生循循善诱、朋友间互相安慰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而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东西啊!

有时候,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常常会怨天尤人,就好像全世界都在跟我们作对一样,甚至抱怨这世上没有人爱自已,有的想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的抗-议,这多可悲呀!

读了《简爱》有感800字

又是一个美丽的仲夏傍晚,长长的假期也快要过去了。看着五彩斑斓的火烧云悄悄的向西落下,我开始想下面我要做些什么有趣的事。无聊的想着,时间从我呆滞的目光中无声地溜走。我站起身,从书架上随便抽下一本书,见是《简爱》,就来了兴趣。《简爱》这本书我已经读过多次了,每一次的阅读都会带给我不同的启迪,不同的感受。

果然,不一会儿,我便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

简爱是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态度并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自幼父母双亡的孤女简爱从小受到她舅母以及其子女们的虐待。在冷酷而艰苦的慈善学校中逐渐成长为一个勇敢、刚强的少女。踏入社会的她尝到了爱的滋味而突然遭到惊人的变故,在经历出走、流浪乃至乞讨的生活后终于和她一直深深爱恋着的男主人结合而最终获得了幸福。

小说中有回忆录的严肃严谨,也有历险记的紧张真实;既有武侠小说的惊险离奇,也有神怪小说的神秘莫测;有诗歌的浪漫神韵,更有散文的睿智恬谈;至于言情小说的跌荡起伏、一波三折、峰回路转、缠绵动人,自是包容其中,不在话下。

《简爱》就像一块磁铁一样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知不觉中,夜幕降临了。伴随着那轮皎洁的明月冉冉地爬上了正对我窗户的那一片天空,书也读得差不多了。

熄了灯,躺在床上,望着那银白色的月亮,那璀璨的繁星,我不禁陷入沉思。简,一个多么坚强的人!儿时的虐待对于她来说,只能更加鼓舞她自立自强。最终,经过她不懈的努力、奋斗和拼搏,她终于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与爱情。在我们看来的悲惨生活,冷落与歧视,只能使她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增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和信心。在简的心中,永远有一个信念:生活对我总会有阳光普照的时候。

夜,如此美丽,如此令人昏昏欲睡。而我心中不灭的激动却像火一般越发强烈。我仿佛看到了我未来的大好前程,仿佛有一条光明大道在我前方展现,生活的蓝图美好得令人陶醉。一个信念在我心中油然而生,我要永远遵循着它前进、向上:热爱生命吧!阴雨密布的天气终会过去,阳光普照的生活一定就在我们前方的不远处!

简爱读后感650字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简爱读后感650字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m.fwsir.com)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简爱读后感200字

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了很多,本来我也是不知道这本书的,在我女朋友的提醒下我才发现了这本书,我觉得这书写的很好啊,虽然故事是发生在152年前,但是它也写出了那个世界的昏岸,文中的主人真的很惨,但是困难并没有难道她,她还是坚持的活了下来,她还有一个完美的结果,这就是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道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要象她一样!

我希望所有的同学们,所有的年轻人们,在困难面前不要被吓道,要勇敢的面对他它,这样你才可以从困难中走出来,这样你是个勇敢的人!相信你也是一个有出息的人!

简爱读后感200字

简爱的主要内容:简爱原本是孤儿,后来在舅妈家又要受表哥的欺负,舅妈把她送到孤儿院去。后来去大富大贵的人家当家庭教师。在路上碰到了罗切斯特。罗切斯特受伤住院了,送医院去了。在罗切斯特家说了一句名言: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她跟你与我无关。你以为我穷、不好看就没有感情吗?我也会的。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要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我们精神是同等的!就如同你跟我经过坟墓将同样地站在上帝面前。

读到这,我掩书沉思,简为何说出这话呢?这句话是不是这本书中心句呢?

希望他们过得很幸福。

简爱读后感300字

故事讲述的是19世纪中叶的英国乡村,一个女主人公简爱。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常常被虐待,不得不被送到慈善学校。而那里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使简爱继续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因为没有出路,在她长大以后,简爱在学校当了教师。但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离这种被束缚的生活,她用登广告的方法应聘到一家庄园当家庭教师。简爱与庄主罗切斯特先生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非常一致,情趣爱号都很相投。彼此心生爱慕,决定结为夫妻。介在学校举行婚礼时,有人揭发了罗切斯特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疯癫的妻子一直关在他家的一间密室里。于是简爱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后来被里弗斯兄妹收留,担任了乡村小学教师。简爱的叔父去世,她得到一笔遗产。简爱的表兄了寻找到印度传教的助手,要与简爱结婚,她毅然拒绝了这个把感情献给上帝的人。

爱情的力量使简爱重新返回桑菲尔德庄园,却见昔日豪华府邸已经变成了焦黑的废墟。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单手残疾,蛰居乡间。最后简爱和罗切斯特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史记》初中生读后感10篇


司马迁的《史记》鼎鼎大名,她既是一部文学巨作,也是一部史学巨作。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史记》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史记》读后感

司马迁的《史记》鼎鼎大名,她既是一部文学巨作,也是一部史学巨作。书中记述了上自黄帝时期下至汉武帝时期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里面篇篇故事都很吸引人,让人感觉就像身处其中。我感觉自己读完史记有很大收获。

《史记》中有很多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

其中《五张羊皮》讲述了秦穆公用小小的五张羊皮就赎回了拥有治国之才的百里奚的故事,让我见识了秦穆公的智慧。这个故事告诉我:凡事要从多角度思考,从这个角度解决不了,换一个角度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成功。

《完璧归赵》讲了蔺相如用机智的头脑把和氏璧完好无损的从强大的秦国带回自己的国家赵国的一段历史。这个故事告诉我:有时机智的头脑或许可以胜过十万雄兵。我太佩服蔺相如在遇见大事时的处变不惊了。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更有名了,周幽王为了讨自己宠妃的欢心居然点燃烽火,戏耍诸侯,拿国家大事开玩笑,最终导致国家灭亡,这可是个惨痛的教训,她告诉我们:不能因为小事而不顾大局,否则就会酿成大错,后悔都来不及。

我很敬佩司马迁完成这部巨作的毅力,因为他当时忍受着皮肉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付出的一定比正常人更多。我就缺乏这种毅力,我应该向他学习。

《史记》这本书很精彩,作者也让我们非常敬佩,让我们一块好好读读这本书吧!

《史记》读后感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倾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它既是一部史学着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作。《史记故事》中所选的故事都是《史记》中的精华,它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一直写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仅精彩有趣,而且还我们打开了了解历史的一扇大门。

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有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

在《史记》这部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一统天下的情节,在一次次成功和失败过后,终于横扫六国旧势力。于是在前230年灭韩国,在前225年灭魏国,在前223年灭楚国,在前222灭燕国、赵国,在前221年灭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让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中华民族渊源历史,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了解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懂得了一些历史典故,知道了一些历史事件发生的背景、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历史影响。

读了《史记》有感600字

两千多年前,有这样一个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着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着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难以企及更无法超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 来源:日记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获罪被捕,被判死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完成《史记》,留与后人,含垢忍辱忍受腐刑。后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发愤着书,全力写作《史记》。

我相信现在的人很少有他这种毅力和勇气。常人从狱中出来,就自甘堕落,萎靡不振,别说做点有用的事了,就是活出精彩的自己都有点。。。

史记虽然没读明白,很多古文都看不明白什么意思,可总是读过一遍了。本纪,世家,记住了一个个人物,可是要表达什么也看不明白。唯有太史公曰让我记忆在心。

说的不好听点,司马迁就是一个太监,一般的太监活的就是一条狗,虽然是皇上养的狗,可到底也是狗。没办法,只能按照自己主子的意思行事。

我看,苦,吃的太多容易让人对生活比较畏惧。如果不吃苦,就回不珍惜生活,不为生活付出努力。我长这么大,没吃过什么苦,太懒,相信如果让我放弃现在父母给我的一切,自己的生活都会成问题。

曾经一次和父母吵架,就离家出走。出去两天,虽然有工作的勇气和信心,但是没有机会。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司马迁为写史记付出了多少努力,我就是一时冲动,就想找到一个好点的能挣点钱的工作。太费劲了。至此,我不在相信船到前头自然直,我只相信自己的努力一定要有回报。认定的目标一定要努力实现,因为没有人会帮我,有些人不愿意帮,有些人是相帮帮不了。司马迁就是个例子,靠的就是自己,就是曾经的努力,现在的坚持,未来的信心。

他成功了!

向司马迁学习,不求名垂千古,只求无愧于心。

《史记》读后感

中国文学家鲁迅曾经说过: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最近有幸拜读,希望将读后的感受与大家分享。

史记描绘了从黄帝时代至汉武帝年间的历史与个人的喜怒哀乐,以人物传记的形式去描绘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对远古时代传说的记载与对奴隶制社会的描写,是古今史书的独一无二的记载,所以其历史考察价值是无穷的。但百姓为何要读它呢?因为它无与伦比的文学价值,《离骚》是战国时期屈原的优秀代表作,史记能与它相提并论,是一种荣幸,从中可以看出史记的文学价值是无与伦比的,这也是史记备受古今各界人物推崇的原因所在。

史记上的故事使我流连忘返,其中收录在《吕不韦列传》中的吕不韦举荐子楚使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吕不韦见了秦昭王庶出的孙子子楚,很同情他。吕不韦为了帮子楚而游说秦国,子楚答应:只要他游说成功,便与他共享秦国。于是吕不韦拿五百金送给子楚,有那五百金游说秦国。他找华阳夫人的姐姐,用重金贿赂她,并向其举荐子楚,让其劝华阳夫人:你何尝不找一个贤能的人去认他做干儿子?我看子楚非常贤能,是个人选。于是,华阳夫人与太子安国君决定将子楚作为继承人。吕不韦调了几个宫女与他同居,子楚要她们,吕不韦给了他,但隐瞒了其中有一个已经怀孕的真相,后来,这个女人生下了嬴政。后来,他们趁变乱逃回秦国。这时,安国君即位,没过多久,子楚即位,后来,嬴政即位,吕不韦获重赏。

读完史记,我百感交集,史记中那人物的悲欢命运使我彻夜难眠,我从史记中汲取历史中的教训与成功的秘诀,我觉得史记身上有一些东西是帮助我们走向漫漫人生路的养分。总之史记使我对历史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开始我认为历史是一种高不可攀而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史学家才会研究的东西,史记离我们凡人很遥远;读了它之后,我觉得历史与我们的距离近在咫尺,而并不是那么遥远,史记也早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比如从项羽的身上,我们就能看出他那勇猛善战的特点,正因如此他才打败了秦王朝;也可以看出他不善待部下,急功近利的特点,这也使他最终走向没落。史记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这样,有优点也有缺点,他受到重用到没落都有他自己的原因,从中可以看出人生兴旺之道,这也是一种独特的魅力。总之,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综合到现在是:以史为镜,可以知方向。

在书海中遨游,史记这样的好书伴你终生,但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并重的古代着作恐怕只有史记一部。所以,史记是一部的的确确的好书,一部古代典籍,一部艺术珍品!

