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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与地坛有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10-12 来源:互联网

读《我与地坛(节选)》有感作文650字_高一读后感。

书籍教人明理,给予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小学生平常在完成作业之后,可以多进行课外阅读。多读书有利于小学生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好的书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那么,小学生应该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我与地坛(节选)》有感作文650字_高一读后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翻开高中语文必修一,无心去看那是第几页,唯有“史铁生”三个字映入眼帘,格外显眼。

史铁生,我国当代作家,他21岁时因病双腿瘫痪,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他摇着轮椅去到了地坛,从此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与地坛》写的是双腿瘫痪的作者在地坛这座历尽沧桑的古园中坐着或躺着,看书或想事,,用树枝拍打和驱赶小昆虫。作者用了十几年在地坛中找到了三个问题的答案,第一个是要不要去死?第二个是为什么活?第三是干嘛要写作?作者从地坛中获得了启示,汲取了顽强生活与奋斗的力量。

“为了让那个躲在园子深处坐轮椅的人,有朝一日在别人眼里也稍微有点色彩,在众人眼里有个位置,哪怕那时再去死,也就多少说得过去了。”这是作者对于干嘛要写作的回答,为写作而活,为欲望而活。正如作者所说:“人真正的名字叫做欲望”。欲望,或许遥不可及,但欲望如同梦想,没有梦想,你将会迷失方向,不知所措,没有欲望,亦是如此,没有欲望,就没有前进的动力。

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欲望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但《我与地坛》使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正是因为欲望,作者才选择活下来,才选择写作,才会获得成功。不仅是作者,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让欲望带领我们前进,相信自己前途无量。

《我与地坛》以饱含深情的笔墨,抒发了对命运和生死问题的感悟。读完,我获益匪浅,我懂得了欲望不一定是坏东西,它可能是促使你前进的力量。面对不幸,我们要抱有勇敢和积极的人生态度,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上,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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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围城》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围城》是我高三所反复研读的一本书。高一曾经也草草翻阅过,可久了,记忆也模糊了,只记得其中零星几个情节与人物。高三的日子太苦闷,去书店寻了这本书来,反复翻阅,这才觉出当年不懂的人情冷暖与世态炎凉。

太多人品围城,也太多人引那句“婚姻就像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以作比。看完了整个《围城》,自然是意犹未尽,便有急切地寻来了杨绛先生为丈夫作的后记。

后记先是否认了钱钟书即是方渐鸿,然后又承认书中人物却是有原型。方老爷子就是钱钟书的叔父,方渐鸿则是两个亲戚的结合体,还有各式的人物太太小姐皆有所考证。

方渐鸿一生算起来最少有过四个女人,若是第一个未婚妻没死,关上门来也可像张爱玲书中所写一般“凑一桌麻将”。第一个女人是在他高中便订的亲,未婚妻死的早,对方渐鸿来说也不失为一桩好事,岳父花嫁妆送他出国留了学,虽没学到什么本事,终究讨了便宜。在回国的船上,他遇到了苏小姐。苏小姐是留洋博士,新派女士,石榴裙下躺着的不甚尔尔,然而就因为女人的虚荣心,她喜欢上了本来看不上的方渐鸿,与鲍小姐明里暗里争风吃醋。她美,她显贵,但无奈方渐鸿不喜欢。

唐小姐被方渐鸿所爱,但在前半本书便消失了个干净。杨绛说过,唐小姐是钱钟书的“宠儿”,万不能让她配了这么个丑角。但她又说,若是让唐小姐嫁了方渐鸿,两者再吵翻,这“围城”的含义便是更清晰了。

最后的孙小姐嫁了方渐鸿作妻。她也许喜欢过他,他也是。然后结尾暗示出来的,也许是一个悲剧。孙小姐不如苏小姐有才华,有地位,也更不如唐小姐的可爱,聪慧。然而她也是一个有小聪明的女人,配上方渐鸿,可以说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夫妻典型形象。可他们之间的芥蒂是跨不去的鸿沟,两个人,一个觉得自己“下嫁”,一个觉得自己“下娶”,冷嘲热讽,加之两遍长辈亲戚的种种,分道扬镳成了必然。

