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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初一读后感600字作文

发布时间:2019-10-12 来源:互联网

读《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有感作文1300字_初一读后感。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小学生在学习能力最活跃的时候,应该多看看课外书籍。多读书可以让小学生开阔视野,扩大阅读面,增长知识。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那么,小学生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你不妨看看读《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有感作文1300字_初一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看到这个书名,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书名吧。因为,这是由三个篇章合在一起的书。它们都出自于一个作家的笔下,那就是高尔基,他出过许多名著,比如:《海燕》。《母亲》等,我非常喜欢高尔基写的书。

这本书分为三段, 一段是“童年”,一段是“在人间”,最后一段是“我的大学”。

第一段讲了主人公的父亲死后,主人公跟随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在外祖父的家里,他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和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故事的熏陶,亲眼目睹了“我”的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所争吵、打架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后来主人公接触到的第一个“优秀人士”——“好事情”并和他交上了朋友。但“好事情”却因自己的我行我素而备受人排挤。这种现实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的差异在主人公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童年时光。

在人间讲述了主人公在十一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主人公无法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进社会独立谋生。读到这儿我被主人公独立谋生的坚决态度深深感动了。不过,他的打工生活也不怎么顺利,他先后在鞋店打工,在圣像工作坊当学徒,也在轮船上打工,他饱尝了人间痛苦,后来,主人公认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

在主人公16岁那年,他背井离乡,怀着理想只身去了一个地方求学。但现实并不像他想的一样,以他的条件上大学只是一个梦想。以后主人公又不得不为生存奔波:“住平民窟、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尝尽了人间疾苦。之后,他与古里·普列特尼的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这样的大学生与进步人士的交往中,主人公投身进入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对人生的意义,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比起书中的主人公来,我真是太幸福了。首先,我的童年就生活在无比温暖的天堂里。从妈妈把我生下来到上幼儿园和小学二年级,一直在深圳爸爸妈妈身边长大,上学放学都是爸爸开着豪华轿车接送,不用走一步路,知道吗,当我七岁的时候还在吃高级奶粉呢,过的简直是少爷的生活。

读三年级时,我有点长大了,由于某种原因父母把我送回了老家,和爷爷奶奶以及姐姐一起生活。现在我已经12岁了,迈步踏进了少年时代。在这三年时间里,爷爷对我的要求同爸爸妈妈绝然不同。双休日回家,要我自己的事自己做,从洗自己的鞋子、袜子、短裤和红领巾开始,到家里搞卫生,认真完成课外作业上的要求有时苛刻得让我受不了。每到寒暑假早上六点不到爷爷就带领我和姐姐去跑步4公里,在暑假还专门安排教我学游泳。他说不经风浪的孩子是不成气候的,我现在真正的感受到了爷爷的用心良苦。特别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从小就要独立自强,懂事一点,别让父母为我担心,这就是我的少年。

读完“我的大学”这一篇章,我心里非常难受,主人公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高材生,而且“无论如何都要进入喀山的大学读书”,决心之大,还一心想做个“文化人”。由于社会的不公平和家庭的极其贫困,他只有面对现实,踏进社会,成为社会大学的一员,满心希望却成了一枕黄粱。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现在还是一个小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涯中会碰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我不怕,我一定要发挥书中主人公的精神,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一定要成为名符其实的大学生,独自飞向蓝色广阔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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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文500字_初一读后感


虫子,给人的印象总是不太好的。他们躲在阴暗的角落,或者路边低矮的草丛里。没有人会喜欢他们,我小的时候就有一些怕虫子。而在假期里,跟随者《草虫的村落》这篇文章,在草虫的世界里进行了最有趣的一次旅行。 《草虫的村落》这篇文章是作家郭风写的。文中,作者把自己想象成一只小虫子,跟着其他虫子进入了奇妙的昆虫王国后的所见所闻。刚看到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生动,形象的语言所吸引住了。在作者的笔下,细小的草茎变成了粗大的森林;一只小小的虫子变成了游侠;草虫的村落里还有许多大街小巷,每一只虫子都在忙碌着自己的工作。它们分别是音乐家,气象员,工程师…我按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那些真是有趣的画面。