史记读后感

司马迁的《史记》,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该书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的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得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史上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史记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我一向在读《史记》这本名著。它不像有些书华而不实,《史记》这本书很吸引人,爸爸妈妈和我争着看。

《史记》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忍辱负重,真实地记录了中国朝代的兴替,恰当地评论了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仿佛再现了历史社会画面。书中有许多我们认识的人物,如孔子、晏子、廉颇、蔺相如、屈原等,记叙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和巩固,时间跨越了三千多年。

读了这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我想到了很多。我的见解不可能和专业人员相比,但是我的真实体会。我的体会有两点,第一点是古代的君王分两种,一种是一心为民的君王,一种是贪图利益、沉迷于酒色之中的君王。而最后的结果就是一心为民的君王,受到百姓的热爱和后人的赞扬,而后者则让百姓唾弃,最终致使国家灭亡。虽然经历了几千年,但道理是一样的,我们常在电视上看的那些贪赃的官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的第二点感受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老百姓不能过上安稳的生活,每一天都有战争。各国诸侯你挣我抢,都想一统天下,而不顾及百姓死活。没了钱,就加大税款;没了粮,就逼迫百姓交粮食;没了打仗的人,就到各家各户去找年轻力壮的人。弄得百姓妻离子散、民不聊生。

然而,我们此刻的生活多么完美。不用担心发生战争,不用怕吃不饱穿不暖。在这种环境中,我们更要努力学习。

这就是我读《史记》的感受,期望大家也看一看这本史学巨著。

史记读后感

书是人类世界的瑰宝,人类的进步离不开他的存在。高尔基以前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这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史记》。《史记》是由我国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用一生的心血写成的,都收集了《史记》中的最精华的部分。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很受人们喜爱。而且文中的几个故事多事都是真实的历史事件。那些故事使人一读就引人注目。这次,我就读一个故事给大家听听。

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大家都明白吧!但是大家并不会十分的了解他的为人,一生的事迹。屈原名平,是战国时期的楚国人,与楚王是同性。他从小就刻苦学习,记忆力超群。他们关心国家的盛世存亡。之后楚怀王被秦王拐骗到秦国里,还被胁迫拿出土地交换。怀王不肯,之后被秦国囚禁冤死。他的儿子顷襄王继位,但是顷襄王也是个不明是非的君王,一些奸臣在顷襄王面前说屈原的坏话。之后,屈原被流放到了江南。秦国攻进了楚国的都城,焚烧了楚国的庙祖,铲平了楚国的祖坟。屈原听到消息后他不愿意看见楚国灭亡,于是他抱着一块大石头,沉入了汨罗江。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就这样走过了一生。屈原沉江那年,一些附近的人为了纪念这位坚贞不屈、刚正不阿的伟大诗人就在这天把粽子扔进江里,划龙舟来祭奠伟大的屈原。

在《史记》这本书中收集了许多故事,有上古时期的传说,还有历史的光辉。《史记》几本书很有价值。期望同学们能看看。

史记读后感

书是人类世界的瑰宝,人类的进步离不开他的存在。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史记》。《史记》是由我国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用一生的心血写成的,都收集了《史记》中的最精华的部分。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很受人们喜爱。而且文中的几个故事多事都是真实的历史事件。那些故事使人一读就引人注目。这次,我就读一个故事给大家听听。

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大家都知道吧!可是大家并不会非常的了解他的为人,一生的事迹。屈原名平,是战国时期的楚国人,与楚王是同性。他从小就刻苦学习,记忆力超群。他们关心国家的盛世存亡。后来楚怀王被秦王拐骗到秦国里,还被胁迫拿出土地交换。怀王不肯,后来被秦国囚禁冤死。他的儿子顷襄王继位,可是顷襄王也是个不明是非的君王,一些奸臣在顷襄王面前说屈原的坏话。后来,屈原被流放到了江南。秦国攻进了楚国的都城,焚烧了楚国的庙祖,铲平了楚国的祖坟。屈原听到消息后他不愿意看见楚国灭亡,于是他抱着一块大石头,沉入了汨罗江。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就这样走过了一生。屈原沉江那年,一些附近的人为了纪念这位坚贞不屈、刚正不阿的伟大诗人就在这天把粽子扔进江里,划龙舟来祭奠伟大的屈原。

在《史记》这本书中收集了许多故事,有上古时期的传说,还有历史的光辉。《史记》几本书很有价值。希望同学们能看看。

史记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我一直在读《史记》这本名著。它不像有些书华而不实,《史记》这本书很吸引人,爸爸妈妈和我争着看。

《史记》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忍辱负重,真实地记录了中国朝代的兴替,恰当地评论了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仿佛再现了历史社会画面。书中有许多我们认识的人物,如孔子、晏子、廉颇、蔺相如、屈原等,记叙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和巩固,时间跨越了三千多年。

读了这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我想到了很多。我的见解不可能和专业人员相比,但是我的真实体会。我的体会有两点,第一点是古代的君王分两种,一种是一心为民的君王,一种是贪图利益、沉迷于酒色之中的君王。而最后的结果就是一心为民的君王,受到百姓的热爱和后人的赞扬,而后者则让百姓唾弃,最终致使国家灭亡。虽然经历了几千年,但道理是一样的,我们常在电视上看的那些贪赃的官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的第二点感受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老百姓不能过上安稳的生活,每天都有战争。各国诸侯你挣我抢,都想一统天下,而不顾及百姓死活。没了钱,就加大税款;没了粮,就逼迫百姓交粮食;没了打仗的人,就到各家各户去找年轻力壮的人。弄得百姓妻离子散、民不聊生。

然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美好。不用担心发生战争,不用怕吃不饱穿不暖。在这种环境中,我们更要努力学习。

这就是我读《史记》的感受,希望大家也看一看这本史学巨著。

《史记》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史记》这本书。它让我认识了励精图治的越王勾践;智勇双全的蔺相如;优柔寡断的项羽;善于抓住,利用机会的刘邦和残暴无理的秦始皇。故事 讲述 从皇帝开始到西汉武帝年间,共3000年历史中发生的重大事件。从中我还可以学习到做人、做事的道理。

我仿佛真的看见了:皇宫里的奇珍异宝,百姓们安居乐业。宫里大臣、大夫玩弄权术,明争暗斗。还有秦始皇 焚书的烟尘。有的让人看了热血沸腾,有的让人拍手叫好, 有的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我觉得崇尚武学的汉武帝可以再多了解一些古今名著成为一名能文能武的好皇帝。唐皇应该让大臣,官民多了 解一些武术知识,不要光迷恋于书本。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大诗人屈原。他的知识非常渊博。无论是对内政的管理还是对外的交际。他都可以处理的 井有条,让楚怀王非常看重他。可上官大夫非常嫉妒屈原 的一身才华,所以一有机会上官大夫就会在楚怀王面前造谣 生事。楚怀王开始还只是怀疑,可到最后也就信以为真了。

罢了他的官职,渐渐地疏远他。清廉的屈原就好像一只在 污浊不堪的世界里超脱尘世的蝉,一朵出污泥而不染的皎 洁的荷花。德才兼备又清高孤傲的屈原怀着悲愤的心情, 写下长诗《离骚》,最终跳河自尽了。

读了这篇文章,屈原的爱国精神实在让我敬佩。读了这本书,我会感叹一句:真不愧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 《离骚》。

《城南旧事》初中生读后感10篇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讲述的是她小时候童年是在北京城南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南旧事》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城南旧事》读后感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性文学开山人林海音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受,以童年在北京的生活为素材而创作的经典怀乡作品,也是她最具影响力的作品。

正如作者曾经说过,我是以儿童的口吻,写出一个在小学六年间成长时所看见的成人世界,我是以愚昧童心的眼光去写些记忆深刻的人与事。

这本书共分为《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五篇小说。其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我们看海去》和《爸爸的花儿落了》。

本篇小说的背景是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军阀混乱,民不聊生,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英子又搬到了自己的新家新帘子胡同,在这里她认识了方德成、刘平等几个调皮爱踢球的男孩子,同时,她在替这群男孩子捡球的时候,通过草下隐藏着的东西,认识了一个大哥哥。英子和大哥哥很快成了好朋友,还彼此约定,等长大了,要一起看海去。在英子眼里,这个哥哥慈爱,善良,是敦厚的老实人,也是一个孝子。可惜,英子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善良的大哥哥竟然是人人憎恶的贼!

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永远也无法实现的约定。这反映了20年代的北京,为了生存,穷人甚至被逼走上了偷盗、犯罪的道路。透过朴实的文字,我们可以隐约感受到作者对社会深深的担忧、以及对穷人深刻的同情。

最后一篇小说《爸爸的花儿落了》,当时的英子已经十二岁了,童年渐渐离她远去,爸爸被叔叔给日本人害死的事情气病了。病弱的爸爸要求英子要去历练,让英子知道,无论什么事情,只要硬着头皮去闯就能闯过去。此时的英子内心非常矛盾:我们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但我们又是多么怕呢!但岁月匆匆,英子还是认识到自己长大了,爱花儿、爱生活、爱孩子的爸爸最终走了,往年美丽的夹竹桃散散落落的,可爱的小石榴也掉了下了。英子担负起了生活的责任。整篇文章情感深沉而动人,失去父亲的愁绪与人生的悲欢离合营造出了一种浓浓的情调,余音绕梁。

在每一篇小说的最后,只要读者细点心,就会发现,里面的主角都离英子而去,直到连父亲也走了。所以小小的英子在十二岁时就早早的担负起了不是小孩子所负的责任。

《城南旧事》跨越了时空、政治,以委婉的笔触去描写人性和人类的命运内容丰富多样却又互相连贯,所以值得一读!

《城南旧事》读后感

我读了《城南旧事》后,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作者用生动的描写向我们讲述了林英子的故事。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英子的第一个朋友是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的故事非常凄惨,英子对她很同情,并帮助她寻找她的女儿小桂子。后来英子有得知自己的好朋友妞儿很像,母女相认,结果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的父母因为这件事而搬了家,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分不清他是不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草地上捡到小铜佛,被警察发现,抓走了。九岁那年,她的奶妈的丈夫来带了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大夫卖给了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直到后来,英子的爸爸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也随家人乘上了马车,告别了童年。

英子的 童年是曲折的,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英子也在长大。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的有条不紊。故事如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其中的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地天真,却道尽世人复杂的情感。

读《城南旧事》有感

在这个星期中,我读了一本好书,使我感慨万千,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城南旧事》。

刚开始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就感觉回到了旧时代,心想这本书可能会很枯燥很乏味,可是当我看过后,就深深的陶醉在故事中。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城南时的很多故事,英子小时候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也见到了许多的人物妞儿、秀真、兰姨娘、德先叔、宋妈。英子帮助被人们称为疯子的秀真找到了她的孩子妞儿,并且把秀贞和妞儿送到了火车站,还把妈妈的银镯子送给秀真当盘缠。英子还写了冬天她看骆驼咀嚼,英子帮宋妈找儿子等很多故事。

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小时候,的确,童年是幸福的!快乐的!美好的!在童年只有游戏,没有争夺;在童年只有快乐,没有悲伤;在童年,只有欢聚,没有离别;我明白了要珍惜时间,珍惜童年。童年短暂,若要等到长大才醒悟,那就迟了。从现在开始,就要把握时间,好好读书。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一定要珍惜时间。

《城南旧事》读后感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有许多感受想和大家交流。

我从中觉得英子是一个小大人,他才六岁,就帮秀珍找到了小桂子。林英子才六岁,就帮别人找到了儿子。还有一次妞儿去打酱油,老板非得让妞儿唱一段,正巧英子看见了,就拔刀相助,帮妞儿解围。

《城南旧事》读后感

自从我读了李老师发的《城南旧事》以后,我从主人公身上看到了我的影子,那我就大概给你讲一讲书中的故事吧!

主人公就是林海音阿姨他的童年,从她认识了妞以后她就很开心很快乐在一起养小鸡,他听妞说她的身世,听三嫂子讲的小桂子的故事,林海音把妞带给三嫂子,三嫂子就带着妞离开了去找三叔了,林海音阿姨去追妞最后失忆了,一家就搬家了和妞在一起的时光就被深深的埋在了林海音阿姨心底的深处。

让我想起了我和好朋友王瑞珂在校园一起打着玩,一起你追我赶,在暑假里一起参加夏令营,一起睡觉,一起合影拍照纪念,一起逛商场,一起买了一对小兔钱包,作为我们的友谊,一起吃饭,我把它们埋在我的心里,并称这段时光为童年的金色时光!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都会把这一段称为最快乐的时光,我的童年是一株小草,被快乐所包围,被太阳所照着,被雨水滋润着,我的童年过的无比快乐!

不久前,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

读着读着,我就痴迷在这本书里。一个小女孩英子跟着爸爸妈妈从日本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个小胡同里。这里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好奇,会馆面前的疯女人;长被家人打骂的妞儿;隐藏在荒草丛的小偷;敢于冲破旧家庭追求新生活的兰姨娘;丢下自己的孩子来做奶妈的宋妈,往昔里都曾经与英子相伴与岁月,但渐渐的都一一离去了。

我会为英子和疯人院的疯女人一起玩而担心不已;我会因英子帮助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和她的母亲秀贞母女重逢欣喜感动,并且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首饰,这样珍贵的东西送给她们作为盘缠去寻找思康叔而折服。这一幕幕景像,犹然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带给我内心的洗涤,灵魂的滋养。

合上这本书,一轮轮精彩的演出将人性的善恶,世间的冷暖描绘得淋淋尽致。主人公英子的美好形象会永远留在我的心中,激励着我前进。

篇二:《城南旧事》读后感

大家也许看过《城南旧事》吧,我就来说一下我读后感。

我很同情故事中秀贞,同情秀贞的原因是他与一位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一去不返,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这是我同情秀贞的原因。

你们同情谁呀,我很期待。

我感受到了兰姨娘的敢于抗争、敢于反抗封建礼教的精神,小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伤心,小英子帮秀贞找到小桂子,秀贞的开心。

这就是我的感受。

读《城南旧事》有感

本书的主人公林海英(英子),主要讲述她小时候生活在老北京城的点滴。她是一个善良、天真、机智、富有同情心、还有点狡黠的孩子。

英子是善良的。她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害怕她,反而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并用她自己的方式让秀贞和妞相认,还偷了妈妈的金镯子给她做盘缠。体现了她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小英子又是机智、狡黠的。小英子在秀贞那里染了指甲,回家后遭到了盘问,她机智地回答说是思康三婶给我染的,妈妈不晓得这位三婶是谁,只好作罢。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英子爸爸因喉咙肿胀,不能说话没多久就去世了,英子的童年也从此结束了。

童年是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像小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我们要珍惜童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城南旧事》这部电影,电影的主要内容讲了主人公林英子在城南居住和童年时的往事。

主人公以前在城南居住,她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使她流连忘 返

主人公林英子的邻居叫秀贞,没有孩子,一直误把林英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人们认为她是疯子,可林英子陪着她说话,玩,后来,林英子知道了秀贞孩子脖子上有块胎记,而林英子的朋友恰巧就有这样一块胎记,然后林英子就带着她的朋友去见秀贞,经过秀贞辨认,肯定了林英子的朋友就是她的孩子,所以秀贞就带着自己的孩子坐火车走了,然而在他们走的路上遭遇了车祸,不幸命丧火车道。

后来,林英子搬走了,搬到了一个很漂亮的新家。同时她的爸爸妈妈又让她上学读书,林英子的成绩还非常地优秀。她去了谣言闹鬼的房子去,原来鬼是一个善良的小偷,不久,小偷被抓走了。而主人公的爸爸也不幸病逝

这部电影告诉我童年是宝贵的,要珍惜童年, 不要浪费它,年轻就像朝阳,容不得片刻怠慢!