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赵辛楣。他聪明,仗义,对方渐鸿由情敌变为“同情兄”又成了“朋友”。去三闾大学的路上,若不是他把持,又得凭空添出多少事端。他对渐鸿更是不必说,连孙小姐都嫉妒两人感情之好。

《围城》里的典型形象不甚枚举。钱钟书一生写了这一部小说,也堪称中国小说宝库里的明珠,愿大家细细品读,深酌钱老的用意。

我读《小王子》有感作文750字_高一读后感


《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一部童话,篇幅很短,很容易阅读。但就是这篇幅不长的一本童话,发行量据说是仅次于《圣经》。而且,很多人评价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王子,是一个最温馨、最真挚、最感人的故事,还将其定位为一篇写给大人的关于爱与责任的童话,一则充满生命和生活哲理的寓言。可想而知,《小王子》是一本怎么样的童话书。

我读《小王子》这本书,大约用了半小时,又感觉读得不过瘾,从头又读了一遍。读完两遍,这本书的内容久久不能喻之于怀,总觉得这本书描写了一个极富哲理意义的故事。正应了一句话:虽是童话,却是哲理。西方人有句谚语: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诚然,不同的人读《哈姆雷特》,肯定会有不同的见解。我们读《小王子》,也肯定是这样,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段、年龄段读这本书,肯定会有不同的见解。结合自己的精力,我对这个故事,说说我自己简单的见解。

读《小王子》这本书,不同的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解说这个故事,我就从最常见,也是与青少年内心联系最紧密的爱情角度来解说这个故事,说说我自己粗浅的理解。我所说的爱情主要是小王子和玫瑰、小狐狸之间的关系,书中没有说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爱情关系,只用了“征服”这个词语。我将其理解为三人之间的爱情关系。先是小王子爱着玫瑰,天天给玫瑰浇水,但是玫瑰并不爱小王子。而后是小狐狸遇到小王子,爱上了小王子,但是小王子不爱小狐狸,而是依旧爱着玫瑰。这就是三者之间的爱情,抑或是征服,玫瑰征服了小王子,小王子征服了小狐狸,反过来,却不能征服对方。

针对这种情况,我所理解的是,小王子自始至终爱着玫瑰,为玫瑰付出了很多努力和精力,但依旧没打动玫瑰的心,因为玫瑰是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之后,小王子历经很多事情,再回到自己的星球,玫瑰对小王子的态度才有所改变。可能是因为小王子离开的这段时间,玫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认识到了小王子对自己的喜爱。这就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才知道拥有时多么地重要。

读《祝福》有感作文800字_高一读后感


初见,她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红润。离别归来,她仍然是那一身装束,只是两颊上已消了血色,眼角带着泪痕,眼光也无先前的灵动。后来,她精神更加不济,双目失神,惴惴不安,迎来了年底的祝福,一片繁华景象中,她独身一人,终被“无常”从这“百无聊赖”的人间打扫了去。

她,是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生凄惨坎坷,两个丈夫全都弃她而死去,连孩子,她唯一的希望也落得被狼杀害的下场,是谁,让原本开朗灵动的祥林嫂变得木讷胆怯?是谁,杀死了勤劳能干的祥林嫂?细细思索,是那封建社会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啊,生生让她丢了性命,在其他人热闹的度过祝福时,凄惨的离开人世,就连死去也留下骂名,“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这话听来让人心寒,祥林嫂的好,分毫未被记住,反而成了多余人。

她痛失丈夫和爱子,投奔了老主人后“神气舒畅些,不待指引,自己驯熟地安放了铺盖”,又做了女工,本以为她从此便可安度余生,但在封建观念的重压下,她早已成为人们眼中的不祥之人,连原本还对她痛失爱子心怀怜悯的妇人们,在听了她多次的诉说后也消了那份善良之心,避她不及。但谁又知她心中的无限悲伤,与谁诉说排解呀,谁又知她勤勤恳恳一年下来捐赠门槛的不易呀,谁又知她满怀希望参加祝福却惨遭驱逐的失望和对这世界的恨啊!