真是让人意想不到。这小小的虫子,看似那么薄弱,那么渺小。它们也会有着如此丰富的生活。作为生物界里的弱者,这些小小的虫子们并没有任人宰割。这些渺小的生命们井井有序的生活,也让我们看到了自己身上的弱点。我们人类作为世间万物的主宰,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破坏生态品衡,还时常的怨天忧命。却不如这些小小的虫子,过着平凡快乐的生活,踏踏实实的工作,时刻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不向生活与困难屈服。 这些小小的虫子的确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以后也要像虫子一样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不向困难屈服。

《我在雨中等你》读后感作文600字_初一读后感


大家有没有想过,当一只狗拥有了人类的灵魂,世界在他心中会是什么样子?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一本书中——《我在雨中等你》

《我在雨中等你》是英国著名作家加思斯坦写的,书的背面有这样一段话:我叫恩佐,我老以为自己是人,也一直觉得我和其他狗不一样。我只是被塞进狗的身体罢了,里面的灵魂才是真实的我。这里记录了我和主人丹尼相依度过的风雨悲欢:当妻子凄凉死去,当岳父母和丹尼反目成仇,当丹尼镣铐加身被突然逮捕,唯有我知道真相。可是,我是一只狗,我无法说话……这段文字真的让人深有感触,恩佐很聪明,它识破所有计谋,它想办法让主人丹尼出狱,她提前发现丹尼的妻子得病。恩佐也是只善良的狗,而且它对主人的那份忠诚,一直到老。

故事中,丹尼是个赛车手,他曾说过:“塞车时,你的眼睛往哪里看,车子就到哪里去。”这句话说的不仅仅是赛车,还藏着道理:在人生中,总会遇到困难和坎坷,但是只要抱着希望,努力前进,就会成功;相反,如果不克服困难,自暴自弃,向着黑暗,就会失败。丹尼就是一个勇于克服困难的人,他有段时间遭到许多厄运,已经到了快破产的地步,但是他仍然不放弃,他相信厄运一定会过去的,最后,经过千辛万苦,他终于逃过厄运。丹尼和恩佐感情非常深厚,恩佐离世后,转世成为一个小男孩,他遇到了已经成为世界赛车冠军的丹尼,并拥抱了丹尼,丹尼也为此感到惊讶高兴,还有感动。

你的眼睛往哪里看,车子就到哪里去。是啊!这句话说的非常、非常对。

读《围城》有感作文1300字_高一读后感


每年夏天有一批中国留学生乘船回国,方鸿渐就是其中一名留学生。他在出国前就订婚了,由于他的未婚妻逝世,他的丈人就把为女儿筹备婚礼的钱给他,资助他去欧洲留学,但他一事无成,文凭也没有个着落,但是碍于丈人周家的面子,他就买个子虚乌有的博士文凭敷衍过去。

在旅途的船上,他与鲍小姐相识相恋,鲍小姐也是留学生,毕业了打算回澳门和未婚夫结婚。鲍小姐把方鸿渐当做旅途中的伴侣,然而方鸿渐对鲍小姐一片倾心,很快鲍小姐在澳门下船了,从此和方鸿渐再无联系。鲍小姐在方鸿渐的生命中也只不过昙花一现。

这一切让同船的苏文纨看在眼里,苏文纨是个学识渊博的博士留学生,大学时和方鸿渐是同学,方鸿渐得到了苏文纨的青睐,到上海五六天里苏小姐一直试图拉拢方鸿渐,而方鸿渐又一直在刻意回避,与她划清界线。

方鸿渐觉得日子过得很无聊,就想起了一起回来的的苏文纨,然后就去拜访苏文纨。碰巧遇到了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方鸿渐对唐晓芙一见钟情。正在谈天中来了一个将近30多岁的赵辛楣,他从小和苏文纨一起长大,算是青梅竹马,赵辛楣对苏文纨一往情深,可苏文纨的心思却在方鸿渐身上。当他听说方鸿渐是和苏文纨同船回来的,就充满了醋意,把方鸿渐当为情敌。