童年是快乐的,是无虑的,要像出笼的小鸟一样,自由飞翔!

在童年失去了亲人,是最痛苦的,珍惜现在的亲情吧!

童年要好好学习,如果不好好学习,就浪费了童年,要好好学习,做一个栋梁!

我要珍惜童年,不让它 白白流失!!!

《城南旧事》的读后感 方苏萍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城南旧事》,我很高兴,也很期待里面写了什么。

翻开那漆黑而又带有一点神秘的封面,我的读书之旅开始了。

我每看完一章故事,都感到有那么一点儿惋惜。因为,每一次一章故事告一段落后,故事里面英子(林海音小时候的乳名)的各位亲戚或者是朋友,都以种种理由离开英子,一直到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几乎所有的亲人,都像影子一样消失后,她的童年也消失了。

整本《城南旧事》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英子在惠安馆遇见并且和那个被大家称为疯女人秀贞相处的那段时光。一开始,我还是担心疯女人秀贞对英子作出身危险的事情,但惊人的是英子却和秀贞友好的相处了,这也足以向大家表现出她童年时的善良和天真。直到有一天后,秀贞突然对听故事的英子谈起了小桂子(秀贞的女儿,也就是书里讲的小妞儿),并常常谈起她,秀贞还和英子说,小桂子有一条青疤。

有一天,小妞儿对英子说她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并且转过身来,英子却在她脖子上找到了一条青疤,英子赶忙把她领到秀贞那里,她们母女俩当晚就坐火车走了,英子也晕了十天。这里也能体现出英子对她的所有朋友的离去都怀有思念之情。

第二段:我们看海去,这句话使井边一位小偷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就这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五个字的背后,却一直衬托着英子儿时到现在的梦想。小偷也告诉她会带他去看海。可当时一群人一直在追捕他,这是英子没见着它既几会她就被抓去被人笑话,这也使英子一直没能出去见见世面。但是英子的那种友好的精神却值得让我们学习。

还有最后一段:爸爸的花儿落了,题目取得很悲伤连同与结果,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英子在最后得知爸爸去世后为什么显得那么冷静?爸爸的花儿落了,石榴也落了爸爸精心培养出来得花几乎全落了,但是爸爸养育出来的英子却没有倒下去。爸爸的死,成了英子不再是小孩子的最好证据,也同样证明了英子十三岁不用亲朋好友照顾的最好依据。这也能教导我们十三岁能独立的能力。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讲述的是她小时候童年是在北京城南的故事。虽然故事主人公有时候显得弱不禁风、微不足道,但是她却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本领和心态,这本书的确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好好珍藏着!

《红奶羊》初中生读后感10篇


《红奶羊》以红母羊茜露儿经历的一段曲折、动人的离奇故事为主题,表现了不同动物之间不同的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奶羊》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红奶羊》读后感

这个故事讲了一只名叫黑宝的狼生了一只小狼,名叫黑球,小狼的妈妈一生下它就死了。黑宝为了不让黑球饿死,就千辛万苦地捉了一只奶羊 茜露儿给黑球喂奶,一开始,茜露儿迫于压力给小狼喂奶,但过了一段时间,茜露儿与黑球的感情就越来越浓厚了。接着就是黑宝被猎人杀死了,而茜露儿继续哺育黑球直至黑球可以自己捕食了就悄悄地离去了。过了二年,黑球长成了一只健壮的公狼,有一次它与自己的妻子一起捕食围住了茜露儿,在黑球认出了自己的养母后不仅自己不进行捕捉,也阻止妻子捕捉。

读了这个故事,我对这三个主要人物有如下评价:

一、 大狼黑宝:它是位好父亲,它被猎人围困时完全有机会逃脱,可是它为了黑球的命,让猎人追赶自己,甚至被猎人击穿肚皮,仍然叼起肠子拼命跑,它想:跑得越远,猎人就不知道回去的路了,儿子就没有事了。

二、 茜露儿:它是位充满母爱,同情心的好母羊,在它完全可以不管小狼离去时,可它想到小狼的生命随时有危险时,就继续留下哺育小狼。

三、 小狼黑宝:它是个勇敢,知恩图报的小狼。在它还是很弱小的时候敢于和豺斗争,甚至被豺咬下了一大块肉还是不退缩。长大后为了感恩在母狼的嘴下救下了自己的养母茜露儿。

《红奶羊》读后感

我看了一本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斑羚飞渡》。里面的内容非常精彩,尤其是《红奶羊》。我看的如醉如痴,让我身临其境,更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有一只狼,它的名字叫黑宝。它和蓓蓓结为夫妻,它生下了两只小狼崽,可是因为流血过多而身亡。小狼崽因没有奶水而饿死,剩下的一只连皮包骨头都露了出来。大狼黑宝想捉一只母奶羊,用它的奶水来给小狼崽充饥。它终于找到了目标,捉住了它,让它当小狼崽的保姆。小狼崽日渐康复

沈石溪叔叔我想对你说:你写的动物小说都非常精彩,让我在动物世界中遨游,在宇宙中穿梭。我希望您能写更多的动物小说。

我觉得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化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

《红奶羊》读后感作文

今天坐在家中闲来无事翻开了一本书,里面的一篇文章吸引了我。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黑狼为了救自己没奶吃的孩子黑球,去捕捉了一只哺乳期的红崖羊来喂小狼崽。而他却为了幼崽的安全舍弃了自己的生命。而幼崽却两次救了红崖羊。

吃水不忘挖井人。我知道这样的一个小故事:传说在广阔的深海里有一种鱼,雌鱼产仔后,眼睛会失明,不能再去寻找食物。在这期间如果没有食物,雌鱼就会饿死。为了母亲不致饿死,那些刚出生的小鱼,就成群结队地游到母亲的嘴里,心甘情愿地让母亲吃掉自己。其实,它们何尝不知道是用生命在奉养自己的母亲?可是,它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做下去。一个月后,母亲终于复明了。而小鱼却所剩无几了。

这种知恩图报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仅仅只有一个月的恩情,却让一只狼深刻的记忆一辈子,这种精神不正是人类所缺少的吗?

红奶羊读后感

我看过许多关于动物的文章,都非常喜欢,当我看到《红奶羊》这个故事的时候,老觉得有什么东西吸引这我,所以不由自主的看了起来。

《红奶羊》讲的是:一只大公狼在尕玛尔草原上成功捕获了一只名叫茜露儿的母羊,茜露儿本以为自己会死在大公狼的爪下,可是茜露儿想错了,大公狼把母羊茜露儿带回了狼洞,狼洞里有一只小狼崽,名叫黑球,原来大公狼的妻子因生下孩子后流血不止而死去,现在狼崽没有奶喝,就让茜露儿来充当奶妈,这是一个多么妙的主意呀!茜露儿几次想从这个鬼地方走出去,可是大公狼看守的非常严,不让它走出狼洞半步,还逼迫它吃东西把自己的狼儿养强壮,一眨眼二十天过去了,小狼崽黑球也和母羊茜露儿产生了感情,只要黑球饿了,就会钻进茜露儿的怀里找奶吃,还会给茜露儿撒娇,照常理是:羊怕狼,狼吃羊的,怎么会变了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黑球断奶了,可以吃一些简单的肉食,茜露儿知道自己的生命马上就会完了,大公狼想方设法把茜露儿弄死,因为黑球对茜露儿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了,所以大公狼每次想伤害它的时候,黑球总会站出来保护茜露儿,大公狼又害怕伤着自己的狼儿,迟迟不肯下手,茜露儿把黑球训练的像羊羔一样听话,可是狼毕竟是狼,黑球还是看到猎物会上去扑咬,喝血、吃肉,茜露儿想到了狼吃羊的悲惨情景,最后还是离开了黑球回到羊群

我看完了这个故事,很吃惊,我想动物界还有这等事?天呀!太不可思议了,不过我又一想,什么事不可能发生呀!我还曾经看过一个报道,叫狼孩,有两个婴儿被狼叼走了,可是狼并没有吃她们,而是把她们抚养大,其实动物和人是一样的,在一起生活时间长了就会有感情,狼虽然残忍但是时间长了也还是会对羊或人产生感情的,这也是一种爱,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个故事中的母羊茜露儿命可真够大的。

红奶羊读后感范文

这两天,我读了《斑羚飞度》中《红奶羊》这个部分,它以红母羊茜露儿经历的一段曲折、动人的离奇故事为主题,表现了不同动物之间不同的爱。

茜露儿不幸被黑宝掳去,被迫充当黑球的奶羊,它由开始对黑球的憎恨、厌恶逐渐转变为对黑球产生了感情。在黑宝死后,它竟然对黑球不忍离去,留下来继续哺育黑球。甚至想方设法的要改变黑球的狼性,想让黑球变成一只披着狼皮的羊。当它最终明白狼就是狼,是它无法改变的事实时,它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放弃了为羊除害的念头,默默的离开了黑球。这些为我们展现的是茜露儿对黑球的爱,这是母爱。

黑宝是凶残的,对待茜露儿,他没有半点恻隐之心。但是作为父亲,他是伟大的。它为失去母亲的儿子找奶羊,为了儿子不失去狼性,它又打算提前结束哺乳,杀掉奶羊,并训练儿子吃肉糜以作准备。它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勇敢的引开了猎人和猎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是父爱。

这个故事里最可爱,最幸福的就是我们的黑球了。尽管它是一匹狼,但我还是觉得它可爱。它对黑宝一定没有什么印象了,但是它深深的爱着自己的母亲茜露儿。在它还是幼狼的时候,为了保护母亲,就勇敢的横挡在了母亲和老豺之间,甚至不惜同老豺一起滚落深渊同归于尽。在它成年后再次遇到母亲,它不忘哺育之恩,再一次撗挡在母亲和它的妻子之间。这也是爱,是孩子对母亲的爱。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狼虽然是凶残的,但为了自己的亲人,在危难关头随时可以挺身而出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羊是温顺善良的,但也有胆怯和自私的一面,在危险来临之时,他们大都自顾逃命,例如古莱尔、沦戛,这也是最让茜露儿伤心失望的地方。所以,故事的结尾,茜露儿踏上了寻找羊脸虎爪狼牙熊胆豹尾牛腰的红崖羊的漫漫之路。

红奶羊读后感

读了《红奶羊》让我受益匪浅。羊怕狼,狼吃羊,乃自然之道,但《红奶羊》却以一只母羊的经历向我们展示了狼与羊的温情故事狼对羊妈妈的恩情!

大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刚出生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捉一只奶羊茜露儿。黑宝把它拖回狼洞。它从开始的厌恶、被迫、想逃走,到渐渐地与小狼崽黑球有了感情地交流。为了保全小狼崽的生命,黑宝不顾一切冲出洞口,死在猎人的枪下。茜露儿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回大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触动了它的母性,它决定等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日子过了三个月,在一个夜晚,一只狡猾、强壮的豺要吃奶妈的危机时刻,黑球挺身而出,豺吓跑了,可是黑球的肩却被豺要掉了一大块皮。茜露儿还是悄悄地走了。回到的羊群的茜露儿恢复了原来的身份,还有了两个孩子,它的丈夫在凶猛猞猁进攻之时,抛下年幼的孩子,只顾自己逃命。当茜露儿把全部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的时候,灾难发生了,两只狼围攻了它和它的孩子,茜露儿宁愿自己死去,也要换取孩子的生。可是,孩子无情地撞倒了它,头也不回地逃往安全的地方,那时,它的心已经碎了。是熟悉的气息把它唤醒,原来是黑球,黑球面朝着茜露儿,一步一步朝山谷外退去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黑宝身上的责任感和对儿子的爱,也感受到了父母对儿女的付出;西露儿身上的勇于进取的精神,也值得我学习;黑球身上的感恩之情,也让我佩服,大家都知道狼是一种冷血动物,但是西露儿的母性融化了黑球的无情,让它成为了一直知恩图报的好狼!