设想若是祥林嫂有爱她的丈夫,乖巧的孩子,善待她的婆婆和美满和谐的家庭,那她应该会平安幸福快乐的,一直生活下去吧,若是她不生在那黑暗压迫的时代,应该也会是人人喜爱的人吧。从她一人身上映照出的是广大农民,尤其是妇女,是怎样受尽了剥削和压迫,承受着难以想象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重压,在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顽固的束缚下艰难度日,我们更应感谢我们所处的时代,我们所受到的尊重和平等的对待,我们更要丢掉封建残余,相信科学,勇于追求自己的平等和权力。

读《芳华》有感作文600字_高一读后感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读《目送》有感作文300字_高一读后感


时光,是停留还是不停留?记忆,是长的还是短的?一条河里的水是新的还是旧的?每一次繁花似锦,轮回过几次?这是《目送》中给我印象很深的句子。

其实我们都知道时光不可以停留,无论我们想不想,都不会因我们的想法而改变。由此我想到了一去不复返的童年时代,那些曾经无话不说的小伙伴现在却是各奔东西,只因为我们踏入了不同的学校,有了不同的圈子,可能还因为学校的质量不同而有了些许的不同。

教育,是一条垂到井底的绳,下面的人可以攀着绳子爬出井来。我想我们都是一群下面的人,因此我们什么也可以没有,可以没有朋友,衡水中学的学霸们通常是认不得自己同窗三年的同学,我们只要一心学习,不用干活,不用洗衣做饭,每天只有假装正经的学习,所以我认为学习应该成为中学生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我们应该好好静下心来欣赏路边的风景,个三差五的约同学出去游玩,学会愉快的生活。

读《活着》有感作文900字_高一读后感


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题记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利用周末的时间阅读了这本余华的著作《活着》,看完后我受益匪浅,觉得必须要记录下我内心的感受,因为它给了我很多感动和思考,体会颇深。这本书不算厚,但是里面却蕴含着巨大的能量,直击人心,最简单朴素的文字,镌刻了永恒又沉痛的生命,里面的每一个字符都值得我们认真推敲,回味和借鉴其中的道理。

全书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从衣食无忧的地主少爷到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最后他依然活着,跟老牛相伴,度过他曲折的一生。整本书都在写苦难,现实生活的无情和残忍,中间福贵也想过自杀,可是最后并没有,因为他心中燃起了爱和希望,一直竭力地想要好好活着。在我看来,福贵的命运是那个时代带来的产物,是许许多多人的真实写照,但不管生活和时代给予了他什么,他都全部接受,忍受生活给他带来的一切。

书里面有很多经典的台词,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无论你的处境如何,无论你是满意还是失意,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否认活着真好。就像有些人生来就声名显赫,而更多的是默默无闻,条条大路通罗马,别人生来就在罗马。重要的不是出身如何,而是我们今后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不管顺境逆境,都要学会珍惜宝贵的生命,因为活着才是最好的。在福贵老年时叙述他的一生的时候,那种淡然,静,不紧不慢,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做到?说起一生的苦难时,分不清他的眼里是充满悲伤还是欣慰,还是其他说不出来别人也无法体会的感受……余华说:“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句话使我感到很沉闷,但更多的是感动。《活着》这本书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和凄惨的感觉,但它却并不肤浅。

这本书带给我的还有很多,我审视着我们的生存状态和自身活着的意义,让我明白生活的艰难和不易,人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无独有偶,最近发生了太多的悲伤的事情,重庆公交车坠江,兰州重大交通事故,枉死了许多无辜的生命,相比他们,我们能活着已经是幸运了。

人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我们爱的人和你爱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就是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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