方鸿渐请苏文纨和唐晓芙一起去吃晚饭,碰巧苏文纨那天就病倒了,所以没有去赴约。方鸿渐就和唐晓芙共进晚餐,他们两个的感情进一步深入。

隔天探望苏文纨的时候来了一个和苏文纨是世交的叫曹元朗,他是剑桥大学毕业的诗人。这时候苏文纨就拿出了一首别人写给她的诗,让他们来评价,曹元朗觉得这首诗很好,方鸿渐却一直在批评这首诗,直言这首诗是模仿的,不堪入眼。

后来方鸿渐听唐晓芙说前些天那首诗是苏文纨自己做的,并不是其他人写给他的,这时候方鸿渐觉得大为羞愧。方鸿渐回去后,立即就给了苏文纨写了封道歉信。

有一天晚上方鸿渐和苏文纨在亭子里望月,苏小姐表露出了自己很喜欢方鸿渐,然而方鸿渐一直在刻意回避,但他不敢当面直接表达自己的不愿意,他说不出口。他立即告辞了苏文纨,回到家后立即写了封信,袒露出自己是把她当朋友而已,并没有喜欢她,他自己有了心上人了。苏文纨回了电话骂他,从此一刀两段。

苏文纨向表妹唐晓芙讲述了方鸿渐种种为人处世,将方鸿渐以往买假文凭、与鲍小姐鬼混等丑事添油加醋地告诉了唐晓芙。自此唐晓芙对方鸿渐心生厌恶,她退回了方鸿渐写给她的情书,并要求方鸿渐把她的信也全部退回,方鸿渐追求唐晓芙最终爱而不得,两人的感情也破裂了。

之后苏文纨嫁给诗人曹元朗,而赵辛楣也明白方鸿渐并非其情敌,从此与方鸿渐惺惺相惜,成为很好的朋友。

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辞去了周家提供的工作。

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方鸿渐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经过一番三折,他们一同人到三闾大学,在这旅途中,孙柔嘉一直爱慕着方鸿渐。

方鸿渐在三闾大学任职后与孙柔嘉的感情更加深入,后来他将就于孙柔嘉,他们一起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

婚后,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和睦,夫妻结合犹如冤家相逢,互相把对方当作出气筒。孙柔嘉让方鸿渐到她姑母的厂里去做事,而方鸿渐想到重庆去找赵辛楣,两人为此事又大吵一顿,最后方鸿渐离家出走。

我们无时不刻的处于矛盾中,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了却总是在厌倦,就像是书中讲的一句话,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或许这就是生活。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作文1300字_初一读后感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读过安徒生童话了,当时只是觉得有趣,所以每天都要看,并不理解什么,却仍读的津津有味。

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时,妈妈会告诉我,做一个有爱心的人,读《十一只天鹅》时,妈妈又会告诉我,小女孩很爱他的哥哥,爱是会创造奇迹,读《丑小鸭》时,妈妈告诉我要拥有梦想,永不放弃……就这样,《安徒生童话》伴我度过了童年。

现在,再次拿起这本书时,才知道里面蕴含了太多太多。有希望,有憎恨,有鼓励,有批评……这本书是安徒生十分伟大的作品,记录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批评了黑暗的盛会……通过一个个温馨感人的故事,可爱美丽的人物,总会告诉我们许多受益终生的哲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在新年的前一夜仍在大街上买着火柴,但没有一个人原意帮助她,最后她冻死了的悲惨经历,批判了黑暗的社会,和那些没有丝毫同情心的人。

“这是这年最后一夜——新年的前夕,在这样寒冷和黑暗中,有一个光着头赤着脚的小女孩正在街上走着,她的小脚已经冻得发青了,她有许多火柴包在一个旧围裙里;她手中还拿着一些。这天谁也没有向她要过一根;也没有一个人给她铜板。”读到这里,我就会想到,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安徒生通过细腻的描写,写出了小女孩的可怜,也让我懂得幸福生活的珍贵。“她在一座房子的墙角里坐下来,蜷着腿缩成一团。她觉得更冷了。她不敢回家,因为她没卖掉一根火柴,没挣到一个钱,爸爸一定会打她的。再说,家里跟街上一样冷。他们头上只有个房顶,虽然最大的裂缝已经用草和破布堵住了,风还是可以灌进来。”读了这些话,我几乎无法想象,怎么还会有这样穷的人们?是安徒生在写童话的虚构吗?但似乎又写得太过真实。最后,童话必定会有一个童话的结尾,虽然是悲惨的,但,也是幸福的。小女孩在划亮3根火柴时,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见到了最爱的人。这,大概就是上天对她唯一的眷顾吧。