人,一定要有责任感和临危不惧的勇气,要有知恩图报和勇于进取的精神!!

《红奶羊》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红奶羊》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有一只黑狼,它的妻子生下了三只狼崽后死了,而且饿死了两只狼崽,为了保住最后一只,它捕获了一只刚生过羊的红奶羊。

这只红奶羊叫茜露儿,它是一只地位很高也很漂亮的羊。而现在它却被迫要去哺育自己的天敌:狼。它受尽委屈和折磨,等那只狼崽长大后,它终于历尽艰险逃脱了狼口,回到了羊群中。然而它以后的生活却因为这段经历而变的不再平静。

就连他最爱的首羊古莱儿,它也不再能容忍它的软弱;它精心培育的孩子在危机关头也弃它而去出乎意料的是它曾经养育过的狼却救了他

《红奶羊》读后感400字

周末,我和妈妈一起读了《红奶羊》,使我们受益匪浅。

文中的女主角是一只喀纳斯红崖羊茜露儿,茜露儿是头羊的妻子,不幸的事是她生下头胎羊是只死胎羊,就在这时因此事过度悲伤而掉队,大公狼黑宝的妻子却因难产生下两个狼崽而死去。一只狼崽已经被饿死,只剩下另一只狼崽黑球。黑宝把茜露儿抓来当奶妈。茜露儿无力反抗,只得喂黑球奶。自己有心逃离,却无能为力。直到有一天猎狗领着猎人来到了他们的住所葫芦洞。黑宝为了保护孩子,把猎人引走,却牺牲了自己,换取了黑宝的生。茜露儿终于自由了,但她却舍不得离不开黑球。正要狠心准备离开黑球的时候,他们却遇上了豺,黑球虽小,但她为了保护茜露儿不惜被豺撕去一块皮。

茜露儿激励想把黑球变成一只内心善良的羊,最终没能成功。黑球忍不住饥饿还是残杀了一只羊。茜露儿狠下心来,奔向了尕玛尔草原,为头羊古莱尔生下了一儿一女,她却不知自己的丈夫为了自己逃生却放弃了他们的女儿。茜露儿伤透了心,她自此努力地准备把他们的儿子沦嘎培养成一只勇猛的公羊 。

可是,一次他们俩被黑球夫妇围攻,关键之时沦嘎抛弃了她。黑球则为了报答茜露儿的脯乳之恩,阻止了自己的妻子捕食。

伤心欲绝的茜露儿登上了神羊的巅峰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只要用你的真情去感受生活,你会发觉生命是宝贵的,父母给予我们了生命,并倾出所有的付出,不能辜负父母对我们的期望。

《红奶羊》读后感

这几天,我在书店看书,无意中发现了这本《红奶羊》,我看了几页,觉得很好看,就让妈妈买了来。

回到家,我仔细地翻阅。故事十分感人,主要内容是:小狼黑球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为了挽救自己的孩子,它的父亲黑宝只好外出抓了头母红崖羊茜露儿,让她当黑球的挤奶机器。一个月后,黑球和茜露儿建立了感情,黑宝也在一次狩猎中被猎人打死了,茜露儿就带着黑球来到神羊峰的断崖上建立了新的巢穴。黑球逐渐长大,已是一只半大的幼狼了。一天夜晚,一只豺悄悄地爬了上来,黑球为了保护茜露儿,和豺撕咬在一起,好几次差一点儿掉下悬崖,最终黑球成功地将豺顶下悬崖,但是也伤痕累累,肩胛处留下了永久疤痕。茜露儿知道黑球毕竟是一只狼,迟早会吃掉自己所,所以选择了离开。茜露儿逃回到了羊群中。两年过去了,羊群又遇上了狼,她被狼夫妇堵在峡谷中,就在她等死时,她听到了声怪叫。茜露儿仔细一看,发现公狼竟是黑球,他走到她的身边咩欧地怪叫起来。她还是觉得必死无疑,可黑球不但没有吃她,还阻止了妻子杀她,放她了一条生活。

一只吃羊的狼,遇上了曾经养育过它的羊,感念母恩,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美食。母亲生我养我,十分辛苦,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时还觉得不好,经常和父母亲吵架,这是不对的。黑球能因茜露儿曾经养育过它,而不吃她,放过她。我们是不是应该学习黑球的感恩之情呢?去感恩父母!

《红奶羊》读后感

在上学期里,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斑羚飞渡】。在这本书里,我知道了,动物也和人类一样,有感动的,有可恨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只母狼她生下了一只小狼,然后,这只母狼死了,公狼很担心小狼没有奶吃,公狼捉了一只羊,让这只羊做小狼的奶妈。过了好长时间,公狼为小狼的安全牺牲了。又过了很长时间,红奶羊要把小羊培养成勇敢的羊。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家也有这样的经历。就在前一个星期,弟弟非得要让妈妈给他买鞋,妈妈摸了摸鞋的质量,实在是太不好了,妈妈没有给他买,弟弟就在卖鞋那儿,妈妈说了他几句;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鞋的质量太不好,没过几天,鞋子就坏了,明天给你买一双好鞋。可弟弟还是不走,妈妈推起车就去买小米的地方买小米,我看了弟弟一眼,弟弟还在那儿,等我们出来后,弟弟就不见了,我和妈妈左找右找也没有找到弟弟,妈妈叫上舅舅和爸爸一起来找,也没有找到,我心想;都怪我,我没有保护好弟弟,如果弟弟被坏人抓走,那怎么办呢。妈妈又到家找了,终于找到了弟弟,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我们回到家,好好地教育了弟弟。

以后,我要学会坚强,学会保护家人,不像古莱尔那样,连自己的孩子都保护不了。

孔乙己的初中生读后感10篇


《孔乙己》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孔乙己的初中生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读《孔乙己》有感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读《孔乙己》有感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鲁迅写这篇文章,也就是为了揭露这些丑恶的社会,抨击科举制度。

读《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孔乙己读后感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孔乙己》读后感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 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孔乙己读后感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孔乙己读后感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简单,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杯具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杯具,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我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杯具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杯具,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明白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杯具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孔乙己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就应从那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我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此刻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理解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理解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取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孔乙己读后感600字。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就应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此刻,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一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必须要赢!?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

朝花夕拾初中生读后感作文10篇


《朝花夕拾》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只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有意义的片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朝花夕拾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朝花夕拾读后感

偶然收到一条朋友的短信,才发现已许久没有联系,突如其来的关心让人觉得温暖。不自觉地想起初中的生活,彼此形影不离的那段日子,平凡而冗长,却依然清晰无比,甚至是每个细节。

很早就读过鲁迅的《朝花夕拾》,文中描绘了许多他童年的生活以及早年的经历。当读到《范爱农》中的一段: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在书上踌躇满志的鲁迅,原来也像我一样,在那个纠结的年龄里,对范爱农又爱又厌,正如我们那年为一颗糖而与好朋友争吵,继而又在好友安慰中与她深深拥抱。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当这些字句映入眼帘,我仿佛回到了自己那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小时候也许就是这样吧,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不管什么都会触动我们甜甜的笑。或许每个人都在回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吧。即使是曾经的不开心,也会因为时间的流逝,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仿佛当下的生活永远比不上过往的岁月。

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过去。正如黄磊说,你在某个午后看见一位老人,很老很老,阳光下,坐在街角。你哪能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你哪能知道他的一生。《朝花夕拾》或许不仅是鲁迅写给读者看的,更是写给他自己看的。可读着读着,又觉得它不仅指引我们体会鲁迅,更让我们回味自己。

于是本不该是朝花夕拾的年纪,却也有许多值得回忆的片段。

然而,总有人说人不能活在过去,活在回忆里。我也懂得,人应活在当下,活在今朝,活在自己的阳光里。所以,朝花夕拾过后,能做的,只有把握当下的时光!

读《朝花夕拾》有感

读完这本书,我上网查阅了关于鲁迅先生的资料,这使我更加的了解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世界的文豪之一,也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原名叫周樟寿,字豫山,后改为周树人,字豫才,被誉为现代文学的一面旗帜,他的著作主要以小说、杂文为主,著作里共有数十篇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并有多部小说先后改编成电影。鲁迅先生以笔代戈,战斗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女。是他一生的写照,从中我感到鲁迅先生的伟大。

《朝花夕拾》中的散文则是鲁迅温馨的回忆。幼时的保姆长妈妈,在备受歧视的环境中给予过他真诚的关心的藤野先生,一生坎坷、孤傲不羁的老友范爱农,给过他无限乐趣的百草园,吸引着他的好奇心的民间戏剧和民间娱乐活动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这个险恶世界的背景上透露出亮色和暖意得事物,是他们,滋养了鲁迅的生命。

有时如平静的港湾,有时如波涛翻滚的大海,有时如湍急奔流的河水,有时又像蜿蜒曲折的小溪,千姿百态。

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体会到了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和鲁迅先生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朝花夕拾》有感

鲁迅,性周,本名樟寿,字豫才,后有名树人,发表《狂人日记》始用笔名鲁迅。浙江绍兴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著有《狂人日记》《呐喊》《彷徨》《朝花夕拾》等。

鲁迅是中国新文学的开山主将,是推进中国新文化发展的旗手。伟大领袖毛主席说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名族新文化的方向。

今天我读了朝花夕拾中的狗猫鼠,书中主要内容是:

从去年起,仿佛听的有人说我是愁猫的,那根据自认是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字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好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有点担心了,我是长不免于弄弄笔墨的,谢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挠痒处的时候少,碰这痛楚的时候多,万一不慎,甚至得罪名人或者更甚至于得罪了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说。

读了这篇文章,作者主要写了自己与狗,猫,鼠之间的事情写的很优美,文笔也很生动,耐人寻味,写作手法很好。

虽然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眼行间透露出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读起来让人感到很亲切,

所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要学习鲁迅的这种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离我们的梦想更进一步!

《朝花夕拾》读后感 李博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朝花夕拾》这部散文集,讲述的就是鲁迅儿时的经历。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等一些故事,而主人公鲁迅也从青涩懵懂的少年逐渐变得成熟起来。

而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要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但到了鲁迅先生该上学的时候,他不得不和充满着快乐的百草园说再见,到三味书屋学习。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就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所写,我们的童年并非只有开心,都是顺心如意的。但那也丰富了我们的一生,留下许多回忆。

《朝花夕拾》读后感 王琪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充满欢笑的,童年是最快乐的。《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鲁迅回忆自己的童年的。这本书是鲁迅从记忆里抄出来的,摘取了那些深藏在童年的难忘的生活的片段。

最令我难忘的,是《阿长与山海经》和《藤野先生》这两篇文章。阿长是阿长与山海经的主人公。她是鲁迅幼年时的保姆,是在鲁迅童年生活中影响力最大的人。她睡相很难看,总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她平日喜欢切切察察;满肚子繁琐的道理,常给鲁迅讲故事。文中处处体现了阿长对鲁迅的爱,和鲁迅对阿长的怀念。

藤野先生是鲁迅在日本仙台医学专门学校的解刨学教师,他正直,热情,诲人不倦,治学严谨,没有民族偏见。他十分关心鲁迅的学习,耐心仔细的纠正鲁迅讲义上的错误,并引导鲁迅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学习。当他得知鲁迅要放弃学医后,很惋惜,并把他的照片送给鲁迅留做纪念。

这两篇文章都表达了浓浓的爱,这种爱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关爱。我从中也学会了如何关爱别人。当别人有困难时,你去帮助他,而不是嘲笑他,这是关爱;当别人遭遇不幸时,一句理解的安慰,这是关爱;当别人帮助你时,一句诚恳的谢谢,这也是关爱

生活中的爱无处不在。爱在一个鼓励的眼神里;爱在一句关切的话语里;爱在一桌美味的早餐里

我们的童年在慢慢的渐行渐远,留下了一个个美好的回忆。细细品味《朝花夕拾》,回忆自己童年的美好。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伟大的作家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老师让我们在阅读课上读了次数。读过后,我感触很多。真是独一无二的品,特别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更是津津有味耐人寻味。

《朝花夕拾》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种种恶习,用杜甫的一句话说:朱门酒肉臭,路由冻死骨。所言极是。但他们都受到了鲁迅的批判。

但是我们细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真是一种享受,流露出来那份天真烂漫富有童趣,眼前时不时出现了一幅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鲁迅先生的自然心声,向往童年时的鲁迅,我仿佛看到了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朋友一起捕鸟,但由于性子急,总是捕下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讲故事,因为非常害怕到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炼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老师严厉的批评,但也抵不住鲁迅先生的魄力,当他读书聚精会神时,却没有发现学生干各种各样的事,有的在跑神,有的再睡觉,但是鲁迅先生却在画的出神。

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富有童趣,令人回味,也许挡不住我心中的感慨吧!我真是太喜欢《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尤其是作者以孩子的眼光,孩子的角度看世界,读起来倍受感慨回味无穷,真得像鲁迅先生一样,我真想重回童年,感受鲁迅先生的童年,感受那充满激情的童年。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作者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大多用凝练的手法摘取那些深藏记忆里的难忘的生活片段加以描述,选择具有象征意义的情节和描写人物的神情心态,使作品的生活气息更加浓厚,人物形象更加鲜明动人。

鲁迅,这个人们耳熟能详的名字,印象之中,在小学的时候就知道这个名字,却只是朦朦胧胧的知道而已,却不是有那么深刻的了解,让我对鲁迅有进一步的认识是在初中,初中的一篇名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是一篇散文,选自《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散文很吸引我,自然而然我就找来了《朝花夕拾》来读。不可否认,我喜欢鲁迅先生的文笔,没有大师的架子,平易近人,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就好像每一个故事情节,故事人物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了世人的眼前。

鲁迅先生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他写出了旧社会的黑暗,一个人吃人的世界。这些都深深的刺痛了我,让我明白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在过往的日子里,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而如今,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为了中国而去努力呢?从《朝花夕拾》中,我看见自己的影子,一个坚定的影子!在以前的日子里,我把大多数的时间都挥霍掉了,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好好读书,长大后为祖国做出贡献!

《朝花夕拾》读后感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受益匪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非常非常讨厌猫,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己弱小的动物,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那次,他回到家,问长妈妈(鲁迅幼时的保姆):我的小白鼠呢?长妈妈说:被那只猫给吃了。从此鲁迅就非常讨厌猫,憎恨它吃掉了自己养的小隐鼠。实际上鲁迅是讨厌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做坏事的人,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讨厌的人。

鲁迅又写了平时与长妈妈朝夕相处的日子,又突出了长妈妈的善良,但是她非常迷信,唠叨等。鲁迅非常喜欢长妈妈。《阿长与寻海经》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

鲁迅经常看一本书,关于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宣扬二十四孝子的孝道。这篇文章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五猖会时。是鲁迅心中盼望的一个节日,但是那一天他却被父亲强迫读书,这是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为了一位母亲能够见儿子一面而挨了打。无常给鲁迅悲凉的心添了些安慰。

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快乐生活。

父亲被庸医治死,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

后面写了他探求真理的欲望和他对范爱农的同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正直,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真本书使我受益非浅。

朝花夕拾读后感 张丹露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朝花夕拾》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只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有意义的片断,写出一组既各自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鲁迅的生活阅历相当丰富,即使在本书中所反映的青少年时代,可写之事也很多,但他只从中选取了十个题目,这与他一贯主张的选材要严,开掘要深的严谨的写作态度有关。这十篇散文,每篇都有很深的思想意义和很高的艺术水平,在众多散文中,可以称得上是上乘之作了。

这本散文中,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散文里,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感情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魂灵!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心灵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还有那《二十四孝图》中的卧冰求鲤、老莱娱亲,被鲁迅斥责了一顿,好有趣!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希望大家多多去看《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读后感

每次阅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会有一股激昂之情在心头腾涌。可当我翻开《朝花夕拾》这本书时,它让我感受到的则是童年的美好和那渐渐遗忘的乐趣。

《朝花夕拾》这册杂文集就具有这样的魔力。它用淳朴,清新的语言描写出了鲁迅童年是种种有趣的事。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则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文章。在文章里,鲁迅写出了他对《山海经》是如此的渴望,甚至彻夜难眠。而长妈则是为了完成鲁迅日夜渴求的愿望,让鲁迅得到知识的果粮,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这种朴实而真挚的爱着实令我大为感动。

在那个年代里,小孩子能得到一本书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而又有多少人为了汲取知识的养分而苦苦渴慕。而在我们生活的现代,书店,网站遍布,各式各样的书籍随手可得,可又有多少人用心地去阅读?大的、小的书店、书城林立,在其中的人却寥寥无几。特别是中,小学生,他们一部分整日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像阅读这样能让人精神愉悦的事却很少有人去做,这难道不是一种极大的讽刺?

鲁迅的童年充满欢乐,那是一种淳朴,自然的欢乐。而现代孩子们的欢乐却来自于网络游戏,以及一些本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该做的事,却乐在其中。我多想像鲁迅那样与大自然做朋友,与可爱的小虫们为邻,而不是整天在钢筋水泥间穿梭,可这个愿望什么时候才会实现呢?

这也正是我们再阅读《朝花夕拾》中应该有的反思,如此才会有进步。

红楼梦初中生读后感10篇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近十年完成的一部古代长篇小说。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红楼梦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红楼梦读后感

今儿,我闲着没事便打开我素不爱看的《红楼梦》。

刚翻开,我便被它那引人入胜的开头吸引住了虽是才子佳人的故事却带有神话般的色彩,而主角贾宝玉更是如凡间仙人一般。他虽乃贾母的心头肉却被父亲冤枉毒打霉呀!他的爱情极不顺利林黛玉也真是的竟老是怀疑这怀疑那好了吧!死啦!她的死也和贾母有关系。谁让她想把薛宝钗当作贾宝玉的媳妇了?她们的爱情十分清雅而宝玉却有点狂人的味道。我还未读完,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俺说。

《红楼梦》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长篇小说《红楼梦》。《红楼梦》是我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它成书于清代乾隆年间,由曹雪芹和高鹗所著,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和婚姻悲剧为主线,真实的再现了当时的社会生活。

在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刘姥姥醉酒》这一章。在贾府吃饭时,刘姥姥边喝酒边行酒令说:老刘老刘,食大如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看了刘姥姥风趣的言语,我差点笑破肚皮。接着贾母领她到省亲别墅牌坊下,刘姥姥以为是大庙,便趴下磕头。后来刘姥姥竟迷了路。她顺着石子路走进一门,拐两拐,见一女孩含笑迎来,忙道:姑娘们把我丢了。说着去拉她的手,不料咕咚一声,头碰板壁上,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幅画。哈哈,刘姥姥真是一个大活宝呀!你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刘姥姥很傻呀!其实刘姥姥并不傻,我看她不过是装疯卖傻,她的小心眼是逗贾府的人开心,好得到赏钱罢了。

《红楼梦》是一本博大精深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上面有一些东西我还不能理解,我决定今年寒假,再读一遍《红楼梦》,相信到时我一定会有新的收获。

《红楼梦》读后感  韩钦羽

前不久,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红楼梦》连环画。我可高兴了!一有空我就拿来看,简直爱不释手。

《红楼梦》原名叫《石头记》,是清朝著名文学家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写的是家财万贯的贾家,经过了一连串的打击,终于像薛家一样,一败不起。

在荣国府里,贾母日夜祈祷,也没能挽救贾府衰败的命运,到头来:凤姐病死,宝玉生病,黛玉病死,最后自己也伤心地离开了人世。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薛家因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案子由应天府审理。薛家花了不少钱去打发官府,使薛蟠逍遥法外。薛蟠整日花天酒地,挥霍无度,最后弄了个家破人亡,一败不起。

我要问贾府的人们,平平安安的过日子不好吗?非要把自己打扮成西施,住的屋子像皇宫,有个三妻四妾吗?

仗势欺人,看着别人痛苦,你们却哈哈大笑,这样不好!不能因为你们家财万贯而去欺负平民,不能因为要升官发财而不顾天理。

为什么不做个好官?为什么不做个好人?不就是图那几个钱么?有钱也不代表有了一切呀!像一些农民,他们在金钱上确实十分贫穷,物质上十分贫乏,但他们在精神上并不贫穷,他们的生活过得很快乐很充实。

所以,我要告诫我自己和我身边的人们:不要过于追求所谓的奢侈生活,那样,你在一些方面变得富裕的同时,你就会在另一方面变得很贫穷。

《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屹立在我国古代小说巅峰。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拂柳。这首歌似乎还萦绕耳畔!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我觉得最有趣的当数心地善良、老于世故的刘姥姥。刘姥姥二进贾府时,为了取悦贾母,在宴席上故意出丑,鼓着腮帮子幽默地说: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头老母猪,不抬头!哄得众人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

《红楼梦》中最令人悲伤的情景莫过于黛玉葬花和焚稿。

当读到《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时,我似乎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了,花瓣随风满天飞舞,花儿那曾经的清香,也没有了。可是谁会来怜惜它们呢?只有孤单瘦弱的林黛玉!但是当林黛玉也香消玉殒时,还有谁会来怜惜花儿,有谁会来想念可怜的她呢?难怪她要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当林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成亲,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上气不接下气时,她把自己最心爱的诗稿、手绢和着自己的泪、自己的血都烧光时,真让人潸然泪下!她烧的岂只是诗稿,而是她所有的寄托!她的灵魂!

《红楼梦》读后感

读过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后,有几位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给我刻下了一些感悟。

贾宝玉:面容清秀,知书达理,喜欢与妹妹们作诗聊天

林黛玉:型态端庄,彬彬有礼,有些羞涩

薛宝钗:善解人意,关心姐妹,性格开朗,也会一些诗书

其中,我最佩服的是林黛玉,每次林黛玉在和姐妹们吟诗作对时,她写出来的诗词次次都很好,姐妹们在建立了诗社后,林黛玉又一次凭借自己丰富的积累,写出了令大家赞叹的诗,因此当了一回东家,我从林黛玉身上明白了,要想让自己的作品赢大家的认可,需要平时多积累,多下功夫。

其次,我最喜欢的是薛宝钗,她的为人很好,在林黛玉咳嗽的时候;主动来询问病情,得知林黛玉病情无好转,她主动推荐了几样补品;听过林黛玉的诉说,知道林黛玉自己对病情已无信心,便安慰却说,还大方的地将自己家里的补品送给了林黛玉,打破了以前林黛玉对薛宝钗的看法。一个真实的举动,换来了意想不到的友谊。

其实红楼梦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他们大大小小,在大观园生活着,他们给我们留下了印象,留下美好,留下了记忆。我只是对其中两个人物进行了我的看法,大家不妨也来写下自己的感受吧。

《红楼梦》读后感

当我又一次翻开红楼梦这本书的时候,又一次被里面的情景感动,特别是当我读到黛玉葬花这段时,提着花篮,手把花锄,本是一片小小的花瓣,但都会引起这位淑女的哭泣。

我喜欢薛宝钗的那种端庄大方、聪明伶俐。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尤其是在元春贵妃回家的时候,在大观园里帮宝玉作诗,连皇妃都夸奖她呢!

《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近十年完成的一部古代长篇小说。

《红楼梦》主要讲了金陵四大家族(史,贾,薛,王)从兴盛到衰败的全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贾雨村断案》,这篇讲的是:薛家的大公子薛蟠因抢夺一个侍女而打死了冯家的公子。冯家告到了官府,这时的县令是贾雨村,贾雨村听了大怒,立刻要惩治薛蟠。这时,有一个衙役阻止了他,给他了一个护官符: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并且说:金陵的地方官如果不想失去官职就不能去得罪这四大家族,这次打死人的正好是丰年好大雪中的薛家。贾雨村听了连忙问衙役该怎么办,衙役告诉了他办法,贾雨村照衙役的方法把冯家的公子说成是得急病死的,一桩人命案就这样匆匆了解了。揭露了当时社会腐败的现象。

希望大家能够多读书,读好书。

红楼梦读后感

这个星期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原著版的《《红楼梦》》,这本书可深奥了,原先我还看不懂,可后来,越看,越想往下看。

《《红楼梦》》的第一篇,写的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闺秀。这篇具有古文的风度,比任何一篇都深奥,让我怎么也摸不透,曹雪芹真了不起,那么厉害。

《《红楼梦》》里写了一位叫黛玉的姑娘,她自幼多病,七八岁时,就丧母,后来,又移居到宁国府,与外祖母一起住,黛玉和宝玉很投缘。黛玉有一股自然风味,而宝玉却会说很多甜言蜜语,让姐妹们都喜欢他,宝玉天生喜欢与女孩玩,他认为女孩是水做的,走近点,就会闻到一阵轻爽味,这让宝玉的父亲很讨厌他,认为他长大后,一定是个大色鬼,因为宝玉的父亲为人忠心,铁面无私。结果被奸人所害,砍头。

后来,黛玉病死,宝玉当和尚,贾家就这样家破人亡。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四大名著之一,同学们,要想知识渊博,就来看《《红楼梦》》吧。

红楼梦读书笔记

紫鹃:杜鹃在各种典籍中均是忠心赤胆的象征,最常见的便是杜宇化鹃啼血哀鸣的坚守之说。我们的紫鹃姑娘也是如此。紫色有宁静、聪慧、平和之意,正如紫鹃的善解人意,真诚待人。她对黛玉好得紧,始终与她一条心。先是贾生与林莺莺的媒人与和事老,后头黛玉屈死又铁了心地认为宝玉负心,不再与他有来往。这等真情,难怪黛玉说紫鹃妹妹比她从家里带来的人都还要亲上许多。

黛玉:提起黛玉这名字,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红楼梦》里黛玉初现,一字一顿地回答宝玉她的名字林、黛、玉,简直太灵了。黛是一种颜色,比青更深些,在国画的写意表现中常用到,国画的山水缥缈与黛玉这世外仙灵相得益彰。现在有个很滥用的词温润如玉,许多人动不动就拿来作形容,实在欠妥。而黛玉却与这词契合无比,她是柔和的,敏感的,似一片雨云让人感到温柔、静美。玉比不得闪钻或水晶,它没有棱角,只是默默守着自己的一片天地。这似乎与黛玉有时表现出的孤高尖锐的抗争与嘲讽有些出入,可我不以为然。黛玉依然是幽静如玉的,只是,还魂幽草谁怜?