这个故事读过很多遍,但没读一次都会有新的感受。故事中间有个小小的插曲,在这个小女孩的鞋子掉了时,一个小男孩把它捡走了,却没有还给她,说是要拿去做摇篮。这个男孩没有丝毫同情心,爱心,他只知道去嘲笑别人,现实的生活中,一定也不乏这样的人。安徒生通过他,批评了所有的“他”。当这些人读到这个故事时,应该感到羞愧,感到耻辱。我不禁自我反省,有过这样过分的举动吗?像小男孩这样过分的当然没有,但是嘲笑别人的事也会有的。这本书,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现实的丑陋。

故事的结尾,小女孩终究是被冻死了,但仍不改变的是,没有人在意她!安徒生笔下的人是如此自私,社会是如此黑暗。或许,天堂对于小女孩来说,是最美好的地方吧。她是被社会抛弃的人,本就不应该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但是在她死前,那三根火柴带给她了莫大的幸福,也让我们反思,向父母要这要那却终不满足,是不是太贪心了呢?或许只有满足才会有快乐吧。

《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安徒生最经典的童话故事之一,社会、人性的黑暗都暴露在他的笔下。最后一次读这个故事时,我希望世界上再不会有“卖火柴的小女孩”。

童年读后感作文600字_初一读后感


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唯一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童年》中有一节是让我喜欢的,那是关于一位化学家“好事情”的事,幼小的主人公在没有被老文化完全吸收的时候,与一位奇怪的人交上朋友,他知道,这一定会使阿缪沙的外祖父又狠狠揍他一顿,这仅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为沙皇服务,就是无所事事,是邪恶的,相信,这会让许多人捧腹大笑,但更多的是思考,当时的社会真理是那么难以接受吗?也许这样的事情太多,为此,有很多科学家都献出了生命,但是明智的高尔基先生为他的这段短暂的友谊表现出了高兴与惋惜。这也让我知道了,黑暗的存在就是建立在人们的天真与无知上,而人们是否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应该知道,拥有知识的人就是聪明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可以维护正义与真理

它用绝妙的写作手法,朴实的语言,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读《肩膀》有感作文550字_初一读后感


“做人就要像大地挺起胸膛以负载万物,就要像大树强壮枝干以保护鸟巢,就要像小草直起身子以装扮春天”。文章这一席话确实让我感慨万分,当我读到肩膀这一文的时候,便感受到到了责任和当当的重要性,心中如同波浪翻滚。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作者通过许多举例来论证了说明责任的重要性,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大义,不应该像周幽王一样沉溺于温柔娇媚。想到自己的一个伙伴,她喜欢穿着暴露性感的衣服行走于大街,家中事物一概不理,我好几次听其通话于夫,两人言词苛刻,似乎互相有埋怨之意,你不忠我言,我不听你意,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又怎么会好过呢?老公在外拼命赚钱,而老婆在家风流快活,说到底就是不负责任,不把家庭重任当做一回事,这样不但会影响自己,还有可能累及一个家庭。

看到“肩膀”一词,就想到了母亲,母亲一直对家庭尽职尽责,恪守妇道,凭借“肩膀”挑着担,背着箩筐将我和弟弟养大,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就算我爸再怎么无动于衷,再欺负我妈妈,我妈妈始终坚持着,努力着,她从来没有放弃过我们,她从来不退缩,她也没有一走了之,对我们置之不理,而是用肩膀挑起重担,把责任看做是最伟大的事情。

《肩膀》一文让我许久不能忘怀,那些有力的言词一直在我胸中激荡着,我想,不负责任的人,终究一事无成,我必须反思自己的过去,重新认识我的未来。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读《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有感作文1300字_初一读后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初一读初一读后感600字作文专题,希望您能喜欢!