红楼梦读后感

我读了红楼梦知道了它的原名本为《石头记》,是中国十八世纪中期出现的第一部古典小说,代表了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最高水平。内容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塑造了公子贾宝玉、娴静稳重的薛宝钗等,为我们呈现了精彩奇妙的大舞台。

我最喜欢红楼梦里面的林黛玉,她不仅温柔贤惠还特别有魅力,很直接的告诉我们她是个稳重的形象我要向她学习!

《在人间》读后感初中生作文10篇


《在人间》是一部感人又具有激励人心的一本书,只要你保持信心,做一个善良的、乐观的人,一切都会好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人间》读后感初中生作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一

每一部名著都像是一位老师,他正用无声的文字在教育你。他会让我们从中汲取到很多知识,丰富我们的思想。

《在人间》就是其中的一位老师,他讲述了阿廖沙为了生活和外婆一起摘野果去卖,他还当过绘图书的学徒,在船上当过洗碗工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意外地认识了当裁缝的妻子,裁缝妻子让他读书,于是阿廖沙渐渐地迷上了看书,为了不让主人发现,阿廖沙在晚上或躲在柴棚里看,或者到屋顶楼上去看。渐渐地,书籍成了阿廖沙生活中必不缺少的一部分。书籍和生活经历拓宽了阿廖沙的视野,他怀着信念最终离开家乡奔赴喀山。

在本书中,阿廖沙就是一个让我记忆深刻的人。他做过很多工作,一直寄人篱下。他遇到过很多困境,尽管这些环境令人窒息,但他都克服过去了,这些苦难锻炼了他,让他收获了很多道理。他一直在富贵人家中工作,一直饱受欺凌。没有无拘无束地生活,没有伙伴,没有父母,只有外公外婆但他从不曾轻言放弃。他是一个性格坚强、勇敢、正直有爱心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颇有感触。在人生的道路上,可能会经历种种坎坷,但我们都不要放弃,苦闷时阅读书目才是最好的选择。想想那时候孩子们的童年哪有现在这么开心快乐,这也是俄国底层劳动人民在历经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写照。所以,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战胜困难,永不放弃坚强地面对生活!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二

在九年级上学期,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我抽空读完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中的《在人间》。

《在人间》是高尔基长篇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中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1岁到16岁时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而这时的我,正是于那时的他年龄相仿的时期,从他的生活体验中,我体会到了许多和我完全不一样的经历,也从阿廖沙那里学到了许多我本该具备却没有具备的东西。

在整本书中,我体会到最多的就是阿廖沙的求知欲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同时提到的最多的也是书:读书,看书,藏书,借书,论书一切有关于书的话题在《在人间》这本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首先,我体会到的第一点是阿廖沙对书的执念。虽然有不少人百般阻挠他读书,但是阿廖沙还是暗地里偷偷地看,享受着书带给他的欢乐,即使是被打,即使是被赶出去,即使是被鄙视被骂,他也没有放弃过,还是一贯的贯彻自己的爱好。但现在的我并没有这样,处于这个丰富多彩的时代,有时间我宁愿去看看电视,玩玩电脑,而不是感受书香,总是抱怨自己没有时间,但是处于当时那个时代的阿廖沙,明明比我贫穷百倍,比我累千倍,空闲的时间比我少万倍,但是他确比我读的书要多百倍,经历的事比我多千倍,我又有什么借口来拒绝看书,从书中获得知识呢?

同时,阿廖沙也会通过自己的意识来分辨书的好坏,即使是所有人都认为差的书,他也会凭自己的感觉来公平的评判这本书,以至于他总会在同一本书中发现比别人多很多的东西。而现在的我们,是逆来顺受,老师、家长说好的书就好,差的书就差(单单是名著,玄幻小说,言情小说),读不出属于自己的收获。同时,也不知道扩大阅读范围,只是读古代的名著,而不读现在的比较有意义的书,更符合时代的书。

总体来说,《在人间》教会我们该怎样读书,以什么心态来读书,如何辩书。十分值得我们现在去阅读。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三

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这位朋友与我们每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只是泛泛之交,或者是心心相惜的难求知音。正所谓书海无涯,浩瀚的书海实在是让人难以企及。

我喜欢书,更喜欢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了我知识和快乐。

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莫过于《在人间》了。《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主要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871年到1884年这一时期的生活。从书中,我看到了阿廖沙悲惨的命运,他忍受着非人的生活还要遭受生活带给他的压迫这是一个少年该承受的吗?我对这本书的印象特别深刻,书中的人物也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善良的外祖母神圣得像圣母再世;吝啬刻薄的外祖父让人感到可气又可怜;嫉恶如仇的轮船厨师斯穆雷粗俗中却流露着正直;裁缝妻子为沉重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温馨

不仅如此,主人公阿廖沙也是因为厨师斯穆雷给他看了果戈里的作品,才引起了他对书籍的热爱,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才促使他怀着做个顽强的人,要想办法改变自己,不然我就真的毁了的决心,踏上了奔赴喀山的路。我真心希望他会有好的前程。

《在人间》是高尔基对阿廖沙少年时期的回忆,也展现了阿廖沙少年时期心灵成长的曲折、坎坷的历程,它是世界文化园林的魂宝,是世界文化底蕴的宝贵遗产。

再次翻开这本略显破旧的书,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是啊!从前,我并没有那么爱看书,爸爸妈妈给我买的书,看了一遍就扔在那儿,不去管它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样做并不好,久而久知,那本书便会被我渐渐遗忘,可能再也不会去碰它了。那么,我就少了一份知识,少了一次美的欣赏,少了一个阅读的惬意感,我会失去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一些无法从其它地方进行弥补的东西。所以,我更应当百倍珍惜。

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说的没错,书籍确实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带领我们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在那儿,我们可从丢掉所有的烦恼和不愉快,享受书带给我们的乐趣与无限的遐想。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四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童年在人间》。从书名便可以看出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童年》这部分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出世后随母亲寄居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期间,他是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他在们生活锁事中表现出的自私贪婪;《在人间》则讲述了小主人公在十一岁时,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破了产,他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上了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间痛苦。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这本书在描写小主人公奋斗过程和人性美好一面的同时,但也写出了人性的自私贪婪的一面。正如荀子所说:人之初,性本恶。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评论员叔叔在评论《少年派奇幻河流》时曾引用过著名的心理学家弗洛依德的一个理论,弗洛依德曾提出人的心理状态分为三个境界:本我、自我、超我。在读《童年在人间》时,我想这个理论运用到小主人公和他的舅舅、外祖母身上也挺合适的。书中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的精神状态都只停留本我阶段,只知道满足自己生存欲望;阿廖沙通过一系列艰难困苦的磨砺,精神境界已达到了追求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自我阶段,而在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眼里,外祖母则代表了至高至善的超我的道德境界。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像阿廖沙那样坚持自己的理想,遇到再大的挫折也不放弃自己的理想,才能使自己的精神境界从本我向自我、超我飞跃。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五

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我就对高尔基所处时代的社会产生了好奇:连家庭都这般黑暗,那社会呢?稍后几天,我便读了他的《在人间》。

《在人间》讲的是高尔基11岁时被迫离开家,在外面打工的经历。在打工的过程中,他遇到许多人,历经千辛万苦,却仅能得到养活自己的工钱。整篇文章大多数都是高尔基和同事、朋友间的谈话,反映了沙俄时代的腐朽与黑暗。

但是,高尔基在这样的黑暗环境中,还能坚持抽出时间来读书,这种精神多值得我们学习呀!而我们呢?我们有很好的学习环境:宽敞的教室,明亮的光线,干净的黑板,整齐的课桌椅,还有优秀的老师我们拥有这美好的一切,跟高尔基比起来,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不认真完成作业呢?

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否则,又有何颜面去面对辛苦养育我们的家长和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呢?

但是,学习不是仅仅学一方面,还要学习多方面,读多方面的书。高尔基就是这样的,他什么书都读:故事、讽刺类小说、历史故事我们也一样,应该多读不同作家、不同类别的书。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枯燥了。

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必须发奋学习,努力向上!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六

生活坚强的启发

我读过这一本书,书名叫《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这一本书字里行间总是让人看到作者对生活、学习的热望与坚强。

在《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阿廖沙在一八七一年到一八八四年这段时间生活经历及心路历程。在这段时期为了生计,他与祖母靠摘野果出去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各种人们打交道,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并没有失掉对生活的希望,抓住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依靠阅读的大量书籍扩展自己的视野,丰富了自己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定信念的人。于是他离开了家乡奔赴喀山,拒绝平庸为理想而努力奋斗。

我记忆最深的一段话我必须改变自己,否则我会毁灭是啊,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我们难道不也是要改变自己才能成功吗?现在,我们大多同学的家庭条件是优越的,父母不仅能让我们吃饱穿暖,还能尽量满足了我们诸多要求。因为有了父母的呵护,也使我们很多同学丧失了勇敢坚强的心态,变得懦弱起来。遇到困难就想要退避、逃避。我们常常是埋怨、灰心丧气地被困难打败了,而不是把心态调整,改变自己来把困难打败。相比之下,主人公在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仍然保持着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追求。难道不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反醒吗?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要我们有所付出,才会有收获。恩里科.费米也曾说过:要从小把自己锻炼得身强力壮,能吃苦耐劳,不要娇滴滴的。所以我们要明白:生活中需要我们勇敢坚强去面对困难!我们要相信眼前遇到困难会被征服的,都会过去的。我们应该像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那样坚强努力生活。人生应该充满梦想,充满奇迹,不能因为生活的艰苦而磨灭激情,不因岁月的流逝而褪去色彩。

读一本好书,感悟人生真谛,养成一种好习惯。我们应该从一部部经典的书籍中汲取精华和养料,使其成为我们生命中一座座灯塔,永远指明我们航行的方向!同学们,来读读《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吧,让我们都学习主人公阿廖沙做生活中坚强的人!用行动去迎接灿烂、美好的明天!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七

一本好书,让我们受益匪浅。它们不仅让我们体会到作者的内心,也不限于感受到社会生活各式各样的人性,它们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净化着我们的心灵;也是一轮轮明亮的太阳,照亮着我们的前程。《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把这沉甸甸的智慧化作一个又一个的文字,一段一段的小节,一篇又一篇的文章,一本好书交给了我。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由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所著。记述了主人公阿辽沙因父亲去世,而迫不得已来到外祖父家,在本应该天真无邪的童年时代,遭到外祖父的殴打,看到舅舅们为外祖父将来要留给他们的遗产勾心斗角,断裂了兄弟感情;同时,也感受到了外祖母对他的无微不至的关爱和照顾,失去了童年时该有的绚丽的色彩。随着阿辽沙一天天的成长,他不得不外出打工,在鞋店当徒弟、给画师当帮工、到轮船上洗碗做着远远超于自己年龄的活,饱尝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不知不觉间,他爱上了读书,他的读书生涯也由此开始,他先来到喀山市寻找心中的大学,寻求读书学习,但一切都是浮影,他需要维持生计,其实,他早已进入了社会大学的生活,只不过这个大学竞争更加激烈,比拼更加残酷而已。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自传三部曲充满着坎坷和艰辛,让我看到了阿辽沙的成长中那股积极向上的精神。而在文中经过生活磨练变得坚强而善良,勇敢而自信的阿辽沙正是生活中的高尔基。他曾经说过: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确,只有苦难,才能让我们意志坚定,心胸宽容坦荡。没有猛烈的暴风雨,就没有缤纷的彩虹;没有环境的考验,就没有动物的进化;没有困难的磨练,就会被他人替代即使高尔基在这么多困难面前,仍然不忘用心读书。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梦想大学生活,甚至甘愿忍受任何拷打可见,高尔基从小就和书本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愿意用一顿毒打来换取看书的权利;他愿意用休息时间来换取阅读的时间;他愿意遭人侮辱来换取一本好书这样意志坚定、热爱阅读的高尔基怎么不会站在世界文学的金字塔的顶端呢?

人生就像一次航海,不可能一直一帆风顺,有大风大浪,有许许多多绊脚的礁石,只要能有一颗坚定自信、从容不迫的心和用书本不断充实自己大脑的精神,就可以在航海的路上越走越远。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八

我扑在书上,就像是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高尔基在生活中也是像重视生命一样重视书,这在他所著的《童年.在人间.和我的大学》一书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书充实了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阿廖沙的童年十分悲惨,外祖父是一家之主,脾气暴躁;两个舅舅总为分家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在一个乌烟瘴气的家庭中的生活给他那幼小的心灵笼罩上了阴影。外祖父心情好时,会教他读书识字。从此,阿廖沙爱上了读书,他以书来缓解生活中的痛苦。书给了阿廖沙的心里种下了文学的种子,让它渐渐地发芽,成长。在我的童年,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一本本的翻看,渐渐的我也爱上了书,爱上了书中的人物、书中的故事。

书照亮了阿廖沙前方的路。在母亲离世,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居后,阿廖沙走上了在人间的曲折道路。他做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盘子,当过运货工,做过铁路工人、面包师,售货员......但是命运的坎坷和艰辛没有打倒阿廖沙,他从书中获取力量,他比童年时代更爱读书,更珍惜书了。他在一处有钱人家打工,一天,他在打扫卫生时偶然发现了许多书。从此,他每天趁打工的间隙和深夜休息时偷偷看书。因为怕浪费灯油被主人发现,他只能把主人点剩的灯油做成蜡烛看书。可是这种灯熏得人眼睛难受,又痛又涩。可就是在那种艰难的条件下,阿廖沙把主人家的所有藏书都看完了。是什么力量支撑他读完所有的书呢?是他那孜孜不倦的求知精神、废寝忘食的学习毅力。他常常感慨道,读书是多么幸福啊!与他相比,我学习的毅力还有很大的不足,特别是在家学习的自觉性还远远不够。比如上个周末早上,太阳都照屁股了,爸爸喊、妈妈叫半天后,我才懒懒散散地起来。好不容易坐下来了,没一会我就像屁股扎了根针似得,就起来找文具、喝开水。十分钟不到,就要出去上个厕所,顺便看看爸爸买了什么菜,中午做什么好吃的。课文背着背着,大脑就开始间隙性的短路,发发呆、愣愣神,或者神游千里之外。中间休息时,面对妈妈的催促,我反而不以为然,还不急不慢的发牢骚、顶个嘴。结果,大半个上午的时间就不知不觉中从我的指尖滑过了,而我计划的学习才完成了一小半。现在想想阿廖沙,我现在的学习条件是多么美好,我是不是应该少一些抱怨,多一些自觉?是不是应该少一些慵懒,多一些勤勉?是不是应该从被动的要我学习向主动的我要学习转变呢?

书给了阿廖沙生活的勇气,开拓出新的道路。饱经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怀着进大学的梦想来到喀山。可让人意料不到是当时的大学校门不对穷人敞开,他的理想一度面临破灭的局面。为此,阿廖沙为了争取让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参加了革命组织,走上了革命道路。这字里行间透露出他顽强不屈、坚持不懈的高尚品格。除了阿廖沙,还有保尔、张海迪、雷锋,他们都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实际上,《童年.在人间.和我的大学》一书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他把毕生投入到革命事业。他以笔杆为枪,与恶势力奋战到底,谱写了波澜壮阔的辉煌人生。我也要像高尔基一样,爱读书,多读书,我也要从书中吸收营养,充实幼小的心灵;汲取力量,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情;同时读书之余,我静下心来也会考虑未来的梦想,虽然我暂时还没有想好,但是我想我一定会渐渐靠近我的目标。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九

诚,善与和谐

在人间,最幸福是家人团聚;在人间,最快乐是收获成功后的喜悦;在人间,最美是有一颗诚信,友善的心《在人间》阿廖沙有正直勇敢的品质,外祖母的待人和蔼,而我们

诚信,是诚实守信。诚信是一朵鲜花,在五彩缤纷的花园里绽放;诚信是一阵和熙的风,拂过脸颊,令人神清气爽;诚信是一股暖流,淌过你的心田,滋润你的心。

生活处处有诚信。在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不欺瞒老师、同学。对同学,要一诺千金,对他人许了诺言,就要努力实现。这使我想起了我以前看到过的一则故事。在一股滂沱大雨的夜晚,一个少女双手抱着膝盖瑟瑟地坐在车站牌下,往来的车一辆一辆地奔驰而过,溅起的水花不时地洒在少女的身上。这时,一辆车停在少女前,从车上跳下了一股女孩,满脸歉意的惊呼了一声,那名少女仿佛在黑暗中见到了一缕光芒,一下子蹿了出去,与她拥抱在一起,我隐约听见她们在说:对不起,我来晚了。没关系!你还是来了呀。嗯,我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做到的!那一场面,让我感到了一种灵魂的升华。所以,对于诚信,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做到言出必行,一言九鼎,成为一个具有诚信品质的人,必将能得到他人的青睐,必能走向成功。

如果说诚信是构建人与人之间良好关系的桥梁,那么友善就是维持我们友好关系的纽带。

友善,是朋友间的亲近和睦。友善是生机盎然的春天,宛如我们在春天中含苞欲放的友谊之花;友善是艳阳高照的盛夏,代表了我们旺盛的友谊之火;友谊是秋高气爽的晚秋,那友谊的果实如同金色的麦田等待丰收;友善是寒霜千里的冬天,是在枝上的寒梅,风雪无阻。

友善,友好善良。做人就像一面镜子,如你待他人友善,他人也会对你报以友善。与人交谈态度友好,不揭人短处,不说脏话,是友善的体现;对陌生人态度热情,热心帮助,也是一种友善的表现;帮助他人和睦相处,停止争执,缓解矛盾,消除误会,同样也是一种友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马克思曾经有一句名言:对和谐之美的追求是人类的本能。是的,每个人都渴望和谐,友善,都渴望在和谐之光中沐浴,那我们何不追求自己的本能,去追求那和谐之美呢?我们何不为这和谐之美而贡献出自身的一份微薄之力呢?也许,这就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美丽蓝图。冰心奶奶也曾说过:美的真谛应该是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现在物身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汇在坏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那么这种美展现在社会上,就成就了社会和谐的美!

也许,在如今我们不能充分体现阿廖沙的反抗精神,但是在五星红旗下宣誓过的我们,诚信、友善是力所能及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加富强!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十

苦难与幸福的历程

请你设想在19世纪末20世纪尚未开始时后的沙皇俄国,下诺夫哥罗德。一位叫阿廖沙的孩子丧了父,和他的母亲和外祖母去他外祖父家。

这就是故事的开始。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

他的童年,是充满了黑暗却又有一丝光明的。她的外祖父,瓦西里卡希林,一个吝啬、脾气暴躁却又时好时坏的染坊主。他好的时候会教阿廖沙识字,给他讲故事,坏的时候会毫无人性地打阿廖沙。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市侩,常因为一点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然而,在《在人间》的末尾,高尔基给了雅科夫舅舅一点怜悯-----也仅仅是怜悯,他的外祖母,一个善良的人,她把爱和光亮给予了阿廖沙,让他成长,让他长大,她鼓励阿廖沙,开导阿廖沙。还有朴实的小茨冈伊万,忠厚的格利高里,献身科学的怪人好事情,他们都给予了阿廖沙前所未有的宝藏。

当他来到人间的时候,那个真实的世界才真正展现在他的面前,他在船上做工,在别人家里做勤杂工,还在工地上做过监工。这时的社会才是真正完整的社会,之前仅仅是一隅。他看见了人情世故和人间冷暖。他看见一个勤劳开朗的女工被生活摧残得麻木而恣睢;看起来能干的工人其实都是内心黑暗的恶毒鬼;那些高高在上骑兵哥萨克;那些仗着嗓子攀比的酒吧唱客。光明,最大的便是玛尔戈皇后,在阿廖沙空工时间,他总去她那儿借阅书籍,获取新知;但又藏着掖着,被老板娘发现后书要没收,还要挨一阵痛打。

他没有如愿上大学,却在社会的大学中升华了自己--那时的阿廖沙--不,应该叫他阿列克谢了。他更加近距离的接触了工人,商贩,也接触到了他之前没有正式接触过的一群人--学生。他加入了民粹派,受到了革命思想的熏陶,并成为了一名坚定的革命者。他不再简单的否定现实中的恶而是身体力行,试图提出并解决许多社会问题了。

在这三部曲当中,高尔基无疑是将矛头指向了那个黑暗的沙皇统治下的旧社会。抨击这下层社会的黑暗,反映下层人民的贫苦生活。而在洗衣女工玛利娅的身上我似乎看见鲁迅《故乡》中杨二嫂的影子。他们之前都是那样朴实,但是社会摧残了她们,摧残了那束快乐而明亮的阳光!但高尔基又不同于鲁迅。高尔基在描述它当时所处的社会的时候,是黑暗中夹杂着那么星星点点的光亮的,不仅光明的是孩子,也有大人。

高尔基的成长历程无疑是苦难的,但他从中获得了幸福,获得了爱,获得了书籍的滋养,这使他能够更清楚地看清世界,看清未来。正是有了社会的历练和驱除黑暗的毅力,才使他不断看到幸福,看到进步,看到正义。外祖母的关爱是幸福,好事情的支持是幸福,玛尔戈皇后的理解是幸福,以及革命同志的陪伴---这何尝不是幸福

如今的社会已不是那时的专制社会,而是开明的、全新的社会。我们所经受的苦难少于那时的苦难;我们所获得的幸福多于那时的幸福。珍惜现在吧,没有那时的苦难,怎来今天的幸福。

怀念母亲读后感10篇


《怀念母亲》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了作者对两位母亲──一位是亲生母亲,一位是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思念”,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亲生母亲的内疚,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怀念母亲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一:读《怀念母亲》有感

读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我是非常佩服作者的。因为作者能够把生身母亲和祖国母亲用相同的眼光去看,从作者怀念祖国母亲,我就觉得作者是一个非常爱国的人,所以我也要向作者那样去爱护自己的国家。

作者日日夜夜都在思念自己的母亲和祖国母亲,他的生身父母虽然死了,但是他没有放弃对母亲的爱,和对祖国母亲的怀念。连做梦都梦见这两位母亲,可以看出作者的思念是非常强烈的,所以我也要向作者一样。母亲是我们最重要的人,母亲对我们的爱是我们永远都弥补不了的。虽然我们弥补不了,但是我们可以用我们实际行动来回报母亲,回报祖国。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听从母亲的话,尊重母亲。

母爱我们是摸不到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母爱是金钱也买不来的,不管母亲长的是美,是丑,是年轻,还是衰老,她仍是我们的母亲,母亲不和别人的母亲比的,而是靠行动来表达的。有的人非常讨厌自己的母亲,我觉得你们的想法是错的,不管母亲做的是对的还是错的,我们都应该去尊重她,去体贴。

篇二:《怀念母亲》读后感

这篇文章中写了季羡林六岁离开母亲,在他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母亲弃养,只活了四十多岁。母亲去世,他食不下咽,寝不安席,痛哭了好几天。从此,他失去了母亲,一想到母亲,他就会泪流不止,感到十分凄楚。他到德国之后,经常梦到自己的母亲和祖国母亲。在1935年11月写的四篇感人的日记中,我读出他不但爱自己的母亲,还爱着祖国和远在祖国的朋友。在那之后,他写了一篇名叫《寻梦》的文章,表达了他热爱两个母亲的情感。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我一定要向季羡林学习。我有时对母亲发脾气;有时还不肯做家务,没有更努力地学习。而他从小失去了母亲,得不到母亲的呵护,却没有受到任何一点影响,反而更加热爱、思念母亲,更加勤奋学习,考取了博士学位,并去德国留学。在哥廷根的时候,他并没有忘记母亲。在《永久的悔》这篇文章中,他说:“我一生最大的悔,就是没能孝敬母亲。”这样一位大学者,取得了那么多成就,最终后悔的却是没能孝敬母亲。

现在,我以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应该从小孝敬母亲,帮助母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哪怕只是帮她泡一杯热茶、拿一双拖鞋。何况我已经长大了,我不是以前的我了,不是那个只会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孩子了,我必须趁后悔前,尽自己的力,孝敬母亲。

《怀念母亲》这篇课文中,作者对母亲的爱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篇三:读《怀念母亲》有感

今天,我们学习了《怀念母亲》这篇文章说到了“古今中外的母亲都是一样的”时,我的心早已热血沸腾、思潮起伏了。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季老读大学二年级时,母亲去世,十分伤心。后来,又去德国留学。他这下既怀念自己的母亲,又怀念祖国母亲。有一天,他在日记中写道:今天,房东太太对我说,她的儿子今天要回来,十分思念他。季老突然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也十分怀念她,说道古今中外的母亲都是一样的。

是啊,古今中外的母亲都是一样的。在每一个家庭里,母爱都在无微不至的小事中体现出来。下雨了,母亲撑开了一把大伞;天凉了,母亲为我披上了保暖的外套;生病了,母亲把我马上送到医院……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充满母爱。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这时,晚饭吃完,母亲说我要补充营养,便去给我冲牛奶。但包含了无私的爱。这样微卑的小事常常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许你们没有注意到这就是母亲对我们伟大、无私的爱。

既然母亲的爱这么令我们感动,那么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也做了多少令我们感动的呢。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九年义务教育。在贫困的小山村里,有许多孩子都上不起学,后来自从有了九年义务教育,免去了学杂费,给村民们省下了一笔不小的钱,从此小山村里的孩子,都上起了学。

我们深知:不管是自己的母亲,还是祖国母亲,都对我们有着深深的爱。

篇四:读《怀念母亲》有感

今天,老师让我们预习《怀念母亲》这篇课文。

读了这篇课文,我思潮起伏。我觉得课文中“我一生中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这段话最让人感动。

这篇文章写的是季羡林六岁离开母亲,很少回家,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母亲去世。后来他去德国留学,一想到母亲就泪流不止,夜里也经常梦到他的两位母亲。他在德国的时间里,写了无数篇动人的日记,后来,他还写了一篇名叫《寻梦》的文章。

母亲总是把所有的爱都灌输给我,但我还总是生她的气,有时还不努力学习。季羡林从小离开去母亲,得不到母亲的呵护,但这却没能影响到他。他失去母亲,不但没有气馁,反而更加努力学习,考取了博士学位。

在《永久的悔恨》这篇文章中,他说:“我一生最大的悔恨,就是没能孝敬母亲。”季羡林取得了那么多成就,还不忘记孝敬母亲,这的精神难道不值得大家学习吗?

学了这篇课文,我深深地体会到作者对生身母亲殷切的怀念和对祖国母亲浓浓的爱。作为一名小学生,我更要努力学习,一最优异的成绩像季羡林那样报效祖国,为祖国母亲的繁荣富强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五:读怀念母亲有感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了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后,让我思潮起伏。我觉得课文中“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觉得太让人感动。

我们要爱自己的父母,他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地成长,操碎了心,还日夜不停地工作,挣钱给我们用,将挣来的钱差不多都花在我们的身上。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爱那爱着我们的父母,没有理由不孝敬他们,报答他们对我们的关心、呵护。我们同时也都有着一个母亲—那就是祖国母亲。祖国母亲也非常地关爱着我们,从她诞生那一刻起,她就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舒适温暖的大家庭,给了中华儿女很多东西,有电视、有无所不能的电脑……她还让我们能够坐在一间宽敞的教室里,在教室里听老师的教导和知识。我们应该像爱我们的亲生父母那样爱着祖国母亲。

我们从小开始就要尊敬父母,孝敬父母,多多倾听父母对我们的批评,唠叨。在父母工作累了时递上一杯茶,为他们捶捶背。同样为我们的祖国母亲落实自己的行动,让我们从小好好学习,养成好习惯,长大以后才好报答祖国。

篇六:读《怀念母亲》有感

这段时间,我读了《怀念母亲》这篇文章,从中我感受到了季羡林爷爷对生母的思念和对祖国母亲的热爱。

季羡林爷爷在城里读书,见不到母亲。而我们现在,每个星期都能见到自己的父母。季羡林爷爷的母亲去世后,他痛苦了几天,而我们在家里每日都在父母的爱的滋润下成长,日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父母要我们帮忙时,总是说学习繁重之类的语言一口回绝。

季羡林爷爷到国外留学时,总是对祖国魂牵梦萦,而我们不在国外,没有那种撕心裂肺般的思念之情。我们在国内,日日生活在祖国母亲的温暖怀抱中,却不珍惜,在校不好好学习,在家里只记得玩,甚至在学校也玩字当头。

季羡林爷爷是那么爱祖国,在欧洲时,更是思念祖国。如果是我去欧洲的话,我会把一切跑在脑后,尽情的在欧洲读书,而爷爷在读书之时,也不忘祖国,让我感受到了爷爷对祖国的热爱,而我却对祖国不那么热爱。记得有一回,我把一根钉子放在铁道线上,火车轧平了钉子,而火车也产生了一份危险。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季羡林爷爷对生母的思念和对祖国母亲的热爱。我一定要想爷爷那样,发奋读书,为祖国繁荣富强尽一份绵薄之力。

篇七:读《怀念母亲》有感

读了这本书,我对“孝”字有了更深的理解。“孝”这个字说复杂,很复杂,说简单,也很简单,每人都有自己的理解。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季老先生对自己没有为母亲尽孝的自责自愧和对祖国母亲的眷恋。最令我有感触的还是季老先生深深的自责,和他的那种痛苦,我相信那种痛苦他终身难忘,我也不希望我有那种痛苦。我要做孝子!我要从现在开始为父母尽孝,永远不要体会到季老先生的那种痛苦。

其实作为一个小学生“孝”对我们来说很简单。“孝”是做好自己的作业不让父母操心;“孝”是考出好成绩,让父母开心;“孝”是帮助父母做家务;“孝”是为父母夹菜,盛饭……只要让父母省心,让父母开心,对于我们来说就都是“孝”。

妈妈做了一天的家务累了,吃完饭,我主动帮妈妈洗碗,看着我认真地戴着手套,穿着围裙,一点一点的认真刷洗着,妈妈欣慰不已,一个劲的说我长大了,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我也露出了我灿烂的笑容。这就是“孝”。有一些同学说:“这算孝吗?”这怎么不算?这就是我们的孝,这是最简单的“孝”。即使是最简单的“孝”,也能让父母开心,让父母欣慰。在为父母尽孝时,我也体会到了快乐,看到父母那欣慰的表情,被父母表扬,自己不知道也有多么的开心。为父母尽孝是中华儿女千百年来的古训,父母生我们养我们,我们没有理由不为他们尽孝。“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父母给我们里多少恩泽啊,我们就是一生也报答不完。我要做孝子,用行动证明我是孝子!

我要做一个孝子,从现在开始尽孝,此时正是“尽孝进行时”!

篇八:读《怀念母亲》有感

今天,我满怀着羞愧和激动的心情,把《怀念母亲》这篇文章又读了一遍。读完后,我抬起头,轻轻合上了镶满泪珠的眼睛,一颗颗满怀羞愧的“珍珠”从我的脸庞滑了下来。

《怀念母亲》这篇文章主要写:作者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亲生母亲,一个是祖国母亲,他对这两位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他身在异国他乡,都深深怀念着自己的母亲和祖国母亲。

对了,还有前面的一句也使我感动、伤感、愧疚了:天哪!连一个清清楚楚的梦都不给我吗?我怅望灰天,在泪光里,幻出母亲的面影。因为连一个关于母亲的清楚的梦也不给,所以认为老天对我不公平,分外的想念母亲,于是在泪光中幻出母亲的面容,可依然模糊,再加上“天哪!”和“我怅望灰天”,可以看出作者多么爱国,多么怀念亲生母亲。

看到这,我想起自己对母亲的种种过错与误解,不禁泪流满面,继而放声大哭……在一次准备晚睡时,妈妈突然问我:“你的红领巾、校徽放好没有?课本作业带齐了吗?”“停——!”我不由得大声叫停,“我全带好了,如果没带好,我能安心吗?能安心去睡吗?罗嗦!”我边说心里边抱怨:“真是的,比蚊子还蚊子,比老太婆还老太婆!烦!”第二天早上,出门系鞋带时,妈妈又发出话了:“饭盒记得带!拿完东西,记得拿水,记得拿钱坐公车,过马路要小心,上课要认真,不可以乱买东西,午饭吃得多点,不然长不高……”,“够了没有?”我当即打断,“车费有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再说了,我又不带饭盒回家,麻烦!”“砰”地一声我重重的关上了门。

“呜——”我又一次放声大哭,原来妈妈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爱我的,虽然我不知道失去母亲的滋味,但我已从文章中深深地感受到了,现在,我真想对妈妈说:“妈妈,我对不起你!”

篇九:读《怀念母亲》有感

在读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后,我思潮起伏,不禁被文中季羡林老爷爷对母亲对祖国那份崇高的敬意、真挚的爱慕所感动。

文中,季羡林爷爷平时生活在城里读书,与母亲是聚少离多,回来的几次都是奔丧,极少有与母亲相聚。而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后,季羡林爷爷是泪流不止,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心中满是无尽的懊悔,抱着终天之恨,恨自己没能陪在母亲身边,恨自己连母亲临终前都没能见上一面,甚至想随母亲于地下。从季羡林爷爷如此悲伤的心情可以看出,季羡林爷爷的一片赤子之心。

而生活中,有许多人总是嘴上一大套,整天说孝、孝、孝,但却总不付之于行动。即使是在母亲劳累的时候给她们敲敲背,在她们口渴的时候递上一杯温暖的茶水,也是少有人能做到。有的人,母亲向他们送去关切的话语,他们却埋怨母亲唠叨;有的人,总向母亲要这要那,只要哪稍不顺心,他们就破口大骂;有的人,从来都不关心母亲,只关心着自己,不知道母亲内心的痛苦,即使母亲生病了,他们也漠不关心。古今中外的母亲都是伟大的、无私的,她们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我们更应该感谢母亲,关怀母亲,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报答母亲!

文中,季羡林爷爷留学国外,心中却皆是对祖国的无限浓浓思念,每到夜晚,他的心中思念着祖国,思念故乡的亲人思念得实在难受,有时,当思念之情异常强烈时,留在国外的心思立刻都烟消云散,恨不得立刻回到祖国。从中可以感受到,季羡林爷爷对祖国的无限热爱。

而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都表面上很爱国,常有人崇洋媚外,喜好国外的生活。有人旅行国外,心里像磁石一般被国外吸引住,流连忘返,一点都想念祖国,最后,竟对国外恋恋不舍,怎么也不肯离去,有的甚至改国籍,定居国外。这就是人们所谓的“爱国之情”吗?

祖国是我们华夏儿女共同的母亲,我们可以放弃一切,就是不能放弃祖国,国家的尊严就是我们的尊严,我们应当捍卫我们可爱的祖国,而不只是嘴子上说说。

同学们,我们不能空口谈虚话,应当真正爱我们的母亲,爱我们的祖国,对她们表示真诚的尊敬,这是对于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都必须做到的事!

篇十:读《怀念母亲》有感

作家季羡林的《怀念母亲》这篇文章中写了季羡林六岁离开母亲,母亲去世,他食不下咽,寝不安席,痛哭了好几天。他失去了母亲,一想到母亲,他就会泪流不止,感到十分凄楚。他到德国之后,经常梦到自己的母亲和祖国母亲。他在《永久的悔》这篇文章中说:“我一生最大的悔,就是没能孝敬母亲。”这样一位大学者,取得了那么多成就,最后悔的竟然是没能孝敬母亲,我的心震颤了!

自小,爸妈都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常有感动在我的心间跳动。

今年的天气可真有些反常,才是初夏。夜晚就仍像午时那样闷热、无趣,就连蚊子也过早地出来溜达了。

巧事也真能巧到一起,那么热的也偏偏遇上停电了。身上汗津津的,还有蚊子还轮番轰炸,让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

这时,一阵凉风徐来,我顿感清爽万分。清凉的风在我身边环绕,久久不离去。我睁开眼一看,原来是妈,她手持一把竹扇子,正为我扇风。

我睡眼迷蒙中说:“妈,时间不早了,你也去睡吧!”

妈微微摇了摇头:“好孩子,等你睡熟,我再睡。”说着,妈妈打了一连串的哈欠。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不争气的泪水溢满了眼眶。清风带来了瞌睡虫,我随着扇子的节奏渐渐进入了梦乡。

“嘭——”一声轻响,我缓慢地睁开泪水未干的眼睛,看见妈似倒非倒地坐在小床上。我直起身子,扶着妈慢慢轻放在小床上,帮妈妈脱去鞋袜,然后看着她熟睡,我才爬上小床。

哦,妈妈的竹扇,妈妈的鼾声,在我心里一样甜!小小一把竹扇,常勾起我一颗感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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